《重生明末再造华夏》 第1章 汉家男儿宁死不当汉奸 明崇祯十七年,北直隶蓟州玉田县。 四月底,正是万物复苏、春意正浓之际,但玉田县却处处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森然肃杀气息,城内城外,兵营遍地开花,大军汇聚云集,车马驰骋,扬起一股股飞沙走石的尘土,人喊马嘶声震耳欲聋,到处是顶盔披甲、挎刀持枪的军人,居民们都缩在家里心惊胆战。 军旗猎猎,明朝的日月旗和斗大的“吴”字旗一起在玉田县上空飘扬,这支军队正是明国辽东总兵、平西伯吴三桂麾下的关宁军。 城里诸多营帐其中一顶内,一个年少青年正在穿戴着他的装备,鸳鸯战袄、布面札甲、红笠军帽、八瓣帽儿铁尖盔,都用料十足、做工精良,左腰间挎上一把雁翎刀,固定在右肋部的皮革刀鞘插入一把解首刀。 “五天了,该行动了。”穿戴完毕,青年自言自语道。 这青年还不到十八岁,个子颀长挺拔,身体健壮结实,面容英武阳刚,五官棱角分明,一双黑曜石般的黑亮眼睛泛着不符合他这个年龄段的深邃而冷峻的目光。 青年名叫夏华,五天前,原本身染风寒、奄奄一息、昏迷濒死的他在营帐里睁开双眼,当即意识到自己重生了,他是后世一个大学毕业没两年的高中历史老师,因为熬夜加班所以猝死了,醒来时发现自己已附身在这个跟他同名同姓的明末夏华的身上。 这个明末的夏华是辽东汉人,生于崇祯元年,今年只有十七岁,自幼父母双亡,也无兄弟姐妹,孤儿一个,这很正常,辽东从明朝中期起就是战火频繁之地,加上各种天灾人祸,使当地生灵涂炭、天天死人。因为是孤儿,又在辽东,所以夏华被关宁军收养并成了吴三桂家的一个家丁私兵。 从七八岁时起,夏华便受到吴家的严格训练,十年苦练下来,他精通骑马射箭、兵刃搏杀、徒手格斗等,身体素质和单兵战斗力都相当高,还上过几次战场。 醒来后的五天里,夏华不动声色地一边静养、适应这具新身体一边思考着自己目前的处境和接下来何去何从的大问题。 五天下来,夏华已经搞清楚了:他重生到这个时空的当天正是西元1644年4月25日,这天,李自成的顺军攻入北京,崇祯帝自尽,明朝作为一个大一统王朝宣告灭亡,吴三桂的关宁军原本是奉崇祯帝命令从关外的宁远城赶赴北京勤王救驾的,但没赶得上,全军两天前才从山海关抵达距北京二百多里的蓟州玉田县,就是这里,然后便驻足不走了。 “妈蛋!老子居然重生成吴三桂这个大汉奸的手下了!”夏华暗暗骂娘,“这狗日的现在被夹在关内的李自成和关外的满清之间,首鼠两端、待价而沽、观望投机,过不了多久就会可耻地投靠满洲人引清军入关,成为遗臭万年的明末第一大汉奸,艹!” 一想到清军入关后对汉人干的那些残暴不仁、丧心病狂、令人发指并且多得罄竹难书、擢发难数的暴行,夏华心头悲愤至极,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剃发易服...满洲人不但对汉人在肉体上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还对汉人在精神和文化上进行狠毒至极的阉割,毫无疑问,清军入关对汉人和中华文明而言,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大浩劫。 必须逃走!夏华握紧拳头:“不走,老子岂不是要跟着吴三桂那个大汉奸当小汉奸了?留那个丑出天际的金钱鼠尾辫、改穿那种僵尸款的衣服、对满洲人点头哈腰一口一个‘奴才’,眼睁睁看着满洲人侵略汉家山河、疯狂屠戮汉人同胞甚至还要在满洲人命令下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为虎作伥、对自家同胞举刀...这些让祖宗蒙羞、让后代抬不起头的事,老子打死也不干!” 逃走,说得容易做得难,逃兵一旦被抓,铁定砍头,怎么逃走呢?夏华在心里盘算着。 “呼”的一声,营帐的门帘被掀开,人影幢幢闪动,杂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中,一队跟夏华一样的家丁走了进来,都刚执勤完,个个疲惫不堪。 “哟!华子,你起来了?” “精神不错嘛,华子你完全好了?” “好小子,就知道你命大,烧成那样都能熬过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你小子可把我们担心坏了!我们都差点儿准备给你办后事了!”... 看到夏华,这些家丁都又惊又喜,围上来七嘴八舌。 这些家丁跟夏华是同一甲的,全甲十人,身为关宁军的一员,又都是基层的士卒兵丁,他们常年在辽东前线与敌交战,战场上,单打独斗是死路一条,必须跟身边的战友并肩作战,所以他们彼此是真正的同生共死关系,你救过我的命,我为你挡过刀,个个都是肝胆相照的患难之交,内部不存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烂事。 看到夏华病愈康复,他的战友们都高兴不已。 夏华一边微笑回着这些手足袍泽的话一边在心里把他们跟原身的记忆一一对应: 梁飞,甲长,三十多岁,典型的辽东汉子,身高一米九,虎背熊腰,性格豪迈、刚正、耿直,武功高强,实战经验丰富,惯使一把宽大厚重的雁翅刀,屡立战功,深得全甲人信任; 曲吉东、翁永祥,都二十多岁,都是典型的彪形壮汉,此两人都性格忠厚、膀大腰圆、力大如牛,一个使狼牙棒,一个使开山斧; 陈明、许云峰、马志超、包玉雄,都在二十岁上下,都跟夏华一样使雁翎刀和解首刀; 孙剑、杨宁,同样都二十来岁,他们是夜不收,也就是侦察兵,身手敏捷、机警过人,都使柳叶刀外加机弩。 看着这些都跟自己关系亲密的军汉健儿,夏华心里暗忖:我想逃离吴家,但孤掌难鸣,一个人毕竟力量有限,最好拉上这些人... 心头主意既定,夏华开始表演,他一本正经地向梁飞九人行了一圈礼:“梁头、各位兄弟,小弟我现在身体已经好了,感谢你们长期以来的关照,我要走了,咱们以后有缘再见。” 梁飞九人都一头雾水感到莫名其妙:“走?华子,你要去哪儿?” 夏华非常坦白:“我要去投靠满洲人。” 此话一出,梁飞九人都直接懵了,在回过神来后个个表情丰富:“华子,你在说什么胡话?”“我没听错吧?你他娘的是烧坏脑子了吧?”“你居然要去投靠鞑子?开什么玩笑!” 夏华一脸郑重:“我没有开玩笑,你们也没有听错,我要去投靠满洲人。” “华子!”梁飞脸色阴沉地冷喝一声,“你到底什么意思?” 夏华一脸无辜:“梁头,我没别的意思呀,难道我说得不够清楚?我要去投靠满洲人。” “混帐!”梁飞伸手握住刀柄,眼中喷火,“你居然要去投靠鞑子?” 夏华继续一脸无辜:“良禽择木而栖,我怎么就不能投靠满洲人了?” 梁飞勃然大怒:“我看你是大病初愈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居然说出这么恬不知耻的话来!曲吉东!翁永祥!捆住这个混帐东西!我去报告管队!” 曲吉东和翁永祥一起上前,但没有立即动手,而是劝夏华:“华子,你到底是咋回事?怎么好端端的要去投靠鞑子?”“你肯定是在开玩笑!你忘了你爹你娘当初是怎么死的吗?”陈明等人也纷纷好言相劝。 夏华眼见气氛被自己烘托得差不多了,立刻哈哈一笑:“梁头、各位兄弟,看这样子,你们都是极力反对投靠满洲人的了?” “废话!”曲吉东气不打一处来,“鞑子是什么?你不清楚?谁不清楚!妈的!就是一群禽兽不如的东西!我们这些人个个都跟鞑子有血仇!个个都对鞑子恨到了骨头里!就说梁头,他的父母妻儿当初都是被鞑子害死的!华子你想想看,自鞑子形成气候,他们这么多年来杀了我们多少老百姓啊?又抢了我们多少土地、钱粮财物?我们跟他们是不共戴天的!” “还有,”陈明一脸严肃地补充道,“我们都是堂堂的汉家男儿,怎能投靠异族蛮夷?” “说得好!咱汉家男儿宁死不当汉奸!”夏华大声喝彩,他随即话锋一转,“可如果...吴总兵打算带着我们投靠鞑子,给鞑子当奴才做狗,还要反过头来帮着鞑子杀我们自家汉人,那又该怎么办?”他故意歪着头看着梁飞九人。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曲吉东等人都完全听糊涂了。 梁飞死死盯着夏华,眼神锋利如刀:“华子,你有什么话就说清楚,不要这么兜圈子,都是一个甲的兄弟,这儿没外人。” 夏华点点头,他神色霍然冷峻地看着梁飞九人:“梁头、各位兄弟,我昨晚半夜突然心悸惊醒,睡不着出去吹风透气,无意中听到几个换班回营的吴总兵的贴身护卫闲谈,我从他们口中知道了几件大事,第一,京师已经在五天前被流寇攻破了,皇上也已经自尽归天了,第二,流寇首脑李自成和鞑子酋魁多尔衮都在拉拢吴总兵。” 第2章 准备跑路 “什么?”夏华说的话在梁飞九人听来可谓石破天惊,让他们无不大惊失色,“京师已经被流寇攻破了?皇上也已经驾崩了?” 夏华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千真万确,绝无丝毫虚假。” “天呐...”梁飞九人都感到头晕目眩、心乱如麻,他们毕竟是这个时代的明国人,国都沦陷、皇帝死难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彗星撞地球般的巨大冲击。 梁飞心头焦虑起来:“那我们现在前面是流寇,后面是鞑子,腹背受敌、进退无路呀!” 夏华颔首:“吴总兵不可能带着我们既抗流寇又拒鞑子,那么做会被前后夹击,必败无疑,他只能选一家投靠,很不幸,他选择的是鞑子,因为鞑子酋魁多尔衮向他承诺,只要他肯投降,不但会给他封王,还会把皇太极的小女儿建宁公主许配给他的儿子吴应熊,让他吴家成为鞑子的皇亲国戚,试问,他如何不心动?” “这...”梁飞九人都听得面面相觑、六神无主。 夏华长叹一口气,摊开双手:“梁头、各位兄弟,我敢用项上人头打赌,吴总兵肯定会投降鞑子,我们会被他带着一起去给鞑子当奴才做狗、剃掉头发留那个金钱鼠尾辫,还要在鞑子的命令下跟自家汉人同胞手足相残,所以...呵呵。” “去他娘的!”曲吉东听得怒发冲冠,“老子死也不投降鞑子!” “我也是!”陈明悲愤交加,“我堂堂汉家男儿,岂能给鞑子当奴才做狗?死后还有什么脸面去见爹娘和祖宗?” “说得对!”翁永祥、许云峰、马志超、包玉雄、孙剑、杨宁也都激动不已,“我们怎么能投降鞑子?鞑子可是我们的仇人!”“我们去向吴总兵请愿吧!”“我们哪见得到他,况且,他会听我们的吗?”“我们不如逃吧?”“怎么逃?” “弟兄们,静一静。”梁飞开口道,在其他人都安静下来后,他目光明亮犀利地看着夏华,“华子,你心里肯定有主意吧?” 夏华迎着梁飞和其他八人的目光,平静地道:“我们如果不想被吴总兵带着投降鞑子当汉奸,只能逃,怎么逃?就这么逃,连城都出不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他加重语气同时眼中闪过一丝决然,“挟持人质。吴总兵人在中军大营,但他的妻儿都在城里,并且离我们不算远。” 其他八人一起看向梁飞。 梁飞闭上眼沉默了一会儿,重新睁开眼,盯着夏华:“华子,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夏华昂首正色道:“天地作证,字字无虚!如果我撒谎,你们一旦发现,随时可杀我!” “好!”梁飞深深地吸口气,他环视众人,神色凛然,“弟兄们,我是宁可死也不会投降鞑子的,我决定出逃!除了我和华子,还有谁?放心,不愿意的人,我们走之前会把他捆绑起来,让他不会被视为同谋,不受到牵连。” “我!”“我!”“还有我!”“我也是!”“我!”...曲吉东八人纷纷道,无一不愿。 “好兄弟!”梁飞眼睛微微湿润,然后看向夏华,“华子,我们出逃后,你认为我们该去哪里?”他俨然已将夏华视为这个小团队的决策者。 夏华早有腹稿:“南方。关外已尽是鞑子之地,北方又一片大乱,吴三桂投降鞑子后会跟鞑子一起对付李自成,李自成绝非对手,流寇大军会土崩瓦解,北方会被鞑子横扫席卷,我们在北方没有立足之地,只有去南方,南方眼下还是汉家领土,我们去南方才能有所作为。” 梁飞点点头。 陈明道:“梁头,吴三桂妻儿住的地方有不少于五十个护卫,单靠我们十个恐怕力量不够,人多力量大,我相信整个关宁军里跟我们一样不想投降鞑子的好男儿是很多的,光是我认识的就有好几个,我去说服他们加入吧!” 曲吉东等人受到启发,都赞同并附和:“对!我也认识几个!”“我也去带动几个人!” 梁飞再次点点头:“好,这样吧,今天白天里,大家去说服各自认识和熟知的人加入,切记,必须是知根知底、绝对可靠的人,否则一旦有人暗中告密,我们就都完了,约好时间,今夜子时,所有人在这里集合展开行动。” “是!”夏华九人一起心神激荡地应道。 “呼”的一声,营帐的门帘被掀开,“什么行动?”一个狐疑阴冷的声音和三个人影出现在门口。 听到这声音,夏华十人一起心脏掉进了冰窟窿里,夏华更是懊恼不已:“艹!只顾着说服他们和商议计划,太投入了,居然没提防会有人突然闯进来!真失误!我怎么犯下这种低级错误...” 门口三人为首者是个矮胖中年男子,长得肥头大耳、油光满面,一双细小的三角眼里闪烁着阴沉和刻薄,左右两人都是五大三粗的青年男子。 根据原身的记忆,夏华认出这矮胖中年男子正是他这一甲所属的队的管队,名叫吴贵,据说是吴三桂某个远房亲戚的某个远房亲戚。靠着这层关系,吴贵平日里相当滋润,打仗时,他只会缩在后面逼手下士卒们冲锋向前, 打完仗,他便以权谋私、揽功推过,侵吞手下们的功劳奖赏,还经常找借口克扣士卒们的军饷中饱私囊,全队个个都在背地里问候他的全家女性和祖宗十八代,无奈,官大一级压死人,加上他“上头有人”,所以全队对他只能敢怒不敢言。 吴贵身边二人一个叫齐俊一个叫丘博,都是整天跟在吴贵屁股后面狗仗人势的狗腿子。 看到突然出现的吴贵,梁飞脸色急变,他上前行礼道:“管队大人,您怎么突然来了?” 吴贵缓步进来,眯着三角眼盯着梁飞:“别扯别的,先说‘行动’,到底是什么行动?” 梁飞额头上微微冒出汗珠,他支支吾吾道:“什么行动?管队大人,您一定是听错了!” 吴贵抬手一个耳光扇在梁飞脸上,满脸阴鸷:“本官可没有耳背!刚才经过你们营帐门口时听得真真切切!梁飞!你们在密谈着什么行动?造反?嗯?” “不是的!管队大人,不是您想的那样...”梁飞面红耳赤地强忍着愤怒和紧张,竭力地想要编造一个能混过去的谎话,无奈,这不是他的特长,他脑子里乱糟糟的,越这样越嘴笨。 齐俊阴笑道:“今儿是月底,管队大人原本是来给你们甲发饷银的,但瞧你们这样子,似乎是要闹事呀,我看,你们甲这个月的饷银都可以不发了!”他一脸鸡贼地看向吴贵,“大人,您说是吗?” 吴贵眼中精光一闪,对啊,这是多好的趁机克扣军饷的借口啊! “管队大人,事情是这样的...”夏华上前两步。 “你他娘的算什么东西?”眼见齐俊成功地对吴贵拍出一记漂亮的马屁,急于也表现一下的丘博一脸凶横地呵斥道,“管队大人在跟你们甲长说话,轮得到你插嘴吗?滚一边去!” 夏华满脸谄笑、低眉顺眼地又上前几步:“管队大人,我们是听说您的寿辰就要到了,所以暗地里打算给您一个惊喜。” “哦?我的寿辰?”吴贵转着眼珠子,他记得自己的生日根本不是近期,难道是梁飞他们搞错了?这帮蠢货想拍马屁也不打探清楚日子。“什么惊喜呀?”吴贵没纠正日期错误,惊喜嘛,不要白不要。 “就是这个!”夏华刚才连续上前四五步已靠近到吴贵跟前,两人相距一米,他的“就是这个”四个字刚从嘴里出来时,手已经闪电般地拔出腰间的雁翎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当头劈向吴贵只戴官帽、没戴头盔的脑袋。 “咔嚓!噗嗤——” 吴贵脸上的表情定格不动了,他的身体僵立着,瞬间失去生气的眼睛呆呆地看着前面,头顶喷着一股血泉,混合着灰白色的脑浆子。夏华的当头一刀直接把吴贵的天灵盖给劈开了,刀刃深深地没入头顶。 现场所有人都呆若木鸡,就像被集体点穴了。 夏华一刀砍杀吴贵随即拔刀准备在齐俊和丘博回过神来前也砍死此二人,但他的刀刃被吴贵的头骨卡住了,一时拔不出来,心如火烧之下,他丢弃雁翎刀,拔出右肋部的解首刀,一边猛刺向齐俊一边大喝道:“梁头!你们还在等什么呢?动手啊!” 齐俊、丘博、梁飞等人总算都回过神来了,齐俊惨呼一声,他被夏华一刀刺中了胸口,一边鬼叫一边挣扎,夏华一手握着刀柄扭动一手捂住齐俊的嘴巴,丘博在旁已惊得面无人色、魂飞魄散,“妈呀”大叫一声连滚带爬地向外跑,梁飞纵身飞起扑倒他,死死地抱住他的腰。 “梁头!梁哥!我错了!别杀我!来人呐...”丘博鬼哭狼嚎尖声大叫,裤裆里屎尿齐流。 曲吉东、翁永祥、陈明几人一拥而上,曲吉东扑在齐俊身上,双手一起狠掐他的脖子,陈明双手捂住丘博的嘴,翁永祥拔出解首刀对丘博一顿猛刺。 一分钟后,营帐里恢复了安静,吴贵、齐俊、丘博都变成了尸体,现场跟屠宰场一样鲜血淋漓。 第3章 现在就干 “华子!”梁飞微微喘气地看着夏华,其他八人也都看着夏华。 “梁头、各位兄弟,开弓没有回头箭,干吧!也来不及叫上其他人了,我们现在就干!”夏华强忍着喉咙里排山倒海的呕吐冲动,妈的,就算有原身的记忆作为心理基础,杀人这种血腥事还是反胃恶心得要命, 他一脚踩着吴贵的头,双手用力拔出雁翎刀,刚才在动手袭杀吴贵前他已经想清楚了,这是唯一的对策。 陈明满头是汗:“现在是白天,不利于我们突袭下手,而且我们不知道吴三桂的妻儿眼下在不在住处...” “如果不在,是我们兄弟十个命不好。”夏华把血淋淋的雁翎刀插回刀鞘,“但不管在不在,我们现在都别无选择了。” “华子说得对!”梁飞沉声道,“没有退路了,干!干到底!都抓紧时间,准备家伙,必须趁别人发现吴贵三个死了前动手!” “是!”陈明等人一起肃然应道,他们都很清楚,这个时候只能一条道走到底。 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全副武装又匆匆吃了些东西的梁飞、夏华十人把吴贵三人的尸体在营帐里掩藏好,然后稳住心神,像往常那样排成一队,出了营帐,大步流星地径往吴三桂妻儿的住处。 整座玉田县城已是一座军城,街面上看不到老百姓,只有一队队军人。一路上,梁飞、夏华一行时不时遇到其他家丁或军士,不认识的装作没看见,认识的点头打个招呼,队伍里,人人都暗暗握紧武器、绷紧浑身肌肉,汗水湿透了内衣,心脏加速跳动着,但都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半炷香的工夫,梁飞、夏华一行不显山不露水地来到了吴三桂妻儿的住处,这是一座三进三出的庭院式大宅子。 吴三桂妻妾不少,正妻张氏在他身边,众妾包括陈圆圆基本上都在北京城,他和张氏目前共育有三女一子,这唯一的儿子便是后世看过《鹿鼎记》或《康熙王朝》的人都知道的吴应熊,今年只有十二岁,历史上,他在九年后娶了建宁公主。 在连得三个女儿后终于得了一个儿子,吴三桂对吴应熊自然是视为掌上明珠。 一边继续靠近向吴三桂妻儿的住处,梁飞、夏华等人一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护卫很多。”梁飞目不斜视地道,“外面就有起码二十个。” “这是好事。”夏华轻声道,“说明吴三桂妻儿至少有一个在,否则留守住处的护卫不会这么多。” 梁飞嗯了一声,对孙剑和杨宁使了个眼神。 两人会意,跟其他人分开,绕路前往后门。 梁飞、夏华八人大摇大摆地直向宅院的正大门。 “你们是哪部的?”看守正大门的几个家丁上来满脸警觉地喝问道,“来这里干什么?” 梁飞一脸毕恭毕敬地行礼:“回大人,我们是...”话未说完,“啊!”“啊!”...现场刹那间血溅三尺、惨叫连连,梁飞打掩护,夏华七人则在对方稍微放松警惕时猛然动手突袭,攻其不备地砍翻打倒了这几个家丁。 “快!”梁飞大吼着拔出他的雁翅刀。 “咿呀——”曲吉东和翁永祥一起暴喝着飞步上前,同时铆足力气地抡起他们的武器,曲吉东一记狼牙棒猛砸在大门上,震得大门摇摇欲坠,翁永祥一斧砍下,将大门砍成了两半。 “杀!”梁飞、夏华八人吼叫着冲进了庭院。 宅院里不出所料的还有护卫的家丁,足有近二十人,这些承担保护吴三桂妻儿重责的家丁都是武功高强的精锐,但他们都对这一出深感措手不及,万万没想到位于县城内、处于关宁军几万兵马保护中的本该最安全的吴三桂妻儿的住处会祸起萧墙地遭到突袭,而且其中一半人处于换班休息状态,已卸下盔甲,所以被梁飞、夏华等人杀了个措手不及。 “有叛乱!”“快挡住他们!”反应快的护卫家丁嘶声叫喊着,有人举起机弩对空“咻”的一声发射了求援号箭。 “杀!”没有任何废话,双方在庭院间狭路相逢、以命相搏地杀成一团,这些护卫的家丁不但都是军中精英,而且都对吴家赤胆忠心,个个能做到为保护吴家人而不要自己的命,因为他们在忠诚度上都是经过层层严格把关的。 “轰!”“轰!”“轰!”...霹雳炸响,硝烟腾绽,烈焰火花飞梭闪耀,十几束炽热的铅弹碎子在几朵烟团火气中从夏华、陈明、许云峰、马志超、包玉雄手上的三眼铳的铳口里风飑电激地向前咆哮而出,劈头盖脑的弹子犹如泼风滚雨,效果堪比后世的霰弹枪,哇哇的惨嚎声中,几个来不及躲闪的护卫瞬间被轰得脸面稀烂飙血,身上体无完肤,弹孔就像蜂窝。 能用枪肯定不用刀,只可惜这年头火枪射速太慢,危急关头没时间慢慢装填下一发的火药和枪弹,所以在打完这一发后,夏华五人一起弃铳扬刀也与护卫们展开白刃见红的搏杀。 刀光剑影间,夏华和一个护卫斗在一起,在这项行动中赌上一切包括性命、破釜沉舟、没有退路的他肾上腺素飙升红着眼,对方也红着眼,两人一起低吼着发足猛冲向对方,手中的刀一起狂舞,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把式,只有从实战磨炼出的杀人技真功夫,两人的刀锋都疾风骤雨似的往对方身上招呼, 砍、劈、斩、抡、撩、挑、刺、拦、截...令人眼花缭乱和心惊肉跳的招式又快又急又密,刀锋尖刃破空排风飙开一道道致命的残影弧光,犹如一条条毒蛇在两人的头脸、脖颈、胸腹、四肢贴近处飞速游窜而过,刀刃和刀刃相撞间,金属颤音蜂鸣,当当当当响就像敲锣,火星就像电焊火花一样飞舞迸溅着,惊心动魄。 这个护卫的刀法武功不逊于夏华,但身上没有盔甲,在他翻手一刀横切向夏华脖子时,夏华一咬牙,深知时间分秒必争的他没有退步缩身后仰躲避,而是仰面收腰屈膝、双脚后蹬,一刀横掠上前,对方的刀浮光掠影,就像碟子在湖面上打水漂一样近乎贴着夏华的脸面扫过, “嘭”的一声,夏华的头盔被对方的刀刃打飞了,他没戴头盔的话,天灵盖会被对方削掉,但他戴了,对方则被他的刀刃尖端划过腹部,入肉一寸深,殷红的鲜血霎时喷涌而出。 这个护卫如果身穿甲衣,夏华的刀尖就不会重伤他,但他没有,结果被夏华的这一记擦边掠刀划得肚破肠流。 不等对方发出惨叫,夏华迅速反手补上一刀结果了对方。 以命相搏就是这样,双方都会全力以赴地下死手,生死就在一两招或一两息之间决定。 来不及喘口气,夏华眼角余光瞥见他身侧后跃起一个人影,电光火石间,他急忙回身错步躲避并横刀格挡,“当”的一声,那个从夏华身侧后跳起来凌空一刀斩向夏华的护卫的刀刃重重地劈砸在夏华横着的刀刃上,在爆绽开的一团火星和刺耳的金属铮鸣声中,夏华的雁翎刀险些被震得脱手而落,对方一刀不中,旋即又是快如迅雷、疾似闪电的数刀连连劈来。 夏华奋力招架对战。此人的刀法武功比刚才那个更胜一筹,而且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兵,他在急速快攻数刀逼住夏华后又是当头一刀,夏华侧刀抡起格挡,趁着这一稍纵即逝的空袭,他突然回手收刀弯腰冲刺上前,抢到夏华在惯性作用下微微左转的右肋下,双手猛抱住夏华腰部,须臾之间已闪身到夏华身后, “喝...”此人怒吼一声,腰板挺起并大幅度地向后仰去,被他从身后死死紧抱着的夏华被旱地拔葱,双脚离地、腾空而起,在天旋地转中被那人以一个摔跤五分绝杀动作从那人的头顶上越过猛地摔向后面。 重重落地的夏华摔得四仰八叉、头昏眼花,知道生死就在瞬息之间、没时间缓神的他一个鲤鱼打挺地一跃而起,那人大喝着已举刀劈来,夏华急急单手挥刀格挡,经过刚才那记重摔,他有些头晕目眩、重心不稳,那人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一刀砍来的同时飞起一脚正中夏华的右手腕,踢飞了夏华的雁翎刀。 “去死——”那人满脸杀气地嘶吼着,手中刀变劈为刺,追风逐电地直向夏华的胸口。 “艹!”跟对方近在咫尺、躲无可躲的夏华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的刀尖即将刺入自己的心窝,他感到遍体毛发倒竖、浑身的血液一起涌向头顶并结成了冰,“妈蛋!这就结束了吗?” 千钧一发之际,那人突然向旁翻身扬手而倒,原来是有人横向重重撞来,撞飞了那人,同时急声喊道:“华子!捡刀!” 夏华就地一滚捡起他的雁翎刀,他不用看,听声音就知道是梁飞。梁飞本来对战两个护卫,已砍倒一个,正要一鼓作气地解决另一个,眼角余光瞥见夏华正陷入危险,火急前来救援,撞飞了那个即将杀死夏华的护卫,但他这么做让他的背后露出了破绽,没被他解决的另一个护卫趁机在后一刀砍中他的右大腿,当即血流如注。 第4章 成功得手 夏华没空对梁飞说谢谢和关心梁飞的伤势,捡起刀后,他飞身跃向那个被梁飞撞倒的护卫,那人刚跳起身,夏华已凌空一刀斩向他握着刀的右手,下一刻,那人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呼狂叫,他的右胳膊被夏华一刀斩断,断臂处鲜血狂喷。 “梁头!”夏华冲到梁飞身边,撕下一块长布条帮他死死地包扎住受伤处。 “梁头!门口!”陈明嘶声喊道。 梁飞、夏华看向正大门,只见接二连三的护卫正鱼贯而入地从外面冲进来。 “华子!陈明!你们俩去找人!其余兄弟跟我在这里顶住!掩护他们俩!”梁飞发指眦裂地长声大吼,“杀!”拖着伤腿挥舞着雁翅刀迎头冲向那些增援的护卫。 “杀!”曲吉东、翁永祥、许云峰、马志超、包玉雄也都大吼着,紧跟着梁飞冲上去。 夏华和陈明对视一眼,两人狂奔着冲向正厅和左右厢房,为节约时间,两人分头行动,一人一边搜寻目标。 一路上的女人哭喊惊叫声炸开了锅,夏华没空搭理那些四散奔逃的婢女丫鬟,他已经猜到正主可能换上婢女丫鬟的衣服鱼目混珠,但他判定正主即便化装,身边也会有护卫跟随,不可能孤身一人,所以,没有护卫在旁的婢女丫鬟不是正主假扮的。 “说!公子和三个小姐在什么地方?”夏华老鹰抓小鸡般揪起脚边一个婢女厉声喝问。 “我...我不知道...”这婢女已经吓得瘫痪了,哭都哭不出来,毕竟夏华的样子太吓人了。 “不说?我宰了你!”夏华举刀作势砍下,他当然不会滥杀无辜,只是唬人。 这婢女两眼一翻白,直接吓得昏死了过去。 丢下这婢女,夏华又抓起一个丫鬟:“带我去你主子的房间!” 这丫鬟同样吓得魂不附体、全身瘫软,几乎说不出话来,夏华一手持刀一手把她提起,根据她哆哆嗦嗦的指路,找到了一间房门紧闭的闺房。 丢下手里的丫鬟,夏华一脚踹门,然后急速闪到一边。 “轰!”一声霹雳,硝烟味弥漫刺鼻,房门被轰出一个由三个大窟窿聚合组成的大洞,无数铅弹碎子从房内喷射而出,是三眼铳,夏华如果刚才站在房外,肯定会被打成人肉筛子,幸好他机灵有防备。 夏华回身重新一脚踹门,轻而易举地将本就破烂的房门踹得四分五裂,房内两三米外站着一个护卫,手上的三眼铳的铳口还在冒着烟,看到夏华闯进来,这个护卫反应速度很快,先将三眼铳砸向夏华,然后拔刀,夏华已持刀在手,快他一步,头一偏躲开砸过来的三眼铳,一个垫步纵身上前,由下至上反向一刀正中对方的腹部。 “啊——”让人脑仁子生疼的女子尖叫声中,夏华火急火燎地环顾着这间女子的房间,只看到三个婢女丫鬟缩在地上惊恐万状、瑟瑟发抖,看不到正主的身影。 夏华非常肯定这间房间里有吴家的某个小姐,如果没有,刚被他击杀的这个护卫干嘛守在这里? 稍一思索,夏华大步走到床边,一把掀起。 果不其然,一个锦衣华服、绣袄襕裙、头面身上珠围翠绕、只有二七年华的豆蔻少女正缩在床底下筛糠般地战栗着,随着床被夏华掀起,她抱头尖叫一声。 夏华揪过一个婢女,喝问道:“她是谁?你不说,我就杀了她!” 婢女牙齿打颤地回答道:“她是...三小姐...”然后哭喊道,“军爷!求求您不要伤害她...” 夏华心头大喜:“好啊,总算逮到一个正主了!虽然不是最值钱的吴应熊,但毕竟是吴三桂的女儿,够我和梁飞他们保命了!”他丢下这个婢女,提起名叫吴宜的吴三桂三女儿。 吴三桂在青少年时是有名的美男子,明末大诗人吴伟业曾赋诗赞叹他长得“白皙通候最少年”,吴三桂的妻子张氏当然也是美貌出众的佳人,因为父母基因优良,所以吴家三个女儿个个如花似玉, 单说吴宜,长得十分秀美,香娇玉嫩、肤如凝脂、眼如点漆,五官精致无比,鼻子和嘴巴小小的,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冰肌玉骨,宛若一朵雨中出水芙蓉,实乃一个琼姿花貌、我见犹怜的小美人。 只不过,此时的吴宜已经被吓得亡魂丧胆,面如白纸、泪眼婆娑。 一手毫不怜香惜玉地提着吴宜一手握着血淋淋的刀,夏华大步出门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高声大吼:“吴三小姐在我手里!谁敢乱动,我就杀了她!” 到正厅时,夏华听到陈明也在高声大吼:“吴应熊在我手里!谁敢乱动,我就宰了他!” 夏华心花怒放,他顺声看去,看到陈明一手提着已吓得呆傻痴愣的吴应熊一手拎着刀,杨宁跟在陈明身边,背着孙剑,几个护卫亦步亦趋、手足无措地跟着他们,都不敢上前动手,陈明、杨宁、孙剑身上都鲜血汩汩,三人都受了伤,肯定是经过一番恶斗才成功逮到吴应熊。 行动开始前,杨宁和孙剑奉命前去后门,就是为了堵住吴三桂儿子或女儿逃走的后路,两人成功地让吴应熊的护卫们认为后门“可能有埋伏”不敢带吴应熊从后门离开,然后配合陈明杀伤几个护卫抢到了吴应熊。 在对视一眼后,夏华、陈明、杨宁带着吴宜、吴应熊、孙剑从正厅奔回庭院。 庭院里已腥血飞扬,各种喊杀喝叫惨呼哀嚎声和兵刃相击的金属脆响声密集不绝于耳,夏华三人看到梁飞、曲吉东、翁永祥、马志超已被起码三十个护卫和军士团团包围住,四人个个身上血迹斑斑,不但有触目惊心的刀伤,还都中了箭, 有护卫爬上围墙手持弓箭居高临下,一有机会就对他们放箭,他们已陷入绝境,完全是在做着困兽之斗。 包玉雄倒在一滩血泊里,已经死了,死得很惨,身首异处、血肉模糊。 “吴应熊在我手里!”陈明声嘶力竭地放声高吼,“都住手!不然我宰了他!”他在说这话时,杨宁给了吴应熊一个大嘴巴子,当即把本已呆傻痴愣的吴应熊打得惊叫号哭起来。 “住手!都住手!”现场指挥众护卫的几个军官慌忙急声下令停止继续攻杀梁飞等人。 看到陈明提着吴应熊,夏华提着吴宜,梁飞四人都怔怔地看着,摇摇晃晃着跌坐在地,他们的体力都已经彻底地透支了。 “你们到底要干什么?”现场几个军官里一个官级最高的守备厉声问道。 “少废话!”夏华喝道,“先送些吃的、喝的和药品过来!敢做手脚,我们就让吴大公子和吴三小姐给我们陪葬!” 那守备气恨得咬牙切齿,但无计可施,只能按照夏华的要求做。 半个小时后,梁飞、夏华十人齐聚在宅院正厅里,包括已死的包玉雄,九人抓紧时间吃喝治伤休息,除了夏华,另外八人个个带伤,特别是孙剑,身受多处致命伤,已命如悬丝,敷药包扎已经没用。 “梁头、各位兄弟...”孙剑气若游丝地呼唤道,“我...我就要不行了,以后的路,不能跟你们一起走下去了,但...但我和你们一样,宁死不投降鞑子,就算死,我也是清清白白的...” “好兄弟!下辈子还做兄弟!”“你安心去吧,你的家人我们定会照顾好的!”梁飞等人围聚在孙剑身边,无不心如刀绞、涕泪交零。 “孙哥!”夏华紧紧握住孙剑的手,眼中含泪、郑重庄严地道,“请相信我们,不管过多少年月,我们绝不会忘了你,还有,你的死是绝对值得的!我向你保证,你决不会白死!” 孙剑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好,好...”言罢闭目死去。 众人一起泪流不止,包括夏华,他是真心感到悲痛的,虽然梁飞九人是真正的他认识没几天的人,但彼此经历了并肩作战、同生共死,时间再短,也足以缔结生死相依的兄弟情,包玉雄的死,孙剑的死,都让他锥心刺骨。 “华子,”梁飞狠狠地擦掉眼泪,看向夏华,“虽然折了包玉雄和孙剑,但我们终究还是得手了,拿下了吴应熊和吴宜,下一步该怎么做?” 夏华正要回答,外面传来一个大嗓门喊话声: “里面的贼子们听着!总兵大人亲自过来了!他要亲口问话于你们!” 稍顿一下,夏华八人听到了一个中气浑厚、深沉有力的中年男子的声音,正是吴三桂: “里面的兵士们,我是吴总兵,你们都是我吴家的人,我吴家自认待你们不薄,为何你们却要恩将仇报?竟杀入我的府邸,挟持我的子女。纵然如此,我仍相信你们是有苦衷的,告诉我,你们究竟为何如此?是不是受到上官欺压凌辱?说出来,我一定为你们主持公道!” 夏华八人看不到吴三桂,吴三桂身在庭院里一堵墙后,身边还有一圈甲士持盾护卫着,夏华八人除非有火炮,否则伤不到吴三桂。 第5章 顺利脱身 听到吴三桂的问话,夏华高声回道: “吴总兵!我们兄弟十人都是你麾下的跟着你抵御鞑子、保国安民的好男儿,之所以做出这等事,原因很简单,我们知道你打算投降鞑子,我们不想跟你一起给鞑子当奴才做狗,还要反过头来帮着鞑子杀我们自家汉人,所以我们想逃走,但就这么逃肯定走不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挟持你的子女家人当护身符,明白了吗?” 此话一出,现场一片哗然,包围正厅的众家丁、军士都惊诧错愕不已,互相面面相觑,他们原本心里都对“身为吴家人,吃吴家的饭却造吴家的反”“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犯上作乱”的梁飞、夏华等人深感憎恨,听到夏华的话后,他们无不心神震动:“原来这些贼子发动叛乱竟是因为这个!” 跟梁飞等人一样,这些家丁、军士大多深恶痛绝满洲人,打心底难以接受投降满洲人。 虽然看不到吴三桂,但夏华相信,他此时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精彩。 “真是一派胡言!”吴三桂在又稍顿一下后回话了,夏华听得出他语气里有几分克制不住的气急败坏,“你们是从哪儿听来的如此荒谬绝伦的谣言?我吴三桂是皇上敕封的大明辽东总兵、平西伯,深受国恩,岂会屈膝投降鞑子?这必定是有人故意造谣,妄图扰乱军心!肯定是有流寇细作潜入玉田了!你们都上当了!根本就没有这回事!” “吴三桂!你省省吧!”夏华指名道姓地针锋相对回击道,“你到底想不想投降鞑子,你自己心里最清楚!事实胜于雄辩!关宁军上上下下几万弟兄都会见证你的实际行动!最多一个月,你就会成为鞑子的走狗!我们兄弟十人跟你不同,我们虽然身份低微,但我们始终记得我们是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汉家男儿!宁死不当汉奸! 吴三桂你想遗臭万年是你的事,我们可不想被你拖累得一起承受千古骂名!废话少说!立刻给我们准备五匹快马、三辆马车、足够的干粮、水、武器外加一千两金子!否则,我们就跟你的宝贝儿子还有女儿同归于尽!” 夏华一边喊话一边对陈明示意一下,陈明会意拔出解首刀搁在吴应熊的脖子上轻轻地摩擦着,吴应熊吓得毛骨悚然、肝胆俱裂、哇哇哭叫:“爹!救我啊!你快救我!我不想死...” “应熊!我的宝贝儿啊...”吴三桂身边的张氏撕心裂肺地放声大哭着,几乎要哭昏过去。 吴三桂对夏华等人肯定是恨不得抓住他们再把他们给生吞活剥了,无奈,他的儿子和女儿在对方手里,他只能强忍着暴怒和焦躁,咬牙回话道:“多说无益!既然你们执迷不悟、一意孤行,行,你们想走就走吧,只要你们把我的儿女还给我。” 夏华道:“吴三桂!你当我们傻子吗?我们现在就把你的儿女还给你,马上就会死无葬身之地!我们必须在完全脱身后才能把你的儿女还给你!” 吴三桂脸色铁青把牙齿咬得咯咯响:“你们想怎么做?” 夏华道:“顺天府虽然已陷落,但应天府还在,大明的王公忠臣们必会在应天府重建大明朝廷,我们打算去应天府,两个月后,南京夫子庙,我们把你的儿女完璧归赵,你提前派人在那里等着就是了!” 吴三桂脸上黑气翻腾:“你们如何保证你们会言而有信?” 夏华道:“我们兄弟十个其中几人是有家眷的,可以作为你手里的人质,你必须好生对待他们,两个月后,南京夫子庙,我们交换各自手里的人质,就这样!” 吴三桂脸色黑得能滴出墨水,在把满嘴牙齿都快咬碎后,他不得不接受这个协定:“好!那就一言为定!你们胆敢出尔反尔或是刁难、虐待我的儿女,事后,就算你们逃到天涯海角,我吴某人也誓不罢休!” 夏华呵呵笑道:“我们只想脱身,伤或杀你儿女对我们毫无意义,从今往后,吴三桂,我们走我们的阳关道,你过你的奈何桥!哦,对了,在我们走后,你不准派人跟踪追杀我们,否则,你知道后果的。” “老爷,这究竟该怎么办呐...”吴三桂身边的张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吴三桂紧紧地握着拳头,指甲都掐进了肉里,他恨恨道:“还能怎么办?应熊和宜儿在他们手里,只能答应他们的条件了!” 大半个小时后,梁飞、夏华八人带着吴应熊、吴宜和包玉雄、孙剑的尸身乘坐或骑上吴三桂提供的马车和快马,绝尘而去。 策马扬鞭着,夏华回头看着越来越远的玉田县城,心头既如释重负又意气风发:好啊,老子总算逃出来了! 众人一路马不停蹄,夕阳西沉时已距玉田县城百里以上,眼看着夜幕即将降临,加上马匹都已奔跑疲惫,众人勒马止步,进入路边一片树林休息。 一歇下来,众人无不从身体到精神都散了架,夏华还好,梁飞七人个个有伤,一路的车马颠簸让他们都是咬牙苦苦硬撑,眼下能休息了,个个直接虚脱瘫在地上, 夏华上前挨个给他们检查伤口、重新敷药包扎、分发干粮和水,然后看了看吴应熊和吴宜,吴应熊在吴宜身旁缩成一团埋着脑袋发抖,吴宜惊惶惧怕地看着夏华等人,眼泪汪汪、梨花带雨,两人的手脚都被布条牢牢地捆绑着。 夏华走到吴宜跟前蹲下,面如寒霜地沉声道:“听好了,只要你们不想着反抗或逃跑,我们就不会伤害你们。” 吴宜战战栗栗地点了点头。 夏华没给他们吃的,食物有限,得节省,而且他们饿得没力气就更不会反抗或逃跑了。 “梁头、各位兄弟,”夏华看向梁飞七人,“你们好好休息,我来守夜。” “那就辛苦华子你了。”梁飞点了点头,然后补充道,“我们现在已经脱离关宁军了,我不再是甲长了,以后别叫我‘梁头’,叫我‘梁哥’就行。” 为防暴露,众人没有点柴烧火,其他人都在马车的车厢里休息,夏华在外面盯着四周。 虽然已身心俱疲至极,但梁飞七人肯定一时间都睡不着,而且他们身上的伤口都疼痛钻心。包括夏华在内,所有人都感到这一天就像做梦一样恍如隔世。梁飞开口问道:“华子,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 夏华道:“梁哥你想,我们要去南方,怎么去最方便?” 梁飞道:“当然是坐船。” 夏华点头:“对,吴三桂肯定也想到了这一点,他很有可能会派人在百里之内海边的港口码头守株待兔,我们反其道而行之,舍易求难,走陆路去南方。” 梁飞感叹一声:“华子,幸好有你,否则我们肯定成不了这事。” 夏华笑道:“我一个人也做不到,这是大家齐心协力的结果。” 陈明问道:“华子,我们其实不去应天府,对吧?” 夏华嗯了一声:“我故意对吴三桂说我们打算去应天府是骗他的,防止他提前在前往应天府的半路上或应天府城内对我们布局下套。” 梁飞沉吟了一会儿,缓缓地道:“华子,你觉得我们投靠李自成怎么样?” 夏华看向梁飞:“梁哥,你说说你的看法。” 梁飞叹息一声:“我等虽是大明军士,但大明朝内忧外患、积重难返确是不争的事实,否则又怎会亡国?李自成的顺军既已攻取京师,天下便是改朝换代了,诚然,李自成这些人以前是流寇,但他们现在已经建立新的朝代,我们是汉人,投靠鞑子是万万不能的,李自成他们也是汉人,我们投靠他们未尝不可,华子你认为呢?” 夏华坚定摇头:“投靠李自成同样万万不能。” 梁飞惊讶疑惑道:“为何?” 夏华冷然道:“因为他们注定失败,并且很快就会覆灭败亡,我们投靠他们等于陪死。古人云,得民心者得天下。李自成他们为什么发展得这么迅猛?就是因为大明朝在太多太多事上丧失民心,以至于万民依附李自成,民众的拥护是李自成他们形成气候的根基,但他们现在正在自己摧毁自己的根基。 而且,李自成身边没几个真正的智勇名将和经天纬地的贤能大才,最严峻的是,鞑子就在关外虎视眈眈,对中原山河垂涎三尺,李自成的军队怎么可能打得过鞑子。” 听完夏华的分析,梁飞再次叹息一声:“华子,鞑子是我们汉人的血仇死敌,李自成又很快会垮台,我们只能投靠南方的朝廷官府,可...大明朝真的能还起死回生吗?”他深感天大地大却无一处容身之地。 夏华自信一笑:“梁哥还有大家,放心,我会带着大伙儿在这个乱世中杀出一条路的!” 梁飞久久地凝视着夏华,嗯了一声。 一夜无话,夏华八人没发现吴三桂手下追踪跟来,看来,吴三桂确实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并且他现在忙得很,要在李自成和满清之间夹缝求生,就算儿女被掳走,也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顾及。 这个白天里,夏华八人没有继续赶路,一是他们打算接下来昼息夜行,二是梁飞七人还需要更多的时间缓解伤痛,八人在树林里挖了两个土坑,埋葬了包玉雄和孙剑,做好标记,日后有机会再来给这两位兄弟好好地建坟立碑。 第6章 天杀的鞑子 这一个白天也无话,入夜后,夏华八人带上吴应熊和吴宜重新上路,马车都被丢弃进一处山沟里,因为众人接下来不会走平坦好走的官道大路,专挑偏僻难走的乡野小路、荒无人烟的山路走,从而避开海边和城镇,用不上马车了。 长路漫漫,一步一个脚印。 用了三天,夏华一行进入了后世河北省和天津市交界的地方。 此时的天津远不是后世的那个能跟北京、上海相提并论的大城市,千百年来只是一个港口集镇,明朝初期,夺了侄子皇位的朱棣亲自给天津取了这个名字并下令筑城,这才有了天津城和天津卫。随着北京被顺军攻陷、崇祯帝自尽、明朝灭亡,天津眼下的局势一片混乱,明朝的官方势力没了,李自成朝廷又没时间严密地控制这里,使天津一时成了没人管的地方。 完全被夜色笼罩的乡野间,夏华一行摸黑赶路同时警惕地注意着四周的任何风吹草动。 夏华身体状况最好,所以在最前面探路,走着走着,他止住了脚步,因为他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点微微的火光,还隐约有人声传来。 “梁哥,前面有情况。”夏华立刻通知梁飞七人。 即便前面是个村子,也不太正常,深更半夜的,村民们应该熄灯睡觉了,哪来的火光? 不需要多说,梁飞七人纷纷拿起武器,把马栓在路边的几棵树上,八人带着解掉腿部布条的吴应熊和吴宜悄悄地摸上前,这两人是他们的护身符,必须随身携带,不能离开视线。 “你们要是发出声响,我们立刻杀了你们。”夏华冷冷地警告吴应熊和吴宜。 十几分钟后,众人慢慢地靠近到火光附近,眼前的一幕让他们都怒发冲冠、目眦尽裂。 这是一个不大的村子,只有二三十户村民,空地上烧着几堆篝火,狂野而刺耳的满语说笑声中,几圈满脸横肉、模样粗丑、表情狞恶的清兵正围坐在篝火边一边说笑着一边大口吃着肉,火堆上或烹煮着肉食或烧烤着肉块, 每人的怀里都搂着一个瑟瑟发抖、衣衫不整的汉人女子,被他们肆无忌惮地做着各种不堪入目的动作,众女子都恐惧透顶,既无力也不敢反抗,只能无声地呜咽,神情悲苦至极。 借助火光,众人看到不远处横七竖八地倒着几十具尸体,都是被杀的村民,血流满地。 “啊呜...”陈明眼疾手快地一把捂住吴应熊的嘴,把这小子差点儿叫出来的喊声堵回了喉咙里。 “天呐...”吴宜也差点儿惊叫出来,夏华也一把捂住她的嘴,她泪如泉涌,浑身急剧地颤抖着。 “艹!”“他妈的!”“天杀的鞑子!”梁飞几人都浑身发抖地从牙齿缝里蹦着脏字。 夏华是第一次亲眼目睹这种事,他强迫自己冷静,他记得清军这时候还没有大规模地入关,那么,眼前的这些清兵应该都是清军的斥候兵,是坐船通过海路迂回潜入关内的北京地区刺探、搜集情报的。 满清此时实质上的最高统治者多尔衮既野心勃勃又极具战略头脑和目光,在得知北京已被顺军攻占、崇祯帝已自尽后,他力排众议决定满清趁机全面入关、逐鹿中原、问鼎天下,所以,他一方面集结大军、准备粮草物资,一方面竭力地拉拢吴三桂,在这同时,清军派出大批斥候、探子、细作潜入关内是必然的措施之一。 通过仔细观察,夏华确定他的推测是对的,这些清兵无一顶盔披甲,都穿着便衣常服,光着脑袋,露出发青的头皮和脑后那一撮细长的金钱鼠尾辫,所以,他们是斥候而不是战兵,但他们也是有武器的。 这些清军斥候兵应是从海边上岸后向内陆潜行时在这片乡野间遇到了这个位置偏僻的村子,也可能是这个村子的居民无意中发现了他们,所以他们屠灭了全村,只留下年轻女子供他们淫乐,天亮时,他们就会离开,继续执行任务,但在离开前,他们肯定会把这些女子都杀掉,不杀掉灭口,难不成一直带在身边? “梁大哥、夏大哥、各位大哥,你们救救她们吧...”在夏华松开捂嘴的手后,吴宜流着眼泪企求梁飞、夏华等人。 梁飞低声道:“华子,我数了数,一共十二个,干不干?” 陈明补充道:“看见的有十二个,看不见的、可能在屋子里的不确定有几个。” 夏华稍感犹豫,敌人超过十二个,自己这边八人,而且七个人身上有伤,就算用突袭加强攻的方法取胜,自己这边免不了要折损人手,他实在不想再失去哪怕一个兄弟。 可是,身为汉家男儿,还是军人,又岂能坐视自家同胞被杀害、被侮辱而装作没看见? “不要...啊...爹...娘...”一个凄厉悲惨的哭叫声响起,夏华等人一起望去,看见是那些女子中的一个,她可能实在受不了这种比死还痛苦的羞耻屈辱了,稍微有了一点反抗的动作,搂着她的那个清兵立刻恶狠狠地一手薅住她的头发一手用手中刀的刀柄撞打她的脸,她当即被打得满脸满嘴是血,撕心裂肺地哭叫起来,绝望地喊着已经被杀的爹娘。 “哈哈哈...”其他清兵都大笑着,指指点点那个清兵和那个女子,像看戏一样乐在其中。 夏华等人几乎要咬碎满嘴的牙齿,“干!”夏华把心一横做出了决定,然后给手里的三眼铳快速装填火药和枪弹。这些鞑子,跟几百年后的日本鬼子一样,灭绝人性、罪恶滔天。 梁飞七人个个心火燃烧、目光冷峻如电,也都紧锣密鼓地准备着武器,给三眼铳装填弹药,给机弩安上弩箭,把弓箭取下摆在一起。 不到三十秒,众人都准备就绪,手里的三眼铳、机弩、弓箭齐齐蓄势待发地瞄准那些清兵,争取在第一波偷袭攻击中干掉越多越好的目标。 下一刻,意外发生了,空地边一间民房里走出三个清兵,边走边系着裤腰带,满脸的淫笑,外面的清兵们看了,都哄笑起来,不知在说些什么,但肯定都是肮脏下流的污言秽语。 “艹!”夏华忍不住暗骂一声,梁飞七人也都脸色难看,敌人不是至少十二个,而是至少十五个,保不齐更多,一旦捅了马蜂窝,搞不好他们都会被咬死。 曲吉东把牙齿咬得咯咯响地道:“我们可以等这些鞑子睡着了再动手。” 陈明铁青着脸:“但他们很有可能在睡前就会杀掉这些女子。” “到底该怎么办?”夏华心如刀割直滴血,他感到极度的愤恨不甘心,但敌强我弱时逞匹夫之勇只是送死。 梁飞寒声道:“这样吧,我摸到他们另一边,故意发出声响吸引走一部分鞑子,你们趁机攻杀留在原地的鞑子,然后跟我会合,解决掉剩下的鞑子。” 陈明担忧地看着梁飞:“梁哥,这太危险了!” 梁飞咬牙切齿:“这是我们唯一能得手的办法,我承受点危险不要紧的,只要能杀光这些鞑子...” 众人正紧急地商议着,“救命啊!”原本趴着不动的吴应熊突然大叫起来,趁着看管他的陈明有点分心,他一边叫出声一边起身想要跑向那些清兵,“我是吴总兵的儿子!你们快救救我...”但刚跑出两步就摔了个狗吃屎,因为他先前一直趴着,腿麻了。 “我艹!”梁飞、夏华等人都一个激灵,他们来不及多想,急忙重新挺起武器,陈明又惊又怒,急急扑上去一把拖回吴应熊并将其一拳打晕。 吴应熊的这一嗓子无疑是捅了马蜂窝,让他和梁飞、夏华等人一下子都暴露了,众人别无选择,只能战斗,听到吴应熊的叫声,这些清军斥候兵一起反应极快地跳起身一边顺声看来一边拿武器,这一瞬间,“轰——”几声混在一起的霹雳炸响开,二十四束耀眼夺目的火树银花从夏华八人手上的三眼铳的铳口里一起奔雷闪电地喷射而去, “啊!”“啊!”...几声狂呼惨叫,足有六个清兵中弹,脑袋成了血葫芦,身上的弹孔血如泉涌,弹子深深地射入他们体内,搅烂了弹道贯穿所到之处的皮肉筋骨和内脏,冲击力还让他们一起仰身向后飞去。 丢掉来不及再次装填弹药的三眼铳,夏华八人动作整齐划一地快速拿起手边已准备好的弓箭或机弩,八支箭矢一起飞梭破空飙去,满语的惨呼痛叫声再度响起,只有三个清兵中箭。 射箭的效果大不如开枪,因为这些清军斥候兵在听到吴应熊的叫声、夏华等人的三眼铳开火时都已经转入了战斗状态,个个动作飞快、凌厉、老练,抓起武器同时就地翻滚躲闪着,难以瞄准锁定。 “那里!”没有中招的清兵们个个两眼凶光毕露地吼叫着,一边腾挪躲闪一边张弓搭箭。 “嗖!嗖!嗖!...”几声,五六支强弓重箭犹如黑色流星般射向夏华八人所在处,其中一支几乎紧贴着夏华的脸皮极速地掠过,深深地钉在他身后的一棵树上,箭头完全没入树干。 “呃呜...”“唔呃...”两声痛呼在夏华身边响起,是曲吉东和马志超,两人一个右胳膊一个腹部中了箭,强忍着痛楚,两人咬着牙折断箭杆。不能拔,清军斥候兵常用箭矢的箭头是尖锐的小型三棱式,这种箭头一旦射入人体,伤口最大,救治最难。 “杀鞑子!”夏华、梁飞六人没时间顾及曲吉东和马志超,齐齐怒声大吼着,豹子般地跳出隐蔽处,发足狂奔冲向还站着的清兵们。 “杀了他们!”清兵们恶狼一样地嗥叫着,也齐头猛扑上来。双方都来不及再使用弓弩,直接短兵相接。“六对八!”夏华眼角余光看见空地边另一间民房里又跑出两个清兵,一个光着上半身一个没穿裤子,拿着武器也冲了上来。 第7章 恶战清军斥候队(1) “呃啊...”夏华冲向的、也冲向夏华的清兵是一个使长矛的,他的武器比夏华的雁翎刀长得多,一寸长一寸强,夏华屈身奔跑着,右手持刀,左手握拳贴着刀柄,在自己即将进入对方长矛攻击范围时,他的左手猛地把刚才在地上抓的一大把灰土迎面撒向对方。 双方已近在咫尺,那清兵对夏华的这记“阴招”猝不及防,当即被灰土迷住眼睛,他先惊怒交加,随即将手中长矛变刺为扫,虎虎生风地连连横向抡动防止夏华近身,电光火石间,夏华趁着对方看不见,借助冲刺的力道惯性一个侧身滑铲切入,在避开对方抡动着的长矛时怒喝一声斜掠一刀砍向对方弓步最近的那只脚腕。 “啊——”那清兵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嚎,滚烫的鲜血喷溅了夏华一脸,对方的左脚腕被他齐崭崭地一刀斩断,当即失去平衡一头栽倒。 “咿呀...”野兽似的一声怪叫中,夏华刚翻身打滚跳起就看到一道刀刃寒光正当头飙来,是那个光着上半身的清兵,手持一把短柄虎牙刀,泰山压顶般地劈向夏华,夏华来不及躲避,急忙错步立定,正面横刀格挡。 “当!”金属撞击的震颤铮鸣声和一团激绽开的火星中,对方的这一刀被夏华格挡住了,对方再次怪叫一声,又旋风似的一刀快攻劈来,夏华再次横刀格挡,在对方刀势反弹瞬间,他回手收刀弯腰冲刺上前,抢到对方在惯性作用下微微左转的右肋下,双手抱住对方的腰部,闪身到对方身后, “喝...”夏华放声暴吼,腰板挺起并大幅度地向后仰去,被他从身后死死紧抱着的清兵被旱地拔葱,双脚离地、腾空而起,四肢乱舞着被夏华一气呵成地从夏华的头顶上越过猛地摔向后面。 夏华这招是从吴家的那个护卫那儿学来的。 清兵哇哇惊叫着摔得四脚朝天,急急腾跳爬起,夏华已一刀直向刺来,他慌忙单手挥刀格挡,夏华的刀势只是虚招,在虚晃一刀同时飞起一脚正中他的右手腕,踢飞了他的虎牙刀。 “去死!”夏华大喝一声,再度一刀刺向对方。 这清兵眼看夏华的刀尖即将刺中他的胸口,在求生的本能下,他用双手抓住夏华的刀,随即触电般地惨叫起来,他的两只手一只握住了夏华刀的刀背,另一只抓的是夏华刀的刀刃,半个手掌霎时被切断,手指根根掉下,血水喷射, “噗嗤”一声,夏华的刀刺中了他的腹部,因为受到他手的握力、下压力和切断手指迟滞的影响,刀尖刺中位置下降了,并且入肉不深。 “呀...”夏华怒目圆睁,双手握住刀柄,双脚蹬地向前全力推动他的刀尖,这清兵一边惨叫着一边连连后退,十几步后被夏华顶到了一堆篝火边。夏华正要一鼓作气地解决这清兵,一道黑影“咻”地直向他的面门飞梭而来,他条件反射地松开握着刀柄的双手闪身退避同时抬腿一脚将眼前这清兵踹进了火堆里, “啊——”惊天动地、不似人声的惨烈狂叫中,这个光着上半身的清兵跌倒在火堆里被烧得发疯般地挣扎打滚。 差点儿击中夏华的黑影是一根长矛,扎在夏华跟前地上,是那个被夏华砍断左脚腕的清兵,还没死,刚才坐在地上向夏华偷袭掷出了他的长矛,所幸他已气力大减,掷出长矛的速度不够快,给了夏华闪避的反应时间。 失去雁翎刀的夏华旋即一把拔起这根长矛,顾不上解决那个已完全丧失战斗力的清兵,他稍微喘了口气趁着空当急切地看向其他人,清兵还剩六个,梁飞、翁永祥、陈明、许云峰、杨宁都在殊死血战着,梁飞一对二,他本来战力最强,奈何身上的伤势让他的战力大打折扣,所以被那两个清兵压着打,身上已多处受伤流血,但他毫不退缩,死死地纠缠着那两个清兵; 翁永祥抡着开山斧与一个粗壮矮胖的清兵打得难解难分,他腿部挨了一刀,皮开肉绽、鲜血汩汩,让他踉踉跄跄、跌跌撞撞、动作迟缓,对方也被他一记回旋斧的斧背砸在后背上以至于嘴里吐血、身体摇摇晃晃; 陈明、许云峰、杨宁也都在一对一,也都受了伤,他们的对手们同样都受了伤,双方就像野兽恶鬼一样狠命地死斗着,眼珠子血红,声音嘶哑地呼吼着,点点滴滴的鲜血在他们身边的地上飞扬溅洒得到处都是, 四人里,翁永祥、陈明、许云峰一时都还撑得住,杨宁明显在被动挨打,他身体精瘦、气力不足,被对手多次击中得手,伤势和流血又加剧了他的劣势,已刀法散乱。 夏华既想去支援梁飞又想去救助杨宁,但分身乏术,关键时刻,他见原本在隐蔽处的曲吉东和马志超磕磕绊绊地快步上前也加入了战团,两人强忍着旧伤和箭伤的剧痛,忘我地怒吼着扑上前,曲吉东大喝一声,用没受伤的左手抡起狼牙棒砸向那个即将杀死杨宁的清兵, 那清兵觉察到了,慌忙闪避,曲吉东原本砸向他脑袋的狼牙棒狠狠地砸在他的左肩上,当即把他的左肩骨砸得粉碎,整个左肩膀就像被放掉气的皮球一样塌瘪了下去,那清兵狂呼惨嚎起来。 确定杨宁那边情况好转的夏华握着长矛奔向梁飞处援助,梁飞的两个对手都非常强悍,一个长得像熊大,另一个长得像熊二,熊大手提一把长柄半月斧,熊二手持一柄长柄大砍刀,梁飞竭尽全力地挥动着他的雁翅刀,寒光闪动、火星四溅,金属铮鸣声连连, 对方二人虽然不是每次攻击都能伤到他,但沉重的斧头和大刀就像铁锤一样势重力沉,让他每次的格挡招架都非常消耗体力,已撑得摇摇欲坠,对方的斧头和大刀每次砍下,就算被他的雁翅刀架着阻拦,距他的身体也是一次比一次更近。 当夏华冲上去时,梁飞正好被熊二一刀砍中后背,创伤豁口足有一尺多长,鲜血喷涌。这一击近乎致命,梁飞脸上浮现出痛苦至极的表情,他身上最后的力气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刀砍上来的力量也重创了他,他终于坚持不住了,扑头倒下。 “你妈的...”夏华五内俱焚地怒骂着,挺矛飞步纵身上前,整个人就像一发出膛的炮弹。 熊大熊二正要对梁飞补上致命一击,猛然听到夏华的怒骂声和脚步声,两人急忙转身看来并躲避,说时迟那时快,夏华这风驰电掣的一矛已势如破竹地刺中了熊二的腹部,直接将其身体贯穿,矛头从其后腰部刺透突出,破开一股激流喷射的血泉, “啊——”熊二痛不欲生地狂呼惨叫着,被夏华长矛的力量冲击得后退几步仰面跌倒。 “咿呀...”夏华一矛刺穿熊二时,熊大狂怒地一斧劈向他,夏华火急拔矛,但拔不出来,倒地还没死的熊二相当顽强彪悍,他五官扭曲、面目狰狞,双手死死地抓住矛杆,不让夏华拔出长矛,在自己死前给熊大创造杀死夏华的机会。 “杀了他...”熊二满嘴吐血地嘶吼。 熊大长声狂叫着,整个人就像一头要吃人的野兽,手中的半月斧力劈华山地砍向夏华,势要将夏华砍成两段。 瞬息之间,就在熊大的斧刃即将砍上夏华时,他却一头栽倒,原来是倒在地上的梁飞拼死爬过来抱住了他的小腿。 “华子!”梁飞大口大口吐血地喊道。 夏华放弃拔矛,跳到一边,熊大嚎叫着,回手一斧砍向梁飞,梁飞的双手齐齐被砍断。 “我艹你祖宗...”夏华感到脑子里轰地爆炸了,手上没有武器的他发疯地狂奔扑向熊大,骑在熊大身上铆足全力地争夺他的半月斧,又俯头张嘴一口咬住熊大的左耳血淋淋地撕扯了下来。 熊大痛得暴怒欲狂,但他任由左耳被夏华撕咬也没有腾出手,双手一直死死抓住斧柄,跟夏华翻滚扭打了起来,他的力气比夏华大很多,在翻滚几圈后压在了夏华身上, “下贱的尼堪!去死吧!”熊大满脸狂暴骇人的杀气,他跪压在夏华的腿部和腹部上,完全控制住夏华的身体,确保夏华无法挣脱,然后双手抓握着斧背用力地向下按压,手臂的力量加上他的体重,推动着斧刃一点一点地逼近向夏华的咽喉。 “去死吧...”一尺的距离上,夏华清清楚楚地看到熊大的面容就像一个恶鬼,满嘴黄牙龇露,双眼暴凸,紧缩的瞳孔中映照出他的面孔,他还能感受到对方喷出的臊臭鼻息和口气。 “呃啊...”为了不被杀掉,夏华吼叫着双手抓住熊大双手的手腕全力支撑着,他额头上青筋根根凸起,心脏狂跳,肾上腺素飙升,身体好像在燃烧,四肢都动不了的他昂起头一口咬住了熊大的右手。 电流般的剧痛让熊大闷哼痛叫起来,他右手血流如注,夏华的牙齿深深地咬进他右手小拇指、无名指、中指的皮肉里,直至骨头,手骨被咬得咔嚓脆响着碎裂,尽管如此,这个凶悍的清兵也没有收手放弃,他深知这时候谁活谁死比拼的就是一口气,跟性命相比,区区几根手指根本就不算什么,剧痛反而刺激得他发狠地加大了力气。 “艹!真的要栽在这里了吗?”一秒一秒又一秒...夏华感到自己就要撑不住了,他仿佛看到死神正在对他张开黑色的翅膀。 第8章 恶战清军斥候队(2) “呼...”毫无预兆的,一把灰土从旁飞来,正中熊大的面部。 “嗷...”熊大惊叫一声,他一下子迷了眼看不见了,受惊失神之下,他的手臂力量锐减。 趁着这一稍纵即逝的生机,夏华火急收起右手,拔出解首刀稳准狠地刺中了熊大的咽喉。 熊大的壮硕身体就像被点穴了一样不动了,他呆呆地瞪大眼,嘴里咯咯地发出阵阵怪响,喉部就像被拧开的红色自来水一样鲜血狂喷,几乎把夏华浇成了血人,几秒后,熊大重重地一头扑在夏华身上。 “夏大哥...”吴宜的哭声从旁传来,“你...你没事吧?” 夏华吐出嘴里的断指,费力地推开身上熊大的尸体,继续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感到他的肺都要爆炸了,浑身酸麻无力,四肢发软发颤,遍体大汗淋漓湿透衣服,刚才的战斗持续时间很短,只有两三分钟而已,但就像剧烈运动了一小时一样快把他累瘫了,他的身体和精神都要虚脱了。 “夏大哥,你没事,你没事...”吴宜扑到夏华身边,跪地泣不成声。 喘息了不到三十秒,夏华咬牙强撑着身体爬起,他看了看现场,战斗已经结束了,难怪吴宜敢跑过来,十七个清军斥候兵全部倒在地上,六个中弹,三个中箭,一个被夏华砍断脚,一个被夏华刀刺击伤后踹进火堆里烧死了,一个被夏华一矛刺死,一个被夏华用解首刀捅死, 翁永祥、陈明、许云峰、杨宁、曲吉东、马志超合计杀死或打倒了四个,六人里,五人受重伤,马志超战死,他在勉力参战后被一个清兵从背后一枪捅穿,梁飞也受重伤,已处于濒死状态。 “梁哥!梁哥!”爬起身的夏华热泪滚滚地扑到梁飞跟前,曲吉东五人也都惶急地靠来。 梁飞伤势惨烈无比,不算旧伤,他身上大大小小创伤超过十处,并且他的双手都失去了。 夏华拼命地撕扯布条想给梁飞捆绑扎死断手处。梁飞的断手处已经不怎么流血了,因为他身上的血已经快要流干了。 “不用了...”梁飞声若蚊蝇,他眼神黯然但幽邃地看着夏华,“华子,我一直想对你说,你上次大病康复后,我觉得你就像是变了个人...” 夏华眼泪簌簌而落,他想着编个鬼话,但梁飞没时间听他“解释”,继续说了下去:“华子,你有头脑,有胆量,以后带着弟兄们好好地走下去吧...”言下之意是他死后夏华当头领。 说完这句话,梁飞缓缓地吐出一口气,闭目死去。 夏华满脸泪水地呆立着。 “华...”陈明走到夏华身边提醒道,“华哥,没时间哀伤了,我们抓紧时间清理现场吧!” 夏华一边擦眼泪一边点了一下头。 曲吉东、翁永祥、陈明、许云峰、杨宁虽然也都悲痛万分,但他们更冷静和克制,个个强撑着身体仔细检查交战地域内的漏网之鱼,对地上的清兵,不论死活,一律补刀,“饶命!饶命...”接连有受伤倒地还没死掉又逃不了的清兵活口发出魂飞天外的求饶声,说的是汉语,清军的斥候兵既要潜入明国汉地,自然都会汉语。 曲吉东等人毫不手软,轻车熟路地上前跪压在清兵活口的后背上揪住他们的金钱鼠尾辫拉起头,一刀割喉。 “夏大哥,水...”吴宜颤颤巍巍地端着一个水袋递给夏华。 接过水袋时,夏华看着吴宜,轻声道:“刚才谢谢你了。” 刚才那千钧一发时对最后那个清兵撒出灰土的人正是吴宜,她眼见夏华被那个清兵压制即将被杀,其他人都来不及或无力援助夏华,很想帮忙的她既不会用三眼铳也不会张弓射箭,双手还被捆绑着,最终,她强忍住心头的恐慌,学着夏华的做法,在地上抓了一把灰土大着胆子靠上前撒向最后那个清兵,算是救了夏华一命。 “我...不算什么的...”吴宜有些局促地低下头。 “恩公!”“多谢军爷救命之恩!”“谢谢各位恩公...”那些被救的女子一起扑到夏华六人跟前跪下放声大哭着连连磕头,然后踉踉跄跄地扑到那些村民的尸体前,齐齐发出肝肠寸断、悲痛欲绝地哭喊,“爹啊!”“娘!”“哥!”“孩子他爹!”“阿宝!我的孩子呀,你快醒醒呀...” 吴宜怔怔地站着,她这时看清了现场的血腥画面,加上满鼻浓重的血腥味,让她一下子呕吐起来,吐了又吐,直到吐完胃里的食物,还不停地干呕。 忙碌中,夏华步入先前那三个清兵走出来的民房,一到门口就闻到一股血腥味,他转身从篝火堆里拿出一根燃烧的柴火照了照,只见屋里床上倒着一具一丝不挂、浑身是血的少女尸体,女尸的两眼大大地睁着,死不瞑目。 跟过来的吴宜在看到这幕惨状后,先是呆若木鸡,然后转身一边干呕一边再次泪如泉涌。 “妹妹!我的好妹妹啊...”被救众女中的一人跌跌撞撞进来扑到女尸身上哭得死去活来。 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夏华上前伸手抚合上女尸的眼睛。 另一间民房里当然也是这般惨剧。 这十七个清军斥候兵只有武器,没有盔甲,带了几匹马,都拴在村里的树上,还有一些干粮、地图等物,另有几百两碎银子,都被夏华六人打包了,忙到最后,夏华看向那些个个失魂落魄、浑浑噩噩的被救女子。 怎么安排她们?夏华感到为难,这些女子都已经家破人亡了,置之不理的话,她们肯定活不下去,特别是北京这里,现在就已是兵荒马乱,马上会更乱,李自成的顺军、吴三桂的军队、清军不久后会展开天昏地暗的大战,顺军溃败,清军全面入关, 北京接连易主,各路军队你来我往,遍地不计其数的败军残兵加上多如牛毛的匪盗贼寇...普通老百姓在这样的乱世大环境中可谓命如朝露,活着全靠运气。 虽然知道带上这些女子有可能会拖累自己一行,但夏华确实做不到撒手不管她们,于是,他上前道:“各位姑娘,我们要走了,你们何去何从,自己选择吧,愿意跟我们走的,就跟我们走,不愿意的,我们会留下一些银子和粮食,另外,我要提醒你们一下,京师这里马上就要打很大的仗了,京师和京师方圆百里内都会战火连天,你们考虑清楚。” 众女都泪流满面。 经过短暂思量,被救的这十二个女子里有八人选择离开,她们的娘家都在附近别的村子,婆家没了还有娘家,她们想回娘家,三人选择跟夏华一行走,还有一人凄凉无比地惨笑一声: “我全家都没了,只剩我一个,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这个世道,吃人不吐骨头,死了反而是解脱,反正恩公你们已经给我的家人们报仇了,我也没什么遗憾了。”此女便是那个惨死的少女的姐姐。 夏华听得出此女的言下之意,她已万念俱灰、生无可恋,夏华一行走了后,她就会自尽。 唏嘘了一下,夏华走到此女跟前:“你说的对,这个世道简直就是暗无天日,但我认为,世道不应该是这个样子,我和我的兄弟们想改变它,并且我相信世上有无数的人跟我们一样,想改变这个黑暗的世道,你愿意的话,一起来吧,就算最终失败,起码我们努力过、抗争过。” 此女满眼泪花地看着夏华,大滴大滴的眼泪涌出她的眼眶,片刻后,她重重地点了点头。 众人没时间埋葬遇害的村民们,只能把他们的尸身都搬运到屋里,用被褥、衣物等盖好,夏华六人割掉十七个清兵的人头摆放在村民们尸身前进行祭奠,关好门,忙完这些后,夏华给了选择离开的八个女子百十两碎银子、一些干粮和自卫的武器。 八女千恩万谢地泣泪告别离去,她们承诺回到婆家村子后会带人过来好好埋葬这个村子遇害的村民们,夏华给她们的银子里有一部分就是用来做这件事的,对她们,夏华只能帮到这里了,她们接下来只能自求多福了。 “华哥!”曲吉东就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提拎着吴应熊走到夏华身边,杀气腾腾地道,“这个小崽子怎么处理?”陈明、翁永祥、许云峰、杨宁也都眼神阴森地看着吴应熊,手上磨刀霍霍。 吴应熊先前被陈明一拳打晕,刚才醒了,看到眼前这个阵势,他直接两眼一翻白,吓得昏死了过去,裤裆里屎尿滴滴答答。 “夏大哥!”吴宜心慌意乱地上来流泪哀求,“你不要杀他...求求你...” 夏华当然不会杀吴应熊,虽然很想杀,但他知道那是不明智的,打一顿也不行,这小子只有十二岁,又自幼娇生惯养,皮薄肉嫩骨头脆,随便打两拳就嗝屁了,加上还要顾及吴宜,他只能恨恨地吩咐道:“等这小子醒了后告诉他,再有下次,老子拔了他舌头!” 休息到天快亮时,带上梁飞和马志超的尸身、吴宜和吴应熊以及那四个女子,夏华六人继续赶路。 中午时,夏华一行进入路边一片树林里休息,吃东西、喝水、受伤的人重新敷药和包扎,想到战死的梁飞和马志超,又想到先前战死的包玉雄和孙剑,夏华六人都再次悲痛伤感起来,吴宜和被救的四个女子里的三人都神色恍惚,只有那个原本想自尽、名叫绣春的女子恢复了不少,虽然还神色忧伤,但已打起精神主动帮忙做事了。 “夏爷,”绣春小步走到夏华身边,轻声问道,“我们要去哪里?”她看得出夏华六人不像没有目的、走到哪里算哪里的四处流浪。 夏华回答道:“南方,另外,你不要叫我什么夏爷,以后叫我...”他想了想,“公子吧!” “是,公子。”绣春很利落地应道。 夏华看了一眼身边的绣春,顿时感到很吃惊,因为绣春长得很美,从昨晚遇上后,因为一直是夜里,天亮后夏华又一直沉浸在哀伤中、心不在焉,所以没怎么注意绣春的脸,此时看清了, 绣春长着一张线条柔和的杏仁脸,曲眉丰颊、靡颜腻理,一对剪水双瞳的丹凤眼,鼻梁高挺、下巴微翘,好好梳洗打扮的话,堪称容颜如玉、红唇如火、美眸如冰,而且身材高挑、双腿修长,用后世的审美观看,妥妥的一个大家闺秀的御姐型美女。 “绣春,你不是那个村子的本地人吧?”夏华问道。 绣春点点头,神色黯然道:“我和我妹妹原是京师一个官员家的婢女,两年多前,主家被皇上处死了,全家星落云散,我带着妹妹逃出京城到了那个村子,被一户人家收留,然后嫁给了他家的儿子。” 夏华没有细问,这个鬼世道,人如浮萍草芥。 第9章 改变这个世道! “夏大哥...”吴宜怯生生地靠近过来。 夏华看向吴宜:“嗯,什么事?” 吴宜显得很迷茫惘然:“你们当初反叛逃出我吴家,真的是因为...我爹想要投降鞑子?” 夏华点头:“当然!你以为我们在说谎吗?而且你弟的行为不是已经证明了吗?” 吴宜两眼无神地喃喃道:“不可能的!不可能...鞑子就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爹他...我爹他怎么会投降鞑子呢?” 吴三桂原籍扬州高邮,生于辽西将门世家,少年时就投身军旅,常年在辽西、辽东等地与满洲人交战,吴宜身为他的女儿,对满洲人当然不陌生,但吴三桂肯定不会把她带到尸山血海的战场上“长见识”,也不会让她亲眼目睹满洲人是如何烧杀奸淫掳掠的, 几个小时前,吴宜这辈子第一次亲眼看到满洲人的暴行,这对她的思想三观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说到底,她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少女。 夏华淡淡道:“那你就拭目以待好了!一个月内,你爹就会去当鞑子的狗,然后帮鞑子杀我们汉人了!” 吴宜心慌意乱:“夏...夏大哥,说话要有凭证的,你说我爹会投降鞑子,这话有何凭证?我爹...我爹可是大明的忠臣!” 夏华冷笑一声:“忠臣?可拉倒吧!月初时,流寇进犯京师,皇上下旨召你爹火速领军赶赴京师勤王救驾,这么十万火急的大事,你爹却慢悠悠的,七八天就能走完的路,他硬是走了十几天还没到,坐视京师被流寇攻破、皇上自尽殉国,这说明啥?呵呵,你爹啊,根本就不是大明的忠臣,而是一个腹有鳞甲的野心家。”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爹他...我爹不会的...”吴宜心如乱麻,身体摇摇晃晃地瘫倒,她对满洲人深恶痛绝,对其父吴三桂非常崇敬,一想到自己的父亲竟会跟禽兽一样的满洲人同流合污、卑躬屈膝地给满洲人当狗做奴才,她的内心都快撕裂了。 陈明蹒跚着走到夏华身边:“华哥,我们把梁哥和志超兄弟葬了吧?” 夏华叹口气,点了点头。 就地埋葬了梁飞和马志超后,众人继续在这片树林里休息,天黑后重新上路,一路向南。 一天一天又一天,春去夏至山河破碎,一里十里百千里,唯见人间群魔乱舞。 披星戴月、风餐露宿了一个多月,六月上旬,夏华终于抵达了他的目的地。 过去的这一个多月里,北京巨变连连,按照农历日期,四月十三日,顺军向山海关开拔,十八日,顺军与已决定向满清投降、被满清封为平西王的吴三桂的军队展开交战,二十一日,多尔衮率领满清大军抵达山海关,吴三桂开城献关,清军大举入关, 二十二日,顺军、吴军、清军爆发山海关大战,顺军大败,李自成逃回北京,二十九日,李自成在北京称帝,三十日,李自成撤离北京,退往西安; 五月三日,清军兵不血刃地占领北京,随即,多尔衮等满清高层积极筹备满清迁都北京,预备展开夺取中原汉地的大计。 这一个多月里,夏华一行小心翼翼地通过了北直隶南部和山东,沿途见到了数不胜数的人间惨剧,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城镇乡村十室九空,饿殍枕藉、哀鸿遍野、卖儿鬻女、易子而食、析骸而爨,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林林总总,不胜枚举,无不悲惨凄凉至极。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夏华的内心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千刀万剐,一开始,他痛苦得万箭穿心,渐渐地,他开始平静,内心波澜不惊,心如铁石近乎麻木,但他没有真的麻木,他的内心就像一座已积蓄满能量、随时都会爆发的火山,一个怒吼的声音在他心里不停地震荡着: 改变这个世道! 改变它! 彻底地改变它!!! “我会改变这个世道的!”夏华暗暗咬牙立誓,“因为,这就是我来到这个时空的意义!” 山东、河南等地虽然基本上没直接受到满洲人的侵害,但却是流寇横行、起义军与官军反复交战的地方,所以一样的兵荒马乱、生灵涂炭,一样的局势动荡混乱至极,夏华在这里难以起家,他的目的地不是这里, 这一路上,他一如既往地处处谨小慎微,专门挑选偏僻荒野处昼伏夜行赶路,竭力低调不起眼,不惹事,不主动掺和别人的事,虽然他满腔救国救民的心,但很少见义勇为,因为他深知此时的他还没有拯救苍生的实力。 由于战乱破坏,北直隶、山东、河南等地的社会秩序已基本上崩溃,无数难民四处逃难,夏华一行在这其中藏叶于林,不显山不露水。 六月初,夏华一行进入南直隶即后世的江苏、安徽、上海,最终抵达夏华的目的地——扬州。 后世的夏华正是扬州人,而且还是吴三桂的同乡,但高邮人都以吴三桂为耻。 夏华千里迢迢地来到扬州,不完全是故土情,而是因为...明末的扬州发生了什么,后世中国人几乎个个都知道,身为扬州人的夏华更是对此刻骨铭心, 他计划以扬州为起点,一步一步地改变历史,改变这个世界,先改变扬州在明末的那场惨绝人寰的大浩劫,更重要的是,扬州这时候既未遭到满洲人的侵害,也未被流寇浪潮波及,相对安宁,适合夏华展开奋斗征途。 “我只有短短十个月的时间,”夏华在心里默默道,“十个月后,明年四月,清军就会兵临扬州城下,破城,然后屠城,我必须抓紧时间!扬州十日,还有嘉定三屠、江阴大屠杀...我绝不会让它们再发生了!” “谭东、栾树文、李保海、陈家鹏、蔡晨旭、陈军、王梓楷,你们到前面的村子里打探一下,问哪家有空房子可以租住。”夏华吩咐跟着他的众人里的七个男子,“对外就说我们是从北方结伴逃难来的。” “是,夏哥!”被点到名的七个男子齐声应道,然后前往夏华一行眼前的这个位于扬州城西郊外的村子,该村名叫君临村,据说当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后曾微服私访扬州考察民情,在这个村子里住过一晚,该村此后便改名为君临村。 夏华从玉田县出逃时除了人质吴宜和吴应熊,只有同甲的梁飞九人,一甲十人已去四人,现在跟着他的有四十多人,都是他一行在路上救下和愿意追随他的难民,实际上,夏华一行出手救人次数不算多,但积少成多,他的追随者就这么多慢慢地起来了。 谭东七人都是年轻力壮的男青年,这一路上,夏华为自保,一有空就和曲吉东、翁永祥、陈明、许云峰、杨宁教授武功给其他人并督促他们勤奋苦练,而且不光是谭东等男子学和练,绣春等女子也学和练。 谭东七人很快就办好了事,村里有家富户有多余的房子可以租给夏华一行,是一处位于村子外延的已半荒废的田庄,有房舍十多间,交了钱,签了契据,夏华一行总算有了落脚处。 对夏华这些“来历不明”的外地人,村里人都见怪不怪,因为这些年来特别是近几年里,从外地逃难到扬州的人太多了。 “大家今晚都好好休息,明早出去帮我做事。”夏华吩咐众人,“两三个人一组,分头前去不同的地方购买豕油,越多越好。”豕油就是猪油,豕就是猪,在明朝是可以吃猪肉的,但不能把猪叫猪,要改称豕、豚、彘,反正不能发出“zhu第一声”音,原因么,无需多言。 “是,夏哥!”众人一起应道,他们虽然纳闷疑惑夏华买猪油干什么,但他们都对夏华忠心耿耿、唯命是从,心里清楚“夏哥吩咐什么,我们只管照办就行了,不要多嘴”的道理。 吃过晚饭,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夏华直接进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一边酝酿睡意一边反复地思索着他的初步计划。 万事没钱难,夏华必须在越短越好的时间内弄到越多越好的钱,如何做到?只能搞发明。 后世不计其数的重生穿越小说主角一到古代立刻化身牛顿爱因斯坦爱迪生诺贝尔等等大科学家大发明家的结合体,轻轻松松地发明出了一大堆超时代的东西,恨不得连高达都给整出来,毫无疑问,那是胡扯,现代人到古代后搞发明不是不可能,但绝不容易, 因为缺乏太多太多的理想条件,比如,如果不是专业的理工技术人员或手边没有专门的资料,谁知道那些东西的科学原理和具体制作流程?再比如,古代有现代的理工实验室吗?有电力吗?有那些现代工业才能做出来的高精密的实验工具吗?因此,很多很多的东西都是纸上谈兵理想化的产物,实际上根本搞不出来。 夏华开始搞的第一个发明毫无创意,就是在后世重生穿越小说里被发明了N次的肥皂。 夏华承认,自己发明肥皂很俗套,但这东西确实最符合现代人重生穿越到古代后搞发明赚钱的若干原则和各种限制条件,非常靠谱,不把它“发明”出来都对不起它的简单原理和工艺,更是枉为重生者或穿越者。如果连最基本的肥皂都不会做,那还重什么生、穿什么越? 西方人在很多年前已发明出原始的肥皂,但没有传到东方,直到十八世纪末才传入中国,中国古代人使用的洗涤剂主要是胰子和皂角,胰子又叫“澡豆”,主要原料是猪胰腺,由于主要原料价格不菲,使其没有得到普及,只有少数权贵富人家使用, 普通人家使用的是皂角,洗涤效果很差,所以,在古代的中国,肥皂是个潜力巨大并且完全没有竞争者的市场。 肥皂的制作方法非常简单:草木灰加油脂。 身为一个重生者或穿越者,要是连这个都不会,那就死了想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的心吧!废到这种地步,神仙都带不动。 第10章 第一步:搞钱 接下来的几天里,夏华带着其他人深居简出埋头倒腾肥皂,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成功做了出来并且一口气做了一千多块。 一切都准备就绪后,次日天没亮,夏华带着绣春、谭东等人正式去城里卖肥皂,曲吉东、翁永祥、陈明、许云峰、杨宁没有一起进城,他们一方面守家一方面带着其他人继续做肥皂,吴宜主动跟上夏华,旭日东升时,一行人进了城。 尽管早就知道扬州在古代中国的地位就像上海在近现代中国的地位,但真亲眼目睹了,夏华还是忍不住被自己的家乡在几百年前的繁华给深深地震撼到了。 扬州城始建于春秋时,历史悠久,发展腾飞于隋唐,因为京杭大运河开通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扬州靠大运河吃大运河,连通黄河、淮河、长江的大运河让扬州一跃成为全中国一等一的内陆水运枢纽和黄河、淮河、长江三大流域经济的交汇点,不管是南方的货物运去北方还是北方的货物运去南方,都要经过扬州, 既有如此得天独厚、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扬州想不发达都难。唐宋时,扬州号称“扬一益二”,是天下最繁华的城市,这一繁荣盛况足足持续了上千年之久,扬州的没落衰败是从晚清时开始的,此时的扬州仍历久弥新、辉煌不减。 举目望去,只见扬州全城广厦万间,亭台楼阁、轩榭廊坊鳞次栉比,四衢五巷车水马龙,八街九陌马咽车阗,商铺云集、高楼林立、软红香土,每条街道上都人声鼎沸、熙熙攘攘得近乎人满为患,来自天南海北的各色人等都有,衣冠服饰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包括很多的外国人, 街道两边尽是商铺,路边空地上还有遍地开花的地摊,各种商品琳琅满目,商家小贩们卖力地大声吆喝着招揽生意,酒肆和饭店里,南腔北调的高谈阔论声、喧嚣欢闹声不绝于耳,环绕贯通全城的几条水道里,商船如梭,川流不息,码头上货物堆积如山,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应有尽有,全城处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只要有钱,扬州就是人间天堂,此况的的确确无愧于“烟花三月下扬州”“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人生只合扬州死”等古往今来对它的不计其数的美誉。 尽管大半个中国已陷入战火,就连大明朝都已在一个多月前寿终正寝了,但扬州仍是“接着奏乐接着舞”,一是因为这个时代的消息传播速度严重滞后,二是广大的扬州人并不清楚外面的具体情况,稍微清楚一点的人也存在掩耳盗铃的幻想或侥幸心理, 三是全国到处在打仗,天下无处太平,扬州人逃离扬州又能去哪里呢?还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在醉生梦死中麻木不仁、得过且过。 越看这幕繁华,夏华的心头就越沉重,因为他知道,十个月后,这幕繁华将会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死尸堆积成山、鲜血汇聚成河的人间修罗场。扬州,从人间天堂化为人间地狱。 “抓紧时间开工!”夏华对除吴宜和绣春外个个刘姥姥进大观园神情的谭东等人一挥手。 大半个小时后,夏华等人分头在城里多个巷子口、路口摆好了摊子,然后一起扯开嗓子吆喝起来:“街坊邻居们,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都来看看呀!我们这里有前所未有的好东西哟!”在陆陆续续有人好奇围聚过来后,夏华等人分工明确地现场示范, 有人高举起一块脏兮兮、油腻腻、黑乎乎的布,大声道:“大伙儿都看清楚了!这块布脏不脏?油不油?有没有办法把它洗干净呢?以前没有,用皂角洗一百遍估计也洗不干净,但现在有办法了!就是这个!” 其他人向围观者们展示他们手里的肥皂:“这是什么呢?这东西叫肥皂!是我们用独家秘方做成的!再脏再油的衣服都可以洗干净!别不信!都仔细瞧好了!”说完,他们把脏布在清水里泡了泡,然后取出打上肥皂使劲地搓揉了十几遍,最后放在清水里又搓揉了十几遍,等拿出来时立刻引起现场一片惊呼声,因为那块脏布确实洗得干干净净了。 “哎呀!这东西可真神奇呀!” “是啊,那么脏、那么油的布都能洗干净!真让人不敢相信!” “比皂角好用一百倍啊!” “多少钱?” 人们惊奇地议论着、询问着,围聚过来的人也越来越多。 身为老板的夏华举起一只手:“五十文一块!” “啊?五十文呐...”“有点贵呀...”“本来想买的,但这价钱...能不能便宜点?”本已心动的人大多犹豫迟疑起来。 “好货不便宜嘛!”夏华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用五倍成本的价钱卖着他的肥皂。天下第一繁华的扬州,富商遍地走,中产多如狗,夏华卖便宜了简直是看不起扬州。 “算了,算了,东西虽然好,但不便宜。”“买一块吧!”“我买两块,九十文怎么样?”有人摇头走了,也有人掏钱买或讨价还价。 “买三块打九折,买五块打八折。”夏华笑容可掬地展开促销。 众人热火朝天地忙了大半个上午,近中午时,一千多块肥皂销售一空,营业额近五万文,扣除成本一万多文,净赚四万八千多文。 “公子你太厉害了!”“夏哥,你真是太聪明了!”看着用来装钱的箱子里满满当当的铜钱,绣春、谭东等人都用崇拜和惊叹的眼神看向夏华,吴宜也敬慕不已,“夏大哥,你是怎么想出肥皂这东西的?” 夏华笑了笑,他内心里波澜不惊,因为他非常清楚,这点小钱跟他计划中的大事业相比,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 “四万八千多文,也就七十几两银子而已。”夏华在心里算了算。 古代一两银子等于十钱银子、一百分银子,等于多少文铜钱没有严格固定的数字,不同地区也存在地域差别。几十年前明朝还算国泰民安的万历年间,一两银子约等于一千文铜钱,到眼下的明末,一两银子能兑换的铜钱已经降到七百文甚至六百文。 一两银子相当于后世多少元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可粗略地认为一两银子约等于后世一千元,实际上不止,明朝一个县太爷一年的俸禄不过四十五两银子,一个官府基层公务员每月工资不过二两银子上下,一户社会底层平民如果没有大病大灾,一年开销只要五到十两, 到眼下的明末,因为战争动乱,社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物资越来越紧缺,物价不断上涨,银子的购买力随之不断下降。 收摊后,夏华一行前往附近一家钱庄把铜钱都兑换成了银子,几万个铜板,实在太重了,换成银子才方便携带。拿到银子后,夏华发了其他人一人一两:“大家都辛苦了,这是我给你们的赏钱。”吴宜也被发了一两银子,好歹帮忙了,这是她自从被夏华掳走后第一次有钱。 谭东等人都欢喜得像过年,唯独绣春神色异样,她靠近夏华低声提醒道:“公子,巷子那边的拐角处一直有个人鬼鬼祟祟地偷看我们,不像好人。” 夏华心头了然,他点点头,笑着道:“走,去吃午饭吧,我请客,下午还要继续做事呢!” 众人吃饱喝足,开始在城里大购物,按照夏华的吩咐,一行人分头四处采购米面、肉食、各种生活必需品、猪油以及香料、鲜花、硫磺、艾草、薄荷等物。 斜阳近晚,夏华一行带着一堆东西出城回君临村。 从出城时开始,夏华等人就发现他们被人跟踪了,等一行人到郊野偏僻处时,对方图穷匕见,有一二十人,拦住了夏华一行,个个手持刀剑,表情不善。 夏华一看就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一伙城里的流氓地痞,在白天里就盯上自己了。 “你们今天赚了不少呀!”对方为首的一个黑壮汉看着夏华一行,皮笑肉不笑地道,“但你们知道你们摆摊的那个地方是谁罩着的吗?” 夏华呵呵一笑:“直说吧,要多少?” 对方狞笑一声:“你们既在老子的地盘里做生意,按照规矩,要交一半的钱作为保护费!” “好啊,我这就给你。”夏华一脸淡定地打开马背上放武器的箱子,取出弓箭,在对方完全没回过神来前一箭飙去,正中对方脑袋上的幞头。 绣春、谭东等人齐刷刷地拔刀怒视对方。 “你...你有种!”被夏华这一箭惊得冷汗从后脑勺流进屁股沟的黑壮汉恨恨地看了夏华几眼,知道夏华一行是硬茬的他做出了明智的选择,“走!”急急忙忙地带着手下们离开了。 一行人回到村里住处,吴宜忍不住对夏华问出她的一个疑惑:“夏大哥,你为什么要买这些香料、鲜花、硫磺、艾草、薄荷呢?” 夏华回答道:“这是为了做出比肥皂更赚钱的香皂。” 香皂是在肥皂的制作过程中额外添加了香料、花瓣、硫磺、艾草、薄荷等添加物做出的,成本比肥皂高得多,差不多一百文一块,主要是因为香料不便宜。 香料就是能被闻出香气、被尝出香味的东西,主要被用于调制香水化妆品、烹饪做菜的调料,中国有中国特有的香料,海外有海外特有的香料,海外香料在中国市场上的价格堪称贵逾黄金,是十分昂贵的奢侈品,中国本土的香料虽比海外的香料便宜,但价格也是很高的。 第11章 夷丁押住 两天内,众人又做出一千多块肥皂外加二百多块香皂,次日一大早,夏华一行再次进城。 “夏大哥,这香皂你打算卖多少钱一块?”路上,吴宜问夏华。 “二两一块。”夏华回答道。 “这么贵?”吴宜很惊讶,按照夏华开出的价钱,肥皂的售价是成本的五倍,香皂直接是二十倍了,“会有人买吗?”她有点怀疑。 “绝对会有的!”夏华显得智珠在握,“我们的肥皂主要是卖给普通老百姓的,这东西洗涤效果极佳,可以说是生活必需品,五十文一块,对老百姓来说,稍微有点贵,但老百姓还是会买的,因为值得,老百姓钱不多,但人多啊,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足够我们发一笔了, 香皂,老百姓肯定不太会买,他们真要洗澡,用肥皂也可以的,所以,我们的香皂主要是卖给大户人家、有钱人的,一块香皂二两银子是贵,但他们还是会买的,第一,他们完全买得起,第二,有钱人在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都会讲究,除了他们有这个财力,还因为他们有好面子攀比的心态。 你们想啊,张大户不觉得一块香皂二两银子贵,豪气地买了,李大户会不买吗?他不买,岂不是会感到没面子?于是,这些有钱人就会被互相带动起来都买了。” 这跟后世网络主播的打赏榜一榜二大哥是同一个道理。有钱人买东西就这样,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你卖便宜了,他们还不想买呢,认为廉价的便宜货配不上他们高贵的身份和身价。 吴宜等人一起恍然大悟:“有道理啊!”“不愧是夏哥,真是聪明绝顶!” 接下来的事实完全不出夏华的预料,到下午时,夏华一行带的一千多块肥皂和二百多块香皂销售一空并且堪称是被抢购一空,肥皂还是卖了七十多两银子,香皂卖了足足四百余两。 “我的天呐...”吴宜惊叹不已,“按照这个速度,夏大哥你早晚成为大富豪啊!” 夏华一脸视金钱如粪土的云淡风轻。 我哪有那个时间慢慢搞这个肥皂香皂生意哦,夏华在心里叹息着,如果给我充足的时间,我当然可以一步一步地经营,早晚富甲一方甚至富可敌国,但,十个月后,清军就要打来了,我根本就没多少时间用来做生意,而且,就目前的这个赚钱速度,实在是太慢了,怎么办呢? 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肥皂香皂的制作工艺高价卖给某个富商大户,单次卖断,从而一下子获得巨款资金。 夏华进城卖肥皂香皂真正的目的并不是直接赚钱,而是打广告,他要让肥皂香皂在扬州家喻户晓,引起扬州富商大户们的注意和重视,然后把做肥皂香皂的“独家秘方”卖个高价。 “老规矩,吃饭,然后继续采购原料。”收好银子,夏华吩咐众人。 拐过一条街后,路边一家医馆的喧闹声引起了夏华的注意。 “滚!滚!滚!就这么点儿钱也想看病?臭鞑子!穷鬼!”一个恶言恶语的叱骂声灌入夏华耳中,他顺声看去,见医馆门外挤着六七人,个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跟乞丐差不多,为首者正神态卑微至极地向一个医士说着什么,扯着对方的衣角苦苦地哀求,甚至都跪下了, 那个医士满脸的厌恶和不耐烦,一边把手里的十几个铜钱扔在地上,一边猛地挣脱衣角,转身大步迈回医馆。 跪着的那人在同伴们的劝说搀扶下站起身,抬手抹了抹眼泪,显得不知所措、绝望无助,身影凄凉无比。 看到夏华注意到那几个人,吴宜提醒道:“夏大哥,他们是蒙古鞑子。”她当然认得和分得清“蒙古鞑子”与“满洲鞑子”。 夏华哦了一声。 扬州可谓中国此时的“头号国际大都市”,所以不但有大量的国内外地人口,还有很多外国人以及“不属于明国人的中国人”比如蒙古人,特别是现在乱世到来,外地到处在打仗,这导致数量比以前多得多的外地人源源不断地涌入扬州,以难民为主,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夏华一行也是这么来扬州的。 在若有所思了一会儿后,夏华迈步走了过去,吴宜、绣春、谭东等人立刻跟上。 对方共有七人,六个站着一个躺着,都是青中年的蒙古汉子,个个面黄肌瘦、满身肮脏、胡子拉碴,躺着的那个明显生了病,这些人互相说着夏华听不懂的蒙古语,见夏华一行过来,对方看向夏华一行,眼神惶然。 “怎么了?”夏华问道。 对方为首者那人眼中含泪地用生硬的汉语哽咽道:“我的兄弟...生病了,好像要不行了,我们...钱很少,大夫不给他看...” 夏华哦了一声,问道:“需要多少钱?” 对方一愣,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急切地道:“三十两...三十两就够了...” 夏华掏出三十两银子递给对方:“拿去吧。” 对方看着夏华递来的三十两银子,没有接,而是呆愣愣地看着,然后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另外五人也一起跪下,对方泣不成声:“恩...恩公,谢谢您,这钱,我们会还的,您的大恩大德,我们一定会报答...我们对长生天发誓,如果说谎话,就遭受最酷烈的天谴,不得好死...” 六人都对天竖起食指、中指、无名指,这是蒙古人发誓时专用的“三山誓”手势,三指代表着天地人,以示对天地神灵的敬畏和誓言的郑重庄严。 “好了,好了,快起来吧,”夏华没有搀扶对方,因为对方身上味道太重,“快带你的兄弟去看大夫吧!” “是,是...”对方鞠身弯腰地应着,接过钱递给身边一人,又招呼另外两人抬着生病的那人进入了医馆。 夏华对这七个蒙古人雪中送炭的意图是昭然若揭的:招揽人心,给自己新收一批死忠的手下。夏华既要干大事,肯定需要越多越好的忠诚手下。按照某种烂俗套路,这么做是非常容易获得死士级心腹亲信的。 当然,夏华也没那么天真,人心隔肚皮,谁知道这七个蒙古人接下来会不会真对他唯命是从,他可没打算就这么把这七个蒙古人带回去,根据他的想法,既然遇到了这种经典桥段,就顺手下一步闲棋,三十两银子而已,又不贵。 “我叫夏华,你叫什么?”夏华询问对方为首者那人,“你和你的同伴们是从哪儿来的?” 对方毕恭毕敬地道:“回恩公,小人名叫押住,是蒙古喀尔喀部人。” 听到这名,夏华一下子瞪大了眼,他仔细地看着这个名叫押住的蒙古人,心里对其肃然起敬:原来是你?真没想到我居然会遇到你! 押住是谁?后世中国人基本上没人知道他,因为他只是明末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身为扬州人并且对明末扬州史很了解的夏华是知道他的,这个押住,在历史上是一位跟随史可法参加了扬州之战、在战役中表现神勇、最终壮烈战死在扬州的蒙古英雄。 押住本是蒙古喀尔喀部人,原为满清正蓝旗的一个包衣奴仆,两年前的明清松锦之战后,他因忍受不了旗主的苛待而带着十三名亲友、部下逃至明军蓟辽总督范志完麾下,被编入“辽东夷骑”部队,一年前,范志完因畏战惧敌而被崇祯帝下令处斩,押住和他的同伴们不得不离开军营,在明国境内四处流浪,由于北方遍地战火,他们便一路南下,不久前来到了扬州。 历史上,史可法在主持扬州军政事务时,设立礼贤馆招募四方愿意加入明军、敢与清军作战的勇士,押住和他的同伴们报名投效,扬州之战爆发后,押住奋勇参战,曾一人一匹马、孤身单骑夜袭清军兵营,成功斩杀一名清军军官并平安返回,史可法赐其衣袍、酒水和银两,还在遗言中感叹道“吾虽不能保扬州,而能使一夷人知中国有人,死亦无恨”, 清军破城后,押住死战到底,坚持三天三夜,最终在身中十余箭后宁死不降、投河自尽,可谓轰轰烈烈、壮烈无比。 眼下距史可法来扬州还早,押住和他的同伴们在扬州当流浪汉、乞丐、苦力,混得很惨,身上的钱都花光了,就连武器、衣甲、马匹都当掉或变卖掉了,但他们混得再惨也没有去干打家劫舍的事,由此可见他们本性纯良。 得知这七个蒙古人便是押住和他的同伴后,夏华彻底地放下心了,他开门见山:“押住,你和你的同伴们愿意以后追随我吗?我向你保证,只要你们忠心、勤恳踏实做事,我就绝不亏待你们,会把你们视为家人,会让你们过上吃得饱、穿得暖的日子。” 押住当即再度跪下:“愿意!愿意!小人七人以后誓死追随恩公!赴汤蹈火、粉身碎骨、肝脑涂地...我们对长生天发誓...”他对此喜出望外,深感求之不得。 悄悄地屏住呼吸,夏华扶起押住:“好,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相信你们,长生天为证,我们从现在开始就是一家人了,以后肝胆相照、患难与共。” “是!是!我们以后一切都听恩公您的。”押住几人都喜不自禁、感激涕零。 又掏出二三十两银子,夏华让押住几人都去洗个澡好好地清洁身子,再各买一套新衣服、下馆子吃饱肚子。 初步安排好押住一行后,夏华一转身,看到街道不远处乱哄哄地跑过来一群人,还听见有人在吵吵嚷嚷:“他们就在那里!”“哎呀!可算找到他们了!”“快!可别让他们跑了!” 第12章 大买家目标出现了 绣春、谭东等人一起紧张地准备拔刀,夏华示意他们都别动,然后好整以暇地原地等着。 不多时,那些人牛踹马踏一窝蜂地跑到夏华一行跟前,七嘴八舌道:“你们就是卖肥皂香皂的吧?”“太好了!我们这几天可一直在找你们呢!”“请问,你们当家主事的是哪位?” 夏华慢悠悠地道:“我就是。”他见这些人有的是商贾打扮,有的是随从、跟班之类的。 “这位公子贵姓?” “免贵姓夏。” “哎呀,夏公子,幸会!幸会啊!”带头的几个商人争先恐后地上来跟夏华搭话,态度一个比一个热情,“夏公子,可否到别处一叙?”“夏公子,在下有要事与你相商,请跟我来吧!”“夏公子,我已在前面的珍味楼里为你准备了丰盛的宴席,还有歌姬舞女,保证你...” 夏华呵呵一笑:“我很忙,诸位有话就在这里说吧!” 那几个商人互相看了看,眼神里都带着防备以及一种难以言明的焦虑、苦恼,似乎不想在这种公开场合表明来意,更不想在同行面前透自己的底,但见夏华不愿跟他们中任何一人去别处“单独谈”,只好直奔主题: “夏公子,小店希望跟你一起经营肥皂香皂生意,你我联手,管保把这份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进斗金!” “夏公子,我家老爷想收购你的肥皂香皂秘方,不知你意下如何?” “夏公子,鄙人这里有个非常好的合作计划,只要你答应...” 夏华笑着摆摆手:“诸位,做生意嘛,就是为了求财,那些套话直接省了吧,都爽快点,你们能给我多少钱?价高者得。” “夏公子,我出一万两!”一个商人用豪气冲天的语气喊出了他的价钱,硬是把一万两喊出了一百万两的气势。 “我出一万五千两!”另一个商人急忙加价。 “两万两!夏公子,你看...” “三万两!你们都别跟我争...” 夏华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些自以为出价让他心动的小商人:“诸位,我今天一天就赚到了四五百两,你们的开价,也就顶得上我一两个月的收入,区区两三万两,就想让我杀鸡取卵?” 听到夏华这话,这些小商人都急了,但他们确实拿不出更多的钱: “夏公子,你再考虑考虑嘛...” “夏公子,我真的是充满诚意的...” “夏公子,你我合作以后会赚得更多,你要把目光放长远点...” 夏华懒得搭理这些身家只是几万两级别的小商人,抬腿准备走人。 “哈哈哈...”一声长笑从人群后传来,众人顺声转头看去,看到一辆豪华马车在十多名精悍的大户家丁的护卫下缓缓而来停下,接着,从车里走出一个年约四旬、方面大耳、天庭饱满、双眼湛湛有神、体型富态的中年男子, 刚发出笑声的就是他,只见他身穿用上等面料制作的华丽而精致的衮衣绣裳,手上戴着多枚宝石戒指,腰间挂着一看就知不是凡品的玉佩,浑身上下无处不散发着财大气粗的气息。 一见此人到来,原本围着夏华卖力地鼓舌摇唇的一干小商人纷纷萎靡丧气地退散开了,个个满脸不甘但又无奈。 “夏公子,”那人昂立在马车上,笑呵呵着、居高临下地看着夏华,“可否到敝府一叙?” 夏华不卑不亢地问道:“敢问尊驾是?” 那人气定神闲地自报姓名:“鄙人郑元化。” 夏华心头哦了一声,真正的有钱人终于出现了。 扬州既是此时中国最繁华的地方,自然巨商富豪云集,有钱人的数量要大大地超过北京。扬州坐享京杭大运河的优势,商业、运输业、手工艺、娱乐业、服务业等都高度发达,这些行业催生了大批的富商,但真正的大头是盐业,盐商雄踞扬州有钱人的金字塔尖。 众所周知,盐业的暴利是惊人的,两淮盛产优质食盐,加上扬州的水路交通优势,使得淮扬成为全国盐商们趋之若鹜的黄金地带。 扬州盐商集团诞生于明朝万历中后期,到现在为止,由于发展的时间还不够长,其财势尚有所不及百年后清朝时,但也是不折不扣的富可敌国,他们基本上掌控了两淮盐业的命脉,一本万利、富甲天下。按照财势排名,扬州富商家族前四名依次是黄家、汪家、郑家、程家,合称“扬州四大家族”。 黄、汪、程三家都是扬州本地的豪门,家主分别叫黄应龙、汪士衡、程槚,此三大家里,汪士衡发家最早,程槚最晚,黄应龙虽晚于汪士衡,但他很懂得“官商一家,合作发财”“黄金万两,不如官印一颗”的道理, 所以把大笔钱财用于结交、攀附权贵,从而不但有官员为其撑腰和大开方便之门,还曾弄到一个“盐运使”的官职,使其在生意上愈发地风生水起,最终后来居上地超越了汪士衡,成为扬州第一大富豪。 历史上,黄应龙的孙子黄至筠在清朝乾隆年间成为两淮盐业总商,官居二品,是标准的红顶商人,掌控两淮盐业长达五十多年,使黄家的钱已经多到以千万两为单位,黄至筠光是修建一座私家园林就耗资600万两白银之巨。 郑家不是扬州本地的,而是徽商出身,几十年前,郑家在当时家主郑景濂的带领下举家从安徽老家迁到扬州,继而投身扬州的盐业等行业,郑景濂去世后,其子郑之彦继承了家业,在其多年经营有方下,郑家蒸蒸日上,逐渐超越本地户程家,现位列“扬州四大家族”第三。 郑之彦共有四子,郑元嗣、郑元勋、郑元化、郑侠如,来找夏华的郑元化便是郑之彦的三子。 大半个小时后,郑家距郑元化找到夏华的地方最近的一栋豪宅别墅里。 客厅里,郑元化大马金刀地坐在主位椅子上,端着一杯茶,掀开杯盖,轻轻悠悠地吹着。 夏华不动声色地坐在客位椅子上看着郑元化。 在慢条斯理地吹了一会儿茶水后,郑元化一边低着头用杯盖慢慢刮着茶杯一边看也不看夏华地开口道:“直说吧,多少钱?” 夏华问道:“是合作经营,还是直接买断秘方?” 郑元化轻轻地呷了一口茶水,眼睛仍然没看夏华:“当然是直接买断秘方。” 夏华单刀直入:“一百万两,不二价,现银。” 听到夏华的这个开价,郑元化悠然品茶的动作停顿住了,他缓缓地抬起头,直视着夏华,眼神和表情变化着,先惊诧错愕,然后仿佛听到一个冷笑话似的哑然失笑:“夏公子,你在开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夏华非常认真,“白银一百万两,就把肥皂香皂的秘方卖断给贵府。” 郑元化真的笑了,他不紧不慢地把茶杯放到一旁,满眼哂笑地看着夏华,眼神就像一个长辈在满心无奈地看不懂事的晚辈:“夏公子,恕我直言,你的这个开价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夏华呵呵一笑:“郑三爷,您是做生意的老手,是翻云覆雨的大人物,在下虽身份低微,但也不傻。肥皂香皂的价值和长远而丰厚的利润,您清楚,我也清楚,我今天一天就赚到了四五百两呢!以贵府的财力,完全出得起一百万两。” 郑元化淡淡地道:“夏公子,账不是这么算的,做生意就跟天气一样,有时好,有时坏,有时稍不留神还会血本无归,你今天赚到了四五百两,不等于天天都能赚到四五百两,而且,肥皂和香皂现在是刚进入市场,买的人当然多,但这东西又不是一天就会用掉的,当大部分能买肥皂和香皂的人已经买了,暂时不需要了,接下来就是滞销低谷期, 所以,肥皂香皂的利润收益是有高有低、呈波浪起伏的,你不能把最大化时的利润收益作为长期的平均利润收益来算。” 夏华笑道:“郑三爷这番话看似鞭辟入里,实为避重就轻,因为您故意不谈市场的广大。扬州才多大、多少人?跟全天下相比,扬州只是弹丸之地,肥皂香皂难道只能在扬州本地卖?不能销往全国各地?况且,在大明之外还有东洋、南洋、西洋多少邦国? 这项生意一旦成型,根本不存在什么高峰期、低谷期之说,一年到头天天都会供不应求,利润收益会是滚雪球式的。” 郑元化微微眯起眼睛,他盯着夏华,神情稍有点微妙:“夏公子,看来,我低估了你呀,你这经商头脑,就算在我郑家也没几个人比得上,只是,”他话锋一转,“你既纸上谈兵得头头是道,为何不自己独干,却要把秘方卖断给我郑家呢?你手握肥皂香皂的秘方,又颇有经商头脑,假以时日,还愁没有百万两银子?” 郑元化这话带着几分揶揄,但更多的是试探。 夏华再次呵呵一笑,笑得十分坦然:“因为在下有自知之明呀,这项生意想要完全成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且期间必会一波三折、充满变数,没办法,在下的本钱太少了,而且,一百万两对我而言,够我花天酒地一辈子了,所以,我没信心、没耐心自己独干,直接卖断秘方一下子获得百万两银子,然后天天吃喝玩乐、享受人生,岂不更妙?” 郑元化似笑非笑:“听起来确有道理。”他沉吟一下,给出了答复,“一百万两太多了,最多给你五十万两,五十万两,同样够你花天酒地一辈子了。” 夏华摇头:“一百万两,一两也不能少。” 郑元化脸色隐隐地沉下:“夏公子,我承认,肥皂香皂是好东西,但你要的确实太多了,郑家有肥皂香皂生意只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无所谓,五十万两,人要知足,不要狮子大开口,也不要贪心不足蛇吞象, 再者,肥皂香皂的做法目前确实只是你一家独有的秘方,但我相信,只要想方设法查探或者随着时间推移,这个秘方早晚泄露,到那时候,你的秘方就一文不值了。” 第13章 知识就是金钱 夏华一脸的从容不迫:“既然郑家出不起我要的价钱,那我就去问问黄家、汪家、程家,总有一家出得起我要的价钱,至于郑三爷您说的‘只要想办法查探或者随着时间推移,这个秘方早晚泄露’,我不否认,但,您就慢慢等吧!不要被人捷足先登就好。很多事,一步慢,就会步步慢,这个道理,郑三爷您难道不清楚?” 郑元化的脸色开始变得有点难看了。 同行如敌国,如果市场被郑家垄断,夏华卖秘方就只有郑家一个选择,那价钱就是郑家随便开了,夏华完全被郑家拿捏,但在扬州,黄家、汪家、程家,都是郑家生意场上的对头,郑家不先下手为强抢占肥皂香皂生意,就会被别家抢占, 虽然郑家没有肥皂香皂生意带来的巨额利润照样是豪门,但,别家有了肥皂香皂生意后,就能赚到更多的钱,然后就会有更多的财力在生意场上对付郑家,郑家到时候只能追悔莫及。 夏华此举就像林平之公开拍卖《辟邪剑谱》,从一开始就让那些武林高手陷入了痛苦的别无选择:你不买、不练,别人买了、练了,你就倒霉了,所以,必须抢在别人前面买下和习练。 除此之外,郑元化想得到肥皂香皂秘方还有一个内在的原因:郑家现家主郑之彦已年迈,庞大的家业过不了几年就要移交给他的儿子继承,他的四个儿子里,四子郑侠如年少,二子郑元勋是个进士,志在官场仕途,对经营生意没什么兴趣,多年来一直是长子郑元嗣、三子郑元化协助郑之彦打理生意,二人都有资格继承家业, 如此,郑元嗣和郑元化自然是竞争关系,郑元嗣身为郑家长子,具有先天优势,郑元化身为郑家三子,想挤掉大哥,必须拿出结结实实的业绩,眼下的肥皂香皂生意对他而言正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他要是为郑家拿下这笔大买卖,必能在跟郑元嗣的家业竞争中压过郑元嗣。 “夏公子,”在微微恼愠了一下后,郑元化神情有点不友好地看着夏华,“不知你可否听过一句话,家贫而妻美,势弱而早慧...” “无权却多财。”夏华点了点头,接过话茬,“此三事都会给人招来祸端,嗯,怎么了?” 郑元化凝视着夏华:“我郑家在扬州这方地界也算是举足轻重,夏公子以后莫非要离开扬州?” 夏华摇摇头:“不啊,扬州这么好,我怎么舍得离开呢?” 郑元化继续凝视着夏华,他知道夏华明白他的意思,他也明白夏华的意思。 夏华心头冷笑:威胁老子?可拉倒吧,十个月后,满清大军都打来了,你们这些平日里再怎么有权有势、人模狗样的所谓上等人,都会成为清军屠刀下的猪羊,你们之所以能耀武扬威、高高在上,只因你们是目前这个社会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可这个社会体制到时候会被满洲人用最原始的暴力摧毁得粉碎,你们还怎么继续作威作福、高高在上? “明天来取银子。”郑元化语气很冷淡地道,“一百万两现银不是小数字,需要点时间。” “等价的金子也可以。”夏华热心地补充道,“这样,我还能方便带走。” “知道了。”郑元化低头继续品那杯已经凉透的茶,这是让夏华走人的意思。 夏华笑了笑,起身离去。 出了大门后,夏华看到外面正在等着自己的除了吴宜、绣春、谭东等人,还有十来个人,都衣着打扮气度不凡,一看就知是有钱人和有钱人的随从跟班,并且还是非常有钱的有钱人。 “夏公子,”那十来个人见夏华出来,齐齐上前,但他们不是一起的,“你和郑家谈得怎么样了?”几个带头的直奔主题。 夏华已经猜到了,但还是要问:“敢问几位是?” 通过一番自我介绍,夏华确定了,这些人有的来自黄家,有的来自汪家,有的来自程家,都是要跟他谈肥皂香皂生意合作或想买断他的肥皂香皂秘方的。 “郑三爷已经用一百万两买断了我的独家秘方。”夏华实话实说,“明天就会签定契据,抱歉,各位迟了一步。” 夏华这么坦诚,当然不是因为他是老实人,他这是在故意给郑家的商业对头们制造压力,让他们“内卷”起来。 听夏华这么说,黄、汪、程三家的人都懊悔和失望不已,同时心里暗暗惊叹:这姓郑的居然一下子砸了一百万两?看来,郑家要有大动作呀! “诸位切莫失望,”夏华微笑道,“在下天生一颗灵光脑袋,里面装了好几个发大财的金点子,肥皂香皂只是其中之一罢了,只要诸位的主家出得起价钱,在下便会将别的金点子倾囊相授,保证都不逊于肥皂香皂。” “哦?”现场众人都听得惊疑不定、面面相觑着,这姓夏的到底是什么来头?居然声称有不止一个发大财的金点子?他是财神爷下凡投胎么?但...如果他不是吹牛,那就万万不能放过了,否则,郑家靠着垄断肥皂香皂生意得以财势更上一层楼,我们几家岂不是要被郑家压下去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必须跟他好好地谈一谈! 心头主意既定,这些人当即个个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对夏华发出一个比一个热情的邀请。 “今日时辰已晚,”夏华示意一下天色,“诸位,明天再谈吧,”他特地友情提醒,“记得提前准备好银子。”钱嘛,当然是越早落袋为安越好。 黄、汪、程三家的人都满口答应,并跟夏华约好了次日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 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 把浩瀚的海洋装进我胸膛, 即使再小的帆也能远航...” 从回村的路上到进屋里躺下休息,夏华一直哼唱着这首后世的《奔跑》,自从来到这个时空,他第一次真正地欢喜开怀。 “好啊,用几个后世的发明金点子从这几个狗大户手里弄到几百万两后,我就可以正式招兵买马组建我的武装力量了!”夏华忍不住激动憧憬,“但光有人还不够,还要有精良的武器装备、保障有力的后勤补给供应、能训练新兵和指挥部队的专业军官、富有实战经验的老兵等等等等一大堆东西, 还得跟扬州的主要官员们打好关系,在扬州的官场上获得话语权,史可法是扬州之战时守城明军的最高指挥官,但他是在战事爆发前几天才仓促赶到扬州临危受命的,所以,整顿扬州的军务、战备、城防等大事不能等史可法来了才着手,要越快越好,唔,这是个大麻烦,我该怎么跟扬州的官老爷们搭上线、获得一官半职呢...” “公子。”门外响起绣春的声音,门被轻轻推开,绣春端着一盆热水走进屋里放在床前。 夏华起身坐在床边,脱鞋泡脚。 绣春蹲下身想帮夏华洗脚按摩,被夏华阻止了:“不用,我自己来。” “公子,这是我的分内事。”绣春伸手进水。 夏华握起绣春的手,温言道:“真的不用,我知道你每天都很辛苦、很劳累,不但要做很多事,还勤奋刻苦练武,看看你的手,满是茧和血泡,我都是看在眼里的,既如此,我还怎么忍心让你再多做事?绣春,你虽然在名义上是我的婢女,但我心里是把你当家人看的。” 绣春鼻子一酸、眼圈一红:“公子,你对我真好,我能遇到你,肯定是积了十辈子的德。” 夏华笑了笑:“别那么拼,身体会吃不消的。” 绣春眼神坚定:“公子,我知你胸怀大志,我只是想做一个对你更有用的人,从而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夏华笑道:“但我肯定不会派你上战场跟鞑子或贼人拼命的。” “吱嘎”一声,门再次被推开,吴宜慢慢地走了进来,眼睛红得像兔子,脸上泪水涟涟。 “怎么了?”夏华看向吴宜。 吴宜攥着拳头、咬着嘴唇,脸色急剧变化,身体摇摇晃晃,在强忍了一会儿后,她终于忍不住了,放声哭了起来。 夏华一边悠然地泡脚一边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吴宜,没劝,有啥好劝的?等她哭够了就行了,众所周知,女生哭的时候越劝就会哭得越凶。 “夏大哥...”吴宜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爹...我爹他...我今天在城里听到传言...说我爹...投降鞑子了,他真的投降鞑子了...就跟夏大哥你当初说的一样...” 夏华哦了一声,心如止水。 吴三桂是在农历四月二十一日正式降清的,现在是五月中旬,这近一个月的时间,肯定有小道消息传到了南方,夏华换算一下,今天是公历6月20日,唔,南明朝廷已经于昨天在应天府即南京成立了。 “我爹他太糊涂了!”吴宜声泪俱下,“他怎么能这样呢?他怎么能投降鞑子呢?鞑子都是吃人的畜生啊!他本该抵御鞑子、保国安民,怎么反而当了鞑子的走狗呢?这不是数典忘祖、认贼作父、为虎作伥吗?他难道不知道他这么做会一失足成千古恨,会遗臭万年吗?” 她越说越悲愤激动,泪如雨下,虽然她知道传言不一定就是真的,但因为夏华早就对她断言过吴三桂会投降满清,这个传言无疑重重地印证了夏华先前的预言,让她无法自欺欺人。毫无疑问,吴三桂卖国求荣的行为彻底地击碎了吴宜的某种精神支柱,让她陷入了信念幻灭。 夏华对绣春示意一下,绣春上前轻声劝慰吴宜并把她扶到一张椅子前坐下。 吴宜哭着哭着,忽然想到什么,猛地站起看向夏华:“夏大哥,我要回去!我现在就要回去!我要当面劝我爹悬崖勒马,阻止他成为汉家的千古罪人...” 夏华干笑一声:“算了吧,还悬崖勒马呢,你爹都已经摔到悬崖底了,这时候勒马早就迟了。吴宜啊,别怪我说话不好听,你爹投降鞑子是他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权衡利弊的结果,绝不是一时鬼迷心窍,他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地当汉奸、给鞑子当狗的,再者,他现在已经上了贼船,已经跟鞑子捆绑在一起了,还想下船?做梦呢!” 吴宜听到这话,浑身无力地又坐下,默默流泪,神游太虚。 第14章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绣春看向夏华:“公子,吴三桂既投降了鞑子,鞑子得以全面入关,接下来,鞑子就要在关内一发不可收拾了!” 夏华点点头和叹口气:“是啊,不出意外的话,京师现在的主人已经是鞑子了,接下来,北直隶、山西、山东、河南...都会被鞑子横扫席卷,顶多大半年,鞑子的兵锋铁蹄就会来到淮扬、江南,兵临扬州城下,我们的时间,非常紧啊!” 绣春感同身受:“公子你当初要不是及时地从吴家逃走,就要跟吴家一起给鞑子当狗了,你想抗击鞑子,但没有钱,万事都是空中楼阁,所以你才想方设法从扬州的那几家巨商富户弄到足够的银两,然后擎起义旗、组建义师、保卫扬州,可公子你这样...终究是势单力孤呀!” 夏华苦笑一声:“不管是应天府还是扬州府,不管是那些达官贵人,还是那些富豪巨商,个个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鼠目寸光、蝇营狗苟之徒,鞑子不杀到门口,不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他们就不会从醉生梦死的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 想说服他们毁家纾难、拿出银子用于保乡卫国恐怕比登天还难,我只能自己单干。绣春你跟我一样刻骨铭心地知道,鞑子就是一群披着人皮的野兽,扬州被鞑子攻破后,必被屠城!” 绣春满腔崇敬仰慕地赞叹道:“公子,你的这份家国胸襟,当真是义薄云天、光风霁月!” 夏华再度苦笑一声:“因为我是一个汉人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绣春默念着夏华说的这八个字,心神凛然,“公子,你这话可谓黄钟大吕、至理名言,令人振聋发聩!” 两人正说着,窗外一个黑影忽地一闪,紧接着,门无声而开,在一股被裹挟起的卷风中,一人动若脱兔地飞身空翻入室稳稳着地。 夏华和绣春都猛吃一惊,两人齐齐跳起,同时拔刀。夏华房间里有刀,绣春随身带着刀。 蓦然闯进夏华房间的这个不速之客看身型是个精壮年轻男子,一身的黑色夜行衣,脸部也蒙着黑布,手持一柄剑刃未出鞘的长剑,一看就知不是劫盗窃贼便是杀手刺客,并且见他动作迅捷凌厉,可判断此人身手了得、武功高强。 夏华正要厉喝“什么人”,却见此人主动丢弃长剑并单膝跪拜在夏华面前:“公子大义!小人特向公子请罪!” 夏华和绣春都警惕地继续紧握着手中刀:“你是什么人?抬起头来!摘掉面罩!”原本发呆中的吴宜眼见这幕,差点儿惊叫出来,然后急忙躲在夏华和绣春身后。 此人顺从地摘掉了蒙面的黑布,露出一张严肃古板、不苟言笑的男青年的脸,面目平凡、容貌沧桑,脸上和手部等露出来的地方有不少伤疤。 看着夏华,此人眼中充满了发自肺腑的敬慕和愧疚,毕恭毕敬地回答了夏华的问题:“回公子,小人赵炎。” “赵炎?”夏华对这个名字完全没印象,“你为什么夜里突然来到我的住处?” 赵炎非常坦诚和痛快:“回公子,小人受人雇佣,前来绑架您,如果绑架不成就杀了您。” 夏华心头一惊:“你受谁雇佣?” “黄应龙。” “黄家的家主?” “是。” “他花钱雇你绑架我?” “是。” 夏华心头更惊:“你什么时候来的?” “你们出城时,我便一直跟着你们,天刚黑时,我就潜伏在您的屋顶上了。” 夏华听得冒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听赵炎的意思,他不但尾随了自己一路,还已经趴在自己屋顶上有将近两个小时了,自己却毫无察觉,不仅如此,夏华为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肥皂香皂秘方不外泄,特地安排了曲吉东、翁永祥、陈明、许云峰、杨宁带人轮班站岗密切盯着外面, 曲吉东五人都是硬手,但夏华的这一举措对赵炎毫无作用,这家伙在曲吉东等人的眼皮底下飞檐走壁如入无人之境。 初步确定赵炎没有歹意后,夏华先示意绣春拿走赵炎丢在一边的剑,然后示意赵炎起身,努力地梳理思绪:“赵炎,你是说,黄应龙花钱雇你绑架我?” 赵炎点头:“嗯,他让我在半夜里把您悄无声息地掳走。” “为什么?” 赵炎摇头:“不知道,我只管拿人钱财替人做事,不该问的不问,不是我的事我不关心。” 夏华已经推测出来了,他看着赵炎:“你为什么又主动现身告诉我这些呢?” 赵炎满面惭色:“我伏在屋顶上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公子您和这两位姑娘的对话,大致上知道了事情的背后隐情,公子您原本是吴三桂的关宁军的一员,这位少女姑娘正是吴三桂的女儿,您因为察觉到吴三桂想背叛大明和汉人、投降鞑子所以出走逃离,辗转千里来到扬州, 您跟黄应龙等人在生意上的纠葛起因是您想筹募资金,但您筹募资金的目的并非为个人享乐逍遥,而是想组建义师,在不久后鞑子兵临扬州城下时保卫扬州。如此忧国忧民、大义凛然的高风亮节,令小人既大受震撼又羞惭万分,小人倘若真的绑架了您,岂不是残害忠良?所以,小人决意放弃黄应龙的雇佣,并向公子您坦白请罪。” 绣春在旁称赞道:“赵炎,你此举真是有锄麑之风。” 赵炎叹息一声:“我哪有那么高尚,我只是还没有失去良心罢了!” 夏华完全放松下来,他很感兴趣地问赵炎:“赵炎,你是何方人士?” 赵炎回答道:“小人原是赵梦白赵大人的家丁护卫。” 夏华心头了然。 赵炎口中的“赵梦白”即赵南星,此公是明朝万历中后期和天启年间的政治家、文学家,并且是大名鼎鼎的东林党的领军人物之一,曾官居吏部尚书,为人为官铁面无私、刚正不阿、两袖清风、嫉恶如仇,所以受到阉党的诬陷迫害,最终被罢官流放、含冤而死。 像赵南星这样的高官重臣,在家里养几个职业保镖性质的家丁护卫是很正常、很合理的,吴三桂足足养了三千家丁,赵炎就是这样的出身,赵南星失势下台后,赵家逐渐衰落,赵炎这种半个赵家人当然是被遣散后流落民间、自谋生路。 根据赵炎的交代,他在离开赵家时只有十几岁,多年来浪迹江湖,主要在最富庶的淮扬一带,因为这里“油水多”,干的就是“拿人钱财替人做事”的买卖。 通过赵炎的叙述,结合自己的推测,夏华基本上知晓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夏华手中的肥皂香皂秘方“价值百万两银子”,他还有另外“不止一个发大财的金点子”,黄、汪、郑、程四大家岂能不想得到?按照常规方式,他们如果想得到夏华脑子里的摇钱树,只能花巨资重金买,郑家就是这么做的,但这么做“太费钱”,所以黄家用上了非常规方式。 小孩子都知道,做生意能做成大富豪的,没有一个是干净的,哪个不是白加黑?像黄家、汪家、郑家、程家这样的豪门大户,说他们做生意这么多年来用的都是合法的手段,谁信啊?有钱,肯定就有人,明面上养一群家丁、护卫、打手,暗地里再养一群杀手、死士或跟社会团体社会人秘密勾结、进行互利双赢的长期合作...这些都是毫无新意的必然操作,老桥段了。 对黄应龙来说,他与其忍受夏华的“敲诈”老老实实地掏出百万两的银子,还不如直接把夏华抓来,关在黄家的某个秘密地方,用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让夏华乖乖说出那些秘方金点子,事后让夏华人间蒸发,就算夏华不说,也行,他黄家没得到,另外几家也都没得到。 这种见不得光的事肯定不能大张旗鼓,必须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所以,黄应龙不能派出很多人过来绑架掳走夏华,派出的人要越少越好,也利于保密,同时还要确保把事情办成了,所以,黄应龙雇佣的是“他所知的身手最好的社会人”赵炎。 但黄应龙没想到,赵炎在骨子里并非那种“认钱不认理”的工具人,因为无意中听到了夏华和吴宜、绣春的对话,他决定不干这单了。 绣春愤恨不已地看向夏华:“公子,这黄应龙好阴险、好歹毒呀!” 夏华伸手摩挲着下巴,陷入思索。 黄应龙想对夏华玩阴的甚至想要夏华的命,夏华如果不想着反击报复,搞什么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他就是妥妥的废物了,怎么报复?报官?拉倒吧,黄应龙这种大富豪脚踏黑白两道,还当过官,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要关系有关系,指望官府秉公办事还不如指望天上掉金山,再者,夏华“走法律途径”状告黄应龙,就算打赢官司又能落得什么好处? 沉吟片刻后,夏华看向赵炎:“赵炎,你愿意以后追随我吗?” 赵炎再度单膝跪拜:“小人愿意!小人自小在赵府多受赵公熏陶,也知家国大义,公子既要救国救民、匡扶天下,小人若能相助公子,实乃义不容辞!” “赵兄请起!赵兄既愿助我,我保证决不会让赵兄你失望!”夏华一脸礼贤下士地扶起赵炎并示意绣春把赵炎的剑还给赵炎,他确定赵炎说的都是真心话,如若不然,赵炎又何必主动现身请罪? 绣春隐约看出了夏华的心思:“公子,您打算如何对付这个黄应龙?” 夏华咧嘴一笑,笑得很阴森,在旁人看来,他的这个笑容分明就是坏人专属的狞笑:“老子要救国救民,正缺银子呢,这黄应龙又是我的敌人又非常有钱,啧啧,太完美了!他这是主动给我送钱呐!” 第15章 巧了,我也不是啥好人 夏华要干大事,需要以百万两为单位的银子,所以他才费这么大的事,先“发明”肥皂香皂打响名气再把“秘方”高价出售...或许有人会问,他干嘛不直接打家劫舍、绑票勒索呢?问得好,扬州这么多富商豪强,随便抢几家或搞绑票啥的,就能搞到百万两银子了,但夏华没这么做,首先,他是“正义之士”,不能行“不义之事”,有钱人不一定就是坏人, 其次,那些富豪可不是软柿子,人家有家丁护卫,又在黑白两道都有关系,夏华对他们干那事等于捅马蜂窝,人家事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会发动黑白两道的势力追究到底,如此,夏华还怎么在扬州立足?他拿到银子后只能要么远走高飞要么落草为寇,反正这么做会带来很多麻烦。 然而,黄应龙主动对夏华出手,情况就不同了,夏华不招惹他,他也会暗算夏华,横竖都是撕破脸,夏华还顾忌什么呢? 在对付黄应龙这件事上,夏华没打算玩什么计谋,太费事,直接动刀子,既简单又高效,都已经是乱世了,还在乎那么多干啥? “赵兄,黄应龙肯定派人在附近接应你吧?”夏华问道。 赵炎点头:“村北三里地外的那片树林里,有五个黄家的家丁等着我把你劫去。” “黄应龙人在哪里?” “他宅邸众多,其中一处在瘦西湖北岸边的堡城村,我就是在那处宅邸里见到他、接受他的指示的,那处宅邸位置偏僻,他应该是想把你长期拘禁在那里慢慢折磨逼问,他人现在也应该就在那里等着。” “那处宅邸有多少护卫?” “三四十个。” “好得很!”夏华满意地看向绣春,“召集弟兄们!” 十几分钟后,曲吉东、翁永祥、陈明、许云峰、杨宁、谭东、押住等三十名夏华团队的战力骨干人员齐齐聚集在夏华的房间里,在得知发生了什么事后,他们个个义愤填膺、怒不可遏,都摩拳擦掌着要跟黄家干一场。 “弟兄们!”夏华目光炯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呵呵,我要让他不死也得掉三层皮!抄家伙!” 大半个小时后,赵炎带着被反绑双手、嘴里还勒着布条的夏华到了君临村北三里地外的那片树林里,正如他所说,五个牛高马大、手持兵刃的黄家家丁在等着他,现场还停着一辆马车和几匹马。 “赵先生!”家丁们为首者见赵炎带着夏华过来,惊喜地上前迎道,“这么快就办妥了?” 赵炎淡淡地道:“我做事什么时候让黄老爷失望过?” “好!好!”那人喜不自禁地看着嘴里呜呜咽咽、身体扭动挣扎的夏华,一挥手,两个手下上来抓住夏华丢进马车,“我们这就回去吧!老爷在等着呢!走!” “驾!”赵炎和这五人纷纷上马上马车,前往黄应龙在堡城村的宅邸。 在他们身后,个个一身黑衣并且黑布蒙脸、全副武装的曲吉东等人悄无声息地尾随跟上。 黄家有很多处宅邸,堡城村的这处只是其中很普通的一个,即便如此,这处园林式宅邸对广大普通人而言也是高不可攀的顶级豪宅,该宅邸占地十多亩,建筑布局错落有致,雕梁画栋、匠心独运,竹木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繁花点缀其间争奇斗艳,曲径通幽,小桥、流水、池塘、假山...相映成趣,古树参天映碧水,花开四季香满溢,亭台楼阁藏绿荫, 湖光山色两相宜,石桥横跨碧波上,水榭听风赏芬芳。身在其中,每步皆景,美不胜收。 园林正中是一方大池塘,荷花盛开怒放,金鱼倘佯戏波,水底可见金点银粼闪闪,因为池塘里被黄应龙扔了很多特制的带有挂钩的金条银锭,有时他在这里招待客人,酒足饭饱后便带客人来池塘边“钓金银”,客人不管是钓上银锭还是金条,都赠予客人,以此游戏为乐。没办法,钱太多了,烧得慌。 灯火通明的宅邸正厅内,黄应龙喜气洋洋地看着被带进来的夏华,笑得合不拢嘴,露出嘴里的好几颗大金牙,一旁的黄应龙长子黄志清也满脸得意和睥睨的笑。 “赵先生不愧是赵先生,手到擒来呀!”黄应龙笑呵呵地看着赵炎。 赵炎淡笑一下。 黄应龙看向夏华,喜得眉开眼笑,就好像他眼前的夏华不是活人,而是一尊金人,并且还是镶钻的。 夏华眯起眼端详着黄应龙和黄志清,黄应龙年过六旬,肥头胖脸、气色红润、精神矍铄,大腹便便、富态十足,活像弥勒佛,但眼神里闪烁着阴恻恻的贪婪和毒辣,不折不扣的佛相蛇心,黄志清就像年轻二十岁的黄应龙,父子俩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但长得像,性格也是一模一样。 “哎呀!你们怎能这样对待夏公子?这岂是我黄家的待客之道?还不快给夏公子看座!”黄应龙变脸换上一副嗔怒责备的表情,装模作样地呵斥着现场的家丁们。 夏华懒洋洋地看着黄应龙的拙劣表演,黄应龙当然也知道他的表演很拙劣,他压根懒得精心表演,因为在他眼里,夏华不过烂泥里的一只蝼蚁,他需要在夏华面前表演么? 被解开绳子后,夏华也不客气,在最近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下,歪头斜视着黄应龙父子俩。 看到夏华这副做派,黄志清哑然失笑,在他看来,夏华简直就是不知死活,都落到别人手里了,居然还这么托大,“呵呵,你是不是以为你掌握着那几个秘方,就可以有恃无恐了?”黄志清心里阵阵发笑, 他觉得夏华幼稚得可怜,完全不知道社会的险恶,“你该不会以为你不说,我们就拿你没办法,还要接受你的条件吧?太可笑了!你都落到我黄家的手里了,接下来可就任我黄家宰割了,把你关在密室水牢里折磨个三五天,你还不竹筒倒豆子?”黄志清想着,他都有点同情夏华了。 “夏公子,这么冒昧地把你请到敝府,实在是情非得已,还请见谅。”黄应龙笑容可掬,就像那只给鸡拜年的黄鼠狼,“是这样的,我黄家怀着十二万分的诚意,想跟夏公子你合作经营肥皂香皂生意,还有夏公子你的另外几个生意构想,我黄家都包了!夏公子你足智多谋,我黄家富可敌国,你我展开合作,可谓珠联璧合,必将无往不利呀!” 夏华干笑一声:“行啊,但不知黄老爷你打算给我多少钱呢?” 黄应龙笑道:“你放心,该给你的,肯定会给你。” 夏华皮笑肉不笑:“啥意思?给我画大饼啊?” 黄应龙也皮笑肉不笑:“你别误会,老夫说了,该给你的,肯定会给你,你尽管放心吧!” 夏华耸耸肩:“我要是拒绝跟你黄家合作呢?” 黄应龙仍然笑眯眯,但已是不折不扣的笑里藏刀:“那...老夫迫于无奈,只能请夏公子你委屈委屈,留在敝府长住了。” 夏华满脸惊诧:“啥意思?囚禁我?” 黄应龙呵呵一笑,没回答这个低能的问题,黄志清实在憋不住了,他深感好笑、眼神里充满了怜悯地看着夏华:“我说姓夏的,你是三岁小孩吗?还没明白你现在的处境吗?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老老实实地说出肥皂香皂的秘方,还有你的别的生意点子,这样,我黄家还会赏你一点残羹剩饭吃,如若不然...” 他脸上的笑变得阴冷起来,“你就别想活着离开这里了。” 夏华惊慌道:“你们...你们想干什么?你们这是违法犯罪!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黄志清再次被夏华逗笑了:“天理?王法?我告诉你,这世上,钱就是天理,就是王法,我黄家富甲四海,在扬州,我黄家就是天理,就是王法!再说了,你这样的蝼蚁,死了一只两只甚至一千只、一万只,谁会在意?这么多年来,我黄家不知踩死了多少只你这样的蝼蚁!” 夏华悲愤道:“你们太过分了!怎能如此草菅人命!你们黄家早晚会有报应!” 黄志清发现夏华真的很幽默,他又一次忍俊不禁:“报应?哈哈哈...报应?在哪儿呢?” 就在这时,外面的幽暗静谧中突然间传来一阵阵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和各种惊呼叫喊惨嚎声,让黄应龙、黄志清几人都吃了一惊,一个家丁护卫满脸惶急、气喘吁吁地奔来:“老爷!大少爷!不好了!有贼人闯进来了!” “什么?”黄应龙和黄志清都又惊又怒并感到难以置信,“谁吃了豹子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扬州是此时全国为数不多的“安全区”之一,截至目前既未遭到满洲人侵害也没有受到流寇袭扰,更没有土匪山贼,所以黄应龙和黄志清都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毫无心理防备。 “行了,不陪你们玩了。”原本像落入狼窝里的小绵羊一样可怜巴巴的夏华伸了个懒腰,神态大马金刀、语气悠然自得地道,“时间到了,你们的报应来了。” 黄应龙和黄志清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一起看向夏华,同时急急示意现场的六个家丁动手。 夏华继续稳稳坐着,赵炎出手了,他眼中精光和手中剑光一起烁然一闪,青锋出鞘,“唰唰唰...”长剑在他手中飞旋舞起,身形动作和剑招都快得让人目不暇接,既迅疾刚猛、势不可当又行云流水、密不透风,剑刃在那六个扑上来的家丁间划掠开一道道弧形的流光和残影,现场风声凛凛。 仅用几秒,赵炎收剑回鞘立定,面不改色气不喘,那六个家丁齐齐动作定格、瞪大眼睛、咽喉飙血地倒了下去。 “你...你们...”黄应龙和黄志清看着赵炎,又看了看夏华,两人的脸上一起露出了恐惧。 夏华一脸笑眯眯地看着惊恐万状的黄应龙和黄志清:“黄老爷、黄大少爷,虽然我先前对你们完全不熟,但通过你们今晚对我做的事以及你们刚才说的那些话,我已经完全确定了,你们不是啥好人啊,” 他嘴角上扬,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巧了,我也不是啥好人。” 第16章 你他娘的想屁吃呢 黄应龙和黄志清要是知道夏华及其部下们的底细,一定会后悔得恨不得上吊,他们招谁惹谁不好,偏要招惹一帮个个手上都有人命的亡命徒,而且是专业训练的军人出身的亡命徒。 黄家宅邸的正门口处,三十个骁勇猛男如狼似虎又像幽灵地杀了进来,他们先通过背后抹脖子的方式无声无息地解决了在宅邸院墙外巡夜的家丁,然后嗖嗖精准几箭解决了看门的家丁,随即杀入园内,由于园林太大,环境又复杂,他们人数有限,不可能处处搜查,所以分工明确地一分为二,一半人把守正门、侧门和后门,确保园内没人能逃走,另一半人直向夏华所在的正厅而去,各司其职、雷厉风行。 “有贼人闯进来了!” “挡住他们!” “快去报告老爷和大少爷!” “啊...” 夜幕下的整个园林炸开了锅,发现冲进来的曲吉东等人或与他们遇上的黄家家丁们大惊失色地呼喊叫嚷着挥刀阻击,双方展开激战恶斗,刀光剑影间血溅三尺,战况几乎是一边倒,撕心裂肺的鬼哭狼嚎声中,一个又一个家丁被砍翻剁倒劈死,“妈呀!”有的家丁直接吓得亡魂丧胆、抱头鼠窜。 曲吉东、翁永祥、陈明、许云峰、杨宁以及押住等六个蒙古人——生病的那个还在养病——都是职业军人,上过战场参加过实战,谭东等人也都是从战乱地区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个个“心狠手辣”,杀人对他们来说毫无心理压力,并且他们都受过这方面的训练,杀起来既手起刀落、干脆利索又懂得战术配合, 反观黄家的家丁们,虽然都是精壮汉子,也都受过训练,但他们常年“英雄无用武之地”,极少有实战的机会,平日里就只是为主子撑撑场面、耍耍威风、唬唬普通人,所谓用进废退,比起武功身手,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胆量和魄力,早就退化了,没几个在狠角色面前真敢玩命, 这么一对比,夏华的部下们自然把黄家的家丁们按在地上摩擦。 一盏茶的工夫,曲吉东等人就一路砍瓜切菜、所向披靡地杀到了正厅。 “华哥!”“夏哥!”...看到夏华安然无恙,又见黄应龙和黄志清都被控制住,曲吉东等人无不如释重负、喜笑颜开。 夏华笑道:“大伙儿都辛苦了,有折损吗?” 曲吉东哈哈一笑:“就四五个兄弟受了点皮肉伤,没大碍,这帮银样镴枪头的臭鱼烂虾怎么会是我们的对手?” 夏华笑着点头:“那就好。”他看向黄应龙和黄志清,一脸人畜无害的微笑,“黄老爷、黄大少爷,依二位看,这事该怎么收场呢?” 黄应龙和黄志清此时已基本上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深感阴沟里翻了船的两人既懊恼悔恨又恼羞成怒,勉强镇定下来并恢复了一些理智的他们也恢复了一些已在他们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倨傲和强横: “夏华!你竟敢聚众作乱,伙同他人持械攻打我黄家的宅邸园林,行凶杀人、挟持威逼,你可知这是何等的重罪!” “夏华!你知不知道我黄家在扬州乃至整个江淮是什么分量?就连知府大人都要对我们客客气气!你胆敢动我们一根手指头试试!管保你追悔莫及!” 夏华掏了掏耳朵,看向曲吉东等人:“他们说得对啊,黄家可是扬州一等一的豪强大户,我们既干下了这等事,后果确实不堪设想呀,你们说,该怎么办呢?” 曲吉东狞笑一声,他掂了掂手里的狼牙棒:“好办呐,都弄死不就行了?东窗事发也是死无对证,谁知道跟我们有关系?反正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夏华恍然大悟:“好主意!”他一拍手,“就这么办!抓紧时间送他们上路吧!” 曲吉东等人纷纷对黄应龙和黄志清抡起手里的武器。 看到这个阵势,黄应龙和黄志清霎那间肝胆俱裂、魂飞天外:“夏公子!夏公子!住手!万事好商量!万事好商量!”“夏公子!你没必要这样的!我们大可化干戈为玉帛!相信我!” 夏华抬手示意曲吉东等人停住,他重新看着黄应龙和黄志清,一脸猫戏老鼠的戏谑:“化干戈为玉帛啊?怎么化?” 黄志清瑟瑟发抖地道:“夏公子,大家不妨各退一步,今晚的事就当没发生过,怎么样?” 夏华抡圆胳膊给了黄志清一个让他眼冒金星、天旋地转的大嘴巴子:“你妈妈的!我和你们黄家本来是井水不犯河水,你们父子俩却派人绑架我,打算囚禁我、折磨我甚至杀了我,现在被老子翻盘了,你居然还想着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你他娘的想屁吃呢!” 黄志清鼻青脸肿,两耳嗡嗡响,黄应龙明白夏华的意思了,急声道:“夏公子!夏公子!都是误会!都是误会!这样吧,我黄家愿意赔偿你十万两银子压惊...” 夏华抡圆胳膊也给了黄应龙一个让他眼前发黑、牙齿松动脱落的大嘴巴子:“你妈妈的!十万两?你打发要饭的呢?” “二十万两!不!三十万两!”黄应龙一边嘴里冒着血沫一边面如猪肝地加价。 夏华懒得再玩下去:“行了,行了!你们父子俩的狗命现都在老子手里,拿银子来换吧,不用多说,你们父子俩可都是大人物,命当然金贵值钱得很,一百万两一条,两人二百万两,加上老子的精神损失费一百万两,一共三百万两!” “什么?”听到夏华的开价,黄应龙和黄志清都呆住了,黄志清忍无可忍地吼叫道,“夏华!你欺人太甚!凡事留一线,他日好相见!你真以为我黄家是好欺负的吗?你这么做就是把我黄家得罪到底了!奉劝你想清楚!信不信...” 夏华对曲吉东示意一下,曲吉东上前一脚正中黄志清的肚子,当即把他踢到足足一丈外,痛得满嘴吐血,身体一边抽搐一边蜷缩弓得就像一只龙虾。 “老子很清楚你黄家在扬州树大根深,”夏华脸色阴沉下来,眼神森然、语气冰冷,“得罪你黄家,老子不怕,但也知道会有麻烦,可如今,是你们主动杀上门来,老子只能跟你们奉陪到底!你们这种鸟人,老子再清楚不过了,对你们的忍气吞声、委曲求全,都只会换来你们的变本加厉, 老子现在放了你们,你们脱险后必会无所不用其极地报复老子,把老子往死里整,什么卑鄙无耻、阴险毒辣的手段都使得出来。老子可没有那么蠢!都是一条命,谁怕谁?给老子拿银子来!否则,你们父子俩都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黄应龙和黄志清彻底地明白了他们现在的处境以及面前的夏华是个什么样的人了,两人原本鼓起的、被刺激起的一丝勇气随之彻底地烟消云散,只剩让他们如坠深渊、冰冷透骨的极度恐惧,他们非常清楚,不答应夏华的条件,夏华是真的会杀了他们的,这厮比他们更加目无王法。 “我给!我给!三百万两!”黄应龙魂不附体、哆哆嗦嗦地答应了夏华的条件,又哀声央求道,“夏...夏公子,三百万两是个大数字,一时半会的真的拿不出来,需要时间,求你高抬贵手...” “没关系,我给你三天时间。”夏华点点头,站起身,“我会留一部分人在这里,帮助黄老爷你筹钱,你接下来不准离开这里,通过下人传话发号施令就行了,至于令郎么,委屈委屈他,跟我走一趟,在寒舍暂住一段时间,三天后,银子不够的话,每过一天增加十万两,并且,我还会割掉令郎一根手指,十根手指都割完就割耳朵、割鼻子、挖眼珠子、割命根子。” “啊...”听到夏华这话,黄志清面无人色、瘫软在地,黄应龙也呆若木鸡。 留下陈明等十人,夏华带着赵炎、曲吉东等二十一人外加已成为人质肉票的黄志清大摇大摆地离开了。陈明性格机敏,办事周密,他在这里看着,肯定不会出意外。 出了黄家的这处宅邸,夏华仰望着云淡风轻的星月夜空,感到阵阵的神清气爽,他毫不怀疑黄应龙会拿出三百万两银子给他,穷人烂命一条,不怕死,有钱人拥有那么多的好东西,个个都贪生怕死,越有钱越怕死,况且,黄应龙的大儿子还在他的手里。 夏华让黄家这么大放血,黄家肯定会对他恨之入骨,这是不可避免的,夏华不反击报复黄家,黄家也要搞死他,夏华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这场胜利获得足够多的好处,然后用于壮大自己的力量。说一千道一万,实力是根本。 忙活了大半个晚上,夏华等人回到君临村时已近黎明,没时间睡觉了,而且夏华也肯定睡不着,他先练了一个多小时的武,然后洗了个凉水澡,精神焕发,神采奕奕,一身的干劲。 旭日东升,霞光万丈,夏华吃过早饭,听到外面响起一阵马蹄马嘶声,出门一看,只见十余骑和一辆豪华马车来到田庄外,骑手们都衣着统一而得体,一看便知是豪门大户的家丁,靠近后,这些骑手纷纷下马,十分客气地上来询问道:“请问夏公子在吗?” 夏华上前道:“我便是。” “哦,夏公子,”对方为首者神色谦恭地向夏华行了一礼,“小的是汪家的下人,按照昨日的约定,特来邀请夏公子莅临敝府。” “好。”夏华点点头,对方的礼貌态度让他很满意,他问道,“我可以带些随从同行吗?” “当然可以。”对方笑道,“您是汪家的贵客,来敝府做客带多少随从同行是您的自由。” 第17章 第一桶金到手 乘坐上汪家的马车,带上赵炎、曲吉东、翁永祥等护卫和准备好的东西,夏华心情轻松地前往与汪家人会面的地方。 汪家人见夏华的地方不在城里,在城外近郊一处依山傍水的园林,说“依山”不大准确,因为扬州尽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几乎没有山,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座百十米的小山丘,汪家的这处园林便在一座竹林摇曳、绿意欲滴的小山丘下,又有一条河流在旁蜿蜒而过,水木清华,风景绝佳,身在其中,心旷神怡。 跟黄家在瘦西湖边的那处园林一样,汪家的这处园林同样是精雕细琢、美轮美奂,处处诗情画意,也同样是用百万两银子堆成的。 步入园内,夏华很快就发现这里“好像有点不寻常”,女人特别多,一些是婢女,另外一些应是歌姬舞女,个个花容月貌、秀色可餐,整个园子莺莺燕燕、春光飘香,他很快醒悟,这地方就是后世的那种不对外开放的高级私人会所的古代版,那些不是婢女的俏丽女子就是闻名遐迩的扬州瘦马。 “这些该死的王八蛋!”夏华越看越不爽,“钱多得没地方花,就知道穷奢极欲、变着花样地烧着玩,却不愿为国家大事出一份力,如果你们这些混蛋每人捐个几十万两给崇祯帝,崇祯帝又怎么会山穷水尽得自挂东南枝?明朝说不定就不会灭亡了,汉家山河又怎么会落入满洲人之手?” “夏公子!”在夏华的怨气满满中,一名年过三旬、眉清目秀、文质彬彬、风度翩翩的男子满面微笑地上来迎接夏华,一脸和气地行礼道,“夏公子莅临敝府真是令敝府蓬荜生辉,若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多多海涵。” 夏华回了一礼:“请问阁下是?” “在下汪书沐。” “哦,汪公子,有礼了。”夏华已经打听过了,汪士衡有三个儿子,汪书沐是其中一个。 “夏公子,这边请。” “好,汪公子请。” 十几分钟后,夏华跟着汪书沐进入一间茶室,现场的装潢和布置自是不必多说,从家具到墙上的字画再到隔壁厕所里的马桶,每个细节都是用大把银子堆成的名贵和高雅,又焚香一炉,幽香袅袅,斟茶一壶,茶香淡淡,沁人肺腑,琴声金徽玉轸,余音绕梁悦耳宛若天籁。 夏华和汪书沐对向而坐,房间里另有三个女子,一个负责抚琴充当活人背景音乐播放器,两个在夏华身边,一个为夏华轻摇团扇,一个给夏华斟茶,夏华看了此二女一眼,都是如花似玉、千娇百媚的妙龄佳人,而且都穿得很少,身上的绡衣纱裙薄如蝉翼半透明,衣裙里的春色若隐若现,见夏华看向自己,此二女都嫣然莞尔,水汪汪的眼睛里含情脉脉。 夏华心知肚明这两个女子是在对自己假笑,但她们就是笑得很自然、很亲和,不得不说,训练得真好,真够专业的,甩后世的同行十八条街。 只是稍微扫了两眼,夏华便收回了目光,他没多看这两个女子,因为他满脑子都是银子,对他来说,美女哪有银子香? “夏公子,请用茶。”汪书沐向夏华微微端起手中茶杯。 “汪公子请。”夏华端杯回礼。 不用说也知道,汪书沐招待夏华的茶叶肯定都是极品的高档货,但夏华对此完全没兴趣,再高档的茶叶对他来说都是牛嚼牡丹,他就像喝水一样地喝了几口茶,然后开门见山道:“汪公子,我知道你这样的大忙人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所以我们就直奔主题吧!” 汪书沐放下茶杯点点头:“夏公子快人快语,好。”他看向夏华,“夏公子,你的肥皂香皂秘方确定卖给郑家了?” 夏华嗯了一声:“一百万两白银卖断给郑家了。” 汪书沐神色遗憾但又带着一丝期盼:“夏公子,你和郑家还没有签契据吧?不知可否...” 夏华摇摇头:“人要言而有信,特别是做生意的人,信誉是根本,我和郑家虽然还没有签契据,但已经约定好了,不能出尔反尔,再者,”他笑了一下,“如果我对郑家食言而肥,那汪公子你还放心跟我做生意吗?” 汪书沐笑道:“有道理,夏公子你既对郑家言行一致,那对我汪家自然也会如此,那么,夏公子打算卖断给我汪家的生意发明是什么呢?” 夏华单刀直入:“银子准备好了吗?” 汪书沐哑然失笑,他起身走到一旁的几个大箱子边挨个打开,房间里顿时金光银波闪闪。 “黄金六万四千两,白银三十六万两,合计白银一百万两。”汪书沐重新入座,微微地眯起眼看着夏华,“夏公子,我汪家诚意拳拳,但还要看夏公子你的生意发明值不值这个价。” 唐宋时和明朝前、中期,中国的金银兑换比例为一比五到一比六,到明朝后期和清朝时,因外国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中国的金银比例降到了一比十左右。 看到汪家已经把钱准备好了,夏华也不藏着掖着了,他打开带来的一个小木箱,从里面取出一个碗口粗、约十厘米高、黑乎乎的圆柱体。 汪书沐立刻瞪大眼,起身上前:“夏公子,这是何物?” 夏华一本正经地介绍着他的“发明”:“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柴排在第一位。汪公子,此物的原料是煤,也就是石炭,经过我用独家秘方加工后形成了此物,名叫蜂窝煤。” “蜂窝煤?”汪书沐急切而仔细地观察着这在后世满大街都是的平民燃料。 古人烧火的燃料主要是秸秆、木柴、用木柴加工成的木炭,还有制作原理跟木炭一样的竹炭等,至于石炭也就是煤炭,古人虽然早就发现了它,也用它烧火,但主要用于冶铁炼钢,在民间并没有大规模地普及开,因为煤炭燃烧麻烦,又因为它是一块一块、一坨一坨的所以难以充分燃烧,不充分燃烧会浓烟滚滚,把它敲碎了烧又会煤灰飞扬,老百姓怎么用它烧火? 这几种主要燃料里,木炭竹炭价钱较贵,普遍老百姓用不起,煤炭便宜但难烧,老百姓只能烧秸秆和木柴,所以中国古代很多城市周边的山上都是光秃秃的,树都被砍光当柴火了。 蜂窝煤的诞生一下子解决了煤炭难烧的大问题,它是在后世被发明的,到底是谁发明的说不清楚,有说法是日本人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步发明出来的,后在五十年代被一位名叫郭文德的中国人加以改进,从此定型得到全面普及。 蜂窝煤的制作工艺难不难?简单得很,先开采天然的煤炭,捣碎碾成粉末,然后跟黄土按照煤粉七、黄土三的比例均匀混合,再加水,像和面一样反复搅拌踩踏,直至能固定成型,接下来用模具将其塑型,最后晒干,OK,大功告成。 身为重生者或穿越者,第一必须记住肥皂的做法,第二要记住蜂窝煤的做法,这两大“发明”足以在古代成为金山银海的财富密码。 “好东西!好东西!”听完夏华的详细讲解,汪书沐连连点头,眼睛也越来越亮,心头激动不已,掌握了蜂窝煤的制作“秘方”,汪家便能以低价大量收购煤炭,然后做成蜂窝煤卖给千家万户,绝对能发大财。 为了让汪书沐心服口服,夏华主动提出现场做实验,先把蜂窝煤放在燃烧的木炭上引燃,再把被点燃的蜂窝煤单独放在一个火盆里,只见蜂窝煤一直缓慢而稳定地燃烧着,火力充沛,并且基本上没有产生飘舞乱飞的烟灰。 “夏公子!”汪书沐彻底地服了,他用心悦诚服的眼神看向夏华,“我对你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又是肥皂香皂又是这个蜂窝煤,夏公子,你真是奇才呀!” 夏华笑道:“这个金点子值一百万两吧?” 汪书沐点头:“值。” 夏华做出一个请的手势:“那我们签契据吧!” 十几分钟后,随着汪书沐和夏华在一式两份的契据上签字按手印,汪家得到了夏华的“蜂窝煤制作秘方”,房间里的四万八千两黄金和五十二万两白银也正式属于夏华了。 “有钱了!老子终于有钱了!”夏华在心里仰天长啸。 跟夏华的满面红光相比,汪书沐的脸色则有些古怪,他看着夏华给他的“蜂窝煤秘方”,眼角和嘴角一起抽了抽:煤粉加黄土,就这么简单? 没办法,白纸黑字的契据已经签了,双方都要按合同办事,夏华必须不向汪家以外的人透露“蜂窝煤秘方”,汪家也不能反悔,否则,夏华转身就把“秘方”告诉汪家的生意对头,汪家就没法抢占和垄断蜂窝煤市场了,那么一来,对双方都不好。 钱已到手,夏华抬起屁股准备走,但汪书沐留住了他,邀他再喝一会儿茶,夏华想了想,同意了,重新坐下。 两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汪书沐旁敲侧击地试探夏华还有什么金点子,打算卖给哪家,能不能“顺便”也卖给汪家,夏华没心思跟汪书沐拐弯抹角说废话,在打了一会儿的哈哈后,他转入正题:“汪公子,你应该已经知道,我是从北方逃难来扬州的。” 汪书沐嗯了一声。 夏华看着汪书沐:“汪公子,北方大地已尽陷于流寇之手,京师崩天巨变,鞑虏也全面入关了,这些,相信你应该也知道。” 汪书沐再次嗯了一声,他面露疑惑:“夏公子,你为何突然提起这些?” 第18章 不被刀架到脖子上不知道死 夏华很推心置腹地道:“汪公子,古人云,覆巢之下无完卵,我们都是大明人,大明朝这艘船要是沉了,乘坐在船上的我们又岂能独善其身?眼下,国家处于危亡之际,正是我们报效国家、为挽救国家出力的时候呀!” 汪书沐微微皱眉道:“夏公子,没那么严重吧?朝廷不是已经在应天府恢复了吗?福王也在应天府登基了。依我之见,北方虽然还不太好说,但南方肯定很快就会稳定下来,我们不需要为此杞人忧天。” 我去你的杞人忧天!夏华险些爆粗口,他强忍住心头的窝火,语重心长地道:“汪公子,话不是这么说的,北方也好,南方也好,都是咱汉家的土地,一损俱损,北方又有流寇荼毒又有鞑虏祸害,山河破碎、民不聊生,我们怎能在南方长久偏安苟且?必须彻底地消灭流寇、驱逐鞑虏,天下才能真正地恢复太平、重新安定下来呀!” 汪书沐显然对夏华的这个话题不感兴趣:“那是皇上和朝中的王公大臣们操心费神的事,跟我们有何关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们何须为此多虑?” 夏华继续努力:“汪公子,实不相瞒,身为一个故土沦丧、流落异地他乡的人,我望眼欲穿想要返回家乡,所以,我想招募豪杰壮士、筹集钱粮、打造兵器军械、组建义军与朝廷王师并肩作战,不知你和汪家可否助我?” 汪书沐吃惊不已地瞪大眼:“什么?夏公子你想做这种事?你...”他面色愈发疑惑,“夏公子,你这是何必呢?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很凶险的,夏公子你完全可以在扬州安逸度日,何苦投身兵戈戎马?” 夏华神情庄严:“国家危难,男儿自当挺身而出,汪家难道不愿?” 汪书沐摇摇头:“夏公子,我汪家只是良善商贾,只想安稳做生意赚钱,不想招惹麻烦。” 夏华真想把汪书沐喷个狗血淋头:“汪公子!天下大乱,你汪家如何置身事外?” 汪书沐回答道:“再怎么打仗,就算改朝换代,难不成还不让人做生意了?” 夏华无语了,他完全明白汪书沐及其背后的汪家的立场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且麻木不仁、鼠目寸光,不被刀架到脖子上不知道死。 夏华之所以在签完契据、拿到银子后留下来继续跟汪书沐喝茶,目的便是尝试说服汪家跟他“共图大事”,干大事光有银子还不够,还需要方方面面的社会人脉关系网、各种白的灰的黑的门路等等,汪家当然拥有这些,如果他们愿与夏华合作或助夏华一臂之力,夏华的宏图大计自然会事半功倍,但汪家毫无这个意愿。 话不投机,夏华懒得继续浪费时间,起身拱拱手:“汪公子,在下还有事,就不打搅了,告辞。”一直在外面候着的曲吉东、翁永祥等人被夏华招呼进来搬金银。 “夏公子,你这就走了?”汪书沐连忙起身想要挽留,“都临近正午了,我已略备薄酒,还请赏光...” 夏华没搭理汪书沐,拂袖离去。 走着走着,夏华猛地转身:“你们俩跟着我干嘛?” 亦步亦趋在夏华身后的两个女子连忙乖巧施礼:“汪公子已将我二人赠予夏公子您了。”她们俩就是刚才在夏华身边摇扇子和倒茶的。 “我不要,你们回去吧!”夏华扭头继续走人。 二女当即都慌起来:“夏...夏公子,您不接纳我们的话,我们回去后会被责罚的...您就...您就要了我们吧...”说着都已眼中泪花闪闪。 夏华重新看了看此二女,毫无疑问,她们俩都是汪家养的扬州瘦马,并且还都是顶级的,被汪书沐当成礼物送给他了,一个身材婀娜多姿、曲线曼妙,线条优美的菱形脸上嵌着一双七分灵动、三分柔媚的狐狸眼,柳亸花娇、韶颜稚齿,肤白犹如新剥鲜菱,嘴角边长着一粒细细的黑痣, 另一个长得明眸皓齿、清丽可人,苹果脸蛋,眉如翠羽,一双月牙眼顾盼生辉,小巧的翘鼻子,腰如束素,纤细苗条,同样亭亭玉立、楚楚动人。 “你们俩叫什么?”夏华问道。 “回公子,婢子唐诗诗。” “回公子,婢子宋词儿。” 夏华笑了笑:“名字挺不错的,不知道有没有元曲,你们俩会干嘛?” 唐诗诗和宋词儿回答道:“回公子,我们通晓琴棋书画,还会歌舞,还会...”都红着脸小声地补充道,“还会暖被窝。” 夏华干笑一声:“我对琴棋书画歌舞没兴趣,暖被窝也不需要,倒是需要有人给我铺床叠被、洗衣做饭,你们俩愿意么?” 唐诗诗和宋词儿连连道:“愿意,婢子愿意。” 夏华见此二女愿意给他当婢女,便不再拒绝了,唐诗诗和宋词儿这种女子就是达官贵人、有钱人的玩物,还会被当成礼物送来送去,他不要,此二女一来回去后会被责罚,二来下次不知道会被送给谁,假如她们的新主人不是啥好人,她们以后的命运就不用说了,夏华干嘛不学雷锋做好事呢? 离开汪家的这处园林后,夏华一行先带着金银返回君临村,稳妥放好并安排好人手严密看管,然后吃午饭,饭后午休时,好事成双,郑家的那一百万两银子也送过来了,跟汪家的一样,部分是黄金,部分是白银。 “夏公子,一百万两,一两不少。”带钱过来的人正是郑元化,他本来没必要这么纡尊降贵亲自跑一趟,但他需要当面亲手拿到夏华的肥皂香皂“秘方”,不想经过第三个人的手。 “爽快!”夏华笑得光彩照人,签完契据后把“秘方”递了上去。 郑元化接过“秘方”迫不及待地打开来,刚看两眼就把眼珠子瞪得滚圆:“就这么简单?” 夏华笑容可掬,活像一个奸计得逞的骗子:“对啊,所以成本非常低廉,利润非常丰厚。” 郑元化感到就跟闪了腰岔了气似的难受,又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并且这只苍蝇还是从粪坑里现捞出来的,一百万两银子就买了这么个“秘方”,他真恨不得反悔把银子抢回来,但他的理智阻止了他的冲动,气闷闷地离开了。 “郑三爷慢走,不送啊!”在笑颜如花地送走郑元化后,夏华单独叫来许云峰,递给他十几个银元宝和几个金元宝。 “云峰啊,算算日子差不多是时候了,你挑几个精明强干的兄弟跟你带着吴应熊和吴宜去南京一趟,跟吴三桂的人在约定的地点换人,记住,要确保我们在吴三桂手里的人都平安无事,还有,一路上多加小心,多留个心眼,防止吴三桂的人在你们回来时跟踪尾随半路上埋伏报复。”夏华嘱咐道。 许云峰肃然领命:“明白!华哥放心,我一定办好这件事!” 交代完和安排好这件事后,夏华准备再次出门,冲凉,换衣服,脏的衣服裤子外加袜子都丢给了唐诗诗和宋词儿:“洗干净了。” 二女脸上的表情都一言难尽:“还真让我们洗衣服啊?”无奈,夏华现在是她们的主人,她们只能老实服从。 一身清爽,夏华正要出门,却见吴宜眼中带泪、畏畏缩缩地过来:“夏大哥...” “嗯?” “我...”吴宜低着头,双手攥着衣角,轻咬嘴唇嗫嚅道,“我不想去南京。” “不去也得去。”夏华看着吴宜,语气坚定不容分说,“你不去,你爹派来的人还以为我把你害了呢,那我就没法换回我的兄弟们的家人了。” 吴宜不说话了,神色有些恍惚。 夏华轻叹了一口气,对吴宜,他本来没感觉,吴三桂再怎么臭名昭著,他的儿子们有份,女儿们则是完全没关联的,所以吴宜是无辜的,而且当初在南下的路上,她还救过夏华的命,对遭到清军残害的汉人,对在战争动乱中凄惨无比的人,她都表现出极度的同情,由此可见,她本性善良,所以夏华对她渐渐心生怜悯和不忍。 “好了,回去吧,”夏华温声道,“以后...有缘再见吧!” 吴宜抬起头看着夏华,眼中泪花闪闪。 夏华没工夫当暖男,大步出门,前往跟程家约定会面的地方,他下午还要继续谈大生意。 扬州四大家族里,程家的财势相对最弱,但口碑形象最好,不同于另外三家在坐拥金山银海后基本上把钱财用于钟鸣鼎食、酒池肉林,程家乐善好施,热心于社会慈善活动,经常修桥补路、扶危济贫,在扬州,程家老爷子程槚素有“程大善人”的美誉。 这几年来,由于外地战乱频繁且战火愈演愈烈,大量的难民涌入扬州,程家慷慨解囊地设立了很多善堂和粥厂,累计掏出了百十万两银子,救下了成千上万的难民,可谓功德无量。 也正因如此,程家的银子不如黄家、汪家、郑家的那么多。 程家宅邸门口,两个年轻男子客气和热情地迎接了登门的夏华,一个不到三十岁,一个二十岁出头,都一脸的阳光和正气。 二人微笑着一起向夏华行礼:“夏公子,欢迎,欢迎。” 夏华也微笑着回礼:“请问二位公子是?” 年长的年轻人介绍道:“在下程德,这是舍弟程飞。” “程大公子、程二公子,有礼了。” “夏公子,里面请。” 第19章 花钱的门路也有了 虽然只是初次见面,但程德、程飞给夏华的印象十分良好,所谓相由心生,程家兄弟俩都长得温润如玉,谈吐虚怀若谷,待人接物时谦和有素养,完全不似“正常的富二代”那么骄横跋扈或傲慢自大。 程老爷子已经快七十了,程德、程飞都很年轻,但却是程家的长子、次子,因为他们俩上面的好几个哥哥不是幼年夭折就是英年早逝了,丧子次数快赶得上《审死官》里宋世杰的程老爷子痛定思痛,在程德、程飞出生后坚持不懈地拿出大笔的银子做好事积德行善,这才有了“程大善人”和程家誉满扬州的美名。 夏华卖给程家的金点子是“建材神器”:水泥。 水泥的制作方法和过程要比肥皂、蜂窝煤复杂一些,好在夏华记得,主要原料是石灰石,还要加入一些粘土、煤以及少量的铁矿石,先打碎磨粉混合,再放入窑内经上千度高温煅烧,接下来往产生的熟料里掺加石膏,再研磨成细粉,就是水泥了,最后的这个步骤在后世是用大型机械完成的,在古代可用水力设备代替。 水泥的价值是无需多言的,光是在军事上就意义非凡,古人修建城墙粘合砖石用的浆汁叫三合土,是用黄土浆、河砂、石灰以及糯米汁混合成一定比例制成的,有时还要加入大量黄糖、蛋清、红豆等物制成粘合剂,如此,修建成的城墙才会坚固耐用,但成本之高昂堪称暴殄天物,糯米、黄糖、蛋清、红豆都是珍贵的食物,却要充当建材,耗费之大,可想而知。 有了水泥,这个大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就算这个时代的社会生产力和科技水平都很落后,水泥产量跟后世相比是望尘莫及的,但也会比三合土便宜得多,而且在建筑性能上更胜一筹。 在见识了夏华先前抽空手工做出的少量水泥样品后,程德、程飞都对夏华惊为天人:“夏公子,你真是奇才呀!”两人的感叹词跟汪书沐的一模一样。 考虑到程家品行端正、善举累累,而且银子也没有黄家、汪家、郑家那么多,夏华特地把制作水泥的“秘方”打了五折,只收了程家五十万两银子。 做完这笔大生意,对夏华佩服无比的程德、程飞邀请夏华再坐一会儿,夏华当然没拒绝,然后在接下来的闲谈中“不经意”地聊起此时的天下大势。 一提到这茬,程德和程飞当即都激动起来,一个忧心忡忡,一个怒气冲冲。 “光是一个流寇,就颠覆了我大明二百七十余年的社稷基业,如今,鞑虏又全面入关了,局势可真是雪上加霜啊!”程德长叹一声,“从北方来的消息说,辽东总兵吴三桂率部叛明降清,还联合清军在山海关一片石大败李自成的顺军,李寇被迫退出京师,狼狈西逃,京师现已被满洲人窃据了。 满洲鞑虏向来狼子野心又贪得无厌、欲壑难填,加之食髓知味、得陇望蜀,岂会满足于只侵占京师一隅之地?接下来,他们必会一边穷追猛打李寇,一边趁机鲸吞虎噬我汉家山河。照此下去,我大明真的危矣!我汉家真的危矣!” 程飞恨恨不已:“当年赵宋被金人大举南侵,丢失中原的半壁江山,退到江南苟延残喘、偏安一隅,如今的形势与此何其相似!莫非我大明要跟那弱宋一样不成?最可虑和可恨的是,国家倒悬在即,那些手握兵马的大将竟个个只顾着拥兵自重、保存实力、谋取私利,眼看着大好山河接连沦丧、亿万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却视而不见,当真是可耻至极!” 夏华听得心头欣喜不已,毫无疑问,这程德和程飞都是心系天下、胸怀苍生的大好男儿。 程飞越说越愤慨:“要不是老头子死不同意,我早就投笔从戎、上阵杀敌、精忠报国了!” 程德苦笑道:“天下大势犹如江河奔腾、洪流倾泻,你我都只是芸芸众生中微不足道的一员,只能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又能做些什么呢?能在这个乱世中侥幸地保住自己、保住家小,就够了!” “程德兄此言未免悲观了。”夏华笑着开口,“诚然,一人之力是微不足道的,但若能万众齐心,便可改天换地、逆转乾坤!” 程德再度苦笑道:“万众齐心?谈何容易!” “这世上有多少大事是容易的?”夏华呵呵笑道,“干大事,还有谁比太祖高皇帝更难?他老人家出身贫寒微末至极,开局一个碗,却打拼出万里江山的大明王朝,我等虽万万不敢跟他老人家相提并论,但他老人家的那种穷且益坚、顽强不屈、奋斗不息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说得好!”程飞听得忍不住喝彩。 程德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心神一动,看着夏华:“夏公子你莫非...” 夏华敛容正色地点点头:“实不相瞒...”他把他上午对汪书沐说过的那番话再说了一遍。 听完夏华的“宏图大计”构想,程德深感敬慕:“夏公子如此雄心壮志,真是令人肃然起敬!” 程飞听得一跃而起,眼神炽热如火:“夏公子!我跟你干!” “飞弟!”程德拉住激动得有点过头的程飞,“爹不会同意的。” “爹不同意我也心意已决!”程飞急躁道,“家业生意什么的有大哥你打理操办就行了,没必要把我也束缚在家!男儿大丈夫,就该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轰轰烈烈一场才不枉来这人间一趟!” “你...唉!”程德一脸的无奈。 夏华笑道:“程飞兄,你和尊兄在府中也能极大地帮到我的。” “哦?怎么帮?”程飞急切地问道,程德也肃然聆听。 “我要买东西,买很多种类的大宗的物资。”夏华郑重其事地道,“我手里已经有很多银子了,但怎么把它们变成我急需的物资,缺少门路呀,你们程家既是扬州的巨商,生意场上的门路和朋友必定很多,不是吗?” “对啊!”程飞感到思路拨云见日,程德问道,“夏公子,你需要什么物资?” “当然是军队的根本。”夏华从容不迫地道,“粮食、兵器、军械、盔甲、马匹、火药、铁料、燃料、衣被布帛、药品...越多越好!” “没问题!”程德当即点头,“我们完全可以帮你大量采购和运输。” “请放心,钱我会一文不少地照付的,你们按市场价跟我收费就行。”夏华补充道,“这样一来,你们程家也能挣一笔,不会白帮忙,咱们双方各得所需、互利双赢。” “夏公子此举乃为国为民的大义正事,我程家岂能赚这个钱?”程德真诚地道,“最多只向你收取适当的成本费用,这样,我在老爷子和家里的几个长辈那边才好交代。” “多谢了!”夏华没有客气谦让,“请你们放心,不久的以后,你们程家定会得到十倍以上的回报!” 程德凛然道:“只要大明社稷能幽而复明、汉家山河能转危为安,我程家就算倾家荡产,也是值得的!” 夏华心头涌起一股敬意,他接着道:“我现在急需的,除了那些物资,还有最重要的人。你们程家在扬州城外一些地方设立了很多善堂和粥厂,聚拢了数以万计的难民,我希望你们能安排他们一批批地迁到我那里,我供他们吃穿住并从中挑选有一技之长者效力,青中壮年男丁可为兵丁。” 程德道:“这当然也容易,只是,”他郑重而关切地提醒道,“夏公子,你必须小心地、隐蔽地做这件事,私人组建军队可不是什么小事啊!” 夏华点了点头:“我明白。” 夏华和程德、程飞足足谈了一个下午,双方越谈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和一见如故之意,因为三人有着共同的理想,程德和程飞都爱国、忧国、渴望为国效力,不同之处在于,程德更稳重些,程飞更急躁点。三人一直谈到天黑,夏华才在程德和程飞的挽留中告辞。 离开程家时,夏华是空着手的,他从程家赚到的五十万两银子被他当场转手又给了程德、程飞,托他们帮他采购、运输他急需的物资。程德、程飞向夏华保证“会用这五十万两银子买到市场价一百万两银子的物资”。 回到村里,夏华好事连连,黄家送来第一笔买命钱了,黄金十万多两、白银五十多万两,合计一百六十余万两银子。 “不错!很好!”夏华很满意地对那个负责送钱来的、点头哈腰、心惊胆战的黄家管事赞许道,“黄老爷果然豪气!告诉他,明天继续加油!奥利给!” 顾不上吃晚饭,夏华径直来到放钱的地方,一屋子的金光银光闪闪,堆满了金锭和银锭。 忍住心跳,夏华走上前拿起一个金锭在手上掂量把玩着,金锭反射的金光把他的脸庞和两个瞳仁都映照得黄灿灿的,黄金的这种冷冰冰、沉甸甸、滑润润的手感几乎让他近乎发自本能地想要大笑。 “妈的!有钱真好啊!”夏华仰天长叹,他决定今晚就睡在这里了,并且以后每晚也都睡在这里,虽然他原来的住处有两个完全属于他、可以任他肆意采摘的美娇娘在等着他,但,搂着美女睡觉哪有搂着金子睡觉爽? 夏华在心里算了算: 从汪家弄来一百万两, 从郑家弄来一百万两, 从程家弄来五十万两,但已经花了; 从黄家弄来一百六十余万两,后面还有近一百四十万两。 满打满算,夏华从扬州四大家族身上一共弄到了五百五十万两。 “万事没钱难,有了这么多钱,正事就可以正式开始了!”躺在钱堆里,夏华满怀憧憬。 第20章 修建军事基地 次日清晨天刚亮,基本上一夜没睡但照样精神抖擞、容光焕发的夏华去拜访了他的房东。 夏华和他现在的追随者们共有四十多人,都住在君临村外延一处已半荒废的、有十多间房舍的田庄,这处田庄属于村里一家严姓富户,家主名叫严森,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其父已在数年前病逝,因为他是独子,所以严家的家产积蓄、房舍田亩土地什么的都由他继承了。 夏华的房东正是严森,经过这些天,他已经比较了解严森了,严父是做生意的,积攒下不少家资,君临村近半的田地是严家的,严森则对经商完全不感兴趣,而是热衷于舞刀弄枪、骑马射箭、看书读史,尤爱军事战争兵书和历史名将传记,同时人品端正温厚,是个“地主家的好儿子”。 严家的宅院里,登门的夏华和迎接他的严森互相行礼: “严公子,早!” “夏公子你也早啊!” 严森长得浓眉大眼、相貌堂堂并且个头非常高,足有一米九几,这在后世都是大高个子,在这个时代更是非常少见。 客套寒暄后,夏华说出了他的来意:“严公子,你家的那处田庄可否转卖给我?” 严森有点吃惊:“为何?夏公子你是打算在扬州安家落户定居了吗?那你干嘛不在城里买房子呢?”他多多少少知道夏华做生意、跟四大家族有往来的事,估计夏华现在“很有钱”。 夏华叹口气,一脸的悲天悯人:“严公子你是知道的,我和我的那些同伴都是从北方的战乱之地逃难到扬州的,在扬州,像我这样的外地难民太多太多了,大部分人过得饔飧不继、贫病交加,我现今赚了点钱,很想帮帮那些跟我一样的外地难民,我打算在你家的那处田庄新盖些房子,尽我所能地接纳一些无家可归的难民。” 严森听得心头敬意大生:“夏公子可真是慈悲为怀、菩萨心肠呀,这是积德行善的好事,在下当然支持!卖!半价卖!” 夏华心头感动,这严森确实是个厚道实在人,在沉吟一下后,他决定对严森说出更多的实话:“严公子,不瞒你说,在接纳和安顿了足够多的难民后,我打算从中挑选青中壮年的男丁加以行伍训练,把他们组建成乡勇团练。”乡勇团练,即民间地方自发组建的武装力量。 “乡勇团练?”严森再次吃惊,“夏公子你这是...” 夏华正视着严森:“严公子,北方是什么局面,天下又是什么大势,你肯定也有所耳闻,流寇被鞑子击败后四散奔逃,保不齐会有几支流窜到扬州来,在他们屁股后面,鞑子也会来,不管是流寇还是鞑子,都是蝗虫狼群,他们所到之处,生灵涂炭、寸草不生,扬州已不再是一处世外桃源,我们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呀!” “说得对!”严森一拍大腿,他随后又有些担忧,“但...夏公子,接纳安顿难民、组建乡勇团练都是要花很多钱的,我就算拿出全部的家产,恐怕也只是杯水车薪。” 夏华自信一笑:“严公子你放心吧,钱的事尽管交给我,你只要向我提供地方就可以了。” 严森又惊又喜:“真的?好!没问题!对了,夏公子,我也要加入!”他目光炯炯闪亮。 夏华伸手拍了一下严森的肩膀:“当然可以!” 带着已成为夏华“新小弟”的严森回到田庄后,夏华叫来十几个部下,给了每人十几两银子:“你们去城里和周边的村镇招募泥水土木石匠,要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待遇优厚,”他又看向严森,“你去趟程家,告诉程家大公子或二公子,我这里需要越多越好的各种建材,特别是水泥,可以投入生产了。” “呃...水泥是什么?” “呵呵,你跟程大公子或二公子说了,他们自然知道。” “好!” 有钱办事自然是无往不利,很快,一批接着一批被夏华的部下们招募聘用的工匠来到了严家的田庄。 “夏公子,你打算建什么房舍呢?”工匠们问道。 夏华伸长手臂,原地转了一圈:“我打算把这里建满房屋,还要建一道环绕这里的围墙,房屋可以简单点,但围墙必须高大坚固结实,能挡得住土匪强盗流寇的攻击,唔,里面也要建一道围墙,两道围墙就像‘回’字那样。” 工匠们都倒吸了一口冷气:“夏公子,这可是个大工程啊!”“是啊,这么一大片地方,方圆起码有两里地了!” 夏华豪气万丈:“放心!本公子有的是银子!诸位师傅只需专心干活就行,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越快越好,管吃管住,一人一天一百文,当日结算。” 众工匠都大喜:有你这话,我们就放心了,只要你出得起银子,别说盖房子、建围墙了,就是修长城都没问题,一天一百文,一个月就是四五两银子呢,还管吃管住,这公子真阔气! 有工匠提醒道:“夏公子,光靠我们,人手不够,还需要很多小工杂工跟我们一起干活。” 夏华回答道:“放心吧,马上就有,数量管够。” 又有工匠提醒道:“夏公子,田庄周围大片土地都是良田啊,也要盖房子?不耕种了吗?” 夏华点头:“嗯,不耕种了,也用于盖房子。” 明年四月份,满清大军就杀来了,哪还有工夫种田呀,只有打退了清军,获得足够大和安全的根据地后才能慢慢种田发育,前期这段时间内的粮食消耗全部靠买,大半年时间而已,夏华手头的银子足够了。 夏华以严家田庄为圆心,盖房子、建围墙,是要建立他的私人军事基地,这个基地建在扬州城里是最佳的,有现成的城墙保护,但扬州府的官员们怎么可能允许?他只能建在城外。 根据夏华的构想和众工匠的专业规划,这个基地占地面积约一点五平方公里,东西长约一点五公里,南北宽约一公里,横跨一条小河两岸,从而解决取水排水问题,又能提供水力,基地内外两道围墙,里面那道围起来的面积约占基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 夏华要求房屋可以简单点,但围墙必须坚固结实,因为那些房屋都是临时使用的,明年扬州之战打响前,他肯定要带着所有人撤到城里,围墙是保护人员安全的,肯定要坚固结实,但只是用于抵挡土匪强盗流寇的,可不是用来抵挡满清大军的。 中午时,一支船队出现在基地覆盖区域横跨的那条小河的主流上,每艘船上都打着程家商号的旗帜,每艘船上都堆着满满当当的物资,有的是粮食,有的是木料、石料等各种建材,还有铁料等。 “夏公子!”为首船上的程飞在下船后兴高采烈地走向夏华。 “程飞兄!”夏华也喜气洋洋。 “第一批到了,接下来的会夜以继日、源源不断地送来。”程飞神采飞扬,“我们办事,你放心!” “那当然,绝对的!” “另外,我们明天就安排第一批外地难民来你这里。” “非常好!程飞兄,谢谢你了,还有尊兄。” “客气啥!能跟夏公子你一起干出一番大事业,我求之不得啊!” “能认识你和尊兄并得到你们的倾力相助,真是我的荣幸和幸运!”夏华发自肺腑地道。 晚饭时,夏华召集了他团队现在的所有骨干人员,开始分配任务。陈明不在,他和另外九人还在黄家的那处宅邸里看着黄应龙,许云峰也不在,他带着九个人去南京了。 “诸位,”夏华看着众人,他稍有些按捺不住心头的激动,“我们的事业,正式开始了!从明天起,大家都要比以前更辛苦了,但没办法,时不我待啊,顶多明年春,鞑子大军就要杀到扬州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曲吉东、翁永祥、谭东、栾树文、李保海、陈家鹏、蔡晨旭、陈军、王梓楷,还有押住你们七个,外加陈明和许云峰归来后,训练乡勇、组建团练的事务就交给你们了。” 被点到名的曲吉东等人都精神振奋:“是!华哥!”“明白,夏哥!”“你尽管放心吧!” 杨宁急道:“华哥,我呢?” 夏华笑道:“你重操旧业继续干夜不收,因为我们需要专门四处侦察情报、打探消息的人手,就由你和绣春负责。” “好!”杨宁也兴奋不已,绣春郑重点头,“是!” “严森,”夏华看向严森,“庄园的建设事务交给你。”夏华的这个军事基地肯定不能叫什么城堡,对外声称是庄园。 严森同样摩拳擦掌:“没问题!” 夏华继续看着严森:“我们的庄园不但要收容很多难民,还要成为练兵场和兵工厂,唔...什么是兵工厂呢?就是我们要有自行打造兵器盔甲、制作军械设备的能力,所以,我们另要招募越多越好的铁匠和制造兵器军械的能工巧匠,最好还要有火器工匠,在庄园里建立工坊,铁料、燃料什么的,我会联系程家解决。” 严森想了想,有点迟疑:“铁匠不难招募,但制造兵器军械的能工巧匠和火器工匠估计不太好招募。” “没事,慢慢来。”夏华道,“我大明有两地火器工匠最多,一是北方九镇边境,二是南方沿海的浙闽粤,北方已沦陷,肯定有很多火器工匠南逃,浙闽粤在多年前是官军与倭寇激战的地方,当地的火器制造业十分发达,这方面的工匠是非常多的,我们可派人前去聘请。” 严森的思路被打开了:“我明白了,交给我吧!” 夏华把各项事务都交代完,拍拍手:“诸位,一起加油吧!” 第21章 组建乡勇团练 次日上午,夏华正巡视着众工匠准备施工的庄园场地,看到远处浩浩荡荡地过来很多人,足有数千,脚步声密如雨点、震若雷动,对此,他哑巴吃饺子,心里有数。 人群靠近后,夏华等人看清了,这些人几乎都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很多人瘦骨嶙峋,简直就像丐帮集会,拖儿带女、扶老携幼,年轻的子女搀扶着年迈的父母,年轻的父母牵着、抱着孩子,孩子的啼哭声此起彼伏地响着,每个人的脸上都是风霜,但眼中涌着期盼的希望。 人群最前面的是一辆被十几个家丁护卫着的马车,驶至夏华跟前,门帘掀开,程德走了出来:“夏公子!” “程德兄!”夏华笑着迎上。 程德站在马车上向夏华示意他身后黑压压的人群:“共有三千多人,原本都在我家距此最近的一处粥厂,今早被我动员过来了。” “谢了!”夏华看向人群,心头喜不自禁,好啊,好多人啊!人可是最宝贵、最重要的财富啊! 程德示意夏华也登上马车,然后用最大的嗓门向这些难民介绍夏华:“各位!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的夏公子,夏公子也是一位大善人,他愿意接纳和安顿你们,你们好好地听他说!” 迎着齐刷刷把目光投过来的上千双眼睛,夏华举起一个他事先准备好的大喇叭筒,高声大气地对难民们讲话道: “各位兄弟姐妹!本人夏华,跟你们一样,也是从外地逃难到扬州来的,所以,我深深明白背井离乡、无家可归的滋味,所以,我才要在这里建一座大大的庄园,从而让跟我一样流落异地他乡的人有个家,只要愿意,就可以住进来,我保证你们在这里会吃得饱、穿得暖、有屋住,以后条件好了,你们还能分到田地,孩子还能读书。 但是,但是!住在我的庄园有两个要求,第一,必须安分守己,不准做不法的事,第二,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要做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我不可能白养你们让你们吃白饭不干活,请放心,我不会把你们当成牛马苦力,你们干活做事,我会给你们酬劳,粮食、工钱,都有!” 听完夏华的讲话,这些难民无不欢欣鼓舞,他们心里既如释重负又喜出望外,因为夏华提出的要求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他们完全能接受。都沦为难民了,能有口饭吃就谢天谢地了。 “谢谢夏公子!” “多谢夏善人!” 人群发出一阵阵呼喊感谢声。 夏华跳下马车,对一旁的曲吉东等人笑道:“还愣着干啥?做事吧!” “好咧!”曲吉东等人立刻干劲十足地忙碌起来,首先就是架起一口口大锅,煮米熬粥分发给这些难民。 “夏公子,登记统计的事交给他们就好了。”程德也下了马车,走到夏华身边,指了指他带来的二三十个书生文士模样的人,“都是我雇来的,个个识文断字。” 夏华笑道:“程德兄,你想得真周到,谢了!” 热火朝天中,方方面面的事情开始有条不紊地展开。 领取到米粥的难民们一边喝着热乎乎的粥一边按照要求在一个个登记台的木桌前排成一队队进行登记,坐在桌子后的书生文士们笔走如飞,曲吉东等人在旁看着,认真地挑选“合适的目标”。 “叫什么名?” “赵三多。” “哪儿人?” “山东青州。” “以前是干啥的?会做什么?” “漆匠。” “漆匠?不错,是门手艺,可以靠这个做工赚到更多的粮食,还会有工钱。”... “叫什么名?” “王阿牛。” “哪儿人?” “河南开封。” “以前是干啥的?会做什么?” “俺是种田的,只会耕地。” “这是你家人?” “是,这是俺娘,这是俺婆娘,这是俺的两个娃。” “你多大了?” “二十四。” “唔,王阿牛,你愿意报名乡勇团练吗?” “乡勇团练是啥?” “呵呵,你看我们这里啊,这么多人住着,外地兵荒马乱的,保不齐哪天就有土匪强盗流寇甚至鞑子打过来,到时候怎么办?要么任人宰割,要么再次逃跑继续当难民,这都不行,夏公子打算招募你这样的年轻力壮的汉子,分发武器,每天操练,组成行伍,保护这个庄园,这就是乡勇团练, 你报名参加了也相当于保护你娘你婆娘你娃,放心,待遇优厚,不但有粮食,还有薪饷。” “中!中!俺报名参加!”... 三千多名难民,青中壮年男丁近千人,夏华的乡勇团练不是什么人都收的,首先要年轻力壮、身体健康,其次要有家人。有家人,这样的人才有“软肋”,不易背叛,也才有勇气来源,敢于上阵杀敌。如果是孑然一身的光棍一条,就算年轻力壮、身体健康甚至还会武功、强悍能打,夏华的乡勇团练也不收,这种人,无牵无挂,难以控制,只能安排去当工人干活。 经过反复挑选,夏华的团练有了第一批乡勇,四百多人。 “夏公子好!” “夏公子好!” “夏善人好!”... 接连不断的问好声中,夏华频频微笑点头地巡视着他的正式开工建设的军事基地,人多力量大,有了这么多难民的加入,劳动力完全不是问题了,工匠们需要的小工杂工数量管够。夏华注意到,越来越多的难民的脸上出现了笑容,先前,他们的脸上基本上只有悲伤、惶恐、迷茫、呆滞、麻木,现在,他们看到了希望,心里有了盼头,自然大不一样了。 不仅如此,难民们知道自己现在盖的房子就是自己以后住的,干起活来自然愈发有劲头。 夏华的庄园没有农业,只有手工业,难民们除了报名参加乡勇团练的,能干活的都干活,包括妇女和大一点的孩子,根据夏华和工匠们的规划,庄园的外墙环绕整个庄园,内墙则把庄园分为“内园”和“外园”两部分,内园是夏华团队核心人员、重要人员及其家眷亲属的居住区,也是以后的“工业区”,外园是给难民普通人居住的。 除了居住用的房舍,庄园里还要铺设道路,建立集体食堂、医馆、书塾学堂、公共厕所、各类仓库、粮仓、武库、马厩、牛棚、草料场、养殖场、练武操场、垃圾场、工坊等,还要挖掘排水沟渠和看似画蛇添足实则有备无患的水井...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切都井井有条。 夕阳西沉,夜幕降临。 已化为大型工地的庄园场地仍跟白天里一样如火如荼,遍地篝火熊熊,火光映空,这些火堆一是给睡觉的难民取暖的,二是照明的,大批的工匠和难民工人正在连夜干着活,因为夏华招募的工匠是分为昼夜两班的,难民工人们也被分为昼夜干活的两批,从而让整个工程夜以继日地进行,以此缩短工期。 虽然这么做要花更多的钱,但时间更宝贵。 夏华的住处,夏华和曲吉东、翁永祥、杨宁几人商议着团练乡勇的武器装备问题。 他们本就是军人出身,在这件事上自然是胸有成竹、轻车熟路。 这是一件重大而严肃的事,也是一门大学问。 明朝在战争史上是个承上启下的时代,正处于冷热兵器的交替期,在明朝,历史悠久的冷兵器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了,同时,新生的热兵器开始崭露头角、发展势头迅猛。在冷热兵器之间如何掌握平衡、取长补短,是个很重大的课题。一味发展热兵器、完全抛弃冷兵器,那是还没学会走就想着跑,重视冷兵器、轻视热兵器,又是抱残守缺。 这个时代,冷兵器就像一匹成年的狼,热兵器就像一头幼年的虎,狼正处于战斗力巅峰状态,虎还没长大,在很多时候打不过狼,但它一旦长大,必会取代狼成为百兽之王。 夏华的团练目前还做不到全面普及火器,自己做,暂时没那条件,买,跟谁买?南京的南明朝廷肯定不会卖,那些军阀也许会卖,但从他们那里肯定买不到好货。 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夏华的团练眼下先要搞好冷兵器。 冷兵器里,刀枪是近身作战的,弓弩是远程攻击的,无疑,远程攻击肯定优于近身作战,但是,制作一把强弓起码需要两年,训练一个合格的弓箭手起码需要三年,这太慢了,与其慢慢制作强弓、训练弓箭手,还不如等以后有条件了制造火枪、训练火枪手。 与弓相比,弩的上手易用程度、精准性、杀伤力超过弓,但制作成本比弓高得多,射速也不如弓,弩的射速一般只有弓的三四分之一,战场上用弩不如用弓。 弓弩只有少数人使用,组建不了弓弩手部队,夏华的团练只能在近战冷兵器上狠下功夫。 近战冷兵器种类非常多,俗话说“十八般兵器”,实际远不止十八种,但是,后世网上有句话说得好,“兵器越怪,死得越快”,这句话是完全正确的,那些五花八门、奇形怪状、脑洞大开的冷兵器绝大部分没有实战价值。冷兵器跟火器一样,都讲究制式化,装备的种类越多,越拉低军队的战斗力。 大明军神戚公继光所著的《练兵实纪》道:“马上惟利轻捷锋芒,他如斧、钺、锤、挝、大刀、钩镰之类,胆大艺精能独马出入阵中者间或有之,不可以教队兵,不可堂堂当大敌也”,又道:“又有飞标、毒弩、枪、刀、戈、戟等名不一,皆可俾素习精熟者间或用之,不可以齐大队,为堂堂阵也”。 戚公的这几句话总结得非常清楚,那些极有个性、或很拉风或很酷的兵器都不适合普及装备给士兵们,一来华而不实,二来想要用好这些“非主流”兵器,必须是“胆大艺精”者,可世上哪有那么多天生神力的奇人异士?装备这些怪兵器的军人要么是军官将领,要么就是百里挑一的精锐、军中的特种兵,不能把他们的个性化装备跟普及全军的制式装备同日而语。 第22章 制式冷兵器、基础兵种 在戚公的《练兵实纪杂集》里,被评定为可在军队里大规模普及的冷兵器有两大类—— 一是步兵使用的:狼筅、藤牌、长枪、线枪、大棒、夹刀棍、镗钯; 二是骑兵使用的:弓矢、钯、线枪、大棒、腰刀。 戚公是明朝军队现代化改革的先驱,所以夏华可以直接使用他通过大大小小上百场战役积攒下的宝贵经验,不过,不能全盘照搬,因为戚家军当年参加的战争和夏华的军队接下来即将参加的战争并不一样,而且时代也在变化。作为戚公意志的后继者,应该站在戚公这个巨人的肩膀上推陈出新、更进一步。 夏华和曲吉东、翁永祥、杨宁几人经过短暂的商议,决定了团练主要装备的五种冷兵器:长枪、腰刀、盾牌、标枪、解首刀。 冷兵器时代的军人特别是基层普通军人,上战场用的最基本的兵器都是长枪。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长兵器天然比短兵器更有优势,长枪结构非常简单,就是长杆顶端装个短剑,简单到极致,相比于长刀、戈、戟等别的长兵器,长枪的制造、训练、使用都最方便,制造成本也最低,所以长枪是在合理范围内长度最长、最有杀伤力的冷兵器。 值得一提的是,枪和矛常被混淆。要说长枪和长矛有什么不同,主要是长矛更长、更粗、更硬,使用方式更粗暴,长枪的枪杆稍软些、有弹性,使用方式更轻便灵活,但两者有时候区别也不大。明朝长枪标准长度达到一丈八尺,接近六米,完全不输给长矛,枪头是点钢的,也能破甲。 中国古代冷兵器战场的发展趋势是长枪越来越超越长矛,因为长矛更重,用起来更耗费士兵的体力。 既有长枪这个长兵器,如果条件允许,也要给士兵们装备短兵器作为辅助,腰刀最合适。 明朝的腰刀一般长约三尺、重约一斤半,呈雁翎形,即雁翎刀,较轻便灵活,夏华等人惯用的就是这种,但雁翎刀在对付身穿重甲的敌人时就力有不逮了,需将其增重至二斤以上,刀背宽大,刀尖沉重锐利,整体厚实,可破铁甲,呈雁翅形,即雁翅刀,梁飞用的就是这种,但使用此刀对腕力要求很高,只有力气很大的士兵才能配发和使用。 除了雁翎刀和雁翅刀,还有一种柳叶刀,跟雁翎刀相比,该刀很适于劈砍,但击刺穿透效果不如雁翎刀,使用者往往双刀配合使用。 三种刀都是腰刀,至于装备哪种,由士兵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和决定。 盾牌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冷兵器防具,戚公在《纪效新书》里记载道:“国初,木加以革,重而不利步,以藤为牌,近出福建,铳子虽不能隔,而矢石枪刀皆可蔽也,所以代甲胄之用,在南方田塍泥雨中颇称极便”。 这段话的意思是:明朝初期的明军盾牌多用木料皮革制作,沉重不便携带,用藤制作的盾牌虽然不能抵挡火铳枪弹,但能有效地抵挡矢石枪刀等冷兵器,在南方的田野泥泞地下雨天里用起来非常便利。 夏华团练装备的单兵盾牌会采用这种藤制的,重量不过九斤,直径大约三尺,中间突出,圆边向外有檐从而防止箭矢滑过盾面伤害士兵,这种藤牌在制作完成后会用桐油反复涂刷或浸泡,既能防虫蛀和受潮也能增强防御效果。 盾牌除了单兵盾牌,还有一种防御力更强但很沉重的铁甲重盾,需要专门的盾牌兵使用,用于保护固定的人员和重要的设备设施,并且一般在防御战中用,不在进攻战中用,太重了,士兵难以扛着它奔跑。 标枪又叫投枪,跟短矛差不多,这种短兵器主要是给刀盾兵使用的,刀盾兵即装备单兵盾牌和腰刀的步兵。刀盾兵因为缺乏远程攻击能力所以往往会随身携带几根标枪,用于投掷击杀敌人。标枪以细木、细竹为枪杆,长一米五至一米八,枪头粗大而尖锐,在设计上重心前倾,训练有素的刀盾兵能将其投到三十步外,可透铁甲。 解首刀是一种短刀,类似于后世的军用匕首,它的作用有二,一是作为士兵最后的战斗兵器,二是割下敌军人头作为军功凭证,这就是它叫“解首刀”的原因。 确定了目前主要的冷兵器,就确定了目前主要的兵种。 夏华的团练眼下只有两个兵种: 长枪兵,武器是长枪、腰刀、解首刀; 刀盾兵,武器是腰刀、单兵盾牌、标枪、解首刀。 实际上,夏华的团练还有一个兵种:骑兵。夏华有钱,又有门路,当然买得到上等良马,但他团队里骑术精湛的人太少,比如夏华、曲吉东等人,虽然都会骑马,但骑术一般,只能骑马赶路,不通晓专业骑马作战,真正的骑士也就押住七人和另外寥寥十来人,人数这么少,谈不上骑兵部队。 军人的装备除了武器,还有盔甲,夏华的团练现在还不能搞,一是不管什么事都要按部就班地进行,不能操之过急,二是民间私造盔甲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的。根据《大明律·兵律·军政》,弓弩刀枪之类的冷兵器是不禁止的,但不允许私藏私造盔甲、盾牌、威力较大的火器、旗帜之类的东西。 夏华制造刀枪,可以解释成是为了自卫,官方不会太计较,但夏华制造盔甲,直接会被官方视为“准备造反”。 旭日东升,霞光万丈,新的一天开始了。 新的一天新气象,工匠们和充当小工杂工的难民们继续忙得热火朝天,在这同时,庄园场地上出现了一幕新的场景:四百多个汉子排成队伍绕着庄园场地集体跑步。 这些汉子正是已成为非正规军人新兵的夏华团练的乡勇,负责训练和指挥他们的曲吉东等人个个亲自带头,挥汗如雨地跑在队伍前面边跑边喊:“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跟着他们的乡勇新兵们也边跑边喊,人人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夏华的团练采用的编制跟明军边境部队的一样: 十人为一甲,设甲长一名; 五甲为一队,设管队官和贴队官各一名; 十队为一把总,设把总一名。... 曲吉东等人现在个个是管队官、贴队官或甲长,以前只是大头兵或老百姓的他们没想到自己现在也带兵、当教头、当军官了,个个喜不自胜、浑身干劲。 功夫想要狠,力量是根本。身为军人,强壮的体魄是基础,所以,虽然方方面面的器械设备还没就位,但最基础的体能训练可以立刻展开了。 跑步和在此基础上升级的负重跑步只是训练项目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投掷重物、游泳等,使得众乡勇比工匠们还累,但夏华给他们提供了优厚的待遇,不光是粮食和薪饷,伙食也好,三天吃一次肉,天天有肉汤喝,冲着这么好的待遇,众乡勇无不咬牙坚持。 夏华在旁看得颇感欣慰,他终于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了,尽管刚参加训练的乡勇们的表现只能用惨不忍睹和乌合之众来形容,队伍歪七扭八甚至是乱七八糟,很多人连左右都分不清,但没关系,只要好好练,他们肯定会成长为合格的军人。 程德这天又送来两千多名难民,让夏华掌控的人口增至五千余,团练乡勇的人数也增加到了近六百,夏华一方面感谢一方面让程德近期不要再送人来了,除了有一技之长的,因为贪多嚼不烂,他需要时间慢慢消化已经在手的人口资源。 “程德兄,这里是一百万两。”夏华向程德示意着他让人抬过来的十几个大箱子,“麻烦你了,继续帮我大量采购粮食、建材、铁料还有燃料、衣被布帛、药品、马匹等等,越多越好,越快越好。” “包在我身上吧!”程德自信一笑。 夏华现在是大富豪,他从四大家族身上弄到的五百五十万两都到账了,就在今天,黄家送来了最后一笔金银,交足了三百万两的买命钱,陈明十人撤离黄家,让黄应龙恢复了自由,但夏华没放了黄志清,他振振有词: “我只说过让黄志清在我这儿暂住一段时间,啥时候说过这三百万两交齐了我就会放了他的?黄大少爷在我这儿住得乐不思蜀,我又是个热情好客的人,自然成人之美,请他多住一些日子,放心吧,他全须全尾的,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黄家可以随时派人探望他,就这样。” 夏华当然不会立刻放了黄志清,这是他拿捏黄应龙和黄家的重要棋子,一旦放了,黄家必会铆足全力地报复他,他虽然不怕黄家,但也不想整天跟黄家腻腻歪歪地纠缠不休,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等他的团练完全成型了,他手里有好几百兵马了,到时候,连扬州知府都不敢动他,他才会放了黄志清。 五百五十万两,先前花了五十万两,现在又花了一百万两,夏华可谓花钱如流水、挥金如土,他虽然心疼肉痛得要命,但他很清楚,钱虽好,但不用掉并且用在刀刃上就没有意义。 第三天的时候,乡勇们的第一批武器到了。 夏华虽然筹备着建立自己的兵工厂,想要自行拥有打造兵器盔甲、制作军械设备的能力,但那是后期的事,而且,盔甲和火器才是“自己动手”的关键,前期的冷兵器既性质不敏感又数量少,完全可以买现成的,向城里和周边村镇的众多铁匠铺订购就行了,反正他银子多。 这第一批武器包括几百根长枪、上百把腰刀、几百根标枪、几百把解首刀、几百面盾牌,长枪、标枪、解首刀都全部到货了,腰刀还有大半没到货,因为长枪、标枪、解首刀的制作锻造工艺比腰刀简单很多,至于盾牌,只有单兵木质圆盾,一是夏华想要的那种藤盾很难弄,二是朝廷不允许民间私造盾牌,只能想办法弄到原料自己做,短期内用木盾凑合。 跟这些武器一起到的,还有夏华向十几家裁缝店订做的团练乡勇们的统一制服。 第23章 开始练兵 穿上崭新的制服,领取到武器,乡勇们无不兴高采烈,个个爱不释手地看着手里的武器,武器在手,心里就产生了一种安全感和踏实感,愿意和适合用枪的领取长枪、腰刀、解首刀,成为长枪兵,愿意和适合用刀的便领取腰刀、盾牌、标枪、解首刀,成为刀盾兵,总体而言,刀盾兵要求更高,所以长枪兵比刀盾兵多出很多,一甲十人,七八个长枪兵,两三个刀盾兵。 夏华走上前,在乡勇们的齐齐注视中大声发表讲话: “诸位,你们都是从兵荒马乱的地方逃难来的,相信你们都很清楚,在这个天下大乱的世道里没有自保的能力是多么的悲惨!不光是自己,还有自己的爹娘妻儿!所以,为了保护自己,为了保护自己的爹娘妻儿,我们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谁敢欺负我们,我们就狠狠地揍他!谁想杀我们、杀我们的爹娘妻儿,我们就杀了他!废话不用多说!都好好地刻苦练吧!” “是!”众乡勇一起大声应道。 对这些基本上目不识丁的汉子而言,保家卫国之类的大道理太空洞了,他们也难以理解,但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爹娘妻儿是男人的本能,无需多言,就能被激发出来,难民出身的他们做梦也不想回到以前那种颠沛流离、任人鱼肉的日子。 “交给你们了!”夏华看向曲吉东等人。 “华哥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夏哥你放心,我们一定会练好他们的!” 曲吉东等人个个摩拳擦掌、精神抖擞。 打仗不是打架,打架是一窝蜂地冲上去各自为战,打仗靠的是不同兵种密切配合的协同作战,把集体的力量发挥到最大,这一点通过长枪兵们的训练就知道了。俗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术是永无止境的, 显然,武学里的枪术完全不适用于军队作战,军队需要的是训练有素和配合严密的士兵,而不是单打独斗的武林高手,特别是在战场上,招式越繁多,死得越快。夏华团练的长枪兵乡勇们的训练就是一个字:刺。 “杀!”军官们的口令声和乡勇们的口号声中,一队长枪兵紧密地站成一排,互相间隔不超过一米,一次又一次地一起向前突刺,枪林刺去、枪林收回、枪林再刺去、枪林再收回…就练这么最简单、最基本的一招,没有格挡,没有回防,也没有前拨后挑、左捅右扎等招式。 每个长枪兵前方二十步处都立着一个人形标靶,标靶上人的头部、喉部、胸口、腹部等致命要害处安置着一个个木球,训练中,长枪兵们向前突刺必须一枪精准刺中标靶上的木球。 “你们虽然是乡勇,但干的就是军士的事!要把自己当成军士!军士上战场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杀人!”长枪兵们身边的军官们正颜厉色地训导道,“看到敌人冲过来了,怎么办?用你们手里的长枪刺死他!要一招毙命!你们只需反反复复地练这个‘刺’字!最终要练得熟能生巧,要练得稳、准、狠、快!就像蛇吃小鸟那样,一旦出击,就快如闪电地将其拿下! 同时,练好这招还能保命!你们是不是有人在想,上战场后怎么保命?很简单,在敌人杀你之前先把敌人杀掉,你不就能活下来了吗?心里不能有任何杂念,不能想着后退或避让格挡,就一心一意地全力刺出去!战场上比的就是谁更狠!更不怕死!如果心里想着后退或避让格挡,就会心虚胆怯,气势就会被敌人压下去,就会死!练好这招,既能杀敌也能保命!...” “准备!”军官们大喝。 “哗!”一声响,长枪兵们一起努力地站得笔直。 “抬枪!——杀!” “杀!”几百根长枪一起猛力向前突刺,场面颇为壮观有气势。 “再来!准备!...” 曲吉东等军官一边厉声大喝一边拎着棍子来回巡视,谁姿势不标准、动作不迅猛、力气不下足、态度不端正,立刻一棍子上去打在后背、臀部等处。 比起长枪兵训练的“攻击方式单一”简单粗暴,刀盾兵训练相对讲究一定的武功技巧性,首先是刀的用法,枪法单一可以有效地提高杀伤力和致命性,刀法过于单一反而会僵化死板,所以,每个刀盾兵使刀都要学会“正劈”“斜砍”“横斩”这三招; 其次,刀盾兵的武器除了腰刀,还有标枪,投掷标枪也是他们必须掌握的战斗技能之一,要掷得跟长枪兵刺出的枪头一样稳准狠快。 “准备!抬刀!” “正劈——杀!” “斜砍——杀!” “横斩——杀!” “用力!狠狠地劈砍下去!不是只用胳膊的力气,要用上全身的力气!灵活地转动腰板!”曲吉东等军官声色俱厉地教导道,“一刀劈砍下去,哪怕对方身上穿着铠甲、手里拿着盾牌,也要把他劈翻砍倒!战场上,生死就在一瞬之间!大战三百回合是放屁!第一刀就要他的命!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杀!杀!杀!...”乡勇们无不铆足力气,个个脸涨得通红,脖颈额头上青筋根根凸出。 练武操场上,杀声阵阵,杀气腾腾。 源于夏华强烈的危机感,他的团练的乡勇们每天不干别的事,既不耕田种地,也不做工干活,除了吃和睡,就是练、练、练、死命练,每晚队伍解散后,众乡勇无不汗水湿透衣服、浑身力气透支、累得近乎虚脱,横七竖八地瘫倒一地,睡觉时翻来覆去睡不着,因为肌肉疼、关节疼、韧带疼、被军官打的地方疼...身上哪儿都疼。 就算乡勇待遇优厚,一天、两天、三天...陆续有乡勇实在受不了这个苦,退出了,但又不断有新人加入。对选择退出的人,夏华等人不进行任何挽留,没必要,这种人精神意志和毅力不过关,留下也没用。 为激励乡勇们的训练干劲,夏华特地掏出大把银子设立了战斗技能比拼奖罚制度,这并不是他的创举,戚公当年在组建和训练戚家军时就用上了这个制度。戚家军考核士兵们战斗技能的评比标准细分为九个等级,夏华的团练缩减了三个,分为上上、上、中上、中、中下、下一共六个等级,一个月考核一次。 在考核中获得上上、上的,会得到奖金奖励,还会被升官,中上、中的,既不奖励也不惩罚,中下和下都是不合格,都要挨棍子,累积三次下直接淘汰开除。军队不养弱者和废物。 这套战斗技能比拼奖罚制度出来后,乡勇们都产生了危机感,愈发不敢懈怠,更加勤奋苦练,还互相竞争、彼此较劲,形成了良性竞争的氛围,实际上,就算没有这套制度,夏华团练绝大部分乡勇还是非常勤奋刻苦训练的,用他们的话说: “我们都是逃难到外地的异乡人,不但受尽欺负,还天天饿肚子,是夏公子让我们现在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而且夏公子把我们编成团练乡勇、天天训练我们是为了让我们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我们要是好吃懒做、偷奸耍滑,那还是人吗?就算是狗,也懂得感恩啊!” 尽管夏华从未向乡勇们灌输效忠他个人的思想,但乡勇们都对他感恩戴德,这种极度的感恩之情不需要刻意的引导,会自然而然地转变成赤胆忠心。 夏华的住处,唐诗诗和宋词儿正在院子里洗衣服。 宋词儿无精打采地搓揉着夏华的臭袜子,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轻唤唐诗诗:“诗诗姐。” 唐诗诗抬起头:“嗯?” 宋词儿轻声道:“你不觉得这个夏公子很奇怪吗?” 唐诗诗眨眨眼:“哪儿奇怪了?” 宋词儿愈发压低声音,俏脸微红地道:“不是说男人看到美色就会像狼一样的么...我们都跟他好几天了,他却到现在也没碰过我们,就天天让我们给他洗衣服做饭干家务杂事,他...是不是不行啊?” 唐诗诗噗嗤一声掩口而笑。 宋词儿面红耳赤:“诗诗姐,你别笑了,我说的难道不是?” 唐诗诗止住笑,伸手拢了拢头发:“你看他那副龙精虎猛的样子,怎么可能不行?他呀...”她眼神迷离、若有所思,“天天忙着他的大事呢,哪儿还顾得上这种事。” “大事?”宋词儿有点惊讶,“什么大事?” 唐诗诗看向宋词儿:“你还看不出来么?” 宋词儿似乎明白了:“哦...” 夏华不知道唐诗诗和宋词儿在背后这样议论他,他懒得关心,因为他现在整天忙得飞起。小丈夫一日不可无钱,大丈夫一日不可无权,金钱美女之类的俗物,是小丈夫的追求,夏华不是小丈夫,他是大丈夫,他心里装的是天下苍生、神州山河、金戈铁马,境界压根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忙碌会让人忘记时间,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了。 站在庄园场地边,夏华满耳人声鼎沸,看着处处如火如荼、人流如织、飞沙走石的场景,他越看越喜悦,经过十天加十夜的赶工,他的私人军事基地总算有个雏形了,首先就是外面那道围墙,已基本上竣工,全长约五公里,高一丈有余,厚三尺多,全部是用砖石修建成的,还使用了夏华提供“秘方”、程家生产的初级水泥,锦上添花地使其相当坚固结实。 围墙进出门口有四,两个是南北的陆门,两个是东西的水门。 这道围墙在本质上只是民间大宅子院墙的放大加强版,并非专门的军事城墙,不能用于防御作战,夏华就只是要建个大大的院墙,建城墙的话,成本会翻倍翻倍再翻倍,并且官府马上会来人。 外墙内的庄园里,建材、粮食等物资堆成了一座座小山,各种工具的乒乒乓乓声、人喊马嘶牛吽声震耳欲聋,成百上千的窝棚遍地开花,密密麻麻但井然有序,这些窝棚是难民们临时搭建、暂时居住的地方,因为夏华下令把绝大部分的资源用于修建外墙,一时间来不及给难民们盖房子,好在现在是夏天,气温炎热,用窝棚讲究一下没问题。 庄园里的各类区域都已经规划好,一些建筑的地基也已经打好,几条主要的道路、排水沟渠都能看出线条轮廓了。 第24章 你不要过来啊 “驾!驾!...吁——” 一骑快马飞驰而来,直至夏华跟前,马背上的杨宁一把勒住缰绳,翻身跳下马:“华哥!”他气喘吁吁、大汗淋漓,面皮紧绷、神色惶急。 夏华看着杨宁这个样子,预感到了什么,心头一沉:“怎么了?有坏消息?”杨宁现在是夏华团练的夜不收大队大队长,专门负责四处侦察情报。 杨宁喘着气:“有官军要来扬州了!是高杰的部队!” 听到“高杰”这个名字,夏华的心头愈发下沉:“干!这货要来了!” 高杰是何人?此人是李自成同乡,原是李自成部下的一个农民军将领,但后与李自成妻邢氏私通而叛出农民军、投靠了明朝,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明军将领,反过头来与农民军为敌,他虽军事水平不高,能力一般,但他一来为获得明廷的信任,二来他知道他再投降回到农民军里绝对没好果子吃,所以在跟农民军交战时十分卖力,逐步成为明末明军的一个高级将领。 本来,高杰在明军那么多高级将领里并不特别,但他在关键时候抓住了一个“历史机遇”。 什么历史机遇呢?这要从已经自挂东南枝的崇祯帝说起。 崇祯帝是不是个好皇帝姑且不谈,但他在国破时没有逃跑,更没有投降,而是自尽殉国,确实是条汉子,然而,他在自尽殉国时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明文指定皇位继承人,更严重的是,他的三个儿子都没有逃出北京、逃到南京,全被李自成俘虏了。 这下麻烦就大了。 明朝有一正一副两个首都,前者是北京,后者是南京,北京沦陷了,南京还有一套朝廷班子,只要有个名正言顺的新皇帝,这套班子就能运转起来,可偏偏就独缺这个名正言顺的新皇帝。于是,南京的王公大臣们乱成了一锅粥,急急忙忙地在现存的皇族宗室成员里挑选合适的皇位继承人。 涉及到皇位,事情就复杂了,参与这件大事的王公大臣们没几个是完全出于国事公心的,几乎个个都把自己的私人利益掺加在其中,你拥护这个王,我支持那个王,扯皮扯淡,扯得一地鸡毛,最终勉强达成共识,拥立崇祯帝堂兄、福王朱由崧为新君,即眼下在南京的那位南明第一位皇帝弘光帝。 朱由崧能当上皇帝,靠的不是那些手里只有笔的文官,而是几个手握军权的大将,其中之一就是高杰,因此,高杰在这个“历史机遇”中成功地押对了注,一下子成了从龙大功臣,不但被弘光帝封为伯爵,还升任总兵官,提领江北四镇之一。 所谓江北四镇,是弘光朝廷为巩固政权和边防,在江淮地区设立的四个军区,扬州虽是江淮的一部分,但本不属于四镇辖区,高杰是徐泗总兵,提领的军镇原是徐州和泗州,然而,他垂涎扬州繁华“油水多”,想要霸占扬州,所以悍然率军南下,打着驻守扬州的名义妄图把扬州变成他的私人地盘之一。 或许有人会问,高杰这么肆意妄为,南明朝廷、弘光帝不管吗?答案是:不管。弘光帝能坐上龙椅,靠的就是高杰等几个大将,哄着惯着他们还来不及呢,哪里敢管和管得了他们。 高杰是社会底层出身,从未接受过正儿八经的教育,又多年来生活在刀光剑影中,所以,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就不用说了,贪婪、凶恶、蛮横。听说高杰要来扬州,扬州人的态度就是后世《风云》里步惊云的那句台词—— 你不要过来啊! 历史上,高杰意欲进占扬州府城,扬州人在当地官员们率领下坚决反抗,高杰入城不得,恼羞成怒,纵容部下军士在城外的集镇乡村肆意烧杀奸淫掳掠,这就是南明初的“高杰之乱”,扬州地区被高杰军祸害得“烟火蔽日”“僵尸遍野”“自杰渡河掠徐至扬,四厢之民,何啻百万,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讵奈杰之必得”。 眼下,得知高杰要来,夏华一阵阵心烦意燥,这帮兵痞一到,他的庄园很有可能会成为高杰军的目标之一。 “高杰手下有多少兵马?”夏华问道。 杨宁回答道:“四万多。” “艹!”夏华忍不住骂了一个脏字。 紧急召开的团队骨干会议上,人人脸色阴郁、冷峻、凝重,现场气氛沉闷而压抑。 “好不容易有点样子了,被这帮御敌杀贼脓包无能、祸害百姓浑身是劲的兵痞一通搅和,很多事都要从头开始了!”严森恨恨地道。 曲吉东看向夏华:“华哥,好汉不吃眼前亏,把能搬走的东西都搬到城里吧,你有银子,又有程家帮助,不成问题的。” “东西好搬,人呢?”陈明道,“现在已经有好几千人听从华哥的,华哥肯定不能不管他们的死活,把他们都带进城肯定办不到,安排他们暂时迁往别地太费事,撂挑子撒手不管,华哥的威信和名誉可就要毁了!” 陈明说的是实情,任何一个地方的人都不会太欢迎过多的外地人来到自己的家乡,比如扬州城外的难民们,扬州人可以接受他们待在城外,肯定不乐意让他们进城,扬州的官员们为确保城里的社会治安稳定,杜绝外来人口带来的方方面面的隐患,也不会允许难民们进城。 夏华对陈明的话深以为然:东西好搬,人怎么办? 同在现场的程飞提议道:“要不,破财消灾?拿出十万八万两银子给高杰换取他不侵扰我们?” 陈明摇头:“这种军头武夫,个个贪得无厌、欲壑难填,你给他十万八万两银子,非但换不来他的手下留情,反而会刺激得他胃口大开,他会断定你有更多的银子,向你索取更多,你不给,他就会明火执仗地抢,因为你在他的眼里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他宰割。” 翁永祥瓮声瓮气地道:“躲又躲不掉,跑又跑不了,那就跟他们拼了!” 杨宁苦笑道:“人家有四万多兵马,我们才多少人?怎么拼?” 众人议论纷纷着,夏华陷入幽邃的深思: 高杰军即将来扬和祸扬,躲到城里会没事,但夏华的根据地在城外,东西可以搬到城里,那几千名追随他、拥戴他、服从他的难民基本上没法带进城,他如果自顾自己、不管难民们,他将会名誉扫地,安排难民们暂时迁往别地,一来太费事,二来队伍散了,人心也容易会散。 夏华要干大事,除了银子,还要有人,他现在难以把扬州本地人纳为己用,所以,他的人口基本盘就是那些难民,他绝不能失去难民们的人心,关键时候,他不能退缩,必须挺身而出,成为难民们的主心骨。 另一方面,夏华嗅到了一丝机遇的味道,他现在虽然又有银子又有人,但还是布衣白身一个,他要干的大事需要他获得官方给的正式职务,即将爆发的高杰之乱对他而言未尝不是一次机会,高杰来意不善且气势汹汹,全扬为之惊恐震动,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表现耀眼”,成为保卫扬州的英雄,那么... 当然,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一个成功的、活着的英雄的背后,是不知道多少个失败的、丢了性命的英雄。 只是,天底下哪有稳赢不输、毫无风险的机会?风险越大的机会,往往成功收益也越大。 “你可是要干大事的人,怎么能连这点胆魄都没有?”夏华在心里问自己,也激励自己。 深深地吸口气,夏华闭上眼,片刻后,他睁开眼,眼神犀利地看着众人,缓缓地道:“我决定,正面对抗来袭的乱军!” 此话一出,众人神色表情各异,大多数是惊诧错愕,陈明有点难以置信地看着夏华:“华哥,你确定吗?” 夏华重重地点了一下头:“他们不来侵扰我们,我们和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但他们如果打上门来,我们只有跟他们硬碰硬了!” 陈明上上下下地看着夏华,然后也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华哥你下令,我们都坚定服从!” “是的!华哥,我们都听你的!”“夏哥,我这条命本来就是你救的,若不是你,我早死了,你要我拼命,我绝不皱一皱眉头!”“华哥,你说吧,我们该怎么做?”其他人也都态度坚决,无人害怕畏缩,也无人质疑或反对夏华。 夏华笑了笑,他沉着冷静地分析道:“高杰看似实力强大、势不可当,那只是表象罢了,首先,他是有四万兵马,但他不可能都带到扬州来,他不要他的老巢徐州和泗州了?他不要防着流寇和鞑子了?所以,他顶多只会带万儿八千人来扬州,并且不会携带什么重型的器械; 其次,高杰部下的士卒兵丁大部分是原先的流寇还有他四处征战一路招募甚至强征逼迫入伍的,这种军士,基本上没接受过完善和正规的军事训练,虽有实战经验,却无战术章法,更无勇悍意志,绝非能征善战的锐士,试问,高杰军何时取得过硬仗大捷?而且高杰军一直也就跟流寇打打,打得过就追,打不过就跑,仅此而已; 第三,高杰军来扬州是为了啥?为了占地盘、捞油水,为了抢钱、抢粮、抢娘们,基于这种心态,他们岂会勇猛无畏、舍生忘死?横的怕不要命的,只要我们不怕死,跟他们斗狠、拼命,他们就会心虚胆怯、不敢硬来; 最后一点,高杰是江北四镇的总兵官之一,这江北四镇的军头们虽在拥立当今皇上这件大事上同心合力,但他们的关系并不融洽,互相争权夺利,且彼此之间颇有仇怨,矛盾重重,这一点也能成为我们对付高杰的关键。” 第25章 八百就八百! 听完夏华这番深入浅出、鞭辟入里的分析,众人深感醍醐灌顶、拨云见日,一方面心头轻松了很多一方面都对夏华愈发敬慕佩服,传说中的“运筹帷幄之中”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 “我们现有多少乡勇?”夏华看向曲吉东。 “六百二十人。”曲吉东回答道。 程飞慨然主动请缨:“我程家有二三百家丁,可调拨大部分前来助战!夏哥放心,这些家丁几乎都受过我程家的恩惠,个个忠心耿耿、敢于用命,平日里也勤练武功,还是能打的!” “那就是差不多八百人。”夏华笑道,然后眼神森然一凝,“八百就八百!” 八百就八百,张辽威震逍遥津,大破孙权十万大军; 八百就八百,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夺权上位,开创贞观之治; 八百就八百,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夺权上位,开创永乐盛世。 “我们可用的兵力肯定不止八百,”陈明道,“高杰军来袭,扬州城百姓可以躲在城里避难,城外的难民和村镇百姓则无处可躲,必会首当其冲成为高杰军劫掠祸害的目标,我们大可发动他们。” 夏华点点头,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众人:“时间紧迫,大伙儿赶紧都动起来吧!” 随着夏华的调遣和指挥,团队的骨干们一起紧锣密鼓地忙碌了起来。 杨宁、绣春率领部下们加大了对情报的侦察和搜集; 曲吉东等人加大了对乡勇们的训练; 严森根据夏华的指示,组织工匠和难民们抢修军事工事; 程德、程飞也不遗余力地帮忙,夏华掏钱,他们提供门路和各种便利,紧急订购制作了更多的兵器、军械和各类军需物资,生死攸关之际,夏华顾不上那么多了,通过程家的灰色门路,特地买了一批弓弩、火铳、火药、火油和一百多套盔甲。不管用不用得上,有备无患。 虽然历朝历代的朝廷官府都把民间私藏私造盔甲定为等同于谋反的大罪,但,明末这些年来,天下大乱,明军、农民起义军、清军天天打来打去,军阀和地方武装遍地开花,叛军乱军层出不穷、四处横行,必然导致大量的兵器军械流入了民间,几十年前,夏华想私下里买些盔甲是极难的,现在完全不是难事,只要有钱、有门路外加胆子大。 最重要的还是人,程德、程飞急急给夏华又送来四五千难民,夏华也派人分头前往周边村镇宣传“乱军将至,不想家破人亡的,要么去城里,要么赶紧逃去别地,要么就来君临村”,君临村正是第一个,全村大部分人跑进了夏华的庄园里。 登上一处高台,夏华看着下方密密麻麻、成千上万的人,举起一个大喇叭筒,用最大的嗓门吼着讲话: “各位兄弟姐妹、父老乡亲!马上要有大队官军来我们扬州了,是江北四镇里镇守徐州、泗州的高杰的部队,但很不幸,这些官军不是来保护我们的,而是来祸害我们的!高杰此人,心狠手辣、残暴不仁,他的部队也跟土匪强盗流寇没区别,所到之处,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徐州、泗州,都被他们祸害得惨不忍睹,现在,这些贼人就要来祸害我们扬州了! 我们怎么办呢?城里进不去,逃又能逃去哪里?唯一的办法,就是拿起武器跟他们拼了!保卫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自己和我们的爹娘妻儿!不要怕!那些贼人也是一条命,谁怕谁?人多力量大,我们这么多人,大家众志成城,就能打败那些贼人!是男人的,留下领取武器,还会有粮食和银子,打败了贼人,立功者都有重重的奖赏,胆小怕死的,赶紧带着家小走吧!” 听完夏华的讲话,人群轰然骚动起来,成千上万人的说话喧闹汇聚成一道道巨大的声浪,很快,人群涌动起来,有人神色惶恐慌张,选择了离开,有人犹豫不决、迟疑不定,但更多的人选择留下,特别是那些难民,对他们来说,他们已经受够逃难的苦,从家乡逃到了扬州,又逃离扬州的话,接下来逃去哪里?不逃了!豁出去,拼一把!更何况,还有粮食和银子呢! “夏公子,我们听你的,跟贼人们拼了!” “对!拼了!死就死,怕个球!” “老子最恨的就是这些狗屁官军!不但不保护我们老百姓,还带头祸害!连流寇都不如!” “我不想再逃难了,逃来逃去,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跟夏公子干了!”... 选择留下的人们群情激奋,很多人怒火中烧、咬牙切齿,在怕的同时更有恨和怒,泥人尚有三分火气,这世上没几个人愿意受欺负,更没几个人在受欺负后不记仇,只不过,一来手里没家伙,二来没人组织和领导,三来人少力量小,夏华给了他们武器,组织和领导他们,还聚拢了万人,这足以刺激得很多人爆发出心头的仇恨、愤怒和血气之勇。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再怎么慷慨激昂、正义凛然、深入人心的大道理都没有银子管用,夏华很清楚这一点,随着他一挥手,一二百个乡勇吭哧吭哧地抬着几十个大箱子走到高台前,打开后,现场的惊呼声犹如山呼海啸,这些大箱子里装的尽是金锭银锭。 “杀一个贼子赏银五十两!本公子有的是钱!你们只管给我放手杀!”夏华豪气冲天地大声道,“死了别怕!死了,家里抚恤二百两!死前杀贼子的奖赏也会一文不少地发给家人!” 看到这么多的金银,人们本就在升温的热血几乎要燃烧了起来,杀乱军贼人不但能保护自己和家人,还能得到奖赏,死了也有抚恤,如何不愿?又见夏华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金银,证明他实力雄厚,顿时都对夏华信心大增。 “杀贼子!杀贼子!杀贼子!...”人们大吼大叫起来,万人齐喊,汇聚成了一股股怒涛狂澜般的巨大声浪。 仅一个白天,夏华手上的兵力就猛增到了一千八百余,约八百人是原来的乡勇和程家的家丁,一千多是新加入的难民、居民中的青中壮年男丁,人人都被分发到了武器,绝大部分是长枪,在夏华的命令下,原来的乡勇们跟新兵们进行混编,实施“以老带新”,虽然时间非常仓促,但肯定会有效果。 高杰军不日侵犯扬州,面对将被乱军荼毒的城外居民和难民,本可躲入城内或溜之大吉以置身事外的夏华昂然挺身而出,自掏腰包“散尽家财”组织居民、难民们自卫反抗,这一行径毫无疑问地属于大义之举,消息传开后,有人难以置信,有人冷眼旁观,有人为之惋惜,还有人暗暗嘲讽等着“看好戏”,更多的人钦佩赞叹不已,有人专程从城里或外地前来投效。 “欣荣老弟,这就是夏哥、夏公子。”庄园里,在程飞的引路下,一名青年风尘仆仆地来到正忙得团团转的夏华跟前,一见到夏华就激动不已。 “夏公子,你...哎呀!见到你太好了!没想到你比我还小呢!”青年兴奋得两眼直放光,犹如看到了偶像。 夏华看着这名青年,见对方二十岁出头的样子,衣着华贵,一看便知是有钱人家的少爷,长得五官端正、仪表堂堂,身材匀称结实,虽一身书生文人的打扮,但举手投足间却有一股江湖好汉式的豪爽气息。 程飞介绍道:“夏哥,这是卢欣荣,泰州卢家的二公子。” 夏华微笑拱手:“卢二公子,幸会。” “夏公子,久仰,久仰!”卢欣荣一边回礼一边喜笑颜开。 经程飞讲述,卢家是扬州东边泰州的一户富商,跟程家是商业伙伴关系,主要是做粮食、布匹、铁器生意的,近期来,夏华通过程家“疯狂大购物”,程家从卢家进货的数量一下子翻倍激增,货多了,路上押运就要更当心了,万一出岔子,肯定会损失惨重,所以,卢老爷为锻炼卢欣荣这个年轻的二儿子,特地派他押运货物到扬州。 抵达扬州后,卢欣荣耳闻了高杰军将至扬州的事,又听说“城外有位夏公子倾家荡产地收容难民,还准备组织难民和村镇居民们抵抗高杰军”,当即被提起浓厚的兴趣,缠着程飞带他来见夏华。 “夏公子,你此举真是义薄云天!我卢欣荣对你佩服得心悦诚服、五体投地!”卢欣荣满眼发自真心的敬慕看着夏华大发感慨道,“这个鬼世道,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狼心狗肺、损人利己之徒多如蚊蝇河沙,忠肝义胆、侠骨丹心之辈却少似凤毛麟角,我以为只能在书里看到古时那种仗义疏财的英雄豪杰,没想到今日能看到活生生的一位!” “呵呵,卢二公子,你过奖了。”夏华笑了笑,心里暗想,这种彩虹屁就算了吧,你真敬佩我,就从你家里掏几十万两银子给我。 卢欣荣的下一句话让夏华大感意外:“夏公子!夏哥!我也要跟你一起干!” “啥?”夏华一惊。 卢欣荣神色认真而郑重:“我根本就不想经商做生意,都是我家老头子逼我的,我打小最崇拜的就是你这种英雄豪杰!你正在干大事、行义举,我要加入!轰轰烈烈才是男儿本色!那些货都白送给你了!哦,我随行还带了一百多名家丁,跟你的团练并肩作战!打那些贼人!” 夏华反复看着卢欣荣,觉得这家伙有点中二,但这种中二正是年轻人特有的、敢想敢干并且说干就干的热血。 “好!”对这个主动上门投效的、有钱又有人的有钱人家的儿子,夏华完全没有拒绝的理由,发现有问题再踢不迟,他笑呵呵地伸手拍了拍卢欣荣的肩膀,“以后,咱们就是兄弟!” 第26章 瘟神来了 “华哥!”曲吉东喘着粗气地快步奔来,脸上鼻青脸肿,但表情却很兴奋,“有人前来投你!” “哦?什么人?还有,你脸上怎么了?”投奔投效夏华的人多了去了,能让曲吉东特地单独报告的肯定不是普通人,夏华心里有数。 曲吉东咧嘴笑道:“是个女的,过来报名加入我们团练,我说我们团练不收女人,她说她顶得上十个普通男人,我不信,她说比划比划,我就跟她一人一根木棍切磋了一下,结果...”他有些赧然地笑了笑,随即加重语气道,“这娘们真的好能打!依我之见,身手不逊于赵炎!” 夏华顿时来了兴趣:“快把人家请过来!” 十几分钟后,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被曲吉东客客气气地带到了夏华面前。 初一看这女子,夏华就心头一动:真像啊!他见这女子无论是相貌、气质还是衣着打扮,都酷似后世电影《绣春刀2》里的丁白缨,虽在颜值上不算大美女,但眉宇间颇有清冷英气,整个人英姿飒爽,巧得很,此女的腰间也佩着一把戚家刀。——戚家刀即苗刀,是当年戚公为克制倭寇的日本刀、借鉴日本刀的优点而创造的,该刀跟苗族没关系,因像禾苗而得此名。 “见过夏公子。”女子表情静如止水、显得不苟言笑地向夏华行了一礼。 夏华回礼:“请问姑娘尊姓芳名。” “丁宵音。” 虽然也姓丁,可谓巧上加巧,但夏华在听到丁宵音的名字后心里只有陡然而生的深深的敬意:是你! 丁宵音跟押住一样,都是在明末历史洪流中与扬州有关、在史书上近乎名不见经传的人,但又都是事迹可歌可泣、令人肃然起敬的英雄。丁宵音,明末扬州奇女子,扬州沦陷后被俘,多次自尽未成,后被投降满清的高杰部将李成栋纳为侧室。李成栋本是一介武夫粗人,只知个人名利浑然不知家国忠义,在清军阵营里甘为鹰犬,卖力攻杀汉家,曾制造嘉定三屠惨案。 丁宵音被李成栋纳娶后常讲历史上的忠义名人故事给李成栋听,使李成栋逐渐受到点醒觉悟,加上其它原因,从而萌生反清归明之心,但又举棋不定,丁宵音为让李成栋下定决心,决然自尽,李成栋抚尸大哭继而正式反清归明,虽最终失败,但沉重地打击了满清,战死后被南明朝廷追谥为“忠烈”和宁夏王,丁宵音也被追谥为“文节”和一品夫人。 怀着满腔的敬意,夏华问丁宵音:“丁姑娘,你不会是戚家军的后人吧?” 丁宵音点点头:“家祖父是当年戚公麾下战将丁宗美。”丁宗美即丁邦彦,宗美是表字。 这也太巧了,丁白缨的历史原型不会就是这个丁宵音吧?夏华在心里惊奇不已。 稳住心神,夏华问道:“丁姑娘,你为什么会来助我呢?” 丁宵音正色道:“我本居于扬州城内,得知夏公子你的义举后便来投效,希望能为这些无辜的人尽一份绵薄之力。” 夏华会心而笑,心头阵阵温暖,他忽然发现,他这一路走来从未孤身奋战过,因为一直有志同道合的战友相伴,并且战友的数量在与日俱增着,归根结底,他的梦想其实是无数人共同的梦想。 夏华在这边厉兵秣马、积极备战,扬州府和扬州城那边也在忙成一团。得知高杰军要来,深知此人恶名昭彰、此人所部也是臭名远扬的扬州民众、商贾贤达、士绅官吏无不对其视若洪水猛兽,知府马鸣騄急召官员和扬州的一干名门望族、豪强大户代表商讨对策,众人意见一致,绝不让这个来意不善、神憎鬼厌的高杰入城,否则将是不折不扣的引狼入室。 同样是这个看法的马知府在会议上一锤定音,坚决拒绝高杰军入城,他随即采取了三项主要对策,一是整修城防,组建义军守城,由通晓军事且坚定反高的推官汤来贺指挥,二是派人联系高杰与之谈判,表明扬州府和扬州万民不欢迎他的态度,“适当给点好处”,换取他不打扬州的主意,三是派人前往南京“请朝廷主持公道”。 扬州府的这位马知府虽是文官,但性格忠贞、很有骨气,历史上扬州之战爆发时,他和史可法并肩作战、拼死守城并最终和史可法一起壮烈殉国。 七月七日,骄阳似火,高杰军的先头部队来扬州了,都是骑兵,约三千人,后面还跟着几千步兵。 这一点不出夏华所料,高杰军虽有四万余众,但不可能都带来扬州,只带了一万人左右,骑兵部队打头,先行一步兵临扬州城下威逼恐吓扬州府开城,步兵部队跟进抵达,完全控制扬州城。 高杰心知肚明他出兵扬州是不折不扣的肆意妄为,不把南京的朝廷放在眼里,在性质上近乎叛乱,放在以前,他早就被朝廷派遣大军镇压剿灭了,就算在现今,他这样的军阀已是朝廷奈何不了的甚至还要依靠倚重,但这种事毕竟名不正、言不顺,不能拖,要快刀斩乱麻,在各方势力伸手干涉前把生米煮成熟饭,造成既定事实,所以,他打算速战速决地拿下扬州。 马蹄声隆隆,“高”字大旗在飞沙走石间张牙舞爪着,当高杰军先头部队打头的骑兵队抵达扬州城时,迎接他们的是紧闭的城门和城墙上手持武器、严阵以待的扬州军民。 附近的林野间,一个个夏华团练的夜不收小心翼翼地隐藏着,通过夏华花大价钱买来的单筒望远镜暗中窥探着,密切地观察着事态的发展,不断地把最新情报送回庄园,扬州城里也有夏华的耳目和密探,初步地形成了一张情报网,确保夏华实时地掌握事态的发展和变化。 黄昏日落时,“公子!”庄园里,已是团队和团练总指挥部的夏华住处,绣春从外快步奔入,微微喘气地向夏华报告,“最新消息,双方谈崩了,被马知府派去跟高杰当面谈判的郑二爷还被城里的商民士绅活活打死了!” “被活活打死?”夏华听得很惊讶,“怎么会这样?” 绣春道:“亏他还是饱学之士,回城后愣是没把话说清楚,一时口误,引来了杀身之祸。” 卢欣荣咂咂嘴:“可怜的郑二爷,死得还真冤!” 几人说的这个“郑二爷”正是郑家家主郑之彦的二子郑元勋,也就是跟夏华打过交道的郑元化的二哥。郑家四子里,老大郑元嗣和老三郑元化都是商人,老二郑元勋对经商没兴趣,只爱捧卷读书、吟诗画画,是个文人,还考上了进士,虽然因为时局动乱等原因而没有当官,但毕竟有功名在身,加上家庭背景,所以他跟马知府等官员关系密切,在扬州是有名望的人。 马知府派人跟高杰谈判,这个谈判代表就是郑元勋,回来后,他被大批的商民士绅围住问他谈得怎么样,他大概说了几句高杰的好话比如“高总兵其实也是讲理的人”“他没那么可怕的”“他的兵马肯定不能进城里,但他部下们的家眷是平民,完全可以入城居住”等等。 这些话当场引发了公愤,激动的商民士绅们严重怀疑郑元勋迫于高杰的淫威,压根没敢为民请命,说不定还在暗中私自跟高杰达成了什么见不得光的、肮脏的皮炎交易,一怒之下,众人一拥而上对郑元勋拳打脚踢,可怜的郑二爷就这么被活活打死了。 “唉!家里金山银海又如何?考上进士又如何?最终却落得惨死街头的下场。”卢欣荣大发感慨,卢家跟郑家也有生意来往,他是认识郑元勋的。 陈明看向夏华:“双方既谈判破裂,高杰军接下来必会强攻扬州城,一时半会攻不下来才会劫掠周边村镇以泄愤,不知扬州城能不能撑住,如果撑不住,被高杰军攻破,高杰军就没兴趣打周边村镇的主意了,如果撑得住,我们就要迎来乱军贼兵侵袭了。” “高杰军应该打不下扬州城。”丁宵音开口道,“首先,他们已到扬州的部队都是骑兵,骑兵是打不了攻城战的,即便后续的步兵部队抵达,既缺大型攻城器械又无火炮,攻城谈何容易?其次,扬州城还是很坚固的,整座城池分为内外二城,内城是筑于宋朝的主城,外城是嘉靖年间为防倭寇骚扰而在主城东新建的, 近十年来,因流寇大起,扬州作为仅次于南北两京的天下第三大城、淮扬第一军事重镇,一直在加固城池,六年前,城外开柴河口至宝带河十余里修建了新城墙,起东北隅绕西南隅,并置有炮台八座,又修垒濬池、练兵增丁、守门禁、严保甲、设火器局,城外有壕沟陷马坑,城里有鹿角拦马凳...足以抗拒高杰军。” 夏华嗯了一声,丁宵音的分析跟历史事实是一致的,高杰军围攻扬州城一个多月,始终没打下来。 “如此说来,这帮龟孙子早晚会打上门来?”曲吉东点点头,“没啥好说的,准备打吧!” 夏华也点点头:“确实没啥好说的,大伙儿都做好准备吧,我们顶多只有几天的时间了!” 第27章 实战练兵 八日、九日、十日这三天,事态就像夏华等人预判的那样发展,已至扬州城外的高杰军骑兵部队被扬州官民拒之门外后采用“骑兵下马临时充当步兵”的方式试探性地攻了几次城,都被击退了,三天后,高杰军后续步兵部队陆续抵达,发动了正式的攻城,连续进攻了两天,还是打不下。 在马知府、汤推官等官员的领导下,扬州全城齐心协力抗拒高杰,“绅士卫所官军誓师莅众,击甲枕戈于敌台之上,而城之内有民兵,坊有社兵,营有宿兵。台则有炮,楼则有弩,巷则有栏”,高杰军自然攻而不克。 没想到扬州军民如此憎恶、抗拒自己的高杰气急败坏,他下令部队暂缓攻城,一边围城一边砍伐树木制造攻城器械,同时下令部队在城外周边乡野村镇四处劫掠,一为泄愤,二为就地获得粮草等物资,三为激励士气,让部下们“看到好处,尝到甜头”有攻下扬州的动力。 这五天里,夏华庄园的人口每天都增加着,大批知道他的庄园但因为心存侥幸所以迟迟没来的居民、难民看到高杰军真的来了和真的烧杀奸淫掳掠,慌忙跑来投靠寻求避难,五天下来,夏华庄园的人口已增至一万三千余,团练乡勇人数也增至两千多,再把程家、卢家的家丁算进来,夏华手上的兵力已有近两千四百。 扬州城北十多里处,一处村庄处处黑烟袅袅、烈火腾腾、鲜血飞溅,凄惨的哭叫哀求声、绝望的怒喊咒骂声、悲痛欲绝的号哭声、妖鬼狂欢一样的笑声响彻了整个村庄,三五成群的乱军贼兵犹如扑进羊圈的狼群般正在村庄里肆无忌惮地发泄着他们的恶性和兽欲。 这些贼兵人人脸上满是狂热而亢奋的表情,腰间的刀滴着血,个个手上收获累累,有的抓着鸡鸭鹅,有的牵着牛羊猪,有的提着大包小包,还有的满脸淫笑地扛着哭喊挣扎的女子。 带头的管队官满意地看着这幕,不断有手下给他送来各种好东西,包括金银首饰和年轻漂亮的女子,他越看越心满意足,这样的日子真是太逍遥了,这些老百姓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就像果园的果子、饭桌的饭菜,任他随意采摘享用。 “驾!...吁!”一骑飞马急急而来,马上的探子翻身下马小跑到管队官跟前,满脸谄笑、眉飞色舞地报告道,“报!村西边几里外有支车队,看上去是商队,十几辆马车都装得满满当当的,只有二三十个人。” “商队?”管队官当即眼睛一亮,“好啊!”他心急不已地招呼手下们,“赶紧牵马来!有马的,跟老子一起!村外有大鱼经过!可不能放跑了!”商队的油水肯定大大地超过普通老百姓家。 十多分钟后,轰隆隆的马蹄声和肆意张扬的叫喊笑闹声中,管队官和他带着的三四十个骑兵成功地截住了那支商队。 这支商队由十二辆马车组成,每辆车上都高高隆起,用苫布遮盖着,必然都装满了货物,二十几个身穿商贾或仆佣衣服的男子正缓缓地赶着马车,看到杀气腾腾而来的贼兵们,他们当即满面惊恐、瑟瑟发抖。 “确实是条大鱼!老子今天发了!”看着这支商队,管队官的一对老鼠眼里闪着贪婪和狠毒的精光,就像恶狼打量着肥羊。 “军爷!各位军爷!”不等管队官开口找茬,商队带队的那个年轻商人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地主动下车行礼道,“我们不是扬州本地人,是外地的,经过这里,还请军爷行个方便...”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布包,“这里有点碎银子,请各位军爷喝酒,还望高抬贵手。” 管队官狞笑一声:“你说你们是经过这里的外地人,我哪知道是真是假,万一是细作呢?你们车上运的是什么?必须好好检查检查!” 年轻商人哀声央求道:“都是些不值钱的土特产,军爷...” 管队官懒得废话,对手下们示意了一下,大半的骑兵喜气洋洋地翻身下马,提着刀走向那些马车,他们心里清楚,眼前的这些财物虽然大头归上官,但他们也能趁机分些残汤剩饭。 一张张苫布被掀开,看着露出来的“货物”,管队官和他的手下们都愣住了。 每辆马车的车板上都半蹲着几个乡勇,个个眼神冷峻、目光专注,手持机弩,箭已上弦,身边还放着腰刀或长枪。 无需下令,苫布被掀开就是攻击的信号,“嗖!嗖!嗖!...”一支支弩箭飞梭射出,“啊!啊!啊!...”猝不及防的惊呼惨叫声中,靠近上来的贼兵们纷纷中箭,这么近的距离,几乎箭无虚发。 “杀贼!”射完手里机弩的箭,没时间装填下一支弩箭的乡勇们大吼着丢下机弩,龙精虎猛地跳下车,扬刀挺枪地杀向剩下的贼兵。 “你们...”回过神来的管队官大惊失色,慌忙一手驭马一手拔刀。 “去死!”伪装成带队商人的夏华怒发冲冠地大喝一声霍然拔出放在马车上用东西遮掩挡住的雁翎刀,一个箭步飞身跃起,铆足全力一记势不可当的凌空斩以泰山压顶之势劈砍向管队官。 “啊——”管队官惊骇得肝胆俱裂,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嚎,下一刻,他的脑袋和左半边肩膀一起在一股喷涌而出的血泉和一堆鸡零狗碎中飞起,夏华的这一刀把他从右肩到左肋下砍成了两截。 一举击杀这个带头的军官后,夏华快速收刀回势、环视四周展开防御,几步外一个贼兵嚎叫着挥刀攻向他,旋即被一道神出鬼没的剑光抹了脖子,他注意到四五个亡魂丧胆的贼兵正疯狂地鞭打着座下马匹逃跑,当即一把抓起马车上的弓箭,瞄准一个跑得远的,一箭飙去。 “啊——”那个贼兵惨呼一声,被夏华这一箭射中后背,坠下马去。 “嗖!嗖!嗖!....”又是几支追风逐电的飞箭,逃跑的贼兵尽皆被射中,翻身落马毙命,是会用弓箭的夏华的部下们射的。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夏华仔细地查看着交战现场,被诱过来的三十七个贼兵尽皆被消灭,一半多在一开始就被弩箭射中,剩下的要么被腰刀砍倒,要么被长枪刺穿,要么被弓箭射翻,但没有都死了,其中十几个只是受伤倒地,惊恐地求饶着:“饶命...” “抓紧时间打扫现场!”夏华沉声命令道,“带走他们的马匹和武器,盔甲也扒下,快!赵兄,谢了!”刚才正是赵炎一剑击杀了那个挥刀攻向夏华的贼兵。 赵炎道:“公子客气了,这是我的本分。” 听到夏华命令的众人都急急地忙起来。 这场先诱敌再突袭的行动堪称完美,夏华这边无人阵亡,只有几人受了不重的伤。夏华走到一个受伤未死的贼兵旁,把刀搁在他的脖子上喝问道:“说!村里还有多少个?” “几十个!”对方魂飞天外地回答道。 “到底几十个?” “五十个!五十个左右!” “骑兵还是步兵?” “步兵!都是步兵!骑兵都跟管队官一起过来了!” 夏华收刀看向其他人,共有五十多人跟他参加了这项行动,二十几个装扮成商人和仆佣,三十个闷声不响地藏在马车上,这么多人里,少数是团队的老骨干人员,大部分是乡勇并且是最早的那五六百个里的。 刚才的战斗中,这些乡勇都是凭本能和先前的训练作战的,敌人就在眼前,不杀敌就要被敌杀,现在,战斗结束了,他们看着现场到处血淋淋的画面,闻着刺鼻的血腥味,从肾上腺素飙升状态中恢复常态,大多眼神发呆发愣、脑子发懵一片空白,不敢相信自己刚才亲手杀人了,随即纷纷弯腰呕吐起来。 “妈的!”卢欣荣在夏华身旁吐完直起身,用手背擦着嘴,一脸的恶心,“虽然我早就做好了杀人的准备,但真的干这事了,还是...呕呜!”他再度弯腰吐了起来。夏华用赞许的眼神看了看卢欣荣,这个富二代不是绣花枕头,刚才一记直捣黄龙的长枪直接把一个骑马的贼兵从马上捅了下去。 “你!你!你!还有你!你!...”夏华点名着手上武器没有沾血的乡勇,“去!把那些没死的都结果掉!”他特地没杀那个被他问话的受伤贼兵,是为了把“机会”让给需要的人。 被点到名的十几个乡勇都脸色发白,握着武器的手和身体都微微发抖。 “带你们出来,除了力所能及地救人,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让你们真正地参加实战,亲手杀人见血!”夏华面如寒霜地冷声道,“否则,你们就没有通过考验!战场上,你不敢杀人,你犹豫了一下,这一下就会要你的命!赶紧动手!否则,全家驱逐!” 这些乡勇咬紧牙关,拿起武器走向那些还没死的贼兵,“饶命啊!”“我不想死!”“求求你了!”“我是被逼的!”“我还有爹娘老婆孩子呢...”眼见死期将至,这些贼兵都鬼哭狼嚎起来。 “不要同情他们!”夏华声色俱厉,“他们都是贼!刚才如果我们真的只是普通老百姓,他们会对我们做什么?会抢光我们的东西,还会把我们都杀掉!他们就是吃人的野兽!只是披了一张人皮、长得像人罢了!同情他们就是自杀!给我杀!” “啊...”“啊...”爆发开的吼叫声和惨嚎声中,还活着的贼兵纷纷被砍死刺死。 “把他们的脑袋都割下来!”夏华又下了一个冷酷的命令。 同在夏华身边的丁宵音问道:“公子,我们要进攻村里的贼人吗?”她身上溅了不少血,刚才,她一人一刀在眨眼间击杀了三个贼兵,刀法凌厉不逊于赵炎的剑术。 夏华点头:“对方五十人左右,我们五十多人,够了!” “现在不是夜里,没法突袭,”丁宵音道,“但我们可以穿上缴获的甲衣慢悠悠地靠近过去,村里的贼兵们在远处看到了就会麻痹大意,等他们看清,我们也已经杀到他们跟前了。” 夏华从善如流:“嗯!” 第28章 夏公子,你也太残忍了 高杰军共有四万多兵马,大部分是步兵,骑兵四五千,毫无疑问,高杰军的步兵们多为滥竽充数的货色,但骑兵们不是,骑兵本就是“高级兵种”,想滥竽充数也充不起来,所以,被夏华等人杀死的这些贼军骑兵个个顶盔披甲,就算盔甲普遍破旧,好歹是全副武装,消灭他们,夏华等人缴获到三十多匹马、三十多套武器和盔甲。 众人迅速忙完,三十多人穿上贼军的盔甲伪装成贼军,会骑马的骑马,不会骑的牵着马,剩余者穿着商贾和仆佣的衣服赶着马车随行,远远看去,这幕场景就是刚才那些贼兵在驱赶被他们截住的商人及其随从跟班一起回来的样子。 靠近那处村庄后,所有人无不咬牙握拳,因为他们逐渐地看到了村里群魔乱舞般的场景,听到了村民们撕心裂肺的绝望哭喊声。这些乱军贼兵,穿着官军的衣服,但所作所为跟土匪强盗、跟清军完全没区别甚至还不如清军,清军残害的是外国人、异族人,他们残害的却是他们本该保护的本国同胞,比清军更可恨、更该死。 “救命啊!不要啊,求求你们了,你们放过我吧...” “哈哈!小娘们你往哪里逃...” “好好伺候大爷,大爷会好好疼你的...” 村口处,一个衣衫破碎、披头散发的女子哭泣着奔跑着,几个贼兵怪笑着在后面追赶着,他们就像猫戏老鼠,都乐在其中地享受着这种卑劣下作、无耻下流的快感。 “呀!管队大人回来了!”其中一个贼兵看到了夏华一行,立刻像条狗一样满脸媚笑地准备行礼。 “嗖”的一声,一支利箭破空而至正中这个贼兵的面门,让他脸上表情凝固着倒了下去。 同时响起的“嗖”“嗖”“嗖”几声,另外三个贼兵也都中箭,有个没被射中致命处的贼兵倒地没死并意识到了什么,急声叫喊起来:“有贼人来袭!啊...”第二箭让他闭上了嘴。 “杀贼!”夏华大吼着,犹如一头愤怒的狮子一马当先地策马猛冲上去。 “杀贼!”其他人也都大吼着紧跟着夏华冲了上去。 心头烈火熊熊燃烧,两眼赤红如血,夏华手持长枪纵马突入村里,他虽不擅长骑马作战,但那指的是野地交战,在村庄这种狭小的空间里,就只是短兵相接,不同于野地交战,骑马能有机动性和冲击力上的重大优势。 “去死!”“啊——”一声大喝伴着一声惨叫,一个被夏华迎面遇见的贼兵被夏华飞手一枪刺了个透心凉,马的奔跑冲击力的力量加强让夏华的长枪干脆利索地捅穿了这个贼兵的前胸后背。 马蹄不停,夏华一边继续策马一边借助马力带动在马匹越过那个贼兵的尸体时回手反向拔出长枪,眼前一间房舍的拐角处一前一后地跑出两个贼兵,前面的那个贼兵转眼间跟夏华近在咫尺,惊叫惨呼一声被夏华的马匹撞飞扑倒,来不及爬起和再次发出惊叫惨呼,夏华的马已经一蹄子踩踏了上去。 “咔嚓”一声脆响,这个贼兵被马蹄踩踏在胸口,当即胸骨折断,内脏破裂,口中喷血,横死丧命。 后面的那个贼兵正连滚带爬地跑着,眼见夏华纵马追赶了上来,回身跪倒哀嚎:“饶命...” 夏华一个字都没说,抡枪横切掠去,枪头锋刃闪电般地划开了那个贼兵的脖子。 连杀三个贼兵,夏华的马开始减速并停下,村里的路毕竟不太好走,地形又复杂,容易马失前蹄,“公子小心!”一直紧跟着夏华的赵炎突然纵身扑向夏华,把夏华扑下马,几乎与此同时,一支利箭从夏华马的马背上方一尺处飞梭过,赵炎不扑倒夏华,夏华肯定被射中。 从地上跳起身的夏华立刻锁定了冷箭来源,一二十米外的一间房舍,里面藏着几个贼兵。 “杀!”夏华挺着长枪吼叫着发足奔跑,以S形的路线猛扑了过去,赵炎和在附近的卢欣荣齐齐跟上。 连躲两支飞箭,夏华已到房门口,一枪刺出同时破门而入,“啊...”杀猪般的惨叫声中,门内的一个贼兵被他一枪刺中腹部贯穿身体,又被他的冲击力猛撞向前,直至被夏华的长枪钉在了后面的墙上。 “啊!”“啊...”又是两声惨叫,屋里的另外两个贼兵被赵炎和卢欣荣一人一个,赵炎对付的那个被一剑秒了,卢欣荣对付的那个被长枪刺伤大腿,拔刀欲还击,卢欣荣有些手忙脚乱,赵炎回手一剑将其也秒了。 “你们...你们不要过来!不然我就杀了她!”屋里还剩一个贼兵,他一手持刀一手勒着一个女子的脖子,刀刃横在女子胸前,这女子浑身上下一丝不挂、有伤有血,眼睛空洞无神,表情呆滞,整个人浑浑噩噩,很显然,这四个贼兵刚才正在淫辱这女子,这女子已完全失魂。 最后的这个贼兵眼见无路可逃,急红眼狗急跳墙,试图以这女子为人质,威胁夏华三人。 夏华一时没拔出长枪,便拔出腰间的雁翎刀,眼神冰冷森然地缓步走向最后的这个贼兵。 “你...后退!你再上来,我...我就杀了她!我真的会杀了她的!”贼兵见夏华步步逼近,惊骇恐惧大叫。 夏华好像没看到那女子,抡刀就砍向贼兵,他是要救人,但不会有妇人之仁。 “啊——”贼兵绝望地叫着,一把推开那女子,挥刀反抗,被夏华一刀格挡开,卢欣荣趁机一枪刺出,正中他的心窝。 在夏华的示意下,卢欣荣捡起那女子的衣服给她披上包住身体,然后搀扶着已犹如行尸走肉的她出了屋子。 整场战斗也基本上结束了,村里的贼兵们大部分被杀,只有不到十人成为漏网之鱼逃了,夏华这边战死五人,受伤七八人,包括重伤三人,其中一个重伤员快要不行了,撑不到回去。 夏华快步赶去探视那个即将死去的重伤员,那人见夏华过来,流下眼泪,吃力地道:“能遇到公子您,是小人的福分,小人不后悔,但小人还有老母和妻儿,求公子您多多照应他们。” 忍住心酸,夏华蹲下身握住这个重伤员的手,郑重地道:“你放心吧,这么多兄弟见证,我保证你的母亲妻儿以后会吃饱穿暖,不会受苦。” 那人气若游丝地道:“多...多谢公子...”言罢死去。 夏华心里很难受,但他又很清楚,他组建的这支军队必须要经过这个步骤,否则就不能真正地成长起来、拥有强大的战斗力,这个步骤注定要死很多人流很多血。宝剑锋从磨砺出,军队只有通过不断实战才能变强。 众人随即快速地打扫战场,埋葬遇害的村民,带上阵亡乡勇的尸身、幸存的村民和一切能带走的物资,包括这些贼兵的武器、盔甲、马匹以及他们抢掠到的财物,还有他们的人头,只留下一具具无头死尸扔在原地。 高杰军对扬州城进攻不克,开始在城外周边乡野村镇四处劫掠,干这种事,高杰军肯定不会整体大部队行动,而是化整为零地分成若干支小股部队,这些小股部队每支多者数百人,少者数十人、十数人,就给夏华提供了“可乘之机”。 高杰军暂时还没“招惹”夏华,但夏华可不会缩在他的根据地里等着高杰军主动打上门,反正早晚会开战,先下手为强,所以,根据他的命令,团练正式出击,由夜不收提供情报和负责探路、警戒,团练组建一支支突击队,专门冷不丁地攻击人少的高杰军劫掠部队,一为救人,二为实战练兵,三为缴获物资特别是盔甲。 几天下来,夏华团练斩获丰硕,累计杀死贼兵六七百,又缴获到一百多匹马、一二百套盔甲等,最重要的是,数百名乡勇得到了磨炼,参加实战,杀过人见过血,得到了质的成长。 当然,团练在这个过程中也有损失,累计战死和伤重而死近百人,不过,这都是值得的。 根据夏华的命令,乡勇们杀死贼兵后都要割下首级,带回庄园里插在木杆上示众,这一行为无疑有些血腥、可怕,但这就是夏华的目的:让庄园里的人们更清楚地认识现实,深刻明白这个世道和以命相搏的残酷性。夏华的庄园是上万人的避难所,但不是温室。 “夏公子回来啦!” 随着站岗的瞭望手的大喊通报,庄园大门被打开,夏华一行车辚辚马萧萧地进入了庄园,队伍里,人人身上都有血迹,特别是那些首次出击参战的乡勇,他们的眼神、神情、身上的气度都跟出发前完全不一样了,整支队伍隐隐地散发着一股煞气,一根根长枪上挑着一颗颗或龇牙咧嘴或死不瞑目或脸上凝固着死前惊恐、绝望表情的人头。 “又杀了好多贼兵!真厉害呀!” “这些马匹和盔甲都是缴获的吧?” “唉,看看夏公子他们救回来的这些人,真可怜呀!” “幸好我们早就来这里了。”... 道路两边的难民、居民们蜂拥争相观看着,交谈着。 “夏公子,你也太残忍了!”路边一个拄拐老者忽然大步走到夏华马前,正颜厉色地道。 夏华一愣,其他人也都一愣,人群里急急挤出几个人围聚到老者身边,看上去是老者的子女孙儿,都在慌张地劝解拉扯他。 “老朽已经忍了数日,今天不忍了!”老者怒视着夏华,显得渊渟岳峙、正气凛然,“有些话,别人不敢说,老朽我敢说!夏公子,你要悬崖勒马!不能一错再错!” 夏华在马上居高临下地打量着这个须发皆白、长袍宽袖、一看就是老儒生的老者,淡淡一笑:“老先生说我残忍,请问,此话从何说起?” 老者既义愤填膺又痛心疾首:“人性本善,上天有好生之德,乱军固然是贼人,但也应只惩首恶、宽容余者,岂能不分青红皂白一概杀之?特别是那些普通的贼兵,他们大部分人原本也是良善百姓,要么是被贼军裹挟逼迫参与的,要么只是一时误入歧途, 夏公子你把他们统统杀光,这是滥杀无辜!特别是我听说很多贼兵受伤未死,本可生俘救治、教导感化,你却下令全部杀之,还在杀后斩首夸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夏公子,你这是妄造杀孽、伤天害理呀!如此下去,你跟那些贼人还有什么分别!” 老者越说越悲愤激动,手中的拐棍连连地戳着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