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港城杂事》 第1章 第 1 章 一股刺鼻的烟味窜入鼻尖,叶念念猛的咳嗽几声,然而嘈杂的人声将她的这点动静完全掩盖,叶念念只能捂住鼻子问看门的帮工她爸在哪。 帮工认识她,知道她是老板的女儿,虽然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但也熟门熟路的把叶念念领到最里面的一个房间。 帮工敲了敲门,门里面传来不耐烦的声音,帮工看了一眼叶念念。 叶念念上前推开门。 房间里面也是烟雾缭绕,和外面没什么差别,牌桌上几人都抽着烟,窗式空调制冷发出的噪音也在不停的响。 空调房不能抽烟! 如果是以前的叶念念肯定会这么提醒,但现在—— 有人想早死,那人还是她在香江坐拥三栋唐楼的亲爹,她为什么不顺从呢? 然而她还是装出欣喜若狂的样子,拿着成绩单就在亲爹面前炫耀“爹哋,我这个学期又考第一了。” 亲爹叶兴德眼神终于从麻将牌上移开,他看了一眼叶念念,又看了一眼通知书,“是小六啊,你是在……拔萃?对吧,第一名好,你读书厉害!” 他从兜里掏出一叠票子,把面额最大的500和1000的分了出来,塞到了叶念念手上,然后对着几个牌友说,“我家里这个孩子读书最好,在拔萃都是第一名。” 三个牌友两男一女,其中一位头发稀疏的牌友姓林,有人叫他林仔,也有人叫他林哥,他笑道:“德哥真会生,几个孩子都有出息,拔萃的第一名可了不得,以后肯定能上港大。” 女牌友叼着烟,别人都叫兰姐,她对林念念招了招手,林念念甜甜的叫了一声“兰姨好。” 兰姐摸了摸她的脑袋,给了林念念一张五百的票子,“好好读书,你这种年轻仔,读书最重要。” 然后兰姐大约是输多了,脸色不太好,说话也很冲,白了林仔一眼,“哪是他生的?他有这个功能吗?这是小六,是他四姨太生的孩子。小姑娘叫叶念念,她同母的哥哥鸿仔也是在拔萃,还有三姨太的女儿怡人也是。我还记得德哥的大儿子在华仁。” 略瘦的牌友家里排行第六,大家都叫他老六,笑道:“兰姐你厉害啊,德哥家的事情你比德哥都清楚吧,我看他肯定不记得他每个孩子在什么学校。” 兰姐打出一张牌,对瘦牌友语气中的揶揄不予理会,“我先前知道德哥两个孩子在拔萃,以为他家里和拔萃有关系呢,毕竟叶家家大业大。” “我家里那个儿子读书不行,我想看看能不能找点关系送进去。” 叶兴德拍了拍叶念念的肩膀,装模作样的说了两句,好好学习继续努力的话,又把注意力移回到了牌桌,和牌友们聊起来。 “我家哪有什么关系啊,我哥是有钱,但他的关系和学校不搭边,他都帮了我好多回了,我总不能事事都找上门吧。” “是哦,你的麻将牌照还是你哥给弄的吧,这可是个下金蛋的母鸡,政府好像不打算再发了。” “哈哈,下金蛋的母鸡,叶大老板就是做黄金贸易的,德哥真的想要一只下金蛋的母鸡,你哥能给你弄来吧!” “黄金这生意稳啊,我听说叶大老板好像在非洲要买金矿?德哥你清楚吗?” “不知道不知道,我不管生意上的事情。” 叶兴德无所谓的说,然后脸上一喜,“自摸!糊了!来给钱给钱。” 见这里没她什么事情,叶念念乖乖的跟爸爸和叔叔阿姨再见。 考了第一名她立马跑来乌烟瘴气的麻将馆,还是挑在每天麻将馆结账亲爹身上现金最多的时候,就是为了多得些零花钱。 亲爹五个老婆,孩子也有八个,未来不知道还会不会增加,他又是个万事不管的玩乐性子,哪怕是家里那个传统里面最看重大老婆生的大儿子,他也没多少交流。 叶念念估计现在麻将馆员工跟他的见面次数都比家里的孩子多。 她只是他孩子之一,关系并不比其他兄弟姐妹亲密多少,她也清楚自己在这个老爹心里没多少分量,所以实用主义至上的她对这个亲爹一般是嘴甜殷勤,至少留个乖女儿的影响,这样才好捞钱。 叶念念数了数这一轮得到的喜钱,五千五,大头来自她亲爹。这亲爹是个混人,身上毛病很多,但也有些优点,比如手松,给孩子零花钱大方。 很不错,现在港城普通人每个月的工资也就一两千左右,五千五对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来说算是一笔巨款,可惜仍然不够在现在的香江买个厕所。 麻将馆外面,叶念念的亲哥叶盛鸿跨在摩托车上等她,见她数钱的样子忍不住提醒,“钱收好,别在大街上显摆。” 叶念念嗯的一声,立马把钱给塞进包里。 这个时候港城的治安可不好,黑的白的混在一起,也就是她亲爹开麻将馆每个月都交大笔保护费,这条街上的小混混不敢惹她家,她又是在麻将馆门口,旁边就站着两个人高马大的帮工,她这才少了几份警惕。 叶盛鸿把头盔扔给她,“小财迷又要把钱攒起来?” “嗯,现在就去银行。”她戴好头盔垫着脚坐到了摩托车后座上。 等她坐稳,叶盛鸿发动车子。 在这样偏窄又人多的路上,摩托车开不快,叶盛鸿的笑声传到叶念念的耳中。 “你还真是个小财迷,攒的钱够买房了吗?” 叶念念叹了口气,抱紧哥哥的腰,语气哀怨,“差得远呢。” 她亲爹手再松也不至于给孩子的零花钱几年就能买房,再加上她并不是省吃俭用会在生活上委屈自己的人,这些年她的存款虽然一直在增长,但距离买房仍然有一段距离。 最可悲的是,这段距离这两年还在不断增长。 她的零花钱攒得远没有房价涨得快。 叶盛鸿脸上依然带着笑,他这个小妹学习成绩极好,最让人省心,身上唯一称得上毛病的就是贪财这点了。 当然,在港岛,这可能也不算缺点。 谁不爱钱?穷人爱,富人也爱。 他也爱。 只是小妹从小学开始每天在报纸的中缝广告关注卖房消息,还会数着自己零花钱能买几呎的的样子太有趣了。 他们跟着两个娘到港城找爹的时候,小妹才四岁,那时候小妹就叫着要买房了。这些年港城的房价越来越高,倒是也证明小妹的眼光。 “你现在才多大?小妹你成绩这么好,以后肯定能考好大学,赚上大钱。”叶盛鸿一直觉得自家妹妹着急买房的样子有趣。 “妈名下有两套房,她不是早就说一套给我,一套留给你吗?” 对的,妹妹不仅自己想买房,还早早的叫妈买房。 他们兄妹几人是59年跟着两个妈一起到的港城,当时老房那边就剩下他们,处理旧物的时候大头交公,小头自然是留下做私产,手上就有了一笔还算丰厚的钱。 本来两个妈一到港城为了和那个刚进门的五姨太打擂台要在吃穿上狠狠采购一番,就被小妹拉着怡人姐一起拦住了,所有积蓄加上首饰都变卖了几件就为了在港城买房。 虽然事实证明这个决定一点都不亏,港城的房价这十年来涨了十倍,当初每平米500块,现在5000块都买不到。可当初他们初到港城就没钱的困境也的确让他们糟心了一段时间,两个妈不得不缠着他们那个亲爸搞钱。 “而且,房价都涨这么高了,应该不会再涨了吧。” 叶念念听得翻了个白眼,港城的房价不会涨? 她嘴上说,“两套给我们,那妈自己呢?她自己不要一套?” “再说——就那四五百呎的公寓看着就憋屈,我要豪宅!” 港城所谓的千呎豪宅住房面积还不超过一百平米,在叶念念看来也就是普通的三室两厅,她妈买的那两套公寓一个四百多呎,一个五百来呎,也就四五十个平方,上辈子叶念念爷爷奶奶农村的厨房都有二十平米呢。 “好,好,小妹你肯定能住豪宅。” 叶盛鸿笑着赞同着,“爸妈给的零花钱不够买,等我工作了也给你发零花钱。” 叶盛鸿今年20岁,已经在理工大学读书了,专业是土木工程,过两年就能工作。 别看五十年后互联网上把土木叫做天坑专业,现在这个专业可不差。而且他们有个厉害大伯,能找到不少关系,叶盛鸿的工作是不用愁的,肯定能进大企业,工资不会少。 叶兴德有五个老婆,孩子有九个,四姨太明翠就生了他们两个,因为同胞的关系,他们自然比其他兄弟姐妹更加亲近。 叶念念对亲哥这话可不买账,翻了个白眼,“还给我零花呢?你还没我有钱,你这个摩托车可把你的钱都给花光了,这个月妈是不是多给你零花钱了?” 她这个哥哥就是这样,总爱打趣她的买房梦想。 不过她也并不在意。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总想着买房的确有点奇怪,不过她也在意其他人怎么看她,反正她自己知道她亏不了就是。 今年她十六岁了,中学已经毕业,还只剩下两年预科就能上大学。 按照道理来说,预科阶段是学业最繁忙最重要的阶段。 有着前世记忆的她成绩的确很好,但要说是什么高智商的绝世天才那倒也不是,也就是她穿越之后的金手指就是记忆力绝佳,她上辈子的成绩就不错,这辈子重读一遍,她早就了成熟的学习方法,基础打得很牢,这样综合下来,她才能考三拔萃,才能经常拿到第一,这个第一也就是班上的第一,在整个年级她的成绩稳稳前十,好的时候前三,不是那种断档领先几十分的学神。 她要保持好成绩是需要付出努力的。 这个阶段就是她最需要努力的时候。 可是——她都快努力十年了啊,真的等不及了! 她想赚钱! 全文杜撰,架空平行世界[竖耳兔头]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 1 章 第2章 第 2 章 叶念念是胎穿,距离她穿过来已经有15个年头。因为家里条件不错,她基本上没吃过什么苦。 这辈子她的出身还挺不错。 叶家也算名门,在沪上的时候就有些名气。搬到港城后,老爷子没几年就过世了,叶家由大伯继承,然后就分了家。 她爸叶兴德在家中排名第四,但是正房太太生出来的,和继承了大部分家业的大哥是同胞兄弟,分的比其他姨娘生的兄弟要多得多。 再加上叶老太太生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叶兴德年龄最小,她自然也就更疼爱些,哪怕叶兴德都是好多个孩子的父亲,过几年连孙子都要有了,她还是把小儿子当孩子看。 叶兴德在港城的不少产业都是叶老太太拿私房给他添置的,基本都是房产铺面这样细水长流又稳当的资产,所以哪怕他实际上没什么正经工作,也养得起家里十多口人,旁人也都要叫他一声老板,。 当然虽然叶兴德不缺钱,但在那些真正的有钱人眼中完全不够看的,几乎可以预料,只要再过两三代家中孩子没有出息,他这一房绝对会败落下去。 其实现在也能看出。 以前叶兴德作为叶家四少在沪上过的是什么纸醉金迷的日子,现在到了港城也就打打麻将,以前他的吃穿用度有叶家买单,现在都得自己付钱。 叶兴德的大儿子,也就是叶念念的大哥名叫叶盛新,作为四房继承人的他完全不能和大房的几个女儿以及大房养大的叶盛远相比。 大约是叶盛新一年的工资都比不上叶盛远一个月零花钱的地步。 叶念念偷偷听大姐抱怨过,也在母亲口中知道叶兴德的正房太太旬婷兰旬太太心中多有不平。 她母亲陈明翠是叶兴德的四姨太,和三姨太黄盼巧都是舞厅出来的舞女,都是底层,对她们两个来说吃穿不愁还能从男人捞钱的日子就已经很好了,当舞女的时候她们要讨好很多人,现在只用讨好叶兴德和旬太太就行。没过多少好日子自然也不会有落差。当初在沪上主宅她们过得也就那样,每月的月钱也就那点,现在到了港城还自由些,还能自己赚钱。 只有旬太太——她可是官宦世家出生,真正的名门,她是最能感受到落差,也是最受不了的。 旬太太总催着叶兴德上进,还总想让叶兴德去参合他大哥的生意。 叶兴德不干。 他是个纨绔,早年也被身边的狐朋狗友骗过去投资生意,交了不少学费,知道了个道理——世界上没有那种投了钱只用等着拿钱不用干事的生意。 想要生意赚钱,就必须盯着,方方面面的盯着,不然保准赔本。 他不喜欢做事,麻将馆生意红火,五栋楼的租金这些年也节节攀升,足够他生活。 所以叶念念觉得她这个亲爹还是有点聪明在身上的,至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还知道最能把家底亏掉的就是创业。 她对于不上不下的家庭情况完全没意见。 她前世是个普通人家,父亲是国企员工,工资不高也不低,十分稳定。似乎四岁之前她的生活还不错,但随着母亲的早逝,父亲娶了后妈又生了个弟弟,她就成了家里的外人,吃穿是不愁,但大学的生活费她都得催着要,暑假寒假干过外卖做过客服,大学毕业后她就忙不迭的找工作自己养活自己,一直都是平凡牛马。 所以对叶念念来说,这穿越后的生活可太好了。 她上辈子都不能不用任何理由从亲爹手里拿到一千块钱零花钱,这辈子这才七十年代呢,叶兴德随手就能给她七千多块,她亲妈还准备了港城房子给她陪嫁,这不是妥妥的大户人家吗? 当然,虽然家庭状况非常令叶念念满意,但她完全没想过摆烂当咸鱼。 当咸鱼也得看怎么当啊,她亲妈就是个小老婆,她要是和亲哥把亲妈的财产都分完了,还真的指望她那个娶了五个老婆的亲爹去养他们的妈啊?仰人鼻息的日子可不好过,她亲妈为了他们兄妹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还不能让她享享清福吗? 只有自己有钱才是真的有钱。 而七**十年代只要站在风口就能捞钱,她凭什么放弃? 她受过没钱的苦,只想有更多的钱。 以前年龄小,她自己清楚自己肚子里有多少水,不想去当天才,也不喜欢显露自己的不同之处,所以一直都没怎么动作,最多是劝劝亲妈投资。 现在到了十六岁,在港城十六岁都能结婚!打工的也到处都是,赚钱旁人最多夸一句厉害,不会视为妖孽,她的赚钱计划也就准备开始。 叶念念在银行把钱存好,又坐着亲哥的摩托车回家。 她放假了,叶盛鸿这个大学生自然也放假了,叶念念去银行使唤使唤他没意见,但是一整天待在家里他就受不了乐。 送叶念念到家后他就走了,惹得听到声音刚刚走到门口的亲妈陈明翠急急忙忙的冲出来,朝着他的背影大声叫,“今天下午有雨,你车上有雨衣吗?要来换双鞋吗?” 陈明翠的话没有得到回应,因为摩托太快,叶盛鸿一下就没影了。 不用想,叶盛鸿为了避免被亲妈抓住,加快了速度。 陈明翠忍不住嘴上抱怨了儿子几句。 等到她转头,对着叶念念又和颜悦色起来,“念念,芳姐说你又考了第一,真厉害,我叫了小善下午送蛋糕过来,是你喜欢的那个什么抹茶味的,专门给你做的。” 叶念念眼睛一亮,“谢谢妈咪。” 看见女儿高兴,陈明翠瞬间舒心不少,“我还让芳姐给你煲了排骨汤,你晚上多喝点,读书也别太辛苦了,身体最重要。” 随后陈明翠又拿出一封信,“这是报社的信,应该你投的影评过了,报纸给你寄了稿费。” 叶念念前两年开始给报社投稿,一般是影评或者生活小常识和笑话这一类的。 家人都已经习惯了。 叶念念从小就喜欢读书,其他孩子玩个不停的时候,叶念念就爱坐在桌前看书写字,是个安静省心的孩子。 比起调皮活泼的儿子,陈明翠更喜欢文静贴心的女儿。 她嘱咐叶念念几句后,就笑着看女儿上楼了。学习上的事情她不太懂,但知道现在是关键期,再过两年女儿就要考大学了。 叶念念到了自己的房间,比起卧室,这更像是一间书房,两排大大的书架摆满了书,床头柜上、书桌上、衣柜下层也都整整齐齐的放着着书,房间角落里还有一摞报纸。 叶念念在书桌前坐下,拆开了信。 的确是报社寄来的过稿信,但不是影评而是小说。 她现在还在读书,赚钱的手段也就那么几种,六七十年代正好是港城小说最繁荣的时代,知名作家甚至可以日入过万。早在七八年前,叶念念就决定用小说来赚自己的第一桶金。 上辈子叶念念打工赚生活费的时候就被同寝室的写手朋友劝着一起写小说,虽然写小说要先写免费章节,可能要一两个月之后才能有收入,收入也不算稳定,但比起在外面晒脱皮送外卖,写小说可以在室内吹空调,码字速度快的话,一天的更新也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能完成。需要的东西也就是一台电脑,而她为了方便交作业早就买了电脑。 懵里懵懂的叶念念就在闺蜜的全力帮助下开始了网文写手的打工生活。 闺蜜是个小神,指导她也不遗余力,还给她引流,她也算争气,第一篇文就顺利入V,每个月能有两千多稿费。 因为写小说比起打零工优势巨大,自那开始,她就没断过写作,哪怕找到了工作,她也没放下码字。工资满足生活所需,存款全靠稿费。 所以穿越之后,她上小学没几年,就开始了写小说的日常。 亲妈宠她,她很早就有自己的房间,所以也没人只要锁上门就没人知道她在干什么,她能自由自在的写东西。 就这七八年时间,她每天手写一千字到两千字,她已经写完了三本小说,攒下了四百多万的存稿。 三本小说,一本修仙文一本穿越文一本灵异文。 现在港城最火的是武侠小说,但在叶念念的时代,武侠小说式微,她从未写过武侠小说,也不想以己之短攻攻彼之长,和港城那么多武侠小说家卷生卷死。 这三个题材都是她精心选择的。 修仙文一直是网文热门,她写过。 穿越文,她写过。 灵异文,她也写过。 而且这三个题材虽然不如武侠火爆,但在现在的港城也是有市场的。 武侠进一步就是修仙。 历史穿越最开始也是从港城火到内地。 港城的灵异文虽然多以短篇为主,但灵异片可不少,每年电影院都有一大堆。 只能说比起大热的武侠,这三个题材偏一些,但更容易写出新意。 叶念念首先投稿的是修仙文,她先前就通过影评对港岛比较热门的报刊杂志摸过底,了解他们的风格也认识了些编辑。 这次投稿也是事先找上门,找了相熟的编辑介绍自己想写的东西。 编辑听了感兴趣,又见了她给的三千字开头,帮她改了些文字才通过的。 这份过稿信只是走个过场,她和编辑已经谈好。这是她的第一部小说,签的是新人价千字四十,要求每天至少供稿一千字,无法按时交稿需提前两天说明。 她这本名为寻仙路的小说全文一百二十七万字,如果正常发完会有五万左右的稿费。 听起来不少,但是考虑到她对亲爹撒个娇都能拿五千,而这小说至少要发两年,就立马没什么性价比了。 两年之后她考上个好大学收的红包应该比这多。 但——这钱是自己赚的呀!也证明了她的实力,如果小说能火起来,稿费也能涨,等出书了还能有一份版税收入。 而且,这次五千零花钱一年最多两次,不能完全指望。 再说她写都写了,不拿去发表赚钱那不是白写了吗? 只希望这片修仙文发文顺利,第二篇文她作为老作者稿费能高些。 第3章 第 3 章 叶念念完成今天的两千字后,抬头看了一眼时钟,已经是下午四点多。 她写字速度一般,一小时大概能写一千多字,到现在已经写了快两个小时,在这期间她一直坐在座位上奋笔疾书。这不是个好习惯,一般来说写了半个小时就得起身活动一下,奈何她灵感来了,根本注意不到时间。 她松了口气,起身活动一下手腕,然后对着窗户,视线转移到远处开始蹦蹦跳跳舒展身体。 十五分钟之后,她停下来又坐回座位,这次她花十分钟把刚刚写完的内容过了一遍,改了一些错字,就把稿子收好。 这是她的第四本小说,还没写多少。 来自网络发达后世的一个优势就是,她的灵感多到数不完,太多太多想写的东西。 她新写的小说,题材比起前三本要另类——不,准确说是新颖一些。 等叶念念走下楼,桌上果然放着切好的抹茶蛋糕。 陈明翠女士正皱着眉头品尝咖啡,三姨太黄盼巧先看见叶念念招呼了她一声。 叶家分家之后,叶兴德住的房子是另外购置的。 当时分得突然,并没有时间立马找到能让叶兴德满意住下二十多口人的大宅子,所以叶兴德几个小老婆都是分开住。 三姨太陈明翠和四姨太黄盼巧最开始一起被送给叶兴德,在沪上主宅也是一起住,现在也还是一起。 陈明翠和黄盼巧一个姓陈一个姓黄,一个祖籍苏州一个祖籍四川,没有一丁点血缘关系,偏偏模样生得有七八分相似,好好化妆打扮一番,更是让人觉得是一对双胞胎。 在那年代的舞厅,一对漂亮的双胞胎可是顶尖的稀罕货。她们没在舞厅待多久就被送给了叶兴德,运气算是不错。 两人不仅长得像,性格也很投缘,这些年一路走来,不是姐妹,胜似姐妹。 黄盼巧瞧着叶念念跟自己孩子一样,陈明翠每次给叶念念买东西也会给黄盼巧的女儿叶怡人买上一份。 陈明翠放下咖啡,直晃脑袋,“我还是想不明白这苦东西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喝,比起果汁差远了。” 黄盼巧指着电视机,“这就是时尚了,洋鬼子们都喜欢喝这个,小年轻也喜欢。” 叶念念下了楼,在餐桌前坐下,拿起了叉子准备解决掉抹茶蛋糕。 她其实也不喜欢喝咖啡,这让她想起那些上辈子她毕业之后第一家公司每天加班到九点全靠咖啡续命的日子,不过她对咖啡的地位还是认可的,便道,“谁让咖啡流行呢?觉得受不了可以试试多加牛奶和方糖,” 陈明翠瞧着女儿小口小口的吃蛋糕,应该是喜欢这味道,脸上便有了些得意,说道:“上个月方太太的女儿去霓虹玩,我送了条方巾,让她给我带了一包抹茶粉。这东西港城买不到,专门去霓虹买不划算。” 她旁边黄盼巧道,“这抹茶也有苦味,但不重,茶味很浓,做出来的蛋糕别有一番风味,我觉得应该会有不少人喜欢吃。” 这抹茶蛋糕是自家蛋糕店出品。 当初刚到港城的时候叶念念撺掇着两人买房。 那时候陈明翠和黄盼巧作为留守呼市祖宅的最后一批人,陪着过来接她们的管家把祖宅里不少东西都卖了,大头上交叶家,剩下她们与管家各分了一份。 叶家的管家是忠心,但忠心不妨碍他拿油水,让一些给两个姨娘,也有堵嘴之意。 陈明翠和黄盼巧当舞女的时候身上赚到的钱大部分会补贴给家里,剩下的置办衣服首饰,没什么余钱,后来被送给叶兴德,他那时候出手还算大方,但她们还是得补贴家里,叶兴德送的贵重首饰又是在叶家登记造册的,她们能戴却不能卖,也没什么钱。所以来港城的路上是她们最富的一段日子,只可惜刚到港城就被叶念念盯上,那些现钱全拿去买了房子铺子。 陈明翠买了两间铺子和两间房,黄盼巧也是一样。 刚到港城的时候,她们购置房产都是瞒着叶家,房子铺子都是租出去的。 到现在,叶家分家了这么些年,叶兴德不太管事也没多少本事,她们在港城也住惯了,不再人生地不熟,胆子也就大了个起来,去年陈明翠就把一间铺子收了回来,开始做起了生意。 黄盼巧家里原是开点心店,七八岁就帮着家里做点心,积年累月下来有了一身好手艺。 叶念念便建议是开蛋糕店。 黄盼巧不会做面包蛋糕,但她有基础,学了两个月,很快就能像模像样的做出味道和卖相都不错的面包。 面包店里也卖传统糕点,还有曲奇饼干之类,叶念念贡献了葡式蛋挞配方。 葡式蛋挞在后世一直都是国内各大快餐店的常驻嘉宾,味道对华国人的胃口。这个时间点,葡式蛋挞在澳门还没出现,她们蛋糕店里就是独一份,店铺开张之时,就借此吸引了一批客人打响了名头,生意一直不错。 这个时代很多老式点心店都是几种糕点卖到死,叶念念却是习惯了前世各种连锁快餐店上架新品一两个月就下架的经营模式,蛋糕店没开张把不停推出新品的经营模式灌进了两个妈的脑子里。 黄盼巧就是主要负责搞研发的,叶念念想吃抹茶味蛋糕,陈明翠让人带来抹茶粉,她就亲自动手做,一点一点的调比例,这才做出了令人满意的抹茶蛋糕。 她对这方面也敏锐,觉得这个口味很特别,是港城独一份,应该又能做成蛋糕店的特色。 所以听到黄盼巧的评价,叶念念愉快的点头。 她也是这样想的。 抹茶风味食品推广开来是在九十年代,但考虑到抹茶起源宋朝,华国古代喝茶就没断过,华国人对这个口味的接受度应该比较高。 她脑海里有不少网红糕点配方,都是后世改良过大受好评的,只是考虑到一些原因,她不会全拿出来。 陈明翠瞧见叶念念的吃货样,摇摇头道,“你就会吃,光使唤我和你巧妈了,她可是为你在烤箱前忙了三天,试做出那些东西可是让我和店里几个帮工看见绿色就腻得慌。” 叶念念便对着黄盼巧撒娇,“谢谢巧妈~” 她是三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黄盼巧一向比陈明翠还宠她。 黄盼巧笑道,“我本来就整天待在烤箱前,可不觉得辛苦,给我们念念做蛋糕我可开心了,我们念念真厉害,店里这不是又多了一件新品?生意肯定会在上一层楼。” 自从开店之后,两人的精力从男人和孩子上转移到蛋糕店上,越来越有精神了。 叶念念看着就高兴。 黄盼巧开始说起做月饼的事情。 港城这边很看重中秋,几乎不亚于春节,月饼售价不菲却几乎家家户户都要买,很多糕点店都靠着中秋这一波来赚钱。 她们蛋糕店虽然卖的传统糕点也就几种,但也不想错过中秋旺季。 只是这边的人买月饼通常是通过饼会的形式分期预购,她们不搞饼会,恐怕会减少很多顾客。 但现在距离中秋只剩几个月了,饼会预购通常是一年十二期,她们现在搞就晚了,而且现在这个时候采购月饼原料价格太高很吃亏。 两人都有些拿不定主意,讨论了几次都没结果。 叶念念没插嘴。 大约半个小时后,讨论有了一个初步结果,不搞饼会了,先去定一批特制的月饼盒,准备些原料,再弄几张海报先在店里挂上,核算一下成本,有客人预定最好,她们控制好数量,宁可少赚一些也不能浪费。 然后两人又开始讨论起月饼的口味。 这个叶念念就来劲了,“双黄莲蓉!”永远的神! 陈明翠:“我觉得五仁和豆沙的不错。” 黄盼巧;“也来点咸口的鲜肉月饼吧!” 讨论到最后,五仁月饼被抛弃了,倒不是因为难吃,真材实料的五仁月饼还是很好吃的,只是成本高,制作麻烦。她们本来就不打算今年把月饼当做主要营收,也就不想准备太麻烦。 叶念念脑海里有很多新口味的月饼,但她没说,饭要一点点吃,钱要慢慢赚。 这一讨论就到饭点了,芳姐在厨房忙活半天,把菜端上来了。 叶盛鸿还没回来,不过家里也已经习惯了他晚上晚点回来,毕竟是个大男生,一般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在港大读医学专业的叶怡人回来了。 她是早就说了放假时间的,芳姐帮她拿好行李,她拿热毛巾擦了擦脸就坐下来吃饭。 叶怡人是巧妈的女儿,年龄和叶盛鸿一样,生日只相差半个月。 她不爱打扮,剪着一头短发,戴着眼镜,脸上爆了几颗痘,看上去平平无奇。 不过叶念念知道,怡人姐姐和她长得很像,相貌其实不差,只是——她读医啊,哪怕上大学每天也保持着高考强度,每天晚睡早起皮肤状态比较差。 对女儿的不修边幅,黄盼巧一直很有意见,她倒不是有让女儿去钓金龟婿之类的想法,单纯是看不惯女儿的邋遢样。 叶怡人不邋遢,只不过黄盼巧的观念里,头发随便扎,眉毛不修,衣服没搭配就算邋遢。 叶怡人一进来,她脸上先是一喜,然后眉头微皱,扯了扯嘴角最后还是把想要训人的话给憋住了,对着女儿柔声细语,“先盛一碗排骨汤吧,学校的饭菜再怎么也没有家里好,明天想吃什么跟妈说,我让芳姐去买。” 叶怡人闷头吃饭。 陈明翠也对着叶怡人嘘寒问暖,问她学校里的事情。 叶怡人偶尔应付性的回一句,让人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憋屈感。 叶念念倒是相当佩服姐姐,怡人姐很有个性,相当自我,还学医呢真厉害。她也知道,再等两三天,怡人姐的保护期一过,估计就会被巧妈抓去百货大楼买上一堆亮色衣服,然后每天吃饭时候准时被吼下楼。 [烟花]开文前三章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 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