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斯凛镜大教堂》 第1章 序·诗 《北斯凛镜大教堂》 晋江文学城首发 汀旋/文 - 我随暴雪而来, 透过凌乱的发丝, 看见你充满忧愁的眼睛。 我随寒冬而来, 透过漫天飘零的大雪, 看见你充满悲凉的眼眸。 路过光影也不曾路过彼此, 踏过这条命运之路, 泪水伴随不公引吭高歌, 痛苦伴随苦难化作利刃—— 刺向我们吧, 让我们相拥坠海, 拖带出混浊的血河; 让我们的灵魂和西伯利亚吹来的寒风一起, 掩埋在那厚重的冻土层下。 我想让全人类的苦难, 随着我的死亡而消失殆尽。 我的爱人,下辈子, 许我们只是平凡的普通人。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序·诗 第2章 序·千泠 许多年以后,语诗再回想起来到北斯凛镜教堂的那段旅途,总会翻出千泠的照片一次次温柔轻抚。 七年前。 进入冬季,临近新年,清渝市冷到刺骨。 家里暖黄色的灯光和从窗户飘出的油烟映射出温馨的人间烟火气,一声玻璃杯摔碎的声音过后,十三岁的语诗却被继父一脚踹出家门。 不出意外的话,父亲接下来会用最下流的话侮辱他,然后觉得晦气再踹上几脚,把他赶出家门,最后再把门重重地关上——这是他所熟悉的流程,因为这是他近两年来第六次被赶出家门了。 迎着父亲的骂声,他听见隔壁KTV有人在唱《有爱就不怕》。 一面是包间里顾客放肆的歌声,一面是被父亲打到流血的他,这两个场景配上这首歌的歌词,还真是讽刺至极。 这个世界荒谬绝伦,有的人有家且幸福安康,有的人即便有家也时时刻刻觉得自己在流浪。 哦不,语诗在心里纠正一点,是时时刻刻都在流浪。 等父亲踹够了一把将门甩关上,他忍着身体的剧痛蜷缩到角落里,在冬夜里无声哭泣,眼泪在寒冷的空气中似乎一冒出头就会凝结成冰冰凉凉的小冰粒,就像他心中最后那一抹对家的渴望,也正在一点点被严寒侵蚀。 瘦瘦小小的他在外面度过了好多个日日夜夜,饿了照旧去早餐店或饭店门口,到专门装剩饭剩菜的桶旁边,捡一个客人用过的纸碗,伸手进去捞那些客人吃剩下后全都混在一起的剩饭剩菜。 掺杂着口水的各种肮脏油污混合在一起散发出恶心的恶臭,捞完,他手上粘满橙黄色的碎状物体,污水顺着小臂往下流,在别人同情又排斥的注视里,他匆匆捡了一双客人用过的一次性卫生筷,跑到巷子的角落里躲起来边吃边哭。 渴了,他就去捡很多很多的塑料空瓶,拿出一个去大街上随便找个水龙头把水接满留着喝,剩下的就拿去废品站换两三张一块钱纸币去买包子。 废品站的大爷见他可怜,翻箱倒柜找到了一条不怎么用但干净的棉被送给他,那晚,他把去垃圾堆里捡来的破烂粗布仔细叠好放在一旁,泪流满面地盖上散发着一股洗衣粉味的棉被,就着坚硬的地板,睡了流浪这段时间以来最舒服的一个觉。 他把这个可以避雨的小巷当成了自己暂时的一个落脚地,小巷门口放着一个年久失修的大型垃圾箱,可以帮他遮蔽路过的人,让他不至于那么难堪。偶尔也有几个人去那里扔垃圾,他们当中有些好心人同情心泛滥,还会给他施舍一点小额纸币或食物。 十三岁的少年正是自尊心强大的时候,但语诗从小便毫无自尊,长这么大了,他连自尊心是什么东西都没深刻了解。 因为没有自尊心,所以他可以收下好心人的施舍,默默记住他们的脸,下定决心如果以后出人头地了,一定要报答他们。 可流浪汉也不是这么好当的,没过几天,他经常去的那几家饭店、早餐店的老板们说他天天去捞剩菜剩饭吃影响了店里的生意,拿着扫把指着他威胁道:“天天就知道来这里捞垃圾吃,滚你给我滚,再来一次腿都给你打断!” 周围的客人们面面相觑,用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眼神沟通,最后都集中在他身上。 一家做餐饮行业的店的形象确实很重要,但他天天都来破坏店面的形象。他自知理亏,朝用扫把指着他的那个老板点了一下头,小声说一句对不起后,像只过街老鼠一样灰溜溜地裹紧脏衣服逃走了。 在那之后,他开始躲着人群,总在深更半夜出去捡垃圾桶里的塑料空瓶,趁着凌晨六点多天还没完全亮的时候拿去废品站换钱,但这不是长久之计,每天微薄的收入只够他买几个馒头和一杯掺水的小米粥,运气好点的话也只能买得起一碗米干或米线。 某天,几批外地人来清渝市旅游,在公园留下了很多塑料空瓶,他顾不得白天黑夜,拿着塑料袋就上去捡,最后换了整整十八块钱。 一张十块,一张五块,三张一块组成的十八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只是一杯奶茶钱,对于他来说却跟稀世珍宝一样珍贵。 他在脑子里盘算了很久要不要去吃一碗八块钱的猪肉韭菜馅水饺,不远处就有一家早餐店,看着那皮薄肉厚煮得快要漏馅的水饺,他不自觉地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但是八块钱,一点也不起眼的八块钱,抛开那顿想吃很久的水饺,是他两三天的饭钱。 苦思冥想一番,他还是没去买朝思暮想的水饺,照常去一个老奶奶经营的包子铺,花了五块钱,奢侈地买了两个甜馒头、两个花卷和一杯掺水小米粥。 他抱着这些“奢侈品”,一个人到公园不经常有人去的偏僻小凉亭里吃。脏兮兮的双手沾满细菌,但他却吃的很香。 不出意外的话这是他今天唯一一顿饭,吃香点好,吃香点好。他在心里面这样想。 不久,公园的路边路过一群少年,目测十几个人,男女都有,他们手上拿着很多零食,貌似是约着出来玩的。 语诗停下嘴上的动作,右手握着一半冒着热气的花卷,目视那群少年越走越远,直至最后一辆大车驶过,彻底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他发了会儿呆,低下头,轻轻咬了一口花卷,心里却有一种隐隐的刺痛。这种刺痛并不是来自饥饿,而是来自内心的落差。那种落差慢慢变成另一种情绪,像是羡慕,又像是嫉妒。 从那以后,不知道是不是上天不再给予他捡很多塑料空瓶的运气,新一年的五月,他捡到的空瓶越来越少,到最后连一个包子也买不起了。 人这种生物,在被社会彻底淘汰时,连当个穷人都需要条件。 他企图用自来水充饥,一开始感觉良好,直到没经过处理的自来水喝多后开始出现腹泻现象,他才想到自己怕是真的要完了。 终于,在五月月底的时候,连续两天半没吃饭的他在回小巷子的路上饿晕在地。 就这样……结束吧……下辈子……我一定要当大土豪……他迷迷糊糊地许下愿望,眼皮子愈发沉重,几秒钟后,他便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眼前是一片洁白。 全身上下被温暖包裹,肠胃没有因为饥饿而感到不适,反倒还像是已经吃饱了一样。 这种感觉很不真实,他下意识觉得自己已经到天堂了。 一转头,他瞅见右边挂着瓶点滴,顺着输送管,发现针扎在自己的右手背上。 这里是……医院? 往两边看了看,没有其他床位,是间单人病房。 阳光已升至头顶,病房窗户栏杆的影子落在纯白色的被子上,语诗往窗外望去,只觉天空湛蓝,风吹进来的时候清爽宜人。 谁会给自己找麻烦去救一个快要饿死的小孩儿?还给这个小孩儿住单人病房呢? 语诗顿感荒唐,在内心暗骂自己几句,正想起床去问问医生什么情况,门口就“咔”的响了一声。 走进来的是一个少年,他的头发是纯白色的,蓝白色系搭配的穿着让他看起来很正能量。他的五官很精致,像是被人刻意捏造过,语诗看不太清他的眼睛,他的刘海有些长,还垂着眼眸。 少年见他醒了,轻轻对他笑笑,到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台笔记本电脑,快速打好几个字,把电脑挪到他面前。 语诗微微仰头,上面写着:别害怕,我不是坏人。 他怔怔地盯着少年的眼睛,虽然少年的眸子下垂,但眼里闪烁着一层淡淡的柔光,睫毛如同黑色的蝶翼轻轻扑闪,仿佛在他的眼波深处藏着无数的温柔秘密。 语诗忍不住信任他,轻咬一下嘴唇,点了点头。 在之后的对话里,语诗得到了三个关键信息:第一,少年名叫千泠,从小就不会说话,是个哑巴;第二,千泠定居俄罗斯,这个月回国办事,前两天路过他经常出没的那条路,便把他给带到医院检查,医生给他输了营养液,所以他才没有饥饿感;第三,他昏迷的这段时间里,千泠到很多地方打听过他家的位置,还见过他的父母,结果就是被他俩甩门,吃了个闭门羹。 Word文档的白色区域不断出现新的文字,电脑屏幕上隐隐约约有条纹在闪动。 千泠在打字,语诗在看他。 片刻,千泠抬头看点滴,发现里面的液体到底了,给语诗按了个铃,让护士小姐过来拔针。等血不再往外冒了,语诗伸手撕下上面的输液贴,将它搓成小球攥在手里。 千泠问他,现在是中午十二点过三分,要不要出去吃点东西? 语诗低头瞟一眼自己的肚子:不饿,但想吃,尤其是水饺。 可是他没钱。 于是千泠的电脑上又多了一行字: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花我的,不用还。 语诗不懂,什么叫“你不介意的话”?介意的难道不应该是给一个陌生小孩儿花钱的千泠吗?还有那句不用还,这么大的馅饼居然会掉到自己头上。 他不敢相信,直到千泠真的牵着他的手过马路,来到一家面积很大的餐厅面前。 千泠来过很多次这家餐厅,老板知道他不会说话,鉴于自己在忙着给其他顾客做炒饭,就拜托一旁打扫卫生的妻子去问问他要什么。 千泠拍拍语诗的后背,示意他看看菜单。 菜单上食物的名称琳琅满目,语诗却只点了一碗猪肉韭菜馅水饺。 被他惦记上的,过多久都忘不了。 千泠扫了几眼菜单,指了指上面的那行“回锅肉盖饭”。 老板娘和他打完手语,去给他们提过来了一壶凉白开。 街道上随时都有车辆驶过,语诗一会儿看看交替变换的红绿灯,一会儿小心翼翼地用余光瞄一眼千泠。 这个少年比他年长几岁,但不像二十出头的样子,语诗咬两下嘴唇,猜想他的年龄应该在十七到十九这三个年龄段之间。 望着他,他好像总是垂着眼眸,令人怎么也无法透过双眼窥探他的心灵。 十来分钟后,心心念念的水饺被老板娘递到语诗面前,他暗暗高兴着埋头吃了好几口,咸香的肉馅相当厚实,一口咬下去直接爆汁。 其实除去受过的那些苦,他是一个很容易感到满足的人。吃到想吃的喝到想喝的,见到想见的人做了想做的事,哪怕得到一点对于别人来说微不足道的认可,他就会很开心,很幸福。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这就是他内心的世界,既无助,也单纯。 只是在这个人人都勾心斗角的时代,他这种单纯有许许多多难听的代号。 是好骗,是天真,是蠢货,亦或是被用作贬低他的借口。 吃完饭,千泠没有带他回医院,而是带他去了一家服装店,给他买了很多衣服裤子和鞋子。 他右手提着装满服装的袋子,左手感受着大哥哥手心的温度,那股温暖起初只是在他的皮肤来回刮过,到最后慢慢钻进皮肤和血液里,顺着骨髓一点点渗透到被冰封住的心脏。 那刻他突然想到一个只在电视剧上和课本里看到过的词:救命恩人。 如果没有千泠,他两天前就已经在天上了。 他抬头,太阳有些刺眼,有好长一段时间,光被千泠的身体遮了又遮,暗与亮来回切换。 二月份的那个寒冬一直烙印在他心里,临近六月盛夏,他心里却正在一点一点生出春天。 第3章 重逢 公元2360年,气温骤降,地球进入冰河世纪。 公元2363年,气温回升,冰川融化,食物断缺,剩余人类与动物自相残杀,导致疾病肆虐,大地生灵涂炭。 同年,众神之王厄伦携众神降临凡间,化世间疮痍为安乐。 自此,世间以神为法—— 这是语诗来到北斯凛镜教堂的第七年,千泠不在他身边。 七年前,千泠要到了他的领养权,给他办了护照和签证,带着他来到俄罗斯,住在北斯凛镜教堂。 这当然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他不用再面对父母的冷眼相待和拳打脚踢,也不用再看着人们的眼色继续流浪。 可是他开心不起来。 因为,在他们回到俄罗斯的几天后,千泠就不知所踪。 之后,语诗一直跟千泠的朋友巫十,没有人知道千泠究竟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他是生还是死。 这是他消失的第七年,曾经那个懵懵懂懂跟在他身后的语诗,已经二十岁了。 人都会随着成长而褪去儿时的青涩,年龄慢慢上来之后,心中便涌入了许许多多的心事。 又是一年寒冬,周围的一切都像是被按下静音键,只有雪花落地的声音轻轻敲打着耳膜。街边的树被雪覆盖,路灯下,光照着雪花飘落,没有鸟鸣,没有风声,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一片白色的寂静和孤独。 北京时间凌晨五点半,早醒的语诗趴在卧室的窗户上,目光紧紧盯着从天而降的大雪。 床就抵在窗户边,阵阵冷风吹进来,语诗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他是个极度怕冷的中国南方人,来到俄罗斯七年也习惯不了这儿的气候。但与之相对的,是他就跟个神经病似的,即便冷到快冻成冰雕也不想关窗户。 他喜欢发呆,尤其是吹着风发呆,于他而言是一种享受。 这个时间段,莫斯科的大街上人烟稀少,偶尔有两个喝的烂醉的醉汉互相搀扶着走过,在冬天的黎明里说着口齿不清的胡话。 语诗望着几个小时后即将亮起来的天空,口中呼出的气体在半空中变成哈气,几秒钟后完全消散。 北斯凛镜教堂,一个可以信仰任何人,也可以成为任何人信仰的地方。 这里一改传统教堂的观念,只要人心中有对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的念想,就可以到里面对这个念想做世间最虔诚的祷告。 在这里,甚至可以看见有人信仰着自己所开创出来的宗教,然后看着信仰这个宗教的人群日益壮大,形成一支庞大的队伍。 这里没有疾病,没有苦难,众生平等,是真正的人间天堂。 相传,北斯凛镜教堂诞生于俄罗斯,创造它的,却是一个中国人。 那个人,就是千泠。 他创造这座教堂的初衷,是为了给世间无家可归的人一个落脚之地。 和宾馆相似,什么时候都可以来,什么时候都可以去,唯一就是这里包吃包住还不用花一分钱。 不论是谁,只要第一次进入教堂,那里的人就会说,千泠是北斯凛镜教堂的创造者,他有一头可以和冬日里的皑皑白雪媲美的白发,和深色的瞳孔形成鲜明的对比,白发长得遮住了他的眼睛,他很少会抬起眼眸来看人。 语诗第一次进教堂的时候,别人也是这么跟他说的。 他问给他讲这些话的大姐,为什么千泠经常低垂着眼眸? 大姐说,因为千泠的眼睛是悲凉的,那双眼睛里,有与生俱来对这个荒芜世界的悲悯。 很多人都说,千泠就是个被贬下凡的救世神,是个怜悯苍生的活菩萨。 小时候的语诗不太懂这些,他在教堂内到处逛,然后找到巫十,问他为什么所有人都可以来这里?房间会不会住不下? 巫十笑着摸摸他的头顶,回答他:“不会,教堂的占地面积很大,来这里的多数是俄罗斯内无家可归或者不知去处的人,而且……” 话到此处,巫十顿了顿,随即把他揽到椅子上,给他讲了众神之王厄伦带领众神下人间的故事。 那个冰河时代已经过去了三十五年,生育率却并没有在这三十五年内得到提高,反而还在慢慢往下跌,世界上的人口早已因为那场天灾而腰斩了一大半,加上俄罗斯本就地广人稀,所以基本不用担心房间够不够住的问题。 一个问题解释了,另一个问题又冒了出来。十三岁的少年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保有好奇,语诗又问巫十:“那……也可以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吗?” “这个嘛,”只见巫十一个坏笑,悄悄凑到他耳边,“你千泠哥哥是个土豪,大土豪!” “……哇塞。” 那是语诗第一次进入北斯凛镜教堂,他从未想到自己会在这里住上长达七年之久,也从未想到千泠会就此不见踪影。 顺着哈气消散的方向,他垂下眼眸,看见有个人闯进了自己的视线。 这个人穿着浅灰色的风衣,黑色的阔腿裤和鞋子,脖子上围着一条黑色的长围巾。他把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北斯凛镜教堂前,似乎是在注视教堂的大门。 仔细一瞅,他的头发,好像是白色的…… 白头发! 语诗一怔,掀开被子时被冷风吹得打了个寒噤。 他来不及在意,穿上拖鞋后立马打开门往教堂一楼跑。 平时两三分钟就能下完的楼梯此刻像是变长了不止十米,语诗的手在冰凉的楼梯护栏上接连滑过,感受到自己极速加快的心跳,心中泛起一股心慌,他下楼梯的速度变成了一步两层。 拜托,千万不要走……他在心中默念道。 漫长的一分钟后,终于下完楼梯,他迅速往门口的方向跑去,门打开那刻,阵阵呼啸的寒风扑面而来。 …… 门外没有人。 语诗忍住因为情绪上头而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跑出去左右望了望,看见刚刚那个人走在左手边的街道上。 他没有思考,顾不上自己发颤的身体就追上去,在离那个人十米左右的地方大喊一声:“千泠哥哥!” 如果那个人停下,那他有80%的概率会是千泠,至于剩下的那20%,语诗只能赌一把。 那个人停下了,他从右边回头,露出一双被白色刘海浅浅覆盖的眼睛。 七年过去了,漫天纷飞的大雪之下,那双眼睛,和世人口口相传的一样,悲凉又带着与生俱来对这片荒芜世界的悲悯。 那瞬间,语诗释然一笑,七年来积攒已久的眼泪在这一刻尽数淌下——七年了,他终于再次见到千泠了。 脑袋里的一切都被此刻的激动和高兴清空,亢奋刺激着他的大脑,语诗朝着千泠跑过去,同一时间,千泠转过身来,接住了一股脑扑到自己怀里的语诗。 身上的衣服被眼泪浸湿,千泠没有推开他,左手绕过贴在他的腰上,右手轻轻顺着他的后脑勺,用夹带着温柔的双眼望着他。 千泠记性很好,他依旧记得语诗小时候的模样。 若是有人知道语诗抱着一个不熟的人哭,那他们一定会笑话他蠢,人人都对陌生人充满防备之心,他们或许还会对他说:“就你这么容易被骗的人,被卖了还帮着骗子数钱都不一定知道呢。” 语诗不那么想,他只是觉得千泠救过他的命,觉得千泠创造出了一个宛如天堂,让落难的众生有个归宿之地的大教堂,是个用好字都不足以用来形容的人。 千泠也不会这么想,因为他的性格就是那样,不管现在抱着他的是谁,他都会像一尊慈悲的大佛一样去安慰这个人。 抱了许久,语诗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缓缓松开了圈住千泠的双手。 “那个……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悄悄抬头去观察千泠的表情,发现千泠并没有对他这种可以称得上是冒犯的行为而感到生气。 相反,千泠对着他笑了笑,用右手大拇指下的鱼际给他轻轻擦去残余的眼泪,然后又拍了拍他的脸颊。 看着千泠从风衣的口袋里拿出来一本巴掌大的线圈本和一支黑色圆珠笔,他在线圈本上写了几个字,随后把它递到语诗面前。 上面写着:没关系,我没有生气,别害怕。 他其实会手语,但语言功能正常的人一般都不太看得懂他在比划些什么,所以,他的衣服口袋里除了手机,常年备着线圈本和笔,在手机没电的时候用。 语诗望着他,轻轻点点头,小心翼翼地问:“千泠哥哥,你要去什么地方?” 千泠又在线圈本上写道:去百伽格拉神殿办点事情。 百伽格拉神殿,奥林匹斯十二神在凡间驻守的地方。 语诗的眼眸里闪烁着细碎的微光:“哦哦,那你……还会回来吗?” 千泠:会回来的,只是要过几天。过几天我回来再来看你,好不好? 可能是错觉吧,语诗居然会感觉最后那三个“好不好”像是在哄十三岁的那个他。但他确确实实被哄好了,声音哑哑地道:“好。” 千泠:嗯,快点回去吧,不然该冻感冒了。 语诗用衣袖擦了下眼睛:“嗯嗯。” 千泠看着他上楼,最后在六楼的一个渺小窗户边跟自己挥了挥手。 混乱的雪花之中,千泠看不太清他的样子,抬手挥了两下,做出一个口型:再见。 *奥林匹斯十二神来源于古希腊神话传说。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重逢 第4章 意义 隔日,百伽格拉神殿。 经常在这里驻守的主神只有海神索卡力亚、爱神柯耶和战神蒙斯。 千泠这一次来,是来给自己填出狱记录的。 他这牢坐得不明不白,七年前神界的人来逮捕他的时候,他还在自己的卧室里准备去喊语诗吃饭。 换句话来说,他根本没犯罪,却还是被众神之王厄伦下了逮捕令。 这就是他消失七年的原因,在那满是罪犯的监狱里,他时常会觉得委屈。但现在,坐没坐牢,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神殿的长廊和中国古代皇宫的长廊大差不差,区别就是神殿的长廊金碧辉煌,是富有的代名词。在走廊的尽头,矗立着一座纯白色,镶嵌着各色宝石的宫殿,这座宫殿建筑风格偏向欧式,有一根根巨大又做工精美的柱子作为支撑,那就是百伽格拉神殿。 千泠跟着门口的侍卫去见了爱神柯耶,她递给千泠一张表格,随后便开始和千泠抱怨起索卡力亚和蒙斯出去玩不带她。 “哎哟,也不知道那俩家伙是上哪去了,不然的话我高低得飞去找他们。”柯耶说着,故意在千泠面前露出右手上那枚镶嵌着紫色宝石的大钻戒。 柯耶是个好人,性格开朗爱交朋友,唯一的缺点,就是爱炫耀了一点——炫耀完自己心爱的东西,如果朋友们说喜欢,还会自掏腰包买回来送给他们。大方又多金,洒脱又肆意的性格让她成为十二主神里有名的交际花。 填完表,柯耶解开了千泠身上的追踪咒语,千泠和她点头表示感谢,往后退几步就走了。 大雪下个不停,长廊两边堆积着雪堆,肉眼看着已经快摞到一米五了。 由十二主神所打造的苏德埃拿监狱在百伽格拉神殿对面一千公里的地方,每当有罪犯出狱,在监狱里看守的火神瑟雷特就会给罪犯下一个追踪咒语,让罪犯自己去百伽格拉神殿填出狱记录,若是过程中罪犯出现任何异动,瑟雷特便会火速将人再次捉拿,且直接给罪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个咒语和一千公里在最初显的特别多余,直到后来犯罪率大幅度下降,人们才知道这两样东西的价值。 从北斯凛镜教堂来到百伽格拉神殿,千泠花了两天,不出意外的话,回到教堂也要花费同样的时间。 只是他刚走出长廊,脚还没来得及踏过台阶,就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巫十穿着一身厚衣服靠在好几年前去淘来的二手车车头上,目视前方,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根软中华——那是他惯抽的一个牌子。 看到千泠站在长廊口,巫十把烟摁进一旁的雪堆里,待它的火星熄灭后扔进垃圾桶。害怕千泠没看到自己,他隔老远就大喊:“欸,千泠,这边!” 千泠远远地看了他十几秒,低头望望一级台阶下的小雪堆,抬脚越了过去。 他和巫十是十九年的老朋友了,巫十知道他不抽烟,闻不惯烟味,和他在一块儿时,都把“不抽烟”三个字铭记在心。 千泠走过去,离巫十只有半米距离时,巫十张开手臂,给了他一个有力的拥抱。 “受苦了。”巫十的右手不轻不重地捶了两下千泠的后背。 千泠的眼底浮现一抹不明显的笑意,回抱后,他动动大拇指:谢谢。 “哎,谢什么谢,”话音落下,巫十就跟个大明星身边的助理一样,挺直身板打开副驾驶的车门,走到千泠背后把人推进副驾驶,“这么多年感情喂了狗了?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不要动不动就跟我说谢谢……” 后面的几个字随着车门的关闭和巫十的绕道变得有些模糊不清,千泠扭头望望车窗上起的雾气,伸出食指去随便划了几下。 巫十开车很稳,车速把控得相当不错,就算是在冬日的雪路里也手拿把掐,由此,翌日中午十二点多,俩人提前几个小时就回了北斯凛镜教堂。 莫斯科的冬天总是漫长而寒冷,今天的天气偏阴,整座城市像被一层厚厚的灰色纱幔笼罩,天空时不时飘下絮状雪花,凛冽的空气格外潮湿。 俩人在回来的路上吃过饭,巫十这会儿又说要去小食堂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千泠没拦他,一个人上了楼。 传统教堂一般不住人,就算住也不会像北斯凛镜教堂这样建造出千万间和宿舍大差不差的小屋,千泠还记得在北斯凛镜初建成形那会儿,有人问他是不是披着建教堂的皮搞收留流浪汉那一套,他表面上默不作声,实际上内心早已有了答案: 很多无家可归、不知归去和惆怅迷茫的人,他们当中一部分人一生都在追求自己的信仰,一部分人一生都碌碌无为,还有一部分人经历过大起大落后而失去对人生的憧憬,对世界充满敌意和无奈。 人在处于低谷时总是迫切地渴望找到一点支撑自己的念想,所以北斯凛镜是教堂,也是很多人找回自己,遇见知音的避风港。 这里没有高高在上的审判,只有接纳与包容,让众多失意者,从破碎的灵魂和迷失的方向里窥见天光。 那时候千泠是这么想的,现在的千泠也依然保持这个想法。 他的房间在六楼,就在语诗的隔壁。 北斯凛镜很宽阔,语诗刚进来那会儿还小,千泠担心他晚上睡觉会害怕,就让他住在自己隔壁,有什么事的话好喊自己。 这个点,很多人都在吃饭,呆在房间内的人少之又少,走廊里寂静无声,偶尔才传出一阵微小的声音。 千泠去敲了敲语诗房间的门,想看看他在不在。 过了一会儿,染着黑漆的门开出一条小小的缝隙。 里面露出一双窥探似的眼睛,千泠嘴边勾起浅浅的笑意,扶着门把手歪头去和那双眼睛对视上。 那双眼睛看到他的时候睁的圆溜溜的,千泠注意到语诗眼里闪烁起微微的碎光,没等他放开门把手,语诗把门打开,和三天前一模一样,毫无征兆地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房间内的风幽幽吹过,千泠抬手揉揉语诗的脑袋,低头的一瞬注意到他纤瘦但又有肌肉的手臂—— 生在一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家庭,他从小就没吃到过什么大鱼大肉,在长身体的年纪也没有保持均衡的营养,长期下来导致营养不良,以至于他即便二十岁了还矮千泠一个头,身体也不是很好。 片刻后,千泠用笔在线圈本上写下一个问题:吃饭了吗? 语诗嗯一声,说:“吃的烤肉拌饭,吃完就回来房间呆着了。” 他不喜欢热闹,尽管来到北斯凛镜七年了也没交几个朋友,像他这样的人在这里不算少数,虽然孤独,但也享受孤独。 第5章 作家 语诗对千泠的房间有一个印象:凉。 一年四季,千泠的房间里好像总保持着一个温度,夏天来临的时候,天气闷热,但他的房间里凉凉的,像是一个天然冰柜将太阳带来的高温隔绝在外,清爽的同时让人忍不住想拉被子过来盖。 房间里的布置也很简单,除了床、衣柜和书桌以外,其他的全是书。它呈一个半圆形,床放在上半边的圆弧处,往左依次是书桌和衣柜,其他地方的墙面都凹进去,做成一个不用担心会塌的水泥石块书架。 这里很像图书馆,有各种各样的文学名著,七年前得到过千泠的许可,语诗有事没事就喜欢来这里翻书看。很多时候,他会来找千泠,看到的都是千泠坐在书桌面前看书的背影。 小时候的他不太理解为什么千泠老喜欢沉浸在文学的世界里,直到偶然搞下来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之后,他也开始阅读更多的书籍,从《朝花夕拾》到《罪与罚》,再到后来阅读难度极高的《百年孤独》,直到他看过的书摞起来比他还高时,他读懂了千泠的精神世界。 伟大的文学里或藏着震撼的热烈,或藏着平淡却又刻骨铭心的悲伤,一旦接触的时间久了,文艺病就像是一片薄雾,轻到几乎看不见,却又悄无声息地弥漫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后来,语诗从巫十口中得知,千泠是一个年少成名的作家。 八岁的千泠因为喜欢古诗词而初次提笔写下十几篇打油诗(他自己这么觉得)。 十岁的千泠写下三四十篇充满灵气的随笔,那时候的文笔的确有些稚嫩,但天赋已经初现。 十四岁的千泠写出某本小说的镇圈神句,至今都在网上流传。 十五岁的千泠写出第一本十三万字的中短篇小说,虽然热度不是很高,但小说数据对于一个新人来说还算不错。 十六岁的千泠接档写出的《雨打残荷》和《绕星昼月》,一本小爆,一本成为他的成名之作。 十七的千泠写出大千国度系列的第一部《云之国》再次爆火,本以为他的前途璀璨,十八岁的他却在写完大千国度系列第二部《雾之国》的大纲时消失了七年。 七年是有点久了,那时候巫十的眼里满是担忧:“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读者记得千泠,说记得的话,估计也就那么几个了吧。” 话是这么说,但一个天才作家会不会就此陨落,还得看千泠打不打算续写大千国度系列。 “所以你消失的那七年就是去坐牢了吗?” 千泠望着书点了点头。 “哦……” 语诗盘坐在千泠的床上,因为房间里透心的凉,千泠把被子披在他身上,这会儿他用习惯性用被子将自己裹成一团。 听他那嘟嘟囔囔的语气,千泠的视线从书上挪到他身上,淡淡的笑了笑,拿起一旁插着充电宝刚冲进去十二格电的手机,打开备忘录添加一个新文件,随即在二十六键上点点字母。 千泠:心情不好? 回应他的是语诗很小声的一句:“我讨厌陷害你的人。” 千泠眨眨眼睛:“……” 时不时有风从窗外吹进来,掀起窗帘轻轻舞动,进到屋里溜了一圈。 放下的书被风吹翻了页,千泠又在手机上打了很多字,停顿之后又删,删了之后又打,来来回回一分钟多,终于把想说的话打完整了。 这次语诗主动凑了上去: 事情已经过去了,人这一辈子,总会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情。但是……讨厌归讨厌,我跟着你一起讨厌。 …… 看完,语诗抬头盯了几秒千泠的眼睛,像地主家的傻儿子似的憨笑了好几声。 他把上半身缩回来,又问:“我听小十哥说过很多你以前的事情,哥哥,你还打算继续写你的那个什么……大千国度系列的文章吗?” 千泠耸耸肩表示自己还拿不定主意。 说起大千国度系列,千泠来了些兴致,打了很多字告诉语诗自己在监狱里构思过《雾之国》的整体剧情,后来因为天天都只构思着一本太过无聊,脑袋里就冒出了更多大千国度系列的作品——《雨之国》《树之国》《花之国》《石之国》《冰之国》……总之自然界里能想到的全被他用来打发时间了个遍,有很多次思绪大爆发,总想把所有国度的设定都归在同一本书里,写一个魔幻故事。 监狱里的生活固然严格,每天都有规定的事情要做,即便想写也没那个时间,他也想继续把这些灵感写下去,只是太长时间没提笔,他不知道自己的天赋是否已经被上帝收回,不知道自己的文笔还在不在线。 话说,被迫停笔于他而言就是一场史诗级大灾难。 他是一个不能没有写作的人,有着很多人都难以理解的丰富精神世界,这种精神世界让他拥有很多奇思妙想的灵感,导致他初次提笔之后就再难放下写作,一旦停笔,他的内心就仿佛有千千万万个灵魂在呐喊,它们拼命的抓住他的心脏,告诉他它们需要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生命。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本不存在于世界上的生命,因为自己的想象而就此拥有了雏形。所以对他来说,不写文,就会感觉自己的生命正在为不必要的事物一点点流逝。 他和语诗聊了很多,文字占满了好几页备忘录,是他的心声和对某些事情的看法。同时,伴着文字越来越多和话题的转变,他也慢慢了解了语诗那段难以言喻的过往。 语诗有一个爱慕虚荣的母亲,离过一次婚后嫁给了一个同样离婚带一娃的伪君子。 伪君子的儿子名叫甄锐春,年纪比语诗大,伪君子和语诗母亲刚结婚那年,他在英国留学。鉴于母亲爱慕虚荣的性格,语诗丝毫不意外她会把甄锐春当作让他学习的标杆,加上因为抚养权的事情,母子俩之间出现了隔阂。 语诗原以为伪君子是个会顾家的男人,可直到他和母亲的孩子出世,他的本性彻底暴露,偏爱自己的两个亲生孩子,连带着全家人都对语诗恶语相向,到最后逐渐演变为大摇大摆地将语诗赶出家门。 语诗知道,母亲和继父不喜欢他。 可是那时候他还小,亲生父亲不要他,离了他们,他就无家可归了。所以,他只能好声好气地服从他们。 十一岁那年,家里不让他继续上学,背着他去把学给退了,待他得知此事,班主任冷冰冰地让他赶紧去收拾东西离校。 他回到家里充当保姆角色,一次次被赶出家门又一次次哭着求饶。 第六次被赶出家门那年,他想明白了,那个“家”不是他的容身之所,也没有所谓的亲情可以依赖,他低声下气地哀求在他们眼里,只是饭桌上一个平平无奇的笑柄。 所幸,他遇到了千泠,也遇到了一个很正直的律师。 说到自己那段苦涩的过往,语诗脸上没太多表情,他望着书桌上那本被风吹得一边薄一边厚的书,惊觉自己说那些事情时,内心不再堵的难受,只觉得身体一阵轻松。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强迫自己去恨他们,就像老话说的那样,与其逼自己一把,不然放自己一马。 灰白交织的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的大雪,雪花落在窗台上,积得越来越厚。语诗看见,忍不住抛开被子过去在上面划两下,然后随手切下一个不规则形状的“豆腐块”。 这个小型图书馆里还有很多他没看过的书,眼角一瞥,他瞅见第一层最左边有一本中等厚度的书,色彩偏绿,书名和作者分别是《野骨痛鸣》和汀旋。 他把这本书抽出来,浅浅欣赏了一会儿封面的潮湿雨季感美貌,翻到背面看了眼简介: 李泉漾8岁时被拐卖,当他再次出现在绪唐镇时,已经过去十年了。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活下来,又是怎么回到小镇的。只是所有人都说:“这孩子年纪轻轻就遭如此横祸,以后怕不是得多灾多难咯。” 回到小镇的那晚,他在小镇比较安静的路段,租了一间200块钱一个月的铁皮屋。 好巧不巧的是,有个自己的同龄人和自己同时看上了这间小屋,两个男生没有争吵,愉快的选择了合租。 三年里,两个人看同一台电视机,坐同一张沙发,睡同一个房间。 直到有一天,两个人因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谈笑风生了一整晚,平平淡淡的生活,就此掀起了浪花。 语诗还是蛮喜欢平平淡淡日常文的,他拿着书跑到千泠旁边:“哥哥,你看过这本书吗?” 千泠扭头望一眼,点了一下头。 他在手机上说道:这本是我十七岁那年从国内带来的,有点旧了,但剧情不错,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见状,语诗细细一看,这本书封面和内页的色彩都微微泛黄,上面落了很多细细小小的灰尘,他伸出一根手指头摸一下,指纹在灰尘的衬托下格外清晰。 “嗯,不过我前两天才看完一本,这本的话过两天再看吧。”语诗碎碎念几句。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