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本无魔鬼》 第1章 诡秘毕业快乐 二零一三年,六月下旬。 临洋中学的毕业晚会像往年一样拉开帷幕。沈冬黎在后台紧张地搓手,他还从未代表班级在舞台上表演过。虽然他的几个朋友曾说过他唱歌音准是好的,但那也仅限于在卡拉OK,并且只对着那三五个人。全年级有近五百人,他要是唱叉劈了,那真是丢脸丢大了……不过舞台事故也会算精彩的一部分吧?他厚颜无耻地宽慰自己不要在意自尊心,心跳也如真的见效般缓和了下来。 “……大家是否记得九五版的《神雕侠侣》中英俊狂傲的杨过与冰清可人的小龙女?正是这一对人见人羡慕的神仙眷侣,为与这部剧集同样大的我们谱写了一段爱情佳话。下面有请来自高三(3)班的诸位同学,为大家演唱它的国语版主题曲《天下有情人》!” 众聚光灯熄灭,演职人员全部就位。沈冬黎担任本场的主唱之一,在背景音乐组的同学演奏完前奏后与另个女声同时开口:“爱怎么做怎么错,怎么看怎么难,怎么教人死生相随;爱是一种,不能说只能尝的滋味,试过以后不醉不归……” 台下顿时欢呼声迭起。他拥有出彩的音色,甚至能模糊声乐技巧的缺陷、靠天赐的美好声带骗取听众的喜爱,哪怕在此十年的华语乐坛时代都称得上悦耳。 然而沈冬黎此刻心里却涌起一阵伤感,仿佛这些因他而生的欢快氛围都与他无关。即使他和这所中学没有太深的感情,离开它也并不足以让他失落,但马上要迎接他的残酷的成人世界足以让他抵触一阵。 节目华丽地收尾。作为毕业晚会的压轴节目,它成功地将气氛推上**。回到后台,沈冬黎极为磨蹭地脱下笨重廉价的演出服,又呆坐一会才想起去卫生间的洗手台前把妆卸了。 恰好同为主唱的理末也来卸妆。洗手台是公用的,左侧是男厕,右侧是女厕。两人为了图方便,最终凑在一起共享了卸妆油和洗面奶。 “我听说你第一志愿填了瀛大的理科试验班呢。”理末边洗脸边问。 “是啊,你呢?”……两人虽然说不上熟人,但还是乐于交换这方面的信息的。 “我报的警校。” “哇,你真厉害。要是你考上的话,提前恭喜你了。” 理末对他笑了一下,很是平和。 爱揽烂摊子是一种无从改变的基因。沈冬黎报名了会场的志愿者——即使表演节目足以令他身心俱疲,但不幸成为了为全年级善后的最后一个人。反观另几个布置场地的志愿者,早早就回家了。他心里一边为自己命运叫衰,一边无奈地把会场内歪歪扭扭的凳子全都摞起来。这项工作让他满头大汗,因为他要摞五百个凳子。 终于,他好不容易准备熄灯离开,突然会场里响起一声“等我一下”。 他腿一软,险些跪在地上。待他重新把灯打开,舞台的幕布后方才走出了一个女孩。 又是理末? “你这么晚还不回家?吓我一跳!”沈冬黎目视着她走向自己。 “我爸还没来接我,我闲得没事玩一会儿。”理末不以为然地甩了甩头发,“空荡荡的大礼堂,乐趣十足!” “你今年几岁了?”他边锁门边道。 “那是你自己要装成熟,我跟你没什么可说的。” 两人踱步走到校门口,中途随便闲聊了几句八卦和志向,这就又绕回她报警校一事。沈冬黎作痛心疾首状:“其实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意外,谁叫你那么变态呢?” 理末没忍住笑了。往后的日子里,这已经是她最后一次露出这种不掺杂念的笑。 一辆SUV在校门口停下,她上车前最终朝他挥了挥手:“希望你能改变对我的看法!再见!” 沈冬黎也礼貌地回应她:“再见!” 在那之后,沈冬黎如愿考进了瀛洲大学的理科试验班,理末也凭着足够的高考分数与优秀的身体素质成为了警校新生,万事万物都向着圆满的方向进行。 这一年的暑假,沈冬黎回到城区中沈家的老宅过了有史以来最美的假期。 也就是这个假期,沈家的生意猛地沉入低谷。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气象学家爱德华·洛伦兹在一篇提交纽约科学院的论文中首先分析了蝴蝶效应,它被阐述为:“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沈临丘自一九九一年掌控沈氏药业,努力地将集团所有的业务稳定在一条正轨上,二十年来不仅没翻车,连小小的剐蹭也无。然而现在,他却因一个年仅十岁的女孩把集团引领得像醉驾,这是他自己也从未设想过的。 如果要给这一切找到一只合适蝴蝶来解释它,那么那天他开的新产品研发会议将是不二之选。目前该药物的临床试验已经到了收尾阶段,接下来需要设计产品包装,并且考虑上市后进行推广。某个市场总监站出来,说他女儿小学四年级,这次语文单元测验综合题考了一个设计广告,觉得她设计得挺好。沈临丘看了一眼,觉得小姑娘很有想法,就要来了这个版权,进行了符合他们品牌形象的改编。 产品上市后,药物质量得到了大范围的肯定。但这最终没有成为这款药物获得关注的直接原因,反而是它的负面影响使它成名。 由小女孩参与设计的广告创意是这样的:一位住在深山老林里的年轻人整日在茅屋中呆着,拒不接受外人的来访,即使有人来了也只会粗暴的赶走他们。年轻人因为孤独,精神世界开始空虚,再加上山里湿气太重,他的身体器官开始衰竭,患上了湿疹等皮肤病;但事到如今他仍不愿走出茅屋,眼看就快饿死。这时一个白衣侠客像下凡一样出现在山里,敲响了年轻人的房门,对他说“春天来了”。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推开房门想把侠客赶走,但一打开门就迎来一阵香气。侠客富有诗意地从树上摘下一片花瓣,这花瓣中的化学物质在她手中发生了一系列乱七八糟的化学反应,最终变为一颗圆润的球体。侠客将球体在掌心抹匀,冰凉的手掌覆上了年轻人的皮肤,神奇的是,感受到这种药膏的皮肤受到滋润,开始有痊愈的征兆。年轻人意识到原来自己先前的行为很不讲道义,便叫女侠留步,问这是什么神奇的药方。侠客神秘一笑,打开篓子,里面堆满了写着“沈氏药业”的药膏。 这个故事虽不出彩,好在氛围很古色古香,使广告的最终效果还算得上惊喜。可惜这一切并不被所有人领会,因为有城派的人从看到它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唾弃叫骂:“这不是摆明着丑化城派思想吗?年轻人就是城派的隐喻,整个广告就是在透露着城派必将自取灭亡的思想!” 这一闹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所有人都知道,这支广告是政治不正确的。城派人率先开骂,然后开始博同情:“我们已经退让到这般田地,为何还要冷嘲热讽我们?”,纷纷抵制沈氏药业的任何产品。 所有解释都变成蓄意的,所有反驳都变成理亏的。很难说是沈氏它自己熬过去的这个风头,还是最终叫骂的都累了,大家索性都假装这码事没发生过。 当然,这些故事背景对沈冬黎都并不重要,因为这件事给他带来唯一的影响是:趁着家里没有人有心管自己,他翻开了沈家深藏多年的秘密。 字里行间有种新冠阳性的美感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诡秘毕业快乐 第2章 姑姑你快一点 “你听说过我们家还有个姑姑吗?”沈冬黎在男浴室边上鬼鬼祟祟地对着听筒说话。舍友还没出来,但大路上人都陆陆续续朝宿舍楼走,他不惜脑残一样只穿一套短袖短裤,表现得像个半夜来澡堂打电话的变态。 “你听谁这么说的?”此时此刻,沈约信把书桌上的资料全都按顺序理好,“不管是谁说的,这种空穴来风的话,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真假吧。” “我有一个惊天大发现。” “怎么惊天?” “暑假的时候我不是在老房子住的嘛,当时公司出事他们没人管我,我在老房子里发现了一个很老的相册,上面没写年份,但有很多一个小女孩和你爸、我爸小时候的合照,我觉得这肯定不简单。” “万一是邻居呢?”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且听我说完。他们的合照贯穿了我爸的孩童时代,而据我所知**十年代我们搬了好几次家,这总不可能是领居了吧?然后,最最劲爆的是,某一张合照的左下角写了四个字:海晏河清。” “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沈冬黎父亲名叫沈海晏,这是个很微妙的名字。它有一个足够好的寓意,但在他的记忆中这个名字永远单独出现,使他时常怀疑用一个残缺的成语起作名字是否还能保持它吉利的原意。从他第一次学到这个成语开始,他就在幻想沈家会不会还可能存在一个叫做沈河清的人。不过没有任何人给过他这个猜想正眼,大家都觉得他像个神经病,你怎么敢假定一个人的存在? 现在,他找到了这个人。 “是吧?你也觉得很有道理是不是?信哥,我的好哥哥,要在全部姓沈的人里找一个最可靠的,那当然是非你莫属。我实在是太好奇这件事了,你能不能帮我?” 电话那头传来翻阅文件的声音。沈冬黎猛地想到,明年这个时候沈约信要出国留学,从现在开始他就已经要忙得焦头烂额了,哪还有时间管这些?沈冬黎追悔莫及,因为他大概从今天晚上这通电话里什么也得不到了,反而自己又在别人面前当疯子—— “你先把你说的那些照片找出来传给我,今天太晚了,有时间再说。” 两人匆忙地寒暄了几句,各自撂下电话。 一九九二年,暮春。 “这孩子的大双眼皮长得一看就像嫂子。”沈海晏缓缓抚摸着婴儿的被褥,轻声道,“就是胖了点,这点像大哥小时候。” 沈临丘在他脑袋上狠狠拍了一巴掌:“胡说八道!再者,小孩子生出来哪有不胖的?” 陶静娴掩嘴笑,病房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息。 沈河清仍冷脸倚在墙上,不过此刻这冰面有些裂缝。她感到热,便把皮草脱下来,缓缓地抚摸上面的绒毛道:“你们,给孩子起好名字了吗?” “最终,经过我们的协商,一致决定叫他沈约信。”沈临丘顺势坐在椅子上,“约定的约,信任的信。这个寓意就是,我和你们嫂子一见如故,分别前相约有空一起吃饭。还有,人和人之间要多一点信任。” “啧啧啧。”沈海晏装腔作势地摇头。他当时有在演。 沈河清垂眸笑了一下,只是当时没有人看见。这笑容看着有些无奈和可怜,是一种从未出现在她身上的落寞气质。 一九九六年,寒冬腊月。 沈河清风尘仆仆地拎着箱子冲进老宅。这一年她就读大学四年级,此刻已经是她最后一个悠闲的假期。巧合的是,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沈家吃的最后一个团圆饭。 她把大衣脱掉后第一句话就开始喊:“沈约信呢?” “你进门第一件事不跟妈妈和哥哥们问好,反而是找小侄子?”沈海晏一脸痛心疾首。 “少没事找事,他人呢?” “这个点,快回来了。你知道吗,他现在都开始学书法了,上书法课!” 沈河清明显很失望,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剥了一个橘子吃。对沈家的第一个小辈,她向来很有逗弄的乐趣。 “才四岁就逼他学这学那,大哥真是狠啊,父爱的保质期也太短了。我对我儿子都没那么多要求!” “废话,你儿子才多大?”她把橘子皮扔进袋子里,“你儿子呢?让我看看。” “你闲就去干点活。” 两人无趣地在客厅里坐了一会,他们妈就宣布可以准备吃饭了。正好,沈临丘一家喜气洋洋地走进来,提着大包小包放在门口。 “清清已经回来啦,看我和你哥给你准备的礼物。”陶静娴从某个巨大的手提袋里拿出一个皮箱,“这箱子比你现在用的材质好,而且容量大,你再回学校就可以多拿点东西了。” 沈河清像个机器人一样微笑一下:“谢谢嫂子。其实不用你费心,我要是在学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自己回来取就行了。” 寒暄了一会,她才发现她把自己的初心忘了,沈约信啊!小东西已经回房间了,看样子挺腼腆,跟自己去年回来的时候差远了,会不会是沈临丘逼成这样的? 吃饭前她悄声问沈海晏:“他几岁开始学书法的?” “就三岁啊,去年嘛,因为去年他上幼儿园了。” 她理解了,因为这些年课外补习逐渐开始流行。 吃完饭后几人便回了各自的房间。还没到过年的日子,沈家素来没有相互亲近的氛围,大厅内顿时只剩下叮叮当当的洗碗声。 沈河清回房间后一呆就是好几个小时。两年前新版《射雕英雄传》开播,她那时就已经看完了,直到最近才开始想看原著小说。最终她停在了江南七怪惨死的真相揭露前,决定出去缓缓眼睛,便上了阁楼。 阁楼很大,有个天窗,下面放了一套沙发,赏夜时坐着用的。沈河清本想跑着扑上去,才发现上面已经有人了,竟然是沈约信。 男孩见她一惊一乍地过来,脸上露出不解的神色,扑闪着他的大眼睛。她敛去怪阿姨式的狰狞表情,轻声道:“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当然可以了。” 两人宁静地在一起坐了很久。 “我小的时候,看的星空比现在还明亮一点。” “那时候星星真的会眨眼吗?” 不知为何,沈河清一时想不出什么好的说辞。她所怀念的久远的、故去的童年,是沈约信仅短暂拥有过的记忆,在这一刻让她有时光交叠的感觉。她想了很多关于星星的浪漫故事,但最终一个都没有讲给他。 “不管在过去还是未来,它们一直都会眨眼的。” “他们一直都不变,那我为什么要变?” 这也是个好问题。她倒没想到这孩子这么犀利,一下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了人生价值的层面,就只好揽住他的肩,用一种母亲安抚孩子的tone道:“你累吗?” “有一点。” “没事的,当你觉得自己状态不好,就要告诉自己:起码以后的任何一个时刻都比现在要好。” 沈约信又是很久没有说话,最后,他点了点头。 …… 沈约信第二次把桌上的资料摆放整齐。家里人都已经上床了,他闭上眼睛,在椅背上仰躺了一会才熄灭整座屋内最后亮着的台灯。 他父亲沈临丘常说,比起聪明,他最显著的优势是记性好,并且记性好得惊天。即使那时他只有四岁,即使那一张张人脸早已模糊,但他记得在很久以前,有一个人,他以“姑姑”称呼她。 炒冷饭。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姑姑你快一点 第3章 兄弟情深似海 “……我们相信、我们也祝愿这对新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能够相携相帮、相亲相爱,战胜辛苦,创造出美好幸福的生活!谢谢!” 顿时,全场一片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还真能说,不知道的以为他开慈善总会呢。”沈成渊趁没人注意抿了一口橙汁,“大哥出嫁他就这么在意?前两天我生日老东西只在吃饭的时候祝我了一句学业有成。” “你叫谁老东西?没大没小。”沈冬黎坐在背对主席台的位置,侧过身刚好把他挡住。 “我说错了?明明人家两口子也没感情,非要逼着办一个婚礼,这还不封建礼教吗?你看那两个人尴尬成什么样了?” “这样也是为你哥好。现在把婚礼办体面了,以后两家人关系就不得不好了,对沈氏是个好事。”沈冬黎看了他们一眼,耸肩,摆出一副“不关我事”的姿态。 “又不是你亲哥,你当然是无所谓。”沈成渊为了克制张嘴的幅度咬牙切齿道。 “一边去,我很敬重你哥的。”沈冬黎整了整衣领,准备迎接夫妻俩待会敬酒。 “是吗?” 他不再理会那些胡搅蛮缠的话。现在要做的就是等,等婚宴结束之后找个机会和沈约信单独会谈。 “……这是我堂弟,跟你一边大,也刚毕业。”沈约信面带笑意地向蒋威姝介绍沈冬黎。 “啊,嫂子你好。”他端起酒杯主动跟两人碰杯,一饮而尽。 但他几乎就没怎么喝过白酒,这下竟然直接给他干迷糊了。整个夜晚他都昏昏沉沉的,丰盛的饭菜也味同嚼蜡。后来不知道谁把音响搬来了,大屏上放的点歌界面——这群人竟然唱起卡拉OK了?沈约信是绝不可能参与的,但扫一眼宴会厅,也不见他人影。现在厅里也就只剩夫妻双方本家的几个人,沈临丘也跟蒋裕西坐到一块去了。 “黎哥,跟我一起唱!这晚在街中偶遇心中的她,两脚决定不听叫唤跟她归家!”沈成渊在台上一副自己包场了的样子。 “没空!你上去干什么?丢不丢人!” “什么呀,我哥允许的。” …… 沈约信独身站在天台,插兜倚在栏杆上,狂风把他的头发吹到耳后,冰冷的表情把周围燥热空气的温度都拉下来几分。 “就你一个人在这?不去和你的新娘待会?” “你说吧,所谓的正事是什么。” 沈冬黎露出一个求关注的笑,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拿出一个文件袋,“和沈河清有关。” 沈约信刚打开,听到这句话瞬间把文件袋甩回去,起身就要下楼。 “欸,哥,你别着急走。” “我有没有说过,不要再提起这回事了,尤其是在我面前?” “就是洗了几张照片,你看看又不会损失什么。” 本着不想接着被他骚扰的心态,沈约信抛给他一个冷冷的眼神,重新打开了文件袋。因从小与他往来极为热切,沈冬黎领会了这个眼神的意思:你要是放不出来什么有用的东西就等着领死吧。 如他所说,里面确实只有几张照片,有各个角度的,但里外都透露着一种偷拍的猥琐气息。沈冬黎贴心地打开手电筒,依次指了指画面上的几处。 他是在拍一个男人。 沈约信暂且忽略了他给的提示,直到翻到最后一张,是近一些的侧脸照。但仅凭这侧脸也足够了,因为他几乎一眼认出那张脸上的特征:与沈海晏年轻时及为相像。 “现在你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了吧?”沈冬黎得意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有价值?” 有两种可能。第一种,这个是沈河清的孩子。根据遗传原理,男孩因要遗传母亲方亲属的男性基因,往往会长得有几分像舅舅,即沈海晏。 第二种就简单粗暴许多,但没人会说出来,因为这很耻辱:这个是沈海晏的私生子。 沈约信心知肚明。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第二种可能成真;就算是真的,也得被沈氏打成假的。 毕竟他们与自己十分看重的蒋家目前有联姻关系,婚礼刚刚办成。要是在这个紧要关头下出了丑闻,给蒋家带来负面影响,难说他们还能不能捞到好处。 “这些照片都是我七月的前几天拍的,我收集了很久。好像自从七月六号开始,他就没出现过了。” 七月六号? 七月六号是官方通报的葛忻素——大家所熟知的城派少女——的死亡时间。这样的巧合莫名有些惊悚,原本因“家长里短不值得关注”而对沈河清一事毫无兴趣的沈约信第一次有了配合沈冬黎的心态。 “给我看这些有什么用处呢?每次你都说让我帮忙,至今我都没理解要怎样。” “你只需要负责在爸爸面前说些场面话就行了,别让他以为我不务正业。这个人我会接着找,下次找到他时我再告诉你。” 沈约信本想问难道不怕这个孩子是沈海晏的私生子么,以要刻意拗出一种阴阳怪气的强调。不过要是他真的这么说了,或许会得到“那就向外界公布沈家有个私生子的消息”的惊天动地的愤怒的回答。 两人沉默许久。 “你不走还有别的事吗?” 沈冬黎似乎是调整许久,才恢复了往日人畜无害的笑容:“新婚快乐。” 走下天台却迎面撞见蒋威姝。 “等你到我这个位置上,你就会明白,人的死亡是自然而然的。” 荔织镇明泉花园于一年前开盘。城区虽然被城派视作神圣领地,但市政府申请在此动工,城区政府没理由拒绝——时代背景下,维持表面上的友好总是必要的。贺闻琴为了给母亲贺震寻个好地方养病,起码得有个新房、再也不能住那些像贫民窟一样的巷子里了,因此她人生中第一次在房产中介打来电话问“XX地区新房开盘,请问您有兴趣吗?”时给了肯定的答案。 可惜的是,二零一七年四月时,她母亲的病情开始恶化。最初只是住院,后来越发严重,贺闻琴只好将她送往海外治病,由贺诚宁负责照顾她,而自己担任首领。如此,这新房子就空下来了。 直到这次政治形势有机可乘,贺震嘱咐贺诚宁回临洋一趟,贺姓姐弟才重新在这栋房子住了几天。 “姐姐,虽然我确实只有20岁,但你也只比我大四岁罢了……这个boss的位置真的能使你实现从青涩到成熟的飞跃吗?” 贺闻琴笑一下,不置可否道:“或许吧。” 今晚贺诚宁又将乘飞机出国照顾贺震,两人此次一别不知多久才再见面。 “不跟姐姐拥抱一下吗?” 他抬起手来挥了挥,转身进入安检通道。 纯抄袭二字文章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兄弟情深似海 第4章 城区里面创业 “诶哟,沈河清同学,虽然我们一直以来没有什么交集,但你的身影已经深深地烙印在我心中。我喜欢你,就像sinA^2加cosA^2,始终如一……”男生甲用阴阳怪气的声音念一张情书,“酸死了,赵前文怎么还写这种东西啊?” “就是!沈河清就算不是班花级别也是个小美女,早就名花有主了,要告白轮得着他吗?”女生乙附和道。 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事件主角沈河清一直默不作声地看着这场闹剧,而另一个主角已经因无脸面对而把头几乎埋进桌板了。她有条不紊地清点书包里的书,左手抄起英汉字典,走到赵前文的座位边上用右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示意他抬头,随后将字典砸向讲台边上的人。 “闹够了吗?” 赵前文惊愕于她左手都能扔得那么准,一时不知该害怕还是崇拜。 众人被她吓了一跳,不敢再胡作非为。在这个年纪,虽然他们以捉弄同学为乐,但也知道沈河请不是好惹的,她背后的靠山十分巨大。不过男生甲被砸中了也丝毫不恼火,落下一句“急了”,一挥手,人就都散了。 白明剑缓步走到沈河清边上坐下,早自习开始了。 两人因一直同桌,于一年前互生情愫,便一直处于暧昧阶段到高三。当时正是因为沈河清学习成绩好,被老师派来辅导他,才渐渐擦出火花;可惜白明剑也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这两年下来尽花心思玩些恋爱的小把戏,学习水平是一点也没见长。 成年人的崩溃往往就在一瞬间。只见白明剑从包里拿出两本琼瑶小说,贱兮兮道:“送你,高考之后看。” 且不说她压根就不爱看这些,如今离高考只有一个月,沈河清对他恨铁不成钢极了,无时无刻不在嫌弃:长相是一般的,学习是垫底的,特长是没有的,要他有何用?反观赵前文,眉清目秀的,人很温和,还会唱跳rap篮球,能考上大学也是妥妥的。 其实要说他们并没有明确恋爱关系,只是氛围焦灼而已。沈河清突然想,要不我就接受小赵吧,反正也没人能给我扣上一个出轨的帽子。 “要看你自己看,我爱看武侠。”……她回答得很干脆。 对方因习惯于她冰冷的态度,没有察觉她语气中的失望。 在美国大气海洋局气候预测中心的观测结果中,一九九六年夏季最高日气温超过观测记录的第90百分位数的天数仅为39天,相比前一年,下降幅度明显。 然而后来沈河清回忆起这一年,却是无比燥热。 会不会这是属于她一人的曼德拉效应? 但她知道,这只是她对自己开的一个玩笑。 话说高考之后,她对白明剑说明自己不喜欢他,而接受了一直暗恋着她的赵前文。经过深入了解,她知道他并非临洋本地人,而且出身相当不富有,仅上学就占了他家里的大量开销与他打工赚到的钱。 她看他的眼神愈发欣赏,觉得这样一个上进的男人值得她喜欢,很快打算好了大学毕业就和他结婚;只是为难的是,沈家不会允许一个没钱没势的人入赘。沈河清将要毕业,她的父亲似乎对她的婚姻尤为心急,渐渐给她物色了许多门当户对的相亲对象见面。 “非要把我气死你就满意了是吧?你知不知道你把何家那个孩子吓跑了,我得花多少时间去跟老何解释?” “你为什么这么执着于把我嫁给我压根不认识的人?联姻这个东西对你就这么重要?你拦吧,你越拦着我和他在一起我就越不如你的意。” “好,很好,我看你也不必听我的了。你想跟沈家毫无瓜葛,我满足你,今天就滚!” “滚就滚!” 沈海晏见形势不妙,抓住她的手腕:“沈河清,算了吧。离开沈家对你没有好处……” 沈河清嫌恶地挣开他,丝毫不愿意多说,摔门离去。 没了沈家做靠山,她终于也和赵前文一样一穷二白。 沈家一个二个都要住市中心,她偏偏和他们对着干,便来到了老城区,两人合伙做起了开饭馆的生意。沈河清原先在沈家因吃的很富足,学会了许多奢侈菜品的做法,并将它们带到了这儿。这份对一辈子几乎没走出过老城区地盘的钉子户属于天外来物的菜单吸引了许多顾客,使得饭馆的生意十分火爆。一时生意兴隆令她庆幸,很快她又查出有孕在身,两口子非常幸福。 赵前文为了让她安心养胎,一人包揽了对饭馆所有细枝末节的事物的管理。他在老家有个好朋友,原先是做渔民的,后来开始做海产品加工。念及两人旧情,这之后赵前文饭馆中的所有海鲜食品都由这位朋友以极低的价格出货。只是后来发生了意外。 海洋创伤弧菌是一种栖息于海洋中的细菌,众多海洋生物都有可能携带该细菌。感染该菌后起病急骤、进展迅速,多数病例死于多器官功能衰竭,病死率高达75%。 一九九七年四月,创伤弧菌的最佳生长繁殖季节,赵前文向朋友批发的海鲜中有只生蚝体内携带菌种。某个夜晚,一个酒气熏天的男人走进来点了一盘烤生蚝,其中就包含那只带有弧菌的;感染后仅仅一天,那人就到市里的医院紧急截肢了。 虽然没死人,但城区的人也不再愿意来饭馆就餐了,生意一落千丈。 直到后来赵前文四处凑钱,填补完成本的窟窿后,二人的生活才过得好一点。 沈河清其实有几分后悔。沈家一向疼爱她,她也一直过着上天入地的舒坦的日子,跟如今的穷苦困境,天差地别;但赵前文对她很好,加上他们的孩子已经出生,她必须留下来。 此时已经是一九九七年的夏季,距离她离开沈家已经过了整整一年。她望着怀中的小男孩,长着一张神似沈海晏的脸,这羞辱效果相当高。她有时会想起自己两个哥哥的孩子,沈约信和沈冬黎。上次春节竟然是见他们的最后一面。 人的一生是深柜的一生。原先她厌恶沈家阻拦她追求真爱,现在她知道他们是对的。当初那个姓何的和她门当户对,性格和赵前文也有几分相像,要是那时候她选择听从父亲的安排,会不会她依然是个锦衣玉食小公主?怀着对他们的爱恨交织,她斗胆回到沈家老宅求哥哥们帮忙,却被冷眼拒绝。 在那之后,她万念俱灰,竟然打算信教来摆脱痛苦。 对于这一切,科学的解释是产后抑郁。偏偏赵前文没这方面的敏感心思,无法接受她如今颓废败家的性子,这和她高中时一点都不同。他曾试图叫醒她,无济于事,反而被赶出家门;如同高中时默认和白明剑的暧昧关系一样,沈河清也默认了赵前文和自己如今破裂的关系。儿子归她。 后来她跟白明剑联系了一下,得知对方如今在临洋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也是做水产。他还冰释前嫌地问她有没有什么他能帮得上的,活成了沈河清设想中他最不可能的样子。 原来我在这一步就选错了……她苦笑。 偶然间她听闻一个组织,名叫“播种”,好像是城区这两年刚建立的,里边的人都信奉城派,彼此之间抱团取暖,起码很团结。她厌恶自己的孩子有她最厌恶的的两支血脉——赵前文的和沈家的,对亲儿子便像对一个瘟神一样避之不及,把这个孩子丢到组织老大家门口,然后便消失,从此再没有人见过她。 “野蛮粗暴的市派人的骨血在此,我无法忍受他的存在,于是将他抛弃。如果您认为养大这个孩子或许对您有用,就请您收养他:他的生日是九七年七月一日,您可以为他起个名字;如果您认为多个孩子只是麻烦,就让他自生自灭吧。您是一个伟大的播种者,愿您孕育出纯粹的生命。” “一九九七年,我深情地呼唤你,让全世界都在为你跳跃,让这昂贵的名字永驻心里……” 我当时真不是故意写什么何家,但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城区里面创业 第5章 谁是你亲爱的 多年未踏入城区领地,理末一时有些恍惚。 警校毕业后,她一直准备着考公入警,于去年年底调入市局。几天前,她又被转入设立在城、市区交界处的刑事侦察局,特派来跟随局长吴向荣捣毁“播种”。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面临的是一个暂时免疫力低下的敌人,这是难得的窗口。”吴向荣扶正眼镜——他今年五十二岁,面貌严肃,性格拘谨,“我们已经派遣同志潜伏在组织内部,随时准备传递情报。这次我特地跟市局要来了今年专业第一的理末同志,接应自己人,协助他们完成任务。” 理末挺拔地向他行礼。吴向荣对这个新来的小姑娘很满意,很快给她安排好了办公桌。不过这办公桌她也坐不了多久,因为应安排她马上就要前往城区打下埋伏了。 室外温度近二十度,理末穿着外套,略有些热。 她仰头打量了一下这栋居民楼。看外表是上世纪修的,墙皮大面积掉落;不过放在城区,这也不奇怪。于工作角度,她觉得这很符合一个卧底该有的工作条件;于私人角度,她觉得这种地方还挺有意思,让她颇有一种回到她中学时期爱四处考察的感觉。 房东带领她来到顶层的某座房间,向她说明了水电使用的细则。房间虽然也很旧——有种蒙上黄色滤镜的即视感,但很整洁,可以看出房东是个负责的人。后来房东还简单地问了问她的情况,很热心地向她介绍了这周边的环境。 无论如何,她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 费半天劲把东西收拾完,理末在床上躺了一会才拿起手机。一看有几条未读消息,竟然是来自多年未联系的高中同学沈冬黎。两人高中毕业后生活没有任何交集,对方的消息就在各自的手机里沉底。 沈冬黎:理末,好久不联系,最近还好吗?我听说你转刑侦了,现在在跟进播种的案子。 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这些任务都属于警局内部信息,他从哪听说的?她反复输入半天,始终觉得回什么都不妥当。 对方似乎隔着网线感受到了她的窘迫,复道:我目前有找“播种”急事,就托关系打听了一下。 她信服了这个理由,回复道:我现在挺好的,你说得对。 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对方都没有回话。理末自觉无趣,在楼里四处看了看,天色已经变得暗沉。她点了外卖,等待与自己的同伴会面。 拧开门把,进来的是个冷漠但长相正气的男人:“口令。” “半夜三更鬼敲门。” “路上行人欲断魂。你好,我是元笛。”男人从口袋里取出证件。 “理末。你是不是累了?先吃饭吧,我们边吃边说。” 两人握个手,草草就算接应上了。理末解开塑料袋,没话找话道:“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随便点了……” 元笛什么也没说,不过那副冷冰冰的表情有融化的趋势。 “吴局的意思是,希望我们在‘播种’组员面前假扮情侣。你扮演油腔滑调的‘播种’成员,我扮演你懵懂单纯的女友。” “这当然没问题。” “那你现在可以先说说你手里的信息吗?” “你还记得去年的葛忻素案吗?我们前脚刚摸着一点‘播种’的边,后脚她就死了。后来我们查出来她也是‘播种’的成员,而且刚加入不久。那段时间他们的活动范围就是在大世界周边,组织里的富人经常进去往这些歌女身上砸钱,然后诱导她们加入组织。里边跟我关系好的一个人说,葛忻素是他们老大当时亲手挑中的,目的就是让她自杀来警告市政府:你敢动我城派几下,我就死几个人给你看。” “所以她竟然真是自杀?过去几个月我们一直在调查城区里卖给她药的那个人,但这条线索总是死胡同。” “没错,这件事和卖药那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平白模糊了我们的调查重点,而真正的关键在于我们的调查。出警总是有象征意义的。只可惜在事发的那一段时间,我们错过了真正的调查方向并且一无所获,使得最后对她‘自杀’的判定看起来很像迫不得已。在此基础上,两派之间的矛盾就算激化了,从此步入针锋相对的时期。【1】不得不说,‘播种’的老大十分有胆识。” “关于葛忻素的自杀,你有拿到证据吗?” “这个暂时没有。我刚加入一周,里边的人还没完全信任我,很多详细内容没有说出来;而且因为这个地方离港口比较近,现在每次集结组员的时候都会坐游艇出海,上船之前会搜身。” “……好,我了解了。说说你打听到的他们最近的消息吧。” “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见到过他们的老大,基本上是一个年轻的助理模样的男人在主持活动,底下人叫他宁哥……看起来近期他们没有什么大规模的工作。周五晚上要出一次海,具体情况还不清楚,到时他们会通知我。” 理末凝重地点了点头,拾起外衣道:“你刚加入不久,他们肯定会监视你一段时间。既然要扮情侣,今晚你就先别回家了。” 元笛也面无表情地点头。 刚好房东家的是个架子床,两人套好被套床单后就准备洗漱。理末本想拿出手机简单看一眼,却发现有几条未读消息,便边解锁手机边说:“元笛同志,你先去洗澡吧。吹风机在镜子下面的抽屉里,旁边柜子里有一次性牙刷。辛苦你了,跟我挤这么小的地方。” 消息还是沈冬黎发的:说起来很为难,但我怀疑我家有亲戚目前也是“播种”一员……如果能找到他参与活动的证据,那么提前知道也是件好事,我们就可以充分地准备帮他归正。我说这些其实是想向你求助——最近我一直密切关注我这个亲戚,但仅凭我的力量是难以收集到确凿证据的,所以我很希望能协助你工作。如果你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地方,尽管提。 见她迟迟不回复,他又补充道:我出生在临洋,对这里抱有强烈的归属感,所以我深知你们剿灭“播种”的工作的不易,也不想给你们添麻烦;但现在这件事对我们家来说真的很重要。理末,我们也有八年交情了,你就当作我私下里求你帮忙,好吗? 理末又陷入了不知道怎么回复他的手足无措中,只好道: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你什么时候有空就出来和我见一面。 “元笛同志,这附近有没有好一点的购物广场?我约了一个朋友,打算星期六见一面。” “那你要到荔织镇上去了,海港公路两边都是。” “荔织镇?” “对。你这个地方属于荔织乡街道,两个不一样的。” “好,谢谢你啊。” 【1】虽然《暗海》里也是原模原样写的,但确实是这里先写出来的!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谁是你亲爱的 第6章 英雄集结完毕 黑白色纱布随空调暖风飘扬,灵堂中央的巨幅遗像也用的是黑白照片,将狭小的房间硬生生地撑满。整一幕都十分苍白孤寂,像零几年的葬礼画面。【1】 昨天,贺震因病离世,享年六十六岁。二零一二她在临洋确诊肺癌,早期还硬撑着组织“播种”成员活动;直到她行动能力日益减少,贺闻琴才为了让她安心治病,把她送去海外,自己担任首领。 送走所有来宾,她呆滞地回到厅内,望见贺诚宁孤身抱膝坐着。 贺闻琴走到他身边,未置一词。 “姐姐,真的只剩我们两个了?”他转过脸,表情满是哀伤。 “贺诚宁,小宁啊……”她也坐下,抱住他的肩膀。身为姐姐本应该安慰,却因自己也悲痛到极点而害怕一字一泪,半天无下文。 由贺震、贺闻琴、贺诚宁三人组成的“家”破碎了。滑稽的是,他们彼此之间丝毫血缘关系也没有,能持续多年连结他们关系的是惺惺相惜,这一点在两个孩子身上尤为显著。 话说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沈河清诞下一名男婴,当时喜爱这个吉利的生日,给他取名叫“鹤归”,有庆祝香港回归的意味。谁料后来与赵前文感情破裂,这个孩子她也不想养了,便顺手送给了担任“播种”首领的贺震;而贺震因没有自己的孩子,先前收养了贺闻琴,又觉得多个孩子正好儿女双全,就将濒死的“鹤归”当作亲儿子养,取名叫“诚宁”,寓意城区平安。 长大的贺诚宁成为了坚定不移的城派,对养母死心塌地,从小跟随贺震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经验令他比别的孩子早熟。虽然他学历知识都不够,但如今在“播种”内部他也算是半个老大了,甚至有些年迈的富商成员也称他为“宁哥”。 至于贺闻琴,早年也被生父母抛弃,但一直以来都是贺震最为看好的接班人,自她幼时就培养她打打杀杀,如今能文能武,很像样。 “Restrain grief and accept the change.表示哀悼的意思。”贺闻琴紧闭着眼,呼吸得很用力,“是顾长枫教的。” 贺诚宁偏了偏头,主动迎合她将心比心的意图。 “组织的人……” “放心,他们都是聪明人,我不在时也能做到有条不紊。况且念及老首领的情分,眼下他们不会为非作歹。” 在后来顾长枫吹奏《送别》的那个时刻,贺闻琴曾一度想落泪;但她最终什么也没做,只干巴巴地嘲笑自己是个□□老大。 贺闻琴与贺诚宁于一周后返回临洋。 他们最终住回了明泉花园的房子。一是因为如今他们有两个人长住,再去为了隐蔽而挤狭窄的破落房屋显然很困难;二是很现实的原因:一年还要还那么多房贷,有房子不住耍流氓。 去年七月时拆封的他们的行李箱如今积了灰,但是很细的一层。她用食指划了一下,很享受这种把皮肤变为灰黑色再洗干净的快感。 “买个吸尘器。”贺闻琴嘱咐道。 “姐,没钱。”贺诚宁满脸尴尬地比划道,“我手上没有人民币。” 也是,他在异国他乡照顾贺震了快一年,一下子回国内生活估计挺不适应。 “那你暂时帮我看着‘播种’,我把后续的一些事处理好。” “……这和换钱有什么关系吗?再说你就不怕我当不好这个领导?” “是想让你多接触接触国人。你就先把自己当成我的助理吧。” 他倒是不了解贺闻琴以前是怎么管理人的,但小心驶得万年船,就把组织里任何一件简单的事加密再加密,为警方设计了一道坚硬而复杂的锁,使不论蛮力和智取都成为困难的事。 元笛就是被阻隔的警察之一。 当时他追踪一个城派人的痕迹到荔织镇,几乎是想都没想就向刑侦局请愿负责这项专案;而吴向荣很快批准了他的请求,一切都顺利地进展,使他早早地潜入了组织内部。只是,十分地赶巧,他和贺诚宁几乎是同一时间开始接触“播种”的。对方一接管组织就设下重重障碍防止外部卧底的干预,使他将组员对自己的不信任错误地归因于组织内的生存环境向来如此。为此,元笛绞尽脑汁地试图骗过组织上层的眼睛,殊不知自己一直以来都在和假想的审核机关作斗争。 如今,他逐渐融入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中专毕业,荔织镇上某家理发店的洗头佬,兼职海港公路沿线的网约车司机。 他看这个身份是好的,足以参与周五的出海;为表决心,他又特意购买了一些廉价发胶,将自己打扮得十分滑稽而神情严肃,以令“播种”的人见证他的真诚。 理末在与元笛交接的第二天前往花鸟市场的摊位上工。 这是吴向荣的一个关系遥远的朋友的摊子,专门给他租下来当掩护用的。中年男人草草交代了她几句给不同品种的鱼换水的细则,就足以将她包装成一个说得过去的卖金鱼的老板娘。 路过的人们大多数都只是朝摊子里看一眼,少有儿童吵闹着要养鱼,理末刚抬头,家长就已经敷衍地把孩子拉走了。在这里的工作很磨人性子,好在她可以拿出手机玩一玩,顾客便更不会关注这个不专业的摊主,为她的潜伏作了掩护。 饭点过后,她把塑料饭盒甩进其他垃圾桶,慢慢悠悠地返回摊位。刚走进,就看见一个高挑的身影在对面的店铺看花。眼皮不受控制地一跳,那男人转过身来,在看见她脸的瞬间展露出夸张的由惊讶表情到笑容的转变:“啊,是理末吗?” ……来人正是沈冬黎,乍一看还有点难认出来。理末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最主要的变化还是发型:高中时期的他总是任由头发耷拉着,现在却梳得很精神,露出光洁的额头。 “还说要周六再见呢,没想到提前遇见了,真是太巧了。”他刚要热情地邀请她跟自己去找个高档场所谈谈,便投来对她的着装的困惑目光;不过她的工作很好猜,他很快推理出了,于是接着笑,“但如果现在把时间分出来给我算不算怠工?要不还是到时候再说吧?” 理末无心应付他自说自话的姿态,但来个人聊一会天总归能挽救自己空虚了一上午的灵魂,便一副要尽地主之谊的腔调:“没事,你要是不嫌弃就在这儿坐坐。” 她话音还未落沈冬黎就已经大步跨了进来,接着扫视了一圈水缸中的不同品种的游鱼,指着几条橙红色的小金鱼问:“这个是怎么卖的?” 理末思考了很久才报出了价格。没办法,摊主也是今天才告诉她所有的价目,一下子很难条件反射地回应顾客。兴许是这种迟钝一旦与便衣警察联系在一起就多了些令人忍俊不禁的效果,沈冬黎唇角微勾,愉悦得很显然,我再看看吧。 她于是自然而然地坐回凳子上,对方也渐渐收敛起笑容,猝不及防地转变了话题。 “我其实拿捏不准我那个亲戚是否跟我有血缘关系,还请你帮忙验证一下。” “抱歉,我们做不了这个。”理末冲他边使眼色边比手势,暗示着目前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在监控之下,“你要不报警吧,或者偷偷去采集一下祂的生物组织。” “头发,怎么样?一根够吗?”他会了她的意。 “够了,但要记得小心保存。” 完整的链条便形成了。届时理末会跟元笛一同行动,能参与到出海当中是最好的;而当目标人物接近,她便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扯下那人的头发密封起来。至于行动能力的效率,作为本届专业第一,她完全是训练有素的。 “那行。哎对了,我来这玩了几天摄影,你帮我参谋一下哪张拍得好看。”沈冬黎从口袋里摸出手机,调出了相册的界面,翻到了去年的七月,那些被导出的贺诚宁的侧脸照片。 理末一张张滑动它们,指着最清晰的一张人像,“这个最好,构图什么的都比较端正。” 沈冬黎随后轻车熟路地选中了图片,通过聊天软件分享给她。 “我也觉得,咱们审美还挺像。”他收起手机,无懈可击的微笑在他脸上浮现,“那周六还聚不聚了?有空最好还是聊聊天。” 这一句没什么深意,纯属客套。理末稀里糊涂地应付了,也没说出个当否;沈冬黎竟然就放过她,像个鬼魂幽幽地飘走了。她总觉得所有对话都有种强烈的违和感,终于再看见他背影的一瞬间想通了:高中时期他身上还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痞气,现今全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可动摇的沉着。 【1】同上一章注释。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6章 英雄集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