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之国》 第1章 恋之国(1) 爱是灵魂对永恒的渴望。——柏拉图 洛斯还没到魔王城,就有人告诉她,魔王已经死了。因为被那个魔王统治的世界,不可能是这个样子。——洛斯推开窗户,深吸一口玫瑰花香的空气,阳光洒在这被花香与宁静宠爱的小城里,悠远的天空像是一幅未干的水粉画,红顶的小房子积木错落,城区街道,恋人们手挽手,到处都是爱情的酸臭味。 三十年前,有一行人踏上了打魔王的征途,其中,有一个艺术家,挥舞着画笔,将灰暗的天空涂抹掉,绘成了如今的光彩,这就是我们的女王,她将爱与美带来都城,喷洒迷雾的巨龙中日盘旋在魔王城高耸的城堡,王城下的居民遗忘了自己如旧日亡魂的灰暗景象,成了如今蓝天白云的风景画。魔王城以她的姓氏命名,她是艺术家,是勇者,是女王,是打破镣铐的人,是屠龙少女,她名为赛洛。——当然,这些都是她的朋友告诉他的,而她所处的地方,绝不是那个艺术的永恒之城。 因为,洛斯是个艺术生,却找不到工作,此时此刻,甚至买不到颜料。 “绿色啊,绿色是不详的颜色!”街头咖啡馆,背对背坐着两个人,男人翘起腿,将一盒包的严严实实的东西踢到她脚下,而洛斯一个翘腿将装着现金的袋子踢到男人脚边。 “——你的画法过时了,这都是三十年前流行的风格了。”多次面试被拒,收到了零个offer后的洛斯决定开个画廊解决一下生计问题。 “开画廊,你疯了?!”得知她的想法后,希林惊呼,“你在歌德大陆开画廊和在恋之国当爱情小说家有什么区别?!” ——哦对,恋之国,她现在在恋之国。人如其名,她如玫瑰一样娇艳美丽,打魔王的艺术生缔造的艺术之都塞洛美术行业卷生卷死,而恋之国?为了方便理解,还是举一个例子,就好比隔壁桌子的谈话来示范一下这是个什么样的国度: “我们楼上半个月前搬来个单身女士,这么久过去了,还是单身,该不会哪国来的间谍吧?” “间谍怎么可能那么穷,她的画廊都要倒闭了吧?!”女人感叹:“有些人,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你说,她该不会每天都和画布说话吧?” “她还种了点玫瑰花呢,指不定也在和花说话。” 两个女人哄笑成一团。 那两个女人就是她的邻居,洛斯看着餐桌上的招牌菜:纠缠一生缠缠意大利面——意大利面被摆成了心形,一杯饮料提供了两个吸管,咖啡心形的拉花,心形的饼干,恋之国到处都是心形的东西。 笑声停了会儿,女人又说:“上次碰到她,问她怎么还不谈恋爱,她说,她最近没心情,天啊——爱情可是生命的灵魂,没有爱情的人生,就像没有气泡水的夏天——毫无乐趣,再这么下去,得了无爱病,真的进精神病院了,也没人觉得她和画布说话不正常了,唉,那个可怜的单身狗——” 洛斯:“……” 或者,换个角度。 俗话说,了解一个国家的文化从脏话开始,比如,那边有两个人在吵架: “你爸妈不相爱生下的你,根本就没有人爱你,你是个没人爱的小孩。” 洛斯思考,脏话莫过于问候别人的父亲或者母亲,这种话,真的有攻击力吗? “你他妈就是个没人爱的废物,□□去吧,可悲的贱货,一辈子没人爱孤单终老被猫吃掉尸体,如果不是法律有滞后性,你早就上无爱处决所了,公务员都比你性感,我就算爱公务员也不会爱你,滚回你的无爱国——” 一个人的生活不也怡然自乐?谁知对方泪眼汪汪,哭出声,跑了。 洛斯;“……” 好了,现在注意力回来。 男人拿走了她仅剩的现金,洛斯瞅了瞅被她吃掉半颗心的意大利面,又看了看她空空如也的钱包,挥手,“把你们经理叫过来。” 洛斯莫的感情背诵准备好的故事,“在恋之国,好的爱情故事如黄金,是一般等价物。”故事完,经理泪眼汪汪,“真是个美好的故事呢……”女人平复情绪,对她微笑:“这单给你免了。” 洛斯不失礼貌地微笑。 靠着爱情故事没饿死的洛斯旋出爱心大LOGO的口红补妆,瞅瞅,粉饼镜子里的女人是多么美丽,粉色的头发,黄玉的眼睛,美如童话里的人。 而好巧不巧,她就处在一个童话世界。 手机叮叮叮叮,恋之国恋爱居委会发来信息: 您好,欢迎来到恋之国,我们注意到您已经单身半个月了,最近桃花怎么样呀?如果您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政府会负责发放,您看看候选人里有没有喜欢的类型呀?如果有的话请回复编号,我们会为您安排见面。 洛斯挨个划过对方发来的照片,还附带简历:霸道总裁,邻家哥哥,年下小狗,青梅竹马系,腹黑病娇,浪漫型。人均八块腹肌,帅得千篇一律,帅得令人毫无**。 “如果以上都没有您喜欢的类型,请告诉我们您的需求,我们会您匹配到合适的男嘉宾。” 洛斯扣上手机,一条信息也不想看。 恋之国的爱情产业十分之发达,洛斯就算喜欢鬼,他们也能造出鬼,跟造星工场一样,这莫不是什么乙女游戏?可现实告诉她并不是,因为乙女游戏可以1VN,恋之国,只能1V1,比如: “我也不想将刀捅进你的身体,你伤害了我,但我并不想伤害你。”女人哭着说。 男人说:“是我犯下了错误,我不能让你以后在恋之国无法做人,作为恋之国的传统,每一个背叛感情的人,都要在肚子上捅一刀,留下伤疤作为标记,就像□□犯,恋童癖所带的电子镣铐一样。”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匕首掉在地上咣当一声,女人跪在地上,掩面而泣。男人倒在地上被围观的医护人员抬走,围观群众蛐蛐:“出轨了,真是活该呢。” 洛斯平静地看着街道上的一幕——这恋之国,莫不是什么山口组,背叛了组织要砍小指头做标记? 不,恋之国,是一个恋爱都市。 爱情至上,同时,无爱之人被视作异端,比如—— “是无爱怪物——是无爱怪物——” 心形爱情广场,一个被五花大绑的大块头男人被民众拥着,推向处刑台。 男人一头浓密的黑色长发,皮肤被太阳充足地晒过。 男人挣扎,对着将他举起来的人破口大骂:“天天爱爱爱的,恶心死了——” 此言一出,一片寂静,男女老少都露出惊恐的神色:“绝症!晚期!病入膏肓!无可救药!”老人几乎要晕过去,像是看到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东西,女人们捂着口鼻,好似男人是什么污秽之物。 男人被绑在十字架上,四周堆起了柴火。 而一旁的标牌上,蓝底白字:我在恋之国很想你。 侩子手站在处刑台,对围观的民众说:“你们中间谁是有爱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 众人听后全都捡起石头——她真应该去卖石头,洛斯想,比卖画销量好。 石头砸出了血,男人闷哼一声。 侩子手弯腰:“我也不定你的罪,我们都有过无爱的时刻,去吧!从此不要再否认爱情了。” 男人咧起带着血的嘴角:“呸——” 喜获口水的侩子手尖叫:“执迷不悟!判处死刑——”民众高呼,侩子手刚要砍下他的头颅,想到了什么,又停住,“等等,我们恋之国有个规矩,杀死一个男人之前,要看有么有女人要他。” “这是最后的机会,找个女人。”男人朝着人群,“我美丽的lady们,你们中哪一个是单身,想要这位男士的?免费送啊!” 台下的女人嗔怪:“我们怎么会要一个不懂爱情的男人呢?” 又一个女人先前去:“的确是个帅哥,但我已经名花有主啦!” 好似没有女人对他感兴趣。 侩子手毕竟也不是什么魔鬼,推销:“他身强力壮,领回家里帮忙种地。” 一个女人指向男人腹部的伤疤:“他今天敢偷人,明天就敢把我天地里种的玫瑰花偷了去!要不得!”女人又看着女人:“这破烂上衣,破烂裤子,要他,给多少陪嫁呀?” 男人身无分文。 刽子手说:“没有!” 女人转身:“那就把他吊死吧!” 侩子手吆喝,仿佛拍卖场:“没人要?真的没人要吗?免费的男人啊!不要手续费啊!”黑压压的群众,一个举牌的都没有,“好吧!好吧!”男人满是可惜的神色,“那我现在就把你吊死——” “等等——”洛斯看不下去了,从人群中走出来。 男人挤出笑容:“哎呀,是新搬过来的洛斯小姐呀!听说您最近还单身,不知道有没有看中的男人呀?我最近也单身,不如我们……” “我要他了——”洛斯指着满脸是血的男人。 侩子手愣住了,看了看衣衫褴褛,皮肤粗糙,快失去知觉的男人,又看了看人亮条顺,皮肤白皙,如玫瑰绽放的洛斯小姐,那黄玉的眼睛毫无开玩笑的神色。 “好吧!好吧!”侩子手满满的可惜,挥刀划开黑发男人身上的绳索:“你有主人了!无爱怪物!” —— 洛斯提着重金买来的绿色颜料回她的画廊,画廊紧闭的门前站着一个女人。 莫不是她的客人? 洛斯来了精神,定睛一看,不是,是希林啊—— 希林看着“招聘模特”的看板,“你是不是工资开太高了?” “太高?有吗?”洛斯看着她手写的招聘启示: 要求: 男 年龄18~25,未婚未育,身高一米八以上,样貌英俊,腹肌八块 无不良嗜好,吃苦耐劳。 男大学生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包吃包住,五险一金,待遇优厚,薪资5~10 洛斯拿钥匙开门,“这不就是市场价?” 希林:“三千最多了。” 三千?三千还不够吃饭?洛斯推开画廊的门,瞅了瞅外面的大晴天,“你怎么来了?请假了吗?” 希林:“我下班了。” 洛斯:“下班这么早?” 希林:“我们做四休三呀。” 洛斯打卡手机,瞅了眼日历:“今天星期一。” 希林解释:“一天七个小时工作制,工作四个小时,休息三个小时。” 洛斯:“?做四休三是这个意思???” 洛斯挑眉:“你一天就工作四个小时,和我聊了两个小时的天?” 希林:“是啊,怎么了?” 洛斯:“……你们公司破产了吗?” 希林:“没呀,去年才上市呢。” 洛斯:“……” 洛斯进屋子,把满桌子的画集哗啦啦推到地上,将高价买来的绿色颜料放了上去。 希林撇了一眼:“绿色,不祥的颜色。” 绿色怎么不祥了?绿色是夏天,是森林,是生机勃勃。但鉴于洛斯对恋之国的风俗一无所知,还是闭嘴了。——是的,这就是她,洛斯。没有对象,没有工作,没有客人,也没有记忆。 艺考落榜,她背井离乡去首都找工作,途经恋之国,被车创飞,记忆全失,只好暂时停在这里,却找不到工作,于是创业开了画廊。 创业至今,身无分文。 洛斯化悲愤为灵感,将颜料挤上画盘。 什么做四休三?希林只是居家工作,居的是她的家。 恋之国人口稀少,希林负责这次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只是几百份简历,希林愣是一个也看不上。 洛斯捡起一份被扔掉的简历,眨巴眨巴眼睛:“这个不挺好的吗?” 照片上,男人长相周正,学历优秀,且十分年轻。 希林撇了一眼,“他近视。” 这个年纪,这个学历,不近视才有鬼了。 洛斯又换了一份简历:“这个也挺好。” 希林:“他179。” 洛斯思考:“差个一厘米视觉上其实也看不出来吧?” 希林震惊了:“你这女人怎么如此随便?!”带着愠色的大眼睛看着她:“你知道我们恋之国为什么满大街的俊男美女吗?就是因为我们在筛选提供基因的父亲上十分严厉!什么水准的男人都引进恋之国,拉低了我们的国民颜值谁负责?一点职业道德也没有!” 洛斯:“……” 洛斯鞠躬:“……对不起。” 这个认真地过头的美女人叫希林,是她在恋之国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人,“我上班摸鱼,看到你被车撞了,把你送到了医院。”——从此两人就成为了朋友。 希林长得十分温温柔柔,棕色的头发,浅棕色的眼睛。 认识她们的人说,你们的性格应该对调一下。 洛斯是个艺术系大美女,性格却冷冰冰的,希林看起来和善,实际脾气十分暴躁,这也导致希林多次情感不顺,男人总是会被希林的外表所迷惑,最后发现是个难惹的主。 希林翘起二郎腿,毫无淑女风范:“我告诉你洛斯,这个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仗着有钱就脾气暴躁的男人,结婚?我嫁给这种男人还不乳腺结节气死?!”发现希林真面目的男人带着痛心且可惜的神色,如果能温柔一点,就是百分比的老婆人选。可惜啊可惜。 “你太漂亮了洛斯,他们知道根本就追不到你。”希林说。 你看看,女人就是会说话,丝毫不提她的性格问题。 看起来好得手的希林实际最难搞,而看起来理应在情场大杀四方的她…… 洛斯对谈恋爱并没有兴趣。 起码现在没有。 现在的洛斯只对画画感兴趣。 支起的画布上,是她一直没能完成的绘画。 那是一个女人。 洛斯起了一个形。 女人像个谜,唯一确定的是绿色的眼睛。 传说,黑暗时期就是如此,黑暗时期的人们总是会失忆,恶龙将他们的记忆夺走了。 洛斯不知道她忘记了什么,只是在无数个夜晚,她总是梦见这个女人。 女人嘴角轻轻扬起,眼睛却没有笑,她被灰色的雾笼罩着。 洛斯对自己梦到一个漂亮女人这件事迷惑不解,是她太长时间单身,没碰男人,开始对女人感兴趣了? 为了解开疑惑,只好将梦境落下了现实。 当然,对美的追寻在需要交租的现实面前都微不足道,一直看简历的希林决定把简历全都扔了,说:“洛斯,有个兼职你要干吗?” 洛斯的画廊丝毫没有客人,又要交房租水电,一直靠希林介绍工作。 洛斯问:“什么工作?” “采访。”希林把几十份没看的简历扔进了垃圾桶:“对城主的采访,只要记一下稿子,之前那个人谈恋爱辞职了。听说这次活动还有抽奖呢。” 城主?传说中缔造恋之国的那个男人? 洛斯想:她身份不明,还是不要在这个关头会面这种大人物了,于此推脱:“我的画还没画完。” “一次五千。” 洛斯来了精神:“我立马去。” 第2章 恋之国(2) 城主命令男人带着他的恋人前往心形广场献祭。 男人带着恋人出发,到达心形广场。 男人问城主:“火与柴都有了,但献祭的羊羔在哪里呢?” 城主回答:“你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 男人筑坛,捆绑,举刀要杀她。 城主看着这一切。 男人丢弃刀,跪在地上:“我愿意从此离开恋之国,抛弃我的信仰。” 城主露出一个微笑,说:“现在我知道你们是真心相爱的了,因为你没有杀死你的恋人。” 男人发现一只单身狗趴在稠密的花坛灌木丛中,便用它代替恋人献祭。 因男人的顺服,城主重申对他的祝福:他们的每一后代都会遇到真心相爱的人,后裔得福。 此地后来被称为:“爱情应许之地。” ——《恋之国旧约 亚伯拉罕的应许》 洛斯:“?单身狗做错了什么?” 约伯是恋爱脑,家境富足,儿女成群。魔王认为约伯相信爱情是因为城主赐福,若剥夺一切必会弃掉对爱情的信仰。 魔王使约伯在一天内破产,妻离子散,疾病缠身,别人劝他,放弃爱情,但他仍说: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第一次就会,要么就一辈子也不会。我已知晓爱,就不会舍弃爱。 朋友认为苦难是约伯恋爱脑的惩罚,约伯坚称自己相信爱,无爱的人生毫无意义。城主在迷雾中显现,驱走魔王,恢复其健康,赐他双倍财产和妻子儿女归来。 ——《恋之国旧约 约伯的苦难》 魔王立下禁令,不得有爱,违者扔进魔龙坑。但以理每日每时每刻向妻子表达爱意,故意违反禁令,被投入坑中。 城主与画架封住魔龙的口,但以理毫发无伤。 ——《恋之国旧约 但以理书》 洛斯收起从神话故事了解这个国家风俗的想法,滑进社会新闻: 《为达成恋爱指标,XX一伙拐卖腹肌帅哥,被害人在被监禁的时间由于吃得太多,没有了腹肌,惨遭犯罪团伙遗弃》 洛斯:“……” 所以,为什么要放腹肌帅哥的照片,而不是犯罪嫌疑人的? 洛斯收起手机,决定不去理会这个离谱的世界。 广场人围的水泄不通,洛斯拿着记者证终于挤了进去。 台上,一位记者提问:“您好,我是来自瓷器国的记者,我们在访问恋之国的时候,有一个令我很惊讶的现象:恋之国的所有国民都在谈恋爱,大街上,商场里,游乐园,都是成双入对,男女之间手拉着手,我甚至听说,恋之国的居民平均恋爱年纪是娘胎里。” “我们国家现在的年轻人都不谈恋爱,爸妈催,她不听,所以,我就奇怪,恋之国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你们在政策上,措施上,优惠待遇等等方面,他们怎么相信你们的话,老老实实,服服帖帖的谈恋爱呢?谢谢您!” 城主是一个浓密黑色长发的,大块头男人。 离得太远,洛斯看不清男人的脸。 “谢谢您的提问。”男人声音低沉,“恋之国政府采取了很有效的措施,鼓励恋爱,早恋爱,多恋爱,政府有专门的恋爱经费补贴,文化与政策上,创造出放心恋爱,大胆恋爱的条件。使得恋之国的居民是世界所有国家中恋爱率最高的。” “我们恋之国保留了爱的传统,发扬爱的传统和文化观念,这是我们的优势之一。” “恋之国是充满爱情的自由的堡垒,没有房车的压力,没有工作的压力,在恋之国,只有爱,爱,爱。” 一阵暴风雨般的掌声,所有人惊讶不已,就连记者惊讶的嘴巴也合不上,城主一幅满意的派头,大手一挥:“今年恋之国的单身人数有多少?!” 一位书记官装扮的人回答:“不足10%!” “去年,这个数据是15%!今年,只有10%!” 一位记者不解地问:“城主,为什么你要消灭所有单身人口呢?!” “因为单身人士对国家造成的危害十分之大!”城主大声断言:“他们最大的危害是认为独立是一件很骄傲的事情,其实,人是感情动物!也是社会动物!他们不懂爱情的美妙,甚至宣言独身生活也很好!他们是国家的蛀虫!因为他们的存在,国家的经济才会倒退。” 城主指着记者:“瓷器国,那个人口大国!你们国家的人口是恋之国的几倍,人均消费力却不足恋之国的十分之一,就是因为你们国家单身人口太多了!” 记者受到了惊吓。 “我知道你们国家有句老话,道之国,务在弱民,意思是,用忙碌来治理人民,但,在我做城主的这些年,我发现,这句话,错得彻头彻尾,管理国家要用爱而非压迫——” 上下一片哗然。 一位记者乘胜追击:“我们听说!恋之国是做四休三制度!一天八小时!一周只工作四天!” “错!大错特错!”城主说:“做四休三是建立在一天七小时工作制的基础上的,工作四个小时,休息三个小时,恋之国是四小时四天工作制!” 台下一片惊呼! 记者大跌眼镜:“城主,您是怎么用如此短的工作时长,创造出如此惊人的GDP呢?!我们瓷器国每天没人工作十小时,GDP却不及你们的十分之一!” “问得好!” 城主说:“文娱产业是恋之国的支柱产业,唯有充足的休息才可以激发创造的潜力!七小时工作制严重损害了国民的身心健康和创造力!这种社会陋习必须根除!国家经济才能起飞!” 一个男人站起来:“城主,我是农业部的工作人员,据我们的调查,恋之国的土壤肥沃,种粮食收成会更好,为什么城主下令恋之国的土地都用来种玫瑰花了呢!比起实用性,恋之国更侧重美观性的考虑是什么呢!” “因为女王喜欢!”城主断言!“因为女王大人喜欢花,所以恋之国的大街小巷,全是花。让女王赏心悦目,是我这个臣子的责任!” 又一片惊呼。 又一位站起来:“城主,我是生育部的,据数据显示,恋之国的生育率是附近的几个城邦中最低的,现如今,不少城邦都放开了生育政策,我们认为新生人口有很大的消费潜力,可以拉动内需,而恋之国的低生育率来自城主定下的高标准的为人父母的考察,请问城主舍弃潜在消费力的考虑是什么呢?” “为了国民安全!” 记者迷惑不解。 城主说:“有充足的科学调查显示,父母相爱生下的孩子比父母感情淡薄生下的孩子人格发展更为健全,恋之国的犯罪率明显低于那些不经过考核就可以为人父母的国家,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生下孩子,又不好好教养,导致了孩子的身心缺陷,长大了给他人带来负面影响,轻则令人讨厌,重则违法犯罪,严重威胁社会治安。恋之国宁可不要这点GDP,也不要任何没有魅力的人存在——” “太伟大了——” “思想太超前了——” “太可持续发展了——” 又一个记者提问:“城主!在建立恋之国的过程中,您遇到的最头疼的事情是什么呢?!” “男人的本性。”城主痛心的说:“虽然我们经历文明的教化,依然会有男人克制不住多偶本性出轨,为了肃清此等恶**件,我们将对此类犯罪行为处以极刑,所有出轨的男人都会在恋之国留下案底,全网可查,身上打上耻辱的标记,身败名裂,我们用这种方式正恋之国的恋爱风气!” 台下欢呼声不止。 洛斯拿着中性笔,一手的本子上却一片空白。 洛斯:“我不理解,但我大受震撼。” 整个采访都以洛斯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民生政策:如何促进国民谈恋爱。经济发展:谈恋爱花钱多,经济就会变好。文化传播:恋之国的爱情小说和电影输出。直到最后: “今天,我们共同见证了不同文化交织碰撞的精彩时刻。多元文化之美,在于它既尊重差异,又凝聚共识。愿我们永远保持开放的心态,在交流中消除偏见。活动虽已接近尾声,但文化的对话永不落幕。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最后,是为在场所有单身女士准备的福利活动!” 一个女人激动地说:“城主!您真的要将供奉给女王的极品男人抽奖送给在场的单身女人吗?!” “是的。”城主做出痛心的模样,义正言辞,“身为女王,需要承担起重任,不可思□□,这也是为了女王大人的身体和王朝的长治久安着想。表面上,是减少了女王的娱乐,实际上,是造福了国家。” “这些男人今天必须抽出去——女王那边我来交代——”城主大手一挥:“1号!森林之国进贡的白发男人!” “花之国进贡的花之骑士!” “恨之国进贡的阴湿男鬼!” “雨之国进贡的雨男!” “晴之国进贡的晴天娃娃!” 男团如超市畅销商品打折,被女人们抢购一空,城主哈哈大笑,“抢吧——抢吧——所有男人都是你们的——啊哈哈哈哈哈哈——” 女人们尖叫,现场一片混乱。 洛斯:“我不理解,但我大受震撼!!!” —— “天天爱爱爱的,恶心死了——”弗朗科抬头,看着一张张像是见了鬼似的,惊恐的脸。石头砸过来,“杀死无爱者——”千千万万的咒骂声,血糊上了他的视线。 这是真实的世界吗?一路过来,他从未见过这么诡异的地方,他去过常年下雨的雨之国,也走过空中的岛屿,这充满爱情的国家又是怎么回事?主题景区吗?这里所有的居民都是演员吗?白日所有人都陷入爱情,天黑了,下班时间,他们收起爱的假象,回家去了。留一个肃穆如独裁君主统治的国家。 他的眼前一黑,只剩一抹娇艳的粉色,女人给她一种熟悉之感。他听到那娇艳的声音:“这个国家的男人,只要是单身,就可以任我挑选?” 侩子手献殷勤:“是这样没错。” 女人跳到他身前:“那就他了。” 男人愣住了,“好吧。”男人的声音里满是可惜:“你有主人了,无爱怪物。” 弗朗科蹲坐在看板前,等着他的主人,哦不,他的妻子回家。“招聘模特?”弗朗科看着看板上的字,疑惑,他的妻子,是做什么的? 洛斯从广场回来,带回一个空白的本子和一颗世界观被颠覆的心,在画廊门口看到一个大块头男人,眼神不好,哦不,黄昏光线不好让洛斯误以为那是条大黑狗,走进,才发现,是个男人。 男人见她回来,站起身。 洛斯吓得后退一步。 男人肌肉发达,身形高大。 洛斯看了眼被男人挡住的看板,歪头:“来应聘的?” 弗朗科疑惑:“应聘?” 男人裸着半身,只穿了黑色的宽松的裤子,腹肌线条十分明显,洛斯看着男人的大胸,鼻血差点流出来:“你通过了。” —— 他在一间温馨的房子里,草木葱茏,到处摆着画架,石膏,颜料。 他裸着半身,与这个美丽精致的空间格格不入。 书桌前,女人奋笔疾书,并没有在意他。 桌子上摆着三明治咖啡,他饥肠辘辘。 “吃吧,不用客气,我这里包吃包住。”女人看都没看他,依旧在快速地写着什么。 “钉钉——”门被推开,一阵风卷了进来,还卷来一个女人,“洛斯——”希林看到常日孤寡的洛斯家里居然出现一个男人,吓了一跳。 洛斯看到希林,快速给采访稿子收了尾:“写完了——” 洛斯在希林的眼前甩稿子,希林不为所动,看着裸着半身的黑发男人。 “新招的模特。”洛斯解释。 希林恍然大悟:“我说你怎么工资开的比市面的都要高,原来是因为这个。”希林上下扫过弗朗科健壮的身体,“的确是个极品男人。” 洛斯不知道希林又误会了什么,也懒得解释,“啊——”希林惊叫一声,把她拉到一边,偷瞄了眼男人,小声说:“我知道你有段时间没有谈恋爱了,但你也不能饥不择食吧,怎么能找个出轨的男人?!” “出轨?”洛斯疑惑。 希林:“看到他肚子上的伤疤了没?” 洛斯看到男人的肚子上有一条淡淡的白色的痕迹。 洛斯:“那又怎么了?” 希林:“在恋之国,所有背叛感情的人,肚子上都会被打下这个痕迹。” 洛斯看着男人的脸,狐疑。希林提醒,“你可要小心了,玩玩就行了,可别什么不三不四的男人都谈。”希林拿过她的稿子,翻了翻,“写的还不错嘛,你真的是艺术生吗?比我这个文科生还会写报告。”希林带上对工作的热忱:“这次的采访,大胆的问题还真是不少呢。没办法,我们恋之国就是如此言论自由的国度。” “大胆?”洛斯讽刺的笑了,“某种意义上来说,依然在安全范围之内。” 希林歪头:“比如?” 洛斯微微一笑:“比如,没有一个记者敢问,城主现在,还爱着女王吗?” 第3章 恋之国(3) 洛斯拿起恋之国旅行手册,走上恋之国的街道。 城主故居:城主曾经居住的地方。 洛斯抬起头,看着蓝天白云下的三层小洋楼。附近游客络绎不绝,有些年头的灰白的墙上落满了唇印,洛斯走进,看到无数情诗,“感恩城主缔造了恋之国。” 爱情之墙:一整墙的信件如咖啡店看板上的便利贴,洛斯看了几封:恋爱烦恼,告白信。 恋之国竞技场:魔王时期的竞技场,恋之国保存最完好的古建筑。——“爱情盛名的国家,保留着为爱战斗的传统。今年夏季会举办四年一度的赛事,四面八方的勇者都会参加。” 心形广场:“爱情应许之地”周围环绕着商场,咖啡厅,法院,林立着丘比特柱子。 老城堡:魔王时期的军事要塞,现在为城主办公的地方。 三十年前,勇者打败了魔王,而作为勇者同伴的城主,功成名就后,来到了恋之国再就业。 ——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 魔王被打败了,经过恋之国玫瑰香气的洗礼,生活是一万次春和景明。没有苦大仇深,没有压迫与反抗,欣欣向荣,邻里和谐。洛斯身无分文,吃失业救济,领创业基金,一周干几个小时的兼职,生活美滋滋。 这个高度发达的富裕国家,贫富差距十分小,向上发展的渠道为零。于此,国民尽情发挥兴趣爱好。找工作不卡学历,目不识丁,种玫瑰也赚的盆满钵满。恋之国占据了天时地利,土壤肥沃,阳光充足,种什么活什么。政府福利保障好,钱来的容易,一个比一个松弛。可洛斯怎么看都觉得奇怪: “一天工作四个小时,摸鱼两个小时,GDP是怎么高成这个样子的?人难道不应该一天工作十个小时吗?” “十个小时?!”希林惊呼:“不,不可能,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这样的国家?一天工作十个小时,个人生活都没有了,还不得亡国?” 但是统治者会赚得盆满钵满,政府财政不就依赖税收吗? “好吧,”洛斯承认,“世界上的确有这样的国家,前提是占据科技产业上游,有足够的利润,而恋之国,农业是玫瑰花出口,第三产业是旅游业和影视产业,财政收入大头,国家经济命脉的工业是什么?” 希林歪头:“工业?恋之国有工业?” 洛斯:“不是???你们这经济基础怎么一点都不适配上层建筑???” 希林摆摆手:“害,国家跟程序员写代码一样嘛,人类的身体不也是?屎山代码一堆,能运行就行。你要说有问题那肯定是有问题,可这个世界本就没有完美无缺的国家啊,而且牵一发动全身,全都要改麻烦死了。再说不一定非得科技强国啊,我们玫瑰花出口全大陆第一呢!” 洛斯去查了恋之国的出口商品,在玫瑰花,爱情电影,爱情小说后,赫然看到了:恋之国男人。 洛斯:“……?” 国际人口贩卖产业链中,恋之国男人与瓷器国的健康女婴,X克兰的女人齐名。 洛斯:“?” 见过拐卖妇女儿童的,还是第一次见拐卖特定哪个国家的男人的,男人这种东西难道不是免费送都觉得累赘吗?一边这么想,一边给新员工买了晚饭, —— 洛斯在人物瞳孔处点了个白点,整个肖像画都活了起来。 老爷爷对她的画赞不绝口,洛斯微笑,收了钱,完成了今日份的工作。明天,她要画另一位老奶奶的画——是的,这就是她,创业开画廊,鲜少的客人只有老头和老太太,曰:真是让人怀念的画风,三十年前,我还是个帅小伙子呢……开启无限回忆模式。 洛斯忧郁的看着她的画作,她的确是古典派没错,但也没有这么复古吧? 希林一个对美术一窍不通的人还真的认真看起她的画来,“好像女王的画风呢。” 洛斯歪头:“女王?女王是个画家?”那个打败了魔王的女王,是个画画的? 希林:“没当上女王之前是个艺考生,落榜了,就远走他乡打魔王了。” 洛斯:?这什么熟悉的剧情? 希林感叹:“当年女王要是被艺术学院录取了,也不会有拯救我们的英雄了。艺术学院没有录取他,世界因祸得福。” 这什么史上最强艺术生??? 说起女王,作为一名艺术生,洛斯还真的去翻了下女王的画作,顺带看了下歌德的艺术史。 魔王时期的艺术,反对人的本身,支持的,只有魔王本身的美丽。 洛斯完成工作,继续自己的画画。她看着画布上,女人年轻的美丽的脸。 绿色的眼中毫无人的温度,美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生活如苦行僧,厌恶自己,即可表达魔王的伟大?他们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的精力,将自己的生命与**投射到魔王身上,那魔王的城堡在千年的供奉种预减高耸华丽,连一个不起眼的装饰都做得精美无比。 愤怒烧上了她的心头,洛斯抬手,刮刀撕裂了女人漂亮的脸,在画布上留下横亘的伤痕。 魔王时期的艺术是一种象征,对魔王崇高的崇拜,带着信仰,失去为人的资格。 那力气太大以至于画笔都被折断,她狠狠地在女人的脸上留下一道伤疤,而不减画中人的美丽。 那个女人唇角微微扬起,似乎在嘲笑她,洛斯一阵愤怒,撕毁了画布。 重重喘息。 洛斯来到客厅,弗朗科正在单手做俯卧撑,汗珠从结实的胸肌上留下来。 洛斯拿起速写本,坐在粉色沙发上,翘起二郎腿,“衣服脱了。” 弗朗科愣了一下,停下了锻炼,起身,脱掉了黑色的马甲。 洛斯眼都没抬:“裤子也脱了。” 弗朗科犹豫了一下。 洛斯:“这是你的工作内容,你是我的模特,你忘了吗?” 弗朗科脱掉了裤子。 “内裤,”洛斯抬眼,看着只剩内裤的男人,男人的身体如古希腊雕像,“内裤,也脱了。” 弗朗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在理解她话的意思。 洛斯冷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见过,害羞什么?” 她见过吗?她一定见过吧,美丽如她,怎么可能没有过感情经历?只是失去记忆,连恋爱史也一并没有了。 弗朗科犹豫良久,在她直白**的目光下,缓缓将手抬到腰线旁。 —— 洛斯睡醒,狠狠用手砸自己的脑壳,“淦——” 弗朗科还在睡。 一时间,洛斯脑子里闪过无数解决方案:给他点钱打发了?要不你报警吧?这能怪她吗?恋之国的女人都是如此对男人的,这也不是她的错啊,他反抗了下就乖乖就范了,如果他真不愿意,就应该拿出你敢碰我我就自杀的架势,只是象征性的推了她一下算什么?欲拒还迎的情趣吗?指不定老早就动了这个歪心思了,绝对不是她力气太大了—— 淦—— 洛斯啊洛斯,你怎能如此颠倒是非黑白?抓了抓头发,心情十分糟糕,她会惹上什么官司?职场性骚扰,她这辈子再也招不到员工,再也没办法当老板了—— 身边的男人翻了个身。 不,不行,惹上官司也太麻烦了,要不,还是先稳住他?洛斯翻了个身,对上弗朗科睡醒的,幽怨的,盯着她的脸,后撤一步,吓了一跳,尴尬而不失礼貌地打招呼:“早,早啊。” “你说的,是真的吗?”看了她好大一会儿,弗朗科终于开口。 洛斯:“?” 她说了什么? “你说,你是喜欢我,才会和我做这种事。”弗朗科补充。 洛斯恍然大悟,那不是弗朗科把她推开的时候她随口说的?不过看弗朗科如此认真的,赤诚的神情,洛斯也不好意思不礼貌:“是啊,我是喜欢你,才会这么对你的。” 错觉吗?她竟然从男人坚毅的,线条粗旷的脸上,看出一种……娇羞?弗朗科移开视线,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看她,“我……我也喜欢你。”他看着她,十分认真,甚至带着单纯与赤诚,说:“我,我会对你负责的!” 洛斯:“……” “你先休息!”弗朗科起身,掩不住的欢欣雀跃:“我去给你做饭!” 洛斯:“……” 洛斯躺回床上,深思,果然,还是她道德标准太高了。 —— 忙完,洛斯去税务局报税。 “卧槽?!”洛斯口吐芬芳:“单身的人要交的税也太多了吧???” 凭什么他们做一样的工作,她却要比他们少拿这么多钱,她本就不高的工资在扣完各种社会保险下本就剩的不多,还要交单身税???而那群人只是谈了个恋爱结个婚就白拿这么多钱? 她做了两份兼职,还要交第二份工作的工作税?哪个天才发明的这个税种??洛斯白眼翻到天上去。 工作人员温馨提醒:“洛斯小姐最近谈恋爱了吗?可以注册情侣关系抵税。” 洛斯接过税卡表: 一级单身人士 二级单身父母 三级已婚但一方收入较低 四级已婚双职工,收入差不多 单身人士没有税收优惠,恋人可以共同报税,两人收入合并,再分别计算税额。 洛斯一个月赚5000,弗朗科没有工作(没签劳动合同),直接把她要缴的税拉到了最低挡。而如果弗朗科有工作,按照税收表,也节省不下多少钱,甚至还要被工作占据很多时间,“是为了一方可以照顾家庭吗?”洛斯想这个税率设计的初衷。 恋之国对恋爱生子的人税收十分之轻,甚至可以说是拿单身人士的钱倒贴他们,恋爱开支中的很多项目又可以额外抵税。而对努力工作的单身人士税收很重,就算赚的多,一半也得上缴政府,根本不划算,开发副业,第二份工作的税更高了,干了基本等于白干。典型的高税收高福利国家。 好处是贫富差距小,人民生活水平高,坏处是全员躺平,根本没办法勤劳致富,只有生活情趣可以享受。最惨的还是她这种爱奋斗的单身狗,干活多,拿钱少,用最高的税率,挣的钱被政府收走养懒人,养情侣,沦为别人paly的一环。 当然也有句老话是,打不过就加入。 洛斯懒得**蛋碰石头这种麻烦事,美滋滋的拿弗朗科抵了不少税,并盘算着拿省下的钱给弗朗科买些吃的。 离开税务局,一边走,一边对着税务表研究。洛斯发现,如果他们有孩子,还可以享受子女免税。因恋之国人口稀少,出生率低,生孩子几乎可以算得上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 “小子——哪里跑——”街头爆出一声大吼,洛斯从税务表里抬头,放眼望去,只见一个小女孩在人群里快速的穿梭着,不远处几个凶神恶煞的男人追着她,女孩瘦小的身影如泥鳅般滑溜,街上不少人都被那小东西挤得东摇西倒,所过之处一片惊呼。 不消片刻,那黑色的小东西便冲出人群,不看前路的向洛斯撞来,洛斯一手抓住了她。 仔细打量。 看着不过是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洋装,剪着娃娃头,小脸上全是灰,一双黑眼睛葡萄似的,水汪汪地,抬起头,看到她,愣了一下,抱住她的胳膊,叫:“妈妈——” 洛斯:“?” “那小子人呢——”一直追着她的几位肌肉男也终于到了她的面前,看着她,神色收敛了起来,“这位美丽的小姐,您有没有看到一个灰不溜秋的小男孩?” 洛斯随便指了个方向:“往那边跑了——” 待几个壮汉消失,小女孩才从她身后的垃圾桶走出来,看着她,终于忍不住似的,奔向她,抱住她的大腿,泪眼汪汪大苦出声:“妈妈——” 洛斯去了趟税务局,半路捡了个小孩回来。有了弗朗科这个前例,希林对洛斯捡回奇奇怪怪的东西回家这一件事已经见怪不怪。“真好看的小孩。”那灰头土脸的小女孩洗了个澡,真面目居然跟个童模似的,活脱脱一个精致洋娃娃。虽然一看那双黑色的大眼睛就知道底子肯定不会差,但也可爱到超出洛斯的预期了。 希林拿着逗猫棒逗小女孩,小女孩也真的像猫似的,抬起手抓那羽毛。 “你妈妈呢?”希林问。 “在那里。”小女孩指向她的方向。 “哦?”希林弯起眼睛:“洛斯你什么时候生的孩子?” 洛斯十分无奈。 小女孩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一口咬定她是她的妈妈。希林看她无可奈何的表情哈哈大笑,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放在腿上狠狠揉搓,“不过说实在的,谁会把这么好看的小女孩扔掉?”希林看着塞奇水汪汪的大眼睛,这个黑发黑眼,狐疑,凑近,“你该不会是……” 洛斯注意到女孩的脸一时间冷了下来。 似乎是为了确认,希林十分认真地问:“23 X 32 等于多少?” 小女孩眼都不眨,直接回答:“736。” 希林掏出手机算了一下,“果然是736,数学这么好!”希林一幅果然,我就猜到是这个样子,下结论,“她是从瓷器国跑出来的小女孩!” 洛斯疑惑:“瓷器国?” 希林解释:“瓷器国的人不喜欢小女孩,他们有了女孩,就会打掉,或者送人。在更早的年代,他们甚至会在刚出生的时候就溺死她们。” 洛斯十分惊讶:“居然会有这样的国家吗?” 希林:“是的。” 洛斯:“是现在依然存在的国家吗?” 希林:“是的。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每个国家的文化风俗差太多了,就像你刚刚到恋之国的时候处处觉得我们是一个古怪的城邦一样,但就是真实存在的。”希林十分痛心地看着塞奇:“洛斯,不要报警,她不会想回瓷器国的,如果她回去,她就会被扔到血汗工厂里,劳动致死。”希林看着塞奇漂亮的脸:“不,可能更残忍,她长得这么好看——” 于是乎,洛斯只能粘贴失物招领,为了不招惹瓷器国的人上门,照片都不敢放:有一女孩走失于恋之国,大约五六岁,黑色娃娃头,黑色大眼睛,穿着洋装,长得十分可爱,丢失者请速来领取。 联系人:洛小姐 电话:XXX-XXX-XXX 地址:恋之国塞洛街66号洛斯的画廊 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根本没人来领她。 “他们扔了女儿就不会要了,除非长大了很能赚钱。”希林就看到的新闻说,“要不就先放在你这里?你看这小孩多喜欢你。” 于是乎,洛斯家里又多了一张要吃饭的嘴。 只是比起饭量大过头顿顿高蛋白的弗朗科,塞奇真的像猫咪死的,一块小鱼形状的饼干要优雅的几小口几小口地吃。喂她跟开猫罐头似的,洛斯自不差这几顿饭,只是,让她一直呆在这里? 洛斯试探着问:“你有兄弟姐妹吗?” 塞奇:“我有个哥哥。” 哥哥啊,哥哥是要保护妹妹的啊。 洛斯刚想开口。 塞奇说:“我哥想杀了我,我才跑出来的。” 洛斯:“……” 瓷器国的家庭关系,究竟是什么样的构成?洛斯移开视线,看到了桌子上几天前从税务局拿来的恋之国税务表,计上心头。 洛斯蹑手蹑脚的走到赛奇身边:“赛奇,在找到你的亲妈妈之前,你能不能先给我当一阵子女儿呀?”——洛斯阿洛斯,你怎么沦落到为了几百的政府儿童补贴诱拐小孩子呢?她一阵心神不宁。谁知赛奇白如雪的脸上浮起红晕,扑到她的怀里,叫:“妈妈。” 第4章 王宫(1) 塞奇是女王最小的孩子。 女王在五十岁的时候,在有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后,又决定要一个孩子,当然不是亲自生下,而是研究院上科技。她的四哥和五姐也出生在这里。 他继承了母亲和父亲的美貌,传说,母亲找了世界上最帅的男人给他做父亲,塞奇更是将两人的优良基因结合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很多年后很多年以后,他会成为一个传说,就像所有童话故事的开头: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艺术王国里,有一位美丽的女王。盛夏时节,她坐在乌木窗边看着大王子送来的文书,王宫焚烧鼠尾草净化空气,她喝下安神的茶,茶中有鼠尾草的草本清香。 女王看着草木繁盛的花园,不禁许愿道:‘但愿我能有一个孩子,头脑像鼠尾草一样灵活,希望他有智慧,长寿,又能辟邪消灾,保佑这个国家繁荣昌盛。 不久后,王后真的生下了一个孩子,取名塞奇。但不幸的是,王后在孩子出生后不久便生病,陷入了昏迷。” 母亲身体还健康,空闲的时候,就回来看他。母亲爱他,但看向他的时候,总不免带着可惜的神色,“如果是个女儿就好了。”因为,在所有的童话故事里都是这样的开头:“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国度里,国王最小的女儿……” 国王最小的女儿,而不是儿子,为了成为妈妈希望中的小女儿,塞奇自幼只穿裙子,佣人对他这不符合身份的装扮露出难色,但难以阻止——因为,小王子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穿起裙子更像是个会动的洋娃娃。 照顾她的嬷嬷拿不定注意,于是塞奇出现在了王宫医生这里,“小孩子没有明显的性别意识,甚至不会有记忆。穿一阵时日也没有大碍。”——就连王宫的私人医生也被他的精致与美丽打动,背弃了儿童心理学常识,丝毫不顾性别错乱的风险。 “只是,等他五岁的时候,一定要回复正常的装扮。”医生在心里祈求时间过得慢一点,这样他就可以多看看这个可爱的孩子。 穿了几年女装的塞奇五岁的时候已被周围所有人默认成女孩,就连他的亲姐姐,在他的生日会上,送他的礼物就是数不清的洋装。 艾瑞斯装扮塞奇:“你可以去当童模。” 塞奇想,我不想当所有人都能看到的模特,我只想当妈妈的模特。 塞奇和年长的哥哥姐姐走动不多,他们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而就算是鲜少的几次见面,也是大的孩子坐在一起,谈论一些他听不懂的话题。艾瑞斯姐姐给她拍照片,纳西塞西哥哥只顾给自己拍照。 “医生说,妈妈很难再醒过来了。”塞奇竖起耳朵,他听到了有关妈妈的话题,“毕竟也到了这个年纪。” 塞奇小跑过去,拉住大哥的衣角,抬起小脸,大大的眼睛像两颗黑葡萄,“妈妈呢?”餐桌上讨论的声音停止了,大哥翘起腿,那腿的动作似乎是想把他踢到一边,却碍于人多控制住了。只好弯下腰,塞给他一摞砖头一样重的钞票,摸了摸他的头:“妈妈有事,来不了,生日快乐,给自己买点东西。”把他推到了一边。莉莉看着塞奇长开的脸,说:“你们不觉得,塞奇长得和大哥小时候很像吗?” 塞奇偷偷地看大哥一眼。 有意识的时候,最初听到的,就是大哥的笑声。 他睁开眼睛,看到二姐的惊讶,三哥的镇定自若,四哥的面无表情,五姐的好奇。以及母亲伸出手的抚摸。最初的全家福。那之后,歌德大陆的教皇为他洗礼,慈爱的看着他。富有的商人让他在刚睁开眼的时候就拥有了难以企及的财富。母亲轻轻晃着他的摇篮,念着,我的小鼠尾草,你有何种天赋,又该继承哪一个产业?训练有素的佣人照顾着他。他会爬的年纪,用金砖搭积木,用黑珍珠做装点,身边围绕着世界美术名作。哥哥姐姐们围着他,有什么烦恼,告诉哥哥姐姐,我们会替你解决。 塞奇啊,你的人生有什么烦恼呢?你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思考自己该有什么烦恼。 过了生日,塞奇也到了有烦恼的年纪。妈妈已经有半年都没来看他了,所以,他要主动去看望妈妈。塞奇选了最可爱的衣服,做个乖孩子,问候妈妈的病情,祝妈妈早日康复,“妈妈要常来看我。”留下他的期望。塞奇轻巧的,灵活的小小的身体在黑暗的王宫穿行如野猫——他自幼学习杀手的影步,灵活到三哥都难以抓住他。 王宫地形复杂,建于魔王城的废墟,因魔王时期豢养龙以及各种不知名魔法生物,地下通道四通八达。 塞奇知道一条通往母亲寝宫的路。 潮湿的地下通道,火把照的两个人影扭曲在古老的石砖上。 “魔王死了,我的头发白染了!妈的!我必须要杀了她!害我找不到工作!” 塞奇吓了一条,连忙躲了起来。 悄悄瞄一样,说话的是两个男人,一个男人白色头发,墨绿的衣服,一个一身黑衣,裹得严严实实: “你找不到工作关女王什么事?” 白发男人叹了口气:“时代不行了,以前只要长得帅,鹤发童颜,就能得到女王的宠爱,现在太卷了,女王的情人,要不是一起打江山的,要么是贵族,要么是富商,普通人根本没出路,赛洛家不养闲人,就连女王的亲生孩子都不许闲着!” 同行的男人说:“新王朝建立的时候都是这样,从国王到王储一个比一个卷,要不然地位就不稳啦,过几代就好了,俗话说‘君子之泽,三世而斩。’王朝就是一代代更迭。现在强如怪物,在过几代,就一个比一个废物,成为吃祖先基业的蛀虫啦!” “到时候就老啦!年轻的时候就当不上女王的男宠!老了更没机会了!生不逢时!生不逢时!女王怎么可能喜欢年纪大的呀?!” “害,不好说,女王离婚了,无爱城主又蠢蠢欲动想求复合了,年纪大的男人还是有机会的。” “那怎么能一样?人家是年少恋人,有感情基础,又有孩子,本来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复合就是看对眼的事。”男人说:“这次去刺杀女王,我不免有点良心不安。” 塞奇心一紧,刺杀女王? “你为什么不安?” “我不安的不是杀了女王,而是杀了女王后三王子就要继承王位,若说女王还有对权力的昏庸,三王子则是彻头彻尾的好人,他人性的光辉照耀的我的邪恶无处遁形,我们恶人在这样的一个明君的管理下,可要怎么生活啊?” “如今宫廷里,大王子的势力蠢蠢欲动,大王子邪恶而混乱,三王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女王死后,继承王位的,搞不好是大王子。” 白发男人来了精神,“妈的,我们赶紧去杀了女王!” 男人拉住他:“别忘了我们的正事,杀掉女王,让这个国家没有主心骨是第一步,我们最终的目的,是救回维多利亚大人。” “妈的!叫大王子也去死!我把维多利亚大人给忘了!” “现在,你又不犹豫了?你的良心不安呢?” “被维多利亚大人的美貌吃了。” “为了维多利亚大人的美貌,你什么都愿意做,你的良心呢?” “管它呢,随它去吧,男人就是为了美丽的女人而活的,她让我染白了头发,我就是看了维多利亚大人一眼,救彻底被她迷住了,人只要见过维多利亚大人,就再也爱不上任何女人了。” “有女人向我求爱,但那些女人都比不上维多利亚大人。她只要看我一眼,就能杀死我,再看我一眼,我就复活了。” “因为她,我喜欢上了绿色,我的衣服是绿色,我的房间刷成了绿色,我买了无数绿植,我去了所有植物园,可夏日所有树木加一起都没有她的眼睛美丽,因为她,我收集翡翠,可没有哪一种能绿的过她的眼睛,我仰望星空,可没有哪一种黑色能浓稠过她的头发。她美丽的就算她在我面前杀掉我的父母我都能原谅她。” “人一善良,她就让我变得邪恶,男人不追求美丽又能追求什么?妈的,就在方才,我的良心让我认为女王的统治依然很好,那个女人怎么能当我们的君主?头发粉的轻佻,眼睛黄的像鸡蛋,我们的女王,头发如黑夜,眼睛如森林,是童话故事中魔镜会回答的,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维多利亚大人才是我们的女王,无血无泪,被权力扭曲的纯粹的野心生物,她比无爱城主还不懂得爱。” “这个世界需要魔法,龙,魔王,要听就要听古神血脉的召唤,龙是多么优雅而美丽的事物啊,龙的雾让我忘记我的恋人,我的父母,但不会让我忘记对她的爱。” “翻遍历史,我再也找不到比她还要恶毒的人,她没有宠臣,只有奴隶,她是恶人中的恶人,恶人中的super idol ,想想吧,兄弟,三王子继承王位?歌德要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好人国啦,歌德存在这么久,何曾有过一个贤明的君主?大王子继承王位?歌德的每个角落都要姓塞洛了,想想就令人呕吐!” “我们只要昏庸的君主,我们奸臣要选择适合我们的,混乱而邪恶的王朝,来吧,动手干吧,我们要杀掉昏迷的女王!举起我们的刀柄,对准女王的头颅。” “小心,女王的寝宫里有人!——他是谁,是谁这么晚还出现在女王的寝宫?是女王的面首吗?看那长长的黑发,的确是女王喜欢的类型,不,不对——”杀手睁大眼睛,“是大王子——” 德拉希尔是个忙碌的,温和的哥哥。塞奇自幼对大哥有着天然的好感,不仅因为佣人们说,“小王子长得和大王子小时候真像呢~”也因为在他还年幼的时候,他抱着奶瓶吸吸吸,大哥看着他,笑得邪佞,“没想到他居然敢做出这种事,要是被母亲发现,会怎么样呢?”他摸了摸他的脑袋,他们有着同样黑色的头发,“我们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呢。真没想到,三十岁了还要有弟弟。” 而此时此刻,他温良的大哥,背弃了对女王的誓言,拔出奸诈的刀剑,他要刺破他的女王,他亲生母亲的胸膛。 他曾对着王国的荣耀起誓,在三王子的立储典礼上,要拥护他,爱戴他,成为他的右手,他践踏了自己立下的正法,为了自己称王的野心。 两个男人倒在地上,血顺着地毯的花卉纹路,昏黄的灯光下,带着一股妖艳之感。 塞奇捂住嘴。 男人抽出带血的长剑,“啊,下意识的就把入侵者给杀了。”男人的声音中带着笑意,“应该让他们把你杀了,这样我就不用亲自杀你了。”他走到帷幔落下的,染上黑暗的茱萸粉的床前,男人的笑意更浓了,“不过,调整一下时间顺序就好了。”他抬起刀,“杀手杀了你,我来看望你,撞到了这一幕,又杀了他们。时间的戏法,时间,可是很重要……谁?!” 塞奇学习影步,来无影去无踪如幽灵。这是来自南方的,杀手的秘术。而他练习多年依然逃不过大哥敏锐的眼睛。男人掀开帷幔,“塞奇,你怎么会在这里?”他弯腰,露出一个邪恶的微笑,好似这才是他真正的面目,“啊,你都看到了,”他的视线轻如蝴蝶落在两个杀手的尸体上,尖刀对准他:“那我,可不能让你活着走出去了。” 第5章 王宫(2) 王宫的花园,也是女王的几个孩子长大的地方,温暖如春,美如世外桃源。这日,王子与公主们又聚集在了一起,这是女王生病后后他们第一次相聚。 “妈妈度过了伟大的一生,她不想让我们看到为她哀悼。”大王子德拉希尔说。 二公主莉莉注意到餐桌少了一个人,问:“塞奇没有来?” 德拉希尔:“塞奇是个贪玩的孩子,不知道哪里去了,大概,是溜出宫玩了。” 三王子埃尔姆有些担忧:“要派人找他吗?” 德拉希尔:“不用担心,他是我们中天赋最好的孩子,他的影步让我都抓不抓他,外面的那群人也伤不了他的,玩够了就会回来了。”德拉希尔看向圆桌对面的妹妹,转移了话题:“纳西塞斯没有来?” 五公主艾瑞斯说:“你们也知道,他不喜欢聚会,他只喜欢自己呆着,而且,我的意见,就是他的意见,人们不都说,双胞胎是同一个灵魂分裂的两个身体?所以,我出现在这里,就是他出现在这里。” 谁都没有对她的话表示异议,纳西塞斯与任何一个哥哥姐姐来往走动都不多,鲜少的几次出现,都是和双胞胎妹妹在一起,他们兄妹两个有自己的默契。 母亲的死亡已经板上钉钉,“我们好不容易相聚,不谈那些令人头疼的事了。”也不谈他那个不争气的哥哥,艾瑞斯说,“对了!我们来游戏吧!” 打扑克,骰子,麻将,没有一种游戏难得到他,德拉希尔思考的,是他该输给谁。 艾瑞斯对游戏十分热衷,就像她的年纪,少女总爱玩乐,“我们来玩茶叶占卜吧!大家把剩下的茶喝完递给我。” 莉莉首先将杯子递给了艾瑞斯,艾瑞斯装模做样的眯起眼睛,晃了晃杯子,扣在茶碟上。 茶水溢在桌布上,静止一会儿。 “好,现在,由我来解读二姐的茶叶。”艾瑞斯一幅神神秘秘的样子,围了过来,聚集在杯底,张牙舞爪。 “像锁链。”艾瑞斯说,“锁链的意思是……”艾瑞斯翻随身携带的小册子:“象征感情纠纷!你有喜欢的了!” 莉莉一惊。 可是还没完,“这个图案……”艾瑞斯仔细对比,“你喜欢上的,该不会……是有妇之夫吧!” 莉莉慌慌张张,红了脸,连忙否认:“没,没有!!!” 全场的气氛都轻松了起来,一向严肃的埃尔姆都感到意外,德拉希尔勾起一个笑容,没想到这个走形式的聚会,还能得知妹妹的感情动向。 公主喜欢上有妇之夫?不是什么问题,将男人的妻子赐死,再创造恋人相处的机会就好了,当然,不要给任何攀附公主的男人以权力,除非他是难得一见的奇才。如果真的到这种情况,那就将对方拉到自己的阵营,同时,再给妹妹找一个更合适的夫婿, 看着二姐涨红的脸,艾瑞斯发现了一向和桃花无缘的姐姐的秘密,笑眯眯,打哈哈:“玩玩而已,姐姐不用当真。”艾瑞斯将目标转向埃尔姆。 埃尔姆,她善良正义的哥哥,操不完心的哥哥,比起不靠谱的大哥,脑子脱线的二姐,或是他们年纪过小的弟弟妹妹,这个在朝臣中颇受好评,连奸臣都受不了他正义的光辉为他的人格魅力改邪归正,不像大哥有如此多不利的流言,三哥是王位的不二人选。 艾瑞斯接过三哥的茶杯,对着茶叶汇聚的形状,睁大了眼睛。 “是什么结果?”埃尔姆克制着好奇心。 “占卜显示你会失败。”艾瑞斯笑了出声:“这根本不可能——相信茶叶占卜的都是傻瓜。” 又是哪个傻瓜编写了这个小册子?印刷,贩卖,浪费树木?全桌的人都笑了起来,莉莉惊讶:“是什么人能打败埃尔姆?”德拉希尔:“大概是幽灵吧,因为没有人可以打败埃尔姆。”对于哥哥姐姐的夸奖,埃尔姆岿然不动,保持谦虚,“这个,也说不定,毕竟天外有天。” 占卜愉悦了餐桌的气愤,那你还是有那么点蠢用途的。艾瑞斯想,所以,要怎么杀了这个人呢?连大哥都不是他的对手,如果她要登山王位,首先要处理掉的,就是三哥这个碍事的东西。 艾瑞斯将视线移到德拉希尔身上。 可以拉拢大哥,大哥虽然不学无术,可毕竟也在这个权力机关呆了这么久,艾瑞斯挤出笑容:“让我看看大哥的!” “我的?”德拉希尔警觉,“我的就不用看了吧,更何况,我也不信这种东西。”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他身上,德拉希尔被好奇和期待的氛围架了上去,无奈,只好老老实实交出茶杯。 “是一团缠绕的荆棘。”如此的意象?艾瑞斯皱眉,翻小册子:“代表权力与阴谋。” 艾瑞斯倒抽一口凉气,难道在她的计划酝酿之前,大哥就开始行动了?圆桌一阵寂静,德拉希尔露出有趣的神色如毒蛇,但仅仅那么一瞬。圆桌爆发出一阵笑声,德拉希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阴谋?看来是我带孩子太辛苦了,需要王位做补偿。”是啊,她在想什么?大哥这种人怎么可能和王位有关系?他可是一手带大他们的哥哥啊—— 莉莉:“这么多年了!大哥居然还再介意小时候的事!” 德拉希尔看着妹妹,笑着说:“是的,我就是这么小心眼。” 连埃尔姆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打了圆场:“不过是个游戏嘛,何必当真呢?我准备了好了红茶——” 红茶达人埃尔姆炫耀起自己的收藏起来,没有时间给艾瑞斯解读自己的茶叶,带茶会结束,艾瑞斯忽然想起来,一时兴起,占卜自己的茶叶。 是一个墓碑。 不详的预感爬上她的心脏,她翻起册子:“墓碑……代表,死亡。” —— 美少年纳西塞斯,他因迷恋水中自己的倒影而化作水仙花。 ——《歌德童话故事》 基督教认为人生来有罪,人无法自救,唯有依靠上帝的恩典,才能得到救赎。我认为从我生下来,人类就欠我美貌和才华的债。 ——《纳西塞斯的争论》 早晨,夜光,花朵,美丽的城镇,建筑,雕塑,绘画。赞美女王,赞美赛洛。纳西塞斯合上一本书,几乎热泪盈眶。他一定是为了此刻,才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他如此幸运,出生在一个美学登峰造极的城市,在王宫视野最好的高塔中,在落下的黄昏中,读完了一本如此伟大的戏剧。没有人打扰他,他从早到晚,每分每秒都和一个美丽的天才呆在一起——这个美貌天才就是他自己。纳西塞斯由衷地露出笑容,人生可太美…… “纳西塞斯!”他的门被暴力踹开。 ……好了,纳西塞西顿时好心情全无。 和他一模一样的脸发问:“你在干什么?” 纳西塞斯不想回答:“在看书。” 漂亮的少女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怎么每次找你你都在看书?!”而少女并不关心他在看什么书,这本书写的好不好,她只关心:“大哥不对劲,我觉得大哥在筹划什么阴谋!难道那些传闻是真的?大哥想谋求王位!” 纳西塞斯放下书本,从窗台上下来:“大哥筹划什么关我们什么事?王位不是三哥的,就是大哥的,和我们根本没什么关系。” 艾瑞斯惊讶:“妈妈陷入了昏迷,你一点也不在意王位会落在谁手里吗?” “在谁手里都无所谓吧。” 艾瑞斯惊奇:“你难道不觉得那个王位坐着很舒服吗?” 纳西塞斯想那个铁王座:“看着硌屁股。” 艾瑞斯不可置信:“你难道不觉得妈妈的王位很威风吗?!你不会惦记吗?!” 纳西塞斯拧着眉头,“不,那个王位一点美感也没有。” 艾瑞斯十分惊讶:“你难道对权力一点兴趣都没?!” “没有。” 艾瑞斯破口大骂:“你个没有野心的废物——我们出生在王族,你却当个闲散王子就满足了?!权力这么诱人,人生不往高处走,还能往哪走?!” 纳西塞斯不确定:“四处走走?” 艾瑞斯白眼翻到天上去,深吸一口气:“好,好,你对权力不感兴趣就算了,那你总得对女人感点兴趣吧?!你都十七岁了,一次恋爱都没谈过,我的前男友已经能从这排到恋之国了!” “女人?”纳西塞斯好奇:“我为什么要对女人感兴趣?” 艾瑞斯破口大骂:“你对女人不感兴趣,你怎么为这个家族传宗接代?!妈妈的王朝需要我们开枝散叶,想想妈妈,你不想是谁生下的你,你这美妙的生命因何而来?没有妈妈你在哪里?!” 纳西塞斯实话实说:“我们是研究院生的,我们应该感谢研究人员和科技发展。” 艾瑞斯破口大骂:“你个没良心的东西,男人都是这个鬼样子——总之,妈妈给了你生命,你就偿还这个债。” “世界欠我才华与美貌的债,从未偿还。” 艾瑞斯拍照片:“你把你的脸发到网上,有粉丝,就有钱赚了。” 纳西塞斯抢回了手机:“他们不配观赏我的美貌。” 艾瑞斯疯狂翻白眼,“塞奇不见了,那小子从来都不会缺席家族聚会,今天却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在王宫的密谈和我说,看到六王子出现在妈妈的寝宫,然后又没了踪影,我在城墙那边的人说,看到六王子往恋之国的方向跑去了。宴会上,大哥刻意不提塞奇的事,其中肯定有什么猫腻!”艾瑞斯走过塞奇,踢开地上累这的几本书,没看到纳西塞斯一脸心疼。 窗外,残阳似血。 “我决定了,”艾瑞斯转身,夕阳融化了她与世界的界限,艾瑞斯抬手指着:“你去趟恋之国,查询塞奇的行踪,顺便,去个谈恋爱,宣传语上不是说,没有一只单身狗可以走出恋之国?” 第6章 恋之国(4) 7月4日 新开这本日记,为了督促自己多下些苦功,先把手头的《恋之国:爱与梦想》读完,找出恋之国的不合理之处 7月13日 工作完,X弗朗科X了个爽 7月14日 X弗朗科 7月15日 下班,和希林看了戏剧,希林单位发的门票。希林说:有段时间没看过这种只在乎自己,不在乎观众死活的戏剧了。我觉得还挺很有创意的,很有文学性,像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笔下的大片内心独白的风格。 PS:主演兼导演兼编剧长得非常好看 PPS:希林说主演是四王子 王子长得十分漂亮,像个瓷器娃娃,都说儿子像妈,女王长得一定十分美丽。 附上演出票根。 看完戏剧回家X弗朗科 7月16日 洛斯啊洛斯,你怎么能如此堕落?!先前定下的读书计划都忘了吗?! 干着清闲的工作,拿着高工资,X着腹肌帅哥,难道你的人生追求就是如此了吗?你看看你这周下班都干了什么?参加舞会,吃饭看电影,唱歌,喝酒,X弗朗科,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我曰:“吾日三日弗朗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7月17日 X弗朗科 ——《洛斯的日记》 这天,洛斯痛定思痛,决心改过自新,展开了对恋之国的人口大调查,恋之国不少女性都是移民,洛斯展开了采访: “为什么来恋之国?”女人想了想,说:“恋之国盛产鸟系男人。鸟系的好,我的那个国家全是猪系男人。” 洛斯思考了下:“是像猪一样浑身是宝吗?” 女人惊讶:“还能这么解读?”摇头,“不,不是,就是字面意思,丑的胖的像猪。” 一个女人说:“我们国家都是狮系男人。” 洛斯来了兴趣:“霸主?” 女人否认:“不是,是吃软饭的那种,除了长得帅一无是处,还多偶。” 洛斯:“……” 一个女人说:“海马系。” 洛斯想起自己刷过的海马喷射孩子的视频,犹豫。 女人点点头:“是的,就是你想的那样,我们那科技树点歪了,生孩子的是男人,虽然男的生孩子也挺好的吧,但我还是觉得男人生孩子真的太奇怪了。” 洛斯记下了女人的国家地址,准备以后有机会去亲眼看一看。 一个女人:“虾系。” 这个她知道,去头可食用,洛斯笑眯眯:“身材很好咯?” 女人:“单纯的长得丑的意思。” 洛斯:“……” 一个女人叹了口气:“兔系。” 洛斯:“……?” 女人悠悠的叹了口气:“是的,都是姐妹。” 几个女人齐声说:“我们无法在我们的国家找到心仪的男人,于是来到了恋之国,恋之国的鸟系男人全大陆闻名。” 洛斯:“鸟系男人?” “长得帅,能歌善舞,专一,共同育儿,责任心重。” 洛斯问:“那缺点呢?” 女人想了想:“育儿参与度太高,所以不喜欢生太多孩子。喜欢孩子的女生就很不喜欢鸟系男人的这一点,上次我家楼下夫妻吵架,女的想生三个孩子,男方带一个就带到崩溃,根本不同意生,两人在孩子数量上吵了好几天。但你也知道,鸟系男人都心软,所以,大概过不了多久,三胎就能安排上了。” 洛斯采访完毕,思考:“我倒是很喜欢孩子呢。” 希林笑嘻嘻:“生一个。” “一个?”洛斯想,“太少了。” 希林:“二个?” 洛斯思考:“也很少呢。” 希林惊讶了:“那你想要多少个?” 洛斯想了想:“六个吧。” 希林:“!!!” 希林:“尊重,祝福。” 洛斯笑眯眯:“孩子好啊,多可爱。” 希林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虽然政府会帮忙养孩子,但也不可能大包大揽,最后还是要自己照顾,想想就很麻烦。” 洛斯:“所以才有趣,简单的东西才最无趣。哪有轻轻松松就能做到的好事呢?无论是养育一个生命,还是建立一个国家。”洛斯想:“养孩子的确会费很多功夫,但他们不会让你失望的。” 尤其是她的孩子,她的孩子能弱到哪里去? 看洛斯的采访稿写得十分不错,希林给她推了个剧本的活儿,“爱情小说?”洛斯倒是没写过这种题材,绞尽脑汁,都没想出一个像样的爱情故事,眼看截稿日将近,洛斯只得向弗朗科求救。 “爱情故事啊……”弗朗科想来想去,最后: “很久很久之前,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女人,为了和女人在一起,与父亲断绝关系,离家出走,与女人踏上了冒险的旅程。” “两人打下了最后一关要塞,女人带领军队,攻打京城,让男人等她归来,男人苦守城邦多年,可最终等来的,只是女人夺得王位,另有新欢的消息……” 希林一脸无语的看着她。 洛斯心虚,眼神飘忽:“怎么了?我觉得这个故事还挺好的,昔日恋人BE了。” 希林翻白眼:“你当我是傻子啊,糊弄我,这不就是性转版王宝钏和薛平贵?你这故事太俗了。”希林把她的剧本打了回去,“重写——” 好吧,这的确是个很俗套的故事。什么她答应我,等她打败了魔王,就回来找我。这不就是等我考上状元就回来娶你的剧情吗?可现实是,状元郎要么沉迷官场,要么当上了高管的乘龙快婿。 至于发家之前的恋人?上岸第一个斩的就是他。 希林骂骂咧咧:“这么差劲的本子,在恋之国,一分钱都赚不到,只会被骂!你知道恋之国最卷的行业的是什么吗?” 洛斯不确定:“比赛谁最懒惰?” 希林白眼翻到天上去:“爱情!是爱情!” “不管是小说,电影,还是戏剧,恋之国的爱情题材是卷中之卷。”希林翻出份去年恋之国女性移民行业大调查。洛斯扫了眼,十分惊讶,“爱情小说家?为什么有这么多爱情小说家移民恋之国?” 希林回溯恋之国爱情小说界的历史: “一开始只是取材,后来发现恋之国的爱情题材很容易过审,来钱快,就全涌过来了。恋之国的书架上百分之九十都是爱情小说,电影院放的都是爱情电影,不管什么剧情,只要沾上点爱情元素,审核就会很松,就像瓷器国的抗战片一样。”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对爱情题材太不友好了,说什么小家子气,要大格局,要战争,要权谋,不给爱情小说书号,也不给多少排期,爱情小说家生存空间太窄,就纷纷润恋之国了。” “可以说,恋之国汇聚了全世界顶尖的爱情小说家,养蛊似的疯狂内卷了十年,几乎写尽了世上的所有爱情模式,学术界用‘爱情大爆炸’形容这一现象,现在一点给新人的空间都没了。” 洛斯翻论文: 爱情文学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繁荣,被称为“爱情大爆炸”(Boom Love)。 这一时期涌现出一批杰出的作家,她们的作品不仅在恋之国广受欢迎,还在全歌德范围内产生了深远影响。 爱情大爆炸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多种社会、政治、文化和经济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十年前,歌德大陆经历剧烈的社会政治变革,魔王城被攻破,新的王朝建立,激发了知识分子的政治热情。 曾经,在魔王的独裁统治下,许多作家通过爱情这一无关痛痒的话题来表达反抗精神。 知识分子的政治觉醒,政治与文学的紧密结合,使得爱情大爆炸时期的作品不仅具有艺术价值,还具有深刻的社会批判性。 黑暗时期压抑的社会氛围为为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魔王时期的遗忘之雾对文学的破坏造成文学环境的真空,人民需要轻松的文学。爱情大爆炸也并非凭空出现,而是建立在深厚的恋之国爱情至上的文学传统之上,恋之国丰富的爱情文化为后来的作家提供了叙事基础。 恋之国的知识分子开始反思自身的文化身份,试图摆脱战争叙事的影响,爱情大爆炸时期的作品常常探讨爱情的多种形式,爱情对自身的发展,这种文化风格使恋之国爱情文学在全大陆文学中占据独特地位。 独特的历史背景使得爱情大爆炸不仅是文学现象,也是文化抵抗的象征。爱情大爆炸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爱情文学是歌德大陆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场文□□动不仅改变了恋之国文学的面貌,也对歌德大陆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洛斯着实震惊,历来只看画集不爱看小说的她第一次知道爱情原来在文学史上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希林无语了:“你是一点文化课也不听?”叹了口气:“也对,毕竟除了恋之国,哪家政府会那么重视文科教育?” “回去翻翻你的语文课本的名著导读,”希林说:“名著百分之九十都是小说,而这百分之九十中,每一本,都有爱情元素。” 恋之国的爱情小说家,与瓷器国的乒乓球员,大鹅的花滑选手并称大陆三大最难出头的职业,同时,也是恋之国最赚钱的职业。 出于对金钱的热爱,洛斯翻看流行的爱情小说,然后昏昏欲睡,对此,希林表示:“放弃吧,洛斯,你当不了爱情小说家。” “任何行业都有其规律在,于职业写手而言,技巧比灵感重要的多。我怎么就不能当爱情小说家呢?” “因为你不相信爱情。”希林看着她,说:“如果作者都不相信爱情,又怎么能写出动人的爱情故事? 洛斯:“……” 好吧,道理是这个道理。 “我不是不相信爱情,希林。”洛斯扭过头,看着在院子里锻炼的弗朗科,“我只是不相信世界上有平等的爱情。” 三百六十行,这行不行换一行。 “恐怖故事?”洛斯疑问。 “是的。”希林点头,“完全的蓝海市场,我之前有个同事转了这行。” 洛斯:“薪资怎么样?” “十分可观,虽然恐怖题材比爱情题材市场小了很多,但观众粘性还挺高的。只是市场容量有限,再怎么努力也赚不到大钱,而且这个行业……”希林思考:“太吃天赋了,除非你是瓷器人,不然很难做出名堂来,恋之国人缺乏对恐怖的想象力。” “瓷器人?” “我前同事!辞职创业转行当恐怖小说家去了!你一定要听一听!绝对能吓死你!瓷器人在恐怖上的天赋和他们在数学上的天赋一样强!” 在希林的推荐下,洛斯来到了恐怖小说讲座。 “我上学的routine:五点起床,冷水洗脸,早读,跑操,集合等待跑操的时候抓紧背单词,早读,一上午上四节课,中午争分夺秒吃饭,下午上到晚上十点回宿舍,如此循环。我们被关在学校里,不允许有任何娱乐。没有手机,没有课外书,与世隔绝。如此循环。后来我终于毕业了,每天工作八个小时,通勤一个小时,中午休息一个小时。下班天都黑了,我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天天对着电脑,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工作,错过春光,错过四季,如此循环。” 这是才开始暖场吗?洛斯落座。一旁的女生突然尖叫起来,吓了洛斯一跳。 “太可怕了——”女人捂住嘴,眼睛大睁,一脸惊恐。 洛斯:“?” 台上的女人继续以一种平静的口吻说到:“我结婚,不为爱情,只因贫困和社会的压力。父母说:再不结婚就没人要了。公司招工年龄歧视,丈夫说,除了我谁还会要你?我和我的丈夫不爱彼此,却生儿育女,白头到老。” 已经有女人哭了出来,红润的脸变得苍白。台上的女人睁开幽灵般的眼睛,“我们从不称呼彼此为爱人,只叫队友。”话音刚落,全场的人都尖叫了起来,洛斯要被吓死了,而再看台上,女人已经消失了。 结束了吗?这么短?洛斯满头问号,而身边几个女人已经被吓得抱在一起。 一个女人被吓哭了,一边哭一边说:“如果我这一生都没有爱,那我情愿死掉。” 女人的同伴哭着安慰她:“可这只是恐怖小说呀!恋之国的人怎么会没有爱情呢?恋之国空气中飘荡的,都是名为爱情的分子,这不正是春天吗?春光不正在我们的身边吗?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没有窗户,忙到晚上,一丝春光都看不到的工作呢?!我们在恋之国啊!” 洛斯:“我不理解,但我大受震撼。” 见她回来,希林特别期待:“怎么样?我就和你说过,十分恐怖!要不是我胆子小我就陪你去听讲了!她真的是我见过的最擅长讲恐怖故事的人,出口成章,一种天赋,每个句子都让我意想不到!” 洛斯颗粒度没对齐:“……比如?” 希林愤愤不平:“五天八小时!你能想象一天中最美好的八个小时都给工作吗!还不算吃饭和通勤的时间!而且一周只有七天,却要工作五天!” 洛斯:“……这不是正常的工作节律吗?” 倒不如说这个工作时间也太少了,洛斯忙起来向来全年无休。 希林:“还有和不爱的人结婚!你能想象和不爱的人在一起还要生儿育女吗?!我和我的丈夫不爱彼此,却生儿育女,白头到老。这句简直是世界上最短的恐怖故事!” 洛斯理性思考:“……其实爱情是现代才出现的词汇,婚姻制度才是存在了几千年的那个,想要爱情谈恋爱就好了,婚姻更多有关经济,婚姻是经济制度。” 希林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像是从她口中听到了什么离谱的话,“太可怕了,洛斯,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不,你绝对不是恋之国本地居民,你是瓷器人吧???” 洛斯:“?” 这瓷器国到底是什么来头? “你绝对是瓷器国来的!”希林下结论:“那个地方虽然叫瓷器之国,国民却一点也不像瓷器美丽又易碎,他们都是很坚强的人。” 洛斯好奇:“也不美丽吗?” 希林:“天天工作不知道休息也没时间恋爱的人怎么可能会与美丽这个词有关系的?”希林瞅了瞅她:“所以你应该也不是纯种瓷器人,你太过美丽了,但你这个爱卷的性格,说没有瓷器血统是不可能的。” 洛斯想:“可你那个瓷器同事不也挺好看的吗?” 希林:“她是来了恋之国之后才成这样的,她刚到我们公司的时候,一天把我们一个月的活都干完了,把我们老板都吓到了,直接约谈她,强制休息,政府也高度重视这个情况,给她发了腹肌帅哥,之后就天天约会一点班都不想上成了摸鱼达人。” 第7章 恋之国(5) “你他妈是个男的?!” 弗朗科看到洛斯收养的女儿双腿之间那自己也有的玩意儿。 “弗朗科,我和希林出去玩,你看着塞奇睡觉,哦,她洗澡的时候你在浴室外等着,别让她不小心摔倒了——” “扑通——”一阵水花溅起的声音,坐在浴室外看守着的弗朗科连忙推开浴室门,“塞奇?” 那小小的东西摔了个倒栽葱。 来无用去无踪的小男孩抽出一把刀,横亘在他的脖颈:“你要是敢把我的性别告诉妈妈,我就把你杀了——” 弗朗科一手抓住小孩莲藕般的小腿,塞奇如蝙蝠倒挂,“谁杀谁啊?你是男的?你为什么装成女的?你该不会是故意接近洛斯的吧?!你的目的是什么?!” —— “妈妈——”塞奇小跑过去,求抱抱,洛斯一把抱起塞奇,塞奇埋在洛斯的胸口蹭来蹭去。 “哎呀,我女儿真可爱。”洛斯抱着小小的东西揉来揉去,塞奇从洛斯胸口抬起头,看着他,露出一个阴险的笑容。 “你要是敢把我的性别告诉妈妈,我就把你偷偷闻妈妈小裤裤的事情告诉妈妈——” 弗朗科气得眼睛都白了,拳头紧握:“你个色小鬼——” 家里的猫狗不对付,她怀里香香软软的小女孩成了大块头硬汉,弗朗科钻了进来,把赛奇挤到一旁,义正言辞:“我们是夫妻,睡在一起怎么了?要是让别人知道我们天天分床睡,怀疑我们的感情。” 被挤到床底下的塞奇张牙舞爪,抬起猫爪子就朝弗朗科脸上挠,洛斯要困死了,怒上心头,指着门口;“你们两个——都给我滚出去——” —— 以防塞奇开学跟不上进度,洛斯给塞奇报了补习班。 上了一天课回来,塞奇拉住她的裙角,奶声奶气地说:“妈妈,我要当爱情学家。” “爱情学家?”洛斯沉默了会儿,思考:“就没有科学家,或者医生,律师之类的吗?”爱情学家是个什么?能找到工作吗?” 洛斯跟去旁听,“这个世界,最无法穷尽的,就是爱情,最广泛的也是爱情,这么多年,就像看久远的壁画,我们已经无法还原那个时代的风貌,当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男女主人的情感……”听了一天真善美爱情宣言后,洛斯带着塞奇退出了补习班。 希林看到她们两个在家,惊讶:“洛斯,你不卷小孩学习了?” “这个教学水平还要我这么多钱。”洛斯买了些小学教辅:“这么能水的课本出版是为了让木头死不瞑目吗?我亲自教——” 洛斯给塞奇排了满满的课程。 “你个艺术生教人文化课?”希林嘲讽。 洛斯:“这有什么难的?” 就恋之国的教育水平还能难得倒她?小学课本看的她昏昏欲睡,最终,还是将文化课的重任交给了弗朗科,而她专心负责美术的教育: 她坐在画架前,抹了把颜料,塞奇搬小板凳认真听讲。 “魔王城溃败之后,艺术进入全面的复兴时代。也是歌德艺术史得到发展的开端。复兴起源于首都赛洛。复兴的艺术主张现实的实践,艺术成了宗教世俗两届君主成就伟业的变现,把人性呈现为世界和生活。” “复兴的艺术打破了魔王的唯我独尊,全面展示了人的伟大。魔王时期,人类不停的失忆,塞洛用绘画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告知了人们历史的真相:魔王降临大地,以血为引,驱动恶龙,恶龙喷洒遗忘之雾,夺去了所有人仇恨的记忆,歌德进入全面的黑暗时代,直到三十年前,勇者小队踏上征程。” “塞洛的艺术将人们从魔王的思想禁锢中解救了出来。” “复兴时代后期的艺术发展,转向了宗教,人性的解放在上帝的名义中进行,艺术和现实对肉身的描写在宗教中展开。嘴上说神圣,描绘的却是肉身。艺术本身就是**,人不可能仅凭理性得到满足。” 如此一来,艺术倒真的像是爱情,恋之国也是在魔王城溃败之后,发展壮大的,和艺术的复兴一起,恋之国也迎来了爱情的复兴。 爱何尝不是一种科学? 作为爱的载体的人,爱发展与构造人自身。如此以来,爱情学家,倒也是科学家。只是……小孩子还是要学点有用的东西。洛斯扔掉了政治课本,蹲下身,“塞奇,听好了,政治之道在于平衡,让你的朝臣互斗。你不需要清廉的臣子,这样在他们后期膨胀起来,向你发难的时候,你就会有充足的理由解决他们。” “建立你自己的情报网络,手中握住他们的把柄,建立你自己的政治符号,将你的胜利转化为个人崇拜,就无人能突破你的权力叙事。”——那位女王如此聪明,打倒了魔王的人,解救了奴隶的人,她将塞洛修的如此豪奢,让贵族为给女王的装扮耗尽财力。洛斯凑近,“记住了,塞奇,你要用恐怖而非爱来统治他人。” 塞奇:“知!知道了!” 恋之国的基础教育真的是一塌糊涂,学校基本不教什么,要么老师带着玩,要么在进行情感教育,恋之国最好的小学,恋爱小学,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学校,“乖,”洛斯摸了摸塞奇的脑袋:“将来妈妈送你去赛洛读书。” 于此,为了供女儿上学,洛斯去法院打杂,翻起一堆早古的卷宗。 希林:“那些都是陈年老案了,证据不足所以迟迟抓不到凶手,连家属都放弃了。” 洛斯翻了翻,指着“感情纠纷”这四个字,“你不觉得这个案子最大的疑点就在这吗?”洛斯指着女犯罪嫌疑人,“这是一桩故意伤害案件,却以感情纠纷从轻处理了。” 希林神色如常:“感情纠纷啊,那没办法了。” 洛斯:“???” 洛斯震惊了:“你们国家的司法系统也太一塌糊涂了吧???” 希林说:“没办法,都是约定俗成了,很多案子都是这么判的,大部分故意伤人案件律师都会钻法律空子,说是恋人关系感情纠纷,最后判的很轻,甚至有的被教育几句拘留几天就放出去了。” 洛斯:“……” “你不觉得这样很离谱吗?” 希林:“没有啊,法律也有滞后性,任何国家都是如此,你看隔壁瓷器国,贩卖珍惜动物比贩卖人口判刑还多,写小黄书比实际性犯罪判的还要多,不也很离谱?”希林把今天判决的无期徒刑案归档,“每个国家的司法体系都根植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恋之国历来有爱情至上的文化传统,法律上也是如此。” 洛斯不肯放过希林手中的文件:“无期徒刑?这么大的刑期,杀人案?” 希林:“给人开阑尾炎手术证明的医生。” 洛斯:“?” “谁知道他是真的阑尾炎还是出轨了?!这可是诚信问题,涉嫌诈骗!”希林愤愤不平,“这是恋之国的习俗,既然男人已经背叛了我,那我就不能再背叛姐妹。所有感情有污点的男人,都会捅一刀,以作标记,提醒下一个使用的人。” “不过,也不会有下一个……”希林看她一眼:“哦不,还真的有下一个。” 洛斯:“……” 洛斯辩解:“弗朗科很好啊,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的。”洛斯几乎都能想到希林是怎么吐槽她的了:“哎呀,我的那个恋爱脑闺蜜,人亮条顺大美女,找了个出轨男,你知道那个男人说什么吗?他说:爱情最恶心了。还没有工作,一直靠我闺蜜养,我闺蜜怕伤她自尊心,让他在她工作室里打工,实际上根本就没活干,还有,前段时间,我闺蜜收养了个孩子,他居然把那个小孩给踢飞了,还说什么太矮了没看见。我闺蜜打两份工,养老公孩子,那男的什么都不干,她却说,这样也挺好的,她很幸福。” 希林一脸恨铁不成钢:“我看她这么久不恋爱,还以为她是什么对爱情不感冒的独立女性,结果是个恋爱脑!不,她比恋爱脑更可怕!她是自以为清醒的恋爱脑!” 倒也不是弗朗科不工作,而是…… 弗朗科面试连连碰壁,最终意识到,问题处在他的肚子上。 “出轨就是有案底了,在恋之国肯定是呆不下去了。”希林说:“没有任何一家单位会雇佣一个肚子上有伤疤的男人,除了自己灰溜溜的出境,还能怎么办?女的又不可能养他一辈子。” 洛斯思考,犹豫着:“你不觉得出轨这种事情,它是个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希林:“在恋之国,就是法律问题。” 洛斯欲言又止。 洛斯还是决定闭嘴了。 洛斯一点也不觉得弗朗科不工作对她而言是个负担,先不说她用两人的恋爱关系抵了很多税,光是弗朗科烧的一桌好菜,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这一点她就赚到了,这么专业,请阿姨每个月都要不少钱呢,更何况弗朗科还给她当模特,这个雕塑般的身材,换别的国家当擦边主播也能赚不少钱了,更别说弗朗科还帮她照顾塞奇,甚至打黑工赚到的为数不多的钱都上交给她。 而且…… 洛斯从弗朗科身上落下来,躺在弗朗科身边喘息。 背叛感情,就他这直来直去的性格,做得出这种事情?洛斯抚摸着弗朗科腹部不知从何而来的伤疤。 “出轨?”弗朗科迷惑不解,但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伤口是怎么来的,洛斯看着那专业的切口,干笑:“那你肯定背叛了一个剑士的感情。”这个形状的伤疤是专业武器造成的,而不是小巧灵活的匕首。 第8章 恋之国(6) “我要去塞洛。” “很多人都这样,”希林说:“他们说想去首都,最后都在这里落下了脚。” 洛斯感到一阵怪异。 希林:“首都贵啊,又卷,还没恋之国生活水平好。” 她到底在做什么呢?明明她的目标是魔王城,却留在了恋之国,还赚不到去首都的生活费。 “恋之国一点意思都没有!”洛斯坐在弗朗科身上,“我是野兽!我是野兽!我要工作将我的时间排满!这种破工作能赚到什么钱?!我能买珠宝吗?!我要在大草原上奔跑!我要拿长矛刺穿我的猎物!我不和人打架浑身压抑!”洛斯双手掐上弗朗科的脖子,“我要X死你!我要X死你!” 空气中混着酒精和**的味道,衣物扔了一地。 希林约她周末出来玩,洛斯:“有安排了,X弗朗科。” “周末三天呢。” 洛斯;“X三天。” 希林十分震惊:“真是看不出来,你冰美人的皮下,也有一颗火热的心!” 洛斯忧郁地做出一个抽烟的姿态,她的事后烟。她的生活已经有了固定routine,于此十分忧郁。这样不好吗?不,洛斯否认,人的本性并非消极和不变,一成不变的生活是最无聊的,人生就是要不停的打怪升级,恋之国看似生活丰富,其实都是在虚幻的泡泡里打转。 “洛斯,你要和我去塞洛吗?”弗朗科说。 洛斯看他思考良久,居然就是这个问题?“去塞洛干什么?” “打魔王。” “打魔王?”洛斯疑惑,“魔王已经被打败了。”三十年前,被勇者小队打败。 弗朗科盯着天花板:“魔王的确被打败了,现在在位的,是另一个魔王。” 洛斯睁大了眼睛,坐在弗朗科身上,按住男人的胸口,黄玉的眼睛亮了起来:“关于魔王,你都知道什么?!” “恋之国的城主是无爱之人,他用爱而非恐惧阻拦所有想去魔王城的勇者。恋之国,是通往魔王城市最后一道关卡。”弗朗科说:“我和我的同伴,约定好了一起打魔王。”弗朗科解下缠在手腕上的绷带,显露出一个玫瑰图案:“这是我的同伴留下的印记,让我们可以认出彼此。” 洛斯看那手腕上的图案,“玫瑰?你的同伴,是个女的吗?” 弗朗科沉默了会儿:“不知道,我想不起来,我吸入了恶龙的遗忘之雾。” “遗忘之雾?”洛斯皱眉,“龙不是早就消失了吗?” 弗朗科哼了一声:“新王朝怎么可能放过遗忘之雾这么好用的东西?他们意识到我们反抗,不愿意服从命令的时候,就会用雾夺取我们的记忆,让我们忘记我们自己是谁,更别提我们的敌人了!” 恋之国是知名的度假城市,城镇的每一个街角都热闹无比。越是远离恋之国中心城区,越是荒无人烟。荒凉到不忍前行,这真的是一条道路吗?洛斯踩过荒草丛生,有多少年没有人踏上这条路了?她的心脏如鼓点跳动,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让我看看前面究竟通往什么路? 洛斯终于看到肃穆的城墙林立。恋之国四通八达,唯有这个城门重兵把守,那是通往魔王城的唯一道路。 “抱歉,小姐,没有城主的通关文牒,我们一只蚊子都不会放过去。”把守的士兵说,城墙上,飘扬着粉红色玫瑰的旗帜,大炮弓箭一应俱全。洛斯哈哈大笑,笑弯了腰,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这是什么,城主的世界?!”洛斯的快乐在弗朗科的释放中达到巅峰,她落到他的身侧,倚在弗朗科怀里,手指拨弄着弗兰克,“如果我再也见不到你,那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这就对了。洛斯终于把线索串了起来,恋之国是个陷阱。 恋之国意味陷入爱情,接吻之前喝点酒,床单有玫瑰的香气,他们在浴缸里谈情说爱,在床单里互相爱抚,洛斯考虑将来的事,考虑塞奇,考虑未来,满天的星斗和云彩,失去的记忆并不重要,因为你已经得到了足够美好的生活。 难怪这个国家不事生产,政府却如此富裕。人口稀少,和平的外部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高附加值的产业?不,以上都不是恋之国富裕的真正理由,恋之国富的流油,是军事拨款用在了民生。 洛斯冷哼:“这不就是朝三暮四,换了个政府,依然在统治你们,只是用更隐性的方式,可是美名却多了那么多。” 希林打哈哈:“再换政府也一个样的,起码我们的女王给到了我们承诺,我们不搞事,她给我们安宁,原来的魔王,只会用恐惧统治我们。” 爱与恐惧都是统治,魔王和女王都是统治,反正民众不在乎统治他们的人是谁,那这个统治者,为什么不能是她呢? 洛斯一点班都上不下去了:“我是勇者,我要去富饶的魔王城,人没有追求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勇者要打败魔王,就像奥特曼要打怪兽。你能想象哪一天奥特曼不打怪兽了吗?!” 希林打哈欠:“拍完了戏特摄演员也是要下班的吃饭谈恋爱的,你的活干完了吗?话说,勇者,为什么一定要打魔王来着?” 洛斯:“为了将这片大陆的人民从魔王的邪恶统治下拯救出来?” “邪恶统治?最近十年我们都安居乐业的。” “这些都是虚假的。” “那的社会模式就好了吗?你知不知道瓷器国他们一天要上十个小时的班?我们现在的生活就是最好的了,金钱,权力,都没什么意义。” 洛斯:“希林,你这么觉得,只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得到过权力,所以缺乏对权力的想象力。” 希林:“不,洛斯,是你缺乏对爱情的想象力。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人均天天上班摸鱼不干活恋之国GDP还这么高吗?” 洛斯警惕,难道,其实这个国家的人都是恋之国是个军事城市? 希林:“因为城主是女王的前男友,王国那边每年都拨款给大笔赡养费。” 洛斯:“???” —— “你愿意和我去塞洛吗?”弗朗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说出来比“你愿意嫁给我吗?”还要艰难,是因为两者的意思是一样的?可洛斯根本就想不到这一层,洛斯不在乎男人,因为她想得到男人轻轻松松。她年轻又漂亮,根本不会考虑男人不按照她的想法来。 挫败感。精神上的挫败是比□□上的伤痕还要痛苦的事情。他对女人发出邀请,女人一整天都不知所踪,弗朗科十分烦躁,塞奇递给了他一张画,画着抽象简笔画的他,“你真丑。”塞奇说,手指拉下眼皮,吐舌头,弗朗科刚准备把塞奇踢飞,洛斯就回来了:“弗朗科——” 塞奇一溜烟跑了。 弗朗科决定再也不理这个人了,他要自己打魔王,功成名就,娶三千个老婆,快乐到根本想不起这一个。他已经很克制,但这张漂亮的,放大的脸出现在他面前,还是让他本能想后退。 但这么做,岂不是把退缩展现在这个人面前?弗朗科强硬的上前一步,两人四目相对。 洛斯:“怎么了?” 弗朗科憋气,没有回答。 “你的脸都红了。”洛斯眨眨眼睛,她的睫毛像是煽动的蝴蝶,眼睛漾着水光,离他如此之近。 “你的心也跳的好快。”洛斯近了一步。 她如朵盛开的玫瑰,弗朗科凝视着女人的眼睛,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变低了,语气放缓了,“你,考虑得怎么样了?你要不要和我去塞洛?” 洛斯想了想,转移了话题:“今天烟火大会,我们出去走走?”看了扔了一地的蜡笔:“带上塞奇?” 她根本就没考虑他,“不,”弗朗科立马拒绝,生气的把头拧过去,“我不想去。” 洛斯笑了起来:“为什么不想?” “有安排了。” “哦?什么安排?” “撸铁。”弗朗科转过身去,正要走去客厅的健身区扛哑铃,“打扰我锻炼了,塞奇你要收养的,他是你的孩子,不是我的,要去你自己去。” “等等。”洛斯拉住弗朗科粗壮的胳膊,没忍住摸了几把,“抱歉抱歉,是我不好。” 弗朗科的脸色缓和下来,看着美丽的女人,“为什么要道歉?” 洛斯笑眯眯:“因为我最近的心思都在塞奇身上,忽略了你,认真想想,什么事都要有先来后到的嘛,我先认识的你,之后才遇到的塞奇,你塞奇前面。” “真的吗?”弗朗科不信,“我在塞奇前面?” 洛斯眨眨眼睛:“当然啦。”她摇晃他的胳膊,也摇他的心,“小孩子需要照顾,看到她这么可爱,我就把什么都忘了,而且照顾孩子真的太费时间,我工作又很忙,时间不够用,就忽略了你,抱歉抱歉。” 弗朗科的神色终于缓和了,洛斯图穷匕见:“走,和我去趟烟火大会,我们谈谈搬塞洛的事。” 墨蓝色的天空铺满花朵,洛斯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好美。”洛斯惊叹,“这居然是魔王城的脚下,完全想不出来呢。” 弗朗科在她身边,静静地看着她,那些绽放在他们上方的烟火,如星落在她的眼睛,明亮,直白,年轻气盛。沿路的商贩,花团锦簇,洛斯笑眯眯:“恋之国,叫花之国也不为过吧?”洛斯从未见过如此大朵大朵的花。 你比所有花加在一起还要美丽,她胜过一整片花田。 洛斯走过摊贩,玫瑰紧蹙,摊主详细的介绍每种花,洛斯拾起一朵红玫瑰,在手中旋转。 在收养孩子的忙碌后,她终于放松了了下来,为纯粹的美丽与娇艳开心,忽然想起什么,转头,看他一眼。 她的头发被风扬起,脸的轮廓更为美丽。 弗朗科为那美丽闷闷不乐,却只能气自己。 洛斯问:“那一种花好看?” 弗朗科怔怔的说,“洛斯。” 洛斯笑了:“我是问你品种。” 她如一朵盛开的花美丽,弗朗科愤愤地说:“还是洛斯。” 洛斯走上前一步,美丽的脸放大:“弗,不开心吗?”烟花在她身后绽放:“弗,为什么不开心呢?” 弗朗科一瞬间红了脸,扭过头,笑容带着苦涩:“因为,你不需要爱。”深吸一口气,提着这口气说:“你只是为了不让政府的工作人员骚扰你,为了减税,降低生活成本,才会和我在一起,等你遇到喜欢的,你还不是直接把我踹了?” 洛斯惊讶了:“怎么可能?” 洛斯说:“我的确不喜欢政府给我介绍的那些人,比起包办婚姻,我更喜欢自由恋爱。但是和你度过的这段时间,我十分开心。” “我喜欢你,弗朗科。” 弗朗科愣住了:“喜欢我?”他不敢相信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喜欢我?你喜欢我的什么?” “喜欢你的存在,”洛斯微笑,“你存在本身就是我的最大快乐。” “我就这么突然降临到这里,没有过往的一点记忆。是你和生活,才让我觉得不再孤独,是你的存在让我有了锚点。”洛斯捧住弗朗科的脸,“你对我非常重要,我需要你陪在我身边,如果不是你,我大概连我自己是谁,想干什么都意识不到,弗朗科,我会和你一起去塞洛,但不是搬家,而是,我要和你一起,打败魔王——” 弗朗科愣了。 洛斯黄玉的眼睛中,满满都是亮起的星火,她微微一笑:“我们会一起打败无爱城主,渡过去魔王城的河,我们会一起打败魔王,杀死她的龙,夺回我们的记忆。” 第9章 恋之国(7) 因有无爱前科,弗朗科被参加了无爱互助会。 “我是弗朗科,我是无爱之人……” 几个人围成圆圈,挨个自我介绍,无爱的理由,在恋之国中做一个无爱之人的挣扎,反思,改进。洛斯听着弗朗科的讲述,在脑海中还原了一下场景,大眼瞪小眼:“你们这是戒酒互助会吗?” 弗朗科惊讶:“戒酒,我还要戒酒?!” “酒精恒久远,一瓶永流传——”就像那句经典的广告词,弗朗科这么喜欢喝酒,洛斯想她可以转行卖酒。 高度酒基本无保质期,而在弗朗科这边,保质期为一天。 戒酒,哦不,无爱互助会,空阔的场地,几男几女围成一圈,从左到右挨个发言,一个看不出是男是女的人说: “我是无性恋。” “从小到大,同学在谈论他们喜欢的人,可是我从未喜欢上什么人。” “我假装我拥有人类的感情,但我并没有,为了不落伍,我随便选了一个男生恋爱,但他对我也代表不了什么。” “所有人都告诉我,在恋之国,你最后都会遇到爱情,但我看那些爱情小说,爱情电影,不禁疑问,人真的可以对另一个人拥有这样的感情吗?” “恋之国有一种标准答案的爱情,没有任何其他选项,每次和人恋爱,都是用来显示我是正常人。” “他们在生活,而我在学习,我记下那些正常人对爱的反应以下一次运用,实际上,我从未被他人的外貌所吸引,我用教科书的标准答案来我求我的男友,他的肌肉有几块?他是否足够的高?啊,原来人们会为帅哥请到,我承认美学上他的确很帅,可他对我毫无吸引力。” “因为不能体会到这些,我认为我有缺陷,我看医生,看无数书籍,书上说,爱是人类最基本的情绪,可我无法体会到浪漫情绪——最终,我得出的结论就是,我对任何浪漫关系都没有兴趣。” 洛斯思考,说:“也很正常,拥有爱情才能圆满?都是谎言,人不需要恋爱也可以活得开心。” 弗朗科惊讶:“你认为人没有爱情也可以活吗?” 洛斯:“当然了,难不成谈不到恋爱就要去死吗?我可不是恋之国这群没救的恋爱脑。” 轮到第二位发言,戴着黑框眼镜的女生站起来,说:“我并非无爱,我只是除了纸片人老公谁也爱不上。” “我认为现实世界十分无聊,而纸片人拥有现实中人没有的魅力,却没有人类的复杂缺陷。他们经过作者的精心打磨,是最理想的伴侣,而更完美的事,我有完全的可控性,我不用担心现实关系中的不确定性,不用担心争吵,背叛,我的纸片人老公总能用我期待的方式回应我。” 女孩拿出一个印着卡通形象的小铁片,十分激动地向在场的各位介绍起来。 “现实世界的确充满挑战,”洛斯跃跃欲试,“比起复杂的,还是游戏世界更为轻松一点。” 轮到坐在中间的短发少女。 入场的第一时间,弗朗科就注意到了少年,少年长得十分精致,如果不是穿着男人的衣服,弗朗科真的要把他错看成女人。少年一直安静听别人说话,沉默寡言,说起话来却语不惊人死不休: “人之所以要去寻找另一半,是因为人从生下来,就有缺陷,但我不是,我生下来即为完美,我不需要寻找另一半,就已经足够完美。人们说爱情很伟大,可是穷尽一生,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是我自己。这辈子我只能爱上我自己,我早就遇上了一生最爱的人,我自己。” “他比我还难搞,”弗兰克说:“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自恋的人。” 少年说:“这个互助会,是我妹妹让我来的,”少年说起了自己的家庭: “我的母亲是世界上最美丽也是最强大的的女人,如果我问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魔镜就会说,是您的母亲,如果我问,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男人,魔镜就会说,是您啊。我问我的哥哥姐姐,他们也回答,是你啊,我问我的佣人,谁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男人,他们也会回答,是您啊。直到我长大,我才发现,原来镜子不会说话,都是我的佣人替我回答的,就像也是在我长大后,我才知道,圣诞老人是假的,圣诞礼物都是哥哥姐姐们送的。” “我的人生在我妹妹催我结婚生子之前都十分完美,”少年说起了自己的烦恼:“我有一个双胞胎妹妹。我们长得一模一样,我的妹妹十分在意自己的脸和身材,不愿意让生育毁坏我们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美丽,于此,她让我去生孩子交给她抚养。于此,我必须去爱上什么人。” “就像我在感情上遇到的瓶颈,我自幼喜欢唯美主义的艺术,也亲自去写艺术,我的作品顺利地通过审查并全国巡回演出,但我知道,实际上,我的观众并不喜欢这个戏剧,他们之所以去看我的作品是因为我的长辈给各单位施加的压力。” 洛斯:“……” 这是哪家少爷出来创业了? 爱情导师得知几位的问题,一一回答: “自恋狂的形成因素有很多,家庭的过度溺爱,不稳定的评价体系,或者长辈自恋的延续,孩童需要父母的认可和共情来形成健康的自我,如果缺乏这种回应,个体可能就停滞在幼儿般的自我中心。”女人付了下眼镜:“但是在我们无爱互助小组,我们并不评价任何事情,我们只解决问题。” “自恋狂是最适合恋爱的,因为——爱别人本质上也是一种自恋!”女人十分坚定地说:“爱就是被看见、被欣赏、被崇拜,你给了他人爱你的机会,这难道不是一种慷慨吗?!”女人指向愣住的漂亮少年,“而且,你说你喜欢艺术,喜欢诗歌,可艺术与诗歌描绘的,不就是人世间最热烈最永恒的爱吗?!如果你不去亲自体验爱,又怎么能写出永存于世的伟大作品?!” 少年大彻大悟。 “现在的无爱互助会,只剩我一个人了。”弗朗科说。 洛斯惊讶:“另外两个呢?!” “喜欢卡通人物的那个,组织给她找了一个……”弗朗科想不起来,挠了挠头,“什么委托,就是扮演成她喜欢的游戏里的角色,她就恋爱了。” 女孩一秒坠入爱河,已经和纸片人老公订婚了。 洛斯:“……” 这是,政府给找了个玩cosplay的专属牛郎? 为了恋爱率,恋之国政府真的是很费功夫呢。 “那个无性恋呢?” 爱情导师对女人表示同意:“你不需要恋爱才能你是个正常人类。” 女人的眼睛亮起来了,似乎第一次被人理解。 “无性恋只是比较慢热,不是不恋爱,比起快速配对,更追求soulmate。”导师十分温和,“也许是全民恋爱的大环境给了你压力,没有爱情很好,有爱情也是一份不错的人生体验。” “话是这么说……”洛斯思考,微微外头,粉色的长发落到圆润的胸口,“一个星期就遇上soulmate顺利脱单,怎么看怎么像杀猪盘呢……” 弗朗科的视线无法克制的朝洛斯的胸口,他的脸微微热,灵魂伴侣,不涉及生理的爱,怎么可能存在? 弗朗科的无爱互助会:一个二次元,一个无性恋,一个自恋狂。全都被经验丰富的恋爱导师解决。弗朗科这个无爱之人依旧□□。 这天,组织又来了两个男人,一个男人白发蓝眼,像上次和洛斯逛商场的时候看到的长毛波斯猫,一个男人金色短发,眼神轻佻,两人似乎熟识。白发男人脸部线条刚毅,说:“我很爱我的妻子,但女人就应该待在家里,侍奉丈夫。” 洛斯并不完全同意,男人就应该待在家里,侍奉妻子,不,侍奉妻子的同时也得给我去干活。她洛斯家不养闲人。 男人同伴笑嘻嘻,眨了眨眼睛:“将女人绑在家里,只是对女人的摧残,女人是用来被爱的,所以,我爱世界上所有的女人,包括您,爱情导师小姐~” 这次是一个大男子主义,一个多偶花心男。洛斯这倒好奇要怎么解决了。 弗朗科说:“他老实了。” 第二天,男人已经彻底悔悟,打电话给老婆,痛苦出声:“我这辈子爱过的人只有你,我余下的生命也只会爱你一个人……”爱情导师喝茶,十分满意。 洛斯:“她怎么做到的????” 金发男人看着痛哭流涕的同伴,觉得十分有趣,对他眨了眨眼睛,给他使了眼色:“你的悔悟小作文,发我一份。” 弗朗科照着洛斯提前给他写好的台词,悔悟:“我不相信爱情,直到我遇到了我的妻子……” 金发男人抬起爱情导师的手,蓝色的眼睛深情款款,照着说:“我不相信爱情,直到我遇到了您,美丽的小姐。” 而晚上看到他偷偷潜入的时候,那蓝色的眼睛更是活了起来。 “疫苗?”洛斯看着弗朗科带回来的,小小的针剂,这个洛斯在恋之国登记注册的时候打过,说什么预防传染病。 “单偶制是基因,神经机制,生态压力和进化权衡共同作用的结果,基因调控配偶依恋,亲代照顾和社会行为。我们以鸟类为例,鸟类的AVT受体在大脑奖赏系统中表达更高,在鸟类配对时,配偶与愉悦感关联。 雌鸟的雌激素受体表达较高,促进孵卵和育雏行为;雄鸟的雄激素水平较低,减少攻击性并增加对配偶的投入。雏鸟需双亲共同喂养,单偶制提高后代存活率。雌雄共同保卫领地或资源,雌鸟通过选择忠诚配偶获得遗传收益。” “所以……”洛斯十分惊讶,“这并不是什么增强免疫力的疫苗,而是抑制雄激素,提高雌激素,人为调控居民的激素水平,用单偶制度和严格的父母考试来抑制恋之国的人口增长?” 再加上恋之国这个爱情至上的文化传统与氛围,育儿的高要求,恋之国的生育率一路暴跌。 洛斯思考:“那把海马雄性孕育孩子的基因打到人类男性身上,是不是也可以实现男人生孩子呢?” 第10章 西奥多(1) 从前,有一位国王和王后,他们在生下了一个美丽的公主后,又生下了一个王子。 女王大喜,决定举办盛大的庆典,邀请了全国七位仙女来为王子赐福。宴会上,六位仙女依次送上礼物:仁爱、和平、忍耐、恩慈、节制。 突然,一位未被邀请的老仙女闯进来,愤怒地诅咒道: “王子会在王权斗争中被人杀死。” 最后一位未送礼的仙女急忙缓和诅咒:“王子不会死,只要他们兄弟姐妹间成长中好好相处,就会避免死亡的结局。他会继承王位,创造盛世。” ——《塞洛童话故事大全》 希林跨了个竹篮子,从古老的城墙上将信件取下来,回到办公室,将一篮子信倒在桌子上,将洛斯推到桌前:“你负责回信,解决这些人的感情烦恼。” 原来来自世界各地的感情烦恼,都是由政府的工作人员回复的。 她们每天取张贴在墙上的信件,分发,并回复给所有留下了地址的拥有感情烦恼的人,这个职位称为“爱神在人间的代理。” “这居然也能成为一份工作吗?”洛斯拿起一封信,“看来文科生也应该移民恋之国,不用再吐槽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了。” “真巧,就数据来看,去年流失人口最多的就是理科生。恋之国的产业结构不行,理科生找不到工作,有些心气还高,觉得自己苦读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给人写情书?” 作为一个没工业的城市,恋之国教育上也更侧重人文社科,还真是奇怪,按理来说,工业科技基础打得足够好,文科专业才能发展,而这里居然是反过来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其实你们艺术生最合适的就是首都塞洛了,毕竟女王就是艺术生起家的,但塞洛真的是太卷了,物价又贵,还没恋之国生活好呢。你在这里每天兼职干个几个小时的工作生活就没压力了,塞洛不行的,也没创业补贴,画廊的厕所你都租不起。”——是的,在这里,她还可以找到工作。 一个办公室一排桌子全是女生,希林嫌弃:“男生不行的,干不了,虽然全大陆范围内恋之国的男人直男程度已经算好的了,但还是胜任不了这个工作。写不出来细腻的回信,感情粗的要命。”希林点了点脑壳:“共情能力有问题的。” 洛斯想了想:“倒不如说我就很喜欢男人这点呢。” 洛斯开始工作,拆信封: “他不爱我。” 洛斯:“换一个。” “我爱上了我丈夫之外的人。” 洛斯:“出轨。” “这世上有什么比男人还糟糕的东西吗?” 洛斯:“有,工作。” “他背叛了我。” 洛斯:“杀了。” 希林:“……” 希林抓着她的衣领,面露凶相:“你信不信我现在把你杀了?!” 洛斯怂了,她继续翻看信件。 一首诗歌:“我是如此爱你,有时候我真想拉你一同死去,去到绝对的,死的寂灭中去,实现完全的爱。去到普通的黑暗里寻求唯一的光明……” 洛斯差点把信给扔了:“神经病啊,要死自己去死啊——” 希林泪眼汪汪:“太伟大了!” 洛斯:“……” 爱的这么激烈,好像没事业,也没生活似的。 希林批判她:“洛斯,你缺乏恋之国人天生就带的浪漫细胞。” 洛斯耸耸肩:“我只是现实主义。” 现实,现实就是生活,生活哪有这么激烈,生活就是平稳的,生活也是需要钱的。于是,为了吃上饭,洛斯打着哈欠收今天的来信,“啪嚓——”一块石头滚落在地,这城墙,都多少年了?洛斯弯腰捡起石头给它塞回去省的这墙年老失修倒塌了,却在石头跌落的洞口处看到了一份信。 信已放缓,脆弱的像是蝉翼,稍用点力就会碎掉随风吹走。 “我爱上了一个人,她和我提了结婚,我知道她并不爱我,她想和我结婚只是因为我能给她地位和财产。 她有过一个爱人,也有一个孩子,是个长得十分漂亮的,有点倔强的男孩。 遇到她之前,我从未想过我会结婚,也从未想过会为人父母,可是看到她,我就不由自主的想我们在一起之后的生活,看到那个孩子,我就想给他一个完整的家,照顾他长大。 我的家里人很反对我和她来往,因为她的名声很不好,但我知道,不好的是这个时代,她只是做了正确的事,才会被人辱骂。我很爱她,但我不知道要不要答应和她的婚姻,父亲说,她利用完我后就会将我抛弃,她就是这么抛弃她的前任的。亲爱的丘比特,我应该怎么办呢? 西奥多。” 洛斯念完,看落款日期:“这是三十年前的信了。” 这封来自三十年前的信引起了办公室的讨论。 “也许他们结婚了,有了几个孩子,婚姻幸福。” “也许他听了家里人的话,没有和她结婚。” “也许女方和爱人重归于好了,没必要再找婚姻对象了。洛斯,你怎么想呢?” 洛斯笑了:“结婚了,然后在和丈夫亲热的时候,想着自己的初恋。” “!!!” “罪恶的女人。” 洛斯笑了:“哈哈,开玩笑。” 这封早已过了时效的信,没有回的必要,洛斯完成了今天的工作,太阳还热烈,闲来无事,看到那泛黄的信纸背后,留下的地址信息,想了想,拿起了钢笔。 她回了一封三十年前的信,他也许根本就收不到这封信,工作休息,洛斯给自己泡了红茶,然后。公司迎来一位不速之客。 “打扰一下,给我父亲回信的人是哪位?!”一个高大的男人招呼都不打径直走了过来,吓了办公室的女士们一跳,而很快女人们又被男人的年轻俊朗所吸引。男人绛红色的短发,被皮肤充足晒过的肌肤,肌肉线条饱满,如果不是那凝重的眉眼和紧绷的唇角,还真惹得年轻女士上去打招呼。 男人几乎是压抑着愤怒:“我再问一遍,是谁,给我父亲西奥多回的信?” 洛斯举起手,男人的视线移到她的身上,洛斯十分惊讶:“我真不敢相信会有人收到这封信,我还以为你们一定会搬家。” “搬家?”男人眉头紧锁,“我们家的主宅已经几百年了。”看着桌子上堆着的信件,男人的脸都黑了:“恋之国不掺和别人的情感故事是会死吗?” 男人二十多岁,比他大几岁,十分年轻,哇,看来新人应了,丰厚的嫁妆万岁,洛斯露出笑容:“这位先生,您先不要激动,我泡好了茶,您可以慢慢和我说你父母的故事。” —— 他得来一纸离婚协议书,无他,妻子的权力已经稳固,她不需要再继续这场婚姻了。 正式离婚之前,他们已经分居了一段时间,宫廷侍卫对队长新上任,符合妻子的口味,西奥多不想妻子和他人卿卿我我,搬回了家族的主宅。 儿女看到他回来的时候猜到了婚变,他们离婚的事情板上钉钉,消息对外公布之前,他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分割,妻子分给了他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但就像他年轻时就对金钱不敏感一样,他毫不介意净身出户,因为她已经从妻子那里得到了足够多的东西。 西奥多没有动这笔钱的打算,都留给了两个孩子。 和妻子多年的婚姻生活,西奥多很少问起妻子以前的事,一来妻子不是喜欢怀念过去的人,二来他自认为心胸不算宽阔。妻子过去十几年的人生都和一个男人紧密相连,但他也知道妻子并非拎不清的人,不会和他在一起还和以前的恋人不清不楚。就算如此,西奥多也并不想从妻子口中得到任何有关那个人的信息。 和妻子的离婚手续办完,西奥多发现孩子们都大了,才意识到他很多年都没有离开过塞洛。忽然很想去旅行,去哪里呢?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坐上了前往妻子故乡的列车,下一站:多恩。他无奈地笑了,西奥多,你是在干什么呀?妻子又不想提起过去,你干嘛还要去找寻她的过往呢?她不是已经将她的婚姻给你了吗?你还想要什么啊西奥多? “赛洛家的女儿从小就讨人喜欢,聪明可爱,在她还是个的孩子的时候,她的梦想就十分伟大,她说,她要缔造一个永恒的城邦,她要住在金与银做成的宫殿里,她从不满足自己的命运。现在她做到了。” 酒馆里,提起妻子的名号,不认识的人都能和她滔滔不绝。西奥多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大话的小姑娘,画画的美术生……啊,原来这就是妻子的年少时代。 “她说这个村子太落后了,她要到大城市里去,她要成为一个有钱人,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的美貌就传到了隔壁村,那时候,我们打趣,嫁给市长的儿子,就立马可以成为富太太了,结果你猜她说什么?——我才不要,我最讨厌有钱人家的傲慢小孩了——哈哈哈哈哈哈。” 西奥多没有笑出来,啊,原来他是妻子最讨厌的那种人啊,可妻子还是和他结婚了。 “那个可怜的小男孩,他不过是陷入了爱情罢了,爱情让他课都不好好听,成绩一落千丈。” 多恩气候温暖,是知名的玫瑰产区,老师课堂上讲课,问,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是哪个?男孩撑着脸,痴迷地看着前排女孩的背影:“是赛洛家的玫瑰。” 是啊,那时的他,不过是陷入爱情的小男孩罢了,西奥多苦笑。 对方没有发现他的异样,继续说:“她从小就是个特有能耐的小姑娘,聪明,有胆识,小孩子们的大姐头,那个年代我们很少出镇子,她却身无分文直接打魔王去了。” 还是个孩子的妻子活灵活现出现在他眼前,他想着妻子是怎么奔跑到报社,打听魔王的消息。 以妻子的人生轨迹,多恩村开发了旅游路线,西奥多看着挂着妻子画作复制品的学校大门:“这就是没有录取她的那所学校?” “哈哈哈哈女王的黑历史已经人尽皆知了吗?”男人笑得前俯后仰,“不过这倒也怪不了校方,当时,流行的就是一板一眼的风格,赛洛的画,太过自由,就像她的天性。” 她描绘出了她相信的世界,建筑如波澜起伏,蓝天白云不再有血龙狂舞。她建立了他的城邦,并统治至今。她不仅有打败魔王的强大,还有践行她的价值观的坚定。唯有相信才能实现人生的蓝图,她建立她的都城如绘画,人生是想象力的艺术如绘画,她做到了,她将赛洛发展成了她画下的城市。 艺术学院没有录取她,世界录取了她。 她改变了艺术学院的评分标准,那之后,流行的,全是她的绘画风格。她将她父亲的姓氏,她的姓氏发扬光大,这个城市以她的姓氏命名,从此以后千万年,屹立不倒。 “这位贵族老爷,您是为了什么来到我们这个小村庄的?您也是被小花的魅力折服的吗?” 小花?西奥多都要笑出来了,这是个什么称呼?不过妻子的确美貌如花,西奥多眼里带着笑意,想:“如果我告诉你女王是我的妻子,你会做何反应?” 第11章 西奥多(2) “他们离婚了,我父亲不见了。”红茶的香气让埃尔姆的焦躁终于平缓了下来,没想到这里,居然也有这种顶级的茶叶。 女人如绽放的粉玫瑰,美的让人生不起气来。 沏茶,喝茶,十分优雅。优雅,他就是仰望母亲的优雅,才收集这世上所有顶级的红茶。 洛斯端茶吃瓜:“所以,你父亲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娶了你母亲?” ——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圣经》 被睡了就要和她结婚?是什么黄花大闺女吗?父亲兄长的话让西奥多红了脸,可让他更羞耻的,是女人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 女人接手魔王城后,中立派的王公贵族都在等待着她的下一步动作。因此,在那个礼拜日,她走进教堂的时候,他们还想这个女人终于知罪了,为自己的杀孽祈祷,结果发现她选中了教宗。 大家目瞪口呆的看着教宗还俗,惊讶中忘记了那个家族还有个当神父的小儿子,那个人存在感太弱以至于没人想到他。他们甚至也没有将女人与婚姻联系到一起,因为他已经有丈夫,也有孩子了。 “我认为宗教是企图,人进入教堂之前,就应该知道自己想从上帝那里得到什么。” 美丽的女人出现在他的教堂。 “夫人想得到什么呢?” 她抚摸上食指的戒指,黄玉的眼睛凝视着他,说:“想要一枚婚戒。” 西奥多的心脏第一次以不正常的频率跳动,妻子是他爱上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 曾经他属于教堂,现在是妻子,“我不要你做我的主教,我要你做我的丈夫。我想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会得到,你是想在这教堂孤单终老,还是在我的床榻共享极乐?” 她黄玉的眼睛里闪着**的火花,她的嘴唇现实烙铁印上他的皮肤,他背弃了他的正法,他的圣经成了□□的枕边读物。 “王女阿、你的脚在鞋中何其美好.你的大腿圆润好像美玉、是巧匠的手作成的。 你的肚脐如圆杯不缺调和的酒.你的腰如一堆麦子、周围有百合花。 你的两乳好像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 他带着羞耻,诵读所罗门的雅歌,那是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所读过的,最□□的诗,而女人是触手可及,真实的**。他作践了自己贵族的出身,爱是清修苦读也无法对抗的力量,他无力抵抗,任她将他拉入尘世,燃烧着他不知□□的血液,起誓终身侍奉上帝是多么无聊,经文成空,他的心徜徉在**中。 “我和妈妈只相处了一个星期,就开始筹备我们的婚礼。”她和孩子们讲起他们的事,他和妻子的婚姻每一天都很幸福,就像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帮幸福。 那个初夏的恋情,妻子忙完,来教堂找他,给他带了三明治,说是她亲手做的,后来西奥多在便利店买到了同一口味的,吃到的时候他笑了出来,多好啊,他那个忙碌的妻子,会亲自给他买吃的。他们在教堂的庭院散步,她给他介绍这花园里开的每一种花,他记得花田里,妻子柔软的肌肤,身上的花香味。 “她说宗教是企图,那我的企图就是她。” 他进入与她的婚姻,他知道婚姻的本质既是如此,他们会结婚是因为他丰厚的嫁妆。 妻子嘴上理智的对待爱情与婚姻,实际也是一个富有责任心的人,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对他忠诚,耐心的对待孩子们。西奥多在第一次结婚之前就学习怎么去当父亲。 “你并非我的亲生孩子,但我一直都把你当作自己的孩子看。” 他从未说谎,因为妻子的大儿子是所有孩子中最像她的一个,不仅相貌,还有心性。而他的两个孩子性格都随了他,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西奥多知道妻子为之头疼,向你父亲一样温良可不行啊,怎么我的血性一点都没继承到? 而此时此刻,他走过妻子走过的路,妻子随着讨伐魔王的军队北上,为此哪怕付出沉重的代价,他抚摸妻子身上的伤疤,她冒着失去性命的风险,承担世人的骂名,建功立业,成就伟业,而他也付出了和一位女王结婚并生育孩子的代价——他全部的财富和青春,他看着塞洛故居,妻子年轻时的照片,依旧不由自主露出微笑: 我非常想告诉她,即使我在她权力与爱情中的游戏已经出局,我依然,十分爱她。 —— 男人收到属下的信息,“老爷去了多恩,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洛斯看严肃的男人终于眉头终于不再紧锁,询问:“多恩?” “我母亲的故乡。”埃尔姆说:“既然已经在回来的路上,那应当不会有什么意外了。” 意外?能有什么意外?洛斯想,总不至于离个婚就自寻短见吧?咦,等等,该不会是因为她回了信自寻短见的?难道是男人终于在离婚后悔悟了,妻子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洛斯感到一阵歉意:“抱歉,如果不是我回了那封信件……”可是啊,男人十分爱女人,在他还年轻的时候就决定了,纵使给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也会再度做出这样的选择。 真爱永不过时。 如果那个时候知晓了爱,那即时婚姻结束,即时他们的感情不如从前,他依然会记得那种爱恋的感觉。 “不,不是你的问题。”男人平缓了下来,“是我太担心父亲了,父亲一直是个重感情的人,我担心他遭遇不测。” 洛斯将男人送出政府大门:“有机会的话,希望你的父亲也来恋之国转一转。” 男人愣了一下,似是带着嘲讽般地说:“不了,他不喜欢恋之国。” —— “我听说过特里斯坦,他塑造了那个传奇的城邦。” 西奥多要了一杯啤酒,入口带着粗粝,不像家族珍藏的,丝滑如丝绸,在舌苔上毫无重量的酒,他从未喝过如此粗糙的酒,就像这个依然贫穷的土地。 “对那个自私的男人,我一句话也不想说。” 他本应该回家,他不辞而别,他的儿子一定很担心他。可为什么还是中途下车,来到这里了呢? “他是个没有半点良心的人,就连他父亲的葬礼,他都没有出现,好像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自己就长这么大似的,就这么和我们断了联系。他的眼里只有他的女王,好像养大他的人不是我们一样。” 老人脸上的皱纹更深了,西奥多并不想引人不快,他想转换话题,而男人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为了一个自私的女人,原谅我的措辞,她诚然是一位伟大的女王,抛弃了家族。塞洛建立之后,他得到了封地,我寄信给他,让他给他的表哥们找个差事,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孩子们的生活能过得更好些。” “女王的朝臣,哪个不中饱私囊?这个要求很过分吗?可他是怎么回答我的呢?他说,他不会随意使用女王的权力,对感情不忠的男人无法进入恋之国,仿佛我们去了他的城邦,是给他脸上带来多大耻辱似的。好像我们一起读过的时光都不存在似的。这是人应该干的事情吗?他是一个无情的男人,爱之城的城主是个无爱之人。” 这真的是同一个人吗?妻子会爱过如此冷漠的人吗?可随着妻子南征北战,为妻子打下了江山,除了他,还能是谁呢? “您认识特里斯坦?”老人看到他衣服上教宗的标识:“但绝对不会是在教堂,他不是信教的人。” 西奥多:“虽然没有见过,但我听说过,他是女王的恋人,也是大王子的父亲。” “恋人?什么狗屁恋人?早就被踹了,女王和一个什么也不懂得小少爷结婚啦!连有孩子都留不住,什么父凭子贵!早就被去父留子啦!那个孩子甚至都不和他姓!姓塞洛不姓特里斯坦啦!” 西奥多心想,如果我告诉你女王就是为了和我结婚抛弃的他,你会不会当场给我一拳?因为即使你嘴上恨铁不成钢,依然怀念着你们共度的青春岁月。 男人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将就被砸在桌上:“老爷,如果您见到他,请您告诉他,恋爱脑不得好死——” 西奥多去很长的一段路,远处冒起的黑烟,裂开的土地,想到特里斯坦从小在这种地方长大,他内心不由得升起一阵悲悯,他为他难过。如果不是因为妻子,他这辈子到死都不会走上这样的街区,贫民窟是他遥远的虚构。他能将与如此贫困,杂乱,肮脏的地方和特里斯坦那个野兽般的男人联系到一起,却无法将这些和美丽的妻子联系在一起。 “我和他怎么认识的?”妻子想了想,“他是那个地区最强壮,最能打的人,我路过,见到他的体型,就觉得,这会是一个很好的伙伴,就上去问,你好,和我打魔王吗?他看着我愣了好大一会儿。”妻子说:“因为这句话,他就和我走了,也许他也觉得无聊吧。” 在破败的街区中看到了一朵绽开的玫瑰,谁不会心动呢?他不是不知所言,而是被你的美丽震颤,十七岁的妻子,青涩的玫瑰。 如果他能更富有勇气一些,他就会踏上他的城邦,请求他的原谅,这就是他的罪。他会祷告,因为他的出身,那些人贫困,又因为他的出身,他夺走了本应属于他的玫瑰。你恨我理所当然,如果你们能再度在一起,他不会插手,他会祝福他和妻子,因为他已然得到了太多他本不会拥有的东西,他早已满足。 —— 洛斯躺在草坪上看星星,月亮像生食鸡蛋流出来的蛋黄,星星是糖霜粉,一旁,恋人成双成对露营,音响放着歌:“你可以怀疑星星是否闪烁,你可以怀疑太阳是否运行,你可以怀疑真理是真是假,但你不可以怀疑我对你的爱……” 男人走了过来。 洛斯坐起身,接过果茶,弗朗科坐在她身边,洛斯抱住弗朗科粗壮的胳膊,倚在男人的肩头:“你说,爱情会变淡吗?曾经相爱的人会再也不相见吗?爱会在几十年的婚姻中褪色吗?” 弗朗科沉默了一会儿,说:“怎么忽然问起这个?” 洛斯:“我回复了一封来自三十年前的信,信中的人,犹豫要不要结婚。” “你是怎么回的?” “我说,”洛斯转头,看着弗朗科:“您当然要和她结婚,很明显,您已经爱上了她。爱一旦发生了,就不会停止,爱过的人会永远留在心里。即时这场不被父辈看好的婚姻会经历很多挫折,但是,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在于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而爱,是这光辉的源泉。” 第12章 德拉希尔(1)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艺术王国,王国有个女王,她和一起打魔王的伙伴有个帅气的儿子,后来因为孩子的父亲无权无势,女王选了一个贵族结婚,新丈夫带来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他们很可爱但是很调皮,年长的王子承担起了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因为弟弟妹妹总是把颜料涂到他身上,为了方便,大王子只穿灰色的衣服,大王子每每照顾孩子到蓬头垢面,佣人们都叫他灰王子。 女王要为国家挑选继承人,灰王子想继承王位,可他身后没有靠山。 他的聪明才智给了他几个谋臣,他的心狠手辣为他收服了艺术之都的地下势力,他的伪装赢得了三王子的信任。 可臣民心中的国王还是勇猛正直的三王子。 女王生病,陷入了沉睡,而与此同时,王朝最小的孩子长大了。灰王子终于不用带孩子,脱下了灰袍,自己给自己穿上了金线织就的华服和镶嵌宝石的靴子。 他穿上礼服来到王宫聚会,连弟弟妹妹都差点认错人,更别提朝臣。因担忧母亲的病体,大王子改过自新,再也不夜夜笙歌,欣慰浪荡了。然而,所有人都为他的歹毒惊呆了。他杀了母亲,监禁了妹妹,杀了弟弟,清除掉了王位前的所有障碍,继承了王位。 而沉睡的女王永远都不会知道,她的国家,落到了邪恶如龙的大儿子的手里。 ——《歌德童话故事大全》 “贝拉多娜?” 女人微微颔首:“是。” “颠茄?有毒的那个?” “是。”贝拉多娜捏了把汗,她必须抓住这个机会。 对方瞄了一眼她的简历,一个字也没有进入他的眼睛,德拉希尔眯起眼睛:“真是个有趣的名字。” 贝拉多娜将自己年轻的身体塞在职业装中,处处不适。 “接受加班吗?”男人说:“我需要24小时随叫随到。” 她要达到她的目的,要做的何止是加班?贝拉多娜答:“可以。” “接受转岗吗?” 贝拉多娜疑惑。 德拉希尔放下简历,“玻璃瓶里倒了些赭褐色的酒:“意思就是,你需要做我的助理,不只是工作上的,还是生活上的,我的工作十分之多,work & life blance,不存在,你的生命全是工作,当然,我这边会安排员工宿舍。”男人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对了,你单身吗?” 贝拉多娜额头冒汗:“单身。” 他拿起酒杯,轻嗅一下:“单身最好不过了,当然,你要是有男朋友的话,我也不介意给他某个清闲的差事,你有孩子我也可以帮你养,塞洛小学,是个不错的学校,塞奇——我最小的弟弟,过了生日,开春就要去上学,那里都是贵族家的孩子,对你的孩子发展也很有利。” 贝拉多娜:“……我没有孩子。” 男人饮酒,直接跳过这个话题,问:“会做饭吗?” 贝拉多娜快速地回忆了下招聘要求,确认没有做饭这一要求:“不会。” 男人笑眯眯:“不会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贝拉多娜有些意外。 “很意外?”男人笑了,十分迷人,“别看我这样,我做饭很好吃的,弟弟妹妹都是我带大的,现在还会缠着我下厨,我要是天天做饭,皇宫的厨子都要失业了。”男人轻笑:“怎么,我和你想象中的很不一样?” 传闻中的大王子,生性浪荡。 德拉希尔说:“我很忙,需要有个人在身边随时满足我的需求,我不想谈恋爱,也不想找鸡,女王之前敲打过我这点,所以起码明面上不能找了。” 贝拉多娜愣住了,她一阵疑惑。 德拉希尔看着女人迷惑的脸,舔了舔嘴唇:“不然你以为这个岗位为什么要形象较好的女性?” 贝拉多娜:招聘上,好像确实是有这一条。 “王宫医院可以体检。避孕,这个你要做,我不喜欢带套,但也不要耍什么小聪明,如果让我发现——之前有人试过这么做,肚子里带走了我的东西,现在她怎么样了呢?”德拉希尔露出思考的神色,对着她,显出猎人的眼睛:“大概已经化作肥料,埋在花园里了,所以王宫的玫瑰才会开的这么旺盛,能被血滋养的不仅仅是樱花,还有玫瑰哦~” “养一整个王宫开销十分之大,最近更是有不少烧钱的项目,降本增效,所以前期给你的工资不会太高,当然,”德拉希尔的视线在女人的胸部游移:“如果你能让我满意的话,零花钱也不会少你,不走公账,不交税,也能为你省下一大笔钱。” 德拉希尔看女人明白了,“那我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德拉希尔,今年三十岁,住在王宫,也就是你今后你工作的地方,未婚,未育,近期也不打算结婚生孩子——所以做好你的本质工作,不要有任何上位的打算。” “抽烟喝酒,工作基本会熬个通宵,白天睡觉,我是体验派:**,捆绑……什么都玩,做完再睡觉,睡到白天下午,绝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晚上。御医都说我要节制一点。”男人露出思考的神色:“为什么我在这方面瘾这么大呢?大概是我的工作压力真的很大吧。” “前戏还是会做,让你进入状态,事后?看心情,约会?看我什么时候清闲,女人让我开心,我也喜欢让女人开心。” “哦?你该不会以为我是外界所传闻的那样,是个不学无术的人?完全相反哦,虽然名义上我三弟是王储,但我弟弟那个脑子,啧啧。”男人做出一个无奈地表情,“所以,这个国家,说是我暗中操纵的,也不为过。” “为什么我不在台前呢?”男人自问自答:“我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不喜欢明面上的工作,我和我弟弟……”男人想了想:“这个以后有机会的话,你也感兴趣的话,会讲给你听。”男人身体前倾,收受交叉,一双黄玉的眼睛看着他: “总之,这是一份很辛苦的工作,值得你做出任何付出,智力,精力,身体……都是你要拿来交换的一部分。小颠茄,世界就是如此。如果你只是想找一份清闲稳定的,还是去看看哪个年纪大的贵族有没有这个需求吧。” “我这个人要求很多,谈情说爱是我最讨厌的事情,除非政治联姻,都没有结婚和生下孩子的必要,我不需要恋爱,这就是我的爱情观,但是,在床上的话,我一定会是你所有经历中技术最好的。” “当然,必要的时候,我也需要用你的美丽获取一些情报。” 贝拉多娜来面试之前签下了保密协议,不会将任何谈话带出去,害怕泄题吗?毕竟,这是个很热门的,九死一生的岗位。可如今,她对王宫的滤镜完全破碎了。 来王都之前,有人告诉她,当心二公主莉莉,她是最强的武将,不要靠近三王子,他的魅力无孔不入,而如今贝拉多娜明白了,这个王朝最大的蛀虫,是不学无术的大王子。 德拉希尔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这就是你的工作内容,明白了吗?”男人对着她,分开双腿,“现在,爬过来,舔我,小颠茄。” —— “母亲发现怀上我的时候,做了一个梦。”男人脸上在笑,眼睛却很阴沉。 “一条蛇首尾相连,蛇盘绕着世界之树,这就是我名字的来源。德拉希尔,连接九界的核心,混沌与毁灭,这就是我的命运。” 贝拉多娜问:“首尾相连的蛇是什么?” “是魔王。”德拉希尔说,“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了,你知道,那位魔王,为什么能够统治这片大陆近千年吗?” 不知为何,贝拉多娜梦到了她第一次见到德拉希尔的场景。 她睁开眼睛,起身。“嘶——”带起一阵疼痛。 男人见她醒来,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从画布后探头,“醒了?” 血还在流,染红了纱布。 贝拉多娜忍着疼痛:“醒了。” 德拉希尔在床边支起了画架。 贝拉多娜起身,下床,踩上她的粉绒绒拖鞋,移到男人身边。 画布上,巴洛克式的房间雍容华贵,猩红天鹅绒帷幔下,黄金天使托起大理石壁炉,层层被褥的床上,躺着一个裸着身体的女人。 贝拉多娜意外:“你还会画画?” “你想不到的事情多着呢。”德拉希尔扫过颜料:“有一个艺术家出身的母亲,不会画画怎么可能?” 男人对细节精雕细琢,贝拉多娜看着画布上自己的脸,说:“来杀女王的刺客,是复国党的人。” “哦?”德拉希尔弯起眼睛:“你原来的组织?” 贝拉多娜额头冒汗,她不是这个人的对手。 敲门声。 “王子殿下。” 德拉希尔明显不悦:“我说过,今天不见客。” 佣人颤颤巍巍:“是,五公主殿下。” —— 临时通报,艾瑞斯出现在了他的府邸,这就是德拉希尔很讨厌小孩子的一点,毫无时间观念。 如果想要见他,那最好提前一个星期预约。 艾瑞斯喝了口擅自泡的,埃尔姆送给他的红茶,——他都没来得及喝。 茶几上摊着本从他的书架抽出来的书。 女孩腿架在茶几上,穿着短袖,短裤,露出细瘦的小腿,蹬着靴子,头发染成了金色,带着银色耳环,手里拿着速写本,手腕带着彩色石头,脸小小的,画着十分精致的妆,嘴唇带着水光。 时下小孩子最流行的打扮。 贝拉多娜说,你的妹妹可是个网络红人,德拉希尔从不在乎小孩子喜欢的东西。 她看到他进来的时候,站都没站起来,只是抬手打了个招呼:“好久不见,大哥。” 没礼貌的年轻人。德拉希尔心想,声望高如埃尔姆,每次见到他,都会站起身,这时,他就会说:“都是自家兄弟,不用这么客气。”而对这个随便的小女孩,——他们并不是一个世纪的人,母亲隔了太久才要第四和第五个孩子。 坐在女孩身边的,是同一张脸。 他们是双胞胎,却截然不同,纳西塞斯依然是个冷漠的,不爱说话的孩子,以眼神向他致意。 艾瑞斯笑容十分外放,“大哥挺精神,这位是,大嫂?”艾瑞斯将视线落在贝拉多娜的身上,这个女人的打扮,老土又艳俗。 一个活跃在媒体,一个嫌少出现在众人的视线,却癖好怪到人尽皆知。——纳西塞斯是知名的镜子收藏家,他的府邸全是镜子,而他买下每一面他路过的镜子,只因其中引出了他的影子。 “结婚,我要和镜子结婚,那样,我就可以天天看到我自己的脸。”这一发言惊讶德拉希尔到现在。 自恋,对自己严苛,纳西塞斯裸露出的胳膊带着明晰的肌肉线条。 艾瑞斯十分瘦,瘦的健康,艾瑞斯的勤加锻炼仅仅是出自精力旺盛,脸小小的,而下巴尖尖的,头发染成了金色,纳西塞斯保留了自己的原始发色。 他们是母亲和一位富商的孩子,富商为了得到女王的孩子,付出了全部的财产。 艾瑞斯扫过一整排的南方花卉植物山川河流图鉴:“哎呀,大哥,你这么喜欢读书,这么喜欢自然风光,还是当个闲散王爷最合适不过了,当文官这么忙,都没时间周游世界了,等三哥继位,大哥就可以清闲下来了,大哥难道不想休息吗?” 实际上,并不想。 德拉希尔嘴上却说:“是啊,看书,看戏剧,沉浸在精神世界里,我喜欢绘画多余文书官,等埃尔姆继位,我终于可以把时间放在我喜欢的事情上了。” 艾瑞斯也在为王位做准备,如果她早出生十年,那也许还是他的对手,只可惜,干什么事情都是要讲究时机的。当你的五公主不好吗?德拉希尔评估,这两个人,究竟谁更麻烦,一个自我为中心完全不在意别人的小鬼,还是一个爱搞事的不安分的青春期小女孩? 纳西塞斯躲开他的眼神,不敢直视她,也有些困倦,德拉希尔看向艾瑞斯,他的这个妹妹的,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好吧。大哥,是时候让我们面对一个现实了。”艾瑞斯直视他的眼睛,“是时候让我们谈谈母亲陷入沉睡这件事了。” 纳西塞斯一言不发的喝着红茶,他敢打赌,纳西塞斯对此事毫无兴趣,他会在这里,只是被这个妹妹拉过来的。 德拉希尔:“母亲?不用太担忧母亲,她会醒过来的。你是来和我谈论母亲的病情的吗?” 艾瑞斯:“如果母亲醒不来,谁会继承这个王位?” 德拉希尔坐在沙发上,与她相对:“埃尔姆,他是母亲选择的继承人。” 艾瑞斯双臂架在沙发上:“西奥多已经被妈妈踢出婚姻了,埃尔姆的家族在赛洛有影响力,但不是绝对,大哥辅佐埃尔姆登上王位,不如辅佐我。” 茶停在嘴旁,德拉希尔惊讶。 “不是我说大话,但事情的确如此。”艾瑞斯直视大哥的眼睛:“埃尔姆哥哥不适合朝堂复杂的政治环境,你的背后全无家族的支持,莉莉姐姐无心政事,塞奇过于年幼,纳西塞斯这个性格你也知道,” 艾瑞斯瞥了一样纳西塞斯,纳西塞斯躲开了。 “除了我,还有谁适合这个王位呢?不仅如此,我还是X上数千万粉丝的网红,我宣布什么政策,一呼百应,哥哥有我这样的影响力吗?!我的父亲是歌德最富裕的商人,这个世界上,没有钱影响不了的选举。你的父亲为爱发疯,特里斯坦是歌德的笑话,妈妈已经和西奥多离婚,大哥现在选择导向我的阵营,我还会考虑你是开国功臣留你一命!” 德拉希尔:“……” 贝拉多娜:“……” 第13章 德拉希尔(2) “我并不是威胁你,但事实就是这样!”艾瑞斯环起胳膊,翘起腿,当然,还处于对哥哥的尊敬与热爱,毕竟大哥照顾她长大,可就算是这样,她也不会手软,权力的逻辑即是如此。 艾瑞斯语气庄严,“所以,大哥最好帮我,也是帮你自己,你以为你是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就能肆无忌惮了吗?妈妈对你宽容只不过是对长子的新鲜感罢了!” “王位意味着责任,艾瑞斯。”德拉希尔深吸一口气,十分平静地说,依然带着兄长的亲切态度。 “也许是我的妹妹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我听漏了几句,才理解不了妹妹的意思,我亲爱的艾瑞斯,冷静下来,告诉我,你的诉求是什么?你希望我这个大哥为你做什么呢?” 她以为他被他吓到了吗?德拉希尔看到艾瑞斯神色缓和了下来,现在,她一脸骄傲地看着他:“是的,我们是血脉相连的兄妹,兄弟姐妹之间就是要互帮互助的!” “当然,原谅我的突然造访。”艾瑞斯勉为其难的礼貌起来:“我知道大哥是个超级大I人,不喜欢见人,不过母亲毕竟陷入了沉睡,我们必须正视王位继承的问题。” “我也不想我们兄妹两个那么早撕破脸皮,但亲兄弟,明算账,我的确需要大哥的支持,大哥虽然背后没有靠山,但毕竟是妈妈最早的孩子,是朝廷的老熟人了,没有权势,依然有影响力。” “让埃尔姆继承王位?母亲老糊涂啦,埃尔姆只适合当个王爷。” “妈妈选择将王位给埃尔姆,是她深思熟虑的结果。”德拉希尔甚至都希望艾瑞斯直接来打他了,那样他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反杀她,让他见识见识他的厉害了。 “恐吓我?你做到了,艾瑞斯,就像你恐吓那些贵族家的孩子一样,你年轻,冲动,不可一世,你履历让人害怕。” “你大概还记得吧,XX伯爵家少爷的事,还是我帮你处理的,你让他学狗爬的视频满天飞的时候,还是我出面帮你摆平的。” “那个小伙子叫什么?不重要,反正他的声誉已经被你毁掉了,那之后,你学聪明了,只挑家里没背景的人下手,一次又一次,都是我花钱摆平的。”德拉希尔看着妹妹的眼睛:“之后,你嫌这些不够刺激,连上贡给妈妈的男人也睡。” “在干了那么多事后,为了你的声誉不受影响,你甚至将你的事推到纳西塞斯的身上。”德拉希尔看到纳西塞斯的脸上终于有了动静,这个可怜的双胞胎哥哥,一直被妹妹骑在身下,背负了这么多骂名。 艾瑞斯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咬牙,“那都是过去的事,那个时候我年纪很小。现在我可是个淑女,大哥。” “淑女?”德拉希尔笑了出来,“是,你现在对欺负别人没有兴趣了,你收受贿赂,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吗?”德拉希尔直视妹妹:“因为你的府邸,有我的眼线。” “什,什么?”艾瑞斯的脸色变得苍白。 德拉希尔:“埃尔姆诚然缺乏对恶的想象力,以为你不过是个被冤枉的小妹妹。但我不会信的,你干的那些破事我一清二楚。”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王公贵族家的孩子我见得多了,起码你还没弄出什么命案,我们出身王族,手中有如此的权力却遵循社会道德规范倒也无趣。” 更何况,他私下做过的事,要严重的多。 屋内陷入沉默。 许久,艾瑞斯才开口,她的眼睛冷了下来:“你打算站在埃尔姆一派,你在开什么玩笑?你忘了是他的父亲让你的父亲变成如今的样子吗?是他拉拢了你吗?” 德拉希尔:“让我父亲陷入癫狂的不是西奥多,而是母亲。他没有拉拢我。” 艾瑞斯提高声音:“那你是为了什么?是钱吗?如果是为了钱,我能给你更多,我父亲可是!” “歌德最大的富商。”德拉希尔说:“你重复很多次了。” “坦白地说,艾瑞斯,我在你身上身上看不到一点当王的才智。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我对你很失望,对,这就是事实,这就是我对你的感情——失望。为什么不把王位给你?因为,艾瑞斯,和你的性别无关,和你的出身无关,你无法继承王位的理由只有一个——艾瑞斯,你不过就是个蠢货罢了。” 艾瑞斯跺脚,泪水快要溢出来:“你居然敢这么说我——” “以及你,纳西塞斯——”德拉希尔的视线移到一直在旁观的纳西塞斯身上:“如果你想拿到王位,还是先去谈个恋爱吧,你除了你自己,有爱上过其他人吗?当君主可是要为了国家开枝散叶的,届时,你不仅要娶一个妻子,还要娶妃子,你能忍受和女人相处吗?” 纳斯塞斯面露难堪,“我讨厌……女人……” 德拉希尔:“我们是个开明的家族,喜欢女人也好,喜欢男人也好,只要能留下子嗣……” 纳西塞斯思考:“我也,不喜欢男人。” 艾瑞斯发飙了,对着纳西塞斯破口大骂:“无人在乎你的喜好!”艾瑞斯瞪着德拉希尔:“大哥,你真要站在埃尔姆那边,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不不不,”德拉希尔说:“继承王位的人,不是埃尔姆,也不会是你,你知道是谁吗?” 艾瑞斯愣住了:“是,谁?” 德拉希尔:“我。” “你?”艾瑞斯笑了出来:“大哥,像你这种喜欢胡搞的人,没有贵族家的女儿愿意嫁给你联姻的,向我求婚的公子哥可是绕歌德大陆一圈呢,哥哥和妓女混只会拉低自己的身份,有损我们王室的颜面。”艾瑞斯看了贝拉多娜一眼,“埃尔姆哥哥背后是军队和宗教势力,我的背后是商业帝国。大哥有什么?!” “凭我为了王位筹划多年。”德拉希尔微笑。 艾瑞斯脸色苍白:“妈妈的昏迷,难道,是你干的?!” 她无法理解,慈祥的大哥怎么变成这个样子?怎么露出了獠牙? “是,是我干的。”德拉希尔说:“到时候,我不仅要杀了埃尔姆,还要杀了你这个愚蠢的碍眼的妹妹。”德拉希尔冷哼一声,赛奇到手聪明,意识到不对劲就跑路了。 艾瑞斯:“你疯了,你不能这么做,我是你的妹妹!” 德拉希尔从沙发上起身,他的阴影笼罩着她:“正是因为你是我的妹妹,我才忍你到今天。如今,母亲陷入昏迷,埃尔姆根本不是我的对手,等我继承王位,你最好把你家族所有的钱都给我,以保住你的命——现在,滚出我的府邸——” 艾瑞斯面露凶光:“你以为你可以威胁到我吗?” “艾瑞斯。”一直坐着的纳西塞斯站起身,抓住艾瑞斯的胳膊,“我们离开这里吧,”鞠躬,向他道歉:“是我们冒犯了,大哥。” “我原谅你。”德拉希尔说到:“谢谢你们来看我,虽然没有预约,打扰了我的约会,我可爱的弟弟妹妹,早安。祝你们有美好的一天。我很遗憾你的野心如此收场。”艾瑞斯跺脚,哭出来:“我最讨厌大哥了——”拽着纳西塞斯跑了出去。 贝拉多娜看着离开的兄妹俩,沉默了会儿,开口:“你还真是辛苦呢。” 德拉希尔瘫在沙发里,松了口气:“是啊。” “没问题吗?她可是哭了呢。” 德拉希尔:“熊孩子就是欠教训,他们活的太顺了。觉得自己仅靠身份就可以天天吃喝玩乐不敢正是,和他们比起来,莉莉和埃尔姆起码都是实干家,我们前几个孩子可是和妈妈一起打江山过来的。” 他可不会像妈妈,觉得蠢到极致便也觉得可爱,家族的血脉?这个蠢妹妹,哪一点像塞洛?他可不像他的母亲,说什么笨蛋女儿也是女儿。 “真像一只吵闹的比格。” 贝拉多娜笑了出来,这个比喻正是巧妙,“那四王子呢?” 德拉希尔想了想:“哑巴比格。” 贝拉多娜轻笑,移到书柜墙,将艾瑞斯打乱的书恢复原状。 德拉希尔说:“南方是个好地方,可惜我一直没有去过。魔王时期,母亲和来自南方的杀手家族共同打败了魔王,母亲得到了魔王城,阿萨辛得到了南方的统治权。” “阿萨辛,你能想象吗?一个将杀人当作生意的家族。南方是个原始的地方,全无社会道德规范,你可以花一笔钱就得到一个人的命,南方人都有一种野兽般的直觉,和大自然一样。” “你这么喜欢大自然,为什么不真的去当个闲散王爷呢?为什么要呆在这都城,卷入权力斗争呢?你喜欢自然之国,怎么一直都呆在艺术之都呢?赛洛有什么是你喜欢的吗?”贝拉多娜看着昆虫图鉴,好奇,“没有人会对你有太高的要求,按照女王的安排,埃尔姆会担起国家的重任,莉莉会守护赛洛的国土,你一直这么辛苦,拉扯孩子,做了这么多,还被嚣张跋扈的后辈踩在头上。” 五公主要是知道他看起来温和的哥哥如此手段毒辣,想必会吓得下巴都掉在地上吧? 德拉希尔被这个问题茫然,“赛洛的艺术气息太重了,每时每刻都会让我陷入思考。” “大自然再怎么美好,都只适合度假,并不适合久住,如果我在远离尘嚣的地方呆太久,我聪明的脑袋都会退化,我喜欢人与人为了权力的斗争,权欲让我兴奋,我喜欢大自然,只为了让我从斗争中放松下来,如果生活没有忙碌,我会逐渐与社会脱节,那才会失去意义。我必须在王都,我在王宫长大,我的命运被绑在王位上,这就是我的宿命,我与这个王朝荣辱与共。” 德拉希尔笑了出来:“或者是因为,我的身体里流淌着一位女王的血。” 那是他带着她逛塞洛的时候,露出的,自豪的笑容。 “世界上不会再有我这么好的导游,我知道这个城市每一个街道的细节,因为这个城市就是在我的指挥下建立起来的。”他拉住她的手,在街道穿梭,“人类群星闪耀,文明繁荣,度过了黑暗的魔王时期,终于在赛洛家族的带领下,迎来了人性的复兴。”他站在观景台,言语中充满自豪,“这就是赛洛,这就是永恒之城邦,荣耀永属赛洛,塞洛精神永垂不朽。” —— 德拉希尔给了她新的任务:监视二公主的动向。 “二公主?”贝拉多娜说:“二公主是个好人呢。” 德拉希尔:“事成后,给你两千万。” “好的,我立马打入敌人内部。” 德拉希尔笑了出声:“你刚刚还说我妹妹是个好人,你的良心呢?” 贝拉多娜:“在你的钱包里。” 德拉希尔十分感兴趣:“你的良心就这么被我的金钱收买了?” 贝拉多娜勾起唇角:“做大事者,良心是不能太多的,良心只会让人犹犹豫豫,成为胆小鬼,你不也说过,你本来能杀了你的弟弟妹妹,但是几岁的小孩子真的是太可爱啦,还是等他们长大了再杀吧,等他们长大些,你又想,多教给他们一些东西,让他们明白政治的逻辑,死的明明白白。你的良心就是太多了,才迟迟没有登上王位。” 德拉希尔露出笑容:“我的良心让我好好对待我的弟弟,将他调离中央,做个闲散王爷,我的良心让我去恋之国看望我的父亲,我为了爱情发疯的父亲,我的良心让我多照顾我的母亲,我陷入昏迷的母亲。想登上高位,就要将自己的心灵交给魔鬼而非良知。” “留我弟弟一命,谁知他会不会卷土重来?我的父亲已经病入膏肓,没救啦,我的母亲,我会在她陷入昏迷的时候夺取她的王位。”他做一个举杯庆祝的手势:“让我把痛苦埋进母亲的坟墓,把快乐播撒在我的继位典礼。干杯,小颠茄。” —— “我讨厌我继父。” 德拉希尔说。 他们的关系到了某种程度,德拉希尔说起了自己的事。 复杂的家庭,王公贵族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可德拉希尔倒是一点也没有被虐待过的样子,贝拉多娜打趣:“难道你被你继父打屁股?” 德拉希尔给她倒了杯酒:“他说,他虽然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但会把我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 然后呢?贝拉多娜想:“实际上,他虐待你?” “他从不强迫我改口叫他父亲,他从不会说比我父亲好,他愿意倾听我的烦恼,小孩子芝麻大点的烦恼。他尊重我的界限,记住我的喜好,我弟弟妹妹骑在我头上的时候,他不会因为他们是亲生孩子就有所宽容,让他们向我道歉。逢年过节,他都会给我礼物,买的都是我喜欢的,一直想要的东西,妈妈对我都没那么上心。” 贝拉多娜:“……”她在想这是不是这位王子的有一次玩笑话,“他这不挺好的?” 德拉希尔流汗;“正是因为太好了,才讨厌。” 成为德拉希尔的副官之前,贝拉多娜从未想过大王子居然会是这样的性格。她知道他绝不是个简单的人。毕竟,我们的女王,那可是个强大的聪明的女人,在开国君主的身侧,不能太过精明显得想要夺权,又不能真的十分窝囊,长子在女王身边风风雨雨三十年,却从未有传闻女王对这个儿子不满。 “我对王位一点也不感兴趣,我只想做个文书管。” 女王结婚有了新的孩子后,之前的孩子淡出了权力中心,当着闲散王子。 “毕竟我没有父亲这个靠山,我继父有自己的孩子,我要是抢他的孩子的王位,不得英年早逝?新狮亡会咬死老狮王的儿子,权力的逻辑即是如此。小时候,我就是这么想。”德拉希尔说。 “为了保住我的命,我放弃了权力。弟弟妹妹因此更尊敬我,继父觉得是他的出现夺走了本该属于我的东西,对我有愧,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加倍补偿我,连母亲都说,继父对我太好了。” “我为了王位,隐忍多年,长大后,我才发现继父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人,我曾经把他所有的示好都当做他讨好妈妈的手段,我说我想要这个王位,他可能也会给我。是的,我隐忍多年,然后发现我没必要忍,是我自己戏太多了。” 德拉希尔饮酒:“虽然出发点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但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也无法回头了。” 贝拉多娜自幼就清楚判断一个人要看行为而非语言,这个人,嘴上恶毒,实际上从未推出过任何不利于民生的政策。 的确,他心思歹毒,但仅仅针对想要危害王朝的人。 “为了这个国家,我的双手沾满鲜血。我不能因为爱着这个国家就损失我的利益。我杀人的手从未颤抖过。” “我知道母亲为什么选择我弟弟当继承人,因为他宅心仁厚,有责任心,毅力,当然,我也很好,我邪恶,有计谋。”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世界不就是这样,打败魔王的勇者?妈妈才是比魔王更恐怖的人吧?” 德拉希尔想,母亲啊,你错就错在没有早早的挫败我的野心,这样我们也就不会如此争斗了。 “你觉得埃尔姆的智商,适合当一个国王吗?他在政治上缺少狠毒,他只会被弄权的臣子害死,他对恶单纯的想象力只够支撑他做一个城主,而不是一个国王。与其便宜了浪子野心的外人,还不如被亲哥哥杀死。” “母亲不会再醒来了。”德拉希尔说:“陷入昏迷的母亲没什么好怕的,我会排除掉王位前的障碍,凭我的血统与计谋。” 他异父的弟弟妹妹,可作为家族的长子,每个孩子都是他亲自拉扯大的,大事小事亲历亲为。也终有一天,他要为了权力亲手将弟妹送上断头台。 王宫花园,绿意葱葱,贝拉多娜踩上拱形小桥,她看到有一种黑猫端坐,通体的黑色,毛色油光滑亮,一双黄玉的眼,身形矫健。 喵喵喵喵,贝拉多娜叫到,猫猫并没有理会她,转身跃入草丛中不见了踪影。 “像只猫似的,抓都抓不住。”德拉希尔如此说他最小的弟弟。 贝拉多娜顺着长廊走,远远看到屋檐浮动等水的光影,鸽子停在延伸出的假石上,也不飞走,只是用小瓜子走动。 嘬嘬嘬,她轻声叫道,鸽子没有理会她,鸽子又不是狗。 初夏的阳光打在她身上,暖暖的,看的不真切,窗户框着绿叶,一侧是回廊,通往茶室,一侧是通往演武场的路,贝拉多娜一边走向二公主的方向,一边不由得笑出来: “说什么争夺王位,在继父的孩子们阴影下长大,其实你也十分享受照顾弟弟妹妹兄长的角色吧?哎呀呀,难道夺得王位,是为了让你欢脱的弟妹跟尊敬你一点,哥哥也是要面子的呀,是为了给他们上一堂课,权力可不是简单的东西,可要长长脑子,哎呀呀,可是二公子和三王子可不一定会觉得是他们的大哥夺权,搞不好会觉得,哥哥理应坐上这个位置,而我只要做一个武将,做一个臣子辅佐哥哥就好了,不满的,只有依附他们生存的,想要通过王子继承战获利的官员罢了。” 第14章 德拉希尔(3) 莉莉公主的父亲生性善良,不善战争,弟弟年幼,哥哥对武打之事毫无兴趣,为了不让父亲冒险,为了守卫国家,莉莉毅然决然从军。 母亲送了她战马,父亲送了她圣经,哥哥送了她铠甲,弟弟送了她武器。 她告别父母兄弟姐妹,踏上征途,随军出征,来到边境战场。 在军营中,她小心隐藏身份,和战友们同吃同住,刻苦训练。 累?累就对了,舒服是留给王公贵族的。 她的腰部肌肉在长年的骑术训练下十分柔韧,她跋山涉水,武艺高强,作战勇敢,赢得了同袍的尊敬。她屡立战功,却拒绝了将军的封赏。她从普通士兵成长为军中将领。因为她的母亲也是如此,从零做上的女王之位。 战事平定后,她换上公主的长袍,当昔日的战友们前来首都拜访时,惊讶地发现,和他们并肩作战多年的竟是朝堂的二公主! ——《塞洛童话故事大全》 东方有花木兰替父从军,塞洛有莉莉公主主动投身军营。 德拉希尔说:“有个细节不对,送她铠甲的不是我,民间这么传只是为了押韵,我当时送了她一套漫画,让她在军队中打发无聊的时间。” 贝拉多娜:“漫画?什么漫画?” 德拉希尔回忆:“当时还挺流行的,叫什么《霸道弟弟~禁忌背德之夏~》 贝拉多娜:“……” “二公主的癖好,有些特殊呢。” 德拉希尔掏耳朵:“莉莉啊,她脑子挺聪明的,就是有点笨。” —— 演武场上,为首的女人身体挺拔。 她不是只会躲在后方的将领,那蜜色的皮肤就是铁证,那是她在风吹日晒下的功勋,沙场上,士兵仰望她的身姿。 那就是二公主,继承了父亲银色的头发,和三王子一样严肃的脸。即使是烈日下,也不忘读书学习。 公主手里拿着一本书,粉嫩的封面:《霸道皇弟爱上我》。 咦? “榜样,小时候,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我写的就是母亲,每个人从小都有想要成为的人,对我来说,那个人,就是母亲。”那位公主说。 贝拉多娜看着二公主摆在办公桌上的全家福,照片中的莉莉将军,还是个小女孩,女王十分年轻,坐在高背椅上,身边站着丈夫,那时的王朝只有三个孩子。 贝拉多娜也看到年轻时的德拉希尔,从小就一副懒懒的笑容,而三王子一如小时严肃。 “母亲将这片大陆从魔王的统治下解救了出来。晒黑了,我都不漂亮了。小时候,我这么抱怨,母亲严肃的说,美丽并非女人唯一的价值和评判标准,他们在见到你的美丽之前,还为你的地位与强大的实力震颤。” 她将民众从魔王的统治下拯救了出来,你知道她杀了多少人吗?还是你也和德拉希尔一样,认为这是王朝更迭所必须要付的代价?贝拉多娜走近,一旁边也是全家福,女王的年纪更大了,从初为人母成为了珠光宝气的贵妇人,更加沉稳,身边的丈夫依然是那个教宗,孩子多了几个,四王子和五公主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玩偶,小王子还没有性别混乱,穿着短裤,咬着大拇指。 “美丽并非女人的价值,也可以是男人的价值,我四弟不就很臭美?”莉莉看着眼前过于美丽的女人。她居然能让风流的大哥收心,她究竟有何种魅力? ——那么惊喜到我吧,让我看看你究竟有何种魅力将我大哥迷的晕三倒四? 下层出身的女人都这样,出卖一切能出卖的,只为换取他们一句话一个心情就能决定的事。 贵族出身的大小姐绝不会这样。 小的时候,母亲就教导她,骑士并非男人的专利,作为歌德的公主,更应勤加训练,守护国家——她才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废物贵族大小姐,生命中只有舞会和嫁个好夫婿,她是王国的将军,威风凛凛,任何人见她都要礼让三分。 ——你可知道你费尽心机要讨好的人,求神拜佛才能勉强见一面,我抬头不见低头见?你的大王子,小时候还被我打过?在身下当马骑。 贝拉多娜扫过二公主的书架:《弟弟是狼》《背德宫廷》《大哥的诱惑~情难自禁~》《哥哥,请只做我一个人的灰王子》《血缘的牢笼中无法拒绝的爱意》《弟弟的占有宣誓无法停止》《隐秘情书~王室丑闻》 莉莉走上前去,十分自豪的面对自己的收藏。 “公主殿下,这……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那个愚蠢的□□部长这么和我说,那时,我将我喜欢的小说交给他们影视化,愚蠢!什么社会伦理道德?这只是电视剧小说罢了,不符合的,自然有法律设立的分级制度,这个世界上这么多犯罪片,你能说看了就去犯法吗?!” 她的皮肤白的没有血色,带着曼陀罗花的香气。 香水,是香水诱惑了大哥,带着甜蜜和毒,贝拉多娜,就像她的名字,贝拉,姓什么,陈吗?你想将我们王储当作你牧的羊?莉莉决心将这个突然出现在大哥身边的女人绳之以法,谁知,女人露出一个笑容,“公主殿下,你想知道,大王子和三王子的故事是怎么开始的吗?” 莉莉愣住:“诶?” 贝拉多娜笑容迷人:“我是指,什么时候?怎么开始?谁先主动的?他们当时是怎样的感情?又是发生了什么,促进了两人关系的发展?我的公主殿下,你思考过这个问题吗?” —— 暴风雨的夜晚,贝拉多娜暂留二公主的寝宫。 莉莉公主坐在床上,穿着睡衣,一脸严肃,抱着枕头,“我准备好了,快,告诉我!”莉莉鼻孔冒气:“我在想!我每次看到他们走到一起的时候都在想!碍于王子的身份,从没人敢直接戳破他们间的关系!但我知道他们肯定早就在一起了!” 贝拉多娜坐到她的身边,床陷下去一角,她压低了声音:“公主殿下,也许您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他们之间,主动的,是埃尔姆。” 莉莉报紧枕头,大吃一惊!是埃尔姆!他的乖巧弟弟! “三王子以询问政事为由,多次进出大王子的寝宫。对政治没有敏感度?他都是假装的,实际上,就是为了能多多见哥哥。” “他一直不甘心呀,因为我的出现,本属于哥哥的王位没有了,哥哥恨我吧,就是不要不理我。可德拉希尔又有什么办法呢?就算再怎么讨厌,表面上,他也要装作一个爱护弟弟的兄长。” “一个下雨天的夜晚,他无法回宫,于是一切就这么发生了。” 莉莉在床上疯狂打滚,“然后,然后呢?贝拉多娜!你告诉我嘛!” 贝拉多娜躺在莉莉身边,抚摸着莉莉银色的长发,“埃尔姆计划了一切,暴风雨的夜晚,他出现在他的寝宫,他的衣服被雨打湿,德拉希尔才知道弟弟的身材这么好,还以为你们教徒都闭门不出。” “德拉希尔这才发现弟弟早就长大了,比他还要高了,早就不是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男孩了,人高马大,肌肉明显,三王子是个大块头。” 而不知是不是平日懒得走动的缘故,德拉希尔的肌肉薄薄的一层。贝拉多娜想。 “我早就长大了,哥,就是你一直没有注意到,你从未看过我。” 莉莉激动地打断她,抓住她的手:“他看到她的身体,有没有兴奋起来,他们会以兄弟之名切磋,他们有没有可能一开始只是好奇的触摸,最后打床上去?第二天,又十分尴尬的不敢看对方?” 莉莉心跳不止:“可他们是亲兄弟啊!就算不是同一个父亲所生!他们也是亲兄弟啊!” 贝拉多娜:“忘掉这些伦理道德吧,公主殿下,爱情上头的时候是顾不上身份地位的。” 莉莉:“可他和父亲一样,是教徒啊!” 贝拉多娜:“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有可能的,三十年前,谁都没想到魔王会被打败,萦绕在魔王城上方的迷雾会消散,他们继承了女王的血,难道承认爱情是比打败魔王还要困难的事情吗?” 莉莉强制自己冷静下来,“是的,”莉莉说,“赞美我们的女王,打败魔王更为困难。” 贝拉多娜:“让我谈谈最重要的事情吧,两人是怎么走出内心的那一步的。三王子是个教徒,所以,他从小饱受内心的折磨,大王子是心思最复杂的一个的,一方面,他讨厌抢夺了王位,夺走母亲的爱的弟弟——现在,他也成为被抢夺的对象啦,另一方面,他确实看着他长大,说一点感情都没有,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呀。爱情让他们都发生了变化。” 贝拉多娜停下来,温柔地看着等待听故事的小女孩,“哦,不要停下来,他们之后怎么了?告诉我嘛,别折磨我了,别吊着我的好奇心,我的亲亲小颠茄。”莉莉蹭到女人怀里,任柔软与香气包围着她,就像幼年母亲的怀抱。“告诉我!你就是我世界上最好的姐妹!” 贝拉多娜抚着莉莉银色的长发,笑着说:“埃尔姆比以前更加温柔,更愿意去了解自己的哥哥了。” “比如呢?”莉莉打断她:“他都做了什么?”她的血液喷薄起来,心跳加速,皮肤下痒痒的,“他向大哥坦白了吗?!大哥是怎么接受的他?!” “虽然德拉希尔早已被权欲冲昏了头脑,除了工作之外再无爱好,可他依然保有男人的本能的□□,当身边出现一个事事为他着想的男人的时候,他当然注意到了,当身边出现一个忠诚的,周到的,触手可及的,为他准备好一切的人,他当然注意到了。知道他喜欢喝哪个年份的威士忌,他知道他所有的喜好和禁忌,他让女仆把整个府邸打理地井井有条。” 莉莉激动地问:“他是怎么想的?贝拉多娜。” “他想,如此顺手的人,不用白不用,我们的大王子就是这样的性格,为了利益,他可以全然不顾其中的风险,或者说,他有信心可以操控其中的风险。” “埃尔姆聪明,学什么都很快,理解他,这是德拉希尔最需要的东西,他讨厌蠢人,然后,埃尔姆的陷阱就这么铺陈好了,谁说三王子正直单纯?他也有狡猾的一面,那是只有爱情才能催生出来的狡猾,那是他血液自带的聪慧,他们身上流淌着同样的血,女王的血。” “他铺陈陷阱,而那正是德拉希尔的弱点,渴望被理解,对权力的追逐带来的兴奋,高手过招的爽感。” “他都对他做了什么?莉莉的声音带上了哀求,“详细地告诉我吧,贝拉多娜,我的小颠茄。” “无人的夜晚,德拉希尔都会感到不被理解的痛苦与孤独,他的臣子为了权力,他的母亲陷入沉睡,他的父亲远在他乡,无法给他助力。而这时,埃尔姆就会出现在书房,在他身边,他离他非常近,他可以感觉到他的人,闻到他的气味,因为他们的身体碰到了一起,他安慰他,他的眼睛无法从他的胸膛上移开,也是在那一刻,他意识到,埃尔姆并不是只是一个虚心求教的弟弟,而是一个健壮的,朝气蓬勃的,令人兴奋的□□,那是女人都无法带给他的悸动。” “他为了权力沉睡的**在苏醒,他以为权力给他带来的已经足够,没想到弟弟是另一层刺激,而这些事情,都在埃尔姆的计划之中,他猜得到他的哥哥动心了。于是一切都开始与那个暴风雨之夜,你不也这么觉得吗,小公主?” “是德拉希尔告诉你的吗?”莉莉抚上贝拉多娜的脸庞,“他告诉你了对不对,因为你是他最信任的副官,他发生的一切你都知道,你亲眼目睹了,对不对?” 女人柔软而芬芳,莉莉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有这样柔软的皮肤,而为何她的肌肤僵硬如钢铁? “是的。”贝拉多娜抚上莉莉的手,一双紫色的眼睛摄人心魄,“那是一个比暴风雨还要狂乱的夜晚,是埃尔姆先踏出的那一步。” “是的,是的,就是这样,”莉莉说,带着一股子娇羞:“是埃尔姆,是他先无法忍耐的。” 贝拉多娜轻轻的在脸颊上亲了一口。 莉莉红了脸,从女人身边抽出一段距离。 贝拉多娜露出笑容,身体向前:“怎么了,小公主,不想听了吗?” 莉莉犹豫了一下,又回到了贝拉多娜的怀抱:“听,听,让我喘口气。”贝拉多娜抚摸她的脸,柔美的气息越来越近:“他们的第一次开始于一个吻。” 香气袭人。 “因为,虽然野心勃勃,但是埃尔姆为自己的爱守身,他还是个处男呢。”贝拉多娜抚上莉莉的腰,军人明晰的肌肉线条在她手下起伏,“就算如此,他也会贯穿他,要让他尖叫,让那个邪恶的,脑子里只有权力的人尖叫,体会到爱的激情不亚于权力带来的快乐。” 她抚上她的身体,莉莉喘了起来,她的手指灵活的搅动着她的花朵,话语反复刺激着大脑的凸起。 “德拉希尔从没想过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毕竟,他们是敌对的兄弟,而他也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沉睡着**。” “他不愿意面对自己的感情。他讨厌宗教,只是宗教让他想起一个人,他弄乱她的文书就像弄乱他的心脏。” “支持他们的臣子绝对想不到,其实他们兄弟两个关系如此之好。” “可他得到了放松。” “整个国家的重任多么累啊,他忙到没有时间娱乐,而现在终于有人能分担她的工作了,他们是一家人,他知道他从小就崇拜他,那是他的笨蛋弟弟。为什么我们非要对立不可呢?我们血脉相连,权力的餐桌上,是我们的席位,我永远,都不会独自饮下一杯美酒,除非,与你共享。” 她爆发了,躺在女人的胸口喘息。 浑身紧绷几秒后,她放松了她的身体,一动不动了。 她们就这样躺在一起,一言不发的呆了几分钟。 “小公主?”贝拉多娜亲切地问道,她感到女人的呼吸随着她进入梦乡缓慢平稳,她睡着了。 —— 他对着女人,分开双腿,“现在,爬过来,舔我,小颠茄。”女人冷着脸,站起身,走到他身边,抡起他的威士忌,狠狠地砸向他的头。 酒与血混在一起流下来,破碎飞溅起来的玻璃碎片后,是女人充满厌恶的眼睛。 医生给他包扎,女人已经被他的侍卫控制住,有人敲了敲门:“大王子,有面试。”一个衣着艳丽的女人被带进来,德拉希尔看着强制跪在地上的,脸色苍白,带着一种疯和美的女人:“面试?我刚已经面试过了。”忽觉得哪里不对劲,捂着鲜血汩汩流的脑袋,看着女人,问:“你是来面试什么的?” 贝拉多娜:“副官。” 德拉希尔:“……” “抱歉抱歉,是我的人事那边搞错了。”德拉希尔流着血道歉,他这才去看女人的简历——女人的背景着实优秀。 德拉希尔给自己倒了杯酒,他想起刚刚大学毕业的贝拉多娜,又想到如今的贝拉多娜,他身边的女人如花过,贝拉多娜一直稳做在她副官的位置。 连说些越界的话都会觉得冒犯的小女孩是什么时候大胆了起来了呢? 她弯下身按照他的命令找寻文书的时候,吊带袜延伸到屁股,他的视线顺着向上。她的项链停在□□上方,让他意识到一个人睡觉的夜晚是多么缺乏趣味。 这不是一个副官,不是一个新同事,而是一个成熟的,带着女人魅力的,为她准备的温柔乡。 醒来的时候,他意识到,那不经意,自然而然的,提起裙子露出纤细的脚踝,浑圆结实的大腿,粉嫩的膝盖,一切都是针对他精心设计过的。 她想要什么? “工作太闲了,”漂亮,带着风情的女人说,“搞个副业。” 聪明又能干的女人。是她也沾染上了他的野心,还是本就如此,这宫廷让其愈演愈烈,野心勃勃向上爬的小女孩,那让她从他的副官升级做他的情妇吧,为她支付除了薪水外的所有生活费,利用它,榨干她的价值,身体的价值何尝不是价值?而对于她私底下的动作,德拉希尔露出一个微笑,“你以为你可以操控我,看看到底是谁把谁玩弄在鼓掌中吧。” —— 破天荒的,莉莉来找他。 德拉希尔喜欢这个脑子单纯一根筋的妹妹,尽管他们兄妹两个在成年后走动渐少。 她怎么来了? 莉莉扭扭捏捏,真反常,明明是个大大方方的公主。那公主戳手指,眼神飘忽,“哥,和你说件事,你知道了可前往不要生气。” 德拉希尔忍不住笑了,生气,他怎么会生妹妹的气?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德拉希尔第一次看到不解风情的妹妹露出娇羞的神情,心情更是愉悦:“喜欢上了一个人?我们的莉莉陷入爱河了?” “嗯!”莉莉点头:“是哥哥身边的人。”莉莉有些犹豫:“哥,如果你知道是谁,你该不会骂我吧?” 他身边的人?德拉希尔心里冷笑一声,是他的下属也沾染了他的野心?连公主都敢高攀?不过倒也可以当作放在她身边的眼线。 德拉希尔做出宽容的,兄长的模样,“说吧,是谁?我不会怪罪你的,妹妹长大了,也到了恋爱的年纪。” 而后,德拉希尔看到自己的妹妹,眨着大眼睛,白皙的脸带着红晕,说:“贝拉多娜,你的副官。” 公主叫来了文娱部部长,扔给他一些小说,义正言辞:“我们的文娱市场需要新的血液,百合片这个分类占比太少了。” 文娱部长看着封面上两个抱在一起接吻的女人,又想到之前公主给到他的,抱在一起的男人 二公主的癖好,正是让人捉摸不透呢~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4章 德拉希尔(3) 第15章 无爱城主(1) “真是贵呢……”洛斯看着衣服的吊牌,这也就普通材质,怎么就抬到了这个价格? “妈妈……” 塞奇从试衣间走出来。小女孩被裹在雷斯蓬蓬裙里,黑色的娃娃头闪着乌鸦翅膀似的光泽,睫毛如小扇子,瓷白的脸颊透出蔷薇红晕,黑葡萄的眼睛水汪汪的,洛可可风的裙装层层叠叠铺展开,上面手工绣着花卉图案,蕾丝花边堆砌在裙摆。 洛斯毫不犹豫的结账:“买!” 商场血拼,洛斯买了和服,汉服,洛丽塔,小警察,学院风,花苞裙,灯笼裙,芭蕾裙,小学生的黄帽子,拿起手机咔咔给塞奇拍照,发文:“我女儿可以当童模吗?” 希林最近异常清闲,有事没事约她出来玩。 洛斯:“你是一点班也不上吗?” 希林厚颜无耻:“我的工作不都外包给你了吗?而且最近桥假,根本就没人工作。” 桥假?这个洛斯知道,周四是假期,马上又周末,就架个桥,放假四天。 希林解释:“月初建国日,月末城主生日,搭个桥,这一个月都放假。” 洛斯:“???” 洛斯:“你这桥都能横跨东非大裂谷了吧???!!!” 恋之国放桥假,洛斯大半个月都没接到什么活,又天天给塞奇买衣服,弗朗科吃的又多,洛斯很快陷入了财务危机。 希林看她焦头烂额,“倒是有个工作。”希林看她一眼,想了想,叹了口气,否认了,“不行,这个你肯定干不了,太不适合你。” 洛斯:“?” 洛斯口吐芬芳,“有这么好的工作你之前居然不告诉我?!” 希林跪地求饶:“因为,公务员是恋之国最不受欢迎的职业!哪个正经人家的姑娘会去干公务员啊!” 洛斯震惊了! 怎么在她的印象中,公务员是最受欢迎,最热门的职业??不是有新闻写:家里蹲几年只为考公。 是她的幻觉吗??? 洛斯疑问:“公务员为什么不好?工作稳定,收入可观,旱涝保收。” 希林:“公务员啊,一听就性缩力很强。” 洛斯:“……” 希林叹气:“洛斯啊,政治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浪漫的东西了,和恋之国调性不符。” 洛斯:“……” 希林见她十分生气,补充:“这是一个原因,我不推荐你干这行还是因为真的很辛苦。” 洛斯:“辛苦?007?” 希林摇头:“NONONO,是夜班,这简直不是人能干的,早上五点上班,中午十二点下班。” “五点?”洛斯歪头,“这不就我平时起床的时间?” 希林睁大眼睛:“你老年人吗?十点上班我都嫌早???” 于是乎,洛斯去应聘公务员,由于根本没几个竞争者,再加上希林的推荐信,顺利入职。 —— 这是一篇爱情小说家的采访: 记者:“您是什么时候走上爱情小说家的道路呢?” 小说作者:“人这一生如果没有遇见爱,是没有活着的意义的。不是我选择去写爱情,而是这个时代需要爱情。” “我认为写作是一种叙事,爱情与战争都是一种叙事。” “写作即弑神。我的写作源自我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在我看来,写作是一种对历史的篡改,就像谎言是将现实打乱重组成一个好故事,我用创造出的世界取代真实的世界。” “我并不认可我原来的生活,也不接受我在那样的世界里生活,你说这是虚构?的确如此,但这也是我我对现实的谋杀。是我对那个没有爱的世界的谋杀。我的灵魂推动我反抗现实生活,在我笔下,现实被我重新构建。” “我于现实世界决裂究竟源于何时?也许,是从我出生在一个没有爱的国家的时刻。” 洛斯整理她的采访笔记:“作家的主题来源于负面经历,爱情小说家用想象重构现实,而城主将虚幻取代真实的现实。” 于是恋之国真的带着股乌托邦色彩。看着充满恋人的城邦,他才能平静下来,看,为爱疯狂才是真实的世界。他与现实决裂,扭转了他的败局。 洛斯思考:“那一个充满爱情的国度,本质,是否来源于城主现实中对爱的不满?” 是的,在感情上的失败缠绕了他三十年之久,除去创立一个满是爱的城邦,再无回头路。 洛斯好奇,究竟是什么经历,让城主做到了这种地步? 为什么不可以?这个世界有下了三年暴雨的国家,有亚马逊女战士,有充满恨的国家,有独裁**的国家,那为什么不能有充满爱,只要有爱一切都不是问题的国家? 洛斯想:“并没有,因为这不符合人类这种生物的本能。” 爱情无关乎地位和财富?他的爱人被一个富有的,出身贵族的男人夺走。以及这么多年过去,他始终不想承认,并不是爱人被夺走,而是自己被抛弃。 特里斯坦感到寒冷。 你是没有爱,失去了爱就是失去了温暖,爱可以吹醒你心中的火苗,但你再也不会遇到爱啦特里斯坦。人一生的爱是有容量的,用光了就没有了。对特里斯坦来说,一切都成了定局,而他对此感到厌烦,这是他走狗烹的命运。 打魔王的旅程,争夺王座的青春岁月都从他眼底漂浮而过,他眼睁睁的看着塞洛和另一个男人结婚,带走了他的心他的爱和他们的孩子。 特里斯坦独自一人,镇守恋之国。 “我一直很后悔我离开了你。”银幕上,眼如月的女人说,那双眼睛隔着屏幕,看着他,带着一股脆弱,“我和西奥多结婚后每天晚上想的都是你,我和他□□,幻想的就是你,我自渎,想的都是你,我很看重我们的孩子,因为我们的孩子像你,没有人能像你一样可以让我这么快乐,我想到你恨我,再也不愿意爱我,我就痛苦地想要死掉。” 女人闪出泪花,“你曾经问我,我的梦想是什么?我说,打败魔王,建立自己的城邦,让我的姓氏作为首都世代相传,现在我明白了,幸福于我而言是什么?不是当一个女王,不是永存于世,而是和你在一起,一起养育我们的孩子,你就是我的梦想。” 他想抱住她,吻她,疯狂地吻她。 她的身体如羽毛一般轻,幸福确如山压得她喘不过气,他不会再有此时此刻的满足感。 影片结束,屋子里陷入一片黑暗,特里斯坦清醒了。 他哼了一声:“那个女人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从未后悔离开我,从未后悔结婚,他和新婚丈夫恩恩爱爱,从未想起过我,这就是一切的现实。” “不只是因为利益。”女人说,“而是因为西奥多为我付出了很多,地位,权力,名誉,而你只会和我闹别扭。一次次打电话,在王宫堵我,你真的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你把自己当成一个受害者,实际呢,没有我,你永远都不会有今天的地位。” 归根究底,她爱过我,也爱过她的丈夫,但她最爱的,是她自己。他与他,不过是哪个赢了就偏向哪个,重燃旧情?回归家庭?宠爱新人?看她心意。她唯一毫无保留爱着的,只有她的孩子,她的子民,她的珠宝,她的权力。 恨啊,真很啊,你爱这么多,却不愿将那爱多分给我一点点。 困扰!她居然说他给她带来了困扰!我已经付出了我所能给你的一切,荣华富贵算什么?他的故乡算什么?真是异想天开,一个莽夫居然要嫁给一个女王,真是疯了,她只配做情夫,当消遣,被玩弄,被嘲笑,被侮辱。特里斯坦不停地喝酒,酒顺着下巴,顺着脖颈,流向胸口,他狠狠地摔碎酒瓶,碎片闪着星光。 恋之国沉浸在夜晚里,从城堡眺望,七月夏日的夜晚,星星闪烁,童话般的小镇,空无一人。他死死地盯着远方,始终静止,又沉默着,那压抑的愤怒与恨让恋之国最富有爱意的姑娘见了也收起心中的情感,成为无爱的死尸,风顺着城主的视线看去:那是歌德的首都,艺术之都赛洛。 特里斯坦走出他的办公大楼,醉醺醺,摇摇晃晃的巨大身姿行走在恋之国空无一人的街巷。 爱情属于恋之国所有的人,为什么只有我无爱? 女王是他中过的,最大的头等奖。 他喝醉酒,狂怒地哭。 他想象他本应该得到的幸福,假如他们打完魔王就荣归故里,结婚,生子,共度余生,就像女王的那个杀手同盟一样。假如他出身富贵,可以给她助力,让她不用考虑到稳住朝臣而去和一个贵族家不谙世事的小少爷结婚——你也中奖了啊小子。享受他享受到的生活。或者,或者干脆不要到达魔王城,就在这里,就在这个随处可见情侣的城邦。恋之国到处都是恋人,柳树下,黄昏下,星海下,情意绵绵,含情脉脉,生活像是橱窗的粉色封皮的小说。他们在这里生活,每天说个没完,今天怎么啦?孩子怎么啦? 这么想的时候,绝望腐蚀他的心灵。 是她,在他脑子萦绕不去,撕裂他,折磨他如幽灵。 他宁愿她从未到魔王城,永远是屠龙少女而从未成龙,他在心中描绘第一次见到塞洛的模样,她十几岁,背着一袋子画笔,那样美丽活泼,欢快,打扮地漂漂亮亮,像是儿童频道节目主持人。他又想如今的塞洛,万人之上,生杀予夺,成为了比魔王还要恐怖的人,他对比着两幅图景,发出一阵凄厉的哀嚎。 记忆粉碎着撕裂着他的灵魂,扰乱他的安静,他的灵魂扭曲的拨出,他脚下光芒大绽,他们的生命剥离如航船远行。 特里斯坦倒在了地上。 他翻过身,看着那黄黄的月亮如她的眼睛,我能给你什么?我给你一个无爱者的望月的悲哀。 月亮暗淡的夜晚,特里斯坦竭力注视,亮着的窗户成为了一个昏黄的点,然后全然不见,他的世界陷入一片黑暗。恋之国的夜晚,空无一人,这是他下的宵禁。 因为这痛苦的夜晚只是他一个人的。 第16章 无爱城主(2) 有一天,有两个女人自称他们都爱一个男人,为此争得不可开交,于是找城主断案。 城主命令把男人一分为二,通过这样的策略看出了两个女人对男人的真实感情,将男人判给了祈求不杀死他的。 ——《城主的智慧的审判》 特里斯坦醒了,他是在一种宿醉和怅然若失中睡醒的。 黑暗中,他一动不动,他用敏锐的感官探查他周身的动作。 没有人。 政府办公大楼这一层只有他一个人。 他清醒了,躺在床上,直到闹钟响起,四点整,他准时起床。——那是他的习惯,他打魔王的路程中养成的习惯,那些魔物总是在快要天亮的发起攻击。 他失去了一些东西。 特里斯坦走到镜子前,他依然是城主,他的腹肌没有少任何一块,那他究竟失去了什么呢?特里斯坦看着镜中形单影只的自己,联想到恋之国街道上男男女女拉手而过。恋人?那一刻,特里斯坦意识到,这就是他失去的东西,他失去了爱。 他胸腔的心脏不会再为任何人跳动,他的血液不再会为任何人沸腾,他的生命静止了。他看到法阵留下的痕迹,是谁夺走了他的感情? 爱情,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爱情。就是因为爱情,他才取得如此的成就。正是因为爱情,他才做到了今天这个位置。——特里斯坦,你前途无量!你是女王的所有军事要塞花钱最少效果最好的一个! 负面情绪如感冒,十分容易传染。如果他激发了这些人的恐惧与愤怒,无异于在给他的统治埋坑。对于领导者来说,爱可以更有效的支配民众。所有能带来享受,满足和安全的都能激发人爱的情感,从实际角度来看,爱比军事镇压更省钱。 ——为女王守护她的城邦,每每想到此,特里斯坦心中就升起光荣,那骄傲冲走了他的怅然若失,魔法的痕迹消失了,他的忧虑一扫而空。 女王给他最高的评价,在这个满是蠢货恋爱脑的城邦里,他是唯一一个不会被愚蠢的爱情干扰理性判断的人。 是谁花了这么多预算还让给勇者偷偷流进了女王的都城?是谁贪污受贿,将军事拨款都装进自己的口袋,还企图卷款潜逃?是谁明面杀了勇者,还险些引发外交争纷,让女王不得不亲自下场处理,也处理掉了那个蠢货? 这么多年,他兢兢业业当女王的看门犬,两袖清风,独身至今,他真应该开巡回演讲,给那些人好好上一课!那些身在其位不谋其职的废物,被女王养的脑满肠肥。要拨款,要军队,要许可证,可是等到守护女王的时候,一个做的比一个差! 而你,特里斯坦,你是最棒的城主!你是女王最忠诚的属下!在这么多年,你从未欺上,从未多要女王一分钱,甚至主动为女王创造收入。 看看恋之国的花卉出口!看看恋之国繁荣的影视行业!看看恋之国的旅游创收! 他自掏腰包,他的个人账户上没有一分钱,他比最底层的人都要贫穷,他拿着最低的年薪,甚至不用担心小她二十岁的超模娇妻分他的财产,因为他工作忙到根本没有时间约会,何谈结婚!真他妈了不起! 四点零五分,他清醒了。 真他妈的!真他妈的!你明明比谁都要优秀,镜子中的他,依旧保持着年轻的体态,你五十岁了,但你的脸在你的保养下有岁月的痕迹吗?!没有!看看你的肌肉!比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都要明显!你可曾有一天怠慢过你对身体的锻炼,你没有! 而那些人?脑满肠肥,肮脏,猪猡,秃子,一口黄牙,如此丑陋,让女王看着就心烦! 他的睡眠一向很短,年轻时就是这样,在他们打魔王的路上,夜晚不就是你执勤,守护女王的安全吗?!甚至清醒个通宵,让那位不知足的,被宠坏的女王爽到天亮——女王已经有多久没有临幸过他的城邦了?! 只要女王的一个微笑,他就像被天使治愈过后回复满血状态,可现在他十分疲倦,他从晚上十点睡到现在,依然没有得到休息的感觉。 从窗户望出去,他看到街道上空无一人,啊!特里斯坦!这就是你的子民!从来没早起过的懒惰的子民,他们赞颂你的名,被女王忘记的名字!——感恩城主创造恋之国? 废话,你们当然要感恩我,如果不是我,你们还在魔王的现实统治下呢!如果不是我,你们还要每天工作十个小时只能买得起面包呢! 是谁让你们做四休三?!是谁让你们早十晚四?!去他妈的八小时工作制!是谁让你们满脑子天马行空不落地废物但还没有被饿死?你们这群脆弱的废物——打魔王的年代,新手村最弱的BOSS动动手指就能把你们弄死,你们就应该死在血汗工厂!死在奴隶主的打骂中!你们这个性格放在其他的国家要孤单终老!而在我的恋之国你甚至可以享受到世上顶尖的男人如切和牛!而这算是这样,他们中有的人,居然连一首情诗都背不下来,蠢货!追女人,居然连一首完整的诗歌都背不下来! 黑暗中,酝酿着关于他的阴谋,弹劾他,取缔恋之国?他们中,是谁从女王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陪伴在她身边,和她一起打败了魔王? 你真伟大! 难道恋之国不是这个世纪最伟大的试验吗?!这个世界存在一种不用花钱和武力也可以镇压勇者的方法,那群废物还在那大谈传统来了! 多亏了他的领导,建立了一个没有纷争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勇者的国家。爱情万岁!爱情是比坦克和枪支还要好用,还更省钱的武器!他让杀伐变成了爱!他让讨伐女王的勇者为爱留在恋之国结婚生子!他创造了多少就业岗位!多少税收!保卫女王的安全下还为女王以及歌德大陆的人民提供了娱乐!看看电影院的爱情电影,看看他们的出品商是哪?看看爱情小说的出版又来自哪里?他的恋之国!自豪感油然而生。 想伸手女王赐予他的城邦? 让他们鬼叫去吧!只要恋之国成为一个象征,任何军事部队都休想踏入这里!——可没有人理解他,就连他的儿子都觉得他疯了。——一想起他的儿子,他就满满的失望,他竟然投靠到教宗麾下了?西奥多?教皇?去他妈的神的礼物!宗教?懦弱的人才会信教! 他被绑在工作里,他的儿子整日无所事事,甚至都不想着为她的母亲分忧解难!女王为他的儿子取名为德拉希尔,神话中的世界之树,他却没有按照女王的期望成长为一个野心家角色,而是闲云野鹤,安安心心当个文官!只知道读书看报,做一些无用之事。 看看二公主,年纪轻轻,武艺高强,看看三王子的支持率!他都三十岁了,居然还没有成家!没能为女王留下新的人才!和妓女厮混——要干也只能干了不得的女人。这个人,被女人欺骗,他辛辛苦苦的赚的钱都被那个废物儿子花给应召女郎了! 特里斯坦做平板支撑,浑身发热,他的脑子彻底清醒了,开始一天的工作!拦截进贡给女王的男人。王宫里,那个**强盛的女王等待着进贡来的年轻男人,毛都没长齐的脑子空空的年轻男人,他们知道如何管理一个城邦吗?汗水从他的肌肉上流下来,幻想和女王□□,仿佛品尝美酒,第一次自读时得到的快感。 他从不穿上衣,为了女王在想草他的时候不用费脱去他们的功夫。衣服不过是累赘罢了!如果不是顾及到他人的目光,他甚至连裤子也不想穿! 运动完毕! 他穿上装饰用的黑马甲,宽松的黑裤子,平复心情。穿衣完毕,只用了不到十秒的时间,珍惜时间啊特里斯坦,时间不等人,你已经五十岁了,他满意的看着时钟上的五点整,他从未超出规定的时间,人如果不按时完成工作,就会有厄运发生,特里斯坦无法容忍没有秩序,从他出生在一个家教严克的军人家庭的时候就注定了,追随女王是他循规蹈矩的人生中冒的最大的一个险,打魔王都没有和父亲决裂惊心动魄。 ——是的,恋之国对城主就像宫崎骏和他的动画。缔造出自由浪漫与爱的城主,是一个如此严苛的人。如果不是他能如此控制自己,他怎么能背负这个国家发展了十年? 特里斯坦精神满满走出寝室。 “早上好!城主!” 特里斯坦微微点头,恋之国的随意都是被精心设计。如果他的属下接不上他随口念出的诗句,那就是犯了严重错误,甚至开除警卫队。如果奉上的爱情电影不够热烈,导演及演员都会被雪藏。 一阵清风将院子中浓郁的玫瑰的味道吹了进来,特里斯坦进了办公室。 写字台上摆好了酒,爱心煎蛋,伫立在办公室的,还有最近新上任的洛斯秘书。粉色头发的女人看到他,一个军姿站立,脊背挺直如松,五指并拢绷紧:“早上好,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