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夜弥天》 第1章 地尽头 “谁让我的生涯天涯极苦闷” ——关淑怡《地尽头》 港岛多夜雨。 雨丝细密,却带着一种金属般的凉意,一下一下,刺在脸上。 将军澳的永远坟场是个好地方,背山面海,形似“龙椅”,风水极佳,不少政客富商都选择埋骨在此,于是漫山遍野都是各式各样的坟墓,一座比一座豪华,生前极尽奢靡,死后也要哀荣盛兴,仿佛要将享乐带入地尽头去。 夜色深沉,祭拜的人都已离开,山下却一直停着一辆车,闪着灯,在雨雾中忽明忽暗。夜里雷声闪电交替,守墓人偷懒打着瞌睡,没有注意到有人悄悄进了墓园。 那年轻的男人费了点力气,翻山越岭,在偌大的墓园里寻找着要找的亡魂。 他终于找到了那一座坟茔,孤魂似地立在一座合葬的墓碑前,碑石被风雨侵蚀得有些旧了,但字迹尚可辨认: 陈思亓林婉清夫妇之墓 儿林解乐敬立 男人垂首凝视,风衣领子竖着,遮去大半张脸,只露出一段挺直的鼻梁,看不清他的眼睛。 他手中空空,没有鲜花,也没有香烛,仿佛他从远方跋涉而来,只为淋一场坟前的冷雨。 他只是默然立着,仿佛要站成另一块冰冷的碑。 雨丝渐渐稠密,男人没有离开,缓缓蹲下身,任风衣下摆委顿在湿冷的泥地上。 一只伤痕的手从袖管里伸出来,轻轻落在了冰凉的墓碑上。粗糙石面的颗粒感,还有雨水冲刷不掉的微尘,摩擦着他的指尖,让他有一瞬想抽回手指,转身离开。 但他的指尖,仍然小心翼翼地,缓慢地抚过嵌在碑石上的两张小小照片。 照片被嵌在一层玻璃之下,触手是坚硬冰冷的阻隔,仿佛一层永远无法穿透的寒冰。他的指尖在那两张年轻的笑脸上流连,似乎在描摹着照片里男子飞扬的眉宇,还有女子温婉的眼角。 遗照里的人被永远定格在最好的年华,笑容灿烂得有些刺眼,隔着玻璃和经年的尘土,与这雨夜下的男人对望。 指尖的温度正在流失,男人浑身被雨湿透,他干脆跪在坟前,不断伸手描摹着,仿佛指尖真能触到那早已化为尘土的肌肤。 雨水顺着他蜷曲的手指滑落,带着一种徒劳的、近乎绝望的温柔,在照片上留下蜿蜒的水痕,模糊了影像,让相中人的笑容也带上了泪。 男人一遍遍地抚摸着冰冷的石碑,抚摸着生与死之间那道永远无法跨越的深渊。他想起不知哪里读过的两句诗:“只有雨能代替我们的手指,把终生不能相见的人,抚摸……” 雨声吞没了男人的呐喊,来自海上的狂风掀开了他遮掩的衣领,彻底暴露了他的面容。 一道闪电划破天幕,照亮了那张脸,那是一张集合了相中两人五官所有优点的、异常英俊的脸庞。 雨水顺着他饱满的额角滑落,勾勒出这张脸的轮廓。这个男人的英俊是毋庸置疑的,但却是一种被抽空了所有生气,如同精美瓷器般易碎的英俊,带着一种从坟墓里带出来的,挥之不去的灰败气息。 雨丝渐渐稠密,那双本该顾盼生辉的眼却失了魂一样,目光缓缓移向夫妻墓旁两座小一点的卧碑。 一座卧碑上嵌着照片,雨水沉沉坠在玻璃面上,模糊了那照片中青年的眉眼。男人伸手抹去雨水,发现遗照里的人竟与风衣下这张脸惊人地相似,就像孪生兄弟般。 他望着碑文上刻着的“林解乐”三个字,又望望照片上那张自己的脸,嘴角弯出一个冰冷的弧度,无声无息。 旁边紧挨着的另一座卧碑,却只有一块光秃秃的灰色大理石,尚未刻字,空荡荡地躺在那里,像是在等谁百年之后同葬此处。 夜雨连绵,仿佛永无止休。 男人猝然回头,只能看见雨幕重重,天地间是一片模糊的灰白,无数碑林化作一片片静止的影。 就在这灰白的混沌中,忽然浮显出一个模糊的影子,他在此注视多时,不知道是人还是鬼,撑着一把伞,穿过层层雨帘,从蜿蜒的小径那头不紧不慢地走来。 伞沿压得低低的,遮住了来人大半张脸,只露出紧绷的下颌线条,仿佛在极力忍耐着什么。 林解乐太累了,他连站起来的力气都快没有了,但在看见撑伞的男人靠近的刹那,还是有想要逃跑的冲动。 伞猛地一倾,那人像一只收拢翅膀俯冲而下的巨鸟,带着一股狠戾直扑过来。 林解乐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一股巨大的冲力狠狠掼倒在湿透的草地上。泥水四溅,冰冷黏腻地糊了他半边脸。 他的后背撞在父母的墓碑上,撞击力如此之大,仿佛怕他逃跑似的,但他并没有感到疼,那人用手护在他脑后,隐隐能闻到血腥的气息。 “林解乐,终于抓到你了。” 压在他身上的那人沉重如山,□□滚烫,一字一句,如同地狱里爬出的恶鬼在宣判: “死了就好好死,藏着就好好藏,别让我知道,别让我发现。” “不会再让你逃走了。” 风衣的后背早已被泥水浸透,像一块吸饱了海水的裹尸布,紧紧贴着林解乐的脊骨。他被死死摁在那对夫妻的墓碑上,动弹不得。 雨水毫不留情地砸在他那张英俊苍白的脸上,顺着额角流进那双深邃却空洞的眼睛里,模糊了视线。 林解乐只能勉强分辨出上方那张扭曲的脸,雨水在他的眉弓鼻梁上冲出几道浑浊的细流,最终汇入那双瞪视着自己的眼睛。 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 那眼里燃烧着两簇磷火,幽暗、怨毒,又混合着一种近乎狂喜的毁灭欲,死死钉在他身上。 “抓到我了?” 林解乐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奇异的平静,“抓一个死人么?” “钟势安先生,这又有什么用呢?” 他微微侧过脸,目光艰难地投向那座嵌着林解乐照片的墓碑。 雨水冲刷着照片上那张与他酷似的年轻笑脸,玻璃下的人像在雨水的波纹里晃动着,看不真切。 “我真的是林解乐吗?”林解乐被雨水打湿了面容,勉力朝面前的男人一笑,“你分得清吗?” 伞早已滚落在几步外的湿泥里,黑色的伞面翻卷着,像一只垂死的蝙蝠,被雨水沉重地拍打着翅膀。 压在他身上的钟势安似乎被那句“死人”刺了一下,钳制着他肩膀的手指猛地收紧,垫在林解乐身后的手背被墓碑磨砺破了皮,雨水砸在伤口上他也顾不得痛,只是不断地用目光在林解乐的脸上追寻一点从前的影子。 依然是那张醒时梦中揣度过无数次的面容,他试图抓住一丝一毫的,属于“林解乐”的痕迹。但面前的林解乐明明和他一样狼狈,笑容却似端坐在莲花座上的神佛,俯瞰众生,慈悲到近乎无情,高远到仿若隔了十万八千重云雾,将他的的慌乱与失控都看在眼底。 他试图抓到他的破绽。 然而没有,什么也没有。 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灰暗,倒映出他崩溃的模样。 “林解乐已经死了,死在三年前那场爆炸中,连带着九具克隆体。真是尸骨遍地啊,最后怎么平息舆论的,钟先生应该比我更清楚。” “而我,只是一具被遗漏的克隆体罢了,我的编号是AL-10,五年前你不就知道了吗?” 林解乐慢慢露出掩藏在风衣下的锁骨,上面赫然刻着AL-10的编码,钟家实验室的每一具克隆体都有属于自己的编号,即使他们被摧毁,藏在锁骨下的芯片编号也不会被毁灭,钟家就靠这些芯片来确定每一具克隆人的信息。 林解乐是克隆体的唯一母体,他死了,其他赝品都没有了意义。 那人口中每一个字都像从牙缝里生生掰断吐出来的,带着淋漓的血气和雨腥,钟势安想要大吼着叫面前的人闭嘴。 “他对我很重要,我不是要拿他去做实验,我只是……”钟势安突然失语,怔怔地看着面前的人。 那双本该明亮的眼里黯淡至极,有种无机质的冰冷,钟势安方才明白,自己错过的炽热再也不会重来。 不会再有那样一双眼睛,曾映照过我的身影,曾燃烧过炽热的情愫。 即使这副身躯尚温热,即使面容再相似,千秋万载,四海列国,也只此一双眼睛。 被吞噬在三年前的大火里。 “你又何苦为了抓我而大费周章,你要找的人不就躺在这墓里了吗?” 林解乐的声音轻飘飘的,却又带着万钧之力,对上钟势安通红的眼睛: “你要找的林解乐,他就在这里,就在你脚下这片土里,就在旁边那块刻着他名字的石头下面。他死了,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你亲自为他选的墓地,还把他的父母葬在他的身边,但你为什么又要空出一个位置,要留给谁呢?” “不——!” 钟势安终于爆发出一声撕裂般的怒吼,那声音穿透雨幕,伴随着猝然而至的惊雷,带着绝望的疯狂。 他依然不肯松开钳制林解乐肩膀的手,但不再是攻击的姿态,而是溺水者抓住浮木般,颤抖着祈求着。 林解乐近乎淡漠地看着他,看着钟势安在他面前剧烈地颤抖,仿佛从灵魂深处开始崩塌,支撑他的信仰此后不复存在。 他想要挣脱钟势安的怀抱,却发现他越收越紧,仿佛溺水者绝望的缠绕。但钟势安箍住他的手臂却滚烫如火钳,勒得他肋骨生疼,几乎喘不过气。 “钟势安!放开我!”林解乐用力去推搡着钟势安单薄的胸膛,手指抠进对方湿透的衬衫,抓出血痕,却仍像撼动山石般徒劳。 钟势安的身体沉沉压着他,好像要将他的灵魂也一同碾进身下冰冷的墓碑里。 “你们的实验室已经没有了,”林解乐急促地喘息,冰冷的雨水呛进喉咙,让他咳嗽起来,“我也不是黄金血的母体……抓我对你们没有任何好处……只会惹麻烦……被人抓住把柄……所以……” 他试图用最后的理智说服对方,然而他话未说完,就看到钟势安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执拗地盯着他看。 一道冰冷的金属反光在林解乐瞳孔中一闪而逝,不是枪,而是一支预先装填好的小注射器。 林解乐甚至来不及躲闪,脖颈处便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 视野开始剧烈晃动、模糊,钟势安那张近在咫尺的脸,在雨幕中扭曲变形。 意识渐渐下沉,林解乐在彻底陷入黑暗的深渊之前,看见了钟势安脸上那抹可怕的笑容。 那绝非喜悦,他的嘴角咧开一个惨烈的弧度,眼神却空洞得吓人,仿佛灵魂已经燃烧殆尽,只剩下这具躯壳在孤注一掷。 他的嘴唇翕动着,声音被狂风骤雨撕扯得断断续续,却又无比清晰地烙印在林解乐急速消散的意识深处: “没关系……” “我会把他找回来。” 那声音如同献祭,穿透雨幕,成为林解乐坠入黑暗前,听到的最后一个音节。 林解乐的头颅无力地垂落,抵在钟势安剧烈起伏的胸膛上。钟势安紧紧抱着怀中失去意识的身体,仿佛抱着世间仅存的珍宝。 他跪在泥泞的坟前,跪在刻着“林解乐”名字的墓碑旁,跪在那座空荡荡、等待着主人的灰色卧碑前。 任由雨水疯狂地浇灌着他们的身影,冲刷着墓碑上的名字。 “我会把他找回来……” 钟势安喃喃地重复着,声音低如梦呓,眼神空洞地望向雨幕深处,仿佛要穿透这无边的黑暗,望向某个只存在于他执念中的幻影。 第2章 爱的故事·上集 这小子欲断难断这故事, 全为爱上了你偏偏你不知。 ——孙耀威《爱的故事.上集》 霓虹在暴雨中碎成一片片猩红光斑,勾勒出港岛繁华的轮廓,高楼大厦如钢铁丛林,挡住白鸽的视线。 九龙城寨里的建筑层层叠叠,毫无规划地生长在一起,像群挤在一起取暖的怪兽。三楼的铁窗焊接着五楼的防盗网,天台的鸽笼压挡着七楼的违建厨房。雨滴在层层叠叠的塑料遮雨棚上敲出杂乱鼓点,汇做污水,最终化作河流流入太平洋。 维港两岸的玻璃幕墙在雨雾中依稀,似是流动的金河,城寨蜂窝般的窗口正亮起参差的暖黄灯盏,像巨兽在雷暴中睁开的千万只复眼。 落单的白鸽在雨中狼狈地飞翔,快要摔死在地前终于闯进一户人家的门窗里,躲在角落瑟瑟发抖。潮湿的霉味在铁皮屋里翻涌,终年不散,整个房子好像都在渗水,摇摇欲坠。 林解乐跪在褪色的蒲团上,指腹轻轻摩挲着玻璃相框,相片里的女人穿着医用大褂,鬓角别着玉兰发卡,和身后斑驳的墙面格格不入。 少年人继承了相中女人的眉眼,似一块玉浸在水中。香炉里三支线香燃到尽头,灰烬簌簌落在面前。 “近日,一富豪为永葆青春,竟与17岁儿子换血,但换血效果并不明显……专家表示,衰老的是器官,换血并不能延缓衰老……” “钟氏集团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重新启动黄金血的血液研究计划,黄金血几乎是真正的‘万能血’,它的抗原表达模式非常特殊,理论上可以安全输给地球上绝大多数人,甚至有助于人类器官培养,钟氏集团期待该研究的重启可以为人类健康带来更光明的未来……” 阴雨天时老电视信号不好,时常播着播着就会发出刺耳的声音,或者直接花屏,养父梁坤在这时总要借着酒劲骂上几句,“死有钱佬,什么好处都想占,现在失踪的人那么多,都不知道是不是给他们抓去卖器官了!” 林解乐并不搭话,只是擦拭着母亲的遗照,木质相框下刻着几个端正的字,林婉清,是林解乐九岁那年亲手为阿妈刻下的纪念。 这张照片是阿妈唯一保留的相片,阿妈留下的遗物不多,一个打不开的密码箱,养父拿锯子都锯不开,还有几本专业书,讲的什么血液、克隆相关的生物知识,养父把这些书和箱子都扔到垃圾桶里,林解乐又偷偷把它们捡了回来。 林解乐小时候很喜欢翻阅这些书籍,翻得多了,竟能无师自通起来,他自认继承了母亲的医学天赋,有时候也可以给人医病,城寨里有许多人没钱看医生,便会让他帮帮手。 林解乐想起母亲,想起她常常戴着大大的口罩,将自己藏匿在口罩下。她在城寨里做赤脚医生,大家有什么病痛都来找她,她脾气好,医术高明,大病小病都可以医,但是她有一个要求,就是不出城寨,她自己不出,也不许林解乐跑出去。 她同林解乐讲,“你要是敢跑出城寨,我就再也不会认你这个儿子。 林解乐不服,问她:“那你呢?” 她说:“我都不会离开,我一辈子守住你。” 但母亲食言了,她离开城寨那一天,林解乐同往时一样在看电视,晨间电视台会放老动画,一只黑猫同一只黄色雀仔的故事。林解乐很喜欢这部动画片,每天都要早起坐在电视机前准时观看。 那天突然插播了一条紧急新闻,无论林解乐怎样换台,电视里都在反反复复播报同一条新闻。 新闻里讲钟家大太太和大少爷在湾仔立交桥处出了车祸,两人失血过多,钟家老爷发布赏金呼吁特殊血型的人们来圣母玛利亚医院献血,一人奖励十万元。 湾仔车祸的新闻画面在雪花中扭曲变形,钟家那辆加长版劳斯莱斯像条被斩首的银龙,断裂在跨海大桥上,碎玻璃上凝结的血珠在信号干扰下变成诡异的蓝紫色。 那天阿妈看着电视里反复播放的车祸画面,还有钟家老爷声泪俱下的恳求: “我求求大家,救救我的妻儿,我需要你们。” 她似乎犹豫了很久,终于起身,穿上了那件挂在门边的白色大褂。临走前,她反常地摘了口罩亲吻他额角,又摸了摸他头上的小发旋,“阿乐,妈妈要出去一趟,你以后要记住,好好吃饭睡觉,认真读书,听梁姨和梁叔的话。” 林解乐当时尚听不出阿妈话中离别意,只当她是平常去工作,“阿妈,我知道了。” 后来林解乐回想那一刻,阿妈眼中分明有泪光闪烁,所以他才会觉得那天她的眼睛特别亮,以至于过去这么久,他依然记得那双亮眼睛。 “你要记住,不要离开城寨,如果有天真的要离开,都要离姓钟的人远一些,离钟家远点……” 那天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他妈妈,人们都说她不是跟别的男人跑了,就是死掉了,留下一个半大不小的儿子,梁姨看他可怜,就收他为养子,但独身女人多有不便,又将他托付给自己的堂弟梁坤。 养父梁坤后来结了婚,娶了一个菲律宾女人,菲律宾女人嫁了人要随夫姓,但林解乐还是只管叫她林娜。 林娜每日都在厨房忙碌,她听不太懂中文,只能用英文和人沟通,林解乐很喜欢她,她身上总有一种温暖的、炸物的香气。养父时常一有不顺心就打骂他,林娜会给他找来草药,或者做一份椰汁糕,安慰这个可怜的小孩。 林解乐一直盼望梁坤可以快点死,但是他死了,林娜也很难生存,所以他只能忍,直到忍无可忍,他收拾好书包,想着今天一定要见到梁姨。 我要离开这个地方,林解乐将黑白照片放回桌上。 菜刀起落间,案板上的蕉肉渗出乳白汁液,裹上半透明的春卷皮,放入油锅中炸至金黄,翻炸的春卷发出刺啦声。菲律宾女人的手法娴熟,金耳环在昏暗的厨房里晃成细碎的光点。 “解乐!Give these to Ms. Liang。”她把炸得金黄的香蕉春卷装进塑料饭盒,交到林解乐手中。 “钟氏集团宣布收购九龙城寨地块,预计明年初启动清拆工程……”电视时好时坏,突然又跳出一条新闻报道来。 养父突然踹翻脚凳,酒瓶在水泥地上炸开,“扑街!有钱大晒啊?拆完公屋拆城寨,连阴沟里的老鼠洞都要改成高尔夫球场!”他脖颈涨得通红,指着电视里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看看钟家这个大老板,上个月话我要推动政府做民生活动,要推荐医疗改革,惠民惠城,今天就要来拆我们家!” “扮什么好人!” “Uncle醉了。”林解乐打断后妈的惊呼,看了一眼满地碎玻璃,心中厌恶至极,“我等下收拾。”拎起饭盒就钻进铁门缝隙。 楼道里晾晒的底裤滴着水,他在迷宫般的窄道里穿行,腐肉与中药的味道纠缠着钻进鼻腔。 梁嘉慧的麻将馆藏在城寨最深处。 霓虹灯管在油腻的玻璃上拼出“鳳來閣”三个字,穿豹纹衫的身影在珠帘后若隐若现,林解乐听见里间传来熟悉的沙哑笑声。 “阿乐又长高了?”梁嘉慧斜倚在真皮沙发上,猩红色的指甲捏着薄荷烟,烟已燃了大半,轻轻一抖便落了灰。这里的电视新闻正在重播钟家决定启动拆除九龙城寨计划的新闻,荧光冷冷,映出她若有所思的脸。 “梁姨,我今天就满十五岁了。”林解乐将那一盒香蕉春卷放到桌上,“林娜……阿妈话你喜欢吃,今天又炸了点,叫我送过来给梁姨尝尝。” 他又从书包里拿出艾草,向隔壁满是纹身的小哥借个火,艾草的香味一开始有些刺鼻,但慢慢就会让人沉溺。 林解乐帮梁做按摩,他的手劲不重不轻,却能精准按到每个穴位,这手艺是他在楼下卖跌打药酒的师傅那里学来的。一开始梁嘉慧只当他是小孩玩玩,没想到他每个穴位都能记住,便叫他有空来给自己按按摩。 “梁姨,我不想去职业中学。”林解乐边帮她按摩边开口。 梁嘉慧没立刻答话,只将烟灰轻轻弹落,电视里还在喋喋不休地讲着城寨的末日。 她想起阿乐那个早死的妈,当年也是这样,看着怯生生的模样,却又带着一股倔,像只误入泥潭却竭力想保持干净的雀鸟。 遗传是个好东西,母亲的基因,在儿子上也得到体现。 她看着面前半大的少年,突然有些感叹,她老公死后,她接过这城寨的担子,成了人人敬畏的“大家姐”。这乌烟瘴气、暗流汹涌的城寨,对她来说是相依半生的家,但对于一些人来说,哪一处能算家? “不想读职业中学?”梁嘉慧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喟叹,“十五岁,是该好好读书的年纪,去职业中学学门手艺,出来揾食快,不好么?” 她没睁眼,语气平淡,听不出冷热。 林解乐手下动作未停,声音却异常坚定:“梁姨,我想读正经中学,我想考大学。” 这话在城寨里说出来,近乎痴人说梦。 梁嘉慧沉默许久,少年的手指按在她肩胛骨下方一个穴道,力道恰到好处,驱散了多日来积累的疲惫。 她终于睁开眼,侧过头,目光锐利地审视着这个少年。少年的眉眼间有他母亲的影子,却多了几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沉静和执拗。 “读大学?”她嗤笑一声,带着点嘲讽,却又不仅仅是嘲讽,“口气不小,你也听到新闻里说的了,人家有钱有地位的人一句话的事情,城寨就要拆了,大家都要揾新出路。我知道你聪明,但只有聪明不够,你以为读大学那么容易?不单止要有成绩,还要钱要地位,你连推荐信都拿不到,拿什么去上大学?” “我知道难!”林解乐不紧不慢,“但我肯学!梁姨,求你帮帮我……我不想一辈子困在这里!” 他话到嘴边,看着梁嘉慧凌厉的眼神,又咽了回去。梁嘉慧重新闭上眼,很久都没说话,只有电视新闻的播报声在不断重复。 空气仿佛凝固了,林解乐的心一点点沉下去。 就在他几乎绝望时,梁嘉慧的声音再次响起,平静无波,却像惊雷炸在他耳边:“好,书,我送你出去读。” “下个月开学,你去圣保罗书院插班。”她语气不容置疑,带着掌控一切的气势,“那间名校,在中环半山,规矩多,学费贵,又是鬼佬校长。但我会想办法把你送进去,你进去,就给我夹紧尾巴做人,跟不上就死命去追!” “记住,你不再是城寨的人,是我梁嘉慧送去的学生。读不出来,就给我滚回来老老实实待着!” “我知你心比天高,你不适合待在这里,但你记住,一切造化都看你自己。” 她转过头,目光如炬地盯着他看,一字一句道:“这个人情,是还你阿妈当年救我的人请。阿乐,抓住机会,飞出去了,就别再回来。” 梁嘉慧看向电视里资本家畅想着未来城寨规划的模拟画面,冷笑一声,“我们怕是挡不住这些人了,你早点飞出去,也好。” “像你阿妈那样,走了,就不要回头。” 第3章 目黑 命运就地改写 只因你我当天那一眼 ——周国贤《目黑》 电费贵,城寨到夜里没有什么灯光,养父在楼下已鼾声阵阵。那只受了伤的白鸽被林娜收留了,养父本想把这鸽子杀了煲汤,林娜怎么都不同意,偷偷让林解乐养在了阁楼上。 林解乐听得四下静寂,蜷在床上翻了个身,偷偷打开了一盏台灯。这盏台灯是林娜在外面当菲佣时捡回来的,说是主人家不要的东西,便放在阁楼那张摇摇晃晃的矮桌上,像一件误入贫民窟的落魄艺术品。 灯罩是半透明的磨砂玻璃,上面雕刻着几朵红玫瑰,边缘处却崩裂了一小块豁口。这灯其实好看又实用,林解乐想不通它为何会被丢弃,但要是这盏灯没有被丢弃,他今晚就没有灯可用了。 光线将林解乐笼罩其中,他不敢调太亮,只能借着最小档的光线复习他插班考试的资料。 旧练习本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英文单词,不知道写了多久,林解乐停下笔,小拇指被粗糙的纸张边缘磨得有些发红。 他抬起头,凝视着那盏灯。 这盏灯终究是年限将至,渐渐地,灯光就不明亮了,甚至有些苟延残喘。 林解乐伸出手,活动着关节,他透过灯光,在斑驳的墙壁上投下模糊的影子。 他的手指影子被灯光不断拉长,仿佛穿透了铁皮屋顶的缝隙,穿透了城寨里永远弥漫的油腥与潮湿的霉味,指向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地方。 他想象着,在那样一个地方,光不会再是昂贵的、需要遮掩的存在,而自己将会坐在一个明亮宽敞的地方,那里会有一扇巨大的落地窗,阳光将毫无保留地洒在光滑的木桌和书架上。 那将是一片光明之地,一个可以用知识换取尊严,用努力赢得尊重,用天赋撑起一片天空的地方,一个能让他和林娜彻底摆脱这破败的阁楼、这油腥与霉味、这永远在阴影里求生的地方。 那只养在阁楼的鸽子睁开了眼睛,歪着脑袋看他,发出咕咕的声音,它的翅膀还带着伤,飞不走,也跑不远。 林解乐长长地、无声地吁出一口气。母亲的遗物还摆在角落,那只破旧的铝合金箱子,还有几本已经被反复翻看过的书籍。他低下头,不再幻想,不再看那盏灯,而是将目光重新聚焦在眼前的课本上,笔尖在粗糙的纸面上划动,仿佛要将每一字每一句都融入自己的骨血中去。 即使拿下了笔试第一,全英面试仍是林解乐最头疼的地方,一进门,听到教授们标准的腔调和审视的神色时,林解乐还是忍不住有些慌乱。 全因他的口音。 他只有一台二手收音机,夜夜调到香港电台英文频道,用铅笔在旧报纸边角写了又擦,擦了又写。而养母林娜,是他的唯一陪练。她的英语是带点南洋味的卷舌,流畅是流畅,但在考官耳里总是不登大雅之堂。 林解乐口语不错,甚是流利,但他知道,一开口,这样的自己必然会被淘汰。 毕竟口音代表阶层,他们更想要中环半山的少爷小姐,而不是一股马来味的茶餐厅服务生。 梁姨给他弄来的证明上写着他是中产阶级的家庭的独子,他也只能把自己往上流社会去包装。 日日对住镜子练嘴型,连吃饭时都含着筷子练卷舌,把南洋味的尾音一个个修正,直练到舌头发麻,喉咙冒血。 林解乐觉得自己好像菩萨塑金身,内里泥胎一具,还要扮得金碧辉煌给世人看。 面试厅里冷气开得足,林解乐手心却出了薄薄一层汗。教授不太关心成绩,更关心家庭背景,林解乐开始背诵他从各种报纸新闻上搜集编造的背景。 爸爸和妈妈都是科研人员,研究生物科技,为大名鼎鼎的钟氏集团效劳…… 林解乐讲得无比顺滑,连童年学骑马、暑假去瑞士游学的细节都栩栩如生。 他故意放慢了语速,低头沉思,随后抬头,对着教授们温文一笑,如同一块精雕细琢的美玉,光泽温润,无懈可击,俨然一副出身良好才智兼备的模样。 所幸,教授们的目光由审视渐渐变为欣赏,似乎谁都没有察觉到他的谎言。 一头银发的主考官却还在审视林解乐递上来的材料,“林同学,资料上说你的双亲服务于钟氏生命科学的前沿部门,我看你的成绩都不错,以后也想成为父母一样的科学家吗?继续为钟氏集团效力?” 林解乐的心脏猛地一跳,脸上却迅速漾开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能成为像父母一样的科研人员自然好,但是我也想尝试更多的可能,这就是我渴望来圣保罗的原因。” “这种讨巧的话就免了。”主考官微微前倾了身,林解乐知道说了一个谎就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他看着圆桌之上的五个人,神色不变:“父母的工作都很忙,陪伴我的时间也很少,但家里的氛围很好,耳濡目染,我也得到了很多启蒙。” 他必须把话题引向一个足够震撼、足够前沿,又能巧妙避开他知识盲区的东西。一个词,一个最近在电视里轮番播报、在各大报刊的头条里疯狂流传的词,闪电般划过他的脑海。 黄金血。 “钟氏集团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重新启动黄金血的血液研究计划,黄金血几乎是真正的‘万能血’,它的抗原表达模式非常特殊,理论上可以安全输给地球上绝大多数人,甚至有助于人类器官培养,钟氏集团期待该研究的重启可以为人类健康带来更光明的未来……” 他想起那天在电视里听过的新闻。 “我记得有一次,大概是十二三岁,”他继续编造,以维系他的谎言,“爸爸带我进过实验室,他们在研究一种万能的血液,叫做黄金血。” “爸爸说,它的万能在于近乎完美的生物相容性和强大的再生诱导能力。” 他谨慎地回答,回想着母亲留下的那一堆书籍,“理论上,它能与任何血型完美融合,不会产生排斥反应。更重要的是,它似乎能让细胞逆生,如果给老人全身换血,那一夜之间八十岁老人变为十八少年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解乐感觉到主考官在提起钟氏集团时的语气并不太友善,而他的档案里又写着父母为钟氏集团服务,主考官决定权最大,林解乐必须讨好他才有更大的机率通过面试。 “不过这个实验没多久就停止了。”林解乐的表情变得无奈,“黄金血太过天方夜谭,而且难保不会被有心之人利用,即使现在钟氏集团又重启了这个实验,但万能的黄金血,又怎么可能真的存在呢?” “怀璧其罪,换血新生,谁能保证他们承诺的就一定会惠及普通人呢?” 主考官冷冷笑道:“钟家干什么都不稀奇,他们有钱有权就想逆天而行,完全不顾及生物伦理。” 另一位考官似乎是担心主考官还会再说些不该说的,扯了扯他的衣袖,主考官摊开手道:“这个话题点到为止,你也不用有心理压力,我们圣保罗中学向来只招收最优秀的学生,当然,不止成绩优秀,也要确保你的人品无恙。” 长桌后,几位考官交换了眼神,让林解乐在门口等成绩,等他再被秘书喊进去时,他看到评估表上“综合评价”一栏,被用力地写下两个遒劲的大字:优秀。 那银发主考官和蔼地笑着,声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对着林解乐道: “林解乐同学,你的思想深度、学业成绩以及各方综合素质,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圣保罗欢迎你这样兼具天赋与思辨精神的年轻人。恭喜你,你已被正式录取。” 主考官将决议书递给林解乐,那目光在林解乐身上停留片刻,似乎穿透了林解乐精心构筑的假象,又似乎只是简单的审视,“我们期待看到,你在这间学校里,最大限度地发挥你的天赋,圣保罗欢迎天才,尤其欢迎会包装自己的年轻人。” 林解乐保持笑容,从容歉身。 “谢谢各位教授,这决议对我意义重大,我想我该快点告诉我的父母,我就要被圣保罗中学录取了。” 走出那间冷气十足的会议室,林解乐好像还有些恍惚。 阳光透过巨大的榕树枝叶,在他身上投下跳跃的光斑,空气里浮动着南国夏季特有的潮意,草木蒸腾,地上湿漉漉一片,想来刚刚又有一场急雨。 梁姨给他定制的西装,比从前任何一件衣服都合身,他从长廊下走过,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深灰西装剪裁合体,勾勒出清瘦却已显力量的身形。 头发也被精心打理过,额前碎发服帖,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一双深邃的眼。 任谁看了都只会觉得他本就属于这里。 林解乐看着镜中的自己,慢慢露出一个冰冷的笑容。这一副完美的包装,是他用多少个不眠的夜晚,用无数个精心编织的谎言,一层层糊上去的金身。以至于他看着镜子里的人,觉得熟悉又陌生。 转角处突然传来女学生的笑闹,她们穿着圣罗兰中学的蓝色制服,捧着烫金封面的书册,笑声轻盈,像一群蓝色的蝴蝶飞过走廊。 林解乐的服装倒显得格格不入了,他微微侧身,让她们经过。 领头的女孩回头朝他微笑,道了声谢,阳光恰好穿过屋檐,斜斜地打在她的脸上。 那是一张极其明媚的少女的脸庞。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像上好的羊脂玉。她怀里抱着的烫金硬壳书封上,隐约可见“茨维塔耶娃”的字样。 林解乐看着一堆白色的玛丽珍皮鞋走下台阶,跑向主楼外开阔的草坪区。 喷泉尽头,一台劳斯莱斯停在那里。 司机早已撑着一柄巨大的黑伞下车,恭敬地拉开了后排的车门。那朝他微笑的女孩像一只轻盈的蝴蝶,抱着书,低头弯腰,灵巧地钻了进去。 但车没有立刻开走,副驾驶的车窗缓缓降了下来。林解乐站在廊下,猝不及防对上了那双藏匿在玻璃后的眼睛。 玻璃后是一张过分俊美也过分冷漠的脸,皮肤是养尊处优的冷白色,眉眼深邃,眼窝微陷,最令人心悸的是那双眼睛,自上而下地扫过他,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 林解乐认得这样的眼神。 那目光毫无留恋地移开了,仿佛林解乐只是路边的摆设,车窗上升,隔开了两个世界。劳斯莱斯优雅地驶离,在地面留下浅浅的车痕。 林解乐依旧倚在廊柱的阴影里。 雨后阳光洒满草坪,远处传来学生们模糊的谈笑声。林解乐手里那张录取决议书,被他捏得微微发皱。 他仍然笑着,抬头看了看天空,原来没有遮拦的天空下,即使落过大雨,也有阳光如此灿烂。 第4章 搜神记 因往日双眼无珠不停放大你 ——容祖儿《搜神记》 圣保罗中学依山而建,红砖尖顶,绿草如茵,处处透露着老牌贵族学校的底蕴与贵气。这所学校会给学生提供住宿,林解乐和梁嘉慧约定,目前三年的学费和其他费用先由她承担,林解乐要在十年内还清。 林解乐了解到圣保罗中学的奖学金机制,如果能参加竞赛获奖了还会有额外的奖金,如果他能参加,还能拿到奖项的话,这一年的学杂费大部分可以覆盖,还能帮助他申请更好的学校。 男生宿舍有六人间有三人间,一般中四或者非本地的学生都会选择住宿,林解乐运气不差,抽中了三人间,比起六人间,这小小的空间更合他意。 他行李极少,一个旧行李箱装下所有:洗得发白的衣物、薄被褥,还有母亲视若珍宝的几本厚重的生物医学专业书,书页边缘已磨损卷起。当其他宿生在簇拥下大箱小箱地搬入时,林解乐早已默默收拾停当,安静得像一抹影子。 他的一个舍友叫段觉,另一个舍友叫籍乐成。两位室友堪称“卧龙凤雏”。段觉,一进门就旁若无人地在床架、书桌甚至天花板上贴满黄纸朱砂的符咒,又小心翼翼摆出几尊形态各异的木雕佛像,嘴里念念有词,仿佛宿舍是什么需要强力净化的凶煞之地。籍乐成则完全是另一幅景象,少爷驾临般带着三四个佣人和堆积如山的奢侈品行李。他只皱着眉扫了一眼狭小的房间,便烦躁地甩下一句:“我妈真系好烦!非要我住呢种地方!”转身就走,留下管家和菲佣阿姨们手脚麻利地为他铺设昂贵的埃及棉床品、摆放限量版球鞋和最新款电子产品。 本来就小的宿舍挤进来这么多人,林解乐已经收拾完了东西,干脆退到门口。 他站在狭窄的拐角,一个扛着巨大行李箱的管家匆匆经过,轮子“哐”一声重重撞上他的手肘,钝痛传来。 管家毫无察觉,林解乐也只是皱了皱眉,一声未吭。 他低头看了看怀中母亲的书,指腹摩挲过封面上烫金的英文书名,转身径直走向楼下安静的自习室。 圣保罗的学生大抵分三种:家世才智皆傲人的天之骄子,来此镀金挥霍的富家子弟,以及像他这样靠天赋和拼命挤进来的“寒门贵子”。当然,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踏入圣保罗的门槛,也并非全然光彩。扛着行李箱的管家朝他喊借过,他侧了侧身,但行李箱的轮子还是撞到了他的手肘。 在圣保罗的人一般分三种,一种是智商家世皆齐全的少爷小姐,一种是来找个跳板潇洒度日的纨绔子弟,还有一种是像林解乐一样凭着天赋与努力才能挤进来的平民学生,当然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能进圣保罗的方式也并不光彩。 初秋的阳光依然有些灼人,林解乐穿着崭新的深蓝色西装制服,领带像一条微小的绞索,磨得他后颈皮肤发红发痒。 台上校董、校长轮番致辞,冗长乏味。台下学生渐渐站得东倒西歪,窃窃私语。 林解乐强迫自己站得笔直,像一棵沉默的树,目光放空,只盯着脚下被踩倒又顽强弹起的青草。 台上又换了一个人,林解乐抬头,只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上台,他见那人有些熟悉,方才想起是自己当时的主考官,他听得那老人家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圣保罗中学的外聘教授程振朗,研究生物科技,从前还是什么知名的研究员,带过学多知名的学生,退休了还来中学发挥余热,热心教育,“致力于为学界发掘真正的璞玉”。 “璞玉。” 林解乐听了想笑,他低了低头,领子有些磨皮肤,将他后颈磨出一片红,阳光一晒,有些疼又有些痒。他的口袋里放着一粒荔枝糖,那是他在城寨里拿来的廉价糖果,林解乐有点低血糖,总会在口袋里放一颗糖,以备不时之需。 他下意识地侧了侧头,目光无意间扫过斜前方。 就在那一瞬,仿佛有细微的电流窜过脊椎。 不远处,一个穿着同样制服的男生正侧身和旁边的人低语。阳光勾勒出他的下颌线,鼻梁高挺,眉眼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优越感。 林解乐的心脏毫无预兆地重重一跳,一种奇异的、难以言喻的熟悉感猛地攫住了他。 不是记忆层面的认识,而是一种更深层的,近乎血脉相连的悸动,仿佛沉睡的细胞被骤然唤醒,血液在血管里不安分地涌动了一下。他下意识地屏住呼吸,想看得更真切些。 “愿你们在圣保罗的岁月,都能寻得属于自己的答案,走向不负众望的人生。” 程教授的声音将林解乐惊醒。 掌声雷动,他有些茫然地跟着拍手,掌心拍得生疼,目光却忍不住再次投向那个方向。 男生已随着人流转过身,只留下一个挺拔而略显倨傲的背影,被簇拥着融入喧闹的人群中。林解乐站在原地,感受着后颈那片刺痒的皮肤,心底那阵莫名的感觉久久未能平息。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锃亮合脚的皮鞋,正踩在柔软的草地上,他还有些恍惚,茫然地抬头,却看见斜对面,有个女生朝他微笑。 那是一张极其明媚的少女的脸庞,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 林解乐知道她是谁,那天走廊初初相遇,他看见了她刻在书封上的名字。 程佳佳。 那是谁林解乐并不关心,他平静地移开了眼睛。 中四课程并不繁重,林解乐目标明确:全力冲击生物竞赛,拿下名次和奖学金,他抱着厚重的书本和竞赛资料,几乎长在了图书馆靠窗的那个位置。 只要那个叫程佳佳的女孩不要时时来打扰。 程佳佳似乎天然享有某种瞩目和特权,也带着被宠爱的明媚张扬。她好像对林解乐很感兴趣,缠着他要他加入她的文学社,但是林解乐已经报名了生物竞赛,实在没空腾出时间敷衍大小姐。 “喂,林解乐!”程佳佳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下,声音清脆,带着一丝娇憨,“又在啃这些书啊?累不累啊?加入我们文学社啦!下个月有诗歌朗诵会,好有趣的!” 林解乐头也没抬,笔尖在复杂的细胞图上快速移动,淡淡回道:“没空,竞赛要准备。” 程佳佳好像天生不知道什么叫做看人脸色,明媚着一张笑脸地凑过来:“我爷爷说你很有天赋,他很欣赏你。” “哎呀,竞赛而已嘛!”程佳佳托着腮,凑近了些,少女身上淡淡的柑橘香气飘过来,“我爷爷说你很有天赋,他很少这么夸人的哦。你知道他是谁吧?程振朗教授,以前钟氏生物的首席!好多厉害的人物都是他的学生。你回去问你爸妈吧,他们不会不知道的!他看好你,前途无量啦!” 林解乐翻过一页书,纸张发出哗啦的轻响,语气依旧平淡无波:“嗯,知道,谢谢程教授。” 他的目光专注地落在书页上关于克隆相关的字句上,仿佛那是世间唯一重要的事。 程佳佳第一次遇到如此油盐不进的人,明媚的笑脸垮了下来,带着点被忽视的委屈和大小姐的娇气:“喂!林解乐!你这个人……好没趣啊!跟你讲话都不理人!” “佳佳?”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带着点慵懒与嘲讽,“我还是第一次见你热脸贴冷屁股呢,人家眼里只有书上那些虫子老鼠,不要去烦书呆子了。” 林解乐握着笔的手指微微一顿,他慢慢抬眼。 是那个背影。那个在开车驱入草坪的男孩,那个开学典礼上的男生。 此刻他正斜倚在旁边的书架,双手插在裤袋里,身形挺拔,校服穿得一丝不苟,嘴角却噙着一抹毫不掩饰的嘲讽笑意。 他身后跟着一群同样嚣张的人,一下子坐满人的图书馆空了大半,似乎有清场结界似的。 为首男生的目光在林解乐手边的书本上扫过,最终落在他没什么表情的脸上。 程佳佳回头,看见来人,脸上立刻绽开笑容,带着点亲昵的抱怨:“钟势安哥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才几天没见,你就这么连名带姓地叫我?”那被叫钟势安的男生,目光转向程佳佳时柔和了一瞬,随即落回林解乐身上时,那点柔和立刻被冰冷取代。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包装精致的乐美颂巧克力,随手抛给程佳佳:“请你食糖。” 程佳佳开心地接住:“多谢!我就知道你不会忘记我!” “倒是你忘了我,总来缠着这个书呆子。”钟势安有些埋怨道。 林解乐很少有分心的时刻,但到底还是半大少年,他的目光无意间掠过那盒昂贵的巧克力,又回到自己的书上。 他见那两人旁若无人地聊着天,身后一群人簇拥着调笑着,只觉得吵得心慌。林解乐习惯性地从自己制服口袋里,摸出一颗用普通玻璃纸包裹的荔枝硬糖。 低血糖的眩晕早已过去,但这也是他紧张或需要集中精神时的小习惯,是他唯一负担得起、又带着点童年慰藉的零嘴。他沉默地剥开糖纸,准备放进嘴里。 一直想讨好钟势安的梁秉怀捕捉到了林解乐的这个小动作,他嗤笑一声:“哇,荔枝糖?” 所有人都被他这一声笑吸引了注意力,梁秉怀猛地伸手,精准地打掉了林解乐指尖那颗晶莹剔透的荔枝糖! “啪嗒!”糖果掉落在地上。 紧接着,一只锃亮的黑色皮鞋,带着十足的恶意和轻蔑,狠狠地碾了上去! 鞋底用力地左右拧动,玻璃纸在碾压下发出刺耳的摩擦声,粉色的糖块瞬间被碾碎成一小滩粘腻的糖渣,混杂着灰尘,牢牢地粘在光洁的地板上。 空气仿佛凝固了。 林解乐保持着伸手的姿势,他看着地上那摊狼藉,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一股冰冷的怒意混合着强烈的屈辱感,从脚底直冲头顶。 他缓缓抬起头,目光第一次真正地、锐利地锁定了梁聿怀那张写满傲慢和挑衅的脸。 钟势安似乎是第一次在这张面无表情的脸上看见这样复杂的表情,他露出一个傲慢的笑,像个顽劣的欣赏恶作剧的孩子,要旁若无人地叫好。 第5章 那谁 你泪痕像条绿色的锈 ——《那谁》苏永康 林解乐看着地上那滩碎成粉末的糖果,慢慢收紧了拳头。 程佳佳捂住了嘴,眼中满是惊愕:“阿怀!你!太过分了!” 梁聿怀却只是慢条斯理地收回脚,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林解乐:“过分?我教教他什么叫不要给脸不要脸而已。 图书馆里其他同学被这边的动静吸引,纷纷投来或好奇、或幸灾乐祸、或同情的目光。 林解乐讨厌成为众矢之的,他紧抿着唇,却是弯腰,用手捡那已经不成形的糖,又拾起了地上那张被踩皱的玻璃纸,小心翼翼地抚平褶皱,然后紧紧攥在手心。 尖锐的纸角刺进掌心,带来一丝痛感,反而让他沸腾的血液冷静了下去。 他不能惹事,他没有任性的资本。 林解乐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抬眼时,眼中汹涌的情绪已被强行压下,只剩下深潭般的冰冷。 他没有再看梁聿怀,也没有看程佳佳,只是极其冷淡地点了下头:“程同学,麻烦让让。” 声音平静得可怕。 程佳佳被他眼中的寒意慑住,下意识地侧身让开。 林解乐抱起桌上的书,挺直脊背,从那群人身边走过,目不斜视,仿佛对方只是一团空气。 梁聿怀看着林解乐的背影消失在图书馆门口,冷哼一声,脸上却并无多少快意,反而掠过一丝连自己都未察觉的烦躁。 他还想追上林解乐的身影,质问他算什么东西,居然敢无视他。梁聿怀脚步一动,就要冲出门边。 “聿怀。” 一个声音并不高,甚至称得上平淡,却在听到的那一瞬,仿佛精准地刺入了梁聿怀躁动的神经末端,让他瞬间钉在原地。 钟势安的身形比梁聿怀更高大些,穿着同样深蓝色的圣保罗制服,却硬生生穿出了截然不同的气质,不是梁聿怀那种吊儿郎当的模样,而是一种倨傲的冷冽。 即使阳光透过彩绘玻璃窗,在他脚下投下斑斓的光影,却丝毫照不暖他周身散发的寒意,像一尊古典雕塑,只能站在红线外观望。 程佳佳气恼地跺了跺脚:“梁聿怀!你发什么神经!” 她看着地上那摊残留的糖渍,又看看梁聿怀,第一次觉得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此刻陌生得让人心寒。 “势安哥……” “佳佳……” 梁聿怀的声音干涩,失去了之前的张扬跋扈。 钟势安没有立刻回应。他的目光慢条斯理地从梁聿怀脸上移开,扫过地上那滩被踩得狼藉不堪的粉白色糖渣,又掠过旁边一脸不满的程佳佳,最后落回梁聿怀身上。 这才缓缓开口,声音不高,每一个字却都像锤子砸在梁聿怀身上:“追出去,做什么呢?” “跟他在走廊上打架?闹到教导处,然后叫全校人来看看梁少欺负新生的丑状?” 梁聿怀如同被兜头浇了一盆冰水,他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话来,僵在原地,甚至不敢完全回头直视钟势安的眼睛。 他总不能说是因为想讨好钟势安而故意给林解乐找茬。 “踩烂一颗糖,就能彰显你的威风了吗?”钟势安向前微微倾身,阴影笼罩下来,那双深邃冰冷的眼睛直视着梁聿怀。 “你现在,真是很掉份。” 从钟势安口中说出来,轻飘飘的,却像两记重锤,狠狠砸在梁聿怀的心上,比任何激烈的辱骂都更具杀伤力。 梁聿怀的脸由白转红,又由红转青,残留的怒意和不甘在钟势安的注视下迅速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强行压下的狼狈神色。 程佳佳生气地就要离开,钟势安跟在她身后,放慢了声音哄道:“佳佳,别生气了,我们去吃龙眼冰吧。” 两人的脚步碾过地上那点白色糖渍,往门外走去,众人作鸟兽散,只有梁聿怀握紧了手掌,狠狠盯向门口。 林解乐其实并没有走远,里面的骚动他听得一清二楚,他看着两人并肩离去的背影,沉默地移开了眼睛。 几天后,生物课。 年轻的女老师讲解到免疫系统章节,提到了败血症。 “败血症,简单来说就是细菌或其他病原体侵入血液循环,并在其中生长繁殖、产生毒素,引起的全身性严重感染。临床表现包括寒战、高热、心率加快、呼吸急促……”老师在黑板上板书着要点。 “死亡率高吗?” 有同学提问。 老师点点头:“在抗生素广泛应用前,败血症死亡率极高。即使是在现代医疗条件下,重症败血症及感染性休克仍是全球性的健康威胁,死亡率可达20%-50%,尤其对于免疫力低下或未能及时获得有效治疗的患者……” 这时,一个声音在安静的课堂响起,“准确地说,败血症的最新定义更强调宿主对感染的反应失调导致的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障碍。” “死亡率的高低,关键取决于致病菌的种类、耐药性、感染源的控制速度,以及器官支持治疗,比如升压药、呼吸机、肾脏替代治疗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再例如,由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或真菌引起的败血症,死亡率往往显著高于常见敏感菌。早期识别脓毒症休克并进行目标导向治疗,是降低死亡率的关键。此外,宿主因素如年龄、基础疾病、遗传易感性也极大影响预后。” 全班寂静无声,连李老师都愣了一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靠窗位置的林解乐身上。 李老师很快反应过来,眼中露出欣赏:“非常好,解乐!你的知识面非常广!这正是我想补充的。败血症的研究和治疗一直在进步,对宿主反应的重视是现代医学的重要方向……” 程佳佳坐在林解乐斜对面,少女回头对着男孩笑了一下,但林解乐的注意力早就落在书本上去了,没空看她一眼。 程佳佳仍然不依不饶,下了课是自由时间,有学生会去竞赛班加练,要么就去社团活动,要么去逛街游乐。钟势安本想带程佳佳到他家看他新收的限量乐高,却怎么也等不到她,问了人才知道她又跟着林解乐跑了。 钟势安的表情没怎么变化,被他问生物竞赛班在哪的同学却被他周身气压吓到了,一问完立刻转身就跑。 想到林解乐,钟势安就会想到那双漆黑冰凉的眼睛,好像在何处曾见过似的,仿佛笼着一层透明的冰壳。 那张过分精致的脸上很少出现表情,整个人像一尊被遗忘在尘世外的白玉雕像,美丽却并不温润,美玉之下藏着锋利的刃。 顺着走廊一路向上,五楼,最拐角处,钟势安站在门牌下,透过玻璃窗遥遥一望,他知道,那里一定有他要找的人。 窗外阳光正好,教室里堆满骨骼模型、显微镜和厚重专业书籍,参加竞赛的学生不多,正稀稀拉拉地坐着。 程佳佳几乎是追着林解乐进来的。 美丽的少女与这满是骨架与福尔马林浸泡物的课室有些格格不入,林解乐头也没回:“你回去吧。” “林解乐!等等我嘛!”程佳佳小跑两步,试图跟上前面那个清瘦沉默的背影,“生物课那天你说的败血症知识好厉害!你肯定看过很多书吧?我爷爷也会来这里授课……” 林解乐脚步未停,径直走到靠前排一个相对独立的座位,放下厚重的《分子生物学导论》,头也没抬:“程同学,竞赛课内容很深,可能不适合旁听。” 他的声音平淡得像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她正想反驳“谁说我听不懂”,另一个身影已经悄无声息地站在了她旁边。 “势安哥哥!”程佳佳惊呼道,“你也要来听克隆羊的故事吗?” 钟势安的目光落在程佳佳的脸颊上,语气是刻意放低的温和:“佳佳,竞赛班确实很枯燥,你不是说想看我新到的限量版模型吗?要不现在去我家?” “不要!”程佳佳几乎是脱口而出,带着点赌气的意味,“我今天就想听生物课!说不定我能听懂呢?”她说着,目光却带着挑衅看向林解乐,仿佛在说“我就要在这里”。 钟势安深邃的眼眸里掠过一丝极快的不悦,他看着程佳佳固执地拉开林解乐旁边座位的椅子,就要坐下。 “也好,”钟势安忽然向前一步,趁程佳佳还没有反应过来,直接拉开了林解乐另一侧的椅子,自己坐了下去。然后,他极其自然地将他身旁空位让了出来,下巴朝那边微微一抬,对程佳佳说:“佳佳,我也想来听课,不如你坐这里吧。”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只是调整了一个最优化的座位安排。 程佳佳愣住了,看着被钟势安隔开的她和林解乐,一时没反应过来。 林解乐也终于从书本上抬起头,黑沉的眼眸扫过身边突然多出来的钟势安,那眼神像冰湖,深不见底,看不出情绪。 “坐吧,老师要来了。我正好也对生物有点兴趣,旁听一下。”钟势安侧头看向林解乐,嘴角勾起一个没什么温度的弧度,“林同学,不介意吧?” 林解乐沉默了两秒,视线在钟势安的脸上停留片刻,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重新低下了头,翻过一页书。 程佳佳看着两人已经坐下,老师已经走上了讲台,自己只好气鼓鼓地坐到了钟势安旁边的位置上。 第6章 暗涌 越美丽的东西越不可碰 ——《暗涌》 三人就以这样一种微妙的方式坐成了一排:程佳佳在最外侧,中间是姿态放松的钟势安,最里面是仿佛置身事外只与书本交流的林解乐。 竞赛课的老师就是程佳佳的爷爷程振朗,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难怪程佳佳要跟着过来。 他打开投影,屏幕上出现了一只绵羊的图像。 多莉羊,第一个克隆生命体。 “1996年,多莉羊的诞生,证明了体细胞核移植技术的可行性,同时也向人类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的一角。随之而来的,是诸如你们在小说里会看到的器官农场、意识复制等科幻般的设想……” 他顿了顿,切换了一张幻灯片,继续问道,“那你们觉得,人类也可以克隆吗?” 程佳佳与钟势安几乎是同时看向了林解乐,那张苍白的脸被窗外阳光映照着,却不见丝毫的暖意,仿佛一件被陈列在博物馆深处的玉器,冰冷剔透。 “技术上,体细胞核移植的路径是可行的。多利羊就是证明,但是,两百七十七个胚胎的实验里,也只活了它一个。” 林解乐的声音很轻,却有着吸引人认真听下去的魔力。 “但落在人身上的成功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计,人类胚胎克隆可能伴随更高的畸形率和流产率,存在严重的健康风险。而且人类细胞的分化机制更复杂,克隆胚胎在着床、器官发育等阶段可能出现不可控的基因表达问题,目前技术无法完全解决。” 程振朗安静地听着,嘴角勾起一丝难以察觉的弧度。 “但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真正锁死这条路的,不是技术的限制,而是人类自己制定的伦理与法律。” “因为克隆人,是对‘人’这个存在的彻底亵渎,生命的独特性与尊严,不该被当作物品复制。” 林解乐眼中掠过一丝极冷的讥诮,“所以联合国2005年通过《禁止克隆人国际公约》,呼吁各国禁止任何形式的克隆人行为。中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等法规也明确规定,禁止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体细胞克隆技术应用,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程佳佳却是举起手,隔着钟势安向林解乐大声问道:“林解乐,假设你女朋友得癌症死了,现在有技术能克隆出和她一模一样的人,你会愿意吗?” 林解乐原本冷着的脸,忽然很轻地笑了一下,钟势安看见男孩难得的笑容,有些怔愣。 他没有说话,反而是程振朗开了口: “我以前见过一只克隆猫,她的主人说它和死去的猫长得一样,可那只新猫拒绝睡在旧猫最爱的沙发角落,偏要蜷在冰箱顶上。主人对着它掉眼泪,问它你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但那猫只是歪着头看她,对她的呼唤无动于衷。” 钟势安原本放松的姿态骤然绷紧,似乎是被老教授的话戳到了痛处,他的表情变得很微妙,瞳孔里弥漫着一股寒意,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到了程佳佳的椅子靠背处,似乎要示威给谁看。 但程振朗不为所动,继续道:“最荒唐的不是克隆本身,是人类总以为复制皮囊就能续接原有的灵魂,技术能复制碱基对,复制基因,复制□□,却复制不了一个人的情感与记忆。” “所以啊,程佳佳同学,”程振朗换了一张慈爱的脸,看向他一脸天真的孙女,“重新站在你面前的人,已经不是你所期待的她,只是个顶着她脸的,需要重新认识的陌生人。” 程佳佳本意也不是要来刁难林解乐,她怯怯地看了一眼林解乐,发现林解乐没在看他,低头顾着记笔记,一旁的钟势安却神色冷得吓人,眼里一片寒意,仿佛有谁惹了他一样。 “更挑战生命伦理的实践还不止这些。” 教室里响起轻微的议论声,程振朗继续道:“坊间流传着一些富豪返老还童的故事,他们会定期输入从年轻健康的供体身上获取的血浆,试图通过血液置换来恢复身体的活力。然而这本身就是天方夜谭的设想,异体输血本身就伴随免疫排斥和感染的风险,长期大量且有目的性地输入异体血液成分,很可能引发严重的免疫危机,甚至导致败血症。” “人性本恶,人本贪婪,明知不可却偏要为之啊。” 程振朗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在林解乐身上,林解乐还记得入学面试那天,他也曾听过程振朗这样的言论,那时他竟然还敢在他面前妄言什么黄金血是万能血液,有助于医疗,能在程振朗手下通过考核还真是母亲在天有灵保佑他。 “利用人们对衰老的恐惧和对永生的贪婪,将生命商品化,还有大批簇拥着信仰者趋之若鹜,这已经脱离了科学的边界,背后的危害已经远大于这些妄想带来的希望。” 程振朗的目光像两盏幽幽的灯,扫过林解乐低头的身影,最终不知落往何处去。 难耐的课程终于结束,钟势安看在程佳佳的面子上,忍了很久没有半途给程振朗甩脸色离开。 林解乐觉得有趣极了,钟家少爷竟然会对一个已经脱离集团的老研究员百般忍耐,看来对他的孙女是真的情深义重。 他不想参与这出才子佳人的戏码,背着书包就要离开,但是钟势安伸手,扯住了他的书包带。 “和我去吃龙眼冰吧。” 林解乐觉得大少爷有病,一定是刚刚被程振朗的话绕晕了,才会来烦他。 但钟势安拉着林解乐就要往外走,程佳佳站在门边,似乎在同程振朗说着什么,见两人出了门,便喊着“我也要去”。 程振朗却伸手,拦住了她,严肃呵斥道:“不是和你说了,少和钟家人混在一起吗?” 程佳佳第一次听见爷爷这样对她说话,一时间不敢反抗,但是她又实在不敢忤逆爷爷,只能看着两人离开。 林解乐被钟势安攥着手臂,在众目睽睽下走过长廊,他恨不得一拳打在钟势安自以为是的脸上,然后抱着书包离开。 但是钟势安的力气更大,两人身形分明差不多,钟势安却恶劣得像座推不倒的山,挡在林解乐面前。 校警看到这样的场面,连忙跑过来问林解乐:“是否遭遇了校园霸凌,是否需要帮助。” 林解乐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钟势安笑得玩世不恭,一把搂住他的肩膀,朝着校警咧嘴道:“我们是好朋友,只是出去玩玩而已。” 说完歪头看着林解乐,林解乐总算是知道大少爷存的什么心思了,得空来警告他来了,但他也扯出一个没有温度的笑容对着校警道:“对,我们是好朋友。” 劳斯莱斯的引擎低吼着驶离校园,车窗外飞速掠过的街景一片模糊。林解乐上一次看见这台车还是在草坪上,大少爷坐在车里轻蔑地笑。 车厢内是令人窒息的沉默,皮革的冷香混合着某种昂贵的木质调香水味,让林解乐忍不住想降下车窗透透风。 钟势安坐在副驾驶座上,借着后视镜观望他。 林解乐毫不躲避地对上后视镜里钟势安的目光,两人就着一块镜子较劲似的,谁也不肯先移开目光。 车子七拐八绕,最终停在一条老旧的巷口。 霓虹灯招牌闪烁着“陈记糖水”的字样,门口摆了几张褪色的塑料桌椅,空气里飘来甜丝丝的糖水香和浓郁的咖喱味。 钟势安率先下车,打算绅士地替林解乐开门。林解乐没看他,直接拉开车门,抱着书包出来,很明显地抗拒对方的动作。 “老字号,正宗。”钟势安依然哥俩好似地推着他的肩膀就往里走。 铺子很小,光线有些昏暗,墙上贴着泛黄的老菜单,风扇在头顶吱呀作响,搅动着闷热的空气,店里只有零星两三个客人。 钟势安径直走向最里面一张靠墙的小桌,拉开一张塑料凳坐下,动作熟稔,招呼道:“两碗招牌龙眼冰,一份多冰,一份少冰。” 老板娘似乎认得他,笑着应了声。 林解乐这才在他对面坐下,书包紧紧抱在怀里,仿佛那是唯一的盾牌。 他垂着眼,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隔绝了与钟势安的任何视线交流。苍白的皮肤在昏黄的灯光下更显脆弱,紧抿着唇,唇色淡得几乎没有血色。 太瘦了,钟势安心里突然跳出这样一个想法,明明和他差不多高,怎么会这么削瘦,好像吃不饱饭似的。 他又招呼来老板娘,多加了一碗鱼蛋面和猪肠粉。 第7章 糖不甩 情易变糖不甩 ——薛凯琪《糖不甩》 林解乐的神色并不太好看,他下意识摸向口袋,想要掏出自己的荔枝糖。 钟势安靠在椅背上,目光肆无忌惮地打量着林解乐,林解乐伸向口袋的手又放下了。 他不喜欢钟势安的目光,那不是同情怜悯,也没有帮助的意思,更像是在看一只路边的野狗,得了一点甜头是否就会朝他摇尾巴的眼神。 林解乐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手指无意识地抠着书包带子,指节泛白。 “程老头今天话真多。” 钟势安忽然开口,拿起桌上的劣质纸巾,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桌面并不存在的灰尘,语气带着惯有的轻慢,“不过他说对了一点,我们家确实一直在做这些实验,投入了最多的钱,培养着最专业的团队。”他身体前倾了几分,继续道: “试下一下,假如真的有一天,我们能通过血液置换,让衰老的躯体重新焕发活力,甚至返老还童,那还会有人觉得这是坏事吗?那些跳着脚骂我们的人,有一天也会跪着求我们,给予他们新生。” 林解乐没接话,只是眼睫微微颤动了一下。 老板娘很快端来两碗龙眼冰,晶莹剔透的碎冰上浇淋着一层琥珀色的糖水,去核的龙眼漂浮在期间。 钟势安接过多冰的那碗,用勺子随意搅动着,冰块叮咚作响,他舀起一大勺混着龙眼的碎冰,塞进嘴里,冰得他微微眯了下眼,随即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爽。” 他看向林解乐那碗几乎没怎么动的少冰,明知故问:“怎么不吃?被我吓到了?” 林解乐依旧垂着眼,盯着碗底浮浮沉沉的龙眼肉,在钟势安以为他要沉默到底时终于淡淡开口:“我不喜欢吃冰的。” “那你吃鱼蛋吗?”钟势安又问道,“这家咖喱鱼蛋不错。”他完全是一种陈述的语气,带着一种我替你决定了的理所当然,根本不是在询问意见。 林解乐的目光终于从龙眼冰上移开了,扫过钟势安玩味的笑脸。 “我不喜欢咖喱。” “那完了,这家店是咖喱鱼蛋。” 钟势安大概是第一次遇到这样接二连三拒绝自己的人,他摊开手,指了指菜单,“你看,没得选了。” 林解乐又不说话了,低着头,只想面前任性的大少爷安静闭嘴把面前的东西都吃完然后快点离开。 “那总不能我一个人吃完吧。” 钟势安不喜欢林解乐低头,他一低头,便看不清那双眼睛。隔着窄小的桌面,几乎能感受到林解乐身上那股抗拒的冷意。 可是林解乐低头时,柔软的黑发会在昏黄的灯下泛起微光,晚间的闷热并未侵袭到他身上,反而衬得他像一株佛前供奉的幽兰。 钟势安看着林解乐的模样,不知为何,让他想起中国语文课上老师常叫人看的《红楼梦》,书里也有这样一个多情易折的美人,他下意识脱口而出道:“那林妹妹,你要吃什么?” 话音刚落的瞬间,钟势安自己都吓了一跳,似乎没料到自己会这样称呼对方,他没有轻慢他的意思,只是想到什么便说什么。 但那双总是低垂的眼,此刻却清晰地映入钟势安眼中。 钟势安终于看清了那双眼睛。 眼珠是极深的黑色,像寒潭的底,平静无波。 唯一有起伏的是林解乐的声音,他没有因为这个称呼而生气,反而淡淡地说:“我要吃糖不甩。” 钟势安脸上的表情明显凝滞了一瞬,他显然没料到会是这个答案。 “糖……不甩?”钟势安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他只好又招来老板娘,给他加了一道糖不甩。 很快,一碗冒着热气的糖不甩被端了上来,糯米团子圆润可爱,被浓稠的姜糖汁包裹着,上面均匀地撒着炒花生碎和椰蓉,温暖甜蜜以外又带着一丝辛辣的姜香。 林解乐的目光终于落在这碗甜点上。 他吃得很慢,很仔细,先是勺起一颗裹满糖浆的糯米团子,吹了吹热气,然后才小口地咬下去。 温热软糯的糯米团子在口中化开,林解乐那苍白的脸似乎也被热气染上了暖意。 钟势安看着他低头的模样,只觉得林解乐身上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消失了,原来他喜欢热的、甜的东西啊。 钟势安想,到底还是个半大的少年,有些心思想藏也藏不住。 他面前那碗多冰的龙眼冰早已融化了大半,糖水和冰水混在一起,显得寡淡狼狈。钟势安早已没了吃的兴致,只是靠在椅背上,“林解乐,你真是很有意思。” 林解乐心想这个人是不是有病,但是看在他给他点了喜欢的甜点的份上,姑且可以听听面前的少爷发牢骚。 “今天,你其实很清楚吧?我本来想带出来的是程佳佳。”钟势安继续道,“可惜啊,程老头防我跟防贼似的,看我的眼神像看病毒。偏偏他那宝贝孙女,”他嗤笑一声,带着点无奈和讥诮,“最近像个小尾巴似的,总爱黏着你问东问西,都不怎么理我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头和她说了些什么。” “所以,”他拖长了音调,身体微微前倾,目光锐利地捕捉着林解乐脸上细微的变化,“你猜对了,我很烦你,烦你碍眼,烦你挡路。所以,我才把你单独拎出来。” “所以,你现在做到了。”林解乐放下碗,“我一点都不想干涉你和程佳佳之间的事,你们如何,与我无关。” “我只想好好学习,顺利毕业。” 钟势安看着那双平静的眼睛,有些意外,林解乐的平静让他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趣。但无趣过后是欣喜,他果然对程佳佳没有那点心思。 “所以,我改主意了,与其烦你,不如用你。” 钟势安盯着林解乐的眼睛,似乎想要看穿那瞳孔背后的颜色,他笑道,“我觉得你很聪明,脑子够清楚,不然程老头也不会第一节课就来看你,他孙女也不会无缘无故黏着你。你说你只想顺利毕业,好好升学,那要不要考虑跟我一起?打比赛,做项目,我能给你提供最好的资源和机会。” “你知道的,我们家就是搞生物科技的,最顶级的实验室,最新的设备,最聪明的研究员,最前沿的课题……” “如果有下次,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钟势安的目光太过势在必得,像自大的猎手在抖确定猎物一定会进入他的陷阱。 “在那里,你能接触到的,可不是学校实验室里那些过家家的玩意儿。” 他继续蛊惑到,“我能为你拿到更好的推荐信,保证所有学校的大门都为你敞开。” 林解乐的身体几不可查地绷紧了。 实验室,钟家的实验室。 早逝的母亲留下的书册里,曾有着许多实验室的图片,林解乐曾无数次抚摸过那些照片,幻想过自己身处其中的模样。他曾无数次在城寨漏雨的阁楼里,对着那些书册,描摹着细胞图谱和分子结构,幻想着有一天能通过显微镜亲眼见到它们的真实模样。 林解乐仿佛能看见,未来的自己,穿一身洁净的白大褂,站在实验室台前。 钟势安的话像显微镜的物镜,将他的**无限放大。 “你要记住,不要离开城寨,如果有天真的要离开,都要离姓钟的人远一些,离钟家远点……” 母亲的遗言却骤然在耳边响起,瞬间将林解乐畅想的未来撕开一道裂痕。 可他太想离开城寨了,他蛰伏至今,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脱离那片暗无天日的地方吗? 他渴望摆脱底层的生活,渴望摆脱虚假的身份,期盼有一天能堂堂正正地走在阳光下,不必像条等待施舍的野狗。 林解乐的目光有一瞬迷茫,钟势安不知道他心中纠结,只继续道:“是我需要你,自然不会亏待你。” 时间仿佛凝固了,过了很久很久,钟势安看见林解乐,极其轻微地点了点头,动作小得几乎看不见,却沉重得如同签下了灵魂的契约。 钟势安看见他点头,那点势在必得的快感却消失了,只讪讪道:“原来你这么好收买的,一碗糖不甩就能让你跟我混,挺好的。” 两人一同走出糖水店,晚风带着潮湿的闷热扑面而来,钟势安似乎还有些留恋地回头看了一眼那间灯光昏黄的小店,声音几乎在夜色里低沉了下去,“这里是我母亲生前最喜欢的一家店,她说她从中学时就是这家店的常客,经常逃课也要来。” “程老头说的养了克隆猫的人就是我母亲,她就是这样恋旧,这样倔强,一旦拥有了什么就不会轻易放手。” “太过纠结,非要朝我那花心的父亲要个答案,竟就这样把自己的一生都消磨了。” 林解乐沉默地站在钟势安身侧,晚风吹动他额前的碎发,苍白妍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要对钟势安这酒足饭饱后的推心置腹说点什么吗? 说钟夫人的恋旧很感人?太虚伪。说她的不愿放手很执着?太愚蠢。 最终,林解乐只是轻微地地吸了一口气,目光投向远处海港那片仿佛永不透光的暗沉处,语气一如既往地平淡,似说给他人听,又似说给自己听: “人总是要往前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