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国吃软饭》
1. 第一章
民国五年春,三月十四,宜嫁娶。
今天是小姐大喜的日子,江明熙扶着她进了洞房。
沈小姐今年15岁,个头不高,身材瘦瘦小小的,她坐在喜榻上,喜服下摆垂落满地的红。
她连哭声都细细弱弱的,像刚破壳的小鸡仔颤巍巍的啾鸣。
江明熙16岁,她已经做了8年的丫鬟,也是沈小姐唯一从娘家带来的“嫁妆”。
“明明,我好害怕。”
小姐低着头,双手拧成一团麻花,大红喜帕颤颤巍巍,无声的眼泪簌簌落到上面,洇湿出点点滴滴的深红。
江明熙干巴巴地重复着夫人之前劝慰小姐的话,“姑爷虽然是个鳏夫,他是年龄大了点,但是年纪大了会疼人,而且家里也有钱,以后小姐一辈子都能吃香的喝辣的。”
“他,他都四十五了,比我爹年纪都大!”小姐又开始呜呜咽咽的哭起来,一只手颤抖地抚在小腹上,“是......是他强迫了我,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不想嫁人,我想上学!”
江明熙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目光下移,落在了小姐的肚子上。
现在看还不明显,再过两三个月,就会鼓起来了。
沈小姐人瘦瘦小小,明明自己还都是个孩子,却顶着一个大肚子。那大半年,江明熙真是心惊胆战,生怕她摔一跤,薄薄的肚皮就破了,流出来一地内脏和没成型的孩子。
她还知道,小姐再也没能上学。
三年后,小姐“不慎溺亡”。
江明熙作为小姐唯一的“遗产”,被姑爷卖给了人牙子,人牙子又把她转卖去了青楼。
这就是她上辈子的人生。
门外的吵闹声越来越近。
新郎官就要进来了。
江明熙该走了。
为了不重复上辈子的命运,她早就该走了。
她刚挪了半步,小姐却死死抓住她的手不松开,语气恐惧,“明明,不要走,我害怕。”
江明熙低头看着小姐的手,皮肤细白,指如削根葱,没有沾过一滴阳春水,和她干惯了粗活的粗糙黑硬的大手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过等生了孩子后,小姐的手也会变得粗糙了。
因为小姐生了个女儿。
小姐力气很小,哪怕她用尽了全身力气抓住她,力气也小得跟奶猫似的,江明熙只要轻轻一撒手,就能挣脱。
但这么小的力气,竟还企图为她挡姑爷的拳脚。
“……”想起上辈子,江明熙叹了口气。
这叹气声过于沉重,沉重得让小姐身体一僵,她颤颤巍巍地收回手,攥紧了喜帕,低低地说:“对不起,明明,我让你为难了。你快走吧。”
窗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要就走上台阶了。
小姐身体也抖得越来越厉害。
江明熙当惯了丫鬟,耳朵很灵,立刻就听出来这脚步声笨重、蹒跚,在地上拖曳着,看来姑爷已经喝得烂醉如泥。
这个人酒品一向很差,酒后喜欢打人。
但是小姐又怀了他们家的子嗣,打不得,所以他就只能拿江明熙这个丫鬟出气。
她被打的遍体鳞伤,身上没有一块好肉。小姐为了让她活命,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以命相逼。
姑爷看在未来儿子的面上,才去给她叫了个看牛马牲畜的兽医。
“小姐。”江明熙声音很轻:“你想去上学吗?”
没有任何迟疑,小姐脱口而出,“想!”
脚步声停下,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江明熙说:“好,我知道了。”
她转身,看向了这辈子的姑爷。
姑爷张楠人长得矮矮胖胖,面相也和善,耳垂大,笑起来像一尊弥勒佛,可惜却是个人面兽心的玩意儿。
此时他喝的满脸醇红,眯着细细的眼睛,轻飘飘地看了江明熙一眼。
江明熙平静地看了回去。
倏然,一只花瓶向她砸了过去,她敏捷的闪开,花瓶砸在屏风上,碎瓷片飞溅到小姐的脚边。只能听见声音的小姐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是张楠醉醺醺的咆哮声。
“给老子滚出去!!!”
沈小姐撩开了大红盖头,花容失色地看向江明熙,目光上上下下扫过她全身。
江明熙宽慰::“小姐,我没事。”
沈小姐这才松了口气。
她看向自己未来的丈夫,脸色白得像雪,声音抖得像刚出生的小羊羔,哆哆嗦嗦地说:“你,你不要欺负明明,明明和我一起长大......”
江明熙看到姑爷的太阳穴跳了一下,几条明显的青筋暴起。
那是他暴怒想打人的征兆。
上辈子,他就很喜欢抓着她们的头发撞墙,撞到雪白的墙面血迹斑斑,哀求声嘶力竭为止。
这辈子的小姐,还尚未完全领会他的暴虐,还天真的企图同他讲道理。
江明熙打断了小姐的话,静静地说:“小姐,放下盖头。”
小姐懵懵懂懂,但还是听话的照做。
于是,江明熙从怀里取出尖刀,对准张楠的喉间,寒光一闪,尖刃挑破皮肉,剜下一块血淋淋的肉。
姑爷跌坐在地上,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死死捂着脖子,但鲜血还是汨汨而出。
血溅在江明熙眼睫上,她眼睛不眨,第二刀正中他胸口要害,左腕将刀尖没入更深,右腕反拧到底,轻松地就像杀一头猪那样。
她上辈子也的确杀过猪。
姑爷无声地吐出几口血沫,僵着身体抽搐。
江明熙用指腹抹去眼睫上的血,叮嘱小姐:“小姐,不要偷看。”
小姐娇气地哼了一声,软绵绵地说,“我才不会偷看。”
血冒了出来。
张楠艰难地低头,看着插在胸口处的刀,瞪大了眼,眸色中凶残还未褪去,却再也不能打人了。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要交代什么遗言。
江明熙没有给他机会。
她捂着他的嘴,拔下头上的簪子,对准脖子柔软的动脉,再次插了进去。
这次血飙了她一脸。
腥臭的味道,和猪血也没什么区别。
她眼疾手快地托起男人肥硕的尸体,轻手轻脚地把他放在了门口的地上。
江明熙回头看向乖乖坐在床上,盖着红盖头的沈小姐。
她说不要看。
小姐就真的老老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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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
“明明,你们在做什么?”小姐不安地问:“他怎么不说话了。”
“姑爷喝醉了,我扶他去其他房间休息。”江明熙说,“你今天自己睡。”
“好呀好呀。”红盖头下的声音顿时雀跃了起来,“你送完他就回来哦,我们一起睡。”
江明熙看着天真烂漫的沈小姐,又想叹气了。
太老实了,以后可怎么办啊。
真让人放心不下。
江明熙细细交代:“小姐,你怀了孩子,那是张家唯一的子嗣,他们会对你很好的,你以后不用害怕了。”
“可是我听说,姓张的会打老婆。”小姐怯生生地说:“他之前的老婆都是他打死的。”
江明熙笑了一下,目光看向红烛喜腊映照的屏风,平静地说:“放心,他以后再也不会打老婆了。”
江明熙又说:“小姐,等你生了孩子,不管别人怎么说,你一定要去上学,你很聪明,一定能考上大学。”
“你比我聪明一百倍!你才应该去读大学。”
提及上学,沈小姐声音顿时活泼多了,“之前都是我教你学习,现在我嫁给了有钱人,也能有钱供你上学了。”
她喜滋滋地说:“这样看来,嫁给这姓张的坏蛋,总算有件好事了。”
大学啊。
江明熙目光带上几分惆怅。
她上辈子没能上学。
这辈子大概也没可能了。
江明熙看着她的沈小姐,胸中有千言万语想要叮嘱她。
她想说,等我走了,你不要怕,也不要担心,要好好养胎。
她想说,我改名啦,以后不叫沈明明了,我叫江明熙。
重来一世,我想换个活法。此生这江川万里日月熙光,我都想一一看过。
她还想说,我会好好活,所以你也要好好活。
江明熙胸中有千言万语,万千不舍,最终汇成了一句话,“沈蔓歌,”她说:“就算我死了,你也要活下去。”
沈蔓歌怔住了。
她似乎觉察到一些不祥的讯号,这让她明显有些不安起来。
“明明,你在说什么呀。”她伸手刚碰到红盖头,就被一句冷冽的“你要是敢偷看,我这辈子都不理你了”给吓住了。
沈蔓歌收回手,嘟着嘴,不满的抱怨道:“姓张的都睡着了,我还盖着盖头有什么用。”
“有用。”隔着红盖头,沈蔓歌似乎听到了明明模糊地笑了一下,很不正经地同她开玩笑,“等我回来,我给你掀盖头,就像小时候那样。”
沈蔓歌立刻想起了小时候的过家家游戏,她扮演新娘,沈明明是新郎。
“好呀好呀。”她开心地说:“我等你回来。”
“沈蔓歌,我刚刚说的话,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
“嗯,听话。”
“好,我听话。”
听话的沈蔓歌呆呆坐了一个时辰,终于耐不住撩开了盖头,看到了满地的鲜血。
说好的要给她掀盖头的人,再也没回来。
她侠肝义胆的挚友成了臭名远扬的杀人犯。
张家悬赏十万大洋,买沈明明的性命。
2. 第二章
虽说杀了张楠是临时起意,但是在短时间里,江明熙已经想好了脱身的计划。
还好张楠酒后经常打死人,所以他现在喝醉了酒,身边也没伺候的下人,这倒方便了她脱身。
她随手把张楠的尸体丢进了门前的湖里。
鱼儿甩了几下尾巴,月光被打碎,尸体很快就沉了底。
上辈子在张家待了三年,江明熙对张宅的布局一清二楚。
趁着夜色,江明熙摸黑撬门进了张楠亡父的旧屋子,脱下染血的脏衣服,从里头翻出来一件旧衣服,套在了身上。
她又毫不犹豫地用刀削掉自己的长发。
江明熙上辈子逃出青楼后,混迹江湖了许多年,为了活命,在各个行当里摸爬滚打,也学了一些剃头理发的手艺。
她身量高,又学会了伪声技巧,上辈子女扮男装行走江湖,从没有被怀疑过。
自觉收拾得差不多了,江明熙就悄无声息离开了旧屋子,七拐八拐,摸到了一个护卫的死角处,翻墙逃出了张家,全程没有惊动任何人。
逃离张家只是第一步,现在的问题是,要如何出城。
首先,城里有宵禁,现在是没法出城了。
等到天亮了,张家人就会发现张楠已死,而消失的她嫌疑最大,城门口肯定会张贴她的通缉令,张家也会派人盯着,这种时候出城就是往枪口上撞。
江明熙思忖着。
想出城,要么,她得有清白可靠的路引,要么,就找个张家惹不起的大人物带她出去。
江明熙上辈子虽然没上过学,但是却爱看报纸。
她清楚记得,这几日,城中有个大人物路过,此时正下榻在县长府邸。
大人物叫楚望舒,出身于大名鼎鼎的楚家。
楚家是江南望族,最早可追溯到明朝,那时楚家人就在朝中做官了。后来改朝换代,到了清朝,楚家人依然在朝为官,最显赫的时候,还出过一个军机大臣。
等到了民国,楚家人立刻紧跟风向,又在总统府谋了个好差事。如今楚家依旧家业兴旺,是顶级门阀世家。
而楚望舒身为楚家这一代的嫡长子,未来的楚家掌门人,身份那真是贵不可言。
就连刚被她杀掉的城中首富张楠张老爷,在这位楚大少眼里,也不过是偏僻乡下的土财主,都没有和他说话的资格。
张家尚且如此,而像她这般下三滥的下流胚子,恐怕还没出现在楚大少身前,就被人拉下去乱枪打死罢。
那般谪仙般的人物,她也配肖想?
但是,蛇有蛇道,鼠有鼠道。
江明熙想的是,从楚大少这次随行的人下手,混进楚家出行的队伍,一同混出城。
只要能出城,从此就天高鸟飞,鱼入海流了。
江明熙上辈子当了一辈子贱种,人人轻贱她,人人把她踩进泥里。
她不服!
凭什么她机关算尽,步步为营,却依然被人当牛马牲畜?
凭什么有些人蠢笨如猪,却骑在她头上撒野?
重来一世,江明熙依然不服。
她依然要挣,要抢,要活出一个人样来!
江明熙深吸一口气,平了平上辈子的怨愤之气,重新开始思考接下来的计划。
就算是楚大少身边的人物,也不是她能轻松接近的。有道是宰相门前七品官。越是小鬼,越是难缠。
楚大少会在城中停留一周时间,如今还剩五天。
她还有时间从长计议。
夜明星稀,街上静悄悄的。附近院子里的狗大概是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开始狂吠。
江明熙打量了几眼四周,很快就有了主意。
她现在没有身份和路引,城中普通的客栈是住不得了。
如今能收容身份不明之人的,只有长春会了。
长春会,是一个遍布全国的秘密结社组织。因为是大江南北江湖人自发抱团组织的帮会,所以不在当地官署立案。
外地江湖人来本地,头一件事就是要去挂靠本地的长春会。没有拜会过本地长春会就想来混口饭吃的江湖人,那就是来砸饭碗的,是要被赶出去的。
她上辈子为了糊口,混进了不少民间秘密组织,其中就和长春会渊源颇深,此时正好可以利用一番。
江明熙依照着上辈子的记忆,猫着腰七拐八拐,很快就拐进了一个偏僻的小胡同里。
胡同尽头有个屋子,开着门,上书招牌“吉祥老店。”
门两旁则挂着“仕宦行台,安寓客商”八个大字。
不过,这吉祥老店虽是打着客栈的旗号,却从不对外营业。
因为这是本地长春会的据点,称之为“生意下处”,黑话则叫“窑”。
江明熙一撩衣摆,跨进屋门,还没开口,柜台后的伙计看了她一眼,立刻说,“不好意思,这位客官,我们客栈没有闲房。”
江明熙对伙计拱手笑了笑,压低了嗓音,故意用外地口音说道:“俺来打走马穴儿,特来窑里拜见会长。”
听他说的是黑话,伙计顿时明白了,这原来也是个江湖老合。外地江湖人挂靠本地长春会是老规矩了。
既然是自己人,那么客栈自然有闲房了。
伙计一边和这人对切口黑话,一边纳罕,在心里泛起了嘀咕。
眼前这位,浑身上下都写满了古怪。
不过,江湖人都有自己的秘密。窑里规矩森严,打听客人的事,那就是砸别人吃饭的行当,是犯行规的大忌。
所以伙计麻溜的就给新客人办理了入住。
等这人上了楼,伙计马上关门,停止营业。
他做贼一样悄悄溜去了里屋,对半眯着眼睛打盹的掌柜小声道:“来了个老合,是个老荣,要来拜码头。”
这也是黑话。老合指懂规矩的江湖人,老荣则是小偷的意思。
赵掌柜睁开眼,“说说。”
伙计就把自己看出来的蹊跷一一道来。
“他说他是走马穴儿的,我一听就知道是假话,他脸皮嫩,不是经受过风吹日晒的。”
“身上的绸缎衣服也不是他自个儿的。原主人又矮又胖,偏他却是瘦削的高个儿,衣服挂在他身上松松垮垮的。”
伙计又把两个人的对话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然后感慨道:“他虽然身量高,约摸五尺有余,但是年纪却不大,脸庞还带着一些青涩稚气,可是说起话来却老练极了,浑像一个几十年的老江湖,这可不就见了鬼么!”
赵掌柜思索了一小会儿,似有所悟,又谨慎地问:“他长得如何?”
“是个美男子。”伙计说:“眉清目秀的,认真打扮一下,说是富家公子都有人信。”
赵掌柜眼中顿时精光大作。
“他不是老荣。”他捋了捋山羊胡,一脸凝重道:“是雁尾子,还是个掌穴儿的。”
见伙计似懂非懂的样子,赵掌柜就主动给他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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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蛋子科普起来。
何谓雁尾子?
即出自江湖“风”“马”“雁”“雀”四大骗术门中的“雁”门。
赵掌柜一脸敬畏,声音都下意识放轻了许多,“这雁门和别门不同,是专设套儿骗有钱人的,可是有钱人哪能那么好骗?所以雁门掌穴儿的第一个就得模样好,第二个得博学多才。第三个嘛,就是得能说会道了。”
伙计听了撇撇嘴,不以为然道:“连我都哄不过去,看来他也不是多厉害的骗子。”
赵掌柜忍不住扇了这小子脑袋一巴掌,“蹿念子!”(黑话:蠢货。)
“你都说他说话老练了,怎么可能会露出这么明显的破绽?这明摆着也是他行骗的手段!你要是能看透了,你也不必在我店里当个小伙计了。”
赵掌柜没好气地推了伙计一下,“去去去,忙你的去。甭管他是老荣还是雁尾子,只要都是江湖老合,那么他自然就会守店里的规矩,至于旁的他干什么营生,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赵掌柜在心里腹诽,也就是个新瓜蛋子才会对个吃黑饭的大惊小怪。
什么是江湖人?那自然是三教九流蛇鼠一窝。而且黑的白的,哪能分得那么清楚?
就好比那庙会上变戏法的、卖药的、看相的江湖人,不也都是骗子么!
看伙计还一脸不开窍,赵掌柜也真怕这小子不长眼坏了规矩,就又耐心提点了他一句,“你机灵点,这两天尽快领他去拜码头,他做成了生意,也不会亏待你。这也是窑里的老规矩了。”
伙计顿时眼睛亮了起来。
什么骗不骗偷不偷的,瞬间被他丢在脑后,此时满心期待这位雁尾子能多骗几个冤大头。
......
终于暂时有了个落脚的地方。
江明熙关上客房门,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了,疲惫也在一瞬间涌了上来。
短时间内杀人抛尸又连夜潜逃,可累死她了。
江明熙几乎是一步步挪到了床前,迎面而来就是一股引人作呕的酸臭味儿。
所谓的床,就是硬木板上铺了一层干枯的稻草,稻草边缘支棱着尖锐的断茬,刺透了床单。
至于床单和被子么,早已辨不出原色,皱巴巴的像被狠狠揉搓过的腌菜叶子,灰败,油腻,布满了可疑的污渍。
这样的床铺上,自然少不了臭虫。
江明熙随意扫了一眼,就发现了三四只臭虫。
江明熙脸色不变,强打精神,耐着性子一一挑出来臭虫踩死。
在确认没有漏网之鱼后,她脱下外衣,就这么躺上了床。
床很臭,很脏,但是绝不是江明熙睡过的最差的床。
她上辈子落魄的时候,和乞丐抢食,死人坟堆里、脏污泥坑里都睡过,还挤过四十人的大通铺,如今单人单间单床,已经是很高规格的待遇了。
窗外静悄悄的。
清泠泠的月光照在江明熙床边。
她伸出手掌,将高不可攀的月色掌在手中。
身下臭床又冷又硬的,床帐上的污渍斑斑。
她收掌为拳,将收拢的月色压在脑后。
她想,她不会永远这么落魄。
重来一世,她不是要继续受穷挨饿的。
总有一天,她也要住进洋房,每天睡在柔软干净的雕花大床上,再也不必担心明天吃什么穿什么。
她这种下三滥的贱人,偏不认命,非要跻身上流。
3. 第三章
鸡叫了。
东方刚翻了鱼肚白,吉祥老店里突然吵闹开了。
盖因城门封了,那些需要出城做外卖的江湖人就只能无奈回了客栈。
然后整个客栈的江湖人就知道了一件震惊全县的大新闻。
昨夜,朗陵县的首富,张家的掌门人在新婚洞房里,被匪徒一刀割喉,心脏捅碎,喜事变丧事。
有人唏嘘道:“可怜的新娘子,刚嫁过去,盖头都没掀,夫君就惨死了,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活哟。”
也有人说:“她有什么可怜的,刚结婚就克死了夫君,她啊,就是个丧门星!”
不过,大家谈论最多的还是凶手。
“没想到啊,这凶手竟是个女的。”
“谁说不是呢。”有人看着张贴的通缉令附和道:“看这小娘子模样俊俏,没成想竟然却是杀人不眨眼的凶徒。”
“张家悬赏十万大洋!娘的,老子十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谁要是能抓到这沈明明,就赚大发了!以后天天牛肉面,顿顿高粱酒。”
还有人抱怨:“城门封了,张家发了狠,直接从步兵衙门那里拉来了几百号丘八(大兵)查人,闲杂人等一律不得出城。”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可怜我们这些老实本分的生意人,受了她连累,连生意都做不得了。”
如此吵闹的动静,江明熙就算睡得再沉,也要吵醒了。
江明熙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下了床。
梳洗后,她对着镜子用碳粉描眉。
说来也怪。
当她还是个叫沈明明的小丫鬟时,容貌只称得上清秀,可是当她改名为江明熙,剪了短发、描粗了眉毛、扮起男儿来,竟然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剑眉星目美男子。
可见这世道对男子的容貌要求是很低的。
江明熙慢悠悠下楼的时候,楼下正在争相传阅她的通缉令。
她看了一眼通缉令上的画像,毫不惊讶的发现上面画了一个细眉小眼的婉约女子。
想用这种失真画像缉凶,那就是异想天开。
洋人的照相机拍的相片,那才叫栩栩如生呐。
江明熙突然发现,她好像从没照过相片。
毕竟最便宜的一张照片都要好几块大洋,以现在的物价,都够买几十斤猪肉了。
所以哪怕她最有钱的时候,也从没想过要去照相。
有个江湖人正在绘声绘色讲述昨晚发生的一切,就像他们亲眼看到了一样。
江明熙自觉有趣,兴味盎然听了一会儿。
在那些人的述说中,她活脱脱是个青面獠牙凶神恶煞的女魔头,就差茹毛饮血了。
虽然丑了点,但是听起来威风赫赫,江明熙自觉不赖。
偏有人唱反调,“张老爷我也见过,是个壮汉,她一个小女子如何能杀得了他?想必是她是以美色勾引了张老爷,再......”
他露出淫邪的笑容,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淫词荤话。
江明熙懒得听,反正左右都是那几句。
从来都是如此,一个行当,一桩案子,只要有女的,那么立刻就变得引人遐想了,成为了好汉们绝好的下酒菜。
江明熙也不生气。
实在是上辈子听了太多恶心话,比这恶心都有。
那时还有人嘲笑她,“你都不要脸的麽,怎么跟只哈巴狗似的,见谁都摇尾巴。”
当时江明熙就在心里想,都当狗了,还要什么脸?脸能换几个钱?脸能让她吃饱肚子吗?
江明熙不再凑热闹,径直走到柜台前。
伙计也正伸长了耳朵听热闹,她敲了敲柜台,他才醒过神。
不等她开口,他就主动说,他一大早就去拜会了本地的高会长,高会长明天上午有空。
萧大少只在本地停留五天,过了今天还有四天,江明熙心急如焚,却也不能催,以免露出马角。
她知道不能把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为了和萧大少搭上线,除了在长春会这边下功夫外,她也要找找其他路子。
江明熙从口袋里摸出来一枚崭新的银元,笑着推给了伙计,当做介绍费。
伙计对着光一看,是前清的银元,而不是新政府铸的新币,顿时喜笑颜开,对江明熙更加殷勤。
“好了!不要说了,积点口德吧!”
江明熙从沉思中回神,一抬眼,就见一个带着瓜皮帽,穿着黑马褂的山羊胡男人从里屋走了出来。
倚着柜台的伙计顿时直起了身子,拘谨地叫了一声,“掌柜的。”
其他江湖人也纷纷招呼“老赵!”
赵掌柜也对众人拱手回礼,旋即叹息道:“这姑娘也是个可怜人儿,落在了张大善人手上,还不知道受了多少磋磨。”
□□的男人们表情一僵,表情都有些讪讪。
张大善人的慈悲,满城上下都是有口皆碑的。
他见不得穷人,所以满城的穷苦庄稼人几乎都成了张家的人。大善人心善,还把地分给了穷汉们种,还帮他们养儿养女,如何不能说是慈悲呢。
沉默过后,突然有人说了句:“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啊。”
赵掌柜笑呵呵地岔开话题:“乖乖,张家真是豪气,一下子悬赏十万大洋。”
提及钱,大家顿时就来了精神。开始纷纷畅想起如果他们抓到凶手领到赏钱要如何花用。
江明熙不语,静静地看着他们。
赵掌柜察觉到了江明熙的目光,向她的方向拱了拱手,和气的寒暄道:“江公子,昨夜睡得还成吧?”
江明熙离立刻笑道:“俺睡得很香。”
“我姓赵,叫赵喜生,您随他们叫我老赵就行。”赵喜生捋了捋山羊胡,笑眯眯地说:“您初来乍到,有什么欠缺的,尽管找店里的伙计。”
江明熙就先引他借一步说话,然后故作为难地说,她初来乍到想买几件合适的衣服,
赵喜生就热情地给她指点了城里几间估衣铺的位置。
江明熙有自己的考量,就又为难地表示,“如今街上都是老柴(警察)和海冷(大兵),俺又是外地人......”
话没说尽,但是赵喜生已经明白她的意思。
自古兵匪一家。平时无事的时候,城里的军警们都要变着法的盘剥敲诈,如今张老爷亡故,他们就更有理由了。像江公子这般底细不明的外地人,第一时间就会被他们找理由关进监狱。想出来?给家里写信,拿钱来赎吧。
赵喜生想了一下,“我看公子和我的体型也差不离,我这边还有几身不穿的旧衣服,您若不嫌弃的话......”
“您这是帮了我大忙,怎么会嫌弃呢!”江明熙喜出望外,恭恭敬敬地冲赵喜生拱手。
就这样,江明熙无需以身涉险,轻松地花钱从赵喜生那里买来了两身衣服,都是朴素的粗布长衫,穿出去也不扎眼。
只是如此一来,她的积蓄又极速缩水,只剩下30元了。
如今银贵铜贱,一银元约摸可以兑换1500文铜元,一斤肉差不多要250文上下。
她这点子银元,平时省着用,差不多能花个半年。
可是她现在想和楚大少搭上线,就必须要装阔气,那就要漫天撒钱了。
江明熙回房,脱下不合身的绸缎衣服,换上赵喜生的衣服,又溜溜达达的出门了。
街上诚如店里江湖人说的,到处是丘八在盘查行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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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的人即刻就会被扣下,等家人来赎。
还好江明熙机灵,一路上有惊无险,总算平安抵达了她的目的地——估衣铺。
不过不是赵喜生推荐她的,而是另一家估衣铺。
赵掌柜人厚道,推荐她这个外地人的估衣铺都是售价比较公道的。
而这家估衣铺,店里的衣服来路都不怎么干净,是小偷骗子们用来销赃的。
考虑到萧大少海外留学的背景,江明熙进店,就直奔卖西式衣服的架子。
甭管是哪家估衣铺,里面都是黑漆漆的。
这也是店主的小花招。盖因为估衣铺里都是二手衣服,免不了有大大小小的瑕疵。
像江明熙这样的老合,就算看不清,只凭摸也能摸出来好坏。
伙计热情地招呼:“客官,您眼光真好,这件大氅可是正宗的西洋货,原本定价六十五元,今日我们店还没开张,不吉利,就作价五十卖了!”
江明熙笑眯眯地开价:“这大衣顶多值五元钱。”
伙计一瞪眼,刚要叫屈,就听江明熙说:“分外库。”
这是一句估衣行的黑话,意为五元五角。
伙计顿时明白,这是来了同行了。那他们这点把戏就瞒不过这人。
这种大衣,是用小块的碎呢子拼凑而成的,巧手裁缝能做得让人看不出来缝,可是穿上几个月,缝的线就都开了,大衣也就不能穿了。
伙计暗暗咂舌,到底内行人,眼神就是毒辣,这件大衣老板定的最低价正是五元钱。
五元五角他也有的赚,当即就爽快同意了这个价钱。
江明熙又用一元钱淘换了一身衬衫和裤子,又让伙计搭了一条两毛钱的围巾,都是中看不中穿的西贝货。
掏钱的时候,她一阵肉疼,在心里嘀咕,到底是西洋款式的衣服,虽然质量不行,价格也比老式服装贵的多。
反正楚大少只在城里待几天,她穿这么一身也足够唬人了。
江明熙换好新衣服走出来时,伙计登时眼前一亮,屋里仿佛也跟着亮堂了许多。
许多国人穿洋人的服装总是别别扭扭的,含胸驼背,看的人也不得劲。
这位客人,方才穿着长衫,看起来也只是寻常。但是换上洋服,顿时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他昂首阔步,一点也不拘束,大方自然的仿佛他从小就这么穿似的,明明一身的二手的西贝货,这通身的气派却像要去赴宴的富家公子。
新鲜出炉的富家公子拿出来一件绸缎衣服要卖,同伙计锱铢必较的讨价还价起来。
看在她是内行的面子上,最终伙计给了她一个公道的价钱。
江明熙心满意足,也不担心张家会通过衣服顺藤摸瓜查到她。
盖因为如这般来路不明的衣服,估衣铺都会另找裁缝改装的。
拿着衣服要走的时候,外面来了个人,叫道:“伙计哎,你个衣裳是破个,我要退掉货。”
江明熙心中一动,脚步停下。
来人口音软糯,是标准的江南口音。
萧家便是有名的江南望族。
须知朗陵县是个偏僻闭塞的北方小城,人口成分简单,很少见南方人。
听到要退货,伙计顿时挂了脸,“这位客官,我们估衣行的规矩,向来是出门不管换,您当时买的时候没问题,回到家发现有问题了,这就不是我们的错了。”
这人立刻气的跳脚,“你店里暗得嘞,我刚刚么看清爽!”
江明熙打量着这人,看起来十几岁,衣着打扮也只是普通,估计是萧家的下人。
真是瞌睡遇到枕头。
她这边还在发愁要如何和萧大少搭上线,这人就自己撞上来了。
4. 第四章
眼见这两人吵了起来,江明熙迤迤然走过去插话道:“两位且停一停,这般争吵,也影响做生意。”
见伙计懊恼闭嘴了,她又看向犹不忿的小少年,她笑呵呵地说:“这位先生是第一次来估衣行买衣服吧,实在不是伙计故意坑害您,只是这行的规矩向来如此,您请想想,若是没这规矩,有那心思不纯的人,买了衣服故意弄破来碰瓷,店铺不就亏大了麽。”
迎着伙计鄙夷的目光,小少年涨红了脸,急道:“我勿是碰瓷的,格件衣裳是真当破的嗦嗦响!”
他还拿出衣服让江明熙看。
巧了,原来他也是买了个拼货大衣,只可惜这个裁缝手艺太差,买回去一上身就开线了,大衣顿时七零八碎的。
伙计接话道:“当然,我知道公子定是良善本分人,只是我们估衣行千百年的规矩向来是如此,不能唯独为您破例。”
少年顿时红了眼圈,也不做纠缠了,失魂落魄的抱着大衣就要走,江明熙突然开口道:“侬啊杭州格里长大的?”
听到正宗的杭州话,小少年立刻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侬也是杭州人?侬住哪块的?”
江明熙当然不是杭州人,也没去过杭州。但是她上辈子在估衣行卖过两个月衣服,老板和伙计都是杭州人,她听的多了,自然而然就学会了。
多年漂泊,江明熙早就熟练掌握了十几种不同的南北方言,每种方言都说的惟妙惟肖。
当时还有个穿长衫的先生惊呼她有语言天赋,应该当外交官。不过,当他发现江明熙是女子的时候,就想娶她做小妾了。
“我姆妈是杭州人,杭州麽,算是我半个老窝儿嘞,看侬吃亏,我心肝实在是挖煞煞痛唻。”
她冲小少年眨了眨眼,“侬先等记儿,我帮侬去搭个灵子,求伊啊好松动眼儿。”(你先等着,我帮你向他求情通融一下。)
他乡遇故知,故知还仗义得打算替他撑腰,小少年顿时来了精神,红着眼,没断奶的小奶猫一样眼巴巴的看着江明熙。
那边,估衣铺的伙计也是一头雾水。
一开始,这个南蛮子说的话虽然口音重,他还能听懂一些。直到这两人突然聊开,呜啦呜啦说起话来,他就一个字都听不懂了。
等到看江明熙走到柜台前,他顿时本能提高了警惕,小声用黑话问:“你们在搞什么名堂?”
江明熙也同样小声用黑话回了,翻译过来就是,他家主人是个硬茬子,你们惹不起。
萧竹就见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那个伙计突然一改方才的疾言厉色不近人情,很好说话的同意退货了,还向他赔了不是。
萧竹攥着自己失而复得的二十元,晕晕乎乎的走出了估衣铺,突然想起来还没道谢,回头看向江明熙,却惊愕地瞪大了眼睛,到嘴的话也给忘了。
方才在屋里看不清,他现在才发现这位好心同乡通身的气派。
他肤色微黑,一双眼睛亮而有神,顾盼间有似有凛然神光,普通的驼色呢子大衣穿在他身上就是格外好看,衬得他英姿勃发,风流倜傥。
萧竹是家生子,从小在萧家长大,也炼就了一双利眼。
这位不知名姓的公子身上的衣服虽然材质普通,但是这一身行头下来也得一两百元了。
这年头,国人还是习惯穿长马褂,就算和洋人谈生意,也顶多入乡随俗在谈生意的时候穿着洋人的西装。
能在日常生活里习惯穿大衣、衬衫和裤子的,那必是已经习惯西式生活的人,比如华人华侨,再比如像他家少爷这般海外留学归来的博学之士。
所以,无论眼前这位小公子是哪种身份,都不是他一介奴仆能随意对待的。
萧竹脸色煞白,越想越害怕,后背即刻出了一层白毛汗。
他忙不迭的作揖赔罪:“方才是小的眼拙,言语间对公子多有疏忽冒犯,还请公子原谅则个。”
当然,这些话他是用杭州话说的,江明熙只是习惯性在脑海里翻译成她惯用的北方话。
看这位下人前后迥异的表现,她不禁诽腹道,这世道果真是先敬罗衣后敬人。
所以即便她囊中羞涩,也要花血本置办了这身行头。
想起打了水漂的六块大洋,她现在仍一阵肉痛。她当丫鬟时,一个月月钱也不过两元钱。
江明熙继续用杭州话同他套近乎,说大家都是老乡,出门在外本来就应该互帮互助,让他不必拘谨。
江明熙本就生了一张能说善道的巧嘴,眼前这人又是她好不容易等来的机缘,所以自然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很快就把萧竹哄得眉开眼笑,两个人也顺利交换了姓名,成了半个朋友。
……
萧竹直到回到少爷暂时借住的府邸时,还有些晕晕乎乎的,脸上带着朦胧的笑意。
叫萧管家萧正见了,就笑道:“侬个是拾着元宝嘞?”
萧竹抬头,脸上顿时绽放出灿烂的光彩来。
他哒哒跑到萧正身边,小嘴叭叭得,说他今天遇到的江公子多厉害多厉害。
“他跟我见过的公子哥都不一样,人顶好相,顶客气,交关见多识广,人情世故都懂透懂透……”
萧竹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尊重。而尊重他的那个人,竟然还是个体面人家的少爷。
这就格外让他受宠若惊,感动莫名了。
是以萧竹穷尽毕生所学,把所有的溢美之词都往江公子身上堆,说到最后,他人都有懊丧了,觉得自己笨嘴拙舌,形容不出来江公子万分之一的风采。
萧正却皱起了眉,他深知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善意。如萧竹所说,那是一个顶气派的公子哥,而萧竹不过是一个签了卖身契的奴仆,对方低头相交,投其欢喜,所图非小!
萧正冷眼看这小子傻乐的样子,冷不丁突然问:“他是不是还说,他门路多人脉广,侬新来乍到,缺啥个物事,尽管去寻他帮忙?”
萧竹吓了一跳,瞪大了眼睛,“您哪哈晓得的?”
江公子的确说过类似的话。
“个瘟孙!”萧正暴怒到兜头扇了他一巴掌,还不解气,又猛踹了他一脚,“你真是白瞎少爷给你取的好名字,侬就是只呆猪猡!等着,我这就去禀报少爷,把你撵出去!”
萧竹吓得哭都忘了,匍匐在地上,对着管家不断磕头,求他开恩。
萧正运了运气,冷声道:“把你们两个人讲闲话个事体,一五一十统统话拨我听,毛一点点隐瞒,不然休要怪我清理门户。”
萧竹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当下就竹筒倒豆子说了个一干二净。
待萧正听说,萧竹竟然真的拜托这个江公子去寻历史古迹古籍时,直接气笑了。
“大少爷已经闷闷不乐好几天了,我也是想帮大少爷分忧。”萧竹怯生生地小声替自己分辨,“我毛说自家身份,报个是假名字,更加毛提大少爷一个字,只话我平常无聊,想托他寻点个地方志,打发辰光。”
萧正冷笑一声,“还要侬话点啥,人家既然寻上门来,肯定早晓得侬个身份嘞,是来撞庙门格。”
萧竹吓了一跳,“县太爷拍胸脯说了会保密呀!”
“世上哪哈会有不透风个墙?”
萧正心里嘀咕:这两天县长自家都挖空心思想来巴结大少爷,吵得少爷头都痛煞,只好装病关门不见客。
要不是新得了件阴司货,还没搞清爽来历,要少爷翻县志查线索,谁耐烦跟他们啰嗦!
这个不晓得底细的江公子,天晓得是城里哪个派来的。这明摆着是塞铜钿塞不进,就转过来打我们底下人的主意,想套出少爷的喜好,好去拍马屁。
这回大少爷出门游学做学问,本意是低调点,轻装简行。可恨那些拍马屁的人,像苍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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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也赶不光,实在讨嫌煞!
萧正恨恨骂了一句,“偏僻乡下的土官儿土财主,也敢打萧家个主意,真当勿晓得天高地厚嘞。”
大少爷剑桥博士读出来,不晓得哪根筋搭牢,突然迷上了金石学,好好的总统府参谋不当,一天到夜跑到荒山野岭去挖阴司货,老爷夫人都气得病倒好几趟了。全家上下,只有老太爷顶支持大少爷,还讲大少爷这是抢救历史,给华夏子孙留根,是能名留青史的大事情。
萧正不懂啥青史不青史的,老实讲,他也不情愿大少爷去做啥总统府参谋,吃力煞!
萧家是千年传下来的书香门第,靠诗书立身,顶顶清贵的。总统府里都是些暴发户和大老粗,哪配让大少爷去劳心费力?
再说现在时局乱糟糟,几千年的皇帝都没了,天晓得这个总统能做几年?横竖政府像流水换来换去,萧家是铁打的老底子。大少爷只要安耽坐好,等新政府变着法子来请他就好了。
萧正看了眼萧竹可怜巴巴的蠢样,到底是从小看到大的孩子,他也不忍心真把他赶出去。
如今打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他还是要替他收拾烂摊子的。
“行了,这事儿也不必惊动大少爷了,等那人寻上门来,直接说他是骗子,轰走干净。”
萧竹唯唯诺诺应是。
脑海里又回忆起两人见面时的点点滴滴,心头又是沮丧又是伤心,还有一些隐隐约约的期盼。
他也不是那种对陌生人都掏心掏肺的性子,他向来对人的情绪很敏感。
他从江公子身上,没有感受到一丁点的轻贱和蔑视。他仿佛是真把他当成平等的人来看待的。
这样的江公子,真的是别有目的的骗子麽?
……
“江公子,你这新衣服真气派啊。”
江明熙刚踏入客栈大门,就被伙计殷勤恭维。
江明熙笑着同他寒暄了几句。
“江公子,你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为什么这么说?”
“您一进门就在笑呢。”
江明熙后知后觉摸了摸自己上翘的嘴角,原来她这一路都是笑着回来的。
江明熙回到房间,关上门,静默了几秒,情不自禁长出了一口气。
她脱下大衣,衬衫和裤子,将它们挂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抚平每一条褶皱,心中感受到了一种沉甸甸的满足。
虽然这些只是西贝货。
但是,穿着它们,总会给人一种自己也变高档的错觉。
江明熙穿着里衣,放松地躺在床上,窃喜地抱着被子滚来滚去。
她总算是走了一回好运。
能这么轻易的就和萧家搭上线,实在是……太幸运了。
而且回来的路上,因为她这身衣服,盘查的行人士兵们都默契的忽略了她。
重来一次,一切好像都在越变越好。
她捂着嘴,不敢笑出声,生怕被那冥冥之中的神明发现了她正在偏离的命运。
江明熙望着天花板,眼神迷离,仿佛已经看到了一个与前世迥异不同的光明璀璨的未来。
这一世,她没有被卖进青楼,只要出了城,再想法子骗个新户籍,她就是个清清白白的良民了。
她会很多技能,很容易找到新工作。
攒点钱后,她就去考大学。
大学她想念外语系,将来就算当不了外交官,也可以和洋人做生意,最差也能混个洋人翻译。
江明熙上辈子从不信神,重生一次,却开始对神鬼之事半信半疑了。
她想,如果真的有神明的话,您既然给了我重来一次的机会,就保佑我,赐给我一点点好运吧。
这辈子,只求神明赐福给她,让她付出十倍的努力能有一成回报。
她从来要的不多。
她真的不贪心。
5. 第五章
江明熙在心里盘算着,要如何给萧竹交差。
萧竹说萧大少想要地方志,乍一看似乎是很宽泛很容易达成的目标。
但是正是因为宽泛,所以更难完成。
江明熙上辈子爱看报纸。萧大少身为国内鼎鼎有名的豪门贵公子,向来是所有报纸的宠儿,大事小事都能在报纸上占据个版面。
所以她知道,萧大少从洋人的学校里拿了个博士,回国后又先后拜入了好几个国学大师门下,是个学贯中西的博学大家。
她一个只能看点报纸的半文盲,要如何在浩如烟淼的地方志中准确找出来能打动他的书?
所以江明熙根本没打算给萧大少找书。
因为她有了个更好的选择。
上辈子,朗陵县曾经发生过这么一桩惨案。
有个人逛庙会时买了一些安神用的龙骨,过几天煎药的时候,竟然发现龙骨上有一些古怪的符号。他就把这件事当做稀奇事随口告诉了自己邻居。
第二天,这个人就在家里暴毙,凶手自然是他的邻居。
两年后,凶手被逮捕归案,才真相大白。原来竟然是那个龙骨为受害者引来了杀身之祸。
龙骨上的奇怪符号,是一种古汉字,来源于传说中的商朝,学界将其命名为甲骨文,是很有历史价值的文物。
江明熙当时知道这件事时,人都傻了,心痛得直抽抽。
因为她之前逛庙会的时候,也在药摊处见过这种有字的龙骨,她当时还觉得这种是残次品,会影响药效,所以向来不买的。
重来一世,江明熙当然不会放过这次的机缘。
朗陵县每个月十五都会举办两天的庙会。这也是朗陵县每个月里最热闹的时候,不光是城里人,十里八村的人都会来赶集。
算算时间,上辈子那个受害者就是在这个月的庙会上买到有字的龙骨。
那个卖龙骨的,便是附近村子里的老农,每个月都会在庙会上摆摊,卖一些药材、土特产之类的东西。
出门前,江明熙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换上了阔气的行头。
穿这身衣服逛庙会,那就是行走的肥羊,肯定要被狠狠宰一刀的。但是穿普通的衣服,有被士兵拦路查户籍的风险。
江明熙只能自我安慰到,她现在出点血,回头千百倍从萧大少那里赚回来。
萧大少那么有钱,手指缝里稍微漏出来一些,就足够她发家致富了。
……
在庙会的前一个路口处,江明熙就停下了脚步,皱起了眉。
太安静了。
她记忆里的庙会绝没有这么安静。
看相算卦卖药之类的文生意安安静静也就罢了,变戏法杂耍唱戏之类的武生意可是需要锣鼓喧天大声吆喝的,隔了一条街的行人都能听到热闹。
江明熙心脏就提了起来。
迎面走来一个推着烧饼车的小贩,一脸垂头丧气,江明熙连忙问:“小哥,你怎么回来了,庙会结束了吗?”
“没结束,但是也开不下去了。最近治安不好,王家满城缉凶,各位大人就说要加税。上午那会儿,我还没开张,治安局就来加收治安费,今天一天,这局那局就来了三趟,收了我三次费。”
小贩满脸愁苦,“今天街上都是大兵,人心惶惶的,也没多少人逛庙会,我这赚的还没赔的多。”
江明熙沉默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来两枚铜元,“给我个烧饼。”
“好嘞。”小贩脸上挤出了一个笑模样,却没多少热气,一双眼睛木木呆呆的,他麻利地用草纸包出来了两个烧饼。
江明熙又问:“卖药的老黄头还在不在?”
小贩叹了口气,枯井般的眼睛里似乎有水光一闪而逝,“老黄头交不起治安费,兵长扣了他的摊子,我走之前,老黄头还在跪着求兵长开恩。”
他咬了咬牙,似恐惧,又似自我鼓劲般小声嘀咕道:“再熬几天,只要抓到那个杀了张老爷的女匪,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
江明熙望着小贩弓着腰拉车的蹒跚背影,心中有股气横冲直撞,却找不到出口。
是她的错吗?因为她杀了张楠?
上辈子,庙会如常举办,没有这么多杂七杂八的税,小贩应当卖光了最后一个烧饼,老黄头也早就收摊回家,自然不必下跪哀求。
也是在同一天,小丫鬟沈明明遍体鳞伤躺在床上,沈小姐以命相逼,才请来了一个看牲畜的蒙古大夫。大夫检查完她的身体,惊讶的说她内脏没事,只是断了右臂和三根肋骨,还能活。
“你倒是命硬。”那个半吊子大夫叹了口气,仿佛洞察到了她此后一生的命运般悲悯地开口道:“有时候死了,反而是一种解脱。”
后来的岁月里,被张楠抓着头发撞墙时,被卖入青楼时,被人当面骂下九流的贱种时,饿到吃雪充饥时,发着烧孤身躺在乱葬岗里时……江明熙无数次想死。
可是她又无数次地熬了下来。
她自己都说不清,活下去的动力是什么。
她也没有很想活。但是死了的话,又很不甘心,仿佛自己认输了似的。
于是,江明熙无数次的对自己说,熬一熬,忍一忍,以后会好的。
只要遇到一个好官。
只要少交点税。
只要不打仗了。
只要不生病。
只要她再努力一点找个新工作。
只要……
就像卖烧饼的小贩,江明熙也曾经用那么多个“只要”来催眠自己。
那些个“只要”里,有实现的吗?
有的。
她很努力。
普通努力不够,那就双倍努力。
她也的确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
可是她依然很穷。
因为——
只要她依然遵循庄家的游戏规则,那么她就永远无法翻身。
因为——
这场赌局,不论输赢,庄家通吃一切。
皇帝退位了,可是那套规则依然还在运行。
在没有皇帝的新世界里,依然是旧世界的肉食者制定规则,暴力者畅通无阻,卑鄙者应有尽有。
而温柔的、善良的、诚实的、勤恳的、质朴的……那些沈明明们心目中最为明亮的一些东西,在那绝对的、残忍的、血腥的、足以支配一切的暴力面前,软弱不堪,一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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溃。
每当肉食者的屠刀落下,就能收割一大片草芥。等到来年,又会生出来新的草芥。
他们就是这样生生不息的贱种。
可是啊。
江明熙想。
难道只有穷人会死吗?
死亡,大概是世界上唯一平等的存在了。
所以,沈明明死了。
江明熙举起了刀。
……
庙会现在是一片冷酷的肃杀。
变戏法的男人交完管理费,瞄了一眼不远处游街示众的老黄头,脸上闪过一丝不落忍。
收钱的大兵立刻冷笑道:“怎么,同情他?那你替他交钱不就得了。”
变戏法的男人顿时静若寒蝉,缩头缩脑地跑走了。
老黄头仍跪在地上。
他被人扒掉了衣服,赤裸着胸膛,双手反捆在背后。
他已经很老了。
皱巴巴的肉贴着骨头,像一枚被人吮干净的枣核,根根分明的肋骨上,是几道新鲜的鞭痕。
他头已经磕破了,额头上鼓起青紫的肿块,蜿蜒的血流混着眼泪和鼻涕,糊满了整张脸。
有人走了过来。
鞋跟哒哒敲击地面。
鞋面锃亮,反射出来的光晃花了老黄头的眼。
“老头儿,你都半截身子埋土的年纪了,还要那么多钱做什么?这样,现在把钱交了,我就既往不咎,饶了你这次。”
老黄头瞪大眼睛,看着那双鞋子。
这可真是一双好鞋啊,是好牛皮做的长靴,镀银马刺闪闪发亮。
“我得给我的小四儿买双好鞋。”老黄头含糊着说,血堵在气管里呼噜噜响,“我已经打好了棺材,买好了寿衣,就差一双鞋了。”
“啪!”
鞭子落下,刀一样割开了干瘪的皮肉,老黄头儿抽搐着向前踉跄了一下。
“你死了儿子就可以不交税了?我告诉你,别说你儿子死了,就算你死了,你也得交税!”
老黄头絮絮叨叨的,似乎说了许多话。
他说,大儿和二儿都被洋人杀了,老婆病死了,三女难产死了,最后的四儿,勤劳孝顺,强壮能干,是他最后的指望……
“啪!”
又一道鞭子抽了下去。
穿着漂亮马靴的大人哪有耐心听一个穷困老农絮絮叨叨的废话?
老黄头终于倒了下去,
红肿的额头敲击地面,溅出来的热血糊住了老黄头的眼睛。
他眨着眼睛,努力想要看清那双漂亮靴子,喉咙里含着血,声音也染上血,剖开喉咙钻了出来,“我让他给我买烧饼,路上碰到了狗咬人,四儿不知道那是张老爷的狗,就拿起石头砸死了,张老爷就让我儿给他的狗偿命……”
“老东西,你少装疯卖傻,再不交税老子扒了你的皮!”
鞭子雨点般落了下来。
老黄头烂泥状的摊在地上,翻开的皮肉抽搐着、蠕动着,像一条又一条趴在他身上吸血的虫子。
“你说我为啥要吃烧饼啊?我都这把年纪了,还馋嘴,真不知羞……”
他木愣愣地说:“该死的是我啊。”
6. 第六章
老黄头就要死了。
在场所有人都对此心照不宣。
有人闭上了眼睛不忍看,有人愤怒的瞪大眼睛咬牙切齿,有人浑身哆嗦地数出买命钱。
也有很多人在笑。
他们哄笑着,对着老黄头指指点点,像看到了一只滑稽的老狗。
他们说:
“这老头儿疯了吧。为了点儿钱,连命都不要了。”
“喂,老头儿,你儿子托生在你家,活着也是受罪,下辈子托生到有钱人家享不完的福。”
“砍了他的头,扒了他的皮,看谁还敢抗税不交!”
空气里有白浪翻滚。
毒辣的太阳灼烤着大地,也煎烤着趴在地上的老人。
如果不是他的身体还在缓慢的起伏,他看起来就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鞭子抽在他身上,绿头苍蝇们飞了起来,又舍不得飞远,黑压压的烟雾状绕着老人的身体盘旋。
拿鞭子的人影扭曲着拉长,拉长,吞掉了老黄头的身体。
江明熙想,简直像老故事里的鬼怪张开了血盆大口。
老黄头似乎还在有气无力地叨咕着什么事,距离太远,江明熙听不清,但是也大概能猜到。
左右不过是苛捐杂税、家破人亡之类的事,这些事千篇一律,老生常谈,多到都让江明熙感到厌烦了。
所以,她上辈子就明白了。
这世道是不给穷人活路的。
无论她多努力,无论她多驯服,无论她多善良本分,都是没用的。
羊的温驯,只会激发捕食者更加野蛮的兽性。
江明熙凝望着趴在地上的老黄头,冷静的想,这是个陌生人。上辈子,她在老黄头的摊子上买过几次龙骨。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他不是沈蔓歌。
她和沈蔓歌一起长大,虽是主仆,却情如姐妹。
她愿意为沈蔓歌豁出命,也愿意为她冲动一回,哪怕这让她成为了被通缉的杀人犯,她也不后悔。
因为上辈子,沈蔓歌正是这么做的。
没错,老黄头很悲惨。
但是,在这广袤的神州大地,比老黄头更悲惨的人遍地都是。他能活到这个年纪再死,已经是一种幸运了。
可是,龙骨就在老黄头手里。
江明熙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笑了,笑容苦涩,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释然。
她就知道。
她怎么可能会突然运气那么好。
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她啊。
从来都是这样。
命运赏她残屑,却要她投以骨血。
宪兵队长气喘吁吁地放下鞭子,咳出一口浓痰,吐到了老黄头稀疏的白发上。
“妈的,这样都不死,老家伙命真硬。”
江明熙突然动了。
她迈开脚步,向前走去,一开始不疾不徐,然后越走越快。
一如昨夜,她攥着刀走向了张楠。
也一如那无数个日日夜夜,她孤身走向了战争、洪水、饥荒和死亡。
......
最先发现那个小少爷的,是个变戏法的江湖人。
他长了一脸麻子,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麻,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叫自己老麻了。
老麻诧异地看着小少爷,就像看到了一只鹤飞入了野狗群。
小少爷看起来年纪不大,身材清瘦纤长,穿着那种挂在西洋百货大楼里的高档驼色大衣,笔挺的衬衫就像他的人生一样没有一丝皱褶。
他走起路也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闲庭信步,如平稳掠过湖光山色的轻风,带着一种赏心悦目的静谧从容。
他越走越快,衣摆翻飞,好似轻盈的白鹤,悠然漫步在沼泽泥潭。
只看他闲适风流的姿态,看他笔直的背,看他那引而不发、如剑锋利的骄傲眉眼,就知道他一定来自于一个和在场所有人截然相反的世界。
他一定有个体面富裕的出身,被整个家族如珠似宝的养大,从小到大遇到的全是好人,所走的路也皆是坦途。
很快,宪兵们也发现了这只不怕死地向他们走来的白鹤。
一道又一道狰狞的目光向小少爷射去。
老麻的心也随之提了起来,担心里混杂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幸灾乐祸。
这样金尊玉贵的小少爷,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里,何曾见过这样的威势?
他在心里想,他肯定会被吓哭,说不定还会尿裤子。
一个脸上带疤的宪兵皮笑肉不笑地凑近,他故意把腰间的盒子炮撞得哗啦响:“呦呵?这是谁家没拴住的小少爷啊?跑俺们这脏地界儿来干啥?你这身细皮嫩肉的,可经不起磕碰。”
小少爷冷冷瞥了他一眼,又扬起昂扬星眸扫了一圈其他凶神恶煞的兵痞,语出惊人道:“让方凤台滚出来见我!”
老麻尚在迷糊“方凤台”是谁,拦路的兵痞眼珠子瞪得溜圆,仿佛听见了天大的笑话,猛地踏前一步,唾沫星子都快喷到小少爷脸上:“操!哪来的小野种?县太爷的名儿也是你叫的?还……还‘滚出来’?你脖子上有几颗脑袋?!”
大清的皇帝退位了五年,但是朗陵城的“皇帝”还在。
一股战栗电流从老麻脊梁骨上窜了出来,他瞠目结舌,鼻息也跟着粗重湍急起来。
那些耀武扬威的宪兵,以及抽鞭子的宪兵队长,是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啊!
他们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让在场所有下九流家破人亡。
因为他们握着枪,那么就自然成为了支配在场所有庶民命运的主人。
可是,即便是像老麻这样的睁眼瞎也知道,在县太爷眼里,宪兵老爷们也不过是听话的狗而已。
现在,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不客气的直呼县长大人的名字,并不客气的要县太爷“滚出来”......
老麻大脑已经被吓成了一团浆糊,他糊涂极了,暂时无法想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他只是睁大眼睛,激动又渴盼地看着那个小少爷。
说点什么吧!
——你既然敢直呼县太爷的名讳!
老麻憋着一股气,在大脑因此晕眩之际,他终于听到了小少爷清凌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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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个乡瓜头儿,手底下个人也上勿来台面。”
这口音听起来也怪,不是当地口音,老麻听的半懂半不懂的。
就见这小少爷抬脚径直向前走,就跟眼前的兵痞不存在一般。
被当空气的兵痞一张黑脸膛“腾”地涨成了猪肝色,他“呸!”地一口浓痰啐在脚边黄土地上,唾沫星子飞溅,蒲扇般的大手“啪”地就按在了腰间的盒子炮皮套上,手背上青筋暴起,瞪着一双牛眼吼道:“站住!小兔崽子!耳朵塞驴毛了?!我叫你站住听见没?!”
那团在老麻胸腔里鼓动着的情绪,瞬间冷却下来。
老麻沮丧的想,不管这个小少爷有什么依仗,也只是肉胎凡躯。
小少爷却看也不看兵痞一眼,他骄矜地挑高下巴,自顾自地说:“我叫大哥同大总统讲一声,朗陵县今年考评垫底好了。”
老麻愣住了。
拦路的兵痞愣住了。
一同愣怔住的,还有站在死狗状的老黄头跟前握着鞭子的宪兵队长。
对于生活在朗陵县的所有人而言,县长方凤台就是他们的天,是主宰所有人性命的土皇帝。
而大总统,那就是近乎神话传说里的人物了。
直到现在,朗陵县仍然有算命的信誓旦旦地说,大总统身上有龙气,是真龙天子,承载着要终结乱世的天命。
而在这个小子嘴里,大总统仿佛是他可以随口吩咐的人似的。
“我滴个亲娘哎!”
兵痞眼珠子瞪得溜圆,足足愣了好几息。
紧接着,他猛地回过神来,刚才按着枪的手猛地松开,转而用力一拍自己大腿,爆发出震天响的、带着浓痰黏连感的狂笑,“哈哈哈!你们听听!这小鳖羔子说啥胡话?!他大哥?!跟大总统‘讲一声’?!哈哈哈!哎呦俺滴个老天爷啊!”
他指着小少爷,对旁边同样傻眼的同伴嚷嚷,唾沫横飞:“瞅瞅这熊样儿!毛还没长齐吧?怕不是得了失心疯!他大哥?他大哥是玉皇大帝座下的弼马温啊?还是阎王爷炕头的烧火棍?!还‘讲一声’?俺看你是屎壳郎打喷嚏——满嘴喷粪!还考评垫底?你当你是谁啊?!”
老麻也彻底心灰意冷。
他还真以为这小少爷有什么依仗。
真是的,他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会期待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
钦差微服私访、王孙体察民情,这是只有话本里才有桥段,现实生活里可没有这种好事。
老麻木然地看着那个天真孱弱的小少爷。
这么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崽子,弄死他不比弄死一只鸡难。
拦路的兵痞笑够了,用脏兮兮的袖子胡乱抹了把脸,把笑出来的眼泪鼻涕都蹭在袖子上,一只蒲扇般的大手带着汗臭和油腥味儿,像拎一只不听话的鸡崽子似的,又快又狠地就朝小少爷那细溜溜的脖颈子抓去,“滚你奶奶个腿儿的疯话!跟俺走!局子里凉快地方多,够你醒醒脑子!回头让你那‘能和大总统说话的大哥’揣着现大洋来领人!少一个子儿,你就在号子里过年吧!”
老麻面无表情地低头,重新变成泥胎木偶。
7. 第七章
忽然,老麻听到了一声响亮的破空声。
旋即是一道痛苦的哀嚎声。
老麻惊愕抬头,就见那个兵痞捂着自己血淋淋的手背,连声哀嚎。
而宪兵队长胡老爷攥着鞭子,指着抱着手哀嚎的大兵,脸色是老麻从没见过的阴沉,“白痴!你真是昏了头了!”
可是当他转眼看向站在一旁矜贵的小少爷,脸色瞬间多云转晴,硬生生挤出来一个笑模样。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老麻目不转睛的看着胡老爷的脸。
就像突然披上了人皮的恶鬼,那野蛮兽性的脸,突然生出来一种奇怪的扭捏神态,拙劣地开始模仿人类。
白鹤一样的小少爷冷淡地看着这一幕,那张养尊处优的脸蛋上没有任何惊诧与恐惧,只有一种早该如此的坦然和笃定。
胡老爷用温柔可亲到让老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声音谄媚说道:“小少爷,让您受惊了,我这兄弟是个没见识的大老粗,我已经替您教训过他了。”
小少爷诧异地脱口而出道:“你怎么晓得我姓......”
他及时噤声,脸上浮现了明晃晃的懊恼之色,然后生硬地岔开话题道:“啥个小少爷!我都快18岁的人嘞。”
胡德全迷惑了几秒,又听到这欲盖弥彰的回答,突然反应了过来。
小少爷......萧少爷!
他眼中瞬间精光大作。
没错了,他姓萧,一定是出自杭州的那个萧家!
前不久,胡德全知道了一个重要的消息——县里来了一个贵客。
贵客是轻装简行,悄悄进城的。方县长甚至直接让出了自己的府邸,还下了大力气封锁这个消息。
这种隐秘,胡德全本不应该知道的。
巧的是,胡德全老婆的娘家妹妹嫁给了方县长的司机,所以他也因此得知了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内幕。
比如,借住在方县长府邸的贵客手眼通天,贵不可言,就连县长都要极力奉承巴结。
娘家妹妹还咂舌,“听我家那口子说,大老爷(方县长)就差把那个公子哥当祖宗给供起来了,结果人家还不领情,三番两次让大老爷吃闭门羹。”
那么这个贵客究竟是谁?
这件事就连方县长的司机都不知道。
但是,娘家妹妹却提供给了他们一个很关键的信息。
“贵客的仆人都操着江南口音呢。”
那么,贵客的身份贯籍就呼之欲出了。
江南自古便是富庶之地,世家大族往往在本地经营数十代,底蕴之深厚,常人很难想象。
如今国朝初立,各个方面都需要用钱,就连大总统都要巴结讨好江南世家,方县长如此重视也不足为奇了。
胡德全之前还一直发愁要如何越过方县长在贵客跟前露脸,没想到贵客就自己撞上门来了!
一口江南口音,又姓萧,完全不把方县长放在眼里,提及大总统也是稀疏平常的语气,再加上这一身简装也掩盖不住的卓尔不群的华贵气质,眼前这位必定是杭州萧家的嫡亲少爷!
胡德全刚激动了几息,旋即又想起萧家少爷方才气势汹汹的质问,满心的火热兜头就被浇了一桶冰水。
他知道,像这种手眼通天的大人物,捏死他们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他暂时还不知道方县长是哪里得罪了贵客,所以接下来更要小心回话。
“是是是,是我眼拙,您看起来老成持重,在家里想必定是威严的兄长。”胡德全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大少爷?”
“那是我阿哥。”萧家少爷说:“我在家中行二。”
胡德全立刻弓着腰,殷勤叫了一声:“二少爷。”
“这畜生不懂事冒犯了您,罪无可恕!”
他板着脸,就像话本里的青天大老爷一样正气凛然刚正不阿,他抽出腰间的配枪,干脆利落地上膛,“我一枪崩了他,给您出气!”
捂着伤手的宪兵人都吓傻了。
事到如今,他那颗愚笨的脑袋也总算意识到自己惹了不该惹的人。
迎着长官犹如看死人般冰冷的眼睛,他突然打了个激灵,瞬间想明白了一些事。
“求二少爷开恩,求二少爷饶命!是俺猪肉蒙了心!您大人有大量,饶我一次吧!”
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像没有痛觉般拿头用力撞地,几下就磕了个头破血流,血流如注,脑袋肿成了葫芦。
萧家二少爷惊恐地后退了一步,“好了好了,你快起来吧!”
他又看向了凶神恶煞的胡德全,气恼地说:“你不要开枪,我又没说要杀了他。”
胡德全得意地想,过关了。
到底是小崽子,年轻面嫩,简单做做戏就能就能糊弄他了。
胡德全麻利收回手枪,对磕头的宪兵大声说道:“看在二少爷的面子上,今天就饶了你一命,还不快谢恩。”
“谢谢二少爷宽宏大量!”宪兵并没有起身,继续用力磕头,“怦怦”的沉闷声里,震得大地仿佛都在颤动。
短短几息后,他就磕晕了过去。
胡德全挥了挥手,示意手下人把这没脑子的蠢货拖下去,酝酿许久的恭维话已经涌到了嘴边,却被二少爷打断了。
“我不理解。”萧家小少爷扫了一眼不远处躺在血泊里的老人,昂扬星眸里浮现了一种清澈的诧异和愤怒,“你们为什么总是一言不合就喊打喊杀,为什么不能坐下来好好讲道理呢?”
好好讲道理?
胡德全有些啼笑皆非。
他看着萧家天真的小少爷,心中闪过一丝隐秘的嫉妒。
显而易见,他来自于一个更有秩序的文明世界。
在那个文明世界里,人人都讲道理,人人都很体面,人人都有教养。
他就是在这样光明灿烂的世界里出生,并一步一步地成长为悠然从容的模样。
所以,当他突然误入这个由暴力支配的蛮荒世界时,也毫无惧色,只觉诧异。
他当然不理解他所看到的一切。
胡德全在心里冷笑。
就像......就像人类无法理解为什么野狗会为了一块骨头咬死同类。
是无法理解。
也是不想理解。
天真?
不。
这是傲慢。
可是,这种傲慢与狂妄,也是胡德全无比熟悉的。
这是上位者的特权。
他们借由无法理解同为人类的下位者,成功昭示了一种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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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力。
胡德全挤出来一个委屈巴巴的笑容,“二少爷,不是我不想讲道理,其实看老人家伤成这样,我这心里也在滴血。实在是上面铁令如山,收不上来税,我们老父母也没法跟上面的交差啊。”
鬼话连篇,江明熙想,不过也没必要驳斥他。
她又不是真的要为民做主的青天大老爷。
她已经成功扮演了萧家二少爷,此时应该见好就收,该去买龙骨了。
龙骨就在距离她十几米外的摊子上,正被一个兵痞看管。
“好鞋……”“我的四儿……”“小四儿,爹对不起你……”
身后,老黄头的有气无力的呻吟着,断断续续的,似乎随时就会断气,可是却又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
命真硬啊。
江明熙想。
穷人命硬并不是什么好事。以后会有吃不完的苦,受不完的罪。
干干脆脆的死了不就好了么。
也就不必惹她心烦了。
因为她长时间的沉默,胡德全开始小心翼翼地抬眼偷看她的脸色,嘴角谄媚的笑容几乎挂不住了。
他试探性地问道:“二少爷?”
快去要走龙骨。
理由她都想好了,就说是她失眠,需要龙骨安神。
她再敲打一番,给宪兵队长几个胆子也不敢出去乱嚷嚷,这件事就圆满结束了。
“你少拿这种话来糊弄我。”
江明熙听到自己的声音响起,“当初是你们说,推翻皇帝后,百姓就能过上好日子了,你们答应过……你们许诺过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穷苦人家的儿女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跟着你们上战场!”
“如今国朝新立,没有了皇帝,你们说人人生而自由平等……那么!为什么还要变本加厉盘剥百姓?为什么总有交不完的税?为什么你们要如此卑鄙无耻贪婪下流?为什么不能给百姓们一条活路?”
她的声音越来越尖锐,一种庞大的,酝酿许久的愤怒在她胸腔里盘旋,在五脏六腑横冲直撞。
这愤怒如此滂湃,如此恒久,已经在她的身体里累积了两辈子几十年的时光,此时她才猛然惊觉,这是一股多么庞大的力量,以至于不能在此刻全部释放,只能像泄洪一般,轻轻开一个小口。
所以江明熙的最后一个问题声音放的很轻,她问宪兵队长,问方县长,也是在问神州大地上的那些肉食者们——
“你们为什么要把好好的人逼成鬼?”
——涓涓细流之后,是雷霆万钧的狂怒。
胡德全的脸颊褪去了最后一丝血色。
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彻底消失了,脸色白得像见了鬼,从他颤抖的瞳孔里,江明熙的确看到了一只狰狞的恶鬼。
他仓皇失措地跪下,语无伦次为自己辩白,他绞尽脑汁,找了无数个借口,他说他也是在给大老爷办事,他是身不由己无可奈何……他看起来情真意切极了。
但——
江明熙不在乎。
她只是上前,灵巧地从他裤腰带里抽出配枪,在他惊恐万分的目光里,把冰冷又火热的枪/口对上了他的脑袋。
“咔嗒”一声,手/枪上膛。
“现在,脱鞋。”
她冷酷地说。
8. 第八章
天要黑了。
泥泞脏臭的黄土地,红艳艳的血,还有那嗡嗡叫着的烦人绿头苍蝇,都在老黄头眼里蒙上了一层灰色。
他的太阳快落山了。
老黄头想。
于是,四儿来了。
他的好四儿,勤劳踏实,十里八村出了名的能干小伙子,此时满脸是血,满眼是泪地看着他,“爹,我的鞋呢?”
老婆子也来了。
她已经死了十三年了,但是依然像生前那样絮叨,“是啊,老头子,你得给小四儿买双好鞋,他才好上路,你不知道,阴间的鬼差和阳间的官人们一样,都势利的很,小四儿穿的破破烂烂的,下辈子就要被投入畜生道,给人当牛做马......”
老婆子说的对。
老黄头儿深以为然。
太阳还不能落山。
他得给他的四儿买双好鞋。
到时候,四儿把新鞋孝敬给鬼差老爷,鬼差老爷就能给四儿安排一个好去处了。
四儿托生到他家,受苦受累了一辈子,下辈子也该享享福了。
老黄头努力喘气,身体像破了个大洞,无论吸进去多少气都会漏出去。有什么温暖的、泉水一样的东西正在缓缓离开他的身体。
他感受到身体越来越冰冷,沉重,就连蠕动一根手指都做不到。
四儿......
我可怜的四儿......
爹没用,对不起你,你临走了,就连一双好鞋都给不了你......
太阳落山了。
但是月亮又升了起来。
月光皎洁,一闪一闪,晃花了老黄头的眼。
他糊涂的想,原来阴间也有月亮吗?
“你要的鞋,给你了。”
声音好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
老黄头费力地眨了下眼睛,才发现,哪里有月亮,这分明是一双好鞋。
上好的牛皮鞋面光洁如新,镀银马刺银光闪烁。
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鞋子。
这双鞋一定可以让阴差老爷们满意!
老黄头身体里突然又有了一点力气。
他蠕动着,向那双完美无瑕的鞋子伸出了手,在指尖即将碰到鞋面的下一刻,他停住了。
他突然想起来。
这双鞋是有主人的。
这是胡老爷的鞋。
全县都知道,得罪了胡老爷的人,全家不得超生。
黄老头瞬间坦然了。
他全家都死光了,没什么好怕了。
所以他心满意足地抓住了牛皮鞋面,光洁的鞋面立刻多了几个混着泥的血手印。
老黄头已经看不清了。
他只是有些遗憾。
早知道今天就要死了......早知道今天会死......他应该......应该去杀了张楠那头畜生!
人临死的时候,会说些什么?
有人哭,有人喊妈,有人痛苦得说不出话,而老黄头,他在骂。
他在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张善人张老爷,他诅咒张家家破人亡满门死绝死后遭地狱烈火焚身永世不得超生。
江明熙沉默几秒钟,然后附下身,轻声说:“张楠已经死了。”
老黄头的咒骂声骤然消失了。
他费力地抬起头,一双浑浊的眼睛,空茫茫地落在江明熙的脸上。
于是,江明熙身体又前倾了几分,在老人破风箱般急促的喘息声里,她用轻到近乎耳语的声音说:“我亲手杀了他,先是捅穿了心脏,然后割断了脖子,他死的很痛苦。”
那双苍老眸子瞬间有了焦点,绽放出明亮的华彩。
老黄头用力看着江明熙的脸,渐渐的,他的眼神变得奇异起来,目光缓缓上移,最后停留在了她的头顶,濒死的目光竟然折射出一种意味深长的若有所思。
江明熙突然心中一紧。
她听老人说,人临死前会看到一些平时看不到的东西。
她重生这件事,本来就是很神异莫测的事情。
“你也吃尽了苦。”老人含糊着说,泪眼里浮现了一种近乎悲怆的怜悯,他咳出了一口血,接下来的话就清晰多了,“你的......福气在后头......我看着你......会请满天神佛保佑你......”
老黄头剧烈喘着气,攥着漂亮马靴的手背迸出了狰狞的青筋,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但是他仍在说话,用近乎耳语的虚弱呻/吟声,用最后一口气,告诉了江明熙一个他隐瞒许久的秘密。
他说,村后头的山,早上,沿着太阳的方向走,树林里有个山洞,山洞里有个湖泊,经常会冲上来龙骨,还有一些怪模怪样的青色碎片。
老黄头死了。
他趴在腥臭泥泞的黄土地上,趴在自己的血上,攥着崭新的鞋子,嘴角残留了一丝心满意足的笑容。
江明熙缓缓伸手,帮他阖上双眼,静默几息后,她站了起来,看向一旁被她五花大绑着、光着脚跪在地上胡德全。
不过是跪了一小会儿,胡德全浑身的肥肉就在发抖,发现江明熙投来的冷寂目光,他惊慌失措地大叫道:“我真没想杀了他!我不是故意的!”
江明熙握着枪柄,一步步向他走进。
胡德全发了疯般挣扎,对着四周的手下歇斯底里大喊,“你们都傻愣着干什么!快来救我!”
被他目光扫过的兵痞们踌躇着上前,又被同伴拉了一下,悄悄使了个眼色。
他们可不会忘记,胡队长之前是如何对这个二少爷点头哈腰的。
一个连胡队长都要小心巴结的人物,可不是他们这种大头兵可以得罪得起的。
于是胡德全只能趴在地上,蛆一样蠕动着逃离。
“不要杀我!我知道错了!您大人有大量饶我一次吧!我愿意花一万、不!十万大洋买命!”
江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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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他的时候,闻到了一股清晰的尿骚味。
她没有看他。
她只是径直走到老黄头的摊子前,将所有龙骨都仔细包在了布里。
然后,江明熙才转身看向了傻乎乎瘫软在尿里的胡德全。
“不要拿走他的鞋,再给他一具好棺材。”她说:“把他和他的妻儿们埋在一起。”
胡德全愣了下,瞬间明白了这句话的潜在含义,绝处逢生之下他喜极而泣。
“好好好!我一定给他打一具最好的棺材,给他和他儿子最好的寿衣......还有鞋!谢谢萧少爷开恩!”
江明熙深吸一口气。
她攥紧手里的枪,指节用力到都有点疼了。
胸腔里的那股气又蛰伏了起来,那么巨大的一股力量,此时却只能蜷缩成一小团,硌得她五脏六腑都在疼。
她强撑着,把这场戏演完,用尽全身力气挤出来一句虚弱无比的话,“再有下次,我一枪崩了你。”
江明熙转身,将胡德全涕泪交加的狂喜颂恩声甩在了身后。
龙骨到手了,戏演完了,骗子该退场了。
但是——
在江明熙的必经之路上,跪着一个又一个人。
他们睁着泪眼,孺慕地看着她,像委屈的孩子终于找到了父母。
他们说。
“老天爷有眼,终于有青天大老爷为我们做主了!”
“贵人,贵人,胡德全抢走了我父母的药钱......”
“胡老狗糟蹋了我女儿......”
“二少爷,县太爷他......”
江明熙突然很累。
那团气还硌在她的胸口,让她说不出来话。
她疲惫的想,这些不公,你们和我说也没用啊。
她不是话本里惩恶扬善的青天大老爷,也做不了除暴安良的义士。
她只是一个骗子。
她这个骗子,其实并没有为老黄头做什么。
那双鞋,是从胡德全身上扒下来的。
杀张楠,也是出于自身的仇怨。
她更不会帮黄老头杀了胡德全。
就在刚刚,她还顺走了黄老头的龙骨,没有给钱。
所以,黄老头为什么要把那么值钱的秘密,告诉她呢?
江明熙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着青天白日,阳光浓烈,刺得她眼睛渐渐有了水意。
所以啊。
从来没有什么青天大老爷。
也从来没有邪不压正。
站在这里的,只是一个被通缉的杀人犯。
她在上辈子辛苦几十年,都没能为自己求一个公道。
因此,这辈子,她不再期待别人给的公道了。
江明熙低头,看向了手里从胡德全那里顺来的枪,枪身流畅精致,寒光凛冽,是一把好枪。
刀和枪,都是杀人的凶器。
这便是她这辈子的公道。
9. 第九章
天亮了。
又一天过去了。
江明熙拿着龙骨,一大早就出了门。
她依然穿着自己重金买的满身行头,只是这一次,她不再镇定,心中多了许多忐忑。
她昨天在庙会上大闹了一场,这张脸已经在宪兵队和许多百姓那里挂上号了。
果然,她刚拐了个弯,就撞上了一队正在盘查行人的宪兵。
为首的宪兵抬眼看到江明熙,便是一愣,目光在她的衣服上停留了几息,满眼狐疑,“二少爷?”
江明熙自然知道他为何会这种表情。
因为大人物不可能连续两天都穿同一件衣服。
江明熙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她狼狈地捂着脸,指头缝下的皮肤浮现了羞赧的红晕,她压低声音,色厉内荏道:“记住,你今天没见过我!”
宪兵目光扫过她扣错纽扣的衬衫,笔挺的布料皱巴巴的,上面还残留着一些红色的胭脂痕迹,他瞬间恍然大悟,露出了一个男人都懂的会意笑容,“是是是,小的今天没见过你。”
等二少爷走远了,宪兵还在和同伴调笑,“不知道昨天在哪个窑姐儿那里过的夜,到底是年纪小,脸皮薄。”
一路上躲躲闪闪,江明熙终于来到了估衣铺。
她这次还是来买衣服的。
还是那个道理,她这次去用龙骨去敲萧大少的门,自然不能继续穿同一件衣服。
掏钱的时候,江明熙忍不住对陌不相识的萧大少生出了些怨怼情绪。
就他们有钱人破规矩多,害她又平白扔出去了好几块大洋。
她等会儿一定要好好敲一笔。
换上新衣服的江明熙依着萧竹给的地址,来到了一处幽静的别院处。
这里应当是县长的私宅,环境清幽。
江明熙敲门,很快就来了一个老仆开门,在听到她说明来意后,老仆就请她进去喝茶,他这就派人去叫萧竹。
......
萧竹听到县长的下人通传有个江公子来拜会时,愣了下,管家萧正就冷笑开了,“昨日子刚碰头,今朝就寻上门来,倒是殷勤得很。也就你个呆子,才相信他没别样心思。”
萧竹低着头,默默不语。
萧管家又说:“这个事体你别管嘞,直接拿他轰走好嘞。”
萧竹却抬起头,有点倔强地说:“我要去......我还是觉着江公子毛像坏人。”
这下可把萧正气的不轻。
“好好好,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你走!我再管你我就是只狗!”
......
江明熙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萧竹终于来了。
见面第一眼,江明熙就敏锐察觉到了萧竹的情绪不太对。
他眼圈泛红,神情郁郁,看着她的目光有很明显的抵触情绪。
江明熙心中一沉,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是用亲切又不显得过分热络的语气笑着打趣道:“冒昧打扰嘞。实在是我昨日子得了个好宝贝,想着你一定欢喜,就给你送来嘞。”
萧竹神情却有点勉强,“不晓得江公子带来了什么书?”
“不是书。”江明熙笑着说:“我带来了比地方志更有意思的物事。”
她本想卖个关子,却见萧竹突然抬眼看了他一眼,目光中竟然含着一丝幽怨的愤恨,他硬邦邦地说:“不用了,我还有事体,就不多招待了,江公子请回吧。”
这竟然是直接下了逐客令!
江明熙心中警铃大作,明白一定是有她不知道的变数发生了。
眼下,必须立刻打消萧竹对她的芥蒂!
江明熙脸上也露出了有些委屈的神色,“你这是哪里受气嘞,来我这里泄火?我是想着,你我同乡本就应该互相照应,为此还千辛万苦帮你寻着点甲骨文,既然你不是那么想的,那我就告辞嘞。”
说完,她起身欲走,然后果不其然就被萧竹拦住了。
他一改刚才的冷淡,惊愕眼神中是藏不了的热切,连声追问:“你是说甲骨文?真当假当?你是从哪里寻着的?”
江明熙在心里暗笑,上钩了,面上却冷冷淡淡地说道:“你不是有事吗?我就不打扰你了。”
这下,换成萧竹急了。
他涨红了脸,又作楫又说了一箩筐好话,才总算哄得江公子重新坐回椅子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随意递给了他,“喏,你检查看看,是不是甲骨文?”
江明熙怕丢,也怕损坏,就用布把甲骨文里里外外包了十几层,最后更是打了个死结。
这下可难为了萧正。
他耐着性子,满头大汗的拆包袱时,打从门外又进来了一个人。
江明熙转头看去,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儿,留着那种老学究式的长胡子。
他穿的马褂看起来只是寻常,但是江明熙眼睛毒,又在估衣行待过,所以一眼就看出来他身上的料子是正宗的苏州宋棉,这可是六年前在南京的“南洋劝业会”(注①)上获得金银质奖章的名贵布料。
江明熙心中纳闷,她只记得报纸上有说萧大少去游学,没听说他还带了亲爹啊?
老头儿一进来,就用不客气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江明熙。
这种眼神江明熙上辈子看到过很多次。
那是看垃圾的眼神。
江明熙眯了眯眼睛,就见萧竹瞬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战战兢兢地喊道:“萧管家,倷哪哈来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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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这样名贵的布料的人,却只是伺候萧家的高级仆人。
尽管早就知道萧家富庶,但是还是超乎了江明熙的想象力。
萧管家也不搭理萧竹,他先是皱了皱鼻子,又用手在鼻子前扇了扇风,仿佛闻到了什么臭不可闻的脏东西似的,直接指着江明熙说道:“拿他轰出去。”
从他身后立刻窜出来几个孔武有力的健扑,狞笑着向江明熙逼近。
江明熙沉下脸,看向萧竹,“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萧竹也惊呆了,他急切地解释道:“萧管家,江公子真当不是骗子......”
“这还不是骗子?”萧管家鄙夷地用眼尾夹了一眼江明熙,冷笑道:“身上一股子穷酸味,一个破落户,跑到我们这里招摇撞骗来了,你们快点把他丢出去,他身上臭煞嘞。”
穷酸味。
臭煞嘞。
萧家管家的话好像一巴掌,狠狠把江明熙从一场美梦里扇醒。
她身上的大衣是花了六元钱新买的,比上一件大衣还贵了一元钱。
她新买了衬衫和裤子,花了她两元钱,店伙计拍着胸脯给她保证,说这一身是从海港那里流传过来的正宗西洋货。
为了这次见面,她甚至还冒险去了澡堂子,花了两毛钱,把自己从头到尾仔细洗了一遍,还用了香胰子。
她还模仿了上辈子在高档饭店打杂时见过的公子哥们的言行举止。
她以为,她这辈子总算能活出来个人样了。
可是......
尽管她做了这么多努力,萧府的管家依然只需要闻一下,就能识破她所有的伪装。
穷酸味是什么味?很臭?
是一种只在穷人身上腌入味的臭味吗?
江明熙不知道。
江明熙只是收敛了所有表情,用力挥开抓向她的手,冷声说:“不用你们丢,我自己走。”
然后她倔强地挑高了下巴,挺胸抬头,昂首阔步地迈出大门。
......
望着江公子离开的背影,萧竹再也忍不住了,有些委屈地说:“萧爷爷,您哪哈讲瞎话,他身上一点都毛臭,还香喷喷格。”
“说你呆你还不信,他虽然装出一副大家公子的样子,身上却是便宜香料格味道,衣裳闻起来还有股子陈年霉味道,你再看看他鞋底有烂泥,衣袖同裤脚管都有毛边,手上还都是粗茧......这种招摇撞骗的骗子我见多嘞!”
萧正恨铁不成钢地用手指用力戳了下萧竹的脑袋,“你啊,好好学着点吧!”
萧竹睁大眼睛,直接听傻了。
半响,他突然叫了起来,“坏了,他的物事没拿走!”
10. 第十章
江明熙走出去没多久,心头猛地一沉——龙骨忘拿了!
她狠狠一拳砸在树干上,火辣辣的痛感直钻心窝,却也像一盆冷水,瞬间浇熄了沸腾的怒火。她暗骂一声,齿缝间挤出几个脏字。
说来可笑。
上辈子,被人鄙夷唾弃、当狗戏弄、打得遍体鳞伤的日子还少吗?和那些比起来,萧家管家今日那点刻薄,简直算得上“斯文”了。偏偏是这“斯文”的冷言冷语,竟让她气昏了头,连千辛万苦弄来的龙骨都忘了!
江明熙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苦涩的自嘲。
终究是……飘了。
上辈子被作践得太久,这辈子被人捧着叫了几声“江公子”“江先生”,就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她这种下三滥的贱命,竟也妄想有张体面脸皮了。
所以萧府管家一个轻蔑的眼神,轻飘飘的几句怪话,就瞬间将她拉回了煎熬的前世。
她被前世情绪挟裹,才做出了这样不理智的举动。
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懊恼也无益。
江明熙现在唯一庆幸的是,她当时只拿了几块龙骨投石问路,剩下的龙骨还在她身上,所以这次总体来说损失不大。
不过算上她前期为此投资的行头花费以及浪费的时间精力,江明熙还是感受到了一股肉痛。
江明熙在心里暗暗对萧大少记上了一笔,仆随正主,仆人且如此势利,他本人肯定也是个喜欢捧高踩低的势利眼,报纸上还夸他冰清玉洁有风骨,呸!都是狗屁!
她咬牙暗忖,若有来日,定要百倍奉还。
不过眼下最当紧的,还是要思考如何离城。
既然萧大少这条线行不通,那么她就要换个路子了。
于是,江明熙理所当然想到了长春会。
朗陵城的长春会在本地发展了近百年了,清朝那会儿,还和反清复明的白莲教牵扯颇深。如果能得到他们的帮助......
江明熙开始思考,自己有什么能打动本地长春会的筹码。
老黄头的秘密遗产?是她出城后安身立命、读书创业的根本,不到山穷水尽,绝不能亮。
江明熙苦思无果,决定先去拜会一下本地长春会的高会长,再见机行事。
她本来就和客栈的伙计约好了今天去拜见高会长。
此时不由庆幸,还好她从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江明熙回到客栈时,伙计明显松了口气,“江公子,你可算回来了,小的等得心焦啊。”
江明熙歉意一笑:“想着要去拜见高会长,特意去换了身行头。”
她语气自然,仿佛真是为了体面。
伙计不禁在心里暗暗咋舌。昨天他穿的衣服已经够气派了,今天又买了一身更气派的衣服,简直像月历牌上摩登贵公子活过来了似的。
不愧是掌穴儿的雁尾子,这副模样真是没得挑,真真儿的人样子。
只是……穿成这样赴宴是风光,去拜码头?伙计心里咯噔一下,不合规矩啊!
这位江公子也是老江湖了,怎会犯这种忌讳?
想起掌柜的事先叮嘱,伙计把溜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挤出更殷勤的笑容:“您要是妥当了,咱这就动身?”
江明熙目光掠过门外,似在留意什么,随即摇头:“劳您再稍待片刻,我上楼收拾点东西,马上下来。”
说完便转身上楼。
望着那挺拔却略显匆忙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角,伙计撇了撇嘴,心里嘀咕:“事儿真多!拜码头还磨磨蹭蹭的,太阳都爬到头顶了,难不成让高会长干等着你?”
正腹诽间,一阵杂沓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沉重地踏在店门前的青石板上。
脚步声散乱却有力,一听便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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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不少。
“对不住您呐,小店今儿客满……”伙计懒洋洋倚着柜台,眼皮都没抬全,拖着长腔应付。
话刚出口一半,他猛地抬头,看清来人,魂儿差点吓飞,一个激灵从柜台后弹了起来,腰弯成了虾米:
“胡……胡老爷!您老安好!”他脸上瞬间堆满谄媚,手脚麻利地绕出柜台,“哎哟喂,什么仙风把您给吹来了?您快请坐,小的这就给您沏壶好茶!”
“免了。”胡德全板着一张肥硕的肉脸,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像探照灯似的在店里来回扫视,声音冰冷,“你们掌柜的呢?”
伙计心头发紧,赔着万分小心:“掌柜的……掌柜的外头办事去了!小的这就差人去寻他回来?”
“哼,不必。”
胡德全收回目光,落在伙计脸上,带着审视的意味,慢悠悠道,“问你也是一样。最近……店里可收留过什么来路不明、行迹可疑的生人?”
伙计心头猛地一抽,几乎立刻想到了前夜入住的江公子——外地口音,神神秘秘,可不就是“来路不明”!
可那一块大洋的好处费还在怀里焐着,伙计硬着头皮,脸上挤出十二分的无辜:“胡老爷,瞧您说的!我们可是本分买卖人,正经客栈,哪敢收留那些不清不楚、没根没底的人呐?”
胡德全从鼻子里挤出一声冷笑,脸上的肥肉随之抖动,眼中射出的凶光像刀子,剐得伙计后背瞬间沁出一层白毛汗。
“少跟我这打马虎眼!”胡德全猛地提高声调,唾沫星子几乎喷到伙计脸上,“你们店里什么牛鬼蛇神,老子门儿清!平日里懒得管,那是给你们脸!如今张老爷无辜横死,凶手一日不落网,这事儿,就没完!”他猛地一挥手,声音斩钉截铁:
“给我搜!”
话音未落,他身后那十几个如狼似虎的兵痞已如潮水般凶猛地涌了进来!
11. 第十一章
很快,楼上传来一声急促的呼喊:“头儿!有人跳窗跑了!”
“追!放跑了老子扒了你们的皮!”胡德全脸上的狞笑瞬间冻结,化作一片暴戾的阴云。
他猛地扭过头,凶神恶煞地看向面无人色两股战战的的伙计,不等他继续逼问,魂飞魄散的伙计就语无伦次地竹筒倒豆子般全招了。
“姓江……江明川……”胡德全咀嚼着这个名字,肥厚的嘴唇无声地翕动,琢磨着这个名字。
杀害张善人的是个女匪,还是是新娘子的陪嫁丫鬟。
而伙计口中的江明川,却是个高大轩昂的“公子哥”。
乍看风马牛不相及。
但——这正是关键!
胡德全心头那点模糊的怀疑此刻豁然开朗。
他早就觉得蹊跷,沈明明一个孱弱的妇道人家,哪来的杀人抛尸的狠劲和力气?所以必定有帮凶!不,是主谋!
沈明明就是颗棋子,这“江明川”才是幕后那只操纵一切的黑手!
他越想越觉得合理,一股嗜血的兴奋在胸腔里翻涌。
只要能抓到江明川,张家的十万大洋就是他的了!
胡德全抬起眼皮,那目光沉甸甸地压在伙计身上,嘴角咧开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慈祥笑容:“乖孩子,会画画吗?”
伙计吓得涕泪横流,牙齿咯咯作响:“不……不会……小的真不会……”
“不会?不打紧。”胡德全的声音放得更柔,“等下啊,你把那江明川的样貌、高矮胖瘦、脸上有啥记号、穿的啥衣裳……给我一五一十,仔仔细细地告诉画师。只要画得像,抓着了人……”
他故意拖长调子,阴森森地补充,“老爷我就大发慈悲,饶了你们窝藏要犯的死罪!”
……
江明熙趴在滚烫的房顶瓦片上,身体死死地贴着凹凸不平的碎瓦,仿佛要嵌进去一般。
豆大的汗珠沿着眉骨滚落,猝不及防地砸进眼睛里,刺得她猛地一闭眼,酸涩的痛感瞬间弥漫开来。
她死死咬住下唇,连呼吸都压到了极限。胸腔里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的野兔,在疯狂撞击着胸骨。那沉闷而剧烈的“咚咚”声在她耳中如同擂鼓,她甚至疑心会被人听到。
终于!
一阵杂沓沉重的脚步声从客栈里涌出,伴随着胡德全的呵斥声,十几个凶神恶煞的兵痞沿着小巷追了出去,声音渐渐远去,消失在巷口。
江明熙紧绷的神经骤然一松,几乎虚脱。
她深吸一口气,强撑着酸麻的身体,小心翼翼地扒着瓦片边缘,足尖在墙缝间精准地找到几个着力点,猫一样轻巧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江明熙警惕地扫视四周,确认再无危险,这才猫着腰,悄无声息地溜出了小巷。
---
一冲出逼仄的小巷,喧闹的人声、刺鼻的气味、灼热的阳光瞬间将江明熙吞没。
朗陵城的主街正值一天中最繁忙的午后,人流如织,车马喧阗。小贩的吆喝、黄包车的铃铛、孩童的嬉闹汇成一片嘈杂的海洋。
这本是最好的掩护,但此刻却让江明熙心惊肉跳。
盖因为她现在身上的这套衣服!
本来是为了和萧家搭上线才换上的西洋衣服,此时却让她成为了整条街上最显眼的存在。
哪怕在整个朗陵县,穿洋装的人都屈指可数!
江明熙当机立断,迅速跑到一个黄包车那边,扔给了他一块大洋,“带我去最近的估衣铺,快!”
估衣铺不远,不一会儿就到了。
江明熙跳下车,冲进店铺里,看也不看,一把扯下来几件衣服,又扔给了伙计两块大洋,“不用找了!”
去内间换衣服时,她才察觉到自己的衬衫后背都湿透了。
换上新衣服后,江明熙再走在街道上就一点也不出挑了。
她努力按捺住狂奔的冲动,将步伐调整得急促却不失章法,让自己看起来只是一个赶路的普通行人。
现在是白天,她还能在街上蒙混过去。
等到了晚上,夜深人静,街上到处是巡逻的士兵,离开了长春会的庇护,她又能藏在哪里?
而且要不了多久,街上就会重新张贴新的通缉令。
店铺伙计又不是沈蔓歌,他肯定会一五一十向官兵供述自己的长相和特征。
所以这次她的通缉令上,再也不会有那么失真的画像了。
不能出城,又没有住的地方,身上的盘缠只剩下十几元……她还能坚持多久?
想到这里,哪怕是江明熙一向心志坚定,也突生一种走投无路的颓丧。
难道,这就是她这一世的结局了吗?
前一世也是这样。
她步步为营,机关算尽,殚精竭虑,虽然短暂富贵过,可是很快又被打回了原型,继续过着朝不保夕的穷苦日子。
最后,她重病缠身,一个好心的妓女妹妹借给了她半间屋子,让她不至于在野地里等死。
这就是她上辈子的结局。
重来一世,她以为老天爷开眼了,她总算能过上一回好日子了。
结果,还是一如前世。
为什么。
为什么啊!
她只是想活的像个人!
这并不是什么奢侈的愿望吧?
那么多权贵人家草菅人命、欺男霸女、胡作非为,却能一生顺意寿终正寝。报应?话本里的笑话。
江明熙自认自己并不算坏人。
当然……她害过人,但是她从不害好人。她也骗过人,但她从不骗好人和穷人。
她很聪明,也很勤奋,自然也能吃苦,她用自己的手脚工作赚钱,自食其力,吃的是杂粮饭,赚的是血汗钱。
不是都说苦心人天不负吗?
那么……
为何?
为何苍天负她?!
为何草菅人命的坏蛋们都能活的好好的,她这样的人,就是不能活下去?
“前面穿蓝褂子的!给老子站住!”
江明熙面无表情的抬头,十几米开外,有盘查行人的三个大兵,其中一人正指着她的方向。
“过来,接受检查!”
江明熙缓缓抚摸着兜里冰凉的机器,这是杀人的凶器,是顶级的暴力……也是她这辈子的公道。
她突然冷静了下来。
既然无论怎么挣扎都是相同结局。
既然这世道真的不给穷人一丁点活路。
既然苍天真的负她。
——她也绝不认输。
凭什么张楠胡德全之流的狗东西都能安泰活着,她这样自食其力的人却不能活?
她上辈子不服,这辈子依然不服。
所以,就算把她一万次的打倒,她也依然要再一万零一次站起来。
江明熙低着头,缩着脖子,一副很胆怯畏缩的样子,慢吞吞地走了过去。
她挤出讨好的笑,“兵爷,我是正经的良民啊,我真的没犯事……”
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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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盘查的大兵有三个人,其中有两个就坐在不远处的茶摊里喝偷懒,只有这个老实人被推出来进行排查。
“少废话,你住哪儿的?甲长是谁?身份户籍呢?”
排查的大兵比她矮一头,偏瘦,盒子炮松松垮垮挂在腰间。
江明熙瑟缩着,哆哆嗦嗦地把手伸进兜里,“哦,身份户籍,带了,带了,我这就拿……奇怪,在哪里呢……”
她的声音带着恰到好处的惶恐,身体却不着痕迹地、非常自然地挪动了几步,大兵也不自觉的跟着他挪动,终于两个人一起走到了撑着茶摊遮阳棚的木桩后。
木桩处还有旁边一个卖竹筐的小摊堆叠的货物。
是一个绝佳的视线死角。
正好可以将她的身影同喝茶的两个大兵隔离开。
矮个子士兵毫无察觉,只觉得这高个子“蓝褂子”磨蹭得让人火大:“妈的,快点!磨蹭什……”
他最后一个“么”字卡在了喉咙里,眼珠子瞬间瞪得溜圆,惊恐地盯着从江明熙衣兜里缓缓抽出的东西——不是身份纸片,而是黑洞洞的枪口。
江明熙脸上所有的瑟缩和讨好瞬间消失殆尽,只剩下一片平静的死寂。
“别动。别出声。”
“把你腰上的枪,慢慢解下来,轻轻放到货箱上。”
“敢耍花样,立刻打死你。”
冰冷的枪口几乎要戳到他的鼻尖,矮个子大兵吓得魂飞魄散,牙齿咯咯作响,额头瞬间布满冷汗。
他颤抖着,用僵硬的手指笨拙地去解腰间盒子炮的皮带扣,就在枪套即将滑落的电光火石之间——
江明熙动了!
她握着枪的右手纹丝不动,左手却快如鬼魅,五指并拢成掌刀,凝聚着全身的爆发力,精准无比地、狠狠地砍在了士兵毫无防备的颈侧动脉上!
“呃!”士兵连哼都没哼完整,眼前一黑,身体像被抽掉了骨头般软软地向地面瘫倒。
江明熙左手顺势一抄,在盒子炮落地前稳稳接住!
“喂?老李?你他妈磨蹭什么呢?”一个兵痞探出头,恰好看到同伴瘫倒在地上,而那个高大的“蓝褂子”手里握着两把枪,正转身朝着最近的小巷狂奔!
“操!!有情况!!”
“妈的!站住!!”
两个兵痞瞬间炸了毛,猛地掀翻茶桌,手忙脚乱地拔枪,嘶声力竭地大喊起来。
江明熙头也不回,左手紧握夺来的盒子炮,右手持着自己的枪,高大的身影爆发出惊人的速度,像一道蓝色的旋风,在街上七拐八拐,最后一头扎进了一条小巷。
“砰!砰!砰!”身后响起几声仓促而混乱的枪响,子弹打在巷口的墙壁和杂物上,激起一片碎屑和尘土,却连她的衣角都没碰到。
两个兵痞和随后追上来的矮个子,三人气急败坏、骂骂咧咧地追进了巷子里。巷内狭窄,光线昏暗,破筐烂篓堆积如山,散发着霉味和灰尘的气息。
一个麻子脸缩在角落里,举着泔水桶,呆愣地看着三个凶神恶煞的大兵。
大兵嫌恶地捂着鼻子,远远在一旁闷声闷气地问:“喂,见没见一个穿蓝褂子的高个儿男人?”
麻子脸,老麻瑟缩着指了一下方向,怯弱地说:“他往右边跑了。”
大兵们暗骂一声,又呼呼啦啦地拐进了下一个胡同。
等到再也听不见脚步声,老麻直起身,慢悠悠地拎着泔水桶,轻轻敲了敲自家的木板门。
“二少爷,他们已经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