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上的岛屿》 第1章 闻迟 写给我的一个朋友。 我在这个城市,常常想起他。 那个夏末的风很大。 他依旧穿着宽大的黑色T恤,背着半旧不新的布包,站在人流里跟我道别。 “再见了。”他笑着说。 我目送,看见站台的风鼓动他的衣摆。 像远去的一面旗帜。 老是会想起闻迟并不是我的错,是他太过特别。 在被父母找回家之前,我最远也就只是去县里读书,而那里的人似乎都认识他。 不少人喊他:“三哥。” “三哥。” 为了让他请我吃校门口的小摊,我有样学样地喊。 闻迟差点从凳子上摔下去。 他看我一眼,耳后别着的烟夹到指尖,问:“怎么?你也要跟我混啊。” 那我不敢。 有的事情闻迟能做,我不行。 我上县中的两年,阿爷的腿脚越发差。 我说我回家替他种地,他不要,倔的很,气急了就要拿扫帚打我。 还叫大黄咬我。 捏着皱巴巴的成绩,我躺在榆树下,看了又看。 戳破60的两个圈。 一大一小两只眼。 大黄迈着腿高傲走过来,尾巴打在我手臂上。它把我的试卷咬烂了,也许是因为这个东西破坏了我们家相亲相爱、和睦友善的氛围。 那可不嘛。 看着大黄的傻样,我乐了。 “好吃吗?” “都是知识的味道。” 其实我有些怕给大黄吃成智障了,那样阿爷就要养两个小智障,太为难他。 大黄并不是一只黄狗,而是一只黑狗。 小时候看着还泛黄,长大后便一点杂色也无。只是名字已经叫熟,它认得了,便没改。 不过大黄还有个花名,是闻迟取的。 那是县中第一年的暑假。 我穿着短裤短袖,嘴馋了上街去买冰棒吃。 下午的太阳毒辣,我跟着阿爷干了大半天的活。他终于瞥我两眼,自顾自带上烟斗去哪家茶馆看棋。 临走前就给了这点零钱,还跟打发小孩儿一样。 我不跟他计较,和老头儿扯这些没用,他自己对自己也抠搜得很。 镇上没有县里所谓的大商超,都是个人开的小卖铺,常常兼带茶馆、棋牌室的生意。 若是清晨,路旁还得坐些卖菜的小摊。摊主放下扁担,喝上两碗免费的没有什么味道的茶水,润润嗓,铺开一张尿素,摆上菜就吆喝开了。 我爱去看,不为买菜,只为研究研究是人家田间的菜长得好,还是我家地头的菜漂亮。 可惜此时是下午,街上没什么人。 我只手按着头上阿爷的草帽,唯有本该在家呼呼睡午觉的大黄喘着气跟在我脚边。它知道我要去小卖部,赶都赶不走。 土路晒得烫脚,至少比县里沥青路好些,不会恋上我的拖鞋,难舍难分像拔丝麦芽糖。 无所事事地看天,看地,看看路。 我看见了闻迟。 他一件无袖老头衫,踩着人字拖,低着头正从蓝色小货车上搬货物到店铺里。闻迟长得高,身形挺拔,特别好认。 我低头轻踢了踢大黄,和绕在腿边的它对上视线。 大黄懂了。 只见一个黑影旋风一般冲向闻迟,伴随一阵狗吠。 他正扛起一箱矿泉水,被架势凶得可怖的大黄唬在原地,倒没见什么惊慌失措,只是疑惑。 我拿下帽子,发挥毕生最好的演技,焦急地冲他们那边狂奔。 “大黄!” 风灌进我嘴里。 阳光下,远远的,闻迟抬眼朝我看过来,随即笑了。 大黄的吠叫因为我的呼唤戛然而止,夹着尾巴悻悻归来,讨好似地蹭我的腿。 我放缓步子,轻喘着,没管它。跑得太急,心脏正疯狂地昭示存在感。 “你家的狗?”闻迟问。 这不是显而易见吗?一时说不出什么话,我点点头。 他将矿泉水摞在地上,随意用胳膊擦擦汗,低着头看地上的狗,问:“叫大黄啊?” 这又是一句明知故问。我想着,“嗯”了一声。 他低笑,蹲下去摸了两把大黄。 大黄刚才演的很好,现在反而扭扭捏捏起来,故意扮乖。我实名瞧不起它,并暗暗在心里扣掉了它这周的火腿肠加餐。 闻迟蹲在地上仰头看我,有一搭没一搭摸狗。他随口问:“来买东西?” 这一次不需要我回答,闻迟紧接着想到什么,笑道。 “赶巧,到了你请我的时候了。” 我捏着钱给他看:“一人一根小布丁?” 两张彰显贫穷的绿色毛爷爷在盛夏澄蓝的天空下自信甩动身姿。 闻迟一怔,眼睛弯起。 “行啊。” 我朝店里去,拉开冰柜拿了两根小布丁,走出来的时候看到闻迟倚着店门,站在棚顶下,正和大黄聊天。 “请你吃火腿肠怎么样?” 大黄汪汪两声。 我走过去,明知故问:“是请我家狗吃还是请我吃?” 他乐了。 “两只小狗,一个一根。” 我嘴比脑子快,低着头看大黄:“那没你的份了,抱歉抱歉。” 大黄又汪汪两声,气愤得很。 闻迟语塞,大概没想到我这么不要脸,为了根火腿肠拉着他一起当狗。他接过我手中的小布丁,拆开咬了一口,含混不清道:“等着。” 我也学着他倚在门边。 大黄在我脚边呲牙咧嘴,还惦念着火腿肠。 我跟它大眼瞪小眼。 凶什么凶,再看我咬你啊……一根火腿肠跟兄弟介意啥,黄爷大人大量。 闻迟把火腿肠递到我眼前,打断了我跟大黄的友好情感交流。 我抬眼接过,他似笑非笑。 “脑电波交流?” 我没回答,盯了他一会儿。 闻迟低头,拆开手里那根火腿肠,喂给地上打转的大黄。他锋利眉眼显现出温和,似乎是真的很喜欢狗。 大黄咬了两口,又狗叫了两声,尾巴甩得飞快,好像下一秒就要螺旋起飞。 等大黄好一顿谄媚结束,他看向我,声音里还有些未消的愉快:“我脸上有东西?” 我故作深沉:“很遗憾,你没有接收到我的脑电波。” 闻迟:“那这位天线宝宝,可以劳烦你用嘴说不?” 我:“什么是天线宝宝?” 闻迟:“……” 他指着我手上的冰棍:“要化了。” 小布丁融化得一点面子都不给,几滴白腻腻的甜水即将落到我手上。我以神速解决了这点小问题,再抬头,闻迟冲着我笑。 我气愤咬下去,索性一口气都塞到腮帮子里。冰冰凉凉,又甜丝丝的,仿佛夏天的风和云都在嘴里乱跑。 “你是干什么……?” 闻迟听懂了我突如其来、语意不详的问题。 “不是打工。”他一面说着,一面叼着冰棍棒,弯下腰将两箱矿泉水摞着搬起来,“来帮忙的,没工资。” 最后几个字因为用力而有些变调,我心里却松了一口气。 如果闻迟都沦落到了要打工维持生计的地步,那天天蹭吃蹭喝的我也太不是东西了。 我跟在他身后,也搬起两箱矿泉水。 闻迟放在店里时瞥了我一眼,毫不客气指挥我放到一旁。 作为短篇写的,所以分章不是很严谨,致歉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闻迟 第2章 等着 盛夏的下午,热得离谱,我跟着他进进出出,搬了饮料、泡面、辣条、薯片……干完后已是大汗淋漓。 闻迟拿衣摆擦汗,看着我气息不稳的样子乐。 嗓子干得冒烟,我咽咽口水,几乎有些疼:“你到底……” “你给谁帮忙?” 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店主忽然动作,她是个二三十的女子,从身边的冰柜里拿出两瓶水,递给我和闻迟。 我刚想摆手客气客气。 闻迟动作更快,接过两瓶水,把其中一瓶贴在我的脸上。 “拿着吧,这我表姐。” “啊?”我被冻得一颤,下意识转头朝人家道谢,“谢谢表姐。” 女子笑了,只是不说话,摆了几个手势。 我扭头指望闻迟给翻译翻译。 他笑,却是冲着女子说的:“道啥谢,不是请人家吃过火腿肠了吗?” 好可恶,一根火腿肠换一下午劳力。 不对,大黄还吃了一根。 我踢了一脚在小风扇前惬意趴着睡觉的大黄,它哼唧一声,换了个姿势,贴着水泥地继续睡。 不行,这狗比我还舒坦。 “你们镇附近是不是有个水库?”闻迟提着衣领扇风。 我瞪他,拿着草帽呼呼扇风。 “有,干嘛?” 方才他直接扯着我的衣领,把我从店里直接带出来,而刚刚被我想起来的那两张毛爷爷终究和我断了缘分。 依照闻迟的话就是:“请都请我吃了。” 可是表姐人美心善一定不会介意的……而且这家伙不也白拿火腿肠,骗我是他请我吃的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大黄恹恹跟在我们身边,听到水库高兴叫了两声。 “那里可以游泳吧?”闻迟看我。 说起来,走之前没有再去看一眼水库是我的憾事。 那里是行水县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 阳光穿过并不密集的树林,投洒斑驳的光影,大黄蹦蹦跳跳追着落叶或蝴蝶。 水库安安静静,却又并非死气沉沉,偶尔的涟漪像是鸟掠过了晴天。 提笔写这一段的时候,楼下的鸟叫得格外清脆,我伸手拉开窗帘,果然是一个好天气。 打开窗户,夏风不燥,一如当年从水里浮起来时,迎面而来的微风。 小绿植在我桌上拥抱阳光,如同拥住扑向它的爱人。 “大黄为什么叫大黄?” 闻迟半身浸在水里,懒懒晒着太阳,眯眼看岸上追自己尾巴玩的大黄。 我原在他身边,一个猛子扎下去,游出很远才浮出水面,甩了甩脑袋,对他这个问题嗤之以鼻。 “没有为什么。” “你为什么叫闻迟?” 闻迟笑了,不理睬我的问题,自顾自说:“不如叫它李逵。” ……那您还真是会取名。 闻迟见我不说话,解释了一句:“黑旋风李逵。” 我把额前湿发往后撩,一下一下踩着水,闻言朝他游去。闻迟见此往旁边避,长臂几划,轻轻松松和我调换了位置。 我靠在岸边,冲他甩水:“《水浒传》我还是看过的。” 闻迟淋了当头,拍水回击我。 那时我正要开口问他天线宝宝究竟是什么,光荣吃了一嘴的水。我用手一抹脸,咬牙切齿道:“你等着。” 闻迟在水中间笑,几缕阳光落在他身上。 “我等着。” 闹了好半天,我率先上岸。随便把短袖当头一套,我余光看见了闻迟叠齐放在岸边的衣服。 悄悄观察敌情,他正慢悠悠往岸边划,熟练像一条鱼,很惬意自由的样子。 好机会。 闻迟一点一点往岸上走,到前了才发现自己的衣服不见。 我把他的衣服藏在身后,叫大黄。 “李逵,咱们走。” 大黄显然对这个花名不太熟悉,疑惑汪汪叫了两声,终于还是小跑过来。 而我未察觉,闻迟已经摸到我身侧。 微凉的手一把按住我的胳膊。 我还来不及反应便向前摔去,回过神时已经倒在地上看天。 闻迟低头看我,弯腰扯走我手里攥着的衣服,什么也没说,站在我身边套上上衣。 我揉着脑袋坐起来,看他又穿上短裤。 “疼吗?小牛郎。”闻迟似笑非笑。 “多谢织女关心,小生不痛不痛。” 我想起家里在物理意义上压箱底的话本《九天织女爱上我》,不由自主道。 闻迟气笑了。 年少时,我书看得杂,求知若渴的劲儿促使之下,没有什么不爱看的。 家里我翻箱倒柜都找过了,压箱底的也掏出来几本,不过不少都字迹模糊,边角腐烂,草草翻阅后便不堪再读。 家里没了就去镇上,理发店的张伯伯喜欢在店里摆些旧书,而后来知道闻迟的表姐那儿也放了不少杂志。 但是最爱去的还是县图书馆,夏天还有免费的空调吹,书也五花八门。曾经找不到大人看书的地方,泡了两天图书馆看儿童绘本,之后找到了,看的第一本书说隆庆皇帝的死跟同性恋有关……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同性恋。 荒诞,恐怖,神秘。 再后来,我读到了什么叫“断袖之交”,又觉得并不全然坏。 可无论怎样,同性恋,永远和这片土地是相排斥的。 我一直清楚,现在也依旧清楚。 那年春节,又在镇上见过一次闻迟。 新下过雪,街上处处张灯结彩,时不时有鞭炮烟花的声响。 我遇到他们的时候,闻迟一家人已经准备上车走了。他大抵是去舅舅家拜年,穿了件长款黑色羽绒服,有两个大大的口袋。 闻迟站在车门边,远远看见我,冲我招手。 大黄反应比我更快,一溜烟儿冲了过去。 我原本想一点点蹭过去,又听到有人在催闻迟上车,只好也小跑过去。 刚刚站定,闻迟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糖,花花绿绿,各色各样。他的声音带笑,染上一些雪的清润:“新年好。” 我看见最喜欢的巧克力,刚要挑挑拣拣一番,闻迟就叹息一声,俯身快速将糖全都塞进我的口袋。 “小孩儿,都给你了。” 糖哗啦哗啦落在口袋里的声音,像是雨水莽撞的打在枝叶上。清晨便只落露。 我盯着他,霍霍磨牙:“小孩儿,你喊谁呢?” “我给亲戚家小孩子准备的。”闻迟指了指我的脸。 车上的人又一次催了闻迟,我含着刚塞进嘴里的奶糖嚼啊嚼,忽然想起来,便无意识抓了把头发,道:“新年快乐。” “嗯。”闻迟拉开车门,看着我告别,“开学见。” 他低下头,和脚边兜圈的大黄也道别。 “下回来请你吃火腿肠。” 我有些写不下去了,单手撑着头忍不住笑。 也许那个时候闻迟也会在等偶遇我吧,所以在一群小孩儿的重重包围下还留了一口袋糖。可他把我当做什么呢?弟弟?朋友?可怜的小同桌? 不过闻迟永远也不会知道了,那年春节,我无所事事,几乎是每天顶风冒雪上街去,幻想着能遇到他。 还好这个冬天没有白跑。 第3章 清明 春节过后,清明来得很快。 在上了半个月学,放了一次假,啃了两袋馒头之后,假期和纷纷的雨就敲打起我的门窗。 一夜雨过,清晨的空气新鲜。 我推开门,看见阿爷在冲篮子里放烧好的鱼肉。他回过身,看样子是要去拿酒,忽然抬起头和我对视。 他的眼神有一些古怪,仿佛是第一次见我般打量。 “早上好啊,”我一手扶门,一手挠挠头,“中午吃这?” “你跟我一起去,”阿爷扭头看看院子外遥遥的一片青山,“去祭祖。” 张家山离得不远,出了村,沿着大道,十字路口左拐便有上山的小路。 那里很清净,平时没有人,直到祭祖的日子里才陆陆续续有人把车停在路边,携家带口上山。 可之前阿爷去祭祖从不会带上我。 我在家里一觉睡到自然醒时,阿爷通常已经提着篮子,踩着泥泞回家了。 山上有一股湿润的土木气息,萦绕着,抓握着,树木荫蔽缝隙间投射下的淡淡阳光。 不太阳间,也并不阴间。 阿爷背着包的背影一直在眼前,艰难往上爬。而大黄在最前面带头,时不时又小跑回来,绕着转一圈。 我跟在他们身后,东瞧瞧,西看看。 处处是坟,处处也有垃圾。 焚过的香灰盈盆,碑前偶尔放些作贡品的果蔬鸡蛋,还有很不新鲜的熟鱼,然后便是矿泉水瓶、零食袋、辣条包装一类的。 我一路走一路翻捡这些“馈赠”,好不容易从垃圾里摸出一盒摔炮。 躲着坟头摔,一扔一个响,刚扔了两个就叫阿爷瞪眼制止了。 他劈手夺过摔炮,扭头从布包里翻出两个塑料袋,递给我:“捡垃圾积点德吧。” 我僵了僵,伸手接过,抬眼朝前望。 “大黄,捡垃圾!” 那大抵是阿爷经年的习惯,上坟后顺便捡捡垃圾,默默收拾这个所有张家人最终的埋骨地。 后来我知道,他一干就是四十余年,从我的太公去世开始。 阿爷躬身,拿着刻刀一笔一划,艰难在一座半旧不新的碑上刻字,末了伸手拂去碎屑,摸了摸凹陷。 我站在他身边,俯下身去辨认字迹。 “孝子——乔屿”。 往被阿爷胳膊半遮半掩的碑中间看去,半天才弄明白这是谁的坟墓。 “张佺德之子张麦青墓”。 张麦青,我素未谋面的便宜爹。 碑上刻了字后,这句玩笑话便坐实了。 我只见过他的照片,放在阿爷床头红木柜里。 张麦青站在一块石头边上,朝着镜头笑。老照片渐渐褪色,可依稀能看清的五官仍昭示着那是一个英俊活泼的年轻人。 阿爷很少跟我提张麦青。 他离开得太早,早到现在村子里都不剩下关于他的只言片语。 也许村里人是有意避开阿爷的心伤。 人离开了不曾回来,无人提及,却总有事物证明他驻足过。除了照片,还有破旧的牛仔外套,无人穿的雨鞋,被阿爷收在柜子里的书…… 我曾在书里摸出一张泛黄的纸条,看样子是从本子上随手撕下来的,上面的字迹算不上好看,却有一种粗朴的锋芒。 “明天到陈楚和家帮他收田。” “承诺人:张麦青。” 阿爷刻完碑,叫我去磕头。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生命被系上一根细细的线,从此一举一动,都有 种摆脱不了的牵引感。 我跪在坟前水泥平台上,磕了三个响头。 拍着裤子上的灰蹦跳着站起来,一抬头,看见阿爷的眼睛有点红。 他用布满皱纹的手抹了把同样布满皱纹的脸,声音沉下去,有点凶,和逼我去上学时一样。 “看什么看,摆贡品!” 摆遍了整个山头,我总算是认识了张家的列祖列宗。 后来我时常想起这一天,想起张家山上遒劲又干瘦的树,想起它们笼抱着一座座坟,寂寞又深情,守着数十年如一日的青天。 吹过的风卷起焚烧着的纸钱,白灰洋洋洒洒,我伸手想给阿爷拂去头顶的落灰,摸了一把才发现原来全是他的白头发。 阿爷果然转脸,竖着眉教训我。 下山的时候,我提着两袋垃圾,一直跟在他身后。 看他步履缓慢,走起来有一点艰难。 大黄贴着他的裤腿蹭了蹭。 不知不觉。 张麦青坟边留下的那个位置,现在阿爷很安稳睡了进去,一如他所料。 七年前,我背着那新碑,在雨中徒步上山。 从此,缚在我生命里的线,变成了两条。 写得疲惫,我手腕有些发疼,看看时间,便正好下楼去买早餐。 旧小区绿化很好,郁郁葱葱。 我和牵着一只猫散步的老人问好,又经过孩子们围绕蹦跳的滑滑梯,不得不往外走去。小区里没有早餐店。 坐在早餐店里要了一份馄饨,喝上一口鲜味十足的热汤。 这就是海边吗,汤喝起来都要更鲜些……我被自己的想法逗笑,馄饨汤里也不过是一些虾米紫菜,没什么特别的。 街对面难得开张的女装店坚持在放歌。 “想吹风,想自由,想要一直手牵手……” 县中的生活是无聊的。 我常常一个人在路上走着,看周围同学三三两两,忽然就很想放声歌唱,但又担心被当做神经病,只好小声哼着。 “大河向东流……” “我是行水人,行水好个地……”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胡乱唱了几句还不够劲,便绞尽脑汁想,最后只好低声唱阿爷爱哼的调调。 歌词我记不清,也不太懂。 后来闻迟说我“复古”,偏要塞给我他的耳机。我接了,笨拙学着他塞进耳朵里,那耳机连着mp3,在放周杰伦。 我告诉他我也听过周杰伦,闻迟兴致来了便问我是哪一首。 可我并不知道名字,只记得是理发店放的歌里最好听的一首。 一次理发,我顶着剪刀问张伯伯歌名,他手一顿给我剪坏了,却故作无事说他不知道这歌叫什么,大抵是他女儿下载的。只知是周杰伦的歌,他女儿最喜欢。旧书也是他女儿留下的。 没办法,我只好清清嗓,把还记得的几句低声给闻迟听: “想吹风,想自由,想要一直手牵手。” “去看海,绕世界流浪。” 闻迟定定看我,告诉我他的mp3里有这首歌。他修长的手指几按,熟悉的音乐便淌出来。 我不太习惯动了动,耳机塞在耳朵里,像是直接放在脑海中,这样的感觉奇妙又有些古怪。 闻迟垂着眼,跟着旋律轻轻哼了几句。 那时我终于知道这首歌叫什么。 《暗号》。 我想其实从那时开始,因为几首歌,我便一直在试图发送信号。 是不说出口的脑电波。 没有天线宝宝接收,却有一个叫闻迟的人心领神会。 可也许是没有天线不行,后来便不灵验了。 这章有点杂,为字数凑了凑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清明 第4章 初识 吃完早餐走回去的时候,风有些大。 每当我又开始回忆,总是一发不可收拾。思绪浩浩荡荡,像夏天成群结队、横行霸道的云,忽然便占据了半片天空。风也卷不走。 又像是挨挨挤挤往天上长的树的枝叶,拼命地,交错地,呼吸着,簌簌在风中摇动。 于是下笔也漫无边际。 我想起刚和闻迟认识不久的那些日子。 那是县中第一年开学第二日,晚自习放学后,我独自一个人在校园里乱晃悠。 走过操场,从单杠设施那里绕过去,我看见废弃的游泳池。 这里杂草丛生,围住整个县中的矮墙塌了一角。 月光吝啬,但能看清在那残缺的墙边垒了几块砖头。尽管还有接近两米的高差,从这里翻出县中已不是一个大问题。 县中的其他地方不仅围了矮墙,还有铁丝网,真像监狱一样。 夜色浓厚。 我四下张望,心一横,踩上砖头,手攀住墙的边缘,引体向上。 几乎是冒头的一瞬间便觉得不对劲。 好像有人在墙外头。 借着后街昏暗的路灯,能依稀辨认出是两拨人。很安静,只听见许多人粗重的喘气声。 我大脑风暴了一瞬,推测出大概是聚众斗殴结算现场。 墙下的黑影如有所感,忽然抬头。 灯光洒在他脸上,暴露了脸侧一道血痕,还有那双熟悉的眼,无端狠厉。 是闻迟。 那个爱睡觉、自我介绍言简意赅的家伙,我白天的同桌。 光线不好,底下的人看不清楚我的样貌,只能看到一个轮廓。 闻迟皱着眉头,沉声问:“谁?” 这个时候谁回答谁就是脑残,自觉不是脑残,我手一松,预备落下去掉头就跑。 很不幸,碰到那几块该死的砖头。 脚扭了。 “嘶——” 我摔在地上,疼得面目扭曲,又不敢发出声音引人注意,死死咬住唇,小心翼翼爬起来。 墙那头没什么动静,我正庆幸着,却看到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攀住了墙沿。 下一刻,闻迟翻了进来。 他动作利落,一只手便能撑住墙,轻而易举落在地面。 刚爬起来的我忘记了脚扭的可悲事实,试图逃离,却再一次重重和大地亲密接触。 闻迟往后拨了拨乱糟糟的头发,看着我“啧”了一声。 他朝着我走过来。 我瞪大眼看着他,试图以气势吓退对方。 走近的闻迟看清我的脸,声音带着一点疑惑:“小同桌?” 紧接着他便低低笑了。 “小同桌,你说点什么。”闻迟背着我,声音在夜风中招摇。 我趴在他身上,下巴抵着他的肩,无端觉得自己活像一只青蛙。 事情的展开方式,是青蛙趴在了混混的身上。 我自个儿乐得要死,忽然听到闻迟的话,幻想一下子溃散,唇边的笑意也败逃。 整个人被尴尬所侵占。 想了好半天,我真心实意道:“你真善良。” 闻迟低笑一声,仍旧不满足,紧接着问:“还有呢?” 他笑的时候,我感到身体相碰的地方传来轻微震颤,很古怪。脚踝牵连了心脏,一齐发麻。 “你力气真大。” 我觉察他步调的轻松,由衷道。 闻迟背人很稳当,有意避开我受伤的脚踝,勾着腿弯。似乎这件事对他来说也并不怎么费力,身上挂一个上百斤重的人,跟背了个包差不多。 “你还会说点别的吗?” 不会。 刚想出的几句赞美卡在喉头,我有些郁闷,索性不说话了。 也许是闹到了宵禁时间,一路上都没有什么人。 走过操场,走过篮球场,沿着柏油路,我看见宿舍前的几棵树在路灯下打摆,而宿舍阿姨半掩着门正在等我们。 那天晚上的月亮在树稍挂着,像被黏住的大蜗牛,又像一只不甚灵活的猴子。 闻迟的脚步渐渐慢下来,他舒了口气,道:“快到了。” 我看到了,他有时有些爱说废话。 但我能感到他的劳累,动也不敢动,怕他最后几步踉跄把我摔下去,就只是枕着他的肩,小声应:“嗯。” 犹豫了一会儿,我说:“谢谢你。” “闻迟。” 不叫他名字,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了。 但这样的直白,又令我有些不自在。 可闻迟是开心的。 他只笑,却没有再说话。 我也就无端羞恼地沉默着,感受他起伏不定的呼吸。 他一直背着我上到二楼,我本该拒绝,但想想自己单脚跳楼梯的样子,只好默认了。 宿舍阿姨给我们找的药正提在我指尖。 到我宿舍门口,闻迟才终于把我放下地。 他眉梢弥漫着笑意,拿衣摆擦额头的汗,抢先我开口,道: “你记住了我的名字?” 废话大王就是闻迟,实至名归。 我只手扶着门,点点头,说:“我又不是脑残。” “你没记住我叫什么吗?” 闻迟正打算回他们寝室,听到这个质疑只是微微挑眉,看着我说:“明天见。” 他故意顿了一下。 不知道是在模仿我说话,还是在强调。 “乔屿。” 第二天我偷偷摸摸出寝室门,单脚跳着,探了一个脑袋。 我原本以为这个点,又只能自己单脚跳着去教室,必定会迟到,谁想到有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在视野里。 宿舍楼的灯已经按时灭了,但天并没有很亮。 昏暗中,闻迟单侧肩膀倚着墙,有些倦怠。 他和我对上眼神,吹了个轻快的口哨。 “起得真早,小同桌。” 口哨声吵醒走廊的声控灯,满室光明。 我担心动静把宿管阿姨惹来,想瞪他,硬生生憋住,闷声说了一句废话:“快迟到了。” 闻迟点点头,背对着蹲到我面前,示意:“那就快点上来。” “我可以自己走。” “单脚走?” 他站起来,看我的样子,又微不可察皱了皱眉。 顺着闻迟的视线,我下意识把自己未落地的左脚藏到右脚后面。 动作很快停住。 “有点痛。”我低声,躲开他直白的眼神,声音更弱了,“可能需要人扶。” 能走是能走,痛也是真痛。 刚好我不想去上课,单脚跳着完全可以是个路上拖延时间的借口,谁料半路杀出来个闻迟。 后来那天我们都迟到了。 风扇吱呀呀吹奏燥热的夏。 我硬着头皮喊报告,闻迟在我身旁随口喊了一声。 众目睽睽之下,他就那么环着我,带我走,像是捡到一个闹别扭的小孩,然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控制住。 紧接着要为孩子的不懂事,冲大家寻求谅解似的笑。 闻迟的笑很具个人风格,跟后来我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爱笑,似乎一个笑容可以表达一切情绪,情绪低落时是敛眉浅淡的笑,尤其高兴时则是朗笑…… 但更多时候,是一种意味不明的散漫的笑。 低沉,有时沙哑。 哼笑。 我无端会觉得像小猫的哼唧,又觉得更像是风的步调,可非要确切地说,像是水库的涟漪,轻轻飘飘,散于无形。 在遇到闻迟以前,我认为人一定要有些快乐的事情才会发笑。 就像我,总在奇怪联想后不由得发笑,就像阿爷,数着当天收入的钱才会发笑,有时甚至更吝啬,强压下唇角一点点笑意。 可闻迟在快乐什么?很难懂。 他笑的次数泛滥到像春天播种,慷慨给予大地,给予天空,给予世界。 洋洋洒洒,肆意挥霍。 不久,又长出成片成片的快乐。 如果有错误/漏洞请指出[眼镜][眼镜][眼镜]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初识 第5章 过往 我租的老小区没有电梯,楼层也不高,就七层。 楼道狭窄,灯勉强亮着。 这里的隔音不好,能听见楼下的电视声,能听到楼上的洗澡声……从楼道里,一路走上来,就知道大家都在干些什么。 二楼有个阿姨在打电话,说着海边小城的方言,咕咕哝哝,急得像是在吵架,可惜我听不懂。 我搬来这里并不久,租下年龄几乎和我一样大的老房子,大多数时间都安静缩在屋里创作。也许是创作,也许只是瞎写。 心事埋太久了会发霉,摊在纸上好晒晒日光。 二十年前,我只有五岁,刚刚被人贩子带到行水县。因为生病高烧不退,拐子把我抛弃在了僻静的张家山附近。 那天是清明,去上坟的阿爷捡到我。 他在村里种了大半辈子地,说了大半辈子方言,也只会说方言。 我们俩没法交流。我听不懂他的话,也看不懂他难以形容的肢体语言,如果那勉强称得上语言的话。 阿爷一急,我就开始哭。 他气得吹胡子瞪眼,无奈还是去叫来了村医。 村医是个质朴的中年男人,白大褂里是湿透的汗衫,面上也汗津津的,整个人凌乱又自适,一副刚被人从地头抓出来的样子。 他进门拿衣摆擦擦手,见我乖乖坐在村卫生室那张硬板床上,先笑开了,接着用生疏的普通话问:“醒啦?” 我僵着身子,点点头。 村医更高兴了,冲阿爷叽里咕噜说些什么。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意思是:“这孩子没傻呀,简直是福大命大。” 而他进来的笑容则是:这孩子没死没残呀,简直是福大命大。 我觉得他这个鉴定不靠谱,至少应该举起一根手指问问我那是几,然后收获一个莫名其妙的鄙夷眼神。 村医宽厚的手按着我的头摸了摸。他又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沉默了一会儿,我回想起每次父亲在人前介绍我的时候,他总很自豪昂着头。 “乔屿。” 我小声补充。 “乔木的乔,岛屿的屿。” 刚来的前两个月,我一次一次从家门口往坡下跑,不知疲倦,跑到下一间房子时就止住脚,再无比艰难跑回来。 阿爷起初跟着我跑,一面喘气,一面用方言问我要去哪。 我不回答,也没法回答。 等后来,他清楚我不会跑丢,就只是在院子里远望着,偶尔看不见我人影了,便喊一声:“乔屿哦——” 音调拖长,成了我最开始听懂并学会的词。 奔跑在泥路上,我迈着腿,重复,再重复,直到筋疲力尽。 回到院门口,阿爷给我擦汗,给我收拾洗澡,再换上临时到村里要来的旧衣服。 那是第三个月,我突破了边界,跑到村里。 村里其他孩子并不友善,指着我笑,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紧接着一浪叠一浪,变成同一个声音。 他们笑嘻嘻说:“傻子傻子!” 我学会了第二个词。 回家的时候,阿爷正在厨房忙碌,我倚着房门,用方言很大声喊:“傻子!” 阿爷吓了一跳:“哪里学来这种话?” 他低头看我,干瘦的手抹去我的泪水,嘴里念念叨叨。 “不哭哈,咱不哭。” “不哭哈,咱不哭。” 这句话在行水的地方方言里听起来像一首歌,也许只是因为阿爷说起来。 他太爱唱两句了,走路要唱,种地要唱,就连洗碗的时候也要唱。 我就在那悠扬悲凉的唱腔里学会了方言。 我依然往村里跑,不和任何一个人讲话。 路好长。 村医在村里往外的那条大道上遇见我,他疑惑问:“慌慌忙忙,你要上哪儿去啊?” 我被他只手按住头封印了。 他又像摸一只小狗一样摸了摸我的头。 眼泪开始复苏。 我哭得哽咽,狼狈,喘不上气,挣扎着要远离他。 村医是少有能听懂我在说什么的人。 “我要回家——” 但阿爷努力过了,村医也努力过了。 行水县里的警察也努力过了。 一无所获。 他们跟阿爷说:“老人家,您行行好,帮忙带这个孩子一段时间吧。” “一有消息,我们立刻通知您。” 坐在张伯伯的三轮后面回家,我看着成片成片的山脉连绵,有鸟坠入其间。 我再也没有往外跑过。 我叫乔屿,是被困在陆地上的一座孤岛。 行水有许多山,也有许多湖。湖上没有岛。 岛下也没有湖水。 消息是一直都没有的,记忆也渐渐褪色。 我越来越适应行水县的生活,方言说得灵活了,时不时还能跟阿爷呛两句。 但我依旧不愿意到村里去,到同龄孩子中去。 去干什么? 在我研究透彻怎样用方言五花八门骂人之前,我决定不跟那群家伙交流。 八岁那年,还是孤身,自娱自乐。 养蚂蚁,掏鸟窝,拔野草,游小溪……我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阿爷上邻村,领回一只新生的小狗崽给我作伴。 我们爷孙俩都是取名废。 拖到十天半个月后,某一天下午,阿爷坐在躺椅上抽烟,手一拍,敲定了,就叫它大黄。 阿爷说:“有名儿,才有了家嘞。” 阳光很好,大黄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圈,又傻又闹腾。 它才不知道,它从此有了归宿。 我是一座漂浮的岛屿。 岛下没有湖水,是阿爷的爱在支撑。 时间恍惚多年,我开门的时候蓦然想起,七年前,大黄被我埋在了阿爷的坟墓边,靠右的位置。 应该让它睡在阿爷左手边的。 这样,阿爷晒太阳时,一手抽着旱烟,一手还能得空摸摸狗头。 没关系,抽烟和摸狗哪里能兼得。 回到房间,摸索着按开灯,我又坐在桌前提笔了,一点点写记忆中的故事,记忆中的人,记忆中的那一年。 记录,说到底是害怕遗忘。 用文字和忘却抗衡,却也是在与忘却和解。以文字解放不愿意忘却的心魂,让他走向自然之途,然后,了慰怀念。 思念是怀着再见面的希望的,而怀念则更残忍,更悲哀。 怀念是没有希望的,是知道一切无法挽回而已接受了的。 思念是不在同一个地点的遥望,企盼;怀念是不在同一条时间线上的回头,徒劳。 人不是到老才开始怀念的,至少我不是。我已很久不再思念,只剩下过早的怀念。 一整章亲情线…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