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
1. 第 1 章
001
两岁的余霁赤脚坐在地上,正在啃一块糕饼,往日这该是他在院子里玩耍的时间,但今天不成。
总是坐在外间,看着他笑的母亲也不见了。
因为今天,出外征战了两年多的亲爹快回来了。
“我儿!我儿何在!”带着几分嘶哑的大嗓门穿透了墙,从外头传了进来。
余霁把啃了一半的糕饼放在袖中,朝门口看去,好奇地等着这位亲爹进来。
然后他看见了……一头熊,一头顶天立地的大黑熊,出现在了门口。仆妇婢女全跪在了地上,既证明了这头熊大概确实是他爹,也让他爹在对比之下,更大了。
熊爹走到跟前,垂头看着余霁,余霁也仰头看着他——母亲和婢女们常常谈论这位爹,当时说的多是“雄健倜傥”“昂藏风雅”,难不成这年代形容词表达的意思跟现代不太相同?除了“熊”能对上,其他风马牛不相及啊。
而且,他熊爹好臭啊。
“我儿!哈哈哈哈哈!”余霁还思索着,熊爹一步上前,已经把他从地上抱了起来。
余霁险些被熏死,熊爹身上一股子浓烈至极的腐臭味,小孩子难自控,即使里头塞着个成年人的灵魂,可生理问题是没办法的事情,余霁“哇”地一声,把刚吃的东西,全吐出来,呕在熊爹身上了。
他依稀听见有仆妇惊呼一声,熊爹又捏他的胳膊腿,满是茧子的大手把余霁捏得生疼,忍不住四肢扑腾着挣扎了起来。
“我儿壮硕!”余霁吐的时候,熊爹脸色其实有瞬间不好,只是让乱蓬蓬的满脸胡子遮挡住了,直到他捏到小娃儿手脚筋骨强健,余霁扑腾起来力气也扎实强壮,他这才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就在耳边,余霁耳朵被震得生疼,忍不住伸手去抓熊爹的胡子,两只脚也抵在他胸口上,用力蹬踹。
谁知道他越这样,熊爹笑得越大声,直到母亲进来,叫了一声:“大王!”
熊爹这才讪讪收了笑,将余霁抱给了母亲崔王妃——母亲姓崔,余霁见过几次大概是娘家来人,多数人(那些衣裳明显更华美的)不称呼母亲为王妃,而是称呼她“崔夫人”,倒是府内的仆人侍女多呼其为“王妃”,让余霁最初了解到了出身环境。
崔王妃接过余霁,就在一旁坐下,拿帕子细细擦洗他身上,又检查他的咽喉,以防呕吐后被噎到。早有仆妇拿了干净衣裳守在一旁,又有人搬过小屏风,为余霁遮风。
一群侍女围着余霁的时候,臭烘烘的熊爹又挤了过来,在余霁换衣服的时候,伸出手指头要碰他的小牛牛,被崔王妃瞪了一眼,一巴掌拍开了。
余霁:“……”
“大王一身的英雄煞气,小孩子受不住,还是去作法收一收吧。”崔王妃道,一群婢女簇拥过来,声声“大王”中,把熊爹带走了。
之后……熊爹回来是回来了,却没再进正屋,夜里是在角房睡的,且是真吵。
余霁是跟母亲睡的,他的年纪,夜里要饿醒加餐,还要小解。不过母亲睡得沉,自有仆妇眼疾手快地在他闹腾之前,把他抱走。
反正他醒的时候,隔壁依旧战况激烈。
余霁:“……”
他静静听了听母亲的呼吸,是沉睡后的绵长呼吸,沉稳有节奏,母亲不是在装睡,她是真睡得安稳,晚饭还多吃了半碗,说“大王回来了,总算安心了。”——他们有代沟。
余霁是魂穿的,他上辈子父母双方都是很惨烈的家庭。不是什么恩怨情仇,是……大概该说基因问题吧?
父母双方的家族病史都颇为壮观,单说癌症,双方亲戚几乎就是癌症病例库。家里人聚会的时候,谈论的内容都是用药、手术、医院,和大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夫聚餐呢。更地狱笑话的是,他们的家族聚会常是某位亲属的葬礼。
余霁十四的时候,母亲因肠癌去世,十六的时候,父亲突发心梗。
他双亲可是都按时半年一场全身大体检的,母亲肠癌发现的时候也只是初期,手术也非常及时。可是,术后三个月便已复发,接着快速扩散……
他们天生就这样。
父亲的心脏也一直都很好,并且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
在这种家族里长大,余霁的心理却很健康到诡异,因为他的父母亲戚,虽然都多数都承担着疾病的巨大痛苦,并活在死亡的阴影下,性格却大多十分乐观向上,家族内互帮互助。
当他的父亲去世时,新的家族聚会(葬礼),却已经没多少人参加了。
余霁的父母原本都无意结婚,毕竟外在表现虽然快乐,两人的内心却都是很痛苦的,他们不想这种内外煎熬的痛苦,传递到下一代身上。除非医学有什么颠覆性的发展,否则还是不要结婚留后为好。
命运经常会开玩笑,他们都是开朗乐观的人,却也都接受了存在即错误的事实,他们遇见了对的人,且使用套套的情况下,依旧有了余霁。
因为这个名字跟虞姬谐音,上小学的时候就被起了个小姬的外号,有些男孩子还引申出了些特别脏的变体,以至于他小学时常常打架,还被老师说是问题儿童。
余霁曾经哭着想改名,父母抱着他给他讲“霁”这个字的意思。
爸爸说:“霁是雨过天晴,云消雨散。”
妈妈说:“小霁,你是命运赠予的宝宝,是我们的光。”
可他这道光,没能给父母带去光明,连自己也没能保住。他大学刚毕业,刮胡子的时候摸到下巴有硬块。生活背景使然,他对这些东西都很敏感,但再敏感……也迟了。
淋巴癌,晚期。学校体检,他还自己交钱体检,他是命运的赠予,可命运没给他多少眷顾。
他生命最后的一个月,是在医院里度过的,签了放弃抢救的文件,还签了遗体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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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死后应该会成为一位大体老师。
医护人员对他很好,但劝解也只是十分模式化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毕竟,都是熟人,他们都知道余霁的情况。
余霁不想死家里,万一没人发现,太给街坊邻居添麻烦了,也别给亲戚添麻烦让他们处理自己尸体了。一辈子什么都没做过,还浪费了不少资源,最后做点贡献吧。如果能在癌症的研究上有丁点的贡献,就更好了……
结果那边刚死,这边就穿了。
不知道是不是孟婆太忙了,忘了给他喝汤。
余霁意识到自己的情况时,哭笑不得。命运的馈赠,原来在这儿等着呢。他宁愿不重生,甚至宁愿不出生,让爸爸妈妈快乐地携手活过五十岁就够了。
婴儿也大哭了起来,余霁只想默默流泪,奈何生理不受控制。
哭了一会儿,他就累睡着了。那之后,他脑子就变得不受控制了。
大概是婴儿大脑还没发育完全,他硬件不兼容,多数时间都迷迷糊糊的,吃喝拉撒全靠本能,倒是来不及有什么成年人的羞耻感。
后来随着身体机能逐渐被他掌握,灵魂才重新恢复清醒。
一夜过去,母亲去梳妆。余霁被侍女喂饭,他吃的是羊奶和羊肉羹,属于是正经的原汤化原食了。
刚吃一半,熊爹过来了,他昨日该是好好洗刷过了。昨天看着黑色钢丝球一样的胡子头发,现在都通顺了,头上戴着金冠,黑白掺杂的胡须垂到胸前,一身黑色直裰,两只眼睛炯炯有神。
他极高大,余霁是不知道侍女们有多高的,但最高的侍女,也只在他爹的胸口。
看着他龙行虎步走进来,余霁觉得,这个爹还行。
“大趾,爹带你出去玩!”还行的爹,突然做贼一样弯下身,把余霁抱起来就朝外跑。
“母亲——!”余霁扯开嗓子,发出了小孩子独有的凄厉叫声。但他甚至不知道母亲听没听见,就已经被他人高腿长的亲爹抱出院子了。
“孤有儿啦!”半个时辰后,余霁被熊爹脱掉裤子,举了起来,他面对的,是一眼看不到头的男人。
一群男人,明摆着是熊爹的兵,对着余霁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余霁蹬着腿,面对这社死的恐怖场景,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
熊爹又高喊:“吾儿生而大趾!足大异常!”
余霁彻底瘫了——算了,死就死吧……反正我就两岁,而且这世界没手机,不会有人一辈子都给我循环播放。
熊爹说的也没错,余霁生下来大脚趾头就比寻常孩子大。后来他走路也比寻常孩子早些,随着腿脚的成长,大脚趾没那么明显了,他整个脚也都比寻常孩子更大。母亲说他日后必定也如父亲一般高大。
总之,大趾是余霁小名。这已经很好了,古时候还有拿身体特征当大名的,比如晋成公,姓姬名黑臀。
2. 第 2 章
002
这辈子余霁知道自己该是姓宇文的,因为曾听母亲和人议论过某某王宇文某,看来这应该是个华夏背景的平行宇宙,他的世界宇文家是建立过北周政权,现在余霁虽然还不知道国号,却清楚这应该是个全国性政权。
熊爹又把余霁带上马的时候,余霁还以为总算能回家了。
先前熊爹就是一路骑马带他出城进的军营,路途不长,可他屁股都快颠碎了。但想到回家,余霁还是死死拽住了熊爹的大带。
“哈哈哈哈哈!”熊爹一摸他脑袋瓜,大笑着出了军营,然后……跑向了远方。
余霁虽然被熊爹遮挡得严严实实,看不见四周围,可他知道,进军营的时候,是左拐,那从军营出来,要回城就得右拐,但熊爹出军营的时候,还是左拐。
余霁想问熊爹到底要干啥?可周围都是轰鸣的马蹄声,熊爹身后带着兵出来的。马背上也太颠簸了,他死死咬着牙尚且被颠得上下牙碰得生疼,这要是张嘴,他怀疑自己要咬掉舌头的。还有沙尘,他把脑袋埋在熊爹的怀里,都能感觉沙尘打在后脑勺上,还有小石头顺着脖颈进到衣服里。
熊爹变成熊的原因找到了……
不知跑了多久,余霁觉得小孩子的适应能力是强,他都适应这种颠簸了,甚至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熊爹忽然有了个什么动作,余霁忽然被泼了一背热水?瞌睡中的他被吓得一激灵,下意识扭头去看,他看见肩膀上的衣裳是红的。
余霁:“?”
马速慢了下来,熊爹转了个圈,掰着余霁的小脑袋,让他看地上的“东西”。
“吾儿!为父带你来祭吾祖!”
过了一阵子,余霁的大脑才让他理解,在鲜红的泥泞中,倒了一地的,到底是什么——已死的尸体和将死的活人。
余霁见过很多死亡,虽然多数是病亡。
他也见过因为死亡疾病和死亡引发的,无数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可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死亡,应该如何形容呢?
——没有价值?
这些人都是被用一根麻绳串起来的,他们全都没有鞋子,裤子很脏,两只脚黑乎乎甚至血淋淋的。因为这根麻绳,他们根本没法逃避躲闪,所有尸体顺着绳子,倒成了一条直线。
余霁仰头问熊爹:“何故杀俘?”
熊爹刚停下了欢呼,也在观察他的儿子,初时他怀疑,这个两岁的小娃儿是不是还没理解死亡的意思?但他很快发现,儿子的眼神不是发呆,他是在思索,甚至还皱起了小眉头。
所以一个两岁的娃儿,能想到什么呢?
当余霁问出来,熊爹欣喜异常,又把余霁给举起来了。
又双叒被挂起来示众的余霁:“……”
当社死已经习惯成自然,那大概就不需要称之为社死了。
这是一个推崇“生而有异”“天赋异禀”的年代,身份越高越得生而有异,身体没“异”那就得朝爹妈身上,或母亲生产时的环境找事儿,否则余霁也不会被叫大趾了……
熊爹是真的很高兴,虽然只有四个字,却代表了多层的意思,这孩子理解“杀”和“俘”,且在他的小脑袋瓜子里,杀俘不对,他才会问“何故”。
“非俘,乃仇敌、生祭。我儿日后可知。”熊爹把余霁放了下来,尽量压低他的嗓门,用可称之为温和的语气对他说着,搂着余霁,熊爹又垂头多说了一句,“俘皆可杀。”
熊爹的语气在教导之余,还多了点疑惑,显然不理解这小娃娃对于俘是怎么产生奇怪认知的。
一阵风吹来,带来一股浓郁的新鲜血腥味,这时候恶心感方才涌了上来,余霁闭了闭眼睛,把脑袋埋在熊爹怀里了。
他贪,贪活。
前世能平静地迎来死亡,不代表他能轻易玩命。他没有抗争这件事,就如他放弃了寻找自己的生母——最初余霁也以为她是,直到今年夏天,崔王妃穿了一件极薄的纱,露出双臂和平坦光滑的小腹。
那不是孩子刚生了一年多的女性腹部,现代网络爆炸,余霁是各类保养科普区的忠实观众,女性怎么样他很清楚。至于什么古代秘方之类的……想太多。真秘方神到这种地步,古人不会年过三旬(三十),就是老人家了。当然也有饮食问题,富贵人家能活得更久,就是因为食物种类更丰富,从小到大都发育得更好。
熊爹这么精壮,但看起来,也该是年近四十了,他种子方面大概有问题。因为余霁没有兄弟姊妹,没见过其他孩子。他之前只是怀疑,但这次熊爹的态度石锤了。这个时代,这个年纪,两岁的余霁还是他的头一个孩子。
母亲保养得好,但应该也三十多了。
这情况,就没什么嫡庶的考虑了。熊爹今日这态度,明摆着还是个很狂野的时代,此时原本也多以长子为先。他很可能是妾室的孩子,被抱养在正室膝下了。生母……是否还在世都是个问题。
在崔王妃没有主动提及的情况下,若生母在世,他更不能提,更要亲近母亲。否则,无论这时代的一般规矩怎么样,都是给生母招祸。
熊爹彻底炫耀完了儿子,终于回城了。离开了那些尸体和腥臭气,余霁的脑海里反而开始不断闪回着那些已死的和尚且在蠕动的……画面。
回了王府,一进大门,抱着余霁的熊爹就站住了。
崔王妃穿了一身软甲,拿着一根长棍,就站在院子里。
见熊爹回来了,她对身侧的仆妇立刻走上去低头行个礼,把余霁给接过去了。余霁原本有些头疼,母亲这扮相直接惊到他了,脑子里那些恐怖的画面都被惊飞了。
他过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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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母亲,都是一个典型的古代掌家大妇,一位必定出身名门的大家淑女。
是摆个样子吧?
余霁这么想着,崔王妃已经举着棍子冲出去了:“好狗胆!敢盗吾儿?!”
崔王妃的架势还真不是随便摆的,举棍追击在余霁这个外行人看来,都是训练有素的,毕竟那棍子特长一看就不轻,但崔王妃握在一头握得非常稳当,每次挥舞都节奏轻快。熊爹双手护头,闷不吭声转身就跑。不过他没朝外跑,而是围着院子绕起了圈子。
此时侍女们已抱着余霁进了回廊,熊爹对他们也是保持着安全距离。
余霁就见崔王妃的棍子一下又一下招呼在了熊爹的身上,打得可是真扎实,“噗噗”有声。
这夫妻俩的追打,看得余霁目不转睛,一肚子的憋屈和惊恐,随着熊爹挨打散出去了大半。
后来他去沐浴,又吃了一顿热乎的饱饭,困倦来袭,就睡过去了。
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虽在母亲房里,却是在小榻上,小榻还落了帐。然后,他就听见了帐外,对面大床上传来的声响。
算了,今晚上就饿一晚上吧。
又天亮了,确实饿了一晚上的余霁在努力干饭。母亲和熊爹坐在旁边,也在努力干饭。一家三口干饭结束,熊爹又把余霁抱起来了。余霁满脸惊恐地看向母亲,母亲今天脸上一直带着笑,见此情景摆摆手,打了个哈欠,起身回卧房去了。
余霁看着她彩锦的下摆迤逦拖拽着消失在了门口,有种大难临头的被抛弃感。
“吾儿壮。”熊爹就算一脸人样了,可笑起来还是熊呼呼的,这回他无须像贼一样把余霁抱着跑了,守在一边,等侍女给他穿戴停当。
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发型,并且十分丰富多样,余霁脑袋正中的头发都被剃掉,左右两边各自扎了个包包(他头发还挺多的),今日侍女给他左右都戴了个玉铃铛,动一下便有清脆的响声。
而且,今日没有骑马,他们是坐马车的,也没走几步路,便在一处府邸前停下,这该是熊爹议政的地方——后来余霁知道,这地方是刺史府。熊爹是平王,领丕州刺史。一家子住的是王府,刺史府彻底用来办公。
熊爹就把余霁抱在膝头,开始了议政。余霁也认识了一些外人。
熊爹征战这两年,丕州主政的是主簿崔冰,他是崔王妃的哥哥,余霁的大舅舅。崔王妃管理的只是王府的事情,所以,余霁在内宅只知道熊爹是去京城平叛去了,还有什么五年换了三个皇帝的事情。
但是,这位大舅舅对他有些平淡。余霁昨日见了熊爹的兵将,他们显然都很是真心为“大王有子”高兴的,都盯着余霁笑得开心,不笑的,脸上也有着很明显的轻松感。
大舅舅对着熊爹也是笑的,可他低头摸余霁的时候,眼神是烦躁。
3. 第 3 章
003
熊爹举起余霁的脚,展示大趾,让众人来摸(余霁:……我才两岁,我能怎么办?)时,大舅舅口称“果真为祥瑞”,可双眼里有着恶心。
一个两岁的孩子不理解那些表情,一个二十六的大人很清楚。
但余霁只能自己戒备着,他太年幼了。
随着对余霁的观赏结束,他们开始处理政务,余霁直接傻了。
熊爹是去救援岐阳的(京城),他知道这世道不对,他以为他们家(丕州)周围,应该还是很太平的,但他太天真了。
“栖州流民八千余人……”
“去年四月有地动……”
“贾氏兄弟劫掠我三镇百姓……”
“鹿县有刁民作乱……”
“杂胡拓拓有?……”
这场会议,是彻底的报忧不报喜,根本没喜可报。流民过境,根本就是蝗虫过境,杀戮抢劫裹挟当地民众入伙,所过之处一片白地。真盗匪的贾氏兄弟杀戮男丁,劫掠财物和女子。鹿县的刁民是活不下去的百姓,可一旦他们乱起来,也成了流民和盗匪。
杂胡这个事是惊到余霁了,丕州不是边塞啊,怎么还有胡人?
相比之下,天灾的地动死人是最少的,三百多人。
他以为丕州是繁荣太平之地,至少也得是地区霸主势力,完全不是这回事。
作为穿越人士,余霁是认真思考过种田问题的——穿越人士种田流三件套:水车、堆肥和骟猪。
他学编程的,物理化学早就还给老师了,还是纯粹城市里长大的,旅游最远是家乡的游乐园。水车和堆肥,他都算了吧。
可能也就骟猪他能试试?
但种田流得有个前提,得先把田种起来了,有了家底,才能养兵。
现在这四面皆敌,轮流被揍,怎么种田?邻居养兵,我种田,我家就是他粮仓吗?
更可怕的是,这些官员的脸上没有忧愤之意,说明这事情已经成日常了。如果不只是丕州这样,全国,或者至少北方都是这样的……
不只是乱世已临,这还是个乱世plus版。
“吾儿可有话想说吗?”熊爹听众人禀报,拨了两下余霁包包上的玉铃铛。
我想说:开小号,却是天崩开局。真玩游戏随机到这么一个地狱地图,最好立刻删号,别浪费时间。命运我哔哔你!
“……爹,人口很重要的。”被杀的、被劫掠的、当盗匪的,就这一会儿,就众人嘴里说出来的数据,他们丕州就有至少六千多条人命填进去了,他们一个州有多少活人?
“嗯,吾儿大善。”熊爹又拨弄了两下他的玉铃铛,笑着抬头与臣子道,“吾儿虽幼,却颇有见识胸襟。”
众臣也一起行礼:“大公子天纵之才。”
接下来就是一场以余霁为工具,实际是在夸奖熊爹的马屁大会,熊爹得意洋洋地捏着胡子,仰头晃脑听着各种赞美之词。
余霁本来还支棱着耳朵,想听听这些高端人才有没有什么办法的,可终究还是磨耳朵的马屁,余霁听得无聊,小孩子又渴睡,渐渐在熊爹膝盖上睡着了。
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平王之子,宇文大趾生而有异,他的脚趾头和少年聪慧,已经飞快地传播开来,呃……大趾更有名一些。因为,这也是一个要扬名的时代。
余霁醒来时,是在个有些陌生的地方。家具床榻都是崭新的,不过侍女仆妇他都认识,守在床边的,是崔王妃的侍女,素合。
“大公子快起来,大王在外等着呢。”
余霁知道了,大概他是要和母亲分房睡了,这里以后就是他的院落了。余霁想着,穿上鞋跑了出来。
熊爹确实在外间等着他:“我儿大了,明日起该启蒙了。”他又一指旁边,“这两日忙,忘了给你带了个狗儿来——乌墨,以后便是你的小奴。”
余霁还以为是真狗,扭头看见了个小孩,小孩一见他就跪在了地上,余霁看他身后什么都没有还疑惑了一会儿,刚才以为狗崽儿躲他背后了。
直到熊爹说“小奴”。
余霁才将注意力放在小孩身上,大概六七岁,瘦得吓人,衣服本不宽大,却依旧有一种挂在他身上的感觉。他看见一个有几道伤痕的小光头,作为剃过胡子的成年男性,余霁觉得那些伤八成是剃头时弄的。
因为没注意,余霁没看见他的脸。
熊爹觉得事儿干完了,便大踏步地走了,余霁站在原地,周围都是躬身的下人,他却有些无措——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他们。
不只是对这个被送来的乌墨,还包括其他熟悉的下人,他家连阿姨都没请过,父母也教导他对待其他人都要客客气气的。
说“大家都是平等的,我们要友好相处。”?
余霁自知智商不拔尖,他也没傻到这个地步。
余霁爬上了椅子,道:“我饿了。”静止不动的仆人们立刻动了起来,余霁看了看阴影里的乌墨,“给他一碗粥。”
余霁没敢让乌墨过来,熊爹根本没说乌墨的身份是什么,但又是小狗,又是小奴……听着就觉得情况不对。结合那些“生祭”,乌墨很可能也不一般。他是只有六七岁,但余霁只有两岁,万一这位要给家人报仇,要嘎掉余霁是很容易的。
但乌墨只是个孩子……他撑不住长时间跪缩的姿势,用手小心撑住了地面,干枯的手指头上伤痕累累,还掉了两片指甲。
余霁看向素合:“别让他死了。”他没有具体说给予乌墨什么样的照顾,他没有学过这个时代的规矩礼法,他的身份是有容错率的,可乌墨没有,所以就尽量给一个“大”的范围。
看过两页史书的都知道,肉食者是很喜欢拿下人奴仆的人命,来教育子女的。熊爹怎么看都是个典型的,杀人不眨眼的古代顶层肉食者。
素合福了福,道:“是。”
余霁开始吃饭了,乌墨也能够站起来了。
余霁悄悄观察乌墨时,乌墨也在观察这个两岁的主人,乌墨稍稍松了一口气,至少目前看来,对方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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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
有人给他端来一碗粥,乌墨双手捧过,木碗还是烫的,却让他冰冷的指尖多了一丝温暖,他抿紧嘴唇不让自己因这久违的温暖发出舒畅的叹息。碗里没有勺子,他将唇抵在碗边,让粘稠的粥液点点滴滴地流淌下来,湿润着干渴饥饿的唇齿与咽喉。
乌墨让头更低了些,以防让别人看见他的眼泪。那不只是食物给饥饿的身体带来的感动,也是“活下来了”这四个字,正在他的胸腔下激烈地震荡着。
乌墨的仪态很好,站在那儿,双手捧碗进食,竟看着有些优雅。
余霁渐渐没胃口了,他又想起了那些尸体,那些赤足的死者,多穿着长衫,即使他们的长衫已破破烂烂。
喂饭的素合刚要劝,咚咚咚的脚步传来。
余霁已经很熟悉这声音了——熊爹,又回来了!
“吾儿!为父想了想,还是亲自为你启蒙为佳!”
“……”
熊爹话音未落,人已经冲进来,就把余霁抱走了。
熊爹一路将余霁抱进了前院,进了他的书房。又是将他放在膝头,在书桌铺好的纸上,写下了两个大字——宇文。
余霁的启蒙,是宇文家的家谱。
这个世界的宇文家起家于北地槊州,槊乃刀兵,还有个北地,这地方自然是边境之地,所以,宇文家其实有胡人血统,但宇文家自己是不认的。
“吾族乃中原苗裔!”熊爹恶狠狠道。
余霁恨恨:“嗯!中原苗裔!”
宇文家族发迹于梁朝,出过两任大将军,一位丞相。梁朝末年,诸雄争霸,宇文家得胜,建国——景。
听见岐阳就知道,八成是平行世界了,但又觉得自己可能孤陋寡闻了?现在他是确定了。
宇文家的一代皇帝死的早,其登基时,中原仍未太平,他虽登基为帝,却还是要率兵征战的,结果某次战后,他不小心跌了一跤,摔断了腿,病情急剧恶化,就这么去了。
二代皇帝登基时,年纪也不小了,不但同样要继续打仗,还因为一代皇帝去得太突然,原定的势力范围内还爆发了叛乱,这就更乱了。
因为局势凶险,二代皇帝刚登基就立了皇太子,正是他的长子。这位皇太子素有贤名,且是跟着祖父与亲爹,一块儿在沙场上闯出来的。他还有个弟弟,年轻了他二十岁,没怎么上过战场,却在世家中颇有贤名。
熊爹最初还会写字,多为人名、官职。可讲着讲着,就陷入了他自己的思绪当中,他不再写什么,更多专注于“讲”上,他已经沉入了自己的回忆中。
余霁听到这,觉得不好,因为如果没出什么意外,是没必要讲这个弟弟的。
果然,二代皇帝和皇太子……一块儿战死了。皇太子还是为了保护二代皇帝受的伤,太子先走,二代皇帝听闻噩耗,重伤加心伤,也去了。
按照礼法,正常的继承顺序,该是皇太子的儿子登基,但这孩子当时才八岁。
而有贤名的弟弟,已经二十三了。
4. 第 4 章
004
世家们看着年轻健康的二王子,以及年岁尚幼的太子之子,便出来说话了“如今乱世,国有长君,方为幸事”“幼主登基,权臣、外戚必出其一”。
余霁又get了一点时代背景:没有文武之分,文臣武将多出于世家,所谓世家出来说话,基本等同于满朝文武皆如此想。
太子弟弟在三辞三让后,登基为帝。前太子的儿子,受封平王。
熊爹轻轻拍了两下余霁的大脑门,长叹一声:“平王……为吾儿太.祖。”
余霁:“……”
终于知道自家是啥封号了,这背景够惨。他们家才该是正朔,兄终弟及的那位等于得位不正。政治小白也知道,他们家必定会很倒霉,那他爹是怎么跑到丕州当刺史,如今也算是实力雄厚的?
熊爹的回忆还在继续,三代皇帝“视平王为亲子”,但平王的身份确实是个问题,总有名士说“平王为皇太子之子,您当年三辞三让时说了,只是因为平王年幼,国不可无主,这才暂代帝位,现在平王已经长大了,为何您不将皇位归还给平王呢?这才是国家应该遵循的礼法纲常啊。”
日日在家里窝着,只在年节时露个脸的平王,却能在半个时辰内清楚了解到君臣奏对的每一个字。
平王就会立刻披发赤脚,从平王府一路奔到宫门口,跪在地上嚎哭:“我这个平王只是一个凡夫俗子,看我的叔叔将国家治理得多好啊,你们不要让我当这个国家的罪人啊。叔叔你千万不要放弃皇位啊!”
一般得哭上一两个时辰,三代皇帝就会从皇宫里边慌慌张张跑出来,一把抱住平王,叔侄两个一块儿嚎啕:“我的侄儿啊,我哥哥的血脉啊,看见你就像是看见了我的亲哥哥,他那么英雄了得,正该成为这个国家的皇帝。我成为这个皇帝后,是多么的惊恐担忧,日日难以安寝,生怕没能管理好这个继承自祖宗和兄长的国家,侄儿啊,这个国家该是你的,你来承担这个重任吧。叔叔累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互相吹捧和嚎哭的大比拼……
然后,京城的世家显贵们也登场了,围着三代皇帝和平王,一块儿劝慰。劝慰的最后结局,必然是平王将自己不断地贬低,以抬高皇帝,表示皇帝才是这个国家理所应当的领导者,唯一的太阳。
熊爹捏着嗓子,学得绘声绘色的。
余霁听着,也不由得唏嘘。太.祖平王生在自己的国家,皇室正朔,活得还不如春秋战国时的质子。动辄赤脚嚎哭,仿若疯癫狂人般招摇过市。且皇太子当年过世的时候,太.祖的年岁,是已经懂事了的,他受到的启蒙也是帝位继承人的启蒙,一夜之间,天地颠倒。
赤脚……那群带回来的俘?
熊爹是把当时劝慰皇帝的世家都带回来了?但这都多久前的事情了?
余霁的想法一闪而过,熊爹还在继续讲述着平王家的历史,初代平王二十六就去了,留下了一儿一女。
儿子就是余霁的大父,女儿是他的姑婆(姑奶奶)。
大父继平王王位,姑婆嫁给了疾勒人的单于图穆唐牙。当时疾勒人已对中原称臣,图穆唐牙也封了个侯,但这赐婚,依旧是和亲。
熊爹也咬牙切齿:“前朝都没有嫁正经公主的事儿!都为皇帝义女啊!”
皇帝义女,少数为宗室女,多为宫中侍女。无论什么身份,都不该和亲。但对此时的人来说,正经公主和亲才是最大的侮辱。
熊爹义愤,依旧记得顾忌着余霁,搂着他的胳膊肌肉都鼓起来了,也没让余霁难受。余霁拍了拍他老爹的胳膊,算是安慰他。
熊爹抬手捏住了余霁的小爪子,两岁幼儿的手白白嫩嫩的,还有五个肉窝窝。熊爹常年习武征战,一双大手粗粝得很,但他捏得很小心,余霁只有些微痒的刺感。
余霁正因这父子真情而微微触动时,熊爹把余霁的腿捞起来了,一把拽下了他的鞋袜,捏着余霁的大脚趾道:“祖宗保佑,天降麒麟子,此乃麒麟趾也!”
余霁:……
熊爹!你还是熊爹!
余霁虽然很不满,但熊爹是真情实感地高兴的。他捏了半天余霁的大脚趾,这才叹息一声,又开讲。
太.祖去后,太奶关门闭户拉拔着一对儿女长大,女儿早早被和亲嫁出去了,继王位的大父也只能喜笑颜开地进宫谢恩。大父曾向三代皇帝求过嫁妆,却被皇帝大骂了一顿,说他丢了其祖的脸面,挥霍无度,败坏了平王府的家产。
刚才捏余霁大脚趾捏得挺开心的熊爹,说到这里,竟然哭出来了。
“他骂大父败坏家产,败坏……家产……”
熊爹情绪起伏挺大,且无所顾忌,性格倒是很豪爽,他把脑袋埋在余霁幼小的肩头,呜呜咽咽中,泪水打湿了余霁的衣裳。
当时的平王府该是没有什么家产的。他们是从皇太子传下来的,皇太子是住在东宫的,套在禁宫里头。三代皇帝登基,太奶从皇太子妃瞬间变成了平王妃,带着儿子搬出宫的时候,即便余霁也能想到,她绝对没有时间、没有心情、没人手,也没胆子,把曾经属于太子的财产全都搬出来的。
平王的处境,没人敢和他们多亲近,皇帝也不会给这个侄子财物赏赐。
现在他们出宫也已经几十年了,还能剩下多少家产?
姑婆和亲疾勒的时候,平王府只搬出来了十口箱子的寒酸嫁妆。于是,皇帝气得在宫中大骂,与皇后给侄女置办了一共六十八抬的嫁妆,两百人的陪嫁。
自那之后,常有京中世家子弟于平王府周遭游乐,就为了骂上几句平王,还有胆大的,薅着平王便打,说他败坏宇文家的名声。事后,皇帝也不过是申斥两句,禁足几日罢了。
姑婆出嫁次年,太奶就病逝了。
假如余霁是魔鬼开局,他大父就是十七层地狱的开局——十八层是此时的平民。
偌大个平王府就剩下了大父一个伶仃少年,父母双亡,还常常有纨绔子欺辱他。大父就“疯”了,日日不穿裤子,蓬头垢面在外头疯跑。
先前说他败家的皇帝,顿时再次仁慈了起来,不但派了大夫前去,还为他送去了许多财物和仆人,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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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定下了一门亲——长乐侯左安将军刘菽的女儿。
刘菽听着是汉名,其实是个内附的胡将。当年皇太子的直系子孙,娶一个胡将的女儿为正妻,这是要彻底坏了平王的血脉。
但此时的熊爹,拿出了一幅画像,这可是头一位拿画像出来祖先,画上是位身穿戎装,手持长.枪的女子,女子一张方面,不同于时下流行的凤眼小鼻,圆眼直鼻,阔唇大耳。
熊爹指着画,教余霁:“你大母(奶奶)。”
余霁看着画,扭头看了一眼熊爹。熊爹的眼睛是凤眼,可他鼻梁确实高,且他归来的第一天,余霁记得他熊爹的大胡子,其实是有些自然卷的。
余霁又转回去看这幅画,纯以审美看,大母的五官拆开都不难看,合一块儿……真不能说好看。但这幅画绝非丑化,余霁能看出画师的细致与用心,一笔一划都是精细描摹的。余霁在画的角落发现了一方小印“平王碌”。
大父的名字,叫宇文碌。庸碌的碌,老祖宗是非常努力地在挣扎求存。
大母和大父的亲事,充满了三代皇帝的恶意。即便只有三言两语,却也能看出来,他日日夜夜都渴望着平王一脉死绝,却依旧没胆子真做。
熊爹看着画,目露怀念,这是余霁的大母,是熊爹的母亲啊。
三代皇帝给大父选择了一个他认为的最糟糕的妻子,可这对平王碌来说,却是他最好的妻子,以及岳家。
刘菽归附多年,对宇文家的状况自然清楚,可他还是很高兴自己家能够和宇文碌联姻,他甚至高呼:“平王!英雄也!”
这个平王,说的不是未及而立就呕血而死的平王,而是皇太子,曾经的皇太子没有和他的皇帝父亲葬在一块儿,本来帝陵也没有给太子留位置。
皇太子以诸侯王的礼仪,被葬进了一个匆忙建起的平王墓里。
刘菽的部族,在他小时候还跟皇太子打过架,呃,是挨皇太子暴揍过,当时他们还是给大部族摇旗呐喊的小部族,战败后,皇太子抓大放小,没追他们,他们的部族才能存续发展。但也正因为那年那月那场打,他们的部族对中原才心生向往。
为什么在结亲之前刘菽没这种表示,余霁不得而知。反正,结亲后,他就开始大力宣扬他们部族和皇太子的缘分,并且他开始带着酒肉和下属,频繁拜访自己的女婿。
女婿要出去果奔,就把女婿拽回来。有纨绔子要来找女婿的麻烦,他就纨绔子拽住打一通。反正这种来找平王麻烦的,不会是什么真正的世家子弟,那些世家子弟都还要点脸,不屑于拿这种事扬名。
后来刘菽甚至把女儿也带过去了,抓人和打人的,就变成了大母。
刘菽:“为平王妻,应会。”
成亲后,这些都是你该会的事情,我这个爹当然不能一直帮你,你得自己学会。
大母,做得很好。
在两人结成伴侣的第三年,三代皇帝崩了——崩于牙疼。三代皇帝长了颗坏牙,给拔了,拔后流血不止,且肿胀愈烈,哀嚎翻滚了半个月,以参汤吊命,还是崩了。
5. 第 5 章
005
余霁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侍女给他以柳枝青盐漱口,即使小心翼翼,却也把他牙床刮得特别疼。他想自己来,又发现这是个技术活……他今日还想过,自己出来,是不是就能躲懒了?两天刷一次没问题吧?这一下子就乖了。
谈到大母的时候,熊爹的黑脸已经明亮了许多,此刻说到三代皇帝崩了,他甚至“嘿嘿嘿”地笑了起来,搂着余霁的胳膊都有点过力。果然是,悲痛让人冷静,快乐让人失控。
皇位当然和平王是没什么事儿的,上位的是三代皇帝的长子,也是他早早立下的太子。
这位四代皇帝,和三代皇帝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人生,他和他爹一样,都“喜结交名士”。还没及冠,就开始参加各家的集会,甚至自己也建了个园子,弄了一群人在里头饮酒作赋,行风流事。
余霁听到这,心里“哦”了一声,明白为什么听说五年死了仨皇帝了。
皇太子那时候还是马上的皇帝,三代皇帝时,国家刚完成“大体上”的统一,边边沿沿的地方还乱着呢。四代皇帝就直接奢侈享乐上了,不药丸才怪。
事实也果然如此。
四代皇帝是一位“豁达风流”的皇帝,不过这只是对世家来说的。他对世家很仁厚,说天下太平,常在皇宫里举办各种庆典,又从民间征集美貌男女入宫,他甚至把自己最喜爱的妃嫔送给了一位多看了妃嫔两眼的大臣。
大臣把妃嫔带回去才发现妃嫔怀孕了,又把人送回去了,这孩子,也就成了四代皇帝的两个儿子之一。
也正是这位贪图享乐的四代皇帝,在上位五年后,放了大父自由。
某次年节的宴会上,四代皇帝突然发现皇亲里坐了个他面生的老头儿。四代皇帝可是个十分喜爱交际游乐的人,皇亲里还有陌生人,且座位还挺靠前的,四代皇帝就好奇了,问左右那是谁。
左右回答,那是平王。
帝大惊。
三代皇帝是皇太子的弟弟,现在的平王已经传了两代了,平王比皇帝还要小一辈,大父也确实比四代皇帝小上几岁,可四代皇帝还很年轻且健壮,大父却已像是个老头子了。
四代皇帝就去问:“侄儿啊,你怎么老成这个样子了?”
平王就拿起了席上的糕饼,对四代皇帝道:“叔夫,好吃,好吃。”
左右便又道,平王现在是又老又傻的,他还娶了个霸道丑妇,生活怕是十分不如意的。
四代皇帝感慨了两句,又过了几日,刘菽忽然跑到宫里哭泣求见,且为的还是平王的事情,平王出去“夜跑”,让纨绔子把腿给打断了。
这种胡将,四代皇帝是十分不喜欢的,能不见就不见,但他此时还记得这个傻子叔叔的事情,不知心软还是好奇,他就把刘菽给叫进去了。
刘菽也是个老人了,他汉化又十分彻底,说了一口岐阳本地的官话,衣着朴素得体,此时他没戴冠,花白头发略杂乱束着,哭起来也不恶心人,只是哀哀呜咽。
他进来就这样悲伤地述说了平王的遭遇,说得四代皇帝和左右一起哀叹,刘菽就道:“岐阳是好地方,是咱们大景的京城,是首善之地,但人多了总会良莠不齐的,坏人欺负不了年轻健壮的成年人,就会欺负老人孩子。陛下,您的威名虽然能一时护佑您的侄子,却总有虫豸之辈。能不能请您让您的侄子,去一个没人敢欺负他的地方呢?”
皇帝下意识问:“有这种地方吗?”
“有啊,平王的封地丕州啊。那是他的封地,他的子民,其子民自然不会敢如此欺辱平王。”
丕州,还算是个富饶的地方,毕竟三代皇帝夺了侄子的皇位,还是要做足样子的,于是封号为“平”,封地为丕州。
按理说,丕州的产出赋税都该归平王的,但是……显然是没这回事。丕州也从来没有人来看一眼他们的这位诸侯王。
四代皇帝可能是酒喝多昏了头,或者真的可怜平王,外加自认自己彻底坐稳了皇位,不像三代皇帝那样,一直担忧自己的皇位在法理上出问题。他当场就把大父给放了,允其赴藩。
领旨当天,大父和大母就带着外太公给的两百家奴(杂胡骑兵),十分利索地跑了。因瘸着腿赶路,所以后来他那条腿没长好,彻底瘸了。
自然也有人向四代皇帝谏言,甚至说明白了大父就是装傻,骗皇帝放松警惕的。
可皇帝只是哈哈一笑,道:“一孱弱老者罢了。”
他没那么傻,他只是不认为平王能翻腾出什么事来罢了。
“良。”熊爹在大父“碌”字的下面,写了一个“良”,旁边又写了个“父”。
他爹原来叫宇文良。是大父和大母来到丕州后五年,才生下的独子。
余霁觉得,良是一个攻击性很弱,很平和的字,善良、温良、贤良,它在“优”的后边,不出挑。可从碌,到良,对平王家来说,已经是进步了。无须装疯、装傻、装废物,可以做一个平凡人了。
余霁下意识去抚摸那个未干的墨字,沾了一手的墨汁。姓名有时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些许文字,传递的东西却丰富多彩——大趾除外。
熊爹不说话,只静静看着。
待余霁手指头上的墨汁干了,他方才继续讲述。
大父来到丕州后,没有放纵自己,依旧在努力地用尽各种手段保护自己和家人。
不过,现在皇帝那一支且不论,他们家这一支看来是种子不大好,子嗣不丰。
大父在熊爹十三那年去了,大母在四年后病逝,战死的……
大父刚到丕州时,身边只有那两百家丁和大母,大母是大父的妻子,也是他的武将。
“昨日未见父亲帐下有刘姓。”余霁终于问了一句。
这么看起来刘家该对他们家有大恩,怎么丕州没有刘姓呢?
“全死了。”
“……”
刘菽虽然帮助了女婿,但没有把宝压在女婿身上,后来陆续又送了些家奴过来,但刘家主要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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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岐阳发展。他家和平王家结亲,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刘家的地位——中小世家即使知道平王身份尴尬,可还是高看他一眼的,毕竟他家可是和当年的皇太子联姻了。
所以在大母之后,刘菽的儿女都嫁娶得很好(嫁入正经的汉人小世家里了,即使赔了许多嫁妆、聘礼,但刘家也是乐意的),再过些年,他家就能脱离杂胡,成为岐阳本地的小家族了。
不过,一切都得在太平的情况下。
四代皇帝只有两子,皇后无子,按理就该立长,就是那位被归还的妃嫔生的。但这个孩子,皇帝自己不喜欢,且连民间都传这孩子不是他的,他想立小儿子。
大臣们不答应,因为长子更贤良,幼子过于调皮顽劣,甚至已经到了残暴的地步,连如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的大景官场,也难以忍受。他喜美貌男女光着趴地上给他拉车,他自己坐在车上,以鞭子抽打,看着“牲口”浑身鲜血而哈哈大笑,这还只是这位幼子最无害的爱好。
可这位幼子长相极其俊美,且聪慧嘴甜,把皇帝哄得十分开心。
皇帝跟大臣们数次于朝堂上争论,四代皇帝这辈子都一直顺顺当当,这大概是他第一次遇到挫折,在一次争论中,皇帝口不择言,直接指着长子大骂:“汝母贱.妾.也!不知其父!”
——这话余霁现代电视剧也看过,当时就觉得亲爹这么骂自己儿子,太缺德,你播种的时候,你没想着人家身份和你不配啦?正式启蒙,开始学习礼法后,余霁才彻底明白这句话多恶毒。
和嫡庶无关,妾通买卖,父不认,从母。
这个妾,甚至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里头的妾,就是一个很低的称呼,非正妻,或身份低微的女性是用它自称的。还有一部分正妻,为了表示对丈夫的爱和恭顺。
妾其实是没名没分的,她们要侍奉男主人,如果女主人没有特别的表示,那在男主人需要的时候,也会被要求去侍奉客人,或作为礼物、奖赏送给客人、下属。有名分的,对外的称呼都不是妾,是侧妃、姨娘。
比如王府里的侍女们,她们就是妾。可能余霁的生母也曾经是其中之一,但她们每一个面对余霁时,都是一样的恭敬又温柔,余霁也不敢开口询问。他的阅历,很可能一打探就露馅,给生母带去麻烦。
总之,这种情况下,妾的孩子无法确认生父,于是就跟着母亲一起,成为了家奴。
皇帝的意思,你母亲就是我送来送去的妾(奴隶),我不确定你是我的种,你也该是个奴隶。
大皇子,直接在金殿上一头撞死了。
后宫那位妃嫔听说后,一根白绫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当年送还妃嫔的大臣,吞金而亡。
皇帝在朝堂上就被大儿子的激烈死状当场吓病了,后来听闻后妃与大臣之死,尤其这位大臣,是大家出身,名士才子,否则当年皇帝也不可能把爱妃送过去,当年的“佳话”,如今成了血案。
四代皇帝日日惊梦,忧惧难眠,就这么死了。
6. 第 6 章
006
即使万分不愿,可四代皇帝仅剩的残暴小儿子还是成为了第五代皇帝,四代皇帝也算是真·一生顺遂了。
这位五代皇帝是个妥妥的暴君吧?余霁算了算时间,还没到五年死仨的时代,他少年登基,还真坐稳朝堂了?
“咱们景国由此进入了盛世啊。”
“啊?”正思索的余霁,觉得熊爹是不是说错了?或者是讽刺?
熊爹道:“嗯,盛世。皇帝暴虐,关外地老百姓什么事儿?”
接下来,余霁一脸震惊的,听到了一个黑色又扭曲的充满嘲讽的故事。景朝进入了一个盛世时代——皇帝日日杀戮,皇宫每日清晨,都得运出去少则三两具,多则十几具的尸体。
后来皇帝年岁越发大了,皇宫无法束缚他渴望快乐的心了,他开始骑马出城,随便找一户人家(平民百姓家)闯进去便行乐。
历代暴君绑一块儿,听了都得大骂他暴君。至少,人,不该这样。
为什么成为了盛世呢?因为他的马蹄子最多到达上云苑。
而且如此残暴的皇帝,有两点“好处”。一则他不插手朝政。更重要的是,他跑到外边找的都是民家、大户、商人,他不会碰触正经的世家——你们让朕欢畅便够了,朕对那些烦心事不感兴趣。
于是,除了京城的百姓,还有杂胡,天下迎来了大发展。
怎么和杂胡有关系呢?因为京城的自由民,能跑的都跑了。世家只能拿自己的奴婢充数,可奴婢也是他们的财产,原本能子子孙孙无穷匮的,让皇帝杀着玩,他们也心疼,于是便大量买入杂胡奴隶。
皇帝们和平王家的恩怨暂且放下,景朝,从初代皇帝开始,直到现在,能列出一张密密麻麻的杂胡内附单子,数千、数万,几十万来投的内附部族比比皆是。
可杂胡的奴隶也不多啊。天下承平已久,所谓杂胡,多数都放下马鞭拿锄头,汉姓汉名汉话,遵守汉人的规矩礼仪,彻底归汉了。他们的头人们,成为了他们的家主,如刘菽。
杂胡首领,和世家首领一样,他们也不想把自己人随便卖掉。可杂胡自然比不了世家大族,不知道哪个大聪明首先“聪明”了一下,不想让自己人送死,那就……送别人去吧。
他们劫掠其他郡县的杂胡,指其为奴,卖给大世家。
余霁本来就瞪圆的眼睛又硬生生瞪大了一分。
可这不过是个开始,抢劫的杂胡们,发现这买卖挺好的——他们把其他杂胡抢来的同时,被抢者的财货女子也收入囊中,赚了一次。再把这些人或送或卖,讨好了大世家,又赚了一次。双赢的买卖,好啊!
原先是被迫无奈的,后来就变成自觉自愿了。
余霁听着,总觉得这事儿除了道德之外,还有其他问题,想来又想去,听到熊爹说“十几个郡县盗匪横行”,他意识到了——这不练兵吗?!
杂胡归汉,人家都老老实实种地了,已经成了大家园一份子了。这下好了,直接来了个血脉觉醒。
可景的威势是真强,内附的杂胡在五代皇帝在位的十几年间,愣是没碰过汉人,至少没碰过汉的世家,就他们自己打来打去。且内附的杂胡主要集中在西北的几个州,他们的互相劫掠也在这些州里,未曾扩散。
皇帝彻底撒手,大臣们各自理政,各地世家自行发展。景就这么糊涂着,迎来了一片盛世。
刘菽一家,就死在了这一片盛世里。当年刘菽为了保护大父,打过不少纨绔子。其中的一个,成了五代皇帝身边的侍中。
如今的侍中可不是一个让人艳羡的差事了,他们就是一群食人吮血的豺狗,他们的任务就是别让皇帝过界。这些人也曾想利用皇帝近臣的身份显赫自身,但这位残暴的五代皇帝自有他自己的认知,他会头一个杀掉这些意图朝上爬的。
这个残暴的皇帝,确实十分聪明,知道维持他如今恣意生活的是什么。这就是一个天生的高智商反社会人士,他还是个皇帝。
五代皇帝不介意侍中们偶尔的小心思,比如……他被带到了新的“狩猎场”。但刘菽是面生的人,即使对方高呼着自己的官职、爵位,高呼着与平王有亲,皇帝听完后,却越发觉得能杀。
然后,刘家在岐阳全族,从老到小,被屠杀得干干净净。刘家嫁出去的女儿们,和她们生的孩子们,也在不久之后,纷纷暴毙——大母得到消息想接几个合离的寡妇回来的,可带回来的就只有死讯。丕州距离岐阳,太远了。
在熊爹这段启蒙中,余霁好几次以为自己知道了他为什么要那样对待“生祭”们。可此刻,他才是真正知道了。
他家与岐阳某些权贵们的仇怨,不是一代,是积数代之怨,那是个深坑,里头是无数屈辱血泪人命。
这位明摆着不正常的五代皇帝,直到十一年前,才终于嘎了,死于“猎物”的反抗。
其实一直都有猎物反抗,人类面对死亡威胁有惨叫逃跑,有惊愕呆滞,也有拼死反抗的,只是皇帝身边总带着充足的护卫,直到他遇见了鲁州沓县的十几个猛人。
这些人有胡有汉,他们都是这个年代的游侠。或是真心觉得皇帝过于残暴(这么多年了,京城的消息终归是要传出去的),或是为了复仇,又或者是想史上留名。
沓县的这些好汉一拍即合,留下了几个人照顾他们的妻儿父母,其他人就上京来了。他们主动躲进了皇帝的狩猎区,那些守着坊市门禁的士卒有没有给他们特意放行,已经无从知晓,可反正他们是进去了。
在皇帝前来狩猎的时候,这群游侠来了一场刺王杀驾,皇帝的面颊中了一箭。
——这年代箭矢的杀伤力远比不了后世,多是插在皮肉表面。穿破皮肉,甚至伤及内脏,需要一把好弓,箭也不能是寻常货色。游侠们没有弄到这样的好弓箭。
皇帝挨的这一箭应该也是精英怪了,但皇帝没有当场死亡,他还暴跳如雷,活蹦乱跳了两天,直到他痉挛抽搐着倒在了朝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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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创疭瘛,他破伤风了。
即便现代,破伤风到了后期,也是绝症,古代是没有治疗手段的。
帝崩,但六代皇帝到底谁继位,却从皇帝病倒、死亡,再到过了头七,仍旧没有解决。
五代皇帝自己是有皇子的,有三个。他本该有更多的孩子,但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早些年甚至会将有孕的妃嫔故意折磨致死。后来各家族无奈,便将有孕的妃子接出来照顾。
三个皇子,最大的十二,最小的五岁,各自托庇于王、赵、谢三家。
余霁刚想着:五年死了仨,不会就是这三位吧?
没想到接下来,还有新英雄进场。
那位一句贱.妾,撞死朝堂的大皇子,他有儿子。虽然他还没娶正妻,只是庶子,但血脉传承就是他的,他确实是大皇子的继承人,且受封惠王,一直担惊受怕地住在岐阳。
看余霁就知道,这年代长幼貌似还在嫡庶前。
讲到这位的时候,熊爹的眼神颇有些感慨——余霁也清楚他感慨什么,时间仿佛轮回一般啊。
惠王更年长,健康。而且,他和京城中的很多名士都交好,五代皇帝还在的时候,有事没事总喜欢找他的麻烦,市井间流传着许多惠王在好友的帮助下,藏进米缸里、趴在房梁上,躲进茅厕里之类的,逃亡小故事。
所以,除了那三家大族之外,不少大世家是支持惠王继位的。
且那三位皇子虽然没在宫里长大,依旧是暴君的直系,万一再学他们的亲爹……五代皇帝干的缺德事,谁都不想再来一次。
三方本来就不能一致的继承问题,又闹出来了个第四方。
最终的结局,惠王上位了,看来支持他的人确实多。
“那三家都觉得自己无法上位,干脆也都去扶惠王了。”熊爹喝了口茶润润喉,叹了口气,“世家势大,宇文家的事儿,要他们说的算了。”
余霁只以为惠王这样的胜利者必然是势力最大的,熊爹说的这两层他都没想到。
看来那三家才是真强者,但三家较劲,都不想对头取得绝对优势,最后只能第四方得利。这倒是有点选举制的意思——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最讨厌的人上位,自己赢不了也不能让敌人赢。
第二点,熊爹虽恨三代皇帝那一支,但站在外边朝里看,他还是站宇文家的。帝位继承,也确实是家事。熊爹眼光还是很宽的。
惠王确实是仁善的皇帝,这点熊爹也同意。
不过,余霁看熊爹那种惆怅的眼神,总觉得他大概把对祖先的感情,也部分投注在了这位六代皇帝的惠王身上,毕竟他就像是另外一个平王。
熊爹对惠王的仁善在赞同的同时,又有些扼腕,因为惠王给了世家太多的权力。他和五代的暴君既是两个极端,本质却又是相同的——不理朝政,只过自己的日子,世家说什么,他们就点头应什么。
从这点看,他们是真的都像极了夺了侄位三代皇帝啊……
7. 第 7 章
007
前边那俩是自己作的,到了六代皇帝这里,余霁的这点政治头脑都能想象,通过四五两代,世家掌权的局面已经在岐阳形成,惠王是被世家推上皇位的,他的支点就是世家,他怎么拆自己的骨头?
六代皇帝不想当一个摆设,也得是一个摆设。
在他撒手的情况下,大景从盛世时代,进入了百家争权时代。
过去诸世家也争,但有所收敛。可是六代皇帝上位这件事,让百家彻底撕破了脸,仇大了。
对三大世家,惠王上位,让他们免于互相撕咬,伤筋动骨,这是好事。可三家并不因此感谢诸家联盟,只认为这是奇耻大辱。这三大世家,历史最长的一个,能追溯八百多年,那时候甚至还是“大母掌权”。
帝王他们都不看得起,无非是一时英雄罢了。其余诸家,也都是下.贱.人。
他们憋着气呢。
获胜的诸家联盟,则觉得自己行了。八百年的历史代表什么?代表和你们同期的家族,都倒了无数了,你们只是现在还没倒罢了。
所以惠王登基来自各方妥协与合作,可他登基之后,朝廷连一天时间都没平稳,就开始内斗了。诸家联盟想要获得更高的权力和地位,三家要维护自己的地位,还要打击敢于挑衅的家伙。
面对这种剧烈的朝局动荡,如果皇帝有权,是可以协调,甚至镇压的,可皇帝是摆设……
岐阳,在慈善的六代皇帝登基半年后,又开始流血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数百人死于非命,都是被族灭的世家。暴君没了,岐阳依旧血流成河。
就这么闹腾了三年,六代皇帝死了。
让人当街打死的,又是一帮游侠干的。
余·地铁老爷爷·霁:“啊?”是真没想到,游侠们竟然还能二刷……
熊爹叹气,也面露无奈:“嗯。”
六代皇帝他仁善啊,他有个拜访过去好友的爱好。熊爹又叹了叹:“也是保护。”
余霁怔愣一下,明白了——皇帝根本就没权力,他能用来保护过去友人的,就只剩下他自己了,所以努力地去探访他们。也是向其他人表示“这是我的朋友,救过我的性命,对我有恩情的。”
他跟五代皇帝不一样,不喜前呼后拥,出行也就十几个人,且其中多为随从,内侍、婢女之类的。
这次余霁和熊爹一块儿叹气了,不是不喜欢仪仗和护卫,是没人。
皇帝身边的侍卫,多是世家子的,或他自己有权,能任命。又双叒那个问题,六代皇帝,他无权。一边的世家子不乐意跟他,觉得他只是一个“过渡皇帝”,另外一边的想跟,但被挡着,上不去。
因为这种情况,当巷子突然冲出来了十几位游侠大汉后,皇帝身边的随从们虽然拼死保护,可根本没用,只是转瞬间,六代皇帝便被从马车里拽出来,用青砖拍死了。
在五代皇帝遭遇了游侠后,岐阳还是增加了一些对游侠的管制的,除了士人,外来者禁止佩剑持弓,游侠们缺少兵刃,就持扁担、棍棒,青砖在手。
这些游侠这么干的原因——立名。
前辈杀暴君,黔首入史册,立了好大的名声,大丈夫在世,当如此。
有时候,创造历史的人民,是很神奇的。
余霁听完这些原因,嘴巴张大了,现代各种中二青年跟他们比,都是菜鸡。
惊着惊着,他就真惊了——熊爹在端详他。
人只会对超出正常、意外、少见的事情,表示出惊愕。那他首先就得理解,什么是正常范围、非意外、多见。
余霁作为一个在内宅里过了两年的幼儿,他跑起来还能绊倒自己呢。他能坐得住,从头听他爹说到尾,没问一个问题,前边还能装,尽量木着脸。后头他听入心了,生理上又是个娃儿,表情很难绷住,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表情有多丰富。
他很理解,很能明白这漫长故事里的各种不公、冤屈、残忍,和滑稽。
余霁是真差点吓尿,他绷着劲没抖,叫了一声:“爹……”
他是魂穿的,没占谁的身体,他就是熊爹宇文良的亲儿子,他不心虚,所以——你清醒一点,让我来唤醒你的父子之情啊!
“嘘。”熊爹低下头,把手指抵在了唇边,“儿啊,爹知道,天机不可泄露。别管你是哪位祖宗,又或是星宿,反正是落在咱们宇文家了。好事!哈哈哈哈哈!好事!”
熊爹仰头大笑。
余霁:感谢这个封建迷信的时代……熊爹要是不去捏我的大脚趾就更好了。我的大脚趾已经没那么明显了,它看着就是普通大脚趾而已!
熊爹笑过之后,又突然皱起了眉:“果然,乱世多俊贤,老天爷和老祖宗都看不顺眼了啊。”
熊爹立刻完成了逻辑自洽,他儿子就是来重整宇文家江山的。可同时,又因为乱世乱到了这个程度,连老天爷和老祖宗都看不下去了,略有些愧疚。
熊爹叹了一声,继续给余霁说起了当前之事。
书接上回,六代皇帝在大街上,让一群混混,用板砖拍死了……
天下哗然,游侠们被夷三族。
他们的前辈,杀五代暴君那群游侠,家族也株连了,但他们早先安排的人比较靠谱,这群人动身赴京,就带着他们的家人避入了深山。当地官员的缉捕,也十分敷衍,待新帝登基,就给赦了。
按说这种杀皇帝的大罪,他们不在该赦之列,可反正是没人跳出来反对的,那赦就赦了。
这些“勇于学习”的后辈,就没这好待遇了。就他们这种人,用余霁的大脚趾想也知道,他们的朋友也是不靠谱的,一切按照前辈经验学习,自认为也没事儿,根本没安顿家人,让官府给捞了个正着。
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且是尽量株连,顺着线抓,一个都没跑。
先杀亲族再杀他们本人,至于混混们惦记的史册留名,那也是没有的,史册上不会写他们的名字,连家乡籍贯都不会写。因为他们的宗族被斩杀殆尽,所以家谱、县志,也就此断绝,同样不会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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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壮举”流传下去。
十几个混混,砍了八千多个脑袋。
还有人闹着要把先前那群游侠的亲族也抓起来,就是他们起了错误的作用,当时对他们的处置也太过宽纵。以至于原先那群游侠的家人们,又连夜跑进了深山里。
脑袋砍完了,一个沉重的问题又摆在了所有人的面前——皇帝谁来做?
六代皇帝也有儿子,可是,这个时候年长的,就是五代皇子的儿子们了。这当然也引来了很多人的质疑,皇位真的不能谁年长谁来做了,父死子继才该是正朔,总闹兄终弟及,太破坏礼法了。
可抗议也没办法,因为要说不让兄终弟及,可从三代皇帝开始,这就兄终弟及好几次了。
除了礼法纲常外,还有“承袭祖宗旧制”。
熊爹:“呵,其实说到底,不过是王、赵、谢三家的私心罢了。”
他们不想让惠王的儿子登基,这不就是让诸家联盟再赢了一次吗?这次三家也没内斗,很和谐地让五代皇帝的长子登基了。
余霁产生了一种荒谬感,景帝国至高之位的传承,好像一个小孩子在玩跳房子,就左右横跳呗。
可更荒谬的事情发生了,七代皇帝刚登基一年,被一个身怀匕首的大臣,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捅死了。
这个大臣是六代皇帝的妻弟,六代皇帝登基后,对妻子的娘家颇为照顾,加爵封官。谁想到六代皇帝刚登基,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被害了,皇位也没落到自己的外甥身上。
可是按照之前诸位皇帝继位的“顺序”,只要七代皇帝死了,就该是他外甥继位了,他死了也无妨,到时候外甥只要能赦免家族的其他人就够了。
此时的人,聪明人自然不少,比如熊爹。可脑子奇葩的人,同样不少。
余霁思索了一会儿:不对,还有。人们对宇文家的皇权,失去敬畏了。皇帝变成了一个很容易被处理掉的存在。简直像网游活动期间的boss,谁想要奖励就都去刷一刷。
虽然华夏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文化,但对权威还是有基本敬畏的。现在这种敬畏彻底没有了。
从文化大爆炸的现代学习到的一些历史知识告诉余霁,皇帝一旦失去其权威,国家就要麻烦了。
确实麻烦了,因为他就是五年死仨的第一位。
且这个死了仨,还只是成功登基的皇帝(其余居于岐阳的皇室、权臣,世家子弟,死伤累万)。
出了这种事,世家不想让六代(板砖)皇帝的儿子继位,就准备扶持七代的弟弟,五代的第二子继位。可这位胆子小,在父亲、叔叔和兄长都死于非命的情况下,一听说下一任皇帝是他,他没高兴,反而被吓病了,然后就这么又病又吓的,直接嘎了。
最小的弟弟有样学样,也害怕了,日日号啕,也给病了,眼看着也要嘎。
这件事拖延良久,皇位空悬半年,经历了复杂的政治斗争后,又跳回六代皇帝的儿子身上了……
这倒霉孩子当了一年多的皇帝(八代),嘎。
8. 第 8 章
008
八代皇帝是病死的,或者可能也是吓死的,总之他就是嘎了。
余霁不得不用双手托住面颊,面对这种混乱和死亡,他实在是想笑。却并非因为可笑,而是激烈的讽刺。
小弟弟没登基,皇位这次跳得更远,上位的是一位王爷——宇文家除了皇家这一支外,还有另外几支。作为一代皇帝的兄弟或堂兄弟,他们当年都是与一代皇帝一起征战天下的,后来也有多位被封为王。
大概世家们总算意识到,不能继续这样了。他们需要一位可以把皇位坐稳的皇帝。
按理来说,平王一脉才是血脉上更接近的,但他们家和皇权的更替,却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
这对余霁是好事:与岐阳相比,丕州都不算是地狱副本了,顶多困难级,岐阳才是真地狱。
余霁又想想那些生祭……大概世家也知道,他们平王一脉憋着一肚子血仇,真给接过去了,是要出事的。
可这位九代皇帝只在皇位上坐了五个多月,他不是被刺客杀的,也不是死于疾病,他是死于反叛的。
具体的情况,熊爹说以后会详细说,这涉及了岐阳的各方势力。包括这位皇帝本人,他的妻族,之前出场过的王、赵,谢三家……甚至还有前头六代和五代皇帝的妻族。
各方势力的纠缠之下,岐阳爆发了一场直接上升到动刀子的政变。
皇帝死了,景朝的第十代皇帝——英王,登基了。
他也是现在还坐在太极殿的皇帝。
他应该也是各方妥协的产物,可这种妥协并不长久,岐阳的局势还是不断升温,这位皇帝就干出了一件大事——召诸王进京勤王,带兵的那种。
平的,是谢家。
谢家在不停的政治斗争中,成为了最大的胜利者,然后又成为了最大的失败者。八百年世家?也是人肉堆起来的,怕刀子砍。
熊爹就是两年前响应号召的一个,他们就在岐阳的城墙下面跟“叛贼”打起来了。他爹哈哈笑着说他杀了多少多少,又说他终于进京了。
余霁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爹去平王府了吗?”
刚还兴奋骄傲的熊爹,顿时像是被谁打了一拳头,他怔了一下,眼睛里闪动了泪光:“去了,去了,爹还把平王府好好修缮了一番。”
他把余霁抱了一下子,实在没想到孩子会问这个问题。
平王府,虽然是太爷和大父痛苦的居所,是要逃离的险境,却也是他们家留存在岐阳的证据,是根脉。余霁这个带着点外人视角的穿越者,对它都是好奇又厌憎的复杂,熊爹的心情只会更难言。
他不止修缮了平王府,他还带了一群生祭回来。
余霁还想到了乌墨,熊爹留了他一条命,却又心怀恶意,比起死了一地的那一群,他跪地为奴,也不知道算不算好运气。
余霁犹豫着是否要问乌墨的出身,最后还是自私地没问。以熊爹杀伐果断的性格,却饶了仇敌后人的性命,乌墨的家里人很可能不是坏人——让对方活着更痛苦?那不该放在独子身边,直接随手扔外头,绝对痛苦得多。
但让他当奴终归是没怀好心,余霁怕自己知道了对方的出身后,会太关注他,给他太多的照顾。这对他和乌墨,都不好。
对乌墨,熊爹可能一怒之下,真把人随手扔了。对余霁,熊爹可能会很失望。
这种失望,不只是剥夺继承权那么简单。这要是太平年景,余霁也乐得当一个啥都不干的纨绔子弟,问题现在这时代……怎么看怎么像另外一个稍弱化版本的我晋前奏。
他姓宇文,皇室近枝,不知道能不能直接奔南下跑路。一旦熊爹去了,他没能自己立起来,那他就是别人最好的靶子和挡箭牌。
华夏人这点权谋还是很明白的。
熊爹该说的说完了,又拍了拍余霁的大脑门:“儿啊,觉得如何?”
“……”想了想老爹把他当天降英才,余霁道,“先出头的椽子先烂,高筑墙广积粮……缓显名。”
他家已经是王了,换个名头。这九字真言,不止适合老朱家,其实适合一切在乱世里挣扎的势力,最不济也能在大英雄成势的时候,有一个纳头便拜的机会。
“爹,咱们丕州其实经不住多少折腾了。”余霁想想昨天那一长串的天.灾.人.祸,又多劝了一句。熊爹要是继续带兵在外头浪,哪天一个不好,家就得让人给偷了。
到时候别人还能逃,他和母亲八成是活不了的。
熊爹叹气,陡然变得深沉忧郁了起来,他抚了两下余霁单薄的小后背:“知道啦。为父……也该为儿计较了。”他又道,“虽然咱们平王家……毕竟这天下是宇文家的,岐阳稳,宇文氏稳,方才有丕州稳。”
熊爹的的形象,还有回来后的一系列行为,给了余霁错误印象,以为他是个莽夫。没想到,熊爹原来还是个忠臣。
平王一脉,确实被苛待了几代人,但对皇位的渴望早已消磨殆尽了。
“我离开时,尚不知有你。到了岐阳城下,信使也方才赶到……”熊爹又叹,“吾儿放心吧。”
余霁是被抱回去的时候,才想明白熊爹是什么意思——他是怀着赴死之心去岐阳的。
家国遭逢大难,平王一脉几代人的委屈,年近四十他还没有继承人……他可能觉得,他自己不抓住这个机会,那他死后,平王一脉死绝,就再也没人记得这件事了,然后他就带兵去了。
可都快到岐阳了,才知道有后了。
若是个姑娘,更得爬回来。乱世中的皇室女孩儿没了爹,下场可不是简单的“惨”字能概括的。
熊爹将余霁抱在怀里,撸他的脑袋。
他已是尽量温柔了,还是把余霁小孩子的皮肤给刮得生疼,熊爹停了手。
该说的都说完了,熊爹没安下心,反而焦躁了起来,他年近四十,算得上“高寿”了,都该是做旁人大父的年岁了,结果娃儿才刚会跑。管他是龙子虎子,奶娃子就是奶娃子,翅膀没硬的黄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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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
“大趾,大趾啊,你可要快快长大啊。”熊爹叫余霁的小名,又道,“待你八岁了,再给你取大名。”
贱名好养活,且也是熊爹给他自己留下的念想——至少!至少要活到孩子八岁。我得活到半百,那个平王家几代人没活到的年岁……
余霁被熊爹抱回去的时候,已经睡着了,他消耗了太多不该两岁孩子消耗的脑细胞,松下劲来,就累了。
再醒过来,预计就有了一位蒙师。他的另外一位舅舅,不是给熊爹当主簿的那个,这位没在官府里任职。蒙师舅舅有一个十分萌萌哒的名字崔小熊,说是其母梦见了一只小黑熊投入腹中,过些日子就有了他了。他字随安,号香樟居士。
属于他们丕州比较有名望的名士,但没出仕。
这个崔小熊虽然乐意上门给余霁启蒙,却没有收他为徒,他跟余霁说:“怕你坏了我的名声。”
余霁:名士风骨……吗?
有大舅舅那怪异表现在前边垫底,余霁对这个老师二舅舅,也没什么滤镜。
余霁自己也在努力,他高考时都没这么用心,毕竟高考学习太累了,他也怕把命搭进去——现代他们家有这么嘎的先例。
这时代他觉得自己皮实多了,对自己将来的预期,就是有熊爹一半的身板就够了。
发明创造的事儿,本就不确定,现在更是朝后排。闹清楚这世道,长壮实了筋骨再说。
他努力地学,努力地吃。
熊爹回来后,余霁某日去他们院子请安时发现,桌上多了一碟子奶疙瘩。
因为大母的身份,原来熊爹有吃奶制品的习惯,但崔王妃该是吃不惯的,熊爹回来前余霁喝过羊奶,最近也跟母亲表示想喝更多,但没吃过奶制品。因为现在的奶制品以马奶和羊奶制作为主,比现代余霁吃的奶制品更腥膻,也更酸。但余霁大喜,他正发愁怎么给自己补钙呢。
这下好了。
看着余霁捧着奶疙瘩猛啃,熊爹更高兴了:“大趾,吾儿!”
母亲在一边翻白眼,用帕子捂住鼻子,嘀咕着:“果然是爷俩。”又道,“大趾别吃太多,这玩意儿易积食。”
余霁应着点点头。
熊爹没回来时,母亲与仆人多称呼他大郎,或叫大公子。
现在他一回来了,都叫他大趾……
熊爹是真怕他夭了,若有鬼怪来寻,只以为众人叫的是大脚趾,不是他这个大趾。
乌墨也渐渐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站在余霁的身边了。他甚至开始接手素合的一些工作,比如给他擦手洗脚——余霁也抗议了,可没法子,他现在还没资格制止奴婢们对他这样做。
后来,余霁发现乌墨竟然睡在他卧房外头。
卧房外头还有个小厅,乌墨就睡在小厅和卧房之间的门边上。
过去也有侍女睡在这儿,余霁和崔王妃住一块儿的时候,床边和屋外头也有侍女睡着守夜。但侍女至少是成年人,且她们是轮班的。
9. 第 9 章
009
乌墨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就一床小薄褥子垫着,天天睡硬地板上。
且这房里虫子挺多的,虽然现在外头很冷,可他屋里暖和啊,多少会有虫子。余霁睡前,侍女都细细整理了床铺,将帐子从头到尾都熏好了。白天时,有个侍女就专门拿个大扇子站旁边,她可不是大冬天扇凉,是赶虫子的。
看他那么睡了两天,余霁就做梦都是现代看见的,虫子爬进耳朵的案例。
对听话懂事的孩子,余霁实在没法狠心——熊孩子就算了。
孩子是青春健康的生命,乌墨也是个努力挣扎着活下来的生命。
余霁就让他进屋里了,还让婢女给了他一床小褥子,让他睡脚踏上。余霁也想过是不是要让乌墨躺床上来,可那时候他已经被启蒙了一段时间,这想法只是刚起来,就让他抽走了。
这世界没三百千,所以,他启蒙的是《尔雅》《论语》和《礼记》,之所以说是三部都是启蒙,因为崔小熊不是盯着哪一部从头讲到尾巴,他是掺杂着的,偶尔还会加几个他自己知道的小故事。
他的启蒙很差,余霁才两岁半,幼儿园都得上小班。崔小熊教的都是些艰涩拗口的东西,写字倒是也教,却是放在后头的。
余霁都学得头昏脑胀,完全靠一个成年人的毅力,记下来拿着书简回去学——幸亏文字就是繁体字,不是大篆小篆,否则余霁彻底完蛋。
所有这些光怪陆离的启蒙故事,都是他在告诉余霁“人生而有别”“天生注定”。
崔小熊:“在娘胎里,一个人的身份就定下来了,这是天道。每个人都遵循此天道,不逾越,天道方才能正常运行,人间方才能繁荣发展。”
余霁最初是懒得搭理他的,这破学说,就该把他送到阿三家去。
直到有一天,崔小熊讲了一个岐阳最近的故事,岐阳奢靡享乐成风,有个叫谢糜的举办了一场宴会,宴会开场时,一群彩衣侍女分列在了道路的两侧,众宾客都以为侍女是迎客的,正要赞谢糜的排场,侍女们忽然齐齐匍匐在了地上,谢糜出场,踩在了侍女们的背上,走到了主位。
待宴会结束,侍女们再次出现,又换了一身彩衣,依旧匍匐在地,供谢糜踏脚。后来这就成了谢糜宴会的常事,他还拉着朋友一起踏过。每踏过一次,侍女们就要更换彩衣。这些衣裳会与香料一起混合起来,在宴会最热烈时,在院子里烧掉。
崔小熊对这件事也是不齿的,可他不齿的点是焚烧衣裳。此时的布比钱还保值,彩衣显然不是普通麻布做的衣裳,至少该是绫罗绸缎,所以谢糜烧布的行为,等同于后世有人烧钱吃火锅。
“踩踏侍女,是否不妥?”余霁问他。
崔小熊愣了一下,露出了一种啼笑皆非的表情,只说了一句:“大趾仁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说仁善和说傻缺一个意思。
这件事后两天,熊爹和崔王妃突然把余霁带到了前院,余霁就看熊爹踩着个人上了马车。熊爹上了车后,被他踩的人一骨碌爬了起来,又有个人牵了一匹马过来,这个牵马的人十分自然淡定地趴下,这人踩着牵马的人也上了马。
然后骑马的人吆喝一声,他自己的马跟在了熊爹的马车旁边,熊爹就出发了。
余霁知道了,被熊爹踩的,大概是熊爹的骑奴。后边这个,是马夫。
崔王妃带着余霁回院子,怕他依旧不明白,半路上突然停下来,对一个侍女道:“路脏了。”
侍女立刻跪下来,匍匐在地,崔王妃就从她身上蹋过去了,兰芷在旁边托着她的手,道:“殿下走稳。”
余霁明白了,让人踩,让上层的人踩,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是荣耀——为什么他不踩别人,就踩你呢?因为你值得信任啊。
余霁明白,这是一个必须高位者践踏低位者的时代,否则就是不正常的。
可余霁还是有懵逼的地方,却又不敢找其他人问,只能四下无人的时候,独自嘟囔:“为什么一定要踩人?直接踩绫罗不是一样吗?”
“因为彩衣比布匹更昂贵。”突然边上传来了一个声音。
余霁吓了一跳,扭头朝侧后一看,才看见了说话的乌墨。他站的位置也很有讲究,明明离余霁很近,可他不开口,余霁就几乎发现不了他,他又无声无息,比影子还难以发现。
乌墨见余霁回头,躬身对他行了个礼。
这段日子他虽然在逐渐靠近,但总低着个头,身高原因,余霁除了对熊爹和崔王妃,也不会仰着头去看别人,倒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看他长什么样了。
乌墨现在穿着一件棕色的夹袄,因还是童儿也是扎了个两个丸子头,但中间的头发没剃。脸上的乌青和伤痕没有了,脸色好了许多,颊上也稍稍有了些皮肉。
而且……他好可爱啊。余霁发出了正常成年人看见萌物的感叹。
是余霁亲眼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还是很有古韵的男孩子。
凤眼墨瞳,琼鼻菱口,又兼气质极佳,属于他俩在一块儿,乌墨更像王孙,余霁像小奴的那种。且他眼睛的这个大小,待他长大了,依旧是大眼——余霁觉得自己站他后边,大概都还能看见他的眼尾。
余霁看着他,好感不断朝上涌。
没办法,颜控也是人的天性。余霁又不是喜欢破坏美好的变态,恰恰相反,他就喜欢美好的事物越发灿烂夺目。
同时,余霁也在思索乌墨刚才说的话。
——那些侍女就是一群衣服架子,谢糜炫耀的根本不是他踩着人,是我踩脏了衣服就烧掉,我有钱。
余霁皱眉,理解了却不想理解:“有病。”
然而这件事还没完,崔小熊显然认为余霁的三观有问题:你一个宇文家的宗室子弟,怎么能三观不正呢?他开始疯狂给余霁讲解各种当代(近二三十年间的)人文故事。
然后余霁才知道,踩人烧衣服的谢糜,已经是个大好人了。
岐阳的世家吃人,真吃人。
有一个叫王屛的名士,他宴请好友,好友多看了奉茶侍女的眼睛两眼,王屛就将侍女的眼睛挖出来,放在羹汤里,端给了好友。好友高呼“善!”,把羹汤和眼珠子喝了,此事一时被传为佳话。
又有一个叫张端康的,他家境贫寒,他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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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病了,非常想吃肉。张端康回去后,第一趟杀了自己的独子,端给好友吃,好友吃后,病情好转,他还想再吃。张端康就将妻子也杀了,好友果然病愈。后来张端康得了官位,又被人诬陷而亡,正是他这位好友,杀死了他的仇敌,为张端康报了仇。又为一佳话。
这只是其中两个代表性的故事,崔小熊能滔滔不绝说到下辈子去。
余霁那段时间就缺乏食欲,他回去后趴床上,就想起来现代的时候,他头一次了解荆轲刺秦的故事。前头有一段太子丹宴请荆轲,荆轲看见抚琴侍女的手,太子丹要将侍女送他,荆轲道“不,我只喜欢她的手”,于是太子丹就将侍女的手砍了下来,送给了荆轲。
他看得毛骨悚然,一直把荆轲当成反派角色,坚定站在始皇帝那一边。后来莫名其妙很多人说荆轲如何伟大,能杀始皇帝没杀成——把电影和历史搞混了。他去反驳这些人的,还被说是不合群,没三观。
说起来,他也算是在两个时代同被斥责为没三观了。
现在他根据这个时代人的逻辑,明白他们这么干的想法了。
被吃的,都是“财产”,无论奴婢,或妻与子,在这个讲究纲常的世界里,都是属于主人或父亲的。
你要让我给你卖命,证明我们之间的友谊,就把你最珍贵的财产……为我毁掉吧。
当对方真这么做了,我就要“士为知己者死”了。
至于五代皇帝杀戮的行为,为什么会被视为暴君?因为他杀的不只是奴,还有民,甚至上升到了世家的阶层。比如刘菽,虽然他是归附的杂胡,但他确实已经被世家接受,勉强算是个岐阳的小世家了。类似刘菽的还有不少。
五代皇帝只因取乐,便灭其全族,严重超出了世家的忍受范围。放纵游侠入“猎场”,很可能也有世家在后推动。
这世界真可怕。虽然有健康的身体,但余霁一天比一天更怀念现代,他仿佛活在恶鬼的巢穴里。
老天爷,你换个龙傲天过来吧……
余霁想:我还是没有勇气,而且无比虚伪。
因为他没有选择去对抗,而是选择了伪装。
他也因此不敢让乌墨到榻上了,毕竟现在周围人都担心他的三观,一旦越界行为被发现,这孩子很可能被当典型了。
他也努力在面对崔小熊的教育时,表现出理解与乖巧。可崔小熊不知道是不是教上瘾了,在余霁端正态度后,他依旧不断地给他举各种例子。
这一天,让他讲到了烹子献糜的事儿上——易牙把儿子烹了,献给齐桓公。后来齐桓公正是被易牙与其同僚饿死。
崔小熊对余霁教导着:“易牙,一个庖厨罢了,就该让他去灶台上烧火,怎么能让他管理国政呢?他献子之举确实豪迈,桓公赏赐无错,可让他做最大的庖厨便够了……”
他在大说特说,余霁坐在他对面,看着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恍惚间,他鲜红的喉咙变成了一个血洞,那条舌头化成一条毒蛇,他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扭曲成了两个字——吃人。
“豪迈个吊!!!”余霁嚎叫一声,抓起了跟前的茶杯,抡圆了,扔崔小熊脸上了。
10. 第 10 章
010
“哎哟!”突遭袭击,崔小熊伸手捂脸。
余霁一撑椅子的扶手,踩在椅面上,继而双手在桌面上又是一撑,整个人趴上了桌,手脚并用,小老虎一样扑到了崔小熊身上,崔小熊捂着脸的手还没放下来,这一下竟是连人带椅子给撞倒了,余霁坐他胸口上,小拳头攥紧了,朝着他的眼眶和鼻梁子一通狠捶。
——因只有余霁一个学生,崔小熊和余霁是一张桌子面对面坐着。
余霁被人提溜起来时,手打不到了,两只脚还不断地踢,踹中了崔小熊好几下,彻底碰不着崔小熊了,他便与提溜他的人厮打起来,倒也没什么章法,就是王八拳加乱踹。此时崔小熊的脸上,已经是涕泪鲜血齐流了。
“吾儿!吾儿!”直到对方的声音传进了余霁的耳朵里,他才意识到,提溜他的是熊爹。
余霁喘着粗气,停下了动作。
余霁老实了,熊爹就把他抱在怀里,脱了自己的外裳把余霁头脸都裹住,余霁都冒着热汗,他怕孩子着了风。
熊爹一路把余霁抱到屋外,守在门口的素合与侍女们皆跪地行礼,只乌墨上前一步:“大王,此人大赞烹子献糜,言易牙该赏,大趾愤而挥拳。”也是他看情况不对,刚跑出去叫熊爹的。
其余仆从虽也知道不妥,可头一回见这架势,不知能不能禀报,或畏惧惩罚,等着旁人去禀报。乌墨当时出头了,也就无人管了。
熊爹眼珠一转,道:“你跟着来吧。”
余霁被抱进了卧房里,有人提来一壶略热的羊奶,熊爹全给他灌下去了,然后余霁就让被子一裹塞床上去了,冬日厚实的幔帐落下来,让他陷入了一片黑暗中。余霁在被子里正喘着粗气,一巴掌就拍他后背了,刚喝的羊奶险些喷出去。
“吾儿不怕,不怕。”熊爹听见他哼哼,动作便轻了,又加哄着。
余霁竟然真被哄睡着了。
见他睡了,熊爹从帐子边起来,问乌墨到底怎么回事。乌墨一五一十讲了。不止讲了今天的,还捎带着说了前些日子的。
熊爹脸上的嫌弃越来越多:“名士个屁。”又看了一眼余霁,“难受怎么不说?”
余霁不明白,可熊爹明白。
崔小熊揪着类似的事情不停,因为他要大趾向他道歉,要大趾自己承认过去错了。名士吗,都这个调调。可大趾才多大?他虽生而聪慧,却实在不通规矩礼制,他哪里明白这些名士脑瓜子里的清高想法。
对这么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崔小熊直说“你要道歉”,他就道歉了。而且崔小熊是来启蒙的,不是来给君主谏言的。他只见大趾平王长子,继承人,宗室子弟的身份,不看年龄,以人主的层次去要求他。
另外,就是崔家与平王府的恩怨了,崔小熊就是没安好心,
大趾的仁善,让熊爹有点愁,可一想想他怒而打人,就高兴了。仁善就仁善,不是没脾气就好。
熊爹回到前院的时候,崔小熊已经被人给搀扶起来了。熊爹刚才也没注意,这一看之下,差点笑出声来。
崔小熊竟然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鼻血还没止住呢,刚擦了又流。且他一直捂着胸口,不时哀叫一声。
一个成年的男子,让一个孩子给打成这样。
熊爹眸色又一深:大趾力气是大……
他刚回来把大趾拎起来,就觉得他扑腾的劲头不小了,因而当时高兴。可对一个孩子到底有多大力气,熊爹是没确切概念的,只高兴于他强壮。
如今世家子弟的教育是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另外,至少还有个技击(剑术),也算在世家子的教导当中。
但凡名士,可不是后世百无一用的书生,名士也是腰挎长剑,可怒而杀人的。
且崔小熊要脸,被一个孩子打了,即便有点疼他能忍也绝对会憋着,毕竟平王都来了,他还这个样子。
熊爹差点又笑了:大趾,麒麟儿~吾儿威猛~天生猛将~
如今国乱,要来个谋士型的,熊爹还没这么高兴,猛将才是最要紧的。
熊爹看着崔小熊(字随安)道:“可要为随安请府医来?”
崔小熊捂着胸口,他现在一喘气,胸肋间便隐隐作痛,哀嚎是他嗓子眼和胸腹之间自行发出来的,他喘气就会有,憋不住。
“在下只是跌了一跤,无须大王担忧。”他闷着嗓子道。
熊爹这回是真笑了:“既如此,随安回家休息几日吧。”
崔小熊也觉得让两岁半的孩子打成这样过于丢脸,跌了一跤,挺好的。
既然他自己跌的,道歉什么的,也就不需要了。
余霁这一觉睡得还挺沉的,他不知道熊爹找了人来给他捏骨,本来他太小,武艺启蒙至少要等五岁多,否则怕伤了他骨头。如今看来,或许是要提前了。
来人也道余霁筋骨壮实,但现在就练起来依旧太早,却可以适当松散筋骨。
他是被饿醒的,醒来把床帐一撩,被熊爹吓了一跳。
熊爹竟依然坐在他床头,见他醒了,熊爹还亲自拿过新衣裳给余霁套上,然后就胳膊一夹把他拎出去了。爷俩一块儿吃的饭,两人面前都是羊汤、麻酱拌豆角、奶疙瘩,和麦饼,不过余霁是大碗,他爹是锅。
这些天被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有其他收获的。比如原来不是这年代的富贵人家饮食也就这样,纯粹是他们平王府……比较穷。
此时早有了“温室蔬菜”,最上层的世家有温泉庄子,稍差的,建火房养菜。
各地都有冬季的赏花宴,既赏鲜花,也赏蔬果。
他们平王府就只有豆角和茄子,还都是夏秋晒的蔬菜干——没见过大白菜,很可能大白菜如今还没出现。
父子俩对着干饭,余霁等着熊爹批他,速度就慢了些,熊爹先吃完,把两只手揣了起来,余霁这才闷头开吃。
等他也一抹嘴,熊爹将他带到一旁,两人端上茶,这才开口:“吾儿有凶性,大善。”
就这一句,他把茶一口饮尽,大笑着离去了。
余霁一直看着他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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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直到他走到门外——熊爹将双手背在背后,随着他的脚步,叠在一起的大袖子一颤一颤,诉说着他内心里的雀跃。
猛虎和山羊,作为一个已经一把年纪,且看着乱世降临的藩王,他当然更乐意自己的儿子是猛虎。宁愿他当个暴君,即便身死也带着无数人命,够本了,也别当个温驯的仁人君子,被人用板砖拍死。
崔小熊请假了,次日来给余霁上课的,是熊爹。
他难掩喜色地对余霁讲述着崔小熊有多惨:“他胸口满是青黑,咳间可见血色,抬臂都有些困难。”
余霁:“……”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多大劲,他一年多的时间都把身体交给本能,意识逐渐清醒后,也没对着下人动手,也就对着熊爹用过力气,但熊爹抓着他,跟抓着个小狗崽差不多,余霁哪能知道自己生而有异?
呃,除了魂穿之外的有异——看来他还是开到穿越者福袋了,没系统,可是个大力士?
余霁是高兴的,大力士约等于身体素质高,可一想现在这个世道……
熊爹都要新赴沙场,他未来也逃不脱。余霁握紧了袖子下的手,他很可能要杀人,要去终结其他人的生命。
“大趾!我来教你一套拳!”又被熊爹提溜起来的余霁,暂时将思绪放下了。
余霁学到的第一套拳,连蹦带窜的,打完了浑身都是热的。这就不是用来打人的,类似于有利于小孩子发育的体操。
打完了熊爹没让余霁着急换衣服,只让他喝了两口温水,父子俩便坐下谈话,多是叮嘱一些剧烈运动后的忌讳,尤其叮嘱他,如非迫不得已,绝对不要吃着东西运动或骑马。
全都是经验之谈。
见余霁身上的汗水彻底落下来了,熊爹才抱着他去洗澡。
本来余霁也只能让侍女仆人帮忙沐浴,他这个年纪反对无效。他还有点担心熊爹把他搓脱了皮,没想到熊爹挺温柔的,也没对他的大脚趾过多关注——他的大脚趾以整个脚的比例来说,真的是很正常了!
就着哗啦哗啦的水声,熊爹跟他讲了一件事。
“明日会有十几个孩子过来,与你一起玩。”
“啊?”
“无须在意,他们连同窗都算不上,就是与你玩耍的,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赶回去。早几个月就已经准备上了,他们都在家里好好养过的,身强力壮,不会给你过了病气的。便是崔小熊,也将他孙子乖乖送来。呵!传什么你太小,看不出贤愚,因此只开蒙,不收徒。他若不是你舅舅,我割了他舌头,全家赶出丕州去。”
熊爹原本言辞间对崔小熊还有几分推崇,现在却是无所顾忌了。
洗完澡,熊爹走了。余霁吃饭,这回……乌墨把勺子给他了,代表着余霁彻底不需要人喂饭了。
素合站在一旁,没有多话。
余霁眼珠动了动,这是一种态度的转变,不能说是将他当成人对待,可至少不把他当幼崽了。昨天熊爹在的时候,就没给他喂饭,余霁还以为是熊爹的特殊情况。
11. 第 11 章
011
没了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能自学的。小手抓着成年人用的毛笔,在竹简上写着狗爬字。竹简写完了能清洗后再利用,他有纸,可不想浪费了。
现在的纸,虽被称为“纸”,实则是麻布,或锦帛,太昂贵了。
“大趾,半个时辰到了。”乌墨一直盯着滴漏呢。
“哦。”
余霁现在的身高,用的是特制的高椅子。听了乌墨的报时,他从椅子上跳下来,伸胳膊动腿,开窗户看看外头。他一扭头,发现乌墨在盯着他打开的《尔雅》看。因乌墨距离有点远,想看清,他必须略踮脚,抻着脖子。
余霁彻底转过身来,乌墨听到动静扭过头来,当他看见余霁双眼的瞬间,顿时吓白了脸色。
下仆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学习,有些主人会夸奖其好学,可有些主人的行为就不那么让人愉悦了。
余霁对他比了个“嘘”。
他回到了书案前,站上去后,对乌墨招了招手:“帮我来翻书页吧。”
“……是。”
余霁的陪读们还是晚了两天来报到的,他们是跟崔小熊一块儿回来的。
余霁憋气,可朝好处想,他胖揍了老师,却没道歉,算是赢了……吧?
余霁上课的地方也换了,他换到了前院专门整理出来的一个书斋里头,每人一张书桌,跟后世的学校差不多。
陪读们的年岁是比余霁都大,在一堆幼儿的发型里,有俩甚至戴冠了——不足二十,可能也没正式行冠礼,但大人们认为他足够担事了。
跟一群少年混在一块儿,让余霁有了些重回校园的青春感。
余霁每天上午习文,午睡后练熊爹教的拳法,然后写字背书,偶尔熊爹会过来,教导他一些松散的事情。包括丕州本地与周边的势力,外地的战局,还有京城的变动。
如今景朝乱成一团,主要得“感谢”那位暴君(五代皇帝)。为了给他送猎物,世家盘剥内附胡人,内附胡人因此兴起的劫掠之风,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愈演愈烈。
胡人开始反抗了,这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早些年就有了,却不是出于反抗暴政的什么伟大想法,大部分就是劫掠上瘾了,热血上涌干一把大的,少部分是没活路了,集结起来索性反了,就是当强盗去了。无论哪种,这些胡人都会在离开原本朝廷封给他们的土地前,干一票大的。
早些年没闹出来,因为当时朝廷军队还是强悍有力的,可以不断镇压。但这此起彼伏的乱子,延续了太过漫长的时间。
且,由于朝廷常年被豪族所把持,另外一个连带的影响产生了——部分地区军费不足。
市井的发展看起来是挺繁华的,可繁华的主要是各地的世家。朝廷、官府,以及军队,他们该得到的资金、粮食与器械,全进了豪族的腰包。
赋税从当地收上来,直接就被拉进世家的库房了。岐阳皇帝得到的,也是世家们从他们自己库房里拉出来的。
原本大景雄壮强大的军队,已经变得老迈、空虚,无力……
取而代之的,是各大世家身强体健武备充足的奴隶。
各地的世家都有自己的坞堡,那玩意儿就如一个小要塞,他们不惧这些胡人。当朝廷的城镇遭遇劫掠后,坞堡甚至很乐意与胡人进行交易,以盐铁布匹,换来他们劫掠的人口、珍宝。城镇的无主土地和产业……自然也归世家了。
“他们就不想想,盗匪日益壮大,终有一天能攻破坞堡的。”余霁不理解,“唇亡齿寒,难道不是大家都该懂的道理吗?”
熊爹道:“他们认为,那个时候,他们也已将坞堡建得更大,能抵御更多的盗匪了。”
“那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协助官府抵挡住盗匪?”
“城镇又不是他们的。有些道理,确实大家都懂。但多数人都是希望自己能不讲道理,而他遇见的人都是能够大大地讲道理的。大趾,若你想让所有人都听话讲道理,那首先,你自己就要成为最大的道理。”
熊爹这么说罢,把他的佩剑“嘭”一声,拍在了桌上。
余霁看着那柄剑,想起了现代的一句名言: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后来,余霁见识到了崔家的坞堡。
丕州多数县城有的也只是木头栅栏一样的围墙,但崔家的坞堡是土砖的,一丈高,上头箭塔、女墙布置合理。
一边是破破烂烂的小城镇,一边是硌牙的硬坞堡,余霁是强盗,他也选那个容易的。
胡人厮杀,分明是上层闹出的缺德事儿,但如今直面这个惨痛结果的,却是百姓。
“那世家想好如何处理这些反叛的杂胡了吗?”
他家也有内附的胡人血统,余霁原本还顾忌着不提这个字儿,可发现熊爹毫无顾忌。对熊爹来说,他是纯汉人血脉,皇家宗室。大母?大母也是汉人。规规矩矩的内附胡,就是汉了,毕竟外太祖刘菽说自家乃是炎黄时流落出去的中原血脉,他们祖宗就是汉人。
熊爹回答:“闹一阵子他们就重新内附了。”
“……真的?”余霁看着熊爹,发现他不是反讽,他是真这么认为的。
“如今在位的,是壮年之主,只要收拢朝政,国家重归稳定,这些杂胡不是问题。”
余霁点头道:“受教。”
余霁可以说熊爹不了解历史,可对熊爹来说,余霁不了解大景。
即使熊爹将余霁视为麒麟子,觉得他是祖先或仙人降世,也认为大景处于危难时刻,但站在他自己的立场上,某些问题依旧会被他所忽略掉。
但熊爹确实开始整饬丕州当地的治安了,这天还跟余霁说了许多趣闻。比如他们从不同的山里,一共驱赶出了三千多人,都是逃难来到丕州的。熊爹就都给他们脸上刺了字,贬斥为奴了。
熊爹十分高兴:“为父可是做了件好事,这些百姓都兴高采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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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为会将众人收为民众·霁:完全无法跟上你们这时代人的脑回路啊,这代沟大到能当反坦克壕了。
余霁第一反应,熊爹是吹牛,或百姓当着他的面不敢抗议,谁当奴婢会高兴啊?
但琢磨了一会儿,他明白了——乱世之中,大家奴仆过的日子,可是比寻常百姓过得好多了。百姓是乐意住在坞堡里头,让强壮的豪族战奴保护,还是乐意住在破烂城墙里头,让老弱病残护卫?一个好家主会在意家奴的死活,可无主百姓的死活,却无人在意(好家主、好家主、好家主,不好的日日吃人的都有)。
“爹,各郡县的郡守,都是本地人?”余霁听了一连串的“崔”。
“是啊。”
“为官一地,自然是立‘族’一方。”怕余霁不明白,熊爹特意把后四个字写了出来,“历朝历代可不都是如此?”
“若异地为官呢?”余霁试探着问。
“那如何干得好?官员又如何对抗当地豪族?”
余霁抿唇,就熊爹言语间带出来的豪族势力,一个官儿带几个差役也确实难对付。后世漫长的王朝中,最后也是皇权不下县,虽有县令的存在,其实管理地方的还是宗族,县衙中大量的“吏”都来自当地的豪族,且有护官符之类的比喻。
熊爹走了,余霁跳操结束,坐着等汗落下去洗澡。
他决定下自己未来的方向了——苟住,当个地方豪强。
穿越者、有大力士金手指,还是个藩王出身,虽然出生地图比较噩梦,可比起其他穿越者,他这个其实算是高配置了。余霁曾经也有“傲天”之心,想过也弄个皇帝当当,可这段时间下来,他觉得还是算了吧。
丕州一地,他都闹不清楚。
比如崔家,这是他的舅家,母亲待他很好,如今他搬出来了,但衣食住行依旧日日问询。崔家和平王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合作关系,其家族的触角深入了丕州的每一个角落。
但他就是没法喜欢崔家,暴打崔小熊之前,他就因为大舅舅崔冰的态度,对崔家有点抵触。
再比如,如何治理百姓。
他日后将会统辖军队,治理百姓,要打盗匪、杂胡,还要面对流民。慈不掌军,他不能算是慈,可绝对狠不下心,管理一个小城都危险,就别到外头扑腾去了。
他在一个和平大国过习惯了日子的现代思维的人,真能治理好古代的百姓吗?越与熊爹交流,这种违和感就越发强烈,他的自我意识太强烈,十几二十年后也不一定能扭转过来。作为领导者,这些疏漏,都是人命。
就在余霁下定决心的同时,乌墨向前踏出了小小的一步。
这位平王长子虽然年少,可并没有寻常幼儿的天真无知,他的很多问题不是出于无知,而是出于纯善(真不是骂人)。
“大趾。”乌墨轻声道。
“嗯?”余霁人还沉在自己的思绪里,下意识应了一声,“累了就坐,渴了饿了就喝水吃点心。”
12. 第 12 章
012
余霁朝桌子的方向一指,示意乌墨吃喝随意。
他扭过头来,就开始叹气。他甚至连崔小熊那个变态都还得再忍着,丕州虽是平王的封地,可崔家所占之地,比平王都多,其家奴比丕州的自由民都要多得多——平王的封地甚至能说是悬浮在崔家的田亩之上的。
怪不得熊爹没处理崔小熊,还等着他伤好回来。
世家不是想处理,就处理的。
“我多给你说说崔家和大王的事情吧。”
余霁扭过头来了,问:“什么意思?”
“你不是正为了崔家发愁吗?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这下余霁有兴趣了:“说说。”他又指着凳子,“坐着说。”
乌墨便坐下了:“说起来,平王府与崔家,也算是有过化敌为友的佳话。”
余霁:“?”
乌墨只是小小卖了个关子,便开始为余霁解惑了。这个化敌为友,还要追溯到大父大母刚到丕州就藩的时期。
崔家任丕州多地郡守,丕州为平王封国,平王还挂着刺史的官职,可却是一直什么都拿不到。他们到丕州后,除了破烂王府什么都没有。
郡守与刺史叫板的事情,也不独丕州,在景国全国都时有发生。官职上应该刺史更高统辖一州之地,可郡守有兵、有人、有粮,还有人望,就是不听刺史的,刺史也没办法。
平王想要拿到自己的该得的税赋供奉,却是在从崔家的虎口里拔牙——除了朝京城里送孝敬外,崔家吃下了多数。
平王只得到了表面的恭敬,不让他们一家子饿死,正经要钱要粮却是一个大子儿都没有。
最后,大母带着那些陪嫁的家奴(骑兵),劫走了某郡的粮税。
大父不是迂人,没认为妻子有错,他很坚定地表示,这事儿就是他吩咐的,就是他要粮,他快饿死了,怎么就不能拿自己该得的赋税了?
后来平王府就和崔家闹起来了,平王府在丕州权威的确立,就是依靠大母带着兵抢劫建立起来的。有了粮,她从娘家买马,买牛,买奴隶在丕州拉扯起来了一支骑兵,她还扮作盗匪,去烧崔家田地刚长出来的粮苗,逼迫得崔家不得不低头。甚至将崔家的大姑娘,嫁给了平王长子。
就是现在的熊爹和崔王妃了。
余霁想给大母磕两个:真强啊。对不起,您的废物孙子给您丢脸了。
感慨之后,余霁皱着眉,很确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这种不对劲到了让他浑身难受的地步,可他就是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乌墨看他低着头,皱眉又咬牙,低低提醒了他一句:“烹子献糜。”
余霁惊得哆嗦了一下。
乌墨又道:“崔小熊是崔家如今丕州最大的名士,都说世家有两层脸,一层是祖宗给的,一层就是当代名士给的。”
名士,此时指的是未曾出仕,但在当地颇有名望,学识与才华得到当地普遍认可的一类人(名士的种类丰富,可以是孝道,可以是聪慧,可以是品德高尚的,却也可以是没道德。)。
乌墨这是提醒他,名士和家族关系紧密。
“崔小熊这是……要把我教傻了?”
乌墨表情有点微妙:“差不多这个意思。”
这个形容比较神奇。
此时余霁脑海中闪过的是他看过的无数故事,有正史有野史,还有小说,基本上都是虎父犬子的情况。大臣对付不了老子,就把儿子教废了。
把皇太子教得满脑子仁恕,当然,是对他们官员仁恕,别征他们的税,别杀他们,别训斥他们,一切乖乖听他们的话,才是仁君典范,是好皇帝,否则你就是桀纣,老天爷要降下惩罚来的。
结果呢?皇帝死社稷,官员献白银。
崔小熊教的东西,还真有这个意思。
前边教他,得把好东西给别人,别人才能为你拼命,给的越好,越为你拼命。余霁那时候挺乖,都忍着表示理解,并照崔小熊喜欢的抒发了理解。后边烹子献糜大概是新篇章了,告诉他有些人无论对你多好,你也得看看他的身份,不能无限宠爱。换个角度,不就是说,你得把权力给我们世家吗?
这要是真的两岁半小孩,那八成就真给教歪了。
可崔小熊没想到,余霁暴起,把他给打了。
余霁看着乌墨,乌墨也看着他,但下意识向后挪了挪:“我要是去告诉我爹,他会把崔小熊赶走吗?”
乌墨道:“您先前不是说过了吗?大王早已明烛在心。可将来,崔小熊还是要做您的老师的,崔家乃大族。他如今不过是为了面子名声,这才不收您。”
这个老师,指的是正式有师徒名分的了。
余霁虽也知道这结果,却越发觉得膈应又憋屈,喘气都难受。
“您想动崔家不可取,但想动崔小熊,还是有法子的。”
“说来听听!”余霁眼睛一亮。
“但这个法子需缓缓图之。”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会忍耐的。”
“崔小熊是个遵‘礼’的人。”他第一句话就让余霁嘴角一撇,乌墨笑了笑,还是继续道,“我们就从礼上抓他。”
又是一天开始,余霁带着想法,不像前些日子那样没心没肺,看着这些伴读,发现他们也没那么无忧无虑了。
崔家的孩子也是分了派系的,一边是以崔小熊的俩孙子为主,另外一边就不知道是崔家哪家的了。
但无论哪边,对他的态度都是——看一眼,微微笑,挪开视线。
非常合乎规矩礼仪,但没注意也就算了,注意到了就很别扭了。
这都是昨天乌墨提醒的,余霁的注意力完全在学写字和背书上,先前,余霁以为是他们畏惧自己的身份,或孩子们害羞,实际人家这两边都不想理他。
妈的,智障。
余霁骂着自己,他一个两岁半的,怎么有资格把人家孩子当成孩子?小孩子真可怕……
今日的早课结束,余霁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孩子们是按照年纪高矮坐的,余霁坐在最前边。往日崔家子弟会很守规矩,分列两边让他先走,但不知道是不是对方自认为熟悉余霁了,这回没让开。
余霁挪了挪,前世二十六年岁月的烙印太深,他许多习惯还没改,尊卑意识不强。面对这种挡路的局面,下意识就是此路不通我再找路。
然后又被挡住了。
有人拿出了一个草编的藤球,上面涂抹着油彩,极其花哨漂亮。轻轻一摇,还有铃铛声传来。
“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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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着球的崔家子就在他面前摇了又摇。
又有一人打开了个荷叶包:“公子,我这里有糯米的糕点,可好吃了,您可要尝尝?”
以这两人为首,其他人也拿着各种玩意儿吃食拥了过来,只毕竟还有些礼仪,不敢碰撞余霁。
虽然不甘愿,还是来和他搞好关系了?
可不太对。
众人年纪不过六七,他们面对的还是两岁半的余霁,其实演技颇有些吊儿郎当,上不得台面。
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挡着我?堵成一团不是争先恐后,是纯粹为了你挤我我挤你。
“让开。”
“公子,您看看。”“对,您看看,都是好东西,您过去见不到的。”
“让开!”余霁上前一步,伸手欲推——虽然两边不愉快,可都是小孩子,余霁虽知他们必定不干好事,目前还做不出动手的事情。
小孩子们对视一眼,却全都扔下了手中的东西,朝着余霁过来。
“公子,乖,咱们去玩。”竟然是直接用强,要把他抬走。
“!”余霁一脚跺到他身前的这只脚上,脚的主人大叫一声,捂脚蹲了下来,这下孩子们的阵形立刻被打破。竟有刚才旁观的大孩子过来,也要拦挡,余霁随手抄起不知道谁书案上的砚台举了起来。
墨汁淋了他一身,那大孩子犹豫了一下,退缩了。
余霁走到书斋门口,转过身,拿砚台指着高坐在上的崔小熊:“以下犯上!这就是你的礼?!”
说完这句话,他赶紧跑了——乌墨没了。他回忆着,那房里有三个十五以上的,也不见了。
他们劫持乌墨作甚?
余霁一脑袋问号,但提起下摆快步跑了起来。
这里是他家,崔家子必定不干好事儿,不可能当着仆役的面。院子外头因为崔小熊的“毛病”,他说不能让下.贱之人伤了文气,仆役都要离得远远的。但余霁年纪太小,乌墨又只是少年,崔小熊的说法“小孩子还可,阳气重。”
又因有少年人,通往内宅的方向,仆役众多——别管崔王妃是不是崔家出去的姑娘,规矩得有。
还有个方向是净房,那儿也有仆人侍奉在外,就怕小孩子弄脏了衣裳。
所以就一个地方没什么人了,去外院有一段路,是个布置有怪石的小花园。
余霁跑到,果然人在那。而正在发生的事儿,差点余霁被脑内神雷劈死。那仨大孩子用胳膊环抱住乌墨,一个蹲在旁边双眼发光看戏,另外一个……在脱乌墨裤子。
既说是怪石,不是假山,便知道它不是太大,他们仨基本上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侮辱一位男童。
三人见到了余霁,那个蹲着的脸色一变,站起来便冲过来捉他。
余霁手上还拿着砚台,但对方比他高大太多了。他怒气上头反而冷静,退后两步,继而猛地前冲,一脑门撞在对方脐下三寸上。对方惨叫一声,张开欲抓余霁的双手变成按住自己的弱点,直接倒在了地上。
余霁抓紧砚台继续冲。
一个混蛋已经将乌墨的裤子扯碎了,另外那个却一个愕然:“公子,我们喜欢这小奴,你送与我们,可好?”
“好你麻痹——!!!”余霁一砚台拍下去给他开了瓢。
13. 第 13 章
013
还剩了个低着头一心就拽着乌墨小腿的,竟对他兄弟的处境也不关心,余霁也送他一砚台。他朝着侧后倒去的时候,余霁才发现他裤子都脱了,香菇迎风招展。
两辈子的气都是老崔家给的!余霁怒火上涌,又给了他两下子,虽然还不解气,但他目前还没有两岁半拿一血的准备,深吸两口气,余霁看了一眼这混蛋的裤子,又觉得乌墨穿着大概觉得膈应。
他干脆把外裳脱下来,递给了乌墨。
乌墨正垂着头,想法用裤带把从一条变两根的裤子系在腰上,余霁的外裳就递到了他面前。
乌墨抬头看了一眼余霁,默默把外裳接过去了。
余霁气得喘粗气,他也经历过十四五岁,知道这年纪的男孩子有多躁动,他本人曾经让裤子蹭了两下就立正了,也知道班上同学有上课的时候看着女同学后背自行耕耘的……
但他们至少有一个道德限制着自己,这群混帐也讲道德,可他们的标准显然和后代人不一样。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传来,余霁看见了崔小熊和他的同窗们。仨混球里,被严重开瓢的就是崔小熊孙子,其余也都是崔小熊的一派的。另外一派的孩子们也都跟来了,稍稍落后几步,满眼跃跃欲试地看戏。
崔小熊一见长孙惨状,目眦欲裂,但他毕竟是成年人:“宇文大趾,你——”
“嘭!”余霁把沾着血的砚台扔了过去,这石砚质量还真好,砸了俩脑袋又摔地上,只崩了几个小缺口。
砚台砸崔小熊脚边了,崔小熊不止闭嘴,竟然缩了一下。
色厉内荏的孬种,不能让他以师之名数落出来,否则余霁自己没事儿,可乌墨一定会被弄死的:“崔小熊,你崔家子不予自取,贼子也!”
情急之下,余霁王霸了一回。
崔小熊指着余霁,他被这一句唬住,竟是半天没憋出一个屁来。
余霁又道:“今日授课结束,崔先生请了。”
他转身走了,在另一派的崔家子里,却有个原本睡眼朦胧的少年人,在听到余霁那句话后精神了些,瞧着余霁的眼神多了几分兴趣。
余霁走了两步,却感觉乌墨没跟上来,以为他受伤了,赶紧扭头。
却看见乌墨跑过去把破砚台捡了,然后又跑回来了。
俩人走到没外人的地方,余霁才问:“你捡这破烂作甚?”
乌墨道:“您头一回开光的物件,公子勇猛,此物必能辟邪。”
余霁:“……”
余霁在囧囧有神的同时,竟确实有种爽感。你这么大就这么善于拍马屁吗?
余霁走了两步,又压低了声音问他:“我……要不要先跟爹娘告状?”
乌墨反问他:“您想让那三位崔家子受罚吗?”
余霁:“他们——”
乌墨打断了他:“与我无关,如您方才说的,他们不问自取,乃是贼子。”
余霁“啊”了一声,意识到了归意识到了,可到时候了还是会犯傻。对于乖孩子余霁来说,他刚才那句告状,根本不是告状。
余霁逻辑:我打人了,虽然打的是仨混蛋,可毕竟见血了,要不要先主动向熊爹和母亲承认错误?
乌墨解释:他们动了您的东西,您要不要向大王和夫人讲述一下他们的越界之举?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惩罚?
“呃……”余霁又扭头看了乌墨一眼。
乌墨是确定,熊爹不会在这件事上罚他,反而站在他一边吗?
打死不至于,但最后那个挨了两三下的(怒火上头,没确切记得打了几下),内外伤得躺几天了。余霁不后悔打人,甚至心里有一个角度在责怪自己的无能——他下不去杀手,可他很清楚,这样的人长大后,就是畜生中的畜生,必定会祸害更多人。
更糟的是,他们这种才是当代的正常人(不将奴仆和平民当人,可以随意欺辱践踏)。
崔小熊可是回来教书了,余霁如今对熊爹有点缺乏信任。
“给你换一件衣裳,然后你跟我去。”余霁顿了顿,又道,“虽说你原本就与我寸步不离,但最近这段日子,还是别离开我视线为妙。”
余霁现在脑子又忍不住多想了,满满的都是“你这小奴勾搭外人,还不知廉耻!拖出去砍了!”
真出这种事了,乌墨没在身边,人就干干脆脆地彻底没了。若在身边,我还能一哭二闹三上吊拯救一下。
余霁心中不由得苦笑。第二条命倒是身体康健了,却比前世过得更步履维艰,这是两岁半孩子该考虑的事情吗?说好了现代人才早熟呢?这么一想,他不苦笑了,改为对着命运骂骂咧咧——换个龙傲天过来很难吗?
余霁回自己院子的时候还苦思着,乌墨那裤子要怎么跟素合他们说,可他院子里的众人连半丝惊讶都没露出来,余霁眼睛朝乌墨那儿一看,便有人立刻端着衣裳过来了。
就在旁边换的,这群人速度太快,余霁还看了一眼(屁大点年纪的豆芽菜,就那几个未成年变.态,有龌龊心思),结果他看见乌墨腿上好几块乌青。之前应该就伤着了,过了这段时间,颜色显出来了。
这孩子走了一路,怎么也不说一声?
余霁又想起那串成一串的尸体,乌墨的待遇该比串串们好,但能撑过来也非易事。余霁六岁的时候,大概还在和同学嗷嗷叫着疯玩。
可他有伤也得继续带着他,还是刚才那原因,是真怕他嘎了。
熊爹没在,余霁告状只能找崔王妃。
等他找来的时候,看兰芷正带着两个婢女,端着东西出去,兰芷在他身边行礼的时候,余霁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药香,他对兰芷道:“你等会儿再送。”
兰芷神情中露出了一丝懵逼,她是崔王妃的陪嫁(私产),崔王妃的命令还要在平王之上。但这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一定按照崔王妃的吩咐走,人家夫妇俩商量事儿,她们自然要在边上候着。
可……这是公子,两岁半。且她如今接的事儿,挺急的。
余霁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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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年长几岁,兰芷都能干脆应下,可两岁半的孩子。听吧,崔王妃可能会觉得她不晓事。不听,万一呢?
所幸未等兰芷细想,余霁开口了:“可是去崔家送药,知道他们怎么伤的吗?”
兰芷反应迅速,答道:“是。说是几位公子在学中殴斗。夫人十分担忧大趾,正说着要过去呢。”
“我打的。”
兰芷:“……”好了,她可以安安心心站原地了。
余霁正要进院子,崔王妃出来了。
一看余霁,向来仪态端庄的崔王妃直接跑了起来,头上的步摇晃悠得疾风骤雨,明珠一个劲打她的额头。
“吾儿!”过来她就蹲下来了,摸余霁的脑袋,扒他肩膀,将他袖子裤腿撸起来,又扯开他衣襟,一通下来确定他无恙,这才松下一口气来。
余霁却心里奇怪,方才那说法,崔王妃不是该不知道他跟人打架了吗?
崔王妃站起来这才看见退在一旁的兰芷,她看向余霁:“你让她停下的?”
“嗯。”
崔王妃神色一动,边亲自弯腰给余霁整理着衣裳,边吩咐兰芷:“那就别去了。”
又招呼着余霁进屋,她的侍女最是懂她,这母子俩一坐下,随着唰唰的裙裾摇摆声,她们都退了下去,乌墨跟在了她们身后。
——乌墨是真的很懂站位,他能站在余霁的身前,但让余霁能轻易忽略掉。又能明明是站在后边,可余霁无须回头,眼角余光就能看到他。
没了外人,崔王妃瞧着余霁道:“吾儿打的?”
“嗯。”余霁道,面露不快,“他们盗抢我的东西。”
着力点得放在余霁身上,这件事,不能是“公子”气愤于“小奴”险遭侮辱,暴打伴读表兄们。只能是“公子”自身利益遭受了损害,为自己出头。
此时余霁也琢磨明白了,崔王妃是知道学里打起来了,还伤了人,怕他被连累了,因而方才惊慌。
“打成什么样了啊?”崔王妃面露好奇,报到她这里了,说明这事儿瞒不住,明天仨孩子不能来上课了。余霁上课的书斋在王府外院,熊爹管了一部分,但日常事务是崔王妃管的。
余霁可是金大趾,熊爹和崔王妃都认为他们后头再不可能有其余的后代了。崔王妃本人……也不想生了,她一直未孕,年岁越来越大,若还生头胎,那是挣命。
——正妻主动将丈夫朝外推,也有不想继续生育的生死原因。喝凉药说着简单,但对女方伤害极大,会带来痛苦的后遗症,甚至导致死亡。
拼了一切,只为了留下一个和丈夫的结晶?
且闭眼蹬腿后,还不知道这结晶能活到几岁?
免了,还是自己富贵荣华地活着更好。
平王是她的现在,余霁是她的未来。
那些孩子在家里关了一个月,还是崔王妃的一力坚持的。她可不想有一个带病的,即便这样,崔小熊与每个孩子进来的时候,也得让府医看过,确定没事儿才能进书斋。
14.第 14 章
014
挨打那仨,可都比余霁大了一轮有余,身强体健的。就让余霁这一个不足三岁的童儿,揍得彻底遮掩不住了?
崔王妃想笑,可殴斗这事儿可大可小,还是得严肃一下,表情顿时有些扭曲。
余霁没从崔王妃脸上看见“怒”,稍稍放心了,于是他道:“开了两个脑袋,撞了一个的子孙袋。”他又补充一句,“脑浆子没出来,骨头裂没裂不知道。”
崔王妃终是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吾儿大勇!这三个废物,敢抢吾儿之物。兰芷!去三家里问问,怎么教导子弟的?这就是崔家的礼?”
“是。”
送药慰问,这下子就变申斥了。
方才还没人的兰芷,立刻站在了门口,躬身行礼退出去了。另一个侍女芳药站出来,在门口快速行了个礼,又退回去了。
崔王妃便知道接下来用人叫谁了……其实也不用叫名,喊一声“来人”就够了。
“母亲,您不怪我打表兄?”余霁叫出那声“表兄”自己都膈应。
“原来怕这个?”崔王妃将余霁拉到自己身边,她张了张嘴,又闭上,颇为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道,“大趾,你是平王长子。崔家的孩子很多,这次送过来这群,是让你挑拣的。你觉得不好,就让他们再送。”
这么说自己娘家,让崔王妃有些不快,可教导大趾成为一个真正的平王才更恰当些。崔王妃知道家里的情况,若大趾长大后对母家过于迁就,那要坏事的。而且,母家的这一连串做派,是没记着教训,反而得寸进尺了。
“……”余霁胆子越发大了,“能把崔小熊也换了吗?”
这回崔王妃没这么快答应了:“他是名士,由他启蒙,对我儿有利。”
“让我学到东西不是更有利?崔小熊整日空谈,儿到如今斗大的字还未学会一箩筐。虚名终归为外物,如一件华服。可华服之下,只有身强体健方是真男儿,如我父亲那般。”
“好!”熊爹的声音陡然从屋外传来,芳药跪在门口请罪,崔王妃给她个眼神,她便又缩回去了。
熊爹大踏步进来,捞小鸡仔一样,把余霁捞了起来。
“斗大的字,吾儿才学了一箩筐?果真如此。”
余霁被拎着,道:“他整天就讲故事了,还一天一变,我能学什么?字儿还多是乌墨教我的。”
乌墨也从门口出来了,匍匐跪倒在地。
熊爹扫了乌墨两眼,把余霁放下来了:“回吧,爹给你做主。”
余霁行礼,走到门口看见芳药,问她:“我母亲准备的伤药呢?我带走。”
芳药:“是。”
余霁说完就带着乌墨离开了。
他还没出院子,就有侍女端着托盘跟在他们身后了。
余霁停了脚步,乌墨和她们几乎一块儿停了,余霁看着她们——我理解这个世界,也在越来越融入这个世界。
适应环境并生存下去,是正常生物的正常选择,可是……想到自己将距离永远停在二十六岁的“余霁”越来越远,他还是有种掺杂着惊恐的复杂感。
抿了抿嘴唇,这动作幼儿做起来很可爱,却只是让侍女们将头压得更低,她们担心自己做错了什么。
余霁转身,不难为这些打工人了。
这事儿余霁本来以为就这么过去了——让人讨厌的结果,一想起来要和那群人共处一室,他就浑身难受。
他却没想到,事情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发生了转机。两天后,熊爹在对崔王妃房里生气。
对象不是崔王妃,不是余霁,而是崔家。
“这两日外界突然多了个吾儿‘仁善’的传言,说他不忍奴死。崔冰来找我请罪,说是他们崔家的仆人长舌,将话传出去,已将其拔舌打死了。”
崔王妃面色顿时也沉了下来。大趾打人的事儿没传出去,他仁善反而传出去了。
如余霁想的,仁善是骂人的话,尤其平王的主要实力,不在政,而在军。军队里更不要仁善。
其实刘菽家,还是有人活下来的。当年刘菽一家死去,死的是主支,在其产业(土地)中做管理的刘家子弟还在,一口气能给女儿陪嫁两百家奴骑兵的家族,产业也不少了。
刘菽有爵,可他们一家是皇帝杀的,刘家能在岐阳给自家斡旋,处理袭爵事宜的人,也都死绝了,毕竟连出嫁女都没来得及救出一个来。所以,旁支彻底失去了袭爵的可能,其土地、产业,和家奴等同无主。
这肥肉自然一群人盯着。
一部分当时的刘家人,就拉着人跑了,成了杂胡劫匪,就此与平王这边断了联系。另外一部分,就过来投奔平王了。
也是那时候世家还要点脸,觉得他们既然自认平王之奴,就不好拦阻了。
正是靠他们,平王才彻底在丕州站稳了脚。这些年下来,丕州各地郡城的兵马,多数都成为了平王嫡系。
所以,刘家人在军。那日熊爹带着余霁参加的,是总结他离开这段时间的,丕州当地政务的会议,跟随他两年征战的军中将领都回家休息去了。
熊爹跟余霁对谈时也是误会了,以为余霁说的是议政时没见着刘姓人,也就没给他多讲。
余霁要是再年长几岁,开始学武艺,他陪读里就会出现刘姓了。
刘家军的野性一直未曾消减,以勇猛彪悍为先,熊爹的凶性,正是从小被大母摔打起来的。
本来仁善就几乎等于隐晦骂人了,军中的不喜,还要加个更。
他们要的是一个狼主。
“大王去做吧。”崔王妃看着熊爹,笑了。
熊爹看向崔王妃:“那我去做了?”
“嗯。”
熊爹于是吐出一口气,站起来走人了。
熊爹的愤怒不是装的,他也早有了打算,但他很尊重自己的妻子,愿意在这件事上与妻子达成一致。
——大景向来有女子参政的习俗,熊爹给余霁讲的朝堂故事精简版忽略了后宫女性和母族,其实在连年的政治斗争中,女性的身影也参与期间。比如现在这位皇帝的皇后,她也是先帝的皇后,姓王。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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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来就是不断妥协的结果,世家稳定当地,熊爹要治理,必须依靠他们,否则平王早把这几千口子剁干净了。
崔王妃是两家间的桥梁,是崔家的诚意。毕竟当年平王夫妇最头疼的就是儿子的婚嫁之事,没有大家女愿意嫁给熊爹,他可以有妾生子,但总不能以后婢女管家,未来的平王也管个婢女叫母亲吧?
崔家在岐阳也有一支,但势力不大,可崔家女确实是熊爹当时最好的选择了,尤其还是长女。崔王妃嫁过来时,熊爹还担心过她会看不起自己的母亲。结果崔王妃很好,家中和美,刘夫人的最后几年人生,平稳又幸福。
可平王和崔氏的矛盾还在,崔氏想恢复当年依旧独占丕州时的家族势力。他们也很羡慕岐阳的大世家,羡慕他们和皇帝说是共治天下,其实世家为先的盛况。
可熊爹哪是他们能摆弄的?
他们是期待平王战死在岐阳,顺带将全部兵力一块儿陷在那儿的,王妃乃崔家女,一个吃奶的幼儿,这是多大的好事?
没想到平王战胜回来了,只能改变策略。
崔王妃坐在原地默默喝茶,芳药进来说了一声:“公子把伤药带走了。”
崔王妃:“嗯。”
芳药绷紧了脸,赶紧又带人全退下去了。
崔王妃便垂下头,看着已经空了的茶杯——我也想顾娘家啊,可你们谁顾我啊?
大趾出生,平王在外那两年,她娘家里常常来人,且邀请她母子回(崔)家去住,她母亲甚至都亲自过来了。
崔王妃这才将大趾放在了自己身边,与他寸步不离。因为她害怕,真回去了,待平王回来,这孩子还是不是平王的种就都不知道了。
甚至王、赵、谢三大世家养育出来的三个皇子,就真是宇文家的种?他们仨的亲娘可是都糊里糊涂没了啊。
莫说平王根本没见过大趾,就算见过,一个几天就一变的婴儿,谁认得出来啊?未来便是鸠占鹊巢,平王彻底成了傀儡。而她……还能不能活,就不好说了。毕竟平王不是傻子,崔家的人也没那么信任她。
崔王妃将茶杯沏满,且,她能去哪儿再找一个如宇文良这样的男人呢?
成婚前,宇文良没碰过旁人。新婚第一夜,他险些摸错了门。但温温柔柔,轻手轻脚的,一个新手没让崔王妃快乐,但也没让她太疼痛。之后他竟然还真钻研过这事儿,想着让她快活。
与母亲姊妹私下里闲谈,崔王妃很清楚男人什么样,便是她亲爹,也只顾自己快活。甚至家里姊妹有了感觉也得憋着,因丈夫不喜浪荡之人。
事务上的尊重,则更直接。婆母还在的时候,便带着她认识了平王麾下的将军们,她长棍还是婆母教的,若平王有意外,她至少能握住一半兵权。
婚后七年,平王依然没碰过旁人。可是,没孩子。
婆母在这期间故去,宇文良依旧没提过半句跟旁人同房的事情。在崔王妃以为,宇文良是在等她大度开口,她也确实该大度的时候,可宇文良先一步来求她了——他对不起妻子,他需要血脉。
15.第 15 章
015
很多事情,即使结果已经注定,但导致那个结果的不同过程,却也能给人不同的心情。
对平王的要求,崔王妃点了头。
然后五年,还是没有。
崔王妃说不清,自己有没有窃喜过,可能有过吧?
有一天晚上,宇文良抱着她偷偷地哭,他没有呜咽抽泣,只是泪水缓缓浸透了崔王妃肩头的衣裳。她以为是宇文良觉得对不起祖宗,毕竟平王一脉负担着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可宇文良低低说了一句:“我对不起你。”
崔王妃终究是将他也抱在了怀里。平王是骗人吗?不像。即使是骗的,至少他还愿意花这个心思。那崔王妃就乐意被他骗。
府里请了府医,给几个家里都多子孙的侍女算好了日子,平王就按时过去。多数时间,还是他们夫妻同房。
这种生活成了一种例行公事,他们对子孙都没有了期待。
然后,京城大乱,召诸王进京勤王。
得到圣旨后,宇文良看着圣旨的眼睛,亮得像是反光的镜子,可当他的眼睛看她时,就只剩下了沉重的愧疚。
崔王妃很清楚,他前往岐阳,是存有死志的。他这把年纪了,又没有孩子,这是唯一一个复仇的机会了,如何能不最大限度地把握住?他去了,就没准备活着回来。
他偷偷将留守的将军带来见崔王妃,这些人原本也都是丕州军的老臣,他们很乐意在平王离去后,将忠诚交给主母。
甚至宇文良当着所有人的面,跟她说:“找个能让你生的俊俏小子吧。”
崔王妃送别了宇文良,安安静静地等待着。她也准备好了赴死。
然后,有侍女怀孕了。
当时的惊喜,让崔王妃直接跳起了舞,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给平王去信。她很高兴,宇文良能活,他们能夫妻团聚了。
当宇文良回来,被一群侍女簇拥着去沐浴时,在余霁看不到的角度,这对夫妇有着短暂眼神上的交流。
熊爹:我有孩子了。
崔王妃:一个,他有可能夭折。你能生,就继续生。
熊爹:你……
崔王妃:我年纪大了,不想死。
熊爹:……
之后的日夜厮磨,宇文良用手,崔王妃用腿。
第二杯茶,崔王妃也喝完了,她想着:今天夜里再跟大王玩些别的。
——这样的生活,她不想改变。
余霁还在自己的小书房里写字,乌墨如今得到了一个小马扎,还有一卷书。
余霁稍微心情有点好,清晨去请安的时候,母亲告诉他,那三个小子两个废了,另外一个也废了。
余霁随手拿起来的可是砚台,虽跑了一路,可墨汁多少还剩了一些,他砸人后墨汁就恰好渗进了伤口,将伤口染色,算是给他们黥面了,面目毁损,还是这种程度的,他们算是完了。
另外一个废了的,则是鸡飞蛋打了。余霁含怒而撞,还是正中靶心……不过崔家人准备把这位直接送进岐阳宫里去,也算是专业对口了。
就以崔家目前展现出来的家风,那进宫的怎么样,余霁不知道,可留在家里的这俩,即使有母亲保护,日子也别想好过。活该!
他写完了半个时辰的大字,活动脖颈的时候问乌墨:“要让府医给你按按,散散瘀血吗?”
从昨天开始,乌墨脸上的伤也开始朝外显了,脸颊上青了一大片,今日一看青的变黑的了,素合本不让他在跟前伺候了,是余霁让留下来的。乌墨刚被养出来的那点婴儿肥又瘦下去了,身上还带着药味儿,余霁看着他就手痒,还是想打人。
就该把他们仨的孽根全废了!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呢?
——作为一个习惯了遵纪守法,小心谨慎活着的现代人,目前的他,太缺乏攻击性。
乌墨坐在马扎上,仰头看着余霁:“其实,这件事是我给您找麻烦了。”
余霁过去摸摸他的头,下意识又把自己当成了26岁,而不是2.6岁:“你没有给我找麻烦,你没有错,有错的是伤害你的人,不要把别人的恶毒,归罪在自己的善良上。”
“我看他们了,这才引他们起了念头。”乌墨抓紧竹简,他想尽快了解这些崔家子的性情,也确实没想到他们会这样大胆,结果观察的时候跟人来了个对视。
对方若拿出来说,确实可以理解成他这个小奴有意勾搭。至今没有人来说,因为大趾把事儿都担过去了——乌墨既然是余霁的私人私产,那无论他自己什么反应,其他人都没资格动用他。就如有人在家里杀羊,羊自然是要不乐意的,但路过的人没资格过去把羊牵走,奴仆也一样。
崔家子就是动了余霁的私产,和私产本身意愿如何无关。
但崔家子有错,若乌墨有意勾引,他也活不了。现在才说出来,因为乌墨毕竟不足八岁,他害怕余霁一听就甩手直接把他送给崔家,或者砍死。
谁知听他说完,余霁直接给了他一个脑崩:“你才七岁,你拒绝了。且即便你二十七了,看一眼就觉得你是勾引的,也是对方有病。乌墨……我也没法叫你别担心。我只能说,我会尽我所能,保护你的。”
乌墨摸着被弹的地方,还真疼,他抿着嘴唇,鼻子发酸:“谢谢……主人。”
“嗯?”余霁正要问怎么变称呼了,熊爹的声音突然从外头传了进来:“吾儿!”
余霁原地蹦了一下,不知为何,熊爹这声叫唤,让他想起了当年被熊爹偷出去,在外人面前被高举着遛鸟……他很确定,熊爹就没憋着好屁。朝门口跑不行,那是自投熊网,余霁转身就朝窗户跑。
熊爹一进来,就看见他好大儿攀着窗户一撑,再一翻身,就整个人都翻出窗了。这可是两岁半的孩子,这个臂力和速度,让熊爹立刻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
然后,他笑着也翻窗出去了。
很快,王府里,上演了一出大熊抓大趾。
余霁在前边跑,熊爹在后边追。
跑着跑着,余霁发现了有点不对劲——熊爹在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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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前院赶。
余霁是长得比同龄人高的,但熊爹是同龄人里的大高个,否则也不能叫熊爹。且熊爹久经战阵,身强体健,大长腿一步,余霁得跑三四步,怎么可能熊爹撵不上他?
所以,是让熊爹揪住,还是自己跳坑?
余霁选择自己跳坑,他朝前院跑了。
熊爹就笑,不愧是我生而知之的麒麟子(趾)。
余霁前世旅游,也逛过几家王府,但绝没平王府占地这么大——和余霁如今的比例打了对折无关。
整片内宅有多少房子,余霁到现在都不清楚,内宅和前院之间有一片花园,还有一条人工河,得过了桥,到对岸,再走一段才到院门。
余霁过桥的时候,明显能听出来熊爹放慢了脚步,后来干脆停下了。桥栏杆是对成年人的,虽然余霁脚稳,但他跑急了,摔一跤,说不准就从桥洞里头漏下去了。
余霁跑到对面,脚步声才重新响起。
熊爹是够快,瞬间声音就近了。余霁跟个听见猫叫的小耗子似的,窜得更快了。
父子俩就这么追到了外院。
突然,余霁听见“嗖——”的一声,一只靴子擦着他的头顶飞了过去,落在了他前方。
“小小年纪就敢如此暴虐!看老子不拍废了你!”雷霆之吼从后头传来,震得余霁耳朵听。
前院有人?
余霁跑向靴子相反方向的同时,脑子里浮现了问号。
他前院不常来,不过前院的布局也比后院简单多了,在熊爹把他的另外一只鞋、玉佩,和腰带都扔完了之后,余霁知道,差不多到地方了——前边出现了一群围观人群。
不是上回见到的,都是生面孔,还有一小半明显是高鼻深目的胡人。
他们在前头站了一群,一副“让我看看~让我看看~”的模样。
“啊!”熊爹在后边吼了一声。
余霁在心里叫了一声:爹啊……你真是我亲爹啊……
可确实又让熊爹给硬生生压榨出了些速度,两条小短腿已经蹬出残影来了。
“给孤抓住他!”
这声咆哮对属下确实是字面上的意思,对余霁就是“你必须给老子脱身”。
大王下令,一群看戏的将军们嘻嘻哈哈地听令动手了,他们半玩闹地张开了双臂,要阻拦余霁。
余霁直接一转身,跑到路外边去了。这大概是熊爹书房,道路两旁有怪石、花木和竹林,余霁身量小,在其中穿梭十分灵活。
“兔崽子!怎么刚才有胆子打人?!”
余霁:“……”
所以熊爹不是让他跑,是让他打?
爹,你这下属也跟你一样,膀大腰圆仿若黑熊,你儿子的腰还没人家的胳膊粗,你确定我能打?
可熊爹跑得更快了,将军们也快形成包围圈了,余霁躲闪转圜的空间越来越小,怎么办?
余霁也“嗷~”了一嗓子,他对面那位将军正“哈哈哈”笑着,朝他张开了双臂,口称:“大趾哟~~”
16.第 16 章
016
余霁距他两三步时,脚猛一蹬地,整个人朝前一窜,一脑袋顶在了对方下巴上,这位……咬到舌头了,上下牙撞击的剧烈震动,让他的眼泪瞬间飙出,倒霉将军捂着下巴就动不了了。
人的本能是强大的,余霁偷袭得手,他本来的想法是撞一下就完,这次不敢朝下三路走了,若成功就跑,若不成功……那凉就凉了吧。
可他落地的时候,脑子想着跑,身体却自己动了,他一把拽住了将军的佩剑,随着跑动,硬生生把佩剑扯下来了。
这是一柄很厚重的将军剑,且它很长,从柄到尖比余霁还长出点来,余霁只能横着拿它,非常碍事。
“我来我来。”因速度慢了,所以余霁眼前又出现了一个将军。
余霁的脑子还在:我拿剑干啥?我该把它扔了。
身体已经动了,剑未曾出鞘,余霁以剑当棍,在奔跑中高高举起,一个跃起向下劈砍。
拦着余霁的将军举起单臂挡剑,被击中的一瞬间,他脸上还带着笑,可下一刻就闷哼一声,连退几步。余霁已经把剑扛在肩膀上,一溜烟跑了。
其他将军追了过来,有与这位相熟的凑了过来,取笑道:“不会真把你伤了吧?”
“大趾……力大。我骨头大概出问题了。”他托着手臂,面色发白。
若非知道这位并不精于马屁,同僚就要朝他啐唾沫了,他撩开这位的袖子,无奈刚刚伤到,现在看着就普通发红,瘀青之类的,要过一阵儿才能显出来。
但这位自己很清楚,行军打仗有所损伤是常事,他很清楚骨头不至于断,但八成是开裂了。
余霁还不知道自己这一下子就把人打出事了,满脑子逃跑的他正在打第二个,这位更大意,他没用手臂,而是举掌要将余霁的长剑抓住,手掌的骨头可是比小臂的骨头脆多了。
“啊!”
他也退出战斗了。
短时间内完蛋了仨,将军们总算发现真相了。
熊爹也不追了,一群人围了个半圈,喘着粗气的余霁在十几步外看着他们。
熊爹摸着下巴,对余霁挥挥手:“你过来。”好小子,给你爹长脸。
余霁道:“我不过去。”
父子俩显然心里没犀。
熊爹便笑了:“行,回去吧。”
“……哦。”余霁这才终于松了口气,拿着剑走过来,要交还给那位将军,谁知道熊爹忽然三两步窜上来,余霁刚转身要交剑就让他给薅住了,按在膝盖上一通“啪啪啪!”巴掌炒肉。
真TM是熊掌!
余霁被放下来的时候,屁股都被打木了。熊爹冲他摆摆手:“滚吧。”
余霁还是一瘸一拐地到了那位将军面前,把剑双手交还给他。又对另外那两位挨打的行了礼,才重新一瘸一拐走了。
等余霁能看见自己小院的时候,他的屁股已经像火烧一样疼了。恰好素合在院前张望,余霁赶紧朝她招手:“素合!快……我、我动不了了……”
因为太疼了,眼泪完全不受他自己控制地朝下淌。
素合直接把他抱进屋了,先前给乌墨拿来的药,这回余霁也能用了——所以说,好人有好报(余霁抽泣)。
熊爹那巴掌是砂纸吧?
时间越长他越疼,等到余霁被放在床上,他已经不只是哭了,他还在嚎叫,完全像是烫伤一样疼。过去他最惨也就是手指头上烫了一串泡,现在整个屁股都在火里被烧烤。
后来,余霁就意识不清了,不只是疼痛,他起烧了。他不知道他屋里来了很多人,府医来了,崔王妃也来了。后来熊爹也来了。他进门看见余霁的状况,不由得有些后悔。
他当时属实是乐疯了,把大趾当大孩子,下手过于快活,以至于没了轻重。
后悔之余又害怕,这么好的孩子,万一真给他打坏了,可怎么办?
余霁烧得越来越热。他身强体健,这还是头一回生病。向来坚强的崔王妃看着余霁红扑扑的小脸,也忍不住哭泣了起来——起烧是真能死人的。
虽不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可这孩子是她小心翼翼,费尽心思,护着养起来的。孩子第一声叫的“娘”,是叫的她。
可崔王妃没埋怨熊爹,见他悔恨又惊恐,反而安慰道:“大趾是我养起来的,我比你清楚,他有多健壮。丁点大的时候,在襁褓里蹬腿,就让奶母浑身青紫,每天得换个奶母。别担心,他是咱家的麒麟子,生而不凡,老天送他下来,必不会这么快召他回去的。”
“对。”熊爹也咬牙点头,他更知道孩子有多不凡。
余霁的身体素质确实好,发烧完全是身体对抗炎症,烧了一天多,屁股消肿,温度也下来了。
余霁刚迷迷糊糊醒过来了,就被温柔地捞起来,喂水喂药。他屁股还疼,可比昏睡之前好多了。他看见照顾他的,是素合。
吃完了药,余霁本是还想睡的,可躺下去就听见外边传来了有节奏的铃铛响,哼唱声,还有陌生香料气息。
熏香是必须的,富裕人家各种香,平民百姓用艾草,再穷就用干草,驱虫又驱蛇。这年代可是皇帝都在睡觉的时候,让蜈蚣爬脸过,乌墨刚来时,宇文霁就担心他让虫子爬进耳朵。
本来没有点香习惯的余霁,现在却已经对这事儿十分在意了。可现在的味道,比较呛,不是好香料,跟现代的香烛味比较接近。
余霁看乌墨在角落站着,松了一口气。乌墨注意到了他的眼神,一怔之后,对余霁笑了笑。
崔王妃就进来了,她开门的瞬间,外头闹腾的声音更大了。
“我的儿!”崔王妃扑了过来,摸着余霁的小脸看了半天。
“母亲,外边闹什么呢?”
“不许胡说,是法师给你安魂呢!”
余霁心里一紧:我不会是昏迷之后说胡话了吧?
“好孩子,安心睡吧。没事儿。”
余霁看着崔王妃:“所以,母亲,这次能确定,不让崔小熊教我了吗?”
上回说给他作主,余霁懂,这是会斥责崔小熊一番,可最后还是要让他教。现在他受了伤,或许能借此达到目的。
余霁是真讨厌他,讨厌到都开始怀念大学英语的老师了——节节课查考勤,课上不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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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自己上课就是读课文,最催眠的课程,毕业后想起他来还会忍不住打个哈欠,他应该去当助眠博主。
屋里的下人瞬间都下去了,可乌墨留下来了,他站在他的角落没动。
崔王妃没有驱赶乌墨,默许了他的存在,她垂头摸着余霁的脸:“傻孩子,你不喜欢也得让他在那儿,你得和崔家好。不只因为那是你的母族,是我的娘家,更因为他们是本地的大族。你长大了,你得学会受委屈了。”
“……”
余霁蔫了,崔王妃见他如此有些不忍,可还是忍住了:“乖乖睡吧,母亲不扰你了。”
崔王妃走了,她前脚走,乌墨走过去关了门,倒是将素合他们都关在外头了。
其余侍女看了一眼素合,素合只思索了一瞬,便对她们摆摆手,让旁人去忙,她自己守在了门口。
余霁:“乌墨?”
“主人想让崔小熊离开吗?”
“别叫‘主人’,还是叫大趾吧。但我确实是想的。”
“好~”乌墨对他笑了笑,他终于被养出了些这年纪孩子该有的婴儿肥,笑的时候可可爱爱,十分治愈。
乌墨给余霁拉了拉被子,继续道:“大趾,崔小熊乃崔家名士,他来此,虽说最初没允你拜师,但终究是要靠着一个师徒的名分,加深两家的联系。”
“你的意思是……不要崔小熊,要别人,主动与崔家换一条线?”
“正是。崔家的伴读中,除了崔小熊一派,便是崔棘一派的。”乌墨见余霁面露迷惑,又为他笼统讲了讲崔棘。
崔棘,字长锦,是目前崔家族长崔冰的四叔。他也是一位名士,但如今已经隐世(不出面管事)了。可这隐的只是表面,实际上,崔棘一直在崔家内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余霁就明白了,所谓隐世,不就是崔家不给他宣传费,转而去捧崔小熊了吗?
边听乌墨又道:“当年,便是崔棘主导了大王与崔夫人的婚事。”
余霁眼珠转了转,乌墨这才来多久,就摸清楚两边的事情了。
乌墨的手指头轻轻捏着一点点裤子,他其实很害怕。他虽年幼,却见识过各色人等,比如有些人会对一些弱者千娇百宠,可一旦这弱者真的刚强了起来,就会被弃如敝履。
余霁乐意保护他,保护一个可怜无力的小奴,他虽然之前已经展现过一点能力,但还是遮掩着,随着余霁越来越了解他,他是否会乐意继续与他站在一处?
“那我要去主动接触崔棘的人?可我都见不到他们。”乌墨脸色未变,余霁根本没看出来他的不安,只是继续虚心求教。
“您的陪读,便有不少崔棘一派。”
“哦……原来那群人是崔棘一派的。”余霁的脸立刻皱了起来。
“是。大趾怎么了?”
“他们那天虽然没掺和,但也没帮忙,也不是好东西。”
“……”乌墨难掩面上的惊讶,“我……只是个下奴,他们虽彼此有龃龉,可总归是崔家人。”
余霁眉头依旧没松开,他思索片刻,还是摇头,道:“道理我是明白,但我两边都膈应。”
17.第 17 章
017
乌墨正要说话,却见余霁眼睛都闭上了,他便站了起来。
余霁趴在那儿,他也在思考,他可是个乱世中的倒霉王子,有资格这么任性吗?是不是要妥协一下?毕竟他还得活着啊。
“乌墨。”
乌墨刚把帐子全都落下来,就听见余霁叫他,于是又把帐子撩开了一点点,却见余霁依旧闭着眼睛:“是?”
“崔家伤害你,是崔小熊默许的。是他们的一种试探,只是他们没想到,我的反应如此激烈。”
崔小熊挨那顿打,主要是胸腹受伤,他将原因归咎于余霁整个身体坐在他胸口上,没意识到余霁是真的天生神力。
“假如,以后我的身边全都是这种人,那我宁愿……”他没睡着,只是闭嘴了,有些话还是别明说了。
余霁想着乌墨,可能命运确实是宠爱他的。就这破世道,要是给他安排个平民,或杂胡的身份,他现在可能就没这么“矫情”了。
“大趾……”乌墨忽然开了口,“左义将军,盘锦侯宇文德,入岐阳后劫掠宫女侍人愈三千人。其撤军后,因军粮不足,将劫掠之人充做军粮。”
余霁琢磨了一会儿,待明白了,嗖一下坐了起来:“人……军粮?”
“是。”
余霁前世了解过两脚羊和易子而食,但那些事,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遥远了。后来崔小熊给他讲的“当代故事”,也只是少数人的恶劣行为,可这个不是。
军粮就是一支军队都吃,这是大面积的,集体的食人行为。
余霁也说不清楚自己是愤怒还是恐惧,只觉得每一根血管仿佛都“堵塞”了起来。
“大趾,我父乃太史令吕书恩,他被害于喜平(九代皇帝时期的动乱)之乱,后来,我一家多被宇文德所掳,不知所踪。大趾,是我主动求到平王跟前,只求为奴的,因为我想复仇。当时岐阳诸人中,只平王有正经的人主之相,可惜他年纪太大了。”
正热血上冲的余霁,迷茫看向乌墨——芳龄七岁……
“我生来过目不忘,史书为我启蒙。万家万事,不外如‘史’。”乌墨叹气,“我早已劝父亲南迁,至少迁离岐阳,可他说,为史官者,当执笔于终。之后再劝家中叔父,叔父却以为天下之大,只岐阳最安,终究引来大祸。”
等等,他家里出事儿的时候,他有五岁吗?虽然是如此悲伤的时候,余霁特别想问他一句,“奇变偶不变”,或者“大锤多少?”
“你也觉得我是人主吗?”
“不,我觉得你仁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骂我。
乌墨笑了起来,带着几分调皮,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孩子:“但这世上已有太多人精通诡谲阴谋了,大趾可为英雄。”
“你哪儿像七岁啊?”
“你像两岁半吗?”
一个真神童,和一个魂穿者彼此对视,余霁躺回了床上:“父亲把你带回来的时候,为什么要那么说你?”
“我先祖……给武烈太子写的小传,不太好。”即便乌墨,此时也有些脸红。刚还说他爹有多壮烈,现在祖先就丢大脸。
武烈太子,又说赵太子,一般指的就是平王一脉的老祖宗皇太子。赵太子的母亲赵皇后,正出自王、赵、谢三家里头的赵。
“你更熟悉岐阳的事情,赵家有护过平王一脉吗?他们不护,是否有什么苦衷?”
乌墨道:“最初或许是有苦衷吧?但后来的不闻不问就只是赵家一脉的短视之行罢了——赵家已有新妃入宫,又有新的王子诞生了。”
“吓死那个?”
“是。”
“王、赵、谢三家接出来的怀孕妃子,都是他们自家的?”
“是。”
“……”余霁原以为是按照时间先后接出来的,谁想到是接的自己女儿。保护自己的女儿自然不是错,但,五代那个暴君把其他儿女都杀了,是否也是这三家乐见其成呢?
余霁仰卧起坐一样,又爬起来了,他从床上蹦下去的时候,乌墨还以为他要方便。结果余霁对他很认真地躬身行礼:“吕先生,以后请教我读史,也请指点我看不见的地方。”
乌墨也对着余霁恭敬地回礼:“愿为主人效死。”
加起来还不足十岁的两个孩子,用过家家一样的行为,表达着最坚定的心思。
然后乌墨就赶紧把余霁推回床上去了:“您刚退了热,可别又起烧了,竟还光着脚。”
余霁爬回去,乌墨跟他说:“您这顿打也不是白挨的,不止您的名声变好了,且崔家正式前来道歉了,大王拿回来了两个县。”
余霁在心里叹了一声,这叫什么事儿啊?之前救人被说“骂”仁善,现在打了人反有了好名声。但这总算是好事,余霁闭着眼,不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乌墨待他睡熟了,摸了摸他的额头,又看了看他的伤。
他屁股上抹了一层厚厚的药油,底料乃是熊油,又混合数种清热拔毒的药材,因为余霁刚才的动作,此时药油蹭在了裤子上,露出几块儿皮肤,竟已不见昨日的青紫狰狞,只是略红。
这位大公子,在快速地恢复。
乌墨眼中流露出几丝兴奋,他真的很期待这位大公子长大,若他能继续保持现在的端正仁善之心,以他的身份,祖先地位,他会成为一颗炽热的太阳。
崔家……灭亡世家,还是母家,确实不会给他带来好名声。但别说未来,即便现在,这算大事吗?
若灭一家,可证宇文大趾之道,那崔家该荣幸。
又过一天,余霁是被饿醒的,他的屁股彻底不疼了,他自己摸了一下,也确实没事儿了。
余霁据案大嚼的时候,崔王妃和熊爹都过来了。
余霁看见熊爹就想跑,熊爹搓着手,他是想摸摸余霁,看看他的伤的,但一见亲儿子那警惕的眼神,他就嘿嘿笑着靠边站了。
崔王妃等余霁吃完了,拉他去看伤。
“还知道羞了。”见余霁背过身的小模样,崔王妃笑了起来,“真的是全好了啊。吾儿健壮,吾儿健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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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医说了全好,可真见他彻底无恙,崔王妃同样是又惊又喜。小孩子确实恢复得快,可快成了这个样子,也是神异。
激动之下,崔王妃将余霁抱在了怀里,对着他的脑门亲了又亲。
崔小熊还是回来了,余霁满心MMP地去上学了,但这回他有军师了,可以反击了。
崔小熊看着余霁是有些惊魂未定的,余霁昏迷中不知道,其实他的伤处有许多人来“瞻仰”了,其中包括他的外婆,以及武将那边的几位女眷,他伤有多重,众人都清楚。可现在,这孩子就活蹦乱跳了。
平王长子顽劣,平王教子甚严,占据了丕州人的主要闲聊内容(热搜榜第一)。
崔小熊一声下课,众崔家子都受了家里的嘱托,今日要道歉。然后,他们就看见大公子抬手一抓他自己的砚台,随着墨汁洒了一桌,他已经拎着砚台站在了自己的桌椅旁边。
正喝茶的崔小熊直接被呛到了,想道歉的崔家子们也僵住了。
“你!咳咳咳!你大胆!”
余霁头都没回,咆哮一声:“你大父(你爷爷)!”
他举着砚台就朝一群孩子冲过去了,接下来就是彻底的虎入羊群了。
昨天,余霁通过拿巴掌拍凳子上的雕花,大约试出了自己的力气。(用拳头击打凳子面或凳子腿,他怕伤到手指。)
他一点点加力气去拍,直到雕花被拍裂了,他掌心也红了,还稍稍有点麻,可很快异样感就消退——就像他的屁股一样,挨打还是疼的,可恢复其实挺快的。
他力气远超正常人,可还没到超人的地步。余霁这么想着的时候,忽略了他此刻芳龄两岁半……
今日这群崔家子若是集结起来,虽然余霁力气惊人,可年龄带来的身高体型差距摆在那里,余霁不会有太好的战果。可众人都见过兄长们的惨状,当日他们可勾结蒙骗一个稚儿,今天却无心团结抵御一头幼虎。
崔家子们在书斋里哇哇叫着,作鸟兽散,让余霁衔尾而追,薅上一个就揍趴下一个。没掺和的那群里还有人想解释,也一样给揍了。余霁今天唯一的分寸,就是砚台没上脸,没给这群崔家子都来个黥刑,但他记得那几个阻拦他最卖力的家伙,敲断了他们的胳膊。
待一群人都趴下了,余霁抓着砚台转过身来,崔小熊一见,顿时吓得后退一步。
“色厉内荏!”余霁抬手指着崔小熊,“口惠而行不实,连护卫你儿孙后代之心都没有,不如畜生。且将子孙都教成了贼子,你是什么名士?!呸!”
崔小熊举着的手在打哆嗦,余霁已经转身走了。
倒在地上哀哀叫的崔家子们,心里却很赞同宇文大趾的话。
确实,宇文大趾打他们了,此人完全不讲规矩礼法十分过分,可宇文大趾本来就是敌人。但崔小熊是他们的长辈啊。
前头追不上还勉强能理解,听说平王麾下的将军们也没追上宇文大趾。可宇文大趾把他们按住打的时候,那是停下来的,崔小熊却一直在后边追,一直追不上来,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挨打。
18.第 18 章
018
崔家子可没有一个傻的,都很清楚,崔小熊只是怕自己也挨打罢了。他上回“跌了一跤”,无人看见,这回若是当着崔家子的面,给宇文大趾按住暴打一顿,名士与长辈的脸面何在?
可他一直缩着,名士的脸,就还真的在吗?
反正崔家子们被抬出去的时候,都没看崔小熊。他们是崔家的子弟、后辈,说不得长辈的错,可也无法如过去那般尊敬他了。
崔王妃再过来,对着余霁叹了几声,却没再劝。
熊爹又把余霁拍了一顿,这回余霁没逃,让他拍。
拍完后,父子俩对视,熊爹问:“疼吗?”
余霁原地蹦跶了两下:“不疼。”
“那我再打你两下。”
“成。”
二轮后,父子俩再次对视。
熊爹:“我再重点?”
余霁道:“您干脆像上次一样吧。”虽然上次疼得他嗷嗷乱叫,还发了烧,但直接效果还是不错的。
“行。”熊爹单膝跪下,余霁主动趴了下去。熊爹手起掌落,又手起掌落,“儿啊,为父下不去手了。”
上回明明打得那么开心,可这回一下手,他脑子里就是孩子烧得满脸涨红,难受得哼哼的样子。本是活蹦乱跳的健康孩子,却仿佛一眨眼就没了。
余霁又站起来,摸摸熊爹的脸:“父亲,那我装病吧。”
“行行行!装!装病!”熊爹顿时一身轻松,直接把余霁抱了起来,大吼大叫送回院子了。
回到他小院的时候,乌墨与素合在门口守着,见他被拎回来先是吓了一大跳,后又见他活蹦乱跳的,才算是放下了心来。
于是,余霁成功赶走了他的第一位蒙师……
崔小熊要是再来,那可是真没脸皮了。
崔家也不敢送人过来了,这位性格过于暴躁,动辄打人,尤其他还天生蛮力,大孩子们都打不过,谁都不想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来挨打。
一直到余霁三岁,他才有了他的第二位蒙师,姓方,名品,字季雅,号岭山散人,个子不高须发皆白的小老头儿,尤其,胡子长到抵在了圆滚滚的腹上,就像个土地公公似的。余霁见他第一眼,在脑海里就四个大字“憨态可掬”。
他也是个正常的启蒙师父,先从一二三四开始,看余霁认了不少大字,把他好好夸奖了一番,拿出来一本论语,一个字一个字地教。
在讲论语的时候,也讲了春秋战国的诸事——这个世界的历史到秦之前,大体都是和余霁的世界相同的。区别从公子扶苏身上出现,他没自杀,率兵回来了。但他也没坚持多长时间,就死于瘟疫……
是让余霁熟悉的,命运的黑色幽默。
但秦军回来了,结果让秦三世子婴捡了便宜,稳定了自己的统治。可秦的天下必定已经战乱四起,这支秦军也只为大秦多绵延了十几年的国运,国家还是彻底崩了。
但就是这十几年,霸王还算能战,刘邦却已淹没在了历史的进程中(年纪太大)。可霸王惦记的是久远之前的诸王时代,天下一统却已入人心。所以,没了刘邦,霸王依旧败了。
上位的,是一位叫周辛的。他自称,是当年周王室的一支,改姬姓为周姓,建国……汉。
余霁一开始怀疑这位是穿越前辈,但是看看自家净房里的草纸,觉得他应该不是——虽然无需厕筹(竹片子)刮,可现在的草纸是真的草纸,是把某种草晒干之后,碾压成一片。这玩意儿脆得要死,稍稍用力就有惨案发生。富贵人家都用绢帛,或麻“纸”。
后者根本不是纸,也跟布一样是纺织出来的,且为了便于书写,使用了特殊的纺织方式,不洇墨。
这要是穿越者,即使忘了造纸的具体过程,但大概其应该还是知道的,召集工匠研究,总也能研究出个大概吧?
总之,周汉建立。还分前汉,后汉。后汉之后,也来了个岁在甲子的黄巾起义,乱世再起。宇文家成最后的赢家,但显然赢得不大顺遂,景朝磕磕绊绊到了现在。
余霁大为惊愕:怪不得这么乱,这朝着五胡乱华就大踏步奔过去了?!
余霁便有了个想法——有机会就赶紧撺掇他爹南下。反正他们家报仇差不多报完了,剩下的那些……应该在未来一段漫长的时间里,也有人替他们报。还是活命重要。
至于为什么要“有机会”?因为他们家是藩王啊,目前朝廷的权威还在,一家子都不能轻易离开封地,更别说南下了。
余霁也只能祈祷,动乱来得迟一些,给他一点时间长大了。为了活命,余霁也越发努力。
五岁前,余霁上午跟他学文,下午前半截蹦蹦跳跳打拳,下午跟乌墨学史。
五岁后,余霁再次拥有了伴读,这下他的伴读姓氏就多了:刘、马、郭、宇文(不是宗室,是改姓的胡人)、胡、赵。
他们也和崔家子不一样,见余霁后,齐齐单膝跪地,口称:“大公子!”
文武兼修的余霁,也在快速地长高,他的身高在五岁的时候,就超过了乌墨的,虽然乌墨也在长高,但赶不上他。因他一路快速拔高,八岁的时候,因为长太快,闹得他浑身疼痛,应该就是前世传说中的生长痛。
也是八岁这年,熊爹问他:“大趾啊,为父想了八年,没想到给你起个什么名儿,你想被叫什么?”
“霁。”
“善。”熊爹咧嘴笑了,“果然是吾儿!”
熊爹就写了个霁,又在旁边写了俩字——景光。
“此为吾儿字。”名他想不好,却早就定下了字。
景,本身就是阳光的意思,所以字的意思,就是阳光,和名是一样的。
两世的亲人,都对他有着相同的希望。
余霁眼圈发热,忍不住问熊爹:“是不是太早了啊?”
熊爹摸着余霁的脑袋道:“不早啦。半点都不早。”
余霁:“……”
余霁看着熊爹,六年时光倏忽而逝,第一次见面脏兮兮臭烘烘的壮汉,现在却怎么看都是一位健壮的老叟了,那时候他须发就是花白了,只是行动如飞,嗓门高阔,让人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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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其他,可如今熊爹的老迈越发明显了——熊爹老矣,尚能掌否?
“父亲,儿还什么都不懂。”余霁生起一种惶恐,去抓熊爹的胳膊。
“知道,知道。”熊爹把少年人搂在怀里,“放心吧,爹在呢。”
儿子少有的撒娇,熊爹十分满意,回到内宅跟崔王妃说起名的事儿,同时也拿了撒娇的事情来炫耀。
崔王妃给他白眼,才不会说自己嫉妒呢。
熊爹又道:“雅雅,你的身边人,该嫁的都嫁了吧。”
崔王妃的名,雅。她一听熊爹说的,便明白了:“好。”
大趾已经彻底站住了,如今他文事上,是差了(亿)点,但武事上……同龄人难出其右,麒麟趾的名声传得岐阳都知道了。在他们丕州,不像岐阳总搞文绉绉的事情,大趾拳头硬比什么都重要。
熊爹无意再要第二个孩子了,将来如何,就这样吧。
此时对女子的贞洁也没什么要求,几嫁的女子十分寻常,皇后都有二嫁乃至三嫁的。大家女嫁得不如意,新婚几日就包袱款款回娘家,把丈夫踹了的,也不算新鲜,且此类事件发生,必然嘲笑的是男方。
王府的侍女(妾)出嫁,外头人也没什么忌讳的。
余霁正在写字,他写了三个大字——宇文霁。
他的毛笔字若拿到现代,算是颇有看头,毕竟力气稳,且他前世不知不觉看到过的字体多,下意识会照着喜欢的写,老师方品也常常称赞他,甚至会描摹他的字体。
我以后,就是宇文霁了。
宇文霁看着这三个字想着:和现代的联系永远不会断绝,但我该向未来迈出更大的脚步了。
乌墨进门了,还是穿着仆人的褐色,他比宇文霁大三岁半,快十二了。宇文霁如今护他护得更紧了,十二岁的乌墨长得人如其名,如墨笔画中仙,浓颜雅质,十二岁又恰是雌雄莫辨的年纪。
这年代人的没节.操,宇文霁已经十分了解了。老师方品头一次见乌墨也是道:“幸在你家。”
长成这样,是否祸国殃民不知道,他在外头,这张脸绝对会祸殃他自己。熊爹属于纯直男,喜欢成熟女性,崔王妃也是脑子很正常的。宇文霁本人十分仁善,没有任何世家权贵子弟该有的雅好。
乌墨自己也不出门,宇文霁一直很好奇,他到底哪里来的那么多消息,可这也算是别人的本事加隐私,就从没问过。
“恭喜大郎得名,得字。”乌墨进来先拱拱手,然后道,“有传言说,岐阳那位对左右道‘想见一见麒麟趾’。”
“啊?”
乌墨也习惯了宇文霁这种听不懂隐喻的情况,所以很快便给他解释:“想让大王将你的脚趾剁了,给他送去。”
“……”本来挺高兴的宇文霁,顿时惊了,“我是藩王之子,还是独子。”
虽然宇文大趾这小名让他一直挺郁闷的,可他对自己的大脚趾头还是挺喜欢的。
“岐阳现在这位,也快坐不住了。”
“这又怎么了?这几年不是挺安稳的吗?”
19.第 19 章
019
如今在位的皇帝,就是当年号召勤王的那位前英王。到今年为止,也在位近十年了。本来以为他号召勤王是败笔,结果他还真坐得挺稳当的。
原因正是当年那场勤王,以及之后的大封诸王。
十代皇帝当年召诸王进岐阳,不是所有人都像熊爹一样,是怀着大义之心去的——熊爹是想复仇,可他也始终记着自己是宇文家的一员,熊爹的熊只是表面。
相比起熊爹,很多人,尤其是中后期响应号召的,他们是去占便宜的。
但即使只是占便宜也够了,至少说明有便宜可占,大家就是利益共同体了。
他们也确实占到了。谢家以及与谢家亲厚的诸多家族,全完蛋了。这些家族在原籍的家产,就如当年刘家的产业一般,落入了旁人之手。
这还是宗室们得到的第一层便宜。
在稳定了朝局后,皇帝来了一个大封诸王。
除了熊爹外,其余诸王都至少有一个儿子,也得到了封国,皇帝更是将自己的三个亲弟弟都分封在了岐阳周边。
熊爹例外,一则因为宇文霁当时还太小了,二就是因为熊爹带走的生祭了,那些人里有皇帝一派的。
还有第三层的便宜——放纵劫掠。除了谢家及其谢家附庸的家产外,十代皇帝甚至大开宫门,邀宗亲共游。除少数宫妃提前归家避险外,宫中大量男女,皆被当时的宗亲瓜分掠夺。
宇文霁想起来当年乌墨对他说的宇文德了,这混蛋就是劫掠了男女出来,还将其都当做军粮吃了,这印象太深刻了,他当时劫掠就近三千人了。
“岐阳皇宫里,到底有多少人?”宇文霁还以为那三千人就是全部了。
“三五万人吧?我也不确定。”
“……”多年后,宇文霁见到岐阳的庞大禁宫,他才明白为什么乌墨说不确定。当时的宫殿已经大部分荒废,但随便搜搜,却还能搜出几千人来。
总之,当年刚刚继位的英王,靠宗室稳定了自己的皇权,国家得到了一段还算稳定的时间,近两年甚至盗匪和流民都少了。
为何说现在坐不稳了呢?因为他年纪大了,继承的问题仿若一个魔咒,又冒出来了。
皇帝即位前,年纪也不小了,他儿子年纪也大,儿子也有儿子。
可是,第一,他有三个弟弟。
也正是被他分封在岐阳周边的弟弟们,他们在初期,确实是拱卫了皇帝,但这种行为,却也养大了三个藩王的野心。宇文家的皇帝里,太多兄终弟及的情况了,又为他们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虽然皇帝的儿子也大,但弟弟们年纪也比他儿子大啊,国有长君方才是福,没错啊。
他的亲弟弟们早已蠢蠢欲动了。
还有第二,他的皇后——王皇后也是九代皇帝的皇后,且王皇后嫁给九代皇帝前,有丈夫。但她的父亲,是王家这一代的家主,如今的丞相王艾,王艾也偏偏只有她这一个独女。
九代皇帝登基前,就娶了与丈夫合离两个月的王家女。
十代皇帝登基后,也再次迎娶了回家守寡(避难)的王皇后。
王皇后目前育有一女两子,女儿是九代皇帝的,儿子都是十代的。她的长子,五岁多了,健壮聪慧。
以王家为代表的世家,是属意这位皇子的。这时候世家就不念叨什么国有长君了,毕竟长君现在不亲近名士了。
这位皇帝还是想有所作为的,抬宗室压世家。可他壮年时有精力进行这种政治斗争,引导双方争斗,增长皇帝的权威,如今的他却精力不济,本该平衡的天秤两端,却变成了两头堵。
世家不稳,宗室贪心,都惦记着他的龙椅。
“……他点名大郎,就是存着杀鸡儆猴的想法。”
“明白了。”余霁叹气,他本来对这位皇帝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好感的,毕竟带来了局势的平稳,现在好感直接降到负数。
熊爹真把宇文霁大脚趾剁了送过去了,那便能彰显他的权威了——朕作为皇帝,还是对藩王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的,朕要他们其中一个独子的脚指头,这不就给我送来了吗?你们其他人也该如此恭顺。
但平王一脉根本就没参与岐阳的政治斗争,他们只是老实规矩的边缘人罢了。皇帝是柿子捡软的捏。
宇文霁知道熊爹是不可能送的,可这样就是打了皇帝的脸了:“我们会被征讨吗?可目前天下能保持安稳,就是因为宗室。一旦朝廷对诸王动兵,朝廷与诸王之间的信任彻底崩裂,天下不是就离大乱不远了吗?”
“大郎,我同样不确定。我能得到的讯息,还是太少了。”乌墨回答他,“我只能说,做好最坏的打算吧。假如可以快速‘剿灭’平王,对朝廷还是十分有利的。”
“他从哪儿调兵啊?”余霁摊手,“周边三州?”
丕州周边不是土匪窝,就是流民巢,熊爹为什么不派兵征缴?还是那个问题,无皇命,诸侯王不得擅离封地。上次熊爹能离开,是因为皇帝广发诏书。
熊爹是平王,丕州刺史,无论作为藩王或刺史,在没有皇帝命令的情况下,他和他的士兵,都不能离开丕州。周围都一片糜烂了也不行,就让它们烂着。否则私自动兵,就是造反。
熊爹当年能带兵出去,因为大家都是“熟人”了,无论流民帅或盗匪头子,跟他们家都是打游击,甚至有时候还会把百姓朝丕州赶一赶,双方形成了诡异的共生关系。谁会没事儿跟几万人的骑兵大部队硬碰硬啊?都是让道开路,甚至还帮他们护送辎重,以免有不长眼的小头目想过来占便宜,让大家一块儿倒霉的。
皇帝派来的军队是哪根葱啊?他们想打丕州,先把丕州外围这群打散了再说,等他们先打完了,丕州早就得到消息,严阵以待了。
即使贼军见朝廷势大,不敢打,但也必定会有来丕州报讯的。现在的丕州和周边三州的关系,有亿点复杂。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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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霁见乌墨神色复杂,便问他:“我有什么地方疏漏的?”
他常常有疏漏的,习惯了,问起来十分坦然。
乌墨答:“若前来征讨的,确实是周边三州呢?”
“嗯?”宇文霁思索片刻,想到了一个词,“诏安?”
“是。于朝廷来说,速胜虽才是头等大事。但若可使盗匪流民与丕州军两败俱伤,其更可一举收获四州之地。”
“可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他们打不赢啊。难道他惦记着我们和贼军打完了,他再派朝廷过来征缴不臣?管一个刚刚与乱匪交战过的藩王叫作不臣?”
乌墨看着这个比他还要高大的少年,虽然宇文霁已经改变了很多,但依旧会表现出很有趣的纯真仁善来。
但他这个眼神,宇文霁就知道,自己又犯傻了——他还惦记着跟人讲道理,讲脸面。
人们确实都乐意自称自己洁白无瑕,诚恳善良,当他穿过来前,在新闻上见到的大人物的无耻,难道就少了吗?
宇文霁正沉思,就听外面一声:“大趾!”
熊爹来了。
他有名字了,将来当面称呼他大趾的,应该只剩下熊爹和母亲了。
“来来来,和爹走。”熊爹再不能像过去那样,把宇文霁提溜起来,就带走了。
宇文霁想跑,一看他爹这个表情,就知道没憋着好屁,他站起来,问:“能带乌墨吗?”
“不能。”
确定了,不是好屁……乌墨起来行礼送别的时候,用同情的眼神目送他。
偏偏此时,熊爹又加了一句:“把你兵刃带上。”
兵刃。
这不是一个武侠世界,没有内功、轻功。老师方品说有养气功夫,但就是打坐吐纳,想脚尖点着叶子飞起来,只有梦里。
开始练武之前,宇文霁对练武的想法,是站桩、打沙袋、打假人,然后拿一柄剑,刷刷刷。
好消息,这些都有,坏消息,不止。
基本功是必须的,不多说。
作为一个贵族,君子六艺里,射、御,他要学。此外还要学剑,剑是这个时代君子与贵族身份的代表。游侠虽也佩剑,却只能佩短剑,他们买不起长剑,甚至就买不到长剑(能够打造长剑的匠人都被世家招揽了),所以是挎剑。士人的佩剑都极长,是按剑而行,不按着,剑鞘就要拖到地上了。
所以剑客才会爱护自己的剑,因为贵重难得。
宇文霁作为一个武将,要学近身搏击、角抵(摔跤)、盾、刀、匕、棍、短矛,枪等等——战场上,就是从远程打到近战的,总不能跟敌人说“我不善近战,你退到一丈外,咱们再打过。”也不可能像电视里那样,敌人都到跟前了,还用长兵刃。
怪不得说穷文富武,将来书籍的价格降下来,有了科举制,百姓还能买书本背一背。武将这种,普通人如何练?只有特殊的时代,普通人里才会有一些天才人物的诞生。
20.第 20 章
020
宇文霁跟熊爹坐上了车,他撩开帘子朝外看了一眼——马车两侧有骑兵护卫,即使是城市中,马蹄子也带起了大量烟尘,但宇文霁已经很有经验了,只侧着掀开一点帘子,不会被烟尘眯眼。
城里没啥好看的,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草房子。偶尔有路过的百姓,无论男女也都只穿得灰扑扑的,拿块黑布包着头,他们也不敢靠近,见着这车架就找个边角跪下了。
宇文霁放下了帘子,他每次出来,都幻想一掀帘子,能看见电视里一样繁华的市井,然后一扭头,看着某块牌匾上挂着某某影视城,他又回到了几千年后的未来。最好带着熊爹和母亲一块儿回来,他们虽然属于三无人员,但总归能活下去。
马车突然加速的一瞬间,宇文霁知道,出城了。
“父亲,我们去做什么?”
父子俩挨得极近,马蹄声和马车的颠簸声,嘈杂得很。
熊爹搂过宇文霁的肩膀,拍打了两下他的背脊:“吾儿长大了,但还要再长快一些。”
“?”
八岁的孩子,和十几岁的孩子差不多高大,肩背间肌肉扎实,这个孩子已经在快速地成长了,可是,还不够。
熊爹本以为坚持到儿子八岁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如今达成所愿,他却又“贪”了。他们平王一脉灾劫又近,他还不能合眼,他要看着……要看着什么呢?他也不知道了。
就是走一天活一天,活一天为儿子顶一天吧。
“大趾,为父知道你生来仁善,但仁兽麒麟尚有口吞恶兽之时,如今乱世,你也少不了手上染血。”
“父……我……”宇文霁明白过来的瞬间,便打了个激灵,他从两岁半的时候,就开始做心理准备了,他这个位置,又是朝武将的方向走,想不杀人不可能。可事到临头,恐惧还是在顷刻间将他淹没。
“别怕,放心,给你准备的都是穷凶极恶之徒。让你动手,都是便宜了他们。”熊爹从袖子里抽出了个卷轴递给宇文霁。
宇文霁打开,刚看了两行,就气得口歪眼斜。
头一个名为“孝子胡三”的,其有个瞎母,瞎母口念欲吃肉,胡三无钱买肉,便将隔壁邻居一家子杀了,说是买了猪。数顿饱肉后,瞎母道:“小猪好吃,以后都吃小猪。”
胡三道:“善。”便骗拐劫掠小儿,与瞎母食用,直到事发。那瞎母听闻真相,被吓死当场。
——猪乃脏肉,不只因猪肉骚臭,也因此时的猪圈多与茅厕建在一起,猪吃粪便长大。宇文霁目前为止吃的都是羊肉,偶尔还能吃到牛肉。
宇文霁继续朝下看,食人……已是这群人的普遍罪行了。
这就是最现实的乱世,甚至不止这些被抓捕到的罪人,还有群体的食人(军粮,或灾民两脚羊)。宁做太平犬莫作乱世人,因乱世“人”可不一定能被当人对待啊。
有些人做的,比食人更恶毒。恶毒到文字写在这儿,可宇文霁看过后,根本无法用他自己的言语复述出来,恶毒到超越人的想象了。
他面色通红,气喘如牛,整个胃都在造反。
熊爹抬掌按在宇文霁肩头:“大趾,日后当喜怒不形于色。”
宇文霁闭眼,深呼吸,将这句话当成了熊爹的日常教导:“嗯。”
宇文霁下马车时,见到的是一个空场,空场的一侧是个大木笼,周围已站满了士卒。宇文霁刚走下马车,另外一辆马车也过来了,从车上抬下来的是宇文霁的甲胄和兵刃。
为他制甲、制兵刃的都是家养的匠人,专精这手艺的,每月都要来为宇文霁丈量身体,测试他的力量,对铠甲做修整。
如今这套皮甲穿在宇文霁身上,可谓严丝合缝,对他的行动不会有半分的妨碍。
宇文霁穿了全甲,又配了皮盾和长刀。他不是去行刑的,熊爹是放他去斗兽的。作为家长,熊爹认为幼崽的爪牙日渐锋利,足以在他的看护下,撕碎猎物了。
宇文霁站在场中,他们先放进来的是个瘸腿的男人,这人被长枪驱赶到了宇文霁跟前。
宇文霁深知不可以貌取人,可看着这个人,却很明白什么叫“一眼恶毒”。他五官也算端正,就是一双吊梢眼,浑浊的眼球在眼眶里打转,阴冷的怨毒感直让人觉得直面毒蛇。
他也无意哀求,只看着宇文霁稚嫩的脸,笑咧了嘴,露出口中齐整的大黄牙:“小公子,您可真嫩啊。”
宇文霁快速前冲,这男子按在地上的手已抓了一手沙土,就待他接近便将沙扬起,他知道自己跑不了,但即便带不走这位身娇肉贵的小公子,在其身上留点印记,他这条贱.命也值了!
白光闪过。
男子还在想:我稍后便扬沙。
他的眼睛却看见了一只抓着沙的脏手,手已经松开,沙土从手中快速流光,又有殷红的热血从天而降,将沙土打湿成了暗红色……
这稚嫩的年轻人,已有了远超常人想象的速度和力量。
宇文霁看着断头的尸体,他之前只砍过木头,原来人的脖子,比木头好砍。
他心脏跳跃得越发沉重,脑子却是冰凉的,对死亡的畏惧和对生命的敬畏好像都随着血液的流动离他远去了,他既不恐惧也不自责,反而有种一切放空的虚无感。所以当又有一个人被放出来的时候,很干脆就走了上去。
这些被特意挑选出来的凶悍之徒,原本都存着和那位瘸子一样的心思,但在后来,他们被一气放出十人时,众人却早已忘记了初衷,或惊恐奔逃,或跪地求饶,还有匍匐在地嚎啕不停的,就如当年落在他们手里的可怜人一般。
熊爹坐在马车的御者位置上,双手按膝,脖子抻长,眼神灼灼地看着他的儿子。
周围的将军们也是兴奋的,他们的大公子,手段干脆利落,凶悍威武,果然是天降的星宿!
“嘭!”有一位站岗的士卒将长.枪磕在了地面上,“大公子!”
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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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失手,而是有意。
瞬间方才只有惨叫哀嚎的空场,传出了响亮整齐的磕.枪.声“嘭!”“大公子!”“嘭!”
乱世当中,士卒们唯爱能杀人的领袖。
“吾儿!”须发皆白的熊爹从马车上直接蹦了下去,奔跑到了一身是血的宇文霁面前,一把将他穿着全甲的儿子举了起来,“吾平王宇文良之子!”
“大公子——!”
回去的路上,熊爹的两条胳膊一直在发抖,老爷子是过力了,宇文霁忙着给他按胳膊。同时,熊爹还在傻笑,“嘿嘿嘿”“哈哈哈”之声,不绝于耳,夹杂着“我儿子,我儿子!”
在王府门口停车的时候,熊爹又把宇文霁搂过来,好好抱了一抱。
宇文霁特意把熊爹送到母亲身边,又叮嘱了一声让母亲请府医过来,这才回了自己的院子。
他回去一看,素合早已经准备好了热水,沐浴的时候,宇文霁发现原来自己的衣襟已经让鲜血浸透了——没戴面铠,血水从脸、从脖颈灌了进去。
洗干净了,宇文霁回房,说累了要小睡一会儿。可他躺在床上,却觉得一阵憋气,仿佛被水淹没了头顶,且反胃感也在不断上涌。
宇文霁撩开床帐,趴床上身体半悬空吐了半天,可也只是干呕,什么都没吐出来。
他一抬头,看见乌墨背对着他站着。
宇文霁:“……”
宇文霁脸红了,不可被人见的狼狈却让人看见了,愤怒和窘迫一块儿挤了上来,有一瞬间他想对乌墨发脾气,但很快理智就上来,把这种糟糕的想法打散了——宇文霁很清楚,这只是他想对弱者发泄自己的不满,和打老婆打孩子的废物没区别。
“有抹布吗?咱俩一块儿来收拾收拾。”他指的是干呕过,脚凳上留的那点唾液。
乌墨其实一直捏着自己的手指头,他腿肚子也在发软,可他需要和宇文霁更亲近,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有些危险就要冒。他没想到,宇文霁的反应如此温和……
他默默去寻了抹布进来,宇文霁索要的时候,他没守着主仆之别,干脆把抹布递了过去,让这位大公子自己擦地。宇文霁就在地上蹲成了一个球儿,默默地擦着脚凳的那丁点地方,他擦了又擦,动作不停。
过了不知多久,宇文霁将抹布递还给了乌墨。乌墨出去一趟再回来,宇文霁已经重新回到了床上去了,床帐扯得严严实实的,脚凳上抹布擦过的地方已经干透,仿佛一切都回到了不久前。
“乌墨。”宇文霁开口了。
乌墨走到了床边上,思索片刻,道:“我在。”他没有自称奴,宇文霁现在需要的是一个“人”。
又安静了一会儿,随着一阵淅淅索索的声音,床帐子又被扯开了,宇文霁探出头来:“你能陪陪我吗?”
乌墨就在床边坐下了,宇文霁的大脑袋于是就搁在了他的膝盖上。泪水很快打湿了乌墨的裤子,乌墨便弯下腰,把宇文霁抱进了怀里……
21.第 21 章
021
熊爹的双臂抹了通经活络的药,旁人都退了下去,只崔王妃为熊爹继续按着胳膊。
熊爹还在唾沫飞溅地谈论着好大儿的勇猛,片刻后却发现了崔王妃神色不对,熊爹当即闭了嘴。
崔王妃叹气:“大王,您又有孩儿了。”
熊爹一怔,当年听闻大趾时有多喜悦,现在在听,便有多烦躁——大趾来的太是时候了,这孩子来的太不是时候了,哪怕早来半年呢?偏偏堵在这个时候。
“若为女,则上报。若为子,随其母。”顿了顿,熊爹又道,“将人挪出去吧,不要告诉大趾。”
崔王妃前头还在点头,后头却摇头:“这样的事情,还是要让他知道的,若是稍有泄露,让他从旁人嘴里知道,反而麻烦。”
崔王妃可没有“我做的事必定不会让旁人知晓”的想法,这种死秘密,要杀人无数,显然这事不是。
“你说的是。”熊爹眉头紧皱。
这天晚上宇文霁睡了和没睡一样,早晨起来头疼欲裂,他五岁后就成了个大肚皮,没有饱的时候,可今日却毫无食欲,只觉得胃里有什么顶出来,一直堵到嗓子眼,一张嘴就想打嗝,跟吃撑了一样。
硬塞了两口,咽下去就朝上反。
宇文霁捂着嘴,素合面露焦虑,心知他是让心思堵了。可她连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自是找不到劝慰的方向,她看向小仆乌墨。乌墨也对她摇了摇头,。
“大趾!”熊爹来了,站在门口对宇文霁招了招手,“跟爹走!”
“……”宇文霁的小腿因为恐惧抽搐了一下,他的胃更难受了,可他还是站了起来,跑向了熊爹。
“大王,大郎还未曾进食。”素合匆忙说了一句。
熊爹“嗯”了一声,未在多言,只是拉着宇文霁走了。
“爹,今天砍谁?”父子俩朝外走,宇文霁问着打了个嗝。
“不砍谁。带你去军营,教你管事。”
“?”
“其实,你能管的东西不多,将军们都清楚要做什么。那你就得清楚,他们若正经去做了,军中该是个怎么样的?”
“嗯……就像我不管府里谁买豆角,但豆角吃进嘴里若不对劲,我得知道找谁?”
“是这个道理。但咱家豆角哪里需要买的?都是自家地里的。”
“哦。”
宇文霁就被带进了军营,虽然不是第一次,但这次他才见到了军营的全貌。
熊爹告诉他,在外打仗,军营没这么规整,因为现在多数辎重和粮草都在城里,每隔十日朝外头运一次,外头大营里住的都是营房,不是帐篷,又有设施齐备的基础房舍(茅厕、水源和伙房)。
“军营最怕两件事,一为炸营,二为害病。”熊爹弯腰凑在宇文霁耳边,道,“大趾,前者遇见了,不能心软,要立即杀光躁动者。后者遇见了,更不能心软,要立刻杀掉为害者。”
“嗝!”宇文霁又打了个嗝,他赶紧伸手捂住嘴。
熊爹笑了笑,摸摸他头,站了起来:“今日也赶巧了,闻见味儿了吗?”
“……醋味。”
“对。”熊爹叹气,“军队中,老兵才是最重要的,是宝贝,可得好好养。”
原来营中正在熏醋,且换季的时候,熊爹还会发治跳蚤的药。
“喵呜——!”几只毛皮油亮的老猫在军营里摇着尾巴走过,皆四肢粗壮利爪如钩,它们是在营里繁衍了不知多少代的捕鼠官。
熊爹还带着宇文霁见了这年月的“军犬”,长得极像松狮,但嘴筒子比松狮长,体型也更大,松狮肩高半米,军犬最大的一条,四肢着地,脑袋比如今宇文霁就矮了一点点,(宇文霁估量自己至少一米五)。
熊爹叫了一声“将军!”那条大犬就出来了,熊爹一指宇文霁:“我的儿。”
本朝着熊爹摇尾巴的大犬就扭头看向了宇文霁,下一刻,大犬突然直立而起,前爪扑在了宇文霁胸口,突袭之下,宇文霁小退了半步,却还是撑住了犬爪——这是突袭,可熊爹没叫,宇文霁就生不起反攻之心。
大犬也只是一扑,便重新缩回去了。它呜呜叫了一声,对宇文霁又嗅又蹭了一番,便退回犬群里了。
这里还有鹰房,熊爹道:“太臭了,你娘不喜欢,这才挪出来的。”
犬房那边,味道就已经不好闻了。
鹰房可称之为灾难……
鸟类多管不住排泄,且鹰隼之类会吐食丸(消化不了的骨头和毛发),还有一些撕扯猎物时,会甩动内脏,将粪便甩出去,这是习性,没粪便也会将血水甩得到处都是,这些东西腐烂后,恶臭难当。
但臭归臭,它们是真好看。现代可都是牢底坐穿鸟,宇文霁只在视频上见过它们。
“怎么还有夜枭和乌鸦?”宇文霁还见了几只大型猫头鹰、白颈乌鸦和黑乌鸦。
“乌鸦四处都有,且聪慧,鹰隼少见的地方,更合适侦查。夜枭不夜盲。”
多数鸟类都有夜盲,即便鹰隼类也不例外。
“爹,咱们大景的军队,都这样吗?”
“水军还有养大鱼的。”熊爹带着三分向往道,“可惜我不曾得见,听说那种大鱼更是聪慧。”
“……”养大鱼?江豚?他还以为这是刘家的杂胡军队带来的习惯,原来大景都这样,“爹,这世上可有什么飞花摘叶的神人?”
再确定一下,这不是一个修仙世界,也不是武侠世界。
“飞花摘叶?不过江湖术士的障眼法罢了,用的是铁叶子,如小飞刀一般。日后也要让你母亲教教你这些,可莫要让人给诓骗了。”
宇文霁点了两下头,隐约觉得不对:“爹,怎么是让母亲教,这个算内宅事吗?”
“算。”熊爹笑答。
宇文霁还是觉得不对劲,可接下来重头戏开始了,熊爹开始给他讲解营地布置了。
看来这些兵法,要么是这个世上还没有成书,要么就是他们家没兵书,完全都是熊爹从先人那里继承,外加自己经验的口头总结。
宇文霁不得不扯了自己的衣裳,又拿了根木炭来作笔速记。
一个上午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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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讲的东西,就够宇文霁背一阵子的了。
在这种填鸭式的教学后,宇文霁竟也不胃胀了,中午就着军营的大锅饭,跟熊爹以及一群将军们一块儿干饭,那胡吃海塞的速度,也不输大人们。
军营菜单:全麦饼子、羊肉肉酱、不知名野菜、蒸鸡,以及酱肉。
此时名将的标准之一:能吃。
一群将领们看着宇文霁的眼神,越发如看着个金娃娃一样。
吃过了饭,宇文霁继续被熊爹带去看军营,这回他们身边就有其他人了。
一位叫刘去疾,字阔步。一位叫马愤,字伏冰。
叫马愤的胡子大叔,原名“粪”,愤还是熊爹给改的——宇文霁为什么知道?他儿子马蜂是宇文霁陪读之一,刚认识没几天,就拿亲爹的事儿到处说……
古人对名的忌讳,可真是既多又少,爹妈想取什么就取什么。
此时宇文霁能用十分端正的态度,去面对他伴读的父亲们。
他们在军营里打转,让他知道每一条军营的道路都有什么用处。
熊爹:“在外扎营,不可能如此严整,但军营的中心不会改变。”
军营的中心,驻扎的自然也都是心腹之人,他们牢牢拱卫着帅帐。
太阳西斜,熊爹带着宇文霁回家了,但没带他回后院,而是带他去了前院——熊爹的卧室有两个地方,一是母亲崔王妃的正院,另一处则在前院,熊爹书房后有个小院子。
宇文霁过去只耳闻过,熊爹第一次将他带到了此处。
熊爹道:“大趾,你今后就可住在这里了。”
“爹?跟您住一块儿吗?”宇文霁有点懵。
“我已向岐阳请旨,亲自前去君前道歉。”
“!”
宇文霁脑子里一乱,嘈杂的碎片如万花筒般,斑斓闪过。乌墨前些日子说的话,陡然跳了出来“岐阳那位对左右道‘想见一见麒麟趾’。”
岐阳对他来说过于遥远,这两日的事情对他又冲击过大,他几乎都要将这件事忘了。
“爹!”宇文霁抓住了熊爹,“他、他要见麒麟趾,让我去好了!或者把我的脚指头剁了也成!大脚趾没什么妨碍的!”
“胡话——!身有残缺者不得继爵!”熊爹一声咆哮,仿佛炸雷,他拽开宇文霁的手,把他搂在怀里,“吾儿,爹盼了三十年,方才得来的先祖送子。爹是去岐阳享福的,说不定还能给你将封号讨下来,别胡思乱想,好好照顾你母亲,好好过日子。”
宇文霁拽着熊爹的衣裳,嚎啕着问:“爹,岐阳若要派人来打,咱们撑过去了不就好了吗?”
“傻孩子,咱们也是姓宇文的,却被朝廷下旨征讨,名声坏了,可就无法立足了。”
“名声何用?有兵不就成了。”
“你养兵靠的是什么?是地,封地。若朝廷将封国撤了,那当地的士绅豪强都将反叛,或至少心怀二意,军心也将不稳,你怎么养兵啊?你也说了,咱们不能当先出头的椽子。”
熊爹一边讲着,一边细心给宇文霁擦着眼泪。
22.第 22 章
022
宇文霁抽噎着,脑子也渐渐清楚了——目前算乱世了吗?确实够乱了,景国的大地各地烽烟不断,许多州郡已经失去了控制,但还不够乱,朝廷、皇帝还是有一定的权威的,不提最底层的百姓,对各地有产的大小家族来说,岐阳还是他们的心之所向。
而且,那些失去控制的州郡也都是“随时可控”的范围。如丕州的周边三州,其实朝廷一直都有力量镇压,只是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没人愿意来。早期受了委任的官员客气点的立即告病,不客气的,直接挂印辞官了。
现在的世家子弟就是这么有“骨气”,说不干就不干。
要让朝廷彻底失去权威,至少还差一场更大规模的动荡。
熊爹笑了,他给好大儿的眼泪刚擦完,就又涌出来了:“吾儿,你这麒麟还有降水之能呢。”
宇文霁的唇抿成一毫无血色的线,唇边的皮肉不住颤抖,他极想说“爹你等着,我必接你回家”之类的话,却不敢,这太像flag了。他不信这些玄学的,可他显然是个命运的倒霉蛋,还是谨慎为佳。
最终鼻涕泡都憋出来的宇文霁,也只能说:“爹,我一定好好杀贼……”
他要闯出凶名来,这是他唯一能为熊爹做到的了。
“儿啊,放心,为父——”会好好活着,等着回来再见我的儿子。
宇文霁抬手,捂住了熊爹的嘴:“爹,别说。说出来让小鬼听见了,就不灵验了。”抽噎了一声,宇文霁才挪开了手。
“嗯,好,爹不说。不说。”
宇文霁抬手勾住了熊爹的脖子:“爹、爹……”
前世的父亲文质彬彬,今生的熊爹凶悍霸道,可他们都毫无保留地爱着宇文霁。前世父亲的去世,他没有任何办法,他不是医学天才,今生的熊爹,至少他有着可以努力的途径。
待他哭得没那么凄惨了,熊爹拍着他道:“你母亲的侍女有孕了,其生产之子,为仆便好。”
“……不是弟弟妹妹吗?”
“我只有独子。大趾,留他一命已是心软。如今这时机到来,他若为男,可是个讨命鬼。”
“嗯。”
宇文霁跟熊爹同吃同住了一个半月,他小院里的部分人手,包括乌墨被陆续调了过来,同时熊爹把自己的人手也陆续转交给了他——使者已经去了,等朝廷的消息,不是熊爹想亲自过去请罪,就能溜达过去的。
宇文霁真恨自己不是穿书,书上的王爷,都能随随便便全国溜达,窜到京城也是无恙。
也是此时,宇文霁才意识到,堂堂平王府,竟没宦官。
按照此时的礼制,诸侯王是能够使用三十人的宦官的,一般这些宦官由皇室直接赏赐,是独属于皇族的特权。
然而,他们家没有……从他大父大母那一代就没有了。
这不是有没有特权的问题,也不是宇文霁想让宦官伺候,是他们家过于远离皇权。
宇文霁忘了他从哪儿看到的一句话“一个人拥有多少权力,其实不在于他的身份或官职,而是他距离权力的中心的远近。”
非物理距离上的远近。
可平王府显然无论在物理或心理距离上,都与权力过于遥远了。上次熊爹或许有能力和朝廷与皇帝亲近一下的,可放弃奖励,弄回来一群生祭……得罪了许多人。
宇文霁努力学习着,至少要将军队接手过来一部分。
这是“家族军队”,从外太公的部族里一直延续下来的,草原上本来也有女婿继承家业的传统,平王还是族中盛传的英雄,武烈太子的后人。
可宇文霁还是太小了,他甚至还没到学骑马的年纪,熊爹才刚刚为他选好了三匹小马。这样跟着主人一块儿长起来的马儿,才会认主,会是他战场上的忠诚伙伴。但现在,熊爹只能把自己的战马留给宇文霁了,他每天带着宇文霁一块儿骑马。
熊爹的战马是两公一母,公马都没有阉过,三匹里看着最温顺的白马(玉狮子)脾气却是最大的,宇文霁单人在上头,它就开始疯狂打响鼻,甩脑袋。
“爹,我力气大,它甩不下我来。”宇文霁拿上辈子的电视经验说事。
“甩个屁,它会驮着你撞人,还会满地打滚儿!”
“……”
熊爹带着他给玉狮子喂米粮,喂果子,但这马就是没好脾气。它反而变得越发迫切起来,它开始不吃宇文霁的喂食了,宁可饿着,只要熊爹一出现,它就努力伸着脑袋,想去咬熊爹的衣裳。
“您要不把它带走?”宇文霁感觉自己如同一个横刀夺爱的反派。
“带走什么?好东西进了岐阳,就不归我了。”熊爹看着玉狮子,面露忧虑。
宇文霁神色一动:“爹……我会照顾好它的。这样的好马,即使无法驯服它,也可将其留下配种,总有能为我所用的地方。”
熊爹的忧虑不是对他,是对玉狮子的。毕竟如今的观念,是“不能为我所用,便杀之”。人尚且如此,何况马?难道白养着它吗?
熊爹搂了一把宇文霁,摸摸他的脑袋,他已经不是包包头了,这些天都是熊爹亲手给他扎发髻,戴小冠——熊爹怕等不到那个亲手为他戴冠的正经日子了……
“大王!使者回来了!”
这是宇文霁期待又恐惧的一句话,恐惧自不必说。期待,是因为他对皇帝还有一点点念想,或许他能仁慈一点呢?或许他能念一点旧情呢?或许他能不让熊爹进京呢?
毕竟熊爹年纪大了,年近半百在如今就是老人了。
但是,当你将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敌人的仁慈上时,敌人必定不会是仁慈的。
熊爹派去的使者,还带回来了一位天使(朝廷使者)。
宇文霁的古文造诣虽然依旧堪忧,但天使的圣旨他还是听明白了:平王宇文良妄托天降之言,胡言乱语,信口雌黄,宣其前往岐阳,自陈其罪。
宇文霁“哇”一声就哭出来了:“爹——!”
他紧紧抱着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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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的袖子,眼前发黑,泪水完全是用喷的。
熊爹赶紧安慰大趾,宣旨的官员迈着四方步靠了过来,低头看着父子俩。熊爹心里暴怒,他们父子可还跪在地上,宣旨已毕,这位天使就已不再代表朝廷与皇帝,他没有资格面对一位藩王的跪拜。
可熊爹一见天使的脸色,却把不满都压了下去,只留喜悦——他对大趾是轻视鄙夷的,这就好,这就好。
“这便是麒麟趾啊?”果然,天使问了一句,可不待熊爹回答,他已经嗤笑一声,转身走人了。
他没人了,熊爹笑出了声来:“吾儿哭的好,哭的好啊。”
其实如今这祸事,纯怪他,只顾着给大趾扬名,没想到名声太大,让缺德皇帝拿来做文章了。但他也没想到,这事儿能传那么大的名声啊。
这世上说自己生而不凡的人多得是了。
宇文霁泪眼朦胧,完全不明白熊爹怎么说他哭的好——他不知道,将来又有个外号,叫水麒麟。说他哭不是哭,是“麒麟叫”。
府里热闹了起来,在给熊爹收拾行装。
宇文霁站在不碍事的地方,看着岐阳所在的西北方,他在念叨着“帝崩”“造反”,和“天灾”。他在渴求着天下大乱,皇帝直接死亡或彻底失去对地方的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让熊爹停下脚步,或是把熊爹接回来。
事实证明,他不是圣人。当只有真正的天下大乱才能拯救自己的至亲之人时,至少此时此刻,他选择天下大乱。
到了下午,熊爹突然又带着宇文霁一块儿向军营来了。
玉狮子,黑鬃与玄雷(母马)都给拉出来了。
熊爹对宇文霁道:“你站那儿去。”
指的位置是黑鬃和玄雷的前边,宇文霁一头雾水站了过去,熊爹看着他笑了笑,突然转身,抽出随身佩剑,一剑从玉狮子的前胸刺了进去,直入心脏!
玉狮子只嘶了半声,便前膝跪地,倒在了地上。熊爹将剑抽了出来,血喷出的时候,还带着白色的热气,玉狮子尚且没有彻底咽气,健壮修长的马蹄正不断痉挛抽搐着。
熊爹提着尚在滴血的剑,朝宇文霁走来,他的杀意对准了黑鬃和玄雷……
宇文霁下意识张开双臂:“爹!”
两匹骏马在恐惧的嘶鸣,但被缰绳拴住,难以脱身。
熊爹看了看宇文霁,转身走了。
熊爹的背影消失在转角时,黑鬃和玄雷靠了过来,用鼻子去拱宇文霁的脑袋,以示亲近。
它们比同类聪明,可毕竟只是马。它们的理解中,前主人要将它们都杀了,可新主人保护了它们。忠诚,至此彻底换人。
玉狮子彻底不动了,白得发亮的马鬃漂在了血水里。
宇文霁扫了一眼三匹马,去追熊爹了。
“大趾,你日后要狠心。”熊爹看着他,“你够狠,旁人要害你,都要多想一想,是否能承担得起代价。你若仁善,害你的人都无须多虑。”
“是,父亲。”
23.第 23 章
023
“你如今在丕州的名声就很好,凶悍威猛,动辄暴怒……你一定要护住你的名声啊。”
“嗯!”这不是他自己的问题了,他得保护母亲,他需要权力将熊爹接回来,否则熊爹即便在岐阳不受磋磨,就那个破地方,一旦被忽略,死得更快。
熊爹多问了一句:“你知道怎么护吗?”
“杀人。”
“杀谁?”
宇文霁只犹豫了一会儿,便道:“爹,您走后,定会有不臣者。”
熊爹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他笑着点头:“善!”
宇文霁的犹豫,不是在想怎么办,他是担心说这种话会伤害到熊爹的感情,毕竟都是他的老部将了,随他出生入死的时间,比宇文霁的年纪都大。
可正因为是老部将才会麻烦,甚至某些人将来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在挑衅宇文霁的权威,只是认为有些事确实应该听他的才是正确的。
会这样回答,证明宇文霁没有沉浸在彷徨中,这些天除了学习军务,也在认真思考将来的事情。
“我现今说的必定可信的人,也未必可信。吾儿,你要自己走了。”熊爹的双眼满是愧疚,作为父亲,他不能庇护儿子到他长大,在他仍蹒跚学步的时候便放手,他是有错的——子不教父之过也……熊爹第一次感觉到这句话是如此重要。
熊爹本来想再拖延个几日的,便是多一日也好,能多教宇文霁一点是一点,但天使不愿拖。
天使叫赵匕,字行安,也是赵家人,颇得当今皇帝的信任。他到了丕州,没住驿馆,没住熊爹安排的私宅,住进了崔家。可崔家也没得好,拿出了万分的准备供奉赵匕,却依旧被呵斥为怠慢,待听了他们的解释,赵匕更觉得这乡下破地方一地腌臜,他一路风尘已经受够了罪,如今只想赶紧回岐阳。
无奈,在赵匕到来的第三日,熊爹就带着十几个家仆,匆忙踏上了前往岐阳的道路。
宇文霁带着两百骑兵,用五日将他送到了丕州与栖州的交界处。
皇帝的诏书上未有宇文霁之名,他不可出州。
熊爹的马车驶过了界碑,宇文霁在界碑这头跪下,对着他的马车磕头。他本想在这儿站着,直到熊爹看不见。
栖州境内南边的一处林子,忽然有大片的鸟儿,起而复落,跪在地上的宇文霁窜起来就蹦上了马。
“上坡!”他几乎没犹豫便下了命令,骑兵们应声随他上了坡。
栖州流民肆虐已彻底糜烂,如今的流民帅名赵有亮,自号卯日将军。
赵有亮与平王也算是大仇,因为他的前四任上级,都是让丕州军砍了的。毕竟栖州就在丕州边上,他们不敢朝靠近岐阳方向,只能南下,丕州可不正好堵着他们的南下之路。每任流民帅(自认为)势大后,都要带兵打丕州。
——这位赵有亮便是一位特殊时期显露出才能的将领,其颇为能战,还自己琢磨出来了一套带兵的法子,可也仅此而已了。赵有亮的开局虽然也只有一个碗,但他显然不是天生便有大战略眼光的雄主。
赵有亮早听闻岐阳召平王觐见,他不敢动平王本人与天使,惧怕招来丕州军和朝廷军队的联手报复。赵有亮只高兴丕州失了平王,就如没了护栏的羊圈,肥羊随手可取了。
没过两天,他又得了个好消息。平王长子竟然把他老子送到了边界?
赵有亮便与他的幕僚们商量:“要不要趁着这个机会,掳了这大脚趾?”
“将军,掳人还是不好,您也知道这位大脚趾与丕州崔家不慕,万一崔家直接上报朝廷,说咱们已杀了大脚趾,那屎盆子可就扣咱们头上了。”
赵有亮一听,心气灭了些:“确实,那些世家门,顶不是东西。”可他却又不甘心。
又有人道:“将军,其实吓唬一下那娃儿,也是无妨的。”
这一说,顿时赵有亮的众幕僚将军们吆喝着一起起哄了。
“对!吓得他尿了裤子!”“带着一件女娃儿的衣裳,给他换上!”
谋士道:“届时必有将军随从护送,我们也可趁机杀上几个丕州军的将军,给先王们报仇。且大脚趾失了庇护,崔家那软蛋得势,届时丕州尽入将军掌中。”
如此,赵有亮便定了计策。
因调动大队人马会被丕州的斥候察觉,且会被误会对平王与天使的队伍有恶意,因此赵有亮一共就带了八百精锐过来,埋伏在两州交界的必经之路旁边。
他的八百精锐也是百战之兵了,甲胄兵器完备,还都是骑兵。宇文大趾身边也有数位将领,可就两百骑兵,四比一,赵有亮自认为是能拿下对方——能吓唬住宇文大趾,还能斩杀数位丕州旧敌,一石两鸟,优势在我!
宇文霁上了小山坡,就看见那边惊鸟的距离越发靠近了。
宇文霁把弓摘下来了,他看着那些摇晃得越发激烈的树枝,就只有一个想法——有贼来害我爹!
宇文霁今天送熊爹没着甲,但他的马,黑鬃上了全套的披挂和武器,因这是他第一次独立率领一支队伍,武器等同于将军个人的“仪仗”。
宇文霁的弓有两把,一长一短,长弓射程更远,射速慢,短弓射程更近,射速快。长弓近两米,它本该是步战弓,但以宇文霁的身高,目前反而只能骑马用——寻常人难以拉开此弓,但随着宇文霁的长大,他以后还会拉更重更硬的弓。
此时宇文霁用的就是长弓,因他臂长不足,弦只能拉到七成。
山下的卯日精兵正兴奋地从林子里出来,连卯日将军自己都正后悔为了谨慎躲得太深,若是让那宇文大趾跑了,可就坏了。
“嗖——”裂帛般的声音穿透天空,老兵们认识这是迫近的弓箭声,却不在意。宇文大趾的距离太远,平王跟他们错了角度,于他们无害。
“啪!”顶着头盔的脑袋被长箭穿过,钉在了后头的树干上。他手里牵着的马依旧在朝前跑(躲进林子里,为防树枝挂蹭,或拐了马腿,只能牵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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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箭矢的破空声一声接着一声,丕州军不出声,只踩着马镫抻着脖子朝下看。最初他们也看不出来中了没中,中了几个,直到卯日精兵更靠近了些,那一箭接一箭倒地上的滚地葫芦就看得清楚了。
可是,射箭突然停了?
众人一扭头,就看见宇文霁一手举着弓,另外一只手还在鞍后箭壶里摸索。一壶箭二十支,他这儿挂了四壶,现在用完两壶了。可另外两壶不能用——他的弓是特制的,箭也是,两壶给长弓用的,两壶给短弓用的,箭身与尾羽的长短都不一样,不能通用。
带着箭壶的将兵们看了看自己的箭壶,只能无奈摇头。寻常骑弓都是短弓,箭也短,他们的箭一样短。
宇文霁终于确定长箭没了,他把弓挂回了马鞍边,没拿位置靠近的短弓。而是从另外一边把自己的长.枪.摘下来了。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下面正在集结的贼兵,双脚轻磕马腹,黑鬃是久经战阵的军马,它开始安静地挪动着——找一个最适合前冲的位置。
其余兵将也不再看热闹了,同样严肃地整理起了阵形。宇文霁不该是冲锋阵的尖端,他年纪太小了,还是主君,他该被保护在后方,可是他已经占了位置。
将军们彼此对视:要让大公子后退吗?
这些厮杀的将军也是很有些莽的,竟没有让宇文霁撤回来,他们只是默默占据了宇文霁周围的位置。
卯日精兵正在集结,刚冒头就丢了几十号,对他们的士气打击颇大,但这反而是好事,毕竟是精兵,不似寻常贼兵心气被折便扭头跑路,反而没了最初手到擒来的轻视之心,心中警醒振奋了起来。
他们本想着出了林子就直扑宇文大趾,可羽箭临头,阻了他们的冲击,如今箭停了,立刻自发集结了起来。
卯日将军与他的下属一起看着小坡上的丕州军,虽然对方占据了高地,马匹也强于他们,可小坡不算太高,按照卯日将军过去的经验,助力给的不算大,待对方冲下来,还是要很快面对(不足)八百人的围攻,优势还在我!
“驾!”眼看着下方的阵形逐渐形成,但还未彻底稳定,宇文霁猛地一夹黑鬃马腹。黑鬃全力蹬地,如一支黑色的箭,载着它的新主,冲向了下方。
卯日精兵已将失主的战马驱赶到战阵前方,作为最初的阻拦。他们的.枪.同样高举,要将其刺入敌人的胸膛。
敌我双方,谁的手更稳,谁的.枪更长,谁能先一步将敌人刺中刺倒,谁就活。
随着唏律律的马嘶,筋断骨折的碰撞声中,马与人的残肢与热血泼洒大地。
宇文霁的神色淡薄冰冷,不似他本人,他刚将自己的特制长.枪脱了手,因它串了三个人,要扯出来过于耗时,但没事儿,爹说过,战场上,俯仰皆是兵刃。宇文霁一手扯过一杆刺过来的长.枪,连带枪的前主人也给拉了过来,在半空中抡圆,惨叫着甩在了他同僚的身上。
他全部的思绪,依旧只被一句话占据着——有贼来害我爹!
24.第 24 章
024
卯日精兵的阵形,被宇文霁带着人快速杀穿,他想都不想,直接调转马头,开始了第二轮的冲阵。
半个时辰后,卯日精兵全数战死。
其实,卯日精兵也想投降的,就是……没来得及。这场战斗的进程有些太快了,甚至卯日将军本人都已经倒在了地上,可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死的,又是死在谁的手下的。
丕州军一方,有十数位兵将受伤,但皆被护在了阵中(宇文霁冲杀起来后,他背后逐渐形成的三角形安全区,未有人死亡。
宇文霁看着地上的一具死尸,这是他最后杀死的敌人,对方一脸惊恐,早无战意,但举着刀。
他是被宇文霁用长弓勾过来,扭断脖颈而亡的。
马车的辘轳声响起,这动静委实“惊”到了宇文霁,他猛地扭头,只见使团竟然回来了,熊爹没坐在车里,正站在车辕上,焦急地朝战场方向看来。
宇文霁翻身就从马上蹦下去了,他脚底下恰好是个血水泡出来的泥坑,立足不稳跌了一跤,裹了浑身泥巴的宇文霁却全顾不得,爬起来继续朝熊爹跑。熊爹也赶紧从车上下来,迎着宇文霁跑来。
父子俩抱在一块儿,宇文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从抱着熊爹的腰,变成坐地上抱熊爹大腿了:“爹啊——!怎么办啊!儿好怕啊!他们杀啊——!”
宇文霁的意思:爹啊,您就带这么点人,万一还有人要杀您,可怎么办啊?儿子好怕您路上出事,他们把您杀害了啊。
熊爹是明白的,目睹他刚才大杀一气的丕州将兵们,也有点明白,或是认为他们大公子在演戏,但有人不明白——天使赵匕。
方才身后竟然出现了伏兵,赵匕大惊,就要使团赶紧逃跑。
但赵匕手下的门客把他给劝住了,门客道:“对方显然是来劫持平王长子的,主公,若平王长子真被劫持或有损伤,丕州也必遭大祸,您就这么把平王带回岐阳,可是要被问罪的。且若平王路上有个好歹……”
皇帝虽想拿平王杀鸡儆猴,但他可不想又让一个好好的州糜烂。更何况,把人家爹揪走,让长子于其父眼前遭了横祸,这名声可就太坏了,皇帝是不会让自己背着这个坏名声的,届时倒霉的就是主公您了。
还有,平王这可是老来得子,他真来个白发人送黑发人,暴怒之下,会是什么反应,那可不好说。
赵匕扫视一圈,他门客们的想法虽不尽相同,但多数都觉得不能走,他虽两股战战,终究是咬牙没逃,选择在远处观察战局。
也是最后一条说服了他,他是怕平王违抗皇命,造反的。到时候他就算从平王手里侥幸逃脱,一个逼反藩王的帽子扣下来,他也完蛋。
若丕州军败了,他们还不能走,得让平王暂时回丕州主持军务。
他甚至特意让那个带头说留下的门客木茄,到前方观战。
听说战胜了,赵匕放心之余,却又隐约有一丝不悦,木茄刚看完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颇有些热血沸腾,忍不住多加了两句:“宇文大趾真麒麟子也!威猛霸道,所向披靡!”
赵匕一听更不悦了:“什么麒麟子?!附会狂言罢了。本官倒要去看看,他是何等人物。”
然后就看见了一个浑身烂泥巴,没甲胄没兵刃,见着爹就抱大腿狂哭的宇文大趾……
赵匕举起袖子遮掩口鼻,他从岐阳一路过来,也见识过枯骨暴于野的惨相,也与流民对峙过,不算是纯粹的蠢,可流民与精壮士兵确实不同。偷袭者铠甲齐备,且数倍于丕州军,半个时辰这就给砍瓜切菜一个不留了,朝廷是该戒备。但一看哭惨了的宇文霁,又放心了,虎父犬子,由他坐镇此地,丕州无忧也。
熊爹看着儿子,又看看战场,再看看过来围在远处的老下属们,最后看了一眼遮都不遮掩一下嫌弃的赵匕,彻底放心了。
他拍着宇文霁的肩膀,也大哭着蹲了下来,小声在他耳边道:“大趾,就这样……就这样!”
挺好,赵匕回去怕是要宣扬一番大趾的无能。有他在岐阳聒噪,即便日后丕州的消息传过去,岐阳诸公也是不信的,若无意外,大趾至少能平平安安发展个四五年,说不定他还真能把世子请封下来。
“大王,如今得陛下庇佑,大公子平安,咱们也该上路了。”赵匕催促道。
熊爹抱了宇文霁一下,宇文霁此时脑子渐渐恢复清明,他后悔,他现在意识到了,贼是冲着他来,不是冲着熊爹去的。若方才能让贼将他掳走,熊爹或许能留下来。
他做了傻事。
“爹!”熊爹要走,熊爹掰他竟然掰不开手。只能重新蹲下来,他看着儿子脸上明显的内疚,也大概明白了他的想法,只得重新蹲下来,在他耳边小声道。
“傻孩子,赵有亮的为人我清楚,他该是想抓住你,坏你的名声,并未想将你掳走。”周边势力的情况他已经给宇文霁讲过,可宇文霁短时间内哪可能像他一样了解这些人——现在也不用了解了,最不长眼的直接被嘎掉了,“你若不反抗,届时爹就只能也眼睁睁看着你受辱,你怕是再难压制这些叔叔伯伯们了。大趾,放开吧……”
宇文霁的手,最终缓缓松开了。眼看熊爹钻进了马车里,宇文霁趴在地上,继续哇哇痛哭,泪水在他脸上的泥和血里,冲刷出了一道又一道沟渠。
赵匕轻蔑地嗤笑了一声,也坐回车里了。
这一回,宇文霁能目送熊爹离开了。彻底看不见队伍了,宇文霁方才从地上爬起来。他一转身,相熟了的叔叔伯伯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同。
——过去看他是金娃娃,但现在看他,是金山。
宇文霁一张嘴,发现嗓子哭嘶哑了,他咽了口唾沫,努力扯着嗓子道:“收拾战场吧。看看到底是谁,竟敢袭击我爹?”就咬死了是有贼要害我爹!
“喏!”众人轰然应了一声,整齐散开去收拾战场了。独马愤没去,而是从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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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下一个水囊,单膝跪倒,双手递给了宇文霁,“请大郎润喉。”
宇文霁接过,一口下去差点没吐了。皮囊里不是水,也不是奶,竟然是马奶酒。这年月就有这玩意儿了?
他憋住气,强迫自己灌下去了,还特别畅快地一抹嘴唇,哑着嗓子道了一声:“好酒。”
马愤咧着嘴笑了,宇文霁暗道,以后必定是要自己带水,受不了这个。
他本想也跟着去处理战场,也是学一学,但马愤带走皮袋子拿回来了一个马扎,让宇文霁坐着就好。黑鬃也自己溜达过来了,站他旁边低头吃草。众人整理了战利品就陆续送过来,宇文霁的面前左边堆起来了人头,右边堆起来了兵刃,他自己的兵刃也都从战场上找着,抬回来,陆陆续续挂在黑鬃身上了。
宇文霁就跟歪七扭八的人头对视,他很诡异地发现:我不怕了,不恶心了。
当然也没啥热爱,就是……平淡。看它们跟看着旁边树枝石头没啥区别,没有好恶之感。
他们这边差不多处理完的时候,官道上出现了一个人影。一直陪着宇文霁的马愤立刻上马,一路过去,把人拎过来了。
这人也是个长衫人,但一身狼狈,细看还有点眼熟——赵匕的门客?
宇文霁噌地站起来了,真有贼袭击我爹?!在前头劫击,这人是回来送信的?
马愤立刻道:“大公子安心,大王无恙,这人是给他主家赶出来的。”
宇文霁松一口气,坐回去了。
“小人木茄,木季敛,见过大公子。”木茄匍匐在地,“原为赵匕幕僚。”
宇文霁手扶膝盖,瞟着木茄,一位寒门士子。
前世很长时间里,宇文霁也和很多人一样,认为寒门就是普通人的门第,就跟他以为清流是清白官员的自称一样。
后来才知道,寒门,人家也是“门”,是落魄贵族。清流则指的是“清贵一流”,最初指的是世袭官员。
“你可是坐骑出了毛病?自己选一匹,追赶你的主人去吧。”宇文霁指着那些无主的马。
丕州大量养马,这隔壁栖州贼人的坐骑自是比不了丕州军的军马的,但放在外头,也算不错的坐骑。
“大公子仁善。”
“……”宇文霁额头青筋跳了一下,但木茄尚且匍匐在地,说话间嘴唇开合都能把泥土吸进嘴里,自是没瞧见他的表情。
“小人已被赵匕逐出使团,还请大公子给小人半刻钟,细听缘由。”
“说吧。”
宇文霁知道木茄是干什么的了——自荐的。
他让赵匕给赶出使团,这年头,若不是宇文霁他们尚且在这儿整理战利品,木茄可能就无声无息地消失掉了。丕州可是豺狼虎豹全都有的,丕州以西的鹭州,还有大象和犀牛,如今正是完全不愁森林植被的时代。
食肉动物现在都聪明了,见到大队的人就躲,可看见单人就知道是送上门的肉。
25.第 25 章
025
木茄想活命,就得找个依靠。宇文霁是现成的。宇文霁也想收下他,至少通过他能了解一些岐阳的情况——即使对方身份低,接触不到高层的情况,可三四成还是能知道的吧?
他也不担心对方是派过来的内奸。
做内奸能干什么?传递消息?抹黑平王家?刚穿过来时,宇文霁可能会这么怀疑,现在彻底没这想法了。
木茄就光杆一个,带回去后,从王府赏赐些仆人给他,至少十年内,他吃喝拉撒就都在平王府的眼皮子底下。若想传递消息,木茄只能借助崔家,但只要宇文霁控制住军队,崔家敢向岐阳派人,他必定会有所察觉。
这也是市井不繁华,人员流动迟缓的“好处”了,稍有变故,都能察觉到。
至于传说中的信鸽,宇文霁在见过军队的犬和鹰后,曾问过熊爹,熊爹道:“不好用。容易泄露情报。”
宇文霁后来想想,也是。现代时,他朋友捡到过一只鸽子,按照脚环上的电话打过去,对方说:“你煮了吧,没用了。”
这意思是它被淘汰了,即便是老信鸽,也依旧有飞丢的可能,现代经过长久筛选的品种鸽尚且如此,指望古代鸽子多神?
如今猛禽的身影更是比现代多得多,野鸽子靠成群结队保护自己,信鸽多是单飞,可不正是好猎物?
宇文霁在思索,耳朵却也没落下木茄说的话。
这位还是很实诚的,有什么说什么。
原来使团重新上路,赵匕就将几位主要的门客召到了他的马车上,商议回了岐阳该如何禀报。
众人坐在一起,便有人说冲出来的所谓贼军乃是做戏的,毕竟贼军的穿戴看着也很是像样,怎么多对少,反而让人砍瓜切菜了呢?倒似是给赵匕看,给朝廷看的。
这说法确实让赵匕略有些动摇,木茄就站出来说话了。他也是唯一一个观看了战场情况的人,按理说该是最有发言权的。
他一方面证实了,贼军是真贼军,两军对垒时,贼军没傻站着让丕州军砍。另外一方面说明了丕州军如此快速战胜的原因——有猛将。
宇文霁听到此时,不由得眉毛一挑。
熊爹、母亲,和将军们,常称他为猛将,他们是真心,宇文霁却常将其当成家人的戏言,如今从一个刚刚互通了姓名的外人嘴里听到,实在是略有些面热。
宇文霁知道猛将是自己,木茄也知道猛将是他。
但赵匕不知道,他在马车里一听木茄说猛将是宇文霁,立即便发出质疑,以为木茄看错了。
“是否有人衣着与那宇文大趾相近?”
木茄道:“正是宇文霁!”
赵匕便不高兴了:“我眼看这小儿虽长得高大健壮,却抱其父大腿,哀啼嚎啕。”
人都是眼见为实的,赵匕没见过宇文霁杀人,他只看见了一个老大个子的少年人抱着他爹大腿哭,无能狼狈至极地求他爹别走。
其他人在这一点上,也是站赵匕的。
众人于是连木茄先前的话都不信了,甚至有人道:“你可是收了宇文大趾的银钱?”
木茄只能解释,可他越解释越说不清,甚至被按着搜了身。什么都没搜到,众人依旧不信,觉得他大概是得了什么口头的好处,日后平王会给他兑现的。
赵匕一怒之下将其赶出了使团:“留你一条命,算是全了你我这些年来的主仆之情。”
毕竟木茄又不是官,他就是赵匕门客。留或赶,都看赵匕的喜欢。
赵匕不信木茄,对宇文霁,对熊爹,对丕州,都是好事。但前提是,木茄说的是真的。
宇文霁就问他:“我丕州如此便高枕无忧了?”
他想的是:我这么废物,是不是能把熊爹送回来,坐镇丕州了?
木茄依旧不敢抬头:“大公子切勿有此想法,最好还是尽快证实贼军身份,上报战果,否则……朝廷恐……”
他后边不敢说话了,宇文霁的手忍不住攥紧了自己的膝盖:TM把朝廷还是想太好了。也是我太天真。
木茄的意思:你太弱了,朝廷不会放过你,而是会兴高采烈地让平王在岐阳出点事,然后派官员来“辅助”你这个平王长子,再然后,当然就没有然后了。
“去挑一匹马。”宇文霁道,“一会儿跟我们回辰丰(丕州州府)。”
“是!谢大公子!谢大公子!”
宇文霁其实思考过,要不要问一声木茄的家眷?可他最后没多嘴。
问了能怎么办?熊爹一走,他自己连丕州的事务都不一定能拢住,让他管岐阳城里的事儿?至于什么没带家眷必为假降,这事儿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木茄去挑了一匹马,整理马鞍的时候,他偷偷擦了一下眼泪。他也没开口求宇文霁家眷的事儿,他稍微了解丕州的情况,且十分了解岐阳的情况,两相叠加,他知道,在他被推下车的那一瞬间,他的家人已经没活路了,他只能顾自己。
他会尽心竭力辅佐这位麒麟子的,为了自己活命,更为了渺小可怜的复仇希望。
宇文霁离开的时候,已经知道了贼军是谁,栖州的卯日将军及其嫡系被一锅端了。
一大车首级都给腌好了,由一队丕州军带着,上岐阳报功劳去。
宇文霁问众将:“这回不是贼群内斗,蛇失其首,栖州可太平吗?”
众人都摇头,刘去疾的父亲刘害道:“消息来去岐阳,时间太过漫长,待朝廷有了定夺,新贼头也该杀出来了。”
贼窝还是贼窝,他们丕州军还是不能跨界。等朝廷想好了怎么办,贼也处理好自己内部事务了。
宇文霁叹气时,木茄小心看着他。宇文霁是他复仇的最大希望,他自然要尽量弄清他的性格,且心里盘算着,这回定是不能那般直性子了。可他见宇文霁紧皱眉头,竟真的是为栖州的百姓忧虑?
难不成是碰上真仁善的了?
宇文霁揉揉略有点发痒的鼻子:谁在骂我?突然想打喷嚏。
眼看临近辰丰,宇文霁想起来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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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木茄叫来了:“在木先生之前,我已有一位谋士。他乃是前太史令吕书恩之子——”
“原来是吕公之子!”
“——年长我三岁。”
“……”木茄还真知道吕书恩,吕家属于世代清贵,文名颇显,在岐阳过日子的人,都得粗略了解各个世家的顶尖人物,但也仅止于此,他不知道吕书恩家里人什么情况,毕竟吕家如今差不多死干净了。
八岁的天生猛将,十一岁的谋臣?
这要不是开玩笑,可能还真是天降的祥瑞?
木茄只是稍稍一愕,便匍匐在地:“主公!”
面对头一个如此称呼自己的人,余霁有点尴尬,好像电视情节,但他还是憋住了,绷着脸对木茄点了点头。
“你与他说说岐阳的事儿,他跟你讲讲丕州的事儿。”
“说起丕州事……宫里如今有位得宠的年轻宦官,名叫崔禁,听说就是出自北地世家,不知是否与崔家有所关联?”
宇文霁刚想摇头说不知道,突然想起来了一个人——当年让他撞得鸡飞蛋打那位。
“是听说过崔家送人进了岐阳宫中,但是到底是不是同一人,我便不知道了。这人有问题?”其实宇文霁心里是忧心的,没想到还有仇人爬到了权贵的身边,熊爹在岐阳更多了几分凶险。
怪不得古人都说斩草除根,世家子只要活着,只要真有几分能力,总能找到出路。
“其实,岐阳有些传闻,说王皇后与人私通,孩子不是陛下的种。这崔常侍便是被指的其中一人,都说崔禁身姿修长,容貌清俊,有世家风韵。不过也只是拿这崔禁说事儿罢了,他才多大?这两年才方显露头角。如今岐阳传闻颇多,都是难辨真假的。”
木茄又说了几个岐阳的传闻。
皇帝早死了,现在朝堂上的,是世家找来的替身。岐阳的周边三万请了巫师,日日诅咒陛下和诸皇子。陛下尚未登基,大皇子还在封地的时候,行为颇为放荡,常有门客进出其内宅,其子身份可疑,你看他到了岐阳后,就生不出孩子来了。
岐阳民间舆论够乱的……
宇文霁来到这世界已近九年,对当今社会的基础构架,已经比较了解。
这个年代舆论的传播,所谓的“民意”,其实只是一种人声音——士人、世家。真正普通人的声音,是发不出来的。
像丕州传出去的关于宇文霁本身的各种传言故事,那必定就是熊爹或崔家传的。熊爹的故事里,宇文霁两岁半就能生撕猛虎,五岁就脚踏蛟龙,实乃天降的麒麟子。崔家的传闻,宇文霁和善怜弱,看见身边的仆人破了手指头,都会嚎啕大哭。
然后老百姓吧……两头都信。自行发展出来的传说里,他是阴阳童子,会变脸,白天是阳童子夜里是阴童子。
上回老师方品出去民间的大集上买东西,就给他带回来了一个双面童子的小泥塑。半黑半白,白的那边就是普通的可爱泥娃娃,黑的那边咧着嘴,嘴边一圈红红的应该是血,很粗糙,但很有意思。
26.第 26 章
026
这年代民间出现不同的声音,别想什么百姓名声,纯粹就是权力阶级在对台。老百姓对这些跟他们生活无关的谣言缺乏同理心,现在的百姓可没有参政议政的想法,一部分听过就忘了,一部分就将之变成了神话传说民间故事。
岐阳的世家很多,舆论混乱是必定的,可同时出现如此多的,涉及到最上层皇族的谣言,宇文霁都能看出来其严重性。
他皱眉,不是担心国家大事,是担心熊爹。
“我父亲……”
“大王会受些苦,但性命无忧。岐阳的平王府,陛下已经安排人去打扫了,且常对左右说,当年大王率兵前往岐阳,乃国之柱石。”顿了顿,木茄一咬牙,道,“大公子只要将丕州军权握在掌中,大王当性命无忧。”
他不该下这种结论,他都没见过皇帝,哪儿知道皇帝的想法,且皇帝现在召平王进京可不就心怀恶意?可是木茄急需在宇文霁面前立足,只能莽撞一把。
十代皇帝召诸王勤王,后来又大封弟弟们,诸王是他对抗世家的后盾。即便他想杀鸡儆猴,应该也确实不会伤害熊爹吧?
宇文霁苦笑。
此时刘害突然敲门了:“大公子。”
“进!”
刘害看了一眼木茄,见宇文霁没言语,便也没自作主张让他避让,道:“外头有个崔家子,叫崔猖的,在外头求见。”
“崔猖?”宇文霁一听就满脸腻歪。当年来做他陪读的崔家子之一,就叫崔猖,因这个名字比较特别,这人也有些特别。宇文霁还以为对方很猖狂,结果他整日睡眼惺忪的,但崔小熊也不搭理他,因此如今提起来,宇文霁还有些印象。
但再怎么特别,在乌墨那件事上,崔猖的行为也和其他崔家子保持了同步——看似旁观,实则庇护,都不是东西。
除了那三位废人宇文霁前几年还关注过,后来就将他们彻底扫进记忆的角落了。崔家老一辈还在位呢,若不去特意打听,崔家这些小辈也很难有什么消息传进宇文霁的耳朵里了。
像这种敌人的内部来人……还真得见见。就算他带来的是假消息,那也证明了对方是要行动了。
崔猖未穿长衫,打扮得仿佛个樵夫,但也无人怀疑他的身份,脸、颈和手,一看就知道不是樵夫。
宇文霁也能从眉目间认出,他正是当年的伴读,只是现在他没了当年的闲散,满面油汗,神情焦虑。刚被带进门,崔猖不待宇文霁开口便跪倒在地,道:“大公子,崔家欲害您。”
卯日将军偷袭不成被反杀的事儿,已经传回来了。
崔家得到了宇文大趾的真实战绩,他们就被吓着了。
这是一个有着无限发展的,八岁猛将,且他对崔家怀有敌意。
自从崔小熊和崔家众伴读被彻底赶回来后,崔家努力想要跟宇文大趾改善关系,“甚至”让崔小熊直接收他为徒,但宇文大趾骂他“教出贼子贼孙!”,这句话还给传出去了,甚至损了崔小熊的名声。
——崔小熊想干什么,世家谁不知道啊?其实崔家还真是想偷的,偷平王的家业。但你做得好,日后就是崔家辅佐平王,王与世家和睦互助。结果崔小熊蠢,让一个幼儿都看出来了,引人耻笑。
谁听说过蠢货当名士的?
崔家的门客都跑了一波,崔小熊的一位弟子甚至自戕了,崔家刚宣扬他以死为老师明志,便从外地传来了消息,原来他给友人送了遗书,说错拜了小人,无奈师徒名分已成,他羞愤之下,只能自绝于天地间了。
崔家颇为收敛了一阵,且一直想找补,先是想给宇文霁定个娃娃亲,与他年纪相仿的姑娘,随他挑拣。
熊爹还真动过心,毕竟他儿子的婚配,也依旧只有崔家能搭上了。可与崔王妃商量良久后,两人一起放弃了。
这倒不是顾虑宇文霁抵触,当年平王家跟崔家的仇更大,熊爹自己还常常带人去抢崔家田地里的麦子呢。可娶过来后,就是妻子了。熊爹按照他自己的经验,认为成亲当天,握着妻子的手,应该就什么都明白了。
可是,崔家如今家主的态度,确实太过了。熊爹已经彻底下了决心,要在他死前,彻底磨掉崔家,将来的丕州,不需要崔家这样一个短视的家族。这才有了方家的方品成了宇文霁的老师。
后来崔家又想送姑娘进来给宇文霁当侍女,这自然不是正经的崔家姑娘,大概是远房的,或父不认的那种,但毕竟姓崔。
熊爹都下决心了,娃娃亲都否了,这种事当然也不会答应的。
熊爹一直在打压疏远崔家,甚至去年又出了崔家的田地刚收了麦子,便有“盗匪”去抢麦子的事儿。
如今熊爹去岐阳,最高兴的必定是崔家,可宇文霁的表现,晴天霹雳了。
宇文霁要是个弱冠青年,崔家还不至于这么怕,但他是个一直记恨崔家的孩子啊,他过去被宣扬的勇力竟然还是被遮掩了的。这孩子两岁时就打过他老师与同窗啊,性格狠毒,丝毫不顾礼法的。如今没有了老成持重的平王,这孩子会做出什么事来?
想想宇文家皇室做的荒唐事,宇文霁单.枪.匹马闯进崔宅,见人就杀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当年也是举着砚台,见人就拍,状若疯癫。
即便他忍住了,可是宇文良打压崔家的态度已经确定,宇文霁只会比其父更甚。幼虎已啸,难道要等他彻底长大吗?
崔猖将前因说完,已是口感,吞咽了一口唾沫,道:“崔家欲以庆功为名,布置刺客,刺杀大公子。待事成后,便道大公子是伤重不治而亡。平王长子身死,众将军若据实上报,便是护主不力,也只有死路一条。届时便以此分化丕州军,鼓动其彼此厮杀。至于朝廷则无须担心,岐阳诸公自是乐于收回藩王封地。”
看来赵匕就住了两天,可也在这件事上起到了鼓动作用。他不认为宇文霁是猛将,却很乐意见崔家杀了宇文霁。
宇文霁思索这件事,他若一无所知回到辰丰,突遭刺杀,结果还真不一定。虽然是有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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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了,可回忆当时,宇文霁脑子里都是“有贼要害我爹”,至于别的,他是越想越模糊。
且马战和步战情况完全不同,步战现在他最大的弱点,就是——矮。
矮小在宽阔地带利于行动,可正面对战就吃亏了。
崔家看似仓促行事,实则杀心早起,如今世家皆蓄养死士门客,“专业”人士必定不少,他们是本地家族,对王府内外地形布局早已熟悉。
有心算无心,再加上围杀……
“你想要什么?”宇文霁看向崔猖。
崔猖道:“小人愿在大公子账下效力!”
“要当崔家的家主?你有些太年轻了。”
一个八岁的孩子,说年长他几岁的青年年轻。
但崔猖点了点头,道:“大公子误会了,家主之位,小人不敢奢望。自有族中长辈接任。小人只盼能为大公子效劳。”
“哦,日后的崔家,可不如现在这般风光了。”
崔猖便又行礼道:“叔父目盲心塞,崔家此举必不可成,只是大公子若无心戒备,怕是平王府内会有所损失,届时,难护我崔家满门。且……当年小人曾目睹大公主护奴,感佩大公子仁善之心,一直心有向往……”
一说仁善,宇文霁就拱鼻子,尤其还是崔家人说。就这些人在丕州传播他仁善知名,“害”他名声的。
“我知道了。”宇文霁打断了他的马屁,看向刘害,“刘将军,带着崔猖转一圈,让大家都认个脸熟,别把他砍了。”
刘害行礼,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崔猖松了一口气,对宇文霁又行了个大礼,道一声“谢主公!”跟着刘害出去了。
崔猖一走,木茄上前一步,问:“大公子可是要将计就计?”
“嗯。”宇文霁点头,
“木茄,你也下去休息吧。”
木茄也退下了,自有士卒安排他。
宇文霁看着桌案上摇摆的火光,却在发呆。
他觉得自己不对劲,父亲离开后,他的情绪就落入了一种平静里,无波无浪的。先前的感觉还不明显,今日谈及崔家,要杀人,他却依旧是平静的。仿佛他不是去杀人的,而是掰断一把牙签。
宇文霁了解自己的性格,即使对象是崔家,提及他们的死亡,他也不该是这样的。
这是不对的,假如他无法恢复正常的情绪,未来对死亡都是如此漠视,直到有一天,理智也遗忘了这种漠视的错误,那他会变成一个怎么样的人?
但糟糕的是,就连这种本该急迫的想法,宇文霁都紧张不起来。
他的脑子好像断了根弦,一根正常情绪反馈的弦。只有和熊爹相关的事儿,能让他有些情绪起伏。其他事情,都变成了无关紧要的小事,对应的只剩下了平静。
宇文霁思索了一会儿,睡觉去了:我又不能自己开颅把脑子里的弦重新接起来,精神不正常就不正常吧,努力把熊爹接回来才是最重要的。天下大乱吧。赶紧天下大乱,这样熊爹至少更安全了。
27.第 27 章
027
第二天起来时,崔猖早已不在了。其实崔家先动手是好事,否则藩王干掉世家的名声,在此时可不好听。而有才能的人,目前皆出自世家,且世家掌控舆论。一旦被全体世家认为宇文大趾对他们怀有恶意,那宇文大趾的名声就会“很好听”,他就别想有士人前来投效了。
呃……除非这世上还有人比他的名声更难听,且士人们无从选择。
且这个更难听,指的是苛待世家。五代皇帝那个暴君为什么做了二十几年皇帝,才让一群游侠嘎了?因为他前期对世家很不错,后来才越发放纵。
宇文霁甚至思考过,把崔猖一块儿干掉。但最后让他妥协的,是母亲。不是怕母亲伤心,是母亲需要母族,需要权力。
宇文霁的军权终归是他自己的,母亲无法像大母那样,真正掌控一支属于她自己的军队,那就给她“政”。被打残了的崔家,崔棘只要有点脑子就会向母亲靠拢,希望崔家在母亲的手里,能乖巧懂事一些吧。
进辰丰城了,宇文霁眨眨眼——这不像是他的思考方式。
这不是什么凯旋,但城里还是有些人听说了宇文霁的战绩,站在路边迎他们。箪食壶浆、欢呼庆贺是没有的,百姓跪倒在道路两侧,只敢偷偷抬头,打量一下策马穿街的麒麟子,即使只看见了个马屁股,也是兴高采烈的。更有人抓了一把地上沾了马粪的泥土,想着回去搅合在粥里,和妻子喝下,说不准也能沾了仙气,生个康健的孩子出来。
崔王妃站在王府大门口,看见他来了便迎上来,摸摸他的脸,如当年拉着个孩子一般,拉着他的手进府。
饭食都准备好了,没有孜然的烤羊排(穷),炖羊大骨,蒸饼,奶茶,奶疙瘩,还有一盆子芝麻酱拌野菜。
宇文霁的饭量,早已经超过熊爹了。他坐下,安安静静地开始吃。母亲坐在一边,把羊大骨拿过来,给他剔肉。
一顿饭吃完,仆人们连带着空碗碟一块儿撤了下去,只剩下了这母子俩,崔王妃拉过了宇文霁的手,一个不满十岁孩子的手,却已经磨出了满手的茧子,崔王妃轻轻抚摸着一个个厚茧,道:“崔家说要办个庆祝宴,我说不用,他们说一定要办……所以,终究是要办的。”
(崔家要送死,我拦了,他们还是要送死。)
“嗯。”
“大趾,我要守着这个家,要等着大王。”
(你都砍了吧,别顾忌我,我有王府就够了。)
“嗯。”
“假如……我没能等到大王,你别葬我,就停灵在外,待烂光了皮肉脏器,你将我的骨头捡出来放到一个小罐子里就好了。我听说南方有些地方,就这样入葬的。到时候,把我跟大王放在一块儿。”
宇文霁平静的心里,终于多了一点小小的波澜,他跪下来,头枕在了崔王妃的膝头:“母亲,说出来的都是不灵的,都是反的。”
所以,您一定能和熊爹团聚的。
崔王妃笑了出来:“这么大了,竟还撒娇呢。”说完之后,她忽笑了,“你这块头,我总以为你十六七了!说起来,前两日还想着,该发愁你娶亲了。”
宇文霁却没笑,只伪装害羞在崔王妃的膝头蹭了蹭——他喜欢男的。前世根本不敢越雷池一步,毕竟就他们家族这体质……他觉得自己大概率会中招。
这年代也有龙阳断袖,且以其为雅事。但男子相合,只有形如夫妇,没有正式结亲,且两人年纪渐长,虽依旧相交,却也要娶妻生子。女子亦有闺中密友,却也是要嫁人的,甚至还有共嫁一夫的。
最终还是要着落在生孩子上。
宇文霁看母亲,也大概了解了世家女的想法——生了孩子就各顾各的,夫君找男人,反而少了内宅的乱世,毕竟男人和女人不在一个赛道。爱情?嫉妒?崔王妃应该是爱着熊爹的,但和宇文霁前世父母的爱情,完全不同。
宇文霁很清楚,他将来找一个如母亲这样的世家女主母,生了孩子,就能自由放纵了。但是,现代的思想还在影响着他,他想找一个,独一无二的人,对方对他,也是独一无二的。
比较难,所以,宇文霁希望能有一个弟弟,对不起,你大哥自私,传宗接代的重任,就落他肩膀上了。
“去休息吧。睡个安稳觉。”
“嗯……”宇文霁刚应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母亲,等等,我想取消乌墨的奴籍。”
“他本也并非奴籍,他户籍就不在咱们家。不过,也可能他就没户籍了。”
“?”
熊爹可真是……他这不是拐骗吗?
此时有人出远门,都要带着官凭路引,没有的,一概以逃奴论。乌墨的户籍还在岐阳,但吕家早已被灭门多年,很可能已经全家销户了。乌墨等于是黑户,比奴籍还惨,算是野人。
崔王妃离开了,乌墨与素合回到房里,宇文霁进了内室,他看着乌墨,忽然叫了一声:“吕墨襟。”
乌墨当下沉思:这名字听着有点耳熟,是谁?
思索片刻,他方才意识到,这是他自己的名字,顿时对着宇文霁张大了眼睛。素合见他俩如此,默默带人退了出去。
“吕墨襟,吕先生,你是我的第一谋士,记住了。”宇文霁抓了抓头发,“也是我的不是,到现在才想起来给你个出身,回头我就给你把户籍落在岐阳。你要住到外头去,还是继续住在王府?”
古代人要在意的事情,现代的时候他就没想过,总会错落。
乌墨,吕墨襟站在那,乌黑的双眸有着瞬间放空,他匆忙收拾起混乱的心情,道:“小人……属下还是继续住在王府吧。”
“行,前头已经给你收拾着院子了。”宇文霁坐在了小榻上,他也猜到了,早吩咐整理院子了。毕竟吕墨襟年纪也不大,没亲没故的,这年头变态又多,让他单人独个搬出去,被盗匪夜里摸进院子里害了,都有可能。
“多谢……主公。”
宇文霁噗嗤一声笑了,心里又多了一道波澜:“对了,我还收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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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士,叫木茄的,放在你手下吧。”
“嗯。”
吕墨襟也笑了,他也知道应该是要搬出去了,可他想着的,是自己年岁渐长,该从内宅搬出去了,再过两年,宇文霁也得搬去前院,只是,谁都没想到平王离开了,把整个前院都交给他了。
原本按照理法,平王去岐阳,宇文霁也不能住平王的地方。他连王世子都不是,他就是个王长子,不该享有诸侯王规制的一切。
但丕州这地方,本来王府的规制也不够。丕州穷,平王更穷。
宇文霁已把木茄的来历说明白了,吕墨襟将两只手揣着在大袖子里,捏着手指头:“主公,我毕竟年幼,决策多有疏漏。这位木先生虽非名士,却应该也有几分能耐。”
他虽通读史书,可若是背下书来就能成为人杰,当今世道也不至于混乱至此了。吕墨襟和宇文霁两人鼓捣着出的主意也不少了,可至今为止,达到他们预想的也只有三两个。
人,是这世上最大的变数。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比你有才能,但我知道,你比他更值得我信任。”宇文霁叹了一口气,“乌……墨襟,我不是一个聪明人,我没有信心管理一群聪明人。在我这儿,值得信任,排在有才干之前。况且,你比很多人都聪明得多,我们一块儿慢慢学,都会好的。”
吕墨襟歪着头看他:“任人唯亲,可不是君子所为。”
宇文霁一把将他拉了过来,搂在怀里摸摸头:“自家的事儿,就唯亲了。”
吕墨襟比他大三岁,却小了多半个脑袋,心理上,如今宇文霁就将他当弟弟。
吕墨襟是独子,又因天生过目不忘,少年老成,极少与族中子弟嬉闹,稍大点又面临族灭之祸,自请追随平王——他当年还怨怪过平王不识人才,到现在经历了生活的反复捶打,必须得承认,平王果然是够辣的老姜。
没与兄弟相处过的吕墨襟,也挺喜欢与宇文霁亲近的,颇有种安稳感。听他说“自家的事儿”,吕墨襟偷偷笑了笑。
“墨襟,能别叫我主公吗?怪怪的。称我的字就好。”
吕墨襟便道:“在外还是要叫一声主公的。”
“行吧……”
“景光,你也——”一滴冰冷的液体滴落到了吕墨襟的脸颊上,接着越来越多的液体滴落了下来,宇文霁松开了吕墨襟,双手捂住脸,“景光?”
景光,霁。
前世今生两对父母的声音忽然一起在脑海中回响,他们都说他是光,是命运的礼物/天赐之子。
“我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光明。”本来没事儿的,可在吕墨襟叫出他字的瞬间,宇文霁心中的某个脆弱的点,便突然毫无征兆地崩裂了,泪水就从道道裂痕里,汹涌而出。
熊爹已经远去,后头还有崔家的事儿在等着,他要撑起丕州,撑起平王府,哭是没有用的,自责是浪费时间。
道理他都懂,都懂……可他就是对他自己意难平。
“我倒像是个灾星。”
28.第 28 章
028
“不许胡说!”吕墨襟看着捂脸痛哭的宇文霁,本有些手足无措,但听他此言,立刻大喝一声,可他依旧不知如何安慰,更不想训斥教训他,他只能努力把他搂进怀里,轻轻拍着宇文霁的背脊,“你叫我墨墨吧。”
“嗯?”宇文霁带着呜咽的声音问。
“乌墨其实是我的小名,我出生的时候,有只大乌鸦不知为何冲进了父亲的书房,打翻了砚台。后来家里人便都叫我乌墨,或墨墨。”
“墨墨……”
“对。你看,我给家里带去的,不也都是黑吗?但我父母依旧很爱我。”
“嗯。”
“我要给他们报仇,景光,你是我弟弟,你也要帮我报仇啊。”
“嗯。”
“我会学的,我一定能学得越来越好的。我既没死,必可有一番作为的。”
“嗯。”
“我们把大王救回来,杀掉所有讨厌的仇人。”
“嗯!”
“你要是不喜欢杀人,那我就用谋略杀掉他们,不见血的。我以后一定能做到的!”
“你还小,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吕墨襟一声又一声地说,宇文霁一声又一声地应,到这里停住了。
年长宇文霁三岁的吕墨襟:“……”
他的眼泪收住了。宇文霁将脑袋抵在吕墨襟肩膀上,又沉思了一会儿,道:“……从崔家开始,可崔禁在岐阳,这些日子我也在犹豫,杀光了崔小熊一派,他会行恶事。”
“不杀,他会做好事吗?”
“……我不知道。”宇文霁摇摇头,又点点头,“我明白了。你说得对。”
崔禁在岐阳内宫,他们无法控制他的行为。但将善意寄托在敌人身上的结果是什么样的,熊爹用他目前的处境,给了宇文霁一个惨痛的答案。
控制不到的敌人,就不要顾忌他,先管好自己控制范围内的事情。这看似有些缺乏大局观,但患得患失,那索性什么都别做了。
宇文霁抹了抹眼泪,又有些窘迫。虽说吕墨襟少年老成,可他确实是一个真孩子,偶尔会表现出稚嫩的一面来,他一个成年人,竟在一个小少年的肩膀上哭得稀里哗啦,实在是丢脸。
吕墨襟则忍着揉肩膀的冲动——宇文霁就只是将他的脑袋搁过来一会儿,便让他肌肉有些酸涩,虽然知道他与宇文霁的差别有些大,但这也太大了。
辰丰城里,开始热闹起来了。
赶大集的几个地方,有人搭起了彩棚。多有士卒或家丁在街巷与行人宣讲大公子的初阵,又说三日后取消宵禁,王府与崔家皆会舍粥放酒,又有百戏杂耍,辰丰百姓皆可前来吃喝观赏。
宇文霁也在安排当日如何反杀,他多数是听的。
崔家是必定要想尽办法将他孤立起来,让他陷入重围的,他也担心自己被嘎了,可若不随了崔家的想法,他们又可能不动手。
最后只能让宇文霁内甲在身,尽量拖延。
“您力大,届时有什么都拿起来打。不拘活的,死的。”
大活人也能拎起来当武器。
“我等伏兵于百姓中,厮杀进来,多少需要一些时间,但崔家于我等不过土鸡瓦狗,您尽可放心。”
坚持一会儿,我们就杀到了。
“王妃您也无须忧虑,崔家贪婪不会害了王妃。”
别因为担心崔王妃,朝着她的方向跑——崔王妃既有王妃的封号,即使平王死在岐阳,她也能继续住在王府里,获得王妃的供养。且届时可以弄个崔家子,说是平王留下的孩子,这也正合崔家的意。
众人又为宇文霁分析了几条厮杀的路线,总不能真让他在原地硬撑着。
众人商量之后,都离开了,宇文霁一个人坐在于他来说,还是过于宽大的椅子里。垂着头,沉默不言。
“景光,你在担忧百姓吗?”
原来吕墨襟还没走,宇文霁抬头,应了一声:“嗯。”
他现在想起杀崔家人依旧波动不大,可当想起欢欢喜喜来庆祝的百姓怕是会有人于骚乱中被害时,他就难受了。这对宇文霁来说是好事儿,至少他不像前些日子那么平静了。
吕墨襟袖中的手握了握拳,上前一步,道:“那不如……先下手为强。”
“嗯?”
“你有崔猖在手,崔棘一派是你的盟友。事后你可让崔棘联名上书,崔棘不愿意,崔猖应该也乐意的,言崔冰欲行不臣。”
宇文霁的眼睛越听越亮:“对啊!把他们召回来!”
宇文霁又对吕墨襟道:“你出去转一圈,跟他们一块儿回来,记住,这主意是我临时想起来的。”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低低应了一声,出去了。
宇文霁不是抢吕墨襟的功劳,他在保他。
——崔家只要没动手,他们就是清白的。吕墨襟的这个主意,甚至不是钓鱼执法,直接算得上栽赃陷害了。宇文霁自己是真的没想到,他目前还是防守反击的被动式思维,缺乏主动进攻的意愿。他恨崔家,惦记着杀崔家,可在崔猖没有来报信前,他便是恨得咬牙切齿,也没想过直接冲进崔家杀人。
崔家是自己递了刀,众人都对崔家有怨,且确定了崔家要动手。这主意应该是不会被反对,可是,下次呢?
这种手段太简单直接了,会不会下次他们也这样,“被”反叛了?
宇文霁是主,他出这种主意,手下人即便心里发寒,对他有所防备,但也不会怎么样。宇文霁只要干事别太天怒人怨,不会有人想砍死他。
吕墨襟就不一样了,他是谋士,且还年幼,羽翼未丰。那群膀大腰圆手握兵权的将军叔伯们,一旦对他也有所防备,那很可能是真的要半夜弄死他的。
对这个世界,宇文霁可是越来越理解了……
稍后众人都回来了,吕墨襟进来的时间不早不晚,他的站位功夫一如既往的高明,瘦瘦小小的身影在诸多大个子里一缩,宇文霁有时都怕有人没注意再把他撞了踩了。
宇文霁将主动出击的想法一说,众将果然多是喝彩的。就是木茄表情有点怪异,但也没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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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被动为主动,先前的布置也得推翻重来。
吕墨襟在人群里道:“咱们的人可以装一装,装成两拨打架,让百姓见到。”
“正该如此,可别一不小心,把崔家的黑名声背了去。”
这下事情越发在自家掌握当中了。
众人再次散去时,面上可是越发轻松了。这一回,宇文霁特意把吕墨襟留下来了,问他:“你想当主簿吗?”
主簿,宇文霁刚来的时候,还以为这是刺史的副手,或者是主抓钱粮的财政一把手。
如今才知道,主簿的上下限灵活度其实非常高,它是个事务官。主簿可以是个闲职,任何职权都没有。但也可以直接架空上官,总领全局。
“主簿一职,您的老师方先生更适合。”
“墨墨,我不想抬举方家。且小孩子跌一跤,爬起来就罢了。人越大,却越跌不起。我觉得,理政也是如此。”
其实是现代的父母说的,吃亏年纪越小越好,只要别遇见“鬼”孩子,小孩子吃亏被欺负,哭一顿就好了,顶多“我不跟他/她玩了!”还长了记性。长大了,成年人相处,吃亏上当的糟糕程度,可就直线上升了。
现在的丕州,宇文霁思量着,还是能禁得住一定程度的折腾的。
毕竟,丕州军太能打。且四面皆贼的情况,让真正的老百姓都很老实,在丕州即便生活困苦,但他们是被当人看的,有活路。遭遇天灾的……那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可一旦离开丕州,那就不是人了。虽然目前周边的贼寇没有明目张胆食人的(饿极了易子而食不算),但不真正的吃人肉,也只是他们唯一能拿出来说的优点了。
“好。”吕墨襟端端正正敛衽为礼,“愿为主公效死!”
他很正经,宇文霁站起来与他回礼。但当吕墨襟走了,宇文霁一个人在书房里狂笑了起来——被叫主公,实在是很容易笑场啊。
笑完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又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轻声叹着:“活着……活人……”
庆典的当天早晨宇文霁去向崔王妃请安的时候,在她院子里吃了饭。崔王妃是知道的,宇文霁定计的第一天就告诉她了,免得乱子起来的时候,崔王妃忧心他,再发生什么意外。
崔王妃听过后,对宇文霁道:“崔家该也知道,你要越发小心。”
宇文霁回答:“是。”
崔家认为此时是除掉宇文霁的最好时机,宇文霁知道崔家要动手,崔家知道宇文霁知道他们要动手便更要动手了。从崔家要动手的那一刻开始,两边都陷入了必须动手的死循环。
此时,崔家,包括与崔棘和崔猖亲近的人,都被关进了崔家坞堡的私牢之中。有些人在哀哀啼哭,咒骂崔猖,有些人,如崔棘,却一脸淡漠。
他很清楚,若崔冰败了,他们会被放出去。崔家依旧会在丕州延续。若崔冰胜了,他们也会被放出去,崔猖会被杀,其他人最糟也不过是被赶出丕州,崔棘早有了去处,并不忧心。
世家就是如此,只要不被杀绝,便能不断繁衍下去。
29.第 29 章
029
崔猖那日前脚刚走,后脚他弟弟便跑去告了密。
但如今他弟弟也没得好,一样被关在这里。只是他趾高气扬些,认定了如今虽被一概而论了,待尘埃落定,他必定与其他人,尤其是与他哥不同的。
崔冰突然来了,告密的弟弟立刻扑到了监牢栅栏旁边,却让崔冰直接忽视——他是来找崔棘的。
他希望能说服崔棘,崔小熊名声被毁后,再也没能恢复元气,年轻一代却未有惊才绝艳者。且年轻的名士要扬名,要么去打脸其他名士,要么就是被其他名士带起来。崔小熊当年就是因与崔棘的辩论,而获得夸奖,方才开始扬名的。
崔棘揣着手,看着崔冰。
“宇文霁仁善,你去道个歉,还不迟。”
崔棘不是嘲讽崔冰,崔冰也知道。当年送进王府的孩子们,早先可也是谨言慎行的,之所以后来做下错事,也是他们以为宇文霁软弱,无争斗之心。
况且一个两岁半的孩子,便是受了委屈又能如何?向平王告状吗?那三个蠢货早不想去王府受拘束了。
但宇文霁终是没有继续追讨,后来对崔家也只是避而不见。
“我不能让崔家败落在我手里,若让宇文霁稳坐丕州,其必会打压我崔家。平王这次前往岐阳,该是回不来了,朝廷有意收回丕州。”
“你想没想过,朝廷会用我们崔家人的脑袋,去安抚丕州兵将。”
“自平王被封在丕州,我崔家便不断退缩,不能再退了。有妹妹为平王王妃,还需她安抚众将,最多用我一人一家的脑袋罢了。”崔冰淡然道。
崔棘看着崔冰,长叹一声:“把你的小孙子,放进来吧。”
崔冰想得很明白,他们和平王能共存,但和宇文霁不行,从他拒绝崔家女那一刻开始,两边就是不死不休了。
妻族向来就是大景政治上的重要部分,他不要崔家女,日后无论娶谁,必定都会抬妻族压崔家。且宇文大趾既仁善,却又喜犯浑。民间的阴阳童子,和他本人倒是有八分相合,万一他犯起浑来,把崔家都杀了,那怎么办?
如今他不满十岁,崔家该是尚有诛杀之力。
平王府大门敞开,府门前原本禁止平民踏足,今日却也搭了彩棚与粥棚,彩棚下有艺人表演着胸口碎大石,粥棚里飘来的羊汤的香气,大锅里煮着羊骨头,小半碗麦粥加一勺羊骨汤,就是平王府舍的粥。
看着士卒明晃晃的刀剑,还有边上鼻青脸肿戴枷示众的几个混子,老百姓拿着碗,十分规矩地排成几条大队。
一辆辆马车停在府门前,由仆人将来客引到府中去。百姓们小心的不去看马车,至多看一眼车轮,有孩子过于好奇,就会被大人捂住眼睛。
这个孩子一般指的是两三岁,八岁以上的,就已经很懂事了。甚至多有这年纪的大孩子带着两三个更小的小萝卜头来的,多数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光着,没有衣服。
宇文霁穿着纯黑袍服,戴上了一顶小金冠,他这个年纪本不该如此穿戴,崔王妃为他扎上发簪后,摸了摸他的脸:“吾儿俊美。”
熊爹还有个自然卷,宇文霁就是直发了,但宇文霁的眼窝稍有深陷,鼻子也挺,越是年长,五官轮廓便越发深邃,但他这个五官堆一块儿,旁人看见后,第一印象却不是他的丑俊,而是——此子心机颇深。
如今正装,更是看着就不像老实人。
但看久了,且知道宇文霁为人的崔王妃当然不可能这么说自己的好大儿的。吕墨襟更是妥妥地认为宇文霁是好人,滤镜八百层。其他人也不会多言。
只从模糊的铜镜里看过自己长相的宇文霁,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以为自己长得挺仁善的,就像很多人“骂”他的那样。
崔王妃亲自给宇文霁佩了剑,他这柄剑比较特别,剑鞘长,实际里头的剑却短,更利于近身作战。
宴会上,宇文霁与其他重要人物是在大堂里的,届时四下里都是人,又满布桌椅、幔帐和立柱,长剑不利于作战,反而短兵器更好用——都以为得搏斗个一时三刻了。
崔王妃又将她自己的袖子拉开,给宇文霁看她备下的小匕首。但这柄匕首不是用来搏斗的,是用来自戕的。
宇文霁沉默看了两眼,拱手道:“母亲,我去了。”
他却又让崔王妃给拉住了。宇文霁正疑惑,崔王妃凑过来,在他耳边说了两个字,“素合。”继而不待宇文霁反应,崔王妃便转身走了。
宇文霁略有些莫名其妙地按着剑朝前院走,蓦的,他脚步一停,眼睛睁大——素合……是我的生母吗?
他转身看向自己的小院子,却又只能转回来,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考虑这些了。
宇文霁走向前院,又走向大堂。
崔冰还没到,但大堂里已坐了许多崔家人,丕州共六郡,郡下设县,郡守三个姓崔,另外三个,还有一个是崔氏的女婿,其余一个姓方,一个姓刘(当年崔家向宇文霁道歉,给的也只是两个县)
方家和刘家之所以没有被彻底挤走,都因为他们是岐阳某大族的分支。属于七拐八绕能找上门去的。
宇文霁久违地见到了崔小熊,六年前他还颇有些文士风流的意思,如今却比熊爹老迈得更厉害。但只是他面向,却竟然和善温良了许多,见到宇文霁笑呵呵地与他问好,还遥想了一番当年。
宇文霁看着他,笑得面目僵硬。这老家伙在余霁看来,就如一条有毒的蛞蝓,恶毒又恶心。
宇文霁出来时,众人多数还是各干各的,只在他靠近时,才起身相迎。
突然,从门口开始,大堂里所有人就如一道上涌的浪般,全都站了起来——崔冰来了。
他带着他的长子与次子,从外头迈着方步,缓缓走来。
宇文霁和崔冰见面的次数也不多,即使熊爹临走前,努力转交权力的时候,也没让宇文霁见过崔冰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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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爹很清楚,平王府已与崔家翻脸,那短暂的时间里,不可能重新弥合双方的关系,与其让宇文霁浪费时间,不如将时间全部花在让他掌握军权上。
宇文霁走到了大堂中央,他本该坐在主位的,就如崔冰本该弯着腰快步进殿,但崔冰却如开宴的主人般,一路与人寒暄着,慢悠悠地,来到了宇文霁的面前。他停下脚步的时候,没有弯腰,而是挺直了背脊,与宇文霁四目相对了片刻,这才笑了笑,依旧慢悠悠地拱手:“见过……大公——”
宇文霁却是快速的,他甚至没拔剑,在崔冰刚刚弯下腰的瞬间,一把抠在了他的脖颈上,“咔吧”一声,喉骨碎裂。
崔冰倒下去时,即便离他最近的儿子们,也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宇文霁踏前一步,拔出了剑来,寒光闪过,他俩也追随其父,倒在了地上。
血在地板上流淌,父子三人都在抽搐着。
崔小熊抬起胳膊:“你——”
“嘭!”宇文霁投出短剑,剑穿其颅,成了崔家死亡的第四个人。
将军们已经站了起来,宇文霁的陪读少年们一身甲胄从后堂冲了进来——他们在王府有住房,有甲胄兵刃,在崔家盯紧了王府的情况下,这群少年是宇文霁最不引人注目的力量。
马愤的儿子马蜂,踩着崔小熊的脖颈,将他脑袋上的短剑拔出来,乐颠颠地交还给了宇文霁。
大堂里的人已经都安静坐下了,虽有人吓尿了裤子,可没人多嘴。甚至在将军们让崔家人离座时,崔家人也乖乖听命行事。这个时代的人,都十分会看脸色。
“哈哈哈哈!大公子威武!”老师方品对着宇文霁敬了一杯酒,他自然也听到了风声,今日同样怀揣兵器,但宇文霁的干净利落,可谓是大出他的预料。
方家人带头,大厅里的众人对着四具尸体庆祝了起来。甚至他们渐渐真得了趣——崔家下落之时,便是他们高起之日。
宇文霁也回到了他的位置上,他跟前没有酒,只有羊奶。
过了一会儿,马愤过来通报,余霁便前来,与他出去了。
大门口越发热闹了,粥棚已停了,百姓们都围去了百戏那一侧,欢呼之声不绝于耳。
待宇文霁一出门,不知道谁突然嚷了一声:“麒麟子出来啦!”
此时热闹上头的百姓一时忽略了敬畏,呼啦啦便都围了过来,外围的家丁一时间竟也阻挡不及,被人群给冲散了。
带头的人里有个跌跌撞撞的老人,随着靠近宇文霁,从怀里掏出了匕首。这群刺客,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然而宇文霁,他转身跑了。
跑得十分之快,人群压过来的瞬间,他就转身窜进大门了。
这又不是武侠世家,没护体真气。宇文霁有金手指的力大无穷,可他没有不坏金身。宇文霁最怕的,就是被人埋。他再有力气,也需要施展的空间,一旦前后左右都是人,举手抬足都受到阻碍,他也只能闭目待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