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着别人问遗言会被打死吗》
1. 第 1 章
阴历二〇二三年冬月初九,忌行丧,宜嫁娶。
——手机上弹出这条日历提醒时,王思琴正在村里参加某个不知道表了多少层血缘关系的表哥的婚礼,纷纷绕绕的议论声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听说这新娘才20岁呢。说起来,也就咱建业有本事,二婚了还能找个这么年轻的。”
“嗐,说什么本事呢,还不是费钱‘买’回的。也就得亏他运气好,恰恰碰上蒋老大家儿子被催债的堵上了门,要不就凭他三十多岁又二婚的条件,怎么可能光花28万就能娶到个这么年轻的闺女……”
蒋?王思琴被这个字唤起了回忆,她记得自己初中时关系最好的朋友就是姓蒋的来着。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对方过得怎么样?
不过无论怎样,或许都不会像她一样结婚又离婚,活生生地把日子过成了滩烂泥。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又一次自怨自艾起来。恰恰是这会儿的功夫,坐在身旁的母亲却忽然喊了她一声,“琴琴。”
“妈,怎么了?”她下意识地应了句。
母亲抱怨地看了她一眼,“琴琴,你怎么事呢?刚你堂婶问你话呢,怎么半天都不应一声?”
她还没怎么回过神来,听到母亲的话反应也是讷讷的,“刚发呆呢,没注意听。堂婶,你刚问我什么?”
被她喊做堂婶的女人看上去倒是毫不在意她的发呆,仍旧笑盈盈的,“我说,这建业这么快都第二次结婚了,还记得他上一次办婚礼时,和咱琴琴之前结婚还是同一天呢。你说是不?”
她能记这么清楚,还是因为这两人当初的日子撞得凑巧,不仅要一天随两份份子不说,还得她一家人专程分成两拨去两个不同的地方参加婚礼。真是又亏钱又麻烦。
以至于现在想起来都记忆犹新。
王思琴却是已经快忘了这一出。她结婚时是浑浑噩噩的,办酒席什么的都是顺着男方家来,日子没注意看。等到结婚后,也从没过过什么结婚纪念日之类的日子,以致于时间一久,都快忘了自己究竟是哪一天结的婚,当天又发生了什么事。现在经过提醒,她仿佛才稍微想了起来,说,“嗯,是同一天。”
只是看来这同一天也委实不是个好日子。
不然怎么同是两对夫妻结婚,表哥那对,妻子难产,一尸两命,死了;她这对呢,又是自己不能生,丈夫嫌弃,又被离了。
都一样的婚后没有过上好日子。
“看来这日子着实是没选好。”
堂婶浑然不知自己已经将王思琴心内的想法说了出来,她还在感叹呢,“都说什么迷/信迷/信,要我看啊,这办大事儿还就得挑个好日子,老一辈传了那么多年的东西可不能是白传的。琴琴当时啊,也就是日子没挑好……”
母亲也搭茬,说,“就是啊,这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哪能是没道理的呢,当时我就说呢,咱琴琴和宏远他属性相冲,就该挑个好日子散一散这冲气。可那宏远家非说宏远他爷爷生着病身体不好,指不定熬不过新年,非要赶在他爷爷病死前赶紧把这婚事儿办了,哪儿顾得上看日子好坏,只能随便挑个大家都有空的日子就把婚事给办了。哎,现在想来,也是委屈了咱琴琴……”
堂婶安慰她,“也别老是想那些,反正过都过去了,大不了,咱们在琴琴下一次结婚的时候再挑个好日子,风风光光地办一场。你瞧,”她示意台上,“这建业的二婚不也办得挺热闹的嘛?没准儿咱琴琴下次结婚也有这样的好时候呢?”
母亲闻言立刻眉开眼笑,“是啊,我也盼着琴琴下一次结婚能有机会好好操办呢。”
王思琴看着母亲的笑脸,有些怔愣。
她回想起自己才刚结束的那段婚姻:和前任丈夫是在厂里打工认识的,对方年长她几岁,见过几次后没多久便开始追求她。
对方长相学历家庭都是一般,但她也不过是个中专毕业的普通人,说起来两人条件也差不多。
再加上农村没读书了的女孩子结婚都早,父母也催她是时候可以谈个恋爱了,趁着年轻还能挑个条件好一点儿的。
且对方胜在体贴,哪怕她不怎么喜欢对方,却也被这持续了两三月的体贴所感动,稀里糊涂地和人谈了一年多的恋爱。因为男方家里催得急,又稀里糊涂地和人结了婚。
直到现如今离了婚,她都还是有些恍惚的,弄不清楚自己明明当初也没多喜欢对方呢,怎么就一步步走到了这地儿?
而现在,她还在因为上一段婚姻而犯迷糊呢,怎么一眨眼,母亲又开始在打算起自己下一次结婚的事儿了?
她张嘴,轻微地反抗,“妈,我还没打算好要不要结下一次婚呢。”
母亲白她一眼,“瞎说什么胡话,你也才20出头呢,剩下来的日子还那么长,哪能没个伴照顾呢?听妈的,早晚还是得再结一次。不过上次你自己谈的那个,”
想到那个检查结果一出来就果断和女儿提了离婚的前女婿,母亲的脸上多了些怨忿,“那个男人烂得都没边了,想来再要你自己挑男人是挑不好的,这次妈给你把把关,肯定给你挑个好的!”
母亲信誓旦旦的,但其实心里也有点发愁。她也知道自己女儿的情况,虽然依旧年轻,但长相一般,才中专毕业学历也低,已经离了一次婚不说,还是不能生的。这接下来的婚事也不知道要有多难找。
正发愁呢,却忽然地听见一阵人群躁动。
“雁雁她爸妈怎么也来了?”堂婶的声音里透着疑惑。
雁雁她爸妈?想起那个因难产死去的表哥的前妻,王思琴的心猛地一跳,忙跟着众人的目光一起望了过去。
被那么多人几乎同时望着,曾莲芳有些忍不住紧张,她拽了拽一旁的丈夫,“孩子他爸,怎么这么多人都望着咱们,咱是不是来的不应该啊?”
章贵平吸了口手里的烟,“哪有什么来的不应该的,这王建业既然请了咱,咱们就该来的,不然乡里乡亲的,还以为咱们就因为女儿的死和他王家结了仇,说出去显得我多么小心眼儿。”
“——多丢面子啊!”他总结陈词般的说着,最后猛吸了口手里的烟,又丢掉。走上前,和已经迎过来的前女婿、今天的新郎官友好地搭搭肩,满面笑意,仿佛是真诚地祝福道:“建业啊,老头子祝你新婚快乐。”
王建业也笑着,像是已经全忘了对方曾是自己的岳丈、自己的前妻也才因难产死了不到三月似的,脸上半点尴尬也无,反而一副主客尽欢的友好模样,招呼着,“章叔,可算盼着你来了,我可还专门给你留了个位置,来,这儿坐。”
他又瞥了眼仍旧站在原地的曾莲芳,仿佛没看见她脸上的不满似的,继续客气地,“章婶,我也给你在另一桌留了位置,坐的都是女人家也不用喝酒,你和零零可以……”
他往后看了一眼,没看见那道熟悉的人影令他心里霎时松了口气,面上仍装出了一副遗憾的样子,问,“咦,零零怎么没来?”
与此同时,坐在王思琴对面的堂婶也忍不住问出了这一句。
“不是说零零前不久辞了职回家里呆着了吗,怎么今天没来吃席呢?”堂婶纳闷着。
一个村里大都是认识的。王思琴也知道堂婶口中的“零零”究竟是谁。
那是她表哥前妻的妹妹,章零。
章家生了三个孩子,两女一儿。章鸿雁是大姐,年纪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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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岁,中专毕业在镇上医院当护士,前两年和她表哥相亲结的婚。三月前因为生孩子难产,和腹中的孩子一齐死了。最小的弟弟叫章鸿图,去年高中毕业考上个大专,现在还在外地读书。
唯独章零,这个章家的二女,却是个最令王思琴记忆深刻的。这得益于她母亲在她身边不停的念叨。
眼下母亲便已经又在嘟囔着,“零零不来不是正常的嘛?听说她和她姐从小关系就好,大学学费都是她姐帮着交的。前几年她姐才送了她一个银镯子做生日礼物,毕业工作后她第一件事儿就是攒钱给她姐打了个大金镯子……”
想起自己之前看见过的那只金镯子的样式,母亲的语气已忍不住透了点羡慕,“那金镯子我之前可瞧见过,那分量光是看起来就沉甸甸的,又是专门请人打的,也不知道价钱有没有上两万……”
她瞥了眼女儿,语气像是羡慕又像是有点暗示。
又来了,又是这个金镯子。王思琴低头,她倒不是没听出来母亲话语里的暗示,只是她毕竟年轻,平日里总喜欢和小伙伴逛吃游玩,花销大,从来没攒下什么钱,因此只好装作没听见。
母亲显然也是知道自己女儿花钱的本事的,她只好继续刚才的话题,“先不说零零她和她姐感情好,就光是零零她那烂脾气,”
她举例着,“我还记得当初她读初中时,别人趁她住校时把她养了几年的狗的偷来吃了。她倒好,表面不哭不闹,实际半夜十二点爬进人家院里烧纸钱。人家家里还以为闹鬼了呢,一年好多天都被吓的。后来才发现这鬼来的时间还有规律,专挑学生放假的周末来,这才顺藤摸瓜找出了零零。”
堂婶点头,“这事我也听说过,听说那家人找上门后,零零她爸气得把零零腿都打折了,可零零偏偏不听,残了腿爬不上人家院墙,也要拿纸钱蹲在人家门口烧。一烧就烧了三个月,直到偷狗的那家人终于愿意跟着她去狗坟前跪着道歉,她才算终于歇了事儿……”
“就是啊。这零零的脾气烂得像叫花子的破鞋一样,又臭又硬,”王母摇头叹息,又说,“所以啊,她因为姐姐的死记恨上,不来吃席不是正常的嘛。她啊,就那样,脾气可烂着呢。”
说完,她又瞥了眼桌旁唯一还留下的那个空位。她知道这位子是别人专门留给她女儿的,于是问了句,“思琴她堂婶,这都准备发筷子了,怎么你女儿还不来呢?再晚一点都开席了。”
思琴她堂婶也正焦急着呢,“我来之前就和玥玥说了,让她复习归复习,也得记住掐着时间来吃午饭,免得来晚了只能吃剩菜。她倒好,现在都还没出现,准是又看书看得忘了。”
母亲安慰她,“孩子嘛,记性不好是常事。再说了,你家玥玥是为了考公职,认真复习是好事。要是真考上了,你们家可就又多一个端金饭碗的了。”
堂婶叹息一声,“唉,也不知道今年能不能考上,都在家复习两年了……”
母亲劝她,“复习两年了才更有可能考上呢。你想啊,复习两年,那书指不定翻了多少遍,肯定背都会背了,考试又哪能考不上呢?指不定今年就上岸了。”
她边说还边感慨,“嗐,我可真羡慕你,统共两个女儿,一个在兆京大学当老师,一个本科毕业又在考公职,看这样子早晚也得考上。到时候家里两个端金饭碗的。以后的生活啊,还指不定有多舒服呢。哪像我,嗐,女儿才中专毕业……”
王思琴沉默地低着头,装作没听见母亲的又一次惋惜。
堂婶却因为她的宽慰终于舒展了紧皱的眉头,“但愿今年真的能考得上吧。”她叹息,又说,“我给玥玥打个电话,问问她出门了没有,别等会儿都只有剩菜了。”
2. 第 2 章
章诗玥接到母亲的电话之后,才终于想起来还有吃席这回事儿。
她其实挺喜欢吃席的。农村的席,好吃不说,尤其胜在新鲜。早上刚杀的猪,中午就下了锅,连和着肉汤炖的萝卜都是前一秒刚从地里拨的。
章诗玥大学读书是在沿海,那里海鲜多,菜就讲究一个鲜字。她在那读了四年书,饮食习惯也被侵染得七七八八,哪怕现在回了老家也没能改掉这习惯。
是以今天这顿席她其实还期待了挺久。
但再过半月就是有夏国的公雇员大考了,她已经在家全职备考两年,一直没考上,也没脸再全职第三年。因此这次,她几乎卯足了劲,一猛子就扎进复习的题海里去了。
只是没想到这猛子委实扎得太狠,甚至令她几乎忘了要吃席的事,还是母亲打电话才想起来。
再晚一点可只能吃剩菜了。
她将手中红色的蓝色的黑色的笔都统统拿笔帽盖住了,也没去管桌上那散得像垃圾堆似的试题纸,抄起钥匙,喊上一直窝在书桌旁陪着她的大黄狗,
“走,土豆,一起吃席去了。”
原本安静窝在书桌下的大黄狗听到小主人喊声,摇了摇尾巴,撒娇般地叫了两声,欢快地跟着主人一起出门了。
一人一狗脚步匆忙,甚至没注意到自己在路上越过了什么,只一个劲儿地朝吃席的地方跑去。
章零瞄了眼已经冲到自己前头的女生,她不擅长记人脸,再加上自高中起就很少回村里呆,倒是一时想不起这女生是谁。
不过,村里的人她不认识,村里的狗她倒是挺熟悉。
土豆的小主人,杨婶的第二个孩子,叫章什么来着?
章零想不起来,但女孩头顶上亮起的那个只有她能看见的绿色图标,倒是忍不住让章零多看了几眼。
那是她意外摔进古墓坑又爬起来后获得的特异功能。
她能看见所有女性头顶上的一个图标。是只有女性头上才会出现,也只有她才能看见的一个图标,分成了红色、绿色、灰色。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章零摸清了各个颜色图标代表的意思。绿色代表还活着,且还能活挺久。红色也代表还活着,但马上快死了。
至于灰色的图标,她只在尸体头上看见过。
章零终于确认自己是获得了某种特异能力,而且还是关于女性的生命值的。
啧,这能力赋予的,就像下一秒她就要拿着这能力去当全体女性的救世主似的。
也不知道那个赐予自己这个能力的鬼或者神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了挑错了人。她的志向都快表现得和她的胸一样平了,怎么还能把这救赎的担子压在她身上呢?
——她才不愿意干这事儿呢。
对于这个特殊异能背后暗含着着的某种寓意,章零是一万个拒绝的。
她想着这些,脚上步子也半点没停,仍旧优哉游哉地提着手里袋子朝目的地走去。
要是她没猜错,前面那女孩似乎是和她走向的同一个目的地。
一阵紧赶慢赶,章诗玥终于赶到了目的地。她家离这儿近,又跑得快,直到终于坐下时也不过才开席了一小会儿,菜都还没上齐。
“怎么还把狗也一起带来了?”母亲照例数落了她几句,又叮嘱她复习也不该忘了吃饭。章诗玥“嗯嗯”应着,一边拿筷子去夹桌上的菜。
章诗玥喜欢吃蔬菜,觉得它清淡,又鲜嫩,她一连夹了好几筷,母亲也帮她夹了一次。但见她一直盯着桌上几个新鲜蔬菜夹,又忍不住劝她别光吃素的,复习费脑子得多吃点好的。说着便把一块鸡肉放进了她碗里。
章诗玥却有点不太喜欢吃这鸡肉,在沿海读书的经历使她习惯了清爽新鲜的原味鸡,而且她最近上火,爆痘得厉害,这鸡块上鲜红欲滴的小米辣不但没勾起她的食欲,反而使她退缩得厉害。
她有心想偷偷扔掉,但母亲就坐在她旁边,眼一瞥就能看见她究竟吃没吃。
她正犹豫要把这块鸡肉是扔还是吃呢,原本忙着吃饭的人群忽然一阵躁动声传来。
咦?有大菜要上了?
章诗玥才刚这样想,母亲的声音已从旁边传了过来。她听出了母亲声音里的吃惊,“是零零。她怎么来了?”
零零?谁?章诗玥脑袋发懵,疑惑地跟随母亲的方向看过去。
是个年轻的女孩。或者说是女人也行,总之,她看上去似乎已经成年。
她的身材高且瘦,穿着黑色的外套、黑色的牛仔裤、黑色的运动鞋,就连手上拎着的袋子都是黑色的。
呃,一身黑来参加别人的婚礼是不是有些不吉利?
章诗玥才刚这样想,就看见那穿着黑色棉服的年轻女人已经拎着袋子朝院子最里面走去了。那儿是举办婚礼仪式的台子,穿着结婚服的新郎和新娘正在台上站着。
看见她来,新郎明显有些错愕,章诗玥甚至听不出来新郎的语气究竟是慌张居多还是吃惊居多。
只听见他说,“零零,你……你怎么来了?”
他脚动了动,似乎已打算跳下台来。
章零却已经先他一步跳到了台上,并喊了一声,“前姐夫。”
王建业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和前妻结婚两年多,章零从不愿意主动喊他姐夫。就算偶尔喊了,也是被她姐逼迫着才勉强张了口。
大多时候,章零都是以一种冷漠的眼神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也像是,在看一只从外面跑进家里偷吃粮食却又始终赶不出去、惹人讨厌的老鼠。
他始终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得罪了这位煞星。
是因为不满他结婚后家里的活都让她姐姐干?还是看不起他假借前妻的名义向她借钱后一直没还?抑或者是因为他某次喝醉酒后不小心打了丈母娘一耳光?
总之,他是知道对方很讨厌自己的。
如今她姐不在,讨厌他的小姨子怎么会主动喊他姐夫?尤其还特意加了个“前”字。
王建业想不明白,但这不妨碍他怵这位前小姨子怵得紧。
像是半点没察觉到他紧绷的神情似的,章零早已绕过了他,径直走到婚礼的司仪面前,伸出了手,“话筒给我。”
“话筒……”司仪还有点愣愣的,他正本本分分地cue着婚礼流程呢,下一步就是夫妻对拜了,怎么却忽然上来了个这,这么,不仅一看就是要挑事的主,而且还说要拿话筒……
他下意识看向这场宴席的主人——那位新郎官。
新郎官只是冲他遥遥一颌首,“没关系,给她吧。”
他大概能猜出章零是打着破坏他婚礼的主意来着,不过那算什么,婚礼上那么多人呢,难道还能眼睁睁看着她使大动作不成?
顶多就几句讥讽贬低的话而已。骂就骂呗,反正也没什么实质性损失。毕竟这事他确实不占理。
再说,要真是骂了,那才是好事呢。到时候,没理的可就成章家了。而且,婚礼可是人生大事,就这样被破坏了,可不得要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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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瞥了眼章零手腕上的那支银手镯。那和前妻手上戴的金手镯是同一个样式。前妻死后他本是偷偷将那个金手镯藏了起来,但被章零发现又逼要回去了。
或许,这倒是个把那金手镯要回来的好机会。
他在心底盘算着。
而此时的章零已经拿起了话筒。台下是一张张陌生或熟悉的脸,其中不少都对章家姐妹俩给予过善意,有的还抱过姐妹俩,甚至看着姐妹俩长大,说句感情深厚也不为过。
而现在,在她姐死后才不到一百天,这些人已经端坐在台下欢庆着她前姐夫与另一个人的婚礼了。
其中甚至还有她们的父母。
“零零,你要干什么?下来!不许胡闹!咱老章家丢不起这人。”这是愤怒阻止的章父。
“就是,零零,快下来,建业他毕竟当过你两年的姐夫,咱可不能在人婚礼上瞎闹啊。”这是好言相劝的章母。
这是父母。
是她的父母。
也是姐姐的父母。
亲生父母。
呵。
章零眼里的讥诮只停留了半秒,片刻后开口,语气仍旧是一如既往地平静无波:
“各位,”
“我站在这里,是因为听闻了我的前姐夫婚礼举办的消息。当然,我并没有受到邀请。这也能理解,毕竟我姐姐的死在前,他或许会担心我会出于报复的心理破坏他的婚礼。”
“不过,话说回来,这怎么可能呢?我章零虽然恶名一直在外,却也不是不讲事理的人,怎么会连别人的婚礼都下狠心破坏。再说了,这毕竟是我前姐夫,同为家人两年半,怎么可能不产生一些真感情。能看到他从我姐姐死亡里走出来,我其实还是挺为他欣慰的。”
“所以各位还请放心,我来就是专程为了祝贺以及送上新婚礼物的。”
“不过嘛——”她话锋一转,“毕竟我也是昨天才偶然知道的婚礼消息,所以礼物着实准备得有点匆忙,还希望前姐夫不要嫌弃。”
她说着,眼神却始终紧紧盯着面前的男人。
——就像是一只抓住老鼠后凶狠地想要啃食它血肉的秃鹫。王建业不知怎么产生了这样的联想,并不由地崩紧了神情。
章零的笑容却因此更大了,眼睛里愈发盛满了恶意,“怎么,姐夫不想看看我的礼物吗?”
——她激动地甚至忘了加上“前”字。
该死!一定是因为今天喷的那什么破发胶买到了假货,不然自己现在怎么会头皮痒得要死。王建业竭力控制着自己想要狠抓头皮的手,目光在章零嘴角咧开的弧度上停留了好几秒。
不怀好意的笑容。
不怀好意的礼物。
但想想村里人反转的风评,想想那个价值好几万的黄金镯子,想想或许还有更多,似乎,出一个小小的丑也没什么了。
“看就看!”他终于狠下了决心。
章零眼底的笑意愈深了,“就是嘛,姐夫你确实应该看看的,这礼物可花了我不少钱,我想你一定会喜欢的。”
不少钱?王建业眼前一亮,他知道章零送他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如果是昂贵奢侈品的话,就算寓意不好,转手卖出去也是一大笔进账吧。
他陡然期待起来。
清晰地窥见了男人神情的变化,章零脸色笑容不变,只拿起手机拨通了电话,说,
“车子开过来吧。”
“现在,可是送礼物的最好时候。”
3. 第 3 章
王建业怎么也没想到章零所说的礼物会是这样。
他站在自己的婚宴上,而耳边传来的却是从车上下来乐队演奏的丧葬乐声、演员故作凄惨的哀嚎声、哭丧声,还有摆满现场的大大小小的纸扎娃娃。
那种专为了祭奠死人的纸扎娃娃,如今却摆满在他的婚礼上。
章零依旧在对他微笑,“喜欢我的礼物吗?前姐夫。”
她介绍,“这乐队可是附近圈子里最出名的一家,这娃娃也要一两百一个,算下来可花了我不少钱呢。”
“你!”王建业试图强忍着自己的怒火,但,怎么可能?一个男人,一个没文化又有着所谓血性的男人,怎么可能会眼睁睁看着别人踩在自己的脸上来报复。
他几乎是毫不留余力的一拳!
只要一拳,他就可以让这样可憎的笑脸瞬间染上鲜艳的血色。
打她!
打死她!
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如此疯狂叫嚣着。
然而,随着章零的手机屏幕在他面前亮起,一盆冷水却陡然将他泼醒了过来。
章零脸上的笑容早已消失,她微斜了身子,静静审视着面前的男人,“28万彩礼,还有房、车,看来这些年你不仅从我们家骗走很多钱,外面赌bo组局赚到的也不少嘛。让我想想,组织20人以上赌bo,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60万元以上的,应该判多久来着?”
“三年?五年?还是十年?”
她还在那貌似思索着,
“哎,想不清楚,要不我问问来吃席的村里人或者执法者,或许他们知道该怎么判刑来着。”
她仿佛是自言自语般地说着,语调极低,然而这话中包含的威胁又实在太足,王建业的脸色变了又变,最终不得不将握紧的拳头松开了。
艹!章零这个贱人!
章零却不在乎眼前人怎么在心底骂她,反正恶心人本就是她的目的。
“对了,差点还忘了一件事,”临走前,她还不忘了从黑袋子里掏出了一把白菊花,也是专门在死人葬礼上用的那种白菊花。
她看着他,笑盈盈的,
“菊花是我姐姐最喜欢的花。我想你作为我姐姐的前夫或许也会喜欢。正好今天又是你的新婚礼,白色菊花象征忠贞,虽然你根本没有这玩意儿吧,但毕竟现在是婚礼,总要有点美好的祝福是不。”
“作为妹妹,我便以这捧白菊花,祝福前姐夫新婚快乐。”
“怎么样?姐夫?喜欢吗?”
“……喜欢。”王建业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的这两个字。
该死!他一定要找机会杀了这贱人!
章零才不在乎前姐夫是什么想法,她只觉得自己终于小小地替姐姐报了仇,内心很畅快。只是……
咦,奇怪。
章零看着对自己露出友好笑容的新娘,神情不由地愣了愣。
她下意识地看了眼新娘头上的图标,很鲜亮的绿色,代表还能活很久。
看上去不是想死的人。那就更奇怪了……
她不是都连累她的婚礼被破坏了吗,怎么这人还对她露出那样一副友善的表情来,尤其那个笑容,就像是在说我很满意你做的一切似的?
这新娘,还挺莫名其妙的。
章零一边想着,一边快速走下台。
就仿佛她刚炸了粪坑似的,见到她过来,人群纷纷避开了她。
章零倒不在意他人的看法,她仍旧脚步飞快地。可突然间,她的眼前又变幻了一番景象。
地方还是那个地方,人也还是那些人,唯独图标,那些原本只有她能看见的、只存在于女人头顶上的成群图标忽然纷纷变幻了样式。
不再只是简单的一个图标,而是变成复杂的一片土墙似的屏幕,上面显示着她从未在任何一种国际语言里看到过的陌生文字。奇怪的是,她却能读懂。
浮现的文字内容只有三行,分别是姓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姓名和出生日期大都写得明明白白,唯有死亡日期那一行全都标着个问号。
这破能力还会升级的?章零这样想。然而她还来不及在心里细究,一抹红色,像血一样极其刺眼的红色已经吸引了她的注意。
那红色的字符写着:
姓名:王思琴
出生日期:阴历2000年12月9日
死亡日期:阴历2023年12月10日
是一个月后。
***
章零走了,关于她的讨论却没有停止。
章诗玥侧耳听了半晌周围人的议论,忽然抬头问,“妈,那就是章零吗?”
对于章零这个名字,她是印象深刻的,因为她也听说了章零初中时就跑人家院子里烧纸钱的事。
她也养狗,也喜欢狗,她曾暗想过,假如有一天土豆被人偷抓去吃了,或许她也会忍不住想要蹿人家里偷烧钱纸去。
只是章零初高中都是寄宿,即使假期也是匆匆回来匆匆又走,章诗玥很少机会见到她,因此自然没能和人混个眼熟。
好在有亲妈帮她确认了人。
“怎么直呼起名字来了,没大没小的。她可比你大两岁呢,按辈分来说,你还该喊她一声零零姐。”
母亲像是看出了章诗玥跃跃欲试的神情,又说,“不过,你可别学她,零零这事,做得确实有点不地道,毕竟是人家新婚,哪儿把葬礼那一套搬过来的。得亏建业脾气好,不仅没打她还拦住了其它想要冲上去的人,不然指不定这事闹成什么样呢。”
章诗玥不吭声。她想,哪里是脾气好呢?她可看清楚了那王建业毫不犹豫挥出去的拳头,以及拳头停滞后两人的对峙。虽然并不知道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她至少知道,王建业想打人的心是实打实的,只不过迫于某些原因暂停了。
再说,零零姐怎么会不地道呢?
章诗玥想,她也有姐姐,也很爱姐姐。如果是自己姐姐因为给男人生孩子难产死了,而那男人才不到三月就另娶的话,或许她也会忍不住在人婚礼上搞丧葬那一套的。更甚至,要不是嫌臭,她甚至会想拿粪瓢舀一瓢粪泼人脸上去。
臭死垃圾个负心汉。
只是,如果是自己姐姐的话,或许是根本不可能和男人结婚的,毕竟她喜欢的是……
偷瞄了眼仍旧一无所知的母亲,章诗玥心里紧张地多刨了口菜。
下一秒,她叫了起来,“嘶,好辣!水!妈,给我倒杯水!”
话音刚落下的同时,一杯水已经从旁边快速递了过来。章诗玥看也没看,飞快地接过喝了。
母亲在一旁念叨,“真是的,从小就能吃辣的人,怎么还会被一块鸡肉给辣着。”
章诗玥又大口喝了杯中的水,解释,“妈,你忘了我大学读书在沿海读的嘛,四年待下来,我早就不习惯吃辣了。”
这样的解释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和母亲说,但家里饭桌上仍旧没有半点改变的辣椒炒菜早就证明了她的解释只是无用功。同样的,这一次,母亲仍旧不太理解。
章诗玥又一次听见了母亲的抱怨,“那也不至于这么一点辣都不能吃啊,你瞧这辣椒才这么一点儿。这样都受不了,真是,你干脆直接从地里抱着菜生啃算了,那样好,一点辣椒都没沾。”
对于母上大人又一次爆发的抱怨,章诗玥明智地选择了充耳不闻。她偏头,看向之前给自己递水的人。
刚才坐下的时候母亲有介绍过,说她是婶婶的女儿,叫王思琴。那时她心思只顾着吃饭,没有细看,现在才想起来认真打量。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略有些圆润的脸,眼睛是葡萄一样的黑亮,长发又增添了点女性的柔美。然而她的皮肤又实在算不上白,妆容又似乎有些粗糙,还穿着一件并不显得好看的蓬蓬外套。
总之,是很大众化且不擅长打扮的农村女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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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样子,并不好看或出挑,却又坦荡荡地显露了些朴实的光辉,使人一看便乐意袒下了心防去亲近。
章诗玥忍不住瞄了眼她的胸前。那里实在太过显眼,即使衣服裹着,也能窥见厚厚的一团。
……靠!
自己怎么会突然看人那里啊。章诗玥想,自己最近果然是颜色文看太多了。这是她备考以来纾解压力的唯一方式。
可能最近压力大看得多了,所以脑子里也塞满了杂草。
她忍不住在内心唾弃着自己。
于此同时,王思琴也正在看着她。
两家虽是堂亲,但一个在村子东一个在村子西,离得远,就连长辈之间都很少走动了,年轻一代更是几乎没了任何交集。
王思琴本来也早已忘了堂婶的小女儿长得什么样子。
但她还记得堂婶的大女儿、章诗玥的亲姐姐是多么的漂亮。那是即使放在美人云集的娱乐圈都绝对出彩的顶级美貌。
现在她终于看见了她妹妹,远没有姐姐那么令人惊艳,但无疑也是好看的。白皙瘦弱的身形和齐耳的短发相得益彰,使她看起来既文静又有满满的书卷气。
她正欣赏着,忽然听见对方为着刚才递水的事和她道谢。
“就恰好顺手的事,也没什么。”王思琴客气地笑笑,又说,“原来你是在沿海读的大学吗?难怪都不怎么能吃辣了。我也在那呆过一段时间,那儿的本地人还真的都是一点辣不能吃。”
章诗玥高兴地,“你在沿海呆过,你也是在那儿读的大学吗?”
“我,”王思琴话语犹豫了下,说,“我没读过大学。我成绩不好,当初连高中也没考上,只好交钱读了个中专,毕业后没多久就结了婚,后来又跟着丈夫一起去干工地。前年的时候,沿海有个工地缺人,我和丈夫在那儿呆了一段时间,所以才会知道那里的饮食习惯。”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章诗玥有了些尴尬。
“没事。”王思琴毫不在意,又递给她一杯水,“这杯水给你吧,你要是怕辣的话,可以用水把菜上的辣椒都涮掉。”
章诗玥客气地道了谢,目光在触及到桌下的情景时又凝住了,她喊着,“妈,别喂土豆吃那个,上面还有辣椒呢!狗不能吃辣椒的。”
母亲不理她,自顾自地,“真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啊,土豆可是咱本地的狗,土生土长的,早就习惯吃辣了。再说了,土狗干嘛那么讲究。”
章诗玥狠狠蹬了一下脚,“反正就是不能吃。”
她动手,把狗嘴里塞进去的肉又扣出来。土豆像是早就习惯了似的,也不咬她。
“嗐,你这孩子,上面的辣椒不就一点点嘛,吃了又不会怎样,至于……”她瞥了眼女儿的手,“多脏啊,快洗手去。”
“知道,知道,马上就去洗。”章诗玥应着,又从自己碗里夹了块肉,把辣椒涮干净了喂给狗吃,这才起身朝院子角落走去。那儿有个水龙头。大黄狗也摇着尾巴乖乖地跟在她身后。
餐桌上,王母还在和杨婶聊天,“玥玥都24了,谈恋爱没有啊?”
“大学时听说谈过,毕业时又分了。现在倒是单身两年了。不过我也不稀得她谈,她才刚毕业两年呢,还小。”
还小……
王思琴默默地听着堂婶的评语,她想。同样是20来岁,自己已经结婚又离婚,如果不是没有生育能力甚至还和前夫连孩子都生了出来。即便如此,母亲还在拼尽全力地,试图让自己尽快步入第二次婚姻。
而她,还可以被母亲形容还小。
因为被认为还小,所以不用着急谈恋爱,不用被父母催着赶快找个不怎么喜欢但合适的人结婚,不用被迫从一个熟悉的家被赶到另一个不熟悉的家,不用被两方的长辈亲戚催着要孩子,也不用因为生不了孩子就被丈夫嫌弃地赶出家门。
她还是自由的。
她很羡慕她。真的。
4. 第 4 章
王思琴和母亲一起回到家里的时候,看见了熟悉的两人。是她哥嫂。
王思琴的爸爸死得早,是母亲一个人将她和哥哥拉扯大的。前些年哥哥和嫂子结了婚,为了挣钱,哥嫂都在市里上班。哥哥在修车店里干杂工,嫂子在城里给人做保姆,都是一月才回来一次。
今天显然是他们回来的日子。
“哥,”王思琴喊了一声。
她哥没理她,继续刷着手机上的短视频。
王思琴又喊了声嫂子,嫂子“恩”了声,也没再理她,仍旧低头看着手里的书。
王思琴早已习惯了哥嫂的冷漠,她更关心另一个问题,“豪豪在房间里写作业吗?怎么没看见他?”
豪豪是哥嫂的儿子,今年已经六岁了。因为哥嫂工作不方便,所以留在村里被奶奶带着,在镇上的小学读一年级。今天中午的时候,她曾给哥哥打过电话,让他回来路过小学的时候顺便把侄子接回来。
现在五点钟,正是小学放学的时候。但屋内却没有侄子的身影。
她才多嘴问了一句。
“对了,还有孩子,”王思琴她哥仿佛才想起来似的,眼睛仍停留在手机屏幕上,嘴巴已经径直向老婆发出了责问,“不是让你记住要在路上顺便接孩子的吗?怎么半点都不提醒我?”
王思琴的嫂子叫伍小玉,此刻她拧起眉,疑惑的,“你什么时候说了让我提醒你,我怎么半点都没印象。”
“就刚上车的时候,那时候你还坐在副驾驶背书呢。”
“你脑子有病吧?明知道我在背书还要我提醒你,也不想想那个时候我可能连你话都没听清,怎么可能还记得提醒你?”
“不是,你可是个当妈的,豪豪的事你怎么半点都不上心?这成考都考完了,怎么还一天天地就知道看你那破书,难不成还能看出什么花来。”
“别他爹的一天天就知道说我。豪豪也是你儿子,怎么不见你也上点心?你妹是给你打的电话又不是给我打的。再说了,书里好歹还有知识,总比你天天拿着个手机看女人露大腿好。”
“看大腿怎么了,男人本色,我琢磨点下/半身欲望怎么了。倒是你,我就不明白了,现在大街上的本科生跟白菜似的,一堆赛一堆的便宜,都还没你干保姆挣得多呢,也不知道你费心考它干什么。”
伍小玉看着面前这个在法律上被称为丈夫的男人,她冷眼看着他从最初便一直不停的狡辩,直到现在,她终于忍不住了,“白菜?呵,你懂个屁!”
伍小玉从没觉得过大学文凭是白菜。
她出生在邻省大山里的农村。家里不仅穷,还一连生了六个孩子。
好在她成绩好,读书可以有奖学金拿,再加上家里人听信了旁人“女儿学历越高就可以收越多彩礼”的劝告,便也让她继续读下去。
高中读完,她的好运也就此到了头。即便成绩考得再好,家里也是轻飘飘的几句“家里没钱”“弟弟妹妹还等着你养活呢”。
看着被扔进土灶里点火的录取通知书的碎片,她的人生只剩下了家里给出的两种选择:是愿意嫁人换彩礼回来,还是出去打工挣钱回来。
她选择了第二种。
年轻的她想得很简单,结婚生了孩子她的一生就被注定了,就再也没机会走出大山。但打工的话,她还可以一边上班一边看书,等攒够了钱,她可以重新回高中复读,再重新考上她梦寐以求的大学,从此风风光光地走出大山。
她想的很好。现实的残酷却轻易摧毁了她。
她很快意识到有着五个弟弟妹妹的家庭是很难养活的,尤其是在父母越发偷懒的情况下。她越来越无法兼顾上班与学习,甚至不得已到最后完全放弃了看书。
她再也没机会实现当初那个上大学的梦。
而现在,在已经结婚生子多年,生活本应该彻底如同死水般一成不变后,她终于在她人的鼓励下终于重拾了学习的热情,终于鼓足勇气报名了成人本科考试。
好不容易踏出的一步,却被人用一句“白菜”轻飘飘地否定。所以她当然会恼怒,会愤愤地说出那句“你懂个屁”。
男人也知道自己惹怒了老婆,他举手,连忙求饶,“行行行,我说错了好吧。现在最重要的是孩子还没去接呢,你去接好吧。”
毫不意外地得到了老婆气性上头时的答复,“没空。”
男人没了辙,视频刷得起劲,他实在不想这时去接孩子,他看向妹妹,“不然,你去帮忙接一下?”
王思琴早就习惯她们互相推辞后的结果是落在自己身上,她无奈地应了。
身后又传来了哥哥熟悉的嘱咐,“对了,回来时候记得帮我买包烟,我烟都快抽完了。”
王思琴又应了声好,拿起茶几上的电动车钥匙走了出去。
她才刚出门,她哥已利索地从兜里掏出盒包装完好的烟,利索地拆封。
伍小玉斜瞥了一眼丈夫的动作,有些厌烦的,“你是不是有病?每次都用这种借口骗你妹妹帮忙买烟。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男人已经熟练地抽了根烟点上,妻子的话并没令他有丝毫的动容,他深吸了口手中的烟,这才开口:“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她的钱是辛苦挣的,但她自从离婚后就一直住家里,虽说是和妈一起住吧,但等妈死了王家的一切不都要传给我嘛,所以她现在也算是吃我的,用我的,那我借买烟收点利息回来怎么了。”
他弹了下指尖的烟灰,又说,“不过,话说回来,她这几年工厂打工确实没攒下什么钱,平常又喜欢买东买西乱花钱。要是她真一直住在家里,到时候存款花完了指定得找我这个哥哥借。不行,我可没那么多钱供她吃穿用去,还是得找个男人养着她才行。”
伍小玉冷笑一声,“看不出来,你这个当哥哥的倒挺会算计。不过我可提醒你,人心都是肉长的,你现在着急把妹妹当包袱似的推出去,万一被她知道寒了心,看你以后遇到困难又找谁去!”
男人不以为意,“不就我们两个说下悄悄话嘛,妹妹出了门,妈又去了院子里收衣服,这话她还怎么可能知道。”
正说着,收完衣服的王母已经从门外走了进来。
男人一看她便欣喜起来,“妈!我说给妹妹介绍相亲对象那事儿……”
儿子的话瞬间挑动起了王母的心弦,她忘了询问女儿怎么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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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门外脸色不好的原因,转而就着和女儿再找婆家的事,认真地和儿子讨论了起来。
伍小玉被他们吵得有些心烦,她拿着没看完的书躲回了房间。
王思琴并不知道自己走了但屋内的硝烟还在继续。
担心电动车骑着太冷,她本是抱着拿副手套御寒的心思折返回来的,没想到却意外听到了那番话。
她哥大她好几岁,两人有着一定的年龄代沟,再加上她自己又是个内向木讷的性格,是以兄妹两的感情其实并没有其它家庭般那么亲近。
但那毕竟是自己的哥哥,童年时还会因为有男生拿虫子吓唬她,就主动站出来帮她打回去连累被骂的哥哥。
曾经对她那样好的人,为什么在长大后却越来越排斥她,甚至连她离婚后住在家里都要嫌弃她花了家里的钱。
为什么,明明她也是这个家里的一份子不是吗?明明这个家里的钱或许也有一部分是属于她的不是吗?既然也有属于她的,那么她住在家里,吃自己的那份,用自己的那份难道不可以吗?
如果不是无意间听到了这番话,或许她都不会知道对方把自己当成了黏在他身上吸血的蝗虫。
可是明明她有每月固定上交伙食费啊,甚至就连上一段婚姻收到的三万八的彩礼也全部拿给了哥哥买车……
为什么?这明明是她的哥哥。
王思琴开始觉得眼睛有些模糊了。
纷乱的心绪令她接到人后几乎忘了买烟的事,直到侄子提醒才想起来,“姑姑,我爸爸这次没叫你帮他买烟吗?”
看来她哥叫她帮忙买烟的借口实在是用了太多次,以致于连侄子都记住了。
王思琴心底生出些嘲讽,笑自己以前从未看清。
只是,那毕竟是她哥,是除了母亲外,仅有的陪伴了她那么多年的亲人……
在十字路口短暂挣扎徘徊了片刻后,她终于还是停下了车,又叫侄子在电动车旁等着,一个人进超市给她哥买烟去了。
或许自己的轻易原谅正是对方一再贪婪的原因。结账的时候,王思琴仍在心底这样自嘲着,身后忽然伸出一只手拍了拍她的肩,惊喜地喊,“王思琴,真的是你!”
她疑惑回头,看见了一张有着精致妆容的好看的脸。白皙的粉底和浓黑的眼线遮掩了部分原有的面貌,她脑海里思索了好半晌,终于回忆了起来。
“蒋招娣,是你!”她的语气几乎可以说是激动的了。
她和蒋招娣曾是初中同学,当时关系好到连上厕所都要手拉手的那种,说是最好的朋友也不为过。
但蒋招娣家里出了事儿,只能和妹妹被迫寄住在大伯家。寄人篱下的生活,吃饱饭可以,再想要更多却不可能了。
因此,即便她和蒋招娣两人成绩都是一样的差,一样没考上高中,但她还能幸运地读个中专,而王思琴却已经在毕业后直接被大伯要求去了南郡打工。
生活轨迹不同,两人渐渐少了共同话题,从此在山高水远中失去了联系,
没想到现在却能在这里碰见。
王思琴正高兴着,却见面前的人神情一僵,有些不太高兴地,“别叫我招娣。”
5. 第 5 章
她像是察觉到自己语气有些生硬了,于是又客气地解释,“别误会,思琴,我不是生你气,我就是不喜欢这名字。”
她不喜欢这名字是正常的。
因为她的名字来源正是因为他父亲的重男轻女。而这偏偏又是造成了蒋家出事的元凶。
蒋招娣的父亲单单因为妻子一直没生出儿子便动辄对她拳打脚踢,导致妻子最终受不了抛下两个女儿跑了——当然,在长辈们的嘴里,这个话语被“很好”地修饰了一番。譬如王思琴初中时听到的言论便是“买来的女人没个廉耻,野汉子三瓜两枣一哄就跟着跑了”。
至于蒋招娣的父亲,则是在妻子跑后不到一年就倒霉地检查出了癌症,花光家里所有钱财后就去世了,还活着的两个女儿也被当成皮球在亲戚间踢来踢去,最终由蒋招娣的大伯被迫接手。
尚在初中的时候,王思琴就不止一次地听好友说起她讨厌自己的父亲,也连带讨厌自己的名字。她曾无数次说等到成年后她自己挣钱了一定把名字改掉。
果不其然——
“我前两年就给自己改名了,现在叫蒋盼盼。盼字你知道吧,就期盼的那个盼,你叫我盼盼就行。”
“哦,好,盼盼,”王思琴有了些尴尬,“不好意思,我还不知道你改了名字。”
蒋盼盼浑不在意,“嗐,那有什么,这都多少年没见了,人的脸都快认不出了,哪儿还知道改名字的事。”
怎么会?初中最好的朋友,她哪里会认不出来人脸呢?王思琴本打算这样说,可一对上对方那张厚厚妆容覆盖的脸,又确实不是从前稚嫩的样子了。
还有对方手上拎着的包,那个在炫富帖子里经常出现的名牌logo令她隐约觉得心底别扭,却又说不清这别扭究竟从何而来。
蒋盼盼顺着好友的视线看到自己的包,她明白好友是想歪了,慌忙解释,“别误会,我这包是假的。真的我一个初中毕业的哪能买得起啊。但你也知道我这人虚荣得很,可不就得买个假的来撑撑面子。”
王思琴却没吭声。好友的坦然相告并不令她有片刻的舒缓,反而想起了初中时的那个小挎包——才二十来块钱,却是她节约了两周的伙食费才好不容易买下的,被两人当宝贝似的轮换着背,时至今日还被她当作友情的见证好好地挂在家里。
而如今,单是对方手里的烟就不止二十来块了。
毫无疑问,这样的好友令王思琴感到十分陌生。
恰巧小侄子已经受不了寒风在外面喊她,王思琴本打算借这个理由走开,蒋盼盼已经先往窗外瞥了一眼。
“那是你的?”
“侄子。我来小学接他,就顺便帮我哥买包烟。”
“哦,果然,又是帮你哥。”蒋盼盼的脸上浮现些不满,“都过了这么些年了,你那哥哥怎么还没改掉把你当奴隶使的破习惯。”
她戳了戳王思琴的脑袋,语气恨铁不成钢,“你也是,这么多年了能不能硬气点,别老被人当丫鬟似的使唤。”
“我……”王思琴被她说得尴尬,却又莫名其妙的在这怨愤的话语里找回了熟悉的感觉。
“话说,你今年怎么想着回来了?我前几年都没在街上碰见过你。”王思琴试图转移话题,却没察觉到自己的语气已经变得比刚才亲近了许多。
“前几年不是忙着挣钱嘛,所以过年也没怎么回来。至于今年,则有些不一样。”蒋盼盼没说是哪里不一样,仍旧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总之,我就想回来多陪陪家人。”
“就是我妹妹,”她解释,“你知道的,我也只认那么一个亲人。”
“对了,”她提醒王思琴,“我妹也改了名字。她现在不叫来娣了,叫摘星。”
摘星,蒋摘星,将摘星。王思琴忍不住想,这可真是个好名字。
蒋盼盼像是看出了她在想什么,语气自豪的,“是吧?这可真是个好名字。我妹妹自己想的,啧,一听就有文化。”
王思琴点头附和,同时朝超市的门外看去,那里正停着俩老旧的电动车,上面坐了个穿校服的女孩子。
街道上是湿冷的寒风,女孩却似乎毫不在意,她低着头,眼也不眨地盯着手里的课本。
王思琴看出她在背单词。
“那就是我妹。”蒋盼盼从旁边蹿出来介绍,“走吧,这天冷,她在外面都等挺久的了。”
王思琴如梦初醒,她想起自己还没付钱,“等会儿,我先付个烟钱。”
“不用,刚才我已经帮你一齐付了。”
“那我把钱转你。”
“不用,咱们俩都多少年的好朋友了。再说了,也就几十块钱的事。对了,你留个联系方式给我呗。”
王思琴想想自己确实是和对方好久不联系的朋友,她掏出了手机。
“加了,记得通过哈,我妹还在等我,先走了,晚上咱再聊。”
“嗯,好。”
王思琴站在原地,随手通过了好友申请,又下意识地点进了对方的最近动态。她还没来得及看个究竟,在一旁等了许久的小侄子已经按捺不住喊了起来,“姑姑,快点!我快被冻死了!”
她赶忙收起了手机。
另一边,蒋盼盼正载着自己的妹妹往车站赶,忽然听见坐在后座的妹妹问她,“姐,刚刚那个和你说话的人是不是小时候经常和我们一起玩的思琴姐?”
“是她。不过那时候你才几岁,怎么记忆力好到现在还记得。”
妹妹哼哼两声,语气颇为自豪的,“那可不,我的记忆力一直都很好。多少年前的事情都记着呢。”
蒋盼盼也笑,她是很乐意看到妹妹笑得这样开朗样子,那起码意味着妹妹没有像她一样经历那么多的阴霾。
但很快,她的笑容又渐渐淡了下去,因为她已听见妹妹又一次地问她,“姐,你真的不和我们一起走吗?明明妈妈都被你找回来了,她还在市区车站等我们,为什么你不和我们一起走?”
果然,又来了。
蒋盼盼叹气,停车,又一次按住妹妹的肩头开始安抚,“我不是说了嘛,等把你的转户籍和转学籍手续都办完后,我肯定会来找你们的。你就放心地走就行了。”
“可是我舍不得你,”妹妹声音已带了些哭腔,“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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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可以跟着妈妈一起,你却还得待在大伯家里受冷眼,我就觉得对不起你。而且我走了以后,大伯肯定知道你也要跑了,到时候你的日子就过得更难了。姐,不然我也留下来等手续办完,到时候我们再一起走好不好。”
蒋盼盼毫不犹豫地,“不行!”
她很快意识到自己语气有些重了,于是忙放缓了声音安抚,“我是说这样做不行。你想,大伯他为了给自己那个赌鬼儿子还债,已经从我这里掏了钱,又卖房卖车甚至连自己的亲闺女都28万嫁出去了。他还指望着还完钱后儿子就会改,可赌鬼往往又是改不了的。”
她看着妹妹,那么漂亮,那么年轻,成绩又是亲戚间出了名的好。在要债的堵上门来时,大伯曾旁敲侧击地暗示她和妹妹一起嫁人换彩礼回来,最后是她拿出了打工多年的积蓄,以50万的价格打消了大伯的念头,嫁人的事才最终落到了大伯拿不出钱的亲生女儿的头上。
可是赌鬼是改不了的。
蒋盼盼也并不认为50万就可以换来自己和妹妹的一劳永逸。
“要是有下一次,他们一定会再算计到你头上的。所以你必须得走。趁着他们忙着参加婚礼顾不上你的时候,你必须得赶紧走。”
“可是,姐,那你呢?你怎么办啊。他们也会算计到你头上的……”年轻的女孩哭喊着,眼泪早已溃不成堤。
“都高中生了怎么还爱哭啊。”蒋盼盼安抚妹妹,“你别担心,我比你大那么多呢,怎么可能没有办法。放心,等把你的手续办完,我肯定就找机会跑去和你们汇合了。”
她轻轻地拍着妹妹的背,一声又一声地温柔劝慰着。
好半晌后,女孩终于恢复了平静,两人重又骑着电动车朝车站去了。
章零捧着一盆黄色的菊花从花店里出来,一抬头,便看见了一辆电动车从她面前飞快驶过。
车上坐了两个女孩,她们头顶的字一红一绿地交错着,几乎看不清红字和绿字分别是属于谁的。
章零扫了一眼,只看见了红字的第一行:
姓名:蒋……
至于“蒋”后面是什么,章零没看清。她们的速度太快,章零连显示的名字都没能看完。
说起来,她以前好像有个学生也是姓蒋的来着。
章零按下心中的疑惑,只继续小心翼翼地把那盆黄色的菊花放在电动车踏板上,随后也骑上车走了。
她走的是另一个方向,因此自然没注意到与她方向相反的路上,她的学生已经对着姐姐开了口,“姐,我刚才好像碰见了我老师。”
蒋盼盼顾着骑车,听见妹妹的话也只是随口一问,“哪个老师?小学的还是初中的?”
“不是,高中的。”
蒋盼盼疑惑地,“你高中不是在市里读的吗?怎么还能在咱这镇上碰上高中的老师?难不成你老师老家还是咱这小镇上的?”
“可能是吧。”蒋摘星心里也没底,她问姐姐,“姐,你能不能把车开回花店那,我想和章老师打个招呼。”
电动车停了下来。
“她就是你一直在说的那个章老师?”
6. 第6章
“嗯,是她。”蒋摘星继续央求姐姐,“姐,你把电动车开回花店好不好?自从章老师辞职后我都好久没见过她了,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碰上,我想去见见她。”
蒋盼盼也清楚自己妹妹有多么喜欢那个章老师,她调转了车头,“你不是说那个章老师教课挺好的嘛,她带的班成绩也在前几名,怎么好端端地忽然辞职了?”
“我也不太清楚,”蒋摘星回忆了下,又说,“不过我倒是知道章老师带的班里有个女学生跳了楼,尸体刚好掉在她面前,章老师还因此请了好几天的假。听同学们说,章老师请假是给那个学生办葬礼去了。”
“这种事哪有让人一个班主任去操办的。”蒋盼盼忍不住问了一句,“那学生的父母亲戚呢?”
蒋摘星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不过听那个班的同学说,那个女生平时就挺神秘的,也从不和周围人谈论自己的父母,就只听说过她是和外婆一起住。但,据那些参加了葬礼的同学们说,在葬礼上不仅没看见那学生的父母,连她那一起住的外婆也没看见。大家都觉得奇怪呢。”
她说到这里便忍不住神情黯然,“而且章老师也仿佛在这件事后也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休完假回学校没几天就提了辞职。同学们都在传,说是章老师因为亲眼撞见学生的死被吓坏了,要不然也不会在办公室抽屉里放那么多抗抑郁的药。姐姐,你说章老师是不是因为这些才受不了辞职的啊?”
蒋盼盼从电动车后视镜里看见了妹妹那张疑惑的脸,她有些失笑,这几年倒是越来越少看见自己妹妹这样天真的样子了,看来她是真的很喜欢那位章老师。
她安慰妹妹,“那也不一定,谁也猜不出她心里怎么想的。干脆等会儿到花店遇见时你问问她……”
她的声音猛然停住,
“咦,怎么没看见人?”
*****
王思琴骑着车到村口的时候又碰见了章零。
当时风太大,骑到村口时小侄子头上的帽子忽然被风吹跑,她正停了车打算回去捡帽子,一辆白色的电动车忽然驶到了旁边。
电动车上坐的就是章零,她拿着那顶小小的毛绒帽,问她,“你是不是要去捡这个?我刚刚看见它从这小孩的头顶上掉下来了,正好吹到我车把手上。”
“嗯,就是我们的。”王思琴客气地道了谢,又接过帽子重新给小侄子戴上。
期间,她注意到章零的目光有意无意地往自己头顶上瞟了好几次。
她隐约觉得一些别扭,再抬头想说些什么时,章零却已经骑车走了。
她瞥了眼对方车踏板上露出来的那点黄色花瓣,她刚才已经看见那是一盆菊花。
她想,这人可真是奇怪,怎么每次见到她都是拿着个菊花。跟个护花使者似的。
王思琴骑着车回到家。
像以前一样,哥哥依旧没有把买烟的钱给她。
王思琴也没说什么,她绕过放置着烟灰缸的茶几,安静地回到了房间内。
这不是她原本的房间。
王家的房子是平房,只有一层三间卧室。原本除了母亲住的那间外,剩下的卧室刚好够兄妹俩一人一间。这么多年也一直是这么过来的。
但自从小侄子渐渐长大,她又结了婚,原来属于她的房间便被拿给了小侄子住。
现在离婚后回娘家的她只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王思琴躺在自己并不喜欢但母亲非要铺着的那张床单上,默默地打开通讯软件。她想从最新动态里了解下好友这么多年来的生活情况。
但几乎什么也没有。蒋盼盼很少诉说自己的生活状况,就连最新动态都是在半年前。是一张和妹妹的合照,背景是某个著名的游乐园——那是王思琴一直都很想去的那个游乐园。
但门票太贵,她始终都舍不得那几百块钱。
曾经有个在乐园工作的老乡说那里缺人,不会跳舞或表演的话也能干清洁杂务,工资比厂里低一些,但好在时间安排相对自由。老乡问她要不要去,她本来想去的,却又忍不住在最后关头退缩了。
她明白那是因为自卑。
毕竟在她从电视剧看到的印象里,那座游乐园似乎总是光鲜亮丽的。而自己呢,不过是个乡下来的土包子。她甚至担心自己脚上的泥点或许会弄脏那里干净的街道。
她太胆怯了,像是丑陋的毛毛虫,不等别人责怪已经先一步将自己困在了黑乎乎的壳中。
或许她永远也等不到化茧成蝶的那一天。
蒋盼盼的消息发了过来,“明天出来逛街不?”她问。
王思琴犹豫着,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她和蒋盼盼已经六七年没见,比较陌生,她担心自己和她一起逛街时会因为找不到话说而很尴尬。
母亲恰好在这时走进了房间,说,“琴琴,你明天有空吗?”
“妈,怎么了?”
“也没怎么。就刚才吃席时,你堂婶说她认识一家人也在给自己的儿子找对象,你要是感兴趣的话,我就让你堂婶约他出来你俩见一见。”
王思琴无奈地,“妈,我不是和你说,我还没打算好要不要第二次结婚嘛,你怎么又……”
话音未落,她蓦然想起临出门前偷听到的她哥所说的那番话。是了,她哥都把她当作粘在身上吸血的蝗虫了,怎么可能不希望她赶紧嫁出去呢?
母亲没有注意到她脸上的失落,仍旧自顾自地,“胡说什么,女孩子哪有不结婚的。再说了,这个男的长的多好。喏,你看。”母亲已经把手机伸了过来。
王思琴被母亲的话挑起了好奇心,她倒要看看这男孩长得有多好。
她朝屏幕上瞥了一眼,下一秒,她的语气几乎是气恼的了。
“妈!”
母亲毫无察觉,仍旧对着屏幕指指点点,“你瞧这男孩,有鼻子有眼的,长得多好。”
王思琴盯着屏幕上那张除了五官都在什么也看不出的照片,内心除了无语还是无语。
母亲仍在细数对方的优点,“你堂婶说,人家虽然也离了一次婚,但条件好着呢,独生子,家里有房有车,还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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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开了一家店。”
王思琴明显不信,“真这么好人家能看上我?而且他看上去……妈,他几几年的?”
“88年的,和你正相配。”
“妈,我才20出头!他比我大了那么多!”
“哎呀,年龄大有什么关系嘛,男孩就要大点好,大点才知道疼人。”
王思琴想反驳母亲,想说要真的疼人的话,那他前妻怎么会和他离婚。可一对上母亲那张皱纹纵横的脸,她又有些说不下去。
她明白母亲是在操心自己。
她只好把吐槽咽下,试图以另一种方式委婉拒绝,“可是我明天已经约了和以前的同学一起逛街。”
母亲皱眉,“你都那么多衣服了怎么还要买新的?不过也行,反正你自从离婚后就一直窝在家里,是该约朋友出去逛逛散散心。”
“那我就和你堂婶说约在明天上午,等相亲完你再去和朋友逛街。”母亲已经拍板决定。
前一秒还在庆幸自己终于甩脱了相亲命运的王思琴:……
她是两个都不怎么想去,不是想两个都去啊!
被迫接受了最糟糕安排的她欲哭无泪。
王思琴的相亲对象在镇上开鱼火锅店的。
此时此刻,王思琴就被母亲和堂婶带着一起坐在这家鱼火锅店里,对面是她的相亲对象。
桌子上的鱼火锅已经沸腾,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气泡。
已经三十好几的男人指了指锅,对王思琴说,“我家的鱼火锅在这镇上都算做得挺好吃的,你要不要尝尝?”
“……我现在还不怎么饿。”
王思琴有些尴尬。这家店的鱼火锅在镇上来说确实算比较好吃的,她以前回家时也和朋友约着一起来吃过几次。但那时候的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这家店的老板面对面坐着相亲。
母亲在旁边打着圆场,“我女儿她这人就这性子,不怎么爱说话。”
她又问,“我听人说,你这家店生意挺好?”
“生意还行,每个月挣得也比较多。”他说了个大致的营业金额。
王母脸上的笑意顿时深了几分,又听见对面人说,
“就是店里太忙,我一个人有时实在忙不过来,有时候还得把父母从村里接来帮忙看下店子。”
“怎么不多招几个人?”王思琴插嘴问了句。
“多招几个人怎么行?我这店面小,本来就挣不了几个钱,人一多成本就上去了。还是得主要靠自己干才行。不过,要是有个妻子帮我的话,那确实会省力得多。”
堂婶赞同地,“确实,两个人干活总是比一个人省力得多。”
母亲更是附和,“要是你以后真的和琴琴结了婚,倒是可以让琴琴帮你。你不要看她年轻就觉得她娇惯,这些年她在家里可帮我做了不少活。可能干了呢。”
“我听说你和前妻还有两个孩子,”母亲又问。
有孩子?还两个?
王思琴陡然瞪大了眼。这么重要的事母亲怎么没和自己提过?
7. 第 7 章
后面的话王思琴已经完全听不下去了,只是不停地戳着手机,在聊天框里发送着:盼盼!快点来救我!
半小时后,姗姗来迟的蒋盼盼终于带走了她。
直到走进又一家服装店时,蒋盼盼都还在念念有词,“我和你说,你可别答应。也不知道你妈怎么想的,怎么好意思让你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去给人家当后妈的。”
王思琴叹气,“我刚刚偷偷问过我妈了,她说她也是为我着想。反正我也不能生,干脆就找个离异带孩子的。刚好那男的两个孩子都还挺小,要是我带大的话肯定也会和我亲。而且这男的家里经济条件好,我嫁进去也不会怎么吃苦。”
“这都还不叫吃苦?!”蒋盼盼惊异地,“拜托,我刚才去的时候可是听见了,他还问你妈你在家里会不会扫地做饭洗衣服照顾孩子。问的那么详细,我都觉得他不是在找想结婚的老婆,而是在找能干活的骡子。”
“我这样的条件,嫁去哪个家庭不是给人当骡子呢?”王思琴叹息着。
“那也没必要挑个条件这么差的家庭去当骡子,”蒋盼盼细数着,“那男的可是独生子欸,上有两个六十来岁的老人,下又有一对四五岁的双胞胎儿子,还要你帮着看店,我可注意到了,那店生意还挺好,他又舍不得请人。你要是嫁进去了,到时候可有你忙活的。”
“不说这个,反正我现在也没做好二婚的打算。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
“这件?”蒋盼盼忍不住露出了嫌弃的神情,“你怎么一下子在这么多衣服里挑了件最丑的。”
“那这一件呢?”
“……你这挑衣服的眼光怎么跟我奶从锅里挑排骨的眼光一样,一件比一件烂。算了,算了,我来帮你挑。”
两个喋喋不休的年轻女孩走远了,浑然没有意识到多年没见的隔阂与生疏已渐渐在她们中间消逝了。
或许真正的朋友就是这样,哪怕多年未见,但只要一句问候、一句吐槽,便又能轻易地将人拉进那段难忘的岁月里去。
日光懒洋洋地照着,融化了屋檐上新凝成的霜,也融化了些别的什么。
但也有一些东西仍旧在被顽固地冰封着。
章零捧着前两天买的金丝菊走出家门的时候,母亲正在家门口的菜地里除草。
见到她出门,母亲停下了除草的手,问,“零零,你又要去对面的坡上?”
章零“嗯”了声。下一秒,她看见母亲脸上露出了似无奈似怜惜的神情。“你这孩子,这都过去三月了,怎么还天天往你姐的墓前跑。”
章零默默听着,不吭声。
母亲又劝慰着,“零零,人死不能复生,咱们的日子得向前看。”
章零终于开了口,“妈,她是我姐。”
“我知道她是你姐,但你做事也不能只想着你姐,她都已经死了。”曾莲芳几乎有些恼怒的了。
她话音刚落,就见女儿已经直直地盯着她,直到她开始觉得浑身都被盯的不舒服时,才忽然听见女儿问她,“妈,这话是你想对我说的还是爸让你说的?”
“这是你爸让我对你说的,他的意思是,你前几天在你姐夫婚礼上送人菊花的事确实不太地道。这几天村里人都在议论,说咱们家小心眼,因为你姐姐的死就记恨,见不得你姐夫好……”
“是前姐夫。”章零纠正她,“不过他们说的确实挺对的,我确实见不得那男人好。”
母亲无奈地,“零零,我知道你心里窝火,但也不该这样。”
“不该?”章零反问,“妈,要是你觉得我单单在婚礼上送束菊花就不该的话,那我那前姐夫在我姐死后头七不来祭拜,反而忙着找媒婆给他介绍相亲的事是不是也不应该?那时我姐和那未出世的小侄女的尸骨可都还没凉呢。”
“那有什么。”说话的不是母亲,而是不知道已经在院子里站着听了多久的章父。他咂巴着嘴里的烟,一本正经的,“你姐夫他是男人,哪能缺了人照顾?你姐她又死了,总不得找个新的。”
章零含笑看他,“所以,爸,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也打算等哪天我妈一走,就火速找个新的来伺候你?”
章父气得鼻子耸动,“那,那怎么能一样!我和你妈结婚那么多年,怎么可能干出那么缺德的事儿?”
章母也在旁边附和,“对,零零,我和你爸感情好,他不会做这种事的。你那姐夫……前姐夫之所以那样,主要是因为他和你姐才结婚两年,再加上又是相亲认识的,没什么感情基础这才会……”
“原来你们也知道相亲认识的没什么感情基础。”
章零脸上浮出一丝冷笑,再抬头,已是忍不住对父母质问,“既然如此,为什么当初又非逼我姐和感情很深的男友分手,再嫁给这样一个毫无感情的相亲认识的人?明明我姐男友是个军人,家里条件也比前姐夫好的太多,为什么你们偏偏要阻止她们?”
母亲解释着,“零零,你姐和她那男朋友处了多年感情基础好是没错,但那人在高原上当兵,一年能回来几次?难道真让你姐守在家里当个寡妇。”
“部队有家属安置名额,我姐当时已经决定了要去。”
这回说话的变成了父亲,“那更不行。你姐要是也去了,他们两人在那边成了家立了业,一年到头还能回来看我们几次?等我和你妈都病死在床前了她都来不及照顾。至于你姐夫呢,他虽然没你姐前男友家里有钱,但在村里有房有车,日子也过得不错。你姐嫁给他后,就还是在咱这个村里,离得近也方便回家看看。”
“对啊,”母亲也附和,“这嫁村里离得近,你姐要是受了委屈我们也能马上赶过去,等她生完孩子坐月子我们也方便照顾。你看多好。”
章零无言。她早就猜到这个结果,只要一提到姐姐分手的事,母亲肯定满口都是为了女儿着想,避免女儿受委屈;父亲呢,他则依旧是那老一套,关心老了病了总得有人照顾,女儿要是嫁远了谁来伺候他。
章零明白父母希望有孩子能陪在身边照顾晚年的想法,甚至知道母亲看似为女儿幸福担忧的背后其实也暗藏着类似的心思。
这很正常,人都是自私的,父母生育孩子除了延续爱的传承外,大多时候也会想要收取一些可观的报酬,其中也包括对父母老病死时的照顾。这很普遍,没什么不能理解的。
章零只是不能理解,
“你们明明答应过我,只要我愿意回来照顾,就不会再阻拦姐姐嫁到外省。但是为什么,明明我都放弃了保研,愿意回到家里做个高中老师陪在你们身边,为什么你们还要在姐姐的婚事上以死相逼?难道你们说的话、我舍弃的东西都是不算数的吗?”
“还是说,仅仅只是一个女儿的牺牲已经根本满足不了你们?在你们眼里,家人团聚真就那么重要?为了换来外人眼里和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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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所以你们甚至觉得姐姐固执坚持了十来年的爱情不重要,觉得我熬夜奋斗了一年又一年的能学习深造的机会也不重要,但为什么,你们却不要求弟弟?”
“他才大二,只是说了句想要毕业后留在域安,你们当天晚上就已经拿出了所有的存折,盘算家里存款多少够不够在域安买房是不是要去工地上再多挣点儿。”
“但这么多年来,你们又舍不得在我和姐姐身上多出一分钱。姐姐当初中考离高中分数线只差两分,你们舍不得交三千块的择校费就让她去读了中专,但却供弟弟读了两万一年的私立高中;而我呢,从小到大,你们一直让我捡姐姐的旧衣服穿,直到我大学毕业前都没我买过什么新衣裳,但给弟弟买的却是上千块一双的名牌篮球鞋,还给他每月几千块的生活费让他在大学里摆阔装城市人。”
章零冷眼看着被她说得哑口无言的父母,忍不住问出了那个盘旋在她心底很久的疑问,
“为什么你们付出这么多,却不要求弟弟留在家里?”
“为什么,偏偏在考虑到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你们想到的不是被你们掏心掏肺付出了一切的儿子,而是这两个被你们忽视了多年的女儿?”
“为什么?难道就因为我和姐姐是女儿,我们就应该得到的最少付出得最多吗?”
她直直地看向自己的父母,声线颤抖着,“爸,妈,我和姐姐只是你们的女儿,不是天生爱犯贱的。”
她说完这句话,忍不住看向对面的山坡。
那里的坡下是村里人栽种粮食的地方,有着好几块土壤肥沃的良田,等到了明年春天,田里会被栽满整齐的秧苗,并寄托着村里人对收获的期盼。
而那里的坡上却是村里人埋葬死人的地方,只有一座又一座贫瘠土壤堆起的坟丘,等到了明年春天,坟上会被覆满杂乱的野草,但没有人会对它们有任何期待。
死人什么也不能负载。
同样在死后被埋在山上的姐姐也是如此。
章零只能看着自己的期待一次又一次落空,对父母的是,对姐姐的也是。
章零看着面前因她的话语而恼怒又悔恨的父母,心底又一次被深深的无力感所塞满。
她终于对父母如此说道,“不用担心我会再给你们添任何负担。我只是因为想多陪姐姐一段时间才会留在家里,等过完年后就会马上离开。”
曾莲芳眉头一跳,熟悉女儿的她似乎已经猜到了女儿接下来的话语。她本能地想要阻止,然而,就像她没能阻止大女儿的死亡一样,她也没能阻止二女儿脱口而出的决绝般的话语。
“所以,请你们不要再管我。无论现在还是以后,都请,不要再管我。”
我已经不想再承担你们任何期待了,也不想再对你们付出任何别的什么。
这是女儿未出口的话,曾莲芳听了出来。
旁边的丈夫已经因为女儿宛如断绝关系般的叛逆话语气得失了理智,他怒骂着。曾莲芳却只是望着女儿捧着花朝山坡上走去的背影。
那个一直被她和丈夫长期忽视着的、却又偏偏凭着好成绩和好工作成为了全家人骄傲的二女儿,第一次地,在她们面前露出了这股抛弃一切的决绝。
她悲哀地发现,那根原本系在她们和二女儿中间的、但自从大女儿死后就越发脆弱的风筝线,此刻终于是彻底地断了。
她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8. 第 8 章
终于走到姐姐墓前的章零已经没空想那么多,她放下手里捧着的那盆菊花,随即走到墓旁的杂草丛里掏啊掏,很快便掏出了一把锄头。
那是她之前就放在这儿的,山坡上没几个人来,一把锄头也没可能被偷,于是她就偷懒将锄头放在了山坡上——反正家里锄头多也不缺这一把。
拿到锄头,章零先惯例地扫了眼姐姐的坟前。
她之前在人婚礼上说姐姐喜欢菊花的话不是胡说的。姐姐生前最喜欢的花确实是菊花,不然她也不会在人坟前栽那么多株。
章零数了数,粉色的马蒂斯、白色的瑞白、橙色的柔情橙、红色的昆蒂红……
已经种了六株了,再加上她才带上来的这盆黄色的金丝菊,便已经刚好七盆了。
放在动漫里已经能召唤出神龙的数,在这里也不过是刚刚绕满了坟前。
章零扛起锄头,开始了吭哧吭哧的又一次挖土。
爱占小便宜的人就是在这时出现的,“呀,零零,你这粉色的菊花开得可真好看,我摘一捧回家放花瓶里可以吧?”
章零瞧了眼那扛着锄头的的不知道该喊作什么婶的隔壁邻居,微笑着,“当然可以。”
还不等妇人因为她的话语露出高兴的神情,下一句话已经从她的嘴里冒出,“如果你不介意我以后也在你儿子婚礼上送他白菊花的话。”
章零说着,同时咧嘴,微笑,表情是自认为的极其和善。
王思琴刚走到山坡看见的便是这一幕。
这块山坡上除了墓地还有少量的几块菜地。其中就有王思琴家的,前两个月时已经栽上了油菜。但最近地里油菜生了虫,王思琴只好和母亲一起,背着喷洒壶打算上山喷农药驱虫。
然后她就看到了对人露出核善微笑的章零。
这姐妹儿是真的虎啊。王思琴脑子里不知怎么想起了这句话,她看看对面僵冷的局面,又看看已经走到前头的母亲,决定还是快点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只是临走前,她还是忍不住瞥了眼章零站着的那块坟前,那整齐排成一排的各色菊花使她差点被晃花了眼。
怎么见她又是拿着菊花,王思琴想。
王思琴给油菜地除完草又喷洒完农药时,已经到了中午,母亲在她之前回了家。她嫌弃女儿菜炒得太难吃,于是只好先自己回家把午饭做好。
山坡上变得空空荡荡的。
王思琴独自走在下山的路上,途中又经过了那座栽着菊花的坟前。章零明显已经走了,坟前的土地上只剩一把锄头孤零零地倒在杂草堆里。
她终于敢随心所欲地打量起栽在坟前的那排菊花。
和她上山时惊鸿一瞥所看见的一样,这排菊花的颜色很多,粉的、橙的、黄的……好几种颜色都有,有几株菊花明显已经被栽下了好一段时间,底部的土已经有了些干硬。
王思琴想起章零在婚礼上说的她姐很喜欢菊花的话,那时本以为是个戏弄人的借口,现在看来或许倒是事实,不然那人也没必要在姐姐坟前执着地种上那么多株。
只是,有两株似乎长了蚜虫。
最近几天都是大太阳,蚜虫又喜欢高温,难怪自家油菜地和这坟前的菊花都遭了殃。但,尽管是身上还背着驱虫的喷药壶,里面正好还剩下一点,王思琴也不打算用上。毕竟是人姐姐的坟前,拿农药喷似乎有点不好。
她干脆暂时卸下了喷药壶,蹲在地上用手把那菊花上的蚜虫一点点地掐死。
章零背着灌了杀虫剂的喷药壶回到姐姐坟前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王思琴那鬼鬼祟祟的样子。
瞥了眼对方头顶上仍旧鲜红的那几行红色字体,章零突然开始忍不住怀疑,难道这人突然死那么快,是因为偷花才被她乱拳打死的?
嗯,别说,依她那个见人就怼的性子,似乎还真确实有点可能。
——可能个鬼啊!
私心里完全不相信自己如此凶残的章零决定再给对方一个机会,她好声好气地,“你在干嘛?”
王思琴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大跳,随后她回头,看见了章零,身子不由得一哆嗦。
与此同时,被她手指握着的那朵菊花,也因为手主人突然的哆嗦而靠近了。“啪嗒”,一朵菊花已被掐得半断不断,凄凄惨惨地坠在空中。
王思琴:……
章零:……
她瞧了眼几欲掉落的菊花,又瞧了眼正哆哆嗦嗦的王思琴,表情已有了些一言难尽:“……你家花瓶里也缺朵菊花?”
“也”字一出,王思琴登时想起了上山时被章零怼回去的大婶,她慌张地解释,“不是,我,我没想摘花。我是看这花上长了蚜虫,又觉得农药喷显得有点不尊敬人,所以想着用手把它弄掉,一个不注意这才……”
她还打算解释下去,却听见章零已经语气平静的,“哦,这样啊,那谢谢了。”
“……欸?你相信我?”
“……我只是相信自己的眼睛。”章零瞟了眼那两株花,原本她打算回来处理的花上蚜虫已经都没了。
但菊花旁边未除完的杂草堆上的蚜虫还有很多。
“蚜虫的扩散性很强,这片不除完的话还是会影响到我栽的菊花。所以我还得再喷次杀虫剂才行,”她看向仍蹲在原地的王思琴,友好建议,“你要不要先躲远点?”
王思琴终于回神,“哦,好。”又瞧见那朵悬在空中半断不断的菊花,“那这朵菊花怎么办?”
“折都折断了,你喜欢可以先捡着。”
栽着菊花的坟前,章零正在喷药,王思琴则站在了不远处,她没有走。经过刚才的交谈,她已经不怎么害怕章零了,而且,她感觉自己似乎是有点想亲近章零的。
她不知道这心理从何而来,或许是因为章零有着她所没有的好学历,也或许是因为她羡慕章零那有仇就报仇的果断脾气,还或许是因为章零前两天帮忙捡了她小侄子被风吹落的帽子。
当然,更或许是因为章零才刚送了她一朵菊花。
王思琴低头看向手里捧着的那支菊花。
那是很好看的一支菊花,粉白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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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的花瓣簇拥着嫩黄色的花蕊,又是像成人手掌似的极大一朵——难怪村里大婶明知章零的烂脾气也想摘一朵了。
“这是什么品种?”王思琴忍不住问。
“品种是国华盛者。”章零继续忙着喷药水,“这个品种的菊花挺好看的,但镇上的花店里都没有现货,你要是喜欢的话,得像我一样去市区的花店买,当然,网上买也行。”
王思琴只是随口一问,她其实不怎么喜欢花,当然也不打算买株菊花来栽。但,“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花。”
章零仍旧忙着喷药水,听到话只是随口一问,“你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对象也没送你花吗?”
章零没有说男朋友这个词,她从不在乎自己身边的女性是在和什么性别谈恋爱,反正在她看来同性恋异性恋都差不多。当然,双性恋泛性恋无性恋在她眼里也没任何分别。
——反正都是恋爱。
——反正都能用上对象这个词。
王思琴没注意到章零用词的讲究,她只是回话,“我只谈过一次恋爱,就是我前夫,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没送过我花。”
她回忆起前夫那时候的说辞,花贵,还不如拿那钱去吃顿好的。于是她也就真的答应了,从此打消了让对方送花的念头。
“我本来以为,我人生第一次收到花会是以后在生了孩子后,等孩子长大或许会送我一朵康乃馨。但是我又被检查出来没有生育能力……”
“现在有朵菊花,倒也挺好。”
王思琴没再说下去,她的目光绕过正在辛苦喷药的章零,又落在了坟前那一排菊花。
那些颜色各异的菊花,将这里妆点得很好看。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也希望有人能在我坟前送花。”她忽然感概。
是一句极其随意的话语的话语,然而章零却在听到这句话后突然停下了喷药的动作,扭头来看她。
王思琴注意到章零的目光在她头顶上方停留了好一会儿,然后她听见了章零问她,“你想要什么?”
“什么?”
“假如有一天你死了,你希望别人在你的坟前送什么花?”
什么花?王思琴沉默,她刚才只是随口一说,实际并没真的想过这个问题。但,如果真的有一天死了,或许她会希望别人送她一朵……
“玫瑰,我想要一朵红玫瑰。”王思琴开口,语气已是坚定的。
“这是你最喜欢的花?”
“不,不是。”王思琴否认,她没有最喜欢的花,也不是很喜欢红玫瑰,但,
“每次情人节的时候,我都能看到别的女孩抱着一大捧红玫瑰。而我却从来没有收到过。所以……”
她想要一支,很想很想。
章零看着面前这个渴望收到一支红玫瑰的女孩,她才20多岁,还很年轻。
但26天后却是她生命的终结。
章零没有再看她,转过了头。
“好,如你所愿。”
对着这个即将消逝的年轻生命,她如此许诺道。
9. 第 9 章
王思琴期盼已久的生命中的红玫瑰出现在了当天的晚上。
她和蒋盼盼在手机上聊天,现在两人已经很熟络了,聊天框里各种搞笑表情包和网络流行梗流水似地刷屏个不停。
下一秒,母亲走了进来,瞥了一眼她的手机后便不耐烦道:
“怎么又在和你朋友聊天,看那穿着就不是个好的,还不如和你那相亲对象聊呢。”
王思琴不由得皱起了眉,她回想起好友上次见面时好友的穿着,短裙长靴黑丝,确实不是思想保守的她妈能接受的风格,但“看穿着就不是个好的”,这话是不是有些太严重了些?
她有些不怎么高兴的,“妈,别这么说盼盼。”
母亲却没把她的话当回事,仍旧自顾自地,“什么盼盼,她不就叫招娣嘛。再说,我说的可都是实话,上初中时她就老占你便宜来着。”`
蒋盼盼初中时,抚养她的大伯因为自己本身便有一儿一女要养,因此能给到蒋盼盼的生活费总是很少很少——顿顿吃学校食堂的素菜都才勉强够的那种。
但初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又有哪个孩子不馋肉呢?
那时王思琴虽是单亲家庭也穷,但她母亲心疼她,给的生活费并不算少——起码顿顿吃学校的肉菜都是够的那种。
于是她便常常把自己碗里的肉匀一半给蒋盼盼,直到被母亲发现才被迫中止。
现在母亲再提也是因为这事,对此王思琴却是不赞同的,“盼盼她可没占我便宜,那明明是因为初中时有人嘲笑我胖,我为了减肥才把一半肉菜分给她的。”
而且,在周围人嘲笑她胖的时候,也只有蒋盼盼站出来为她把那些不坏好意的人都嘲讽了回去。
感激之下,她把自己的饭菜分一半出去是心甘情愿的。
母亲却已经被她的据理力争听得烦了,“行了行了,不就和你说了一句嘛,至于用这么多句来反驳我。好歹我还是你妈呢,怎么这么没大没小的。再说,我也还是那句话,你有这个和我争辩的功夫,倒不如再和那天那相亲的小伙好好聊聊。人虽然有两个孩子,但条件确实算不错了,还有自己的店,生意也不错呢,总比你再去进厂打工的好。”
王思琴已经不耐烦再听下去,她随口答应了母亲会给那相亲对象再发消息的要求,转身便借口“电视还在放着呢”将母亲推出了房间。
无视了母亲隔着一道房门的絮叨,王思琴重新拿起手机,略过有好几条消息未读的相亲对象,径直点开了和蒋盼盼的聊天界面。
有一条消息未读。
蒋盼盼:明天上午罗泽凯约我去山庄钓鱼,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钓完回来咱们正好中午做个大餐。
罗泽凯是蒋盼盼初中时的前男友。
自从王思琴因为王母发现被迫中止了分享午餐后,蒋盼盼只能靠自己来解决吃肉的问题。她长得不漂亮,但天生皮肤很白且嘴甜会说话,罗泽凯就是被她钓到的那个傻大哈。
罗泽凯爸爸早些年是开大货车的,常年不在家,因为觉得亏欠儿子所以给的零花钱也多。罗泽凯和蒋盼盼谈恋爱后,他就用这钱提供了蒋盼盼剩下两年的伙食和衣裳。
直到初中毕业才分了手。
现在蒋盼盼回来老家,不知道怎么这两人又联系上了。
王思琴不想去当电灯泡,她本打算拒绝,蒋盼盼已经又发来条消息:对了,罗承瑜也会来。
王思琴打字的手停住了。
罗承瑜是罗泽凯的表哥,也是两人初中时校友,比她们大一级。这几年据说是在锦市开公司,最近不知为了什么事回来了。更重要的是,王思琴曾经暗恋过他。
王思琴:好的,那我也去吧。
王思琴:明天几点?
蒋盼盼:明天10点我们来接你。
蒋盼盼:衣服的话,就穿上次咋俩逛街时买的那件外套吧,你其它衣服我感觉都不咋地。
蒋盼盼:对了,你有黑裤子吧,记得搭条黑裤子,显瘦。
王思琴捏了捏自己腿上的肥肉,发了个“好”过去。
这一夜的她没有睡好,梦里又出现了遗忘很久的初中时的情景。
那是课间时分,她和好友簇拥着挤在楼道里看风景。穿着浅灰色卫衣的男孩子从操场上跑回来,高高的个子和腿长,风起了,吹得他的头发微微晃动,唯独一成不变的是脸上灿烂的笑容。
有熟悉的站在树荫处喊他,“罗承瑜。”
那男孩就回头,朝树荫处跑去。
她看着那个背影离自己渐行渐远,最终醒了过来。
王思琴没有醒来得太晚,她匆匆收拾好走出家门的时候,罗泽凯的车才刚停到她家门口。
见到她出门,罗泽凯从车窗探出头来,“咦,小胖妞,今天穿得挺好看的啊。”
坐在副驾驶的蒋盼盼瞪了他一眼,“一个大男人能不能别那么多闲话。”她对着王思琴使了个眼色,“别理他,你去坐后面。”
王思琴于是一下明白了罗承瑜就坐在后面。
她紧张地打开了车门,男人正坐在车后座玩手机,听到开门也只是淡淡瞥了她一眼。很冷漠的表情,远远不是王思琴睡梦中那张灿烂和煦的笑颜。
但王思琴知道罗承瑜对待她时一向如此。他看不起一直依靠男朋友混饭吃的蒋盼盼,当然也看不起作为蒋盼盼好友的她。
她心情忐忑地上了车。
“我们是去哪里钓鱼?”她问。
“去章诗玥家钓。她家承包了一大片山专门来做乡村旅游的,据说很是红火,还是市上重点扶持项目呢。我们正好可以去看看。”说话的正在操作导航的罗泽凯,“对了,章诗玥你认识吧?她也是你们这个村的,初中比我们高一级。她还有个亲姐姐,叫章诗瑶,嚯,人如其名,长得跟瑶光仙子似的,那叫一个漂亮。你要是不认识章诗玥,或许也该认识她姐姐。”
王思琴没说她和章诗玥家是远亲,她本就胆小不太敢和男生说话,尤其是在面对曾经暗恋的人时,这份胆小便越发发挥到了十成十。她局促地点头,“嗯,我认识。”
她知道章诗玥家做乡村旅游很是红火,但,“你们不是一直在锦市吗,怎么还知道这个地方?”
罗泽凯已经开始开车,听到这话也只是随口答道,“哦,我哥初中时和章诗玥认识,他看见对方发了条朋友圈,就想着来这里照顾一下熟人家生意。”
只是看条朋友圈就……
王思琴蓦然想到了什么,扭头去看旁边的人。他仍旧坐在旁边玩手机,王思琴看出他在发消息——是和章诗玥。
我带着表弟的朋友来你们家山庄里钓鱼了。你在家吗?
我们已经到村口了。
你在家吗?
章诗玥没回他。
或许是王思琴偷看得太久,罗承瑜斜瞥了她一眼,将手机放回了兜里。两人一路无话。
直到车开到山底的小河附近,身后跟着大黄狗的章诗玥从小路上走过来,她才看见罗承瑜露出了今天以来第一个笑脸。和煦的,灿烂的,像是她睡梦中一样的笑容。
但章诗玥的神情却是十分疏离。她原本在房间里做题,临近考试,她的言语理解题仍旧做得一如既往地烂,因此想抓紧多练几道。但父亲却说有人打电话约了今天来钓鱼,自己要出门,让她帮忙看着。
对于明明时间要紧却又一次被分配任务的情况,章诗玥烦得要死,却还是碍于父亲的嘱托来到了池塘边。
等看到了里面有曾经追求过她的罗承瑜,她的心里更烦了,懊悔自己替家里转发宣传前怎么忘了删掉对方账号。
她冷着脸回答了罗承瑜的提问,“哦,刚在做题,没看到你发了消息过来。”
罗承瑜早就从她的朋友圈中知道她在考公雇员,也没问她怎么考了两年还没考上,只是说,“你要是哪天不想考了,就来我这里。你大学专业不就是财务管理吗,我在锦市开了家公司,初创阶段还正好缺个财务。”
章诗玥冷漠地拒绝,“不用了,我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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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市,那儿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纯粹堪比包身工。”
“你要是来,我可以工资给你开高一点儿。”
“不了,再高我也不想去,”她可不想有一天被追求自己不成的老板潜规则,再说了,“我爸妈让我留在本市工作。”
“哦,也对,你家就你和你姐两个,你姐又留在了兆京,是该也有一个女儿留在家里照顾。”
章诗玥听见这些“留在家里照顾”之类的字眼就觉得烦,好像生女儿的唯一作用就只是为了方便照顾似的,一个女儿不在就必须捆绑住另一个。
偏偏她确实又是被这样捆绑住的。
她懒得再和罗承瑜说下去,喊回正在田边晃荡的大黄狗就以还要做题的理由走了。临了还不忘和王思琴打了声招呼。
直到一人一狗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尽头,罗承瑜才终于回头,和王思琴说了时隔多年以来的第一句话,“你认识章诗玥?”
王思琴略有些紧张地攥住衣角,“是,我和她是表姐妹。”
她没说是远了很多代的、同住一个村也几乎不来往的表姐妹,罗承瑜就以为是像他和表弟那种关系很近、常常走动的。
他罕见地对王思琴缓了脸色。
接下来的时候,罗承瑜对王思琴的态度终于稍好了一些,还坐到了身旁和她说闲话,虽然说的都是刚刚离去的另一个人。
王思琴已经觉得很满足了。她安静听着,偶尔才搭腔,中途还因为太阳太大暂时脱下了外套。罗承瑜因为她突然脱外套的动作在她身上停留了几秒,随后又移开。
王思琴微不可闻地松了口气。
***
山庄除了钓鱼自然也是可以烹饪的。
但几人来得不太凑巧,山庄的厨房正在重新装修,自然也就暂时停止了餐饮的服务,钓上的鱼只能带回。
蒋盼盼是寄人篱下的,做菜并不方便。罗泽凯和罗承瑜的家又早就搬去了市区,乡下房子已经空置多年,钓上来的鱼最后是在王思琴家做的。
王母负责煎炒,王思琴和蒋盼盼负责打着下手,厨房一时间倒也和谐。
罗家兄弟两则站在院子里抽烟。
罗承瑜看了眼被递到自己面前的烟,推了回去,“不用,我喜欢抽自己带的。”
又来了,又是这幅自以为高贵的死样子。罗泽凯心里生起丝厌烦,他知道自己大伯最近这十年挣了些钱,连带着表哥也一跃成了个富二代——而他父亲这么些年却仍旧是个破开车的,所以被看不起也是正常。
可自己好歹还在表哥开的公司里做事,他就算再看不起自己,也不能连递支烟出去都要被嫌弃吧。
可,作为一个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他又确实是没什么可说话的资格的。
他仿佛若无其事地,拿出打火机给对方点了烟。
因为这动作,他的头颅在罗承瑜面前便越加压得比平时低了些。
罗承瑜只微颔着首看着这一幕,表情是理所当然的冷漠。
他是早已习惯了这些的。
也就是在这点烟的功夫,罗承瑜说,“我倒是没想到你这么痴情,初中时的前女友,这时还记着。怎么,真打算和人来个破镜重圆?”
“那哪能!”罗泽凯毫不犹豫地否决,“蒋招娣就一个初中毕业的,哪能配得上我?再说了,就她家里那条件,穷得要死还有个正在读书的妹妹,要是结了婚那我不就成了个移动血包吗?早晚都得被榨干咯。我才不干这冤大头的事儿。”
“初中不就养了人两年吗?现在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是冤大头。”
“那不是因为年纪小。”罗泽凯辩驳着,“不过,也就是因为付出得太多,我才会这么不甘心。你想想,我可是花钱养了她两年,整整两年,她竟然临到毕业也不愿意把chu夜给我。”
说到这里,罗泽凯明显有了气愤,狠吸了口烟后就开始飙起了脏话,“你说,她一个破女表子,亲都亲了,她到最后关头装个**的纯啊。做*的都比她敬业!”
10. 第 10 章
罗承瑜静静地听着自己表弟连篇的脏话,像是早已习惯了似的,平静地,“那你的意思是,你得再目垂她一次才甘心了?”
“那当然,除非有机会目垂一次,不然我绝不可能甘心。”
罗泽凯总结完,又想起问身旁的表哥,“话说,我都说完我的了,你是不是该说说你的,对那章诗玥,你究竟什么意思?难道真的还喜欢她?”
“喜欢?”罗承瑜笑了笑,“要真是还喜欢,我怎么可能这几年谈那么多女朋友。”
因为人长得高且帅,再加上家里乍富带来的底气,罗承瑜近年来谈过的女朋友一点儿也不少,单今年一年就有五六七八个。
其混乱的恋爱经历可见一斑。
这样的他,当然不可能像个痴情种一样多年还喜欢同一个人。
“不过和你一样,有些不甘心罢了。”他抖了抖手里的烟灰,语气平淡。
他初中时认识的章诗玥。那时他已经从高年级朋友那里听说了章诗玥亲姐姐的美貌,但一直没见过。想着姐姐长得好妹妹肯定也不会差,他和一群人围在了章诗玥班级门口凑热闹。
随后章诗玥从教室门口走了出来,身形瘦弱,黑色短发下露出白皙的脖颈,是极其富有书卷气息的文静美。但面貌文静的美人却冷漠地瞥着他们这群看热闹的人,语气极为厌烦地要求走开。
总之,很强烈的反差感。
也很让人心动。
他就在那时动了心。
然后开始追人,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始终没有结果。初中的章诗玥满脑子只有学习,根本不屑搭理他这种天天换女朋友的花心混混。
等到两个月时,罗承瑜决定放弃。他确实喜欢章诗玥那类型的,但再喜欢也敌不过在“兄弟”那的颜面。
可内心仍然有着没追到人的不甘。
也是因为这点不甘,他才在看到对方朋友圈后就鬼使神差地来到了这里。然而结果也不过是同多年前一样碰了一鼻子灰。
表弟在旁安慰他,“你也别想太多,章诗玥就是个山里的村姑,眼睛光用来看山了又哪里会看男人?何况还考公考了两年都没考上,可见智力也不咋地。这样的女人可不适合拿来结婚。”
罗承瑜讥讽地笑了,“就是想玩玩而已,我可没想着和她结婚。”
他心里希望的结婚对象是最近新认识的某个老总家的大小姐,或者家境富裕的其它女人也行,总之最好能在事业上帮助他。至于长相如何则无关紧要。
然而,就如同章诗玥懒得回他消息一样,他看重的富家小姐也从来都不屑搭理他。哪怕已经见面好几次,他却到现在连那大小姐的微信号都没加上。
他心里升起浓浓的挫败,有些烦躁地将烟蒂扔在地上,转瞬又点了根。
表弟隐约知道些他追求老总女儿无果的事,劝着,“也别老是想得那么悲观,我看啊,你对女人的吸引还是在的,你瞧今天蒋招娣那小胖妞朋友还一直盯着你看呢。”
罗承瑜厌烦地,“我可不喜欢肥猪。”
“拜托,哪肥了?我说你眼光可得变变了,人家那叫微胖!有胸有屁股的多好。你不一直喜欢胸大的吗,这个,刚才在池塘边她脱外套的时候我可看见了,嚯,胸那叫一个大。”
罗承瑜顺着表弟的话回忆起了刚才河边看见的那一幕,确实胸是胸、屁股是屁股的。尤其是那胸,跟个小型足球似的,应该有D吧?还是E?或者是F?
他有些摸不准,但不妨碍心里升起了丝震撼,同时还夹杂着连他自己也没法控制的些许欲念。
色欲熏心,莫过如此。
与此同时,厨房内也并不平静。
王母挂掉电话后匆匆走出了厨房,徒留下两个年轻的小辈看守着厨房。
蒋盼盼目送着好友妈妈消失在了窗外,开口,“你那侄子,才一年级吧,可真是会挑时候惹事。不就是一个玩具吗?至于抢不过就动手吗?还把人小女孩都打哭了。”
她瞥嘴,十分不屑,“幸好这鱼的调料都被你妈炒好了,现在翻下锅等它熟了就行,要不就凭咋两同样烂得没边的厨艺,炒出来的鱼能不能吃都不一定。”
王思琴笑了笑,她是知道好友对外人略有些刻薄毒舌的本性的,所以倒不在乎对方对侄子的吐槽,而且,她说的也没错,侄子确实是经常闯祸的。
比起这些,她更关心自己的好友。
“我看罗泽凯还是挺喜欢你的,他初中时就对你挺好的。”她说。
“喜欢?”蒋盼盼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你太天真了,他对我可从来不算什么喜欢。只不过是他早熟,需要一个满足他需求的女朋友来玩玩。我又恰好撞上了而已。”
她翻炒着锅里的鱼,神情嘲讽地,“当然,和他比起来我也不算什么好货,为了能够有钱吃饱饭,我连自己的身体都能毫无顾忌地献出去。短视又毫无廉耻之心。”
“所以,我也是个烂人。”她给自己下了结论。
“我知道你只是迫不得已。”
“哪有什么迫不得已。就算当年是,现在也早就不是了。你甚至不知道我这么多年都做了什么……”
“我知道。”
“……你知道?”
“是,我知道。”王思琴终于没有再逃避问题,她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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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好友的视线,终于主动地告诉了她,“那天我把我们逛街时的合照发了朋友圈,一个我以前打工认识的老板娘私聊了我,她说她见过你,还说你是个……”
后面的词,她没有说出来,那对好友来说似乎太过残忍。
她转移话题,“鱼应该快熟了,我把火调一下吧。”
蒋盼盼却已经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她直接地问了,“所以你早就知道我是个给别人当情/妇的烂货?”
“……是。”
“而且,”她试图纠正,“盼盼,我并不认为你是个烂货。你是个好女孩,真的。”
“好女孩,呵。”蒋盼盼轻笑了一声,分不出是嘲讽还是别的什么,又从兜里摸出了一根烟,“抽烟喝酒堕\胎,为了钱还给别人当情/妇,这样的我,你却说我是个好女孩?”
“王思琴,你还真不愧是个中专毕业的没文化,连这么简单的认知都会出现偏差。”她嘲讽着,口中喷出的是同样呛人的烟雾。
那烟雾混着厨房的油烟一起,呛得王思琴有些难受。她别过头,不去看蒋盼盼那同样被呛得有些泛红的眼。
片刻后,她开了口,声音是不知被烟雾还是别的什么呛出的嘶哑。
“我知道你只是别无选择,盼盼。”
“如果当时身边但凡还有一条其它路,我想你都不会这样做的,盼盼,你只是没有办法,只是逼不得已才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任何人都没有立场来指责你的。”
真老土。蒋盼盼想,这话她可不止一次地从电视上小说里看过无数次了。王思琴是真的笨啊,就连安慰人都不知道找些新鲜的词。
可是,在这并不新鲜的说辞里,她却不知道为什么红了眼眶。
如果当时没有父亲遗留下的那些债务,没有妹妹要上学的学费,没有大伯催逼着要求偿还的恩情,如果她的学历不是什么都派不上用场的初中毕业,如果,她的面前可以多出一条路……
可惜,她现在已经深陷泥淖了。
再要不了多久,她甚至会□□脆地死掉,徒留下一个狼藉的名声。
她又看向旁边的好友,还是和从前一样,蠢笨、老土、木讷,而这样的人,却还在试图给她力量……
她想控制眼,然而泪水不知什么时候早已大颗滚落下来。
一定是这厨房的烟雾实在太呛人了。她试图替自己辩解。可王思琴却已经走过来抱着了她。
是温暖的,和过去一样的怀抱。
她搂住她,像搂住一个失而复得的宝物,随即便再也不能自己地大哭起来。
真好,在人生的最后时刻,她还是回来了。
11. 第 11 章
王思琴在几天后收到了罗承瑜约她一起去看电影的邀请,彼时她正和蒋盼盼约在一起吃火锅。
看到消息,她兴奋地和好友分享。蒋盼盼也替她高兴,还提出等下可以陪她再去挑几件合适的衣裳。
王思琴想到自己昨天又穿坏了一件内衣,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买件新的。
熟料她话才刚出口,蒋盼盼已经快速地否决了,“别买内衣。”
“什么?”王思琴疑惑自己为什么连件内衣都不能买,坏了再买不是正常的吗?
蒋盼盼没有读懂她的意思,她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我说,你如果想和罗承瑜在一起久点的话,那就别那么快买新内衣,也别那么快地和他发生关系。否则,你们关系发生的速度越快,他甩掉你的速度也会越快。”
王思琴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好友,“我只是内衣穿坏了想买件新的而已,为什么你会认为我是打算和他……”她没能将那最后四个字说出口。
蒋盼盼忙着在火锅里烫入新鲜的鸭肠,随口说道,“难道不是吗?当时天气明明没有热到脱外套的地步,你却把外套脱了,尤其里面还是件紧身又显胸、大的。我可不相信一直喜欢穿粉色大T恤的你会突然……”
她忽然停住,收回了自己夹着鸭肠的筷子,“抱歉,我刚才没注意话可能说多了。”
王思琴没有搭话,她沉默地看着面前沸腾的汤锅,正如同自己同样沸腾不止的心。
她确实是故意为之,她知道自己胖,不算高,长相一般,唯一的优势就是胸大,所以前夫才会在见她一面后就开始追求她。
很恰好,罗承瑜也喜欢。
她想不出别的办法,就只能利用起自己身上这唯一的优势——尽管这行为与她过去二十三年保守的人生信条相违和,尽管这件事听上去似乎有点卖弄的意思,但,那毕竟是她从初中起就喜欢的人。
无论什么手段都无所谓。只要让她能靠近他身边。
她没想到好友会看出来。
那番话仿佛是撕掉了她的遮羞布,使她的蓄意勾引就这样暴露在明面上。尤其她使的又是这样低劣的手段……
带着莫名的羞愧,王思琴低下了头。
认识多年,蒋盼盼见她低头就猜出了她在想什么。她放下了筷子安慰,“我没有要贬低你的意思。你想,我都没脸面地去做那一行了,怎么可能会反过来看不起你。”
她提出自己的看法,“我只是觉得,如果你真的喜欢罗承瑜的话,就不应该以这种方式引起他的注意。毕竟,肉/体吸引来的喜欢都是很短暂的。或许你当初应该换种方式……”
王思琴平静地,“换种方式又能怎样呢?像我这样的人,没学历没长相家境普通不说,又丧失了女性基本的生育能力,条件差到连家里人都预备让我嫁个大十一岁的男人去当孩子的后妈。”
她看向好友,目光怆然,“盼盼,你应该明白的,这样的我,无论是换任何方式都没有资格和喜欢的人共度余生的——所以,我不会在乎是否短暂。”
“只要能让我靠近尝试一次,那就够了。”
桌上,鲜红的麻辣锅底仍在沸腾。
******
日久生情的说法并没有在王思琴身上得到验证。
几次约会下来,王思琴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她刻意温柔、体贴、背下罗承瑜喜欢的东西并假装感兴趣地和他讨论,却统统一点用都没有。每一次,罗承瑜的目光都会绕过她深情的眉眼和滔滔不绝的嘴,最终落在她胸前的起伏上。
每一次都是如此。
她感到了绝望。而罗承瑜已经在一次又一次乏味的约会流程中产生了厌烦,终于有一次,他不再按捺自己内心的欲念,对王思琴提出了最后通牒:上9床?还是彻底分开?
王思琴没有答案。
她带着茫然而杂乱的心绪回到了自己家,本想好好地休息一番,却意外看到了自己的兄嫂。这对夫妻正在冷战,六岁大的侄子则躺在地上哇哇大哭,药片和水被扔到地上凌乱地散着。
奇怪,这几天又不是兄嫂休息的日子,她们怎么会突然回来?
王思琴心中疑惑,但房间内冷硬的氛围使她不敢多嘴询问,勉强才从母亲的念叨里听出了个大概。
原来兄嫂两人的突然回来和吵架都是因为侄子浩浩。
六岁大的浩浩今天一大早就说自己头疼,走路都七拐八拐的。王母以为孙子生了病,和学校请了假镇上医院,却没检查出任何问题。浩浩还在嚷着疼,甚至连站都已经站不稳了。王母担心是大问题,着急忙慌送去市里后又给儿子儿媳打了电话。
接到电话的儿子儿媳便慌里慌张地赶到了市里医院。
检查的结果却让两人大吃一惊。原来孩子根本不是得了什么大病,只不过是不想上学,所以才从电视上学来装病的招数想骗年迈的奶奶。不料装得太过把父母都引了回来。
现在两夫妻就因为这吵架。
哥哥还在抱怨孩子装病害自己和修车店里请假扣了工钱,嫂子伍小玉却已经被儿子的装病气得丧失了理智,她指着丈夫大骂,“上梁不正下梁歪,儿子这样就是和你学的。”
王思琴他哥气得眉毛倒竖,想也不想地反驳,“学个屁!我什么时候骗过人。”
伍小玉听到这话越加生气,她大声责问,“你还说呢!你自己想想你什么时候没骗过我?当初你追我的时候,我有没有说过,我对文凭有执念,只想和大学生谈恋爱。是你见我好看,网上买了份假文/凭骗我,我才答应和你在一起的。在一起后,你又骗我说不用吃药,你会全程做好措施的,结果呢,你半路又偷偷地摘了……”
男人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心虚,他当时嫌弃妻子娘家要的彩礼太贵,所以才偷偷摘了那玩意儿,试图生米煮成熟饭来减少彩礼,好在最后也确实成功了。
但他也很不耐烦妻子拿这事说事,不耐烦地打断,“是,我承认这些是我骗了你,但这都多少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你怎么现在还记得。果然像他们说的,女人家家的,就是小心眼爱记仇。”
伍小玉瞪着丈夫,生气地,“我小心眼爱记仇,你怎么不想想你这么多年来骗了我多少回!”
她想起怀孕时,丈夫说托人在国企里找了份工作,等孩子生下就去市区不住乡下了,以至于她在整个孕期都满怀希望。但一等到孩子生下,丈夫又告诉她找的中间人不靠谱,收了钱没办事,还是得回到修车店打杂去。当然,钱也没了。
后来又是孩子满周岁时、孩子幼儿园时、孩子一年级时……
一次又一次,林林总总的无数次欺骗,早已经令她对这场婚姻感到麻木。但,她又还记得自己是个母亲。
她爱儿子,因此哪怕丈夫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她却还是为了儿子忍下去,总想着儿子是乖巧的,是和丈夫不一样的,等儿子长大了就好。
而现在,儿子的装病把她震醒了。
她看着儿子与丈夫几乎如出一辙的稚嫩五官,又看着对自己冷漠厌烦的丈夫,忽然笑了起来,说,“我早该知道的,早该知道的。老鼠只会生老鼠,大骗子也只会生出个小骗子。是的,骗子,都是骗子!”
话音落地,她终于下了决心。
离婚!必须要离婚!她不能让自己的一辈子都被这对骗子父子给毁了!
对于王思琴来说,她嫂子离婚的想法提出得太快又太坚决,甚至还不等她哥豁出去脸面认错道歉,嫂子已经连夜收拾了所有东西离开了她们家。
为了挽回嫂子,哥哥连续几天都去了嫂子当保姆的小区蹲守,却只等来嫂子当保姆的那户人家真正的主人。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漂亮、精致,又有着身居高位的职业女性身上特有的利落。
她看着如下水道老鼠般蹲守在小区大门口的王思琴她哥,冷静地、客观地摆出了自己的身份——是放在省上都十分出名的优秀律师。如果王思琴她哥不愿意离婚,那她会愿意帮自己的保姆打赢这场离婚官司。
不擅长控制情绪的王思琴他哥没忍住愤怒,上前打了那女人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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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来了派出所五日游和几千元的索赔。
从派出所出来后,王思琴他哥终于同意了离婚。
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母亲几乎忙得不可开交。为了安抚儿子,她不再有时间照顾自己的孙子,这任务最终落到了王思琴身上。
又一晚给侄子读完睡前故事后,她听到了客厅窗户没关严传来的风的呼啸声。估摸着又是哥哥最后关的窗户,他每次都是忘了关严。
王思琴只好自己去关。
才刚走到客厅,母亲和哥哥的低声谈话声已经顺着同样没关严的门缝传了出来。
“妈,你以后先别给妹妹介绍相亲对象了。”这是哥哥的声音。
母亲下意识地反驳,“那哪行。你妹她才23岁呢,不相亲怎么给她找个好人家。”
“妈,你想什么啊,我又不是说一直不让妹妹结。只是她不是不能生吗,这样的条件也没几个男的会看得上,大都是要她给人当后妈,既然如此还不如让她留在家里照顾你和浩浩。到时候挣的钱也全都会花在咱们家里,总比让外人占了便宜好。再说了,浩浩是她亲侄子,以后总会给她养老的,可比你介绍妹妹去给陌生小孩当后妈好——”
后面的话,王思琴再没有听进去了。
她回想起自己哥哥前几天催逼着要她赶快结婚的场景,那时他家庭美满,于是巴不得自己这个讨人嫌的妹妹赶快滚出去。
而现在,他离了婚,孩子尚小还需要人照顾,于是又希望她这个妹妹继续留在家里当保姆。
在她哥哥眼里,她究竟是一个人?还是被当成了一个随时可以使用丢弃的工具?
王思琴已经觉得心寒。
而更令她心寒的是片刻后母亲的回答。
“哎,我就是担心你妹妹那条件,本就是个不能生的,再拖个几年年龄大了,怕更是找不到什么好货色。不过你现在离了婚,孩子确实需要人照顾,这件事总是要比你妹妹的婚事要更重要些。”
她一锤定音下了结论,“也是,自家妹妹照顾总比外人要放心些,我干脆留她在家里多呆几年。”
后面的话,王思琴已经听不清了。她的大脑在此刻已被冲击成浆糊一堆,脑子里翻来覆去回想起的,都是母亲说的那句“你的事要更重要些”。
哥哥的事比她的事要重要吗?
哥哥的事又比她的事重要了吗?
她回想起以前——
她生病时,母亲撇下发高烧的她送哥哥去学校,说哥哥上学更重要;她读书时,母亲藏起她好不容易得来的期末奖状,说哥哥自尊更重要;她结婚时,母亲拿走了她的所有彩礼送给哥哥,说哥哥买车更重要。
而现在,同样的事又一次发生了。
这么多年来,哥哥有哪一件事是不比她重要的吗?
她知道母亲的重男轻女,她不怪她,因为她知道母亲就是那一套老观念,老一辈嘛,都这样,反正只要她仍然是爱她的就是。
可是,这样总是被轻视的、被忽略的、被一次又一次权衡利弊放弃的,究竟是真的爱吗?
她得到过爱吗?
她爱家人,可家人真的爱她吗?
是爱?还是养老和照顾家庭的工具?
她忽然觉得有些恍惚。
凉意顺着没关严的窗户争相钻了进来,又渐渐浸染了她的全身。
她终于感到有些冷了,于是想尽快回到有着温暖气息的被窝里去。
她打通了已经好几天没联系的罗承瑜的电话,和他说,“你上次不是问我选什么吗?我现在有答案了。我选择前者。你来接我吧。”
“但是我要一束花。”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最终目的达成,罗承瑜十分地好脾气,对她也耐心起来,“什么花?”他问。
她听见了自己的声音,轻飘飘地,像个生无可恋的死人,但她知道自己内心是坚定的。她说,“玫瑰,我要一束红玫瑰。”
如果注定她最后什么都没办法拥有,那至少一束虚假的红玫瑰还是她能够留下的。
12. 第 12 章
罗承瑜理所当然地答应了她。
红玫瑰被从花店买来,摆在了酒店的床头柜前。没有瓶插,它就那么孤零零地躺着。
罗承瑜已经开始脱外套。
二十多岁年轻男人的身体毫无疑问是好看的,王思琴的目光从他身上扫过,从那张被她暗恋了许多年的脸,到经过锻炼后宽阔的肩膀,再到那双与个子相符的显眼长腿。
她的视线停留在中间。
没有任何遮掩,她得以很清楚地看清那东西的全貌。
她盯着那儿,忽然意识到,即便是她喜欢了十多年的男人,在这一点上也和她不怎么喜欢的前夫没有什么区别。
或许男人都是一样的肤浅。只是她的记忆美化了他。
男人已经开始动作,幅度略微有些大了,摆放在床头柜上的红玫瑰不小心掉了下来。王思琴盯着那片被砸落的红玫瑰花瓣,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记忆:
面容青涩的两个女孩在教室里前后排坐着,其中一个手里捧了束红玫瑰。她正艳羡地看着,忽然一支红玫瑰递了过来。
“毕竟请我吃了整整一年的饭,也送你一朵吧。”
“喂,你怎么一直盯着花看啊?拜托,你不是嫌少吧。虽然我也想把一半的玫瑰花都送你,但就罗泽凯那家伙的抠门劲儿,我要是把他送我的玫瑰花一半都送给你真的会被他说的。”
“算了算了,我真服了你了,别一直盯着看了,这一束玫瑰花都送你了行吧。完了,等下罗泽凯真的要把我骂惨。”
乡镇初中常见的破旧教室里,独属于十几岁少女的青涩声线叽叽喳喳地响了许久,最终又渐渐地淡了,耳边传来的依旧是男人**时的低沉嗓音。
他说的是什么,王思琴头一次没有注意去听,她只是盯着那掉在地上的红玫瑰,想着,原来上一次章零送她的那朵粉色菊花,并不是她第一次收到的花。
原来已经有人送过她花,原来她已经拥有过一束红玫瑰。
原来如此。
****
直到关门声沉重地响起,罗承瑜还有些想不明白。
不是之前还说初中起就开始暗恋他吗,怎么不过是进行到一半,却又露出那样的神情,还主动地和他提出了结束?
难道是自己技术太差?
可不对啊,他谈过那么多女朋友,没一个说过他不行的。再加上他当时真的有被那身材震撼到,所以是抱了当长期pao/友的想法来动作的。
——他没想着让对方当自己女朋友,因为在他看来王思琴不过就是个中专学历的村姑而已,远远不够格。当然,章诗玥也不够格,她只是长得好看且家里有点小钱,但说到底还是个没家世没背景的乡下人。
他心里还惦记着老总家的女儿。
这话又扯远了。总之,他虽然没想和对方谈恋爱,但确实因为那身材想保持一段比较长时间的床/伴关系,所以也使了劲儿试图让对方满意。
可怎么迎来的是这么个结果?
难道真是他技术不行?除了这个好像也没什么别的原因。
直到见到来找他的表弟时,他心里都还在想着这事儿,于是便主动地问了。当然,他的说辞仍是“我有一个朋友”那套。
表弟的答案也十分干脆的,“那哪能是因为什么?不就是那男的技术不行呗。不然十多年的喜欢哪能就这样潦草地结束。”
表弟说着还凑近了看他,故作神秘地探听,“话说回来,你说的这个朋友是不是就是上次和咱们一起去足/浴店的那个郑总。嗐,那家伙我可在当时就听足/浴店里小姑娘说了,他有点早那啥……”
原来郑总也不行吗?奇怪,自己为什么要说也?
坚信自己很行的罗承瑜黑了脸,果断绕开了这个话题,“公司的前台今天有和你打电话吗,那两个女的今天还来了没?
“说还是每天都在来。”
罗承瑜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他说的那两个女的,其中一个是自己的前女友,因为气不过被他戴了绿帽所以最近天天来公司闹事。另一个嘛,则是他在酒吧里遇见的,本来以为是个会玩的,没想到是个chu,家教又严,现在对方家里知道后正领了人想找他讨说法……
他偶尔会疑惑酒吧里遇见的女孩是怎么知道自己公司地址的,但想起自己酒醉后一向话多,或许就是那时候说漏嘴的。
比起思考这些,如何赶走来公司闹事的两个女人这问题显然更令他烦躁,就算是报警,也因为涉及到情感纠纷而被和稀泥地处理。
别无办法的罗承瑜只好暂时躲回了老家网络办公。
他现在唯一的期盼就是这两个女人能快点走了。
但表弟没有说出他想要的回答。
“那就还得再躲一段时间,”罗承瑜捶拳,气愤又无奈。“艹,这两个女的真他妈烦人!”
确实烦人,罗泽凯想,要是早知道那两个女人那么难缠,他或许也不会把自己表哥的公司和家庭地址爽快说出去了。只是那时嫉妒心占了上风,就难免想给人找点不痛快。
现在他倒是有些后悔自己之前的行为了,不然也不至于困在老家这个无聊的城市那么久。
不过,好在还有一个有趣的玩意儿。
想到和他约了今晚在酒店见面的蒋盼盼,罗泽凯心里已不由得火热起来。
另一头,王思琴却是一回到家就开始掏出了手机。
电话一接通,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盼盼,你在哪?我想见你。”
“哦,是思琴啊,”隔着话筒,蒋盼盼的声音听上去显得十分疲惫,“晚一点儿吧,思琴,我还有点事儿要处理,咱们明天再见好吗?”
她像是已经累到了极致,每说一个字声音便不由地低了一分,最后还忍不住打起了哈欠。
那声音太过明显,即便隔着话筒也有些难以忽视,何况王思琴又从来是个不喜欢为难朋友的人。她只不过是犹豫了一瞬,“好的,盼盼,那我们明天再见吧。”
“嗯,好。”
两人说着就要把电话挂断,然而下一秒,蒋盼盼的声音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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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又从手机里传了过来。
“对了,思琴,”她仿佛才想起来似的,“再过几天不是你的生日嘛,我给你买了礼物,应该这两天就会到了,你记得收到短信就去取一下。”
“记住一定要去取,那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她再三强调。
好友的郑重其事令王思琴有些一头雾水,不过她并不是个会拒绝朋友的人,因此思索了一会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好的,我一收到短信就会马上去取的。盼盼,那咱们明天见。”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好半晌才终于回应她,“嗯,思琴,咱们明天见。”
通话结束了。
王思琴握着手机,好友一反往常的态度令她心底浮现些许不安,却又想不明白这不安究竟是为了什么。
算了,不要再想,反正依照她愚蠢的脑子怎么也想不明白,还不如等明天见到盼盼,一切就会弄清楚了。
她如此安慰自己一番,才觉得心里终于好受了些,正打算关了手机去补觉,“叮咚”,新的日历提醒已经从手机上跳了出来。
屏幕下方的则是一条所谓的哲理名言,内容是——
“所有承诺的明天,都是时间设下的骗局。”
蒋盼盼把电话若无其事地挂断后,听到的便是章零这一句宛如感慨般的低叹。
她故作不懂,“什么?”
章零瞥了眼她的头顶,那上面的字红得已经刺眼了。
姓名:蒋盼盼(曾用名:蒋招娣)
出生日期:阴历1999年1月11日
死亡日期:阴历2023年12月4日
是今天。
这个刚刚在电话里和好友许诺着明天的人,是一个已经不可能拥有明天的人。
而从她刚才接电话的神情来看,或许她对自己即将死亡的事并不是一无所知。
但章零并不是个喜欢窥探别人隐私的人,既然对方要故作不懂,那她自然也不会穷追不放。
“没什么,”章零选择绕开话题,“我挺高兴你妹妹还记得我,也意外你会替她来看我,不过现在已经过了中午,这位家长还不打算离开吗?”
这话说得还真是直接。
蒋盼盼有些意外地挑眉,她可从没想过妹妹常常挂在嘴边那位什么都好的章老师会是这样的性格。怎么说呢,确实很坦率,但,也容易令人有点莫名的不爽。
“章老师这是着急赶我走吗?”
“早说了不用叫我老师,我已经辞职很久了,现在只是个无业游民罢了。以及,我并没有要赶你的意思,只是想你或许还有一些别的重要的事情需要赶紧处理。”
她意有所指道,“毕竟,这一天已经快要结束,你的时间所剩不多了,不是吗?”
蒋盼盼一愣,目光平添了几分锐利。
这人,像是看出来了什么。
如果她真的看出来什么,她不介意亲手解决掉她。
幸好,她杀人已经很有经验了,或许不会让眼前这位受上太多的苦。
13. 第 13 章
“叮咚”,是手机收到新消息的声音。
最最最无敌可爱的妹妹:姐,你真的替我见到了章老师吗?她现在情况怎么样啊?身体好不好?心情好不好?还记得我吗?
最最最无敌可爱的妹妹:姐姐姐,你快回我啊。
最最最无敌可爱的妹妹:姐!回我回我。
看见是妹妹发来的消息,蒋盼盼的目光顿时柔和下来,她挨个将每条消息都回了,再看向章零时已不复之前的锐利。
这个人对妹妹很重要。她不能杀了她。
蒋盼盼果断放弃了之前的心思,收起手机从座椅上起身,“走了,章老师,下次再见。”
章零没再纠正她那不合适的称呼,只态度平静,“嗯,下次见。”
她望着蒋盼盼头顶的那片鲜红字幕,心里清楚,这个能够再见的下次永远也不会来了。
今天就是她的死期。
蒋盼盼又何尝不知道今天就是自己的死期呢?事实上,这本就是她为自己挑选的好日子。无论是死亡还是死亡的方式都不是她能够决定的,既然如此,那就挑个适合祭祀的好日子算了。
也算是她唯一能够自我决定的事了。
算上刚才的,她今天已经和三个不同的人说了类似“再见面”的话了,而她已经注定了食言。而现在,她还要在临死之前把第四个人拉下水。
她快走一步绕过了酒店走廊鲜活的绿植,走到一片悬挂着死寂图画的墙壁前,抬手,敲响了房门。
“你总算来了。”
房门打开,门背后是男人早就布满了期盼的脸。
是罗泽凯。
“你要不要先洗个澡?”他问。
蒋盼盼的目光在他仍旧沾着水珠的胸膛和已经换好的浴袍上一扫而过,“可以,那我先去洗澡。”
她顺手将拎着的包放在床头,仿佛才想起的随便一问,“对了,你那个东西带了吗?”
那个……
罗泽凯懊悔地一拍脑袋,他就说总感觉忘了什么东西,原来是这个,当即迅速到,“我马上下楼去买。”
蒋盼盼则完全是随口一提,“不买也没事。”
反正她今晚就要死了,这玩意儿有没有对她用处都不大。
“那哪行。”罗泽凯出乎意外的坚持,“我现在就下楼,这玩意儿可不能没有。”他已经开始换上出门的衣服。
蒋盼盼原本将要去浴室的脚步停了下来,罗泽凯额外坚持的反应让她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怎么?你害怕我有病传染给你?”
罗泽凯系鞋带的手颤抖了下。
他确实是担心蒋盼盼有病的。毕竟对方初中时就曾为了吃口饱饭而和他恋爱,更何况如今对方那一身昂贵的名牌服饰。他又不是什么见识短浅的傻货,自然清楚无论是衣服还是那包,都是正品。
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个才初中毕业的乡下姑娘,没背景没势力,除了年轻嘴甜之外一无所有,究竟是从哪里弄到这么多钱的?
再加上,过去的事实已经摆在那里了。
罗泽凯承认自己心思狭隘,反正他只能往那几个特殊职业想。
可,就算如此,让他放弃这次发生实质关系的机会,他也不愿意。
他绝不会再让少年时候的不甘再延续到他的中年。至于这里面除了不甘是不是还掺杂些别的,他不愿意去想。
总之,他现在脑子里的想法就只有先睡一觉再说。
对于蒋盼盼的质问,他只佯装不知,强撑着笑到,“那哪能呢?我这不是担心你身体嘛。堕*这事毕竟对谁都不好,你说不是吗?”
蒋盼盼盯着他,没吭声。
罗泽凯已经站起身来,“好了,我出门了。”
蒋盼盼这才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早去早回。”
浴室门关上了。
罗泽凯明白自己这关算是过了,他松了口气,临出门前又仿佛想起了什么,“对了,你喜欢什么类型的来着?草莓味的要不要?我记得你初中时就喜欢草莓来着。”
浴室里的水声停了,女人冷冰冰的声音响起,“随便。”
罗泽凯没太在意女人冷漠的语气,好歹恋爱过两年,他是清楚对方看似嘴甜的表面下臭硬的本性的。
房门被关上了,浴室的水声却迟迟地没有再响起。
蒋盼盼看着镜子,那是一张熟悉的女人的脸,是她的脸。
和初中时相比,她的面貌经历了时光和美容医院的洗礼,已经变了太多太多。有时,她也会恍惚,分不清自己究竟还是不是自己。
可现实从不会给她太多思考的空间,那个人的情妇从不止她一个,她要争、要抢,既要打扮得花枝招展,还要时不时害死几个人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样才能避免和前任们一样被活埋的命运。
她很累,每天都活在心惊胆战之中。
好在这已经是最后一次为对方做事了。
她原本选中的目标并不是罗泽凯,可是在她回到老家后,他却是第一个跳出来找她的。于是她被果断安排了旧情人再复合的庸俗剧本。
原本,她偶尔也会觉得心中有愧。毕竟罗泽凯虽然居心不良,却也确实帮助了当时的她。因此也一直挣扎着试图换个人选,只是一直没有被同意。
因为这,她对罗泽凯本是充满愧疚的。
经过刚才的一遭,这愧疚却是终于没了。
浴室的水声终于再次响起了。
等罗泽凯拎着东西重新回到房间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已经盥洗一新的蒋盼盼,她正坐在床边上,手里拿着块遥控器。
“看电视吗?”
罗泽凯将兜里印着粉色草莓的包装盒扔在床头柜上,无可无不可地随口应了,“嗯,都行。”
于是墙面上的液晶电视便径直现出了画面。
是档野兽观察类的节目。
“这兽类可真贪心。”女人看着电视点评着。
男人只是附和,“是啊,真贪心。”
多年的夙愿成真,他还有点不真切的恍惚。
“要不要吃点东西?”
“你带了?”
“嗯。”
“那我吃一点吧。”男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确实是有些饿了。
于是女人便将东西递了过来。
之后的事,似乎全是印证了那句“吃饱了才有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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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伴随着力气恢复的还有男人喷涌而出的情话,“盼盼,我爱你,一直都爱。”
女人的手停住了。她没有说话,只回应了对方一个比先前更热情的吻。
**的烈火烧得正酣。
激情一旦上头,总有人忘了灰烬会紧随其后。
没去看床上已经瞪着双眼死相惶恐的男人,蒋盼盼已经拿出了手机开始编辑消息。
“他已经死了。”
那头很快给了她回复,“很不错。半小时之内,你记得也要和他服用同样的药,时间相差太久容易看出破绽。”
蒋盼盼回了一句“知道了”,又把电话卡取出来折断扔进马桶里冲走。
做完这些,她又重新回到了床上。
男人死不瞑目的脸又一次出现在她的视线。
她看着他,忽然又想起初中那条幽静的小路。
“喂,”面容青涩的男孩从大树背后跳了出来,拦住了她的去路,他喊她,“蒋同学。”
她于是停了脚步,疑惑地看他。
她认得这个人,五班的罗泽凯,和她同一年级,周一刚因为在课堂上拿游戏机外放打游戏被罚在国旗下做检讨。但是,她记得他并不是因为检讨,而是——
“我课桌抽屉里那些牛奶和零食都是你送的吗?”她直接了当地问。
男孩怔了怔,似乎没想到她会问得这么直接。
片刻后,他呆呆点头,“……是我。怎么,送点礼物都不行吗?”
“没有,我没说不行……”
“那你是不想要?”一提到这,男孩的声音猛地高了八度,近乎是恶狠狠的,“告诉你,蒋招娣,我想送就送了,你不想收也得收,甭想着把它们扔了!你要是敢扔了,老子明天就找人来把你打了!”
正准备说话的女孩:……
这人脑子里确定没有坑吗?
说真的,她有些怀疑了。
男孩却已经自以为戳破了真相,他越说还越气愤,“告诉你,蒋招娣,你不喜欢也没有用,别说老子的牛奶和零食了,连老子的花你也得收下。”
他掏出藏在身后许久的玫瑰,猛地一把塞到女孩怀里。
他力气大,本就长期营养不良的女孩被他推的一个踉跄,几乎摔倒在地上,好歹才弄清了现状,“这是……表白?”
她看向男孩,“你喜欢我?”
男孩犟着脖子,偏不回答这个问题,只神情凶狠像个恶霸似的,“你就说吧,到底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女孩愣了,下意识看向对面的人,对面的人脸早已涨得通红,一双眼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她。
但她知道他在等她的回答。
她重新低头看向手里的玫瑰,鲜艳,娇嫩,是镇上花店至少要买八块钱一枝的好货色——大伯给她一天的饭钱甚至都没到这个数。
而这捧玫瑰,却有二十二支。
捧着玫瑰,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于是她轻轻地点了点头,换来的是男孩脸上一瞬间迸出的剧烈欢喜。
而她则心怀鬼胎。
恰如此时此刻。
她想,真倒霉,罗泽凯,你竟然会遇见我。
14. 第 14 章
王思琴今天一整天都在心神不安。
好友明明是昨天约了和她见面的,却一连两天找不到人,发出的消息也尽是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是太忙了没空看手机吗?还是遇上了什么大事?
……会是车祸吗?
一想到这个可能,她的心便剧烈颤动起来,不管不顾地便要拿了外套冲出门去。
只是,才刚走到门口,她却忽然迷茫起来。
她去找谁呢?找谁才能知道蒋盼盼的消息?找对方的大伯和那些亲戚吗?她知道好友是非常讨厌那些人的,巴不得和他们不来往。如果她去找了这些,或许好友并不会高兴。
那,还有谁?
罗泽凯吗?
可是她连罗泽凯的电话都没有。
直到如今她才发现,她和蒋盼盼的友情仿佛是一条脆弱的风筝线,一旦对方主动松开,她只能连任何辩解转圜的余地都没有。
不,倒也不是全是死路。
还有一个人。
她最终还是还是打通了罗承瑜的电话,虽然两人前不久才近乎闹翻,但询问了缘由后,罗承瑜还是承诺会帮忙联系自己表弟,等知道消息后就会第一时间转告她。
该说不愧是她喜欢过的人吗?起码不记仇明事理的优点还是有的。
王思琴心思复杂着,几乎想在内心嗤笑自己,然而很快,她连这丝嗤笑也发不出来了。
因为赶集回来的母亲已经先一步带回了消息。
“你那个朋友,就上次来咱们家穿的妖里妖精的那个朋友,哎哟,真不是个好的啊。”母亲一开口就是叽里歪酸的话。
“妈!”王思琴还没来得及弄清母亲为什么突然提起了自己好友,第一反应却已经帮忙辩解了起来,“你别这样说盼盼,她不是这样的人。”
“哎哟,怎么不是,你这女娃娃就是太单纯,才会一次又一次地看错了人。你听听街上那些人说的你朋友做的那事哦,哎哟,听得我都臊得慌。”
王思琴心头一跳,已经生出些不太好的预感。
“街上的人……说的什么?”她问。
“就说的她和罗家那小子的事啊。哎哟,两个连男女朋友都不是的年轻人跑到酒店去鬼混,还吃了那种药,谁想药效太猛死在酒店里。”
她妈已经越说越嫌弃,“真是丢人哟,尸体就这样被光着抬出来。琴琴,我告诉你,你可别干这样的事,你要是也这样不干不净地死了,我才真的是丢脸到想死嘞。”
死了……
她最好的朋友已经死了……
王思琴只觉得有一块巨石砸中了她,令她头晕目眩,疼到几乎当场昏迷过去。
好半晌,她终于找回思考的能力。
“那尸体呢?运回村里来了吗?葬礼什么时候办?”
无论如何,至少,至少她要去参加一次她的葬礼。
“哪儿有什么葬礼哦,她大伯嫌她丢人,连尸体都没去殡仪馆领。还是她那妈和妹妹连夜打车赶了回来,听说花了五千才找到愿意运尸体的司机呢,也不知道现在运到哪去了。”
王思琴她妈说到这里已是话锋一转,“也不知道她妈怎么回事,不是都跑了那么多年了嘛,现在回来了也还是当年那个死样子,对她大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连话都不说几句。来娣也是,好歹被她大伯照顾了那么多年,再见硬是一句客气的话都懒得说,直接拉了尸体就走了。”
母亲已经越加愤愤,“说到这里就更气了,两人怎么都不告诉她们大伯现在究竟住哪,听说来娣她学籍和户籍都早被转走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母女三,都绝情的嘞……”
不回来了……
那她岂不是连她的墓地在哪都没办法知道。
王思琴只觉得自己的心也像那被风吹落的风筝,咔擦,撕裂了。
她眼前一黑,终于晕了过去。
……
“你明明身体上那么多肉,怎么身体素质还这么差,平日里还是要多注意养生啊。”
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医生一边拿着病历本,一边语重心长地说道。
样子看上去颇有些医者的威信。
——前提是她另一只手里没有拿着根冰棍大嚼特嚼的话。
这可是十二月的冬天,温度不过才四五度,就算没有白日飘雪,至少也不是适合穿薄透白大褂吃雪糕的时候。
而这样的人却还在一脸严肃地嘱咐自己要养生……
王思琴隐约有一种世界颠倒的荒谬感。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关键是,眼前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究竟是谁啊!
虽然说宁叔刚出去了,但也不至于这么快村里卫生所就混进了些乱七八糟的人吧了?
还有那病历本,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宁叔给她看病的时候就只挂了吊瓶,好像连笔都没动一下的好吧。
这病历本上写的真是她的情况吗?怎么写的?隔空大法吗?
王思琴盯着那病历本,只恨不得将脖子都抻长了看清楚内容,也好知道宁叔是不是真的炼成了那所谓的神技。
瞥见她怪异的动作,年轻医生似乎这才注意到手里的病历本,“哦哦,不好意思,一不小心把厂里养猪的病历记录本也拿出来了。”
王思琴:……
好险,差点就从人变成猪了。
幸好这也不是全是坏处,至少她总算弄清了面前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年轻人究竟是谁。是宁叔那在镇里养猪厂上班的宁叔女儿,宁羽。
宁羽还在那翻着病历本自言自语,“换了新工作还有点不适应,把以前的破习惯都带回来了,下次一定要改,免得家里的鸡都被传染了。”
提到这话的王思琴不由抽了抽嘴角,她是知道宁羽之前的职业的。从国企研究院到镇上养猪厂,这职业跨度简直大到天际去了,不适应也是正常。
只不过,想起每天愁眉苦脸绕着村子散步的宁羽她爸,再想起前不久才抱着村妇女主任大哭一场的宁羽她妈,恐怕不适应的可不只有宁羽她一个人。
面前的宁羽还在那胡乱地翻着病历本,嘴里念叨的尽是些什么“饲料”“母猪”“产后护理”之类的话语,突然,她止住了话头,双腿也绷直了,目光炯炯地盯着前方。
“来感觉了……”
感觉?什么感觉?王思琴还有些没搞清现状呢,却见宁羽已经把病历本随手一丢,脚步飞快噔噔噔地上了楼。
伴随着爬楼声的,还有宁羽那仿佛已经憋不住的大声呼喊,“妹砸,等下要是有个傻逼带着只傻狗来找我,你就说我还在二楼拉屎哈。记得,一定要说!”
“说什么?”
一道同样年轻的女声已经传了进来。
片刻后,村卫生所那用来挡风的老旧门帘被掀开,走进个抱着只小狗的年轻女人。
正是对方说的傻逼带着傻狗的组合。
那个傻逼就是章零。
“这个王八蛋,屎到临头还不忘了骂我,一天天的真是茅坑里打灯笼。”
王思琴就只看见她一边吐槽一边把狗放下,临了抬头,终于注意到坐在床边挂着吊瓶的人。
“你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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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零问。
这当然问的是废话,没生病挂什么吊瓶啊,图身体好烧得慌嘛。
可她面对的是王思琴这样的老实孩子。
于是对方便缓慢点了头,认真解释道,“嗯,熬夜后发高烧晕过去了,我妈就让我来宁叔这里挂两瓶水。”
“你妈送你来的?”章零扫视了眼空荡荡的四周。
“来了又回去了。”王思琴解释,“原本她是想陪我输完这两瓶的,但接到电话说我小侄子也发烧了,所以……”
“哦,”章零已经了然,“送去的镇上医院?”
“……是。”王思琴有些尴尬地试图解释,“毕竟小孩子比大人体质差嘛,镇上医院总归水平要高一些,咦?”
她惊奇地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视线里的冰棍。
再一看,章零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客厅冰箱里拿了冰棍,十分熟练地拆了一根来吃着,另一根则递到了她面前。
“蜜桃棒冰,要不?”
王思琴:……
现在,似乎,好像,应该是冬天吧?
可望着对方的温和面容,她又实在生不出拒绝的心思。
要不,吃一根?
“吃个屁啊吃。”穿着白大褂的宁羽已经先一步地跑了过来,飞快地抢走了冰棍。
“她还发着烧,吃什么冰棍啊吃,你想把她送去急诊吗?章二哈你……”她咬了口冰棍,继续说,“你这个,”又嚼了嚼,眼睛亮了,“咦,这冰棍儿味道不错,让我记一下是什么口味的。”
“都说了是蜜桃味儿的啦。”章零一个爆栗敲在她头上,“宁大憨你真的,怎么越来越憨了。怎么,跟猪呆一起久了被传染了?”
宁羽毫不客气地将她的手一把推开,“章二哈你懂个屁,咱这叫科研人的严谨。”
“哦,科研啊。”章零拉长了语气,转身又对王思琴道,“你看咱乡下人就是跟不上时代哈,都不知道外面已经把铲猪屎也叫搞科研了。好吧,看来咱俩今天回去也得去猪圈里搞搞科研。let''s严谨~~”
莫名被内涵了的宁羽:……
宁羽转过身,同样语重心长地对着王思琴,“听我的,妹砸,别理她,这人是个傻笔。”
莫名奇妙成为了两人斗争中心的王思琴:……
怎么办,她突然好想逃,现在拔掉手背上的输液管还来得及嘛?
“当然是来不及滴。”
说话的是三两口把冰棍吃完的宁羽,此时她已经飞快转移了话题,拎着章零递过来的小狗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后干脆地下了结论,“得的冠状,已经快晚期了,难怪被丢在了路边,瞧这样子估计很难医好咯。”
章零毫不客气地踹她一脚,“不要猪叫,说人话。”
“哦,”宁羽老老实实地放下狗,规规矩矩道,“说人话就是,幸好遇见了我这个兽医专业的高材生,放心,十有八九能给你救活咯!”
她拍着胸脯保证。
章零目光随着她的动作移动,随即又不忍直视地别过脸,“别拍了,宁大憨,本来就平,别等下凹陷了。”
宁羽气得吹胡子瞪眼,“大哥不说二哥哈。”
她别过头,正要对在场唯一的见证者大肆吐槽一番,却突然“咦”了一声,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王思琴:怎么感觉这高材生看的位置有点不太对?
不等她细想出个明白,下一秒,高材生宁羽已经超大声地叫了起来,“哇塞塞,妹砸,你的欧派看上去好大欸,可以摸一摸吗?”
王思琴:欸?欸?欸!
15. 第 15 章
所以说,这世上最容易吃亏的就是老实孩子。
望着面前一脸陶醉表情的宁羽,老实孩子王思琴只能默默后悔起了刚才答应的行为。
即便是在输液完离开时,宁羽也没忘了在她背后挥舞着欢乐的小手。
“人美心善的妹砸,记得明天再来哦!”
这才想起自己还要输好几天液的王思琴:……
糟糕,怎么感觉自己被下套了!
可是,如果这样算下套的话,王思琴想,她估计也会心甘情愿跳下去的。
和这两人在一起,她好像不知不觉就被那种嘻嘻哈哈的氛围感染了,有的时侯,她甚至会在这些嬉笑打闹中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自己也是她们中的一员,也是她们的“朋友”。
对于王思琴来说,这真的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因为她一直是很清楚自己定位的。她相貌普通又学历很低,穿着老土还说话笨拙,尤其是当她带着满身汗味从昏暗拥挤的厂房走到宽敞明亮的写字楼前时,那份自卑就更是无所遁形了。
而章零和宁羽呢,她们是和她完全不同的人。她们有着完整的家庭,有着很好的学历,还曾拥有着很体面的工作。
换言之,她们是她眼中“写字楼里坐着的人”,是光鲜亮丽、绝对和她不一样的。
在她小小的被自卑塞满的心里,她似乎从来没有奢想过能和她们成为朋友。而现在,她们对却走到了她面前,向她伸出了邀请的手。
就好像“云”和“泥”的区别已经在中间消散了。
她享受着这种感觉,以致于连唯一好友去世的悲伤、被家人又一次丢下的失望都好像淡了一些。
虽然依旧很难受,但那难受好像一下子就缩小到可以接受的范围了。
活着好像并不全是痛苦。自己好像也没有那么糟。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来了,淡淡的金黄色泼洒着,照得人也暖洋洋的。
她眯着眼,享受起这冬日里少见的温暖。
真好,她还要再输液好几天才能病好。
在她身后,目送她离开的宁羽终于放下了拼命摇摆的手。
“哎哟,这小妹妹终于走了,装热情装得我脸都要笑僵了。”
章零斜睨了她一眼,“怎么?现在不说妹砸这个词了?”
“那不是想着妹砸这个称呼二次元一点,她们年轻人应该都会喜欢嘛。”宁羽还在为自己据理力争,“你是不知道,我刚回来的时候,看见她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那伤心难过的样子,活脱脱像只刚被丢弃在圈外的小猪崽,看着就可怜兮兮的。”
章零:……
她知道宁羽语文一直不好,但能想出小猪崽这样的比喻,不得不说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语文界一种罕见的人才了。
宁羽毫不理会她的无语,还在那儿做作的叹气。
“欸,你知道的,像我们这种从小到大都不缺爱的人,一看见有小妹妹露出了这种不被爱的可怜神情,那颗善良的心就已经情不自禁开始泛滥了。倒是你,”
她拍了下章零的肩,语气赞许的,“以前都是抱着双手无动于衷的,没想到今天竟然也会愿意配合我表演炒火氛围了。不错啊,章二哈,你总算开始有一些人情味了。”
“别说着我好像有多冷血残酷的样子,我对着你不就挺有人情味的吗?”
她扫了眼宁羽那像揉面似的在她肩膀上不停拍打的手。
天生粗线条的宁羽毫无被内涵的自觉,不仅手上动作没停,嘴里还已经下意识地接话了。
“那可不,对着我确实是有人情味儿的。但除了你姐和我,好像也没见你对谁露出过多大关心。哦,还要再加一个咱们同中学的江桐学姐。当然,最关心的还是你姐,当初……”
她蓦然止住了话头。
身旁,章零的眉眼已不知何时覆盖了乌云。
“我,”宁羽心知自己又犯了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坏毛病,她干笑两声,马上生硬地转移了话题,“话说回来,你捡到这只狗还真挺好看的哈,而且还和你以前养的那只一样都是黑色的,就像是以前那只又回……”
她又一次停住了话头。
因为她已经想了起来,章零上次养的那只黑色的狗,就是被村里人偷去吃了的那只。
又说错话了。
靠北,有没有人现在就来把她的舌头拔掉啊。八百里加急的那种。
“哈哈,零零,你知道我,那啥,就是嘴经常会不听使唤。你都不知道,真的,我的嘴有时侯不听使唤的时候连猪屎都想吃。”
听到这话的章零:……
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的宁羽:……
说好的八百里加急呢,怎么还没来。她加钱加钱加加加加加!
“好啦,别一副悔恨得要把自己舌头拔了的表情。”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章零对她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可谓是心知肚明,“其实事情过去久了,我也没那么难过。”
最开始的那段时间她确实痛苦到想过死,可后来,可能是药吃多了,也可能是时间久了,就觉得,算了,好像活着也行。起码姐姐或许也希望她能继续活着。
可心底还是藏着锈蚀的刀片,随着每一次脉搏的跳动在身体内不断挪移,割不死人,却又足以将她的五脏六腑划破成一滩鲜血淋漓。
很痛苦。
但也只能这样痛苦地活着。
毕竟她实在舍不得拔出那块心底的刀片。
父母已经淡忘了姐姐的死,至少她不能再选择忘记。
更何况,
“我现在心情已经好很多了。”
宁羽一下了然,“是因为在那王建业婚礼上做的那些事?”
身为好友,宁羽对在章零身上发生的事显然十分了解,更甚者,对方之所以能在被全家隐瞒的情况下还能知道结婚的事儿,还是多亏了休假回来的宁羽将偷听的内容告诉了她。
只不过因为厂里突然出现了疑似猪瘟的症状,宁羽当晚便被连夜喊了回去,这才没插手上婚宴的“送礼”环节。
没能亲眼见证恶心男人的吃瘪令宁羽有些遗憾。
“真可惜,我竟然错过了那么精彩的一幕。”她狠踢了下墙角,“都怪那该死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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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零笑了笑,“放心,以后还会有更精彩的,到时候再邀请你去看。”
“真的?”
“真的。”
“哇!”宁羽激动得直拍大腿,又一把搂过了章零的肩,“不愧是好姐妹儿,要吃瓜了都还能给我来个提前预告。你这妹子行,能处,俺这辈子是跟定你了!”
章零只微笑着注视好友的胡言乱语。
以后自然还会有更精彩的,她对王建业的仇恨可不是一次简单的婚礼报复就能抵消的。
遗憾的是,她现在手里握着的那些证据,顶多也只能让王建业蹲上十年大牢。再多的却是不行。
可是,那怎么够?
王建业那贱人欠了她两条人命,她自然要以同等的代价讨回来。
不过现在毕竟是法治社会,她还得好好谋算谋算才是。
但无论要做什么,她都不打算再将宁羽扯进来。她绝不会拿好友的安危去冒险。
章零这边还在心思百转千回着,宁羽那边却已经在叽叽喳喳忆起了往昔。
“说起来,我小时候第一次见你时的感觉可真没错。”
“什么感觉?”
“就是很酷、很拽的感觉。你不知道,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看见你站在一堆小孩中间,别的小孩都是啊被水打湿衣服了好可怜哭唧唧,你是这个傻逼老天竟然敢突然下雨打湿你的衣服,你要拿着扫帚干翻这个世界。反正和她们完全不一样。”
章零:……怎么说得她好像个超雄一样。
对面的宁羽还在说着总结陈词,“……总之,我那时候就想着,一定得让你做我的大姐大,有你在我才不会被欺负。”
章零:……这怎么又说得她像个□□一样了?
宁羽已经越说越陷入了情绪中。她回想起小时候,她是早产儿,身体一直很差,再加上又是家里的独女,在一众有哥有姐的村里孩子中显眼得特别,以致于受了不少欺负。
直到认识章零。
那时在读小学的章零已经很有了些锋芒必露的样子,因为天生长得高爱犟嘴,还和男孩们打了好几次架,不少同学都有点怕她。
宁羽却不管这些。她只知道这个人从不会像其它小孩一样欺负她,于是就厚脸皮地贴了上去。这一贴就贴到了现在。
即便现在几乎已经没人再会欺负她,但她的习惯也已经改不了了。
瞧,现在好处不就来了吗?不仅小时候有人罩,长大了还能有瓜吃。
“章二哈,有你真好。”她说着,同时肩头已不由自主地靠了过去。
完全搞不清楚她思维跳转的章零:……这怎么还自己把自己说感动起来了?
虽然并不知道这人究竟在感慨什么,但,受着呗。自己的朋友还得自己宠。
保护了人多年的章零已经很有些大姐大的自觉,她任由着好友将头贴在自己的肩上,又抬头忘了眼天,冬日的阳光暖融融的。
“今天还有太阳呢。天气真好。”
“是啊,天气真好。”
如果能一直这么好下去就更好了。
16. 第 16 章
王思琴在宁叔的诊所里一连输了四天的液。
镇上的养猪厂是月休假制,因为宁羽上次刚休假就被突然叫回,这次补偿后假期自然多加了两天。再加上章零也要带着生病的狗来这输液,好友见面免不了插科打诨,于是小小的诊所也很是热闹了一阵。
直到输完最后一天的液,王思琴还有些恋恋不舍。
相处太愉快,她已经不舍得离开了。
“我还能再来找你们吗?”临走前,她终于忍不住问出了那句。
宁羽正随手将刚换下的空吊瓶扔进垃圾桶里,听到这话立刻便回答了,“当然可以呀,妹砸。我还害怕你不来呢。”
她冲着王思琴挤眉弄眼,“你这么老实,就得跟我们多呆呆。到时候让你章姐多带带你,让你多见识见识她的黑心肠,也跟着学着点儿,以后就没人再敢欺负你咯。你说是吧,章二哈。”
莫名其妙晋升成章姐又被内涵了一番黑心肠的章零罕见的没有无语回应。对着王思琴,她已经温柔地点了头,“对,你以后都可以来找我们。”
“随时都可以。”
她着重强调着。
王思琴微偏着头,她有些不理解章零为什么这般的郑重其事。不过,正如同她不会反驳她的亲人一样,她同样也不会反驳她的朋友。
因此章零只看见她很听话地点点头,应了声“好”。
是很让人放心的反应。
然而,望着对方头顶那已经鲜红到将要滴血的字体,章零又确定自己根本不能放下心来。
她清楚,明天就是王思琴的死期了。
可这话又能怎么说出口呢?
一张嘴张了又张,最后还是无奈合上,犹豫片刻,终究还是又说了句,“对了,差点忘记说了,思琴,生日快乐。”
正准备离开的王思琴愣住了,她回头看了眼章零,对方同样也正看着自己。
那句生日快乐确实是对自己说的。
王思琴有些无措地抿唇,相处时她从没提过自己生日的事,没想到章零竟然知道。
身旁的宁羽已经先一步惊叹起来,“哇,妹砸,原来今天是你生日啊。章二哈竟然都没提前告诉我,你看这个人果然很讨厌。”
“不过,妹砸,还是祝你生日快乐哦~~下次休假回来给你带礼物哈。放心,你肯定会喜欢的。”她又冲着王思琴挤眉弄眼。
莫名有了不好预感的王思琴:……
她记得,宁羽姐是在养猪厂上班来着的对吧,那她刚休假完能带什么礼物?难道是猪……
不得不说,在某一刻,王思琴的心思还是很容易看出来的。
就像现在,在她刚露出纠结表情的下一秒,宁羽就已经飞快叫嚷起来。
“哇哇哇,小妹妹,你这什么表情啊,我又不是要给你带猪粪,你的表情真的让我很受伤欸。我真的心碎了我给你讲,除非让我摸摸欧派,不然我真的好不了。啊,好痛,我的这颗受伤的小心心……”
她捂着胸口做西子捧心状。
章零对此显然已经见怪不怪了,她一把拍开宁羽几乎快要得逞的手,又对着王思琴,“别理这个色魔。你快走。”
这语气,就像是遇见了妖怪叫喊着让师弟带着师父先走的某著名大师兄。
王思琴懵懂地逃了。
却也没逃多远。
才刚逃到院门口,她突然停住了脚,又转了身对着两人。
“谢谢,章零姐,宁羽姐,这还是今天第一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呢。谢谢你们祝我生日快乐。”
她说着,脸上已不由自主露出大大的笑脸。
“拜拜,章零姐,宁羽姐,我会等着你们的礼物的哦。”
正准备挥手的章零:……欸?不是,她好像没说过要送礼物的来着?
正在往家赶的王思琴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无意中多要了一个礼物,她只觉得开心,真好,除了妈妈和好朋友蒋盼盼,这还是第一次有其他人记得她的生日呢。
等等,盼盼……
“记住一定要去取,那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
她蓦然回忆起了好友的叮嘱。
手机被迅速地从兜里取了出来,一只手在屏幕上飞快滑动、翻找。终于,在略过大堆的电商促销短信后,那条写着取件码的短信映入了她的眼帘。
是前两天就发过来的。
只是她那时候手机被拿给了侄子打游戏,因此自然没看见这条短信。
好在现在想起也不迟。
等下去医院送完饭就去取吧。
至于现在,还是先回家把午饭做了再说。
自从小侄子豪豪因为发烧住院后,王思琴她妈也干脆住进医院当起了看护,一日三餐都靠餐馆解决,又忍不住边吃边心疼花费。
这也没办法,谁叫家里两人都发了烧,王思琴她妈又忙着看护腾不出空,而唯一有空的王思琴她哥也有着自己的说辞,称要忙着找工作,没空来照顾。自从上次看守所五日游后,修车店便以他旷工为由辞退了他,眼下自然得另找。
只是这人明明前几天还是一副因离婚大受打击想好好休息的姿态,临了侄子发起高烧需要人照顾了,又一改从前对找工作开始上心,拍拍屁股就去了市里。
意图太明显,以致于连王思琴她妈都说不出儿子几句好话来了。
好在无论是王思琴还是王思琴她妈都已经习惯了替他收拾烂摊子。王思琴她妈留在医院尽心尽力地看护孙子,王思琴则是稍微退烧之后便自觉接过了洗衣做饭的担子。
她做饭仍旧是一如既往地难吃,幸好现在情况紧急,王思琴她妈也没有嫌弃的余地。
只有豪豪作为老人最爱的小孙子,还是每天从外面餐馆变着花样买吃的。
这也方便了王思琴。不用应付要求多多的小孩,她连炒菜的活都觉得轻松了起来。
照例从菜地里掰了些红菜苔,又从冰箱里拿出块昨天买好的五花肉,叽里呱啦这么一切一炒,得,色香味全不齐的两道菜就这么快速地出锅了。
又那样麻溜地装进打包盒,再骑出家里那台骑了好多年的小电动,钥匙这么一插啊,双腿这么一迈啊。
得嘞,到医院了。
然后就被骂了。
“怎么来得这么晚,”王思琴她妈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数落。
今天上午孙子折腾得厉害,她安抚费了好大一番劲,连早饭也没顾得上吃,到了中午实在是饿得厉害。偏偏女儿今天来得实在太晚,哪怕想着特殊时间不能对女儿发火,可临了还是抑制不住。
对着她妈的怒火,王思琴很有些尴尬地解释,“……之前摘的菜苔没注意炒糊了,又重新去地里摘的,所以多耽误了会儿。”
“啥?你又把菜炒糊了?”王思琴她妈嗓子高到几乎要掀翻房顶似的,又指指王思琴,语气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
“你说说你,读书读书不行算了,结婚没找到好的离了也算了,反正还能再找。可你这都二十好几的人,连炒个青菜都还能炒糊,你还能再找谁去。琴琴啊,妈告诉你,一个女人不会做菜,再婚是不可能找到好夫家的。”
怎么这炒个菜又扯到再婚的事儿上去了?
王思琴有些厌烦地蹙蹙鼻子,又转过脸,选择避开这个话题,“妈,别说了,你先吃饭吧。豪豪我先来看着。”
“行吧行吧,吃饭就吃饭。”她妈已经接了筷子,一张嘴照样没闲着,“你说说你,一提到再婚你就不高兴了,有本事就自己找个,也省得你妈我在这操闲心。那天开车来接你的那小伙我就看着挺不错的,改天带他回来给妈看看。”
王思琴顿时更尴尬了。
无他,因为她妈提到的那小伙就是罗承瑜。
当时对方来接的时候她还专门叫人停车停远了点,就为的是担心人看见。怎么她妈眼睛这么尖的吗,这样都能发现。
更何况,她和罗承瑜自那一晚后就闹翻了,再说就算没闹翻,也轮不着她把人领回家啊,她又不是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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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男人眼里对她的轻视。
只是当初已经被青春的回忆牵动了心,所以宁愿选择自欺欺人。
说起来,她和罗承瑜最后一次联系还是为了询问好友的踪迹,对方当时说帮她打听,后来却也再没回复。
估计是彻底不屑搭理她了吧。
反正,她和罗承瑜已经再无可能了。
再说,为什么要一直唠叨她啊,从她来医院到现在,妈妈连一句生日快乐的话都还没有和她说呢。明明以前都是一大早就说出口的,怎么今年……
对面,她妈还在吃着饭,还没来得及梳理的头发凌乱垂着,露出几缕晃眼的银白。
记得她妈以前就已经有了很多白发,只是性格要强,每次出现一点白都要慌张地拿着染发剂补染,不叫外人看出半点破绽来。可最近家里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于是染发剂被闲置了,她妈头顶的白发和皱纹也一齐多了起来。
望着那些皱纹和白发,王思琴已经实在生不出责怪的想法。
哎,算了。一个生日而已,忘记就忘记吧。反正,她已经获得了过去二十多年的生日快乐不是吗?偶然失去一个,应该也没什么的吧?
她这样安慰着自己。
对面,她妈已经在吃饭中途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对了,等下你嫂子要来看豪豪。”
“我嫂子要来?”王思琴吃了一惊。上次对方闹着离婚的态度太过决绝,她以为对方要彻底撇下豪豪不管了呢。
她妈到底是过来人,“毕竟是自己亲生儿子,就算犯了再多错,生病住了院哪能真的不管呢。你没生过当然理解不了。”
又指使着王思琴,“我打算晚上留你嫂子在咱们家吃饭,你也给你哥打个电话叫他赶紧回来。”
“叫我哥干嘛啊。”王思琴皱眉,有些不情愿的。她还惦记着她哥算计她的那些事儿呢。再说了,
“这两人都离婚了,还把他们凑一起干嘛。”
母亲已经合上了饭盒,“你个小孩懂什么。虽然说离了可以再找,可后娘哪比得过亲生的。再说了,就你哥那好吃懒做的德行,找新的哪那么容易啊,还不晓得要耽误多久呢。”
她对着女儿,语重心长地“我又已经年龄大了,看豪豪没一会儿就累得慌,要是新的娘没找到,豪豪还得你来看。虽然说之前答应了你哥吧,可女娃娃的青春本就没几年,我想了想,觉得不能让你一直被这个家拖着,赶紧嫁出去才是正经。总归是你的事要更重要一点……”
听到这话的王思琴呼吸几乎停滞了,她望着母亲,呆怔到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终于有一次,终于有一次她的事情还是比哥哥的事情重要了的。
果然,母亲还是爱自己的是吗?
她喉咙发紧,眼眶也莫名涨了起来。
“妈!”
她喊了一声。
然后毫不出意外地又迎来了母亲又一顿批。
“别喊那么大声!你侄子还在午睡呢,吵醒了他又有咱俩好受的。”
一点儿都不温情的话。
和电视剧里演得一点儿也不一样。
然而王思琴还是莫名奇妙红了眼框,她低下头,好容易忍住那即将汹涌而出的泪水。
她强装着镇定,“妈,你这水杯空了,我去给你接点水。”
母亲不太在意地摆手,“去嘛去嘛,记得顺便给你哥打个电话。”
“嗯。”王思琴应着。她不敢说太多的字,深怕下一秒眼泪就已经砸下来了。她已经是个大人了,不愿意像小时候一样在母亲面前哭。
那很丢脸的。
她退了出去。
却没注意到房内,母亲望着她的背影已经又一次低声念叨起来了。
“这娃娃还真是长大了,哭还知道背着人了呢。”
生日呢,又长了一岁,是大孩子了。
得想想等会回去给她做些什么菜呢,对了,还有那个早就订好了的蛋糕,要记得等下一起去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