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起》
1. 第 1 章
疾州距离京都有一千多公里,只有小青沟这段路坑坑洼洼,长久失修。
沈茁坐在村里通往县城的客车上,车体带着他一起颠簸,就连额头的碎发也跟着“群魔乱舞”。
他坐在车子的最后一排,是颠簸最严重的区域,几乎要把五脏六腑都颠出来。
静静靠在椅背上,沈茁看向窗外,脑子里全都是这几天的糟心事。
他爸妈死了,车子从高架飞出去,两人当场身亡。
沈茁刚见到那两团血肉模糊的尸体时,良久没回过神来。
爹妈死了还死得很惨,这并不足以让他有太大的情绪起伏。
沈茁既不悲伤也不高兴,就觉得死了就死了,那两人这么浑浑噩噩活着还不如死了。
这种波澜不惊的情绪过后,沈茁又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他是该高兴的。
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打通了,他突然就对自己前十八年的破烂人生释然了。
沈茁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从小父母就不怎么管他,两岁的时候就把他送去了爷爷家。
最可笑的是,他爷爷也不管他,他经常一饿就是一两天。
好在周围的邻居热心,有事没事就给他点饭吃,这么磕磕绊绊也算是长大了。
初一那年,沈茁才开始过上好日子,他姥爷看不下去把他接走了。
说是好日子,那是从心灵层面来讲的,他姥爷是真心爱他,沈茁虽然小但看人却很明白。
那时候日子还是苦的,但是心不苦。
后来高中上了一半,他姥爷没了,从那时候起沈茁的心也开始苦了。
姥爷死的时候很平静,上一秒还跟他说要烧火炖点粉条,下一秒人就躺在炕上不说话了。
沈茁发现的时候他的手已经凉了。
那时候他没哭,只是抬头看了眼时间然后默默记在了心里。
那是个冬天,屋子哇凉哇凉的,沈茁怕姥爷冷拽了好几个被给姥爷盖上。
然后他从床柜里掏出了个破塑料袋,里面是一打破破烂烂的零钱。
数了数,一共六百七十八块二,不够买个好棺材的。
也不不够学费和书本费。
沈茁看着窗外的大雪出神,小青沟没有雪,但是姥爷家有,小青沟没有爱,但是姥爷家有。
现在都没了。
他没跟任何人说,自己跟姥爷的尸体睡了一夜。
第二天沈茁早早就起了,乡下的冬天,学校要烧炉子。
全班不到四十个学生每天轮流早起去烧炉子,这天刚好轮到沈茁。
他没背书包,家里还有一袋苞米棒,他全都背学校去了。
烧好炉子外面的雪也越下越大,沈茁站在办公室门口等班主任来。
半个小时后才等到人,那时候他头上已经堆满了雪,几乎快要冻成冰棍。
班主任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女人,一听他要辍学说什么也不同意,沈茁成绩好人也听话,平日里最招老师们喜欢。
见班主任坚持,甚至还提出要家访,沈茁直接说了实话:“我姥爷死了。”
那天的雪大风也大,他刚说完话门就被吹开了,沈茁立刻跑去关门。
再回来班主任的眼睛已经红了,她知道他家里的情况,一个身体不怎么好的老人独自拉扯着个营养不良的孩子。
大人死了,这乡下没有稳定来钱的营生,沈茁到底是上不了学了。
班主任没再说别的劝说的话,只点点头说会帮沈茁办好手续。
然后沈茁就回家了,姥爷还在炕上,他开始想怎么处理尸体。
其实沈茁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带姥爷去看看天安门,他姥爷这人太爱国,老嚷嚷着想看,但经济条件却不允许。
现在人死了,是再也不能亲眼看了,要不带着姥爷的骨灰去看呢?
沈茁又开始想,火葬场离这远,运输费加上火葬费这六百多也不够。
他要是出去打工倒是能挣到钱,但等他打工回来,姥爷的尸体恐怕都臭了,总不能把尸体放雪地里呆一个月。
沈茁为这事愁了一天,直到晚上天全黑了,外头的雪还在下,却突然有人敲响了他家的门。
是他的班主任,她穿着深黑色的羽绒服,帽子几乎把她的脸全都挡住了。
开门后见到人,沈茁愣了一下,才呆呆地跟班主任问好,然后想迎人进屋。
班主任摆摆手没说话,直接往他怀里塞了个黑塑料袋,不等他反应就走了。
沈茁喊了几声,班主任始终没回头。
他只好拿着袋子进了屋,打开袋子后,沈茁看到袋子装着差不多两千块钱。
他这才终于哭了出来,感动连带着对姥爷死去的眼泪,一起流了下来。
沈茁扭头看着窗外班主任留下的一长串脚印,决定要把姥爷葬在京都。
在最近的火葬场把姥爷火化后,沈茁抱着骨灰盒去了京都打工。
打工的第二年,他依旧买不起京都一块最便宜的墓地。
想了想,沈茁挑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坐车去到京郊一处荒凉地,挖了个坑把姥爷埋了。
他自己也从此留在了京都,住在几百一个月的筒子楼,做着最基础的服务类工作。
没成想,在十八岁这年,他爸妈死了。
不知道谁在哪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喊他回去收尸。
听到消息的瞬间,沈茁是懵的,直到回到小青沟他都处在一种很魔幻的状态里。
沈茁最意想不到的,是他前脚刚踏进村子里,后脚他的七大姑八大姨就围上来,说他爸妈没留遗嘱,家里那房子也有他们的一半。
他当时直接被气笑了,心想那不到两万块的房子,着急买了他们一共也就能分六七千。
从前他快饿死的时候没人管,到了能分好处的时候却一个个全跳出来了。
沈茁没想跟他们争什么,转头就低价把那房子卖给了村里一个老光棍。
卖了一万块他自己留了五千,剩下的一分也没多要。
这五千他也一点没留给自己,而是用这钱给那两个血团子“风风光光”下了葬。
沈茁对小青沟的人都没什么感情,其实说起来他是该恨他们的,尤其该恨他那对生而不养的父母。
但这两人死后,他心里那日积月累的怨恨好像就一下子消失了。
沈茁突然想明白过来,他的怨恨折磨的永远是他自己。
现如今人都死了,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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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彻底放下之前的一切,去过自己的生活。
那五千沈茁一分不要不是因为他心善,而是他一辈子没沾到父母一点好,也没给父母什么好,这钱就算是报答了生育之恩。
沈茁的确不是心善的,他为了解气把这两人分别葬在了隔壁的两个县。
一个在小青沟西南方,一个则在东北方,构成了一个完美的对角线。
这样看似很幼稚的行为,却是他对这么多年的恨意唯一的疏解。
想到这,沈茁突然有点想笑,可还没真的笑出来,车子突然经过一个大坑。
他整个人被弹起来,又重重落在座位上。
落下的瞬间,沈茁感到小腹传来了阵阵疼痛。
他立刻用手捂住肚子,难道是吃坏肚子了?
将手掌贴在小腹轻轻打转,沈茁皱着眉回想,他中午只吃了一个肉包子喝了一瓶矿泉水,难道是肉有问题?
没等他想明白什么,腹部又传来了剧痛,沈茁本就没什么气色的脸瞬间变得煞白。
他用力按住肚子,想以此缓解疼痛,没想到肚子却越来越疼。
客车上没几个人,大家都安安静静坐着,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就算停车也找不到诊所看病,甚至连茅厕都没有一个。
沈茁只能忍着,他用力攥紧了前面的车座靠背,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滑落。
车开的明明不慢,却让他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就在沈茁快要撑不下去时,上衣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他忍痛拿出手机,是他那个只在葬礼上见过一面的大表哥打来的。
“沈茁,你是不是脑子有泡?”电话刚接通,对面就是一阵怒吼,“那房子你竟然就买了一万?!”
“嗯。”沈茁疼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沈茁,你真该去医院看看,要不是我亲自去那老光棍家问了,我还以为你把钱吞了呢,那房子至少值一万五,你卖一万?”对面的声音越来越大。
“房子……房子已经卖了,钱也给你们了,你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沈茁忍痛道。
“你个有妈生没妈养的玩意,”对面啐了口吐沫,骂道:“老子真是给你脸了,你就这么跟长辈说话?”
“你有意见?”沈茁的火气也被激了起来,“有意见就去跟我地底下的爹妈说,不用怕见不着,你们这种心肝脏的人晚上最容易见鬼了。”
“你……”
“那五千你也分不到多少吧?”沈茁冷笑一声,打断对面的话,“这么大了还为了这点钱斤斤计较,知道你没什么出息了,不用特意打电话来告诉我。”
说完,沈茁就挂断了电话,紧接着就把对面拉黑了,包括村里其他人的手机号,只要是联系过他的,沈茁都拉黑了。
也不知怎的,这么发了一通火,他的肚子反而没有那么疼了。
翻江倒海的痛感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小腹隐隐的酸痛和下坠感。
沈茁捂着肚子,心里突然生出了不好的预感。
他……该不会是得什么病了吧?
这个念头一出来,沈茁就冷汗直冒。
他才十八岁,过了那么多苦日子,爹妈才刚下葬,难不成人生就要结束了?
2. 第 2 章
倒了两三辆车,沈茁才终于在第二天傍晚回到了京都。
京都不只有繁华的商业街,也不是所有的建筑都那么雄伟壮观。
沈茁住的筒子楼就是特例之一,在京都最偏僻的地段,一共六层楼那么高,每层都住了好几户人。
住在这的几乎都是京都最底层的人,不是来务工的,就是租不起房子的京漂。
沈茁住在五楼,他左边那户住了个大姐,大姐是做上门家政的,也是个热心肠,偶尔做了好吃的还会给他送过来。
他右边那户住的是他房东的儿子,那是个二百多斤的胖子,也是个酒鬼。
沈茁的房东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男人早年丧妻,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
可惜那孩子是个不知感恩的,小小年纪就染上了烟瘾,还没成年就开始酗酒,到了二十多岁还没有工作,全靠他爸养着。
沈茁每次回家都会从左边的楼梯上来,就是为了避开那个酒鬼。
好巧不巧这次沈茁回来,左侧的楼梯被几个旧柜子堵住了,估计是有人要搬家或者清理旧物搬下来的。
无奈,沈茁只能从右侧的楼梯上楼。
他的体重很轻,又刻意压低了脚步声,走起路来几乎没什么声音。
可经过那酒鬼家门口时,却刚好撞到酒鬼从家里出来。
他抱着一个喝了一半的酒瓶子,浑身都是酒气,身上的烟味熏得沈茁反胃。
沈茁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往楼道左边让了让,刻意跟那酒鬼拉开了距离。
“沈……沈茁,你这几天不在家?”酒鬼大着舌头说。
筒子楼的楼道跟这栋楼一样狭窄,沈茁被酒鬼挡住大半的路,强烈的酒气直往鼻子里钻。
他抬手遮住鼻子,没说话,只轻轻点了点头。
酒鬼跟人约好了去打牌,也无意跟沈茁纠缠,提溜着酒瓶子就走了。
只是在经过沈茁时故意撞了一下他的肩膀,与此同时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耐人寻味的轻哼。
沈茁营养不良的身体被撞了个趔趄,他没理会而是快速打开门进了屋,关上门后迅速锁上房门,往窗外看了看,确认人真的走了才放下心来。
他这件屋子是整栋楼最小的,原本这房间跟隔壁酒鬼住的那间是一户。
但房东为了赚钱找人把一间房隔成了两间,一间用来自己住一间租出去。
因此他这间格外的小,房子里只有一张一米二的铁床,额外摆了一张桌子和一个可折叠的板凳,屋里没有上厕所和做饭的地方。
早晚洗漱沈茁都会去走廊尽头的公用洗漱台,至于一日三餐,他通常是吃泡面来解决。
进了屋,沈茁什么也不想干,他脱掉外套几步就爬上了床。
老旧的铁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楼下小商贩叫卖的声音,还有小孩尖锐的嬉闹声,直冲他的耳鼓。
沈茁的心咚咚咚地跳着,他的脑子很乱,乱到不知道该想些什么,又无法平静下来。
他首先想到的是那对死去的父母,两个生命的终结,却让他打心底里感觉爽快。
然后,沈茁想到了刚刚那个酒鬼。
辍学之后他就出来打工,做过迎宾也做过洗碗工,当然做的最多的是服务员。
算起来也有一年多了,沈茁也遇到过难搞的客人,但没有一个让他感到过害怕,可隔壁的酒鬼却让他打心眼里恐惧。
一开始隔壁的酒鬼对他还算客气,直到一个月前沈茁换了新的工作,下班的时间也从晚上九点变成了凌晨一点。
那天半夜他下班回家,撞到酒鬼在欺负一个路过的学生,他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怒喝了一声,把那酒鬼吓了一跳。
学生趁酒鬼不注意跑了,他从此也被那个酒鬼记恨上了。
一开始沈茁也没觉得怎样,直到有天晚上他半夜被渴醒,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借着微弱的光源下床找喝的。
漆黑的屋子静得可怕,找水的时候手机没拿稳,不小心照到了窗户。
沈茁一抬头就看到一张油腻腻的大脸紧紧贴在窗户上,吓得他登时就僵在了原地,心脏甚至有一瞬的骤停。
反应过来后他立刻关掉手机,整个屋子都陷入了黑暗。
沈茁听到外面酒鬼哈哈笑了几声,然后是踢踢踏踏的脚步声。
安静了一会后,自家“弱不经风”的房门被重重砸了一拳,外面又传来了桀桀桀的笑声。
那天之后沈茁一到晚上就开始心悸,他也开始物色新的房子,可惜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那个酒鬼在监视自己,沈茁每每想到这个,都会感到头皮一阵发麻。
如果那天他没在那个时间下班就好了,沈茁想,但这样的话那个学生会不会……
沈茁烦躁地踢了下被子,小腹又开始坠坠的疼。
他捂住肚子,心又凉了半截,差点忘了自己恐怕活不长了。
苦笑了一声,沈茁捂着肚子仰面躺在床上,他看着布满油渍的天花板,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
饿了,但家里的泡面都吃完了,沈茁不想下楼,干脆又开始冥想。
在金嘉酒店辞职后,他经人引荐去了京都最高档的会所当服务生。
按理说他一直是凌晨一点下班,可撞到酒鬼那天他是三点多才回家的。
那天发生了什么来着?
沈茁把脑子里的记忆挖出来,想要嚼一嚼当饭吃。
可想了半天,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好像那天晚上的记忆凭空消失了一样。
他换了个姿势,把自己缩成一团窝在被子里。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有个了“超能力”,就是会自动屏蔽掉让自己痛苦的记忆。
这应该算是好事吧,沈茁紧紧攥着被角,闭上了眼睛。
小腹疼,胃也疼,心也因为担心被人监视而惴惴不安。
但沈茁就这样睡着了,在夕阳逐渐下移的时候,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窗前,屋内响起了平稳的呼吸声。
*
“你……你能不能帮帮我。”
一个男孩抓住了沈茁的手,他的脸颊像熟透了的苹果一样红,身上的衣服更是无比凌乱。
沈茁是会所的服务生,他的工作就是帮助客人解决问题。
他回握住男孩的手,语气里带着安抚,轻声问:“先生,您有什么问题吗?”
“你……”男孩开始发抖,紧接着竟哭了出来,“你能不能帮我应付一下屋里的人。”
沈茁已经在会所工作了一段时间,自然听得懂男孩话里的意思。
他瑟缩了一下,摇摇头说:“抱歉先生,我是服务生不是这里的少爷。”
“求你了!”男孩紧紧抓住沈茁的手,“现在这时候我上哪找人,里面那位年轻又长得帅,你不吃亏。”
“就帮我这一次吧,”说着男孩往沈茁手里塞了一张卡,“我……其实我有男朋友,就是赌气才来干这个的,现在后悔了可里面那个我得罪不起。”
“这卡里有五万是里面那人给的,没有密码,我全都给你,里面那位刚喝了酒,现在药劲估计上来了。”
“屋里黑他没看清我的脸,你就帮帮我吧。”
男孩的语气里充满了恐惧,好像屋里的是他们惹不起的大人物,但沈茁只听到了五万块。
五万块,可以在京都买块墓地了。
有了这五万,他姥爷就再也不是孤魂野鬼了,他姥爷就有家了!
沈茁双眼放光,接过男孩手里的银行卡,死死攥在手里。
他深深呼吸着,只用一秒钟的时间就做出了选择,他点头同意了,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很热,昏暗的灯光下,沈茁看到一个脱得精光的男人躺在床上。
高脚杯倒在地毯上,红酒染红了纯白色的绒毛,酒精味混合着床上男人重重的喘息声。
沈茁双脚发软,他在门口脱掉鞋子,赤着脚走到床边。
没等看清男人的脸,房内唯一的光源瞬间暗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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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重的窗帘把窗户遮了个严严实实,沈茁什么也看不到,听觉反而变得敏感。
“停电了?”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沈茁吓了一跳,颤抖着嗯了一声。
来会所工作之后他对这些事也算是有些了解,但未经人事的沈茁还是怕,他完全不懂两个男人要怎么……
不过下一秒,沈茁就知道他完全想多了。
作为下面那个,他不需要思考这些,因为当一切来临的时候,主导权都在上面那位手上。
男人精准地找到他的手腕,用力一拉沈茁整个人都陷在了床里。
然后一个高大的身影压下来,把他包裹住,唇齿和肌肤同时接触在一起。
呼吸洒在颈间,密密麻麻的吻紧跟着落在身上。
沈茁全身酥麻,整个人像被扔进水里的钠块,皮肤发烫涨红,思绪噼里啪啦乱响。
不知道时候身上的衣服被脱得精光,沈茁双眼迷离,脑子里乱成了一团。
很舒服,原来这么舒服,怪不得会所每天有这么多客人来……
怪不得,他每次来顶楼查房都能听到有人扯着嗓子叫……
沈茁胡乱地想,可下一秒身下就传来了一阵剧痛。
他也叫了出来,然后勾住了身上人的脖子,接着他听到男人俯下身贴在他耳边笑着问:“爽不爽?”
沈茁疼得说不出话,他想说一点也不爽,但他不能也不敢。
黑暗中,原本粉红的嘴唇变得煞白,沈茁疼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却只能开口说:“唔嗯……很……很舒服。”
男人笑了,然后更加卖力,沈茁更疼了。
虽然什么都不懂,但是沈茁能感觉到,这位一定是个新手,用力莽撞,像根木头棒子一样横冲直撞。
被撞的那个感受不到一点快乐,只有痛苦。
沈茁是将近十二点进的屋,两个小时过去了,男人依旧没停。
一定是喝了那东西的缘故,沈茁想,会所里给人助兴的东西,这男人不知道喝了多少。
过程中沈茁紧紧攥着那张银行卡,从最开始的舒适到后来疼痛逐渐升级,唯一不变的是给姥爷买墓地的心。
这活真不是人干的,沈茁的心在滴血,他感觉自己像块浮木,漂在波涛汹涌的海面。
讨厌粗粗的木头棒子,讨厌不知轻重的人,讨厌横冲直撞。
但是有五万块,五万块可以给姥爷买墓地。
五万块,买墓地……
五万的墓地……
*
睡梦中,沈茁低声呓语:“五万……五万块,可以买墓地了……”
他陷在梦里,脑子里都是墓地,他想到那五万块还在卡里,他还没来得及给姥爷买墓地。
他姥爷估计现在还在郊区飘着,飘着……
想到这,沈茁突然醒了,他猛地睁开眼,从床上坐起。
心脏开始狂跳,他捂住胸口,一个月前那个晚上的记忆重新回笼,他竟然想起了那天发生的事。
他为了五万把自己给卖了,一个晚上五万块好像很划算的样子。
可没人知道那天半夜他失魂落魄回到家,先是跟一个酒鬼对峙,然后叫醒楼上的老奶奶,花了五块去楼里狭小的浴池洗澡。
洗澡的时候他发现身体里的东西那么多,好像怎么也洗不干净,那个男人太可恶了,把那么多东西弄了进来。
天知道,那时候他有多绝望。
一个月了,原来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沈茁呆坐在床上,那种窒息感和撕裂的痛感,好似又重新出现在身体上。
他咬住嘴唇,眼睛定定看着前方。
良久才终于想要下床,掀开被子的瞬间,沈茁看到自己两腿间的床单上是刺目的红。
洗到发白的床单,上面是一大片的鲜血。
是他的血,他身上留下来的血……
是啊,沈茁惊恐地看着床单,他怎么忘了,他该去医院看看,他兴许是病了。
3. 第 3 章
“什……什么,我怀孕了?”
隔了两条街的中医馆,沈茁的手腕搭在柔软的腕托上,对面的老中医喝了口茶水,也是一脸不可置信。
“你再把那只手放上来,我给你一起号一号。”老中医说。
沈茁听话地放上了另一只手,老中医双手号脉,几分钟后才收回手,只是面上依旧是一副难言的神色。
“这……这确确实实是喜脉啊。”
老中医百思不得其解,又问沈茁:“你确定你是男的?”
“老师傅,我真的是男的。”沈茁苦笑道。
还好不是绝症,他暗暗松了口气,但……怀孕这也太扯了。
沈茁小心翼翼地问:“老师傅,您……会不会看错了?”
老中医切了一声,面色微愠,“小伙子,我这医馆开了几十年,你还是第一个当面质疑的。”
“抱歉,”沈茁自知说错了话,立刻解释,“师傅,我不是怀疑您,只是我真的是男生,怎么会怀孕呢?”
“你不仅怀孕了,我还能诊出你这一胎怀了将近一个月,”老中医最恨被人怀疑医术,干脆一股脑把诊出的结果全说了出来,“你这孩子身子亏空,哪哪都是毛病。”
老中医皱着眉头,叹气道:“诶呀呀,你这身体太差了,这孩子还真顽强,这都能活一个月。”
沈茁有些难堪地扯了扯嘴角,心瞬间就凉了,“老师傅,您确定是一个月?”
“这还能有假?”老师傅再次被质疑,登时便吹胡子瞪眼地说:“你这孩子,我看你是个小年轻脸皮薄才没说出来,你跟你家那位是上个月初二同房的吧。”
上个月初二,孩子怀了将近一个月……
沈茁瞬间就想到了那晚,那是他唯一一次,竟然就……
“能……能打掉吗?”沈茁问。
他脸色苍白,想到这几天肚子时不时的酸痛,还有早上被单上那一摊血,莫名担心起了肚子里的孩子。
“这孩子不好打啊,”老中医沉思片刻,蹙眉道:“这么着吧,我给你推荐个人,是市中心一家私立医院妇产科的医生,明天你直接过去让他给你拍个片。”
“你这情况太特殊了,你身体还这么差,要是好好养身子把孩子生下来兴许是个办法,现在要是流了估计会一尸两命。”
“老师傅,我……我家的条件不太好,”沈茁面露难色,试探着问:“去您朋友那拍片,大概需要多少钱啊?”
“嘿,你当我是号贩子?”老中医又没了笑脸,“我那朋友就喜欢研究你这种‘奇葩’案例,一会我给他打电话,拍片就给你免费了,你出个车马费就成。”
“真……真的?”沈茁不可置信地起身,握住老中医的手连连道谢,“谢谢您,真的谢谢您,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您了……”
“可别,”老中医拂开他的手,转身从柜台里拿了包药塞进沈茁怀里,“这是我平时闲着没事配的安胎药,正好遇上你了,拿回家煮了喝去吧。”
“诶。”
*
出了中医馆,沈茁没立刻回家,而是先在楼下药店买了几个验孕棒。
回了家他关上房门,把暖壶里仅剩的热水都喝了,然后坐在床上开始酝酿尿意。
床上的床单还没来得及换,那摊血像干枯的玫瑰,绽放在纯白的画布上。
沈茁慢慢抚上小腹,他的肚子里竟然有一个小生命,这简直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会是男孩还是女孩呢?
如果是个男孩应该会长得像自己,要是个女孩估计会像……
那天那位。
一想到这个,沈茁刚刚上扬的嘴角瞬间僵住,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也不知道他的长相如何,只知道那是他惹不起的人。
沈茁看着房顶的吊灯,暗黄色的光照着不怎么大的房间。
地是水泥地,桌子是上一个租户淘汰下来的,就连那个折叠椅都是超市买牛奶送的。
他身上只有不到一千块,和一张五万的卡,肚子里揣着个不知道爸爸是谁的孩子。
沈茁不禁苦笑,他竟然又回到了这样苦涩的日子。
拿起手机看了眼日历,沈茁只跟会所经理请了五天假,明天下午就得回去上班了。
早上八点去医院,应该还来得及。
这么胡乱想了一会,沈茁终于有了尿意。
他拉上自家小窗户的窗帘,锁好门,鼓足了勇气脱下裤子。
一共三个验孕棒,沈茁每一个都测了,按照步骤测完,他把验孕棒排成一排放在桌上。
顾及肚子里的孩子,沈茁稳稳当当坐在椅子上等结果。
几分钟后,他眼睁睁看着那三根棒子都慢慢显色,变成了两道杠。
沈茁心如死灰,他竟然……真的怀孕了。
*
“医生,片子里能看出什么吗?”
第二天,沈茁如约去了医院,给他做检查的医生叫韩卓,是个三十出头的青年。
他的头发是全科室最茂密的,脸上带着金丝眼眶,颇有种“斯文败类”的感觉。
“月份太小,b超也只能看到胎囊,”韩卓推了推眼睛,“不过可以确定,你的确怀孕了。”
说着,他眼神下移看向沈茁的私密部位,“你真是个带把的?”
沈茁被这位医生直接的发言吓了一跳,他脸颊发红,羞涩道:“我……我确实是男的。”
韩卓用手指哒哒敲击着桌板,半晌开口问:“年龄多大?最近同房是什么时候?孩子另一个爸能不能过来?”
沈茁一一回答,在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时顿了一下,“孩子……孩子没有另一个爸,我也不知道他在哪。”
听沈茁这么说,韩卓冷哼一声,“一夜情?”
“差不多吧。”沈茁的声音越来越小。
“以后每半个月来我这产检,我会记录你每次产检的数据做医学研究,一会你签个数据公开协议,医院会报销你百分之九十的检查费用。”
“按我开的方子去药店买药,怎么吃都在上面,”韩卓说,“你有先兆流产的迹象,我那老相好给你开安胎药了吗?”
老相好?
沈茁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来简直要惊掉下巴,韩医生跟那个老中医是一对?
“开……开了。”
韩卓嗯了一声,“坚持喝安胎药,你这身子适合中医慢慢调,药喝完了就再去找那老家伙要,坚持喝半个月不能停。”
沈茁点点头,“好。”
出了医院沈茁按照药方开了几盒西药,距离上班时间还有几个小时,这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如果先回家又要多一笔车费,沈茁干脆提前去了会所。
白天会所几乎没什么人,沈茁跟前台要了钥匙,进到了员工休息室。
换上服务生的制服,沈茁坐在椅子上,拿出了那张b超单,借着日光仔细端看了起来。
果然跟韩医生说的一样,宝宝还是个小团子,那么小一个在他的肚子里,还不成人形呢。
沈茁盯着那个小肉团看了许久,突然感觉鼻头发酸,紧跟着眼眶就红了。
直到现在他才对怀孕的事有了实感,真的有一个生命在他的身体里。
自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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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起沈茁就没感受过被爱的滋味,唯一给他爱的姥爷又早早去世了。
他时常感觉自己像浮萍,在世界这个大水池里到处漂,没有一处不是他的家,也没有一处是他的家。
沈茁经常会想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过一辈子究竟算不算有家?
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家吗?
他一个人能活下去就很艰难了,所以从没想过要结婚,更别提有孩子了。
所以他一辈子都会是一个人,是不是也就不能有家了?
在此之前这个答案都充满了悲剧色彩,但今天沈茁看着b超单上那个小小的圆球,悲剧的答案终于迎来了一丝光明。
他有孩子了,有亲人了,两个人的家不论再小再破也算是个家了。
昨天在医馆,他确认怀孕后,问的第一个问题是能不能打掉。
其实不是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只是他自己生活都很勉强,怎么养得起一个孩子呢?
所以沈茁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让孩子生下来跟他一起受苦。
可是……
看着这个小团子,他突然就不忍心了,就算打掉孩子他不会死,他也想留下这个孩子。
那五万要不就留着养孩子吧,沈茁想,他姥爷应该也会希望他先把这钱给宝宝用。
他想得出神,休息室的门却突然被人推开了。
沈茁心里咯噔一下,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被人看到b超单,在门打开的瞬间他用最快的速度把b超单放进了袋子里,然后塞进了更衣柜的夹缝里。
做完这些他才转过身去,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上司——方经理。
“沈茁,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方经理面带笑容,语气温和地问。
休息室的空间并不大,沈茁一转身就对上了方经理的眼睛,他笑了笑回道:“请了这么多天假,我心里过意不去,就提前来打扫打扫卫生。”
方经理的眼神在沈茁身上转了转,带着审视的目光几乎把他从头到脚搜刮了个遍。
沈茁避开方经理的目光,突然感到一阵胆寒。
这个方经理从他入职的第一天,就劝他别做服务生改当坐台少爷,美名其曰“躺着就把钱挣了,轻松”。
但沈茁有自己的坚持,他就是再穷也不会干这个糟践自己。
第一次拒绝后,方经理只是惋惜地摇摇头,可没过几天就又提了这事,直到现在沈茁已经拒绝了方经理不下三次。
这回估计也是要说这事。
方经理笑了笑,“小沈啊,我昨天听小天说,你上个月有天晚上留在会所加班了?”
他把“加班”两个字咬得极重,好像生怕沈茁听不出他的话外音一样。
“哪有的事,”沈茁面色不改,却在暗中握紧了拳头,“小天上个月请了好几天假,估计是记错了。”
“行行行,就当小天是记错了,”方经理也不纠缠,他上前一步拍了拍沈茁的肩,“王总来了,在楼上包间跟人喝酒呢,指名道姓要你过去服务。”
方经理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小年轻,人长得也清秀,可在会所呆的时间长了,也免不了染上了一股俗气。
就连说话的言语间也总是带着情色的意味,“小沈,王总你可还记得,人家回回来都点你伺候,这次可不能再拒绝了。”
说完,不等沈茁反应,方经理就转身走出了休息间。
关门的瞬间,他还不忘叮嘱:“在这干活,衣服扣子不用扣那么严实。”
这话听得沈茁一阵恶寒,可他还不能丢了这工作。
就算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他也得把这个月的工资拿到手。
4. 第 4 章
下午六点,S888包厢。
包厢正中间是一张真皮沙发,沙发上坐着个气度不凡的男人。
他眼窝深邃,眉眼锋利,偏薄的嘴唇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充满了攻击性。
头发被发胶固定住,额前没有一根碎发,修身的黑白西装衬得他精壮的身材更加性感。
林庭安以一种非常放松的姿态坐在主位,面前是半杯Remy Martin白兰地。
今天是亲友局,包厢里氛围很好,大家都很放松。
可唯独林庭安这个组局的兴致缺缺,自打进了包厢就端着酒杯,隔几分钟浅酌一口,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位是个文艺青年。
在场的只有冯尽能跟林庭安说上话,他走过去夺走林庭安手里的杯子,啪嗒往桌子上一放,然后用力把杯子推了出去。
“您可真是个爷,”冯尽一屁股坐在沙发扶手上,勾着林庭安的脖子说:“不是,您老人家耷拉着脸往这一坐,跟个活阎王一样,有心事?”
林庭安嫌弃地推开冯尽的手,啧了一声,“管好你自己。”
“呦呦呦,还管好你自己~”冯尽臭屁地重复了一遍林庭安的话,又贱兮兮地问:“诶,你说实话,是不是家里又催你找女朋友了?”
“还是林岩那小子贼心不死,暗地里搞小动作了?”
冯尽说的这两件事,事事戳林庭安的心窝子,他白了冯尽一眼,骂了句“骚包”。
得,这是真生气了,冯尽跟林庭安是大学认识了,这么多年对他还算了解。
听林庭安这么说,他也不自找没趣,凑巧这时候包厢里进来了几个年轻漂亮的陪酒,冯尽撇撇嘴搂着两个年轻男孩上一边玩去了。
进来的这几个陪酒都长得不错,在会所里谁都知道他们是进来干什么的。
其中一个陪酒长得尤为妖艳,精瘦的腰身像水蛇一样,他穿了件露腰的紧身上衣,连裤子都是紧身的。
就连冯尽这种阅人无数的,见了都忍不住想说句“真骚”。
可惜这小水蛇没看上他,一进门就直奔主位的林庭安去了。
“先生,要不要喝点别的酒。”
小水蛇十分大胆地坐到了林庭安身上,勾引意味十足。
他说的喝点别的酒自然不只是喝酒那么简单,会所每周都有培训,他刚学了一招,用自己的嘴当容器给客人喂酒,听说前几天有个客人一开心,给了一个陪酒两万呢。
可惜,小水蛇这算盘打错了。
林庭安冷哼一声,从喉咙里挤出了个冰冷的“滚”,精壮的大腿猛地向上一抬,小水蛇瞬间弹了出去。
小水蛇直接懵了,他站在原地瑟瑟发抖,生怕把人给得罪了。
这时候冯尽这个和事佬及时凑上来,揪着小水蛇的脖颈就把人带走了。
边走还边说:“你说你没事招惹他干啥?那位有洁癖,今天还心情不好,你找他还不如找我。”
“我……我不知道。”小水蛇吓得声音发抖,他扑进冯尽怀里,揪着男人的衣角说:“帅哥,你帮我求求情,我还想继续在这干呢。”
这几句话把冯尽说得心猿意马,他勾着小水蛇的腰走出了包厢,“那位心大不会放在心上,你现在该考虑的是把我给哄好了。”
“不然我去你们经理那说句话,你这工作可就不保了。”
“别呀,”小水蛇扭着腰,撒娇道:“帅哥,楼上有间空房,我带你去。”
“只是,我一晚上可不便宜。”
“看不起谁呢?”冯尽在小水蛇屁股上狠狠抓了一下,“一晚上给你三万,够不够?”
小水蛇听了立刻笑开了花,可嘴上却还是故作嗔怪,“帅哥,人家隔壁的老总亲个嘴就给两万呢~”
“得,十万够不够买你一晚上?”
冯尽的话消失在走廊尽头,小水蛇的笑声帮他收了个尾。
包厢里的林庭安就没这么开心了,他吩咐服务生重新开了瓶酒,也顾不上什么劳什子品酒礼仪,倒了满满一杯,一口全喝了。
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游遍上半身,林庭安心里发愁,最近不仅生意上不顺,就连他自己的个人感情也被人插了一脚。
高中的时候林庭安就知道自己是个弯的,这事他没想瞒家里一辈子,但自己亲自说出来,和被迫出柜差别可大了去了。
就在几个月前,他那个处处比不上他,又处处要跟他比的表哥林岩在暗地里给他使绊子。
不知道从哪把他高中时候,在学校匿名论坛上发的帖子给翻出来,复印了好几份给他爸妈和爷爷一人发了一份。
那时候他刚发现自己的性取向,怎么可能不迷茫?
病急了只能乱投医,就上学校的匿名论坛上问:【看学弟游泳硬了是不是gay?】
后来还问过:【gay和正常人有什么区别?】【怎么确认自己是不是gay?】【gay怎么做?】
诸如此类的帖子他发了不少,以至于那段时间学校里几乎人人都知道,学校里有个gay。
最让林庭安生气的是,那帖子下面的回复乌烟瘴气的,甚至有人直接问“约不约?”
这玩意是能给他爸妈看的吗?
偏偏林岩那小子不知轻重,几张纸就帮他出柜了。
当然,林庭安也没轻易放过林岩,那家伙估计现在还在国外农场养牛呢。
再说回这事,他爸妈知道他喜欢男人的第一天,那是“哭天抢地”,好像他这辈子就完了一样。
第二天两老人家回过味来,开始疯狂往家里带门当户对的姑娘。
林庭安做人做事有自己的原则,祸害别人的事,他不会昧着良心干。
过了一个礼拜,他爸妈也知道他油盐不进,又另辟蹊径劝他找个男朋友试试,说他没谈过恋爱怎么确定就喜欢男人。
林庭安直言:“我对女的硬不起来。”
爸妈气得不行,当起了甩手掌柜,只是每天都会一个短信催他找男朋友。
林庭安烦啊,每天两眼一睁手机上就弹出一条:【儿子,找没找到男朋友?】
搁谁谁不烦?
终于,在一个月前林庭安受不了了,他吩咐会所的高级经理给他找个了干净的男孩来。
他的要求很简单,年轻干净,无过往情史,必须是个gay。
那天晚上气氛还算好,那男孩看着倒是符合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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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所以那杯端上来的红酒他一滴不剩喝了。
林庭安知道这会所里的酒不能乱喝,尤其是一场情事之前的酒,百分之一百零一里面有助兴的东西。
喝完酒,那男孩接了个电话,然后找个借口出去了。
林庭安没客气,拿起男孩的手机看了眼,只见上面是男孩跟他前男友的对话框。
原来这位早就不干净了,还有个藕断丝连的男朋友。
林庭安火气蹭蹭往上冒,他那十几万早就打到了那男孩的账上,那经理就找了这么个二手货骗他?!
可惜当时药劲已经上来了,他神志不清连自己做了什么都不知道。
只知道第二天早上醒过来,浑身上下哪哪都舒服,床单皱成一团,上面满是粘腻的东西,还有一片血迹。
林庭安就是再不懂,也知道他跟人厮混了一晚。
当天他就让人绑了那男孩,可那人却说那天晚上不是他,林庭安让人带男孩去检查,确认了真的不是他才把人放走。
可他到底把谁给干了?
一想到那片血,林庭安心里就烦躁,他让经理调出了那天的监控,可那监控的位置真是巧妙只拍了他和那男孩的脸,另一位就只有个背影。
这么不清不楚过了一个月,林庭安还时不时想到这事。
尤其今天上午他回家吃饭,饭桌上他爸妈又问他,找没找男朋友。
他摔筷子就走了,临走还留下一句:“一个月前刚睡了一个,要不要带回家给你们看看啊?”
林庭安气啊,他怎么就稀里糊涂把人睡了,这错误太低级,说出去都丢脸。
“林少,您是不是醉了?”一旁的服务生开口提醒,“顶楼您的房间都收拾好了,我送您上去?”
林庭安一看到服务生身上的衣服,就想到了监控里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
他也穿了个这样的制服,只是他瘦的跟干一样,那衣服穿他身上感觉都漏风。
林庭安没接话,摆了摆手,自己开门走出了包厢。
他来这多半是跟朋友聚会,有时候也会去楼上睡一觉放松一下。
可自从出了上个月那事,林庭安就莫名开始抵触在这休息,躺在那张床上,他只要一闭眼就是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他耳边低喘。
那声音不甜腻,反而很清冽,那人的嗓子好像是哑的,叫出来的声音都带着裂痕。
这样的幻听太折磨人,以至于林庭安已经很久没去楼上休息了。
走出包厢,他脚步虚浮顺着走廊往电梯的方向走。
隔壁的包厢闹哄哄,他经过时听到里面淫靡的声音,不禁皱了皱眉。
刚巧,这时有个服务生上来,停在了隔壁包厢的门口。
林庭安上下大量了服务生一眼,心想,这会所里怎么这么多瘦干?
那服务生是个懂事的,朝他微微点头致意,就下定决心般推开包厢门走了进去。
林庭安顿了顿,看到这张瘦削的脸,他的耳边好像又出现了之前那种幻听。
“爽不爽?”
“很……很舒服,呜呜呜我很舒服。”
林庭安:……
舒服为什么哭?
5. 第 5 章
指名道姓要沈茁去的那位王总,是个两年前发家的暴发户。
王总虽然只有四十出头,长得却很着急,看着倒像是五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平日疏于锻炼,身上都是肥肉,大腹便便的样子走几步路就要喘一喘。
沈茁刚推开包厢门,就闻到了里面难闻的味道,他生理性干呕了一下,又很快调整好状态,换上了标志性的笑脸。
包厢里的人不多,包括王总在内只有三个客人,除此之外剩下的四个都是会所的少爷。
其中一个跟沈茁还算熟,正是方经理提到的那个小天。
房间里灯光很暗,正中间的方桌被人移开,铺了张厚毯子在地上,有两个老总已经跟人在角落里玩开了。
只有那位王总坐在沙发上,像是在等什么人,等的人是谁,不言而喻。
沈茁进来时,小天正在给王总倒酒,看清进来的是他,小天的脸色瞬间变了。
“王总,我一个人伺候您还不成,叫别人来干嘛?”小天坐到王总腿上,把酒杯递到他嘴边,“您让他出去吧,我最近新学了调酒,我给您调一杯。”
“上一边去!”王总丝毫不留情面,一把推开小天,骂道:“滚出去,什么东西轮到你替老子做主了?”
小天碰了一鼻子灰,也不敢说话了,放下酒杯灰溜溜地走了。
出了门他嫌弃地甩了甩手,心里默念:刚收了那肥猪几万,赚钱的事不寒碜,就当被狗咬了。
这么想着,小天的心情好了不少,边哼小曲边往休息室走。
沈茁就没那么好运了,自打他进来那道不善的目光就一直在他身上逡巡。
滑腻、猥琐,像是刚炸好的肥肉一样滋滋冒油。
他端着新开的威士忌走到王总身边,刻意回避那道粘腻的眼神,恭恭敬敬倒好了酒,“王总,您的酒。”
说完,他转身要走,意料之中被人握住了手腕。
虽然是服务员,但被客人动手动脚也是常有的事,沈茁每次都能巧妙应对过去。
这次他像往常一样,不着痕迹地抽出手,面带笑容地看着王总说:“王总,您先喝着,我那边还有客人,您有事再叫我。”
“别走啊,”王总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用力一拉把人拽到了怀里,“沈茁,你自己说说你躲我多少次了?这次你以为我会轻易放过你?”
酒气和臭气一起钻进鼻子里,沈茁强忍着才没吐出来,王总抱他抱得紧,恨不得要把他勒死。
那种紧紧箍着的感觉,像是海底的水鬼要拉人下水,沈茁感到无比窒息。
他突然开始慌了,心脏砰砰跳了起来,用力挣扎了几下,发现挣脱不掉,沈茁改了策略耐心劝道:“王总,您知道我只是个服务生,没有额外的服务的。”
“放你娘的屁!”
这话也不知戳到了王总哪根筋,他突然暴怒,青筋跳起,瞪着眼睛把沈茁压到了沙发上,“都这时候了还骗老子?!”
“我听人说你上个月刚跟人上了床,怎么,看不起老子?老子回回来点你,倒杯酒就给你一万,你以为你真值这个价?!”
说着,他手上的动作也没停,粗暴地撕开沈茁的衣服后,肥硕的脑袋就开始在沈茁身上到处拱。
沈茁心里咯噔一下,他顿感心累,什么倒杯酒就一万,自打来这工作他除了基础工资,根本没收到一分钱的小费。
看来这钱都被方经理吞了,怪不得,怪不得方经理总是撺掇他来接客。
“王总,我没跟别人上床,”沈茁推开油腻腻的脑袋,急促喘息道:“我也没收你的钱,你的钱都在方经理那,我……”
没等他把话说完,王总的巴掌就打了下来。
沈茁眼疾手快,侧头躲了一下,虽然躲过了那结结实实的一巴掌,但左侧脸颊还是被刮了一下,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红痕。
“只要你跟了我,你想要多少钱我都给。”
王总精虫上脑,哪管沈茁说什么,急吼吼脱掉上衣,按住沈茁的脖子就要脱他的裤子。
动作间,那坨啤酒肚刚好压在他的肚子上,沈茁担心压到孩子,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手脚并用把身上的人推了出去。
推开人他来不及整理衣服,抬腿就跑。
却在经过门口时,被人从后面抓着头发拽了回来,沈茁头皮一疼,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拉他的人正是跟王总一起来的男人,那人看着年龄不大,长得像个瘦猴,尖嘴猴腮看着就很精明的样子。
“王总,您这也太温柔了,”瘦猴笑嘻嘻地扶起王总,奉承道:“要不我和马三帮您架住那小子,您想怎么玩都行,准保他跑不了。”
说话间,那个叫马三也提起裤子走了过来,“王……王总,都是您一句话的事,我……我们都听您的。”
“好……好!”王总像是块掉在地上的肥肉,被人重新抬到了沙发上,他一脸怒气指着沈茁说:“把他给我绑起来,老子玩完了就给你们玩。”
“得嘞。”
一旁的沈茁脸色煞白,他用手捂着肚子,感觉小腹处似乎又传来了丝丝疼痛。
那三人说的话一点点蹦进耳朵里,沈茁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快点逃出去。
在这工作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沈茁不止一次见到有人被担架抬着出去。
偶尔跟同事聊八卦,也听他们说起过,这里有的客人非常变态,不把人玩坏了不罢休,不论他们把人折磨成什么样,事后赔点钱也就没人追究了。
沈茁撑着地板跌跌撞撞爬了起来,他倒是不在乎自己的生死,但现在他有了孩子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有了要守护的人,这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
一个对未来没期望的人,或许不会在乎自己的□□如何破败,但一个重燃希望的人,绝对不会允许任何人浇灭他的希望。
沈茁双腿发抖,直起身体跟对面的三人对峙。
他瞥了一眼角落里瑟瑟发抖的三个男孩,在这里人人自危,谁都怕丢了工作,沈茁不指望他们能帮自己。
他握紧拳头,目光落在了斜前方不远处的酒瓶上。
“那小子要动家伙!”不知谁突然喊了一声。
尖锐的声音响彻整个包厢,话音未落沈茁就用生平最快的速度抄起了脚边的酒瓶,酒瓶里还有不到三分之一的酒水。
他随手一扬,对面那三人纷纷侧开了头,趁着这功夫沈茁将酒瓶重重砸向了沙发上的那坨肉,然后头也不回跑了出去。
会所的走廊铺着柔软的红地毯,沈茁踩着漆黑的皮鞋跑在上面。
他感觉自己的心在猛烈地跳动,这种不计后果的感觉真的很爽,他好像找到了丢失很久的生命力。
人人都说年少轻狂,但自打出生起沈茁就没有过这样的时候。
他脑子里想的永远都是如何活下去,怎么吃饱饭,不让自己饿死在第二天的清晨。
但现在奔跑起来,他的胸腔和大脑在共鸣,他是一个人却又不只是一个人!
下了一楼,沈茁好巧不巧撞到了方经理,他冷静下来朝方经理走了过去。
“沈茁?”方经理面带微笑,露出了狐狸一样精明的眼神,“怎么样,跟王总玩得好不好?”
此时此刻,沈茁本就宽松的工作服松松散散挂在身上,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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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怎么看不出来他经历了什么?
沈茁冷着脸,解开半挂着的领带,抽出来砸到了方经理身上。
“我不干了!”他说。
“沈茁!”方经理厉声道,他在这干了这么长时间,还没人敢这么对他,他恶狠狠地说:“你以为这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
“方经理,你私吞客人给我的小费,你应该知道这事让上面知道的话,你会面临什么吧?”沈茁沉静道。
这家顶级会所之所以会有这么多年轻优秀的员工,前仆后继地来这工作,就是因为管理制度严格,别的另说,单说工资和小费,上面明文规定必须实打实进到员工的口袋。
方经理私吞小费,只要沈茁举报上去,他必然会丢掉工作。
“沈茁……”方经理咬牙切齿,半晌才吐出个“滚”字。
怕楼上那三人追下来,沈茁无意再跟方经理纠缠,迈开步子快速离开了会所。
刚走了没一条街,沈茁就听到有人在身后叫他。
转过身,沈茁看到小天拎着一袋东西跑了过来,边跑边说:“沈茁,你可真牛!”
沈茁刚刚热血上头,现在那股冲劲慢慢褪去,身体和情绪都后知后觉开始发疼。
他停下脚步,等小天过来。
“给你,我在休息室看到的,”小天把手里的袋子递给他,“这里面的东西应该是你的吧?”
沈茁接过袋子,里面是他刚做的b超单,还有换下来的衣服。
b超单……
沈茁心里咯噔一下,他下意识看向小天。
“我可没看你的东西嗷,”小天连连摆手,有些愧疚地说:“之前我不小心把你进了客房的事跟方经理说了,我是一时嘴快,真不是故意的。”
“沈茁,听说你刚才把那猪头给打了?”小天一脸兴奋,语气里不自觉带了些崇拜,“咱们这儿的客人我最讨厌他了,你把他打了我可太开心了!”
沈茁略带苦涩地笑了笑,“谢谢你小天,我辞职了以后就不在这工作了,你也不用跟我道歉,就算你不说方经理今天还是会让我去招待的。”
“辞职了也好,你纯干素的在这也赚不了多少钱,还不去找个普通的工作。”
“行了,那我就先回去了。”
“嗯。”
沈茁看着小天远去的背影,心里的情绪竟意外地平复了下来,他说得没错,比起在这当个服务生还不如找个正常的工作。
抬手摸了摸肚子,沈茁的脸上渐渐浮现一抹温柔的笑。
经过这么一遭,沈茁最担心的是肚子里的宝宝,他立刻坐地铁回了家,想把老中医给他的安胎药熬了喝掉。
现在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京都最偏远的城郊只有景色是比市区美的。
楼下的小摊摆了一长排,煎饼果子、桂花糕、烤冷面、蒸鸡蛋……
各种香味混在一起,沈茁闻着突然就饿了,他在离家最近的摊位买了袋馄饨,拎着馄饨上了楼。
在这住了这么长时间,沈茁对这些小摊多多少少有些了解,他知道卖馄饨的老板是个洁癖,不仅摊位干干净净,就连用料也是最新鲜的。
这样的东西,孕夫吃了应该没问题。
直到回家前,沈茁的心情都是好的,他虽然丢了工作,但却感觉无比解脱。
可这种解脱感,在看到自家敞开的门时,瞬间被一种不祥的预感取代了。
沈茁的心里升腾起一股恐惧。
他每次出门都一定会锁好房门,绝对不会这样大咧咧地开着门就离开。
攥着袋子的手紧了紧,沈茁有种预感,今天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6. 第 6 章
沈茁轻手轻脚走到门口,将自己藏在门后,用手指轻轻推了推门,确保自己能看到屋内的情况。
老旧的房门发出一道微小的“滋啦”声,他借着残存的日光,看到自己的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
那几包牛皮纸包着的中药被人撕开,撒了一地,满屋都是中药味。
就连垃圾桶也没能幸免,白色的纸团和塑料包装也被翻了出来。
那张本就不大的铁床上躺了个人,那人一只手抱着酒瓶子,另一只手握着沈茁的白衬衫,在身下做着不雅的动作。
沈茁看清了那人的脸,正是他隔壁的酒鬼。
一股恶寒打心底升起,沈茁突然觉得有些可笑,一天之内他竟然两次遇到这种事,这算什么?
老天觉得他之前的人生不够苦,所以要再加点猛料吗?
屋里那人显然没把房子的主人放在眼里,他的动作越来越大,甚至没有控制声音,淫靡的声音清晰地传到了沈茁的耳朵里。
他咽了咽口水,深吸一口气慢慢向后退了一步,将自己整个人都隐匿在了门后。
如果是在以前,哪怕是在昨天之前他还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沈茁也有勇气冲进去把那个酒鬼赶出自己家。
可现在他不得不考虑自己的身体,他要排除一切可能伤害到肚子里孩子的危险因素。
一定是房东藏了备用钥匙,所以这人才能这么轻松打开他家里的门。
沈茁在心里连连叹息,他侧头看着夕阳下的街景,京都是多么繁华的地方啊,可这里却完全是灰色调的,夕阳落幕后,唯一的色彩都消失殆尽。
这样的地方也住着几个孩子,大多是还在上幼儿园的年龄,这旁边有一家政府扶持建设的幼儿园,沈茁曾经路过那里,看着里面的孩子就好像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
他们穿着廉价的衣服,在雨后泥泞不堪的地面上蹦蹦跳跳,幼儿园里没什么新鲜的设备,里面的孩子却好像一点烦恼都没有,每天乐呵呵的。
想着,沈茁的心突然一紧,从前他没考虑过,但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出生在这样的地方,他的人生也不应该继续消耗在这里。
从前贪图安稳找到住的地方就轻易不会搬走,但现在沈茁满脑子都是离开,这里的人这里发生的事,从前的工作和居所,无一不让他感到厌烦。
他的肚子里有了新的生命,他自己也需要新的生活。
筒子楼就像是上世纪遗留下的旧物,没有智能锁和高科技,每一户用的还都是最传统的锁头。
沈茁看着房门上的挂锁,心里已经有了打算,他的大脑飞速思考,只用了一分钟就做出了决定。
紧紧握住手里的袋子,他用最快的速度关上了房门,抓住挂锁旋转再扣上,动作一气呵成。
自从发现自己在被酒鬼偷窥,沈茁就把房间唯一的窗户封了个严严实实,他宁可不开窗也要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里面的人一时半会是出不来的。
沈茁关门的声音不小,里面的人也很快恢复了神志,跳下床边拍门边叫骂。
咚咚咚的拍门声像晴天的惊雷,让本就不安静的小区更加吵闹。
可沈茁却突然有种做了坏事后隐秘的欣喜感,他掏出兜里的钥匙插到了门锁上,拎着馄饨下了楼。
他不知道要去哪,但是很开心。
不知道以后怎么养孩子,但是很开心。
不知道以后的人生如何,但是太特么开心了!
对沈茁来说,这是前所未有的自由的感觉。
他一直走一直走,左手拿着已经凉掉的吃食,右手稳稳护着肚子。
想到房间里为数不多的家当和身份证件,想到自己今晚可能就会露宿街头,想到一天内他同时失去了工作和住的地方。
沈茁却没有一丁点的孤独感,因为他的全家他的一切都在他身上。
天彻底黑下来时,沈茁才终于冷静下来,他先是给隔壁的热心大姐打了个电话,拜托她帮自己把衣柜里用袋子装着的身份证件拿出来收好。
然后又打给房东,简单交代了事情的经过,提出要退租,房东也知道自己儿子是怎样恶劣的人,违约金也不要了只说叫沈茁赶紧搬走,别再回来。
最后他去了中医馆,千恩万谢又在老中医那拿了几包药。
处理好这些,沈茁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他随便找了个长椅坐下。
在路灯下,匆匆吃掉了已经坨成片汤的馄饨。
现在正是蚊虫多的时候,没一会沈茁身上就多了几个大包,他看着头顶的光不知该何去何从。
想来想去,在京都他能求助的似乎只有那一个人。
那是他之前在酒店工作时认识的朋友孟也,孟也只比他大了三岁,阅历却比他丰富多了。
一年多前他初入社会,做起事来毛手毛脚的,全靠孟也帮他说好话才少挨了些训。
思忖良久,沈茁拨通了孟也的电话,很快电话就被接通了。
“沈茁,你怎么想着找我了?”孟也的声音有些尖锐,听起来很兴奋的样子。
“孟哥,那个……”沈茁支吾了半天,不好意思地说:“你能不能收留我几天?”
“诶呀诶呀,都说了不用叫我哥,把我叫老了!”孟也的语气愈加兴奋,“你终于想通要过来跟我一起住了?太好了,你等着我把地址发给你!”
*
沈茁没想到孟也竟然在一年内,从几环外搬到了市中心。
他下了车按照地址找到了那处高档小区,还没进小区就看到对面飞奔过来一个人。
那人穿着宽大的白背心和黑色的短裤,踩着一双拖鞋踢踏踢踏就过来了。
那样子有点像刚学会走路的企鹅,着实可爱。
“小沈,沈茁,你怎么现在才联系我!”孟也扑过来抱住沈茁,亲昵地用脸蹭了蹭他的肩。
沈茁还没反应过来,孟也突然松开他,生气地跺了下脚,“哼!当初你辞职的时候,说好了常联系的,可你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
“我等了一天,等了两天,等得花都谢了你也没给我打电话,本来我想给你打的,但是想一想那也太没骨气了,我就一直等,就等着你今天打给我呢!”
孟也抱着胳膊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但话尾上扬的语调却暴露了他心情不错。
沈茁知道他没真的生气,他一直没给孟也打电话是真的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
大概是缺少正常家庭教育的原因,他似乎不怎么懂得该如何社交,也不懂该怎么在没有任何事情的时候,去找一个人闲聊。
聊什么呢?
沈茁自己都觉得自己的生活枯燥又乏味,别人肯定也不会喜欢听的。
“对不起啊,”沈茁愧疚地说,“不好意思这么晚来打扰你,因为我租的房子突然……”
“诶呀,解释那么多干嘛,”孟也打断道,“你就一直在我这住,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一路上孟也就像只小麻雀,一会问沈茁怎么瘦了,一会又问他现在在哪工作,刨根问底恨不得把他这几个月做了什么全问出来。
小区里绿化很好,也很安静,孟也家就在靠近小区门口那一栋。
“我家大吧?”
进了屋,孟也找了双新拖鞋给沈茁,又去冰箱拿了瓶矿泉水给他,两人坐在沙发上开始聊天。
“是不是很惊讶,我之前还住在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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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现在我这条小鱼怎么就一跃龙门,住在这么高档的小区了?”孟也亮着眼睛,神秘兮兮地问。
他身上好像总是有种浇不灭的生命力,这是沈茁最羡慕的。
“涨工资了?”沈茁猜道。
“我那点工资,再怎么涨也买不起这小区的一个厕所,”孟也道,“就知道你猜不出来。”
“你记得我之前有个男朋友吧?”
“记得,好像叫冯……冯什么来着?”沈茁有点拿不准。
他记得那时候孟也的男朋友每天都接他上下班,每中午也会让人送盒饭过来,酒店的员工从上到下就没有不羡慕孟也的。
“冯尽,”孟也的语调降了下来,他收起笑容,气愤又带着些许落寞地说:“我跟他分手了,他送了我套房,就是这套。”
“沈茁,你说我是不是赚了?”孟也挤出一抹笑容,自嘲道:“要不是傍上他,我这辈子也买不起这套房。”
“孟哥……”
沈茁就算情商再低,也看得出孟也心情不佳,他不懂怎么安慰人,只好学着电视里那样,把自己的手覆盖在孟也的手上。
曾经两人在小阁楼里谈心,孟也跟沈茁提到过冯尽,那时候孟也满面春风说自己找到了最最最喜欢的人。
他说看来有钱人也不都花心,说冯尽跟他之前的对象都不一样。
沈茁第一次知道男人还能跟男人在一起,就是从孟也的口中。
只是没想到一年之后,孟也分手了,他这个从来没谈过恋爱的却有了孩子。
这世界还真是奇妙,沈茁不由感叹,一年的时间足以发生太多的事情。
“不提那个渣男了,”孟也忿忿开口,他看了眼沈茁手里的矿泉水,“你不喜欢喝水的话,我那还有酒和咖啡。”
“不用了,谢谢。”沈茁连连摆手,手里的矿泉水冰冰凉凉的,他怀着宝宝还是少喝为妙,咖啡和酒就更不能喝了。
“那么客气干嘛,”孟也喃喃道,“你就放心在我这住着,又不叫你付房租。”
两人这么一来一回聊了几句,也算是熟络了起来,就连沈茁这个慢热的也逐渐打开了话匣子。
孟也是个实打实的e人,自打沈茁走了他就没几个交心的朋友,好不容易抓到个人陪自己,他兴奋得像峨眉山的猴子。
得知沈茁已经吃完了晚饭,他兴致冲冲说要跟沈茁夜聊,硬把沈茁拉进了自己的被窝,两人并排躺着说话。
“沈茁,我跟你说别相信有钱人,越有钱的越不能相信,要图就图钱,千万别图感情,不然准没咱们好果子吃!”
孟也说了一堆怨词詈语,沈茁安安静静听着,心里却在想别的事情。
他打算把自己怀孕的事告诉孟也,却不知该怎么开口。
孟也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为人最重感情,是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那种人。
可尽管如此,沈茁还是害怕,如果孟也知道他怀孕了,会如何看他,会不会觉得他是个畸形的人,是个怪物?
会不会就此他连唯一的朋友也要失去了……
沈茁想得出神,完全没注意到身旁的人絮絮叨叨下了床。
孟也说了半天突然口渴,想起了那瓶矿泉水,于是摸着黑去了客厅。
几分钟后,客厅传来了一阵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孟也张大了嘴,手里拿着个袋子,从客厅跑回卧室,啪一下按开了灯,瞪大了眼睛说:“谁怀孕了?沈茁你怀孕了?!”
???
沈茁也惊呆了,他震惊于孟也的脑回路。
这个男人究竟是为什么,一下子就认定了怀孕的是自己,一个男人?!
7. 第 7 章
“所以你的意思是,一晚上就中了?”孟也惊呼,“你男人也太厉害了吧!”
沈茁被说得双脸通红,他捂住脸羞赧到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要是能怀孕就好了,”孟也语气遗憾,小声嘟囔:“我要是能怀孕,我就要那个死渣男好看!”
“我就先留下点线索,再带着孩子跑,就跟那灰姑娘一样,让冯渣男拎着我的水晶鞋来追我。”
孟也几句话就编了个故事,说完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抓着沈茁的手兴奋地说:“你袋子里那几袋药是不是传说中的安胎药,要不我现在给你煮了喝?”
“不用,”沈茁心里有种说出上来的感动,他拉住孟也欢脱的手,“孟哥,那个我明天自己煮就行,现在太晚了咱们睡觉吧。”
“对对对,你怀孕了得好好休息。”
孟也一个翻身下床,关掉了卧室的灯,重新返回床上对沈茁说:“我能当你孩子的干爹吗?”
“当然可以。”
沈茁在黑暗中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这个人没那么多讲究,孟也帮了他很多,让孩子认他当干爹是应该的。
“小宝宝,你要快快长大,长大了干爹陪你玩。”
孟也小心翼翼伸出手,碰了一下沈茁的肚子,他没敢上手摸,听说孕妇的肚子摸不得,尤其不能转着圈摸,不然孩子容易脐带绕颈。
沈茁笑了笑,心里升腾起一股温暖,“晚安,孟哥。”
“晚安。”
孟也家的床格外柔软,沈茁很久没睡过这么软的床了,以至于他久久未能入睡。
睡不着的原因不只这个,沈茁侧身躺着耳边是孟也平稳的呼吸声,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感受到真正的安定。
从前他是有些逃避社交的,大概是小时候吃百家饭的缘故,沈茁经常撞到有人在背后说他,说他如何悲惨、何其不幸。
所以他从小就知道,人都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见不同的人总有不同的话说。
透析这些后,沈茁总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带着虚伪,他讨厌虚伪,所以厌烦社交。
但是孟也是真诚的,沈茁能感受到。
他再次抚上自己的小腹,现在他的肚子还是扁平的,一点不像有了宝宝的样子。
一想到那么小小的一个胚胎,以后会越来越大,然后从他的肚子里出来,长成一个大人,沈茁就激动得难以言喻。
这是上天送给他最好的礼物,他一定一定要保护好。
*
第二天,沈茁睡到了日上三竿才醒。
起来的时候,孟也已经买了早餐回来,又非常贴心地把早餐放到了床边,沈茁刚醒就被喂了一口粥。
不等他反应,孟也就一口接着一口把一碗粥都喂完了。
“我已经很久没工作了,”孟也说,“也挺久没跟人说话聊天了,你就住在我这吧,别另外找房子了。”
“会不会太麻烦你了,”沈茁心里很过意不去,他没办法一下子就承受这么热烈的亲昵,“孟哥,你对我太好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
“我对别人好不是为了图回报的,”孟也拿起一个鲜肉包塞进沈茁嘴里,“快吃,那药我按照上面的方法给你煮好了,吃完包子你把药喝了。”
沈茁被孟也的动作吓了一跳,他就着孟也的手咬了一大口包子,两侧的脸颊瞬间鼓了起来,快速嚼了几口,含糊不清地说:“好,谢谢。”
“啊啊啊啊,你这样像个小仓鼠,好可爱!”
孟也被萌化了,他托起沈茁的脸狠狠揉搓了几下,“沈茁,要不咱俩凑合凑合一起过日子吧。”
沈茁:“啊……啊?”
“你是1还是0?”孟也煞有介事地问,下一秒他一拍脑袋,边摇头边可惜地说:“你看我这脑袋,你都怀孕了,肯定是0啊。”
“完蛋了,撞号了,太可惜了太可惜了!”
沈茁脑子还没转过来,他对两个男人之间的事实在不怎么了解,唯一的经验就是那个不怎么愉快的晚上,那场艰涩又痛苦的情事。
他突然想到了那个男人,他宝宝的另一个爸爸。
那个人身材很好,那时候他好像摸到了那人的腹肌,有好几块呢!
就是……就是那人的技术太差了。
那种刻入骨髓的痛楚,哪怕是现在想起,沈茁依旧胆战心惊。
“你脸怎么红了?”孟也突然提高了音量。
“我没有!”沈茁下意识反驳,立刻捂住了脸,“我没脸红,我什么都没想。”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想男人了?”
沈茁太古板了,明明才十八岁却跟个迂腐的老学究一样,孟也好不容易抓到他的小辫子,自然不能轻易放过。
“快说,是不是想孩子他爹了?”
孟也猎豹一样扑过去,把沈茁压在床上,去挠他的痒痒。
“哈哈哈哈哈哈,没有,”沈茁一身痒痒肉,孟也不论碰他哪他都会一嘚嗦,“孟哥,哈哈哈哈,你……你饶了我吧,我肚子都笑疼了。”
“放了你了,”一听沈茁说肚子疼,孟也立刻停下了动作,“差点忘了你肚子里还有宝宝呢。”
冷不丁这么一闹,沈茁的心情好了不少,他气喘吁吁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
剧烈的动作让他的胸腔大幅度起伏着,额上的汗珠打湿头发,几缕乌黑贴在脸上,天生冷白的皮肤逐渐变得红润,就连嘴唇也由淡粉转为了朱红。
跟孟也不同,沈茁的长相很清淡,并不艳丽。
他长久处在孤寂中,独来独往不喜与人交流,时间长了周身的气质也跟着变得清淡。
现下突然有了人味,就像干瘪的葡萄干突然变成了水灵灵的葡萄粒一样,灿然耀眼。
“孟哥,”沈茁爬起来,咽了咽口水,“要不我当1,你当0,咱们一起过日子吧。”
“诶呦!”孟也的音调又高了几个度,他眉头挑得老高,用狐疑的眼神上下打量了沈茁几下。
“我费劲巴力伺候你,你却想着反攻我?”
孟也气得头发都竖了起来,嘴不留情讥讽道:“就你这小身板,一碰一激灵,天生当0的料,还想着反攻?!”
“吃你的饭吧,”孟也气呼呼地走了,边走边絮叨:“孩子都揣肚子里了,还真敢想。”
沈茁坐在床上摸了摸鼻子,他不懂为什么孟也反应这么大。
明明昨天晚上是孟也自己说,做上面那个很累、又辛苦的,怎么现在反而生气了呢?
想不明白的事,沈茁干脆不想了。
吃完饭喝了药,他跟孟也打声招呼,就出了门。
他的身份证件还有那张银行卡,都在隔壁大姐那存着,大姐是个好人但拖得越久事情越多,还是得赶紧把东西取回来。
“小沈,好端端的你怎么突然就搬走了呢?”
隔壁大姐递给他一个灰蓝色的布袋,交代道:“你的东西都在这里面,身份证啥的我都放小夹层里了。”
“你是不知道昨天你那屋有多闹腾,整栋楼都没睡好,”隔壁大姐凑过来,小声对沈茁说:“你那房东打他儿子,打了一晚上。”
“没影响您休息吧?”沈茁问。
“没事,”大姐摆摆手,“咱这小区有哪天是安静的,那死小子是啥人品?他被打了,我就是听一晚上,不睡觉都开心。”
“真的麻烦您了。”
沈茁听大姐这么说,心里的愧疚消了不少,他接过自己的行李,临走的时候飞快往大姐怀里塞了几百块钱,然后小跑着下了楼。
大姐在后面叫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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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回头只是摇了摇手,示意大姐回去。
沈茁挺开心的,这是他身上仅剩的几百块钱,全都给大姐了。
大姐平时没少照顾他,人心最可贵,几百块买一个人全心全意的关照,这买卖可太值了。
孟也没有工作,沈茁自己也没有,两个失业的人手里也没多少存款。
沈茁想起了那张卡,五万够用一段时间了,他打算先取几百出来。
现在孩子月份小,他尽快找个工作也能干几个月,到时候攒点钱就好周转了。
取钱的路上沈茁心情颇好,他盘算着一会买点鸡翅回家,晚上他露一手给孟也做个蒜香鸡翅。
几百块金额不大,沈茁直接进了自动取款机,输入了要取的金额后,他站在原地等着ATM机吐钱出来。
等了一会,屏幕突然弹出了一个文字框,显示操作错误。
沈茁蹙起了眉,把卡抽出来又试了几次,但每次都弹出了相同的文本框。
兴许是ATM机里的余额不足了,沈茁没想太多,转身进了银行去柜台取钱。
“取八百,谢谢。”
柜员拿走银行卡和填好的单子,一番操作后,柜员猛地抬起头,捏住柜台对讲机的麦克风,语气不善道:“你这张卡只有五百,你要取多少?”
“五百?”沈茁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他腾一下站起来,凑近中间的格挡玻璃,焦急道:“您是不是看错了,我这卡里有五万,您再帮我看看行吗?”
柜员瘪了瘪嘴,应付式点了几下键盘,不耐烦道:“只有五百,你要取多少?”
“不可能!”沈茁双手撑在玻璃上,恨不得自己钻进去看看卡里到底有多少钱,“你是不是看错了,我这里真的有五万块钱。”
“先生,我在这工作这么久从来没看错过,”柜员翻了个白眼,“您这卡里就五百,您自己卡里有多少钱不知道吗?”
沈茁的脸唰一下白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那个年轻的男孩骗了他!
那天他被迫承受一整晚来自另一个男人的侵占,只为了这五万,可到头来他却连五万都没有!
“抱歉。”沈茁声音颤抖,浑噩地拿回了那张卡。
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听到柜员小声嘟囔了句:“什么人啊,跑银行来骗钱了。”
沈茁脑子嗡一下,瞬间变成了空白。
周围嘈杂的人声逐渐变小,他的世界像被抽了真空,没有声音只有自己沉重的呼吸。
骗?
沈茁突然想笑,呵,他的人生还真是个笑话。
为了钱被人上了一晚,疼到要死也忍着,明明那么难受却还要假装开心,明明那么想跑却硬生生把自己钉在了床上。
就为了那五万。
就为了五万。
他是穷但也不是没有尊严,就算是小时候他吃了邻居家的饭,也会在第二天主动帮邻居干活,就为了不被人说是白吃饭的。
可现在他却被人白干了一晚上,他一个男人还因此有了孩子。
这不是老天在戏弄他是什么?!
沈茁行尸走肉般走在大街上,痛苦在身体里蔓延,麻木到双腿发软。
他扶着路边的柳树,狠狠抓着胸口的衣服。
眼泪瞬间决堤,顺着脸颊啪嗒啪嗒地流。
沈茁怔怔看着面前的土地,他知道没有这五万,他是生不下这个孩子的。
医院虽然免去了一部分产检费用,但是因为他情况特殊,每个月检查加吃药也要千八百。
孩子生下来的尿不湿,婴儿用品,奶粉都是不小的费用。
他也不能真的一直住在孟也家,总是麻烦别人。
他……养不起。
以前将将养得起自己,现在多了个孩子,就两个都养不起了。
8. 第 8 章
沈茁回到家的时候,孟也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面前的茶几上摆了一堆零食,他靠在沙发上手里抱着iPad刷短视频,嘴里嗑瓜子的动作一直没停过,偶尔抬头看一眼电视,没几秒又迅速低下头继续看手里的iPad。
孟也是个很会享受的人,能躺着他绝不站着,能轻轻松松挣钱就绝不让自己累着。
虽然现在他没什么存款,但是有套价值不菲的房子,就足够让他放下心来摆烂了。
人活一辈子,都是有苦又有甜,他跟冯尽在一起的时候受了那么多苦,现在的甜也是他应得的。
沈茁站在门口看着沙发上笑个不停的人,心情颇为复杂。
他纠结了一路该怎么跟孟也说,他今天晚上做不了鸡翅了,他卡里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五百还不够他这个月最基本的开销。
“你回来啦!”
孟也吐掉嘴里的瓜子皮,动作利落地从沙发上跳下来,飞快在iPad上点了几下,走到沈茁身边。
“你看我在网上找个好几个胎教的小视频,”孟也兴致勃勃地说,“以后你每天早上都听一听,网上说这样能锻炼宝宝的大脑。”
“他现在还是个胚胎呢,”沈茁苦笑,“昨天你不是看了b超单,孩子只有小圆球那么大。”
“哦,”孟也嘴角耷拉下来,失落地把iPad扔回沙发上,“那等宝宝长大点再说吧。”
“鸡翅呢,鸡翅呢?”不等沈茁开口,孟也又围在他身边问:“小沈,说好了给我做好吃的呢。”
“额……”沈茁一时哑口,焦急中随口扯了个谎,“那个,楼下超市的鸡翅卖光了。”
他眼神闪躲,不敢跟孟也对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沈茁现在可真算得上是身无分文了,他现在脑子乱成一团,根本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父母死了,“卖身”的钱也没了,工作丢了,还差点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肚子里还有个小的,现在才那么大一点,他就要操心孩子未来几年乃至十几年的生活。
生活这口巨大的锅压在身上,沈茁感到阵阵窒息,他喘不上气,也看不到自己的未来。
“你骗人!”
孟也凑过去跟沈茁对视,他一脸严肃用探究的眼神看着沈茁,“我刚才去买零食的时候,看楼下超市有那么多鸡翅呢,我想着你说要买我就没买。”
“发生什么事了?”孟也拉着沈茁到沙发上坐下,“你不是说要去取钱,没取出来?”
沈茁的嘴唇动了动,犹豫了一会,说:“我……我那张卡丢了,现在身上只有五百块钱了。”
他出门前只说自己存了五万块钱,打算取出来一部分,孟也并不知道他那五万是哪来的。
不知怎的,沈茁就是不希望孟也知道他那所谓的五万是怎么来的,十八年里他经历了那么多,按理说心早就麻木了,又怎么会在意别人怎么看他呢?
可面对孟也,沈茁偏偏不想暴露自己不堪的一面。
从小到大他都没什么朋友,一方面是他自己性格孤僻,另一方面则是他家庭的原因,导致很多小朋友不愿意跟他玩。
跟孟也在金嘉酒店认识的时候,他们两人的境遇是差不多的,所以沈茁没什么心理压力就跟孟也成为了朋友。
但现在,孟也的生活越来越好,他不想再把他拉回到泥里。
如果可以,沈茁希望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糟糕地活着。
“什么?!”孟也惊呼,“那怎么办,你身上真的就剩五百了?”
“嗯,”沈茁点点头,扯出一抹生硬的笑容,“没关系,我现在还能工作,抓紧找到工作就好了。”
“好个屁,”孟也厉声道:“你现在找工作,一个月顶多就五千多,这还是情况好的时候,少的话只有三千左右。”
“你产检多少钱,每个月吃药多少钱,你喝的中药医生还能一直免费给你开?你自己算算够不够。”
孟也的话每个字都深深扎进了沈茁的心里,没错就算他现在开始工作,也不够应对他这个孕夫最基本的生活开销。
“要不我把孩子打掉吧。”
沈茁说这话的时候心都在滴血,生或死他并不在乎,只是这个孩子是他这一生唯一的亲人,他们密不可分,他用自己的血肉滋养了这个孩子这么长时间,却要因为生活的捉弄而放弃。
放弃了,他就再也不会拥有真正的家了。
“你想什么呢?”见沈茁一脸悲伤,孟也也跟着着急,他掰过沈茁的身体,替他擦掉脸上眼泪,“不是还有我吗,至于到打掉孩子的地步?”
“你跟我非亲非故,没必要因为我影响你的生活,”沈茁拍掉孟也的手,侧过身体不敢看他的眼睛,“你自己还要生活。”
“我乐意帮你,你管得着吗?”
孟也绕到沙发另一边,走到沈茁身旁蹲下,仰头看着他红红的眼睛,“不是说了我前男友有钱,我说我没存款又不是真的没存款。”
“说好了我要当干爹的,这孩子可就有我一份了,我给孩子花点钱也是应该的。”
他强制把沈茁拽到卧室,然后把人塞进被子里,叮嘱道:“你现在的任务就是睡觉,我也不用你给我做好吃的了,等你睡一觉醒了,保准你能看到一大摞真金白银。”
说完孟也转身要走,沈茁抓着柔软的被子,心里有种说不上的滋味,有开心也有愧疚,更多的是感动和惶恐。
他伸手抓住孟也纤细的手腕,感激地说了句:“谢谢。”
孟也怔了一下,他没回头而是不在意地抽回手,摆了摆说:“客气什么,以后别忘了让孩子孝敬我。”
“好。”
沈茁靠在床头握紧了拳头,鼻头猛地发酸,眼泪不受控地往下流。
在这一刻,他这条平淡又充满杂质的小河,才终于完全接纳了这片名为孟也的落叶,在他的河水上飘荡流淌。
沈茁不信真情,也不相信有人会愿意释放自己全部的善意去对待一个陌生人,尤其是利益至上的成年人。
但他不可否认,这世上就是有这样的人存在,他们热情如最灿烈的朝阳,毫不吝啬去照亮别人灰暗的人生。
孟也就是这样的人,沈茁突然感觉老天也没有那么绝情,至少还有孟也。
还好有孟也。
*
走出卧室,孟也轻轻关上房门。
门关上的瞬间,他脸上的轻松的表情立刻被愁云取代。
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孟也掏出手机打开各种支付软件,全都搜刮一遍,也就只剩下了一千多的存款。
客厅的电视上还放着没营养的搞笑综艺,里面传来阵阵大笑声,平日里很有感染力的声音,现在却嘈杂不已。
孟也听了顿感心烦,他走过去关掉电视,重新坐回到沙发上,慢慢在心里盘算如何兑现刚刚“一大摞真金白银”的诺言。
他跟冯尽在一起的时候,冯尽的确给了他很多钱,算下来大概一百万左右。
那个时候孟也跟仓鼠一样,一点钱也不舍得花,全都存到了卡里。
或许每个穷怕了的人,都会格外珍惜每一分钱,孟也也很享受存钱的过程,卡里的每一分钱都是保障,不让他再过穷日子的保障。
可后来跟冯尽分手,他也不知怎么了,突然就觉得人活一世就该及时行乐,存那么多钱不花,要留到什么时候呢?
留到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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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出去旅游都走不动路,吃美食大餐都吃不出新鲜味了。
想通之后他就打算出去旅游,把卡里的钱都花了,能花多少花多少。
但命运弄人,可能他这人就是穷苦命,好不容易要过上好日子了,他那个好赌的爹找过来,把他银行卡给偷了。
他那个爹成天不务正业,吃喝嫖赌样样都沾,他妈就是因为这个跑了的。
孟也知道他爹在外面欠了很多钱,那老不死的好几次来找他要钱,他一次也没给,因为他知道给了一次就有第二次,这特么就是个无底洞。
可那次老家伙竟然头一次跟他示弱,说想他了就在他家里住一晚,孟也心软了,他知道不该对赌徒抱希望,但心里还是隐隐期待,或许他爹是真有改过之心呢?
事实是,他赌错了。
第二天早上他一睁眼就觉出不对劲了,太安静了,整个屋子跟停尸房一样透着死寂。
那老不死的连夜跑了,带着他的银行卡,等孟也发现的时候,卡里的钱全被提走了。
那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是生气,最气的就是冯尽,气他有钱人耍酷给的银行卡都不设密码,随随便便就叫人把钱提走了。
第二气他自己,为啥不早点把钱转到新卡里。
他最不气的就是那个爹,反而心里觉得轻松,这一百万给他,权当断了父子关系,以后那人生老病死就全都跟他无关了。
孟也想得开,虽然手里的钱没多少了,但他还有这么大一套房子,也够用了。
可现在光有房子不够,沈茁肚子里的孩子等不及。
要不把房子买了?
可卖房也需要时间,现在沈茁处处需要用钱,他手里必须得有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
孟也再次打开手机,输入了一串熟悉的号码。
手指悬在拨通键上,犹豫要不要按下去。
他也有自己的私心,跟冯尽这一段感情耗费了他几乎一半的生命力,总听人说失恋会要人半条命,可只有亲身经历了才知道,何止是半条命。
冯尽不要他了,他心里也清楚冯尽是个什么样的人,喜新厌旧的花心萝卜。
一开始他确实是为了钱接近冯尽的,可后来却连怎么陷进去的都不知道,被分手了也只能装作云淡风轻的样子,每天骗自己不难过。
孟也能感觉到自己的精力、他的精气神,在一点点流失。
他需要接触新鲜的人,需要开始新的生活,否则不出半年他就得抑郁。
他是帮了沈茁,收留了沈茁,但又何尝不是在自救呢?
如果再有个小孩跟他们一起生活,那这日子也算是有盼头,不会一眼看不到未来。
嘟——嘟——
悬而不决时,手指自己做了决定,失重般压了下去。
电话响了一会才被接通,孟也紧握着手机放在耳边,紧张到手心都是汗。
“呦,怎么想着给我打电话了?”冯尽低沉的声音响起,语气里满是戏谑,“诶呦呦,是谁说以后再也不想见到我的?”
听到熟悉的声音,孟也的心直打颤,他咽了咽口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
“借我点钱,”孟也心里打怵,他从来猜不透冯尽的心思,“我赚了钱就还你。”
“孟小也,我当时给你那么多钱,你都花了?”
“你管我呢?”孟也提高音量,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底气不足,“你给不给,不给就直说,有的是人愿意给我钱。”
冯尽沉默了,半晌他冷笑着开口:“去老地方等我,我见到人,你见到钱。”
“好。”
挂掉电话,孟也心里一片悲凉,他知道他这段稀巴烂的感情,彻底完了。
9. 第 9 章
“孟哥,你脖子怎么又红了?”
“没什么,”孟也摸了摸脖子,不自然道:“晚上被蚊叮了,不碍事。”
“哦。”沈茁收回目光,低头专心吃盘子里的营养餐。
距离发现自己被骗那天,已经过了一个月。
那天晚上沈茁睡到了半夜才醒,刚好撞到孟也从外面回来。
他打开灯,看到孟也顶着湿漉漉的头发,怀里抱着个黑色的编织袋,袋子没完全拉上,露出了一片红白的颜色。
那是个晴天,沈茁问拉着孟也去浴室洗澡,问他头发怎么湿了。
孟也什么也没多说,只是拉开袋子,一股脑把里面的现金都倒了出来。
“没骗你吧,说了你睡醒就能见到钱,”孟也扯出一抹笑,“你看这些够不够养孩子?”
沈茁隐隐觉得事情不对,刨根问底问孟也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孟也东扯西扯就是不正面回答,沈茁再问他就生气了,把沈茁推出浴室,不让他进来。
没办法,沈茁只好去厨房煮了碗红糖姜茶。
现在回想,那时候孟也的脖子就红红的,像今天的一样。
这一个月的时间,几乎每隔两三天孟也就会拎一袋子钱回来,只要沈茁开口问,他就说存款很多所以每天都去银行取点回来。
可沈茁也不傻,他隐约觉得孟也在撒谎,但这个谎具体是什么他却猜不到。
现在电子支付那么普及,谁还会取那么多现金出来花?
可孟也不愿意说,他也不好一直问。
沈茁心里感激,只想趁着孩子月份不大,赶紧找到工作,能干几个月是几个月,总不能一直待在家什么都不做。
曾经工作过的酒店、餐馆,只要是招服务员的沈茁每一个都没放过,一家家找过去面试。
沈茁长得清秀,虽然身板看着不壮实,但人肯吃苦,找工作几乎没有碰壁的时候,这次却每一家都不要他。
接连被拒后,沈茁仔细想了想,大概是他在会所得罪了那个老总的缘故。
工作找了一个礼拜,孟也劝他别给自己找罪受,家里有钱用不着他出去上班。
实在没人要,沈茁无奈只能待在家研究些别的活计。
他可以一个月不赚钱,两个月不赚钱,但总不能一辈子都靠孟也活着。
研究来研究去,沈茁决定做手工在网上卖,他买了一批线团开始学钩织。
时间不等人,肚子里的孩子一点点长大,沈茁知道他必须快点成长起来,他所过的每一个舒坦日子,都是孟也在帮他撑着。
孟也愿意帮他是孟也人好,他不能真的当一个吃了睡睡了吃的蛀虫,让生活所有的重担都压在孟也身上。
没日没夜学了半个月,也算有些成效能勾出些可爱的小团子了,沈茁拍了几个小视频发在网上,边经营账号边研究做新的钩织挂件。
终于在月末的时候,卖出了第一单,两个团子加一个针织小包,三十五包邮卖了出去。
除去快递费,其实也就赚了十块左右,但沈茁打心底里开心,他去楼下的小吃摊买了个炸鸡架回来,刚好十几块。
等孟也回家,沈茁把炸鸡架一块块撕好放在盘子里,端到孟也面前给他吃,孟也感动得就差直接哭出来了。
不过当天晚上,沈茁做钩织这事就被孟也给强烈否决了。
起因是沈茁躺在床上钩东西,他的孕期反应来得比别人都要早,才不到两个月就开始嗜睡,坐在椅子上钩织太累腰,可刚躺到床上沈茁就犯困,没忍住睡着了。
他是被孟也摇醒的,睁眼就看到孟也皱着眉指责他,顺着孟也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根长长的钩针就压在他肚子下,要是稍微错位就会扎进肚子里。
沈茁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心里一阵后怕。
孟也直接“下令”说:“这东西有危险,不许再织了,再织我就把你那几团线全扔了!”
沈茁捂着肚子直点头,当天晚上他就收起线团,在网上下单了几包珠子,钩织不成那就穿手串吧,这东西没什么危险。
“以后脖子都不会红了。”
饭桌上孟也突然开口,他抬眼看着沈茁说:“我找了个班上,每个月五千多,早六晚九,以后你在家只能自己做饭吃了。”
沈茁不知道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联系,为什么找到工作脖子就不会红了,他现下只觉得心急,为什么自己找不到工作,为什么自己赚不到钱。
“那我以后每天早起给你做饭,晚饭我也做!”
“得了吧,”孟也起身轻轻在沈茁头上弹了个脑瓜崩,“你现在这个情况,一天二十四小时,恨不得睡二十三小时。”
“那我中午给你送饭吧,”沈茁抬起头看着孟也,“孟哥,你知道我的性格,你让我一直待在家我心里不舒坦。”
“那行吧,”孟也想了想,终于点头道:“我一会把地址发给你,你十一点半来就行。”
“其实你真不用来的,我们中午就休息半个小时,我对付一口就行。”孟也絮絮叨叨,似有反悔的迹象。
沈茁见状立刻放下筷子,转身到厨房刷碗去了,只要他跑得快,孟也就来不及反悔了。
接下来一连半个月,沈茁白天在家里做手串、裁衣服,中午抽空去给孟也送饭,回来继续做手工活,晚上做好饭留一半给孟也,他晚上回来放微波炉里热一下就可以吃。
这种日子虽然平淡,但沈茁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在一点点变好。
肚子里的孩子也是个懂事的,除了嗜睡沈茁再就没有什么别的孕期反应了。
这天中午,沈茁拌了一碗凉面,又额外做了一小碗西瓜清补凉,七月中旬的京都正是热的时候,孟也在火锅店后厨工作,就算店里开空调也免不了闷热。
把凉面和清补凉分别装进保温饭盒,沈茁简单收拾好厨房,踩准时间出了门。
孟也上班的地方不远,出了门走十分钟左右就到了。
沈茁十一点十分出门,不到半点就走到了火锅店门口,他像往常一样在门口的长椅上坐着等孟也。
店门口的长椅上面架着一个小棚子,遮住了大半的阳光,天太热沈茁只穿了一个宽松的背心和肥大短裤,脚上是一双十分不拘小节的人字拖。
他人瘦,均码的衣服穿在身上也仿佛是加大码。
夏日就连风吹过都带着热浪,沈茁白皙的皮肤没一会就被晒得通红,他抬手擦点额头的汗珠,眼皮突然开始打架,好像下一秒就会睡过去。
工作日整个街道的人流量都不大,静谧中沈茁昏昏欲睡。
就在眼睛即将合上时,一道尖利的争吵声突然响起,沈茁瞬间惊醒,心脏紧跟着开始狂跳。
他捂着胸口,耳边是断断续续的争吵声,静静听了一会,沈茁越来越觉得那声音熟悉。
这不是孟也的声音吗?!
他腾地站起来,想也没想顺着声音寻了过去。
那是餐馆旁边的小巷子,一个死胡同,胡同最里面摆着一个破旧的木桌子,那是周围的鬼火少年放的,方便他们跑酷的时候翻墙用。
沈茁走到巷口,看到孟也就在里面,他面前站着一个男人,那人足足比孟也大了一圈,正半侧着身子跟孟也说话。
“你没病吧,我都说了我不干了!”
巷子里,孟也怒气冲冲看着冯尽,他暗暗握紧了拳头,死死盯着冯尽的眼睛。
“你以为这事是你想开始就开始,想结束就结束的吗?”
冯尽漫不经心勾起嘴角,玩味的眼神不停在孟也身上寻视,“我告诉你,只要我一天还没腻歪,你就别想抽身!”
“你不是早就腻了吗?”孟也嘴唇发抖,嘲讽道:“怎么还像条狗一样,别人扔根骨头就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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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面前的男人,这个他曾经喜欢了很久的人。
这人惯会伪装,骨子里风流多情,偏偏一开始要装做专一的情种,会在□□时不停在他耳边说好听的情话,事后抱着他去洗澡,给他吹头发。
想到曾经的种种,孟也的眼睛渐渐发红,他不断吞咽口水,声音颤抖:“冯尽,是你把我甩了的!”
“是你当初不要我了,说玩腻了给我套房就打发了,”像只被触怒的小兽,孟也发出悲寂的低吼:“你说要我再也别来找你,你现在又来找我干什么!”
“是谁先打破规则的?”
冯尽眼神危险,抬手狠狠捏住孟也的下巴,手指上移到他上下颌之间,微微用力就迫使孟也张开了嘴巴。
“是你求我□□的,”冯尽看着孟也含泪的眼睛,恶狠狠地说:“别忘了一个月之前,你为了钱对着我摇尾巴的样子,现在钱到手了,你拍拍屁股就想走人?”
“没门,”他贴着孟也的耳朵,轻声说:“孟也,你以为你很特殊吗?你也不过是我暂时还没玩腻的一条狗。”
“知道我为什么每次都给你现金吗?”
灼热的呼吸打在脖颈上,孟也感到脖间阵阵发烫,冯尽的声音仿若恶魔的低语,屈辱不堪的话像利刺直扎进耳朵里。
“我就喜欢看你事后光着身子,坐在地毯上数钱的样子,那种俗不可耐欠操的样。”冯尽冷笑道。
他看着孟也半张开的嘴,眼里蒙上了欲色,用力把人向后推,直到孟也的腰紧紧抵着木桌边缘。
左手粗糙的拇指轻轻压在嘴角,猛地用力按压后,直捣进细嫩的口腔。
孟也喉咙生疼,不断发出呜呜声,生理刺激下眼泪瞬间流了下来。
他以为自己不会再心痛,因为早已麻木了,可听到冯尽的话,心脏还是止不住地钝痛。
短暂失焦后,孟也睁开眼睛,他的长相偏妖艳,上挑的眼尾十分勾人,此刻通红眼中氤氲着雾气,更为诱人。
冯尽看着孟也的脸,身下某处立刻起了反应,面对情人他致力于做一个温柔的操纵者,可每当看到孟也的眼睛,就会升起强烈的凌虐欲。
暗骂了声,冯尽松开孟也的下巴,迅速将人抱起放到木桌上,在背后将两个纤细的手腕一同握住。
“孟也,我说了,只要你听话,”冯尽声音沙哑,不断重复道:“只要你听话。”
他不留一丝空隙将人紧紧按在怀里,急吼吼去脱孟也的裤子。
孟也只觉得心累,下巴轻轻搭在冯尽的肩上,绝望地闭上了眼。
如果不爱了就不会这么心痛,如果不爱了就可以像一个机器,心安理得出卖自己的身体,只要有钱拿。
可偏偏他还爱,他不得不承认,帮沈茁不过是自己想再联系冯尽的借口。
孟也侧头蹭了蹭冯尽的脸,他的怀抱像从前一样温暖,那种被完全包裹住的感觉,让他充满了安全感。
下一秒,孟也感到皮肤被暴露在外,他猛然从痴迷中抽离,睁开眼边哭边求饶:“冯尽,别再外面……”
“没事,别怕,”冯尽哪里等得及再去酒店,放低声音哄道:“我保证不会有人看到。”
眼里的泪水聚集成滴,瞬间坠落,孟也的视线恢复了一丝清明。
他向前看去,只见巷口处站了个人,那人逆光站着,风吹过不断将他纯白的衣服吹起。
孟也看到沈茁瘦削的脸上爬满了泪水,他全身都在颤抖,连同手里拎着的东西都在抖。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碰撞,孟也的瞳孔不断放大,脑子唰一下变得空白。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被冯尽抱着压在破桌子上欺辱,而沈茁就站在那,目睹了一切。
孟也从喉中挤出细小的呜咽声,虽然隔了很远,但他还是看到了沈茁眼中复杂的情绪。
有悲伤,有心疼,好像更多的是愧疚。
10. 第 10 章
“滚开!”
沈茁像只愤怒的豹子,飞奔过去用尽全力扯开了背对着他的冯尽。
保温桶的盖子被快速拧开,凉面混着西瓜淋了冯尽一身。
冯尽正沉浸在情欲里,冷不丁被人拉开,思绪还未回笼,就猛地向后踉跄了几步。
那东西大咧咧弹出来,暴露在空气里,紧接着就感到后背一凉,他暗骂一声伸手向后摸了摸,却摸到了一手油腻腻的调料。
“沈茁……”孟也咬着嘴唇,弱弱叫了一声。
沈茁没回声,红着眼睛把人从桌子上拉下来,帮他提好裤子,动作迅速拉上了前面大敞着的裤链。
“你特么谁呀?”
冯尽慢慢回过味来,好事突然被人打断,生理和心理上的不爽交织在一起,气得他青筋暴起,脸色黑得可怕。
沈茁拉着孟也的手腕,将人护在身后,以对峙的姿态转身看向冯尽。
冯尽的裤子还半挂着,沈茁的视线猝不及防对上那东西,吓得他立刻闭上眼睛别开了脸。
“流氓。”
沈茁不想跟冯尽有太多纠缠,拉着孟也就要往外走。
“泼了老子一身,还想就这么走了?”
冯尽穿好裤子,慢悠悠走过去挡住了两人的路,他身材高大,巷子口透进来的阳光被遮住了大半。
沈茁完全处在暗处,只有一缕阳光透过来,打在了孟也的眼睛上。
孟也微微眯起眼,他抽抽搭搭无声哭着,泪珠滚落将阳光反射成了一道耀眼的闪光。
那光直直撞进冯尽眼睛里,正抱着胳膊玩世不恭的男人心突然软了一下。
“操,”冯尽烦躁地扯掉领带,微微侧身让开了一条路,“赶紧滚,老子今天心情好,放你们一马。”
闻言,两人加快了脚步,一前一后加快脚步往巷子外走。
经过冯尽时,孟也的手猛地被男人抓住。
“老哭什么哭。”冯尽紧紧握住他纤细的手腕,粗砺的拇指顺着孟也掌心的纹路向下摩挲,竟透出几分眷恋。
“还……还不是你惹的。”
孟也不敢看他,直直盯着沈茁的瘦小的后背。
听到后面两人的交谈声,沈茁心中更加忿忿,用力一扯就把孟也拽了过来,拉着人头也不回走了。
看着两个远去的身影,冯尽的脸更黑了,他用力踢了一脚灰青色的外墙,巨大的声音惊得墙上的小鸟胡乱飞窜。
沈茁拉着孟也在前面走着,孟也则像是在学校闯了祸,被老师叫家长接回家的小学生一样,低着头灰溜溜跟在沈茁后面。
一路上,两人谁也没说话,但这种无声却好似胜过了千言万语。
二人心中各有各的酸涩,无法言说,也不可言说。
回到家沈茁终于松开了孟也的手,他一刻不停走到厨房开始洗刷沾满了油污的饭盒。
孟也紧张地攥着自己的衣角,踌躇片刻才下定决心走到了厨房。
他来到沈茁身后,犯错小孩一样揪住了沈茁的衣服,轻轻扯了几下。
“对不起!”
“对不起。”
哗啦啦的水流声戛然而止,两人的声音一同响起。
啪嗒,啪嗒。
紧接着孟也听到了水珠坠落的声音,他这才意识到沈茁哭了。
“你别哭呀,”他赶忙扳过沈茁的身体,胡乱帮他擦掉不断流下的眼泪,“不是你的错,诶呀,你哭什么呀。”
说着他自己突然感到一阵委屈,身体后面传来丝丝阵痛,尴尬的复杂情绪让他恨不得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眼眶也兀的红了。
“孟哥,你也别哭啊。”
沈茁手上还拿着百洁布,泡沫沾了满手,慌乱中他只好用手臂替孟也擦将掉未掉的眼泪,一个没留神胳膊肘戳到了孟也的眼睛。
孟也原本还沉浸在悲伤中,被戳了一下突然愣住了,下一秒他蹲下身将脸埋进了自己的膝盖。
沈茁:……
完了,他把孟哥给戳哭了!
不对!是他把孟哥给是戳趴下了!
好像也不对……
“对不起,孟哥,我是不是戳疼你了。”沈茁也跟着蹲下来,猫着腰想去看孟也的脸。
孟也一直没抬头,好一会,沈茁听到孟也的膝盖处传来了闷闷的哼哼声。
正疑惑,孟也突然抬起了头,笑声跟着逸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孟也笑得直打滚,他扑过去抓住沈茁的肩,面对面看着沈茁的眼睛。
两人对视了一会,沈茁也噗的笑了出来。
“孟哥……”沈茁收起笑容,愧疚道:“对不起,都是因为我要用钱,你才……”
“说什么呢,”孟也戳了戳沈茁的脸,眼神逐渐暗淡,“我还没圣母到这个地步,我……我也不全是因为你。”
其实还因为我心里没完全放下冯尽这个人渣。
不过这话他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说出来就太没骨气了。
“孟哥,你别再见他了,他根本不尊懂你!”
沈茁越想越气,气鼓鼓地说:“你都说了不想了,他还那样……那样对你!”
孟也的脸唰一下红了,他连忙捂住沈茁的嘴,“你这小屁孩吗,说什么虎狼之词呢!”
“唔……我……”
“行了,别说了,”孟也脸都要被烫熟了,“你放心他这人虽然有时候挺混蛋的,但是本质不坏。”
“孟哥,你……”沈茁心中有气,在他心里孟也是顶好的人,不该被那么对待。
“好啦,”孟哥拉沈茁起来,牵着人往客厅走,半晌突然一拍脑袋,“诶呀,完蛋了,我还有半天班没上呢。”
说完就要往门口跑,沈茁眼疾手快把人拉住,“孟哥,你别去上班了,万一他又来骚扰你呢。”
“无故旷工半天,我这工作还要不要了。”
“孟哥,你别去,”沈茁心里愧疚,使劲拉着孟也不让他走,“我肚子疼得厉害,宝宝也不想你走呢。”
“肚子疼了,真的假的?”
“真的!”沈茁重重点头,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孟也,可怜巴巴地说:“孟哥,你别去上班了。”
“真是服了你了。”
孟也无奈又转身退了回来,把沈茁推到卧室安顿好,他去厨房给沈茁熬起了中药。
卧室里沈茁握着手机,怔怔盯着床单想事情,良久他点开手机里的电话簿,翻到“小天”的名字,拨了过去。
*
冯尽找过来的时候,林庭安正在处理手头上的工作。
见人来,林庭安把桌子上的文件向前推了推,“你看看。”
冯尽头发还是湿的,他急忙赶过来气息还没平稳,一屁股坐在老板椅上,拿起文件仔细看了起来。
“诶呦,这人可真有意思,”冯尽歪着身子靠坐着,双腿交叠在一起,眉头紧皱嘴角却翘了起来,“你说这姓岑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你俩上辈子是不是仇人啊,他怎么就盯上你搞了呢。”
“别废话了,”林庭安瞥了冯尽一眼,“你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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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岑复春到底怎么是怎么跟方汉明搞在一起的。”
“行,”冯尽合上文件夹,啪一声把文件扔回到了桌子上,“诶呦大忙人,你这工作一天了也该歇歇了吧。”
“对面新开了家日料,咱俩尝尝去?”
“没空,”林庭安的眉间缀着化不开的忧愁,他头也没抬就拒绝道:“老爷子的病又加重了,现在事情都堆在我手里,没工夫陪你吃饭。”
林家老爷子心思重,年轻时被人算计过,自打那时候就患上了疑心病,人就跟铁打的一样恨不得大大小小的事务都经过他的眼。
前几年老爷子的身体大不如前,他才终于舍得把大部分权利移交给自己的儿子林建群。
连带着林庭安手里的工作也跟着多了起来,每日不得闲。
岑复春跟他的梁子是几年前结下的,那时候他刚大学毕业,进入自家企业处理的第一个合作就大获成功,林家给他举办的庆功宴邀请了岑家人。
那是林庭安第一次见到岑复春,那时候他就感觉这人眼神里透着阴狠,后来听人说他是岑家刚认回来的私生子,林庭安就心下了然了。
岑家的事他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只听岑家从上到下都风流,每一辈都留下了不少孩子,林庭安就知道岑复春在岑家的日子不好过。
不过这事他也就当个八卦听听,却没想到几年后岑复春成了岑家内斗唯一的幸存者,上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接连坑了他好几笔生意,林庭安都一一报复回去,两人连面都没见过几次,就这么结下了仇。
这次林家跟京都一家大型医疗器械厂合作,岑复春还想跟着插一脚,甚至已经暗中在跟方汉明接触。
方汉明是谁?
那是京都商圈有头有脸的人物,民国时期方家是经营典当行的,后期开始搞投资可谓是“一夜成名”,包括林家在内的几个世家祖上都得过方家的荫庇。
岑复春暗中巴结方汉明,心里不定憋什么坏呢。
“你去找你那些小情人陪你去,”林庭安越想越烦,抬手关掉显示屏,闭着眼睛向后靠在椅子上,捏了捏眉心,冷不丁问:“你身上是什么味,泔水馊你身上了?”
“我洗澡了啊,”冯尽从椅子上跳起来,提起胳膊左闻一下右闻一下,“也没味的,你属狗鼻子的?”
“别提了,老子今天差点就跟老情人干柴烈火了,”冯尽一想起白天的事就心烦,“突然冲出来个人,扣老子一身面条。”
“呵,”林庭安突得笑了,“活该,你那么多情人,被泼也正常。”
“正常个屁,”冯尽吼道,“冲出来那人老子都不认识,瘦得跟猴一样,力气倒不小。”
说着,冯尽甩了甩胳膊,早晚有天他得再尝尝孟也的味,不把人干得三天下不来床他就不姓冯!
冯尽这话也不知触到林庭安那个开关了,他猛地想起了自己不清不楚的一夜情对象。
“那天让你查的人有消息了吗?”
“什么人?”冯尽愣了一下,“你天天给我派那么多活,我又不是你佣人事事都记得。”
“嗷嗷嗷,”片刻冯尽拍了下桌子,眼里闪着光说:“我想起来了,你说的是那个给你破童子身的小孩?”
林庭安嘴角抽搐,冯尽这人嘴真是没把门的。
“等着吧,”冯尽摆摆手,“你知道那会所人员流动多大,监控模模糊糊的,就能看个身形,找起来难着呢。”
“没事就滚吧。”
林庭安睁开眼睛瞪了冯尽一眼,心里更烦闷了。
11. 第 11 章
“这可是我冒着生命危险帮你录的,光这杯咖啡可打发不了我,怎么着也得再请一顿饭。”
咖啡馆,沈茁跟小天面对面坐着。
小天按下视频的播放键,把手机放在桌子上推到了沈茁面前。
“谢谢,今晚你有时间吗,我记得你喜欢吃剁椒鱼头,隔壁美食街有一家做得还不错,要不要尝一下?”沈茁感激道。
他拿起手机眼都不敢眨一下,认认真真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视频是用手机拍摄的监控画面,拍摄者都手有些抖,画面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轻微的晃动,但这并不影响沈茁认人。
这是那晚他去顶楼之前半个小时的监控,视频里一个高大的男人跟一个青年并肩走到房门口,两人站在门前说了几句话,然后一齐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在男人露出完整正脸的瞬间,沈茁按下了暂停键,他将画面截图点开相册,双指触屏放大了照片。
可惜视频画质不高,沈茁只能依稀看清男人的轮廓,这是张骨相很优越的脸,哪怕只是像素点也可见其端正的五官。
“算了,我就是说说,又没真的要你请,”沈茁看视频时,小天在一旁跟着介绍,“我不只拍了视频,我还偷偷去查了那天晚上客人的消费记录。”
“这一查不要紧,可把我吓了一跳,”小天捂着胸口拍了拍,表情夸张地说:“我看到这间房的消费走的是林氏的卡!”
“这事你可能不知道,前几年咱会所最上面的大boss跟林家有过一次合作,双方都挺愉快的,后来大boss就专门设置了一张黑金卡给林家,全球独此一份。”
小天说得绘声绘色,沈茁听了心里却突突直跳。
他能猜到孩子的另一个爸爸会是个身份不一般的人,可听小天这么一说,他又开始打起了退堂鼓。
这样的人,能接受他吗?
能接受一个男人怀的宝宝吗?
“小天,你能看出视频里这个人具体是谁吗?”
“你别看我知道的多,其实都是听八卦听来的。”小天苦笑道。
听他这么说,沈茁的心向下沉了沉,看来找孩子爸的路任重道远。
“不过这位我倒是能猜出来。”
小天端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想了想说:“你去搜林庭安这名,准没错。”
林庭安。
沈茁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这就是宝宝爸爸的名字吗?
他点开手机自带的浏览器,按小天说的搜索了林庭安的名字,页面刚打开就见一张帅气的脸弹了出来。
沈茁怔了怔,鬼使神差点开了那张图片。
放大照片后,他的手指停留在屏幕上,指尖划过电子屏幕下那双深邃的眼睛。
照片里这人的眉眼太过狠厉,沈茁还未见到真人心里就已经开始害怕起来。
不过他更多的心情还是开心,林庭安这个好听的名字配了一张帅脸。
这是沈茁这段时间以来最开心的事,他自己长得也不赖,再加上这张脸,宝宝以后的颜值一定很高。
光是这么想着,沈茁就打心眼里开心高兴,脸上愁云立刻褪去,满面皆是喜色。
“看上他了?笑得这么开心。”
小天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沈茁身后,戏谑的声音贴着脸颊飘进他耳朵里,激得沈茁猛然向身侧瑟缩了一下。
“谢谢你小天,”沈茁转头看着他说,“明天我叫外卖,把剁椒鱼头送到会所,你中午吃好不好?”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小天抱着胳膊,笑意直达嘴角,“诶呀,其实我真不是为了这顿饭帮你,我实在太讨厌那个猪头了,你那天算是帮我解气了,所以我才……”
“我知道,”沈茁笑着说,“但最根本的还是你心善,才愿意帮我做这么危险的事。”
“你可真会说话。”
小天被夸得找不着北,临走的时候都是乐呵呵的。
沈茁这次是打着产检的名义出来的,他不想再让孟也因为自己受委屈。
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的钱。
来保证他的宝宝以后不过苦日子,保证孟也的生活不再因为他受到影响。
而短时间内他能拿到这么多钱就只有一个办法,找到孩子那个有钱的爹。
下一步该如何沈茁心里还没有打算,跨出这第一步,就已经用了他十足的勇气。
“趁热喝了,”回到家,孟也把煮好的汤药放到沈茁面前,询问道:“检查结果怎么样,宝宝没事吧?”
“没事,”沈茁端起药碗心虚地吹了吹,“医生说没什么问题,可能是我情绪太激动导致的暂时性疼痛。”
后面这句完全是沈茁瞎说的,他根本没去医院,哪来的医嘱,只能自己瞎胡诌了。
“没事就好,你说我要去上班你激动个什么劲啊。”
孟也心里有气,嘴就跟机关枪一样,数落沈茁的话都不带重样的。
可这话沈茁却爱听得很,孟也说他说得越凶,他就越开心。
这不是凶,不是骂,是关心,是重视。
被沈茁拖着,孟也火锅店的工作彻底拜拜了,他闲着没事就在家里到处走,像公园老大爷一样在屋子里遛弯。
沈茁进了一大批琉璃在家里穿手串,手工编织的活计他也重新捡了起来,这回他但凡是织东西都会远离床铺,确保不会发生上次那样危险的事情。
手工做累了,沈茁就会就靠在沙发上休息。
每当这时候他都会悄悄点开浏览器,查找林庭安的信息,恨不得把百八十年前的新闻都翻出来看。
沈茁也不光是没有目的地瞎看,他脑子里时时刻刻在想,要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在林庭安面前。
到底要怎样才能顺利让这人认识他,接纳他,愿意帮他?
沈茁想不出个得体的办法,愁得满嘴是泡,一吃东西就疼。
就连晚上做梦,出现的都是那几张写真上,他看了无数遍的脸。
那张脸配上肌肉发达的身材,冷冷地看着他,他的肚子已经很大了,走起路来就像有着孵蛋任务的公企鹅。
顶着大肚子走到林庭安面前,他介绍自己:“林先生,我是男的,但是我怀了你的宝宝,你可以讨厌我,但是别讨厌孩子行吗?”
说完他就哭了,但男人依旧表情严肃,甚至眯起眼睛用审视的目光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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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那样子好像在说:“就你,也配给我生孩子?”
他再次哀求,却被男人抬手掀翻在地。
梦里血流了一地,触目的红让人看了心惊肉跳。
他爬过去将流出的血一点点拢进怀里,黏糊糊的红色沾了满手,他边哭边说:“我的宝宝没了,我的宝宝没了,我再也没有家人了,我再也没有家了。”
接着梦醒了,沈茁抬手去摸,发现自己的眼泪早已浸湿了枕头。
这样的梦做了几次,孟也都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于是两人又重新睡到了一张床上,孟也是个夜猫子,晚上沈茁只要一开始做噩梦,孟也就会把他叫醒。
这样反复几次,沈茁竟真的没再做过血腥恐怖的梦。
就连他的小生意也变好了,手串和钩织的线上订单渐渐多了起来。
沈茁跟小区驿站的快递员谈了包月,没了高价快递费,赚的钱也更多了。
这天,他又偷偷靠在沙发上,搜索那个梦里将自己推到的男人。
最新的资讯是主流媒体发表的,关于林氏或将与国内最大医疗器械工厂合作的消息。
这是篇很公式化的报道,文案部分每个字都透着“模版”两个字。
唯一吸引沈茁的是文章中间穿插的一张图片,图片里林庭安走在红毯上,正大步向前走着,修长的腿被完美展示出来。
他神色专注目视前方,左手微微抬起,右手覆在左手手腕处,像是在调整袖口。
“看什么呢,这么专注。”
沈茁沉浸其中,完全没注意到有人走过来。
等他回过神,孟也已经抽走了他的手机,疑惑地看着他的手机页面。
“你什么时候对商业新闻感兴趣了?”
孟也上下翻了翻,发现是篇无聊的新闻报道,撇撇嘴把手机还给了沈茁,打开电视,继续看他的搞笑综艺去了。
“我就是不小心点开了。”
沈茁紧张得手心都是虚汗,还好孟也没多想,不然他可是解释不清了。
“图片上那男的倒是人模狗样的,”孟也抽出茶几下的零食用力撕开,随口道:“这些有钱人最会穷讲究了。”
说起这个他莫名想到了冯尽,语气不免重了几分,“吃好的穿好的,还以自我为中心,总之啥事都得他舒服了。”
“你就说这人,”孟也压低沈茁的手机,打开那张图,点了点林庭安的手,“他手腕上这袖扣,咱俩打一辈子工都买不起一颗。”
袖扣……
沈茁沉默着看向男人的手腕,闪光灯下那里确实发着金光。
这男人浑身上下都耀眼,他这才忽视了袖口处小小的闪光。
沈茁紧紧握着手机,脑子里突然有根拧巴在一起的弦崩开了。
他的目的就像想要林庭安的钱,因为他是孩子的爸爸,他有出钱义务。
哪怕他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这也是他隐形的责任。
但这钱他非得面对面朝林庭安要吗?
沈茁按灭手机,他瘦削的脸映在黑黑的屏幕上。
不如换条路,有钱人应该不会在意一颗丢失的袖扣吧?
12. 第 12 章
“多吃点菜,妈妈才几天没见你,怎么感觉瘦了这么多。”
饭桌上,唐卿伸手点了点林庭安餐盘旁的桌面,林建群坐在主位看了自己儿子一眼,冷哼道:“你别管他,这小子可真是出息了,两个月没回家,不知道的还以为咱林家没小辈呢。”
每个月至少回家聚餐一次,这是老爷子给他们这个小家定下的规矩。
按说各家有各家的过法,再怎么着老爷子也不会插手小辈的家事。
但前几年因为林庭安性取向这事,父子俩的关系降到了冰点,就连一向疼爱儿子的唐卿也整日郁郁寡欢没了笑脸。
那种精神上由内到外的憔悴,就算再怎么隐藏也还是没能逃过老爷子的眼。
林建群夫妇自然不会真的把自家孩子取向这事说出来,先不说这事是孩子的隐私,就说林庭安是林家唯一的继承人,他喜欢男人这事也万万不能让别人知道。
二人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老爷子也没深究,只说一家人没有隔夜仇,以后每个月都得在一个餐桌上聚一聚,父子亲情是上辈子的缘分,万不可淡了。
这个月林庭安忙得不可开交,一时忘了时间,过了月末才想起来回家一趟。
晚了两天,到自家父母嘴里就变成了两个月。
他无奈看了眼正慢条斯理切牛排的唐卿,“妈,您带学生去国外参加科研讲座,已经半个月没回家了,我就是想见也见不着您啊。”
“爸,我就晚了两天没回来,怎么到您嘴里就变成两个月了?”
林建群气得胸口发闷,手里的餐具重重砸到桌上,厉声斥道:“别的没什么长进,顶嘴的本事倒是见长。”
“行了行了,”唐卿在中间调和,“都少说两句吧,儿子好不容回家一趟。”
说完,她暗中扯了扯林建群的衣角,递给自家老公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林建群接收到信号,轻咳一声,看向林庭安,“你顾叔叔家的小儿子今年满20了,改天你俩见一面,接触接触。”
林庭安:……
他停下吃东西的动作,几乎瞬间就猜到林建群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顾家一共三个孩子,前两个都是女孩,只有一个儿子顾望西。
那小子跟他也算是一起长大的,林庭安七八岁的时候,顾望西刚会走路,两家住得近,顾望西有事没事就跟在他屁股后面,活脱脱一跟屁虫。
后来顾家转战国外市场,举家搬到了罗浪河,做进出口生意,林庭安就再也没见过这小跟屁虫。
倒是前段时间,顾望西出柜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甚至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林建群突然提到这个多年前的老邻居,还能是因为什么?
左不过是因为两人性取向相同。
林庭安不明白的是,他爹口中的“接触接触”到底是怎么个意思,难不成这个老古董还要他们两个大男人去相亲?
“哎呀,你要死啦,说也不说清楚一点。”
唐卿嗔了林建群一眼,转头看向自家儿子,放缓语气笑着说:“爸爸妈妈不是不近人情,你说你喜欢男的,我们消化这么久,也没那么抵触了。”
“可你今年三月份过完生日都二十七了,也没谈过一次恋爱。”
一说起这个唐卿就发愁,眼神立刻暗淡下来,她拉起林庭安的手,握在自己手里轻轻拍了拍。
“你说不谈女朋友,怎么连男朋友都不谈一个,”说着他瞥了林建群一眼,犹豫片刻,小声说:“儿子,你是不是……是不是有什么情感障碍,还是那方面有什么问题?”
被亲妈质疑生理和心理有问题,林庭安登时一个头两个大,他嘴角抽了抽,长叹口气无奈道:“妈,您能别瞎猜吗?”
“我也不想瞎猜,可你就是这么表现的啊。”
“顾家的小儿子也喜欢男的,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呢,前两天我在京大撞到那小孩了,没想到以前的小豆丁都长这么大了。”
“那孩子长得阳光帅气,现在还是学校乐队的主唱,我跟他聊了聊人家还没男朋友呢,这孩子长得好性格也好,跟咱家门当户对,你也不是完全不熟悉。”
“说起来你跟他还算是青梅竹马呢!”
“我跟你爸商量了一下,你们先接触着,要是处得好咱们两家商量一下你们就去国外领证,孩子的事不着急。”
“等个两三年,你们小两口安定下来,一人生一个亲生的,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兴许日子比你正常娶妻生子还要好。”
……
唐卿是京大数学系的教授,在学校遇到顾望西说巧也不巧,林庭安诧异的是他这个不食人间烟火,一心扑在科研上的妈妈,竟然也会有苦口婆心劝他结婚生子的一天。
这一顿饭显然是场鸿门宴,饭桌上唐卿和林建群轮番轰炸,左一个“顾望西”右一个“顾望西”,一副非顾望西不可的样子。
林庭安知道,这二位最终的目的还是那句“一人生一个亲生的”。
什么亲缘啊,传承啊,于他而言不过是人生的附加课题,有最好没有也不耽误什么。
林家家大业大,旁□□么多,以后不愁没人接手庞大的家业。
上学的时候林庭安最不缺的就是追求者,追他的女孩能绕学校几圈还富裕。
其中不乏家世样样貌都好的,但没感觉就是没感觉,他是个纯gay又不是双,完成不了父母嘴里“生个亲生孩子”的任务。
耐不住二老态度强硬,临走时林庭安还是应下,过几天跟顾望西见一面,就当是叙旧了。
离开之后他没着急回家,而是先回公司取没看完的文件。
刚好赶上下班时间,商业街乌压压全是人,这时候开车回家还没骑自行车快。
林庭安顿时心烦气躁,干脆找了个安静的咖啡馆坐下,等人潮散去再开车回家。
点的是常喝的黑咖啡,电脑甫一打开,一连串消息就弹了出来。
依次点开,全部是那天晚上的监控画面。
林庭安喝了口咖啡,仔仔细细将照片看了一遍,一张两张三张……要么是糊的,要么不是正脸。
【林总,那天的小男孩是突然出现的,原本在那个时间段不是他值班,经理说他也不知道那天突然出现的是谁。】
【所有监控我都查过了,仅靠会所内的监控辨认不清人脸,现在只能按照他那晚离开会所后的行动路线一点点查,找到他的住所。】
【这个工程量比较大,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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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总再给我点时间。】
一目十行读完所有消息,林庭安扣上电脑,仔细回想那晚的情形。
那天屋子里黑得吓人,那段记忆的视觉部分是空白的,能回忆起的只有红酒味还有那人身上淡淡的洗涤剂味道。
或许是洋甘菊味,又好像是薰衣草,不论是什么味,如今回想起来都带着波涛汹涌的火热。
喉结不受控地滚动,林庭安在心里暗骂,啥滋味都不记得也就算了,现在连人都找不到,这事可真够操蛋的。
蓦地,突然感到身后有道视线在盯着自己,他猛然回头,却什么也没看到。
这几天林庭安总觉得有道目光在暗处窥视自己,那视线的攻击性并不强,就像羸弱的小兽躲在树后偷窥凶猛的野狼。
倒是没什么危险,就是勾得他心痒痒。
完了完了,不会被发现了吧!
不远处沈茁压低帽檐,捂着胸口背对林庭安坐在离他最远的位置。
桌子上放着杯鲜榨果汁,他端起来猛喝一口,才强压住狂跳的心脏。
过了几分钟,沈茁才镇定下来,他悄悄侧了侧身,确认身后的男人没注意到自己才放下心来。
而后他拿出手机打开了备忘录,里面是他记录的林庭安最近几日的行程。
文字加上照片,稍微梳理一下就能整理出这个男人大概的行动路线。
从高档公寓到公司,偶尔出去应酬聚餐,有时候会去射击,或者去马场骑马。
沈茁看着备忘录里的照片,一时有些出神。
他悄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宝宝的爸爸是个很优秀的人,他有事业心会经常加班,累了也会好好放松自己。
他会很多很多自己不会的东西,那些自己永远接触不到的,是他习以为常的。
用这种偷窥的方式去了解一个人,确实很诡异,也很不可取,却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
宝宝,你会怪爸爸吗?
因为想要一个家人所以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又因为害怕你被抢走,让你不能跟亲生父亲相认。
或许等你出生等你慢慢长大,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你还有个这么完美的爸爸。
片刻失神,待思绪回笼,沈茁看到林庭安已经推开门走了出去。
那一瞬间他大脑突然宕机,身体先一步做出了反应,等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冲了出去。
林庭安正在路上走着,突然一个人撞了过来,他低头去看,只看到了一个瘦小的矮个子。
矮个子头上是黑色的棒球帽,帽檐遮住了半张脸,另外半张脸则全被挡在了口罩下。
“对不起,对不起,不小心撞到您了。”
沈茁的身体贴着林庭安的手臂,微微弓着腰低头去看男人的手腕。
二人错开的那一秒,他看到林庭安穿着深黑色的休闲西装,比他粗了一倍的手臂下是一块绿色的表盘。
刚刚亮起的路灯经由翠绿的表盘反射,贵气的亮光照进他的眼睛里。
“没关系。”男人冷冷道。
沈茁呆在原地,愣愣地看着男人消失不见的影子。
宝宝,你爹今天没戴袖扣……
那么大一块手表,他也扣不下来呀。
13. 第 13 章
沈茁很郁闷,回到家小臂处仿佛还残留着些许余温,他用力揉搓手臂,心情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
宝宝已经两个多月了,可他攒的钱还远负担不起养育一个小婴儿的费用。
期间孟也安慰他,实在不行就把这套房卖了,两人去小县城过一辈子,生活开销比在京都小不少。
乍一听是个好主意,可这房到底不是他的,沈茁不想孟也为他做到这个地步。
姥爷还在郊区埋着,他心里也还是希望姥爷葬在皇城根下。
这个小老头过了一辈子苦日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死得不痛苦,躺在炕上咽了气。
小老头还活着的时候,嘴里总絮絮叨叨说总有一天要出去走走,离开那个小村子,去看看主席像,看看天安门的城墙有多红。
“我那个战友十二岁就当了兵,那时候咱们用的还是土枪,他就躲在树后面,看见鬼子来就放一枪,然后撒腿就跑。”
“现在想想能活下来全靠他跑得快,他是前些年脑血栓死的,年轻的时候我俩总说,得去看看升国旗。”
这个故事姥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沈茁讲一遍,他每次都耐心听着,老人年纪大了细节记不清,每次讲的都跟上一次有出入。
沈茁就在心里记着,这回战友参军的年龄变成了十岁,他那个素未谋面的爷爷到底是什么时候参军的呢?
正因此,沈茁希望姥爷可以长眠在这里,活着未能如愿,死后他总该成全小老头的心愿。
不想搬去小县城还有一个原因,沈茁戳戳自己还平坦的肚子,他不想宝宝跟自己一样出生在穷苦的地方。
穿洗到发白的尿布也能活,但他希望宝宝穿柔软亲肤的纸尿裤长大。
光着脚在泥里疯跑也是玩,但他希望宝宝去游乐场、科技馆、动物园感受世界。
用了很久刻满字的木桌椅也能坐着学习,但他希望宝宝坐在宽敞的桌椅上汲取知识。
为人父母或许就是这样,总希望给自己的孩子最好的。
于沈茁来说最痛苦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几日孟也那个前男友好像又来骚扰他了,好几次沈茁撞到孟也半夜偷偷出门,回来时不是嘴唇破了就是脖子红了。
观察下来沈茁也觉出了味,孟也心里还放不下那个前男友,他自己就算再不愿意,也无法插手孟也的感情。
这么说这房子更加不能卖,离开京都孟也跟他的前男友就再也没有复合的可能了。
想了一圈,事情又兜兜转转回到了原处。
沈茁打开手机,百无聊赖开始搜索乱七八糟的问题:
【男人会生孩子吗?】
【手表怎么快速取下来】
【有钱人的一颗袖扣多少钱】
【袖扣在哪回收】
【怎么带孩子认爹】
……
正搜索着,后台突然弹出了一条消息。
小杨要暴富:【老板,请问可以给我的cp设计一条手链吗?要红蓝配色的,价格好商量!】
后面紧跟着弹出了几张图片,都是cp相关的介绍和设定。
为了“跟踪”孩子爹,沈茁两个礼拜前就把手里的单子都清了,账上也将近半个月没怎么进钱,他没犹豫立刻接下了这一单。
因为没什么高端的进货渠道,所以沈茁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主打的是设计,而不是高级料材。
因此一条链子算下来,大头都在人工设计费上。
报了个不算高的价格,对面的客妹很爽快下了单。
沈茁也收心开始专注设计珠子的排版,每一个链条和配件的摆放,都要符合cp的设定。
一番操作下来不知死了多少脑细胞,等全部做完已经是第二天了。
跟客妹确认好款式,沈茁一刻也不想耽搁,穿好衣服打算下楼寄快递。
出门前他盯着衣柜犹豫了一会,还是打开左半扇门,抽出里面的鸭舌帽和口罩。
得再试试,还得再试试。
*
“林总,已经跟荆源的老总确定好时间了,今晚七点保马苑,对面定的位置,司机已经在楼下了。”
“好,我一会下去。”
“好的,林总。”
保马苑是南边最有名的私房餐厅,说是餐厅却更像个大观园,里面不仅可以吃饭还可以品茶听曲。
荆源的老总秦圳来头也不小,祖上就富得流油,保马苑就是他名下的产业。
“保马苑”这三个字也不是瞎取的,秦家老爷子崇荆公政术,尚其变法之智慧,亲笔提的牌匾,沿用到现在已经几十年的光景。
林庭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保马苑的灯从门口一路亮到最里面,映着整个园子好似还处在白日。
早有专门的人等在入口,林庭安跟着人畅通无阻来到了一处偏僻的厢房。
正中间是茶楼,可品茶听戏,左右两侧各十几间厢房专供客人品尝私家美食,这是保马苑从未变过的布局。
林庭安进去时,里面已经坐了三个人。
主位上正是他此次要见面的对象秦圳,秦圳的左侧坐着两个男人,一个看起来很年轻二十四五的样子,另一位正当壮年看起来约莫四十出头。
“来了?”秦圳没起身,大手一挥指着右边的空位说:“林老弟你坐这,今儿我多带了两个人来,你不会介意吧?”
说好了是两个人小聚顺便谈谈生意,如今却多出两个人,那两个人林庭安还恰巧都认识。
一个是双方都恨对方恨得牙痒痒的岑复春,一个则是方汉明。
这两人前两天刚勾搭到一起,今天就堂而皇之出现在了他的私人饭局,简直是没把他放在眼里。
“当然不会。”林庭安笑着说。
他走到秦圳指的位置坐下,未达眼底的笑意让本就乌黑的眸子更加深沉。
见约好的人都落了座,秦圳大手一拍,身穿旗袍的美女服务员闻声依次端着色香味俱全的菜品走了进来。
上好菜厢房门被轻轻关上,房内仅剩桌上的四人,秦圳才再次开口:“几位,你们也知道我这人做生意最讨厌弯弯绕绕,荆源这次的新设备是两年前就开始研究的。”
“到今天才算是有了点起色,”说着秦圳端起面前的金瓜壶,给自己到了杯茶,小酌一口后叹息道:“这批设备可是耗费了荆源不少心血。”
“本来这合同是要跟林老弟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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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惜半路杀了个方汉明出来,方哥在我爸那都说得上话,我一个小辈自然不敢怠慢了。”
秦圳这话一出来,桌上的气氛瞬间变了。
林庭安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今天岑复春能上桌全靠方汉明的面子,心里也多了几分底气。
平时只听传言说秦圳这人是商界另类,说话直来直去也不怕得罪人,如今短短几句话他也算见识到了。
方汉明活了四十多年什么人没见过,哪怕是秦圳这么拂他的面子,他依旧笑容满面,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倒是他身边的岑复春变了脸色,嘴唇动了动,刚想说话就被方汉明按了下来。
“小秦,我记得上次见你好像还是几年前,那时候你跟着你爸做生意被人坑了一笔,还是叔叔帮你填的窟窿。”
方汉明这话看似叙旧,却明里暗里强调自己长辈的身份,噎得秦圳说不出话。
“方总您这话说的,做生意谁没被坑过呢,”林庭安及时开口,替秦圳解围,“所谓后生可畏,秦总现在的能力可是不容小觑。”
闻言,方汉明笑了笑没说话。
这一顿饭几人吃得都不开心,从进门看到除秦圳之外的人的那一刻,林庭安就知道这顿饭只能是顿饭。
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期间边观察桌上的人,边品茶尝菜,竟多了几番快活的滋味。
全程岑复春就没说几句话,像条阴狠的毒蛇,暗中窥视不轻易发出声响,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出击咬住猎物的喉咙。
这是林庭安第一次正面跟岑复春对上,就算有秦圳和方汉明在中间调和,他也能觉出这人心思之深沉。
方汉明和岑复春走后,秦圳叫住了正往外走的林庭安。
他擦开打火机点了根烟,骂道:“操,这顿饭吃得可真够憋屈的。”
“林老弟我跟你兜个底,”秦圳看着林庭安,吐出一口烟圈,“方汉明跟我爸是多年老友,这批器材本来是要签给你的,他突然插进来我也很难办。”
“我懂,”林庭安点点头,严肃道:“可是秦总,你应该知道这批设备只有到我这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
闻言秦圳沉默了,指尖的香烟慢慢燃尽,灰白色的烟雾挡住了他浅蓝色的眼睛。
林庭安这话不假,新设备意味着新技术,新技术就要在专业的医务人员手里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林家有这个优势。
岑复春要这些设备是打着建设乡村医疗基地的名号,连医务人员都没招齐,他怎么放心把东西给姓岑的。
的确,对于他这个供应商来说,只要价格到位给谁不行,但他秦圳不是那种没有责任心的人。
物尽其用,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我再考虑考虑,”秦圳说,“你别着急,等我再联系吧。”
“好,那秦总我就先走了。”
出了门林庭安站在保马苑的牌子下抽烟,他看着周围黑漆漆的竹林突然笑了。
秦圳这人重义气讲感情,使用怀柔政策最好拿捏。
生意怎么谈,全看对面是什么样的人,喜欢钱的砸钱就好,好色的就对症下药塞几个美人。
林庭安经商多年,这些道理还是懂的。
14. 第 14 章
车子停在竹林后面的停车场,保马苑的人很贴心,将他的车子停在了1-1的位置。
林庭安穿过竹林,刚看到车灯,就迎面撞上来了一个人。
那人像是在百米冲刺一样,嗖一下窜过来,林庭安来不及反应,将人抱了个满怀。
“对不起,对不起。”
怀里的人搂住他的腰,嘴里说着抱歉的话,却没有一点要撒手的意思。
林庭安眼中闪过一丝不耐,冷声道:“松开。”
男人的声音很冰冷,每个字都带着寒气,语气像在驱逐一个不怀好意的小偷。
沈茁的心跳得更快了,他要做的事本就不光彩,现如今被人这么一吼,心中顿时起了退意。
怎么能不怕呢,他虽然穷但从未偷过抢过,现在是实在没办法只能出此下策。
要钱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孩子,孩子又不是他一个人,林庭安也有分啊。
就这一次,他只管孩子爹要这一次抚养费,拿到钱他就再也不会出现在林庭安面前。
这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为了孩子。
这么想着,沈茁恢复了最开始的勇气,他一只手紧抱住林庭安的腰,另一只手抓住他的手腕,精准摸到了一颗圆滚滚的扣子后,学着网上的方法快速取了下来。
保马苑的竹子是关岐岛空运过来的,种植多年不仅保留了原有的清香,也适应了京都的环境,此时正是长得好的时候。
这种竹子不喜人造光,故而这条路只挂了几个幽幽的煤油灯,一路看过去浅黄中透着绿光,活像阴曹地府的黄泉路。
林庭安今晚的心情不能说不好,只能说是非常糟糕,生意没谈成,岑复春那条毒蛇还找上门来,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好不容易结束了一场鸿门宴,还没上车就被一团黑影给抱住了。
一股无名火猛地窜上来,林庭安深吸一口气,揪住沈茁的衣领,用力把人拎了起来。
冰冰凉的袖扣攥到手里,沈茁刚想起身就感觉脖子一紧,随即便双脚悬空,大脑一阵天旋地转。
“先生,我……我不是坏人,我不是故意的。”
天气炎热沈茁又不想太显眼,于是套了件深黑色的防晒服套在白背心外面,鸭舌帽和宽大的口罩中间只留了一条缝,露出了他狭长的眼睛。
林庭安的手劲很大,劣质防晒服在他手下没撑过一秒就崩掉了扣子。
只听哗啦一声,衣服被撕了个大口子,裂痕从肩膀处开始,露出了沈茁雪白的锁骨。
林庭安松开手,不等沈茁反应过来,又立刻抓住他的脖子,恶狠狠地说:“我不管你是谁,有什么目的,别再招惹我。”
“不会了,”沈茁像是搁浅的鱼,呼吸困难,濒死感让他紧紧抓住林庭安的手腕,“先生,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沈茁的眼睛很亮,幽暗中仿若黑夜的一颗星,看得林庭安微微出神。
直到温热的液体滴在手上,他才发觉手下的人哭了。
林庭安松开手,摸了摸衣兜里的东西,确认没有丢失开口道:“滚吧。”
重新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沈茁大口呼吸着,双腿因受惊止不住发软,他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大口呼吸。
兴许是怀了宝宝的缘故,被林庭安掐住脖子的时候,沈茁的心竟莫名有些发疼。
他跟林庭安没什么感情,说起来顶多算是一晚上的缘分,他怎么会心疼呢?
是宝宝不开心了吗?
宝宝,你爹不是不喜欢你,他还不认识你呢。
另一边,林庭安一肚子火气,走到停车场刚要打开车门,脑子突然一闪而过刚刚那人头上的黑帽子。
他总觉得那帽子很眼熟,拉门的手犹豫了几秒,就轻轻松开车门,转身融入了黑暗里。
沈茁还待在原地,在心里默默跟宝宝说话。
告诉宝宝不要生气,不要不开心,爸爸和爹爹都希望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爱你,都喜欢你。
自从看了孕妇因为情绪激动流产的新闻,沈茁就经常这么跟宝宝说话。
那么多活生生的例子都表明如果孕妇不被另一半关爱,孩子就会不愿意出生,不愿意来到这个家,所以沈茁得让宝宝知道,他是被爱的,这样宝宝才会愿意来到他身边。
正赛博哄孩子哄得起劲,突然头顶一凉,沈茁呆愣几秒,立刻转身向后看去,刚巧对上了林庭安漆黑的眸子。
还没等他做出反应,男人就一把扯掉了他的口罩。
林庭安的眼神先落在了沈茁的眼睛,然后慢慢下移,到鼻梁、鼻尖,再到嘴唇,最后又回到了那双怯懦的眼睛上。
是张很单薄的脸,干瘪的脸颊下是干燥的嘴唇,眼睛还算好看但也称不上惊艳,鼻子倒是不塌。
林庭安眼中是毫不遮掩的审视,这让沈茁感到很不舒服,他瞪大眼睛看回去,刚想发火面前的人就重新把帽子扣到了自己头上。
“抱歉,我认错人了,”林庭安放下心来,耐心问道:“刚刚弄疼你了?”
“没有,没事。”
沈茁从男人手里抽回自己的口罩,迅速戴上,没说多余的话,小跑着走出了林庭安的视线。
黑夜里,绿油油的暗光下,林庭安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一张陌生的脸,为什么会让他有种熟悉的感觉?
沈茁一心只想赶快离开,盲目地跑着,直到体力不支才停下。
胸腔像被一双大手紧紧攥着般酸疼,他蹲下身,胃里翻一阵江倒海,恶心感迫使他连续干呕,恨不得把胆汁都吐出来。
宝宝,你爹可真讨厌。
沈茁在心里吐槽,你爹只有脸和身材是好的,性格却坏得很,你可千万不要学他。
“要喝水吗?”
头顶传来一道男声,紧接着一双手缓缓出现在眼前,沈茁看到一双精致到好似艺术品的手,递来了一瓶矿泉水。
“谢谢。”他接过水,猛喝了几口,嘴里的怪味终于冲淡了几分。
“我姓岑,名复春,你可以叫我又春,身边的朋友都这么叫我。”
说完,岑复春伸出手在沈茁面前晃了晃,“石板地寒性大,对身体不好。”
“谢……谢谢。”
沈茁不好意思拒绝,拉着岑复春的手站了起来,站稳后就立刻缩回了手。
“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沈茁想也没想回绝道:“我自己回去就好,不麻烦您了。”
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个陌生人突然说要送自己回家,怎么想都不正常。
“也对,咱们才刚认识了两分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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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我是坏人呢,”岑复春轻声笑道:“要不要加个联系方式,给我一个相处的机会?”
“额……”
沈茁环顾四周,这地方好像是个广场,但却没什么人,四四方方的场地一阵风吹过,简直是可以就地取景拍恐怖电影的程度。
他敢拒绝吗,能拒绝吗?!
这人比他高了一个头,稍微用点力气就能像刚刚林庭安那样,拎小鸡仔一样把他提溜起来。
沈茁摸了摸肚子,无论如何安全第一,他只好掏出手机跟岑复春交换了联系方式。
“你往东走三分钟就是小食街,那里人流很大,走到尽头转个弯就是地铁站。”岑复春耐心给沈茁指路。
沈茁点点头,道了声谢,头也没回离开了。
岑复春看着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想到了自己刚刚在保马苑看到的场景。
有意思,真有意思。
每天枯燥乏味的生活他真是过够了,没意思,实在太无聊。
不如把水搅浑,哈哈哈哈,大家都有的玩,哈哈哈哈哈哈。
*
沈茁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十点钟,他脱掉坏了的防晒衣,在路边买了个高领外套穿上,才敢进家门。
孟也急得在客厅直转圈,见人回来立刻冲上去,左看看右看看。
“我的祖宗,你可真是我的祖宗,你跑哪去了,这么晚才回来?”
“你可真是要吓死我!”
“我没事,就是出去遛遛弯,”沈茁讪笑道:“晚上吃多了,肚子涨得很。”
“不是说了只能在楼下遛弯,”孟也一眼识破沈茁的借口,“你跑哪遛弯去了?跑五环外去了?”
“哎呀,孟哥你别管了,”沈茁抓着他的胳膊撒娇,“我就不能有点私人空间嘛。”
“我没给你私人空间?!”
孟也提高音量,嗓音尖锐,一副被辜负的样子,弯腰戳了下沈茁的肚子,“小崽子,你爸可真没良心,你可不能学你爸,以后不能跟干爹顶嘴,知道吗?”
“知道啦干爹,”沈茁模仿宝宝的声音,哄着孟也说:“窝以后一定孝顺您。”
“这还差不多。”孟也心满意足道。
叮嘱沈茁喝完安胎的中药,孟也才把人放回卧室。
自从不再做噩梦,沈茁就搬出了主卧,他回到客房,换上干净的睡衣。
这才有时间坐下来,观察裤兜里那枚闪闪发光的袖扣。
那是枚椭圆形的袖扣,深蓝色的宝石占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三分之一是用碎钻拼成的三个字母“LTA”,字母旁是一个沈茁看不懂的印记。
底板用的是纯金材料,衬得整枚袖扣珠光宝气,金黄的颜色配上不俗的钻石,是很别出心裁的设计。
看着这枚袖扣,沈茁就好像看到了林庭安这个人,财富是他的底蕴,他自身的优秀才是真正的闪光之处。
除了性格不好,沈茁在心里补充,那么好的人怎么会那么凶呢?
这个问题他想不出答案,也无心深思,现下最要紧的是怎么把这东西给卖出去。
沈茁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售卖渠道。
最后他心一横,给袖扣拍了个六维图,用小号发到了社交媒体上。
配文:【寻有缘人估价】
15. 第 15 章
【不是吧,我是不是眼瞎了,这是你的吗?】
【图片.jpg】
【我看着不像假的呀,哥们,日子过不去了?开始变卖家产了?不对啊,要卖也是现卖房啊,卖个破扣子顶啥用?】
第二天,林庭安刚醒,手机上的消息就轰炸一样响个不停。
打开一看,好几条都是冯尽发的,中间还夹着一张图片。
他点开图片,是三个熟悉的英文字母,精致小巧的图标点缀在右下角,那是唐家珠宝行的标志性图腾。
林庭安的母亲,也就是唐卿的母家是从事珠宝生意起家的,唐家珠宝行总部在卞安,因着唐卿嫁到了京都,珠宝行就在皇城脚下开了分行。
这图腾虽小但设计巧妙,元素复杂,饶是再精致的手艺也仿不出盗版来。
林庭安大脑飞速运转,沉思片刻,回复道:【哪里看的,原贴发过来。】
发完消息,他叫阿姨拿来了昨天穿的西装外套,询问后阿姨才支支吾吾道:“这……这扣子确实丢了一颗,肯定是我粗心不知道丢哪了,怕先生责罚才没敢说。”
家里的阿姨是一个月前新招的,林庭安的性子闷,在家也一脸严肃,家里几个阿姨都怕他,就连服务了十几年的生活助理面对这尊佛也战战兢兢,生怕惹了什么不快。
“不是你弄丢的。”
林庭安展开西装的衣袖,凑近放在鼻子下闻了闻,除了家里常用的洗涤剂味,还混着淡淡的他香。
他瞬间想到了昨天扑到自己怀里的小孩,看着十七八的样子,成没成年都还是个迷,胆子倒是不小。
“你下去吧,这事不怪你,扣子是我自己弄掉的。”林庭安吩咐道。
阿姨闻言就像听到了赦免令,连忙点头哈腰地道谢,离开了卧房。
冯尽:【链接发你了,不过这东西真是你的?】
林:【谢了。】
问完话,冯尽的消息刚好弹出来,林庭安点开那条长链接,最先弹出来的是软件下载的页面。
他从不用这些娱乐软件,唯一的还是手下员工替他经营的wb账号。
这个从来不用大众娱乐软件的人,在看到小广告一样弹出来的下载框时沉默了。
下载还是不下载这是个问题,林庭安皱眉看着轻微磨损的西装袖子,这点钱还不至于他亲自去追究,但心里却莫名有些发痒。
他逗过猫逗过狗,还没逗过人。
*
沈茁这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才醒,宝宝的月份还不大,但他却能感受到自己的精力越来越不如从前。
以往在外面工作一天也倍精神,现在出去半天恨不得休息一整天才能缓回来。
刚睁开眼就看到孟也正坐在他旁边,满眼担忧看着自己。
“你可终于醒了,吓死我了,”孟也长吁一口气,拍着胸脯说:“我以为你怎么了呢,睡到现在还不醒。”
沈茁揉揉眼睛,看了眼时间,恹恹道:“孟哥,抱歉,我昨天有点累,一下睡过头了。”
“没事,你现在睡多点也好省的到处乱跑。”孟也语气忿忿,显然还在因为昨晚沈茁晚归的事情生气。
沈茁正因这事愧疚呢,听孟也这么说心里更难受了,他下床拉开书桌最下面的小抽屉,拿出一个东西攥到手里。
坐回到床上,神秘兮兮地说:“孟哥,我跟你说件事你别生气。”
“啥事呀?”孟也一头雾水。
沈茁举起攥成拳头的右手,停在孟也眼前慢慢展开,手心里正是那枚价格不菲的袖扣。
“孟哥,我不知道怎么卖,你帮我卖了吧。”
“这东西你哪搞来的?”孟也瞪大眼睛,捻起扣子着急忙慌看了起来,边看边斥道:“沈茁你可真出息了,我说你昨天晚上去哪了呢,大脖子跟让人掐了一样,我都没好意思说!”
他急得直打转,赶忙拉上窗帘,打开床边的台灯,把东西放在灯光下仔细看了许久。
三分钟后,窗帘被重新拉开,阳光打进来刺激得沈茁微微眯起了眼。
下一秒,孟也冲到他面前,严肃道:“东西是真的,老实交代到底哪来的?”
“孩子……孩子爹的。”沈茁怯生生地说。
他被孟也的表情吓到了,缩起脖子问:“孟哥,有……有什么问题吗?”
“你知道孩子爹是谁?”孟也快要被气抽过去,他抓着沈茁的肩膀,把人拉倒客厅审问,“所有,一切,全都一五一十给我交代出来!”
沈茁小学生一样乖乖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发红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孟也,嗫喏着将自己的一切全盘托出。
从前孟也也曾生过他的气,但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眼神都变得犀利。
沈茁是真的害怕了,他怕孟也不喜欢他,不愿意再跟他做朋友。
就像过去十八年那样,没人愿意跟没人爱的小孩做朋友,这是个让人讨厌的恶性循环。
听沈茁讲完事情的经过,孟也缄默在原地,怔了几秒猛地站起来,冲过去扒开沈茁的睡衣领子。
大热的夏天他穿了件带Polo领的睡衣,孟也心疼地摸了摸沈茁脖子上青紫的痕迹,骂道:“这人脑子进水了吧,无缘无故掐人脖子。”
沈茁张开嘴想说点什么,可话哽在喉咙里,让他发不出一点声音。
“孟哥……”他抱住孟也的腰,哭着说:“你别讨厌我,我不是故意偷东西的,我是不想你有压力。”
“你对我太好了,好到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沈茁的眼泪一点点浸透孟也的衣服,他抽抽搭搭道:“我没敢算养肚子里的孩子到底要花多少钱,我知道我负担不起。”
“我之前得罪了人,又没有学历,现在根本没有人敢雇我当服务生,我卖手工的钱就那么点,细水长流的事一时半会发展不起来,进账的钱都是有数的,”
说着,沈茁抬起头,看着孟也的眼睛,满眼真诚:“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别因为这个生气,行吗?”
“哎呀,我什么时候道德感那么强了?”孟也搂过沈茁的脑袋,恨铁不成钢道:“我是心疼你!”
心疼我……
沈茁呆愣了下,揪住的心慢慢放松下来,无辜茫然的眼睛看向孟也。
“不是我舍不得,但是你男人有钱你就叫他养你啊,”孟也说,“我的意思是,你能靠着这孩子过上好日子,就别钻牛角尖。”
“不行,”沈茁摇摇头,“孟哥,我懂你说的,但是这太不现实了。”
“从前我没什么盼头,自打有了这个孩子,我才算是有了活下去的理由,”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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茁低下头,轻轻笑了,“虽然他还没成型,但我真的很爱他,没办法离开他。”
“如果我是女生兴许还有机会,大不了提要求先结了婚再说,可我是个男的,婚姻法不会保护我,我怕孩子也被抢走。”
“那时候我就什么都没有了,”哪怕只是假设,沈茁都好似感受到了那种骨肉分离的痛楚,他艰涩道:“如果他们只要孩子,一笔钱打发了我,我要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
“你啊……”孟也叹了口气,“你才十八,正是好年纪,怎么说话老气横秋的呢。”
“我这是看得明白,”沈茁突然笑了,“我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孟哥你帮我看看,能不能把这东西卖了,我就有钱养孩子了。”
“傻孩子,你说你抢什么不好,非得搞这个回来,”孟也又气又无奈,“这东西一看就是私人订制的,你咋卖?”
“有钱人不会在网上卖个陌生网友的天价袖扣,还只有一枚!”
“只能去专门的地方回收,但你男人有名啊,在京都你前脚刚把这东西回收了,可能下一秒就被人抓起来,关小黑屋了!”
孟也这话虽然有添油加醋的成分,但事实就是如此,他只好安慰沈茁,“要我说这东西你就留着收藏吧,别跟别人说,咱就当没这回事。”
“其实养个孩子也花不了多少钱,一会我陪你去楼下母婴店逛逛,咱俩好好算算,你心里就有底了。”
沈茁:……
他此刻的心情很复杂,复杂到自己都体味不出具体的感觉,只知道强大的冲击后脑子里全是麻木。
老天向来薄待他,他已经习惯了,闹了一圈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他没少干,现在沈茁唯一担心的就是昨晚临睡前发的那个帖子。
他应了几句支开了孟也,一个人躲在房间打开了昨晚发帖的app。
昨天那帖子他发的晚,几乎没引起什么水花,但奇怪的推送机制好像把他这个帖子全推给了本地人,仅有的几条评论也都让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83HDKEA7:【牛】
JH922JHA:【慕名参观】
用户已注销:【666,兄弟牛逼】
沈茁看不明白,但心里却有种不好的预感,他点开账号后台,发现有一个人给他发了一条私信。
L:【需要估价吗?加我微信,细聊。】
沈茁不是傻子,结合评论区,再蠢的人也能看出这是在钓鱼。
他心里憋着气,重重戳了几下手机,把那个“L”关进了小黑屋。
操作完,沈茁越想越气,又把人拉出来,编辑了一长条文字发了过去。
小沈:【你是坐在水库一下午,连小鱼苗都钓不上来,所以要在网上钓鱼吗?还是生活不顺,觉得在网上骗人很好玩?把别人当傻子,其实你才是最傻的那个!祝你这辈子都没钱!!!】
发完他以最快的速度,重新把L关进了小黑屋,绝不给L反击的机会。
另一边,林庭安正坐在办公室听手下的人汇报工作,突然手机响了。
他拿起来看了一眼,瞬间定在了原地,抬手摸了摸鼻子,林庭安直接气笑了。
戏弄人这事他果真学不会,干这活还是冯尽在行。
要不哪天跟他取取经?
16. 第 16 章
“沈茁,你看这个,我的妈呀太可爱了!”
孟也指着货架上挂着的小衣服,一副被萌化的表情,夹着嗓子说:“小宝宝的衣服怎么这么奶呀,面料看着就软。”
沈茁一进母婴店,实现就被玲珑满目的商品吸引住,左侧的服装分区一片五颜六色,右边奶粉区更是种类繁多,他眼睛都不知往哪看。
孟也没想那么多,拉着沈茁径直走到了服装区。
这家母婴店面积很大,分上下两层,一楼分区明确是供人购物采购的,每个区域都配了专门的导购员,二楼则专供会员使用,可以学习专业的育儿知识,也有学龄前儿童玩耍的地方。
小婴儿的服装大多以白色为主,随着年龄增大,衣服的颜色和设计也越来越复杂。
孟也看着52码的连体衣,整个人双眼冒光,“沈茁,你千万别跟我客气,今天我必须得给干儿子买件漂亮衣服穿!”
“孟哥,还不知道是男孩女孩呢,”沈茁莞尔,“现在买是不是太早了。”
“不早!”孟也大手一挥,“谁也别阻止我给干孩子花钱!”
什么干孩子啊。
沈茁被这个称呼逗笑了,他亮晶晶的眼睛扫过奶呼呼的连体服,整颗心都跟着柔软下来。
“先生们,是要给多大的孩子选衣服呢?”一旁的导购适时走过来,脸上是标准的职业式微笑。
“宝宝,宝宝还没出生呢。”沈茁下意识抚上自己的肚子,有些尴尬地说。
“是要给准妈妈准备待产包吗?”导购问。
闻言,沈茁跟孟也不约而同对上视线,“准妈妈”这个词让两人心中起了不同的化学反应。
导购说的准妈妈指的自然不是沈茁,但他却因为这个称呼第一次对自己要当“妈妈”这件事有了实感。
十月怀胎后,一个真真实实的人会从自己的肚子里出来,他会听到宝宝的第一声啼哭,将小小的人养到那么大。
那么柔软的身体,会乖乖躺在他的臂弯里,听他讲故事、唱童谣。
这样神圣的角色,他一个男人这辈子竟然有机会体会,这简直太神奇。
想到往后种种,沈茁一颗心腾的沸腾了,灼热感自内里烧到外面,他因为心神劳累苍白不已的脸都渐渐恢复了血色。
孟也没有沈茁想的那么多,他只是突然回过味来,自己身边竟然真的有个男的怀孕了!
我艹,这也太神奇了,这别人八百年遇不到的事,他才二十出头就遇上了!
导购见两人都没说话,解释道:“先生是不是不了解待产包,简单说就是孕妇在生产之前需要准备的东西,一般都会提前准备好,等生产时才能及时用上。”
“美女,我们家这位孕妇才怀了不到三个月,你给我们介绍点别的吧,我们就想先了解了解。”孟也说。
沈茁点点头,“我们还都不太懂,辛苦你给我们介绍一下了。”
导购笑着说:“不客气,那我们就先从最基本的开始。”
孟也住的事高档小区,楼下这家母婴店的用户定位也是高端消费人群,店里一应的商品要么是进口产品,要么是国产的顶级货。
周一店里的人不多,导购手上没有客人,因此给两人介绍得十分详细。
“小婴儿的皮肤都很嫩,衣服面料最好选这种,这是最近几年新研制出的面料,比纯棉的更透气亲肤,就是容易褶皱和磨损,不过这一点只要经常换就好。”
导购拿下来一件奶黄色的包屁衣,介绍道:“两位可以看看这个,男孩女孩都可以穿,刚出生的婴儿不追求美观,”她指了指另一排的公主裙,“等长大一点就可以穿这种好看的了。”
沈茁和孟也点点头,有道理。
偷偷看了眼标签,多大的布啊688一件!
“孩子的培养是从出生那一刻就开始了的,视觉、听觉、触感都是潜移默化中培养的,一些小玩具既可以锻炼宝宝的注意力,也可以培养宝宝的五感。”
导购将二人引到益智玩具区,拿起一个小羊形状的毛茸摇铃圈,晃了晃说:“像这个可以锻炼宝宝的视追功能,还有布书可以锻炼宝宝的手指灵活。”
“这些早教产品是针对小月龄宝宝的,这个年纪的宝宝喜欢用嘴探索世界,所以玩具的用料更要健康,我们店里的都是环保材质,绝对无毒无公害,支持全国检测的。”
两人再次对视,有道理太有道理了,确实得注意孩子的培养和健康。
再看价格标签,啥摇铃440一个啊,啥布做的书这么贵才几页就三百多了。
沈茁咽了咽口水,脸上刚恢复的血色全给吓回去了。
“还有奶粉是最最重要的了,”导购拿起一罐蓝白色的奶粉罐,问:“请问孕妇是打算母乳还是奶粉喂养呢?”
“额……”沈茁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磕磕巴巴说:“母……啊不对吗,奶粉喂养。”
“对,我们不母乳的。”孟也补充道。
就是想母乳也母乳不了啊。
“那我比较推荐这一款,这款是国际大品牌,是十年的老系列了,从出生到宝宝断奶这一整个系列都有,奶粉的质量也是经过多年市场验证的。”
导购笑容满面,越介绍越起劲,“这款现在正在打折,原价888,现在搞活动可以打八八折,二位可以买一箱囤着。”
沈茁:“不着急,我们……我们等快生的时候再囤,日期新鲜点。”
导购点点头,“二位考虑得真周到,其实不只这些呢,宝宝睡觉如果只睡一边头型会不好,用这款花朵绵绵小枕头可以给宝宝睡出好头型。”
“宝宝要涂的面霜,擦屁屁的,婴儿沐浴露,安抚巾……”
“宝宝皮肤柔软最好用棉柔巾擦拭宝宝的皮肤,婴儿车更不能少了,我们店强推这一款只要两万八,功能齐全可以用很久呢。”
“还有这个口水巾,跳跳球小玩具,专门洗屁屁、洗澡的小盆,还有纸尿裤更不能少了。”
“不只是孩子,孕妈妈的妊娠油买了吗?还有孕期睡衣,孕妈妈不母乳的话就不用买前开襟的了,我们推荐这款睡衣,版型宽松面料也好。”
“有想好孕妈妈生产后的恶露要怎么处理吗?孕后期妈妈的心理问题也要关注,不然妈妈可能会产前抑郁的,恶露等问题处理不好也可能产后抑郁,推荐这本书可以现在就看一看,缓解孕妇压力。”
“奶瓶想选什么材质的呢?我们这都是食品级硅胶的,保证健康,还有宝宝大一点要喂辅食了,小勺子要柔软的,也不能藏污纳垢,推荐哈尼兔子家的这款,很好清理,不伤宝宝口腔。”
“……”
两人从母婴店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二人的脑子都嗡嗡的,一脸呆滞站在门口,耳边仿佛还环绕着导购的声音:“宝宝,宝宝,宝宝,孕妇,孕妇,孕妈妈……这款好,这款健康,这款打折……”
沈茁咽了咽口水,语气僵硬道:“孟哥,几点了,我脑子怎么不转了。”
一旁的孟也更是眼冒金星,“不对劲,太不对劲了,怎么心里更没底了呢?”
“养孩子得买这么多东西吗?”孟也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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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成一团,满面疑惑,“一定是打开方式不对,咱回家再细研究研究。”
沈茁咬着嘴唇,挠了挠头,导购推荐的东西好像都能用上,但是也不是都要用。
只有奶粉和纸尿裤是必需品,衣服不必买贵的,奶瓶也可以买平价的。
可是……可是听导购说完,他心里怎么好像长了草。
想给宝宝用好的,看他穿舒服好看的衣服,喝最好的奶粉,玩精致的玩具,抱着可爱的安抚玩偶睡觉,看最权威的绘本……
他自己就是吃糠咽菜长大的,不锈钢勺子喂的米糊也能喂活一个孩子,可他发育不好身高只有一米七几,体重怎么吃都上不去。
难道他的孩子要跟他一样,重复这样的命运吗?
沈茁不是个喜欢钻牛角尖的人,从前十八年也未曾这样别扭过,否则过往的日子那么多死胡同,他稍微较真一点都活不下去。
可自从有了宝宝,他就没办法不考虑这些,反而是越细想脑子越乱。
浑浑噩噩回到家,两人坐在沙发上好一会没说话。
“这家店不行,价格虚高,”孟也先开了口,“晚上咱上网看看,养孩子肯定不用这么多钱。”
“那人就是推销产品,才把东西说那么好,好像不用那些孩子就发育不好了一样,”孟也说,“你别忘心里去,那都是抓住了父母为孩子好的心理。”
“咱小时候啥也没有,不也活到现在了。”
“嗯,你说的对,”沈茁苦笑着点点头,“孟哥,谢谢你。”
“谢我干啥,”孟也突然站起来,轻咳一声不自然道:“那个啥,我才想起来有个调料忘买了,我下去一趟。”
“好。”
孟也走后房间一下子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沈茁在凝固的空气里呆坐了三分钟,然后拿着钥匙出了门。
宽大的T恤因为走得太快灌满了风,沈茁步履匆匆又回到了那家母婴店,他走到玩具区,暖色调的灯光下每一个精致的玩偶仿佛都镀上了一层柔光。
他看着那个可爱的毛茸摇铃圈,温柔地笑了。
“麻烦帮我拿一个这个,”沈茁指着小兔子形状的摇铃圈说,“要新的,谢谢。”
“好的,您稍等。”
店里的服务很好,店员拿出全新的小兔摇铃圈,打算放进精美的礼品盒里包起来。
“不用了,”沈茁打断道,“直接给我就行,谢谢。”
“好的。”导购笑着说。
结完账,沈茁心满意足离开了母婴店,他坐在店对面的长椅上,把摇铃圈靠近自己的肚子,隔着透明包装袋晃了几下。
摇铃圈发出清脆的响声,沈茁跟着铃铛声一起笑了。
这时突然有个人风风火火走了过来,那人像被鬼追了一样,走得老快。
沈茁瞪大眼睛,看着他走进了母婴店。
孟……孟哥?
那是孟哥吗?
沈茁大脑宕机,还没想明白,母婴店的门被猛地推开。
孟也手里多了个小玩偶,他好像没看到沈茁,边走路边低头看着玩偶喃喃:“我去,这也太可爱,咋这么可爱呢。”
走了两步,孟也才发对对面椅子上坐了个人。
两人对视了几秒,同时惊呼出声,都把对方吓个不轻。
沈茁看着孟也手里的中号邦尼兔,又看了眼自己手里的小兔子,无声笑了。
笑着笑着,眼角泛起了泪花。
那一瞬间,他好像突然想明白了什么,或许孟也说的是对的,能让孩子过好日子最重要,别钻牛角尖。
17. 第 17 章
沈茁手都抠出血了,也没把袖扣上的宝石扣下来。
他把东西放在灯光下,慢慢变换角度,观察蓝宝石折射出的彩光。
这东西的底板是纯金的,拿去金店融掉,宝石大概会自动脱落。
融掉的金子刚好可以打成金锁,小碎钻可以给镶在金锁边上,给宝宝戴。
蓝宝石送到珠宝店卖,应该不会被人抓起来吧?
正思考着袖扣分解计划,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
沈茁拿起手机,是一串没有备注的号码。
犹豫几秒,他按下了接通键,与此同时孟也端着水果走了进来。
沈茁指了指耳边的手机,把手指放在嘴边,打了个噤声的手势。
孟也接收到信号,轻手轻脚把水果放到沈茁面前,转身要走。
沈茁拉住他,摇了摇头。
电话那边是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沈茁听了几句,才想起来这人是谁。
“真的吗!今天下午就开始,时间会不会有点紧?”
“我没问题的,只要您愿意用我,我现在就出发,您别担心之前学的我都没忘。”
“好,钱等结束您再给也行。额……专车来接吗?也可以,那我马上把地址发您。”
挂了电话,沈茁双眼放光,猛扑到孟也身上抱着他一通乱蹭,“孟哥,我有活干了!”
“好好说,”孟也推开他毛茸茸的脑袋,询问道:“啥活呀,今天下午就去,这么急?”
“是去游乐场做美人鱼表演的,”沈茁边换衣服边解释,“我刚来这的时候做过半个月的美人鱼表演,只不过那时候还没成年,后来场里查得严就被辞退了。”
“馆场老板刚刚给我打电话,说今晚水族馆有个大型的美人鱼表演,但是正式演员和替补同时受伤了,临时找不到其他替补,希望我去救场。”
沈茁穿了件宽松的黑色短袖,小脸笑得通红,“孟哥,你知道这一场老板给我多少钱不?”
“多少钱?”孟也皱眉看着沈茁,心里莫名有些担心,“你可悠着点,肚子里还有孩子呢。”
“一万!”沈茁笑得合不拢嘴,眉飞色舞道:“因为今天是游乐场周年庆,美人鱼表演是主推项目之一,所以才给了这么多。”
“那你要戴假发吗?”孟也整个脸皱成一团,疑惑地问。
“不用,”沈茁笑着摇头,“我是男美人鱼呀。”
他抬起双手在空中合十,比成小鱼的形状,左右摇晃几下,道:“我是美人,扮成鱼,那我不就是美人鱼啦。”
“傻样,”孟也被沈茁欢快的气氛感染到,噗嗤笑了出来,“你注意点,水那么凉你身体能行吗?”
“没事,”沈茁完全沉浸在喜悦里,现在什么都不能阻挡他赚钱,“馆里有热带鱼,水里面放了加热棒,温度不会很低的。”
说完,沈茁的电话又响了,是专车司机发来的消息,说已经在路上,让他下楼去等。
“我走了,”沈茁穿上袜子就往门外跑,冲出去前留下了最后一句话:“孟哥,等我回来请你饭。”
这句话他是喊出来,孟也听了心里挺不是滋味。
有种孩子长大了,要去受苦赚钱的感觉。
他看向窗外,艳阳高照,沈茁一点防晒措施都没做,真是不让人省心,太不省心!
*
“不省心,不省心。”
“傻孩子,生孩子,生孩子,傻孩子。”
“你看连鸟都说你不省心,”唐卿换好拖鞋,把鸟笼子挂在了窗边支起的立架上,“你顾叔叔送你爸的,你爸让我给你送来。”
“国外新发现的鹦鹉品种,学舌能力比灰鹦鹉还强,”唐卿边逗鸟边说,“你爸给它取了名叫彩凤,这鸟品相好,头顶无光时是白的,阳光下就会变成彩色。”
几句话听得林庭安满头黑线,他好不容易有两天的假期,阿姨新煮好的咖啡还一口没喝,他妈就拎着鸟上门了。
最无语的是,这鸟一进门就叽叽喳喳,吵得他脑袋疼。
“您来我这就是为了送鸟?”林庭安靠在沙发上,看着那个通体白玉色的鹦鹉,眯起眼睛道:“这鸟太吵了,您一会拿回去吧,我那架子是放画的,承受不了笼子的重量。”
“这不挂的好好的,”唐卿戳戳彩凤的小脑袋,收敛起笑容看向自家儿子,“一会顾家那小子来,你俩研究一下出去走一走,玩一玩。”
“您把我家地址告诉他了?”林庭安语气不悦,眼里满是不耐,“妈,我尊重您是长辈,但您也不能私自泄露我的隐私。”
林庭安对唐卿向来尊敬,他妈生他不容易,在医院躺了一天才把他生出来,因此他尊敬这个给予他生命的人。
但因为他性取向的事,唐卿好像变了个人一样,他就想不明白了,到底是什么让他光风霁月的妈妈,变成了整日催生催婚的女人。
唐卿拿包的手一紧,看着儿子眼里一闪而过的嫌恶,她脸上的表情彻底消失殆尽。
嘴唇动了动,无数想说的话涌到嘴边,最后都化作一声冷笑。
她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作为家里最小的女儿,从出生就千娇万宠,但她不仅没长歪反而因为与生俱来的数学天赋一路硕博,最后留在了京大任教。
林庭安小时候不算个听话的孩子,但他聪明有洞察力,她和林建群都知道,小孩子调皮一点没什么,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怯场有主见才是重要的。
因此两人对林庭安属于半放养状态,尊重他的一切,只要不出格不触犯底线。
唐卿从未跟自己的儿子讲过,那些自由皆因为他还没触碰到父母的逆鳞。
母子二人沉默地对视着,双方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不满。
林庭安叛逆期的时候,也曾跟父母爆发过争吵,但这样长久又别扭的冷峙却从未有过。
在寒气即将吞并这对母子的前一刻,门铃突然响了。
唐卿宛然一笑,走过去开门。
林庭安收回视线,敛去了眼中的情绪。
“唐阿姨,没打扰您吧。”
顾望西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他的声音很清爽,嗓音不粗不细恰到好处。
唐卿慈爱地拉起顾望西的手,把他带到林庭安身边坐下,“小顾,想喝点什么?”
“阿姨,您别客气了,我刚跟朋友出去玩回来,这会肚子正撑呢。”
顾望西穿了件牛仔拼接的纯白衬衫,配了条宽松的牛仔短裤,是标准的青春男大穿搭。
二十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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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精力旺盛的年纪,他家里长辈开明,整个人就跟八九点的太阳一样,精气神别提多足了。
唐卿越看他越喜欢,叫阿姨端了杯可乐放到顾望西面前,她看了沙发上的两人一眼,“阿姨学校里还有事,就不陪你们了,小顾啊,想去哪玩就让你庭安哥哥陪你。”
“好……好的阿姨。”
顾望西拘谨地挺直了背,目送唐卿走到门口,优雅地换掉拖鞋推门离开。
全程林庭安没说一句话,临了还是被唐卿一句“庭安哥哥”搞得头皮发麻。
“你想去哪玩?”林庭安问。
他突然开口,把顾望西给吓了一跳。
“哪都行,我不挑。”
刚才唐阿姨把他往林庭安身边一塞,两人屁股贴着屁股,他别提多尴尬了,想躲又感觉不太好,贴着又觉得别扭。
顾望西心里几个羊驼奔过,要不是被家里威逼利诱,他大好的时光不跟朋友出去玩,跑着来相什么亲啊。
他才多大,二十!
这是相亲的年纪吗?!
不过……
顾望西侧头看了眼林庭安,这人正在喝咖啡,端杯子手还挺好看的,鼻梁比他见过的很多欧美明星还挺,三庭五眼的比例和谐到像假人。
身材也挺不错的,尤其是大腿又长又粗,听说这人刚接手林家的第一笔生意就大放异彩,这样的人要是做他的男朋友好像也不错。
就是不知道他在床上行不行,顾望西因为这个被人伤过,他的初恋就是个哪哪都好的帅哥,一开始他只有一个缺点就是穷。
但顾望西自己有钱,这个缺点也就不算啥缺点了,直到两人第一次在酒店开房,他那个初恋刚脱裤子就萎了。
顾望西大受打击,使出三十六计也没让小初恋重新y起来,从此他再也没谈过恋爱。
并且留下了个坏毛病,见个男的就会下意识思考,他到底行不行。
“那个,你想让我怎么称呼你?”顾望西问。
要他叫什么庭安哥哥是绝不可能的,他又不是三岁小孩!
“随你,”林庭安放下咖啡杯,打量了顾望西一眼,收回视线后淡淡道:“叫我全名就行。”
“你怎么说也比我大一岁,这样太不礼貌了,”顾望西思忖几秒,眼睛一亮说:“我叫你林哥吧,显得你辈分大。”
“随你,”林庭安心里憋着气,但他也不会拿一个无辜的陌生人撒火,整理了一下情绪,他耐着性子问:“你想去哪玩?”
“都行,我不挑。”
顾望西突然又想到了他的小初恋,小初恋说要带他去游乐场玩,还没去呢就萎了,他每次深夜emo的时候,想起这事就觉得遗憾。
“去游乐场吧,”顾望西说,“听说今天是周年庆,还有烟花秀和人鱼表演呢。”
“烟花秀,烟花秀,人鱼表演,看美人鱼,看美人鱼。”
顾望西话音刚落,彩凤就开始学舌。
林庭安眉头一皱,锐利的眼神狠狠看了彩凤一眼。
彩凤立刻噤声,缩起脖子,假装无事发生左看看右看看。
“这小东西真有灵气。”顾望西惊喜道。
“它不是有灵气,”林庭安吐槽,“纯属嘴碎。”
18. 第 18 章
“小沈,你穿这条蓝紫色的人鱼尾巴。”
工作人员拿了条美人鱼尾巴,往沈茁身上比了比,露出欣慰的笑容,“小沈,才多长时间没见,你身上可算多了几两肉。”
“最近吃得有点多,”沈茁不好意思道,“张哥,听说是您跟馆长推荐的我,真是太感谢您了。”
“诶,”张哥连忙摆手,“你跟哥客套啥,哥知道你不容易,刚来这的时候比腊肉干都瘦,谁看了不心疼。”
张哥是个东北人,为人热情跟谁都能聊两句,沈茁还在这工作的时候,张哥没少帮他。
他心里感激,搓了搓手说:“张哥,您几点下班,晚上要不一起吃个饭?”
“想请哥吃饭啊?”
张哥凑过去,用肩膀撞了沈茁一下,小声道:“哥现在管的事多半夜才下班,不用你请吃饭,倒是……我听人说你现在都住上大豪宅了?”
“没有没有,”沈茁赶忙否认,“那是我朋友的房子,我只是借住。”
“那你这朋友可真有钱,”张哥像是想到了什么,长叹口气感慨:“哥在这干了快十年了,闺女都上小学了,在这还连个厕所都买不起。”
“张哥,您闺女那么可爱,媳妇既漂亮又有自己的事业,已经比很多人强了。”
“说的也是,”张哥拍拍沈茁的肩膀,扬了下头说:“行了,一会排舞的老师就来了,你仔细听一下走位,好好排练,哥去别地儿忙了。”
“好,您慢走。”
美人鱼表演是这次周年庆的重要节目,因此馆里额外请了专业的舞蹈演员提前半个月来排练。
几位舞蹈演员都是一个舞团的,见张哥走了,一个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女生主动过来跟沈茁搭话。
“你就是那个来救场的吗?”女生眼睛放光,“你也太瘦了,这条尾巴你能穿上吗?”
沈茁拎起尾巴贴在自己腰上量了一下,他的小腹已经比之前稍微粗了些,但男人鱼的尾巴跟女人鱼的不同,整体也会更大一点,这一条比他的腰宽了几分,穿上准保会掉。
“要不你穿我们备用这条?”另一个卷头发的女生提议,“你穿女生的尾巴应该刚好合适。”
正说着一只手伸过来,把一条金黄色的人鱼尾塞了过来,“你穿这个,到时候腰上系一个长丝巾。”
“娜姐,你来得可真及时。”卷头发惊呼。
沈茁看了眼纸箱子里的鱼尾,犹豫道:“可是……你们都是蓝紫色的,我穿这个会不会有些格格不入?”
“得了便宜还卖乖。”娜姐忿忿,留下这不清不楚的一句话就走了。
沈茁搞不清状况,不敢再说话,生怕说多错多,只好坐在一旁等编舞老师和导演来安排。
扮美人鱼这个工作不可谓不辛苦,不仅需要演员通水性,还要在水下长时间睁眼,憋气的同时要微笑着跟观众互动。
如果不是一万的救场费,沈茁绝不会考虑在怀孩子的时候做这个。
现在他只能祈祷,宝宝生命力顽强,他每天按时喝药,一晚上的表演应该不会有问题。
编舞老师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女性,她刚一来就把张哥拿来的人鱼尾嫌弃地扔到一边,下令道:“你在c位,穿这条黄的。”
沈茁这时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叫娜姐的女生会突然对他不满,可他只是为了钱来的,c位不c位他根本不在乎。
排练还算顺利,除了刚开始不适应水下环境犯了点小错误,沈茁的表现还算是对得起一万的出场费。
就连导演都忍不住夸赞:“还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要不说金色大气呢,这金灿灿的在水里一游,别提多耀眼了,男人鱼也是特色,小沈身段也好,够灵活够欢快,哈哈哈哈哈。”
沈茁被夸得手都不知道往哪放,只能在一边讪笑着点头。
人鱼表演晚上七点半开始,沈茁排练完刚好五点整,导演安排他们七点集合,也就是说他有两个小时可以在游乐场自由活动。
这段时间沈茁也没闲着,他拿着自己设计的手链,到处走走拍拍。
游乐场里不乏有氛围感的地方,尤其水族馆,蓝光下的游鱼自带一种忧郁氛围。
沈茁拍了满满一相册照片,和几十条视频。
拍完照还有半个小时休息时间,他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剪视频。
做自媒体线上卖货有几个没吃过限流的苦呢?
他最近发的几条视频浏览量都低得出奇,花钱买推流都没什么起色。
专门来这么远的游乐场拍营业视频是不可能的,不单路程远门票也贵,沈茁打算趁着这个机会多拍点,回了家一点点上传。
游乐场周年庆的优惠力度很大,人肉眼可见多了起来,沈茁剪辑完一个视频,直接发在了自己的账号上。
接着他就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在自己身边转悠。
“孟哥,”沈茁叫了一声,那人立刻触电一样定住了,“孟哥,我能看出是你。”
“没意思,”孟也摘掉头上的帽子,撇撇嘴坐到沈茁对面,“你怎么知道是我啊?”
“我就是能看出来,”沈茁笑道,“你过来干嘛呀,怪远的。”
“你还好意思说!”孟也把背包往桌上一放,边拿东西边怨怼:“防晒没涂,孩子都被你晒蔫了!”
“药没喝饭没吃,孩子一点营养都吸收不到!”
“喝水了吗?下水之后肚子没疼吧?肚子饿不饿?”
“我看这里的东西都挺贵的,你肯定舍不得买,我偷偷给你带了几个卷饼,你赶紧吃了。”
“我没事,”沈茁心里一阵感动,差点没哭出来,“我就不吃东西了,怕后面表演的时候游不动。”
“孟哥,谢谢,”他握住孟也的手,不好意思地问:“一会我表演的时候,能麻烦你给我录个视频吗?”
“跟我这么客气干嘛,”孟也把桌上的东西一点点收回到包里,“等着吧,肯定把你拍得漂漂亮亮的。”
说完,又补充道:“你等会表演完,必须把这个卷饼吃了。”
“嗯,好。”沈茁乖乖点头。
*
顾望西的精力远比他看上去的更旺盛,林庭安陪他从入口玩到最里面,顾望西还叽叽喳喳跟个麻雀一样,一点不见倦意。
项目都是顾望西在玩,林庭安办了个终身VIP卡,可以免排队省了不少时间。
他全程作为围观者,看着顾望西穿梭在各种游乐设备中上上下下,玩雷霆飞车吐得眼冒金星,下一秒还能挣扎起来跑到海盗船上激情四射。
林庭安的眉头就没放松下来过,他搞不懂这些东西到底哪里好玩。
他对顾望西的态度也很简单,没感觉谈恋爱是不可能的,权当个异姓弟弟,陪他玩一天就算是他这个当哥的尽尽地主之谊。
“林哥,你快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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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望西拉着他的胳膊,小跑着往水族馆冲,“去晚了都没有好位置了,你也没七老八十啊,腿脚怎么这么慢!”
林庭安:……
这人跟他混熟了,仗着自己比他年轻几岁,就开始攻击他的腿脚了?
“VIP有专属通道,”林庭安幽幽道,“用不着你这么大动干戈。”
太重的话他没好意思说,这天底下除了生老病死还有钱不能解决的事情吗?
顾家也不是一夜乍富,怎么连这个道理都不懂。
“那也得先进去,”顾望西皱眉道,“晚了工作人员带着都挤不进去。”
真没意思,他暗自腹诽,跟不同频的人一起来游乐场简直是活受罪!
折腾了好一会,两人终于在节目开始前赶到了水族馆。
这家游乐场的水族馆比普通的大了一倍,从入馆开始就是一个巨型拱门,头上是高透的玻璃,可以清晰地观察每一条游鱼,走到最里面才是人鱼表演的区域。
入馆手册上写着人鱼表演的具体流程,七点半到七点四十是一个完整的人鱼水下表演,表演后是十分钟的鱼群观赏,七点五十开始每一条人鱼会游到最前面跟观众互动。
七点半一到,场馆里所有的灯光同时熄灭。
原本闹哄哄的人群不约而同收起了声音,一阵空灵的鸣叫自远处传来。
紧接着一束光怦然亮起,打在表演区最中间的位置,随着扑通一声响起,金黄色的鱼尾慢慢落入众人眼帘。
独属于他的灯光照映着精致的鱼尾闪闪发光,鱼尾上是精细的腰身,腰间系着条透明的幻彩丝带,在水中缓缓飘扬。
再往上,人鱼的脸慢慢从黑暗中显现,同样金黄的鱼鳍缀在人耳处,细软的短发随着他的动作起伏。
他的眼睛紧闭着,一条纯白的蕾丝绑带系在眼前,脸上是幻彩的细闪,细闪上贴着黄白色的钻石。
灯光是老天赐给这条人鱼的专属偏爱,海水也自动为他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隔着玻璃和水,这条人鱼是最与众不同的存在。
他是海底的异类,同族中只有他没有秀丽的长发,只有他没有海洋一样幽深的尾巴。
他金黄的尾是一切罪恶的来源,他被孤立、被霸凌、被嘲讽,因为他与众不同,因为他天生魅惑。
他自虚无中来,又该去往何处?
人鱼在水中漫游,像被抛弃的宠物,他找不到家,他没有栖身之处。
漂亮的鱼尾在水中翻腾,激起细小的浪花。
人鱼像感知到了什么,慢慢摸索游到了最前方。
他细长的手指触碰着玻璃,好像感受到了唯一可与他共振的磁场。
突然,悠扬的背景音戛然而止,黑暗降临,一束光微光打在人鱼眼上。
漂亮神秘的鱼,在水中睁开了眼。
那双忧郁的眼睛,对上了另一双漆黑的眸子。
沈茁的瞳孔不断放大,最先反应过来的,不是还没适应海水的眼睛,也不是一片空白的大脑。
而是热浪翻腾的小腹,他突感感到一种命运般的归属感。
这是这场表演设置的唯一一个彩蛋,开场时人鱼会闭上眼睛,在黑暗中随机挑选一位观众,与他近距离对视。
沈茁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在这里看到林庭安。
他还未说出口坦白的一夜情对象,他打算尽力一搏托付的人,他孩子的爸爸。
19. 第 19 章
人鱼与异族人类短暂对视后,落荒而逃般转身游向大海深处。
接着几条蓝尾长发的美艳人鱼将他围在中间,她们环绕住他,背景音高昂起来,像是在为这场欺凌助兴。
金黄色的鱼被压在海底,他想挣扎却游不出□□圈起的囚笼,他想忍耐但蓬勃的自尊心叫嚣着不许他沉默。
脑中天人交战,身体先一步做出了反应。
人鱼冲破囚笼,向更远处游去,不想却被人抓住了尾鳍,尾巴上的珍珠被扣下,鲜血染红了清澈的水,腰间的薄纱断线般飘走,露出了他腹部的伤疤。
右侧有人围追堵截,左侧是等他入瓮守株待兔的小人鱼,他逃无可逃,无数双手朝他伸来。
他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但他懂得勇敢必然要付出代价,所以接受任何结局。
海中最残忍的事情正悄无声息地上演,灯光暗下,金黄的鱼发出最后一声低鸣。
这次黑暗持续了很久,馆中唯一的光亮是贴着“安全出口”四个字的指示牌。
林庭安从未如此投入地看一场表演,他的心脏暴跳如雷,还沉浸在刚刚与人鱼对视的复杂感觉中。
表演的人鱼眼睛上围着白色的丝带,他看不到他的眼睛,甚至看不清他完整的脸。
但林庭安却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迫切,人鱼吐的每一个泡泡都好像在说,快看看我吧,快看看我吧。
又好像在说,如果你看不到我,我会因为你不曾落在我身上的目光而死掉,如果你的眼睛看不到我,那就用灵魂来感知我。
林庭安自己都无比惊讶,他竟然会不由自主地揣测一条人鱼的心思。
突然,暖黄色的灯光逐渐亮起,一只海豚自水底慢慢上游,它的背上好像驮了个人。
几秒钟后,白炽光照亮了整个场馆,人们这才看到海豚背上的正是刚刚那条人鱼。
他奄奄一息将头贴在海豚头顶,一只手轻抚着海豚的背,脸上是劫后余生般的微笑。
画面一转,不远处掌管海底秩序的祭司手执权杖,霸凌者匍匐在她脚边,低头忏悔。
表演结束,观赏鱼成群结队游来,挡住了后面的人鱼,人鱼表演者趁机游出水面,宣告了这一场表演的结束。
馆中的喇叭开始播报下一场表演,众人这才回过神,从刚刚的人鱼表演中走出来。
“林哥,你也太幸运了吧,”顾望西怔怔看着水面,惋惜道:“刚才那条鱼怎么一下子就找到你了,他怎么不往我这偏一下,跟我眼对眼呢!”
“这叫缘分,”林庭安深吸口气,摸了摸下巴,“你不懂。”
“还缘分呢,”顾望西磋磨了林庭安一天,摸准了他是纸老虎,毒舌道:“这分明叫狗屎运。”
林庭安不想跟他计较,沉默看着玻璃后面的海水微微出神。
刚刚那条鱼流血的时候,他的心也被狠狠揪了一下,后来才发现流出的并不是血,而是红色的液体饲料。
也是,这家水族馆以环保闻名,怎么会真的在水里放人造血。
不过,他看表演竟然投入到这种程度了吗?
明知一切都是假的,怎么会这样代入,甚至到心疼的地步?
回到后台,沈茁半脱掉鱼尾,靠在椅子上大口呼吸。
这场表演的剧情很简单,因为时间有限表演者无法长时间呆在水底,所以剧情从一开始的二十分钟缩短到了十分钟。
保留下来的都是精髓,舞编早在一个月前就设计完了剧情,这是来自海底的自我救赎的故事。
临时决定换沈茁当主演后,导演稍微改了一些细节,沈茁表演的时候加更代入了。
他也曾被人欺负过,如今正努力想要冲破自己内心的牢笼,简直太能与这个剧目共鸣。
突然,沈茁想到了刚刚看到林庭安的那一刻,他也不知怎的,好像再也控制不住了,恨不得立刻坦白一切。
宝宝还小自然不会在肚子里踢他,可那瞬间他真的感受到了来自腹部细小的抖动。
宝宝,你也迫不及待,想快点跟爹爹相认吗?
“小沈,真不赖呀真不赖,”导演的笑声突然响起,他笑呵呵走过来欣慰道:“小张这小子可真是找对人了,一会好好表现多跟观众互动。”
“这都是我该做的。”
沈茁的嘴唇有些苍白,化妆老师正帮他涂口红,他没法起身只能用眼睛看着导演。
“你就别动了,”导演大手一挥,“咱这场表演算是大获成功,我跟馆长商量了一下,每个人加五百的工资。”
此言一出,原本累得垂头丧气的一众演员立刻抬起了头,齐刷刷地说:“谢谢导演!”
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沈茁手机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刚从厕所回来就被工作人员催着下了水。
重新穿上鱼尾,小腹处的压迫感好像更重了,沈茁将手掌贴在肚子上,感受到了一片冰凉。
心里突然升起了不好的预感,强压下隐隐的不安,他安抚似的拍了下肚子,跟其他人鱼一起下了水。
人鱼互动的环节虽然跟烟花秀没有重合,但如果想抢到好的位置看烟花,一般都要提前一到两个小时去占位置。
人鱼表演已经结束了,站在后面的观众也没法跟人鱼互动,全都离开场馆赶过去烟花了。
林庭安二人站在第一排,自然没有无法互动的烦恼。
“林哥,咱走吗?”顾望西有点犹豫,是留下来还是去外面吃点东西,然后再去看烟花。
“上哪去?”林庭安反问。
“看烟花啊,”顾望西抱着胳膊回道,“咱现在去,还能赶上烟花秀前的巡游。”
“不去,”林庭安一口回绝,“你要是想去就自己去,我在这看鱼。
顾望西:……
他动了动嘴,刚想说什么,就见一条人鱼游了过来。
“是那条!”顾望西惊呼,“刚才那条小金鱼游过来了!”
他激动地抓住了林庭安的小臂,兔子一样跳起来。
林庭安不知怎的,也跟着紧张起来,他按住顾望西毛躁的手,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人鱼肚子。
十分钟的时间来不及卸妆,这条人鱼的肚子上还留着表演时的伤痕。
从肚脐处开始,转了个弯延伸到了腰侧。
林庭安只看一眼就觉得烦躁,自打跟这条鱼对视后,他就哪哪都不对劲!
沈茁下了水就开始寻找林庭安的身影,找了好一会,接连互动了两三个观众他才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游过去的时候林庭安没什么反应,沈茁知道他没认出自己。
也是,只匆匆见过一面的人,记不住才正常。
他向后退了退,用手指在水里划了几个圈,水圈像能听懂话一样,飞向对面二人。
接着沈茁做了个飞吻的手势,嘴里吐出的泡泡穿过光圈,飞到最前方散开。
馆里有规定,跟观众互动的时候必须微笑,要青春洋溢,要积极向上。
但沈茁现在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他紧盯着那个漂亮男孩放在林庭安身上的手。
他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一起来游乐场?
隔着玻璃,沈茁都能感受到那个男孩身上朝气蓬勃的气息,他比自己更好看也更健康,有那么一种人只看外表就知道他家境很好,这个青年就是这样。
他跟林庭安才是门当户对,那自己算什么呢?
宝宝又算什么呢?
可是那天晚上……
他很确定林庭安一定是第一次,他那么青涩,虽然动作很粗暴也很急躁,但这都是性格使然,他没有技巧只会横冲直撞。
难道是在那之后交的男朋友吗?
如果现在坦白一切,会让所有人都陷入两难的境地吗?
沈茁差点哭出来,他游上前去伸出手指抵在玻璃上。
他期望那个人能在玻璃的另一边,伸出手跟自己互动。
否则他未免也太可怜了,怀着宝宝在水里给人观赏,孩子的另一个爸爸却在外面以娱乐的心态观看。
细长的手指停在眼前,林庭安怔了下,他刚想抬起手,顾望西就咋咋呼呼抓着他的手腕跑出了水族馆。
恍惚中林庭安好像看到那条人鱼哭了,在水里是看不到眼泪的,但他就是能感受到,有几滴泪混在人造海水中。
人鱼在哭。
“你干嘛?!”
出了场馆,林庭安甩开顾望西的手,在夜色中跟他对视。
“再不去看烟花就来不及了,”顾望西无辜道,“都跟人鱼互动过了,还留在那干啥?”
“你没看到刚才那人要跟我戳手指吗?”林庭安低吼,他心里烦躁,总觉得有什么东西错过了。
那是种直觉,人在悄然失去什么的时候,总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感觉,在事件发生的当下这是直觉,在事件发生后人们往往会称之为后知后觉。
“那怎么办,都出来了,”顾望西撇撇嘴,他还委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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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还不行吗,我又不是故意的。”
“首先,我已经表明我要留下看鱼,不去看烟花,”林庭安冷静下来,严肃道:“其次,在不经询问的情况下,强行把别人拉走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对不起!”顾望西的脾气也上来了,他叉着腰跟林庭安对吼,“我都说了我不是故意的,你才多大呀,能别这么古板吗?”
“也不知道那鱼有什么好看的,”顾望西咬了下嘴唇,抬眼看向林庭安,“真没意思,我还不跟你玩了呢。”
“我根本就不喜欢你这样的,我喜欢胸大屁股大还会说好话的,你根本不会哄人怪不得到现在还没男朋友!”
顾望西从小没被人这样吼过,唯一谈的男朋友也对他百依百顺,能忍受林庭安到现在已经到了他的极限。
“算了,”顾望西抽了抽鼻子,“回去我就跟唐阿姨说,咱们不合适,烟花我也不看了,我回家!”
“你……”林庭安上前一步,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打断了。
“我叫司机来接我,你回去看你的鱼吧!”
说完,顾望西转身就跑了。
林庭安站在原地,心里却毫无波澜,他给自己的保镖打了个电话,吩咐他们送顾望西回家。
挂断电话,他的视线落在了一旁的纪念品商店。
游乐场必有的割韭菜圣地,里面是琳琅满目的纪念品。
小玩偶,钥匙扣,纪念水杯,可折叠毯子……
经店员推荐,林庭安选了个美人鱼大全套礼盒,趁着人少送到了水族馆。
他没说别的,只让馆长把东西给那条尾巴金黄色的人鱼,怕馆长弄错,还特意强调:“是那条男人鱼。”
林庭安做这事没什么依据,全凭直觉,他的直觉从没出过错。
为什么会过分关注这个人,为什么短短几分钟的表演就能牵动他的情绪,林庭安通通不清楚。
这些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得做点什么。
其实林庭安是想留下来,亲自见一下那条人鱼的扮演者,但中途他接了个电话,是秦圳打来的。
似乎是合作的事出了问题,秦圳在电话里没有多说,只说晚上再去保马苑小聚。
生意事大,他匆匆离开游乐场,最终还是没见到那个乱人心神的人。
人鱼互动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结束工作后,比起身体更让沈茁难受的是闷疼的心脏。
他魂不守舍换回自己的衣服,一路跟馆里的工作人员告别,走到出口的时候小腹处的酸疼开始变得明显。
说不害怕是假的,沈茁加快脚步,只想快点回家。
不成想被馆长拦住了去路。
“小沈,你腿脚可真快,”馆长气喘吁吁赶来,把一个巨大的礼品盒塞到他手里,“这是林总叫我给你的。”
说完,怕他不清楚林总是谁,又加了句:“就是那个跟你互动的观众,高高壮壮的,人长得挺帅,穿的是黑色的衣服。”
“不认识也不重要,”馆长笑嘻嘻地说,“林总第一次来,这东西你收着就行,不要白不要。”
“谢……谢谢。”
沈茁还处在震惊中,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就先接过了东西,一个大箱子重量很沉,他掂了掂能有个几斤。
是……是他想的那个林总吗?
他不是走了,为什么要送自己东西?
沈茁心下一暖,一会想是不是他认出了自己,一会又想会不会是他男朋友让送的?
再过一会又开始猜,那个男生到底跟他是什么关系?
快走到游乐场出口的时候,沈茁一拍脑袋,才想起来他把孟哥落里面了!
连忙拨打了孟也的电话,响了好几声对面才接通。
“孟哥,对不起,我忘了联系你了,你在哪我去找你。”
电话那边传来一阵窸窣声,好一会孟也才开口:“呜呜呜,我……我还在外面。”
他低声哭着,断断续续地说:“沈茁,你自己回家行吗,我得一会才能回去。”
“发生什么了?”沈茁心里着急,连忙问:“你在哪?我去找你,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
“我没事,你先回家吧,”孟也抹了抹脸上的眼泪,调整好情绪,保证道:“就是有点私事,你别担心,我马上也到家了。”
嘟嘟嘟——
不等沈茁反应,电话就被挂断了。
他身心俱疲,一根弦紧绷着,头一次不在乎路费,打车回了家。
20. 第 20 章
沈茁在家等了半个小时,房门口终于传来了动静。
门开的瞬间,他立刻端着煮好的热牛奶迎了上去。
孟也的眼睛红得像兔子,他小声抽泣着,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只有一种心如死灰的寂静。
沈茁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他没有多问,拉着孟也坐到沙发上,沉默地握住他的手,小心翼翼把热牛奶凑到他嘴边。
孟也怔怔看着地板,眼尾像被人点了朱红,这样无声的孟也让沈茁感到害怕。
一个那么活泼的人,突然安静下来,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孟哥……”
沈茁轻轻喊了声,他不会哄人,不知道该怎样安慰面前这个曾救自己于水火的人。
孟也没说话,空气凝滞在一起,让人呼吸都困难。
沈茁无措地僵在原地,就在他想要放下牛奶,去拿别的东西碰碰运气时,孟也突然转身抱住了他。
满杯的热牛奶淋了沈茁一手,手背瞬间红了大片,但他却好像一点痛感都没感受到,赶忙把水杯放到茶几上,回抱住孟也。
“孟哥,发生什么了?”沈茁轻抚孟也的背,轻轻问。
“我再也再也再也不相信那个渣男了!”
孟也将脸紧紧窝在沈茁颈间,发出了悲愤的怒吼,他终于大哭出声,像是压在心里许久的委屈,全都在这一刻释放了出来。
“明明说了以后除了我都不会再有别人,”孟也泣不成声,“还没到一个月就被我抓了现行!”
“是我贱,明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还是对他抱有期望,还是希望他能像以前一样,哪怕是骗我的,只要不让我发现,我就可以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他知道我从小没人爱,只施舍给我一点关心,我就会像哈巴狗一样跟在他身边,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
孟也越哭越大声,他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沈茁死死揽住他的肩,眼泪也跟着流了下来。
“孟哥,他根本配不上你,”沈茁的心针扎般发疼,激增的肾上腺素让他感受不到任何其他的痛感,只有共鸣的情绪在叫嚣,“你别再理他了好不好?”
“我再也不想见他了,”孟也哭着说,他的声音因为嘶吼变得沙哑,“我要卖掉这个房子,我要离开这里,我要去一个他再也找不到我的地方!”
“好,”沈茁轻抚孟也柔软的头发,“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你想去哪里,想在哪生活,都可以。
不必考虑我,不要再被藕断丝连的感情困扰,你的人生还有那么长那么长,不要让自己陷在死局里。
孟也低声控诉,沈茁就这样耐心听着。
耳边剧烈的呼吸声逐渐放缓,不知过了多久,沈茁的肩膀和手臂已经麻木到没有了知觉,他才感受到怀里的人睡着了。
孟也睡得并不沉,甚至眼角还有未干的泪水。
沈茁把他平放到沙发上,站起来的瞬间差点没一头栽下去,身体的各个器官都在叫嚣,小腹处的不适尤为强烈。
他小跑到卫生间,惶惶不安地脱掉裤子,入目是刺眼的红。
短短一天的时间,他经历了太多,情绪的起伏简直可以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孩子怎么可能不受影响。
沈茁默默擦掉身下的鲜血,换了条干净的裤子,把脏污的裤子放在洗衣盆里搓洗。
孟也家的卫生间跟洗浴间是一体的,沈茁将浴霸开到了最大,他太冷了,用的是温水又在炎热的夏天,可他还是感觉冷。
那种寒意是从身体里发出来的,仿佛是从骨头里渗出来的一样,明明已经开始出汗,可身体还是因为寒冷不住地发抖。
裤子还没洗完,房门突然被敲响了。
准确来说是有人在外面砸门,那人好像用了全身的力气来刁难可怜的防盗门,沈茁站在卫生间都感受到了地板的震动。
来不及擦手,他赶忙跑过去开门,孟也还在睡觉,谁也不能吵醒他。
门开的瞬间,沈茁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他想也没想就用力合上了门。
吃痛的闷哼响起,一只大手抵在门框上,生生挨了一下。
门被弹开,沈茁向后踉跄了几步,那人直接推门闯了进来。
“孟也呢?”冯尽脸色阴沉,低声问。
“你要做什么?”沈茁向后看了眼,悄悄挪动脚步挡在冯尽面前,将沙发上的人挡了个严严实实。
“起开,”冯尽向前一步,眼里满是警告,“我跟他的事还轮不到你插手。”
“只要有我在,你就别想再纠缠孟哥。”
沈茁一步不退,戒备地看着冯尽,只要孟也不想谁也不能再接近他。
冯尽用轻蔑的眼神看了沈茁一眼,嗤笑道:“就凭你?”
沈茁气得不行,他没说话而是挺直了脊背,像是在说:就凭我,你能怎样?
冯尽也被激起了怒意,他摸了摸鼻子,想到了下午他陪新养的小情人去游乐场玩,刚买的棉花糖还一口没吃,突然冲出来个人,一把夺走了比头还大的棉花糖,团吧团吧就塞嘴里吃了。
他定睛一看,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孟也。
那个他兴趣正浓,好吃好喝供着,甜言蜜语哄着的人。
被发现的那一刻,冯尽第一反应就是开口解释,可孟也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啪啪往他身上扔东西,边扔边哭搞得好像他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一样。
最可气的是,孟也朝他扔了两个“生化武器”,白塑料袋裹着东西全砸在了他脸上,那东西烫得很,直接把他嘴角汤破了。
他低头一看,才知道这俩“生化武器”是刚从微波炉里拿出来的卷饼。
冯尽差点当场气晕过去,小情人也不管了,拉着孟也去了个没人的地方。
抱着他哄,亲他也不行,给钱也不行,什么都不行。
偶尔屈尊降贵哄人,冯尽只当是情趣,感情要是一直毫无波澜那就离死不远了,吵吵架有时反而可以促进两人的关系。
但今天的孟也简直像是头倔驴,哄到后面他真是没耐心了,说了几句重话,直接把人给气跑了。
用舌头顶了顶烫破的嘴角,冯尽怒火中烧,懒得跟沈茁纠缠,大手一挥把他推到了一边。
沈茁今天虚得很,身体和情绪都不在状态,冯尽这么一推他来不及反应,整个人径直向后倒去。
跌倒的瞬间,他的第一反应是用手护住肚子,然后闭上眼睛等待疼感来临。
一秒,两秒,三秒……
坠落感被一股力量接住,一只手抓住了沈茁的肩膀,用力稳住了他的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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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哥?”
“孟也!”
两道声音一齐响起,一个充满了讶异和担忧,另一个却带着不满与斥责。
“你先回卧室,”孟也看着沈茁,强扯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让我跟他说清楚,行吗?”
沈茁泄了气,他只好点点头,瞪了冯尽一眼后慢吞吞回了客房。
关门声响起,冯尽猛地冲过去把孟也揽在了怀里,大声质问:“你闹什么脾气?”
“别碰我!”孟也使出全身的力气挣扎,奈何力量相差悬殊,丝毫没有撼动紧锢在自己腰上的手。
“你到底在闹什么?”
冯尽一手抓住孟也的腰,另一只手扣住他的头,两人额头抵着额头,被迫注视着对方,都从彼此眼里看到了自己不想看到的情绪。
“孟也,我对你还不够好吗?”冯尽双目猩红,头上青筋暴起,“你现在住的房子,你银行卡里的钱,哪个不是我给的,你还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吗?”孟也嘶吼道。
明明不想哭,豆大的泪水却断了线般砸下来,落在了冯尽粗壮的小臂上。
用拇指擦掉湿哒哒的眼泪,凉意跟着渗进了冯尽心里。
他当然知道,知道孟也要的是什么。
不过是专一、忠诚、一心一意、独一无二……但这些他通通给不了。
能嘴上骗一骗孟也,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
冯尽真是想不明白,孟也为什么这么在意如此虚无的东西,他确实爱他、喜欢他,但却不代表这种喜欢会持续一辈子。
享受当下不就好了,亲吻时开心,床上和谐欢愉,这不就够了。
他当然不会一辈子只跟一个人在一起,这样一眼看到头的日子,孟也究竟为什么会如此向往?
“没什么好说的了,”孟也无力地拂开冯尽的手,自嘲般笑道:“既然你做不到,我不会强求,我会把房子卖了,咱们断了吧。”
“你在说什么鬼话?”
冯尽的眼神愈发阴翳,他捏住孟也的下巴,阴冷如毒蛇的眼神死死盯着他,“我告诉你,这房子我能给你,也能收回来。”
孟也不可置信地看向冯尽,什么意思?
这个人为什么会如此不近人情?
他深深喜欢了几年的男人,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
房间还算隔音,但沈茁还是听到了客厅隐约的争吵声。
他坐在床上看着书桌上狼藉的线团,桌脚边堆成山的珠子,还有那枚静静躺在台灯下的袖扣,血迹干在上面像是精致艺术品上唯一的残缺。
他自己的人生,连带着别人的,好像都被搞砸了。
如果不是他孟也或许早早就脱了身,兴许现在在海边度假也说不定。
如果他再勇敢一点、果决一点,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沈茁静静躺在床上,看着明亮的吸顶灯流泪。
好冷好冷,肚子酸胀,像有一千个人在里面踢一样钝痛。
摸了摸额头,好像有些发热。
眼前的光晕变得模糊起来,脑子也变得晕晕乎乎。
应该是发烧了,沈茁强撑着坐起来,但他不能吃药。
怀孕了不可以吃任何处方药,睡一会吧,睡一会就好了。
21. 第 21 章
沈茁是在半夜被人叫醒的,孟也先是敲了敲门,见没人回应就直接开门进了屋。
这时候沈茁额头上的高热已经退了下去,他用被子紧紧裹住了自己的身体,生生闷出了一脑门的虚汗。
孟也去看他时,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他抽出沈茁身下的被子,打开卧室的空调开到了适宜的温度,刚想转身关灯就被人拉住了手腕。
沈茁醒来时眼前还有些晕,他模模糊糊看到一个人影,想也没想就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攥住了那人的手。
“孟哥,他没欺负你吧?”沈茁的声音微微发哑,他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病态。
“没有。”孟也摇头,撕扯到最后他想明白了,他得学会放手学会忘记。
他知道能够抹平冯尽在他心里的痕迹的,只有时间和距离。
“沈茁,我……”孟也低头看着自己的衣角,手指没有目的地在上面乱划,一番纠结后他慢慢开口:“我决定离开这了,我打算明天办张新的银行卡,把冯尽给我的钱都转移到新卡里。”
“然后随便去哪里旅游散散心,”孟也抓住沈茁的手,眼里是对新生的向往,“沈茁咱们一起去旅游吧,去看看大山大河,说不定就什么都想开了。”
沈茁很开心,他仿佛看到孟也小心地迈出了那个自己给自己画的圈,曾经画地为牢,现在他终于推开了那扇困住自己的门。
被感情困住的人往往最容易钻牛角尖,也很难真正放下过往的种种,从前付出的所有心意,所有把心掏出来跟另一颗心放在一起的时刻,都是不可忽视的沉没成本。
孟也能想通,沈茁简直开心到要跳起来,但他没法离开,他和肚子里的那个,对于孟也来说都是负担。
会让他不能快快乐乐地玩,让他在愉快的旅途里去照顾一个孕夫,这未免太不公平。
况且沈茁自己也不能离开这,他已经决定要留下来。
“我今天遇到了宝宝的另一个爸爸,”沈茁笑着说,“他好像认出我了,我就把怀了宝宝的事告诉了他。”
“什么?!”孟也瞳孔微张,眼睛一眨不眨看着沈茁,“那他是怎么说的,他认不认这个孩子?”
“他怎么可能不认,”沈茁做出傲娇的表情,笑眯了眼睛,“他说明天就接我走,我正愁不知道怎么跟你说呢。”
“真的假的?”孟也不可置信地问,他定定看着沈茁的眼睛,严肃道:“小沈同学,你说实话,是真的吗?”
哪里有这么巧的事,他刚说要离开京都,沈茁就带着孩子跟亲爹相认了?
“你不要有心里负担,如果你不想跟我去旅游,你可以继续住在这里,我刚刚就是瞎说的,现在房价这么低我不会卖房子的。”
“当然是真的!”
见孟也不信,沈茁手脚利落跳下床,打开衣柜拿出了那个超大的礼品盒,往孟也面前一放,“你打开这个看看,这个就是孩子爹给我的。”
“有这么巧的事?”
孟也半信半疑,边嘀咕边扯开了礼盒上的蓝色丝带,拿掉盖子后正方形的礼品盒四面散开,各种人鱼形状的制品天女散花般滚了出来。
一个美人鱼形状的挂坠刚好掉在了沈茁腿边,他拿起那个挂坠在孟也眼前晃了几下,“你看,这个大礼包可贵了我自己可舍不得买,不是他给我买的还能是谁?”
人鱼水晶杯,大中小号人鱼玩偶,毛茸挂件,小人鱼背包,甚至还有文具大礼盒……
孟也原本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信任度瞬间提到了百分之八十,他突然有种要长脑子的感觉,用手按了按太阳穴说:“有钱人接受东西就是快哈,你一个男的,说怀孕了他就信了?”
“他现在当然是不信,”沈茁忍着身体的不适,抱着胳膊挑眉道:“但他也不敢不信,他说明天先去做个检查,别的事以后再说。”
“也对,”孟也的眉头拧成一团,将信将疑地点头,“这种事确实得严谨点。”
“好了,你就别担心我了,我马上就带孩子去过好日子了,你想去哪玩就去哪,不用考虑我。”
沈茁起身把孟也从床上拉起来,轻推着出了卧室,“明天你走的时候别忘了把钥匙也带走,屋里的水电别忘了断。”
“拿走干什么,钥匙你就拿着,我要是长时间不回来,屋子里没有人气,还得托你来看一看。”
“好,”沈茁的眼睛亮晶晶的,忍着酸涩的鼻尖,他抬手摸了下孟也的脸,“孟哥,你长得很好看,人也好,以后肯定会遇到更好的人。”
“你也是。”孟也心里有种摸不定的怅然,好像有什么东西悄然溜走了,他却捉摸不透,抓不住也握不牢。
“那你好好休息,我回房间了。”
“好,晚安。”
第二天早上,沈茁早早醒了。
全身就像被车压了一样疼,他在床上坐了半个小时,也不知是适应了还是疼痛得到了缓解,小腿和手臂处的酸胀感减轻了不少。
沈茁调整好状态走出房间,孟也已经换上了新的衣服,一改往日随意的穿搭,穿了件条纹短袖和深黑色的西装短裤,头上还戴了个渔夫帽。
整个人神采奕奕,像在发光。
两人一起吃了午饭,下午沈茁送孟也去了机场。
临别时,二人都默契地没说多余的话,只是紧紧抱住对方,孟也笑着说了声:“等我回来,咱们再一起玩。”
沈茁红了眼眶点头,而后目送孟也去安检,进了候机区。
飞机晚点了半个小时,于五点十分顺利起飞。
空中划过的白线消失在眼前的那一刻,沈茁瞬间放松下来,他双腿一软,差点没摔倒在原地。
燥热感侵袭而来,沈茁抬头仰望湛蓝的天空,看白云也是虚浮地飘着,他的大脑无限放空。
不知道该想些什么,好像只有心里的难过是真的。
回到家时天还亮着,沈茁径直走向卧室,一头栽倒在床上,一睡就是几个小时。
再睁眼,天已经黑了,屋子里静得出奇。
让人恐惧的孤独感压得沈茁喘不上气,他这一天只中午喝了点粥,现下却一点饥饿感都没有。
肚子又开始发疼了,但沈茁知道这不是饿的,是宝宝的原因。
这个月他去产检时,医生警告他情绪起伏不要太大,不要忧虑过多,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
他听进去了,却没做到。
现在更是茫然到连灯都不想开,只想哭,放声大哭。
他以为他习惯了孤独,习惯了没人关心,习惯了一个人做任何事情。
但其实不是的,孟也陪了他一个多月,就让他再也回不到过去,一个人面的空荡荡房间的时候。
没有人会真的喜欢一直一个人,一个人吃饭做事,一连几天都不说话。
没有人!
悲寂的哭声由小到大,最终充斥在整个房间。
沈茁捂着胸口,他好难过好难过,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孟也被伤那么深也还是想回到冯尽身边。
人一旦尝过甜头,就会害怕苦。
嗓子哭到发哑,沈茁深呼了一口气,他看向窗外,黑夜里有一轮圆月悬在空中。
他突然想出去走走,去哪里无所谓,他得出去走走。
双脚踩在水泥地上时,沈茁的心情得到了一丝缓解。
夏夜依旧闷热,鸟鸣与虫叫在叫嚣。
浑然地打了个车,沈茁脱口而出报了个目的地,开车的师傅扣下计价器,屏幕上的时间由零开始递增。
他看向车外,上一秒说的话,这一秒就忘了是什么。
要去哪,这辆车要去往何地,沈茁不知道。
他是乘客但却不知归途。
司机透过车内后视镜,看到后座的乘客眼神发木,怔怔看着一个地方,于是好心打开了空调。
凉风里混着一股味道,刺激得沈茁想吐,他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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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心脏砰砰直跳。
好在很快到了目的地,下了车沈茁立刻蹲在路边干呕。
吐不出来的感觉是最难受的,因为这样的呕吐没有尽头,不会在东西呕出来的那一刻得到解脱。
缓了好几分钟,这场酷刑才终于结束。
沈茁站起身,几十层高的写字楼巨人一样立在眼前,几个熟悉的大字在最高处闪闪发光。
他竟然走到了林庭安的公司,这个他偷偷跟踪林庭安时来过许多次的地方。
沈茁有一瞬的茫然,他来这干什么?
然后他想,要等到天亮吗?
等谁,他会接受吗?
视线慢慢下移,沈茁看到公司楼下的面包店外站了个小孩。
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小女孩,正趴在店外的玻璃上看着货架上精致的面包流口水。
“你想吃面包吗?”沈茁走过去问。
小女孩没说话,大大的眼睛看向他,点了点头。
沈茁这才发现,小女孩身上的衣服是破的,短袖脏兮兮的紧锢在小女孩身上,她的裤子又长又大,走几步就会掉的样子。
小女孩好像感冒了,鼻涕一抽一抽,有一部分甚至黏在了嘴唇上。
沈茁掏出口袋里的纸巾,帮小女孩擦掉了鼻涕,然后去面包店买了一袋三明治外加一盒毛巾圈和几个大泡芙。
“送给你,”他把装面包的袋子递到小女孩面前,“哥哥给你买的,免费的。”
小女孩好像有些不敢相信,用怯懦的眼神盯了沈茁许久,确认了这是真的后,小女孩的眼睛瞬间亮了,立刻兴高采烈地接过了袋子。
沈茁直起身,想要摸摸小女孩的头。
刚抬起手,一个中年女人突然冲过来,一把扯过了小女孩。
“不是跟你说了在摊子上等着,谁让你乱跑的!”
女人声嘶力竭地喊着,凌乱又充满油渍的头发在空中乱飞,小女孩被吓得大哭。
女人踢了小女孩一脚,连推带搡把小女孩推向远方,边走边骂:“真是个扫把星,我看摊子容易吗,怎么你就这么不省心,怎么就管不住腿到处跑!”
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渐行渐远,哭声与咒骂却一直萦绕在沈茁耳边。
他的心脏被狠狠击中了。
他突然开始害怕,自己的孩子以后会变成这样。
天哪,这太可怕了。
沈茁太知道一切痛苦的来源皆因为贫穷,一个充满爱的母亲,如果长久处在经济的重压下,她也会变得暴躁,会将自己无法诉说的苦闷转化为暴力,施加给孩子。
这会不会是自己的未来?
沈茁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身体因为这个想象而颤栗,双手止不住地发抖。
他有种冲动,想要立刻冲进这栋大楼,冲到林庭安的办公室,告诉他一切,跟他说他得养自己养孩子。
就算没有爱,总要给些钱。
双脚抢先做出了行动,沈茁缓慢移动着,目光落在最高层亮着的灯上。
一步,两步,三步……
突然,一阵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传来。
循声看去,深黑色的布加迪稳稳停在路边。
车门快速打开,一双大腿先迈了出来,精致的皮鞋加上高定西装,再往上是一张阴云密布的脸。
林庭安表情严肃,帅气的脸有一半隐匿在夜色里,另一半直直照进了沈茁眼中。
啪嗒啪嗒
空中突然下起了小雨,雨滴打在沈茁脸上,让他恢复了几分神志。
夏季的雨变化多端,由小变大不过一瞬。
司机见状立刻从车里拿出了一把伞,撑在林庭安的头上。
沈茁看到他加快脚步,大步流星地往公司走。
这是最好的时机,不可以错过,不可以!
沈茁猎豹一样朝林庭安冲了过去。
在这一刻,什么都不重要了,他的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坦白。
22. 第 22 章
那晚在保马苑,林庭安跟秦圳的交流并不怎么愉快。
他一只脚刚买过门槛,秦圳就开门见山地赔罪:“林老弟,实在抱歉,我家老爷子发了话,这批新设备看在方汉明的面子上,也得签给姓岑那小子。”
林庭安对这个结果并不怎么意外,秦圳这人雷厉风行,几天不来联系他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没再尝试争取,笑了笑坐下跟秦圳喝了一晚上酒,就当是跟朋友小聚谈心。
那晚两人都喝多了,秦圳酒后吐真言,说有个跟了他两年的小孩最近在闹脾气。
事情闹得有点大,被家里知道了,态度强硬要把人送走,他不想跟家里闹得太难看,算是一物换一物,用这笔生意换个清净。
林庭安表示理解,他向来克制,这回破天荒醉酒,借着酒劲躺在包厢的罗汉床上空想。
脑子不怎么转,迷迷糊糊就想到了那个跟自己一夜情的小孩。
浸淫商海多年,醉酒状态下发生的事情林庭安多多少少都会几个大概,那次是他心急着了道,喝的东西不干净,醒过来之后竟记忆全无。
要是那小孩没提前溜走,他一睁眼就见着人,说不定也会放在身边养着。
接着林庭安想到这批到手边又飞走的设备,林氏其实没有发展医疗行业的打算。
是林庭安自己突发奇想,前几年借着行业东风开了家私立医院。
那是家儿童医院,建在京都最繁华的街区。
说是医院其实也有一部分收容所的功能,林庭安自知自己这辈子不会有孩子,有时候想想难免觉得落寞,就有了开儿童医院的想法。
不为别的,就是突发奇想,想给自己下辈子攒点孩子运。
之所以如此费心要争取这批设备,是因为院里最近突然多了很多小患者,都患病上同一种那个年纪的孩子几乎不会得的病。
荆源这批新设备,经院里一众专家研讨之后,被定为了重点争取对象。
林庭安最开始并没有垄断的想法,但岑复春突然跳出来横插一脚,张嘴就是几年内的独家使用权。
他气得牙痒痒,被激起了斗志,亲自联系了荆源的老总。
不成想因为方汉明这层关系……
林庭安靠在软榻上,身后靠着的是最好的绣娘手工缝制的百子莲抱枕。
百子莲寓意多子多福,林庭安鼻息间不断呼出酒气,大脑思绪乱飞。
如果他有个孩子呢?
这个想法一出来,林庭安自己先下了一跳。
他这是到年纪了?
竟然会开始幻想这种事情。
凌晨两点,林庭安被人扶着回了家。
只睡了不到三个小时,天蒙蒙亮时一通电话打过来,对面只说了一句话,他的酒瞬间醒了。
“老爷子快不行了,速归。”
林庭安听到这话时大脑嗡的一下,紧接着是一片空白。
脑子混浆浆的状态持续了半个小时,看到ICU亮着的灯时,他瞬间清醒。
医院如此肃静的地方,此刻乌压压站了一堆人,林建群和唐卿站在最前面,身后是一众旁支。
就连林岩这个不省心的表哥,都紧赶慢赶从国外飞了回来。
那么多人,平日里不见出来,到了争家产的时候却一个个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在手术室门口鬼哭狼嚎。
为了钱权,这群人个个化身戏精,真是好一出大戏。
林庭安赶来时,众人的表情都变了。
他穿过一众男女走到最前面,厉声呵斥:“吵什么吵,老爷子还没死呢,你们给谁哭丧!”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立刻噤了声。
不过这戏还是得演,大哭不行那就假模假式地小声抽泣。
总之,他们是为老爷子难过的,他们哭了就是尽了孝了,他们身上流着林家的血,那就得分到林家的肉。
“表弟,你这话说的,”林岩突然跳出来,高声道:“老爷子这几年身子骨不好,这病来得急,什么情况大家都心知肚明,你在这装什么清高?”
“要我说你这个孙子当得最不称职,”林岩冷哼一声,“我人在国外,来的都比你早。”
林庭安从没把林岩放在眼里,看他咄咄逼人的样子如同在看一个小丑。
“王岩表哥,这事我也纳闷呢,”林庭安讥讽道,“老爷子才进手术室几个小时,你是怎么提前预知老爷子会发病的,难不成这事是你们王家干的?”
林岩的爷爷原本是老爷子的亲兄弟,后来跟狐朋狗友走上了歪路,老爷子帮着处理了许多烂摊子,闹到最后兄弟间起了龃龉。
老爷子的弟弟临到最后还不知悔改,他那一脉从此便被改随母姓了王。
“你!”
林岩黝黑干瘪的脸瞬间变得扭曲,他最不愿别人提起他的姓氏,林庭安这无疑是在提醒他,他连参与争夺的资格都没有。
其实大家都知道,林氏最后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会落到林庭安手里,但巨大的利益让他们哪怕头皮血流也要去争那百分之十的意外。
再不济,跟着吃点肉腥喝点肉汤也够他们一辈子衣食无忧。
从朝阳升起到夕阳西下,走廊里的光线明灭交替。
每个人都影子都被拉得老长,最后隐匿在黑暗中。
这是医院最顶层的抢救室,手术的医生也是最顶尖的专家。
林庭安抱着胳膊靠在墙上闭目养神,他对面是手术室紧闭的大门,门里面是他血浓于水的爷爷。
任何权利的让渡,都免不了你争我夺的恶俗戏码。
林庭安曾以为自己可以泰然自若地面对这一天的到来,但现在他的心还是会止不住发疼。
三岁时爷爷抱着小豆丁一样的他在老宅的后花园荡秋千,上小学时惹了祸第一时间就是去找爷爷。
初中跟人打架,把孙叔叔的儿子打进了医院,是爷爷帮他善的后。
高中开始尝试跟着林建群做生意,小试牛刀投资的第一个商铺赔了个底朝天,窟窿是爷爷帮他补的。
包括自己的性取向,要不是老爷子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他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这个老古董。
冥想中,林庭安突然睁开了眼,锐利的眼神看着慢慢打开的大门。
他第一个冲上去,紧紧盯着医生,“怎么样?”
“算是暂时脱离危险了,”医生满头大汗,摘下口罩回答:“但是情况依旧不太乐观,术后要观察七十二小时,这七十二小时挺过去,才可以转到普通病房。”
“辛苦了。”林庭安道。
他侧头看了眼身后的助理,助理会意将一张银行卡塞到了医生手里,接着打了个手势将医生请到无人处,按着林庭安嘱咐的交代全力救治老爷子。
那群人早被林建群“请”了出去,整个走廊只剩下了他们一家三口。
唐卿听到消息那一刻眼眶就红了,她转过身窝在林建群怀里低声哭了起来。
“这是好事,”林建群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他立刻吩咐林庭安:“庭安,你去公司把那份文件取回来,快去快回。”
“是啊,”唐卿带着哭腔说,“这里我跟你爸看着,你去公司亲自去取,这事马虎不得。”
“好。”林庭安点头。
他不舍地远远看了老爷子一眼,赶忙乘电梯下了楼。
司机早就等在路边,黑西装包裹的男人快步上车,同样深黑色的车子箭一样冲进了夜色里。
那份文件是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林庭安只需把东西取回来,守在老爷子的病床前等着他醒来,只要老爷子还有意识,在摄像头和公证律师的见证下签了字,一切就都结束了。
车子停在公司门口,林庭安刚下车就下起了雨。
司机立刻帮他撑伞,助理从副驾驶下来跟在他身后,提醒:“林总,咱快进去吧。”
林庭安看着鳞次栉比的高楼,深深吸了口气。
乌云迅速在空中聚集,压抑如悬空的大山,将芸芸众生笼罩其中。
雨越下越大,时间不等人,林庭安健步走向公司。
刚走了几步,突然有什么东西冲了过来。
腰被人抱住,他下意识伸手去接,撑伞的司机吓了一跳,黑色的雨伞慢慢倾斜,砰一声砸在地上。
豆大的雨滴打在林庭安的背上,他低头去看,只看到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再向下便是白皙的脖颈。
沈茁害怕到全身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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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在抱住林庭安的那一刻,他的肚子猛地一疼,像被人用冰锥狠狠砸了似的。
“我……我……”
沈茁紧紧抱着林庭安的腰,仰头去看他的脸,然而密集的雨水胶水一样迫使他完全睁不开眼,睫毛被雨水黏在一起,他只能看到林庭安模糊的脸型。
林庭安心中一凛,他认出了这张脸,那个抢了他袖扣,把他骂了一顿又拉黑的小孩。
“林总!”
助理见状立刻冲上前去,眼疾手快用力掰开沈茁的手,将他从林庭安身上拉了下来。
沈茁全身脱离,倒在了雨里。
接触到地面的瞬间,他用手臂撑了一下,生生磨掉了一层皮,然而比手臂更痛的是他的肚子。
“宝宝……宝宝……”
沈茁模糊间仿佛看到了被雨水冲掉的鲜血,那是从他身下流出来的。
他孱弱地喃喃,声音隐匿在雨声里,脸颊贴着冰凉的地面,目光直直看着那个高大的身影。
沈茁突然想到了那个雪夜,姥爷死的时候,爱的消失是他一点点感受到的,从没人叫他起床开始。
他好希望这个人可以拉他起来,不要漠视他,不要就这样走开。
“林总,这……”助理凑到林庭安身边,看着倒在地上的沈茁,突然惊呼:“他好像流血了!”
“我刚才明明没怎么用力啊,”助理被吓傻了,“林总,这人突然冲出来,不会是那群人派过来……”
说着,林庭安伸出手打断了助理的话。
他走过去,蹲下身去听沈茁的声音,“你怎么了,慢慢说。”
沈茁哭着勾住林庭安的脖子,用尽全身的力气,用自己的脸贴上他的,“这是你的孩子,是你的。”
“什么孩子?”林庭安揽住沈茁的腰,将他瘦小的身体抱进怀里。
有一个惊人的念头在他脑子里升起,他不可置信,也无法相信,但是……
“那晚是你?”林庭安斩钉截铁。
“是我?”沈茁已经开始迷糊,他的脑子就像生锈的机器,想快点转起来却无比艰涩。
“是我的,你……”他紧紧贴着林庭安的心脏,拉住林庭安的手贴在自己的肚子上,“你摸一下他,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我真的怀了你的孩子。”
闻言,一旁的司机和助理都呆住了。
司机像是听了什么惊天秘闻,直接傻了眼,定在原地一动不动。
助理最先反应过来,“林总,咱们还是先去取文件吧,这太离谱了,肯定是有人想搞事情故意的。”
林庭安看着沈茁的眼睛,大手抚上沈茁的肚子,好像真的有什么东西在跳动。
那是……他的孩子?
一个男人,怀了他的孩子?
几乎没有权衡,林庭安一把抱起沈茁,边上车边吩咐:“小张,你去公司取文件然后亲自送到我爸妈手上。”
“老赵,你现在立刻开车送我们去中心医院。”
“啊……好好好。”老赵张大了嘴,连连应声。
小张焦急地看着远去的车子,话噎在喉咙里,最终全都化成叹气。
他的老板,怎么关键时刻掉链子啊!
算了不管了,小张握紧拳头,热血瞬间冲上颅脑,就让他完成这个伟大的使命吧!
车上,沈茁树袋熊一样窝在林庭安怀里,二人都的湿漉漉的,林庭安抱着人,思绪不断被冲击。
他确实不该在这个节骨眼上,选择先送这个来路不明的小孩去医院。
这太离谱了,男人怎么会怀孕呢,况且他只有那一晚。
但直觉却告诉他,他必须信,稍晚一刻一切都将无法挽回。
“林……先生,”沈茁紧紧握着林庭安的手,虚弱地问:“你喜欢孩子吗?”
这只是一句平平无奇的询问,可林庭安却仿佛感知到了一股巨大的悲鸣。
“我……”他感觉怀中人的生命在快速地流逝,“喜欢。”
林庭安吐出这两个字,心中一片慌乱。
“开快点!”他盯着驾驶位的司机,怒吼。
“好!”
司机吓得一激灵,握着方向盘的手抖了抖,死死向下踩住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