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夫妇探案日常》 第1章 第一章(留评论送红包辣~) 鲜花与长剑,你选择握住哪个? 春天雨水多,昨夜刚下过一场雨,空气里还弥漫着浓重的水汽,好像能通过鼻腔一直沁入到肺腑之中似的。 天刚蒙蒙亮,太阳还没有升起,浓重的水汽和清晨的薄雾氤氲成团,眼前仿佛笼罩着一层轻纱,怎么也撩不开。 花涴便是在弥漫的晨雾中驾马来到凌云城的。 她奉六扇门门主之命,一路追赶从天牢逃脱的朝廷要犯至此,算来怎么也走了四五百里路,身下的马儿都累得蔫吧了,却还没能成功缉拿住逃犯回去。 能够从看管森严的天牢逃脱,说明这次追赶的逃犯功夫不低,花涴已经做足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马蹄踏进凌云城,花涴眯起眼睛,仔细扫视身边所有可以藏人的地方——她是追着逃犯过来的,在进城之前,她还能通过背影辨认出逃犯逃走的方向,现在进了凌云城,逃犯的身影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想来他逃了这么久应该也累极了,定是找地方藏了起来。 勒住缰绳,她熟练地驾驭马匹,小心翼翼的沿着青石板路往前走,眼神警惕发亮。 有两个赶早卖东西的货郎从花涴身边经过,跟她朝着同一个方向走,彼此对视一眼,窃窃嘀咕道:“嘿老兄,前面骑马的姑娘是谁啊,我瞧着面生,凌云城里似乎没有这号人物。” 凌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哪家哪户有什么出众人物大家都晓得。骑马的姑娘长得着实好看,也着实面生,应当不是本地人。 另一个道:“我也不太清楚,是外边来的吧?你看她的穿着打扮,似乎是个官差,她莫不是外地来办事的女官差?” 先前说话的偷偷打量花涴几眼,压低声音道:“这是什么世道啊,女孩子家家的不好生在家相夫教子,来属于男儿的官场上施展什么手脚,当真是阴阳颠倒。” 他俩说话的声音不低,花涴听见了,但她没有和他们计较。打从她进六扇门开始便听多了这种话,早就俗了,要是哪天没了这种议论声她还觉得奇怪呢。 她驾着马,注意力全放在寻找逃犯上面;两个卖货郎光顾着议论这个阴阳颠倒的世道了,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前面的路上躺着一个受伤的男子。 要是花涴再不勒住马,估摸着这条街上马上就要上演血腥的一幕。 受伤的男子尚不致死,他还有气儿,卖货郎议论的声音吵醒了他,拧着眉头睁开眼睛,他思绪混乱地想,什么官差什么姑娘?没等他再深入想一想,马蹄子冷不丁来到眼前,他吓了一跳,忙把自己当成只罐子,往旁边滚了一滚。 许是受了伤的缘故,反应速度不够快,他的身子是滚过去了,可手还没有及时收回来。 马蹄毫不留情地从他的手掌上踩过,有那么一瞬,他想到了醉香楼做的脱骨凤爪。 疼!十指连心,马蹄子踩这一下可比身上所受之伤疼多了,他捂着手迭声叫唤道:“嗷嗷嗷!!!断了断了!!” 端是无比凄厉,含冤几百年的女鬼都没他喊得透心彻骨。 附近人家屋檐上挂着的铃铛开始发出“当当当”的声音,是他凄厉的叫声震的,还是风儿吹的,这一点无从考据。 花涴的注意力高度集中,乍一听到这种惨绝人寰的叫声,她吓得一激灵,差点儿从马背上翻下来。把冲散的警惕心重新凝聚起来,花涴循着叫声下马,望着地上抱着手哀嚎的陌生人,她反手照着马头上拍了一掌,“完蛋,黑爷,你又把人家踩伤了。” 黑爷是花涴的座驾,陪伴她已有五个年头,是匹过错累累的老马,三天之前它刚踩伤过人。 花涴不知躺在地上这人先前已经受过伤,还以为是惯犯黑爷踩伤了人家,见他伤势不轻,她赶紧凑过去询问道:“这位——”看了看他因疼痛而扭曲的脸,见是位与她年岁差不多的少年郎,脸被血糊住了,看不太清楚,才继续道:“这位小哥,你还好吧?” 躺在地上的少年郎抱着被马蹄子踩踏的那只手,哼哼道:“不···不好。” 许是以为花涴放松了警惕,躲起来的逃犯倏然从藏身之地现身,足尖往地上轻轻一点,提脚站到房梁顶上,沿着瓦片蹭蹭蹭逃走。 习武之人前胸后背都长着眼睛,见逃犯终于现身了,花涴猛地握住缰绳,快速翻身上马,顺手从兜里摸了两锭银子丢给地上的少年郎,快速道:“抱歉,我有公事在身,耽误不得,这两锭银子先给你,等我忙完公事一定会回来的!” 两锭银子一前一后落在胸口,地上的少年显然怔住了,他没有想到,有一日也会有人用银子打发他。 他这才想起去看骑马撞他的女子是谁。 入目是一袭红色官服,衣裳略微偏大,遮盖住了少女姣好的身形,裙摆绣着浪花翻腾的图案,栩栩如生,似能激起水花似的。腰间系着一截黑白相间的带子,勾勒出腰肢轮廓,那衣带中间坠了枚玉佩,玉佩上有六个扇叶子,他看过一次,所以认得——是六扇门的令牌,出入六扇门得有它才行。 啧,他挑了挑眉毛,不得了不得了,骑马撞他的是六扇门里的人,那里的人得罪不得,反正手没变成脱骨凤爪,他还是忍一忍吧,不与她计较。 把银子收进怀里,他正要开口让骑马的女子离开,眼角余光不经意瞥到她的面容——是张清丽脱俗的脸,合该做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不该做六扇门的女捕快。 他看她一眼,挪开眼,想到什么,又很快地抬起头再看一眼,突然,他愣住了。 藏在脑海深处多年的那张脸与面前的这张脸完美重合,除却眉宇间的青涩退却不见外,其他五官几乎一模一样,没怎么变化。 花涴见他骤然变了脸色,还以为他嫌钱少,又摸出几锭银子丢给他,转身欲走道:“再给你几锭,我真的有急事儿,办完事我便回来找你。”那两个货郎站在旁边看热闹,没有要走的意思,花涴一边盯着逃犯逃走的方向,一边低声对躺在地上的少年郎道:“我是六扇门的花涴,六扇门的人不会不负责任的,你且等我回来!” 不知道是不是花涴的错觉,少年在听到“花涴”两个字的时候勾了勾唇角,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再不追过去逃犯便要跑远了,花涴放弃思索为何在听到她的名字时他会开心地挑起唇角。 脚心使劲蹬住马鞍,她准备先把黑爷丢在这儿,先去追赶逃犯,等把逃犯捆起来之后,再回来找黑爷。 没等她跃身飞起,躺在地上的男子动作麻利地挪到黑爷旁边,伸出手,他拽住花涴的脚,硬生生把她拽了下来。 很久很久之前,也有人这样和他说过这样的话,什么去办急事,办完了很快就回来,说完这些话以后,她再也没回来。 他不会再上当了。 拽着花涴的脚不让她离开,他不动声色地抠破身上已经干涸的伤口,让鲜红的血液重新渗出来,营造出一种凄凄惨惨的样子,“哎呀,好疼呀~”他故意委屈巴巴道:“手可能是断了,胳膊也让马蹄子踩流血了,是你的马儿踩伤的我,你可不准跑,要送我去医馆才行啊。” 说罢,他用快要不行了的虚弱神情可怜巴巴地盯着花涴看。 脚被他抓住了,花涴又坐回马背上,黑爷晃了晃马蹄子,有些不乐意。她焦急地望着逃犯愈来愈远的身影,试图把脚挣脱出来,“小哥,你快撒手啊,”她焦急道:“我已自报身份,你不用担心我逃走的,我说了会回来,便一定会回来。” 抓住她脚脖子的少年不为所动,显然并不打算撒手。花涴急红了脸,这要是搁在寻常,她早一脚把这人踹飞了,可今儿个是她的马儿撞了人在先,她不能如此粗鲁地对待一个伤患。 她咬了咬嘴唇,眼角余光瞥见那两个卖货郎的表情很奇怪,好像···好像在替她默哀似的。 可不得替她默哀咋的。 花涴初到凌云城,自是不明白城里的情况,卖货郎整日游走街头吆喝,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对城里的事情再了解不过了。 抓住花涴脚脖子的男子是凌云城城主的儿子,名唤越千城,这人是个十足不成器的纨绔公子,今年十八岁整,媳妇儿没讨一个,却整天和几个同样不上进的人混在一起,还组建了一个叫无仙派的黑恶势力,说是为了城中百姓排忧解难,其实是为城中百姓增添忧难。 由于他是城主的儿子,凌云城里的百姓是敢怒不敢言,他们多希望某一日天降正义,来个大人物把越千城这个为祸一方的纨绔公子给收了,如此也好还地方安宁。 这位官差打扮的姑娘撞到的人居然是地方一害越千城——两位卖货郎对视一眼,开始对花涴生出同情心——她的运气可真差啊。 花涴在马上看得不清楚,他俩可是看得真真切切的,越千城的手臂方才根本没有血,他抠了抠才开始流血,这说明他手臂上的伤口不是刚得的。 恭喜少城主又开辟一项新业务——碰瓷儿。 当然,这件事他们知越千城知天知地知,只要越千城他爹还是凌云城的城主一日,他们便得忌讳他一日,所以虽然明知越千城在碰瓷儿,他们却不敢站出来伸张正义。 挑着担子上的货物,他们最后望演技逼真的少城主一眼,忙赶在太阳升出来之前离开此处。 打个广告~各位走过路过的小天使们去看看隔壁正在连载的文章吧~文名《我渣过的太子重生了》,文案如下: 为报救命之恩,苏蕴娇不顾家人阻拦,执意退掉与太子的婚约,嫁给四皇子。 她是大晋最有名望的高门贵女,本如娇花,骄纵爱哭,四皇子道他喜欢坚毅的女子,所以,直到被他和妾室联手害死,她也未敢在他面前哭过半声。 死后多年,魂魄不散,她亲眼看到四皇子挤掉书呆子一般的太子,当了大晋下一任皇帝,欺辱她多年的妾室成了皇后,而苏家嫡系一脉,多人被斩首示众。 重回执意退婚的那一日,睁开眼睛,苏蕴娇说的第一句话是:“父亲大人,孩儿反悔了,切莫退掉我与太子的婚约!” 记忆里的太子池煊沉默寡言,真如书呆子一般,苏蕴娇决定履约嫁他,想方设法带“坏”他,救下他,也救下苏家。 她爹闻言“哎呀”一声:“晚啦,今儿个早上圣人派使臣登门,说是太子执意退掉婚约,不愿娶你。” 苏蕴娇:??? 池煊是被苏蕴娇活活气死的。 他是大晋尊崇无比的太子爷,本该一生无忧,偏生没长眼睛,爱上了那个目中无人的骄纵贵女。 他原本身体还算可以,有一年苏蕴娇掉进冰窟窿,为了救她,他跳入冰河,自此落下顽疾,身子一天不如一天。 苏蕴娇非但不感恩,还执意退掉和他的婚约,宁愿与家族决裂,也要嫁给他的四弟。 此后相见,她唤他“兄长”,他唤她“弟妹”。 苏蕴娇身死的消息传来那晚,他思及她的所作所为,呓语般说出三个字:“蠢女人。” 当晚,他吐出一口心头血,与她同日身亡。 重活一世,池煊彻底改头换面,翌日的书呆子摇身变为权谋家,杀伐果断,狠辣绝情,心思深重到令人惧怕。 他决意一心一意搞事业,离苏蕴娇远远儿的,再不管她的死活。 后来,那位骄纵的贵女故意在他面前绊倒,她仰起巴掌大的小脸,哭哭啼啼道:“煊哥哥,你能不能扶我起来?” 池煊怀疑有诈,他决定要仔仔细细思考详尽,再决定帮不帮她。 一、二、三,池煊弯下腰,冷着脸抱起她,“烦死了。” 下本开:我当六界吉祥物那些年(求预收啦)文案在此: 我叫扶华,是六界地位最高、年纪最大(划掉)的神,六界人当我是镇世的吉祥物,皆唤我“主母娘娘”。 我有一个长相俊俏的徒弟,他叫凤溪,标准的美强惨,是个小可怜儿。我唤他乖乖徒儿,觉得他温柔听话;六界人唤他罗刹神君,说他杀人如麻。 我不信,觉得六界人没眼光,冤枉我的乖徒儿。 直到有一日,我头脑发昏,决定嫁给一个与我同辈的上古大神,体味一下世人口中的缱绻爱情。 大婚当日,凤溪拎着赤血剑凌空而来,他的眼珠子通红通红,像我凤冠上的鸽子血宝石。 赤血剑翻飞如花,不过须臾间,杀死了我的新郎,杀死了围观取乐的宾客。 厅中血流成河,凤溪朝我伸出手,染血的面容上带着乖顺温柔的笑:“师尊,跟我走罢。” 他拿出一块洁白无瑕的白布,笑着擦拭剑上的血,“六界之中,唯有凤溪才配站在您的身旁,对罢?” (文案第一人称,文章第三人称。)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一章(留评论送红包辣~) 第2章 第二章(捉虫) 从业三个月以来,这是花涴办砸的第一件案子。 师父教导她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所以到六扇门任职以后,她办每一件案子都尽心尽责,正因为如此,她才能在短短几个月内便升任至捕快的位置,虽然同僚们有诸多闲言碎语,但她问心无愧。 从今天开始,同僚们要是还说三道四的,她兴许会觉得问心有愧。 因为她终于办砸了一件案子。 鼻息间传来难闻的药材味道,花涴抱着她的武器——一截长鞭,冷静地看着那位导致她办砸案子的状似虚弱不堪的年轻男子,默默等待郎中过来给他处理伤口。 这个人的力气实在是大,她挣脱不开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逃犯消失在视线中,兀自恼了一会儿,她还是将他送来医馆了——毕竟是她的马踩伤了他,她身为主人,应该负起责任。 只是——花涴望着少年苍白的脸颊,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他为什么老是偷偷看她?难道她长得很奇怪吗? 医馆的负责人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子,胡须花白,腰背有些挺不直,瞧上去倒十分和蔼。他与被黑爷踩伤的男子似乎很是熟稔,笑呵呵地眯着眼,他同他打招呼道:“哎呦,是少城主啊,可有些日子没见您了。”上下打量打量他,捏了捏他血迹斑斑的胳膊,“这次怎么伤成这般模样,瞧瞧这血淌的,比上次还严重些,你又去做劳什子好人好事了?” 那少年似乎不懂得“尊老爱幼”四个字怎么写,不耐烦地瘫倒在椅子上,他将受伤的手臂露出来,“少废话,帮我涂药。” 老医师也不恼,只是恨铁不成钢般地含着笑瞥他一眼,一壁碎碎念叨着,一壁转身去架子上找处理伤口的东西。 见老郎中转身走了,少年慢吞吞收起那股不耐烦的劲头,转头对着花涴饶有兴致道:“你是六扇门的人?” 花涴没搭话,仍旧抱着她的长鞭靠在柱子上。 少年自顾自往下道:“六扇门可不是普通组织,你不在京城待着,来我们这种小地方做什么?” 抿抿嘴巴,花涴道:“办些事情。” 少年继续追问,“什么事?” 花涴摇头,“不能说。” 她这次执行的是秘密任务,能告知给他人的只有自己的身份,关于任务的事情半分也不能透露。总而言之,她缉拿的这个逃犯身份很特殊,他从天牢逃脱的事情不能让外人知晓。 少年没有再继续追问,他随手拿起桌子上的毛巾,擦去脸上的血液污渍,露出一张白白净净的少年面庞。 他有副好姿容,花涴这些年看多了各式各样的青年才俊,却仍忍不住侧目望他几眼。不同于那些青年才俊刻意端着的儒雅讲究,面前这位少年举手投足间尽显年轻人的洒脱无羁。他的眉毛比一般人浓密些,眉梢微微向上勾起,像长剑锋利的末梢,尤其是那双眼睛特别好看,微微弯着,像是会微笑似的。 擦完脸上的血污,他随手把毛巾掷到桌子上,低低笑一声道:“好吧,你不说我也会知道。” 花涴继而发现,他有两排整齐的牙齿,唇红齿白这个词很合适他来用。 一直盯着人家看不太礼貌,花涴抱着长鞭换了个站姿,顺势将眼睛挪开。 老郎中找齐了需要的东西,揽在怀里抱了过来,将那些东西全放在桌子上,他拿出团棉布小心帮越千城处理伤口,嘴巴里的碎碎念叨始终没停,“照老朽说,您还是别自立门户了,老老实实地继承老城主的位置不好么。凌云城里谁人不知你越千城是城主的儿子,你干得再风生水起,不也始终沾了老城主的光吗?” 越千城?花涴拧起眉心。奇怪,这个名字好生耳熟,她似乎在何时听到过。 但她也仅是觉得这个名字熟悉,至于这个名字为何耳熟、耳熟在什么地方,她一应记不起来。 她的记性不大好。 叫越千城的男子似乎不大喜欢听到这些话,眉头皱得比老妪面上的褶子还要深,“我家老头是不是又找你说什么了?”他咬牙忍住伤口传来的疼痛,深恶痛绝道:“我才不当这个破城主呢,仅是表面看着风光罢了,实则处处都得受朝廷管着,一点儿自由都没有。” 把伤口上的淤血都擦掉,老郎中取过捣成膏药状的药草涂在破面上,语重心长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懂事,老想着自己闯出一片天地,等到老来你们才会发现,吃朝廷这碗饭其实才是最踏实的。” 药草按在伤口处很疼,越千城竭力忍住疼痛,额头上很快沁出密密麻麻的汗珠。饶是如此,他还能维持住不屑一顾的表情,“我今年才十八,尚且有几年活头,还有劲儿出去闯一闯,不像你们这些快要入土的老人家,一天到晚就盘算着怎么能把棺材板打的厚实些。” 花涴瞧着老郎中要被越千城气得入土了。 六扇门人员构成复杂,花涴向来独来独往,她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一向都不怎么关心。无意了解这个叫越千城的男子有什么超脱常人的想法,她只想快些把他的伤口处理好,然后丢点儿银子给他,从此山高水长就此别过,她好腾出时间去处理逃犯的事情。 “老先生,”她往前凑了凑,向老郎中打探起越千城的伤情,“他的伤势不严重吧?黑爷···我的马有些超重,这一蹄子踩在他的胳膊上,不晓得骨头会不会碎掉。” 越千城拼命给老郎中使眼色,然而老郎中一生耿直,最不会看人眼色,“什么马蹄子?”老郎中疑惑不解道:“他这是刀伤啊,都伤在皮肉上,与骨头没有关系,回家好生将养几天,便又是活蹦乱跳的猴孩子了。” 什么,刀、刀伤? 花涴愣怔一瞬,她低下头细细打量越千城手臂上的伤口,果然,伤口呈现长条状,确是刀伤无疑。 她立时有些发恼——什么人这是?若他身上所受之伤是她的过错倒也罢了,逃犯因此逃走她也认了,可他身上的分明是刀伤,与她毫无关系,他作甚凭白赖她! 恼完越千城,她又开始恼自己。连刀伤和马蹄踩踏之伤她都没有分辨出来,得了,她这个六扇门的捕快算是白干了,她对不起师父的栽培,对不起老娘舍去的脸面。 越千城很会察言观色,虽然花涴还什么都没说,他已猜到她在生气。 不生气才不对呢。 “小王。”他呼唤在不远处忙碌的药馆伙计。 小王忙放下手头的事情,颠颠跑过来,“哎!少城主!” 越千城翘起受伤的胳膊,懒洋洋靠在椅背上,“给我找条手巾来,你家老头子的嘴巴太碎了,吵得人脑仁儿疼,得用手巾堵起来。” 小王在药馆混饭吃,哪敢做这种欺师灭祖的事情,他嘿嘿干笑一声,忙转身遁走,权当越千城没喊过他。 老郎中看看花涴暗恼的模样,又看看越千城故作镇定的神情,渐渐地,他明白了什么。 他没再多话,只是趁涂抹药膏的时候报复性地按压越千城的伤口,给这个混小子一些苦头吃吃。 从药馆出来时,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日头沉进西山,要等到明天早晨才会重新出现。 花涴没理会越千城,她想,等会儿分别之后,也许他们此生都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她不至于为了一个再无见面机会的陌生人生气,还是收拾收拾思绪,想着如何追回逃犯要紧。 越千城心中有愧,他怕这次若不留住花涴,便再也找不到她了,所以才佯装被马踩伤。其实,他身上的伤与花涴毫无关系,和那匹马也没有关系,乃是从别处得的。 虽然他不知花涴此番执行的是什么任务,但说到底是被他搞砸了,身为堂堂七尺男儿,他应当承担起该负的责任。 局促地挠挠头发,他主动问花涴,“什么时候走?” 花涴没给他好脸色,“你问这些做什么,想走的时候自然会走。” 越千城咧嘴笑道:“我送送你呀。” 花涴牵过黑爷,干脆拒绝他,“不需要。” 眼见着花涴上马欲走,越千城忙绕到马前,受伤的胳膊不能吃力,他用另一只手稍稍抓住马鬃,又道:“那,有没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花涴勒住缰绳,夹紧双腿驾马离开,“没有。” 越千城“唔”一声,松开抓住马鬃的手,神色有些落寞。 花涴就着医馆门前的灯光最后望他一眼,夜色渺茫,他那双会微笑的眼睛里盛满了失望,像没有烛光摇曳的灯罩,倏然间暗了下去。 天色又黑上几分,她收回放在越千城身上的视线,抬手拍了拍黑爷的屁股,闪身融入夜色之中。 越千城一直目送花涴走远,等到再也看不清她的身影,转过身,他在灯笼下笑得若春风灿烂——我终于找到你了。 花涴,好久不见。隔着千万里山水与漫长岁月,我与你终得相逢。 大家相信我,男主人很好的!女主人也很好的!配角们都很好的! 作者会稳定更新的!大家别养肥辣,作者君在这里先砰砰砰辣!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第二章(捉虫) 第3章 第三章(今日留评还有红包~) 越千城在凌云城里有两处住宅,一处是他家,在凌云城最中间的位置,城里的百姓称呼那里为“城主家”。还有一处比较偏僻,在城郊边边,是他自己攒钱购入的凶宅,以前死过人,卖价很便宜,所以他买得起。 这年头,房价连番上涨,连这所位置较为偏远的小城市也没能例外,去年售价50两银子的房舍今年已经涨到110两了,且看形势还会继续上涨。 朝廷也不想办法管管。 自从与家里人闹翻之后,越千城便搬到了城郊的宅子里居住,与他住在一起的还有两个平凡的普通人,都是他的朋友,没什么了不得的身份背景。 他们合伙做一门小生意。 披着星光回到城郊的住处,越千城提着受伤的胳膊敲响他其中一位好友的房门,“小白,帮个忙。” 小白全名白羽生,大本事没有,也就能当当开锁匠、飞到屋顶帮人抓个猫儿,但他比较喜欢八卦,城里城外每日发生的事情他再清楚不过,想知道什么消息问他就好。 房间里传来一阵声响,须臾,白羽生眯着惺忪的睡眼打开房门,“什么忙啊,非得大晚上帮,你是要扒寡妇的门还是挖祖宗的坟?” 白羽生那张嘴巴里鲜少能吐出人话,很多时候越千城都想把他掐死,或是拿刀子把他的舌头割掉。 今晚有求于他,还是暂且把这些念头压下去罢。“帮我查查京城最近出了什么事儿,”越千城思忖道:“比如有哪位大人物差点翘辫子,或是皇宫丢了什么宝贝,反正就是类似不能外传的隐秘事情。” 白羽生不遮不掩地张开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晚饭吃的什么菜都快要能瞧见了,“行。”晃晃昏沉的脑袋,他正打算回房接着睡觉,冷不丁想到什么,他猛地回身道:“别说,我今儿个早上还真的听说一件。” 越千城挑眉,“哦?” 万分艰难的将困意从体内驱逐,白羽生睁大眼睛,摆开准备长篇大论的阵势道:“我有位好友最近惹了点儿事,在京城是呆不下了,所以到我们这种远离京城的小城镇躲躲。我听他说,二王爷前段时日遇刺,险些死在刺客手中,幸好他福大命大逃过一劫。二王爷怕这事儿传出去影响不好,所有下令封锁所有消息,不许此事流传。我那位朋友……”白羽生挠挠头,嘿嘿一笑道:“嘿嘿,他职业特殊,二王爷交代这件事的时候他凑巧在房顶上听到,觉得有意思,便说与我听了。” 纵然白羽生没有明说他那位朋友是做什么的,越千城却也能猜到,剑眉微蹙,他若有所思道:“那刺客抓到没有?” 白羽生撇了撇嘴,“六扇门亲自派人前去捉拿,你说抓到没有?” 整个大周的子民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没有六扇门办不成的案子。只要六扇门一出手,哪怕犯人是地底的阎王,也得老老实实上来伏法。 这不是盲目的信从,而是六扇门真有这样的本事,打从第一任门主创立六扇门以来,他们办砸的案子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是以当朝皇帝最信任六扇门,什么隐秘的案子都交由他们去办理。 白羽生的言下之意,即那个刺杀二王爷的逃犯被抓住了。伸个懒腰,他又道:“据说刺杀二王爷的刺客现在被关在天牢中,等过几日审问出幕后主使,估摸便要处理他了。你说这人好端端的去做刺客作甚,人生短暂,可以选择的路有很多条……” 越千城知道白羽生又要开始叨叨些不适合他来说的大道理,趁他还没把话匣子打开,他赶紧抬手把门推上。 白羽生这才看到他手臂上受了伤,忙抵住要关上的门,“你的胳膊怎么回事?”他面色严峻地问越千城,“你该不会真的去做那件事了吧?你还要不要命了?” 没受伤的那只手握住门把手,越千城使劲将门关上,差点儿挤着白羽生那张小白脸。 他现在可没有闲工夫向白羽生解释他手臂上的伤口从何而来,他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 “我出去一趟。”关上门,他转身往外走,并顺手拿了张介绍他们小生意的传单。 白羽生从门里探出头来,“这么晚出去做什么,你是要偷人家的鸡还是拔人家的蒜苗?越千城我告诉你,虽然咱们现在生意不好,但你不能堕落到这种地步,该有的骨气咱们还是要有的……” 越千城蹲下身子准备脱靴子。 白羽生见状忙把头缩回去,也不敢再唠叨了。 把传单塞进袖子里,越千城抖抖身上的白裳,重新走进茫茫夜色中,他绕过几条蜿蜒小路,向着主城区快速走去。 早上遇见花涴时,他曾瞥见那个施展轻功逃走的逃犯一眼,脸倒是没记住,不过却记住了他的衣裳。虽然逃犯穿了外袍,但越千城看到他所着的外袍里面并未着中衣,而是穿着天牢的囚服。 他仅瞧见一片衣角,模模糊糊的,不能下结论,但方才白羽生的话打消了他心中的疑虑。 他知道花涴这次来执行什么任务了——刺杀二王爷的逃犯定已从天牢中逃脱,花涴此行是为了将逃犯捉拿回去。 多年未见,他记忆里那个胖墩墩的黄毛丫头已成长为六扇门的捕快,性格也变得冷静沉稳。不知这么多年她过得好不好,又是因何原因改变了性子。他想,等到时机成熟,他一定要问清楚。 天黑得不见五指,越千城琢磨着,花涴她一个女孩子独身来到凌云城,一定不敢赶夜路返回京城,所以她今夜会在城里住下。 凌云城是个小城,只有两家客栈,平日里争生意争得头破血流,花涴今夜若宿在城里,只可能住进这两家客栈的其中一家。 这便是他方才为何没有纠缠花涴的原因,因为他知道,他还能再见到她。 没费多少功夫,越千城在第一家客栈的马厩里看到了花涴的黑马,想到这匹马白日里差点把他的手踩成脱骨凤爪,报复心倏然而起,他照着黑马的脑门上重重拍了一下。 黑爷打了个响鼻,似乎在表达不满。 恰好喂马的小厮躲在暗处看到了这一幕,他捂住嘴巴,心里别提有多鄙视越千城了:越家的少爷可真是越来越坏啦,白天打人晚上打牲口,再往后是不是要脚踢古稀拳打总角了? 他不屑而嫌恶地撇嘴。 从看店的伙计口中打听到花涴入住的房间,越千城顺着台阶走上二楼,捏着宣传他们小生意的传单,他在花涴的房门前踌躇了好一会儿。门里边的灯光已经熄灭,花涴该是睡下了,他很想敲门同她说说话,又怕她会因此而加深对他的厌恶。 良久,他还是选择不去敲门。 把传单从门缝下塞进花涴的房内,他转身准备回去。 传单摩擦地面,发出煞是轻微的响动,漆黑的房间里突然传来一声警惕的呼喝声,“谁在外面?” 越千城吓了一跳——嚯,花涴这些年到底做什么去了,他塞传单的声音那么轻微她也能听得到! 趁花涴没开门,他赶紧压着脚步声跑下楼。 越千城突然有一种看不起自己的感觉,他怎么这么像偷窥姑娘洗澡的采花大盗啊? 往往人与人相见,都会留有第一印象,第一印象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后续的相处如何。 花涴对越千城的第一印象极其不好。 师父教导她,生而为人应当秉持正义为先的理念,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越千城利用了她的良善之心,使她办砸了进入六扇门以来的第一件案子,这件事令她耿耿于怀。 那个因越千城横生事端而逃脱的逃犯不是普通的犯人,她骑马出门之前,老门主再三交代,让她在不惊动外人的前提下,务必以最快的速度将其捉拿归案。 她原以为凭她的身手不过个把时辰便能完成任务,门主应该也是这样以为的,所以他私下只单独派了她前来捉拿逃犯,没有让其他同门跟着过来。 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纵然她功夫再高强,也架不住有人捣乱。 是继续追下去,还是回京,事关紧要,她不好贸然拿主意。 方才入睡前,花涴已飞鸽传书回京城的六扇门,简单说明了这边的情况,现在只用等着门主的回信,看他怎么安排。 这是自花涴进六扇门以来完成时间最长、横跨地区最多的一个案子,等案子办结了,回到京城,她准备让门主多发些赏金,以赏金来犒劳犒劳疲惫不堪的身子。 她一边琢磨着这些事情,一边闭着眼睛昏昏欲睡,似睡非睡间,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响动,轻微且快速。习武之人对声音向来敏感,她下意识出声呵斥道:“谁在外面?” 没人回答,外面静悄悄的。夜深了,客栈二楼的客人都已入睡,只有一楼还偶尔有店小二走动。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三章(今日留评还有红包~) 第4章 第四章 她等了会儿,见门外还是没有动静,便又闭目睡去。 追了那逃犯整整一日,她真是累极了。 第二日晨起,花涴被停在客栈窗台上的信鸽吵醒,信鸽腿上的信件显然被更换过,和她放飞的时候不一样。 老门主的回信已到。 那个惯会偷懒躲事儿的老头子没舍得多写几行字,只说从天牢逃走的逃犯是二王爷亲自要提审的犯人,如今眼见提审之日在即,逃犯却从天牢逃脱了,这件事儿若是传到二王爷耳中,天牢管事儿的不好交代。 他还说,逃犯逃走的事儿虽然和六扇门无关,但看管逃犯的牢头和他的关系十分要好,这件事若是传出去,牢头铁定要吃不了兜着走。是以他交代花涴暂时不要返回京城,沿着逃犯逃走的方向尽可能多地找寻线索,争取赶在二王爷提审逃犯之前把他带回去。 看完这封回信,花涴在心底骂了句不干不净的话,冷着脸将它丢进还未熄灭的烛火中烧了。 程晟那个老头子脑子里是有坑吗? 花涴懊恼托腮,她什么线索都没有,单知道逃犯往西北方逃窜,仅凭这条近乎不存在的线索,她如何能在二王爷提审逃犯之前把他带回去! 她坐在房间里生了好一会儿闷气。 等到火气熄灭,花涴穿好衣裳,准备到外面去找找线索。 气归气恼归恼,六扇门所有的捕快都曾经对着天地发过誓,纵然查办的案子再难,也不会在没尝试之前便退缩。 她要对得起自己发过的誓。 推开门,她正要出去,视线稍微低垂,乍然发现门中间的地面上躺着一张纸,上头隐隐约约写了字。 花涴突然想起来,昨夜应该就是这张纸发出的声响。 她原以为是什么无关紧要的小传单,譬如“漫漫长夜你寂寞吗”之类的,但当弯腰捡起那张纸,她才发现并不是,它的确的一张传单不假,却不是不正经的传单。 传单上宣传的是个叫“无仙派”的组织,上面说这是一个正在以惊人速度发展的民间组织,前途一片光明,被各方人士普遍看好。若你遇上不能解决的事情,无论大小,皆可向无仙派寻求帮助。且无仙派不会事先收取定金,只有在委托的事情圆满完成之后,才会向委托者收取少量的银钱作为辛苦费。 传单上面着重写了无仙派做事多么靠谱,成员人数如何众多,保密工作有多好。总之,单从传单上看,无仙派简直就是第二个六扇门。 真是吹牛不害臊啊。 花涴明白了,这是个三流的民间组织,通过往人家门里塞传单这种最低级的方式招揽生意,且存在自吹自擂的嫌疑。 她急着出去寻找线索,略扫了眼传单上写的无仙派所在的位置,把传单胡乱往袖子里塞,便关上门出去了。 她没打算找这种三流的民间组织帮忙。 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擅长掩藏身份的逃犯着实困难,何况花涴对凌云城不熟悉,找起线索来更是难上加难。 她选了最原始也是最有用的法子——问人。 “请问,您有没有在城里看到过什么举止奇怪的人?” 就是这个问题,她重复好多遍,问了许多人,没有一个人能给她提供有用的线索。往来的路人们大多行色匆匆,他们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没有闲工夫管别人的事情。 花涴有些灰心丧气。 直到问到第十一个路人,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 那是个模样周正的年轻男子,一双桃花眼衬得他颇有几分颜色,不过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双眼睛,凭白给人轻浮之感,让人觉得他这个人不正经。闻得花涴问他可曾在城里看到过什么举止奇怪的人,年轻男子嘿嘿一笑道:“见过——”手指花涴,“可不就是你嘛,在咱们城里转来转去的,不知安的什么心。” 花涴被他说得瞠目结舌。 长相轻浮的年轻人又笑了笑,这才正经道:“我似乎还真看到过。”他摸着下巴道:“是不是一个长得挺好看的男的,穿身松松垮垮的青色衣裳,江湖气息十足。我在城北野地挖地瓜的时候见过他一面,当时他神色匆匆的,专拣偏僻的小路走,像是躲着什么人似的。你要找的是不是他?” 花涴收回丧失的志气,“对对对,就是他!”没错,从天牢逃走的犯人正是这一身打扮。 年轻人了然颔首,抬手指向北方,“你可以往那边找找,我见他沿着小路往西北方向去了。不过我是昨夜见到的他,现在估摸已经走远了,你追过去可能也找不到人。” 花涴顺着他的指头望向西北方,只可惜一栋民房挡住了她的视线,她只看到青砖黛瓦。有消息总好过漫无目的地摸索,她朝年轻男子抱拳,“多谢公子。” 年轻男子垂下眼睛,深深一笑道:“不客气,举手之劳。” 花涴再次拱手谢过,骑上打瞌睡的黑爷,她按照年轻男子提供的线索,往西北方飞驰而去。 待花涴离去很远之后,长相轻浮的年轻男子摸摸下巴,满脸不解地嘀咕道:“城哥到底想做什么啊……” 花涴素来不喜欢执行秘密任务。执行秘密任务麻烦颇多,为了封锁消息,什么权利都不能行使,譬如这一次,她想找凌云城的城主协助一二都不行,只能凭自己的能力去完成任务。 而一个人的能力和运气往往是挂钩的,花涴的运气向来不好,所以捎带着能力也被拖了后腿。 骑马来到西北方,入目是一大片绿油油的农田,此刻恰逢春日,田里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农田边是错落有致的民房,造型较为别致,充满这一方的风土人情。 这里应当是城郊,离主城区有段距离,离附近的村子也不大近,正是城乡结合之地带。 花涴驱使着黑爷转了几圈,试图寻找一些逃犯的蛛丝马迹。黑爷是一匹不称职的马,转着转着,它闻到了旁边人家墙上挂着的胡萝卜干的气味,便驮着花涴往胡萝卜干跟前走。 花涴勒住缰绳,揪着黑爷的长耳朵训斥它,“心里有没有点儿数了?” 黑爷刹住蹄子,闹脾气似的跺了跺,花涴想到,打从离开京城以后黑爷便没吃过粮草,估摸它快要饿坏了。 也罢,她兜里还有些银钱,且向这户人家买几根胡萝卜喂黑爷吧。 她这才抬起头看向门前挂着胡萝卜的这户人家。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花涴便不由得“啧”了一声。 好生凑巧,这户人家的门顶上有块牌匾,上书“无仙派”三个气派的大字,若她没记错,无仙派就是那个往她房间塞传单的三流小门派。 这不巧了嘛这不是。 罢了,花涴拍手下马,还是进去看一看吧,她也好奇着呢,到底是什么样的门派,敢把自己宣传成第二个六扇门。 无仙派的大门虚掩着,一阵风吹过便晃动不止,花涴驻足门前,轻叩柴门道:“请问,有人在吗?” 没要她过多等待,门里很快传来脚步声,“咿呀”轻响过后,柴门应声而开。 开门的是个个邋里邋遢的年轻人,头发乱糟糟的,似乎八百年没打理过,衣衫也不好生穿整齐,瞧着忒不修边幅。 打个困倦的哈欠,开门的邋遢年轻人懒懒散散道:“有,什么事儿?” 待看到叩门的人是花涴,开门的男子忙把自己变得正经些,语气也下意识恭谨有礼,“有的,请问这位姑娘清晨造访本派,可有什么事情要托付?” 花涴感觉到了他的态度变化,她想,难道这个人知道她是六扇门的人,所以态度才在瞬间生出变化? 不对,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为了小心行事不暴露身份,她特意买了身寻常女装换上,没穿六扇门的官服。这个人瞧着面生,应当不知她真正的身份才是。 “没、没事。”按捺住心中疑惑,她从袖子里掏出无仙派塞到她门缝里的传单,“我收到了你们这儿的传单,又恰巧路过,所以想进来看看。” 邋里邋遢的年轻人看了看传单,莫名其妙地露出个浅淡的笑容,引着花涴向里走,“随便看。”他一边走一边介绍道:“我们这儿叫无仙派,名如其实,里头的成员都是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没有大罗神仙,也撬不动天地日月。但是凌云城里的百姓都非常信任我们,因我们做事十分靠谱,只要无仙派出手,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说完这些话,他下意识地用手碰了碰鼻子,有心虚的嫌疑。 花涴只是想过来看看这个无仙派怎么样,没打算拜托他们什么事,所以他介绍的时候她没怎么听,注意力都放在打量无仙派的环境上了。 这里和六扇门截然不同。 六扇门隶属朝廷管理,直接听命于皇权,不用经六部,是以钱财比较丰厚,装修陈设比所有部门都好。管理六扇门的门主是个半截身子已然入土的老头子,他没有什么审美可言,只往六扇门里摆值钱的东西,所以外人进入六扇门的第一句话往往是“我能不能偷样东西走?” 六扇门浮华富贵,这里却清雅安静,是个且得浮生半日闲的好去处。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花涴对此处的第一印象便是这句话。 院落里未栽种甚稀奇花草,只是有些郁郁葱葱的翠竹,如今是春天,正是竹子生机旺盛的时节,触目满是鲜嫩的绿色,这样看着,心底的压力不由得少上些许。 竹林中间有处低矮凉亭,夏夜若在此处饮酒再合适不过,届时耳闻竹林风起,静听虫鸣啾啾,怎一个“美”字了得。 再往前走是会客的正厅,厅堂里摆设也简单,皆是些栽种在盆里的花草,没有甚值钱的古董,倒是正对着大门墙上挂了一幅字画,上书的字迹太过潦草,花涴认不得。 这是处普通的民宅,看得出原先有些破败,左不过经过这样子修葺之后,顿时成了清雅之处,可见拾掇它的人品味颇佳。 转了一圈,花涴大概看完了无仙派的环境,但除了这个引路的邋遢男子外,她没看到有其他人在。 她好奇问道:“整个门派只有你一个人吗?” 引路的男子似乎刚睡醒,尚还哈欠连天,“不不不,我只是个管杂事儿的,帮着修修桌椅板凳,当不了家。”他慢吞吞向花涴介绍道:“无仙派目前有成员5人,住在这里有三个,其余人都是姑娘家家,不好和我们糙汉子厮混在一起,她们只偶尔过来一趟。”摆正身子,双手在袖子里捏成奋进的拳头,引路的男子念稿子似的字正腔圆道:“别看我们人数少,却个个都是强中手,姑娘,你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托付给我们去做,我们无仙派收费便宜,做事靠谱,绝对是您的不二选择。” 花涴的脸色黑了一黑——啊,他太热情了吧,她只是过来看看无仙派内里如何罢了,并没有打算托付他们做什么事情啊…… 花涴最怕和热情的人打交道了,她总是不知该如何去拒绝他们的热情。 该看的都看得差不多了,花涴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那个……”她仰头朝邋里邋遢的男子微笑道:“我还有事,便先走了,下次若有事相求再来叨扰。” 听闻她要走,邋里邋遢的男子不由得露出紧张的神色,他下意识朝大门外看去,好像在翘首等待什么人似的,“姑娘在这就要离去吗,不打算再继续看看?” 花涴心中的疑惑更深一层。 第5章 第五章 花涴又回绝一遍,转身沿着院子里铺设的青石板往门口走。右脚刚准备跨过门槛,眼前的日光顿黯,一道若山泉般纯净的话语响在头顶,慵懒中带有三分玩世不恭,“哇,居然是你,好心的姑娘。看来你我真的很有缘分呢。” 花涴抬起头,迎着刺目的日光,她看到一双微笑的少年眼睛。 就在这一瞬间,花涴好像突然知道门缝里的传单是谁送的了。 看上去邋里邋遢的年轻男子从院子里跑过来,在旁向花涴介绍道:“这是我们门主,越千城。我是打杂儿的,叫霍嘉,姑娘若不嫌弃可以唤我嘉嘉。” 花涴没说话。 越千城跨过门槛,将手里拿的东西交给霍嘉,托着受伤的手臂道:“刚换完药回来。姑娘前来造访无仙派,可是有什么案子想要让我们帮忙处理?” 花涴看到,他说话的时候唇角总会不自觉向上微翘,眼睛也微微弯着,好似十分欢喜。 越千城是真的十分欢喜,只要看到花涴他就欢喜。 六扇门的人嘴巴都很严实,追赶逃犯的事情没过明面,是门主私下交给花涴的案子,花涴知道不能把这件事透露出去,更别说交给民间不入流的小门派,拜托他们帮忙处理了。 她冷静道:“没什么案子要交给你们处理,我仅是路过门前,见门上挂着的牌匾熟悉,所以进来看看罢了。”越千城总是有意无意地盯着她看,花涴被他盯得心底发毛,“嗯……·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着,她把另一只脚也迈出门槛,准备回先前入住的客栈取东西。 她想再在城里转悠几圈,找找线索,若实在什么线索都查探不到,她便先打道回府,去京城六扇门的大本营,找老门主要有关逃犯的详细资料。 逃犯既然不畏危险,设法从守卫森严的天牢中逃脱,说明他定有什么未完成的执念。 只有知道他的执念是什么,才有找寻他的线索,不至于满天撒网,似无头苍蝇似的,找不着北。 就在花涴与越千城错身而过的一瞬间,发丝缠绕又分开,越千城突然轻飘飘吐出一句话,“你追赶的,应当是刺杀二王爷的歹人吧。” 花涴趔趄两步才站稳。 她睁大眼睛,震惊地看着越千城——他怎么会知道这件事!门主只将此事告知与她,并未透露给其他人啊! 她稍稍整理激动的心情,欲言又止道:“你……”尚还留了三分清醒,没把错愕表现得太过明显。 越千城朝她笑笑,示意她放轻松,“放心,我们有职业操守,知道什么事情能说什么事情不能说。” 花涴抿了抿嘴巴。 “让我捋一捋啊。”越千城抬手摸着下巴,仰头看向天际流走的浮云,低声道:“既然他是刺杀二王爷的歹人,那么皇城里的人定不能轻饶他,怎么着也得判个秋后问斩。现而今他从天牢逃脱,在将他抓回去之前这事儿不能透露出去,以免惊动皇城里那些还不知道他已逃走的人,官老爷们脾气大着呢,这件事传到他们耳中不好交代。”低下头,他笑着问花涴,“姑娘你处处隐瞒,不向我说出真实行踪,是不是在忌讳这个?” 他已经将事情打探得如此清楚,花涴没有再隐瞒下去的必要了,她疑惑不解道:“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越千城转头向邋里邋遢的年轻男子,“霍嘉,你解释一下。” 霍嘉又像背书一般字正腔圆道:“我们无仙派可不是那些子草包门派,收集信息我们很在行,别人不知道的我们知道,别人知道的我们会知道更深。这位姑娘,人生就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选择了无仙派,你的未来将拥有无限精彩。” 花涴听得头大。 越千城似乎也不爱听霍嘉说这些话,手捏成空心的拳头,抵在唇边轻咳一声,他用眼角余光瞥向花涴,“渴了吧,”他盯着花涴两瓣柔软的嘴唇道:“我看你的嘴巴有些干,走堂内坐一会儿吧,我才买了些今年新出的茶,正好请你尝尝鲜。” 离去的脚步一顿,花涴调转方向,重新回到这处装饰典雅的院落之中。 品茶倒也罢了,她主要想问一问越千城是从何处得知逃犯的事情的,六扇门不外传的事情他居然也知道,难道说,他当真有几把刷子? 越千城是个讲究的人,他没在厅堂内请花涴喝茶,而是将茶摊子设在了花涴十分钟情的竹林凉亭中。 他似乎知道花涴心中在想什么似的。 凉风习习,耳边尽是风过竹林的声动,霍嘉从厅堂内取了热水壶和茶盏,轻手轻脚摆在石桌上。他提起热水壶冲了三盏茶,滚烫的茶水将茶叶瞬间泡开,生机被热水焕发,像重新回到了枝头。 熟悉的茉莉花香充盈鼻息之间,花涴深深吸了一口气。 嚯,是她最爱喝的茉莉窨花茶呢。 并着膝盖坐在凉茵茵的竹林下,身心一定程度上都得到了放松,花涴本来想问越千城,怎么知道她喜欢喝茉莉窨花茶,话到嘴边,却换成了另一句,“你也喜欢喝这个茶?” 唔,先前那句话太自恋了,母亲告诉她女孩子要内敛。 越千城懒懒散散靠在石凳后的一棵手腕粗的竹子上,只用轻飘飘一句话便打消了花涴的内敛,“不,专门为你买的。我不喜欢喝茶,所有茶都苦涩难咽,还没有白开水好喝。” 花涴这才敢把那句自恋的话说出口,“你、你知道我喜欢喝茉莉窨花茶?”不可能吧,他们一共才见过两面,还得算上今天这一次,区区两面而已,他怎会知晓她喜欢喝什么茶水呢? 越千城抿唇风轻云淡地笑了笑——你所有的喜好我都清楚。 怕说出这句话会吓到她,只好改成比较平常的一句话,“姑娘一看便是喜欢喝花茶的人,我路过茶摊子便随便买了二两,谁知买的恰好是茉莉的,当真凑巧。” 花涴闻言抬头,“你为何要去茶摊买茶?”她睁着清澈的眼睛看着越千城,眼底精光乍现,“难道你提前知道我会过来,还是说,门缝里的传单是你塞进去的?” 言多必失,这话真是没错啊。越千城敷衍笑笑,“这个,哈,哈哈……” 霍嘉喜欢喝热茶,他捧起茶盏,慢悠悠端在手心里,脊背挺得板板直,整个人如老僧入定一般,身后似有朵朵洁白的莲花盛放——哎呦,城哥吃瘪的样子可真好看啊。 干咳几声,越千城坐直身子,故作诚恳地解释道:“许是缘分吧,我第一眼见到姑娘便觉得很有眼缘,你看,昨日你送我去医馆,今儿个咱们居然又‘凑巧’撞见,就连随随便便买个茶叶都恰好是姑娘喜欢的,你说说,这该是怎样特别的缘分。其实我本不知姑娘会到无仙派来,桩桩件件凑巧的事儿赶到一起,便有了刻意的意思。” 花涴不是心思单纯的少女,她从不信缘分,与其信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倒不如信自个儿的拳头。 六扇门的人最讲证据,她找不到证据证明越千城是刻意的,便只得缄口不言。 天光正好,花涴坐在凉亭里闲适地看天边浮云片片,有温暖的春风吹在身上,热茶熏得人双颊微红,这里没有六扇门的尔虞我诈,她将身心放得很松。 身心放得太松有好处也有坏处,花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到回过神来,她已经和越千城达成了共同意向,拜托他帮着查找逃犯的下落。 甚至他们还煞有介事地签了契约书。 第6章 第六章 捏着写满黑字的契约书,花涴在温暖的春风中凌乱了——妈呀,这群人也太可怕了吧!她不过晃了会儿神罢了,怎么就稀里糊涂地被劝动了,将查找逃犯下落的事情交给这个籍籍无名的小门派了呢! 她兀自凌乱了好一会儿,始终想不起她是在何时同意将查找逃犯下落的事情交给他们的。 盯着白纸黑字的契约书,花涴又凌乱了好一会,末了,只好缓缓接受这个现实——算了算了,查找逃犯的下落与追赶逃犯不同,人越多越收集的线索便越多,她一时没有办法回六扇门找人来帮忙,暂且信任一下这个小门派吧。 反正他们也知道这件事,而且单从表面听来,他们也是有些真本事的。 把契约书整齐叠好收进袖子里,花涴正准备问越千城打算怎么做,紧闭的木门前突然传来叩门声,轻之又轻,像猫儿挠门似的。 越千城对霍嘉道:“你去看看。” 霍嘉放下茶盏起身,犹犹豫豫的往门口走,“这动静怎么这么轻啊,该不会真是哪里的野猫在挠门吧?” 他伸手拉开大门,日光如瀑泄进门内,门口站着一位文人打扮的年轻男子,他的手本来是搭在门上的,见大门猛然被拉开,他忙把手缩回胸前,乍一看像极了受惊的兔子,“你……你好,”文人打扮的年轻男子磕磕巴巴道:“听说这里在招人,我……我是来谋差事的……” 霍嘉转头看向越千城,后者点了点头,他这才清清嗓子,一板一眼道:“无仙派不收废人,说说吧,你都会些什么?” 文人打扮的男子低头小声道:“我,我会写字,还会背诗……” 霍嘉抠了抠鼻子,“那不就是废人么。” 花涴险些把一口茶喷出来——他说话也太直接了吧,她要是那年轻文人,一定会气得摔门而去。 不知是急需这份差事,还是被人说多了这种话,年轻文人闻言并未表现出厌恶的情绪,他局促不安地搓了会儿衣角,像忽然想到什么,眼睛一亮道:“对了,是一位姓白的先生让不才在下来此处谋差事的,他说这里需要一位有文化的人。” 霍嘉微不可见地蹙了蹙眉,“小白啊?”小声嘀咕两句,“这家伙怎么回事,现在咱们门派本来就在闹饥荒,伙食费眼见着要到底了,他不发挥特长搞些银子来倒也罢了,作甚还带长嘴的人进来。” 思忖稍许,他妥协道:“罢了罢了,既然是小白叫你来的,那么他一定有什么打算。”年轻文人孱弱的身躯好似随时会被风吹倒,霍嘉闪开一条缝,让他进到院子里,“进来吧。” 年轻文人拱手作揖,“多谢兄台。” 见有新人来到,花涴喝完茶盏中剩下的茶水,准备先回落脚的客栈,待下午再过来与他们探讨寻找逃犯的事情。 霍嘉领着年轻文人来到凉亭中,指了指眼明手快给花涴添茶的越千城,“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咱们门主,你可以唤他城哥。” 年轻文人再次朝着越千城拱手作揖,“门主好,在下姓顾,名一念,字卿,号雅舍居士。” 越千城和花涴一起抬手擦汗——到底是文人,名、字、号皆有,和他们这些只有名字的俗人不一样。 报完名号,顾一念抬眼望了望花涴,主动问霍嘉,“这位明媚皓齿的姑娘是……” “哦,”霍嘉贼兮兮笑了笑,“城嫂。” 顾一念不疑有他,再度拱手作揖,“城嫂好。” 花涴怔住了,“啊?”城、城城城嫂? 越千城呲牙笑笑,给了霍嘉一个满含深意的眼神,与其说是苛责,倒不如说是表扬。笑完了,他才假模假样地呵斥霍嘉,“胡说八道什么呢,什么城嫂不城嫂的,这位是花涴姑娘。” 顾一念又稀里糊涂改口道:“花涴姑娘好。” 花涴神经比较粗,见顾一念改口了,她也起身学着他的样子,极有礼貌的还了一礼,“你好。” 还完礼,她饮尽越千城新给她倒的茶,扭头告辞道:“我先回去了。” 越千城连忙站起来,“不再坐坐吗?或是干脆留下来吃午饭。” 花涴摇头,“不了,下午我再过来。” 越千城掸去挂在衣服上的竹叶,“我送送你。”不容花涴拒绝,他已经站到她身边,颀长身影遮去半阙日光,淡淡的体香清雅绵长。 花涴吸了吸鼻子——咦,这个味道,怎么有点儿熟悉? 黑爷在门外等了许久,外墙上挂着的胡萝卜干几乎被它吃个精光,花涴抬手扯长它的耳朵,这样一看,黑爷有点儿像毛驴,“你还要不要脸了?”她质问黑爷。 黑爷不为所动地嚼着胡萝卜,马嘴一动一动,胡萝卜渣撒的满地都是。 越千城摸着黑爷油光水滑的鬃毛,格外大度道:“不过是几根胡萝卜罢了,它喜欢吃便吃罢,又不值几个钱。”说着,他把墙上剩下的胡萝卜全挂在黑爷的脖子上,跟一圈项链似的。 花涴:…… 勒住缰绳,花涴翻身上马,百合花一般的裙摆划出道自然的弧线,翩然若鲜花盛开。 越千城静静看着,眼底不由得又升腾起欢喜,“花姑娘……”他唤花涴,嗯……怎么这么别扭呢,“那个……”他眼神诚恳道:“昨日我不是故意骗你的,只是城里的人都不大待见我,我在地上躺了大半夜,流了半夜的血,他们都装作没看见。我想找个人送我去医馆,且,且我怕你若走了,日后我们再无相见的机会。” 花涴不是爱斤斤计较的人,见越千城认错的态度诚恳,她清清嗓子,摆出一副说教的姿态道:“越公子要记得,生而为人,可以敷衍塞则,但是做事情一定要正派,不能走歪路子,如此方能服众。” 越千城连连点头,“是是是,我记下了,往后一定不会再做这种事,必定做个正正当当的人。” 花涴很是欣慰。跃马扬鞭,她迎着正当好的日光前行,向着城区所在的方向疾驰而去。 越千城怔怔望着花涴离去的背影,不知怎么的,没有多少学问的脑子里突然浮现一个词,“鲜衣怒马……” 恰好顾一念出来认门,听到越千城吐出这个词,他拉长尾音念出一句诗,“鲜衣怒马少年时,能堪那金贼南渡?”面上浮现遇到同道中人的欢喜,他激动道:“公子莫非也喜欢古诗词?” 花涴的身影消失在远处,越千城收回视线,一脸狐疑地看着顾一念,“什么玩意?”他挠头,“什么进贼难渡,哪里进贼了,咱们无仙派吗?” 顾一念:…… 回到客栈,花涴没有休息,即刻飞鸽传书到京城,询问门主关于那逃犯的身世线索,以及他要杀二王爷的原因。 等待鸽子飞远,她才疲惫地躺在床上,放空脑袋准备睡个午觉。 却也没睡安稳。 她做了一个梦,梦里是她这辈子最害怕的一段回忆,刀光剑影、鲜血四溅,孩子们的哭声凄惨至极,她再度见到那张染血的熟悉面孔。 日光堪堪西斜,花涴捂住嘴巴,抽噎着从梦里清醒过来。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做过这个梦了呢,自从父亲请了郎中来给她治疗,她已许久没再想起那件事、做过这个梦。 今天是怎么回事? 蜷缩着坐起身子,花涴抱住双臂哭了很久,两只眼睛哭得红彤彤的,上眼泡高高肿起,有些像池塘里的金鱼。 等到哭够了,她才倏然想起要到无仙派去一趟,和他们商量寻找逃犯的事情。忙打了一盆热水来洗脸,对着房里的铜镜收拾好心情,她骑着吃饱喝足的黑爷出门。 今日没怎么吃东西,肚子饿得咕咕响,去无仙派之前花涴先去了一趟集市,准备先买两块烧饼垫垫肚子。 花涴原本以为,无仙派虽然在江湖上没什么名气,但他们多少还是应该有些实力的——起码他们的底气看上去很充足,从门主越千城到修桌椅板凳的霍嘉,他们提到无仙派时都表现出了绝对的自信。 但,其实真正的无仙派和宣传单子上宣传的全然相反。 没要过多久,买完烧饼花涴就知道了。 卖烧饼的是个敦厚大婶儿,看着就很爱说话,花涴包着烧饼要走时,大婶乐呵呵问了她一句,“姑娘要去哪里啊?” 花涴随口回答道:“去无仙派。” 大婶儿脸上的笑容在听到“无仙派”这三个字时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啊,”她诧异道:“姑娘去那丧气地方作甚。也不知少城主从哪里纠集的一帮闲散人,没有一个靠谱的,那地儿,咱们凌云城里的人几乎从来不踏足,你肯定是外地人。” 花涴亦很惊讶,“无仙派不是很厉害吗?”她捧着热乎乎的烧饼道:“听说他们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呢,城里的百姓都很信任他们。” 大婶儿看花涴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可怜的失足少女,“你从哪里听来的?” 花涴垂目,“就……就听别人说啊……”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6章 第六章 第7章 第七章 大婶儿搓着烙烧饼的面团,“该不会是无仙派的人说的吧?”满是感慨地晃晃脑袋,她提醒花涴道:“小姑娘啊,无仙派的话可不能听啊,尤其是那个越千城,仗着他爹是咱们凌云城的城主,见天的为非作歹,一件能拿得出手的事情都没做过,着实是不成才。”说着说着,她突然叹了口气,“也不知咱们城主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明明是勤恳为民的好官,偏生摊上这么一个纨绔的儿子,老天真是不长眼睛……” 花涴素来不喜听老人家唠叨,在家中听父亲母亲的唠叨已经够烦的了,来了外地不能再听卖烧饼的大婶儿唠叨。 她忙寻了个借口遁走了。 此时花涴还存了三分善意,觉得大抵是世人误会无仙派了,他们也许不像大婶儿说的那样差,多少还是靠点儿谱的。 现实又狠狠给了花涴一巴掌。 她一边驾马前行一边卖力啃烧饼,到达无仙派附近,她把黑爷拴在门口的柳树上,没有立即去敲门。站在虚掩的门口,花涴轻掸衣裳上的烧饼渣子,顺便掏出手帕擦了擦嘴。 收拾妥当,她正要敲门,自大门内的庭院中突然传来阵争吵声,“小白,回来的正好——唉你怎么又不走正门,翻墙好玩是吧?得了得了,懒得说你。我问你,这个时候你还往门派里面塞人作甚?嫌我们还不够入不敷出吗?” 花涴认得,这是霍嘉的声音。 另道清冷一些的男声紧跟着响起,“上午我见他在天桥底下卖字画,围观的人很多,却没一个人肯掏银子买,我瞧他也是可怜人,便指引他来咱们无仙派谋份差事。反正他也不要工钱,给顿饱饭吃吃就行了。老霍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文化水平不高,是以对文化人很是敬仰,我招来的这个人写字特别好看,一笔一划都板正得很。” 花涴在门外挠头,咦,这个声音她怎么也觉得很熟悉?总感觉听过似的。 霍嘉不为所动,“写字好看能顶屁用啊,李斯写字好看吧?最后还不是落得个腰斩的下场。” 被唤作小白的人据理力争,“那契约书不需要人写吗!往后生意多了,肯定需要一个写字好看的人专门来写契约书啊。”还小声嘀咕了一句,“就你写的那字,像被狗啃过一样,除了城哥压根没人认得。” 花涴越来越觉得说话这人嗓音熟悉,她通过两扇门之间的缝隙看向庭院,只见郁郁葱葱的翠竹下,有两位身量差不离的年轻男子面对面站着,正对着她的是上午见过的霍嘉,背对着她的看不清面容。 她看到霍嘉撇嘴道:“朋友没得做了。” 背对着她的年轻男子欢喜拍掌,“好嘞,那咱俩绝交半个时辰,从现在开始,谁先说话谁是王八蛋。”说着,他一脸得意的转过身,迎着澄透的光线,花涴看清了他的面容。 只一眼,花涴便炸毛了! 这个人她认得啊! 由着性子甩开无仙派的大门,花涴冷脸走到院子里,她皱眉询问年轻男子,“你不是上午的好心人吗,是你告诉我这附近有行踪奇怪的人,我才会驾马至此,却不曾想,你竟然也是无仙派的人?” 白羽生未曾想过会在这里碰到花涴,更未想到花涴会看到他和霍嘉态度熟稔地交谈,立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他心里有鬼,不敢和花涴争辩,忙捂住肚子,装出一副十分痛苦的模样,“哎呀肚子疼,肚子怎么突然这么疼。”他给霍嘉使了个眼色,“我去如厕,老霍你招呼客人。” 霍嘉咧唇一笑,“得了,你先开口,这回算你输了。” 都到这会儿了,他还在比谁先开口呢。若不是忌讳花涴在此,白羽生一定会问问霍嘉,问他脑子里都装的什么东西。 再度给霍嘉一个满含深意的眼神,白羽生捂着肚子飞快遁走。 花涴笃定这件事里头有鬼,且应该还和无仙派的门主越千城脱不开干系。见白羽生捂着肚子夺门而出,她遂将风向转向霍嘉,“你们门主呢?” 望望花涴不苟言笑的漂亮脸蛋,霍嘉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对了,隔着乱蓬蓬的头发,他默默抬头望天,“在房间里……” 提起碍事的窄裙摆,花涴大阔步往越千城的房间走去,霍嘉看着她迈步的动作,在心底很是为越千城捏了一把汗。 敲开越千城房间的门,花涴单刀直入道:“你想做什么?” 越千城有睡午觉的习惯,他刚睡醒,眼睛还没彻底睁开,懵懵懂懂地“唔?”了一声,不明白花涴要做什么。 霍嘉跟在花涴身后过来,他偷偷从袖子里扯出一块白手帕,一边挑眉一边摇着手帕,越千城登时心领神会——白手帕,白色的手帕,白……小白啊? 他知道花涴为何生气了。 “花涴姑娘,”睡意在瞬间跑得无影无踪,越千城心虚道:“没错,如你所想,出现在你门缝中的传单是我昨夜塞进去的,也是我让小白引你往边郊来,墙上的胡萝卜也是我故意挂上去的,目的是吸引你的马往无仙派门口走。有些事现在我无法解释,倘使解释了也无法令你信服,但请你相信,我的所作所为中绝对不包含任何恶意。” “……”花涴只猜到传单是越千城塞的,让她到郊边寻找线索的路人也是他让人假扮的,她没猜到墙上挂的胡萝卜干也有问题。 这个越千城究竟想做什么? 她到此时终于完全相信了那个卖烧饼的大婶儿的话。无仙派可能真是个擅长忽悠人的骗子组织,为了挣点儿小钱,甚至不惜大费周章地欺骗她这个外乡人。 保险起见,还是终止和他们签订的契约为好,思忖稍许,花涴用稍微温柔一些的语气道:“越公子,我们能不能商量一下……” 没等她把话说话,越千城便开始摇头,“不能。” 花涴睁大眼眸,“你知道我想要说什么?” 把凌乱的发丝从额前拨开,越千城问花涴,“契约书带了吗?” 花涴点头,“带了。” “掏出来。” 她从广袖中掏出折叠整齐的契约书,“做什么?” 让花涴把契约书展开,越千城指着扉页的一行比蚂蚁还小的字道:“看到这一条了吗?” 花涴皱眉,“哪一条?”她怎么没看到? 霍嘉拿来他素日里常用的放大镜,递给花涴,蹭着鼻子不好意思道:“仔细看看。” 将霍嘉给的放大镜贴在眼睛上,这一回,花涴终于看到了写在扉页上的第六条契约条款。 待看完这条契约条款,花涴放下放大镜,脸上的表情一时很复杂。她想,越千城作甚要取无仙派这样一个看似洒脱不羁的名字,不怎么合适,不如干脆叫无赖派好了!十分写实! “也就是说,”眉毛拧成两股麻绳,她不可置信道:“我要是终止契约的话,得赔付你三千两银子?” 越千城尴尬笑笑,“对……” 花涴被气得哭笑不得,“我一个月的月例才三十两啊……”她抬起头,义正言辞地数落越千城, “你这是强买强卖,是诓骗顾客,我可以到城主处告你的!” 霍嘉斗胆插了一句话,“那个,花涴姑娘,咱们城哥他爹就是城主。” 胸膛来回起伏着,花涴刚想抬出她认识的某位大人物的名头来撑撑场面,想到为人须得低调,她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越千城赶紧赔着笑哄花涴,“好了好了,别生气了。”他从架子上取过外袍,领着生气的花涴往外走,“走,带你去个地方。” 花涴没给他好脸色,“去哪里。” 越千城穿好月白色外袍,“看死人。” 鉴于越千城他爹是凌云城当家的,是以他去许多地方都不需要令牌或是手续,就连收留无主尸首的义庄也不例外。 这算是他的特权,城主儿子的面子得卖,这一点凌云城里的人都清楚。 越千城在前面带路,花涴在他身后生着闷气,霍嘉没有跟来,他的胆子很小,平日里看到一只老鼠都很害怕,更别说去看死人的尸首了。 和义庄门前的守卫打好招呼,越千城带着花涴进到收放无主尸首的大堂,入门是一尊地藏菩萨的塑像,怒目威视前方,瞧上去有些吓人。 幸好现在是春日,尸体腐烂速度比较慢,搁上几天也没有味道,若是夏天,尸体放上两天就有臭味了。 他们要看的无主尸首就放在地藏菩萨旁边,虽然有白布覆盖,花涴还是看到了渗透布料的血迹,以及那只从白布下露出的惨白手掌。 她是六扇门的人,和尸体打交道多了,自是不怕这些,花涴奇怪的是,越千城也表现得十分淡然,似乎心态比她还要好。 花涴向来很明事理,生气归生气,办正事儿的时候还是会把自己心里的小情绪放到一边,一切以大局为重。她问越千城,“你不怕这些?” 这一路上花涴都没有和越千城说话,见她终于肯主动开口说话了,越千城再度扬起嘴角,“怕它作甚,”向上勾起的眉梢轻动,他微弯双眸道:“早在幼年时我便见过比这还血腥的场面,承受能力已然练出来了,一具尸体罢了,不过尔尔,不值得惧怕。” 花涴眨眼,看来越千城也是有故事的人啊,话又说回来了,这年头,谁还没段不可告人的过往呢。 花涴在尸体旁边蹲下,深吸一口气,抬手揭开盖在尸体身上的白布。 第8章 第八章 死者是个约莫三十五岁左右的汉子,脸盘子漆黑,手臂粗壮,手上有几层厚厚的老茧,已经磨成了姜黄色,说明不是养尊处优之人,是个卖苦力的。 越千城蹲在她身边解释道:“这人是凌云城里出了名的老实鬼,名字叫周升,平日里靠做苦力为生,见了人便笑呵呵的,不曾有什么仇家。今天上午,他被人发现死在路上,浑身的血都快流干了,所以你看他身上的颜色,惨白惨白的,这是失血过多所导致的。” 花涴从衣角撕下一块绸布,包在手上翻弄尸体,“不是仇杀,难道是情杀?”她着重看了下死者的脸,嗯……算不上丑陋,却也绝不是那种吸引女人的长相。 越千城看着花涴撕衣角时麻利的动作,眼底缓缓流露出欣赏之色,“我们这个小城镇治安不错,已经有七八年没有发生过命案,上次有人横死还是自个儿没长眼睛,撞竹竿上撞死的。”他伸手指了指死者的脖子,“你看他脖子上的伤口,这里是致命伤,且他全身上下只有这么一处伤。” 花涴隔着绸布抬起死者的脖子,露出狰狞恶心的伤口,只看了一眼,当即笃定道:“一刀致命。” 越千城认同点头,“是的。一般人可没这好手艺,也没有这样锋利的刀子,但我想,刺客例外。刺客就是挣这份钱的,杀人利索,兵器也锋利趁手,他们完全做得到一刀致命。” 花涴和刺杀二王爷的逃犯交过手,她再清楚不过,谁拥有一刀致命的好手艺,“是他做的。”她冷静道:“当日门主派我去九里坡捉拿他归案,我一时轻敌,险些被他一刀割喉。” 说着,花涴的脸色不由得变得凝重起来。先前她是奉命捉拿逃犯,只要捉回去便算完成任务,事态算不得严峻。而今出了人命,逃犯又不知所踪,这件事立刻上升了一个层次,她必须向门主汇报。 越千城问花涴,“这个逃犯有名字吗?” 花涴丢掉手里的绸布,摇头道:“没有名字,大家都唤他夜月,算是个代号。谁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来,隶属哪个门派管辖,他总是来无影去无踪,像夜晚的月亮。” 越千城站起身,望了望悬在天边的大太阳,喃喃自语道:“夜月……” 花涴站起身,可能她方才撕裙摆的时候撕多了,缺了一块的裙摆煞是显眼,可以看到里面穿的裤子。不知是没有察觉到这一点,还是压根不在乎这些,花涴的脸色仍旧很凝重,“先回去吧,我得向门主汇报此事。”说着,她准备转身出去。 越千城看着花涴缺了一块的裙摆,又看了看门口不停走动的守卫,思忖稍许,他抬手把身上的外袍脱下,递给花涴,“披着吧,”他小声道:“被外人看到不好。” 花涴低下头,这才发现裙角缺损较大,她接过越千城的月白色外袍,莞尔一笑道:“多谢。” 越千城觉得自个儿的心肝都在颤动。啧,他们花涴笑起来真好看,生气的时候也好看,怎么看都好看。 等花涴把外袍穿好,他与她一起往外走,“你要回京城?” 越千城个子很高,花涴虽然比一般的女孩子高了不少,可穿他的衣服还是不合身,尤其是袖子,长出好大一截。但这样总比露出裤子强。 把袖子卷起一截,花涴朝拴着黑爷的桩子走去,“一来一去太耽误时间了,我们六扇门养了不少信鸽,遇到有事情要汇报的时候,无须千里迢迢赶回京城,把要说的事情写在纸上,由信鸽送回京城就行。很方便的。” 越千城了然颔首,他想,他也得养上几只信鸽,留给将来无仙派发达的时候传递消息用。 在城郊分开,越千城回无仙派,花涴去城里的客栈,夕阳混合着傍晚的暮风,渲染出几分离人之愁。 回到客栈,花涴来不及吃饭,先写了封书信飞鸽传书回京城,将出人命的事情告知门主,并询问他有关逃犯的详细信息。 看着传信的鸽子飞走,她才脱去身上的外袍,准备换身衣裳下去吃饭。 衣服脱去了,可有股淡淡的香味始终缭绕在身边,花涴拿起越千城的外袍轻嗅,果然,香味是从他的外袍上散发出来的。用力抽动鼻子,花涴愈发觉得这个气味熟悉,似乎在很久之前曾闻到过。 那么,是多久之前呢? 想到越千城借衣裳给她时的表现,花涴不由得挑了挑唇角,她想,也许真如越千城所言,他的所作所为中绝对不包含任何恶意,仅是想拉一单生意罢了。 卑鄙的人不会想到别人,他们总先想着自己,越千城肯借衣裳给她,说明他心里还会想到别人。 回到无仙派后,越千城也没急着吃饭,他沿着墙根转了一圈,把准备趁机逃走的白羽生捉个正着。 白羽生从墙头爬下来,嗟着牙花子讪笑道:“嘿嘿嘿城哥你回来啦,回来得真早,花涴没请你出去搓一顿?” 越千城照着他的脑袋轻轻拍了一下,“你也喊花涴?” 白羽生捂着脑袋改口,“花姐!花姐!” 越千城斜眼问他,“我不是让你化装一下,再去和花涴说逃犯逃到城郊的事儿,怎么她还是认出你来了?” 白羽生一脸无辜道:“我化了啊,我特意洗了脸,还换了一身平常不怎么穿的衣裳,谁知道花姐怎么那么聪明,隔着门还能认出我来。” 越千城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拳头握住松开,再度紧紧握住,他做了两个深呼吸,才把气给喘匀。 霍嘉从房间里走过来,手中拿着一个苍蝇拍,“城哥城哥,”他坏笑道:“用拳头打人多没意思啊,这是我刚做的苍蝇拍,用来拍苍蝇再合适不过。” 白羽生朝他吐口水,“霍嘉你这个缺德带冒烟的,活该一辈子讨不到媳妇儿。” 霍嘉满不在乎地撇嘴,把苍蝇拍别到腰带上,当成一件别致的首饰,“说出这种话的人才是正儿八经的缺德带冒烟的呢。” 要是搁在往日,越千城一定回房间里端壶茶出来看他们俩斗嘴,但今儿个他没心情,愁色氤氲在眉间,他惆怅道:“花涴对我的印象本来就不好,这次你没把事情办好,让她发现了我的小伎俩,日后她对我的印象肯定更加不好,甚至会以为我是骗子。” 白羽生宽慰地拍一拍他的肩膀,“好了千城,我这不是将功补过,把有人横死的消息告诉你了嘛,你就别气了,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霍嘉撅起嘴巴,从嗓子里吹出一口气,“噗。” 白羽生又用力拍了拍越千城的肩膀,故意做出一脸惊讶的表情,吃惊不已道:“千城你看,有的人□□是长在上面的唉!” 越千城没忍住笑,笑着笑着,他的眉心复又轻轻拧起——花涴若是真讨厌他,那该怎么办? 第二日晨起,花涴推开客栈的窗子,一只大肥鸽子落在窗台,腿上绑了个小竹筒。 花涴取下小竹筒,将里头的纸条取出,熟悉的字迹浮现在眼前,老门主这回终于舍得多写几个字了。 不过,却都是些废话,没有可用的信息。 老门主说,从天牢逃走的犯人身份成谜,六扇门很早之前便试图查探过他的身份 ,却一无所获,他似乎是由天地日月所生,在世间没有任何羁绊,单留下“夜月”这个神秘的代号。信末,臭老头又催促她,说不知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二王爷打算提前提审犯人,还请她务必加快速度,争取赶在月底之前把犯人带回去。 花涴掰着指头算了算,今儿个是三月二十一,离月底还有九天。 若是知晓逃犯夜月的底细,没准她还能赶在月底前将他捉拿回京城,可眼下她什么都不知道,像无头苍蝇一样,心里着实没有底气,不敢打包票。 花涴立时有些焦灼。 正一筹莫展着,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门外倏然响起敲门声。花涴穿好衣裳,拉开雕花木门,只见越千城一脸严肃的站在门口,颀长身形沐浴在清晨的日光中,俊朗的容颜看着很是令人赏心悦目,恍若临凡的仙君。 “快,”来不及多说什么,越千城给花涴一个眼神,语气凝重道:“跟我走。” 花涴从他严肃的脸色和凝重的语气中瞧出了什么,她试探着问道:“又有人死了?” 越千城点头,“嗯。”带着花涴走下楼梯,他低声道:“也是一刀割喉。” 花涴吸了一口气 。 凌云城是个小城市,虽然偶尔也有人离世,但要么是病死的,要么是老死的,鲜有人横死,更别说谋杀致死了。一连两天,城中死了两个人,且死状皆十分凄惨骇人,百姓们心中不免惶惶不安,昨天街上还有人来回走动,今天可以明显看出走动的人少了许多。 居民们皆言,怕是有变态杀人魔出现了,大家少出门,少惹事,闭紧门窗避一避吧。 城里发生这种大事,官府自然是要出面的,管事的城主已经派了许多官兵在街头巷尾巡逻,稳定惶惶不安的民心,并开始着手调查这件事。 第9章 第九章 驾马前往案发现场的路上,花涴已从越千城口中得知了大概情况。 这次死的是木府的老爷,名唤木威朗,他是凌云城里的富绅,家中积蓄颇多,平日里与人为善,一点儿有钱人的架子都没有,在十里八村名望颇高。 他该是在昨天入夜时分在家中遇害的,今儿个凌晨才被人发现,彼时他体内的血几乎流失殆尽,打湿了整张床,尸身都已僵硬了,把发现他尸身的下人吓得手脚颤抖。 花涴听到一处奇怪的地方,“木府没有夫人吗?” 越千城与她并马齐驱,“有的,木夫人温婉贤淑,是凌云城里出了名的贤内助,她与木老爷伉俪情深,成亲多年仍旧恩爱如初。” 花涴闻言蹙眉,“既然如此,那为何发现木老爷惨死的是府中下人,而不是温婉贤淑的木夫人?” 越千城怔了怔——对,对啊。为何是府中下人发现木老爷惨死,而不是与他恩爱如初同床共枕的木夫人? 花涴动脑子想了想,她父亲母亲也有恩爱如初的好名声在外流传,但只有他们自家人才知道,他们俩也有拌嘴生气的时候,且动起真来能半个月不理会对方,晚上也要分两个房间睡。 “没准昨夜他俩正好吵架,分房间睡也说不准。”花涴握着缰绳思索道。 越千城驾马向右拐,风声过耳,花涴听到他轻飘飘说了一句“也许吧”。 木府的大门向南方开,这样一早一晚都能晒到太阳,采光很好。 越千城和花涴踏进木府的同时,衙门的人也刚好到了,领头的官差约莫四十岁左右,看上去很是稳重,见了越千城,他噙着和蔼的笑容道:“哎呦,是少城主啊,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越千城扯了扯花涴的袖子,示意她跟紧他,白袍轻动,他继续往前走,“过来看看。” 领头的官差又笑了笑,见越千城扯花涴的衣袖,他转目若有所思地打量花涴,语气里多了几分暧昧,“这位姑娘是……” 越千城将花涴护在身后,剑眉一蹙,没有好气道:“管得着嘛你。袁叔,我爹应该让你过来查案子的吧,你盯着人家姑娘看什么?” 被他唤作袁叔的中年人摸了摸鼻子,偏头对身边的手下道:“看看,这小子一点儿不懂尊老爱幼,今儿个他还算给我面子了,没直接唤我的名字。” 官差们配合着笑上几声,赶在他们前面进木府去了。 花涴一头雾水地站在越千城身后,尚不知方才发生了什么。她还记得此番执行的是秘密任务,是以她谨慎交代越千城,“莫向衙门的人透露我的身份。” 越千城带着她往里走,“晓得。” 家中的顶梁柱不幸去世,木府上下弥漫着让人难过的悲伤气息,除了院子里的公鸡会偶尔啼叫几声,并没有人敢大声说话。 花涴进到出事的房间时,官差正在向第一个发现木老爷尸首的人问话,木夫人端庄地坐在一边的椅子上,双目空洞无神,眼泪似乎早已哭干了。木家的少爷陪在他娘身边,脸色惨白若纸,显然也十分悲伤。 “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 发现木老爷尸身的下人战战兢兢道:“今儿个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唤老爷起床,可唤了半天老爷都没应声。我就着太阳光仔细看了看,发现床底下有不少血,当时我便知道坏事了。果然,我走到床边一看,老爷……老爷的尸身已经僵硬了,他的脖子上有好长一道伤疤,眼睛睁得大大的,老爷他一定是死不瞑目啊……” 夫君的死状被这样形容出来,木夫人止住的眼泪复又开始流淌,木少爷忙劝她,“母亲,别哭了,您身子不好,可不能这样子哭。” 然而伤心岂是几句不痛不痒的劝慰能至得住的,木夫人哭得肝肠寸断,几欲昏厥。 被越千城唤作“袁叔”的稳重男子又问,“你可见到过什么可疑的人?” 发现木老爷尸身的下人摇头,“并没有,我进来的时候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窗子被人打开了,但我记得,窗子昨夜是关上的。” 看来杀人犯是从窗子里跳进来行凶的。花涴走到木老爷的尸身旁边看了看,果然,他脖子上的伤口和昨天那个男人的一模一样,也是割喉的长伤疤。 这是夜月杀的第二个人了,他究竟想要做什么? 怕白裳沾染血痕,越千城没往尸体跟前凑,他装作无意地询问情绪逐渐稳定的木夫人,“夫人昨夜未和木乡绅同宿一室吗?” 木夫人正要说话,木家的少爷倏然先一步开口道:“家母近来身子不好,半夜时有咳嗽,怕搅扰父亲安眠,所以她最近一直在和父亲分房间睡。” 越千城看了看擦眼泪的木夫人,又看了看木少爷,稍许,低低道:“哦,这样啊。” 又在木府待了会儿,问了些和案情有关的事情,花涴和越千城赶在官差之前从木府撤出来。 他们比官府知道的事情多,虽说也没有线索,可起码他们知道凶手是谁。然,为了不让这件事情外传,他们不能将凶手的身份透露出去,且需得赶在官府之前捉到凶手。 花涴觉得头很大。 她和越千城一前一后上马,正准备驾马离开,袁叔突然从木府里面追出来。“千城啊,”他叫住越千城,格外语重心长道:“没事儿的时候也回去看看你爹,他的脾气是倔了点儿,可说到底你是他唯一的儿子,他对你再怎么样严格那也是应该的,你别和他斗气了。回家住吧,别倒腾你那劳什子无仙派了,听话,啊。” 越千城夹紧马腹,坐在马上朝袁叔笑得很是灿烂,“你先把自家事情处理好吧,”他微弯那双好看的眼睛,“婶儿是不是还不许你纳小妾啊,那你藏在媚香楼里的老娘们怎么办?” 他这句好正好戳到袁叔的痛点,后者脸色陡变,半嗔半怪道:“你这个小混球……” 越千城龇牙笑一笑,这才与花涴驾马离去。 从他们的对话中,花涴听出了一些信息,比如越千城和他爹的关系应该不怎么好。 这是别人家的事情,花涴觉得她还是不要过问比较好,毕竟她和越千城的关系不怎么熟络,还没到可以插手他家事的程度。 春末的正午还不是特别热,吹面的风带着丝丝暖意,熏得人脸颊微红,像喝醉了酒似的。 没有紧急的事情要做,越千城和花涴慢悠悠骑着马,在“哒哒”马蹄声中慢悠悠前行。 “我在想一件事。”路过一处绿意盎然的青草地,越千城抬腿下马,信手将马匹拴在一旁的柳树下。 花涴勒住缰绳,让黑爷停下,接过话茬道:“什么事?” 草地旁是一片清澈的湖泊,和风从湖面吹过,掀起层层鱼鳞般的波澜。蓝天,绿草,碧水,几种颜色融合在一起,使人心情愉悦,呼吸也不由得开始舒缓起来。 越千城认真思忖道:“你想啊,杀害这两个人的凶手是从天牢里逃走的逃犯,他应该知道你这个六扇门派来的人还没走。如果从天牢中逃脱是为了活命,那他一定会拼了命的往远处逃窜,让你永远追不到他,却怎么会剑走偏锋,频频出来杀人呢?” 花涴眨眨眼睛,越千城看她一眼,又道:“而且,他昨夜潜进木府,那么多的金银财宝他没有拿走一样,单单取走了木老爷的性命。” 花涴悟然,“你的意思是……寻仇?” 越千城迎着日光负手站立,白裳在风中猎猎作响,“是的,”他分析道:“也许我们一开始就想错了,那个叫夜月的逃犯和卖苦力的周升没准真有仇,和木老爷也有仇,他不顾暴露的危险杀掉他们,是为了报仇。” 黑爷垂下马头吃草,花涴握住棕色的缰绳,骑在马背上眺望远方。这个夜月,究竟是什么来历?他以前是凌云城的人吗? 线条柔和的嘴唇轻启,越千城微蹙眉心,深深不解道:“但你说,那个卖苦力的和木老爷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平日里鲜少和别人红脸,到底是什么样深重的仇恨,才能使得夜月从京城的天牢中逃脱,千里迢迢赶到凌云城来杀人?” 花涴也很不解。她不清楚夜月的底细,单知他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杀手,至于他出身何处,人际关系如何,她不知道,六扇门也不知道。 她问越千城,“木老爷和周升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越千城支肘抵着下巴,“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左不过秋收春种的时候会过来帮帮忙,等繁忙的季节过去,便也不怎么联系了。” 花涴了然颔首,“那也算有关系,雇佣关系。” 日光柔和地洒在草地上,将青草都晒得软化了,越千城摩挲着干净的下巴,若有所思道:“我总感觉木少爷没说实话。” 花涴低头看他,“我也有此感觉。 方才是木家的少爷代为回答越千城的问询,不是木夫人自己回答的,木少爷解释的时候,花涴特意留意了木夫人的神色。当时她的悲伤停滞了一瞬,很短暂的一瞬,那一瞬过后,她又恢复了之前悲痛欲绝的样子。 解开拴在柳树上的缰绳,越千城重新翻身上马,“走,回木府一趟。” 花涴拍了拍黑爷健硕的马屁股,跟在越千城那匹白马的身后重返木府。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9章 第九章 第10章 第十章 还是正午,没到闭户的夜晚,木府的大门却已经紧紧闭上。越千城尝试着推了推门,没有推动,他又在门前喊了几声,也迟迟没有人来开门。 要是旁人,兴许这时候就走了,等到木府开门了再过来。但越千城和花涴都是执着的主儿,他俩对视一眼,一通无声的交流之后,不约而同地做了同一个决定——偷偷溜进木府。 绕着木府的围墙转了一圈,他们选择了一处较为偏僻的围墙作为翻进院子的据点。 越千城不精武道,他连三脚猫的功夫都不会,是以他准备徒手翻越围墙。他搓了搓手,在心底给自己打了好久的气,正准备扒住墙面往上爬,一抬头,却见花涴已经施展轻功跳到墙头上了。 越千城不免惊讶,“你在哪儿学的功夫?”一别八年,曾经胖乎乎只会哭的小丫头竟有这样大的本事,怎能不让人惊讶。 越千城自卑了。 花涴朝他伸出一只手,帮助他翻越围墙,“在山里学的,父亲给我找了个靠谱的师父,我在山上学了八年,几个月前才下山。” 不知为何,在花涴说到“师父”时,越千城看到她的眼底有些湿润。 轻手轻脚从墙头跳到地面,越千城掸了掸白裳上落的墙灰,打探一下四周,见无人发现,他轻声对花涴道:“跟着我,我记得木夫人的房间在哪里。” 谨慎地穿过庭院,避过几个走动的下人,他们终于来到木夫人居住的房间门旁。 刚一落脚,没等他们采取下一步行动,便听得房间里传来窃窃议论声,“娘,你别哭了,咱们还是先想想今后怎么办吧。爹不在了,你在凌云城也没有什么指望,不如咱们一起回岭南老家,老家的舅舅叔父们多少会照看着我们。” 花涴示意越千城别出声,他们俩屏气凝神,一起干起了偷听的勾当。 “不,我不回去,”许是哭多了的原因,木夫人的嗓音有些沙哑,“你姐姐还在这里,若连我也走了,谁在这里陪着她。” 木少爷颇有些无奈,“娘!你……”没等越千城和花涴再听得多一些,身后冷不丁传来一声怒喝,“你们俩是谁,怎么进来的?” 门内的窃窃议论声紧跟着停止,越千城转身一看,是个过来送东西的家丁。 凌云城里几乎无人不认得越千城这张脸,家丁见可疑之人是越千城,虽有不悦,语气里却被迫多了三分敬意,“哦,是少城主啊。” 没办法,整个凌云城都归越千城他爹管,纵然这位少年劣迹斑斑,可城里的人见了他还是要道一句“少城主”。 花涴头一次做私闯民宅的事情,经验不足,更令人心塞的是还被家主发现了,她心中有些忐忑不安。往常查别的案子时,她都是大大方方亮出身份的,六扇门的令牌一出,任他家主权势再怎么滔天也得老老实实开门。 今儿个情况属实特殊。 越千城似乎知道花涴的忐忑,他轻轻触碰了一下她的指尖,似乎在给予她能量,“冷静点,别害怕。”他小声道:“有我在呢。”几许温柔藏在尾音之中,轻轻的,像从鼻尖蹭过的羽毛。 花涴觉得她的心脏骤然缩了一下,细密而又快速,被越千城触碰到的指尖也微微酥软。 木少爷很快拉开房门,一脸警惕地打量着越千城和花涴,语气不善道:“你们怎么进来的?” 越千城噙着客套的微笑,拱手抱拳道:“幸会幸会。”也不在乎木少爷回不回礼,自顾自解释道:“是这样的,袁叔——也就是袁捕头。他让我过来问木夫人几句话,我走到木府门前才发现府门紧闭,叫了半晌也无人开门。我怕完不成袁叔交代的事情,又怕长久叫门累坏了嗓子,所以斗胆用了不怎么坦荡的法子进来,还望夫人少爷海涵。” 歉意只流于表面,显然未达心底。 花涴摸了摸鼻子——唔,说谎是不好,可也分时间场合,眼下这个场合唯有用谎言才能糊弄过去。 木家少爷满面狐疑,似乎不相信越千城,却又拿他没有办法。 木夫人素日里与人为善,性格像流水一样温和,她吩咐木少爷,“泉儿,让客人们进来吧。” 木少爷踌躇一会儿,木夫人又催促一遍,他不情不愿地放花涴和越千城进房间,“进来吧。” 跨步进门,花涴提起素罗裙,先向木夫人行了相见之礼,“木老爷不幸辞世,还请木夫人节哀顺便,振作精神,往后的日子还长,您要保重好自个儿的身体。” 木夫人的脸色仍旧苍白,双眼红肿湿润,说明不久之前才哭过一场。花涴的态度温和,礼数周全,木夫人擦擦眼睛,亦回以花涴同样的柔和态度,“多谢姑娘劝慰。”长长叹了一口气,木夫人抬起头,目光温柔地望着越千城,“少城主当真是稀客了,不知袁捕头让您来询问什么事情?” 额前几缕碎发随走动轻飘,越千城拿出对长辈应有的态度,尽可能温和有礼道:“木夫人,您可认识杀害木老爷的凶手?抑或说,您心底可有什么猜测?” 木夫人拿起手帕擦了擦眼睛,并未及时回答。 木少爷却突然动了肝火,“当真是可笑。”他冷冷嗤笑一声,斜目望向越千城,“少城主的爹不是凌云城的城主吗,捉拿凶手查找线索是你们的事情,如今却怎么跑来问家母认不认识凶手?” 这位木少爷也算是凌云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他打小饱读诗书,是出了名儿的礼仪之人,年纪轻轻便已是秀才了。去年他还进京赶考过一次,只可惜京城人才济济,他没能考取功名,最近正准备着再进京赶考。 凌云城就属木家少爷木清泉和他爹作的揖最多。 越千城不喜和文化人打交道,他是粗人,见不得文人文绉绉的样儿,无仙派新来的顾一念昨天刚因为咬文嚼字被他收拾过。 “那我换个说法吧,”越千城难得退让一步,清清嗓子,他重新问木夫人,“晚辈想知道,木夫人昨夜为何与木乡绅分房而居?” 木夫人这次回答得倒很快,“泉儿上午不是跟少城主说了吗,老妇人身子不好,怕搅扰老爷安眠,是以昨夜与老爷分房而居。” 越千城追问一句,“只有昨夜?” 木夫人点头,“是的。” 木少爷本想说些什么的,见木夫人已将话说出口,他蠕动两下嘴唇,只好作罢。 双眸一沉,森然寒光乍现,越千城陡然变脸道:“撒谎。” 他这一变脸,房间里的几个人刷刷刷都跟着变了脸,左不过因心境不同,他们变脸的原因也不相同。 花涴变脸是因为她看到了一只老鼠飞快从暗处爬过,六扇门最年轻的女捕快天不怕地不怕,蛇不怕虫不怕,唯独怕老鼠。 “上午我仔细看过木老爷的房间,床上的被褥只有一床,枕头只有一只,房间里的梳妆镜虽然日日有人擦拭,镜面不染纤尘,但抽屉的把手上全是灰尘,梳头的桂花油瓶口更是灰尘遍布。梳妆柜把手与桂花油瓶子上的灰尘可不是一晚上能落那么厚的,若日日使用,它们根本不会积灰。显然,木夫人你与木老爷分居已久。”眼神犀利敏锐,越千城紧紧望着木夫人的一举一动,语气咄咄逼人道:“木夫人,请问您为何要撒谎?” 藏在袖子里的手用力捏紧,木夫人偷偷用眼角余光瞥向嘴唇紧抿的木少爷,一时沉默无言。 又是木少爷代为回答越千城的提问,“这是我们的家事,应该没有必要说与少城主听吧?” 越千城虚伪笑笑,“这是自然。” 眉心轻轻舒展,越千城回首面对木夫人,用满是威压的语气道:“木夫人,晚辈再最后问您一次,倘使因为你的知情不报,有更多或是无辜或是罪有应得的人惨死,您也不愿说出实情吗?” 木夫人握紧丝绣手帕,垂眸静默不言,这下子不单是脸色,连嘴唇都是苍白的了。 越千城明白她的意思了。 他呼唤花涴,“咱们回去吧。”这趟不算白来,起码他确定了木夫人心底的确有所顾虑。 花涴点点头,经过被帘子遮挡住的内室旁边时,一阵清风从窗子里吹进来,正好将帘子掀开些,她看到了一个包扎整齐的行囊摆在内室的地面上,似乎是仓促间放在那里的。 她随口问了一句,“府上有人打算出远门吗?” 木少爷坦然道:“是的,木家祖籍岭南,当年为了做生意才搬来的凌云城。我准备回岭南老家一趟,将父亲的尸身运回去,我们岭南人讲究叶落归根。” 花涴“唔”一声,没有多想,与越千城一道往外走,这回他们用不着再爬墙,直接坦坦荡荡从大门走了出去。 太阳又往西偏移几分,这一日还剩下一半时间,能做的事情寥寥无几。 官府派人在城里排查了半日,没有发现行踪可疑的人,逃犯好似从人间蒸发了,来去皆无踪,只留下一具被割喉的尸首。 二度从木府出来后,越千城与花涴慢悠悠驾马前行,往日熙攘的街道今儿个煞是安静,小贩的吆喝声被哒哒马蹄声所取代,看来在抓住行凶的匪徒之前,凌云城的百姓都不敢出门。 身为一名六扇门的公务人员,又知晓凶手是谁,花涴感受到了莫大的压力。 三万字啦!还没收藏的宝贝们点一哈收藏吧,拜托拜托惹~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0章 第十章 第11章 第十一章 额前碎发随风轻动,衬得少年有几分清冷,越千城仰起头,望着天边流走的浮云猜测道:“夜月的目标应该不止这两个人,我感觉,他还会再动手杀人。” 花涴认同颔首,“是的。”她蹙眉苦恼道:“可关键是咱们压根不清楚夜月的底数,若能知晓他和这些人有什么仇恨,为何要前来寻仇,也许便能知道下一个遇害者是谁了,或者,可以知道他的藏身之所。” 越千城长长呼了口气。 花涴侧首问他,“木夫人为何不肯说出她和木老爷分居的真相呢?” 越千城心满意足地看着花涴秀美的侧颜,半是认真半是玩笑道:“可能真正的原因不堪入耳,不能让外人知晓吧,比如他们俩貌合神离,都在外头有了姘头,左不过为了维持夫妻恩爱的好名声,这才刻意对外隐瞒消息。”勒紧缰绳,将马儿往花涴身边赶一赶,继续道:“我们劝不动她的,只等她自己后悔莫及吧。” 花涴抬手揉鼻子,“也是,有些人不见棺材不落泪,木夫人迟早要后悔的。” 一黑一白两匹马并排行走,马上坐着两位年岁差不多的年轻男女,一个着红裳,一个着白裳,同样的出类拔萃意气风发,别提有多登对了。 路过他们身旁的人频频侧目,都在想着少城主身旁的漂亮姑娘是谁,难道是未来的少城主夫人吗? 啧,少城主劣迹斑斑,能找到这样一位仪态长相都出众的少夫人,真可谓运气不赖啊。 打从与花涴第一次相见后,越千城便有一个问题想问她,可惜他不知该怎么问出口,才能显得不那么刻意,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那个问题还藏在心底。 眼下风轻云淡,午后的闲适缭绕在周身,气氛被渲染得不赖,很适合把那个问题问出口。 他酝酿了许久,末了说出口时还是磕磕巴巴的,“你……你成亲了吗?”他低下头问花涴。 花涴被他问的颇有些手足无措,“问这个做什么?”他们俩之间的关系应该没好到可以问这种私密的问题吧…… 晓风和煦,越千城抬起头,用再诚恳不过的眼神将花涴望着,“花涴,”他一脸正色道:“不管你怎么想,但请你相信,我之前做的事情没有任何恶意,我骗你将我送去医馆也好,让小白引你来无仙派也好,都只是想与你多一些羁绊。” 就着正午的日光,花涴微微侧首,头一次认真打量起越千城。 抛却旁的不提,少年的确有副好容貌,面容虽不说精致如工笔刻画,但他的五官布局恰到好处,鼻梁高而挺,嘴唇是好看的樱粉色,尤其是那双眼睛最令花涴印象深刻,像随时都在微笑似的,让人无法对他提起戒备心。 一种奇异的感觉忽然从心底升起,花涴倏然觉得,与他像是已认识多年一般,这张出众的少年面庞,她总觉得曾在何处看到过。 她又仔细看了看,那种莫名的熟悉感更甚。 长久盯着人家看终究不大好,花涴收回视线,慢吞吞顺着黑爷背上的鬃毛。 唔,她的记性虽然不大好,但她几乎可以确定,在过去的十八载人生中,她从未看到过面前这张脸。 她继而开始困惑不已——那这种熟悉感是打哪儿来的啊…… 突然涌上来的饥饿感打乱了她的思考,越千城今儿个的表现令花涴很是刮目相看,她对他的偏见消散不少。午饭的时间到了,她摸摸瘪下去的肚皮,笑着问越千城,“要一起吃中饭吗?” 越千城跃马扬鞭,眼底一抹笑意深藏,欣然点头道:“走着,我请客,去无仙派吃。” 花涴不挑食,她的人生信仰是有吃的就成,管它好赖呢,反正到最后都是要从下面某个地方出来的。 他俩抵达无仙派门口时,霍嘉正系着围裙出来取挂在墙上的干辣椒,见越千城与花涴翻身下马,他揪着干辣椒笑嘻嘻道:“来的正好,再稍微等会儿,饭菜马上做好了。”说完,他捧着干辣椒进门去了。 花涴顿足在门边,额头微觉发凉,她问越千城,“他不是负责修桌椅板凳的吗,还兼职做伙夫啊……” 越千城笑了笑,帮着花涴把马拴好,又拿了几根干胡萝卜分给两匹马吃,才道:“霍嘉做的饭那叫一个难吃,喂给狗吃狗都嫌弃,新来的顾一念做饭味道不错,自从他来了无仙派,我们再也没下过馆子。” 花涴与他并肩迈步走进无仙派,入目仍是那片葱翠的竹林,她这次才看清,竹林旁还有个小房间,屋顶正往外冒着袅袅炊烟,想来应当是火房。 顾一念从冒着炊烟的房中出来,见花涴与越千城并肩而来,他忙拱手作揖道:“门主好,花涴姑娘好。” 这回倒没喊城哥城嫂。 到底是饱读诗书的人,顾一念说话温温柔柔的,不用刻意拘着,便有三分文雅之气扑面而来。 以及,还有几分文人特有的寒酸气。 花涴躬身还了一礼,“顾先生好。” 听闻花涴唤他顾先生,顾一念抬手摸摸头发,脸颊顿时一红。为了掩饰面上的绯红,他转身回到火房,高声呼唤霍嘉道:“霍嘉,来帮我端下盘子。” 匆忙脚步声响起,霍嘉从堂内疾步跑过来,迭声答应道:“来了来了。” 花涴记得,霍嘉之前还很是嫌弃顾一念,这才过了两日,他对顾一念的态度骤然变了,他方才匆忙飞奔的样子可比见了越千城还要亲切。 果然啊,人在美食面前会妥协一切。 几个人都没闲着,大家一起搭把手,将饭菜端到了火房里的桌子上。四菜一汤,虽没有大鱼大肉,但胜在色香味俱全,不比饭馆的菜色差。 六扇门的人常在坊间行走,女子都被当成男子汉来使唤,是以花涴没有寻常女子的挑剔讲究。她大大方方在一堆男人中落座,打量打量火房的环境,挑眉道:“我原以为全是男子住的地方应该是乱糟糟的,但你们这儿的环境不错,连火房都打扫的干干净净,物品也摆放的整齐有序。” 越千城递了双筷子给花涴,清清嗓子,有些尴尬道:“咳咳,之前是乱糟糟的,一念昨儿个像样收拾了一下。他这人爱干净,搬来无仙派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扫卫生,第二件事是挖地种菜……” 花涴又开始觉得额头发凉——这哪里是招伙计,分明是招了个勤勤恳恳的老妈子啊……捧起饭碗,她正准备动筷子,不经意数了数桌子上的人数,这才发现少了一个人,“小白呢?”她问。 霍嘉埋头刨饭,没空回答花涴问题,越千城冷冷瞥他一眼,示意他收敛一些,霍嘉悟然,把吸溜汤的声音慢慢压了下去。 越千城解释道:“小白不爱着家,他轻功好,整日在凌云城周边溜达,来去跟一阵风似的。” 花涴了然颔首,扒拉一块米饭入口,她又想到一件事,“小白全名是什么,我只听到你们叫他小白,却不知他叫白什么。” 她这个问题刚问出口,霍嘉刨饭的动作一顿,似乎被噎着了。 越千城默了稍许,睫毛轻颤,眼神飘忽不定道:“唔,你也喊他小白吧,他不喜欢别人喊他全名,不怎么好听。” 花涴“哦”了一声,没再继续追问。 她懂的,有些人名字取得不好,譬如分明是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名字却叫易狗蛋;再譬如分明是温婉贤淑的闺秀,名字却叫易芝珠。 摊上类似这样的名字,自然不喜欢别人喊。 她将注意力放在桌子的饭菜上,夹了块滑嫩嫩的豆腐,拌着米饭吃了一大口。 哇,顾一念做饭的手艺真不赖,简直可以和大酒楼掌勺师傅的手艺相媲美,花涴满足地吞咽着米饭,又伸筷子去夹另一道菜。 风儿吹过竹林,耳边传来“沙沙”声响,一束明媚日光透过火房的窗子投在饭桌旁的地面上,四下里一片安详寂静,花涴心中的压力虽然还在,但心情却没之前那么压抑了。 她的确挺喜欢无仙派的环境。 她一边吃饭,一边和越千城说着上午木家发生的事情,探讨木夫人到底知不知道逃犯的底数,一直没说话的顾一念突然插嘴道:“你们在说木家?” 花涴愣怔点头。 顾一念撇嘴嘟囔道:“晨起小白告诉我,他昨儿个夜里在醉花楼看到木家的公子了,他还对我说那小子忒讨人厌,分明与我同是读书人,却见么天的往醉花楼跑,还和他争抢最好看的小娘子,害得他昨夜都无人陪伴喝酒。”眉毛往下耷拉,他悄无声息地叹了一口气,又道:“小白说还是我比较好一些,身上有读书人该有的穷酸气,除了之乎者也就不晓得旁的东西了,也没有钱和他争抢小娘子。” 花涴瞧着,顾一念说到最后眼眶里都是含着泪的,要是再酝酿一会儿,没准眼泪会从眼角顺势流下。 真不知小白是在夸他还是在损他。 越千城原本乐呵呵地听着,待顾一念把话说完,他忽然抓取到一些看似不重要,但他却觉得很重要的信息,“等等,”他抬起右手做打断状,“木家的少爷昨夜在醉花楼吗?他回家没有?” 第12章 第十二章 顾一念不解其意,如实回答道:“小白和我说木家少爷昨儿个在醉花楼住了一夜,天亮时分才回家,他一路跟踪他到木府,本打算教训他一顿,让他从此以后不敢再和他抢小娘子,但到了木府,他却发现木少爷他爹死了。小白还说,看在木少爷亲爹惨死的份上,这次就不与他计较了,若有下次定要他好看。” 顾一念说话慢条斯理的,学张牙舞爪的小白说话一点儿也不像,可越千城还是听明白了。 他与花涴对视一眼,两人几乎同时停下了吃饭的动作——这事儿不对。 几乎就在他们放下饭碗的同时,外面突然传来官兵的呼喊声,乱糟糟的,似有许多人在奔跑,“快,我看到他了,在后面的小巷子里,你们几个从那面去追!” 瞬间分析出声音传来的方向,花涴动作神速地站起身,推开门,脚尖轻轻触地,转眼间便已腾空飞起。 霍嘉和顾一念一脸崇拜加震惊,完全不敢相信自己方才看到的,良久,霍嘉拍一拍越千城的肩膀,意味深长道:“城哥,你媳妇儿上天了。” 越千城转身给了他一棒槌。 今儿个是花涴奉命捉拿夜月的第四天,这四天里,她只在第一天与夜月交过手,后面几日完全是在玩躲猫猫游戏,夜月躲猫猫的功夫不赖,她连他的影儿都没瞧见。 做捕快的直觉一定要强,再一个行动要迅速,只要掌握了这两点,几乎没有完不成的任务。刚才官兵们大声嚷嚷的时候,花涴便直觉他们追的人是夜月,出来一看果然是。 今儿个总算让她碰见他了,她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争取再一次将他拿下。 花涴自诩轻功过人,连师父都说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夜月的轻功虽说与她不分上下,但只要她努力追赶,总还是会追上他的,她有这个把握。 当然,前提是没有人捣乱。 夜月的黑色袍子在风中猎猎作响,他该是发现花涴在追赶他,速度倏然间加快许多,花涴亦随他加快速度,两人之间的距离忽远忽近。 但现实就是如此巧合,前几天刚发生过的事情再一次重演,夜月借助脚蹬墙壁的力量跳到屋脊上,花涴正打算紧跟着他跳上屋顶,打旁边的小巷子里突然跑出来几个人,不由分说将准备腾空飞起的花涴拽了下来。 整个身子扑在地上,头发沾满脸,花涴快要哭了——不是痛的,是气的——她到底做了什么孽,为何要同意接下这个案子啊! 这次拦住花涴的是凌云城里的衙役,共有三个人,将花涴拉下来的应当是领头的,就属他口气最横,“你是什么人!”他大声质问花涴,“是不是嫌疑犯的同伙?!” 花涴艰难地抬头,见夜月还没有走远,她急切道:“甭管我是什么人,我能抓住他,你快放手!” 拽她下来的衙役听得她说出这种话,登时笑得前仰后合,“一个女孩子家家在这里说什么大话呢!” 许是知晓凭他们的本事追不到夜月,他们干脆不追了,几个人围在一起打量起花涴来,“公家的事哪里轮得到你一个弱女子来插手,还是老老实实回家奶孩子罢,在这里瞎凑什么热闹。” 按捺住往上翻涌的怒火,花涴忍住打人的冲动,沉着脸道:“要是明天凌云城中再有人死了,你必须承担责任,我会将此事上报给凌云城城主,请他革去你的职务!” 拽她下来的衙役满脸的不以为意,“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一个小小兵吏凭什么担责任,又不是我让杀人犯杀人的。”他瞥花涴一眼,挑起腰间铜钱坠子轻晃,吊儿郎当道:“倒是你,举止奇怪,口音也陌生,应该不是咱们凌云城里的人吧,你莫不是杀人犯的同伙,故意在这里混淆我们的视听,好让主犯有时间逃跑?” 花涴捏紧拳头,就快忍不住打人的冲动了,她咬紧牙关,正打算从地上爬起来,给这几个人拳头尝尝,巷尾那里突然传来一声呼喝,“做什么呢!” 她翘起头,一袭白裳映入眼帘,越千城逆着日光走进昏暗的小巷子,面上遍布骇人的阴沉神色。 凌云城无人不认得越千城,衙役见他来了,忙满脸堆笑道:“少城主,属下捉到这个行踪可疑的女子,她不是咱们凌云城里的人,还净说些唬人的大话,您看,要不要把她带回去审问一番?” 和方才对花涴的态度判若两人。 越千城的脸色照旧阴沉,他径直走到说话的衙役面前,抬起手,照他的后脑勺来了一下,“行踪可疑,行踪可疑……”每说一个行踪可疑他都要打衙役一下,打到第十下的时候,他收回手,板着脸问他,“还可不可疑了?” 衙役捂住后脑勺,龇牙咧嘴道:“不可疑不可疑,一点儿都不可疑。” 越千城狠狠瞪他一眼。 弯腰扶起花涴,替她捏去头发上的脏东西,越千城捧起她的脸细细看着,语气关切道:“你没事吧?疼不疼,有没有摔到哪里?” 花涴摇头,“我没事。”没感觉到衙役们投来的暧昧视线,秀眉微蹙,她苦恼道:“又让他逃了。”猛地侧首,她以埋怨而厌恶的眼神盯着那几个衙役,“全怪他们几个,不去追逃犯,和我在这儿瞎扯皮浪费时间。明儿个要是真有人惨死,你们几个都给我回家种田去,当什么害人害己的差役!” 衙役们不知花涴的底数,还以为她借着越千城的气势在这儿狐假虎威,面上虽然没什么表示,然而眼底充满了不屑。 越千城的功夫不好,不然也不会现在才过来,可他察言观色的本事却是一流。察觉到了衙役们眼底的不屑,他立时恼火不已——胆敢欺负他们花涴倒也罢了,他们居然还敢瞧不起花涴!这不就间接等于瞧不起他吗! 他先温柔地对花涴道:“我刚刚追过来时碰到了父亲,已经请他多派人手在城中巡逻,并让他在城郊范围内仔细搜寻了,想来官府将声势搞的大一些,夜月会有所收敛。” 花涴轻轻“唔”了一声,抬手将额前的头发掖进耳后。 抬起头,面上的温柔瞬间消失,越千城厉声对那几个衙役道:“你们几个有眼不识泰山,敢对这位大人动武,将来若有人计较起来,我保不住你们,也不想保你们,你们几个自己看着办吧。” 衙役们面面相觑,一时分不清越千城的话是真是假——不过是个小姑娘罢了,能是什么大人物不成,少城主一定在诓骗他们。可看他方才的神色,又不像是在信口胡言啊…… 怕越千城吐露出她的真实身份,花涴抬手拉一拉他,“低调低调。” 越千城心领神会,“我知道。” 衙役们更加迷糊了。 不管衙役们作何想法,越千城与花涴走出这条阴暗小巷,去到外面阳光普照的街面上。 经过他们一搅和,夜月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不知下次出现是什么时间。 白锻锦靴踩在干净的青石板路面上,发出轻微的“嘎吱”声,越千城走了几步,想到方才顾一念说的话,越想越不对劲。他对花涴道:“花涴,咱们得再去一趟木府。” 花涴抬头回望他,“我明白你的意思,咱们走吧。” 彼此心照不宣,只要一个眼神便明白对方在想什么,也许这就是默契。 他们抵达木府的时间十分赶巧,木少爷正在门前与家人告别,准备带着木老爷的尸身回岭南老家安葬。 花涴翻身下马,“木少爷打算回老家?”她抓着缰绳,言辞恳切地劝阻木少爷,“我劝少爷莫独自外出,凶手很有可能也想杀你,左不过因你昨夜宿在醉花楼,才侥幸躲过一劫,你若现在出门,很有可能会被凶手杀死在路途上。” 木少爷对花涴的态度倒还算柔和,大抵因花涴是女孩子,长相还不赖,“多谢姑娘关心,”木少爷文绉绉地抬手作揖,“我正打算带着家父的尸身回岭南老家安葬,此行并非只有在下一人,还有几个会功夫的家奴,有他们在左右保护,想来不会出什么事。” 花涴看了看那几个看似健壮的奴仆,轻轻摇头道:“他们根本不是凶手的对手,保护不了你的。木少爷,你还是暂且缓些时日,等凶手被抓住了再出远门吧。” 木少爷不为所动,他吩咐下人们推着装有木老爷尸身的车子先行一步,态度执拗道:“回岭南的路有好几条,倘使凶手真的要杀我,他怎会知晓我要走哪一条路?”不知想到什么,他顿一顿,“更何况我与他无冤无仇,素不相识,他杀我作甚。” 花涴不擅长劝人,木少爷态度如此坚决,她更是不知如何规劝他。 第13章 第十三章 越千城倒是挺擅长劝人的,不过他常用激将法劝人,虽然说的话不好听,但见效常常十分显著。“算了花涴,别劝他了。”他故意漫不经心地和花涴闲聊道:“有人一心赴死,咱们又不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作甚苦口婆心相劝,且等他被放干体内的鲜血死在路上吧。若是收敛及时还好,勉强能留个全尸;若是收敛不及时,唔,可能他的家人要去野狼野狗的肚子里找残骸。” 木少爷的步伐显而易见地迟缓下来,身子也逐渐变得僵硬。他出身书香世家,何曾想过自己会有这样可怕的死法,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越千城扮了白脸,花涴便来扮红脸,她故意放软语气,言辞诚恳的对木清泉道:“我再最后说一句,尽到提醒的责任便也罢了。木少爷,杀害您父亲的不是普通人物,我看过木老爷脖子上的伤口,一定得是技艺精湛的练家子,才能划出那样整齐的伤口。你身边这几个家奴碰到他肯定没有还手之力,兴许来不及叫喊,便死于他的长剑之下,又谈何保护你。” 木清泉驻足原地,抿着嘴唇思忖什么,半晌没吱声。 木府的大门里面突然传来声呼唤,“泉儿,回来。” 木清泉眨眨眼睛,回头应声道:“母亲。” 不知木夫人在门后站了多久,但显然不是刚刚过来,因为她的脸色很难看,像是被吓到了。想来越千城和花涴说的话她应当听到了。 “吩咐下人们把你父亲的尸身拉回来。”木夫人道:“最近这段时日你莫出远门,等杀害你父亲的凶手被缉拿归案,届时你再送他的尸身回还岭南。” 木少爷迟疑不定道:“可是……” 红肿的眼底浮现一抹哀恸,木夫人掩面难过道:“你就听母亲一次话,好不好?” 木少爷仍旧犹豫不决,但下人们已将装有木老爷尸身的车子拉回府中,他在门口踱步良久,末了,才不情不愿折返回府中。 花涴看到,木少爷折返回府中的那一瞬,木夫人的肩膀立时松懈下来,像是松了一口气似的。 越千城也发现了这一点。 他们对视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却不约而同地从对方眼底看出了狐疑。 天色渐渐暗下来,眼前好似蒙了一层黑纱,日头落进西山,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和行踪诡秘的夜月一模一样。 从南方吹来带着湿气的风,拂过皮肤时黏哒哒的,不怎么凉爽。 木府的大门关上了,连墙头上也插满了钉子,可在花涴看来,他们这么做无疑是白费功夫,夜月一个跟头就翻过去了。 她抱着手臂靠在墙上,勾起一只脚蹬墙,温声对越千城道:“越公子,你先回去吧……”没等她把话说完,越千城突然开口说了两个字,“千城。” 花涴不解,“嗯?” 越千城学她的样子抱着手臂,用右脚蹬着身后的墙壁,“叫我千城,老是喊越公子太见外了。” 他俩动作一致,靠得也比较近,远远看着像挂在墙上的两只巨型壁虎。 千城。花涴在心底念了一遍。只是两个普通的字眼罢了,不知为何,当念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她却觉得心脏一阵颤栗,像是快要融化一般。 冷静片刻,她才道:“千城,我不是菩萨,救不了执迷不悟的世人,但夜月是我要捉拿的逃犯,因我未能及时将他捉拿归案,这才给了他杀人的机会。也许我晚抓到他一日,他便会多杀一个人,这事儿看似与我无关,可归结起来,仍是我能力不足、未能及时将他捉拿归案的问题。” 嘴角高高挑起,越千城替她把剩下的话说了,“所以,你今晚想守在木府附近,让夜月没有可乘之机。” 花涴点头,“嗯。” 越千城偏首看她,“我陪你。” 风吹得更猛烈,天色也暗得愈发厉害,看来今天应当有一场雨。花涴朝越千城笑一笑,婉言拒绝他道:“快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淋了雨没准要得风寒的。我们习武之人身子骨硬实,不怕这些小风小雨。” 越千城不为所动,勾起唇角笑道:“巧了,我虽不是习武之人,身子骨打小也硬朗得很,淋些雨水就当施肥了,赶明能长得更壮实。” 花涴被他的话逗笑了,不再执意让他回去,松开抱在一起的手臂,她站直身子道:“好吧,有个伴儿陪着也不错,毕竟夜里黑魆魆的,木府又刚才死过人,我心底多少有些害怕。” 就着昏暗的光线,越千城垂下纤长的眼睫毛,朝花涴笑得格外开怀。 静默须臾,他轻声道:“花涴。” 花涴愣怔抬眸,“嗯?” 一直望进她漆黑的瞳仁中,越千城掩去眼底的若有所思,面色如常道:“你从小便喜欢匡扶正义吗?你方才说那番话的样子很是正派,无需你自报家门,稍微有眼力劲的人便能看出你所从事的职业。” 花涴抬头看昏暗阴沉的天空,今夜没有星星,连月亮也不见了,实打实是个月黑风高夜。“哈哈,”她干巴巴笑了一声,“我幼年时期甚是顽皮,家中的鸡鸭被我嚯嚯的不得安宁,父亲也时常被我气得说不出话,当真是一点儿正派人物的模子都没有。父亲常说,若我长大也是这个性子,干脆别嫁人了,找只公猴子凑合凑合了此一生罢了。幸好后来……” 不知想到了什么,话说到这里戛然而止。 越千城正听的津津有味呢,见花涴骤然止住话茬,他问她,“怎么不说了?” 花涴垂首,“没什么,想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没兴趣往下说了。” 开心会传染,不开心也会传染,花涴不想把她的不开心传染给无辜的越千城。春夜仍旧微凉,她揉搓着手臂,温声对越千城道:“这一夜还长着呢,你先找地方睡一会儿,我在这儿守着。” 越千城没有拒绝花涴的提议,他将身上的外袍脱下,信手披在花涴的后背上,贴心道:“冷了吧,我的外袍你先穿着,虽然不厚实,可也能挡些风寒。” 心脏又开始有融化的感觉了,花涴有些排斥这种陌生的感觉,她不敢抬头去看越千城,低着头小声道:“上次借你的外袍还没还呢……” 越千城表现得分外洒脱,“没关系,我们家有钱。” 花涴:…… 真是个实诚人啊。 搓搓手,越千城替花涴拿出塞在外袍里的头发,他抬头看了看阴沉沉的夜空,若有所思道:“我出去一趟。” 花涴以为他是要找地方睡觉,遂叮嘱了一句,“好的,记得找一个能够挡雨的地方,我估摸今夜这场雨定会落下。” 越千城答应着离开了。 没忘记留下来的原因,越千城离去后,花涴绕着木府外围转来转去,谨慎地寻找夜月现身的痕迹。 六扇门的人都是这样,警惕是必备技能。 越千城的外袍披在她身上很是宽松,风一吹便会发出衣衫摩擦的声响,别看外袍料子不厚实,却也为她挡了些许夜风。无意识地抬手抚摸外袍,花涴陷入沉思之中。 越千城这个人——到底是好是坏? 师父说过,以好坏来评判一个人是最愚蠢、最不公平的做法,好人未必就没做过坏事,坏人也未必没做过好事。 她不想用好坏来评判越千城,因她也不知如何评判他,但今夜,看在这件白色外袍的份儿上,她决定把越千城先划拉到好人堆里。 过了好一会儿,越千城都没有回来,花涴琢磨着他应该是睡着了。睡着的人很难靠自己醒来,除非东方天明,花涴有些失落地想,今夜又剩她自己一个人。 她曾在许多个漆黑的深夜外出执行任务,身边没有任何人陪伴,只有“啾啾”虫声不绝于耳。她从来没有抱怨过,既然当初选择了这条路,她便一定要走下去,因为,有些人还等着她帮忙沉冤昭雪。 今夜却不知为何,她虽未抱怨,却心生失落。 花涴掏出腰间的长鞭甩了套鞭法,把心中的失落和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全甩出去。 她正甩得起劲,木府的大门突然“咿呀”响了一声,大门被从中间推开,两个男子哈欠连天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抱怨道:“烦死了,大晚上的还要出去买灯笼,摸黑一夜能怎样?当主子的真难伺候。” 另一个许是着了风寒,嗓音有些沙哑,“得了,别抱怨了,咱们快去快回。” 夜色太黑,花涴没看清他们的脸,但从他们的对话听来,应当是府中的下人,被差使去买灯笼。 这是别人家的事情,与她无关,花涴收回甩出去的长鞭,慢吞吞将鞭子缠起来,重新挂在腰间。 她刚把长鞭放好,面前不远处出现一道人影,看个头挺高的,手中似拿着什么重物,走得很慢,也很艰难。 人影很快来到她对面,花涴这才发现,来者是她以为已经睡着的越千城。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第十三章 第14章 第十四章 “抱歉,”擦擦额头上的汗珠,越千城扶着手中拿着的物件喘个不停,“我以为很快便能回来……呼,谁知这玩意这么重,差点把我累死。你等久了吧?” 花涴看着他手中拿着的东西,下巴差点儿吓得脱落下来,“你从哪儿拿来的!”天啊,越千城手里拿的是一把大伞,与用来挡雨的油纸伞不同,他拿着的伞足有十几尺长,伞盖若是撑开,能同时容纳十好几口人挡雨。 且,花涴觉得这把伞好生眼熟,她几乎可以确定,她曾在何处看过这把伞。 越千城将伞盖打开,寻了块松软的土地,用劲把大伞插·入泥土中,他站在撑开的伞盖下,擦着额头上的汗水道:“从卖烧饼的林婶那儿拿的,反正她晚上也不卖烧饼,咱们先用着这把伞挡挡雨,待明日一早,我再将伞送还回去。” 花涴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磕磕绊绊道:“辛、辛苦你了。”难怪她觉得这把大伞眼熟,原来是她那日买烧饼的大婶家里的,她记得当时这把大伞伫立在烧饼炉子顶,巍然如一棵大树。 林大婶对越千城的印象本就不好,撇着嘴说了越千城不少坏话,若她晓得越千城趁夜偷借她家的大伞用,没准会说更多坏话。 花涴决定,明天由她去归还这把伞,就说是她借的。 几乎就在头顶被伞盖遮挡的同时,一场春雨淅沥落下,虽不如夏夜的雨来得急切汹涌,但要是在雨中站立一会儿,衣裳和头发也会湿透。 雨滴敲打着伞背,衬得这个夜晚更加寂静,花涴静静立在伞下,一边听雨打伞背的声音,一边偷偷用眼角余光望向越千城。 显然,为了拿这个伞,越千城累得够呛,汗水浸湿了额发,紧贴在脑门上,风也吹拂不动。这样的他……看上去更加英俊潇洒,颇有几分江湖男儿的洒脱不羁。 她享受着越千城打造的这方避雨圣地,收回偷偷瞥向他的视线,随便找了个话题,“你父亲是凌云城的城主是吧?” 越千城负手站在伞下,高挺的鼻梁上有几滴汗珠,“嗯,是的。” 花涴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鼻梁,“你可以同你父亲说道说道,让他将那几个坏事的衙役清退出衙门,他们根本不称职,有他们在,凌云城官府的名声迟早要坏掉。” 百姓们和为官者打交道的机会很少,倒是和底下的小官差们常打交道,小官差们代表的形象不是他们自己,而是官府。就凭白日里拦住花涴的那几个衙役的行为举止,他们若是和百姓们打交道久了,百姓们肯定会对官府的能力产生怀疑。 倒不如趁早清理出去,以绝后患。 伞外的土地渐渐被雨水打湿,越千城凝视着眼前湿润的土地,挑唇低笑一声,剑眉舒缓展开,“何须他们,有我在就足够了。” 花涴明白越千城是什么意思。 他说这句话的语气听来稀松平常,可花涴却从中听出几分委屈和寥落,想到卖烧饼的大婶儿对越千城表现出的不屑和厌恶,她皱眉不豫道:“我觉得你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坏。” 越千城继续微笑,只是在这看似自然的笑意下掩藏了几分清冷,“我常以向恶之心揣度世人,”他道:“你想,一个为祸一方的不成才二世祖,和一个自力更生的富家子弟,哪个更合百姓的期待?哪个能给予他们更多谈资?” 花涴沉默了。 她是自六扇门设立以来第一个女捕快,在她之后,六扇门才开始广招女子做捕快,饶是如此,现在的六扇门也不过共有四个女捕快,其他都是男子。 那三个女捕快没与她惺惺相惜,相反,每每见到她,她们都会说些难听的话,可伤人自尊了。 花涴想,大抵是她相貌生得好,工作水平又突出,女人扎堆的地方少不了比较,相貌生得好工作水平又突出的她实在是太扎眼了,所以剩下的三个人都嫉妒她。 她们说她不是凭自己的真本事进的六扇门;她们说她和老门主有一腿;她们说她破案全凭运气。 每每听到这些话,花涴大多一笑了之,并不往心里去。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她身子板正得很,心里也无所亏欠,不怕她们八婆似的说三道四。 抬头看着大伞之外的绵绵细雨,越千城挑起唇角,露出一抹嘲讽微笑,“比起好事,他们更爱传坏事,且传到最后往往离事实相去甚远,要不然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句话从何而来,三人成虎这个词又从何而来。” 花涴抿了抿嘴唇,心底有所思忖。诚如越千城所言,一个靠裙带关系进入六扇门的貌美女子,和一个工作勤勤恳恳行事坦坦荡荡的女捕快,哪个更合他人的期待,哪个能给予六扇门里那些爱嚼舌根子之人更多谈资,几乎不言而喻。 把额前的碎发撩至而后,花涴随着越千城的视线望向雨幕,嗓音不由变得温软低婉,“会有改观的,只要你坚守本性,不自暴自弃,迟早有一日城里的百姓会发现你不是坏人,届时他们会被一种名为自责的情绪击溃。”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同样可以用在这件事情上。 一阵风吹过,越千城紧了紧衣裳,“但愿如此吧。” 一夜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要是独自一人熬整夜,也许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但两个人一起,彼此有个照应,有人说说话,时间不知不觉便过去了。 一整晚,夜月都不曾出现,不知是发现花涴在此值守不敢出现,还是他压根儿没打算杀木少爷。 天快要亮的时候,花涴经不住越千城再三劝说,闭上眼睛眯了一小会儿。阖上眼睛之前,她看了眼大伞之下的少年,他只着一件单薄衣衫,漆黑的头发束一半松一半,面容因熬夜变得憔悴不少,可少年的洒脱与不羁却半分未减,他便如高山顶上树干笔直的白桦,永远有着向上伸展的蓬勃朝气。 花涴心满意足地闭眼睡去。 却也没能睡多久,她是被阵阵嘈杂声吵醒的,睁开眼睛,便见越千城紧锁着眉头,一脸的愁绪郁结。 雨已经停了,只有大伞遮挡之下的土地焦干,其余地方皆湿漉漉的,空气里有浓重的泥土气息。 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开口问道:“又有人死了吧,这次是谁?” 越千城低下头,眼底的凝重浓得几乎要溢出来,他吐出三个字,“木清泉。” 残存的睡意瞬间跑的无影无踪,花涴猛地站起身,不可置信道:“怎么会是他!我们昨夜明明一直守在这里的,寸步不曾离开过,夜月根本没有可乘之机!” 越千城表现得较为平静,在花涴醒来之前,他已经提前震惊过了,“是的,我们昨夜的确守在这里寸步不曾离开过,可……”瞳仁猛缩,他吐出一个让花涴更为惊讶的消息,“可夜月不是在木府杀死的木清泉,是在郊外的大道之上!” 双眼继续瞪大,花涴被惊着了,她一时无法消化这个信息。 木家少爷怎么会被杀死在郊外的大道上呢? 木夫人昨日明明将他唤回府中,并叮嘱他近日不要远行,她也一直守在木府的门口,没见木家少爷出来过,他若是死在府中还说得过去,可……可他怎么会死在木府外面? 脑海中忽然闪过一幕画面,花涴从震惊中走出来,灵光一闪道:“灯笼!” 越千城不解望向她,“嗯?” “我知道了!”花涴捏紧拳头,“昨儿个夜里,有两个小厮打扮的人从木府里出来,我听他们抱怨着,说是要出去买灯笼,还说早去早回,可我昨夜一直没有见到他们回来。其中有个人说话的声音很沙哑,我原以为他是着了风寒之类的,现在再想,那人八成就是乔装打扮的木少爷。” 越千城作释然状,“那便有法子解释了。方才你没醒,我一直在琢磨木清泉是怎么到城外去的。” 木清泉到城外的办法是找到了,可花涴总有些哭笑不得,她揉揉惺忪的睡眼,颇为困惑道:“木清泉怎么想的,他以为这样便能骗过夜月的眼睛吗,夜月是做杀手出身,如果要杀的人稍微乔装打扮一下他便认不出来,那他还如何做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头号杀手?” 花涴揉眼睛的动作太可爱了,越千城简直想捏一捏她的脸蛋儿。强忍住这种冲动,他将罪恶的双手藏在衣袖下,“这足可以证明一件事——”他拉长声音道:“木清泉他就该死。” 花涴表示认同。 也是,木清泉昨夜要是留在府中,不想歪点子逃出去,木府外面有她和越千城守着,也许夜月根本没机会杀他。 人定胜天,这话一点不假,真真儿的。 说完木清泉的死讯,越千城又向花涴通报了另一个人的死讯,“我刚刚听过路的人说,除了木清泉,昨晚还有一个人也死了。他死亡的时间是下半夜,也是被人一刀割喉。” 花涴的心又提了起来,“谁?” 越千城道:“王府当家的。” 呦嘿!我换作者专栏封面图片了,新封面超级好看(重口),大嘎不去看看嘛?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4章 第十四章 第15章 第十五章 沉吟稍许,花涴问越千城,“他和木府的老爷有关系吗?” 越千城这次倒很快点了头,“有,他们俩差点儿成了亲家,要是没发生那件事儿,也许他们现在就是真正的亲家了。” “亲家?”花涴不解重复,“王家的小姐要嫁给木家的公子?” 越千城解释道:“不,是木家的小姐要嫁给王家的公子。” 花涴懵了,“可是木府并没有小姐啊,我去了木府两趟,没有听人说木府还有小姐,木老爷被杀死的当天,木小姐也没出来。” 神色一瞬间变得有些哀婉,越千城叹息一声,“死了。一个月前死的,她的坟埋在叵阳坡,估摸现在坟头也该长草了。” 用越千城他爹的话来说,越千城这孩子从心到肝到肺都是凉的,别人的良心都拿去喂了狗,他的良心被自个儿吃了。 家里的亲戚死去,越千城都没有表示过伤心,可木小姐死去那日,他是真心觉得难过。 可以这样说,木小姐是凌云城里最漂亮的姑娘,她谦卑温和懂礼娴静,走到哪里都有人捧着,可她却一点儿都不骄傲,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就连街角脏兮兮的乞丐,她亦能和颜悦色的与他交谈。 若不是心里早就搁了人,越千城没准也会和城里的其他男人一样,把木家小姐当做自己的梦中情人。 但情之一字讲究先来后到,他自诩是个痴情的种子,种子早就萌了芽,将一颗心占的满满的,再也无法栽种第二棵花。 有句话说的好啊,天妒红颜,八成老天也嫉妒木小姐的完美,一场肺痨来势汹汹,木小姐不过两个月没出门,等到她再次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已是具躺在檀木棺材中的红颜枯骨。 城中的男人一夜之间失了魂,与木家早有婚约的王府全员到场,为这位没能过门的媳妇儿吊唁,也算是尽足了本分。 据说葬礼上,木老爷几度哭到昏厥,他是个文化人,所以还写了一首长长的吊唁诗,以表达对爱女的挽怀。那首诗用词讲究,情真意切,把到场的人都听哭了。 然,再动情的诗篇也换不回木小姐的性命,那场感动整城人的葬礼结束后,木小姐的棺椁落入泥土中,她的十八载人生彻底宣告结束。 花涴在越千城的话里嗅到了线索的味道,她站在大伞下,冷静分析道:“第一个死的是卖苦力的周升,他看似和木家没什么关系,但他偶尔会受雇于木家,为木家做些苦力活儿。第二个死的是木家的家主,也就是木老爷,第三个是木少爷,第四个是与木家有着婚约的王家家主……” 越千城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夜月不是随心所欲的在杀人,他杀的都是与木家有关系的人,亦或者说……”他抬眸与花涴对视,“他杀的,都是与木小姐有关的人。” 花涴终于理清了头绪,她把堆在脖颈两侧的黑发撩到身后,迎着湿润的晨风走出伞下,“走。”她望着沐浴在晨光下的木府门楣道:“咱们闯进去,木夫人不说实话咱们就来硬的,今儿个我非要找到夜月的下落。” 他们这次十分顺利的见到了木夫人,没有人出面阻拦,也没人有这个心情。 家里一连死了两个人,再算上一个月前得了肺痨死掉的木小姐,该是三个人,木府彻底绝了后。 木夫人在这一重一重的打击下已流不出眼泪,她的脸上浮现着死人一般的苍白颜色,眼神空洞洞的,失去了所有焦距。 花涴没与木夫人客套,也不再劝她节哀顺变,毕竟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明明了解个中缘由,木夫人却隐晦不言,到头来所有的苦果她都必须吞下。 但她还是尽量用温和的强调与木夫人交流,“夫人,是时候把你知道的说出来了。”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道:“只因昨天你没说实话,一夜之间,凌云城里有两个人惨死,他们一个是你的准亲家,一个是你的亲生儿子,如果不抓到夜月,下一个死的是谁我也不知道,但我想,应该也是与木家有关系,抑或说与木小姐的死因有关系的人。” 木夫人原本端坐在椅子上,在听到“木小姐”三个字时,她的神情陡然产生变化,像是在忍受着诛心般的疼痛,连身子都坐不直了,干涸的眼眶中重新凝满泪水。 越千城趁热打铁道:“夫人,容晚辈冒昧问一句,木小姐……究竟是怎么死的?” 连日来的哀恸和亲生儿子的惨死终于将木夫人的心理防线击溃,她弯腰扑倒在椅子把手上,失声痛哭道:“造孽啊!造孽啊!我早说了随便婉儿做什么,不要逼她不要逼她,他们非不听,现在倒好,我的婉儿死了,他们也死了,这都是造孽啊!” 在这个明明阳光明媚,周遭却弥漫着散不去愁云的清晨,花涴与越千城从木夫人口中得知了一些事情,当听完那些事情后,他们皆陷入长久的震惊中,久久不能释怀。 难怪木夫人再三缄口不言,那些事情若是传出去,只怕木府再也无法在凌云城立足。 木小姐不幸生了肺痨,抵不过病情汹涌,她很快丧命于此病。这是外面人所知晓的“事实”。 外人知晓的是木老爷所说之言,然而木小姐真正的死因,其实不堪耳闻。 木小姐是被人偷偷杀死的,凶手是木老爷和木清泉。 没错,杀死她的正是她的亲爹和亲弟弟,他们体内流淌着一样的血。 城中的人不知道,木小姐曾经走丢过一段时间。那日她与府中家奴去城外的寺庙上香,恰赶上观音娘娘圣诞,奉香的信徒格外多,在人流拥挤下,她与府中家奴走丢了。 按理说与家奴走丢后,木小姐再怎么蠢笨,也该知晓等在庙里,但那日家奴将寺庙里里外外都找遍了,遍寻木小姐不着,她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 再按理说,唯一的女儿丢了,木老爷应该焦灼不已,立刻请求全城人帮忙寻找才是。但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说看到木小姐与一个着黑色衣裳的男子一起走了,木老爷担心自家女儿与人私奔,消息传出去影响不好,便将此事瞒了下来。 这年头,人人都想有个好名声,木老爷也不例外。甚至,他格外在乎名声,已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 木家乃是书香世家,在凌云城里有一定地位,木老爷爱惜名分胜过一切。无论在内还是在外,他总是摆出一副彬彬有礼的谦雅模样,逢人便拱手作揖。他对待家人要求严格,夫人要温和恭谨,儿子要严谨好学,女儿要知书达理,下人要不骄不躁。 他严于律己,亦严于律人,老学究都没他爱惜名声。 木小姐走丢之前,已与城中另一个豪门大户——王家的公子订下婚约,再过三个月便是他们完婚的日子。 总之,木小姐走丢了整整一个月,音讯全无。 直到一个下着毛毛细雨的清晨,木府的下人打开大门,倏然发现他们家小姐出现在木府门前,她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了,身上穿着的衣服破破烂烂,似被野兽撕烂过,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恍然如戏院里没有情绪的提线娃娃。 女儿回来了终究是好事,木夫人赶紧吩咐府上下人忙碌起来,烧水的烧水,拿衣服的拿衣服,想要将木小姐重新拾掇的干干净净。 木小姐在木桶里泡了几个时辰,身上都快泡脱皮了,才终于从水里出来。她穿上衣服,一声不吭地梳好头发,步履蹒跚地走回自己的房间。 木老爷试图问她这段时日经历了什么、做过什么事情,她只将头摇着,闭口不言,像失忆了似的。 她再也没笑过,也未曾哭过,她总是在阳光充足的正午坐在窗子边,长久地眺望远方,华美的衣裳穿在她的身上,衬得她更像没有灵魂的提线娃娃。 木府上下的人皆担忧不已,他们搞不懂这段时日木小姐究竟经历了什么,单从她的举止看来,木小姐经历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木小姐回家一月,闭门不出,身子日渐消瘦,饭量也一天比一天减少,到最后吃什么便会吐什么,从前的衣裳穿在身上大了许多,活像……活像身怀有孕似的。 眼看着木王两家约定的婚期临近,木老爷坐不住了,他特意找了个靠谱的大夫来给木小姐诊脉,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可又符合所有人的意料。 木小姐怀孕了。 这对木老爷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他是礼仪之人,讲究颇多,思想也古板。凌云城里的百姓将木家视作城中最文雅的家族,无论走到哪里,木老爷所见的都是奉承的笑脸和尊敬的语言,他不敢想象,如果他的女儿在已有婚约的情况下与他人私通并且还怀了身孕这事儿传出去,他的脸应该往哪儿放,他还如何在城中立足? 他丢不起这个人啊! 第16章 第十六章 在愤怒和羞恼这两种情绪的催动下,木老爷失去了理智,他冲到木小姐的房中,逼问她究竟与何人苟合,做出这有辱木家门风之事。 木小姐原本和素日里一样,神情呆滞地坐在窗边,一声不吭,当得知自己身怀有孕后,她愣了须臾,悲戚和委屈的眼泪如泉水般汩汩涌出,“母亲!”她扑到与木老爷一同进来的木夫人怀中,委屈痛哭道:“是周升!女儿归家那日清晨,与他在谷叶街相逢,他趁四下无人,将女儿硬扛到墙角僻静之处,强行玷污了女儿的清白!” 木夫人又惊又气,“竟是他?” 周升打小无父无母,全靠街坊邻里的救济长大,成人后,他以卖苦力为生,每年秋收春种之时,木府都会花钱请他帮忙做事。邻里们都说,周升这人老实,三扁担打不出一个屁来,没成想,他居然敢做出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 木老爷不大相信木小姐的话,他总以为她在说谎,隐瞒了真正的奸夫,把一本老实的周升推出来做挡箭牌。 他特意找了周升前来对峙。 闻得木小姐说他侮辱她的清白,周升匍匐于地,大呼冤枉,“老爷,冤枉啊!下人糙汉子一个,平日里连直视小姐都不敢,又哪里敢对小姐无礼!还望老爷明察秋毫,再细细询问小姐一番,可别凭空污蔑咱们老实人!” 周升这番喊冤的话坐实了木老爷的猜测,他没有选择相信自己的女儿,当着周升的面,他压着怒火问木小姐,“我再问你一次,之前的一个月你究竟去了何处,与何人在一起?你为何要与他在一起!” 木小姐眼神闪躲,不肯回答。 周升火上浇油道:“难怪小姐要污蔑下人,那日我在街上看到,是个着黑衣裳的男子送她回来的,小姐将脏水泼到小人身上,可是想借老爷的手杀人灭口?” 木老爷横目怒视木小姐,眼底满是不相信和恼火。 木小姐头一次遇到如周升这样无赖的人,她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不晓得如何骂人,怒火攻心也左不过骂出一句话,“你这个腌臜泼皮,迟早有一日……迟早有一日会不得好死!” 周升在木老爷看不见的地方朝她挑衅微笑,那笑容恍若阿鼻地狱中的邪魔,令人又恶心又害怕。 眼看着与王府的婚期越来越近,王府也来人问了好几遍,成婚那日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木老爷的恼火越来越盛,到最后,他的眼里已经没有亲情了。 他无法容忍家中女眷与人私通有孕,他更是无法想象,如果王家将木清婉娶回去,发现娶的不是处子,且还身怀有孕,他们木府多年来的清誉该如何维持。 木清泉得知自己的妹妹身怀有孕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木家的声誉,他还要靠木家的好名声在凌云城里受人尊敬呢。他与焦灼难安的木老爷一商量,决定趁此事还没有宣扬出去之前,彻底将此事解决掉。 单单打掉木清婉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成的,王家还会发现她不是处子,是以,被“守住木家清誉”这个念头控制住的父子俩一合计,决定干脆免除后患,除掉木清婉。 女人么,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只要儿子还在,就不怕绝后。 他们去药店买了带毒的药,每日放在木小姐的饭菜中,聚少成多,一月时间过去,木小姐 就如外界传闻那样,死于来势汹汹的肺痨。 凌云城中最完美无瑕的木大小姐死了,她用自己的性命了却了几个人内心的忌惮,那见不得光的阴暗面终于得以掩藏。 只有木夫人知道,木小姐临终之前对她说了什么。 当时她的女儿被毒·药折磨得虚弱消瘦,堪堪只剩下一口气,她仰躺在秀床上,眼角是两行浑浊的眼泪,“母亲,如果日后有人来府上找我,请你瞒着父亲,领他到我的坟前看看。”不知想到了什么,她毫无血色的脸颊浮上一抹由衷笑意,“他是世上最好、最温柔的人,人们只闻到他的身上有死亡的气息,但我却嗅到淡淡青草香。只可惜,我活着的时候看不到他,但是母亲,也许我死了,他便肯来看我了。” 阖眼之前,她从枕头下拿出一把剪刀,该是早就藏在那儿的。她用最后的力气提起剪刀,深深刺进小腹中。她道:“母亲,请帮忙将我的肚子剖开,取出里面的孩子。我不喜欢它,不想带着它上路。” 木夫人见不得血,更何况是自己女儿体内流淌的血。她晕了过去,等到再清醒过来,她的女儿已葬入叵阳坡的黄土之下,腹中那来历不明的孩子没与她一起下葬,她忍着剧痛,将它剖了出来。 在木清婉死去之后,木夫人从房中找出木老爷没用完的毒·药,那时她才知道木小姐真正的死因,在找到毒·药之前,她和城里的人一样,也以为木小姐死于肺痨。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夫君和儿子能做出这种毫无人性的事情,是以,从得知真相的那日起,她迁到别的房间居住,再也不想、也不敢和木老爷同床共枕。 这便是她与木老爷分居的真相,也是木小姐死亡的真相,抑或说,是夜月杀人的真相。 待木夫人将这一切内情全盘托出,花涴和越千城呆住了,沉默的气息萦绕在房间中,他们不敢相信所听的事情为真,却又不得不相信这是真事。 木老爷在城里的名声那样好,几乎人人敬重他,可,人们不知道,为了所谓的名声,他们敬重的木老爷亲手毒死了他的女儿。 花涴隐约明白,夜月应当就是拐走木小姐的黑衣男子,可不是么,他总是穿一身方便行动的黑色衣裳。 他应当也是木小姐到死仍在等待的人,是她口中这世上最好、最温柔的人。 良久,越千城出声打破房间里的寂静,“木小姐的坟在叵阳坡何处?”他问木夫人。 木夫人掏出手帕擦拭眼泪,“最上头,朝着太阳的方向,我们清婉喜欢太阳光。” 越千城了然,他看一眼容色悲戚的木夫人,道一句“节哀顺变”,拽着呆愣愣的花涴走出木府。 雨过天晴,太阳毫不吝啬地将光芒给予大地,暖暖的光线照在身上,使人有了些生气。花涴抬头凝望太阳许久,想让温暖的太阳光洗净她心底的阴霾。 越千城拔起插·入泥土中的大伞,甩了甩粘在伞柄上的泥土,平着声儿问她,“怎么不说话了?” 那把大伞已然够沉,拿着它不好骑马,花涴遂将她与越千城的马一齐牵着,一黑一白两匹马昨夜拴在屋檐下,未曾淋到雨。抚摸着黑爷柔软的马鬃,花涴心中的震惊仍未散去,“我……太震惊了。”她牵着马,随越千城往烧饼摊子跟前走,去归还昨夜用来遮雨的大伞,“虎毒还不食子呢,木老爷和木少爷是读书人,他们怎会做出这等歹毒的事情?” “书读得多了,把人读傻了。”越千城回头看她,“夜月应当就是带走木小姐的黑衣人,他从天牢中逃脱,许就是为木小姐报仇。如果他喜欢木小姐的话,我想他每杀死一个人,一定会到木小姐的坟前祭拜,咱们守在那儿,看能不能碰到他。” 花涴点头表示认同。是的,只要碰到夜月,且没有横生枝节,她有把握抓住他。 但,花涴始终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可若是让她说出究竟哪里不对劲,她一时也说不出。 烧饼摊子就在眼前,她甩甩头,把缰绳递给越千城,从他手里接过大伞,归还给卖烧饼的大婶儿。 她向大婶儿道了晨安,笑着将伞归还给她,态度谦卑温和道:“抱歉了,昨夜城中落雨,晚辈找不到遮雨的地方,只好借了您家的伞用一用,现在前来归还,还请您不要生气。” 大婶儿原本正在四处找她家的伞呢,街坊邻里都说没瞧见,八成被人偷了,她已气得骂了一早上。 心中虽然不痛快,但卖烧饼的大婶儿看到了越千城,加之面前这个穿红衣裳的小姑娘气质不俗,看着也像是有权有势的,她只好扯出一副笑脸,故作大方道:“没事儿没事儿,拿去用便是了。两位吃饭了吗,要不要来几块烧饼?刚出炉的,还热着呢。” 花涴买了几块烧饼做早饭,又买了些粮草喂两匹马。人和马都吃饱喝足后,她与越千城驾马前往叵阳坡。 叵阳坡是座低矮的小土坡,坡旁有片清澈的碧色湖泊,沿着湖泊边缘,密密栽种了许多垂杨柳,眼下这个季节,杨柳已完成抽枝发芽的步骤,生长得正当好。 也是个适合埋人的风水宝地。 行到坡前,越千城将马拴在一边的树下,抬头仰望坡顶,“到了。” 花涴跟着越千城抬头,叵阳坡上没栽种什么大型树种,细密的日光可以径直洒在泥土上。埋葬在这里,躺在这一方土地之下一定很温暖。 他们沿着蜿蜒的山间小道往坡上走,沿路瞧见不少藏在叶片后面的紫色小花,它们在晨风中摇曳生姿,尽情展现着旺盛的生命力,抛去外表不提,真比生长在园子里的牡丹花儿还要漂亮。 木小姐的坟墓在叵阳坡最中间的位置,那里日光最充足,但现在是早上,太阳还没有完全照射在她的墓碑上,有一半还在阴暗中。 第17章 第十七章 刚到她的坟墓旁边,越千城和花涴便发现了一件事——木小姐的坟被人挖过,在阴暗的那一面,有一个可以容一人进出的大洞,洞口黑黝黝的,边缘的土已经硬实,这说明最近经常有人进出。 什么人……会住在已经有主的坟墓里? 大抵是常常行走在死亡边缘的刺客吧? 越千城与花涴对视一眼——来对了,夜月果然在木小姐的坟墓附近出现过! 快走几步,越千城半跪在黑黝黝的洞口,谨慎地向里面打量,稍许,不知看到了什么,他回过头,给了花涴一个难以置信的眼神。 花涴不解问他,“怎么了?” 眨眨眼睛,越千城艰难开口道:“这里面,有人躺进去过。” 花涴愣怔一瞬,过了一会儿,才明白越千城是什么意思。 夜月居然在木小姐的棺材旁边挖了一个坑,一个可以让他爬进坟墓,睡在木小姐棺木旁边的坑! 是该说他丧心病狂,还是说他深深痴情? 越千城壮着胆子伸手往坑里摸了摸,“还是温热的,夜月刚走没多久,他应该看到我们过来了。” 花涴受惊更大。嚯,坑洞的位置在太阳暂时照射不到的位置,按理说应该不会有温度才是,除非有活生生的人曾躺在那里,用自己的体温暖化了身下的泥土。 夜月他居然真居住在坟墓之中! 难怪官兵们找不到夜月在凌云城落脚的痕迹,谁闲着没事做,会到坟墓里面去找一个大活人呢? 花涴与夜月交过几回手,深知他的轻功不赖,这家伙是刺客出身,眼睛比老鹰还要锐利,远远儿地便能看到对手。 站直身子,越千城掸去手上的泥土,环顾四周道:“他应该没有走远,也许就藏在哪儿,等待我们离开。” 花涴往四周瞧了瞧,虽然日光充足,可叵阳坡上的坟堆太多,周围又坑坑洼洼的不平整,很难发现夜月藏在哪里。 “看我的。”越千城朝她挤挤眼睛,轻咳几声,他迎着日光站立,脊背挺成一条直线,“夜月,我晓得你就在附近,我且问你,你出不出来?”无人回话,耳边回荡着他说的最后一个字。 他停顿须臾,又继续说道:“不出声是吧,装不存在是吧?”眼睛弯成恰到好处的弧度,他故意笑着道:“好吧,若你一直不出来,我便掘开木清婉的坟墓,让她的尸身曝露在日光下。” 日光洒在他的眼睫毛上,在眼睑投下根根分明的阴影,随着他的每一次眨眼,那两道阴影便前后移动, “你算什么男人。”冷笑一声,越千城挑衅道:“木小姐是凌云城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你得天赐缘分,能与木小姐两情相悦,理应分外珍惜才是。你当保护她爱护她,让她一生都无忧无虑,可是夜月!”他咬了咬牙,高声道:“因你之缘故,木小姐遭受了这世间最深重的苦难,她本该是温室中最娇艳的花儿,而今却成了叵阳坡中的一捧黄土,夜月,你现在还想让她的尸身曝露在日光下,让她连死都不安稳吗!” 叵阳坡上没有高大的植物,越千城的话语回荡在天地之间,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晰可闻。 几乎在他话音刚落的瞬间,凌厉的剑锋从东南方向袭来,夜月持剑飞身上前,剑头直指越千城的心脏, “你找死。” 躲藏多日之后,他终于在越千城的挑衅下现了身。 幸而花涴早有准备,迅速掏出别在腰间的长鞭,趁夜月的剑离越千城还有几分距离,她甩动长鞭,重重将夜月的长剑击开。 越千城没有丝毫惊慌,他相信花涴不会让他受伤,淡然地向她致谢道:“多谢。” 花涴后怕咬唇,“无碍,我要多谢你,方才若我反应慢一点,只怕你现在已倒在血泊之中。” 夜月仍穿着他那身通体漆黑的衣裳,像是行走在夜幕边缘的死神,越千城打量他一眼,故意笑嘻嘻道: “开个玩笑罢了,我与木清婉无冤无仇,作甚挖她的坟。至于后面的话——那是你的罪孽和过错,与我何干,你做甚恼羞成怒地来杀我?” 夜月将长剑收回剑鞘中,低头去看木小姐的坟茔。 越千城与花涴已找到木小姐的坟墓,而看夜月的种种表现,他一定是极其喜欢木小姐的,极其在意她的尸骨安好,是以他们不用担心他会逃走。 “我不知道你与木小姐之间有何缘分,也不想知道,我亦不想追问你为何要杀掉那些人。”花涴冷静道:“夜月,我奉命缉拿你回京城,还望你配合一些,趁早与我回去,免得惊动京城的大人物。” 夜月没有答话,他怔怔望着木小姐的坟茔,眸中的缱绻深情显露无疑,似已透过厚厚的黄土,看见了木小姐完美的精致睡颜。 良久,他终于挪动身子,坐在石头墓碑下,背靠着墓碑道:“他们不该死吗?” 他坐在地上仰视花涴,双眸之中了无生气,“木家的老爷,自诩礼仪之人,他伙同他的儿子一起,杀害了他的女儿,他们俩该死;周升……那个肮脏的乡下野人,他玷污了清婉的清白,使清婉含恨而死,他更是该死;王少轩,王家的家主,他明里为他儿子与木家定下婚约,可暗里就是为了他自己,王家的少爷根本不想娶清婉,想娶清婉的是王少轩,他有如此肮脏的心思,他该死!” 说着说着,夜月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眼睛也变得通红,“我只是取走了他们的性命,让他们痛苦死去罢了,比起清婉曾经遭受的痛苦,死算什么?”他抬头质问花涴,“花家的长女,你告诉我,死算什么,啊?” 木小姐遭受的痛苦花涴能想象得到,那一定……很痛苦很痛苦,痛苦到不愿在世间存活。 人人都道木清婉是凌云城最漂亮的女子,可有谁知道被这盛名吸引来的苍蝇有多少,那些在人前恭谨注视她的人,在暗处也许丑陋如鼹鼠。 花涴对上夜月质问的视线,眼眶湿润道:“该杀的人你都杀了,该报的仇你也报了,夜月,想来木小姐九泉之下已经瞑目,你可以同我回京了。” “我不去京城。”夜月低下头,轻轻抚摸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墓碑,“我要在这里陪着清婉,泥土下太冷了,日光无法穿透厚厚的棺木,我怕她一个人撑不下去,我要去陪着她。” 花涴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半晌,欲言又止。 她总是这样,不擅长宽慰别人,哪怕这个别人是双手沾满鲜血的江湖杀手。 长剑在日光下发出银色的光泽,夜月按着长剑,低头在思索什么,下巴紧绷成一道好看的弧线。 越千城看破了他的想法,他侧首低声询问花涴,“你是不是必须带活人回京?” 花涴点头,“嗯,二王爷要审问他,若是他死在天牢外面,我回去不好交代,六扇门也不好向上面交代。” 越千城心下了然,他道:“我帮你。”额前的碎发随风轻动,他透过发丝看向靠在墓碑旁的夜月,再度抬高声音道:“夜月,你可以自杀去陪木小姐。等你死了,在这世间没有了意识,我会把你和木小姐的尸骸分开埋葬,生不能同裘,死了,你们亦无法同穴。” 夜月稍稍抬头,瞥向越千城的眸光冷若冰霜,似藏着一把切肤之剑,“你想死?”他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不,我怕死,这世上哪有人不怕死的?”越千城展眉轻笑,“但我心里有一个人,”他偷偷用眼角余光望着花涴,“为了她,我愿意活得长长久久,快不快乐都无所谓。” 他心上的姑娘眨了眨眼睛,显然什么都没听出来。 收回眼角余光,他对夜月道:“这位大名鼎鼎的江湖刺客啊,我不像你,自私自利,刚愎自用。哪怕当初你肯送木小姐回到家门口,抑或说你肯留她在身边,也许今日她根本不会死,她会好端端的活着,继续做凌云城里最漂亮的姑娘。” 许是职业原因,夜月的眼神一直凌厉,只在看着木小姐坟墓的时候才能勉强算得上温柔,“你懂什么?”他冷声回呛越千城,“我是浪迹天涯的刺客,过着刀尖上舔血的生活,清婉与我不同,她是温室里的娇花,我若真爱她怜惜她,便应该让她回到温室,岂能让她与我同受风霜侵蚀之苦?” “那是你的想法,”越千城坦然回望他,“你可有问过木清婉她是什么想法?” 夜月垂首,“她的想法……” 那夜月华如水,夜风微凉,仙姿佚貌的姑娘哭着对他道:“你让我陪在你身边好不好?只要在你身边,哪怕前路再坎坷我也不怕,我会学着坚强的,也会努力不再哭泣,你别送我回家行不行?” 她哭泣的样子可真令人心碎,他当时很想捧起她的脸,为她擦去汹涌流淌的眼泪。 风吹动黑色的外袍,抱着长剑的手逐渐滑落,夜月眨了眨眼睛,眼睫毛无声湿透——他当时是如何回答她的? “我不喜欢温室里的娇花,我喜欢的,是盛放于悬崖峭壁的野花野草。你走吧,别跟着我了,我只送你到城门口。” 自此一别,再见已是生死相隔。 第18章 第十八章 虽与越千城相处没多久,花涴却与他很投缘,尤其是在角色扮演上,他们分工默契,一个红脸一个白脸,一个好人一个坏人,无需多言,只要一个眼神就完全理解。 谨慎打量着夜月的一举一动,花涴适时接过好人的角色,嗓音温柔道:“夜月,我答应你,只要你和我回到京城,见二王爷一面,倘使什么都不说也成。我会将你的身带回凌云城,与木小姐的尸身葬在一起。那以后,你便可以用自己的性命来偿还对她的亏欠。你们可以长长久久在一起,虽然都不能动弹就是了。” 她循循善诱道:“呐,我听木夫人说,木小姐临死之前还记挂着你,也许能与你同葬一穴,她在九泉之下的灵魂会十分欢喜。” 晨风错身而过,又是亘久的沉默,久到花涴都准备好出蛮力把夜月绑回京城了。夜月终于抬起头,低声道:“我相信你。花家的人不会撒谎。” 花涴忙抑制住心头的高兴。 她终于可以回家了,历时多日,横跨多地,这个磨难重重的案子总算开始向着结束迈进。 她迎着光芒四射的太阳看向越千城,后者回她一个灿烂的笑容,花涴一时竟觉得,他这个笑容比太阳光还要光芒四射。 噫,花涴想她八成是眼花了,回到京城后她得找老郎中瞧瞧。 迎着晨风下坡,怕夜月反悔,也是保险起见,花涴和越千城回了趟无仙派,找了条绳索将夜月反手捆绑起来。无仙派是个神奇的地方,越千城让霍嘉在库房翻了翻,顺便还找出一辆没有马的马车…… 这样一来花涴便有办法带夜月回京城了,而且还不会让人发现。 顾一念正在厨房烧煮早饭,见花涴带着个陌生人来无仙派,他提着勺子出来,小声询问花涴,“花涴姑娘,你们要留下吃饭吗?留下的话我多煮一些饭。” 花涴想了想,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再急着赶路也要先把饭给吃饱。将长鞭塞进腰间,她道:“好的,麻烦你多煮一些饭菜,我们吃完早饭再走。” 越千城靠在房间里的柱子上,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看花涴,慵懒的神情下是难以掩饰的缱绻情意。 霍嘉在外头给马车换轮子,顺便看管夜月,从他的动作和刨木花的速度看来,手艺不赖,是个合格的木匠。 饭菜还没好,花涴站在门边看了会儿霍嘉刨木花,略觉无趣,遂回身与越千城闲聊道:“你们无仙派一共有几个人?” 见花涴与他说话,越千城连忙站直身子,收起眼底的缱绻情意,思忖道:“加上顾一念是六个人。” 花涴了然颔首,她环顾一圈无仙派的环境,又问,“你和你父亲的关系不大好?”她本来不想问这个问题的,但不知怎么,思绪跟不上嘴巴,下意识就问出口了。 越千城没有回避,他坦然道:“嗯,有点小矛盾,谁都不肯低头,时间久了,小矛盾便成了大矛盾。” 想起那日越千城和衙门里的捕头说的话,花涴试探着问道:“你父亲想让你接他的班,但是你不肯;你想自立门户,他又不肯。这便是矛盾产生的原因吧?” 越千城抿唇微笑,眼角弯成很好看的弧度,“你有梦想吗?”他突然问花涴。 话题的跨度有些大,花涴被他问蒙了,反应片刻,才犹犹豫豫道:“有,也许算不得是梦想,应该……应该称为执念吧。” 越千城接过话道:“对,梦想也是种执念,是一种驱使人不断前行的执念。”他轻轻道:“我有个梦想。”睫毛垂落在眼睑上,像煽动翅膀的蝴蝶,他道:“我想让无仙派成为第二个六扇门,拥有和六扇门一样的影响力和执行力。但是,我希望无仙派在体制上又和六扇门不相同——六扇门由朝廷一手管控,听命于帝王家,我希望无仙派完全脱离朝廷管控,成为一个单独的个体,我也好,门下的帮众也好,都不受任何人管控,都是完全自由的个体。” 少年说这番话时眼睛亮闪闪的,他不狂妄,也不自大,态度自然平和,不卑不亢,让人忍不住相信他真能做到。 可花涴知道这有多难。 朝廷巴不得天下所有的帮派都听命于他们,一丝一毫的权利都不肯外放,无仙派若是想比肩六扇门,最终只有一条路可走——归顺朝廷,为朝廷做事。 现在,无仙派在江湖上籍籍无名,出了凌云城便无人知晓,越千城离这个梦想还有数万尺距离。 有梦想终归是好的,花涴把一肚子打击人的话收妥帖,没有吐出一句。 顾一念做好了饭菜,一样样摆在火房的桌子上,饭菜的香气盈满室内,让人食指大动。越千城在飘来飘去的饭香中低声询问花涴,“你……还会回来吗?” 花涴坦诚道:“应该不会了,京城离凌云城不大近,六扇门的事务又繁杂,我没有时间回来。不过,”她朝越千城笑笑,“我会尽量抽空过来,看你的梦想有没有实现。” 越千城回她一个微笑,“好。” 这顿早饭在安静中结束,吃饭的时候谁都没有说话,不知是花涴的错觉还是怎么回事,她总觉得有淡淡的离别伤情缭绕在周围。 夜月的手被绳索束缚着,他没有办法吃饭,头发像鸡窝的霍嘉充分发挥了乐于助人的精神,乐呵呵给夜月喂起饭来。 一边喂饭,他还一边碎碎念叨道:“来来来,这位爷,我帮你修了马车不算,还得喂你吃饭,你若是感谢我,便喊我一声娘吧。” 夜月用可以杀人的冰寒眼神凝望霍嘉。 霍嘉打了个冷颤,“你这是什么眼神,不喊娘就不喊嘛,你这么凶干嘛,来,喊一声爹也行的……” 花涴:…… 这便宜让他占的。 吃饱喝足好行路。 准备出发之前,花涴站在马车旁边,神色凝重地问准备上车的夜月,“最后问你一个问题。” 夜月头也不回道:“问我为何要杀二王爷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个道理你应该懂。” 花涴摇头,“不是这个问题。” 深吸一口气,她紧紧盯着夜月的一举一动,眸光深沉道:“你被关押在密不透风的天牢中,怎会知道木小姐死了,又怎会知晓她死亡的内情,知晓有哪些需要杀害的仇家呢?” 就在方才吃饭的时候,她终于找到先前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原因了。 众所周知,京城的天牢是整个朝廷最严密的地方,进了那里便好比被关进密封的匣子,什么风吹草动都听不到。夜月能从天牢逃脱已是令人惊讶,现在,他居然还能准确杀害所有导致木小姐死亡的凶手。 花涴实在是想不通,实在是觉得不对劲。 除非,除非有人帮助夜月从天牢逃脱,而且那人告诉他木小姐死了——不然夜月不可能大老远的直奔凌云城而来。 至于夜月如何会知晓木小姐死亡的内情,这倒很好解释,有可能是木夫人告诉夜月的,因为先前从木夫人的话里听来,在木小姐死后,她似乎见过夜月。 “你问这个?”夜月停下动作,他回过头,朝花涴深深笑道:“花家的长女,你准备好了吗?” 夜月周身的气度都是冰冷的,他的脸上常年不见笑容,偶尔一笑,并未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反而会觉得毛骨悚然。 花涴又惊又吓道:“你什么意思?” 夜月将头颅转回去,抬脚往马车里跨,“天山庵的一把火,可有烧去你的骄傲和远大志向?” 花涴所有的理智和清醒在听到“天山庵”这三个字时变得荡然无存。她拽住夜月的衣裳,用力将他从马车里拽出来,抬手拎着他的衣领,她睁大眼睛道:“你是不是知晓我师父和师兄死于何人之手?”眼泪很快聚满眼眶,她哑着嗓子道:“拜托你告诉我好不好,好不好?” 夜月颇为冷静,那骇人的笑容从脸上褪去,他重新恢复往日的冰冷,“我什么都不知道,你用不着继续追问,我所知道的,只是天山庵曾经失火过罢了。” 花涴不肯相信,“你一定知道些什么!”不然他不可能无缘无故说出这句话! 花涴的情绪太过冲动,恐她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越千城忙阻拦她道:“花涴,你冷静!” 花涴的力气很大,她拎着夜月衣领的姿势就像是在拎一只鸡仔儿,眼泪顺着脸颊滑落,她抽抽鼻子,松开攥着夜月衣领的手,哭着道:“我没有办法冷静!我的师父和师兄死在那场大火中,一年来我用尽全力,却没有查到任何线索,他们都说那场火是天雷引来的,我的师父和师兄死于意外,可我不相信,他们的功夫那样厉害,怎么会避不过一场火呢?” 越千城素来不懂怜香惜玉,再漂亮的姑娘在他面前哭泣,他也能无动于衷,但今天在他面前哭泣的人是花涴,他的无动于衷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顾一念活得精致,像个老娘们似的,他的身上常装着手帕,还香喷喷的。越千城从他那儿要了方帕子,转手递给垂泪的花涴,软着声儿问她,“你当捕快,进入六扇门,便是想找到你师父与师兄身亡的真相是吗?这便是你的执念?” 更新时间固定在晚九点了,经过扑街作者试验多次,发现晚九点更新看的人最多(汪的哭出声)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8章 第十八章 第19章 第十九章 听完越千城的话,花涴咬咬嘴巴,抽泣道:“也不全是如此,还有……还有别的原因。”她拿起手帕擦拭眼泪,“还有别人,也等着我替他沉冤昭雪。” 越千城比花涴高一个头,他站在花涴旁边,正好遮去所有覆盖在她身上的日光。他微微低头,眉宇间流淌着难得一见的温柔,嗓音亦恰如当前的气候,“既然有如此多的人等待你帮忙沉冤昭雪,那么花涴,你须得保持清醒和冷静,不能让冲动蒙蔽了头脑。”叮嘱一般,他低声道:“虽然现在你无法窥得他们身死的真相,但是花涴,你是六扇门的捕快,又有寻求真相的决心,将来时机到了,你会为他们沉冤昭雪的。” 心脏深处漫上奇怪的感觉,花涴抬起头,怔怔望进越千城的眼底,她看到了一片温柔的深海。 良久,她擦去脸颊剩下的眼泪,重重点头道:“嗯。” 越千城咧唇一笑,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转身朝着夜月,花涴板着脸,最后再问他一遍,“你当真什么都不知道?” 夜月慢吞吞往马车上爬,脸上似凝固着一层寒霜,“不知道。” 花涴咬唇道:“我懂了。” 黑爷此番受累,不单要拖两个人,还要拉着一架马车。花涴跳到车上,握紧缰绳对前来送行的几个人道:“我走了,他日有缘再会。” 越千城目送她跳上马车,长睫轻抖,吐出两个字,“再会。” 最后看一眼这个眼睛会笑的少年,花涴勒动缰绳,长喝一声:“驾!” 黑爷应声而动,四只马蹄踏地,在富有节奏的“咯噔咯噔”声中渐渐远去。 周围的一切景致都在快速后退,最终,凌云城三个字消失在视线中,再往前走,便是宽阔开敞的官道了,沿着官道一直前行,再拐上几个弯,便能到达天下权利集中的地方——京城。 在越千城的帮助下,花涴又完成一项任务,她要带着夜月回京复命。 夜月杀的这几个人都是罪有应得,花涴虽在六扇门任职,但她从小接受的教育是有仇报仇有怨抱怨,该循法度的时候要循,该应因果报应的时候便应,她救不了他们,她所能做的,只是缉凶罢了。 至于夜月在凌云城这边留下的烂摊子,越千城说由他来处理,他那么聪明,想来会将事情处理妥当。 花涴完全相信他。 我将亭亭之花栽培于沃土中,转身拿起冰冷长剑,走进漆黑夜色,我有我的荆棘血路要走。 他是江湖上最有名的剑客,取人性命于无形中,一双手沾满累累血痕。 他叫夜月,夜晚的月亮,见不到太阳。 她是小城里最耀眼的那颗星星,出身富贵人家,长到十八岁未曾出过远门。 她叫木清婉,清新婉约,恰似枝头木槿花。 按理说他们应该不会有所交集。 但,缘分就是这么玄妙。 四月初八,木清婉与家中的仆人一起去郊外的寺庙礼佛。讲究的大户人家就是这样,男人在外头应酬,花天酒地,女儿家只能身居后院,到寺庙上香便算外出了。 那日到庙里上香的人实在是多,人潮拥挤之下,木清婉与家中的仆人走散了。她这一生鲜少自己独处,身边时时刻刻都跟着婆子和仆人,所以,当发现与仆人走丢后,她立时陷入了慌乱之中。 她忘了在原地等候,等仆人们来带她——不,抑或说她有意不在原地等候。她偶尔也想自己走一走。 慌乱很快平息,她独自一人踱步前行,身边少了个会念叨不停的仆人,这种感觉还不赖。 她哼着一首不成调的曲子走啊走,竟走到了寺庙的后山,这下彻底迷了路。 寺庙的后山鲜有人至,木清婉找了一圈,没发现有其他人,她再度开始慌乱起来。提着繁琐的裙摆,她绕着后山走了许久,没有找到能出去的路,反而离寺庙越来越远了。 堪堪垂泪间,突然,她发现后山还有别人。 那是两个打扮怪异的年轻男子,一个全脸都被斗篷遮着,看不清面容,还有一个穿一身黑色衣裳,脸色被衬得甚为白皙。 她被慌乱冲昏了头脑,没去想为何这两个打扮怪异的人会出现在后山,也没去想他们为什么要躲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说话,她噙着眼泪走到他们身后,拖着哭腔询问道:“请问,你们知道怎么去大雄宝殿吗?” 那两个人显然吓了一跳。 穿斗篷的那人把帽子往下拉了拉,似乎怕被人看到长相,快速瞥木清婉一眼,他压低声音道:“要杀了她灭口吗?” 面容白皙的男子转身看木清婉一眼,回过头,他低声阻拦道:“别,留活口。”这人正是夜月。 穿斗篷的男子似乎明白了什么,语气十分欢喜,“哈哈哈,夜月啊夜月,你也有今天。”他长笑数声,末了撩袍而去,只留下一句话,“好好做事吧,可别办砸了,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依照主子的性格,不单你,连我也得吃不了兜着走。” 木清婉不解其意,但这里弥漫的氛围告诉她,这两个人一定不是什么善茬,且他们刚才一定在讨论什么不能告人的秘密,他们以为她撞破了这个秘密。 她一时忘了哭泣,只是啜泣不止。 夜月回身看她一眼,简短吐出三个字,“跟着我。” 她顿足不前,小声恳求他道:“我什么都没有听到,你能不能放了我?我、我想回家。” 那天的太阳光很好,轻柔,均匀,像洒在首饰上的碎金屑。迎着透过树林间隙洒落的日光,夜月深深凝视面前垂泪的美人面庞,须臾,他摇头道:“不行,要等我办完事。” 他带她离开凌云城,一路向着南方行进。 白日里,他们匆忙赶路,初春的风有些微冷,吹在身上凉茵茵的,夜月便到店铺里买了件斗篷给木清婉穿。那件斗篷不大好看,上面的图案俗气得很,但它伴随木清婉走完了这条离家之路。 夜里,他们宿在荒郊野岭,凶残的野兽不时在身边低啸,夜月燃起两堆篝火,温暖的火光驱散了寒冷和野兽,也日益减少木清婉心中的惶恐不安。 她和夜月很少说话,也没什么眼神交流,她对夜月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我想回家,你送我回家好不好?” 夜月每次都以同样的话回复她,“过段时间,现在你不能回去。” 到最后,木清婉问这句话的频率越来越少。 从小到大,她一直过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就连凌云城的景致她都不曾细看过,更别说城外的大千世界了。她不是标准的娇滴滴的大家小姐,什么苦都吃不得,只晓得哭,她的眼泪也多,但是,她能吃苦。风餐露宿的日子虽然辛苦,但她一路上见到了不少在府中见不到的新鲜事物,在那份新奇的冲击下,最初离家的惶恐不安愈发减少,到后来,竟然几乎不存在了。 也许骨子里流淌的便是冒险的血,木清婉开始享受风餐露宿的生活。 这一路上的山千重水万里,都令她眼前发亮,她看到了肆意生长的春花,看到参天的古树生长于密林之中,穿身而过的风是寒冷的,却也是鲜活的,这些东西,凌云城的府邸中都没有。 她渐渐看到了夜月的另一面——在那张不苟言笑的俊容背后,藏着一个温柔的灵魂,他总会知晓她需要什么,并悄无声息地为她送来。 她渐渐开始喜欢上了他的不苟言笑。 他们往南走了很远很远,走走停停,一路穿花涉水,始终在一起,未曾分开过。 到达岭南某地后,夜月安置好木清婉,头一次与她分开半日。 回来时,却是满身伤痕累累。 木清婉没看过那么多的血,更未见有人流血了还能这么冷静。她惊慌道:“你流血了!” 夜月精疲力尽地盘坐在地上,嗓音清冷道:“我常常流血,已经习惯了。” 这一路上,一直是夜月在照顾木清婉,现在夜月受伤了,木清婉主动肩负起照顾他的责任。她取下绑头发的发带,为他清理胳膊上最深的那道伤口,“我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她忍着害怕,仔细为他清理血污,“做这个行当太危险了,你能不能换个工作?”她跪坐在他面前,目光柔和地看向他,“换个不那么危险的。” 夜月瞬目凝望她,稍许,低声回应道:“我这双手,沾满了无辜之人的鲜血,已经无法收手了。” 她低下头,轻柔地替他包扎伤口,露出一截白皙的后脖颈,“只要想收手,哪怕血污再多也能清洗干净的,怕只怕不愿收手。” 夜月沉默须臾,似有所忌讳,“我……” 抬起头,木清婉朝他笑得柔婉,“我帮你!” 温室里的娇花因沾染了室外的露水,变得更加娇艳欲滴,那种美丽想来无人能够抵挡。 孤男寡女,长久的独处,又都是样貌俊俏的年轻人,情愫在无声无息间到来,一切都水到渠成。 第20章 第二十章 那夜之后,他们只燃一堆篝火,夜月抱着木清婉在篝火前入睡。他会将脸整个埋进她的头发里,轻嗅她发间的香气,那是桂花油的味道。 发于情止于礼,他们之间的亲密只达拥抱,再未有进一步的深入,哪怕是双唇的亲密纠缠,也未曾有过。 杀手必须让炽热的心变得冰凉,如此才能出色地完成任务,身边有了木清婉之后,夜月那颗心再度恢复炽热。 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他本不是英雌,只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刺客。 他们俩过了一段无人打扰的悠闲日子,甚至,甚至夜月萌生了一个念头,他想在没有人的深山中建造一间屋舍,庭前屋后种满木槿花,再开辟一片荒地种菜,彻底摆脱当前这种刀尖上舔血的生活。 没等他把这个念头付诸实际,之前花钱请他办事的人寻到了他的踪迹。 或许说,天下没有他们找不到的人。 “呦呦呦,我说夜月,你不会真的动心了吧。”之前的蒙面人仍旧带着斗篷,双眼中露出嘲讽的笑,“你需得清楚你的身份,纵然你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可你的那些仇家们,他们会善罢甘休吗?这位姑娘跟着你只会吃尽苦头,没准最后连命都保不住,你何苦拉良家女子下水呢?” 夜月望着熟睡的木清婉,一时无话。 蒙面人又叹息道:“得了,你喜欢谁是你的事情,我管不着。主子让我来告诉你,只要你肯再帮他做一件事,他便想办法让你从江湖上抽身,你知道,我们有这个能力。当然,前提是你有命回来。” 他只低头思忖一瞬,便脱口而出道:“什么事。” 蒙面人诧异于夜月回答得这样快速,顿一顿,他倏然又长笑道:“夜月,你就这么想从江湖上脱身吗?”笑罢,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画像,展平了给夜月看,“喏,刺杀二王爷。” 画像上,中年男子目不斜视,双目中射出精明之光,一看便不好对付。 正是当朝最受皇帝器重的二王爷。 夜月没有多言,他接过画像,放在柴火上烧了,意为接下此单。 蒙面人离去后,他抱着熟睡的木清婉,就着漫天璀璨的星光思索良久。 刺杀二王爷有多么困难,他是清楚的,若被官兵抓住,他定无活路可走。可,只要完成这一单,那些人便会想办法让他从江湖上脱身——他低下头,轻吻木清婉洒满星光的脸颊——富贵险中求,怀里这个人值得他身涉险境。 他不知此行能否安然无恙归来,是以,他需要把木清婉先送回安全的地方——凌云城,木家。等到任务顺利完成,他会回来带她走。 他没有告诉木清婉实情,而是用欺骗的方式,违背了自己的真心,说出许多伤人的话。 他不敢告诉她实情,他怕她所抱的希望太大,万一他回不来了,届时她的难过一定比现在深重百倍千倍。 现在伤心,好过抱着落空的希望伤心。 他是刺客,本不该拥有这样细致为他人思虑的心思,因为遇见了木清婉,他那颗被鲜血浸透的心变得纯净许多。 送木清婉回到凌云城那日,天色有些暗沉,像随时会落雨似的。到达城门口,他伴着凌晨的风低声道:“到了。” 离家将近两个月,木清婉在城门口辨认良久,才认出这是哪里,“这里是……凌云城?” 夜月握紧腰间的佩剑,面若寒霜道:“嗯。回家吧。” 木清婉突然明白他要做什么。 她轻轻抓着他的衣裳,凑近他身边小声祈求道:“我不要回去!夜月,你带我继续走好不好?” 夜月拽下她的手,“我不能再继续带着你了。你成了我身边的累赘,带着你,我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与夜月两情相悦之后,木清婉从未提起过回家的事情,也没有再哭过,这一日她却哭得泪眼婆娑,“什么累赘,你就是怕我吃苦头。”她仰起带泪的脸庞,呓语一般,啜泣不止道:“你让我陪在你身边好不好?只要在你身边,哪怕……哪怕前路再坎坷我也不怕,我会学着坚强的,也会努力不再哭泣,你别送我回家行不行?” 夜月低下头,一如在后山见到她那日一般,静静凝望着她垂泪的美人面庞,“我不喜欢温室里的娇花,”他平静道:“我喜欢的,是盛放于悬崖峭壁的野花野草,平凡,孤傲。” 他背过身,不忍再看她,只是抚摸着腰间陪伴他许多个年头的长剑,“你走吧,别跟着我了,我只送你到城门口。” 木清婉仍旧啜泣不止,她望着夜月颤抖的背影,哭着道:“我能猜到你要去做什么。”她奔跑到他身边,从后面抱住他,轻声哭泣道:“我在府中等你,你若活着,我们一起去深山隐居,你若死了,我会为你收敛尸骨。我等你,等你回来找我。哪怕前路是亡命天涯,是刀山火海,我亦陪你一起。” 夜月活在世上二十五载,二十五年寒霜降,他头一次湿了眼眶。 几乎就要转身拥抱她,就要将一切全部告诉她了。末了,他忍住这种冲动,立在原地不言不语。 他与木清婉在城门口分别。 回家的这一条路,木清婉走得磕磕绊绊,她心里还存着一线希望,觉得夜月会回来找她的。她头一次完全无条件的相信一个人,相信一个取人性命于无形中的杀手,她想,夜月一定有苦衷,她应该理解他。 就当她揣着一颗逐渐冰冷的心走到木府附近时,一道人影突然从黑洞洞的巷子中窜出来。木清婉认得这道人影,他是木府的帮工,名唤周升,每逢春种秋收,他都会前来帮忙。 许是喝多了酒,周升看向木清婉的眼神很不正经,他打上一个酒嗝,醉醺醺道:“小……小姐,你回家了啊。”说着,他突然古怪地笑了一声,环顾四周,见没有人在,他借着酒劲道:“小姐,你这段时间去哪儿了,我进木府帮工就是为了看到你,这段时日你不在,我心里怪难受的,似缺了魂儿一般。” 木清婉受不了他身上的酒味儿,眉心微蹙,她往后退着道:“你喝酒了。” 周升本就自卑,木清婉后退的动作霎时刺激到了他,平日里压抑太久,借着酒劲,人很容易做出癫狂的事情。 这个早上太过安静,安静到可以纵容罪恶肆意滋生,周升拽住木清婉的手臂,眼神轻蔑而邪恶,“装什么冰清玉洁的白莲花!”他嗤笑道:“瞧瞧你的模样。这段时日一定让野汉子占足了便宜吧?得了,便宜别人也是便宜,便宜我也是便宜,媚香楼的姑娘嫌我穷,不愿接我这单生意,木小姐你便发发善心,解了我心中的这份饥渴吧。” 他不顾木清婉的哀婉请求和痛苦叱骂,在这个阴暗的早上,强行占有了她。 明媚的日光即将洒满天地,洒满它所钟爱的这片肮脏土地。 而后,当木府的人发现木小姐身怀有孕,并找到周升前来质问时,他装出一副冤枉的模样,信誓旦旦说木小姐身怀有孕之事与他无关。 再而后,木老爷恼羞成怒,为了莫须有的面子和书香世家的好名声,将一包毒·药分几次投入木清婉的饭食中,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毒发身亡。 木清婉不是蠢笨至极之人,当第一次吃到投毒的饭菜时,她便察觉到了。她对着天边的云哭了许久,待眼泪淌干,她把剩下的带毒的饭菜全部吃完。 那会儿她已没了对“活”这个字的向往,身子不干不净,腹中还怀了这世上最肮脏之人的孩子,她由温室的娇花堕为树下的野草。 就连她的亲生弟弟也对她冷眼相待:“你不配做我姐姐,有你这样败坏家风的姐姐,我将来如何在凌云城中立足?木家的名声不能因你一人而毁坏,姐姐,你心里要有数。” 夜月杳无音讯,家中的亲人又咄咄相逼,一心想让她死,她当真已走到穷途末路。 死是最好的解脱了。 木清婉受毒·药戕害,身子一日比一日虚弱,头发大把大把脱落,常常会呕出鲜血。她知道,那是她的内脏在腐烂。 而在距离她上百里远的京城,夜月盯了二王爷数日,终于找到下手的机会。没等他将长剑刺向二王爷的脖颈,却被埋伏在附近的六扇门捕快所擒获。 她在阳光普照的庭院中静看闲云流走,他在天牢中受尽酷刑审讯。 她呕出最后一口鲜血,剖出腹中的孩子,在迎风绽放的桃花树下失去生机,他咬紧牙关,在心中暗暗思念那个在远方的姑娘,咬死口不提谁是幕后指使。 她的坟茔落地在叵阳坡,他终于得知她的死讯。 有双在暗处的眼睛看到了这一切,眼睛的主人没有出面阻止,所有惨剧发生的时刻,他都在,他都没有出面。 等到木清婉身死,那双眼睛的主人对手下的人耳语一番,手下的人带着他的耳语,奔赴京城的天牢,将发生在木清婉身上的所有事情尽数告知与夜月。 那个闻名江湖的杀手恸哭良久,天牢中充斥着他的嘶吼声,他发疯一般杀光所有前来阻止他的狱卒,带着满身骇人的戾气,杀回凌云城,用自己的长剑斩杀所有与木清婉身死有关联的人。 他找到她的坟茔,在坟茔旁边挖了一个洞,躺在她的棺材旁边,夜夜与她轻声絮语。 她再未回应过他。 他在无边的黑暗和泥土的腥气中终于明白,生和死的距离是那么遥远,遥远到他只要想一想,便忍不住泪流满面。 二十五载云和月,抵不过这几个月的时间,他所有的追悔莫及都已太迟。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0章 第二十章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你要夫妻恩爱的好名声,还是海阔天空的自由身? 驾着马车回到京城,花涴没有着急回家,而是带着夜月先去了六扇门,把夜月完好无缺地交给老门主。 被带回天牢之前,夜月给了花涴一个满含深意的眼神,花涴明白他的意思,趁没人察觉的时候朝他点了点头,意为会遵守和他的约定,将他的尸身带回凌云城,与木小姐安葬在一起。 短暂离开几日,六扇门一切如旧,只是门口添了两个古朴的大瓷缸,里头养了些游来游去的锦鲤,想来该是老门主的杰作。 未等洗去满身的尘土,她在桌子边坐下,取了盏茶来喝,随口问老门主,“二王爷什么时候提审夜月?” 六扇门的老门主名唤程晟,今年已五十高龄,快到退位的年纪了,是以他素日里颇为悠闲,连官服也不穿,整个是在混日子,上进心已荡然无存。 左手提着鸟笼,右手捏着鸟食,老门主抬起头,似有不解道:“啥?” 花涴慢悠悠啜茶,“不是你写信与我,说二王爷准备提前审问夜月,让我早日将夜月带回京城的吗?” 老门主这才明白,“噢噢噢噢。”他朝花涴嗟牙,风轻云淡道:“没这回事,二王爷没打算提前审问夜月,是我故意骗骗你,想激发你的潜力。”放下鸟笼,程晟用满是欣赏的眼神看着花涴,故意竖起大拇指,转移话题道:“不愧是我最信任的人,花涴啊,你这次任务完成的十分出色,想要什么东西和门主说,我一定满足你!” 什么?二王爷没要提前审问夜月? 花涴咬了咬唇——老门主可真够过分的,白害她焦急这么多天。 老门主又催她,“说吧,可有想要的东西?” 花涴端起茶盏,拿瘆人的眼神望着他,“要你的命。” 老门主被她瞧得后背发汗。“呵呵呵,呵呵呵。”他忙讪笑道:“年轻人火气这么大作甚,来来来。”他亲自给花涴斟茶,“多喝点温水,平平心气。” 花涴不理会他。 老门主提起鸟笼,放软语气道:“你方从外头回来,舟车劳顿,一定倦了吧。我许你几天休假,你回家歇几天,等不累了再回来当值。”说着,他摸摸鼻子,小声念叨道:“免得有人又在我耳边念叨,说我不近人情。” 花涴的确是累了,她没有推辞,推开半掩的门,晃着因赶车而酸痛不已的手臂往外走。 她推门出去时,正碰着几个同在六扇门供职的同僚,几个女儿家围在一起,不知说些什么。见她出来了,那几个人用眼神交流一番,同时噤声不言。 花涴神经再粗,也瞧得出她们眼中的猜疑和暧昧。她实在是懒得解释,依照晚辈的本分和她们打过招呼,便又揉着手臂走了。 身后传来压低的议论声,“她和老门主……”后头的话花涴不想听,她抬手捅捅耳朵,继续往前走,解开拴着黑爷的缰绳,骑着马回家去了。 回到家,和爹娘打过招呼,她一头钻进房间里,睡到傍晚才爬起来。 年轻就是好,只睡了一觉,连日来的疲惫便一扫而空,眼看着快要到饭点儿了,天色越来越黑,花涴换了一身衣裳,哈欠连天的去吃饭。 花涴到的时间有些晚,她爹她娘都已经坐好了,她爹倒是没有说什么,还给她递了双筷子,可打从她一坐下,她娘的嘴巴便没有停过,“一回来就钻进房间睡觉,也不知和娘说说话。”半嗔半怪地瞅她一眼,花涴她娘审问犯人一般,故作严肃道:“娘问你,这趟出公差,可有什么收获没有?途中有没有遇到什么英俊有为的公子哥?” 几乎是下意识的,面前浮现越千城那张英俊的脸,还有那双会笑的眼睛,花涴含着筷子,磕磕绊绊道:“没……没有……” 说罢,她欲盖弥彰地挠了挠头——哎,怎么这个时候会想到越千城呢? 幸好她娘没有发现异常,“哎呀,涴儿我说你啊。”絮絮叨叨,又开始念叨起来,“年纪不小了,也是时候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考虑了,满京城都是英俊的公子哥,你就不能歇歇两天,陪着娘亲在城里相看相看,将你的终身大事解决了再去忙吗?” 花涴今年一十八岁,附近年岁这么大的姑娘几乎全都出嫁了,且一个嫁的比一个好。她娘整日无所事事,眼见着周围都是成双入对的新人,就她家花涴还单着,心里别提有多愁了。 花涴倒不愁。她早就立下誓言,何日寻查到师父师兄死亡的真正原因,何日她才出嫁,现在她毫无头绪,也不想这么早嫁人。 “娘啊,这种事情讲究缘分的,怎可强求。”花涴往嘴巴里扒着饭粒,含糊不清道:“女儿的缘分还没有到,等那缘分到了,我的终身大事不就解决了吗,您现在急也没有用啊。” 花涴她娘被她这番说辞气的连饭都吃不下了,“缘分,呵,缘分是什么东西,那玩意儿能相信吗?涴儿,你可别糊弄娘亲,明个我就去找人帮忙,把京城里年轻有为的公子全叫过来,你必须随我在家一日,看看有没有看对眼的。” 花涴霎时觉得头大无比。 她用求救的眼神看向她爹,后者装看不见,埋头专心吃饭,当真是不愧对他惧内的好名声。 她正转动脑筋想办法逃脱明日的相亲大会,门外忽然有人匆忙前来,穿的是六扇门的官服,应该是找她的。 果然,来人匆忙与她道:“花姐!老门主唤您赶紧到六扇门!” 花涴正欲询问是什么事,她娘板着脸,语气不快道:“什么花姐,花什么姐,我们家涴儿还小呢。” 花涴汗颜,啊,她娘十分在意她的年纪,时时刻刻把她往小了说,当真是生怕她嫁不出去啊。 给了自家娘亲一个少说话的眼神,花涴问来通报的人,“发生什么事了?” 六扇门的人口风都紧,来人谨慎道:“不是好事,老门主说先不要外传,他让您赶紧去六扇门找他。” 花涴了然,她搁下碗筷,擦擦嘴巴准备离去,“好,我这就去。” 她娘试图唤住她,还好花涴身手比较快,在她娘开口之前便已经从门口溜了出去。 耳边传来她娘数落她爹的声音,“程晟那个老头怎么回事,花无忧你管不管了?你还想不想抱外孙了?” 她爹一如既往的熊,“哎哟,牙疼,牙疼。没法说话了……” 肃穆的门楼伫立在夜色中,门楼两侧各挂着一只古铜色的铃铛,花涴在铃声中迈步进入六扇门的大本营,径直去往老门主的房间。 见了花涴,老门主难得露出正经的神色,他手里好像攥着什么东西,待花涴走近,他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神情严肃道:“花涴啊,你认识这个东西吗?” 花涴接过老门主手里的东西,仔细看了看,迟疑不定道:“剑穗?”须臾,她突然想到什么,脸色突然一变,“崇月阁!” 老门主点头,“没错,是崇月阁的东西。” 如果说这世间只有人才有阴魂不散这个说法,其实是不大正确的,其他东西,有时候也会阴魂不散。 崇月阁便是这个样子。 它是一个没法说明白到底是什么玩意儿的组织,其他的江湖门派或者组织要么是为了钱,要么是为了名,要么是为了什么抱负,才会成立,而崇月阁这个组织,没有人知道它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头目是谁。 崇月阁从几十年前便存在了,曾经有一段时间,它是不归朝廷管辖的最大的组织,崇月阁的成员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六扇门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它的部分核心成员抓到,并当众处死。 从那以后,崇月阁在江湖上消失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天下之大,漏网之鱼总有许多,每隔几年,崇月阁便会像坟墓里的尸体一样诈诈尸,那些漏网之鱼虽然泛不起多大的水花,但崇月阁是个极端的门派,加入其中的都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勾当,有他们在,坊间百姓总不得安静。 近年来,崇月阁又有死灰复燃之迹象,尤其是最近,坊间又开始不太平了,有不少打着崇月阁旗号的人为非作歹,似乎崇月阁存在的意义便是为他人制造麻烦。 当朝的帝王是明君,如今恰逢盛世,又不是昏君当道的乱世,崇月阁的所作所为除了给他人添乱,一点儿正面的意义都没有,实在招人烦。 花涴和崇月阁有仇,一段血海深仇,她加入六扇门,其中一条便是为了挖清崇月阁的底细。 “夜月中午死了,有人冲进天牢杀了他。”老门主突然说出这句话。 手中的剑穗差点落地,花涴惊讶不已,“啊……” 老门主指向她手上的剑穗,“这枚剑穗是在他尸体上发现的,你也清楚,崇月阁每杀一个人,都会在他们身边放置一枚剑穗,这是他们的标志。”浑浊的眼底射出猜疑之光,老门主负手在屋内踱步,“崇月阁的人为什么要杀夜月?他们是不是怕夜月说出什么事情?夜月到底知道什么事情?” 一连串的问题问得花涴沉默了。 涌入脑海的第一个想法是杀人灭口。 看书的小天使们多发发评论8,和作者交流剧情、指出错误、道出不解都可以的,你们滴评论是照亮我前行的光呀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我和夜月说过话,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也许,刺杀二王爷就是崇月阁交给他的任务。”花涴拧眉思索道:“可若崇月阁杀夜月是为了灭口,不想让夜月把他们供出来,他们应该悄无声息的做这件事情,不会留下这枚剑穗……故意表明身份……”顿一顿,她了然道:“崇月阁想掩藏的,一定是比这个还要深的秘密,而夜月一定知道那个秘密,崇月阁怕的,不是夜月将他们供出来,而是怕夜月嘴巴不严实,会说出那个秘密。” 老门主点头表示认同。 他在椅子上坐下,抬起头,捋着花白的胡须与花涴道:“别猜了,凭咱们手里现在掌握的证据,根本猜不出原因。刺杀二王爷的事情肯定和崇月阁有关,他们胆子也真是大,居然开始打起皇亲国戚的主意了,实在是太不知天高地厚。” 满是皱纹的脸上浮现一抹愁色,他打个哈欠,揉着鼻子道:“我与相爷商议过了,决不能放任崇月阁死灰复燃。据我所知,崇月阁没有固定的据点,成员们分布在各地,是以我准备派些精兵强将出去,分布在全朝各个郡,有六扇门的人镇着,兴许他们会收敛一些。”顿一顿,低声道:“为今之计,只有派人外出了,免得崇月阁的人肆无忌惮,再做出更出格的事情。顺便,也让你们搜集更多和崇月阁有关的线索,咱们知道的实在是太少了。” 转过头,他用和蔼的目光看着花涴,“花涴啊,你办事情最利落,这次我要把你也派出去。你要尽可能多地收集线索,尤其是要想办法打探出崇月阁的头目是谁,咱们争取彻底把崇月阁铲除,连根拔起,不留后患。” 六扇门扎根京城,虽然也会隔三差五派捕快出去办案,却从未如此大规模的往外派过人。 可见朝廷这次十分重视这件事。 花涴兀自沉吟着,老门主又状似漫不经心的补了一句,“这不是我的意思,是上头的意思。他们今日敢杀二王爷,保不齐哪天又会对皇上下手,朝廷的意思是,尽早除掉崇月阁,莫不能养虎为患,你明白吗。” 花涴颔首,“我明白。”水色眼眸微动,她搓搓手指头,不知怎么的,忽然问了老门主一个问题,“凌云城,上归哪个郡管辖?” 老门主不假思索道:“瞿凤。” 花涴抿抿嘴巴,自告奋勇道:“我去瞿凤郡吧。” 老门主给她一个怪异的眼神,她忙欲盖弥彰道:“那个,瞿凤郡距离京城挺远的,天高皇帝远,是个作乱的好地方,你不是一直说我厉害嘛,能者多劳,我愿意去最危险的地方。” 老门主看她的眼神更怪异了,“我在六扇门当了这么多年门主,头一次见有自告奋勇去偏远之地的。罢了,遂你心意,我便派你去瞿凤郡,且我许你一个月回家一趟,免得你娘又来骂我。” 花涴想到她娘骂人的样子,咧嘴笑了笑。 不知想到了什么,老门主忽然长长叹息一声,感慨万端道:“凌云城啊……那可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花白的胡须翘起来,他对花涴道:“其实方才你不提,我也准备将你派去瞿凤郡镇守来着,你主动提起我倒好奇了,小花涴,你为什么主动要去瞿凤郡啊?” 嚯,花涴挠头,程晟这个死老头,原来一开始就打算把她派去瞿凤郡啊…… 其实,花涴也不清楚她为什么想去瞿凤郡,想去凌云城,大抵,大抵她喜欢凌云城?眉心蹙起,她又想到那个少年了。 晃晃脑袋,把越千城的笑脸从脑海里甩出去,她故作从容道:“你管得着吗?有本事问我娘去。” 程晟气得跳脚。 六扇门的人动作快,花涴回家连夜打包好行李,把需要用的东西都带上,囫囵睡了半宿。等到东方霞色灿烂,雄鸡啼鸣,她起床穿好衣裳便往外走。 她娘正在院子里给花松土,见她包袱款款往外走,登时叹了口气,“哎呦我的祖宗,这才刚回家,怎么又要走了,你弟弟还未回来,你好歹见他一面再走啊。” 花涴在她娘身边停下脚步,弯腰去绑袜子,“六扇门有任务,娘,你帮我和爹说一声,至于弟弟,说不说都无所谓,你别让他知道我去哪儿就成。” 她娘还想说什么,八成是相亲的事情,花涴直起腰提前一步开溜,施展轻功逃的飞快,只撂下一句话,“娘,我出门了,一个月后再回来探亲!” 花涴她娘拎着松土的铲子,恨铁不成钢道:“小兔崽子,当初真不该送你去学功夫!”哎,时间这玩意没法子倒回,花涴她娘只有后悔的份儿,却没办法改变现实。 离开京城之前,花涴特意去了趟天牢,去办正经事。她给了天牢的看守一些银钱,将夜月的尸体从停尸房里搬出来,运到黑爷拉着的马车上。 她答应过夜月的,在他死后,会让他和木小姐共寝一穴,既然答应了,那么她便一定要做到,师父说过,信守承诺是为人最基本的礼仪。 原本,花涴打算托人将夜月的尸体运去凌云城,既然她此番要去瞿凤郡镇守,途中要经过凌云城,那么,正好她顺路把夜月的尸体送回去。 心里似乎还有什么其他的想法,花涴没有去注意。 回家这几天,黑爷吃足了上等干草,浑身的力气正没地儿使,它驮着花涴以及夜月的尸体在平整的官道上飞快前行,四只马蹄撒开了跑,一日一夜后,重新回到偏远宁静的凌云城中。 花涴没在官道上多停留,到达凌云城境内后,她驾着马车直奔无仙派所在的郊外驶去。 许是有缘分这个玄妙的东西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耕耘,花涴驾着马车停在无仙派门前时,正见无仙派的四个核心成员站在门边,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背着包袱,看样子是要出远门。 越千城的手上拿着一把锁,他正把锁挂上门把,准备锁门,其他三个人围在他身边,脸上笑嘻嘻的,不知在说什么。 顾一念书读的多了,眼神不大好使,他最先看到停在门前的马车,然他没认出驾车的人是花涴,把包袱往背上挪挪,他转头道:“咱们叫的马车到了,这一路可有的颠簸,你们都要做好准备。” 小白笑着回他,“早让你帮着缝几个屁股垫儿,你偏不缝,待一路颠簸到京城,爷的屁股蛋儿怕是要开花了。” 霍嘉在他背后撇嘴,“啧,你的屁股蛋儿怕是早就开过花了——和人家有妇之夫乱搞,被人家丈夫打的。” 痛处被戳到,小白霎时恼羞成怒,他追着霍嘉打骂,无仙派的门口登时热闹非凡。扣上门锁,越千城抬起头,随口对他俩道:“好了好了,别闹了,把东西都拿好,赶紧上马车。”说着,他又低头沉吟起来,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不知道一天一夜能否到达京城。” 顾一念没和小白他们胡闹,老妈子性格使然,他想先把东西搬运上车。以瘦弱的身躯扛起大大的行囊,他走近马车,态度温和道:“车夫……”刚说出两个字,目光触及花涴的脸颊,他又惊又喜道:“花、花姐姐!你怎么回来了?” 他这声“花姐姐”一出来,无仙派门前霎时恢复了安静,花涴坐在马车上,托着下巴朝他们笑道:“几日不见,无仙派还是这样热闹呢。” 越千城一时没反应过来,怔然无言立在那儿,只有和风吹动他棉白色的衣袂。 花涴问他,“你们要去哪儿?” 顾一念心思单纯,不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他脱口而出道:“城哥正要带我们去京城找你呢,他说……” 幸而越千城及时反应过来,将顾一念拽到身后,捂住他的嘴向花涴解释道:“你,你别多想,我是觉得凌云城这地儿太小了,不够我施展手脚的,所以想去京城走一走,闯荡一番。” 花涴挠头——什么多想?多想什么?越千城这么紧张作甚? 欲盖弥彰一般,越千城先开口问花涴 ,“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以后都不会再来凌云城了吗?” 花涴朝身后的马车努努嘴,“计划有变,最近坊间总有闹事的,门主派我来瞿凤郡镇守。路过此地,正好把夜月的尸体送回来,我答应他的,要让他和木小姐团圆。” 越千城挑眉:“瞿凤郡?”是管辖凌云城的郡呢,郡首距离凌云城不过半个时辰的路程,近的很。 他展眉微笑,这下好了,不用背井离乡去到完全陌生的城市,他也可以见到花涴。 信手将包裹扔给顾一念,他跳上马车,与花涴并肩坐着,从她手里接过驾马的缰绳,“我和你一起去。” 花涴挑唇,“好,我正愁找不到人挖坑呢。” 春风和煦,草长莺飞,他们调转马车的方向,向木清婉的埋骨之地走去,风儿拂动他们的头发丝,温柔,和缓,纷飞如柳。 无仙派的大门边,小白抬手摸着下巴上刻意留出来凸显男人味的短胡茬,自言自语道:“啧,城哥也难过美人关啊……” 关爱中老年作者,别让等待成为遗憾……( ?° ? ?°)铁汁们评论走一走呀~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叵阳坡仍旧日光充足,木清婉的坟茔安静躺在坡顶,春日里所有植物都生机旺盛,不过几日不见,坟茔边便已长满荒芜杂草。 恐木小姐的尸身正在腐烂,越千城与花涴没敢掀开她的棺木,他们又买了一具棺材用来盛放夜月的尸身。 在木小姐的棺材边掘开一个可以容纳一具棺材的深坑,将两具棺材并头摆放好,才重新将土填回坟坑中。 在坟前祭拜一番,他们驾着马车慢慢悠悠往回走。 车轱辘一圈一圈转着,偶尔会发出富有节奏的“吱吱”声响,黑爷拖着的这架马车有些年头了,除了车轱辘不响,其他什么地方都响。 松开驾马的缰绳,让黑爷自个儿往前走,越千城偏头望向花涴,“是六扇门派你到瞿凤郡来的吗?” 花涴愣了一瞬——嗯,虽说是她主动提起要到瞿凤郡来,可最终肯首的是六扇门的门主,所以,应当可以算是六扇门派她来的吧? 她不是很干脆的点头,“嗯。”顿一顿,补充道:“最近坊间不太平,有六扇门的人镇着,多少会好一些。” 越千城微笑,“六扇门这三个字有一定的震慑力,我记得你们鲜少出京城办案,想来你所说的不太平应该是十分不太平,有可能已经威胁到京城里的某些大人物的安危。” 花涴抬眸,若有所思地望着越千城——这个人,当真不是一般的聪明。只从她的只言片语中,他几乎已经猜出六扇门派人外出的真相,若是她再多透露一句,也许他便猜得到全部了。 抱着手臂靠坐在马车的车厢上,日光有些刺眼,越千城微眯双眼,闲话絮语一般平静道:“昨儿个小白告诉我,说在木小姐还未离家之前,他曾看到许多次,有个喜欢穿黑色衣裳的男子时常坐在木府的屋脊上往下看,屋脊下方,正对着木小姐居住的庭院。黑衣男子坐着的地方很是隐蔽,只有从更高的地方才能看见,小白的轻功甚好,他平日里喜欢到高树上午睡,所以,只有他看到了那个穿黑衣裳的男子。” 云儿淡淡的,风儿轻轻的,恰如越千城此刻低柔的嗓音,“小白说他原以为那人有什么不轨的企图,然他盯了那人几次,发现他不过只是远远看着木小姐,从来没有下去同她说过话,就和凌云城里其他那些偷偷喜欢木小姐的人一样,只敢远观不敢靠近。” “后来,木小姐走丢了,屋脊上那人也不来了,小白一开始没把这件事情想到一起,直到我和他们几个说夜月喜欢穿黑衣裳,穿得还挺好看,小白这才把两个人往一起想。” 日光扑在面颊上,温暖得像是暖炉中的火,花涴沉吟片刻,感慨唏嘘道:“夜月……他一定喜欢木小姐很久很久了。” 只是,碍于身份或是旁的什么东西,他将这份爱潜藏心底,直到经造化辗转,这份爱再也无法继续潜藏下去,他才放开一切与木清婉相爱。 只可惜,最终收场的仍是一出悲剧。 她迎着日光揉揉眼睛,颇为感慨道:“你说人到底是个什么物种呢,有机会在一起时不好生珍惜,非要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我想,有些话还是早早说出口比较好,免得最后和夜月一样,空有满腹话语,倾听之人却已不在。”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越千城偷偷睁开眼睛,用眼角那一抹余光觑视花涴姣好的面庞。 仍和他记忆里的一样,孤高中带着一眼就能识破的善良,只是当年的顽劣劲儿全都不见了,取代的是故意练就的沉稳和镇定。 越千城很想问一问花涴这些年过得怎么样,虽然这个问题显得很俗套,可却是他此刻最想问出口的问题。 他还想和她说一些别的事情,想与她相认,想邀请她一起去城楼上看星星。 但……他收回视线,重新将双目眯起,静心感受阳光的温度。 现在都不是时候。 他们之间还需要再熟稔一些。 驾马回到无仙派,越千城从马车上跳下,拂一拂前额被风吹乱的头发,他问花涴,“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留在无仙派吃饭吧,你喜欢吃什么菜,我让一念去做。” 花涴也从车上跳下来,解开扣在黑爷身上与马车接连的绳索,为难道:“一念做的菜是很好吃,我也很想留下来……可是,我还要赶去瞿凤郡,那边有人等着,去的太迟不大好。” 越千城想了想,也是,此番花涴到瞿凤郡来和上次不同,上次是私下前来,谁也不认得,这次乃是过了明面的,算是官差,她如今代表的不是自己,是整个六扇门,一举一动都得注意些。 没有再规劝花涴,替黑爷整理整理凌乱的鬃毛,越千城叹息道:“也罢,瞿凤郡准备的饭菜定然比我们这里要好,你现在过去,到那里正好赶得上吃中饭。” 花涴笑了笑,翻身骑到马上。 越千城抬起头看着她,清澈的少年瞳子中泛起柔和的光芒,“一个人在异地定然无趣,过几日我去瞿凤郡找你,你想吃什么,我带些去。” 花涴咬咬嘴巴,唇角绽放一抹笑意,“随意。”握住缰绳,勒着黑爷在原地转了一圈,她对越千城道:“把小白他们都叫上吧,人多热闹些。” 越千城点点头,目送她驾马离去,“路上慢些。” 花涴遥遥应答,“知道了。” 洒拓的少年身形伫立风中,白色衣衫上沾染了些许泥土灰尘,却也遮盖不了他一身的清正朗朗。 不带任何市井气息,干净,洒脱,虽未涉足江湖,却自有江湖儿郎的无羁气度。 越千城在家百无聊赖的等了两日。 无仙派在凌云城里的名声不好,平日里压根没有什么生意上门,倘使有生意上门也都是些拿不上台面的小事情,譬如修桌椅板凳或者爬树救猫儿什么的,霍嘉和小白全包了,根本用不着越千城出手。 唔,而今的无仙派距离比肩六扇门还有很长很长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啊。 两日后,琢磨着花涴应该安顿好了,越千城头一天晚上给马儿喂足粮草,只等着天一亮便去凌云城的郡首瞿凤与花涴会面。 他压根没打算带顾一念他们去瞿凤郡——呵,那三个家伙像山上的野猴子一样活泼,有他们在,他别想同花涴安心独处。 所以他没和他们提这件事,就等着天一亮开门闪人。 然,当他一觉睡醒,把自个儿上上下下收拾干净,满怀期待的打开门,第一眼便看见老老实实坐在大厅里的那三个人。 越千城呆住了。 无仙派的人从来没有在早上这个时辰到的这么齐整过。 他的视线先放在顾一念身上,“顾一念?”眉心一皱,他问他,“你背包袱作甚?” 屋里就数顾一念坐得最端正,也数他的表情最欢快,像是私塾里的总角孩童,即将和夫子出门郊游,脸上充满期待。 越千城甚至怀疑他能从包袱里掏出干粮。 顾一念满脸都写着天真无邪,“和你去瞿凤郡啊。”他眨眨水灵灵的眼睛,“小白说今儿个瞿凤郡办桃花节,还说你要带我们去找花涴姐姐玩儿,我从凌晨就在准备了。”他抖抖身上背着的包袱,“包袱里装着米粉糕,我记得上次花姐姐挺爱吃的,所以这次做了些带给她。” 嘴像棉裤腰一样怎么都扎不紧的某人从敞开的窗户中翻身逃走,生怕越千城找他的麻烦。 越千城默默叹气——白羽生这家伙,前天一定躲在哪里偷听他和花涴说话了,而且他还挺有自知之明的,猜到他不会带他们去瞿凤郡,所以招呼都不打一声,干脆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没有办法,越千城只好硬着头皮带他们三个人去瞿凤郡,他只希望这三个人有点眼力劲,别耽误他和花涴独处。 说到底,花涴是六扇门派出的人,头上顶着京城俩字,是以瞿凤郡的官员们不敢有所怠慢,将她的衣食住行一概安排的妥妥当当。 这两日,花涴没怎么出门走动,她在忙着记下瞿凤郡的地图。 她有个习惯,不管先到哪里,先要把那个地方的路给记熟了,如此后面才方便行动。 两日够记下许多东西,花涴把瞿凤郡及其所管辖的几个城的路线路都熟记于心,想着是时候到街上逛逛了,顺便找找和崇月阁有关的线索,便换上常服,准备出门去。 花涴带了几身六扇门的捕快衣裳来瞿凤郡,可平日里穿着官服上街闲逛太扎眼,没准百姓们会觉得心中恐慌,是以她准备平日里穿普通女孩子家的常服,等到查办案子时,再穿六扇门的捕快官服。 这一日阳光甚好,云淡风轻,是个静谧安宁的春日,花涴从落脚的客栈出去。 在阴暗的房间呆久了,乍一看到阳光有些刺眼,她站在客栈的牌匾下,抬手遮了遮眼睛。 等到能够适应这样的日光,她放下遮眼的手,视线向前延伸,越过客栈门前的石狮子,越过来来往往的行人,径直落到那棵三人环抱粗的梧桐树下。 嫩叶丛生的梧桐树下,几位年轻儿郎束手而立,他们柔软的衣衫上洒满金灿灿的日光,婉转璀璨,年轻人特有的蓬勃朝气在他们身上肆意流淌。 越千城站在最前面,他用那双会笑的眼睛朝花涴打招呼。 花涴眯起眼睛,回他一个灿烂的微笑。 我好喜欢这篇文的男主,我决定,要把他当成笔下最满意的角色之一!!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心里有说不清的情绪在翻涌,花涴觉得那应该是欢喜,她走上前去,笑着问越千城,“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越千城抬头望向花涴身后的客栈牌匾,日光下,镀金的“风月栈”三个字格外显眼。 “猜的。”他走近花涴,“你是京城来的人,瞿凤郡不敢怠慢,肯定要寻城里档次比较高的客栈让你居住。且你要常常往返于官府和客栈,这两者间的距离不能太远,我想了想,离瞿凤郡官府比较近且档次高的客栈只有这家。” 花涴挑了挑眉——她又一次见识了越千城的聪慧过人。 顾一念兴冲冲挤到花涴身边,欢欢喜喜的把包袱里背着的东西往外掏,“花涴姐,我给你带了些米粉糕,是今儿个早上做的,还温乎乎的,你赶紧吃一块吧。” 顾一念这家伙像张白纸,年岁虽比在座的任何一人都大,但许是诗书读多了,人有些冒傻气,性格同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很相像。 他没有一点儿坏心思。 花涴的肚子正好饿了,她忙双手接过顾一念递过来的米粉糕,连声道谢道:“谢谢谢谢,先生真是有心了。” 读书人就愿意听人家喊他们先生,顾一念被花涴的这句“先生”喊得晕晕乎乎,脸上的笑容都快要溢出来了。 风头霎时被顾一念做的米粉糕抢个干净,越千城很不高兴,他重新凑到花涴面前,把丢失的存在感找回来,“你打算在城里逛一逛?”他问花涴。 花涴咬着米粉糕,含糊不清道:“嗯,转转,顺便找找线索。” 越千城没问花涴她要找什么线索,反正时机到了,花涴会主动告知与他的。 转过头,他对着身后的白羽生和霍嘉道:“你们几个……” 没等他把话说完,白羽生当即心领神会,霍嘉也跟着明白过来。 “好久没来瞿凤郡了,”白羽生展臂伸了个懒腰,把胳膊搭在顾一念的肩膀上,“走吧一念,我们去别处逛逛,桃花节热闹得很,晚些时候再在此处汇合吧。” 顾一念不解其意,“唉,不是说来找花……” 霍嘉忙走上前来,把他剩下的那半截话给堵回去,“一念你说什么?”他把胳膊搭在顾一念另外一侧肩膀上,和白羽生分工协作,绑架一般把顾一念给架走了,“哈哈哈走了走了,带你去街上看漂亮姐姐去……” 看着他们三个渐渐走远,花涴一脸懵色,“他们不和我们一起吗?” 越千城摸摸鼻子,“唔,他们几个要去的地方不大好,女孩子最好别跟着,没关系,我留下来陪你,咱们去市集上走一走吧。” 花涴半知半解“哦”了一声,咬着黏糊糊的米粉糕,与越千城迎着日光朝人潮拥挤的市集走去。 在深山之中学艺多年,花涴已习惯了山里的安静,当年刚从山上下来时,她总闭门不出,觉得外面太过吵闹。 而后,她发现,家里并不比外头安静多少——弟弟鬼喊鬼叫,每天像牛皮糖一样黏着她,爹和娘每日都要上演一场“你到底爱不爱我”的争吵,且他俩十分喜欢找人评理,闲赋在家的花涴便成了夫妻俩的首个祸害对象。 在此等摧残之下,花涴渐渐转变了想法,她不再觉得外头吵了,比起家里,外头不知安静多少倍。 可见唯有在比较之中,人才能够进步。 这年头,各地官府皆热衷于搞这个节那个节,三月来个桃花节,四月来个梨花节,八月来个荷花节。节庆搞了不少,各种各样的花儿也糟蹋不少,但若说实际有什么成效吗?八成是没有的,图个热闹罢了。 今儿个恰逢桃花节,赶热闹的人多,越靠近市集便越走不动,花涴只有紧紧靠着越千城才不会和他走散。 越千城讨厌过去每一年的桃花节,吵吵嚷嚷的,除了人还是人。但今年,他不再讨厌桃花节了。 因为举办桃花节,街上才会有这么多人,因为有这么多人,花涴才会靠他这么近。 原来所有的讨厌,只是因为身边没有那个让他心情愉悦的人。 他想趁乱偷偷牵花涴的手,手从袖笼里探出,指尖发白,试探着动了动,又很快心虚地缩回去。 好不容易才能与花涴再次见面,他不敢做出任何没有把握的事情,怕惹她不高兴,怕她再一次从他的世界里消失。 他没有几个可以用来等待的七年了。 他亦不想再经历一个漫无目的的七年。 一块米粉糕吃完了,花涴从兜里掏出帕子擦嘴,擦完了嘴,她又开始擦手,“你们几个关系很好,是打小就认识的吗?”她突然问越千城。 将双手老老实实负在身后,越千城目视前方,“也不是,我幼时居住在燕归城,十二岁那年随父亲迁居到凌云城,在迁居到凌云城之后,我才认识小白他们。” 花涴惊讶抬眸,“啊,你小时候住在燕归城啊?”她猛地合掌,“我也在燕归城住过!小时候我居住在燕归城的祖父家中,由祖母抚养,后来父亲才把我接到京城。”她朝越千城由衷微笑,“说不定我们小时候见过面呢!” 难怪她总觉得越千城面熟,原来他们小时候住在同一个城里!也许幼时他们曾经一起玩耍过也说不定。 越千城平静笑笑,是的,他不仅知道花涴幼时也住在燕归城,他还知道那时她是如何的活泼顽劣。 话都赶到这儿了,他本打算趁机和花涴相认,可是想到幼时的自己是那般模样,也许花涴根本不记得他,倘使记得他,又兴许只把他视作笑话。 男子的自尊心作祟,越千城把相认的想法收进心底。 再等等吧,他这样想。 远处人潮中传来阵骚乱声,似有人在哭喊着什么,发出的动静与周围的热闹喧嚣格格不入。 越千城跟在花涴身后朝传出哭喊声的地方走去,边走便边低声道:“也许吧。” 已有官府的人先一步赶到了,举办桃花节大小算个重要活动,官府的人全程都在,为的便是防止出现什么恶**件。 “小妇人,你哭什么?”官府的人讲话素来中气十足,哪怕是一句询问的话,听来也像是质问。 越千城和花涴靠上前去,只见被人潮环绕的道路中间,有个约莫三十出头的小妇人席地而坐,她的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是道道眼泪刷出的泪痕,“我夫君他……他……”小妇人啜泣不止,悲伤得几欲昏厥,“他死了!” 几个官兵面面相觑,声音又拔高一些,“怎么死的?” 小妇人哭得嗓音沙哑,“我也不清楚……昨夜他饮酒到半夜才归来,澡也不洗便往床上爬,我恐他受凉,特意帮他盖好被褥才睡去。睡到半夜,我听到他呕了几声,可我太过困倦,并未起身查看,等到方才我起身再看……”小妇人嚎啕大哭,“我夫君已经不喘气了,他的脸色青紫一片,骇人得紧!大人,小妇人也不清楚夫君因何亡故。” 越千城听到周围的人低声议论,“哦,原来是老孙的媳妇儿雯娘,他们夫妻俩感情素来好,咱们街上的女人家都艳羡不已。哎呦,你说这人怎么说没就没了,雯娘以后该怎么办?” 还有人道:“老孙那家伙就爱喝酒,雯娘早说过他许多次了,他总不听。这下好,把自个儿的命喝没了,雯娘身子不好,他们家孩子手又有残疾,十根指头凑不全,留下孤儿寡母的,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花涴看了会儿,周围人声嘈杂,她附耳同越千城道:“你觉得她家夫君是怎么死的?” 花涴清浅的呼吸喷在越千城的耳垂上,他抖了一下,才道:“喝醉酒的人神识都不大清楚,他呕吐的时候,可能误将呕吐物吸进了喉咙里,导致呼吸不顺畅,窒息而死。” 这也符合小妇人方才说的脸色青紫。 花涴想了想,的确有这回事,她家邻居便是喝醉酒后被呕吐的秽物堵住鼻子憋死的,估摸这个女人的夫君也是这样。 这里弥漫着的悲伤氛围与桃花节的热闹喧嚣格格不入,远处的人们尚不知这里发生了什么,仍旧在欢笑着享受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 活着就是这样,不知死亡和意外哪个先来,想要一帆风顺总是不大可能。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官兵们对雯娘生出几分怜悯之意,领头的对雯娘道:“你在前头带路,我们去你家看看。” 雯娘啜泣着“哎”了一声,她想要站起身,可大抵是悲伤过度,试了几次都没能站起来。末了还是几个认得她的街坊伸手相助,搀扶着她站起来。 一夜之间痛失恩爱的夫君,这种打击一般人肯定无法接受。 花涴叹了口气。 越千城问她,“你不过去看看?” 花涴摇头,“有官府的人在呢,何况只是普通的生老病死,不用我过问。” 越千城侧首望着她白皙的脸颊,迈步继续往街心走,“也对,若什么事情你都过问,定然忙不过来。” 川流不息的街道上充斥着商贩的叫卖声,因为是桃花节,所以街上卖的大多是和桃花有关的东西,什么桃花香囊、桃花酒、桃花糕到处都是。 越千城与花涴边走边看,他俩是在街上长大的孩子,打小看多了街上的热闹场面,是以并未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那些人一样,瞧什么都新鲜。 走过一个卖桃花香囊的摊位前,花涴突然停下脚步,怔怔向身后刚刚与她擦肩而过那人看去,口中喃喃道:“刚刚那个人……” 越千城随她向后看,“怎么了?” 与他们擦肩而过的是个跛脚的男子,他的脸越千城没有看见,只看见他一瘸一拐的背影。 花涴望着那个一瘸一拐的男子背影道:“他长得好像我师兄。”不过瞬间,又苦笑否决道:“不,怎么可能是他呢。他和师父一起死在了那场灭我山门的大火中,尸骨是我亲手收敛的,已死之人怎能复生。何况,我师兄的腿脚没有问题。” 跛脚的男子许是听出花涴在说他,远远儿地回过头来看他们,花涴看了那人两眼,低下头道:“的确不是师兄,只是长得有几分相似。” 越千城知道身有残疾的的人不喜欢有人在背后议论他们,他朝跛脚的男子拱了拱手,算是替花涴给他陪了个不是。 跛脚男子这才转过头离去。 继续往前走,越千城随口问花涴,“你说你幼时居住在燕归城,后来怎的会去山上学艺?” 一阵春风吹乱花涴额前的碎发,她抬手将碎发拂开,“发生了一些事情,我从那些事情中意识到,若想成为一个保护者,而不是被保护的人,唯有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我请求母亲为我找了个师父,抛却凡尘中的一切琐碎事情,拜入山门多年,总算学有所成。” 越千城静静聆听着,须臾,他问花涴,“你拜的师父是?” 花涴抬头看他,“你应该猜得到。” 越千城本来猜不到,花涴这样子一说,他便能猜得到了。 “我想我猜到了。”他没有说出那个人的名字,花涴应该也不想他说出来。 他俩相视一笑,彼此都明白对方说的是谁。 那个名字,足以令所有江湖中人闻之一振,也能令朝堂一震。 越千城终于明白花涴的功夫为何这般厉害了——那个人的弟子,个顶个厉害,六扇门如今的老门主程晟便出自那人门下。 暖风熏得人陶醉,鼻息间尽是甜甜的桃花香气,那香味似棉线般缠绕着身体,绵绵不散,越千城的心情倍儿好。 无须做什么,只是和花涴在人潮汹涌的街面上慢慢走着,他便觉得身心舒畅,也许这便是人们常说的人逢喜事精神爽吧。 不知今儿个是什么日子,越千城和花涴刚看完一场骚乱,前面又开始乱糟糟的,一堆人聚在那儿看热闹,看来今日不适宜出行。 越千城一开始没打算过去的,可他隐隐约约从人群中听到了熟悉的声音,那声音软弱无力,夹带着三分书卷气,怎么听怎么像他家新来的那位成员。 他拨开围观的人群,走到声音传出的地方,果然,人群中央站着的人就是顾一念。 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顾一念手足无措地站着,看样子急得快要哭了。 越千城走到他身边,轻声唤他,“一念?你怎么了?” 恍若处于黑暗中的人见到了曙光,见到越千城来了,顾一念的手足无措刹那间散的无影无踪,“城哥,你来的刚好。”他眨眨湿润的眼睛,委屈巴巴道:“我的钱袋子被人偷了!”眼中泪光翻腾,顾一念悲从中来,“那可是我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银子,本打算今年秋天进京赶考时用的,现在钱丢了,我还如何进京赶考……” 顾一念身世坎坷,他生下来便被父母遗弃了,是天桥下的说书先生将他养到十岁。十岁以后,说书先生重病离世,顾一念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全靠着心头的一口气撑着,才没成为饿死鬼。 考取功名是他存活于世的唯一念想,也是说书先生临终前交代他要完成的遗言,而今为进京赶考准备的银子被偷了,顾一念心中吊着的那口气正奄奄熄灭,越千城怕他会做出什么傻事。 花涴轻拍着顾一念的后背,宽慰他道:“没事的一念,钱丢了便丢了,人没事就好。今年进京赶考时你住我家吧,如此能省下一笔开销,若是缺钱买东西,你亦可以向我借,他日等你考取功名了再还我便是。” 顾一念先前还不明白,为何城哥这么多年只钟情花姐,其他的姑娘甩也不甩,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花姐长得很漂亮,长得漂亮也就罢了,可花姐她不单长得漂亮,功夫还高,功夫高倒也罢了,她还如此的温柔如此的博爱,种种特质组合在一起,花姐她简直就是坠落人间的仙子!是书中的颜如玉! 由花涴来做前程堪忧的无仙派的女主人,顾一念举双手双脚赞同! 钱包被偷的痛苦被花涴的温柔遣去几分,可是想到攒了多年的银子被小偷不费吹灰之力的据为己有,顾一念心里还是不舒服。 越千城看了看,霍嘉和白羽生都没在顾一念身边,他问,“霍嘉和小白呢,他们怎么没和你一起?” 顾一念委屈道:“他俩去凤来阁了,还说那地儿书生不能去,让我到街上随便逛逛,等他们出来。” 越千城了然颔首,他对顾一念道:“别气,等他俩回来我替你讨公道。” 顾一念低低“嗯”了一声。 围观的人渐渐弄明白这里发生什么事儿了——有贼偷了穷书生的钱。 这不是缺德么! 有个五大三粗的壮硕汉子最先站出来替顾一念说话,汉子留有浓浓的络腮胡,猛看起来跟戏文里的张飞有些相似,“什么世道,什么人,我看都是妖魔鬼怪!”壮硕汉子高声嚷嚷道:“人家书生挣点儿钱容易嘛,谁拿了人家的钱赶紧还回去,别做那腌臜龌龊的事儿!” 这年头,肯为他人打抱不平的人着实罕见,越千城和花涴不由得抬头看他。顾一念也感动道谢,“多谢壮士。” 壮硕汉子洒脱摆手,颇有张飞的豪迈气度,“客气甚,我就不愿意看这不平事。” 环顾左右,所见皆是围观的百姓,有人幸灾乐锅,有人同情不已,分不清谁是可疑之人。花涴询问顾一念,“钱袋子什么时候丢的?” 顾一念垂头丧气道:“就方才。我一直将钱袋子揣在怀里,时不时还摸两下,生怕它丢了。方才我从那边走过来,朦朦胧胧感觉有人摸了我一下,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不过迟钝片刻,再找装钱的荷包就没了。” 沉吟片刻,花涴猜测道:“若是方才钱袋子才丢,那么偷钱的贼应该还没有走远,兴许就在围观的这些人中间。” 越千城抬手支着下巴,垂眸思索片刻,又问顾一念,“你可记得钱袋子不见之前有什么异常?” 顾一念挠头,“不……不记得了……街上太热闹了,到处都是人,我的注意力全被周围的人群吸引开了,一时大意就……” 壮硕汉子打断顾一念的话,摆出一副说教的样子,胡须耸动道:“小书生我可得说说你,怎么能如此大意呢,你可记住了,以后出门在外要时刻留个心眼,当今这世道,谁都不值得相信。” 人不可貌相这句话一点儿不假,别看这个汉子长相凶蛮,可他说起话做起事来那叫一个侠义,左不过从他的言语中不难听出他对当今世道的失望。 围观的大爷大娘附和着汉子的话,纷纷劝顾一念下次小心。 顾一念何曾被这么多人关怀过,他揉揉眼睛,一边酝酿着泪意一边回应大爷大娘的亲切关怀,心下更是把那个壮硕汉子视作了江湖好汉。 好像看见远处有人喊他,壮硕汉子突然踮起脚,向着远处“唉”了两声,似在回应什么。回应完毕,他匆忙道:“我家娘子唤我了,各位请务必想法子捉到那贼人,别让这位小兄弟失望,也别让贼人逍遥法外。” 鼻尖抽动两下,越千城望着汉子那张义愤填膺的脸,淡淡“嗯”了一声。 说罢,壮硕汉子抬起脚,向着方才回应的方向走去。 越千城没说什么,只是在壮硕汉子错身而过的一瞬间,更加用力地抽动鼻子,直到可以认定的确嗅到了丁香花的气味,他才出声唤住即将从他面前走远的壮硕汉子,“壮士,请等一下。” 壮硕汉子慢吞吞回过头,不耐烦地看着越千城道:“做什么。”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越千城先没回答他。 围观的百姓也不解这个模样俊朗的少年要做什么。 他问一脸倒霉相的顾一念,“一念,我记得咱们屋舍前头的那棵丁香树昨儿个刚开花,你从霍嘉那儿要了把梯子,爬上树摘了不少新鲜的丁香,说是要放进书页和钱袋子里。丢失的钱袋里你可有放丁香花?” 顾一念眨眨眼睛,不解其意道:“放了,就属钱袋子里放的最多,我想用丁香花纯洁的香气净化一下银子的铜臭味。” 花涴寒了一寒——唔,读书人的想法真难捉摸啊……丁香花又做错了什么呢? 越千城点头表示了解,他旋身走到壮硕汉子面前,对着他露齿一笑道:“贼喊捉贼?” 壮硕汉子蹙眉恼火道:“你胡咧咧什么呢,爷是正经人,小心我到官府去告你个污蔑之罪。” 越千城不以为意,他朝汉子深深一笑,转过身呼唤花涴道:“花涴,你过来闻闻,他身上是什么味道。” 花涴轻嗅两下,当即笃定抬目道:“丁香花的香气。” 围观的百姓们纷纷露出嫌恶之色——敢情不是古道热肠,是贼喊捉贼啊。 也许知道他们不敢当众搜他的身,壮硕汉子嘴硬辩驳道:“爷喜欢丁香花,身上熏的丁香味不行啊?你们这几个年轻人毛都还没长齐呢,在这儿冒充什么名侦探狄仁杰,给我一边玩去。” 越千城本想顺着这个男人的话说下去,问问他要不要看看他的毛到底长没长齐,念及花涴也在这里,女孩儿家可能不喜欢听带颜色的段子,便将话咽进了肚子里。 收起面上嬉笑的神色,越千城板着脸问他,“你是自己将钱包交出来,还是要我伸手去拿?” 壮硕汉子挺起胸脯,睁大眼睛道:“你敢!” 越千城从来不会计较敢不敢,他只计较做不做,这也是他为何总受伤的原因。 与花涴重逢那日,他便做了一件别人以为他不敢做的事情。 丁香花的香气是从壮汉的袖笼里传出来的,显然,他将偷来的钱包藏在了袖笼之中,越千城猛地跨步向前,抓着汉子的手,高声道:“你袖子里装着的,不正是书生丢失的钱袋子吗?” 壮硕汉子这下彻底被越千城惹恼了。 他挨个看向越千城、花涴和顾一念——一个看上去就像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一个是娇娇弱弱的漂亮姑娘,一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穷书生,啧,怎么看都不是他的对手,他完全可以一个打三个。 自信灌满胸膛,壮硕的汉子挺直腰杆,反过来抓住越千城的手,恶狠狠威胁他道:“是不是皮痒痒了?要不要爷帮你松松筋骨?” 越千城无所畏惧,他低声回壮汉一句“你完了。”说罢,他转过身,委屈巴巴对花涴道:“花涴,他威胁我,他说要打死我。” 壮硕汉子正在疑惑何时说过要打死他的话,花涴已掏出被外袍挡住的长鞭,娇俏的少女容颜与她手中的长鞭格格不入,生出一种怪异的、却十分赏心悦目的硬朗之美。 凌厉的鞭子响声破开虚空,鞭影如风,合着壮硕汉子的惨叫此起彼伏,这厢景致可比干巴巴的看桃花有意思多了。 一连挨了好几下鞭子,壮硕汉子才意识到自己轻敌了,无论他怎么躲,鞭子都会毫无意外的落到他身上,拿鞭子的少女定然是个功夫极佳的练家子。 终于,壮硕汉子躲累了,他忙拱手作揖,向越千城求饶道:“少城主饶命!求您放了我吧,这鞭子打在身上着实疼得厉害。”他还试图同越千城套近乎,“少城主啊,我也是凌云城的人,您说不在凌云城待着,跑瞿凤郡来做什么。” 越千城瞥他一眼,低下头去整理衣服上的褶皱,“凌云城怎么会出你这样的人。”整理好凌乱的袖口,他噙着三分嘲讽的笑道:“你早就认出我了,那还在这儿装个什么劲儿?” 壮硕汉子嘿嘿一笑,“不都说您没有真本事,全靠着您爹的名声行事吗,我这不是误信了他人的闲言碎语,没料得您居然能……”误打误撞猜出钱袋子是我偷的。 后半截话他没好意思说。 壮硕汉子是实打实的凌云城人士,凌云城里的人没有不认得越千城的,一则他爹是凌云城的城主,二则是坊间充斥着有关他的闲言碎语。 不知从何时起,凌云城里的男女老少达成了一个共识——少城主啊,是个欺软怕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纨绔公子,真本事半点没有,成天净欺负人。 他其实刚刚一眼就认出越千城来了,正是因为相信了城里流传的话,认为越千城没有真本事,这才敢在他面前演这出戏。 花涴将长鞭重新收起来,别在腰间,用外衣盖好。如此从表面一看,她又是个娇娇弱弱的漂亮姑娘,谁也不会想到她方才挥舞鞭子时有多么勇猛。 越千城没多和壮硕汉子客气,命令他把偷走的钱袋子交出来,他小声询问顾一念,“一念,你荷包里有多少银子?” 顾一念不假思索道:“不到十两。”他每天都要数一遍,记得可清楚了。 越千城“唔”了一声,回过身,他大声对壮硕汉子道:“听到没有,不到十五两,这里只有不到十两银子,剩下的五两被你拿出去了吗?” 壮汉听到了顾一念说的话,闻得越千城转口说十五两,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啊?可是我听着分明是……” 越千城冷冷打断他,“分明什么分明,你掏不掏出来?” 壮硕汉子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明白越千城的意思了,他哭丧着脸把兜里的钱全部掏出来,捧到越千城面前道:“少城主,我今儿个还没开张就碰上了你们,全身上下的家当都在这儿了,根本没有五两银子……” 没同他客气,越千城伸手接过壮汉拿出来的银子,填进顾一念的钱袋子里,扔回给他道:“这回收妥帖了,别再让贼人惦记。” 顾一念忙接住钱袋子。 拍拍手,越千城望着壮硕汉子的脸,惋惜不已道:“爹妈白给你生这一张古道热肠的脸,着实糟蹋了,跟我走吧,咱们去玩玩。” 偷东西的壮汉懵懵懂懂道:“玩玩?去哪里玩玩?” 越千城挑唇,“衙门一日游。” 围观的百姓没看到越千城威胁壮硕汉子,单看到他抓到贼人,为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伸张正义。人们纷纷议论,这个不知打哪来的公子年纪轻轻,却有这样好的心肠、这样大的能耐,脚踩正义身披光霞,当真是后生可畏。 只是若让他们认出这人是名声在外的越千城,不知他们还会不会这样说。 去衙门的路上,偷顾一念钱袋子的壮汉一直在求饶,拜托越千城放了他,别送他去官府。 越千城不为所动。 花涴被壮汉念叨的耳朵都起茧子了,她对他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行了盗窃的事情,便必须负担起后果。从衙门出来后,你要设法悔过自新,别再继续当贼偷了,瞧你年纪不大,又身强体壮,做什么工作应该都能养活自己。” 花涴说的这些话壮汉早听过十几遍了,若是早能悔过自新,他今日又怎会被越千城抓住。 “少城主少城主,”见求饶不成,壮汉转转眼睛,另寻了一个办法,“您说我到了官府大不了被判成毛贼,还是盗窃未遂的那种,打个几十板子就放了,于您的声名上没有任何提升。只要您把我放了,我保证会告诉你一件大案子,一件出人命的大案子,您的无仙派不正是接大案子的吗?” 最后这句话是奉承,也是不显山露水的揶揄,凌云城里的人都知道,无仙派没有真能耐,不过是少城主心血来潮办着玩玩儿的,顶多能帮人修修桌椅板凳。 越千城原以为这只是小毛贼使的小聪明,没把他的话当回事,指一指身边的花涴,他故弄玄虚地问壮硕汉子,“知道她是谁吗?” 壮硕汉子上上下下将花涴打量个遍,须臾,迟疑不定道:“莫非是……少城主夫人?” 花涴行走的动作一僵。 听到他这样说,越千城心里其实很欢喜,但是他兜住了那份欢喜,没有让它显现出来。“这是六扇门的花涴姑娘。”他故作严肃地纠正道。 “六六六扇门!”壮汉惊着了。 的确,他是听同行们说过,朝廷最近有派六扇门的人到各个郡首驻扎,派到他们瞿凤郡的是个小姑娘…… 不会这么巧吧!壮硕汉子欲哭无泪,他今儿个才偷了一个钱袋子,便撞上了六扇门的捕快!这得是什么样的“好”运气。 花涴一开始不明白越千城说出她身份的原因,但当看到壮硕汉子一脸被吓到的表情,她便知道越千城是什么意思了。 清清嗓子,她刻意装出严肃的神色,威胁壮汉道:“什么大案子,说清楚了,不若我带你去六扇门走一遭,让你看看六扇门的捕快是怎么办案子的。” 壮汉皮笑肉不笑地恭维花涴道:“六扇门抓的都是盗王盗圣,我这个小毛贼着实无须您出手,我说,我说便是了……”默不作声地叹了一口气,壮汉无可奈何地把打算用来换取自由的大案子说出来,“不知您二位有没有看到,之前街上有个哭哭啼啼的女人,说自家男人喝酒喝死了。其实啊,我告诉您二位,那家男人才不是喝酒喝死的呢,我昨晚去他们家旁边偷东西时亲眼瞧见,是那个哭哭啼啼的女人用被褥将男人捂死的!” 他这句话甫一落地,越千城和花涴皆露出惊讶的神色。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花涴出身六扇门,对案件有一定的敏锐性,她下意识询问壮汉,“你什么时候看到的?” 壮汉道:“天快亮那会儿,我看到她杀人后吓得要死,东西也没敢偷,跑出去没多久,天就亮了。” 花涴闻言蹙眉,“既然你亲眼目睹了案发经过,方才在街上为何不将此事告诉官府的人?” 壮汉嘿嘿一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我是个贼,自古以来贼见了官府的人都要躲得远远儿的,哪有自个儿凑上去的道理。” 越千城思索稍许,问壮汉,“那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家住在哪里?” 壮汉说了个地方,越千城和顾一念都不知道,花涴刚看完瞿凤郡的地图,她倒是有印象,只是纸上谈兵终觉浅,若让她自己去找,确是有点困难。 对视一眼,越千城和花涴异口同声对壮汉道:“你带路!” 偷钱袋的壮汉再度欲哭无泪。 他们三个赶到那妇人家中时,过来查看的官兵正要离去,越千城隐约听到几个官兵小声道:“走吧,你看他的表情,这么痛苦,鼻孔和喉咙深处也有呕吐物残渣,肯定是窒息死的。” 他忙出声叫住准备离开的那几名官兵,“等一下。” 那几个官兵回头看越千城两眼,本打算不耐烦地骂他讲句,骂完赶紧去街上逛桃花节游园会。见越千城气质不俗,活像某个有钱有势权贵家的公子哥,便改了口气道:“你是谁,叫我们等一下作甚?” 花涴动作麻利地掏出六扇门的令牌,挡在越千城面前晃了一下,令牌上,花涴两个大字清晰可见。 瞿凤郡上下都接到了通知,说六扇门派了成员常驻瞿凤郡中,通知上还隐晦标了一句,说六扇门此番派人前来目的不明,没准和查探地方稳定情况有关,全郡公职人员要注意维护近期坊间的安定太平,莫要发生什么惊动六扇门的事情,以免被上报上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见到这枚令牌,官兵们的态度再度发生转变,“花捕快!”他们恭敬道。 花涴往四周看了看,只看到围观的群众和仍旧啼哭不止的丧夫女子雯娘,没看到仵作打扮的人,她问官兵们,“仵作呢?” 官兵回道:“没来。” 花涴不快蹙眉,“勘验现场怎能没有仵作,快去找一个来。” 官兵们应承下来,有个人脱队出去,再回来时身后跟着个一看便知经验丰富的老仵作。 越千城发现,老仵作进门的那一瞬间,啼哭不止的雯娘抬了抬眼睛,哭声略止一瞬,复又重新响起。 老仵作本打算套上鞋套进屋查看死者的,瞧了瞧地上,全是官兵踩的脚印子,只好叹口气,把鞋套放回去。 死者外号老孙头,年岁在四十左右,平日里同街坊邻居十分友善,在家中更是疼妻爱子,除了爱喝两口小酒外,几乎没有什么毛病。 他的猝死牵动着周围街坊邻居的心。 老仵作仔细勘验了老孙头的尸体,扒开他死不瞑目的眼睛,又把堵住他鼻孔的秽物都清理干净,越千城与花涴靠近观看老仵作的一举一动,跟着他的动作观察死者的尸体可有异样。 “唔,”仵作从老孙头的鼻孔里取出几根细绒毛,用木夹子夹着给越千城和花涴看,“他的鼻孔里有毯子上的绒毛,看到没有。”说着,他又看了看老孙头的鼻孔,若有所思道:“还有不少呢。” 越千城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雯娘,一边故意对老仵作道:“这有什么稀奇的,睡觉的时候要盖毯子,喘气之间绒毛便能进入鼻孔中。” 雯娘揪着手中的帕子,轻轻擦拭眼泪。 老仵作不住摇头,“少年郎,你不懂的,你瞧见没,”他示意越千城靠近死者的鼻孔,“他的鼻孔里面有不少毯子上的绒毛,若是和平常一样呼吸的话,根本不会有这么多绒毛进入鼻孔,除非是非常急促的呼吸,且毯子必须紧贴鼻孔,才能呼入这样多的绒毛。” 越千城仔细看了看,的确是这样。 “你再看他的手,虽然手臂平放在两侧,乍一看很安详,像是睡梦中背过气似的,可是他的手指头根根蜷曲,显然死之前曾用力挣扎过。”老仵作继续道:“喝醉的人睡得大多安稳,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会让他用力挣扎呢?” 花涴绕到尸体上方看了会儿,突然解开尸体脖颈扣得严实的衣领子,平着声儿道:“这里有印子。” 越千城凑到花涴发现的印子旁边,只见五枚指痕分散在死者的脖颈两侧,其中四枚指印较重,一枚比较轻。 花涴问了一句,“是尸斑吗?” 老仵作看了看,摇头道:“不像,这就是手指印嘛,这个人在死之前肯定被人掐过脖子。” 看着死者浑浊的眼睛和有些僵硬是尸体,越千城突然想到什么,他靠近老仵作,低低问了他一个问题。 老仵作低声将问题的答案告诉他。 在仵作勘验老孙头尸体的整个过程中,雯娘始终一言不发,只是不停地用手帕擦拭眼泪。直到花涴发现了死者脖子上掩盖的掌印,她终于抬起头,像下了什么决心一般,双目中射出决绝的光芒。 “不用看了。”她突然出声道:“是我,是我杀的他。” 一言既出,满座皆惊。 那些与他们家相熟的街坊邻居都被雯娘的话吓住了,“雯娘,你莫不是被吓傻了,说什么胡话呢?” 雯娘捏紧手中的手帕,仿若捏住了燃烧的仇恨,“我恨极了他,唯有杀了他,我才可以解脱!” 有个看热闹的大婶儿和雯娘该是熟人,她皱着眉头,很是痛心疾首道:“雯娘啊,你糊涂!老孙头的年纪虽然比你大了些,可他是真心实意待你好的,咱们街上谁不羡慕你有个好夫君,你究竟受何人蛊惑,居然做出此等事情来?!” 雯娘长笑几声,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们都被他蒙骗了。”她道:“他待我好?是的,外人是这样觉得的,有些时候我也这样觉得,可那都是假象!”她猛地撸起衣袖,露出素日里妥帖藏好的累累伤痕,“你们都看看,这些伤痕都是他打的!”她将那些伤痕一一展示给围观的阿婆阿爷们看,“我嫁给他多少年,便挨了多少年的打,他不喝酒还好,一喝酒打得更厉害。这些年来,为了孩子也好,为了夫妻恩爱的好名声也罢,我从未对外人说过他的所作所为。可不说不代表我已习惯了他的毒打,我实在是受不了了,与其被他打死,倒不如我先将他害死!” 雯娘身上的伤口太过触目惊心,有些地方疤痕颇深,显然是很久之前留下的,到如今也未完全消失。 街坊邻居们这下更震惊了,先前说话的大婶儿望着雯娘身上的累累伤痕,眼中含泪道:“雯娘,咱们做了这么多年街坊,我从未见过你受伤的模样,也从未听到过他打你时发出的声响……” 雯娘抬起头,目光悲戚道:“这便是他的精明之处了,婶儿,咱们家住得离街面远,房子隔音又好,动静本就不容易传出去,他哪怕喝了再多酒,每次打我之前都会记得关好门窗,连条缝隙都不闪,我叫得再大声,也不会有人听得到。” 有人感慨不已道:“雯娘啊,你应当将此事告诉娘家,想办法与他合离,你杀他作甚,何必赔上自己个呢?” 雯娘闻言只是面露苦涩,“我不是没想过,可是他说了,若是我敢同他合离,或是将此事告诉别人,他便先杀了我,再杀我的孩子和家人,你们别看他在外人面前表现得老实,然他内里十分极端,我相信他真会做出这种事情的。” 任谁也没想到,平日里老老实实的老孙头背地里竟是这样的人,众人对雯娘的遭遇心疼不已。 那几个衙门里的官兵本以为这是桩普通的案子,没成想,里头竟牵扯到弑夫一事,且发现这件事的不是他们,而是六扇门派来的捕快花涴。他们几个心中难免忐忑不安。 虽说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但终归还是要补一补的,免得出现更大的问题。“你叫雯娘?”其中一个官兵询问雯娘,“人真是你杀的?” 雯娘擦擦眼泪,重新将身上的伤口掩盖好,点头道:“是我。昨天他又喝多了酒,关好窗子打了我一顿。打完我之后,他便上床睡觉了,我在冰冷的地砖上躺了一宿,越想越觉得活着没意思,也觉得这么些年实在是太委屈了。我趁他睡得熟,便用床上的被褥闷死了他,为了掩人耳目,也是为了不被人发现,我又将他伪装成醉酒后窒息而死的样子。” “对对对,我看到了。”那个偷顾一念钱包的壮硕贼汉子忙站出来作证,试图为自己争取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这个娘子可狠了,我看到她用被褥捂死了自家汉子!” 越千城的视线一直放在雯娘身上,不知是他的错觉还是什么,当听到壮硕汉子站出来作证时,雯娘并未惊惶,反而,她的眼底有一抹庆幸的光芒在闪烁,似乎在庆幸汉子能够站出来作证。 越千城眉心一动,心底的猜测又多一重验证。 官兵不耐烦地望着横插一杠的壮汉,“你又是谁?” 壮汉正要开口作答,花涴给了他一个眼神,道:“他与这件案子无关,但也并非什么善茬,一并带回衙门去吧。” 壮汉的如意算盘彻底宣告落空。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人证物证俱全,就连凶手自个儿也承认了,这个案子轻而易举地了结,只等回衙门细细审问一番,便可按照当朝的律法处置凶手。 官兵们在一众嘈杂人声中押解起雯娘和那个偷钱包的壮硕汉子,“跟我们去衙门吧。” 在这个过程中,越千城始终一言不发,当官兵们打算将雯娘押出去时,他终于出声问了雯娘一句话,“家中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不见你儿子出来,他不在家吗?” 雯娘愣了一下,她不知面前这个面生的公子哥怎会晓得她家还有个儿子,转念一想,也许他也住在附近,只是她出门少,不曾见过罢了。 “他回乡下的太姥爷家中了。”雯娘坦然答道。 越千城继续追问,“何时回去的?” 雯娘不假思索,“昨日。” 却并未说具体的时辰。 围观人中有人质疑道:“不对呀雯娘,我昨天下午还在家门口看到大梁子的,他昨天还在郡上吧?” 雯娘看说话的人一眼,眼底似有嫌恶一闪而过,神色不过瞬间便恢复如初,“是了,”她平静道:“昨天夜里回去的。”顿一顿,她又露出哀婉祈求之色,“拜托你们,”她对围观的众人道:“看在街坊一场的份儿上,别将此事告诉我的孩子,若他回来问起什么,你们便说我与他父亲一起死了。” 有年纪大的人不住摇头叹气,口中说着“作孽”一类的话,他们这些人心软,最见不得这样的场面。 越千城缓步走到老孙头的尸体旁边,微微弯下腰,语气低沉道:“夫人,你可知,替人顶罪也有违我朝法度,按律也是要入刑的?” 花涴与越千城虽然相识不久,却与他有着超乎寻常的默契性,示意官兵们暂缓行动,她道:“等一等。”越千城定然发现了什么其他的事情。 听完越千城的话,雯娘只是不解笑一笑,“公子说什么,雯娘不懂,雯娘只知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我杀了自己的丈夫,犯下弑夫之罪,那么便要承担起后果,何来替人顶罪一说?” 越千城抬起头,望着右边墙壁上不知何年何月贴上去的、早已褪去颜色的“囍”字,语调缓慢道:“夫人当真聪慧。这个壮硕贼人翻墙进来偷东西时,你应当有所察觉,左不过你心中另有打算,是以并没有表露出有所察觉的样子,而是故意让贼人看到你用毯子杀人的场景。你料到贼人心虚,不敢将此事到处宣扬,顺水推舟,你做了两重打算。” 偏转头颅,他用那双会笑的眼睛看向雯娘,“一重,若贼人不说,官爷们怕麻烦,老孙头的死便成了意外,你和你儿子都可以侥幸逃脱律法的惩戒;二重,若瞒不过官府的人,老孙头死亡的真相得以暴露,查到你头上,你便认了,若是官府深挖一层,查到你儿子头上,这个时候小偷便成了证人,他能够证明人是你杀的——毕竟,他亲眼看到了你杀人的场景。如此,你便可以顺利成为凶手,成为心甘情愿的替罪羔羊。” 花涴转瞬间明白越千城说的话是什么意思,神情变得肃穆而紧张,她知道他为何要打断官兵们的行动了。 只是围观的百姓们还有些糊涂。 “公子说的话是什么意思,雯娘愈发不懂了。”雯娘的鬓发有些松散,显得她很憔悴,“这件事同我儿子有什么关系,他年纪还小,昨夜又不在家,您万不能信口雌黄,污蔑我孩子的清白。” 越千城不置可否,他淡淡一笑,眉眼微弯道:“我揣测,纵使这个贼人不主动送上门来,你也会将他供出来,对吗?”他长长叹息一声,故意大声向着拥挤的人潮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做娘亲的尤其会为自己的孩子考虑,哪怕赔上自己的自由和生命也无所谓。可,让母亲出来顶罪,自己却躲起来不吭声,如此小人行径,真能称得上男子汉大丈夫吗?” 人潮涌动,围观的百姓面面相觑,场面一时变得安静许多。 那几个官府里的衙役凑过来同越千城搭话,“这位……”想了会儿,不知该怎么称呼他,干脆按照寻常打招呼的方式称呼他,“这位公子,你到底什么意思?”他们也糊涂了。 也许要解释很久,越千城在屋内寻了两个板凳,一个推到花涴身边,示意她坐下歇歇,另一个自己坐在身下。 他寻思着靠在椅背上太吊儿郎当了,花涴可能不喜欢,是以他将脊背挺得笔直,颇有几分板正少年的风雅模样,“让我们从头捋一遍。” 越千城将心中的猜想全部道出,“一开始我也以为这是个普通的案件,不过是个醉酒之人意外身亡罢了,没什么值得深究的。但我和花涴遇上了这个不上道的贼人,”他看一眼那个偷顾一念钱袋子的毛贼,“他告诉我们,老孙头并非醉酒身死,他在凌晨时分,亲眼目睹了雯娘用毯子闷死老孙头的可怕场景。” “你们来看老孙头的尸体,”他撩袍起身,一边呼唤花涴和官兵们,一边朝老孙头仰面朝天的尸体边走去,“老孙头的尸体上有好几处疑点,方才仵作已经说过一个了,他的鼻孔里有许多毯子上的细绒毛,这可以证明他是被人用毯子捂死的。但是你们接着看,”他拨开老孙头包裹严实的衣领子,“他的脖子这儿有个轮廓分明的手掌印,从角度来看,应当是有人骑在他身上,从上面固定住他的脖子时产生的,再从痕迹的深浅来看,手掌印的主人用的力气应当不大,所以他的目的应该不是用手掐死老孙头,而是想固定他的头颅,方便用毯子堵死他的鼻孔和嘴巴,让他无法呼吸。” “你们再仔细看看,”越千城伸出指头,指着老孙头脖子上的手掌印,“一、二、三、四,人有五指,老孙头脖子上的掌印却只有四指。” 花涴辨认片刻,拧眉道:“果然。” 四个指印十分明显,能辨认出分别属于哪根手指头,仔细看一看,缺少的是中指。 越千城继续道:“之前雯娘在街上哭泣,我闻得旁观的人说,他们家的孩子手有残疾,十根指头凑不全,所以看到这个缺少一指的掌印时我便有所怀疑。再一个,”他偏首望向老孙头死不瞑目的双眼,“按照雯娘所说,她是凌晨时分杀死的老孙头,贼人目睹她害人也是在凌晨。可人死后并未全无表现,你们看,老孙头的双目已经出现轻度浑浊,我方才问过仵作了,他说当死人的双目出现轻度浑浊,便代表这人死了起码四个时辰以上。若他刚死个把时辰,双目并不会浑浊。” 抬起头,他冷静道:“我以前在某本册子上看到过,人死一个时辰,尸斑开始出现,三到四个时辰,用手指挤压尸体上的尸斑,会出现退色的现象,七到八个时辰,尸斑便会转移。老孙头脖子上的尸斑已到了指压退色的阶段,种种迹象说明,他死亡的时间并不是凌晨,而是更早一些,应当在昨夜子时左右。” 凌厉如剑般的眉峰微微上挑,他用几乎可以洞察一切的深邃目光凝望雯娘,“夫人,请你告诉我,既然老孙头死亡的时间是上半夜,你为何要在黎明时分,趁有贼人闯入的时机,再一次佯装杀死他?你究竟想掩盖什么?” 说到底,雯娘是个妇道人家,长期相夫教子,心机没有修炼得太深,被越千城这样摆出证据逼问,她不由得露出慌乱的神色,两根藏在袖子下的食指不停搅拌,只缄口不言。 将越千城的话从头到尾听完,官兵们才终于恍然大悟,原来这件有隐情的案子里还有隐情,他们都着了这个小妇人的道。 围观的百姓们太多了,他们先是判错了案子,接着又认错了凶手,官兵们觉得面子受损,干脆不说话了,干等着那位年轻的公子哥帮他们揪出真凶。 越千城讲话咄咄逼人,语气较为硬气,花涴接过他的话,扮演了较为温和的劝说者,“夫人,让你儿子出来吧,”她放软语调,缓缓规劝雯娘,“不管他行凶的缘由是什么,杀了人终归是要负责任的,纵然他躲的了一时,可也总躲不了一世,官兵们会想方设法将他捉拿归案的。” 雯娘快速地咬一下嘴唇,语气快速而决绝道:“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人是我杀的,你们要抓就抓我。” 场面僵持住了。 官兵们看不下去了,他们耗不起啊,今儿个的天气这么好,街上这么热闹,他们还想去凑凑桃花节的热闹呢。 “得了,”两个官兵作势要带走雯娘,“既然你什么都不肯说,便和我们去衙门走一遭吧,花捕快说的好,你儿子躲的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先将你带回去,咱们再贴布告找他。” 围观的百姓们让出一条道。 官兵们正要押解着面容憔悴的雯娘离开此处,突然之间,一个模样尚显稚嫩的男孩从房舍内冲出来,一边喊着“你们放开我娘”,一边将押解雯娘的官兵撞开。 雯娘本来已经停止了哭泣,见到从房舍内冲出来的男孩后,她的眼泪瞬间盈满眼眶,“梁儿!”她又悲又急道:“娘不是让你躲好吗,你出来作甚?” 又是一年,非常感谢一直以来陪伴我的小天使,因为有你们,我才有继续码字的动力。 单机码字很绝望了,希望今后你们也多多和我互动,我会用努力更新来回报大家的! (30号和初一留言都有红包送,祝大家新年发大财,都能找到长得超好看的另一半~)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那个叫梁儿的男孩应当是雯娘的儿子,看上去顶多十三岁,满脸的稚气未脱,“娘!”梁儿痛哭道:“您这辈子吃了太多苦头,我实在不能再看您顶替我去做牢了,我长大了,能保护你了。”他张开手臂护在雯娘前面,“你们要杀要剐都冲着我来,别欺负我娘!”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没想到,雯娘的儿子就藏在家里。 半大小子的蛮劲最大,官兵们被他撞这么一下,疼得龇牙又咧嘴。 花涴怕他冲动之下再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罪名越安越大,几个箭步冲到梁儿身边,她拽住他道:“好了好了,你冷静些,别冲动。” 梁儿用手背囫囵抹了抹眼泪,泪眼朦胧地抬起头,他扫了花涴一眼,突然,像觉得哪里不对劲似的,他猛地抬起头,又看了花涴一眼,继而像被吓到了一般,身子开始发抖,“是你!”他惊呼道。 花涴神情不解地指了指自己,“你认得我?” 梁儿咽了咽口水,又问了花涴一个奇怪的问题,“你是谁?” 花涴更懵了,“什么意思?” 越千城看了看梁儿,又看了看花涴,清正的少年面庞亦开始浮现不解,他问梁儿,“你见过她?” 梁儿的嘴巴蠕动两下,欲言又止,似有何忌讳。 雯娘的哭声传来,“梁儿,你快走,别为了你爹那样的人搭上你余下的人生。” 梁儿的注意力被雯娘的哭声转移走,他眨着被眼泪浸湿的睫毛,执拗道:“娘!我不走,我犯下的错不能让您替我承担!” 雯娘着实没有法子,她抬起袖子擦拭眼泪,转而向花涴和越千城求起情来,“官老爷,官小姐,”她道:“拜托你们行行好,放过我儿子吧。是我杀了我丈夫,这件事和我儿子没有关系,你们不要听他说胡话,你们让官兵抓我好不好?” 花涴和越千城自是不能答应她。 拧在一起的眉心始终未曾舒展过,越千城望着梁儿,由衷夸了他一句,“很好,敢作敢当,没让你娘背锅,是个男子汉。” 梁儿恨越千城和花涴唤来仵作,致使他爹死亡的真相得以暴露,如若不然,他和他娘现在仍是自由身。他甩开花涴的手,也不理会越千城,只偏过头“哼”了一声。 他有抵触情绪在情理之中,谁不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呢,越千城没同他计较。 另有一拨官兵们从外头走来,该是有人去衙门通风报信了,是以衙门又派了一拨人来。 两拨官兵碰了面,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便把雯娘和梁儿都带走了,那个偷顾一念钱包的贼人也一并被带走,接下来的审问外人没法子直接参与。 折腾了一上午,太阳已经渐渐有了偏西之意,正是一日间日光最浓盛的时刻。 桃花节一年只办一天,过了今天,便要再等来年了。 围观的人们从雯娘家的屋舍旁散去,空留一声嗟叹,一地叹息。 自然,他们的悲伤嗟叹不过仅留存一时,不会长久。 一个家庭就这么毁了,谁能想到,雯娘妥帖的衣袖下藏着触目惊心的伤疤,谁又能想到,半大小子敢杀死自己的生身父亲。 死了的人可恨,活着的人可怜,世上总不缺不平事。 越千城和花涴走在人群最后面,随围观的群众散去。走在他们前面的是几个上了年纪的大婶儿,她们没有回头,不知道花涴和越千城就在她们身后,所以说话没防备着些。 “方才那个模样俊俏的公子是凌云城的少城主吧?我越看越觉得眼熟。”一个大婶儿突然开口道。 另一个愣怔一瞬,思索道:“我想想,虽然刻意收着了,可那一身纨绔劲仍在,别说,还真是隔壁凌云城的少城主。” 还有一个走在最边边的探头向里,质疑道:“啥?你们没认错人吧?我听闻凌云城的少城主人品不行,仗着他爹是凌云城的城主,见么天的为非作歹,根本不上道。方才那个公子虽然纨绔些,但说话做事颇有水平,怎么看都不像那个二世祖啊。” 最先开口说话的大婶儿补充道:“不对,就是他,我前段时间还见过他来着,他带着手底下的人在街上走来走去,好像在收保护费。” 质疑的大婶满脸将信将疑,她咋舌两声,问了一个大家都想问的问题,“如果方才那位俊俏公子是凌云城的少城主,怎么方才你们没有认出他来?” 几个大婶沉默片刻,“可能,咱们没看过他正经的样子吧,所以乍一见着了,都觉得陌生。” 大家纷纷点头,觉得就是这么个理儿。 跟在这群大婶儿身后,“被迫”听完了她们的议论,越千城心里其实有几分尴尬。他从她们身旁掠过,清了下嗓子,低声插话道:“婶儿,声音低些,你们说的我都能听到。” 几个说闲话的婶儿动作一僵,也开始觉得尴尬起来。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尴尬这玩意儿也一样,与其自己尴尬,倒不如让大家陪着一起尴尬。 人群中有个装扮精致的女子突然回过头,她的视线没有迟疑,径直落在花涴身上,顿一顿,她向花涴点了点头,似乎在打招呼。 花涴愣怔一下,本着礼尚往来的心态,亦朝她点点头。 越千城用眼角余光看向装扮精致的女子,侧过身子,低声询问花涴,“你认得她?” 花涴摇头,“不认得,但是她朝我点头,我不回应她不礼貌。” 正说着,装扮精致的女子又将视线移到越千城身上,也朝着越千城颔首打招呼。 越千城迟疑不解地还了一礼。 分别同他们俩打完招呼,装扮精致的女子没有停留,顺着人潮拥挤的方向离开了。 花涴和越千城都一头雾水。 这一日还早,日头仍挂的高高的,越千城寻思现在回凌云城太早了,他想多陪在花涴身边一会儿,遂拐着花涴继续往街心里走。 桃花节桃花节,为了应景,街上处处都可以看到桃花,走几步,脚下便有被踩烂的桃花瓣。 也许该叫桃花劫来着。 日光洒在头发上,晒得头皮温暖,面部的神情也不自觉柔和放松,想到方才大婶儿们议论他的话,越千城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我没收过保护费。”他对花涴道:“那日和我霍嘉他们在街上办事情,态度凶了些,不是在收保护费。” 越千城其实是个十分懒惰的人,懒惰到连解释的话都懒得说,所以凌云城周边的人对他的误解越来越深。然而今天,他不想让花涴误解他,人嘛,总是想在喜欢的人面前展露好的那一面。 花涴闻言轻笑,“噗。”眉毛弯成恰到好处的弧形,她柔声道:“我相信你,若你收了保护费,日子一定过得滋滋润润的,哪会将无仙派的山门设在荒芜的郊外。” 越千城从未觉得心境如此平和过,花涴的嗓音温温柔柔的,像山间一泓清泉,沁入他的心脾之中,“若世人皆像你一样明智便好了。”他由衷道。 花涴挑唇笑笑。想到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她微微仰起头看向越千城,眼光一如神情柔和,“多亏有你,不然杀害老孙头的真凶便逍遥法外了。虽说我在六扇门当值,可老门主大多派我去做些苦力活,抓抓难搞的逃犯什么的,我心思不够细腻,对查询线索着实不怎么在行。” 少年的侧颜线条近乎完美,他眯着眼睛微笑,“巧了,我对查找线索比较在行,对功夫一窍不通,咱俩正好互补,活该做一对好搭档。” 花涴回他一串娇笑。 “那家小子似乎认得你,”越千城继续道:“而且看他的表现,似乎很是害怕你。” 花涴点头,“我也察觉到了,可惜方才没有机会问清楚。” 迈步向前,越千城宽慰她,“没事,咱们还有机会,反正这个案子一时半会儿不会判结。” 提到刚刚发生的案子,花涴心里又开始堵得慌,她按了按腰间的软鞭,心中叹息道:“很多时候,我会像现在这样子迷茫,究竟怎样才算惩恶扬善,我也说不清楚。就像今日这桩案子,梁儿杀了自己的父亲,他有罪,雯娘为了不耽误他的前程,心甘情愿替儿子顶罪,她亦犯了窝藏包庇之罪,他们母子俩都要接受律法的惩治。可说到底,若不是老孙头长期毒打雯娘,这些罪恶根本就不会发生,他们母子俩是作了恶,然这罪恶的种子是老孙头自己种下的。” 越千城很少去思虑这些事情,也许因他是男儿身,心肠生来就比女孩儿家硬,“律法存在的意义便是这样,”他温言宽解花涴,“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底线,甭管有什么原因和苦楚,只要跨过了这条底线,便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也许有些时候,遵循律法去处置犯人不够人性化,可天下人众多,若没有律法的震慑和约束,人间会彻底乱套,什么妖魔鬼怪都敢出来。” 花涴认真聆听越千城的话,良久,沉声感慨道:“你说得对,做人要遵守底线,世道才会安宁。”她在六扇门当值,早应该明白并牢牢记住这个道理,可……哎,身为捕快,她的心肠还是不够硬。 仰头看向天际飘浮不定的流云,越千城深吸一口气,“世人皆言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未必全对,有时她们的可恨之处,恰是世人都无法避免的软肋。” 譬如孩子,譬如家人。 第30章 第三十章 花涴咬咬嘴巴,闷闷道:“你别说了,越说我心里越不安稳,明明是捉拿了真凶,却总觉得自己做的不对。” 越千城爽朗地笑一声,“想让心里安稳些吗?”他低下头,问走在他身侧的娇俏少女。 花涴毫不犹豫地点头,用力过猛,额角的鬓发飞到脸颊上,“想。” 几乎是下意识的,越千城伸出手,将花涴飞到脸颊上的鬓发拨开,微冷的指尖触碰到花涴柔软的脸颊,他们俩一时都愣住了。 “咚咚。”是心脏跳动的声音。 下一瞬,越千城和花涴的脸颊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升温,一个红得比一个厉害。 这个动作太暧昧了啊!! 越千城颤颤巍巍收回手,用带着花涴脸颊余温的指头搓搓手,又摸了摸衣袖,颇有些手足无措。 花涴低下头去,直勾勾盯着自己的脚尖看,用发怔来掩饰自己的心慌意乱。 越千城想解释一下,防止花涴误会他是个轻薄儿郎,可脑袋飞快转动一番,觉得与其于事无补地解释,倒不如将这茬直接翻页,用别的事情吸引花涴的注意力,让她趁早把这件事忘记。 “那个……”他面颊绯红地挠头道:“过几日衙门肯定要公开审问雯娘母子俩,届时咱们也过去,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按道理说,人情不能凌驾于律法之上,可有些时候,量刑可以参考人情。” 花涴也是这样想的,她面颊绯红道:“好,你记得叫我。” 越千城痛快答应。 他俩踩着一地淡粉色的桃花瓣,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午后,沿着人潮拥挤的街道安静行走,彼此都没有开口说话,穿身而过的和风与天际流走的浮云做了他们最好的陪衬。 走着走着,花涴突然想到一件事情,“等一下,千城,”她停下脚步,叫住越千城,缓慢而又紧张道:“咱们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越千城一时没明白过来,愣了一会儿,他突然惊讶抬眸,“一念!” 完蛋,他俩彻底把顾一念忘记了! 努力回忆起把顾一念扔在了哪条路上,越千城和花涴没有心思再闲逛,赶紧沿着回忆中的路去寻找顾一念。 他们找到顾一念时,那个柔柔弱弱的书生正蹲在他们最开始停留的路边,一步也没有走动,“城哥,花姐,”看到越千城和花涴回来找他,顾一念激动得热泪盈眶,眼泪稍微挤一挤便能盈出眼眶,“你们回来啦,我……我方向感不行……找不到回家的路……” 花涴满脸歉意道:“抱歉啊一念,我们光顾着办事了,完全把你忘记了,你还好吗?” 顾一念站起身,脚下是一个一个拿树枝画的圆圈,忒整齐划一,“还好。”他用脚把画的圈儿抹平,揉揉眼睛道:“我相信你们会回来找我的。” 越千城抬手抚摸下巴,望着顾一念画的圈儿思索片刻,随口揣测道:“我说一念,你该不会以为我和花涴将你扔下不管了,所以画了这么多圈儿来诅咒我们吧?” 顾一念睁大眼睛——“嘎!”被发现了! 大路那端走来两个人,一个头发乱糟糟的,活像八百年没洗过头,另一个穿一身飘逸的白色衣裳,行走的动作十分轻盈,冷不丁瞧着,还以为是黑白无常到人间拘魂来了。 正是霍嘉和小白。 越千城给花涴试了个眼神,花涴当即心领神会。 霍嘉先看到他们,“你们在这儿呢,让我们好一通找!”他笑嘻嘻奔过来,腆着脸和越千城他们打招呼,“城哥,花姐,你们怎么遇上一念的?” 越千城眯起眼睛,朝他和小白笑得人畜无害,“回来了?”唇角上挑,他问霍嘉和小白,“凤来阁的酒好吃吗?” 少年们无家无室,整日里朝夕相处,早就琢磨清了各自的脾性和小习惯,小白十分清楚,每当越千城露出这种看似人畜无害的笑容,便说明他心里有气,且没憋什么好点子。 是以,小白不假思索,径直往眼下越千城最忌讳最在乎的花涴跟前跑,“花姐救我们!”霍嘉亦有所察觉,也躲开越千城,围上来拽着花涴的袖子,故意可怜巴巴道:“姐姐救我!” 花涴瞧了瞧小白,又瞧了瞧霍嘉,总觉得这俩人的年纪看起来都比她大,却不知为何总爱唤她姐姐。 想到他俩抛下可怜兮兮的顾一念,自个儿跑去花天酒地,花涴拽拽衣袖,笑着摇头道:“我可不管。” 小白摸了摸口袋,还好,凤来阁的大姐姐没把他的钱袋子全部掏空,还留了顿饭钱。“花姐姐,”他偷偷看一眼越千城的表现,压低声音,收买花涴道:“你在城哥面前帮我和霍嘉说句好话吧,你看,现在都这个时辰了,你应当饿了吧,若你帮我和霍嘉说好话,我们便请你吃午饭!” 花涴故意露出为难的样子,小白他们又催了催,她才故作迟疑道:“好吧,那我就勉强帮你们说句话吧。” 霍嘉朝她拱手致谢。 藏住眼底的笑意,花涴清清嗓子,温声对越千城道:“骂他们的时候轻着些,别带上一念。” 只有短短一句话,须臾间穿耳而过,霍嘉和小白一时没寻思明白,这到底算不算是为他们说好话。 说完这句话,花涴回过头,朝他们挤眼睛道:“说完了,走吧,吃饭去。” 小白摸摸钱袋子,总有种被人涮了的感觉,心下更是亏得慌。直到花涴走到越千城身边,仰起脸笑着问他,“配合得好不好?”小白心里的吃亏感终于盛放到极致。 捂住胸口,他做出痛苦万分的表情,“花姐姐,我没想到,你居然串通城哥来诓我……” 花涴笑而不语。 越千城朝花涴咧嘴笑得十分开怀,“很好很好,默契十足。”他招呼顾一念,“走吧一念,今儿个运气好,有冤大头愿意请客吃饭,咱们便去瞿凤郡最大的酒楼吃饭。你也别恼他们撇下你了,待会儿多点几个菜,化悲愤为食欲吧。” 顾一念欢喜万分地点头。 这要是搁在平常,小白早施展轻功跑路了,反正无仙派里只有他会功夫,其他人根本追不上他。可眼下不止有他们四个无仙派的大男人在,城哥暗恋多年的花涴姐姐也在,他总不能在花涴的面前跑路,让城哥丢面子。 再者说……他可能跑不过花涴…… 忍住肉疼,小白猛地将胳膊搭在霍嘉的肩膀上,低声对他道:“五五分。” 霍嘉讨价还价,“二八。” 小白, “五五。” 霍嘉, “三七。” 小白退了一步,“□□。” 霍嘉反过来搭着他的肩膀,“成交。” 于是这顿饭钱由他们俩共同支付,小白六成,霍嘉四成。 傍晚,待晚霞铺满天际,他们几个人才肚子鼓鼓地从瞿凤郡最大的酒楼中出来,与其他人不同的是,霍嘉和小白虽然肚子鼓鼓,可钱包是空空的。 其他人酒足饭饱,他俩穷困潦倒。 与花涴在瞿凤郡衙前道别,约定好下次提审雯娘母子时再见,越千城目送花涴走进落脚的客栈内。 晚风从南方吹来,越千城迎着风舒心微笑,等到看不到花涴婀娜的背影,才领着他那几位不靠谱的门众,依依不舍地折返回凌云城。 回去的路上,霍嘉他们喋喋不休,非追着问越千城今日与花涴之间进展如何。 越千城本不打算和他们说的,这几个男人都是胎里带的光棍,一个有经验的都没有,倘使对他们说了,他们也给不了他什么建议。 但,他心里着实有几分喜悦,他想将心底的喜悦说一说。 “我今天,摸、摸到她了。”越千城难得磕巴道。 霍嘉露出鄙夷的神情,“禽兽。” 小白咋舌道:“龌龊。” 顾一念肚子里有墨水,骂人的话也让他说得文绉绉,“登徒子。” 接连收了三份怀疑和鄙视,越千城委委屈屈,“你们想哪儿去了?”他朝他们三个翻白眼,“我当时脑子混沌,不知道怎么想的,竟伸手去帮她整理头发,就在整理头发的时候,手指头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脸颊。” 霍嘉他们故意起哄,“噫~” 小白虽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他生的一张风流面庞,撩过不少大姑娘小妇人,“城哥,你也太不行了吧,只是不小心碰到人家的脸颊而已,你磕巴个什么劲儿,娇羞个什么劲儿。” 触碰到花涴脸颊的那只手似乎仍留有余温,越千城抬头望向天边的晚霞,轻轻捏了捏指头。 顾一念是最后加入无仙派的,他并不知道越千城和花涴之间的故事,“城哥啊,我一直没问,”他探头道:“你和花涴姐是怎么认识的,又缘何会喜欢她这么多年?” 白羽生抢话道:“你不知道吧,他家祖坟埋在痴情种子地里了,个个都是痴情种,他爹是,他也是。” 越千城用一记白眼应对他的抢话。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0章 第三十章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我和花涴认识许多年了,”晚风徐徐,将越千城的话缓缓吹开,平添几分怅然,“从见到她第一面开始,我就想,这辈子若能娶她做夫人,也不枉为人一场。她是我心头最深的一道执念,时光荏苒,八年过去了,再次与她重逢时我骤然发现,这道执念非但没有变浅,反而越来越深,并且,我甘愿深陷执念之中。” 野鸭煽动翅膀归巢,“嘎嘎”叫声回荡在寂静荒野中,愈发衬得周围安静。越千城缓慢悠长的话语盘旋几圈,慢吞吞飘到其他三个人耳中,久久未散。 须臾,霍嘉问顾一念,“听明白了吗?” 顾一念挠头,“啊?”他能听明白个鬼啊! 他问城哥花涴姐是怎么认识的,又问他缘何会喜欢花涴这么多年,城哥痴情种子般说了一通话,很是虚无缥缈,压根和他的问题连边也不沾啊! 见顾一念呆头呆脑,一脸茫然,霍嘉叹了口气,“哎,算了,你肯定没听明白,我来告诉你吧——” 顾一念支棱起耳朵,准备聆听城哥和花涴之间感人的爱情故事,霍嘉眨眨眼睛,向他解释道:“城哥遇见花姐姐那年,他才十岁,所以啊——他早恋了。” 顾一念:“……” 他想知道的才不是这个咧! 冬日过去了,春日也已过大半,时节朝着夏日迈进,天黑得越来越晚。 回到下榻的客栈,花涴脱下外袍,简单洗漱一番,把绑起来的头发松开,便准备上床睡觉了。 正是暮色茫茫弥漫时分,说来,这个时辰上床休息尚早,但花涴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她打小习武,不会刺绣书画那些女孩子家家的手艺,唯有靠睡觉来打发时间。 她已习惯独身在外,是以并不怎么思念家人,加之从小独立惯了,身边没人她也不觉得孤单。 往常很快便能入睡,但今儿个不知怎么回事,翻来覆去良久,就是睡不着。 心里像空了一块,总觉得需要什么东西来填满,花涴翻身朝外,睁开不愿阖上的眼睛,怔怔望着窗外弥漫的夜色发呆。 思绪不知飞到了何处,正发着呆,想到白日里越千城不经意拂过她脸颊的事情,花涴顿时觉得心脏抽了一下,脸颊竟在瞬间产生灼烫感,像有谁拿着冒烟的炉子在熏她。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奇怪,捂着滚烫的脸颊,她把头深深埋进被褥之中,像虫子一样蠕动一会儿,良久良久,她停止虫子般的蠕动,在被褥中发出一声苦恼而沉闷的哀嚎:“啊呜……” 伸出半截脑袋瓜,她摸着滚烫的脸颊想,难道因为白日里吹了风,所以她发烧了吗? 发烧了可不能拖,要去看大夫! 心动不如行动,翻身坐起,花涴迅速穿好衣裳。离她下榻的客栈附近便有一家医馆,不过几步路的功夫便到了。 晚间的医馆没有什么人,无需排队,花涴径直坐到坐诊的老大夫面前,捂住砰砰乱跳的心脏道:“大夫,我不舒服。” 老郎中捋一捋胡须,语调缓慢道:“小姑娘,哪里不舒服啊?” 花白胡须和缓慢的语调算是世间所有大夫的标配,花涴顿一顿,把她现在的症状挨个说出来,“头晕晕的,心里不舒服,尤其是心脏,跳的很快,脸颊也没来由的滚烫。” 老郎中一边听着花涴的话,一边给她把脉,稍许,他放下搭在花涴脉门上的手,奇怪道:“唉,没发烧啊,脉象上也没有问题,中气十足,并无风邪侵体的症状。”他又仔细看了看花涴的样子,心道,哟,瞧这面色绯红眸光含怯的模样,倒挺像思春的少女。 但这年头,哪还有人心思单纯到思春而不自知的,少男少女们一个比一个奔放。 他没把心里的猜测说出来,高声叫来小徒弟,他一壁低头写方子,准备给花涴开些滋补的草药,一壁别有深意地问花涴,“小姑娘,可有中意的人吗?” 花涴连连摇头,“没有没有。” 老郎中看她一眼,说了段更加意味深长的话,“这人啊,到了年纪便应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若有遇到合适的人,只管出手就是了,别管其他杂七杂八的琐碎事情。现在若不出手,将来若有一日想起,心中保管后悔。” 如不是萍水相逢,花涴真怀疑眼前这位老郎中是她娘找来的说客。 拎着几包中草药,从医馆中晕晕乎乎走出来,花涴觉得她的心脏是不难受了,可头却开始大了——老郎中做甚对她说这番话啊,难道他白日里是本本分分的老郎中,到了晚上摇身一变,成了手拎红手帕、说话婆婆妈妈的媒婆? 夜风穿身而过,想到老郎中手拎红手帕,眉间还点着一颗媒婆痣的样子,花涴打了个冷颤。 天已经完全变得漆黑,路两边的灯笼渐渐亮起来,花涴晃晃不清明的脑袋,拎着中草药离开医馆。 路过客栈敞开的大门,在门前当值的小厮笑呵呵同她打招呼,“姑娘回来啦。” 花涴随意道:“嗯,回来了。” 见花涴手中提着药包,小厮又笑着问她,“姑娘买药去啦?您住的房间里没有煮药的家伙事,不如把药给小的吧,我让后厨帮您煎药。” 花涴刚想推辞一番,小厮已先一步接过她手中的药,热情洋溢道:“您上楼歇着吧,等药煎好了我给您送上去。” 罢了,花涴没再拒绝,反正她房间里的确没有煎药的工具,若想喝药还是需要客栈后厨的人来煎。向小厮道了谢,她沿着盘旋的木质楼梯往三楼客房走去。 那个小厮似乎还在看着她,花涴能感觉到两道视线紧盯着她的后背,不过她没往心里去。 武功高强的人胆子都大一些,就像会游泳的人敢独自下海玩水,她独身在外多年,与恶徒搏斗过,与杀手较量过,自是没什么可怕的。 何况,她能感觉到,这个小厮一点儿武功都不会,是正儿八经的普通人。 这家客栈的服务理念就是热情好客,把客人当成自己的家人,花涴在这里住了几天,深深感受到了这家客栈的热情。 不知是不是六扇门派人手在各个郡驻扎的原因,崇月阁的人最近的确老实不少,花涴到瞿凤郡好几天了,还没有听说附近哪里有崇月阁的人作乱,坊间安宁许多。 她心中其实矛盾得很,一方面希望崇月阁的人不出来为祸百姓,一方面却又想让崇月阁的人出来。因为,只有崇月阁的人出来作乱,她才能循到蛛丝马迹,才能一层层剥开多年前的悬案。 大师兄和师父不能枉死,还有那个人,也不能枉死。 喝下小厮送来的药,花涴一觉睡到大天亮,看来昨晚那个老郎中给她开的药有助眠的作用。 不能虚度时光,天亮之后,花涴早早起身,照例到附近的街道上转了一圈。 有时候,从坊间百姓的交谈中能得到不少有用的信息。 不用细想,最近百姓们交谈的话题肯定围绕雯娘一家,毕竟不是每天都会发生儿子杀死父亲老娘来顶罪的事儿。 花涴闻得坊间的人说,死去的老孙头家中有些关系,他舅舅的儿媳妇的表哥在瞿凤郡衙门里做事,和上面做官的能搭上话。 老孙头这个人打小就死板板的,给外人的印象是太老实,老实得有点呆,附近的姑娘不愿意嫁给他,是以,他长到三十岁,才在家里人的帮助下,从外郡娶了雯娘做娘子。 由此可见老孙头家里是有些关系和底子的,若是搁在寻常人家,定然要打光棍到老。 他是孙家这一辈唯一的男丁,虽然人格有缺陷,生了和没生一样,但到底他是孙家的人,孙家觉得他不能白死。这不,他们联系上了在衙门里做官的那人,给了他一笔银子,让他想办法在衙门提审雯娘的时候从中作梗,最好判雯娘一个死罪,抑或说终生监禁。 至于梁儿,那是他们老孙家的后代,要想办法把他从牢里捞出来,他们可以不计较他杀了自己的爹,但他必须认祖归宗。 听到这些事情,花涴觉得有些恼火。 雯娘虽然有罪,可她罪不至死,更何况是老孙头长期殴打她在先,孙家的人怎能如此罔顾人情呢! 她在心底做了一个决定——衙门提审雯娘那日她一定要去。 她不是正义的化身,可也不想看到不平之事在她身边发生。 时间一晃而过,光阴这玩意儿,不用你刻意去浪费,它自己溜得就很快。 几天后,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花涴换上寝衣,早早便准备上床歇息。 明儿个便是衙门提审雯娘的日子,越千城离开那日说过,等到衙门提审雯娘时再来找她。 花涴心底缓缓生出一种名为期待的情绪,她想,明天就可以见到越千城了呢。 她其实也搞不懂自己为何会期待与越千城见面,她在山里呆久了,不擅长处理人际交往关系,但与越千城还有他身边的霍嘉几人相处时,她觉得很舒服,身心都不受拘束。 她想,也许这就是她期待见到越千城的原因吧。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正准备入睡,前几天和她说过话的小厮前来叩门,“姑娘,小的给您送药来了。” 花涴这才想起来,今儿个的药她还没喝,老郎中统共给她开了四帖药,今儿个晚上该喝最后一帖了。 送药来的小厮做事很是尽心尽职,他站在大门外边,亲手把药碗端给花涴,态度恭谨道:“这是最后一帖药了,姑娘趁热喝,冷了药效可就达不到了。” 花涴温和笑笑,“麻烦你了。”她从小厮手中接过药碗,半掩房门,从桌子上取过一枚银子作为打赏,“小小心意,还请收下。” 小厮忙道谢收下。 反锁上房门,把门闩插好,花涴伸着懒腰朝房间里面走。搁在桌子上的药碗正朝外散发着缕缕蒸汽,花涴走到桌子边,端起药碗,先放在唇边轻轻抿了一口,看温度适不适合吞咽。 客栈附近有家专门卖芝麻馅饼的铺子,有甜甜的芝麻香气从窗户里飘进室内,令人闻之心痒,花涴决定明儿个的早饭就吃它了。 将空了的药碗放在托盘中,放在门外等人来收,花涴擦擦嘴巴,又重新把门闩好。 拉上被子,她就着芝麻的香气闭目睡去。 酉时末,街上走动的人渐渐变多,人们吃过晚饭,趁着睡意还没上来,出门溜达溜达,消消腹中积食。 正是一日间最热闹的时辰之一,也是罪恶最容易滋生的时辰之一。 一把长长的木尺从门缝中伸进来,尺子往上一挑,门闩应声而落,掉在铺有毯子的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咚”声。 床上的年轻女子并未察觉,她平躺在床榻上,双手交叠盖在被子之下,呼吸匀称而放松。 轻手轻脚推开房门,手拿长木尺的歹人进到房间里面,转身轻轻将房门掩好,他舔舔嘴巴,继续朝床上躺着的花涴靠近。 月光透过窗子,洒在檀香氤氲的屋内,将来人的面庞映照清晰:正是日日送药给花涴喝的那个小厮。 脚尖触地,小厮缓慢而谨慎地靠近花涴,每往前靠近一步,他面上的表情便色眯眯两分,像极了书中写的好色之徒。 而花涴,就像是吃了什么助眠的药物一般,任小厮一步一步靠近,她也毫无知觉。 窗外的月亮被乌云盖住,光线陡然变暗,仿佛在应景似的。 眼看着小厮要走到沉睡的花涴身边了,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难以挽回的罪恶之事,千钧一发之际,虚掩的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踹开。 一并传来的,还有属于少年的干净而清朗的声音,“你在这里做什么?” 小厮完全没料到会有人踹开房门,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寻了个理由,“打、打扫卫生……” 少年着一身洒脱的白色衣裳,不过他身上并没有白衣侠士的凛然正气,倒有几分闲云野鹤的不羁与洒脱,“打扫卫生用得着入夜再来?用得着拿这么长的木尺子来?”冷着脸,他走到小厮对面,眼中沁着寒意,“你是不是活腻了?” 小厮比他矮一个头,气势上霎时被比了下去,他仰起头看着面前怒意深藏的白衣少年,不敢用眼睛与他对视。 后头的床榻上突然传来花涴清醒的声音,“千城?” 偷偷潜进房间的小厮又被吓了一遭,他转过身,震惊不已地看着翻身坐起的花涴,“你怎么会清醒过来?那碗药你明明喝光了啊!”他不可置信道。 越千城冷冷瞥他一眼,眸中的森森寒意似能穿透他的皮肉,径直到达骨髓深处。 接着,他转头看向花涴,眼神一下子变得温和若水,先前的森森寒意不知去了何处,“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他问花涴。 花涴摇头,“没事儿的千城。”她掀开被子下地,之前入睡时穿的寝衣竟不知何时换成了方便行动的裙裳,且动作神态十分清醒,一点儿也不像刚从熟睡中醒来,“我喝出来药不对劲儿了,今日送来的药明显比前几日酸涩,所以我只啜了一小口,其余的全部倒进了花盆中。” 说着,花涴朝那个心怀不轨的小厮冷笑,“我并未睡着,一直清醒着,单等着他送上门来,他方才要是再敢靠近一步,我的鞭子会让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花涴腰间鼓鼓的,越千城认出来了,那是长鞭的痕迹。他这才展眉微笑——啧,不愧是他喜欢的女孩子,武功高强也就罢了,人还这么聪明,有这样出色的人盘踞在他心中,叫其他人如何进得去? 那心怀不轨的小厮这才发觉自己中计了,最开始被抓住的彷徨无助逐渐消失,他不再害怕,心底反而生出别样的满足感来。 打从花涴一住进客栈,他便盯上她了,可不是天天都有长得漂亮还有独特气质的姑娘独自前来住店的。他听人家说,这位叫花涴的姑娘在京中的六扇门当差,是个捕快,实打实吃的是公家饭,这愈发激起了他的兴趣。 最开始,他没敢往花涴的药里动手脚,毕竟她是六扇门的人,他也怕事情败露。直到今晚,药还剩最后一帖,他寻思着再不动手可能就没有机会了,这才下定决心,往她喝的药里放了催情和安眠的药。 看到门口的空碗,他原以为她中计了,没成想,中计的原来是他自己。 花涴嫌恶地看着他,他只觉得身子软绵绵的,几乎要沉醉在她嫌恶的目光下了,“小祖宗,亲娘娘,”把持不住,他猛地跪坐在地上,顺势抱住花涴的小腿,用近乎乞求的语气道:“你能不能用鞭子抽抽我?或者打我一巴掌也可以,你使劲儿打,我不嫌疼的。” 花涴惊着了,一阵僵硬感从小腿一点一点往上爬,她能感觉到,鸡皮疙瘩在往外冒。 那小厮继续哀求她道:“求你了,打我吧!用你的鞭子狠狠地抽打我吧!” 花涴忍着恶寒,一脚把他踹飞,动作干脆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 越千城暗暗在心里做了个决定:将来若是能迎娶花涴过门,他一定不同她争吵…… 他不想被这样子踹飞啊…… 小厮滚了两圈,撞到墙壁才停下来,他似乎十分享受被漂亮姑娘打骂的感觉,脸上缓缓浮现满足的微笑,翻身跪在地上,作势又要往花涴身边爬,“打得好打得好,”他一脸卑微地笑道:“亲娘娘,求求你了,再打我几下好不好?再打重点儿!” 越千城忍不下去了,心中的恼火再度被激起,他抬起手,轻轻捂住花涴的眼睛,附在她耳边低声道:“别看这种人,脏眼睛。” 花涴只觉得眼前一暗,那颗躁动不安的心霎时恢复平静,似乎被越千城安抚住了。她眨眨眼睛,睫毛像刷子一般,轻触越千城温热的掌心,她道:“嗯。” “老实交代,”眉心拧成一股结,越千城逼问小厮,“你给花涴吃了什么?” 小厮舔舔嘴巴,“一点点催情的草药,还有安眠的药,没有毒性。我怎么舍得下·毒伤害这样完美的姑娘呢。” 越千城冷冷瞥他,眼神比刀剑还凌厉——他等了八年的姑娘、巴不得放在手心里呵护的姑娘、发誓非她不娶的姑娘,竟被面前这个猥琐小人惦记上了,他不敢想象,若花涴没察觉那碗药不对劲,若他没来找花涴,那今晚会发生什么事? 他不想再与面前这个猥琐小人多言语,探头朝向窗外,他对等在楼下的霍嘉他们道:“霍嘉,小白,上楼来。”顿一顿,又补充道:“叫一念别过来!” 顾一念胆子小,又是文雅的读书人,这种场面还是别让他看到的好。 霍嘉和小白很快顺着楼梯上来,看到屋内的景象,两人都愣了片刻,继而才明白发生了什么。 越千城给了他俩一个眼神,用下巴指着跪坐在地上的小厮道:“交给你们了。” 霍嘉心领神会,“太好了太好了,”他激动地搓手,“正好最近我新做出一样小玩意儿,可以用在刑讯逼供上,我正愁没人自愿给我当试验品,这下好了,试验品自己送上门来了。” 他和小白携手,美滋滋地将心怀不轨的小厮带回无仙派当试验品去了。 等到他们离开,越千城才松开捂在花涴眼睛上的手。 晚风从敞开的窗子里吹进室内,带来些许桃花香气,客栈楼下那家卖芝麻饼的铺子关门了,芝麻的香气也跟着消失,若有芝麻香气在,桃花香是无论如何也闻不到的。 片刻的沉默过后,花涴揉揉眼睛,突然想到一件奇怪的事,“哎,你怎么会过来?”她问越千城,“现在是晚上啊。” 越千城对上花涴疑惑的视线,解释道:“听说明天衙门要提审雯娘,衙门提审犯人一般都在上午,我怕明早过来会耽误事,所以特意提前一晚过来。” 也是巧了,他到客栈后先让霍嘉他们在楼下等着,准备自己上来找花涴,毕竟一堆大老爷们在一起太显眼了,若是让客栈里的人瞧见,没准会以为花涴是什么不检点的人。 他走到楼梯口,正好见那个小厮贼兮兮地挑开花涴房间的大门,若他早一刻或是晚一刻到,都不会撞见这一幕。 花涴了然颔首。虽然她没有中计,但说到底越千城为她操心一场,她理应说一句谢谢,“多谢了。”她朝越千城拱手致谢。 越千城洒脱摆手,“谢什么,我什么都没做,是你一脚把他踹飞的,动作干脆利落,跟玩蹴鞠似的。” 花涴被他逗笑了,先前抑郁的心情一扫而空,心底变得暖融融的,唇角也不自觉地向上挑起。 呕,我8行了,被这章恶心到了。希望大家坚强一点,不要被这章出现的新人物恶心(?????)到。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霍嘉他们先带那个猥琐的小厮回无仙派去了,只有越千城留在瞿凤郡,准备明日去衙门提审雯娘的现场。 孤男寡女深夜共处一室终归不妥,虽然花涴并不十分在意男女之防,但越千城仍觉得不能久留,又和花涴说了会儿话,趁时间不算太晚,他起身同花涴告辞,回到来时预订好的客栈。 卸去先前紧张的情绪,花涴重新换上寝衣,这下子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 闭上眼睛之前,她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越千城这人——挺不错的。 花涴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在她这里,对一个人最高的评价便是——挺不错的。 越千城若是知晓他在花涴这里已经得到了最高评价,兴许会激动得睡不着觉。 睁眼已是天明。 虽然百姓们看不到衙门里当官的每日都在做什么事,但其实他们可忙了。光是应对各式各样的上级来访便忙得应接不暇,然说到底都是走个形式,上级来访再频繁,干不好的工作还是干不好,至多面子上漂亮些。 瞿凤郡的郡主只有一位,他要处理的事情更多,自是不能满把抓,事事都过问。是以郡衙内设置了很多不同的机构,各分管不同的事情。 譬如查办案子审问犯人这事,便交给了刑捕司,刑捕司内设司长,下面还设有副司长和其他官员,分工不同,负责的事儿也不同。 花涴早早儿的起了床,刚梳洗打扮好,正拿白毛巾擦脸上的水,叩门声倏然响起。她忙擦去脸上的水渍,把白毛巾挂在盆架子上,在从窗户里吹来的晨风中打开门。 晨风习习,越千城一脸笑意地站在门外,风掀起他额前的头发,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瞧上去精气神倍儿足。 “早上好。”越千城对着花涴眯眼微笑,他将右手提着的东西抬高,油纸包中,浓郁的芝麻香味搅动味蕾,“来的时候路过客栈下面的糕点铺子,我想你应当还没吃东西,便买了两块芝麻馅饼来给你做早饭。” 花涴擦擦有些湿润的手,接过越千城手里的油纸包,打开它,里面是两块做工不太精致的芝麻馅饼。 但看上去就很好吃。 花涴抿抿嘴巴,抬起头,眉梢眼角流淌着似水一般的温柔,冲越千城展眉一笑,“辛苦啦。” 若缠绕指尖的凤仙花儿,若穿城而过的春风一顾。 越千城觉得自个儿的心都要被甜化了。 哪怕再早起排半个时辰的队、哪怕被大婶大娘们挤破脑袋,他也觉得值当。 吃完东西,越千城和花涴赶在衙门提审雯娘之前到达刑捕司门前,准备占个好位置,如此方便窥视全局。 往刑捕司去的路上,花涴和越千城说了她听到的事情——老孙头的家人有些关系,他们准备在衙门提审雯娘的时候从中作梗,让衙门判雯娘一个死罪,抑或说终生监禁。 越千城自小在街面上长大,见多了这种事情,只要有钱有权,黑的也能改成白的。 这也是他为何不肯接手他爹的位置的原因之一。 他不想沾染上这些污浊气。 他问花涴,“雯娘没有家人吗?” 花涴摇头,“没有,听街上的人说,雯娘是个孤女,她无父无母,自小在舅舅家长大。后来她舅舅家的哥哥要娶妻,由于家里没有钱,交不出聘礼,所以他们把她半卖半嫁到了孙家。” 越千城不由得蹙起眉心,良久,他感慨道:“世上总是可怜人多。” 花涴叹一口气,表示赞同。 花涴归京城的六扇门管,又是专门驻扎在瞿凤郡的捕快,是以她可以随意出入瞿凤郡的任何一个机构。 她和越千城并肩前行,正要迈进刑捕司的大门,守门的官兵突然迭声拦住她,“哎哎哎,花捕快,请您止步。” 花涴疑惑地顿足,“有事情吗?” 官兵朝她讨好笑笑,“不是下官斗胆拦您,实在是上头有命令。今儿个要审的这个案子影响太恶劣,负责这个案子的副司长说了,不公开审问,只经由内部审理。”他对着花涴和越千城继续微笑,“是以,请您两位出去等着吧,有了结果下官第一时间通知给您。” 花涴的脸色霎时间变得很难看。 她原本还不笃定街坊邻居们说的话是真是假,临了临了,衙门突然整这么一出,说不公开审理雯娘的案子,花涴顿时觉得外界的传闻算是坐实了。 “笑话,”她拧紧眉心,一改素日的温和态度,眸光有几分清冷道:“当朝圣上曾明确下过圣旨,凡是在我朝发生的案件,甭管大小,一律得公开进行审理,不公开审理案件岂是你们衙门能做得了主的?” 守门的官兵一时无言以对,花涴继续道:“你们瞿凤郡竟敢公然与圣上所下旨意背道而驰,莫非要脱离朝廷的管控,另立门户了?” 那守门的官兵愈发瑟瑟无言。 越千城把握住时机,故意大声规劝花涴,“好了好了,消消气,别同底下当差的置气,他们也是奉命做事罢了。”说着,他又开始扮演起老好人,转头对瑟瑟无言的守门官兵道:“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里面通传,且将花捕快的话一字不差的学给你们副司长听,再让他自个儿掂量一下轻重。” 按住腰间乱晃的佩剑,守门的官兵犹犹豫豫道:“那……您二位稍微等等,我进去请示一下。” 花涴冷着脸没吭声,越千城老好人一般点头道:“成,我们不急。” 待那官兵进门去,越千城与花涴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将眼底的笑意藏起来,面色瞧上去仍然冷峻。 他俩已将“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这门技术运行得炉火纯青,连提前打个招呼都不需要了,直接能够配合得天衣无缝。 慢吞吞踱步到花涴身边,越千城就着初升的太阳问她,“大帽子扣的不错,晓得把圣上抬出来当挡箭牌,和谁学的?” 花涴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我和我娘学的,论起打嘴架,谁也不是她的对手,我仅仅是学个皮毛罢了。”顿一顿,又更正道:“不,或者说皮毛也没学到。” 她娘那张嘴……可从来没人能讲的过啊…… 不多时,先前离开的官兵折返回来,态度恭敬地对花涴和越千城道:“好了两位,副司长掂量一番后,决定还是按照咱们朝的规矩,公开审理雯娘这个案子。但是副司长也说了,来现场的人数要稍微限制一下,不能太多,您两位先进去吧,免得等会儿人齐了,进不去了。” 花涴“唔”一声,表示了解,她回头看向越千城,后者亦用眸光深望她。 赶在围观的民众到来之前,他们俩一前一后进到衙门中。 为了方便民众参与到案件审问中来,并不会直接干涉到正常的审问流程,衙门专门修建了一个房间。中间是空地,最上头坐着官老爷,周围用高过脖颈的栅栏包围起来,并派有官兵在栅栏旁边把守,防止有情绪激动的民众爬过栅栏。 设计得很人性化。 太阳又往上爬了几丈,栅栏陆陆续续被民众包围,鉴于衙门说要控制人数,是以今日来现场的民众并不多,稀稀拉拉的,显得有些冷清。 审问准时开始。 几日不见,雯娘母子俩皆不同程度的消瘦不少,衙门里的人领着梁儿经过越千城身边时,越千城随口问他,“哎,梁儿,衙门里的人给你饭吃了没有,我怎么觉得你瘦了不少?” 梁儿转过头,见问他话的人是越千城,脸登时拉得很长,“要你过问?”他凶巴巴道。 越千城不怒反笑,“小家伙,还挺倔。” 花涴拽拽他的袖子,“是你拆穿了他娘的计谋,导致他们母子俩被抓住,他正恼着你呢,怎么可能好生生同你说话。” 越千城凑近花涴,朝她玩笑道:“我晓得,似我一般刚正不阿的人,活在世上总会树敌无数。” 花涴回他一个笑脸。 诚如花涴之前听到的,老孙头的家人之前已经同负责这个案子的副司长打过招呼了,他们之所以想不公开审问雯娘,便是想稀里糊涂将这个案子审结。 没成想,花涴从中插了一杠,他们迫不得已,只好依照朝廷定下的规矩,公开审问这个案子,只是在围观的人数上有所限制。 不过,倘使公开审问这个案子也没什么,老孙头的家人昨夜特意去了监牢一趟,劝说雯娘承认老孙头是她杀死的,他们也劝梁儿翻供,将所有罪责都推到雯娘头上,如此好保全自己。 雯娘答应了,她的本意便是站出来独揽罪责,将年幼的梁儿择出去,左不过越千城的出现搅乱了她的计划。 梁儿倒没说同不同意 ,他只是低垂着头,一言不发,任谁说话也不搭理。 今日的审问,不过是走走流程,糊弄一下围观的百姓罢了。 依照流程问完话,呈上证据,负责此案的副司长询问雯娘,“孙周氏,你昨夜告诉狱卒,说杀人这事完全是你一人所为,你儿子才是试图顶罪的那个?” 雯娘不假思索地点头,“是的大人,我儿子年纪小,他哪儿来的胆子去杀人呢?老孙头是我杀的,我和他过够了,只有杀了他我才能解脱。” 花涴闻得雯娘到这时候还想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感动之余不由得蹙起眉心。她对身旁的越千城道:“母爱真伟大,也真愚蠢。” 这样下去,不用孙家的人找关系,雯娘依靠自个儿就能把牢底坐穿。 越千城低头看她,“再伟大也不能越过法理,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话吗,法理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底线,甭管有什么原因和苦楚,只要跨过了这条底线,便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 花涴再次表示认同。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她正在犹豫要不要站出来戳穿雯娘的话,一直沉默不言的梁儿突然开腔道:“不,娘,您别为我开脱了。我想了好久,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杀了人,而且杀死的还是我的父亲,便更应该承受后果。” 雯娘的身体被绳索束缚着,不方便行动,她艰难地将身子转向梁儿,偷偷给他使眼色,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了。 梁儿不为所动,“大人。”仰起脸,他对坐在高处的副司长道:“是我杀了我爹。那一天,他从外面喝了酒回来,先是踹了我娘几脚,说我娘白日里同男人说话了,还骂我娘不检点。我娘没和他争辩,捂着被他打疼的地方去兑洗脚水了,他不解气,又开始来打我。” 半大的小伙子,正开始慢慢长大,梁儿的嗓子有些沙哑,唇角也长着毛茸茸的胡须。这个年纪的孩子,尚且不能完全分清错与对、善与恶,做事情也很冲动。 他继续道:“那天我身子不舒服,早早就上床躺着了,他推开我房间的门,二话不说便开始打我,一边打一边还骂我,骂我是贱人生的贱种。”大颗大颗的眼泪从眼中滴落,梁儿忍住心中的委屈和悲痛,尽量不让它们显露出来,尽力留住一个小小男儿最后的尊严,“我忍了他许多年了,从我记事开始,家里便一直这个样子,我爹他在外人面前老实本分,可一回到家就凶相毕露,他根本不把我和我娘当人看,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我娘和我的身上几乎就没断过伤。那天我实在是忍到头了,想到这样的日子没完没了,想到我娘为了我要一直忍受毒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恶念陡然升起。趁着他喝醉酒意识不清醒,我……我用毯子捂住了他的鼻子,一直到他不动弹了才松开手。” 他将昨晚叔伯们的交代放之脑后,同样也将前程和未来放置在一旁不管不问,这一刻,他只想秉承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说话。 这亦是一种成长。 花涴怔怔听着梁儿的话,稍许,若有所思对越千城道:“也许,根本不需要我们张嘴为雯娘辩驳。” 越千城明白她的意思——这个叫梁儿的小子虽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可他的心仍旧是干净的,若当真坠入恶魔之道,他根本不会站出来承认罪名。 只要他不和孙家的人站在一起,雯娘的清白自然可证。 今儿个老孙头的家人也到场了,听到梁儿不说昨晚他们教授的话,反而痛快地承认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做的,老孙头的家人气得脑壳疼。 “哎呦大人,”其中一个老妇人约莫四十岁往上,头发梳得纹丝不乱,瞧上去也像是有钱人家出来的,该是老孙头的娘,“梁儿一个小孩子懂得什么啊,肯定是雯娘教唆他出来认罪的,他是小孩子,杀人不用偿命的。” 梁儿转身看向说话的老妇人,眸中透露着嫌恶,“就是因为有你们在背后教唆,我爹才会一直肆无忌惮地打我娘,现在你们又开始诓骗我娘,逼她出来顶罪。”他似有什么打算,眼睛扫视一圈周围,最后落在前侧的梁柱上,冷笑道:“你们不就是想给孙家留个香火嘛,我偏不让你们得逞!” 他这话刚一说出来,越千城就觉得不对劲了。 果然,就在他心中那股子不对劲的感觉还没有完全散开,梁儿突然撞开他身边的官兵,作势往目光落定的柱子跟前跑,似乎想去撞柱子。 衙门里的柱子大多是坚硬的铁桦木所做,支撑性强,也不容易腐烂,拿血肉之躯去与它相撞,不亚于以卵击石。 官兵被梁儿撞得前后摇晃,一时没有办法抓住他,眼看着他要用头去撞柱子了,说时迟那时快,在栅栏这头的花涴提起裙摆,一个跺脚飞身而起。 布料翻飞的声音凌空作响,花涴踩着木头栅栏,快速飞到梁儿身旁,手臂往前伸展,在梁儿的脑门即将和柱子相交的一瞬间,及时拽住了他。 手臂向后带劲,花涴将梁儿硬生生拽离柱子旁,为了让梁儿能够清醒,她顺势给了他一个不轻不重的耳刮子。 大家都被这突然的变故惊着了,抽气声此起彼伏。 花涴死死拽住梁儿的衣裳,防止他再想不开,双眸中射出严肃的光芒,她忍无可忍道:“你娘为了让你有个完整的家庭,忍了这么多年的毒打,在你犯下错误之后,甚至也想着替你顶罪,让你能够活在阳光下。你若真有良知,便应该留下这条命,等将来从牢里出来后好生孝顺她,怎能甘心一头撞死?” 梁儿捂着被打痛的脸不说话,花涴恨铁不成钢一般瞥他几眼,继续说教道:“你撞死了倒一了百了,从此不问世事了,可你娘呢?你是要她孤孤单单的活在这世上,还是让她跟在你后面一头撞死?” 雯娘的额头上有几滴冷汗,该是方才看梁儿准备撞死时吓出来的,她爬跪到梁儿身旁,眼泪霎时淌满脸颊,“梁儿啊梁儿,”她哭着道:“你别做傻事啊。你若死了,娘真的活不成了。” 说到底,梁儿的年纪并不算大,经过了这么多事情,他的心里承受能力已经达到了极限。 花涴那手劲十足的一巴掌打得他脑子清醒不少,可脑子清醒以后,心便显得更乱了,“娘!”他与雯娘哭成一团,“我们该怎么办啊!” 雯娘母子俩哭得着实酸心,花涴觉得她的眼眶也跟着湿润了。 围观的民众中有些个上年纪的阿婆,她们最见不得这种可怜兮兮的场面,纷纷掏出手帕擦拭眼角,一时之间,擤鼻涕的声音此起彼伏。 是时候说些什么了,花涴忍住泪意,挺直脊背对端坐在高台上的副司长道:“我本无意插手这个案子,可是副司长大人,你所拥有的权利是朝廷赋予的,在其位谋其职,你要对得起朝廷对你的信任。”她没有把话彻底说透,而是选择了一种隐晦的说法,给他留了三分面子,“这个案子发生的时候我在现场,来龙去脉我已一清二楚,请您依照咱们朝的律法,结合民众的意见,合理、公平、公正地将这个案子审结。” 听到花涴说这个案子发生的时候她在场,副司长错愕不已,他低声询问身旁的灰衣衙役,“她在场?” 灰衣衙役迟疑稍许,眼见瞒不下去了,才如实道:“回大人,就是她和那边那个男子发现个中内情的……” 原是他想贪功领赏,觉得那日在场的不过只有几个人,且属他的官职最高,所以,他把发现案件个中内情的功劳全归到了自己头上。 这个副司长也是阴沟里翻船,被自己人坑了,他以为发现案件个中内情的是自己这边的人,那么倘使他使手段调换杀人凶手也不会有人察觉。 哪成想,是自己身边的人贪功领赏,发现案件个中内情的另有其人,而且那个人偏偏是六扇门派来的花涴。 这里都是人,不好发泄怒火,副司长低下头,用眼角余光恶狠狠望着灰衣衙役,“这笔账咱们等下再算。” 灰衣衙役抖三抖。 第35章 第 三十五 章 本章节蜘蛛未爬行,请右下角报错。报错越多蜘蛛越快。 由于版权问题不能显示:请下载看书神,继续阅读 最新章节在APP内更新,下载免费看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本章节蜘蛛未爬行,请右下角报错。报错越多蜘蛛越快。 由于版权问题不能显示:请下载看书神,继续阅读 最新章节在APP内更新,下载免费看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本章节蜘蛛未爬行,请右下角报错。报错越多蜘蛛越快。 由于版权问题不能显示:请下载看书神,继续阅读 最新章节在APP内更新,下载免费看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本章节蜘蛛未爬行,请右下角报错。报错越多蜘蛛越快。 由于版权问题不能显示:请下载看书神,继续阅读 最新章节在APP内更新,下载免费看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本章节蜘蛛未爬行,请右下角报错。报错越多蜘蛛越快。 由于版权问题不能显示:请下载看书神,继续阅读 最新章节在APP内更新,下载免费看 第40章 第四十章 本章节蜘蛛未爬行,请右下角报错。报错越多蜘蛛越快。 由于版权问题不能显示:请下载看书神,继续阅读 最新章节在APP内更新,下载免费看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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