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今天在大侦探面前掉马了没》 第1章 第1章 我又死了。 准确来说,是被住我隔壁一对吵架上头,点燃煤气灶准备同归于尽的情侣炸死了。 听上去很无辜很倒霉,但不用担心,这场意外来的很快,我甚至都没感觉到多疼就死了。然后,在心跳停止的那一刻,我又活过来了......在伦敦地下铁的废弃通道里。 至于为什么说又,是因为这不是我第一次经历死亡了。 自我介绍一下,小女姓李单名一个红字,生于1928年的华夏,推算下,我现在已是82岁的高寿老太太了,但我至今还活着,并且一直保持着20岁的模样。 那是个动荡的年代,到处都在打仗,加上自然灾害,连着好几年家里的农田几乎颗粒无收,父母把所剩不多的吃食几乎都给了最有希望活下去的哥哥,我和妹妹只能就着溪水分食冻的邦邦硬的窝窝头,饿的不行就只去啃树皮、吃泥巴。然后,在20岁那年,我俩上山采蘑菇时不幸卷入一场火拼中,最后双双中枪身亡。 那些人将我和妹妹的尸体匆匆丢进一个天然山洞后便逃离了现场,也就是在他们走后不久,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我居然活过来了!身上的衣服不知为何凭空消失,我就这么□□的躺在湿漉漉的泥巴上。最神奇的是,那枚击中我心脏的子弹不翼而飞,胸口光溜溜的连个弹孔都没有,就连几年前不小心烫伤留下的伤疤也不见踪影。 若不是死亡的感觉太过真实,以及身边妹妹的尸体,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在做梦,或者是我疯了。 我至今没想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是我?我也没有回家去,至于为什么......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就这样,凭着在全国四处奔波和一点运气,我挺过了最黑暗的时期,虽然中途因为各种原因也死过好多次,但每次我都活过来了,在各种不同的山洞里:) 战争结束,华夏迎来了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化逐渐走向透明,这意味着我不能再用老办法来躲避官方的人口普查了。我目前没有将自己捐献给国家用于科学奉献的想法,所以,为避免引起与我做了十多年邻居的怀疑并在他们报警前,我果断拿上棺材本,冲进机场买了张飞往美国的机票,毅然决然的离开了生我养我近百年的祖国。 那会,我的英文说的磕磕绊绊,于是给自己取了“安妮”这个最常见也最好发音的英文名。虽不得已离开故土远走他乡,但我永远是华夏人,我的心永远与她同在!所以,我美丽又伟大的祖国啊,等那些人都忘掉我后我就会回来的,以我孙女的身份。 我的第一站是美国纽约,因为亚洲人的身份,我在落地的当天就被几个混混拦下,当街遭到羞辱并被抢走了钱包,好在一对善良的中年夫妇路过此地,将我的钱包拿回并赶走了他们,还热心邀请我去他们家里共进晚餐。 我很感激这对夫妇,之后我搬进了同一栋大楼与他们成为了朋友,并在那位丈夫的帮助下进入他所在的医院做起了清洁工。每个月的薪水不多,但足够独身的我填饱肚子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与他们相识的场景,也不会忘记那日清晨,上班途中路过那条河时,亲眼看见那位丈夫赤身**从河中央冒出时的一幕。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俩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震惊与难以置信。 我们有着同样的遭遇。我不知道这能不能算是一值得庆幸的事,但至少让我明白一件事,我并不孤独。 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再次收拾行囊,这次在友人的建议下,我来到了他的祖国,英国伦敦。 哦,扯远了,咋们还是继续上一个我对炸死的话题吧。 当意识从模糊变为清晰,眼前的景象从被炸出个洞的天花板变成漆黑的隧道后,我便第一时间从地上爬起来去翻找提前准备的衣服。很好,并没有被路过的流浪汉拿走,也没有被老鼠啃成破布,除了积了层灰看上去脏兮兮的外还能穿,至少比光着身子大摇大摆的走出去,然后被当成神经病抓起来强。 事实证明,虽不会被警察抓走,但我这身脏的和流浪汉差不多的衣服却引起了路人纷纷敦促和厌恶的眼神。我完全不在意,早先年经历过比这更过分的事,我不一样挺过来了吗,只要他们别上来给我一大耳光子或是捅我一刀,那都不是事。 或许晚点可以和远在美国的友人打电话分享我今天的离奇经历,交流下被煤气近距离炸死是个什么感觉。 家是一定不能回的,楼下这会一定围满了消防、警车和围观的路人,我这个样子回去无异于直接撞人枪口上,所以我决定去开在贝克街上的店铺。 当我推开店铺的门,就看见上个月雇佣的华夏留学生吴瑶瑶坐在柜台前玩手机,边打字边发出咯咯咯的笑声,一副少女怀春的模样......我十分怀疑如果有人悄咪咪进入店里拿走橱窗里的展示品,这姑娘可能到下班时间都不一定会发现。 所以我推门的动作刻意加重了几分力道,有些年头的玻璃门随即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在安静的环境下格外突兀,成功引起沉迷电子产品的女孩的注意。 “我的天啊,安妮,你衣服怎么脏成这样!发生什么事了?”吴瑶瑶放下手机快步向我走来,还贴心的抵上一包湿纸巾。 “梅丽莎,我说过多少次了,眼睛长时间离手机太近,久了会瞎的。” 梅丽莎是吴瑶瑶给自己取的英文名,说瑶瑶的拼音从外国人嘴里说出听着很怪,我强调过我是纯正的华夏人,可以说出非常标准的汉语,可这姑娘以“要适应这边的生活为由”坚持要我叫她的英文名。我拗不过她,于是便随了她的意。 “又有新目标了?你上一个男朋友才分手不到一周。” “还在观察期,他如果各项都合格了,我才会考虑要不要继续。”玻璃柜上的手机不间断的发出震动,梅丽莎转身拿起,也不知对面发来了什么,反正她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这次我一定严格把关,我不信我运气会这么背,连着两次遇到渣男。” 嗯,看来这次是个有幽默感,懂得如何哄女孩开心的小子。 虽然现在是21世纪,欧洲这边对待两性关系也很开放,但说实话,我不是很赞同梅丽莎的感情观。即使活了这么久,我骨子里依然还是个保守的华夏女性,觉得男女之间必须慎重慎重再慎重。男人嘛,还是找老实的,会过日子的,最好还得门当户对。 许是我看向她的眼神太过直白,梅丽莎瞬间秒懂我在想什么,叹气道: “安妮,有时候我真觉得你我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我挑眉反问:“哦,那你觉得我像哪个时代的?” 梅丽莎有些欲言又止,最终还是说出口:“像...像我奶奶那个时代的,觉得要找门当户对,最好老实巴交的男人。” 我:“......” 还真让你这丫头说中了,哦不对,严格来说,我比她奶奶年纪还要大:) 就在我准备到里面去换身干净的衣服时,一辆开着警笛的警车从店门前路过,然后熟练的转了个万,最终停在了对面的221B楼前。 梅丽莎瞄了眼道:“哟,大侦探回来了。” 话音刚落,警车后座的门被推开,从里面走出来个瘦瘦高高,有着一头深色卷发的年轻男子。 这男子我认识,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大学一毕业就搬进我对面的221B公寓,做起了私家侦探这种凭运气吃饭的自由职业。 我不清楚这一行竞争是否激烈,一个月能挣多少,但福尔摩斯先生似乎不差钱,每次出门都是坐出租车,穿着打扮也很讲究,给我的感觉是,家里不差钱偏要出来体验生活的公子哥。 我认识他的房东哈德森太太,这位可爱的女士曾来店里挑选胸针时和我抱怨过几句她那位性格古怪到甚至有些匪夷所思的房客。 哦,说到这个——梅丽莎刚来我店里上班时,曾对福尔摩斯先生展开过追求。按她的原话,原本是打算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跨国恋,梅丽莎对此信心满满。可结果呢,在接触不到10分钟,就被对方独特的说话方式搞到破防,侧底断了所有浪漫粉色幻想,回学校物色同龄男孩了。 是的,我亲眼目睹了全过程。在这之后,我对福尔摩斯先生有了新的了解。 这孩子,的确在某些方面异于常人,准确来说,是个不该用普通人的标准来衡量、定义的人。 “你还没放弃?” 你刚刚不是还准备考验手机那头的人吗?脚踏两只船可不是啥好事啊姑娘,翻船只是时间问题。 “才没有,我承认他的脸符合我的审美,可还没帅到能让我完全忽略掉他的性格。” 梅丽莎低头继续考验手机对面的男孩。“说实话,我想象不出什么样的女人能受的了他那种人,他如果不改掉不说人话的坏毛病,这辈子注定是要孤独终老了。” “说不定他正有此意。” 就在我准备移开视线时,那位福尔摩斯先生许是感觉到落在身上的视线,冷不丁的转头看向我这边。于是,隔着一扇玻璃门和一条马路,我俩四目相对了。 “咦?安妮,他好像在看我们。” “......我看到了。” 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 为什么他看向我的那一刻,我会有一种在他面前被扒光衣服的错觉? 第一人称。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1章 第2章 第2章 我注视着福尔摩斯先生面不改色地无视司机愤怒的鸣笛声,径直横穿马路,朝我所在的店铺款款而来。如果忽略他那双如猎鹰锁定了即将唾手可得的猎物般的锐利目光,我会以为他把这段路当模特走秀T台一样在踩。 梅丽莎也同样也注意到了。“安妮,他过来了。” “我看到了。”我深吸口气,在他推门进来的瞬间调整好表情,露出营业员标准的笑容上前轻声说道:“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福尔摩斯先生个子很高,比我和梅丽莎高出一个头还多,这导致我不得不仰头才能看见他的脸,说话的声音也拔高了几度,以免他没听清我在说什么。 也不知道他听见没有,反正他没有回应,只是沉默地俯视着我。我承认,福尔摩斯先生有一双很漂亮的灰色眼睛,深邃且迷人。如果他看我的眼神能稍微收敛点,我可能会小小的犯会花痴。 哈德森太太说的没错,福尔摩斯先生是个不太懂礼貌的孩子,作为一个男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绅士,在面对第一次见的女性,是绝不会跟个扫描仪一样将她的全身快速浏览个遍的。 “安妮·李(Anne·Li)。”在我俩大眼瞪小眼不知道多少秒后,福尔摩斯先生终于张开他的尊口,说了第一句话。 哦,他的声音也好好听,是我喜欢的富有磁性的男低音炮,但这仍不能改变他没礼貌。 “我从没见过穿过这身衣服,你为什么要把他藏在伦敦地铁站以南方向的那条废弃隧道里?”福尔摩斯先生似乎没发现他的行为有些越界,也可能是知道,只是懒得理会。“你知道你隔壁邻居殉情时顺道炸掉了你一半公寓吗?” 我的瞳孔不知觉收缩了下。不是因为他知道我的名字,我和哈德森太太挺熟络的,肯定是从她那得知的我叫什么。我震惊的是他后面那句,什么叫“你为什么要把他藏在伦敦地铁站以南方向的那条废弃隧道里”?他看出来了?他从哪看出来的?难道我衣服上的灰尘是伦敦地铁站隧道特供的?扯淡呢! 这个时候我应该极力否认,不管福尔摩斯先生说什么都装出听不懂的样子,但他后面那句话给了我摆脱当下困境的灵感。于是,我摆出夸张的表情高声尖叫:“你说什么?我的公寓炸了?” 说谎—— 福尔摩斯眼不眨地盯着面前的人,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你听清楚了...你也知道你的邻居炸了公寓,他们死了” 我顿感不妙,赶紧阻止福尔摩斯先生继续说下去,装作难以置信的焦急样推开他快步往外走,领走前还不忘交代梅丽莎好好看点。“我,我得回去一趟,梅丽莎你帮我看着店。” 梅丽莎全程听的一头雾水,但好在她听懂了最后一句。“好的安妮,你就放心交给我吧,路上小心啊!” 福尔摩斯站在原地没有阻止我离开,也没有紧随其后,只是侧身透过玻璃窗注视我逃一般的背影,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 有意思——— / 好险,我苦练多年的演技应该没什么问题,希望他没看出来。 啧,走的急,衣服都没来得及换。无法,我只能在公共卫生间简单清洗了下身上的灰尘。 当我赶到公寓楼下,正好看到医护人员推着两个黑色大袋子从大门出来,不用猜,里面装的肯定是那对情侣。好在今天的工作日,除了他俩外同楼层的其他人都不在家,没有造成大规模人员伤亡...哦不对,还有我这个倒霉的死者:) 一位穿着连体隔离服的警察将我拦下,在我告诉他我是公寓的住客并报出房间号后,他将我拉到一边,并招呼来一个个子不高有些胖胖的男警官。从他们的对话中我能看出,这位胖胖的男警官是这里的负责人。在他向我出示警官证时我看见上面写着,G·雷斯垂德。 “女士,请问今天下午3点12分的时候,你在哪。” ......哎呀,这是把我当嫌疑犯了吗? 雷斯垂德警官看出我的疑惑,立刻解释: “女士,请别不要误会。我们只是例行公事——这场爆炸显然是意外,因为恰巧发现在你隔壁,所以我跟你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我隔壁?难道是...哦上帝啊!”我轻声呢喃,喉头刻意哽了一下。“真是安柏他们...我就知道他们再不分手迟早会走这一步。” “你认识他们?” 我装出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让自己尽量表现出被无端卷入意外的普通市民该有的反应。“请问他们还好吗?不对,我的公寓怎么样了?我今天还能回去住吗?” “恐怕不行女士,不过等会我可以让我的人带你上去看看看,你可以拿些换洗衣服去朋友家或是开间房。”雷斯垂德习惯性的用笔帽那头轻点了两下手中的笔记本,接着问道:“你和他们关系如何?” 我哽咽了下说道:“不熟,就见面打个几次招呼,我只知道女好像叫安柏,男的我不知道叫什么,但看着脾气不太好,不是个好相处的人。” 我确实和那对情侣不熟,他们给我最深的印象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有一次吵的太厉害男的疑似动了手,我对面邻居直接报警了,反正闹的很不愉快。 因为这栋公寓的隔音效果实在是差,所以他们争吵的内容我几乎是从头听到尾,无非是情侣间老身常谈的信任和莫名其妙的尊严问题。 煤气的确是那女的点的,这就是一场因情侣拌嘴导致的意外事故。但这点我是绝不能向警方透露的,不然我就没法解释为什么我离的那么近还能全身而退。 或许是着急下班,加上这起事故简单明了毫无可疑之处,苏格兰场的警探们赶在太阳落山前草草贴完封条后便火速闪人了,我也“洗脱嫌疑”,重获自由。 等我上楼拿几件换洗的衣服再赶回贝克街时,已经过了平日梅丽莎下班时间。我以为这丫头到点就拎包走人了,还想着她要是把门给我锁了,我今晚该上哪过夜。所以,当发现玻璃门上虽挂上了“close”的招牌,但梅丽莎却还呆在店里时,我是震惊的。而且看她的样子,好像是专程为了等我的。 在我推开门后,梅丽莎便激动的跑来一把抱住我:“天啊安妮,你没事吧?我给你打了好久的电话可你一个都没接,吓死我了。” 我捂住胸口推开身上的人,面不改色的谎称因为跑太急,手机不小心甩飞出去,恰好被路过的车子压扁了。 听了我的解释,梅丽莎呆滞:“......啊?” 好吧,真实情况是:我当时在厨房烤饼干,手机就放在离我一臂远的桌上,所以他的下场可想而知,我亲自确认过,里面的卡也没能幸免。所以明天一早我还得去补办张电话卡...和一部新手机。 梅丽莎对我公寓被炸一事深表同情,询问我是否需要帮助,她可以发动学校的好姐妹帮我留意租金便宜的公寓。 哦梅丽莎!你真是个热心肠的好姑娘,我怎么以前就没发现呢。 目送梅丽莎坐上出租车离开贝克街后,我抬手降下了两侧的百叶窗。就在窗叶降到一半位置时,一道似有似无的,带着窥探意味的视线突然从对面二楼位置射了过来。 拜多年来的经验所赐,我对视线,尤其是看向我的视线非常敏感。那不是不经意间的扫视,而是刻意隐藏起来的监视。我甚至能凭空想象出,视线的主人躲在窗帘后偷偷观察我的身影。 店铺正对面是221B,哈德森太太的公寓楼,而她二楼的房间我记得,是对外租给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或许这就是侦探吧。之前看的侦探电影里那句台词怎么说的来着? 「侦探本质上都是瘾/君/子,沉迷于名为“真相”的D药。」 ......怎么透着股中二病的味道? 正当我考虑要不要去酒店将就一晚时,福尔摩斯先生已经先一步移开了视线。 呼——钱包得救了!我长舒一口气。 晚上,因为没什么胃口,我就简单炒了个番茄炒蛋配凉拌黄瓜,然后拨通了许久没联系的友人的电话,用店里的座机:) “皮肉被烤焦的滋味不好受,但好在我死的够快,没感觉到啥痛苦。” “你该庆幸你们楼道的监控坏了,不然苏格兰场的人就会知道那个时间段你在家。” 友人富有磁性的伦敦腔从听筒里传出,我听到了钢笔在纸上滑动的声音,看来他还没下班。 “最近有遇到什么有趣的事吗摩根?我们上次通话是什么时候来着...一个多月前吧,这期间有死掉过吗?” 分享彼此的死亡经验,是我俩心照不宣的默契。 相比起摩根,我还是幸运的,我在英国这边的重生点是一条废弃的地铁隧道,还能提前藏件衣服以应对想今天这种意外。可摩根不行,他的重生点是一条河,别说衣服,就是扔只鞋子进去几天去看都一定还在。如果是晚上,他还能呼叫他的老儿子亚伯开车来接,可如果是大白天...那就只能厚着脸皮光着屁股自己走回去了。 这种情况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附近巡逻的警察想必是见怪不怪了,估计都被迫养成了路过此地顺道去看看这位裸泳爱好者在不在的习惯。 “这才是你打电话给我的目的吧,安妮。”摩根停下手里的事,缓缓将笔记本合上。 “你跑去做法医不就是为了解开身上不死的秘密吗,我只是关心你进展是否顺利。” 电话那头在沉默片刻后,再次响起友人的声音:“除了死法千奇百怪的尸//体外没什么值得一说的...前天我这送来个倒霉蛋,也是被炸死的。” 说到这事,摩根嘴角扯出个似笑非笑的弧度:“他自己蠢,回家老半天都没发现屋里煤气泄漏了,点烟时直接连人带沙发一起被炸到院里的游泳池里,淹死了。” “听上去是很蠢。” 话音刚落,我便听到一阵开门声,是个年轻小伙,应该是摩根的同事,说警方那边又送来具尸体,这个一看就是被谋杀的,催促他回岗位上去。 “等我两分钟。”摩根将人打发后继续与我交谈:“你房子怎么办?又要重新找?” “肯定啊,还好不是我买的公寓,不然我找谁说理去。”我将嘴里的黄瓜咽下。“暂时先在店里凑合着,明儿先在附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不知道房东能不能把押金退给我,最近生意不好做啊。” “你不是有小金库吗。” “那不行!”我赶紧打断他电话。 “那是我的棺材本,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动里面一分钱。” 摩根忍不住嘟囔一句: “华夏人。” “我为自己生为华夏人自豪,亲爱的摩根。”我放下筷子,微笑而坚定的说道。“凭你的经验和履历,一年挣个几十万不是问题,但再多的钱也禁不起大手大脚的花。”我一口气列举了几个我身边亲眼所见的真实案例,希望给极其追求生活质量的友人敲响警钟,引起重视。现在各国经济持续低迷,说不定哪天突然就爆雷了,现在多存点钱日后也好应对不时之需。 此刻,我像个唠叨的妈妈一样持续输出:“还有你的古董店,不稳定,一个月能卖出个几件都不错了。” “我那些可都是货真价实的古董。”摩根不高兴了:“还说我,你不也开店吗。” “那不一样,你那些是老古董了,我店里这些可是我一针一线亲手做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丝线!年轻姑娘们喜欢,可以用来盘头发,别在衣服上,这是属于我们华夏的文化,那个叫什么来着...哦,非遗!” 我像是打开了话匣子,框框而谈:“最近我在学做香包,里面可以放香料和驱蚊药材,挂在包上一定很漂亮!” “......”那不就是口红包吗,摩根吐槽。办公室的门再次被助手卢卡斯敲开,眼神示意他两分钟时间到了。 “来任务了,下次再聊,安妮。” “回见。” 我们双双挂断电话。餐桌上,黄瓜已经不知不觉被我消灭的差不多了,我夹起还没动过的番茄炒蛋.....凉了,鸡蛋似乎没炒透带着些许腥气,不好吃了。 在我的观念里,每一课粮食都是来之不易的,因不好吃而浪费食物无异于是对农民工和大地的亵渎,何等的罪孽。我连黄土泥巴都敢框框往嘴里送,还在乎这个?秉承着绝不浪费食物的原则,我以医生看了绝对会连连摇头的速度解决了晚饭,连颗米粒都不剩。 第二天清晨,当我升起百叶窗,挂上“Open for Business ”牌子时,那道带着探究意味的视线又来了。 ......小子,没完没了了是吧。 第3章 第3章 无趣、无聊、愚蠢至极—— 夏洛克自记事起时常感觉自己下一秒可能就要死了,要被这个世界无聊死了。他有个大几岁的哥哥,两人在上小学前一直坚信自己是聪明的那个,而对方是世界上最大的笨蛋。但在他上小学的第一天,这个维持了几年的想法改变了,因为他发现身边的同学、老师、教导主任甚至是校长,简直比麦考夫还要蠢上数倍! 真搞不懂他们的脑子到底是用什么做的......和花园池子里养的金鱼没什么两样。 身边人都是蠢货这点,即使在进入欧洲top3的剑桥大学,即使身边都是世俗意义上个顶个的人才,夏洛克依然没有改变这个想法。在他眼中,这些人依然很蠢。 总是问些显而易见的问题,明明答案都摆在眼前了愣是看不见,这不是蠢是什么?哦,也可能是瞎。 无聊,无聊,还是无聊! 这残忍无比的世界啊,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的大脑可是一台高度精密的计算机,需要时刻保持运转,再不来个有意思的案件,他就要生锈了! 夏洛克记不清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多久,他也不会刻意去记这种没意义,还白占他内存的事。笨蛋格雷格总是拿些光听他复述就能破的案子来,害他是提不起一点兴趣,无聊的只能在家对着墙壁打手枪玩,然后被听到动静赶上来的哈德森太太一顿严厉警告,他可以趁机向她发泄一下长时间没有碰到有趣案件的烦闷情绪,最后无一例外,都以气走哈德森太太收场。 在目送走哈德森太太后,他会走到窗边,稍稍拉开紧闭的窗帘,观察起贝克街外的一举一动。 拜麦考夫那个“监视狂”所赐,整条贝克街几乎四分之一都是他的眼线,上周他还抓到个假装听音乐,实则向麦考夫汇报他近况的家伙。正对他公寓所在的那间一层店铺曾被他划分到重点观测对象上,毕竟那是绝佳的可以观察到他在屋里做什么的位置,麦考夫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店铺老板叫安妮·李,一个纯正的中国女人,性格有些古板,看上去很年轻最多不超过25岁。开了家卖各种含有中国元素的饰品的店,一开始挺受赶新潮的年轻人和亚洲留学生喜欢,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开始走下坡路了。一周会来店里3、4次,通常是午饭后,要么清点下营业额顺道打扫下卫生,要么呆在里面的工作室直到太阳落山。 与同龄人相比,安妮·李少了这个年龄段特有的朝气蓬勃和缺乏理智喜欢作死的特性,多了几分被工作和生活压榨的麻木和死气沉沉。 夏洛克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词会出现在一个刚成年不久的年轻人身上,他也懒得去探究。在确认对方没有因金钱被麦考夫策反后,他便将写着“安妮·李”的纸条扔进了垃圾桶。 夏洛克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和这个叫安妮·李的无聊女人有交集。直到昨日,他从一个委托人那回来后,不经意间瞄到安妮·李那沾满灰尘的上衣。换作别人根本不会在意,但夏洛克不同,他一眼便认出那些灰尘是出自何处,他只在伦敦地铁站往南方向,那条废弃多年的隧道里见过。 她为什么去哪?以她的性格不该如此,她是怎么进去了?夏洛克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切地想要一探究竟。不出所料,安妮·李极力否认,还在他面前用蹩脚的演技企图蒙混过关。 她为什么要撒谎?她到底在隐瞒什么? 目送安妮·李的背影消失在贝克街外的马路上,夏洛克知道,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不会无聊了。 有意思—— 属于“安妮·李”的那张字条被他从垃圾桶里翻出,重新贴在了“重点观测对象”一栏上。 安妮·李,你在隐瞒什么...... / 时隔不到一天时间。当福尔摩斯先生第二次出现在我店里时,我确信,我成功引起了这位巨大好奇宝宝的注意。如果不满足他的好奇心,他是不会放过我的......光听着就很让我头疼了。而一切的起因,竟是因为一身脏衣服你敢信:) 我有错,我不该抱有侥幸心...好吧,现在想想,昨天的临场发挥是有些尴尬,越回忆越像是被戳穿后随便找了个理由的落荒而逃。 我说过,在这之前哈德森太太曾不止一次向我抱怨过这位大侦探,虽然某些方面疑似有夸大的嫌疑,但也让我对他的为人和性格有了浅薄的了解。从我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我如果选择和他硬刚的话,大概率会先被他烦死...不对,我死不了!哦,真是太糟糕了。 佛祖在上,看在我这些年给您供奉的香油钱份上,能否为您虔诚的信徒我指点迷津。面对当下的局面,我该如何是好? 然而不等佛祖跨越海峡边界来为牠的信徒指点迷津,对面的福尔摩斯先生已经率先向我发起攻势。“安妮·李。” 他又叫了我的名字。话说,你能不能换一个开场方式?不对,难道这是一种手段,好击溃我的心理防线,让我不攻自破? 不行安妮,你得保持冷静,这个时候你必须装成是个听不懂人话的傻子,千万不能让他抓到一丝破绽遭了他的道啊! 我表面笑嘻嘻,心里mmp:“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 福尔摩斯先生:“你心里清楚我今天来是为了什么。” 嗯嗯我当然知道你是来干啥的,但我不想被当成神经病,目前也没有上交自己为医学做出贡献的准备。就算我那天突然想这么干了,也会留给我亲爱的祖国。 “买礼物?那您是来对地方了!女朋友还是家中姐妹?对了,母亲节快到了,我这刚好有几款特别适合中年女性的胸针。” “蹩脚的谎言,你知道你不擅长说谎吗。”福尔摩斯先生打断我,并且毫不客气地戳穿了我。 我嘴角不受控制地一抽。 “颜色有特别要求吗?款式若不喜欢可以定制,只是工期可能有点长,毕竟是纯手工制的,价钱上会比常规款高出一些。” “当然,看在哈德森太太的面上,你若真心想要,我可以给你打个九五折。” “你的手机呢?”福尔摩斯先生突然话锋一转。 “啊?” 不是,他的思维为什么跳跃这么快,你上一句不是还笃定我在撒谎吗,怎么突然就跳到电话上了?这就是侦探异于常人的思维吗...领教了。 福尔摩斯将我们之间的距离又拉进几分,我充分感受到因身高差带来的压迫感了。“我的手机,我打不通你的电话。” 我一脸问号:“先生,我很确定我没有给过你我的号码。” “我调查了。”说完,福尔摩斯先生将自己的手机拿出来,我清楚的看到屏幕上我的名字以及后面的电话号码。我确认了下,一个数字都不差。 “事实上,贝克街超一半的长期住户信息,我都有掌握。”福尔摩斯先生语气好似炫耀般的收回手机,随后露出个皮笑肉不笑的笑容。 “......” 先生,我如果没理解错的话,你刚才是不是承认你用非法手段窃取了贝克街近一半人的信息。你知道基于你这种行为是什么吗?你这是知法犯法,我完全可以报警的好吗! 此刻,福尔摩斯先生在我心中的形象直线下滑,即将突破底点。我应该礼貌的将他“请”出我的店,如果他执意留下并对我的私事刨根问底,我会趁他不注意朝他的裆部使出我的独门绝学“断子绝孙脚”,然后拿起座机电话拨打999,告诉接线员这里有个神经病对我的人生安全造成了威胁。 就在我打算这么做时,忽然瞥见福尔摩斯先生身后,一辆黑色警车出现在马路上,一个急刹车停在对面221B门前。接着,驾驶座车门被推开,从车上下来的正是昨天给我做笔录的那位雷斯垂德警官。 此刻,这位胖胖的警官在我眼中宛如神兵天降。 一定是我的真诚打动了佛祖,太棒了!今年的香油钱我一定给您准备的够够的!福尔摩斯先生,感谢佛祖吧,你的O得救了。 “先生,那位雷斯垂德警官好像是来找你的。”笑容重新出现在我脸上,伸出手指指向他身后。“看上去挺急的。” 我希望他能识趣地自行离开,看在门对门领居的份上不要把关系闹的太僵。可谁曾想,福尔摩斯先生对我的话无动于衷,他甚至连头都懒得转下。 “肯定又是一眼就能看穿的案件,无聊透顶!格雷格总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漫不经心地翻了个白眼,“不用管他,让他在外面多站会,正好让发热的脑子吹吹风降降温,等温度降下来说不定他自个就想通了,虽然这种可能性不超过百分之三十” 福尔摩斯先生还在喋喋不休,但我一个字都去听,因为我对他的忍耐已经到极限了! “雷斯垂德警官!”眼见雷斯垂德踏上221B公寓门前的台阶,我一着急,用可以称得上粗暴的力度“啪”的一下推开福尔摩斯,打断他听的我脑瓜子嗡嗡的推理,大腿一霾三步并作一步冲出店铺。随即站在人行道上,用足以与“狮吼功”相比的大嗓门朝对面吼到。 “雷斯垂德警官,如果你是来找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话,他在我店里。” 福尔摩斯:“......” 对面,被我的“狮吼功”吓的差点从台阶上摔下来的雷斯垂德:“......” 第4章 第 4 章 雷斯垂德这次带来的案件于昨晚发生在距离贝克街仅9公里外的罗马路,伦敦的传统市场街道,那里物价亲民,居民多为本地的工薪阶层,死者也是那里的居民之一。 死者名叫玛丽,二十五岁,在附近一家餐厅做服务员。微薄的薪水难以支撑伦敦高昂的生活成本,所以不得不在闲暇之余兼职某特殊职业,好支付每个月的房租和生活开支。 因为时常半夜带客人回家,加上玛丽租住的公寓隔音效果不算好,单薄的墙壁挡不住深夜的喘息与呻吟,时常将熟睡中的领居吵醒,时间一久,邻里之间的抱怨声也越来越多。因此,房东在收到了一沓投诉信,决定给玛丽打去电话让她深夜上班时稍微注意下。可电话打了无数个对面始终无人接听,房东无法只得亲自跑一趟,并于昨晚9点到达公寓楼下。 敲门没人应,门也没锁,房东人在门口唤了几次玛丽的名字后,便推开门直接进去了。最后,人是找到了,不过是在厕所的浴缸里,□□呈大字仰面躺着,俨然已经成了一具尸体。房东被吓得不轻,尖叫着跑出屋并报了警。 苏格兰警方在20分钟内赶到了现场,随行的法医当场进行了初步尸检,死因为,溺亡。 “我们原以为是她的某个老客户,可在调查一番后发现他们昨晚都没有作案时间,而且案发时间都有人证可以证明。” “公寓楼的监控前天被个吸嗨了的蠢货打烂了,公寓管理人嫌麻烦就这么拿胶带粘上,他甚至连监控室的电脑都没打开,简直比那个吸嗨了的家伙更可恶。” 雷斯垂德一想起那个又蠢又坏的混蛋,太阳穴就突突直跳。 干这行这些年,他几乎每天都在见证物种的多样性,并被他们的行为和言语不断刷新三观。那些嫌犯的荒唐借口、目击者的胡言乱语、甚至围观群众的奇葩逻辑,时常让他怀疑自己身处的不是凶案现场而是精神病院。 有时候他甚至怀疑,自己能否顺利活到退休那天......可能在这之前,他会先被这些脑子不知装了什么浆糊的家伙活活气死在审讯室里。 “她的领居我们也调查了,有一个有点可疑,但是我不确定” “很显然,格雷格,你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点。”不等雷垂斯德说完,福尔摩斯无情的打断了他。 雷垂斯德双手叉腰,无奈的表示:“我不叫格雷格。” 显然,夏洛克已经不止一次叫错他的名字了,他也纠正了无数次,可这人压根没去记。 夏洛克双手一摊:“无所谓。” “......行吧。”沉默片刻后,雷垂斯德放弃了。能怎么办?这人就这样,他早就习惯了,或者说,已经被他搞的没脾气了。 “你有何高见?” 夏洛克整个人陷进沙发里,仰头看向天花板,语速极快的说道:“凶手是餐厅老板的老婆,很显然,他们保持那种关系已经小一年了。” "这对蠢货以为天衣无缝,可惜老板娘早就有所察觉。她收集不到证据,又不敢提离婚——毕竟她丈夫是个会动手的混蛋。典型的受虐型依赖关系。" 雷垂斯德瞪大了眼睛,“你……你怎么知道?我话都还没说完呢!” “因为上个星期那个女人来找我,要我帮她调查她男人,”夏洛克不耐烦地打断他,“我拒绝了,无聊到让我打哈切的资格也没有,但我还是好心告诉她:‘是的,你丈夫正在和他店里那个女服务员鬼混。’现在,你可以去逮捕她了,搞快点说不定还能阻止一场家暴。" 夏洛克解释完一个蹬腿站起身,走到窗边,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拉开窗帘的一角,灰色的眼眸如鹰隼般锁定他对面那间店铺。 仿佛如约定好一般,在他走到拉开窗帘的同时,对面店铺的门也被推开,一个身影走了出来,是那个店铺老板安妮。她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墨绿色暗纹中式旗袍,乌黑的长发全部盘起挽成低髻,一支白玉簪在暮色中泛着温润的光,衬得她侧脸的轮廓愈发精致。 夏洛克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窗帘的纹路。这位来自东方的女士身上那种含蓄的优雅,与这条极具现代欧洲感的贝克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一幅水墨画突然闯入维多利亚时代的油画之中。 夏洛克微眯着眼,就这么目送对方熟练地锁上店门,与路过的一位白发老太太攀谈起来。 雷垂斯德万万没想到还能这样,顿时话都说不利索了。“我,你......好吧,你赢了。” 不然还能咋的,惯着呗:) “你在看什么,夏洛克?”雷垂斯德注意到夏洛克似乎被外面什么东西吸引了,也好奇地凑了过来。 “对面店铺的老板,安妮。她身上有些东西让我很感兴趣。”夏洛克的眼神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那是每当遇到有趣谜题时才会出现的神采。 雷垂斯德震惊地看着夏洛克,脑海中瞬间闪过一个念头——难道这棵“铁树”终于要开花了? “夏洛克,你不会是”雷垂斯德下意识就要说出那个词,可转念想想,这怎么可能嘛。虽然那位女士很迷人,但以他对夏洛克的了解,这位侦探对情感一事用“淡漠”都不足以形容,能引起他兴趣的,只有那些复杂难解的谜题。 如此,他打消了这个荒谬的想法,前后不过一秒。 虽然雷垂斯德什么也没说,但夏洛克已经从那转瞬即逝的表情里读出了他的想法,随即爆发出一阵短促而尖锐的笑声。 “格雷格,我想我需要。”一想到那种东西,夏洛克嗤之以鼻:"男女情爱!听听,多么荒谬的词语。将两个独立个体的命运强行捆绑,只因为一些荷尔蒙的暂时性波动和社会的陈腐期待。" “我不叫格雷格。”虽然知道没有用,但他还是忍不住提醒。"你不认为爱情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吗?" "爱情?"夏洛克背对着雷垂斯德,目视下方消失在人群里的安妮,声音里带着一丝讽刺,"那不过是多巴胺、血清素和催产素共同编织的幻觉。我研究过上百件与所谓的‘爱情’有关的案件,显然,他们无一不是嫉妒、占有欲和背叛交织而成的丑陋产物。" 说完,他转过身,眼中闪烁着理性的寒光:"情感是思维的敌人,格雷格。它会模糊判断,扭曲事实。而我,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都不需要这种东西。" 雷斯垂德摇摇头,也没有再去没有纠正对方的错误,无论是自己的名字还是他对待感情的看法。 “那这位来自东方的女士身上哪点勾起了你的兴趣?” “衣服,她昨天穿的衣服,上面的灰尘。天啊,这都看不出来,你当年到底是怎么通过警察考试的?” "我是看不出来,但是有一点我很确定。夏洛克,说真的,"雷斯垂德捏了捏眉心,“你这样很容易被当做变态的,我可不想哪天接到有关你因为痴汉的行为的报警电话。” 虽然某些方面这位侦探确实配得上"变态"这个称号——比如他能将头骨放进家里的冰箱,就为了某种他听都没听过的细菌实验.....试问有哪个正常人能做到吗? 对于雷垂斯德善意的劝告,夏洛克不以为然,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从鼻腔里挤出一声介于冷笑和嗤笑之间的气音,权当回应。 / 而此时被他们讨论的安妮我,在关门的时候,确实感受到了背后那道“炽热”的目光。 我不用回头也能猜到,一定是那个疑似有痴汉属性的侦探,他可能真的有点子毛病。还是说,他是那种沉浸在自己世界的“天才”? 我不知道,也不想去深究,对于这种喜欢刨根问底,毫无社交安全距离意识的人我只想远离。所以当务之急,找到合适的房子才是重中之重! 我那间漏风的公寓,现在只要是个人往楼上吊根绳子下来顺着就能进来。好在我的私人物品不多,手机和电脑都是用了好几年的老机子,老到拿去二手市场都不收的那种。我不爱看电视,其他电器是房东的且基本上在那场爆炸中尸骨无存。衣服也不多,基本上是旗袍和喇叭袖搭配马面裙一类,冬季就三件厚棉服换着穿,两个行李箱就能装完,已经在昨天全部清空搬进了店里。 总而言之,我是个没什么生活情趣的人,不喜欢买实用性不大的东西,连张生活照都没有,整间公寓完全可以称得上毫无生活气息,比酒店客房还要简约。按现代人的说法,这叫极简主义者。 虽然我可以将店里的工作间改成卧室以此省下一笔开支,但奈何对面住了个比喜欢问为什么的小孩还要难缠的“好奇宝宝”。一天24小时被监控的滋味我是再不想受了,所以这笔钱我只能忍痛花出去了(抽泣)。 今天约的中介是可爱的梅丽莎昨晚推荐给我的,是为亚裔,据说手上资源颇多,帮助不少学校的留学生找到心意的房子。反正我挺急的,只要户型、地段、价格和周遭的环境合适,我当天就能交付租金拎包入住,如果来得及顺便还能去补办张电话卡。 哦也,完美:)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跟着他连着看了四五套公寓,几乎跑遍了半个伦敦市区,可都不尽如人意。不是贵到我无福消受,就是位置太偏,离我在贝克街的店铺太远,坐地铁来回就要花费近两个小时。 我看着天上开始西沉的太阳,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眉心,询问中介:“还有其他房子吗?” 一身西装革履的中介皱着眉头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还有一套!在东伦敦的罗马路,地段很好,单身公寓,带一个独立小阳台,采光特别棒。”说着,他掏出手机,给我看房子的照片。 我仔细看了看,地点和户型都很符合我的要求,便点点头,“那就去看看吧。” 我们离罗马路很近,乘车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当车子缓缓停下时,透过车窗,一栋五层高的红砖公寓楼映入眼帘。 "外面看着还不错,"我暗自嘀咕,"希望里面别太离谱。" 然而当电梯门打开的瞬间,我俩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让我一度怀疑是不是打开的方式不对,或是误入了什么异空间。 电梯外,整条走廊都被明黄色的警戒线封锁,刺目的荧光条在昏暗的灯光下格外扎眼。 "上帝啊!这里出什么事了?"中介惊呼的跑出电梯,随即被一名警察抬手拦下。 "很抱歉,先生们。"警察压低声音说道:"这里发生了命案,暂时禁止入内。" “......”我站在后面,像个怨妇一样直勾勾地盯着与警察交涉的中介。 中介被我盯的有些发毛,舔着个脸跑过来朝我笑道:“李女士不用担心,不是我那间,是隔壁那间。” “......”请问,这有什么区别吗? 啧,看来今天是白跑一趟了,不知道苏格兰场什么时候能结案,我对这套公寓充满了期待...不过现在发生了凶杀案有点不吉利啊,我要不要重新考虑下? 然而意外总是来的让人猝不及防,就在我俩准备打道回府时,一声尖锐的枪响突然从身后响起。 砰——整个楼道瞬间陷入混乱。 “掩蔽!掩蔽!”驻留在楼道的几名警察嘶吼着拔出手枪,枪战一触即发。 我和站旁边的中介条件反射般抱头蹲下,根本来不及思考本能的立刻朝不同的方向。他那边我不清楚这会也没功夫管,反正我前方是安全通道。 只要穿过那扇门,我就得救了! 但我最近可能是走了什么霉运,嫌犯第二发射出的子弹擦着我耳边掠过,射进了距离我侧身不足一臂的墙壁上。碎裂的砖石飞溅,一枚尖锐的碎片在某种作用力下以一种十分诡异的角度反弹,径直刺穿了我的后脑勺...就在我前脚刚迈进安全通道里的那一瞬间。 熟悉的黑暗再次降临。我又死了,距离上一次的死亡才过了26小时,差点就破了我保持20多年的纪录了。 看着周遭漆黑的环境,我简直无语到了极点。尼玛,我昨天才死了还没来得及过来放衣服啊! 我草了,真是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