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青萍》 第一章 晚上十点,钟之璐刚刚酝酿出一点睡意,就被手机里飘来的精致和弦铃声吵醒。跟叶仲锷离婚后的这一个月,她几乎夜夜失眠,每天不得不借助安眠药才能勉强入睡,在现在这个时候被电话吵醒,可以预料,这个晚上她再也不可能睡好。 壁灯还亮着,她从小怕黑,总觉得暗处有影子对她虎视眈眈,所以养成了睡觉很少关灯的习惯,离婚前可以抱着叶仲锷入睡,身边有男人的阳刚之气,关了灯也就无所畏惧;不过离婚之后,那种怪异的感觉又回来了,影子潜回来,藏在她身后,每次她回头看,就没了。不开灯肯定睡不着,开了灯未必睡不着,她宁愿选择后者。 挣扎着从枕头边摸出手机,屏幕上一串陌生的号码,看区号却是本市的。这个时候,谁会给她打电话?叹口气,无奈的摁下接听键。 之前她已经设想过这通电话是谁打来的。如果是父母,就说,我很好啊,吃得好睡得着,不过是离婚吗,现代人哪个不离婚的?放心放心,又不是离了叶仲锷我就活不了了,你们女儿是什么人还不知道么,哈哈哈;如果是邓牧华的电话,那就说,师姐您老人家饶了我吧,这个时候你打什么电话,害得我又要失眠啊;如果是叶仲锷…… 不过十点多,按照以往的惯例,他现在肯定是在某家金碧辉煌的大酒店里,穿着笔直的西装,不是跟商场政界的名人谈笑风生就是在名媛淑女前展露其魅力风度,轻而易举的就能博得大票粉丝。算了,他怎么舍得打电话来。离婚协议书都签了,最后的希望都不留给她,还有什么可指望的。钟之璐啊,你死了这条心吧。 怎么也没想到电话那头传来的是女孩子突兀的哭声,仔细听,还和着一声一声的“之璐姐,之璐姐……我妈妈……” 之璐傻了眼,连连问:“请问是哪位?”说到这里想起来了,忙问,“小里?是你么?怎么了,家里出事了?你妈妈出事了?” “哇,”杨里哭声惨烈,“之璐姐,你来一趟吧,我妈妈……给人杀了……” 这通忽如其来的电话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之璐睡意全消。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从床上爬起来,换上衣服,系上围巾,抓起挎包冲出了门,穿过小区的诺大花园;当她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全过程只花了七分钟,那么敏捷迅速,仿佛全盛时期的钟大记者再次复活。 上了出租车她告诉司机“西城区嘉禾路”,说完又拿出手机打电话报警,急促的说:“嘉禾路三号后的小巷子里五号小居民楼二层,出了一桩杀人案,麻烦你们派人去看看,对,我就是这个电话,找不到地址请打这个号码。” 出租车司机震惊的把脸侧后,看着这个一脸焦灼的年轻女子。这个小区算得上本市最贵的小区,寸土寸金的说法绝不为过。住户非富则贵,衣着亦不俗。他瞥到后座上的年轻女子却有些不同,漂亮是相当漂亮,可是明显是匆忙出门,完全不在乎外形了。她紧紧捏着手机,恨不得可以飞到杀人现场,还在不停的催促他。司机见多识广,知道她有急事在身,猛的一脚加大油门,车子向前飞速驶出。 之璐从车窗里往外看,今天是正月十六吧。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的确说得不错。月亮悬在夜空,光芒犹如古代银币的辉光,冰凉刺骨。可那光芒还是不及这个城市的灯光扎眼,它们颜色各异,诡秘的闪动着,仿佛一只只苍老疲劳的眼睛,将这个城市最隐秘最阴暗的事情都在眼底。黑暗的交易,背地里的阴谋,不可告人的罪行,除此,还有谋杀,残忍且鲜血淋漓的谋杀。 西城区是江州市里最偏僻贫穷的一部份,接近郊外,而所谓的嘉禾路这一带更是宛如贫民区,低矮的房屋成片,屋舍摇摇晃晃,住户多半都是从外地来此的民工,条件可想而知,三教九流的人都在此地出没,时不时的还有关于流窜犯的新闻传出来。 之璐在嘉禾路下了出租车,在路边最显眼的电话亭边看到杨里。 她咬着手指,的泪水仿佛黄河决堤一样的从脸上滚下来,给路灯照得亮晶晶的。她还背着书包,看来是刚下自习回来就看到屋子里的惨剧。正在上高三的女孩子,那么孤零零的身影,之璐觉得心口猛然一抽。 深吸一口气,之璐走过去,拍拍她。杨里抬起头,在泪光中看清来人,眼泪大滴大滴的涌出来,一把抱住她的腰,开始号啕大哭,絮絮的说:“之璐姐,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我妈妈,好可怜啊……我不敢回去……我不敢看她……” 杨里不是一般的女孩子,钟之璐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清楚这件事情。她受过的委屈体验过的心酸车载斗量,可她从未看到她流过一滴眼泪。三年前的杨里还在读初三,十五岁的女孩子,为了父亲的冤死,一个人从偏僻的小县城来到省城,孤身上访,在大街上一跪就是一天,最后不吃不喝昏倒在路上,那个时候她都没有哭。可现在,却哭得那么凄惨,声嘶力竭,声音都哑了。 两人沿着小巷子缓缓走回去,杨里缓缓停住了哭泣,叙述了事情的经过,跟之璐预料的不差分毫。她向来是个聪明孩子,知道现实总要面对。下晚自习归来的杨里以为今天跟以往没什么不同,一回家就会看到母亲温暖的笑脸,听到她关切的声音,小桌子上永远有为她准备好的夜宵。可今天不一样,推开门的时候,她才知道,一切都改变了。 杨里很瘦,也不高,之璐握着她的手,干且瘦,仿佛摸着一把骨头。之璐觉得手心都是汗水,但还强迫自己用貌似平稳的的声音告诉她冷静,同时也告诉自己要冷静。 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采访来过两次,来探望杨里和她母亲许惠淑也有两三次。杨里考上省重点中学的高中之后,许惠淑也跟女儿着来了省城,在这里租了这间小房子,地方偏僻,但是租金便宜。 杨里的家是很老的筒子楼,大概是三十年前建的,墙壁斑驳,门窗剥落,本来就非常窄小昏暗的走道里,堆满了煤块和破烂家具,使走道显得非常拥挤,偶尔还有死老鼠的恶臭从角落里传出来。这一带都是这种楼房,但是潜藏着某种活力,住了接近三千人。一时之璐有些恍惚,她记起叶仲锷说过,下半年这一代就要拆迁了,将会建起精致的花园小区。这些人又何去何从? 门虚掩着,应该是杨里刚刚太紧张忘记了锁门。杨里站在门口,哆哆嗦嗦的不肯进去。之璐深吸一口气,伸手推了推门,房间没有光,阴阴沉沉,比这个城市更加阴暗。之璐谨慎的跨前一步,站到了门栏之内。 血腥味首先钻进鼻孔。之璐摸到了墙壁上的绳子,往下一拉,待眼睛适应光线之后,惊得倒退数步。之璐以前在省里最有名的报社做新闻记者,公安新闻,时政新闻都跑过,绝对算得上见多识广,可依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第二章 天色微亮,之璐就醒了过来,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看了看,眼睛大的人往往眼袋也很明显,一个晚上不睡觉早上起来跟双眼跟熊猫差不多,以前叶仲锷就最反对她熬夜,一过十二点就强迫她上床睡觉,不过他成功的机会并不多。她垂眼苦笑了一声,拿起电话打给邓牧华请一天假。 邓牧华爽快的一口答应下来,又觉得这样答应太便宜了钟之璐,顿一顿后让存心让语气里带着点语重心长:“又醉了?知道刘伶是怎么死的吗?之璐,你看你这两个月都请了多少天假了,你刚到杂志社还没有三个月,老这么请假别人会有意见的。” 之璐无奈的摁着额头:“这次情况特殊,电话里说不清楚,回来跟你当面说。” “好吧好吧。”邓牧华说。 邓牧华是之璐大学时的师姐,作毕业论文的时候认识的。那时邓牧华是之璐指导老师的研究生,老师很忙,往往无暇顾及他们,遇到有些小问题之璐转而请教邓牧华,一来二去的也就熟了。之璐上研究生的时候她毕业了,然后就是接近五年的失去联系,直到两三个月重新前找工作时找到了东南文艺杂志社,赫然发现该杂志的主编就是以前的师姐。 那时候之璐不想再找工作折磨自己,记者看来是没法再干了,别的工作也差不多。于是就在东南文艺驻扎了下来。这种纯文学性质的杂志社的编辑并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干,每天的工作无非是审稿约稿,工资没有当记者时那么高,但也还可以,她一个人生活绰绰有余,而且清闲。 只是现在,恐怕是清闲不起来了。 来到客厅,透过落地窗帘,见到杨里已经醒了,她坐在阳台外的小凳子上,伏案认真地写着什么,玻璃桌上放着她老旧的书包和一沓卷子。 拉开玻璃门,寒气扑面而来。之璐忍不住紧了紧外套。杨里有事做也好,可以少想昨天晚上的那一幕。之璐伸手拍拍她的肩头:“小里,阳台冷,进屋去吧,书房在楼上,以后你就在那里学习。” 杨里神情很平静,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她放下笔,说:“之璐姐,我妈妈一直都希望我考好大学,她说我爸爸也会高兴的。” 之璐知道杨里成绩拔尖,可看到作业本才知道她字也写得很好。 “父母都望子成龙啊,”之璐开口,“你们班主任老师的电话是多少?我给他打个电话,你今天就别去上课了,我们去一趟公安局。” 杨里“嗯”了一声:“之璐姐,我想申请住校,那样方便点,还可以多上一节早自习和晚自习。” “不行,”之璐当即反对,“就在我这里,你一个人在学校,不知道会乱七八糟的想些什么。我不能放心。行了,别跟我争,我知道你是怕给我添麻烦,但是你想想,还有三个月你就高考了,还能给我能添多少麻烦?”说着拿出一串钥匙给她,“拿着。以后放学就回这里,这里跟你学校也不远,两条街外就有公车。” 杨里沉默了半晌,还是接过了钥匙,低声说:“之璐姐,我考上大学了就会搬出去的。” 之璐表情陡然严肃,“小里,我从来没把你当成孩子。你聪明勇敢,比我认识的绝大多数成年人都强。但你毕竟是高三学生,学习始终是第一位,好好学习才能对得起你的父母。你妈妈的事情我也难过,但我会一管到底。我知道,你的学习肯定要受到影响,但是请你一定把这件事对你的影响降到最低。你成绩优异,只要发挥正常,肯定考上名牌大学。” “嗯。” 然后两个人就沉默下来,不约而同的看向阳台。这里是六层,从上往下来可以看到铺着白石块的路面和道路两旁高大的树木,它们有着交错的、满身痂壳起皮的树干,仿佛苍老的皮肤。站在这个阳台上,可以从路的这一头,看到路的拐弯的另一头,道路弯弯曲曲,好像没有尽头。 出门前之璐给杨里的老师打了电话,那个年轻的女老师大概一辈子都没想到世界上会有这样残忍的谋杀案,连着尖叫了好几声,像是被吓坏了,最后才想起关心自己的学生,哆哆嗦嗦的准了假。 顺手打开冰箱,里面空无一物,水果都没有,更别提鸡蛋牛奶饼干。从叶仲锷不回家开始,之璐就没有再准备早饭的习惯了,一日三餐都是在公司楼下随便吃点什么;周末的时候就在家里蒙着被子睡大觉,肚子饿了就叫外卖,不饿的话就什么也不吃,坐在电视电脑前发呆。她没有吃零食的习惯,只好抱着酒杯一杯一杯喝酒,喝醉了倒在沙发上睡觉,睡醒了起来接着喝。酒橱里有很多名贵的好酒,外面未必买得到,都是别人送给叶仲锷或自己的公公叶青茂的,离婚的时候除了衣服,叶仲锷什么都没带走,酒自然也留下了,现在已经被之璐喝了三分之一。 把自己收拾一下,估摸着大概能上街见人了,又找了自己的衣服给杨里换上。杨里个子娇小,略长的上衣穿在她身上成了大衣,越发显出娇小来。在电梯里杨里低声问她:“之璐姐,你昨天说,你一个人住?” 之璐垂下眼睛片刻,然后笑笑:“是啊,我离婚了。” 杨里一怔,表情剧烈的变了变,很久才吐出两个字:“离婚?” 那复杂的表情让之璐看得一怔,想要说什么话的时候听到“叮”一声,电梯到了一楼,停下。之璐没有迟疑,牵着她的手大步走了出去。 周一的早上,正是上班的时候,路上人来人往车来车往。她们在公安局在附近的小店吃早饭。很香的稀饭油条,两个人心事重重,吃的都不多,但拼命的往胃里塞食物,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只知道必须吃下去才能面对今天明天乃至将来的事情,不论未来多么可怖,她们总是要面对的。 吃完早饭,两人去了西城区公安局。刚刚到上班时间,公安局还是一派百废待兴的模样。鲁建中在大门迎接了她们,领着二人上楼来带到取证室坐下;片刻后又进来其他两名警官,一人记录,一人旁听,鲁建中为他们互相做了介绍,然后说:“这个案子性质严重,我们正在申请立案调查,请放心,我们会竭尽全力抓到凶手。一会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 杨里点了点头。 之璐颔首说:“鲁警官,你们问吧。” 情况其实很明白,除了不知道是凶手谁和为什么下手,其他一目了然。许慧淑是那种地地道道的农民,甚至连字都不认识几个,怎么想,也不会结识什么仇家的。杀人也是需要力气的,如果不是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没有人会用这种方式谋杀一个完全无害的中年妇女。 第三章 在公司楼下遇到邓牧华急匆匆的从出租车里出来,一样是一脸的倦意,之璐正准备询问何故时她倒是先问了出来:“你看上去怎么比以前还糟?” 之璐揉了揉快要僵硬的脸,也问:“师姐,你又怎么了?” “还能怎么样?”邓牧华欲言又止。 每天这个时候一楼的电梯口都是人满为患,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噤声。之璐认识的同事极少,对很多人可以做到视而不见;邓牧华好歹也是主编级别的人物,哪怕再累都要笑容满面的跟人招呼。东南文艺杂志是东南出版社旗下的四本期刊之一,水平和销量在同类文学期刊里属于中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杂志社人也不多,十个编辑,大部分都是三十五岁以上的中年人,之璐和邓牧华是其中最年轻的。以前二人关系颇好,渊源很深,现在再次遇到自然比关系比别人融洽。 虽然是主编,邓牧华其实并没有架子,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能当上主编纯属意外,完全是捡到的便宜,这样的纯文学杂志,只要每期的导向和主题定下来,谁来做这个主编都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跟她谈起前两天遇到的事情,没有提起具体细节,只说被害一事就让邓牧华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撼的感慨了再出离愤怒的拍桌子:“残忍啊!原来以为这些案子只能发生在连续剧里,没想到我们身边都存在!而且真是蹊跷,真是让人想不通。” “嗯。” 邓牧华深思了片刻,想通了什么了似的,拿手指戳她的额头,就像读大学那会批评她:“之璐,你虽然是一片好心,但我觉得这个事情背后不简单。你让那个孩子住校不就可以了吗?现在不是给自己找事是什么?这么些年下来,你喜欢多管闲事这个毛病怎么一直都改不掉,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这个毛病害死。” 之璐唯唯诺诺的点头:“也不完全是,小里很聪明懂事,添不了什么麻烦,不外是多一张嘴而已。” “我是觉得这件事情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那个女孩的母亲绝不会无缘无故的招惹到这么狠毒的角色,”说着瞥到她的脸色,邓牧华知道说了也是白说,聪明的改了口,“哎,你也就是这个性子,估计一辈子都改不了。所以硕士才会改学新闻吧,非要做记者不可。” 的确如此。之璐说:“新闻学本来也是我高考第一志愿,不过差了几分,没考上,所以上研究生的时候补回来。” “认准一条路走到黑,绝不回头,难怪嫁不出去,”说着邓牧华自嘲的一笑,“不说你了,我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晚上又要被逼着去相亲。” 邓牧华比之璐大了两岁,今年就要步入三十大关,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结婚,被家中父母长辈都快逼疯了,平时那么稳重的一个人,说起相亲就像个孩子一样沮丧。这几年来,她前后相亲不下五十次,各色人等都认识得差不多,经历也丰富多彩;之璐有次玩笑说她完全可以借助资源便利写写《相亲宝典》赚赚稿费,这个建议被邓牧华一个白眼送了回去,她说,我已经很郁闷了,再写书岂不是把郁闷放大百倍千倍? 餐厅里有液晶电视,正在播送本省的午间新闻,大幅报道最近在市里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大型财富论坛的相关新闻。电视所在的方向虽然在之璐身后,她还是听到熟悉的名字飘过,眸子里暗光一现,下意识回了头,看到了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时,思绪不受控制的飘远。 邓牧华见到她怔然且若有所思的模样,拿着勺子在她面前一晃,细白色的银光微微晃动,那光芒如此灼眼,之璐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缓缓的把目光转回来,清明如斯。邓牧华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电视,并无意外的“哦”一声,念着屏幕上的字:“安业集团董事长叶仲锷?原来是他,这么年轻英俊,真意外。” “哦,”之璐愣愣的说,“你认识他?” “你以为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有时也会翻翻财经新闻的。叶仲锷是什么人啊,都不知道你这两三年的记者是怎么干下来的,”邓牧华感慨,“有钱有权,年轻,长得又不错,真是现实版的天之骄子。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如果没结婚的话,恐怕本省一半女性都想方设法的想要嫁给他。” 刚进杂志社的时候邓牧华让她填个人信息,她踟蹰再三还是填下“未婚”两个字,邓牧华在旁边看着,拍拍她,语气如此悲悯的说,想不到啊,怎么都没想到曾经大名鼎鼎的文学院的院花也沦落到这个地步,跟我一样嫁不出去,可叹啊。 本想说什么话,顿一顿,那句话在喉咙打个结,终于吞回去了。之璐勉强让自己露出满不在乎的微笑来:“哦,我觉得这个新闻稿写的不够精炼,用词不准。” 邓牧华连连摇头:“你以为你还是记者啊。” 不觉怅然,的确不是了。不但做不了记者,连家都没了。电视里,一身深色西服的叶仲锷在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他个子很高,肩膀宽挺,身材非常好,那身西装在他身上,妥贴极了。以前在穿衣服的问题上,他很喜欢征求她的意见,尤其是出席重要的聚会时一定要她拿主意,她就回答,你就按照以前的习惯穿吧,反正你什么衣服都能穿得好看。 其实他何用她的意见?他非常注意仪表,对衣服的品味也比她高得多,连她不少衣服都是他买的。此刻他面带微笑,眉毛稍微上扬,声音一如继往的温润低沉。 想不到两个月后她听见他的声音,居然是在电视里。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是在民政局吧。他签完了字,把笔递给她;她没接,从包里拿出自己的笔,一笔一划的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力透纸背。眼角余光看到他握着笔的手在空中停了一会,片刻后才收回去,这个时候他说,之璐,如果你的脾气不改,以后会吃亏的。 真是气苦。她没勇气看他,只是笑了笑,恭喜你了。 其实他们要离婚的消息传开后,她的父母,家中的长辈,甚至八十多岁眼睛半盲的奶奶都来劝她别再跟以前一样倔强下去,建议她低声下气的求求叶仲锷,两个人试着重新开始。怎么算,他们结婚还不到三年,三年之痒都不到,岂不是叫人扼腕。女人不像男人,离婚后再嫁就困难了。之璐自己也承认,她在学习工作上是倔,非常较真,但大事上她不糊涂;不是没想过求他,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办法都想过,不过男人的心都不在了,再求又有什么用?什么都没了,自尊不能再丢了。 越想脑子越疼,在暖气太足的办公室昏昏沉沉的熬了一个下午,稿子还没有看完,她收拾了一下准备带回家看,刚刚站起来就到了鲁建中的电话,他言简意赅的说:“钟小姐,麻烦你来公安局一趟。” 第四章 推开门,照例是清冷一片,窗帘紧闭,拉得极其严实,月光透过玻璃窗户漫了进来,在银色的光芒下,客厅的家具沙发都显色阴森可怖,仿佛有了生命,面目不善的盯着她。之璐心慌,冷汗堆积在手心,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才安心。一人住独居或者独处,回忆总是不期而遇,往往在自己察觉之前就已经开始怅然。 刚刚拿起电视遥控器,客厅的电话响了,之璐诧异,尽管懒得动,还是不得不站起来,探出身子抓起电话。 结果这通电话是数月不见的李凡打来的,他一开口就出言责备:“之璐,你居然换了电话号码,够可以啊。” 离婚后之璐把家里的座机和手机的号码全部换掉,她不认为叶仲锷还会想她,即使他要找她,办法也多得很。换号的原因简单,只有一个,为了避开旁人的问讯。她做记者那会,朋友很多,家里的电话不少人都知道,时常打来,仿佛热线电话;不然就是突发新闻,电话一响就要往外跑。好几次刚刚睡下事情就来了。叶仲锷为此非常恼火,坐在床上冷冰冰的说,就你钟大记者忙,我不忙?之璐一边换衣服,一边回头说,当然不一样啊,我又不是单位的老板,我又没有那么多助理秘书。叶仲锷瞥她一眼,阴郁得可怕。 “李总你那么神通广大,还用得着我告诉么,”之璐打起精神说,“你现在拨的号码是什么?” “我问你,你跟仲锷真的离婚了?”李凡问,“我今天才听说的。” 这种事情,能假得了么。之璐静了片刻,沉默也就是答案了。“原来真离了,开始还以为是假的,真的想不到啊。”李凡声音里倒听不出多少的遗憾。 “什么事?”之璐不想就离婚这个问题讨论下去,直接切入正题。 “今天市公安局的刑警找了我,说了许惠淑被人杀害的事情,你跟那对母女关系不错吧,我来问问你怎么样了。” “我很好,谢谢你担心。”之璐立刻说。 李凡在电话那头笑了笑:“那就好。听我说,之璐,人都是要死的,伤心也没有用。如果你心情不好或者有事要帮忙,还跟开始一样,随时都可以找我。朋友一场,我一定拔刀相助。” 收了线,觉得胸口有阵暖意。李凡是之璐在一次大型活动中认识的,两人谈得来,关系也不错,在给许惠淑工作的事情他帮了大忙,之璐非常感激,为了表示感激请他去吃饭,结果在饭店走廊里遇到叶仲锷,方才尴尬的发现他们相识很久,现在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叶仲锷跟李凡握手,亲切的寒暄,怎么看都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之间的那种寒暄,但回家后,叶仲锷的脸色就郑重起来,直接问她,你怎么会认识李凡?我告诉你,不要跟他走得太近。 之璐很不满意他的说法,立刻反驳回去,李凡人很好啊。你怎么回事?怎么忽然干涉我交友了?我可告诉你啊,这可不是出嫁从夫的时代。 叶仲锷不说话,盯着她看,眼睛里有暗暗的光;最后他一把拦腰抱起她离开地面,把她的耳垂含在嘴里,轻轻的一舔,声音带着某个时候特有的沙哑感性,徐徐说,老婆大人,我会吃醋的。 她于是笑着吻回去。 那个时候,他们算不算相爱?只是太多的事情都经不起时间的磨损,最后只留下残破的记忆。 正想着,杨里下自习回来了。之璐倒了水递给她,同时问:“还不要吃点什么?我煮了点汤圆。” 杨里摇头:“在学校吃过晚饭。” 之璐想一想,把鲁建中的那番话一一转述给杨里听;听完杨里震惊极了,小脸一阵青一阵白,仿佛是又要哭出来:“之璐姐,没有啊。妈妈没跟我说过什么啊,都是些普通的事情,如果她真看到了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那神情看得之璐心疼,她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肩头:“没事了。我就是随便问问,平时有空,你再好好想看,什么细节都可以,想起什么就告诉我。” 杨里“嗯”了一声。她精神不好,有点恍惚,但还是去了二层的书房看书学习。之璐看着她瘦瘦的背影,叹了口气。这个时候说劝慰的话,毫无用处。哪怕言辞再为华美妥帖,那都是别人的感受,没有经历过这一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之璐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杨里也已经想到了,就是像现在这样,让自己忙起来,很忙,就可以不用再想其他,不用面对,也不用追问。 是啊,人生的困境和伤痛已经让她们无处藏身,生活经不起任何的拷问。 睡觉前之璐开始看稿子。前几份毫无特色,最后那个中篇小说到相当有趣。作者叫吴姜,发表过数篇文章,在正统文学界还算是新人,善用另类的写作方法,都带着卡夫卡的特色。初看总是以为是侦探小说,细看之下才发觉不是,作者要写的,是一种诡秘的,失狂的,暧昧的,绝望的,无所遁形的生活。 小说到了最后,之璐浑身一惊。女主角被人杀害,四肢被人肢解,散落在房间各处,凶手被抓获。她盯着杂志上的字,很久之后那写字才有了意义——女主角的死亡方式,和许惠淑完全一样。 第二天一上班,之璐按照稿子上的电话,给吴姜打了个电话,听声音是个不算年轻的女子,说话声音不高,但很有礼貌。因为等不及,介绍自己之后,之璐立刻就问:“请问您的《蓝白色的日光》这篇文章有多少人看过呢?都是什么人?” 吴姜很清楚的回答:“这可真不清楚了。这是我一篇旧文改出来的。好多朋友都看过,而且我曾经把这篇文章帖到我的博客里,很多网站都有转载。” 之璐让自己平静下来,再问:“你的旧文里,女主角是怎么死的?” “结局一个字都没动,”她说,“五六年前的文章了,那时候限于能力,没有写得很好,却又舍不得这个题材,现在重新改了改,虚构的成分多了,但是可能更真实一点。” 因为鲁建中负责这个案子,随后之璐一个电话打过去汇报情况,可很多事情电话里说不清楚,她那么心急,趁着中午的时间去了公安局,把自己知道的情况一一说了一遍,最后把吴姜前后两版的稿子递过去。鲁建中看后,沉思了一会,说:“有可能凶手是吴姜的书迷,从这个小说得到一些灵感;但也不排除巧合的可能性。不论怎么说,值得注意。” “真是千头万绪,不论怎么说,鲁警官,这个案子拜托你了。” 她一蹙眉,眉心就会出现两条细细的纹路,鲁建中手心一动,就要抚上去,可到底克制了自己,只是温和的开口,让她带着杨里,把她母亲遗体领回去。他尽力把这件事情说的轻松,可好几年的刑警不是白当的,他深知,那一幕发生的时候绝对不轻松。 第五章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回去上班时,邓牧华发觉她又憔悴下去几分,问了事情经过,没好气的骂她:“你真是傻,这么大的事情,不会找人帮忙么?” 之璐笑了笑:“没事,都过去了。” “我看你迟早有一天会被累死。”邓牧华摇头叹气。 她笑着低头看稿子。 这几天她失眠的症状比以往更厉害,以前吃了安眠药还管用,现在吃了安眠药却半点都不管用,好不容易挣扎着睡下,可眼睛一睁,天又亮了,不得不起来上班。杨里这时候体现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点,她起床起的较早,这几天的早饭都是她准备的。这个孩子确实太懂事了,之璐不由得想,好像回报也来的太快了一点。 正想着,邓牧华扔了个化妆镜给她,说:“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皮肤白的好像鬼一样,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吧,吃完午饭我送你去。” 骇然,拿着镜子一看,肤色接近透明,血管仿佛都能看见,的确是不健康的预兆。之璐想起最近的失眠头晕耳鸣,点了点头,她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数,也认为的确应该去医院检查一下。 出版社给各大主编都配了车,邓牧华也有一辆,小小的银色车子,她胆子不大,开得也不快,在路上温吞吞不紧不慢的走,被无数车子超过去。之璐好笑的摇了摇头,邓牧华瞪眼:“你嫌我开得不开?你自己开车试一试?” “我不敢。”之璐摆手。 她拿过驾照,不过几乎没独立开过车,一上驾驶席手心直冒冷汗,没胆子自己开车;起初不忙的时候,叶仲锷会送她上班,几天后她觉得他那车子太过招摇,然后死活不让他送,宁可自己早起去两三条街外坐公车或者打车。她倔强起来谁也没辙,叶仲锷生气固然生气,但最后也只是叹气,不得不由着她。 到医院楼下时,邓牧华把车开到停车场,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再说“一会有人来接我们。”果不其然,来人是个书卷气很浓的医生,带着一副眼镜,脸上有和蔼的笑容。之璐会意,压低声音问,上次的相亲对象?还不错吗。邓牧华不好意思,脸颊一时竟有些发红。来人走近之后,很亲切的跟邓牧华闲聊两句,转头看向之璐,略略一愣。 之璐用眼角余光瞥一眼邓牧华,暧昧的笑;邓牧华佯作不觉,为二人介绍:“这是我的同事也是以前的师妹,钟之璐,你叫她小钟就可以了;这位是我的朋友,贺清宁贺医生。” “您好,贺医生。”之璐笑着伸手。 贺清宁笑容格外礼貌:“你好,钟记者。我们倒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不过你有可能不记得了。” 之璐尴尬的“哦”了一声,她实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位医生,真是有点窘迫;邓牧华也诧异:“你们什么时候见过?” “去年的事情了,叶书记的夫人刘女士阑尾炎住院的时候,曾经见过叶先生和钟记者,那时他们天天进出医院,我怎么都会有点印象,”贺清宁笑着把头转向之璐,“对了,刘女士现在身体怎么样?” “啊,很好。”之璐胡乱答了两句。实际上离婚后她就没有再去过叶仲锷父母家,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是通知他们二位离婚的事情,公公叶青茂对她向来都是和蔼可亲甚至偏爱的,那日脸阴郁的可怕,照例没有训她,只是把叶仲锷叫到书房里去骂了一顿,骂的什么她没听到,只看到叶仲锷垂头丧气的出来,他向来都是精神奕奕神采飞扬,唯独那次,心事重重的低着头,仿佛永远都不想抬起来。 一边的邓牧华却糊涂了:“什么叶书记?” 贺清宁反而吃惊的看着她,再看看之璐,说:“哦,你不知道?省委副书记叶青茂书记啊。” 之璐明显感觉到手臂一疼,半晌后才察觉邓牧华原来是狠狠掐了她一把。门诊大楼后是各大住院部,贺清宁走在眼前,领着二人往里走,邓牧华压低声音一路盘问,之璐苦笑,那么不愿意揭开的伤疤再次被人揭开了。她三言两语的把事情讲给邓牧华听,说:“师姐,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瞒你,我来南方文艺工作的时候,恰好跟他离婚……” 说得邓牧华表情诡异的不停变化,最后只化为长长叹息,感慨:“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家世,哪个女人愿意离婚?哦,肯定是他对不起你了。那段时间你天天喝醉,也是因为这个吧?钟之璐你真是傻啊,离了就离了,借酒消愁有用么?早知道这样叫上我陪你喝酒,也有伴啊。” 之璐想说什么,习惯性的再次感觉到头晕耳鸣,恍恍惚惚中,下面要说的话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因为有贺清宁在一旁,熟人熟事,下午的常规检查进行得还算快速,五点半前已经全部检查完,结果都无大碍,惟有抽血要等到明天早上再来。 时间还早,他们一起出去吃晚饭。医院在市中心,附近有很多不错的饭店,档次也都不错。因为之璐明天一早要抽血化验不能吃太油腻,贺清宁于是请她们一家香粥店喝粥,粥店相当热闹,人来人往,喧哗声不绝于耳。正值下班时期,从二楼的窗户看下去,街道上人潮汹涌,马路宽阔,人群顺流逆流,无不行色匆匆,人人面孔上都带着相似的神情。 很久没有今天这样贴近生活,之璐没来的生出几分怅然,她一口一口的喝着粥,没有说话,仿佛整个人都精神全都被那碗粥吸引走了。邓牧华拍拍她:“要不要我唱三闾大夫魂兮归来?” 之璐一愣,尴尬的笑了,连声道歉。邓牧华跟贺清宁交换一个眼神,再慢条斯理的问:“想什么?” 这样的默契恐怕不是最近一两次相亲就建立起来的。之璐放下盛粥的青瓷小碗,说:“其实没想什么,如果你们一定要问,我正在想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邓牧华撑不住笑了:“我们认识倒是早,不过没想到相亲的时候又遇到了。” 贺清宁在旁边笑边补充:“《我最好朋友的婚礼》那部电影,看过没有?差不多这么回事。” 从他们的叙述中,很快直到了他们发展的的大概轮廓。就像那部电影一样,两人曾经是很好的朋友,曾经一次开玩笑说,如果到了三十岁还还是女未嫁男未婚,就跟对方结婚。说这话的时候,也不是对对方没感觉,但戏言的成分更多;再次遇到,两个人就有点认命的意思了。 之璐笑着低下头,没有表态,亦没有开口。别人想方设法的结婚,而她却被婚姻无情的一脚踢了出来,茕茕孑立,孤身一人,什么都没有了,早知道这样,那时应该听叶仲锷的话,要个孩子,也许有了孩子,他们就不会离婚……婚姻那栋围城,唯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其中的苦乐,真的只有自己才能知道。有人可以如鱼得水,有人却如困愁城。 第六章 拿着化验单从医院里出来,之璐在附近的十字路口前停住了脚步。有人踩着斑马线穿过马路,有人跟她一样,驻足停在路口,表情不明。三月中午的天气,已经有点热了,阳光绒毛般灼人,树木绿得初有规模,来往行人终不复冬天的臃肿。 她茫然的看着绿灯亮起,半晌后紧一紧挎包,几步小跑追上了其余路人,来到对街。远处的公车站人来人往,她心怯,随即想起附近的有个地铁站,脚步一顿,换了个方向离开。 就是回头的一霎那,她看到了叶仲锷的车子正停在不远处的省电视台门口,那里并不是停车的地方,可见他更有可能去电视台里办事。想要不认得他的车子实在有些困难,何况车牌号实在是再熟没有的。车窗紧闭,车身线条简洁流畅,幽幽的闪着铬色光芒,车子太好,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他跟你没有关系了。她如是安慰自己,朝着既定的方向走,可却怎么也没想到,几秒钟后她看到叶仲锷和一群人从电视台大门出来,之璐的双腿硬生生的就僵硬在路上。她识其中那位身材高挑的女子,名叫戴柳,因为曾经做过好几年的新闻主播的关系,气质相当出众。她跟叶仲锷并肩而行,低声交谈,其余人围在他们身边。从两人的动作来看,应该是很熟识的。尽管以前就知道叶仲锷跟她还有联系,不过亲眼看到,带来的刺激还是非同一般。 认识叶仲锷后不久,之璐第一次听说了戴柳。那个时候戴柳做主播做得风生水起,同时也跟叶仲锷走得很近。任何一个社会的背面都是暗流汹涌,各种势力此消彼长,年轻漂亮的女子能在强手如林的省电视台立足,稳稳坐着第一新闻女主播的位子,没有后台是不可能的,而戴柳的后台,就是叶仲锷。 那时她并不在乎叶仲锷跟谁交往,跟她半点没关系。再说,事情摆在眼前,她不会真的蠢到那个地步,以为在她出现之前,叶仲锷没有跟别的女人交往过。 唯一确定的,是叶仲锷一直在帮戴柳。去年这个时候她犯了错误,受到了上级严厉的批评,人人以为她会一蹶不振的时候,她转入了幕后,现在是电视台新闻中心的副主任,依然风光无限。在谣言中,这个“东山再起”的故事里,总是有叶仲锷的身影出现。之璐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她从来没问过他。不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她一直试图跟他和叶家划清关系,不让他们影响她的生活,她很少过问他的事,甚至都不知道他的收入是多少。 别的说法就更有趣了。之璐也是新闻记者,各类消息也都有所耳闻,关于戴柳的各类小道消息一直都没有中断,而所有的流言公认一个观点,戴柳之所以没有结婚,就是在等叶仲锷。 跟叶仲锷结婚后,之璐曾经在几次大型的颁奖活动中见到过戴柳,两人几乎没有说过话。但仿佛是给那些流言蜚语作注释似的,戴柳看她的目光绝对不能称得上友善。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正面接触,是前不久她去电视台面试,推开门,她赫然发现面试的领导就是戴柳。之璐觉得相当尴尬,还是硬着头皮坐下来。 仿佛正常的面试那样,戴柳问她一些基本的问题,她也作了相应的回答。房间里只有她们两个,戴柳漫不经心的拿着她的简历哗哗的翻动,片刻后愉快的笑了,缓缓开口,说,钟大记者,你不用费劲了,我让你来面试,只是想看看你现在这幅样子。电视台不会要你,别的新闻单位也都不肯要你,道理你还不明白?没了叶仲锷,你什么都不是了。 醍醐灌顶。 所有的自尊自信一霎那被踏成碎片,之璐双手抽筋,扶着桌子站起来,伸出手说“请把我的简历还给我”;戴柳手一松,雪白的纸片从文件夹里飞出来,掉在了地上;之璐在她面前弯下腰,一张一张的收拢,然后离开。 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么快又见到戴柳,而且还跟叶仲锷那么亲密。戴柳笑容如阳光般灿烂,一步三回头的返回了电视台。倒真是深情款款。 在这个念头出现和消灭的时间内,叶仲锷侧过了头,目光随意的在空中一扫,最后在之璐所在的方向停了下来。之璐眉头一紧,但他似乎完全没有吃惊,远远的跟着她点了点头,然后对身边那几位同样西装革履的男士略一颔首,朝她走了过来。 原以为离婚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再见到他,这次重逢,实在有点出乎意料。之璐静静站在原地,垂下目光片刻,抬眸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他面前,叫她的名字:“之璐。” “你好。”她客气的回答。 叶仲锷穿着一套杰尼亚的深色西装,系着条纹的领带,布料质地很好,纹路细腻独特;西装里是件浩白色的衬衣,手腕的袖口稍稍露出来一点,怎么看都气度不凡。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衣服衬托人,一种呢,根本不需要服装的点缀,什么都能穿的好看。他毫无疑问是后者。 以前之璐很少关心他穿什么,也不知道他衣服的牌子是什么,他的衣服从来都是送到专门的店里干洗。离婚前,她收拾他的衣物,才发现他原来那么挑剔,衣服基本上只限于两三个牌子。而她则跟他完全相反,有必要有空闲的时候她会刻意的打扮一下,但绝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简单收拾一下,做到整洁就出门。他们跟别的家庭截然相反。他们的朋友开玩笑时就说,不知道叶仲锷怎么忍下来的。 “吃饭了没有?”顿一顿后叶仲锷开口,声音低沉悦耳。 她回答:“吃过了。打算回单位。” “我送你。” 之璐知道他忙,摇摇头:“不麻烦你了,地铁就在附近。” 叶仲锷看一眼她,说:“顺路。” 昨天晚上她照料没有睡好,吃了好几片安眠药才勉强的睡了一会,梦中依稀有脚步声在头顶上踩来踩去;今天早上若不是杨里叫她,她几乎连床都起不来。累得不想走路,更重要的是心里有个地方作怪,于是她点头:“哦,那谢谢你了。” 他拉开车门请她上车,礼貌得让人想赞美。之璐唇角勾起一丝笑意,怎么说两人也同床共枕了两三年,现在怎么客气成这样了?他没有问她在哪里上班,她也没说,可上车后他跟司机说“去东南出版社一趟”,之璐心下一动,看来他是早知道自己的新工作了。 他们坐在后座,后排的位子依然舒适,还是跟以往一样松软,有着淡淡的皮革香味。这么些天,之璐大脑第一次主动萌生出了睡意,忍不住想打盹,不知怎么的,却又不敢。理论上说,她什么样子他都见过并且了解,也不应该再有什么不好意思。可离婚两个字的存在,犹如王母的玉簪,硬生生的在两人之间划出了一条比银河还要宽阔的鸿沟。 第七章 凌晨两点的时候,之璐再次听到那种奇怪的声音。是从墙壁里传出来的,沉沉的,穿过她的身体,在血肉之躯里旋转着,隐约带着回音。 之璐恍惚,坐起来。双人床很宽,枕头也是一对的,她的手摁在松软的枕头上面,陷下去了。好几个晚上,她都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已经分不清楚这是不是幻听,甚至不听到还会不习惯,有点声音,是好事。没有睡眠,夜晚的时间是难捱的,她觉得活着真费力气,每天都睡不着,等那个声音出现。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的,太多的沉默胜过共同的咆哮。正是如此。 坐起来,她穿过客厅,去酒橱拿酒喝。酒橱连着厨房,门微微敞开,有月光漏进来,照着光滑大理石台面和木制的刀架,照着茶色的橱柜,棱角处角度圆滑。她转了个身,在月光下打量这个曾经是家的地方。 几年前叶仲锷第一次带她来这里,也是晚上的这个时候。那时陶儒跟她分手不久,她心情很糟,加上是宿舍同学罗罗的生日,她就借故喝多,终于成功的醉了,坐在包厢的沙发上起不来。或许那个时候,就有了这个毛病?失去,离婚,感情无法疏解时,就转而在酒里寻找帮助。叶仲锷打电话给她,同学接了,片刻后他开车来,带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酒品如何,但是通常情况下,她醉了之后都会睡觉,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可是那天她却说了不少。她几乎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听到他的声音徘徊在她耳边。大概是他的声音太过蛊惑,让她恍恍惚惚,他问她什么,她就听话的回答什么,酒后吐真言,她在那种状态下絮絮的回忆,说其实自己也未必多喜欢陶儒,不过,等着等着就习惯了,忘记跟别人怎么相处了;随后她又说自己的小学和中学,一直以来的理想和自信…… 半夜的时候醒过来,之璐愕然的发现他们正某种亲密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叶仲锷歪靠着沙发后背上,微闭着眼睛休息。他的领带歪了,衬衣的领口的扣子也解开几颗,露出光滑的肌肤和完美的线条;她被他抱在怀里,头靠着他的肩膀,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钻进鼻孔。她完全石化,然后花了很长时间来确认现状。他眼睫毛动了一下,睁开了眼睛,狭长漂亮的眼睛,里面有光,映着着她的身影。之璐张口结舌的说,这,这算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在这里?他露出迷人的微笑,说,这是我家。她一辈子都没跟男人这么亲密,脸都快燃烧起来了,愈发结结巴巴,词不达意的解释说,那个,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楚,是吧?应该是的。他紧了紧双臂,把她拉近一点,慢条斯理的说,神志不清楚?你醒了有一会了,怎么还赖在我怀里不动? 是啊,为什么不动?她那么舍不得他怀抱里的温暖和舒适。她曾经有过世界上最温暖且安全的怀抱,可是却放弃了。还有比她更愚蠢的人么? 她随便从酒橱里拿出了一瓶香槟,准备返回卧室,看到了酒橱另一侧的楼梯扶手。猛然间,那种轻微的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来,依稀从楼梯那边飘过来的。她一愣,下意识的屏住呼吸,忽然害怕,但是脚下却不停息,踏上了楼梯。 二层走廊两侧有四间房子,一间书房,是最大的;一间卧室一个小厅,还有一间略小一点,在最里面,被她拿来做了储物室。她开了小厅的壁灯,站在走廊入口,在橘色的昏黄灯光下察看四周。有很长时间没打扫过了,玻璃茶几上都有了灰。主卧室在楼上对应的位子应该是储物室和书房,之璐打开书房的门,打开灯,仔细的观察了一遍。一切正常,不论是书,四壁的书柜,还是电脑书桌都不能主动发出声音。 她合上门,来到了储物室的门口,手搭在圆圆的把手上,没有动。两个月前,这个房间被她彻底的反锁上,仿佛锁上心门那样死死的锁上,没有人可能打开。房间的钥匙,在楼下的一个小盒子里。她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找到那个盒子。声音肯定也不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不知道在储物室门口站了多久,她终于能够动弹,拖着铅块一样的双腿下楼,怀里抱着那瓶香槟,沉沉的,瓶子冰凉。 客厅里的另一头的灯忽然开了,杨里揉着眼睛,从卫生间那边过来。她现在愈发瘦小,小号的睡衣看上去显得宽大,她偏偏头,看到楼梯口的之璐,一呆:“之璐姐,你还没睡?” “没有,”之璐力图让疲倦的脸上浮出点笑意,说,“小里,明天,噢,其实已经是今天了,是你的生日吧?” 杨里吃惊的“啊”一声,声音都走调了:“之璐姐,怎么知道?” “那就对了,”之璐拍拍她,“你今天晚上没有晚自习?早点回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说完却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反映,杨里怔怔的,长久没有说话,之璐只好自问自答,“饺子好不好?我包的饺子据说还很好吃。” “恩。”杨里咬着唇,低头,竭力忍耐着眼泪。 看着缓缓她进卧室的背影,之璐想起刚刚的声音,为了确认,她叫住她:“小里,问你件事。” “什么?”杨里立刻站住了,回头。 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措辞,之璐终于问出来:“最近这段时间,你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的。” 杨里短暂的一愣,一缕异样的神色在脸上转瞬而逝,取而代之的是茫然和不解,她摇了摇头:“声音?什么声音?” “那就没什么了。”这个答案使得之璐略略放心。错不了,就是幻听。就象朱实说的那样,失眠到这个份上,出现幻听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她失眠还会延续下去多久?还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更有可能,是一辈子?找不到答案。 累的不堪,工作还要做下去。单位已经有人对她三天两头的请假有意见,且不说邓牧华对她有提携之恩,只论她是她的师姐,也不能让她为难,给她丢脸。第二天下午她主动要求上门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约稿,老人家晚年致力于学术研究,不再写小说,并且多年疾病的缘故,脾气不算太好,但最后终于也被她说动,答应下来。 邓牧华在电话里夸奖她:“很厉害啊,我去过两次,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哎,都这个时候了,不用回单位了。” 之璐笑笑:“哪里。做记者的时候更麻烦的人也遇到过,不外乎是投其所好,没什么太难的。” 挂上电话,之璐去了趟超市。她先在楼下订了蛋糕,交待要十八只蜡烛,然后上了楼。正是下班时节,超市人也不少。她买了要买的各种材料,临近结帐前发现忘记买鸡蛋,又匆忙的赶回去,冷不防一个人却撞上了她,那个男人身材比一般人高大,胸膛结实得好象铁块,那瞬间她感觉眼前金星乱飞,好不容易站定,肇事者已经消失得只剩下一个背影。之璐苦笑,世界上就是有这种蛮不讲理毫无公德心的人,她只好自认倒霉。 第八章 煮好饺子,布置好餐厅,之璐去客厅叫杨里和鲁建中,结果却看到他们二人正在低声的交谈,表情严肃得不可思议。她稍微一愣之后,招呼他们吃饭。 鲁建中看到她手上的创口贴,问:“切菜伤到的?” “没事。”之璐笑笑,“进来吧。” 鲁建中瞥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主食是饺子,之璐还做了五六样菜,都很清淡,用精致的盘子盛着,很是赏心悦目。全世界的记者编辑都是最好的谈话对象,见得多,谈的也多,每句话都能出口成章。那顿饭吃得很愉快,至少,相对连日来的低沉气氛而言,他们过得很愉快。杨里的脸上浮现了久不见的笑容。虽然吹蜡烛的时候她眼眶红红的,但终究还是笑了。 送完鲁建中回来,之璐开始收拾厨房。杨里主动要帮着洗碗筷,之璐拒绝了,让她上楼看书。半晌她后回头,杨里没有离开,站在不远处,眼睛亮晶晶的。 之璐诧异,说:“怎么了?” 杨里问:“之璐姐,你为人这么好,为什么叶大哥还要跟你离婚?而且,这么久了,他都不来看你?”许惠淑是见过叶仲锷的,杨里没有见过他,但是几年相处下来,怎么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她历来这么叫叶仲锷。 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惟有沉默。之璐把最后一只盘子放到消毒橱柜里,才说:“你很小,有很多事情不明白。人不是简简单单一个者‘好’或者‘不好’就能评价的。我不是合格的妻子,不够关心他……而且,都离婚了,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他又怎么会来看我。除非,”她想起下午那场车祸,又低头看看手上的创口贴,微微笑了,轻轻说,“可能,我死了,或者出事,那个时候,他会来看我一眼吧,嗯,也许还会带着一束花?玫瑰,百合,还是别的什么花?” 杨里霍然变色,她几步过来,抱着她的腰,喃喃说:“之璐姐,你不能这样想,你千万不能这么想。我妈妈说,你是个真正的好人,会有好报的。我觉得,你离婚了也很好,真的,也很好。你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了,你还有爸爸妈妈啊。” 心里温暖,悲凉却也夹杂其间。之璐拍着她的后背,抚着她的头发,说:“别担心,我就是开玩笑呢。” 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那句话难道不是这么说的?杨里说她是好人,许大姐说她是好人,她们母女何尝不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人,一辈子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可下场又怎么样呢?社会又怎么允许她们活下去? 准备睡觉的时候,接到爸妈的电话。之璐拿着听筒,沉默的听母亲的训话,话题还是离不开“离婚”两个字,内容毫无新意。她说,我跟你爸几十年还不是熬过来了,你爸的优点一个没学到,就把那驴脾气学到了,一辈子都不知道变通。夫妻之间,不能退一步吗?我早让你把孩子生了,我给你带孩子,你呢?只知道跟我倔,跟仲锷倔,现在好了,离婚了,满意了?仲锷对你,我看着都感动,叶书记也那么喜欢你,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虽然听了很多次,可眼泪再次不争气的就掉下来了。听到她在哭,王良静也不再说什么,电话终于转到了钟载国手里。 钟载国向来没有说废话的习惯,也不忍心再批评女儿,很快说了正事。之璐这时才知道父母这通电话的意图。钟载国年龄到了,即将退休。 之璐想了想,问:“爸,退休了干什么去?” 钟载国说:“趁还走得动,跟着旅游团出去旅游吧。” 之璐擦一擦眼泪,笑嘻嘻开口:“那好啊,爸,你们什么时候来江州,跟我打电话。还有,缺钱就跟我说。” “你能有什么钱?我还不知道你?仲锷给你你不要,这两三年的记者,工资也就那么多,能有多少?希望工程,各种赈灾活动,你捐了不少吧?不跟我们要钱就谢天谢地了。”钟载国再了解女儿不过,完全是一幅不以为然的口吻。 之璐给他说中,还是强自笑回去:“看看你们这爸妈做的,从小到大不都以我为骄傲么?不过是离了婚,在你们心中就一钱不值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也是为你终身幸福着想啊,”钟载国深深叹气,“女儿啊,你妈没说错,看来还是我把你惯坏了。” 的确,之璐从小到大都没给父母丢过脸,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她总是以标本的出现在别人的口中。认识他们一家的人都会说,钟行长的女儿又漂亮又聪明,在班上都是前几名,唱歌跳舞什么都会,作文也写得好,还会弹钢琴,周末的时候总是听得到她家有琴声,多文静的孩子啊。她一路顺风,保送上了高中,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在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大学。若是古代,大概提亲的人都能踏破门槛。 之璐后来想,自己为什么没在这些颂扬声中迷失,一是父亲对她的影响,二是读书。她要什么书,钟载国就毫不犹豫的买下来。她看书多,书看得多,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越多,思想也许比同岁的孩子更深一些,身上也自然能沉淀出一些可贵的品质,例如道德,例如正直,例如坚持。 第一次带叶仲锷回家,他有点震撼的看着着她的卧室,说,这哪里是卧室,不如说是书房。之璐又从床底拖出好几个大箱子,那么多书都被整理的整整齐齐,一本不乱。她拿起一本亚当·斯密的传记,正要说话,他从箱子那边探身过来堵住她的唇,把她要说的每个字都吃下去。她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许久后才把那句话断断续续的说完,这都是我的嫁妆,你要不要? 之璐摇摇晃晃回到卧室,打开电视。这几天,省里正在开两会,新闻报道里全都是,她歪着头看新闻,每个领导都认识,每个字也都进了耳朵,但是就是不知道整合起来代表了什么含义。 她拿着书在客厅外的阳台上坐了一晚,半夜的时候觉得冷,回屋子拿着被子把身体裹住。没有星星,夜空暗得发亮,就像经过加了颜料的湖水,浸出一种诡异的光芒。时不时的有风吹过脸颊和耳边,仿佛低低的呢喃。她几乎睡着了。 此后连续好几个晚上,她都是这么过的。那种奇怪的声音也消失了。不过在户外过夜的结果,到底是感冒了。嗓子沙哑,咳嗽,最严重的时候话都说不出来。 吃午饭的时候,邓牧华没好气,说她:“最近你的怎么状况这么多?” 之璐只笑。 邓牧华忧心忡忡:“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重新谈恋爱会不会好一点?喂喂,我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第九章 事已至此,之璐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冷静下来。无论如何,她不想死在这样的环境和这样的人手里。 那人声音果断:“文件在哪里?” 当下就是一愣,之璐一头雾水:“什么文件?” 他不耐烦,拿刀在她脖子上敲了敲,语气更加凌厉:“我问你,那文件藏在哪里!” “我不知道什么文件,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之璐平静的回答。她脑子里升腾起一个念头,这人很可能是找错了人。以前也经常收到威胁要杀她的邮件电话之类,但是这样真刀真枪的威胁,还是首次体验。 他不耐烦,之璐感觉手腕狠狠的被人一扭,钻心的疼。冷汗顺着她苍白的没有血色的脸颊滚下来,同时听到他说:“原来你真的不想活了。” 脖子那里冰凉,他的刀就停在自己的脖子的动脉血管处,只要轻轻一割,她大概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平生第一次跟死亡如此临近,这种感觉让她呆了几秒钟。一阵阵的阴冷的风在她心里抽打,死亡在她耳边喘息延续。 她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大脑冷静下来,平和的说:“你有没有想过,就算我有你说的东西,你杀了我,岂不是更加得不到?” 身后的人影没说话,那份安静更让人恐惧。 之璐觉得缺氧,深深吸一口气后继续说:“如果那份文件值得我这条命来换,那我怎么又会把它放在你找得的地方?如果我死了,那份文件还会安全?你觉得我会这么蠢?坦白说,你杀了我一点好处也没有,还要背上一条人命。” 回答却透着极度的轻蔑:“人命算什么?” 之璐缄默片刻,她绞尽脑汁的整理思路,回忆自己曾经在犯罪心理学这门选修课上听到的内容。顿一顿后,她清晰的开口:“是真的,我不知道什么文件,我完全不懂你在说什么。如果你确信自己没找错人,请你先告诉我那份文件到底是什么?” 那人笑了几声,刀锋避开她的脖子:“倒是有几分胆量。” “你是谁派来的?”之璐暗暗松一口气,“为什么找上我?” 话音一落,那把刀子移动下滑,移到了她的胸口,虽然刀尖距离胸口有一定的距离,但衣服她也能感觉出刀子里散发出的寒意。低头一看,这个巷子光线如此黯淡,刀身窄窄,看不真切,依稀感觉是不锈钢制成的。她闭上双眼,一字一句的问:“许大姐也是你杀的?” 那个人一时没说话,片刻后狰狞的笑了几声:“看来,我实在不能留你。” 问话之前她已经有了答案,现在终于确定下来。这个人的笑声里分明透露着渴望,绝对动了杀意,就是像是闻到鲜血味道的吸血鬼,凶狠残忍,没有任何怜悯之心。 霎那间绝望拥上了心头,世界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刻被无限延长。生死旋踵,她想起看过很多次的一本书,喃喃的背,“白天和晚上,夏天和冬天,光和黑暗,全部都被接受。当两者都被接受,当生命的两极都被接受,你就会得到平衡……” 哪里还听过这段话? 那个夜晚,叶仲锷带她出去,他们在五十层大厦的楼顶,楼顶的风毫无遮拦,肆意呼啸,她穿着他的外套,感觉到无法解释的温暖;地面和天空的距离同样遥远,远得一切都静止不动。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她坐在栏杆上,笑着跟他说尼采、康德,叔本华、奥修,眉飞色舞的背文章的节选给他听;她的手在他的手心汲取温暖,忽然一低头,愕然发现右手的无名指上多了一个戒指。 他吻她的手背,抬起头时目光如星,写满温柔;他说,钟之璐,你愿意嫁给我吗? 一切还是最初。 忽然手臂能活动了,之璐感觉她身后的那个男人在拿上衣里的手机;死寂的巷子里,距离又近,手机那头里的声音隐约可以分辨,没有什么特色的中年男子声音,带着南方口音。那人一直听着,最后几近不满的把手机塞回衣服里,冰冷的声音说了一句,“算你命大。”之璐一个闪神,他跟出现时一样,迅速消失在漆黑的巷子深处。之璐呆呆看着,没勇气追上去。 百多米的距离奇长无比,之璐拖着沉痛的双腿离开,回到宽阔的马路上,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她忽然想流泪。僵硬的双腿开始软化,她踉踉跄跄的扶着墙站定,下意识的摸出手机,刷刷的翻着电话本,终于翻倒了“老公”那条,拨打出去。悠长铃声响起时,她猛然醒悟,重重摁了挂机键。 她打车回家,在车上终于觉得后怕,恐惧宛如后劲十足的酒,一下子涌到了喉咙,逼得她想连连咳嗽,可第一声之后就忍住了。她没有任何地方受伤,浑身上下的神经都绷得直直的,稍微一个触动都能让她心跳急剧加速。跟凶手如此近距离接触,而自己也差点被杀,对钟之璐而言,绝对是个全新且叫人战栗的体验。 都不知道那个晚上怎么熬过去的,可不想让人看出来,她掩饰的不算成功,杨里很担心,问她晚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她欲言又止,最后什么都没说,只让她上楼学习。杨里魂不守舍,上楼的时候没注意脚下,结结实实的摔了下来,膝盖小腿上青了一大片。 之璐找红花油给她抹上,然后送她回了卧室,去书房把很久不用的素描本和笔找出来,坐下,把感觉到的所有关于凶手的外貌和身体上的细节都画或者记录下来,聚精会神时,手边的座机响了,她没抬头,顺手抓起来:“你好。” “之璐,是我。” 一呆,竟然是叶仲锷的声音,温润低沉。 “哦,哦,”之璐说,“是你啊。” 叶仲锷问:“晚上你给我打电话,有事?” “哦,没什么事情的,不好意思啊,是我拨错号码了。”之璐敏捷而轻快的笑了两声,转变之快,她自己都咂舌。可电话那边没声音,冷场,她于是继续说,“真没什么事情啊,本来是打给师姐的,结果选错了,拨号码拨到你这里了。对不起对不起,不是打给你的,你别误会,给你添麻烦了,谢谢你了。” “真的?”叶仲锷声音一沉,“拨错了?” “当然是这样,肯定是拨错了,”刚刚说了那么多话,反而接近欲盖弥彰,露出了怯意,之璐懊悔得心如猫抓,换了个语气,笑嘻嘻的,仿佛刚刚中了奖那样满是喜气,“我还有事情呢,不跟你聊了,再见,晚安。” 一下子挂了电话。她没勇气再说下去,只怕一开口就会忍不住嚎啕大哭,出声哀求。他们认识五六年,夫妻作了三年,她从来没在他面前留过一滴眼泪,甚至委屈都没露过,即使最后离婚的时候,她也什么都没说。 第十章 何为恐惧? 上大一的时候,之璐曾经花过大量时间阅读《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并为它撰写了数篇评论。那时候她以为自己彻底的读懂了这篇深刻的小说,可此时此地,她再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无知。她诧异自己的迟钝,居然在这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才首次想到,小说里弥漫着的从来不是对黑夜的恐惧,也不是对未知的恐惧,而是——对人生的苦难,对活着的恐惧。 人生的无助,无望,无用逼得她走入恐惧的想像里去,像雾霭一般不可避免地缓缓升起,模糊了她的来路和去处,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宛如黄泉路上。是啊,黄泉,还不如死了好。 偏偏不能。她活着。之璐张张嘴,说:“谁在那里?谁在那里!你在找什么东西?” 没有人回答,雷雨拍打窗户,哗啦作响。之璐在黑暗中摸索着回到了床头,拿起座机,指示灯没有亮,听筒里没有任何声音。她又顺着床头摸手机,本来习惯把手机放在枕边,可今天什么事情都偏离了正常的方向,自然,手机不在以往应该待着的地方。她又惊又急,杨里提醒了她:“客厅也有电话。” 从敞开的卧室门往外看,客厅漆黑一片,是包容一切的黑暗,那里面,藏着太多的可能性,其中之一就是手握凶器的凶手,有着狰狞的面目。可客厅不能不去,电话是她向外求救的唯一方式。 她跟杨里互相搀扶着来到客厅,手心都是冷汗,目光谨慎的四处乱晃。窗外的雨下的正酣,屋子里每一声响动都能使她们心跳剧烈加速。之璐摸着沙发坐下,搁搁绊绊的摸到了电话,拿起来,依然没有声音,指示灯依然也没亮。 电话打不通,手机找不到。她抱着杨里,想,莫非是她们今天要困死在这里?一道白光乍现,她目光低垂,浑身发寒,随即否认了这种可能性——在那些时不时闪起的白光里,她目光随着电话线一路游走,电话搁在两张沙发的中间,靠着墙壁,稍微往茶几后一看,就能清楚的发现——半截电话线吊在空中。 整整二十七年来,钟之璐的人生从未象这几天时间这样波澜壮阔过。阴谋和陷害,绝望和反抗,谋杀和被杀,而如今是终极思考,生存和死亡。 忽然杨里把她的手机递过来。杨里也看到那跟被剪断的电话线,恐惧袭上了心头,说话也不利索:“之璐姐,这个,你的手机,在沙发上,刚刚我摸到了。” 宛如一线生机。之璐拨电话给鲁建中,他一下子就接了电话。警察就是不一样,声音很亮,非常有威慑力,让本来惶惶不安的之璐镇定下来。鲁建中听完叙述,声音一沉:“那个人还在你家里?” “应该是,不过我没看到人。”之璐开口。 鲁建中知道她家房子大,藏一个人太容易不过,他让自己安心,说:“小里在么?” “她在我身边。” “找一样可以防身的东西,看门锁好了没有,去邻居家躲一躲,”鲁建中说,“一定要冷静,就算正面遇到那人,也试图讲道理。” 之璐压低声音:“我不敢动……我们停电了……” “那就呆着不要动,”鲁建中急速的说,“千万不要轻举妄动。那人没有现身,说明他目前不会想要害你们。” 挂上电话,之璐环顾了一圈屋子,没有人从黑夜里潜出来,仿佛那个人从来没有出现过,她看到的那个影子不过是某物体的阴影而已。杨里的声音似乎在发抖,说:“或许走了吧,啊,肯定是走了。他有办法进来,也有办法离开。” “怎么进来的?”之璐接着她的话往下问,同时自己也有了答案。她再次翻开手机,根本不翻电话本,直接输入了一串十一位的数字,拨了出去。她小心翼翼的把手机举到耳边,等待着那个声音的出现,每一声细长的“嘟”都是一种凌迟。 电话无人接听,断了。之璐再拨了一次,这次那个她期待已久的声音终于在手机那头响起来,既遥远又熟悉:“喂。” 毫无疑问,被电话吵醒前,叶仲锷正在睡觉。他声音慵懒,有点沙哑,因而显得非常性感。几年夫妻,哪怕她再粗心大意,他某些方面的一些小细节她也不可能不注意到。例如这种声音。果不其然,另一个柔软娇媚的声音响起:“仲锷,是谁这么晚打电话来?” 仲锷仲锷,叫得真是甜蜜,听的人心都融化了。极少女人能这么亲密的叫他。之璐觉得窒息。前两分钟前她还觉得那半截电话线是她遇到的最恐怖的事物,可现在她才知道,这个女人的声音才是最有杀伤力的,疼得五脏六腑移了个位子。他从来都不缺女人暖床,就像邓牧华说的,她这一离任,不知道多少女人都会倒贴过去。唯一安慰的,是叶仲锷没有回答。 她沉默了一会,而那边也沉默着。仿佛是隔了天长地久,之璐终于开口:“是我。”又怕他听不出自己的声音,忙忙解释,“是我,钟之璐。我问你一点事情。” 叶仲锷仿佛没有情绪,声音不见波澜:“我在听。” “家里的钥匙,你那里还有一套吧?现在还在不在?”之璐说。婚是离了,这栋房子的钥匙他也带走了其中的一套。 叶仲锷停了停:“应该在。” “没有丢?也没被人拿走?” 叶仲锷短促的笑了一声,很平淡,谁都不可能听出什么别样的东西:“你觉得,我会把家里的东西乱扔?” “不是这个意思。”之璐有口难辨,艰难的说,“我只是想知道,钥匙还在不在你那里。” “够了,钟之璐,你半夜三更打电话就是问我这个?”叶仲锷不复平淡的音调,厉声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之璐张张嘴正要说话,那个娇弱的女声又说了一句“原来是她。”这句话让她心如死灰。自己为什么要让他帮忙?又有什么资格让他帮忙呢?说到底,这些事情也都是她的问题。他事情向来都多得数不清,更重要的,他身边还躺着别的女人。已经落了已是下风,再说什么又有多么重要呢。 她挂了电话。黑夜中感觉杨里推推她,有些惶恐的开口,“之璐姐,你为什么不告诉叶大哥我们现在有危险?” 之璐惟有抱紧她,说“我们不会有危险的”,压制着极度的恐惧,摸索着去厨房拿了一把刀,放在茶几上。两个人蜷缩在沙发上,等待未知的命运。 渐渐的,雨下到兴头上,雷电也少起来。身体可以不动,思路却远了。想起了最初。 第十一章 结果出乎人意料的是,鲁建中这样优秀的刑警,在房间里居然什么线索都没有发现。没有任何可疑人士;他可能到达的地方没有留下明显的脚印;门亦没有被撬开的痕迹;阳台没有攀爬的痕迹。除了那几根断掉的电话线和书房里满地狼藉的情况,那个人好像完全没有出现过。或者说,在她们惊慌失措的时候,那个人打开门溜走了。如此高明的作案手法不得不使人想起许惠淑的案子,也是事后无迹可寻,看来,这个人有着很强的反侦查经验,高明得让人心惊胆寒。 他们站在乱七八糟的书房里,人人表情严肃。鲁建中说:“明天我会去跟小区保安要录像带,再让人来这里取一下指纹。锁一定要换,安全意识要增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说着他审视的看着钟之璐,问,“这个人到底是冲着你来的,还是杨里?你以前的得罪过什么人?” 房间里所有的目光都汇集到之璐身上,气氛凝重,她想笑笑缓和气氛,可却怎么都笑不起来,最后说:“我当记者时得罪的人,恐怕十个指头都数不清。” 叶仲锷不经意的瞥她一眼,淡淡开口:“不是你。” 之璐一愣:“怎么?” 没有回答她话的意思,叶仲锷看向鲁建中,说:“鲁警官,我们单独谈一谈。” 听到这话,之璐虽然疑惑,但是也无可奈何,她低头拉一拉正在自己身边发呆到目光茫然的杨里,出了书房,下了楼。 十分钟后他们从楼上下来,从二人的神色上什么都看不出来。鲁建中对之璐和杨里打了个招呼,说自己要先走;时候已经差不多凌晨两点,雨基本上停了。之璐知道他是开着警车来的,回去也近,而且,叶仲锷在这里,她不好强留下他,只能感谢再三,送他出了门。她隔着门缝最后看到的,是他古怪的神色和嘴角的那丝苦笑,她有点诧异,但最后什么都没问出来。 片刻后杨里也去睡了,客厅里再次剩下她和叶仲锷。他们站在客厅的磨沙水晶吊灯下,光影在二人身上流转,她看了他一眼,刚刚对上他的视线,然后约好了似的停顿了两秒钟,就知道说什么了。叶仲锷朝她走近了一步,说:“我明天让人换锁。还有,今天晚上,我睡哪里?” 之璐拿手指在屋子里一晃,说:“房子是你的,你要睡哪里就睡哪里,”说完又想起他从来只睡卧室,忙忙说:“嗯,你睡主卧室,我去楼上睡。” “楼上的卧室几个月没打扫了,哪里能睡人?”他挥手,轻描淡写的说,“算了,一起挤一挤吧。” 二人在那张床上都“挤”了好几年了,哪里还有什么好腼腆的,又不是当年的钟之璐,没结婚之前宁可睡沙发睡地板都不肯跟他睡到一张床上去。而且——她的确是怕了,她的失眠问题没有缓解,还疲倦,疲倦得抬不起头,如果他在身边能有个好觉的话,也好。 其实只要他在这个屋子里,她就很安心。听到浴室传来的水声,她放心,是那种可以把命交给他的那种放心,眼睛也迷糊起来,几乎睡着的时候,感觉床身一动,眼皮下微弱的光芒随之消失,应该是他关了灯。不过今天没有灯也不要紧,他的呼吸,他的味道就在耳边,比任何催眠的药物更有效用。 她想要再次睡过去,依然打强精神,轻声说:“谢谢你。这么大的雨赶过来。” “不客气。” 不知怎么的,之璐想起电话里的那个软绵绵的声音,一句话不可抑制的从嗓子里冒出来:“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有人在你身边?是戴柳?还是别人?”哪怕是两人最亲密的时候,她都不曾问过他任何有关别的女人的事情,可是离婚了,却反而能说出来了,随即觉得懊恼:“忘了这个,我随便问问。” 叶仲锷胸膛微微振动,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你在乎答案么?” 当然在乎,可无论如何都不想知道,有极大的可能性,这个答案让她再次堕入深渊,于是说:“不,你不用告诉我。” 话音一落,她那床被子被掀开,一双手迅速的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另一只手从她的头发后面伸过去,双臂稍微一用力,她就落入了身边人的怀抱中,以他的手臂为枕。床身很宽,再睡两个人都未必会很挤。可是他还是要凑过来,像以前那样抱着她,炙热的唇停在她的脖颈处,并且没有说话。 之璐怎么会不知道他身体的这些小细节源源不断的传达出来的情绪和欲望,她提醒自己,他们离婚了,离婚了。没有义务,道德上也说不通……可怎么都挣扎不开,抑或是不想挣扎?她心里想着不知从哪本书上看来的一句话,两个相爱的身体,如何才能不往一起纠缠? 黑夜里,薄薄的鸭绒被下,她闭着眼睛,在直觉的带领下,脸蹭贴着他的耳边。他的头发尚有湿意,因而显得很软,散发着清淡香味。熟悉的味道又回来,被这种香气蛊惑,她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反手搂住他的腰, 小小的一个动作,让一切蓦然无可收拾。 接下来的一切如此的顺理成章。两人的睡衣内衣大部分都给叶仲锷扔到了床下,之璐在他身下浑身发抖,感觉到他身体里面的有条河流冲破堤坝,四处蔓延,蔓延到她的身体里,恣肆奔跑。 最紧张的时候,她意识涣散,一遍一遍的叫他的名字;被叫的那个人在微弱的光线下看着她的脸,五官精巧优美,额角,甚至细长的眼睫毛上都细细密密的汗水。认识这几年来,不论在什么事情上她都固执,除了这个时候才会软弱下来,任他攻城略地,任他进入和占据。他于是狠狠的,再一次深入她,同时吻下去,声音近乎咬牙切齿:“钟之璐,你怎么就不让我省心?”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清晨。窗帘厚实,白光就从间隙勉力挤出几线光,细长的光线勾勒出窗帘的轮廓,房间里依然是寂静和暗淡的。之璐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班也不想上了,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可是这一翻身就撞上了一个人。 睁开眼睛,看清身边人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一霎那觉得过去的时光又回来了。她呆了呆,迅速抱着被子坐起来,退出去老远。叶仲锷嘴角往下一压,两人缠绵的无法分开的景象还在眼前,在那个时候,他以为他们之间如坚冰的关系会缓和恢复,可一觉睡醒,就变了个样子,仿佛他是毒蛇,避之唯恐不及。知道她脾气倔强,顿一顿之后,叶仲锷开口:“你不想说什么?” 钟之璐心里也是五味陈扎。他没有穿上衣,上半身裸露在空气里,皮肤紧致,线条完美,在晦暗的屋子里分外明亮,让人移不开目光。曾经熟悉的身体,曾经的丈夫,她本来什么都拥有的,可她亲手毁了这一切。 第十二章 有些时候,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在事情持续变坏,坏到白热化的程度时,坏到你以为不可能再坏的时候,还将会出现另一件事情,它将会导致更加失控的状态,使得事情向着不可知的深渊滑去,令所有的人大惊失色。 之璐目前的感觉就是如此。其一,采取指纹的结果刚刚出来,两天前那个雷雨交加的晚上,整个房间没有留下外人的指纹;其二,监测的结果表明,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这个透露出的信息就更多了。上面两桩事实让人气馁,预示着凶手的狡猾程度之高。她此时坐在公安局的房间里,跟鲁建中和另一名负责这个案子的刑警小王看着他们从小区保安那里拿来的录像带,准备接受第三次的打击。 带子快进着播放,车子驾进驾出,偶尔有人进进出出。重复累赘,之璐觉得没有看的必要,不过鲁建中依然坚持看下去。 果然,第三盘录像带开始后没多久,鲁建中让小王暂停播放,说:“就是这里。” 摄像头的分辨率很高,在电脑屏幕上显示的画面相当清楚。摄像头的面向长街放置,由近及远,由上及下的往外看,最近的就是钟之璐。她头微微低着,挂着包,因为天要下雨而急匆匆的朝大门走,表情隐约带着丝丝缕缕的焦灼。之璐盯着屏幕上的自己,呆了呆。在屏幕上见到自己的脸,总是觉得不真实。 一旁的小王同样没看出哪里不对,说:“鲁队?哪里有问题?” 鲁建中走近电视,用手指着左上角,没有碰到屏幕,说,“把这个人,三个人中间这个,放大一点。” 细看,那里果然有个两三个小小的人,太远以至于他们的面孔模糊不清,观其动作,大概是在匆匆的走路。小王正在一旁操作电脑,截取了图片进行处理放大,现在看上去更清楚了一点。依稀看出那个人穿着平凡,棕色外套黑裤子,除了身材比旁边几个路人高大似乎再无任何特点。 鲁建中说:“他就是上次在超市里跟踪你的人。我预料不差,他每天都在跟踪你,你对他有没有印象?” 闻言之璐冷汗淋漓,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下屏幕,十分肯定:“完全不认识。” 一旁的小王忍不住插嘴:“有人跟踪你你都感觉不到?这个人应该跟上次要杀你那人逃不了干系。” 鲁建中略略露出个笑:“她又不是警察,没有我们这么敏锐,自然不能感觉到有人跟踪。” “不是完全没有感觉,”之璐惟有苦笑,“我走在路上,觉得人人都在跟踪我,看谁都不对劲,开始还觉得是我的错觉,现在才知道,其实我也未必错了。前一段时间每天晚上都听到屋子里有响动,也以为是错觉,原来也不是。” 他们隔着桌子对坐,鲁建中目光稍微一偏,就能看到她那眼睛里流露出的无奈神色。坐在这张桌子后的女人何其多,可只有她,一个蹙眉就能让他心神不定。随即,想起那天叶仲锷跟他说的那番话。 其实在此之前他已经见过叶仲锷一次,是无意中碰见的,他跟自己上司的上司,也就是市公安局局长一起谈笑风声,那次叶仲锷留给他印象并不深,很快就忘记了。直到大半年后,的相遇。在楼下时他觉得他眼熟,但是依然没想起来是谁;最后听到钟之璐的介绍方才想起自己曾经跟他有过一面之缘,顿时倏然一惊。原来,她的前夫居然是这样厉害的一个人物,多年的警察经验使得他看人很准,往往只从一个人的面部表情和眼神里就可以看出对方的心思,可是面前的这个男人,完全无懈可击,内敛,涵养十足,说话时透露着举重若轻的从容。 钟之璐离开房间,叶仲锷才开口说:不会是她以前得罪的人,那些事情,我都做了善后处理。有人闯进家里来,直接威胁到她,我完全没有料到。今天的事情,只能跟杨里和许惠淑的案子有关系。 鲁建中沉吟,问,你能保证不是她以前得罪的人? 他说,不是。我不会让她受任何伤害。 你们不是离婚了? 他顿了顿,避而不答,却说,鲁警官,请你多留心杨里,她也有这个家的钥匙,我不是怀疑她作了什么事情,但是她的确可疑,家里的防盗门的钥匙在外面不可能配到,一般人根本无法打开。我虽不是警察,也能感觉到这个案子想要侦破并不容易。如果之后,我能帮上忙,请尽管开口。 想到这里,鲁建中心里一沉,正想开口说话,忽然屋子里的电话响了。他离电话最近,顺手抓起来,越听脸色越沉,看得一旁的二人隐隐不安。一分钟后,他挂上电话,说:“两个小时前接到报案,新苑小区一名男子死在家里,死亡状况跟许惠淑很像,小王,找法医出现场。” 小王站起来,点点头去找法医;之璐目光都凝滞了,迟疑一下问:“连环杀人?” “不能妄下结论,目前,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动作迅速的朝门口走去,到离开公安局,都没有人开口讲话。局里的车子停在门口,鲁建中扶着车门站住,微微低垂目光,定定看她,“之璐,务必小心。”他平时都叫她“钟小姐”或者直呼其名,可现在却不知道怎么了,说话的那个瞬间,他成功的把那个“钟”字省略了。他感觉到自己对她的关心,缓缓压下心里的刺痛的感觉,又说:“你现在跟杨里有危险,公安局的人手有限,也不能确定你们跟这个案子有多大的关联,我们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跟着你。我建议,你还是回到你前夫身边,他有能力保护你们。” 这席话他说得深入肺腑,听得之璐只笑。 的确不无道理,叶仲锷也许是有能力保护她,她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四面楚歌,精疲力竭。那次深夜采访回来,中途他们的车子挂在树上,几欲坠落数十米的悬崖,好容易才被解救回去。那几日叶仲锷正在北方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连夜赶回来,又怒又心疼的说,你怎么一离了我就出事? 便走边想着事情,心里却酸楚,那时候他那么在乎她,可现在呢?迫使她辞职,迫使她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向来行事百出,而她毫无办法。 看到李凡的时候,他跟一个有着标准模特身材的美女从超市里相携着走向停车场,动作亲昵的让路人乍舌。之璐知道李凡喜欢笑,但是他现在的神情和肢体语言说明,笑容远远不能表达他的心情,只能用极度愉悦来形容,面容,包括头发都在熠熠生辉。 对有些人而言,兴奋或高兴是一间简单的事情。身边有那样一个美人的陪伴,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可能不高兴,哪怕是在花丛中留连多年的李凡也不例外。似乎都没有多说话的意图,互相客气寒暄两句,之璐想想,没什么好说的话,抬脚要走,李凡忽然叫住她,笑容蔓延到了每一个动作,徐徐说:“请代我向叶兄问好。” 第十三章 如果你有一个想法,这个想法伤害着你自己的同时又伤害着你最爱的那个人的时候,那么你多半会不停地、反复地、无限放大这个想法,心理学上管这叫做伤痕记忆。 这番话是心理医生朱实劝告之璐时说的。言下之意,就是要她刻意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可她发现,做到很难,起码,她无法克服这个困难。在出租车里,她紧攥手机,反复的想着叶仲锷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的所作所为。 站在那栋高达恢宏建筑的茶色旋转门前,之璐脚步滞留了片刻,她第一次来这里,进去后禁不住稍微一惊。大厦一层是接待大厅,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放眼望去,黑色大理石地面,纯白色墙壁,数根青色的柱子散落在厅内各处。简洁明快,让身在其中的人都觉得舒服,一心想呆在这里,再也不用出去。 虽然是五一假期内,此处并不寥落,时不时的有人进出。之璐脸色不好,朝电梯走过去,同时回忆着叶仲锷的办公室坐落在哪一层,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前台笑容甜美的小姐叫住她:“小姐,你等一下。” 大厅空旷,似乎都有回音,犹如此处磨亮的地面一样光滑。之璐不得不站住,说:“什么事情?” 她的语气有些僵硬,但小姐的礼貌堪称完美无缺,徐徐道:“请问您找谁?” 之璐冷淡的说:“叶仲锷在不在?” 那位小姐一惊,细细打量着面前这个直呼董事长姓名的女子,顿时猜到她恐怕身份非同一般,不敢轻易得罪,问了她的名字记下,拿起电话,拨了电话到刘秘书处询问,电话那头的刘秘书仿佛是有预知一样,简洁明快的回答说,来人是不是叫钟之璐?让她在楼下等一等,然后交待了若干事宜。于是前台小姐搁下电话,笑着跟之璐开口:“叶总正在开会,请问,您有预约没有?” 之璐皱眉:“那,他什么时候能开完会?我要见他。” 小姐忍住满腔疑问,微笑着请她去大厅的沙发上坐下,片刻后接了水送过来,说:“等叶总开完会,我再叫您。”她转身,高跟鞋踩者地板,声音清脆。 结果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眼见得夕阳西下。之璐性子本就急,其间数次不耐烦,可伸手不打笑脸人,前台小姐甜美的笑容实在让她节节败退。起初等得是心焦,咬着唇在原地走来走去,那些质问的话在心里无数次的演练;后来是生气,气得心口疼,把盛水纸杯都捏成了一团,低头一看,恨不得那纸杯就是叶仲锷;最后已经彻底没了脾气,站起来要走;前台小姐觉得时机已到,几步过去叫住她:“钟小姐,请上楼吧。” 见还是不见?最初的气势已经没有了,只剩下无尽的疲惫。她上了电梯。 叶仲锷的办公室跟他想象中并无差别。之璐根刘秘书有过数面之缘,招呼之后,她领着她进了办公室,从外锁住了门。这间办公室相当宽大,卫生间茶水间一应俱全。大面积的玻璃被安装在房间潮南的方向上,夕阳斜了进来,照亮了背面墙上挂着素色壁毯;壁毯下是长长的象牙白的沙发,上面有浅蓝色的靠垫;地面在夕阳的照耀下泛着金色的光,乳白色的细纱软帘将室内外隔成了两个世界。而他就正站在窗前,照例是深色西装,房间明亮,他的背影和光线混合模糊,宛如一片阴影。 之璐不作声,从挎包里拿出手机,扔在他的办公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动作有点大,小巧的手机一滚,跌落到毯铺上,声音较刚刚那声,小得多了。 叶仲锷这个时候才回头,看了一眼她,目光又停在手机上,没有表情。 不过一瞬,过往的回忆又被勾起来。他提出离婚那时候,也是这个表情。之璐定定神,冷冰冰的开口:“想见你一面还真难啊。这手机是你送给我的,有两年了吧,我不敢要了,也要不起了,特地来还给你。顺便问问,里面的跟踪芯片是怎么回事?” 叶仲锷坐下,双手放在桌子上,看她:“之璐,你就是来质问我的?我还以为你能想明白了。” 顿时明白过来,那一个多小时的等待,就是叶仲锷存心安排的。他的确了解她,特地把她的脾气都磨没了,才肯见她。真是高明,高明。 想明白了这节,之璐猛然觉得头晕,她重重吸了几口气。尖锐的开口:“还有个问题,我不明白。叶仲锷,你还背着我干了些什么?让我在楼下等一个多小时,派人跟踪我,让报社辞退我,让我找不到工作……你有一天尊重过我的意思吗?我就活该任你搓圆捏扁?把我耍得团团转,看着我做困兽之斗,大概挺有意思的?” 接到私家侦探周云电话的时候,叶仲锷就已经知道她会来,并且目的明确。他刻意让他在楼下等了等,让她有时间平息愤怒。叶仲锷阖上眼睛片刻,开始再一次的思考。不论什么大风大浪都能想办法成功解决,可偏偏一面对她,立刻技穷。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他脸色阴郁,目光锐利如刀,渐渐的眉头锁起来,说话的速度很慢:“之璐,我们开诚布公的谈一次。我们认识整整五年多,结婚两年十个月,你就得出这么个结论?原来,我不尊重你,真是前所未闻。你扪心自问,什么时候当我是你老公了?你要做记者,我依你,我支持你;你不要孩子,我也选择不要。你还要我做到什么地步?” 之璐心里长起了巨大的仙人掌,锐利的刺,细密地没入心脏,轻轻晃动也会疼痛,可是她不顾,声音陡然拔高:“这个手机,我用了两年多,原来那么早,你就开始监控我,而我一无所知。这段时间,你知不知道我天天疑神疑鬼以为自己有病了?你知不知道我已经被吓得神经衰弱了?叶仲锷,你凭什么这么做?” 叶仲锷心凉透了,冰冷的愤怒夹杂其间,平时决不会说的话,此时顺利的脱口而出:“我凭什么?不让人跟着你,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我是不知道,你知道!”之璐不甘示弱的看他,嘴下也不甘示弱,“我是什么人,什么性格,你不是不知道。我受够了,恨透了你对我生活的干涉。如果我的安全需要你用跟踪我调查我的方式实现,那我宁可不要!路是我选的,是死是活,都跟你没关系!” 叶仲锷击案“豁”一下站起来,盯着她,英俊的面孔愤怒得扭曲,摁在桌上的双手青筋历历可见:“你是我老婆,你居然说你的死活跟我没关系?钟之璐,怎么以前我没发现你这么自私!或者,只是对我自私?” 之璐无声的笑了笑,笑完了觉得不够,再笑。 “现在,不是了。”之璐轻轻说。 第十四章 五一假期剩下的几日,之璐都是在找房子中度过的,邓牧华打电话让她出去玩,也被她客气的拒绝了。她刻意让自己忙碌。离婚的时候没为了房子担忧,倒是现在,反而忙起来了,早知道,那时就应该更坚持一点不要这套房子,不听爸妈的建议,不接受他的怜悯。毫无疑问,不是自己的,始终不是。五一最后一天,她在江州大学附近,也就是她的母校附近找了一处房子,一室一厅,也并不贵,她交了订金,约好下个月十号搬来。左邻右舍都是些年轻的大学生,每个人都有者青春活泼的脸,笑意张扬,见之就令人心情愉悦。 定好房子,随即又买了一堆水果和补品去探望于老师。于老师正在逗孙子煮晚饭,强行留她吃饭。得知她的来意,又惊又喜,说她终于想明白了,于是无不言言无不尽,推荐了一大堆参考书目。之璐脸上微笑心中苦笑,哪里是想明白?被生活打败了,只好逃回校园,真是可耻。 离开于老师家,又去学校的书店,买了一堆参考书,外国文化史,世界文学等等,当夜就开始苦读,杨里占了书房,她就在客厅里看书记录笔记,深深觉时间仓促。算来,还有五六个月,博士生考试就可以报名了。 到底是年长了几岁,记忆力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好。以前的钟之璐,看书快而且从来不忘,尤其是喜欢的小说文章,看过两三遍之后就能大段的背出来。她对着书叹了口气,拿着茶杯,给自己倒水喝。书看得累了,随手打开电视,习惯性的拨到新闻频道,桥好正在播报各省党委调动换届,新的省委书记上任了,然后叶青茂的名字和照片出现在屏幕上,播音员念着他的简历。她仔细的听完了那则新闻,下意识的拿起手边的电话,半晌后才想到时间已晚,又挂掉了。 的确很久没给他们打过电话,情理上似乎说不过去。最后见公公婆婆的时候,叶青茂还语重心长的说了句“虽然你们离婚了,但你还是我的女儿,以后什么时候要来就来”,之璐的眼泪当时就要滚下来,好不容易才忍住。 第一次上门的时候,她忐忑不安,生怕这个身居高位的公公不满意自己。可他笑眯眯,和蔼可亲的让一旁的叶仲锷都大吃一惊,悄悄说,没想到啊,我真的没想到。我说带你回去给他们过目的时候,爸爸一脸不满,怎么一见你,他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她也奇怪,不过结婚的当天晚上,就知道了原因。 那时候叶青茂刚刚从外地调职到本省省委,对本省和江州市并不了解,因此在上任后的一个月在市内明察暗访,了解民情名生。曾经有次他们坐在了同一班公车,那时他们互不相识。车上的人有些多,他们都是站着的。 没过多久,上车了一位衣衫褴褛疲惫不堪的老人家,背着一只和脏兮兮的口袋,那只口袋很沉,压得她摇摇欲坠。她身上有很重的味道,一旁的人都往外挤,惟有之璐没有躲开,还帮她把袋子取下来,问她到哪一站。老人家的目的地是终点站,距离遥远,之璐俯下身子,请离她最近的那名年轻男子让座。她的语气相当客气,可那个年轻男子看她一眼,又看了那个老人家一眼,笑嘻嘻的说,给你让位子可以,但是她不行。之璐不搭腔,只是看着那个年轻人,又重复了一次,有劳你给这位老人家让个座位,谢谢你。那个年轻男子起初不答应,之璐就一次一次的重复那句,直到那个年轻人终于按耐不住,站起来下车。 之璐自己是把此事忘得差不多了,但这一幕却半点不差的落到叶青茂的眼底。他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对之璐的行为颇为欣赏。更巧的是,几日后,他在自己家里看到这个女孩子以未来的儿媳妇的身份出现,当下真是又惊又喜。 叶青茂说出这件事情的时候,叶仲锷一脸得志意满,不论三七二十一,当着所有亲人朋友的面凑过去吻她,说,老婆你看,这就是缘分,注定你要嫁给我。 想到这里,心口又是一阵绞痛,真恨不得变成电视里的主角,一旦受伤就患上失忆症,屏蔽掉一切难过的事情。抬头一看时间,又过了十二点。她收拾书和笔,家里的电话却忽然响了,她瞥了一眼显示屏,号码是本市的。 这个时候的电话多半是有急事,她抓起来,“喂”了一声;那边的声音却不是她认识的任何一个人的,说:“钟记者,打扰了。” “我是钟之璐,你是哪位?” 那人直接切入正题,说:“你想不想知道导致许惠淑被杀的那份文件是什么?” 对方的声音明明很平淡,可就是没来由的让之璐浑身冒出寒栗。她握着电话的手都在发抖:“你是谁?有什么线索?” 那人仿佛笑了一下,慢条斯理的说:“明天晚上十点,市中心北京路五号青山酒吧。还有,一个人来,不许告诉警察,否则,你一辈子都得不到。” 几乎不需要思考:“好。我答应你。” 她用整整一天的时间思考是否要把此事告诉鲁建中,但最后还都是忍了下来,又好几天的时间,他们都没有联系了。中午她特地去电信局查那个电话号码,只查到此号码是用公用电话,一无所获。 邓牧华颇担心她,说:“怎么休息了七天,你反而萎靡不振?一副印堂发黑的样子,最新小心啊。” 之璐瞪眼:“印堂发黑?你可不要做乌鸦嘴啊。” 说归说,下班后她还是咬咬牙去了青山酒吧。跟她想象中截然不同,青山酒吧规模很大,环境亦相当舒适,装饰极具多伦多风情,价格偏贵,但也能够接受。她去的时间还早,刚刚开门不久,客人也不多。之璐挑了个不错的位子坐下,点了杯酒,慢慢的喝。如果可能,她想看书,可惜光线实在太过微弱,两人近在咫尺也未必看得清楚对方的脸。 人一旦多起来,最初的恐惧感荡然无存。灯光黯淡,人影交错,酒气蔓延,梳着怪异头发的歌手旁若无人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喧哗声四起,酒吧音箱流出高亢的曲子,人群沦为黑暗的轮廓。 有人拍了拍她:“我可以不可以坐这里?” 之璐仰脸一看,诧异:“李总,怎么是你?” 李凡身边自然是不缺美女的,这次也不例外,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几乎是挂在他身上,二人身体贴合的毫无缝隙,看着就令人脸热;李凡却也不觉得尴尬,让身边的女孩先走,在之璐对面的位子落座,服务生立刻过来。 李凡熟络的问她:“怎么你一个人?” “我约了人。”之璐说。 “什么人?” 第十五章 来过公安局那么多次,可第一次被当作嫌疑犯押送进来。那几名警察很给面子的没给她带上手铐,可她觉得自己受到的待遇,已经和凶手所差无几。离开酒吧的时候,半条街的人都出来看热闹,少不了有人对她指指点点,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说这么漂亮的姑娘,想不到心肠那么歹毒,居然杀人,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她在审讯室兀自微笑起来。还是划算的,她杀人,总比她被杀比较好。 不知道在里面等了多久,门终于被打开。几名警察进屋,她都是认识,为首的就是鲁建中。房间很小,没有钟,连窗户也没有,除了一张桌子,数把椅子,别无所有。她头顶悬着一盏白炽灯,在惨白的灯光的映照下,她发觉自己双手的脸色也是惨白的。 鲁建中坐下,看着她半晌;她也坦然的看回去,脸上的笑意似乎都未退却。很快,鲁建中对那两名作笔录的警察点头,终于开始问话:“你的名字?” “钟之璐。” “职业?” “南方文艺杂志社编辑。” “复述一下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他一句一句的问,她一句一句的回答,准确清晰。 “今天晚上为什么去青山酒吧。” “昨天晚上有人给我打电话,说可以把害死许大姐的那份文件给我,要求是我一个人去,我就去了。你们可以去查通话记录。” 鲁建中目光一闪,沉声:“这件事,还告诉过别人没有。” “没有。” “为什么?” 之璐侧头,淡淡的说:“做记者时,习惯了。经常接到爆料的线索,一个人也就去了,也并不觉得单刀赴会很可怕。而且,根本没想到,那个人是针对我。” 鲁建中眉头一紧,想说什么又顿住了,取出一沓照片在桌子上摊开,说:“这把刀你认不认识?” 之璐看了一眼,说不诧异根本不可能,呆了呆后才点头:“是我的刀。我一直放在包里,准备防身。可今天才发现,不见了。” “怎么不见的?” “不知道,我没有印象。” “你确定是你的刀?” 这的确是个不能回避而且相当重要的问题,之璐迟疑了很久,才点头:“应该是,这种花纹,没有错,和我家的刀具是一套。” “那名男子叫章德,是庄华的朋友。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没有?” “完全没有。” “章德现在正在做手术,在手术前,咬定你要杀他,还说他认识你。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 之璐苦笑:“我都不认识这个人,为什么要杀他?” 鲁建中眼睛霍然一亮,缓缓伸出手,说:“把你的包给我。” 之璐虽然纳罕,但还是把挎包递过去。本来做笔录的两位警察也过来,围在桌前,看着鲁建中一样一样的把包里东西拿出来。起初都平淡无奇,一本《世界文化史》,几支笔,小小的一个笔记本,小巧的一个化妆盒,一把木梳,两包纸巾,最后是一个折叠的信封,鼓鼓囊囊的。鲁建中把信封展开,倒出来一沓折叠得很厉害的纸,然后把那沓纸展开,抹平。 之璐终于觉得不对,她的挎包里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信封? 她惊讶,可几位警察比她还要惊异,尤其是鲁建中,脸色都变青,看她的时候,满脸的不可置信。他们交换了一下目光,鲁建中重重把那沓纸拍在之璐的面前,眸子里仿佛能冒出火苗,他们对视了足够久的时间,他终于开口,说:“据章德的口供,他说,你看到了这份文件,因此,对他起了杀心。” 她低头,看着鲁建中的手从纸上挪开。因为没了外力的作用,那沓纸的边角顺着折叠的痕迹再次蜷缩起来,皱巴巴的朝一个方向聚拢,如果说纸也有表情,那么,那缓缓的动作绝对算得上是嘲笑和讥讽,像是给一屋子的人看脸色。 那瞬间的感觉,根本不能用震惊来形容。 就算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就算那个男人指控她持凶杀人,她都没有现在这种感受。她觉得荒谬,茫然,匪夷所思。她一页页的翻看那几页纸,经济学名词和冰冷的数字轮番跳入眼眶,放下那份文件的时候,四肢彻底冰冷,大脑像断电似的一片空白,那种冰冷和绝望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 可是看在外人眼底,却是冷静和处变不惊。她的平静,换个场景下,绝对是令人称道的优秀品质。世界崩坏于前依然面不改色,淡漠处之,真是大家气度。可惜这是在审讯室里,不是在别的地方,她的默然只能透露出两个讯号,一是太震惊,大脑僵化,什么都不会做了;二是,默认。 之璐看着他们,只问:“是不是真的?” 没有人能给她明确的答复。 从审讯室出来,她被押送到了拘留室。这个房间跟审讯室一样大小,有一扇小小的窗户,灯火如豆,相当阴冷。五月初的夜晚还是颇有凉意,但有得必有失,寒冷和寂寞对大脑的思考很有好处。 之璐整夜整夜的思考。其中鲁建中来过一次,给她带来外衣和水。之璐看看他,微笑这道谢,她手有点抖,怎么都展不开那件外套,鲁建中把衣服给她披上,双手搭在她的肩头,两个人靠的很近,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上的温度,那种姿态几近拥抱。他忽然开口,声音极低:“我知道不是你。但指纹检测结果刚刚出来,刀子上有你的指纹,动机,口供和物证都有。想翻案很难,但不论到了什么地步,都不要认罪。” 之璐心思根本就不在这里,根本想不起为自己的处境担忧。她恍惚的听完,说:“麻烦你照顾一下小里。”顿一顿又说,“安业集团走私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刚刚打听过了,据说纪委已经决定成立专案组在调查,总会有个结果。” 之璐艰难的咽下一口空气,喃喃自语:“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为了对付我,还是叶仲锷,还是叶家?或者,一网打尽?” 她的语气并不是在问他,因此鲁建中也没有回答。他略略低头,看到她头发漆黑,额角光滑,色泽宛如白玉,让人想吻上去,他呆了呆,一个瞬间,手心就蓄满了汗;他站不住,也不能再跟她呆在一间房间里,迅速转身离开。 好在已经失眠惯了,之璐那晚上照例没有睡着,那个晚上跟以往相比,格外漫长,每一秒都让她觉得度日如年。她学过一些经济知识,看了不少书,那封文件上的每段话的意思她都懂得。上面列落出的种种,虽然不尽翔实,但依然可以窥的大致面貌。 第十六章 一个人若是被拘留,往往只是事情的发端而已。随即而来的,是无数的、甚至难以想象的麻烦。消失殆尽的自由,随时可能面对的审讯,极大的精神压力,最现实的,还有拘留所里恶劣的条件。十来个平方的房间,两三个人住,厕所相当远,住处完全谈不上干净整洁。跟钟之璐以往的生活条件相比,可谓天上地下。还没有到监狱,已经是这样的条件;监狱看守所里的状况,可想而知。 生活环境绝对会影响一个人对物质的需求,古人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也是这个道理。之璐一辈子何尝受过这种对待,自小家境良好,结婚之后更不用说,从来就没为衣食住行担忧过。她觉得自己应该感觉到不适和难以忍受,然而,让她本人惊奇的是,她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差距,不习惯固然是不习惯,但心理上却没有感到任何不适。 因此说到底,还是心态问题,所谓不能接受,不外乎是没逼到那个份上,只要心态好,世界上并是不存在绝对的“悲剧”。 因此在旁人看来,尤其是在关心她的人看来,她现在的生活带给她们的感受绝对是难以忍受,同时深感现实的残酷,世俗的无情,灾难的不可预知,她脸上平和的笑意更是让他们有撕心裂肺之感。 只有她自己知道,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真的到了那个地步,就会发现,物质要求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之璐并不以现在的生活为苦,身处这样的逆境中,反而感到出奇的平静,逆境走到头,也就无所谓了。除了父母,她再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失去了,她安之若素。 因此,基本上情况是这样,当邓牧华和贺清宁来拘留所看她的时候,不是他们安慰她,而是彻底倒了个,而是她来安慰他们二人,真挚的道谢,我挺好的,谢谢你们。 面对父母和杨里的时候,稍微麻烦一点。王良静说不了两句话就说不下去了,而杨里却表情呆滞,一言不发,之璐问她考试了没有,复习的怎么样,让她不要因为自己的事情影响学习,她回答的声音细细小小。只有跟爸爸还能谈上几句,钟载国在市里有不少熟人,他一直在尽力打探消息和想办法。 她其实并不很为自己的案子担心,更是心心念念着安业集团那边的事情。以钟载国了解的情况,原来省纪委在去年就已经着手开始收集安业集团的资料,调查是否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前不久的最终调查命令的下达,正是叶青茂的批示。看在外人眼底,这个举动很有点大义灭亲的味道。不过实际情况可能并非那么简单了。 之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又看看父亲:“爸,你信不信叶仲锷会走私?” 这几日的听闻让钟载国产生了许多的想法,他说:“我不信。父母对儿女的了解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深,叶书记肯定也不信,就像我相信你不会杀人一样。但不是我们说不信,走私就不存在,大禹治水是在于疏,而不是堵,证明一个人清白的最好方式,就是进行彻底的调查,摆出证据才能取信于人。叶书记能做到这个位置上,到底是比旁人高出一筹。我相信,仲锷不会有事,你与其担心他,还是担心自己的案子吧,”他心疼的看看日益消瘦的女儿,“你还是挂念仲锷,是不是?” 之璐猛然意识到了什么:“爸,你不会已经告诉他我的事情?” 钟载国深深叹口气,又说:“你不许我跟你妈告诉他,我们自然不会说,既然都已经离婚了,我们两家再也没什么瓜葛,没道理再去找他们叶家。之璐,只要爸妈还有一口气,也要换你的平安自由。只是……” “只是什么?” “已经你的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钟载国想起自己登门求人时听到的那些话,本来不再年轻的脸又苍老下去几分,沉声说,“省委书记的前儿媳妇,安业集团前董事长夫人为了包庇前夫的罪行,成了杀人凶手,你是新闻记者,你觉得叶家会不知道这件事?” 之璐悚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不论是谁布的局,都是一石二鸟之计。她身陷囹圄不说,流言的推波助澜终于成功的把叶家牵扯进来,虽然他们本来也难逃干系,不过她的这个案子,让本就混乱的局面更加混乱。 从章德死的那刻起,她的罪名已经从故意伤人变成故意伤人致人死亡。他被送进了医院,手术后他发起高烧昏迷不醒,医生们起初不知道原委,一日后才知道他的伤口莫名的感染,医治无效。他的死亡如此突然,警察连口供都没拿到,只有他手术前的只言片语。 死亡是最好的逃避方式,也是最好解决问题的方式。不过短短几句话,把之璐拖入了深渊。连钟载国请来的对刑事案件很有经验的黄仁申律师都并不看好这个案子,他说,申请取保候审都那么困难,可以断定,上法庭几乎注定的,目前唯一的希望,是希望警察在调查章德的时候,能发现新的线索。 那日下午,之璐再次被带到探访室,鲁建中带来了新的线索。艰难的调查之下,他们发现章德以化名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数日前忽然多了一百万,而那笔钱,是从一家外国银行的账户上汇过去的;更为重要线索是,他们确认章德身患脑癌,有绝症的人被收买,并不用费多大力气。 这两样发现对这个案子来说至关重要,是重大的突破,照理说之璐应该兴奋,可她只觉得震惊居多,喃喃说:“千金买颜色,万金买肺腑。一百万得一死士,倒还厚道。不知道许大姐和庄华的价码是多少啊。鲁警官,能查出是谁汇的这笔钱么?” “正在请求银行方面的帮助,恐怕很困难。不过至少是有了转机,”鲁建中看她,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就可以离开了。” 之璐一愣:“什么?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不是说有困难?” “有新的证据出现,你的嫌疑小了很多,可以批准了,”他说,“总之,取保候审的规矩你也知道,结案之前,不得离开市区,随传随到,发现证据立即汇报。我已经打电话告诉你父母,他们正在楼下等你。” 离开前,鲁建中送她离开公安局,在阳光下她消瘦而苍白。两人礼貌性的握了握手,鲁建中真挚的开口:“之璐,以后别再轻举妄动了,有什么事情,千万记得跟我,还有你父母商量。” 之璐真正感激他,欠身微笑:“是的。这种错误,一生一次足矣。” 她已经在拘留所呆了一星期,外面灿烂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一时让她不能适应,温暖的阳光却一条条一块块的撒在落叶上,好似碎金一般,晃得她眼睛无法直接视物。 在这样的光芒下,世人都会有种感觉:危机有如黑夜,已经成为过去时,并且永远不会到来。拘留的这段时间,之璐都从容不迫,可此时,再次得到的自由,生动的景物,至亲至爱的父母,让她觉得酸楚,可脸上的笑意更清楚了。 第十七章 很多看似复杂的事情,往往出人意料的惊人,也出人意料的简单。 在公安局里,杨里比昨晚冷静得多,她身边放了录音笔,还是有警察在做笔录。之璐陪她坐在一旁,没有说话。整晚都没有睡觉,她带着个很重的眼圈,可脸色白得像纸,颜色对对比强烈,让人一望就知道,在她身上,绝对出了事情。 杨里说:“其实我知道她有事情瞒着我,她出事前十天,我就觉得她不对劲,不论做什么都提心吊胆的。她悄悄把什么东西藏在床板的缝隙之间,半夜的时候忽然惊醒,弯腰摸一摸,发现还在,才敢继续睡。 “这样过了好几天,我终于忍不住,悄悄她藏好的东西拿了出来看看。鲁警官,就是你手上那份文件。我妈妈不会懂上面写了什么,但是,我懂一些,我知道它干涉重大,我被吓坏了。我不知道这份文件怎么会倒了我妈妈手里,我想了好几天,终于问她,这东西是谁给你的,你知道这些东西都代表了什么吗?她说是什么都不要紧,跟我没关系,让我放心读书,还让我不把这事告诉任何人。 “我依然不能放心,连续好几个晚上,我逃了晚自习去跟踪她。她去了很偏僻的地方,把一些东西给了一个坐在车子里的人。车牌号也被遮住了,我不知道。最后一次,我远远的看到车上有人下来,握住了我妈妈的手。天很黑,我看不清楚他的样子。 “我回家之后,问我妈她每天都去见的人是谁,她对我跟踪她很生气,她一辈子都没骂过我,可那天骂了我一顿。最后她说,之璐姐和叶大哥帮过我们那么大的忙,对我们那么好,我们不能忘恩负义。 “就是那件事情的第二天,她就被人害了。 “我下自习后,回到家发现屋子里一团糟,到处都是被人翻找过的痕迹。我知道凶手在找东西,去床板里翻了翻,那份文件还在,就把它藏起来,那是我妈妈用命保护的东西啊,我边哭边把屋子整理成原状。然后才去公用电话给之璐姐打电话。 “我想了很久,我妈妈见的那个人是谁啊,又想那辆车,那车和一般的车子不太一样,我总觉得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最后终于想起,我想起之璐姐有一次来学校看我,就是坐过那车离开的。我想,那车子里的男人,是不是叶大哥?可是我没见过他,我不能确定是不是他。我想见见他,哪怕是有张照片也好,确认我妈见的那个男人是不是他。 “之璐姐整夜整夜的失眠,可是,我也睡不着,我睡着就做恶梦。那些晚上,之璐姐听到的声音,其实是我弄出来的。我以为能在房间里找到结婚照和像册,可是花了很长时间,就是一张照片都没找到,于是我还是不知道我妈妈见的那个人是谁。后来,之璐姐说,除非她出事,叶大哥才会回来看她。我就想,她怎么才能出事? “那个下雨的晚上,并没有外人进来,电话线也是我的剪断的。是的,我知道我这么做不对,可是我没办法,我别的办法都没有了。我想要见见叶大哥,我一定要见到他。 “果然之璐姐给他打了电话,他就来了。他一进门,我就知道。我妈妈去见的那个人,的确是他。” 说到这里,杨里貌似平静平静的面孔终于起了一丝波纹,嘴角抽动着,声音未到喉咙已经湮灭;之璐的模样并不比她好,只觉得眼前模糊。 “你不会看错?”鲁建中看着二人,沉沉的问。 “没有错,”杨里把头埋在手心许久,又抬起来,声音苍凉:“我妈妈见到的那个人,我虽然没看清楚样子,可是他的侧影我记得很牢;下雨的那个晚上停电,也很黑,你们进来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出来,是他。那个轮廓,身高,动作,跟我妈妈见的那个人,一点差别都没有……是他。” “我考虑了很久,我不知道怎么办。之璐姐说被人跟踪威胁,其实我也是。我妈妈去世后一个星期,我下晚自习后,有个男人总在我放学路上等我,跟我要那份文件,他还说,你想跟你妈妈一样死?我就知道他是杀我妈妈的凶手了,我咬了他一口,他把我带到小巷子里,准备杀我。这时候,有几个带枪的人救了我,那个凶手放开我吓的跑掉了,那几个人然后嘱咐我,不能把事情说出去,谁都不要告诉。 “那份文件那么重要,只有可能是安业集团的人最关心。我一个人想啊想啊,越想越觉得叶大哥跟我妈妈的案子有关系。我想问问叶大哥怎么回事,又怕得厉害。我是什么人,他又是什么人,我怎么有机会去问他?我也不能告诉之璐姐,我知道她是好人,而她是真的对我好,不是怜悯,也不是同情,只是深深的关切,她嫉恶如仇,对我们的遭遇感同身受。有时候我都想,在这样的社会里,她怎么活下来的?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遇到像她这样善良和正直的人了,可我还是不敢告诉她。一旦事件牵扯到叶大哥,我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帮我。下雨的那个晚上,我发现,他们看对方的眼神让我想起我爸爸妈妈……他们的感情很深,这跟离婚不离婚,没有什么关系。 “这一个月,为了得到真相,我想过很多办法,可从来没想过要害之璐姐。我把那份文件一部份用匿名信的方式,寄给了鲁警官。虽然渺茫,我还是希望警察能找到凶手。我只做了这一件事情,其他的,之璐姐为什么会被拘留,我一点都不知情。” 杨里的声音嘎然而止,她目光空洞的凝视前方,半晌后说:“爸爸去世后的那段时间,人世间的趋炎附势我看得清清楚楚。人人都热爱富贵和权势,蔑视无权无势的人。我跟妈妈寒寒缩缩的登门求人,把头垂到地面上去,希望他们能给我爸爸一个交代和说法……你们想象不到那是个什么样子,可人家给我们冷眼,把我们拒之门外,不但如此,暗地还使人设计,陷害我们。 “我终于知道权利和富贵代表的从来不是它们本身的意义,它们后面藏着更多更深的含义,一个人的尊严,一个人的骄傲,甚至是,一个人活着的权利。我努力学习,努力上进,我要考上最好的大学,要出人头地,让我们母女这辈子都不要再被人踩在脚底下。我想好了一切,还有四年,我就可以大学毕业了。可我妈妈,终于没等到那天。” 这席话说完,屋子里有过短暂的死寂。鲁建中带着他们离开审讯室,去另一间屋子休息。那间屋子正对楼梯,鲁建中一手搭在门把上,正要说话,可注意力却被楼梯间的嘈杂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吸引过去。他看到来人,不免一怔;下意识的又看了一眼之璐,低了头又看杨里,发现她们二人都同样愕然。 鲁建中对之璐比了个手势,朝几人走过去,这时对方也上完最后一级台阶,于是他客气的说:“叶先生,谢谢你前来配合我们调查;局长,你也来了。这一位是?” 第十八章 之璐要辞职的事情邓牧华并不觉得意外,她看了一眼辞职信就放下,很赞同:“好,你还是回学校去好一些。” 她用那天剩下的时间跟同事交待了手里的工作,晚上和邓牧华出去吃饭。她们去的地方是曾经的母校附近的火锅店,都是在这所大学里混出来的,以前不知道来此多少次,三四年后回来,发现店面比当初的规模大了好几倍,但依旧人满为患,她们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领到号,坐下,长长松了口气。 两人叫了一大桌子菜,周围都是年轻学生,年轻得稚气未脱;一对对的小情侣,嘴给辣的通红,相视而笑,那样子叫人看得旁边的人心里暖和。 邓牧华往锅里放菜,摇头晃脑的说:“看这他们,都觉得自己老了,”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脸,“时间让我们容颜老去啊。” 之璐笑得直不起腰:“怎么那么酸,新月派复新了?我真是觉得自己老了,特地跑回来读书,看看能不能年轻点。” “你哪里老?风采依旧啊,”邓牧华说:“对了,最近有人跟我打听你来着,说想认识你。” “什么?”之璐一愣,随即不由得笑起来,“开什么玩笑。” 邓牧华笑:“没事,我帮你拒绝了。” 之璐不接招,拿勺子捞出肉片盛到邓牧华碗里,催促她吃。锅里的热气冒出来,邓牧华看不清她的脸,自顾自的说:“最近这些事情也够你受的,我眼看着你越来越瘦,越来越憔悴。你是真的不打算谈恋爱,不打算结婚?” 之璐正从锅里夹东西,一时失察,中指食指捧到了滚烫的锅沿,疼的她脸一白,几乎就要叫出声;邓牧华见状,跟服务员要来凉水,之璐把手放进杯子,等待灼热过去之后,才说:“大概是不能了。” “对了,”邓牧华看看四周,指着墙说,“那幅画到现在都还变呢。” 然后她们再不谈别的事情,慢慢吃着火锅喝啤酒。两个人胃口都很小,偏偏不愿意浪费粮食,吃得很慢,最后只剩下她们,才结帐离开。 邓牧华送她回家,两人都吃的太饱,在车子里不愿意动弹。之璐艰难的挪动脚步下车,几步后返回来,敲了敲车窗,等邓牧华人摇下车窗后,她指了指车子里的照片,说:“什么时候结婚,提前三个月告诉我一下,我好省钱给红包。” 邓牧华忍住笑意:“那你从现在就开始准备吧,我们准备八月结婚。” 之璐嘿嘿直笑,歪着头看她,再摇摇晃晃的回家去。 大概是喝酒太多,又因为父母都在,那天晚上她睡得很好,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屋子里空无一人。她想着既然不上班,摸索着去厨房找吃的,发现餐桌上的早已冷掉的豆浆油条。百无聊赖,干脆开始收拾衣物,为日后的搬家做准备。 中午的时候父母都回来了,拎回来一大袋子事物,把冰箱全部填满,然后才解释:“你奶奶最近身体又不好,我们明天就回去,怕你没人照顾,被饿死了。” “奶奶怎么了?”之璐担心的问。 “年纪大了,各种毛病都有了,”钟载国说,“你的案子还没结案,现在不能离开市区,我们回去看看就够了,可能过几天就回来。” 结果他们这一回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回来。天气渐热,女士们都已经穿上了裙子,之璐也不例外,找出学生时候的衣服穿上,把头发扎起来,回到母校旁听博士时需要考试的课程。中午独自一人去食堂吃饭,去图书馆看书,下午的课程结束后搭公车回家,去超市买点菜,做好饭等杨里回来。有时在超市遇到熟人或者以前的同事,只是笑着擦肩而过。她作息罕见的规律,失眠的情况比以前好得多,其间警察一次都没找过她,检察院的拘留证,法院的传票都迟迟未到。 周六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找到鲁建中,他却让她回家,说,需要你配合的时候,自然会找到你。 之璐坦诚相告,我受不了我身上还有的“莫须有”的罪名,我恨不得快点提起公诉。 鲁建中的神情也完全不忧心,待房间只剩下他们二人的时候,他看她一眼,温和的说,我看,不会再提起公诉,怎么说,你也曾经是叶仲锷的妻子,叶家不会不帮你。 之璐怔了怔半晌,说,不是那么回事,我跟他说清楚了,我们没关系了,我也不需要他的帮忙。再说,他现在也被审查,自身难保,还是按照程序来吧,我不想枉顾法纪,给人添麻烦。 鲁建中显然并不这么想,他笑了笑,宽慰她:我也不会枉顾法纪。之璐,上次你看到了,叶仲锷怎么会自身难保?他说一句话,比你说十句都管用,你又何苦自找麻烦。再说,几个月查一桩案子也是常有的事情,拖一拖没什么关系,等我们找到新的证据就可以洗清你的嫌疑了。 她想问问有什么新的证据,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鲁建中反复看透了她的心思,主动说,已经查到那笔款子的来源了,是从美国的一家银行汇出来,帐户是私设帐户,正在查汇款人。已经有了突破,你不用担心。 回去的路上之璐深想,鲁建中的确说的对,可是她心理上还是不能接受。前一段时间她拒绝想这个事情,但不等于她想不到。的确是离了婚,但叶仲锷对她可能还有几分情谊在,否则,不会找人跟着她保护他;再说,他是何等人,要是让人知道连自己的前妻都保不住,给送到看守所,说出去他大概会觉得颜面无光? 这倒不是不可能的。两人结婚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叶仲锷经常要求她陪他一起出席活动,宴会之类的活动,偏偏那些时候总是新闻记者最忙的时候,她平时工作辛苦,如果有个周末也只想睡觉好好休息;哪里还有那个精神陪他去应酬。起初叶仲锷也依她,后来终于提意见,就说,你那些同事聚会你跑得倒是勤,半夜发完新闻还能出去吃火锅,陪我去参加宴会而已,就那么不耐烦? 之璐说,能一样么?同事出去又不讲究什么,可以大杯喝酒大块吃肉;可是去那些酒会,又枯燥又没意思,几百个人仿佛都是受过训练似的,拿着酒杯晃一晃,说话也是满嘴客套。再说,这都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你不也应付得很好么?我去干什么? 他帮她把漂亮华丽的礼服换上,说,你还知道不是一次两次啊,别人问起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人人都带着妻子女友,我却孤家寡人,你让我的面子往哪里搁?这就是生活,亲爱的,你不接受也要接受。我看到你的文章里写的,周礼秦制、儒学法术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周礼位居第一,礼仪的重要性不用我跟你强调吧。 第十九章 高考临近,之璐体会了一下为人父母的感觉。杨里放了假,在家里看书,之璐也陪着她一起看书,看累了两人就坐在地上看世界各地的搞笑电影,看到有趣的镜头,都能笑出泪来。 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之璐和杨里就开始收拾东西搬家。杨里没有太多的东西,很快也就收拾好了;她过去帮忙,诧异的发现之璐的东西同样也不多,除了衣服和书,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仿佛这结婚两三年怎么一点印记都没留下。她想起自己曾经连张照片都找不到,诧异的问她:就这些了? 之璐埋头收拾,说:没有别的东西了。 杨里想起楼上那扇永远打不开的房门,就说,之璐姐,你每个房间都看过了么?会不会有什么遗漏的? 之璐一声不吭的埋头收拾,继续忙碌;杨里以为她再也不会回答的时候,她把最后一沓书打包系好,直起了腰,用手肘擦了擦额角的汗水,说,没有遗漏的。 收拾妥当之后,之璐打电话叫来搬家公司,花了整整一天,终于把所有的家当搬到租的房子里,累得虚脱;卧室没有收拾,于是在客厅打地铺过了一夜。之璐本人对环境好坏并不挑剔,杨里是吃苦长大的孩子,对睡在哪里一点意见都没有。 此后连续好几天,两人都把时间用在收拾屋子上。房子收拾好的当天,杨里提出说要回绥泉县,她说,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去了,考试完了,也该回去看看;之璐想着她还有些亲人在那里,没有再劝,送她去了城西汽车站。 在候车大厅里,之璐跟叶仲锷挂了个电话,约他出来,他说:“什么事?” 之璐说:“前几天我已经搬走了,家里的钥匙多了两套出来,现在想拿来还给你。” 叶仲锷没说话,听筒里只有高高低低的喘息声。之璐曾经很熟悉,他恼怒到了极致却不得发作通常都会这样,就像他们以前吵架之后,两人躺在床上,呼吸声近在咫尺。之璐沉默片刻,再说:“你没空?那我寄给你。” “你在哪里?” 他声音近乎咬牙切齿,之璐想,把房子还给他,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别的关系了。在此之前,总是要见面的,总是要说清楚的,该问的也是要问的。于是,她说了地方;叶仲锷没有任何停顿,说:“等我过来。” 二十分钟后她在候车大厅外的对街见到了他和他的车,她呆了呆,忽然有逃走的欲望,那一楞神中,他也看到了她,对她略微颔首。傍晚时分,光芒柔和,天空的一半像是复制在海水,湛蓝透明;另一半红得过于艳丽,已经有了些不祥的预兆,让每一个抬头看天的人都忍不住暗暗想,这不是血么? 之璐对那一天记得很清楚,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诡异的天气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那不健康的天空颜色总让她联想到不好的预兆。 她深呼吸,一步步的走过去,叶仲锷的轮廓和五官渐渐从金红色霞光的海洋里浮现出来,他眉头微锁,浑身都流淌着一种让人心折的魅力。恍惚中回到了当初,她就是被他这种气质吸引,最终无法自拔。 她走得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叶仲锷靠着车,看着她,一样的默不作声,目光一路向下,从她的发梢看到鞋子,她瘦的让他心疼。这段时间,每次一见她,就会发现她比前一次所见更瘦更苍白。他无声的看了一会,克制住过去抓起她双手的欲望,只是不动声色的等着她走来;终于在她走近的时候,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摁到副驾驶的位子上,关上车门,自己随后也上了车,发动车子。 车里开了空凋,跟外面的灼热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之璐本来还觉得热,现在凉爽得多,她看了一眼他的侧脸,那神情宛若寒冰。她觉得更冷。 这两年他都很少自己开车,不过现在却是他开的车,车速不快;城西汽车站算是城市里的偏远地带,繁华程度比起市中心差了许多。之璐坐在他的身边,时不时的看一眼窗外,最后终于说:“许大姐去世前,你见过她吧,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跟她后来出事,有关系么?” 她的声音乍一听什么情绪都没有,镇定极了,叶仲锷知道这是她久经思考后才说出的话,声音不觉平淡下来:“你想知道?” “是。” “你既然想知道真相,我把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叶仲锷冷静的说,“许大姐的死跟我有关系,她知道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消息,来警告我小心应付,然后被人发现乃至灭口,我当时没有想到对方手段那么狠毒,保护不力。这件事情上,我难辞其咎。” 之璐轻轻看他一眼,摇头之后又点头:“不关你的事情,大部分事情,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救了小里的人,也是你?” “我知道他们下一个目标是小里,就找人保护她。” “可你在更早的时候就让人跟着我了,”之璐说,“那时候许大姐还没有出事。” 车子拐上另一条路,叶仲锷目光不移的看着后视镜,说:“能告诉你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那这件事情,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决?” “快了。” 之璐长长呼出一口气,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叶仲锷不会骗她。她从挎包里拿出两串钥匙放到仪表台上,轻轻说:“恩,钥匙就在这里。” 叶仲锷直视前方,沉声说:“离婚的时候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房子归你。我不在乎这一套房子,也不会让人认为,我对前妻无情无义。” “它不是我的,”看到叶仲锷满脸风雨欲来,之璐觉得气氛压抑,特地用玩笑语气说,“我嫌麻烦,每年的物业费那么贵,我可能都负担不起;更何况,我考了博就会回学校,房子对我来说,意义确实不大。” 车速渐渐缓慢,叶仲锷说:“物业费我已经预付了,别拿这个搪塞我。你打算考博?” 之璐微微一笑:“是啊,打算考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 叶仲锷就在这个时候侧过了头,恰好看到她的美好的笑脸。波光粼粼的眼睛,苍白的脸颊被夕阳染红,仿佛有了血色;又因为瘦,笑起来的时候下巴尖尖的。美丽的让人惊叹。认识她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但她的心思,从来都不在容颜粉黛之间徘徊过,由于她不自知自己的美丽,因此也更加动人,让人难以割舍。 叶仲锷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一拍方向盘,声音诡异的有些沙哑:“钟之璐,几年情分,夫妻一场,你想装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撇的一干二净?” 第二十章 半夜的时候,之璐从昏迷中醒过来,首先就闻到消毒水味。四下黑暗,她疲倦,动了动身子,疼痛从背上传来,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灯应声而亮,有点灼人,她下意识眯其眼睛,再缓缓睁大,终于看清楚另一双狭长的眼睛。熟悉的面孔趋近,眼睛也离得近了,可以看到里面的暗光,忧心,还有,货真价实的猩红血丝。她向左侧躺,而他坐在床边的沙发上,抓着她的双手,死死的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会消失。 随后叶仲锷坐到的床沿,小心翼翼的俯身下来,双臂环住住她,避免碰到她背上的伤口,额头抵上她的。之璐把头往上挪了挪,看到他眼睛里异样的光芒一闪,眼泪一滴滴落她的脸上。 之璐花了几秒钟来确认现状,迟疑的说:“仲锷,你在哭么?”她身上痛,但脑子还相当好使。这么些年来,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也有眼泪。在她的印象里,他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什么都能得到,什么事情都能做好,怎么还会哭? 叶仲锷抬起头,手抚摸上她的脸颊,停在上面,喃喃说:“之璐,之璐,你出事了,让我怎么办?答应我,这辈子都别再做这种傻事了,答应我,象爱惜我一样爱惜自己,绝不以身试险,听到没有?答应我。” 勉强笑了笑,她说:“不是没出事么?我活得好好的。” “答应我,”叶仲锷吻她的额头和一侧的脸颊,坚持着问下去,“之璐,答应我。” 之璐觉得眼眶发热,轻轻说:“好。” 两人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很久,麻醉药的功效还有残留,之璐不知不觉地再次睡了过去。闻着他身体的味道,睡得罕见的好,连梦都没有。 她睡着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弯成月牙的形状,在白皙光滑的皮肤上投下阴影。她表情平和,有一股被压抑的生机在她的脸上流露。 是的,被压抑的生机,她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从来都不是;她生机勃勃,说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眉飞色舞。而她现在这样,痛楚,消瘦,压抑,都是自己带来的。结婚前,他郑重的告诉自己和双方的父母,要给她最好的生活,可到底没能做到。 叶仲锷一个人坐在黑夜里,不停的反思。第一次在大学见到她,清澈透明的大学生,个子高挑修长,说话时表情生动活泼,笑容总是停留在嘴角,修养很好,有一半的时间礼貌的看着对方的脸,直接看到人眼睛里去。因为时间紧,他留了名片给她。 那个时候的叶仲锷是有名的证券交易所的副总经理,加上在美国两年时间,身价自然不凡,父亲虽然没调到本省省委,但也是临近省省会的市长;他并不是花花公子,可物质条件和外部条件决定了他身边向来不缺女人,他也跟不少女人交往过,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像面前这个小了自己七岁的女孩一样,第一眼就让他觉得心脏猛然一跳。那种感觉,已经若干年未曾出现过了。 毫无疑问,钟之璐的确是相当美丽的,平心而论,他被她吸引,跟她的美丽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她说话,动作,神态落落大方,展现出了一种独特少见的人文素养,这是他不曾在任何人身上看到过的。 而且还特别认真可爱。她显然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对金融学方面的常识有较深的了解,但偶尔也会出错,把几个名词张冠李戴;他纠正她的错误,她很不好意思的微笑,有点歉意,有点害羞,还有难得一见的腼腆,那些瞬间可爱极了。她最后付钱的举动让他吃了一惊,她没有玩笑的成分,目光真挚坦诚,实事求是,她说出的话就是她心底深处的想法,她的确就是那么想的。这样的人,整个人都是纯粹的,颇像上个世纪上半叶的“一身诗意千寻瀑”的知识女性,精神气质高贵典雅,不容侵犯。他原以为,这样的女性若干年前就彻底消失了。 叶仲锷跟好友童展去酒吧喝酒,他愉快的承认,不过最初的几次见面,他就被她迷住了。而问题是,他请她吃了一次饭后,他打过几次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她就再也没有答应过,礼貌的解释说,自己很忙着上课,忙着采访,忙着帮人干这个干那个,总之就是没空。 童展吃惊,随后失笑:“想不到你叶大公子也会有这天,竟然约女孩子都约不到。不过,没准是那女孩欲擒故纵,我就遇到过这样的姑娘,最善于以退为进。现在女孩子都熟读兵法,高明得诸葛亮都自叹弗如。” “她不是那种人,看我的时候就跟看别人没什么区别,”叶仲锷眉头紧锁,自嘲的笑一笑:“我还真是太高估自己,原来就是有人不把我当回事。” 童展觉得用有趣,继续笑:“知不知道有句话,年轻女人的最爱,第一是化妆品,第二就是你了。当然,也不乏例外,所以你才会一脚踢倒了石头。”说着,童展哈哈一笑,说,“那女孩子长怎么样?跟这几个姑娘相比?” 说话,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到他们身边,脸上稚气未脱却化了很浓的妆,看来都是大学生,衣着鲜艳,喝酒点烟的姿势纯熟无比。叶仲锷瞥了那几个女孩一眼,笑着摇头,正要说话,却被一个女孩手里的杂志吸引住了。 那是本有名的旅游杂志,彩版印刷,纸的质量很好,正翻到某一页。叶仲锷被作者的名字吸引,跟那个女孩借杂志一观,女孩见有帅哥搭话,极热情的把杂志递给他,主动搭话:你也喜欢这本杂志?我也喜欢。 文章是钟之璐写的,名字叫“西行漫记”,好几个页码,写得她在敦煌的游记;文章里有她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山峦,脚下连绵无穷的黄色砂石,她穿着衬衣短裤,一只手扶着遮阳帽,笑容清澈,阳光比之亦为不如。 叶仲锷凝视那张照片会心微笑;童展倾过身子过来看,说:“看什么人看得这么入迷?哎,这女孩真漂亮,看上去像块儿水晶。” 这个比喻叶仲锷也很赞同,笑着拍他的肩膀:“挺有眼光的。” 离开酒吧后他去附近的报亭买了那期杂志,回去仔细的看了看,发现这篇文章跟她写的新闻稿差距很大,前者文笔极佳,毫不媚俗,字字句句酣畅淋漓,写到敦煌失落的文物,让人恨不得拍桌长叹。叶仲锷终于忍不住给她打电话,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了,写敦煌那篇文章,写得很好。” 她不知所措,甚至不好意思:“啊,那个啊。今年暑假的时候去了一次,回来写的。叶先生,谢谢你的夸奖,我觉得也不算很好,有些地方马虎了。” 他说:“照片也好,很漂亮。” 她仿佛更不好意思,辩解一样的说:“我给编辑的本来都是风景照,不小心夹了一张个人的照片,没想到她偏偏选了我的。我也是看到杂志才想起来的。” 第二十一章 从医院里出来,站在门口,几秒钟一辆平淡无奇的黑色车子从另一侧逼近开过来,停在他面前。他打开车门坐进去,不动声色的呼出一口气。 坐在驾驶椅上的周云递给他一个文件夹,五六页纸,每张上都附着照片和详细资料:“大部分都已经落网,是流窜犯,都有案底。本来就没什么好在乎了,行事才心狠手辣。那样的杀人方法,也只有他们才狠的下心。” 叶仲锷翻了翻,沉声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帮人不过是杀人的喽啰。他们跟这帮人勾结,也是走投无路。公安局那边也拿到这些资料了?” 周云点了烟,拿在手指缝夹着,烟雾升腾起来:“昨天就送过去了。警察一直跟着他们,又打听到他们跟着你,有不利的计划,特地赶了过来,所以那么巧。尊夫人没事吧?” 叶仲锷目光陡然柔和,说:“没有大的问题,都是外伤。” “万幸啊,昨天那样儿,看上去够吓人的,”周云一边启动汽车,一边说:“我还真没想到,居然敢冲着你来。” “鱼死网破,想拉我们夫妻陪葬罢了。”叶仲锷沉吟,凌厉的眼锋从眼底带过。 周云把车钥匙扔给他:“你车坏了,先开我的。” 进屋的时候,里面里正在开会,十来个人的小会议室,气氛严肃。会议桌上堆满了文件,烟灰缸里都是烟头,与会者大都身着军装,神情激昂,也是,这么些天都耗时耗力的在查这桩案子。叶仲锷悄悄在老戴旁边坐下,听了一会。 老戴压低声音,跟他说:“已经在行动了,有牵扯的一个都跑不了。居然走私其他的也就罢了,看看这些材料,居然敢走私核材料,那数量够他们死好几次了。不知道是哪里借来的胆子。” 叶仲锷摇头:“人为财死,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会议结束后,几名身穿军装的男子过来,一一跟他握手:“叶先生,谢谢你这段时间的配合。” 叶仲锷这时才微笑了一下,礼貌的握回去:“都是份内之事。说到底,这案子也是安业的事,我也有不查之罪。” 来人赞许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交谈着离开。 “不查之罪,没人会追究的,”老戴在一旁笑了笑,“以前我就研究过安业集团的材料,半点门道都没摸出来。你的难处大家都知道,安业集团那么大的一个烂摊子交给你收拾,根基未稳,知道内部有人搞鬼,和外国勾结,也不能轻举妄动。” “本以为他们就走私其他的东西,也不在意,打算暂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找到我时,真吃惊。你说跟谁借的胆子,利益而已。” 老戴单手支着头,看了眼大屏幕,表情沉痛:“查到现在,这桩案子牵连的人太多了,摊这么大,到时候可能也不是人人都能伏法,这个,你我都有数。对了,刚刚那个赵武招供说,曾经威胁过她,差点就动手了;不过最后李凡改变了主意,让他收手,不然后果你自己想象。” 叶仲锷一震,这震动却没有放在声音上:“是他?” “赵武是这么交待的。说李凡让他去试探,看那份文件是不是在她的手里,如果不在,就放她走;赵武承认自己动了杀心,这个时候李凡的秘书打电话来,让他不要为难小钟。” 叶仲锷定下神,变了一下坐姿,说:“她就爱管闲事。离婚前我还可以帮她收拾,离婚后我怕她再惹麻烦,我一时又顾不到。周云再怎么细心,也总不可能每分钟都跟着她。干脆断了她的后路。不过,她还是有办法卷到麻烦里去。” “也不能怪她,一个记者,但凡有点责任心,都这个毛病。” “是,而且是骨子里带出来的,也许会收敛,但是改不掉,我也不希望她改,”叶仲锷说,“什么时候,我想见见李凡。” “没问题,”老戴一记冷笑,“等我们找到他跟张越明再说,这两人躲起来好几天了,估计正准备用假护照混出国去。” 那日傍晚的,他回到医院,进屋还没坐下,就觉得屋子里气氛不对——之璐坐在床上,垂着头不吭声,脸红得好像上了胭脂;而自己的母亲刘玉满脸山雨欲来,旁边的田阿姨表情诡异。 见到叶仲锷回来,刘玉就一把拉着走到外面的僻静的地方,满脸质问之意。刘玉虽然看起来温和,可发起脾气来相当厉害,叶青茂都不敢跟她交锋。正如此刻,她盯着儿子看,说:“医生刚刚来过,说验血的时候之璐怀孕了,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 “怀孕?”叶仲锷下意识的反问。 “那孩子都两个月了,”刘玉重重“哼”了一声:“我问你,你们都离婚半年了,孩子怎么来的?嗯?” 叶仲锷眉梢嘴角同时往上一扬,手心一热,顾不得解释,大步回到病房,在病床上坐下,抓着之璐的手,毫无征兆的开始吻她;吻够了才松开,另一只手扶上她的小腹,脸上和眼睛里笑意怎么都藏不住:“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怀孕了?” 之璐要把手从他的手心里夺回来,可惜不成功,只好狠狠的瞪他:“我根本不知道啊,这段时间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叶仲锷回忆了一下:“那几天不是安全期?” 之璐摇了摇头:“医生说,我精神压力太大,安全期也未必安全了。” 听到脚步声临近,叶仲锷回头看了一眼满脸困惑的刘玉,数日的疲惫一扫而空,神情兴奋得可以用洋洋得意来形容:“妈,孩子当然是我的。你还不知道之璐,脸皮又薄,在你面前,哪里好意思承认——” “够了,别说了。”之璐脸又是一红,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话。 一屋子的人都笑起来,刘玉忍住笑,叫上田阿姨:“我们本来就是送饭来的,晚饭在保温杯里,我先回去了,告诉你爸。” 他们离开后,叶仲锷找到医生,详细让医生自己检查有关胎儿的一切情况,发育情况如何,昨晚的上麻醉药和她身上的伤对孩子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之璐微笑不语,他是多果断和说一不二的一个人啊,现在忽然变得这么啰嗦。 “你嫌我啰嗦?”叶仲锷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么,低头轻咬她的手指。其实话到最后笑意已经抢先一步出来了:“还不是担心你和孩子。以前小心翼翼了那么久,你还跟我分开睡,我现在知道是有道理了。” “什么道理?” 第二十二章 出院的当天,两人就去了民政局办了复婚手续。工作人员对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见得太多,把结婚证递给二人,笑容可掬:“不会来第三次了吧?” 叶仲锷心情极好,礼貌回答:“怎么可能还来。” 说完看向之璐,稍微一愣。她脸色苍白,嘴唇有些红色,目光却说明她此时失神;不过只是一瞬,她猛然侧了头,也看他,笑意渗透到眸子里;叶仲锷在她唇上印一个吻,小心的拥着她离开民政局。前一段时间她受伤,他想抱她却不敢,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抱着都不愿意放手,直到取车时才恋恋不舍的松开。 叶仲锷从停车场把车开过来,看到她站在路边树木的阴影里;想起他们第一次结婚前的一番谈话。那时她还没有毕业,不想着急结婚,他却等不及,游说她的父母亲戚;又在她耳边说,你看,我都三十了,再不结婚就会被人笑话啊;你以前答应我说毕业后结婚,我可都听你的,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她说,可是我想先做出一点事情,结婚太早了吧。 他马上回答,亲爱的,你结婚后也可以做事情,我不会阻拦你,只会支持你。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在家里有绝对的话语权和自由。 她还是为难,犹犹豫豫的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做妻子啊,我怕我做不好,也做不来。 他说,这也不是理由,你不会做妻子没关系,我会做好丈夫,这就够了。 当时他自信满满的说出这句话,也认为自己能做到。可离婚之后才发现,他的丈夫一职远远比他做董事长失败得多。 回家路上,他们又去了一趟超市,中午时超市人不多,之璐看到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蔬菜肉类回来,诧异:“干吗买这么多?” 叶仲锷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走,“今天我做饭,庆祝你出院和我们第二次结婚,如何?” 之璐歪着头看他,噗哧一声笑:“你又想学当年啊。” 虽然叶仲锷看起来是那种风度翩翩,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只等着有人送菜上桌的人,可实际上他厨艺堪称精湛,做出来的菜绝对的色香味俱全,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之璐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没见到他下厨,此时看来,他切菜炒菜炖汤的技术娴熟如初,从容自若,仿佛正站在他那间数十个平米的办公室,又或者是在什么会议上,纵横捭合、挥斥方酋。 第一次见识到叶仲锷的厨艺,是研二下学期开学后的那个周末,他在厨房忙进忙出,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厨艺,看得那时还不大会做饭的之璐目瞪口呆。吃饭时之璐深为叹服,崇拜到五体投地,百思不得其解;与此同时,叶仲锷也看着她,觉得她可爱极了,解释说,只要在国外呆过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厨艺都比得上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因为原材料太少,只有自己创造发明新式吃法。在美国的时候,他英明神武的只用几样材料就做了十来道菜,招待七八个同学吃饭。 那天叶仲锷第一次那么正式的跟她表白,他感觉自己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很足,可那三个字一出口,她居然吓的筷子都掉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高难度的呆若木鸡状态。他微笑,继续说,你没听错,钟之璐,我正在跟你说,我爱你。 想到以前,叶仲锷放下筷子,身子前倾,认真的问她:“你那个时候,傻傻的问我为什么爱你,现在还要不要再问一次?” 之璐摇头一笑,说了句“不问了”,然后继续专心吃菜。他蒸的芙蓉蛋相当可口,她实在不想说话。 这顿晚饭吃完,她要去洗碗,他不让,自己去收拾了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她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搭着块薄薄的毯子,表情安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搂她入怀,抓住她的手,把一枚银色的戒指套上她右手的无名指,偏偏一脸的不动声色:“你有没有发现客厅的变化?” 之璐目光在墙上的大幅结婚照停了一下:“当然有发现,我视力不错。” 叶仲锷凝视她,缓缓说:“下雨的那天晚上我就奇怪,结婚照,我送给你的礼物,项链戒指都不在原来的地方。果然被你锁在楼上的房间里。你都有多久没开过那扇房门了?照片上,棋盘上都是灰。” 之璐一怔,又笑起来:“是啊。我锁起来了。” 叶仲锷本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却变了另外一句:“好在都过去了。为什么都是我问你,你都没有想问我的事情?” 之璐在他怀里动了动,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你知道我想知道什么。如果现在能说,就告诉我,不能的话,我就等着看新闻。” “不会上新闻的,这案子也就到此为止,没有下文了。”叶仲锷开口,“有些底线,不能碰。” 风波之起,往往由旁枝末节而始。正如大风起于青萍之末,事情的发展过程中,局势环境都会随之改变,暗流激荡,牵连的人物各有升迁贬谪,甚至获罪入狱经受牢狱之灾;然而,到最后总是能消弭于无声息间。 国内的公司有一个通病,大多数都不是优质管理制度下的产物,一个成功的企业,大部分依靠个人的绝对权威和统治地位而生存和发展。领导层管理不善,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谓的用错一个人,拖死一个企业,就是这么回事。安业集团之所以濒临破产边缘,的确跟前一任董事长能力欠缺管理不善密切相关;除此外,第二个重要的原因,就出自于集团内部的蛀虫和无休止的内讧。 所有的这些状况,在逐步了解情况之后,他已经有了对策;让他深感诧异的,却是另外一件同样不可小视的事情。 第一次发现集团旗下的一家投资公司的股权问题,是在叶仲锷就任集团董事长一职后半个月;彼时他刚刚上任,不敢轻举妄动,只得暗暗调查情况。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第一是他们做的很高明;第二是,安业集团内部的股权问题相当复杂,甚至前任董事长都不能完全拧清。在因此,在公投资司老总,也是集团副总张越明眼底,这个年轻的董事长也可能那么快就发现金融上的问题,照例的我行我素,和李凡的物资贸易公司更加紧密的配合和勾结,什么利润高就走私什么,而且打着安业集团的旗号,不会惹人生疑。 任何一家公司,总是会有蛀虫存在。如果说有人利用职务中饱私囊,没什么好稀奇的,但问题是走私数额大到这个地步,就很让叶仲锷震惊了。对很多人而言,行为是由利益决定的,甚至只有利益决定。 但叶仲锷却无暇分心管张越明和李凡的走私,而且暂时也管不动。张越明和李凡两个人有着相当程度的后台,一时很难扳倒。他们的事情虽然严重,但跟安业集团本身交错的矛盾和问题关联不大。上任前叶青茂跟他说过一番话,攻人以谋,用兵斗智。必要的时候手段要用,但更重要的,是把你现在手上的工作做好。 番外 [一] 三年的时候,会让一个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此刻,之璐站在灯火通明的候机大厅里,正在思考这个问题。她微微抬起头,陶儒拖着行李箱,从出口处朝她走来。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上去他没怎么变,穿着深色大衣,脸上笑容依旧是那么的灿烂。虽然她不会承认,可他五官的样子她真的不能完全记清楚,但是那笑容她还是熟悉的。 陶儒在她面前停下,柔声叫她:“之璐,我回来了。” 之璐仔细的打量他,惊愕的发现自己并入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想见到他,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停了停,展开笑容:“恩,回来啦。” 晚上九点,连接有数辆飞机停靠,出租车紧缺,于是他们搭机场大巴回市区。车子里有暖气,两个人在架子上放好行李箱,并排坐下。几分钟的时间,大巴里坐满了人,呼出的气体盘旋在车子上方的空气里,太稠密仿佛有了味道。 平时在网上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两人话题就不多。他有兴趣的,她没兴趣;她喜欢的,他不喜欢。现在更不知道说什么。她想,不论怎么说,还是应该找个话题来谈谈,这个念头刚在脑海里闪过,陶儒就握住了她的手。她有些不习惯,下意识的想甩开,可他也用了力气更紧的握住,然后似笑非笑的问她:“看到我回来了,怎么不高兴?” “没有啊,谁说我不高兴了,”之璐抿嘴笑笑,“这几天你在江州,不回家吧?” “后天就是圣诞节了,我陪你过完再回家。”陶儒说。 “这样啊。”之璐点头。 陶儒看看窗外,热闹的机场,陆续有人拖着行李出来,“你往年都是怎么过圣诞节的?” 怎么过圣诞节的?之璐想了想。往年的这个时候,寝室的一帮姐妹出去,吃饭,喝酒,骑着车满城市逛热闹的地方,跌跌撞撞的回宿舍,第二天浑身不舒服,趴在床上起不来,如果第二天有课,就瓮声瓮气的说,之璐,老师点名的话,帮我们请假啊。 “就这样?够没意思的。”陶儒一脸的不以为然,摇头评论,“今年我告诉你怎么过圣诞节。” 之璐瞥他一眼,“我没觉得不好。” 陶儒从她的语气里听到一点不快,想起不过刚刚见面,何必为了这点小事惹她不快?于是笑了笑,算是把这个问题带过。 这时车子启动,掉头上了正街。司机关掉了车厢里的大部分灯,只留下前面驾驶台上的一盏。光芒到达车厢中部的时候,已经很黯淡了。或许因为黑暗的缘故,本来三三两两聊天的乘客也纷纷缄默下来,空凋和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格外响亮。 回到市区后,之璐带陶儒去就读大学的招待所住宿。陶儒对住处向来挑剔,又或许因为在国外呆的时间过长,一看到招待所陈旧的老房子就皱起了眉头,明显不符合他的审美习惯。之璐无奈,又带着他去了学校西面的西苑宾馆。这里条件设施相当不错,档次也高,重要的客人来了都是住在这里,因此价格不菲。 他要了单人间,秀美的前台小姐问他:“请问住几天?” “暂时一个星期。” 之璐眨了眨眼,疑惑:“不是说过圣诞节么?三天就够了。你要住这么久的话,直接住在你舅舅或者姑姑家里吧。” 陶儒表情不明,嗓子里冒出一声似笑非笑的声音:“嫌我呆得时间太长?” “没有。”之路平心静气,看着他把信用卡递给前台小姐。 西苑宾馆的条件果真是不错,安静,装修到位,难得陶儒都很满意,暖气的存在,几分钟后屋子暖和起来。他把行李箱放在床上,整理箱子里的东西;之璐没过去帮他,坐在沙发上,捧着纸杯喝水。其实喝水只是个幌子,她在犹豫,在思考。 忽然,手机叫起来。她找出手机,摁了接听键,拿到耳边,开口:“叶先生,你好。有事吗?” 陶儒猛然抬起头,随后听到她说:“不是很忙。我现在不在寝室,在西门的西苑宾馆。 “是啊,我前两天就跟你说过这事了,我男朋友今天回国,现在住在这里。 “什么!普拉切特的书?你居然找到了吗?英文原版的?真好,谢谢你。 “不用麻烦你送过来了,我明天去找你拿好不好,太感谢了。 “没事了吗,那晚安。” 因为高兴满足,她眉眼笑弯,白皙的皮肤下透出朦胧的晶莹光辉来。不知怎的,陶儒就觉得看见了之璐眼中的光芒,那光芒是他从来没见到过的。他五脏六腑仿佛灌满了铅和醋,因为见到她带来的愉快心情一瞬间就消失殆尽,沉声问她:“是谁的电话?” “一个朋友。”之璐不疑有它,笑盈盈道,“他刚刚说,给我带了普拉切特的一套书。” “男的?” “是啊。”之璐依然没发现他情绪的异常之处,兴奋的说,“我想看他的书已经很久了,可是他的作品在国内很少有。真想不到他托人买了回来,我真是要好好谢谢他。” “国内没有,你可以让我从国外带回来,”陶儒怒火顿起,“你要什么书我不能给你带回来?反而去找一个外人帮忙!” 之璐懵了,一时没想到他的怒气从何而来,讷讷的辩解:“陶儒,你别误会。不是这么回事,只是无意中以前跟他提起过普拉切特,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 话一出口就开始知道说错,果然陶儒的脸色越发难看:“挺有意思的啊,不过是一本书一个电话,你却比我回来还高兴。你老实告诉我,你们是什么关系?” 之璐愕然,辩解:“我们没什么关系,纯粹的朋友而已。” “朋友?你无意中说过一次,他就记住了,主动把书给你带回来。普通朋友能做到这一步?钟之璐,原来几年不见,你连撒谎都撒得面不改色了。我还真是看错你了。” 第一天见面就吵架,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之璐不想跟他争执下去,硬生生的把“几年不见,你也学得这么刻薄”这句话吞回肚子里,冷冰冰的说:“我没撒谎。信不信由你。就这样吧,我回寝室了。太晚阿姨就锁门了。” 看都不看他的样子,之璐当即转身出门。酒店电梯徐徐下降,之路看着墙上镜子里的自己,漂亮的年轻女孩,眉心紧蹙,神色愤然。三年不见,感情到底生疏,话都没了几句,见面就吵架,他怀疑她,怨恨她,说她撒谎撒的面不改色。他们哪里像是男女朋友?等待原来远远没有见面后的互相伤害来的残酷。 番外 [二] 离开自习室时前,之璐终于打开手机,顿时弹出六七条未阅读短信。大都是陶儒发来的,前面几条都是抱歉对不起,请她回电话;最后一条格外的长:我在学校里找了你很久,可是都找不到。之璐,我才知道,你那么生气。我现在宾馆,我会等你到八点,如果你还不回我的电话,那我回家了,反正,你也不想见到我。 而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四十。之璐抱着头想了一会,也不再看剩下的短信,把手机往书包里一塞,出了门骑车朝西苑宾馆直接冲过去。 圣诞节的缘故,路边的树上都挂了彩灯,之璐想着事情,心不在焉的骑着车,没有留心四周的,被红绿的彩灯一晃,眼前就花了。回神的时候,恰好看到一辆自行车高速朝她撞来,时间太短,她来不及反应,两辆自行车就这么在化工学院门口撞上,几乎是同时,之璐和她的自行车狠狠翻倒在地。 这一下,之璐真是摔得人仰马翻。脚崴了,手抽筋,手摁在地上缓冲了力度,手掌擦破了一大块皮,露出皮肉,而车把重重的砸在小腿骨上。几个地方的尖锐疼痛传来,让她火气顿时上来,对着撞上她的那人劈头盖脸的一顿责骂:“你怎么骑车的?干吗逆着道骑车?还骑得这么快!基本的交通规矩都不懂了吗?” 然后才发现那男生也是瓷牙咧嘴的。他明明没有受伤,扶着那辆昂贵的自行车站得稳稳的,说了一串她听不懂的韩语,神情桀骜不驯,一双眼睛朝上空看,怎么看都不像道歉。之璐更没好气,很凶的吼:“在中国的土地上还这么嚣张跋扈!为什么不学好礼仪再出国?你的父母,你的国家就是这么教育你的?” 这场事故吸引了来往几个同学的视线,极其美丽动人的被撞女生表情严肃的痛斥留学生,看得在一旁纷纷叫好,只觉得大块人心。那个留学生瞧着不对,迅速骑车撤退逃离,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叹为观止。好在同学们仗义相助,帮她扶起车,又把书包和摔成好几块的手机捡起来递给她。 手机是彻底的坏了,怎么都拼不上,没法再用。之璐手臂疼,不能再骑车,一步步的走到了西苑宾馆。前台小姐声音清脆的回答她:十分钟前,他已经结帐离开了。也就是说,错过了。 从医院回到寝室,之璐用座机给陶儒打电话,他大概正在回家的车上,可以听到车声风声交织在一起。 在她开口之前,陶儒先抢过她的话:“之璐,早上的事,是我唐突,对不起。我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最好的圣诞节,可现在发现,给不了你。我们两个人,不论是性格还是思考方式,在这些年里都变化得太多了。你什么都不用再说。我需要时间思考,而你也比我更需要时间想一想你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糊涂下去,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挂上电话,之璐抱着膝盖蜷缩着坐到椅子上,大脑一团混乱。她想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她不喜欢陶儒碰她;但是他要走,那么失望的离开,她心里一样失落。她顺手打开电脑,点开一部欧洲电影,四个小故事里都有一个美丽修长的女人,喜船深色风衣,眸子里溢满光泽,那双眼睛,就是过去。 电话又响了,她不想接,但寝室现在只有她一个人,电话不知疲倦,最后只有抓起电话,神游物外的说了句:“喂?” 想不到是叶仲锷,他声音温润:“之璐,你手机关机了?所以我打到寝室,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打扰。”之璐掩饰住抑郁的心情,客气的回答。因为失神,大脑不能成功的找出下一句话,就顿在那里。 几秒钟后叶仲锷问:“你在看电影?” “是啊。”之璐边回答边把电脑音响掉小一点。 “云上的日子?我喜欢最后那个故事。” 之璐呆了呆:“你怎么知道我在看这个?” 叶仲锷声音带笑:“刚刚我听到苏菲马索的声音,她说,我杀了我的父亲。她的英文很有特色。” 之璐有点诧异:“你还喜欢看这个电影?我以为男生都不会太喜欢,深涩难懂到了极点。” “我看过安东尼奥尼的《一个导演的故事》,所以特地找了这部电影看了看。文字和电影结合起来,感觉不比一般。我记得,电影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每一幕映像背后都不仅仅是它本身,而在那映像之后又有另一个,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直至那最绝对无人可见的终极现实。是这样吧?我记不太准了。” 之璐连连点头说:“是的是的。不过你说的这本书我倒没有看过,明天去图书馆找一找。” “电影和文字还是有些相通。”叶仲锷说,“表达的东西到底是一致的,” “是的,”之璐被他说得兴趣大起,“导演的文字往往比专业作家更准确和精致,真是镜头一样的语言啊……” 这么一聊,几乎就刹不住车,从电影到天文地理,不觉大半个小时就过去了。之璐从来没有烫电话煲的习惯,可跟他就是例外,总能滔滔不绝的谈下去。目光从电脑上扫过,猛然想起时间,之璐恍然:“啊,都聊了这么久。叶先生,真不好意思,浪费你的时间了。” 叶仲锷顿了顿:“没有,之璐,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叫我名字好了。” 之璐惊诧:“我都习惯这么叫了,叫别的不习惯。” 他微笑:“那慢慢改吧。今天晚上,准备干什么?” 之璐说:“看电影,反正她们今天都不回寝室,我看通宵都没问题。” “不出去玩?今天晚上很多活动。” “不出去,”之璐歪着头,脸颊慢慢的搁在膝盖上,“一个人也挺好的。” 叶仲锷沉吟着问:“你们又吵架了?” 不知怎么的,之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告诉他自己跟陶儒吵架的理由,她看到自己手上的淤青和擦伤,轻描淡写的说:“没有,没有吵架。我们挺好的。我摔了一下而已,所以不出去。就这样吧,再见。” 搁下电话,叶仲锷下意识的就去摸车钥匙,拿外套,动作一气呵成。匆匆走到门口时才想起来,她压根就不希望自己去看她,进退两难,就这么怔在办公室门口,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别的女孩子,在某些方面总喜欢夸大和加工事实;钟之璐却不这样,说她骄傲也好,倔强也罢,总之,她绝不会把自己的弱点伤痛暴露出来。她说没事,往往就是有事;她说摔了一下,绝对摔得相当严重,手足受伤毫无疑问,疼痛不说,恐怕走路都有困难。那这段时间谁照顾她?不小心摔到了又怎么办? 番外 [三] 新年伊始,叶仲锷手头上的事情堆积如山,忙碌不堪的时候又接到消息,是分管财政的部长三日后前来交易所视察;随从记者若干,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交易所,先从观光廊俯瞰大厅,然后去了贵宾厅。部长问题非常多,不停的询问着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数量和每年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情况等等常规问题;部长谈兴正高,随口又提起几个大国的利率政策,其他人面面相觑,只有叶仲锷能够作答,逻辑清楚,具体详尽;他的态度从容不迫,给部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拍了拍他的肩膀,问得更加深入。这次会面因此而延长了半个小时。 部长的下一站是江州大学,为大学的经济研究中心落成剪彩;随后在将学校里做一个大型的讲坛。叶仲锷心念一动,既然去了大学,之璐肯定也会去采访。因此在部长邀请他一起出席的时候,他立刻答应。 果不其然,叶仲锷一坐上主席台,就看到了她。她坐在第五排的角落,埋首写着什么,时不时的抬头看看。那一块地方坐的都是记者,电视台报社,拥挤得水泄不通。这一切都那么像初见她的那种光景。 不过稍微有点不一样的,是她这次没追到后面的大厅要求采访他,她退居二线,跟在日报记者的身后,表情沉静的学习着别人采访技巧。偶尔她会心一笑,明媚夺目;不过旁人不留心的时候,笑容就从她脸上褪得一干二净,眉头微锁,像是在为什么事情烦心。 片刻后她跟日报的记者说了几句,又把自己手里的本子交给身边的一个男生,急匆匆转身离开;他也立刻把手里的事情推给秘书,从侧门出去,在走廊里叫住她,“怎么那么快就离开了?” 她回头,看到是他,缓了缓脚步:“曾老师刚刚在教室晕倒了,我得过去看看。你怎么也出来了?” 他跟着她走了几步:“今天不是我的主角,我是陪衬和补充说明。”的 之璐不以为然:“叶先生,可我看到很多记者想要采访你啊,你回去吧,我先去医院。”她站住,他也站住;她低头看着他修长的腿,匆匆移开目光,做多余的解释:“曾老师的儿女都在国外,师母去世得早,学生也只有我们几个,师姐现在都在医院里,说她还没有醒,状况很不好。我也要去看看她。” 离得近了,叶仲锷发觉她似乎又瘦了。她穿着收腰的外套,腰身不盈一握,一只手臂就能丈量长度。 他说:“寒假过得好不好?” 她脸色猛的一变,手指绞在一起,嘴里却说:“挺好。很好的。” “怎么了?”他不动声色。 发现他们已经引起了不少人,也包括不少记者的注意,之璐神经高度紧张,欠身,对他礼貌的一笑:“叶先生,现在不方便。我先走了。” 他不死心,“那明天你方便么?” 之璐摇头,“明天是罗罗的生日,我可能没时间。”说晚瞥到众人好奇的目光,又担心老师的病情,匆匆就走。 其实寒假的最后两天,的确发生了不少事情。 她从家乡回来的当天傍晚,陶儒来找她。他们的事情得到父母默许的,她披上外套就跟他出去。 他们沉默的来到曾经就读的中学。因为还没有开学,学校里冷冷清清。这是全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他们在其中渡过了六年的时间。故地重游,总是让人诸多感慨,偶尔有一些模糊的面孔,零散的时间,相识的气味,在记忆里慢慢复苏,之璐边走边想,中学时代还是快乐的,至少,留在记忆里的都是快乐的。 他们来到操场,坐在看台上。有一群老师的孩子在操场上踢足球。她指着一个穿白色运动服的小孩,侧头跟陶儒说:“那不是郭老师的孩子么,都这么大了,当年可凶了,最喜欢拿着棍子满学校跑。” 借着最后一点暮色,陶儒打量着那个孩子,摇摇头:“不是。那是教历史的黄老师的孩子,” “肯定是郭老师的,教物理的那个。” “不,是黄老师的儿子,我去他家吃过饭,能不知道?” 两人就此讨论起来,争论中,天彻底的黑下去。 之璐停止了争辩,改了改语气:“所以啊,人的记忆真是有偏差的,我们虽然共同度过了一段时光,记住的却不一定是同样的东西。是不是?” 陶儒下了两三级台阶,面对她站着,刚刚跟她的目光平行,“是啊。之璐,你还记得住我们怎么认识的?” “怎么认识的?高三文理分班,你坐在我后面,就这样认识了。” “不是啊,”陶儒看着她的眼睛,黑是黑,白是白,他心里发酸,自言自语般说,“不是啊。我们更早就认识了,高一的时候,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上,参加预赛的时候,我们是一组,你跟我借笔签到,然后我们坐在一起,我问你是哪个班,你说自己是一班的。我早就知道你了,想借故跟你搭话而已。” 之璐一呆:“有这种事情?” “那你记不记得我离开的时候,是哪一天?” 风声从安静的校园里吹过,她紧了紧衣服,轻声说:“对不起。我也没印象了。” “我们分手吧。”陶儒终于说。 之璐以为自己听错,怔住。 这句话说完,陶儒反而平静而轻松,有彻底解脱的快感,下面这番话也一气呵成:“之璐,我们不合适。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想明白了。你很好,但是你不适合做女朋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想我的话,你没有问过我吃饱穿暖……你甚至都不让我吻你。我也累了。我本来想为了你回国,我已经开始找工作,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必要。” 沉默的听完,之璐面无表情的站起来,“我知道了。” 她离开后,陶儒坐在冰冷的看台上,想到他给叶仲锷打的个电话。叶仲锷太精明,甚至冷酷,他坐在幕后,冷静而熟练的操控一切,他做的每件事,说得每句话都是有预谋的。陶儒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听完电话更恨得咬牙切齿,可越恨他说的话越不能忘记。不得不承认,字字句句都像是武林高手的手指,每一下都点中他的死穴。 叶仲锷最后说,以钟之璐的性格和脾气,你也清楚,你们不可能长久下去。这段时间,你也在想跟她分手,是不是?你是忍不下这口气,觉得我破坏了你们的关系?我能理解你。不过,这都是没必要的,少年意气应该有,但要分清场合时间,还有对象。没有我出现,你们也会走到这一步。不如现在收手,把事情做得干脆一点,互相留下好印象,这才是明智之举。 番外 [四] 接到叶仲锷电话的时候,照例是之璐和罗罗在食堂吃碗饭的时候。他问她有空没有,之璐把昨天的回答变了一下:“我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要去图书馆查资料写一篇文章,肯定没有时间。对不起,你忙你的事情,好吗?” 挂上电话后稍微松一口气,罗罗朝她投来一个鄙夷的眼神。她冷哼了一声:“你那篇文章不是昨天晚上就写好了?今天还要写?” 之璐牵了下嘴角,若无其事的说,“修改啊,谁说写完了不能修改。” 罗罗完全是一幅阴阳怪气、故作夸张的神情:“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以前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士人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给她说的表情僵硬无比,食欲全无。她们来食堂的时间很晚,现在几乎没有人了,饭菜早就凉了,冷而且硬,就像她现在的心情。怪异情绪在心里如同潮水起伏不定,之璐垂眸:“那如果我跟他分手,你会不会骂我疯了,身在福中不知福?” 罗罗大惊失色,拿筷子敲了敲她的餐盘:“你说明白点。”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上个周末?” “上周末你好像不在寝室,发生什么事情?” 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他带她去打高尔夫球。 球场的环境自然不用说,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草坪绿意茸茸,平滑的延展到远方;灌木被修剪得美轮美奂,好像列队的士兵那样一丝不乱。她对这种奢侈型的活动从来就没兴趣,宁可坐在阴凉处安安静静的看书,可最后叶仲锷奉命接待的那几个朋友轮流前来游说她,而他甚至都把专门的衣服鞋子都准备好了,之璐不得不下场。 她打球打得很糟,跟叶仲锷朋友的女伴比起来差得很多。叶仲锷一旁仔细的指点她,解说着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挥杆的力度角度,可她笨拙的动作只换来他们不明的笑容。 吃午饭的时候她去了洗手间,在厕所里听到一起打球的女人对她品头论足,言辞难听,嘲讽轻蔑到了极点。之璐长这么大,何尝被人讥讽冷笑成这个样子,骂得这么不堪入耳?她气得浑身发抖。势利的人她见得不少,最小的时候无人问津,后来爸爸被上级升职之后,有一段时间,每到晚上,门庭若市,拜访的人络绎不绝,有些人神情凄苦,更多的人油光满面。 她亲眼见到过这些人是如何的前恭后倨,翻脸比翻书还快。得不到想要的东西,他们的脸都变了颜色,好几次,那些人一出门就用很难听的话骂她的父母。爸爸倒是很宽容的笑了,可她不。那时候她才十一二岁,只觉得异常悲愤和屈辱;也意识到,地位和权势不会总带给人好事。 后来,之璐越大,这类事情就见得越少;上大学之后回家少得多,这种事情几乎绝迹;可没想到,若干年后再次遇到相同的事情。她承认自己没有一笑置之的神经,那些女人的话轻而易举的,沉重的打击了她。 她几乎无力走出卫生间。 一瞬间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被我都不认识的人说得如此不堪?恨不得立刻离开。最后还是没能先走。因为叶仲锷很忙,就连陪客人打高尔夫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不可能送她回去。 爱因斯坦说过,人的最高本领是适应环境的能力。她后知后觉的发现,适应并且了解叶仲锷的生活环境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到底怎么看我?”之璐沉没片刻,说,“看我跟他之间的关系?” “先不说这个。你喜欢他么?” 之璐一只手摁着额角,“嗯”了一声。 “他对你呢?” “他对我很好。”说完这句,之璐不肯再说。 罗罗把碗筷收起来,郑重的开口:“你要听有用的还是没用的?” “先说有用的。” “我一直觉得,天下的好事情全被你占了,”罗罗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更过分,男朋友又这么厉害,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至于别人的说法,完全不要管。你要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没用的话又是什么?” “你真的没法习惯他的生活环境?” 一些零零碎碎的句子在心里盘桓,之璐目光茫然:“是的,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八九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不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的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罗罗感谓的顿足:“之璐,你知道我有多久时间都没见到你笑过了?既然难以开心,那就分手吧。越早越好,把伤害降到最低。趁你在还没怎么陷下去的时候,不然就太晚了。” 之璐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罗罗的目光在她脸上一停,冷不防说:“话说回来,之璐,你愿意跟我谈这件事,恐怕你早就盘算好跟他分手了吧?但又希望我说服你?” 之璐并不否认,涩然一笑:“可是你的话每一句都说中我的想法,让我更加拿定主意了。” 如何开口谈分手从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在电影院里,在音响效果很好的电影院里,开口说分手就更难了。好莱坞大片,情节精彩绝伦,漂亮的男男女女为了爱恨情仇你死我活,最后,英勇的男主角终于抱得美人归,留下身后火光冲天。 应该是很精彩精致的一部电影,但之璐就是看的恍恍惚惚,人群离场的时候她还坐在位子上发呆,直到叶仲锷叫她才如梦初醒。 叶仲锷在影院门口停住,外面天色正好,明亮得近乎诡异,他看着她,发现她左边鬓角的头发有点乱,扬起手,小心翼翼的把那几根不听话的头发压下去;指腹又从上到下,轻轻擦过她的脸:“电影不好看?” “很一般的电影。”简单的触碰让之璐觉得心慌,微微一侧头,不动声色的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