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今天不上班纯手打》 第八十九章 强者如云吞天门 “雪儿,既然并非绝对性不够,那还能是什么原因,让我无法适应看书?” 炎奴骑在马上,已经初步学会用心法,驯服自己的真气。 首先他资质绝世,其次他的真气不会伤害他,这就令他能随意试错。 如今已然成功完成对全身的一元淬体。 妙寒骑着马,与他齐头并进:“原因有很多可能,比如根据这几日的钻研,我发现你的适应,都是源自于你的需求……” “我很想要读书啊!”炎奴不解。 妙寒思索着:“是,你很想。但迄今为止,你的适应都是有关于生存所需。” “而看不进书,并不影响你什么……” 炎奴蹙眉道:“不影响吗?” 妙寒淡淡一笑:“上古之时,禽兽多而人民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 “神农之世,人民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 “那时候,人们吃饱喝足,就是‘生’的根本。能够避野兽害,就是‘活’的根本。” “生理与安全,才是‘生活’的根本。” “跟他们谈什么读书、文明、大义通通都是‘有碍于生活’,根本不需要。” 说着,妙寒看向炎奴:“现在你的能力,也是这么想的。” “也许你本来就是只适应‘生理’与‘安全’。” “也许是你的能力还处于‘原始’时代,尚还有可开发的阶段,需要一定条件走向文明。” 炎奴听明白了,自己的适应,与他的需求有关,但并非主观上的‘想要’。 最基本的便是生理所需,其次就是安全。 不管什么抗性、消化,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这俩需求。 都是被动的适应外来的刺激,将其免疫或共生。 至于对文化知识的渴求,以及对妙寒母女那种温暖幸福的渴求,都属于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他的能力还不涉及。 就好像不要和还在‘考虑适应寒冷的动物’,去谈‘你怎么不适应文化’。 “如何走向更高的适应阶段?”炎奴询问。 妙寒想了一下:“我不知道……我不是说了吗?可能你,本来就只能适应这些。” “要知道这已经极为可怕了,这终将令你不死不灭,所向披靡。” “至于更高层次的适应,仅仅是我的猜想。可能把生存所需适应到一定程度,才会开始满足更多吧……” “毕竟仓禀足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我都无法想象,你若是适应更高需求,会是怎样的光景。” “要知道,最高的需求,是梦想,是志向!” “是我道得证、壮志功成、如愿以偿……” 炎奴哦了一声,便没有多想。 毕竟一切都是妙寒的猜测,那想太多也没有意义。 殊不知妙寒默默看着他,有些话没有说出口。 因为如果炎奴的适应,真的能随着需求不断升华的话……那他真的不是人。 至少他的特性,将其判定为一个独外的生命,自有其‘发育期’,而非‘人类的一份子’。 仿佛长成人样,只是类似于动物的伪装罢了,是一种生存策略。 好似鸠占鹊巢,让鹊孵化鸠蛋,长大的杜鹃,会把鹊全吃了。 妙寒看着单纯憨相的炎奴,闭着眼摇了摇头,感觉自己想得过多。 …… 高密城内,人流如织,明显又比安丘城繁华许多。 不过大多数是武者,这里毕竟是抗击胡蛮的第一线,真心想要建功立业的人,不是去刺史苟稀麾下,就是往这里来。 他们带来的金钱,刺激了当地的百业。 再加上常家在边境上又是建立要塞,又是修筑哨站。 坞堡密布,收拢北方逃难来的流民。 各种物资需求极为庞大,使得许多商队,铤而走险地往这里来,往来运输极为密切,又吸引了无数盗匪。 如此一来,就又需要聘请武者护卫,经济大为流通,使得高密反而成为青州最为繁华的地带。 “快看啊,又有人在城楼上比武。” “是吞天门新秀与燕山派遗徒。” “我赌吞天门又要赢,这几年吞天门崛起,高手如云,哪里是已然覆灭的燕山派可以比拟的?” 众人骑马入城,听到声音抬头一看,在城门内侧塔楼顶端,站着两名武者。 一人持刀,一人持剑,皆衣袂飘飘,气度沉凝。 许多武者拥挤在下方看好戏,好像这种事时常发生,他们大多数都支持其中持刀的那人。 妙寒看了一眼就不多瞧,淡淡道:“常鼎文兄长,难道城头经常这样比武械斗?” 常鼎文说道:“高密城在抗击胡蛮第一线,武风盛行,而我们常家广招贤良,自然也不好打消他们的斗志。” “我叔父有在城中设下了擂台,专门供人比武。” “可有些武者,行事不羁,非要在高处比武……主要都是吞天门人,此乃青州第一大派,门中不少人,都加入了我常家军,是抗击胡蛮的重要力量。” 妙寒眉头微蹙,没有说什么。 炎奴仰着头看,咧嘴道:“又是吞天门,他们很强吗?” 他想起来,最早发现自己是奇物的,便是一个叫陈虎的吞天门弟子。 那都是十五年前的事了,而一名武者知晓奇物,本身就很稀奇。 再加上无名山谷一战后,吞天门听说有仙宗魔道斗法,便转头就走,没有指望能捡漏到什么东西。 这些都让妙寒猜测,吞天门也有奇物。 “当然强,嗯,是开山几十年的老门派了。” “以前一直籍籍无名,但近几年不再低调,出山的高手极多,继而名声鹊起,一举成为青州第一大派。” “甚至可能也是冀州第一,因为燕山派被胡蛮覆灭了。” 常鼎文指着下方看戏的十几名武者,向炎奴等人介绍。 炎奴一看,那有十几名刀客,服装统一,兵器统一,牵着骏马,腰间悬挂神人兽面纹玉佩,皆是二三十岁的年纪。 这十几人所在处,没有任何人敢于贴近,周围空出一圈。 根据常鼎文的介绍,吞天门弟子三千,出了九名斩妖武者,还都是青年一代,至于老一辈有没有,都不知道。 这样的底蕴,堪称一支割据军。 除非胡蛮大军围剿,否则在青州连刺史苟稀都不敢招惹。 所到之处,当地的豪族无不巴结,因为这无疑是一支抵抗胡蛮、保卫自家的重要力量。 “叮叮……” 城楼上很快打了起来,剑气纵横,刀气激荡。 屋顶都被打烂了,城墙上也留下无数深刻的痕迹。 “又要修缮城楼了……”常鼎文没有兴趣谁胜谁负,若是出现新兴的高手,通过比武扬名立万,那么常家自然会派人去接洽招揽。 他作为常家嫡子,如今拉拢来炎奴,已经让他极大满足了。 一行人穿过人群,来到高密城中央的大宅府邸。 炎奴下马穿堂过院,感觉这里要比张家豪宅要清素一些,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假山花园。 一排排楼阁一栋接着一栋,居住着许多文士、武者。 “自我常家招贤纳士以来,城中房屋就越发紧张。” “我叔父令人拆除了院子,改造为屋舍,以供高士居住。” 听了这话,妙寒极为感慨,常家无疑深谙乱世生存之道。 人才、粮食、兵力这些才是重点,为此可以牺牲自家生活。 妙寒嘴角一翘:“兵精粮足高于饰玉雕金,门客三千胜于奴仆逾万。” “常家果然所图不小。” 常鼎文淡淡一笑:“无非是为国守土……” 他带着众人一路深入到最里面,路上遇到几个门客。 那些门客有知名豪侠,也有落魄名士,他们审视着炎奴,知道是新来的贤良。 而见到常鼎文,直接把人引进最深处的一座大宅,不少人神色一惊。 大家都知道,里面那座房子,是给最顶级的上卿、上将留着的,独门独户。 至于其他门客,大多都是住在一起的,虽然有各自的房间,但却得共用一个练功房或读书办公之所。 一时间这几个门客,都在议论打听,常家这是请来了哪一尊大神。 说来说去,最后是一名士人,眉头一皱:“此子好像是覆灭张家的妖人……” “什么?” “三公子竟然把他招来了?还奉为上宾?” 得知炎奴是与妖为伍,覆灭张家的凶犯,不少人傻眼了。 常家这是饥不择食,只看实力,不看品行了吗? 就算非常之时用非常之人,可这种妖人一旦用了,必然得罪仙家啊。 此刻大家已经知道了常阳先生的陨落,这让高密城实力大削,常家为此到处寻求高人。 据说已经说动了吞天门的一名惊世武者,还有一名海外孤岛上的神识期散修。 只是什么时候来,还不确定。 这个节骨眼,常鼎文又请了炎奴这样的妖人,很可能因小失大,导致另外两尊大人物不来了。 “三公子太鲁莽了,怎么能什么人都要?” “恐怕是看到两位兄长,各为城里争取到绝世力量,心急了吧。” “我等应立即通知大公子。” “此事非同小可,不能任由三公子胡来。” …… () 第九十章 枪意冲击下饭菜 常鼎文把炎奴等人带到了最好的居所,有独栋的三层小楼和院子,还有专门的练功房和书房。 “几位先住下,我这就去通知叔父。” 他给众人还安排了两名婢女,这才离去。 大家一路赶来风尘仆仆,妙寒直接跟一名婢女去沐浴更衣,黄半云则深感实力不足,入定练功,寄希望于早日三元淬体。 炎奴很有精神,盘坐在坐榻上,跟另一名婢女聊天。 那婢女十分拘束,说话含蓄,还不敢抬头看他。 “你看着我呀……” “奴婢不敢。” “这有啥不敢的?” 炎奴直接仰躺在地,与低着头跪坐的婢女来个对脸。 那婢女吓了一跳,膝盖小步退后。 炎奴则好像一条爬虫,利用手肘躺在地上爬行,始终保持对脸。 两人一个退,一个追,最终婢女被逼到了墙角。 婢女都懵了,颤声道:“贵人何至于此?” “贵人?我是贱民。”炎奴一愣。 “……”婢女十分紧张,发现如何作答皆不妥。 她看着炎奴憨厚的笑脸,但因为是倒着看的,所以炎奴在她眼中的表情十分诡异。 这让她很害怕,担心眼前贵人是属于玩心大起的那种。 “贵人有何吩咐,奴婢一定照办。” “我让你看着我,你也没听啊,还说我是贵人?”炎奴一笑,坐了起来。 婢女鼓起勇气抬头看他,只见其身材高大,盘坐在此,已经把墙角堵死了。 她想离开只能从左右挤出去,必然冲撞贵人。 当即乖乖缩在墙角,谨慎回答炎奴一个个唠家常般的问题。 炎奴很快得知她叫露荷,十七岁,比自己还大两岁。 是因为家乡被胡蛮洗劫,逃难过来的,由于相貌清秀,被选中进常家为婢,经过专门的训练再分配给门客。 像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根据门客的需要安排,炎奴属于最顶级的门客,只安排两个已经非常少了,显然是常鼎文刻意为之。 有的高人要奴仆三百,常家也照给不误。 “谁啊?谁要奴仆三百?”炎奴好奇道。 露荷一惊:“没有,奴婢说错了。” 挑拨门客之间的关系是大忌,她知道炎奴是请来的最顶级的门客,万一觉得不受重视而闹起来,她要倒大霉。 “我叫炎奴,这里没什么要你帮忙的……我要练功了。” 露荷一颤,惊悚道:“可是要拿奴婢练功?” “嗯?我拿你咋练功?你要跟我对练?”炎奴起身拿着枪,摆了个枪花。 “奴婢失言了,奴婢不会武功。”露荷低下头松了口气。 炎奴行为乖张,又问东问西,最后来句这里没有要帮忙的,他要练功。 这如何不让露荷想到一些门客的要求。 炎奴见跟她说话费劲,直接拿着枪走进院中练习。 露荷立刻准备好茶水点心与清水毛巾香薰,就跪坐在屋外过道上等着。 半个时辰后,一袭青衫客,神清气爽,丰神俊逸,快步而来。 头戴子午冠,一身潇洒的道袍广袖飘飘,其颈项纤秀,肤洁如雪,五官绝世,气质文华如钟天地之灵慧。 炎奴一看,乐了:“雪儿,你穿这身真好看。” 来者正是妙寒,只是她穿了一身男装,再加上发饰与走路姿态,活脱脱一个翩翩玉公子。 画眉公子那种程度,完全不能与其相提并论。 “来此高密城,少不得与人打交道,说不定要出入军营,还是当个男人方便。” 妙寒深知她一个女人,想要有所用武之地,非常难。 无数人会因此轻视她,或者排斥她,她越有才华,有些人就越不舒服……到时候做事会有诸多不便。 既如此,干脆以男人面目示人! 反正当今天下,男子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是大优点…… 人家见这公子美若玉璧,翩翩佳人,只会非常赞赏! 到时候再展现一番才华,那简直就是一代名士!工作无疑会好开展很多! “对了,你不要叫我雪儿,你不是我兄长……得称呼我表字。”妙寒忽然纠正道。 炎奴纳闷:“你不就是叫朱颜雪吗?我阿翁就是教我这么叫的,要不我叫你颜雪?” 他不愿意叫什么妙寒,打从阿翁告诉他雪儿的存在后,他脑子里对应的就是朱颜雪是他家人,换个名字他感觉别扭。 “更不行!这都是我的闺名,除了父母至亲以外,是只有特殊之人才能叫的。”妙寒脸色有点发红。 “啥特殊之人?” 妙寒白了一眼,却也不好解释,怕炎奴又说出什么唐突的话来。 于是说:“你看我现在是男装,你叫我雪儿,我还怎么装男人?” “这样,当着外人面,你就叫我朱公子。” 炎奴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这时常鼎文回来,通知他们:常子云在军中设宴,为他们接风洗尘。 众人叫下来黄半云,准备赴宴。 临走时炎奴忽然回头看到露荷一直端着东西跟他。 来来往往这么多人,大家进进出出,这个小婢女端着东西不断变换站位,始终保持不让人感觉碍事,同时又能随时上前的位置。 “这是给我吃的?” 露荷点点头:“请净面。” 炎奴立刻将上面的茶水糕点全吃了,这还没完,又把一大盆给他清洗的清水乃至一旁的香薰料,都咕噜噜给喝了。 最后用毛巾抹了抹嘴:“啧,这啥好香啊,谢了。” 炎奴完成光盘,说话喷着浓重的香味而去,把露荷都看傻了。 让他净面,不是净碗啊!把香料喝了是什么鬼啊…… 结合之前的表现,露荷终于意识到,炎奴完全是个不懂任何规矩,心里无尊卑概念的人。 不知道自己一句话就能让奴仆去死,不知道女人的闺名只有父母和夫君能直呼,不知道香料不是给他喝的。 “还好是百花露……”露荷庆幸一笑。 既是庆幸炎奴喝了不会有什么事,毕竟他有事,自己就得完蛋。 同时也是庆幸,自己被分配给了一个好伺候的主。 她非常清楚,有些门客是将奴仆当做消耗品,相比起来,炎奴简直太好伺候了。 …… 路上,常鼎文在马车中,摊开心窝子说了些话。 众人这才了解到,常鼎文在家中地位,并不算高,大概排第四。 他的父亲在济水战死了,但临死前把家主之位给了旁系的弟弟常子云。 这的确是为大局考虑,也正是常家由武将做主,所以才有如今竭力壮大,奋勇抗争的一番局面。 不过常子云只有女儿,没有儿子,所以家主之位最终还是会回到嫡系手中。 而嫡系子有三个,常鼎文就是三公子,他头上有俩兄长。 从传统上来说,继承人肯定是老大,但常子云这个人很特别,表示不击败秃发氏,常家唯有一死。 到时候家族亡都亡了,也没有什么继承不继承的。 所以必须先击败胡蛮,而谁在其中立下最大的功劳,他就以家主之位相让。 如此,三个兄弟都为抗击胡蛮尽心竭力,想尽办法拉拢强者,出言献策。 虽然在家里搞出了三个派系,门客们各有其主,但至少共同的目标,还是击败秃发氏。 “你这叔父看得通透啊,不,我更佩服你父亲。”妙寒十分感慨。 上一代家主让位给旁系的弟弟,这个决心很大,也很关键,否则常子云再强,没有名分也无法维持今日的局面。 常鼎文严肃道:“姜老弟,你们灭了张家,以我叔父的性格,是不在意的,只要你有服众的实力,能对击败胡蛮有大作用……那什么污点,他一概都可以忽视。” “你能获得多少资源,都取决于你叔父对炎奴的考校是吧?”妙寒思索道。 “没错!” 妙寒立刻问:“能不能争取到独领一军?或者独掌一地?” 常鼎文一惊,这权力可太大了:“嗯……如果姜老弟比我叔父还强,我倒是可以争取一下,但你要知道,这不是光有武力就行的。” “你尽量争取吧。”妙寒期待道。 很快,一行人到了城内的军营校场,只见大帐前大摆宴席。 而有一人正在场中舞枪,他穿着沉重的铠甲,脚步却十分轻盈。 一杆丈八大枪,灵动飘逸。 旁边宴席桌案后,一排坐着武将,一排坐着文士,泾渭分明。 “叔父,这位是茶山姜炎,这位是朱公子。”常鼎文路上已从妙寒那里了解到她的意图,表示非常赞同。 常家为了抵抗胡蛮,广纳贤才,内部人员来历错综复杂,唯独没有女人。 所以妙寒真要想有所作为,还非得当个男人,否则只能好吃好喝供着,当做朱家来串门拜访的贵女。甚至因为她未出阁,还会有很多风言风语。 “请入席。” 常子云正是舞枪的大将,他动作没停,说话间反而越发生猛,绽放出一种恐怖的杀伐枪意,令所有人心生压力。 人们就连闭上眼,都好像能看到他在演武似的,脑海中飞速闪过无数枪影。 炎奴坐在武将这边,妙寒则坐在对面。 他正津津有味欣赏着,忽然感觉压力陡增,恐怖的枪意瞬间集中,直冲炎奴灵魂,让他感觉头皮一麻。 但也仅仅是麻麻的,毕竟妙寒就在对面,这种枪意冲击,炎奴一上来就给适应了。 “有两把刷子……竟然没有迸发自己的意境,就抵抗住了我的枪意?”常子云心里暗赞。 场中大多武功不错,尤其是有席位入座的武将,清一色顶尖高手。 他们全都看出来,常子云是有意试探,考校炎奴的实力。 毕竟来新人了,常鼎文号称他武功超绝,再加上灭亡张家,杀了张素问的战绩,妥妥的惊世武者。 不过灭亡张家这个污点,太大了,若只是一般的惊世武者,那为大局考虑,还是不好重用。 所以一上来,常子云就要考校他。 “他的意境呢?竟然硬扛?” “小小年纪,心神力量如此强大?” 几名老将面露讶色,要知道常子云绝对是四元武者里的拔尖人物,他们这些所谓顶尖高手,在其意境下连一个呼吸都坚持不住。 “呼噜……”炎奴对他们的想法一无所觉,他看了一会,忽然低下头注意到一桌子好菜。 鸡鸭鱼肉,很多都是他没吃过的,色香味俱全。 他食指大动,当即就着这股麻劲儿,吃起饭菜! 对他来说,请客吃饭,那就是吃饭。 “嘶!”旁人一阵骚动。 常鼎文一见,都有些吃惊,他知道炎奴厉害,但到底多厉害,心里是没谱的。 只是没想到,炎奴可以在叔父的枪意冲击下,淡定吃饭。 而且饭量奇大,什么东西塞进嘴里,咀嚼两口咕噜就给咽了,一只鸡吃下去连骨头都不吐! “好!”许多武将看得佩服,当场赞叹出声。 越厉害的武者,饭量越大,吃东西越狼吞虎咽。 毫无疑问,炎奴此刻展现出了盖世猛将的英姿。 “好吃!”他啃着猪蹄,见别人叫好,左右看去,所有人都在看着他吃东西,当即也赞同地点头,一脸满足。 而与此同时,源源不断地枪意在他心神中积蓄,越聚越多。 …… () 第九十一章 至强凡人 炎奴大快朵颐时,也发现了心中有一股凌厉的意境。 乃是一把笔直的长枪,寒气森森。 这种感觉很奇妙,因为已经存在于内心想象的空间里,而不是所谓识海。 识海是泥丸宫秘境,是一个真实的空间。内心深处不是,它是任何人闭上眼去回忆思考时的‘空冥处’。 而人心里要观想一物,往往要很刻意地去想,并且很难想得具体。 乃至心稍微一乱,就杂念百生,想象的事物不可能稳定不变。 但此刻心里的这股枪意,却是非常清晰、凝实。 枪头的锋锐,红缨的飘动,长杆的纹路……皆纤毫毕现。 无论是睁着眼,还是闭着眼,都能感觉到这杆枪。 炎奴尝试意念触动,心里这杆枪就如臂使指,摆弄成各种样子,挥洒出各种招式,只要他能想得到。 更甚至从里面,散发出一股能量,使其气焰磅礴,寒光四射。 “好玩。”炎奴本觉得有意思。 可当他尝试把这东西往外发时,立刻从枪意中,接收到种种强烈的情感与心绪。 那是冲锋陷阵,是奋不顾身,是舍生忘死的一股意念。 “不要命的来挡我!” 本来只想吃饭的炎奴,这一刻,情绪瞬间到位! 他霍然而起,恐怖的枪意反冲而出。 本来,常子云见炎奴在自己枪意下,面不改色,心中很是佩服,想想也就试探到这里吧。 可刚把枪意往回收,却发现炎奴绽放出了枪意反击。 并且是锋芒毕露,一往无前。 “咦?要直接与我意境拼杀吗?” “好!如你愿!” 常子云瞬间气势一变,也不舞枪了,直接叉腰立在场中,长枪往身旁一顿! 三十年战场生涯所磨炼出的枪意,全力以赴。 意境是一种精神能量,也分为不同的频率,频率不同效果也不同。 之前他一直只是冲击,而非磨灭。 就好像用枪压着别人,而不是直接戳死别人。 此刻他以枪意攻杀,类似于张素问用剑意斩杀。 “吟!” 霎时间两股一往无前的枪意,冲杀在一起,针锋相对! 逸散出的精神能量,让周围人头皮发麻,汗毛竖起。 恍惚间,大家都能听到长枪划破空气的尖锐呼啸声,有一种要被一枪贯穿的恐惧。 没有意境的人,是看不到意境的,但是大脑会受到影响,调动人的心绪。 “好强!” “而且这意境,一往无前……” “哈哈,好像,此子与我好像!” 常子云感受到极大的压力,逐渐有些后继乏力,但他心里却开心得很! 这是一种棋逢对手,弦遇知音的感觉。 他是个纯粹的武将,冲锋陷阵养就一身勇往直前的气魄,塑造了他的枪意。 而炎奴的枪意竟然也是如此,说明也有一颗豪勇之心。 意境是最反应一个人的性情的,像张素问那样的慵懒意境,常子云最是不屑。 而炎奴的枪意,可太对胃口了! 不过喜欢归喜欢,常子云很快发现,自己就要耗不赢炎奴了。 “原来意境,是将强烈的情绪凝结成了实体吗?” 炎奴绽放一往无前的气势之余,意识依旧保持着清醒。 毕竟他并没有真的在冲锋陷阵,舍生忘死,只是他融合进了这种意境中。 这种意境能收放自如,让人随时进入情绪高涨的状态。 就好像一个包含自己心意的包裹,需要时打开它,瞬间就能气质一变,心意拔升到过去所储存的情绪顶点。 炎奴感觉这股枪意非常适合他,继而也慢慢摸索到一些东西。 那就是灵力,可以补充意境的消耗。 这股力量和‘法术雷电’、‘电解神通之雷’不同,虽然都是储存了别人发给他的力量,但后两者没有除刷新以外的补充方式。 毕竟一个是法术生成,一个是神通创造。 可是意境不同,炎奴把念头融合进去,直接消耗灵魂就能转化。 这种恢复方式,对于寻常武者来说,是自残式的,损伤的灵魂很难养好,唯有决死爆发才会这么干。 但是炎奴不怕,而且他的灵力很多,堪比劫运期。 “噗嗤!”常子云猛然吐出一口血。 他的枪意终于耗尽,精神萎靡至极,气血沸腾,头晕脑胀。 应激之下真气外放,挥枪格挡剩余的意境,整个人轰得一下倒飞而出。 “将军!” 文臣武将脸色大变,焦急起身。 “大胆!”一名锦衣青年怒视炎奴,拔出剑来。 霎时间众多侍卫上前,兵器直指炎奴。 乃至更远处,士兵见到将军被打飞,自发集结列阵,很快就有了上千人。 “大哥,先看看叔父如何!”常鼎文也是脸色一变,立刻站在炎奴身前。 那名青年见常鼎文这么说,当即把要下的命令咽了回去,回头与终将一起搀扶常子云。 “叔父,你怎么样?” “哈哈哈!”常子云站起来,推开众人,浑然不在意自己的伤势。 他从牙缝里嘬出两口血沫,随口吐了,扛着枪走到炎奴与常鼎文的身前。 “我五岁习武,十岁练枪,十三岁参军,二十岁气血冲关,三十岁意贯天灵,名震青州。” “戎马半生,大小二十余战,枪意昂扬……没想到今日败给你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 “真是人外有人,后生可畏……” 常子云不仅不觉得难堪,反而欣喜若狂。 “姜炎奴!”他双手按在炎奴肩膀上:“当今天下大乱,正是我辈武者挺身而出之时,可愿随我建功立业?” 怎料炎奴摇头:“我不是来建功立业的。” 众人一惊,常子云错愕。 不过炎奴紧接着又说:“我是来打秃发氏的。” 常子云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正是如此!秃发氏暴虐横行,我等自当为国而战,杀胡破虏。” “我兄长战亡于济水前,将高密城重托于我。我曾折剑发誓,必守住高密,扫清胡蛮。” “如今我广聚四方有志之士,欲与秃发氏决一死战。” “有你这般大才加入,真是如虎添翼,收复失土指日可待。” 说着,拽起一坛酒递给炎奴。 “来!干了这坛酒!从此以后,你便是我常子云的弟兄。” 常鼎文嘴角一抽,心说这不差辈儿了? 但他叔父不管,直接自己又拿起一坛,吨吨吨就喝了起来。 炎奴见状也不客气,如同喝水一般灌酒。 等常子云放下酒坛,发现炎奴早已先一步喝完,面不改色。 “好爽快!”常子云开心大笑。 其余武将也都笑起来,唯有几人脸色一变。 大公子在常子云身后低声道:“叔父,我已说动鱼鳞岛随波真人,他若来此知道……” “来了再说!”常子云大手一挥,直接打断大侄子。 乃至这向后一扬手,还把他掀得倒退数步,差点跌倒。 常子云又抱着一坛酒,大踏步地走回上座:“姜老弟我不管你以前干什么的,但既然来到这里杀贼,那就是我们并肩作战的弟兄。” “众将举杯,为我姜老弟接风洗尘。” 他在军中威望极高,又是高密太守,又是常家当代家主,军政一把抓可谓说一不二。 此刻弹压下去了一切不满,但也闭口不谈如何安排炎奴。 毕竟具体职务,还需要幕后先商谈一番再公开为好,以免当场有人反对,大家闹得不愉快。 如此,酒宴一直持续到夜幕降临,炎奴就跟他们吃吃喝喝,认识了许多人。 这些人都十分豪爽,说话直来直去,他很喜欢。 反过来,这些人也看出炎奴的脾性,身为高手没有吞天门人的傲气架子,于是纷纷用酒灌他。 可无论谁敬他酒,他都能一口气干掉,无数人车轮战下来,炎奴反而喝趴了一群武将。 常子云见状,给常鼎文使了个眼色,就宣布散了。 随后他先去小解一番,运功逼出酒气,神色如常地回到大帐坐下。 不一会儿,常鼎文就领着炎奴等人进来。 “妙寒见过常叔父。” 常子云一笑:“不必客气,你是朱瑕之的长女?真是好胆气,没想到朱家最有种的反而是个女子。” 妙寒只是在被人面前伪装成男子,她的真实身份常子云当然得知道。 此刻说话那是相当不客气,俨然没把朱家人放在眼里。 妙寒也很无奈,他知道常子云若不是不想内战,恐怕早就先把安丘打下来了。 众人也没有寒暄多久,很快直奔主题。 常鼎文请来姜朱二人,再加上之前请来的一些门客,以及可以独当一面,分一些重要职权了。 不过听到常鼎文要独领一军,镇守一地后,常子云眼睛一眯,反而询问炎奴的意见。 炎奴一愣,咧嘴笑道:“我就想知道,啥时候能打秃发氏啊?” 常子云嘴角一翘:“姜老弟够急切的,你还要主动去攻打秃发氏不成?” “不行吗?”炎奴反问。 常子云眉头一挑,站起来走到地图前:“你们知道秃发氏的大军在哪吗?” “不知道。”炎奴摇头。 “呵呵,我也不知道。”常子云苦笑着,手指在高密边境北部一带划动。 “秃发氏全民皆兵,来去如风。常阳真人在时,我们还能探到主力位置,现在……已经完全失去了秃发氏的动向。” “唯一知道的是,秃发氏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秃发树机能亲自统帅,就在高密北部一带活动,有两万人,随时可能攻打我们。” “第二部分,是他的长子秃发巫狼,率领五千骑兵,专门负责护送着什么,据说劫掠来的所有财物,大多都会送到秃发巫狼那里,我们知道的最后动向,是在沂蒙山。” “还有一部分,则是次子秃发破灭,别看他名字凶恶,其实此子熟读经史,酷爱中原文化,据说从不屠城,还招募重用士人,治理他打下来的城池。” “所以他麾下除了五千胡蛮,还有近十万的降卒败将、中原走狗,为其效力。” “如今秃发残灭一路向东打,势要占领整个胶东,可能已经打到海边了……” 炎奴好奇道:“秃发亚克呢?” 常子云摇头:“此子是秃发氏唯一的惊世武者,不过是奴仆生的孩子,并没有任何权力。” “秃发氏只在大军受阻时,他才会被派出来。” “现在不是跟着他父亲,就是跟着他大哥吧……” 说到这,常子云深吸一口气:“我经历过济水之战,当时见到此人,感觉他强得就像是怪物。” “虽然也是四元淬体,但无论是体魄还是功力,都完全超出了凡人的范畴,他的剑气好像有万年的功力,他的剑意更是压制全场,隔着五里地,就让我浑身战栗。” “常阳真人说他是逆天者,唯有等仙宗处理,在此之前,我等真要对上此人,只有逃跑的份。” 此时此刻,常子云才流露出一丝脆弱感。 当初二十万大军被秃发亚克一个人杀崩,阵斩十万。此人就已经名扬修行界,自然是有仙家去找过他。 但不久后,他还是出现在泰山郡,灭杀了三名惊世武者,活得好好的。 “唉,自秃发亚克第一次出战以来,已有一个半月,也不知道秃发亚克有没有被仙家除去。” “只要他还活着,我们就不可能战胜秃发氏。” “所以,想要主动进攻秃发氏,我们得先等修行界的消息才行。” 炎奴与妙寒对视一眼,秃发亚克果然是逆天者。 这就很稀奇了,一个半月下来,修行界硬是拿他没办法? …… () 第九十二章 血肉子体 “常将军,秃发亚克到底哪里逆天,你可知晓?”妙寒皱眉问道。 常子云摇头:“不知道,就连常阳真人也不知道,我说的这些,也是他下山之前,在修行界打听到的。” “尽管我很想与秃发氏决一死战,但暂时为之,还是以防守为上,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变化。” 炎奴听了,目光灼灼道:“我想会会他!” 常子云眉头微皱。 妙寒见状连忙道:“将军即便不主动出击,也该尽力获取情报。” “可以多派出斥候部队,深入沦陷区侦查。” “哪怕只是探清秃发氏的兵力分布,也是好的。” 常子云平静道:“我当然知道,迄今为止我前前后后,派出了十几支斥候,都是精心挑选的高手。” “但凡是遭遇到秃发氏的斥候,都没能活着回来,我只能根据他们的失联,来勉强判断敌军的位置。” 妙寒郑重道:“常将军,两军交战,情报第一。” “若连敌人的行踪都不能掌握,只等着敌人攻城,着实太被动了。” “不如,把这个任务交给我们试试。” 炎奴也咧嘴笑:“我亲自去找他们!” 常子云沉思片刻,看向炎奴:“你真的愿意深入敌区?要知道侦查不宜带太多人马。” “而你这样的勇将,干这个太屈才了。” 炎奴无所谓道:“我就是来打秃发氏的,你让我干别的,我也不会。” 常子云无奈一笑,他了解炎奴这样的勇将,强悍有余而智略不足,不足以独当一面。 他本想留在身边做个先锋,但既然不愿意,那最适合的也确实就是斥候了。 斥候非常重要,而且武功越高越好,往往就是挑选军中武功最高的一批人,至少也是一流高手。 如今一名惊世武者愿意以身犯险,那当然也再好不过了。 “好!我给你三百名斥候,任你调遣,姜老弟,若能盯死秃发氏主力,我记你大功一件。” “另外……” 常子云走到地图前,指着沂蒙山东侧的位置:“我还想知道秃发巫狼那五千人,到底在守护什么东西,这一定对秃发氏至关重要。” 妙寒眯着眼,她早就注意到了,不出意外,那应该有奇物! 说不定,秃发氏邪修‘无视境界压制’的力量,就来源于此。 …… 众人聊到深夜,第二日常子云就给众人封官。 炎奴成了军侯,妙寒官拜秘书令史,就连黄半云都混了个校尉部假司马。 除了炎奴,后两个都是八品,而炎奴压根没品,属于常家私军部曲里的军侯。 没办法,国法如此,炎奴是贱民,当不了官。 不过非常时候行非常之事,官职无非是个名头,常子云给的权力却是实打实的。 拿着常子云的军令,别说炎奴是军侯,就算是个小兵,他也能领兵。 常子云直接把三百多人的斥候营,都交给炎奴统领。 妙寒作为其副手,而他们又全部是常鼎文的副手。 常鼎文直接得到两千军队的管辖权,要知道常家总共只有一万兵马。 所以常子云这次分权,等于直接分了五分之一,乃是相当器重常鼎文了。 除此之外,还给了常鼎文相当大的物资权限,金钱、工匠、死士以及大量的资源,统统是他以前所能动用的十倍!在家中的地位,一下子超过了两位兄长。 他的两名兄长知道消息后,心急如焚,当即想把各自找的大人物,速速请来。 大公子带着人马出城,赶往东海鱼鳞岛,寻找所谓的随波真人。 而同一天,二公子也带着一大批奴仆,亲自去往了吞天门。 对此,常鼎文早有所料,但他并不慌。 他已经占了先机,好好做事,多多立功才是王道。 无论是什么随波真人,还是吞天门的长老,那都一个个跟祖宗似的。 相比起来,炎奴更对常子云的胃口。 不仅人已经到了,还一心要干秃发氏,迫不及待想做事。 所以常鼎文也是干劲十足,他马上就开始安排他的门客,接管军中大小事务。 由于能动用大量玄铁了,妙寒直接去仓库拿了三十斤,交给工匠去炼制一把剑和一把枪。 制作好后,炎奴用一把银质的利刃,剖开手臂,将宝剑塞了进去。 并不需要它完全进入体内,只要它浑然一体,过半进入即可共生。 关于这一点,炎奴和妙寒在小树林里已经测试过了。 一把剑在他身上捅个窟窿,这种程度是不会共生的。 小时候他肯定被钢铁伤过,但身上也没有长钢铁啊,原因就是没有大体进入他体内。 只见炎奴此刻,手臂里长着一把剑,一半剑锋从手腕处突出。 他还能弯曲手臂关节,因为这把剑不会伤害他,就是弯曲时比较费力而已。 搞定之后,炎奴又把宝剑取出,然后塞进嘴里吃了…… 并没吃完,他消化掉大部分,留下了一小片剑尖。 等长出新的一把后,他把剑尖带在身上。 如此一来,炎奴就不会再长出第三把剑。 同理,炎奴又从后颈处,往脊背里插入长枪。 整个过程十分痛苦,因为血肉一直再生,所以他要不停地用银质利刃剖开皮肉。 好不容易共生后,他终于有了一把不会被自己损坏的长枪了。 “我好了!”炎奴大喊着走出密室,却发现妙寒不在。 为了让他不适应银质的利刃,妙寒当然不能在场。 炎奴打听了一下,终于在斥候营的文书阁中找到了妙寒。 她正在处理斥候营所有情报的卷宗,因为不信任原来负责整理情报的官吏,打算全部重新自己归纳一遍。 只见桌案上,堆积如山的卷宗,她一本本飞速的翻看。 时不时皱一下眉头,将原来的结论划掉,重新写上新的结论。 炎奴凑上去就看了一眼,只见全是乱码。 他歪头道:“雪儿,你的剑好了。” 妙寒抬头,只见宝剑上面满是血迹,她握在手中说道:“快,离我远点,看看我利用这把剑,能不能让你在远处开启适应。” “好。”炎奴再次回到之前的密室,用银质利刃插自己。 噗嗤一下,再度拔出,第二次就插不进去了。 紧接着,他又感觉到一阵强烈的腐蚀。 “诶,适应了!”炎奴连忙跑回文书阁。 只见妙寒拿着那把剑,正泡在一盆液体中,那是绿矾油,具有强烈的腐蚀性。 妙寒问他:“适应了吗?” 炎奴点头,示意白银也被他适应了。 妙寒嘴角一咧:“太可怕了,你的共生兵器也是你的一部分,我看着它,你就能开启适应。” 炎奴奇怪道:“这有啥可怕的?这不是太好了吗?你只要带着这把剑,我们就算分开,我也能一直适应。” “我指的不是这个……”妙寒看着他:“你的共生兵器,也在适应……你有感觉到什么吗?” “我感觉到自己适应了这东西的腐蚀……”炎奴指着绿矾油。 妙寒将剑拔出,点头道:“你手臂中刀,全身都会适应。” “同理,共生兵器所适应出的特性,全部会共享给你。” 炎奴见她神色凝重,还是没反应过来:“这不是挺好的吗?” 妙寒幽幽道:“你想过一个问题吗?那就是你以前所流出的血液,和抛洒的肉沫,现在如何了?” “你在我身边时,那些血肉,也会具有一定的适应力。” 好家伙,炎奴想了想,他流的血多了去了。 别的不说,华县张家的院子里,他与张素问战斗,留下了一些带血的瓷片和木刺。 还有无名山谷,他也散落了一些碎肉,应该都被太行弟子一块收走了。 而太行弟子,被抓去蓝白山了…… 炎奴惊道:“我的肉沫不会又长出一个我吧?” 妙寒摇头:“你的血肉再生,都是作用在主体上,散落的血液和碎肉从来没有触发过。” “脱离你之后,可以算作是死物。比如没有消化功能,而因为不会消化,自然也就不存在吃草刷新这种事……” “似乎都成了一个个具有适应的子体。” “它们适应到的所有抗性,都会共享于你。” 炎奴想了想说道:“那我岂不是坐在家里不动,也可能不断适应新鲜事物?” 妙寒忧虑道:“我认为这不是什么好事,这些东西,就像共生兵器一样,是可以被人所利用的。” “我以上说的,都是在无人利用的情况下。” “而别人一旦发现了它们的妙处,就可以用一些方法增殖它们。” “毕竟,有益的法术效果,你是不会抵抗的,反而会吸收成自己的力量。” “如果……如果有人给你的血液或者肉沫,加持了吞噬能力。” “它们……将成为一个个恐怖的兵器。” 她揉了揉眉心,显然不是觉得这些东西,会对炎奴产生什么威胁,毕竟都是炎奴的子体。 但是,会对这天下,产生多大的影响,就不好说了。 “应该还没有人发现它们的奇特吧,毕竟我什么感觉也没有。”炎奴说道。 妙寒点点头:“过去的大部分应该早已深埋地底了,之后,你要多多注意回收自己留下的血肉。” …… () 第九十三章 流民无助 第二日,炎奴就踏上了北上的路途。 三百名斥候,倾巢而出,当然,并不是抱团前行。 高密城以北全是沦陷区,三百多名斥候一分散,也就不剩多少了。 根据妙寒对卷宗的梳理,发现原本的情报网已经崩溃,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隐秘哨站尚存。 想要重新把情报传递路线串联起来,三百人只能说是勉勉强强。 妙寒连夜制定了新的斥候分布,总算将三百多人安排得妥妥当当。 至于最危险,最可能遭遇秃发氏主力的路线,则由炎奴亲自带队。 随着行军,队伍人数越分越少,最后到了峡山湖一带,只剩下二十人。 峡山湖东部丘陵的一座洞穴,这里是距离高密城最远的一处安全站点。 里面有充足的食物,复杂的地形,和众多信鸽。 可以说是现存的,最重要的斥候休整点。 妙寒纶巾博带佩剑,亲自坐镇于此。 她跪坐在桌案前,在一幅地图上,圈了几个地点,都是峡山湖以西、以北可能遇到秃发氏主力的位置。 随后她把地图交给一名貌似老农的斥候。 “韩铁刀,这几个地方,必然有一处会遇到秃发氏主力,发现之后,即刻汇报。” “是,朱秘书。”貌似老农的斥候当即遵命,把地图收好。 妙寒又对炎奴说:“你亲自带队,但凡事多听老韩的,他们都是最精锐的斥候。” 炎奴咧嘴一笑:“放心吧。” “我就是不放心……”妙寒苦笑道:“知道我为何圈定这几个地方吗?因为大军想要驻扎,必须靠近水源,还要有补给。” “这几个地方又有水源,又村庄密集。秃发氏来去如风,往往就地抢劫百姓的粮食……” “你的性格我太了解了,若是遇见,我怕你直接杀疯了……” 炎奴纳闷道:“你怕我打不赢?” 妙寒认真地看着他:“我怕你杀不干净……” “若遇到小股游骑,你要么不出手,出手就不能放跑一个。” “而若找到秃发氏主力,你务必回来与我从长计议。” 炎奴点点头,随后问道:“杀不干净会怎样?” 妙寒严肃道:“你的强悍,是要给予秃发氏致命一击的,如若提前暴露,人家也会有应对之策。” “无论是奇物还是秃发亚克,我们还有太多未知,更别说动静太大,会招惹仙宗……” “现在高密城以南尚有安宁,原因不是谁守住了,而是秃发氏压根没有南下。” “你纵然能以一敌万,人家不跟你打,四散出击杀戮百姓,你又如何阻挡?” “沦陷区已经糜烂,我们的目标是保护更多的百姓,切不可因小失大。” “这次的目标是情报,等我们准备充足,定要彻底消灭秃发氏,炎奴,大局为重。” 炎奴歪着头,想了想说道:“我记得了。” 妙寒仔细审视地图,估算了一下时间:“我希望明日天黑前,能见到你。” “好。” 炎奴重重点头,带着黄半云以及三名最精锐的斥候出发了。 一行五人骑着马,先是向北赶路,然后一路向西探查。 三名精锐斥候,其中两名体格壮硕,浑身散发着强大的战场血煞之气。 他们骑马与炎奴分开,一左一右拉出二里地。 还有一人戴着斗笠,身上穿着好似老农,身体略有佝偻,皮肤褶皱黝黑,紧跟着炎奴。 他的个人武力或许不够优秀,但暗杀、用毒、机关等等手段,都是他的拿手好戏。 更加重要的是,他有极其精湛的易容术,和无孔不入的情报刺探能力。 炎奴走出峡山湖一带,来到一片荒原。 原本应该是大片的草地与农田,但如今到处是黑黝黝的烧灼痕迹,显然这里曾发生过大火。 以至于把一片平原,烧成了荒原。 在荒原中,炎奴走了才不足十里,就看到一具又一具的尸骸。 尸体铺成了长路,遭受成群的野狗啃食。 “多数是饿死的。” “从路线上来看,他们想要南下逃难,坚持不住倒毙于路。” 韩铁刀经验丰富,检查了几具尸体和痕迹后,马上就给出答案。 炎奴握紧长枪,呢喃道:“他们再多走十里,就能找到吃的了。” 黄半云叹息道:“多走五十里,就到高密了。” 炎奴一路走,一路看,心里十分难受。 他前天还在高密城吃着宴席,未曾想境外区区五十里,就有这么多人饿死。 这些百姓忍受着饥饿与恐慌,拼命逃到这里,但最终还是倒下了。 短短五十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军侯,前方发现百姓的身影。”一名斥候赶回来说道。 “快带我去!”炎奴眼睛一亮。 他们很快一处破败的村庄。 村子已经被完全烧毁了,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 附近有一处水源,流入村中,显然是村民平时的生活用水。 但现在沟池里,只见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液与一些东西混入水中,化为五颜六色。 韩铁刀迅速判断道:“死亡超过五天,是遭受乱兵洗劫砍杀。” “应该是小股游骑,没有发现大部队的痕迹。” 黄半云即便是闯荡过武林的士人,也着实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脸色难看到想吐。 炎奴更是怒火中烧,妙寒跟他说的也只是秃发氏抢劫财物和粮食,但现在这是抢劫? 他皱眉看向之前汇报的斥候:“这就是你说的发现百姓?” “军侯,不是的……”那斥候连忙道:“我老远就看到了百姓的身影,活的,有好几个。” 韩铁刀说道:“定是见到马蹄声,发现我们靠近就藏起来了。” 炎奴马上喊道:“快找!” 众人四散找了一会儿,完全没发现活人的踪迹。 炎奴果断让青鸟放出神识,总算在一处倒塌的房屋中,发现一个隐秘的地窖,里面拥挤着数十口人。 他跑过去,一把就掀开了封盖。 里面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也没有一丁点声音。 但是炎奴知道,几十口人正眼巴巴地抬头看着自己。 “快出来吧。”炎奴蹲下身,把手深入暗室。 里面那几十双眼睛,死死盯着发光出口伸进来的手,不敢发出一丝动静。 殊不知,这只手的主人看得见他们。 哗得一下,就近抓住其中一人,轻松提了上去。 其他人就这么看着,一声都没吭,既没有反抗,也没有哭叫,任由那只手把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拽出暗室。 黄半云走过来,看着捞出来的百姓,浑身黑漆漆的,都用烧焦的木炭把身体涂满了,显然是为了有利于在黑暗中隐藏。 他们被捞出来后,有的想跑,但见到黄半云,以及另外三名拿着武器的兵,直接就没了所有的勇气。 统统蜷缩在残垣断壁下,发抖。 一切无声地进行,直到炎奴腾空一块地方,然后跳进地窖。 他环顾一圈,拍了拍一名母亲说道:“别捂着了,你快把孩子憋死了。” 那女人松开手,怀中七八岁的小孩愣了一下,意识到自己被发现后,哭喊出声。 他这一声动静,瞬间打破了现场的沉寂。 一时间,炎奴的四面八方,不是传来低声啜泣,就是粗重的喘息声。 “不要怕,我是来救你们的。” 炎奴大声说着,把他们全部送出了地窖。 等他自己跳出来时,身上也脏兮兮沾满了木炭。 斥候并非穿着常见的军袍,以至于看起来更像是马贼。 百姓们都缩在一团,二十多人,面对五个人,丝毫不敢反抗。 不过黄半云拿出了一些干粮,分给他们后,百姓们总算安下心,意识到他们真的是来救命。 “别误会,我们是官军。”黄半云拿出一枚小官印。 百姓们点点头,也没有欢呼雀跃,只是很麻利地把食物吃光。 炎奴询问道:“你们为何躲在此地?峡山湖就离这不远,再过去就是高密,那里有人会收留安置你们。” “高密是安全的吗?”百姓们一愣,脸上露出希望。 炎奴愕然,紧接着就意识到,是啊,高密还没有沦陷,这种事他们怎么会知道呢? 接下来一番询问,他终于了解到情况。 战乱让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向南逃窜,成功逃到安全之地的只是一部分。 还有很多,死在了路上。 毕竟普通百姓,也没人通知他们要跑啊,都是等战火烧到眼前,发现秃发氏残暴,才开始逃跑。 秃发氏从济水,一路打到这里,总共才一个半月。 百姓逃难,东躲XZ,还没有秃发氏攻城略地的速度快。 运气好的,又有食物的,才能逃到高密以南。 可没有人,会回过头来,告诉他们战局情况,告诉他们哪里没有战乱。 站在老百姓的视角,他们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逃窜、躲藏。 “俺们也不是这个村子的,是从广固逃过来的。” “到了这里,见村子被屠,害怕遇到贼兵,就找到地窖躲起来。” “饿极了,就出去找食物,已在这躲了五日。” “多谢,多谢几位贵人的食物啊……” 他们渐渐放下心里的惊惧,哭泣起来,并千恩万谢,这似乎也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了。 炎奴摆摆手,又问了几句,百姓们很快把他们知晓的情况一五一十说了。 没有关于敌军的任何情报,完全就是本能地往战乱的反方向跑。 结果跑到这,发现前面的村子已经被屠了,那站在百姓的视角,就认为四面八方都是胡蛮。 当然就只能找地方躲起来苟活。 炎奴听了极为心酸:“你们说上一次经过的小镇,也躲了许多人?” 百姓们点头,表示他们最一开始的逃难队伍很大,后来遭遇了一支秃发氏骑兵,被冲散。 再之后就越走人越少,有的人要往东,有的人要往南,有的人发现好地方决定藏起来。 所以类似的流民,定然还有很多,散落在沦陷区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炎奴当即让斥候们,拿出身上所有的干粮,然后用泰皇白玉经,为他们滋润了一番经络。 百姓只觉得浑身舒畅,气血沸腾。 “你们都知道高密在哪吧?这一路上都没有敌人。”炎奴指引他们去高密。 随后自己翻身上马,长枪指着另一个方向 “诸位,出发,我们去救人!” 两名斥候一愣:“军侯,那小镇不是咱的任务目标。” “难道明知有人在那即将死去,也不管吗?”炎奴理直气壮道。 两名斥候嘴角一抽,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老斥候了,一切以任务为重。 但架不住上司任性,竟然这么快就开始跑偏了吗? 军令如山,二人纷纷看向韩铁刀。 韩铁刀深深看了一眼炎奴,颔首道:“喏!” …… () 第九十四章 炽焰之枪 炎奴几乎是瞬间,就把寻找敌军主力的事抛诸脑后。 回想他在高密城好吃好喝时,就有无数人在不远处要饿死,便感觉无法忍受。 沦陷区内的百姓,是完完全全的无依无靠,一丁点指望也没有。 此刻炎奴一下都等不及了,生怕慢一步就有人死掉。 “咚咚咚!” 炎奴全力催动着战马,黄半云等人奋力跟随。 一路上尘土飞扬,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分散警戒阵型。 “军侯,这样赶路,若撞见敌军,根本没有回旋余地。”斥候凝声道。 炎奴高举着长枪:“撞见了正好全宰了。” “……”两名斥候无语。 韩铁刀倒是淡定道:“军侯大人武艺惊世,若撞上秃发氏小股游骑,不留活口就是。” 众人点头应诺,不再废话。 歼灭遭遇到的小股游骑,本也是妙寒要求的,只是不知道这样绕路,能不能在两日内完成任务。 五人飞速赶路,很快到了一座小镇。 小镇里明显被洗劫过,土篱笆早已倒塌,里面的建筑却是大体完好,乃至路边的尸体都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大部分尸体,赤身果体,都集中在小镇中心。 除此之外,就是一些主动落井投河而死,或在偏僻处自缢的尸体。 韩铁刀很快判断道:“尸体有拷打的痕迹,应该是小镇的富户。” “来到这里的部队,主要是来洗劫财物的,平民百姓应该都被抓走了。” 炎奴点头,神识一扫,却是没有发现藏匿的流民。 这让他一愣,之前那群百姓明明说,这里也有人躲藏啊。 转移了?还是又被洗劫了一次? “小镇被攻破是五天前的事,而就在两个时辰前,这里又来过一队骑兵。”韩铁刀在一处富户院落里,发现了新鲜的痕迹。 炎奴感觉此人真是大才,连忙道:“知道往哪去了吗?” 韩铁刀皱眉,继续搜寻线索。 炎奴则神识展开到最大,却还是没有找到敌人踪影。 两个时辰,已经足够人家跑出二十里地了。 “往西边去了!”韩铁刀终于又发现新的线索,确定了前不久刚来的那伙人的去向。 “走!我们追!” 炎奴二话不说,上马就追,众人连忙跟上。 路上韩铁刀又发现了些什么,说道:“起码是两百人的队伍,其中大部分是步行,跑不远。” 炎奴看着泥泞混乱的土地,完全不知道韩铁刀是如何辨识的,他感觉哪哪的土地都是这样的啊。 只能说,这就是专业吧。 “老韩,我可太佩服你了!” 韩铁刀叹息一声道:“微末之技罢了,军侯大人武艺惊世,却善良朴实,才是让老朽佩服。” 炎奴想到葛二蛋也说过类似的话,奇怪道:“善良不善良的,和武功高有什么关系吗?为啥总是一块说?” “……”韩铁刀哑然失笑。 随后重重点头:“是啊,大人说的对啊,有什么关系呢……” 众人追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见到了前方平原,有一群秃发氏游骑,押送着百姓。 胡蛮大约五十人,百姓则是一百五十人。 几名披甲重骑,提刀在前引导,还有十几名骑兵横矛在后驱逐,队伍的左右也有人看管以防逃逸。 这帮秃发氏游骑,驱赶百姓如驱犬羊,稍有不前,就挥矛捶挞,甚至直接捅个窟窿。 百姓被长绳索系在脖子上,拖挂着走,女人们体弱而面有菜色,不断跌倒,遍身泥土。 队伍连哭泣声都没有,当炎奴等人骑马冲近,只听到叽里呱啦的胡语谈天说笑声。 “……”炎奴一双眸子瞬间赤红,脸色一沉,疯狂催动战马。 在他身后,黄半云咬牙切齿,全身的功力运转。 相比起来,三名斥候老兵就要看起来冷酷许多,只是默默拔出手中刀。 所有人都全速冲刺。 轰隆隆…… 沉重的马蹄声,肃杀的气息滚滚而来。 “嗯?” “是中原蛮子的斥候吧。” 秃发氏游骑见他们五个人敢冲击五十人,哈哈大笑着,迅速结成阵型。 并且以极快的速度弯弓搭箭,先给他们来了一拨箭雨。 “撕拉!”炎奴长枪向前,枪身一片红光。 奋力一挥便是一道弧形冲击波,扫落了飞射的箭矢。 秃发氏游骑一惊,这才发现炎奴不是一般的斥候,真气十分磅礴。 他们立刻想要向两侧拉开距离,避开锋芒。 可刹那间,一股恐怖的枪意,扑面而来。 “吟!” 枪意的幻音响彻内心,好似凤鸣,裹挟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弥漫全场。 意境冲击令人头皮发麻,精神恍惚。 等他们回过神来,一个挺枪冲刺的身影,正在眼前不断放大。 昂扬的劲气吹鼓着黑发,从阳光直射的方向来,以至于面目一片阴影。 直到噗嗤一下,长枪洞穿自己的胸膛,恐怖的力量撕碎心脏。 那名秃发氏游骑临死前才看到,阴影面目下一双火红的双眼。 “是惊世武者!” 为首的骑兵叽里呱啦呼喊着,其他人一阵骚动。 不过此时已经是短兵交接,炎奴五人,犹如一把尖刀插了进来。 “吼!”他们也管不得其他,忽然全部咆哮一声,身体猛然间暴涨,变得极度强壮。 霎时间全身上下所有毛孔都在向外喷薄黑到发红的煞气。 衣服呼呼作响,剧烈震荡,煞气萦绕周身,形成类似罡气的防御。 而他们的肌肉骨骼,更是粗壮了不止一圈,五官无比狰狞。 这种变化,有点类似于乌龙老狗的力士法术,力量暴涨数千斤,真气威力也翻了三倍。 “哈哈哈哈!”蛮荒般的气势绽放出来,好似一个个凶魔怪兽。 澎湃的力量,让他们忍不住大笑,感觉天下无敌。 “他们都经过邪修的改造,凶兽化后堪比顶尖武者。”韩铁刀大喊着,显然他和秃发氏交过手,了解这变化后的厉害。 区区三万人,横扫青州,自然是有独特之处。 秃发氏邪修充分向中原人展示了,修仙者一旦不顾道行,肆意用法术改造凡人,能锻造出一支怎样可怕的军队。 不过炎奴毫不在意,闪电般一枪挥出,当场就砸死一个。 他已经学了基础枪法,搕挑崩砸,朴实无华。 管他什么凶兽不凶兽化,统统一枪砸死。 “呃啊!”秃发氏游骑惨叫着喷血抛飞。 但是巨量真气灌注的长枪,轰击在护体黑色煞气上,轰鸣出恐怖的冲击波,令周围的百姓也发出叫声,震倒在地。 炎奴见状,改变了打法。 噌得一下,长枪之上,猛地燃起了火焰! “什么!” 不光秃发氏游骑骇然,就连韩铁刀他们也惊呆了。 这是什么神兵? 炎奴好似在挥舞着一把烈焰神枪,一个横扫,便是一片扇形火焰轨迹。 他从马上直接跳起来,横空烈轰。 闪转腾挪间,长枪舞动,便是各种华丽火光,轨迹纵横。 共生武器不光可以肆意灌注真气,也可以注入妙水与焚异烈火。 炎奴不再需要全身喷火,只让这把枪爆发烈焰的威力就行,少则几段,多则几万段,都能从这把枪中发出。 虽然波及范围会小很多,但也更精准了。 炎奴将其融入进枪法之中,终于不会再是全方位的爆炸式杀伤。 只见他几个起落之间,横挥竖劈,烈焰纵横,摧枯拉朽地清扫全场。 秃发氏游骑,不是烧成焦炭,就是炸成碎尸。 待火光消散,炎奴扛着枪走向百姓,连呼吸都是平静的。 “嗤!”炎奴长枪一挑,切断了百姓脖子上的绳索。 “您……您……”百姓们本已放弃希望。 胡蛮在他们眼中,强大的无从反抗,他们饿了几日,又被抓到,已经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万没想到,横空杀来一名少年,挥舞着炽烈之枪,解救了他们。 那简直是黑暗中的一束光,一时间百姓们都有些不敢相信。 “您是仙家吗?” 炎奴咧嘴绽放阿翁最爱的傻笑:“我是贱民。” 所有人都一愣,甚至有些不理解,这样的强者,怎么会是贱民呢?也不知道炎奴为何能这么理直气壮。 但这不妨碍他们千恩万谢,感激救命之恩。 “你们饿了几天了?这有马肉吃。”炎奴不管别人怎么想,自报家门后,转身拖过来一匹冒着烟的马。 刚才的一番战斗,炎奴连人带马都打死好几匹。 那些马肉都被烈焰烧熟了,当然也有些地方是夹生和烧焦的。 不过没关系,切开再烤一烤就是。 黄半云上前帮忙,斥候们更是轻车熟路。 很快就生起一团篝火,烤炙好马肉,分给众人。 吃上肉,百姓们终于回过神来,哭泣不已。 “不用怕,从这一路往东再往南,都不会遇到秃发氏。” “你们到了高密,就安全了。” 炎奴再度为他们指引道路,然后塞给他们一人一块马肉,留作路上吃。 不过临走前,韩铁刀又向百姓一个个询问,刺探情报。 “我们不是本地人,也是逃难至此的。” “见到那小镇被洗劫过一次,以为安全,再加上镇子里还能找到一些食物,便留了下来。” “没想到今日,又来了一群游骑。” “他们到处抓人,我们都是从不同的地方被找到的。” 听了这些话,黄半云很奇怪:“胡蛮到处劫掠杀人,为何还要活捉百姓?” 一名斥候摇头道:“也许是需要苦力修筑什么吧。” “其实刚才留个活口,我还能问一问。” 这些斥候都精通多种胡蛮语言,是必学的技艺。 韩铁刀琢磨道:“应该是专门带回去,修炼用……” 众人一愣,意识到这最有可能。 人死掉精魄就散尽了,活着的人才是天材地宝…… …… () 第九十五章 变相灌顶 “不当人子!”黄半云咬牙切齿。 胡蛮强大自然是有原因的,回想到秃发氏邪修自创的煞气法术,是典型的杀人变强之路。 那需要巨量的煞气,除了从战场上收集,也就是主动的屠杀了。 而邪修不要境界,那当然就专攻修为,不断提升法力。 最快,最廉价的方式,就是炼人为药。 所以秃发氏横扫青州,杀戮的同时,也劫掠活人,反正大晋人口众多,扫荡几个乡镇,起码是几千人。 一个县就有数万人,一个郡更是数十万。 青州四百万人口,在百无禁忌的胡蛮修士眼中,就是一群肥羊,一群资源。 修士突破底线,一切以变强为前提,就会如此可怕。相比起来,中原修士真的是一群正道…… 炎奴长枪顿地:“先救人,能救多少救多少……” 现在广固郡的地界,秃发氏刚刚攻下来五天左右,正在到处杀人洗劫。 像刚才那样的游骑,应该有好多支,众多百姓困在乡野中,缺少食物又要提防游骑扫荡,躲过一次躲不过两次。 没有被杀的,应该也大多数被抓走了。 “老韩,你能不能分析一下,刚才那一队游骑,要把百姓抓去哪?” 韩铁刀拿出地图,顺着刚才游骑的前进路线,手指一划:“饮马镇?” 炎奴看过来:“好!就去饮马镇我们出发!” 两名斥候脸都绿了,好家伙越走越偏了…… 他们先是向北,然后向西,这都还好说,但再往西北去饮马镇,就是直插进胡蛮占领区的腹地了。 看看地图就知道,妙寒在高密北部外,画了一排红圈。 言明那几个红圈所在,定有一个是秃发大军驻扎地,倘若她的判断没错,那么众人去饮马镇,就等于绕到了秃发氏主力的后方…… 如若闹出大乱子,行迹暴露,秃发氏大军把路一拦,他们想回到高密都做不到。 更关键的是…… “军侯,这饮马镇,极有可能是胡蛮修士的聚地啊。”一名斥候咽了口唾沫道。 怎料炎奴眼睛一亮:“那正好,把这帮邪修全灭了!”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这回就连韩铁刀都懵了。 消灭几支秃发氏骑兵也就罢了,竟然要直接去杀修士? 固然惊世武者可斩修士,可秃发氏邪修与众不同,很多道行高深之辈都不是对手。 而且饮马镇派出游骑到处抓百姓,很可能有好几名邪修,甚至大部分邪修都在那。 “军侯,您认真的?” “就算您武艺超绝,把人救下来了,可身处敌方腹地,如何把百姓带走?” “一旦大军重围过来,您一个人又能护住多少人?” “不瞒您说,朱秘书早已料到您会有出格之举,命我一定要劝您,以大局为重。” 韩铁刀劝说着,他没有讲炎奴打不赢的问题,因为妙寒专门对他有所嘱托,所以他知道,炎奴非常强。 可是强,不代表就能救人。杀戮与保护,是两码事,后者无疑更难。 炎奴听了,直接翻身上马:“如果不是呢?” “什么?”韩铁刀一愣。 炎奴的表情非常诚恳只是单纯地请教:“老韩,我想知道,有没有可能,那里防卫空虚呢?” “这……”韩铁刀思索片刻道:“的确,汇聚众多邪修只是我等猜测,也许情况根本不是这样。” “但有很大可能是这样啊!甚至更糟糕!” 炎奴撇嘴道:“原来都是你们的担忧啊……如果本可以解救百姓,却因为担忧一系列不好的可能而不去,难道不会后悔吗?” “这……”韩铁刀哑然。 炎奴继续道:“我不管那里敌人多厉害,饮马镇关押了无数百姓,这一点是肯定的吧?” “你们总是考虑一大堆恶果,但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呢?” “也许我真的保护不住他们,但我不去,他们一定死。” 韩铁刀彻底没话说了,大家思考问题不在一个角度,说什么也没用。 不过同时,他也十分感慨地看着眼神坚定的炎奴。 他完全理解炎奴的心思,就是非常简单的:我要救人。 不考虑收益,只想该不该。 理智上来说,炎奴是一意孤行,不顾后果。 但站在百姓的角度,他们孤弱无助,恰恰需要炎奴这样的人,而非无数思虑深远的理智者。 因为后者,直接就放弃了。 炎奴又说道:“你们不去也行,我自己去。” 韩铁刀知道无法阻止炎奴,拱手道:“既然您决意要战我等纵然实力卑微,也想要一同杀贼!” “咦?”炎奴惊讶一声。 两名斥候拔出了刀来,眼中也迸发杀意:“军侯,莫要小瞧人。” “我等非不敢,既是杀胡蛮,自当奉陪到底,豁出命去又如何!” 他们都与秃发氏有切齿之恨,参军时就想过马革裹尸还,劝阻炎奴也并非怕了。 见状,炎奴点点头,忽然从袖子里拔出一把玄铁剑。 接着,是第二把,第三把。 他说道:“你们实力太弱,这三把玄铁剑,坚韧至极,给你们用。” “来,把你们的真气,灌进去。” 听了这话,三人一脸懵逼。 “灌真气是为何?” 黄半云却明白,他手中的玄铁枪,也是炎奴给的,当即嘴角一翘:“照做就是了,姜老弟的垂治真经,神妙无比,他能解析你们的真气,然后为尔等灌顶!” “什么?”韩铁刀一惊,灌顶大法十分稀有,只有个别顶级大派才有传承。 虽然真气只分为阴寒、阳热、中正三种,但每个人的真气波动不同,所以不经过特殊法门处理,别人的真气再怎么温和地灌进来,也只有危害,会真气暴乱走火入魔,更别说使用了。 炎奴竟然懂灌顶大法?可为何要灌入兵器中? 三人对视一眼,也不客气,接过宝剑,灌入真气。 霎时间滚滚真气,统统储存在剑中。 “真的能存?这是法器!”韩铁刀惊声道。 凡俗兵器存不住法力、真气之类的东西,只有法器可以。 炎奴没有解释,手搭在剑上:“你们都是中正真气啊……” 他念头一动,向三把宝剑,注入锤子真气。 起初真气量还很少,但随着宝剑内的真气越来越多,炎奴注入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到最后汹涌澎湃。 稍微逸散出了一些,就让周围空气席卷,众人衣袍鼓动。 这是妙寒拿到共生武器后,开发出的用法之一。 以前别人的真气灌入炎奴体内,会被吸收融合到锤子真气中。如果是阳热和阴柔,则是融入泰皇白玉功的气旋。 但是灌入共生武器不是这样,因为共生武器是一个‘新个体’,里面什么真气也没有。 所以别人的真气进入后,成了‘第一真气’。 后注入的真气,统统会转化成‘第一真气’,还是原来的波动,一点变化也没有。 有点类似水火本源那种情况……既是炎奴可以控制的力量,也是人家的东西,与原主人完美契合。 如此,炎奴往里面转化一万年的真气,原主人也能使用。 这也就变相地完成了‘灌顶’。 出发前,炎奴已经给了黄半云一把‘十万年功力·玄铁枪’。 妙寒的宝剑,更是百万年功力。 不过,他们使用这些神兵,并没有自己顺手,因为只有炎奴不会被自己的真气伤害。 “喝啊!”韩铁刀踏空一跃,一记凌厉的斩击。 “剑中果真有我的真气!” 他发现,可以能直接用剑里的真气催动消耗,施展强大的剑招。 炎奴咧嘴道:“你这么用,是用不完的……” “加点力!” 韩铁刀眉头一挑注入真气催动里面的力量,猛然斩出一剑,空气一阵呼啸,气劲磅礴。 他这一招,一甲子功力。 “里面到底有多少真气?”他惊愕地抚摸剑身,武者没有通灵感气之能,真气不放出来,永远不知道是多少。 炎奴一笑:“反正很多,够你们用的。” 韩铁刀凝声道:“若是刚才那一剑,我能多次施展的话……凶兽化的胡蛮,也能斩!” 另外两名精锐斥候,也纷纷点头。 真正的武者,强悍的从来都不是真气量的多寡,因为就算是四元五元,真气也在百年之内。 但如果真气用不完,战力无疑会飙涨。 凶兽化的胡蛮,只是威力堪比顶尖武者,而并非真正的顶尖武者。 他们原本只有二三流,本不会是韩铁刀等人的对手。 如今有了高能神兵,斩杀胡蛮不在话下。 …… () 第九十六章 双飞燕纹身 众人行军,飞速赶往饮马镇。 每人都有五匹马,这都是消灭了刚才那伙游骑缴获的,轮流骑可以始终保持全速。 路上韩铁刀写了一份情报,从怀里掏出一只鸽子送走。 这只鸽子会飞到峡山湖的站点,把情报送至妙寒手中。 虽然决定跟着炎奴硬闯,但也得把情况汇报上去。 此去饮马镇一百多里,炎奴开着神识,路上又陆续发现了几处流民藏身点。 他绕了下路,找到那群流民。 不过这回不能让百姓自己逃去高密了,太过危险。 炎奴只能继续让他们藏好,留下了大量马肉,让百姓们等待营救。 如此,炎奴前后安抚了一千多人,之前缴获的马都杀完了…… 而距离饮马镇还有三千丈时,他的神识终于看到了那里的情况。 只此一眼,就让他瞳孔一缩。 小镇充斥着极度浓郁的煞气,使其在神识扫描下呈现一片血红色。 里面驻扎着两百多名秃发氏骑兵,看守着上万名百姓,将其如猪狗般囚禁在木栅栏里。 而在小镇中心,有七名老者,大马金刀地坐在堆积如山的枯骨上。 他们的脚下,是深红色的泥土,混着无数头发与衣服。 老者头顶各自悬浮一颗血珠,大小不一。 其中一名老者头顶的血珠已经很小了,犹如微粒,他猛然睁眼:“羊来!” 立刻有一队骑兵,挥舞着利刃,牵着绳,把百姓排成一列,驱赶向小镇中心,如同羊群一般。 人群中只有几个看起来像是士人的,大声哭喊咒骂,更多的人则一声不吭,木然走着。 “可恶!” 炎奴瞳孔一缩,满脸肃杀地跳下马。 “军侯何事?”韩铁刀等人不解。 炎奴走开几步,忽然浑身涌动真气,恐怖的气焰冲冠而起,让他的黑发狂舞。 “我先走一步。” 说罢,轰得一下,他就飞出老远。 现场一片飞沙走石,战马嘶鸣。 再看炎奴已经带着一条红色轨迹远去,地上只留下一个大坑。 斥候们看呆了,这特么是惊世武者?军侯到底有多少真气? 黄半云则脸色一变,炎奴这是用了全力啊。 “我们快跟上!” 韩铁刀见状直接拔剑:“切不可走脱了一个胡蛮!” 他们快马加鞭,追随着炎奴的身影。 炎奴飞速移动,这虽然不是正经飞行,但直线速度也堪比御剑,大约一刻钟能飞一百里。 此去饮马镇只有二十里,以他现在的速度,只要一百八十个呼吸。 但现在一群流民正在排队送往邪修面前,已是来不及了。 炎奴立刻询问青鸟:“你会不会神识攻击?” “不会,但懂一点幻术。”青鸟老实道。 炎奴马上说:“让那群修士和骑兵都陷入幻境。” “两百多人?”青鸟惊愕道:“幻术都是一对一,除非有阵法或法宝,否则每多一人,难度加倍。我就算只让那七名修士陷入幻境,也撑不了多久。” “不让他们继续杀人就行!”炎奴喊道。 青鸟当即施展幻术,神识侵入七名老者的大脑。 与此同时,百姓队伍最前方的几人,瑟瑟发抖,走到了小镇中心。 他们抬着头,战战兢兢地仰望枯骨堆上的老者。 不过等了许久,那老者也没有出手,而是冷冷望着队伍末端。 “搞什么?直接把羊拉过来!” “废话那么多!” 老者忽然发话驱赶百姓的胡蛮骑兵皆愣住。 这说啥呢?不是已经把人送到面前了吗? 几人回头看向队伍末尾,那里也没有发生骚乱啊,羊群都老老实实的啊。 废话啥了?咱们一句话也没说啊。 正当大家不明所以之际,老者猛然拍出一掌,煞气凝聚为爪,逮住两名胡蛮骑兵。 “啊!族爷,您抓我作甚啊!” “呃呃呃啊啊!” 两名胡蛮骑兵凄厉惨叫着,横空飞到老者面前,顷刻间吸干了精魄,化为一具枯骨。 随后煞气一搓,就将其撕碎,挥洒在脚下。 其他胡蛮骑士都惊呆了,拼命地喊叫、询问,有的甚至直呼其名……秃发刻。 秃发刻仿佛没有听见,又抓起几名胡蛮吃了。 不过很快,还是眉头一皱,感觉到不对。 秃发族人血肉里都寄养着煞气,还有各种杂七杂八的改造,精魄提炼出来浑浊至极,吸收了会伤及元神。 他连续吃了几个,元神受创,终于清醒过来,施法破除了幻境。 “是谁!敢对我用幻术!” 秃发刻一声爆吼,其他六名老者,也全部清醒过来。 紧接着,他们的目光盯向天边,一抹火光呼啸而来。 “轰!” 炎奴砸进场中,一名邪修刚刚清醒,猝不及防,当场就被砸死。 “不要命的来挡我!” 他长枪一扫,火焰澎湃,状若火凤,又轰杀一人。 一时间,只剩下五名修士,他们及时躲开,踩着乌云飞到空中。 秃发刻暴怒:“小子你找死!” 各种煞气法术,铺天盖地砸下来,波及范围甚广。 炎奴踏空而起,长枪一扫,荡平大片法术。 同时脚下放出赤白青黑黄,五色罡气,护在人们头顶,挡下剩余的煞气,和战斗波动。 “什么!你是修士?” 秃发刻愕然,炎奴竟然能绽放罡气,而且是五行罡气都会。 威力高达五万段。 可是修士怎么能用真气呢?真气属于元气的一种,当激活仙骨后,所有真气都会化为纯粹的元气,法力就是用它们提炼出来的。 怎么也不可能,真气法术一块用。 “咻!” 炎奴长枪一指,轰出一条笔直的五色罡气,从枪头一路延伸出二十丈。 然后猛然横扫,在空中扫荡一片彩虹。 邪修们竭力抵抗,各种法术碰撞上去,轰鸣声不绝于耳。 这些罡气,最初是炎奴在无名山谷一战吸收的,各有一百段的威力。 因为罡气属于激发后的法术效果,能放不能收,所以当初存了多少就是多少。 就好像真气催动空气成冲击波,他没法把冲击波吸回来增加功力是一样的。 不过,这也只是让炎奴,提升起来比较麻烦。 有了共生武器后,炎奴能在长枪里储存罡气。 之后脱手,体内刷新罡气,再往长枪里注入。 如此反复一千次,枪里存了五十万段五色罡气。 可惜,炎奴只能手握着长枪注入,而轰击就不行,因为不破防,一点罡气都进不去体内。 所以,他没法把枪里的罡气又注回体内,以至于每次刷新还是一百段。 除非,他再共生一次这把枪…… 对此,妙寒表示,与其这么麻烦,他还不如共生仙骨,去学法术自己生成罡气呢。 “呼呼呼!” 炎奴迸射出枪芒横扫,空气扭曲,五行罡气威力巨大触之即灭。 他们用什么法术都无法抵挡,炎奴这一枪威力十万段。 这也就罢了,偏偏五行皆有,凝为一体,生克一个,还有四个。 这使得他们想要抵挡,必须付出同等的法力。 可是十万段,即便是他们这帮邪修,也吃不消。 噗噗噗,一枪下来,炎奴扫死了三个,堪称摧枯拉朽。 不过还有两名邪修,使出神通,化解了攻击。 一个是眼熟的寄杖,随便扔了一件东西,转移了伤害。 还有一个是秃发刻,他遍体闪光,显得无比神圣。 此为生光神通,可以散发护体神光,万法不侵,诸邪不近……也就是免疫一切法术效果。 虽然只能持续两个呼吸,但他法力多,不断使用。 炎奴几枪抡下来,都没能破防。 即便附加真气轰击,也被对方用煞气护盾,轻易地抵挡。 “好一个蛮子,原来是逆天者,你的奇物是这把枪吗?”秃发刻狞笑着,又是玄色一闪。 “搬运!” 他看向火凤枪,瞬间炎奴就感到手中一空,再看长枪已经到了秃发刻的手里! “啊?”炎奴脸色一呆。 “好澎湃的罡气……这不是法器,法器不可能储存罡气的……”秃发刻看出长枪之内,蕴含庞大的罡气,十分欣喜。 但来不及多研究,炎奴燃烧着焚异烈火,就轰了上来。 “不好,这是神通火!”秃发刻认出焚异烈火,自知法术免疫无法抵挡。 当即又一个搬运神通,把炎奴送出百丈外! “什么!” “他竟然对我用了两次搬运……”炎奴眉头一皱。 要知道,他的长枪也是能适应的,对方第一次挪移长枪,第二次挪移他本体,都成功了。 这说明强制位移,不会被适应。 “杀了我这么多弟兄,死不足惜!”秃发刻手持长枪一指。 就如同当初沈乐陵引动炎奴体内能量爆发一样,他用法力一引,就把磅礴的罡气挥洒出来,爆轰炎奴。 霎时间,长枪直接轰出十万段罡气,炎奴瞬间从天上打进地下。 大地龟裂开来,出现一个巨坑,炎奴深埋在了坑底。 就连泥土都融化了,形成猩红的浆流,散发出浓烟与热浪。 不过,炎奴很快从岩浆中站了起来。 秃发刻惊愕地看着炎奴,从脊背中又长出一杆长枪。 “用我的力量,是杀不死我的。”炎奴抽出后背的长枪,脚一蹬划破长空。 他双目赤红,绽放出一往无前的气势。 以近乎灵魂自杀的方式,耗尽所有的灵力,轰出枪意! “搬运!” “嗡!” 就在秃发刻把逼近的炎奴,再次挪开时,那股恐怖的枪意,也命中了他。 “噗!” 他的脑袋上瞬间轰出一个大洞,从天坠落。 “什么!”另外一名邪修,瞬间吓得六神无主。 他们中最强的秃发刻,就这么死了? 刚才那股枪意太可怕了,所以这少年,其实还是武者? “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我是贱民!” 炎奴飞来一枪,轰击最后一名邪修。 对方拼命地寄杖,并向远方逃窜。 炎奴穷追不舍,速度极快。 眼看就要杀掉这名邪修,怎料对方知道跑不掉后,一咬牙,猛然回头,朝着炎奴凌空比划两下这是个小法术。 刹那间,炎奴胸口印上了黑色的纹身,画得很潦草,但能看出是‘双飞燕’。 “嗯?” 炎奴没懂什么意思,给自己画个秃发氏的图腾是干嘛? 他杀了不少胡蛮当然知道,很多秃发氏族人,都有这个纹身。 “我叫秃发唐,你叫什么……” “轰!” 炎奴见他还跟自己聊起来了,心说莫名其妙。死人不需要知道自己的名字,直接一枪轰上去。 打他个赤白青黑黄,五色光华放! 那秃发唐,被轰得冲天坠下,狠狠砸在一片破败的屋舍上。 整个人在地上犁出十几丈,无数房屋爆碎成齑粉。 但是……他毫发无损地站起来了。 “双飞燕的子民,是无法相互伤害的……蠢货!” …… () 第九十七章 无视境界 “无法伤害?” 炎奴一声长啸,挥臂喷薄出耀眼的炽盛电芒,那是寄宿于体内的天雷。 他又真气外放,让雷霆在其中传播,狂暴地轰击下去。 “嘭!” 雷鸣之声震耳,秃发唐所在的废墟都被电芒挤满,发生了剧烈的大爆炸。 待光影散尽,浓烟缭绕的废墟中,许多物质都熔化了。 秃发唐衣衫褴褛,咻得一下飞到空中,踩着一朵乌云唏嘘不已:“真是个怪胎难怪大哥死在你手里,他太大意了。” “还好我够果断,直接让你成为双飞燕子民。” 话刚说完,炎奴又一拳将他打落下去。 紧接着喷出焚异烈火,将秃发唐狠狠灼烧。 但他的衣服烧尽了,身体却一点事也没有。 “没用的……没用的!”秃发唐自从给炎奴画上双飞燕后,就从容了许多。 “你绝对无法伤害我,不管你有多强,也弄不断我一根头发,这就是奇物的力量啊……” 炎奴眉头微皱,这家伙给自己画个纹身,真就无法伤害了? 他立刻动手,揉搓胸前的纹身。 随后想到,这纹身已经印入皮肉中,与他共生。 秃发唐倒是不知道这事,但还是冷笑地说:“没有用的,成为双飞燕的子民,便永远无法摆脱了。” “这纹身不过是个仪式仪式已成,你即便把纹身切掉,也没用。” 炎奴停下搓揉,眼珠一转:“重点并非纹身,而是你……” 他想到这纹身画得很潦草,根本就是秃发唐随手画的。 其精细程度,与其他秃发氏族人胸口的‘双飞燕’,完全不是一个水平。 另外,之前幻境之下,秃发刻杀了几名骑兵,他们都有纹身,可还不是照样能伤害? 也就是说,一般人给自己画上这样的纹身,也不代表就有这个特性。 “没错,必须是我这样的人,画的纹身才有用。” “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即便是同族,我们也不会轻易让其加入。” “毕竟你伤不了我,我也伤不了你,若非万不得已,我才不会把你拉进来。” 秃发唐一张老脸十分不爽。 明明这个特性保护了他,但他却觉得亏了。 炎奴歪着头,对方这话里的意思,貌似就是为了能伤害自己人,才没有把所有族人也都染上该特性。 “所以必须是身染此特性者,给别人画上纹身,才能传出此特性?难道说,我现在,也能让别人成为双飞燕子民了?” 秃发唐嗤笑摇头:“想得美,你又不是献祭者!” “啥是献祭者?”炎奴询问。 可秃发唐笑而不语,显然不会告诉他这些东西。 炎奴扑上去用手臂夹住他的脖子:“说清楚,不然我淹死你。” “笑话,你还能淹死一名法士不成?”秃发唐并没挣扎,任由炎奴拖着走,因为他也无法伤害炎奴,倒不如保存法力,留作他用。 “别浪费力气了,小子,你看起来不像是仙宗魔道,到底什么来头?” 炎奴没有回答,手臂收紧,但是却连让秃发唐喉咙窒息都做不到。 于是干脆勒着对方一个抱摔,砸进之前恐怖罡气造成的大坑中,里面还有熔化的高温浆流。 然而秃发唐,依旧毫发无损。 炎奴想了想,松开了他,就让高温浆流自己灼烤。 秃发唐见状运作玄功,褶皱的体表流转着光蛇,轻松抵抗住了高温。 乃至一个闪身,化作一团云气,又飞到空中。 “嘿嘿,想靠自然力量杀死我?但只要有你干涉,就不会奏效,而你若不加阻拦,这点程度的环境,又怎么可能伤得了我?” 秃发唐非常了解这个特性,好似炎奴的这些行为,都没有超出他的意料。 炎奴挠挠头,因为情况有点像‘徐行追止’,所以炎奴立刻就想到借用大自然杀死秃发唐。 可是,两种情况又有不同。 这个双飞燕特性,只要有他在干涉都不行,非常诡异。 就好像之前把秃发唐轰下去,砸烂无数建筑,这家伙也没事一样。 除非将对方置入危险境地,再撒手不施加任何阻挠。但这样一来,一般的危险之地,也弄不死一名法力高强的修士啊。 秃发唐甚至连寄杖神通都懒得用。 既如此,眼下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我让别人杀掉你不就好了?” 炎奴的真气和罡气都不要钱地放出来,压制秃发唐,嘴里又说了个办法。 他眺望到黄半云等人,已经急速赶来,就在小镇外不远。 没有成为双飞燕子民的人,肯定是能杀死秃发唐的。 然而听了炎奴的话,秃发唐中气十足道:“呵呵,现在我不惧你任何力量真若想走,你如何阻拦?” “如何阻拦?” “除非……”秃发唐怔了一下:“嘁,你此刻压制着我,又有何用,我一个化云之术,就能脱身。” “之所以还没走,不过是想知晓,你到底什么来头,为何与我秃发氏为敌。” 炎奴如实说道:“我的军令本是侦查秃发主力所在,没想到你们抓了这么多百姓,我找到此地,特来请你们去死!” “哈?”秃发唐错愕。 “军令?什么军令?” 忽然他回过味来:“难道……你是晋军派来的斥候?” “正是。”炎奴回答之际,心里也很苦恼。 他知道秃发唐所言非虚,对方本就有寄杖神通,如今又免疫自己所有的力量。 现在大家谁也伤不了谁,秃发唐如若各种法术频出,一心想走的话,总有办法跑的。 而另一边,秃发唐则心中震撼,满眼不可置信。 “荒唐!” 他思来想去,也没有想到,秃发氏众多修士被杀的原因,竟是这样的简单! 炎奴这般犹如战神似的雄姿,挟烈火而来,大杀四方,合着就是个斥候? 而且为了救百姓,专门杀到他们这来。 “你是傻子嘛!你是逆天者!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必然称雄于天地,竟然甘心当个小兵?” “你可知刚才杀的是谁!” 炎奴好奇道:“是谁?” 秃发唐涩声道:“他是秃发氏酋长的亲爷爷,还有其他人包括我,都是树机能那小子的爷辈。” “你若不是上来就杀,以你的实力,你想要什么我们不给你?日后助我秃发氏开国,我定让树机能那小子,封你为王!” 炎奴直接无视了后半段,奇怪道:“啥是爷?” “……爷就是你们中原父亲的意思,爷爷则是阿翁!”秃发唐遇到这么个愣子,郁闷地想吐血。 炎奴眉头一挑,没想到这就把秃发酋长的阿翁都杀了。 先是觉得解气,随后又想念起自己的阿翁来。 忽然,身后传来混乱的马蹄声和惨叫声。 他神识一扫,只见两百名胡蛮骑兵,正在朝四面八方逃窜。 这些骑兵根本不管其他人,纵马肆意冲撞百姓,夺门而出。 凡有拦路者,拔刀就砍,已经四散冲出了小镇。 “该死……” 他眼睛一红,挺着长枪荡出罡气一扫。 噗嗤嗤,直接杀穿了一条直线上的数十名骑兵。 “跑吧,跑吧!你们不是此子对手。”秃发唐大喊着。 而就在这时,黄半云和韩铁刀他们及时赶到,他们纵马迎向胡蛮,澎湃的枪影,凌厉剑光,皆有莫大威力,一招就能杀的胡蛮骑兵人仰马翻。 “嗯?”秃发唐眼眸一凝,发现这四人真气无比浑厚。 这感觉,就跟炎奴这怪胎一样。 “来得好!”炎奴龙行虎步,拽着秃发唐,杀向另一个方向逃窜的骑兵。 “哼!” 秃发唐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也飞速施法,小镇中立刻凝聚出一团煞气旋风。 旋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壮大,飞沙走石席卷一切。 无数的残垣断壁一触即碎,裹挟着各种碎石和百姓,煞气侵蚀,撕裂血肉。 他正是看出炎奴在乎百姓,攻敌于必救。 “你们杀了我阿翁,又残害这么多百姓,我追到天边也要把你们都杀了!”炎奴只能不管骑兵,回身解决煞气旋风。 五色罡气一刷,摧枯拉朽地轰散了旋风。 无数碎石洒落,还有十几名百姓的残骸。 这些百姓都是被带到小镇中心来,差点被吃的,炎奴急速赶来将其救下,他们却连跑都不敢跑。 秃发唐一招煞气大旋风,第一时间就将其全部卷杀,炎奴无可奈何。 不过瞥见秃发唐难看的脸色,炎奴又发现有哪里不对劲。 “咦,这一次摧毁起法术来,好像特别轻松。” 刚才的煞气旋风,是威力极大的法术,而炎奴还抱有微末希望能救下百姓,继而所用的罡气并不多,只是堪堪威力要高一点。 没想到旋风就直接被吹散了。 要知道炎奴不懂法术,甚至压根就没修炼过。罡气、烈焰这些能量使用得极为粗糙,纯粹是一力降十会。 都是靠着强势底蕴,碾压敌人,消耗往往是敌人的数倍。 然而这回,竟然只是多了一点,就破了法术? 明明人家的法术运用,比他精妙多了,而自己罡气的粗陋表现,是一眼就能看出稀烂的。 如此这在视觉上,呈现一种极为怪异的碰撞,稀烂的一方把精妙的一方强势击破了。 “这种感觉,好熟悉……” 炎奴猛然看向脸色发黑的秃发唐:“我也能无视境界了?” …… () 第九十八章 强势活捉 炎奴回忆当初山谷一战,按照和石榴真人的说法,无视境界只是个形容,它不单单指‘境界’。 严格来说,是把别人的法术,‘强行拉到与自己同等水平’。 这从外表上是看不出来的,哪怕对方是仙家法术,符文密布,奥妙至极,也可能一坨稀烂给击破。 乃至其惊天大术直到消散前,都是伟大绝伦的样子。 一切,只是冥冥之中,单纯只以能量的多寡来比拼。 此刻的炎奴发现,自己也做到了。 他的罡气运用,无非就是轰出去……他想精妙都做不到,因为他压根没有仙骨,不是在施法,完全跳过了‘施法阶段’。 法术的层次高低,不是把罡气、火焰、雷霆扭吧扭吧,摆个独特造型那么简单,而是在施法时加入了玄之又玄的领悟。 没有仙骨,炎奴看再多的玄学典籍,也领悟不到什么玄门至理,法则奥妙。 理论上,他不可能提升法术层次。 秃发氏的邪修们,都比他要厉害点,起码还是个修仙者,无非是和中原正道底蕴比起来显得粗陋。 “哼……这就是我说,不愿意让你成为双飞燕子民的原因。” 秃发唐见他发现,也就不藏着掖着了,而且炎奴以后迟早也会发现。 于是冷冷地说:“无法相互伤害,只是我等无视境界的‘副作用’之一。” 炎奴错愕:“啥?副作用?” 没这个效果,秃发唐早就死了!这也能叫副作用吗? 秃发唐冷冷道:“奇物的效果,会有多种体现,它本质上是一个特性。” “把别人的法术视为与自己同等高度,同时也免疫同类的一切伤害……乃至……” “总之,要么不要这个特性要么就全部染上,不可能分开体验。” 炎奴呢喃道:“而所谓的代价,其实就是特性中,让人觉得不好的一面。” 秃发唐冷冷道:“奇物千奇百怪,很难说有什么绝对的特性,是光有好的一面,没有坏的一面。” “要接受就只能全接受,因为本就是一体的。” “你以为不能伤害‘同类’,是什么好事吗?彼此之间无法认真切磋,甚至因此而失了尊卑……” “这也就罢了,但是却再也不能改造自己……永远不可能踏入得道境,洗练金身。” “因为自己也是自己的同类。” 炎奴猛然一惊:“什么!” 因为炎奴本来就很难伤害自己,他所有的能量都对自己没伤害,所以对于这一点感觉有些迟钝。 此刻说开,立刻恍然大悟。 双飞燕的子民不能相互伤害,当然也包括自己。 秃发氏邪修善于利用法术改造人体,有了这个之后,他们就没法改造了。 难怪连普通骑兵都能凶兽化,他们却没有什么突然自残爆发的招式。 好像还因此,注定无法突破到某个境界,于是干脆不修道行了么? 如此强大的特性,竟然都被他们视为副作用。 只能说,人与人的视角和思考,真的是不一样。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其实反过来,无视境界也是免疫伤害的副作用。” “你们因此不敢利用这招影响敌人,尤其是强大的敌人,怕失去无视境界的优势。” 炎奴嘀咕着。 秃发唐则不置可否,无视境界,才是他们最大的优势。而非什么同类不伤,那有个屁用。 大家谁也伤不了谁,秃发氏人数少的劣势就被放大了。 “这都是那个……平等图腾的特性吧。”炎奴说道。 秃发唐眉头一挑:“你竟然知道……等一下,这个称呼,是魔道告诉你的?” 炎奴问道:“这东西,还有什么效果,你之前好像没说完?献祭者又是怎么回事?” “哼,我为何要说?”秃发唐冷笑。 炎奴意识到平等图腾,还有秘密,但显然最为重要,秃发唐定不肯说。 “那我自己去沂蒙山。” 他不再多问咻得一声,拽着秃发唐飞出小镇,轰然间来到黄半云等人的上空。 “咚!” 黄半云等人正在与一个方向的胡蛮作战,已经解决了几十名。 就见一道光突然砸下,在眼前轰出一个大坑。 逸散的电光,把这边剩余的胡蛮也全部解决。 “半云,把他杀了!”空中响起炎奴的声音。 黄半云二话不说,腾起身一个华丽直刺,爆发出千年功力。 然而这一枪,却连秃发唐的皮都没扎破。 不仅众人愣住,就连秃发唐自己都怔了一怔。 “诶?你怎么也是双飞燕子民?” 秃发唐早在这一枪发出时,就为防万一扔出一物,发动了寄杖神通,担心法力护体扛不住这么猛的一枪。 却没想到,神通发动了个寂寞,寄杖之物丝毫无损,这一枪压根没伤害。 炎奴最先反应过来:“哎呀,这都是我的力量。好麻烦的特性……” 他之前都还说过,‘用我的力量是杀不死我的’。 此刻摊上双飞燕特性,也是如此,别人用他的共生武器,也算作他的攻击。 想想也是,不管是枪还是里面的真气,其实都属于炎奴。 可是,如果不这么做,黄半云等人只是一流高手,本身的实力想杀秃发唐连破防都做不到。 秃发唐随便一些法术护体,就足以抵抗惊世武者以下的攻击。 除非,炎奴先设法将其法力耗尽。 但秃发唐也能跑啊,他一心逃跑,炎奴也很难留下他。 “这是第三把一模一样的枪了……”秃发唐发现了长枪的怪异,但他来不及多想,因为炎奴又爆发出罡气,将他死死勒住。 “嘁,我不跟你浪费时间了!” 秃发唐这一次没有任由炎奴钳制,嘴唇微动,身体顷刻间化作一缕乌黑的雾气。 而炎奴储存的是罡气,而非真的在用法术,这些罡气都是高速冲刷轰击的形式,黑雾无孔不入,又不会受伤害,轻松就钻了出去。 “哈哈哈!也不过如此。小子你给我等着,纵然你力量再强,我秃发氏也有人能治你!” 他见识了炎奴的强大,竟然也没有害怕,似乎秃发氏有办法应对,此刻只想赶紧逃走通知族人。 炎奴深知不能让他跑掉,忽然大喝一声,体内钻出熠熠生辉的‘净世金光’,凝结成一副金光闪闪的铠甲。 不禁笼罩了自身还把黑雾死死框住! “什么!净世金光!”秃发唐大惊,他的化云之术本来无孔不入,炎奴甭管是真气还是罡气,都很难抓住他。 但万万没想到,炎奴还有一手净世金光。 这是天眼所孕育的特殊能量之一,可是炎奴压根没开天眼啊! “你跑啊!” 炎奴满头黑发狂舞,手中长枪一顿,全身心控制净世金光,熠熠生辉。 闪耀的铠甲高达十丈,体态雄壮,不求多么纹路精细,形态华丽,只求层层叠叠,厚实耐用。 这招金光化甲,俨然是模仿当初沈无形的用法。 其密不透风,可以阻挡种种攻击,自然不是什么黑雾就能钻过去的。 只可被打碎,不可被穿透。 秃发唐法力高强,倒是有本事打碎此物。 但打碎了更好!炎奴还乐得他大耗法力,打碎一次,无非是再造一副罢了。 甚至都不用刷新能量因为净世金光破碎后的碎片,除非是完全磨灭,否则还是能重新凝聚塑形。 ‘能被击碎’,其实也是此物的优点之一。 乃是以破碎的形式,化解掉大部分攻击,自身并无多少损耗,可反复利用。 最开始,炎奴也只储存了十段左右,堪堪能造一把细长的金枪。 但通过刷新不断生产回收,现在他有十万段了。 秃发唐化身黑雾,被困在金色铠甲中,根本飞不出去。 “可恶,这是顶级的玄功造物!” 秃发唐变回原形,脸色发白,这世间有许多特殊的法术能量,是必须修炼特定的功法,才能炼出的。 譬如三光神炁,三昧真火,而净世金光也是如此,乃是九转玄功开天眼后的特殊产物。 这些都是大名鼎鼎的东西,胡蛮修士学习中原,自然也识得。 “要破掉吗?不……不行,不能浪费法力。” 秃发唐思虑再三,没有出手。 他有八万段法力,以点破面,大约只要消耗小半就能击破净世金光。 可是打碎又能如何?白白浪费法力。 他深知双飞燕特性只能让他免疫‘自己人’的伤害,此效果有多种方式绕过。 不如留有法力自保,配合寄杖神通,他才是真正的置身于不灭之地。 哪怕是被活捉。 “跑啊!你怎么不跑?”炎奴威风凛凛,声若洪钟。 秃发唐眼睛一眯:“被逆天者活捉,倒也不是太丢脸的事。” “反正你也杀不死我!” 炎奴皱眉,张了张嘴,理论上来说,他若是吃了这家伙,定能消化。 可这种事,他绝不愿做。 “要是妙寒在就好了,她肯定有办法。” 正想着,忽然神识边缘,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竟然就是飞马赶来的妙寒! “啊?”炎奴又惊又喜。 …… () 第九十九章 犹不能书 此刻已经夜幕降临,炎奴通体金光,从远处都能看到他映照了一片苍穹。 妙寒原本还在考虑,要不要靠近,毕竟这里是敌方腹地。 她身边仅有九名斥候护卫,万万不可能是修士的对手。 不过见到饮马镇明显在爆发大战,她立刻就不再犹豫,直接冲向饮马镇。 半路上就撞见一群胡蛮骑兵,约莫二十余人。 妙寒拔出宝剑:“杀!一个不留!” 她剑光寒烈,虽然招式不怎么样,但一出手就是千年功力。 一剑斩出,不光杀了数名骑兵,就连自己都从马上震飞了下去。 她手麻脚软,受了内伤。 心里暗叹引动千年功力,就是她的极限,再多可能自己会被剑劲震死。 九名护卫个个都是一流高手,也是全力以赴,竭力阻拦骑兵。 胡蛮骑兵都是从饮马镇逃出来的,见妙寒剑招威力巨大,二话不说就开启凶兽化,顿时煞气森森。 他们招招都迸发煞气,削肉蚀骨。 妙寒遭受煞气侵袭,身上浮现白色的乐符,顷刻间将其化解。 正是她母亲留下的本源符。 “此女宝贝多,我们不管她,快去把消息报给大酋长。” 胡蛮骑兵叽里呱啦呼喊着,凭借威力堪比顶尖高手的凶兽化,杀出阻拦,朝着南边逃窜。 妙寒虽然宝剑之中储存了百万年真气,可终究是外物,她自身太弱,初次实战,全凭以势压人。 人家不和她打,她也没法拦截。 “连这个方向都没有拦住,那其他方向上,恐怕也逃掉不少……” 妙寒甩脱剑上的血,看了看满地胡蛮的尸骸,头有点晕。 而就在这时,一尊金色的巨人,从天而降。 “哈哈,你来得正好。” 来者声若洪钟宛如战神,挥舞长枪,将逃窜的胡蛮尽数追杀劈碎。 “炎奴,情况如何?”妙寒见状先是欣喜。 炎奴都杀出来了,显然饮马镇里的敌人,已经全被他解决。 妙寒带来的九名斥候,看到能量凝成铠甲的炎奴,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他们认不出这是什么,只能当做真气外放塑形,但塑形成十丈铠甲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饮马镇已经打下,百姓都被救出,大概一万多人。”炎奴说着。 “什么?一万多百姓?”妙寒急切追问:“敌人是否杀干净?可有人逃掉?” 炎奴摇头:“两百名胡蛮,四散逃窜,半云他们杀了一些,我又到处追杀了一百多个,但还是有不少逃掉了。” “都怪这家伙,我打不死他,他却施法杀百姓,我只能想尽办法先把他困住。” 炎奴操控大手,愤恨地拍了拍胸前困住的秃发唐。 妙寒一听有人逃掉,心里发凉。 “一万多百姓,你救下来了又如何?若不能封锁消息,胡蛮大军杀到,便是血肉磨盘,你反倒害了他们!” 炎奴皱眉道:“逃跑的人我盯着呢,现在就去追。” 随后就要飞起来,继续追杀其余方向的敌人。 然而秃发唐听了,却哈哈大笑:“我道你们准备有多充足呢,原来是意气用事。” “你杀光我的兵有何用?我族修士皆有祭牌之术,一旦身陨,祭牌就会破裂。” “当你杀了几位哥哥时,我族就知晓这里出事了。” 妙寒捂着头,陷入沉思。 炎奴却歪头道:“哥哥是啥?” 妙寒叹息道:“胡蛮语,哥就是兄长的意思。” 秃发氏的修士虽然会说汉地话,但总是夹杂胡语,尤其是在对亲属的称呼上。 “此人是谁,你为何不杀他?”妙寒盯着秃发唐。 炎奴一边带着他们返回饮马镇,一边把情况都说了,尤其着重讲了双飞燕特性。 “……总之除了他,所有修士皆被我解决。” 妙寒冷冷地看着秃发唐,随后说道:“炎奴,你用不着把铠甲造这么大。” “虽然你不能伤害,但能挤压他的活动空间。” 炎奴点点头,当即照做,只见净世金光密度越来越大,越缩越小。 秃发唐被挤压在‘容下一个人’的空间中,脸色难看。 炎奴已经脱身而出,左手抓着金光一角,犹如拖拽一根大棒。 “哈哈……”里面传来秃发唐闷闷的嘲笑声。 妙寒皱眉对着炎奴说:“这种不会伤害你的特性,恰恰是最麻烦的,亦如读书的特性一样。” “它给你带来好处,所以你不会适应,但你也因此不能伤害那群邪修了。” “五大胡蛮有一百出头的修士,秃发氏起码有二十个吧,无名山谷折损了七个,如今又少了七个,我猜测他们应该还有六七名邪修。” “在找出办法前,这些人你杀不了,而百姓柔弱,他们随便施展些邪术,就能残杀大片。” 炎奴没有反驳,他确实没能保护所有人。 在秃发唐的旋风下,死了十几个。这还是看得见的杀招,暗箭伤人的就更难防了。 “现在我问你,救下这一万百姓,你要如何处理?”妙寒问道。 炎奴反问:“如何处理?” “……”妙寒哭笑不得。 炎奴认真道:“我希望他们都活下来,你教我好不好。” 妙寒叹息道:“你做之前和我商量,不好吗?” “韩铁刀传信给我,我得到消息就直奔饮马镇,还是晚了一步。” “其实我早就料到明天天黑前你回不来,所以我做好了来见你的准备。” “只是我一直觉得你是聪明的,继而还是抱有侥幸。” “现在我怀疑你的思维,也是绝对性的……你看不到大局,或者说你选择性的无视,认为救下眼前人更重要,而根本不顾后果。” 炎奴皱着眉头:“救人难道不对吗?” 妙寒凝声道:“我们不知道秃发氏还有什么手段,也不知道亚克到底是什么能力,有多强。” “我们对秃发氏,几乎一无所知,说好了先收集情报,你却只顾杀敌。” “就算这一切都能应付,你能护住这一万人,但高密城是绝对挡不住胡蛮大军的。” “秃发氏可以不来围剿这一万人,至少可以只来修士,因为你已经展现了能杀死好几名修士的能力。” “继而他们的大军,不会来送死,反而趁着‘强大的惊世武者在外’的机会,直接杀进高密。” “那高密十几万百姓,会更加生灵涂炭。难道你又要放弃这一万人,回去守城?到头来很可能全没了。” “炎奴,你想救人是对的,但不要因小失大,更不要让你强大的力量,最终只能用来复仇。” 听了这话,炎奴无从反驳,他有些沮丧,默默带着妙寒等人进了饮马镇。 这里上万名百姓,可谓人山人海,哭声震天。 黄半云和韩铁刀他们,才区区四个人,正在组织几百名青壮和士人,到处搜寻食物安抚百姓。 炎奴拉着妙寒走进小镇,沿着一条大道向前走。 他们的脚下,是一副副骸骨,与混在泥土中的血肉。 “雪儿,你说的都对,但给我选一万次,我还是会这么做。” 听了这话,妙寒一句指责也说不出来,只因她被眼前的惨状所震撼了。 整个小镇,犹如血肉地狱,充斥着难以言喻的腥臭。 在夜光与火把的照耀下,惨惨白骨,更显恐怖。 她瞬间捂住口鼻,整个人都僵麻住了,任由炎奴拖拽着,走在血泥之中。 每一个脚印,都是黑红色的。那种踩下去的质感,都令人汗毛战栗。 她第一次上战场杀了几个胡蛮,就已经感觉不适,而此刻进了饮马镇,才知道什么叫累累白骨。 “炎……炎奴……” 她几乎是半抬着走过这条路,来到小镇中心,看着如山尸骨与金银珠宝混合。 整个人都软靠在炎奴身上,大脑一片空白。 妙寒生平第一次体验到,文字与现实,差距有多远。 有些味道,是写一万多字也无法描述的。有些触感,是穷尽所有想象也难以体会的。有些视觉冲击,唯有亲身经历了才能知晓。 “雪儿,这里每时每刻都在死人,土里埋得更多。” “神识所见,这里起码死了两万多人。” “你说的问题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当时的情况,我也真的等不了。” 炎奴十分难受,他也不知道杀完敌人,救下这一万百姓之后该怎么办。 他只知道,不出手,这些人就全死了。 可现在一想,他也很担心这些人还是保不住,甚至可能被这些人拖住,而导致高密城他也护不住。 炎奴非常沮丧:“雪儿,我没你们看得那么远,我只看得见眼前火红的血。” “我是不是错了?” 妙寒跪倒在地,痛哭失声:“不,你没错……” 她看了无数的书,了解了许多关于战局的情报,又听了很多士人讲述胡蛮残暴肆虐。 可那永远都只停留在想象,而人是有极限的,永远不能想象没有见过的东西。 她困在朱家大院中,常常于地图上战棋推演,可标注的也只是一串串数字。 今天她才知道,什么叫尸横遍野,什么叫惨绝人寰。 在这些描述的后面,是无数根本无法描述的东西。 亦如吕氏春秋所云:‘此皆乱国之所生也,不能胜数,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 到底什么是苦不堪言,什么是犹不能书。 读书人只能想象,唯有亲历者才能体会到,语言和文字,都是苍白无力的。 …… () 第一百章 这是食物? 妙寒痛哭着,这场战争的残酷已经超出了她过去的想象。 置身于此,她意识到所有的大局观都是狗屁。 人无法全知,没有人可以掌控全局,所有站在干岸上,谋划来谋划去的人,其实自己也在局中。 什么叫因小失大? 当妙寒亲眼见证到这些‘小’时,她才知道这是无边的大,大到让她窒息。 但凡有良心的人,都无法忽视。 然而在此之前,她在高密城,却可以很轻易地做出取舍。 因为这是少数人,高密以南更多人的安宁生活更重要。 包括所有士人都没有考虑过困在沦陷区的人。 只有一句要‘恢复故土’。 纵然是常子云,愿意为了抗击胡蛮而死,也没有想过这些人的处境,在其视野中,已经当这些人都死了。 因为要保护的人更多,所以保护之外的人,就如同‘随波飘走的落叶’。 只能优先保住手头上的,以待来日。 原本,妙寒也没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何问题。 但现在,她看着这一切,终于没有办法继续进行这样冰冷而理智的思考。 反而觉得,为了高密几十万百姓,心里就能舍弃沦陷区的百姓,是一种很可怕的想法。 因为青州以南,还有更多百姓呢。青州一旦沦陷呢? 徐州、淮南之地,也有几百万人,甚至是富庶之地,那里百姓的生活比青州更好,是不是更要以大局为重? 既如此,南迁的顶级门阀,直接舍弃糜烂的北方,去到南方站稳脚跟,谋求发展,意图‘来日北伐’…… 简直是站在最高层,‘布局深远’,‘高明至极’了。 毕竟胡蛮天命所归,北方局势糜烂,救不得。 而大江以南,可有千万人口,如何取舍还不简单吗? 为保江南不失,这简直是最正确的决策。 “炎奴,救人是没有错的,永远没有。” 妙寒哭了一阵,终于说道。 炎奴看着她:“那高密城怎么办?” 妙寒站起来,深吸一口气:“我们竭尽全力就是!” “人命是不能拿来取舍的,你做的没错,我们身处于乱世,就该着眼于眼前,考虑不了太远的事。” “这个道理,我直到现在才醒悟。” “不然若论目光深远,那些世外仙人,才是真的看透了。” “因为千百年后,天道不改,江山依旧。今时今日的一切,于他们长生者眼里,亦不过是滚滚红尘书卷里的一页纸。” 说着,她惨笑一声。 “高密城本就陷入在危机中,没有你,他们本也守不住。” “事已至此,我来想办法……” “若最后真的有何恶果,错的也是敌人,我们唯有杀光敌人!” 炎奴重重点头:“你这么说我就懂了!” 妙寒大步踩着泥泞的土地,走向百姓们所在,尽管脸色发白,却还是迅速开始考虑接下来的应对。 兵力,只有十几人,虽然有个炎奴万人敌,但带着一万多饥饿虚弱的百姓,深处敌人腹地,又能何去何从? “朱秘书,小镇里的食物太少了……秃发氏压根没有准备给这一万人吃饭。” 听着韩铁刀汇报现在的困境,妙寒眼神凝重。 炎奴扛着枪一路跟着,面对这种情况,他也是无奈。 一万多人,实在是太多了,乌泱泱一大片。 全都缺衣少食衰弱无力。 而他们无兵、无粮、无城。炎奴纵然能战天斗地,也着实不知道怎么管理照顾这些人。 “先解决食物问题,炎奴,看你的了。”妙寒忽然回头说道。 炎奴错愕:“啊?” 他想了一下,难道是要他共生食物? “我倒是想共生一些粮食出来,可我共生的食物……那还是食物吗?” 妙寒肃然道:“现在只能尝试一下了……难道你被人吃过,有免疫消化的抗性?” 炎奴回想了一下:“好像……没有?我只被自己吃过。” 妙寒点头道:“那就能吃,你的消化能力是凌驾于抗性的,你吃自己的血肉,瞬间就没了,它不会去适应你的消化。” “也就是说,你共生的粮食,虽然连刀都劈不开,连火焰都烧不着,连罡气都灭不掉,但却是可以消化的。” “而且它的本质,并不会被改变,依旧是粮食……” “另外要注意的是,我必须关闭你的适应。” “否则粮食进了百姓的肚子,也会适应消化。” 炎奴眉头一皱:“我的共生物被人消化会怎样?融入别人体内了?那排出来的又是什么。” 妙寒说道:“我也不清楚,所以说尝试一下。” “你可以让黄半云的猴子,先吃了试试看……” 说着,他俩人的目光都看向黄半云。 黄半云站得老远,没听到他们谈什么,只觉得目光有点奇怪,都看着自己的猴子干嘛。 他肩膀上的猴子,也是一脸茫然。 “他若不愿意,就让韩铁刀尝试,但最好还是半云,他见识过你太多奇异,比较能接受这种事。” 妙寒倒是想亲自尝试一下,但这事她必须回避,让炎奴中止适应,否则粮食都没用了。 只见妙寒将宝剑插在地上,走入人群,询问百姓,打探情报。 毕竟这些百姓,来自青州各地,又与秃发氏接触得多,可能知道很多斥候都不知晓的事。 “半云,跟我来!” 炎奴叫上黄半云,拿着一块面团,想了想,又带了一块马肉,走到小镇中心。 他在地上找了把金刀,交给黄半云:“来,把我肚子划开。” 如今又双飞燕特性,这种事只能让别人帮忙了。 黄半云楞道:“我划得开吗?” 他知道炎奴能再生,只是担心自己力量不够。 “你划就是了。”炎奴笑道。 黄半云当即奋力一挥,哗啦一下就把炎奴肚皮剖开了。 炎奴立刻把马肉和大面团塞进去,两种食物外面还包了一层牛皮。 这都是妙寒及其护卫带来的,毕竟考虑到了炎奴会救下百姓,实际上带了上百斤粮食,只是没想到炎奴一口气救下了一万多人。 “嗤嗤……”炎奴的伤口逐渐愈合。 他感觉塞了东西很难受,但不在乎,立刻跳起来大喊了一嗓子:“哈!” 声传四方,他很快就感觉自己适应了这些异物。 继续等了一会儿,他才又让黄半云下刀:“来,开膛取货!” “啥?”黄半云一直看的半懂不懂,他知道炎奴的一些奇异,但也不是那么清楚。 他愣了愣神,才再次挥刀,剖开了炎奴的肚子。 “嘿嘿……”炎奴飞快地把食物取出,扔到一旁的空地上,因为包裹着牛皮,所以不用怕脏。 只见扔掉一份后,肚子里‘血肉再生’,全新的牛皮包肉面,又长了出来。 这些物质,都是靠‘源泉活水’的治疗效果生成的,就和长肉一样,不是靠吃饱刷新。 “来,让你的猴子尝尝!”炎奴指着地上那份。 黄半云打开牛皮,又看了看炎奴肚子里长好的那份,不禁咽了口唾沫。 “你真的……是人吗?”黄半云有些心惊肉跳,之前见识过炎奴的奇异,还能认为是神功妙诀,仙家手段,逆天体质之类的。 但这体内长牛皮包裹,就着实无法理解了! 不光他看傻,秃发唐也傻了眼。 炎奴必须看管着他,以防止他逃跑,所以一只手始终把控着金色牢笼。 秃发唐看到了全程,惊得头皮发麻。 他认出炎奴血肉再生,会冒出妙水,然后又出现火焰,把这些妙水烧没了。 整体呈现出一种法术效果,但是这种诡异的恢复能力,绝对不是法术! “这就是你的特性啊……你的身体,无论是何物,都能造化?” “难怪你身为凡人,却拥有那么多修士才有的力量!” “全都是这样得到的是吧?” 炎奴不理他,催促黄半云:“放心,脱离我的东西,不会再生的。” “我的血肉再生,理论上是姐姐的治愈术,其实在消耗我体内的妙水本源。” “至于怎么愈合出马肉来的,你就不用管了,这是我的能力。” 黄半云嘴角抽搐道:“吃了会怎样?” 炎奴真诚道:“我不知道啊。所以请你家猴子试试看,你要不愿意就算了,我去找老韩。” 黄半云深吸一口气道:“若吃了没事,你就可以不断地产出食物给大家吃是吧?” 说着,他闭着眼睛把面团塞入了自己口中。 “用不着我家丸子来试,他若出了事,和我出事是一样的!” 他还是心疼猴子,直接自己吃了。 咀嚼两下,软倒是挺软的,就是嚼不烂的感觉。 “别嚼了,喝水冲下去吧……”炎奴知道自己的抗性里,是有‘牙齿抗性’的。 黄半云解下水壶,咕噜噜硬吞了面团。 随后看向手中的大块马肉:“这玩意儿我也硬咽下去?” 炎奴指着他手里的金刀,一脸你好奇怪的表情:“你不知道用刀切小吗?” “……”黄半云暗道自己被震傻了,拿刀把肉切小块,一口口咽下去。 “好像没什么问题……” 炎奴想了想说道:“消化是没问题,就怕之后,我见了妙寒,出了问题。” “时间紧迫,先多造一些。” “刀继续切,别让我肚子合上!” 炎奴催促着,虽然痛得很,但还是面不改色地继续往外掏食物! 长一份,掏一份,他的再生速度并不是很快,大约三个呼吸才能长出一份。 也就是说,他要制造一万份这样的食物,至少需要四个时辰,恐怕要一直忙活到午夜之后了。 正是如此,才要先假定没问题,把食物都造好。 倘若半云消化之后,开启适应出现一些异常,他大不了再把造出来的食物都吃掉……他自己的消化功能,就是自己抗性的克星。 然而,时间才过去了一刻钟,黄半云就脸色涨红。 炎奴一惊,连忙问道:“半云,你咋了?” 这才刚吃没多久,但应该已经消化一部分了。 “是不是不舒服?” 黄半云皱着眉头说道:“不是……是太舒服了。” “就好像……吃了大补药……” “你等会……” 他青筋暴起,直接就地盘腿练功。 “嗤……”他头顶冒起青烟,乃是功力运转到极致的象征。 此刻的他,感觉炼精化气,要比过去快了数十倍只因‘人体精元’太足! 这种澎湃之感,就好像当年吃得一颗高级丹药‘灵芝熊本丸’。 不,效果比那还要厉害得多,以至于黄半云有点虚不受补的感觉,必须立刻运功化解‘药效’。 “他要突破了……”秃发唐双眼发直,声音都在颤抖:“这特么是食物?” “啥?”炎奴一愣。 只见一刻钟后,黄半云忽然浑身一震,周身真气涌出,外放萦绕,盘旋如龙,赫然是三元淬体! 不仅如此,这外放出来的真气,少说也有一甲子。 要知道,黄半云之前才三十年功力,竟然短短时间,翻了一倍。 所谓真气,就是炼精化气所生,而人的精元有限,故而条件好的,就得多吃多补,多多‘固本培元’练功才会快。 刚才半斤马肉,四两面团吃下肚,这貌似补大发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