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绿》 第1章 兰因 “从爱上你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和这尘世间所认可的那种幸福渐行渐远,和那种见不得光的阴暗痛苦狼狈为奸。” 远处的男人费力搬动着花盆,在刺眼的阳光下抬手擦汗,我想起两年前初见阿宁的光景。 那时,我才大三,21岁,在我人生中的黄金时代。我假期帮父亲打理着民宿,她很奇怪,提前电话联系我父亲,说要把淡季的民宿租下来,而且是一整个小院都租。民宿行业本就依靠着景区人气生存,阴雨连绵,潮湿寒冷的江南,游客罕至,生意总是不好。突然出现一个人解决了淡季的生意,何乐而不为。 “我可能会带很多东西,货拉拉能开进来吗?” 我倒吸一口凉气,恐怕不行,我们家小院是在屋子后,外面的路也见不得有多宽敞,货拉拉大概只能停到左边五十米处的路口。 我估摸一算,一个女孩子,无非就是带点行李箱,装点漂亮衣服化妆品,索性帮她从路口搬到屋子里好了。 我到了路口,惊呆了。她只带了一个箱子,轻松地拉着。那我要搬什么呢? 她回头,努了努嘴,车上竟然还有几十个装满土的花盆。 她提着行李箱往前走,我费力地搬了一趟又一趟,没礼貌的姑娘。 她将行李箱放到二楼卧室,然后站在阳台上看着我笑,我气的不打一处来。 “喂,你闲下来也来搬一搬啊,你以为你是甩手掌柜啊?” 她下楼。 “本来想逗逗你呢,你在电话里说得那么斩金截铁,说什么你能帮我搬完全没问题,我还以为你今天要展示一下你的男子气概。” 她撸起袖子,往路口走,把几个花盆重在一起搬,手臂的肌肉因用力而凸起,看起来瘦弱的人,锻炼痕迹倒是很明显。 “今天谢谢你,对了,你是老板儿子?我之前好像没见过你。” “你之前来过?” “要长住的地方肯定要实地考察的。” 我们就住在你隔壁,今天我爸有事出门,我帮忙看店,你如果有什么问题,来隔壁找我就行。 我们家有两栋小房子,相邻,后院打通了连在一起,前院,也就是家门口,正对着小河,青石白瓦,烟雨江南。 认识下吧,我叫莫开槐,我伸出手。 她犹豫了一会,在考虑?在迟疑?然后缓缓握住我的手,“你叫我宁姐就好了”。一个不愿透露全名的租客。 她的手有一股温热,又不是很细腻,感觉是吃过点苦头,没有好好保养,虽然穿得得体优雅,但是肌肤的衰老与损伤,永远都是不可逆的,我基本可以判断她的职业说不上是清闲,却好奇为什么她有足足半年的时间来这里长住。 “姐,你是干啥行业的?”她看着比我大一些,虽然是娃娃脸,脸上皮肤也还算紧致,但眼睛疲惫无神,我默默猜测她的职业,希望她的回答与我撞个满怀。这是我个人的小趣味,我喜欢在客人登记时,根据他们的衣着、神情、举止,推测他们的身份、年龄、职业,然后在之后的闲聊中询问,来看看自己的正确率如何。 “不冒昧吗?”她淡淡地说着,香气若有若无,是,某个品牌的经典款,我却忘了名字。她拿走钥匙,回了自己那栋小屋。汗水打湿她的碎发,她大步走着,举止和言行却像是两个人,爱大步走的人说话其实也是中气十足的,她却淡淡的,有一种割裂感。 第一天,不算很愉快。 第2章 她生于绍兴 晚秋的阳光照进窗,难得温暖,让人想要抓住,却又消逝,随之而来的就是冬。 光秃秃的花盆,也终于随着冬天的到来,种上了抗寒的郁金香。她把花盆都摆在院里,悉心照料,我平时要在学校上课,但因着家离学校近,课程也不多,总是跑回家,或许这其中,也有几分对她好奇的缘故。她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让人想窥探的人。 江南,灰蒙蒙的雨季,她忙着把院里的郁金香搬进屋里,雨越下越大,她的狼狈,我在楼上看得清楚,手脚实在太慢,我和父亲也撑起伞开始帮她搬东西。 郁金香的小叶上是细碎的雨滴,她的额角是细碎的汗珠。 “在我这吃饭吧,今天谢谢你们了,我也不知道郁金香娇不娇贵,我没养过,害怕过分的阳光和雨水会让我今年颗粒无收呢。”她微微笑着,礼貌地邀请我们午餐,我和父亲默契的对视,交换眼神,婉拒了。 因着什么呢?因着这两个月,一到饭点,时而传来的呛鼻气味,估摸着她是个江西人,我和父亲可受不住这地道辣菜。 她应该是看出来我们的担心,尴尬地摆摆手,“其实,我也会做一些不辣的菜啦。” 我们还是留下来吃午饭了,代价是我冒着雨出去买了一只鸭子。请客吃饭,客人买菜,也不算空手上门。 “我熬的酸萝卜老鸭汤特别好喝,你们今天必须尝尝,很下饭开胃的!” 她激动地说着,并让我顺便在小卖部带一包毛哥老鸭汤的调料。 半预制菜,确实好喝。炒的小菜也很合胃口,我和父亲一致决定再也不在雨天同情心泛滥施以援手了,并连喝三天凉茶败火,这招太狠了。 有天我捡了只小狸花猫回家,因两栋房子小院相通,这小调皮直接跑到花盆里睡觉。我正担心她怒火中烧要对我的猫大做文章时,她弯下腰,用手指轻轻碰它的小肚皮。小猫正是调皮的年纪,如男人的二十岁,血气方刚,于是跳起来和她玩了起来,抓她、挠她、蹬她,我躺在摇椅上,只想看着她什么时候被激怒,她却怡然自得,和那猫儿合拍得不得了。 我像是个邪恶的人,只因她平静得太不正常,她从来没有生过气,没有大吵大闹,她像是一个没有喜怒哀乐的人偶,太反人类了。太变态了,我心里想。 猫儿被她取名叫冬瓜,她说这猫太瘦了,要吃胖一些,像冬瓜一样圆润可爱才好。冬瓜被她投喂得像是深水炸弹,我打趣道。 “我小时候有只猫,特别瘦,我就希望它可以长胖些,我给它取名叫黑胖,后来好不容易养肥一些了,它被毒死了。” 我惊喜于她终于开口吐露一些前尘往事,很好,证明她可能是一个有喜怒哀乐的人。我好像有一种恶趣味,就非要把一个平静的人激怒。 冬天,她穿得总是不厚,剪裁得当的羊绒大衣,偶尔是羊毛连衣裙,每一天她都舍不得把自己打扮成冬瓜,好像都市丽人,虽然已经远离城市喧嚣了,但还是精致着。 有一天寒风刺骨,她在院里盖着一条薄毯,冬瓜乖乖地窝在她怀中。 “不冷吗?” “花开了就不冷了。”她的眼神先是停留在那些花上,然后又去了更远的地方。 “我是问,你每天穿这么薄,不冷吗?” “冷啊,过来的时候,不知道这边冬天这么冷的,没带几件厚衣服。” 我以为她在装要风度不要温度,原来她只是没衣服穿。我好像总猜不透她,因为不论是什么样的问题,她总会往意想不到的方向回答。 然后我就接到了帮她取快递的任务,骑着小电驴帮她取了十几个快递,又因为绝望的女装现状,又骑着小电驴帮她退了十几件。 我下次再也不多余问那一嘴了,我发誓。 三四月的时候,那些花儿渐渐开了,我才发现满院子的花,竟然全是一个品种。等待了一个冬天的姹紫嫣红,结果是满院绿油油,因着这花开得肆意,她倒是满面春风,而我相恋一年的异地女友也没有让我失望,我也满脸绿光。 这个花啊,叫春绿,是一种绿色郁金香,国内买不到种子,我都是在淘宝找的商家代购,五度种球,要在20°以下才能栽种,所以我才来这租了个院子,我家乡比较热。 “春绿?蠢驴?”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白了我一眼,并衷心祝愿我年年都如同满院的春绿一般绿油油。 “哎。说真的,所以你家乡是哪,这么久了没听你提起过家里人。”我帮她给郁金香浇水,打探打探情报。 “就比较热的地方啊,赤道几内亚你知道吧?” 冬瓜踩了我一脚,它现在倒像是她的宠物了。 她说话总是不正经。 “看来你和你家乡的人肤色不太一样啊。” 她笑着,笑冬瓜叛主,她说那是,弃暗投明。 “对于你来说,什么叫做家乡?” 莫名其妙的问题,我下意识回答,“就你出生的地方呗。” “出生的地方…”,她低下头,若有所思,“那就是这里。” 原来,她生于绍兴。 第3章 嗜睡 三四月,游客开始渐渐多起来,气温也回暖,偶然有游客路过她的小花园,被满园的淡绿色吸引,拍照,发小红书。然后,络绎不绝。连带着我家的另外几间民宿也爆单。 “小莫,我不喜欢那么多人。”她淡淡地抱怨,低头用脚踢着小院地上的凹凸不平。我帮她扫除障碍,第二天在小院门口和网上都贴了公告:内有恶猫,不得入内。 她叫我小莫,说是因为她哥哥年轻时喜欢玩英雄联盟里的提莫,id叫小莫快跑,她觉得实在太可爱了。 平时在院子里,她唤我:“小莫!”我爸就会接一嘴:“快跑!” 毕竟被她找上,可没什么好事。 她开始嗜睡。外面是晴朗朗的天气,她是湿哒哒的小猫,窝在光线不甚好的小房间呼呼大睡,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踪影,郁金香都要晒焉了。我拉起一些遮阳网,又抱着冬瓜去找她,敲门,不开。我只能从二楼阳台翻过去,冬瓜也跟着跳过来,虽然体态肥硕,但身手矫捷。窗帘没有拉,阳光柔柔地照在她脸上,她睡得很死。一切像一幅画一般美好,如果这时候不是下午六点的话。 怎么感觉有点死了?我不断敲着窗,冬瓜也在焦灼地踱步,她终于迷迷糊糊地醒来,诧异地望着我们,一人一猫。 她开门,我走进她的小房间,很乱,东西都很干净,但是东一块西一块,床头,没有服用药物的迹象,那就好。有一张合照,拍立得,用相框装着立在床边,看上去是年轻的她,染着金发,稚嫩的脸庞,笑靥如花。合照里还有一个男人,眼角泛起皱纹,温和地笑着,应该是她父亲。 她注意到我的眼神停留在那张照片,顿了顿,给我倒了杯凉水。 “我像你这样大的时候…21岁。” 咳咳,喝凉水都塞牙缝。“这语气,好像你比我老多少,你现在多少岁?” “四十八。” “太好了,有生之年竟然有幸见到三十年前的拍立得!” 她总是这样,一本正经胡说八道,而我也习惯接住她的梗,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样的情感,想陪她闹。 原来那一年她28岁,我21,网络用语我应该被叫做纯情男大,和她走在一起或许没有人会怀疑她的财力,我偷偷想。 “来找我有什么事?”她拉回正题。 我才想起我和冬瓜是来开展救援活动的,我抿了口凉水,感叹她连杯子都这么独特有品位。 “你睡太久了,我们担心你。” 她愣了愣,没什么话讲,不知道要做什么,转头叠被子。她一看就是那种平时根本不会叠被子的人,从她房间的整洁程度就能窥见一二。 “留我们吃个晚饭吧。”我还是担心她,又想和她多说会话,想多,听一听她。 想吃什么菜自己买。我得到指令,开着小电动车就奔向了菜市场,已经是要关门的时间,只剩下被人挑剩下的不新鲜菜,将就吃吧,反正原本也不是为了吃好吃的。 “我经常会失眠,所以很珍惜能睡着的时光,就算有点久,但能睡着就很难得,所以下一次不用担心我。”她给我夹菜。 “睡太久了不好的,这几天你都是下午才醒,今天都快天黑了。我担心你一直这样嗜睡不好。怕你......” “怕我什么?”我对上那双摄人心魄的眼睛。此刻,我相信她生在江南,水灵灵的杏眼,圆润的脸庞,就像是一块被潺潺流水打磨出的美玉。 “怕你再也醒不来。”我半开玩笑。 “这也是我希望的。”话题结束的很尴尬,她问我吃饱没有,赶紧走,但冬瓜可以留下。 她还是嗜睡,但有冬瓜陪着她,会比以前早一些醒,我放心很多。我早晨给院子里的花浇水,然后去市场挑些她爱吃的菜,学着她的样式放辣椒。回学校上课的几天,也会叮嘱我爸看着点她。我总觉得,她的悲伤是那种无法晒干的,雨淋后的水稻。 三天后再回到小院,发现她开始失眠,深夜传来锅碗瓢盆的奏明,又或是一个人在月色下晾衣服、浇花。 “我白天已经浇过一次了,再这样下去要洪涝了。” 她转身,头发丝也在发光,月亮借了太阳的光,她借了月亮的光。白月光。 她弯起嘴角,眼前的模样和那张老旧拍立得别无二致,7年,除了叛逆的金发变为黑发以外,她好像是被冻在了时光中,我忽然不再遗憾不曾参与她的青春。 我载着她,在空无一人的小镇上开着电动车,她环住我的腰,问我要带她去哪。 去河边。 我们站在桥上,这座平时被游客打卡塞得拥挤的桥,终于给了两个人独处的空间。月亮呢?在水里,在天上,在眼前。 “为什么睡不着?” 她还是淡淡的,没有回答。只是安静地吹着风,我也安静地吹着风,相顾无言。直到月亮圆圆变为月亮弯弯。 “为什么回到这里?”她说她出生在这里,可饮食习惯暴露出她绝不生长于此。 “El destino.”她说。 “叽里咕噜说啥呢,没偷摸骂我两句吧?” 她又低头笑,一笑,我的目的就达到。 “说的什么语言啊,我们啊宁怎么这么厉害,什么都会。”我在恭维,在试探,在示爱,尝试突破边界地唤一声亲昵的啊宁。 “卡斯蒂利亚语。”她不好意思地,低头笑。 “卡什么?”我卡住了,又是叽里咕噜的一串。这是个国家吗?也太小众了。“是不是每天偷偷用多邻国内卷就为了在我面前装一波大的?”,我又逗她。 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个平淡的人终于生动起来,我费了不少力气。 她困了。她说。 我又骑着电动车载着她回去。到门口的时候,她已经趴在我后背睡着了。没有她家钥匙,我把她背到我的房间,看着她,在月光下偶尔调皮动动的嘴皮子,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每天黄昏,她都爱看着冬瓜睡觉。 啊宁,也许你不信,在你即将步入30岁中年的时候,我,喜欢你。早在你给我苦头吃,娇蛮任性让我帮你搬花盆的时候。我喜欢你的平淡,你的搞笑,你的偶尔不正经,你的神秘,这一切都告诉我,你的灵魂是五彩斑斓的自由。年轻的男孩总是在一生还没有过完五分之一的时候就许下一生只爱一个人的诺言,然后一次一次爱上不同的人,再与某个年少从未设想过的人度过一生。可是阿宁,我不知道姐弟恋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没有安全感,守着另一个人长大,没有结果,如果不安来源于此,在即将要步入22岁的年纪,我想,和你结婚。阿宁,我不了解你的家乡,你的过去,你的工作,你的学历,你的朋友,我努力地想要了解你的一切,且我确定,无论你是什么样,我都爱你。 原来卡斯蒂利亚语就是西班牙语,El destino的意思是,命运。 那晚月下的独白,她或许没有听见,她熟睡着,我看着她熟睡着,晦暗月光下照不透未知的命运。 第4章 言多必失 阿宁还是每天都失眠,所以我们每晚坐在小院闲聊,她会泡一壶茶,我们谈天说地,从一抹残阳消逝,到一轮明月高悬。 她讲她去过的那些国家,那片大陆,哥伦比亚小偷是何等狡诈,被偷光了,她也只是感叹,还好没有失去那张照片;墨西哥的taco饼是何等好吃,她原本不喜欢这些面食和干东西;秘鲁有一家日料做得很正宗,但其实是中国人开的。 “所以,你去了这么多国家,然后学会了一点西班牙语?” “笨蛋,反了。” 她学了西班牙语,被公司外派到拉美海外市场,在不同公司之间跳槽,却都没有离开过拉美这片土地。 “我刚毕业的时候,22岁都没有,派到拉美两年,裸辞,跨考法学研究生,考上了S大。” 我惊叹于她的实力背景,慕强之心在熊熊燃烧。 “一年都没有,我就退学了。继续找工作,去拉美。” “为什么不读了,S大很好啊?”我很诧异,又惊讶于人生之路的曲折和容错程度。 她摇摇头,不说话,有些伤感。 “人生总有不如意的。”,我也有些伤感,想起了母亲,“16岁以前,我以为人生一帆风顺。结果,一直是好好丈夫的父亲,出轨了租客,为了那个女人,要和糟糠之妻离婚。我母亲因为没有工作争不到抚养权,只能离开我。也许你看着我和我的父亲好像关系很融洽,但我从未原谅过他,也从未原谅过那个第三者。我最恨世上的第三者,不懂先来后到,礼义廉耻,像一阵风,席卷掉一个家庭的宁静,然后潇洒地全身而退。” 她很久不说话。我的母亲一直没出现过,她也没有开口过问,我觉得,她在照顾我。 “最值得恨的还是男人。”她将手里的茶一饮而尽,说自己困了。 是不是我说得太多,她厌烦?或者以为我把她当作负能量的树洞? 冬瓜熟练地跟着她上楼睡觉,圆润的身躯走着猫步也一扭一扭的,好像在嘲讽我急于表现的言多必失。我以为她会安慰我的。没办法总是这样,她就是那样不按常理出牌的。 第5章 短暂告别 “我觉得,院子可以开放。但是一天只接待10个客人。多了我会累。” 清晨,她摆弄着那些花,这样说。 我激动地帮忙弄预约链接,以及饮料定价等等。我可太希望有人能看见这样一方小天地,毕竟也算是我和她的心血,有点小骄傲。 她最终没有让我做饮料菜单,说是,随便泡点茶就行了,能欣赏她审美的客人都是缘分,给两块钱吃个简单的茶就够了。其实还是她自己懒,不想学做饮料,买工具、洗杯子也很麻烦。我知道不该做太多消耗她精力的事。 院里每天开始有陌生人拍照打卡,很多人为了抢优先预约,会特意订我家的民宿,人多了,晚上我们坐在院子里聊天,也会有外向的客人加入热聊,聊东聊西,天南地北,她觉得生活有趣多了,我感觉她在变好,因为她既不嗜睡,也不失眠,甚至都不需要冬瓜的陪睡服务了。 人间四月芳菲尽,院里那些花也凋谢了,她清理着那些花,说过几天就走,我也凋谢了。 “为什么?不能继续种吗?明年继续开呀!”我尝试挽留。 “郁金香的种球呢,只能结一次。而且,我和你们家签的租房合同,也快到期了。” 她看出我的失落,又补了一句,“但年底我还会来的,所以你要帮我打理好小院,等我回来种郁金香。”她温柔的语气拂过,我一个字都听不进去,脑袋要爆炸。 她继续忙着,跑上跑下地收拾东西,一点一点抹去她在这里的痕迹。我转身。 往镇上跑。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只想给她留下点什么,做点什么,买点什么,以求在这空缺的半年里不要天降另一个人轻而易举地代替我。 我最终买了一个木簪子,上面绘着一朵绿色的小花。她大方地接下,拥抱,告别。 漫长等待。 第6章 重逢在雨季 我加了她的微信,其实是软磨硬泡。 她来这里住了半年,很多次我想要加上她的联系方式,她都说自己不用微信。21世纪有人说出不用微信这种话,其实就是拒绝吧。 离开这天,我说我们不要断了联系,终于她还是把微信号给我,我才明白她不是在说谎。这个人的朋友圈停留在7年前的夏天,那时她刚毕业。最后一条朋友圈定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她说,一切顺利的话,我们的道路将不再交汇。 我在深夜一遍遍翻看那些7年前的点滴,唯独害怕这一条成真。 五月给她发信息,九月她才回。 “老板,11月之后淡季出租的合同,还续吗?” 头像是金色头发的她,耀眼阳光下灿烂地笑着,8年前的维多利亚港,从她朋友圈的时间线猜出来的,微信头像似乎会慢慢褪色,蓝天白云也泛黄,吹起尘封的一角。 我确定她不喜欢我,如果人有喜欢的人,不会忍着四个月不联系,而正是这般疏离感,让我忍不住越陷越深,爱总是要若即若离,才不会太快消逝。 我把小院又打扫了一遍,冬瓜在旁边慵懒地躺着,肚肚毛露在阳光下,睡得很香;我又开车回老家的农田,搞了一点稍微松软的土,在海鲜市场找老陶要了一个装货的泡沫箱子,平整地摆在小院一隅,又把从老家弄来的松软泥土填入其中。这个小院的一切,都在黄昏中等待女主人的回来。 然后,她和绍兴11月的小雨,一起来了。这次没有叫货拉拉,只提着一个行李箱,在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走着,冬瓜见到她,隔老远就飞奔过去,还发出一些独属于小猫的颤音。 啊宁的头发长了一些,去年见她时还只到肩膀,如今已经是中长发了。我一时有些尴尬,不知道说什么,突然见到期待很久的人,这一刻总是这种感觉的,像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那样,漫长的等待、悸动,终于相见的那一刻,女主角却突然不爱。 我给她递了湿巾擦擦汗,她感叹机场到这里也太远,还转了高铁呢。 “那我争取考驾照,买辆车,以后来接你好不好?” 她忽然愣住,有些尴尬,转头假装忙些别的事。我越界了。 第7章 听见我 安心的冬天,安心地种下春绿,又渐渐熟络起来,月下闲聊,赏月吃茶,我喜欢这种氛围,我总能更了解她。她也乐在其中,其实她很喜欢诉说。 我们开始规划,春绿开了以后,要不要推出一点手作饮料,她不喜欢忙碌和麻烦,那就我做;她喜欢用空气炸锅烤甜品,可是做多了就心有余力不足,所以可以每天只根据心情做一部分,不以盈利为目的,只为消遣时光。 “你是不是最近该写论文了?”她第一次问起我的事,天知道我究竟有多希望,有一天,她终于开始主动了解我,然后,听见我,看见我。 “对,但是不用到学校去,大四也没有课,我不想出去实习,到时候找朋友给我盖个章就行了。” “对了,你是学什么的?” 我在心里做了一个投篮动作。虽然对于她来说,可能只是一个陌生人关心另一个陌生人的基本问题而已。 “材料化学。” 她好像很失望,撇撇嘴,不再追问。该死的材料化学,我现在恨透了这个专业,没有人想要了解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专业究竟是做什么的,啊宁甚至收起了对我学习的兴趣,也就等同于收起了对我的兴趣! 敲定手作饮料菜单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因为我只想做点啊宁爱喝的,啊宁却害怕客人不喜欢,她是一个什么都追求完美的人,或许也是比较爱惜羽毛,害怕卖的东西客人不满意。 我提醒她,其实初衷只是她爱养花,一杯饮料可以买到观赏这样一片淡绿色郁金香园的入场券,我想没人会拒绝。 饮料的价格不高,10块一杯,每天只接待10个客人,下午两点开门,七点关门。 第8章 蒲公英 啊宁下午喜欢在院子里读书,她说要趁着郁金香没开,院子里没人,提前把想看的书看完,不然过段时间,就老有人会烦她。 没有客人烦她,但有我烦她。我每天在她面前晃悠,问她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她冰冰冷冷地回答,在慢慢融化。 比如,郁金香用西语怎么说? Tulipán. 听着像杜丽斑,我却觉得杜丽斑这三个字也很耳熟。 比如,有没有她特别喜欢的词。 有的。Iris. 伊莉丝。好听,我也觉得,什么意思呢? 鸢尾花。 在大学地某天,在寝室楼下发现了一丛蓝色的小花,分享给异国的男友,却发现自己既不知道这朵花的中文,也不知道西语。后来发现叫做,巴西鸢尾花。惊讶这样小而美的花朵,来自另一片陆地,有着这样简单却又独特外语名,在初春悄然绽放。 还有的,diente de león,大学在公司实习做翻译,机器把蒲公英翻译成diente de león,直译过来就是:狮子的牙齿,她对着电脑笑了半天,机翻太笨了。然后她去查字典,蒲公英是什么,哎呀,竟然真的是diente de león,她忽然发现最好笑的是自己,笑得更大声了。 我静静听着她诉说,跟着她回到她的大学,她的青春,听她的过去,出丑、开心、意外发现,好像这样,我就不算是缺席了那些年。 所以蒲公英为什么要叫做狮子的牙齿呢? 其实后来她查了很久,这个词来源于法语,英语和西语都沿用了这个表达来翻译蒲公英,因为以前人们觉得,蒲公英的叶片上有小小的锯齿,就像是狮子的牙齿,很萌呢。忽然觉得很像她,狐假虎威地凶猛,露出獠牙,其实是一颗在月下柔软哭泣的心。 她沉浸在诉说的世界,头歪歪,眼睛亮晶晶,我觉得,她原本就应该是这样叽叽喳喳的人,在她第一面,娇蛮地让我搬花盆时,就觉得她应该是这样的。 她说,拉丁裔都很热烈,可是热烈的东西,就注定短暂,露水情缘,但她,偏偏对那种短暂热烈的疯狂上头。 我突然想慢慢爱她,安静等待,一辈子那么长,总有一天,她会被细水长流打动吧? 第9章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啊宁爱喝所有和茶有关的东西,果汁也可以,不喜欢香蕉、西瓜、苹果,她说,它们是沉闷的水果。 最后的菜单,只剩下果茶、纯茶。 我打趣,来我们家的人,是喝不上奶茶和咖啡的。 “来小镇的人,怎么会想过大城市的生活?” 是了,大城市没有这样一方小天地,没有星巴克,没有十步一家的奶茶店,没有什么主理人。这里,只有一个啊宁,一只冬瓜,一个小莫,和满院春色。我想拿一些春绿的花瓣来制作饮品,像是茉莉花茶那样。啊宁说,绿色郁金香是有毒的,十年前她在杂志上读过一篇小说,写的就是翠色郁金香,女主角就是吞了这郁金香自杀的,后来,啊宁爱上这种郁金香。 啊宁在小院里看书,耳朵上戴着浅绿色茉莉花一样的耳钉,手里拿着一本繁体字的《我为你洒下月光》,我想起某天月下她的碎发,她的眼,算不算,她为我洒下这一生都难忘的月光? “为什么看繁体字?更原汁原味吗?” 其实她看得很费劲,半天不翻一页。 “几年前在香港买的,大陆没有这本书。过海关的时候还心惊胆战,怕人家收我书呢。这些年,一直没看完这一本,总觉得自己对书太不忠诚,总是买回来就生了灰,像是男人娶妻,一开始满心欢喜,然后渐渐冷落,又相看两厌了。” 我羞愧低下头,不知道,我没有娶过老婆啊,万一我不是这样呢? 年轻的男孩都觉得自己不会变成这样。都觉得自己不会背叛、不会厌烦,那又是谁在出轨、谁在变心呢? 她说得深刻,好像她深刻经历过,又好像她曾是那个负心汉,如此了解。 月色皎洁,微风拂过,啊宁哼起歌,好像是,“我欠你的孤单,今生恐怕难还。” 她说,她的哥哥爱听许嵩,从小她就在听许嵩歌的环境下长大,虽然不是粉丝,但都会唱。我很喜欢她提到爱好、家人什么的,总感觉,更近一些。 啊宁啊,那么爱看书,如果用一句话形容你自己,会是什么呢?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她说。 第10章 弯弯绕绕 日子就这么在风和日丽中流过,啊宁又开始变得嗜睡,整天不见人影。 我学了很久,酸萝卜老鸭汤,要在里面加两颗泡椒,她会更爱喝;菌菇鸡汤,她喜欢清得透亮的鸡汤,所以只能先把鸡放在锅里蒸,这样的汤才不会浊;泡椒鸡杂,最喜欢脆脆的鸭肫,要切成花刀,她从小最爱吃这道菜,妈妈最爱给她做。她刚睡醒,吃这些就会胃受不了,胃黏膜已经很薄了,从13岁开始有胃病,从来不敢吃炒饭炒面,也不爱吃药。 所以要提前用文火熬粥,她不喜欢在粥里加任何东西,要那种熬得清清的,有很多米汤的白粥,有任何蔬菜和肉在里面,都会大打折扣。 不爱吃肉,只喜欢吃青菜,上海青怎么炒都不入味,她夹了两筷子就不再吃,油麦菜、空心菜、包包白,这些绿色的蔬菜,加两颗干辣椒和一点点蒜,爆炒出来,最下白粥。 冬天,啊宁很多衣服都是薄薄的羊绒制品,不可以用洗衣机洗,送到干洗店;羊毛的衣服不可以挂在衣架上晾干,裙子会变形;麂皮的鞋子要定期用橡皮擦清理,绝对不可以直接沾水刷。 日子就这样缓慢流淌,直到,当她再次晚上六点睡醒,我给她披上刚熨好的外套,喝了一杯温水,然后把白粥,小菜,老鸭汤熟练端到她的房间。忽然意识到,我们仿佛已经成为彼此生活的一部分,不知何时起她家钥匙也是给我保管,她白天都在昏睡,晴天我要给郁金香浇水、遮阳,雨天,要一盆盆端到屋里避雨。 她喝起白粥,突然说了一句,小莫,你让我知道真正的爱应该是这样。 我忘记我那天如何反应了,我就像是刚出新手村,就遇到顶级魅魔,然后一辈子逃不掉了,沦陷在水雾般灵动的杏眼中,迷失在某种大我7岁却像是有道天堑般不可走进的神秘中。 她的双眼泛红。说,小莫,谢谢你爱我。 总有一天,喜欢热烈的人也会被静水流深所打动。我没有勇气抬眸对视。只盘弄着冬瓜,只盘弄着冬瓜,弯弯绕绕心思是我,坦坦荡荡是她。 第11章 所爱并非 然后镇上传起流言,说老莫好命,其实只是讽刺。 五年前,老莫的女租客,成了老莫的情人;五年后,老莫的女租客,成了老莫的儿媳,小莫的情人。我听见,冲上去理论,什么情人?她是我的爱人。 “比你大7岁,半老徐娘,人家说不定就和你玩玩,年轻人,别想得太远啦,这种少妇,最有韵味儿了......”他把儿化音拖长,然后鼻子青了,我的也青了。 我躺在啊宁的怀里,她一边给我敷冰冰凉凉的芦荟,一边笑我,现在像电影里的小丑咯。她才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呢,她笑着,冬瓜也来踩我一脚,真坏。 我恨老莫,背叛我妈。但我和啊宁这件事,他最先看出端倪,却告诉我,爱情就是这样,有时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不讲先来后到,甚至不分伦理的。 他奶奶的,老莫这个负心汉,有天也说了半句真话,我发毒誓不要变成老莫。啊宁却说,不必发毒誓啦,变心是人之常情,婚姻才是不符合人性的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爱上别人了,她不会锁住我的。 我没有因这话变得肆无忌惮,而是开始害怕,害怕某种未知的宿命将我带到某个未知的地方爱上某个未知的女人,那我的啊宁,你该怎么办呢,谁来照顾我的啊宁?如果爱情里面,变心是注定,我甚至希望啊宁比我先完成这宿命,以至于她生命中将不会有孤单的空缺让她独自黯然神伤。 我爱她如此。 啊宁度过了嗜睡期,每天教我一点点西班牙语,等我毕业以后,春绿不开的季节,我们就出去旅游。 啊宁怕蛇,那怎么办呢,去新西兰,我们去新西兰定居,那是唯一没有蛇的陆地。 可是那么热的地方,怎么种春绿呢?岂不是要抛下一生中的所有春绿,远走他乡? 她靠在门边出神,摇摇头。我那时,尚不知道,她所爱并非,反而最想逃脱的,是这满园春绿。 第12章 独独放过我 然后就是,江南的春。 那些花儿又肆意的开了,因着这次是密集地种在几个泡沫箱子里,更显娇艳。 我们一起买制作饮品的小机器,确定最后的菜单;啊宁烤出来的蛋挞特别嫩,因为加了两滴柠檬汁的缘故,好鲜;啊宁最喜欢喝茉莉奶绿,会加一点冰。我每天的第一个顾客其实是啊宁,啊宁每天的第一个顾客其实是我。 很多人抢着预约,大概是大众都在追求小众,追求这每天十分之一的机会,参观这独特的翠色郁金香,品尝有限的菜单,和根据老板心情随机刷新的甜品。 有一天啊宁没有烤蛋挞,而是烤了甜品,在冰箱里冻了好一会,一直不告诉我今天做了什么甜品,她对甜品店的第一个客人说,今天你要吃omakase,所以不提前告诉你菜品。 直到她端出漂亮的青提茉莉巴斯克蛋糕。 老莫,偷偷告诉她,我的22岁生日。 她今天带的像是碎冰蓝一样的小花朵耳钉,为了方便下厨,随意扎着丸子头,我好像看到一些婚姻的模样。她笑起来,只有一个恰到好处的小梨涡,歪着头,眨巴着亮晶晶的眼睛,我完全呆住。 “快许愿呀,小莫!” 我惊觉已经像小年痴呆般呆滞太久,双手合十闭上眼睛,一时想不起自己到底有什么愿望。 如果说人们许的愿望,都是还没有得到的更好的未来,那我此刻无话可说,因为我已经身在最好的时刻,一生中最美的年华,正青春,最爱的人就在身边,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于是我许愿,许愿时光能够停留在这一刻,我知岁月不饶人,但能不能,独独放过我? 啊宁,那你呢,你什么时候生日呢? 还早啦,在中秋。我默默开始准备,才想起中秋,她根本不在绍兴。 啊宁,这次你离开,可不可以也带我走? 大概是没办法拒绝一个寿星,她点了头。 啊宁呀,所以,花谢之后,你去了哪里? “我不喜欢一直呆在一个地方,我可能会一直旅游,偶尔,也回家看看父母。” “那你家在哪呢?” 顺着她的眼神,那些花儿随着柔柔的春风柔柔地摇摆,她不说话,隔了很久的时间,吐出两个字,重庆。 从未预想过的答案,但想想她爱吃辣,偶尔泼辣的性子,好像也能窥见一二,我忽然对这座内地城市有了好感,爱屋及乌,爱啊宁,及重庆,就像是啊宁爱冬瓜,及我。 啊宁父母为了躲避超生,来了浙江打工,在绍兴度过了人生没有记忆的两年,记事起,已经回重庆了。老家如今应当已经二三十度了,重庆的夏天总是这么早的,有时一件短袖,能穿六个月,她打趣,我在她的言语中开始了解那座城市。 啊宁,你的名字是什么呢?我只知道你的姓氏,好不公平哦。我尝试借用最后的大学生身份撒娇,软磨硬泡爱人网开一面。 啊宁说,有什么不公平的,我也只知道你姓莫呀。 我叫,莫开淮,开水的开,淮水的淮。 原来这烧开的水是淮水呀?啊宁打趣,想扯开话题。 哎呀,快告诉我你叫什么嘛。我挠她痒痒,啊宁一直很怕痒。 她讲,虽然我知道你叫什么了,但是我没问过你哦,所以,这不算是交换。 于是,她巧言令色,完美避开。我脑筋都要想歪,为什么啊宁,如此神秘呢,不知姓名、家乡,不登微信的人,啊宁,有什么秘密瞒着我呢?但或许,正是这挠人痒痒的好奇与神秘,支撑着我一天一天愈发爱她,人总是对不确定的东西爱之更甚,抛下唾手可得。 啊宁会在风和日丽的下午,在书案点上茉莉花香薰,研上墨,开始用规整的小楷抄写心经。 我不敢打扰她,我猜啊宁是信佛的,我怕这其中有什么规矩,我会不小心破坏,我屏住呼吸,在旁边慢慢研墨,平日里跳脱的冬瓜此时也变得安静,整个小屋静谧得像一种神圣的仪式,而我不时偷瞄进度,等待她落款,如此一来我就能知道啊宁的名字。 然后她落款,却写了:愿以此心经回向文雨汀。 我知道那不是她。 等待啊宁抄完十份后,天色渐晚,我研墨研得手发酸,啊宁也转了转手腕,想来悬腕抄经书,也是对手腕的挑战,她终于放下笔,才意识到我一直在为她研墨。 “谢谢。” “文雨汀是谁啊?”我还是忍不住好奇。 啊宁不说话,只是把抄好的经文叠起来,放到了柜子里,又开始收拾书案。 我猜测那是对啊宁很重要的人,看起来像是一个女性的名字,我安心了一些。 过了几天,啊宁把几叠经文整理好,寄到了重庆的某个寺庙,说是要祈福。 可是我们镇上也有寺庙啊,那不是更方便吗? 她说,那个寺庙,离那个人近一些,她总觉得,在离得近些的寺庙为她祈福,会庇佑她。 我不太理解啊宁的虔诚和固执,但总有些我无法参与的前尘往事,我总觉得挫败,我不能够完全参与她的人生得知她的过去,哪怕我们已然相爱。 但我尊重啊宁,她选择不告诉我的,一定有她的道理。 她隔三岔五就在抄经,柜子里的经文一叠一叠,越来越厚。 写小楷的毛笔也分叉了,她又一下买了好多。 第13章 滴水 拜访我们的小院,需要提前在平台上和我预约,我就像是这个小院的老板,其实我只是个打杂的,给啊宁免费打工呢。 三月底,平淡的日子。快要黄昏,来了一家三口,小女孩可能四五岁,妻子也很年轻,估摸着三四十岁的样子,丈夫要年长一些,应该是长期锻炼,身材没有走形,但笑起来时脸上的皱纹和某些白发,能判断出,他五十多岁了。一家三口,很幸福,笑着,男人让女人蹲在花前,左手牵着她,右手给她拍照片,又让小女孩和妈妈站一起,她们说说笑笑。我忽然觉得,我和啊宁,或许能成为他们的翻版。 他转头,大概是想让我帮他们全家拍合照,我走近,接过他的手机,却莫名觉得这个男人眼熟。 小女孩闹着要喝饮料,我给他们指了指,院子里有座位,桌子上有菜单。女人和小女孩过去选饮品了。 男人开始和我搭话。 “这是春绿吧?” 这个院子,来过几十个客人,他是第一个说出品种的人,我很惊讶。 “我很多年前种过这种花,不好养活的,你确实很细心,把它们照顾得那么好。”他继续给那些花儿拍着写真。 我愣了愣,“啊,不是我种的”,我转头朝阳台上努努嘴,“看,那是我们老板,都是她种的啦!” 男人和我一起转过头,朝着阳台的方向看去,啊宁在阳台上,拿着调色盘,正专心搞着她的抽象派油画,微风拂过发丝,岁月静好。 男人忽然不说话,眼神也有些不自然。 “我想吃烤蛋挞!”小女孩嚷嚷着。 “啊宁,有人点了蛋挞!” “知道啦知道啦!”她收起调色盘,手匆忙在围裙上抹了抹,准备下楼。 “不好意思,请问有洗手间吗?”男人的语气有些不自然,我却没太在意。 “有的,你进屋,往楼梯间那边走。” 他匆忙进屋,我去给小朋友做饮料,又呼唤啊宁顺便把冰箱里的牛奶拿下来。 忽然从楼梯间传来玻璃瓶落地的刺耳声,我担心啊宁划到手,马上跑过去。 有一丝夕阳透过楼梯间的窗洒在碎了一地的玻璃上,还反着粼粼微光,刺眼得紧。两个人面对面,却恰好都躲过了救赎般的阳光,只剩阴暗,阴暗的氛围,阴沉的脸。 “小宁,当年,你去了哪里?” 我此刻终于想起来,这个眼熟的男人,不正是啊宁床头那张拍立得吗?有一种巨大的荒唐忽然包围了我,我远远地站在墙角,谁也没有发现我,我偷窥着这一桩不可饶恕的悲剧,心被割开一道口子,汩汩涌出鲜血。 啊宁还是像往常一样,不回答。她死死盯着眼前的男人,晦暗的氛围中我看不太清她的表情,只觉得她伪装的幸福被撕开一道口子,是无尽的悲伤,无尽的黑洞。 “小宁,如果当年你出来说一句话,你说什么,我都认的,我可以保全你。” “保全我?宁景南,你什么时候说过真话?”啊宁冷笑一声,是无尽的沉默。 他也姓宁,我又放下一些心来。 “爸爸,你怎么还不出来呀!”女人牵着小女孩进屋。 啊宁的目光转向小女孩,又看了看女人,最后转过头,雾湿的杏眼被某种仇恨与无奈包围,她小口呼着气,我知道她犯病了,急忙找药和香薰。 等我拿着药再次回到现场时,听到的是女人冰冷的语气:“小宁,你年龄也不小了,要是实在缺对象,师娘给你介绍。”她嘴角扬起弧度,好像是善意的言语,怎么感觉带刺?她居高临下,啊宁在她面前,低人一等。 啊宁倔强着,站在那,不低头,不落泪,眼眶泛红,嘴唇发抖,她的自尊,早就和那瓶牛奶一样,碎了一地。 一家三口离开了。啊宁才终于瘫倒在地上,我急忙把她抱到房间,手脚都冰凉,全身都在发抖,嘴里不断说着胡话,她说,“不是的,不是的。” 我伸手探她额头,烫得不像话,我急忙找出退烧贴,贴在她的额头,又接了一点温开水,给她就着吃下布洛芬。 以前,下雨的时候,雨滴会顺着屋檐滴下来,我们在屋檐下削着水果皮,啊宁说,在她老家,屋檐伸出、雨水顺着留下来的那部分建筑,叫做“滴水”。我觉得,好形象。 那天晚上,滴水在滴水,啊宁在滴泪。 第14章 情人 我什么都没问,任由她在我怀里哭着,哭累了,沉沉睡去,那些尘封的过去,猛地在我面前撕开一道大口子,我还不知道要怎样去接受这突如其来的答案,我忽然不想再窥探她的过去。我爱啊宁,等于我要接受啊宁的一切,不堪的过去,脆弱的现在,和虚无缥缈的将来。 镇上又流传起闲言碎语,说老莫是个有福气的,前租客是小三,现租客还是个小三。好像在他家下榻的女人,再贞洁也变得浪荡。绍兴,谁的故乡,谁又写下,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 那些花儿一夜之间全部东倒西歪,有些是被石子砸断的,有些上面留着齐整锋利的痕迹。某些啊宁身体内,倔强生长的心气,也随着凋残的春绿,彻底断了。 我抱着她,不去看那些凋零的花,不去听那些污言秽语,我们依偎在拉紧窗帘的小房间,我们不去听这个世界。 啊宁哭得喘不过气,她说她心好慌,这是三天来她说的第一句话。我一直知道啊宁患有双相,只要我不说,我就可以一直把啊宁当正常人对待。出事以后,我只能寸步不离,我害怕,害怕某种人为的宿命将她带走,献祭。房间里是茉莉花香薰,只有这个味道能让她平静。她的眼神忽然又像初见时那般疏离了,我才发现这两年她逐渐亮晶晶的眼神都是因为我爱她。 我抱住她,拍拍她的肩,把她的头带进我的胸膛,她埋着头,一动不动。 “啊宁,没关系,我爱你,我接受你的一切过去,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我知道你没有,你是被迫的,你不要害怕,我在,我在,我永远相信你。” “可是小莫,你以前说你最恨小三。”她哭得更用力,更崩溃。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我知道,我知道,我相信你,我爱你。”我吻她的额头,她倒像个小朋友,角色互换了,那样温柔。 她的症状不像前几天那样明显了,呆呆地坐在床上,或者是在院子里,所有残花败柳,都被我晒成了干花。啊宁静静摆弄那些干花,眼神空洞,好像要把自己和那些鲜花埋葬。春绿,春,最有生机的季节,绿,最有生机的颜色。忽然之间一切都变得好讽刺,我无比后悔那天没有在黄昏闭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