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分手指南》 第1章 第 1 章 1 卯初的天蒙蒙亮,凌华便已起了身。明日镇上赶集,她要去山里再弄点山货。 凌华收拾妥当,就着热水吃了昨夜留的糖饼,背着竹篓出了门。 邢水村坐落在尖峰山下,村口淌过一条邢水河,离最近的乡镇不过一个时辰脚程,勉强倒也算得上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村里百十来户人家,只自给自足耕种了些粮食蔬果,生活嚼用的银钱大多还是靠淘卖尖峰山上的山货。 是以每到赶集前,村里人都会频繁进山。凌华出门一会儿,已经遇到好几个相熟的大娘。 “大丫,今儿跟俺们一起不?” 凌华讪讪一笑,“不了陶大娘,我可走不赢你们。” 众人哄笑一通,又调笑一番,行至山下便各自分路散开。 凌华来大吴两年了。她本是现代女性,虽幼时无父无母,在福利院长大,但凭着刻苦努力,名校毕业后进了知名外企,二十来岁便混得风生水起,有车有房,有钱有颜,恋爱也是谈过几场。 大概也是过得太顺遂,二十七岁生日这天,凌华正和刚谈的小奶狗男友逛街,被楼上落下的什么东西一下砸中了头。 等凌华被头上的剧痛疼醒,入目皆是断壁残垣、一片狼藉,还来不及细想,就呕吐不止。好不容易缓过了劲,凌华一抬头傻了眼,这是哪儿啊?怎么像是荒郊野岭,不是该在医院吗?再低头一瞧,好家伙,这广袖长裙的,玩cos呢。 凌华一脸懵逼,强撑着身体挪了十来米,对着地上的泥潭照了照,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憋过去——这分明是自己十五六岁时的模样!凌华二十多年的唯物主义人生观受到剧烈冲击,一屁股坐到地上。头实在疼得厉害,凌华觉得八成是脑震荡,一番打击下再也撑不住,昏死了过去。 再次醒来后,凌华躺在木板改造的床上,看着简陋房舍里的古代人,已经“波澜不惊”,她麻木地想着,好歹还是在华国的地界。 养伤的这段时间,凌华弄清了现下的处境。这个王朝叫大吴,是个华国历史上没有的封建王朝。她来的时候不凑巧,地龙翻身毁了方圆数十里,数个乡镇一夕倾覆,百姓死伤无数。这样的大地震在现代都是极难救援的,何况生产力落后的古代。不过古代乡间多泥屋草舍,坍塌后倒也不算沉重,是以幸存的人便自发组织搜救。凌华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古代民间“红十字会”给抬了回来。凌华养伤了一段时间,待身体好转后,也跟着乡民们一起出去救人。 一个月后,官府终于来了人,也不是来救助的,都一个月了,黄花菜都凉了。来人是来登记户籍的,大灾之后流民四起,官府得赶紧将流民登记在册。 邢水村来路闭塞,倒是没什么外来的流民,只凌华一个。村里正见她这段时间尽心尽力,问明姓氏后,做主给凌华补办了户籍。凌华拿到户籍后,看着上面的“凌大丫”嘴角抽搐,不过好歹是在古代真真正正落了户,不枉自己一个月来忙前忙后,也就不需要计较这些细枝末节了。 说来凌华这古代的身体虽和自己十五六时一模一样,但凌华可以肯定自己应该是网传的所谓“魂穿”。一则她来时,这身体的穿着打扮与古人无异;二则当地人虽是华国人长相,但说的话却不是普通话,像方言一样,凌华很肯定自己没听过这种方言,却也能无师自通听懂,想来也就是这具身体本身就会;最重要的,凌华发现身上的衣服夹层里藏着一张名为“林华”的路引。 林华,通州川府人士,女,年方十五。 通州在哪儿凌华自然是不知道,她偷偷向几个村民打听过,可这古代交通不便,村民们也是没见过世面的,也说不上来这通州到底在哪个方位。里正或许知道,但凌华不敢问,怕被看出端倪。 凌华这么小心翼翼,都是因为她觉得原身身份有些蹊跷。“林华”皮肤白嫩细腻,双手纤秾合度,没有一丝劳作痕迹,俨然富贵人家出身。可是这样的闺秀,先不说怎么到了邢水村这个偏僻之地,就算离家访亲探友,也不至于身边一个下人随从都没有。再加上凌华这个异世之魂并没有林华原来的记忆,也怕被林华的家人揭穿,本着死贫道不死道友的精神,凌华念了声“阿弥陀佛”便决定自力更生,以“凌大丫”的身份在邢水村安家落户。 日子过得倒也是快,凌华从二十一世纪的白领到架空大吴朝的村姑,一晃就是两年。每每回想起现代的潇洒日子,凌华都要长叹一声:高空抛物害死人! *** 尖峰山连绵数十里,纵腹极深,物产丰饶,养活邢水村数百人不在话下。然而不患寡而患不均,村人们进山多单独行动,各自有各自常去的山头。 和大娘们分道后,凌华深一脚浅一脚绕山而行,从山脚隐蔽处一条羊肠小道进了山。她到底不是地道的古代人,深山腹地是万万不敢去的,只能在外围一小片活动。 凌华攀折了一根细竹,用柴刀剔除枝叶,削到适宜的长度后拿在手上,时不时拍打道路两侧茂密的草丛,以防误踩蛇虫毒物。这条路她走了一年多,已是惯熟了的。 如此走了一个多时辰,到了山腰一处,凌华停下来歇脚,摸出半个馒头就着水囊吃了。这里是凌华偶然发现的,位于山体侧面,像切豆腐般削出一个夹角,遮阴挡雨不说,还相当隐蔽。凌华有时在山中过夜,也会选择此处。 待得休息够了,日头也大了起来,凌华不再逗留,背起背篓重新上路。 只是凌华并不知道,在她走后,她的“安全基地”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 明恪身边的护卫,已尽数折损,然而杀手还是穷追不舍。明恪逼不得已,只能选择遁入深山。明恪伏低身子,在茂密的草丛中穿行。锋利的草叶割破了他的手脸,眼睛处的疼痛愈来愈烈,已渐渐不能视物。身后的响动越来越近,明恪知道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他看了眼前方断崖,一狠心,抓住崖上藤蔓跳了下去。 明恪运气极好,断崖下方正是一处凹洞,受跳下来的冲力一荡,他恰好落入洞中。崖上脚步声密集,应是他跳崖的动静引来了杀手,正在四处察看。明恪闭上胀痛的双眼,屏住呼吸,直到上方的动静消失,他才缓缓松了一口气。 明恪此番出京是奉了天启帝密旨,视察江南盐政。江南富庶,势力盘根错节,此行虽有波折,但有天启帝派龙卫护佑,倒也是有惊无险。巡察结束后,龙卫先一步快马送账册罪案返京,明恪稍后一步坐皇船归京。可谁又能想到,明恪身边有陈皇后和太子安排的亲卫保护,他本人也只是个不握实权的皇子,这样的闲散王爷,也会遭遇刺杀? 明恪也想不明白,若说盐政账册还在自己身上,江南官员为自保,做出狗急跳墙的事也不是不可能。可账册已经由龙卫八百里加急送入京,此刻大概已经摆在天启帝的龙案上。再者天启帝和陈皇后虽然不睦,但都对明恪这个幼子宠爱有加,朝野上下无人不知,京城的坊间也有歌谣,“圣人爱幼不爱长,徐娘娘勉强挡一挡”。 明恪想到徐贵妃皱了皱眉,心中生起一丝厌恶。天启帝少时御极,在位三十余载,励精图治,宵衣旰食,是史官也不得不赞一声的好君主。然而这样的明君,也有被百姓编排取乐的一生污点——徐贵妃。 早年天启帝和陈皇后的关系还不似现在这般两看相厌,彼此也是相敬如宾。那时陈皇后所出的大皇子明端五岁便被立为太子,天启帝对太子寄予厚望,命首辅张阁老为太子太傅、内阁杨大学士为太子少师,各部尚书轮流讲学,举国之力培养。如果世事一直不变,明恪就会成长在一个难得友爱的帝王之家。 可惜,天启八年,徐氏入宫。史书云,“帝悦极,宠绝后宫”。 徐氏入宫前的身份不为人知,她的档册由天启帝下令销毁,册封宝册也收拢在了天启帝的寝殿极清殿。宫里不是没有流言蜚语,有说徐氏是歌姬妓子的,也有说徐氏是臣妻皇媳的。有一回被天启帝听到了,下令杖毙了十数人,自此宫中再没人敢议论。 明恪倒是知道徐氏的出身。他幼时有一回在极清殿午歇,比往常醒得早一些,听到天启帝和杨大监说起,徐氏是边陲小镇的一个渔女。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身份,只是天启帝怕旁人说起徐氏心中难受,便不许人知晓。可据明恪观察,徐氏根本不是一个会因为出身低微而自卑的人,她只在乎一件事,独霸天启帝。 在明恪出生前,天启帝的后宫整整十年无一子降生,唯二的太子和二皇子都是徐氏进宫前就出生。 天启十八年,陈皇后诞皇三子恪。贵妃徐氏言行无状,罹患疯疾,自请出宫修行。帝不允,彻夜守之。 实际上,陈皇后身边的苏嬷嬷告诉明恪,在他两岁前,陈皇后都是不假人手地将他带在身旁,一刻离不得眼。彼时年仅十五岁的太子明端更是彻夜持剑守在坤羽宫前,防的就是“疯病”发作的徐贵妃会闯入坤羽宫中,“失手”掐死明恪。好在天启帝还有几分舐犊之情,将徐氏接去极清殿“看管”,又把丧母的二皇子明澈记到徐氏名下。熬到天启二十年,徐氏自己生下了大公主,长相肖似天启帝的明恪也逐渐唤醒了天启帝的爱子之心,徐贵妃的“疯病”才终于不药而愈。 新作者开新文,谢谢支持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 1 章 第2章 第 2 章 若说谁能做出刺杀明恪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那非徐贵妃莫属了。 随着明恪的长大,天启帝和陈皇后、太子之间冰冷的关系逐渐和缓,徐贵妃更是将明恪视作眼中钉肉中刺,这女人疯起来可是什么都顾不得的。更何况,明恪也不知道,在死了的儿子和活着的爱妃面前,天启帝会如何抉择。徐贵妃的眼泪对天启帝的杀伤力有多大,是宫里的小黄门都知道的事。 明恪是下了皇船后遇到的刺客,虽一路奔逃,但所处大概还在京城百里外,辨认方位,不是余县就是平县,若是平县还好,若是余县…… 明恪眼睛疼痛难忍,加之疲惫不堪,实在无法深想下去,匆匆处理了眼伤后,倒头昏睡过去。 *** 凌华觉得有些不对劲,山里太安静了。起先她还没注意,可渐渐发现山中一丝兽叫鸟鸣都不闻。凌华心里起了疑,她仔细看了看周遭的草木,发现有些人为遮掩的痕迹,当机立断决定下山回家。 下山总比上山快,大半个时辰的功夫,凌华便绕回了最开始的那座山头。凌华停下来歇口气,正想喝口水再上路,岂料手伸进背篓里却没摸到水囊。她把背篓挪到身前来,仔仔细细找了一遍,确实没见到水囊。这沿途也就进山的时候喝过水,水囊想必是落在了那处山洞里。 凌华纠结了下,这水囊是鹿皮做的,结实耐用,买的时候花了她几十个铜板,就这么丢了着实可惜。凌华仔细听了听,周遭是野兔野鸡跑动的窸窣声,还有鸟叫蝉鸣,心里的弦稍稍松了松。举目望了望,山洞离此处抄近路也就十来分钟的路程,她背起背篓朝山洞走去。 临近山洞处,凌华伏低身子将自己隐在密林里,模仿鸟叫吹了一声哨。等了片刻没有动静,凌华又向外扔了几颗石子。石子惊起几只林里的黑鸟,凌华猫着不发出一点动静,大约一刻钟后,见确实没有别的响动,才站起身来。 凌华没有走惯常的那条小道,而是选择从另一面的密林绕过去,边走边掩盖了痕迹。密林这边是从没走过人的,极难通行,等凌华好不容易进到山洞,早已累得气喘吁吁。 凌华抬袖擦掉眼皮上的汗,定睛一看,差点大叫出声。她迅速摸出背篓里的柴刀,退回洞口,警惕地盯着洞里躺着的人。 那人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凌华扔了块石头过去,把那人砸得闷哼一声。 凌华松了口气,还好不是死的,不然还得发愁怎么把他弄出去。 凌华紧了紧手里的柴刀,开口道:“喂,还能动吗?” 明恪从昏沉中醒来,听到一道清亮的女声,他撑起上身想看清来人,然而一见光便泪流不止,慌忙用手挡住。 凌华:卧槽!好一个大美人! 尽管只是匆匆一瞥,但明恪那张脸对凌华的冲击是巨大的。不说现代那些英俊漂亮的明星们,就是凌华自己谈过的那几个男朋友,也是个顶个的帅气。然而眼前这人简直像是建模捏出来的一样,凌华甚至觉得昏暗的山洞都因为这张脸而熠熠生辉了。 她不自觉目光下移,看到这人劲瘦的腰身和修长的双腿,咽了咽口水。 凌华往前走了两步,“你受伤了?能不能说话?” 明恪脑子清醒了些,眼前的女子肯定不是刺杀的人,不然自己早就身首异处。 他侧过头,避开洞口的日光,“我逃难至此,眼睛受了伤,误闯了姑娘的地方,实在抱歉。” 凌华被这把声音酥得腿软,当即把柴刀往腰后一别,屁颠屁颠跑过去。 明恪被她的动静惊得向后一仰,随即感觉一道温热的呼吸扑到了脸上,一双手抚到了眼上。 凌华检查了下,发现这人的眼睛红肿流泪,眼周还有些残留的粉末。她收回手,在山洞里把水囊找了出来。 明恪面红耳赤,只觉得这女子行径实在胆大,与陌生男子也可如此亲昵…… 凌华回头,见明恪满脸通红,笑道:“我们乡野可没什么男女大防,我这是忙着救你。”说罢用水囊里的水打湿汗巾,仔细擦拭明恪的眼睛。 明恪只觉眼上一片清凉,灼人的疼痛终于得到缓解,刚想道谢,惊觉这女子拉起了自己的手,他猛得向后一缩。 “别动!”凌华拉回明恪的手,“手上伤口不处理要化脓的!” 明恪哪里被人这样呵斥过,一时呆怔住。 凌华把他手包扎好,又将双眼蒙住以避光,全部收拾妥当后说道:“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遇到我你可走了大运。你叫什么名字?” “某叫明……”明恪顿住,虽说这女子救了自己,但如今处境不明,还需小心行事。他开口道:“……明道。” 凌华差点脚下一崴,不可置信道:“你叫明道?明天的明,道路的道?”还不待明恪回答,又连珠炮似的发问道:“你认识叶天瑜不?单均昊呢?听起来耳熟不?” 明恪不懂这女子为何激动,短暂思量一番,暗道自己不警醒,“明”乃国姓,非皇亲国戚不可用。他忙改口道:“是敏道。敏捷的敏,道路的道。” 凌华一阵失望,还以为女主光环发作,随手一救就是老乡呢,唉,果真是个路人甲命。 “哦,你这姓还挺少见的。” “不知姑娘名姓,某日后定报大恩。” 凌华摸摸头,有些不好意思道:“也不用‘日后’啦,现在就可以的。” 明恪没明白她的意思,不解道:“姑娘的意思是?” 凌华难舍地瞥了瞥他的脸,美色终究还是敌不过五斗米。 “咳,你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没?配饰什么的,有银子最好!” 明恪恍然大悟,这女子是在索要银钱。他颇有些哭笑不得,堂堂大吴朝的三皇子,竟有被人追讨报酬的一天。 凌华见他不说话,以为是在为难。也是,看着倒是富贵人家出身,只是虎落平阳被……啊,呸!只是落难的凤凰不如鸡,指不定还没自己身家“丰厚”。 “唔,还是算了。谁没个水逆的时候,就当我日行一善吧。”说着把东西收捡近背篓,准备离开。 明恪觉得这女子虽言谈有些辞不达意,但心性尚可,或可托付。 “姑娘请留步。”明恪拿出一枚玉佩,“某身无长物,唯此家传玉佩。若姑娘能答应帮某一个小忙,此物便可暂时寄托于姑娘,待某归家后,用银钱赎回。” 凌华停下脚步,随便找了块地方坐下,托腮看着明恪不说话。 明恪眼不能视物,久不闻她应答,问道:“姑娘?” 凌华叹口气道:“我是好心,不是傻哦。” “姑娘何出此言?” “我说话不好听,看在我救了你的份上,你别跟我计较。”凌华换了只手托住下巴,“看你这通身气派,便知道出身富贵豪门,现下却身受重伤,流落到这穷乡僻壤。是惹了不小的麻烦吧?” 明恪待说话,凌华一抬手打断道:“你也别跟我说什么路遇劫匪啊什么的。给你处理眼睛的时候我看了,你的眼伤是毒粉所致。这种毒粉配制极繁琐,不是一般的劫匪强盗用得上的。我也不关心你是仇杀啊情杀啊或者其他的恩怨纠葛,遇上你算有缘,顺势救一救。别的再多的,我是万万不敢做的。有钱拿也得有命花,还望公子大人有大量,体谅升斗小民生活不易。” 明恪听完这一席话,很是诧异,原以为不过是个胆大的乡野村民,没想到此女眼明心细,颇有几分聪慧。 “敢问姑娘此处是何地?” 凌华不敢透露邢水村,只得把地名往大了说:“所在渝州永江府。” “可是永江府平县?” “是余县。” 明恪暗道不好。平县乃是杨大学士原籍,余县却是徐贵妃之父承恩侯的封地。 他思索一番,对凌华郑重道:“姑娘言之有理,我确有难言之隐,本不应拖累姑娘,只现下形势所迫,不得不请姑娘再行举手之劳。姑娘放心,此事绝无风险,只需在衙门公告处做一标记。”说完明恪在地上画出一个符号。 凌华瞅了一眼,这标记倒不复杂。不过她也不敢把话说满:“我只能答应试试看,成与不成可保证不了。” 明恪长舒一口气,向凌华作揖道:“多谢姑娘,不论姑娘最后相不相助,都请收下玉佩,我定会兑现承诺。” 凌华摆摆手,取出剩下的干粮,和水囊一起放在明恪身旁。 “无功不受禄,等事情办成了我自然向你讨要报酬。”说罢提起背篓转身出了山洞。 明恪摸着手边的水囊,抬头望向洞口方向,现下只能依靠这女子,静待来日了。 第3章 第 3 章 折腾这许久,等凌华回到家中,已经是戌时。 凌华整理了今日进山的收获,将野蕈子洗净,摊在簸箕上晾干;把两只野兔关进笼子,喂了几把草。 凌华烧水洗澡,用剩下的水将衣服洗干净,随后将野蕈子腊肉白米简单煮了一锅粥,吃完后收拾妥当,回了卧房。 凌华躺在床上,想着自己那二十一两又三百多文的存款,想着今天遇到的麻烦事,一声长叹,翻身掩被睡去。 第二日逢三,油林镇赶集。凌华起得比昨日还要早,寅时便收拾妥当出了门。 路上自是遇到了邢水村村民,众人结伴而行,在村口邢水河上的桥边等车。 凌华正等得打瞌睡,一个身影悄咪咪靠了过来。 “凌丫头,今天你拿了哪些货去卖?” 凌华睁眼一瞧,是老熟人。她也不藏私,直接揭开背篓给来人看。 “哟,就是些野蕈子嘛,跟俺们也没啥不一样。你这蕈子还选得不好,这么小,伞都没开,卖不上称哩。”说着还想上手翻捡。 凌华伸手挡住,把背篓遮好,脸上仍是笑眯眯的。 “王大娘说的是,我是个没见识的,比不得你见多识广。” 王大娘脸上有些挂不住,张口就要说话。 这时陶大娘走了过来,嘲笑道:“王婆子,你眼皮子还敢再浅点不,小娃儿的买卖也馋。有本事,你也把山货卖到百味楼里去啊,看人家收不收你的东西!” “你!”王大娘眯眯眼一瞪,却见周遭的村民都对着她指指点点,冲着二人翻了个白眼后,走到一边去。 凌华拉了拉陶大娘道:“大娘何苦为了我得罪她。” “俺就看不惯她,打量谁不知道似的,自打去年你拒了黑狗子的亲事,这货就事事与你作对。现在还打起你生意的主意来了,多大张老脸包不住那副脏肚肠,个老货!” 王大娘的儿子何黑狗游手好闲,是附近有名的村痞无赖。去年何黑狗想娶凌华,欺辱凌华在邢水村孤身一人,使了不少腌臜手段威逼。后来里正出面,何黑狗才在明面上消停了些。 凌华想到一事,问陶大娘道:“大娘,陶大哥什么时候休沐,我有点事找他。” 陶大娘寡居多年,无子无女,只一个娘家侄儿陶周分外孝顺,常常来邢水村看望姑母。这陶周也是出息,在江滩镇衙门里做捕头,休沐时才会回油林镇家中。 陶大娘双眼一亮,她早知自家侄儿心思,听得凌华问起可不得尽力撮合。 “哪里要你专门去找他,俺让他来村里一趟!” “那太麻烦陶大哥了,反正我也要……” “不麻烦不麻烦,小伙子年轻力壮的,多走几步路咋的了。就这么说定了,你今天去镇上忙你的事,俺让他来找你。” 凌华还想再说,牛车却到了,一行人上车赶往油林镇,自是按下不提。 *** 油林镇辖于渝州永江府余县,距京城不过百余里,兼之水路发达,商贸甚荣,因而相当繁华。镇上最大的酒楼是百味楼,楼中美食颇受食客追捧,其中一道“涮山鲜”最为闻名,据说承恩侯也赞其味美。 凌华到了百味楼后门,伙计将她接引进去,在后院小罩房坐了片刻,江管事就匆匆走了进来。 “哎哟,凌丫头,你可算来了。” 凌华笑着寒暄两句,将带来的山货交由江管事检查。野蕈子按种类分开用松针包裹,都是中等个头大小,每株都用竹篾清理得干干净净;另还有些晒干的干货,干净整洁,无一丝异味尘土。 江管事点点头道:“还是你省心,每回供的货都好,不像别的山姑,拿来的蕈子大小不一,还净是挑着开伞的采。这蕈子一旦长开了,鲜味失了大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凌华打工魂觉醒,恭维道:“全靠东家赏口饭吃,银钱向来结得爽利,我办事自然尽心。” 江管事笑骂道:“知道了,断不会亏待了你!你去找老金结账。你这蕈子送得可真及时,楼里来了贵人点名要吃‘涮山鲜’,正好解了我燃眉之急。” 说罢江管事便急急去了后厨。 伙计领着凌华去了酒楼前台。 今日百味楼一楼格外热闹,前台金账房忙得头晕眼花。凌华见结账的人络绎不绝,反正也不急,就端着一碟炒花生米在一旁等着。 “金叔,今天人怎么这么多?” 金账房的算盘都被打得冒火了,没好气道:“整个二楼被包了,人自然都挤到一楼来了。” “哎,你这儿少算了两文。”凌华指出一处错漏,又塞了颗花生米进嘴里,“什么贵客牌面这么大,江管事也是紧张得不行。” “京城来的,自然得罪不得。凌丫头你来帮我对对账,老头子眼睛都要瞎了。” 凌华:……我就不该多这个嘴。 江管事领着人下楼的时候,还在不住陪着小心,“张公子,今日实在是怠慢了,您下回来小店务必精心准备。” “上菜确实慢了些,口味吧,也还行,就是吃个新鲜。要说精巧嘛,还是不如京城的顺味斋。”张正德手里的折扇摇了摇,“都怪徐华这厮,把‘涮山鲜’吹得神乎其神的,我还以为多好吃。” 江管事擦了擦汗,讪讪不敢开腔。 张正德走到一楼大堂,不经意往前方一瞅,指着凌华噗嗤笑道:“你们这儿真有意思,怎么还允许女人做账的,也不怕做生意折本?” 大堂为之一静,凌华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十五六岁的华服少年正摇着折扇看着自己。嚯,这可是二月的天,好一个耍帅的装逼犯。 凌华行了个拱手礼,说道:“公子误会了,我不是楼里的伙计,只是顺手帮个忙而已。” “哦?你还会算账?” “自然是不懂得,账房先生忙不过来,我恰好略识得几个字,帮着对对账罢了。” “你还识字?了不得,偏僻小地的村姑读过书,说话还有条有理的。”张正德来了兴致,用折扇点了点凌华,“你说说,这附近有哪些好玩的地方。” 凌华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村你个大头鬼啊村,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 “公子不妨去吴县逛逛。吴县素以奇山峻石闻名,境内更有一尊石佛,高约数十丈,宏伟秀丽,十分壮观。” 张正德点头道:“不错,赏。” 凌华上前接过小厮递来的银子,恭恭敬敬行了个礼。张正德一行人在江管事的领路下,出门驾马离开了。 凌华回来继续对账,金账房同她说道:“吴县不是前两年地动的时候遭灾最惨吗,被乱石全给埋了,那石佛也塌了。” 凌华诧异道:“有这事?没听说啊。” 金账房挠挠头,凌丫头住在村里,没听过外县的事倒也正常。 江管事送完人回来,对凌华道:“凌丫头,今天多亏了你,贵人方才走的时候可高兴哩。老金,给凌丫头多结一分银子。” 凌华笑眯眯道:“多谢江管事!” 凌华同金账房结了今天的账,背着背篓转身出了百味楼。 按照惯例,凌华出来后就去了药铺。 药铺伙计招呼道:“凌姑娘还是买伤药?” “嗯,还是那几样。”凌华点点头,“这回给我多包点,最近进山频繁,得多备些。” “好嘞!” 趁着伙计包药,凌华在一旁状似不经意说道:“最近天越来越热了。” “可不是,这气候燥性,掌柜的说今年夏天怕是难熬,让多进点干菊花干忍冬哩。” “谁说不是呢,我眼睛就难受得紧,再给我开点清热散毒的成方,回去熬来吃。” 伙计抬头见凌华的眼睛有些泛红,看着倒不像有大症候的模样,不过送上门的生意哪有往外推的道理,忙道:“哟,眼睛的事可马虎不得,再添两幅敷料吧?” 凌华笑道:“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背着半篓子药出了药铺,已经未时,凌华找了家人多的小铺子,点了碗馄饨。馄饨皮薄馅大,凌华不一会儿就吃完一大碗,走的时候还打包了隔壁摊位一笼包子。 凌华出城前绕了远路,走了衙门前的街道,路过告示处时状似随意看了眼。 告示处与平日里无异,没有通缉、戒严的宣告,再加上进城时也没见有官兵搜查,凌华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松了松。她脚步轻快,向城门口走去,未料前方一个人影挡住了去路。 “啧,凌大丫,日子过得挺滋润啊。” 凌华皱紧了眉,来人竟然是王大娘的儿子何黑狗。 何黑狗见凌华不说话,露出一个阴恻恻的冷笑,“别以为我不知道刘大那回是怎么回事,老子就是被你算计了,你个小娘皮!” 半年前,何黑狗与人发生争执,撕扯间不小心把路过的刘大的头打破了。刘大是村里正刘伯的儿子,刘伯气愤非常,扬言要把何黑狗送官。后来在王大娘的掩护下,何黑狗逃到外地去躲祸。自此凌华过了半年安生日子。 凌华眼风也不扫他一下,面无表情道:“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说罢越过他径直离去。 何黑狗盯着凌华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转头吐了一口浓痰。 第4章 第 4 章 凌华回到邢水村时天色尚早,在镇上吃的馄饨还没消化,便不急着做饭。 凌华从笼子里捉了只兔子出来。这兔子是昨日从尖峰山带回来的野兔,不似一般野兔灰扑扑的,难得的皮毛雪白。凌华把兔子后腿绑住吊在院中的树上,放血剥皮后将皮子简单硝制,兔肉放进篮子里。 凌华打水把院子的血迹冲干净,提着篮子出了门。 邢水村不过百十来户人家,村里基本都是泥瓦房,只一处是青砖瓦房,那便是里正刘伯家。 凌华站在青砖院墙外,扬声道:“刘伯在家吗?” 不一会儿,里面响起了脚步声,院门“吱呀”一声被打开,来人是刘伯的老伴吴婶。 吴婶见凌华手上挎着篮子,脸上的笑容更真诚了些,“大丫,你咋来了?” “来看看你和刘伯。” 吴婶领着凌华进了堂屋,刘伯正坐在椅子上抽旱烟,见凌华带了东西来,皱眉训斥道:“人来就行,作甚又提东西。你一个女娃子才挣几个钱,不知俭省!” 吴婶作势拍了刘伯一下,迅速接过凌华手里的篮子,“这是大丫一片孝心哩,可不好叫人又大老远提回去!”说罢也不看刘伯脸色,喜滋滋往厨房去了。 刘伯正要骂,凌华接话道:“婶子说的是,就是一只兔子罢了,本也卖不得几个钱。家里还有一只,这只送来给二老尝鲜,也给刘大哥补补身体。” 刘伯的儿子刘大在油林镇的私塾读书,旬休的时候会回来。 刘伯听凌华这样说,也不好再推拒,吧嗒吧嗒继续抽起了烟。 凌华坐到一旁的椅子上,问道:“刘伯,何黑狗是回来了吗?” 刘伯执烟枪的手一顿,说道:“咋了,黑狗子去找你了?” “今天在镇上碰到了。” 刘伯看了眼凌华,黑狗子明摆着对凌丫头还没死心,这回回来指不定要闹出什么事,自己本不该同意他回来,只是……他有些不自然道:“黑狗子前些时候是犯了不少混,不过据说如今都改了。况且王婆子就这么一个儿子,总不好一直让他们母子分离。” 何黑狗当时是打伤了刘大才被赶走的,刘伯现下却绝口不提此事。凌华来之前心中已经有了大概猜想,见到刘伯这番模样哪里还不明白。她顺着刘伯的话说道:“是这个道理,我就是随口问问,知错能改就行。” 刘伯“嗯”了声,凌华略坐了片刻后,告辞离去。 凌华走后,吴婶进到堂屋,问道:“凌大丫问起咱儿没?” 刘伯埋头抽烟不说话。 吴婶双手一叉腰,瞪眼骂道:“刘老头,俺可告诉你,咱刘大是读书先生,以后要考取功名做官的!以后必要找个出身好的儿媳妇!凌大丫一个来路不明的穷丫头,俺可看不上!” 刘伯见她越说越难听,忍不住道:“你这都说的什么话,人家大丫清清白白一个丫头,何曾说过要嫁到咱家来了。” 吴婶眼一瞥,“打量俺不知道哩,你以前没存过这样的心思?” 刘伯一噎,早些时候他确实想过把儿子和凌大丫凑一对,但后来儿子去私塾读书,他慢慢地就觉得二人不合适起来。大丫模样好,脑子聪明,做事勤快,可到底如老婆子说的,无父无母的……咱刘大可是读书人,以后再做了官…… “你就少说两句吧,要不是你收了王婆子的银子,俺何至于同意黑狗子回来,刚在大丫面前俺这张老脸都没处放!” “你个糟老头子还怪上俺了?!王婆子都说了,黑狗子打伤咱儿的事是个误会,还大大方方贴了五两银子!私塾里读书笔墨纸砚束脩,哪样不花钱?就凭你当里正挣那三瓜两枣,以后怕不是要卖房卖地供儿子读书?你们老刘家没良心啊,俺吴春花做啥都是为了这个家,事到临头却被骂!俺跟你拼了!” “哎哎哎,你说就说,干啥动手……” …… 刘伯家的吵闹凌华自然不知道,她现下只觉得这邢水村怕是住不得了。 这两年她一直尽力攒钱,为的就是能去大吴其他地方看看。后来出了何黑狗的事,凌华想离开邢水村的想法日益强烈。只苦于囊中羞涩,一直不得成行。本以为上次设计何黑狗和刘家对上,至少能安稳个一两年,可没想到这么快何黑狗就回来了。 凌华叹口气,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啊。不过转瞬她又振作起来,事情的发展总是曲折向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会欺骗我! 凌华回到家,收拾了满满一背篓东西,出村往尖峰山去了。 *** 明恪是被一阵窸窣声吵醒的,他头脑昏涨,闻到一股药香。 “姑娘?” 凌华正归置带来的东西,洞口处搭了个简易的灶,灶上陶锅里正熬着药。她听到明恪的声音,转头道:“醒了?我给你换药。” 明恪没料到她这么快就又来了,怔忪间感到手上的布条被解开,伤口上被撒上了药粉。随后凌华又把他眼上的布条取下,打算敷上敷料。 明恪的眼睛已比昨日好了许多,勉强看得见模糊的轮廓。他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心道原来她这么年轻。 “解毒的药我不敢买,怕被人察觉。只能将就用着这些,等过段时间确实没事了,再带你到医馆去。我还给你买了包子,不知道你有什么忌口的,肉馅素馅各买了一半。今天我去镇上看了看,没见与往常有什么不同,你的仇家势力大不大?山上也太平,没见什么动静,他们就这么放过你了?” 明恪察觉出凌华态度的松动,这女子昨日还一副想置身事外的样子,现下却大为不同。不过不论为何,对自己而言总是好事。 “难为姑娘奔波。我的眼睛不是大事,慢慢将养就好。至于我的仇家……”明恪顿住,徐贵妃一党既然撕破脸,按理就该穷追不舍,可如今确实“风平浪静”,除非……除非母后和皇兄已经得知了消息,他被刺杀的消息已经传回了京城! 明恪心中燃起希望,他的处境并非预想中那样糟,只要再坚持一段时间,母后和皇兄的人就能找到自己。 打定主意,明恪对凌华道:“我的仇家势力很大,这余县便是他们的势力范围。不过现下看来,他们刺杀我的事应该是被我母族发现了。因而他们虽然急着灭口,但也不敢大张旗鼓。” 凌华早对眼前这男子的身份有过猜测,不过听到他说“刺杀”“灭口”“母族”什么的,还是有些吃惊:乖乖,我这个穿越女的金手指终于点亮了?能傍上这么粗的大腿? 凌华贴好敷料,重新绑上布条,决定跟“大腿”搞好关系。 “我叫凌华,你以后直接叫我名字就是。” 明恪冲凌华露出了个真心实意的笑容。 凌华被这样一个大美人贴脸杀,心里默念经典名言“越漂亮的人越会骗人”,勉强拉回心神。她起身把煎好的药倒进碗里,端过来递给明恪。 明恪接过来正慢慢喝着,凌华突然想到从昨天到现在都一天一夜了……她问明恪道:“你出恭不?” “咳咳咳……”明恪连忙放下碗,脸被呛得通红,“凌姑娘你……” “叫我凌华。” “凌……凌华,我会自己想办法……” “哦。”凌华一针见血,“你又看不见,怎么想办法?” 明恪顿时手足无措起来。凌华觉得自己活脱脱就是个调戏良家的恶霸,这该死的爽感。 “不用不好意思,人有三急,事急从权。我既然决定帮你,就得把你照顾好。” 凌华起身去洞外砍了根藤条回来,说道:“我把这藤条系在你身上,你方便完了拉一下,我再来接你。” 明恪声若蚊呐地应了声,凌华牵着他的手带到洞外林中,系好藤条后返回了山洞。 片刻后,藤条动了动,凌华走出山洞,就见明恪自己深一脚浅一脚摸索着走回来。凌华有些想笑,又怕实在把人惹恼了,只得憋住,迎上前去,把他带回山洞。 明恪回到山洞立马洗手。凌华把陶罐收起来,在火堆上热了几个包子,将剩下的药灌进水囊里。 “你知道我的名字了,我也得知道你叫什么吧。你可别跟我说叫‘敏道’啊,瞎编这种名字糊弄鬼呢。” 明恪顿了一下,犹豫一瞬后道:“我姓明名恪,家中行三。” “明恪?”凌华没料到他真的姓明,不死心问道,“你家里真的没有叫‘明道’的吗?” 明恪不懂她为何对这个叫“明道”的人如此执着,他仔仔细细想了遍宗人府的族谱,肯定道:“确无此人。” 凌华失望地叹口气,旋即说道:“时候不早了,我得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你。” 明恪点点头,他也不打算再说什么日后报答的话,等他成功脱险,自有好好回报凌华的时候。 凌华又细细交待了些山中用火的注意事项,确保明恪一一记下后,出洞下山去了。 第5章 第 5 章 夜里凌华是被冻醒的。 白日里劳累了一整天,凌华晚上是沾床就睡。此刻醒来,她才发现外面狂风暴雨,伴随着雷鸣电闪。 二月末的天,不过将将摆脱了寒气,这大雨一下,瞬间冷得不行。 凌华去柜子里抱了床棉被出来,她突然想到还在山上的明恪。 “山里应该挺冷的。”凌华将自己紧紧裹在两床被子里,“可我现在又累又困,我也不想上山啊。” 凌华换了个姿势,安慰自己道:“山洞里有火堆呢,一个大男人不至于这点冷都受不住。我看他身材……身体挺好的……” 在瓢泼的落雨声中,凌华的声音越来越小,仿似睡着了。 倏忽一道雷炸响,床榻上的凌华腾得一下坐起,手不解气般捶向被面。 寂静的黑夜里传来咬牙切齿的声音,“你就烂好人吧你!” *** 明恪夜间被雷声吵醒,外面好像是下雨了。他想起身,却浑身酸痛,使不上力气。 不知过了多久,他恍惚间听到她的声音。 “怎么烧得这样厉害?” “凌华?”明恪没有听到回应,或许是自己的幻觉吧,他继续昏睡了过去。 然后明恪被冰冷的雨水唤醒,本该让人感觉刺冷的温度,却让他浑浊的思绪恢复了一丝清明。明恪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梦到父母兄长和京城里那熟悉的一切,他梦到了凌华。 “……我真的亏大了,大晚上不睡觉跑来山上捞你……啊,呸,什么玩意儿跑我嘴里……” “你说你长得那么帅,身材那么好,怎么那么外强中干,一点点冷都受不住……啊,不会烧坏脑子吧,我沉没成本已经够大了,你得给我争气啊……” “哎,明恪你以后脱险了,可得记得我的大恩大德。你家挺有钱吧,我救了你的命,忙前忙后地做这么多事,赏座宅子不过分吧。要是能帮我搞定户籍,那就更好了……” 明恪心想,她真是我见过最与众不同的女子,在梦里说的也是我听不懂的话。 …… 明恪睁开双眼,眼前还是蒙着布条,身下睡的却不是山洞里的干草。他一下坐起身,发现身上居然搭着棉被,随后一阵熟悉的脚步声让他放松下来。 那双手摸上了额头,接着轻快道:“可算退烧了。” 原来昨晚不是梦,明恪低下头,问道:“这是你家吗?” 凌华并没有注意到明恪的情绪,她刚从镇上回来,把买的东西放到床上道:“你烧得太厉害,不得已只能把你带回来。你原先的衣服太显眼,我给你重新买了两套,都是浆洗好了的,你快穿上。” 明恪“嗯”了声,他早注意到外衣已被脱下,现在穿的是贴身的里衣。他抬头向凌华道:“我看不见,你帮我穿吧。” 凌华觉得他有点怪怪的,但又看他神色坦荡,疑心是自己想多了。她把衣服给明恪穿上,就出门生火做饭去了。 凌华的家在邢水村最里侧,她独居在一处山坳,离她最近的村民也在数百米开外。院子里不过三间泥屋并一间茅屋,正向居中的是堂屋,因平日里少有人来串门,凌华便放了张桌子在这里,吃饭做规划都在此处;西侧是灶房,里面就是柴火土灶和一些锅碗食材;东厕是睡觉的卧房,原本只有一张床,明恪来了后凌华又用废旧的桌椅搭了张临时的床;挨着卧房下方是一间茅草屋,算是简易版厕所。 院墙是黄泥夯成的,半人高,墙头插满了尖利的碎瓦。院内一角有一颗歪脖子树,凌华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树旁边是一口井,生活用水都能从中汲取,不用像其他村民要去邢水河担水吃。 水井在乡野可是极便利的,当初灾后分房,凌华当掉了所有的头饰,才贿赂来这处院子。 明恪下了床,摸索着出了房门,闻着味道,沿着廊下慢慢踱到了灶房门口。 凌华在现代当白领的时候从没做过饭,来到大吴迫于生计才开始下厨,厨艺委实算不得好。凌华简单煮了个腊肉粥,还有碟镇上买回来的卤味,几个没吃完的肉包子。考虑到病人需要摄入维生素,凌华勉强炒了盘素炒。 等凌华忙完回头,就见明恪站在门口。 “你来干嘛,去堂屋坐着,饭一会儿就好。” “好。”但是明恪没有动,他听着凌华手忙脚乱的动静,灶房里充满了噼里啪啦的声音,缓缓露出一个笑,转身回了堂屋。 凌华把饭菜端到桌上,明恪已经端正地坐在桌边。凌华瞥了他一眼,觉得他现在像幼儿园等开饭的童鞋。 “你好乖啊。” 明恪没说话,默默把碗筷递给凌华。 凌华感觉不对,这小帅哥明明很容易害羞的,稍稍一逗就脸红得不行,现在却好像变了个人。凌华灵光一闪,难道…… “脑子烧坏了?”凌华拽住明恪的胳膊,“还记得你叫什么不?你爸是谁?你妈是谁?家住哪里?等等等等,别跟我说这些,我不能知道这些……” 凌华说着转起了圈,“我叫什么?你……” “你叫凌华。我现下清明得很,脑子没问题。”明恪打断凌华的话,“家住京城,父亲乃当……” “停!停!停!”凌华大叫道,“别告诉我你的身份!知道越多死得越快!” 明恪抿紧了嘴,他听到凌华这么说,不知为何心里有点不舒服。 “好啦,吃饭吃饭。”凌华给明恪乘好粥,夹了菜放进他碗里,“留记号的事再等等。油林镇我去看过了,没什么不对的地方,不过让子弹再飞会儿吧。反正你的伤也没好,不用那么急。” 明恪自无不可,他觉得现下也不是离开的好时机,至少……至少要把眼伤养好吧…… 二人吃完了饭,明恪主动去洗碗。在明恪打碎第二个碗后,凌华龇牙咧嘴地把他赶回屋子,自己洗干净了锅碗。 凌华将废水端出灶房,浇在歪脖子树下。 “大丫,姑姑说你找我有事?” 凌华转头,来人立在院墙外,中等身高,身材壮硕,脸庞黝黑,正是陶大娘的侄儿陶周。 “陶大哥,这么快就休沐了?真不好意思,还劳烦你亲自来一趟。” 今天本不是陶周的休沐日,他听了陶大娘的传信说凌华找他,特意和同僚调休,抽空来一趟邢水村。 “正好有空,来看姑姑,顺路而已。” 凌华放下水盆,回头见正房门窗都关着,于是对陶周说道:“我们去外头聊,院子里全是水,乱糟糟的。” 明恪在屋内隐约听到人声,他走到窗旁,明知道看不清,还是循着声音望去。 好像是一个年轻男子,是凌华的熟识,来找凌华有什么事吗?他为什么要对凌华笑?哪有人见面就笑的。 凌华自然不知道明恪的腹诽,她找陶周确有正事。 “陶大哥,我表哥前两天联系上我,原来我还有亲人在世。也不知现在户籍路引查得严不严,他急着从外县赶过来,怕是来不及置办好文书。” 陶周一怔,他没想到凌华还有亲人,不由问道:“此人真是你表哥吗?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你孤身一人,怕你被不轨之徒骗了。” 凌华尴尬地笑笑,都怪她当初为了办户籍方便,刘伯问到她来历时,推说自己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女。 “真是我表哥,小时常玩在一处的。两年前我就是想去投奔姨母的,后来地动那么厉害,我以为姨母一家都遭遇不幸呢,没想到表哥还活着。” 凌华这样说,陶周也不好再怀疑,说道:“你表哥来得不凑巧,最近镇上查外来人口查得很严。还是把路引办好了再来,要是被误抓就不好了。” “我表哥就是隔壁平县的,也不远,就这么近也不行?” 陶周面露难色,这事本属机密,但他待凌华与旁人不同,咬咬牙道:“我只告诉你一人,千万别说出去。若是平县那边,那更是不行。上头下了命令,让暗地里排查平余两县往来人员,特别是相貌俊朗的少年郎,一旦发现,即刻上报。” 陶周说着面露狐疑道:“你表哥多大年纪?” 凌华摆摆手道:“表哥他有眼疾,且幼年受过伤,面容丑陋。” 陶周松口气,“此事非同小可,你莫要以身犯险。你表哥虽不是上头要找的人,但现下衙门里的人立功心切,难免有殃及无辜的时候,若是错拿了你表哥倒是不美。” 凌华心中已有数,面上做出感激状,又接着道:“县镇都这般严防死守,咱们乡里却没什么动静。” 陶周叹口气道:“哪里是没有动静呢,只你们不知道罢了。早两日京城来人组织衙门里人手,竟说要搜山!尖峰山何等辽阔,也不知是何等人物,竟这样兴师动众。” 凌华吃了一惊,“搜山?咱们邢水村就在山脚下,却是一点没听闻。” “最后还是没成行。人手都集结好了,岂料京城里又来了一波人,两边扯了一阵,也不知商量个什么章程,反正就是不了了之。” “好大的阵仗,真是神仙打架,池鱼遭殃了。”凌华安慰道,“不过好歹少了一桩事,这时候难免做多错多。” 陶周点点头道:“你说的是。你最近也少出村子,等风头过了再说。我还得给我姑说说这事。” “哎,陶大哥你等等。”凌华跑进院子,把昨天硝制好的兔皮拿出来,“这兔皮你拿去做个围脖,冬日里上值就暖和了。” 陶周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脸红起来更显黢黑,他推拒着不要。 凌华把兔皮硬塞到他怀里,“咱俩客气什么,以后麻烦你的时候还多着呢。” 陶周不知想到什么,嘿嘿傻笑,应承着走了。 第6章 第 6 章 凌华愁眉苦脸回到屋内,见明恪站在窗边,走过去问道:“你都听到了?” 明恪点点头,欲言又止道:“他是你兄长吗?” 凌华大为震惊道:“你什么脑回路啊。仇家就快杀上门了,你还关心我家庭状况呢。你放心,我户口本就一页,除了我,没人会泄露你的踪迹。” 明恪虽对凌华的身世有过猜想,但听到她亲口证实,心中还是有些不忍。他觉得自己有些孟浪,却又不得不提,“既如此,你随我一同走,好吗?” 凌华觉得明恪怕不是被打击狠了,这是跟不跟你走的事吗?现在是能不能走的事!哎,到底还是个青少年,搁现代搞不好还在读高中。 “你家那边也没派人来救你?你该不会是什么家族弃子吧?或者你兄弟想趁机除掉你?” 明恪哭笑不得,凌华的想法真的分外跳脱,如果不说清楚,还不知她还会怎么乱想。 “我家情况确实复杂。我母亲乃是正室,我还有一同胞兄长。可是父亲偏宠妾室,妾室名下记有一庶子。这回我遭遇不测,应是那妾室和庶兄所为。至于母亲和兄长,待我极为慈爱,是断不可能置我于险地而不顾的。” “你的意思是,你母亲和兄长也出事了?所以他们顾不上你。” 明恪惊觉于凌华的敏锐,方才听到那男子的一席话,他便想到母后和皇兄应是被绊住了手脚,只盼父皇还顾念夫妻、父子之情。 “你那留记号的法子还行得通不?我去隔壁平县试试?” 明恪摇摇头,这记号本是密钥,可若是身边的护卫有被生擒之人,难保不会被泄露。他不敢让凌华去冒这个险。 “难道就什么也不做,干等着吗?随即抽取一个上门玩家,临了才知道是敌是友?我可不要开盲盒!”凌华愤愤道。 明恪心中本也忧虑,但听凌华说话总觉有趣,温声安慰道:“余县受我那庶母庶兄辖制,要想找到我按理是极简单的事。可刚听那男子所言,他们本已打算搜山,却被人拦下了。可见我那庶母如今行事也颇受掣肘。” 凌华白了他一眼道:“你这起承转合的话我昨天好像就听过。现下我就像那拉磨的驴,全靠明公子你在前面吊的那根萝卜,没日没夜地转圈。” 明恪算是了解了凌式比喻**,冲凌华作了个揖,一本正经道:“全靠驴姑娘周全。” 凌华噗嗤一笑,明恪也随着笑起来。 屋内气氛正和谐时,外面响起一道粗野怒喝。 “凌大丫,给老子出来!” 凌华神色一凛,小声向明恪交待一句“别出去”后,跨出房门。 “狗叫什么叫!”凌华好似才认出何黑狗,状似吃惊道,“是你啊,我还以为哪儿来的野狗。” 何黑狗不请自来,已经站在院内,冷笑道:“牙尖嘴利的小娘皮,等老子娶了你,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就凭你?”凌华不屑道,“你们家赖的账还完了吗?饭都吃不饱还满嘴喷粪,整个村的粪池还喂不饱你?” 何黑狗好吃懒赌,闯祸前就欠下不少赌债,这回刘伯点头同意他回来,依着吴婶的贪财的性子,不大出血是不可能的。 何黑狗面色铁青,凌华看着面嫩,可每回和她吵架,自己就没占过上风。 凌华若是知道何黑狗所想,必定要仰天大笑三声,姐吵遍福利院无敌手的实力可不是虚的! “你傲气什么,满十八还不婚嫁,官府就要随便配人。与其配给别人,还不如跟老子。” 大吴朝女子十八岁前可自行嫁娶,如若不然便是官配。凌华这具身体的年龄,如今已是十七。 “我就是嫁阿猫阿狗,也不嫁给杂碎。” 何黑狗怒极反笑,“有你求老子的时候。”说罢怒气冲冲地走了。 凌华被何黑狗这事一闹,心里恶心得不行,回屋后见明恪满面寒冰,不由问道:“你怎么了?” 明恪冷声道:“我帮你杀了他。” 凌华吓一跳,“喊打喊杀做什么。”她想了想又道,“等我离开的时候,要亲手打断他的腿。” 明恪面色微霁,忙问道:“你跟我一起走吗?” 凌华不答话,转而问明恪有没有其他求援的法子。 明恪想到平县乃杨大学士原籍,虽杨太师一支在京城,但或可一试,于是立即修书一封。 凌华未免夜长梦多,拿到书信后立即出门赶往平县。 *** 何黑狗藏在院墙拐角,见凌华急匆匆出了门,又等了一阵,房内也没什么响动。 但是何黑狗很肯定凌大丫藏了野男人,他来的时候听到二人说话的声音,方才和凌大丫争执,故意负气而走,就是想借机查探。 凌华走的时候锁上了院门,何黑狗两手缩进衣袖里,又垫了两块砖头在院墙顶上,双手一撑,轻巧跃进院内。 他猫着腰,小心翼翼靠近窗下,探头一瞧,就见一男子静坐在床榻上。 这男子虽布巾负面,看不清容貌,但仪态出众身姿挺拔,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何黑狗眼冒凶光,凌大丫这表面清高的贱人! “谁?”明恪似有所觉,出声喝道。 何黑狗缩低身子,“喵喵”叫了两声,趁明恪放松警惕,偷溜出了院门。 “原是只野猫。”只是不知为何明恪心中仍旧不安,但愿凌华此行顺利。 却说这头何黑狗从凌华家院子出来,一路直行,不慎闷头撞到了看完陶大娘正准备出村的陶周。 “慌慌张张的干啥?”陶周皱眉看着何黑狗,见他来路是凌华家方向,“你又去找大丫麻烦了?何黑狗我警告你,离大丫远些!你回来后成日里和张鹏那帮人鬼混,别以为这样我就不敢收拾你!” 张鹏是油林镇衙门的捕头,和陶周素来有些不对付,只陶周在邻镇江滩镇任职,远水解不了近渴,故而时常让着张鹏三分。 何黑狗听得陶周一席话,本想发火,却被点醒,对啊,张鹏前两天才提到…… 何黑狗收敛神色,朝陶周作揖道:“陶捕头大人有大量,我这回记住了。” 陶周只当何黑狗怕了自己,便放行让他离去。 何黑狗出了村,坐牛车一路奔进油林镇,小跑到衙门口,正巧遇到张鹏一行人出来。 张鹏身边的一个跟班见何黑狗气喘吁吁,笑骂道:“黑狗子,你喘得跟条狗似的,这么着急作甚。” 众人大笑不止,何黑狗弯着腰赔笑道:“我这是急事,也是天大的好事。张头,前两天您不是还吩咐我组织手底下的弟兄找人吗?今儿被我遇到一个!” 张鹏本是漫不经心,闻言眼冒精光道:“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我还敢骗您吗?还未及冠、风姿过人的少年郎,绝对错不了!” “人在何处!” 何黑狗谄媚地报上凌华的住址,张鹏听罢赏了他五两银子,领着一众跟班回衙门报备。 何黑狗手捧着银子不住道谢,等看不到张鹏等人的背影后,才恨声道:“贱人,这回你再嚣张!” *** 乡村的夜总是格外寂静。昨夜刚下过雨,今夜天色晴朗,星光熠熠。 何黑狗得了五两银子的赏钱,赌坊里输了三两多,吃酒又用了一两,只还剩半钱银子。 何黑狗东倒西歪走到村道上,到自家门口时反倒住了脚。他打了个酒嗝,想到此时若是回家,老娘必要追问哪儿来的银钱吃酒,到时这最后半钱银子怕是也保不住。 何黑狗晃晃悠悠往凌华家走去。 *** 凌华和明恪吃过晚饭,明恪去洗碗,凌华烧洗澡水。 明恪这贵公子进步极快,虽说洗碗的动作很慢,但好歹不会再将碗打碎了。 凌华在灶膛里架好柴火,走到院外看明恪,只觉得人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洗个碗都赏心悦目。 “你出身好,长得帅,人还温柔。真的超级讨女孩子喜欢哎。” 明恪手下动作不停,浅笑道:“那我讨你喜欢吗?” 凌华感觉心巴被射中了,捧心道:“喜欢喜欢,我最喜欢你这样的温柔型男主。” 明恪洗完了碗,擦干净手,敲了凌华额头一下,“我也喜欢你。水开了,你先去洗,我回房等你。” 凌华看着明恪一路踱回卧房,步履自然全然看不出有眼疾的样子。凌华摸摸被明恪敲过的额头,叹道:糟糕,好像是想谈恋爱的感觉。 现在想这些也没什么意思,生存危机面前一切都得让步。凌华拍了拍自己的脸,起身去灶房舀水。 水烧得有些烫,凌华将热水凉水混做一桶。因为只是打算简单擦下身体,凌华便没把水桶提到茅屋去。 凌华刚解下外裳,不经意转头,竟看到院外星光映出一条黑影,正巧不巧落在灶房门口。 凌华吓得差点尖叫出声,双手死死按住嘴巴。等心绪稍稍平复些,凌华左手掐右手,强迫自己镇定开口道:“水有点烫,得加点凉水。”说着抄起火钳,闪身到门边。 那黑影起先一动不动,许是久没听见里面的动静,渐渐挪进来,如蛇吐信般泛着丝丝冷意。 凌华心提到了嗓子眼,在贼人冒头时,双手举起火钳猛得砸过去。可惜准头不行,火钳没砸到贼人头上,反而脱手后落到那人脚上。 何黑狗被凌华吓了一跳,随即感到脚面一阵剧痛,酒醒了大半不说,还被激出了凶性。 “臭-婊-子!”说着冲上来掐住凌华的脖子。 凌华奋力反抗,用指甲抠挠何黑狗的眼珠,逼得何黑狗将头后仰后,又使出吃奶的劲儿踢向何黑狗裆部。 孰料这招“猴子偷桃”久不使用,已经生疏了。凌华用力过猛,反而踢歪了方向。 何黑狗上前一步,整个人死猪一样沉沉压在凌华身上,散发着恶臭的嘴直往上凑。 凌华大叫一声“老娘跟你拼了”,使出王八拳一阵乱打。 何黑狗被打中,转头吐出一口血沫,冷笑一声伸手一扯,撕掉了凌华半臂衣袖。然而瞬息,何黑狗丑陋的表情凝结在脸上,血顺着他的额头往下流,有几滴甚至落到了凌华身上。 何黑狗满脸是血地倒向一旁,他身后一人举着椅子。凌华抬眼望去,再也止不住哭声。 “明恪!” 第7章 第 7 章 明恪伸手拉住凌华,却拉到她光滑的左臂。 “嘶,你抓疼我了。”凌华痛呼道。 “抱歉。”明恪手上的力道放轻,他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 凌华站稳后,接过明恪手中的木椅,一下又一下地砸到何黑狗头上,直将他打得满脸是血,昏死过去还不住抽搐。 明恪等凌华发泄完了,将她拉到一旁,在灶台上摸到菜刀后,蹲到何黑狗身旁,一手抓住发髻把何黑狗的头抬起,一手持刀抹向何黑狗颈侧。 鲜血喷涌而出,浇红了整面泥墙。明恪持刀的右手也被染透,液体顺着玉色的指尖滴答滴答地滑落,红与白交织,衬得明恪整个人仿若玉面修罗。 何黑狗像条脱水的鱼,剧烈扑腾几下后,生命力彻底干涸。 凌华本能向后退了一步,明恪转过头来,声音一如往昔柔和,“凌华,他必须死。” 凌华知道明恪说得对,何黑狗死有余辜,可不知为何这一瞬间她难以遏制地对明恪产生了一种恐惧。 很多年后凌华回想自己和明恪的相遇,原来一切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在法治社会长大的普通人和封建社会特权阶级之间巨大的观念鸿沟,一直都在那里。 然而此时的凌华却没心思琢磨那些形而上的哲学思想,她在短暂的恐惧后,迅速上前把明恪拉离何黑狗,将他手上的刀扔掉,慌不择路用自己仅剩的衣袖擦干净他的手。 明恪听着凌华的抽泣声,正想出言安慰,外院却传来呼喊声。 “大丫!大丫!凌大丫!” 凌华一怔,陶大娘来干什么。她小声对明恪道:“是相熟的村民,我去看看。” 明恪点点头。凌华擦干净脸,披上外衣就出了门。 “陶大娘,找我什么事?” 陶大娘一脸急色,“你快逃远点!杀千刀的何黑狗去衙门里举报你窝藏逃犯,现下衙门里的捕快正带人过来哩!陶周得了消息,让我告诉你,快去外头把风声躲过了来!” 凌华闻言一凛,忙向陶大娘道谢。陶大娘也怕撞上衙门的人,和凌华交待后就匆匆离去。 凌华急忙回到灶房,狠踹了何黑狗一脚后,对明恪说道:“咱们立刻就走。” 明恪自无不可,他连忙回屋换了身衣服,将凌华之前买的药尽可能带在身上。 凌华脱下何黑狗的外裳,扔进灶膛里烧了,又给何黑狗穿上明恪之前那身华贵的衣服。只是二人身量并不相同,只盼能瞒一时是一时。 凌华将院中笼子打开,放出里面的活禽,“都逃命去吧。”随后换了身方便行事的深色短打,别了把柴刀在腰后,带上家里剩余的干粮和小金库里二十多银子。 一切收拾妥当,凌华将灶膛里烧得通红的木柴扔到各处。二人站在院中,看着火势逐渐蔓延开来。 “走吧。”凌华向明恪伸出一只手,明恪紧紧握住。两人在冲天火光的映照中,朝着黑寂的深山奔去。 *** 夜间的尖峰山不同于白日,格外幽静。 月色星光明亮,为防走散,凌华用麻绳系在彼此腰上。他们行至半山腰,俯瞰邢水村全貌,山坳一处明亮如昼。村民们都被火灾惊动,三三两两出动救火。村头一队人马疾行,举着火把的马队在弯折的村道上宛若长虫。救火声呼喊声马蹄声贯入耳中,凌华不再回头看,和明恪一起往更深处行去。 一直走到晨光熹微,二人只在中途短暂休息了下,吃了点东西补充体力。凌华感觉自己越来越慢,双眼越来越模糊,整个人已经到了极限。明恪从背后揽住凌华,轻声道:“你睡一会儿。” 凌华拍了拍自己的脸,甩甩头道:“追兵不知道什么时候追上来,我们得尽快赶路。” 明恪抚住凌华的双眼,“就两刻钟,两刻钟后我叫你。” 凌华已经睁不开眼,声音逐渐微弱,“两刻……钟……后,记得叫我……” 明恪坐到地上,半搂住凌华,将她的头放到怀里,用衣袖遮挡日渐明亮的天光。 …… 凌华睁眼的时候还有些迷糊,双眼被光线刺痛,下意识想伸手挡住,却发现明恪正背着自己在山林里穿行。 看日头,已经是辰时,凌华惊呼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明恪走得不快,但是每一步都极稳,“养好精神才更有体力。” “可是你一整夜都没有休息。” “我眼睛好了许多,并没有那么脆弱。你毕竟是女子,多照顾你是应该的。何况这山林茂密,我还需要你带我走出去。” 凌华沉默不语。她是谈过好几段恋爱的社会人,自然明白一个男人又是牺牲又是付出、甚至损害自己的利益对你好意味着什么。 凌华从明恪的背上跳下来,拉住明恪面对面,她轻轻取下明恪脸上的布巾。 “明恪,你睁眼看着我。” 明恪睁开眼,日光刺得双眼泛起泪水,一片朦胧中他看到眼前的少女。 她的长马尾辫垂到胸前,肌肤是微微的蜜色,一颗凝在她鼻尖的汗珠折射出令人眩晕的光彩。尽管看不清晰她的五官,但明恪知道她此刻正笑着,双眼里只有自己。他听到她轻轻的声音。 “你心悦我吗?” 明恪情不自禁闭上眼,胸中激荡的情绪让他险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 “我觉得我有点喜欢你。你要是也有这想法,咱俩就试试。” 明恪觉得自己听到了花开的声音,他坚定地说:“好。” 凌华开心地抱住明恪,“那你就是我男朋友了哦。本来应该给男朋友一个定情吻,但是鉴于我们两个都没刷牙,下次补上吧。” 明恪笑着道:“男朋友?” “对啊,你是我的男朋友,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们现在就是恋爱关系。” 明恪捏了捏凌华的鼻尖,“好的,女朋友,我们要继续赶路了。” *** 如果将人生比作一本小说,凌华觉得自己拿的应该是女配,不,炮灰剧本。 小时候在福利院,她就是默默无闻的小透明,既不嘴甜讨院长老师喜欢,也不活泼可爱受到同龄人欢迎。长大后拼尽全力考上不错的大学,为了不落于人后,整天忙忙碌碌,根本没有体验到大学生活的闲适自由,甚至没有机会谈一场纯纯的校园恋爱。入了社会,生活倒是有点起色了,薪资丰厚,历任男友虽不长情但都体贴;可凌华总觉得自己过得好像是别人的生活,很难投入激情;及至后来被高空抛物砸到大吴,就像被老天开了个巨大的玩笑。 总之,凌华对自己的认知就是——很努力,但运气不好。 所以当她和明恪被“友军”所救时,她还处于一种“脱非入欧”的震惊和虚幻中。 “凌骗子,想什么呢?”张正德用折扇在凌华眼前晃了晃。 诸君若还有印象,当记得凌华当日在百味楼忽悠过的一京城公子,眼前张正德是也。 这张正德身世显贵,乃当朝首辅张阁老的嫡孙,平日里游街走马,是京城里和承恩侯之子徐华齐名的纨绔。他前段时间惹了麻烦,被张阁老送出京避祸,本想去余县找徐华,岂料徐华也不知跑哪儿去了。百无聊赖间,张正德逛到了油林镇,遇到了“骗子”凌华。 凌华本想翻个白眼,但考虑到她和明恪精疲力竭倒在山路旁的时候,承蒙路过的张正德搭救,二人才能顺利脱险。 凌华好声好气答道:“没想什么,就觉得就这么被救了,挺不真实的。” 张正德还记恨着那日被凌华骗到吴县后,恰巧遇到大暴雨,被困在断石泥淖中,好不狼狈。 他“刷”得一下打开折扇,扇了两下后道:“哼,女骗子自然是没什么运道的。主要是我张大少和咱们三殿……” “正德。”在一旁被医者包扎的明恪突然出声,“我们得尽快出发,徐氏的人不会就此罢手。届时若是相遇,你手下这点人护不了我们周全。你过来,我们商量下走哪条路。” “我也不会看地图啊。”张正德小声嘟囔,不过到底不敢违背明恪的意思,和明恪进帐篷商量去了。 凌华没了人打扰,正想就地一趟。一个侍女走过来,恭敬道:“请小姐随奴去帐篷歇息,奴为您更衣。” 这种奴颜婢膝的侍奉让凌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别叫我小姐。” “奴遵命,姑娘请。” “你别叫自己……”凌华住了口,她既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无心做规则的反抗者,又有什么立场干涉别人,“算了,我跟你去。” …… 却说这头,明恪对着地图和张正德商量。 “我们现下还在尖峰山脉内,大致是余县和平县交界处。徐氏的人可能已经知道我逃入了尖峰山,势必会在进入平县的各处设下阻碍。杨大学士虽是皇兄一党,但难敌徐氏霸道,这闯关的事,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 张正德哪里懂这些,只不住“嗯嗯”点头。 “从现在起,你手下的护卫归我调遣。你再手书一封给阁老,要增援人手。对了,你在京的时候,母后和皇兄可有不妥?” “嗯嗯嗯,嘎?”张正德被点了功课,硬着头皮答道,“我走的时候皇后和太子都好好的啊,没什么不妥。” 明恪叹口气道:“正德,你如今也十六了,再如此散漫下去,张家何人可支门楣?你看徐华,与你同岁,都敢和徐家共谋大事了!” 张正德不服气道:“我倒是想出一份力,你们都瞒着我啊。殿下你这回遭遇刺杀这么大的事,我可是一点消息没收到。再说徐华那小子未必就知道徐家做的事,我还不知道他嘛,跟个姑娘似的,徐家让他做事那可是成事不足。” 明恪听张正德这一席话,颇觉头痛。 张正德见明恪表情便知不好,凭借多年被骂经验迅速转移话题道:“殿下,你跟凌骗……凌华是怎么回事啊?” 明恪决定要带凌华回京的时候就知道会有此刻,他用冷静到近乎残酷的声音说道:“我要将她带回皇子府。” “你是说要……要纳了那村姑?!”张正德惊呼道,“那张娉婷怎么办?” 第8章 第 8 章 张娉婷是张正德的堂姐,张家长房嫡女,年方十七,恭良貌美,颇有才学,素有京城第一贵女之称。 她也是三皇子明恪的未婚妻。 张正德话一出口就知道不好,明恪毕竟是皇子,往日里待自己再好,皇家的私事也不是能随意讨论的。 他“嘿嘿”笑了两声,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 “我与娉婷的婚事是父皇指婚,断不可改。娉婷有正妃之德,我待其亦有敬重之心,绝无欺辱张家之意。只是凌华于我有救命之恩、患难之谊,她本就是孤女,又因我之故颠沛流离,于情于理我都该给她一个归宿。” 张正德就是再傻,也听出了明恪对凌华的维护之意。何况明恪也说了不会动摇张娉婷的正妃之位,皇子嘛,又不可能只守着一个皇子妃过日子。 他连忙顺坡下驴道:“殿下,我没别的意思。你知道我这个人的,说话不过脑子。” 明恪点点头道:“我的身份你不要透露给凌华。”他想了想又觉不放心,补充道:“娉婷的事也不要说。” “哦。” “行了,出去吧。把护卫统领唤进来。” “哎。” …… 凌华换好了衣服,又吃了几碟点心,百无聊赖中在侍女的建议下打算出去逛逛。 刚没走两步,凌华就看到张正德从帐篷里出来。 “张公子?” 张正德转头见凌华走过来,上上下下打量起来。 凌华被他看得浑身发毛,问道:“可是我有什么不对?明恪呢,还在里面议事吗?” 张正德越看越生气,他偷偷腹诽,三殿下怕不是得了眼疾,是得了脑疾吧?这村姑横看竖看都不如张娉婷,皮肤不够白,身量不够纤弱,言行举止又颇为粗放……虽然张娉婷平日里也挺装的,但她好歹有个“第一贵女”的名头啊,哪里是这个女骗子比得上的。殿下指定是碰坏了脑子。 “哼!”张正德也不答凌华的话,摇着折扇往另一边去了。 凌华咬牙:……小屁孩,我忍。 侍卫统领从帐篷里出来,对着凌华行了一礼。 凌华第一次见古代正式编制,不免多看两眼。她有点馋统领身侧的那柄大刀,看起来就很酷。 “凌华,进来。”明恪的声音从帐内传来。 凌华对身后的侍女说道:“你留在这儿。”说罢掀帘进去。 明恪坐在椅子上看地图。凌华走过去把地图拿开,凑近观察了下他的眼睛,见还有些泛红,不满道:“才刚好点,就这么费神,也不怕以后瞎了。” 张府的大夫医术了得,明恪的眼毒已尽量拔除,现下视物已无问题,只是时间久了,眼睛还有些酸胀。 明恪专注地看着凌华。她和自己想象中一样,鹅蛋脸,杏仁眼,鼻尖翘立,笑起来嘴角一侧还有酒窝。就是眉形竟是柳叶眉,他以为会更粗些,毕竟她性子爽利,眉形粗些更相宜;不过柳叶眉也好,衬得她整个人明媚温婉…… “看傻了?被本姑娘的美貌震撼了?”凌华在明恪眼前摆摆手。 明恪笑道:“凌姑娘貌美,某心慕之。” 凌华伸出食指挑起明恪的下巴,“观汝貌亦佳,吾觉可堪相配。” “谢姑娘垂青。”明恪顺势揽住凌华,将她拥进怀里。 凌华安静地任他抱着,只觉此刻岁月静好。 明恪抚了抚她的鬓发,温声道:“进京后,你随我一同入府?” 凌华直起身,正色道:“我一直没问你,你可有过女人?” 明恪不知为何第一时间想到了张娉婷,可张娉婷与自己尚未成婚。他声音发紧道:“不曾有过。” 凌华露出一个笑,将头埋在明恪的肩上,“我不是介意你的过去,我这人没有感情洁癖的。此刻和当下,我心悦你,你心悦我,我们两人的感情是纯粹而平等的,这对我来说就是最重要的。可是我的时代和你的时代却又是不同的,你在认识我之前有了别的女人,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那些女人的错;可若是明知如此,我还是选择和你在一起,那就是我的错。我不能插足你和别人的关系,这样不仅侮辱了我的感情,也伤害了那些无辜的女人,你能懂我的意思吗?” 明恪从未见过凌华如此柔软的模样,他心软得一塌糊涂,“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凌华“噗嗤”一笑,“你这样真的很‘直男’哎,和直男谈恋爱很辛苦哦。” 她双手捧起明恪的脸,温柔地吻上他的唇。 …… 凌华坐在马车上的时候,还在傻笑不止。 一旁伺候的侍女看着她魂不守舍,也不敢出言询问,她还摸不准这位贵女的性子,害怕触了霉头。 第三次打翻茶水后,凌华对收拾水渍的侍女歉意道:“不好意思啊,我开心得魂儿都飘起来啦,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对不住。” 侍女忙伏身道:“都是奴该做的。” 凌华偏头想了想,既已决定要和明恪试试,那可不能终日面对身旁人的战战兢兢。 “我叫凌华,你叫什么?” “奴名香荷。” 凌华将香荷拉到身边坐下,“香荷?荷香袅袅,很好听。你多大了?看着比我小许多。” 香荷一脸局促道:“奴十三。” 凌华叹口气,这还是个孩子呢。 “明恪安排你来服侍我,你就是我的人了?” 香荷点头道:“奴以后就随身服侍姑娘了。” “那我给你立第一条规矩,不准再自称‘奴婢’。” “这如何使得?”香荷瞠目结舌,“奴……” “嗯?”凌华摆出“威严”相,“我说话你不听?” 香荷不敢违背,她支支吾吾,好不容易挤出一句话,“我……我听姑娘的。” “这就对了!”凌华拍了拍香荷的手,“你别怕。有人找你麻烦,你就跟我说,我去找明恪打小报告,看谁敢为难你。” 香荷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这位“新主子”行事如此不同。 凌华也不管香荷怎么想,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一切自然见分晓。 她递了两块案几上的糕点给香荷后,掀开车帘,探头四处张望。 车队正有序行进,明恪乔装打扮,骑马随行在一侧。 凌华招招手道:“你来。” 明恪打马上前,凑近凌华道:“怎么了?” 众人围观了三殿下的殷勤,都将头低得死死的,恨不得原地消失。 前方的张正德听到动静,折扇摇得更猛了,“光天化日,有伤风化!” 凌华可听不到张正德的吐槽,她指了指明恪的假髯,笑道:“大叔,你长得不错,上马车来伺候本姑娘。” 明恪捏住凌华的手指,无奈道:“别闹。可是马车太颠了,坐着不舒服?”他本想叫凌华同自己共乘一骑,却又担心太过危险,只得作罢。 “张大少的专用马车,还是挺舒服的。你替我谢谢他,他好像不喜欢我。” 明恪心里一紧,下意识解释道:“正德被张家宠坏了,性子霸道,实则本心不坏。他只是介意……介意你骗他去吴县的事。” 凌华摆摆手道:“我知道的,他好歹还算我的救命恩人呢,我哪里会跟他计……” 前方突然骚乱,张正德刻意放大的声音传了过来,“徐华,你小子跑哪儿去了?我去余县都没找见你。” 明恪脸色一变,就要在侍卫的遮掩下退入人群中。 凌华一把拉住他,“不可!他有备而来,必会重点排查男子。你上来!” 尽管张正德尽力阻拦,徐华却仍是越来越近。 “你信我!” 明恪看着凌华,一咬牙,上了马车。 凌华吩咐香荷道:“快拿眉笔来……” …… 张正德拿折扇抵住徐华,“你小子,小爷跟你说话,你装听不到?” 虽然徐家和张家政见不合,但徐华和张正德二人年纪相仿,性格相投,是自幼的玩伴。与张正德孩子气的娃娃脸长相不同,徐华继承了徐家人的美貌,俊秀的面容略带女气。 他勾唇一笑,“张正德,你是谁小爷?你想当我爹的兄弟?” 张正德最见不得徐华这样笑,蔫儿坏。这话他也不敢犟嘴,徐华的爹承恩侯徐强是个老好人——张正德倒不怕得罪他,只是徐贵妃那只母老虎可是惹不得的。 “行行行,你是我小爷。荒郊野岭的,你跑这儿来干什么?” “你也知道这里是荒郊野岭,你又在这儿干什么?” 张正德简直想扇自己两巴掌,说多错多,又不能不说。 “我……我来这儿……来这儿……” 徐华推开张正德,继续往后走去。 张正德急得满脑门汗,突得灵光一闪,急中生智道:“别过去!有女眷!” 徐华挑眉道:“女眷?哪儿来的女眷?你纳妾了?” 张正德被噎得脸色涨红,一咬牙一跺脚,正想不管三七二十一认下时,却听徐华一声嗤笑。 “就算是你的妾又如何?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兄弟我还不能看看?” 张正德被徐华的无耻震惊了,一着急干脆抱住徐华,“我不管!反正你就是不能去!” “张!正!德!”徐华咬牙切齿,“我是奉姐姐的命出来找人,你还敢拦我?” 听到徐贵妃的名头,张正德浑身一抖,手下意识就松开了。 徐华提步,却被护卫统领举刀逼停,“小侯爷,得罪了。” 徐华轻蔑地看他一眼,“你算什么东西。” 他身后护卫上前一步,拔剑横颈于护卫统领。气氛顿时剑拔弩张起来。 张正德心一横,正打算说出明恪就在这里,徐华要是真的胆大包天至此,自己就跟他拼了。 这时马车里却传来一个女声,“表弟,小侯爷远道而来,怎可如此无礼?” 第9章 第 9 章 张正德和徐华同时怔住,徐华问张正德道:“马车里头是你表姐?” 张正德一脸懵逼,他哪儿有什么表姐?! 此时马车上下来一侍女,正是香荷。 香荷走到张正德面前,行了一礼后道:“表少爷,小姐请你过去。” 张正德面容呆滞,“哦”了声 ,就是脚下不动。 徐华本来面沉如水,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忽得一笑,拉过张正德道:“走,去见见你表姐。” 张正德倒是不想去,可徐华哪里容他反抗。张正德简直是被徐华架着拖到了马车旁。 徐华假模假样对着马车作了一揖,“不知正德表姐在此,实在唐突了,还妄恕罪。” 马车里传来一道轻柔女声,“小侯爷言重了,原是正德没说清楚。我此行进京本是为母祈福,故而不愿声张,反倒惹得小侯爷疑心了。” “如此说来确是我的不是。谢夫人病症如何?可要我秉明娘娘,派御医拯治?” 张正德眼睛猛得瞪大,谢夫人?他娘明明姓…… “我娘和姨母同出临江郑氏,谢夫人是张家大房的大伯母。小侯爷不是和正德关系很好吗,怎么张家大房和二房的人都能搞错?” 张正德轻呼出一口气,拿眼偷瞧徐华。 徐华脸上的笑一凝,“瞧我这记性,一时记岔了。表小姐勿怪,我日后定上门赔……” 说时迟那时快,徐华突然暴起,一跃跳上马车。 张正德伸手抓他,被徐华一把推开。守在马车下的香荷欲拦,也被徐华一脚踹开。 徐华掀开车帘,车内一侧跪坐一侍女,大概是被吓到,正伏身瑟瑟发抖。正中央坐着一华服贵女,钗环满髻,面覆薄纱,此刻杏眼圆瞠,满含怒意地扔出一个茶盏,“大胆!” 徐华接过迎面飞来的茶盏,被冲上来的张正德扯下马车。 “徐氏竟欺我至此!我德海孔氏和临江郑氏虽偏居一隅,但也有子弟在朝。纵徐娘娘深沐圣恩,我也定要让家父秉明圣人此事!实在无礼至极!” 徐华听此女说起德海孔氏,倒是一怔,张正德确有一位姨母嫁到了孔家。 张正德也终于进入了“角色”,装模作样劝道:“你惹她作什么。孔家你还不知道,全是一群老古董?孔表姐跟我说话都得隔着帘子,你还敢闯她马车!啧啧啧,你就等着被参吧。” 此时原本一直跟在徐华身侧的护卫从人群中走出来,冲徐华隐晦地摇了摇头。 徐华见状后搭上张正德的肩膀,“那你可得帮我劝劝她。你不知道,我爹最近管得严,若是被他知道了……” 张正德对着徐华一顿排揎,二人勾肩搭背,往前走去。 一刻钟后,前方再度喧闹起来,徐华领着一大队人马离开了。 两拨人马分隔已远,徐华问护卫道:“刚才可看清楚了?” 护卫策马上前,回道:“小的认真排查过了,张家护卫里没有三殿下。” 徐华眉头紧皱,难道明恪真的没跟张正德在一起? 护卫小声建议道:“宁可杀错,不可放过。要不要小的派人把张少爷一行人……”他以手为刀,做了个抹脖的动作。 徐华眼中寒光一闪,冷声道:“没我的命令,谁都不准动张正德。” 护卫连忙低头,噤若寒蝉。 徐华望向辽阔的尖峰山,“油林镇传来了消息,随我去看看。驾!” 一行人转向,朝油林镇赶去。 却说这头,香荷贴近马车窗,小声道:“小侯爷走了。” 车内凌华闻言,松了一口气。 张正德对着徐华的马队挥手,一直到看不见最后一匹马,转身跑向马车。 跳车掀帘进车,一气呵成。张正德坐下后话都来不及说,端起案几上的茶壶就往嘴里灌,喝了大半壶后总算觉得缓过了劲儿。 “可吓死我了,后背上全是冷汗。”张正德又掏出折扇猛摇,“凌骗子可真有你的,厉害啊!徐华你都唬得住,这小子脸黑起来我都怕。不过你怎么知道郑家和孔家的?该说不说,孔家还真就是你演那样,鼻孔看……” “正德。” 张正德被打断,循声看去,见是凌华身边的一位侍女,好像叫香什么的…… 旋即张正德的嘴张大到能塞进拳头,指着“侍女”结巴道:“你……你……我……” “侍女”明恪瞥了张正德一眼,吓得张正德闭紧了嘴,死了死了,竟然见到当今皇子穿女装! 凌华见张正德怂样,噗嗤一笑道:“我给明恪化的妆,怎么样?” 张正德又偷瞄了几眼,不过是略有些改动,仔细看还能辨认出是明恪,他不由好奇道:“就这还能骗过徐华?” “想知道啊。”凌华手指点了点案几,“那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 “以后你得叫我姐。” “嘎?”张正德摇扇的手一停,“你让我叫你姐?” 凌华淡定点头,“叫凌姐就行。” 张正德一脸难以置信地转头,向明恪道:“三哥,她让我叫她姐。” 明恪端起茶盏抿了抿,“有何不可?” 张正德今天被打击得太多了,听到明恪这话只是麻木地转过脸。 “好了,不逗你了。”凌华乐不可支,小屁孩就是好玩,“骗过徐华,一是先声夺人,二是出其不意。” 张正德听得入神,也不计较凌华先前逗弄他,追问道:“快具体说说。” “所谓先声夺人,自然要用旁的吸引徐华的注意力。所以我事先向明恪询问了你家的情况,扮作你姨母家表姐,引得徐华和我打机锋。” 张正德腹诽,你扮谁不好扮我姐,我姐夫就在旁边坐着呢。 “出其不意呢,一则是指灯下黑,徐华肯定最相信他眼睛看到的,可是他又怎么能相信明恪会大大方方出现在他眼皮子底下?二则,徐华、你和明恪,你们出身权贵,是不会把侍婢之流放入眼里的。徐华不会去关注一个侍女,他也绝想不到明恪会甘愿扮作一个侍女。” 张正德觉得凌华确实骗术了得,自己当初被她骗实在情有可原,只是好像哪里不对,“你是不是拐着弯骂我呢?什么叫‘不把侍婢之流放入眼里’,我可是读圣贤书长大的,从没有把奴婢当物件的想法。” “可你就是看不到他们,不然刚才你不就发现侍女是明恪假扮的了?” 张正德语塞,但还在嘴硬,“我……我这不是没注意嘛……” 凌华也不再和他争辩,“是是是,是你没注意。” 张正德有些不好意思,忙道:“走得太慢了,我得让他们走快些。”说完跳下马车去了。 凌华掀开车帘,对随行在马车一侧的香荷招招手。 香荷靠过去道:“姑娘有何吩咐?” “刚徐华是不是踹你了?你去找张家的医师看看,就说是我说的。” 香荷一怔,“姑娘我没事的,只是些皮外伤。” “乖,听我的,让你去就去。” 香荷垂下头,飞快眨了眨眼,“好,我这就去。” 凌华坐回车内,捻了块糕点吃起来。 明恪另唤了壶清水,坐到凌华身边,给倒了盏水。 凌华刚好吃完糕点,接过水盏喝起来,“你怎么不说话?” 明恪想到凌华对张正德说的那番话,不由问道:“你可是觉得我有些冷漠?” 凌华摇摇头,“人是环境动物,你的成长环境就是如此,干什么说得好像是自己的错。” “可是你跟我们,不,你跟任何人都不一样。在你眼里,我、正德和香荷,好像都是一样的人,没什么不同。这样的你既让我放松欢喜,又让我偶有忧虑——总觉得你身无挂碍,随时可能离我而去。” 凌华差点一口水喷出来:少年,你这是享受了爱情的甜,也尝到了它的酸啊。 凌华决定尽好女朋友的责任,好好安一下男朋友的心,“你放心,我决不会轻易离开你的。” 明恪粲然一笑,“如今危机未除,我有些患得患失了。等我们回京就好了。”他伸手抱住凌华,抓住他生命里的花儿。 凌华被明恪的笑晃花了眼,满脑子的精明只来得及打个旋儿就沉了底,唯剩下“这辈子就他了吧”的甜蜜幻想。 只是爱情的苦,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这是此时的凌华和明恪,都体悟不到的道理。 *** 凌华一行人走了五日,终于到达京城。 众人都松了口气,进入京城意味着安全得到保障。 张正德被张家派来的人叫了回去。明恪将凌华送到别院,留下足够的人手后立刻进了宫。 明恪的别院位于中正街,离皇城极近,是京城寸土寸金的地界。别院虽只是个五进的院子,但雕梁画栋,美不胜收。 凌华看得眼也不眨,惊叹于明恪的家世,向香荷偷偷打听,“明恪是勋贵子弟?” 香荷摇头道:“主子不让我说。” “国公?侯爵?跟徐华他们家那个承恩侯比,谁大谁小?” 香荷一脸为难道:“姑娘别问了,主子吩咐了要亲自告诉姑娘的。” 凌华本也是随口一问,并没放在心上,转瞬就被院内风景吸引了注意力。 香荷松了口气,引着凌华进了后院。 后院两个大丫鬟领着一众小丫鬟等候多时。 第10章 第 10 章 凌华走进院子,猝不及防见到众人,吓了一跳,“嚯,好多人。” 香荷扶住她的手臂道:“姑娘,都是院子里伺候的。” 两个大丫鬟上前行礼,“奴婢阿容、奴婢阿德,请小姐安。” 二人身后一众小丫鬟跟着行礼道:“请小姐安。” 凌华忙摆手道:“不用叫我‘小姐’,和香荷一样叫我‘姑娘’就行。” 阿容和阿德对视一眼,后面的小丫鬟们也都面面相觑。 香荷叹口气,上前一步道:“姑娘宅心仁厚,不喜俗礼。今日就先这样吧,都散了,各忙各的去。” 众人应是,退下不提。 凌华偷偷冲香荷竖了个大拇指,香荷淡定地扶着凌华进了内室。 屏退内室里的小丫鬟们,香荷给凌华换了身轻便的常服,服侍凌华午歇后,关上房门出了门。 香荷本想去厨房嘱咐凌华爱吃的糕点膳食,却认不得路。刚把小丫鬟打发走了,一时也找不到人问路,香荷顺着抄手游廊一路往外走。 拐过一处假山时,忽听得有人议论。 “这是哪家贵女啊,倒没听过‘凌’姓大族?” “贵女?京城里随便一家富户小姐都比她端庄。举止言行粗俗无礼,容姐姐和德姐姐都比她更像小姐。” “嘘……可不兴这样说,好歹是殿下的贵客。” “怕什么,瞧着就是个没背景的,身边就跟着个小丫鬟。且她住进咱们别院,殿下都没露个面。” …… “咳!”香荷重重咳嗽一声。 假山里议论声戛然而止。 香荷接着道:“园子里虫鸣扰人,得秉明殿下除了这些害虫才好。”说罢也不管假山里的人如何心惊,径自离去。 两刻钟后,香荷从厨房回来,正准备给香炉添香,帷帐里传来凌华的声音。 “香荷?” 香荷快步走过去,掀开帷帐,弯腰问道:“吵到姑娘了?” 凌华坐起身,摇头道:“换了床不习惯,睡不着。” “那我服侍姑娘起来。” 凌华点点头,来大吴两年,还是第一次有这样闲适的时候,她有点不适应。 凌华坐在圆凳上,镜子里香荷在挽发髻,她在想明恪什么时候过来,自己有事要跟他说…… “姑娘,你是主子,有时候对下面的人不必太和气。” “嗯……嗯?”凌华回过神,“这里的人惹你不高兴了?谁?我教训她。” “不是我,我与她们都是一样的身份,又有什么值得嫉恨的。只是姑娘你太慈和,倒是容易奴大欺主了。” 凌华在床上躺着睡不着,此刻倒有些打瞌睡,她半睁着眼道:“哦,那就随他们去。” 香荷跺脚道:“姑娘!” 凌华却笑道:“这就对了嘛,你这样才像个小姑娘,平日里稳重得跟老太太似的。” 香荷被她逗得不想说话,麻利做好头饰后,坐到矮凳上绣香囊。 凌华倚在美人榻上百无聊赖,“香荷,有牛乳酥吗?” 香荷气鼓鼓道:“早吩咐好了,我让厨房送来。” 凌华笑眯眯道:“还得是我的好香荷。” 香荷便再也绷不住冷脸,噗嗤一声笑出来。 …… 凌华吃了牛乳酥,喝了杏仁酪;借用明恪的书房,做了企划书。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 晚膳特意要求厨房做的京城名菜,凌华吃得很开心。 戌时初,别院掌了灯。 凌华靠在美人榻上看一本游记,香荷坐在矮凳上绣香囊。 香荷给最后一针收了线,将香囊递到凌华面前,“姑娘,里头塞点什么好?” “哇,香荷你太厉害了,绣得活灵活现的!”凌华爱不释手,“就装些干薄荷干花,明天做好了立刻给我佩上。” “好。” “你也给自己绣个。我这个是凌霄花,你给自己绣一个荷花,到时候一起戴上,姐妹同款!” 香荷有些意动,“我的荷花香囊也放干薄荷。” “嗯嗯。” 二人谈兴正浓,内室的门“吱呀”一声打开,明恪回来了。 凌华从榻上站起来,欣喜道:“不是说要很晚吗?提前回来也不说一声。” 明恪走过来揽着凌华坐下,香荷行礼后退出内室,将门掩上。 “急着回来见你,我还没用晚膳。” “啊,年轻人要好好吃饭啊。我今晚吃了白玉汤、脆皮甜鸭、什锦煨锅、炙素珍……都很好吃的。” 明恪掐了掐凌华的腰,“你就气我吧。” 凌华拿了块案几上的糕点,递到明恪嘴边,“不气不气。” 明恪就着她的手把糕点咽下,顺势将头靠在凌华肩上。 凌华摸了摸他的头,“心情好点没?” 明恪闷声道:“你看出来了。” 凌华不再说话,轻抚明恪的脊背,静静等着他放松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烛台上的灯花“噼啪”一声爆开。 “我失踪这段时间,父皇病重,母后入极清殿侍疾,被徐贵妃软禁在殿内。二皇兄执令调动禁军封锁皇城,朝野上下的徐氏一党动作频频,不少官员畏于其威势被迫站队。皇兄顾及母后安危,不敢擅动。若不是我及时回来,用龙卫令调动龙卫,闯进极清殿,还不知会有什么后果。” 凌华轻声道:“你父皇母后还好吗?” “父皇卒中,已经好了许多,只是还下不得床。母后担心我和皇兄,瘦了许多,但身体精神尚可。” “这个徐贵妃,软禁皇帝和皇后,没有受到惩处?” 明恪顿了顿,他的声音更显低落。 “徐贵妃对父皇来说……极为重要。父皇醒来后,下令二皇子贬为庶人、圈禁宗人府,承恩侯徐强降爵为伯。徐贵妃……徐贵妃禁足。” 凌华一整个大无语,搞出这么大的事,徐贵妃这个罪魁祸首竟然只是得了个不轻不重的禁足。要不是这皇帝是男朋友的爹,凌华觉得自己高低得问一句他是不是个昏君。 “我自幼就是孤儿,无父无母,孑然一身。有人羡慕我这样的生活,觉得自由自在,无人管束。我有很多朋友,却没有任何一个可以谈心;我有过知心人,却到底难交心——我也不知道这样防备的我和我的身世有没有关系。不是说童年会映射人的一生吗?或许有关系,或许没关系,谁知道呢。” 明恪听凌华这样说,心里难受,他抚摸凌华的脸道:“你想告诉我,纵然父母不谐,还是比没有父母好,是吗?” 岂料凌华正色道:“不,我还没说完。我有这些性格缺陷,却也不妨碍我过得开心。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挣的所有钱都是自己的,不为明天烦恼,也不为过去纠结。永远活在当下,为自己而活。” “你是说……” 凌华双目泛着光,像引人向往的火把,“我是说,你不是别人,别人也不是你。你没经历过的人生,只是一个想象中的梦,梦里的酸甜苦辣都是臆断。你走不了除了你以外、任何人的路。” 明恪怔住,此刻的他褪去出众的外貌、高贵的身份,更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凌华,我总觉得,你不是这世间的人……” 凌华爽朗一笑,“当然了,我是天上下凡的仙女,专门拯救迷茫的落难皇子!” 明恪展颜,凌华确实是上天赐给他的仙女,遇到她是他最幸运的事。 香荷传了膳进来,凌华陪明恪用完了膳,二人在院中散步消食。 明恪折了朵迎春,簪在凌华鬓边。 “你听我说起父皇母后,好像一点也不惊讶。” 凌华正对着水面臭美,闻言头也不回道:“我心里早就对你的身份有过猜测。张正德徐华什么身份,看起来都不如你。还有这宅子,寸土寸金地段的房子,竟然只是你的一处私宅。” 明恪想在花丛中再挑一朵,听到凌华的话后笑道:“你总是这样聪慧。别院还是太小了,我不常来此处,下人难免不尽心。” “香荷和你告状了?” 明恪不答,直接道:“我本也只打算让你暂住这里,明日跟我去皇子府吧。” “去皇子府?我不耐烦守规矩。” 明恪摘花的手一顿,手上用力,不妨掐下一朵来。他稳住心神,接着道:“哪里要你守规矩,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还跟在邢水村时一样。” “我不去。我本来就没打算要跟你住一起,如今随你来了京城,我想自己做点小生意。对了,我下午才做好了企划书,你等下帮我看看,有什么改进的地方没……” 凌华终于意识到气氛不对,她回头看向明恪,只见他整个人没入花丛的阴影中。 凌华莫名心软,放柔声音道:“我一个人自由惯了,住在别人家里难免束缚。而且我有手有脚,想自己养活自己。” 明恪抿了抿嘴,“你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做生意。以前是迫于生计,现下你和我在一起,又是为何?你在皇子府,又怎么算别人家?” 凌华倒吸一口气,她告诉自己要冷静。 “自力更生是我自己的意愿,跟你原就不相干。”凌华想了想,觉得很难向明恪解释女性独自自主这件事,她干脆用古人的观念来说,“何况男未婚女未嫁,我如何能跟你住到一起?” 岂料明恪完全会错了意,“你难道还存着不嫁予我的心思?你我患难与共,还多次肌肤相亲,你除了跟我,还能跟谁?” 凌华大吃一惊,“我是跟你谈恋爱,不是卖给你了!” 明恪从阴影中走出,手中的迎春落在脚下,被碾入泥中。 凌华从没见过明恪露出这样的表情,她情不自禁后退一步。 见状明恪脸上寒意更甚,他下颌紧绷,“凌华,听话。” 凌华被明恪的“霸总发言”震得头皮发麻,她觉得再待下去,两人非得吵起来不可。 “你今天心情不好,我不跟你说了!”说罢凌华径自出了园子。 明恪站在原地,月光的映射下,脸上半明半暗,让人看不清他的神情。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0章 第 10 章 第11章 第 11 章 凌华有点生气,她一路疾行,回了内院卧房。 香荷跟着进了屋,她方才站在远处,将二人的争执看在眼里。此刻见凌华将自己裹在被褥里,她踟蹰着,不知道要不要上前。 “啊!!!”凌华大叫一声,从床上坐起,双颊鼓着气,“不气不气,气坏身体无人替!”说罢还猛捶了被褥两下。 “姑娘……” 凌华转头,见香荷一脸惊惧,可怜的小丫头,被吓到了。 她冲香荷招手道:“你别怕,是我不好,不该发脾气。” 香荷走过去,坐在脚踏上,靠向凌华摇头道:“跟姑娘没关系,是主子。主子他……他是皇子殿下,姑娘这样和殿下说话,会不会惹怒殿下?” “惹怒他?他能把我怎么样?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有本事就把我~杀~了。”凌华撇撇嘴,真这样的话,自己说不定还能魂穿回现代。 香荷惊得双目圆瞠,“姑娘!” 凌华拍了拍香荷的头,“好啦,我随便说着玩儿的。明恪他不会-杀-我,这点看人的本事我还是有的,不然白活这么些年。” 香荷松了一口气道:“姑娘真是的,以后可不兴再说这样的话。”香荷回想凌华的话,又觉得俏皮,说道:“姑娘还说活了这么些年,你不过比我大四岁,说得倒老气横秋的。” 凌华做了个怪相,高深莫测道:“我是活了几十年的老妖婆,专爱细皮嫩肉的小姑娘。” 香荷被逗得“噗嗤”一声笑出来。 *** 亥时,三皇子府重新掌了灯。 小川子刚指挥奴婢们将未名居收拾妥当,明恪便回来了。 小川子挥退下人,殷勤地为明恪更衣。 “我的殿下,您可回来了。” “嗯。这段时间府里可太平?” 小川子自幼就伺候明恪,同他一起长大,深知他心意,意有所指道:“那位就是仗着陛下的宠,这回陛下龙眠,她至多搅和搅和宫里,手可伸不到咱府里来。再者一出事,干爹就派人送了信出来。就是苦了娘娘,以身饲虎,被关了这许多日子。” 小川子的干爹是天启帝身边的掌事太监杨大监,办事向来靠谱,明恪点了点头。 小川子替明恪更完衣,心疼道:“殿下,您这段日子可受苦了,瘦了好多。” 明恪不说话,小川子敏锐察觉到他心情不好,不由问道:“您可是在担心娘娘?” 明恪摇头,“没有,我回来后进宫看过母后。” 小川子便不再问了,去内室点上安神香,整理好被褥。出来后见明恪还在饮茶,他走上前去正想说话。 “小川子,你去趟宗人府,查一下有没有叫‘明道’的宗亲。” “哎……唉?”小川子一脸莫名,“您说现在?宗人府晚上不当值啊。” 明恪又饮了口茶,“拿我的令牌去,明早我要知道结果。” 小川子领命出门后还有点恍惚,殿下这是怎么了,大吴立朝一百余年,哪听过什么叫“明道”的皇亲? *** 翌日,凌华起了个大早,用过早膳后,带着香荷往院门走去。 到了门口,凌华见到熟人,正是护送他们回来的护卫统领。 凌华上前招呼道:“于统领,你怎么在这儿?” 于茂原是京城一低阶武官,受张家所托,护送张正德,途中又得了明恪赏识,回京后被提拔到明恪手下做事。 于茂抱拳道:“下官奉命,护卫姑娘安全。” 凌华点头道:“那正好,我要出门一趟,你派两个人跟着我就行。” 于茂却是一脸为难,“凌姑娘,殿下昨夜吩咐,不让你出府。” 凌华差点被气笑,咬着牙道:“你现在就去禀告你的殿下,说我要出门。” 香荷忙道:“姑娘,我随于统领一道去。” 凌华没所谓,香荷便和于茂一起去了。 …… 香荷到皇子府的时候,明恪正在书房议事。 小太监问明二人的身份后,忙不迭跑进去通传,不一会儿就出来让二人进去。 于茂向明恪秉明此事后退到一边。 明恪听罢,起身站到窗下,背对着二人问道:“她没有说别的?” 于茂一愣,凌姑娘就是想出个门,还需要说什么? 香荷行了一礼,回道:“姑娘昨夜睡得不好,故而想出门散散心。” 明恪回头看了香荷一眼,香荷将头埋得更低。 这时小川子进屋来,在明恪身侧耳语几句。 于茂是习武之人,耳力过人,依稀听到些“……宗人府……没有……道……”。这里到底是皇子府,他立马敛神,不敢再听。 只见明恪冷硬的神色和缓了,他重新坐回上首,“让她出去,于茂你亲自跟着。” 于茂抱拳应是,和香荷一起退了出去。 小川子眼珠滴溜溜地转,说道:“殿下,我出去瞧瞧。” 明恪已经看起了书信,“嗯”了一声后不再管他。 小川子出了未名居一路小跑,紧赶慢赶追上了于茂二人。 “于统领!等等我!” 于茂回头见他,不由问道:“川公公何事?可是殿下又有吩咐?” 小川子站定后擦了擦额头的汗,暗道这于茂真是武夫一个,走得飞快! “殿下那里无事。”他看了眼香荷道,“这小丫鬟倒是眼生,以前没见过。” 于茂心粗得什么都装得下,大咧咧道:“这是凌姑娘的贴身侍女。” 香荷上前一步道:“奴婢以前不在内院伺候,川公公没见过奴婢也不奇怪。” 小川子心里盘算开来:于茂是殿下从张家要过来的,还特意给他捐了个闲职,看样子是得用的人才,但是又被派到别院去保护一个姑娘;若说这姑娘得殿下青眼吧,她的贴身丫头又只是个三等小丫鬟…… 小川子琢磨不透,矜持地对着香荷点点头,“嗯,尽心为殿下办事,咱家以后就记住你了。” “是。” …… 直到出了皇子府,于茂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川公公这是啥意思?” 香荷大概明白怎么回事,她也不向于茂解释,只催促道:“快些回去吧,姑娘该等急了。” …… 凌华等得不急,她就坐在别院门口。院门屋檐宽大,也晒不着。 倒是阿容有点急,这一个时辰里进进出出好几趟,就是想把凌华劝回去。 最后一趟出来,阿容见凌华捧着街边买的零嘴吃得畅快,脸都要青了,一句话都没说就回了府。 零嘴刚吃完,香荷他们正好回来。 凌华拍了拍手,问于茂道:“我能出门了不?” “下官这就给姑娘安排马车。” 凌华不耐烦道:“就几步路,我走着去。”说罢拉着香荷就走。 于茂立马点了两个护卫跟上。 凌华走在街上,兴奋不已。来大吴两年,她还是第一次见证这个王朝的繁华。 以前在油林镇,毕竟只是小地方,虽也热闹,到底跟现代大都市比不了。 此刻走在这个王朝最繁荣的城市,凌华深觉得以前逛过的古城影视基地什么的,太小儿科了。这种磅礴的生命力,不是现代人凭想象所能伪造出来的。 凌华一路走一路买,两个护卫手上都提满了东西。连凌华和香荷手上也提了些轻巧的物什,只于茂什么都没拿,他说他的手只能拿自己的刀和敌人的头。凌华对这位热血直男的抱负表示了充分理解。 什么?诸君想问凌华的钱从哪儿来? 早在二人脱困的时候,凌华便问明恪要了好几张银票,为此张正德没少嘲笑她眼皮子浅。 瞧完杂耍出来,凌华看见一座豪气的酒楼。整栋楼占了三分之一的街道铺面,总共五层高,装饰精美,属实霸气侧漏。 凌华瞅了瞅楼上牌匾——顺味斋。她依稀记得张正德提过这里,想来此地饭菜味道应该不错。于是凌华大手一挥,领着众人进去。 一行人进楼后,马上有小二迎上来。 小二见为首的凌华不住张望楼里陈设,招呼道:“小姐想必不是京城人士。您可是来对地方了,咱们顺味斋是京城最好的酒楼,保证让您吃得满意!” 凌华心中升起一股打卡美食的期待感,“要两个相邻的包间,风景好的。饭菜你看着上,要你们楼里的特色。” 小二接到了大单,喜得眉不见眼,“好嘞!小姐您请上座!” 一行人上了四楼,凌华和香荷同桌而食,于茂和另两个护卫在隔壁包厢。 香荷起先不敢坐下来,凌华半强迫半威胁才让她妥协。 菜很快端上来,色香味俱全,确实诱人。凌华赶紧试了试,实话实说,比油林镇的百味楼好吃多了,也不知道张正德当初为什么要大老远跑去百味楼“打卡”。 说曹操,曹操到。凌华正吃着,随意一瞥窗外景色,竟见到湖里游船上的张正德。 这顺味斋的老板也是个妙人,酒楼选址极为巧妙,正面是人声鼎沸的京城街道,背面则是一汪勾通护城河的巨大湖泊。湖泊里往来多为红船,香飘四里,银铃声脆,端的是景美人更美。 张正德今日登上了芸娘的红船,喜得不能自已,正站在船头打算赋诗一首好博得美人青睐,忽听得上首有人在叫自己。 张正德抬头一瞧,差点脚下一滑摔进湖里,“凌骗子怎么在这儿?” “是你挂在嘴上的那个‘凌骗子’?”船舱里走出一位蓝衣贵公子,清风朗月,姿容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