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富二代男友在一起的第五年》 第1章 我们终于走到了分手的边缘 和富二代男友在一起的第五年,我们终于走到了分手的边缘。 原因出在他身上——他要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我男朋友是个家世显赫、比钻石还真的富二代。 当我从一个所谓“朋友”那里,听到他即将订婚的消息时,脑子里瞬间只闪过三个字:他妈的。 我向来脾气不算差,在人前甚至能称得上一句温润如玉。反倒是我这位男朋友,刚认识那会儿,脾气极端暴躁,挑剔又讲究,难伺候得要命。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 这些年下来,他的脾气倒是收敛了不少,我却被他惯得日渐暴躁,点火就着。 他家有堪称“皇位”的家业等着继承,联姻是必经之路。 而我,只是个小城镇包工头的儿子。 把心里那股翻江倒海的愤怒和酸涩强行压下去,化作快刀斩乱麻的动力,我义无反顾地、主动在电话里提出了分手。 男朋友在电话那头听了我的话,居然沉默了足足有半分钟,安静得我只能听到自己擂鼓般的心跳。然后,他才缓缓地、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吐出几个字:“沈翊,你大爷的。” 他骂我。 但这反应,已经算好的了。 不是我怂,非要选在电话里说这件事。 是因为我太了解他,如果当面提,我毫不怀疑他会当场抄起手边任何能当凶器的东西,直接往我脑袋上招呼。 回想我们纠缠在一起的这五年,他前前后后摔坏了我三台笔记本电脑,砸烂了五个机械键盘,还都是我自己掏钱买的。 这么一对比,他刚才只是在电话里骂了句脏话,确实算得上态度温和、举止得体了。 最开始确定关系那会儿,我还天真地以为,人都是可以沟通的,有什么问题不能好好说,为什么非要发脾气呢? 现在回头想想,当年的我实在是过于单纯,低估了这位大少爷的“杀伤力”。 我本质上是个不擅长争吵的人。 我妈去世得早,是我爸一个人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的。虽然从小缺失母爱,但庆幸的是没长歪,心理还算健康,是个能正常沟通的普通人。 我其实背地里,早就跟我爸出过柜了,这事我男朋友一直不知道。 他当初为了能跟我在一起,毅然从他家那套价值七百五十万的顶层豪宅里搬了出来,挤进我这套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 说实话,在首都这寸土寸金的地方,能有这么个窝已经算不错了,但对他这种从小锦衣玉食的大少爷来说,着实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我这位男朋友,脾气是出了名的暴躁。 他可以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琐事就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情绪激动得仿佛遭受了六月飞雪般的千古奇冤。 而事情的起因,可能仅仅是他今天突然想吃牛肉,而我却给他做了鸡肉。 最要命的是,他从来不知悔改,永远觉得是别人的错,全世界都该在他面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像个随时听候差遣的奴才。 想疼他,就得预防着被他咬一口。 刚在一起那阵子,我还试着忍他、让他。 后来实在忍不下去,索性直接揪着衣领把他推出门外,任凭他在外面把门踹得震天响,我顺手将他那些昂贵的衣物用品一股脑从门里扔出去。 说实话,考虑到我们之间身份的云泥之别,起初我也不敢真惹恼他。万一这位大少爷哪天不开心了想弄我,我一个毫无背景的穷学生,拿什么跟他抗衡? 可后来我明白了,一味的忍让只会助长他的嚣张气焰。于是,他砸一个杯子,我就摔一整套茶具;他踹一脚桌子,我直接掀翻整张饭桌。 然后对着他惊愕的脸,冷冰冰扔下一句:“许砚秋,我跟你,完了。” 甩上门的声音比他弄出的所有动静都响。 许砚秋明显瑟缩了一下,听话了。 我长得确实不太像传统意义上的“良家妇男”,眉眼间自带三分戾气。反观他,细皮嫩肉,养尊处优。 他知道我是来真的了,从那以后,只要我在场,他那些少爷脾气就会收敛不少,不敢再那么放肆。 他那些狐朋狗友常开玩笑,说我就是专治许砚秋的“狂犬病疫苗”。 当然,我也不是次次都能拿捏住他。 偶尔他肯放低姿态,服个软,用那种委屈又隐忍的眼神湿漉漉地望着我时,我哪怕有再大的火气,也瞬间烟消云散。他转眼就又成了我捧在心尖上的宝贝。 所以,我们能纠缠整整五年,证明这家伙一点也不笨。他早就摸清了我的软肋,同样牢牢握着我的命门。 也是个小短篇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我们终于走到了分手的边缘 第2章 这家伙想追我 我跟男朋友的相识,始于一场混乱不堪的群架。 场面是那种桌椅翻倒、骂声与拳头齐飞的混乱。 说来讽刺,我是去拉架的,而他,是那个在战团中心下手最狠、眼神最亮的。 那年我们医学院派了几个人,去隔壁大学听一场联合讲座。 我刚跟着几位师姐找到位置坐下,屁股还没焐热,身后就炸开了锅。 几乎是瞬间的事,叫骂声和□□碰撞的闷响就盖过了讲台上的声音。 周围的人像避瘟疫一样猛地散开,空出一片狼藉的圆圈,没人敢上前。我还在懵着,就看见同来的学弟被不知哪来的胳膊肘撞了个趔趄,眼镜都飞了出去。 我几乎是下意识冲过去,目标明确,从背后一把箍住那个打得最凶、动作间都带着狠厉劲儿的腰,猛地将他从混乱中心拖了出来。 手臂收紧的瞬间,隔着薄薄的衣料,一个不合时宜的念头突兀地跳进脑海:这人的腰,真他妈的细。 男朋友猛地从我怀里挣脱落地,动作像只被激怒的豹子。嘴角破了点皮,渗着血丝,却勾着一抹混不吝的、近乎狞笑的弧度。 他转过身,深黑色的眼睛像淬了火的墨,牢牢钉在我脸上,那目光极具穿透力,带着审视,还有一丝被冒犯了的兴味,短短一瞥,却像烙铁一样烫人。 随后,学校的老师和保安终于吼叫着冲了进来。看着那片狼藉,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闹这么大,这家伙肯定要倒大霉,处分绝对跑不了了。 我回到座位上,试图把注意力拉回讲座。 旁边的师姐却凑过来,压低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兴奋,跟我八卦刚才那个被我一把“捞”走的狠人。背景硬得吓人,用她的话说,就是那种可以随意指着电视上市领导的脸,漫不经心地说“那是我爸”的人。 那场讲座风波,在我眼里不过是大学生活里一截微不足道的插曲,过去了也就忘了,没在心里留下半点痕迹。 直到某个傍晚,我刚结束一堂解剖理论课,拖着疲惫的步子晃到校门口,一眼就看见了那辆扎眼到极致的亮蓝色跑车,嚣张地停在禁停区域,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我下意识多瞥了两眼,车门就向上扬开了,像某种展翼的机械鸟,然后,男朋友走了下来。 日光打在他身上,明明周围人来人往,我的视线却不由自主地定在他那里,心里莫名其妙地冒出一个念头:他是来找我的。 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没错。 从那以后,他平均三天一次,准时准点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我凭着能考上首都医科大学的脑子稍微一转,就得出一个结论:这家伙想追我。 但平心而论,他制造的那些“巧遇”实在拙劣,刻意得几乎不忍直视,毫无浪漫细胞可言,充满了直来直去的笨拙。 起初,我多少顾忌着他那传闻中的背景,没把反感明晃晃地挂在脸上。 后来他倒是自己交代了,说专门研究了名人的追女……追人方法,决定追十次,表白十次。 我忍不住提醒他:“我是个男的。” 他嗤笑一声,眼神在我身上扫了一圈,带着点玩味:“我比你清楚。” 接着又理所当然地道:“所以,我就象征性地表白一次就行了,你快点答应。” 追我的人不算少,死缠烂打的也不是没有。大多数开场白无外乎是小心翼翼的一句:“同学,能交个朋友吗?” 但他显然是例外中的例外。他对我说的第一句正式的话,是带着命令口吻的:“把你联络方式给我。” 从此,他开始高频率、强存在感地侵入我的生活圈子。 有钱人追人的方式,朴实无华到近乎粗暴。他带我去人均消费惊人的米其林三星,包下整个夜间游乐场,然后在摩天轮缓缓升至城市顶端、脚下灯火如星河铺展的瞬间,转头看着我,语气直接得像在陈述一个既定事实:“沈翊,我喜欢你,跟我在一起。” 在此之前,我一直笃定自己笔直笔直的,性向偏好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听话善良小白兔那一挂。 可就在许砚秋说出那句话的刹那,我清晰地听见自己心脏失控地猛跳了一下,我他妈可耻地心动了。 我不知道是舱外迷离的灯火太晃眼,还是夜色本身就能蛊惑人心,那一刻,我看着许砚秋近在咫尺的脸,只觉得漂亮得惊心动魄,带着一种模糊了性别的、凌厉逼人的侵略性。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关系确定得莫名其妙,进展更是快得离谱。 不到三个月,我们就滚到了一张床上。起因完全是个意外,一场聚会,两个人都喝得酩酊大醉,意识断片,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又混乱不堪。 第二天清晨在酒店凌乱的床上醒来,头痛欲裂,他看着同样狼狈的我,第一句话就是:“你得负责。” 我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看着床单上那点暧昧的痕迹,沉默了足足一分钟,最后认命般地吐出一句:“……好吧。”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活得张扬又肆意。每天睁开眼,盘算的第一件事就是今天该去哪儿找乐子。哪家夜店新开张,必定呼朋引伴去捧场,哪家餐厅上了新菜单,立刻就要去尝鲜。 银行卡里的零花钱,数额似乎从来没低于过六位数,挥霍得理直气壮。 说实在的,我心里偶尔会泛起一丝难以言喻的别扭。金钱像一层华美的丝绸,暂时遮盖了某些东西,但丝绸底下硌人的差异,始终存在。 只是我从不在他面前表露这种因贫富差距而产生的微妙失衡。 我也会偷偷跑去接些兼职,熬几个夜,用攒下的钱给他买那个昂贵得我平时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的奢侈品钱包。 我家境其实不算差,父亲在老家那个小县城里做个包工头,也算有点积蓄。 我没什么太大物欲,唯一的爱好就是收集几双看得过眼的潮牌球鞋,生活过得去也就行了。但为了送他那个钱包,我硬是咬牙,放弃了四双心心念念的鞋。 他嘴上总是很懂事,会说“不用给我花钱,你就算只给我买个小小的蛋糕,我也一样高兴”。 可我心里明镜似的,要真敢只拎个蛋糕去敷衍他,他大概能气得把我键盘的每一个按键都徒手撬下来。 我的爱好很少,无非是打打Dota,偶尔向往一下远方。而他,爱玩,爱吃,爱一切热闹鲜活的东西。 他说外卖油腻难吃,我就开始对照着菜谱,笨拙地学起了做饭。 医学生的课表排得密不透风,所有能挤出来的时间,都像海绵里硬榨出来的水,无一例外都是从我自己可怜的休息时间里抠出来的。他却还会因为我没能随时陪着他而发脾气,觉得我被那些厚厚的医学书抢走了。 但我没办法不拼。他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当下,沉浸在恋爱的甜蜜里,我却不行。我无法眼睁睁看着我们之间,那无形的差距越拉越大,最终变成一道再也跨不过去的鸿沟。 第3章 原来五年没有长进的人是我 3 挂断电话后,我独自靠在阳台栏杆上,沉默地抽了半盒烟。夜风有点凉,吹得指尖发僵,其实心里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平静。 手机屏幕又亮了几次,都是男朋友打来的,震动嗡嗡地贴着冰凉的铁艺栏杆。 我一个都没接,直接按了静音。谁还没点脾气了?这次我不想那么快低头。 蹲得太久,直到两条腿都麻得没了知觉,我才勉强扶着墙站起来。 抬头看见夜空里有南飞的雁群掠过,排成模糊的人字形,忽然就有点想家。 我和他大二那年在一起,到现在,日子过得飞快。可一想到他家里安排的那些事,想到他未来可能会跟某个门当户对的名媛小姐结婚,在所有人的祝福里组建家庭,说不定三年抱俩……心里那股邪火就压不住地往上窜。 走神间,叼着的烟头烫到了嘴角,刺痛感猛地拉回思绪,我烦躁地把烟摁灭在堆满烟蒂的玻璃缸里。 4 男朋友出差去了,这会儿就算插上翅膀也赶不回来。我好不容易轮上一次休假,结果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独自生闷气,怎么想都觉得亏大了。 晚上自己动手做饭,切菜的时候脑子放空,等回过神来,案板上已经摆好了拍好的黄瓜段。鬼使神差地,我往里倒了大量醋、酱油,然后习惯性地剥了好几瓣蒜,剁成细末,撒了满满一层。 是他最喜欢的那种,蒜多到几乎看不见黄瓜的凉拌小黄瓜。 没错,我那看起来人模人样的男朋友,有个让人无语的癖好,就是酷爱吃生蒜。 每次我们去吃火锅,他的油碟碗里放眼望去,全是堆成小山的蒜泥,绿油油的葱花和香菜都得扒拉半天才能找到。 这个秘密被我发掘之后,足足嘲笑了他小半年。他作为报复,每次吃完蒜,不管场合,逮住机会就凑过来用力亲我,非得把我熏得皱眉躲闪才得意地大笑。 我一边搅拌着碗里蒜香扑鼻的黄瓜,一边恶狠狠地想,就凭他这个嗜蒜如命的劲儿,我坚信,这世上绝对没有哪个女人能受得了。 5 我洗完澡出来,头发还湿漉漉地滴着水,拿起手机一看,屏幕被三十几个未接来电和十几条未读信息塞满。 虽然内容还算克制,平均每隔四五条才会冒出一句不那么文雅的词,但以我对男友脾气的了解,他在电话那头估计早把我祖宗十八代都亲切问候过一遍了。 我盯着屏幕看了几秒,水珠顺着发梢滑落,砸在手机屏上。 然后,我回拨了过去。 电话几乎是被秒接的,听筒里立刻传来许砚秋压着火气的声音,又沉又冲:“沈翊!你下午那话到底什么意思?!” 我握紧手机,指尖有些发凉,浴室带出来的那点热气瞬间散尽了。吸了口气,对着话筒,声音不大,但很清楚:“许砚秋,我们分了吧。” 6 我平时很少用这么严肃、不带丝毫玩笑的语气跟他说话,所以这话一出口,明显把他唬住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久到我以为信号断了。再开口时,他声音里的火气和音量全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种带着点慌的执拗,低声说:“……我不要。” 这三个字,突然让我想起了我们吵得最凶的那次。差不多三个月谁也没理谁,我以为就这么完了。结果有一天晚上我开门,发现一个醉醺醺的家伙蜷在门口,像个被遗弃的大型犬。 他一看见我,眼泪就跟着往下掉,抽抽噎噎地说:“沈翊……我不要分手,我改,我那些臭脾气我都改……你别不要我。” 那次他也是,吵到一半猛地甩开我的手,扭头就冲出了家门。外面下着瓢泼大雨,我担心他喝多了出事,只能跟着追出去,在黑漆漆的雨夜里找了他两个多小时,连路边的灌木丛都翻了个遍。 最后是他朋友打电话来说人在他那儿,我悬着的心才落回去。自己倒是因此淋雨感冒,折腾了一个多星期才好。 那天晚上,他在我家沙发上,一边打酒嗝一边断断续续哭了一个多小时。我就坐在旁边看着,没出声。他伸手过来想让我抱抱,我硬着心肠把手臂抱在胸前,没给。动不动就玩离家出走这招,谁他妈惯出来的臭毛病。 等他终于哭累了,没声了,我才凑过去,心里那点硬气早就被心疼取代,伸手给他擦掉脸上乱七八糟的泪痕。说实话,那三个月,我也想他。后来和好的那段时间,几乎是我们在一起后,过得最腻歪、最甜蜜的一段日子。 7 他有个朋友叫陈师,关系挺近的。关于许砚秋要订婚的消息,还是这人特意告诉我的。 我对着电话,声音没什么起伏:“许砚秋,我不想再陪你浪费时间了。” 男朋友——不,现在该叫前男友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传来的声音却让我有些意外。许砚秋的语气异常平静,甚至带着一种近乎克制的温和:“有什么事,都等我回来。等我回来,我们当面谈,一起解决,好吗?” 我在心底狠狠骂了句脏话,抬手用力捂住眼睛,指节硌得眼眶生疼。真他妈操蛋……原来过了五年,真正一点长进都没有的人,是我。 我宁愿他在电话那头跟我吵,跟我吼,甚至哭天抢地地质问我。也好过现在这样,只剩下我像个沉不住气的傻子。 8 晚上做梦,恍惚间又回到了我们刚认识那会儿。 彼此还带着点试探和拘谨,不像后来那样熟稔得毫无顾忌。 许砚秋那时候追我,阵仗搞得很大,恨不得在我脑门上直接刻下“许砚秋所有”几个字,让所有人都看得见。 我那会儿还铁了心觉得自己笔直笔直的,对他的各种糖衣炮弹,一概冷着脸拒绝。 有一次赶上情人节,许砚秋大概是人生头一回这么费尽心思追人,自己闷头捣鼓了好几天,最后送来一盒手工巧克力。样子实在算不上好看,我随手就放在了寝室桌子上。 后来被同寝的室友看见,好奇地掰了一块尝。 没多久,许砚秋的短信就追了过来,问我味道怎么样。隔着屏幕,我几乎能想象出他那头一脸期待、等着夸奖的模样。 室友在旁边捂着肚子,脸色发青,有气无力地吐槽:“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难吃的巧克力……狗都不吃。” 我低头,手指在屏幕上敲了几个字,回了过去:「味道很好。」 那个室友后来拉着肚子,在厕所和床铺之间往返奔波了两天。 我更不敢吃了。 我看着他那张绿得跟菜叶似的脸,我心里竟然没有泛起一丝一毫的同情。 第4章 谈了个祖宗 9 作为医学生,我平时的活动轨迹简单得可怜,不是在上课,就是泡在图书馆。是什么支撑着我如此“勤劳”?啊,是生理生化、病理病生、内外妇儿……那一本本厚得能砸死人的砖头书。 无论你处在大学第几年,期末月永远是人间的活炼狱,能轻易把人的精气神榨干。 考试重点?那是不存在的奢望。 任课老师总会用最和蔼可亲的语气,说出最残忍的话:“病人会按照你们画的重点生病吗?” 那时候,许砚秋为了追我,硬是挤进我的生活节奏,也跟着一头扎进图书馆。 他学的是英语专业,据说是因为小时候在国外待过几年,有点底子。 结果这人,对着那些在他看来可能过于“简单”的原文资料,翻了不到半小时,就歪头趴在我旁边的桌子上,睡得天昏地暗,呼吸均匀绵长。 不远处有个女孩,目光好几次飘过来,落在许砚秋那张睡着后显得有点傻气、却依旧难掩帅气的侧脸上。 我看了一眼,没说话,顺手脱下自己的外套,动作不算太温柔地盖在了他脑袋上,把那张招蜂引蝶的脸遮了个严实。 许砚秋只是在衣服底下含糊地动了动,蹭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睡得更沉了。 10 我请那时还没正式成为男朋友的许砚秋吃饭,他居然有点别扭地说,就在我们学校食堂吃就行。 我当时还挺天真,以为这位大少爷是体贴,想给我省钱。 后来才明白,他那点心思全用在别处了,他是想趁机宣誓主权。 从走去食堂的那段路开始,但凡是认识我、跟我打个招呼的同学,他都会冲着人家露出一个特别标准、甚至有点过于灿烂的笑容,然后手臂就极其自然地搭上我的肩膀,或者把我往他那边搂紧一点,动作熟稔得仿佛我们已经这样好多年。 我承认,当时是有点尴尬的。 即便心里对这种过于亲密的肢体接触并不是很习惯,甚至有点别扭,却也忍着没推开。 当然也是因为心里藏着点阴暗的揣测,觉得凭着许砚秋那股子少爷脾气和一时兴起的劲儿,大概也坚持不了多久,新鲜感过了自然就消停了。 11 我们面对面坐在食堂的塑料椅子上,我给他买的是我们学校窗口挺出名、销量最好的肉酱意面。 许砚秋那嘴就跟上了发条似的,就没停过挑剔。先是皱着眉说面太烫,吹了几口气后又抱怨酱汁有点辣,最后用叉子拨弄着碗里的配料,自言自语般地嘟囔了一句:“……我不太喜欢吃洋葱。” 我盯着他看了足足三秒,没说话,直接伸手把我们俩的餐盘对调了一下,把我面前那份还没动过的、金黄的蛋炒饭推到他面前,然后拿过他那盘被搅和得乱七八糟的意面,低头就吃了起来,包括他刚才咬断还挂在叉子上的那根面条。 许砚秋看着我的动作,一下子噤了声,那张挺白净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浮起两抹红晕,一直蔓延到耳根。 他低下头,拿着勺子在炒饭里无意识地戳着,半天没再吭气。 后来我们在一起后,男朋友提起这事,说当时我那个自然而然的动作,让他心里跟揣了只兔子似的咚咚直跳,觉得特别心动。 其实我当时想法特别简单,就是嫌他太吵,想让他赶紧闭嘴,安生吃饭。 我性格有点闷,不太爱交际,从小到大身边的朋友掰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到首都上学后,除了几个室友还算熟悉,能说得上话的人依旧寥寥无几。 男朋友跟我不一样。虽然他那个少爷脾气有时候确实让人无语,但为人其实挺仗义的,对认定的人很好。一旦适应了他那种表达方式,倒也没一开始觉得那么不顺眼了。所以他身边总是围着一群朋友,热热闹闹的。 12 看着男朋友现在这副在我面前刻意卖乖、装老实的模样,我就忍不住想起最初认识他那会儿。当时在混战圈里,我把他硬抱出来,结结实实挨了他好几脚,小腿上青紫了好几天。 他在我面前最初那个张牙舞爪、桀骜不驯的形象实在太深刻,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看见他,小腿骨都好像还在隐隐作痛。 记得有一次我过生日。我爸象征性地给我发了个微信红包,附了句“儿子生日快乐”。 我们家向来不怎么重视生日,大概是缺个女主人张罗,以前我和我爸最多就是出去吃顿好点的饭就算庆祝了。 那天我从老师办公室出来,才发现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没电自动关机了。 回到宿舍充上电,一开机,未读消息和未接来电的提示音就像潮水一样涌来,密密麻麻,几乎全是男朋友打的。 我赶紧回拨过去,电话几乎是被秒接的,他劈头盖脸就是一句带着火气的质问,问我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解释说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我甚至能想象出他气得想砸手机的样子。然后他开口,声音压着,听起来有点哑:“我从下午六点,就在咖啡店里等你,等了六个小时。” 我问他具体地址,挂了电话抓着手机就往外跑。晚上的风还带着白天没散尽的热气,扑在脸上有点黏。我脑子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想,只是凭着本能朝那个方向拼命跑。 赶到的时候,看见他一个人坐在咖啡店门口冰冷的台阶上,身边放着一大束包装精致的鲜花,身影在路灯下显得有点孤寂,甚至可怜。他长相其实挺显小的,但性格却是实打实的强势。 他一抬头看见我,二话没说,抓起手边的花束就朝我扔过来,花束砸在我脸上,花瓣散落了几片。“沈翊,” 他盯着我,语气又冷又冲:“我是不是太给你脸了?” 说实话,那是从认识以来,他第一次用这么重的语气跟我说话。 我当时居然没觉得生气,反而觉得……挺新鲜的。按理说,这种脾气差劲的祖宗,我本该敬而远之。可看着他那张气得发白、却又强撑着凶狠的脸,心里莫名其妙地冒出一个念头:妈的,好像有点可爱。 第5章 你这是耍流氓 13 男朋友那个朋友,叫陈师的,不止一次阴阳怪气地“提醒”过沈翊,话里话外都带着刺,让他别对许砚秋能跟他长久这件事抱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趁早认清自己的位置。 沈翊面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忍不住冷笑:是,我没拿那种家财万贯的少爷剧本,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可这难道是什么原罪?我他妈到底做错了什么,连认真谈个恋爱都要被人预先判了死刑。 14 许砚秋这次据说是飞去北美谈什么大生意。沈翊说实话,心里有点羡慕,每天医院和家两点一线的生活,他确实有点过腻了。 轮休那天,他刚换下白大褂,就有小护士探头进来,说外面有人找。 沈翊下楼,一眼就看见门口站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那人穿着剪裁考究的深色大衣,身形挺拔。左耳上那颗红宝石耳钉在光线下闪着细微的光,那是他当年送给许砚秋的生日礼物。 许砚秋以前的头发是栗色微卷的,沈翊很喜欢那种手感,摸起来毛茸茸的,像只温顺的比熊犬。现在却染回了更显沉稳的纯黑色。 沈翊已经有好一阵子没见到他了。此刻,许砚秋看见他,一改往日那副或张扬或别扭的脾气,只是眸色复杂又专注地紧紧盯着他,像是要把他整个人看穿。 沈翊脚步顿了顿,还是走了过去,语气平静地问:“你怎么来了?” 许砚秋没有像预想中那样质疑或刁难,甚至没有多余的寒暄,直接开口:“我错了。” 15 许砚秋这人,能让他对沈翊低头认错的次数,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少得可怜。 第一次,是他误会沈翊跟一个小学妹关系不清不楚,醋意上头,没问清楚就莽撞地去找了人家麻烦,事后知道自己理亏。 第二次,是他心血来潮非要给沈翊展示厨艺,结果差点把半个厨房都给点着了,灰头土脸地对着满地狼藉。 第三次,就是现在。 16 沈翊看着他,语气很平静,平静得让人心头发凉:“没什么好道歉的,我能理解。” 理解你的处境,理解你的不得已,但不会原谅。” 许砚秋很少在他脸上看到这种近乎冷漠的平静,心里猛地一空,下意识地抓住他的手腕,声音里带上了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惶恐:“沈翊,我没办法……我真的没办法。” 沈翊喉咙滚动了一下,用力抽回手,偏过头不再看他,声音低哑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那就这样吧。你别再来了。如果你再来……我就离开这里。你知道的,我说得出,就做得到。” 许砚秋胸口剧烈起伏着,那股一直被强行压着的火气和绝望再也憋不住,猛地爆发出来,声音陡然拔高,带着破罐子破摔的狠厉:“好!你走!走得远远的!别再让我看见你!” 17 许砚秋几乎是刚下飞机,连口气都没喘匀,就一路疾驰赶到了这里。 此刻回到空旷的车里,紧绷的神经骤然松弛,刚才沈翊那张没有任何表情、只剩下疏离和冷漠的脸,反复在眼前闪现。他再也撑不住,猛地趴倒在方向盘上,肩膀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压抑的呜咽声在寂静的车厢里低低响起。 沈翊站在原处,目光投向不远处那辆许久没有启动迹象的车,车窗贴着深色的膜,什么也看不见。他静静地看了很久,直到眼睛有些发酸,才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收回了视线。 18 许砚秋和沈翊交往的事,其实早在三年前就被他家里人察觉了。 那时候许砚秋没当回事,随口敷衍家里,说只是一时兴起,玩玩罢了,没过多久就会腻。 结果两人就这么搭着伙,一天天、一年年地过了下去,从四年晃到五年,马上六年,七年。许家那边终于忍不下去了,话里话外开始明示暗示,逼着他分手。 许砚秋自己不想分,半点那个念头都没有。可家里的压力层层加码,手段也跟着上来,有一次甚至差点把沈翊那份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工作给搅黄了。 权力和地位,这些东西向来是许砚秋从小到大倚仗、甚至引以为傲的资本。他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些会调转矛头,变成一把锋利的剑,精准地刺向他最想保护的人,成为悬在对方头顶的威胁。 19 他们中间分分合合的次数,多到两只手都数不过来。有一次,两人已经不记得具体是为了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闹得不愉快,许砚秋气头上甩下一句“我们完了”,摔门就走。 其实那根本算不上吵架,更多时候是沈翊冷着脸站在一边,偶尔才从嘴里蹦出一两句精准又刻薄的嘲讽,能直接把许砚秋噎得半死,火冒三丈。 结果没过三天,许砚秋就又把人给堵住了,理直气壮地要求沈翊必须请他吃一顿“分手饭”,说是好聚好散要有仪式感。 那顿饭两人都憋着股劲儿,一杯接一杯的白酒往下灌。许砚秋红着眼睛说沈翊就是个外表冷淡、内里闷骚的怪胎。沈翊也不甘示弱,吐槽许砚秋脾气差得像炮仗,奇葩癖好很多。 吵着吵着,喝高了的沈翊突然伸手,一把将许砚秋揽进怀里,温热的气息混着酒意喷在他耳廓,含混不清地叫了一声:“老婆。” 就这一声,什么天大的仇怨好像都瞬间消散了。许砚秋心头一颤,什么火气都没了,主动仰头咬上了沈翊的嘴唇。 两人都被酒精和情绪烧得有些上头,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又稀里糊涂,直接滚到了一起。 第二天早上醒来,许砚秋扯开被子,委委屈屈地指着自己屁股上那个清晰的牙印,对沈翊控诉:“没有名分就上/床,你这是耍流氓。” 沈翊看着他这副样子,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好又默许他重新登堂入室了。 第6章 曾经信誓旦旦立下的flag,一个接一个地倒塌 20 这中间分分合合的纠葛,具体细节已经不必再去细究。沈翊是真的觉得疲惫,但比起疲惫,更汹涌的是那股止不住的心疼。 他心疼许砚秋明明额头烫得能煎鸡蛋,却还是强撑着爬起来,穿戴整齐去公司硬扛。 他心疼那个其实酒量并不算好,却总在应酬里被灌得烂醉如泥,回到家连路都走不稳,只能靠在他身上的许砚秋。 许砚秋以前不是这样的。他本该过得潇洒又自在,像一阵不受拘束的风。虽然脾气又臭又硬,像只张牙舞爪的刺猬,可只要你稍微对他露出一点柔软,给他一点真心的好,他就能小心翼翼地收起那一身尖锐的刺,翻过身,向你露出最脆弱、最柔软的雪白肚皮。 沈翊看着他现在这副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处处隐忍的样子,心口就像被什么东西反复碾过,酸涩得发疼。 他是真的,好心疼许砚秋。 21 许砚秋把自己灌得烂醉如泥,瘫在卡座里,眼神都是涣散的。他猛地伸手揪住旁边陈师的衣领,声音含混不清,带着浓重的酒气和委屈,反复嘟囔:“你的主意……真他妈破……现在好了,沈翊要跟我分手了……他不要我了……” 陈师被他勒得差点喘不上气,费力地掰开他的手,又把那瓶他还要往嘴里灌的酒夺下来,重重放在桌上,语气里透着无奈:“我早说了,你们俩就不合适。” 他是真的从始至终都不看好这段关系。 而且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段感情里,许砚秋明显是陷得更深、更无法自拔的那个。 正因为清楚这点,陈师才给好友出了个下策,找个家世相当的女孩假结婚,先应付过去家里那边的催逼和施压。 许家近来施加的压力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不留情面,确实让许砚秋有些慌了阵脚。 陈师看着他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试图用惯常的方式给他打气,或者说,是刺激他:“你怕什么?你许砚秋是谁?一个沈翊而已,他还能真飞出你的手掌心吗?” 许砚秋晕乎乎的脑子里却闪过沈翊那双平静又决绝的眼睛。他瘫软在沙发上,心里一片苦涩地想:什么手掌心……我早就心甘情愿,被困在他的五指山下了。 陈师看着他这烂醉如泥、神志不清的样子,也不敢把他送回许家,怕惹出更多麻烦,只好认命地架起他,把人往自己家里拖。 22 沈翊推开家门,屋里一片漆黑,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没有。虽然早就料到许砚秋今晚不会回来,但真真切切面对这满室空寂时,心里还是像被什么东西挖走了一块,止不住地往下沉,空落落的。 他没什么胃口,但还是随便给自己弄了点吃的,潦草地填饱肚子。 这些年饮食一直不规律,落下了胃痛的毛病。此刻胃部又开始隐隐作痛,带着一种熟悉的灼烧感。 起身去倒水时,目光扫过冰箱门。上面用磁铁压着一张心形的便利贴,是许砚秋某次心血来潮贴上去的,上面用马克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大字:“好好吃饭!” 那字迹幼稚得像个刚学写字的小学生,和许砚秋平时签文件时那手漂亮的行书判若两人。 沈翊看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片,胃里的不适似乎更明显了些。 23 许砚秋生日那天,沈翊科室突然来了个情况危急的急诊病人,手术一做就是好几个小时。他紧赶慢赶,终于在午夜十二点前踏进了家门。 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已经烧到了根部,烛泪堆积,微微晃动。许砚秋坐在餐桌旁,眼睛有点红,看到他进来,先是咬了咬下唇,然后视线落在他被泥水浸湿、紧贴在小腿上的裤脚,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哽咽,第一句话问的是:“你怎么弄得这么狼狈?” 沈翊心里满是愧疚,喘着气解释:“车子半路抛锚了,我怕赶不上,就跑着回来的。太急了,没看清路,一脚踩进排水沟里了。” 许砚秋抬起眼,直直地看着他,语气里带着委屈:“今天是我生日。” 即使是在寒冷的冬夜,沈翊额头上也全是奔跑后渗出的细密汗珠。他什么也没再说,直接把湿漉漉的外套扔在地上,几步走过去,伸手将人紧紧揽进怀里。细密而温热的吻随之落下,印在许砚秋的额头、眼角,最后停留在微微发颤的嘴唇上。 “我知道……对不起,宝贝。” 他的声音还带着未平复的喘息,低哑地响在耳边。 许砚秋被那声猝不及防的“宝贝”叫得半边身子都酥麻了,心里那点因为被忽视而升起的委屈和埋怨,瞬间就被抚平了大半,再也闹不起来。 沈翊比许砚秋大两岁,却因为读书早,比他高了整整三届。他承认,自己最初对许砚秋是带着偏见的,觉得他就是个被宠坏了的、不成熟的小少爷。 可后来他慢慢发现,即使自己偶尔会在心里埋怨爱人的不够成熟、孩子气,但何尝不也是在默默享受着这份不成熟带来的、毫无保留的依赖和热烈? 虽然粘人、事儿多是许砚秋,但那个会因为他一句疲惫就默默准备好一切、心软得像块甜糕的也是他。 脾气暴躁、一点就着的是许砚秋,但那个被他稍微一哄就耳根发红、嘴上强硬身体却诚实地靠过来的,也是他。 24 那天许愿吹蜡烛,许砚秋闭着眼睛,在心里默默念了三个愿望。 第一个,希望家里人都平平安安,身体健健康康。 第二个,希望沈翊能越来越爱他,比昨天多一点,比明天少一点。 第三个……他睫毛颤了颤,带着点隐秘的狠劲儿想:如果沈翊将来敢出轨,就保佑他这辈子……再也硬不起来。 站在他对面的沈翊,正含笑看着烛光里他认真的侧脸,不知怎么的,忽然感觉下身莫名掠过一丝凉意,下意识地并拢了腿。 25 时间这东西,最擅长的事,大概就是看着那些曾经信誓旦旦立下的flag,一个接一个地倒塌。 比如沈翊当初坚信,许砚秋对他不过是一时兴起的新鲜感,只要自己足够刚正不阿,笔直得像根钢筋,不出一个月,这位大少爷就会觉得无趣,彻底消失在他的生活里。 比如许砚秋曾经扬言,自己宁愿回去住豪宅里给狗搭的窝,也绝不会委屈巴巴地跟沈翊挤在那套小公寓里,连转身都嫌挤。 又比如陈师,当初拍着胸脯预测,这两人绝对撑不过半年,就得闹得鸡飞狗跳,一拍两散。 结果呢?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晃眼,好多年都悄无声息地溜走了。 可如今,那个曾经缠着他、说要跟他耗一辈子的人,却要跟别人结婚了。 第7章 完 26 许砚秋在陈师那儿迷迷糊糊睡了半宿,酒意未散,脑子里混混沌沌的,身体却像是自己有记忆,跌跌撞撞地又摸回了那个他和沈翊共同称之为“家”的小公寓。 一到门口,他就开始不管不顾地抬手敲门,力道不小。 敲完那几下,他又像是耗尽了力气,或者说那点残存的理智回了笼,立刻安静下来,规规矩矩地站在门边,像个等待主人认领的大型犬。 门很快就从里面打开了。沈翊站在门内,两人打了个照面,视线撞在一起,谁都没先开口说话,空气像是凝固了几秒。 “我……是不是打扰你休息了?” 许砚秋盯着沈翊那张在昏暗光线下显得有些疲惫、甚至可以说脸色不太好的脸,酒瞬间醒了大半,但还有半个脑子陷在浆糊里,说话带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 沈翊打开门看到他的一瞬间,心里先是猛地一松,随即才意识到这深更半夜的,醉醺醺的人是怎么摸回来的?一股后怕猛地窜上来,他皱着眉,语气带着急切:“你是怎么回来的?” 许砚秋看着他,脸上露出一个有点傻气、甚至可以说智障的笑容,带着点邀功似的语气,口齿不太清晰地回答:“网……网约车。” 沈翊看着他这副样子,一时竟不知该气还是该笑。 神他妈的网约车。 27 沈翊根本就没睡着。 白天强装出来的那点洒脱,说出的那些带着青春疼痛文学味道的决绝话,在夜深人静时反复在脑子里复盘。 许砚秋就那样带着一身酒气,委委屈屈地杵在门口,也不进来,也不走。 “进来吧。” 沈翊看着他这副样子,最终只是抬手用力捏了捏发胀的太阳穴,声音里带着挥之不去的疲惫和无奈,侧身让开了门。 许砚秋这个惯会装模作样的,前一秒还可怜巴巴,脚一踏进门,瞬间就变了脸。他猛地伸手攥住沈翊的衣领,将人抵在玄关的墙上,红着眼睛,带着酒后的蛮横和委屈,质问他:“你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跟我分手?!” 28 跟一个醉得七荤八素的人根本讲不通道理。 沈翊也懒得费那个口舌,直接把人往床上一按,用被子裹紧。许砚秋挣扎了两下,大概是真累了,很快就没了动静,老实下来。沈翊自己也累得够呛,躺在一旁,没多久也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沈翊把像八爪鱼一样缠在自己身上的许砚秋扒拉下去,自己坐在床边,就那么看着他,等他清醒。 许砚秋迷迷糊糊睁开眼,对上沈翊没什么表情的脸,昨晚的记忆断断续续回笼,他一下子慌了,结结巴巴地开始解释,说那什么订婚的消息都是为了应付家里才放出去的幌子,当不得真。 沈翊皱着眉打断他,语气冷飕飕的:“你他妈当我是傻子吗?” “我真没想那么干!” 许砚秋急得声音都变了调,直接把陈师卖了,“是陈师那个混蛋在旁边乱出馊主意!我怎么可能跟别人结婚?我这么……这么爱你,混蛋!” 他说着说着,委屈劲儿上来了,猛地扑过来抱住沈翊的腰,把脸埋在他身上,哭得肩膀一抽一抽的,还夹杂着打嗝的声音,开始耍赖打滚:“不分手……我不要分!嗝,你不能拿我没做过的事来判我死刑!我他妈还不了解你吗?你就是个心狠的狗男人!我要是真跟别人结了婚,你他妈以后肯定连正眼都不会给我一个了!嗝……” 沈翊由着他抱着,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在自己怀里哭得毫无形象,过了好一会儿,才淡淡地开口:“你知道就行。” 许砚秋那点装出来的可怜还没维持几秒,就扯过沈翊的睡衣下摆,毫不客气地擦了擦自己脸上的鼻涕和眼泪。 沈翊看着他这副又怂又横的样子,一直绷着的脸终于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29 手最终还是没有分成。 不得不说,这件事之后,让沈翊觉得有点意外、甚至有点隐秘开心的是,许砚秋在他面前似乎变得更乖顺了一些。 具体表现在,比如让他吃他最讨厌的胡萝卜时,虽然还是会皱着整张脸,像是咽毒药一样,但至少不会再偷偷摸摸倒进垃圾桶,而是会苦大仇深地、一口一口老老实实吃掉。 30 有一次,许砚秋有份紧急文件落在了家里,打电话过来时语气难得地带了点着急。 沈翊没多说,挂了电话就给他送了过去。 结果到了他公司,推开办公室门,看见许砚秋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一身剪裁合体的深色西装,领带系得一丝不苟,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正低头看着什么,那副斯文败类的精英模样,和平日里在家穿着宽松睡衣打滚的形象判若两人。 沈翊多看了两眼,没说什么,放下文件就走了。 可到了晚上回家,许砚秋刚进门,就被沈翊按在了玄关。 也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的、类似款式的衬衫和领带被不由分说地套在他身上,只是这次,穿得就没那么规整了。领带松松垮垮地挂着,衬衫扣子也被扯开了几颗。 那天晚上,两人就着这身“衣服”折腾了大半夜。 第二天早上,许砚秋扶着酸软不堪的腰,龇牙咧嘴地趴在床上,哼哼唧唧地抱怨。沈翊难得地好脾气,任劳任怨地给他揉了半个多小时。 31 许家那边的人,隔三差五就会来找沈翊。有时是旁敲侧击,有时是直截了当的威逼利诱,手段层出不穷。 不过沈翊这些年,不止是年龄长了,阅历和见识也厚了不少。 他不再像最初那样容易动气或不安。 他会好整以暇地坐在那里,甚至给对方倒杯茶,留着十足的耐心,听对面的人把那些或含蓄或露骨的话说完。然后,在对方略带期待或威胁的目光中,不慌不忙地拿出手机,当着那人的面,把刚刚录下的对话直接发给许砚秋。 接着,他对着手机话筒,语气平静,甚至带着点戏谑,清晰地说道:“你听见了吗?我要是答应离开你,立刻就能到手一栋江景别墅了。” 手机那头几乎是秒回,许砚秋气急败坏的声音透过扬声器传出来,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响亮:“……放屁!你跟着我,几套江景别墅都有了!轮得到他们来献殷勤?!” 坐在对面的说客,听着这对话,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十分精彩,一阵青一阵白,彻底哑火了:“…………” 32 许砚秋难得放一次假,没想着出去疯玩,反而兴致勃勃地嚷嚷着一定要学会做饭,还信誓旦旦地说以后也要给沈翊送爱心便当。 沈翊其实只是随口吐槽了一下,说自己每天在科室都被那些带了家属做的便当的同事无形中“虐狗”,没想到这话被许砚秋听进了心里,还当真了。 这会儿,许砚秋系着条不太合身的围裙,手里攥着锅铲,一脸认真地说,如果要重新追求沈翊一次,那必须得先从抓住他的胃开始。 沈翊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他这副架势,有点好笑地问:“为什么非得是做饭?” 许砚秋转过头,眼神亮晶晶的,带着点狡黠和笃定:“因为我发现你这人,骨子里其实挺传统的。要是我能变得贤惠点儿,把你也照顾得妥妥帖帖,到时候根本用不着再耍那种‘把你拐上床再逼你负责’的老套戏码,你自己就舍不得跑了。” 33 事实证明,许砚秋在厨艺这条路上,大概真的没什么天赋,最终能牢牢“征服”沈翊的,恐怕还是得靠他那副结实的□□。 看着桌上那盘自己折腾了半天才出锅、颜色发暗、边缘还带着点焦糊的番茄炒蛋,再对比旁边沈翊随手做的、色香味俱全的两道家常菜,许砚秋憋着一股说不清是挫败还是不服的气,闷头扒拉着沈翊做的饭,一口气吃了两大碗。 吃完,他盯着自己那盘无人问津、卖相凄惨的“杰作”,再想想沈翊刚才尝了一口后那微妙又克制的表情,终于没忍住,抬手抹了把根本不存在的眼泪,留下了不争气的、象征性失败的泪水。 34 许砚秋最近总提不起精神,容易疲惫。 沈翊看在眼里,直接把人带到了医院的中医科。 坐诊的老中医显然和沈翊相熟,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他让许砚秋伸出手,手指搭在腕上,闭眼凝神诊了会儿脉,然后缓缓睁开眼,目光在两人之间扫了个来回,慢悠悠地吐出四个字:“节制房//事。” 许砚秋脸上瞬间有点挂不住,眼神飘忽着不敢看人。 沈翊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伸手,默默地把许砚秋衬衫最上面那颗不知何时解开的扣子,给仔细扣上了。 然后,他拿着老中医开的方子,带着耳根微红的许砚秋去药房抓药。 为了严格遵守医嘱,两人私下约好,那种事每周控制在一两次。 想法是好的,但或许是因为刻意压抑了一段时间,每次真到了时候,沈翊就有点……收不住,时间拖得格外长。 反倒是许砚秋,照着方子调理了一段时间,补得相当到位,整个人容光焕发,气血充足,精神头比之前还好。结果就是,他更有精力缠着沈翊闹腾,索求无度。 这么折腾下来,沈翊自己都觉得有点吃不消,甚至开始考虑,是不是也得抽个空,去找那位老中医给自己也号号脉,开几副补一补的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