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和狐主角搭档破案的日子》 第1章 下山的狐狸 都说早溪村依山傍水,风水极佳。村子对面便是池塘,此时正值夏季,荷叶连连,迎风而举;池中菡萏欲绽,随风招展,倒显得生机盎然。 穿过池塘上的小桥,那头是碧色的小山,树木遮天蔽日。即使是这样热的正午,林中也十分荫凉,时有清风拂面,是个绝佳的夏日休闲之地。但这样的地方,村里的大人孩子也是不太敢深入的,据说此间灵气太盛,山中常有精怪,村民也不敢冲撞。 若是外来人或许会不当回事,认为一切只是村里人以讹传讹。但早溪村的村民是不敢造次的,祖上受过精怪恩惠,此事代代相传;年岁小的孩子也常能见到精怪——虽不能确定,但最好还是怀一点畏惧之心才好。 但不管早溪村村民怎么想,山间当真有很多精怪,虽不说数不胜数,但几十却确有其数。扈黎便是从小在山里长大的。 扈黎妖如其名,是只狐狸精,不知道是在哪个窝里长大的,但自开灵智以来一直是一只狐狸孤单地活着。大多数时候,扈黎都是自己一个妖自己在山上抓野兔过日子,有时候也会偷偷去村里偷半只烧鸡,还自学了一点人类的语言和文字。 说人话和识字都是看扈黎话本听戏学会的,人类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搭戏台,人类也总是偷摸在案桌前看带图的话本,因此毓秀聪慧的狐狸(扈黎自封的)学会这些自然是水到渠成。他颇为得意,还给自己取了个张扬明了的名字,叫大家一看便知道自己是话本里那种诡秘莫测的狐狸精。 学了一点人类的知识,扈黎便常常自鸣得意,不再吃生食,日日装神弄鬼,去村民给祖上建的祠堂里偷吃贡品;经常跟山里的鸟精、松鼠精等夸夸其谈,左不过是什么“山中无老虎,狐狸称大王”,“虎假狐威”,唬得刚开灵智的小妖精一愣一愣的。 但时间一日日过去,当扈黎再度下山看书生小姐的戏文时,不由得心底泛起一丝羡慕,犹豫很久,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里,去外头闯一闯。 那日正值村民们祭祖,是难得的好日子,少不得搭好戏台子,请乡里名气最大的戏班子来唱两出。经典的戏不能少,流行的新戏也得唱。今年最流行的《缘花记》,扈黎兴冲冲地赶去看了。他才不管究竟是《缘花记》还是《花缘记》,有得看就行。 台上的戏文还是老一套,穷书生和小姐私相传授,违抗父母之令,但实在勾狐狸的心! 等演到皇帝欲下令让书生尚公主,小姐心碎时,村民们怨声载道,恨不得冲上去拉着小姐出来同书生拜堂。 “嗐!”戏台不远处的祠堂门槛上,一只狐狸长长地叹息。 这狐狸个头小巧,浑身玉雪般白,一缕杂毛也无,皮毛油光水华,京中贵人穿的上好貂裘,其滑溜程度也不及其万分之一,属实是难得一见,十分可爱。 这便是扈黎。 狐狸的眼力和耳力很好,不用凑太近也能看清戏台上戏角的扮相,戏腔也听得分明。这些年扈黎一直是坐在这听,唱戏时台前是最为热闹的,欢呼声一阵接一阵,祠堂无人看守,坐近点也不会有人发现。 台上的小姐哭得凄婉,扈黎也心碎一地。 即使隐约知晓后头的戏是皆大欢喜的,扈黎依旧是望眼欲穿,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在地上不停甩,爪子在门槛旁使劲刨着,湛蓝色的眼睛泪光盈盈,哼唧个不停,显得异常可怜。 戏已经演到最后一幕:皇帝知晓了事情的原因,不治书生抗旨之罪,也不责备二人违背父母之命私通;相反,皇上被二人生死相随的情意打动,给他们赐了婚。戏幕在二人拜堂对唱的时候落下,台下掌声如雷,气氛鼓动。 扈黎呆呆地望着渐渐放下的红绸,如同一块楞木的石头,一动不动,直到人们再打算祭祖才慌不迭地往对面山上溜了。 一边跑,脑子里却不断想到今天看的戏文,扈黎不由得心生艳羡:“难怪仙女常说‘天宫岁月太凄清,朝朝暮暮复行云‘,我如今也能理解,这山中岁月确乎十分凄清,整座山也只有我一只好看的狐狸……我也该去外头看看,体验一下人间的红尘烟火……还得找个伴儿,我喜欢公的,那就得找个相公……” 或许是耳边人类祭祖的声音太喧闹,扈黎头晕目眩,脑子已经迷糊得不成样子,心底却如长草一般痒,痒得他忍不住要在地上打滚;他又想起他曾看过的《聊斋》的话本,思及日后他在俗世间或许也要与人相爱,又莫名发臊,臊得他赶忙蹬了四条腿跑回了狐狸窝。 此时已是深夜,月朗星稀,微凉的风带着轻微的水汽拂过,白日里鸣声不断的知了也格外安静。隐约听到隔岸渐消的欢闹声,露水慢慢在叶尖凝聚,扈黎半个身子露在洞穴外边,不知不觉睡着了。 次日,山上所有精怪都收到了扈黎的感召,不情不愿地集合。 几十个精怪懒懒散散地从林子各处现身,对扈黎的行为颇为不满,但却也不敢表示出来。毕竟扈黎的天赋是山中最强的,也是山中唯一修成人形的精怪,谁敢惹他? 只有平日里常同扈黎吵架的那只碎嘴麻雀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死狐狸这又是做什么?大清早吵得鸟不得安生!” 若是平时扈黎可能还会同它争辩一番,但今日他打算离去,也不知日后能不能再见这聒噪的麻雀精,还是不同它争论比较好;再者,这麻雀不思进取,日日睡了就吃,吃了又睡,眼皮子又浅,也不似他有上进心,以后的日子说不定如何呢。 扈黎犀利的眼神一下软和了,甚至眼神中带有一丝怜悯,把身子一拧,朝着大伙也唧唧地叫起来:“哼!我是来同你们道别的……” 众精怪的心情肉眼可见的变好了。 “本狐要外出,体验人间烟火!”扈黎自认为山中的老大,还是很负责任,尽力传授他这些年的生活经验,“今日一别,怕是日后不得再见,少不得嘱咐你们一番。本狐看顾你们多年,虽不说尽力,但也还算尽心。若不是本狐经常吓唬那些乡人,他们怕是早就进山了!你们法术微薄,又如此肥美,如何抵得住人类的狩猎?” 看着躲在树后瑟瑟发抖的山鸡与兔子,扈黎也忍不住舔了舔嘴。闻起来如此香,若不是他拳拳爱护之心过甚,早就吞吃入腹了。 扈黎继续他的长篇大论,幽蓝的双眼中流露出丝丝嫌弃,又有些恨铁不成钢,语速逐渐加快: “村民是经常祭祖的,祠堂时不时有烧鸡…… “人类总是会给家养的鸡和猪喂食,你们可趁人类不注意时混入其中,饱食一顿…… “切记,千万勿要被人类逮住了,不能吃的剐皮子,能吃的打牙祭。对你们来说,他们可是很可怕的……” 觉得自己说的差不多了,扈黎环顾四周,见众兽仍乖乖听着,心下更是满意,打算同他们好好道个别——话本里学来不少道别致辞,今日可算有机会用上:“本狐同你们相处十年有余,如今分别,虽没什么不舍。但我们今日,一别两宽,一刀两断!此去经年……” 此去经年后边接的什么?扈黎全然不记得,但毫不因此露怯,面不改色地接着说:“我们就此别过!愿诸君前程似锦,前途坦荡!” 说罢,扈黎叼着装有十几年积蓄的碎花布袋,头也不回地跑了——这碎花布还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裁衣服剪下来,扈黎偷偷捡的。 身后的精怪站着听了半响,扈黎说的话也属实是不清不楚,加了一些人类的怪腔怪掉,众精怪更是听得云里雾里。等狐狸的影都不见了,众精怪这才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这狐狸是要下山?以后不回来了?”山鸡精说。 “大约是吧,还说祠堂有烧鸡呢!他若是不走,能舍得给我们留着?”狸猫精说。 “祠堂里也有烧兔子吗?”兔子精泪眼汪汪。 “我看这狐狸精就是发了春!昨晚半夜还在上窜下跳,叫个不停!”麻雀精做出了总结。 众精怪鸟兽散。 扈黎自认已经已经仁至义尽,才不管那些精怪有没有认真听他的话,他得为自己出山准备呢。 要出山上京,上外头闯荡一番,见见世面,少不得要抛头露面。扈黎对自己的相貌倒是十分自负,他坦言:“世界上再没比我好看的狐,也不可能有比我好看的人!” 这话乍一听还太狂妄自大,但扈黎确实是担得起这话的重量。若论狐狸相,单那身雪白无暇的皮毛就胜过世间绝大对数狐狸了,更不要说那完美的脸型、尖尖的狐吻;而若论人身相,就更是无人能及的了。 扈黎当真有一副极好的外貌:形相清癨,如月下新柳;肌肤胜雪,似晶莹白玉;鬓如刀裁,眉如墨画,目如漾波秋水,面似沾露桃花;眉语目笑,尤外勾人,不愧为狐狸精! 而这样貌美的狐狸精正光着屁股,躲在别人家的茅厕,研究怎样穿上衣服。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扈黎也是听过的,想必是说“人要穿衣服,马要安那个坐垫”。虽没人讲解,扈黎也自有理解的方法。 总之,要想混入人类,必须要有一套衣服的。扈黎没有,只能就地从村民家取两套——一洗一换,方便得很。 万事俱备,扈黎也准备出发了。临行前,给提供衣服的那家放一根野山参,算是报酬;又最后一次从祠堂扒拉出烧鸡,放两根野山参,算是回礼。 最后再看一眼早溪村,扈黎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2章 初见 扈黎没想到人类的生活如此艰难! 自离开早溪村以后,扈黎日夜奔波,直奔京城。 碎花包里装的药材早就换了钱,今日住一间上好的客栈享受享受,明日去一家宾客盈门的酒楼大块朵颐,等扈黎回过神来,已经囊空如洗。 刚开始扈黎不以为意,不过是露宿街头。但被客栈店小二赶出、三过酒楼而不能入、身上的衣服因为太久没换而脏污……这实在同想象中的人类生活有很大差别!扈黎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了! 终于有一天夜里,扈黎化身原型,去了一家烧菜的作坊偷鸡。 那一身白毛如皑皑白雪,映衬着星辉流转,皎皎的月光让扈黎整只狐狸成了黑暗中唯一的光,简直亮瞎了起夜的店主人的眼!当夜抓狐狸之声势浩大,不亚于官人放榜——当今圣上尤爱狐狸,举国效之。所以这样一只好狐狸可是可遇不可求,定能卖个好价格;若是达官贵人看上了,发达也指日可待。 当然,扈黎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他逃了一夜,饥肠辘辘,毛也被揪秃了一块。好在他是妖精,很快能长回来。 但扈黎被人追了一夜,还没吃上烧鸡,气得抓耳挠腮,满地打滚。 他愤愤地想:这或许就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好在他也不是没有可去之处——城东的乞丐帮很欢迎他,给他送了个带豁口的瓷碗,留了一整块乞讨的好地方,每日早晨喊他一起去讨饭。 这还去什么京城? 扈黎的计划全部泡了汤,干脆就在青石镇落了户。反正是做人,他看这青石镇的烧鸡也好吃,等发达了想吃哪里的烧鸡会没有? 但也不能这样日日讨饭为生啊!这样怎么发达得起来?他又不是苏乞儿! 扈黎蹲坐在城东的街口,蓬头垢面,衣服污渍斑驳,双目无神地盯着前方某一点。 摆在前面的破碗一个子都没有。 一旁的小乞丐讨了份包子,掰下一半给扈黎,说:“大哥哥你今天什么都没讨到啊?” 当然没有,扈黎怎么也不愿意再出门讨饭了,也不朝人吆喝——这要传出去,丢狐狸精的脸!但不乞讨,要饿死狐狸了! 扈黎接过那份带汤汁猪油的包子,吃得热泪盈眶:“嗯,太好吃了……谢谢,你是个好人。” 小乞丐叹了口气,发言极为老成:“大哥哥你既然不愿讨饭,那不如去找份活干吧。” 说罢,又仔细端详了一番扈黎,越看越觉得可行:“大哥哥你长得这么好看,手脚也全,总会有人要的。能找份工,比在这里讨饭不知强了多少倍! “我也想去有钱人家当仆从,可我爹手脚不全,别人不收我爹,我们父子二人,相依为命——倘若我走了,我爹谁照顾呢……” 两人同时沉默。小乞丐黯然神伤,扈黎则是陷入沉思中。 当仆从? 扈黎的脑子运转飞快。 是了,话本里大户人家的仆从也穿金戴银,生活也很好。况且他不要金和银,只要每天能吃得香,这岂不是更容易办到? 扈黎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方法,情绪逐渐高涨。他用力拍拍小乞丐的肩膀,郑重道:“好!甚是感谢!等我去了有钱人家,定带你一起吃香喝辣!” 翌日,晨光熹微,一宿没睡的扈黎早早等在了集市,靠着写了歪歪扭扭的“卖身葬父”的木牌,头上插根草标等着人来问价。 此时人尚且不多,但青丝散乱,衣衫褴褛,灰头土脸的狐狸精却依旧引人注目,如同一枚宝珠掉入凡尘也仍然璀璨夺目。 周围人越聚越多,有看热闹的,也有穿的贵气点的,不停打量着扈黎。 扈黎被团团围住,竟也毫不怯场,当场向众人推销自己。但也不知从何讲起,只好借鉴别人的话术,乱讲一通:“家住青石姓扈名黎,无父无母孤单一人,只因爹死无棺木,卖身葬父做佣人……” “你要多少数?”有人从人群中挤出一位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 群众中有人认出了这人是员外家的,议论纷纷。 员外家可是顶有钱的啊!可惜员外之子作风相当不正派,行事放荡,也是个荤素不忌的主,最喜欢玩弄良家男女。可惜了这么个漂亮的人…… 众人不禁怜悯惋惜眼前的美人起来。 “我不要太多银两,一百两足矣。但每天要五只烧鸡,一份乳猪,……”扈黎也不知道仆人能得多少钱,只知道自己怎样能吃饱,便喋喋不休了。 众人瞠目结舌:这哪是仆人,这是饭桶!还有,说好的卖身葬父呢,怎么听着像饿死鬼找大冤种…… 中年男子冷哼一声,亏这兔儿爷说得出,一百两能买十个仆从。不过面前之人长得实在标致好看,送到少爷身边,自己也少不了奖赏。 “哼,那你拿上包袱,跟着我回……” “这个人,我买了。” 人群让出一条路,一道高大的身影从其中走近。 能让人最直观感受到的,是这人自带的强大气场,如一把开过刃的剑,让人不自觉与他保持距离,不敢接近。他步伐沉稳,走路生风;日光下照,墨黑的衣衫暗纹流动,内敛中透露出一丝不明显的张扬;而正脸是极具侵略性的俊美,剑眉星目,眉目如墨画出来的一般,薄唇微抿,一颦一簇都是冷冽傲气。 扈黎也在一旁打量他。 这个人虽然长得不如自己,但也好生俊朗。看这气度与衣着,一定是大户人家吧!看起来可比那个老头富贵多了! 那快把他带走吧,他又要过上享福的日子了,烧鸡,叫花鸡,口水鸡……嘿嘿——况且这个公子还长得这么俊,不挣是狐狸精的凡尘姻缘吗? 他痴痴盯着来人,眼中是隐藏不住的期待与渴望,已然陷入美好幻想。 “凭什么,这个人是我先看上的……”那管家还想再争辩,对上一双寒意逼人的眼,顿时钳口结舌,如同吓傻了。 黑衣男子冷冷地眄视一眼,淡漠说道:“还不滚?” 方才愣在原地的管家慌不迭道歉:“燕公子,真……真是抱歉,我我……我这就走,这就走哈。” 说罢,逃也似的离开了人群。 有不知所以的百姓还在一旁询问:“这是谁啊,员外家的一直可是嚣张得不行,怎么今天就像耗子遇上猫了,吓成这样?” “这大魔头才关府里一年,大家就不认得了?” “婶子说,这是谁?” “是那位燕家的混世魔王!” “是那位??!” “小点声,不要命了……”众人声音越来越小。 不过燕璋并不在意这些人的议论,缓缓踱步至扈黎面前,薄唇轻启,声音带着点微哑,仿佛被烈酒浸渍过,让人不自觉沉醉其中。 “跟我来。” 扈黎果然中招了。 他内心已被脑补出的一人一狐一见钟情的故事刷了屏。 于是傀儡般跟着燕璋,亦步亦趋,直到二人在酒楼坐着,小二端着一盘盘菜摆桌,他才缓过神来。 “哇,是烧鸡!” 桌上香喷喷的两只,不是烧鸡是什么?扈黎更为感动了,望着燕璋的双目闪闪发光,内心更是一阵意想不到的狂喜,撸了袖子,迫不及待地啃烧鸡。 “慢点吃,桌上还有很多。”燕璋提醒道 他又觉得很有必要向这只狐狸介绍自己,说到,“我叫燕璋。‘燕’是‘旧时王谢堂前燕’的‘燕’,‘璋’是‘如圭如璋,令闻令望’的‘璋’。” 扈黎虽然不认识这些句子,但也觉得不错,有样学样:“好名字,我叫扈黎,哈哈,扈是扈二姐的扈,黎是黎公子的黎。” 这讲的是两个话本里的主角,这两个故事一个甜蜜,一个哀伤,让扈黎始终难以忘怀。 燕璋忍不住笑了。 二人无言进食。 燕璋不紧不慢地进食,仪态优雅矜贵,举止文雅;扈黎举止粗鄙,一手攥一只鸡大腿,另一手撕半边鸡,大口吃肉,毫无仪态可言,但二人处于同一画面里,竟也诡异的协调。 店内突然嘈杂。随之是闹哄哄的人群笑闹,是一群年轻男子进了店,淫言乱语,大声讨论狎妓之事,说到兴尽时,还激动大吼。 “吵死人了!”扈黎站起来怒斥。 吵死狐了!他才不管这些人会不会因他扫兴,这群聒噪的人闭嘴才好,吵得他都吃不下饭了:“一群不知廉耻的家伙,比山上的麻雀都吵。” 店内陡然安静。 所有人直直盯着他看。 一般人碰到这种事肯定会怕的,但扈黎又不是人,只自觉这些人被他镇住了,反而得意极了。 “哟,哪里来的小美人这么标致,是想引起爷的注意吗?” 沉寂间,一人陡然发声,或许是喝多了酒,口齿含混不清,但言淫语媟,神色邪猥;长得也是十分叫人倒胃口,双眼赤黄,瞳光暗沉,眼下青黑一片,气色晦暗,皮肤干瘪,看起来便一副纵欲过度的衰样;尽管年轻,但老态毕现,发量也疏于常人。 这人端起桌上的酒盏,露出一个自以为风流的笑,没脸没皮地往扈黎方向走去。 “小美人,爷这就来宠幸你了。” 一阵嬉笑在纨绔们中散开。 “滚开!”扈黎深觉自己被侮辱了。 什么丑东西,也敢和他这么说话,好想挠花他的脸。 还没等扈黎行动,一阵气浪将对面起哄的人全部击飞,随后狠狠砸在地上,霎时全是桌椅哐当哐当翻倒的声音,痛苦地“哎呦”;那位言辞淫邪的人摔得格外严重,倒在地上,痛苦地尽力蜷缩。 扈黎侧目,一张黄色的符纸悬于空中,血红的朱砂似在流动。店小二和掌柜惊叹,直呼“神仙老爷”,而出手之人却依旧在斯文地夹菜,看不清他何时出手。 “你是道士?”扈黎大惊失色,这竟是个抓妖的。 似乎看透了扈黎心中所想,燕璋难得开口:“我并非道士,不必担心。” 多的话也没有,结完账,顺带赔付了掌柜损坏的桌椅钱就带着扈黎离开了。 扈黎一边纠结,一边不舍。害怕燕璋是个坏道士,把自己镇压封印;又觉得他是个好相公的潜力股,可以每天让他吃好喝好。 就这么纠结着,一路跟着回府。从侧门进入,直达燕璋的小院,一个人都没碰到,扈黎忧心忡忡,但也是实在受了惊,少时便躺在燕璋外室屋子里的卧榻里睡着了。 但第二天一早,就听见府内乱糟糟,燕璋也不见踪影。 扈黎倾耳而听,隐约说什么员外家公子昨夜暴毙,因其昨夜与燕府公子起过冲突,衙内要收押燕璋和燕公子旁的小美人问罪。 什么?怎么就要坐牢了? 锅从天上来,扈黎气得发狂。 他倒是不怕,化了狐狸身随时可以逃走,只是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他给别人顶罪。 “那同我去查吧。”院子的主人神出鬼没,这会儿又突然出现了,语气似乎轻快了不少,“可算是不无聊了。” 扈黎愈发忧心,这个疑似道士的家伙,看着怎么都不对劲吧! 第3章 燕璋的真实身份 燕璋当然并非什么常人。 他其实并非此间燕家的大少爷,而是一缕异世而来的魂魄。 燕璋原名也是“燕璋”,相貌也与这位大少爷一模一样,但他并非豪门世家的少爷,而是青渊大陆第一宗门的掌门弟子。 先前燕璋只是使了一张法力微薄的术符,便引得人们战战兢兢,瞠目结舌,放在青渊大陆是断不可能的。 那是一个修者云集的世界,灵气充裕,精怪也多,每个人出生都有自己的“根骨”,天赋有好有坏,每年各大宗门都会派遣弟子负责招收新人,上至寿数将近的老人,下至呱呱坠地的婴儿,都有可能被宗门收入靡下,一旦抓住这个机会,便是一飞冲天的好机会。 在燕璋刚出生时,祥云七彩,景星灿然,紫气状似龙腾虎跃,灵禽鸣似凤鸾之音。 这番异常很快惊动了各大宗门,最后是天下第一大宗的掌门莅临,许了这孩子一世荣华与平安,从垂泪的父母手中接过这点大的婴儿,飘然而去。 而他的根骨也的确没有令人失望,是修真界难得一见的人才,数万年来从未有人能比得上,众人啧啧称奇,掌门也十分尽心尽责地指导,期望也更高。 于是乎,燕璋自年幼便独自被放到斜寒峰修习,一人一剑一心法,在山上呆了十来年,直到筑基才在宗门与其他人一同修行。 修炼期间,虽偶有掌门探望,爱护之心拳拳,但他为人是极为严肃板正的,一言一行谨遵师徒之礼;燕璋从小未接触过其他人,也自是有样学样,待人接物极为疏离有礼,渐渐的,宗门其他人也习惯了他独来独往,沉默寡言的性格。 但燕璋其实并非如此,只是他不知道如何和他人接触罢了。每每望见宗门其他的弟子,他也是想热情打招呼,话到嘴边却仍在犹豫,人家却已经走了,只留下他一人原地沮丧懊恼。 因着无人相与,他每日除了修习便是去藏书阁学习,无书不看;另外他向来聪颖,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总能从书中学到很多,于是来藏书阁也是愈发勤快了。 这一日,他坐在藏书阁吊楼上,翻习《青渊山水注》,却听闻一道啜泣从楼下传来。 “太可怜了,万宗魁首和魔尊二人明明相爱,却在世俗的偏见下分道扬镳,天各一方。纵有万千爱意,却免不了相忘于大道,呜呜呜……” 魁首和魔尊?魁首难道不该是他师尊吗?可他师尊从未有伴侣啊? 燕璋好奇极了。 “是……是的,”又有另一道声音,听上去似乎是兰沅师姐,抽抽搭搭地,还十分不顾形象地擤了擤鼻涕,“男子相恋本就不易,二人越过了千难万险,怎落得如此地步,呜呜呜呜,太难过了……” 燕璋诧异:男子和男子竟然也能相爱吗? 楼下的二人伤心至极,齐声痛哭,如同师尊煮茶时无人看管的水壶。 燕璋不知如何是好,有心下去一探究竟,却又觉十分尴尬。 毕竟,他窥探到了别人的**秘密,怕下去安慰二人,会使大家难为情。 但燕璋终究是个少年,平日里也没点娱乐活动,乍一听这么劲爆的消息,很难不好奇:师尊也会有这样沉重的过去,师尊的道侣也是个男子?如此离经叛道,完全看不出来嘛! 等到傍晚,燕璋将回斜寒峰,路过白日二位师姐落座地地方,却不曾想瞟到一本书,书封的几个大字令人瞩目:魔尊与仙尊的旷世绝恋。 这便是师姐白日所聊之事吧? 燕璋的步子迈不动了,犹犹豫豫,上前把书取走了。 他心想:这般**之书,事关师尊,师姐也不取走,太粗心了吧。万一被他人捡到,岂不是惹了大麻烦?还是我悄悄取走,再悄悄送还吧。 然而回到住所,夜深人静,这本书又像是有什么神秘禁忌的术法,让人无法忽视其存在,充满诱惑力;尤其是那“旷世绝恋”四字,实在是让人移不开眼。 终于,当燕璋再一次拿起那本书时,忍不住揭开了邪恶的书封。 这一读,就忘情了,如痴如醉,废寝忘食。 原来这并非一本与掌门相关的书,而是一本虚构的书。因为书中的宗门均为虚构,掌门也并非“清冷卓绝,貌若好女,如谪仙一般的存在”,他只是个白胡子老头。 但这故事着实精彩,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人物爱恨纠缠,难解难分。既有爱意浓浓,也有误会重重,二人在贫贱微末时互诉倾慕,却在青云万里时劳燕分飞。 怪不得师姐们哭得这么伤心。 燕璋躲在被子里啜泣着有感而发。 但这本书确实是燕璋的一个启蒙,让他知晓了,世界上还有这么多有意思的话本。 悄悄还了这本《旷世绝恋》,他自发地寻找更多的话本,躲在屋内偷看。这种话本外边多的是,甚至还有仙尊和魔尊的转世篇《仙尊和魔尊的再世情缘》,怎么看也看不完。 话说远了,有了这些书,他读得愈发痴迷,除了偷偷下山买话本,连门也不出了;内心世界越来越丰足,外在表现却越来越孤僻。 众人不禁感慨,燕璋真是性情越来越古怪了。 而他为什么会来另一个世界呢?其实或许也跟话本有很大关系。 那日,他照旧出门买话本,时下热销一本《人狐恋之恨海难填》,讲的是一个人间故事。他回峰上偷看,却不曾想,越看越恼怒。 万物沉寂,灵气渐消,世间最后一只狐妖扈黎出山,欲游历大江南北,访求真爱,却被捉妖道士逮住。 捉妖道士为防狐妖谋害人族,却又不忍杀生,因此将其养在左右看守。扈黎天性纯真,又不谙世事,因道士对扈黎态度良好,便很快忘却了被抓的屈辱,相处得很和谐。一人一狐结伴相游,解决沿途遇到的精怪、鬼神害人案件,二人在此期间暗生情愫。 道士带着狐狸回道门,却引得另一人暗自垂泪。 原来此人是道士的小师弟,痴恋道士许久却不敢显露,毕竟男子相爱,有悖常伦;而今见道士领着一名男子回来,发觉师兄并非不能接受男子,因此内心嫉妒怨恨不已,处处使绊子,意使二人离心。 小师弟的计谋很成功,天真的狐狸并不能发觉这一切阴谋诡计,只是凭着动物的直觉表达不喜,道士却说:“这只是我的小师弟,他没那个意思的。” 二人渐渐离心,狐狸眉目间再也没了笑意。 又一日,也是书中与反派决战的日子。 在话本中,通常是邪不压正的,道士击败反派也是理所应当,只是道士受了严重的伤,昏迷不醒,需要小狐狸妖丹救活。于是道门上下所有人都恳求狐狸剖丹救人,小师弟也哭哭啼啼,望狐狸救师兄一命。 狐狸不得不献出自己的妖丹。 此时他已是心如死灰,只是说了句“希望来世再也不要碰见他”便撒手人寰。 道士连狐狸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只能在往后的日子里,默默暗自神伤,坚守着一位曾经存在过的人。 燕璋看完,深觉无语,越想越觉得生气,今日连剑也少练了三个时辰,回屋躺着了。 再醒来,自己功力全无,已是另一个“燕璋”了,一个恶名在外的纨绔子弟。 燕璋对这个世界毫无了解,又没有任何原身的记忆,慌乱不已,却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好在他过目不忘,又博览群书,还记得宗门的功法,挑了一个合适心法开始修行。 这世界灵气太少,但他修习刻苦,也算是勤能补拙了。 回想起来,已经一年有余。 直至昨日,燕璋才知道自己竟是来到了那本《人狐恋之恨海难填》。 熟悉了这个世界后,燕璋逐渐恢复到了原来的生活习惯。原身的父母对他极其宠溺,可惜燕璋不擅与人来往,又担心被人看出端倪,便如同以往一般孤僻生活。 原身的父母总认为是一年前的陷害落水让燕璋性格大变,于是格外心疼他,也万事由着他。 那对和善的夫妻虽然对燕璋很好,可他面对这种热情的善意总很无措,也时常愧疚,这个世界真正的“燕璋”已经死了,或许去了自己原本的那个世界。 每每想到此,他又忍不住思念斜寒峰的霜雪,想念严肃认真的掌门师尊。 昨日燕璋又是一个人买话本,路过集市时见许多人围在一起。 他本不以为意,却听到一道声音,如泠泠山泉、珠落玉盘,而且十分鲜明:「这人真的能养得起我吗?本狐狸可是要吃很多很多肉,看很多很多话本的,他看起来很穷啊!」 燕璋皱眉,扫了圈四周,没有人开口,那声音却仍然喋喋不休:「哇,有没有什么年轻英俊的男子当我相公,把我直接买走就更好了。」 他确定这声音就是从脑海中传出的,于是挤进人群,人群中果然有人在买仆从,买的还是一个极其美的仆从,青丝散乱却更显风流,凤眼勾人却更加多情。 为何自己能听到他的心音? 他决定先把这人买下,再一探究竟。 那小美人望着他,眼睛都亮起来了,那道声音一直说个不停:「哇,这么俊的公子要把我买走吗,好贵气,定然是有钱人,可以当我相公,然后给我买好多好多烧鸡和话本!」 燕璋险些绷不住表情。 他把一旁贼眉鼠眼、印堂发黑的管家佣人赶走,便带着这美人走了。 一路上,脑子里的声音还在响,而且全是烧鸡、话本和相公之类的吗,让燕璋都忍不住时时侧目。 可惜扈黎并没有发现,而燕璋终于知道这个世界是便是《人狐恋》的世界,很显然,身边那位就是话本主角之一。 现在的剧情应该是扈黎刚下山,被员外管家买进府内。 按原书的发展,扈黎一进府员外公子便惨死,他又恰巧是妖,好险被抓了顶罪,那位道士发现期间另有蹊跷,帮忙脱险,却又担心这只妖会危害人类,只好自己养在身边。 现在他把扈黎接走养了,员外公子的死,应该跟小狐狸挂不上关系了吧。 结果不曾想,二人只是去酒楼吃饭,又撞上了这个短命鬼,这淫言浪语,不教训一顿不行。 可惜小狐狸还是摊上了这场官司。 燕璋叹气。 想着那活泼天真的小狐狸在脑海中喋喋不休,又毫不犹豫喊他相公的可爱模样,燕璋莫名脸红了一下,最终说服了自己。 是祸躲不过。命中终有这一劫,只要他不把扈黎给那臭道士,小狐狸应该能好好活下去。 现在这是他的狐狸。 第4章 下狱 “你们好生待着罢,我们也不为难你们。” 看守的男子十分雄壮威武,面带刀痕,活脱脱一粗犷大叔模样,此时也红了眼眶,十分怅然地感慨:“谁不知道李文胜是个恶霸纨绔,欺男霸女。当初我妹子就险些遭了这狗儿子的毒手,吓得整日惊慌失措,万事战战兢兢……现在老天将他收走,也算是善事一桩。可他父亲今早十分愤怒,认定了是你们昨日害死李文胜,亲嘱县令老爷把你们抓起,废了不少金银……” 说到此,他突然意识到什么,自己默然噤声,只是过了许久才说:“燕少爷,你们家也是顶有钱的,家里稍打通打通,说不定很快便出去了——只是现在受苦一些罢了。” 语毕,这大哥便锁牢了狱门起身离去了。 扈黎和燕璋坐在狱中面面相觑。 其实也并非二人面面相觑。 而是扈黎望着燕璋出神,脑中不断思考燕璋的真实身份,又因着初次下狱而担忧心烦。 心音杂乱且嘈杂,甚至嚎啕大哭起来。 燕璋忍不住将目光投来。 “不必担忧,我母亲正在为我们打点,或许很快便能出去。”燕璋宽慰道,尽量展示自己温柔的一面,以免小狐狸太过伤心,“以我们府上的财力,这事轻而易举。况且,就算他们无法使衙内开释我们,我也有法子逃出。” 这倒是一下止住扈黎号哭的心声,他小声询问:“真的吗?” 燕璋点头,扈黎很容易信任他人,一瞬便又欢快起来。 「哇,他真可靠!」 「他用什么法子能逃开?莫不是什么话本中的隐身术?或者穿墙术?那他还说自己不是道士!这分明就是道士的手段。」 「不过,我本来就能变成狐狸偷偷溜走……我根本不必担心自己。」 「只是我不会留燕璋他独自下狱的。话本里常写,贫贱夫妻共患难方能天长地久。」扈黎还是想让燕璋当他相公。 毕竟狐狸见到的人太少,相貌能入眼的也仅有燕璋一人;如今正是狐狸迟来的思春期,他也毫不羞耻,直接单方面认定了自己的相公——虽然暂时不是,总有一天会是的嘛。 燕璋静静地听着,心想:真是拿他没办法。 若扈黎说出口了,自己倒可以辩解一二,可他只是在心里想想,那便只能随他,左右自己也没什么损失——小狐狸也只是天性太纯真。 不过若是有朝一日扈黎又认了其他相公,还是免不了说教一番,毕竟原书中他眼光实在太差,教人如何放心。 燕璋心中所想,扈黎当然不得而知,只是更觉他沉稳,更加喜欢了。 静坐了一会儿,燕璋忽然起身,大袖一挥,袖中飞出两张小纸人。这纸人见风就长,落地霎时变大,成了两个立体的人,会走会动,且样貌跟二人如出一辙,只是神色呆呆,若非细瞧,绝不能发现。 燕璋望向因震惊而张大嘴巴的扈黎,微微颔首:“我们走吧,家中无法救我们出来了。这样也能脱身,不过还是略有不便。” 扈黎忙跟紧燕璋,十分好奇地询问:“燕璋,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又是什么法术?是你们道门的法子吗?” “我非道门人士。”燕璋微微一笑,没有作多解释,涉及修真界的事,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 虽然过去修为尽散,但燕璋发现自己这个身体天赋依旧很高,同过去一样,可称得上是天妒之才。这个世界灵气不多,不过他拥有极其完整而繁多的修炼方法,又十分刻苦,如今修为也不低。 至少,这个世界的人无出其右。 如今,他的神识已能覆盖方圆五十里的领域,监视县令也轻而易举。 方才这县令受了燕家的礼,却又不肯放人,只说一些宽慰人的话,转头便把这事抛之脑后,现如今已是暖香温玉抱满怀,被翻红浪了。 燕璋没兴趣看一个猥琐老头的床事,神识收回,便带着狐狸越狱了。 这县令定然是与李员外有所勾结,留在这也不是好事,迟早受磋磨。 燕璋抓住扈黎的手,三两步走到墙边,牵着他直直往墙上撞。 扈黎没反应过来,吓得闭上眼睛。不过他什么也没碰到。 再度睁开眼时,已在郊外林中,四处叶木相落,林间凉风簌簌,月色清晖。 “啊,燕璋你是神仙吗?”两道相同的声音齐齐响起。 扈黎非常诧异,心中所想也不知不觉脱口而出。 「燕璋如何能在瞬间带着我到数里之外?只听说过孙大圣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的,没听说过道士能有如此大能耐,实是太令人不可思议了!怪不得生得同我一样好看,原来是神仙变的!」 燕璋并不回答扈黎,只是听着扈黎心声在不停夸耀自己,心中暗爽。 二人顺着一条小路走,不多时便碰见了一小旅舍。 “掌柜的,来两间房。”燕璋付了宿费,命小二提了两桶热水上楼,二人准备各自歇息。 扈黎本坐在窗户前走神,却听见一旁三人在闲聊。 “……他就是惹上了妖精,死状凄惨啊,啧啧啧。”一人摇摇头,引得身边两人都探头望来。 扈黎听见了“妖精”两字,也提起兴趣来,一双耳朵动了动,偷偷听着。 “方兄,怎么说?这样的事,你又是如何得知的?别同上回一样,没有的事瞎说一通。那次传了金少爷逛花楼的谣言,被他好友许少爷府上人打的半死;别又为了吹大话瞎扯,李员外晚年丧子,心中悲痛,被他听见你活命的机会都没有!”另一人讲道。 那方兄听别人不信,反而急了:“我哪有瞎扯,上回也不是瞎扯。那金多益分明去逛了男风楼,许宋平打我,是他俩不清白!我早该想到的,那金多益长得跟兔儿爷一样,说不定许宋平早和他行房了……” 「兔儿爷是什么?」 扈黎见过的话本里从没写过。 姓方的这话没羞没臊,还极其大胆,吓得身边两人起身四散离去,那姓方的连忙拽住二人,连声说:“哎哎哎,我不说了……但李文胜我说的可没有假,这是都有证据的。” 听到李文胜,扈黎才反应过来,心下更加担忧,莫非他真的漏了马脚? 姓方的继续说:“那日李文胜看中了极其貌美的男子,那样貌,世间绝无仅有,他见之忘情,先是让管事的买下来,被人捷足先登;后头他又在酒楼里偶遇,他心中郁闷,喝了酒,望见心上人,一时情动难忍,就被妖精打坏了。” “我可没说谎!那妖精,就是把那美人买走的那位。” 扈黎这下清楚这人或许在瞎扯一通了。 明明是李文胜**熏心,妖精也另有其人。 不过他却依旧耐着性子听:“那燕家大少爷原来什么样睡不清楚,他如今性情大变,指不定是什么妖魅上了身。今早员外就让人扣押这可疑的二人组,为他乖儿子陪葬……” 接下来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没什么意义。 扈黎倒是把“性情大变”记牢了,心下疑惑:难不成燕璋也是山里的精魅?或者确乎是神仙附体?怎么比自己厉害那么多? 好好奇啊。 翌日,东方既白,二人已经整理了行头,准备去李府一探究竟。 其实大致案情在《人狐恋》话本里有详细描述。 李文胜后院一女子厌恶李文胜处处留情,因爱生恨,设计残杀了他。小狐狸和那眼瞎的道士费尽千辛万苦,才缉拿犯人归案。 但燕璋却觉事有蹊跷,毕竟,一个女子若是喜欢一个男子,李文胜怎会死状如此凄惨? 不过,他决定去把案子解决,并非是为了一探究竟,而是有其它缘故。 一是若不让案子大白于天下,那他与小狐狸二人始终是阶下之囚。或许这犯人有自身的苦衷,但他和小狐狸何其无辜? 其二便是,那道士就是与小狐狸在此案中相遇,扈黎躲不过因李文胜而下罪,又怎躲得过天赐姻缘的道士呢?堵不如疏,若扈黎依旧是爱上了那个渣男,那他也只能尽量帮他规避早逝的结局,其他的也办不到了。 一想到扈黎可能再次识人不清,与那道士在一起,燕璋心中略有不喜;但他又莫名觉得,小狐狸并不会如此轻易爱上道士。 多的不谈,二人已休整完毕,燕璋大手一挥,二人样貌瞬间变得平平无奇,气质也突然泯然众人。 燕璋递过一块铜镜。 扈黎惊呼:“易容术!” 「燕璋的法术真厉害,可是我现在好丑啊,比不得我先前相貌的万分之一!算了,忍一忍吧,最近别照镜子了……真的好普通好不习惯啊!」 燕璋听着扈黎臭美的抱怨,眼底浮出笑意。 二人正式踏上去李府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