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圈套》
1. 第 1 章
你想过吗,所谓的白天与黑夜只是一场假象。
白天是无数高性能灯泡聚合在一起打造出的短暂明亮,黑夜是特制高分子幕布遮盖下产生的阴影。
月亮是特制模型,按照日期定时更换位置和形状,星星是卫星灯光,云是人造晶体,风是鼓风机造物,海边不断涌来的潮水是超级发电机驱动着的一次又一次的物理推进——
其实,永远的夜晚一直笼罩着这座城市。
太阳早就消失了。或者说,被人藏起来了。
因此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陈旧的事物都无法被改变。
在这长夜都,知道真相的人寥寥无几。
不过,无论何人,只要此刻愿意为唤回黎明而战,就可以成为组织的一员。
接回太阳,即为“破晓”。
-
长夜都,青昙酒店。
一场奢靡盛大的晚宴正在进行。为了庆祝长夜都规模最大的企业未明制药新大楼落成,阮家特意包下了整栋酒店,庆祝一夜。受邀者均是名门望族,社会名流,应约前来道贺。
更深露重,车一停,人就晃进酒店里,片刻不留恋。
然而,还有一群人在灯火通明的酒店门口那一小片明亮的区域徘徊着,却不进去。
或者说没办法进去。
往日的青昙酒店也是如此,每有宴会举办,门前就有这些人的存在。
这些人中,不少是落魄的公子小姐,又或是空有皮囊的小角色,都在这寒冷的冬夜里徘徊,期望能被有头有脸的人看上,牵着自己的手,进入温暖的宴会厅中,在璀璨的水晶吊灯下跳一支舞,获取一些伴舞的报酬。
“要么?”
棕西装油发男人打扮花哨,走过来,递给她一根烟。
少女个子很高,穿了一身过季的灰蓝色晚礼服,裙摆垂到脚踝。一头粗硬的漆黑直发被藤蔓型银色抓夹束在脑后。
她薄唇紧抿,深蓝色的眼睛正望着明亮车流驶来的道路尽头,闻声转过身来,摇摇头:“不用了。”
她面容干净直白,流畅分明,毫不媚俗。
双眉微蹙,唇薄似纸,即使涂上了艳丽的桃红色唇膏,也只显得清冷,并不像其他人一样摆出迎合与自我展示的笑容。
男人收回手,掏出打火机,把烟给自己点上,烟味飘过来:“我叫洁夫,你呢?”
“纤纤。”
语气起伏很小,音色带着种金属碰撞的特殊质感。
她没说真名,不过也正常,这并不是一个值得自豪地展露身份的时刻。
洁夫往门里看了一眼,样子很老道:“今天应该是没机会了,情况特殊,他们可不敢随便带人进去。不过,你的条件可以,过几天再来,还是很有希望的——对了,如果你不介意,我觉得克莱尔小姐很可能会喜欢你——”
她只道:“谢谢。”
洁夫叹一口气,想再劝几句,又抽了一口烟,再看纤纤,她已经抬起头,呆呆地凝望着夜空。
真不机灵。
洁夫在心里下了判断,打算另寻他人,介绍这幢稳赚不赔的好生意。但或许是纤纤的目光太过于执着,他也忍不住抬起头,往天上看了一眼。
然后就忍不住嗤笑一声。
有什么好看的?一片漆黑啊。
两声清晰的喇叭声传来,远处一阵嘈杂,纤纤收回视线,一辆雪白长轿车轰鸣而至,停在酒店门口。
一群身形高大的黑西装保镖,簇拥着一个穿白衣的人影走下车。酒店内外,来往路人,纷纷向他注目,仿佛黑夜里升起了一轮太阳。
他对这炽热的视线早已习惯,旁若无人地站在原地,等酒店侍者向他走过去。
纤纤眯起眼睛,跟着众人的视线,急迫地想看清他,但是不行。
他太亮了。
她视力极佳,但刚注视过全黑的夜空,乍的看到这么浅而亮的人,只能看到一团晕影。知道他穿一身白西装,发色与肤色也淡,整个人的色调都天生浅一度。
等晕影散去,越过着无数遮挡他身影的人,她终于能看清他的脸。
他很年轻,比她预料的还要年轻很多。
十六,或者十七岁?或许比她猜测的数字要大,但看外表,他绝对不像。
茶色的瞳孔清透纯净,含着蜜糖般的笑意。
淡金的发丝微卷,像是小动物新长出来的细绒毛,在霓光下泛出梦幻的柔和光泽。发尾杂乱,贴着长颈,倒显出精心造型般的效果。
每一时兴起,转头看向什么,就会引起一阵惊呼。但是他看什么都是随便看看,从不停留。
直到他的目光懒懒扫过来,正正好好停在她的脸上,顿了一下。
纤纤当然也在看着他。她的视线分毫不移,简直坚定得像是要控制对方的视线。
然而这控制作用不大,来不及做反应,他的视线就又移开了。
洁夫见她怔怔出神,露出个了然的微笑,不说话。
第四位到场,穿一身白衣。
就是他。
纤纤在心里默念。
白衣男子进了门,和服务生讲了两句话,朝她这边的人群随手一指,酒店经理连忙点头,扭头交代服务员快去做些什么事。
酒店的服务生立马冲出门,小跑过来,语气不佳:“你们可以进去坐着,别乱跑。烟不能带进去。”
“啊?”
众人议论纷纷。经常来这里蹲机会的人都知道,不用挽着受邀者的手臂,就能进青昙酒店的门,这还是头一次。
洁夫也搞不懂,把烟丢在地上踩灭,目光疑惑:“真稀奇,这是要大赦天下?”
十几名等候者在四名服务员的引导下,被半押送地进入了会场。显然,虽然他得到命令要接待他们,却并不尊重这些人。
青昙酒店的玄关温暖又明亮,与寒冷的冬夜相比,简直是一片重金打造的天堂。
人群聚集在一起时,叽叽喳喳,又不敢轻举妄动,怕惹怒了宴会上的哪位贵客。洁夫忍不住又看向纤纤,想来想去,还是没放弃拉拢她的想法。
他正打算开口,纤纤已经把服务生的话当成了耳旁风,朝那些“惹不起的贵客”走了过去,步伐轻盈且坚定。
“你干什么?”
洁夫一惊,让人进门,并不代表着酒店不会在她惹恼客人时把她丢出去。
更何况,她去的方向正是最不应该去的那一个。
“站住!”
四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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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近两米的保镖同时大喊威吓,随时要扑上来,目标对象却摆摆手,示意他们别靠近。
下一秒,她就跌进了这身影的怀里。温暖,炽热,柔软,她闻到一股甜腻的香气,苹果的味道。
他的手扶在她的背上,眼睛眨了眨,低头,看着脚下的什么东西。
纤纤跟着看过去。
自己的十厘米高跟正死死踩在他的深棕色皮鞋上。
他把目光移到纤纤的脸上,似乎希望她给个解释。
纤纤很坦然地盯了回去,不打算解释。
他笑着打趣道:“好疼啊。”
也是这时,纤纤发觉,这样一张惊艳的面庞上,最夺目其实是他的双唇。
他的唇角天生微微上翘,唇珠饱满有致,使人琢磨不出,这究竟是个微笑,还是对人的轻蔑。
就好像现在他对她笑一样。
纤纤终于露出个慌乱的神色,向下瞟了一样,很生硬地解释:“啊,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明明就是故意的!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心中呐喊。
你从十米之外扑过来的,以为我们都没长眼睛吗!
他语气像是怀疑,又像撩拨:“真的吗?”
“真的。”
“不过,如果你再踩下去,我可就不觉得你是不小心的了。”
“抱歉。”
纤纤把脚挪开,亮银色高跟鞋却因不合脚而脱落,歪着掉在地上。
显然,她为了买一双名牌的鞋子,不顾及它是否和自己双脚的码数一致。
他单膝蹲下,一手扶起她的脚踝,另一手握着鞋子的边缘,动作停顿两秒,打量着她的脚,似乎在思考,如何把鞋子完美地穿上去。
她的脚很瘦,上面有长时间行走留下的茧子,以及轻微的变形。明眼人都一眼看出来,她一定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大小姐,脚下才会有这么多的茧子。
他流畅地将鞋子为她穿上,直起身。
身边的侍者给他递了湿毛巾,他擦过了手,转过身,对她伸出手:“和我跳一支舞吗?”
旁人不说话,心里却无不想着:他怎么会选择一个这样的舞伴?太丢脸,太莽撞,太不合适。
纤纤本人却不知道这机会又多珍贵似的,一迟疑,才把手搭上去,被他一把握住拉过去。
他的手很烫,暖烘烘的,像是沾着唯有衣香鬓影的宴会中才会有的暄热气息,一下子裹上来。她就像一块小小的冰,被这热气熏化了,散成了一缕轻烟。
他握紧她冰凉的手指,轻声感叹道:“你的手好冷。”
纤纤:“在外面站久了。”
“我之前应该没见过你。”他牵着她的手向前走,很有把握地道,“不然,我不可能不记得你。”
“今天应该是第一次见面。”纤纤礼貌问道,“我叫纤纤,怎么称呼您。”
他似是疑惑地“嗯”了一声:“你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自己的身份。”
柯莱特说过,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自己都要接受。
他茶色的眼珠带着笑,斜着看过来:“阮言。或者你想叫我别的,也可以。”
他竟然已经成了阮家的独子阮言。
2. 第 2 章
纤纤瞳孔一缩,压抑住内心的汹涌情绪,柯莱特没说错,这个身份的确超乎她的想象。
是最接近阮成寿,最方便行动的身份。
她的手不自觉地捏住了他的手。他察觉到她情绪的变化,轻笑一声,抚慰似的摸着她的手背。
宴会厅内,纯白穹顶几乎有四米高,鲜花礼服,奇珍异果与名贵酒水,充斥着会场的各个角落,随意取用。巴掌大的珍珠如路边的石子一样,毫不稀奇。
一踏进厅内,便有人互相提醒,向阮言看过来,举杯致意。
阮家是这场宴会的主人。
这一次,阮成寿不亲自过来,他的独子就是代理者。这位少爷平时很少露面,也不参与企业经营,但单单作为唯一继承人,也是个很好的巴结对象。
又有三五个人过来道贺,围住两人不放。大多数时间,客人都在和阮言说话,也不忘打量他身旁的新面孔两眼,目光克制。
来道贺的人一转眼换了三轮。
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激昂道:“大家都知道未明制药的新大楼落成了,这当然值得庆祝!然而,你们还建成了十四座新制药厂,全力生产日光片,治疗轻骨病,这才是造福市民的关键!”
阮言轻笑:“为了长夜都,一切都是值得的。”
听到“日光片”三个字,纤纤忍不住咬紧牙关,阮言的余光将这细微的变化尽收眼底。
应酬得差不多了,阮言终于有了喘息之机,转过头,从服务生手中接过一杯加了浅黄色冰块的白色气泡水,随手递给她:“很无聊?”
纤纤接过高脚杯:“不会。”
“是吗,可是你的脸上就写着——‘好无聊啊’。”
“有吗。”她一直刻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听他这样说,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似乎没什么不同。
这举动使阮言轻笑。
这时,又有一个穿黑西装的清秀男人走过来。
“阮公子好。”那男人和阮言打过招呼,却问,“我可以和您身边的这位小姐说句话吗?”
“你要看她愿不愿意。不过,我得提前说明,她今天是我的舞伴。”话语中暗含着威胁。
男人露出为难的神色:“克莱尔小姐只是想请这位小姐过去说几句话。”
纤纤顺着他的视线,看向一边。
一位穿红礼服的高挑女士悠哉地站在飞镖投掷位旁,神色嚣张。身旁跟着一个极高大健壮的西装男人。她看到纤纤,唇边露出一个舒展的微笑。又看到一旁的阮言,瞬间撇了下嘴。
克莱尔小姐的情报在脑中浮现。她是托马斯家的长女,平日行事乖张荒唐,有两个妹妹,都还在念书。
她的妈妈米亚·托马斯,在三十年前以近乎全票当选了长夜都的执政官,为包庇未明制药这样的黑心企业,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西装男补充:“她想邀请您玩个游戏。”
场内设置了很多小游戏,奖品都是难以想象的珍品。
其中最昂贵的奖品是一条钻石项链,上面镶嵌着全世界最大的黄钻,重达130克拉,切割成圆形,放在宴会厅奖品台的的最中心,如同一颗闪耀的太阳。
黄钻镶嵌在镂空的菱形铂金底座上,整体设计十分大胆。戴在人台模特的脖子上,被一圈红绸带护栏围着,在玻璃罩中闪耀着夺目的金色光辉。
这条项链的名字叫做“金苹果”。
争夺它的游戏是飞镖比赛。参加者要用花型的飞镖,往正圆型靶子上投掷。得到第一名,才能将它收入囊中。
靶子最中心处插着一支红玫瑰,和克莱尔手中拿着的一样。看起来,如果没有人挑战,她就是最终的获奖者了。
“要过去吗?”
纤纤点头。
阮言牵着她走过去,停在投掷台边,另一只手的手指在一堆放在镀金盘子上的飞镖间灵活地划过。蓝玫瑰,鹅黄郁金香,粉杜鹃……
克莱尔迎上前来,厚靴子落地声清晰,越过阮言向她搭话:“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愿意把这条项链送给你,你愿意成为我的舞伴吗?”
显然,她已经把“金苹果”当做了自己的囊中之物。
纤纤看向阮言,恰好,他找出一支白色百合花飞镖,放到她手心,合上她的手指,垂眼道:“我也想要奖品。帮我赢来,好不好?”
纤纤点头,声音虽小,语气坚定:“我会的。”
“你来比?”
克莱尔很惊讶,手中拿着一只红玫瑰飞镖,盯着纤纤的纤细的手指,又去看她的脸,一脸的无辜单纯。
怎么看也不像是高手。
克莱尔得意一笑:“那我来和你比。”
阮言在她耳边轻声道:“她认真了。”
纤纤点头。
克莱尔虽然不爱读书,脑子和手脚却不差劲,对于这种宴会上的余兴游戏更是得心应手。她看上了谁,不论那人的性别年龄,就要和谁“玩游戏”,报酬不少,伤口和心理阴影也不少,所以有人想傍她,有人怕她。
她的妹妹简就和她不同,是十足的好学生,颂今学院的学生会长,从不在学校以外的地方出现。至于最小的妹妹乌米,资料上没有细说。
托马斯家族历史悠久,奇迹般的,每一代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但同时,托马斯家族子嗣稀薄,一向单传,这一代有她们三人,难得子嗣繁盛。
克莱尔小姐闭上一只眼,轻轻一掷,飞镖正中红心。
下一秒,整块圆形木板从中间裂开,一半掉在地上,剩下一半挂在墙上,像颗一分两半的破碎的心。
“没必要比了吧?”克莱尔耸耸肩,含笑看向她和阮言。
纤纤摇头,很随意地走过去,用最笨拙的捏法举起飞镖,瞄准半边的靶子,哪只眼睛都不闭上。
十足的外行。
她放弃似的随意一掷,投出一道最轻盈的弧线。轻飘飘,软绵绵的飞镖,在空中快速飞行,嗒的一声,“一不小心”把那只红玫瑰打落在地,代替它,纯白百合花扎根在了半块飞镖的最边缘的红心处。
她下意识对自己点了下头,似乎对这结果早有预料。
她赢了。
克莱尔小姐看呆了,围观比赛的人也忘了优雅,张大嘴巴。
她反应过来,飞镖的落点引人惊讶,虽然自己把动作控制得够像是巧合,表现得却不够诧异,马上轻声补充道:“好巧。”
“……”
怎么感觉有点像炫耀?
克莱尔反应过来,换上一副赞赏的笑容,拍着手走过来:“纤纤小姐,你得过飞镖比赛冠军?是不是这家伙提前叫你练习了,还是说,你曾受过什么训练?”
她压低声音,语气调侃,又像是怀疑。
“别诬赖她。”阮言拉回她的手,偏头对纤纤一笑。
“那可真是巧合了。纤纤小姐,你觉得呢?”
纤纤很快答复:“因为我很想拿到那条项链。”
“没有磁铁,”克莱尔小姐的男伴不知何时,已经趴在地上检查起游戏用具了,他捡起飞镖,和靶子仔细比对:“力气也不大,角度问题。我们的运气不好。”
“是吗?”克莱尔冷淡地低头,转身欲走,回头对纤纤冷冷道,“我要提醒你,别和他走得太近。也许就是上天在用巧合害你。”
“我们会再见的。”说完,她和男伴一起离开了。
纤纤拉着阮言,径直走到那条项链的展柜前,对一盘合着双手放在身前的黑西装服务员说:“我们赢了。”
服务员面露惊讶:“小姐,晚宴结束后才会统一颁发奖品。”
见财起意,这么快就急着要拿走,也太没耐心了。
“现在就取下来吧。”阮言在她身后点头,服务员找来他的上级,取来钥匙,戴着白手套打开透明展柜。
纤纤用手直接取下那条项链。
钻石沉重,金灿灿的光点几乎迷晕了她的眼睛。她想起柯莱特曾经说过,真正的阳光如同金色甘霖,不知道是不是就像这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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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一样金黄璀璨。
她把这条项链团在手里,递给阮言,粗糙的对待方式看得服务员直撇嘴,又不敢出声制止她。
阮言低下脑袋,撒娇道:“帮我戴上。”
纤纤点头,伸出双臂,绕过他的脖子,低头时,他卷翘的淡金色长睫毛几乎要扫到她的面颊。凑近了看,这条项链和他茶金色的瞳孔无比相配。
旁边的服务员见她大方,才感慨,这才叫放长线钓大鱼。
“我们去那边,那边热闹。”她的手刚刚扣好项链勾,就被他再次黏上来。
大概是柯莱特告诉过他,自己不会跳舞,所以他一直没进过舞池,只是在人群中攀谈。纤纤一言不发,却在心中收集信息。
一个穿着考究的年轻男人,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问道:“常算教授最近还好吗?”
听到这个名字,纤纤下意识捏紧拳头,捏得阮言的手一痛。他不回答问题,先故作责怪地看她,直到她小声地说“对不起”。
阮言才笑道:“她很好,在实验室忙着最新的实验,前几天我还去看她了,她正在研制最新的日光片,很快就能投入使用。”
男人笑得更神秘:“她已经很久不露面了。我听说,实验室里的人也已经几个月没见到过她了。”
他暗示,常算已经死了。
研制出日光片的常算一旦死了,未明制药的真正核心就消失了。
“常教授的核心实验室只有两个人,她和她的女儿。你是说,她的女儿已经几个月没见过她?这我的确不知道。”阮言的笑容纹丝不动,盯着他的眼睛,盯得他虚心地移开目光。
他得到的消息本就半真半假,面色阴沉地离开。
晚宴落幕。
那辆雪白色的长轿车停在门口,等着接阮言离开。
他扶着她走下长阶,给她披上了一件厚厚的白色狐皮披肩,用暖烘烘的手心贴贴她冰凉的面颊,含笑道:“再见。谢谢你的礼物。”
随后扬长而去,再不回头。
她追上去,却被高大的保镖伸手拦住。
“纤纤小姐,今天的宴会已经结束了,报酬会打到你的账户里。”
足够她这十年挥霍度日的可观报酬。
今夜的一场偶遇,不过是段露水情缘。他的出手已经很阔绰了。
阮言回过头来,半侧着身,懒散地对她挥挥手。
微风拂过,纤纤扬起些声音,语气肯定:“不要走!”
这三个字没有丝毫挽留,全是命令。
“为什么?”
隔着几米远,她都能看到阮言似乎笑了笑,站在原地,单手抄在口袋里,等着她的理由。
哪有为什么。
他还没说下一次在哪里碰头呢。柯莱特交代过,这一次碰头,必须取得对方的联系方式和关键信物,时刻保持联系。
纤纤只是盯着他不说话,语气如常:“就是不行。”
头顶传来一声哼笑,是保镖在嘲笑她贫瘠的思维和蹩脚的理由。
远处的阮言却轻轻仰了下头,一转身,留下句:“送你回去。”
保镖的手换了个方向,由横变竖,请她上车。
上了车,里面温度适中,米白色皮质沙发柔软,一坐上去就好像陷在云里。车内很小声地放着暧昧的爵士乐,若有若无。阮言看着窗外的夜景,只露出一小片洁白的侧脸。
长夜都高楼林立,灯光营造出的夜景无比绚烂,但是纤纤没有任何办法享受它。甚至于,她一见到比白天还要繁华的夜景,就会下意识地愤怒。
“那个……”纤纤不去看夜景,和他搭话,阮言没听到一般,完全不理睬。
还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三个月后,怎么执行计划?
纤纤心急如焚,低低叫了他好几声,飘荡在车厢内,他还是装作没听到。
她吸一口气,跨坐在他的身上,披肩柔软地落在地上,悄无声息。
阮言终于转过头来,歪着头看着她:“怎么了?”
3. 第 3 章
“你还有东西没给我。”
“什么?”
纤纤轻声道:“你应该知道的。”
必须互换信物,作为下次见面的唯一标识。
信物不是他们带进场的东西,而是在现场直接选定的。她给他的信物就是那条“金苹果”项链,但他还没有给自己信物。
或许他现在在伪装中,身份上不方便给,只能自己拿。
她的手向下,抚摸上他裤子的口袋,白西装的材质细腻轻薄,口袋瘪下去,里面是空的。她转而将手伸进他的上衣口袋,除了一条口袋巾之外,什么也没有。
丝织品太脆弱,不适宜长久保存。她把浅香槟色口袋巾抽出来,潦草地看了两眼,就丢在一边的车座上。
还是没找到一个可以作为信物的东西。
阮言依旧放松地倚着,一点也不着急,带点期待地看着她。
她动作不停,灵活地解开他西装外套的金纽扣,轻轻扒开。双手按在他的白衬衫上,隔着一层薄薄的丝缎,只感受到里面温热饱满的轮廓。
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不过,摸不出什么别的。
“别闹了。”
阮言终于有所反应,指尖按在她的手背上,不准她继续行动下去,皱起鼻子,露出个苦恼的微笑。
纤纤终于停下骚扰行为,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不生气,不伤心,也不承认错误。
“怎么了?”他问。
纤纤依旧不语,盯着她被压住的双手。
凭借她的力量,想反抗他当然易如反掌,但是如今身在任务之中,她不知道他是何意,迟迟不给自己信物,目光在他的脸与手上移来移去。
直到视线落在他纤长的指节上,忽然一亮。
他的小指上带着一枚银尾戒。
“我想要你的戒指。”
他并不答话,把银戒摘下,纤纤连忙伸出手心去接。他却扬起手臂,刻意不让她拿到,摇摇头。
纤纤明白过来,自己太心急了,垂着手背,等他帮自己戴上戒指。
他却把戒指叼在了嘴里,粉唇之间只露出亮晶晶的半个圆环,眨了眨眼,一脸无辜地仰头看着她。
她毫不犹豫地俯身。
牙齿敲上戒指,发出金属脆响。
阮言并不打算轻易把戒指给她,这个吻像是一种撕咬,带着伪装的争夺。
她的牙齿死咬住坚硬的戒指环,嘴唇所感受到的却是热气,以及近在咫尺的温暖的包裹与碰触。她越想把戒指抢走,距离吻上去就越危险。
车停下了,争夺还在继续。
她的气息很长,他的脸先红了,喘不过气,脸上泛着红晕。
一松懈,就被她毫不留情地把戒指咬走了,像从猎物身上狠狠撕下一块肉的野兽。
纤纤吐出戒指,攥在手心,心里才觉得踏实。
最终没有亲上去。
手中尾戒的样式独特,是一条弯曲着身体的细银蛇,绕过一周,围成一个首尾不相连的环形。
就是沾着口水,有点恶心。
她没多想,左右看了看,正巧看到那条被她抽出的口袋巾,就那么合适地放在车座上,她顺手拽过来,擦掉戒指上的口水,赶快戴到自己小指上,尺寸很合适,才算满意。
头顶传来一声轻笑。
她抬头,对上他湿漉漉的茶色眼睛,像是一汪冒着热气的蜂蜜水,求情似的地对着她。她的唇彩沾在了他的嘴上,红得不均匀,凌乱不堪,偏偏还在笑。
刚刚的亲吻与抚摸没有让她脸红,这个眼神却让她心中一软,头脑发热,心不受控制般地砰砰跳起来。
她下意识再一次俯身,忽然很想再一次亲吻他。
他侧过头,看着窗外破败的景色,露出不怎么欣赏的目光,转回头问她:“到家了,不下车吗。”
她想他看出来了,却不打算回应。
车门已被司机打开,司机在门外摆出请的手势,她下了车。
阮言单手递给她一张浅金色名片:“下次见。”
纤纤接过名片,一阵冷风吹起她的碎发,划过她光裸的肩头,那条狐皮披肩还掉在车里。
阮言不去取,脱下自己身上的白色西服外套,扬起来盖在她的肩头。
他的外套和他的手一样热,几乎是烫,接触到冷风的后背与肩膀迅速温暖起来。
“再见。”她说。
他不说再见,转身上车走了。
-
纤纤乘坐电梯,到了第十八层,进了走廊末尾的一间,她的家。
屋子很小,只有二十平米,酒店式的逼仄房型,客厅与卧室相连,卫生间狭小,只能容纳下独居。
她按亮灯,白墙壁在夜里的灯光下发青,鞋柜就在脚边,里面杂乱地放着三四双磨损严重的漂亮鞋子,她勾住脚上的高跟鞋脱下,随意地放在鞋堆里。
反手脱下肩上的西装外套,看了看,她把它较为正式地摆在沙发上。
她打开卫生间的门,洗了洗没脏的手,按下马桶开关,再走出房间,坐在铺着浅蓝纯色床单的床上。想起来什么似的,又起身坐到正对床的书桌前,盯着桌上一盒已经吃完了的的日光片空瓶看。
这当然不是她的家。
她不是纤纤,五分钟前,她第一次进入这个房间。
她的代号叫作“黎”。取自“黎明”,为他取下这个名字的是她的养父柯莱特。十五年前,他在贫民区的垃圾桶里捡到她,那时她只有三岁,因为轻骨病,受尽了折磨。
在长夜都,最值钱的不是钱,而是药。
三十年前,一种名为“轻骨病”的疾病席卷了整个长夜都,由于太阳照射的某种变化,每一个人都患上了这种会使人浑身乏力,迅速加速人衰老的疾病。
三年后,阮成寿创办了未明制药,带着天才科学家常算出现。常算研制出的日光片,可以有效抑制轻骨病,但是不能一次根治,需要长期服用。
然而,这只是阮成寿自己打造出的冠冕堂皇的说辞。
实际上,日光片的真正发明者是柯莱特,现在在贫民区为穷人治病,不收一分钱的微笑着的柯莱特。
黎语千死死咬住下唇。
每次想到这一段残忍的历史,她都没有办法接受。
长夜都的每一个人都被蒙骗了。
教科书上写,长夜都的尽头是无边无际的海,因为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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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升,导致这个星球上仅存一片大陆,就是长夜都。大陆被海水淹没,人种混杂,失去了历史书上所讲的国别之分,名字和样貌也不再有着明显的区别。
然而,这段历史是伪造的。
长夜都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摄影棚,在海外,就在此刻,还有很多其他的国家都在好好地生活着,享受着日光,不会换上轻骨病这种可笑的病。
三十年前,阮成寿和柯莱特都是医学院的学生,一起进修。轻骨病席卷而来时,他们一同研发药品,柯莱特率先提出日光片的初版药方,和阮成寿一起继续研究。
然而,研究快要完成时,柯莱特回想起太阳照射的变化,认为实在太过不自然。他提出假说——如果日光可以人为控制,那么长夜都的存在本就是有问题的,很有可能是被某个财团操纵的试验田,比起推出日光片,更应该对公众报道此事。
没想到,阮成寿表面答应,背地里却联系了执政官米亚·托马斯,两个人互相托举,不仅不揭开真相,阮成寿还抢走了日光片的药方,创办未明制药,大发横财。
柯莱特更加肯定,米亚·托马斯一定是知道些秘密,而现在她和阮成寿共享秘密。
长夜都是一个摄影棚的猜测,越发显得合理。真正的太阳早就被执政官,现在还有阮家,一起藏起来了。
但是,在未明制药和执政官勾结的如今,柯莱特被赶到了贫民区,他不气馁,收留患轻骨病的人。在原材料被未明制药垄断的现在,他没有办法再制作日光片,只能尝试开发其他手段,屡屡失败。
他一头金色的长发,已经出现了缕缕银色发丝。
真正的纤纤也是被柯莱特收留的病人,一个可怜的孤儿,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因为缺少药品,死于轻骨病。
柯莱特不甘心,就这样让真相被埋没在长夜里。
转机就是黎语千。
黎语千原本没有名字,独自在街上流浪,没有一丁点关于父母的记忆。那时日光片已经问世,但穷人买不起,她走在一片因患轻骨病而接连有人死亡的贫民区中,记忆忽然中断。
再次睁眼,她躺在可怖的冰凉手术床中央,在一堆闪着寒光的刀与剪之间睁开眼时,看到的是柯莱特带着笑的脸。
她再看自己的手臂,已经插上了很多粗细不一,颜色各异的管子,针头埋在身体里,她竟然一点不觉得疼。
“要付多少?”她问。
“你说什么?”
“要付多少钱?”
她一分钱也没有。
“什么都不用。”柯莱特温柔地摸上她的头顶,“都是免费的。”
免费?
阳光应该是免费的。
她的代号是“黎”,一直在地下室内接受锻炼,整整十三年,只为了有一天,能够为长夜都夺回平等的阳光。
一个月前,柯莱特说,她应该给自己起一个完整的名字。她不知道什么名字比较好,“黎”已经很好了。
柯莱特温柔地说,可以是你在见到真正的阳光的那一天,想要说的话。
她想了整整一天,在地下室内结束了长达八个小时的模拟战斗,才闭上眼,给出答案:“千言万语。”
4. 第 4 章
嘟嘟、嘟嘟!
通讯器的响声打断她的思绪,她拿起桌角那款三年前出品的黑色古旧长方形通讯器,灰白色锁屏界面是本月日历,时间显示零点零一分,有一条来自陌生人的消息未读。
“阮言”请求将您添加为联系人。
她赤脚走到鞋柜旁,那片金色名片果然躺在那里,就这样把他给自己的名片直接放在鞋柜上面了。上面有印着他的通讯器号码,凭借号码,可以在轻讯上添加联系人,互相发送图片与文字消息。
他给了自己名片,当然是在等自己联系他,而自己太过松懈,连时刻保持联系都忘了。
黎语千一边懊悔,一边点击通过申请。
纤纤的轻讯头像是一片清晨时的雾蓝色天空,黎语千能认出来,这是柯莱特的地下诊所所在的天空。
真正的纤纤在五个月前,因为买不起日光片而来到柯莱特的私人诊所,得到柯莱特的帮助。然而,治疗时间太晚,两个月后她猝然离世,却把这片天空当作了她的头像。
除了黎语千,或许没人能认出来这片天空的不同,甚至柯莱特自己都不行。在地下室进行训练时,这片天空,几乎是黎语千内心唯一的慰藉。
“阮言”已经成为了您的联系人。
黎语千在聊天窗口看到他的轻讯头像,一朵纯白色的百合花。
内心瞬间沸腾。
百合花是一种已经灭绝的花。因为气候变化,在几百年前就已经绝迹于世。
根据柯莱特的猜想,很有可能是从长夜都被外部力量控制一切自然的时候,百合花开始逐渐灭绝。它没有像其他花一样,为了活下去而改变自己根本的生存需要,这并不代表它是一种惫懒而不上进的花。
百合花是高洁的,宁死不屈的。
因此,百合花是“破晓”组织的代表,这件事只有组织内的人知道,也就是柯莱特和他长期救治的病人。
组织内没有地位高低之分,只是以柯莱特为领导者,同时有一条最高规则——“如果组织出现背叛者,不论是谁,必须马上处决叛徒。”
今天“阮言”给她挑了一支百合花飞镖,她更加确定,他就是自己的接头对象。
投飞镖对她来说很简单,她唯一怕的是自己力气太大,把剩下的半个飞镖盘再次打成两半,露出马脚。但或许是百合花的抚慰作用,她发挥得很好。
想到自己的搭档,黎语千不得不赞叹。
他演得太像了!
她在贫民区多年,一直在阴暗的地方学习各种格斗、枪械上的技巧,阮言和她就完全不同,他学的似乎是表演,或者说……气质培训一类的。
他的一举一动都显得松弛随意,看他身边人对他的态度,他一定连脸也和真正的阮言完全一致,也许经过了整形手术,但完全没留下痕迹。
市面上找不到这样的整形医生,如果有,那么一定有很多人都想变成他那张脸的漂亮样子。
毫无疑问,他的伪装难度比自己大很多倍。
要知道,自己之所以能伪装成纤纤,是因为纤也是黑发蓝眼睛,原本的身材偏丰腴,而她偏瘦,五官上的变化可以解释。加上纤纤已经连续五个月不出现,也没有可联系的熟人——不然她不会连一盒日光片也买不起的。
她死得很孤独。
黎语千黯然神伤,她知道她必须揭露未明制药的罪行。纤纤的死为她提供了机会,但是,她对于这个机会的使用,是一种不得已的罪恶。
阮言成了她的联系人,却迟迟不说话,黎语千先发过去一条轻讯。
【到家了吗。】
隔了五分钟,他没有回复。
她又发过去一条。
【请快点回复。】
又过了十分钟。
【刚刚在泡澡。怎么了?】
怎么了?黎语千想了想,自己还真有一个当务之急。
【给我些钱。】
【要多少?】
他这次倒是回复得很快。
【十万珀元。】
珀元是长夜都的官方货币。
十万珀元足够买下她现在所住的这套小公寓,再置办一辆精致的小汽车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轻讯账号,就可以直接转账给自己。
纤纤现在分文不剩,但她要活下去,再执行任务,肯定是需要钱的。
【好。那我们下次什么时候见面?】
账户内的钱如数入账,黎语千还有其他工作要忙,觉得没必要和他这么频繁地接触,自己还没有拿到信息,互相能确认平安就好。
【可能需要等一段时间了。】
【下周三晚上?】
那不就是三天后吗,黎语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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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断拒绝。
【再等等吧。】
【我后悔了。】
【不该把钱这么快给你。】
黎语千反应过来,他可能真的有事要找自己。
【如果你想找我,随时来都可以。】
阮言不回复,或许已经睡了。
黎语千关掉灯,在一片漆黑中钻进被子里,很快就睡着了。
在她的梦里,一片水汽弥漫的森林里,她手上捏着一把匕首,没有方向地走来走去,穿过森林,踏进一片空旷平坦的荒野里,平地的最中间种着一棵树,一棵只挂着一枚果实的树。
唯一的一束金灿灿的光,照在树上唯一的那只金色的苹果上。
她丢下匕首,咬下一口金苹果,酸甜的汁液迸发到整个口腔中。
她睁眼,光已经照了进来。
就算不是真正的阳光,它也会按规律运行,准时唤醒她。
她打开衣柜,找出一件白衬衫,一件粉棕色西服外套,一条西服同色的粉棕色过膝长裙,这是颂今学院的校服。
纤纤原本就读于颂今学院,长夜都最好的大学。
颂今学院学制四年,每年招收70%的推免生与30%的统考生,推免生会凭借家庭背景,介绍信与个人特长,由学校进行综合评估。而统考生需要完成颂今学院自主命题的卷子,单纯凭借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纤纤是凭借统考成绩进入颂今学院的,但是,统考生同样需要缴纳学费。纤纤已经欠缴学费五个月,再拖三天,她就会被颂今学院开除学籍。
这也是她找阮言要钱的原因。
她必须重新回到颂今学院上学,因为颂今学院离权力中心很近。
之前在宴会上,她已经见过了托马斯家的大女儿克莱尔,而托马斯的家的二女儿和小女儿现在都在颂今学院读书,她们一定也会知道托马斯家的秘密。
三个月后,她不仅要刺杀阮成寿,还要找到日光片现在的配方。经过了这么多年,未明制药也在不断地改进它,以获取更多的利益。
等柯莱特在找到打破长夜都和外界屏障的方法后,会彻底销毁它,以免有人再次利用它作恶。
虽然叫柯莱特毁掉他自己的心血,实在残忍,但这就是柯莱特的觉悟。
黎语千换好衣服,拿黑发绳绑了马尾,走出家门。
5. 第 5 章
颂今学院在长夜都的中心位置,地段极佳,毗邻富人区和高端商场。
学校历史悠久,从长夜都有历史的那一天开始就存在,正式开始记录校史是在四百年前。或者换个说法,说富人区是围绕着这学校建起来的,会更恰当一些。
纤纤所住的公寓在价格中等的地段,胜在交通便利,乘坐地下铁可以直达市中心。
真正的纤纤之所以没有搬走,是因为已经按照半年租期支付的房租不能退回,她没有预料到,未明制药再一次因为“药效增强”提高了日光片的价格,而她的轻骨病会忽然恶化。
黎语千抓着地铁的把手,摇摇晃晃,有的人看她年轻,又穿着颂今学院的校服,多看了她几眼,她浑然不觉,只是一脸的沉痛,过了会,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
她在心痛什么?
路人当然完全理解不了。
可能是考试没考好吧,毕竟,颂今学院并不是只要进入就能轻松毕业的学校,还会定期考试,难度不低。只是没想到,课业压力真的这么大,给小姑娘发愁成这样。
“颂今学院站到了!”
黎语千下车,怀揣着没有任何人知道的伟大计划走出地铁车厢,跟着记忆中的路线,和三两个结伴的同校学生一起,走进了极气派的颂今学院。
教学楼整体被刷成了偏暗的粉棕色,比校服颜色稍深一点,中间点缀着纯白色的长方形窗子,或开或闭,如同或停歇或展翅的白鸽,栖息于此,带给人希望与未来的力量。
黎语千跟着校门口的路线指引,到达二年级教师办公室。
补缴学费的时间是十二点前,现在才不到十点,时间宽裕。
“补缴的时间只到十点,现在已经过了,请回吧!”
“没有过啊。”黎语千连忙摇头,站在躺在可调节办公椅上的老师面前,迅速道,“官方网站上写的时间是十二点,而且,我进门时的时间只有九点五十八。”
挂钟正对着门口,上面的时间现在也仅仅是指向九点五十九。
她期盼地看着这位躺姿随意的老师,他不说话。
足足两分钟后,他回头,如愿以偿地看到时针指向十点零一分。
“现在已经过了。”他朝挂钟努努嘴,脸上终于有了点笑容。
黎语千脸色惨白,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她神情的恐怖,使那老师舒服的后背莫名其妙地一紧。
可燎原的愤怒,一瞬间在她的整片大地上燃烧,几乎难以呼吸。想流出的眼泪是透明的油,只能加剧火的燃烧。
在地下室太久,和柯莱特相处太久,她早已忘记了,外面的人都是这样的令人作呕,无法接受。
她含着泪水,左右看了看,办公室里还坐着两个打哈欠的老师,她努力地思考,现在有没有可以隐蔽地杀掉他的方法,毒药,针?她没有带来,要不要回去取一趟……
“怎么哭了?”
温柔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金发蓝眼的男人从那无赖老师的桌上抽了两张纸巾,叠成四层,递到黎语千的手里。
那无赖的老师一连不满地啧了三声,不满自己的纸巾被他抽走了。
黎语千接过纸,擦干眼里还未涌出的眼泪。
“通融一下吧,杰姆。人人都会迟到的。”他看向杰姆老师,用目光劝他别为难人。
“真没办法。吉尔斯,你还是这么爱管女学生的闲事。”
杰姆哼了一声,依旧懒懒地叹了口气,一脸“我真是命苦”的表情,离开舒坦的办公椅,蹲下身,埋头数起了脚边的杂物。
“我没有迟到。”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事关事实与正义,黎语千必须立刻纠正。
“我知道。”吉尔斯微笑道。
他的声音温柔,双目深邃,蓝眼睛如同湖泊。黎语千点点头,心情平缓了一些。
“嘿——哟!”
杰姆费力地搬开一大摞书,终于找到了那本登记补缴学费的厚手册。
上面满是灰尘,呛得他咳嗽了好几声,表情更不开心了。
颂今学院规定,任何手续都必须在网上和书面同时留下记录,而补缴学费的那本手册因为经常不用,被他压在了最下面。
这就是他磨磨唧唧的原因,他不想从这把舒服的椅子上走下去,把书搬开。
就这么简单。
吉尔斯老师是校内教授古典诗词的老师,学院里的人气明星,在纤纤一年级和二年级时,担任她诗歌创作课程的老师。他为人极为和蔼善良,在全校都出名。
“你是纤纤吧,怎么瘦了这么多?”
他还记得原本的纤纤。
比起警戒,黎语千的心里更多的是感动。纤纤没有被人遗忘,如果当时,她能找这个老师借点珀币,他说不定会救她的。可惜,纤纤没有这么做。
“学费。”
杰姆老师说话更没好气了。纤纤是一个半年拖欠学费的统考生,就算现在交了学费,之后的学费很有可能也是交不起的。自己现在不帮她,还能帮她省一笔钱。
他就这样在心里为自己的行为开脱。
黎语千掏出通讯器,迅速把学费转账到了学校的收款账号。
昨天刚刚到的十万珀币,一下子就交出了五万,黎语千并不心痛,因为这对于计划是有帮助的。而且,她留着钱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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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啦,办完啦,快走吧!”杰姆一脸晦气地赶客。
“谢谢吉尔斯老师,我去上课了。”
黎语千很正式地向他鞠躬,走出办公室。她当然没有谢杰姆老师,不杀掉他就不错了。
“今天上课吗?”杰姆老师不知道自己劫后余生,躺回了那张椅子上,很得劲地掏掏耳朵,表情享受。
“上学就是上课,她应该是随口一说而已。”吉尔斯笑得很宽容。
他坐在办公室桌前,打开抽屉,在一众香水和高级文具中,找出一根外壳呈亮蓝色的钢笔。上面没有一点磕碰或是使用痕迹,很显然,钢笔还没有被使用过。
那抹蓝色,和黎语千,或者说纤纤的眼睛颜色很像。
-
黎语千离开教室办公室后,根据走廊上张贴的指示,找到自己的班级,二年级五班。
纤纤去年就是二年级的学生了,但她二年级下半年没有上学,现在复学,只能重读二年级上学期的内容。黎语千是接受了这一条件,才复学的。
她现在的任务,是在学校内得知未明制药相关的研究内容。
颂今学院作为综合类院校,培育生物医学的学生,每年几乎都有几十人进入未明制药,学院也对日光片的研究进程十分关注。
那些医科学生很看不起其它学科的学生,尤其以文学系的学生为甚。
他们认为,所谓文学就是胡编乱造,真没有日光片,轻骨病一加剧,死都死了,还吟唱什么诗歌?闲情逸致,全是吃饱了没事干。
这种歧视一时半会是解不开的。
不过,文学系的学生也是要学其它科目的,基础的地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期末考也必须要得到及格分数。因此,每年被退学的学生也不在少数。
纤纤之前半年都没有上学,也没有考试,成绩是排在最后的,她前面的两个名字是分别是文学院的“乌米·托马斯”与“常醒”。
即将毕业的四年级学生里,考了第一的学生是生物医学专业的“简·托马斯”。
一路上,她没有找到领教材的地方,进了教室,发现其他人都没有拿出课本,空着一张桌子,她就放心了。
看来今天开学第一天,用不到课本。
下一秒,戴着红眼镜,神情严厉的女老师走上讲台,拆封卷子,很简略地说:“今天开学考试,三个小时。”
“诶?”
黎语千一出声,所有人都看向她。
一张卷子,空白的,足足占据整个书桌的,双面印刷的,被另一位发卷老师利落地递给她。
她为了掩饰,只能又“哦”了一声,接过卷子,低下头,拿起笔。
6. 第 6 章
现在的情况已经非常明确了。
黎语千深吸一口气。
很显然,所有人都知道今天考试。但是黎语千不知道,也没有任何准备。
第一题,不会。
第二题,不会。
第三题……
……
总结,全都不会。
但是不能这样空着,卷子上写着校规,空卷不作答,视为态度恶劣,记过一次。记过两次,考虑劝退该学生,并永远不予录用。
她刚刚交了五万珀币,不能就这样打水漂。
老师眯着红眼镜后的长眼睛,已经盯准了她。她认为这个迟迟不写卷子的学生,一定正在准备作弊。看她的眼睛就知道,她的大脑一定空空荡荡的。
黎语千当然不会作弊。
虽然她的大脑的确空空荡荡。
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通过恶劣的手段,获得本不属于自己的分数。就算把答案放在她面前,她也是一个字都不会看的。
她重新审视起眼前这份卷子。
这是一份古典诗歌相关的卷子,她没怎么读过诗歌,只能努力通过已有的知识去解答它。
先看第一道题。
“我要如何击穿你的心?____。”
黎语千笨拙地写上:用20cm以上的刀具在适当位置刺入。判断对方心脏异位的可能性,进行补刺。如果不奏效,可考虑攻击其他部位。
就算这个人生活在两百年前,击穿心应该也是这个流程吧。
不一定对,也不会出大错。
黎语千对自己点点头。
一连答了五道填句题,后面的大题的是填词,并为自己填词出的诗句,并写出解析。
“如果我是一棵树,向下扎根,向上___;如果我是一只鸟,向下啜饮泉水,向上___;如果我是一只稻草人,向下弯腰拂过麦浪,向上___;”
黎语千心潮澎湃,在三个空上全都填上了“寻找太阳”。
完全无视了卷子上句型结构相同的要求,她不知道什么叫句型,心里没有句型,只有阳光。
“太阳很亮,很无私,可以说是非常了不起。太阳光可以治病救人,让人不必再受困于药品,从而获得平等与自由。”
如果世界上有太阳,疾病会减少百分之九十,人的平均寿命可以从六十岁延长到一百五十岁,大地会重新开满百合花……
她写解析,第一次感觉到下笔如有神。奈何词汇量还是太少,钢笔哆嗦半天,没想到之后的词,心里正着急呢。
嗒的一声。
一团小纸条砸在她的耳朵上,不偏不倚。
哐哐哐三声,老师快步走到黎语千的面前,严厉地盯着她的双眼,伸出一只手。
“纸条,交出来!”
“什么纸条?”黎语千说。
“别装傻!”
“我没有。”
有没有,一翻就知道了。
老师让她张开空无一物的双手,掏她的校服上衣口袋和裙子口袋,连校服领子都不忘翻看,这样细致地检查一遍过后,什么都没有找到。她去看教室的地板,洁净没有一丝杂物或是尘土。
奇怪了。
她一直盯着黎语千,这样短的时间里,黎语千没有把小抄藏起来的机会。但同时,的确有和小抄一模一样的东西飞过来了,她看得很清楚。
“老师,我还没有写完卷子。”
老师瞟了一眼黎语千的卷子:“结果应该差不多。”
“……”
“行了,你继续写,我去调监控。”
她没有再为难黎语千,叫她坐回座位上。之后通过通讯器,找来另外一个老师帮她看管考场,自己上楼调取监控,看了监控,就能知道她把小抄藏在了哪里。
她当然什么也查不出来。
因为小抄一直在黎语千的身上,现在也是。
这是藏匿物品最简单的方法。检查手时藏身上,检查身上时藏手里,流动藏匿下,看似是全都检查过一遍,实际上,时间不是同时的。
当然不能交出去。
这很可能是柯莱特传递给她的情报。
柯莱特说过,在暗杀阮成寿或是得到日光片配方所在地之前,绝对不要主动联系他,就算万不得已要联系,也应该单线联系,会是柯莱特想办法联系她。
万一纸条是柯莱特给她的,她交出去,计划不就全完了吗?
黎语千把纸条捏在握着笔时,合拢的其他三指中,继续答卷。不管对不对,总之是都写上了。
“收卷。”
那位红眼镜的老师直到收卷,都没有回来。而一旦收卷,她就没法抓到确凿的证据了。这可是这位老师第一次抓卷失败。
黎语千松了一口气,心急如焚,想看纸条里面的内容。
柯莱特现在怎么样,是不是已经知道自己和“阮言”成功接头了?她不知道,柯莱特是怎么找到“阮言”这样特别的协助者的。有这么大的助力,他竟然能忍得住不告诉自己。
学生们纷纷走出考场,她用没人能看到的角度,在半合拢的掌心中用拇指灵活地拨开纸条,垂下目光,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小字——
“以眼泪,以沉默”。
这是什么意思?
“同学……”
一声弱弱的搭讪从头顶传来,黎语千抬起头。
两个脑袋,两张脸,一个好奇,一个呆呆的,一个红发,一个黑发,一齐出现在视野中。
一个人趴在另一个人的背上,乍的看去,还以为是一副身体上长了两个脑袋。
“同学,谢谢你啊。”
对她道谢的,是那个被人趴在肩上的女孩。
她有一头红色的及胸卷发,浅棕眼珠,黄皮肤上长着浓雀斑,如今神色忐忑,但还是努力咧嘴,对她露出一个露齿笑,缓解尴尬。
趴在她肩上的女孩没有说话。
她有一头极亮的黑发,如果留长,一定会像瀑布一样垂落,但是现在剪得很短,只刚刚过耳。她皮肤冷白,眼睛一直没有打开,看不到她眼睛的颜色。
忽然,她睁开了眼。
纯黑色的无神瞳孔,呆呆地看着黎语千,没有任何情绪。三秒钟后,那双眼又闭上了,像是因感受到了黎语千的视线,看她一眼,作为回应而已。
红发女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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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语千不语,赶忙坐到她面前的椅子上,她背后趴着的黑发女孩的腿一甩,咣当一声撞到桌子,毫无感情地“啊”了一声,她探手向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表示安慰。
红发女孩压低声音:“我是乌米,刚刚她是给我扔的纸条,不小心砸到你了,真对不起。”
其实,纸条是准确地砸到乌米的脑袋上了,但或许,是她脑袋太硬,纸条一弹起来,就飞去了黎语千那里,再也无法被她控制。
范宽一直是全年级最严厉的老师,这个面生的女生被她逮到,一定惨了。刚刚她咬着牙,想着只要范老师要带她走,她就得站出来,不能让她帮自己背锅。但是,她在下唇咬出牙印,还是迟迟没有站出来。
她恨自己的懦弱。
幸好,黎语千没有被抓到,范老师根本就没有搜出纸条。连她自己都怀疑,那团纸条是不是真的飞过去了。
黎语千听了她的话,过了会,才哦了一声。
原来不是柯莱特给自己的信息。
她难掩失望,问:“这是什么纸条啊?”
“什么纸条……”乌米被她问住了。
小抄啊……
很明显是小抄,还会是什么别的吗?
“小抄。”
黑发女孩没有睁眼,只张了嘴慢慢地说了两个字。
原来真的是小抄。
黎语千有点后悔。这算是包庇了作弊,虽然是未遂。
乌米看出她神情的变化,更觉得很不好意思,急忙说:“我请你吃午饭吧,下午还有考试,得吃饱点!”
“下午还有考试?”黎语千又惊讶。
“对啊。上午考主修科目,下午是混合卷,考其他科目的综合。”乌米说着就忍不住叹气。
下午的科目更难。但上午的小纸条作弊,就是她的第一次作尝试,显然有够失败。被这样一抓卷,乌米也不敢再作弊了。
“以后不要再作弊了。”黎语千对她说。
“嗯嗯,真的不好意思!我再向你道歉一次。”乌米站起来,要给她鞠躬道歉,身后的黑发女孩又被她砸了一下。
“我们去吃饭吧。”乌米说。
黎语千点头答应,乌米终于如释重负地一笑。
三个人穿过学校走廊,落地窗是全透明的,光线充足。
每个过路的同学都会看向她们,原因很简单,就是乌米还在背着黑发女孩,让她在自己身上一动不动地闭着眼睡觉。
她听到有人不加掩饰地议论:“这就是那两个‘先知’吧。”
黎语千不太懂“先知”是什么意思。
不过,她也没想到,走在路上时她也会背着她。难不成这个黑发的女孩身上有什么疾病,所以没办法自己走路吗?
还是说,她也得了轻骨病,买不起药?浑身无力,也是轻骨病的主要症状之一……
“她是常不醒,天天都这样睡觉,我都习惯啦。不过,你看着可能还是会有点奇怪吧。”乌米见她在意,嘿嘿笑着和黎语千解释。
“她姓常?”
对这个姓氏她当然很敏锐。
“对,”乌米咧嘴一笑,“她的妈妈就是大科学家常算。”
7. 第 7 章
常算的女儿。
黎语千看向她安静睡颜的眼中,立马多了些复杂。
阮成寿抢夺了柯莱特的日光片配方,说是常算研发的,常算就理所应当地把日光片当作她的发明。所以现在,乌米会用“大科学家”来称呼她。
黎语千想说些什么,还是忍住了。
她应该趁机和她拉近关系的,但是出于心结,她实在没法这样做。为了情报,说谎话来假意吹捧她,这样的虚伪,和她厌恶的那些人还有什么区别。
“对了,同学,我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纤纤。”黎语千的态度更冷淡了。
乌米只是看她一眼,点下头,也静静的,没再说话。
三个人一路到了食堂。
食堂使用极简的白色装潢,椅子和桌子都有棕白两色,棕椅配白桌,棕桌配白椅,交错排布,处处透露着青春简约的气质。和那场青昙酒店的豪华宴会截然不同,显示出另一种典雅气质。
黎语千刚坐在白椅子上,通讯器来了消息。
她的通讯器里只有阮言一个联系人。
【在干嘛?】
【我现在在学校,上午考试,下午还有考试。】
【考得怎样?】
黎语千:“……”
很不好很不好……
【我一道题都不会,你有空来教我,可以吗。】
【好啊。】
阮言很爽快地答应。
毕竟这对计划很重要。她要是一直考不好,被退学了,还怎么完成任务。
聊天的工夫,乌米已经端了三份冒着热气的烤牛排,一份很丰盛的炸物拼盘过来,她压根没坐下,说:“我再去打点饮料,你喝什么?”
“先知好!”
路过的男生很大声地对着乌米喊道。他披着校服外套,双手插兜,眯着眼,好像觉得自己很拉风。
乌米没有和他打招呼,装作没听到,带着微笑招呼黎语千:“没想好的话,橙汁怎么样?我推荐橙汁——”
“先知也喝橙汁?不怕橙汁里面其实是尿吗?”
乌米变了脸色。
“你是谁啊?我认识你吗?”她的情绪很不好,但还是忍住了,没有辱骂他。
他说出这种话,起码在今天,或者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乌米是没办法正常地品尝橙汁了。
黎语千也惊讶。
原来乌米根本不认识这个人,那他为什么要过来挑衅乌米,并且,也叫她“先知”?
“我就是觉得先知说很对,不愧是托马斯家的后代而已,”他开怀地笑了两声,走得更近,外套衣袖一摆一摆,“先知不是有自己的理论吗?教科书上的所有内容都是假的,虚构的,至于真正的知识,呵呵,那只有你们知道——”
“闭嘴。”
黎语千迅速站起来,单手捂住他的嘴巴。
一瞬间,男生感觉自己生命中的所有空气都被掠夺了。濒死感、恐惧、窒息,一切如同置身真空环境。她的力气怎么会这样大?手掌像保鲜膜一样密不透风。
不行。
黎语千马上收回手。她知道她太着急了。
她当然要让所有人知道真相,但现在还太早,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忽然说出来,才忍不住激动。
他还说,乌米是托马斯家的人。
乌米这个名字太平凡,她本人的形象太过自然亲切,和预想中截然相反,也没有介绍姓氏。因而,黎语千一直没有联想到托马斯家的小女儿乌米·托马斯。
那男生没有大碍,只是被吓到了,一呼吸到新鲜的空气,马上就缓过来了。
“你是谁?要加入她们?你也认为书上的知识都是假的,真是的,颂今的弱智怎么也越来越多了?我看,早应该取消文学专业了……”
他一恢复,就开始喋喋不休,见没人理他,只能捡起他挣扎时掉在地上的外套,抖了两下披上,再“很拉风”地走了。
乌米忘了饮料的事,松了口气,失落地坐回椅子上。
黑发女孩不知何时睁开了眼,平静无言地走向饮料台,拿餐盘端了三杯橙汁回来,坐下,喝下一大口橙汁。
“喝吧。”
她看向乌米,又看向黎语千。
乌米终于笑了,端起橙汁,说着“干杯!”一饮而尽。
黎语千喝了一口橙汁,里面果粒满满,很是新鲜。但现在,喝橙汁显然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你说的是对的。”她低声道。
乌米露出错愕的表情,而后苦笑道:“你不用这样支持我,我不会强迫你相信我们的。”
“不是支持。我……”黎语千知道这很冒险,但是,面前是很可能和自己有着相同的理想的人,她实在没办法忍住内心的澎湃,“我也是这样想的。”
“你是真的相信?”乌米愣住了。
黎语千点头,乌米便继续说。
“长夜都的气候很奇怪,不像是一个孤立的岛屿,说不定有人在控制着这里。奇怪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不是吗?”
她的声音压得很低,红色长卷发随着低下的头垂到腮边,看到黎语千越来越肯定的目光,刹那间,她的棕色眼睛亮了起来。
“常不醒,醒醒!我们有新的朋友了。”
“嗯。”常不醒没有睁开眼,敷衍地点头。
“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这样觉得的?”黎语千问。
她们看起来不像是认识柯莱特的样子,目前,也还不能把柯莱特的存在告诉她们。
“就是一直有预兆啊,”乌米兴致勃勃,“因为,教科书上那些要考的东西根本就是错的,所以我一直学不会。如果拿到一本错误的食谱,一颗错误的种子,就算再努力,怎么可能会得到说明书上要的东西呢?”
她很认真地认为,这一定就是她从小到大学习差劲的原因。
“在确定教科书上所有知识都是错误的之后,当然,就没必要去学习那些东西了,”乌米温柔地看向常不醒,道,“和她认识,是因为我考零分那次,她的分数比我还低。”
“为什么?”黎语千问。
“她把卷子撕了。”乌米为她骄傲。
“不小心的。”常不醒不能直接承受这么大的荣誉,懵懵懂懂道,“我睡着了,不小心撕开的。”
“……”
在考场上困得睡着了,好像也并不比主动撕卷子尊重考试到哪里去。
但是,如果她们要通过考零分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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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对教科书的反对,为什么今天却作弊了?
乌米这次没注意到她神情中的疑惑,滔滔不绝道:“学校里还有朋友的!有一个人一直支持我们——”
她忽然停住,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
四个小时前,她们才第一次见面。
是谁?
黎语千见乌米尴尬地抿着嘴,没有继续问下去,转换话题:“常算也同意你们这样做吗?”
常不醒淡淡道:“她不反对。”
不反对?
黎语千不解。
她可是靠着日光片,几乎占据着长夜都整个现实的定义权。她怎么可能会容许女儿在颂今学院这样宣扬,称长夜都目前的教育全是虚假的?
而且,阮言说过,常算唯一核心的助手就是她的女儿……
“纤纤,快吃吧,要凉了!”
下午还有考试,再聊下去,也赶不上了。
三人一起吃过饭,回到考场。
拿到下午要考的科学综合卷,黎语千才知道,上午的卷子是一张多善良的卷子。
下午的卷子,需要填的不是文字,而是数字和符号。
唯一一道论述题,特别提到了日光片与未明制药对于长夜都的贡献,希望大家能分析未明制药对药物制造工业与城市的贡献。黎语千忍住了没有撕掉卷子,但也写不出夸赞未明制药的话。
难熬的三个小时结束,天已经黑了。
她和乌米与常不醒告别,独自搭乘地铁回公寓,依旧闷闷不乐。只不过,现在是的确因为课业。
电梯停在十八层,回到家,还未脱下鞋子,她动作一滞。
门前地毯的状态和她出门时不同。她出门时,地毯的长边是和门平行的,现在却稍微歪了一点。
她抬头,看到一抹白色身影。
阮言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依旧穿一身白,放松得好像回了自己家。白衬衫的样式简单,更衬得他胸口的那条闪亮的“金苹果”奢侈得不像话。
“纤纤,你没有交租金。”
他茶金色的眼睛含笑看过来。
“租金?”
对哦。
纤纤没有交学费,但是交了半年一交的租金,所以现在,半年过去,租金也已经用完了!
要不是阮言过来找她,现在,机器人已经进门开始清理她的房间,丢她的东西出去了。
“我已经交好了。”他见黎语千呆住了,微笑着叹气道,“但是,公寓说要重新签订合同,所以,现在这是我家了。”
“你家?”
“嗯,当然,以后就是我们的家。”
轻声细语,他说得很温柔。
感动袭上黎语千的心头。
他在用家这个词安慰她。执行任务太过艰难,他希望告诉自己,组织提供的“家”永远是不求回报的。柯莱特没办法参与计划,乌米和常不醒和她刚刚相识,他现在就是自己在长夜都唯一的同伴了。
阮言歪了歪头,完全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忽然露出这样感动的神色。
续费公寓,可比给她的十万珀币便宜多了。
还是说,她是个会被语言欺骗的人?
他笑意更深,颊边露出一对小小的酒窝。
8. 第 8 章
他是有酒窝的吗?
黎语千知道,酒窝要笑起来才有。阮言似乎一直是笑着的,但是,她现在才第一次在他脸上见到酒窝。
阮言站起身,走近她,低头道:“你不是说,要我教你做题吗?”
“对。”黎语千从制服包里翻出两张卷子。
上午和下午的卷子她都还留着。上午的卷子没有标准答案,而下午的是有的,她认为下午的卷子更难,应该是考得更差。但是她也不知道答案究竟是什么。
“让我看看,纤纤是哪道题做错了。”
沙发上是足够两个人一起舒服地坐下,阮言偏偏拉开椅子,让黎语千坐到书桌前。把手撑在桌子是,俯下身,冰凉沉重的黄色钻石贴在她的肩上。
“怎么……都做错了?”
考了……0分呀。
阮言难以置信,又看了一遍卷子,真是答得不如七岁小学生,想给半分也找不出来。就算想叫他多教一点,故意做错了,这是不是也演过头了。
他的指尖敲在桌子上,思忖着该怎么办。
来之前他就知道,教学习大概率只是找他过来的幌子。真要教她,这一晚上,把他累晕过去也教不会。
只是幌子吧?
此时,黎语千扭过头看着他,真情流露道:“我想考100分。”
“嗯……”阮言微笑着拂过她的黑色长发,看着她深蓝色的眼睛,缓解心中微妙的情绪:“要不……退学吧。”
“刚刚交了学费,五万。”
“你要是觉得可惜,我再转给你。”他贴近她的耳边道。
起码不用再浪费时间。
见她没有放弃的意思,阮言瞥了眼通讯器上的时间,现在是八点二十。
“我教你到十点,好不好。学太久会累的。”
“不会的!”
黎语千求知若渴,觉得自己再学十个小时也不会累。就算是现在推行的知识是错误的,知己知彼总没什么不好。然而,刚过去一个小时,她就昏昏欲睡,手里握着的钢笔越来越松……
“醒醒。”阮言拢住她的手背,贴上那枚尾戒,“你困了。”
“嗯。”黎语千点头,看向他的手,也看到自己小指上的尾戒,忽然问,“这只戒指有名字吗?”
阮言的目光低垂,停留在卷子上分毫未移:“百合花。”
“为什么?”黎语千目露惊讶。
这是一条蛇,为什么要叫百合花?
阮言看她很好奇,弯起嘴角:“以后告诉你。”
他的颊边又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黎语千忽然很好奇,这两个酒窝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她强打精神,又学了半个小时,实在是学不下去。她还未开口,阮言很恰到好处地撑直身体。
“就到这里吧。”
“好。今天谢谢你了。”黎语千起身送他。
虽然什么也没学会,起码挺辛苦的。
“你不留我吗?”阮言没有打算离开似的,站在原地,黎语千被夹在他和椅子中间的一小块地方,很逼仄。
“留你?”
“留我住下。”
“你要住下?”黎语千呆呆问,“那我住哪儿?”
“……”阮言又笑了。
他有时候觉得,她一直在无理取闹,或者装傻。
阮言耸耸肩,走到门前,背后的黎语千忽然快走几步追他,他就放慢脚步,等她追上来。没等到她抱上来,等到一个问题。
“常算死了吗?”她问。
他步伐一停,悠哉转身,笑着问:“问这个做什么?”
“你也不知道吗。”
如果他知道,当然就会告诉自己。看来,阮成寿对自己的儿子也并不完全信任,没有告诉他更多的信息。
黎语千思忖之时,阮言的目光下移,落在鞋柜上。他蹲下去,手指勾住一双银色鞋子的细系带,那是她穿去宴会的那一双鞋。
“为什么你的每一双鞋子都不合脚?”
他的目光总是带笑,连怀疑都像是在调情。
有一双不合脚的鞋子就罢了,但是,每一双鞋子都不合脚?难道她买鞋的时候,专挑不合适的买?还是说,这不是她的鞋子。每一双都不是。
黎语千没有太理解这个问题。真正的纤纤和她体型不一样,鞋码自然不同,这他不知道吗?
为什么这么问。
她想了想才道:“你不用给我买新的。”
“……”阮言笑了,“明天之前都会送到你家。”
“哦……”
反正他现在花的是阮成寿的钱,花就花了,黎语千就接受了。
“还有件事。”他压低声音。
“什么?”
阮言不说话,只看着她,茶金色的眼睛在阴暗的玄关处是忽明忽暗的唯一光点。
她走过去,想听他说秘密,被他双手扶住肩膀,亲在耳朵上,烫且轻。
“再见了。”
门轻轻关上,黎语千呆在原地。
过了一分钟,脸才红起来。
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
他们都只是因为执行任务,才凑在一起,这里又没有任何人在。
阮言走后,她独自捋了一遍刚学到的东西,觉得实在难以理解。明天再去仔细看下校规,起码这三个月内,她不会被退学就行。
她收拾好书包,沉入梦乡。
-
转天,一进教室,她就看到乌米和常不醒一起坐在教室的最后排。
乌米向她打招呼:“纤纤!”
黎语千走过去,坐在她身边。乌米见她过来坐了,笑得很开心。常不醒还是在睡觉,把头埋在交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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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臂里,趴在课桌上。黎语千都不知道,她是否清楚自己已经来了。
颂今学院没有固定座位,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座位。专业课和选修课,学生也都可以自由旁听。
“为什么坐这么靠后?”
没等乌米回答,这节课的老师走进来,正是之前抓卷黎语千的范宽老师。她今天也戴着红色眼镜,在电子屏上打开课件。
“三十年前,在米亚·托马斯执政官的大力推动下,人工智能制造技术,特别是仿生人技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发展?”
人群中,一个披着校服的男生发出异议。他正是在食堂挑衅乌米的那个人。看来,他天性就是好斗,没办法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去乱讲话。
“亚波同学,是吧。”范宽老师冷冷问,“你有什么疑问吗?”
“目前能制造出的人工智能,和弱智有什么区别?”亚波摇头晃脑道,“仿生人超越不了人类。最高级的仿生人也是呆滞的,需要长时间休眠的,语言混乱重复,甚至可能没法正常行走……”
“米亚·托马斯的确曾经推广过这项技术,但是她失败了,我以为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
范宽没有反驳他,等他说完:“你的作业,下个月前,交给我一份关于你说的这些问题的五千字报告。”
“我没有选这门课。”他很得意。
“下周之前交给我,不然以扰乱课堂记过一次。”范宽老师懒得和他废话。
“干得漂亮。”乌米小声说。
傍晚,黎语千结束了一天郁闷又学不会的课程,回到家。
家门口堆放了五个装着精美盒子的手提袋,摞到半人高。她搬进家里,一一打开,里面全是鞋子,不过都是平底的。
里面附赠一张卡片“小心摔倒。”
黎语千忍俊不禁。
高跟鞋的确很不方便,不过,她摔倒当然是故意的。难道他不知道吗?他是不是真的被她踩痛了,才特意给她送平底鞋。
在她心里,他似乎又变得有些单纯。
转日上午,文学系的专业课的第一节课,诗歌赏析。
吉尔斯老师站到讲台上,扬了扬手中的卷子,幽默地表示没关系,考砸了天也不会塌下来。
乌米在黎语千耳边说:“吉尔斯老师人很好,每次都会帮学生提高分数。所以学院要求他,必须出一定量的固定答案的题。”
原来那些填空题也是有固定答案的!
黎语千刚刚知道。
那她专业课也拿不了多少分数了……
吉尔斯又说了几句什么,逗得众人大笑,黎语千太过担心成绩,完全没听进去。而后,他的目光越过众人,准确地看向她。
“纤纤,我想,你的卷子是我觉得最有生命力的。”
吉尔斯对她展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
9. 第 9 章
生命力?
黎语千没懂。还活着的,还能写字的,不是都有生命吗,为什么就她有生命力?
吉尔斯用一种怀念而感叹的语气道:“这道题我给很多同学都出过,最简单的填词题,或许大家在十岁时就做过了。但是,只有她,在上面填了三个同样的词组——‘寻找太阳’。”
乌米的嘴巴变成了“O”形,拿“真的吗”的眼神看向她。教室里的其他同学纷纷投来异样的目光。
原来不会有人填一样的词语吗?
黎语千没上过学,当然不知道这些规则。
“很多时候,为了句型,为了押韵,我们忽略了情感,忽略了心中的初衷。”吉尔斯继续道,“所以,这道60分的题,我给了她满分,为了她的精神。”
没人提出异议。
甚至有的同学,真的开始认真地思考起了,自己是否被过去学到的一些知识困住了。
黎语千比起光荣,更庆幸自己及格了。或许,就是太阳救了她,这样想会让她更开心一些。
吉尔斯老师没有继续讲解卷子,而是把卷子发下去,讲解新课。教室里参加考试的每个人都及格了,乌米露出感动的表情,低声赞美“吉尔斯老师万岁”。
吉尔斯背对她们,在黑板上写下娟秀的板书,那是今天要讲解的诗歌。他坚持不使用电子设备,在学院内也是很出名的一种风雅举动,当然,讨厌他的人管这叫死装。
黎语千安静地看他写板书,敏锐地感受到,有个视线一直在角落盯着自己。
她看过去,果然是那位很爱提出反对意见的亚波同学,坐在角落看着她,用一种很嘲弄的眼神。
昨天他听人工智能课,今天听诗歌赏析课,他也真够忙的。
不知道他的五千字作业写完没有?
“他怎么什么课都旁听?”
乌米在黎语千耳边小声道:“他就这样。我去打听过了,他是医学医学专业的新生,统招生,一年级,其他的课他都看不上。”
他这次学乖了,不在课堂上闹了。
可一下了课,他大步走过来,生怕黎语千跑了一样。
“太阳的改变是不可逆的,这是自然规律,‘寻找太阳’也没用。”
黎语千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原位,抬头静静看着他。
“换句话说,太阳就在那里,你要找什么?三十年前的太阳?”
他观察着黎语千的表情。如果黎语千是认真写下这个答案的,那么,这样的嘲讽对她当然更奏效。他也是真的这样想的——与其希望三十年前的太阳回来,不如做点有用的事,挽救现在人的生命,顺便赚点钱。
黎语千忽然站起来,向他走近两步,他一连后退三步。
“这让你感到高兴吗?”
见了第三次面了,比起愤怒,黎语千更多的其实是好奇。
“你……你别过来。”
“你感到高兴吗?”
黎语千打心底不理解。
在遇到柯莱特之前,她过惯了被欺侮,被抢夺,被随意损害的日子,她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恐怖的生活。但是,那是为了活下去。
颂今学院内,环境优雅,物资充足,不是一定要发生这些事,才能活下去的。
“说了你别靠近我!”
亚波脸涨得通红。他发现自己的确害怕她,害怕这个曾经带给他窒息恐惧的,看起来纤细弱小的文学系女学生。他的恐惧让他自己更加愤怒。
“你们这些人,现在,乃至以后,对社会都不会有任何的贡献!”
“收回你的话!”乌米忍无可忍,通的一声站起来。
比起她自己被侮辱的那次,现在的她显得更加愤怒。
“说的就是你,乌米。”
他的目标一开始就是这个最为不学无术,偏偏靠着推免进入颂今学院最没用的文学系的学生。
很多人都是靠家庭背景进入颂今学院,但唯独乌米,正在用一些最可笑的话,嘲弄这他们这些真正掌握着知识的求学者。
“现在还在学校里,散播阴谋论的,考零分的学生。”他缓缓道,“你都学不会,你怎么知道教材上讲的内容是错的?”
“还有你的朋友。她的妈妈是常算,很了不起,是我心中的偶像。但是她,和你一样,只是个弱智。”
一个拳头砸在亚波的脸上。
“怎么了?”
门外传来一道声音,和克莱尔小姐音色极像,但又不同。她的语调冷静,无机质般的没有任何感情。
“姐姐。”
乌米的气势立马矮下去,声音怯怯,完全看不出她刚刚挥拳给亚波重重来了一下。亚波自己也没想到,提防那个蓝眼睛的奇怪女生提防了半天,反倒是看起来像包子一样的乌米先急了。
一清醒过来,乌米马上庆幸,幸好自己打偏了。
拳头打在亚波的面颊上,只是红肿了一大块。要是打在鼻子或眼睛上,打出毛病了,学校一定会非常重视。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她真的不能再惹事了。
“乌米,出来。”
乌米回头,看了常不醒一眼,她趴在桌子上没有回应。她又看向黎语千,低声说:“我姐姐在叫我。”迅速小步走出门。
“你和我保证过,之后不会再在学校里惹事。”
“姐姐……”
托马斯家的二女儿简?
好像,她和克莱尔的声音真的好像。
从敞开的门中,黎语千探出头,看到她的半个身躯与半张脸。她穿着和她们一样的颂今学院制服,棕发柔顺,棕瞳孔中的目光冷冷的。
她的长相和克莱尔倒是不像,她连长相也是标准的好学生样子,五官清秀端正,没化任何妆。
托马斯家,似乎只有乌米是红头发的,也只有乌米,看起来最不惹眼。
她看起来并不像是托马斯家的孩子。
“姐姐,是他先来挑衅,才会这样的……我以后不会了。”
“他说得没错。”
“你都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乌米惊讶地抬起头看着简。
“我都听到了。”简没有被她的情绪感染半分,“我还是认为,你应该认真地考虑退学的事。”
乌米的嘴巴动了动,没有说话。
“你留在学校内,但不认同学校的教育,只会浪费每个人的时间。”她冷冷道,“原本我们的约定,是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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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中你要每门课都要及格。但是看情况,我觉得有必要提前时间,就在一个月后的月考,让我看到你的决心。”
黎语千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追到门外,简已经走了,只剩乌米在原地。她静静地啜泣,泪水打在地板上。
“我可以的。”乌米对自己说了一句,但是,她自己都很难相信这句话。
周围已经聚集了很多同学,听到了简所说的约定。这对于乌米来说,基本是不可能的。他们的目光加在一起,也凑不出一点点的相信她。
所以她在那堂考试上作弊了。因为和姐姐的约定。
黎语千抚上她的后背,道:“一起学,有办法的。我们可以互相教。”
“谢谢……”
虽然乌米心里其实觉得,她教不了她,她也教不了她。但她能感受到,她是真心的。
“其实我们可以让常不醒教我们。”乌米破涕为笑,“我也觉得会有办法。”
流言如风一般,吹过整个学校。
转日,所有人都知道了,乌米很可能因为姐姐的要求退学。她原本就是疯疯癫癫的人物,现在,她被这即将到来的残酷现实破开身体,每个人都等不及看到小丑玩偶里的残破棉絮,知晓她的脆弱。
黎语千也成了“怪咖”中的一员。
转日清晨,她一踏进学校,就知道了这件事。她走到哪里,都有人用或大或小的声音重复着一个词,太阳。
在执行任务之前,她很少出门,一日三餐都是柯莱特送给她。或许是幸运,接受柯莱特的治疗后,她没有再患上轻骨病,过着简单健康的生活。
她以为,就算不知道现在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热衷于能破除轻骨病的太阳,也会是每一个人的希望。她不知道,有人会因为别人怀有不同的希望而憎恨她。
拳头再硬,她也打不散流言。
其实,把她和太阳联系在一起,她只会觉得,何等殊荣!
唯一使她黯然神伤的,是看似有着成绩或是地位的颂今学院的学生,不止亚波,都会这样欺侮与轻蔑他人,他们与那些因轻骨病而死去的贫民有什么不同。
或许那些贫民也并不善良,但是,那些人的坏并不比他们更多。
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
在以往,每次想到这一点,黎语千都会心痛。到现在,为了保护自己,她有些麻木了。现在,她希冀的只有一件事,太阳重回。
“太光荣了,我担当不起。”她只留下一句话,就和往常一样,往教室走去。
乌米在教室门口等她,常不醒歪着脑袋,倚在她肩上。
“纤纤,对不起。”乌米向她道歉。
她自己被排挤惯了,没有想到,纤纤也会被排挤。虽然她写了太阳是诱因,但是如果没有自己,说不定不会这么严重。
“加我的轻讯账号吧。常不醒没有轻讯账号,联系她时,找我就行啦。”
乌米强打精神,对她挤出笑容。黎语千点头,告诉她之后有事,也可以从轻讯上找她,同意了乌米的好友申请。
一条轻讯恰巧到访。
她心脏停跳一拍。
【今晚七点,来青昙酒店,带你去见我父亲。】
10. 第 10 章
阮成寿。
终于要见到他了!
黎语千不想上学了,只想回家,做马上杀掉他的准备。她等这一天的时间太长了,计划从开始到接近成功的时间又太短了,她绝对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我今天请假。”
黎语千转头就走,原路回家,进行准备。乌米看着她健步如飞的背影,心中很愧疚,以为是学校里的这些风言风语太过分,果然还是打击到她了。
她忧心忡忡。
伪装成纤纤后,她压根没有随身带任何可疑的凶器——她不需要那种东西也能完成计划。即使是现场打碎一只玻璃杯,她用碎片也能干掉他。
但是现在,她变得疑神疑鬼,脑中狂热翻涌的血液催化出她最小心的一面。
不行,这次真的不能带这么危险的东西。
回到家的黎语千,放下手中锃亮的水果刀,深呼吸三下,决定先挑一件合适的衣服。能顺利进场见到他,才是最重要的。
她只有一件礼服,就是上次穿去青昙酒店的那件灰蓝色的,只能穿这件过去。可惜,上身的布料太少,没有袖子还露背,不方便藏东西。
鞋子倒是有很多,都是阮言上次送来的,但是,藏在鞋子里总归没那么方便。
对了,阮言的西装外套还在她家里。
她打开衣柜,那件材质极佳的纯白色西装外套被挂在衣柜的最中间,笔挺得和穿在他身上一样。她去颂今上学前,顺手收到衣柜里了,上次阮言来,也忘了还给他。
她想了想,决定披着这件外套过去。既不突兀,也方便藏东西。不能等时机到来时,才怨恨自己的准备不够充分。她这样想着,往外套的夹层里很小心地塞了十根极细的毒针,还有窃听器等常用物品,当然也要藏好。
阮成寿。阮成寿。
她默念着这个名字,想起柯莱特提起他时,从温柔变得怨恨的脸。他为了利益,亏欠了柯莱特,以及整个长夜都太多。
【车在楼下,司机来接你了。】
六点半,轻讯一到,黎语千从沙发上缓缓站起来。
过了整整六个小时,她的心情已经平稳了许多,平稳的心态才更适合执行任务。她披上那件白西服外套,就好像披上了无比光荣的战衣,上阵杀敌。
楼下停着的正是那辆雪白的长轿车。
这应该是阮言的专用车。
司机无言为她拉开车门,启动车辆。
车内的香薰是苹果味的,很甜很浓,闻着却并不头痛,只觉得心中格外清新舒畅。黎语千独自坐在宽敞的后座,闻出来这就是阮言身上苹果味道的来源。等下了车,她也会有这种味道了。
没有阮言在,这辆车里一下子冷清很多。
她静静地看着夜景。车开得很平稳,一下都没有颠簸,她的心却是颠簸的。
“纤纤,你终于来了。”
门一开,阮言弯下身,向她伸出手,抬头露出微笑,如同一名随时为她服务的忠心骑士。
他不像黎语千,只有一身衣服,今天理所应当地换了一身西装。这次他的衬衫是浅香槟色的,外套和领带是纯黑色,然而,那一点点黄色点亮了他整个人。金苹果落在他的胸口,完美构成他的一部分,完全地属于他。
就算穿的颜色再暗,他也只能让人联想到明亮。
黎语千搭上他的手,走下车,外套的两条空空的袖子被夜风吹起。
“怎么不买件新的外套?”阮言的语气很可惜,“想看你穿新衣服。”
“来还给你。”黎语千答道。
青昙酒店今天没有任何人在门外,格外冷清,服务生却一个都不少,保镖比上一次多了一倍。
宴会厅里的人更少了,不像上次那样热闹。会场布置也和之前不同,更加庄重。
有几位上次也受邀的宾客,看到她披着阮言上次穿来的衣服,都以为她是在立威,显示他们之间不一般的关系,衣服都能穿混。
然而,很多人笑她打错算盘。阮成寿根本没把一点点的权力分给阮言,他是继承人不假,但现在只是个精雕细琢的空壳子。
“今天是我父亲的生日。”
黎语千露出惊讶的目光,在阮言的意料之中,他笑了笑。
“他很久没办过生日宴会了,不过,今年是他五十岁的生日,难免想热闹一下。”他的目光对上黎语千的眼睛,注视她仿佛注视惊喜,“他看到你,一定会很高兴。”
会吗?
黎语千只知道,她看到他,也会很高兴——很高兴得到下手的机会。
“这就是我和你提过的,纤纤。”
阮言穿过人群,把她领到阮成寿的面前。黎语千压抑着内心的情绪,平静地看向他。
阮成寿也有一双茶色的眼睛,只是眼里面没有笑意。明明样貌很像,发色也相近,他却显得很有分寸,不过分亲昵,也不冷淡。不像阮言,总让人感到放松与失去自制力。
阮言现在也是这样,拿一副展示闪闪发光的可爱女伴的骄傲神情,期待地看着她和阮成寿。
“您好。”
黎语千伸出手,把细如发丝的毒针夹在指缝里。只要他握上来,当即毙命。
阮成寿看她一眼,没回应,任由她的手僵在半空中。
“纤纤。”
阮言不忍心只是看着她可怜的手,马上握住她,温暖地包裹住她。黎语千吓了一跳,马上把针夹在指缝里,以免伤到阮言。
他太谨慎了!黎语千心中懊恼。
她没想过,是阮成寿觉得她不体面,冷落她一下,不愿意承认她是儿子的女朋友。她只觉得他实在太狡猾,握手都要提防。
她不动声色地挣开他的手,把毒针戳回了西服内衬里。
阮成寿敏锐地发觉,她的手上戴着那枚属于阮言的银色尾戒,眉头皱得更紧。
“你妈妈不会高兴的。”
“我不这么觉得。”阮言再次牵住她的手,转过身,离开阮成寿,步伐惬意,完全不拿他的反对当回事。
身后,一名穿黑西装的中年男子与她身影交错,快步走到阮成寿面前,他的手中拿着一封信。
“米亚执政官身体抱恙,无法到场,这是她给您的问候。”
米亚·托马斯原本也要来吗?
黎语千回头,瞥见阮成寿收下了信。
她在媒体上看过她当选执政官时留下的相片与视频。她比三个女儿都要高,也是棕发棕眼,声音很沉稳,似乎兼具了克莱尔的健谈与简的冷静。她一连担任执政官三十年,起码在表面,受到长夜都市民的欢迎与支持。
她没有来,让黎语千有些失落。
但是,她为什么不像之前的阮成寿一样,能派自己的孩子来?她还想再见克莱尔或者简一面,至少,确认一些事情……
“在想什么?”阮言在她耳边询问似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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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声,语调上扬,羽毛一般拂过耳朵。
“我在想,克莱尔小姐今天没来吗?”
“不许想别人。”
他很不满地拉她靠近自己,贴在他的怀里。
的确,她的目标是暗杀阮成寿,现在不应该想别人。
黎语千觉得他说得很对。
阮言这次不知怎么,看着唯一还算热闹的舞池跃跃欲试,问她:“跳舞吗?”
“我不会。”
“我教你。你再踩我,总不会比上一次更疼。”
黎语千被他逗笑,他真有这么疼吗,疼得念念不忘。
她被他拉进舞池,一手搭在他的肩上,另一手扶着他的手。
舞台的灯光打着转,时不时落在他们身上,像是一束明目张胆偷窥的目光,观察着他们的每一个动作。
一开始,她只是配合阮言的步伐,很快,她明白了舞步的规律,一下子就能跳得很好。她的身体协调,力量强,很轻松就能用动作跟上音乐。反倒是阮言,要慢慢地跟随她的脚步。
“你的妈妈是谁?”
他顾着跳舞时,黎语千忽然问。
柯莱特从未和她提起过,阮成寿是否有伴侣。但是,只有女性才能孕育生命,这黎语千还是知道的。他现在伪装成阮言,说不定,就能知道更多的信息。
“我从来没见过她。”阮言脚步一慢,一连错过三个拍子,他放弃赶上音乐,拖着她的手慢下来,第一次对她露出苦涩的笑容,“他说,妈妈生下我之后就去世了,连墓碑也没留下。留下的只有……”
指腹拂过她小指上缠绕的银蛇。
“这枚戒指。”
小指上的蛇似乎紧了紧,箍住她的小指。
“所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它会叫作百合花。”
他垂下眼帘,可怜兮兮。黎语千忍不住跟着垂下头,难免沮丧。
或许是他害的……
阮成寿连自己最好的朋友都能坑害,那么,对自己的妻子不好,甚至于下毒手,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黎语千能感受到,他的情绪是真实的。他也和自己一样,与阮言的遭遇共情。虽然不知道真正的阮言在哪,但是黎语千相信,柯莱特不会苛待没有作恶的人。
这时她忽然发觉,阮言已经彻底地停下舞步很久了。
她抬起头,被他的目光死死摄住。
他没在笑。平静的面色如无底深渊一般毫无波澜,根本不像是他。他是长着阮言面孔,却没有温度也没有感情的陌生人。
只有茶金色的瞳孔,在看向她时,流转着闪过复杂多变的奇异情绪。
黎语千捂住嘴。
原来她把那句话说出来了!
下一秒,世界陷入黑暗。
会场内一片漆黑,众人的惊呼声纷乱。
黎语千顾不得多想,手扣在他的腰上,抱紧他,目光飞快地四处搜寻。
计划暴露了?
谁在用枪瞄准他们吗?
她得保护他和自己的安全!但是,这样的机会实在千载难逢。如果可以,她情愿自己冒着危险,先去执行任务——
“纤纤。”
一只手落在她冰凉的后背上,向上一划,抚在分明的肩胛骨上。另一只手按在她的手上,牵引着她,伸进他薄薄的衬衫里,贴紧他温暖的腰肢。
她听到他在耳边说:“现在没人打扰我们了。”
11. 第 11 章
他的身上好烫。
柯莱特说过,她的体温偏低,而他似乎正相反,比正常人的体温高。之前,她还能以她刚在外面受了冻,自然觉得他暖和为理由,告诉自己这是合理的。现在这个理由也作废了。
奇妙的灼热感从手蔓延到心,揪紧了她的呼吸。手心上他衬衫内的柔软体温,眼前是一片漆黑的混乱情况,她努力定下心神。
“什么意思?”她声音极低。
他没回答,笑轻得只剩下一声气音,炙热的手一点点往下摩挲。西装外套是一块遮羞布,挡住的一切都不为人知。在绝对的黑暗里,用手测量变成一种他对她的独特求知方式。
“别。”
她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怕他被针不小心伤到,心惊肉跳。
一手还留在他光滑的腰畔,另一只手反手抓去,强带着他的手腕向下,挪到了她礼服露背的交界处,那里镶嵌了一圈鼓起的廉价水晶。
当当。
他用指甲随意地在上面敲了两下,清脆似敲冰。
他不在背上留恋,在她的引导下找到了新的方向。手如同一条白皙的蛇,见了缝隙就要钻。
黎语千的脸蓦然红了。
她就算再窘迫,也不会在那里藏东西!
“停下……”
他当然不停。
那些礼仪与风度全被丢掉了,他现在只好奇自己手上的触感。
“唔!”
情急之下,她拧了他一把,没顾上控制力道。他吃痛地喘了一声,在人与人之间相互推搡的乱糟糟的声音里不明显,却全溜进她的耳朵里。
“说了我会疼的。”
他生气了,语气更轻,极度厌烦也像一时的撒娇。手更不听话,往更不该去的地方伸,去报复她,下巴勾在她脖子上,吸她胸膛里留下的苹果味道。
砰的一声,伴随枪响,水晶吊灯整个亮起。
随后,全会场的灯一齐亮了。
阮言利落地把手抽出来,轻轻搭在她的肩上安抚她,却一眼也不看她的表情,好像刚才在黑暗里的人不是他。
见她死死盯住舞池前方,阮言温柔地摩挲她的肩膀,安抚道:“别害怕。”
她当然不害怕,枪声就在她耳边划过,她听得出,落点正是阮成寿所在的方向。
下一秒,阮成寿完好无损地走过来,他身后,给他送信的那个西装男已经倒在地上,胸口一个血洞。
没人发出尖叫声,惊愕的抽气声依旧压低了整个宴会厅的气压。
凶手还没抓到。
阮成寿和身边的保镖说了一句话,他直直走到黎语千面前,压迫感十足。
“刚刚你在哪儿?”
“和我在一起,她吓坏了。”阮言抢先回答,一只手臂挡在她身前,不允许他们咄咄逼人的样子吓到她,一只无辜的小白兔。
“你们一直在一起?”
“当然。”
警员赶来,初步的调查十分钟内就完成了。
“有人从舞池开枪,射向死者所在位置。在场的所有人,稍安勿躁,配合排查。”
场内的人没有半点抱怨,只怕自己受到怀疑。毕竟,凶手想杀的八成不是现在冤死的替死鬼,而是阮成寿。这个罪名,是谁都担不起的。
根据监控,警方几乎立刻锁定了舞池中的一名背头青年男子,开枪时他就在黎语千的旁边。经过比对,确定他并未受到邀请,通过别人的邀请函,冒名进了会场。
他就在站在人群中最靠后的位置,拿其他人的身体挡住自己,已经惴惴不安了很久,眼睛瞄着来来往往的警察。
冷不丁一下,四名警员从身后死死按住他的双肩。
他一个踉跄,一咬牙,无声咬破了口中含着的胶囊,头向后一仰,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他死了。
“阮言,过来一下。”
阮成寿无视了黎语千,站在几米外,叫阮言过去。阮言很可惜地松开她的手,走到他父亲身边,依旧恋恋不舍,频频回头。
“抱歉。”他跟在他父亲身后,快步走开。
不能坐以待毙。
黎语千拢紧西服外套,思考着以自己现在身上带的东西,能够做些什么,才懊恼自己做的准备还不够全面。
一名穿酒店制服的服务员从她面前走过,手上端着一盘花型飞镖。
“今天也有飞镖比赛?”
“这些飞镖太危险了,经理说得全部丢掉。”服务生已经从惊险的暗杀事件中恢复过来,回到了平时厌倦工作的状态,甚至打了个哈欠。
其实她也知道,飞镖是无辜的。但是留下也没什么用,上次连靶子都被打坏了,游戏是玩不了了。以经理现在害怕的程度,就差让厨房的厨师把切菜的刀也给丢了,这不比飞镖要有杀伤力多了。
“全丢掉?”黎语千看着散落在盘内的花型飞镖,花团锦簇中唯有一点白色,不知道这只百合花是不是她用过的那支,“我买下来吧。”
“买?算了,你要就送你了。”
服务生觉得这东西很廉价,她愿意捡走就捡走。黎语千接过飞镖,放在宽大的西装口袋里,撑起一个鼓包。
人已经抓到,受邀者陆陆续续地离开。
黎语千混在其中,逗留在庭院里,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披着这件白外套,人人都知道她是在等阮言,无处可去很正常。
她在把窃听器黏在那支百合花飞镖上,绑好了鱼线,在拢头发的瞬间向上掷去。
飞镖正好落在窗边。
它以一种落叶般的弧度斜着落下,无声隐没在黑夜里,像是一朵被风吹来的礼物。
窗户关得很严,幸好,还是能听到对话的内容,蚂蚁一般,微弱而清晰地从耳上爬过。
第一句话,就让她下意识睁大双眼。
“我知道要杀我的是谁。柯莱特,哼,我和你提过他。”阮成寿的语气很笃定。
“我记得。”阮言恭顺答道。
“当时我们是同学,都只有二十岁,他很聪明,但他没有研制出日光片的本事,所以一直想要得到配方。可惜,现在的配方他到死都研究不出来,他自己是最清楚这一点的。”他的语气很怀念,如果不是言语嘲笑,倒像是在说起学生时代最亲近的好友。
阮言安静地听着。黎语千捏紧拳头。
日光片的初版配方是柯莱特提出的!如果不是他联合米亚执政官垄断原材料,那么柯莱特当然也能继续研究下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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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能容忍别人的人,不然,我们也不会闹到现在的地步。”阮成寿平淡道,“我知道他过得不好,没想到,他听说常算死了,就真的动手了。”
常算的确死了。
黎语千心中一震,那么能接触到日光片配方的,只有阮成寿,或许加上一个常不醒。
但是,她见过常不醒。看那个每天都在睡觉的状态,她暂时不认为她是和常算一样,是某个心思深沉的策划者,对她参与日光片研究的程度也存疑。
那么就只剩下阮成寿了。
行动前,柯莱特也告诉她,最好先尝试获得日光片的配方,三个月后,再正式动手。她一时性急,才想要速战速决,日光片的配方再另找办法获取。
但是常算死了,情况的确不同。
只能暂时放弃直接杀掉阮成寿。
“对了,你最近不要带不三不四的人过来。”阮成寿忽然道。
“您说什么?谁?”阮言语气陡然一变,明显很不满,能听到他站起来的声音,“她是颂今学院的学生,不会做任何坏事。而且刚刚,她一直和我在一起。”
“我看到了,酒店有监控。”他为两人伤风败俗的举动皱眉,也不好明说。
阮言嘀咕道:“她起码没做其他坏事。”
“难保柯莱特不会收买她。他一直是个聪明人,懂得利用别人。你太单纯了,以为一个认识一星期的女伴能对你忠诚。”
“为什么不能?”他反问。
阮成寿冷笑一声:“如果柯莱特要抢走未明制药,分给她百分之一的利润,都足够她背叛你一万次了。”
“她不会的。”阮言坚定道,“我相信她。”
阮成寿笑了两声,像是嘲笑他,又像是被他的样子逗笑:“幸好,日光片的配方很安全。不过,别再见她了,来路不明的女人。”
阮言没有反驳,也没答应他。过了三秒钟,脚步声越来越近,一下下敲打在窃听器上。
窗户要被打开了!
黎语千一拉鱼线,百合花在空中留下一道白色虚影,下一秒就被她收回口袋。
她左等右等,阮言就是不出来。很久后,一个不认识的司机才走过来。
“阮公子叫我来送您回去。”
他开的不是那辆雪白的车,而是一辆普通的黑色轿车,车内没有任何味道。
她没心思看夜景,低着头沉思。
今天,那个动手的青年到底是不是柯莱特的人。还有,阮成寿为什么已经知道柯莱特的计划?
果然,自己还是应该直接杀掉他。但是那样,日光片的配方依旧无法拿到。换一个未明制药,对长夜都而言也没有意义。
下车时,沉默了一路的司机忽然开口。
“阮公子托我把这个交给您。”
一张浅金色名片。他已经给过她了,正面没什么不同,她翻过来,背面写了两个字。
“等我。”
转日,阮成寿在生日宴会上遇刺,作案者当成自尽的事上了长夜都新闻的头版头条。
之后,阮言人间蒸发。
他再没给她发过一条轻讯,也没有出现在哪个公共场合,他的消息彻底无从获得。
就好像从未出现过一般。
12. 第 12 章
“纤纤!一起去吃饭吧。”
下课铃一响,乌米背起昏睡的常不醒,隔着两排课桌,很大声热情地邀请她,惹得同学侧目。
她看得出,黎语千一直心神不宁。
这低落的状态,正是从那些流言传出开始的——她是个希望时光倒流的疯子。就算乌米现在和她划清界限,那些孤立她的同学也不会就此停止,不如干脆一起行动。有两个同样被排挤的伙伴,也许不体面,起码不孤单。
如果这样的行动,能够慰藉她一点点就好了。
乌米已走到她面前,满面期待。黎语千点头,站起来跟在她身后,难免心不在焉。
她失去了和阮言的联系。每天出门前,穿上他送来的鞋子的时候,她都会想给他发轻讯,问他现在的情况。
她相信他。但是她也担心他。
一根黑,一根白,信任和担忧串连成一根粗绳索,紧紧勒住她的脖子。其中,还有一根线是淡金色的,那是她对他的一点说不清的情愫,细得几乎看不见,却闪闪发光,隐隐发烫。
不,那只是表演。
黎语千第几百次告诉自己。
她已经想通了,那些惹人误会的举动是他为了转移视线做的。
至于理由,她想,是他迅速地判断出了当时的形势——停电代表着有其他人要对阮成寿下手。
那么现在行动,只会招致怀疑,得不偿失。柯莱特早说过,他们要扮演的就是情人角色,他这样做,最能避免对于他们两个人的怀疑。
不该太在意。
然而,他身上的烫,总让她想起她最向往的日光。
在尽力思考之后,她还是觉得,上一次在阮成寿生日宴会上的枪杀,八成是他安排的。不然,他没必要用暧昧的举动,在黑暗中帮自己洗脱嫌疑。
同时,阮成寿对计划的了解没有那么多。
他曾对柯莱特做出过这么过分的事,会防备他,乃至第一时间想到他,都是正常的。至少,他还不知道自己和阮言的身份,那么他还不知道计划的具体细节。
“纤纤,你喝什么?”乌米之前照顾常不醒一个睡死的,现在多了她一个魂不守舍的。
“橙汁就好。”
“好!橙汁三杯——”乌米模仿服务员的口吻,小跑几步,排队去接橙汁。
黎语千的视线落到常不醒身上。
她现在没睡着,因为刚刚乌米把她放在食堂椅子上时,又不小心砸了她一下,把她砸睁眼了。现在就趴在桌子上,头窝在臂弯里,低垂着眼,纯黑头发遮住半边无血色的苍白的脸,不知道在想什么,也可能只是在犯困。
是和她说话的机会。
柯莱特在介绍颂今学院时,略过乌米,特意提过了常不醒,说她可能是常算那边的突破口。她好不容易醒了,黎语千却不知道怎样开口才恰当,她很少和柯莱特以外的人说话。
“问吧。”常不醒冷不丁道。她的眼睛抬起来,黑洞洞的,里面映着黎语千写满踌躇的脸。
“什么?”
“所有,你想要问的。”
她说罢,安静地看着餐桌,抬起眼皮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的声音总是这样,有气无力,却很清晰,是长期生活中她特有的节省力气的说话方式。
“你的身体不好吗?”
“不好。我有很严重的轻骨病。”
“你有轻骨病?”黎语千惊讶得说不出话。
日光片对轻骨病有特效作用,只要定期服用,几乎不会有复发风险。她妈妈是常算,那么,和住在日光片制造厂也没什么区别。
“吃药也没用。”
黎语千心中说不清,不觉得这算“恶有恶报”,只是为她难受,又问:“你真的觉得,教科书上所说的知识是假的?”
“一大部分。”她很客观。
“那……你妈妈……”
常算是否去世,在长夜都至今是一幢悬案。即使从阮成寿那里窃听到了消息,她还是想要再确认一遍。但是,死去的是她的妈妈。就算常算在她的心中再十恶不赦,她也没法就这样把“死”字说出来。
常不醒盯着她的双眼,三秒钟后:“你知道的是对的。”
她淡淡道,“还有吗?”
乌米还在不远处排队,哼着歌,身边学生端着餐盘,来来往往,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幅场景。
黎语千咬牙,低声问:“你知道……日光片的配方吗。”
“知道。”
答得太轻描淡写。
常不醒似乎没觉得,这实在是个太敏感的话题,她说“知道”时,和她说“橙汁”的语气完全没有两样。
“但是,如果别人问我,我会说,我不知道。不要拆穿我。”
她很少说这么多的话,此刻却觉得,有必要和她讲清楚,以免有一天,真的被她无情拆穿。以她愣头青的程度,倒真有可能做得出这事。
“那为什么你告诉我?”黎语千不懂。
“你是我们的朋友。”她打了个哈欠,几乎要睡过去了。
黎语千疑惑地“啊”了一声。她一句话也没有和她说过,为什么就成了她的朋友?
不过,再转念一想,等杀掉阮成寿后,找她问日光片的配方,事情不就简单了吗……
“配方,不会告诉你。”她在睡过去前补充道。
“叮叮,客人,您点的橙汁到了,请慢用!”
乌米把橙汁与吸管分成三份,分发到她们每个人的面前。常不醒闭着眼插吸管,插到空气里,吸了一口无边无际的世界。
乌米说:“笨蛋!睁开眼。”
“帮我。”
常不醒把吸管递给乌米,乌米不说话,把吸管插进去,杯子移到她面前。常不醒去拿吸管,刚想喝,乌米就把杯子挪远,让她扑个空。
黎语千扑哧一笑。
乌米倒有些不好意思,对常不醒说:“快喝!”
常不醒无言吸了两口,被凶了也不郁闷。
乌米坐下,用吸管搅动橙汁,看着对面的黎语千,愁眉苦脸。
“我不想退学。”
黎语千打心眼里支持她。但是,另一方面,自从黎语千查到,期末挂科才会被颂今退学后,她就放弃了学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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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不想回家。”乌米叹气道,“家里很冷清。妈妈从来不在家。克莱尔和简也是,自我有记忆以来,她们就性格不合,从没有在一起吃过一顿饭,甚至,不会同时出现在客厅里。”
“我……我挺喜欢学校的。”
这时,两个过路的学生指着她们三个人,低声说着“先知”“太阳”等词走过。
“呃,我挺喜欢你们的。”乌米纠正道。
“总之总之,纤纤,我们一起努力吧!”乌米为自己挥拳打气,“一个月后,要考的还是专业课和综合课,只要综合课及格,就绝对没问题了!”
“好。”黎语千同意了,毕竟,乌米看起来踌躇满志。
“好,那就让常不醒老师负责教我们!就算是错的知识,现在也只能先随便学一下了。”乌米显然十分信赖同为零分选手的常不醒。
她很聪明。这一点,黎语千能感觉到。
“还有,还有就是,我想带你去见我们的另一个伙伴。”乌米下定重大决心般道,“在上吉尔斯老师的课之前,还有点时间。”
解决午餐后,乌米打包了一杯咖啡,拉着她的手臂,拽着常不醒,走到图书馆的门口。
颂今学院的图书馆有四层高,占地面积巨大,是长夜都最大的图书馆。馆内采用自动化管理,只要是颂今学院的师生,都可以自助借书还书。自三十年前,长夜都每年还会拨一笔经费,支持它的建设。
乌米领着她,走到图书馆第三层,拐来拐去,到了一个最偏僻的角落。
角落里没有窗子,暗无天日,只堆放了一堆最晦涩难懂的书。甚至,其中有的书是用已经无法解读的语言写成的,已彻底失去了它在传播知识上的作用。
书堆里坐着一个人。
她清瘦,矮小,蓬头垢面,黑发黑眼,黄皮肤。穿着件极为宽大,直到膝盖的发黄半袖裙子,手捧一本书,像个乞丐,但是是拿到博士学位的乞丐。
这种感觉很微妙。
“这是图书馆过去的管理员。”乌米轻声介绍道。
“管理员,这是今天的咖啡。”
她接过咖啡,一仰头,全喝下去了。一口气都没喘,接着低头看书。
“她也觉得我们说得很对,长夜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岛屿,一定有人正在控制着这里。”乌米边说,边为自己点头,赞同自己的话。
“但是,图书馆不是没有管理员吗?”黎语千问。
仔细一看,她手里拿着的那本书,是反的。
再深奥的书,也不用倒过来看吧?
此时,管理员又翻了两页,看得很认真,像是在侦破世界上最大的谜题。
“是过去的管理员。她和我说过的,之前都是她在整理这里的书。”
“万一……万一她只是一个躲在这里的乞丐?”
“不会的!”乌米振振有词,“我觉得,她应该是个很了不起的学者,不然颂今学院绝对会把她赶出去!不会让她在这里住这么久。而且,她还说过——”
“常算,你是错的。”
她语气平静,说罢,又翻了两页书。
13. 第 13 章
“她之前就是这样,只愿意说这一句话。”乌米解释道,“我想,是因为更多的事,她还不方便和我们说。”
女人依旧低头看书,好像听不见她们所说的话。
一本倒过来的晦涩难懂的外文书,比她们有吸引力多了。她一言不发,看起来不像是出于理智思考后,认为不方便,倒像是……精神失常。
常算,你是错的。
是说她不应该夺走柯莱特的成果,还是说,她和米亚与阮成寿一样,与长夜都外的世界有联系。不管怎样,这个躲在图书馆的女人一定知道更多的事。
但是,常算的女儿可还在这里。
“那常不醒,她怎么想?”
黎语千看过去,常不醒已经眯着眼,倚着乌米的红头发睡着了。乌米的发质粗糙蓬松,质感和稻草很像,又很厚,枕起来一定很舒服。
“她说,她妈妈和她说,对她好一点。”乌米露出俏皮的微笑。
对她好一点?
常算一定认识她。
黎语千暗暗记在心里。柯莱特从没提过,常算还有这样的一个朋友,老鼠一般,躲在颂今学院的图书馆三层里,啃食书籍。他一面经营义诊诊所,一面招募有志者,有信息上的疏漏也是难免。
角落中的女人双唇紧抿,不打算再说一个字。
三个人赶回教室。吉尔斯老师已经站在讲台前,微笑着和每一个进门的学生打招呼。
“老师好!”乌米笑嘻嘻打了招呼,和黎语千一起,坐在了后排位置。
范老师的课,坐后排位置的机会是要抢的,因为前排的人会被她镜片后的目光严厉注视。吉尔斯老师的课就正相反,来晚了,前排的位置就没了。这种效应类似于追星。
黎语千从没有追过星,连电视都很少看。毕竟,电视里面每天都在给人们灌输着未明制药的好话。她看了不仅不高兴,反倒生气。
现在她每天上下学,都是坐地铁,偶尔在地铁站看到广告牌,上面总是些光鲜亮丽的明星。被吸引的同时,她会想起阮言,觉得他更精致,不因他离自己近而变得平庸半分。他是什么呢?她的朋友,伙伴,但不算是偶像。
她心中的偶像应该是柯莱特。真正大公无私的人。
但是,阮言执行这么危险的任务,还为了任务进行了整容手术,也不能说他就不大公无私吧?那也太抹杀他的付出了。
“想什么呢?”
“阮言。”
“哦?”乌米一愣。很意外这个名字从她口中说出来。
“不——也对,就是他。”黎语千只能懊恼承认。
这自言自语的毛病应该改一改了。
她常年独自住在地下室,一个人呆着,话说不说出口,没有两样,也没人听得见。时间久了,对这样的习惯,她自己完全没有意识。
“你和他认识?”乌米好奇。
“嗯,我们在舞会上认识的。”黎语千完全不避讳,“我是去酒店兼职跳舞,他要找人做舞伴,就这样认识了。”
乌米不觉得这不体面,反倒面红耳赤,结巴道:“那、那你们现在是……情侣?”
“情侣?啊,对,没错,我们是情侣。”
对,这就是他们现在的关系。黎语千在内心提醒自己。
“真没想到!”乌米惊讶得说不出话,开始慌乱地整理课上要用的纸笔,装作很忙,半分钟后再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觉得你们很合适。”
她自己从没谈过恋爱,对这种事总是旁观态度。常不醒距离恋爱更是遥远,她可能只会在梦里和别人约会吧。现在,她身边有人谈恋爱了,还是和自己早就认识的人。
“合适吗?”黎语千没看出来,他具体哪里和自己合适,“你姐姐说,他不是好人。”
她想了解一下,真正的阮言的为人是怎样的。如果他是好人,那么,不应该把阮成寿的错算在他头上。
“克莱尔吗?她从小就和他不对付,她说是看到他就讨厌。”乌米一笑,回忆道,“我很早前见过阮言,他从小就是金发。是一年前吗?没想到我再见到他,头发的颜色一点也没变。”
“他的金发浅得就像阳光一样。”
黎语千说得很认真,没觉得这是她主观上的想法,听得乌米很不好意思,更何况,她知道黎语千最喜欢的就是太阳。
她听了这句话,已经很肯定地认为他们爱得很深了。
“他爸爸的头发颜色没有那么浅,或许,她妈妈是位金发美人吧。可惜,阮言出生时,她就去世了。”
“也没有留下照片?”
“至少我没见过。”乌米叹气,随口问,“你呢?纤纤。”
“我没见过我的父母。”纤纤本人,还有黎语千自己,都是这样。
“对不起!”乌米连忙道歉。
“不是你的问题。”黎语千早习惯了。
至少,她遇到了柯莱特,知道了自己应该为了什么而努力。乌米在心中,暗暗感叹她的宽容和坚强。
上课铃声响起。
吉尔斯老师微笑着写下板书,每写一句,都跟着和声细语的讲解。或许是错觉,黎语千察觉出,他在上课时频频看向她的方向。
不,甚至不是偷看,而是有意识地,希望她知道他在看她。
下课后,黎语千没有和乌米一起出去透气,而是留在原位置。
果然,吉尔斯走到她身边,如同学一般坐在她前面的椅子上,转过上身看着她。乌米这样做,显得很可爱,他个子高,这样做就有点笨重。但落在围观他们的同学眼里,是他对她的一种照拂。
“纤纤,你送给我的钢笔很好用。”
纤纤送给他钢笔了?
“那太好了。”黎语千当然不知道这事,就顺着他的话说。
“你临走前,告诉我一定要用它。果然,它能带给我灵感。”吉尔斯压低身体,和她保持在一个适当又亲近的距离,唇角弯弯,双目如同晴日湖泊,波光粼粼,“我想用它写一首诗,等诗写好,我想把它送给你。”
“你愿意收下吗?”
“收下?可是这不是你写的吗?”
黎语千没明白,她收下一首诗有什么用。
她不想冒名顶替,获取别人的成果。更何况,她词汇量很低,是不是她写的,别人一眼就能看出。就连“词汇量”这个词,也是她最近才学会的。
吉尔斯失笑,以为她是装作听不懂:“我是希望,你能第一个看到它,第一个拿到它写出的诗句。”
黎语千点头。那就收下吧,毕竟,纤纤送给他钢笔,叫他一定要用,应该会想要看到他的诗。那么,她可以把诗烧给纤纤。
虽然她不相信人死后有灵魂。
“我现在还没写好。”吉尔斯眨眨眼睛,步伐轻快地离开了。
之后的两周,阮言依旧音讯全无。
黎语千在颂今学院内上学,跟着乌米和常不醒一起,进行特训式的学习。
具体的特训方式是,常不醒每天努力保持一个小时的清醒时间,听综合课的老师上课。在课程结束后,迅速预测综合课老师会出的题目。至于专业课,反正吉尔斯老师不会让人挂科,只能委屈他,排到第二位。
“相信她吧,她一定可以的。”乌米对黎语千,边说边摆出一个大拇指。
“我们也可以的。”
“没错!”乌米连连点头。
在常不醒努力的同时,乌米和黎语千当然也在听课。但是,黎语千只重视老师多少次提到未明制药或者太阳,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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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则非常关心老师随口讲出的家庭八卦。
一下课,常不醒会飞快写下知识点,递给她们,甚至连可挖的空隙,可能的干扰选项,都一并写出。她笔迹很潦草,但是看过她写字时状态的人,一定会为这些字的整洁美观,以及可阅读性惊叹。
乌米每天口中念叨着数字,死记硬背,也要记下来。
黎语千坐在独居小公寓中的书桌前,在昏暗的黄色台灯下读着答案,细细的银色尾戒在一片暖色中泛出冷光,记忆就会飘回过去。
那时候,阮言给她讲解。她现在回忆起来,那些讲解合理细致,虽然,她一句也没听懂。
算起来,他已经消失了十五天,却显得很漫长。
他是黎语千从地下室离开后,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她现在生活的开启者。身边有乌米和常不醒在,有时会让她产生错觉,她真的是一个颂今学院的学生,每天为学习努力。
但是,这些日子以后也不会属于她。
或许是晚上想太多,转天,她第一次因睡过头迟到,正午日头高挂,她跑进颂今学院的校门,抬头看着白鸽般的窗子,忽然看见,其中一扇里,乌米正对她招手。
她忍不住也对乌米招手。
让柯莱特帮自己上学吧。如果她成绩不够好,就让阮言教自己学习。
她明白乌米为什么要留在学校里了。
黎语千不再贸然接近阮成寿,但她觉得,图书馆里的女人是个突破口,虽然她本人不愿意回答任何问题。
她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向学生问她的消息。大部分学生都不知道她,也不怎么去图书馆三楼,那里的书都太冷门,平时学习中用不到。
终于有一天,她在三楼角落找到一个坐着的学生,问她是否知道这个女人的事。
“当然知道,真正常来图书馆的人都见过她。”女生推了推无框眼镜,把手中的大部头夹上书签,咚的一声合上,抓到了休息的机会般,和她从头说起,“我听说,她已经在这里呆了很久了,但去年才被重视。”
“重视?”
“因为有人反馈,她太吓人了。说实话,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她动动脖子,“但是,学生会长说她很可怜,就让她一直留在这里。就连常算受邀,来图书馆参观时,都没人赶走她。”
黎语千忙问:“那她们有说上话吗?”
“当然没有,怎么可能?”女生睁大眼。
让一个疑似神经病的乞丐,和一个大科学家说话,这也太不像话了。就算这个乞丐是个很有气质的乞丐,那气质,也不能当博士学历用吧。
“那你见到常算了吗?”
常算的照片在外界也找不到。她几乎从不露面,不然,一定有很多企业想着联系她,开能想象出的最高薪挖角她——这些投入都是最有意义的,得到常算,下一个未明制药就是它。
“当然!哈哈!”眼镜女生的兴趣被这句话彻底点燃,等不及要告诉她。
“学校根本没安排她和我们见面,那一天,很多学生都来了,把图书馆整个围起来!就好像要攻打它一样!但是,只有是我见到她了,命运一般的——在卫生间。”
“啊?”
“怎么了?”
“没什么。”
卫生间,倒是个很合理的地方。
“那你是怎么知道她是常算的?”
“呵呵,那时候,她在隔间里,是这样和我说的——”她压低声音,回忆着,可能是她这一生中最奇妙的相遇,“我是常算,这次上厕所意外没带纸,借我一张纸,事成之后,未明制药会联系你,给你打一百包面巾纸的钱。”
“啊……啊?”
“我收到了哦,一百包面巾纸的钱。”女生坚定道,“她一定就是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