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嫁糙汉,婚后被掐腰宠到腿软》 第136章 渐入佳境 在沈砚南的再三坚持下,舒意在家休息了一周才去店里巡视。 谢小英看到小两口前后走进来,使劲朝舒意挤眼:“跟沈大哥和好了?” “算是吧。”舒意来的时候刚好是饭点,店里的顾客明显比之前少了。 再看摆放菜品的桌子,估计是谢小英一个人忙不过来,款式少了些。 “这几天你没来,我一边带小乔,忙不过来。不过她学东西很快,应该很快就能上手了。”谢小英在汇报这几天的工作。 舒意点头:“也是时候再培养人手,要不然遇到突发性情况,又得关门休息。” “小乔人不错,干活也仔细。” “如果她能来一天,就按照黄婶的工资付吧。” “嗯,我待会儿问问她。” 舒意等午市忙完,来到收银台开始对账。谢小英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南县这边的节奏,一个人既要清点食材入库,又要炒菜,还能简单记一下账。 “这几天的营业额我都记下来了,还按照你之前的提议,把最受欢迎的菜和最不受欢迎的菜都记下来,你看看。” 舒意看着笔记本上不算太整齐的字迹,心里未免感叹一番。 如果谢小英能继续读书,上个高中什么的,发展可能会更好。 终究还是被原生家庭拖累了。 “小英,快餐店这边我打算让你正式接手。如果生意好起来人手不够,我再让黄婶或者黎婶介绍,不要累着自己。”舒意宁可少挣些,也希望谢小英能轻松点。 毕竟钱是挣不完的,身体好才是硬道理。 谢小英应道:“我知道了……对了,还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你动手术之前做的酱菜和辣椒酱,这几天卖得特别好,总体来说挣的钱并没有变少。” “是吗?我去看看。” 舒意起身往摆放酱菜的瓦罐走过去。 她揭开盖子分别看了一下,基本都卖得差不多了,只有一款比较辣的辣椒酱还剩下半桶。 南县本地人饮食比较清淡,可能接受不了这个辣度。 “剩下的这罐辣椒酱,晚上开始打折出售吧。下回我把配方写下来,你也学着做。”舒意的辣椒酱和酱菜的方子,是自己研究了一个月,修改了好几次的配方才做出来的。 谢小英是舒意最信得过的好姐妹,方子交给她,日后就能自己在店里做。 “行,明儿我让人多送点蒜头和辣椒过来。天气冷,酱菜和辣椒酱保存的时间能长一点,大家都来买。” 接下来,舒意又去了一趟卤味店和服装店。 黄婶看到舒意过来,露出欣慰的表情:“小舒,身子好些了吗?你怎么不多休息几天,店里有我和小兰,不用担心。” “在家里躺了几天,身体都要长草了,出来活动活动筋骨。” 谢兰刚好从厨房里出来,擦干净手迎上前:“舒舒,你来了?这几天卤味店生意不错,早上我接了大单子,忙不过来的时候,小月也会来帮忙。” 服装店那边,舒意对开门时间没有太大要求,一般十点左右就可以。 毕竟大清早逛街的人很少,有时候卤味店忙不过来,梁月也会过来帮忙。 “这几天辛苦大家了。” 黄婶笑眯眯地说道:“辛苦啥,你要管理几间铺子才辛苦呢。放心好了,我俩就替你守着这里,把好关。” “对了,这几天的钱,你一并去存了吧。”谢兰说。 舒意跟谢小英和谢兰提过,店里不要存放太多的现金。预留采购食材的钱,余下的存银行。 毕竟这年头没有摄像头什么的,太多现金存放在店里也不安全。 “行,回头我让沈大哥送去过去。” 谢兰跟谢小英一样,读完小学就没读了。上水村的女孩基本都这样,会写字和看报纸已经很不错。 原主能读到高中,估计在十里八乡都很少见。 有时候舒意也挺好奇的,舒华到底是怎样的人? 当年在知青回城名额那么珍贵的情况之下,还能让给赵家人? 还能在重男轻女的年代,让女儿一直读到高中,舒华一定是很好的父亲。 “对了小兰姐,我之前做了一批酱菜和辣椒酱放在快餐店那边卖,反应挺不错。过几天我和小英做了新的一批,也送点过来让客户免费品尝。”舒意刚才灵光乍现,心里已经有了下一间铺子的想法。 酱菜店。 这年头,咸菜酱菜什么的,都挺受欢迎。 大部分人都会自己在家做酱菜,市场上专门卖这个的很少。如果能像卤味店和快餐店一样开起来,也许能先占领市场。 舒意上辈子见过有专门卖酱菜的店,生意还挺不错的。铺面不需要太大,能放得下瓦罐就行,也不需要培训新的人手看店,会用杆秤就可以。 离开卤味店,舒意最后一站去了服装店。 梁月这边,舒意直接给了她一个存折,让她把每天的营业额存进去。 服装店跟餐饮不同,手头上不需要存放太多的现金进行采购。 梁月这丫头嘴甜,也会打扮自己。看账本和仓库记录,生意还是挺不错的。 “我打算下个月初去趟羊城,进一批新货,然后就差不多到了春节前的销售旺季。你这边要是忙不过来,我给你找个人帮忙。”舒意说。 梁月笑着应道:“舒姐姐你拿主意就行,我都没问题。对了,最近不少人来问有没有男装,要不你这次也进一批吧。” “回头我再看看。” 巡完店,沈砚南送舒意去了趟银行,把两间店里的现金存进去。 回家的路上,舒意提出再买一个铺子的事:“农贸市场这边,我还打算再买一个小一点的铺子。做酱菜店,或者别的什么也可以。” 她记得农贸市场这边,是南县第一批拆迁的。 虽然是好些年以后的事,舒意在这个时候入手,价格很低,还是挺划算的。哪怕以后管理不过来,转租出去,也能挣点小钱。 “行,回头我给许严书打个电话。” 舒意应道:“好。” 无论在什么年代,生意人手头有人脉总归是好的。 虽然快餐店那个铺子拿下来价格也不算低,但是许严书能提供第一手消息,才能这么顺利买到手。 回头得空,舒意再送些自家做的卤味和酱菜送过去好了。 第137章 大醋坛子 晚饭是舒意从卤味店带回来的,也不想教沈砚南。 他干什么家务活都好,做饭是真的一言难尽。 饭后,舒意翻出本子记账。 她不仅自己记账,还教会了谢小英和谢兰。 想要生意做大做强,不仅要数目分明,奖罚制度也一样。 员工有了动力,自然就会卖力干,多劳多得。 沈砚南在回来的路上买了新的灯泡和光管,说晚上媳妇干活的时候不伤眼睛。 舒意在客厅里忙活,沈砚南就在一旁陪着。 给她削水果,泡茶喝。 大部分时间,两人一起讨论生意上的事情。 到点了,沈砚南就会催着舒意洗漱睡觉。 休息了好些天,舒意的伤口已经不疼了,明天就能去医院拆线。 “我差点忘了,振国哥说过明天要送我去医院拆线。”舒意笔尖一顿,缓缓抬起头。 坐在桌子对面正在削苹果的男人,手一抖,差点伤到手。 “振国哥?喊得可真亲密。”沈砚南脸色阴沉,搁哪里阴阳怪气呢。 舒意合上笔记本,思索片刻道:“明天早上,我给振国哥打个电话,让他不用接我去医院。” “今天打不行吗?” “很晚了,会打扰到别人休息。”舒意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的位置说。 沈砚南削完皮,把苹果切成小块放在盘子里,插上牙签递给舒意。 “我不喜欢你跟赵振国来往。”他小声抱怨说。 舒意没有惯着沈砚南:“我过些日子还要上门拜访赵伯伯,住院的时候他还派人送了点营养品过来了,人情世故少不了。” 只要想起两人曾经定过娃娃亲,沈砚南的胸口就不难受。 这次要不是他去了找沈泽北,那个男人才也会有机可乘。 可恶! “非去不可?” “赵伯伯是我爸的朋友,出于礼貌,上门拜访是应该的。你要是不想去,我过些天自己过去就行。”舒意除了想要还舒华一个心愿,更多的是看在赵振国的份上。 多交一个朋友,总归是好的。 沈砚南不情不愿地说道:“等你的身体彻底好起来,我再陪你去。” “下个月初,我打算再去一趟羊城。”舒意了解沈砚南的过去以后,也不打算勉强他:“你要是不想去……” “去,我怎么可能不去?哪怕是龙潭虎穴,为了媳妇我也要去。”沈砚南闷闷地说了一句。 反正沈泽北已经找到沈砚南,以他的性子绝对找过来。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如果单挑,沈泽北还真干不过他! “我也困了,早点歇着,明天从医院回来我打算找雪兰姐商量去羊城的事。”舒意接二连三打了好几个哈欠。 沈砚南把剩下的苹果解决掉,贼兮兮问道:“媳妇,今晚还做俯卧撑吗?” — 沈公馆。 沈泽北到家以后,径直去了书房。 他脱下外套挂在衣帽架上,接过下属递过来的资料,陷入沉思。 “北哥,这里面是阿南在过去几年的生活轨迹。大部分时间都在上水村,是今年初夏才搬去南县,也是这个时候才跟许严书恢复联系。”梁成汇报说。 沈泽北疲惫地揉了揉眉心骨的位置,翻开资料的第一页:“这么些年过去,阿南还是一点也没变。鲁莽、冲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像个大人。” 梁成突然想到什么:“对了北哥,阿南……在上水村的时候已经结婚了。” 翻着资料的手一僵,沈泽北缓缓抬起头,不可置信地问道:“阿南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对方是什么人?” 梁成把资料翻到最后一页,里面是两人申请结婚的表格。 沈泽北直愣愣盯着申请表格上的签名栏,确实是沈砚南的笔迹。 他想过沈砚南离开羊城后可能会做很多不靠谱的事情,唯独没有一种,是他结婚了。 “你确定……阿南真的结婚了?”沈泽北一时间无法接受,自己混世魔王般的弟弟,居然结婚了。 估计认识他的人,也会觉得震惊吧。 梁成笃定地说道:“我让人调过档案,他们确实登记结婚了。” “对方什么身份?” “那个女孩是上水村人,叫舒意,十八岁,家底很干净。父母已经不在了,家里还有继母,和一双异父异母的姐弟。” “我找人打听过,舒意失足落水,是阿南救的她。两人没多久就登记结婚了,感情还不错。” 沈泽北往椅背上靠了靠,眉头轻蹙:“怪不得阿南宁愿冒着受伤的风险,也要从三楼跳下去逃跑。看来我的这位弟媳,在他的心里很有分量。” “需要我派人……” 沈泽北挥了挥手:“不用,等我忙完这段时间,再亲自去趟南县。” 梁成怔了一下:“那我之前安排在南县的人?” “都撤了吧。” 沈泽北弯曲手指敲了敲桌面,盯着表格上“舒意”二字淡淡说道:“他躲不掉。” “是的。” 接下来,两人聊了一下工作上的事,很快梁成便离开了。 沈泽北拿起桌面上的相架,轻轻抹去表面的灰尘。二十年前的全家福,沈砚南那个时候才八岁,他也才十三岁。 拍完这张照片没多久,父母就双双出了意外。 弥留之际,父亲拉着沈泽北的手,叮嘱他要照顾好弟弟。 从小到大,沈砚南都不是让人省心的人。父母去世后,更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叛逆期。 长大以后更是我行我素,从不听沈泽北这个当哥哥的话。 沈泽北还挺好奇,混不吝的弟弟到底娶了怎样的女孩当媳妇? 舒意听这个名字就是乖巧斯文的女孩。 她到底有什么魅力,把沈砚南给收了呢? “叩叩叩……” 急促的敲门声,把沈泽北拉回了现实。他把资料收好塞进抽屉,然后轻咳了一声说:“进。” 门一张一合,一抹靓丽的身影出现在书房里。 女孩烫了一个港城今年最流行的大波浪卷,一袭红裙更显妖娆。 精致得体的妆容,就连一根头发丝都透着精致的味道。 “北哥,是不是有南哥的消息了?”女孩激动地问道。 沈泽北缓缓抬头,对上女孩万分焦急的眼神:“没错。” “那你还等什么?什么时候接南哥回家?”女孩激动得双眸通红。 沈泽北起身走到窗台前面,沉思片刻说道:“阿南想回来的时候,自然会回来。静静,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注定我们三人的关系无法回到过去。” 女孩怔愣了一下,眼眶发烫:“南哥……他是不是还恨我?” 第138章 我拿他当妹夫,他把我当情敌 舒意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霍叔的杂货店给赵振国打电话。 结果接电话的人说,赵振国大清早就出去了。 舒意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刚从杂货店走回家,便看到熟悉的身影伫立在院子门外。 “振国哥?”舒意走了过去。 天气转凉,她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一头长发随意披散,迎着晨曦慢悠悠走过来,双颊微微泛红。 “吃过早饭了吗?我给你带了小笼包和豆浆,垫垫肚子再去医院吧。”赵振国扬了扬手中的东西。 舒意尴尬一笑:“振国哥,很抱歉……我本想通知你今天不用过来,没想到你这么早就出门了。有沈大哥送我去医院就行,不用麻烦你。” 昨晚因为拆线的事,被沈砚南磨了一个晚上的耳朵。 “你俩和好了?”赵振国开门见山问道。 舒意点了点头:“之前他确实有急事出去了,不是故意丢下我一个人不管。” 赵振国笑了笑,把手中的小笼包和豆浆递过去:“拿着吧,既然有人陪你去医院,我就不掺和了。我拿他当妹夫,他把我当情敌呢。” 舒意有些不好意思:“他呀,就是爱吃醋,跟小孩儿一样。” “小孩儿?恐怕只有你会这么说。”赵振国发出爽朗的笑声。 从第一眼看到沈砚南开始,他就知道这个男人非池中之物。 男人看男人的眼光最准,沈砚南给赵振国的感觉是硬汉、脾气暴躁、睚眦必报。 偏偏那个城府极深的男人,却是个大醋坛,视舒意身边的异性为眼中钉。 “这次真的很抱歉,让你白跑一趟。过几天,我会正式上门拜访赵伯伯。”舒意诚心道歉。 赵振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没事,只要你想明白了,我会支持你。” 舒华不在了,舒意已经没有娘家人。 赵老爷子的意思,等见面以后跟舒意商量把她认作干女儿。当不成亲家,以这样的身份护着她也是好的。 赵振国当然明白自家老爷子的意思,在不知觉间已经代入了“哥哥”这个角色。 有娘家人在,沈砚南就不该欺负舒意。 “后天晚上,你觉得怎样?我回去跟老爷子说一声,晚上就在我们家吃饭好了。”赵振国提议说。 舒意想了想:“也行。” 恰好这个时候,沈砚南遛完狗回来。 看到熟悉又讨厌的身影站在家门口,脸色顿时拉黑。 “我今天会亲自带舒舒去医院,就不麻烦赵同志了。我自己媳妇,会照顾好。”沈砚南大步流星走到舒意的身后,像宣示主权一样抱住了她的肩膀,英俊的脸上写满了“不欢迎你”这四个字。 赵振国轻笑:“你最好说到做到……小舒,那我先回去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好。” 看着远去的身影,沈砚南一脑门把对这个男人的不满说出来:“你不是说给他打电话,让他今天不用过来吗?觊觎别人家的媳妇,到底安的什么心?我……” 话落,他的胸口便挨了舒意一拳。 “差不多好了,振国哥不是你想的那样。” 沈砚南眉头紧绷:“他没有媳妇自己娶一个呀,整天在我媳妇面前晃悠,招人烦。” 现在舒意已经不想骂人了。 这家伙只是看着高冷严肃,脾性跟小孩儿一样,幼稚得很! “今天事儿多,我得早点去趟快餐店,今天要做酱菜。” 吃过早饭,沈砚南送舒意去了趟医院拆线,自己也顺便检查了一下伤口。 终究是年轻,舒意的伤口恢复得不错,只留下了一道伤疤。 一眼看过去,蜈蚣一样的伤疤有点狰狞,可惜了这么好的皮肤底子。 “要是能做微创手术就好了……留下这一道疤痕,多难堪。”舒意正抱怨着,沈砚南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他一眼瞥见舒意伤口上的疤痕,心里头酸得很。 “伤口还疼吗?”沈砚南心疼地问道。 舒意整理好衣服:“养了这么多天,能不好吗?” 在家养病的这些天,沈砚南什么活儿都争着干,把她当瓷娃娃一样看待。 “大夫检查了你腿上的伤,恢复得怎么样了?”舒意随口问道。 沈砚南扬了扬嘴唇:“我底子好,没事了。不过媳妇关心我,我高兴。” “走吧,我们先去快餐店。” 快餐店。 大清早,店里需要用的肉菜和调料全部送过来了。 都是相熟的老板挑的货,质量和价格自然都很好。 谢小英正在清点入库,数量没问题后直接付款。她如今已经有了店长的影子,一个人也能撑起一整家店。 “小意,沈大哥,你们这么早就过来了?”谢小英热情打招呼。 舒意看着桌面上的大包小包,撸了撸袖子说:“说好今天一起做酱菜,你忘了吗?” “你今天才去医院拆线,身体扛得住吗?”谢小英关心道。 舒意在家里躺了一周,浑身不得劲。她这人就是闲不下来,一天不努力挣钱,心里就难受。 “没事,做酱菜也不累,再说不是还有小乔帮忙吗?东西处理好,我带你们一起做。”舒意满血复活,现在只想埋头搞钱。 做酱菜其实很简单,简单的配料、舒意试验多次得出的黄金配方,腌制几天就能吃了。 谢小英做过粗略的统计,店里最受欢迎的酱菜是酸辣木瓜丝和黄瓜皮。 木瓜必须用生的,这样做出来的木瓜丝才爽口。 蒜头、酱油、小米辣、白砂糖、醋和白酒,是做酱菜的基本材料。明明看着平淡无奇的食材,在舒意的一双巧手之下,竟然混合出美味。 舒意的身体才刚好起来,也不方便干重活。店里最累最脏的活,是沈砚南抢着干的。 明明他的腿上也有伤,却像个无事人一样,怎么劝也不歇停。 用沈砚南的话来说,这点儿伤在战场上的时候,压根算不上什么。他是男人,无论是照顾媳妇还是挣钱,都是应该的。 谢小英和小乔干活利索,没一会儿工夫就把食材洗干净切好。 舒意负责酱汁的调配,然后教两人腌制的方法,半天下来还是挺轻松的。 第139章 又买铺子了 舒意吃过午饭便带着沈砚南离开,去农贸市场附近看铺子。 最近许严书又发了一批待售的铺子名单过来,其中有一间面积很小的铺子,就在服装店对面马路。 价格也不贵,只有快餐店的三分之一不到。 舒意琢磨着先拿下来,以后买点酱菜、酸菜之类的快手菜。 等找到人看铺子,再正式开门营业。 最近这些日子,舒意留意到农贸市场附近有在建的好几栋房子,听说是棉纺厂和环卫处的员工宿舍。 房子动工了,附近溜达的建筑工人也多了起来。 这些建筑工人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来的,工作辛苦、收入不高,酱菜和辣椒酱就成了他们的下饭菜。 舒意的想法,是先把酱菜店做起来。等过些年设备和技术成熟,可以尝试找代工厂生产。 就像未来的老干妈、腐乳、榨菜之类的,成为产业链。 “就要这间吧,我们手头上的钱还得留着下个月去羊城进货呢。”舒意看了农贸市场附近的三间铺子,最后还是看中了面积最小,也是价格最便宜的这间。 沈砚南在铺子里转了一圈,指了指对面马路说:“对面那家也要了吧,刚好跟服装店连在一起,打通以后,方便你卖男装。” “你怎么知道我想卖男装?” “我猜的。” 还真别说,舒意确实有这种想法。 现在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不断增加,南县作为南部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各行各业都处于发展阶段。无论女装市场还是男装市场,需求量只会越来越大。 这次去羊城,舒意打算跟叶雪兰一起去逛逛男装区。 “如果我们买了这家铺子,手头上的钱就不够买大的,还是算了吧。”舒意当然想要大的铺子,可是兜里的钱不够呀。 哪怕她这次去羊城要跟崔月琴谈长期合作的事,八字还没一撇呢,总得多备些钱过去。 “钱的事,我来解决。你现在只需要告诉我,喜不喜欢对面那家铺子?”沈砚南问。 舒意也不说违心话:“喜欢。” “媳妇喜欢就就行,剩下的交给我就好。” 沈砚南转过身,对介绍人说:“刚才看的那家,我们也要了,明天一并付钱吧。” “好,我回去准备一下。” 离开铺子,舒意忍不住问道:“你哪来这么多钱买大的铺子?” 家里都是她在管钱,存折上、手头上有多少钱,她比谁都清楚。 做生意最重要的是现金流,现金流! 一次性把所有的家底掏出来,以后怎么维持? 沈砚南把自行车推过来:“媳妇,上车。回家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 看这家伙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 舒意乖乖上了车:“走吧。” 院子里,猎鹰正在欢快地咬着自己的尾巴转圈圈。 看到主人回来,立马迎上前。 “汪汪……” “一边待去。”沈砚南把自行车停好,牵着舒意的手进了屋。 隔壁次卧,成了杂物房。 沈砚南弄了一个柜子,把他从上水村带回来的东西整齐摆放起来。 “你藏了私房钱?可是你的私房钱也不够买铺子呀。”舒意好奇地问道。 沈砚南不喜欢管钱,每次兜里的钱用完了,再问媳妇要。 “我没有私房钱,是外公给我留的东西。” 提起外公,沈砚南的话也多了起来:“我外公最疼我了,上水村的房子连沈泽北也不知道,他只留给我了。临终之前,他牵着我的手,说如果有一天遇到困难就回去,给我在院子的凤眼果树下留了好东西。” “我是回村两个月以后,才把埋在地下的东西挖出来。” 说完,沈砚南把柜子挪开,然后蹲在地板上掀起角落里的地砖,取出一个精致的木盒。 打开一看,可把舒意吓傻了。里面有两根金条,看起来挺沉的。 “外公给你留了金条?他可真疼你!”舒意感叹说。 这些金条要是换在现代,金价那么高,估计能成小富婆了。 沈砚南耸了耸肩:“外公可能担心我娶不上媳妇,特意给我留的。下午我就拿去换钱,明天把两家铺子都盘下来。” “这是外公留给你应急用的,还是别换钱了。”舒意看着盒子里的金条,若有所思说道:“给自己留个念想吧。” 她是孤儿,连自己父母是谁也不知道。 年纪小的时候,舒意也会埋怨为什么父母会扔下自己? 后来长大了,她也就想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 重生到了这个年代,沈砚南的关心和爱护,才让舒意真正有了家的感觉。 “外公如果还在,他也会赞成我这么做。” “以后我们有了孩子,也会替他考虑长远,不是吗?” 沈砚南把两根金条取了出来,塞到舒意的手里叮嘱说:“换了钱,我们买下铺子还能剩下一些,等下个月去羊城的时候可以多进点货。我们的生意做大了,外公在天上也会替我们高兴。” “对了,有一件事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周师傅的亲戚打算把这房子买了,我打算买下来。” 舒意有些意外:“是什么时候的事?” “早上我出去遛猎鹰,在村口碰到周师傅。他特意来告诉我这个消息,说明年清明主人家就会回来办这件事。” “价格也很公道,我们等到清明的时候应该也能把钱挣回来。” 沈砚南今天太忙了,还没来得及告诉舒意这个好消息。 这个房子,是他们来县城以后第一个家,很有纪念意义。 也许他们以后生意做大了,有能力在不同的地方买房子和铺子。但这个地方,永远是两人相爱的见证,有着最美好和单纯的回忆。 “既然要买房子,大的那间铺子更不能买,以后有的是机会。”舒意实话实说。 虽然三家店生意还不错,每个月的盈利还算稳定。 可是生意越多,需要的流动资金越大。每天采购、进货、工资都得不少钱。 沈砚南看出来舒意的担心:“你也应该留意到,农贸市场附近在建房子。以后那个片区的人流只会越来越多,人总要吃饭穿衣服吧,咱们快餐店和服装店店里的生意也会更好。” “按照南县这样的发展势头,铺子肯定还要涨价的。如果以后有新政策出来,或者其他人意识到做点小生意比进厂打工更好,可能会扎堆抢铺子,到时候就会水涨船高。” 每一次跟沈砚南商量事情,他总能给你分析到点上。 “我看这次许严书让我开的几家铺子,位置都挺不错。过了这村就没有这店,你可想清楚了。”沈砚南言简意赅。 舒意咬了咬牙说道:“行,那就买吧。” 第140章 长远考虑 下午两人去了一趟金铺,把外公留下来的金条卖掉了。 第二天早上,舒意起了个大早,带着沈砚南去找工作人员把两家铺子盘了下来。 算上快餐店,他们已经拥有了三家店。 至于现在住的那个套房子,房主明年清明才回来。这几个月,足够舒意把钱挣回来。 铺子买下来,舒意便开始物色员工看店。 黎婶知道这件事后,主动找上门:“舒丫头,我这里倒是有一个可靠的人,就不知道你会不会嫌弃。” 认识这么久,舒意当然知道黎婶是个靠谱的人。“咱们坐下来慢慢说。” 刚过饭点,快餐店里面没有什么客人。舒意泡了一杯茶送过来,还特意装了点桂花糕,两人边聊天边吃。 “黎婶,你先说说对方的情况。” 黎婶也不打算隐瞒,一五一十把对方的情况说清楚:“她叫朱晓红,是我好姐妹的女儿。她读完初中就没继续上学了,平时就打点零工什么的,人挺机灵,也老实,就是……腿脚有点不利索。” 舒意询问道:“能正常走路和会骑单车吗?” “这个是没问题的,她就是小时候从树上摔下来,当时医生没接好骨头,走路有点瘸,但是不影响正常生活。”黎婶跟朱晓红的母亲认识很多年,他们家的情况也不好,之前就经常帮衬着。 舒意思索片刻:“如果不影响生活,问题不大,你找个时间让她过来面试。” “我可以打包票,人品是绝对没问题的。可是你也知道……她有这么点缺陷,去外面打工总被嫌弃,所以我才想到你。”黎婶是真心赞赏舒意。 她性格活泼开朗,勤快又善良。 对员工也很好,看中的是人品。无论小乔还是谢兰,平日里都很照顾。 舒意微微一笑:“人品好就行,我不介意她身体有缺陷。更何况这个酱菜店,对员工的要求并不高,平时就做些称重、打包的活儿,到点就可以下班,但是工资没有黄婶和小乔她们高。” “行,回头我跟晓红说一下。如果下午有时间,让她直接过来也行。”黎婶提议说。 舒意应道:“没问题,你就让他来快餐店找我,我今天一整天都在。” 黎婶是个急性子,没多久就带着朱晓红过来了。 是骑自行车过来的。 正如黎婶所说的,朱晓红的右腿有点问题,走路一瘸一瘸的,不算严重。 她看起来大概二十来岁的年纪,长相清秀,衣服也是干干净净的。 上过初中,说话清晰。舒意问了好几个问题,全部对答如流。 如果不是腿有问题,应该有不错的发展。 “行,你明天先来快餐店上班,我亲自带你几天。”总体来说,舒意对朱晓红还是挺满意的。 黎婶纳闷:“酱菜店这么快就要开张了吗?” “还没有,前提是需要准备的工作多得去。我是打算让晓红先来快餐店学习一段时间,等我从羊城回来,再正式去那边帮忙。” “放心好了,工资从明天开始算。” 朱晓红没想到面试这么顺利,满口答应下来:“你们放心好了,我一定好好干。” 开酱菜店的事,谢小英也知道了。 “小意,你做生意还真是有一手,这么快第四家店就开起来了?” 谢小英管理一个快餐店都有点忙不过来,舒意居然一口气买了两家铺子是,实在让人佩服。 有时候忙完一天回去阁楼躺着,谢小英也挺感慨的。 现在她们都好起来了,无需再为生计发愁,兜里也有了存款。 大半年前,她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自己能打理这么大的店。 舒意解释说:“还不是你们帮忙,要不然我哪有精力去忙活别的?等酱菜店开起来,另外一个服装店我也要搞起来。” 然后,下一步计划就是把村里的房子买下来。 “你什么时候去羊城?”谢小英问。 因为舒意动过手术的事,沈砚南坚持让她多休息几天再去羊城。 耽误了这么久,得出发了,要不然就赶不上叶雪兰铺子开张。 “最快三天以后吧,这几天我先带带晓红。”舒意说。 在快餐店忙到傍晚,舒意回了一趟家换衣服,准备晚上去赵家做客。 “去赵家就去,你换什么衣服,今天穿的这一身就挺好。”沈砚南站在卧室门口看媳妇挑选衣服,眉头一直紧皱着。 舒意虽然开了服装店,平时为了干活方便,穿的都是裤子。 今天为了赴约,她特意打扮一番。选了一条粉色的连衣裙,搭配驼色的长款风衣。 崔月琴说,这种搭配在羊城那边特别流行。再配一双丝袜和高跟鞋,精致手提包,妥妥的玉女风格。 “你先出去,我换身衣服就走。”舒意斜了一眼靠在门框上的男人。 沈砚南双手抱胸站在那里,丝毫没有挪动脚步的意思。 四目相对,舒意在男人的眼里看到了如火一般的欲望。 血气方刚的男人,持证上岗,却只能看不能吃,着实有点憋屈。 舒意不是保守的女人,可是生娃不在最近几年的计划之内,她不想冒险。 这年头也不像现代,随便一间超市或者药房就能买到计生用品。 幸好沈砚南是个正人君子,只要舒意一天不点头,他不会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 两人最大的尺度,就是亲亲抱抱。 当然,之前沈砚南有需要的时候,舒意也会动手解决他的问题。 “你要帮我换衣服?”舒意问。 话落,沈砚南的耳背红了红:“不……不可以吗?” 明明是合法夫妻,这家伙总是一副愣头青的模样。也难怪他,以前在部队的时候估计没怎么跟女孩子接触吧。 “进来,把门关上。”舒意吩咐说。 沈砚南麻利把门关上,刚走上前就被舒意往怀里塞了一条裙子。 “你帮我穿。” 第141章 去赵家做客 沈砚南瞬间肾上腺飙升,一股热流快速涌上天灵盖。 手中轻薄的裙子,宛如千斤般重。 舒意没有说话,纤瘦的指尖落在领口,慢悠悠地把纽扣解开。很快,她的身上只剩下贴身的衣服。 男人呼吸一滞,耳根红透了,视线却定在女孩凹凸有致的身体之上。 之前每次亲亲抱抱,几乎都是晚上熄了灯钻被窝的时候。 大白天看着媳妇的身体,视觉冲击实在太大了。他的心脏砰砰地跳,差点就忘了呼吸。 沈砚南感觉浑身滚烫难受,双手也有些不受控制:“咳咳……媳妇,那个……我先出去好了。” “不是你说的吗,要帮我换衣服。” 舒意一只手搭上男人的肩膀,故意逗他:“以前帮女人穿过衣服吗?” 沈砚南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没……没有。” “我是第一个?” “是。” 舒意踮起脚,亲了亲沈砚南的喉结说:“喜欢我主动亲你吗?” “喜欢!” 喜欢得不得了! 喜欢得晕头转向,魂儿都给丢了! 香香软软的媳妇抱在怀里,胜过世间上的所有金钱和权力。 沈砚南好不容易才把媳妇哄好,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惹她不高兴。 每天能亲亲抱抱媳妇,日子才有盼头。 “先帮我把衣服穿上,然后去赵家。晚上回来,我让你亲个够。”舒意大发慈悲。 这些日子两人都在养伤,晚上睡觉前都很克制。 好几次沈砚南实在憋得难受,都是半夜起床躲冲凉房去。一边想着媳妇,一边偷偷解决。 男人吞了吞口水,手忙脚乱开始给媳妇穿衣服。 入秋后,舒意感觉这身体又长高长胖了些。少了几分骨感,多了几分丰腴和女人味。 十八岁的姑娘,如同花朵一样娇艳诱人。 即使站在这里什么也不做,也能勾起男人心底的渴望。 怪不得别人常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沈砚南看舒意,哪里都好,完美得没有一丝瑕疵。 腰又细又软,皮肤就像嫩豆腐一样。嘴唇粉嫩粉嫩,亲下去的时候软乎乎的。 就连头发丝,在沈砚南的眼中看来都挑不出毛病。 这么好的女孩,是他的媳妇。 嘻嘻,好开心。 舒意换好衣服后,用橡皮筋扎了一个高马尾。高跟鞋一穿,气场就上来了。 不得不说,原主长得是真的好看。 浓眉大眼、鹅蛋脸,肌肤如雪,笑起来的时候就是甜妹儿。不笑的时候,又有几分清冷感。 用现在人的话来说,就是纯欲的风格。 “把东西带上,我们出发吧。”舒意催促道。 沈砚南低头看了眼,急忙说道:“媳妇,我还没换衣服呢,你等我一下……” 说完,他才开始翻箱倒柜。 沈砚南的衣服并不多,大部分都是舒意让崔月琴随货一起寄过来的。他平时不怎么打扮,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来来去去都是穿那两身衣服。 男人嘛,打扮那么好看干什么?能干活、会挣钱,媳妇就能死心塌地。 今天要陪媳妇去赵家,沈砚南绝对不能给比下去,才想到倒挫一下自己。 先敬罗衣后敬人,这个道理他还是懂得,绝对不能给媳妇丢脸。 沈砚南挑了一条黑色西裤和白色长袖衬衣,还把上回崔月琴发货过来的皮鞋也穿上。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今天结婚呢。 不过长得好看的男人,披个麻袋也招人。 简单的白衬衣在沈砚南的身上,竟传出了禁欲的味道。 宽肩窄腰、大长腿,肌肉恰到好处。 舒意想到了一个形容词:浓眉系帅哥,宜古宜今。 放在现代,绝对是模特儿的典范。 这么看起来,舒意觉得之前提离婚确实冲动了。这家伙其实就是个大猪蹄子,不张嘴,什么事都憋在心里不告诉任何人,这次才闹了误会。 所以当沈砚南给舒意台阶下来的时候,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从简入奢易,从奢入俭难。 现在吃这么好,离婚了岂不是要饿死? “领口翻起来了,我帮你弄一下。”舒意穿上高跟鞋,高度能到男人的鼻尖 她细心帮他整理好领口,上下打量一番,调侃道:“这些衣服月琴姐上个月就随货一起寄过来了,你今天怎么才想起来要穿?” 沈砚南弯下腰迁就舒意的身高,淡淡然地说:“为了不给媳妇你丢脸,我当然也要好好打扮。” “挺会哄女人的嘛。” “不,我只会哄媳妇。”沈砚南说完,轻轻在舒意的唇上啄了一口。 这家伙还挺会撩的。 — 赵家在城北,距离舒意住的地方有一段距离,她便提议坐公交车过去。 下了车还需要走一段路,沈砚南一手提着礼品,腾出一只手牵着舒意。 两人披着夕阳,影子被拖得很长。 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安安静静走在路上,竟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小舒!” 赵振国早就在大门口等着,看到两人到了连忙迎上前。 “振国哥!” 赵振国看了沈砚南一眼,也礼貌地喊了一声:“沈同志。” 然而,沈同志还是那副不情不愿的表情,对赵振国还是爱理不理。 “沈大哥,振国哥喊你呢?” “嗯,听到了。” 挺拽的呀。 赵振国也没放在心上,指着身后的房子主动介绍起来:“这里就是我家,进去吧,老爷子在里面等你好久了。” 舒意看了一眼男人身后的大院,瞬间惊呆了。 她知道赵家是做生意的,家里有钱,却没想到住的地方这么大。 极具南方特色的四合院,小桥流水,就像舒意以前看过的那些民国电视剧的建筑群。 “振国哥,你家很好看。” “谢谢……老爷子喜欢这种风格,特意让人修的。” 三人往大门口走去,沈砚南嗤笑了一声:“这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破房子一栋。” “沈大哥!”舒意抠了一下沈砚南的手掌心,轻声责备道:“待会儿进去了,可别乱说话。” 沈砚南不情不愿地说道:“知道了。” 顺着石阶小路往里走,入门口处有一个很大的鱼池,里面的锦鲤鱼养得肥肥胖胖的。 风雨廊的两旁种了不少菊花,各种颜色都有,甚至好看。 舒意还是头一回来这种地方,看哪里都觉得新奇,话自然也多了些。 “这些菊花好好看!” “锦鲤这么大,我还是头一回见!” “对了振国哥,你家都有什么人?” …… “平时只有我和老爷子住这里,大哥和二哥结婚以后已经搬出去。这几天他们有事去了外地,赶不回来,晚上就我们四个人吃饭。”赵振国说。 舒意看了身旁的男人一眼,发现他的脸色依旧绷紧。 “怎么了?” “不就是个房子,以后我也给你买。”男人闷闷地说了一句。 舒意再次抠了一下沈砚南的手掌心:“我觉得咱们住的地方就挺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去店里也近,我很喜欢。” “是吗?” “嗯,我很喜欢那个房子。等明年房主回来,我们马上下来。”舒意说。 沈砚南这才勉强笑了一下:“那个房子要买下来,以后也要给你买更大的。” 他媳妇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穿过长廊,就是赵家的宅子。 一名穿着中山服、精神矍铄的老人站在门口,容貌与赵振国有几分相似,应该就是赵家老爷子。 “爸,小舒他们来了。”赵振国主动打招呼。 第142章 干女儿 “赵伯伯好。”舒意礼貌地打招呼。 赵东来拄着拐杖,小心翼翼从台阶上走下来。 他由上而下打量舒意一番,感叹道:“许多年没见,都成大姑娘了,赵伯伯差点认不出你来。” “像……长得跟舒华很像,是个伶俐的丫头。” 他当年顶替舒华的名额回到城里,在家人的支持下开始做生意。 挣了钱,搬进了大房子,却一直没有忘记这份恩情。 当年听闻舒意的母亲病重,赵东来人在外地赶不回去,派人送了钱。 知道舒家环境不怎么好,逢年过节也会寄点礼品和钱过来。 舒华去年车祸走得突然,陈淑英并没有告诉赵东来。他也是后来才知道,由于身体的缘故并没有亲自走一趟,而是派了家里的一位长辈过去探望。 其实娃娃亲一事,刚开始双方家长都没有较真。 舒华走后,赵东来念着他唯一的女儿无依无靠,才提出让自己的小儿子应下这门婚事。 万万没想到,因为自己的疏忽差点被陈淑英截了胡。 幸好舒意勇敢站了出来,揭穿那对母女的谎言。 这些天,赵振国给赵东来说了很多关于舒意的事。他也觉得这丫头挺不错的,虽然当不成自己的儿媳妇,认作干女儿也行。 他心疼舒意孤身一人,想要换种方式守护她。 “赵伯伯,我们进去再聊吧,站太久我担心你腿不舒服。”舒意提议说。 赵东来哈哈大笑起来:“我这腿老毛病了,不碍事……振国,你去喊陈姨泡茶。” 客厅的装修是中式风格,严肃之中带了一丝贵气。 柜子上的花瓶和摆设都很精致,看着就很贵的样子。 舒意不得不感叹了一句:能抓住时代红利做生意的先驱者,就是不一样。 落座后,赵东来打量沈砚南一番问道:“你就是娶了小舒那小子?” “赵伯伯您好,我叫沈砚南。这些礼品是我和舒舒的一点心意,请笑纳。”沈砚南大大方方应道。 经过精心打扮的男人,腰杆子挺得笔直,双手也规规矩矩放在膝盖上。 一身正气,模样英俊,两人很是般配。 赵东来不笑的时候,看起来还挺严肃的:“模样倒是长得倒是俊,是哪里人?家里都有什么人?现在做什么工作?” 一连三问,沈砚南的脸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舒意看出男人的局促,主动开口:“沈大哥是羊城人,父母不在了,家里还有一个哥哥。我俩一起从上水村来南县,做点小生意。” 赵振国这个时候也插了话:“上次我带回来的卤鸡和卤牛肉,就是小舒店里做的。你那天一直夸好吃,让我以后经常买。” 赵东来这才和颜悦色:“手艺确实不错……不过做点小生意,能养活老婆和孩子吗?” “生意从小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我会努力让舒舒过上好日子的。”沈砚南大方坦荡,不卑不亢,天生自带上位者的气场。 赵东来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这小子的身上有一股不舒服的劲儿,看着也沉稳。 就是沈砚南这个名字,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 几人聊了会儿,赵东来又说起了之前定亲的乌龙事:“小舒,那天振国走后,陈家母女有刁难你妈?她们也太不像话了,居然会想逃狸猫换太子这一招,要是等到成亲那天才发现,可要闹笑话了。” 舒意笑了笑:“有沈大哥在,他们不敢对我怎样。” 话说回来,舒意觉得陈淑英挺脑残的。居然想到让亲女儿顶替舒意出嫁,是觉得沈家人不会发现么? 还是打赌被发现了,赵家也不会退婚? 赵家可是生意人,多精明,又怎么可能被忽悠过去。 赵东来笑了起来:“阿华的事,我也很遗憾、很心疼。如今看到你现在好了起来,自己还开了店做小生意,我也替你感到高兴。” “以后在生意上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情,尽管告诉振国。我叮嘱过他,要照顾好你。” 没等舒意开口,沈砚南便率先开了口:“赵伯伯,你放心好了。有我在,舒舒不会受任何的委屈。” 男人的意思,舒意也明白。 “是的赵伯伯,我们还年轻,相信一靠自己的能力会把生意做好做好。”舒意这次来赵家做客,不是为了巴结赵家老爷子,而是单纯想要见一见父亲的朋友。 人脉固然重要,关系也要维持好。 如果以后生意做大了,也许还能有机会合作。 赵振国冷不丁说道:“对了小舒,我听说你的衣服都是从羊城那边进货的对吗?” “没错,过几天我打算再去一趟。”舒意说。 想了想,赵振国主动提出:“我们家在南县,主要是做物流生意的。如果你以后有需要从羊城发货回来,可以找我,一定给你优先安排。” 这年头发货,内部管理还不到位,做不到次日达。 有时候舒意订了货,差不多一周才能到南县。 “真的吗?那我这次去羊城 进货,可以试一试。”舒意笑说。 赵振国点头,翻出笔记本写下了司机的电话:“这个司机在我们家干很久了,人信得过。你要是有货从羊城那边发回来,可以联系他。” “要是时间凑合,你们也可以跟车回来。” 第143章 撑腰 舒意有些激动:“赵伯伯、振国哥,我真的可以坐你们家的顺风车吗?” 赵东来抿了一口茶,微笑着应道:“我们自家的车队,每天都有往返羊城和南县的货车,固定时间发车。当天来回的车也有,具体你可以直接联系司机。” 如果真的能用赵家的车拉货,发货的时间就能缩短很多,也方便追踪货车的行程。 往后只要舒意有空,就能跟车去羊城进货,简直不要太方便! 这么算下来,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物流成本,都能降下来不少,稳赚不赔。 “振国哥,我过几天要去羊城,能试试跟你的车吗?至于费用,你按照别人的来就行。”舒意提议说。 赵振国应道:“跟车没问题,钱我是不会收的。爸前几天跟我说过了,要把你认作干女儿,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自家人,怎么能谈钱呢?” “干女儿?”舒意微微一愣,从没想过赵家会主动提出把自己认作干女儿。 赵东来若有所思点了点头:“没错,原本我是想履行当年跟你爸定下的娃娃亲,可你已经结婚了。当不成我的儿媳妇,当我干女儿可好?” 这个决定来得太突然,压根没给舒意考虑的时间。 她之前确实想要跟赵振国打好关系,万万没想到赵家有这个心思。 赵振国看出舒意的窘迫,主动帮忙解围:“爸,瞧你心急的,总得问问人家小舒愿不愿意吧?” 赵东来一拍后脑勺,哈哈大笑起来:“瞧我高兴得……小舒,让我当你干爹,替舒华照顾你,觉得怎样?” 这个决定,无疑是要替舒意撑腰。 舒意下意识望向身旁的男人,眼神对视的片刻,他读懂了她的意思。 沈砚南轻轻握住舒意的手,轻声道:“这事你拿主意就好。” 他不喜欢赵振国是一回事,有人上赶着给舒意当干爹,又是另外一回事。 南县不比上水村,这里的人情世故要复杂上许多。沈砚南也无法保证无时无刻能待在舒意的身边,护着她。 有了赵家干女儿的身份,对于她来说有利无害。 再说了,赵东来认舒意为干女儿,那么赵振国就是她名义上的哥哥。 有这一层身份在,连这个男人也不敢觊觎舒意,岂不是两全其美? 沈砚南当然是支持的。 舒意握紧沈砚南的手,眼眶微微发烫。 她上辈子是孤儿,从没享受过一天的家庭温暖。 重生后,舒华也已经不在了,她还是孤儿。 老天爷垂怜,如今舒意不仅有了疼爱自己的丈夫,还有干爹和干哥哥,感觉一下子就有了多层依靠,心里暖洋洋的。 “赵伯伯,我愿意。”舒意真心实意说道。 赵东来喜不胜收:“还喊什么赵伯伯,你得喊我一声干爹!” “干爹,哥哥……”舒意强忍眼泪。 赵东来心里又是一阵感叹。 这一声“干爹”,让他再次想起了舒华,当年一起上山下乡的好兄弟。没想到兜兜转转,两人居然成了干兄妹。 他是真心喜欢舒意这丫头,聪明、懂分寸、识大体,即使当不成夫妻,认作干女儿护她一辈子的周全,也对得起舒华在天之灵。 “陈姐,把我放书房桌面上的盒子取过来。”赵东来吩咐说。 “是的,老爷。” 佣人很快把一只精致的绒布盒取过来,赵东来笑着递给舒意:“小舒,初次见面准备不足,这是干爹给你的见面礼,打开看看喜欢不?” “谢谢干爹!” 舒意双手接过盒子,打开一看惊呆了。 里面是一整套的婚嫁黄金首饰,龙凤镯、手链、金戒指,做工别致,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赵东来主动解释:“原本这套黄金首饰,是打算结婚的当天送给你的聘礼,现在作为嫁妆赠送给你。希望你和小沈和和美美,白头大佬。” “干爹,这也太贵重了吧?”舒意含泪说道。 这么点金银首饰,对于赵家来说算不上什么。 可是赵东来的这份心意,是无价之宝:“我和舒华的情谊,比这份嫁妆要重得多。你只要记住,以后赵家就是你的娘家人,日后受到任何的委屈,只管告诉你振国哥。” 这句话,是跟沈砚南说的。 “赵伯伯您放心好了,有我在的一天,必定把舒舒当眼珠子护着,绝对不让她受任何的委屈。”沈砚南坚定不移说道。 赵东来是过来人,看人的眼光错不了。 赵砚舟这小子,只是外表看着冷罢了。他看舒意的眼神,是占有,是责任,更多的是宠爱。 “好好好……”赵东来连说了三个“好”字,笑得眼角的褶子都现出来了。 晚饭是在赵家吃的。 佣人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晚餐,四人边说边聊天。 赵东来突然想起来什么,询问道:“对了小沈,我听说你俩领了结婚证还没办婚礼,打算什么时候补办?” “赵伯伯,是这样的。” “舒舒一直遗憾没有上大学,打算参加明年的高考。以她的聪明和努力,一定能考上的,我们打算等到大学毕业再补办婚礼,然后生孩子。”沈砚南应道。 对于未来五年的规划,两人已经达成了共识。 届时舒意考上大学,会专注学业。沈砚南则负责照看生意,让她没有后顾之忧。 等舒意大学毕业,两人马上举办婚礼。至于孩子,他们打算顺其自然。 赵东来有些意外:“小舒打算考大学?有心仪的学校吗?” 舒意点头应道:“有的,我想考羊城的外国语学校。” 如果没记错,国家是这两年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历经多年的谈判,最终在二零零一年取得成功。 届时出口贸易将会达到空前的繁华,各行各业百花齐放。 虽然距离二零零一年还有十多年的时间,舒意未雨绸缪总归是没错的。 上辈子她英语还不错,但是放在多年后看来,光英语不错还不行。有机会,还是要多学两门外语,增值自我。 “读外国语学校好呀……你这孩子,挺有想法的。”赵东来越看舒意,越喜欢。 不卑不亢、脚踏实地、努力积极,很招人喜欢。 赵振国主动提议:“小舒,你在复习上要是有什么问题,欢迎随时跟我说。我参加过高考,有经验。” 此时一旁的男人,打破沉默说道:“我也参加过高考,可以辅导舒舒。不过我家舒舒很聪明,自学基本没问题。” 舒意有点惊讶,原来沈砚南也参加过高考?他不说,她还不知道呢。 事实上,沈砚南不仅参加高考,还考上了出名的军校。 不过他不喜欢显摆罢了。 “我老了,你们几人年纪相仿,以后多来往。”赵东来举起了酒杯。 舒意碰了一下酒杯:“您是老当益壮,长命百岁的。” “你这丫头,嘴巴就像抹了蜜糖一样!”一句话,逗得赵东来哈哈大笑起来。 他膝下只有三个儿子,没有女儿。从看到舒意的第一眼开始,就觉得十分投缘,是发自内心疼爱这个小姑娘。 第144章 媳妇喝醉了 一顿饭下来,气氛融洽。 赵东来心里高兴,一不小心就喝多了,被佣人搀扶回卧室休息。 “小舒,我送你们回去吧。”赵振国提议说。 舒意摇了摇头:“喝酒不开车,开车也不喝酒。我们来的时候看过公交车的时刻表,这会儿还有车呢。” 今天家里就只有老爷子、赵振国和佣人在,安全起见确实不宜喝了酒开车。 “行,路上小心。” 舒意牵着沈砚南的手,抵达公交车站刚好赶得上最后的一班车。 两人坐到了最后排的位置,沈砚南下意识把舒意揽入怀中:“今晚喝了不少吧,你歇会儿,到家了我再喊你。” “没事,我能喝一点。”舒意上辈子没少参加饭局,喝酒自然是少不了的。虽说酒量一般,刚才也就喝了两杯,不至于醉倒。 沈砚南看着怀中的女人,眼底全是宠溺的笑容:“等过些日子把房子也买下来,我们再攒钱买一辆小汽车。这样以后晚上外出,就不用等公交车了。” “坐公交车怎么了?我喜欢坐公交车,便宜方便,招手即停。” “买小汽车多贵呀,咱不花冤枉钱。” 舒意看车里没什么人,直接往男人的大腿上躺。 “有了小汽车,无论刮风还是下雨,也不会冻着你。”沈砚南小声应道。 这么冷的天气,还让媳妇陪自己坐公交车,他心疼。 “你抱着我,我就不冷。”舒意小声嘀咕。 刚才在赵家喝的酒,这会儿才开始上脑。她的脑子晕乎乎的,感觉公交车开出了过山车的速度,胃部翻涌难受。 早知道就不该逞强,喝这么多明儿估计起不来,耽误挣钱。 沈砚南脱下外套给舒意披上,粗粝的指尖轻轻拂过女孩儿的脸颊,最后落在柔软的唇瓣上。 喝了酒,她的双颊红扑扑的,说话的时候呼出的热气裹着酒精的味道。面若桃花,声音软糯糯的。 沈砚南还是头一回看到媳妇喝醉,既心疼,又觉得很可爱。 她没有撒酒疯,也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乖乖枕在他的大腿上,乖巧得就像刚出生的婴儿。 “回家以后,我给你泡点蜂蜜水润润嗓子。要不然明天起床,你会难受。” 半晌,舒意才闭着眼应了一声:“嗯,谢谢老公。” 这一声“老公”,喊得沈砚南心花怒放。 舒意忘了是如何回到家的,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有人扯自己的衣服,连忙捂住领口说:“我是有老公的人,你别碰我!” 沈砚南双手一僵,唇角上扬成大大的弧度:“媳妇,是我……我帮你换衣服擦擦身子,然后好好睡一觉。” “是你吗沈大哥?” “不对,老公……” “小南南。” “宝贝!” 舒意切换了多种称呼,傻傻地笑了:“宝贝,我要抱抱!” 说完她撑起身体,一把抱住沈砚南。 双手探进了上衣,摸到了熟悉的腹肌。 舒意“嘻嘻”笑了几声,说话也不利索了:“我喜欢你的腹肌……” 然后,又趁机胡乱抓了几把。 沈砚南瞬间肾上腺飙升,感觉浑身滚烫难受。他轻轻摁住女孩的手,声音暗哑:“媳妇就只喜欢我的腹肌?” “不,其它的地方也喜欢。”舒意喝醉了,变得大胆放肆起来。 她在昏暗中挠呀挠,可是怎么挠,也没办法把男人的衣服扯掉。 “媳妇,你这是干什么?”沈砚南喉结一紧,浑身绷紧。 舒意娇嗔了一声:“把衣服脱|掉,让我摸一摸胸肌。” “……” 这都是什么狼虎之词? 沈砚南快速把上衣给脱了,抓住舒意的手按在胸口上:“媳妇,在这儿呢……” “喜欢。”舒意凑过去亲了一口,然后把耳朵贴在男人的胸口上。 “砰砰……砰砰砰……” 寂静的深夜里,强烈的心跳声彼此起伏。 舒意满足地闭上眼,声音小得只有自己能听得见:“这颗心,是我的吗?” “嗯,我整个人都是你的。” “嘻嘻,喜欢。” 舒意仰起头,下巴抵在男人的胸口上,拉开了极致的弧度。她的一双黑眸就像蒙上了一层薄雾,没有焦距,却染上了一抹纯洁无瑕的笑意。 “宝贝,我喜欢你。” 沈砚南在这一声声的“宝贝”中迷失,呼吸也变得不顺畅起来:“媳妇,你……你别这样,我担心会把持不住。” 他是正常男人,血气方刚、身体强壮。 即便是清心寡欲多年,也耐不住舒意这般挑豆。 “宝贝,你是不喜欢我了吗?” 舒意直接把沈砚南给推倒,翻身坐在他的身上,双手摁着他的胳膊。 然后,猝不及防趴在他的身上,在肩膀上咬了一口。 这还不够,舒意开始亲吻沈砚南。 从肩膀、喉结再到嘴巴,力气大得惊人。 “媳妇……媳妇……你这是在玩火。”沈砚南快要被亲哭了。 好难受,他感觉身体里面就像有一团火,随时要把两人燃烧起来。 什么大学毕业后再生孩子,他统统抛诸脑后。 被媳妇这么撩,哪个男人能忍。 就在沈砚南准备翻身当主人的时候,身上的女人突然停了下来。双臂圈住他的脖子,毫无预兆地睡了过去。 当轻微的呼噜声传来,沈砚南才意识到舒意睡着了。 “媳妇……媳妇?” 没有回应。 沈砚南躺在床上,双臂摊开,无奈又窘迫。媳妇这是只管放火,不管灭火吗? 太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