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这警界暴徒太想进步了》 第104章 回港岛 “你把他带走吧,我们复家,绝不会再插手与你作对。”复家主语气软了下来。 面对李至安这种非人,他也没办法保持将军风范。 一道镭射激光射完,李至安并没有表面看起来这么潇洒。 最起码眼睛有点干巴。 复生还在喃喃自语,像是已经陷入了疯魔。 李至安微微张嘴,一道冰冻吐息射出,所过之处,连空气都被冻结! 复生根本没时间反应,直接被吐息命中。 瞬间,变为一个大冰块。 透过厚厚的冰块,还可以看出他依旧保持着那癫狂的表情。 这一幕,让复家其他人更加惊惧。 一股仇恨感不由自主升起。 但这仇恨,并不是针对李至安。 而是针对将这煞星招惹而来的复生。 当实力差距被碾压时,是连仇恨都无法拉起的。 李至安看向其他人,冷冷问:“我为什么要放过你们?” 复家主额头冒出冷汗,强做镇定:“钱,我可以给你很多钱!一亿,不,十亿!” 钱? 李至安冷笑:“你觉得我需要那玩意?” 复家主连忙继续补充:“我手底下有一支军队,还有很多人脉,只要你别杀我们,我可以为你做事!” 这个提议,李至安有点意动。 但转念一想,他真的能为自己做事么? 最终,摇了摇头:“回答错误。” “别!” “求你…” “不要!” 一片求饶声中,李至安双眼再次射出一道镭射。 连同被冰冻住的复生,复家化为飞灰。 “全灭复家、获得城市之光20000” 目前城市之光:49500 解决掉复家后,李至安没有第一时间离去。 而是在复家搜寻起来。 一处书房中,李至安开始搜寻起来,看看有没有像电影那样,会有什么机关之类的。 但搜寻了一圈,并没有发现机关。 对呀,有这力量,我还找什么机关。 直接一拳,将书架连同墙壁,直接轰出一个大洞来。 在墙后,果然显露出一个钛合金式样的防盗门。 在门的中央,有一个转轮般的保险锁。 李至安直接一记冲拳,保险门直接被轰烂,露出其内景象。 门看起来不大,但走进后,才发现另有乾坤。 在这保险库内。 一座座美刀如小山般,足足十几个。 另有黄金、珠宝、古玩不计其数。 这完全可以说是个宝藏。 这复家,还真是死的不冤。 单是要积攒这财富,不知要害死多少人才能做到。 李至安直接将这些东西,收入空间戒指。 虽然以现在的实力,他已经不太需要这些财物。 但这摆在眼前,不拿白不拿,或许日后会有用到的时候。 没一会,空间戒指就被塞满了。 李至安直接花费10000城市之光,兑换了一枚体积一万立方米的空间戒指。 目前城市之光:44500 直接将这一整个金库,全都收入空间戒指内。 最后,一个最显眼的地方,摆放着一张古朴地图。 在地图上,用红圈标注着一个岛屿。 这让李至安有点在意。 毕竟寻宝这种东西,所有人都很难拒绝。 一切收完后,李至安离开了复家。 在山脚处,摘下面具。 山脚下是一个小镇,此刻因为刚刚山上的枪响与震动,镇民们都有些慌乱,以为会有什么大事发生。 李至安在一处摊位上,找了个位置坐下。 买了一碗糖水,喝了起来。 口味有点粘稠,不太和口味。 这时,一名干瘦青年,与李至安拼桌。 他看了李至安一眼,笑着道。 “兄弟,看你面相,华夏人啊?” 一口流利的华夏语,引起李至安的注意。 李至安放下糖水,随意点点头。 “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老乡,隔老远我就看你老亲切了!”干瘦男人凑近了些。 “兄弟,刚刚山上的动静你听到了吧?你猜究竟发生了什么?” 李至安摇头:“不知道,你觉得呢?” “肯定是有人找复家寻仇或者想抢他们家呗,这复家,这些年太招摇了。” 李至安没有再搭理干瘦男人,起身结账离去。 走了一会,后面始终跟着一条尾巴。 不用看李至安也知道,与刚刚那名干瘦男人有关。 李至安刚停下脚步,就有好几人跟了上来。 其中,就有刚刚那个干瘦男人。 从刚见面开始,李至安就看出对方根本就不是华夏人。 只是华夏语说的比较好罢了。 “兄弟,看你穿的这么好,身上肯定不少钱吧,借点给我们几个老乡啊。” 干瘦男人手里多出一把尼泊尔军刀,把玩着,想要给李至安一些压力。 在他身后,是三个男人,每一个都是眼神冷漠。 这种眼神,一般只有手上沾过血的,才会有。 “老你妹。”李至安懒得废话,直接一个闪身,四人应声倒地。 解决完复家,李至安也没了继续留在这的打算。 出来也有一段时间了,他决定先回港岛,再做打算。 回到港岛时,已是夜晚。 虽然现在都肉身,哪怕很久不进食,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但吃饭可不仅是为了饱腹。 在樱花那边吃了那么多天的饭团,李至安还真有点想念阮梅煮的苏杭家常菜了。 刚回到家,许久未见的巴达直接扑了过来。 看样子,也是很想念李至安。 简单洗了个澡后,来到阮梅家。 阮梅这时,正独自在厨房中忙碌。 见客厅传来动静,她看了出来。 本以为是巴达来吃饭,当看到是李至安时,她脸上瞬间绽放笑容。 “李sir,你回来啦!” “刚下机。” 没一会,阮梅就端着菜上桌。 红烧鱼、糖醋排骨、乌鸡汤。 这一顿,李至安吃得很是舒心。 “李sir,樱花国那边是不是特别漂亮?我听别人说,那里的风一吹,樱花落下的速度是秒速五厘米,可浪漫了。” 李至安闻言,脑海里想到的,却是寄生兽脑袋落地的速度,快多了。 “也就那样吧,有机会带你去看看。” 吃完饭后,巴达很识相,先行回了家。 阮梅收拾好碗筷,撩了撩有些散落的鬓丝。 一段时间没见,客厅中气氛有点暧昧。 第105章 辞职、实验 今晚,李至安留在了阮梅家。 阮梅的小床有些拥挤,但很香。 或许是因为之前吃过洗髓丹的原因,阮梅不仅治愈了心脏病,就连。身体素质也提升了不少。 一夜折腾,她也还能早早起床。 当李至安醒来时,阮梅已经在厨房,为李至安煮起了早餐。 皮蛋瘦肉粥,还有两个煎蛋。 吃过早餐后,李至安回到许久没有回来的警署。 “头儿,你终于回来了!今天一定聚餐贺一下。” b组队员见李至安回来,都很开心,上来打招呼。 李至安答应下来,今天聚餐。 “行,今天聚餐,但不是欢迎我,而是欢送,我打算辞职了。” 听到这话,b组警员们都沉默了半晌。 宋子杰率先道:“头儿,为什么?是不是上头那些人针对你,我们可以帮你想办法的!” 一部分警员也点头:“对啊,头儿你不在的话,那我们留下来也没意思了!” 李至安用力压手,示意队员们静下来。 “你们想想自己是为了什么当差的,不是为了我吧?如果你们有好去处,那就辞职,如果没有,就好好做下去,现在找份工作不容易。” 当李至安回到办公室,b组的气氛有些沉闷。 芽子走入办公室,坐下看着李至安。 “头儿,一定要走吗?” 李至安点点头。 现在都他,已经没必要再留在警队。 破案给的城市之光,对如今自己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而且从复家收割回来的财物,正常花销,根本就花不完。 是时候规划,未来的路要怎么走了。 闻言,芽子眼中闪过明显的失落。 “那你打算去哪发展?能不能带上我?” 李至安摇摇头:“我也还没想好,日后再说吧,有好去处我再联系你。” “好!” 得到李至安的承诺,芽子心里这才好受了些。 写好辞呈,李至安来到署长办公室。 当雷蒙与镖叔看到桌面上的辞职报告与配枪时,眉毛都拧成一团。 “阿安,之前的事你真的不用在意的,你现在回来,肯定是平步青云的,这么大好前途,为了一时置气不值得呀!”雷蒙没有接辞呈。 开玩笑,李至安这个王牌,他怎么能轻易放走。 镖叔也一脸苦口婆心:“是呀,阿安,你先把辞职报告拿回去,再好好考虑,这种事情不是儿戏,以你的潜质,用不了几年,就可以爬那群老东西头上,到时候还不是任你摆布!” 李至安却一脸坚决:“署长、镖叔,这段时间我已经想的很清楚了,今天过后我就不是警察了。” 见李至安这么坚定,雷蒙与镖叔都是一脸遗憾。 这样的下属,想再遇到就很难了。 又是劝说了好一会,但李至安还是坚决辞职。 无奈之下,只能放弃。 “那你以后如果想再回来,随时找我,我立刻帮你申请!”雷蒙拍了拍李至安肩膀道。 夜晚,一家豪华酒店大包房内。 b组警员,分成三个桌子坐着。 每一桌,都是好酒好菜。 就连雷蒙与镖叔,也前来为李至安送行。 “来,我们敬阿头一杯!” 第一个起身敬酒的,竟然是被李至安收拾最多的大嘴。 他此刻喝了酒,神情激动,甚至眼角有泪花。 今晚,李至安喝了很多。 但并没有醉意,酒精对他来说,已经不起作用。 不过,这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身体太强,会失去醉的感觉。 想到这,李至安有些担忧。 会不会随着身体越来越强,自己会不知不觉失去很多东西。 比如一些情感。 一直喝到九点多,一行人才散去。 翌日,李至安在家里醒来。 已经辞去警署里的工作,躺在床上,李至安想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这个世界,他只在港岛与樱花国待过。 这世界的许多地方,李至安都还不了解。 虽然已经获得超人的力量,但李至安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决定先探索一下这个世界。 他没有亲自动身,而是在系统商城,花费三万城市之光,兑换了一个能力。 【身外化身】 目前城市之光:14500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类似于分身术的能力。 最多可以分出三个分身,但实力只有本体的三分之一。 房间内,多出三个“李至安”。 每一个,都与本体完全没有区别。 他递给分身们三个面具,意念一动,三个分身都分散开,前往各个地点,探索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比自己更强的存在,那么李至安就可以安心不吃牛肉。 如果有,那就继续积攒城市之光,提升到最强。 分身派出去的第二天。 李至安暂时没有去赚城市之光,而是在港岛放松下来,享受起宁静生活。 走在闹市的大街上,李至安一手拿刚出炉的鸡蛋仔,一手拿着奶茶,吃吃喝喝,有滋有味。 当经过一家花店时,一道有些熟悉的身影让他停下脚步。 仔细一看,竟然是身穿一身红色高领毛衣与紧身牛仔裤的何敏。 她正在蹲着身子,将花束摆放整齐。 蹲着身的她,身材勾勒得十分饱满。 李至安走上前,在她身旁同样蹲下,撩拨了一下一束玫瑰花。 “这花怎么卖?” 何敏没有回头,边整理边说:“看你要买一束还是一朵了,一束就划算点,买来追女孩子的吧?那就建议你买一束了。” 说完,何敏感觉耳边的声音似乎好像在哪里听过,停下手中动作看来。 当看到李至安的脸时,她眼睛微微瞪大:“是你?” 李至安笑了笑:“好久不见了,何敏老师。” 何敏连忙站起身,整理了下头发。 “确实好久不见了,不是我最近可没少听你到李警官的名号,因为你,最近这区治安都好了很多,都没人再找我收保护费了呢。” “嗯哼,你怎么卖起花来了,没当老师了?”李至安问。 “其实我一直以来都是喜欢花的,当老师只是我妈的主意。” “原来是这样,那恭喜你愿望成真了。”李至安祝贺。 何敏咬了咬下嘴唇问:“李sir,之前我去达叔家找过你,让他把我的名片给你,你有收到吗?” 李至安点点头:“有。” 听到有,何敏眼中有微微失落的想着。 收到了名片,却没有联系自己,代表着对自己不感兴趣吗? 第106章 何敏的第二人格 李至安的观察力,自然看出了这一点。 “你毕竟有男朋友,我联系你的不合适的。” 何敏闻言,眼睛微微亮了起来,连忙解释。 “我,我两个月前就跟分手了!” 说完,似乎觉察到自己太过激动,又连忙压低了声音。 “说起来我跟那家伙根本不算谈恋爱,他根本就是只公狗,我不愿意去他家,他竟然跑去找小姐,真是低贱。” “哦~好的,其实你可以叫我阿安,我已经不是警察了。”李至安挑眉道。 “啊?你不是警察了?”何敏一脸惊容:“为什么呀,你做到这么好,破了这么多大案子。” “跟你一样,想做点其他事。” 何敏点点头,表示理解:“嗯,…做自己喜欢的事确实更重要。” “但是做自己喜欢的,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哦,就比如…” 说到这时,门外走进来一名卷发大妈,脸色有些泼辣。. 人字拖,宽松睡裙。 这气质与打扮,让李至安不由想到某位包租婆。 “何老板,欠我的两个月房租该给了吧。” 何敏闻言,有些窘迫:“包租婆,再宽限一个礼拜嘛,我刚进了一批花,卖出去就可以给你了。” 包租婆一瞪眼:“什么!又宽限一个礼拜?你上礼拜,上上礼拜也是这么说的,不行!今天不交租就给我走人!大把人想要这个铺位!” 何敏陪着笑,更加窘迫。 李至安走上前来问:“多少钱?” 包租婆看到李至安的长相后,撇撇嘴:“一万八!” 李至安掏出钱包,点出十八张一千,递了过去。 包租婆接过钱点了点,临走时不忘酸酸的嘲讽:“年轻就是好呀,没钱交租只要卖弄下风骚,就有男人帮着给,不像我,只能每天靠几栋房子收租维持生活。” 说话时,包租婆故意给李至安一些眼神暗示,这让他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何敏看了过来,有些不好意思:“阿安,真是不好意思,这一万八算我借你的,等我把花卖出去,马上还你。” 李至安无所谓道:“没事,等你赚到钱再还也不迟。” 一万八对于李至安来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他自然不会在意。 李至安看了看何敏的花店,花的品类很多,质量成色看起来也是上品。 但来到店铺也有一会时间了,但除了自己,并没有其他客人。 “阿敏,你这生意似乎不是特别好呀。” 何敏眉眼中带着忧色:“可不是嘛,我的花明明这么好,但那些人就是不愿意买,有很多客人都是进来看看,然后就走了。” 等整理完花后,何敏对李至安道:“阿安,别吃鸡蛋仔了,为了感谢你刚刚帮我解围,我请你吃饭吧。” 李至安两口将鸡蛋仔吃完:“好呀,刚好我也没吃饱。” 一家大排档,李至安与何敏坐下。 点完菜后,何敏问:“对了,阿安,你最近有没有跟阿星联系过,我听说他竟然也是卧底,当时真的被他给骗到了。” 李至安点头:“他就在我之前的组里,偷偷跟你说,他好像喜欢你哦。” 何敏闻言,并没有惊讶。 “其实我也看出来他对我有点意思,但可惜,他不是我的菜。” 二人吃着吃着,何敏突然提议,要喝点小酒。 她跟老板要了两瓶,竟然是白的。 将杯中的茶倒掉,何敏笑着给李至安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将杯举起。 李至安也举起杯,碰了碰。 何敏竟直接一饮而尽。 几杯下肚后,何敏摘下了她的金丝眼镜,轻轻放在桌上。 这一放不要紧,喝了酒的同时,又摘下眼镜的何敏,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直接猛地站起身,眯着眼凑到李至安身旁,将手肘搭在后者肩膀上。 微红的脸颊,凑到李至安脸旁,略带酒气道。 “李至安!我喜欢你!快说!你喜不喜欢我!”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至安都有些懵圈。 何敏,这是有双重人格? 触发的条件就是喝白酒加摘下眼镜? “阿敏,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去吧。” “我没有喝多!我是故意摘掉眼镜的!你快回答我,究竟喜不喜欢何敏!” 不远处的老板,正在斩着白切鸡。 当他看到这边的动静时,停下了刀,眼中有些追忆。 年轻真好啊… 下一秒,他又再次低头,开始斩起鸡来。 没一会,何敏的另一个人格,似乎耗费完精力,她直接趴在桌上,醉倒了过去。 就在李至安准备扶起何敏时,身后传来一道义正言辞的声音。 “喂!混蛋!你是不是对这美女下了药!刚刚我就察觉到不对,她先生神志不清胡言乱语,现在又昏迷过去。” 李至安回头看去,是两名中年男人。 “你不能走,我已经报警了!” 另一人也按住李至安肩膀开口道,在他手上,纹着一条露出尖牙的蟒蛇。 面对这种正义人士。 李至安没有过多废话,框框两拳,直接将他们打成虾米。 转身,公主抱抱起何敏离去。 走在路上,李至安渐渐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向反派路线发展了? 到现在,他渐渐明白,为什么那些影视中的反派会这么嚣张跋扈了。 因为地位或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会不屑于跟一些无关紧要的角色扯东扯西的。 就好比刚刚,如果让李至安乖乖去解释,等待差人到来,他更愿意用力量解决。 都说暴力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但它确实好使啊! 李至安的大超体质,其中一个能力是超级思维。 但在很多时候,超级思维告诉他,该使用拳头了… 李至安并不知道何敏家在哪,他只好在附近酒店开了间房,将何敏放在床上。 第107章 雷霆之力 当何敏躺在床上时,她意识已逐渐清醒。 只是想到刚刚自己的失控行为,决定装醉。 同时,内心也忐忑着,李至安会不会对自己做些什么。 如果他真的要那啥,自己该怎么应对… 但她想多了,李至安将她抱上床后,直接就离开了。 躺在床上,何敏看着门的方向,心里五味杂陈。 离开酒店后,李至安回到了公屋。 走入电梯时,里面有一对母子。 李至安按了12楼,而小孩按了四楼。 但按完四楼后,他看了看李至安,又把4-11楼全给按了。 “略略略,浪费你时间,看你死不死。” 小孩无论是长相,还是行为,都是让人生厌。 一旁的母亲,根本没有阻拦的意思。 李至安脸上古井无波,按了三楼。 在电梯来到三楼时,走了进去。 出去后,一拳将电梯打烂,电梯直接停了下来。 然后,又用低温镭射,将电梯门焊死。 在电梯内的母子俩,被这接连的变故吓得仓惶不已。 小孩在电梯内,开始大哭起来。 母亲这时才意识到,惹到了不该惹的存在。 李至安话贴心地从空间中取出一个录音机,放了一段楚人美的BGM。 在电梯内的母子俩本就惊恐,此刻听到这BGM,更是恐惧。 这种工程,他们母子最少要在电梯里待上一天一夜,甚至更久。 电梯内,传出那母子俩凄厉求饶声。 一系列行动后,李至安这才念头通畅,哪怕走楼梯回家,也是舒心的。 …… 翌日,夜晚,秋风渐起。 李至安一人坐在海边,吹着晚风,眺望远方的漆黑一片的大海。 一时间有些失了神。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一直在为变强而奔波,没有过多思考。 但现在彻底空闲下来,才开始思考起人生。 这个问题,前世他也偶尔会去想,但每一次都没有答案。 现在的身躯,已经达到超人的境界,再来思考,依旧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打斗的声音。 李至安看了过去,有两名男人正在打架。 准确的说,那种打斗已经不像是人类。 一名眼睛猩红,如同开启了写轮眼的男人,一拳将一名浑身肤色惨白,瞳孔漆黑一片的男人打得倒飞而出,镶嵌到墙面。 看着这一幕,李至安皱眉想了想。 那名红眼男人,似乎有点眼熟。 想到这时,白皮男身形一闪,竟直接极速闪到李至安身后。 五指放在了李至安脖颈上,那手指上的指甲,黑黝黝,尖锐锋利无比。 “不死人!别过来!否则我杀了他!”白皮男大声嘶吼。 红眼男双手插兜,缓缓走上前。 “放弃吧,你跑不掉了,不如你告诉我,为什么港岛最近多出这么多僵,我放你走。” 不死人?僵? 听着二人都谈话,李至安大致弄清楚了情况。 原来是电视剧《僵》。 里面存在着僵尸与不死人。 所谓不死人,是古代一群官兵,被雷击中后,身体发生了变异。 不仅可以长生不死,身体还大幅度增强。 他们的宿命,就是灭杀僵尸。 而眼前的男人,正是主角,其中一个不死人刑活着。 这时,又三名僵尸冒头。 其中一名寸头僵尸,看了过来。 “老叶,你怎么搞的,为什么会招惹到不死人。” 挟持住老叶的僵尸有些无奈:“我本来吸血吸的好好的,这不死人就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了,别说了,一起对付他!” 又多出三只僵尸,刑活着眼中的猩红更加强烈。 这是不死人的一个特性,身边的僵尸越多,越强时,他们不死人就会感到一阵躁动。 刑活着拧了拧脖子,正打算大杀四方时,李至安却叫住了他。 “你别出手,让我来。” 刑活着闻言,脸上满是错愕。 我没听错吧?一个普通人让我别出手,让他来? 但他没有理会,只以为是李至安被吓傻了。 “靓仔,这可不是拍电影,这些僵尸都是真的。” 说着,刑活着抽出佩刀。 这是银质佩刀,对僵尸有克制作用。 说起来,这些僵尸虽然名为僵,但特性更像是西方的吸血鬼。 行动自如,吸血、怕银。 刑活着一踩地面,身形一闪,就要砍向一只僵尸。 但下一秒,李至安出现在他身旁,直接一脚踹出,将他踹得倒飞而出,在地上滚动好几圈才停了下来。 刑活着艰难起身,强如不死人,此刻嘴角也溢出鲜血,体内气血一阵翻涌。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袭击自己的李至安。 自从成为不死人后,他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实力被碾压的感觉。 就连那只僵王凌风,也只不过是跟自己五五开。 “你也是僵?” 刑活着忍不住开口,但下一秒他就否认了自己这个想法。 因为在李至安身上,根本感受不到僵尸的气息。 至于不死人,也不像,李至安的眼睛没有变红,身上也没有熟悉的气息。 “你究竟是什么人!”刑活着一时间有些捉摸不透了。 其他四只僵尸,也是有点懵圈。 “老叶,这什么情况,他不是你挟持的人质么,怎么这么能打?”寸头僵尸问。 老叶也是一脸懵:“我也不知道呀,管他呢,让他们打,我们撤!这个不死人很强!” 其他三名僵尸点头,准备离开。 但李至安这时又冷冷开口:“让你们走了吗?” 话音落下,他身形直接在原地消失。 下一秒,出现在寸头僵尸身旁,直接连续三脚,将三名僵尸踹飞。 夸张的力道,将三名僵尸踢得倒飞而出,撞击在一栋房子上,房子墙壁都被撞破。 但没一会,三只僵尸就爬了出来。 虽然看起来有些狼狈,但实际上并没有受太重的伤。 刑活着见状,大声喊道:“没用的,这些僵尸要用银才能杀死,你力量再强也无济于事,还是让我来吧。” 见李至安似乎还是想消灭僵尸的,刑活着着实松了口气。 刚刚李至安展现出来的速度与力量,让他都有点咋舌。 李至安却不以为意,这可不是僵,全都是城市之光啊。 “你这怪胎,打我们干嘛?打他啊!”寸头僵尸抹了抹嘴角漆黑的血,愤愤道。 李至安不予理会,双手、双脚都凭空浮现出咧咧雷光,噼啪作响。 身形随着蓝电出现,缓缓升至半空,整个人,宛如一座神明。 第108章 两个人,八百个心眼 “我顶!这特么什么鬼东西!”感受着从李至安身上散发的雷电气息。 四名僵尸都从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 哪怕面对克星不死人,也都从没有这种感觉。 四名僵尸被吓得亡魂假冒,完全没有了对抗的念头。 唯一的想法,就是,逃! “分头走!” 四名僵尸分头行动,朝着四个不同方向逃跑。 它们的速度很快,但李至安比他们快的多的多。 在刑活着的视野中,蓝色闪电在夜空中,划过一个大大的Z字。 四道凄厉的惨叫声,几乎是同时间响起。 四名逃出不远的僵尸,直接被李至安以雷霆之力灭杀!化为飞灰。 雷,对于这种含有邪祟之物,一直都有着巨大的克制作用。 “成功斩杀四只僵尸,获得城市之光4000。” 目前城市之光:19500 刑活着眼巴巴看着这一切,感觉有些梦幻。 这世上,竟然还有李至安这种存在。 不仅力量确定无比,还可以飞、甚至还能掌控雷电。 但同时,他心里也有些欣慰。 他本以为消灭僵尸的,只有他们不死人。 现在多出了李至安这样的“盟友”,也算是一件好事。 他拍着手掌,来到李至安身旁:“今晚真是大开眼界,不知兄台你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对了,我叫刑活着,你呢?” “名字什么的,不重要,叫我阿安就行,我有件事想要你帮忙。”李至安道。 “哇哎,真是不客气喔,一来就让人帮忙,起码请我喝口酒先吧。”刑活着打着哈哈,想尽可能让气氛别这么紧绷。 李至安没有拒绝。 二人来到一家位于巷子中,一间位置僻静的小餐馆。 这是刑活着自己开的。 走入餐馆后,刑活着拿出了自己的珍藏好酒。 “阿安兄,我跟你说,这酒可不得了,上一个朝代留下来的,希望你不是一杯就倒哈。” 酒瓶打开,一股浓郁到极点的酒香,就飘了出来。 刑活着拿出大碗,给李至安满上一碗。 又给自己倒了一碗。 李至安看了一眼,没有顾虑,直接一饮而尽。 相比于普通的酒,刑活着这酒确实够烈。 其中,似乎还有着疗伤的功效。 他也不怕刑活着给自己下毒,以李至安如今的体质,再毒的毒,也不过是蛋白质。 见李至安这般豪爽,刑活着哈哈大笑两声,也拿起碗一饮而尽,哈了一声。 “说吧,有什么要我帮忙的,以你的实力,想要做什么都轻而易举吧?”刑活着放下碗问。 “我想知道,港岛的僵尸多不多?”李至安直接问。 斩一只普通僵尸就是1000城市之光。 要是数量足够,再加上那几只僵尸BOSS。 就可以兑换,价格20万的白银大超体质了。 刑活着闻言,看了李至安一眼,心里松了口气。 看来,这家伙真的是僵尸杀手,不是敌人。 还好…要是这家伙站在僵尸那边,我们不死人可就要退休了。 这般想着,刑活着认真道。 “本来之前是不多的,只能偶尔遇到个一两只零零散散,但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僵尸开始成群结队出现,好像在寻找着什么,就比如刚刚遇到的那四只。” “安兄,我看你对僵尸好像仇恨很深,刚刚就连我想出手你都不让,是不是有什么故事?”刑活着试探着问。 李至安摇头实话实说:“没有,就是单纯就杀僵尸。” 闻言,刑活着干笑两声。 如果一只只去找,太耗费时间。 李至安突然想到,在《僵》的剧情里,这不死人中的老大,似乎圈养着一群僵尸。 目的是为了做各种实验,从而为自己的僵尸儿子摆脱僵尸的身份,恢复正常生活。 如果能找到那个地方,就可以瞬间捞到一大批城市之光了。 “刑兄,港岛除了你,还有没有其他不死人?”李至安试探道。 涉及到这种敏感问题,刑活着眼中浮现警惕,反问:“安兄,你问这个做什么?” 李至安发动影帝级演技技能,露出和善可靠的笑容。 “刑兄放心,我只是想知道,我们可以对抗僵尸的阵容,你刚刚也看到了,我肯定是跟你们站一边的。” 刑活着看着李至安“真诚”的笑容,警惕消减大半,笑着点头。 “除了我,确实还有其他不死人,而且在港岛的,还是我们的老大。” “哦?那可以帮我把他约出来见个面么,我心里有个计划,可以将僵尸一网打尽,包括那个僵王凌风!”李至安语气激昂。 刑活着瞬间被调起好奇心,他们不死人杀僵尸杀了几百年,都没能将僵尸灭绝。 “什么计划?!” 李至安神秘一笑:“等人齐了再说。” 这下子,刑活着有些犯难了。 “其实,我跟我们那老大有点隔阂,就算他现在在港岛,我们也已经有上百年没见了。” 李至安又露出义愤填膺的表情,真情流露:“刑兄,为了苍生,为了灭杀僵尸,这种小隔阂,又怎能放在心上!” 刑活着被李至安的激昂给感染,又喝了一碗酒,大喝一声。 “好!我们就联手,灭杀所有僵尸!” 只是在刑活着眼底,还是隐藏着警惕。 就算他心地再纯良,毕竟也是活了几百岁的老怪物。 哪里会这么轻易,就被李至安忽悠。 但他也真的想知道,李至安这么强大的人,究竟是有什么目的。 万一他真的是想要灭杀所有僵尸呢。 以他的实力,完全可以杀死自己。 刑活着抱着这样侥幸的心理,配合着李至安演戏。 两个大男人大笑喝酒,却有着不知多少个心眼。 酒过半巡,二人都不是能喝醉的人。 行动直接开始,刑活着带着李至安前往去找他们老大。 第109章 战庞应天 跟着刑活着,李至安解锁了一种新的路线。 在一栋栋高楼顶层,二人身形一前一后,在夜色的屋顶闪动前行。 在跳过一个屋顶时,刚好有一位穿着短裤背心,造型与酱爆有点像的男人走出阳台,准备晾晒衣服。 刑活着在对方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前,直接给了背心男一记手刀,将对方打晕,继续前行。 “这就是不死人的行事风格么?果然别具一格啊。”李至安边走边说。 刑活着的听觉也很灵敏,听到了李至安的话,无奈轻笑:“没办法啦,我们轻易不能暴露身份,虽然说是不死人,但也怕被抓去切片啊。” 以二人的速度,很快就来到一栋大楼。 这是不死人头目,庞应天的集团。 表面上是做生意,但实则在顶楼的暗室中,关押着大批他本人捕抓而来的僵,用于研究。 在那栋高楼旁一座屋顶上,刑活着抬头看了看道:“太高了,下去坐电梯上去吧。” 李至安却轻轻摇头,搭住他的肩膀:“不用。” 话落,李至安直接带着刑活着升空而起,向着对面的高楼顶层飞去。 看着下方越来越远的地面,刑活着有些汗颜。 “老兄,你还是人类吗?没有翅膀也能飞?这不合理吧?” 在屋顶落地后,阴暗的天空,恰巧闪过一道闪电。 似乎快要下雨。 刚一落地,刑活着就感觉血液一阵躁动,瞳孔也不由自主变得一片猩红。 这种感觉前所未有的强烈。 “这种感觉…这栋大楼里有大量僵尸!” 刑活着神情凝重起来。 因为与庞应天的矛盾,又知道这里是对方的地盘,所以他从未涉足这边。 没想到这次一来,这里竟然有这么浓郁僵尸气息! “庞应天这是在搞什么?为什么他的地盘会有这么多僵尸?” 抱着这样的疑问,刑活着与李至安向着楼内走去。 刑活着就像一台雷达,可以锁定僵尸的方位。 没一会,就找到了大概位置。 但这是,一道声音将二人叫住。 “阿言,来找我怎么也不通知一声,我们兄弟俩这么久不见,找个地方喝一杯啊?” 一名身穿黑色风衣,手持名贵权杖、面容严肃的中年男人叫停二人。 刑活着很久没被人叫过真名刑言,有一瞬间恍惚。 “喝酒就不用了,不过这次来找你确实是有点事。” 庞应天闻言,眼睛凌厉起来,看向一旁的李至安。 “带了朋友来,不介绍一下么?” 从李至安身上,庞应天感应到一股十分危险的气息。 这种感觉,自从他被巨大雷电击中,变成不死人后,就从未出现过。 哪怕之前面对的僵尸王凌风,也未曾给他这种感觉。 “他叫李至安,别看他白白净净,很能打的,来找你是想商量下,灭杀僵尸的计划,他说有办法。” 听到这,庞应天眼神更加凝重。 能让刑活着称能打的,肯定不简单。 在不死人中,他这个老大武力值算第一,刑活着与他不相上下。 “哦?这位小兄弟不是不死人,有什么办法可以灭杀僵尸。” 庞应天说话间,已经握紧了手中权杖。 他儿子就是僵尸,并且还软禁在这栋大楼内,怎么可能会同意刑活着的计划! 李至安轻笑一声:“其实我也没办法,对不起了刑老哥,我来这里的目的,只是为了杀这楼里的僵尸。” 刑活着闻言,看了过来,但也并没有生气,因为李至安的目的说到底,确实也是为了杀僵尸。 他转而看向庞应天:“大佬,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下,你这栋楼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僵尸?” 庞应天一杵权杖,冷声道:“如果你还把我当大哥,就带着你这位朋友离开,否则…别怪我不讲这么多年的兄弟情面!” 刑活着闻言,心中思绪万千,一时间也有点迟疑。 但没等他回话,李至安已经动了! 身影直接从原地消失,再出现时,已经栖身到庞应天身前。 一记转身踹,踢向庞应天胸口。 这一脚快得肉眼难以捉摸,以庞应天的反应力,也只来得及抽出权杖内的银刀挡在身前。 咔嚓! 一向所向披靡,削铁如泥的宝刀,竟直接被李至安一脚踢断。 刀尖落在地面,发出一声脆响。 庞应天也被巨大的冲击力,踢得直接倒飞而出,后背重重撞击在一面墙壁上。 墙壁都直接被撞破一个大洞,露出里面隐藏的密室。 烟尘四起间,庞应天艰难站起身,嘴角溢着鲜血,眼睛也转变为猩红色。 不死人的自愈力很强,除非被砍断头颅,否则很难真正死去。 感受着体内翻涌的气血,庞应天脸色难看到极点。 他预知到李至安会很强,但没想到会这么强! 这种速度与力量,已经远超出他们这群不死人。 看来今天…恐怕不能善了了。 但为了儿子,他还是不能退开。 手持断刀,他守在破洞口,一脸决然。 “阿言!你真的要帮这来路不明的人,来对付我这个大哥?” 既然战力上没把握,庞应天试图用嘴遁,拉拢这位曾经共患难大口喝酒的好兄弟。, 刑活着也被李至安刚刚的速度一惊,眼见着形势剑拔弩张,他还是有些于心不忍,看了过来,以商量的口吻道。 “安兄,我们还是先搞清楚状况,然后再决定怎么处理这件事吧,没必要一来讲打打杀杀啦。” 李至安缓缓摇头:“要么让你这位大哥让开,要么我从他身上踩过去,再把所有僵尸宰了。” 密室内,是一排排如同监狱的囚笼单间。 每一个单间,都关押着一只僵尸。 这一看,有着近百个包间。 其中,最里面的一个单间内。 一只留着寸头,身材尤为健硕的僵尸,被银质环扣扣住脖颈,手腕、脚腕等关键部位、将它整个人贴身扣在墙上。 它似乎也感应到外头的变故,眼神变得漆黑,露出白森森的獠牙,蠢蠢欲动。 “既然如此,那就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吧!” 庞应天感应到李至安身上散发而出的庞大杀意,知道此事已经无法用言语打法,决定背水一战! 刑活着完全没料到事情会向这种方向进展,有些焦急起来。 “大佬啊!我们是不死人,天命就是要杀光所有僵尸,你为什么要护着一群僵尸,还为了保护他们,甘愿赴死?” 第110章 庞应天喝下僵王血 庞应天没有回答的意思,做出战斗姿态。 “不必多言,出招吧!” 话落,李至安也没有丝毫废话,直接身形一闪,来到庞应天身前。 毫无花哨的一拳,直接轰了过去。 庞应天神色一凝,知道李至安力量的他,没有选择硬抗。 施展一种独特步伐,险险避过这一拳。 同时,断刀上覆盖上一层淡淡道金色能量。 这是不死人体内的能量,可以大幅度增强力量与杀伤力。 断刀以一个刁钻的角度,自下而上刺向李至安的腰子。 这一击,可以说狠辣至极。 上来就想嘎自己腰子,李至安也是被引燃怒火。 速度再次加快,在空中零贞转身,一记下砸腿,狠狠砸在庞应天脖颈上。 后者直接被砸得沾在地板上,坚硬的地板直接破碎开裂,深深凹陷。 庞应天眼睛一瞪,吐出一大口鲜血。 李至安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抬起一脚,像是踢足球般,直接将他踢入洞口内的密室中。 落地后,庞应天在地面滚动好一段距离才堪堪停下。 一旁观战的刑活着,神色复杂。 他也知道李至安会很强,但没想到强到这种地步。 他自己对上庞应天 ,都没有获胜的把握。 但庞应天在李至安的手下,竟然过不了三招… 李至安站在原地,也估算了一下这些不死人的实力。 纯身体素质的话,这些不死人的四维属性,大概在50-100之间。 比起普通人,他们已经是怪物。 但跟李至安一比,就完全不够看了。 哪怕他们都刀术武术一流,但在数值碾压下,也显得无济于事。 庞应天倒地后,一名白净青年,从其中一个牢房中跑了出来。 但通过门口向里看,这个牢房装修奢华,电器家具一应俱全。 如果牢房有等级,这肯定是五星级别都。 “阿爸,发生什么了,你怎么受这么重的伤!” 庞应天被白衣青年扶起,脸上却是一阵焦急,他连忙将青年推开,低喝道。 “杰仔!别管我,你快逃!逃得越远越好!” 然而杰仔却没有选择逃跑,他看向罪魁祸首。 原本白净清澈的脸庞,变得狰狞,露出了僵尸的真面目,瞳孔一片漆黑,獠牙展现。 “你是…杰仔?你不是早就死了么?怎么会…” 看着这一幕,刑活着一脸震惊,隐约猜到庞应天为什么要囚禁这么多僵尸了。 “庞应天,你竟然为了吊住杰仔的命,让他变成僵尸?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刑活着眼睛变得猩红,逼问着庞应天。 这种行为,完全超过了他的承受范围。 就像他自己,多年前曾与一个女人相爱。 哪怕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逐渐老去,他也没有动过这样的歪心思,这在他看来,简直是违逆天道! 庞应天擦了擦嘴角的血液,神情冷漠。 “你没有儿子,当然不会懂一位父亲的想法 ,杰仔,你快走,我来拖住他们!” 话落,庞应天带着杰仔,一头扎入自己的办公室中。 李至安与刑活着赶到时,在庞应天手中,多出了一根试管。 只是试管内已经空空如也,只有底部 ,还残留着一丝殷红 ,看起来像是血液! 喝下试管中的血液后,庞应天体内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 刑活着看着这一幕,瞬间猜到发生了什么,大吼道。 “庞应天!你竟然喝了僵尸血?” 庞应天低着头,脸上痛苦万分,默不作答。 他不仅喝了僵尸血,并且喝的还是僵王凌风的血。 他之前就做过猜测,普通人喝僵尸血会变成僵尸,那不死人呢? 只是这想法过于可怕,他一直都没有实施。 今日被李至安逼入绝境,为了让杰仔活下去,他只有出此下策! 李至安见状,没有任何废话 ,直接栖身上前 ,给了庞应天一套组合拳,试图打断对方的“变身”。 应对敌人未知的大招时,最好的方法就是打断施法! 挨了一套拳法,庞应天喉咙一甜,但他强行将鲜血硬生生咽了回去! 此时,在他身体表面 ,浮现出一缕缕淡金色能量。 独属于不死人的能量波动,越来越强。 只是在这浓郁的金色能量中,掺杂着一丝丝暗红色。 庞应天的瞳孔,也多出了点点黑色 ,看起来更像写轮眼。 “疯了…都疯了…”刑活着喃喃自语。 李至安看着像是换了一个人的庞应天,神情淡然。 在原著里,刑活着在最后时,也在濒死时喝过女主僵尸的血液,最后的结果是变为超级不死人。 这庞应天此刻也是如此。 但这并没有让李至安退缩,反而心里渐渐弥漫出一股战意。 此刻,他终于有些理解,为什么某些电影中,一些角色会为了高质量的战斗,而故意让对方进入全胜盛姿态了。 感受着体内磅礴的能量,庞应天自己都有些吃惊。 没想到不死人喝下僵尸血 ,竟然能产生这种变化! 实力暴涨下,庞应天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发起攻击,而是将身旁的杰仔拦腰抱起,直接用肩膀撞破墙壁,冲出大楼外! 在夜色下,庞应天的身形快速在各个楼顶闪动,最终消失在视野。 李至安想了想后,并没有选择追上去。 他此行的目的,本就是这楼内的僵尸。 只是看了庞应天刚刚身上的能量波动后,李至安多出了一个想法。 那就是要不要兑换下这不死人体质。 不死人虽然战斗力不算顶尖,但这不死不老与兼容的特性,让他有些觊觎。 暂时抛下这些想法 ,李至安来到密室走廊。 来到第一个牢房,轻轻一脚,粗壮的铁栅栏,在李至安的脚下,仿佛纸糊的一般脆弱,直接弯曲倒下。 牢房内 ,关押着的是一只白到发光 ,衣着暴露的女僵尸。 身材与颜值,都是顶级模特级别。 刚刚李至安压着庞应天打的画面,她全都收入眼底。 由于是被庞应天亲手抓回来的,后者有多强,她最清楚不过。 而眼前这帅气的年轻人能把庞应天打得像死狗一样 。 白皮女僵尸一脸谄媚,露出妩媚笑容。 “帅哥~只要能放人家出去,你想怎样都可以呢,我在那方面研究了数十年 ,各种姿势样样精通呢。” 刑活着看到这一幕,脸上也浮现好奇 ,瞥了李至安一眼,想要看看这年轻人做出什么应对。 然而,李至安给予的回应,是掌心的一条蓝色电蛇。 电弧钻入白皮僵尸体内,尤物顷刻间,便灰飞烟灭。 僵尸长得再好看,身材再劲爆,也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连血都是冰冷的。 李至安可没有特殊癖好。 “消灭一只僵,获得城市之光1000” 灭掉女僵尸后,李至安走出牢房,向着下一间走去。 第111章 斩杀超级僵王 刑活着今天见到了太多颠覆认知的事,有些心神不宁,下意识道。 “安兄,我们分头行动,尽快解决这些僵尸。” 李至安直接按住他准备前行的脚步,用力不小。 “不用!我自己来!” 刑活着回头,肩膀都被按疼了。 他心里很是疑惑,为什么李至安对于杀僵尸这么执着。 之前在海边时是这样,现在又是这样,真就这么恨僵尸? 不过刑活着也没有多问,每一个强大的人,背后都隐藏着不少悲伤的故事。 他哪知道,李至安顺遂是为了城市之光。 从一个个牢房中杀过去,雷光闪烁间,城市之光不断积累。 获得1000城市之光 获得1000城市之光 … 走在身后的刑活着,看着李至安如同杀蚂蚁般杀着僵尸,表情复杂。 他忍不住问:“安兄,为什么你可以控制雷电,难道你也被雷劈过?不对呀,我们不死人被雷劈了,也控制不了雷电啊。” 李至安不语,只是一味放电。 当走到牢房的最深处时,已经击杀了99只僵尸。 城市之光直接暴涨。 目前城市之光:118500 还剩下最后一间牢房。 在里面,关押着的,正是僵王凌风。 当看到凌风的一瞬间,刑活着眼睛瞬间变得猩红无比。 他有些不敢置信:“凌风,是你!你不是被我杀了么?怎么会被关在这?” 闻言,被银环锁住的凌风发出低沉的笑声。 “哈哈哈!就凭你也杀得了我?那只不过是我演的一场戏罢了,庞应天个扑街,趁我受伤,把我抓到这,你们都给我等着,等我出去,一定把你们这些不死人一个个全杀掉!” 没有理会凌风的叫嚣,哪怕是僵王,在他看来,也只不过是亮一点的城市之光。 手心中,凝聚出一条粗大一些的电弧,在静谧的密室中,噼啪作响。 凌风嚣张的气焰,瞬间哑火。 看着李至安手中的雷电,他本能感到死亡的气息。 要是被这雷电打到,他真的会死! 死亡的威胁下,凌风本能拼命挣扎。 皮肤触碰到银环,冒出一缕缕黑烟。 但他已经顾不上疼痛,受伤,拼命挣扎,想要摆脱桎梏。 就在李至安抬手,准备将蓝电射出时,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既然不死人喝了僵尸血会变成超级不死人,那僵王喝了不死人的血会产生什么? 会不会变成超级僵尸,杀超级僵尸,城市之光肯定更多吧? 想到这,李至安的眼神逐渐有些疯狂起来。 这疯狂的眼神,让凌风与刑活着都是心头一跳。 果然,李至安的下一句话,让刑活着眼皮一跳。 “刑兄,我想借你点血用用。” 刑活着眼中多出警惕:“借我的血?为什么?” “这只僵尸好像有点特殊,我想看看,把你的血喂给他,会发生什么。”李至安神色平静地说出一个让人惊悚的想法。 刑活着瞬间炸毛:“不可能!绝对不行!” 凌风也是眼神惊愕。 李至安这人类,让他感到汗毛倒竖。 僵尸喝人血,可以恢复伤势,并强化自身。 但是喝不死人的血,他都从来没试过! 刑活着手按在刀柄上,警惕地看向李至安。 “安兄,你这想法很危险,这凌风本就很强,要是再进化,你也有可能不是对手,还是把他杀掉吧!” 李至安却缓缓摇头。 一道冰冻吐息,直接将刑活着的手腕与脚踝冻住。 又是新的能力! 刑活着感受到手臂传开的极致冰寒,脸色大惊! 下一秒,李至安已经抓起他的手腕,一划! 带着丝丝淡金色的不死人血液流淌而下,被李至安用掌心接住。 “等…!”凌风下意识想要说些什么。 但张开的嘴,李至安直接将一滩血液送入他嘴中。 灼热的鲜血入嘴,凌风下意识想要将其吐出。 比起人类鲜甜可口的鲜血,不死人的鲜血,像是一团火焰,灼烧着凌风的口腔。 他表情狰狞,但嘴巴被李至安死死捂住,根本无法将鲜血吐出。 于是他转变了方式,准备直接咬李至安。 但刚准备下嘴,下巴就重重挨了一拳,尖牙直接咬在自己舌头上,痛得他表情扭曲。 最终,他只能饮恨将鲜血喝下。 喝下后,凌风整个人开始剧烈抽搐,反应巨大。 惨白的皮肤,开始冒起粗大的血管,这些血管随着心脏跳动,不断膨胀。 他身上的肌肉,也在不断膨胀。 凌风仰头,发出一道震耳欲聋的怪物嘶吼。 刑活着一只手捂着耳朵,心情忐忑,只感觉今天身边的全是疯子! 李至安静观其变,手心里雷光闪烁。 变化持续了几分钟,凌风的肉身,发生了极大变化。 直接化身大基霸僵尸,墙上银环都被撑得鼓鼓囊囊。 感受着体内澎湃无比,比先前强了不知多少的力量,凌风哈哈大笑。 “小子!你倒是做了一件好事,我就赏你做我的护卫!” “进化”后的凌风,给了刑活着十足的压迫感。 完了,完了… 刑活着心中冒出有些绝望的念头,心中对李至安产生出幽怨。 年轻人太过自大,这下世界都要完了! 沧郎一声,凌风右手一用力,束缚它手腕的银环,直接掉落在地。 见状,凌风忍不住露出狞笑。 但下一秒,一道粗大的雷电直接打在他心口。 它脸上的狞笑,瞬间凝固。 蓝电源源不断从李至安掌心冒出。 凌风不愧是僵王,又经过了李至安的催化。 硬生生在雷电下的洗礼下,硬抗了几分钟。 持续放电几分钟,李至安也略显疲惫,念力用了将近一半。 在达到一个临界点时,凌风终于承受不住。 “不…不!!!” 在无尽的不甘与怨恨中,化作飞灰消散。 “击杀特殊僵王凌风,获得城市之光十万!” 目前城市之光:218500 竟然有十万! 李至安嘴角有点压不住。 这一趟,足足斩获了近二十万点城市之光。 着实称得上大丰收。 看着凌风消散的位置,李至安摸着下巴。 “这货要是再强一点,硬扛下我的雷电洗礼,估计会更进一步吧,可惜还是我更胜一筹。” 一旁的刑活着,终于摆脱了冰冻吐息的束缚。 眼见着僵王凌风死亡,他的心情却没有半点松懈。 因为他发现,眼前这年轻人,似乎比僵王更加危险! 目的已经达到,李至安没打算多留。 “多谢刑兄带路了,得闲去你的夜唔夜喝酒。” 说着,身形一闪,直接消失在原地。 回到家中,李至安再次打开系统商城,想要看看有没有【不死人】体质兑换。 第112章 方敏想不开,商场炸弹 直接搜索关键词。 竟然弹出来两个能力。 一个名为【不死人】。 另一个名为【超级不死人】。 不死人可以直接兑换,价格五万城市之光。 而超级不死人则是黑色的,兑换条件是不死人加一瓶僵王血。 这成本有点高,李至安排除了不死人血脉。 而且这玩意,也不知道会不会和大超血脉产生排异现象。 最终,还是决定继续提升大超体质。 花费20万城市之光,将青铜大超体,提升到白银级。 兑换成功后,李至安深吸口气,做好了跟上次一样的剧烈反应。 但这次并没有想象中的强烈,可能是因为有青铜大超体质保底。 李至安只是感觉身体陷入一种飘渺,仿佛整个人飘了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至安的意识回归。 重新掌控身体后,明显感觉到身体进一步提升。 “系统,打开属性面板。” 姓名:李至安 年龄:22 力量:199→399 体质:199→399 敏捷:199→399 精神:199→399 念力:29999 (以上属性,健康成年人平均值为10) 体质:青铜大超→白银大超 技能:枪械宗师Lv20、警用擒拿格斗Lv3、交配Lv2、四重金钟罩Lv30、侦探Lv5、武术·封于修Lv10、影帝级演技Lv10、天丛云手Lv10、侦查之眼、危机感应Lv30、通灵感应 物品:空间戒指、八面汉剑、四转轮点三八 (注:所有技能每突破十级,都会迎来一次质的飞跃。) 城市之光:17500 自由属性点:0 四维属性再次全方位提升两百,念力更是直接提升了两万! 大超的一切超级能力,也增强一大截。 整体战力翻了数倍不止。 这大超体质的性价比,简直高的离谱。 可惜系统给出的面板没有战力数值,不然李至安还真好奇,自己如今的战力会达到什么数字。 抬头,看了看窗外,已是阳光明媚。 兑换白银大超体质时,还是晚上,现在已是白天。 李至安看了看日期,还好,只是过了一天。 看着窗外耀眼的阳光,李至安有一种本能冲动,那就是出去晒晒太阳。 突然想到,氪星人确实是晒太阳就能变强的。 自己如今有了白银大超体质,也算半个氪星人了吧? 他没有压抑这种本能,直接来到公屋的楼顶。 正打算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张躺椅,却看到这楼顶竟然有人。 一道身穿白校服的背影,正坐在屋顶的边缘,双脚都悬在高楼半空。 楼顶的风喧嚣,吹得女孩黑发飘扬,几缕发丝贴在那有些婴儿肥的脸上,被泪水染湿,粘在侧脸。 看清楚女孩的面容后,李至安忍不住问。 “阿敏?” 方敏听到身后突然传来的声音,被吓了一跳,身形不稳,差点滑空。 还好调整好身形。 她转头看来,当看到是李至安时,扁起嘴哭泣起来。 一个女孩,一个人坐在这楼顶边缘,李至安不用猜,也知道她想做什么。 她在原著里,是被丁益蟹强暴,感染上x病,这才会选择跳楼。 但是丁益蟹已经被自己解决了呀,这妹子怎么还是想不开? 带着这样的好奇,以及与方家关系不错,李至安尽可能柔声问。 “阿敏,是遇到什么事了么,可以跟我说说。” 闻言,方敏似乎想到什么,哭的更厉害了。 “李sir,你别管我了,这个世界都是灰色的,再也不会有色彩了…” 听着这emo的话语,李至安明白了。 这是失恋了,而且还是被甩的那个。 李至安没有说什么你还年轻,还有大好未来之类的无力话语。 在方敏一愣神的功夫,他已经坐在了边缘上,二人肩并肩坐着。 看着突然出现在身旁的李至安,方敏一时间有点懵,这是怎么过来的? 但很快,这种好奇,就被低落的情绪淹没。 “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二姐,能找到像李sir你这么好的男朋友,不像我,一直付出,得到的却是背叛…” “所以你今天上来这,是想跳下去。”李至安直接开门见山,并没有逃避这些问题。 方敏被问的哑口无言,但有时候无声的回答,才是最震耳欲聋。 “你有没有想过,你想结束的并不是生命,只是想结束痛苦。”李至安柔声道。 方敏缓缓睁开眼,眸光有些转变。 她轻轻点头:“是的…我想结束痛苦,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为此,我最近连觉都睡不着。” “这方法是有用,但以痛苦来结束痛苦,这是最愚蠢的办法了。”李至安缓缓道。 方敏紧咬下唇:“但我还能怎么做呢,我明明都已经付出了百分百的真心,为什么他要这么对我?” 李至安抬手,揉了揉方敏被风吹得有些乱的头发。 “你可以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好,让男人求着追你,让他看到你,就打心底里后悔,这样一来,痛苦的就不是你,而是转移到他的身上了。” “这样一想,是不是很爽?” 闻言,方敏一双大眼睛眨巴着,乖巧地点了点头。 “可是,以我的长相跟性格,真的可以吗?” 李至安给予鼓舞:“当然没问题,李sir的我话你还信不过么?” 方敏顿觉心情豁然开朗。 心情一放松,她这才发觉,原来自己这么恐高。 脚悬空以及下方的高空,让她一哆嗦,下意识抓住李至安的臂膀。 李至安带着如受惊小兔般的方敏,向着楼内走去。 他先是带着方敏,来到一家大型商场。 一间女装店铺内,方敏看着琳琅满目的服装,有些看花了眼,不知什么风格适合自己。 她从小到大,因为生活拮据,衣服并不多。 大多数时候,都是穿校服。 店铺内的衣服种类不少,但在李至安看来,却不太达到李至安的目标。 突然,一道意外的声音在不远处叫住自己。 “头儿!” 李至安闻声望去,竟然是大鼻子陈家驹。 在他身旁 ,还有一位身材高挑的女生。 陈家驹牵着女生的手,笑呵呵走到身前。 “头儿 ,这么巧 。” 说着,他给女生与李至安做着介绍。 “阿美,这就是我经常跟你提到的上司,李至安,破案神人!” “头儿,这是我女朋友阿美 。” 阿美打量着李至安,眼神里满是好奇。 她算是半个追星族。 但偷偷对比下,自己所追的明星里,竟没有一个颜值够与眼前这男人打的。 阿美也笑着与李至安打了声招呼。 陈家驹又看向一旁低着头,有些腼腆的方敏。 “这位,难道是阿头你女朋友?”陈家驹脸上挂着坏笑。 心中想着,没想到阿头平日里看着正经,原来好这一口。 李至安摇摇头,懒得解释那么多。 就在准备继续为方敏挑选衣服时,不远处人群里传来一阵骚乱。 隐约可以听到什么有炸弹之类的话。 陈家驹当即起了职业反应,跑了过去。 没一会,就又跑了回来,看向李至安着急说。 “头儿,有人说这商场里装了炸弹!现在怎么做?” 或许是之前习惯了听从李至安的指挥,陈家驹一时间都忘了,李至安已经不是警察了。 第113章 爆炸 李至安看着陈家驹,又联想到这次的爆炸案。 似乎在警察故事二中,就有一段商场爆炸的剧情。 难道就是这个商城? 想到这,李至安拍了拍陈家驹肩膀。 “家驹,别忘了,我已经不是你阿头了,不过为了稳妥起见,还是疏散群众比较好,万一真的有炸弹会伤亡惨重,如果没有,你就回去跟署长说是我提议让你这么做的。” 闻言,陈家驹重重点头。 同时,也更加佩服李至安。 想想也是,比起自己的背锅,市民的安全更重要。 在陈家驹的强烈要求疏散下,商场物业拉响警报,全部市民都紧急离开商场。 李至安与方敏也是,当他们站在商场隔壁的街道时。 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从商场位置传来。 竟真的发生了爆炸! 并且爆炸威力很大,震得大地都在颤抖。 火焰与浓烟冲天而起。 陈家驹看着不远处的熊熊火光,不由咽了咽口水。 “阿头,还好你判断果断,不然不知道会有多少市民遇难。” 很快,消防与警方赶到。 发生这么大的事情,雷蒙也是亲自到场。 当他看到李至安时,不由微微一愣。 “至安?你怎么会在这?” 当听到陈家驹解释完事情原委后,雷蒙拍了拍李至安肩膀。 但想到李至安已经没在警署做事,他又顿感惋惜,忍不住再次劝。 “至安呐,你这样的人才,真的不考虑重新回来警署做事吗?我可以马上申请让你当总督察,甚至一年内让你当警司!” 李至安却坚定摇头:“不了,这次的事情其实都是家驹一手操办的,署长可别忘了给他记大功,家驹最近稳住了不少,差不多也该升职了。” 在陈家驹与雷蒙的目送下,李至安与方敏离开。 阿美看着李至安的背影,对陈家驹道。 “哇,不得不说,你以前的阿头确实很有魅力耶。” 陈家驹听到女朋友夸其他男人,换做是别人他肯定会不高兴,但如果那人是李至安,他就觉得没什么了。 这次阻止爆炸案的参与,李至安获得了800城市之光。 目前城市之光:18300 逛商场之旅不顺利,李至安也没有继续逛,而是回到了公屋。 他从系统商城中,购买了一套适合方敏走可爱风的穿搭。 方敏回到家,穿上新衣服,梳好新发型化了个妆。 一照镜子,自己都吃吃了一惊。 看着镜中满是青春气息的少女,与刚刚的经历,方敏突然觉得,自己之前为了那样一个臭男人想不开,真是傻透了。 可惜,李sir是二姐的女朋友,不然…… 三天后,夜晚,梦罗酒吧。 李至安打了一通电话,叫来了以前在b组的老部下,连浩勤。 李至安坐在吧台,喝着一杯粉色鸡尾酒。 这种低度数酒,喝起来像是在喝果汁。 没一会,刚下班没多久的连浩勤赶到。 在李至安身旁坐下,手倚着吧台笑着看了过来。 “头儿,叫我来,是有什么关照吗?” 李至安也笑着回应:“不急,先点喝的,慢慢聊。” 连浩勤点了杯酒,等待着李至安的下文。 喝完一杯后,李至安这才问。 “之前看你简历,记得你好像是金融行业的高材生,炒股应该很厉害吧?” 连浩勤闻言,笑着抿了口酒:“不愧是西九癫警,记性这么好,不是我吹,我如果不做警察,去全职炒股,绝对赚得盆满钵满。” 杯李至安叫来,连浩勤也大概了是因为什么所以对这个问题并不意外。 李至安看着对方,心里也暗暗腹诽。 这货在原著里的表现,绝对称得上是股神。 在李至安看来,其炒股技术,比炒股片的方展博还要高。 方展博很多时候都是靠玄学,而连浩勤,则完完全全是硬实力。 当时看剧时李至安就想不明白,有这头脑,还当什么卧底啊。 甚至为了卧底任务,连女朋友都被人睡了。 李至安压低声音,直接开门见山:“我有一笔钱,想让你通过股市…” 话说一半,没有再说下去。 但连浩勤瞬间秒懂,眼神古怪起来。 他本以为李至安是想让他通过投资炒股赚钱,没想到是这样。 【难道李sir辞职,就是因为这笔钱。】想到这,连浩勤有些迟疑起来。 李至安也看穿了这一点,他拍了拍对方肩膀。 “放心,这笔钱的来历,是我从一个犯罪集团那得来的,你帮我后,我也会拿出一部分投入慈善机构,也算劫富济贫了。” 注视着李至安的眼神,连浩勤心中的警惕减去不少。 跟了自己几个月,这一点连浩勤还是看得清的。 连浩勤一脸轻松问:“那阿头你想搞多少钱?” “先搞几个小目标吧。”李至安道。 “几个小目标?几万吗?那简单,几分钟就可以帮你搞定!” “哦,是几个亿。” “什么!”连浩勤差点被酒呛到。 一个小目标是一个亿? 当确定后,连浩勤心里突突的,意识到事情不简单了。 过一会后,连浩勤离开,回去想,具体要用什么方案。 李至安则继续在吧台喝酒。 短短的功夫,已经有三名打扮艳丽的女生前来搭讪。 但要么就是普通货色,要么就是身上有股不好的味道,无一例外,都被李至安拒绝了。 至于那股味,李至安猜测,有可能是霉味。 当李至安又喝下一杯酒时,又一道身影款款而来。 一只纤细的手,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推到面前。 “帅哥,能赏脸喝一杯吗?” 声音娇媚但不自然,用前世的话来说,就是有点夹。 李至安看去,是一位一身名牌黑色华贵连衣裙,加起来价值几十万,但长相化了妆也只有五分。 李至安直接将酒推了回去,继续自顾自喝酒。 这冷淡的姿态,在黑裙女看来,是妥妥的傲慢蔑视。 她脸上的笑容一僵,自己都放下身段搭讪你了,你就这反应?想到这心里就有些恼火。 在她身后不远处,几位“好闺蜜”还在看着呢,这样被拒绝,老娘回去还不得被取笑死? “哎哟,就喝一杯酒而已嘛,还怕姐姐给你下药,把你吃了啊?” 黑裙女又凑近了些,故意不停来回拉领口,妩媚一笑:“哎,这酒吧的空调是不是坏了,怎么这么热呢。” 余光看到,确实不小。 但应该是从泡菜国改造回来的,而且主刀医生技术应该不好。 李至安被吵的有些烦了,直接拿起那杯威士忌。 黑裙女见状,笑得更灿烂了,心中得意想道。 【呵呵,死样,果然男人再帅,也不过是色鬼。】 然而下一秒,李至安直接将酒,反手直接倒入黑裙女的领口。 冰凉凉的酒,让黑裙女如炸毛的猫,瞬间大叫着跳脚。 名贵的黑裙湿了一大片,她神色狰狞地指着李至安。 “你…你干什么!发什么疯!神经病啊!” 原本还有五分,现在泼妇般的模样,真让人完全提不动枪。 后方的几名好闺蜜,也是被惊得捂住小嘴。 但完全没有丝毫担心,只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第114章 单挑整个和联胜 “行!你给我等着!” 黑裙女捂着湿哒哒的领口,也不顾后方眼神揶揄的好闺蜜们,直接一头扎入卫生间。 没一会,又一名身段姣好的女人走了过来。 一身紫色包臀裙,颇有韵味。 细看下,竟与何敏有两三分相似。 只是气质偏向于妩媚。 “靓仔,我是这酒吧的老板,你可以叫我梦萝,刚刚怎么发这么大火,我劝你现在赶紧离开哦,刚刚那女人不好惹呢。” 说着,梦萝附耳低语:“她干爹是和联胜叔父辈的,你再不走,等会可能就走不了了。” 李至安不为所动,自顾自喝着酒:“没事,让他们来。” 梦萝见劝不动,有些急了。 要是对方叫一群古惑仔来搞事,那她酒吧可就要歇业一段时间了。 “要不这样,今天你的酒我请,拜托你先走好不好,后面的事情交给我我应付。” 李至安放下酒杯,摇头:“可惜,已经晚了。” 门口,传来一阵吵闹。 十几名古惑仔闯入酒吧。 为首的,是一名戴着眼镜,有些虚胖的老头。 他昂首挺胸,走在最前面。 黑裙女从洗手间出来,直接扑到眼镜老头怀里,娇声撒娇。 “契爷,就是他欺负我,你看,把我领口都弄湿了一大片!” 边说,黑裙女还向眼镜老头展示着白皙领口内的风景,看得后者眼冒金光,根本无瑕将目光落在李至安这个罪魁祸首身上。 “讨厌~这样盯着人家看,还这么多人呢。” 直至黑裙女拍了拍眼镜老头的胸口,他这才将目光看了过来。 “又是这种花靓仔。”老头不屑哼哼,心底则是满是嫉妒。 他深知,身前这女人跟自己,只是为了钱还有权。 总不能因为自己身上的老人味吧? “阿权,把他拖到后巷。” “是。” 身后,一名身高一米七左右,但身材健硕,几乎是横着长的男人,向李至安走来。 “小子,跟我…” 阿权才刚开口,李至安直接一拳打在他面门上。 一名壮汉,就这样双目圆瞪,直挺挺倒下了。 拧了拧手腕,李至安现在有点苦恼。 打这种小卡拉米,还真是费劲,一不小心,就很容易把对方脑袋打爆。 后方的眼镜老人见状,嗯了一声,吩咐剩下的十几人一起上。 十几个古惑仔,不到三秒钟,全部被打得倒飞而回。 李至安站起身,来到眼镜老头身旁。 后者还搂着黑裙女,脸色已满是惶恐。 “小…小子,我是和联胜的叔父串爆,和联胜几万人马,今天这事我就当没发生,你走吧!” “窜爆?有多窜啊?要不要帮你上月球啊?”李至安忍不住调侃。 窜爆强作镇定:“小子,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事别做的太绝!否则就是与整个和联胜为敌!” 一旁的黑裙女也没料到,李至安会这么能打。 与整个和联胜为敌是吧?李至安冷笑一声。 又是邦邦两拳,窜爆与黑裙女,全都倒地成了虾米。 提起窜爆的衣领,像提小鸡般,将他拖出酒吧。 “我今天就给你个机会,带我去和联胜坐馆那!” 反正最近闲得手痒,正好打个社团解解闷,顺便补充下又快见底的城市之光。 听着李至安的话语,窜爆心里连连骂着黑裙女,给自己惹了这么个癫佬。 但转念一想,大家死好过自己一个人死。 而且和联胜这么多人,还怕他一个? 坐上窜爆的车,一路来到和联胜的“会议处”。 窜爆被人暴打,并且还将人带着,踩上了主场。 这消息很快就传遍港岛。 和联胜的几个堂主,以及各个叔父,都满是愤怒。 虽然他们平日里很多时候都是狗咬狗,没什么团结可言。 但面对这种外敌时,还是会同仇敌忾的。 毕竟一个社团,最在意的就是名声。 没有名声,就唬不住人,也收不到新的小弟。 很快,几队人马,浩浩荡荡数百人,将李至安与窜爆围得水泄不通。 整条街,都站满了人。 在这群人的最前方,有几道熟悉的面孔。 钓鱼不戴头盔的大D。 为了生意,我也可以爱国的吉米仔。 阴险佬阿乐。 跨栏高手东莞仔。 …… 和联胜的核心人物,几乎全部到齐。 大D带来的人马最多,因为临近选新坐馆,而窜爆这位老叔父,是支持他的人。 大D叉着腰,指着李至安大吼:“小子!你都几够胆喔,一个人也敢踩到和联胜头上来,真是买棺材都不知道去哪买。” 李至安的名字,之前大D听过很多次,但这还是二人第一次见面。 一旁,身穿黑色西装,身穿笔挺,一副成功人士打扮的吉米仔就冷静许多。 看了李至安一眼,他就马上认了出来。 虽然他也没见过,但通过收集情报,见过李至安的照片。 他缓缓道:“你是之前的西九癫警,李至安?” 吉米仔的话,一时间让场面一阵寂静。 被他这么一点,许多人回想起之前被李至安支配的恐惧。 “什么!他就是那个癫警?那家伙不是消失了么?”大d一脸惊讶,看着吉米仔。 阿乐站在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眼神阴恻恻的。 一位独自浑圆,像是怀胎十月的老头从人群里走了出来,挺着大肚子走到李至安身前。 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注视着李至安道:“小子,我行古惑几十年,还是第一次见有人像你这么勇的,你今天最好给我个解释,不然你很难完整走出去。” 老人是邓伯,叔父辈中,最具权威的一个。 是少数能镇得住大D的人。 吉米仔见邓伯一上来,就压力李至安,他心里本能地感到不妙。 虽然李至安被数百人围着,但那云淡风轻的表情,让他很不安。 东莞仔扭了扭脖子,紧了紧手中的西瓜刀:“讲那么多干嘛?他就一个人,而且已经不是差佬,做掉就完了,不然事情传出去,和联胜名声就彻底臭了!” 邓伯仰着头,模样有些滑稽:“你也听到了,我给你三十秒,给我个合理的交代,否则…” “好,我给你个胶袋,这胶袋,够不够大啊?” 李至安一拳轰出,直接将邓伯打得滚了出去,直接化身无敌风火轮。 如同保龄球般,滚倒身后一大片古惑仔! 这一下,彻底点燃了这群古惑仔的血性。 一个个将手中的家伙高高举起,喊杀声振聋发聩。 隔壁看戏的洪兴、东星、号码帮等几个社团,全都在默默看戏。 第115章 港岛黑夜 最终,和联胜为了脸面,在邓伯与大D几人的指挥下,对李至安发起了围殴。 几百人一拥而上。 李至安屹立不动,等待着这群古惑仔。 五分钟后,一条街,横七竖八躺满了古惑仔。 大D等堂主,与邓伯这些叔父辈也不例外,全都躺下了。 吉米仔肚子挨了一拳,跪坐在地。 看着身边躺着的小弟们,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心中想要洗白自己,做生意的念头更加强烈。 一人单挑整个和联胜,系统的声音在脑海响起。 “打残整个和联胜,获得城市之光30000。” 目前城市之光:48300 闹出这么大动静,O记很快抵达现场。 来的,正是老熟人马军。 他带着十几名下属,赶到现场。 当他们看到密密麻麻受伤的古惑仔时,全都愣在原地。 这场面,哪怕是马军也没见过。 蹲守在附近看好戏的洪兴、东星等几个社团。 全都瑟瑟发抖。 一处屋顶上,刚被放出来没多久的山鸡与陈浩南几人,看着下方的一条街,全都说不出话来。 山鸡打了个哆嗦:“我顶,这货兼职不是人,这仇还怎么报?我还是回去洗洗睡几个女的吧。” 陈浩南神情凝重,远远看着远处的李至安。 乌鸦、笑面虎等看戏的人,也全都兔死狐悲。 哪怕乌鸦再狂,当看到今晚发生的事情后,还是觉得李至安做的事太疯狂了。 马军叉着腰,带着下属,走到李至安身旁。 “李sir,啊对,你不是差人了,这位李先生,我请问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呢?” 李至安一脸随意:“我出来逛街,被几百人围着要打我,这么多人,很可怕的嘛,我一不小心就把他们打趴下了。” 马军与十几名O记警员全都神色呆滞。 这说的是人话? 很可怕,然后把几百人给干趴下了? “你是说,你一个人打赢了几百人?”马军打量着李至安。 二人打过交道。 李至安很会破案,这一点他是清楚的。 但擅长武术的马军,很难想象一个人是怎么打赢几百人的。 “李先生,不好意思,那麻烦你跟我们回去,录个口供。” 公事公办还是要的。 回到警署,因为之前立了很多大功,加上雷蒙的发话。 马军并没有为难李至安,录了份简单的口供后,就放他离开。 和联胜的人,全都被送往医院。 并且还是分批送往不同的医院。 一时间,附近的几家医院急诊科全都爆棚。 翌日,这件事被传的沸沸扬扬。 和联胜成了港岛的笑柄,在外面根本抬不起头来。 而这件事的罪魁祸首窜爆,直接被邓伯等人联合排挤出社团。 在外面时,更是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别说上月球了,现在连上炕都费劲。 翌日夜晚,还是梦萝酒吧,还是那个位置。 当李至安坐下后,梦萝亲自接待,一脸笑容。 “帅哥,真是人不可貌相,没想到你这么有实力,今天的酒还是我请了。” 昨晚的事情,她作为酒吧经营者,当然也是有所耳闻。 很自然就联想到这是李至安就是那个神人。 虽然一打几百,在她看来会有水分,但那也已经很牛了,自然不敢怠慢。 但相应的,梦萝虽然脸上挂着笑,但眼底深处,却有着丝丝畏惧。 这样一个狠人,要是对自己有什么恶意,那谁不怕? 李至安也看出梦萝眼底的恐惧,问:“你很怕我?” 梦萝一惊,但很快堆笑:“哪有哪有,你这样的大帅哥,我怎么会怕,怕你不喜欢我哦?” 这时,连浩勤走了过来,在李至安身旁坐下。 梦萝如释重负,笑着走开。 “阿头,你真是无论在哪,都能搞出这么大动静,昨晚的事我听说了,和联胜这下都要被你毁了。” 刚坐下,连浩勤就掰扯起昨天的大事件。 李至安摆摆手,这件事只是为了那点城市之光,无足轻重。 “行了,说正事,想到办法没?” 连浩勤点点头:“这么大的资金,还是只能通过股市了。” 李至安点点头。 连浩勤再次确认:“阿头,你确定是几个亿么?” 当得到确定,连浩勤还是感觉有点梦幻。 几个亿啊,用麻袋装都得累趴。 连浩勤临走时,李至安声音平静地提醒。 “kobe,这件事办成,你的好处少不了。” “但如果你有歪心思,哪怕曾经共事一场,我也不会对你手软。” 刚站起身的连浩勤,只感觉背后有点发凉。 当李至安是上司时,他对方无比可靠。 但现在立场转变,如果李至安变成自己的敌人。 连浩勤很难想象,自己面对这样强大的敌人,要怎么才能赢。 他连忙笑着,轻松回应:“头儿,你就放心吧,我还想长命百岁呢。” 说完,他便离去。 连浩勤走后,李至安再次百无聊赖地喝着酒。 这一次,没有人再过来搭讪。 不知是梦萝的原因,还是他被人认了出来。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清静会。 但酒吧这种地方,似乎就是很难清静下来的。 很快,门口走进来两人。 一位黑发青年,与一位中年啤酒肚大叔。 这二人刚出现,就引起李至安的注意。 无他,眼熟。 黑发青年与周星星有些相似,而啤酒肚大叔,自然与曹达华相似。 二人大大咧咧走到吧台,黑发青年指着餐牌点来点去,就是不知道要喝什么。 “两杯橙汁走冰,唔该。” 最终,在酒保有些白眼的目光下,点了两杯橙汁。 “阿星,你确定这里的老板娘跟倚梦长得一模一样?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阿星仰头,然后歪头,咬着吸管狠狠嘬了一大口橙汁,哈了一声。 “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也不会相信,但世上就是有这么奇妙的缘分,可能是我的真情,打动了上天,所以才会赐给我这种缘分。” 喝了一大口橙汁后,阿星看向酒保小哥问:“靓仔,你们老板娘呢?麻烦你去跟她说一声,有位大帅哥找她有事。” 酒吧小哥白眼翻的更夸张,但还是去叫梦萝。 办公室内,梦萝听到有位帅哥找自己,第一时间想到是李至安。 点了点头后,让酒保先回去。 从椅子上坐起身,梦萝心里忐忑,胡思乱想着,李至安找自己究竟是有什么事。 难道…他看上了我? 那我该怎么应对,是果断拒绝,还是半推半就,还是迎难而上… 好纠结呢… 带着无比忐忑的心情,梦萝推开了办公室的门,围上丝巾,走向外面的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