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征服四大名著》 第1章 《探春之恋》(一) 却说饯花会这一晚贾探春回到秋爽斋里歇息了,虽然已忙活了一整天,甚至能感到太阳穴闷痛的跳动顺到了耳根,却依然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桌子上的灯早已吹灭,面前的葱绿双绣花卉草虫纱帐在黑暗中还留着大致轮廓,定眼盯着不放,似乎能慢慢在脑海里还原出纱帐上的花纹。 就这样,贾探春怀揣着白昼时的交际,算计,争闹,谴责所构合而成的压力和疲劳,直勾勾地盯着面前距离不过几指头的好似幻影一般的纱帐,感到今夜并不是以往那种能够静心闭目、催人安眠的黑暗,而是总伴随着不知来自何处的朦朦胧胧的奇怪幻象。那些幻象和月亮洒下来的妆粉似的细微斑粒混同在一块儿,布满在室内,穿过被娇黄玲珑大佛手和挂着小锤的白玉比目磬,带着微妙的磬声,从纱帐的孔隙中渗透进来。 躺在床上体会着被幻象颗粒所包裹的贾探春,不可避免地在此影响下看到了一些亦真亦幻,似真似假的画面。果不其然,一个美丽少妇从纱帐外飘来,虽然容貌可人,却总让她觉得有一股阴微卑贱的气质扑面而来,兀不是赵姨娘么?眼见着那张熟悉的脸被暗淡的月光投射到眠枕上,贾探春意识到自己在这万籁俱寂的幻想世界中,也依然用生分的“赵姨娘”来称呼亲娘,不觉地心头一动,竟有些伤感起来。而这伤感,又不是单纯的出于所谓的良知和愧疚,更多的是出自于她与生俱来的别扭的骄矜。 她回想起了自己怎样的每日在这大观园中步步谨行,而亲娘又是怎样的时常厮混胡闹,给她做下了一个又一个的污点累赘,让她不得不在各种主动与被动的因素下与至亲愈行愈远,逐渐切割。猛可地,贾探春感到与命运抗争之事实属吃力不讨好,而这竟是多年来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贾府里生存所培养出来的智慧所带来的负担。想想那个小无赖环儿,说句良心话,他过得也不容易,可贾探春认为他至少比自己过得好,毕竟有些烦恼与责任是伴随着智慧与志气的,没有这两样东西可言的人自然想不了那么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傻人有傻福。要是自己也是个没点儿成算,浑浑噩噩过日子的小人物,说不定倒活得快活些呢。 这般想着,贾探春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瞪着面前的虚空,后悔道:啐!若是像赵姨娘母子那样活得不三不四,不伦不类,不上不下,还不如死了!须知我贾探春才自清明志自高,虽则出身稍低,也凭一己之力弥补了,又生得一张好面庞,还有一腔抱负与才干还未施展,难道一时竟熬不住这一点点的压力,挺不过这段低迷期,就要放弃一路以来的成果,自甘堕落不成?我贾探春怎地一时糊涂,险些儿向那可恶可恨的血缘投降了,将来若是永远和赵姨娘母子相提并论,和那类见识阴微鄙贱的人共荣辱,可不是甚么好日子!哎!看来我贾探春大概是今日累昏了,免不得露了脆弱,幸好今晚这些话儿只有我自己知道,否则日后在大观园的为人处世又得添上多少障碍呢,我以后只要一味地选择能让老爷和太太开心的事便够了,倒不如早些睡了,明日收拾齐整了起来,继续去王夫人和宝玉兄弟的面前讨个好罢。 这样想着的贾探春,本来该闭上眼纳头入睡,却因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想及了贾宝玉,又不由地被那幻象之纱所罩住了。这时,在那原先是绣着花卉的纱帐上,渐渐展现出那个神彩飘逸,秀色夺人的兄弟贾宝玉来了。思索至此,贾探春忽的又觉得命运到底是有些眷顾自己的,若那贾宝玉是个猥琐暴戾,粗鄙俗拙,好似薛蟠一样的人物,自己还必须得为了争个好出路而去向这位最得老太太和太太宠爱的哥哥示好,光是想象一番就是对灵魂的折磨了。所幸那贾宝玉外貌也好,为人也灵性周到,自己为他做鞋,既不至于恶心,又能在太太那里搏个亲热,岂不一举两得?至于贾宝玉是否领那双鞋的情,于她而言并不是甚么非得记挂的岔,领倒好,不领也罢,只要那位掌握着她的生活的太太——王夫人——能因此知晓她的忠诚之心便可。 正因如此,白天时她和薛宝钗约着贾宝玉去外头,贾宝玉虽然答应说了会来,却为了表妹而失约之事,也并未对她产生任何心境上的影响,她对贾宝玉没有过任何观感上的波澜。 然而…… 贾探春猛然惊醒了。 如果说方才她还是在半梦半醒中,意识被幻象碎片所裹挟着,想到哪儿处便是哪儿处,那么此时她就是委实地打了个机灵,睡意都烟消云散了。她侧目向纱帐一望,竟觉着眼前温温亮亮的,难道之前忘了挑掉灯芯么?那可真是荒谬,在此时此刻之前,她可是不断地试图于黑幕中勾勒出记忆中的花卉纹理呢,那么这令人目眩神迷的光亮又是从何而来? 贾探春不禁以手扶额,再仔细一望,竟然从那本身空无一物的虚空中感觉到一种深沉,温柔,幽香的静谧,并且正缓缓地安抚着自己今夜一直强撑着的病态的疲劳。而那原先是贾宝玉的幻影所在位置,现在逐渐被一个缓缓飘显而出的姿影所取代。原来是这抹超逸娉婷的姿影,既浸染眼帘,也浸染梦魂。这便是能使贾宝玉抛下与其他所有人的约定,毅然决然奔赴而去的那位表妹,她的表姐,林黛玉了。 于是,眼前忽觉的又一亮,莫不是随着表姐的模样在这颗心上愈发清晰明丽,这抹光亮便愈发的惑人起来了么?眼见着已经燃如火焰的光正在不休不止地翻腾,和林黛玉一样可以一个眨眼就迷死人,还可以一个微笑就把人给救回来。这浪漫如林姐姐的火焰,甜蜜如林姐姐的火焰,神秘如林姐姐的火焰呵! 贾探春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年忽然被告知有远客到访不必去上学的那天,自己是怎样与这位表姐互相厮认并行礼的。在被奶嬷嬷和丫鬟簇拥着去上房的时候,她已经敏锐地察觉到这位远客即将对自己产生的影响,往后指不定要分走一部分本属于她的辛苦表现才得来的资源,所以她于路上并未有好脸色,在听下人报知这位远客是有多么好的出身,有多么好的品貌,又多么被老太太心爱地拥入怀里时,也并未给出甚么反应。 刚进入房门,眼见着有一位陌生的女儿忙起身迎上来见礼,为了不在教养上落了下风,教人觉着贾府自个儿生长出的荆钗逊于这位林府出来的贵客,她也慌忙低头见礼了。听着一旁的人介绍这位贵客属兔,贾迎春先上前唤了一声妹妹,接着就是对面一声回应的“姐姐”。 贾探春还正在诧异这声音怎么恁地清脆,恁地清甜,又恁地婉转,简直是像空灵缥缈的世外仙曲一样动听了,她却已经在朝向这边等待着贾探春了。贾探春把这本来只需微微低头的礼节给行得更夸张,慌忙道:“我属龙。”接着便吃她上前一步靠近来行礼并称呼,就跟一阵香风吹过来了似的,温柔又自然地说道:“妹妹。”贾探春也靠去一步,回道:“姐姐。”于是抬起头,这才终于四目相对。 从那以后,无论她贾探春是怎样的于书案上临摹前朝名人书写的《洛神赋》法帖,又是怎样的一笔一划地感受那些内容的辞藻与字体的结构,也不会再感到震撼了,因为独属于自己的那位洛神,她已经遇见。 第2章 《探春之恋》(二) 这当口,贾探春却是再也无法躺下去歇息了,便撩起帐子,探身出来去把那独股灯芯点燃。因素喜阔朗,声响便也在室内传得清楚,为了不吵着熟睡的翠墨,贾探春只得放轻手脚。分明是最熟悉不过的翻卷备墨的动作,却变得好似偷偷摸摸一样了。贾探春不期噗嗤一笑,把灯芯剔亮了,挪动椅子坐在了桌前。 当下贾探春心里思忖,那心血不足的表姐,现在是否也还醒着,被脑海里那些虚幻的记忆所打搅,两手支撑着早已卸掉晚妆的脸蛋儿,望着纱窗深自回忆?然则,对于表姐的这幅托腮凝思,对着纱窗露出情思昏昏,展现她那年纪应有的童真俏皮之画面,其实是贾探春从未曾见过的,非特如此,就连两人私底下同坐共语的经历也是未曾有过。可一旦夜深人静,一瞑目,这张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可爱脸儿便追上来,非让贾探春辗转难眠不可。 贾探春分明记得,自从表姐到荣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连她这个亲孙女倒且靠后。想她辛辛苦苦在老太太和王夫人面前表现,又处心积虑与亲母亲弟切割,努力施展才能,便是在着美人云集的贾府,也是能算到数一数二的人物,如今所得的一切皆是一步一步赢得的,却被这忽然出现的表姐轻而易举地比了下去,却是如这样一位之前从未来走动过的林家人,却恁地得到了宠爱,便是睡觉都在老太太这个当家主母的床边不远,这可是贾探春迄今为止都不曾达到过的程度,更别说那些原先落在她身上的资源,也尽被表姐分去几分。贾探春愈想愈闷,不觉地发出一声长叹。 如此说来,我便是在嫉妒表姐了。贾探春这般为自己解释着。可我贾探春,是绝不至于生出这般可卑可怜的心态的,诚然,表姐是个书香家的千金,探花郎的爱女,生得美丽无比,又有旷世才华,可只要不与她比较,我在这大观园里也是各方各面都排得上的人物,除了表姐外的园中女儿都有至少比不过我之处,想我志高气傲,所谓嫉妒是不可能的,况且,每当看到表姐时,与其说是怀着一颗打算对她落井下石,暗使小性打压的心,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都无法停止用余光去睃她,看她做什么,便做出相应的反应,有时故意和她作对,暗自期待她会因此计较并回击,有时又忍不住暴露偏袒她的心思,附和着她说话,俨然是整个身心都围着这位表姐转了。 而那总是在幻想中出现的,期待表姐能在自己面前展现出来的,那种双手托腮发思的可爱模样,其实也是贾探春偶然在饭桌上窥见她之后的衍生。 若论表姐黛玉的姿态,自然是悦目至极,只需抬起手来用那白勺去舀盛热粥,便可夺去所有人的注意,又或许是她以己度人了,她总是觉得桌上的人都和自己一样,在有意无意地用余光瞥视她的表姐。只有王熙凤最好运气,立于案旁布让,便能经常向她的表姐敬菜劝餐了,其他人都静悄悄的,便是想看,也只能像她这样偷着睃一眼。 一绺耳发随着低垂玉颈的动作而飘到黛玉的脸旁了,那时刻,连悄悄伸出手指将其拢在耳后,又稍微噘起嘴唇对着还在冒烫烟的粥食轻轻吹息的那个动作,也给她看见了。是的,这样优雅的,过程自然又流畅的,就连手指或伸或曲的弧度都那么引人看得心跳的那种动作,那种美丽,贾探春这辈子也只见过这一次。并且,这也是贾探春人生的第一个秘密。 就这样,贾探春不禁擅自联想起来了,若黛玉不是这般用一只手持勺舀粥,另一只手端正又自然地放着,而是面朝着她,眼里也只看着她,双手托腮,面露微笑,那可真是能让她做梦都笑醒。于是,从那之后,关于表姐的这种令她想见却又不能的模样,这种令她想得到却又无能为力的情态,便总是在她那些不切实际的昏沉和幻想中浮现了。每每当她如今晚一般坐在桌前或躺在床上,望着窗纱或床帐暗自神伤时,都觉得此时自己面前的不该是这种无生命力的装饰物,而应该是那位娇滴滴、轻柔柔的玉表姐才对。 怎么会对表姐产生这样的臆想呢? 自己是绝不曾与她一处坐卧过的,便是在大厅里一桌聚饭,也总是与她隔着迎春或者惜春,倘若不幸与她同在一列坐着,就连趁着面对面时窥看的机会也没有了。而表姐同贾宝玉倒经常一处顽耍,很快便熟惯了起来——讨好贾宝玉,有利于让王夫人信服自己,奈何这表姐一来便达到了自己从未与贾宝玉有过的亲密程度,或许这正是她其实平日并不常去寻贾宝玉,并不从心底深处想对贾宝玉亲昵的铁证吧。然则,既然她不真把贾宝玉放在心上,又为何如此看不惯他和表姐在一块儿?这种心态不可谓不奇怪。就连今天饯花会之后贾宝玉去找黛玉之事,也总让她想起来便觉着郁闷。 那时,她在王夫人处吃饭,薛宝钗趁着黛玉走了,故意在王夫人面前说道:“吃不吃,陪着林姑娘走一趟,他心里打紧的不自在呢。”眼见着王夫人登时无言了,贾宝玉忙装作不牵挂黛玉的样子,说道:“理她呢,过一会子就好了。” 这时候,在贾探春的心中鼓动着的,是一种既庆幸,又愤怒,既窃喜,又厌恶,既郁闷,又爽快的纠结感情。见他忙忙地要茶漱口,便猜着肯定是他记挂着黛玉,又要赶紧去追,她不禁笑道:“二哥哥,你成日家忙些什么?吃饭吃茶也是这么忙碌碌的。”那薛宝钗又忙笑道:“你叫他快吃了瞧林妹妹去罢,叫他在这里胡羼些什么。” 贾探春眼看着王夫人皱起眉头,被她们这番挑拨着,肯定是对黛玉愈发提防和排斥了。可说实话,这虽然会让王夫人更加卖力地拆散黛玉和贾宝玉,可其直观的效果却是贾探春所不愿的。她是打算用委婉的方式把话递过去,贾宝玉知道她是在阴阳怪气却不接话,王夫人猜想着会不会是为了黛玉却又无法肯定,更不方便询问,她本人也算是出了一口气,事态处在一种不上不下的境况,这就够了,可薛宝钗三番两次直接点出林妹妹这三个字,如此背后陷害她,无疑是把风刀霜剑直勾勾地往她身上扎。也正是在这时,虽然得为了王夫人而继续与薛宝钗为伍,可贾探春确实地开始渐渐讨厌这个人了。出于这份猛然涌上心头的厌恶,贾探春迅速离开了这间屋子,只觉眼不见为净,回到秋爽斋歇息了,这也正是令她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的原因之一。 忆及此处,贾探春愈是感得自己的内心回荡着痛苦的焦灼。是的,这在贾探春自己,当时也不可思议地诧异着自己的态度转变何以竟会这样扭曲和可笑。分明她也参与了递话,总想着不能让贾宝玉抢走她的表姐,哪怕是旁敲侧击地唆使,用这种算不得干净的挑拨手段去刺激王夫人,哪怕让王夫人愈发嫉恨起黛玉的后果是对黛玉有害的,她当时也毫不犹豫地这么做了,可到头来,她却对同样是做这种事情的薛宝钗感到了厌恶。 说到底,她这个积极参与者去厌恶同伙者,是没有资格的。究竟是在厌恶着对表姐存在臆想的自己?还是说厌恶了这种像狗一样对王夫人摇头摆尾,将未来的一切优越和梦想都押在他人身上,甚至可以为此而六亲不认的生活?这是谁也不能解释的。 虽然她曾对贾宝玉气势汹汹地掷出狠语,声称“谁敢管我”,“谁和我好,我就和谁好”,可实际又如何呢?哪怕有人对她好,她也中意那人,可只要不被王夫人所待见,她就绝不能展现出内心的偏向。只有从王夫人这里得到肯定和收容,她才能避免落得赵姨娘母子的下场。志高气傲的她,是断不能容忍自己和贾环相提并论甚至落于其后的。如此说来,以志气为傲的她,其实就是志气的奴隶。 于是,贾探春在这次饯花会之后的遭际的回忆里,忽然感觉到了自己灵魂上的拘束与卑贱。但愈是感得自己拘束,便愈发地去想那仿若世外仙姝的表姐林黛玉,愈是感得自己卑贱,却愈疯狂地在脑海里留恋着林黛玉的绝美和高洁,这具身心就变得更加离不开她了。并且,甚至已经可以说是,下意识地,进一步增长了想让贾宝玉离黛玉远一些的、看到他追着黛玉跑就感到郁闷和嫉恨的那种心态了。如果时间能回溯,再次站在那间斗室里,她依然会选择提醒王夫人去拆散宝黛,而她则可以事后怀着一种希望着厮近的欲念去接近那名花无主的表姐。 这份欲念,这份妄想,随着时间的挪移,随着自己对往事的追忆的次数和程度都越发繁重,贾探春感到,这已经变成了一重危险。在这府里,但凡是个有点儿眼力劲的,都能看出宝二奶奶将来准是林黛玉定了的,只为她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等到时机成熟,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因此,自己可以说是在耽于对同父异母哥哥的未来媳妇的痴念,是在像远望一幕不可及的海市蜃楼似的对未来的嫂嫂生着些大胆的浮想。 可于理而论,若我贾探春是个男儿,论及模样和本领,那贾宝玉也未必有甚么了不得的,他拿甚么在我的面前得意?指不定表姐还会把我们俩儿对比,觉着我们虽然是一个爹出的,可他却远不如我优秀呢。 这样想着,贾探春终于心情顺畅了些,面前这直是乱晃的灯焰便显得像是一颗发光的红色珍珠了,从高高的灯盏顶端处向下照映着桌上摊展开来的笔画与图形,使它们不断地变化着形状和颜色。这些笔笔中锋的字形,又在扑朔迷离的变化中将林黛玉那缥缈的影像反射着照映于贾探春的心田了。而在她贾探春的眼里,只有王羲之那笔法秀逸、墨彩艳发、奇丽超绝、动心骇目的书法,才能诠释林黛玉的美。这就意味着,每当她临摹着这位名家的字帖时,总会按惯例地沉浸在对表姐的思索中。她很想暂时把这些事忘掉,避开,专心练习写字,但却完全不能对这位正冲自己托腮微笑的玉天仙视而不见。 虽然贾探春已经走神到了忘记照亮卷面的光是从哪里来的,正像她已经不知道怎样才能静心去梳理结构与笔锋之精髓一样,虽然此时这阵灯光显得朦胧,暗淡,甚至古怪,她却觉着照在心中的林黛玉身上的这阵光已经堪称灼目了。聪慧的林黛玉。洁美的林黛玉。柔弱的林黛玉。如梦似幻的眼睛里始终带着优美泪光的林黛玉。可能会对着镜子认真梳妆的林黛玉。侧脸看上去充满了故事的林黛玉。好像总是会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就夺去她的目光的林黛玉。年纪轻轻就饱尝丧父丧母之痛的黛玉。受了委屈也不会放弃体面的林黛玉。一对黑眼睛美观坚毅好似马蹄铁,露光璀璨好比醋栗果。让贾探春内心直叹:好极了,除了她,谁都不配做芙蓉!芙蓉,独一无二的芙蓉。永远拒霜的芙蓉。纤腰迁延的芙蓉。碎成灰烬都能从淤泥中重生的芙蓉。永远是美人中的美人,永远是芙蓉中的芙蓉。 挑掉灯芯,贾探春终于有了些困意,准备去床上睡了,然而,今晚,她的心里始终感到又快乐又惶恐,始终是心潮澎湃,始终是一时难以言尽的。 第3章 《朱仝雷横探案记》(一) CP:武松x林黛玉(水浒传x红楼梦) * 冬寒十月,朱仝与雷横来到孟州城。 就在几个时辰前,鸳鸯楼血案的幸存者来到孟州府里告状,同时,飞云浦保正告称,犯人武松杀死四人在飞云浦内,见有杀人血痕在飞云浦桥上,尸首俱在水中。知府接了状子,当差本县县尉下来,着人打捞起四个尸首,都检验了。 写了武松乡贯年甲,貌相模样,画影图形,出三千贯信赏钱。城里闭门三日,家至户到,逐一挨查。各乡各保各都各村,缉捕凶首。如有人知得武松下落,赴州告报,随文给赏。如有人藏匿犯人在家宿食者,事发到官,与犯人同罪。 知府通知遍行邻近州府,一同缉捕。朱仝与雷横身为附近郓城县的都头,也受邀前来协助办案,两人马不停蹄赶了过来。 现场血溅画楼,尸横灯影,朱仝一嗅到这股扑面而来的血臭,就觉得喉咙里有恶心的甜腥味在翻滚,催他作呕。白粉壁上挂着一片衣襟,上面写着八个血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看了一转现场后,两人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 不出所料,只需不到一年,这里将不再是令人欣羡的繁盛浮华的鸳鸯大酒楼,而是一桩仅存于茶余饭后的神秘往事。这里的空气将不再新鲜,污浊难闻,充满着粪便,垃圾,尸臭,腐烂的味道,以及难以概括的大量的害虫与伤寒菌。届时,七倒八歪的栏杆会如同待毙死刑犯一般围在其外,满是虫洞的掉漆粉墙活像地窖里的畸形土豆芽,挨并的楼房像一排被捅破的黯淡纸灯笼。再也不会有人到这里来聚餐寻乐了。 朱仝问道:“你们一直守着案发现场吗?” “一直忙于排门搜捉,人手不足,所以才请朱都头和雷都头来协助。” 朱仝点头:“要留一些人,大部分凶手犯案后都会出于担忧或者自恋回现场看,对案发现场严密盯守也是破案的路径之一。” 雷横道:“现在要开始对案发现场的幸存者进行问话。” “男的都控制住了的,女的已经先放她们走了。” 雷横翻了个白眼,焦躁道:“不行,女的也要盘问,很快进行非公开审理,跑再远都得追回来,尽量快点审完就是了。统统进行盘问检查。现在我和朱都头继续调查,你们快行动。” 朱仝与雷横带领着几个公人,分头仔细把地形走了一下。约一个时辰后,众人在鸳鸯楼角门处集合,雷横说道:“现在情况是这样,就刚围绕周围进行了搜索。案犯呢,顺走了很多金银酒器,发现前门出不去,就从角门外的马院处翻出去了……看,就是这里……我们刚才看了一下,这里还有新鲜的踩踏痕迹。” 朱仝看了看,指道:“这一枚脚印的条件不错,可以推出犯人有八尺以上,可能接近九尺。通缉令上只说身长八尺,不太准确,得把身长的描述改一改。” 雷横笑了一声:“不是这么一个彪形大汉,怎地打得了景阳冈上那个猛虎!” 朱仝也笑了:“他是犯人,你是都头,收敛一下偏向。” 公人们皆来禀复:“现场有很明显的搏斗痕迹,死者的衣服都没有被翻动过,女尸也都没有被侵犯过的痕迹。在胡梯楼上的后门处发现一把缺刀,看来是杀人太多,把刀都杀钝了,就在后门外面拿了一把新的。后门外原本都是楼里自备的武器,经过点数,确实少了一把。马槽里脱着两件旧衣裳。” “尸首都检验了,有几个尸首已经认领,除了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以外,还有养马的后槽,两个看灶的丫鬟,张都监的浑家,还有一个张都监的养娘,剩下的都还身份不明,有些人是被正劈面门,已经完全认不出模样了,那些张都监衙里躲过一劫的人还在努力辨认。” 朱仝点头:“现在是这样,我把任务分配一下。我和雷都头去查明死者家眷老小,挨个走访,其他人分成两队,一个队继续蹲守现场,一个队继续搜索访问。张都监衙内有好些人躲起来了,但都吓得不清,安抚好他们的情绪,必须要想办法从他们嘴里问出武松的线索。还有,这几个死者,具体是什么交情,有没有什么共同的恩怨,得查清楚。咱们天亮之前在这里集合,集中研究案情。” 首先是蒋门神。据调查,这个蒋门神姓蒋名忠,从东潞州来,和孟州当地一个叫施恩的争夺快活林,后被武松暴打一顿,又把快活林还给了施恩。施恩现在已逃之夭夭,不知去向了。 两人去了快活林,那里的酒店还开着,檐前立着望竿,上面挂着一个酒望子。转过来看时,门前一带绿油阑杆,插着两把销金旗,一边厢肉案砧头,操刀的家生;一壁厢蒸作馒头,烧柴的厨灶。去里面一字儿摆着三只大酒缸,半截埋在地里,缸里面各有大半缸酒。正中间装列着柜身子,里面坐着一个酒保。 两人一面叫了酒,表明了身份,一面问酒保道:“谁是卖酒的主人家?你放心,老实交代,不是查你的。” “是这里有名的蒋门神。” “我怎么听说是一个叫金眼彪施恩的?” “是给了施管营,但后来施管营没了打手,他又带着军汉去厮打,要回来了,现在还是蒋家的店。” “很好,你说了实话,我们县衙不会为难你的。你再说,要回来多长时间了?” “大概半个来月。” “施恩以前那个打手是谁?” “是号称打死过老虎的武松,大名鼎鼎的那个。” “武松当时收复了快活林后,还做了什么?” “他邀请快活林所有邻里相亲都来吃饭,庆祝收复,一直到深夜才散呢,小的也吃过他的酒,当时快活林的人哪一个不敢来拜见武松啊?俗话说,这妇人家呢,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小的从一开始就在这酒店里,也是嫁施随施,嫁蒋随蒋,不管主人是哪个,老实打酒就行了。” 雷横笑道了:“嗯,你很懂得。那蒋门神被赶走后,都带了谁?” “就带了一个娘子,是他刚来孟州时娶的妾,原是西瓦子里唱说诸般宫调的歌妓。” “他们之后都在哪儿?” “这我就不知道了。” “武松长啥样?” “就,很高,非常高,非常壮,有八尺以上。” “确定有八尺么?” “绝对!八尺还有余呢,我估计连九尺都有,往那一站,跟墙似的。” “再具体点,眼睛大不大?鼻子嘴巴呢?” “眼睛不好说,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感觉挺正常的,挺亮的。鼻子挺高,很正,嘴巴形容不来,总之是很英俊,光看外表找不出啥缺点,只是脸边有金印。” “他有前科?” “这我们也不知道么,反正他有金印,多半就是施恩从牢里找来的打手么,干这一行的,就是爱在监狱里找这些厮杀汉来卖命。” “他不是本地人?” “不是,口音就不是,有点河北口音的样子。” “他有什么亲眷?” “没见到过。” “是没有,还是你没有见到?” “不太清楚,反正我是没看到过。” “他长啥样?” “呃,反正第一印象就是很壮,然后就是相貌堂堂,眼睛亮,仪表好。” “皮肤怎么样?” “铜色的,有点糙,有点暗,很明显经常晒。哦,他眉毛挺粗挺黑的。” “还有什么值得留意的表现么?” “这个……” “或者说让你印象深刻的,比较怪的。” “非要说的话,他调戏过蒋门神的那个妾。” 雷横眼睛一亮:“展开说说?” “一进来就盯着那个娘子看,然后还故意说话特别大声,让她听见,引起她的注意么,还说什么叫她来给老爷我陪酒呢。” “那个妇人有什么特征么?比如说,哪里非常特别,尤其独特那种?” “也没有吧,虽然那娘子是个难得的美人,但勾栏里养出来的有名姓的都不差么,而且武松还把那娘子扔进了酒缸,连脸连头都磕破了,害得人家好久都没脸出来卖酒。” “哦……那武松长啥样?” “啊?都头,您都问了好几遍了。” 朱仝低头笑了一声:“行了,这是赏你的银子,去忙吧。” 待酒保走后,朱仝问道:“有没有可能是情杀?” “下手这么黑这么狠,不是情杀,就是仇杀。要说是为了钱,肯定不是去鸳鸯楼,而是去宅邸,或者绑架勒索,那样才有财产,出来吃个饭能随身带多少?况且鸳鸯楼里还有更多值钱的,也方便携带,他都没拿走。” “你觉得武松可能看上那个妇人么?然后为了她去找蒋门神算账。” 雷横点头:“有可能,哪有好汉不爱美人的?” “那他又为什么不怜香惜玉呢?好像也说不通。” “我倒觉得说得通,他不是还有前科?手又黑。他可能对女人有特别的暴力倾向的**,你看鸳鸯楼上死了好些,都是长相不错的女人。有两个直接把脸都劈烂了,根本不成样儿,他绝对是带着强烈的破坏欲和报复欲的。” 朱仝思忖片刻,摇头道:“还是不太说得通,真要这样,那他绝对会有强龘奸欲。暴力和强龘奸是不分家的。可是那些女尸上都没有侵犯痕迹,一刀干脆结果,也没有其他伤痕,他是为了杀人而杀人么。” “那就先到这儿,情杀是一种可能,如果真是这样,只要那个妇人还在孟州城内,就还有机会把武松引出来。” “好,继续走下一处看看。” 凌晨,众人回到了鸳鸯楼据点。 “朱都头,雷都头,飞云浦那四个死者都查清楚了,都是本地人,两个是公人,还有两个是市井闲汉。公人都是奉命押送武松的,那两个闲汉么,我们详细走访过了,有人说他们都在快活林有过长期的活动,和蒋门神来往密切,还跟着蒋门神学习枪棒,应该是师徒关系。” “武松被发配,公人押送他,怎么会有蒋门神的徒弟突然冒出来?” “这个蒋门神和张团练的关系也查到了,蒋门神就是张团练从东潞洲带来的,两个人应该是雇主和打手的关系。张团练肯定知道蒋门神被武松抢回快活林的事情。” “这么看来,仇杀的可能性大了。” “武松是不是还有前科?都调查清楚了么?” “查了,因为武松曾经在阳谷县走过都头,又是清河县出生,所以我们联系了这两个地方的县衙,和那些都头都交流过了,据他们提供,武松曾经去知县处告状,说自己的嫂子和当地一个复姓西门的暴发户偷情,害死了自己的哥哥,结果那个知县没理睬他,所以他动手把奸夫□□都杀了,这才被刻了金印发配。” “清河县那边说,这个武松从小就是个酒鬼,每次吃醉了,就和人相打,常吃官司,县衙里到处是他以往打人官司的记录,每次都是他的哥哥,好像是叫个武大啥的,来随衙听候,把他领回家去。” “本月十五日,武松被押见知府,招认说自己见张都监家里很多银酒器皿,见财起意,至夜乘势偷窃。” 朱仝连连点头:“还有没有?没有的话,大家接下来讨论一下,武松现在是在孟州,还是流窜到外地了?” “我倾向于还在孟州。他不是从角门那条路逃走的么,从那里一路到城门口,我们都走访过了,深夜时大多数人都睡了,但也有一些人家醒着,他们都没有看到过武松,连奇怪的脚步声,奇怪的人影儿,都没听过见过。难道武松会飞檐走壁么?” “城门守夜的我们也问了,都没有见到过可疑的。” “难说,有可能他没有往那个方向的城门逃,故意迂回障眼法呢。” “我也倾向于还在城内。武松这个人,很小就死了父母,和他哥哥相依为命,他哥哥就在阳谷县和清河县两个地方活动过,一辈子都没去过别地,这就导致他的生活轨迹也只能在这一圈,而且视兄如父,这种人一般都比较恋家怀乡,也没有任何外地亲戚关系。现在通缉范围也渐渐扩大了,他在外头那些生地方,反而很难藏起来,没人包庇他。” “我估计他是走了,因为我们在清河县调查时,得知武松曾经和当地机密相争,一拳把人打得半死,他就逃了,直到一年后才出现在阳谷县。这一年里他去哪儿了?肯定在外地有关系。他有潜逃投奔的对象。” 朱仝道:“那好,现在集中调查:武松曾经畏罪潜逃,是逃到哪儿了?现在是不是也藏在那里?包庇他的人是谁?这个人一定要找到,叫来问话。” 第4章 《朱仝雷横探案记》(二) 朱仝雷横从鸳鸯楼下来,望前堂来,来到县衙前厅。廊下布满了公人,见到朱雷都抬头见礼。左手边的耳房就是当时武松住的地方。朱雷打着灯笼走进去。 接着,公人将一个柳藤箱子端过来。里面都是些金银财帛缎匹,是武松在任期间得到的孝敬,若有人有公事来央浼他,给了酬劳,他就会存到这个箱子里。 一张大桌上,堆满了零碎的木块,有些是花瓣,有些已经能明显看出花朵的形状,只是还未雕刻完全。 雷横将木制花瓣放在手心里端详,笑道:“还真是有闲情逸致。” 在衙内人的叙述中,来自清河县的流亡者,打虎英雄武松,曾被发配,后又历经坎坷来到这间耳房,暂时居住过几个月。这间耳房只有他一个人。他在县衙里奔波数月,从来没有过朋友。没有人能够了解他。推开这间耳房,永远只能看见他在拿着心爱的小刀雕刻芙蓉花。 那把小刀是武松在进衙前就拥有的,哪怕是洗澡时也死守着,绝不让任何人触碰,也不接受任何别的武器来替代它,哪怕张都监已多次提出要给武松更昂贵更崭新的馈赠,他也会为了这把刀而拒绝。 就在中秋夜的宴席上,张都监执意要把养娘许配给他,他尝试着拒绝,却没能推脱掉,加之寄人篱下,又有伯乐之恩,他只能默认这桩婚事。那天晚上,他只顾喝酒,始终没有说话。 散席回去后,他把自己锁在这间耳房里,门窗不留任何缝隙,点起灯芯,就着扑朔的火光制作木雕的小芙蓉。做得好看就放进盒子,失败了就捏碎遗弃,继续专注于下一朵的刻画。周而复始,废寝忘食,持续了一天一夜。起初,所有人都以为他是要以手工制品来取悦未婚妻,直至发现他把花都锁在特制的红盒子里,不许任何人翻看。 耳房里还找到了几套武松穿过的衣裳,可以以此准确并具体地勾勒出武松的体型。家具简陋廉价,但都收拾得整洁宽敞。墙上挂着一些枪棒兵器。 雷横在床头边发现了他们说的那个绛红色的盒子,锁得死死的,只能暴力打开。伴随着一声锤响,木雕的芙蓉花散落一地。老实说,若是以售卖手艺品为标准,这些花朵的制作水平只能让武松去要饭。 而事实上,衙内的人也从未见过武松将这些制品付之他用。他用储蓄来保证吃穿用度,其馀时间都在这个耳房里,用心爱的小刀安心打造木芙蓉,以便消磨枯燥的岁月。 有人曾问他:“武都头,你要做那玩意儿做到几时啊?” 他低头制作木花,绝不移开目光,用平静的语气回答说:“直到终老。” 留下几个公人守候现场后,朱雷二人下楼去,准备到灶房里弄点夜宵,毕竟连续熬夜少食,神仙来了也撑不住。 枯槁之间,冬风骤起。寒气像是浇铸在身上的斗篷,割刺着皮肤。雷横耸了耸衣裳:“就快下雪了。”“或许吧。” 两人端着面,坐在外面的阶梯上。 “我猜测是蒋门神让张团练帮忙报仇,记恨着快活林的事,结果没有得手,反而自食恶果。” “我的思路也差不多,但正常而言,他不至于下此狠手。第一次争夺地盘,他只是把蒋门神殴打了一顿,事后还宴请众人,可见行事风格。而第二次的反击,却升级为了满门抄斩,尽情屠杀,这之间一定还发生过什么,导致了武松的变质。” “这期间不是发生了武松盗窃案么,他承认了见财起意。” “我怀疑是栽赃陷害。” “确实,谁都能感觉到其中的违和,那就是张都监他们买通知府咯?” “唔,又是一桩不能得罪人的案子,估计查深了又要被上面的人叫停……” “是啊。” 两人再没说话,只是嗦面吃酒,仰望冬月。下雨了。这夜患了重病,显得肤色暗沉。频繁的雨点仿佛而疯癫的脉搏。远方山冈的峭岩上吹来寒风,正呢喃着发高烧时的谵妄。而这一轮鼓鼓囊囊的月亮,就像一颗悸跳的心脏。偏偏这时,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想家。 正吃得尽兴时,忽然自前厅处传来呐喊:“朱都头,雷都头!”紧接着就是一阵痛苦的尖叫和混乱的冲撞声。 两人瞬间酒醒了,浑身爬满了疖子大小的疙瘩,握刀奔向前厅。只见地上七七八八躺着伤重的公人,窗口边有一个高大的黑影。还未等他们看清楚,黑影便迅速跳窗离开。 雷横大叫一声:“哪里跑!”飞也似的追了出去。朱仝留下来顾看伤者,叫来其他人帮忙送去急救。 “朱都头……”其中一个公人奄奄一息地说道,“一定是武松,一定是。” 朱仝咬着牙说:“我知道。” 黑影身手敏捷,从角门处溜出衙内,黑夜中,只能看见一点反光在飞窜。而雷横向来以速度和飞跃地形著称,人称插翅虎,自然不遑多让。两人在空阔的街道上驰骋,雷横很快追赶上来,就势抓住对方衣背,望前一扑,一齐扑撞在地,滚动了几圈。 顶着后脑勺碰撞的疼痛与眩晕,雷横试图压制住对方。月光照亮了这个男人的脸,雷横惊奇地发现,对方额头上戴着金戒箍,浓密的头发披散开,脸上两道金印,脖子上挂着一串人顶骨数珠,数珠之间串着一朵木头雕成的小芙蓉。同时,他的右手死死攥着一副画卷。 只是一个愣神,雷横就感到自己被他翻身掀倒在地。雷横挺手中朴刀,再次扑去,却不过几回合,右臂就被划了一刀,深可见骨。 “该死!”雷横喊了一声。 他扶着颤抖的右臂,再次追上去时,武松早已经飞踏上女墙,跳出了城门,消失在了雨幕中。 就这样,雷横在滂沱大雨中亦步亦趋地回到了衙内,血拖了一地。 朱仝才处理完其他公人的抢救,一回来便看到他这副虚弱的模样,恨得脱口而出:“武松根本不是英雄好汉,他是下手狠毒的魔主!”而雷横已经没有了力气接话。 将雷横也送去治疗后,朱仝感到自己精神焕发,尽管已经两天没有休息,他也不在乎,立刻回去侦查。 据之前的伤者讲述,他们正在耳房附近巡逻,已经换了几次岗,未发现任何异常。大约在朱仝雷横下去灶房后不久,有一个公人被不知从何窜出的武松一刀割喉,当时谁也没注意到,直到另一个公人巡逻至此才发现尸体。此人立刻大叫朱仝与雷横,并冲入耳房,接着就是武松跳窗入内,击倒在场所有人,在床头附近搜寻着什么,隐约听到类似柜子打开的声音,之后便跳窗逃走了。 朱仝想到,如果武松在短时间内搬弄家具,又挪动回来,显然时间是不够的,并且挪动的声音会很明显,公人不可能听到开柜的声音却无视了搬动。朱仝来到床头附近,打着灯笼仔细摸索,看到了一块空缺的墙面。里面有一个可以容纳盒子的小空间,木盒是打开的,里面却空空如也。 “为了这个盒子里的东西,”朱仝想,“他甚至能冒着死刑的危险回来。” 天亮后,朱仝马不停蹄去往沧州。 来到沧州古村中,过了石桥,果然能见绿柳荫中有一座大庄园,周边流淌着一条阔河,两岸边都是垂杨大树,树荫中一面粉墙。庄客们看见朱仝的装束,都明白了七八分,却泰然自若,引他到庄里去见庄主。 就这样,朱仝见到了大名鼎鼎的沧州小旋风柴进。朱仝见他龙眉凤目,人物轩昂,资质秀丽,慌忙施礼。柴进请他坐下,叫人来侍奉端茶,问他有何贵干。 朱仝便拿出通缉令:“我想询问曾在贵庄逃难的武松。” 柴进笑道:“小可平生专爱结识江湖上好汉,祖上有陈桥让位之功,先朝曾敕赐丹书铁券,但有好汉藏在我家的,从来无人敢搜查。” 朱仝只能赔笑:“小人也是出于职责,还望柴大官人谅解。” “武松不在这里,就算他要再来,我也不会再接纳他。如若不信,只管搜查。” “我只询问一些武松的事迹,请柴大官人配合。” 柴进思忖片刻,答应了朱仝。他本来就不太喜欢武松。据他所言,武松曾经自以为打死了人,慌忙来沧州投奔。武松是个性气刚猛的人,一旦吃醉了酒,就要出拳打人,因此众人嫌他,都去柴进面前告状,讲述他如何刻薄无礼,如何小性暴力。武松曾自辩说,他打的都是管顾不当,或者有意冒犯、排挤鄙视的那些人,他是为了维护自尊,但柴进并不放心上。 朱仝问道:“除了贵庄外,武松犯事后还有其他躲藏处吗?” “他认识宋公明,两人是结拜兄弟,或许宋公明会接纳他,宋公明已经在半年前被取回去了,应该是回到郓城县了吧。” “我知道了……他有无别的亲戚关系?” “只听说过他有个亲哥哥,是个卖炊饼的,别的亲戚关系不曾听说。不过,他都和哥哥相依为命二十多年了,要是有个亲戚,也不至于这样吧。” “说的也是。在投奔贵庄之前,武松一直生活在清河县吗?” “这倒不是,”柴进笑了一声,“他曾经酒后失言,说自己五岁之前住在河北省一个大宅里。” 朱仝惊得放下酒碗:“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他不是武大的亲弟弟?” “哈哈,不是不是。他六岁左右没了父亲,在这之前,他的父亲给当地的一个大家做枪棒教头,给那里的主人家做亲随梯己,他们一家三个就住在那里的一间耳房。后来那个主人家被赵官家钦点去维扬地面到任了,他们才搬出来。” 离开柴庄后,朱仝一边抚摸着爱马,漫步于村间小道上,一边陷入了深思。 如果武松酒后吐露的是实话,那他也有可能是去南方投靠曾经的主人家了,既然父辈之间有过主仆之谊,彼此又是好聚好散,那么收留一个无依无靠的武松也是情理之举。对于钟鼎之家而言,多养个汉子干点杂活儿就像喝水一样简单。可是,线索到了这里,真的要顺着查下去吗?在山东和河北之间来回办案并不困难,可要是从山东跑去江南扬州,那案件的性质和成本可就大不一样了,更何况还可能遇到上头的阻拦。退一万步,即便没有任何阻碍条件,去了江南就真的能找到武松吗?逃往南方只是其中一种可能而已。在大海捞针之后,如果一无所获,等待着他朱都头的会是更严重的后果。 真的要继续查下去吗? 朱仝再一次叩问内心,感到了迷茫。 第5章 《朱仝雷横探案记》(三) 关于武松案的后续,果然如朱仝所料,当他们触碰到张都监和知府关系这一层后,一切都不得不中断。新任知县很快到达了郓城,并单独召见了朱仝,将他升任为本县当牢节级,彻底与武松案划清界限,从此再没有去过孟州。而雷横在长达一个月的修养后重回岗位,迎接他的却只有孤独和茫然,以及一道禁止追查再武松的明令。 雷横倔强地想着,没有朱仝,我依旧能办案,至于其他阻碍,等遇到了再说。他比以往更加狂热甚至偏执地投入新的生活,新的阶段,新的任务,新的搭档,这有助于他遗忘事业受挫的苦闷,岁月空耗的无奈,思想的反复挣扎,以及那条右臂所遗留的创伤。寒冬过去,春夏又至,他好像真的完全忘记了。证据就是,他敢于重新打听武松的消息了。 六月闷热难耐,雷横在县令的差遣之下,去往东昌府公干,回来路上经过水泊梁山,朱贵热情款待了他,宋江晁盖和吴用也下山来迎接,将他请到大寨,与山上其他头领相见,置酒管待。 雷横暴饮暴食,直到天色完全暗下,由于头部隐隐作痛,他不得不离开聚义堂,去外面吹吹风。宋江说这是因为他负荷了,需要这几天在梁山好好歇息,他却执着地将这蜂蛰一般瘙动曲折且阵阵来袭的头痛归咎于梁山酿酒技术的火候欠缺。 雷横倚着栏杆,感受着沉闷的夜风,忽然听见宋江的脚步声。在确认了周围无人后,宋江塞给了他一包金子,对他笑道:“听说你和朱仝兄弟一直在追查武家兄弟的下落。”雷横会意,也笑了一声:“哪有,小弟一向很欣赏武松。”说罢,将金子接过,揣在怀中。 宋江点头道:“雷兄义薄云天,又与众兄弟意气相投,何不上山入伙,同享快乐?” “老母年高,不能相从。待小弟送母终年之后,定来上山入伙。” “朱仝兄弟情况如何?” “他在做郓城县的当牢节级,武松的案子早就不归他负责了。” “朱仝兄弟恪守职责,令人佩服,”宋江说着,又递过来一包金子,“虽然没能抓捕到武松兄弟,却也有苦劳。” 雷横平静且熟练地接过金子,顺口问道:“那武松现在过得怎么样?” “听说他最近在二龙山落草了,若要抓捕归案,需调动军队去攻打二龙山。” “恁地,他倒能逍遥自在了。” “谁又不是为了一世自在?多少好汉宁愿为此赴死。” “我不自在啊。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觉得快乐过。我只是混日子。” “雷横兄弟……” “日后加入梁山,也只是换个地方混日子。同样是混日子,官场还不如梁山呢。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快乐,也不知道生活的意义。反正大多数人活个四五十多岁就死了,我想快点投胎,去过另一种生活。” “你醉了。” “那就再来一杯吧。” “这一杯敬你雷横兄弟。” “敬武松。” “为什么?” 雷横颠了颠那两包金子:“他是财神。” 宋江也笑了:“好,敬武松。” 一杯下肚,蜂蛰一般的头痛再度涌现,他不得不捏着额头说话:“这段时间,县内县外都找遍了,就是抓不到武松。哥哥,你知道吗?几个月前,武松曾经为了一张画卷而回到衙里,我都看到了,当时月光很亮,他的手里抓着一卷画,那一瞬间我就意识到,这就是他决定回到案发现场的意义,多么匪夷所思……天亮后我们去勘察,发现廊下耳房那边的植被有一大片被压死了,也就是说,武松至少在那里趴伏了两个时辰以上。他就一直潜伏在黑夜中,等待着机会……换岗了好几回,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多么恐怖的作战素质,这样万里挑一的人才,不,应该说是天神下凡一般的人才,居然也要沦落到这般田地?在追捕武松的过程中,我对生活和事业反而越来越迷茫,越来越空虚。” “宋江和武松兄弟虽是至交,却也对他了解甚少。他的话不多,也不爱热闹,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雷横从衣兜里取出一朵香木雕成的芙蓉花,递了过去。花朵很小,做工也很简朴。“哥哥认得这个吗?” 宋江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这个呀,在武兄那里见过好几回。” “我怀疑这个物品背后有一段往事,对武松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创伤。” “这还真没想到,我以为只是爱好而已。” “不,做到这种地步,已经不是嗜好这么简单。相信我,哥哥,我虽然比较灵活,或者说有时候比较爱财,但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都头,什么案子案犯没有见识过,有直觉的。” “你是说和小刀的来源有关系吗?他总是用那把刀……” “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吧?” “他经常用小刀做这种木刻的花,制作的时候专心致志,不会搭理任何人。” “我曾经猜测他是为了怀念死去的亲哥哥,但稍加推敲后就知道不可能了。” “他在柴大官人庄上住了一年,做了很多这种饰品,那时候他的兄弟还安然无恙。鸳鸯楼事件后,我也遇见过他,脖子上还挂着一朵。” “他过去是不是在一个大户人家住过?听说是父亲给主人做亲随。” “确实提到过,他的父亲因武艺高强被达官贵族相中,在府里做个枪棒教头和亲随梯己。那时年仅四岁的他也在府里顽耍,主人家怜他年幼,也不责怪。他经常在酒后提起那段时光。” “后来搬走了吗?” “那户人家被圣上钦点去别省到任,只能走了。” “看来是真的大有背景了。” “听说祖上袭过列侯,封袭四世,钟鼎之家,世代书香之族,主人家是科举出生,前科的探花,嫡妻是国公府的贵千金。” “这户人家姓什么?” “姓林。” “是因为由奢入俭难,所以一直走不出去吗?” “此言差矣,武松兄弟可不是那等人,何况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是了,我也觉得钱财之类对武松而言不值一提。二十年毫无瓜葛,却还牢记于心,时刻带着那把刀……不过,四岁真的记事了吗?” “武兄记得很清楚,并且特地提到过一个人。” “送刀的林老爷?” “不是,那把刀是林老爷的孩子送给他的。他还说过,那个孩子给他画过像。书香大家出身,从小就得学习琴棋书画嘛。” 雷横眉头一皱,一个堪称荒诞的猜想渐渐浮现在他的脑海。 思忖一会儿后,他不禁问道:“那个孩子是少爷还是千金?” “只说是小时候的玩伴,比他小半岁左右,是男是女不得而知。” “二十多年了……” “唔,”宋江也打了个酒嗝,“那个年纪的交情,是无关阶级,无关贫富,甚至无关美丑的,所以才显得格外珍贵吧。再长大些,尤其是过了七岁后,林家就不可能让他和府里的公子千金接触了。一旦长大,所有事情都会变味。或者说,会暴露出本来的气味。” “原来公明哥哥也会说这种话。” “你们无所不能的公明哥哥,也只是个有喜怒哀乐的人。” 雷横又低头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一声:“公明哥哥,你知道我在县衙这么多年,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案子吗?不是私放晁盖,也不是抓捕武松,而是那些平民高攀千金的案子,每年都会处理十几次不止。” “这又是怎么个说法?宋江当真不知。” “当然不知道了,这类案子从来都是秘密处置的,凡是涉及到妇女名节的案子,绝不公开审理。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想走捷径暴富的人,有的落草打劫,有的企图贿赂,有的贪图暴利,还有的想从名门千金入手。他们会声称自己和小姐情深义重,山盟海誓,两厢情愿,甚至说早已和小姐有了夫妻之实,并拿出闺房之物作为证据。幸运的呢,能被小姐家告上公堂,遭到惩戒,倒霉的,连被审理的福气也没有,早就失踪了。” “你是说……” “有一个案子,就发生在咱们郓城县,一个书生说小姐自愿要与他私奔的,可当他拿着小姐的镯子找上门时,小姐的父母却说这是家猪身上的配饰。书生不信,到后堂一看,果然家养猪的蹄子上挂着同样的镯子。事情传开后,书生成为了全县的笑话,大家都说他睡了一只母猪,还妄想攀附人家正儿八经的千金。” “看来,以为破坏小姐清白名声就能攀附上位,完全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多为穷酸书生的意淫,达官贵族们有的是办法对付啊。” “呵呵,这么说吧……公明哥哥,你养过狗吗?养个一两年,哪怕是狗也得养出感情了,但如果你的女儿被咬了一口,留下疤痕,你是会包庇喜欢的狗,并把女儿嫁给它,还是会把这条狗解决掉?千金可是珍贵的联姻资源,是必须为了利益链内部消化循环而献出去的祭品,辛辛苦苦养十五年,就是为了能有效联姻,怎么可能便宜狗呢?识相的,就该趁打狗棒落下前赶紧跑路,这世上没有比阶级和物种更远的距离。” 说罢,雷横又放下了酒碗:“你看我,吃酒太多,话也多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从武松联想到这上面,可能真的醉了吧。” “嗯。” “你说,二十年过去了,武松还有可能找到那个儿时玩伴吗?” “早就结婚成家了吧。” “也对。” “说不定还生了一儿半女。” “哥哥,您能为情而死吗?” “说甚么话!好汉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况且又不一定是父母匹配的妻室,若是犯了溜骨髓,好生惹人耻笑。” “大哥不必这样偏激,知遇之恩也是情,亲情友情都是情,就好比大哥曾给过我救命钱,那我就愿意为了那点钱而卖命。” “既然如此,宋江也必定能为弟兄们出生入死。” “果然。您能为一种理念而死,在您看来,如果不把这份理念贯彻到底,就不能算好汉,及时雨的名声就会崩塌,所以哪怕彼此之间没有情分,也要把体面贯彻到底。而我呢,在这几个月间,已经渐渐厌倦了为理念而活。我曾对英雄好汉俯首帖耳,现在却开始不相信英雄主义。我现在想的是,人应当为情而活,为情而死。” “人不是一种理念,兄弟。” 第6章 《朱仝雷横探案记》(四) 七月的第一天,雷横收拾细软包裹,带着母亲星夜自投梁山入伙。十五天之后的盂兰盆大斋之日,朱仝也半推半就地上了山。直到半个月前,他们还是或多或少承担着抓捕武松之责的都头,现在就已经成为武松的同类了。可以说武松案是他们都头生涯的绝唱,也是注定不会有结局交代的一桩案子。 再一次,依然是冬寒十月,武松所在的二龙山并入梁山泊,朱仝和雷横在聚义堂上迎接他。 “刚刚好,又是这个季节,”雷横说,“希望你还记得我。” 武松非常冷漠:“不记得了。” 行者武松在二龙山盘踞数月,对抗过十二次慕容知府所领的官军攻打,每一次都无伤而胜,他制作了整整十七盒木芙蓉,脖子上佩戴的那朵也换新了,且涂上了绛红色的颜料。显然他已经熟能生巧,如今所雕刻出来的水准已非往昔能比,以至于大多数人都能一眼注意到这朵盛开在一百零八颗人头骨之间的娇红姑娘。 他一上山便成为了第三把交椅,可他始终特立独行,除了极个别以外,从不和山上任何人交流。即便是与鲁智深相处,他也罕言寡语,尽力避免对私生活的讨论。二龙山颇有规模,多次击退知府的光辉战绩也让这座山寨富甲一方,可他每次都会拒绝过多的金银珠宝,只求温饱即可,然后便一直披着那件皂黑直裰,佩戴着那把小刀,保持着苦行僧的模样,在自己的禅房里以制作木刻芙蓉为生。来自慕容知府的枪炮从未近过他身,他全身上下唯一的伤,就是在刻花时偶尔划到手指上的那些细腻短浅的刀痕。 至于那把小刀,用鲁智深的话来说就是:“只有三岁小孩才会玩这个。不能割开皮肉的武器要它何用。” 朱仝雷横都看到了,确实如此,与其说是小刀,不如说是一把有柄把的刀片,它能发挥作用,完全是拜武松天生神力和格外爱护保养所赐。 小刀救过他无数次。当他在清河县时,因哥哥武大常被县里人欺负,所以他不得不变得暴戾蛮横,唯有让武松这个名字令人闻风丧胆,他们兄弟俩才能好好活下去。在这期间,小刀在他打架斗殴时立下汗马功劳,无数次帮他在被霸凌欺压的场合中夺得属于底层百姓的尊严。在人生中最光荣的打虎时刻,他也曾尝试拔刀,但最终还是选择深藏起这把娇嫩幼稚的刀片,唯恐它被老虎的筋骨所戕害,早早地低下那玫瑰色的高雅的头颅。飞云浦上,他劈头揪住蒋门神的徒弟,毫不犹豫地将小刀刺入对方的脖子上的大动脉。几声哽噎咕哝后,便是长久的沉默。飞云浦的水济济荡荡地响着。板桥是冰冷的。 “那天晚上,你也是用这把小刀刺伤我的吗?”雷横试探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冒着危险回去?要是落网了,毫无疑问是死刑。” 武松看了他一眼:“我说过的,我不记得了。” 这段对话发生在夜打曾头市的前一天。 宋江已经分调了五路军马,让鲁智深和武松带领着孔明、孔亮和三千兵马,去攻打曾头市的正东大寨。为了保持作战状态,过了今夜,将士们便不得再饮酒,所以武松像个八辈子没吃饱过的饿死鬼投胎一样豪饮,然后醉倒在梁山上的白桦林中,叽里咕噜的不知道说什么梦话。 夕阳时分,被秀山丽水包围的梁山泊净是没有蒸完的露水与不散的暮霭,就连针叶的向阳面都没有沾上尘埃。很快残月自天边升起,仿佛一只巨大的廉价耳环,停泊在明暗不定的山嶂之间。小白桦如同繁星一般照耀着池塘。此时此刻,云和微风都在低语。山寨房舍鳞次栉比,好似一串幽暗的梦。 “如果落网了,”当雷横好心去扶他时,他突然开口说,“请让我和这把小刀永远在一起。” 自从夜打曾头市的行动开始,武松和鲁智深便捷报频传,东面大寨无人能阻挡他们。但曾头市的人也颇有血性,他们在武松愈加紧迫的攻打下反而变得热血沸腾,时刻准备着为无望的战争献出生命。 纷飞的炮弹和箭矢把房寨打出无数颗大窟窿和雀斑似的小坑,路边野草梗茎上的露水都在颤抖,地面震动,仿佛云端里有一群大象正在跳踢踏舞。就这样,成千上万的步兵在细微的雨幕中为了模糊的理想集体去死。 在纷乱的兵马交戈中,武松将对面上将连人带马掀下来,正要一刀搠死,对方却选择了肉搏反抗,两人就势在地面滚动。战场又湿又滑,血和雨都在肮脏的地面上流动,就像浑浊的酒渍在桌上漫延。他不再给予机会,掏出那把心爱的小刀。 夕阳瑰丽,金光璀璨。刀片上反射着橘红色的光芒。 武松将其刺穿敌人的右眼,随后对着大动脉处连捅九刀,鲜血顿时飚飞如柱,如同汽水一般喷薄不止。看着敌人瘫在血泊中,像误食了耗子药的狗一般抽搐发癫,表情由邪教徒一般的狂热到麻木,再到黯淡,最后只剩下一片死寂的虚无。他转过身离开,没有回头。 大战得胜,世界也安静了。 地上密密麻麻地躺着尸体,像是白棋树的树枝上长满了多孔菌子。当皓月高升,寒夜降临,借着月光和灯笼在战场上翻寻,就只看到硬如砖块的胭脂色的疙瘩。 武松牵着马,跟随队伍回到梁山大寨,虽然是凯旋,他的脸上却始终没有笑容。 月色寒如春汛茫如烟。远处传来似人似马又似车的嗒嗒声。夜虫飞过,翅膀绽放着青提子似的光芒。从一百码远的地方传来狗的吠叫。一阵带有梅香的寒气扑来,又勾起苦行僧内心深处的忧伤。 他又在抚摸数珠串上的那朵红花,情不自禁地笑了:“好怀念啊。” 旁边的雷横第一次看见他的笑容,感到很稀罕,连忙搭话说:“说什么怀念,你才多少岁?” 武松似乎并不领情这个玩笑,瞬间拉下脸色,没有再说话了。 雷横又看了他一眼:“我们算是朋友么?” 朱仝把雷横拉过来:“行了,问他干什么,他什么脾气你还不知道吗?各自有一两个朋友就够了,也别强求。” “我就问问……” 这是武松最后一次听到雷横的声音。下一次听说雷横的消息时,他已经在对方腊战争的正面战场上牺牲了。 诏安成功后,宋江到忠义堂上鸣鼓聚众,传令道:“众弟兄在此!今日喜得朝廷招安,重见天日之面,早晚要去朝京,与国家出力,图个荫子封妻,共享太平之福。我一百八人,上应天星,生死一处。今者天子宽恩降诏,赦罪招安,大小众人,尽皆释其所犯。我等一百八人,早晚朝京面圣,莫负天子洪恩。” 又令萧让写了告示:“梁山泊义士宋江等,谨以大义,布告四方:昨因哨聚山林,多扰四方百姓,今日幸蒙天子宽仁厚德,特降诏敕,赦免本罪,招安归降,朝暮朝觐。无以酬谢,就本身买市十日。倘蒙不外,赍价前来,以一报答,并无虚谬。特此告知远近居民,勿疑辞避,惠然光临,不胜万幸!宣和四年三月日,梁山泊义士宋江等谨请。” 写毕告示,差人去附近州郡及四散村坊,尽行贴遍。发库内金珠、宝贝、彩段、绫罗、纱绢等项,分散各头领并军校人员。另选一分,为上国进奉。其馀堆集山寨,尽行招人买市十日,于三月初三日为始,至十三日终止。宰下牛羊,酝造酒醴,但到山寨里买市的人,尽以酒食管待,犒劳从人。 至期,四方居民,担囊负笈,雾集云屯,俱至山寨。宋江传令,以一举十,俱各欢喜,一连十日,每日如此。所有人都度过了醉生梦死一般的十日。 席间,众人趁着酒兴畅所欲言,都在为诏安而庆贺,用朱仝的话来说就是:“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走在大街上了。” “我想去上山前最爱的那个会馆吃饭,叫上一大桌,别管吃不吃得完,总之就图个享受。”“我想带着一大把钱去买衣服。”“我想回老家的杨树林看看,小时候我和朋友在那里挂了一个秋千,不知道如今还在不在……”鲁智深也迫不及待地说:“俺想回陕西看望一下老种经略相公。” “你打算去江南找她吗?”朱仝看向武松,“圣上诏敕,我们已经被释放,再也不是上不得台面的土匪强人了。” 很显然,今天的武松也很有兴致,他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迅速翻脸不认人,而是选择和朱仝碰杯,并回答说:“释放并不等于解放,我还在困在监狱里哩。” “想什么呢,马上就要封官加爵了,难道还不配吗?” “已经无所谓了,”他一边倒酒一边说,“都过去三十二年了。” 散席后,武松难得主动找朱仝搭话。他把朱仝拉到角落,警告道:“不要告诉任何人。” “好兄弟,你放心,”他回答说,“我不是大嘴巴雷横。” 宣和五年,一个风和日丽的春天,雷横在德清县南门外战死,再也没有机会反驳朱仝的这句话。朱仝原本以为,他还可以和雷横再斗嘴几年的。那时候他正好被分配到与武松合作,一起攻打杭州东门寨的菜市、荐桥,因此无法掩护雷横。 呼延灼使人飞报战况,把雷横战死的事情说了。朱仝听完后,面无表情地说:战争无眼,没有人拥有风光大葬的特权,已经数不清有多少个梁山兄弟稀里糊涂地死了,雷横也并不特殊。 当日,宋江命令将活捉的敌军解赴斩首,以慰兄弟在天之灵。朱仝盯着敌人的人头落地,依然面无表情。之后宋江又叫杀牛宰马,宴劳三军。朱仝一个人在角落里买醉。 忽然一个酒碗被推过来,碗壁上的水垢像一座神秘岛屿的简图。朱仝抬头望去,惊讶地发现这个碗居然是被山寨公认的独行侠武松推来的。 “你是要与我碰杯吗?”他有些不确信地问。 “安慰你。”武松说。 “司行方坠水而死,卢先锋凯旋,又斩了敌将,今天是大喜之日,何来安慰一说啊?” “总之,我敬你一杯吧。” 刹那间,仿佛有一只尖利的爪子抓住了朱仝的心。他慌忙转过脸去。看着他动作,武松关心地问他怎么了。而朱仝呢?他会回答这位冷淡独行侠的难得的询问吗?不……在战争中白了头发、上了年纪的男人,不仅仅在醉生梦死的时候流泪,在清醒时、静止时也会流泪。这时候最重要的是及时转过脸去,不要打乱军心,不要影响其他士兵的情绪,不要让弟兄们看到,在那粗糙的脸颊上,正怎样地滚动着一个执拗而伤心的男人的眼泪…… 第7章 《朱仝雷横探案记》(五) 三日后的正午,云收雾敛,天朗气清,松树林里传出一阵喊将声。宋江领起军兵从里面杀出去,鲁智深也和武松一路杀来,正与郑彪交手。方腊军的包天师在马上,见武松使两口戒刀,步行直取郑彪,便勒马回头,要援助郑彪。只见包道乙向鞘中掣出玄天混元剑来,从空飞下,正砍中武松左臂。 难以言尽的剧痛附在他身上,吞噬着他的身心,他当即血晕倒了。 战争的枪炮还在耳边不断轰响着,可他的心已经一片静悄悄。 恍惚之间,似乎一切都回到了三十二年前,面前的战场转变成了温馨的花丛,没有了兵必血刃,没有了逃亡与潜伏。刺耳的战马嘶鸣声变成了儿童温柔的私语,死寂变成了鲜活,生命的消逝变成了童年的活跃,他又变成了过去那个会为了麻布外衣上的小污点而又哭又闹的小男孩。 五岁的他,看见花丛中站着一个人,那个人有一双露光点点的黑眼睛。暮色中,那个人回头一瞥的微笑,比什么都温馨…… 放电。简直就是在对他放电。除了放电以外,他不知道还能找出哪个贴切的词来描述。年幼的他尝试沿着河流奔跑,脉搏鼓动得越来越快,呼吸频率也越来越急促。他在心中默念着那个人的小名儿。他一边奔跑,一边念着。不厌其烦地念着…… 当他快跑到终点时,摇摇晃晃地停下来,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坐在雕梁画栋的大厅里,和其他华冠丽服的人挨着坐。她的背影亮得晃眼。他忽然就瞪大了眼睛,伸出了双手,试图把整个身体都粘在那扇茜纱窗上。风雅王孙们坐在里面说说笑笑,捧着小火炉,屋内还点着好多蜡油滚滚的红烛,似乎小武松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就在大厅外面站着,冷得颤抖,眼睛里流溢着无限丰富、无限动人的情感,仿佛下一秒就要哭了。但他暂时没有,只是直勾勾地凝视着里面。里面的人似乎是讲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纷纷拍手大笑,夸张地前仰后合,拥抱在一起。当他们笑的时候,武松还一个人站在风雪里。灯火太亮了,他甚至觉得眼睛都难受了起来。他开始恍惚了。那一瞬间,他觉得这个看似近在咫尺的女孩令他感到头晕目眩,幻觉迭起。他流泪了。被泪花浸润的视野中,代表着她的是几点绛红色,红得不可思议。 此时,天空的黝黑,落雪的浅白,灯光的暖黄,女孩的娇红,都在武松的眼中混淆在了一块儿,互相浸染。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一张花哨的颜料布,只有她还独自闪耀着,仿佛映在他双眼中的一串星斗。星斗。唯一的星斗。以后也永远都会是唯一的星斗。在此时这个寒伧阴暗的凌晨中孤零零地闪亮着,永久不息的星斗。只需要眨一下双眼,就会瞬间消失的星斗。令他留恋不已,也令他灰心丧气的星斗。 当目光落到这串星斗上的那一刻,武松便知道了,这个曾在花丛间为他回头一笑的女孩,就是自己这辈子最漫长的等候,最深邃的绝望,最渴望的幸福。 渐渐的,他醒了过来。军校们正在将他扶回寨中急救将养,是鲁智深把他从战场上扛回来了。他看到自己左臂已折,正在空中摇摆晃动,将断未断。戒刀丢在了战场上,鲁智深情急之下只能顾到人,没有工夫为他捡东西。 但他还不是一无所有。小刀从来都被珍藏在最安全的地方。 他缓缓地低下了头。 三十多年了。 这三十年来,杀过很多人,抛弃过很多武器,却始终舍不得这把小刀。诚如鲁智深所说,不能割开皮肉的武器要它何用,但他就是无法丢弃。三十年来,它似乎一直累赘般地被他佩戴在身上,除了小打小闹和出其不意外,在正式战斗的场合中,没有发挥过任何作用。 这把小刀,就像他遇到过的许多人一样,还没来得及体验当下的时代,还没来得及实现个体的意义,还没来得及见证生命中电光火石的瞬间,就迅速被筛下去,只能藏在摆设似的角落。在这有限的历史长河间,究竟有多少人如同这把小刀一般? 然而,究竟是不是累赘,究竟有没有起到作用?不到最后一刻,谁都无法断言。 武松用右手掏出小刀,把左臂彻底割断。完成了这个任务后,这把小刀明显已经变钝,彻底砍缺了。 他如释重负地闭上了眼睛,安心地沉入黑暗。 护送的军校们和负责包扎的医护看着他,纷纷感叹:“这副模样,还是不要勉强回战场了。”“就把武头领寄留杭州看视吗?”“现在杭州城内瘟疫盛行,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可能熬不过去。”“还是把他送回去吧。”“是啊,武头领戎马一生,如今已成残废,谁看了都不忍心,该回去安享了吧……” 正在众人议论时,武松忽然伸出右臂,抓住了医护的手,倒把众人吓了一跳。 武松慢吞吞地说:“回去?不,我不回去……” 他们本以为武松是在回答方才的议论,但很快便发现,武松的眼睛涣散空洞,意识模糊,声音飘忽,很显然,他现在的所有言行都是无意识的。他始终凝视着天花板上的一点,对着虚空说话,似乎是产生了幻觉。 “能回去哪里,回清河县吗?你怎么能让我回到那种地方……回到那座、那座……曾经死了父亲,死了母亲,又死了哥哥的老宅……你也早就搬走了……到处都没有我的家,自从你走后,我就一直在流浪……我就像野狗,没有固定的家,我的生活就是逃亡,落草,漂泊,战争,但如果我流浪归来,能够再看到一次你的笑容,那么,一切的遭遇都值得……” 就此,武松告别了所有正面战场。 宣和五年八月,大败方腊,克复江南州县已了,梁山各处招抚,护境安民。八月十五日,鲁智深圆寂。 宋江来看视武松,虽然不死,已成废人。 武松对宋江说道:“小弟今已残疾,不愿赴京朝觐,尽将身边金银赏赐,都纳此六和寺中公用,余生在此出家。哥哥造册,休写小弟进京。” 宋江见说:“任从你心。” 告别武松后,宋江等二十七人,来到正阳门下,齐齐下马入朝。宋江进上表文一通,表曰: “平南都总管正先锋使臣宋江等谨上表:伏念臣江等,愚拙庸才,孤陋俗吏,往犯无涯之罪,幸蒙莫大之恩,高天厚地岂能酬,粉骨碎身何足报!股肱竭力,离水泊以除邪;兄弟同心,登五台而发愿。全忠秉义,护国保民。幽州城鏖战辽兵,清溪洞力擒方腊。虽则微功上达,奈缘良将下沉。臣江日夕怀忧,旦暮悲怆。伏望天恩,俯赐圣鉴,使已殁者皆蒙恩泽,见在生者得庇洪休。臣江乞归田野,愿作农民。实陛下仁育之赐,遂微臣退休之心。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臣江等不胜战悚之至!谨录存殁人数,随表上进以闻……宣和五年九月日,先锋使臣宋江、副先锋臣卢俊义等谨上表……” 上皇览表,嗟叹不已,随降圣旨,将这已殁于王事者,正将偏将,各授名爵。正将封为忠武郎,偏将封为义节郎。如有子孙者,就令赴京,照名承袭官爵;如无子孙者,敕赐立庙,所在享祭。当日,宋江等各各谢恩已了,天子命设太平筵宴,庆贺功臣。文武百官,九卿四相,同登御宴。 朱仝被授了保定府都统制,宴席散后,很快去到任。到任之后,惜军爱民,百姓敬之如父母,军校仰之若神明,讼庭肃然,六事俱备,人心既服,军民钦敬。 一年后,朱仝因在保定府管军有功,被提拔去随刘光世对抗金兵,保家卫国,反抗侵略,一直做到了太平军节度使。 他在对金兵的一次战役中受了重伤,腹部被刺穿,倒在了瓦砾场里。千疮百孔的积雪横卧在他身上,寒香拂鼻。他尝试着挣扎,呼吸却越来越痛苦,每秒都经历着失血的折磨。 他无意识地呼唤着老友们的名字,像正在碎碎念的小孩子:雷横,宋江,武松,董平,邹渊、邹润……却很快被簌簌雪声盖过,除了短暂吹乱了几点雪花翻舞的节奏外,没有任何作用。耳边隐约划过冬风短促的唿哨。他失去了意识,听不见任何战场上的声音了。 朱仝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却和当年的武松一样,成了不能再战斗的废人,只能告别正面战场,寻个安度晚年的去处。 朱仝在北方修养了几年,终于能正常活动。圣上心生不忍,给了他一个挂名闲官。换作十年前,朱仝肯定对这个安排掀桌而起:“我要有实权!我要好好做官!狗皇帝,你是在侮辱我!你等着,我这就回梁山准备造反,下个月就来攻城!”而现在的朱仝,只想长叹一口气:“太好了,终于能偷懒了。” 朱仝在任上游山玩水,与民同乐,用储蓄救济当地贫民,直到年逾七十致事,告老还乡。 他回到了郓城县。当年他在和雷横在这里私放晁盖和宋江,从此开启了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在梁山的那几年岁月,用波澜壮阔来形容或许有点夸张,但他确实念念不忘。这么多年了,做过高官,享受过风雅,凯旋无数次,军功赫赫,在对抗金兵期间见识过无数风风雨雨,可还是想念梁山泊。 郓城县以前住着宋江,宋清,宋太公,他经常来宋家庄打招呼,现在都不见了。 曾经和雷横在这里一起做都头,一直是生死搭档。雷横已经死了四十多年了。 如今县衙里的官员一个都不熟悉,去到那边还会被警告生人勿近。 郓城县的口音经过几十年也有了变化,很多用语他还习惯说,年轻人却听不懂了。 来县里经营的歌妓还是需要先来参当地都头,以前雷横很喜欢看这个,蛮沉迷女色的,只是嘴硬不承认。 以前他不喜欢勾栏听曲,但现在上了年纪,听听小曲儿居然还不错。他时刻记着,不能犯当年雷横忘带钱的错误。 曾经自己住的地方已经拆了,这一带居住区都消失了,用来阔宽街道。 当年最喜欢的酒店不在了,他经常在这里和雷横一边吃酒一边谈论案件,偶尔也会遇到上街的宋江。 他情不自禁地笑了:“好怀念啊。” 虽然他感知到这种心情的年纪和当初的武松完全无法比,也不会再有雷横来搭话打趣,但这种对过去不理解的事物顿悟的感觉也不赖。 八十多岁时,他想去找过去的老友们叙叙旧,首先就想到了宋江。他还记得,当年宋江被任命为楚州安抚,因此来到楚州打听宋江的消息。 楚州在江苏省。 他没有找到宋江,倒是找到了宋清。据宋清说,宋江早在到任半年后就死了,就葬在当地的蓼儿洼。宋清承袭其名爵,又得赏钱十万贯,农田三千亩,一直在这里安心务农,后来娶妻生子,过得很悠闲淡泊。 朱仝去蓼儿洼看了,那里四面都是水港,其中有一座高山,秀丽磅礴,松柏森然,甚有风水,和梁山泊无异。虽然是个小去处,其内山峰环绕,龙虎踞盘,曲折峰峦,坡阶台砌,四围港汊,前后湖荡,俨然似水浒寨一般。 走近高山,果然山脚下有一座鲜花盛开的坟冢,墓碑上刻着字: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兵马都总管,及时雨宋江。 他猛地就跪了下来,像乡野村夫似的,拉着嗓子,嚎啕大哭。 离开了楚州,朱仝又在其他州县游览了一番,之后便前往杭州的六和寺,探望武松。 他带着游历江苏时获得的锦囊,使庄客前去通报。 寺内长老得知,引着首座出门来迎接。朱仝见礼道:“打扰长老了,朱某自知凡躯污秽,有污佛堂,但只望与故友一会,烦望长老玉成,幸甚!”长老见说,答道:“将军曾镇守边境,立下汗马功劳,为国为民,戎马一生,何来污秽之说?这个事缘,容易容易。且请拜茶。” 只见行童托出茶来,长老唤武行者出来见朱仝。 看到武松的那一瞬间,朱仝顿时哈哈大笑。 他居然还披着那件皂黑直裰,戴着那串有木雕芙蓉花的数珠,佩着那把小刀,还是苦行僧的模样,保持了五十多年。唯一不同的是,小刀早就钝了,无法修复,武松再没有使用它,只是作为纪念物佩戴于身。 面对朱仝未曾见礼先大笑的举动,武行者也只是付之一笑:“别来无恙。” 年已八十的武松依然身躯壮实,一眼望去,除了一头黑发变得苍白,皮肤已明显满是皱纹外,其他的似乎改变不大。没有了左臂使他无法像以前那样习武,他的房间已经没有再摆放任何兵器把式,和当年朱仝勘察的耳房大不一样。 朱仝说:“当时还搜到了好多东西,你肯定是被突然抓起来的,都没来得及带走。” “是吗?”武松回答,“都不记得了。” “你特地为了一卷画回来,雷横都说了。” “他还真的是大嘴巴。” “别这样说呀,当时在办案,调查细节肯定都是要彼此交代的。” “大嘴巴这个绰号是你给他取的,又不是我。” 朱仝笑了一声:“不是说都不记得了么?” 武松吃了瘪,不说话了。 房里还摆着几个绛红色的小盒子,朱仝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下意识就觉得里面肯定满是小芙蓉。打开一看,果不其然。 “一只手雕刻并不方便吧。” “还好,习惯了就行。” “这么多年,没有尝试过去找她吗?你早就自由了啊……” “胡说八道什么?”武松看了他一眼,“她早就该成亲了。我武松绝不可能为了一己私欲,去破坏他人的家庭。” “也就是说,你再也没见过她了。” “嗯。” “实不相瞒……我在来六和寺之前看见她了……” 武松的眼里闪过惊讶,随后抬头哈哈大笑:“我是老了,却还没有蠢到能被这种话术骗到的地步!”朱仝看着他那略显癫狂的笑容:“我没有骗你,难道我会欺骗老友么?为了看望你,我从金国的边境一路南下……”武松便止了笑,只是他的神情依然带着看好戏一般的敷衍,摇头道:“那好,我所了解的你也不是一个满嘴胡言的人,但是你不可能看见她,你根本不知道她是谁,更不知道她的长相。” 朱仝拿出了携带的香囊。这个香囊十分精巧,一看便知费了许多工夫。 武松本来没有正眼看,可当朱仝将香囊递交到手中时,他忽然从椅子上弹起,握住香囊的手不断颤抖。那双因眼皮脂肪流失而变小的衰老的眼睛里,出现了不可思议的触动的感情。 “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他的嘴唇一直在打颤,“八十年前,我也见到过这个,简直是一模一样……那个时候,那个时候……” 朱仝面露微笑:“瞧,你总是说不记得了,我就知道,其实什么都记得,当年如此,现在也如此。” “可是……”武松欲言又止,满腹心事,却始终说不出来一句。 支吾了半天后,他渐渐冷静了下来,重新坐了回去,摇了摇头,释然一笑:“我真是没想到……原来她这么长寿吗?也好,那我就放心了。” “不是的……很抱歉,我看到的她非常年轻,只有十七岁。” 武松以老年人不常见,且得道高僧不该有的焦躁喝道:“不可能!” “在来这里之前,我先到江苏楚州去寻宋江哥哥,在那里见到了宋清。告别了宋清后,我在江苏地面游览了一圈,在姑苏城外看到了一座寒山古寺。当我去烧香时,看到了一座年轻小姐的雕像。那里是香火最旺的,一眼就能看见。 当我走近去看小姐时,登时觉得不可思议,虽然是泥雕木塑的,却宛如活的一般,一切都是那么灵动,那么鲜活,我甚至荒诞地想:这个姑娘,再过千万年,她的心也是不死的! 那是一个最美貌标致的小姐,极其俊美,极其温善,简直就是仙界才能有的人物,这世间所有的真善美都在她身上了,她只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的……我静静地看着她,不禁被她那双眼睛所吸引,那里似乎流露出无穷无尽的动人的感情。或许是人老了,一想到这样一个美好年轻的姑娘早早去世,我竟忍不住想流泪,便伸出手要触摸她…… 寺庙的道士告诉我,这是几十年前当地一位林老爷的千金,名叫黛玉,自小聪明清秀,知书达理,老爷和太太爱如珍宝,可惜她生到十七岁,一病死了。我跌足叹惜,又问道士后来怎么样。 道士告诉说,黛玉六岁时死了母亲,林老爷只能把她托付给金陵贾府,并与贾府有婚约之诺,不久便去世了。 黛玉小姐成了寄人篱下的孤女,被亲戚吞光嫁妆家产,又被夺走婚姻,最终十七岁泪尽而亡。贾府榨干了她最后的价值,将她草率地葬在了荒郊野岭。 小姐死后,香魂飘回了故地姑苏。有一天,寺庙的长老忽然梦见一个绝美的仙女,仙女说自己是西方灵河边的绛珠仙草,因受甘露之恩而修成绛珠仙子,故为报恩而下凡为人,化作黛玉。如今甘露之恩已偿,还望本寺起盖庙宇,建起祠堂,妆塑绛珠仙子神像,绛珠愿以毕生仙力,护得故乡姑苏的安宁,并静待天伤星归位。 长老醒后,根据梦中所见仙子的面貌,建立了这座神像。从此,绛珠仙子累累显灵,凡是百姓的真诚善愿,无有不应,护国保民,广受香火,年年享祭,岁岁朝参…… 当我去添香火时,道士问我从哪里来。我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许多说法。从对金战场下来,从山东郓城县来,或者说原本是保定府管军,退任来此?思考后,我还是想说,我是当年的梁山好汉,江湖人称美髯公朱仝。于是道士递给了我这个香囊:‘既然是梁山泊来客,那么这个香囊就是属于你的。愿绛珠仙子保佑你。’ 锦囊里有一朵香木雕刻成的小花,寺庙里的僧道们都说,这是绛珠仙子的艳骨。 于是我坚定了来杭州的想法。我必须要见你,不得不见你。这个锦囊不是属于我的,是属于一个苦行僧的。” 武行者打开了锦囊,果然像朱仝所说的,里面有一朵娇红的木雕花,和他这几十年来不断尝试去复刻的那朵相差无几。 可以说,他早就已经到了接近这朵芙蓉本来模样的地步,只是随着这条去接近、去摸索的路越来越漫长,甚至长达八十年,他的记忆越来越模糊,每次下手复刻时都没有自信,生怕是自己记错了。而现在,他可以毫不犹豫地回答:“不会错的,就是这一朵,和那时候一模一样……”他尝试去抚摸,情不自禁地笑了:“好怀念啊。” 朱仝也露出了释然的笑容:“说什么怀念,你才多少岁?” “不要再挖苦我了,好兄弟,我已经八十六岁了……” “是吗?你不说,我都没有意识到。” 武松沉默地整理着盒子,把那些雕刻的花一朵又一朵地放回去,并且取下了脖子上的数珠,一起放回盒子。两行热泪从他那满是沟壑的苍老的脸颊上滚落。 “我最后的愿望,”他说,“就是和那把小刀永远在一起。” 夜晚,当年轻僧人照例来武行者的禅房为他焚香时,发现他静静地睡在禅床上,已经寿终正寝了。他面目安详,眉头舒展,就像是做了个美梦。 六和寺的人都来焚香拜礼,做了三天三夜的功果,诵经忏悔,然后迎出龛子,去六和塔后烧化武行者的遗体。下火完毕,收取骨殖。按照武行者的遗愿,将骨殖和小刀一起放入锦囊中,连同那朵来自姑苏的芙蓉艳骨一起,伴随着一抔佛门净土,葬入塔院。 朱仝帮忙整理他的遗物。当年圣上赏的金银财帛,武行者早已纳入六和寺,常住公用,因此没有任何私人财产,只留下皂直裰和戒箍,以及那些装纳木芙蓉的盒子。除此之外,在禅房里还整理出了一张画卷。 那一瞬间,朱仝便意识到,这就是为何那时武松会回到耳房。就像他之前下意识就觉得小盒子里肯定还是香木红花一样,这种直觉并不需要任何原因。 当年,为了这卷画,武松甚至能冒着死刑的危险回来。这就是他一直珍贵着的、不惜为此付出生命的、从未告诉任何人的爱。那时候,他肯定仔细考虑过了,如果没能顺利逃出张都监衙内,那么自己就会被押入死牢,游街示众,秋后问斩,可即便如此,他也选择了回来。他是怎样抱着必死的决心,在那个雨夜中潜伏了两个时辰?谁也无法得知。 朱仝小心翼翼地展开那卷画。画上的男孩女孩都只有四五岁左右,笑得无忧无虑。 关于那个女孩,他不确定,但他看得出来,那个男孩,赫然是小时候的武松。 【完】 第8章 我尼玛!爱嫂子啊? 记录一个哪吒x黛玉的脑洞,伪ntr。 哪吒的前世为元始天尊手中的一颗神珠,俗称混元宝珠,即道教始祖“元始天尊”画像上,右手中所拿的一颗红色珠子。 绛珠,即红色的珠子。 * 神瑛侍者爱红,众尽皆知。凡是这天上的红色事物,他都会为之侧目驻足,尝试呵护或者浇灌,观察是否会炼化为红色的美玉,然后带回赤瑕宫。赤瑕宫是他居住并管理美玉的场所。 忽有一日,他在河边看到了一株奄奄一息的小草,上面结着一颗小如指甲的红珠子。红珠形态微弱,神瑛侍者想帮助它修行,便以甘露灌溉。于是,红珠成功修成,变成了混元宝珠,后被元始天尊所收用。混元宝珠第一次化作人形时,还是个梳着两个小丫丫的孩童,俗称灵珠子。因灵珠子形容尚小,且修炼时日不长,便拜神瑛侍者为义兄,称呼神瑛侍者为大哥。 灵珠子常说,若无大哥浇灌,不知还得炼到猴年马月才有今日功力。 神瑛侍者坦然一笑,没事,我是雷锋,不用谢。 这天,活雷锋神瑛侍者到西方灵河边去走了一遭,看到了一颗小草,其茎身芊美,植株亭亭玉立,叶片上雨珠欲滴,显得楚楚可怜,无比灵秀;枝叶翠绿,剔透娇嫩,凄楚婉约,清雅不俗。神瑛侍者见到绛珠仙草这婀娜多姿的神态,心生爱慕,又见她和当初的灵珠子一样,虽然是吸收天地精华,却进度缓慢,需要贵人推一把,于是再次每天以甘露浇灌。 神瑛侍者身为灵珠子的义兄,在天庭亦有名气——是的,你没有看错,虽然神瑛侍者是先来的,甚至和女娲是同一辈人,但灵珠子已经混得比他出息了,他是多亏灵珠子才有了现在的知名度——他本来住在赤瑕宫,却每天往西方跑,久而久之就传了出去。 后来,绛珠仙草终于修成女体,人称绛珠仙子。 那好啦,神瑛侍者每天为了这株仙草东奔西走,对仙草留恋不已,本就人尽皆知,现在这株仙草修成人形,肯定要报恩啊,而且还是女体,大家都默认她会和神瑛侍者有一段缘。绛珠仙子这时候也确实一心想要报恩,两人互通了心意,但还没有结合成对。 灵珠子当然也听说了这一切,所以,按理来说,他该叫绛珠仙子叫嫂子。 神瑛侍者本以为,后续就是仙草侍者成亲,义弟祝福,好一段感天动地的爱情。 直到那天,他看到灵珠子也和自己一样跑到灵河边上,并理直气壮地说:“嫂嫂开门,我是我哥!” 神瑛侍者:?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8章 我尼玛!爱嫂子啊? 第9章 《彩云之南》(前言) 这是一篇晴雯视角的复仇文,主题就是晴雯爱上了林妹妹,潜伏多年,回来为了林妹妹而复仇。 当“复仇”这个词开始进入计划中时,我第一个想起来的就是《基督山伯爵》,于是试图取个相似的名字。基督山伯爵是主人公的化名,所以我也要取一个指代晴雯的化名。 在判词中,“霁月难逢,彩云易散”,“霁月”“彩云”都是指晴雯(光风霁月的意思),提到“彩云”,我马上又想起了云南宣传歌曲《彩云之南》……于是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哈哈哈……不过仔细一想,本文的内容还是能够勉强符合《彩云之南》的几句歌词,还是恬不知耻地蹭一下吧,hhhh 以及,在这之前的几篇短文都没有什么触碰底线的大众雷(自我感觉),所以即便是拉郎,也是直接上正文,不预警,但这篇比较特殊,秉持着圈地自萌、各有所好的原则,在正文之前,会预警、说明、叠甲。 ①这是篇爽文,晴雯是个暴碳脾气,当她的挚爱被害死后,她将会进化成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模式,一些细节不用太纠结,可能会出现为爽而爽的桥段; ②对很多角色都不友好,贾宝玉花袭人王夫人薛宝钗薛姨妈紫鹃春纤周瑞家的balabalabala,伤害过林妹妹的都是复仇对象。 复仇不是简单的“你讨厌我,那我也不喜欢你”,不可能是“你怼我,我怼回去一句”就完事了,复仇不是过家家,不是小打小闹,所以会出现暴力内容,整体的基调是【快意恩仇】,【至情至性】,画风比较倾向于拳拳到肉的水浒,会杀人。不能接受的朋友可以直接点击关闭。 (有人无法理解黛玉和晴雯的【至情至性】到底是个什么性格,这么说,如果不理解【至情至性】,可以理解一下近义词:【性情】【性情中人】。情感真挚、言行率真、绝不虚伪、仗义执言,有侠风的黛玉和晴雯) ③书写对一些角色不友好的内容,表达对其观点时,更多的是站在主人公晴雯和黛玉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该角色的立场上。 比如说贾宝玉,站在他的立场上,即便莺莺燕燕众多,即便听到女子可能不错就想办法去打听,即便前期经常偏袒史湘云,甚至为了史湘云去怼黛玉,伤害黛玉,最后还得靠黛玉来哄来和解;即便一个完全没有外貌描写、可能仅仅只是清秀正常的长相的黄莺儿,只要她暗示意味到位了,也能让我觉得娇憨可爱不胜其情如醉如痴……但,我可是爱黛玉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啊!都已经在众多女人中最偏爱她了!即便花袭人等人都当面蛐蛐栽赃她了,即便这些人对待黛玉mean得很,我经常半个字都不敢为黛玉争辩,只能意思意思和个稀泥,甚至和完稀泥了还跟这些mean女暧昧几下,但我好爱黛玉,木石前盟是最浪漫的西皮,无论金玉怎么炒作,我都只选择木石!我内心最佳的结果就是黛玉为正妻,花袭人做妾! 当站在为复仇而来的晴雯的立场上,她的眼里没有贾宝玉式的付出和爱意,她看不到,没机会看,看到了也懒得记住,所以当我们的视角跟随主人公晴雯动时,就不会有对贾宝玉友好的描写,不否认他对黛玉做过具有善意的举动,只是本文没有选择去写。 (简而言之,贾宝玉有好的A面和不光彩的B面,作者完全不否认A,但本文选择只书写B,其他角色同理) 本文不是群像,只需要存在一个主视角,而且是随笔集子里面的一篇短文,顶多就是中篇,没留空间和篇幅去写晴黛以外的人,主角不需要给次要配角让路。所以,道理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对贾宝玉等人完全不友好,要杀就杀了。 anyway,这是个晴雯杀红眼的故事。 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