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白月光[快穿]》 第1章 第 1 章 20:18 楼道里的灯光一闪一闪。 坏了几天,方可前几天报给物业,结果却是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夏天的夜晚带着几分闷热的气息,她的租房在6楼,老小区没有楼梯,全靠爬。 汗水浸湿了衣服。 方可拖着加班加到现在,早已疲倦的身体往上爬。 26岁的她工作有几年了,已经习惯了大城市里时不时加班的节奏。 她大学毕业时运气好,正好赶上本市一家大公司来学校招实习生。 虽然想不通这么大一家公司为什么来自己这野鸡大学招实习生,不过想着万一运气好,进了呢? 在大公司实习,就算最后留不下来,再找工作的时候简历上也好看。 没成想,方可运气确实是好,全校只有她面上了,实习三个月后,也留了下来。 确认留下的那一天是她最开心的一天,一直压抑的人生似乎从这一天开始改变。 一份好工作代表许多,对于方可来说最重要的是她可以在这座城市定居,不用再回到那座充满了噩梦般的城市。 方可回忆起来了无时无刻不被打骂的童年,抿了抿嘴,脸色苍白了几分。 她甩了甩头,让自己不再多想,反正她已经逃离,也学会了反抗,已经学会爱自己的方可不会再让自己任由他人欺负。 租房并不大,里面却是充满了生活的味道。 打开门,看着由自己装饰的格外温馨的房间,方可满足的笑了起来,全身的疲惫在此刻好像消退了一些。 加班虽然是累,不过有丰厚的加班费,她想着自己存下来的钱,离目标很近了,预计再存2年的钱,她就可以真正的在这座城市拥有自己的一个家了。 方可走了进来,关好门,换好鞋子,一屁股坐在自己的懒人沙发上。 懒惰使她不想动弹,想着躺一会再去洗澡。 电话铃声却在此时响起,她掏出手机,看着手机上显示的陌生号码,犹豫着要不要接听。 最终方云还是接听了,怕是公司找她。 却听到了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嗨!是方云吗?我是s市一中的高二(三)班的班长邓芳,还记得我吗?” 对方的语速很快,像是生怕方可挂掉,赶忙自爆身份。 “记得,请问有事吗?” 方可皱眉,印象里自己跟班长只是点头之交。 “这不是高中毕业八年了嘛,我们合计着组一次同学聚会,你虽然是在高二那年转过来的,不过好歹一起相处了一年多,也是我们班里的一员,这种时候怎么能不喊你,是吧?” “同学聚会吗?” “我…应该不合适吧?” 方可有些迟疑,面露难色,不明白为什么在高中时期默默无闻的自己会被班长邀请参加高中同学聚会。 而且她也知道前几年他们又不是没有办同学聚会,那个时候都没有邀请她,现在隔个几年就想起来她来了吗?实在是奇怪。 “好吧,那我实话实说。” 对方听明白了拒绝之意,知道若是不说实话,方可肯定是不会来参加的。 “是许大小姐,许晓晴,她从国外回来了,她参加聚会的要求就是你,你来她来,你不来她不来,而且她让我给你转达一句话,若是这次你来了,她就原谅你的不告而别,不来的话,你们两个彻底玩完。” 邓芳实属无奈,若非不是想着攀附权势,她是不会打电话给这高中两年阴郁极了的人。 “你…让我考虑考虑。” 指甲刺入肉中的疼痛并没有让方可回过神,脑海中的记忆穿过久远的时光,回到那高中时期。 面前娇美俏丽的少女鼓起脸颊,双手环胸,一副生气的样子。 “我知道你不贪我的钱,可我们是最好朋友啊!” 她冲着方可大声的喊着。 最后又委屈了下来“我想你依赖我一点,我喜欢你依赖我,好不好?” ……… 方可有些不记得后面自己的回答了,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少女红通通的眼睛,与一张白嫩嫩的小脸组合,倒像是一只兔子。 “好,我等你回信,加一下vx吧,好联系,你vx号是这个号码吗?” 邓芳并没有逼迫,她怕把人逼急了直接把自己删了,到时候再劝导都劝导不了。 循序渐进来的好,有些事需要当事人自己想通。 也真的是奇怪,这么多年过去了,邓芳还是想不通方可一个普通极了的人,是怎么入许大小姐的眼的。 去哪里带到哪里,片刻不离身。 连那群大少爷也无人反对许晓晴的做法,默认她带着人走在他们身边。 “是的。” 方可的声音带着些无力,挂了电话后整个人陷入沉默。 已经逃离的她,还要再回到那里吗? 她不知道。 晓晴什么都没有做错,相反还是个很好的朋友。 事事为自己着想,带着自己去了许多她都接触不到的地方和宴会。 唯一不好的就是从来都没有问过她愿不愿意去。 每次站在宴会角落里的自己,感受着他们对自己的打量,隐藏在他们皮囊下的看不起与厌恶根本就是明目张胆。 方可很讨厌他们俯视着自己的眼神,冰冷极了,就像自己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挂在晓晴旁边的饰品,而这个饰品还只是义乌几块钱的,平凡又普通,根本就不值得晓晴佩戴。 所以在晓晴问她想去的大学时,她虽然心虚却还是报了一个根本就不会去的大学给晓晴。 本就不应该成为朋友的人,及时止损的好。 阴暗如同老鼠的自己,见识过按常理根本就不会有机会接触的上层社会已经很好了,再贪心下去通常没有好下场。 方可从小到大就是靠着自知之明活下来的。 可是,她确实欺骗了晓晴,想起以前晓晴对自己的好,好像去说一句对不起是应该的。 而且这么多年过去,就算再相见也形同陌路,去一趟似乎也没有什么事。 方可把自己劝好,便打开手机同意了申请,发消息说自己愿意去。 对方回的很快。 邓芳:那就说定了! 邓芳:许小姐会很开心。 方可:嗯,麻烦你了。 方可礼貌的回应,底层社畜不懂礼貌可是万万不行的,她已经被社会调教出来了。 ———— 可答应没多久,方可就有些后悔了。 她洗完澡躺在床上翻滚着,当时答应的有多快,现在就有多后悔。 脸埋在柔软的枕头上,大脑一片空白在装死。 她真的很讨厌尴尬! 这么多年没有见过了,再相见方可无法想象到时候究竟会有多么的尴尬。 “唉。” 她长叹一声。 心想算了。 答都已经答应了,再后悔也没有用,早知道就不接陌生电话了。 方可胡思乱想了许久,拍了拍脸后,让自己别想了。 接着定好闹钟,关掉灯,准备睡觉。 明天早上还要早起上班,必须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才行。 * s市,某一处酒吧内。 昏黄的灯光洒在复古的木质吧台上,调酒师在一杯一杯的调制客人的酒。 楼上一个角落里,一个年轻男人坐在沙发上,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眼神中带着一丝冷漠。 时不时扫在脸上的灯光,照射出他极为优越的五官,面容冷峻,鼻梁挺直,看上去桀骜不驯的眉眼有着不容置疑的权威感。 上半身深绿色的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若隐若现的胸肌轮廓。 而他身旁的年轻女人穿着就稍微简单,白t加牛仔裤。 脸上没有化妆,皮肤白皙透亮,一双大眼睛盯着手机上对方发过来的消息,久久没有回神。 “她答应了?” “她答应了!” 她喃喃自语着,难掩激动。 “谁答应了?” 男人拿起酒杯,摇晃着,随口一问。 许晓晴抢过男人手里的酒杯,一口将酒杯里的酒干掉。 回答:“当然是方可。” “这次高中同学聚会,她同意来参加。” “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么多年,除了她这个骗子,谁会让我这么在意?” “也是。” 黑暗里,男人的瞳孔猛的缩了缩,手不自觉的抓紧,装作不在意,慢不经心的回了两个字。 “不是你们叫我出来接风洗尘的吗?” “为什么就只有你一个人在这里?” 她扫了四周一圈,不解问。 现在是她心情好,不然正主都到一会了,其余提议搞这次活动的人才到一个。 她肯定要发脾气,直接走人的。 “不知道,我哪管的了他们。”男人摇了摇头。 许晓晴白了他一眼:“温即明,你可真没用。” 他笑着反驳:“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随便跟大小姐你提个建议。” 她不太相信他的狗嘴里能吐出象牙,但还是抵不过好奇心,问:“什么建议?” “嗯。” 温即明停顿了一下,故作为难的开口。 “关于你的那位好朋友回来参加同学聚会的消息,最好别跟他们说。” “毕竟当初你与她交朋友,他们虽说表面上没有反对,但是实际如何你也是知道的。” 她严重怀疑他的好心,奇怪道:“可是,当初的你不也是其中一员?” 第2章 第 2 章 “你们都觉得我不应该跟她玩,当年她毕业后为什么骗我离我远远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有没有掺和进去。” “你还是一如既往的虚伪,别在我面前装好心。” “不过,你刚刚的话说对了,确实不能告诉他们方可会回来的消息,起码是在我与她和好之前。” “你也给我闭嘴,要是他们知道了,就肯定是你告的密!我不会放过你的!” 终究是一起长大的朋友,许晓晴说不出来太过伤人的话。 骂了一通后,才赞同他所说的话并且警告道。 她的好心情在此时消失,拿起包就准备走人,起身的时候,就看到不远处几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过来。 其中一人见她要走的姿势,便知道她生气了,嘻皮笑脸的快步走过去。 “劳驾晓晴等我们,过来的路上堵车,慢了一些,是我们的错。” “我们自罚一杯。” 先一步过来解释的男人是偏阳光的长相,轮廓硬朗,身材高大健硕,宽宽的肩膀撑起修身的衬衫,透着成熟稳重的气质,簿唇微微上扬。 戚许拿过桌子上的空杯子,接连倒了几杯酒,在许晓晴的视线下,面不改色的拿起一杯喝了个干净。 另外几人走过来也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喝完属于自己的那杯。 “算你们识相!” 他们都这么给面子了,许晓晴就没有了离开的理由。 随意丢下包,一屁股坐下,双手环胸注视着他们。 不管如何,她心里还是不爽的,当年生气直接出国读大学,到现在才回来的原因不止是方可的欺骗,还有这些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狗东西们。 不喜欢自己交的朋友有本事当面讲,背后挤兑算什么男人? 要不是家族之间有合作联系,轻易断不得,不然,她是肯定会与他们慢慢断绝往来,减少回国的次数。 还有是惦记着方可这个骗子,她猜的到方可当初突然骗自己肯定是与他们发生了什么,只是找不到证据。 今天之前她还想过找证据,但是今天之后就不一样了,在知道有见面的机会后,她又不是没有嘴可以去问,等同学聚会去问方可就是。 以许晓晴对方可的了解,只要自己问,对方肯定是会告诉自己的。 当初也怪自己,明明查觉到她的不对劲,却没有在意去询问原因。 这次和好后自己再也不会如此粗心大意。 眼看着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她无聊的盯着手机,放空大脑,有些等不及想要快点见到心心念念的人。 温即明还是保持着一个姿势,心不在焉的把玩着手里的酒杯,眼神晦暗不明。 她要回来了吗? 真好,这些年自己很想她,可是又知道她讨厌自己,所以根本就不敢出现在她面前。 真可笑,不是吗? 自己心心念念的童年伙伴跟笔友就这样被自己逼走,就连找原谅的机会都没有。 温即明必须承认自己是个胆小鬼,这些年始终保留着笔友的身份,不敢跟她脱下那层皮,只敢与她隔着那层皮交流。 他怕要是身份暴露,他们之间的联系就彻底的断了,这是最可怕的。 好在,现在似乎有了挽回的机会,他不允许有人来破坏。 而且,其他几个蠢货真当自己看不出来他们的小心思? 一个个嘴里说着讨厌方可,却在她出现的时候,视线始终停在她身上,不带丝毫移开的。 在人被逼走离开后,又极力掩饰自己的后悔,太可笑了。 这次她回来的消息,只有自己与晓晴知道就好,另外几个蠢东西,根本就不配。 温即明抬起头,眼中带着不喜,看向不远处的一个沙发,上面坐着一男一女。 年轻女人长的并不惊艳,是清纯小白花的类型,肤色白皙,一双圆眼带着几分柔弱的气息。 她的长相让温即明看着似曾相识,可仔细看,却是不像的。 “沉舟,我们回去,好不好?” 女人抱紧谢沉舟的手臂,脸上的不安十分的明显,声音不自觉的小了些。 “就待一会,乖。” 谢沉舟摸了摸她的头,以示安抚。 “好吧……” 她不太情愿,但是没有办法去左右谢沉舟已经决定好的事,而且说一次就够了,说太多,容易惹人厌烦,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温即白盯着女人的眼睛有些恍惚,她们第一眼看上去很像,可仔细看,是能发现明显的区别。 他不愿意将别的女人与方可相提并论,可挡不住有些人愿意。 方可是坚韧的,一双明明应该是脆弱的眼睛事实上却是非常坚定的。 从始至终,她都不会因为他们的话而自卑,只会有在知道双方的差别之后离开,不会选择委曲求全,思想现实又明白。 温即明不知道自己可以瞒下她回来的消息多久,想着能有一天是一天的好。 “那个女人是谁?” 许晓晴皱眉看着谢沉舟旁边的女人,手抬起来指着问。 “是谢少的新女友。” 有人回答。 “他不是只吃长的美艳的吗?怎么换清粥小菜了?” “而且,怎么有点像她……” 后面一句话许晓晴说的时候声音有点小,酒吧的声音又嘈杂,所以她周围的人都没有听清楚。 “都换好几年了。” 戚许笑着走过来坐在她的旁边。 “或许是大菜吃多了。” “也或许是有什么求而不得的人,所以找了替代品。” 他说话的口吻像是在开玩笑,可许晓晴却听出了他的认真。 震惊艳瞪大眼睛骂道:“他是不是有病?” “真是个狗东西,他想死啊!” “他也不看他配不配?脏死了!” 她一瞬间明白了谢沉舟干的蠢事,找跟方可长的像的人做替身,对外称为女朋友,也亏得他做的出来。 方可还在的时候最讨嫌的就是他,到处挑刺,人一走就喜欢上了? 神经病吧? 神经病都没有这么反复无常的。 而且方可又不是死了,还好好的活在国内,喜欢就去追啊?搞什么替身啊?怪恶心的。 许晓晴脸上浮现出一言难尽的神情,心里已经有了打算,等自己跟方可见面了,和好之后第一时间就要把谢沉舟干的好事跟方可讲一遍,这种傻/逼必须要拉黑。 成功干掉一个情敌的戚许深藏功与名,提了提嘴角带着幸灾乐祸的意味。 暂时还什么都不知道的谢沉舟一杯一杯的喝着酒,接着无聊的躺在沙发上,看着漆黑的天花板。 想到了很久以前的记忆。 那是个雨夜,他白日里与朋友们相约去深山老林搞露营,原本天气预报说不会下雨,却突降大雨。 只能快点收拾东西离开,怕遭意外。 就算这么赶时间离开,还是没有来的及。 一群人被大雨分散开,自己则是不小心踩空掉下斜坡失去了意识。 醒来时还是在半夜,不知道被谁拖进了山洞,火光明明就在眼前却觉得并不真实。 他想起身,可身上的疼痛在告诉他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终于醒来了。” 一道清亮的女声在耳边响起,他将视线转过去,看到了一张让他意想不到的脸。 竟然是自己最看不上的方可。 他咽了咽口水,没想到救自己的人是被自己经常挑刺的方可。 有些意外方可选择救自己,而不是自生自灭。 “好像退烧了。” 她的手有些冰,一张苍白的脸上带着担心。 手在他额头上没有放多久就收回去了,他不知为何有些留恋她手上的温度。 “你没事吧。” 这是他第一次关心她。 她确实是表现出了惊讶,意思大概是这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男人竟然还会关心自己,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谢沉舟看着她的表情,不免有些失笑。 她是一个长相并不出众的女人,但是有一双极为清澈干净的眼睛,她似乎不怎么害怕,坐在那里时不时往火堆里添柴。 洞外雷声滚滚,大雨下个不停。 明明应该是让人害怕的氛围,可看着冷静的她时,谢沉舟竟觉得有几分安心。 他没有坚持多久,就又昏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医院。 她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谢沉舟在医院里躺着的日子里,时不时望向门口,潜意识里期待着她的到来,可思绪中偏偏又死不承认。 恢复好出院之后,回到朋友中的他视线总是不由自主的看向她,观察她。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心里升起了未知的情绪与后悔。 直到人义无反顾的离开后,谢沉舟才明白,原来这叫做喜欢。 “沉舟,困了吗?” 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耳旁响起,他的神智因酒精而变的浑浊,与那双相似的眼睛对视上时,嘴巴动了动,无声的喊了两个字。 ……… 翌日清晨。 大早上起来赶公交的方可生无可恋,缩在角落里双眼无神。 不想上班! 真的不想上班!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上班这个可怕的词语? 到达公司门口的站点,她非常坚难的下了车,差点没挤死在车上。 缓了一会后,整理了一下头发,衣服才走进公司。 大公司注意仪容仪表,外型可以不用很漂亮,但是必须要干净整洁。 第3章 第 3 章 “可可早上好呀!” “吃早餐了吗?” 刚到自己工位上的方可放下包,就听到旁边同事的打招呼和询问。 同事叫郑欣,是个长相清秀的中年女人,皮肤保养的很好,白皙的肤色,脸上没有什么皱眉。 她是个不婚主义者,一个人自由自在的,要多舒服有多舒服。 还存了十几年的工资在公司还远处全款买了一套房。 “早上好。” “吃了,煮了一碗面条吃。” “欣姐,你呢?” 她用同样标准的一套还回去,脸上带着浅笑。 和谐的打工人之间就是如此,基本每天都是互相询问吃没吃早餐,中午吃什么,晚上加班的话会问一下,正常下班回去就不会问。 还有就是空闲的时候聚在一起聊聊公司的八卦。 郑欣不顾形象的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道:“只吃了一个鸡蛋。” “最近在减肥,伙食通通减半。” “感觉自己好可怜,本来上班就没有盼头,最喜欢的吃还必须要减少,更没有盼头了。” 方可有些无奈,自己这位同事每隔一个月就说要减肥,坚持几天就不行了,摆烂一段时间又奋起,反反复复的。 “我觉得你不胖的。” “挺好的身材,没必要减肥。” 她劝了劝,是真这样认为,郑欣有1米68,体重有50斤,真算不上胖。 只不过对方听不听自己的话她不知道,但是说还是要说的。 郑欣听到这话无疑是开心的,但是嘴上还是谦虚着说:“哪有,最近穿裤子都紧了一点。” “应该是裤子缩水了。” 方可面不改色猜测道。 手上没有停,离上班前还有几分钟,她打算清一下工位上的东西,工位上杂七杂八的东西一堆,乱七八糟的,昨天下班的晚,累不说,根本就没有心思整理。 “是吗?” 郑欣看了一眼身上的裤子,摸了摸下巴。 * 临近中午休息时间。 郑欣刷着手机,不知道是看到什么消息,一脸震惊的拍了拍方可的手臂。 接着把脑袋凑过去,小声说:“可可,惊天大消息!” “我上面的朋友说咱公司大领导换了!” “嗯?” 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的方可惊讶出声。 “欣姐,真的假的?” 她第一时间没有相信,有点怀疑是假消息,毕竟大领导哪是这么容易换的。 “当然是真的!千真万确!” 郑欣斩钉截铁道。 她是开心的,工作这么多年,眼看着公司给员工的福利越来越少,比起其他地区的分公司起码是少了一半。 这都是在现在的大领导上位之后发生的真实情况,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是被他给贪了。 虽说现在的公司是私立的没错,但是福利待遇那是没有话说的,这也是郑欣为什么能在原本的福利被贪了许多之后,只是经常吐槽,却还是留在公司的原因。 郑欣有大把握猜测可能是大领导做的事在总部东窗事发,所以这个扒皮鬼才会被替换了下来。 她继续说着刚刚得到的消息。 “我早就看不惯那个扒皮鬼,换的真好!” “听说是总部的一位少爷过来顶替,大概率是过来锻炼能力的,不知道是个怎么样的人,希望别像扒皮鬼一样贪咱们这种小员工的福利。” 方可:“总部的少爷?” 郑欣:“没错,而且我朋友说长的还很帅!是你们这种小女生喜欢的。” 方可只是笑了笑,没有第一时间回这句话。 说实话,她见过不少类型的帅哥来着,高中那两年可谓是百花齐放,见到的帅哥一个个帅的惊为天人,实际上却是性格恶劣,她早就因此对帅哥祛魅了。 特别是有一个狼心狗肺,自己救了他,结果是他一点感谢的表现都没有,见面把自己当陌生人,还与旁人一起在背后讲自己的坏话,真是有够讨厌的。 方可一般不记仇的,可是这件事让她见识到了人性的多样性,不记都不行。 虽说是救了一个白眼狼,不过方可并不后悔,毕竟有关人命,人就倒在自己面前,若是没有看到自己可以心安理得离开,可是看到了就不能不救。 她装作思考的样子道:“比起外貌,我更喜欢与自己合的来,有共同话题的人。” 郑欣不赞同的伸出手指摆了摆。 “说是这样说,真正见到丑的你就老实了。” 她的表情像是深有体会。 方可想到郑欣在成为不婚主义者之前是相过几次亲的。 看到她这个样子,方可似乎是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变成不婚主义者。 真有这么恐怖吗? 方可不怎么明白,不过心里已经有了准备,她觉得过来人的经历有些是很宝贵的经验。 她不觉得自己会是个例外,大家都是普通人,自己也不是个多么优秀且幸运的人,幻想这种东西她小时候已经做够了,现在都快奔三的年纪,还是考虑现实的好。 方可觉得不出意外,自己就是下一个郑欣,会成为不婚主义者。 她认为这样的日子挺不错的,最近几年房价降了许多,她想全款买一套自己的房子,现如今已经存了一大半了,在三十岁之前,应该是可以买下一套房,就是装修的钱会没有。 她有许多考虑,最后千言万语下只能嘱咐自己别急,慢慢来。 郑欣:“快看群,陈主管发消息了。” 方可打开手机,公司群聊里,部门主管发了简单的发了通知,通知里有说关于公司总裁的更换。 并告知下午新总裁会来各个部门转一圈,看看情况。 真是有够迅速的,刚来就到各个部门来。 “果然换大领导了。” 郑欣感慨着,话语间满是对自己信息来源第一手的自豪。 “欣姐真厉害。” 方可夸赞着,她是真羡慕郑欣的人缘,公司里的八卦郑欣基本都知道,自己则是两耳不闻窗外事,除了郑欣这个关系还算不错的同事兼朋友,她与别人都没有什么交流,所以她所知道的公司事情都是郑欣告诉她的。 她不是个大嘴巴的人,这也是为什么郑欣喜欢向她倾诉以及聊天。 毕竟这么多年下来,她可没有向外说过一件郑欣告诉她的八卦,口碑杠杠的。 “可惜新总裁下午来就不能摸鱼了。” 郑欣可惜着,今天的工作量不多,昨天晚上加班都干的差不多了。 本来想着今天可以好好摸鱼渡过,这下好了,没事也要找事做。 郑欣:“可可,我准备吃沙拉,你要不要?我也给你点一份。” 方可指了指休息室里冰箱的方向。 “我自己带了饭,多谢欣姐的好意啦,我吃自己的饭就可以了。” “不是。” “昨天加班到那么晚回去,你还有时间做饭啊?” 她震惊道。 “是早上起来做的。” “很早就起来了,醒来后睡不着,就干脆做了饭菜装饭盒里当中饭。” 方可开口解释,她焦虑起来睡眠质量就不行,很容易惊醒,醒来之后就无法再入睡。 ……… 她们再聊了几句后,就散开了,热饭的热饭,拿外卖的拿外卖。 休息室里很安静,方可将自己的饭盒从冰箱里拿出来,打开盖子塞进微波炉里,调了一下温度与时间。 在等待的时候几步走到落地窗前,望着底下渺小的场景,有些无聊,但又享受无聊。 她喜欢一个人吃饭,可以慢慢的,没有人催促,安静的享受美食。 郑欣知道她的习惯,也不强求,每次提着外卖去找朋友一起吃,到上班的时间回来后,就会告诉她跟朋友聊到了什么八卦以及发现了什么好玩的。 方可喜欢现在的生活,就这样过一辈子挺不错的。 普通人没有什么选择可以改变一成不变的日子。 而且对于普通人而言,能够过的舒心就已经超过大部分的人。 她用手指点着玻璃,玩着幼稚的游戏。 突然,一道冷冽干净的噪音从她身后响起。 “方可?” 方可身体僵住,有些不可置信的回过头。 她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当年高中的学生会会长喻时。 当初清冷的少年褪去了稚嫩,身材相比以前高大了些,特别是肩膀宽厚了不少,把身上的西装完美的支撑起来,说是行走的衣架子也不为过。 脸部轮廓更加的分明,他的眉眼生的极好,一双微微上挑的凤眼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 喻时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看到方可在这里似乎并不震惊,像是早就知道她在这里一样。 不过,她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心想怎么可能。 方可将耳边垂落下来的发丝拂至耳后,承认:“嗯,是我。” “好久不见,会长。” 年轻女人脸上带着浅笑,岁月好似偏爱她,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与当初记忆里的模样没有什么区别。 “好久不见。” 他一直都不是个话多的,方可知道他的性子,暗道还是跟以前一样沉默寡言。 与其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尴尬的对视着,不如她找找话题打破一下尴尬。 高中的时候喻时是所有少爷里对她态度最友好的,虽然人是冷漠了些,但是相处起来方可还是感觉挺舒服的。 “喝咖啡吗?” “公司的咖啡喝起来还不错。” 她提议着。 公司休息室配有咖啡机,咖啡豆,她有空闲时间就会自己给自己做一杯喝,手艺算是练了出来。 “好。” “麻烦你了。” 他没有拒绝,走近几步,乌黑的眸子里倒映出她的身影。 “没事,就当是久别重逢的礼物。” “会长你是喜欢喝苦一点的?还是甜一点的?” 方可动手操作起来,还有闲心转过头问。 她的容貌没有攻击性,自带柔光滤镜,皮肤白皙细腻,整个人看上去温温柔柔的,但是实际上很有韧性。 米色针织开衫裹着纤细身板,下身稍紧的牛仔裤包裹着笔直的双腿,好似比以前还要瘦些。 喻时时刻注意着她的眼睛不动声色的皱了皱。 是公司食堂不行吗? “甜一点的。” 他记得方可喜欢喝咖啡的时候放很多糖,不知道现在她还是不是这个习惯。 方可:“没有想到会长你跟我的口味还挻像的,我也喜欢甜一点的。” 她用勺子往两杯新鲜出炉的咖啡里多加了几勺的糖,咖啡上的热气还往上飘,她小心递过去一杯。 “小心烫。” “谢谢。” 他们并肩站着,喻时欲言又止:“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会长了,你可以叫我名字。” “也…也是,我都忘了。” “只是之前都叫了你两年的会长,现在突然改叫你名字,怪不习惯的。” 方可抿了一口咖啡。 喻时:“抱歉,按你的习惯来就好。” “这些年,你过的怎么样?” 方可:“会长…咳…喻时,你不用道歉的,我过的还不错,当年大学毕业以后就来了这家公司,同事们都挺友好的。” “你呢?过的怎么样?” 他的眼帘微垂,簿唇偏白,没有什么血色,回答:“毕业后一路按部就班,说不上好与不好。” “确实。” 方可表示理解。 喻时看着杯子里黑糊糊的咖啡,举到嘴旁的咖啡杯遮挡住了他往上提的嘴角。 淡漠的眸子里起了波澜,一颗石子落进心湖,水波起了一圈一圈又一圈,直到心湖边缘才停下来。 咖啡入口是甜的,回味是苦的,他不知道她往里究竟放了多少糖。 不过,他不在意,只要是她做的就行,不管是好喝还是不好喝都没有关系,反正他会喝个干净。 时隔多年,他终于找到了缺失的心脏一角。 这回,他不会放手了。 方可:“我还挺好奇的,会长你怎么会来这家公司?” 喻时:“工作原因。” “你难道就是公司新上任的总裁?” 她很快联想到今天公司换大领导的消息,惊讶道。 喻时:“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