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混子生活》 第1章 薛家薛玖 蝉鸣声非常刺耳,也不知道诗人听着蝉鸣哪里还有心情写诗。 薛玖烦躁的翻了个身,躺椅发出嘎吱一声。背上皮肤有汗水粘在椅子上,因为翻身扯动,让他瞌睡一下消失了。 “唉!”薛玖坐起身来,叹息一声揉揉脸让自己清醒一些。 “格老子的,不睡就滚出去!在那弄甚呢!”大枣树下一个中年男子闭着眼睛骂了一句。 “这家活不下去叻!”薛玖苦着脸道。 中年男子睁开眼睛,伸手抓起一把手蒲扇。 薛玖知道要挨打,急忙跑开,拿起一张布丢进地上的木盆。 用葫芦做的木瓢从水缸舀水进木盆,薛玖哼着歌擦着身上的汗水。 擦了身上,晾好布,薛玖又开始洗手,一个皂角搓了又搓,终于冒了不少泡。 看看晾起来的布,又看看洗手的儿子,薛道真有种想狠狠抽他的冲动,他就不明白,儿子怎么突然变得如此爱干净。 “莫非是上次打坏了脑袋?”想到这里,薛道真叹息一声放下蒲扇。 薛玖知道他的便宜老子看不惯他这种行为,但是没有办法,作为穿越者,他真的无法忍受全身汗淋淋的,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每次睡觉都是被热醒的,醒来当然要擦洗一下。 本来是想洗澡的,奈何家里没有水井,挑水距离不近,要省着点用,所以只能擦一下汗水。 “薛大,快点!你侄儿出事了!”正在这时,一个腰间配着刀的男子在屋外喊道。 薛道真脸色一变,丢下蒲扇,抓起衣服就向外走。 薛玖神色也变了变,皱着眉头,拿起衣服跟上去。 穿越已经三个月,薛玖知道如今是武德七年,本来不想搅和进李世民兄弟的争斗,奈何他这个便宜老子是秦王府的人。 其实他老子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刚才那男子嘴里的侄儿。 侄儿薛收,天策府记室参军,而他老子则是保护侄儿的薛家人。 这就是大家族,有一人能力出众,又身居高位,那么就会获得家族大力支持。 河东薛家,当世一流大家族,仅次于五姓七望,他们这一支是薛家西祖第三房。 天策府在洛阳,但是秦王府在长安,长安这个城市是由一个个坊市组成,李世民的秦王府在弘义宫,弘义宫并不在皇城里面,而是在皇城西北角,从芳林门出去,沿着道路向西。 李世民居住城西,正好与东宫相对,也有人称弘义宫为西宫。 穿越三个月,薛玖把长安城的地形算是摸熟了,他也猜到为何玄武门事件的时候,李世民要派人守住芳林门,那是在守自己的退路啊。 薛玖一路小跑追上去,三人快速向弘义宫走。皇城边上不能骑马,所以只能走路,幸好穿越过来已经三个月,习惯了走路,不然这么一路小跑到弘义宫,几乎半马距离还真跑不下来。 “李四郎,我侄儿怎么了?”薛道真沉声问道。 “我来之前突然口吐鲜血。” 薛玖眉头一皱,薛收才三十二岁,身体一向不错,应该不是突发疾病,那么就只能是中毒了。 显然薛道真也想到这点,脸色变得相当难看,要知道薛收早就声名在外,是三房才情能力最好的人,秦王府文臣之中,薛收地位也是与房杜一般,不少人甚至觉得他能力在房杜之上。 弘义宫虽然在城外,不过气度不凡,宫墙也很高,进入护卫森严的宫殿,薛云心里不由暗自佩服,不愧是隋朝鼎盛时期修建的宫殿,比起后世看过的金銮殿一点也不逊色。这还仅仅只是皇城一处宫殿而已,并非皇帝住所。 想想也正常,这年月的大树,肯定比以后更多,就拿秦岭来说,距离不过几十里,运输砍伐也比以后容易。 几人脚步不停,很快来到一处院落,见到一群神色凝重的人。 薛玖知道这就是秦王府的班底,匆匆打量了一眼,就跟着进入房间。 一个老者正在给躺着的薛收喂药,以往风度翩翩的薛收脸色苍白,嘴唇乌黑,见到薛道真和薛玖的时候,眼睛一亮,挣扎着就想坐起来。 “大伯,小玖你们来了!” 屋里有股难闻的味道,那是中药夹杂着呕吐物的味道。 “大郎怎么样了?”薛道真皱着眉头问道。 “中毒了,恐怕……”喂药的老者说着摇摇头,脸上带着歉意。 “谁干的?”薛道真面容狰狞的问道。 “阿耶不要着急,体外中毒还是服用的?”薛玖拉住薛道真,随后转头问道。 “应该是下在食物之中!”老者回答道。 “催吐没有?”薛云问道。 老者轻轻颌首道:“吐了!” “不够!继续催吐!给他灌水!”薛玖看了一眼旁边的木桶说道。 “小玖别闹!”薛道真呵斥道。 “阿耶!我没有胡闹,大兄身体内有毒,必须反复催吐才是最快的排毒方式。”薛玖急忙说道。 “有道理!”一边的老者摸着胡须,轻轻颌首道,他是医者,知道用药物来催吐,然后再解毒,但是他没想过反复催吐这个办法,或者说医者都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快!给他催吐,用什么催吐?”一听医者说对,薛道真急忙喊道。 “灌水吧!还得麻烦老人家再配一些药。”薛玖想了一下说道,按照土方子应该是用粪水,以前农村有人喝农药都是这样做的,不过考虑到这年月是否能接受,还是用水好了,不然就算救回来,恐怕薛收都没脸活,毕竟一个喝了一肚子粪水的人,又如何能做官呢。 忙碌起来,薛道真父子也插不上手,只能退到一边。 “你从哪里知道的办法?是不是真的有用,没用就别折腾你大兄!”薛道真问道。 “忘了那本书上看到的。”薛玖回答道。 “我怎么没见过?”薛道真问道。 薛玖愕然问道:“家里的书你看了多少?” “咳咳!”薛道真老脸一红,干咳两声,转头看向不断喝水的薛收。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章 催吐解毒 “我吐不出来!”薛收虚弱的说道。 薛玖走过去,从后面扶住薛收,捏住他的嘴,然后用手指一扣。 “呕!呕!哇哇!”薛收干呕两声,趴在榻边吐了起来。 薛玖动作干净利索,看得众人一愣一愣的,只有那个医者双眼放光,记住了这个小技巧。 “继续喂水!”等薛收吐不出来,薛玖帮他擦擦嘴,放他躺下说道。 “喝不下了!”又虚弱了一些的薛收有气无力的说道。 “捏着他的鼻子灌!”薛玖说道。 侍女急忙按照薛玖的吩咐开始灌水。 “咳咳!呕!” 又折腾了好一会,眼泪鼻涕都流出来的薛收摇摇头道:“小玖别折腾我了,让我死了算了!反正不一定有用。” “抢救一下,反正死马当活马医!”薛玖咂咂嘴道。 薛收:╭(╯^╰)╮ 认命一般有气无力的躺下,随即又吐出一口夹杂着鲜血的混合物。 反复的灌水,催吐!薛收已经没有力气说话,双目无神的躺在那里。 过了一会,医者又端来一碗药灌下去。 “殿下,不知大郎是如何中毒的?”薛道真走到一个年轻人面前,恭敬的行礼问道。 才二十多岁的李世民,长相英俊,身材壮硕,气度很是不凡,开始还愁眉苦脸,后面多了一些期待。 “伯褒先前在外与人喝了几杯酒,来到宫中不久就发现中毒了。”李世民扶起薛道真,压低声音说道。 “与他喝酒的是郑玉财。”李世民补充了一句。 薛道真脸色铁青,点点头退到薛收身边。作为护道者没有保护好就是他的错。 薛玖听到了两人谈话,眉头不由一皱,郑玉财他虽然不认识,但是姓郑,多半就是五姓七望的郑家,而太子妃就姓郑,那么事情就很清楚了,这是太子一系的人对李世民一系动的手,甚至可能是太子李建成亲自授意。 “应该没事了!”医者欣喜的声音惊动了众人。 薛收已经被折腾得昏睡了过去,不过脸色好了不少,嘴唇也有了一丝血色,不像先前那般乌黑。 李世民一个箭步上前,惊喜的问道:“伯褒真的没事了吗?” 医者摸着胡须道:“回殿下,命是保住了,不过剧毒入体,造成的损伤不小,需得静养,最好不要动气。” “保住命就好!劳烦开一剂补药。”李世民眉头舒展,松一口气道。 “喏!” 医者走到一边开药方,李世民则来到门口道:“大家先散了吧,别影响伯褒休息。” 人群离开,李世民走到薛家父子面前,歉意的说道:“真是抱歉,是我没有保护好伯褒。” “殿下言重了,是我等失职!”薛道真愧疚道。 其实也不怪薛道真,谁也没想到,居然有人用下毒这么烂的手段,政治斗争,很少使用暗杀,刺杀这些手段,即便使用,也会做得隐蔽,毕竟大家都是大家族,你能刺杀我,我也能刺杀你。 薛收只要不出城,薛家就只有两个人护卫着,薛道真这个护卫头子自然是不用跟着,而且薛收出门也是到秦王府,秦王府护卫那么多,当然不需要担心,只是没想到敌人如此下作,居然用下毒的方式。 “郑家那边,不要太过激,等伯褒醒来再说。”李世民迟疑了一下道。 薛道真眉头一皱,有些不情愿的点点头道:“好的。” “我们外面坐!让伯褒休息!”李世民招呼道。 “殿下,我去为郎君取药!” “去吧!你亲自看着煎药!”李世民叮嘱道。 “喏!” 几人出了房门,正在这时,小院门口匆匆而来一胖一瘦两个人。 虽然只见过一次,薛玖还是记住了两人,谁让他们是大名鼎鼎的房谋杜断呢。 杜如晦身形消瘦,神色肃穆,看上去就是不苟言笑那种人。 房玄龄身高一米八,微胖,如果穿上盔甲,完全就是一个武将体型。和杜如晦相反,房玄龄就像弥勒佛,随时都乐呵呵的,当然!他也被人叫做笑面狐。 “见过殿下!伯褒没事吧!”房玄龄问道。 “还好,捡回一条命。”李世民点点头道。 “那就好!那就好!”房玄龄松一口气,连连感叹道。 “幸亏今天有小玖在!”李世民看着薛玖,微笑着道。 薛玖叫做薛玖,并不是他排行第九,而是因为他初九出生的,他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叫薛初一,一个叫薛十五,也不知道是不是老薛太懒,就连妹妹都叫做薛寒露,小名露露。 对此薛玖很是无语,露露,露露,每次喊着就像逗猪一样,摊上这么一个老子,只能怪妹妹命苦。 几人把目光投向薛玖,房玄龄好奇的问道:“小玖还懂岐黄之术?” “不懂,我只是在一本杂书上见过一种解毒办法。”薛玖摇摇头道。 “如果有毒吞进肚子,就不停的灌水催吐,把肚子里的毒吐干净,应该就是这样吧?”李世民笑着道。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殿下英明,正是如此!不过要快,晚了也是无救,大兄今日中毒,敌人应该是不想他当场毒发,所以下的毒不烈,所以才有机会救下。 当然!这也多亏了医者,他已经催吐过,又用了药解毒,不然也不知道大兄是否能够撑下来。”薛玖回答道。 “不愧是薛家人,小玖年纪轻轻就能考虑如此周祥。”杜如晦赞叹道。 都是聪明人,他们已经想到了,不下剧毒那是怕当场毒发,只要不是当场毒发,你就没有把柄,如果去的地方多,甚至不知道在哪里中毒的。 他们能想到并不奇怪,薛玖才十四岁,他能这么快想到这些就难得了,主要还是薛玖长得壮实,看上去是身手比脑子好的那种人。 薛收与房玄龄是好友,也是房玄龄举荐给李世民的,所以很关心薛收。 “薛家家学不凡,想不到小玖也学得不差。”房玄龄笑着道。 薛玖装着不好意思的说道:“别的我学不进,杂学看了一些。” 他也不想这么说,但是没办法啊!虽然让他融合了前身记忆,但是前身是个学渣,只能说识字而已。 幸好前身识字,不然薛玖只能重新学习繁体字,要知道如今的书籍可不是印刷的,楷书,隶书都有,更复杂的篆书也有,而且这些手写体,说是草书都没有问题,辨认非常困难。 除了记忆,前身还留下了一副强壮的身体,虽然才十四岁,身高已经有一米六五,看背影说是成人也不为过。 薛云说自己学的杂学,房玄龄等人并不觉得奇怪,或者有哪里不妥,因为薛家传承本身就很杂,以武为主,文才为辅,这文才方面并不以某一家为长,而是比较杂。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章 蜀薛 薛收少年成名,与堂兄薛德音、侄儿薛元敬三人,被世人称为河东三凤。 凤是传说中是百鸟之王,羽毛丰美,雄的叫凤,雌的叫凰,常用来象征祥瑞,或比喻稀少而可贵的人。也就是说,在历史上,把龙和凤常作为特殊人物的象征。 薛收最有名望,世称为长雏,薛德音为鸑鷟(yue zhuo)薛元敬以年最小为鵷雏(yuanchu)。 薛收能力强,加入李世民麾下就崭露头角,这应该就是他被下毒的原因。 “东宫这次做得太过分了!”杜如晦皱着眉头道。 “问题是我们没有证据!”李世民叹息道。 “殿下!我们薛家不需要证据!”薛道真咧嘴笑道。 “不能落人口实,暂时忍一忍吧,这事我会给伯褒一个交代。”李世民苦恼的说道。 “殿下,你的意思,只要不出人命就无妨吧?”薛玖问道。 李世民微微一愣,随即轻轻点点头道:“不能出人命,也不能被人抓住把柄。” “小玖你有什么办法?”房玄龄好奇的问道。 “只是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具体如何做还没考虑好,不过还请殿下告诉我们,那个郑玉财住在哪里。”薛玖憨厚的笑了笑道。 “小玖脑子聪明,薛大!他可比你强。”杜如晦说道。 “上次喝酒,陆三妹的娘就看上了你小子,怎么样?要不要我给你做媒?”房玄龄笑呵呵的说道。 陆三妹是陆德明的儿子陆敦信之女,陆德明也是秦王府十八学士,他们往来自然比较密切,上次喝酒应该是清明的时候,李世民设宴招待秦王府的大臣和家属,薛玖是跟着父亲去混饭吃。 陆三妹那天也在,一个瘦瘦的小丫头,薛玖一听急忙摆手道:“不合适!不合适!她爹还在呢,以前喊我哥,以后喊爹这不好。” “噗!” “咳咳!” 李世民等人塄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薛玖话里的意思,顿时笑得不轻。 “臭小子胡说啥呢!”薛道真拍了薛玖一巴掌笑骂道。 “咳咳!你小子,本来心情不好,被你弄笑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幸灾乐祸呢!”李世民笑骂道。 “那不能,别人会说殿下因为大兄死里逃生而高兴!”薛玖笑着道。 “薛大,你这儿子可比你会说话!”李世民笑着道。 “臭小子那张嘴很气人,以后还得殿下多多照顾!”薛道真笑骂道。 薛玖很想骂人,他才不想和李世民搅和在一起,现在李世民还没有当皇帝,他手下才是最危险的,看看这次薛收就知道,居然被人下毒。 还有玄武门之变,历史只记载李世民带了九个心腹,那么亲卫呢?怎么可能一个都没有,谁知道死了多少。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薛玖知道自己就是一个凡人,根本不想参与神仙打架,最好离得远远的,越远越好,只是很可惜,在穿越之前,家里人就已经掺和进去了。 想到这里,薛玖心里突然一喜,薛收中毒了,这不是最好的借口吗?可以带他出城去休养。 河东薛家可不代表他们都住在汾阴,从三国末期,五千户薛家人出蜀中,落脚汾阴。薛家又被称为蜀薛,经过近三百年,薛家已经分布中原各地,洛阳附近就是他们西祖三房。 “我觉得倒是不错,你们薛家人,大多数都太方正,会说一些更好。”房玄龄笑着道。 “殿下!薛参军醒了!”屋里传来侍女惊喜的声音。 几人同时起身,快步向屋里走去。 薛收虽然还虚弱,还有些狼狈,不过脸上有了血色。 “殿下,玄龄,克明,让你们担心了。”薛收虚弱的笑着道,说话的时候,还对薛道真轻轻点了一头。 “伯褒你没事就好!”李世民说道。 “你这家伙,吓死我了!”房玄龄笑着道。 “殿下大业未成,我怎么舍得离开。”薛收虽然笑着说话,薛玖却在他眼中看到一丝杀机。 薛家出了不少文臣,但从底子上来说,薛家还是武将更多,薛家从蜀中出来,能立足河东,还挣下河东四大世家的名声,那是打出来的,没有强大的武力,又怎么可能在这两百多年的乱世中活下来。 薛家来到河东,不但要面对世家排挤,还要应对乱世,这都是五千户人用命拼出来的,别说是文人,就是妇幼都能拿刀。 薛收年幼成名,又在外游历过不少时间,不但见识了许多惨状,而且亲身经历了一些,还上过战场,又怎么可能是圣母。 “那你可得好好养着身体。”李世民拍拍薛收肩头,语气诚恳的说道。 “殿下放心,我很快就会好的,咳咳!”薛收说着剧烈的咳嗽起来,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伯褒!快点去把御医叫来!”李世民惊呼一声,随即对侍女吼道。 “小玖,你大兄这是怎么了?”薛道真急忙问道。 “毒素破坏了内脏,想要养好可能需要很长时间。”薛玖猜测道。 没有多久,就在附近熬药的御医到来,证实了薛玖的猜测,毒药虽然已经排除,但是破坏了身体,需要滋补静养。 “城中太热,大兄不如回老家休养。”薛玖提议道。 “也好!”薛收想了一下就同意了,这年月可没有空调,城外有树木,当然比城里凉快。 “伯褒你回去好好休养,不用为我们担心。”李世民点头答应。 “有玄龄和克明在,属下当然不担心。” “伯褒不要说话,好好休息。”房玄龄说道。 “我们走吧,不要打扰伯褒。”杜如晦点点头道。 李世民用自己的马车,把薛家三人送回了家中。 长安城坊市众多,最好的位置当然是东西两市附近,这两个地方是最繁华的,对于官员来说,当然是皇城附近,越是靠近宫门,位置算是越好。 薛收虽然是李世民的心腹,但官职不高,所以住在颁政坊后面,位置虽然靠后,不过以薛家的势力,院子还是不小,比薛玖他们家大多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章 长安的家 薛收在李世民麾下崭露头角,是武德四年,当时他随从李世民讨伐王世充,运筹帷幄,力排众议,建议分兵围困洛阳,派兵狙击窦建德。最终,同时擒下王世充与窦建德。从平刘黑闼有功,封汾阴县男。 能断大事的杜如晦,鞠躬尽瘁的房玄龄,这是后人对秦王府十八学士,房谋杜断的评价,而薛收则是才略兼具。 另外一个世界,薛收没有等到李世民继位,薛玖猜测,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次中毒,如果没有自己反复催吐,恐怕真救不活,现在救活了,不过感觉去了半条命。 薛收幼年丧父,中年丧妻,家中只有一个幼子,一个老母亲。 “小玖,你去告诉你婶婶,就说我要外出公干一段时间,大伯,最近我住你家。”薛收说道。 “好的!” “记住,别说我中毒的事情!”薛收叮嘱道。 “我知道!”薛玖答应一声,就向隔壁街道跑去。 长安城很大,规划非常好,即便薛玖这个从现代穿越而来的人,也佩服古人的规划能力。长安城整体呈东西对称,内部是棋盘一般的坊市,坊市内同样是方方正正的。 街道很宽敞,即便小巷也有十米,并非影视中那样狭窄,只有真的穿越才知道,古代生活是个什么样子的。 长安虽然好,生活却不易,如果不是穿越到有钱人家,薛玖估摸着极少人能活一个月。 薛收不是第一次外出,薛玖去报信,他母亲没有丝毫怀疑,只是眼神中有一些担忧。 “大兄!”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丫头,冲向薛玖。 薛玖笑呵呵的蹲下去,抱起妹妹薛寒露。 “臭丫头,就知道大兄!”薛道真酸溜溜的说道。 “阿耶,大兄!兄长!”两个少年从屋檐下站起来,恭恭敬敬的行礼。 “大郎别理会他们,我带你回屋休息。”薛道真阻止了薛收说话,扶着他就进了屋。 “初一十五,去烧水!” “大兄,做饭了吗?”十五两眼放光,有些兴奋的问道。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两个小家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得快。 “嗯,熬粥!”薛玖点点头道。 听到做饭,两个小家伙转身就向厨房跑去。 薛家不大,正房三间,左侧是厨房和杂物间,后面则是马厩和厕所,正面和右侧是空地,用于种菜,外围则是一排栅栏,栅栏已经有些破旧,据说是当年修建长安时候就有的。 每个坊市都有坊墙,可以把坊市看成一个封闭小区,还是有府兵看守的那种。 看守坊市的府兵是左右武侯,管理坊市的是坊正,当然,看守只有晚上才上班,白天休息。 看看米缸,仅有五六斤米,因为是用碾子碾出来的,大米有些碎,不过这已经是家里最好的食物了,平常只会用来给妹妹熬粥。 打了一碗米进锅里,薛玖开始做饼子,他实在不喜欢吃高粱小米饭,因为蜕壳不干净的缘故,小米带着壳,吃着就像有沙子一般。 麦子是用石磨推出来的,虽然连同麦麸都在一起,做的饼子还是不错,尤其是如今的小麦,没有经过基因改良,麦香浓郁,还带着回甜。 院子里只有萝卜,崧菜和韭菜。崧菜也就是大白菜,又叫夏崧,夏天正是开始吃的时候,薛玖看得咽唾沫。 并不是薛玖嘴馋,而是青菜吃多了心里慌,他已经半个月没有尝到肉味了。 “唉!”薛玖忍不住叹息一声,同样是穿越,别人都带着系统,为何他啥都没有。 “都是父在母先亡,难道是因为只没有父亲祭天的缘故。”薛玖看了一眼刚刚走出房间的薛父心里暗自想道。 薛道真感觉背上一凉,再看看儿子靠在墙上的样子,顿觉气不打一处来,眼睛一瞪,抓起扫帚怒骂道:“格老子的,站没站像,坐没坐像!” 薛玖脸色一变,转身就向厨房跑,他可是知道,薛道真是真的会打,这年月讲的就是棍棒之下出孝子,如果打了还是不听话,那肯定是没打够。 “不打大兄!”薛寒露一副生气的模样,张开双手拦住老父亲。 薛家是蜀中搬迁出来的,即便过去近三百年,依旧带着蜀中口音和习惯。 要说薛玖最头疼的是书写,那么第二听别人说话,虽然在很早之前就有了官方语言,称为雅语,但是各地语言依旧是各用各的,只有官员商人这些才会去学着改变。 上次去弘义宫,简直震碎了薛玖三观,秦王府麾下大臣操着各种奇怪的口音聊天,不时爆出各种方言。 程咬金张口就是呆狗崽子! 张亮那句我打死你这个龟孙,让他想起了某个小胖子,当场一口水喷了出去。 听到妹妹奶凶奶凶的声音,薛玖嘴角上扬,没有白疼小丫头。 面粉还在发酵,薛玖乐呵呵的偷看了一眼外面。 饼子还没有做熟,外面传来热闹的声音,薛玖走出厨房,眼睛顿时一亮。 屋外来了三辆马车,马车上正在卸货,鸡鸭鱼,还有一头活羊,几根麻袋,看样子就知道里面装着粮食,两个食盒,里面应该是熟食,还有药材! 这些东西肯定是李世民让人送来的,虽然是给薛收补身体,自己等人也能跟着一饱口福了。 柴火,蔬菜,食盐,这些东西都属于官员的俸禄,没错!官员的俸禄不止是钱,还有禄米,京城官员每月还有蔬菜,肉食,柴火蔬菜,甚至是调料,香料。 薛收是秦王府记室参军,从六品,每月俸禄200文,禄米为2石。 “大兄俸禄怎么送到我家来了?”薛玖接过一篮鸡蛋问道。 “这不是俸禄,是秦王送给收叔的补品。”薛勇回答道。 薛勇是保护薛收的护卫之一,他这会正一脸愧疚。 “好了!这怪不着你们,去帮忙把鸡杀了。”薛道真招呼道。 “好的大爷爷!” 薛玖祖父与薛收祖父是亲兄弟,他们这一家子,在薛家辈分比较高,所以薛勇喊薛道真为大爷爷。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章 报复 听到杀鸡,初一十五马上从厨房跑了出来,两眼放光的看着,还使劲的咽着口水。 这年月没人去说孩子,毕竟大人都馋肉食,只要你不去别人家里向嘴就行。 “再烧一罐水!”薛玖回头喊道。 “马上!” 烧水烫鸡,去掉鸡毛之后,再用明火烧一遍,这才开膛破肚。 鸡肠,鸡胗先放在一边,把鸡肉处理干净,一部分鸡肉切丝,放进粥里,他要熬一罐鸡肉粥。 薛家的锅是几个陶罐,一口铜釜,这也是薛玖不习惯的一点,本想让便宜老子打一口大铁锅,谁知道换来是一巴掌。 “大兄,煮鸡肉吗?”十五咽着口水问道。 “煮一半吧!”薛玖想了一下道。 “放着!给伯褒补身体。”薛道真走进厨房,板着脸说道。 “大兄洗了肠胃,吃不得油荤太重的,喝鸡肉粥就行了。”薛玖摇摇头道。 薛道真本想呵斥儿子,考虑到今天儿子的表现,话到嘴边又改口了。 “天气太热了,这鸡肉也放不得,煮了吧!” “耶!”十五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初一也露出笑容。 薛玖切了一块鸡胸肉留着下一顿熬粥,其它肉切块,放进铜釜。 葱姜一起下锅煮,其它东西就没了,没办法,家里就这几种调料。 看着儿子把锅里的泡沫打出来,薛道真脸颊一抽,他又想打人,谁家做饭把油打出来丢掉啊!想了想转身就走,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锅里煮着鸡肉,薛玖开始处理鸡杂,虽然没有铁锅,用陶罐也可以炒菜,白菜炒鸡杂。 芥菜籽代替辣椒,再放一些豆酱,香味就飘出厨房,传到院子里。 “咳咳!好香啊!”薛收扶着门框,笑着说道。 薛道真捂了一下心口,暗自想道:“这能不香吗?每次做菜都放那么大一勺油。” 本来不想要儿子做饭,但是自己做的饭确实没有他做的好吃。 “不舒服就躺着休息,出来做甚?”薛道真眉头一皱,关心的说道。 “没事,咳咳!就是有些虚弱而已,精神很好。”薛收笑着摆摆手道。 初一十五很快把鸡汤和鸡肉粥端出来,薛玖则端着一叠饼子。 见到饼子,薛道真嘴角又是一抽,这可是全麦饼子啊!上面还撒了芝麻。 芝麻是汉朝传入中原,当时叫做胡麻,后来为了避讳胡字,赵王石勒改其名字叫芝麻。 它在被称为八谷之冠,并且在被视为延年益寿的食品。陶弘景曾说:“八谷之中,惟此为良,仙家作饭饵之,断谷长生。”因此价格不低,薛家这点还是秦王府赏赐的。 “大兄!大兄!”小丫头在一边急得跳脚。 如今虽然流行分餐制,但是普通人家还是坐在一起吃的,毕竟没那么多食物,或者说没有那么多餐具。 薛家的桌子是一张矮桌,就像两张案几拼凑在一起,坐四个人很宽敞,坐八个人就有些拥挤。 初一十五自觉的为几个大人盛饭。 “怎么我没有鸡汤?”薛收不解的问道。 “你不能喝!”薛玖说道。 “为什么?”薛收问道。 “你肚子今天被清空了,不能吃油腻的,鸡肉粥最合适。”薛玖解释道。 想到今天被灌水,又被人用指头抠咽喉的滋味,薛收脸色就不由一变。默不作声的搅和着鸡肉粥。 “大爷爷,今天的事情,难道就这么算了?”薛勇问道。 “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秦王不让杀人,打断腿没有问题吧!”薛道真眼神冰冷的说道。 “好!吃了饭我就去把郑玉财的腿打断。”薛勇沉声说道。 “不要那么鲁莽!”吸溜一口鸡汤,把饼子咽了下去,放下碗后薛玖才慢悠悠的说道。 “你有办法就快说!”薛道真瞪大眼睛呵斥道。 薛玖瘪瘪嘴不敢卖关子,他可是知道,说慢了这便宜老子是真要动手。 “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是!” “下毒?那可不行,郑玉财必然有防备。”薛道真摇摇头道。 “弄死一个人,又不一定下毒!吃了饭你们去盯着郑玉财,我准备一下,然后弄死他。”薛玖说道。 不怪他心狠,来了大唐三个月,他不止一次见到这个世界的阴暗面,他深深的明白,想要好好活下去,不心狠一点是不可能的,而且别人已经骑在头上了,不反击怎么可能。 “说清楚!秦王已经说了,不能杀人!”薛道真一巴掌呼在薛玖肩后呵斥道。 薛玖揉揉肩说道:“刚才我看到秦王有送来黄粘米,等下我把粘米蒸了,给郑玉财灌下去,保证没有好下场。” “真的?” “这样能行?” “还给他吃粘米,你觉得郑玉财饿了?”薛道真没好气的说道。 又挨一巴掌,薛玖揉揉肩,苦着脸解释道:“粘米蒸熟很烫,用勺子做成圆子,冷水里面过一下,这样一来,外面冰凉,但是吃下去之后,能烫穿肠子。” “嘶!”几人惊惧的看向薛玖。 “臭小子!你哪里学到如此阴损的办法?”薛道真瞪大眼睛问道。 “忘了那本书上见到的!” “这个办法好,让他肠穿肚烂!”薛勇兴奋的说道。 “我这就去盯着郑玉财!”薛武兴奋的说道,说完抓起两个饼子就向外走。 “等等我!”薛勇赶紧一口喝光鸡汤,追了上去。 看看薛父挑在碗里的鸡腿,薛玖转手放到妹妹碗里,老头子虽然喜欢动手动脚,关心那也是真的,至于另外一个鸡腿,被他均匀的分给了初一十五。 拿着饼子去了厨房,把黄粘米蒸上,再次回到桌子上。 三小只已经跑到院子里去看蚂蚁,现在孩子的快乐就那么简单,看蚂蚁都能看一天,薛玖看了一眼就坐了下来。 薛玖不习惯跪坐,所以坐得很随意,据说当年荆轲刺秦失败之后,就是这样坐在秦皇对面,不过荆轲当时穿的是胫裤。 胫裤通常被称为胫衣,其设计特点是无腰无裆,只遮住膝盖以下的小腿部分,类似于开裆裤或吊带袜,也就是说,荆轲是吊儿郎当的对着秦皇。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章 关心 忍住抽一巴掌的冲动,薛道真严厉的说道:“今天的事情,不能对任何人讲,以后有外人的时候,也不许用这种手段。” “小玖,你阿耶这是为了你的名声着想,以后要用这些手段,让薛勇他们去做就是了,你不要亲自出面。”薛收叮嘱道。 “放心吧,我明白的,你看我这样子,根本打不过,又怎么会亲自出手。”薛玖耸耸肩道。 “哼!你还好意思说,天天练武都不用心。”薛道真冷哼一声,不满的说道。 薛收笑了,他很清楚,这个族弟从小就很受宠,所以练武不用心,读书也不用心,不过最近几次感觉还是不错,至少头脑很好用,而且听他谈吐,家族的书籍应该看过不少。 虽然同为三房,薛道真和薛收他们两家职责却不相同,薛收一家是保管三房的书籍,而薛道真这一家,是保管三房的财物,当然!保管财物也不耽误收藏一些书籍,所以薛收并没有,因为薛玖懂一些他没见过的,而感觉奇怪。 “练武饿得快!”薛玖无奈的说道。 虽然关中已经平定了七年,但是食物并不充足,薛家即便势力不小,也只能说勉强够吃。 薛道真也知道这点,想了一下道:“你不是说要陪伯褒回村休养吗,回去就好好练武。” “哦!”薛玖应了一声。 不是不想练武,主要是脑子和手脚不协调,脑子里记得招式和使用武器的技巧,但是手上总是慢一步。 脑子:“我都懂!” 手脚:“你放屁!” 黄粘米蒸好,薛玖没有急着起锅,只是把柴火退了一些出来。 “大兄!大兄!香!香!”小丫头跑到薛玖面前,指着厨房喊道。 知道妹妹是一个馋丫头,薛玖抱起妹妹,刮了她的鼻子说道:“等会再吃,现在很烫!” 吃了粘米很经饿,所以价格比其它米贵,平常是舍不得买来吃的,这次李世民送来有十来斤,可以吃不少时间。 粘米!薛玖脚步一顿,他突然想到,可以用粘米来做一道好吃的东西。 闲着无事,想做就做,先去屋里找了一张晾晒东西的竹席,叫初一十五洗刷,薛玖则找出小麦淘洗。 淘洗过的小麦放在温水里面泡着,随后薛玖端着粘米出来,用石磨磨成粉。 “大兄!大兄你这是做啥?”十五忍不住问道。 “好吃的!” 一听好吃的,十五一下来了精神,急忙说道:“大兄我帮你推!” “还有我!”初一急忙说道。 石磨有两侧有两个孔,孔里插着木棍,推磨就是推动木棍,可以两人配合。 “好吧!你们俩推!”薛玖松开手道。 石磨不大,两小家伙也能推动,所以由得他们去。 “吃!好吃的!”寒露期待的看着哥哥。 谁能拒绝一个可爱的妹妹呢,薛玖笑着蹲下去,掏出手绢帮她擦掉口水,笑着说道:“不急,不急,做好了就给你吃!” 妹妹想吃东西,这个愿望得帮她实现,想想家里的东西,能做的好像只有米花。 家里还有上次炒松子的沙子,找出来放进陶罐,再次生火。 这时薛勇回来了,跑进厨房问道:“小玖,准备好没有?” “准备好了!”薛玖打开盖子,用木勺把黄粘米裹成一个个圆子,然后放进碗里,用食盒装上。 “等会先打一顿,让他吐干净再喂,喂的时候整个吞下去。”薛玖叮嘱道。 “放心,要是他不吐,我算他拉得干净!”薛勇狞笑道,随后提着食盒就跑了出去。 薛勇离开,薛玖继续炒米,沙子热了之后,米放进去,一会就变成了米花,中途要用筷子不停搅动,免得温度太高,让米花糊了。 米花的香气传出去,等薛玖回头,就看到厨房门口三个流着口水的小家伙。 把米花筛出来,然后用三个碗装上,必须要分开装,不然等会就要闹腾,尤其是十五那个馋猫。 这年月的衣服没有衣兜,主要是没有东西可装,也是为了节省布料和做工。 当然,这是普通百姓,有钱人会有袖袋,就是在衣袖中缝的袋子。衣袖中有袖袋,装点铜钱,正好把衣袖坠着,让衣袖笔直,古人智慧果然厉害,方方面面都考虑到的,就像跪坐,其实屁股下是有一张小凳子,只不过有长袍遮挡,外面看不到。 这种小凳子叫做支踵,为了跪坐舒服,还有脚垫、膝枕,不过这些是有钱人的配置。 说来可笑,小矮子学中原的东西,只学到表面,跪坐学到了,结果全是罗圈腿,他们还以为是正常的,因为中原罗圈腿也多。但是他们不知道,中原的罗圈腿,那是长年骑马的缘故,与跪坐毫无关系。 三个小家伙都没有衣袋,所以只能用碗给他们装着。 “大兄!那些米粉做啥呢?”十五问道。 “吃还堵不上你的嘴!”薛玖没好气的说道,这家伙纯粹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初一笑得很开心,他发现反应慢也有好处,不容易挨骂。 小丫头有吃的就开心,埋头苦干。 薛道真扭头走进屋里,来个眼不见心不烦,把大米当零嘴,他有些心疼。 半个时辰之后,薛勇和薛诚神清气爽的走了回来。 “怎么样?”薛玖迎上去问道,用黄粘米这个招数,他也只是听说,有没有效果并不清楚。 “有没有效果不知道,我们把那家伙狠揍了一顿,打得他上吐下泻。”薛诚咧嘴笑道。 “进去再说!”薛玖摆摆头道。 三人进入屋子,还没有说话,外面就传来喊声:“大爷爷!” 几人回头一看,来人是河东三凤之一的薛元敬。 薛收字伯褒,薛元敬字子诚,是天策府参军兼直记室,先前没见到人,应该是没在弘义宫。 “小叔身体怎么样?”薛元敬问道。 “幸亏有小玖,这次死里逃生了。”薛收笑着道。 “大爷爷,不知你们决定如何报仇?”薛元敬神色略微舒缓一些,轻轻颌首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章 薛元敬 “已经报仇了!”薛勇高兴的说道。 “如何报仇的?”薛元敬有些意外的说道。 “刚才我们把郑玉财狠揍了一顿!”薛勇讲解了一遍。 “还不够,就算弄死郑玉财,他也不过是郑家一条狗而已。”薛元敬眼睛微微一眯道。 “可是秦王有令,不能出人命。”薛勇迟疑了一下道。 薛元敬眼神变得凌厉,语气冰冷的说道:“只要没有把柄就成,既然他们开战,我们就不能退缩。” “嗯!”薛道真等人赞同的点点头,对于薛家人来说,直接开干才更符合心意。 “你想怎么做?”薛道真问道。 “这些年我们三房太低调了,都以为我们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是个人都想来踩一脚,不狠狠报复一下,以后是人是狗都敢朝我们呲牙。 我的意思,不但要弄死,还要多弄死几个郑家的。”薛元敬杀气腾腾的说道。 薛玖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薛元敬,在另外一个时空,薛元敬的评语是英年早逝,难不成就是因为薛收中毒,他发动报复,然后又被别人报复了? 真相不得而知,毕竟这里还没有发生,薛收也没有死。 “我去暗杀几个!”薛诚压低声音道。 “不妥!”薛玖出言道,其他人可以不在意李世民的命令,或者说不重视,但是他不行,按照正常轨迹,李世民会当皇帝,以后想起这事,对薛家肯定不利。 李世民这家伙可是心眼很小的,薛玖记得,因为不喜欢魏征,等他一死,原本决定嫁给魏征儿子的亲事都取消了。 “???”几人都把目光看向薛玖。 “杀人只是下策,而且无需怀疑,也知道是我们动的手,不如想办法让他们丢脸。”薛玖说道。 “如何让他们丢脸?”薛收好奇的问道。 “搞臭他们的名声!”薛玖说道。 “这可不太容易!”薛元敬皱着眉头道。 或许是血脉的缘故,薛家虽然文人不少,但还是喜欢直来直往,玩计谋没问题,阴谋诡计就要差一些。 “有屁就放!”薛道真不耐烦的骂道。 “搞臭名声可以从两个方向入手,第一从舆论入手,编一些故事,到处散布谣言;第二就是让郑家人当众出丑。”薛玖讲解道。 薛收摸着嘴角胡子,轻轻颌首道:“散布谣言好办,要他们当众出丑就难了。” “也不是没有办法!”薛玖思索着道。 “什么办法?”薛元敬急忙问道。 薛玖身体前倾,压低声音说了一阵。 薛勇和薛诚兴奋的离开,薛收和薛元敬神色复杂的看向薛玖。 薛道真咂咂嘴,手抬起用力一巴掌拍在自己腿上,一脸纠结的说道:“老子怎么生了你这个东西!” “有没有可能,我是你捡回来的?”薛玖起身,后退半步问道。 “滚蛋!”薛道真黑着脸呵斥道。 “小玖长大了!”薛收笑着道。 “哼!看看他出的馊主意,还不是和以前一样。”薛道真哼了一声道。 薛玖以前在村里很顽皮,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那只是小事情,打架斗殴才是日常生活,也是因为这样,薛道真才把他们几个接到城里生活。 “给他说个婆姨,成家了就稳重!”薛收笑着道。 “谣言这一块就交给我来办!保证郑家焦头烂额。”薛元敬起身说道。 “有劳子诚!”薛收轻笑着点点头道。 “小叔说得哪里话,都是自家人!”薛元敬笑了笑道,随后行礼告辞。 “薛大郎!出来玩!”外面传来喊声,薛玖脸一黑,他最烦别人叫他大郎,但是没办法,如今的称呼就是如此,排行第几就叫几郎。 “没空!”薛玖头也不抬的喊道,他才没兴趣陪一群小屁孩在坊市乱逛。 坊市就像一个小区,大家都很熟悉,小孩子每天成群结队女在坊市乱逛,外人一般不会到坊市小巷,来了也会被坊市那些老妇人盯着。 人是群居动物,家庭主妇没事就聚在一起聊天,当然,她们也没有闲着,一边看孩子,一边做手工活。主要是草鞋,麻鞋,这两种鞋才是夏天百姓穿的东西。 “大兄?”十五看着薛玖。 “去玩吧!”薛玖摆摆手道。 “好嘞!”十五高兴的应了一声,抓起最后一把米花,冲出了家门。 “大…” “快去吧!” “哦!”初一也跑了出去。 两个弟弟离开,薛玖主动接过了照顾妹妹的任务。 看看小丫头,薛玖转身进屋,拿出一匹麻布,这是今天李世民送来的礼物之一。 两马车物资,这应该也是李世民对薛收的补偿,绸缎给薛收留着,麻布自己用还是没有问题。 家里没有女人,衣服这些就只能请邻居帮忙。 “谢大娘,又来劳烦您了。”来到隔壁,敲响房门,出来一个中年妇女,薛玖笑呵呵的说道。 “是小玖和小寒露啊!快进来吧!有甚麻烦的,大娘还要谢谢你才对。”谢大娘热情的招呼两人进屋,顺手接下布匹。 帮忙当然是要付出酬劳的,做衣服剩下的布料,或者边角料,那就是酬劳。挨邻则近的,有时候薛家也会送一些粮食或者柴火给她们。 谢大娘是一个寡妇,她儿子是一个武侯。 “这次麻烦谢大娘帮初一十五做一身长袍,再给寒露做两条裙子,两条围裙。”薛玖说道。 即便薛家条件比一般百姓好,但是两个小的,穿的衣服依旧是薛道真和薛玖换下来的。 勤俭是一种美德,小孩子长身体很快,一般不会给他们做新衣服,都是把大的改一下。这次薛玖想给他们做一件外套。 “好的!没有问题!这么多布,剩余还多,你看还做点啥?”谢大娘看了一眼布匹问道。 “剩下的先留着,冬天看看缺啥。”薛玖回答道,一匹布宽一米四,长十三米,能做的东西不少。 “好的!” “围裙上给她做两个大兜,方便装零嘴。”薛玖又说道。 “行!做好了我给你送过去!” “麻烦谢大娘。” “这孩子嘴真甜!”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章 报仇不隔夜 薛家这边仿佛无事一般,郑玉财就惨了,被两个蒙面人揍了一顿,又灌了一大碗东西,吓得他不轻。 郑玉财心里很明白,这是薛家的报复,担心自己也被下毒,顾不得身上疼痛,快速的跑回家,叫来医者。 医者再三检查,确认他没有中毒,除了身上的淤青,就只有腹胀。 想到被灌一大碗米圆子,腹胀也正常,郑玉财这才放心一些。 休息一会,肚子隐隐作痛,一开始他以为只是挨揍的缘故,但是后面察觉是肚子里面痛,他又让人去请医者,还一次叫了两。 “郎君无需担忧,你腹中虽然有伤,但是并不严重,休养几天就好。”医者摸着胡须说道。 “最近几日吃清淡一些,也不要洗冷水澡,我再给你开一剂药。”另外一个医者补充道。 “有劳!有劳!”郑玉财忍着疼痛,拱手说道。 医者离开,郑玉财突然觉得腹痛如绞,急忙去出恭。 小腹越来越疼,郑玉财连裤子都没提起,就捂着肚子惨叫。 下人被惊动,连同他的家人都跑过来,就见到郑玉财犹如怀孕一般,肚子鼓鼓的,挣扎片刻就没了动静。 下人壮着胆子摸了一下鼻息,顿时惊呼道:“郎君没气了!” “啊!”众人脸色大变,嘴里发出惊呼。 “郎君拉血了!”又一个下人惊呼。 “快去请主家!”郑玉财的妻子,瘫坐在地上,大声喊道。 郑家的人很快到来,详细的了解事情经过,甚至又把先后三个医者都叫了过来。 “你们看看,他是怎么死的?”郑仁礼皱着眉头道。 看着死去的郑玉财,三个医者面面相觑,随后小心翼翼的上前查看。 身为医者,自然不惧死者,三人仔细检查了一遍。 “他是怎么死的?是否是中毒?”郑仁礼冷着脸问道。 “并非中毒!死者面色如常,嘴唇如常,并无中毒迹象,先前老朽为郑郎君把脉,也没有发现中毒。”老医者说道。 “结合郑郎君的病症,应该是肠穿而亡!”另外一个医者说道。 “为何会如此?”郑仁礼怒喝道。 “或许是殴打之时,下手有些重,有可能是凑巧击打在肠子上。”医者解释道,其实他也没有想明白,如果是肋骨断裂还好说,因为骨头断裂可能刺破内脏,但是骨头没断,但是肠子破了,他不敢说可能是郑玉财肠子脆弱,这就只能说凑巧。 听到凑巧,郑仁礼脸都黑了,又看向另外两个医者。 两个医者也想不出原因,只能低头不语,表示赞同。 “送客!”郑仁礼一挥长袖道。 “告辞!”医者一听,如蒙大赦,急忙行礼告辞。 “他大伯,你要为我们做主啊!”一个中年妇女哭泣道。 “老嫂子你节哀,我会给玉财报仇的。”郑仁礼点点头道。 “能不能告官,把人抓起来?”妇人问道。 “你也听到了,是两个蒙面人打的,而且就算抓住,也只是一个过失杀人,报不了仇。”郑仁礼暗自叹息一声,温和的解释道。 武德律规定,凡因过失而杀伤人者,听其以钱赎罪。也就是说,即便找到凶手,也只能罚钱,但是郑家缺那点钱吗? “呜呜呜!我可怜的儿啊!”妇人一听,顿时哀哭起来。 郑仁礼宽慰道:“老嫂子你放心,玉财不会就此白死的。” 见到郑玉财的家人还在痛哭,郑仁礼也没有办法,摇摇头走出房间,他觉得薛家的报复不会如此简单,必须要回去商量一下应对办法。 薛家的报复当然不会如此简单,就在郑仁礼出门不久,薛勇和薛诚戴着草帽,挑着桶来到了他的园子侧面。 两人对视一眼,薛诚走到路口放风,薛勇打开木桶,把其中一个木桶的东西倒进另外一个木桶,轻轻摇了摇,随后来到一个狗洞边,把木桶里面的东西倒了进去。 “快走!太臭了!”薛勇压低声音说道。 薛诚看了看跳进院子里的蚂蚱,捂着鼻子,高兴的笑道:“嘿嘿!郑家不把这些沾了粪的蚂蚱抓光,这臭味就不会消失。” 两人疾步离开,一边走一边说道:“关键不好抓,蚂蚱那么小,想清理干净可不容易。” 想到郑家人疯狂抓蚂蚱的场景,两人的笑容就抑制不住,脚步欢快的向家里走去。 郑仁礼回家,刚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臭味,不过他也没有多想,以为粪车经过遗留的味道。 让人去把长安的郑家人找过来,郑仁礼皱着眉头苦思,郑玉财的事情他知道,当时并不赞同,只不过也没有反对,毕竟背靠太子,如果薛家识趣,就不可能报复,或者说薛家就算报复,也会有很大的顾虑,只是没想到薛家的报复来得如此快,都没有隔夜。 其实郑家谋划并没有问题,只不过出问题的地方不少,第一是没想到李世民正好召见薛收,发现中毒的时候,御医第一时间进行了救治,减轻了中毒症状;第二就是没想到薛玖懂得洗胃,反复的催吐,把毒药吐了出来,身体虽然受到损伤,却没有性命之忧。 如果薛收死了,薛家不会为了一个死人去得罪太子,而且薛收是薛家文才能力最好的人,折损了薛收,薛家西祖三房,就只剩下一个薛元敬,基本上可以说不足为虑。 大家族虽然团结,但是也得考虑利益,其他几房不会因为三房与郑家死磕,用一些代价,除掉李世民一条臂膀,这事非常划算。 李世民麾下公认最厉害的四大谋臣,长孙无忌,房玄龄,薛收,杜如晦。长孙无忌是李世民的舅子,如果杀他,那就是与李世民不死不休;杜如晦是杜家的人,杜家在长安的势力很大,郑家也不愿意得罪;只有房玄龄和薛收适合下手,而薛收风头更甚,秦王府的计谋据说很多都是他出的,在太子一系看来,自然要除之而后快。 郑仁礼在考虑,如何与薛家和解,大家族不可能死斗,或者说不能一击必杀,不能死斗。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章 郑家的应对 想要和解,就得付出代价,薛家可不是一般的家族,定然要付出不菲的代价,至于郑玉财的死,那是失手,看得出来,薛家只是想揍一顿出气。 “堂兄!你家为何如此臭!”一个声音在屋外响起,郑仁礼从思索中回过神来,皱着眉头走了出去。 一股臭味迎面而来,郑仁礼不由眉头一皱。 “哪里来的臭味,还不去收拾干净!”郑仁礼呵斥道。 “家主,已经去找了,到处都是臭味,但是没有找到来源。”管事苦着脸回答道。 蚂蚱不起眼,谁也没把臭味和它联系到一起,而且这时候都在寻找臭味来源,并没有去管家里突然变多的蚂蚱。 这也是郑家太大,家里花园树木都不少,每天晚上都能听到蚂蚱叫声,对于蚂蚱出现,并不觉得太奇怪。 “马上去找,屋里点熏香!”郑仁礼皱着眉头道。 “屋里说话!” 等侍女点燃熏香退出去,郑仁礼这才说道:“请诸位过来,是商量一下,与薛家和解的事情。” “与薛家和解?这是为何?”郑仁基不解的问道,他在郑家不起眼,与太子一系走得不算近,所以算计薛收的事情,他并不知道。 “咳咳!事情是这样的……”郑仁礼干咳两声,把事情介绍了一遍。 “嗯,薛家有人与太子关系亲近,确实不宜过于得罪,能和解是最好的。”听了之后,郑仁基点点头道。 郑仁基说的人是薛家人,是隋朝左翊卫大将军薛世雄之子,薛万述几兄弟。 老大薛万述,越王杨侗称制洛阳,拜卫尉少卿。李世民攻陷洛阳后,归顺唐朝,担任元从禁军中郎将,属于李渊的直属。 老二薛万淑担任右领军将军,老三薛万均,老四薛万彻以前是罗艺麾下,刘黑闼战败之后,薛万均被李世民召为右二护军,而薛万彻投入齐王李元吉麾下。 这是大家族的常规操作,分散投资,就像当初诸葛亮三兄弟,分仕魏蜀吴,并不是说这种行为不忠心,只是为了保证家族延续而已。 “薛家兄弟与薛收走不是一脉,有必要和解吗?传出去还以为我们郑家怕他们,而且我们郑家死人了,薛家没有死人。”有人不服的说道。 “以后大家同朝为官,能和解是最好的,毕竟我们郑家,不能成为众矢之的。”太子妃郑观音之父,郑继伯劝说道。 几人颌首赞同,郑观音是太子妃,以后将是皇后,皇后就是一个巨大的靶子,会有很多人虎视眈眈,将会伴随几十年的争斗,所以能不树敌是最好的。 …………… 就在郑家商议如何和解的时候,薛玖被薛道真叫到一边。 “你知道为什么子诚要下杀手吗?”薛道真问道。 “应该是当年堂兄被斩首的缘故吧?”薛玖思索了一下道。 薛玖说的堂兄就是河东三凤的薛德音。薛德音能力很强,文才方面比薛收还高一些,隋朝的时候辅佐魏淡修《魏史》,史成,迁着作佐郎。越王侗称制东都洛阳的时候,王世充的军书羽檄,皆出其手。 檄文这东西,说来就是骂人的,而且是骂得越狠越好,可能李世民被骂得狠了,灭了王世充的时候,一气之下就下令把薛德音杀了。 也正是如此,薛元敬心里对李世民有些不满,今天不想给李世民面子,想要对郑家下死手。 “正是如此!其实这事也怪不得秦王,毕竟你堂兄当年是王世充的心腹。”薛道真说道。 “嗯!”薛玖点点头应了一声,其实对于薛德音,他并不在意,记忆中都没有印象,何况他还是穿越者。 “不用去记恨秦王,你记住这点就是。”薛道真说完背着手就离开了。 坐在躺椅上晒太阳的薛收,笑眯眯的对薛玖招招手,示意他过去。 “咳咳!小玖,你可曾听过,鹰立如睡,虎行似病。”薛收笑着问道。 薛玖想了一下,拉过另外一张躺椅,笑眯眯的坐下去,点点头道:“虽然没有听过,但是明白意思。” “嗯,鹰是天空霸主,虎是山中之王,但是它们习惯示敌以弱,这和做人也是一样的道理,我就是锋芒太露,所以成了别人的目标。”薛收轻轻颌首道。 “大兄你说得有道理,不过我以为,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只要够狠,别人才会害怕。”薛玖歪着头想了一下道。 藏拙,中庸之道,这些都是好办法,不过薛玖还是觉得,该狠的时候还是要狠,不然这个吃人的世界,很容易被人骑到头上。 “呵呵!呵呵!咳咳!” “你说得有道理,我们薛家的名声,本就是打出来的,只不过这些年分居各地,反而让人轻看了。”薛收笑着道。 五千户薛姓人出蜀中,居住汾阴,那就是五千多能战的人,那时候团结一心,没有几万人根本不是对手,只是后来世道越来越乱,薛家五千户住在一起太打眼了,成为了别人的目标,不得不逐渐分散。 两晋之时衣冠南渡,薛家也有搬迁往南方,五胡乱华之时,薛家被迫分得更散,即便如此,如今依旧是河东最大家族之一。 “你头脑灵活,走武将一途有些不合适,要不要学做文臣?”薛收问道。 “我不想做官!”薛玖摇摇头道。 薛收一愣,不解的问道:“你不想做官想做什么?” “我想摆烂,啃老!” “摆烂?啃老?什么意思?”薛收问道。 “就是想一摊烂泥摆在那里,吃喝都是家里老人的!” “哈哈!咳咳!咳咳!那不就成了烂泥扶不上墙!啃老!这形容还真贴切。”薛收捧腹大笑道。 “龟儿子的!老子…”薛道真神色不善的骂了一句,脑袋左顾右看,想找东西抽人。 “别怕,你阿耶只是望子成龙,希望你将来比我们更有出息。”薛收宽慰道。 “大兄,都说笨鸟先飞,你可知道,其实笨鸟有三种。”薛玖很淡定的说道,他早已经习惯,便宜老子动不动就打人,还手是不能还手的,那么就只能跑。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章 薛家传承 主要还是无聊,总得找点乐子!毕竟这时代太闲了。 “有哪三种?”薛收乐呵呵的问道。 “第一是先飞的;第二是不想飞的,第三种最讨厌,自己不想飞,下个蛋让后代飞。”薛玖不满的说道。 “孽子!受死!”薛道真脱下麻鞋,就冲了过来。 薛玖一个弹射起步,向外面冲了出去。 “大兄!大兄!”小丫头欢笑着追了过去。 “哼!”害怕撞到女儿,薛道真冷哼一声停了下来。 薛玖抱着妹妹,在坊市无聊的逛着。 走在黄泥路上,薛玖眼神有些迷茫的看着破旧的房屋,这就是大唐?天下第一城的长安?总感觉有些不像。 到不是长安不够宽大,长安城毕竟修建了小二十年,这些砖泥房子看上去有些破旧。 隋开皇二年(582年),大兴城始建,皇城宫城同年始建。 隋开皇三年(583年),大兴城皇城宫城完工。 隋大业三年(613年),大兴城郭城营造。 薛玖并不知道,长安城最巅峰要等到唐永徽五年(654年),工部尚书阎立德监领民夫4万人,修筑长安城外郭城墙。 郭城是指宫城外面的居民区,外郭城就相当于在修建二环,只不过二环高速换成了城墙。 也正是长安城修建外郭城之后,诗人才感叹长安大居不易,如今的长安,还差了不少意思。 坊市有不少小孩在玩,大唐已经立国七年,关中百姓缓过了一些气来。不过也是因为居住这个坊市的人,多多少少有些身份。 “敌将通名!某刀下不杀无名之辈!” 稚嫩的声音响起,这是坊市小家伙在玩耍,模仿两军对战。 “本将常威,李来福受死!” “咳咳!”听到喊声,薛玖差点没有被口水呛到,出门居然就碰到常威在打来福。 薛玖因为调皮,一直被薛道真带在身边严加管教,对于坊市的人还真不太熟悉。 两个小家伙拿着木棍在打来打去,其他人则像模像样的分列两边。 “大兄!”十五满头大汗,拿着一根棍子跑向薛玖。 “大兄!”初一总是慢半拍,落在十五后面。 “你们玩你们的!”薛玖摆摆手刚要离开,又停住脚步,一把抓过十五手里的棍子。 一手抱着妹妹,一手用棍子抽着街道边的杂草。 长安城可是与影视中不同,即便朱雀大街两旁,那些青石板间歇,也有一些野草,给长安城增添了一丝绿意。 虽然有野草,街道却很干净,卫生保存比后世还好。 唐律规定,在朱雀门大街,凡是牲口行进时不挂粪兜随意屙粪者,行人乱扔瓜果之皮核者,进出城门不按左入右出规定行走者,将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分别处以一至五十枚铜钱之罚金。 坊市内处罚虽然轻一些,却也没人去违反,其实这才正常,毕竟大家都穷,一文钱也很珍贵,不像后世,罚款五元十元的感觉无所谓。 其实这个规矩并非隋唐所定,秦朝之时更加严苛,随地吐痰,丢弃垃圾都会黥面刺字。 刚来的时候,薛玖还觉得有些意外,得知之后才感叹祖辈的英明,比起西方那些随地大小便的家伙,这才不愧是文明古国。 路边野草太少,薛玖意犹未尽的收了手,把棍子递给了妹妹。 太阳已经落山,薛玖带着妹妹向家里走去。 “过来!”薛道真不悦的呵斥道。 薛玖放下妹妹,有气无力的走了过去。 薛家后院,立着几根木桩,地上放着大大小小的石锁,早晚练功是薛家的传统,初一十五已经老老实实的在那扎马步。 扎马步的锻炼方式,由来已久,主要锻炼下肢的肌肉力量和控制力,不但是训练腿的力量,也是便于将来骑马,控制战马。 战马是没有马镫的,想要坐稳在战马上面,双腿没有力量可不行。尤其是在长时间行军之后,紧接着又作战。 长时间行军,本就疲倦,没有足够的力量,如何能够在武器的碰撞下,保证不落马,这就要靠腰部力量,双腿加紧战马才行。 薛玖来到木桩前面,举手护头,用力的踢木桩。 “砰砰砰!” 木桩上面捆着厚厚的稻草,即便用力踢,也不会伤到自己。 对于训练,薛玖还是很认真的,但是就像写字差不多,脑子和手不够协调,前身学的那些,无法发挥,而且受到后世的一些影响,他更喜欢按照自己的练一些东西。 “小玖这是练的什么?为何我没有见过?”薛收问道,他精神不错,只是内脏火辣辣的,小腹也一直有些疼,不敢剧烈活动,稍微强烈一点,就想咳嗽。 薛收一样练过工夫,只不过他练的是马步,箭术和一些短兵器搏杀,这也是大多数文人都会练习的,或者说世家的人会练习,寒门多半没了传承,即便有传承,也供养不起。 “你别听他的歪理!”薛道真没好气的说道。 “嘿嘿!大兄你帮我参考一下,看看我说得对不对。”薛玖笑了笑道。 “哦!你说说看!” “马步是很不错,但是我觉得,赤手空拳的情况下,还是用腿更好,俗话说,手是两扇门,全凭腿踢人,腿比手长,而且力量比手要强,用腿是不是更好。”薛玖笑着道。 薛收微微一愣,轻轻颌首道:“你说得好像有道理!不过用武器岂不是更好,用腿踢人,下盘就不稳,很容易被击倒。” “我说的是赤手空拳!如果敌人有武器,我就用这个!”薛玖说着,从腰间抽出两根筷子。 两根削尖的筷子,薛玖手腕一抖,就射到木桩上面。 以前就看到,别人用各种各样的东西当做暗器,把矿泉水瓶射穿,穿越之后他就用心的练习。其实薛玖是想用飞刀的,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哪个男人不向往呢?可惜薛父是不可能出钱给他打造飞刀的,所以他只能自己削筷子来练习。 薛收有些好奇,这年月可没多少人用暗器,主要是没必要,弓弩更加顺手。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章 楹联 薛收走到木桩前面,凝神看了看,伸手拔出筷子。 筷子已经开裂,无法再用,不过深入木桩有三寸左右。 “这能破甲吗?”薛收好奇的问道。 “竹筷肯定不行,如果换成铁器,皮甲肯定挡不住,铁甲的话,就只能射面门等地方。”薛玖摇摇头道。 “一天天就想这些歪门邪道!我们薛家刀下,就算铁甲,也能一刀斩杀!”薛道真怒斥道。 虽然如今流行的武器是马槊,但是薛家更习惯用刀。薛家的刀是青铜长刀,这种刀传承久远,也就是后世的关刀,或者说偃月刀。 薛家一样与时俱进,不少人改用更加好使的马槊,不过西祖房还是在用刀,只不过是三尖两刃刀。 三尖两刃刀,可劈可刺,刀身还能锁,绞别人的武器,而且两面开刃,左右横扫都无需转刀,节省了手上动作。 “武器携带不便,暗器更方便,练一下又不吃亏。”薛玖翻了个白眼道。 “强词夺理,除了进宫,何处不能携带武器。”薛道真感觉手有些痒,不由揉了揉手腕。 “你这样踢木桩,又是锻炼什么?”薛收岔开话题问道。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样踢是最快击中对手的办法。”薛玖兴奋的说道。 “大兄说这是他的绝招!叫做夏姬八踢!”十五说道。 “大兄说这是传承于夏朝的一种腿法!”初一补充道。 “夏姬八踢,夏姬八踢!哈哈!咳咳!咳咳!”薛收呢喃两遍,忍不住笑了起来,只不过刚笑出声,就剧烈的咳嗽。 薛玖忍不住有些脸红,忽悠两个弟弟的话,居然被他们说了出来,这话忽悠交给小家伙还成,薛道真和薛收哪里会听不出来。 “我让你夏姬八踢!”薛道真再也忍不住了,脚下一蹬,冲了过来。 薛玖脸色一变,转身就想要跑,没有跑出几步,就感觉到身体腾空而起,随后一阵天旋地转。 “噗!”的一声,摔倒地上。 来不及喊痛,一个黑影冲了过来,薛玖急忙一个懒驴打滚躲开。 “砰!”的一声,薛道真一脚踢在木桩上,木桩一阵晃动。 薛玖惊恐的喊道:“老头子!你想踢死我吗!” “你个混账东西!教你好的不认真,就弄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今天得让你长长记性。”薛道真一边怒骂,一边伸手去抓薛玖。 薛道真力气极大,薛玖可不敢和他交手,急忙向木桩后面躲去。 “你还敢躲!”薛道真大喊道。 “你不追我就不躲!” 就在薛玖跑得气喘吁吁的时候,薛勇他们回来,解了他的困境。 “我们回来了!” “办得怎么样了?”薛玖急忙跑到两人身边问道。 “这点小事当然做好了!”薛勇得意的说道。 “听说郑玉财上吐下泻都是鲜血,在家哀嚎半个时辰才死。”薛诚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道。 “我要的东西呢?”薛玖问道。 “买回来了!”薛勇拿出一张宣纸说道。 薛玖接过宣纸,裁剪成巴掌宽的两张。 “初一过来!”薛玖喊道。 “大兄,还有我!”十五喊道。 “用不着你,你的字连自己都不认识。”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大兄,你要我写啥?”初一有些兴奋的问道。 “这一张你写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另外这张写无功受禄一步登天,最后再横着写得偿所愿四个字。”等初一磨好墨之后,薛玖讲解道。 “嗯嗯!”初一点点头,板着脸,拿着毛笔努力的写着。 “哈哈!你这是在许愿吗?”薛收笑着问道。 “身体不好就别大笑!”薛道真不悦的说道。 “拿去贴在郑继伯房子外面,不要太显眼,但是也不能贴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最好是郑家人看不见,路过的人能看见。”薛云叮嘱道。 “贴在郑继伯房子外面?这有何用?”薛勇不解的问道。 “嘿!这个办法不错!”薛收高兴的说道,他能想到,别人见到郑家贴着这个楹联会有何反应。 郑继伯的女儿是太子妃,这不正好符合楹联所说一步登天,或者说不劳而获。 无论郑继伯是不是有能力,只要消息传开,外人就会这样去想。 “让你们多读书不听!简简单单的道理都不明白!”薛道真呵斥道。 “嘿嘿!有大爷爷你们动脑子就行,我们照做就是。”薛勇讪笑道。 “先吃饭,然后去贴!”薛道真气呼呼的说道。 长安虽然有宵禁,但是对于长期生活在长安的人来说,总有躲避的办法。 宵禁之后,不允许在街道闲逛,不过那是针对坊市外面,如果是坊市内,管理并没有那么严格,巡逻和守卫最多的是主要街道和皇城外面,只要远离这些地方,就能轻易到其它地方。 坊市的围墙只有两米多高,上面没有电网,也没有玻璃渣子,想要翻越并不困难,一个人可以快速跑动跳起来,抓住墙头翻越,两个人配合就更加简单。 晚饭是面团子和白菜炖鸡肉,鸡肉已经从鸡架上脱下来,鸡架放在盆子里,明天还能再熬一次,把骨头敲破熬汤,味道一样鲜美。 “让我多喝一碗吧!早就饿了!”薛收可怜兮兮的说道。 几人把目光看向薛玖。 薛玖不紧不慢的咽下面团子,这才摇摇头道:“你现在得少吃多餐,不然肠胃受不了,就像郑玉财一样,可能把本就受创的肠子弄破。” “唉!”薛收叹息一声,苦着脸摸摸肚子,这一碗鸡肉粥,只填了两分饱,肚子里面饥饿感很强,不时发出反对的声音。 偏偏薛玖几人吃得很香,他们这一桌都在大口吃着,薛勇还发出不小的吧唧声。 薛收转头,想来个眼不见心不烦,没想到一转头,就看到小丫头吃得脸上油光光的。 “乖!你去把药喝了,晚上给你煮夜宵。”薛玖笑眯眯的说道。 薛收脸颊一抽,他有些后悔傍晚的时候帮着薛玖说话,应该让他挨一顿打,可能就没有精神打趣自己。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章 惊喜的李世民 吃过饭,初一十五去洗锅碗,顺便烧热水。 薛勇和薛诚小心翼翼的出了家门。 “阿耶!要不我们也在院子里挖一口井吧?”薛玖说道。 “滚!”薛道真呵斥了一声,拿着盆子,打了凉水就去冲凉。 薛玖很无语,他心里清楚,薛道真不让打井,就是要锻炼他们,只不过如今被锻炼的只有自己,正常人谁家里放三口水缸啊,家里连通薛收也才六口人。 三口水缸也就罢了,用起来一点都不节约,居然用来浇菜,头天的水,第二天早上吃过饭就用光,然后就该薛玖挑水。 其他人能洗冷水澡,小丫头可不行,这个重任还是落在薛玖身上。 薛玖先点了一堆火,然后盖上湿柴,等烟雾升起来,用扇子把烟雾扇进屋里。 烧的东西里面有薄荷草,茼蒿,艾草,每天熏一下,不但驱赶蚊子,蟑螂,跳蚤也会少许多。 给小丫头洗了澡,薛玖才收拾自己,洗澡洗头,好一阵才勉强打理完。 最麻烦就是洗头,穿越之后才知道,长发飘飘,英俊潇洒没那么容易,这长头发打理极为困难,尤其对于一个穿越的男人,更加困难,何况还没有吹风机。 看着儿子湿漉漉的头发,薛道真又想抽人,他就没见过比儿子洗头洗得更勤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薛玖也不想天天洗长头发啊!但虱子太多了,薛道真可不会听他的,每天洗头,看到薛道真他们头上那些白色的虱子蛋,他就觉得头皮发麻,脑袋发痒。 对于这种情况,只能每天洗头,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 青烟在院子里升起,因为有薄荷,艾草,这烟雾并不刺鼻,反而有些好闻。 没有蚊子打扰,几人各自拿着一把蒲扇在院子里歇凉。 漫天繁星,比小时候看到的更多,尤其是银河,真的就是一条发着银光的河流,没有空隙,横贯天空。 寻找着那些闪烁的星星,然后又去找北斗星!偶尔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让他双瞳不由自主的跟着移动。仰望天空的时候,很难不相信,不可计数的星球,会没有人类存在,或者说生物存在。 “或许自己以前所在的世界,就在那茫茫星空之中!” 想着想着,薛玖就睡着了。 薛玖睡得香,弘义宫中李世民却睡不着。 “辅机,太子居然谋杀我身边的人,你说他如此咄咄逼人,究竟为何?”李世民担忧的问道。 白天表现镇定,但其实他心里还是很不安的,毕竟太子占据大势,又得到李渊和朝中大多数文臣支持,他心里没底。 李世民都不敢与其他人商量,只能晚上关上门和舅兄分析。 “太子此举,很可能是逼迫殿下你出招,只有你出招,他们才能找到破绽。”长孙无忌猜测道。 “那我该怎么办?难道就此束手就擒?就算我不动手,他也会不断逼迫。”李世民有些焦急的说道。 “殿下不用着急,太子这次出了一个昏招!不但没有害到伯褒,还给我增添了一个强大的助力。”长孙无忌笑着宽慰道。 “谁?难道你说是薛家那个少年?他虽然有些能力,但是年龄太小,恐怕无法担当重用。”李世民思索着问道。 “不是他!是伯褒的姐姐!”长孙无忌摇摇头道。 “薛婕妤!”李世民眼睛一亮,一个名字脱口而出。 长孙无忌微笑着颌首道:“正是!” “嘿!我怎么把这位忘了!”李世民一拍大腿,高兴的说道。 李渊入主长安,为了拉拢世家,也是为了填充后宫,就娶了一批世家的女子,不但是他,几个儿子也为了拉拢世家而进行联姻。 一后四妃九嫔二十七妇这是皇帝的后宫配置,薛家势力不小,文武都有,所以薛收的姐姐做了婕妤,只不过薛家人性格比较直,不会去刻意讨好,所以薛婕妤在宫中并不受宠。偏偏她很喜欢安静,平时也不多与人交往,所以在宫中存在感极低,低到大家都把她忽略了。 外嫁的女儿一般很少回娘家,更别提入了宫中,如果不是要借助娘家的势力,一般都不会多余牵扯,免得皇帝不悦,毕竟无论是后宫干政,还是朝臣与宫中交往密切,都是皇帝不喜的事情。 薛收自然是不喜欢依靠姐姐来出人头地,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他还有个姐姐在宫中做婕妤,郑家应该就是不知道这事,不然也不敢对薛收下手。 李渊这人还是比较重情义的,原配窦氏死后,他做了皇帝追封为皇后,就没有另外再封后,管理宫中的是万贵妃。 万贵妃是江都人,她是李渊起兵前唯一的庶妻,为李渊生下第五子李智云,深得李渊信任。 当然,男人爱好都一样,年轻漂亮!所以宫中最受宠的是尹德妃和张婕妤,还有一些嫔妃。 “哈哈哈!太子还真是失策啊!”李世民高兴德大笑起来,一扫白天的阴郁。 “何止是失策,简直是失智!”长孙无忌摸着嘴角胡子说道。 “明日我让人去告诉薛婕妤一声,毕竟伯褒中毒,这么重要的事情,她应该知道。”李世民强忍笑意道。 “殿下所言甚是!伯褒父母不在,只有一个长姐,这事应该告知。”长孙无忌笑着赞同道,两人笑得就像偷鸡的黄鼠狼一般。 ………… 其实太子李建成是知道薛婕妤的,他对宫中嫔妃,向来刻意交好,别的不说,四妃九嫔怎么可能不查清楚来历,只有查清楚来历,才方便拉拢人。 这次下毒事件,也并非李建成指使,而是李元吉让郑玉财去干的。 郑玉财是郑家旁系,没有多少才能,或者说根本没有多少脑子,并不受郑家重视,也正是如此,李元吉找到他,他马上就决定开干,能在齐王麾下出人头地,那也能提高他一家人在郑家的地位。 大家族的资源也是有限的,地位越高,得到家族的支持也会越大,而此时李建成还被蒙在鼓里。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章 鸡飞狗跳的郑家 再次醒来,薛玖发现自己睡在床上。 不怪薛玖睡得死,每天晚上锻炼半个时辰以上,不好睡才怪,不过也体现了便宜老子的父爱。 看着一边睡着的两个弟弟,正横在床上,只能说父爱有点,但是不多。 本来薛玖是有单独一间房子的,不过薛收住了,所以他们三兄弟挤在一起。 想想寒冷的冬天,还有拥挤的木床,薛玖决定建议便宜老子修一个火炕。 如今的床也叫榻,也就是小矮子偷学的榻榻米,只不过床头床尾有杆,可以挂帷幔,条件好的在床前还会有屏风,用来挂衣服,也是遮挡视线,因为条件好的会有丫鬟在房间睡觉,随时准备伺候人。 “阿耶,盘几个火炕吧!”薛玖一边洗脸一边说道。 薛道真放下手里的石锁,不解的问道:“火炕是啥?” 火炕具体做法,薛玖也不知道,不过大致上能够想象出来。 “就是用砖头码的床,只不过中间是空的,床下可以生火,后面排烟,等天气冷的时候,就可以把炕烧热,冬天睡在上面就再也不冷了。”薛玖比划着讲解道。 薛道真想了一下道:“就是把床换成灶台一样是吧?” “对!对!只不过这灶台不用烧那么久,炕热就可以了,里面的炭火就能保证大半夜都是暖和的。”薛玖连连点头道。 坐在屋檐下的薛收,一拍大腿,高兴的说道:“小玖这个办法不错,比火墙要好。” 宫里就有火墙,厚厚的墙壁是中空的,墙外生火,把墙壁烧得滚烫,屋里自然也就热了。 这种火墙,外厚内薄,所以屋里很快就热起来,而且没有烟味,说起来比西方的壁炉要好,只不过需要人在屋外生火,注定只有有钱人才能享受。 “先弄一个火炕吧,初一十五挤着睡不冷。”薛道真迟疑了一下道。 明白他这是想节约成本,薛玖想了想也没有勉强,等自己赚到钱,买砖头都弄上就是,反正现在距离冬天还有好几个月。 早上还是扎马步,薛道真在玩石锁,本来薛玖也得用石锁来打熬力气,不过他现在改成了俯卧撑,蛙跳,仰卧起坐,引体向上这些运动。 如果问长安什么树最多,那肯定是枣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因为大枣是为数不多的几种甜食,不但能熬粥,做糕点,还能晒成干果。 大枣和石榴,这是中原最喜欢的两种果实,不止是因为它们味道好,还因为它们寓意非常好,石榴多籽,寓意多籽多福,大枣自然是早生贵子。 薛家院子里也有两棵二十年份的大枣树,横着那根枝干都已经被薛玖摸出了包浆。 薛道真一开始还反对薛玖的锻炼方式,亲自试过之后,立即让薛玖不要在外人面前展露,列为薛家秘传。 对于这些东西的来源,薛玖推给了家中藏书,至于书哪里去了,我也在想这个问题。 打熬身体,薛玖没有丝毫偷懒,他很清楚,这才是安身立命之本,别的不说,强健的身体,至少没那么容易生病。 薛家父子累得大汗淋漓,郑家却非常热闹,找了小半天都没有找到臭味来源,天黑之后,只能暂时作罢。今天郑仁礼一家,几乎都是被臭醒的,而且臭味比昨天浓郁了许多。 “找!马上给我找出来,到底是哪里臭!”郑仁礼大怒道,那怒声在街道上都能听到。 没人愿意在如此臭的地方生活,这下寻找臭源就更加认真。 终于,有一个趴在地上寻找的家丁,看到地上有两个蚂蚱不对劲,凑近之后,发现臭味更重。 找到原因,郑家就开始掘地三尺的寻找蚂蚱,然而即便抓走蚂蚱,臭味也不可能一时半会消失。 蚂蚱体积小,任何一个犄角旮旯都能藏起来,抓不完,根本抓不完。 郑仁礼脸色铁青,家里出现如此多蚂蚱,还是带臭味的,不用想都知道这是有人故意干的,而做这事的人很肯定就是薛家。 被恶心得不轻,但这事没有证据,郑仁礼只能狠狠的蹬脚,咬牙切齿的说道:“搬家!去告诉后院,马上搬到通大坊,家里的东西都别动,过去重新置办。” 郑仁礼居住永兴坊,就在皇城左侧,而通大坊已经在长安城最南面,靠近城墙了。 居住通大坊,虽然出城方便,但是要参加朝会就不方便了,而且那边居住的人,很少有官员,想与同僚喝酒都找不到人。 “薛家用这种手段来恶心我,看来玉财确实是失手打死的,而并非有意。”郑仁礼心里暗自想道。 不知不觉中,郑仁礼已经帮薛家减少了仇恨度。 郑仁礼气冲冲的搬家,郑继伯却不知道自己家,正在被围观。 作为太子妃的父亲,他居住在皇城边上的务本坊,务本坊很大,东西700米,南北长500米。开东西两坊门,无南北坊门,中央有东西横街。坊以西最高学府园子监所在地,里面还有国子学、太学、四门三个学校,整个长安勋贵家里的孩子,基本都在这里读书。 郑家不但位置也很好,而且很大,前后都有门,右侧也有门,只有左侧是客房,并没有开门。 左侧虽然是一个巷子,但是往来的人很多,而且识字的人也很多,看到郑继伯围墙上贴的楹联,都不由瞪大了眼睛。 楹联起于西晋,,虽然小众,但是不少读书人还是挺喜欢的,毕竟这比诗词要好玩,写诗不容易,但是楹联可以很短,很常见,而且可以多人一起参与,你出上联,我们对下联。 郑家这副楹联,居然还有横联,这还是第一次出现,因此围观的人很多,都在议论这种形式的楹联,感觉挺有意思的。 “这个横批,真是画龙点睛之笔啊!”有人感叹道。 “卢兄高见,刚才我只觉得新奇,你这么一说,就让我茅塞顿开啊!” “诸位仁兄,郑家为何贴如此一副楹联于此呢?”有人压低声音问道。 “无功受禄一步登天!郑继伯这是很得意啊!” “别人有个太子妃女儿,活该如此,这事羡慕不来。” “嘿嘿!”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章 学校,科举 郑继伯家旁边的道路,过往的人很多,即便不识字的,也会凑过去听听热闹。 知道事情的人越来越多,不过没人去告诉郑家。 人性如此,笑你无,恨你有,嫌你穷,怕你富。 郑继伯有一个太子妃女儿,羡慕的人很多,更有不少人说他是靠女儿上位,完全忘了他在隋朝,就是一方都督,因此有很多人乐意他倒霉。 没人告诉郑继伯,他家里的人很少走到巷子里去,毕竟那边没有开门,因此这楹联就那么一直贴在墙上。 一大早,李世民又让人送来一马车物资,这让薛玖非常意外。 “滚去上学!”薛道真呵斥道。 看着马车上那半头鹿,初一十五哈喇子都流出来了,挨了骂之后,这才向屋外走去。 “大兄在此,我又何必舍近求远。”薛玖耸耸肩道。 看看已经跑得没有人影的初一十五,薛道真问道:“刚才你为何不说?” “他俩学那点东西,难不成还要大兄来教?那岂不是杀鸡用牛刀。”薛玖明白他的意思,懒洋洋的说道。 薛玖他们上学的地方叫四门小学,当然,这个小学只是低级的意思,并不是指教导小孩子。 长安城的官办学校,分别是国子学、太学、四门小学、律、书、算六学,六门都归属国子监管理,只不过前三者是学校,后三者是学科。 隋朝开辟科举制度,于是有了进士科和秀才科,?秀才和进士并不是后来不同等级的文人,而是两种不同的科举士子。 秀才科?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帖经和墨义。帖经是摘录经书的一句并遮去几个字,让考生填充缺掉的部分;墨义则是关于经书文章的问答。秀才科的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背诵功夫,相对来说较为简单。? ?进士科?:考试内容虽然也有帖经,但主要要求考生就指定的题目创作诗、赋或时务策。进士科的考试内容不仅要求考生背诵,还要求他们有相当的文学功底和创作能力,因此难度较大。 ?除两者外,还有明经科?,主要考儒、道经义,考试内容涉及九部正经和其他杂经。?明法科?,主要考察法律知识。?明字科?,主要考察文字学知识。?明算科?:主要考察数学知识。 薛玖对历史不了解,他不知道,唐朝最多的时候,科举有一百多个科目。 李渊很重视科举,每年一月都会举行,二月放榜,为了陪养更多的读书人,李渊要求所有州县都要修建开设官学,根据地方不同,分别设府学、州学、县学。 四门小学 薛玖没想去靠进士或者秀才,别的不说,就他这一手字,估摸着就过不了。 “呵呵!我正好闲着无事,小玖你有何不解的地方,可以问我。”薛收笑着道。 “没有不解的,我过几年就娶个婆姨,生几个娃!让他们读书习武,给我养老!”薛玖摇摇头道。 薛道真胸膛剧烈起伏,眼睛逐渐泛红,薛玖一看顿时知道不妙,拔腿就向外面跑。 不跑不行啊,上一次老薛眼睛泛红,他就没有跑,结果是在床上躺了三天,他都以为自己可能又要穿越了。 后来他才知道,多次上过战场的人,如果眼睛开始泛红,也就是说的杀红了眼,这时候可能没多少理智,或者说极度冲动。 其实薛家功夫,薛玖并不是不想练,主要是太难了,难的不在于招式,而是呼吸法。 练功的时候有一种呼吸方式,睡觉的时候又是另外一种呼吸方式,而日常生活,又是一种不同的呼吸方式。 三种呼吸法要做到随心所欲的使用,他坚持了两个月都做不到,必须刻意控制,但是刻意控制就会分心,手上又无法配合。 这都怪前身不努力,没有留下肌肉记忆,或者说习惯,很有可能前身也做不到。 跑出家门,薛玖也不急着回去,摇摇晃晃的向外溜达,他要去坊市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赚钱门路。 “薛玖!你去哪里?” 一个声音传来,薛玖眉头不由一皱,随后转身,笑呵呵的说道:“闲逛呗!你三兄弟在这做甚?” “我们也在闲逛。”三个少年走过来说道。 少年很英俊,薛玖却不喜欢和他们一起玩,只因为他们姓高,渤海高家的人。 渤海高家那可是大名鼎鼎的北齐皇室,北齐虽然只存在二十八年,却有六任皇帝,关键这六个皇帝都很荒唐。 北齐后主高纬在一天早朝后,让一个叫冯小怜的妃子,l体躺在朝廷条案上,不断变换美姿,让大臣们排队近前欣赏,这就是流传下来的典故“玉体横陈”大臣们不住的赞美奉承,高纬兴奋的发狂,立马脱衣解带来了个三流片现场直播。 可以说高家六个皇帝,败坏了渤海高家的名声,也让所有世家,都对他们敬而远之。 这是一个和司马家相提并论的家族,薛道真叮嘱过他,不要和高家的人结交。但是不知道为何,高家三兄弟,就喜欢和薛玖一起玩耍。 “嗯嗯!你们逛,我先走了。”薛玖说着,加快脚步就想离开。 “别啊!一起热闹一些!”高家三兄弟跑过来,一脸热情的说道。 其实薛玖对于高家并不恶感,因为在他记忆中,高家有个天下第一的美男子,勇武过人的兰陵王。 “好吧!你们知道哪里好玩吗?”薛玖问道。 “听说今天太子在青松楼宴请客人,要不我们去看看热闹。”高崇德提议道。 “太子为何在青松楼宴请客人?”薛玖好奇的问道,作为太子,请客不应该在东宫吗? “我也不知道,只是听到有这么一个事情。”高崇德摇摇头道。 薛玖也在摇头,他就多余问这么一句,谁不知道他们三兄弟傻乎乎的。 都在说高家祖上作恶多端,所以报应到了后人身上。 其实薛玖不觉得三人是傻子,只是耿直,不喜欢动脑子而已。 青松楼在西市对面的泉醴坊,距离他们并不远,去看看热闹也好。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章 青松楼 西市是长安城最大,人流量最多的市场,或者说西市是世界上最大的坊市,不止是规模,还有商家也是最多的。 整个西市有一千六百多亩,两百多个行当,近四万户商家。即便街道宽度有二十多米,人来人往,犹如过年赶火车,十分拥挤。 薛玖他们没有进西市,而是来到泉醴坊。 青松楼就在泉醴坊大门不远处,居然是一栋三层高的楼,坐在楼上,就能看到热热闹闹的西市,颇有一种闹中取静的感觉。 小楼后面有两棵松树,枝丫从院墙探出,难怪叫做青松楼,果然名副其实。 “这楼是谁的?”薛玖问道。 他们三人自然没有进楼,不说有没有资格,关键是没钱。 他们来得早,青松楼外还很冷清,只有一些皂衣小厮在打扫卫生。 看得出来,青松楼很重视今天的宴会,皂衣小厮连门窗都进行了擦拭,街道也撒了水。 主街虽然是青石路,但是路上尘土可不少,洒水净街就是避免尘土飞扬。 和影视中不同,现实的人大多数都是面黄肌瘦的,皮肤也因为劳作而黝黑发亮,穷人更是颧骨凸出,那都是饿的,长期营养不良,所以只需要一眼,大致上就能看出来对方生活如何。 “不知道!二郎,你们俩知道青松楼是谁的不?”高崇德问道。 高崇德十五岁和薛玖同年,高崇礼十三,高崇文十二,五年生三,他们母亲也是厉害。 两小同时摇摇头道:“大兄,我不知道!” “呵呵!他们仨那脑子,除了吃还知道啥。”冷笑声传来,一个壮实的少年走了过来。 “常威!我们不知道,难不成你知道!”高崇德气呼呼的说道。 “我当然知道!” “你骗人!” “我没有!这是前朝杨玄感的酒楼,据说他就是在此,每日呼朋唤友,陛下入主长安之后,就把这里赐给了齐王。”常威得意的说道? 传说交友广阔的杨玄感,是隋朝太尉,人称十郡太守杨素的儿子,可以说是顶级富二代,难怪能在长安城修建一座如此大的三层楼房,还把那么大的松树运送回城里。 杨素可是一个能文能武的厉害人物,随周武帝宇文邕攻北齐有功。更投靠丞相杨坚,为其讨平反抗势力,为隋朝立下汗马功劳,结交杨广,帮助他登上皇位。 历经三朝而不倒,南征北战而不败,精通诗词歌赋,权谋心术,只是喜欢敛财,贪权,所以他不但是个传奇人物,世人对他也是褒贬不一。 脑子里浮现杨素的过往,薛玖惊讶的看了看远处的楼。 不怪薛玖记得杨素,而是听人吹牛听来的,没有电,娱乐活动少得可怜,吹牛就成了一个极好的娱乐活动,一个能吹牛讲故事的人,每天身边都围着许许多多的听众。 “看大门的果然知道很多!”高崇德讥讽道。 “姓高你想打架!” “来就来我怕你啊!” 两人说着,就扭打在一起。 薛玖后退几步,眼前这一幕,他早已经习惯,别说半大孩子,就连成人也是如此,一言不合就开干,只要不动刀子,没人会劝阻,反而会起哄。 大唐尚武之风浓郁,何况这里还是老秦人的地方,铭刻在骨子里的战斗基因。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关中才和平没几年,都是见惯了生死的人,打急眼了抽刀子也是常有的事情,见到打架,哪怕是半大孩子,路过的人也停下脚步,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用力啊!脚下绊他!” “用拳头啊!怎么娘们唧唧的,还薅头发!” “哈哈哈!” 看热闹不嫌事大,不少人都在起哄。 “这家伙是谁的儿子?”薛玖问道。 昨天就看到常威打来福,可见这小子就是一个不安分的。 “他阿耶叫常何,宫里看大门的!”高崇文不屑的说道。 “我次奥!”薛玖眼睛猛的一睁,别人或许不知道,但是大名鼎鼎的二五仔,玄武门守将常何,他还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巧住在同一个坊市。 薛玖目光有些古怪的看着地上扭打的两人,常何投靠李世民,会不会就是因为住在这个坊市,方便了李世民的人拉拢? “这个去执行拉拢的人,不会姓薛吧?”薛玖目光越发奇怪。 薛玖又看了看高家兄弟,这得多么人恨狗嫌啊,就连看大门的都瞧不起他们。 “还不滚回去干活!”青松楼掌柜呵斥小厮的声音,惊醒了薛玖。 齐王是李元吉,那是和李建成穿一条裤子的家伙,也是李世民的对头,即便不为李世民考虑,也可以想办法搞他一下。 目光从青松楼三个字上面略过,薛玖眼睛一亮,这青松楼与众不同,并非横匾,而是竖着挂在二楼。 “哎哟!我肚子疼,你们玩着。”薛玖捂着肚子说了一声,随后快速的冲向青松楼。 小厮和掌柜都在看热闹,即便干活也是磨洋工,乐呵呵的看着打架。 薛玖从人群后面进入青松楼,没有被人注意。 进入青松楼,顺手把柜台上面的抹布拿起,然后在砚台上面沾了沾墨汁。 过了一会,薛玖神清气爽的走到高家兄弟身边。 “你拉手上了?”高崇礼问道。 薛玖脸一黑,手上动作也僵住了,刚才出青松楼,他发现手上沾染了墨汁,没有水洗手,他就抓了一把了一把泥土搓手。 “滚蛋!你才拉手上!” “没拉手上你这是做甚?”憨货没有眼色,再次开口问道。 “手有点痒行不行!” “哦!” “孙子!下次再胡咧咧,某家揍死你!”高崇德咧嘴笑道。 薛玖感觉有些意外,没想到个头更壮实的常威居然输了。 “哼!某今日未吃饭,才让你捡了便宜,改日再与尔等一决雌雄。”输人不输阵,常威咬牙切齿的说道。 “不行就是不行!下次你一样不行。”高崇德犹如打胜仗的将军,得意洋洋的说道。 “孙子!你等着!”常威放下狠话,捂着脸跑了。 见到没有热闹,围观的人也就散了。 “嘶!”人群一散,高崇德就呲牙咧嘴的捂着眼眶。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虽然略胜一筹,高崇德还是伤得不轻。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章 郁闷的李建成 “薛玖,我们回去吧?这没啥好看的。”高崇德说道。 知道这家伙怕丢脸,薛玖笑着说道:“你们回去吧,我留下来看看热闹。” “没啥好看的,下次再来就是。” 对于这年月的人来说,皇帝和太子,那可比世界明星更吸引人,可以说是偶像,也可以说是敬仰,能近距离见一面,不但值得吹嘘,还可能入了眼,成为跟班。 像薛玖他们一样的人不少,不过他们应该是有钱,下了马车就进了楼。 “你慢慢看,我们先回去了。” “嗯嗯,你们走吧!”薛玖摆摆手道,随后乐呵呵的坐在路边的枣树下。 穿着长袖的多半都是文人,只有他们不太在乎天气热不热,洗得发白的衣服,肯定是家境不好,穿着丝绸的走路都不与他们并列。 上品无寒门! 九品中正制虽然没了,但是影响力依旧深入人心。 九品中正制影响太深远了,别说豪门自居上品,寒门也自觉低人一等。 看到眼前的场景,薛玖不由暗自感叹,幸好隋唐两朝大力推广科举,打压世家,不然神州中原,弄不好要像三哥一般,出现种姓制度。 一群骑着战马,穿着盔甲的府兵出现,薛玖精神不由一振,能随时在长安城,带着骑兵出行的只有四个人,李渊和三个嫡子。 领头的人是一个丑汉,只见他长得窄额尖颚,拱嘴嘬腮,鼠目鹰鼻,看得人反胃。 从未见过如此丑陋的人,薛玖下意识的看向其他地方,那副尊容,实在不忍直视。 刚刚移开目光,薛玖就知道那丑汉是谁了,齐王李元吉,一个丑得亲生母亲都不要的娃。 传说李元吉生下来之后,窦氏见他太丑,直接让人把他丢了。 虎毒不食子,能让亲生母亲丢弃,有多丑可想而知,今天算是开了眼界,对于窦氏的决定,薛玖表示体谅。 丑汉带着府兵快速进入酒楼,薛玖听到青松楼里面变得热闹起来,隐约听到不少人用欣喜的语气在招呼李元吉。 “见过齐王!” “见过王爷!” 这些人能觍着脸去李元吉身边,只能说勇气可嘉,薛玖反正是不想看第二次。 一辆华丽的马车到来,一群人立马从屋里小跑出来,堆着笑容,恭敬的站在马车旁边。 马车停下,车帘打开,一个俊朗的年轻人下了马车。 “见过殿下!”整齐划一的声音,让李建成脸上笑容更甚了一些。 “诸君不用多礼!今日来青松楼…”李建成说话的时候,目光扫视了一下,笑容顿时一僵。 还以为自己眼花了,李建成揉揉眼睛,抬头看向二楼。 其他人也注意到了李建成的动作,跟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 “青…楼!”有人惊呼出声。 原来青松楼的招牌,不知为何,中间那个松字不见了,只剩下两个字。 “我次奥!太子逛青楼!”一个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声音很尖,一下惊醒了众人,都顺着声音响起的地方看去。 “不是我!不是我说的!”人群散开,露出一片空地,自然没人承认。 刚刚说话的,自然是薛玖,他说了就躲开,也就没人察觉是他。 “哼!今日孤身体不适,改日再与诸君相聚。”李建成脸色一变,冷哼一声,说了一句场面话,转身就上了马车。 李元吉可能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本就丑陋的脸变得更加狰狞,睁大小眼睛就冲进了青松楼。 “啊!啊!啊!”青松楼里面响起阵阵惨叫。 反正是他自己产业,哪怕他放火烧了,薛玖都没有一点愧疚,心情极度舒服,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向对面的西市。 踏入西市,仿佛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各种声音充斥耳边,越往里走,声音越是嘈杂。 人群往来,川流不息,如果不是衣着,还有些像春节赶大集。 市场还很规范,同样的货物集中在一排,或者差不多材质的店铺,集中在一起,购买的人都无需没头苍蝇一般寻找。 入市场不远就是胡商,那是收宝卖宝的店铺,还有香料,毛毯,更有抱着酒瓶,差点把粮仓挤出衣服的胡姬。 酒肆的人很多,流着哈喇子的酒客看上去比初一十五还要馋,看得出来,都想吃肉。 薛玖瘪瘪嘴,这些东西有啥好看的,手机里面那么多种子…… 想到种子,薛玖脸色一变,自己穿越了,手机可没有穿越,里面的东西肯定会被发现。 “完了!我的清白没了!”薛玖心里哀嚎道。 人不风流皆因贫!买不起东西也可能是因为贫穷。身上没钱,逛街也没有劲,好在还有一些卖艺可看。 “听说了吗?据说郑家坏事做尽,家里臭不可闻!” “是吗?还有这种事情?” “真的,一开始我也不信,特意去过去看了,院子外面,隔着围墙都能闻到臭味。”一开始说话的人,语气很肯定的说道。 “我等下也去看看!”有人一脸好奇的说道。 “我怎么听到的和你说的不一样?” “你听说了什么?” 说话的人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道:“听说郑家郑玉财,突发恶疾,哀嚎了半天才惨死家中。” “死有多惨?” “腹胀如鼓,七窍流血而亡!” “哇!” 各种小道消息,突然就在市场传开了,而且越传越广,随处可见一群人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说的都是郑家如何如何。 薛玖微微一笑,他心里知道,这多半是薛元敬出手了。 流言的特点就是,传播快,流传广,越传越奇怪,等郑家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大半个长安城都传遍了。 在西市听了一会热闹,薛玖就回家去了。 刚到院子外面,薛玖就见到三辆马车停在门口。 “难道李世民亲自送东西过来了?应该不是,马车看样子是女人用的。”心里想着,薛玖走进院子。 几个宫女内侍正在从马车上搬东西,一个宫装女子和薛收在说着什么。 薛玖顿时反应过来,那是薛收嫁进宫中的姐姐。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7章 薛婕妤 “大姊!”薛玖笑着喊道。 “你是小玖?”薛婕妤转身,看了看薛玖问道。 见薛婕妤回应薛玖,两个护卫停下了脚步,任由他进了院子。 “嘿嘿!是啊!大姊你刚到吗?”薛玖问道。 “嗯!才两年不见,小玖就长这么高了,我都差点没认出来。” 薛婕妤是一个温婉的女子,说话轻柔,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嘿嘿!就是长高了一点!” “小玖,这次谢谢你了!”薛婕妤感激的说道。 “大姊你说的哪里话,大兄又不是外人。” “小玖懂事了!” “还是和以前一样!”薛道真闷声道。 薛玖笑了笑,把有些害怕陌生人的妹妹抱了起来。 小丫头被哥哥抱着,胆子一下变大了,瞪着大眼睛看着漂亮姐姐。 “小四都能跑了!日子过得真快啊!”薛婕妤感叹道。 “是啊!一晃就过去三年了。”薛道真点点头道。 “大姊快坐,大兄身体还没康复,久站不好!”薛玖把椅子搬了过来。 几人坐下,薛婕妤说道:“秦王说你住大伯这里,所以我把东西送过来,你回头别说漏嘴了,过段时间我再出宫看阿娘。” “我知道!” 没有去打扰他们聊天,薛玖很有眼色的回屋做饭,这个家里,也只有他做饭,让薛道真动手,那味道就不说了。 家里还从来没有如此富裕过,鹿肉,羊肉,鱼肉都有,考虑到天气炎热,还有一条活羊,四只活鸡,两只活鸭。 补药药材也有不少,单单灵芝就有三颗,而且有斗笠那么大,放在后世怎么也得卖个三两万。 肉太多,先得处理好,宫里送来的青盐就是好,细腻没有杂质,也没有苦涩味道。 鹿肉鲜嫩细腻,怎么做都不错,不过受限于条件,薛玖决定做肉夹馍。 羊肉味道重,煮羊肉汤便于去腥味,肉夹馍加羊肉汤,那滋味就别提了。 调料也不少,豆豉,豆酱,桂皮,陈皮,姜葱蒜,胡椒,花椒。豆酱有两种,一种是酱油,一种是带肉丁的豆瓣酱。 这年月调料是很贵的,以往家里也就只有盐和豆豉。 薛玖记得一个记录,好像唐代出了个大贪官,贪污了几十吨胡椒,论价值是一个堪比和珅的人物。 要知道和珅的财富那可是金银珠宝加起来的,而这里只有胡椒一项,可见其价格。 好久没有打过如此富裕的仗,薛玖拿出了全部本事,用陶罐炒了一份羊肉,一份鹿肉,烧了一份水煮鱼。 没有辣椒就用芥菜籽,花椒蒜泥放上去,用油一浇,香味一下就传开了,放上香菜就齐和了。 菜品份量十足,主打一个量大管饱,不过考虑到薛婕妤的身份,菜都是双份。 本想回宫的薛婕妤,闻到香味就没有开口。 看到水煮鱼上面漂浮的油,薛道真忍不住捂着胸口,这太气人了,这么多油,已经够吃十天半个月了。 宫里的食物,味道偏淡,毕竟厨子也怕受惩罚,无过就是功劳。宫里那么多人,正所谓众口难调,万一不小心惹得别人不高兴,偷偷整他们,那也是避不开的。 麻辣鲜香的水煮鱼,让人胃口大开,就连打底的白菜,感觉都比以往好吃。 炒菜味道也是极好,吃得众人连连赞叹。 护卫不上桌,薛玖就拿了肉夹馍和羊肉汤过去。 薛玖可不会抠抠搜搜的,比巴掌还大的饼子里面,连肉带菜起码有一两肉,饼子被撑得鼓鼓的。 护卫心里不由对薛家好感大增,嘴里不停的道谢。 即便是元从禁军,李渊的亲卫,他们能吃肉的时候也不多,今天算是吃了个饱,虽然不好意思,还是一人吃了四个饼子,喝了两碗羊肉汤,把肚子填得没有一丝空隙,红着脸偷偷松了松腰带,肚子都像怀孕三个月的女人。 两个内侍,两个宫女也吃得不少,偷偷的揉了好几次胀鼓鼓的肚子。 “小玖做的菜真好吃!”薛婕妤擦擦额头汗水赞叹道。 “大姊你喜欢,让人来学就是了。” “好!你看缺什么,让他们给你带过来。”薛婕妤招招手,等内侍宫女过来之后才说道。 “小郎君,你看缺啥,我们下午给你送来。”内侍讨好的笑着道。作为侍候薛婕妤的人,薛婕妤吃得好,也就是他们吃得好,内侍很高兴,宫女也是两眼放光。 “调料就是今天这些就行,桂皮八角豆蔻茴香再拿一些,最后就是要两口铁锅,还要十枚铁钉,两把小刀。”薛玖想了一下,比划着说道。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薛玖当然要趁机多要一点,早就厌烦了用陶罐煮饭做菜。 铁的价格可不低,一口大铁锅,都能打好几件武器,薛道真可不会同意。 铁钉和小刀当然不是做菜用的,不过没有关系,皇家怎么会在意这点东西。 “其它东西都好办,就是这铁锅恐怕今天弄不出来。”内侍迟疑了一下道。 “没有关系,多准备一些鸡蛋面粉,饴糖,我们可以先做其它美食。”薛玖说道。 可能女人大多数都喜欢吃美食,两个宫女一听还有其它好吃的,马上咽了咽口水。 薛婕妤吃过饭之后就回宫去了,刚刚回家的初一十五,看着残羹剩饭,顿时觉得天塌了。 “大兄!今日为何吃得这么早?”十五眼含泪水问道。 现在的人生活其实也有悠闲的一面,尤其是官员和孩子,官员上班主要集中在上午,下午没多少事情,基本上都在休息,至于学生,他们也只读半天。 其实除了识字,讲解,学生自习的时间更长,不懂的就问,你不问的话,老师就认为你懂。 “不看看时间,你们自己说跑哪去了?”薛玖问道。 “我…我们在斗鸡。”初一低着头说道。 斗鸡又叫斗拐,是少年的娱乐活动,穿越之后薛玖才知道,原来这玩意才是传承最久远的儿童游戏。 还有陀螺,那玩意也不知道是何时开始的,不少孩童家里都有一个,坊市里面每天都能见到孩子在抽陀螺。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8章 练字与糕点 “灶台上,你们自己去吃。”薛玖摆摆手道。 一听在灶台,初一十五马上犹如脱缰的野狗,冲向厨房。 七八岁的孩子,基本上都能自己弄吃食,百姓家里会的更多,薛玖也不去管他们。 “大兄!今天我又帮你出气了!”薛玖笑嘻嘻的说道。 薛收:“????” “嘿嘿!我听说今天太子在青松楼宴请客人,所以去看热闹,顺便给他找了点不自在。”薛玖笑着道。 “小玖,你忘了我昨天给你说的,你怎么能去做如此危险的事情。”薛收严肃的说道。 “大兄你误会了,我可没做危险的事情。”薛玖急忙解释了一遍事情经过。 薛收嘴角一抽,笑意实在抑制不住,咧嘴笑道:“这个办法,你怎么想到的。” 想想李建成当时的表情,还有今天会传开的消息,薛收心情就极好。 “灵机一动!灵机一动!”薛玖笑道,能捉弄一朝太子,他心里还是非常得意的。 “这事自己知道就行了。”薛收笑着提醒道。 “我知道!” “我们薛家虽然也读书,但是我们并不算儒家。”薛收正色说道。 “不算儒家?”薛玖惊讶的看着薛收。 “没错,我们虽然读儒家典籍,但是家传典籍是庄老。”薛收点点头道。 庄老就是庄子和老子,这么说来,薛家家传是道家。 这年月,很多书籍都是孤本,即便不是孤本,不是家传书籍,多数都不全,而且因为是手抄写,字体多样,看起来都困难,更别说理解。 只有家传书籍,家中有长辈指点,而且书里面有先人批注,学起来更轻松。 “当然,儒家典籍还是要学的!你喜欢读什么书?”薛收问道。 “我喜欢读孟子!”薛玖咧嘴一笑道。 屁的喜欢读孟子,主要是提起这些古书,脑子里就浮现那一篇,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论语》《孝经》《孟子》《尔雅》我觉得这四套书籍,重要性相当,不过要说做人做事,治国安邦,我首推孟子,回头我把家里藏书送过来,你好好读。”薛收赞赏的说道。 薛玖笑容一僵,我就随口一说,你怎么就当真了呢! “字得多练,我看了你写那字。”薛收说着摇摇头。 薛玖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毕竟自己以前就没练过毛笔,而且对繁体字不熟。 “哦!” 看到脸上犹如花猫的十五,薛玖脸一沉,冷哼一声道:“滚去洗脸练字!” 十五身体一僵,苦着脸去洗脸。 初一就要老实得多,这会正提着毛笔练字。 如今纸张很贵,所以他练字是用清水,晾干之后可以反复的使用。 薛玖就苦逼了,他的字连初一都不如,现阶段还只能在沙子上练习。 练字的过程就是这样,一开始在沙盘上书写,就是一个小木盘里面装上沙子,用棍子在沙子上书写;等到差不多了,就用毛笔沾清水,在布上练习,等到力度掌握好,这才是纸张。 纸张金贵,如果不是正式书写,不会用墨汁,哪怕大家族也是如此,勤俭节约才是美德。 过了一会,十五苦着脸坐在了薛玖对面,两兄弟一起练习起来。 看着三兄弟都在认真练字,薛道真满意的轻轻颌首,这才是他希望看到的。 薛玖怎么也没有想到,别人穿越有金手指就不说了,怎么也得享受生活吧。他就非常苦逼,还得读书练字。 繁体字笔画很多,以前又没学过,写起来很是麻烦,而且还得写楷书,手腕所悬高度,手臂与身体的距离,手指如何拿捏都是有要求的。 写字的时候,手腕动而手臂不动,练字的难度一点都不比扎马步小。 只能说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有捷径的,除了娶富婆。 别人能成为大师,那都是辛辛苦苦奋斗出来的。 中午离开的内侍又来了,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宫女和一个厨子。 宫女是薛收的熟人,属于陪嫁丫鬟,自然也是薛婕妤的心腹。 鸡蛋一箩筐,精细的面粉一口袋,一罐麦芽糖,还有不少调料。 “大兄!我帮你烧锅,我烧得可好了!”十五丢下树枝跑了过来。 “去吧!”薛玖摆摆手道,随后开始清点需要用到的东西。 有宫里的御厨,薛玖在一边指挥就行了。 打蛋搅拌,和面发酵,处理香料。 薛玖要做的是蛋糕和卤菜,如今的糕点不少,不过没有烤出来的,卤菜也有,香料没有薛玖的充足。 以前薛玖做过帮厨,对于吃食的了解,比如今的厨子还是略微多一点。 薛玖想麦芽糖想了很久了,他发麦子就是想自己做,今天宫里送来,就节省了他的时间,不然还得等好几天。 等发酵面粉的时间,卤料先处理了,鸡架和羊骨用来熬高汤,昨天磨出来的粘米粉有了用途,一部分炒出来,一部分做成圆子。 薛玖还想做两种零食,一是驴打滚,一是龙须糖。 薛玖亲自上手,把麦芽糖拿出来开拉。 就像做拉面差不多,不停的拉开,折叠,因为有米粉,拉开的麦芽糖不会粘在一起。 拉麦芽糖又和拉面不一样,比起拉面累多了,不但需要用力,还要小心翼翼,免得拉断太多。 拉了十三次,麦芽糖已经变得比头发丝还细。 薛玖停手,用刀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裹上一点芝麻,本来有花生核桃味道更好,但是现在没有花生,核桃也没有,只能将就一下。 尝了一个,和以前味道一样,薛玖顿时露出满意的笑容。 “你们也尝尝!”薛玖示意道。 一群手伸过来,龙须糖瞬间少了大半。 “嗯嗯!好吃!” “甜而不腻,入口即化,非常好吃!”御厨给了评价。 “剩下的交给你了!”薛玖马上抽身,把事情交给了御厨。 驴打滚做法并不复杂,主料是粘米粉,辅料是豆粉,麦芽糖。 蒸好的米粉做成薄饼,把熬成糖汁的麦芽糖刷上去,然后裹起来,切好等冷却就行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9章 人生喜忧参半,快乐全在干饭 粘米粉做的糕点,软糯可口,而且非常细腻,这是其它面粉无法比拟的。 糖就不说了,如今最好的就是蔗糖,麦芽糖也不错,都属于高档货,普通百姓也就能尝尝味道,想甜食就吃两颗大枣。 两道小吃让人吃得停不了嘴,尤其是小丫头,接连吃了四个。 “不能再吃了!我给你放着,明天再吃。”薛玖挡住了小家伙再次伸出的小手。 “大兄!我要吃!”小丫头撒娇道。 “等会再吃,现在吃饱了,等会吃不了锅里的。”薛玖指着灶台说道。 看着灶台,小丫头马上不抓糖了,喜新厌旧表现得淋漓尽致。 烤出来的蛋糕比蒸出来的更香,上面虽然只点缀了一些红枣,却让人胃口大开。 “火候没掌握好,烤得有些过了,掌握好火候会更松软一些。”薛玖说道。 没办法,现代有烤箱,设定好温度时间,根本不用操心,现在可没有那条件,陶罐里面烤出来的就有些硬,好在只有外壳硬,吃着别有一番风味。 御厨点点头,火候对他来说很简单,多试几次就行。 初一十五可不会嫌弃外壳硬,这东西比饼子可好吃多了,嘴里忙不停。 薛玖把剩下的糕点一分为二,一部分装进罐子里,一部分装进食盒。 龙须糖是不能叫,所以薛玖改叫银丝糖,白色又细如发丝,叫银丝糖也很合适。 驴打滚因为是裹起来的,每一层都有糖,又软糯细腻,受到所有人的好评。 御厨十分高兴,别的不说,今天学到这三样糕点,就能让他在宫里受宠,虽然说他主要负责薛婕妤的伙食,但是御厨里面的工作也是要做的。 “大兄!你怎么懂得这么多啊?”十五一脸好奇的问道。 “吃着还堵不上你的嘴!”薛玖眉头一皱,嫌弃的呵斥道。 想了想,还是要说一个理由,笑着对其他人说道:“我这都是书上学的,平时也没机会练手。” 听到书上学的,初一眼睛一亮,用力的点点头。 御厨很相信薛玖的话,因为他火候掌握不好,手法也生疏,一看就是新手。 “这些东西不复杂,多练练就好,明天我带一些材料过来,做几种宫里的糕点,郎君你尝尝。”御厨说道。 明白他这是投桃报李,想教自己做其它糕点,笑着点点头,接受了他的好意。 宫中御厨的手段,学下来以后也能当做传家宝,说不定后人还能用来开个连锁店啥的。 “郎君懂得真多,不愧是读书人!”内侍恭维道。 “一般的读书人可不会下厨,还是我家郎君好,没有那些人那般高傲。”薛婕妤的丫鬟,自豪的说道。虽然是丫鬟,她也是薛家长大的,那是自家人。 “我这是不务正业,没少挨揍!”薛玖摆摆手道。 对于薛玖说挨揍,没人在意,谁家孩子没挨揍,他们小时候也是一样。 卤料已经在高汤里面熬了好一会,香味顺着蒸汽飘出来,那肉香让人忍不住吞咽口水。 甜味只能说好吃,但要说诱人,还得是肉食。 “好像啊!”御厨眼睛一亮,惊喜的看向灶台。 如今的灶台比较矮小,这是为了便于操作。 “还得重新修一口灶。”薛玖心里想着。 “这卤料比宫里的好!”御厨说道。 “不是卤料好,只是料更多,放的东西你都看到了,回头自己试一试就行。”薛玖说道。 “多谢郎君!”御厨整理了一下衣服,恭敬的行礼道。 “不必在意。”薛玖扶起御厨道。 授业之恩如同父母,御厨笑了笑记在了心里。 薛玖起身,把鹿肉和羊肉放进卤料里面,等肉煮熟就可以捞起来。 锅里煮着的鸭子捞起来,清洗一遍之后抹上盐和酱油,然后再刷上一层麦芽糖。 “大兄!肉!肉!”小丫头跑过来,抱住薛玖大腿喊道。 “还没熟,等一会!”薛玖笑着道。 烤蛋糕的罐子不小,放一只鸭子还是没有问题。 “这样烤鸭有什么说法吗?”御厨好奇的问道,他也是看出来,薛玖没有藏私的意思,所以没有忍着。 “我也不知道原因,只是说这样做出来好吃。”薛玖耸耸肩笑着道。 盖上盖子不去管,要说这年月的东西就是结实耐操,烘烤了这么久都没有坏。 不过想想也正常,陶罐本就是烧制出来的,干烧也没问题。 盖上盖子也无法掩盖香味,那是烤肉的味道,还有糖的香味。 外面闲聊的薛道真等人也闻着味道而来,薛收笑着问道:“在做什么菜啊,味道如此之香?” “卤肉,还有啥?”薛道真问道。 “鸭!鸭!”小丫头兴奋的说道。 “还有一会才能吃!你们不觉得挤吗?没事的出去等吧!”薛玖看着转身都困难的厨房,笑着说道。 “嘿嘿!”薛收等人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并没有走远,就在厨房外面蹲着侃大山。 卤肉好得快,肉熟就能捞起来,然后让御厨切片。 “香!真香!”御厨深吸一口气赞叹道。 “大兄!”小丫头喊了一声,大眼睛期待的望着薛玖。 “吃吧!”薛玖拿起两片肉,塞进小丫头嘴里。 “大兄!”烧火的十五吸溜着口水喊道。 “等着!还没上桌就想吃,像什么话!”薛玖冷着脸呵斥道,又不是可爱的妹妹,怎么可能惯着。 暗自庆幸没有来得及开口,初一幸灾乐祸的笑了。 锅里的骨头捞起来,已经熬煮了快两个时辰,骨头上的肉已经稀烂,八十岁的老头都能吃得动。 骨头捞起来,薛玖又把烤鸭拉出来,再次刷上一层麦芽糖,又放进罐子里继续烤着。 “哎呀!今天全吃好的!这日子真是美得很呢!”薛勇高兴的说道。 薛诚没好气的说道:“中午吃的都没消化你又吃,就是一个吃货。” “能吃是福!喜欢就多吃点。”薛道真笑着道。 “还是大爷爷对我好。” “人生喜忧参半,快乐全在干饭!”薛玖懒洋洋的走出厨房,今天虽然不累,但是却很忙碌,这会终于闲下来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0章 极度郁闷的李建成 “胡说八道!”薛道真转头怒目而视道。 “我倒觉得小玖说得有道理,人生有喜有愁,但是吃饭的时候总是快乐的。”薛收笑着说道。 果然是便宜老子,两人合不来,可能是八字相冲,薛玖瘪瘪嘴回了厨房。 卤骨头已经不烫了,薛玖用碗给小丫头装了一根腿骨。 小丫头眉开眼笑,抱着碗跑到屋檐下,双手抓着啃。 看着啃得满嘴流油的小丫头,所有人都忍不住咽口水,那卤骨头不但很香,而且颜色看着也好,一看就知道很入味。 不但是人,坊市里面的狗都挤到了薛家院子,坐成一排,摇着尾巴,眼巴巴的等着。 薛玖端着盆子出来,里面装着满满的一盆骨头。 “大家尝尝!看看臭小子弄的味道怎么样!”众人相视一笑,薛道真咧嘴笑着邀请道。 “好!” 骨头很大,众人也不讲究,用手拿起来就啃。 薛玖也在啃骨头,虽然香料不全,不过味道他还是很满意,主要还是高汤好,羊和鹿都是没有吃过饲料的。 甜皮鸭出炉,薛玖也不去叫人,提刀就砍。 “砰砰砰!” 挥刀一阵狂砍,又是一个盆子端了出去,没办法,家里就这条件,没有大盘子。 刚出炉的烤鸭香味那就不用说了,外面路过的人都在用力的嗅着,如果不是外面有几辆马车,知道薛家有客人,街坊都想上门问一问。 有了烤鸭,手里早就啃干净的骨头终于可以丢了,等着的狗子动作迅猛的抢到骨头,跑到一边奋力开干。 大骨头是不会丢给狗的,还能熬一锅汤,不过小骨头就无所谓,熬不出油。 好吃的太多了,小丫头连烤鸭腿都吃不下去,偏偏又舍不得放下,满脸的纠结。 “嘿!忘了喝点酒!”薛道真有些懊恼的一拍大腿。 “明天再喝就是!”薛收笑着道,反正他不能喝酒,肉也不能多吃,自然乐得看其他人不爽。 吃饱之后,宫里出来的人也就收拾东西准备回去,薛玖把留下的小半只甜皮鸭,切好的卤肉,还有一些糕点放进食盒,让他们提回宫里,带给薛婕妤。 宫里的人离开,院子里顿时清净了不少,初一十五老老实实的去洗碗,薛玖摸着肚子,躺在椅子上,他已经三个月没有吃得今天这般好了。 “大兄!”小丫头还拿着鸭腿,为难的跑到薛玖身边。 看着小丫头鼓鼓的肚子,薛玖起身说道:“把鸭腿放在碗里,我带你消消食,不然晚上肚子疼。” 薛道真欲言又止,起身皱着眉头又坐回凳子,嘴里喃喃道:“吃了这么好的东西,还消屁的个食。” 普通百姓,除了农忙的时候能吃饱,平常只能说吃个不饿,谁还消食啊! “呵呵!小玖对妹妹真好。”薛收笑着道。 薛道真神色缓和,脸上露出笑容,以前儿子贪玩,上次挨打之后就懂事了,虽然对自己疏远,对妹妹却是真的好。 “滚去抬水!”看着另外两个儿子,薛道真又感觉气不打一处来。 ………… 薛家过得很高兴,李建成却差点气炸了,今天被人戏弄了就不说,还没有查到谁做的。 回来之后就听到手下汇报,外面到处都是郑家流言,而且郑玉财死了。 李建成心里很吃惊,他敏锐的察觉到事情不对劲,马上让人追查,这下更不得了,他这才知道,郑玉财居然去谋杀薛收。 李建成听到汇报的时候,鼻子都气歪了,薛收那可是薛婕妤的弟弟,还是李世民的心腹,万一薛婕妤在李渊那里给他说坏话,弄不好他的麻烦就大了。 整个太子府的人手都撒出去,他要弄清楚具体原因。 “你们的脑子呢?谁让你下手的,还用如此手段。”李建成呵斥道。 老丈人也被人整了,名声受到打击,对老丈人不好说重话,那就只能吼弟弟。 李元吉瘪瘪嘴道:“李世民那些手下,一点也没把大哥你放在眼里,不收拾两个怎么杀鸡儆猴。” “薛收还有一个姐姐是薛婕妤,他还有一个堂侄在,还有薛家众人,你让其他人如何看待我。”李建成指着弟弟问道。 “不就是一个婕妤吗?又不受父皇宠信,大不了我承认是我指使的,有什么大不了的。”李元吉混不吝的说道。 “你就没为其他人考虑吗?薛家不敢报复你,还不能报复别人?”李建成有些无力的问道。 “哼!薛家如此不识好歹,我不会放过他们的。”李元吉冷哼一声道。 李建成感觉很头疼,这个弟弟就是脑子不好使,如果不是他一直支持自己,真想把他放弃。 “不要再惹事,薛家那边,我会派人说和。”李建成放缓语气道。 “我知道了。”李元吉满不在乎的说道。 知道他根本没听进去,李建成也拿他没有办法。 “你消停一些!我才刚刚解除禁足,可不想又被抓住把柄。”李建成疲倦的说道。 上个月因为杨文干事件,太子之位都差点丢了,被李渊禁足了半个月,今天出去,本意只是露一下脸,对外界释放一个自己平安无事,依旧是受皇帝信任的太子,没想到又弄出这么多事情。 别以为太子就轻松,这大半年忙成了狗,租庸调制定下,官职衙门改制,辅公佑造反,白简羌、白狗羌附唐,张金树杀高开道降唐,李渊任命张金树为北燕州都督,以其地设置妫州。 这些事情都牵扯到权力之争,都想安插自己的人手,本来他是占了大便宜的,谁知道杨文干的事情爆发了。 李建成派亲信,让庆州都督杨文干招募壮士送往长安,扩充长林卫,想着将来立功,压制李世民。 李建成派尔朱焕、桥公山送盔甲与杨文干。结果尔朱焕、桥公山二人行至豳州,揭发此事,告太子纵容杨文干起兵,这其中多半是李世民动了手脚,但是李建成毫无办法。 李渊震怒,招杨文干入见。杨文干知事情败露,遂拥兵造反,攻占宁州。李渊先是派左武卫将军钱九陇与灵州都督杨师道镇压,后又命李世民亲率大军到宁州平叛。 七月初五日,李世民还没有赶到战场,杨文干就被部将杀死。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1章 打枣刀法 “大哥,我是在帮你出气,你怎么还训斥我。”李元吉不满的说道。 “元吉,就算大哥求你,安分一段时间吧。”李建成有气无力的说道。 “我听你的。”李元吉皱着眉头道。 “岳丈,我知道你心里有气,不过还是得委屈你一下,薛收虽然无法拉拢,但也不能得罪。”李建成温和的说道。 “殿下不用担心,我明日就去找薛伯褒谈和。”郑继伯说道。 “大哥,我先走了!”李元吉不耐烦的说道。 “嗯,你走吧,早点休息,别出去惹事。”李建成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李元吉头也不回的说道。 李建成摇摇头道:“元吉太冲动了,我还想拉拢薛伯褒的。” “虽说薛德音死于秦王令下,但薛伯褒不会弃秦王而转投殿下吧?”郑继伯明白李建成的想法,皱着眉头道。 “总有可能吧,能让他保持中立也好,现在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李建成苦笑道,如果是薛玖,他一定会说猪队友带不动。 “殿下最好还是蛰伏一段时间,以免恶了陛下。”郑继伯提醒道。 “我也明白,但是身不由己啊!过于低调,外面还不知道怎么传呢。”李建成叹息一声道。 “殿下无需出面,我们这些下属出面也是一样,有事你吩咐下去就是。”郑继伯压低声音道。 “嗯!有道理!”李建成点点头道。 其实回宫之后他就后悔了,后悔今天不该出去的,他知道自己是压力太大了,担心李世民趁机夺走了太子之位。 李建成很清楚,自己没有多余的机会失败,如果李世民坐上太子之位,自己就没有可能再夺回来。 李建成在后悔,李渊则前去安慰薛婕妤。 以往薛婕妤在宫中不起眼,存在感很低,李渊一年也去不了一次,但是这次不一样啊,别人弟弟差点死了,还是自己儿子派人下的手,怎么也得表示一下。 刚进院子,李渊就闻到浓郁的香味。 吃喝玩乐李渊可是老手,虽然不像杨广一样夸张,但是很喜欢那是肯定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宠信伊贵妃等人,对相貌平凡一些的薛婕妤爱理不理。 “咦!爱妃在吃什么东西,为何如此香?”李渊鼻子动了动,深吸几口气,惊讶的问道。 被香味吸引的不止是李渊,还有侍女和内侍,以至于李渊到了门口都没人发现,听到声音,吓得一个激灵,慌忙行礼。 “参见陛下!” 薛婕妤也急忙上前行礼:“臣妾参见陛下,不知陛下要来,有失远迎,请陛下恕罪。” 薛婕妤长相虽然一般,不过气质温和,仪态端庄,李渊感觉还是不错,上前扶起她,笑着问道:“爱妃这是在吃什么?朕远远就闻到了香味。” “臣妾前去探望舍弟,正好碰到一个族弟,他从古籍中看到几种吃食,臣妾就让人去学了,刚刚做好,陛下不如指点一下。”薛婕妤解释道。 “嗯!令弟身体如何?”李渊颌首问道。 “托陛下鸿福,舍弟已无大碍,只是要静养很长一段时间。”薛婕妤搀扶着李渊,语气温和介绍道。 李渊拍拍薛婕妤的手臂,带着歉意的说道:“这次委屈令弟了,缺药材就去领取。” “多谢陛下!” “让朕看看美食吧!” “陛下请坐,臣妾马上让人上菜。”薛婕妤高兴的说道,作为一个妃子,能得到皇帝宠爱,那是最在意的事情,毕竟有皇子和没有皇子,那是两回事。 母凭子贵!说的就是宫中女人,李渊难得来一次,她自然要抓住机会。 宫中口味偏淡,鹿肉,烤鸭口味层次就要丰富许多,李渊吃得很是满意,饭后糕点,软糯细腻又香甜,同样很合他的胃口。 吃得开心,李渊当天自然留宿薛婕妤宫中。 李渊留宿一向不受宠的薛婕妤宫中,消息第二天就传开了,原本犹如冷宫的薛婕妤宫殿,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诸多妃嫔都前去拜访。 当然,名义上是无聊过来陪她聊天,话里话外多有试探,想知道为何李渊突然想起她这么一个人。 薛婕妤当然不会实话实说,只是推说李渊一视同仁。 薛玖等人不知道宫中的事情,日子一如既往的过着,早上练功,扎马步,打熬力气,熟悉武器。 一把精铁打造的三尖两刃刀,重达三十斤,刀柄缠着细麻线防止打滑。 三十斤说来不重,但是要拿起来挥舞,那就不容易了,幸好穿越这个身体不错,虽然有些吃力,也能挥动百次。 “哼!你这是什么招式!”薛道真冷哼一声,怒视薛玖道。 薛玖也没有办法,一开始还能按照使用技巧来挥砍,接近百次之后,手臂就感觉酸软,因此只能一直劈砍,他很清楚,锻炼就是不断打破极限,只有突破极限才会有进步。 “我这是关羽所用的打枣刀法!”薛玖闷声道。 “胡说八道!关羽所用是春秋刀法,哪里来的大枣刀法!”薛道真瞪大眼睛道。 “春秋刀法是关羽刀法大成所创,一开始他所用的是打枣刀法!”薛玖瘪瘪嘴道。 “哦!我怎么没有听说,小玖你说说看。”薛收从躺椅上坐起来,好奇的问道。 “关羽是卖枣子出身,一开始他是用棍子,但是战场上用棍子不好使,所以就改成了刀,打枣棍法就变成了打枣刀法。”薛玖说道。 如今的枣树可没有矮化,不但高大,而且树身有刺,所以不会爬树去摘,只能用棍子打。 “哈哈哈哈!咳咳!咳咳!还有这种说法。”薛收大笑道。 “有枣没枣打两杆!这就是打枣刀法!”薛玖杵着刀,扶着刀身,喘息着说道。 薛道真脸色一黑,抓起一边的木棍怒喝道:“我让你练夏姬八踢,还打枣刀法!” 薛玖脸色一变,急忙举刀格挡! 本身就很累,挡了几下就失手了,手臂被抽了一下。 一个哆嗦,三尖两刃刀掉在地上,薛玖赶紧躲开。 薛道真追打,薛玖急忙拿起一根木棍招架。 一边格挡,一边倒退,瞅准机会,拔腿就跑。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2章 礼尚往来 跑出家门,薛玖无聊的抽着路边野草,他有些怀念乡下,如果在乡下,这会保证方园一丈,没有立着的野草。 像街溜子一般的溜达着,没走多久,又看到常威在打来福。 “薛玖!”见到薛玖,常威就大声的喊着。 “爪子?”薛玖问道。 “李来福他们人少,要不你加入他们,我们一起玩。”常威拿着棍子,挥舞着说道。 薛玖眼睛微微一眯,看了看众人道:“你们这太无聊,我有一种新的玩法,你敢不敢玩?” “哼!就没有我不敢的,怎么玩你说吧。”常威傲着脖子道。 “你们等着,我回去拿一个东西做奖品!”薛玖说完就向家跑去。 “哇!哇!”刚回到家里,就看着小丫头在伤心的大哭。 “这是怎么回事?”薛玖问道。 “大兄!臭!”小丫头举着鸭腿道。 “才放一晚上,怎么可能臭?”薛玖好奇的闻了一下,确实有一股淡淡的臭味。 “大兄,我知道!”初一举着手说道。 “初一你说怎么回事?”薛玖问道。 “十五把鸭腿上面的糖全部舔干净了!”初一大声说道。 薛玖一听,脸不由一黑,这倒霉孩子,不敢偷吃小丫头的鸭腿,居然全部舔了一遍,全是口水,难怪小丫头说臭。 “下次再敢偷妹妹的东西,我抽死你。”薛玖冷着脸呵斥道。 “我不敢了!”吓得像鹌鹑一样的十五,缩着脖子道。 “下午大兄再给你做好吃的。”薛玖宽慰小丫头。 “嗯!” “这鸭腿不吃了,给我吧!”薛玖拿过鸭腿道。 除了鸭腿,薛玖又去拿了两块银丝糖,用黄纸包起来。 能书写的纸张很贵,黄纸却很便宜,一般用来包吃的东西,也有人用来缝在衣服里面保暖,影视中糊窗子那是扯蛋,薄了风会吹破,厚了还不如草垫。 “大兄,我要去!”见到薛玖要出去,小丫头跑了过来。 帮她擦干净脸上的泪痕,薛玖抱起小丫头又出了门。 “我以为你跑了不敢来!”见到薛玖,常威开口说道。 “呵呵!我会不敢来,你想多了。” “快点开始吧!”常威催促道。 薛玖拿起一根荆条说道:“用这个用力抽背上,嘴里含着哨子,如果哨子不响,这个烤鸭腿和糕点就归他,先说好,要脱了衣服抽。” 看了看大鸭腿和糕点,马上就有人心动,脱了衣服喊道:“我来!” 谁没挨过揍,没人觉得抽一下背上有什么大不了的。 哨子是竹子做的,用力一吹就会响,被他们当做传令的战鼓,小家伙拿过哨子喊道:“谁来抽!” 挨过打的都知道,粗棍子打着还好,细条子抽着那真是痛彻入骨。 一个少年兴奋的接过细条子,高高举起,用力的一抽。 “嘀!!!” 一声尖啸声音响起,挨抽的少年一边反手去摸后背,一边快速跑到墙边,用背在墙上蹭着。 “哈哈哈哈!”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小三子你不行啊!还是看我的!”常威大笑着走过去,拿起了哨子。 “我来抽!”小三子咬牙切齿的说道。 “来吧!” “嘀!嘀!嘀!”急促的哨子声音响起,常威没有去蹭墙,不过他躺在了地上,宛若长蛇一般的蹭着。 “哈哈哈哈!”人群又是一阵哄笑。 “哈哈哈!常威你也不行啊!还是看我的!”一个小胖子大笑道。 哨子声音不时响起,笑声很快变成了愤怒的吼声。 上过当的都知道,这种情况,后面出手的会越来越狠,背上已经从开始的红印变成了血痕。 薛玖觉得自己腮帮子都笑痛了,放下纸包说道:“糕点我放在这里,谁赢了就是谁的,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薛玖离开是担心这些家伙打红了眼,万一伤到妹妹就不好了。 两人大手牵小手,慢慢悠悠的回到家里。 一辆马车正缓缓离开,薛玖好奇的看了一眼,不知道这又是谁来过。 “小玖!刚才走的是郑继伯,他是来谈和的,不用对郑家再出手了。”薛收笑着说道。 薛玖轻轻点点头,他这才知道刚才来的是谁,不过谈和这个问题,听听就好,你要是当真,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郑玉财是受齐王指使的。”薛收补充道。 “李元吉!” “是的,也只有那个莽夫才会如此不择手段,以后你们也要小心,晚上最好不要外出。”薛收提醒道。 薛玖从善如流的点点头,他才不会乱跑,长安看上去戒备森严,晚上还有宵禁,但是夜晚想要外出,还是有很多办法,毕竟坊市的围墙并不高,助跑一下就能爬上去。 没有天网的时候都是这样,夜晚总是隐藏着罪恶,长安城每天不死几个人都是怪事。 关中虽然平安了好几年,但是人员复杂,很多人以前都属于不同的势力,加上世家之间的恩怨,利益的争夺,局势之复杂可以说一言难尽。 正在聊天,来了两架马车,坐在马车上的正是昨天的御厨。 “这么快就准备好了!”薛玖惊喜的说道,看着马车上两口大铁锅,感觉分外亲切,终于见到一件熟悉的东西了。 “去叫老头买砖头,我要重新修灶台。”薛玖轻轻踢了一下十五说道。 只要和吃的有关,十五就跑得很快,就像后面有狗追一般。 调料,铁锅,铁铲,两把飞刀,十枚铁钉,一袋面粉,一袋粘米,一头活羊,两只杀好的肥鸭,还有两只半大鹅。 “两只小鹅,养一段时间杀正合适,我看郎君你家后院比较空,放养着就行了。”御厨说道。 “费心了!”薛玖轻轻点点头道,现在天气热,肉食太多吃不完容易坏,送活的过来,显然是用了心的。 “郎君不嫌弃就好!”御厨高兴的说道。 “小的自作主张,带了一些碗盘,都是新的,还请郎君不要见怪。”内侍笑着道。 宫中瓷器自然是非常好,这些青瓷虽然没有图案点缀,品相颜色都是上佳。 “多谢!”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3章 炒菜和酒楼 “能帮到郎君是我的荣幸!”内侍笑得很开心。 宫里的内侍因为身体残缺,心里很敏感,他能感受到,薛玖并没有对他疏远,也没有鄙视。 “嘿嘿!你这可是帮了我的大忙,昨天都是用盆子,今天炒菜没有盘子可不行。”薛玖笑着道。 薛玖一边说,一边提起一个笼子,笼子里面居然是四只兔子。 养殖兔子由来已久,而且因为兔子繁殖力强,不少人都喜欢养殖。 兔子又叫月兔,并不是说它是月宫里面那一只,而是因为它一个月下一窝崽。当然,受到天气和食物的影响,不可能一年下十二窝。 养兔子最大的难度是食物,这玩意要吃青菜或者萝卜,而且食物要干净卫生,不然就会拉肚子。 兔子拉肚子就容易病死,也可以说这玩意娇生惯养,普通百姓冬天可没有那么多食物给它吃,所以不会喂养,只有小商人会雇人去挖草根,加上冬天储存的萝卜,这才养得起,还不能养太多。 看到兔子,薛玖马上想到麻辣兔头,香辣兔头。 一个小小的兔头,都成了他吃不起的存在,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又是半拉子鹿肉,看得薛玖眉开眼笑,只不过为何这鹿肉没有鹿角。 目光扫过鹿身,好像还缺了一些东西。 “估摸着被李世民吃了。”薛玖瘪瘪嘴在心里揣测着。 反正自己用不上,薛玖也无所谓,把鹿肉提了下来。 铁锅有些厚,问题不大,就是费柴火而已。 新锅得治一下,不过先得弄一个临时灶台。 把石锁提过来做灶台,然后让十五升火。 先把锅烧热,然后用剔下来的肥肉在铁锅内外用力擦。 里里外外擦了两遍,这才用清水洗干净。 薛玖也不知道这样做的真正用途,只是听说这样治一遍,炒菜更香。 让御厨打下手,薛玖觉得挺高兴的。 肉菜切片,配菜弄好,趁着锅里油热,先把肉倒了下去。 “呲!”的一声,一股烟雾升腾而起,香味也随之飘散。 穿越这个身体,比以前强了很多倍,哪怕铁锅有十多斤,他也能颠锅。 两口锅同时操作,一点难度都没有。 一阵操作猛如虎,不管菜品味道如何,那动作是看得众人不明觉厉。 “大兄好厉害!”马屁精十五赞叹道,如果不是看到他吞咽口水,薛玖还会夸奖他一声。 在院子里炒菜,还是两口大铁锅,肉多油足,那香味简直飘了半个坊市。 最先到来的还是狗子,知道没有开饭,全都坐在一边,流着哈喇子等待。 薛道真和薛勇,薛诚都是上过战场的,坊市最凶的狗子来,都得绕着走,根本不敢呲牙。 坊市的人也有故意过来溜达的,看到薛家人多,也就没有进来,毕竟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不会为了美食就厚着脸皮过来,只是在外面看看就离开了。 犹如赶集,一批人过去,等一会又是一批人路过,薛家这个巷子,仿佛成了坊市主街道一般。 有炒菜当然得有烧菜,正好有麦芽糖,做一个红烧肉,话说红烧野生鹿肉,这玩意以前是自己能吃的。 想想薛玖都咽口水,他第一次发现穿越也不错,至少可以吃到很多以前吃不到的东西。 只是鹿肉太廋了,红烧肉还是要肥一点好,一口咬下去,肥而不腻,好在鹿肉细腻,应该是不错的。 酸菜鱼,水煮肉!干煸肉丁,酱肉丝,一道道菜火速起锅,那些狗子的哈喇子都流成了一条线。 烧火的十五两眼放光,面颊通红,就像色狼见到美女一般,薛玖都怀疑自己要是离开,他会不会直接扑进锅里。 太复杂的薛玖也不会,不过家常菜还是没有问题,回锅肉,盐煎肉,看上去差不多,其实做法和味道都是有区别的,因为要教导御厨,薛玖都做了出来。 可惜蔬菜品种太少,能做的菜品就少了许多。即便如此,御厨也觉得大开眼界,以他的经验,脑子里已经多了上百道菜品,更多的组合还要慢慢试验。 红烧肉,红烧排骨,还要给小丫头做一道红烧鸭翅,她就喜欢带甜味的食物。 醋的味道不怎么好,不过有柠檬,现在这玩意还叫酸橙。 尝过味道之后,薛玖忍不住摇摇头。 “郎君对味道不满意吗?”御厨也尝过,他不解的问道。 薛玖再次摇摇头,他是遗憾没有辣椒,这菜的味道总是感觉差点。 “我是不满意自己的手艺。”薛玖随意给自己找了个借口。 “这些事情,郎君以后交给下人就是了,你无需对自己要求那么高。”御厨笑着道。 薛玖笑而不语,交给下人,你得有啊。 “小玖,我觉得陈御厨说得有道理,我们干脆开一家酒楼。”薛收说道。 薛家除了土地,并无其它产业,开酒楼似乎不错,薛玖眼睛不由一亮,以薛家的势力,也不担心别的世家来谋夺,至于闹事!你得试一试薛家人的拳头。 “这个办法不错,但是我们没钱啊!酒楼开在哪里?”薛玖双手一摊,无奈的说道。 “钱的事情好办,主要是开在哪里最好。”薛收说道。 “最热闹的当然是东西两市,不过东西两市想找个好位置就难了,我觉得平康坊最好。”薛玖分析道。 平康坊,秦淮河,哪个后世人不向往啊!如今秦淮河还没有,平康坊近在咫尺,不去的话,岂不是白来大唐。 当然,不是现在,现在还在长身体,不能影响身体发育。 薛道真看了一眼兴致勃勃的儿子,总觉得他太高兴了一些。 “人呢?从哪里去找人,能做好菜的人可不容易请到。”薛道真问道。 “这还不简单,村里人那么多,请那些老嫂子来做菜就是了,再找几个年轻人跑堂,一个外人都不用请。”薛玖说道。 “她们会做菜,你不怕第一天就被人把店砸了?”薛道真没好气的说道。 “我们这菜,本来就与众不同,就算请别人,也得重新练习,既然如此,还不如请自己人。”薛玖耸耸肩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4章 火炕与飞刀 “郎君说得不错,这炒菜想学会没那么容易。”陈御厨点头赞同道。 “当时候还得麻烦陈御厨帮忙指点一下,教导一些糕点做法。”薛玖说道。 “好说!好说!郎君需要的时候,让人递一句话就是。”陈御厨一口答应。 菜品起锅,所有人围坐着开吃。 “想不到这些不起眼的杂碎,郎君也能做得如此美味。”陈御厨赞叹道。 薛玖笑着道:“内脏这些,唯有炒出来才好吃。” “嗯嗯!”薛收连连点头,表示赞同。 煮出来蘸酱吃,当然比不过炒菜,薛玖有些期待酒楼开起来的场景了。 “郎君酒楼开起来,定然宾客盈门,就这卤肉,也会是长安一绝。”陈御厨感叹道。 “现在的酒楼,主要卖的是什么菜?”薛玖好奇的问道。 “鱼脍,蒸鱼,卤肉,炖菜,糕点,烤肉。鱼脍要鲜鱼,糕点花样最多,然后是酒,好的酒会吸引更多的人。”陈御厨讲解道。 “嘿!这么看来,我们是独树一帜,菜品的品种远超其它酒楼啊!”薛玖高兴的说道。 “郎君的酒楼开起来,定然会名动长安,我建议地方选大一些。”陈御厨说道。 薛玖想了想,点点头道:“大兄,你选地方的时候要足够大,偏一些也没有关系,我们前面是酒楼,后面做包间,客房!” “你要多大的地方?”薛收问道。 “越大越好,能拿下一亩地最好,位置没有关系,酒香不怕巷子深。”薛玖说道。 “如果不选择位置,那就应该没有问题。”薛收摸着下巴一点胡子说道。 坊市虽然极少有那么大的宅子,不过宅子与宅子之间有空隙,如果位置偏一些,一亩地应该还是能挤出来,大不了推倒重建就是,薛家家产虽然不多,修一个大宅子还是小问题。 “当然,越大越好,我记得平康坊有一条水渠,水渠后面是道路,可以靠近水渠,我们把道路一起占据了就是。”薛玖说道。 “不行!道路占据了,别人如何过路!”薛道真严厉的呵斥道。 “修两座桥就行了,多两座桥,还多一道景,还能吸引更多的人过来。”薛玖说道。 “嘿嘿!你这是要把我家掏空啊!”薛收笑着道。 “我只是提议,具体选择哪里,大兄你看着办。”薛玖说道。 “放心,这点家底我还是有的。”薛收自信的说道。 薛玖毫不怀疑薛收的家底,整个薛家,薛收家底应该是最厚的。 薛收父亲薛道衡,北魏常山太守,爷爷汾阴县侯,青州刺史薛孝通,他祖父羽林监,掌管宫城禁军的薛聪,高祖薛湖,天祖薛辩全是大臣,而且官职不低。 数代人的积累,家底有多少,只有薛收才清楚,即便同样是薛家三房,但是只有主脉才掌管家族所有财产。 薛玖有时候也在想,薛家的财产藏在哪里,汾阴老家应该是不可能,毕竟已经分出来上百年,最大可能就是秦岭里面。 还在薛玖不惦记那点东西,钱财埋在地下,那就是一堆废物,酒楼开起来,钱财自然源源不断。 吃过饭之后,陈御厨他们回宫,薛道真去买砖头,薛勇去厨房把以前的灶台敲掉,薛诚则去编笼子,修葺羊圈。 鸡鸭鹅羊兔,家里小牲口一下就齐活了,何况还有战马一匹。 “大兄,这些东西太多了,要不我给婶婶送一些过去吧!”薛玖说道。 “记得每天送菜过去就是了,养这些玩意,你是看婶婶太闲了是不?”薛收没好气的说道。 “好办,我养着,婶婶想吃的时候我给她杀。”薛玖耸耸肩道。 兔子要放在角落,这玩意胆子很小,据说吓着了还会咬死幼崽,鸡鸭鹅关在一起,羊关在马厩。 初一去练字,坐不住的十五被薛玖踢了一脚,让他去挖院子里的泥土。 没有水泥,那就只有用泥土来粘合,别看黄泥很常见,粘合力却很强,修房子能做到百年不倒,当然!不能让雨水淋,这也是水泥代替黄泥的原因。 黄泥里面加上稻草节,糊在竹篱笆上面,这是乡村最常见的房屋,俗称茅草屋。 有了铁钉,飞刀,自然需要练习一下,毕竟这玩意和竹签不一样,发力也会有区别。 薛玖让打的铁钉是三菱的,飞刀则是两面开刃,匕首样式,平常也能当做匕首使用。 这年月不止游牧民族带匕首,中原也习惯带匕首,无论是吃肉还是防身都能用得上。 虽然不用996,穿越的日子更累了,把水缸的水装满,然后就练飞刀。 见到薛玖钉在木桩上的飞刀,薛道真不知道该怎么说,要说没用呢,好像又有用,但是你要说有用,也不尽然。 纠结了一会,薛道真皱着眉头道:“你练这玩意,还不如带刀出行。” 薛玖停手,疑惑的看着便宜老子,满脸的不解。 “???” “匕首丢出去,最多只能伤人,有皮甲就难以伤到,还不如砍一刀。”薛道真说道。 薛玖没有说话,转身全力投掷出飞刀。 “哚!”的一声,飞刀插进木桩七八公分。 看着深深嵌入木桩的飞刀,薛道真嘴角一抽,气呼呼的去搬砖头了。 厨房还没有收拾出来,所以先修火炕,屋里搬空就动手,屋里东西不多,一人一趟就空了。 “修通铺!墙壁掏一个洞做烟囱。”薛玖指挥道。 “行了行了!不帮忙就滚出去,不就是一个大点的灶台吗。”薛道真呵斥道。 “这么大的灶台,不得把大爷爷你烤熟了啊!”薛勇笑着道。 “我把你臭小子先烤熟。”薛道真笑骂道。 用了一个时辰,火炕就修好了,烟囱也修在了屋后。 薛玖拿柴火试了一下,烟雾从烟囱冒出去,这下应该就没问题了。 正好火炕没干,薛玖就多堆了一些大柴进去。 过了一会,薛收去摸了摸炕,惊讶的说道:“这还真不错,回头帮我家也修两个。” “明天我就去拉砖。”薛勇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5章 伏击 “家里要盘火炕没有地方住,你带婶婶回老家去住一段时间。”薛收说道。 “行!”薛玖点点头道,他还没有回记忆中那个老家,正好回去看看,其实乡里更好一些,长安城也没啥好玩的。 薛玖让初一去薛收家里,告诉他母亲和儿子,收拾一下明天回乡下避暑。 要回乡下,家里这些家禽也没人照顾,干脆带回去,没有家禽,后院也没那么臭。 记忆中爷爷奶奶非常疼爱他这个大孙子,那么好吃的也带回去,还得带一口大铁锅。 薛诚会木工,家里就有板车,正好用来装东西,今天打包好,明天放上去就可以出发。 收拾完东西,薛玖又想起给妹妹做的衣服,急忙出门去取。 这年月可没有成衣卖,不懂女红的女人,那是要被鄙视的,也难以嫁到好人家,所以女子的手都很巧。 小寒露的裙子又不用绣花,本就不复杂,一天时间就已经缝出来了,留下一包卤肉,一包糕点作为酬谢,薛玖抱着衣服就回家。 “你就是薛玖?”四个男子从小巷子中冲出来,包围着薛玖,神色不善的问道。 薛玖眉梢一动,也不说话,猛的一拳击出。 封眼拳!撩阴腿!两大赤手空拳必杀技接连用出,明知道几人不怀好意,他当然要先下手为强。 “啊啊啊!”一人捂脸,一人捂裆,两人发出了惨叫。 薛玖撞开两人就跑。 “站住!” 别人都是一言不合就动手,没想到薛玖根本不说话就动手,等他们反应过来,薛玖已经跑了,两人怒吼一声大步追了过去。 听到后面的脚步声,薛玖伸手在腰间一摸,一枚铁钉就拿了出来,停下脚步,转身猛的投掷出去。 手中衣服对另外一人砸过去,薛玖一个箭步冲出去,一跃而起,趁着敌人躲避衣服的时候,飞膝就撞在来人下巴。 “噗!”男子一口鲜血,夹杂着两颗喷出,随后仰天倒下。 薛玖也终于明白,飞刀和铁钉的局限性,那人中了一支,可能是因为没有察觉到,那人没有停步,一拳打向薛玖。 薛玖侧身躲避,反手就是一个肘击。 宁挨十拳,不挨一肘!手肘比拳头击打面积小,渗透力强,挨上一下不但很痛,内脏也会感到难受。 胸膛挨了一肘,男子只觉得心里发闷,提不起力气。 “啪!”薛玖顺手一耳光呼了过去。 这是以前打架积累的经验,拳头打很容易被别人抓住,而且挨几拳也是扛得住的,扇耳光就不一样了,挨一下保证头晕眼花回不过神。 拳打脚踢!动手就不能停,除非对手失去抵抗力,薛玖一耳光之后,又是一脚踢出。 这一脚正中敌人小腿,硬碰硬最痛,男子只觉得小腿就像断裂了一般,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啊!” 薛玖转身,一个前冲,飞起一脚把正想爬起来的男子又踢飞。 这时候,另外两个男子缓过气跑了过来,不过见到薛玖左右手各持一把匕首,两人神情不由一变。 “误会,误会!朋友,我们并无恶意!”一个男子急忙说道。 “滚!”薛玖呵斥道。 “走!”一人低声说道,随即扶起同伴就走。 薛玖捡起妹妹的裙子,拍拍尘土,大步向家里走去。 “想不到这小子如此阴险!全是下三滥的招数。” “嘶!薛家人居然如此不要脸!”走得有点急,男子感觉裆下疼痛,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停下!”被扶着的男子突然说道,随后从肚子上拔出一枚铁钉。 几人惊讶的发现,同伴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湿透了。 “这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中招的?”几人急忙问道。 “快帮他包起来,还在流血。” 几人手忙脚乱的帮他解开衣服,又用衣服包住伤口。 “我想起来了,先前那小子丢了一个东西过来,我并没有看到,所以没有在意。”受伤的男子,虚弱的说道。 “有些像棺材钉,不过是铁的!”另外一人捡起铁钉看了看道。 “这次载了!回去再说吧。” “想不到我们居然在一个半大孩子手里吃亏,不愧是河东薛氏。” “回去不知道会受什么惩罚。” 听到惩罚,几人神色都不由一变,他们可是知道主子有多残暴。 ………… “大兄!我饿了!” “小馋猫,又想吃啥?”薛玖蹲下去,刮了一下妹妹鼻梁,笑着说道。 “我要吃烤鸭!” “先把衣服换了!” “这是我的新衣服吗?”小丫头惊喜的问道。 “是的!” 薛玖给她换上新裙子,再穿上围裙,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咯咯咯!”小丫头高兴的转着圈。 纯青色的布料虽然不鲜艳,但是面料很好,看上去很漂亮。 “过来,我给你洗头。” 天气炎热,用温水就行,只是没有洗发水,只能用皂角。不过这种天然植物还是有好处,小丫头的头发很柔顺。 洗干净头发,用脏衣服擦干,然后就只能这样子了,冬天还可以考虑坐在炉子边烘烤。 “刚才回来的路上,有四个人来堵我。”把小丫头打发离开,薛玖这才给薛收说了先前的事情。 薛收眉头一皱,略微沉吟道:“应该是齐王的人,那家伙脑子不好,应该是太子让他不许动手,他肯定心里不舒服,所以派人来给你一个教训。” “又是那丑鬼!还真是阴魂不散啊!”薛玖皱着眉头道,这种无法无天的家伙最讨厌,偏偏还不能弄死他。 薛收摇摇头道:“忍一忍吧,你明天就回乡里,他就拿你没办法。” “他不会派人到村里去吧?”薛玖迟疑了一下问道,李元吉这种性格冲动的脑残,做出任何事情都不奇怪。 “长安城可没人敢调动军队,去的人少了,我们薛家可不怕。”薛收笑着道。 只要不失去几员大将,薛家村好像还真不怕,想到这里,薛玖也就放下心来。 薛家村依山而建,村里三百多青壮男子,人人习武射箭,大军前去怎么也得两三千人才能拼下来。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6章 薛家村 “大家最近留神一些,今天有人想害小玖?”薛收说道。 “怎么回事?小玖今天不是一直在家吗?”薛勇问道。 正在洗手的薛道真一愣,缓缓转过身体,杀气腾腾的问道:“谁干的?” 薛收温和的说道:“大伯不要着急,小玖这不是好好的吗?那些人应该是齐王派来的,估摸着是想出口气,我提醒大家,只是不想大家受伤。” 薛道真冷着脸打量了一下薛玖,随后转身继续洗手。 虽然他没有说话,薛玖却感觉他身上散发着冰冷的气息。 “以后出门都把刀带上。”薛勇说道。 “小玖叔,以后带上刀,谁敢对你动手,砍死也没事。”薛诚笑着说道。 “我知道了。” “刚才你怎么逃脱的?”薛勇好奇的问道。 “四个小毛贼而已,我用得着逃?”薛玖不屑的说道。 “小玖叔威武!” “小玖不要大意,以后一个人遇到事情就先跑,回头再报仇。”薛收叮嘱道。 知道他是好意,薛玖笑着答应,先前他没跑多远,主要是怕别人在背后放冷箭,把背后交给敌人,那才是最愚蠢的事情。 如果人多的地方,那就可以跑,混进人群,就不用担心冷箭,也能趁乱跑开。 一夜无事,第二天一大早,薛玖就起床做饭,他不想吃薛道真做的,那就只能自己动手。薛道真做的饭,只能说一言难尽,吃到沙子那是常有的事情,有老鼠屎也别觉得奇怪。 接上薛收母亲和儿子,一行人就向城外而去。 只有一辆板车,让薛收母亲和小丫头坐着,其他人都步行。 这年月的人,都有一双铁脚板,走路那是家常便饭,即便是初一十五,经常锻炼,体质也很好。 天刚蒙蒙亮,长安城已经从沉睡中醒来,许多人排队出城。 住在城里的人,其实也有很多都在种地,也有不少商人,趁着天气凉快赶路。 如今真的没啥景色可看,官道之外全是杂乱的野草,只有皇家园林才算景区。 远处是一个湖泊,号称十里荷花的曲江池,薛玖去看过一次,很是失望,只有靠近岸边才有荷花。 想想也是,曲江池可不浅,深水区荷花如何生长。 薛玖本来还想去钓鱼,结果找了很久,都没有适合做鱼钩的东西。 这年月可没有合金钢,或者极少极少出现合金钢,哪怕是精铁打造成为鱼钩,用力一拉也会变直。 薛玖觉得自己可能被封神演义骗了,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姜太公钓鱼没有用弯钩,并不是他不想用弯钩,而是鱼钩被拉直了。 商周之时,只有青铜器,青铜做的鱼钩,估摸着二两的鱼都能拉直。 薛玖猜测,姜尚被人发现鱼钩拉直了,所以装着高深莫测的样子说自己这是愿者上钩。 找不到合适的材料做鱼钩,把薛玖钓鱼吃肉的想法打消了,后来他一打听才知道,原来现在吃的鱼,都是用网捞起来的。 麻绳做的渔网,下方是竹节里面塞的泥土做坠重。这种渔网非常笨重,捕鱼并不容易。 还有人养鱼鹰,用鱼鹰捕鱼,这种方式收获还不错,就是只能捕小鱼。 穿越三个月,薛玖想了不少办法赚钱,但是最后都打消了念头,他们这一家子,主要责任是保护薛收,薛道真不会支持他乱搞。 没错,他提出来的事情,薛道真看来就是乱搞,觉得他又开始不老实了,于是用棍子狠狠的操练他。 也幸好薛道真狠狠的操练,把以前的坏习惯改变了,也习惯了坚持锻炼。 薛家村距离长安四十多里,走了一个多时辰,就看到了村口。 虽然是长安附近,百姓的房子却不怎么样,不是篱笆墙,就是黄土夯出来的墙,根本没有砖墙,有青瓦就应该是殷实家庭。 薛家村应该是独树一格的村子,村里的房子全是砖瓦房,村子中间有一座占地三亩地的大宅子,那是村里的仓库,也是薛家的祠堂,更是薛家抵御外敌所在。 围墙是砖石结合修建而成,高三米左右,里面还有箭楼,有这么一座大宅子,没有攻城器械,想要拿下极其困难。 “小玖回来了!” “小玖叔!” “玖爷爷!” “玖爷爷好久带我们进山!” 回到村里,很多人都在与薛云打招呼,尤其是半大孩子很是兴奋,记忆中这些都是小时候的玩伴。 “好的!等我休息两天。” “二大娘,还是那么精神哈!”薛玖笑着一一回应。 薛收的母亲也下了马车,与多年未见的亲人,热情的聊天。 初一十五和小丫头是在城里出生的,还有薛收儿子薛震也是,所以对村里的这些亲人很陌生,这会正好奇的看着。 村里的都是亲人,自然比城里那些街坊热情,也更加真诚。 “去玩吧!把卤肉拿去分给大家!”薛玖从马车上拿出一个大盒子,递给初一说道,他可不敢让十五拿着,不然大部分都要进他的肚子。 这年月的孩子可不是高楼大厦关着长大的,个个都是自来熟,很快就玩到一起了。 薛玖也不去管他们的,赶着马车来到山脚。 爷爷住在半山腰,马车上的东西需要搬上去,不过帮忙的人很多,都不用他动手,就连马车都被人赶去了村里牲口棚。 这时候的村子,一个村往往就是一两个宗族组成,大家抱团取暖,也只有如此,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 虽然不是吃大锅饭,但是许多东西,都是集体分配,大家互帮互助,牲口是很重要的资产,大多数村子,牛马的命比人还精贵,必须好好照料。 薛家村山地多,平地少,按照朝廷的划分,这里属于狭乡,也就是人均土地面积偏少的地方。 换成其它村子,生活在这里肯定很贫困,但是薛家就不一样了,种地只是副职,打猎才是主要工作。 不打猎也没有办法啊!穷文富武,薛家男丁人人练武,没有足够的肉食怎么能行。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7章 老家 也正是因为薛家人把种地当副业,所以才有时间烧制砖瓦,打造武器,制作皮甲。 朝廷禁止私人拥有铁甲,连弩,但是对皮甲,弓箭并不禁,隋唐是最特殊的两个朝代,除了特殊兵种,府兵人人携带弓箭。 步兵带长弓,骑兵带短弓,其实在隋唐之前,只有精锐才能担当弓箭手,就像关羽张飞,最初都是弓马手。 普通士卒能提刀砍人就行,但是弓箭手不一样,一要力气大,二要眼神好,射得准。 其实这都是物资匮乏造成的,隋唐距离秦汉已经过去了上千年,尤其是汉朝打通丝绸之路,中原的物产丰富了许多,加上五胡乱华,胡人带入中原的技术,制作弓箭的方式多了不少,弓箭手当然也就更多了,军中人人都会使用。 薛家村用的是硬长弓,主要是打猎需要,弓箭力度不足,对付不了猎物。 半山坡一个院子,还没走到,透过竹篱笆就见到一个精壮男子大步的走了过来。 熟悉的身影,薛玖知道那就是爷爷薛孝礼。 说是爷爷,其实也才六十不到,这年月成亲带娃都很早,二十还没娶婆姨的,不是大家族,就是穷得叮当响。 大家族要举行冠礼,证明成人之后才娶妻,当然,在那之前肯定是定亲了,说不定家里丫鬟已经生了娃。 大家族对于娶妻之前,丫鬟生娃这事是很支持的,男方支持,女方同样支持,至少证明男方是能生娃的。 成亲前就能播种,成亲后女的无所出,那肯定是女的有问题,老祖宗就是这么聪明,从实践中寻找到证明的办法。 “阿翁!!”薛玖大声喊道。 这年月称呼爷爷的不多,大多数人喊阿翁,大父;阿耶,阿爷是称呼父亲。 木兰辞中阿爷无大儿,就是指她父亲。 “小玖回来了!” “回来了!” “我大孙回来了!”房门猛的被推开,一个穿着围裙的妇女,大步走出来,惊喜的问道。 “阿婆!” “好!好!我乖孙回来了。” 奶奶眼中含着激动的泪花,拉着薛玖不断的打量着道:“乖孙长高了!就是饿瘦了,那混账东西,都没好好照顾你。” 虽然说百姓爱幺儿,但是隔代亲,爷爷辈的都爱长孙,因为长孙才是为家族开枝散叶的关键,也是继承家业的人,必须好好照料。 以往的记忆浮现在脑子,知道爷爷奶奶有多么溺爱,薛玖心里很是感动,扶着奶奶笑着道:“我没有瘦!倒是阿婆你瘦了。” “呵呵!你这孩子,阿婆可没瘦,快点进屋,等会叫你阿翁给你煮肉。”阿婆高兴的笑着道。 对于帮忙搬东西的人,阿婆直接无视,只有阿翁招呼他们把东西放进屋里。 “小玖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城里日子不过了吗?”薛孝礼问道。 “就是啊,村里又不是没有,你带回来做甚?”阿婆嗔怪道。 “我们要回村住一段时间,家里没人养,就送回来了,这些东西也是别人送的。”薛玖解释道。 “你这孩子又骗阿婆,谁舍得送你家这么多。” 看来阿婆是把这些东西,当做薛道真置办的家产,薛玖笑着解释道:“阿婆,我教人做菜,薛大姊送的,宫里东西很多,这点不算什么。” 听到薛婕妤送的,阿婆也就不觉得奇怪了,点点头道:“好!乖孙能教人做菜了,我乖孙真是有本事。” 薛家不是传统的儒家,自然没有君子远庖厨的想法,并不轻视厨子,毕竟进山打猎也好,外出作战也罢,谁不会弄东西吃。 “太公,我们先走了!” “嗯嗯!走吧!走吧!”有了孙子,村里的这些小辈都懒得多看一看,薛孝礼巴不得他们早点离开。 “阿翁!看我今天给你们露一手!”薛玖一边整理带回来的东西一边说话。 “好啊!”薛孝礼咧嘴笑道,手里不歇,把家禽放到家里的一起。 薛家村的孩子虽然顽皮,但是没有小偷小摸的,除了祠堂,就没有修围墙的地方,篱笆主要是防止家禽跑出去。 以薛家的实力,外面的贼根本不敢来,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这年月可不兴报官,距离近的教训教训,距离远的打个半死。 薛家村半大孩子都能打,这是十里八乡都知道的事情,也就没有哪个不开眼的跑来偷鸡摸狗。 其实偷鸡摸狗大多都是本村的人,去外村偷东西,很容易被发现,毕竟外村的人太打眼,一出现就被发现了。晚上去偷一样很难,村里的狗子遇到不熟悉的人就会吼叫,弄不好还得咬人,村里的狗可不会拴起来。 “阿婆,你先尝尝糕点,这也是我做的!” “好!好!阿婆尝尝!” “嗯!好吃!乖孙手艺好!”阿婆吃得眉开眼笑,估摸着就算味道差,她都不会说一句不好的。 “阿翁,二叔,三叔呢?他们又进山了吗?”薛玖问道。 家里灶台没法用,好在乡里不缺石头,找了几块搭建临时的就行了。 “嗯,进山去了,还有一两天才会回来。” 薛家村附近几十个山头,大一点的猎物早就没了,每次打猎都得走很远,进山好几天,不然打不到猎物。 好在秦岭足够大,深山老林很多,走远一些也能猎杀大的猎物。 薛家的青壮轮流进山,每次收获都不错,薛玖记得前身就跟着去了好几次。 相比其它村子,薛家村的人至少人人有衣服穿,冬天穿得就更好了,大人小孩都是皮衣,盖的被子也是皮子,这是外村人无法相比的。 秦岭很大,但是像薛家村一样,能过上好日子的很少,别的村子猎人也有,但是他们只能猎杀一些小野兽,大型的就要靠运气,看有没有掉进陷阱里面的。 也不是没有人组织队伍进山,但是他们可没有薛家人那么高的武力,也没有薛家村那么多武器。 村子附近的野兽还能想办法弄死,但是远一些的地方,进山消耗的粮食,比猎物价值还高,万一有人受伤,那就更惨了,因此没人像他们一样,不停进山。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8章 商议人选 外村的狗路过薛家村,那都得夹着尾巴跑,村子附近就连老鼠毒蛇都被抓干净了。 一直在薛玖附近摇着尾巴转悠的黄狗,就是捕猎的好手,这年月可没有那么多粮食喂狗,它们会自己寻找食物,薛家村二三十条狗子,老虎都不敢靠近。 狗的记性很好,即便几年没回村子,它也记得熟人,薛玖外出搬石头,它就一趟一趟的跟着。 薛玖摸摸狗头,轻轻推了推,它就自己退开。 灶台弄好,大铁锅摆上,薛玖开始做菜,带回来的腌肉没有晾干,不能久放,要赶紧吃了。 没有冰箱,卤菜放不过夜,因此没有带回来,卤料也得重新熬,不过没有骨头熬高汤,还得等狩猎的人回来。 薛家是从蜀中搬迁出来的,制作腊肉味道相当好,看着厨房上面挂着的腊肉,薛玖提了一块腊排骨下来。 腊肉处理起来最简单,煮好切片就是,而且没有腥臊味,可以说是非常好的美食,也是如今蜀中最出名的美食,能拿出腊肉待客,那就是最高的规格。 等菜炒好,薛玖才把玩疯了几个小家伙叫回来。 或许是因为血缘关系,虽然初一十五和阿翁阿婆见的次数不多,一样很亲热。 小丫头最可爱,阿婆抱着就舍不得放下。 “还是老家住着好,城里说话的人都没几个。”薛收母亲薛韩氏感叹道,回来才一个时辰,她的精神就好了许多。 “给伯褒续弦,有人照顾小震,你就能放心的回来住了。”阿婆笑着道。 “婶婶你说得是,我也想那孩子续弦,就是他总说不急。”薛韩氏惆怅的说道。 “回头让秦王赐婚,他就没有理由拒绝了。”薛玖出主意道。 “小玖这个办法好!你见到秦王的时候,一定要帮忙提一嘴。”薛韩氏高兴的说道。 “韩婶你放心,我要是见到秦王,一定提一嘴,实在不行找大姊,让她给大兄试压。”薛玖笑着道,他很想看看薛收吃瘪的样子。 薛收原配妻子病死了,他一直没有再婚,不过经常去平康坊,估摸着是自由惯了,不想回家里交工。 其实薛玖也觉得,这年月成亲还不如去平康坊,反正现在又不犯法,不用交公粮,可以多找很多啊! 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可不敢说出来,也不敢那么做,阿婆都让人到城里催促过了。 薛玖虽然才十五,但是定亲还是没有问题的,十里八乡想嫁到薛家的姑娘,不知道有多少。应该说在这十里八乡的,嫁人首选就是薛家村,别说放出风声,就这样每个月都有媒人前来打听,薛家村有没有需要定亲的少年郎。 别说薛家村的少年,就是少女也是非常受欢迎的,并不是说薛家姑娘嫁妆丰厚,而是薛家村的姑娘不但识字,而且干活是一把好手。 薛家传承久远,经历过很多次残酷战争,所以并没有传男不传女的观念,而是巴不得所有人都能提武器砍人,虽然女子锻炼不多,但是比起其它村子的女孩子,那强得不是一星半点,最差也会射箭。 薛家也有主次之分,一看天赋,二看嫡庶,有能力的才会得到家族的大力培养。 没有办法,物资实在有限,薛家练武,需要用到很多药材,不可能全部培养,所以得有选择的培养人才。 “阿翁,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吃过饭之后,爷孙俩在树下乘凉,薛玖喝了一口温水说道。 穿越之后,薛玖就不再喝生水,即便井水他也不喝,他担心喝了不干净的水生病。 并不是说井水受到污染,而是担心水里的细菌和那些肉眼不可见的虫子。 “嗯嗯,小玖你说。”阿翁用力的摇着蒲扇,就是为了让孙子凉快一点。 “阿翁你觉得,今天的菜味道如何?”薛玖问道。 “好!我孙子做的菜,比酒楼的味道都要好!而且我没见过这么做菜的,就是太费油了。”薛孝礼赞叹道。 如今的食用油主要有猪油,羊油,麻油,香油和菜籽油。 猪油和羊油数量尚可,但如果是炒菜,肯定是不够用的,麻油亚麻籽榨的油,普通百姓可舍不得吃,香油就更不用说了,三斤芝麻才能出一斤油,只有勋贵才吃得起,菜籽油相对就要多一点,但是百姓更在意粮食够不够吃,种得不多,所以也只是相对多一点而已。 看到薛玖炒菜,薛孝礼都有些肉痛,只不过这是最疼爱的孙子,所以没有说话。 “不但你说味道好,宫里的人都说味道好,所以我们商量,在长安开一家酒楼。”薛玖说道。 “开酒楼也不错,要是生意好,薛家能多一份产业。”薛孝礼点点头道。 “嗯,我们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打算让村里人学炒菜,做糕点,以后他们就是酒楼的大厨。” “嗯嗯,这是薛家的技术,不能教给外人,等会我去和小三商量一下,安排几个灵性的小子跟你学。”薛孝礼连连点头赞同道。 “阿翁,我的意思是,让村里的妇人学炒菜,这样不影响村里的劳力。”薛玖摇摇头道。 “这样啊!也行!”薛孝礼想了一下道。 “除了妇人,还缺一些跑堂的,我的意思让半大小子去做,以后酒楼缺的肉食,就由村里提供,这样一来,赚的钱更多。”薛玖继续说道。 “行!那些臭小子,读书读不进去,去城里做事也好。”薛孝礼点点头道。 这年月能称为文人的,个个都不简单,有些像六七十年代的大学生,真的个个都是人才。 文人并不是说识字就行,对于经书典籍,那是倒背如流,每一句话都能信手拈来的说个一二三。 要知道这年月,对于读书人的要求,那是很高的。 《礼记·学记》记载: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 能做到这一点的,在人们眼中,才能算得上真正的读书人,其他人只能说不是文盲,识字而已。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29章 读书人和文人的区别 按照古人的要求,后世连同大学生,百分之九十都算不上真正的文人,称一声读书人就了不起了。 一年就要读懂经书,辩明志向,五年就要考察是否博学,七年就要有独立见解。 要知道现在可不是填鸭式应试教育,只需要应付考试,毕业就忘得一干二净。现在读的书虽然没有那么多,但是要逐字逐句的理解,过去多年也能背诵,天赋差了怎么可能做到,也难怪有不少人几岁就能作诗,那就是万中无一的天才。 薛家村大大小小的少年郎上百人,值得培养的读书人不超过十人,这是天赋,没有办法强求,所以薛家村主要还是习武。 “跟我下山,这事小三子还是得知道,你和他再说一说。”薛孝礼起身说道。 “好的阿翁!” “阿婆!我去村里溜达一下!” “好!好!去吧!”阿婆抱着孙女不撒手,最疼爱的大孙地位减一。 薛家村地形狭窄,属于丘陵地带,或者说是山谷中间,也难怪这么多年没人攻打,这种地方骑兵冲不起来,人多的优势也发挥不出来。 有好处也就有缺点,村里只有一条小溪,那是山洪长年冲积而成,平时的水源是山里的泉水汇聚流下来。 距离小溪最近的土地也有一二十米,浇灌得挑水,这种环境,自然没办法种植水稻。整个薛家村,也就十亩稻田,这还是因为有一口长年不干的泉眼。 好在薛家早就习惯了这种生活环境,这里毕竟是长安附近,怎么也比蜀中来得好,蜀中除了成都平原就没有平原地带,丘陵地带就没有官道一说,只有一些山路能够通行,一些地方山路完全就在山坡上,悬崖断壁晚上根本不敢行走。 薛孝礼嘴里的小三是薛家村的村长,是亲侄孙。 薛孝礼能成为掌管薛家的族老,那是因为辈分高,并非年龄大,当然,他年龄也不小,快六十了。 村长住处在村子中间,并不需要走太远。 “小三子!小三子!”薛孝礼大声喊道。 “六太公!”一个中年妇女出门,恭敬的招呼道。 “六太公,当家的在地里,我去叫他回来。” “好!我们就在这等他。” “嫂子你慢点,我们不着急。”薛玖叮嘱了一句。 “好的!” 村里人做事都是风风火火的,走路带风,嗓门大!这边山喊,对面山头听得清清楚楚。 “薛三!薛三!六太公找你!” “回来了!” 随着三嫂的大嗓门,对面树林中走出一个汉子。 薛家村的住处依山而建,全在祠堂两侧和山坡上,对面山头则是养殖场,那里有薛家养殖的猪,或者说野猪。 经常进山打猎,抓的野猪幼崽可不少,抓回来就养着,逐渐形成了规模,这些野猪繁衍的后代,从小被人养着,虽然还有野性,不过也习惯了和人亲近。 山里养着猪,自然要有人看守,那可是薛家村最大的产业,因为除了猪,还有鹿,羊,村长都在亲自看守,可见其重要性。 没多大工夫,一个敦实的壮汉就跑了回来,估摸着两里地,一口气跑回来,面不红气不喘。 “六太公!你找我!小玖回来了。” “兄长!” “呦呵!出去两年变懂事了!” “少废话,小玖找你有事。”薛孝礼说道。 “屋里坐,外面太热了!” “还是去树下歇凉吧,你那屋里更热。”薛孝礼摇摇头向后面走去。 屋后是竹林,本就能遮挡阳光,何况还有一棵大杏树,那才是最凉快的地方。 一边走,薛玖一边介绍事情。 “真有那么好吃?”薛三惊讶的问道。 “哼!晚上你来吃尝一下就知道了。”薛孝礼不悦的说道,他最烦别人怀疑自己孙子。 “好!晚上我一定尝尝。” “等会凉快了我就动手,要不让嫂子跟着看看,要是她能学会,以后就可以掌厨。”薛玖说道。 “她能掌厨?小玖你别逗我,她去做菜,你不怕别人把店砸了。”薛三笑着道。 “放心好了,炒菜并不复杂,主要得有力气,娇滴滴的大姑娘可做不了。”薛玖说道。 如果只是炒几个菜,能做到的人很多,但是酒楼可不一样,那是不停的干活,可以说属于重体力活。 “真的?” “当然是真的,就算不能炒菜,也能做糕点,厨房需要的人手可不少。”薛玖说道。 “需要多少人?”薛三问道。 “我算了一下,切菜,糕点,炒菜,凉菜,洗碗,后厨怎么也得要三十人。”薛玖盘算了一下说道。 “加上你说的跑堂,掌柜,岂不是要六七十人?”村长薛三惊讶的问道。 “应该不止!还有护卫,后院杂役,我预计得小一百人。”薛玖说道。 “这人也太多了,如果出去一百人,村里干活就会耽误了。”薛三皱着眉头道。 “不行我可以请一些外人做杂役,村里的活,村里的活可以请附近村子帮着干,给钱就是了。”薛玖说道。 “对!对!请邻村的人!那些不重要的事情,就请邻村的人去做,他们还得感谢我们。”薛三连连点头,高兴的说道。 “你的意思是,让邻村的人去做杂役?”薛玖问道。 “没错,邻村生活困难的不少,请他们去城里干活,肯定有人愿意。”薛三说道。 “有了这层关系,以后请人干活也不用欠人情。”薛孝礼赞同道。 请邻村干活,薛家也做过,但是请人干活,你得请别人吃饭,还要欠人情,以后别人请你你得去。 这个道理薛玖明白,点点头道:“那就请一些人,具体多少回头再说,兄长你可以先琢磨一下。” “嗯,村里嫁出去那么多姑娘,这次正好帮衬一下她们。”薛三点点头道。 “小三说得不错!应该帮衬一下。”薛孝礼赞同道。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年月即便是薛家,也不会多帮衬,毕竟嫁出去之后,干活收入都是婆家的,再加上交通不便,往来没那么密切,所以重男轻女才会那么严重。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0章 蚊香 薛家已经度过了全体上战场拼命,为家族博取生存空间的时间段,只会推出家族杰出青年出仕,其它时候都是以发展家族为目标,也正是如此,家族的人大多数都在村里。 联姻的也有不少,不过能联姻的女子,必然是家族出色的人,因此才有诸多女孩,嫁到附近村子,其实这也是培养附庸的手段,战乱的时候,附近的村子都依托于薛家,也听从薛家的吩咐。 秦岭比长安就是要凉快许多,尤其是半山坡,只要不在太阳下直射,就不觉得多热,除了蚊子一如既往的讨厌,别的都好。 驱蚊最好当然是花露水,这玩意他可不懂,剩下就只有用蚊香了。 说来还是勋贵好,可以用香料驱蚊,身上挂一个香囊,在家就点熏香。 穷人也有办法,艾草,茼蒿搓成绳子,阴干之后就能当做蚊香,只是不经用,很快就燃光了。 “如何制作蚊香呢?”薛玖在心里想着。 小时候家里穷,他也曾去山上寻摸能卖钱的东西,蝉壳,麻芋儿,金银花等药材,能造纸的蓑草,还有制作祭祖香的香叶。 百姓家里穷,能自己制作就不会去买,祭祖用的香蜡都是自己动手。 蜡是棉花裹在竹棍上面,用的时候在菜籽油里面过一遍就是。 制作香的香叶,并非做菜那种香料,而是一种蔓藤叶子,晒干磨成粉,加一点黄泥裹在竹签上面,香就做成了。 这种香燃烧时间长,如果把艾草,茼蒿叶子磨成粉,用同样的办法制作,蚊香不就成了吗。 看看还挂在天空的太阳,薛玖又躺了回去,这事不着急。 薛玖又想起,蚊香是能毒死蚊子的,里面好像可以加硫磺,砒霜,只不过那玩意不能在室内用。 “算了!低成本才是王道。”薛玖心里暗自嘀咕道。 黄泥是个好东西,不止可以加在蚊香里面,还能加在煤粉里面制作蜂窝煤,不但不会影响燃烧,而且让燃烧变得更持久。 “对了!还有蜂窝煤,长安附近有煤炭吗?”薛玖坐起身来问道。 “煤炭是啥?”薛孝礼愣了一下问道。 薛三也好奇的看向薛玖。 “就是一种黑色的,像石头一样的东西,没有石头硬,很容易碎,可以当柴烧。”薛玖比划着形容道。 薛孝礼和薛三的神色都有些迷茫,想了一下才问道:“你说的是石碳吧?” “应该是的!” “你问那玩意做甚?长安附近有没有我不知道,不过那玩意有毒,每年都有人中碳毒,据说有的一家人都死了。”薛孝礼说道。 “我也听说过,只有那些没柴火的才会弄石碳回去烧。”薛三点点头道。 “长安附近有吗?或者说村子附近有没有?”薛玖问道。 薛三咂咂嘴道:“这事我不知道!我是去过长安,但是没了解这些东西。” “幽州那边有,大业七年我运送粮草的时候见过,据说太原那边也有。”薛孝礼说道。 薛玖有些无语,即便没人告诉他,他也知道,太原和幽州有煤炭,而且是巨大的煤矿,而且他还知道辽东和西域有煤矿呢,问题是现在需要的是长安的煤矿。 以现在的运输条件,超过百里,使用煤炭都不划算,还不如用木材。 想想两人很少离开村子,不知道外面的事情也正常,回头问问薛收或者便宜老子,他们对长安附近的事情肯定清楚。 等到太阳偏西,村里的人陆续出门干活,薛玖和薛孝礼回了屋。 薛三带着媳妇拿了艾草茼蒿来了。 艾草茼蒿这东西,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挂在大门两侧,据说可以辟邪。 都是晾干的,直接磨粉就是,家里就有磨东西的石磨。 黄泥用手指碾细,与艾草粉混合均匀,然后和水。 “大兄!你和稀泥干啥?”小丫头蹲在薛玖身边,好奇的问道。 “去阿婆那里,别把裙子弄脏了。”薛玖说道。 听说新裙子要弄脏,小丫头马上就跑开了。 虽然不知道大孙子做啥,薛孝礼还是很支持,乐呵呵的亲自帮着削竹签。 把和好的稀泥裹在竹签上面,然后装在簸箕里面晾晒。 “你这是弄啥?就像祭祖的香一样,但是香没这么长啊?”薛三忍不住问道。 寺庙道观就有香,不过那香只有二十多公分,不是不想做长一些,主要是成本高,因为香是用檀香木粉做的,或者其它香料混合而成。 “你说对了,就是香!不过这是蚊香。”薛玖点点头道。 “驱蚊用的?”薛三问道。 “是的!” “有用吗?” 薛玖还没有回答,薛孝礼就一巴掌呼过去,蹲在地上的薛三顿时被拍在地上,一脸幽怨的看着薛孝礼。 薛玖眉头一挑,终于明白为何便宜老子喜欢动手了,原来是遗传。 “我大孙子说是那就是!” “对!对!你老说得对。”薛三急忙说道,一看求生欲就拉满了。 泥土挖得有多,做完蚊香,薛玖又把临时灶台糊了一下,免得四处漏火,石头与锅之间的缝隙就足够了。 “小玖,我真的能学炒菜吗?”薛三的婆姨这会没了下午那么风风火火,反而有些拘束,有些紧张的在衣服上搓手。 “嫂子放心,这并不复杂,主要是配料,刀工;火候这东西,多练习就成了。”薛玖笑着宽慰道。 “那我就试一试!” “嗯!我给你说,你来做!” 薛玖开始指点如何处理肉菜,过去两天,他利用手中仅有的条件,完善了炒菜的步骤和调料品。 主要还是如何避腥味,除了鹿肉,其它肉食的腥味都比较重,包括鱼,鸭,鹅兔这些都是如此,野味就更不用说了,不把调料放重一些,他都没法下口。 炒菜恰好味道重,可以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 “肉要焯水,把血水去掉,腥膻味就没那么重。”薛玖一边说一边动手,把锅里的泡沫打掉。 “别把油丢了啊!”薛三肉痛的喊道,在他看来,薛玖就是把油舀出来丢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1章 热闹的村子 薛玖没有理会他,继续操作,把葱丢进锅里。 焯水最好放一些姜葱进去,把肉煮八分熟就差不多了。 回锅肉切片,红烧肉切块,每天锻炼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切肉不但很轻松,而且每一片切得厚薄均匀。 “哎呦我的祖宗呢!”看到薛玖放油,薛三忍不住捂着胸口惊呼。 薛孝礼没好气的呵斥道:“你祖宗在哪?要不我去问问你阿翁。” 薛三身体一僵,去问阿翁,怎么问?去坟头问还是挖出来聊聊。 别人说这话,他可以发火,但是薛孝礼就算去挖出来,他也没办法,别人找亲兄长聊天,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那能呢!我这不是太心痛了嘛,那油都能吃十天了。”薛三讪讪一笑道。 “不去看就好了!”薛孝礼闷声道,他看着也心疼,所以坐得远远的,眼睛也是看院子里的牲口。 阿婆也是来个眼不见心不烦,抱着孙女和薛收母亲下山去了。 “别理他们的,炒菜就是要油足,调料也要放得足。”薛玖讲解的时候,把花椒和香料放进油里面,随后再放酱油,豆瓣。 有酱油豆瓣,肉色会带糖色,看上去更可口,当然!不能太多,不然黑乎乎的。 “呲!”的一声,白菜下锅里,薛玖拿帕子包住锅边,手腕一抖,开始颠锅。 一分钟后,菜就起锅,薛三惊讶的问道:“这就好了?” “你自己尝!”薛玖示意道。 薛三没有动手,而是端到薛孝礼面前,递上筷子。 薛孝礼也没有客气,笑眯眯的先尝了一口。 “好吃!”薛三挑了一块肉,咀嚼两下,眼睛一亮,吞下去忍不住赞叹一声。 “嫂子你也尝尝!”薛玖递过去一双筷子道。 嫂子笑了笑,拿了一个小碗,挑了一点肉菜,这才开始品尝。 “真好吃!”嫂子眉开眼笑的赞叹道。 “兄长你觉得怎么样?这菜应该不错吧?”薛玖笑着问道。 “相当不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做菜,又快又好吃!”薛三急忙说道。 “我去叫其他人也来看看!”薛三放下筷子继续说道。 “好吧!我多炒一些,大家都尝尝。” 村里蔬菜品种虽然不多,数量是很充足的,最爽的是有鲜蘑菇。薛三去叫人,顺便带了不少菜和调料上来,姜葱蒜一大堆。 来人都先给薛孝礼行礼,薛孝礼板着脸轻轻点头。 薛家有九个族老,与薛孝礼平辈的三人已经老得爬不上山,上来的五人比薛孝礼矮一辈,都得先对他行礼。 知道薛孝礼家里凳子不足,来的人不少都自带凳子,二叔和三叔家的婶子带着儿女也到了。 有了这些人,薛玖完全不需要动手,来回指点着妇人干活。 “小叔!那锅太重了,我们颠不起来。” 薛玖一拍额头,他只考虑到用妇女炒菜,不影响村里劳力,忘了颠锅这事。 于是薛玖又叫了两个中年男子炒菜,打算把头灶交给男子,妇女炒小菜,做糕点,切菜这些事情。 更辛苦的洗菜洗碗,就由隔壁村子的人去做,亲疏有别这点他还是知道,虽然这些亲人他不熟悉,但是血缘上是没错的。 人很多,至少五六十口子,院子里根本站不下,没事的人就在外面闲聊,远远的看着。 “真香!” “是啊!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菜可以做得如此香。” “小玖叔真厉害!” “长安是京城,能学的东西很多!” “小玖懂事了!你们得好好学,不要一天天的乱跑。” 外面的人聊得热火朝天,眼睛就没从灶台离开过。薛家村虽然打的猎物很多,但是人也不少,不可能天天吃肉,很多东西要拿出去换粮食,闻到香味一样咽口水,心里想吃。 在薛玖的指点下,几道菜出锅,几份糕点也被端了出来。 因为麦芽糖不多,银丝糖就没做多少,不过驴打滚就容易一些,毕竟只是刷一层,更多是依靠粘米的软糯,豆粉的香味。 “好吃!就是太精细了,粮食用得多,要是掺和一些高粱,野菜,可以吃两天。”薛三感叹道。 “我看你是在山里呆久了,眼皮子也变浅了!长安城那些勋贵,他们会吃野菜?做出来卖给谁?”薛孝礼不悦的呵斥道。 “六太公你教训得是!应该做精细一些。”薛三急忙赔笑道。 “滚远点,别在这耽误事!”薛孝礼呵斥道。 “好勒!” 幸好村里的狗子大半跟着进山了,不然院子里更加拥挤。 随着火烧肉味道传出来,被父母控制着的小家伙,再也忍不住,挤开狗子,围在灶台附近。 薛玖把各种菜先给阿翁阿婆分了一些,然后就让其他人品尝。 铁锅虽然只有一口,不过足够大,每人尝一口还是没有问题,肉不够菜还是可以分到的。 最方便的还是卤味,送来的东西里面有两只公鸡,用全鸡熬高汤,比放鸡精可好多了,自然比骨头汤更鲜。 一大锅肉,加上两只鸡,不但大人可以品尝,小孩也能开开心心的吃。 摇着尾巴,围着主人转着圈的狗子,也得到了骨头,可以说皆大欢喜。 每次狩猎队回来,全村都得帮着忙活,对于聚会一般的活动,早就驾轻就熟,忙而不乱的干活,村里没来的人,也有送卤肉糕点过去。 经过无数年的经验教训,无论是大家族还是小家族,都已经摸索出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 薛家是一个大集体,但也是分家各过各的,私人财产和集体财产分得很清楚。 土地是各家照料各家,但是读书练武,狩猎开荒,那就是集体活动。 团结才不会被别的村子欺负,宗族会照料村里的孤儿寡母,种种原因加起来,所有人都明白团结的重要性,也就造成了排外的情况。 知道薛玖的打算,薛家人干得都很认真,干活也很卖力,虽然切的肉片还不够均匀,糕点显得有些丑陋,不过每一次都有进步。 这也不怪她们,毕竟以往哪有那么多切肉锻炼的机会。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2章 练武 村里人很热情,是那种真诚的热情,这让薛玖心里很高兴,尤其是阿翁阿婆的关心,让他那颗流浪的心找到了归宿。 因为生了三个儿子,现在儿子都分开住着,家里空的地方够多,正好薛玖他们住下。 这也是薛孝礼的想法,他不喜欢和儿子住在一起,但是他喜欢孙儿孙女,所以把儿子撵出去自己住,空出来的房子让孙儿孙女回来居住。 薛家村的人都住在一个村子,分出去住也不算分家,所以大家都是这样,老人家只留一个儿子在家照顾,其他人分出去住,免得家庭起矛盾。 回到村子,几个小家伙可开心了,就像撒欢的狗子,满村乱跑,就连老实的初一和薛震,也跟着村里一群半大孩子玩着。 半大小子带着更小的小小溪摸鱼,其实就是玩水,顺便洗澡,衣服打湿了也没有关系,脱光了挂着,一会就干了。 当然!回家衣服脏兮兮的,必然得到一顿饱打。 小丫头则跟着另外一些丫头,去了山坡上寻找野地瓜,就是一种指头大小的野果,味道香甜,比桑葚还要好吃,就是要在地上蔓藤寻找,看着熟透了的就摘下来。 天黑之后,几个脏兮兮的小家伙才回来。 回村就是好,小丫头不用薛玖管,阿婆就给她换衣服洗澡。 薛韩氏在村里是有房子的,平常那房子是村里一个寡妇住着,也是帮着打理,所以房子是很干净的。 其实官越大,对祖宅越重视,即便多年不回家,也不会让它破败。 第二天一大早,村里的公鸡就把薛玖叫醒。 天还没亮,真正的闻鸡起武! 正在活动身体的薛孝礼,看着三个孙子奇怪的锻炼方式,并没有说什么!毕竟大汗淋漓的,也不是闹着玩。 经过上次的拦路,薛玖心里对练武的热情变得更高,拿着武器卖力的挥砍。 武器使用可没那么简单,挥砍只能用七分力气,横扫则又不同,可用十分力气,接力换手;也可以用九分力气,避免手被震伤。 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用刀没那么多讲究,除了劈砍就是横扫,重在势大力沉,练习主要是如何发力,腰身,手臂,身体扭动,这才是需要锻炼的,不然会伤到自己。 当然!最主要还是呼吸法,合适的呼吸法能让战力变得更强,耐力更好。 薛玖有些遗憾,原来真的没有轻功,也没有内功,配合呼吸法,只是能让血气变得汹涌。 薛玖觉得,这更像是刺激肾上腺,只不过这种方法,并没有肾上腺飙升之后的虚弱。 “用刀重在势!要有力破千钧的气势,任何阻挡!都能一刀两断!” 薛孝礼说着,手里刀猛的挥出,一根一米五高,碗口粗的木桩就被从中间破开。 “气势!”薛玖喃喃道。 这话薛道真也教过,薛玖觉得,这就是一种心理暗示,培养一种无敌的信念。 “难怪说起刀法,总是少不了力劈华山的招式,这就是一种气势培养啊!”薛玖心里想道。随即眼神一凝,把前方的木桩假想成敌人,挥刀砍了过去。 有些尴尬,刀被卡住了! “杀!”薛孝礼一声暴喝,单手持刀,大步前冲,身体微微后仰,一刀挥出。 吐气发声!也是一种发力方式,突然爆发胸中的气,能增加一层力量,而且还能震慑敌人。 薛玖终于明白,为何影视中动手要大吼大叫! 近距离突然大吼一声,很容易吓胆小的一跳,受到惊吓,手上动作自然会慢半拍,力量也会小一点。 影视中那些动作,都是武术指导教导的,不少人都是有真功夫的,所以吼叫是有道理的,只不过薛家更习惯喊“杀!” 想想看!一个人举着武器冲过来,突然面容狰狞的大吼一声,不害怕的人还真不多。 吸气犹如鲸吞水,吐气宛若风吹沙。 薛玖深吸一口气,气沉丹田,随后缓缓吐出,同时挥刀。 太阳升起,爷孙俩这才收刀,接过初一十五递来的布擦脸。 阿婆早就做好了饭,一碗小米粥,两个脸那么大的饼子,吃了个半饱。 吃饭不能吃太饱,每一顿都吃撑,饭量会越来越大,而且吃太饱不利于高强度运动,更不用说战斗,所以薛家讲究少吃多餐。 当然,这个少吃多餐,只是一天吃三顿而已,不像其他人家,一天只吃两顿。 吃过饭,趁着天气还不热,薛孝礼扛着锄头就去地里除草。 薛玖则懒洋洋的溜达,没有躺椅,他也不想坐着。 看看无聊的小家伙,薛玖拿起一根木棍砍了起来。 没有多久,一个陀螺就出现了。 撕了一根布条,捆在木棍上面,然后用布条在陀螺上绕两圈,随手一挥。 陀螺在地上旋转,薛玖用布条一抽。 “啪!”的一声,陀螺旋转得更快了。 “大兄!”十五马上跑过来,两眼放光的看向薛玖。 “拿去吧!”薛玖把木棍递了过去,没有钢珠在陀螺下面,陀螺旋转不快,薛玖并不喜欢。 薛玖不喜欢,十五可是高兴得很,接过木棍就抽了起来。 “大兄!”初一可怜巴巴的看向薛玖。 薛玖当然不会厚此薄彼,反正也没有其它事情,于是又砍了起来。 陀螺主要是得规则,重心不能偏,薛玖虽然没有练过木工,但是练武几个月,手很稳,而且很准。 当然,这也是前身打下的基础,虽然前身贪玩,但是该练的时候还是得练,只不过会偷懒而已。 两个小家伙拿着陀螺就向山下跑去,薛玖也没有忘记薛震那个小家伙,给他也砍了一个。 对于用刀就能砍出陀螺,薛玖还是很满意的,这手艺放在后世,怎么也能混口饭吃,弄不好还能整一个非遗传承之类的。 薛玖不会知道,薛收儿子薛震,在另一个时空会成为大唐的宰相,还留下恨未能娶五姓女的故事。 对于大唐的人物的了解,他也仅限于影视和隋唐演义的小说,那还是读小学初中的时候看的。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3章 乡下的日子 长安城!齐王府。 面容丑陋的李元吉,端起酒樽,一口干了酒樽中猩红色的美酒,有些烦躁的起身,在大厅走来走去。 “这也不许,那也不许!这和禁足有何区别!”李元吉红着眼咆哮道。 侍卫和侍女全都低着头,恨不得地上有个洞,马上钻进洞里,以免被李元吉发现。 “崔二!”李元吉鼻孔冒着粗气,大声的喊道。 “王爷!”一个留着山羊胡的男子,小跑着凑过去,觍着笑脸应道。 “我让你收拾姓薛的,事情办好没有?”李元吉问道。 被李建成提醒,李元吉不再针对薛收,但是心里又咽不下那口气,所以要把火发在其他薛家人身上,作为护卫的薛道真等人,自然是他的目标。 其实这也怪薛玖,青松楼的事情,不止是李建成脸上无光,李元吉心里更气,因为青松楼是他的产业,感觉这是被人啪啪打脸。 找不到罪魁祸首,他就想起了薛家人,毕竟最近只有薛家和郑家在争斗。 李元吉冲动,手下可不敢像他一样,毕竟郑玉财还没下葬,前车之鉴就摆在那里,谁也不想做第二个郑玉财。 接到命令,崔二也只是让人去教训一下,不敢下死手。 知道薛道真等人不好惹,所以才把主意打到薛玖身上,这是薛玖没有想到的。 投靠李元吉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家族不受重视的,脑子自然很一般,他们忘了一点,孩子才是逆鳞,哪怕薛玖已经十五岁,他在父母眼中还是一个小孩子。 本来已经打算收手的薛元敬等人,心里再次升起滔天怒意,马上寻找破绽,通过李世民,弹劾了李建成手下两名官员。 两个官员被贬官,这对太子一系的打击还是不小,所以李建成才让李元吉最近不要出府,以免把事情闹大。 “王爷!已经安排人去做了,只是还没有回信。”崔二急忙回答道。 “这点小事都还没办好?”李元吉皱着眉头问道。 “薛家的人都没有落单,不方便动手。”崔二解释道。 “哼!尽快动手!”李元吉不满的冷哼一声。 “唯!” 五姓七望传承久远,保留着不少以前的习惯,如今大多数人都称喏,而他们不少人还称唯。 这个唯,是以前下级对上级的回应,本意是唯命是从,而喏则是采用一诺千金之意。 “滚吧!”李元吉呵斥了一声,随后提起酒壶,又喝了起来。 ………… 郑氏传承久远,如今最强大的郑氏是荥阳郡郑氏,荥阳郑氏起自西汉大司农郑当时。家传诗教;系出荥阳。家传诗教;声响蓬莱。这两副楹联就挂在郑氏祠堂。 作为文人家族,郑家还是要脸的。 “真是胡闹!郑家的脸都被丢光了!”大理寺卿郑善果眼神冰冷的扫视一圈,有些愤怒的说道。 “阿耶,这不能怪我们啊!又不是我们这一脉做的。”郑玄度不满的说道。 “哼!外人可不会这么看。”郑善果闷哼一声道。 “阿耶你也不用生气,他们的死活与我们无关,薛家也不会来得罪你老。”郑玄勖劝说道。 听了长子的话,郑善果神色缓和了一些,沉声说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我们要小心被牵扯,尤其大郎你和二郎,不要被别人抓住把柄,不然到时候别怪为父不救你们。” “阿耶你放心,从小你就教导我们,立身要正,我们都牢牢记着的。”郑玄勖急忙说道。 “有时候不是你立身正就没事,别人可以陷害,所以你们要谨言慎行,最近不要过多参与外面的事情。”郑善果提醒道。 “是!” 荥阳郡公郑善果,如今是郑氏的旗帜人物,但是他与郑继伯等人很疏远,因为他投靠的是李渊,并非太子一系。 不止是郑家,因为薛家的弹劾,太子一系与秦王一系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已经快要到撕破脸的地步,朝堂上完全是针锋相对。 薛玖可不知道,他就像一根杠杆,搅动了朝堂的风云。 回村之后,那些往日的小朋友,都找上门来,要他一起去玩耍。 如今都成了半大孩子,自然不会像小屁孩一样,在村里疯跑,而是去捕鸟。 薛家村附近,如今也只有鱼鸟可以抓,小溪只有小鱼,大鱼要在五里外的大河才有。 捕鸟就简单了,小麦刚收割不久,飞鸟习惯了过来寻食,只要用一根棍子,支起一个大筛子,撒一把小麦在筛子下面,等一会就有飞鸟来寻食。 棍子上有一根麻绳,轻轻一拉,筛子就把飞鸟罩在下面,长宽两米的筛子,除非是老鹰,否则跑不出来。 因为没有农药,捕捉困难,这年月飞禽很多,几个大筛子,没有多久就收获了好几只。 如果不是飞禽太瘦,没有多少肉,恐怕全村都会抓鸟。 虽然和半大孩子一起有些无聊,薛玖却觉得很有趣,这才是穿越的生活,无忧无虑,长安城的李世民,管他死不死,就让他们兄弟人脑子打成狗脑子好了。 穿越时间不对,如今大唐已经站稳脚跟,天下经过几十年动乱,人心思定,薛玖根本没去想取而代之这种事情。 至于支持李建成,那纯粹是没事找事,至少从历史上看,李世民还是做得很不错的。 一只蚂蚱跳起来,薛玖伸手就抓住了,看了看!还挺肥的。 虽然鸟肉不错,但蚂蚱烤着也好吃啊,油炸也可以,撒一点花椒面,细盐,那滋味就不用说了。 或许以后可以作为酒楼的一种小吃,除了蚂蚱!打屁虫,笋子虫,蜂蛹,蝉蛹! 豁辣子就算了,那玩意真下不去口。 想到这些,薛玖感觉自己都要流口水了! 看看四周,不远处就是竹林,这季节应该还有笋子虫吧。 薛玖也不太记得,干脆向竹林走了过去。 “小玖叔,你要去抓笋子虫吗?” “是啊!” “我带你去!” 几人跑进竹林,没有多久,就看到竹笋上面趴着两只笋子虫。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4章 融合 笋子虫咬过的笋子,基本上就废了,即便还能长起来,也无法成才,属于害虫,所以抓起来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吃竹笋的虫子,你也不用担心影响胃口,一群人进入竹林,很快就抓了一大把,也不知道这玩意为何会有那么多。 看到一根腐朽的竹子,薛玖眼睛一亮,他忘了还有竹虫,那玩意也是高蛋白的,炸过之后味道也很不错,关键是大补。 因为油不多,这年月的孩子只能抓能烤着吃的东西,对于竹虫这些根本不去管,因此薛玖找到不少,用竹叶包了起来。 “小玖叔,这虫子来做啥?” “炸来吃!” “好吃吗?”没有人觉得不能吃,只是考虑味道如何。 “好吃!比笋子虫还好吃!”薛玖咽咽口水道。 薛家村可不缺小孩,听到这东西好吃,动手的人就多了。眼见人多,肯定不够分,薛玖就让人抓蚂蚱。 “可惜竹鼠不好抓!”薛玖遗憾的说道。 “嗯!只有村里的狗,有时候能抓到。” “小玖叔,城里好玩吗?” “一点都不好玩!” “小玖叔,下次你进山吗?” “去啊!我已经很久没去了!” 薛玖一一回答小朋友的问题,这些半大孩子,以后可能是自己的助手,就像薛勇等人协助薛道真一样,所以薛玖也要与他们打好关系。 太阳高升,薛玖带着一群小朋友,浩浩荡荡的回到家里,准备炸虫子。 虫子先泡在清水里面,等上一段时间就可以开炸,如果是打屁虫,就要放一个晚上,就没有任何臭味。 “这虫子也能吃吗?”有妇人问道。 “有啥不能吃的!前些年外面还有人吃树皮,虫子都是稀罕物。”薛孝礼说道。 薛孝礼辈分高,他一开口,正在练习做糕点的妇人就不敢开口了。 “这些虫子没有骨头,是大补的好东西!就是有些少。”薛玖笑着道。 抓的鸟有十只,但是去掉羽毛破开之后,只装了一碗。 这么多人不好分,薛玖又拿了一只烟熏兔,一起切块,用黄豆来干煸。 椒盐味的竹虫,笋子虫,蚂蚱,得到了大家一致好评,初一十五等人已经约好,下午去抓更多的回来。 单单是薛家村,肯定无法满足酒楼的需要,不过以后可以发动邻村的一起动手。 能够卖钱,想来没人会反对,尤其是可以让村里孩子去抓,不影响大家干活。 “晚上我们去抓蝉!”薛玖一拍额头道。 夏天有很多蝉,白天不容易抓到,晚上就好抓,晚上在树上,一动不动的,不过很多地方伸手够不着,需要用网兜。 不过网兜这事没办法,因为没有!布料太贵重,薛玖也不好让人把旧衣服拿出来。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话放在如今非常合适,大的穿了小的穿,你不用担心没用,即便破烂不堪,也可以囤积起来做鞋子。 做千层底是不成的,针没有那么硬,不过可以做鞋面,实在不行还可以把破烂衣服缝在夹层里面做冬衣,或者夹在被子里。 “阿婆,能帮我缝一个枕头吗?”薛玖问道。 “乖孙,枕头怎么缝?你床上不是有吗?”阿婆不解的问道。 有钱人用瓷枕,甚至是玉枕,普通百姓则用木枕,竹枕。无论哪一样,都是硬邦邦的,薛玖一点都不喜欢。 “就是缝一个袋子,里面装谷壳,或者稻草也行。”薛玖比划着说道。 “好的!阿婆马上给你缝!”阿婆笑呵呵的起身,随后从墙上拿下一张羊皮。 织布很麻烦,对于薛家人来说,用皮子反而更方便一些。 终于能够用上软和的枕头,而不是那种能打死人的木枕,薛玖很是开心,还是阿婆好啊! 薛玖眼睛微微一眯!自己喜欢,那么别人会不会也喜欢呢?这玩意容易被仿制,不过可以赚一笔快钱啊。 也不对,枕头能玩的花样也不少,面料就不说了,别人可以用绸缎自己制作,无需购买。枕头里面的填充物就可以做文章了。 加入香料,有助于睡眠的,或者加入豆子,用来刺激脖子肌肉,缓解富贵包。 这一套花样玩下来,应该能赚不少,不过这事还得问问薛收的意见,对于长安他更熟悉,至于便宜老子,那就算了,他脑子里估摸着都是肌肉。 又多一个赚钱的办法,薛玖心里暗爽,回到村里,见到的东西多了,触景生情,一些东西记忆起来,感觉脑子都好用了一些。 不对!不是感觉,而是真的清醒了许多,没有前段时间那么昏昏沉沉,总是睡不醒的感觉。 前一段时间,每天都要睡十个小时以上,薛玖还以为是身体没有适应锻炼,太过于劳累,所以困意很多。 现在脑子清醒,薛玖就察觉到,事情并非想象中那样,自己是魂穿,身体是前身的,哪怕前身偷懒,但是肌肉已经适应了训练,而且是年轻人,恢复快,不会那么嗜睡。 至于脑子晕晕沉沉的,这一点薛玖早就已经习惯,想想看,天天玩手机电脑到深夜,第二天还得上班,脑子怎么会不晕晕沉沉。 前所未有的清醒,会不会是到现在才与前身真正的融合了? 这涉及到灵魂,他也没有办法证明,不过终归是好事情。 看看笋子虫,薛玖又想起了笋子,这也是一道美食啊!先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按理说抓笋子虫的时候,自己就应该想起,笋子也很适合炒菜,尤其是炒肉片。 折耳根,喜欢的人可能不多,毕竟这里是长安,不过也能作为一道菜。 还有野菜,虽然如今的人不稀罕,但是炒菜无所谓啊!可以增添菜品样式,解决蔬菜品种稀少带来的麻烦。 薛玖心情很好,也很放松!脑子一清醒,不但思维灵活了,以前的记忆也更清晰。 随意活动了一下手脚,薛玖发现,动作和脑子协调了不少,终于证明了心里的猜测,如今才算是与前身真正的融合。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5章 狩猎队回村 仿佛卸去肩头重担,浑身都变得轻松。 正在这时,村里传来欢呼声和狗子的吼叫声。 “狩猎的回来了!”薛孝礼起身说道,随后大步向外走去。 薛玖也急忙跟了出去。 隔壁山坡上,一行人正从山坡上向下走,回家心切,最前面的猎狗已经跑回了村子。 回村的人有三十多人,二十个男子,十个女人,还有几个半大孩子,男人扛着猎物,女人背着背篓,半大孩子则带着武器。 村里人已经欢快的迎接了上去,把猎物抬到村里的晒场。 晒场就在祠堂外面,那是村里晒粮食的,晒干的粮食马上就能送到仓库。 这里也是每次处理猎物的地方,外面猎杀的猎物,已经经过了初步处理,不过那也只是放血,抹盐,去掉内脏。 这季节天气热,不能久放,因此要马上处理。 一群人把猎物挂起来,拿着刀就去皮,脑袋砍下来,用火烧一遍,把绒毛处理了。 薛玖到的时候,一些人正在把柴火灰抹在肉上面,然后挂在火堆上面。 薛玖知道这是在做熏肉,先抹盐,再抹草木灰,这都是一种保存手段,然后才是烟熏火燎。 冬天还好,即便不抹草木灰都没有问题,夏天就必须要用草木灰,不然熏肉会有异味,而且口味也怪异。 “小玖!” “咦!小玖回来了!”正在喝水的狩猎队,两个壮汉惊喜的喊道。 “二叔!三叔!”薛玖根据记忆回应着。 “小玖回来几天了!” “小玖叔!这次回来住多久啊!” “二狗,你也进山了啊!” “铁蛋!怎么挂彩了啊!不行下次就别进山了,免得嫂子改嫁。”薛玖对打招呼的人一一回应。 薛家虽然都识字,但是和其它村子一样,习惯给小孩取一个贱名,据说这样孩子容易养活。 要说取名字,薛玖最佩服曹家人,你看看!曹操,曹仁,曹真,曹爽! “去你的!你小子去城里,变得油腔滑调了。” “哈哈哈!”村里的人顿时大笑起来。 薛家村人不少,不少已经出了五服,或者说祖上其实有不少,毕竟当初搬迁过来的时候,就有三十多户。 虽然出了五服,不过都很亲热,并没有多少人在意,依旧亲如一家。 猎物不少,有野猪,野羊,野牛,还有一头豹子,一头熊。 除了猎物,还有不少野果,更多的还是草药,薛家人练武,需要不少草药,治疗外伤,同样需要草药,每次进山打猎,都会跟随一些妇人,就是采集药材。 全是老猎手,处理猎物很快,没有多久,就成了一排排的熏肉挂起来。 两口大缸子装上水,下面烧着火,那是要处理剩下的骨头,至于内脏,早就在山里吃了,那玩意不方便携带。 “小玖!你来教他们处理,别糟蹋了好东西!”薛孝礼喊道。 “好的!”薛玖应了一声,走过去指挥人干活。 “哟嚯!小玖还会做饭?”二叔薛道木笑着道。 “你知道个屁!小玖做的菜才叫好吃!”薛孝礼一巴掌呼过去,喝骂了一声。 愣逼不伤脑!薛道木摸摸后脑勺,憨厚的笑了笑。 “小玖叔这两天都在教我们做菜,味道美得很呢!”有妇人帮着说话。 “二叔你等会就知道了!” 薛玖说完就指挥妇人干活,猎物脑袋直接丢进大缸里面煮,腿骨也丢进去,只有排骨宰断才放进去。 一些妇人去薛玖家里拿卤料和调料,一些人则把洗好的姜葱蒜丢进缸子。 “这不是和一前一样吗?”三叔薛道山伸着脖子看了一眼,不解的问道。 “就你话多!”薛孝礼瞪着大眼睛呵斥道。 薛道山脖子一缩,不敢再顶嘴。 一口缸焯水,一口缸倒了一盆卤水进去,薛玖又加了一些香料。 “有酒没有!”薛玖大声喊道。 野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吃,普遍腥味很重,必须要加大调料,用酒来代替料酒,去腥味是最好的选择。 “有,我去搬出来!”有人兴冲冲的跑进库房。 薛玖也想起来了,薛家村是有自酿酒的,而且是纯高粱酒。 蜀中多山,能种植水稻的地方不多,平地种植小麦,山地就种植高粱,薛家也养成了这个习惯。 高粱可以当饭吃,高粱杆可以做扫帚,关键是高粱抗旱,对土地肥力要求没那么高,适合山地种植。 薛家是练武的人,比较喜欢酒,每一年都会拿出一些高粱来酿酒,而每次狩猎队回来,都会分到一碗酒作为奖励。 一坛酒被搬出来,打开封泥,薛道山嗅了一下,高兴的说道:“没有酸味,是好酒!” 薛玖不明白为何酒会有酸味,他接过坛子也闻了一下,酒味很淡,一看就不是高度酒。 不过没有关系,自己本来就是当做料酒使用,所以直接向缸子里面倒去,排骨里面也倒了一些。 “小玖你做啥呢?太糟蹋了!”薛道山伸手抢过酒坛子,一脸肉痛的问道。 “做调味料啊!”薛玖笑着回答了一声,手中不停,把排骨里面的调料揉搓均匀。 本来是要做饼子的,不过换成了糕点,一来是练手,二来也算试吃。 卤骨头,红烧排骨,虽然只有两道菜!却让所有人吃得兴高采烈,等到结束,薛玖才发现,卤水都被喝干净了。 “小玖!想不到你做的菜真的好吃!就是有点咸,下次少放点盐,那玩意精贵。”薛道木笑着说道。 薛家村是用盐大户,虽然大部分都是粗盐,价钱也不便宜。 薛玖很是无语,卤水能不咸吗,你们偏偏当做炖骨头汤喝。不过也幸好有些咸,不然村里人那么多,都不够分的。 薛玖没想到,秦岭里面居然有野牛,这种白色毛发的野牛,体型不小,单单是肉就有五百多斤。 野生动物,食草动物的肉比较多,毕竟山里不缺草,能出八成肉;肉食动物就偏瘦了,能出六成肉就不错了,而且肉食动物凶猛,进山的时候不会把它们当做首选目标。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6章 蓄水池 “每次狩猎都有这么多吗?”薛玖问道。 “差不多吧!这次只能算一般,主要是一些小家伙我们放了。”薛道木说道。 薛玖点点头,薛家狩猎是有规矩的,除了猛兽,不会猎杀幼崽,基本上也不猎杀母的。 “我们进山,必须要遵守古时候的规矩,春天叫春蒐、夏天叫夏苗、还有秋狝和冬狩?。”薛孝礼讲解道。 通过讲解,薛玖才知道,春蒐是指在春天狩猎的时候,因为春天是动物的繁殖季节,不能伤害动物幼崽和怀胎的动物;夏苗是指在夏天猎取残害庄稼的野兽,以保护庄稼的生长;秋狝是指在秋天猎杀伤害家禽的动物,以保护家禽不受野兽的侵袭;冬狩则是指冬季的围猎,不加区分,可以猎取各种动物?。 除了这些,还有进山不能唱歌,不能大声喧哗,不能单独去密林深处,不能去有密林的山谷下面,再热也得穿衣裤等等。 有些是古时候传下来的规矩,有些是摸索出来的经验,也正是有了这些经验,薛家不但每次都能猎杀到诸多猎物,还能持续性发展。 古人很早以前就明白竭泽而渔的道理,后人偏偏忘了这点。 “阿翁,这野牛为何不抓一些幼崽回来喂养呢?”薛玖问道。 “在山里也是一样!”薛道木说道。 “???” 见到薛玖不明白,薛道木继续说道:“野牛生活那一片山,我们都清理过了,没有猛兽,差不多时间去猎杀几头就行了。” 这相当于是放养,薛玖还不需要人照顾,这办法真的是太好了,薛玖心里暗自佩服。 “这野牛比野猪温顺多了,就是无法驯养来耕地,所以任由它们在山里,那一片地方有些远,别人就算发现,也带不出来。”薛道木压低声音继续说道。 薛玖点点头表示明白,野牛很肥,人少了根本抬不出来,薛家村的人也是破开,由两三个人扛出来的。 “这大秦岭,就是我们薛家的粮仓,不用心一点可不行。”薛孝礼拍拍薛玖肩头说道。 “我知道了阿翁!” “小玖,明天要不要跟着进山?”薛道木问道。 “要去!”薛玖急忙说道。 薛孝礼瞪了一眼儿子,随即皱着眉头道:“明天我跟小玖一起进山。” “阿耶你要进山?”薛道木愕然道。 “怎么的?老子不能进山?”薛孝礼愤怒的问道。 “能!当然能!十里八村的,谁不知道阿耶你是最厉害的猎人。”薛道木讪笑道。 “小玖,走!我们回家。”薛孝礼和颜悦色的招呼道。 这老爷子就是偏心,对二叔三叔家里的几个孩子,就没有那么亲热,包括初一十五都是一样。 小丫头反而比较受宠,主要是三户人就一个女孩。 回到山坡,薛玖就去洗澡,忙了一下午,全身都湿透了。 老爷子住在半山坡,一来是种地方便,二来则是屋后有个泉眼,泉水冬暖夏凉,洗个澡全身都爽了。 自从脑子清醒以后,薛玖觉得灵感犹如尿崩,一会冒出一个主意,既然半山有泉眼,完全可以用竹筒接下去,让其他人家里也用上自来水啊。 把主意给薛孝礼一说,薛孝礼笑着摇摇头道:“小玖你脑子灵活,不过没有必要。” “为什么?”薛玖不解的问道。 “村里那些小子,整天精力旺盛,正好让他们挑水。”薛孝礼解释道。 薛玖马上就明白过来,对别人来说,挑水是件很劳累的事情,但是薛家人却是锻炼身体,而且这泉眼本身就不能供给多少人家。 “把水接下去,可以挖一个蓄水池,用来浇地。”薛玖提议道。 “我乖孙就是聪明!”阿婆笑呵呵的夸奖道。 直白的夸奖让薛玖有些脸红。 薛孝礼轻轻点点头道:“嗯,可以多搭两条管子,这样就能满足几个蓄水池。” 薛家村的蓄水池,并非在地上挖,而是在石头里面打一个大洞,这样的蓄水池,太阳无法直射,水蒸发缓慢,能更好的蓄水。 这种办法在蜀中很常见,也叫山茅厕,农闲的时候,可以把屋里的粪挑上山,堆在山茅厕里面,如此一来,浇灌的时候就可以就近挑粪。 不过这种办法也有缺点,需要挑选石头山,不然无法蓄水,而且要用铁钎一点一点的打出山洞。 有泉眼的话,可以直接在泥土地挖蓄水池,不过想要蓄水,需要做防水。 为何农村很少有蓄水池呢?因为没有水泥,无法蓄水,这池子自然就没用。 当然,想要防水也没有问题,只不过成本比较高,要用砖头码一层,粘合剂要用三合土,也就是加了粘米的黄泥。 砖头也就罢了,辛苦一点可以烧出来,但是粘米的价格可不低,挖一个蓄水池,怎么也得三五百斤百斤,那就是两亩地的收成。 关键在于,一个村子需要的蓄水池不少,这投入的成本就高了。 这些问题对薛家村来说不大,自己有窑洞能烧砖,粘米购买就是,唯一的麻烦是水源,没有水源,蓄水池容易干,而干的蓄水池被暴晒之后,三合土开裂,又会漏水,前期工作就白费了。 薛孝礼有些兴奋的说道:“村里泉眼不少,可以用竹筒接出来,这样一来,多建十多座蓄水池还是没有问题的。” 泉眼往往在山坡凹陷之处,也是山坡背阴之处,同时有很多石头,这些地方自然没法种地。想要接水浇地,需要走不短的距离,用竹筒接远一些,蓄水池就在土地边上,以后浇灌就容易多了。 “嗯嗯!”薛玖点点头,修蓄水池这些事情,出出主意没有问题,至于干活,那还是算了。 “早点睡!明天一早我们进山!”薛孝礼拍拍薛玖的肩头说道。 “好的阿翁!” 村里就是好,根本不热,尤其是半山坡,凉风吹过,说不出的舒服,躺在席子上也不出汗,更不需要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入睡。 蚊香效果不错,提前点燃,屋里蚊子都跑光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7章 进山 穿越第一次睡得这么香,没有蚊子的嗡嗡声,也没有被热醒,背上也没有汗水。 “乖孙快来吃饭!”见到薛玖,阿婆就高兴的招呼道。 “好的阿婆!” “别吃得太饱,等会要爬山。”薛孝礼叮嘱道。 薛玖理解的点点头,爬山吃太饱就是自己找罪受。 “等会路上饿了就吃,有你阿翁在,不会饿着你。”阿婆叮嘱道。 “我知道的阿婆!” 快速吃了一个饼子,随后背上一个包裹,腰间配上横刀,拿上弓箭。 “把裤腿扎起来,就算热也别放开,免得山上的草割伤了;路上听阿翁的话,遇到野兽退远一点。”阿婆不断的叮嘱着。 薛玖心里一暖,这就是亲情,让人很欢喜,笑着说道:“阿婆你放心,遇到事情我一定躲得远远的。” “老婆子你别啰嗦,有我在怎么可能伤到小玖。” “死老头就你话多,要是乖孙受了伤,回来不收拾你才怪。” “小玖!走了!”薛孝礼气呼呼招呼道。 “阿婆我们走了!” “嗯,乖孙你在山上要慢点!” 阿婆的声音在身后传来,爷孙俩向山下走去。 晒场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见到薛孝礼纷纷行礼。 “六太公!” “六叔!” “进山的规矩大家都懂,我就不再多说,只是要看好这些小娃子!”薛孝礼严肃的叮嘱道。 “喏!”所有人齐声回应,这就是薛家的规矩,只要外出,就要当做行军。 “进山!”薛孝礼大手一挥,率先向前走去。 比人更积极的是猎狗,它们熟门熟路的向山上跑去。 走在最前面是四个手持长武器的男子,后面的人则是手持弓箭。 十个背着背篓,手里提着锄头,镰刀的妇人,她们不但要采集药材,还要负责做饭。 加上薛玖一个七人,全是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就要数他们最兴奋,手里握着长弓,恨不得马上出现一头猎物。 “小玖叔!你很久没跟着进山了吧!”一个壮实的少年,兴奋的问道。 薛家的孩子,从小就要培养,十二岁就要开始跟着进山,只不过带他们进山,只有每年秋猎的时候。 每年都会组织两三次秋猎,那时候全村年轻人都会出动,男子狩猎,妇女采集野果,药材,小屁孩则是去长见识。 前身自然跟着进山了几次,只不过是远远的看着,大多数时候都在跟着摘野果。 山核桃,野枣子,野柿子,板栗,松子,八月瓜,山里能吃的东西可不少,也是村里过冬的零食。 别小看这些零食,有了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可以节省不少粮食。 村子附近最干净,走了半天,除了飞鸟和虫子,老鼠都见不到一只。 没办法,薛家村的猎狗太多了,它们每天都在村子附近转悠,寻找食物,活着的东西都被它们抓光了。 这年月能养狗的家庭都是有钱人,普通百姓自己能吃饱就不错了,别的村子有那么几条也是瘦骨嶙峋的,也就薛家这种特殊情况,才会养三十多条猎犬。 农村的猫狗都会自食其力,经常抓老鼠或者辣条,这都是常规操作。 所有人都带着草帽,这东西不但能遮挡太阳,即便下小雨也没有问题。 “是啊!有好几年没有进山了,八斤你经常进山吗?”薛玖问道。 八斤是大名,因为他出生的时候重八斤,在这年月,能生一个八斤重的娃,那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生活原因,五斤六斤才是正常现象,七斤已经算好的,这说明家里生活好,而且没有剖腹产,生一个八斤重的娃,非常的危险。 “我每个月都进山一趟!上个月还射杀了一头野羊!”薛八斤得意的说道。 “不错!厉害!”薛玖笑着赞叹道。 “嘿嘿!瞧好了,今天我给你露一手!” “八斤你别吹牛,上次射杀野羊,那是碰运气。” “是啊!不是正好跑到你面前,你能射中吗?” “射了三箭才射倒!” 一路走一路聊天,也不觉得劳累,发现草药的时候,大家一起动手,很快就能收集一堆。 在山上走了大半天,这才停下来休息。 每个人都拿出自己的干粮,还有集体的豆酱,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薛家的豆酱都是加了肉丁的,除了没有辣椒,味道比老干妈可好吃不少,毕竟没有乱七八糟的添加剂。 随身携带有竹筒,里面装着干净的水,薛玖昨天晚上就请阿婆烧了开水,其他人则带的是井水。 “小玖,累不累?”薛孝礼温和的笑着问道。 “不累!比起出征携带的东西差远了。”薛玖摇摇头道。 隋唐的府兵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放到任何一个朝代,那都是精锐。 出征的时候,府兵需要携带火具,乌布幕、铁马盂、布 槽、锸、、凿、碓、筐、斧、钳、锯皆一,甲床二,鎌二;队具火鑚一,胸马绳一,首羁、足绊皆三;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砺石、大觿、毡帽、毡装、行藤皆一,还有粮食。 马盂那个东西是装饭的。而因为在上番途中,府兵粮食要自带,有时候米还得自己加工,所以要带舂米用的碓。打火镰,修建营地工事的锯子斧头,用来磨刀的磨刀石,装东西的筐等等一堆东西。 衣食住行,武器盔甲,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说是搬家也不为过。 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这是府兵挑选标准,因为府兵可以免赋税,所以只要不是征调太频繁,尽管府兵自备的那套东西不便宜,但一般家庭还是能负担得起的。 东西太多,当然不可能背着打仗,因此府兵用的是十驼制,每十个府兵,就需要自备一头骡马,用于运输这十个人的装备。 “要明天才能到达狩猎的地方,今天只是赶路。”薛孝礼说道。 “嗯!”薛玖轻轻点点头。 不但人要吃,猎狗也不能饿着,干粮分了它们一部分,这也是为何猎犬喜欢跟着主人进山的原因,只有进山才能吃好的,才能吃饱饭。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8章 行军 “阿翁,这附近就没有猎物了吗?”薛玖问道。 “当然是有的!村子附近的那些山头被这些小子经常折腾,兔子都没有一只,不过这些地方还是有的,只不过很少,也没有大家伙,所以不去理会。”薛孝礼解释道。 薛玖点点头,这才合理嘛,动物是活的,也会四处游走,而且这里是秦岭,山势越高,地势越险,那些悬崖断壁的地方,同样生活着许多野兽。 薛玖第一次在古代露营,营地在树林边上,距离一条小溪五百米左右。 “如果行军,水源是最重要的,不能把营地设在树林中,哪怕是夏天天气炎热。大军出征人很多,水不能缺,吃喝拉撒都得考虑到。 我们人少,夜晚得考虑野兽和毒蛇,所以要设陷阱,还有值守人员安排。”薛孝礼讲解道。 两人坐在石头上,几个男子在设置简陋的陷阱,就是用绳子设了两道绊马绳。 其实设陷阱,也只是薛家的习惯,身边带着十多只猎犬,野兽根本不敢来,就算来了也会被它们发现。 “吃过饭之后,把火堆移开,地面就干了,睡着要舒服一些。”薛孝礼继续说道。 薛玖这才明白,为何要点七八堆篝火,为了在山里休息好,妇人们从背篓里面拿出了棕垫。 蓑衣,棕垫都是用棕树壳制作的,这种棕垫没有后世的那么厚实,不过垫在地上肯定比直接睡地上好,而且下雨还能当做雨棚。 薛玖点点头,把薛孝礼讲解的东西记在心里,他知道这是老爷子在教自己,而不是随意介绍。 行军途中,衣食住行才是最重要的,一个不小心,没有遇到敌人,士兵自己就受不了。 不住树林是防止火攻,水源也是最重要的,没有粮食可以饿一天,但是不喝水的话,半天都受不了。 听了薛孝礼的讲解,薛玖才知道,上厕所也得到指定的地方,想想这才是正确的,成千上万,或者几万人,如果随地大小便,臭味就不用说了,说不定还能随时踩雷,关键一点,卫生不好容易滋生细菌,容易生病。 大军出征,最怕的就是传染病,也叫瘟疫,一旦出现传染病,大军也就废了。 古人或许只是因为随地大小便不雅而禁止,但是这样避免了许多问题。 “七斩十三杀还记得吗?”薛孝礼问道。 “记得!”薛玖点点头道。七斩十三杀是军中禁令,薛家人从小就要学习的,记忆中就有。 “七禁令五十四斩呢?”薛孝礼又问。 “记得!”薛孝礼再次点点头。 两套禁令其实都差不多,全是军令,只不过详细程度不同。 “嗯!军中一定不要违反禁令,也不要让手下的人违反。”薛孝礼叮嘱道。 “放心吧阿翁,我不会忘记的。”薛玖严肃的点点头道。 “只要严格执行军令,就无需担心敌人。”薛孝礼笑着拍拍薛玖的肩头道。 薛家教导的兵法就是堂堂正正,严以律己,同样严以律人,以绝对的力量,正面击败敌人。 “小玖!你这蚊香效果真的不错啊!以往怎么也有一些蚊子,今天一只都没有。”有人惊喜的说道。 “昨天我就试过了,提前点一支在屋里,等一会进去,蚊子就跑光了。”薛孝礼自豪的说道。 其实蚊香对麦蚊子效果好,对长脚蚊效果一般,确实能驱赶大部分,但是蚊香熄灭,很快就又回来了,好在家里都有蚊帐。 “小玖叔,这蚊香能不能多做一些拿出去卖?”一个妇人问道。 “三嫂子你真聪明!这蚊香当然能拿出去卖,只不过材料有限啊,艾草,茼蒿需要数量可不少,我记得村里长得不多。”薛玖笑着道。 “没有关系,隔壁两个村子还有不少。”有人马上说道。 “我记得有个山谷,长了许多茼蒿。” “那就行,这个东西很简单,回头把材料收集起来,我教大家制作。”薛玖说道。 “小玖叔这蚊香卖多少钱?”薛八斤问道。 “能买蚊香的都是有钱人,我们再加一点薄荷,檀香进去,五根卖一文钱,应该没问题。”薛玖想了一下说道。 “秦岭就有不少香料,这对我们来说很好办。”薛孝礼说道。 看着细细的蚊香,在想想用的那点材料,薛孝礼觉得这似乎比打猎赚钱要容易一些。 薛孝礼拍板决定,这次狩猎结束,就开始大量制作蚊香。就这样,薛家村一个项目在秦岭里面定下来。 薛家村的艾草茼蒿不多,但是其它村子都有不少,可以先把干的收过来,然后预订一批,让其它村子也采集,这样原材料收集就容易多了。 薄荷叶在小溪边就有,去收集应该也不缺,至于香料,有哪一种就加哪一种,反正只是增加香味而已。 薛玖发现,古人并不是不会做生意,至少薛家人脑子是很好用的,提出一个项目之后,他们就已经开拓出来多种办法赚钱。 有人说做加长加粗的蚊香,可以燃烧更久,还有人说把蚊香卖给商队,这样一来,薛家村就不需要辛辛苦苦的守着卖。 谈论了好一阵,大家才睡下,寂静的山里并不让人害怕,毕竟有三十多人在一起。 薛玖睡得并不这么好,主要是地上不太舒服,硌得慌! 半梦半醒的睡了一晚上,队伍继续出发。 山里没有路,只能在野草中行走,不但每一步都要踩稳,还得小心野丛中的毒蛇,最前面有一人边走边用棍子拍打地面,这叫打草惊蛇,让蛇提前发现来人,从而跑远点。 又走了半天,队伍慢下来,薛玖发现,这一片山树木少了许多,不过野草和灌木多了起来,远处就能见到一些动物在活动。 凝神一看,那居然是几十头野牛,想不到数量会有那么多,薛玖不由感到吃惊,他知道村里放任野牛生活,没想到数量如此多都忍住不动手。 不过这也正常,薛家已经把这些野牛,视为自己的,放在这里,需要的时候才来猎杀。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39章 秦岭深处的草场 “老规矩!分两队巡查一遍!两个时辰之后,我们去南山。”薛孝礼吩咐道。 “喏!”青壮应了一声,拿起武器左右散开了。 “每次进山,这边我们都会巡视一遍,把野兽驱赶了,这一片地方,就是野牛生活的地方。”薛孝礼指着远处说道。 仔细观察之后,薛玖心里很惊讶,他这才发现,眼前这片地方非同一般。如果是草原上很正常,但是这里是秦岭啊,居然在大山里面隐藏着一片牧场。 与其它地方山峦重叠不同,这里是连绵起伏的草地,只是比草原多了灌木丛而已,这片牧场不小,从这边山到另外一边,就有好几里,长度就不用说了,一眼望不到头,山的那一边是个什么样的,要走过去才知道。 薛玖轻轻点点头道:“这里就是天然的牧场,只是养的东西有点少。” “不少了,有一百多头野牛,有些看不到,估摸着跑远了!先祖发现这里的时候,本想作为我们薛家的马场,只不过战乱一直不休,我们没那个能力买马,真是愧对先人。”薛孝礼感叹道。 薛玖眉头一挑,没想到居然有一百多头野牛。 “别看草场不小,但是不能养太多牲口,尤其是野羊和野猪要猎杀了,不然会破坏草场。”薛孝礼目光热切的看着草场介绍道。 薛玖知道,羊吃草会把根带起来,经常养羊的草场会沙化,野猪会拱地,同样是破坏草场。 经过薛孝礼的讲解,薛玖才明白,薛家村两大支柱产业,一是对面山里的养殖场,第二就是这个草场。 野牛虽然是散养在这里,但是薛家付出的心血一点都不少,每次进山都要巡视,还会偷偷撒一些高粱,大麦进地里做种子,算是给野牛补充营养,也是用这些比野草更好的植物,留住它们,免得乱跑。 远远的看了一圈,没有打扰野牛群。 “阿翁,为何野牛群才一百多头,就算为了草场考虑,可以把一部分驱赶到其它地方啊?荒山那么多,即便成千上万也能养活的。”薛玖不解的问道。 “这些牛最初只有二十多头,后来又赶了两群才有如今的规模,而且一些老牛杀了吃肉。”薛孝礼讲解道。 想了一下,薛玖也就理解,野牛又不是家养的,没那么听话,想驱赶到哪里就到哪里,而且大山里面,道路都没有,驱赶难度可想而知,能赶两个群体已经很不容易了。 “虽然这里只有一百二十六头,但是其它地方,我们也掌握了几个牛群。”薛孝礼笑着说道。 薛家在秦岭多年,掌握山里的资源这很正常。 围着草场巡视一圈,时间已经过了两个时辰,汇合了挖草药的妇人,队伍向着南方山脉出发。 秦岭淮河是中原划分南北的分界线,靠近南边山脉的猎物更多,不过山势也更陡峭。 只有在大山里面走一遍,才明白狩猎的难度,道路难行,猎物同样难寻,尤其是大家伙不好找。 薛家有山里的地图,把大山分成了多个地方,每次狩猎地方都不一样,这才能持续的获得猎物。 有些地方是薛家都没有踏足的,全靠猎犬寻找,听到狗叫,追上去就是。 “熊瞎子在向阳的山坡,大虫满山跑,野猪多在山谷;有水源的地方尤其要留神。 看地上的脚印,粪便,根据新鲜程度来判断离开的时间长久,然后让猎犬追踪。”薛孝礼一路上都在教导薛玖经验。 “一猪二虎三熊,进山打猎,最危险的是野猪,大虫只排第二,你可知道为何?”薛孝礼问道。 “对了,在外面不要说虎,要说大虫。”薛孝礼补充了一句。 薛玖点点头表示明白,李渊的祖父叫做李虎,为了避讳,所以现在老虎叫做大虫。 “不太明白!” “野猪成群结队,又皮粗肉厚,关键这玩意脑子不好使,惹着了就发狂,不跑反而顶着干;大虫只要没有饿急眼,见到人多就会跑,熊瞎子在山里饿不着,只要不靠近它的洞就没事。”薛孝礼讲解道。 野猪喜欢在烂泥打滚,也喜欢在树上去蹭痒痒,时间一长,皮上就多了一层保护甲,弓箭都不容易穿透。 猛兽独行,牛羊成群,又有说一山不容二虎,一座山头往往只有一只。 青壮加半大小子就有二十多人,对付一只老虎,不说容易,威慑那还是没有问题,即便是饿虎,薛家也有经验应付。 “汪汪汪!”一阵狗叫声响起,所有人精神都为之一振,知道这是发现了大猎物。 猎犬是很聪明的,如果只是兔子狐狸这些小东西,不声不响就抓住了,而且它们会配合,从几个方向包围,只有体型比它们大的敌人,它们才会呼朋唤友。 “六太公!是野猪。”前方的人喊道。 “小心一点,别靠太近!”薛孝礼一边喊一边快速前冲。 “小玖!躲在大树边上。”薛孝礼喊道。 路上就再三强调过,遇到猛兽,所有人都要靠在大树边上,如果猛兽来袭,就向树后躲避。 爬上树那才是找死,不说爬树的速度如何,猛兽跳跃力是非常强的,弄不好一巴掌就被呼下来了,而且老虎也是会爬树的。 百米之外,大大小小八只野猪,正围在一起,哼哼唧唧的看着猎犬们。 “准备好!不要着急!”薛孝礼大喊道。 “女人去左边!” 围猎的时候,女人也会参加,不过她们并不是战斗,而是聚在一起,用手里的锄头,镰刀敲打吆喝,恐吓野兽,让它们去别的方向。 薛玖站在一棵大树旁边,手里拿着弓箭,心情紧张的看着野猪群。 家猪看多了不觉得有啥,近距离看野猪,才能感受到压迫力,最大那一头公猪,看体型就有五百斤以上,就像一头半大牛,獠牙长长的,看着就吓人。 公猪体型很大,母猪体型也不小,圆滚滚的,估摸着被撞一下就能丢半条命。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0章 猎杀野猪群 “咻咻!!!!” “汪汪汪!” 口哨声响起,猎犬得到命令,开始疯狂的吼叫,而且作势欲扑,驱赶野猪向包围圈逃跑。 野猪毕竟是食草动物,遇到猎犬还是有些害怕,扭头向着山坡跑来。 “当当当!” “哦哦哦哦哦!”妇女敲打着镰刀锄头,大声的吆喝,避免野猪向她们的方向跑。 慌不择路,野猪也顾不得树林里面有两脚兽,埋头就向山上冲。 “放箭!”薛孝礼大喊一声一箭向野猪射去。 其他人也是一样,早就凝神以待,这会纷纷松手,随后不停歇,拿出箭支继续射。 薛玖也在放箭,不过他射了三箭都落空了,野猪冲得太快。 平时练得再好,实战的时候才知道差距,尤其是山坡有树,石头,野猪跑起来没有一点规律。 薛玖觉得自己脸有些发红,那是臊的。 放了三箭,野猪已经很近了,担心误伤他人,只能收起长弓,抽出横刀。 刀鞘是木头的,并没有声音,薛玖感觉一颗心都提了起来,手心也有点出汗,不自然的在刀柄上摩擦了一下。 打头是体型最大的公猪,这家伙身上插着好几支箭,但是一点都没有影响速度,仿佛坦克一般,压迫感十足的前冲。 早有准备的两个薛家人,手里拿着三尖两刃刀,从侧面冲过去,一刀劈下。 “啊呜!”野猪发出一声惨叫,向前冲了十多米,这才轰然倒下。 母猪是一起向山上跑,虽然前面出现了人,它们也没有减速的意思,反而调整方向,对着人撞了过来。 长兵器只有两把,其他人拿着的是横刀,这时候就看出薛家人的老练,他们没有丝毫慌乱,出刀!躲避!一切都从容不迫。 阵阵惨叫声从野猪嘴里不过倒下的不多,只有两头半大野猪倒下。 野生动物命很硬,只要不是致命伤害,很难马上死掉。 好在还有帮手,抽刀的时候,猎犬也开始了冲锋。 猎犬很聪明,也很勇敢,从后面追上去,咬着野猪的腿,脑袋疯狂的摔动。 有猎犬拖延时间,薛家众人追了上来,挥动武器劈砍。 薛玖他们一群半大小子明显反应慢半拍,等他们追上来,野猪已经全部倒下。 “呼!呼!呼!”薛玖喘着粗气,就这一柱香的时间,他觉得比平常锻炼两个时辰还累,心脏跳动加快,身体犹如着火一般,热得脑袋冒烟。 “哈哈哈哈!”不少人开心的大笑起来。 “乖孙!阿翁厉害吧!”薛孝礼站在一头野猪面前,得意的问道。 薛玖看看野猪,忍不住竖起大拇指道:“阿翁太厉害了!就这一箭,百步穿杨也不过如此!” 地上野猪眼眶插着一支箭,箭支深入眼眶,即便跑远,估摸着也活不下来。 “哈哈哈!阿翁被村里称为最厉害的猎人,你以为是怎么来的!”薛孝礼大笑道。 学了射箭之后,薛玖才明白,想要一箭射中奔跑的野猪眼眶,难度有多大,这不是苦练就能练出来的,还得有天赋才行。 “六太公的箭术是我们薛家最厉害的!” “小玖去帮着放血!”薛孝礼拔出一把匕首,递给薛玖说道。 薛玖接过匕首,见到小伙伴都已经开始忙碌了。 薛玖明白,这是锻炼他们的胆量,接过匕首蹲下去,对着野猪脖子就刺了进去。 匕首拔出来,鲜血马上就流了出来,薛玖躲之不及,被溅了一身。 “放血的时候侧着一点,然后把猪头向下!”薛孝礼一边指点,一边伸手抓住猪腿,拉着换了个方向,让野猪头向着山下。 如果是在村里,把野猪吊起来放血更好,这是在野外,也就只能这个样子。 放了血之后就是开膛破肚,把内脏取出来。 野猪真的很臭,不过有血腥味掩盖,还是能够接受。 虽然是第一次剖猪,薛玖并没有心里不适,只不过手上动作很生疏。 “不用着急!手要稳,也不要太用力。” “嗯!” 废了好一阵,猪肚子破开,一大堆东西向外一凸,还以为会掉出来,吓得薛玖后退了一大步。 “不用怕!不会掉出来的!慢一点,不然弄破了很臭。”薛孝礼提醒道。 热气腾腾的内脏,抓在手里滑溜溜的,心里虽然有些膈应,薛玖还是小心翼翼的把粘膜割开。 妇人们已经上来,用背篓接住内脏,然后背着去水源边。 “剩下的事情我来!”薛孝礼示意薛玖让开。 等薛玖让开之后,薛孝礼拿起匕首在野猪身上刮了起来。 随着咔咔声音响起,猪毛被刮了个干净。 等猪毛刮过之后,再把变得白白嫩嫩的野猪肚子朝天,举起横刀劈砍了起来。 几头最大的野猪被砍成了两半,又拿出粗盐抹了一遍。 “把猪毛收集起来带回去吧!”薛玖说道。 “这玩意有啥用?”薛孝礼问道。 “拿回去处理一下可以做刷子,洗衣服这些好用得很。”薛玖解释道。 “回头让她们洗出来!”薛孝礼说道。 野猪在泥地打滚,身上厚厚一层,刚才刮下来一大堆。 “阿翁!下次猪血留着。” “???留着做甚?不给大黄它们?”薛孝礼不解的问道。 刚才有人接了不少猪血,不过已经喂狗了。 “接下来的猪血,放点盐进去,等冷了就能做菜。”薛玖解释道。 “好!”一点小事,薛孝礼自然不会让大孙子失望,一口答应下来。 “阿翁,回头给脖子上做一个保护圈吧!”薛玖又提议道。 “保护圈?怎么弄?”薛孝礼已经习惯了孙子一会一个主意,没有多问为什么,只问该怎么做。 “就是做一个宽的项圈,项圈外面做一些铁刺,这样一来,狼,虎这些东西咬上去,就会伤到自己。”薛玖讲解道。 “这个办法不错!以前就有猎犬被狼咬断了脖子,回村就做!到时候你教阿翁。” “好的!” 大野猪剖成两半,小野猪只是剖开,取了内脏,随后众人扛到水源边上。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1章 熊瞎子 野猪被放在太阳下暴晒,猪头被砍下来用火烧,薛家众人都在熟门熟路的忙碌着。 “别的还好,猪头得烧过。” 不得不感叹,劳动人民的智慧才是最厉害的,猪头表面上看已经被烧焦了,这样反而能保护里面不变质。 内脏洗干净,就是大家的午餐,薛玖看不过去,亲自帮着指点。 先用姜焯水,然后用蒜,花椒,桂皮等香料煮,野外只有这个条件,除了煮就是烤。 煮肉的是铜釜,也可以叫铜罐子,有耳有沿,可以放在灶上,也可以吊起来使用。 薛家用的釜有点大,和煮饭的锅差不多,只是没有那么深。 “锅太小,肠子就不要煮了,回头灌香肠。”薛玖说道。 “小玖叔,香肠是啥?”薛八斤问道。 “把野猪肉剁碎,装在肠子里,然后像腌肉一般晾干,味道非常好。”薛玖讲解道。 在村子里这几天,大家都尝过了薛玖指点的菜品糕点,知道味道极好,听他这么一说,忍不住咽咽口水。 “我来剁肉!”薛八斤兴奋的说道。 煮了半个时辰,随后把野菜放进去。 野菜烫两滚就能捞起来,放在一个小簸箕里面,等会就可以拌着饼子吃。 吃饭的碗是木头的,不怕碰撞,也就薛家村这种狩猎队,才能配备这么多东西。 主要是木头的不重,一个背篓就能装完路上用品。 薛家不缺花椒,都是山里自己采集的,加上姜蒜,盐酱,虽然是内脏,吃着还是非常安逸,尤其是汤,又白又浓,热的时候非常鲜,只是没有带香菜,葱花。 吃过饭之后,薛玖指挥人灌香肠,剁的肉沫里面加上盐和花椒,其它调料就不需要。 灌得满满的,再用小树枝插破肠子,把里面空气排出,然后就可以挂起来用烟熏。 忙活了大半个时辰,才把所有的肠子灌完,八头野猪的大小肠,挂了几大串,趁着太阳大,正好晾晒,下面还烟熏火燎,就这样晾晒半天,就可以回村再去处理,还不会变味。 中午太阳大,所有人都在树林睡午觉,只有两人拿着弓箭守肉。 不是怕野兽来偷吃,这么多人和猎犬,野兽没有那么想不开,防备的是飞禽。 一个午觉的功夫,就有三只鸟被射下来。 “小玖叔你看!有两只我射下来的!晚上我俩烤着吃!”薛八斤提着两只麻雀,得意的说道。 麻雀虽然没有肉,不过烤得带一点焦,连骨头都可以嚼碎,以前吃烧烤,薛玖就喜欢烤鹌鹑。 “记得把羽毛收着!”薛玖提醒道。 “不会忘!”薛八斤摆摆手道。 别以为古人不知道羽毛的好处,只是没有条件制作羽绒服而已,但是羽毛塞在夹层或者被子里,这也是穷人过冬的好东西。 下午继续行动,不过妇人和一半小年轻留下来,妇人挖草药,年轻人守肉,薛玖也是留下来的人之一。 都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薛玖觉得鸟的记忆也很短,刚刚被弓箭惊飞,等一会又飞回来了。 射了五次,箭支全部落空,被薛八斤几人好一顿嘲笑。 薛玖脸一黑,也不用弓箭,等飞鸟再次落下,反手就是一枚铁钉打出去。 见到一只斑鸠掉落地上,薛八斤等人眼睛都瞪大了,他们可是看得很清楚,薛玖没有用弓箭,就那么手一扬,斑鸠就落在地上了。 “小玖叔!你会法术?”薛八斤惊讶的问道。 “屁的法术!是这个!”薛玖拿出铁钉示意道。 “这玩意也能打鸟?”薛八斤接过铁钉,狐疑的问道。 “那要看谁用!” “小玖叔你教我呗!” “回村再说,想学的我都可以教你们!” “我去把鸟剖了!”听到薛玖叫他,薛八斤高兴的向肉堆跑去。 “吼!”正在这时候,一声咆哮传来,众人一惊,急忙寻声看去。 一头熊瞎子正从树林里跑出来,随后直立而起,戒备的看着众人。 薛玖心里一沉,以前他就听说过,熊瞎子的视力据说很差,但是嗅觉非常好,比狗鼻子还灵,这肯定是肉味或者血腥味吸引了它。 “小心!” “大家小心,不要擅动!” 以前在动物园,看这种带领结的熊瞎子,总觉得憨态可掬,但是在野外遇到,这压迫力就太大了,而且这头熊很壮实,很高,直立起来应该有一米七八。 就那吨位!只能说太tm吓人了! 薛玖心里一紧,估摸了一下,自己上去,应该能二八开,挣扎两分钟,让它吃个八分饱。 “吓它!”正在水边剖鸟的薛八斤喊道。 “吼!” “滚!” “滚!” 因为薛八斤两人距离树林有些远,没有躲避的地方,薛玖和另外三,急忙拿着武器,大吼着向两人汇合。 熊瞎子也有些害怕,但是有舍不得晾晒着的肉,在那试探着吼叫。 “小玖叔,怎么办?”有人问道。 “先给八斤他们武器!”薛玖沉声说道。 幸好黑熊忌惮他们五个人,并没有发动进攻,只是向前走了几步。 几人距离差不多的时候,薛玖抬手把手里的横刀丢了过去。 拿着横刀,薛八斤神色也放松了一点,戒备的看着黑熊。 “要不要弄死它?”薛八斤咬牙切齿的问道,刚才他可是吓得不轻,黑熊距离他不过百米,手里就拿着一把匕首,心情可想而知,能站着已经代表他勇气可嘉。 “不要硬来!射几箭试一试!”薛玖说道。 “好!” 初生牛犊不怕虎,薛玖三人身上有弓箭,马上拿起,张弓搭箭。 熊瞎子不知道几个两脚兽要做啥,吼叫着又向前走了几步。 “刷刷刷!”三支箭射出,无一落空。 主要是黑熊不知道箭的厉害,没有躲避,做了死靶子。 薛玖脸一红,他瞄准是熊瞎子的眼睛,结果射中了额头,箭支直接落在了地上。 “吼!”身上吃痛,熊瞎子咆哮着直立而起,对着几人挥动胳膊,威吓几人。 三人没有停手,快速的射箭。 挨了几箭,敌人又多,熊瞎子转身就跑。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2章 鱼腥草 “杀!”薛八斤大喊一声,提着刀兴奋的追杀上去。 薛玖等人也跟着前冲,一边跑一边继续放箭。 野生动物都比较脏,身上痒就在树上蹭,虽然不像野猪,身上有一层硬泥护甲,但是防御力也不弱,好几次箭支射中都掉落,根本没有穿透。 别看熊瞎子笨拙,跑起来速度一点都不慢,越追越远,几人只能停下脚步。 “哈哈哈!”共同度过难关,几人对视一眼,撑着膝盖大笑起来。 战斗虽然不激烈,时间也不长,对几人来说,考验还是非常巨大的,可以说肾上腺飙升,这会停下来,都有一点虚弱感,不过也很痛快。 “糟糕!三嫂子她们还在挖药材,别碰上了熊瞎子。”薛玖脸色一变,焦急的看向远处。 薛八斤伸手在衣领里面拿出一个哨子,用力的吹了起来。 哨子声音很尖锐,在山间回荡,久久不息。 很快,远处传来回响,同样是尖锐的哨子声音。 “行了!她们会聚在一起,一会就回来。”薛八斤说道。 一般来说,狗子在附近跑了一圈,大型野兽都会被发现,或者被惊动,不过秦岭太大了,这里到处都是树林,不可能每一处都巡查到,熊瞎子又比较懒,即便听到狗叫,它也未必理会。 薛玖猜测,是熏肉的香味把它吸引过来了,尤其是香肠,里面添加了花椒,香味更加浓郁。 几人商量了一下,决定继续守着肉,毕竟外出挖药材的人,不一定会碰到熊瞎子,即便碰到,刚刚吃了亏的熊瞎子,面对一群女人,它多半会躲开。 过了一会,挖草药的妇人出现在远处,与黑熊跑的方向不一致,几人这才松一口气。 知道先前来了一头大黑熊,妇人们也吓了一跳,好在她们经常进山,有应对经验。 “下次遇到这种事情,马上把火升起来,用火去对付,野兽都怕火!”三嫂子说道。 薛玖一拍额头,自己真的是被吓着了,都没有想起这个办法,熏肉下面的火一直没有熄灭,只不过上面盖着新鲜的松树,柏树枝条,主要是利用烟雾熏肉。但是只要把干柴放上去,用力吹几下,火马上就升腾起来。 对付野兽当然不可能,但是燃烧起来的火堆会让野兽害怕,甚至可以把取一块下来丢上火堆,有了肉的油脂,篝火会燃烧得更旺。 “嗯嗯!”几人听话的连连点头,其实这个办法以前都听过,但是紧张起来,谁也没有想起,这就是年轻人,不缺乏胆量,但是经验无法弥补,这一点没有办法,人生经历不足,经历多了就好了。 担心熊瞎子回来,也害怕肉香吸引到其它野兽,妇人们就留下来帮着看守,同时处理药材。 把药材清洗一遍,洗去泥土,明天回去的时候也要轻巧一些。 见天色不早,薛玖干脆开始准备晚饭。 只有三口釜,用来煮汤,想要吃得好一点,那就得烤肉。 条件有限,没有竹签,薛玖也懒得去削树枝,干脆找了几块薄石块,来个石板烤肉。 先用野草把石板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把石板架在火堆上面烤着,反正烧不坏,等其他人回来就能直接烤肉。 让薛八斤他们去切肉,把肉切成薄片,然后拌上调料。 “咦!居然有折耳根!”正在洗手的薛玖,惊喜的看着水源边上。 拿上锄头就开挖,这玩意在秦岭以北可不多见,估摸着也就大山里面,气候暖和的地方有生长。 挖了一大把,薛玖把根部留下,打算带回村子做种,叶子晚上就当生菜和烤肉一起吃。 山里黑得比较早,太阳落山光线一下就变得昏暗了,外出狩猎的人扛着猎物出现在远处。 都是走惯了山路的人,扛着猎物也健步如飞,薛家的人力量都不小,扛着百多斤的猎物,还有身上的武器,依旧感觉轻松,一口气走几里路都不带歇气的。 四只野羊,五六只野兔,还有两只野鸡,收获还是不错。 “这头熊是不是你们赶走的?”薛孝礼提着一颗狰狞的熊头问道。 “哈哈!阿翁,这熊瞎子怎么碰到你们了,它不知道跑吗?”薛玖惊讶的问道。 “你们没事吧?被猎犬发现的,又受过伤,没有跑掉!”薛孝礼打量着众人问道。 “六祖!一头熊而已,如果不是跑得快,我们就把它杀了!”薛八斤得意的说道。 “臭小子!少在这吹牛,熊瞎子真要拼命,你们几个不受伤才怪!”薛孝礼瞪了一眼道。 “阿翁你放心,我们没有硬拼,只是射箭吓跑他!”薛玖急忙说道。 “这就好!”薛孝礼轻轻颔首道。 趁着天没黑,所有人都开始处理猎物,除了熊,体型都比较小,倒也没那么麻烦,而熊瞎子在路上已经剖开,只需要抹盐就是。 熊胆,熊掌可是好东西啊!看着比自己巴掌还大不少的熊掌,薛玖差点流口水,这玩意可是以前根本不敢想的东西。 可惜自己不懂得处理,只能先用盐保存起来,回头请御厨来弄。 野猪肉并不好吃,臊膻难除,柴老难咽,薛玖只用了一些肥肉来炼油,石板上有了油脂,烤肉才不会焦。 调料不多,羊肉的腥味也压不下去,薛玖干脆弄了一些兔子肉烤,还有下午自己打的斑鸠。 烤肉加上脆生的折耳根,吃得薛玖很是高兴,这种野生折耳根味道最正,不像人工种植的,要凑到鼻子尖才能闻到味。 薛家虽然是从蜀中搬迁出来的,但是大多数对折耳根味道都吃不惯。 见到薛玖吃得开心,薛八斤忍不住说道:“小玖叔,我尝尝你挖的这个野菜。” “吃吧!”薛玖递了两根过去。 薛八斤学着薛玖的样子,折耳根和烤肉一起塞进嘴里。 刚刚咀嚼两下,他的脸就扭曲起来,想要吐掉,又舍不得嘴里的肉,很是艰难的咽了下去。 “好难吃!这么难吃的东西,你怎么吃下去的!”薛八斤跳起来大声喊道,随后猛灌了两口水。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3章 突厥入侵 “难吃吗?我怎么不觉得?”薛玖不解的看着薛八斤道,以前见到吃折耳根的,都是已经习惯的,偶尔一个不喜欢的,也没有像他那么夸张。 薛玖忘了,野生的折耳根味道比人工的味道重很多,夸张一点也就很正常了。 薛孝礼拿起一根,塞进嘴里,皱着眉头咽了下去,这才开口说道:“和鱼鳞味道差不多!” “这就叫鱼腥草,阿翁你们没吃过吗?”薛玖问道。 “没吃过,太难吃了!这么难吃的东西,没人会吃,还不如茅草根。”薛孝礼摇摇头道。 听到薛孝礼都说难吃,就再也没人和薛玖抢了。 …………… 长安城!天刚蒙蒙亮,早朝就已经开始,还没有够上朝的资格,房玄龄美滋滋的吃着早饭。 和薛收有些相似,祖上几代人都是官员,只不过没有薛家人口那么多。 房家的家底并不差,在长安城的宅子也不小。 房玄龄对面是一个美妇人,身姿婀娜,美中不足的是只有一只眼睛,秀发遮挡下,隐约能见到一个空荡荡的眼眶。 说来这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当年房玄龄还没有进入秦王府,一次在路上,突然病重,他以为自己命不久矣,于是叮嘱妻子将来改嫁。 谁知道房夫人性格刚烈,且忠贞不二,当即扣下一颗眼珠,发誓要为房玄龄守节。 房玄龄感动不已,爆发强烈求生欲,从病痛中恢复过来,从此以后,对妻子疼爱有加,正因为如此,夫妻两人感情极好。 “何事让你如此高兴?”卢氏好奇的问道。 “伯褒想请我收其堂弟为学生。”房玄龄笑着道。 “你心情如此之好,看来这人很不错!”卢氏猜测道。 “娘子英明!这个少年头脑灵活,做事不拘于形,很合我心。”房玄龄点点头道。 “恭喜郎君!收得佳徒!” “还早,那孩子回乡下去了,过段时间才会回长安。”房玄龄摆摆手道。 卢氏看得出来房玄龄是真的高兴,拿起一个鸡蛋递了过去。 房玄龄接过鸡蛋,看着儿子笑着道:“吾儿也很聪明!” “阿耶!我很聪明的!”一个虎头虎脑的孩童,抬头说道。 “嗯嗯!吾儿甚是聪明!”房玄龄连连点头,摸摸儿子的脑袋,顺手用鸡蛋在脑袋上一敲。 咔嚓一声,鸡蛋壳破裂,房玄龄乐呵呵的剥着鸡蛋壳。 “家主!秦王有请,十万火急!请你快点过去。”管家匆匆跑过来说道。 房玄龄脸色一变,猛的起身道:“备马!” 房玄龄大步离开,他没有注意到,刚才还眼神灵动的儿子,目光变得有些呆滞,愣了好一会这才继续埋头吃饭。 卢氏一直关注着房玄龄,直到房玄龄走得不见人影,她才收回目光,慈祥的看了看儿子。 “俊儿今天胃口真好!喜欢就多吃点。” “嗯!”小孩子应了一声,大口的扒拉着瘦肉粥。 房玄龄赶到弘义宫的时候,大殿已经坐满了人。 “七月初一,苑君璋引突厥军侵朔州,朔州总管秦武通将其击退。初十,突厥再次侵掠原州,父皇命宁州刺史鹿大师前去救援,又遣灵州总管杨师道奔赴大木根山。截断突厥归路。十二日,突厥袭扰陇州,敬德进击突厥。十五日,突厥侵掠阴盘。 突厥不停南下,父皇让我与齐王领兵前去退敌,三日后就要发兵,诸将随我一起出征。”李世民严肃的说道。 这些年突厥就没有消停过,大唐的军队,有一半都在防备突厥,所以没人感到惊讶,只是神色凝重的点点头。 “我们出征,京中事务就拜托诸位了。大家去准备吧!”李世民说道。 “喏!” “玄龄,克明你们留一下!” 等其他人离开,李世民脸色一下变得难看,沉声说道:“今日早朝,有人觉得突厥威胁太大,建议焚烧长安,向南迁都!” “什么!万万不可!”房玄龄失声惊呼,猛的站起身,涨红着脸道。 “不错,殿下,万万不可迁都,如今向南躲避,突厥继续南下,又向何处迁都?”杜如晦跟着说道,他的脸色也很难看。 “我也反对迁都,奈何太子,齐王,裴寂等人都支持迁都,父皇已经被说动了,还派中书侍郎宇文士及到樊,邓一带巡视可以定都的地方。”李世民讲解道。 “这可如何是好?”房玄龄皱着眉头道。 “玄龄不要着急,我向父皇保证,两三年内,一定能击败突厥,父皇勉强答应了,这次出兵尤为重要,只能胜不能败。”李世民讲解道。 “殿下能击败突厥,这一点属下从未怀疑,但是我担心陛下只是缓兵之计,暂时稳住殿下。”房玄龄道。 “迁都非一朝一夕的事情,等选好地方,再进行修建,就需要两年时间,陛下多半只是稳住殿下,免得你在朝堂与之争执。”杜如晦点点头道。 “鼠目寸光之辈,蛊惑陛下!其心可诛!”长孙无忌愤愤说道。 “无论父皇做何决定,总算还有时间,马上我要离开长安,有件事情要拜托二位。”李世民说道。 “殿下请吩咐!”房杜两人急忙躬身行礼道。 “你们想办法,打听一下朝中官员的心思,等我回来再想办法劝说。”李世民说道。 “喏!” “玄龄,你把这事告诉伯褒,和他商议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办法。”李世民又说道。 “喏!” “长安这边就拜托你们了!”李世民起身行了一礼道。 房玄龄和杜如晦赶紧侧身避让,回礼道:“属下定然尽心尽力,为殿下分忧。” 李世民这才露出笑容道:“太子那边也得小心一些。” “属下明白!” 李建成老实了一段时间,这次李世民带着大量人手离开,不用猜也知道,他肯定会趁机谋划一些事情,而房玄龄他们只能小心应付,甚至是不能被抓住把柄,不然李建成肯定会趁机发难,不说弄死他们,也会发配到远远的。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4章 坑儿子的房玄龄 房玄龄与杜如晦离开弘义宫,两人神色都很严肃,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陛下为何会迁都呢?前些年那么凶险都没动迁都的念头。”杜如晦不解的说道。 “繁华迷人眼,也最是消磨英雄心啊!”房玄龄长叹一声道。 杜如晦自然知道这一点,只是心里还不愿意承认,李渊在太原起兵,一路杀到长安,可不缺乏勇气。 大唐刚刚立国那会,四面都是敌人,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李渊贿赂突厥,这才换来北方的安稳,这一点大唐高层都是知道的,但是这些年大唐南征北战,精气神早就打出来了,至少秦王府这一些的人,从来不惧怕任何敌人。 以己度人,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种下意识的习惯,房杜两人即便智慧超群,也忽略了这一点,总觉得其他人应该和他们一样,为一统天下而努力,朝堂争斗只是因为各自的主子不同而已。 功高莫过于救主,功大莫过于从龙!李世民有机会登上皇位,秦王府一系自然不愿意放手,毕竟那是能让几代人高官厚禄的机会。 李建成虽然势力比李世民弱,但是他有天然优势,那就是长子身份,只要他没犯错,李渊就不能轻易换太子。 烧冷灶的好处,很多人都明白,何况李世民手下人才济济,后来者想要身居高位,自然要另外想办法。 李渊年龄不小,群臣要为将来考虑,这就得从李世民和李建成两人之间做出选择,找一方投资。 一开始是李世民占据上风,但是好几个大势力,都是李世民领兵征服的,说是双方有仇也不为过,他们这些后来者,最好的选择就是李建成。 就如薛家,如果不是进入秦王府早,就凭李世民下令斩杀薛德音,薛收和薛元敬也不会投入秦王府。 名正则言顺,太子这个身份太耀眼了,自然也就成了第一选择,人多势众的太子党,逐渐压制了秦王府。 说是压制也不对,主要是太子一系人多,总是喜欢搞事情,让秦王府一系疲于应付。 “难不成任由他们乱搞?”杜如晦皱着眉头道。 “当然不能!但是我们无法直接影响陛下啊!”房玄龄揉揉额头道。他们的官职都不算高,在朝堂说不上话。 “那就先查一下,有哪些人比较反对,哪些人赞同,我们一个一个的去说服。”杜如晦眼神变得凌厉,气势逼人的说道。 “好!我们一个个的说服。”房玄龄精神一振,斗志昂扬的赞同道。 房家也到罢了,杜家在长安的势力可不小,城南韦杜,去天尺五,这句谚语就是形容韦家和杜家,意思是他们两家的财富堆积起来,距离天也只有一尺五寸。 当世最大的家族是五姓七望,这七望是指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 五姓七望也叫五姓七家,七个大家族,望则是指郡望,在他们所属的郡内,官员不是他们家族的人,也是门生故吏,或是投靠他们的人。 除了这七家,其他郡望豪族也不少,关中四姓,韦,裴,薛,柳,韦家排在第一,杜家能与韦家相提并论,势力可想而知。 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分头行头,毕竟每个人的熟人都不相同。 房玄龄回到家里,就见到娇妻神色惶恐走来走去。 “娘子你这是怎么了?”房玄龄急忙走上前,拉着卢氏问道,他很了解妻子,说是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有些过,但是性格坚毅,极少事情能让她惊慌失措。 “郎君你终于回来了!俊而不知为何,突然变得浑浑噩噩的。”卢氏含泪说道。 “可曾叫医者来看过?”房玄龄脸色一变,急忙问道。 “来看了,说是受到惊吓失了魂,开了安神药。”卢氏讲解道。 “受到惊吓?怎么回事?早上不是还好好的吗?”房玄龄皱着眉头问道。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俊儿并没有受到惊吓啊!”卢氏焦急的说道。 “我去秦王那里,把御医请过来看看!”房玄龄屋也没进,转身就出了家门。 过了小半个时辰,御医请过来了,把脉之后,面对躺在床榻上一动不动的房俊陷入沉思。 房俊目光呆滞的看着屋顶,没有多的举动。 御医伸手在方俊面前摇动,见到方俊瞳孔跟着移动,不由松一口气。 不怕医者笑嘻嘻,就怕医者把眉低,见到御医神情放松,房玄龄提起的心也放了下来,急忙问道:“甄御医,我家俊儿怎么样?他是怎么回事?” “不急,让我再看一下!”御医摆摆手道,随后他轻轻扶起房俊,扒开他的头发,用一根手指在头顶摸索了一下。 过了片刻,御医放下房俊,对房玄龄叉手一礼道:“房郎君,你家小郎君是囱门受到撞击,大脑受损,神志变得浑噩。” “囱门受到撞击?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摔倒了?”房玄龄茫然问道。 “囱门在头顶,小孩子的囱门没有闭合,如果外部有力量撞击,就可能伤到大脑。 这个力量不一定有多大,可能是摔倒撞上,或者不经意的拍了一下。”御医指着房俊头顶讲解道。 房玄龄连连点头,焦急的问道:“甄御医,这该如何医治?” “这个问题不好说,目前只能静养!不要剧烈活动,我开一副静心养神的药,服用三天再看情况。”御医摸着胡须说道。 “好的!好的!有劳御医!”房玄龄急忙道谢。 等御医开了药方,房玄龄拿了一匹布,塞进御医手里,然后亲自送到大门外。 “哎哟!哎哟!娘子快松手,疼疼疼!”刚刚转身进门,房玄龄就被卢氏踮着脚揪住了耳朵。 房玄龄身高一米八几,而且很壮实,穿上盔甲活脱脱的就是武将,没人会觉得他是个文人。 卢氏也不算矮,一米六出头,但是想揪住房玄龄的耳朵,那就得垫脚。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5章 突破 “娘子你这是做甚?”房玄龄弯着腰,呲牙咧嘴的问道。 “呜呜呜!你这个混账!俊儿被你弄成了傻子,我不活了!”卢氏抹着眼睛悲戚道。 “娘子你说得哪里话?俊儿怎么是我弄成傻子?”房玄龄愕然问道。 “你忘了!早上你在俊儿脑袋上敲鸡蛋?”卢氏怒目圆瞪,愤怒的问道。 房玄龄一愣,回想了一下,随即脸色变红,马上又变黑,就像变脸一样。 房玄龄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喜欢儿子,摸了摸脑袋,就弄出这么大的事情。 想到乖巧聪明的儿子,如今变得痴痴呆呆,房玄龄就感觉心痛,忍不住用力抽了一下右手。 “让你手贱!” “呜呜呜!我的儿啊!你怎么摊上这么一个不靠谱的老子!”卢氏痛哭道。 房玄龄脸颊一抽,挤出笑容道:“娘子不要着急,御医也说了,静养几天就好。” “如果俊儿不好,你就自己找个地方把自己埋了!别在进这个家门!”卢氏怒斥道。 “是!是!我保证治好俊儿!” 在房玄龄再三保证下,卢氏这才消气。 薛收等人知道突厥入侵,并没有在意,突厥和吐谷浑,每年都会入侵好几次,这都习以为常了。反而是迁都的事情,让薛收气愤。 都明白,迁都躲避这事,有了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而且会打击信心,但是怕死的人多啊!突厥如今可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敌人,大唐虽然多次击退突厥,但并没有伤到突厥的底蕴。 好几次退突厥,都是用金银珠宝劝退的,这也是很多人底气不足,觉得打不过突厥的原因。 想要劝说李渊,这事很困难,因为裴寂等人支持迁都,这些人在李渊心中的份量都不轻。如果不是李世民反对,恐怕迁都已经提上日程。 “如今只能期待秦王能击败突厥了!”薛收叹息一声道。 皱着眉头的薛元敬轻轻点点头道:“我们最近不宜出头,这事只能看玄龄他们了。” “小玖要的地方找好了吗?”薛收问道。 “已经找好了,就在平康坊后面的浣纱渠边上,位置很偏,做酒楼合适吗?”薛元敬介绍道。 平康坊很多青楼,在里面工作的女人好几千,她们洗衣服就在水渠边,因此这条水渠被长安城的人叫做浣纱渠。 别看名字好听,女人经常去,但是位置很偏,只有小巷,距离正街很远。 按理说那么多女人常去的地方,肯定很多男人前去,但是这些女人可是平康坊的。能在长安开青楼,谁还没有一点关系,更不用说养着的护院,想去占便宜,得先看看抗不抗揍。 “无妨!偏一些无所谓,我们需要很大的地方,只有平康坊能找到。”薛收说道。 东西两市虽然有空铺子,但是店铺不大,不适合开酒楼,或者说无法满足薛玖的需求。 “那就行,不过该如何改装?”薛元敬问道。 “明天我回村子,让小玖做决定。”薛收说道。 “嗯!避避风头也好,秦王离开长安,长安城又不安定了。”薛元敬点点头道。 …………… 薛玖不知道长安城发生的事情,扛着猎物回了村子。 进山八九天,其中有六天是在赶路,剩下两三天打猎。 平常狩猎时间,应该是四五天,只不过这次运气好,碰到了野猪群,一大家子整整齐齐的送上了路。 山里的野兽很敏感的,尤其是食草动物,有点风吹草动就跑了,根本追不上,只有个别会被猎狗驱赶,从而被围杀。 野鹿跑得很快,狗都追不上,野羊喜欢在山顶,不说爬山不容易,就那悬崖峭壁,也很难猎杀。 野猪是以家庭形式生活,碰到就是好几头,关键野猪脑子不好,不会第一时间就跑。 从山里回来,薛玖觉得自己精气神都有了变化,心里沉稳了不少,没有那么浮躁。 “乖孙!来搭把手!”薛孝礼拍拍薛玖肩膀说道。 搭手就是切磋,或者说薛孝礼指点薛玖,两人各拿了一根枣木棍,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薛玖自然不是薛孝礼的对手,即便他年轻力壮,还是轻易被压制。 薛孝礼每一棍都让薛玖感觉难受,就像一口气憋着,吐又吐不出来。 “注意呼吸!全神贯注,身无外物!”薛孝礼提醒的时候,手上不停,继续压制着。 本来出手的时候,应该吐气发声,但是薛孝礼就能打断他的节奏,十成力量只能发挥出七八成。 过了小半个时辰,就在薛玖觉得手腕发软,手中枣木棍重若千斤,不由自主的掉在地上。 被震得手掌发麻,手指像鸡爪一样,僵硬着不停颤抖。 “呼!”吐出胸中浊气,薛玖全身都升腾起热气,仿佛蒸锅一般。 薛玖一愣,他感觉到全身血液快速的恢复正常,随着身体排出一股浊气,身体的力量也快速恢复。 “呵呵!乖孙,感觉怎么样?”薛孝礼笑着问道。 “阿翁!我做到了锁气血!”薛玖惊喜的说道。 薛家呼吸法练成之后,可以短时间锁住毛孔,让体内的能量不会顺着毛孔排出。 锁住毛孔,短时间力量会增大一些,耐久力也会变强,薛玖觉得,这是通过特殊的运劲方式,让肌肉紧绷,从而让毛孔闭合。 道理他能想明白,但是一直做不到,没有想到今天突然就会了。 “记住这种感觉!”薛孝礼笑着道。 薛玖点点头,刚才感觉非常清晰,想忘也忘不了。 “阿翁!我觉得猎杀猛兽,应该换成重武器。”薛孝礼说道。 “重武器?我们薛家大刀不轻啊!”薛孝礼说道。 “我觉得用斧头更好!而且做大斧!” 薛玖一说,薛孝礼就明白他的意思,想了想道:“这个办法是不错!斧头砍树,剖猪都方便。” “弓箭可以少带一些,用标枪更好!弓箭只能对付小家伙,遇到大的很难重伤或者射杀,标枪沉重,投掷出去应该能对付野猪这些大家伙。”薛玖又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6章 斧头,标枪 薛孝礼点点头道:“标枪确实沉重,但是树林中没有弓箭好使!” “主要是对付大家伙!村里因为狩猎,受伤的不少,我觉得有些是可以避免的。”薛玖说道。 长兵器带得不多,这一点薛玖很理解,毕竟长兵器很重,而且树林中拿着都撞来撞去的。 马上兵器都很长,最短也得有两三米,薛家的刀也不短,正好一丈。 薛玖提议的大斧,他觉得两米就足够了,不能用精铁做斧柄,而是要用枣木棍。 枣木棍很硬,韧性极好,是制作武器柄的首选。 薛玖记得,工地上的大锤,用塑料管做柄,虽然塑料管很软,但也正是很软,反而能让最前面的头发挥巨大的力量。 薛家已经习惯了自己所用的武器,因此并没有想过用其它武器,这也算习惯使然,下意识的没有去想那么多。 关键一点,军中并没有大斧兵,也没有投掷标枪的习惯,最多就是木匠有小斧头,因此薛家没有人想起这个办法。 “回头我让人打几个试一试,不过得去城里买铁锭。”薛孝礼说道。 前隋到大唐,并不禁止民间拥有武器,禁止的是连弩和铁甲,只有府兵才能拥有铁甲,连弩则是军中管控,只有作战的时候才会下发。 唐承隋制,允许私人买卖盐铁,一开始薛玖也想过贩卖私盐,但是调查之后才知道,大唐不缺盐。 唐朝的盐产量很大,沿海地区有海盐出产,河东、关内等区域还广泛分布着盐池,四川的井盐也很出名。唐朝政府管理一些盐池,那是满足朝廷的需要。 晚上!薛孝礼搬出一个木桶,看得薛玖脸颊直抽抽,以前的记忆涌上心头,那痛入骨髓的感觉,死都忘不了。 薛家的人,每年要泡一次药浴,这是修复长年锻炼引起的身体损伤。只不过那滋味,不说也罢。 初一十五同情的看了大哥一眼,帮着把一盆盆药水倒进木桶里面。 薛玖认命的脱下衣服,爬进了木桶。 水温很烫,薛玖呲牙咧嘴的忍受着,他知道好戏还在后头。 没有多久,就感觉到有东西向皮肤里面钻,就像光着身子在松树林行走,又痒又痛。 又过了一会,这种感觉变得强烈,就像当初阳了一般,全身都开始痛,而且是肉里面,骨头都在酸痛。 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酸痛的,这种感觉真的是太难受了,薛玖脸都扭曲了。 “嘿嘿!大兄忍忍就好!”十五笑着把一盆药水倒进木桶。 “等会再收拾你!”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十五笑容一僵,讨好的说道:“大兄,我等下给你搓背!” “嗯!这还差不多!搓吧!”薛玖满意的点点头道。 薛玖觉得,薛家人肯定都是硬骨头,就算被敌人抓住严刑拷打,也能忍过去,毕竟从小就受到训练。 忍受了小半个时辰的酸痛,然后就变成了舒坦,毕竟这是热水,泡澡之后浑身轻松。 即便每天洗澡,只要在热水里面泡过,都能搓下一层。 一个时辰之后,薛玖去祠堂抱了一堆竹简,放到初一十五面前,冷着脸说道:“我看你们都快耍野了,这些书你们三天之内看完。” 初一默不着声的拿过一卷看了起来,十五的脸一下就垮了,有气无力的拿着竹简。 “我让你看书,不是给你做枕头的!”晚上的时候,看到十五,薛玖忍不住一巴掌拍过去。 “嘿嘿!放到脑袋下面,万一能自己钻进脑子呢!”十五挠挠头笑着道。 薛玖脸一黑,忍不住骂道:“你想得到美!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这种好事,三天内不会背诵,我抽死你。” “小玖叔!用书做枕头,书里面的字真的会自己进脑子吗?”走出房间,薛震拉着薛玖问道。 “别听十五的,他那是异想天开!小震你和初一好好学,别和他一样。”薛玖说道。 “哦哦!” “去睡觉吧!中午天气太热了!睡个午觉脑子清醒一些。”薛玖温和的说道。 “好的!” 夏天的蝉鸣真的让人不喜欢,一直叫个不停,虽然每天晚上都在抓,感觉一点都没有减少。 在蝉鸣的叫声中入睡,醒来日头已经偏西,薛玖越来越喜欢村里的生活,没有纷争,不用担心外在的危险,这在如今这个时代太难得了。 外面太危险了,薛玖一点都不想待在外面,哪怕是长安城,他也不喜欢,相对后世的繁华,如今的长安城,只能算一个旅游景点。 建功立业!滚蛋吧!薛家人那么多,由他们去做就行,自己只需要跟着享受生活就行。 在大势面前,个人力量微不足道,薛玖可不觉得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化学他不懂,机械他也不懂,就连简单的手工他都不懂,也就会炒菜,就这还能做什么呢?难道用美食征服世界。 睡了午觉起来,脑子清醒了不少,薛玖抬腿向山下走去。 村长家里坐了不少人,他们没有睡午觉,而是趁着这个空闲时间制作蚊香。 艾草,茼蒿,薄荷三种叶子碾成粉,混合着黄泥裹在竹签上面。 地上还有一堆木屑,那是从山里找的檀香木,蚊香里面加不了多少,一根树子估摸着得用好几年,不过加了这玩意,价格能高不少。 按照商议的结果,他们居然弄出了长一米的高香,看得薛玖有些无语,高香是不错,可以燃烧很久,但是就没有考虑烟太大,味道太重了吗? “把竹签烤一下,弯成一圈一圈的,这样就能燃烧很久,而且不占用地方。”薛玖提议道。 竹签用火烤一下,就能随着心意定型,完全可以做成盘香,虽然多一道工序,却更方便使用,而且因为竹签,可以直接插在地上,都不需要考虑底座的问题。 当然,有钱人家里用的是熏香,直接在铜炉中燃香料,不过蚊香也有自身的优点,价格便宜,方便携带,出门可以随身带着,你总不好随时带个炉子吧。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7章 规划酒楼 “这个办法不错!燃烧时间加长了,比这个高香还节约材料。”薛三看了看说道。 “以后都这样做吧!这样运输也方便一些。”薛孝礼说道。 “好的六太公!” 两天时间,隔壁村子的艾草茼蒿就收集了一百多斤,小溪边的薄荷叶也采集回来,就这天气,半天就晒干了。 牛车摇摇晃晃进村,薛收笑呵呵的跳了下来。 “兄长你怎么回来了?万一婶婶看出你身体没好,又得为你担心了。”薛玖压低声音说道。 “没事,已经好多了,只要不活动剧烈,就不会咳嗽。”薛收拍拍薛玖的肩膀,感激的说道。 “那就好!” “平康坊的地已经买好了,你看要怎么弄!”薛收一边和村里人打招呼,一边对薛玖说道。 “这么快就买到了!”薛玖惊讶的说道。 “有一半的地是高价买的,有一个宅子,主人被发配岭南,他家人就把长安的宅子处理了,打算回老家生活。”薛收讲解道。 “泥马!”薛玖暗骂一声,这年月做官就是坐火山口,还是活火山,不知道何时就爆发了,太危险了,动不动就发配岭南。 这年月的岭南,人烟稀少,环境极差,加上医疗条件没有,发配过去和送死没有区别,毕竟不是本地人,单单适应环境,就是一道难关。 “打死不做官!”薛玖心里暗自做下决定,李世民虽然是个好皇帝,但是对于大臣来说,未必就是好皇帝,薛玖记得一件事,被李世民称为人镜的魏征,本来儿子能娶公主,结果魏征一死,李世民马上就反悔了,取消了亲事。 对待魏征尚且如此,其他人可想而知,虽然说贞观朝,秦王府的大臣都得到善终,但是他们的后人结局可不太好,好像不少人死了都不得安生。 “我要现场看一下,才能决定如何设计!”薛玖说道。 “你去吧!手续已经办好了,不过你得带几个人一起过去。”薛收拿出两串钥匙说道。 “正好要买一些材料,可以一起去长安!”薛玖说道。 “你阿耶还没有回来,让他出面去买东西吧!”薛收说道。 “嗯!” 第二天,薛玖带着薛八斤和另外两个半大孩子,前往长安城。 薛八斤他们还是第一次进长安,进入城里就东张西望,问个不停。 “小玖叔!这是朱雀街吗?好宽啊!” “想不到长安城这么大!” “是啊!比村子大多了!” “你看那个宅子,居然比我们祠堂还大!” “那是齐王府,前朝杨玄感的房子,长安城最大的宅子。”薛玖无奈的讲解道。 “哦!”提起齐王,几人就没了兴趣,他们虽然没有来过长安,但是他们知道齐王是敌人。 长安城有东富西杂,北贵南贱的说法,这也代表了长安城居住人的身份,东城住的人富裕,西城最复杂,北城住贵人,南城则是贱业。 穿越大半个长安城,回到家里,便宜老子薛道真不在家,薛玖就招待一群小伙伴,其实也没啥好招待的,好东西都带回乡下了,只有一点高粱,小米和面粉。 熬高粱小米粥,然后做饼子,吃饱之后,这才去平康坊。 平康坊的地理位置优越,位于长安东区第三街第五坊,东邻东市,北与文人雅士聚集地崇仁坊隔道相邻,南邻高官显贵居住的宣阳坊?。 了解之后薛玖才知道,原来对青楼有误解,这边的青楼大多数都是卖艺不卖身。 平康坊青楼的女子不仅具备基本的才艺,如歌舞、诗词等,还擅长调节气氛,提供高水平的陪伴和服务?。 康坊青楼的文化氛围浓厚。许多诗人和文人常来这里寻找灵感,这里的女子大多精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更是不在话下?。这种文化氛围使得平康坊不仅是娱乐场所,更是文化和艺术的交流中心。 因为距离皇城很近,这里并没有高楼,更多的还是庭院。薛玖假装路过,在外面看了几次,平康坊青楼并不像影视中,大家聚在大厅喝酒看乐子,而是直接进了小院。 想想这才正常,毕竟来这里的,很多达官贵人,怎么也得注意隐私。 平康坊有两种女子,一种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另一种是既卖艺又卖身的红倌人。清倌人侧重于舞蹈、琴棋书画等才艺,而红倌人则侧重于美貌和身材的优势?。 薛收弄的两座宅子确实很偏,位于坊市角落,好在地方够大,单单两座宅子中间那条路,就有五六百平,以后都是一家,自然不需要保留,还有后面浣纱渠,那道路同样有好几百平米。 后墙推倒,水渠边可以修建成亭子,也是雅间,四周用绿化围起来,既漂亮,又保留了隐私。 步行丈量了一下,这里有八亩多地,已经完全超出了预计,这么大的地方,可得好好规划。 其实薛玖还是用后世的目光在看大唐,如果是高楼大厦,八亩地已经足够起一栋大楼,但这是大唐,八亩地也只有五千多平,就这还是把两条道路一起计算进去。 好在这是酒楼,只需要一个个包间,加上住宿,吃住一起。 长安城有宵禁,如果提供住宿,别人就可以喝酒喝得晚一些。 分餐制没有必要,用桌子,距离近一些,聊天喝酒更加方便,多弄一些大桌子,还能承接宴席,毕竟不是每一家,都有地方招待大量的客人。 前面起二层楼,一楼做大厅,自己这里吃饭的地方,对隐私保护无需那么严格,二楼做包间。 六千平看上去很大,不可能像后世一样全部修房子,毕竟要考虑采光。 参观了一下,薛玖又有了新的想法,中间这一块只能修一层,完全可以做成澡堂子啊! 吃了饭泡个澡,搓搓背,不但全身轻松,而且泡澡饿得快!可以多卖不少糕点。 前面和左侧是二层楼的雅间客房,右侧做成马厩和杂物间,后面靠近浣纱渠做成亭子,一个个亭子也是一个个雅间,中间是澡堂和厨房。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8章 酒楼修建 就这么一算,地方还是有些不够用,要是把隔壁买下来就好了,薛玖去看了看,隔壁也不小,要是买下来,能多一亩地。 并不是说隔壁房子有那么大,而是邻里之间都是有空地的。就像三尺巷的故事一般,房子与房子之间,怎么也得有距离,这也是对隐私的保护。 其实这才正常,毕竟谁也不想隔壁搭个梯子就翻过来,这不是为老王准备的嘛。 多买一套宅子,建筑面积就要大很多,至少可以把员工宿舍修理出来,还有停马车的地方。 没有买不下来的,除非钱没有给够,毕竟隔壁也不是王府,这事回头让薛元敬去搞定就是,他是秦王府的人,别人怎么也得给三分薄面。 要说缺点,就是位置有些偏,外面街道也不够宽,只有十米,属于长安城最狭窄的街道。 长安城最让薛玖佩服的地方,就是街道够宽,最宽的朱雀街有一百五十米,最狭窄的街道有也十米,两马车并行也不影响行人,唯一不好的就是土路太多。 其实长安城修建很仓促,虽然整体布局好,但是修建的时候,人力物力主要集中在皇城,外城是后面完善,也正是如此,普通街道只是泥地硬化。 用脚步丈量好大小,薛玖等人就回家了,正好薛道真也回来,于是把要求给他说了一下。 再买隔壁那一个小宅子,然后就是做菜的香料,制作铁锅和武器的铁锭也需要购买。 武将世家怎么可能不懂打造武器,这点完全不求人。 “那得多少钱啊!”薛道真皱着眉头道。 “投入多,将来才能赚回来啊!你把要求给子诚说,他懂如何做,我要画图纸。”薛玖起身说道,便宜老子没有掌管薛家,不知道薛家底蕴,难免有些小家子气,薛玖也懒得和他解释。 装修薛玖不懂,所以他只能画简图,先按照比例画出框架,然后在框架内填充自己需要的,只是画一个个小框,里面写上字就行。 薛元敬办事很快,也可能是秦王府的面子够大,第二天就拿下了隔壁那一座小宅子,而且铁锭也买了回来。 “你要的香料有些杂,一时半会凑不齐,还有几种找不到,你回头自己找一下。 还有你这图纸也太简陋了,明天你去给匠人说清楚。”薛元敬说道。 “好的!”薛玖脸一红,这可不能怪他,他一不是学制图的,二不是学建筑的,能画出来已经不错了。 香料问题薛玖也反应过来,自己写的是后世名字,如今不说有没有,名字很可能不一样,看来还是得自己去市场看。 薛元敬交代完,留下一箱子铜钱就离开了。 一贯钱就是一千枚铜钱,一文钱四克,换后世重量就是四公斤,一箱子铜钱看着很多,其实只有一百贯而已,不过重量不轻,叫来薛八斤等人,费力的抬进屋里。 钱虽然不算多,但是如今钱很耐用,一斗米也才十文钱。 马上要拥有第一份产业,薛玖心里很激动,下午就带着钱去西市购买香料。 早点把酒楼修出来,早点实现财富自由,虽然这是薛家共同产业,但是自己也算有份子吧!以后分了钱,不就能弄第二份产业了。 长安不缺人,也不缺匠人,工匠在听了薛玖的要求之后,马上指挥人动手。 按照工匠的说法,他这东西,除了新颖一点,并没有难度。 “主家!修房这一块没有问题,不过打造家具,还得另外请人。”工匠说道。 “你们不会打造家具吗?”薛玖惊讶的问道。 “雕梁画栋,飞檐斗拱我们没有问题,但是家具并不一样,我们也能做,但是做不到那么精巧。”工匠解释道。 “你们可有熟悉的人?” “有的!” “那就拜托一块请来!”薛玖说道。 “东家你放心!保证为你请手艺最好的!” “八斤,你回村一趟,把酒楼需要的人带过来,我先培训。”薛玖想了一下,找到薛八斤说道。 “小玖叔,培训是啥?” “就是先教他们,酒楼修好就可以直接上手。”薛玖解释道。 “那好!我马上回村!” “你一个人,骑马回去快一些。” 修建酒楼的人很多,正好让人给他们做饭,同时也是练手艺,还能通过工匠,把酒楼的名声传出去。 薛道真保护薛元敬,薛勇则留在薛玖身边,担心有人对他不利。 见到打铁炉子架起来,薛玖才想起,如今可没有鼓风机,想要火旺得有风箱才行。 打铁也有风箱,不过那是羊皮袋子,利用袋子推拉来鼓风。 不是说这种鼓风办法不好,只是有些不方便,厨房工作时间很长,最好还是用风箱,可以坐在那里拉动。 风箱很简单,就是一个密封的木头箱子,中间一根拉杆,后面有进风的孔,侧面留一个出风孔,拉动的时候,把风从侧面吹出。 工匠只用了小半个时辰,一口风箱就做出来了,没有用一点胶水,风箱就严丝合缝,而且不用打磨就非常光滑,一点刺都没有。 一口灶就得用一口风箱,薛玖这才发现,预计的小工还要增加几人,不过没有关系,多一些人以后开分店就不用从头培训。 随着突厥南下,长安的气氛变得有些紧张,东西两市的生意都萧条了不少,行人也脚步匆匆,就是粮食价格上涨了一些。 战争是最影响民生的,薛玖早有预料,他并不着急,等战争结束,秋收之后,这粮价自然就降下来了。 村里送来了两车烟熏肉,还有一些活羊,活鸡,蔬菜粮食也送来不少,基本上都不需要购买。 先动工的是酒楼,员工宿舍和马车停车场暂时没动,这边正好当做练习场。 每天都要练手,炒菜的香味传遍了小半个平康坊,引得不少人前来询问。 工匠哪里吃过这等好菜,自然把味道夸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炒菜作为薛家的秘方,自然不会轻易让外人知道,大门口随时有人守着。。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49章 崔家胡玉阁 其实薛玖并不在意别人观看,炒菜什么最重要? 配料,火候,如何处理菜品,甚至切菜,摆盘,这些都弄好了,才能做到色香味俱全。 薛玖不在意,但是其他人不答应啊!隔壁村子来的二十多个跑堂,杂役都不允许观看。 薛玖这个半吊子厨师硬着头皮上,反正现在别人也不懂,如何做都是自己说了算。 陈御厨得到消息,也过来交流了几天,主要是教导他们做糕点,还有处理食材。 每一种食材下刀方式都有不同,处理得好能够提高口感。 薛玖本来还想弄火锅,问过之后才知道,火锅早就有了,名叫咕嘟羹。 一个铜盆,放在炉子上,水煮开了咕嘟咕嘟的,所以叫做咕嘟羹,想吃啥放进去就行了。 民以食为天,为了吃一口好的,人们总能发挥出巨大的想象力,除了咕嘟羹,冬天吃其它的,好像都容易冷。 有了咕嘟羹,其实也是一件好事,别人更容易接受,而且用自己的配方,肯定比其它酒楼的咕嘟羹受欢迎。 铜锅价格太贵了,还是打铁锅划算,反正不需要炒锅那么大,需要的铁会少一些。 铁的价格其实也不便宜,但是没有办法,这是必要的投资。 酒楼在装修,对面居然也在装修,这让薛玖有些意外,对面的位置可比他这好多了。 一街之隔,天壤之别!对面的宅子都是面对大街的,那是二十多米宽的大街,而且对面的宅子比他们后面的要大不少。 薛家并不是买不起,关键没人卖啊!总不能仗势欺人吧!虽然仗势欺人很爽,但是薛元敬他们是要脸的,这种事情做不出来。 “这位郎君请了!”见到薛玖在打量他们的装修,一个中年男子走过来,笑呵呵的行了一礼。 “郎君有礼了!”薛玖回了一礼。 郎君这个称呼,算是如今万用的,熟人就加一个姓,小辈则根据排行叫几郎;女的则叫娘子,小娘子等等。 “郎君可是对面宅子的主人?在下崔诚忠,是新搬来的邻居,没有来得及拜访,还请不要见怪。” “小子薛玖,我们也是才盘下这边的宅子。” “听闻郎君你们这边是要开酒楼?不知是不是真的?”崔诚忠问道。 “崔郎君没有听错,确实是要开酒楼,不知你们这又是做何营生?”薛玖问道。 “我们这边开一家胡玉阁,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胡玉阁一听就是青楼,而且是以胡人为主,这家伙脑子到聪明,算得上别开生面。 平康坊的青楼女子,大多数都是中原人,只有很少的胡姬作为舞姬,毕竟胡姬也就只有跳舞能入中原勋贵的眼。 胡人体味重,皮肤粗糙,尝尝鲜还可以,但是经常去青楼找红馆人,还是官方的青楼更合适。 要完全使用胡姬开青楼,不光是要有脑子,还得有门路,毕竟青楼女子要求是很高的,歌舞乐器到也罢了,胡姬有她们的民族舞蹈,乐器,但是诗词歌赋就难办了。 “好说!好说!” 被邀请逛青楼,薛玖也不觉得有啥,这年月逛青楼是一件雅事,其实也是娱乐活动太少,只有青楼好玩。 “我们这边还在修葺,不方便开火,不知道你们这边是否方便?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每天帮忙做一顿饭。”客套一会,崔诚忠说明了来意。 “当然没有问题!你们多少人,这饭菜标准又按照多少价格来定?”薛玖一口答应,这还没开业就来生意,那可是好事情啊。 “这…不知道你们这标准如何定?”崔诚忠问道。 “眼下要到饭点,不如移步一观,再做决定。”薛玖笑着道。 他先前就看出来,这个崔诚忠不是一般人,姓崔,还能在平康坊开青楼,还是胡玉阁,背景就很不一般,这么一算,这人不是博陵崔,就是清河崔氏的人。 邀请他看下菜品,同时也是打广告,而且薛玖已经在盘算,如何说服对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我们这做的是吃住营生,所以菜品样式很多,糕点也有不少,至于菜的标准,对比一般的酒楼,要贵一些。”薛玖介绍道。 “这么大的地方,只做吃住的营生,看来薛郎君信心十足啊!不知道你们这主打何种美酒?”崔诚忠问道。 如今的酒楼,真的是以酒为主,菜品反而是辅助,这点并不奇怪,毕竟勋贵世家传承久远,家里厨子手艺不差,手艺差了也没脸待客不是。 “呵呵!我们这酒楼与众不同,酒只是陪衬,主打美味菜品。”薛玖笑着说道。 “那我可得好好开开眼!” “保证不让你失望!”薛玖自信的说道。 这个时候要到饭点了,正是出菜的时候,越是靠近厨房,香味越是浓郁。 因为要练手,做的菜品样式很多,一张大圆桌摆得满满登登的。 糕点也有不少,看到就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菜品少不得摆盘,用萝卜雕刻的花,每一个盘子都有。 以前的做菜做糕点,都是在菜品和糕点本身做花样,没人添加只看不吃的点缀,所以这种点缀让人眼睛一亮。 “香!真香!漂亮!这菜叫什么?看着就让人想吃。”崔诚忠连连赞叹道。 “这叫红烧肉,红烧排骨!梅菜扣肉!水煮鱼片!四喜丸子!……” “这么多菜!我居然一样都没有见过!难怪郎君如此自信!”崔诚忠感叹道。 “只看不算!先尝一尝再说!”薛玖去拿了碗筷,让他每一样品尝一下。 近三十道菜品,即便每一样只是尝尝味道,也让崔诚忠吃了个半饱。 “我已经没有词汇来夸赞!或者说任何语言夸奖都不为过,这菜真是太好吃了!”崔诚忠压制住自己想大吃一顿的冲动,一脸满足的说道。 “呵呵!如今还缺点味道,他们都还在练习。”薛玖笑着道。 “开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一声!今天尝了这味道,感觉以前都白活了!”崔诚忠感叹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0章 合作 “定下日子,我亲自把请帖给你送过去!”薛玖笑着道。 “不知这菜价如何定?”崔诚忠问道。 “素菜十文一份,普通荤菜二十文一份,鱼,鹿,野羊,野牛价格略高一些,熊掌,各种鞭价格另算。”薛玖介绍道。 定菜的价格,完全是根据菜品的味道来定,肉食动物的肉基本上都很柴,而且腥膻味还很重,即便掩盖腥膻味,口感也不怎么好。 “这价格很实诚!”崔诚忠点点头道。 这个价格本身就不是为普通百姓准备的,不过放在平康坊这边,也不算高,这是薛玖根据其它酒楼菜品价格定下来的,主打一个不高不低,除了一些特殊菜,例如熊掌,猴头菇等珍品。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有钱吃肉,还不如多买一些粮食,回头过年杀两只鸡就是。 有钱人吃肉要吃的是精致,美味,口感不好,哪怕是野味他们也不吃,鱼,羊,鹿这些腥膻味小,肉质鲜嫩的肉才是最受欢迎的。 “我先定二十个荤菜,每天午时送过来就行。”崔诚忠说道。在他看来,不少菜里面都有蔬菜,根本不需要另外定素菜。 “没有问题!崔郎君有没有兴趣合作一下?”薛玖轻轻颔首道。 “如何合作?”崔诚忠好奇的问道。 邀请崔诚忠到一边坐下,薛玖这才说道:“崔郎君你说,我们这酒楼这菜,会不会受欢迎?” “毫无意义!定然大受欢迎!”崔诚忠很肯定的说道。 “如果你们的客人,也用我们的菜,是不是客人会更满意?”薛玖笑着问道。 崔诚忠眉头微微一皱,青楼也卖菜品,虽然用薛玖这边的,客人更满意,但是少赚钱啊。 薛玖猜到他的心思,笑了笑继续说道:“如果长期合作,价格自然会便宜一些,你们可以比酒楼价格定高一些卖给客人,这中间的利润并不比你们自己做来得低,而且你们省下做菜的人,这人工也降下来了。” “这倒是不错!”崔诚忠有些意动的说道。 “有我们酒楼的菜品,想来客人喝酒也会更加痛快!”薛玖补充了一句。 青楼除了姑娘的费用,还有就是酒钱,薛玖这话差点让崔诚忠马上答应。 张张嘴崔诚忠又改口道:“且容我回去考虑一下,再告诉薛郎君我的决定。” “那是应该的!”薛玖点点头道。 “如果崔郎君愿意长期合作,我们还能打造一个景点!”继续说道。 “打造景点?什么意思?”崔诚忠问道。 “你我两家之间,只有一条十米宽的街道,可以在空中搭一架天桥!以后送菜就能从天桥上经过,无需经常开关后门。”薛玖说道。 “这没有必要吧?安排一个小厮看着后门不就成了?”崔诚忠迟疑了一下道。 “呵呵!我们要做就要做好,做得有特色,做得独一无二,要让别人不消费,也想来看看。 天桥不止是送饭菜,也方便你我两边客人往来,在我们酒楼吃住的客人,肯定有不少想去你们那玩乐,走正门不方便,会不会想走天桥呢? 在你们那边玩得太晚的客人,回家不方便,又不想第二天有人见到他们从青楼出来,完全可以住在我们酒楼,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薛玖讲解道。 崔诚忠捏紧拳头才抑制住心中的兴奋,面带微笑道:“这个主意不错!容我三思!容我三思!” 见到对方压不住的嘴角,薛玖如何不知道对方已经动心,起身说道:“我们到外面路上看看再说吧!” “天桥其实可以看成空中走廊,十米这距离正合适,再宽一些,中间就得搭支柱了。 你想想看,整个长安城,还有哪里有这种空中走廊?会不会有人前来观看呢?”薛玖指着道路介绍道。 这里是坊市最边上,也不会有人继续通过,薛玖打算在下边的路上,弄一些绿植,正好装扮一下酒楼外面。 “既然要建,就弄大气一些!宽敞一点!上面弄两个亭子,没事还能在上面坐一会。”崔诚忠神采奕奕的说道。 就这一会,他已经想明白了,平康坊青楼这么多,胡玉阁想要打响名声,就得别出心裁,薛玖的提议正符合他们的心意。 “我也这么觉得!”薛玖点头赞同道。 “这主意是薛郎君你出的,是我占便宜了,这修建天桥的事情就交给我吧!”崔诚忠说道。 “如此我就不与你客气!”薛玖也没有客套,笑着说道。 说动就动,崔诚忠马上回到胡玉阁,叫来他那边的工匠。 “东家,这长廊没有问题,不过还缺十根长木。这长廊中间没有支柱,虽然可以做斜拱,但最好还是用正块,中间不能有拼凑。 还有两端的支柱,这个长廊高度最好六米九,需要四根大柱子来承担。”工匠讲解道。 崔诚忠闻言,眉头不由一皱,如果说名贵木材他还好解决,大树就不好办了,有的树够大,但是并不适合做柱子,更不适合剖开做长廊。 “这个问题我来解决吧!”见到崔诚忠为难,薛玖想了一下说道。 秦岭里面可不缺大树,只是不方便运输出来,薛玖记得隔壁村子还有一棵大榕树,也可以买下来。 崔诚忠老脸一红,刚刚才说了自己解决,马上就被打脸。 崔诚忠不好意思的叉手行礼道:“如此就有劳薛郎君!” “我们是合作伙伴,崔郎君不用客气!” “好!薛郎君诚实人,与你合作,我很放心!”崔诚忠用力一点头道。 被发了个好人卡,薛玖叫来自己工匠,双方交谈如何修建天桥的问题。 想要支撑天桥,支柱就得深埋,所以要挖两米的大坑下去,四周还得用石头来固定。 还有大榕树,薛玖决定种在道路尽头,反正不碍事,本来种在酒楼里面更好,但是太占地方,酒楼里面还是用低矮的更好。 绿化提上日程,薛玖让薛八斤又回村去,把自己的一些要求通知村子。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1章 鸡枞菌 崔诚忠也是个厚道人,第二天送来了两车小麦,十头活羊,二十只大公鸡,名义上是说请帮忙把糕点一起做了,薛玖心里明白,他这是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毕竟寻找十根大树,耗费的人力也不少。 崔家并不是找不到大树,只不过很麻烦,要欠人情,还要花钱,用这种方式来弥补亏欠,也表明他们不是占便宜的人。 在城里待了半个月,薛玖带着薛八斤几个小伙伴回到了村里。 长安城外形规划非常好,但是不知道为何要选址这个地方。 整个城池,南高北低,皇城正好位于最低处,皇城后面又是龙首原,海拔升高,一但下大雨,两边的洪水都会向皇城汇聚。 虽然城里水渠纵横,排水没有问题,但是北城比南城要潮湿闷热,也难怪李世民后来在龙首原修宫殿,想来也是不喜欢皇城的闷热。 趁着有事,正好回村子休息几天,在长安城每天在灶台边打转,衣服都没干过。 “这东西还真趁手!”薛八斤掂量着手里斧头说道。 “这东西,抡着来一下,野猪能不能扛得住?”薛玖笑着问道。 “肯定不能!我试过了,三尺长的木头,一斧头下去就劈开了,没有一点难度!”薛八斤很肯定的说道。 “回头让阿翁他们试一试效果!”薛玖说道。 斧头做得很大,而且是特意为打猎锻造的,锋利算不上多锋利,但绝对是合格的重武器。 二十斤重的斧头,加上两米长的枣木棍,抡圆了来一下,牛骨头都承受不住,即便大型野兽,挨一下也得重伤,不像刀伤,以野兽的体型,挨几刀也是皮外伤,即便烤得深,它们也能带伤逃跑。 重武器造成的伤和刀枪不同,不是骨折就是内伤,骨折和内伤的疼痛,比外伤难忍,或者说更容易被大脑感受到。 受了外伤,情急之下根本不觉得痛,无论人兽都是一样,内伤则不同,马上就能察觉,而且会影响行动,再加上斧头也是开刃的,那么大的力量砍下去,一斧两断应该没有问题。 本来薛玖还想打造大名鼎鼎的陌刀,传闻陌刀非常锋利,一刀下去,人马俱碎。 问过之后才知道,陌刀是朝廷机密,打造的办法外面根本不知道,即便外形一样,也做不到人马具碎。 仔细想想,为何唐朝之后没有陌刀,应该就是打造办法失传了,而且小矮子偷学了大唐那么多东西,陌刀就一点都没学到,就是因为朝廷不允许外面有人学。 锤子也不错,但是锤子只是纯碎钝器,不容易一击毙命,除非每一次砸中脑袋。 回到村里,看见薛玖他们带的武器,薛孝礼拿着看了看,走向一边的树林。 薛孝礼提着斧头,身体略一扭转,猛的一挥。 “砰!” “咔嚓!”一声,海碗粗的柏树裂开,然后缓缓倒下。 树木虽然没有骨头硬,但是骨头也没有海碗粗啊!一斧头下去砍了一半,换成野兽,足以砍开坚硬的头颅。 当然,这也是薛孝礼力气足够大,力气小了,也砍不到那么深。 “不错!好使!”薛孝礼退开,躲过倒下的柏树,看着武器笑着赞叹道。 “阿翁你试一试标枪!”薛玖递过去一根一米长的铁枪。 三棱铁枪,前轻后重,这种尖锐的武器,其实对付野兽最好用,毕竟野兽没有铁甲,很容易刺进去。 薛孝礼接过铁枪,掂量了一下道:“这得有五六斤了!” “五斤八两!” 薛孝礼点点头,抬手就向远处投掷。 标枪没入草丛,薛孝礼老脸一红,讪讪笑道:“不太熟悉!” “是要多练习!”薛玖赞同道。 来到标枪落点,一米长的标枪,大半都插进泥地。 别觉得插进泥土很轻松,泥地越向下密度越高,能斜着深入土地七八十公分,可见标枪的厉害。 “回头都给老子好好练!”薛孝礼回头吼道。 “喏!” 标枪的好处,用一下就能感受到,这玩意对付大型野兽,肯定比弓箭好使。 把武器一交,薛玖就不用管了,薛孝礼自然知道怎么安排。 村里弄的大树已经运回来一部分,正放在仓库等待阴干。 无论是制作家具,还是修建房屋,都不能用新鲜的树木,必须自然阴干,不然就会开裂变形。 幸好现在天气热,木材解开,用不了多久就能用。 掐头去尾都有十五六米的大树,想要运送到长安非常麻烦,好在可以解成木材,只有四根支柱,需要用四辆牛车运送。 进山一次就够了,薛玖并没有跟着队伍再次进山,上午练功,中午睡午觉,太阳下山就带着妹妹出门溜达。 笋子虫这些吃烦了,薛玖喜欢去找野地瓜,那玩意很香,很甜。 一场雷阵雨,山里的空气变得更加清新。 “乖孙!阿婆去捡蘑菇,你去不去?” 听到阿婆的话,薛玖眼睛一亮,要说山珍,最好吃的肯定是新鲜野生蘑菇,不但鲜嫩可口,而且营养价值极高。 “好啊!”薛玖答应一声,从阿婆手里拿过背篓提在手里。 大孙子跟着一起去捡蘑菇,阿婆很是高兴,乐呵呵的向山上走去。 山里的蘑菇,一是树林之中,二是草丛之中。树林之中的蘑菇品种很多,草丛之中的蘑菇主要是白菌子,也有叫斗地菇,鸡枞菌,鸡丝菌。 鸡枞菌非常鲜嫩,无论是炒还是蒸,味道都是极好的,这玩意以前卖一百多一斤,根本舍不得吃,只能自己去山里寻摸一点。 鸡枞菌得名的原因,是因为菌子撕开,就像鸡肉一般,一丝一丝的。 据说这玩意生长在白蚁窝上面,采摘的时候用竹片从根部削下来,等再下一场雨,又会长出来。 鸡枞菌人工基本上无法种植,即便能种植,投入也非常大,因此价格那是居高不下。 阿婆一看就是经常寻找蘑菇,轻车熟路的在草丛中,找到一朵朵鸡枞菌,洁白的蘑菇,看得人心生欢喜。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2章 蘑菇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箩筐! “大兄!我也要背箩筐!”小丫头摇晃着薛玖脖子,天真的喊道。 “嗯!等你长大一点,大兄就请阿翁给你编箩筐。”薛玖笑着捏了捏妹妹的鼻子道。 “我要做采蘑菇的小姑娘!”小丫头高兴的欢呼。 “这丫头也是个命苦的,幸好有你这个大兄宠着!”阿婆感叹道。 “不是还有阿婆你和阿翁嘛,你们也很宠她。”薛玖笑着道。 “你阿耶那个混账东西,明知道自己不会带孩子,都不知道送回来。”阿婆脸色一变,不悦的骂道。 “嘿嘿!他不是怕给你二老添麻烦吗,二叔,三叔家五个孩子,都得你们帮忙看着,这已经够忙了,再加一个小丫头,别把你们二老累坏了。”薛玖帮着解释道。 薛道真是一个要强的人,而且性格倔强,不喜欢麻烦别人,估摸着也是不想兄弟之间弄得不痛快。 薛家村的男人很团结,但是婆姨是外姓人,难免在背后说三道四,弄出一些小矛盾。 “哼!我看就是榆木脑袋!”阿婆冷哼一声道。 这个话题不好谈论,毕竟是便宜老子,见阿婆要回家,薛玖开口说道:“阿婆,我去青杠林捡菌子,你们先回去吧!” “那好,你慢一点!” 青杠林是因为青杠树很多,这种树非常硬,最适合做扁担,马车这些东西。 青杠林数量最多的当然是青杠菌,不过那玩意不能多吃,是有毒的。除了青杠菌,还有牛肝菌,羊肚菌、鸡油菌和青头菌。 牛肝菌和青头菌有些像见手青,不过见手青有毒,鸡油菌颜色鲜艳,黄如鸡油;羊肚菌个头不大,菌头就像羊肚。这几种菌子都非常美味。 要说最好吃的,当然是红菇和松茸,只是红菇生长环境要求高,而松茸要在松树林才有,因此只能先找找其它的。 人少山多,树林里蘑菇很多,薛玖觉得可以让村里人多采集一些,晒成干蘑菇,用的时候泡发一下就是。 冬季菜少,要是有大量的蘑菇,对酒楼肯定是一件好事。 蘑菇属于山货,别人需要从各地去收购,而薛家村靠山吃山,除了打猎,完全可以采蘑菇啊! 别的村子只能在附近几座山采蘑菇,而薛家可以深入大山,反正挖草药,采野果都是顺路的事情。 蘑菇轻巧,弄一背篓蘑菇价值并不比一背篓肉便宜,这事干得。 采蘑菇不如种蘑菇,薛玖觉得可以试一试。 虽然不知道哪些蘑菇能够人工种植,薛玖也没有经验,但是他见过一邻居种平菇,就是用锯末面加一些肥料,然后把菌种放进去。 没有塑料也没有关系,直接平铺地上就行了,上面用稻草覆盖,平常多浇水,让环境变得阴暗潮湿。 那么问题来了,想要阴暗潮湿,岂不是要修房子。 一边寻找蘑菇,心里一边盘算,又在几根朽木上面找了不少木耳。 在山上转悠了小半个时辰,见到天色变暗,薛玖就下山回家。 “乖孙,你说这个种蘑菇,我觉得没有必要,有那个功夫,去山里寻摸就是了,反正打猎都要钻林子,那不过是顺路的事情。”听了薛玖的建议,薛孝礼笑着说道。 “可是酒楼需要很多!” “没关系,附近这十里八乡的,我去打个招呼,以后都卖给我们。”薛孝礼说道。 “冬天去哪里收购呢?”薛玖皱着眉头道,虽然他知道种植比野外碰运气好,但是需要投入也不小,还得慢慢试验,所以他心里也没底。 “冬天哪有蘑菇?难不成你能冬天种出来吗?”薛孝礼问道。 薛玖一愣,是啊!没有塑料和玻璃,大棚可不好弄。 蘑菇是不需要阳光,但就算是修房子,也不好操作,主要是这温度怎么控制,冬天想要保存室内温度,就得不停升温,需要的柴火很多。 在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下,修建暗室大棚,完全是得不偿失,或许可以修一座慢慢试验。 正在思索的薛玖突然眼睛一亮,冬天有天然的暗室大棚啊! 薛家村有不少地窖,主要是保存白菜萝卜,免得冬天放外面冻坏。地窖冬暖夏凉,冬季完全可以用来…… 想到这里,薛玖打消了种植蘑菇的念头,毕竟他也没有把握,但是可以用地窖来种韭黄,蒜苗,甚至大多数青菜都可以种植。 阳光虽然是植物生长的促进剂,营养品,甚至是必须品,但是蔬菜短期可以不需要,最多就是甜份差一些。 地窖还能搭架子,进行多层种植,一个地窖完全能种出一分地的蔬菜。 地窖很简单,多挖一些就是了……… 突然,薛玖想起来,除了地窖还有山洞,山洞同样冬暖夏凉,后山就有一个山洞,本来是一个天然的山洞,经过薛家村多年修整,成了一个避难所。 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力量,薛家人就会藏到山洞里避难。 山洞不浅,也能种两三亩蔬菜,不过需要人照料蔬菜。 要搭一个房子,还得有水源,山洞里面就有水长年渗透,这倒是方便,不过要提前把土运进去,还得多搭一些架子。 把考虑到的东西一说,薛孝礼想了想,摇摇头道:“乖孙,山洞就算了,那有些远,种了菜也不方便运出来,就按你说的,在地窖中种植吧。” “地窖种菜这行吗?要不先试一试,免得让大家白忙一场。”薛孝礼迟疑了一下问道。 “阿翁你放心,肯定可以的。” “死老头!我乖孙说可以,那就是可以!哪来那么多废话。”阿婆不悦的骂道。 “阿婆,你别骂阿翁,他考虑得很周全,这样吧!我们先在家里地窖发豆芽,种豌豆!”薛玖急忙说道,他可不想两个关心自己的老人家吵架,虽然说是单方面挨骂。 “嗯嗯!乖孙你说怎么弄!”薛孝礼连连点头道。 豆腐有人做,一开始薛玖不明白,为何没人卖豆芽,仔细一想才明白,豆芽不过一盘菜,有那个时间发豆芽,还不如挖野菜,要知道如今豆子的价格可不低。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3章 魔芋 如今市面上的豆子有胡豆,黄豆,绿豆,黑豆,豌豆。品种不少,但是百姓不会用来发豆芽,或者说根本没有考虑过发豆芽。 豆子能榨油,能做豆酱,酱油,同时也是喂养牲口的精料,价格基本和小麦持平。 豆子种植的数量可没有小麦那么多,百姓种植那点,都用来做豆酱下饭吃,或者推豆腐。 豆腐据说是淮南王发明的,这也说明,只有吃饱饭的有钱人才会去琢磨其它的。 豌豆尖,这可是巴蜀最爱的菜啊,吃面,火锅,炒菜,煮汤都可以。 用地窖种植豌豆,韭菜,可以收割一个冬天,这下冬天的蔬菜问题就解决了。 地窖空荡荡的,有股霉味,薛玖刚打开盖子,就退到一边,干脆暂时不进去,等通一会风就好。 先用温水把绿豆和豌豆泡好,然后把晒粮食的竹席洗干净晾着,最后找旧麻衣裁开。 “阿翁!地窖夏天太凉了,不适合种菜。” 薛孝礼问道:“那该怎么办?” “就在屋里也一样!或者随便找个地方都行。”薛玖说道。 “嗯嗯!那你随便弄。”薛孝礼点点头道。 “明天再弄吧,豆子今天泡一晚上。” 一夜无事!第二天一早,薛玖把发涨的豆子分别倒在两张席子上。 用麻布盖上,然后浇水,保持湿润,席子放进屋里,事情就结束了。 闲来无事,薛玖就在村里溜达,怀里抱着妹妹,身后跟着一群狗子,看上去就像恶霸出门。 狗子多聪明啊!薛玖在村里做菜,它们就有好吃的,这种好主人必须得跟着,尤其是那个小丫头,丢的骨头上有肉,偶尔还会掉一两块肉在地上。 祖传规矩,地上的那就是它们的,而祖传规矩还有一点,主人必须随时保护着。 本想在田埂边寻找野地瓜,薛玖突然发现水沟边居然有一簇魔芋。 想起很久没吃魔芋凉粉,薛玖马上回去,拿来锄头。 挖出两个人头大的魔芋,那些小又埋在空地。 这一簇魔芋应该有几年没人打理,长得虽然很大,但是太密集了,所以他才埋在空地。 “你把诡芋挖回来做甚?”见到手里提着的魔芋,薛孝礼不解的问道。 “诡芋?”薛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说的是魔芋。 这玩意名字很多,雷公枪,独叶一枝花都是它的名字。 “吃啊!做魔芋凉粉,阿翁你不喜欢吗?”薛玖问道。 如今知道魔芋能吃的人很少,一是用于药材,二是用于观赏。 “这玩意有毒怎么吃?”薛孝礼问道。 薛玖这才明白,原来薛家村并不知道魔芋能吃,难怪多年没人打理,也是长在荒滩上面,所以没人去管,但凡土地有用,恐怕都被挖出来丢了。 “我来处理,保证味道极好!”薛玖笑着道。 薛玖以前看过一篇文章,上面说隋唐这两个朝代,在历史中地位极其特殊。隋朝一统天下,结束了乱世,而唐朝融合了诸多民族,诸多民族文化习俗,衣食住行,农耕等等都在融合。 许多后世的物件在这个时期开始完善,等到一两百年之后,不少技术都达到了一个巅峰,例如瓷器。 如今以青白两种瓷器为主,不像后面那么多花色,图案。 两晋出现了许多人才,但是因为战乱,他们的知识,发明并没有得到推广,就像齐民要术,也包括魔芋的吃法,西晋的时候就有人记录进了书里面,只不过没有流传开。 “这玩意真能吃?”薛孝礼有些不相信的问道。 “乖孙,东西不要乱吃,这东西有毒,有人摸了手都会痒。”阿婆劝说道。 “阿婆你放心吧,这真能吃,你说发痒那是过敏,就像芋头一样,有人摸了就痒。”薛玖笑着宽慰道。 芋头种植由来已久,也是百姓的主食之一,没错,芋头也是主食,毕竟芋头能饱腹,口感还不错。 在两老关心的目光中,薛玖洗干净魔芋,挥刀砍成小块,然后用石磨推出来。 简单过滤一下,然后放进大铁锅熬着。 两个人头大的魔芋,推出来一大锅魔芋水。 让十五烧火,初一不停搅拌,而薛玖自己弄了一点草木灰。 草木灰用布包起来,在清水中揉搓。 水变混浊,然后过滤,就得到了碱水。 等到锅里水沸腾,把碱水倒进去。 随着碱水倒入,锅里很快变得粘稠,犹如熬粥一般。 “嘿!居然和豆腐一样。”薛孝礼看了一眼道。 “是的,和豆腐做法一样。” 等变得像浆糊一般,薛玖让停火,然后起锅。 虽然还没有凉下来,不过趁热也不错,放进豆酱,一点花椒面,再加一点葱花就齐活了。 味道其实一般,不过热乎的,吃了出点汗水,感觉那就不一般了。 “乖孙真厉害,老头子你说,这么多年,怎么就没人发现诡芋也能吃呢。”阿婆乐呵呵的说道。 “嗯嗯!两个芋头就熬一大锅,真是好东西。”薛孝礼连连赞叹道。 “阿婆,这东西很久以前就有人知道可以吃,只不过知道的人不多。”薛玖解释道。 “那也是我乖孙厉害!老东西认识诡芋几十年了,也不知道能吃!”阿婆笑着说道。 薛孝礼脸一黑,没好气的说道:“怎么没人知道,村里吃的人又不是一个两个。” “还好意思说,有人生吃,有人煮着吃,也有人烤着吃,但是吃了几口?还不是咬一口就丢了。”阿婆嗤笑道。 “哼!懒得和你计较!”薛孝礼哼了一声,拿起锄头就出门了。 “阿翁你要去挖魔芋?”薛玖问道。 “嗯,挖出来让大家也尝尝,以后多种一些。”薛孝礼点点头道。 魔芋也是一道菜,魔芋烧鸭,烧鸡,或者烂肉魔芋,素炒也行。 水沟边魔芋有二三十颗,不过因为生长太密集,所以有大有小,大的估摸着有十多斤,小的还没拳头大。 挖出来之后,薛孝礼就愣在那里,好一会才问道:“乖孙,接下来该怎么办?”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4章 喝茶 “阿翁你不是说让大家都尝尝吗?”薛玖问道。 “总不能都吃了吧,这种在哪里比较好?”薛孝礼说道。 薛玖这才明白,原来老爷子不知道种在哪里,或者说不知道该怎么弄最好。 “阿翁说得是,把这些小的留下来做种子,选择背阴之处,土地肥沃就行。”薛玖想了一下道。 薛孝礼咧嘴一笑,小心翼翼的把魔芋装进箩筐。 “乖孙你去玩吧!剩下的我自己来。”薛孝礼摆摆手道。 看着地上魔芋叶子,薛玖忍不住一拍额头,刚才他忘了提醒薛孝礼,留一半不要挖。 魔芋这玩意是多年生植物,不是每年都开花的,这种子自然需要开花之后才有。 一时忽略,没了种子,依靠那十多颗小魔芋头做种子,还不知道何时才能成规模呢。 刚才还在笑薛孝礼,一时冲动把魔芋挖出来,结果没想好怎么处理,没想自己也一样,兴冲冲的看热闹,等想起已经晚了。 好在这东西其它地方应该也有,想明白之后,薛玖跑着追上薛孝礼,给他说明原因。 “嗐!光顾着高兴,我怎么忘了留着等种子呢!”薛孝礼懊恼的说道。 先前见魔芋那么大,薛孝礼高兴得合不拢嘴,一直在说,要是好好种,都长那么大,一颗就够一家人吃一天了。 “阿翁别着急,其它地方应该还有,要是找见了得留着,等开花后留种子。”薛玖宽慰道。 “放心,这不能忘,等下我就告诉村里人,总有人在其它地方见过。”薛孝礼说道。 想不到薛家村居然没人知道魔芋能吃,不过这很正常,中原很大,但是交通不便,除了商人,其他人不会去别的城市,自然不知道其它城市的特产。 别说现在,放在后世通信便捷,交通方便,老百姓能了解其它城市的东西都很少,除非特意去查。 官员也只关心自己一亩三分地,隔壁城池的事情,哪有闲心去了解。 这就造成了,有的地方具有特色食物,而其它地方并不知道,或者同一种植物,因为产地不同,味道也不同,有的地方美味,有的地方苦涩难吃。 “那么有哪些菜可以利用,做成酒楼特有的美食呢?”薛玖叼着茅草根,脑子里随意的回忆着。 后世的东西太多,但是舶来品也很多,如今还没有出现在中原,想找也找不到。 一连串的东西浮现,除了回想了后世美食,毫无意义。 “小玖!”薛收大声喊道。 薛玖抬手回应了一下,随后向薛收走去。 一张制作简单的案几,一卷竹简,一个小火炉,一个铜壶,加上一个长袖文人,槐树下充斥着儒雅之气。 “小玖叔!”薛震起身行礼。 “小震,天气这么热,去找十五玩吧。”薛玖笑着道。 薛震小心翼翼的看了薛收一眼。 “兄长,小震是个天才,没有必要对他要求如此严格。”薛玖说道。 “去吧!”薛收笑了笑道,对于自己儿子,他也是满意至极,觉得就像自己年轻时候一样。 “聪明是好事,如果一直强迫他多学,弄不好成了书呆子。”薛玖笑着道。 “喝茶!”薛收示意薛玖坐下,手里不停,提起铜壶给薛玖倒了一杯黑乎乎的东西。 “这是啥茶?”薛玖问道。 “这是山里的粗茶,我亲自制作的!”薛收说道。 “哦哦!” “噗!”薛玖吹了吹,刚喝入口,就忍不住吐了出去,他还是第一次喝如此难喝的茶,咸口就不说了,里面还有花椒,胡椒。 “粗茶是难喝了一点,不过没有如此不堪吧?”薛收不解的问道,说完就喝了一口,还咂咂嘴回味了一下。 “我是无福消受,你慢慢喝。”薛玖摇摇头道。 “下次给你准备一些羊奶,奶香茶就顺口一些。”薛收笑着道。 没想到居然喝奶茶,不过这也给了薛玖一个想法,完全可以卖茶啊,红茶,绿茶,加一些糖,可比这玩意味道好多了。 “兄长,如今的茶是怎么做的?”薛玖问道。 “粗茶就是我这种,采回来只是清洗晾晒;好茶就要精心挑选,然后通过炙茶,筛选,最后蒸茶,制作成青团。”薛收讲解道。 原来现在的茶,采摘回来之后,简单处理就烘烤,然后把碎末去掉,最后蒸软,压成茶饼,因为茶是青色,所以叫做青团。 既然后世的茶大多数都是炒茶,说明炒茶更适合大众口味,薛玖决定去收一些秋茶试一试。 “刚才你和六太公在忙活啥?”薛收问道。 “挖魔芋,制作魔芋凉粉,等会你可以尝尝。”薛玖解释了一下。 “西晋左思的《蜀都赋》中,书中提到,其圃则有蒟蒻,以草木灰水去除其毒性,并加工成食品。”薛收思索着道。 “兄长真是博学!”薛玖赞叹道。 “你不是一样知道,我看过却没有用出来,说来还是不如你。”薛收说道。 他还以为薛玖也是从书上看到的办法。 “我也是见到实物的时候才想起,兄长只是没有空闲出去转悠而已。”薛玖不好意思的说道,比起学识,薛收甩他八条街。 “亩产如何?”薛收好奇的问道。 “亩产应该很高,不过魔芋是多年生植物,要两三年才能长大,又不能当做主食,只能……”薛玖说着,眼睛半眯,陷入回忆。 “只能怎么?”薛收问道。 “魔芋也能制作成淀粉,可以长时间保存,比一般的蔬菜要好。”薛玖解释道。 其实薛玖是想起来,魔芋营养价值很高,尤其是淀粉,具体功效不知道,不过售价不便宜,比高级面粉还贵。 薛收点点头道:“能制作成粉,那就是好东西,如果产量高,就值得多种一些。” “嗯嗯,反正村里田少山地多,以后就多种蔬菜豆子好了,还有果树,这些打理起来轻松一些,酒楼卖出去,成本也低一些。”薛玖点点头道。 薛收本想说不种粮食不稳妥,不过话到嘴边又收回去了,薛家只是一个村子而已,影响不到整个国家。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5章 未知的敌人 “看来你对酒楼信心十足啊!”薛收笑着道。 “我考察过长安的酒楼,我们酒楼菜品远超他们。当然,我不是说其它酒楼就没有特色,只是大家路子不一样,不形成太大的竞争,何况还有平康坊这个好地方。”薛玖自信的说道。 能在长安出名的酒楼,还是有属于自己的特色,玉壶楼,醉仙楼是美酒出名;五鲜阁的鱼脍,鸿福楼是糕点,柳泉斋的羊肉汤;还有青松楼这种,背景深厚,客人巴结着前去。 当然,这些酒楼与薛玖制定的酒客,走的路子不同,吸引的客人主要是饕餮。除了美味,还有好的服务,和一些特色,来让客人回头。 “崔家合作还是不错,能少一些麻烦,不过也会多一些麻烦,你要有心理准备。”薛收点点头道。 “你的意思是崔家的敌人?”薛玖问道。 “我就说小玖你聪明,一点就透,我看你干脆出仕算了,跟在我身边,以后专心仕途。”薛收说道。 “不!不!不!我不想做官。”薛玖连连摇头道。 “不做官你难不成想做商人?你可是我们三房嫡系,酒楼即便开了,也要让其他人出面。”薛收皱着眉头问道。 “我就出出主意,酒楼掌柜你们觉得谁合适就谁去,要问我最想做的事情,那就是混吃等死!”薛玖懒洋洋的说道。 “呵呵!你才多大,就想混吃等死了。”薛收笑着道。 “人生喜忧参半,快乐全在干饭,能吃好喝好,再来个老婆孩子热炕头,还要什么追求。 薛家有兄长和子诚就已经足够了,过犹不及!”薛玖摇摇头道。 “你看得真透彻,不过你与我们不起冲突,等你出仕毕竟还得几年之后。”薛收摇摇头道。 薛玖明白他的意思,薛收和薛元敬已经三十多,而自己才十五,可以看成两代人,两代人同朝为官太正常了。 当然,还有一种办法不引起别人仇视,那就是到地方做官。 这年月地方官最困难,不但要完成政绩,还得应付地方势力,最麻烦也是地方势力。 没错,如今做官也是有政绩要求的,没有完成就得受处罚。 “兄长,崔家有那些敌人?”薛玖问道。 “那可就多了!作为一个大家族,可以说全天下的家族,大半都是敌人,别人都巴不得你倒霉,只要你犯错,落井下石的人就会出现。”薛收笑着道。 “嗯嗯。”薛玖理解的点点头,人性如此,不是亲人,谁愿意见你过得好啊。 “要说最喜欢争的,无疑是南北之争,崔家是北方大家族,无论是生意还是官场,南方的世家都会想办法打压。”薛收讲解道。 “你的意思,平康坊很多南方世家的营生?”薛玖问道。 “是的!所以要小心有人背后使坏。”薛收提醒道。 “我会小心的。”薛玖眼神一凝,点点头道,背后使坏的办法太多了,必须要培训一下员工如何应对,同时也得加强戒备。 薛玖不会想到,正在装修的胡玉阁,以后将成为平康坊最好的青楼,李杜将来都是常客,还写了不少诗词。 “当然,也不需要害怕,这种事情只会背地里用阴招,应付不了,也只是损失一些名声。”薛收说道。 “好的!我会小心应付。” “我给你找了一个老师,等我回长安,就带你去拜师。”薛收又说道。 “给我找老师?谁啊?教我啥?”薛玖愣了一下问道,他本意是想开口拒绝,不过想来薛收安排是有他的意思,所以就问了一下。 “就是我的好友房乔房玄龄。” “好的!” 没想到薛玖一口答应,薛收也愣了一下问道:“你就不问问为何是他?要知道比他文才好的人可有不少。” “兄长你又不会害我!” “玄龄的父亲历经四朝,有天下第一清官的美誉,家学是一方面,名声才是最重要的。而且房家并非大家族,收你为徒没那么多忌讳。”薛收解释道。 “嗯嗯,兄长你安排就是!” “你倒是洒脱!”薛收笑了笑道。 薛玖没有考虑就答应,在他看来,这是对自己的信任,却不知道,薛玖很清楚房玄龄是一条大粗腿,能保他几十年平安,至于他儿子的事情,到时候再说呗,自己又不做官。 “学识可以不高,但是字一定要好,有空你得多练练。”薛收叮嘱道。 薛玖笑容一僵,想到自己的字还不如初一,薛震两个小家伙,他不由感觉很尴尬。 “好的,我一定多练。” 薛收笑着摇摇头道:“练字并不困难,这就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事情,也不需要练那么多,把楷书写好就行。” 薛玖讪讪一笑道:“是!兄长,我这就回去练字。” 练字是要练的,都说见字如见人,不说有多漂亮的字体,怎么也得不让别人嫌弃吧。 薛玖决定只练正楷,一笔一划力求方正。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这就是楷书名字的由来,也是书写标准。 影视中拿两根长杆子练字那完全是瞎扯蛋,必须要和毛笔长短差不多,身体坐得又直又正,手腕悬着又稳又平。 练字很累,不止是身体,主要是精神得高度集中,不像练武,一直挥洒汗水就行了,薛玖觉得练字和扎马步的困难度是一样的。 练字半个时辰,起身收工。 “啪!” “大…大兄。”挨了一巴掌,十五惊醒过来,见到薛玖,吓得缩脖子。 “让你看书你就打瞌睡,看看初一,为何他就不打瞌睡?”薛玖没好气的呵斥道。 听到薛玖的话,初一的腰又挺直了一些。 “我不敢了!” “哼!读书你打瞌睡,练武你觉得累,除了吃你还能做甚?” 薛玖冷哼一声走出房间,其实弟弟学得怎么样他并不强求,这玩意从古至今都是讲天赋的,没有天赋按着头学也没用,天赋好的根本无需监督着学。 “大兄!你说吃啥?”听到吃,小丫头迈着小短腿,从阿婆房间跑了出来。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6章 虎骨膏 晚上的时候,薛玖做了一顿魔芋烧野鸡,魔芋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觉得这东西挺好吃的,关键还是两个魔芋就能出两盆,这太划算了,所以决定多种一些。 薛孝礼发动所有人寻找魔芋种子,或者说回忆哪里有魔芋,甚至让人去隔壁村子询问。 有薛孝礼操作,薛玖并不去关心后续,酒楼菜品有啥就做啥,缺了魔芋也没有关系,有了当然是最好的。 狩猎队回来了,抬回来两条大虫。 “小玖!你弄的标枪立功了!”薛道木朗声笑道。 薛玖已经知道,一般情况,薛家不会猎杀大虫,也不好猎杀,毕竟大虫遇到危险是要跑的。曾经有一头大虫,身中三十多箭,依旧逃跑了。 大虫速度快,力量大,可以说是人力难以抗衡,一巴掌下来,精铁打造的三尖两刃刀都会变形。 猎犬都不敢上前,只敢远远的吼叫,而且虎皮的厚度,硬度比牛皮更甚,不是近距离,箭支很难深入。 如果武松打虎是真的,薛玖相信绝对不是成年的,看看那比人巴掌还大的虎掌,谁能用一根棍子去单挑? 这不是体型最大的东北虎,但是体长两米多,体重两百多斤,还有一张血盆大口,就这玩意,你和我说用拳头打死? 不是说用拳头打不死,关键一点,搏斗的时候,你一下都不挨?只需咬一口,身上就会少两斤肉,那爪子那么长,抓一下也得少半斤肉。 今天两只大虫,身上好几个大洞,那肯定是标枪留下的。对于标枪猎杀猛兽,他早有预计。 标枪不同于箭支,只要种一支,基本上就死定了,而且影响行动。 薛孝礼亲自动手处理大虫,一把尖刀划拉之下,犹如庖丁解牛,先是去皮,随后骨头纷纷从肉里面脱离。 半个时辰之后,除了脑袋,所有的骨头都放到了一边。 “乖孙你看!这可是好东西。”薛孝礼拿着腿骨说道。 骨头并不是白森森的,而是淡黄色,薛玖问道:“阿翁你要泡虎骨酒吗?” “啥玩意?泡酒?骨头泡酒好喝吗?”薛孝礼愕然问道。 “那阿翁你是要做甚?”薛玖问道。 “当然是熬骨胶,制作虎骨膏,我给你说啊,这大虫骨头可是祛风除湿,治疗骨折的好东西,要是摔断了腿,贴上两张膏药,保证用不了多久就恢复。”薛孝礼说道。 薛玖这才想起,如今的胶有鱼胶,骨胶,皮胶,有的用来粘合,有的用来做药材,最出名的当然是馿皮阿胶。 虎骨膏,狗皮膏也是出名的药材,只不过虎骨膏是膏药本身的药效,狗皮膏则是利用药膏粘性,方便贴在身上。 “大孙子,你用手紧握住骨头!”薛孝礼以为薛玖不知道虎骨的好处,把骨头递给他说道。 薛玖接过骨头,用手紧握住,等了几分钟,他就感觉到,一股热气从骨头传到手掌,就像握着一根发热棍子。 薛玖眼睛一亮,早就听说虎骨酒好,虎骨膏在以前也闻名天下,但是没想到效果如此之好,简直就是立竿见影。 见到薛玖的表情,薛孝礼就知道他察觉到了,笑着道:“虎骨膏可是好东西,村里受伤人,全靠它了。” “阿翁,给我留一些骨头,我要泡虎骨酒。”薛玖说道。 虎骨膏效果虽然好,但是一头老虎的骨头能出多少?而且这种好东西,当然要紧着薛家自己用。 虎骨酒就不一样了,不但可以泡很多酒,还能用来盈利,毕竟薛家知道虎骨的好处,其他人应该也知道。 “泡酒有用吗?”薛孝礼问道。 薛玖张张嘴,他想说有用,但是他突然想起,虎骨酒要泡很久,而且还要加其它药材。 “有用的。”想了一会薛玖才说道。 薛家能找到御医,让御医以虎骨配一个药方就是,而且就算单纯的虎骨,泡酒应该也不错,大不了下多一点骨头。 “好吧!这两个脑袋我给你处理好。”薛孝礼说道。 “麻烦阿翁了!” “去玩吧!” 虽然被薛孝礼当做小孩子,不过薛玖心里很高兴,这才是真正的亲人。 虎肉真的很柴,吃了两口薛玖就放弃了。 第二天薛玖又试了烧虎肉,烤肉片,甚至做了圆子,但是都没有改变口感。 薛玖只能放弃,这玩意只能卖一个新奇,想来还是有不少人愿意尝尝,反正也不可能长期供应。 到了九月初,薛玖回到了长安,因为前方的捷报已经传回来了,突厥被击退了。 虽然才过去半个月,长安的气氛已经变了,所有人仿佛心里的大石没了,脸上都带着笑容,脚步感觉都要轻快一些。 “哈哈!薛郎君你终于回来了!”刚到酒楼,崔诚忠就大步走了进来。 薛玖停下脚步,转身行礼道:“要等木材阴干,干脆就在村里休息,到是有劳崔郎君牵挂。” “当然牵挂,你不在长安,我也不方便过来蹭饭。”崔诚忠笑着道。 “你想吃什么,给她们说一声就是了,何必客气。” “剩下的柱子何时能送过来?”客套之后,崔诚忠笑着问道。 “下午柱子就能全部送到,天桥就能动工了。”薛玖说道。 “太好了!我早就期待这一天。”崔诚忠高兴的说道。 与酒楼合作,建立天桥这事,清河崔家已经知道,而且都赞成。 横跨街道,在空中建立天桥,这个主意对他们很新奇,也期待天桥对胡玉阁提升知名度。 早一天建成,早一天吸引人过来,所以崔诚忠还真的是挂念薛玖。 大半个月过去,崔家也查出来,这是薛家西祖三房的产业,与薛家合作,他们也没想占便宜。 “我刚回来,先看看装修怎么样了,回头再陪崔郎君喝茶。”薛玖歉意的说道。 “我还没有看过你这,不知道能不能参观一下?”崔诚忠问道。 “当然可以!请!” 酒楼已经装修了快一个月,因为工人够多,材料充足,修建速度很快。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7章 蒸房,床 房子是整体拆除,重新修建,任何时代都一样,只要钱给够,事情就好办。 按照薛玖的要求,房子主体是砖石结合,支柱是原木,楼板则是木板,而且还是十公分厚的木板,保证走上去很稳妥,哪怕是大胖子都不会压变形。 大门还没修,房屋呈山字型连成一体,虽然只是两层楼,看上去却很壮观,一眼看去,成排的窗子。 “为何要这样修建?你这没有庭院吗?那些贵人来了如何安排?”崔诚忠好奇的问道。 “楼上全是包间,有大有小,人多人少都能招待,我这主要接待喜欢美食的客人,顺便接待宴席。”薛玖介绍道。 “接待宴席倒是不错,但会不会简陋了一些?我觉得可以装一两个院落出来。”崔诚忠说道。 薛玖微微一愣,他明白过来,两人说的宴席不是一样的,崔诚忠的意思是别人请客,大家聚在一起热闹,所以要有一个院落。 “我这是承接婚宴!寿宴。”薛玖说道。 “婚宴?谁家成亲,做寿在外面请客啊?”崔诚忠愕然问道。 “有人成亲做寿客人很多,但是家里可没那么宽的地方,也没有那么多用具,买菜做菜这些都是麻烦事情。 如果有一处地方,能提供所有服务呢?你在家里举办议事,然后过来吃饭,喝茶,是不是很轻松?只需要花钱就是了。”薛玖笑着介绍道。 崔诚忠思索着点点头,他觉得薛玖说得好像有理。 “如果家里条件不允许,我这也能全程操办,客人可以在这里吃住,如果你是主人,在家里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有这么一个地方能让你风风光光的办事,你觉得如何?”薛玖笑着又问道。 “应该会有人选择!”崔诚忠点点头道,他不得不承认薛玖说得很有道理,即便是他的家里,想要举办宴席,都得对外借桌椅板凳,也得安排客人去邻居借住。 这虽然是正常的操作,但是如果有酒楼承接这方面的事情,意味着会在客人那里长脸,花点钱好像没啥。 酒楼是一个整体,除了过道就是一个个雅间,还有预留的休息点,房子宽四米五,因为楼上只有一排房间,两边开窗,采光是非常好的,而且还能在二楼看下方风景。 中间的澡堂还没修,或者说还没有修建完成,才刚刚把下水管道铺设好。 下水管道就是用石板镶嵌的涵道,这是澡堂最重要的一环。 澡堂为了防水,薛玖决定采购大量价格低廉的瓷器,用瓷器碎片来铺池子。这是一个细致活,所以进展很慢。 厨房一样很麻烦,排水,通风排气都很重要,然后才是灶台,灶台旁边要安排一个风箱。 烤肉的炉子,烤蛋糕的炉子,还有烧热水锅炉的地方,都在修建之中。 考虑到热水难度,大池子只会夏天开放,冬天则是木桶泡澡,木桶是浴缸样式。除了木桶,薛玖让人修了不少小房间,这些房间是蒸房。 汗蒸房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密封性好,不让热气跑出去就行,热气来源很简单,炭火烧石头,然后在石头上浇水,水蒸气在密封的空间让人大汗淋漓。 简单却很舒服,想来这个新鲜的东西会让不少人喜欢,尤其是这年月冬天,即便是有钱人,洗澡都不方便。 其实也不是洗澡不方便,有钱人有下人烧水,洗澡很方便,但是太冷了,头发不容易干,洗澡很容易感冒。 薛玖这里不止设计有蒸房,还有暖房,火炕。 过道上是壁炉,按摩房是火炕,力保任何一个地方都是温暖的,这样一来,进入这里直到头发干了,都会是暖和的,不会感冒。 按摩这事也很简单,薛家有一套正骨的手法,修改一下就能给人松骨。 “咦!这是凳子,这好像挺不错的。” “试一试!”薛玖示意道。 酒楼不会采用跪坐,所有凳子都是椅子,还有一部分是带护手的官帽椅。 “这个…这个……”崔诚忠坐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薛玖。 “你喜欢,回头搬一套回去就是了。”猜到他的意思,薛玖没有说出来,一副大方的样子道。 “薛郎君,我想把胡玉阁的桌椅,换成你这的样式,你看…”崔诚忠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这个好办,你让工匠过来学习就是。”薛玖说道。 “大气!忠佩服!”崔诚忠感激的一行礼。 “想不想看一下床!”薛玖笑着问道。 如今的床也可以叫做塌,小矮子的很多传承,都是从中原偷学去的,只不过他们偷学后就没有改进,或者说偷学得不全,就像跪坐,不知道屁股下有支橦,结果全部弄成了罗圈腿。 唐朝的床榻经过匠人完善,变成了后来各种舒适漂亮的雕花床。 薛玖最喜欢的床叫拔步床,说是床,更像一个房间,而且是非常漂亮的房间。 拔步床,又叫千工拔步床,据说最好的工匠制作,都需要一千个工,薛玖见过两次,那繁琐的雕花,看得人目不暇接。同时,拔步床也叫八步床,也就是说,床的长度都要走八步。 现在的工匠还不懂拔步床,不过架子床在薛玖的指点下还是打造出来。 在薛玖这个半吊子的指点下,工匠结合床榻的优点,打造出来很有特色的架子床。 床不算高,下方是空的,上面的支架是挂蚊帐的,另外三面有横杆,可以挂衣服,床头柜则方便放首饰。 床没有雕花,毕竟这是酒楼用品,无需那么麻烦,方便实用最好。 崔诚忠看了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架子床,他能想象出,这床要是挂上薄纱,再躺一个胡姬,对男人会有多大的诱惑力。 “这床也教我!”崔诚忠一把抓住薛玖的手,热切的问道。 薛玖抽出手,笑着道:“带你过来,就是看你喜不喜欢。” “喜欢!太喜欢了!薛郎君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崔诚忠连连点头,高兴的感叹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8章 酒楼装修 “大家都是朋友,相互帮衬是应该的!”薛玖笑着道。 酒楼住宿只是附带,相比酒楼,房间装扮对胡玉阁更加重要。 崔诚忠设计胡玉阁,本身就采用了许多胡人设计,例如胡凳,胡床。 本来心里还有些得意,见到薛玖这里的家具,他觉得自己那些真的拿不出手,就像乞丐用的。 其实现在的床榻,也是有架子的,不过都是单独存在,床榻边上还有屏风,屏风可以遮挡隐私,也可以挂衣服。 架子床自身就能挂衣服,挂蚊帐,还有床头柜,床下还有踏板,看着就高档。 见到架子床,崔诚忠坐不住了,告辞回去安排工匠。 崔诚忠做事也不小气,不但安排了二十名工匠过来,还拉了十车木头,虽然不是最好的楠木,也是难得的红木,而且话说得好听,这是给工匠练手的,其实就是送给薛玖的礼物。 除了木头,崔诚忠还让人送了两块大石头,说是酒楼还缺影壁,他正好有两块多的。 这也提醒了薛玖,还可以用石雕来点缀酒楼,于是又请了一批工匠。 一场秋雨一场寒,入秋之后,早晚就变得凉快了。 “薛郎君,你这又是在做甚?”崔诚忠小心翼翼的避开水坑,走到薛玖面前问道。 自从在薛玖这里发现诸多特色,崔诚忠来得越加勤快,每见到一样,都在琢磨能不能搬进胡玉阁。 “我请人雕一对貔貅放在酒楼大门口。”薛玖说道。 本来想雕一对石狮子的,但是工匠建议雕刻貔貅。 “嘿!我怎么没想到呢!貔貅能聚财,放在大门口还不是财源广进。”崔诚忠一拍大腿道。 “我说老崔!你又没想到,这么拖下去,胡玉阁多久才能开业啊!”薛玖笑着道,熟悉之后,两人没那么生分,说话也随意了许多。 “九郎你这好东西太多了,我当然得学着一点。”崔诚忠笑着道。 “得!你高兴就好!” “你让人把路平一下,路上积水太多了。”崔诚忠提醒道。 “我怎么办这忘了!”薛玖一拍脑袋道。 酒楼装修很重要,外部环境一样很重要,主街道长年有人修整,加上排水,所以没有积水,但是这小巷子路况就差多了。平时不觉得,一但下雨就很麻烦。 长安城南高北低,下雨的时候,平康坊这边排水流不赢,巷子里根本无法走路,必须等雨停。 雨停最多等一下,这问题还不大,但是泥土路走上去可不舒服,有时候鞋子都会黏掉。 “嘿嘿!这次是我帮你想到的吧!”崔诚忠高兴的笑道。 “对了,老崔,帮我收的茶收到没有?”薛玖问道。 “放心,过几天就送来!” 薛玖试过了,青团用水冲泡,一样有树叶的苦涩,难怪现在的人喜欢加各种调料,还要煮过才喝。 薛玖想自己炒茶,主要是炒茶喝着方便,泡一大桶,给客人直接添茶就是。 路面是要处理,但是想把十米宽,千米长的路面全部处理一遍,可没那么容易。 不过薛玖想到一个简单的办法,他请人去渭水河边拉了很多卵石回来,然后铺在路上。 借了一个石头碾子,趁着下雨之后路面湿润,用石头碾子把卵石压在路上,路面不但变得平整,而且下雨之后也不担心一脚下去,全是泥土。 这年月又没有重车,无需担心卵石被压太深,泥土重新浮上来,即便时间长了,泥土被挤上来,修缮也很容易。 小的卵石铺路,大的则铺酒楼空地,或是堆砌花台,蒸房也用得上。 因为酒楼用水很多,薛玖让人干脆修了一条风景水沟。水沟半米深,六七十公分宽,砖石修建,里面放着不少卵石,后期薛玖会弄一些鱼养在里面。 仿佛回到当初装修农家乐的时候,怀着创业的激情,干劲满满的,薛玖每天都在琢磨如何让酒楼装修得更好。 出征大军回长安这天,貔貅也雕刻完成,薛玖并没有去看朝廷迎接秦王和齐王凯旋的戏码,玩意有想不开的,弄一场刺王杀驾的戏码,那乐子就大了,弄不好被误杀在那,这种事情谁知道会不会发生,毕竟自己可不是李世民这个主角,有不死光环。 “啊哟喂!我才离开十天,怎么都变得不认识了,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崔诚忠从马车上跳下来,惊呼着四处打量。 天桥横跨街道,上面工匠还在做最后的雕刻;天桥下边是一棵修剪了枝条的大榕树,榕树被卵石花台围着,看着就想过去坐一下。 “你…你…如此修整街道,为何不早点提醒我啊!九郎你太坏了,我又得重新请人干活。”崔诚忠指着路面,痛心疾首的样子说道。 薛玖眉头一挑道:“整理路面不是你提醒我的吗?而且你最近不在,想告诉你也没有办法啊!” 崔诚忠捂着胸口道:“你这家伙好没良心,我去帮你弄茶叶,帮你弄瓷器,你居然没说帮我一起把街道整理了。” “做梦呢!你那边的街道宽三十米,长千米,你居然让我去平整!”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嘿嘿!这确实有些不合适!”崔诚忠讪笑道。 “我教你一个办法,可以快速把街道处理了。”薛玖说道。 “什么办法?”崔诚忠问道。 “你看我这条街道,其实只有两百米是我出钱请人整理的。”薛玖指着街道说道。 “剩下的那些呢?你是说其他商铺?”崔诚忠恍然大悟道。 “那是当然,我只是问了他们,要不要把屋前街道一起修整了,现在修整,只需要出点工钱,人手都是现成的,不弄就算了,并不强求。”薛玖解释道。 “对啊!肯定没人愿意家门前和别人不一样。”崔诚忠一拍大腿道。 路面不但用卵石平整了,而且路边的柳树,枣树还用卵石围了一圈,看着美观了不少。 除了这些,路边还多了不少月季,这些是薛玖请人寻摸的,反正这玩意四季常青,又可以插杆种植,主打一个物美价廉。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59章 准备开业 “快点告诉我,还有哪里需要弄的!”崔诚忠急切的问道。 酒楼已经在修外墙,他看不到里面,所以心里着急。 “没了!真没了!胡玉阁假山流水,亭台楼阁皆有,比我这漂亮多了。”薛玖摇摇头道。 他这真不是假话,胡玉阁装修比酒楼大气,好几座独门小院,假山奇石很多,全是崔家在各地寻摸运送到长安的。 胡玉阁的水渠可比酒楼这边好多了,全是青石修建,小院还有荷花池,竹林,这些耗费的人力物力可比酒楼这边多了许多。 最厉害的还是内部装修,有金碧辉煌异域风情的大房间,也有高雅清幽的小楼。 来到大唐,薛玖才明白,后世所谓的潮流,在大唐,甚至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属于勋贵的配饰,玩物,属于古人玩剩下的。 这种风格各异的装修,应该属于角色扮演的场景吧? 只能说真会玩,毕竟这是真的用胡姬。 前段时间,薛玖还想着女人钱好赚,想着弄皮包来做生意,谁知道皮包早就出现了,不但女人有各种各样的包,男人背包更加常见。 出远门的男子有带腰包的,有带挎包的,还有带背包的。女子的包小巧精致,绣着花朵,展示着女红手艺;男子的大气,挂着金银玉石。 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薛玖暗自庆幸做了市场调查,不然还得亏一笔。 当然,可能不会亏,但是别想赚多少。 “如果有人不给,难不成真把他家外面的路留出来?”崔诚忠问道。 “你也可以好心帮着一起修了,说不定别人觉得你心好,嫁个俏寡妇给你做小妾。”薛玖笑着道。 “我去你的吧!”崔诚忠推了薛玖一下,随后好奇的向酒楼里面走去。 装了大门,台阶前面是两只憨态可掬的貔貅,台阶两侧种着两棵人高的棕树。 进入大门就是一副影壁,遮挡住了里面的风景,工匠正在影壁上雕刻图案,看样子是饕餮。 绕过影壁就是酒楼大门,崭新的酒楼散发着淡淡木材的味道。酒楼用了不少红松,楠木,所以这味道很好闻。 感谢大佬崔诚忠送的火箭…啊呸!应该是木头。不是崔诚忠慷慨解囊,不然真找不到那么多楠木,就算能买到,代价也不小,现在可是免费得了大大小小二十多根。 大厅很大,摆放着不少屏风,还有一张张茶几,藤条编制的沙发,这是提供给客人落脚休息用的。 楼梯很宽,到了转弯处一分为二,一左一右的通往二楼。 酒楼二楼有二十个包间,里面是圆桌,还是带转盘的,毕竟转盘这玩意,如果不用电,也不算麻烦,至少对工匠来说很简单。 一楼有十四张条桌,六张八仙桌;后院四个小亭子,也算四个包间。住宿的客房有十六间,房间不大,不过布置很温馨,架子床,衣柜,书桌,就像家里一样,不像别的客店,就一张床。 和别的酒楼客房相比,薛家酒楼厕所比较多,客房后方有,餐厅后方同样有。 “求时百步急,出门一身轻!轻松阁。这是如厕之处?”崔诚忠问道。 “是的!” “啧啧!你真会玩!居然写了一副楹联,还如此应景。”崔诚忠感叹道。 “你不会也想搬到胡玉阁去吧?”薛玖问道。 “我也想啊!但是胡玉阁用的是便壶。”崔诚忠无奈的说道。他都有些后悔,应该更细致的观察酒楼。 别的地方厕所很臭,而且苍蝇蚊子很多,但是薛玖这里的厕所,摆放着绿植,还有淡淡的香气,角落有青烟升起,那应该是熏香。 这哪里像公用的厕所啊!完全就是勋贵自用如厕之处。 勋贵如厕,那是一个专用房间,点着熏香,有侍女服侍,这里虽然差了点意思,但是在外面已经足够好了。 酒楼的化粪池距离厕所有好几米远,还是全封闭的,厕所下方是砖石通道,只要经常冲水,厕所就不会有多大的异味。 看过酒楼中间的澡堂子,崔诚忠觉得心口更痛了,他怎么觉得,薛玖这里比他那边更像青楼。幸好他很清楚,酒楼这边的女人很少,大多年龄都不小。 或许是知道学不完,崔诚忠干脆不改了,决定十天之后开业。 “你觉得我们一起开业如何?”崔诚忠问道。 “当然没有问题,不过我这是中午开业,你那是晚上,要不我们开业也合作一下。”薛玖说道。 “如何合作?”崔诚忠问道。 “中午客人在我这吃了饭,下午就安排到你那里休息;晚上的时候,我这边帮你做席,你的亲朋好友过来吃喝,然后再回去玩,你觉得会不会更好一些。”薛玖笑着说道。 崔诚忠皱着眉头道:“你这办法是不错,但是我怎么感觉有些吃亏。” “你想多了,我的客人也是有身份的,去你那玩了之后,如果觉得满意,你说会不会下次又来?会不会帮你扬名?”薛玖问道。 崔诚忠连连点头赞同道:“有道理!你放心,我会交代好,绝对把你的客人招待好。” “我这菜品你也放心,四冷八热四份糕点,茶水酒水绝不拉稀摆带。” “好!就让我们一举打响名声!”崔诚忠兴奋的说道。 “那是必须的!”薛玖心里也很期待,这可是第一个产业,不打响名声怎么行。 请帖由薛元敬处理,薛收也回来了,不过李世民刚回长安,他们忙得都没时间回家。 越是临近开业,薛玖越是忙碌,不断盘算是否准备充足。 “一个酒楼你忙得家都不回,读书练武也忘了,难不成你想做一个商人?”薛道真板着脸说道。 “咳咳!当然不会做商人,等开业就交给薛四叔。”薛玖摇摇头道。 薛四叔叫薛道义,是薛道真那一辈的人,擅长管理,家族采买这些事情一直也是他在负责,酒楼的生意以后也会由他来打理。 每个家族都在做生意,但是商人地位低下,与赘婿,犯人相当,属于七科谪之一。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0章 找事的来了 秦统一天下后,参考魏国经验,设置了“七科谪”。 科谪即强制征兵,即“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七科谪”将七种人列为贱民,优先征调,在军队,这些人也被“贱而重使之”。 七种人分别是:吏有罪者、赘婿、商人、改行的商人、祖父母曾经商、父母曾经商、闾左(赤贫户)。 秦灭之后,汉武帝重新七科谪,后来九品中正制施行,为了拉拢人才,赘婿地位得到了改善,在世家之中比较常见,据传说李白就两次入赘。 商人虽然有钱,却依旧被看不起,想要入仕,自然不能从商。 薛玖可不是叛逆青年,自然不会顶撞薛道真。 见到薛玖答应,薛道真脸色这才放缓,冷哼一声在酒楼四处转悠。 “你弄的动静可不小啊!”薛收笑着道。 休养两个多月,薛收脸色恢复了红润,不过从精气神上看得出来,没有以往那么好,一米七五的个头给人一种文文弱弱的感觉。 “我这啥动静不小?”薛玖不解的问道。 “你把坊市的街道都修整了,动静还小吗?” “就这点事?”薛玖问道。 “小事吗?长安都传遍了,薛家出头把路修整了,下雨天再也不担心泥泞,这事做了一件大好事。”薛收笑着道。 “就这点事,居然传遍了长安?”薛玖惊讶的问道。 “修桥铺路从来没有小事!秦王都在夸赞你做得好。”薛元敬说道。 “崔家不是还修了一条宽敞的街道吗?”薛玖说道。 “呵呵!很多事情,别人只记得第一个,崔家只能算效仿。”薛收笑着道。 薛玖这才反应过来,修桥铺路在这年月,是有钱人做善事,会落得好名声。 “关键你把道路修得漂亮!据说不少人都到你那边小巷溜达。”薛元敬说道。 薛玖眉头一挑,当初他可没想那么多,只是想尽量弄好看点,毕竟这是自己酒楼所在,所以路边弄了墙角花台,栽了月季,把原本的树子围了一下,路面的卵石弄了一点形状,变得美观一些。没想到就这居然引来街溜子。 没错,薛玖觉得那些来看风景的家伙,多半都是街溜子。 长安已经安定了七年,官二代在长安已经冒头,成了长安街溜子。 长安城的人员非常复杂,势力也很多,官二代是最嚣张的一群,很多人仗着家里的背景,组织了人手搞钱,这种事情似乎从来都是如此。 女人!钱!这是年轻人最喜欢的,一大群无聊的官二代,整天无所事事,自然要找乐子。 大唐立国才七年,灭了诸多势力,也有很多人归顺。朝廷官位那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官二代最多因为父辈功劳得到一个虚职。 世家子弟,新的勋贵二代,他们一出生,命运似乎就已经注定,只需要等他们父辈一蹬腿,然后继承爵位,家业。 如今娱乐活动很少,长安城有点风吹草动,很容易就传遍了,薛玖专心筹备开业,到也没留意街上多了很多来游玩的,即便看到他也不在意,至从天桥修建,就没缺少过看热闹的。 想想后世那些看挖挖机的,挖泥土都能看大半天不挪窝,修天桥这么好玩的事情,每天都有不少人远远观看,也不知道这年月哪里来那么多无所事事的家伙。 天桥修建完成,横跨街道,左右两侧各有两个亭子凸出,上面还摆放着一些盆栽,里面种植着藤蔓,过两年就能爬满天桥。 一个多月过去,移栽的大榕树也开始发芽,即便是宫里,也没有这么大的树木,这也让不少人看了个稀奇。 也是穿越之后薛玖才知道,原来宫里并没有树木,只有一些花草,这是防止有人行刺皇帝,一目了然的场景才能让护卫更好保护。 “这不是坏事吧?”薛玖问道。 “不是坏事,不过秦王要来吃饭,你让人做好准备。”薛收说道。 薛玖眉头一皱,想了一下问道:“开业那天来?” “是的!”薛收与薛元敬对视一眼道。 “这不是给我找麻烦吗?他跑来吃饭,太子那些人肯定会敌视我们,还有那个齐王,那家伙没有脑子,肯定会找麻烦。”薛玖不爽的说道。 “没办法,谁让我们是秦王府的人呢,没有办法中立,所以只能面对。”薛收说道。 “有人来闹事的话,可以动手吧?”薛玖问道。 “只要占理,别闹出人命就行。”薛收耸耸肩道。 “那就没有问题。”薛玖心里一下就有底了,整个酒楼,薛家的男子就有三十多人,就算李元吉亲自动手,他也能带人围杀。 当然,这事不可能发生,真要围杀李元吉,李渊不发飙才怪,薛家也无法承受后果。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无奈,别人可以不讲理,而你只能忍着。 九月十六,诸事大吉! 这年月还没有剪彩的说法,招牌头天就挂上去了,名叫百味楼。 “闻香停车,知味下马!好大的口气。”一个中年男子,看着酒楼大门两侧的字,皱着眉头道。 “有能力就不叫口气大!”房玄龄淡淡的说道。 “哼!居然让我们来给酒楼站台,真是有辱身份。”中年男子不悦的说道。 “孔冲远,没人强迫你来吧?你在这阴阳怪气的,谁招惹你了,不舒服可以离开。”薛元敬沉声说道。 “某就是想看看,那些馋臣如何蛊惑殿下,以便于阻止殿下沉迷享乐。”孔颖达傲然说道。 “谁在放屁,如此臭不可闻。”刚刚走过来的薛玖听到这阴阳怪气的话,哪里忍得住,开口就骂。 “无知小儿!出口伤人,真是没有家教。”孔颖达转头怒斥道。 “哟嚯!居然有人捡骂的,谁的裤裆没遮住,露出你这么个东西!”薛玖不屑的骂道。 和别人对骂,千万不能顺着话题去,怎么难听怎么反击就是了,骂得越狠对手越气,越是生气越是容易失去理智。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1章 怼人 孔颖达何曾遇到如此粗鲁的人,顿时气得七窍冒烟,一张老脸涨得通红。 “竖子!这就是你们薛家教出的人。”孔颖达指着薛玖愤怒的问道。 “狗东西!再骂一句,不把你屎打出来,算你拉得干净!”跟在薛玖身边跑腿的薛八斤,瞪大眼睛,捏着拳头骂道。 面对两个愣头青,孔颖达一下萎了,张张嘴没有发出声音,他还是怕两个家伙真的直接动手揍人。 薛元敬嘴角上扬,心里暗道:“狗东西,想打压薛家,活该!” 同一个阵营,那也是有竞争的,有良性就有恶性,薛收因为中毒,李世民多次赠送补品,回来之后又嘘寒问暖,无疑引得别人眼红。 “八斤,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你可知道是什么意思?”无视中年人阴郁的脸色,薛玖拍拍薛八斤问道。 薛八斤摇摇头。 “意思是,那些只会逞口舌之快攻击我的仁义的家伙要小心自己的狗命。”薛玖咧嘴一笑,阴恻恻的说道。 “咳咳!”看热闹的房玄龄差点被这个解释呛住,这句话太气人了,尤其是对孔颖达来说,这简直就是在挖他家的祖坟,或者说在祖坟上面拉屎。 “混账!”孔颖达目眦欲裂,一声暴喝,随后指着薛玖怒斥道:“不学无术之辈,安敢曲解圣言!” “呸!老子就算不学无术,也别你个狗东西,抱着老祖宗的东西不放,天天东猜西猜,你怎么知道自己就是正确的?就想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还偏偏装着道貌岸然的样子。 别人意见不同,就想打压!呸!狗东西,欺世盗名。”薛玖张嘴就骂,声音很大。 先声夺人!这是吵架最重要一点,这是当年街上开店学的,在街上做生意,各种吵架经常见到,隔壁卖包子的大姐经常给她介绍经验。 做生意遇到的人形形色色,不遇到争吵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那些大妈,张口就是加特林,含妈量极高,不强势一些根本骂不过。 “耗子舔猫鼻,没事你来找刺激!狗东西!招你惹你了,跑来就喷粪!还文人!斯文败类说的就是你吧!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去了?”薛玖继续骂道。 “你…你…你…” “你啥你?是不是觉得我太粗鲁了?那就斯文一点,看你这样子,汝何不小解于地,拂面照之?以明其丑!”薛玖连珠炮一般说道。 “我…”中年男子突然眼睛一闭,向后倒去。 “呵!这是自知羞愧,没脸见人,故意装晕啊!”薛玖冷笑道。 “咳咳,小玖!看破不说破,方是君子所为。”薛收捂嘴咳嗽道,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心里很开心。 “兄长此言差矣,俗话说得好,打蛇不死,后患无穷。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你心胸开阔放过别人,等你遇到事情,就只剩落井下石的家伙了。”薛玖笑呵呵的说道,他是练武之人,如何看不出来那家伙是装晕的,眼珠还在转呢。 “好!好一句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人群后面传来一声赞叹。 人群散开,李世民的身影出现。 “见过殿下!”众人急忙行礼。 “行了,别人今天开业,堵在门口像什么话,大家都进去吧。”李世民微笑着扫视一圈,温和的说道。 “殿下所言甚是!” “殿下请!” “百味楼!修得挺精致的!”赞了一句,李世民抬腿向酒楼内走去。 “殿下,你是在酒楼内用餐还是去后面渠水边用餐?”薛道义问道。 “就去渠水边吧!”李世民想了一下道。 “殿下请!” 一行人加上护卫有三十多人,跟着薛道义向后面走去。 “这也是吃饭的地方吗?为何门窗紧闭?”李世民问道。 “回殿下,这是沐浴汗蒸之处!” “哦!这么大的地方沐浴?”李世民惊讶的问道。 “后面还有厨房,殿下不如先用餐,等用餐之后,再为殿下你介绍。”薛道义建议道。 “甚好!” 凉亭有六个,渠水边有四个,另外两在院子中间,凉亭是木头修建,还有木墙围绕,木墙高一米五,如果想隐蔽一些,或者冬天的时候,就把上面的帘子放下来,就形成一个封闭房间。 桂花,栀子花,竹子,月季,牡丹,各种花草树木环绕在凉亭四周,还有过道两旁,看上去就像站在密林花园之中。 李世民满意的点点头,随后进入凉亭。 “这胡凳不错!”李世民坐在椅子上,摸摸护手赞叹道,随后目光看向外面。 凉风习习,远处一些女子正在洗衣服,虽然只是一些婢女,却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坐吧!”收回目光,李世民招呼道。 几个服务员提着茶壶就为众人斟茶。 服务员身穿统一的青衣,腰间围着一张围裙,头上裹着头巾,虽然只是一些村姑,但是统一的着装,还是显得不错,所有人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经过薛玖的培训,服务员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虽然因为第一次招呼贵人有些慌乱,却没有别的酒楼那些小厮,卑躬屈膝的气质。 “这是茶水?”李世民问道。 “回殿下,正是茶水,不过是炒茶。”薛收说着,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嘿嘿!听说这里主要是炒菜,没想到茶也是炒的。”李世民笑着道。 “殿下,敢问是分餐还是一起?”薛道义问道。 “一起吧!”李世民道。 很快开始上菜,先是两道卤菜,一道香肠,一盘油酥黄豆;红烧鹿肉,红烧鹿排,咸菜扣肉,水煮鱼片,回锅肉,酱肉丝,青菜肉片,烂肉豌豆,魔芋烧鸡…… 二十多道菜,把大圆桌摆得满满当当。 李世民眼睛都瞪大了,这些菜他居然只见过两三样相似的。 香味不停的往鼻子钻,李世民也不等试毒,拿起筷子就挑。 “咦!这桌子有趣!”见到薛收帮他转桌,李世民又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主要图个方便!”薛收笑着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2章 美酒 虽然不是分餐,不过准备了公筷,毕竟这都是有身份的人,都拿着筷子搅和,可能会有人觉得不爽,而且身份高低不同,该有的忌讳还是得有。 相比李世民他们这一桌,隔壁两桌动作就快多了,没有李世民同桌,他们没有那么多顾虑。 “殿下是否饮酒?”薛收问道。 “如此好菜,岂能无酒!上酒!”李世民这才反应过来,光顾着吃菜,居然都忘了喝酒。 一坛酒打开,酒香马上飘出,好几人都忍不住赞叹道:“好香!好酒!” 这酒是蒸馏出来的,薛玖本想泡虎骨酒,谁知道酒度数太低,闻过之后才知道,现在的酒是发酵酒,所以度数不高。 薛家村是高粱酒,就是把高粱洗干净,然后蒸熟,加上酒曲密封发酵。 这种酒叫做浊酒,浊酒过滤封存叫清酒,小矮子的酒就是从这个时候偷学过去的,连名字都没有改。 薛玖把薛家村的高粱酒蒸馏,然后与清酒勾兑,弄出来一批四五十度的酒。 酒楼没有用铜酒樽,而是瓷杯,特意请崔家定做的小杯子。 “伯褒,你们弄这酒杯也太小了吧!”李世民摇摇头道。 “呵呵!殿下这酒杯不小,正好合适!”薛收笑着道。 酒倒出来,酒香越加浓郁,不少人都忍不住咽口水。 喝酒是勋贵常做的事情,因为经常喝酒,酒量都很不错。 “诸君!饮胜!”李世民举起杯子道。 “饮胜!” “咳咳!” “咳咳!”众人举杯一口饮下,随后好几人都咳了起来。 “好烈的酒!”李世民涨红脸道。 “这酒很烈,所以要慢饮!喝的时候要闭上嘴巴,一口咽下去,然后再吐气。”薛收介绍道。 李世民学着薛收的样子,一口酒入口,闭上嘴巴咽下去,感受着戒酒入腹,这才张开嘴巴,吐出一口气。 “哈!” “好酒!” “这酒叫什么名字?”李世民问道,肚子暖洋洋的,有一点辣,不过感觉很舒服。 “这叫河东老窖!”薛收介绍道。 “好一个河东老窖!想来应该窖藏了不少时间吧。”李世民问道。 “嗯嗯,确实窖藏了不少时间,我们也没有多少。”薛收含含糊糊的说道。 “也只有这桌好菜,才配得上如此美酒,诸君!请!” “殿下!请!” 杯子小巧,一口一杯,众人你敬一杯,我敬一杯,不知不觉就喝了二三十杯下去,众人的脸也越来越红。 “不行了!再喝就要醉了!”房玄龄摇摇头道。 “好吧!今天到此为止。”感觉到自己晕乎乎的,李世民也同意了这个提议,毕竟这不是弘义宫,真醉了不太好。 “殿下,不如去泡个澡!”薛道义提议道。 “好!你安排就是。” 众人又来到澡堂子,这里已经准备好温水。 没想到居然是一个大池子,李世民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这么大的池子,他都是第一次见到。 跟着李世民的人,都是一起上了战场的,也没有那么见外,大家痛快的一起下了池子。 大池子里面分割成几个小池子,众人三三两两的坐进小池子里面,都舒服得仰天躺着。 使者端着木托盘进来,托盘上面放着茶杯,糕点,水果。 看着漂浮在水面的托盘,一群毛烘烘的男人也不客气,喝茶的喝茶,吃水果的吃水果。 泡了一会澡,薛道义又过来问道:“殿下,要不要蒸一下?” 李世民愕然问道:“蒸一下?怎么蒸?难不成还要上锅不成?” “那不能!”薛道义急忙摇头道。 “殿下试一试吧!挺舒服的,就是有些热!” “那得试一试!”李世民说着就光着从水池起身。 一个木屋,有些狭窄,薛收笑着道:“殿下请坐!” 木屋里面很热,随着薛收把木桶里面的水撒上去,一股蒸气升腾而起。 “呲!” 虽然木屋很热,但是有很浓的蒸气,这种热并不难受。 “殿下,蒸的时候要喝茶,补充身体水分。”薛收为几人斟上茶水道。 几人身上裹着一张麻布,这会也觉得有些口干,拿起杯子就喝了起来。 “这茶不错,虽然清淡,回味却甘甜。”房玄龄点点头道。 “伯褒你家这族弟还真有本事!弄出这么多新奇的东西。”杜如晦赞叹道。 “克明你怎么知道是薛玖弄出来的?而不是薛家的秘方?”李世民好奇的问道。 “如果薛家早就掌握,也不会等到现在才拿出来吧?”杜如晦看着薛收,笑着说道。 “克明说得是,这些东西都是我那族弟整出来的,我也是最近两天才知道,他懂得这么多。”薛收笑着点点头道。 “伯褒并不注重享乐,这些东西没有在意也正常。”房玄龄说道。 “我这族弟心性未定,玄龄你可得帮忙严加管教。”薛收说道。 “我看他是个聪明的少年,无需管得太严,偶尔提醒一下就好。”房玄龄说道。 “那是你弟子,你做主就是。”薛收说道。 不等房玄龄说话,薛收继续说道:“三日之后沐休,我带小玖上门拜师,你觉得如何?” “甚好!”房玄龄点点头道。 如果是其他人,房玄龄肯定不会收徒,但是薛收的面子不能不给,而且他知道薛收有托付薛家的意思。 几人和薛收认识的时间都不短,自然看得出来,薛收中气不足。 中毒事件已经过去两个多月,毒肯定没了,但是薛收中气不足,这分明是后遗症。伤了根基,想要恢复就难了。 薛收不方便让自己儿子拜师,选择一个族弟拜师反而是最合适的,既拉拢了与房玄龄的关系,又不会让别人太在意。 同为李世民的心腹,如果薛收让儿子拜师,那么两人就形同一人,别人肯定心里会不舒服,特别是长孙无忌。这一点房玄龄和薛收都明白。 薛玖聪明,房玄龄也想收这么一个徒弟,将来能够帮衬一下房家。 没有办法,大儿子天赋一般,小儿子本来很聪明,但是被自己一鸡蛋敲坏了。两个多月过去,也没有恢复到以前那般灵性,这是房玄龄心里的痛和愧疚。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3章 欣喜的李世民 汗蒸小半个时辰,大汗淋漓的李世民等人就出了木屋,又被领着搓背。 第一次被男人搓背,几人也没有感觉不好意思。 哪怕天天洗澡,但是被泡澡汗蒸之后,全身也会搓下来一层污垢。 虽然有点痛,不过感觉被搓下来一层污垢,几人还是忍着。 从头到脚丫被搓了一遍,看着诸多污垢,几人都觉得有些脸红。 “哎呦!我觉得身上轻了好几斤!”李世民高兴的说道。 “是的!是的!看来搓背还得用力。”杜如晦点头赞同道。 “这手法真是绝了!”房玄龄感叹道。 “殿下,是否让人松骨?”薛道义问道。 “好!你安排就是。”李世民一口答应。 “手有些重,殿下还请放松!这些孩子都是我们薛家人。”薛道义介绍道。 “没事!”李世民点点头,随后按照要求躺下。 在松骨的时候,有人拿来布,把头发给他们弄干,还用篦子过了两遍。 “咔嚓咔嚓!”的声音响起,虽然开始心里还惊了一下,不过李世民也是练武之人,自然知道这只是帮着活动关节。 “陛下!是否需要修面?”薛道义问道。 “行!” “不过要用小刀在脸上刮动!” “无妨!” 对于薛家人,李世民还是信任的,任由他们拿着刀子在脸上刮。 等到他们再次走出澡堂,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时辰,李世民觉得脚步都是轻飘飘的。 “走!陪我看看这酒楼!今天的惊喜还真不少。” “是啊,我觉得身上的疲倦都没了!” 几人无所事事,就在酒楼内部逛了起来。刚走没多远,就听到喧闹声音。 李世民愕然发现,酒楼里面吃饭的人很多,说是座无虚席也不为过。 “生意不错啊!”李世民惊讶的说道。一楼坐满了,二楼也能听出来,人声鼎沸,透过窗子就能看到不少人。 李世民他们当然不知道,酒楼天天练习炒菜,香味传遍坊市,很多人早就询问何时开业,这一开业,自然想来尝尝。 胡玉阁的工匠和百味楼工匠,是最早品尝过味道的,通过他们的嘴,百味楼还没有开业,名声就已经传开了。 “好酒!真是好酒!”酒楼里面不时传来一声声赞叹。 喝酒的场所永远很热闹,划拳的声音此起彼伏。 喝了酒的人,声音都比较大,整个酒楼都能听到有人大放厥词,不过都知道有的人喝酒之后的德行,只是笑笑看热闹。 转悠了一圈,李世民踏上了天桥,刚走上天桥,就见到薛玖在喝茶。 “好小子,你倒是悠闲。”李世民笑着道。 “见过殿下!” “不用多礼!” “见过兄长,见过诸公!诸位请坐!” “这对面是哪里?为何会与你们修这么一条道路?难不成也是酒楼一部分?”李世民问道。 “对面叫做胡玉阁,殿下可要过去感受一下?”薛玖笑眯眯的问道。 “你这小家伙,居然打趣我来了。”李世民瞪大眼睛道,虽然他也心动,但是作为秦王,去青楼还是不好,只能打消了念头。 从胡玉阁收回目光,看向下方街道,李世民眼睛微微一亮。 路过的时候不觉得,居高临下一看全局就感觉不同了。 其它地方的街道,那只是街道,眼前的街道却是一幅美景,绿意盎然,卵石排列成一圈一圈,或是一朵朵梅花。 看着街道,一颗心马上就变得平静了许多。 几人落座,见到茶水,李世民喝了一口,放下杯子,迟疑了一下问道:“小玖,你这茶叶?” “殿下喜欢这茶?”薛玖问道。 问一个半大孩子要东西,李世民也有些不好意思,轻轻点了点头道:“嗯,你这茶很不错。” “茶叶当然没有问题,殿下喜欢那是我的荣幸,但是我们薛家不种茶,没有多的,殿下如果能弄来茶叶,我可以免费帮着制作。”薛玖一脸诚恳的说道。 “行,过两天我让人把茶送过来。”李世民也没有多想,一口答应。 “殿下,你觉得今天的酒如何?”薛玖问道。 “好酒!堪称天下无双!”李世民眼睛一亮,朗声赞叹道。 “美酒我这也不多,如果殿下愿意提供大量普通酒,我愿意把酒楼美酒置换给殿下。”薛玖笑着道。 “好!来人,去拉十车美酒过来。”李世民高兴得很,马上大喊起来。 “喏!”两个护卫急忙躬身领命。 “殿下,要不要让人去宫里,修一座蒸房?”薛玖又问道,他特意在宫里两个字加重了语气。 李世民眼睛一亮,呼吸都变得急促了一些,他明白薛玖的意思,也想起了那个喜欢享乐的父亲。 “要的!把人给我准备好,我把地方腾出来就让他们过来修建。”李世民高兴的说道。 “松骨搓背的人是否需要帮着训练?”薛玖又问道。 李世民连连点头道:“当然需要。” “嗯,他们虽然是我们薛家同村弟兄侄儿,不过殿下你不会让他们白帮忙吧?”薛玖笑问道。 如果是成人,这样光明正大的要好处,李世民可能还会心里不爽,但薛玖只是一个半大孩子,何况今天还帮了他。 “那是当然!我怎么可能亏待他们。” “咳咳!今天你把我的人都气晕了,这总得有个说法吧?”李世民干咳两声,笑盈盈的问道。 “啥玩意?那疯狗一样的东西是殿下你的人?不是我说你,殿下你这可得留神了,你是秦王,怎么能留一条疯狗做手下呢?这不是败坏自己名声嘛。”薛玖一脸惊讶的说道。 “小玖不可胡说,那是圣人后裔,孔家大儒孔颖达,国子博士,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薛收说道。 “啥?就他还国子监博士?这不是误人子弟吗?我说兄长,同为秦王府十八学士,这是拉低你们整体素质啊!你们就不给殿下提醒一下?”薛玖一脸震惊的问道。 李世民的脸都黑了,孔颖达哪有薛玖说的那么不堪,只是文人相轻而已,这点他还是很清楚的。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4章 孔二狗 “小玖别胡说,孔颖达是有真才实学的,只是为人刻板了一些。”房玄龄说道。 “呵呵!为了维护自身,打压一切反对者。”薛玖冷笑道。 “行了,这事不怪你,不过以后注意一些,别落人口实。”李世民摇摇头道。 “多谢殿下关心!”薛收感激的说道。 “殿下,我有一事不明,还请不吝赐教。”薛玖知道李世民是好意,如果是其他人也就罢了,但是姓孔的,尤其是山东那家子,他心里就很气。 那是出了名的二狗子,元入中原,野猪皮入关,小矮子和白皮,都有他们投降,还是最早那一批,可以说是最没骨气的,偏偏满口大义。 “你说。”李世民点点头道。 “五胡乱华,控制山东地区的有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南燕和北魏??。如此多势力,为何孔家能独善其身,没有遭受损失?”薛玖装着不解的问道。 李世民一愣,是啊,诸多势力先后占据山东,孔家怎么没有损失呢?其它家族都损失不小,南下逃难的人也很多。 “这事过去了很久,我也不清楚。” 下了眼药,薛玖也不再问,笑着道:“没事,小子我也就是随口一问。” “你小子!时间不早了,本王先回去了,你们不用送了。”李世民也没有生气,起身笑着道。 “我也先回了!”杜如晦说道。 房玄龄对几人点点头,随后说道:“那就一起吧!” 外人走后,薛收说道:“那孔颖达自诩圣人后裔,一向瞧不起我们,今天本想借着机会打压一下,没想遇到你这个不按理办事的。” 一般来说,开业这种大喜事,即便有人阴阳怪气几句也得忍着,毕竟和气生财,不能给客人强势的感觉,也不能给喜事弄得不开心。 谁知道薛玖开口就骂了回去,偏偏一个半大孩子,谁也说不上不好,只会说这小子有些莽。 “那是他自己找不痛快,不是看他是秦王府的,今天就让他躺着回去。”薛玖瘪瘪嘴道。 “他本来就是躺着回去的。”薛元敬笑着说道。 “说不过就装晕,脸皮真厚,要是直接撞死在门口,我还高看他一眼。”薛玖不屑的说道。 “胡说八道,这么一点事,他怎么可能撞死在门口。” “那老小子不会善罢甘休吧?”薛玖问道。 “当然不会!他肯定会败坏你的名声。”薛收说道。 “败坏我的名声?怎么败坏?”薛玖皱着眉头道。 “说你不学无术,专研买卖,是个贪婪之徒,一身铜臭味。”薛收说道。 “也会说你是蜀薛,山里恶习难却。”薛元敬说道。 “看来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你们都熟悉他的手段。”薛玖笑着道。 “哈哈!你不担心吗?”薛收笑着问道。 “有什么可担心的,一点小手段而已,聪明人怎么可能人云亦云。”薛玖说道。 “话不能这样说,人言可畏,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流言才是最伤人的。”薛元敬严肃的说道。 “无妨,我又不做官,名声对我如浮云。”薛玖淡定的说道。 “你怎么会不想做官呢?”薛元敬愣了一下道。 “为何要做官?”薛玖问道。 “做官当然是为了光宗耀祖,为后世子孙创造好的生活。”薛元敬说道。 “不进则退,想打压我们薛家的人很多,这得大家一起努力。”薛收说道。 “薛家的名声很大,但是我们薛家与其它家族不同,我们更分散,打压又能如何?”薛玖问道。 “其实小玖不做官也好,我们薛家太强势了。”薛收感叹道。 “哼!明明是北祖房弄的事情,居然把事情推到我们整个薛家身上。”薛元敬愤怒的说道。 西秦霸王薛举是北祖房,他起兵自然也得到了北祖房的支持,即便薛家其他几房没有参与,依旧被李家忌惮。 薛玖听闻,薛德音一家的死,也与这事有关,薛万彻几兄弟也因为这事,各侍其主。而且有不少人拿薛举的事情来暗示,言下之意,薛家有雄心。 “出门踩个癞蛤蟆,真是膈应人!这事我来弄,不就是孔家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薛玖说道。 “小玖不要乱来,孔家与其他人不同,不能动武。”薛收提醒道。 “放心,不就是流言吗,我要孔家洗不白。”薛玖说道。 “你想怎么做?”薛收问道。 “这事兄长你就不用过问了,保证做好。”薛玖自信的说道。 “嗯,你想要什么支持,给我说一声就是了。”薛收说道。 “五胡乱华那一段历史,兄长你可清楚,能不能给我讲一讲?”薛玖问道。 “要说对那一段时间的历史,房玄龄知道比我多,改天你请他为你讲。”薛收说道。 “哦哦!” “要说典籍经书,玄龄不如我,但是要说博文广记,我不如他。”薛收笑着道。 “房乔的爷爷是清河太守房熊,其父房言谦,北齐时期,起家广宁王高孝珩主簿,对山东那边的事情比较清楚。”薛元敬说道。 “原来如此!”薛玖点点头道。 “兄长,我想训练两人,为大姊修面搓背,你觉得如何?”薛玖转头问道。 “这当然好!我怎么没有想到呢。”薛收一拍额头道。 “宫中生活不易,多两个人照顾大姊,也让人放心一点。”薛玖说道。 如今宫里是啥情况,薛玖并不知道,但是宫斗剧看过不少,他不希望薛婕妤被人害了,宫里有人,多少能帮薛家说点话,别人想要针对薛家,多少也会忌惮一点。 “兄长,客人出来了,不如你带他们去胡玉阁休息一下。”薛玖看着酒楼说道。 今天来的客人,当然不止李世民这一行,还有薛家的朋友,尤其是关系最好的柳家。 关中四姓,韦,裴,薛,柳,薛家与柳家关系最好,多有联姻,这也是世家最常规的操作,连同朋友,一起对抗敌人。 “好!”薛收起身道,这事是早就商量好的,也只有他和薛元敬的身份适合招呼客人,总不能让薛玖一个半大孩子带他们逛青楼吧。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5章 李世民再登门 都说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不少人都叫孔老二,似乎就注定了他家里容易出二狗子。 世修降表衍圣公!尤其是近代,把不要脸表现得淋漓尽致,不但跪舔列强,拥袁称帝,还支持张等人复辟。 这种人是最恶心的,也是最让人不耻的,薛玖对他们的厌恶,深入骨髓。 既然决定要提前搞臭,自然要付诸行动,薛玖想了想,心里就有了决定。 既然流言最伤人,那就用流言,而且要带“事实”的流言。 心里有了决定,薛玖走到隔壁,这边修的是员工宿舍和停车场,也有一间他特意留出来的办公室。 先让工匠给他制作一批铅块,然后薛玖提笔开始书写。 没错,薛玖要弄活字印刷,这玩意简单没有技术含量,而且可以印刷书籍。 想要流言变得“真实”,最好的办法是出书,这年月的书籍,可信度是非常高的,如果书籍上记载了事情,那么别人多半是会当真的。 编故事嘛,薛玖虽然不擅长,但是搬运修改,这还是很容易的,后世看那么多,各种各样的故事,影视,回想一下,总有用得上的。 奋笔疾书,没有多久,一篇回忆录形式的文章就写出来了。 回忆录当然不可能只有一篇,不过薛玖还得去查资料,回忆录要有一些历史事件做支撑,这才能更显真实。 酒楼生意不错,中午坐了三十桌散客,虽然每一桌只有两三人,最多只有四个人,不过消费还不错。 散客有三成选择了泡澡,这也是一笔收入。 薛玖脑子里有很多“坑”客人的办法,最简单最有效就是分项消费,每一项看上去不贵,加起来就不少了。 就像有的美容美发一样,标价便宜,然后在服务的过程询问是否增加服务,很多人下意识的就会答应,毕竟拒绝一个软软糯糯的妹子是很困难的。 泡澡只需要五文钱,有茶有糕点,搓背也是五文钱,汗蒸更便宜,只需要两文;松骨五文,按摩五文,修面五文,修脚五文。 这么一套弄下来你会发现,可能比吃饭用的钱还多,如果想在服务过程再喝点酒,吃点卤肉,水果,这价格就更高了。 晚上已经预订了五桌,那是胡玉阁的客人。因为有宵禁,薛玖以为晚上只有胡玉阁的客人,谁知道太阳刚下山,陆续又有散客到来。 “薛掌柜,你家这菜品样式太多了,我们又来了。” “呵呵!欢迎至极,诸公里面请!”薛道义乐呵呵的行礼道。 “薛掌柜,你家酒菜真是绝了!以后我们常来,可得关照着点。”又有人开口说道。 “应该是诸位关照小店才是,诸位能常来,那是我的荣幸,这是小店贵宾卡,以后拿此卡结账,全部八折。”薛道义拿出一枚枚玉佩一般的东西说道。 这当然不是玉佩,而是虎骨切下来的,用丝线串着。 虎骨经过处理,还打磨过,看上去很润,而且带着淡黄色,并没有骨头的白森森那么瘆人。 佩戴虎骨是薛家的传统,不过只有狩猎队和外出作战的人才有。 虎骨不但能能祛风除湿,据说还能辟邪,不过薛家佩戴虎骨,主要是用于辟兽。 身上佩戴虎骨,据说野兽不敢靠近,蚊虫毒蛇也会远离。 别的不得而知,但是佩戴了虎骨,狗子不敢靠近是真的。 薛家佩戴的虎骨是虎牙和头骨,这次做贵宾卡的则是腿骨,这些腿骨薛玖让人盘过,看上去带着玉质。 要说盘东西,夏天是最好的时间,尤其是各种小东西。 只用手盘那是不可能的,身上哪里出汗就在哪里揉搓,三五天功夫就变得油润。 “咦!这是兽骨?”有人问道。 “这是大虫腿骨打磨而成,内刻小店特殊编号。”薛道义介绍道。 “薛掌柜有心了!”如果是别的骨头,肯定没人喜欢,但是虎骨没人介意,纷纷挂在腰间。 酒楼变得热闹起来,晚上来的客人,每一桌都比中午还多,看来这是知道这里有美食,所以邀请朋友一起来品尝。 就在薛玖想回去的时候,一行人骑着马来了,看阵势就不小,薛玖眼神好,已经看到了人群中间的李世民。 没想到李世民又来了,而且抬头看向天桥,正好对上薛玖的目光。 见李世民对自己招手,薛玖只能无奈的起身,他是真的不想和李世民走得太近,免得被牵连,反正有房玄龄这条大腿,短时间已经够了,毕竟薛家也不是软柿子。 “看在下午送来那么多美酒的份上,随便应付一下。”薛玖心里暗自嘀咕。 “小子,快把你的美酒搬出来!”李世民还没有说话,一个壮汉就大咧咧的说道。 壮汉是传统武将体型,脂肪厚实,肌肉不是健身那种,但是很结实,体重应该有一百六以上,尤其是那一双手臂,都快要赶上大腿了。 武将是否厉害,看身体就知道,身体太瘦弱,一招都接不住,这就是武将,力气才是王道,招式技巧其次。 “秦琼?程咬金?尉迟恭?应该不是秦琼,尉迟恭据说很黑,这么说来,多半是程咬金了。”薛玖心里猜测道。 打量着程咬金,薛玖发现与传闻不同,程咬金并没有络腮胡,而是上嘴唇一排打理得整整齐齐的胡子。 “混世魔王程咬金?”薛玖歪着头问道,他这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 唐朝虽然李世民的名头很大,但是影响最深远的,只有秦琼,程咬金,尉迟恭三人。 秦琼和尉迟恭可是门神,小时候家里大门上就贴着有。关公战秦琼,这句话也深入人心。 程咬金就不用说了,隋唐演义里面篇幅最大的人,外号混世魔王,演义中还当了一段时间皇帝,唐朝活得最久的武将;与薛仁贵相交莫逆等等。 “啥?”程咬金愕然的看着薛玖。 “哈哈!混世魔王,这个外号还真是贴切。” “小子说得不错,他就是一个混蛋。”众人哈哈大笑,尤其是一个黑塔一般的壮汉,笑得特别开心。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6章 切磋 “你小子,哪里听人胡说八道的。”程咬金哭笑不得的说道,他虽然大大咧咧,也不会与一个半大孩子较真。 “诸位里面请!”薛玖眨眨眼,一脸无辜的说道。 还是浣纱渠边,只不过点燃了六盏油灯。 中午吃过饭之后,李世民觉得,大家坐在一起吃饭特别有意思,于是晚上就让大家挤挤坐在一起。 除了程咬金和尉迟恭,有一个武将薛玖认识,名叫段志玄,是李世民的贴身护卫头子。 另外还有两个武将,听他们谈话,一个叫侯君集,演义中有个外号叫小白猿。 果然野史也是有一定的依据,侯君集别的不说,那一双手臂和传闻中刘备一样,双手过膝,幸好长相清秀,不然真像一只猿猴。 最后一个武将叫张亮,长相憨厚,皮肤黝黑,看上去就像一个经常种地的百姓。 文臣还是中午的人,只多了胖子长孙无忌,加上薛玖这个半大小子,十二个人坐了满满一桌。 幸好打造桌子的时候就比较大,十二个人并不拥挤。 又是一桌菜,吃得众人很是开心,美酒也是一杯杯下肚。 晚上是一边吃菜一边喝酒,不像中午先吃差不多才喝酒,也正是如此,醉得没那么快。 “小子,快说,谁给我取的诨号?”程咬金红着脸问道。 “江湖传闻!我也不知道谁取的。” “哈哈!这家伙呢?他的诨号叫啥?是不是叫做黑炭?”程咬金拍着尉迟恭问道。 “黑煞星尉迟恭!也有叫他黑袍将军。”薛玖想了一下说道。 “我呢?”侯君集好奇的问道。 薛玖迟疑了一下道:“小白猿!” “哈哈哈!小白脸!这名不符实啊!”程咬金拍着桌子大笑道。 侯君集:??? “小白猿!不是小白脸。”薛玖纠正道。 “呃!倒也名符其实。”程咬金收起笑容道。 “还有那些人有诨号?”李世民好奇的问道。 “我只知道还有秦琼秦将军,诨号神拳太保。”薛玖说道。 “嘿嘿!小子,你这不公平啊!为何秦二哥的诨号那么好?我们就是乱七八糟的。”程咬金不怀好意的问道。 薛玖摇摇头道:“我怎么知道,又不是我取的。” “肯定是你小子在背后编排我们,不然为何我从没有听过。”程咬金一脸不相信的说道。 “没有!不是我!别胡说!”薛玖来了个一键三连。 “那你说说,传闻中谁最厉害?”程咬金问道。 这话可不好回答,演义中的人,现实中可没有,例如天下第一的李元霸,薛玖已经问过,查无此人。 “没有!不知道谁最厉害,要不你们比一下。”薛玖摇摇头道。 “比就比!黑炭头,你说我俩谁厉害?”程咬金红着眼睛问道。 尉迟恭出着粗气,傲然道:“当然是某更厉害!” “胡说!你来试一试。” “来就来!” 两人谁也不服谁,起身就走到亭子外面。 看热闹不嫌事大,其他人都没有劝说,反而跟着起哄。 “程知节!上啊!” “敬德不要让他!” “哈!”在众人起哄声中,两人捏着拳头就战在一起。 薛玖瞪大了眼睛,他发现事情和想象中不一样,尉迟恭动手居然和自己一样,出拳就封眼。 “哎呦!”程咬金痛呼一声,手中不停,一拳打在尉迟恭腰间。 “哼!”尉迟恭发出一声闷哼,两人同时倒退一步,随后再次战在一起。 “哈哈哈哈!”李世民等人捧腹大笑。 “不打了,不打了!今天喝醉了,等酒醒了再来。”程咬金眨巴着眼睛喊道。 尉迟恭揉着肋骨,也没有再动手,刚才时间不长,但是肋骨可是挨了三下。 程咬金也不好受,眼眶挨了一拳,肩膀挨了几下。 薛玖也看出来了,两人喝得有些多,脚下不稳,躲避也慢一拍,但是力量可没减小。 难怪传说尉迟恭差点把李道宗打瞎,原来这家伙喜欢封眼锤,薛玖觉得这种确实好用,出其不意,一招就能重创敌人。 不过尉迟恭还是差了一点,封眼锤都用了,怎么不用撩阴腿。上面一招,来个声东击西,下面一腿就躲不开。 程咬金也不是好人,出手就打腰眼,肋骨,心口,以他的力量,抗击打力差点,很容易打成内伤。 果然,杀伤力强才是实战的招式,花里胡哨实战无用。 “知节你这不相信,这么快就投降,怎么争天下第一。”侯君集拱火道。 “哼!猴子,不服气你来。”程咬金闷哼一声,揉着眼眶说道。 “来就来!”侯君集瞪大眼睛,走向程咬金。 手臂长就是好,侯君集一动手,手臂就像鞭子,带着破空声劈下。 看他的样子,和传说中的通臂拳有些相似。 程咬金应该很熟悉侯君集,他只是向后一仰就躲了过去,随后身体不退反进,欺身贴近侯君集,双手一推。 薛玖眉头一挑,他终于见到什么叫做打人如挂画,程咬金就那么一推,侯君集就被推得腾空而起,飞了两米多才落地。 “行了!别胡闹,我们去泡澡。”李世民招呼道,他可不想几个心腹受伤。 “小玖!快过来,你这的家具,给我也打两套。”李世民招手喊道。 “殿下,你用的东西,我可没有那么好的木材。”薛玖说道。 “没事,回头我让人给你送来。”李世民摆摆手道。 “还有工匠,宫里的家具是何规格我可不知道,万一有越制可不太好。”薛玖说道。 “行,工匠一起过来,你让人教导就行了。” “殿下,这是我们薛家的秘方,如此交出来,你总得表示表示吧?”薛玖说道。 “你想要什么?”李世民问道。 “殿下赏赐我都不嫌弃,不过小子最近正在练字,如果有一些名人字帖临摹就更好了。”薛玖说道。 “练字啊!这很好!你喜欢谁的字?”李世民问道。 “王右军的字!”薛玖急忙说道。 李世民犹如被踩了尾巴,激动的说道:“没有!”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7章 看春秋的 “大王的没有,小王的也行!实在没有,东汉钟蔡也可以。”薛玖笑眯眯的说道。 王右军又叫王羲之,后世称书圣,如果能弄一幅字帖,完全可以当做传家宝,小王则是他的儿子王献之,父子二人合称二王。 钟繇是书法大家,蔡邕则是蔡文姬的父亲,大名鼎鼎飞白体创始人,薛玖提出四人的大作,是因为他不知道还有那些书法大家。 “没有!全都没有。”李世民气得吹胡子瞪眼,他觉得薛玖这就是故意气自己的,索要之物全是自己的最爱。 “大名鼎鼎的秦王府,居然这都没有!”薛玖惊讶的问道。 见到李世民气呼呼的样子,薛玖又说道:“没有就没有,那么大声干啥?这就急眼了?” “我没急眼!”李世民没好气的说道。 “行了,没急眼就没急眼,其他书法来十副八幅的也行。” “没那么多!”李世民翻了个白眼道,自从收拢秦王府十八学士,他对书法也有些着迷,收藏的那些精品可舍不得送人。 “没那么多,你用心写两幅充数我也不嫌弃,不过你记得留名落印哈。”薛玖说道。 “你小子还嫌弃本王的字?”李世民瞪着薛玖问道。 “没有,说了不嫌弃。”薛玖一脸无辜的说道。 李世民只觉得心口疼,脑袋也疼,没好气的说道:“你小子快滚!看到你我头疼。” “好勒!”薛玖才不想陪他,好处已经要了,是时候闪人。 刚才他就想,李世民没有当皇帝的书法,留到以后应该挺值钱的,如果用天策上将军的印,那就更好了,或许会成为独一无二的孤品,毕竟李世民自己练书法,不可能留印,这个时间段,也不会有人想着求李世民的书法吧? 薛玖提着卤肉和一包糕点,乐呵呵的回了家,长安有宵禁,但是李世民他们来吃饭,拿一块令牌还不是很简单的事情。 薛道真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不会占薛家公共财产便宜,也不允许薛玖把酒店的东西拿回家。 见到薛玖手里的东西,他的眉头就皱在一起。 “今天没卖完的,放到明天就变质了。”薛玖先开口堵住了他的嘴。 “大兄!”正在打瞌睡的小丫头,听到薛玖的声音,精神一下就来了,抬头就跑了过来。 初一十五有些害怕薛道真,看了看薛道真,又转头看向薛玖。 “拿去吃吧!” “切一半下来明天再吃!”薛道真闷声道。 “好的阿耶!”十五兴奋的应了一声,随后提着卤肉冲进厨房。 “酒楼那边有些忙,我想搬过去住,那边人多,小妹也过去住,白天有人帮忙看着。”薛玖说道。 薛道真眉头皱得更深,思索片刻道:“也行!初一十五他们呢?” “他俩搬到婶子那边,和小震做伴。”薛玖说道,这事是薛收提出来的,薛道真经常出门,以前家里还有薛玖,现在薛玖要照顾酒楼,三个小家伙自然要另外安排。 “嗯。”薛道真轻轻点点头。 “我没事也会过去监督他们学习。”薛玖又说道。 这年月的孩子很幸福,上课想去就去,不想去老师也懒得管,尤其是世家子弟,官二代。 当然,读书想要出成绩,那就很辛苦,笔耕不辍,好学不倦那是常态,一年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沐休时间,寒窗苦读并非一句空话。 薛玖自认做不到,只想把楷书练得能见人就行。 不过看书还是挺有趣的,很多书都蕴含着一些历史上发生的事情,也能打发一些无聊时间。 “大兄,洗脚!”初一打来一盆热水说道。 “嗯!拿去花。”薛玖抓了一把铜钱,塞给初一。 铜钱只有十多枚,不过购买力不弱,一个羊肉饼也才两文钱,要知道这时候的饼子,差不多和脸一样大,那羊肉也有半两。 “谢谢大兄!”初一高兴的收起铜钱,还按了按衣兜,他读书认真,才特意给他缝了一个衣兜,用于装书卷。 洗了脚,拿了一本《春秋邹氏传》,慢慢看了起来。 春秋有很多版本,有《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春秋邹氏传》和《春秋夹氏传》《春秋左氏传》。 《左传》据说是第一部叙事详细的编年史着作,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史官左丘明根据鲁国国史《春秋》编成。 薛家的春秋据说是孤本,拿出来的时候就被叮嘱过,不能外借。 竹简的历史确实久远,麻绳是换过的,看着还新,但是字迹有些模糊,竹简也有些腐朽,让人都不敢用力。 也就是薛玖,换一个人都没有资格拿原本。 篆书太复杂了,而且这还是最复杂的大篆,薛玖只能连猜带蒙,不是他不想看楷书,问题古书就没有多少楷书书写的,有些汉书也是篆字。薛家先祖誊写古籍,也是按照原文写下来的,只有一些批注是楷书。 看书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竹简上面没法继续书写,批注是单独存在,所以得对照着看。 虽然东汉改进造纸术,但是纸张依旧很少,或者说能书写的纸张很少,而且价格贵。 这年月书写是毛笔,用于书写的纸张要不渗墨,不晕染,所以对纸要求高,一般的纸张主要用来包东西,也有用于制作衣服,甚至盔甲。 影视中纸衣是笑话,后世纸衣是死人用的,但是在如今,穿纸衣并不奇怪,尤其是冬天,黏厚厚一层,可以御寒。 铁甲,木甲,藤甲,竹甲,石甲,纸甲,这些都有府兵使用。 除了铁甲是朝廷管控,其它盔甲是府兵自备,为了增加自身防御,各种东西都往身上挂,这就是智慧,真以为人是傻子,就那么举着刀子前冲,身上只有单衣,那怎么可能。 以前薛玖看过一本小说,上面说两个掌门比武,其中一个死于屋顶,只因为梯子被搬走了,他下不来,所以饿死了。 本以为是笑话,看了程咬金和尉迟恭比斗,他觉得这可能是真的。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8章 路遇冲突 看春秋主要是想学关二哥,试一试能不能从中学到一点,不过看了一会,眼皮就打架。 春困秋乏下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秋天是最好睡的,或许这就是自然规律,让人和动物养膘,好度过寒冬。 一觉睡到鸡叫,这年月城里是可以养家禽的,坊市每天鸡鸣声此起彼伏。 闻鸡起武!又是忙碌又充实的一天,没有智能手机就是这点好,睡眠很充足,精神很好。 锻炼也是有“瘾”的,锻炼之后,全身细胞仿佛都在欢呼。 见到薛玖雾气升腾,薛道真不由一愣,他没想到薛玖已经突破了。 薛家对实力的划分,一是练武之人,就是从小锻炼,力气和反应超过一般人;坚持锻炼,能熟练使用呼吸法配合出招,可以称武者;像薛玖这般,能控制身体毛孔闭合,才是合格的武将,整个薛家村,能称武将的,只有十多人,这是天赋,不是苦练能练出来的,当然!不苦练那是肯定不行的。 武将实力高低,那就要看经验,力量和技巧。 薛道真有些惆怅,那个不着调的儿子,怎么就突破了呢?难不成那些奇怪的锻炼方式,效果真有那么好? “快点跳!”薛道真一脚踢了过去,沉声呵斥。 正在偷懒的十五一下栽倒地上,急忙爬起来,背着双手跳了起来,他觉得大兄比阿耶还会折磨人。 扎马步很累,但是这个叫蛙跳的,比扎马步还要累,双腿就像灌铅一般。 早餐是高粱小米粥,还有面饼子,薛玖炒了一些咸菜下饭。 除了小丫头,薛道真父子四人胃口都不小,一人吃了一大碗粥,两个饼子。 吃过饭之后,初一十五去读书,薛道真去保护薛收,薛玖则把妹妹放在脖子上,慢悠悠的向酒楼走去。 “常威!看你往哪里跑!” 一群半大小子堵住小巷,薛玖本想换路,听到熟悉的名字,又停了下来。 “李来福,你可没种的娘们,有种单挑!”常威怒喝道。 “哼!你不是很能打吗?今天看你能打几个。”李来福公鸭一般的声音响起,薛玖已经看到好几个熟人,其中就有高家兄弟。 “给我打!”一行人很快就打在一起。 薛玖刚想躲开,就有人喊:“这里还有一个!” 看着举棍冲过来的人,薛玖急忙放下妹妹,把她放到墙边。然后主动迎了上去。 冲的时候,薛玖抽出了腰间的一根腰带,这根腰带可是野牛皮做的。 穿长袍,腰间要有腰带,不然就会敞着,还漏风,薛玖觉得腰带也可以当武器,所以用牛皮做了一根。 “啪!”的一声,腰带抽到身上,举着棍子的小子,捂着脸就蹲了下去。 “啪!啪!啪!”薛玖不停手,挥着腰带猛抽。 “哎哟!哎哟!哎哟!”惨叫连连,好几个人倒在地上挣扎惨叫,这让其他人都停了手。 “薛玖郎!怎么是你?” “薛玖,你怎么在这里?”李来福和高家兄弟喊道。 “哼!老子路过这里,几个狗日的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看看把我小妹吓得!”薛玖冷哼一声道。 看看一边兴致勃勃的小丫头,李来福等人很是无语,这是被吓坏了的样子?就差没有叫好了吧? “薛玖郎,快帮我!李来福这狗东西,居然以多欺少。”常威捂着手臂喊道,随后退到薛玖身边。 看看地上三个小兄弟的惨状,李来福心里琢磨了一下道:“薛玖,今天给你面子,放他们一马。” “啪!啪!啪!” “哼!给我面子,就不问问,我放过你们吗?无缘无故的对我动手,吓坏了我小妹,这事你想就这么算了?”薛玖折叠皮带,用力的拉着,语气不善的看着众人。 “你想怎么样?”李来福皱着眉头问道。他们来了八个人,还带着短棍,本来打常威三人是很轻松的,但是现在被放翻了三个,人数可不占优,何况薛家的名声在外,自讨占不到便宜,只能压下心里的火气。 “这可是我的亲妹妹!得赔钱!弥补她幼小心灵受到的惊吓。”薛玖说道。 “好吧!你想要多少钱?”李来福问道。 “一人赔十贯吧!” “多少!”李来福惊呼道,随即连连摇头道:“没有!十文钱还差不多。” “哼!知道你们都是穷鬼,把身上值钱的东西,留一件下来吧,不拿的话,让我抽十鞭子也行。”薛玖目光不善的说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李来福愤怒的喊道。他们这群半大小子,身上虽然没有多少铜钱,但是值钱的东西还是不少,玉佩,玉玦这些多少有几块。 “不给也行,只要能打赢我,我身上这些都是你们的。”薛玖说着,撩开长袍,露出两把飞刀,一排铁钉。 抬手一挥,三枚铁钉就钉在十米外的柳树上。 李来福瞳孔一缩,他们经常打架,但是不敢下死手,也不会动刀子,但是被这铁钉钉在身上,恐怕很不好受吧? “这块玉佩行了吧!”李来福摘下腰间一块玉佩道。 “勉勉强强!”薛玖一把拿了过来,把玩着说道。 半大小子身上的东西,有好有坏,好东西当然不舍得,不过配饰就无所谓,他们家里很容易弄到,只是有些费工时。 就拿玉佩来说,打磨很费时间,要在石头上慢慢磨。 见到李来福服软,其他人也只能咬牙认栽,有人摘下头上簪子,有人摘下衣服上的珍珠。 “嘿嘿!欢迎下次来找茬!”薛玖得意的笑道。 “找你妹!”李来福心里暗骂,随即狠狠瞪了薛玖一眼,转身离开。 “薛玖郎!今天谢了。”常威呲牙咧嘴的说道。 见他还在揉手臂,薛玖笑着问道:“受伤了?” “不要紧,就是挨了几棍子,他们不敢下死手。”常威说道。 “你们怎么会被堵住?”薛玖好奇的问道。 “哼!高家三个不要脸的家伙,把我们引过来的。”常威愤愤不平的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69章 新的生意 “原来如此!”薛玖笑了笑道,年轻人热血,也就意味着容易冲动,只要略微刺激,就会上头,想把人引到小巷子很容易。 一群半大孩子的打闹,薛玖并不感兴趣,刚要离开又停下脚步,笑眯眯的问道:“常威,想不想赚钱?” “赚钱?怎么赚钱?”常威眼睛一亮,急切的问道。 “你家能弄到活鸡活鸭,活羊这些吧?还有野味也行。”薛玖问道。 常威有些失望的说道:“就这啊?你是想给酒楼采买吧?” 长安城很大,周长七十多里,但是长宽都只有十里不到,人口又多,消息流传很快,薛家要开酒楼的事情,勋贵早就知道,只不过没有放在心上。 薛家是大家族没错,但是薛家没有高官,宫里也不过是婕妤,并非官场戒备的对象。 “没错,是酒楼需要。”薛玖点点头道。 “庄子上那些鸡鸭也就够家里吃,如果你只是要一点我还能想办法,长期供应就无能为力了。”常威失望的说道。 “数量少,你可以让他们多养一些啊!或者你让人去其它村子购买,我用比市场价高一成的价格收购。 你能赚多少,就看你的本事。”薛玖说道。 “就一成啊!”常威闻言,更加失望。 “笨蛋,我这是比市场价高一成,你让人去村里收购,怎么可能按照长安的市场价,”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原本他觉得,薛家村和附近的村子,就能供应酒楼需求,但是从昨天的生意来看,还有很多需要外购。 长安市场上的东西是不少,但是大多数都是有主之物,这里是京城,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而如今的物资很匮乏,有钱也未必能买到,所以要有稳定的供货渠道。 “这办法不错!”常威眼珠一转,顿时高兴起来。 “如果货多,你能吃得下吗?”常威问道。 “有多少?”薛玖问道。 “嘿嘿!我好朋友熬文,家里并州有牧场,羊很多的!”常威拍着旁边的小子介绍道。 薛玖这才发现,两人居然是双胞胎,不由好奇的问道:“这位莫非叫敖武?” “我以前叫熬武,不过现在叫熬杰。”少年摇摇头道。 “???”薛玖有些不解,你说取字这很正常,改名字的还是第一次碰见。 “有次他在草垛睡着了,阿耶喊了好一会,回家就揍了他一顿,然后就给他改了名字。”敖文解释道。 “熬武!嗷呜!嗷呜!”薛玖念叨了两遍,强忍着笑意道:“从并州送羊过来很麻烦,太多了我也用不了,不过…不过奶酪我可以高价收。” 秦汉之时就有奶酪,是游牧民族最重要的食物,到汉朝之时,征服匈奴,传入中原,称为干酪,如今叫做醍醐?,属于高营养品,是勋贵家里的食物。 “奶酪可不多,我们兄弟也无法做主。”敖文迟疑了一下道。 “如果你们牧场能把奶酪全部卖给我,我可以收购你们牧场的羊毛。”薛玖说道。刚才他忍了一下,没有说出收羊毛,就是不想这个生意先被别人弄走了,不过仔细一想,羊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处理羊毛。 “羊毛?你要哪玩意做甚?我们都是烧掉的。”敖杰不解的问道。 “我自然有我的用途,羊毛只要你运送到长安,再多我都要,价格好说,五文钱一斤怎么样。”薛玖盘算了一下道。 “好!只要你收羊毛,我可以保证说服家里人,奶酪都卖给你。”敖文拍着胸口道。 “有多少要多少,别的牧场羊毛你也可以收购,我这是五文钱一斤,你们给多少是你们的事情。”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马上就要入冬,正是杀羊的时候,我马上写信,让家里收羊毛。”敖杰说道。 养羊一年,到冬天就肥了,正是杀的时候,把羊杀了,羊肉和皮子送到长安,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牧场只会保留母羊,一来公羊留着没用,杀了可以节省牧草,毕竟冬天没有青草,养不了太多牲口;也正是因为没有青草,冬天的牲口都会掉膘,入冬就杀,正是时候。 冬天天气寒冷,杀了羊丢在外面,一晚上就冻得硬邦邦的,运输就很方便了。 冬季杀羊,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羊皮,冬天的羊不容易掉毛,这时候的皮子才是最好的。 羊皮需要马上销制,很多羊毛会掉落,这些在以往都是废物,没想到现在居然可以卖钱,至于薛玖拿羊毛做什么,熬文不在意。 谈妥一个大生意,薛玖心里很高兴,有了奶酪,糕点最重要的配料就不担心了。 关键还是羊毛和羊绒,羊毛可以纺线,羊绒可以做衣服和被子的夹层,这可是和羽绒一样的好东西,在没有棉花的情况之下,这就是最好的御寒之物,毕竟皮裘无法普及。 薛玖了解过,如今的有钱人御寒,主要是皮裘,普通百姓有用羽毛和羊毛做夹层的,但是因为味道太重,勋贵是不喜的。 最关键还是布料,麻布容易漏毛,羊毛和羽毛放进去,经常露出来,非常的不好看,而穿得起丝绸的人,也买得起皮裘,不会穿味道重的羊毛夹层服。 丝绸很轻薄,如果把羽毛,羊毛做夹层,会被毛刺透,想想浑身刺挠的样子,薛玖就想笑。 别人没有办法,他其实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不过知道后世在使用,可以想办法实验。 入秋之后,市面上的干果多了起来,薛玖最喜欢吃板栗,而小丫头喜欢吃松子。 薛玖不喜欢松子,油气太重了,吃多一点就觉得闷。 酒楼把松子炒过,当做饭前零嘴,受到客人的好评。 抱着犹如仓鼠一般的妹妹,薛玖看着昨天的账本。 “昨天居然有十人留宿。”薛玖惊讶的说道。 “醉酒的人不少,所以就在酒楼留宿。”薛道义笑着道。 “四叔,昨天没出乱子吧?”薛玖问道。 “还好,虽然有些慌乱,不过没影响客人。”薛道义高兴的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0章 阎立本 一天时间,营业额五十六贯,这还是开业第一天,难怪薛道义如此高兴。要知道昨天有十桌是请的客人,而且是吃喝最多的十桌人,要是加上这十桌,收入还要多三分之一。 “小玖,我觉得酒楼地方有些小,如果客人再多一些,恐怕坐不下。”薛道义说道。 “主要还是住宿,我们的酒很烈,大多数人都喝醉了,但是宵禁一到,他们也回不去。”薛道义继续说道。 “四叔你有何想法?”薛玖问道。 “有些难办,附近其它宅子都不会卖,不如再开一家。”薛道义说道。 “再开一家是没有问题,不过想要好位置就难了,东西两市很难找到大地方。”薛玖皱着眉头道。 “是啊!不行就开到其它坊市。”薛道义点点头道。 薛玖敲敲桌子,思索片刻问道:“宣阳坊呢?有没有空地方?” 平康坊和宣阳坊是位于东市西面的两个坊市,因为平康坊更靠近皇城,所以地理位置更好。 宣阳坊靠近东市,房子也很紧张,想找空宅子可不容易。 “你是什么意思?在隔壁坊市再开一家酒楼?”薛道义问道。 “不!并非再开一家,而是架一座天桥过去,连成一家。”薛玖说道。 薛道义把目光看向远处的坊墙,思索片刻道:“你是说把隔壁买下来?但是外面那条路宽百米,这天桥如何搭建?” “道路中间立几根石柱就是,百米宽,三根石柱就足够了。”薛玖思索着道。 “这行吗?朝廷那边会不会有意见?”薛道义迟疑了一下问道。 “只要秦王答应就没有问题,一座横跨百米的天桥,这也算长安一道美景,想来应该没有问题。”薛玖耸耸肩道。 “这事还得伯褒去问一下,以免留下麻烦。” “那是当然,购买宅子也得他们帮忙才行。”薛玖说道。 “嗯,这事也无需太着急,生意如何还得再看看,我觉得不足,也只是推测。”薛道义说道。 “宣阳坊那边可以修建成三层楼房,这样一来能住的人就多了。”薛玖说道。 靠近皇城的坊市,建筑不能超过宫墙,宣阳坊不靠近宫城,就没有这个忌讳。 “这个办法是不错。” “你觉得修一座塔如何?”薛玖问道。 “修一座塔?” “没错,可以修成塔的形式,旋转而上,坐在塔边吃饭,可以观看远处和下面。”薛玖说道。 “是个好办法,就是修建不容易。”薛道义点点头道。 “我们最不缺的就是大树,修一座塔应该还是没有问题,也无需多高,六层就行了,每一层安排六到八桌。”薛玖盘算着道。 “这个我不懂,要问问工匠。”薛道义苦笑着道。 “对了,秦王不是答应安排匠作监的工匠过来吗?来了没有?”薛玖问道。 “我还没来得及去看。” “我去看吧!你把小丫头带去厨房,让她在厨房外面玩。”薛玖说道。 “好!”薛道义笑着抱过小丫头。 来到隔壁员工宿舍,这里早就忙活开了,说是员工宿舍,其实也是他们的新家,家具可不能少,要打造的东西很多。还有马车,薛玖觉得,应该要多准备一些马车,来送醉酒的客人。 停车场多了许多木材,也多了十来个陌生面孔,那应该就是李世民安排过来的人。 “玖郎!” “小玖叔!” 见到薛玖和其他人打招呼,新来的人之中,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走过来,笑着拱手道:“秦王府库直阎立本见过小郎君。” 库直其实就是侍卫,只不过是亲近的侍卫,需要一定的本事。 听到阎立本的名字,薛玖心里不由一惊,要说对后世的影响,阎立本丝毫不比李世民小,最主要是他的画太值钱了。 画圣吴道子名声在画界最大,但是在吴道子之前,应该就是阎立本了。 “阎库直有礼了!”薛玖笑得很开心,态度也非常热情,如果不是于礼不合,他都想好好的和阎立本握握手。 现在搞好关系,弄几幅阎立本的字画,留给后人那就是无价之宝,一点不比李世民的字画差。 “俸殿下之令,特意前来请教,还请薛郎君多多指点。”阎立本心里很惊讶,他听说这里真正主事是薛家一个少年,没想到如此年轻,脸上稚气未脱,一看就是半大孩子。 “这都是小事情,让他们做就是了,正好我有一件事想请教一下。”薛玖热情的拉着阎立本手臂说道。 “哦,不知何事?只要我知道,一定告诉你。”阎立本说道,虽然有些不习惯薛玖的热情,不过感觉很不错,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对他如此热情,一直以来,他醉心学习,身边的朋友可不多。 “你跟我来!”薛玖带着阎立本出了酒楼,沿着道路出了坊市,来到宣阳坊与平康坊之间的道路边。 坊市与坊市之间的道路都很宽,尤其是靠近皇城这一边,也就南城的街道要狭窄一些。 听了薛玖的介绍和要求,阎立本很感兴趣,虽然他最喜欢的是绘画,但是书法,建筑同样擅长。 学建筑的,肯定想弄一座代表作,听到薛玖的计划,他马上就动心了,快速的计算着如何完成。 “没有问题!三道石柱可以支撑,不过要建得宽,支柱也要更宽才行。”阎立本说道。 “六层高塔呢?有没有问题?”薛玖问道。 “那比天桥还简单,只要有足够大的树木就行。”阎立本笑着道。 一座天桥横跨街道,天桥一端还有一座塔,这个工程阎立本觉得很不错,正好作为自己第一次出手的作品。 “只要你说服秦王,桥和塔我帮你搞定。”阎立本继续说道。 “如此就有劳了!”薛玖也很高兴,他没想到能碰到阎立本,由阎立本主持建造,只需要等阎立本出名,就能吸引更多的客人,说不定还能成为黄鹤楼一般的存在。 “树木没有问题,你看需要哪种?趁着还没有下雪,可以从山里运送出来。”薛玖问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1章 美食的影响 两人都有心完成这个工程,阎立本保证很快把模型做出来,这时候薛玖才知道,原来现在做大型工程,已经要先建模型,通过比例缩小,来检验建筑的坚固性。 难怪很多建筑,在没有遭受天灾人祸的情况下,能保持几百上千年。 以前看影视,修建城墙,钉子能钉进去还要杀头,当时感觉封建皇帝太苛刻,现在想想这才是好事,保证了没有豆腐渣工程,后世完全应该学习,而不是罚款。 有些欠款太多的大老板,居然监外执行,这和无责区别不大,简直太过分了,薛玖以前都化身键盘侠,呼吁直接枪毙。 薛玖建议阎立本画一幅图,有图有模型,施工更方便,尤其是分结构图。 薛玖并不是想其他工匠也能看懂施工图,他只是想要阎立本画的效果图,想想阎立本施工效果图,或者说阎立本第一幅施工效果图,留到后世,那轰动肯定不小,价钱自然不用说了,这种图按照后世的说法,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能看出唐初武德年间的一些社会状况。 当然,后人肯定不会想到,这只是一个家伙的恶趣味,忽悠着年轻的阎立本做出的画。 送走阎立本,薛玖笑得像偷鸡的狐狸,心情愉悦的来到天桥喝茶。 居高临下,视野开阔,看着下方的游人,心情更加舒坦。 小小的一个建筑,引得诸多人来观看,颇有一种看土包子的心态。 “哈哈!我就知道你在这里。”崔诚忠笑着道。 崔诚忠踏上天桥,薛玖就发现了他,毕竟这里只有十米长而已。 “老崔你起来得这么早?”薛玖招呼道。 “还早吗?这都日上三竿了。”崔诚忠抬头看了看天说道。 “你们这些青楼老鸨,不是忙活到深夜吗?我以为你要下午才会起床。”薛玖耸耸肩道。 “哈哈哈!崔三,你是青楼老鸨!” “哈哈哈!” “其实也没错,他确实是!” 跟着崔诚忠的几个中年人,忍不住大笑起来。 崔诚忠:(?﹏?) “你这臭小子!我是主事,不是老鸨!” “不用在意那些细节,你这是做甚?”薛玖摆摆手道。 崔诚忠差点气得冒烟,这是不在意细节吗?听你这口气,分明就是说主事和老鸨差不多。 “把你的茶拿出来,我招待朋友!” 薛玖翻了个白眼,把面前的陶罐推了过去道:“自己泡茶!” “和你商量个事情呗!”崔诚忠安顿好几个朋友,笑着凑到薛玖身边说道。 “啥事?”薛玖警惕的问道。 “你的茶叶卖我一些。”崔诚忠说道。 “茶叶,你不是拿了好几斤去吗?我这也不多了,你想喝随时过来就是。”薛玖想了一下说道。 “帮帮忙,我有几个朋友,喝了你的茶,都觉得味道很好,所以想长期供应,胡玉阁这边,客人也很喜欢,我想以后长期有茶叶。”崔诚忠说道。 “我这客人也很喜欢,如果茶叶是酒楼独家,对生意会有不小吸引力,如果你那边也有,我这可就不是独家了。”薛玖皱着眉头道。 “玖郎!价格好说,我这和你酒楼客人不一样,你我两家,就不用分那么清吧?你看看,有这天桥连接,其实我们和一家没有区别。”崔诚忠劝说道。 “你说得有道理,那么你收购一些生茶过来吧。”薛玖说道。 “好!交给我就是。”崔诚忠高兴的说道。 “那几个朋友,你要不要认识一下?”崔诚忠问道。 “算了,你们一群老男人,我就不掺和了。”薛玖摇摇头道,崔诚忠如果要介绍,先前就介绍了,不会等到这会。 他们来天桥喝茶,应该是临时起意,没有争得同意,崔诚忠也不方便自作主张的把朋友介绍给其他人,这一点薛玖还是明白的。 “回头过来喝酒,我安排两个胡姬陪你。”崔诚忠笑眯眯的说道。 “我还是个孩子,你安排胡姬给我做甚?”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你不懂胡姬的妙处,而且你也不小了,当年我十五岁,就有通房丫鬟了。”崔诚忠乐呵呵的说道。 “滚蛋!我才不像你,色中饿诡。”薛玖翻了个白眼道,十五六岁虽然身体都没有发育成熟,这个时候找女人,影响非常大,而且薛家练武,要求更多,十八岁才能娶妻就是其中之一。 过了一会,有人送来一碟板栗,远远就闻到板栗的香甜。 沙罐炒板栗早有人做,但是用麦芽糖炒板栗还没人尝试,闻到香味,崔诚忠一行人都忍不住看了过来。 不止是天桥,附近游玩的人也汇聚到酒楼附近,甚至有人询问门童,酒楼是啥东西如此香。 “能不能卖一份给我们?”有人询问门童。 炒板栗,烤红薯,爆米花,街头三种最香的零食,能与之相比的只有孜然烤肉,臭豆腐和蛋糕店。这几种零食都是能味飘整条街的。 门童回去询问,结果这个问题又抛到薛玖面前。 “告诉客人暂时不卖,不过今天是第一次,可以卖一人一份给他们。”薛玖敲敲桌子说道。 “好的!” “等等!让人在宿舍外面的街道搭一个灶台,把烤鸭弄到那里做。”薛玖吩咐道。 “好的小玖叔!” 薛玖思索片刻,突然又想起一道美食,起身就要离开。 “玖郎!”崔诚忠的大脸出现在薛玖身边,吓了他一跳。 “你干嘛?”薛玖瞪大眼睛问道。 “我还想问你在想啥,那么入神呢,我已经喊你好几声了。”崔诚忠问道。 “想到一道美食,你有事就说。”薛玖问道。 “美食?你可不能忘了我啊!”崔诚忠急忙说道。 “好!做好了你来吃就是。” “别急着走啊!” 看看拉着自己手臂的崔诚忠,薛玖问道:“老崔你还有何事?” “你这是板栗吧?” “废话,难不成你还不认识?” “能不能卖点给我?”崔诚忠笑呵呵的问道。 “行啊!你让人过来买就是。”薛玖一口答应。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2章 叫花鸡 薛玖让人临街做甜皮鸭,就是想用香气吸引顾客,毕竟进酒楼的人是有限的,但是路过买半只烤鸭的人就多了。 除了甜皮鸭,薛玖又想起了叫花鸡这道街边美食,烤好之后,同样香气扑鼻,而且能保温,这也是一道能外卖的好东西。 曲江池的荷叶还没有枯,薛玖让人去大量采摘,然后和泥。等荷叶弄回来,鸡也弄好了配料,鸡抹了盐,肚子里塞了姜葱蒜,枸杞,花椒胡椒,香叶桂皮后蘑菇,然后裹上就开烤。 用大陶罐来烤,受热均匀,比起埋进地里要方便许多,当然!有烤箱就更好了,但那玩意还得等一千年。 第一次烤叫花鸡,薛玖也没有经验,等了一个多时辰,敲开一只看看熟没有。 完全散养的土鸡,比起后世的饲料鸡,味道香得太多了,油气也重,刚刚打开,一股香气就扑面而来。外表金黄,看着就很有食欲。 在街道边烤甜皮鸭,早就吸引了不少人围观,开叫花鸡的时候,很多人都忍不住靠近了一些。 “好香啊!” “居然还能这样烤鸡!” “太香了!” “小郎君,这鸡卖不?多少钱一只?”有人忍不住问道。 “诸位不要着急,卖肯定是要卖的,只不过我还得看看熟没有。”薛玖招呼道。 外表肯定是熟了,薛玖打开鸡腹,一股蒸气升腾而起,同时伴随着清香。 鸡肚子里面塞满了蘑菇,因为包裹着烤,油气内渗,蘑菇底层还有一些油水。 外焦里嫩!香气扑鼻,薛玖手撕一块下来品尝。 香!鲜!只是一尝,就让人食欲大动,薛玖忍不住再次动手。 见到薛玖吃得香,有人忍不住咽咽口水问道:“小郎君,我看你这烤鸡还不少,卖一只给我吧?” 薛玖盘算了一下道:“一百文一只!诸位也看到了,我这鸡里面加了很多香料,还有山里的蘑菇。” 如今公鸡的价格是三十文左右一只,母鸡要贵一些,能卖四十文,薛玖这烤鸡卖一百文,也不算太贵,毕竟鸡肚子里面装满了东西,怎么也值一些钱。 “我买!给我来一只。”中年人没有犹豫,马上掏钱。 “行!你是带回去吃,还是就在这里吃,店里有美酒。”薛玖问道。 中年人想了一下,咽咽口水道:“还是带回去吧,这么大一只鸡,一个人吃不完。” “好!”薛玖让人弄一只出来,用竹条捆起来,递给中年人。 十只鸡被人一抢而光,崔诚忠挤进人群,拉住薛玖道:“玖郎,这只卖给我!卖给我!” 说完也不等薛玖拒绝,放下钱就拿起鸡。 薛玖是真不想卖,因为他也很久没吃叫花鸡了,虽然调料没有后世充足,但是土鸡烤出来,那香味太馋人了。 “诸位!烤鸭也不错,要不要买一只?”薛玖朗声问道。 甜皮鸭一样很诱人,听到要卖,马上就有人心动。 甜皮鸭和叫花鸡不同,可以现场砍成块,马上就能品尝。 “嗯!好吃!” “陈兄!让我尝尝!” “不错,我也尝尝!” “要是有酒就更好了!” “诸位,今天数量有限,明日请早,以后每天上午我们买两炉。”薛玖招呼道。 散卖不能卖太贵,同样的菜,酒楼卖出去,至少增加二十文。就拿烤鸭来说,一桌人最多要半只,再加点蔬菜叶子,或者面皮,这价格怎么也得加一些吧。 薛玖很满意,第一次做就成功了,剩下的工作自然交给其他人。 “大兄!我要吃板栗。”小丫头从院子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一包热乎乎的板栗。 薛玖笑了笑,坐在台阶上给小丫头开板栗。 临近午时,酒楼开始上客,薛玖笑得越加开心,这个点就有客人来,说明酒楼名声已经传开了。 薛玖笑容突然消失了,起身抱着妹妹就想进屋。 “犹那小子!哪里跑!”一个声音响起,伴随着马蹄声,冲到身边。 薛玖刚放下妹妹转身,就见到一只大手抓了过来。 薛玖下意识的格挡,一拳打了过去。 这一招太熟悉了,程咬金身体后仰,轻松躲了过去,今天他可没喝酒,想要躲避很容易。 “呜!”程咬金捂着裤裆原地转圈。 薛玖尴尬的收回脚,他这完全是顺手了,封眼拳,撩阴脚,这是成套的动作,一动手就没停住,虽然最后关头收力了,不过那地方很脆弱。 “臭小子,你想要我老命啊!”程咬金满头大汗的说道。 “哈哈哈!程知节,你这是做甚呢?”尉迟恭大笑着道。 “这可不能怪我,你突然冲过来,我以为你想动手。”薛玖说道。 “哼!没有关系,你小子还伤不到我。”程咬金夹着双腿说道。 “好小子!刚才那一招不错,我都没想到还能这样。”尉迟恭跳下战马,高兴的说道。 尉迟恭有些像传说中的关二哥,有些高傲,今天能和颜悦色的说话,薛玖还有些意外。 “咳咳!我是无意的。”薛玖有些尴尬的说道,看到的人太多了,这种下三滥的招数有些丢脸。 “有意无意的都无所谓,好用就行,以后这招鸡飞蛋打要常用。”尉迟恭笑眯眯的说道。 程咬金脸一黑,在他看来,尉迟恭招式本来就够阴险了,还用撩阴腿,这以后还怎么打? 别的地方挨几拳无所谓,那地方能挨一下吗? 小混混用这种下三滥的招式,轻轻松松就能避开,还能反击,但是同为武将,出招速度快,想要躲避就难了。 “尉迟黑炭,别以为就你能用。” “哼!” 李世民很是无语的看了看薛玖,军中打架切磋太正常了,要是都用这招,谁还敢动手,难不成打输了就进宫不成。 “以后都不许对自己人用这招!谁用就重罚。”李世民板着脸道。 “殿下是来吃饭的?”薛玖岔开话题问道。 “不错,还不快带路。”李世民说道。 “我要带小妹,你们自己去就是了。”薛玖抱起妹妹说道,对于吃白食的,他可没兴趣招待。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3章 李世民的礼物 薛玖突然离开,让李世民一行瞠目结舌,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甩下大名鼎鼎的秦王不理会的,不过考虑到他是一个半大孩子,发孩子气,也就觉得正常。 众人相视一笑,随即向酒楼走去,一路上对酒楼评头论足。 “这是何物?” “这是荷叶鸡,甜皮鸭!” “好香的味道,一样来两只!”李世民招呼道。 薛玖很是无语,李世民这把酒楼当做秦王府的厨房了,天天来白吃,带的人一次比一次多,这太让人无语了。 必须得想办法从李世民身上赚回本钱。 不对,做生意只赚回本钱,这就是亏本,应该要大赚一笔才对得起秦王这个身份。 李世民别看风光,其实没啥钱,应该说李唐皇室都没啥钱,这在大唐官场并非秘密。 杨广喜好奢华,朝廷的钱犹如流水一般花出去,虽然弄回来很多奇珍异宝,但是那玩意数量有限。 李渊起兵夺长安,建立大唐,所拥有钱财也就只有长安的存货,李家的家底。 当然!隋朝家底很厚,李渊夺长安确实吃了个饱,但是诸多大臣都是要封赏的,军队也有赏赐,毕竟当时强敌环绕,没有军队,如何能征服其它势力。 除了国内,还要用大笔金银珠宝收买突厥。 李渊起兵到在长安站稳脚跟,突厥没有突袭后方,或者说没在大规模出兵,即便出兵,也是威胁李渊出钱。 正是因为用了大量钱财稳住突厥,这几年才有时间征服其它势力,而国库已经没钱支撑突厥越来越大的胃口,这两年与突厥的战事也变得多了起来。 李渊都没有多少钱,李世民这个秦王自然更不用说了,幸好他经常领兵,战胜之后可以获得战利品,这才能支撑秦王府的开支。 想从李世民手里弄钱肯定没办法,但是物资还是没有问题的。 天策上将、太尉、尚书令、陕东道大行台尚书令、益州道行台尚书令、雍州牧、蒲州都督、领十二卫大将军、中书令、上柱国、秦王。?这就是李世民所拥有的官职爵位,也代表了他的权力。 太尉是三公之首,尚书令是文官之首,十二卫大将军那是武将之首,可以说他就是皇帝和太子之下第一人。 关键还是开府权力和地方实权,这代表了他拥有收入来源,这也是李建成忌惮他的原因,李世民手中的实权太大了,比起太子的实权还大多了。 李建成只有一个陕东道大行台的头衔。这个头衔赋予了他极大的权力和指挥权,包括潼关以东的所有军队和地方官员都受其节制,可以自主决策?,但是有李世民在,他唯一的实权也受到节制。 长林卫是太子亲卫,偏偏在这件事上被李世民坑了一下,差点丢了太子之位。 就在薛玖思索李世民兄弟的时候,侍卫送来一口长盒子,说是李世民答应他的礼物。 见到盒子,薛玖心里就有了猜测,打开一看,里面是四卷绢布。 严格说来,这应该是绫绢才对,绫绢是丝织品,花者为绫,素者为绢,绢是用来书写作画的,而绫是装裱用的,只有极其重视的作品,才会使用这两样来作画,装裱。 薛玖激动的打开卷轴,里面的字龙飞凤舞,仔细看了一会,才勉强辨认。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读出这几个字的时候,薛玖猛的站起来,一双眼睛变得通红,呼吸一下变得急促起来。 深吸一口气,闭住呼吸,薛玖继续辨认:“云髻峨峨,修眉联娟…没错,没错!这是洛神赋!” 薛玖喃喃自语,随后动作变得更加小心,慢慢打开卷轴,看向最左下方。 “嵇叔夜?这是谁?”薛玖眉头一皱,失望的说道,他还以为这是曹植的真迹呢。 想想也不可能,如果是曹植真迹洛神赋,李世民怎么可能送给自己。 把卷轴收起来,薛玖又看向另外的卷轴。 结果又是三次从欣喜到失望的经历,其中一幅卷轴是兰亭序,不过是一个叫羊欣的人书写,剩下两幅卷轴则是前面两幅的临摹,关键还是李世民写的。 “小气吧啦的!果然当官的心都脏。”薛玖骂骂咧咧的说道。 “呵呵!何事让你如此气愤?”薛收笑着踏入大门。 “你看吧!小气的家伙,就送四幅字,还有两幅自己写的。”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李世民的字留到后世虽然珍贵,但是以后还有机会弄到,所以薛玖已经没有昨天那么激动,反而很失望。 “呵呵!你可知道这两幅字是谁写的?”薛收看了之后,笑着问道。 “听兄长之意,这是两个名人?”薛玖好奇的问道。 “嵇康听说过没有?”薛收问道。 薛玖思索片刻,试探着问道:“你是说广陵散那个嵇康?” “没错!嵇康字叔夜,魏时大臣,司马家掌权之后就归隐不出,他这幅洛神赋,应该是最接近原作的。”薛收点点头道。 “这么说来,这还是好东西!”薛玖咧嘴笑着道。 “当然是好东西,难得一见的!”薛收爱不释手的说道。 “这羊欣又是谁?”薛玖问道。 “你不是想要大王的真迹吗?羊欣的字就是跟王右军所学,当时有王献之之后,可以独步, 买王得羊,不失所望之说。 这一幅字虽然显得稚嫩,却有大王的影子,应该是羊欣年轻时候练手之作。”薛收介绍道。 “嘿嘿!嘿嘿!原来如此!”薛玖嘴里笑着,手上动作不慢,快速的收起卷轴,关上盒子。 “你这家伙!就不能让我多看看!”薛收没好气的说道。 “兄长的书法不输于人,这没啥好看的,改天你写一幅,让我好好观摩。”薛玖急忙说道。 “你这可太夸奖我了,嵇叔夜精通音律,羊欣擅长岐黄之术,我可比不上他们,书法也是一样,比起他们,我差得远。”薛收摇摇头道。 “兄长你太谦虚了,我看你的书法也挺好的,龙飞凤舞。”薛玖笑着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4章 藏品 “你不懂,我的书法,只能说还行,永远无法与这些大家相比,这是天赋,或许我苦练几十年,等老了之后,能做到具有独特的韵味。”薛收摇摇头道。 在薛玖眼中,薛收和刚才收的书法卷轴差不多,都那么漂亮,他明白这是眼界带来的限制。 管他那么多,知道是好东西就行,收起来,收起来,改天送回村子存放着。 把宣阳坊的事情和薛收谈了一下,薛收思索片刻就说没有问题。 等李世民泡澡之后,薛收把这事就告诉了李世民。 听到只是架一座天桥,又不是堵上道路,李世民就一口答应,让他们去万年县备案就是。 长安城以朱雀大街为分界线,西边属于长安县,东边属于万年县。 长安虽然是京城,但是中枢和地方有两套管理班子,两个县衙处理日常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最苦逼的县令,也是长安和万年两个县令,虽然他们是品级最高的县令,按照规定,他们是正五品。 别看正五品不低,但这里是长安城,勋贵如云,世家林立,所有大家族,在长安都有产业,任何一个,都是他们得罪不起的。 关键还是混乱,刚从乱世中走过来,长安城是非常混乱的,尤其是夜晚,两个县衙能处理的事情其实非常有限,也就管理一下普通百姓和地皮。 没错,长安附近的空闲地皮,包括地契,都由两个县衙管理。 薛家出面,只是架天桥,万年县略微了解就答应了,并做了备案。 购买的事情也很顺利,只是坊市角落的房子,位置很偏,出坊市都要走十多分钟,只要给够钱,一切都好说。 幸好是如今这个时间段,要是再过几年,平定了突厥,长安安全性大增,人口也增加,这地皮房子的价格会增加很多,而且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又是四亩多地,按照阎立本的规划,中间是一座六层塔楼,四周则是一圈房屋,全部修建三层楼房,一楼吃饭,二楼和三楼住宿。 别看四亩多地很宽,其实也就三千平米不到,也就后世一个宾馆那么大而已。 除了招待客人,还有员工宿舍,马厩,停车场,这么一扣除,地方并不宽。 两边相距一百多米,厨房倒是不用另外修,而且前期培训的厨师也够多,这也够用。 酒楼生意一天比一天好,修建工作也进行得如火如荼,不过这一次修建,短时间完不成。 一来塔楼和餐厅比较高,二来就是需要大量的石材。天桥的支柱需要石头,酒楼同样需要石材,薛玖最信不过的就是全木材建筑,这玩意最怕火,而餐厅要用火锅,油灯,防火工作相当重要,别的不说,至少第一层,薛玖要用砖石结构。 青石运输太麻烦,不过砖头就没有影响,薛家村就有窑。 “把砖头做大一些行吧?”薛玖问道。 “不行,砖太大无法烧透,没有烧透的砖,中间很脆,时间长了容易坏。”阎立本摇摇头道。 “做成空心的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吧?” “空心的?怎么做?”阎立本迟疑了一下问道。 “把泥胚中间掏出来一部分,这样就能烧透了。”薛玖拿起一块砖讲解道。 “嗯,把两端掏出来一部分,确实有利于烧透,但是这样一来,砖头还能支撑吗?”阎立本思索着道。 “烧一窑出来试一试就知道了。” “那行,你让人烧吧!” “还得麻烦你,帮忙设计一个制作空心砖的模具。”薛玖说道。 如今制作砖头,就是一个木头盒子,把揉制好的泥土在盒子里放好,再用麻绳切割,就成了一块块砖头泥胚,然后阴干就能入窑。 想要空心砖,当然得有专用模具,这事只能拜托阎立本这种技术高明的工匠。 阎立本只是思考了一会,就点点头道:“没有问题,这个很简单,在模具两端加一块木头就行了,不过这种模具,一次只能做一块砖。” “那没有关系!” 本来薛玖还想做预制板的,但是以如今的钢铁价格,又没有水泥,这成本未免太高了,所以只能打消这个念头。 为了防火,薛玖决定在地面糊一层泥。 黄泥是个好东西,里面加上稻草节,就能让黄泥具有极好的粘合性,形成一个整体。 糊一层黄泥,不但能防火,也能具有极好的密封性,只不过在楼上修火炕,这事得处理好,不能烘烤到木头。 空心砖无疑是一种很好的防透热材料,毕竟是中空的,用空心砖铺一层,再加黄泥层,应该就能放心的烧火,回头实验一下,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二三楼就只能取消火炕,继续采用火炉子。 搞定砖头,又联系好瓷器作坊,购买他们的破碎瓷片,黄泥地面毕竟不美观,镶嵌一层瓷器就不一样了,至于防滑,现在可顾虑不到那么多,摔倒只能说活该。 随着酒楼名声传开,现在每到饭点就是爆满,已经有不少人询问,是否能送外卖。 外卖的事情被薛玖拒绝了,暂时忙不过来,而且送外卖,酒水会少卖很多。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薛玖把蒸馏酒分了三种,一种是与水勾兑,只有二十多度,比市面上的酒,度数略高;第二种是与清酒勾兑,度数四十度左右;第三种是与米酒勾兑,这种酒最顺口,价格也是卖得最高的。 除了李世民,崔家也从薛玖这里购买美酒,或者说兑换美酒。 因为刚从战乱中走过来,粮食紧缺,酿酒是不被允许的,不过这是封建社会,规定也只对普通百姓,小商人有效,大家族没人管,只不过别把酿酒作坊建在城里就是了。 “叫你们管事出来!”一行人来到酒楼,也不下马,对着门童呵斥道。 “不知诸位如何称呼,我也好给管事汇报。”门童不卑不亢的行礼问道。 酒楼的门童,当然是薛家村的半大孩子,他们也是酒楼的护卫,自然不会被几个骑兵吓住。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5章 月黑风高夜 “废话那么多,快点滚去汇报!”骑兵马鞭指着。门童呵斥道。 “来者不善!”门童对视一眼,随即向酒楼内跑去。 薛玖也得到了消息,带人走了过来,在酒楼内,几个人提着长棍隐藏在影壁之后。 “马上送两千斤河东老窖前往齐王府,以后每月都要送两千斤。” 薛玖刚到,就听见这么一句。 薛道义眉头微微一皱,不卑不亢的说道:“实在抱歉,小店酒菜不外卖。” “大胆!你敢抗命!”骑兵怒喝道。 “呵呵!齐王不知以哪里的命令来下令?”薛道义冷笑着问道。 “尔等的酒,已经被纳入贡品,这自然是皇命!” 薛玖眉头一皱,他没想到李元吉准备很充足,居然抬出李渊。别人不担心,想命令他们,那就得拿律法公文来说事,但是皇帝想要贡品,只是一句话而已,就算要圣旨,李渊肯定也会给,毕竟这借口很好找。 明知道这是李元吉想要美酒,但是搬出李渊,这个亏就吃定了。 薛道义把目光投向薛玖,他一直在村里,很少接触大官,这事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接,这也是为何薛玖一直待在酒楼的原因。 “行啊!贡品的圣旨何在?按照朝廷律法,为满足口舌之欲的物品,名马鹰犬等游乐之物,没有陛下诏令时,则不许进贡?。”薛玖朗声说道。 武德二年李渊命人参照隋朝的《开皇律》编纂唐朝的法律,并于月初之时完成了《武德律》的编纂和颁布。 《武德律》共500条,与《开皇律》没有太大的区别,但除此之外,朝廷先前还还颁布了《武德令》31卷、《新格》53条和《武德式》15卷。这些法律文件涉及刑事犯罪、国家组织制度和体制、皇帝临时对官府机构颁发的各种单行敕令、官府机构的办事细则和百官权责等。 薛玖深知律法的重要性,在武德律颁发之后,他就找来观看。 领头的骑兵没想到薛玖熟悉律法,愣了一下,拿出一卷圣旨,塞给了薛玖。 “拿去看!” 薛玖看了一下,确实是要两千斤,而且每个月也要两千斤,他也不管是李渊要的,还是李元吉要的,拿着圣旨敲打了两下手心,冷笑着道:“美酒没有问题!但是绢布呢?空着手来拿贡品?” “运走美酒,自然会给你绢布。”领头的骑兵冷着脸说道。 “那不行!朝廷难不成要强买强卖!还是齐王假传圣旨?想要欺压百姓?”薛玖不屑的说道。 眼见围观的人很多,领头的人心里有些慌,声色俱厉的呵斥道:“胡说!谁敢假传圣旨,那是杀头的事情。” “既然如此,为何不事先通知?也没有询问价格?”薛玖不为所动,眼神凌厉的看着骑兵问道。 “本将前来,就是询问价格,押运美酒,朝廷岂会亏待于你。”骑兵冷着脸,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好啊!十斤酒五十匹绢,两千斤就是一万匹绢,我们这就准备,你可以回去运送绢布了,绢布一到,美酒就可以装车。”薛玖讥笑着道。 如今绢布价格是一匹两百文,一万匹绢布就是一百万枚铜钱,也就是一千贯。 别觉得一千贯不多,万贯家产已经是形容富豪,也就是说,朝廷真要给钱,薛玖一年就能成为富豪。 要知道朝廷去年的税收,折合价值还没有超过五百万贯,李渊怎么可能每年拿一万多贯来买酒。 “胡说,当然会给你们绢,但这不是尔等敲诈朝廷的借口,你这价格,已经比三勒浆还要贵。”头领气愤的说道。 “哼!既然你无法做主,那就回去问你主子,某的美酒,岂是三勒浆能比的。”薛玖不屑的说道,同时把圣旨丢了回去。 头领本就骑虎难下,如此多绢布,他根本无法做主,接过圣旨,灰溜溜的就离开了。 “这就走了?齐王府不会区区一千贯都拿不出来吧?”薛道义惊讶的说道。 “当然能拿出来,但是我估计齐王根本没想出钱。”薛玖猜测道。 “会不会有麻烦?”薛道义担心的问道。 “麻烦肯定是有的,那就是一个无脑莽夫,岂会吃哑巴亏。”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小玖你说他会如何报复?”薛道义问道。 “据说那家伙冲动易怒,我猜测他会派人动手。”薛玖虽然是猜测,不过语气很肯定。 “这么说来,今天晚上可能会不太清净。”薛道义说道。 “多半如此,今夜大家严加防守就是。” “能不能抓住人,以此来威胁他,不然这长期防备,也不算个事情。”薛道义皱着眉头。 “可能性不大,如果我没猜错,他不会亲自出面,而且就算抓住知情者,也不敢攀咬。”薛玖摇摇头道。 “这就难办了!”薛道义皱着眉头道。 “无妨,只要敢来,全部打断手脚,看看以后谁敢帮他。”薛玖眼中凶光一闪,压低声音,恶狠狠的说道。 “有道理!我们薛家可不是那么好惹的。”薛道义点头赞同道,按照薛家的规矩,能动手就不动嘴,只要是敌人,先打了再说。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会让巡街的武侯避开,我们动作快一些,打了就撤退,让他们自行解决收尾。”薛玖冷笑着道。这是他第一份产业,还能结识人脉,他不容许任何人来破坏。 心里有了决定,薛道义让人去通知薛道真,薛勇等人。 天黑以后,百味楼的客人逐渐回客房休息,或者通过天桥,前往胡玉阁,酒楼的灯火逐渐熄灭。 薛玖站在天桥上,静静的看着远处。 随着夜变深,喧闹的平康坊变得安静下来。 三更的铜锣声音响起,很奇怪的是,今夜打更的人,没有到百味楼这附近。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一群黑衣人抱着柴火从黑暗中,小跑着来到百味楼外面。 看到黑衣人放下柴火,薛玖眼中怒火变得浓郁,抬起右手,手指放在嘴里。 “嘀!”尖锐的口哨声打破了黑夜的寂静。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6章 突有狂徒夜磨刀 黑夜中突然燃起火把,随后冲出很多蒙面人,蒙面人手里拿着长棍,闷头就冲向黑衣人。 黑衣人猝不及防,又被火把一照,视线都丢失了,等他们看清楚,棍子已经抽到身上。 这年月大多数人都有夜盲症,也就是晚上看不见,哪怕借助月光,也如同瞎子,这是缺少维生素,多吃内脏能减弱夜盲现象。 薛家人不缺肉食,尤其是内脏,每次进山,都要吃不少,酒楼这里生活更好,夜盲症很轻弱,又有心理准备,没有受到火把影响。 出手就不留情,鸡蛋大的枣木棍,劈头盖脸的就是猛抽。 “啊啊啊!”惨叫声在夜晚响起,黑衣人纷纷被放倒,大多数人连刀都来不及抽出来。 有一人见势不妙,埋头就向黑暗中跑。 薛玖可不想有人冲进酒楼,影响到客人,抬手就是一把飞刀投掷下去。 蒙面人全程没有说话,打倒敌人,手中棍子就对着手脚猛劈下去。 “啊啊啊!”更多的惨叫声响起,那声音听得人不寒而栗,不远处一户人家,小孩都吓哭了。 哭声很快就没了,估摸着应该是被大人捂住了嘴。 薛道真扫视一圈,随后挥了挥手。 火把熄灭,蒙面人很快消失在黑暗中,只留下一地惨叫哀嚎的黑衣人。 过了一柱香的时间,一行人打着火把出现,看他们穿着,就是巡街的武侯。 后世很多措施,其实都是古人用过的,就像先鸣枪示警,现在的巡街武侯,手里提着弓箭,遇到不遵守宵禁的人,会先拉空弦警告,然后再向空地放箭,如此两次不听话的,这才会放箭射人。 武侯举着弓箭匆匆跑过来,见到一地惨叫的人,顿时愣住了。 “哎呀!这是怎么回事?”薛道真提着灯笼,推开酒楼的大门,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满脸惊讶的问道。 “这是哪里来的柴火?诸位可要为小店做主啊,这些歹人是想放火烧店啊!”薛道义一脸焦急的喊道。 “掌柜的!怎么回事?” “掌柜的,出了啥事?”几个门童提着灯笼也走出了酒楼。 武侯嘴角一抽,无语的看着薛道真表演,他们可不相信,眼前这副场景,与百味楼无关,这些人来意如何不说,总不能是自相残杀吧。 “掌柜放心,我们会好好审问,明天给你一个交代。”领头的武侯说道。 “好的,好的!有你们在,我就放心了。”薛道义感激的说道。 “带走!”领头的武侯脸颊肌肉抽动,他实在不想和薛道义说话,装得太假了,只不过他很理亏,毕竟有人和他打了招呼,晚一些出现。 “啊啊啊!”武侯去提人,结果又引得一阵鬼哭狼嚎。 不少武侯瞳孔都忍不住一缩,他们这才发现,黑衣人的手脚都打断了,好几个人的手脚都已经扭曲,看着就很瘆人。 “小心点!抬走!” 二十个黑衣人,武侯跑了两趟才全部抬走。 “薛掌柜,晚上你们也留神一些,不要被歹人钻了空子。”领头的武侯抱拳道。 “是!是我们一定小心,真是太吓人了,居然有人想烧小店,明天我一定要去县衙问问,到底是何人如此歹毒。”薛道义一脸后怕的样子说道。 领头的武侯翻了个白眼,再次拱拱手就离开了。 武侯离开,坊正满头大汗的出现,他是真的一脸的愁苦。 长安的坊正才是最没有地位的,他们是正七品下的官员,并非小吏,但是每个坊市都有不少官员,他们都快要沦为跑腿的了。 刚才抬走那么多惨叫的人,可是把他吓坏了,而且明天还不知道如何应对坊市住户的问询呢,平康坊官员那么多,可不能简单的应付过去。 “薛掌柜!薛掌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刚出来就见到那么多黑衣人在惨叫,酒楼外面还堆着柴火,你看看!还有桐油的味道,这是想烧小店啊。 你也知道,我们酒楼才开业不到一个月,根本没有得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妒忌我们生意好。”薛道义苦着脸道。 看看酒楼外面的柴火,还有桐油味,坊正脸色不由大变,如果大火燃烧,还不知道坊市多少房子会受到影响。 坊正咬牙切齿的扫视一圈,这是要他的命啊!真要发生大火,他这个坊正不但做到头了,而且还会连带责任,弄不好就要丢命。 “放心!我不会放过那些混蛋!” “那就有劳坊正了!” “薛掌柜,这些沾染了桐油的柴火,还是快点收起来吧,万一被引燃,问题就大了。”坊正劝说道。 “这些都是罪证,我收起来不太好吧?”薛道义为难的说道。 “没事,我为你作证,何况还有武侯也见到了。”坊正劝说道。 “如此也好!八斤,你去叫人,把柴火都收进去,小心一点!”薛道义回头喊道。 “辛苦了!”坊正精神放松,冷静之后,他也反应过来,今天的事情,肯定与酒楼有关,那些黑衣人,多半是酒楼的人打的。 坊正心里暗暗叫苦,这是大势力交手,他这小身板可扛不住。 “薛掌柜,以后有事情,不知能否告知一声,也好让我有个心理准备。”方正压低声音说道。 “好说,好说,我们酒楼有事,一定先告诉坊正,但是你也要理解一下,敌人可不会给我们准备,也不会事先通知。”薛道义也压低声音说道。 “你说得是!还请动静小一些,别闹出人命。”方正苦笑道。 “这可和我们无关,我们只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薛道义正色说道。 “你说得是!”坊正深吸一口气道,他知道薛道义也是老狐狸,不可能说得太清楚,不过听他口气,不会搞大事情,这已经很给面子了。 酒楼又恢复了安静,不过黑夜中注定很多人无法入睡,薛玖就看到,崔诚忠带着人守在后门,武器的寒光都隐现多次, 崔诚忠对着天桥点点头,很明显他知道薛玖在上面。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7章 后续影响 黑衣人被武侯送走,他们也没有救治,而是通知了位于西市的一座宅子。 看到摆成一排哀嚎的手下,一个中年人脸色铁青,本来就不想接这一单生意,考虑到雇主得罪不起,本打算在酒楼外面放一把火,能烧多少烧多少,烧不了也能吓一下百味楼,算是完成了雇主的要求。 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去了二十个手下,全部被抬了回来,这些人可都是他最精锐的手下啊!全部断手断脚,能不能治好不说,就算治好了,估摸着以后也是残疾,给的那点赏钱,连医疗费用都不够,更不用说安家费了。 “首领,怎么办?”一个文人模样的中年人问道。 “问我怎么办?你tm是不是傻了,还不去请医者,难不成还任由他们死了不成。”中年壮汉怒喝道。 “喏!”文人擦擦额头冷汗,急忙向外跑去。 “首领,这事如何善后?齐王那边恐怕不好交代,要不要再派人去酒楼闹一下。”一个佩刀的中年人问道? “哼!还去送死吗?别人分明早有准备!” “齐王那边要是问起来,如何回应?” “告诉他们,我们的人伤残了二十个。要他们出钱补偿!”壮汉沉声说道。 “这!齐王脾气不好,问他要钱,会不会惹怒了他。” “如果不给钱,以后谁敢帮他做事?惹火了我,转身就投秦王府。”壮汉语气不善的说道。 “我知道了!”中年人点点头道。 “语气委婉一点,尽量不要得罪人。”壮汉叮嘱道。 “是!” “首领,百味楼那边会不会报复我们?”又一个中年人问道,他们掌管着西市的苦力,平时横行霸道,但是也知道权贵不好惹,这次不是齐王面子够大,他们也不敢得罪薛家,因此心里还是很担心。 “明天你送一份礼去百味楼,就说我们也是奉命行事,以后不会再给他们增添麻烦。”壮汉思索片刻道。 “是!” “首领,我们真的不找百味楼的麻烦吗?齐王恐怕会生气吧?”有人压低声音道。 “明着来打不过,那就来阴的,你找几个脑子灵活的,去酒楼找麻烦,把事情闹大,败坏酒楼的名声。齐王那边,这样应该能给他一个交代了。。”壮汉阴沉着脸说道。 “首领英明!” ……… 天亮之后,李元吉也知道手下把事情办砸了,本来很生气,不过知道要动用阴招之后,很大方的批了医疗费用。 “王爷,这样一闹,百味楼恐怕更不会进献美酒了。”谢叔方说道。 谢叔方是南朝文学家谢灵运的后代,也是东晋大牛人,淝水之战的“总指挥”谢玄之后!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个王谢的谢,就是指他们这个谢家 谢叔方参加了晋阳起兵,投身李元吉麾下,是李元吉第一心腹。 “薛家那些混账东西!居然故意叫高价,本王岂能受他敲诈。”李元吉愤怒的说道。 “王爷,属下觉得,可以先查一下百味楼,看看他们酒的价格,是否故意抬高。”谢叔方提议道。 李元吉皱着眉头问道:“你的意思,他的酒真的很贵?比三勒浆还贵得多?” “都在传百味楼酒菜是长安一绝,别处无法比拟,恐怕这酒的价格真不会便宜。”谢叔方分析道。 “就算他们的酒很贵,也不该扫本王的面子,教训一下还是要的,别以为靠着李世民,就能无视本王。”李元吉摇摇头道。 谢叔方有些无语,别人是秦王麾下,怎么可能给你面子,这不是让秦王心里不满吗? 虽然有些无语,但是李元吉对他真的是推心置腹,谢叔方也只能尽量帮他完成心愿。 “王爷,那些青皮去酒楼闹事,即便能败坏酒楼名声,对我们也没有好处,不如由属下前去和薛家谈一下,只是一些贡品,相信薛家也不愿意得罪你。”谢叔方说道。 “哼!要是不愿意得罪本王,也不会把手脚全部打断,这是在威胁本王。 你也找一些青皮去闹事,时间长了,我就不相信他们愿意看着酒楼关门?不来给本王道歉,此事休想善罢。”李元吉冷哼一声道。 “属下明白了!”谢叔方暗自叹息一声道。 ……… 昨夜平康坊有人想烧酒楼,二十个人被打断手脚,这么大的事情,第二天很多人都知道了,其实这也是薛玖让人故意散出去的,就是要把影响扩大。 传言没有提起齐王李元吉,不过又有人说,白天齐王府有人前去百味楼要酒,只不过百味楼没给。 很多人都好奇,百味楼怎么敢得罪齐王,于是继续追问,很快就知道了,齐王把百味楼的酒定为贡品,但是没有带钱。 都是聪明人,很容易就联想到,晚上是齐王的人,前来帮齐王发泄怒火,只不过偷鸡不成蚀把米。 百味楼的酒被定为贡品,这下就让很多人好奇了,这酒到底多好喝,居然皇帝都喜欢。 百味楼的生意并没有受到昨夜的影响,反而变得更好,很多人都是冲着美酒而来。 “老四做得太过分了!”李世民皱着眉头道。 “殿下,齐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万一他亲自出面找麻烦,我们该怎么办?”薛元敬问道。 “老四还是要面子的,不会亲自到酒楼找麻烦。”李世民皱着眉头道。 “如此属下就放心了!” “如果老四的人拿着圣旨前去要贡品,该给的还是给吧。”李世民又说道。 “殿下,与其于让齐王把美酒定为贡品,不如你亲自把美酒运送到宫里,相信陛下会同意的。”房玄龄提醒道。 李世民眼中精光一闪,是啊,李元吉找了几天都没有弄好的贡品,而自己把事情办妥,肯定会受到李渊的夸奖,增加在李渊心中的份量。 想到这里,李世民把目光投向薛元敬和薛收。 “只要殿下想要,我们薛家一定会鼎力相助!”薛收起身行礼,沉声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8章 见招拆招 “这价格?”李世民迟疑着问道。 “还是老规矩,二十斤换一斤,任何酒都可以。”薛收说道。 李世民暗自松一口气,宫里不缺酒,只是缺美酒,就算数量不足,也可以让人继续酿。 以物易物这是正常的,或者说布匹同样是钱财,除了布匹,还有粮食,这两样都与铜钱一样,是通硬货。 不用出钱,只是用酒换,这就很简单了。 “好,我这就去宫里找父皇。”李世民起身说道。 最近这几天,李渊可是好好的夸奖了他,汗蒸,家具,美食几样东西都让李渊喜欢得很。 “殿下,带上美酒,让陛下品尝一下,看看是否物有所值。”房玄龄提醒道。 “有道理!”李世民点点头道。 李世民让人提来一坛酒,带着护卫就去了皇宫。 远远就听到李渊和女人的笑声,李世民眉头不由一皱。 等内侍出来,里面笑声也停了,李世民进入大殿,就见到一群身穿薄纱的妃嫔。 不敢多看,李世民微微低头,随后对李渊行礼。 “儿臣参见父皇。” “二郎不用多礼,你手里提着什么东西?”李渊摆摆手问道。 “这是儿臣新得美酒,特意带来请父皇品鉴。”李世民说道。 美酒,美食,美人,李渊都很喜欢,听到美酒,顿时来了兴趣,马上让内侍把酒打开。 内侍先尝了一口,等了一会,这才给李渊斟酒。 闻到浓郁的酒香,李渊就已经忍不住了,端起酒樽就想喝。 “父皇且慢!”李世民急忙阻止道。 这酒有多烈他可是知道的,要是李渊像以前那样,一大口喝下去,肯定会出丑。 李渊不解的看向李世民。 “父皇,这酒很烈,只能小口喝。”李世民介绍道。 “嗯。”李渊笑着点点头,随后端起酒樽喝了一口。 虽然有李世民的劝说,李渊却并没有放在心上,这一口也只是比以往小一点。 “噗!” “咳咳!咳咳!”烈酒入喉,李渊马上就喷了出来,随后就是剧烈咳嗽。 内侍吓了一跳,急忙走到李渊身边。 李渊抬手阻止内侍,涨红着脸道:“好烈的酒!” “父皇快吃一口糕点压压。”李世民走过去说道。 李渊听劝的吃了一口糕点,等嘴里舒服了不少,这才轻押了一口烈酒。 烈酒入肚子,马上升起一股暖气,让人精神一振。 “好酒!”李渊赞叹道。 “这酒是哪里来的?我还是第一次喝到如此烈的酒。”李渊问道。 “这酒叫做河东老窖,是平康坊一家酒楼的,儿臣觉得可以定为贡品,父皇你觉得呢?”李世民试探着问道。 “真是巧了,前天三胡也说要把一家酒楼的美酒,定为贡品,长安最近多了这么多美酒吗?”李渊笑着道。 “行,就按你的意思,把这酒定为贡品,具体如何操作,你让人去办就是,尽快多送一些进宫来。”李渊继续说道。 “儿臣遵旨!” “对了,那浴池何时能修好?”李渊问道。 “父皇所用浴池很大,需要不少时间,儿臣听工匠说,薛婕妤那边已经修好了,父皇不如先过去试一试。”李世民说道。 李世民这是帮薛婕妤,李渊也明白,不过这无伤大雅。 “好!我等会就去看。” “那儿臣就先告退了!” “既然来了,就陪父皇喝两杯再走。”李渊招呼道。 两酒樽酒下肚,李渊已经面红耳赤,李世民趁机劝说他去泡澡。 李渊带着宫女去薛婕妤那里,他知道那边也修了汗蒸房,毕竟这都是薛家献出来的东西。 李渊到来,薛婕妤很高兴,带着宫女把李渊伺候得舒舒服服。 汗蒸,按摩,搓背,修脚,修面。薛婕妤亲自拿着刀,轻轻在李渊脸上刮了一遍,粘米粉煮成糊糊,在温度合适的时候,上脸热敷。 看看铜镜中的自己,李渊好奇的问道:“爱妃,朕是不是白了一些?” 薛婕妤微微一笑道:“陛下本就白,只不过平常太操劳,脸上来不及打理。” 看看自己的双手,李渊很确信,脸上白净了不少,他非常满意。 李世民虽然要了几个内侍宫女前去培训,但是这些内侍宫女,怎么敢在李渊身上“粗鲁”的搓背,更不用说还拿着刀子在脸上招呼。 薛婕妤这里可不一样,是薛家的妇人,胆子大,心也没宫里的人那么多,只知道要好好服务皇帝,所以搓背这事很认真,也很用心,那是把李渊仔仔细细的搓了一遍,当时就像一个煮熟的虾子。 等李渊把这一套服务做完,热水也烧好了,于是李渊和薛婕妤下池子泡澡。 鸳鸯戏水,这可太有趣了!李渊当天自然留宿在这边。 其实也不是想留宿,主要是下午太操劳,睡一觉天已经黑了,自然懒得换地方,何况薛婕妤这里好吃好喝又好玩。 李渊接连几天,都吃住在薛婕妤这边,自然在宫中引起轰动,前段时间就传出,薛婕妤可能要受宠了,只不过李渊去的次数不多,这才逐渐平息,没想到这次直接几天,下朝就去了薛婕妤宫中。 薛婕妤宫中又变得门庭若市,对于这些墙头草,或者说心怀不轨的家伙,薛婕妤应对起来很有心得,轻易的就应付了过去。 宫里的事情薛玖并不知道,李世民把河东老窖定为贡品,薛收已经答应,他自然不会找事情,直接就调了两千斤给他。 酒楼有人闹事,这并不奇怪,薛玖早就培训过如何应对。 有人说菜味道难吃,在店里大吵大闹,还撒泼打滚,这种人酒楼根本不会惯着。 薛八斤大喊一声:“有人想吃霸王餐!” 随后就冲出一群壮汉,把闹事的拖了出去,随后打了个半死。 有人带着头发蟑螂,丢进菜里面。 薛道义好不慌张,看看残余菜品里面的蟑螂,笑着询问:“为何在菜品中间的蟑螂,背居然是干的,没有沾染油水,而且全须全尾,没有因为炒菜而缩水?” 至于头发,薛道义直接带着大量的客人前去厨房参观,客人这才发现,百味楼厨房员工和服务员,头上都带着头巾,根本不会掉头发。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79章 新的情况 闹事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挨打,送官,薛玖还让人送了财物打点,保证在万年县衙有人好好招呼他们。 或许有人给万年县令施压,不会严苛对待这些闹事的,但是那些小吏有的是办法,所以薛玖让人收买了小吏。 闹事不成,反而让客人对百味楼更加放心,因为他们就没有见过,如此对卫生上心的酒楼。 帮着扬名,酒楼的生意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越来越好,头天就有不少人把第二天的位置菜品定下来。 叫花鸡,甜皮鸭也越买越多,这全靠常威,那家伙发动身边的人,去各村收购大量的鸡鸭鹅。 酒楼卖,酒楼外面也卖,还增加了卤菜,每天的收入,已经超过了百贯。 每天前来买卤肉,叫花鸡的人都排起长队,不少勋贵都让下人来购买,没办法,百味楼每天卖的东西有限。 也不是没人想仿制,但是百味楼的调料都是磨成粉的,很难有人能制作成原汁原味。 这也得感谢御厨,薛婕妤安排了人过来指点,李世民也派了御厨指点,薛家的大厨手艺是越来越好,配方也越来越完善。 主要是避腥味,百味楼用的是烈酒,还有姜葱蒜等调料。这也是家庭和酒楼的区别,如今这年代,即便是勋贵,也不可能像酒楼一样,用大量的调料来避腥味。 酒楼不一样,肉用得多,一次性处理,调味品就算用得多,平均分摊下来,价值也不高,每天使用也没有问题。 勋贵家里的厨子手艺就算可以,比起酒楼还是有差距的,而且配料不会有那么多。 随着突厥败退,朝野上下心气又高了不少,关于迁都的争论也变得激烈了一些,支持李世民的人逐渐增多。 当然,这也有秦王府诸多幕僚的功劳,他们说服了不少大臣。 主要是李渊想迁都襄阳,北方世家即便心向李建成,也不愿意南迁,毕竟他们的根基在北方。 这些事情薛玖都是听薛收说的,这段时间他们很忙碌,不过也喜欢到酒楼吃饭洗浴。 酒楼这里修面,修脚,搓背汗蒸,这一套弄下来,不但人轻松,而且面色红润,皮肤白净,头发也是干干净净的,比起其他人,看上去要舒服很多。 一开始只有秦王府的人,后来他们带着朋友来消费,消息就慢慢传开了,听到消息,其他人知道了原因,也纷纷到酒楼消费,无意中就给酒楼打了广告。 修建天桥的好处也逐渐体现出来,胡玉阁一些客人,不好意思在温香软玉中过夜,就跑到酒楼来休息,第二天光明正大的从酒楼离开。 胡玉阁也不吃亏,酒楼的客人,喝得五迷三道,就三三两两的跑去胡玉阁醒酒。 这年月没有洗发露,沐浴露,勋贵洗澡用的是澡豆,穷人就用草木灰,淘米水,皂角。 澡豆太贵了,需要用猪胰子,加上丁香、沉香、青木香、桃花、钟乳粉、珍珠、玉屑、蜀水花、木瓜花,奈花、梨花、红莲花、李花、樱桃花、白蜀葵花、旋覆花,麝香等物品做成,能用多少,那就要看自身的财力,而且制作也很麻烦,注定不是普通百姓能用的。 酒楼所用的是皂角煮水,然后加了草木灰过滤的碱水,有这两样,去污能力是没得说。 其实长安西市就有公共浴室,只不过使用的人多是胡人,他们也知道,不把自己收拾干净一些,会受到勋贵的歧视,他们所用的公共浴室,就是泡黄桶澡,简单清洗一下,哪里能和百味楼相比。 幸好洗浴的人多,每天一池子水才不算浪费。 随着武德七年第一场雪下来,酒楼的生意变得更好了,不提前预订,包间是别想有的,天天晚上的客房,也没有空闲。 或许是李建成的压力很大,李元吉也消停了,没人再来酒楼捣乱,不过同行又开始作怪。 小黑胖子说过,最希望你倒霉的,肯定是同行,何况百味楼生意那么好,胡玉阁生意也好,自然就抢了其他人的生意。 明着暗着都有不少人打听,想买百味楼炒菜的配方,但是都被拒绝了,也不是没有人想过收买,但是掌握配方火候的,全是薛家人,他们怎么可能出卖自家的秘方。 至于宫里和李世民那里,他们只是知道炒锅,香料配方只能在百味楼购买。 为了增加菜品的咸味,百味楼每天都会熬鸡汤,用于取代鸡精味精,还有骨头汤,菌汤,所以外人即便能窥视一星半点,也无法做出百味楼的味道。 东施效颦这个故事他们都知道,自然不可能拿不成熟的手艺来招待客人,毕竟同一个菜品,比起百味楼差远了,那就是打自己的脸。 既然明着弄不到,那就只能想办法打压百味楼,有人用阴招,不过百味楼轻松解决,反而留下笑柄;有人想收买百味楼的人,只是很可惜,他们连搞卫生的都收买不了。 薛家村有多厉害,附近的村子知道最清楚,何况他们大多数都和薛家沾亲带故,更不可能接受外人的好处。 没有办法,诸多青楼酒楼就联合起来,不让百味楼购买物资,或者说没法便宜的购买。 当然,这个办法只能打压一时,毕竟想购买,总是有办法的,百味楼不能出面,换其他人去就行了。 宣阳坊那边的工地,也有人捣乱,不过有两波人挨打之后,这种状况就消失了。 “小玖叔,每天都有人来询问,问的事情有些奇怪,我怀疑有人一直盯着。”薛元溪说道,他带了几个人,每天守着工地,一来担心有人偷材料,二来就是防止有人来破坏。 “你的意思是,那些来问的人都是一起的?他们问什么?”薛玖好奇的问道。 “问的东西很多,有些像闲聊,但是我问了所有人,那些人总在询问,工地有没有挖到奇怪的东西,我怀疑这地下,是不是埋藏着宝物。”薛元溪解释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0章 拜师房玄龄 薛玖眉头一皱,思索片刻,摇摇头道:“这边应该没有埋藏东西。”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边的房子都拆了,地基也重新挖过,怎么可能有东西埋藏,除了两个空地窖。”薛元溪说道。 “嗯,只要不捣乱,就别管他们的,等他们了解清楚,自然就不会再来烦我们。”薛玖点点头道。 “好的,我会告诉其他人,有人打听,就实话实说。”薛元溪点点头道。 随着酒楼生意变得繁忙,加上宣阳坊这边以后也要用人,薛家又安排了十多人出来,隔壁几个村子,也招了二十多人。 冬天本就没有事情,能去长安城做事,那可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何况酒楼的消息,早就传回了村子,羡慕的人很多,因为端茶送水,一个月都能挣一贯钱,酒楼还提供吃住。 如今的工钱,长安城一个苦力,一个月也就五百文左右,酒楼一贯钱,就已经翻倍了。 麻烦还是有的,百味楼毕竟这是第一次踏足酒楼生意,物资购买是在市场里面,被人卡住,只能用高价。 薛家村没有那么丰富的物资供应酒楼,随着入冬,新鲜肉都不够了,只能把养了一年的公羊宰杀了。 胡玉阁也受到了排挤,但是他们主要是依靠胡姬赚钱,排挤也影响不大,因此薛玖让崔家出面,帮忙采购。 冬天蔬菜减少,菜品自然也减少了,好在薛玖早有准备,先是拿出了豆芽,然后有地窖种植出来的韭菜,豌豆尖。 别家只有白菜萝卜,酸菜咸菜,百味楼居然有豆芽,韭菜,豌豆尖三种绿菜,这又吸引了不少人来,这可把平康坊的同行气得不轻。 花了人情和精力去打压,别人的生意反而越做越好,这还怎么办?阴招没有效果,派人去闹事还会挨打。 派人去酒楼偷配料,或者下毒,还没有进入厨房,就被狗发现,差点没有被咬死。 其中一人还供出了幕后之人,不得不赔了一百贯钱,幸好只是想偷配料。至于下毒的家伙,虽然没有供出背后的人,但是他后半辈子,只能在监狱度过了。 酒楼每天收入上百贯,这些钱财,一部分用于酒楼物资购买,一部分发工钱,剩下的则要还薛收的本金,至于分红,那还早。 其实不修宣阳坊那边,薛收的本金已经可以还清,但是那边购买的物资更多,需要钱财不少,需要酒楼持续供血。 薛家村提供蔬菜肉食,树木香料,酒楼这边是按照市场价格折算了钱财的,包括运送人员,也计算了一份工钱。 有了大笔进项,薛家村所有人的生活,都提高了不少,家家户户都购买了布匹,今年过年,每个人都能做两件新衣服。 “老师请喝茶!”薛玖恭敬的给房玄龄敬茶。 本来一个月前,就说好拜师,但是房玄龄太忙了,其他人也没有时间,这事就拖了下来。 “好!既然收你为学生,以后可得用心读书,不要辜负为师的期望。”房玄龄笑呵呵的说道。 “学生定然不会辜负老师你的教导。” “恭喜玄龄收得佳徒!” “呵呵!同喜!同喜!” “老师,学生准备了一些束修,还请你笑纳。”薛玖行礼道。 “不用那么多礼!” “礼不可废,不过学生的束修与众不同,是一些家具。”薛玖说着,对一边的薛八斤轻轻点点头。 很快,就有人抬着家具进来,主要是桌椅板凳,还有两张沙发,一座茶几。 沙发是藤条编制,一张沙发铺了两张熊皮,一张沙发铺了两张狼皮,看得众人惊讶不已。 熊皮,狼皮他们并非没有见过,但是用两张熊皮来铺凳子,这么奢侈,就算李世民也没这么干。 “你这…” 房玄龄还没有说完,薛玖就笑着打断道:“冬天天气冷,有皮子垫着,师娘坐着也暖和一些。” 听到薛玖说是给妻子准备的,房玄龄顿时没了话说。 卢氏眉开眼笑,乐呵呵的说道:“小玖真是个好孩子,师娘就收了你的好意。” 房家虽然祖上几代人都是官员,但是开支也不小,他们又不像薛家人多势众,所以积累的财富并不多。 卢氏虽然是范阳卢氏出身,但她只是一个养女,嫁给房玄龄之后,因为房玄龄一直没有做官,被卢家嫌弃,已经和卢家断绝了关系,因此,房玄龄家里并不算富裕,只能说比一般家庭好不少,皮子这些,他们家还没有奢侈到用来垫凳子,至少不可能用熊皮。 拜师房玄龄,其实还有一层关系,房玄龄,杜如晦和薛收,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是师兄弟。 温彦博、杜如晦、陈叔达、杜淹、房玄龄、魏徵、李靖、王珪,薛收等人都在王通门下求学,只是时间早晚不同,求学时间长短不同。 王通这人名声极大,被世人尊称为文中子,本来薛玖还不了解王通,但是文中子这个名字他熟。 三字经中有五子的说法,分别是荀、扬,文中子,及老、庄。能与庄老齐名,可见他的能力如何。 房玄龄,杜如晦都在王通门下求学,也难怪他们能力出众,想来除了天赋,另外就是有好的老师。 “呵呵!小玖这孩子有孝心,玄龄你就偷着乐吧。”杜如晦笑着道。 “小玖,你想学什么?”房玄龄问道。 “听闻北魏有一官员名叫贾思勰,所着有一本书叫齐民要术,不知老师可曾听过?”薛玖问道。 薛玖记得齐民要术是一本农书,记载非常全面,至少在当时很全面,不但有农业种植,还有如何利用农产品的办法,酿酒这些都有记载,但是他问了不少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本书。 其实这并不奇怪,除了那些非常有名的人,还有朝廷发行的书籍,其他人的书,知道的人不会很多,毕竟这些书都是孤本,或者只有几个好友誊抄过,齐民要术是农书,知道的人,感兴趣的人就更少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1章 寻找齐民要术 “齐民要术?我没有听说过,你们呢?”房玄龄想了一下道。 杜如晦,薛收等人都摇了摇头。 “陆公你知道这书吗?”房玄龄恭敬的问道。 观礼的人,都是秦王府十八学士,年龄最大的陆德明,还有大名鼎鼎的奸臣许敬宗。 已经七十多岁的陆德明,留着长须,头发花白,一直笑眯眯的在一边坐着。 精通释道儒,着书数十卷,深受文人尊崇,可以说是名声仅次于王通的人。 很多人只知道太子杀手王纲,其实教导太子最多的人应该是陆德明才对。 南陈太子陈叔宝,杨广的几个儿子,李世民,甚至后面还会教导李承乾。 对于这个老者,薛玖也是很尊敬的,这是真正的学者,而且不拘于儒学,也不是迎奉皇帝,弄一些愚民的学说。 陆德明摸着胡须道:“北魏南兖人刘大成,世代为农,后师承贾思勰,因天资聪慧而深得师傅贾思勰厚爱,获赠《本草酒药》一册,由此得到了酿酒真传,从而由农民变成商贾。刘大成因此成为一代酿酒师,其粮食酿造的酒被地方官员进贡当朝皇帝,后被奸人构陷锒铛入狱,险些冤死狱中。出狱后避讳官府,隐居不知去向。 至于齐民要术,颜家有记载。全书共10卷92篇,合大字7万余,小字夹注4万左右。如今应该藏在洛阳,也不知是否还完整。” 颜家也是文人大家族,着书很多,知道前面几朝的事情,并且记录下来,这并不奇怪,而且文人对于别人的大作,应该想要欣赏一下。 “在洛阳的话那就好说,明日我去求秦王,把书借过来,不过听你的意思,这书莫非是农书?”房玄龄问道。 “贾思勰此人,称一声农圣也不为过,只不过生不逢时,时代太乱,没有机会让他的经验推广开。”薛玖敬佩的说道。 贾思勰如今的名声还没传开,主要原因就是生逢乱世,隋朝一统天下时间又太短,虽然发展很不错,但是对于农业种植还是以前的路数。 贾思勰家传农学,他多地为官总结了经验,可惜朝廷来不及推广,幸好书籍保存了下来。 “如此厉害!”众人震惊的看向薛玖,就连陆德明混浊的眼睛,都露出了精光。 “你知道得如此清楚?这书中记载了什么东西?”陆德明问道。 “我只知道,书中几乎记载了历朝历代所有农作物的种植,保存经验,其中关于气候,施肥都有总结,酿酒,造酱、醋,乳酪、煮胶、制墨,还有家禽养殖等等。”薛玖思索着回答道。 “你从哪里得知的?”房玄龄正色问道。 “一本残篇,因为保存不当,已经腐朽。”薛玖回答道。 陆德明伸出手,哆嗦着指向薛玖,又指向薛收,胸膛急促起伏,没好气的问道:“你们薛家就是这样保存书籍的?” “陆老你误会了,那残篇可不是我们薛家的,而是我在路上卖的,本来就只有二十多根竹简,没头没尾的,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薛玖解释道。 陆德明听了,神色这才缓和下来。 “农书也不错,如果真如同你所言,齐民要术堪称农家圣典,这书带回来,老夫先看一下可好?”陆德明和颜悦色的问道。 “陆老你先看,那当然没有问题,正好请你确认一下,齐民要术是否与民有利。”薛玖笑着道。 “好孩子!以后有空,可来我那里坐坐。”陆德明满意的点点头道。 “是,小子以后一定去拜访陆老,到时候你可不要嫌小子烦。”薛玖马上顺杆子爬,笑着说道。 “呵呵!不会,不会!老夫在家闲得无聊,你来就是了。”陆德明乐呵呵的说道。 “贾思勰一个学生,只得一篇酿酒的方子,就能成为商贾,还被列为贡品,想来其它篇章一样不凡,今日之事,大家最好不要外传。”杜如晦严肃的说道。 “没有证实至少,不要告诉他人,即便是秦王那里,暂时也不要说,免得空欢喜一场。”陆德明敲敲桌子说道。 陆德明可以说是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中,声名最大的,也受到其他人的尊敬,所以对他的话,都轻轻点点头表示赞同。 拜师之后就是吃拜师宴,还没有动筷子,房玄龄就苦笑着道:“在百味楼吃惯了,回来吃饭都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这都是你小子害的。” “老师你喜欢,改天我请百味楼厨子来府上教就是了。”薛玖恭敬的说道。 “呵呵!小玖你有心了。”房玄龄满意的笑道。 “哼!老夫要吃红烧肉,四喜丸子!”陆德明不满的说道。 “陆老你喜欢,我让人教就是了。”薛玖急忙说道。 “这还差不多!”陆德明咧嘴笑道,嘴里的牙都掉了好几颗,难怪喜欢吃软的。 这年月可没办法镶牙,薛玖也没有办法帮他。 “小玖,你可不能厚此薄彼啊!”杜如晦急忙说道。 “有,都有,今天在坐的诸位,只要不嫌弃,回头我就请百味楼厨子上门。” 幸好今天来的人不多,这事也不难办,回头一家教几份菜就行了。 热热闹闹的吃了宴席,薛玖一直忙着斟酒,幸好送了大桌子过来,不然跑来跑去的肯定很累。 陆德明年龄太大了,只喝了一小杯酒,吃了一点菜,就带着儿子回去了。 陆德明的儿子陆敦信才三十多岁,这应该也是他们这种大儒大文豪的通病,年轻时候醉心学习,忽略了家庭。但是薛玖觉得,这更像职业病,读书一直跪坐,就像出租车司机一样,坐的时间太长,前列腺有很大的影响,这生育的几率就变小了。 吃过饭之后,房玄龄介绍了家人给薛玖认识,房玄龄已经四十五,他如今有三子两女,长子房英字遗直,已经二十一岁,长女房兰,现在十五岁,比薛玖还小三个月;次子房俊,现年才七岁,次女房梅六岁,三子房杰五岁。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2章 原和地窖,窑洞 师娘卢氏很给力,不但给房玄龄生了三子两女,好像又怀上了,虽然房玄龄没有介绍,不过他小心翼翼的态度,就能猜到,这可算得上高龄产妇了,薛玖都有些为她们担心。 薛玖没想到房玄龄有三个儿子,长子字遗直,也不知道剩下两个小家伙,谁将来叫遗爱,不过根据长幼来推断,多半是老二房俊,一个反应有些慢的小家伙,也不怎么喜欢说话,大人教一下才说一句。 薛玖有些不明白,房玄龄和卢氏又不是近亲,为何会有一个儿子如此木讷。这话不敢问,只能把疑惑埋在心里。 介绍完家人,房玄龄就把薛玖带去书房,考校他的学识。 一柱香之后,房玄龄变得沉默了,他很想问问,能不能退货。 薛玖能背的书只有孝经,其它最多能背几百字,而孝经也不过两千多字而已,在房玄龄看来,这就和小孩子差不多,或者说与期望中相差甚远。 还有薛玖的字,以前次子房俊的字,也有这个样子。 嘴角一抽,房玄龄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烦躁,拿起一卷绢书,挤出笑容说道:“别的可以不学,五经不能不看,这本我注解过的诗经,你先拿回去看,不懂的可以问我。” 知道自己的水平,薛玖也有些不好意思,接过卷轴,尴尬的说道:“学生一定用心看。” “你去忙吧,空了过来就是,我不在家,你就问遗直。”房玄龄摆摆手道。 “好的老师!” 天气很冷,薛玖觉得,如今比后世温度完低不少,只是没有温度计,不知道具体度数,但是后世的西安,肯定不会像现在,隔三差五就下雪,地面积雪有半米厚,一些百姓的房子都被积雪压坏了。 紧了紧脖子上的貂皮围脖,难怪后世貂皮那么贵,貂皮的毛是薛玖见过最柔顺的,一点都不刺人,比起羊绒还舒服。 薛玖突然想起,曾经有学者,根据历史资料统计,汉末和明末都是小冰河时期,这一时期的气温比往常要低,天灾则比较多。估摸着如今小冰河时期还没有完全结束,所以冬天才这么冷。 “唉!”看了看远处,薛玖叹息一声,能力有限,他帮不了太多人,而且长安城施粥这些不好,只能救助一下城外的。 薛家村附近十里八乡的,村里应该比较熟悉,可以考虑救助一下那些困难户。 不是薛玖想做善人,他实在于心不忍,即便这里是长安,还是有不少人食不果腹,百姓骨瘦如柴,皮肤黝黑,看着就让人心里难受。 不是朝廷不给土地,主要是家里没有壮劳力,孤儿寡母的根本种不了多少地,即便种了地,收成也不怎么样,很难满足温饱。 这年月可没有机械,别说机械,铁制农具都很少,又没有牲口,种地全靠一锄一锄的挖。 没有化肥,种子没有改良,一亩地能收三百多斤小麦,已经算是丰收了。 没有壮劳力的家庭,耕地困难,还得照料家庭,根本没有多少时间照料土地。如今可没有农药,地里的野草极多,即便拔干净,过不了多久就又有了。 百姓冬天是最难熬的,薛玖没有去酒楼,而是去找薛收和薛道真,给他们说了一下救助村子附近那些孤寡老人,贫穷家庭。 薛收很赞同,薛道真也没有反对,反而难得的对薛玖露出笑脸。 “这事对家族名声有利,是该好好的做。”薛收点点头说道。 “其实救助贫困的家庭,我们薛家村一直在做,只是救急不救穷,不能投入太多。”薛道真说道。 “如今酒楼生意很好,多花一些出去救助也好,好人有好报嘛。”薛收笑着道。 “兄长,冬天很冷,即便有火炉在屋里,也很难暖和,而且百姓舍不得柴火,冬天很多人硬扛,我觉得这样不好,不说冻病了,那是给家庭增加负担,不救治可能人就这么没了。”薛玖说道。 “嗯,你有何想法?”薛收点点头问道,他知道薛玖不会无缘无故的提起寒冷的问题。 “地窖冬暖夏凉,何不号召百姓住进地窖。”薛玖问道。 薛收一拍脑袋,懊恼的说道:“我怎么没想到呢?那些住窑洞的百姓,好像没有冻死的人。” 关中地区,很多地方都属于黄土高原,或者说属于黄土地。 黄土高原如何形成的,薛玖并不知道,但是关中地形非常特殊,这里是关中平原,也是黄土高原。 平原地区并非没有山脉,这里的山非常陡峭,不少地方近乎直上直下,而且泥土层很厚,不少人没钱修房子,也是因为没有木材,没有砖石修房子,就在山坡挖一个洞住进去。 关中平原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人在这里居住,这里是炎黄子孙的发源地之一,经过几千年的开发耕种,大树已经绝迹,小树修房子用处不大,这也是百姓挖窑洞的原因。 城外的百姓住窑洞,城里可不行,靠近秦岭,太行这些大山的地方,百姓也没有住窑洞的习惯。 “没有窑洞,可以挖地窖,这么简单的事情,怎么就没人想到呢?”薛收摇摇头感叹道。 “小玖你这次立大功了!”薛收说完,拿起衣架上的大氅穿了起来。 “你这是要去告诉秦王?”薛玖惊讶的问道。 “没错!冬天做其它的或许来不及,但是在屋里挖一个地窖应该没有问题,就是光线不怎么好罢了。有你这个建议,今年会少死不少的人。”薛收有些激动的说道。 关中地形特殊,这里有很多原,龙首原,五丈原,白鹿原等等。 长安周围的原,却算不得“黄土高原”,准确地说,它们属关中平原,由东南趋向西北呈倾斜形。从秦岭到渭河,这片区域被切割成众多个“原”。 有这些原,薛收觉得,也可以挖窑洞,让百姓居住,冬暖夏凉,冬天就不用担心冻死了。心里想着,也在懊恼,为何这么简单的事情,就没人推行呢?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3章 抄书 薛玖愕然的看着薛收和便宜老子离开,自己来茶都没喝一口就被遗弃在这里。 薛玖耸耸肩回家去了,有人承担责任更好,官府组织人手总比自己去做来得强。 冬天不但很冷,积雪还很厚,坊正组织坊市的人把道路积雪清扫了出来,至于屋顶,那就只能自家负责了。 天气寒冷,风吹如刀割,除了练武,薛玖就待在屋里看书。 《诗经》、《尚书》、《礼记》、《周易》和《春秋》合称五经,诗经为五经之首,全书分为风、雅、颂,有三百一十一篇,据说这是孔夫子修订,删减了不少,据说原来诗经有多少,已经没人清楚了。 幸好这本诗经是房玄龄誊写的,字体是楷书,用绢布书写的小楷,还加了注解,应该是他为儿女准备的。 厚厚的三卷,薛玖看得很认真,主要是防备房玄龄考验。 认真去看还是挺有意思的,这些诗歌有不少是商周时期就出现的,让人感觉距离历史很贴近。 宣阳坊工程受到了影响,已经半停工了,只有做家具的木匠在屋里干活,没有办法,实在太冷了,室外干活很危险,一来工匠不可能戴着厚手套干活,二来有霜雪,万一滑溜摔下来就不好了。 有了常威派人收购,酒楼的鸡鸭鹅羊这些是很充足的,加上新鲜的豆芽,韭菜,百味楼生意并没有受到天气影响,一如既往的好。 敖家送来了一批羊肉,还有羊毛五百六十多斤。 还是用草木灰提炼的碱水来脱脂,然后薛家村家家户户得到了一套羊毛被子和垫子。 为了防止羊毛露出来,被子是双层麻布,然后缝成一小格一小格的。 薛玖还从羊毛中得到了十斤羊绒,给妹妹做了一套羊绒夹层衣服。 百味楼每天都在杀家禽,羽毛和羽绒也得到不少,羽绒给阿翁和阿婆做了羽绒服,因为数量不多,只做了两件马甲样式。 羽毛去掉硬骨,给薛收和薛元敬家里用了,今年时间太短,积累的东西不多,明年就能给村里人都安排上了。 闲来无事,薛玖提着特制的红烧肉和茶叶去拜访陆德明。 老人家怕冷,坐在火炉边打盹,旁边书架上是成堆的竹简。 闻到红烧肉的香味,老头睁开了眼睛。 “你这小家伙又来了,难不成你还担心老夫眛下齐民要术不成。”陆德明笑着说道。 “看你说得!小子特意带红烧肉来看你,你居然打趣小子。”薛玖笑着帮他摆好碗筷,把食盒放在一边。 现在的工匠,手艺真的没得说,木盒都能做得严丝合缝,饭菜放进去,小半个时辰都不会凉。 “呵呵!算你小子有孝心,知道老头子就爱这一口。”陆德明乐呵呵的说道,随后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这红烧肉是鹿肉,而且煮得很软烂,即便没牙都能咬烂。 陆德明吃肉,薛玖则烧水泡茶。 吃了红烧肉,喝一口清茶,陆德明满足的长出一口气。 “此书确实可以称为农家圣典,园艺、造林、蚕桑、畜牧、兽医、配种、酿造、烹饪、储备,以及治荒都有记载,粮食种植也写得很清楚,甚至记录了不同地方,种植不同的粮食。这才是真正的治理天下之良策,老夫自愧不如啊。”陆德明感叹道。 “能得到你老的认同,我就放心了,不过你老能不能让我带回去看?”薛玖问道。 “带去哪里?就在这里誊抄。”陆德明没好气的说道。 “啥?誊抄?”薛玖惊讶的问道。 “没错,就是誊抄,如此珍贵的典籍,必须要保存好,等你誊抄之后,原本得马上还给朝廷。”陆德明很肯定的说道。 薛玖很是无语,本想看看就行了,主要是把里面那些配方记下来,但是这书要还给朝廷,确实需要誊抄一份。 薛玖并没有私自占据这一套齐民要术,但是看看竹简数量,心里就有些发毛。 “全书近二十万字,你每天下午过来誊抄,一个月时间怎么也够用了。”陆德明又说道。 “陆老,我带回去誊抄吧!保证十天半个月就能弄完。”薛玖微笑着说道。 铅快已经做出来了,工匠也刻好了字,只需要根据书籍排版,就能印刷出来。 隋朝之前的纸张是麻纸,隋朝泾县纸张特别的好,因此叫做泾县纸,这也是宣纸的前身。 当然,在汉朝就出现了用竹子制作的纸张,叫做折边纸,那也是宣纸的一种,不过因为工艺的缘故,数量很少。 一张泾县纸,价值在五十文到一百文之间,这都能买半匹布了,普通百姓怎么用得起。 “不能弄丢了!切记切记!”陆德明思索片刻,严肃的叮嘱道。 “你老放心,还没人能从薛家人手里抢东西!”薛玖拍着胸口说道。 “那…那你带回去誊抄吧。”陆德明有些不舍的说道。 “好的!我先把你看过的带走。”薛玖急忙说道。 抄写很累,印刷就简单多了,把铅块按照原文排版,铅块放在一个木框里面,木框放满,把下方的边框向上推动,铅块就变得非常紧凑。 刷上墨汁,然后把宣纸覆盖上去,用手掌挨着压了压,随后把宣纸揭下来。 虽然没有誊写那么多留白,不过字迹清楚,显然印刷成功了。 薛玖当然不会只印刷一份,而是印刷了两份。 排版快不起来,需要挑选铅块,不过这比手写要轻松。 为了应付陆德明,薛玖让初一帮着誊抄一份,付出的只是一百文钱而已。 “大兄!我也可以帮着誊抄。”十五期待的说道。 “你?你写的字,过一段时间自己都不认识,我要你抄写的来做甚?”薛玖鄙视的问道。 十五红着脸败退,老老实实的拿着木棍,在沙盘中划拉起来。 “小玖叔,我可以帮着誊抄。”才七岁的薛震说道。 “好啊!小震你帮着抄写吧。”薛玖一口答应,薛震的字虽然不如初一,不过也不比薛玖的差,他抄写没有问题,只要检查一下,有没有漏写就行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4章 流言四起 初一和薛震抄书,薛玖则拿出编写的故事来印刷。 这段时间,薛玖问了房玄龄和陆德明,关于五胡乱华期间的一些事情,他终于完善了故事编写,或者说伪造的传记。 孔子诛少正卯,这是真实的事情,只不过很少人谈起,薛玖把自己的推测写了上去。 这就是两个人争夺名声,争夺生源的故事,只不过有人输不起,仗着权势杀人。 春秋之时,能读书的人不多,你多收一个学生,我就少收一个,谁的学生多,也就代表了谁更有学识,而且在那个物资匮乏的时代,多一个学生,就多一份束修,种种原因加起来,就出现了这个故事。 这是后世的一种猜测,薛玖觉得应该是真的,毕竟这才是现实,圣人未必就没有私心,毕竟他也是人,还是一个为了扬名,推广学说的人。 经过薛玖的润色,这个故事就变成了一个万字的书卷,用通俗的话把事情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清楚楚,还有心里描写,可以说与以前所有的书籍,书写方式都不相同。 其它故事就是五胡乱华事情的,薛玖模仿古人的记事风格,简练的刻在竹简之上,这些竹简是薛家的收藏,只是一直没有使用,所以并不像新做的。 天气寒冷,薛玖就待在家里刻字,用了半个月,刻了五卷竹简,每一卷都有三十根竹简。 孔子诛少正卯的故事印刷了二十张,竹简和印刷的故事,分别丢在了东西两市的酒肆,随后薛玖就静静的等待事情发酵,同时不紧不慢的继续刻竹简。 长安城传播事情本就很快,何况这还牵扯到孔家,这一下无疑激起了千层浪。 虽然董仲舒独尊儒术,但是有见识的文人世家不少,儒家并不像宋明那么厉害,成了文人唯一的信仰和学说。 虽然支持孔子的人很多,但是一些人也觉得书籍上记载的就是事实,这就是一场斗争,只不过有人不择手段的赢了,成王败寇的道理,大家又不是不明白。 随着竹简上的那些历史事件传播,不少人看孔家的目光已经变了。 五胡乱华,北方那么混乱,先后换了多少势力,为何孔家一点损失都没有,反而越过越滋润。 鲁叟谈五经,白发死章句。 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 足着远游履,首戴方山巾。 缓步从直道,未行先起尘。 诗仙的嘲鲁儒,薛玖记得前面一半,也用竹简散播了出去。 虽然只是莫名其妙的一首诗,但是所有人都想到了孔颖达,因为孔颖达就多次说过,他要重新修订五经,还有他的穿着,他经常穿礼袍,就是后面要拖到地上,衣袖非常宽大的长袍,比起官袍还要宽大。 想到这些,再对照诗,大家感觉都想笑,感觉孔颖达平时太能装了,现在大家都觉得他很虚假。 面对同僚那奇奇怪怪的目光,孔颖达在事情发酵大半个月之后,终于知道了缘由,一张脸顿时气得通红,咬牙切齿的回了家。 派出家人和下人去打听消息,得知长安城已经因为这些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孔颖达一口气上不来,捂着胸口就倒了下去。 孔家一阵鸡飞狗跳的忙活,医者还没有请来,孔颖达就悠悠的醒来。 看到哭泣的妻妾,孔颖达觉得头晕脑胀,大吼一声道:“住嘴!” “咳咳!咳咳!”因为大吼,咽喉不舒服,忍不住咳了起来。 “阿耶,你没事吧?”孔颖达的长子孔志元关心的问道。 “我没事!把水给我!” “外面的事情,是谁传出来的,查清楚没有?”喝了水之后,孔颖达急忙问道。 孔志元一脸的为难,摇摇头道:“没有查到,据说是有人在路上捡到的,有人在酒肆捡到的,还有人在青楼捡到的。” “废物!这么久了,你们都没有察觉到,是不是要我们家臭名远扬,你们才知道?”孔颖达怒喝道。 孔志元低下了脑袋,他很想问一下,你让我不断读书,哪有时间出门。 “阿耶!我找到一份,你看看吧。”孔志约跑进房间,拿出一卷宣纸递了过去。 孔颖达一目十列的扫视,胸膛剧烈起伏,好悬没有被又气晕,手里用力的把宣纸抓成一团,死死的撰着。 “这是有人想要挖我们儒家的根!拿请帖来,我要请一些朋友来商量。”孔颖达额头青筋凸起,咬牙切齿的说道。 拜贴起源于春秋之时,那时候称为“谒”或“刺”,主要用竹简或木片制作,上面写有拜访者的姓名和官职。 随着纸张出现,拜贴用纸张书写,毕竟纸张贵,能体现重视对方,这个时候叫做名纸,到了前朝才正式改称拜贴。 如今拜帖的制作更加精良,功能也更加多样化,用于请见、邀约、致谢等等。 孔颖达猜测这是有人针对儒家来的,想要邀请一些朋友共同应对,不过他没有想到,第二轮打击又来了。 能断大事的杜如晦;鞠躬尽瘁的房玄龄;学识渊博于志宁;机辩诙谐苏世长;才略兼具的薛收;褚氏父子盛一时;兼通释道儒学大师陆德明;史学家姚思廉;清静无为李玄道;谱牒专家李守素;五绝虞世南;雅善吟咏的蔡允恭;颜氏一门多英才;博学俊杰薛元敬。 这是薛玖修改的秦王府十八学士其中一部分人的评语,最后又加了一个吝啬老抠孔颖达。 其它评语都是好的,唯有孔颖达得了一个吝啬之名,有了前面的衬托,孔颖达就显得非常的突出。而且因为前面的评语很中肯,对于孔颖达的评语,大众都觉得是真的。 就在所有人都在询问,孔颖达究竟有多吝啬的时候,一些流言出现了,有人说他们家把腊肉摆在案几上,只能看不能吃,看一眼吃一口饭,有一次他儿子多看了一眼,他就骂:“咸死活该!” 还有人说,有一次挑粪的人路过他家,他都舀了一些,要浇花园的花。也有传言说他粪车经过,都要尝尝咸淡。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5章 悲田养病院 “你小子…你小子…哪里来这么馊主意?”房玄龄神色古怪,说话都有些不顺。 看着神色严肃的众人,薛玖一脸无辜的说道:“老师你说啥,我怎么不太明白?” “呵呵!混世魔王程咬金!黑袍将军尉迟恭!辩诙谐的苏世长,能断大事杜如晦,看不出来,你小子对我们还挺了解的。”房玄龄笑呵呵的说道。 “呵呵!”薛玖干笑两声,心里暗道大意了,那天脱口而出混世魔王程咬金,与这次流言的评语称号一脉相承,很容易就联想到自己身上。 李世民,杜如晦,薛收等人都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想看薛玖如何辩解。 “我也是听兄长提起诸公,心里佩服诸公,所以记在心里。” “为何还有几人没有评价?”杜如晦好奇的问道。 “那几位我不熟,没听过他们的事迹,不能随意评论。”薛玖回答道,话刚出口,他就反应过来,自己这是不打自招,顿时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这群老狐狸,一开始板着脸给自己压力,随后乐呵呵的让自己放松警惕,果然玩政治的心都是窟窿眼。 “小玖啊,以后能不能不要针对自己人,毕竟我们有共同的敌人。”李世民温和的说道。 “殿下,你说的这自己人,可没有把我们薛家当自己人,而且你信不信,所有人都倒霉,他依旧能活得滋润,毕竟他家有一面不倒的旗帜。”薛玖正色说道。 李世民等人眉头一皱,他们仔细一想,觉得薛玖说得有道理,就凭孔家的名声,即便秦王府上下都倒霉,他也不会受到多大的影响,而且太子李建成很喜欢这些名声大的文人。 “这么说来,你想把旗帜砍倒?”李世民问道。 “殿下你可太高看我了,能让他消停一点就不错了,想来很长一段时间,他得夹着尾巴做人,不会像以前一般嚣张。”薛玖耸耸肩道。 他的一套组合拳打下去,孔颖达为了挽回名声,需要付出的代价不会小。薛玖猜测,接下来孔家会做一些善事,然后让人大张旗鼓的宣扬。其它时候,孔家上下会尽量闭门不出,或者说尽量不去公共场所。 世人都是健忘的,时间长了,也就没有多少人在意这些久远的传闻,因为有新的故事吸引大众目光。 “如此就好,你提议的地窖过冬之法非常好,有功必赏,你想要什么赏赐?”李世民松一口气问道,他还真怕薛玖继续搞事情,把儒家那些人全部招惹出来,万一觉得是秦王府的意思,他的麻烦就大了。 “殿下,你手中应该有不少人吧?”薛玖问道。 薛收把地窖过冬的办法告诉了李世民,让李世民献给了李渊,李渊很是高兴,夸奖了李世民一通,这事薛玖已经听薛收说过。 “是有一些人手,你想做什么?”李世民微微一愣问道。 “殿下何不统计一下长安城的那些孤寡老人,安排上帮他们挖一下地窖,或者用黄泥抹墙,堵上屋子的缝隙。”薛玖说道。 薛玖没有提议修建火炕,那是因为普通百姓的房子是木结构,修建火炕容易被引燃。 别看火炕不会直接烧到屋子,但是靠近火炕的墙壁,长时间受到烘烤会很干,一点火星都可能引燃,到了一定的温度,干透了的木材还可能自燃,用黄泥把屋子的缝隙全部堵住,只要屋子不透风,即便没有地窖也能过冬。 李世民眼中精光一闪,他明白了薛玖的意思,安排自己人去帮助孤寡老人,然后把消息透露出去,这不就是名声嘛! “你说得很对,我都忽略了那些孤寡老人,他们生活艰难,应该多帮着一点。”李世民说道。 “殿下,每年会有不少伤残府兵吧?”薛玖又问道。 李世民点点头道:“是的,每年都有不少人伤亡。” “朝廷建立悲田养病院是一件好事,但是想要落实悲田养病院,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薛玖说道。 悲田养病院,相当于后世养老院和孤儿院的结合,主要就是收养孤寡老人,但是那么多孤寡老人,想要照顾可需要不少人,至于花费还是次要的。 在知道悲田养病院的时候,薛玖很是震惊,他没想到如今朝廷居然还有如此福利机构。 查询之后才知道,南北朝时期就有收养穷人和孤幼之人之所,名叫孤独院。 梁武帝下旨:“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 隋朝就有病坊,悲田坊,养病坊,武德五年,李渊下旨,把前朝遗留的几种合在一起,称为悲田养病院,集中安置孤寡老幼。 “你有何建议?”李世民急忙问道。 “那些伤残府兵,为朝廷征战,朝廷给他们一份工作,让他们安度余生,这是应有之意。 养病院需要人照料,这些伤残府兵做一些轻松的事情还是没有问题的,他们去照料别人,将来等他们老了,又有人照料他们,想来他们会尽心尽力,而朝廷只需要给予一些粮食布匹。”薛玖提议道。 李世民双眼放光,兴奋的看着薛玖,安置伤残府兵,照料悲田养病院,这些都是能增加名声,收买人心的事情,而且不用付出多少。 李世民能够想到,当这个提议传开,会有多少府兵在心里感激他。 “殿下,小玖此议甚好,府兵伤残朝廷会进行安置,他们没了后顾之忧,将来作战会更愿意拼命。”杜如晦高兴的说道。 “好!非常好!小玖刚立功劳,又进献良策,刚才我就问了,你想要什么赏赐?只要我能办到,你尽管开口就是。”李世民朗声赞叹道。 “殿下不怪小子做事孟浪就好,赏赐就算了。”薛玖摇摇头道。 “那不行!你一个半大孩子,我都不赏赐,别人会怎么看待我,赏赐是一定要的。”李世民正色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6章 地窖种菜 薛玖想了一下道:“既然殿下非要赏赐,那就给我一些铁锭和粗盐吧。” 如今的盐,最好就是青盐和井盐,青盐属于湖盐,主要产出是青海一带,那边是吐谷浑人的地盘,井盐主要产出地在蜀中,蜀中想要运输货物出来相当困难。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悬崖边侧身而过,运送货物全靠人背,所以这青盐和井盐价格很贵,一半属于宫里消耗,一半是勋贵用了。 薛玖想要粗盐来提炼精盐,粗盐有苦涩味,影响炒菜的味道,用青盐成本太高,细盐也可以用,不过还是有杂质。 煮海为盐,早在春秋战国之时就开始了,但是因为工艺问题,没有多次过滤,海盐里面的杂质比较多。 “就这么简单?”李世民有些意外的问道。 “就这么简单!要是殿下觉得过意不去,再加一些大米好了!”薛玖认真的说道。 如今西北主要种植小麦,关中河南则是粟,也就是小米为主,江淮则是水稻,蜀中以小麦,水稻,高粱为主,主要看地方,平原则是水稻,丘陵则是小麦和高粱。 因为小米耐干旱,所以北方种植,不过也正是如此,大米的价格比较贵,酒楼的蒸饭很受欢迎,大米消耗比较大。 北方虽然喜欢面食,但是吃炒菜,还是大米饭更配,尤其是把菜汤倒进去,那滋味就不摆了。 “行!既然你需要,我就满足你的愿望。”李世民点点头的说道,薛玖不居功,这点他很满意,对薛玖更高看了一些。 其实秦岭里面就有岩盐,就在放养野牛那边,也正是因为有那一片岩盐,野牛才不会离开,毕竟动物也是需要盐的。 不过那地方太远,哪怕含盐量高,煮盐也不合适,运输就是一个问题,如果安排人过去煮盐,消耗的粮食比购买粗盐还多。 薛收和薛元敬相视一笑,他们也很满意薛玖的要求,没有特别贵重的东西,不会让人觉得贪婪,要是薛玖像上次一样,又要书法字帖,就显得有些不知进退。 “多谢殿下!” “既然你要学齐民要术,那么里面的东西,你要负责试一试,如果对朝廷有利,对百姓有利,一定要告诉我。”李世民严肃的说道。 “小子遵命!” “这事不要宣扬出去!”李世民叮嘱道。 陆德明告诉了李世民齐民要术的一些事情,只不过他也说了,真要按照齐民要术中去耕种,需要大量的劳力,也就是精耕细作,目前不适合贸然推广。 隋朝之时,人口达到了近五千万,但是经过这十多年时间的战乱,如今人口才两百万户,也就是一千万人口不到。 朝廷规定,每岁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县以籍成于州。这就是户籍制度。 诸脱户者,家长徒三年,四口为一口,罪止徒一年半。这是对瞒报、谎报程度的不同,官府给予不同的惩罚,将一户人家彻底隐匿的,户主要服徒刑三年,将四口瞒报为一口的,要服徒刑一年半。 制定如此严格的制度,主要是为了税收,还有就是削弱世家隐瞒人口的能力。 户籍由百姓自己上报,里正核实,然后制作成册交给县衙,不过因为如今的婴儿容易早幺,没有满两岁的不会登记户籍。 十年战乱,人口锐减七成,如今是真的地广人稀,而且缺少青壮劳力,精耕细作因此并不合适。 土地多,那就轮种,正好让土地恢复肥力,因此李世民听取了陆德明的建议,先让薛玖实验,有可取之处再慢慢推广,或者等将来人口多了,再进行精细的耕种。 “小子明白!”薛玖点点头道。 李世民摆摆手道:“去让人准备酒菜!” “等等!”不等薛玖说话,李世民又叫住他。 薛玖看着李世民,不明白他又想发啥毛病。 “酒楼那些绿菜哪里来的?那些豆芽,韭菜,豌豆尖,那么新鲜?”李世民瞪大眼睛问道,提起这事,他就暗自咬牙。 因为他的厨子学会了炒菜,加上美酒也是通过他进贡,不缺美酒,自然也就不到酒楼吃饭了。 有一天他觉得家里的人按摩没有薛家的专业,这才跑到酒楼吃饭,他才发现,酒楼居然有新鲜蔬菜,而他每天还在咸菜萝卜。 更让他生气的是,陆德明,房玄龄,杜如晦等人早就吃上了新鲜蔬菜,那些都是薛玖隔三差五送去的,偏偏他这个秦王没有。 薛玖眉头一挑,也没有隐瞒,淡淡的说道:“地窖种的啊!地窖那么暖和,种一些菜,和夏天一样的生长。” “地窖种的?”李世民惊讶的问道,他没有想到,地窖除了窖藏,还能种菜。 “当然了,我们村里家家户户都在地窖种菜。”薛玖点点头道。 “原来如此,你怎么不早点说?要是早点说,百姓也能在地窖种菜,能多一些收成。”李世民郁闷的问道,他没想到答案如此简单。 “也没人问我啊?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忙着读书,哪里有空考虑百姓。”薛玖理所当然的说道。 李世民把目光看向薛收,意思是你怎么没有提醒我。 “殿下恕罪,我也不知道小玖真的成功了,忽略了这点。”薛收歉意的说道。 很多时候,人都会对经常出现的东西觉得习以为常,薛收他们经常吃,也就忽略了其他人还不知道,以为别人应该也知道这样做。 “无妨,无妨,今年来不及了,明年种也是一样,不过伯褒你把这事详细写下来,明年冬天我们让所有人都种菜。”李世民摆摆手道。 “我也忽略了,主要是太臭了,我没有去看。”杜如晦苦笑着道。 薛玖一愣,瞪大眼睛问道:“你在地窖种菜,然后浇肥?” “是啊,种菜不浇肥吗?”杜如晦不解的问道。 薛玖脸颊一抽,他能想到,把天然肥浇在地窖里面,那味道散不开,里面会有多臭。 关键一点,那玩意是沼气啊!没人中毒算是幸运的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7章 地窖种菜的忌讳 “小玖,莫非这其中还有什么说法吗?”房玄龄问道。 “地窖种菜,都是先在外面沤肥,与泥土混合,然后才把菜种下去,后面只是浇水,最好是井水。即便肥力不足,添加一些底肥就是了,不需要把粪挑进地窖。”薛玖介绍道。 沤肥就是用草木灰,枯叶,锯末等等混合到一起,堆在那里,用的时候去挑就是了,比起单纯的浇粪水,这种肥力保持得更久。 “粪水那气是有毒的,而且味道很臭,沤肥就没有这些缺点。”薛玖继续说道。 “粪水味道有毒?”李世民惊讶的问道。 “这就和瘴气是一个道理,瘴气是腐朽的东西太多,毒气散发不开,人过去就会中毒。 粪水如果关在密封的地方,毒气散发不开,人进去就会中毒,如果是开阔的地方就没有问题。”薛玖解释道。 “原来如此!”李世民点点头道。 “即便没有粪水,长年没有打开的地窖,枯井,也有可能有毒气。”薛玖又说道。 “难怪!”房玄龄一拍大腿道。 “以前我就听说,有人下地窖取东西,然后就中毒身亡!事后也查不到凶手。” “我也听说过相似的传闻。”杜如晦摸着嘴角的小胡子说道。 对于薛玖给他们写的评语,他们都觉得满意,看向薛玖的目光,透露着欣赏,关爱。 “小玖,到我身边做书童如何?也不耽误你跟着老师学习。”李世民微笑着问道。 薛玖眼睛一睁,急忙摇头道:“不行不行!老师都说,我字丑,读书不多,哪有资格做你的书童,而且我还小,要专心学习。” 李世民身边只有护卫,突然多出来一个书童,还是姓薛,这不是太引人注意了,而且李世民经常出征,自己要不要跟着?将来玄武门事件,要不要跟着去? 在历史记载中,尉迟恭这些猛将都活下来,但是历史可没有记载,死了多少小角色。 李世民被薛玖的反应弄懵了,他没想到薛玖拒绝得如此果断,好像给自己做书童很吓人一般,弄得自己就像洪水猛兽。而且你那个头,哪里还小了,在坐的人比你高的只有自己和房玄龄,其他人最多相差无几。 李世民身高两米出头,即便放在后世,那也是妥妥的高人一等,房玄龄也不矮,接近一米九。 打败王世充的时候,为了拉拢韦家,李渊让李世民纳韦家韦圆成的女儿韦珪;本来他想让李建成纳韦伯匡的女儿韦妮子,但是韦妮子身高一米九出头,李建成偷看之后就拒绝了,毕竟女人比自己高,他感觉很不舒服,这就便宜了李世民,堂姐妹都归他了。 其实这件事上,也看得出来,李渊的心偏向李建成,韦圆成是哥哥,按理说他的女儿归李建成,韦伯匡的女儿归李世民更合适。 但是韦圆成已经死了,韦家当家的是韦伯匡,因此他觉得李建成纳韦妮子,对他更有帮助,奈何先前李世民的事情已经定下,这就不好更改,加上李世民打败王世充,已经封无可封,除了一个天策上将军的名头,实际好处也就只有钱财美女。 让李世民得到韦家姐妹,也能体现自己对他的重视,李建成不同意,李渊也就顺水推舟的给了李世民。 薛玖当然不知道这事,他这几个月,也不知道是因为穿越,还是生活过得好,身高猛窜了一头,年后才满十六岁,已经一米七几,根本不像半大孩子,只是脸上稚气未脱。 “要不给你封个官做?”李世民愣了一下,试探着问道。 “啥官?”薛玖问道。 “你想做什么官?”李世民坐直身体,笑呵呵的问道,他看来这才是正常的,谁不喜欢做官呢。 “我想做事少钱多离家近的官!小事交给下面的人做,大事交给上面的人做,有没有这种官?”薛玖一脸期待的问道。 房玄龄苦笑着一拍额头,他又想退货了,这学生貌似教不了啊! 李世民被气乐了,说了一大堆,不就是要一个不做事,俸禄还要高的官嘛。 “没有!”李世民没好气的说道。 “那就不做官,做官有什么好的?操心劳力,还没现在赚的钱多。”薛玖不屑的说道。 众人无语,现在虽然没有官员不得经商的规定,但是官员不允许去东西两市,明面上看,确实没有薛玖挣钱多。 “快滚吧!看到你就烦!”李世民不耐烦的摆摆手道。 “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薛玖瘪瘪嘴,嘀咕一声就离开了。 薛玖嘀咕的声音不小,好悬没让李世民血压升高。 李世民当然不会因为薛玖,就跑到房玄龄家里,他们是要谈事。 弘义宫中有别人眼线,这点李世民心里很清楚,人太多了也不好排查,所以他们经常借故外出商议事情。 薛玖也知道李世民不是为自己来的,被支开也不觉得意外,离开书房就向外面走去。 “小玖,过来喝姜茶去去寒!”卢氏招呼道。 “师娘,我不冷,我先回去了!”薛玖笑着应了一声,快步的离开了房家,他担心留下来,会被房玄龄训斥。 李渊做了皇帝,才开始在全国建立公立学校,或者说书院,以前的公立书院,只有京城有,不过那也是教导官员的儿孙,以及皇室宗亲的小孩子。 世家都有自己的私塾,拜师之后,这老师和学生之间,与父子关系一样,房玄龄别说训斥,就算打他,薛玖也只能挨着。 “这孩子!慢点别摔倒!”卢氏大声的叮嘱道。 “知道了师娘!” 薛玖一溜烟跑回酒楼,看妹妹吃得饱饱的,就背着她回家。 冬天天气寒冷,学校可去可不去,初一十五就在家里自学,薛玖先把两人从薛收家里领出来,这才回家。 家里有火炕,烧了小半个时辰,火炕就暖和了,兄妹几人就坐在火炕上学习。 小丫头在酒楼吃得好,又疯跑了半天,坐在火炕上就开始打瞌睡,小脑袋一点一点的。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8章 坑老师的薛玖 薛玖在看齐民要术,这书引用了两百多本古籍,不少称呼与后世都不一样,薛玖需要记下来查阅,或者结合前后文来理解。 字全是手写的,幸好贾思勰是个官员,身家应该不错,有一部分是写在帛书上的,比起竹简看起来要容易一些。 其实竹简也有好处,携带方便,随时可以书写或者刻字,回去用麻绳穿起来就是。 可惜学渣就是学渣,看了一会,薛玖也开始打瞌睡。 等薛玖醒来,感觉肚子被压着,看了一下,小丫头四仰八叉的睡着,一双小脚放在自己肚子上。 轻轻把小丫头放正,中途小丫头看了一眼,也不知道看清楚是谁没有,咂咂嘴又睡了。 初一睡觉最老实,十五则蜷缩侧躺着。 薛玖摇摇头,把十五脑袋下面竹简取出来,给他们重新盖了一下被子,添了一些木材,这才吹了油灯继续睡觉。 薛道真回家时间不定,没有和他们住在一起,冬天为了节约柴火,也是为了照顾弟弟妹妹,在家里就和他们睡一个炕。 早上没有见到薛道真,不过锅里已经熬好了粥。 带着弟弟锻炼身体,然后叫小丫头起床,吃了饭把他们送到薛收母亲那边,薛玖提了两坛酒去房家。 “你这孩子,来就是了,干嘛经常带东西。”卢氏佯怒道。 “师娘,这是药酒,老师很辛苦,每天喝一杯,可以滋补身体。”薛玖笑着说道。 山里的枸杞,大枣,加上虎骨泡的酒,已经过了几个月,应该有效果了,所以薛玖提了过来。 “好孩子,快去看书吧!”卢氏高兴的笑着道。 房玄龄的书房,下人是不允许进去的,薛玖随时可以进去,书也是随便看。 “老师给的诗经我还没有看完,今天就不去书房了,我给陆老送一坛酒过去,他有风湿。”薛玖举起另外一个小酒坛说道。 酒坛也不算小,能装五斤酒,只不过泡酒是用大缸,他这酒坛里面的酒是从缸里分出来的,一次多分几坛,也是避免频繁的开缸,让酒精挥发了。 “好吧!路上慢点!”卢氏叮嘱道。 “好的!师娘!” 熟门熟路的来到陆家,老头子还是在看书,旁边火炉烧着松木炭,烟和味道都很淡。 “你小子又来做甚?”薛玖进屋,带来一股寒风,陆德明紧了紧身上的狐裘,不满的问道。 “嘿!你这老头好不讲理,我给你带酒来,你居然还不高兴。”薛玖笑着道。 “哼!明知道老夫喝不了你那烈酒,你还送过来,岂不是故意气我?”陆德明冷哼一声道。 “我这是虎骨酒!里面加了枸杞大枣,还有秦岭老参,百年份的,祛风除湿还能滋补身体,又不是让你下菜的。”薛玖介绍道。 人参并非东北特有,只不过东北的老山参效果最强,秦岭的崹人参,上党的党参也是非常有名的药材,药效非常好。 上党的党参是治病,崹人参则是滋补,服用之后身体更健康,按照后世说法,就是增加了身体素质,增加了免疫力,东北老山参则是吊命,激发滋补人的潜力。 陆德明也贴过虎骨膏,知道这东西的好处,他是南方人,风湿很重。风湿这个病,基本上无法根除,毕竟外部环境影响很大,贴了虎骨膏也只能在一段时间不发作。 猎杀老虎不容易,虎骨膏自然没有多少,即便是陆德明,也只能每年贴一两次,让自己没有那么难受。 “虎骨泡酒有用?”陆德明问道。 “有没有用,你试试不就知道了,每天晚上喝一小杯。这酒泡了三个月,应该有效。”薛玖说道。 “嗯嗯!自己倒茶!”陆德明收起酒坛,满意的说道。 “老爷子,今天讲讲陈后主的事情呗!”薛玖一边泡茶一边说道。 薛玖喜欢陪陆德明聊天,因为这老人历经南陈,隋朝,大唐三朝五帝,知道许多事情,算得上一本活历史。 关键是陆德明无论是南陈还是隋朝,他都与皇帝很熟,知道许多宫里,官场的秘闻趣事。 这老人可不会撒谎骗薛玖,他讲的都是真实的,薛玖听了之后,回去都会记录下来。 “陈后主啊!那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文才也是极好,只是很可惜,他不适合做皇帝。 没有继位之前,他就展现极佳的文才,诗词歌赋信手拈来,只不过做皇帝之后,被权力迷了眼睛,被吹捧的小人迷了心智,开始贪欢享乐,白白浪费了天赋。”陆德明思索片刻,喝了一口茶感叹道。 薛玖很佩服陆德明这个老人,不是因为他的学识,而是佩服他的气节,南陈被杨坚下旨灭了,他就归隐山林,直到杨坚死了,杨广召见,为了家族才不得不出来做官。 从陆德明嘴里,听到了南陈那一段往事。 即便是陆德明,他也佩服陈叔宝能写出《玉树后庭花》。 “哼!张丽华,那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妖女!商朝妲己,周朝的褒姒。”薛玖问起美人张丽华的时候,陆德明就臭着个脸,冷哼一声道。 “老爷子你这可不对了,妲己也好,褒姒和张丽华也罢,可能有些心机,那也是宫里环境所迫,怎么能把亡国的责任推到她们身上呢。 作为一个帝王,不能控制自己的贪欲,不能明辨是非,亡国那是迟早的事情。 “滚蛋!老夫要你来教!”陆德明吹胡子瞪眼的呵斥道。 “顽固不化!”薛玖起身嘟囔了一句,整理了一下貂皮围脖就出门了。 陆德明扬起茶杯就想丢了,顿了一下又气呼呼的坐下去。 陈叔宝是他非常看重的一个学生,花了不少的心血,没想到当了皇帝,对他这个老师就拒而不见,每每想起,他就觉得心痛,觉得当初没有尽心尽力的挽救。以至于他把南陈的灭亡,归于那些馋臣和后宫最漂亮,最受宠的张丽华身上。 薛玖溜达着回家,那边房玄龄回家,听到薛玖送来了药酒,就好奇的打开一坛,只不过他不知道,薛玖不方便告诉卢氏,其中一坛是三鞭酒。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89章 着急的李建成 枸杞,大枣,当归,锁阳,淫羊藿,鹿茸加上牛鞭,鹿鞭,虎鞭泡的药酒,而且泡了三个月。 药材比例是御医教他的,听说薛玖是孝敬长辈,御医还特意教了他如何炮制新鲜药材。 房玄龄并不贪口舌之欲,家里吃食并不复杂,韭菜炒蛋,鹿肉炒豆芽,豌豆尖汤,加上咸菜,就是一家人的午餐。 饭还没吃完,房玄龄就觉得有些燥热,他还以为这是屋里暖和的缘故,不过目光看到妻子卢氏的时候,小房陡然起立,比起年轻那会还要冲动,鼻孔出气也一下变粗了。 老夫老妻的自然相互很了解,看到房玄龄炙热的眼神,卢氏不由一愣,老房最近又没有远行,怎么会如此冲动。 “娘子,我和你说个事!”房玄龄起身,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嘶哑。 卢氏知道房玄龄想做什么,俏脸一红,白了房玄龄一眼,放下碗筷跟着起身。 “你们好好吃饭,吃了就去看书。”房玄龄叮嘱一句,随后匆匆向外走去。 一个时辰之后,卢氏摔摔酸软的手,没好气的说道:“你忍着,晚点再说。” 房玄龄拉过被子,尴尬的说道:“肯定是小玖送来那酒有问题。” “臭小子!明天你好好收拾他。”卢氏咬牙切齿的说道,今天她可累得不轻,因为怀孕,活动本就不方便,还得操劳。 “好的!好的!我起来活动一下,消耗一下精力。”房玄龄苦笑着起身,拿起房间的仪剑,走到院子里。 这年月的读书人,只要有条件,骑马射箭那是必须薛的,剑术就得看有没有人教了。房家是宦官世家,自然是懂剑术的,他也是从小就练习。 隋唐尚武,文官也佩剑,尤其是重要场合,都佩戴着仪剑,也就是以前青铜剑的样式。 小矮子从大唐学了很多东西,不过都是学得似是而非,有的东西还加上自己的理解,大唐横刀最出名,仪剑虽然不出名,但是官员都佩戴,他们就觉得这是好东西,应该学着,后来又觉得仪剑太短,干脆和横刀一起配着。 寒冬腊月的,房玄龄穿着单衣在院里练剑,汗水是没出,毕竟太冷了,不过累得不轻,等他气喘吁吁的停下来,一身燥热终于消散了。 “孽徒!孽徒!”房玄龄骂骂咧咧的穿上长袍,卢氏在一边捂嘴偷笑。 “那药酒你就喝了一杯,有那么大的药效吗?”卢氏好奇的问道。 以前的酒度数低,没人用药材泡酒,房玄龄也是第一次喝药酒,没想到劲这么大,前前后后折腾了两个时辰。 “哼!”想起这事,房玄龄就气不打一处来,冷哼一声,随后端起茶杯一口喝干。 李世民最近很活跃,弄了许多玩乐的东西给李渊,让李渊老怀大悦,不但多次夸奖,还赏赐了一些东西给秦王府。 东西不贵重,但是释放的信号可不太好,杨文干事件余波未平,李建成担心太子之位可能会易主。 心里着急,最近嘴里都起了两个燎泡,急忙招来心腹和幕僚商议对策。 东宫书房,李建成坐在上首,左侧是太子左庶子裴世矩,裴世矩在北周时期即开始任职,隋朝灭亡后,裴矩先后在宇文化及和窦建德手下任职。唐朝建立后,裴世矩任左庶子、太子詹事,加上裴家的势力,属于李建成的首席幕僚。 裴世矩下首坐的是李建成的岳父郑继伯,然后是太子洗马魏征,本来他的心腹幕僚还有东宫舍人王珪,少年好友太子左卫骠骑韦挺,只是后面两人受杨文干事件影响,被流放到了蜀中嶲州。 李建成右侧坐着李元吉,冯立,谢叔方,薛万彻四人。 一些人因为有任务不在书房,还有一些在外地,或者并不受李建成完全信任,所以书房就他们几个。 “秦王虽然讨得陛下欢心,但是我觉得不用太在意。”听了李建成讲解困境,裴世矩摸着山羊胡说道。 “裴公,为何不用太在意?”李建成急忙问道。 “太子之位关系国本,不可轻动,而且陛下需要殿下你与秦王相互制衡,无论是哪一位,只要不是谋反,都不会有事。”裴世矩讲解道。 “殿下,裴公说得有理,陛下赏赐秦王,只是安抚他而已。”魏征赞同道。 “嗯,虽然道理如此,但是我们不能任由他蹦哒,这样下去,别人会怎么想?支持世民的人越多,对我们将来越不利。”李建成微微松一口气道。 “这倒也是。”众人点头附和道。 “这也简单,秦王讨好陛下,所用手段全是玩乐之物,这些东西难登大雅之堂,只要公之于众,必然受到群臣抵制。”裴世矩说道。 “你的意思是让人弹劾他?我怎么没有想到呢!”李建成欣喜的说道。 “殿下,弹劾秦王就要猛烈一些,不能给他反应的时间,最好多找一些人劝诫陛下,让所有人明白秦王的用心。”魏征提议道。 “这是为何?”李建成不解的问道。他本想有一两人弹劾,把李世民的用心公之于众就行了,毕竟一个腐蚀帝王的名声,就够李世民受的了。 “因为秦王可以用尽孝来解释!虽然是玩乐吃食,也可以说是秦王的孝心,尽孝总是没有错的。”魏征提醒道。 众人神色一凝,他们这才反应过来,他们的计划还有一个如此大的漏洞,只要李世民说自己是为了尽孝,为了让李渊生活舒服一些,不但没人会觉得他做得不对,反而会夸奖,增加李世民的声望。 “玄成说得不错,声势要弄大一些,不过弹劾秦王的人不宜太多,弄臭他的名声就行了,主要是劝诫陛下,如此一来,大家都会觉得秦王是用小手段讨好陛下。”裴世矩赞同道。 “要不我们暗中给父皇找一些美女,我就不相信,李世民献的那些东西,比美女还好使。”李元吉说道。 “王爷不可!美人计只是下策。”裴世矩摇头反对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0章 孔颖达求援 “一动不如一静!殿下目前确实不宜动作太多。”魏征赞同道。 “哼!本王就见不到李世民搞风搞雨的。”李元吉一拍案几,不满的说道。 李元吉从小就不受母亲喜欢,李渊又长年在外,可以说是跟在李建成屁股后面长大的,自然想帮李建成,只不过他那脑子,也想不出好办法。 “三胡别闹!”李建成温和的说道。 三胡是李元吉的小名,其实他排行老四。 “哼!”李元吉冷哼一声,闭嘴坐着生闷气。 李建成也不去宽慰,他知道自己这个兄弟,过一会就把事情忘了。 “那就这么办,裴公,还得劳烦你安排一下。”李建成叉手行礼道。 “臣遵命!” 太子也是君,大臣在他这要称臣。 “岳父,还得麻烦你,盯着秦王府,他们有何动静,尽快弄明白。”李建成又对郑继伯说道。 “臣遵命!” 郑家在长安做官的人多,产业也不少,家里还出了个太子妃,讨好他们的人多,因此消息很灵通。 李建成在忙活,李世民也没有闲着,薛玖献了那么多好主意,不好好利用起来,岂不是太笨了。 薛玖离开,他们就在商量,如何能获得最大好处。 名利双收,这是李世民的目的,因此要通过一些渠道,把消息传播出去。 薛玖做的事情,给了他们启发,让人暗中传播流言,酒楼青楼这些场所能很快把消息传开。 临近过年,很多外地的大臣都回京述职,朝会的人比平常多了不少。 李建成觉得这个时候弹劾李世民,能把影响扩散到最大。 只是让他很失望,他的人还没有开口,李世民就开始献计献策。 先是提议帮助贫穷百姓挖地窖过冬,地窖暖和,就算没有木材都不会冻死;紧接着李世民又提议,安排伤残府兵去悲田养病院照料那些孤寡老幼。 “伤残府兵为国作战,朝廷有责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安置在养病院,不但有了一份糊口的工作,还有了住处,也能帮助照料他人,可以说一举数得。 府兵伤残,难以娶妻生子,而养病院收养了一些孤儿,如果他们觉得合适,这些孤儿也能做他们的义子。”李世民洪亮的声音回荡在大兴宫中。 长安城在隋朝叫大兴城,李渊进长安,又改回了长安名字,不过宫殿依旧叫大兴宫。 “陛下,臣觉得秦王提议甚好,朝廷安置伤残府兵,定然会让府兵心生感激,没了后顾之忧,作战之时也会尽心尽力为朝廷效死!”翼国公秦琼朗声说道。 秦琼可以说是李世民麾下,除了宗亲爵位最高的人,征服刘黑闼之后,就因功被封翼国公。 秦琼初为隋将来护儿部属,后从张须陀镇压反隋起义军。张须陀败死后,归属瓦岗军李密,任帐内骠骑。李密败后,为王世充所得,署为龙骧大将军。武德二年,与程咬金,吴黑闼等人投了李渊。 李渊令其事秦王府,李世民知道他的厉害,对他优礼有加,命其随从镇长春宫,拜马军总管。不久任秦王右三统军,随李世民击败宋金刚军于介休,拜上柱国、大将军。后又随李世民镇压窦建德、刘黑闼起义军。 长春宫位于同州,北周武帝保定五年宇文护筑,初名晋城。建德二年,因晋城三面悬崖,东临黄河,面对古蒲津关,登高可以远望太华、中条二山,俯视黄、洛、渭三河,花木茂盛,四时如春,遂改名长春宫。隋文帝开皇十三年增建殿宇,宫址占地扩至三百余亩。 这里不但是一处宫殿群,而且便于节制河东兵马,李渊太原起兵,过了黄河之后,就驻守于此,商量下一步进攻方向,这里也是长安退路,所以前几年都有重兵把守,也就这一年才减少了兵马。 “嗯!世民和叔宝言之有理!既然世民你提出此事,想来心里已经有了计划,就由你来安置伤残府兵。 挖地窖这事,就由万年,长安两个县衙来处理,如果有效果,再推向所有地方。”李渊略微思索,就点头吩咐道。 李建成衣袖中拳头死死攥着,对几个心腹微微摇摇头,放弃了商量好的计划。 李世民刚刚提出两个利国利民的好建议,这个时候弹劾,别人会觉得他故意泼脏水,甚至让李渊心里不喜,还不如暂时按下,等下次机会。 ………… 朝堂风平浪静,孔颖达家里却很热闹,十多个中老年文人坐在案几后面,神色非常严肃。 “我觉得大家不要慌了手脚,这事未必就是冲着儒家来的。”一个中年人摸着打理得整整齐齐的胡子说道。 “孟兄说得是,我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岂能因为一点风吹草动就大动干戈。”另外一人点头附和道。 孔颖达心里很气,他知道孔家地位超然,不少人都心里不服,没想到这会给他下绊子。 按耐住怒火,孔颖达左右行礼,神色严肃的说道:“诸位,虽然可能只是冲着我孔家来的,但这事对大家都有影响,还请诸位能够齐心协力,找出幕后之人。” “这倒也是,你可有怀疑的对象?”好几人赞同的点点头,事关儒家,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一个老者问道。 孔颖达一滞,查了好几天,一点线索都没有,只知道这些书籍卷轴都是路上或者门口捡的,根本没有人看到谁丢的。 “连一个嫌疑人都没有,这如何来查!”有人不悦的说道。你急冲冲的请这么多人过来,就给这么一个答案?难不成所有的消息,都要帮忙的人去查。 “这一份卷轴是刻印的,看不出字体和文章风格;另外一种是竹简,看样子是很久以前就写下来的。 流言就是从这上面传开的,但是这东西都是别人丢弃在路边,无从查起。”孔颖达老脸一红,拿出一个卷轴和一卷竹简,递给其他人介绍道。 “这竹简是有一些年份了,没头没尾的内容,这还真不好查。”看了之后,都觉得有些头疼,有一种狗咬刺猬的感觉。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1章 各有算计 从竹简上看,这很可能牵扯到几十上百年前的恩怨,不少人都对视了一眼,确定了对方心里的想法。 表面上看,所有人都答应孔颖达,会全力帮着查证,只要找到怀疑对象,就齐心合力的打压。 孔颖达热情的招待了客人,酒足饭饱之后才各自散去。 离开孔家,不少人都相视一笑,虽然没有说话,不过一切都在不言中。 “砰!”客人走完,孔颖达的笑容消失,狠狠一拳砸在案几上。 正在煮茶的孔志元一个哆嗦,手中胡椒瓶子差点掉到地上,急忙抓紧回头看了过去。 “一群混账!没有一个好东西,都巴不得我们倒霉!”孔颖达骂道。 孔志元满头雾水,不解的问道:“阿耶,怎么回事?你的意思,今天来的客人不会帮忙吗?” “哼!没有一个愿意帮忙的,他们都在等我们家倒霉,都敌人露面,我也是被油蒙了心,请他们来帮忙。”孔颖达怒骂道。 “这…这…怎么会这样,他们就不担心儒家名声受损吗?”孔志元震惊的问道,他不敢相信,先前那些同仇敌忾,义愤填膺的长辈,居然是在敷衍,而且心怀叵测。 “怎么会这样,还不是我们家名声太大太好,他们又无法对我们下手,自然希望别人来针对。 至于名声,就算受损又能怎么样?如今这世间,只有释道能与我们相比,但是他们走的路子不同,并无多少利益牵扯。 名声受损,过几十年又有多少人还记得,还不是我们说了算。”孔颖达来回踱步,气呼呼的讲解道。 孔志元震惊不已,瞳孔都放大了一些,这套理论,完全超出了他的接受能力,这与平时强调的君子之风可不相同。 想想那些以往和蔼的长辈,现在才知道,那都是虚伪的面容,感觉三观受到了冲击,脑袋都是晕乎乎的。 “那阿耶,我们怎么办?”好一会,孔志元回过神来,有些不知所措的问道。 “慌什么慌!先找几个不对付的家族,告诉他们就是这些人干的,让他们去添点乱子。”孔颖达呵斥道。 “那些家族?”孔志元问道。 “薛伯褒他们,还有房家!”孔颖达眼神阴狠,神色不善的说道,前段时间让自己下不了台的事情,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只是没有找到机会报复而已。 “这…他们会相信吗?要是他们查到我们有私人恩怨,会不会反而怨恨我们。”孔志元问道。 “哼!只想捡便宜,哪有那么多好事,即便知道,他们也得装装样子,只要薛家不痛快,老夫心里就痛快。”孔颖达面容狰狞,狠狠的说道。 孔志元张张嘴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该怎么说,今天他的父亲与往日差别巨大,那些长辈也是如此,让他脑子很乱。 …………… 李世民很快就安顿了三百多个伤残府兵,进入长安,洛阳等地的悲田院,还派人协助长安,万年两县衙,去贫困百姓家里挖地窖。 关于秦王爱民如子,心系百姓,体贴士卒的传闻,也很快传开。 “站住!” “嘿嘿!老师,你在家啊!刚才没有留意,真是抱歉!”薛玖讪笑着说道。 房玄龄无语,你刚才看到我就想跑,还说没有看到,这是当我是瞎子啊! “嗯,继续编!”房玄龄淡淡的说道。 薛玖嘴角一抽,他躲房玄龄很多天了,每次都是半晌午过来,这个时间点,房玄龄在李世民那边还没有回来,过来换一册书,或者给师娘送点菜就离开。没想到今天碰上了,而且看架势,分明就像在堵自己。 “老师,你吃了没有?没吃我回去给你弄点小菜过来。”薛玖讨好的笑着道。 “滚过来!”房玄龄呵斥了一声,随后就起身进入书房。 薛玖垂头丧气的跟了过去,他知道这一顿训斥是免不了的,没想到躲了这么久,房玄龄还记得,只能说这个老师很称职。 进入书房,关上房门,很有眼色的上前帮着泡茶。 “你上次送的酒是什么酒?”房玄龄问道。 薛玖微微一愣,他以为房玄龄要说上次散布谣言的事情。没想到是问酒的事情。 “那是,那酒不错吧?”薛玖挤眉弄眼的笑着问道。 “嗯,不错!”房玄龄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嘿嘿!那是三鞭酒,还加了十多种药材,效果怎么样?要是没效果,下次我加重一些配料。”薛玖急忙问道。三鞭酒他可不敢喝,便宜老子和薛收都是单身汉,也不敢给他们喝,房玄龄就成了第一个品尝的,薛玖就很想知道效果如何。 “不错!不错!过来我考考你最近的学业有没有进展。”房玄龄背在身后的手捏着拳头,挤出笑容说道。 虽然不知道三鞭酒具体是啥东西,但是鞭这东西他知道,效果也知道,何况还亲身体验过。 薛玖这才发现,房玄龄笑得有些假,心里顿时明白,可能哪里出问题了,所以房玄龄这是在找借口收拾自己。 “老师,你想收拾我不用找借口,想打你打就是。”薛玖咽咽口水试探着问道。 “呵呵!胡说八道,老师岂会无缘无故的打你。” 薛玖翻了个白眼,无缘无故不会打,有了借口就可以打,而且你去拿戒尺做甚? 薛玖嘴角一抽,深吸一口气道:“老师你考吧!” “那好,你先说说,最近看到哪里了?”房玄龄问道,说话的时候,戒尺在手里不紧不慢拍打着自己手心。 一柱香之后,房玄龄不甘心的结束了考核,薛玖没有给他打手心的机会,所有的问题都回答对了。 “年后你就十六岁了,以前那些手段,还可以用年龄小,不懂事来说,以后可得注意一些。”房玄龄叮嘱道。 “多谢老师提醒,我记住了!”薛玖慎重的行礼道,随后给房玄龄添了热茶。 “那酒没有坏处吧?会不会伤身?”房玄龄迟疑了一下问道。 “药酒属于滋补,不会伤身,不过有些事情太频繁,肯定会伤身的。”薛玖介绍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2章 往事 “这事我还要你臭小子提醒!”房玄龄没好气的说道。 “你小子也不小了,可以定一门亲事!你阿耶他们有没有目标?”房玄龄打量着薛玖问道。 “老师,我还小,不着急!”薛玖急忙说道。 “定亲而已,又不是成亲,早点定下来,也省得将来麻烦!”房玄龄说道。 不等薛玖回答,房玄龄摆摆手继续说道:“我和你说这些做甚,改天问你阿耶!” 薛玖很想问问,自己成亲,怎么不和自己说,考虑到如今的情况,好像还真不用提前告诉自己,直接就把事情定下来。 “把你那酒,再送一坛过来!”房玄龄说道。 “老师你就喝光了?那酒可不能多喝啊!每天喝一小杯就行了。”薛玖惊恐的问道。 “胡乱猜测,我是拿来送人的!”房玄龄没好气的说道。 “哦哦哦!明天我就给老师你送过来!”薛玖点点头道,不过他的眼神中带着狐疑,房玄龄毕竟已经四十多,可能不太行了,喝得多点也正常。 “翼国公当初离开匆忙,原配妻子和儿子都遇害了,所以送给他。”房玄龄简单的解释了一下。 薛玖眼睛一睁,他这才知道,原来还有这种事情。 秦琼十五岁就在来护儿帐下效力,跟着攻打了辽东,一直做到隋朝中级将领,能做翼国公,除了他的本事,应该也和他的这层身份有关。 “翼国公的妻儿出了什么事?”薛玖好奇的问道。 “卿不顾妻子,远来投我,又立功效。朕肉可为卿用者,当割以赐卿,况子女玉帛乎?” “当年陛下就曾歉意的对翼国公如此说!”房玄龄回忆着说道。 随即,房玄龄眼中闪动着怒火继续说道:“因为翼国公和程知节他们降了,王世充就杀了他的妻儿,祸不家人!王世充真是该死。” 薛玖这才想起,秦琼和程咬金等人是临阵投降,自然来不及带走家人,原来被王世充杀了泄愤。 只要不是谋反,都不能牵连家人,这是官场潜规则,世家遵守的规矩,毕竟大家都是家大业大的,你动我家人,我动你家人,那还不都死光光了。 薛玖记得,出征将领的家人就是绝对不能针对的,否则就会成为公敌。 也难怪王世充一家死得干干净净,这是犯了众怒啊。 至于临阵投敌这事,也能理解,毕竟王世充已经穷途末路,而且他还是杨广爱将,被委以重任的人,同为隋朝将领的秦琼,怎么可能对他有好感。 李渊不一样,一来李唐势大,二来李渊名声好,还是杨广的亲戚,他当皇帝更容易让人接受。 秦琼妻儿死了,重新娶妻,如今是有两个幼子,房玄龄送药酒,也是希望他开枝散叶。 李世民麾下猛将很多,但要说冲锋陷阵,最厉害的还是秦琼,程咬金,尉迟恭三人,侯君集,段志玄,张亮,张公瑾等人要略逊一筹。 李世民多年领兵作战,与军中很多将领都有交情,加上他自身也有武艺,因此与武将关系都不错。 李家别的武艺不说,箭术是一绝,薛家习惯用铁胎弓,这是硬弓,需要大力才能拉开,要的是一击必杀;而李家喜欢用长弓,可以快速射击,加上他们独门技巧,又快又准,射程也不近。 薛玖打听过,所谓瓦岗聚义是不存在的,别的不说,秦琼就是被裴仁基裹挟着投的瓦岗。 瓦岗聚义不错,隋唐演义一些猛将也是不存在的,这就让人有些失望。 不过薛玖也只是失望了一会,如今已经武德七年底,就算那些人存在,已经死得差不多了。 “阿耶!阿娘叫你们吃饭。” 看着进入书房的小家伙,薛玖不由为他悲伤了一秒钟,摊上这么一个父亲,也是没谁了,本来聪明的孩子,现在不能说傻,只能说有点笨。 房玄龄眼中闪过一丝愧疚,温和的笑着道:“好,我们去吃饭。” “阿耶你和兄长快点来哦!”小家伙说完就跑了。 认识一段时间,薛玖也知道这个小家伙有些贪吃,和十五差不多,明白他这是急着回去守肉菜,忍不住笑了一下。 “小玖,以后你多照顾着小俊一点。”房玄龄有些伤感的说道。 “老师你放心吧!我肯定会照顾小俊的!”薛玖很肯定的回答道。 “嗯!”房玄龄笑着点点头。 “老师,为何不让小俊习武呢?我看他个子长得很快。”薛玖问道。 “习武?”房玄龄微微一愣,呢喃了一句,他又想起薛玖说的,儿子长得很快。 自从儿子变笨了以后,胃口是变好了,个头确实长得有些快。 “是啊!习武!习武不但可以强身健体,而且能训练手眼协调,时间长了,说不定对大脑恢复有好处。 再说回来,即便对大脑恢复没有好处,至少也没有坏处,练武也多一份自保之力。”薛玖劝说道。 “既然你提出来,就由你来教小俊如何?”房玄龄看了一眼薛玖问道。 “我?不行!不行!我这点本事哪有资格教人啊!要不请翼国公教,他可是最顶尖的高手。”薛玖下意识的摇摇头道。 “小俊才多大?有你给他打基础就足够了,莫非是你们薛家的东西不能外传?”房玄龄说道。 “当然不是!打基础我可以教,就是怕把小俊耽误了。”薛玖急忙回答道。 “无妨,就像你说的,只是强身健体而已,我又不想他将来上阵杀敌。”房玄龄说道。 “那就没有问题!我会好好教他的。” “那就麻烦你了!”房玄龄高兴的说道。 “老师你太客气了!照顾小俊不是应该的吗?” 听了薛玖的话,房玄龄满意至极,门徒学生与儿子区别不大,一个有孝心又懂事的学生,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老怀大慰的带着薛玖去吃饭,吃饭的时候,喝着虎骨酒,房玄龄又忍不住瞪了薛玖一眼。 听到薛玖教房俊习武,卢氏也很高兴,儿子这样子,读书眼看不成了,练武也不错,至少以后没人敢欺负。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3章 承接婚宴 “你找我做甚?” 这段时间薛玖生活很规律,半晌午去房家,混一顿午饭,然后去酒楼,等到天快黑了,吃了晚饭,带着妹妹回家。 “走!走!去我那里,今天刚弄到一些莲藕,炖了两只王八,就等你来尝尝鲜。”崔诚忠拉着薛玖就向胡玉阁走。 去胡玉阁,自然不会带妹妹,看看睡得四仰八叉的妹妹,薛玖帮她盖了一下被子,然后跟着崔诚忠走。 这年月种藕的人可不多,何况这么冷的天气,能弄到可不容易。 王八汤也是好东西,还是野生的,后世可不敢喝,那是牢底坐穿兽之一。 “咦!她们这是做甚?”薛玖好奇的问道。 胡玉阁后院摆了几个瓮,好几个十多岁的小女孩,正坐在瓮上面。 薛玖仔细一看,她们不应该说坐在瓮上面,而是用腿夹着瓮,就像他平常扎马步差不多。 几个小女孩,累得香汗淋漓,正咬牙坚持着。 “她们犯了什么错?你在惩罚她们?”薛玖好奇的问道。 “我可没有惩罚她们,而是在训练!”崔诚忠神秘一笑道。 “训练?你要训练杀手?”薛玖震惊的问道。 崔诚忠脸一黑,没好气的说道:“我吃饱了训练杀手?” “这是从身毒传来的一种秘术,据说是一个寺庙传出来的,训练出来的女子,重峦叠嶂,曲径通幽,妙不可言!可谓是人间极品。”崔诚忠压低声音,坏笑着介绍道。 薛玖一愣,回头看了看那几个半个孩子,想想她们的训练之法,好像有些明白。 “等训练好了,送你一个,你就知道其中的妙处了。”崔诚忠继续说道。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说吧,你找我何事?”薛玖问道。训练的那些女人,他可没有多大兴趣,好归好,肯定很费腰,送给自己,那可是腐蚀自己。 “你我之间的关系,送你点东西怎么了?我可不是有事求你,而是要关照你的生意。”崔诚忠翻了个白眼道。 酒楼除了中午和晚上,半夜还要给胡玉阁送菜,确实赚了不少,胡玉阁也因此少了麻烦,还受到客人好评,而且同样的菜要贵两成,他们也赚钱,可以说是双赢。 “哦?有什么生意关照?”薛玖好奇的问道。 “我有一个堂侄在外地做官,今年回京述职,正好成亲,我不是想着你那里要承接婚宴吗?干脆就在你那里举行。”崔诚忠解释道。 酒楼开业已经快三个月,一个宴席都没有接到,薛玖都已经放弃了这方面的事情,或者说已经放任自流,有就接,没有就算了。 听了崔诚忠的话,薛玖眼睛一亮,这可是活广告啊,他立马笑着道:“你放心,我保证帮你办得风风光光的!” “只办宴席吗?仪式要不也在我那边办?”薛玖继续说道。 “仪式也在你那边办?”崔诚忠迟疑着道。 “没错!我那边把房间空出来,给他们做新房!第二天再把嫁妆送回去就是了。”薛玖一拍大腿道。 “不行,不行!我有一座小院空着,正打算腾出来,给他们做新房。”崔诚忠摇摇头道。 “你听我说,你的房子,该打整继续打整,我这边只是住一夜而已,我去请德高望重,道家高人来主持仪式,然后八抬大轿接亲,保证你侄儿和亲戚朋友满意。”薛玖拉着崔诚忠劝说道。 “你是想用我侄儿的亲事,做给其他人看?”崔诚忠问道。 “嘿!正是如此!还是老崔你了解我。”薛玖笑着道。 “你先详细给我说说!你打算如何操作?”崔诚忠迟疑一下问道。 “仪式由你们和道家商议,由道家上秉天地,出具婚书;我马上让人打造八抬大轿,用于接亲,这季节没有鲜花,鲜花铺路就免了,十里红妆对你们应该很简单。 你想想看,十里红妆,八抬大轿,明媒正娶,是不是很带感?由酒楼布置,你们只需要操心新房,是不是没那么麻烦?酒楼停业一天,客人无论是吃住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我这澡堂子有多好你也知道,这样招待下来,你觉得宾客会不会满意?会不会夸你们大气?”薛玖比划着蛊惑道。 “十里红妆?不行!不行!这太过了!”崔诚忠摇摇头道。 “并不过,娶亲的时候,前面让人在树上系红花就是,别人也能沾沾喜气。”薛玖介绍道。 “如此倒也可以,那么八抬大轿是什么东西?”崔诚忠又问道。 “就是肩舆,不过要八人来抬。”薛玖说道。 轿子很早就有了,不过名字叫做肩舆,也没有明宋那么好看,毕竟这东西用处不多,勋贵出门主要是马车。 上山的时候会做肩舆,就是两根木棍,绑着一张软藤椅,上面和四周有丝绸做的帷幔遮挡阳光和风沙。 想到肩舆,薛玖就想笑,小矮子偷学了肩舆,但是个子太矮,肩舆太高了就晃悠得厉害,他们就把肩舆改成一个大箱子,把箱子吊在木杆下面,人钻进去盘腿坐着。 那玩意外形就不说了,像一口大箱子,又像一口小棺材。 那玩意也就小矮子能钻进去,即便能钻进去,路程远了,估摸着也很难受。 “八人抬的肩舆?” “没错,是不是感觉很带劲?”薛玖点点头问道。 崔诚忠下意识的点点头。 “那就这么定了,婚宴的菜单我让人给你送过来过目,美酒我那里也有,你是知道的,我这就回去让人打造八抬大轿。”薛玖起身说道。 宣阳坊那边工匠一直在干活,木材也不缺,过去交流一下就行了。 “等等!”崔诚忠拉住薛玖道。 薛玖:“???” “把你那起阳草卖一些给我!”崔诚忠说道。 起阳草也就是韭菜,后世都在说有某种效果,具体的薛玖不知道,但是如今没有起阳草这个别称,他自然要拿来用,给酒楼打打名气。 韭菜在很久以前就有了,但也只是一道菜,别人也能种植,但是今年冬天可只有自己才有,而且数量有限,每天都是卖完为止,这段时间那是非常受欢迎,一份韭菜炒蛋,如今能卖二十五文一份,就这还供不应求。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4章 崔诚忠的侄儿 “起阳草没有,不过我可以给你更好的东西!”薛玖看了一眼崔诚忠下半身说道。 韭菜留着酒楼卖,这老家伙多半在胡玉阁玩坏了,回头送他几斤三鞭酒好了。 “你那是什么眼神?又不是我要吃,是我一个朋友想要。”崔诚忠犹如炸毛的猫,提高声音说道。 薛玖瘪瘪嘴道:“我知道了,是你朋友!无中生友嘛!” 看着薛玖离开的背影,崔诚忠觉得哪里不对,喃喃道:“无中生有,无中生友?” 崔诚忠:??? 薛玖离从胡玉阁前门离开,这距离坊市大门近一些,以后天桥修起来,就不用绕道了。 去宣阳坊是和工匠交流八抬大轿的做法。 薛玖要做的八抬大轿,与现在的肩舆款式差不多,顶部和四周用红色丝绸遮挡,座位用皮子绷起来,还得做扶手,新娘坐在里面才有扶的地方,座位背后做成椅子状,铺上皮裘,也就很暖和了,地板可以铺毯子,用波斯地毯,颜色只要不是白色就行。 红色喜庆,所以成亲的男子穿红色;绿色代表生机,女子要穿绿色。这也代表正妻,小妾是没有资格穿绿色成亲的。 轿子四周的丝绸还得请人刺绣,石榴大枣,蝙蝠蜘蛛这些得秀上去,寓意才吉祥。 前段时间打造酒楼家具,薛玖了解到不少习俗,雕刻五只蝙蝠在门上,或者刺绣在蚊帐门上,这叫五福临门;蜘蛛叫喜蛛,寓意喜从天降;大枣自然是早生贵子,石榴多籽,那就是多子多福。 刺绣都无需去市场,找坊市那些熟悉的大娘就行,她们手艺也不差。 婚宴还有十天,准备时间是足够的,先轻点库存的肉食,然后把菜单定下来。 四冷八热十二个荤菜,素菜,汤菜,糕点另算,一桌二十个菜,应该算不错了,崔诚忠觉得不足再添加就是。 第二天,薛玖让人把菜单和三鞭酒给崔诚忠送了过去。 对于薛玖的安排,崔诚忠还是很满意的,虽然昨天他隐约有些后悔,被薛玖一通说,迷迷糊糊的就答应了,不过既然已经默认,也就不好反悔。 见到薛玖的准备工作,他也就放心了一些。 道士也简单,太史局请就是了,李世民可是欠自己人情,借用几个人还不是小意思。 本来薛玖想去道观请,不过崔诚忠侄儿的亲事,还是请太史局的更有台面。 第三天,薛玖知道一个让他震惊的消息。 整个大唐,最熟悉的名字肯定是秦王府这些人,但是有个人例外,薛玖在穿越前就记忆深刻。 小时候看西游记,里面有魏征梦斩泾河龙王。民间传说,?魏征在地府的官职是赏善司判官。 大唐还有一个更厉害的,传说他是阴律司判官,掌管生死簿和勾魂笔,这人名叫崔钰,而崔诚忠的侄儿名字也叫崔钰。 虽然不知道是否是同一个人,却也让薛玖惊讶,随即他又兴奋起来,管他是不是同一个人,帮他弄好亲事,也算结一个善缘,万一是同一个人,说不定等自己死了,还能弄个勾魂使者之内的,或者让自己再穿越一次。 心里美滋滋的,操办起来自然更加用心。 用红布剪双囍,制作布花,然后就是收刮一些绿植,让酒楼变得更加漂亮。 “老头子!我又来看你了!”薛玖大声喊道。 陆敦信打开房门,笑着摇摇头,这一老一少的虽然经常拌嘴,却没有红脸,属于忘年交,他夹在中间反而有些尴尬,主要是称呼问题,虽然都已经说过,各喊各的。 “你拿的啥?给我做的衣服?”陆德明问道。 “你还缺衣服穿?”薛玖白了他一眼问道。 “我去西市买毛毯,给你带了一张过来。”薛玖继续说道。 “老夫有狐裘,还用得着你那玩意?浪费钱!”陆德明拍了拍腿上的狐裘,不屑的说道。 “这又不是给你用的。” “不给我用你拿来做甚?故意气我的?”陆德明吹胡子瞪眼的说道。 “让你挂在门上。” “挂在门上?”陆德明愕然的看向薛玖。 “冬天太冷了,开门就进寒风,在门内再挂一张毛毯,就没有那么大的寒风了,而且门缝的风也吹不进来。”薛玖说着把毛毯递给陆敦信。 陆德明混浊的老眼眨巴了两下,点点头道:“这不是酒肆用的吗?嘿!怎么没人想到家里也用上呢。” 薛玖瘪瘪嘴道:“谁告诉你没人想到?辽西幽燕那边,百姓家里房间都挂着麦秆的帘子。” “你的意思,老夫孤陋寡闻了?”陆德明板着脸说道。 “岂敢岂敢!”薛玖敷衍道。 “哼!臭小子,就不知道让着我这快八十的老人家。” “呦呵!快八十了,看不出来啊!” “呵呵!你小子的意思,老夫看着还年轻?”陆德明高兴的说道。 “是啊!骂人声音洪亮,一点都不像糟老头!”薛玖点点头道。 陆德明气得翻白眼,陆敦信笑着放下毛毯道:“阿耶,今天还要去张家喝满月酒,时间差不多,该出发了。” “你要出门啊!那我先走了!” “走哪里去?过来扶着老夫,我们一起去喝酒。”陆德明叫住了起身的薛玖。 “老头子你去别人家吃酒,我跟着去算怎么回事?”薛玖摇摇头道。 “你一个半大小子,就说是老夫的子侄,跟着去又怎么了!”陆德明淡淡的说道。 听到父亲随口说子侄,陆敦信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还真多出一个小兄弟!以后碰到薛道真又怎么喊? “跟着去看看,万一有合适的丫头,就给你老子说一声,老夫去帮你提亲。”陆德明继续说道。 薛玖眼睛猛的一睁,又是说亲,这些老头子就没有其他事情做了吗?这一天天闲得。 好像还真是闲的,陆德明这老头天天在家看书喝茶,天气好才去秦王府一趟。 房玄龄虽然忙碌,不过也只是上午,下午在家休息,不是看书就是带娃,闲得蛋疼。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5章 周易 做满月酒的张家叫张士平,与陆家是世交,因此陆老头要去吃酒。 张士平只是礼部一个主事,正六品官员,官职不高,位置也不重要,在长安只有一座不大的宅子。 对于陆德明的到来,张家非常热情,把几人迎进了屋里。 “陆公!” “陆公!” “好!好!” “陆公屋里请!” 一番客套,陆德明在薛玖的搀扶下,进入了屋子,坐在了左侧案几后面,薛玖在一边陪同。 介绍的时候,陆德明只是说薛玖是他的学生,并没有介绍他的来历,应该是不想薛玖为难,薛玖是否结交,由他自己做决定。 薛玖让自己像一个透明人,除了介绍的时候回礼,其它时候一言不发。 酒宴开始之前,张家儿媳妇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来到陆德明面前。 “取了名字没有?”陆德明温和的问道。 “回陆公!名叫张秀,小名秀儿。” 陆德明眉头微微一动,随后和颜悦色的念叨道:“新丁入户全家喜,旧岁以去身安康。是个乖巧的娃!” “多谢陆公!”有了陆德明的祝福,妇人兴高采烈的抱着躬身婴儿道谢。 陆德明微微颔首,拿出一块玉佩放在婴儿怀里。 薛玖可没打算送礼,他就是看个热闹。 婴儿满月,相当于度过了人生第一道难关,所以要举办满月酒,一来是庆祝,二来也是让长辈祝福一下,一切都是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长。 张家的人是不少,不过并没有看到小女孩,这让薛玖暗自松一口气,不用担心提亲的事情了。 吃食没啥惊喜,吃过饭之后,三人就告辞离开。 “呼!”走出张家,薛玖长出一口气,雾气在面前飘散,心情一下轻松了不少。 一阵寒风吹来,薛玖急忙催促道:“老头,快上马车,外面太冷了。” “这点寒冷就受不了,还不如我一个老头子!”看着儿子赶着马车过来,陆德明鄙视的说道。 “老头你真是不识好人心,我是担心你冻着!居然还说我。”薛玖没好气的说道,随即扶着陆德明上了马车。 “张家下一辈难了!”陆德明坐下之后,看了看张家大门说道。 “你看出什么来了?”薛玖好奇的问道,刚才他一直都在,可没有看出张家有何不妥,虽然官职不高,不过张家几个年轻人,给人感觉不错,待人接物都挺不错的。 “那小女孩名字取错了,克了几个兄长。”陆德明说道。 薛玖一愣,他这才想起,陆德明最喜欢研究的书可是《易经》,关于易经他就写了《周易注》《周易兼义》《易释文》三套书卷。 “有什么说法?”薛玖兴致勃勃的问道。 “张家这一辈人是单字,前面三兄弟分别叫张金,张银,张铜,这本来还不错,奈何最小这丫头非要叫张秀。 金银铜都生锈了,还有什么好结果?”陆德明摇摇头道。 薛玖:(⊙?⊙) “还有这种说法?真的假的?” 取名字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祖上定下辈分,按照字辈排;另外一种则是单双字,父辈如果是双字,下一辈就是单字,单双不断循环。 前者是传承久远的大家族,或者大姓所用,即便分家,也有族谱可以查询。 后者是没有传承的新兴家族,或者没有传承多久,家族文化程度不高,无法取几十个顺口,寓意又好的辈分。 张家应该就属于后者,至于普通百姓取名字,那就比较随意了。 薛家其实也是有辈分的,不过他们这种郡望家族又不一样,需要及冠的时候取表字,表字按照辈分取。 “哼!你居然敢怀疑老夫?”陆德明冷哼一声道,被薛玖怀疑,让他心情有点不爽。 “我不是怀疑你,只是觉得很惊讶,就因为一个名字,就能改变三个兄长的命运吗?”薛玖摇摇头道。 “你不相信,慢慢等着看就是了!”陆德明老神在在的说道。 薛玖点了点头,即便陆德明不说,他也会关注张家,看看是不是真有那么玄乎。 “不少人叫做春梅,冬梅!你可以去看看,叫做春梅的,命运就没有冬梅好。”陆德明睁开眼睛又说道。 “哦!这又有何说法?”薛玖好奇的问道。 “冬天的梅花,虽然历经严冬,却能傲然开放;春天的梅花只是迎春花,很快就泯灭于众,即便风光,时间也很短暂,而且需要很长的时间,才可能再次盛开。”陆德明讲解道。 “如果改一个名字,是不是就行了?”薛玖瞠目结舌,没想到是这样解释的,想了想问道。 “哼!怎么可能那么容易,一个是无意,一个是故意,这就叫命中注定!”陆德明冷哼一声道。 “不是有改命吗?”薛玖问道。 陆德明摇摇头道:“哪有那么简单,你不知道什么叫牵一发而动全身吗?即便能改变,某一方面也会失去更多。” “原来如此!” “命运很神奇,老夫一生研读易经,也只能窥得一鳞半爪,要是能看一下连山归藏,或许能多了解一些。”陆德明感叹道。 ,! “《连山》《归藏》已经失传了吗?”薛玖问道。 “东汉桓谭《新论正经》有云:易经有三,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连山》藏于兰台,《归藏》藏于太卜。 现如今只有一些誊抄的残篇流传下来。”陆德明讲解道。 “兰台,太卜是何地方?”薛玖问道。 “不学无术的混账,兰台是汉之藏书阁,太卜是官职,与太史令相似。”陆德明没好气的说道。 “我才十五岁,不知道也很正常!”薛玖理直气壮的说道。 “哼!无知小儿!” “老糊涂!” “老夫打死你!” “陆老头,你再打我…” “你想怎么的?还敢还手不成?” “我敢跑!” 听到马车里面的争吵,陆敦信笑着摇摇头。 对于薛玖,他心里还是很感激的,老父亲每天一小杯药酒,腿就没有痛过,精神也比以前更好了。 药酒他也喝过两次,喝了之后全身暖洋洋的,晚上精神也变得更好,折腾过后,第二天精神依旧很好,不像以往那样萎靡不振。 陆敦信知道,那药酒肯定不简单,不说外面没有听说过相同,或者说相似的酒,能达到这种效果,药材就不简单。 “这份人情记在心里,以后有机会再报答。”陆敦信心里思索着。 到了陆家,薛玖也没有进去,下了马车就离开了,陆老头见他对周易感兴趣,说让他拿书回去看。 “这个陆老头,简直就是恩将仇报,服侍了半天,居然让我学周易。”薛玖嘀咕着,加快了离开的步伐。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6章 药酒闹出的动静 “不对!我不想学,可以让初一抄写啊!以后家里总有人喜欢的!”薛玖一拍额头,懊恼的说道。 “算了!改天再来拿!”刚转身的薛玖,脚步一顿,又回转了身体。 “贤弟你终于来了!” 被崔诚忠热情的拉着手臂,薛玖很不习惯,急忙挣脱道:“有事说事,别拉拉扯扯的,我没有龙阳之好。” “贤弟误会了,为兄我也那爱好!”崔诚忠松开手,赔着笑脸说道。 看着崔诚忠苍蝇搓手的样子,薛玖觉得非常猥琐,忍不住后退半步道:“快点说事,你不说我可走了!” “贤弟别着急,我们旁边说。”崔诚忠用眼神示意道。 薛玖跟着他走到胡玉阁后门,好奇的看着崔诚忠,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急事,居然不怕冷,站在门口等自己。 “贤弟,你送为兄那酒还有没有?”崔诚忠压低声音问道。 “你两天就喝光了?”薛玖惊讶的问道。 “没有!没有!最近家里不是要来一些长辈嘛,我正愁没有好东西孝敬他们,所以向你求一些酒。”崔诚忠解释道。 薛玖送他药酒,提醒了他只能喝一小杯,最好晚上回家再喝。 崔诚忠没有在意,中午吃饭的时候,喝了一碗,幸好他用的碗只有女人拳头那么大,也是他知道百味楼的酒很烈,不敢多喝,这才只喝了一碗。 饭还没吃完,他就觉得像着了火,人都快爆炸一般,红着眼睛冲出去,抱起一个胡姬跑进屋里。 折腾了一下午,虽然有些空虚,不过精神还挺好的。 崔诚忠也是用过虎狼之药的,自然知道两者的区别,心里顿时欣喜不已。 “你开胡玉阁,效果相似的药应该有吧?怎么想要送药酒?”薛玖不解的问道。 “你说得对,我确实有虎狼之药的配方,但是那不能常用,否则很伤身,你那酒不一样,很是温和,是以滋补为主,而且没有坏处。”崔诚忠解释道。 “是吗?”薛玖有些高兴的问道。这还是第一次从使用者身上得到信息回馈。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效果就让我喝?”崔诚忠震惊的问道。 “废话!你觉得我需要喝?”薛玖没好气的问道。 “嘿嘿!忘了!忘了!贤弟如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崔诚忠笑着道。 “哼!”薛玖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会崔诚忠。 “贤弟已经快要十六,要不为兄找一个有经验的,让你体验一下鱼水之欢?”崔诚忠笑呵呵的说道。 “你这家伙全出馊主意,我才不要与你做同道中人!”薛玖瞪大眼睛道。 “同道中人?哈哈哈!贤弟不愧是读书人,说话真是有趣!无中生友,同道中人!哈哈哈!”崔诚忠捧腹大笑道。 薛玖无语,这有什么好笑的?或者说笑点也太低了。 “哈哈哈!贤弟快点告诉我,还有没有其他的词语!改天我要去逗其他人。”崔诚忠笑着问道。 “以j制洞!日理万姬!管鲍之交!拿走不谢!”薛玖没好气的说了三个成语,转身就想离开,这家伙不愧是胡玉阁的主事者,就是一个污妖王,喜欢的东西太特别。 其实在转身的时候,薛玖低头看了一眼,在心里默念了一句:“大器晚成!” “贤弟且慢!贤弟且慢!”嘴里还在嘟囔着三个成语,等他回过神,薛玖已经走出几米,崔诚忠急忙喊着追上来。 薛玖:“???” “贤弟!酒!酒!” “女儿红!”薛玖在脑海里接了一句。 “老崔啊!不是我不给你,但那是三鞭酒,一缸只有百斤,需要大虫,野鹿,野牛各三根,药材十多种,最难得的是老参,缺了那玩意,滋补功效就没有那么强。 村里分一分,我又送了不少给朋友,剩下的也不多了,打算给家里老头子留着呢。”薛玖介绍道。 送礼是一回事,但是好东西不能送得太痛快,否则就显得不值钱了,而且崔家家大业大,弄一些东西可比自己容易多了。 “小问题,小问题,你缺啥东西告诉我!我去给你弄。”崔诚忠说道。 “其它东西都好说,就是大虫的鞭和老参不好找,最好是辽东的老参,实在没有,上党老参也是可以的。”薛玖说道。 人参在很早以前,就被医家发现了药效,只不过还没有后来那般重视。这其中原因很简单,这年月专业采药的人不多,数量少,流传自然不广。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地理位置,辽东那边少数民族很多,汉末之后,中原就没有多少统治力,也就一些商人过去收皮毛,干果。 如今杏林界对药材的统计还没有那么全面,很多大山都有参,也就上党的老参最知名,不过因为知名,如今上党的参只有进深山才能找到。 大山里面很危险,除了老猎手,老采药人才能进去,因此数量也很少。 “好吧!只要你找到药材,我给你弄药酒!” “贤弟!贤弟!把你的存货先给我,让我救救急。” “我那给老头子留着的,已经给他说过了啊!这怎么好给你。”薛玖苦着脸道。 “贤弟,你阿耶年轻力壮,一时半会也用不上,先匀给我,回头我给他介绍一个本家女人,他也好有个知冷知热的。”崔诚忠笑着说道。 薛玖脸一黑,要我帮你,你还想给我弄一个后妈,这是几个意思。 不过转念一想,别人还真是好心,五姓女可不是那么好娶的。 “好吧!明天我给你送五坛,家里就那么多了。”薛玖说道。 “好贤弟!这次真是太感谢了,我心里都记着的。” “嗯!能帮到你就好,我还有事,先走了!” “贤弟别急!”崔诚忠又拉住了薛玖。 薛玖:“???” “贤弟,你准备那菜单上面有好几道牛肉,不用那么好,用羊肉也是一样。”崔诚忠小声说道。 薛玖微微一愣,这才想起,如今杀牛可是重罪,无故杀牛要徒一年。 “放心,我们杀的牛是野牛!”薛玖笑着解释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7章 差距 “原来是野牛!我还以为是牦牛肉!难怪百味楼一直有牛肉卖,看来秦岭里面野牛不少啊。”崔诚忠恍然大悟道。 “是不少,但是都在大山里面,就算猎杀了,弄出来也不容易。”薛玖点点头道。 “嗯,这倒是,钱不好赚啊!”崔诚忠感叹道。 “你叹气个屁!别人赚钱不容易,你哪有不容易的,不用地,不用房,赚钱只需一张床!腰带一松吃一冬!”薛玖笑骂道。 “你…你这家伙,嘴里就没有一句好话,哪有你说得那么轻松,训练的时候,你不是没有看到。”崔诚忠没好气的笑道。 “我没看到!别胡说,污了我的名声!我走了!”薛玖转身,举起右手摆了摆说道。 穿越在一个还不错的大家族,本想摸鱼混日子,过几年国家稳定下来,做点小生意,存点好东西给子孙。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薛家已经与李世民绑定在一起,注定不会太平静,好在自己还是一个半大孩子,外界不会太在意。 不太好的就是交通,家里有马匹,也有马车,但是那马车是拉货的敞篷,这天气坐那玩意,还不如走路。 这几个月走的路,比起上班那几年,加起来还多。 汇合薛收,来到宿国公府,与秦琼一同投靠大唐,一起立功作战,灭刘黑闼之后,程咬金就被封宿国公。 程家的护卫应该认识薛收,都没有汇报,就把他们请进了屋里。 “哈哈哈!你们兄弟两人,怎么想起来我这?”程咬金朗声笑着迎了上来。 “我今天只是一个带路的陪客。”薛收笑着道。 “你小子有什么事情?莫非想来和老夫切磋切磋?”程咬金坏笑道。 “小子哪里是宿国公的对手,切磋就算了,今天过来,是听说国公府上有不少绿植,特意来求一些。”薛玖翻了个白眼道。 那天就见到了程咬金和尉迟恭动手,两个家伙都不是好人,下手重又阴险。 “那不行!你小子骨架不错,不能偷懒,我帮你阿耶试一试成色。”程咬金咧嘴一笑,伸手就抓了过来。 薛玖急忙躲避,不过程咬金动作很快,一下就落在了他的肩头。 一股巨力落在肩头,薛玖肩膀一沉,伸手抓住程咬金的手腕。 程咬金丝毫不慌,任由薛玖抓住,脸上笑容更甚。 薛玖本想抓住手腕就拧,想把程咬金反剪,没想到程咬金的手腕犹如钢铁,又重又硬,根本拧不动。 薛玖心里一惊,看着程咬金的笑脸,下意识的抬腿踢了过去。 程咬金不退反进,左手迅速抓住薛玖的腰带,猛的一用力,就把他提了起来,随后就向地上砸去。 薛玖接力在空中调整了一下,踉跄着倒退几步才站稳。 “多谢宿国公手下留情,小子甘拜下风。”薛玖行礼道。 刚才程咬金已经留手了三次,第一次任由自己抓手腕,第二次是抓腰带,没有直接动拳脚;第三次则是把自己丢向地上,真要是敌人,砸下去的时候不会完全松手,还能补一脚。 练武之人动手,一招落下风,基本上就没有反手之力,除非用武器拼命,或者像擂台限定规矩,才能招架,表面上打得有来有往的。 “再来!”程咬金招招手道。 “不打了行不行?”薛玖苦笑着问道,就刚才交手,他已经明白,两人差距非常大。 “不行!”程咬金很肯定的说道。 薛玖眼神一凝,捏紧拳头,一个箭步上前,一拳打出。 “好小子!”程咬金朗声赞叹道,随即一掌拍开薛玖的拳头,紧接着脑袋一偏,又躲过第二拳。 薛玖说动手就动手,没有犹豫,动手又设下陷阱,所以程咬金赞叹了一句。 程咬金说话,薛玖就知道自己意图已经被看穿,不过已经出手,已经来不及改变。 第一拳他用的是左手贯胸,这是虚招,没有用多少力,用来吸引程咬金的注意力;第二拳是右手,打的是程咬金的鼻子。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打脸上是速度最快的。无论是拳头还是武器,对着脑袋招呼,有一个好处,因为眼睛在这里。 试想一下,一个拳头或者武器在眼中不断放大,人的潜意识就会害怕,或者传达躲避的念头。 可惜这都被程咬金看穿了,轻轻松松的就躲开。 动手就不能停,两拳落空,已经靠近程咬金,薛玖猛的一发力,身体一侧,撞向程咬金。 这一下可能有些出乎预料,程咬金没有躲开,被撞得倒退两步。 撞了之后,薛玖追上去一拳,想要一下击倒程咬金。 虽然还没有站稳,不过面对气势汹汹的薛玖,程咬金伸手掌就挡住薛玖的拳头,顺势就抓住了拳头,让薛玖挣脱不掉。 薛玖没有再动手,苦笑着摇摇头。程咬金的力量比他大太多了,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 难怪便宜老子只能做护卫,而程咬金是国公,两人都是武将级别,但是顶级武将和普通武将的差距是非常大的,这次薛玖算是亲身体会了。 刚才撞程咬金,就像撞在墙上,程咬金用力的时候,手臂上的肌肉犹如钢筋,那强度就远远超出薛道真,薛勇等人。 “嘿嘿!小子怎么不继续了?”程咬金笑着问道。 看着程咬金的笑容,就像看到一个老狐狸,薛玖翻了个白眼道:“我才不想给你借口打我。” “你小子真没意思!” “宿国公…” “少说废话,既然来了,喝了酒再说。”程咬金打断薛玖的话道。 薛玖想让薛收开口,拿了东西走人,不过见到薛收正在苦笑,顿时明白,有事得喝了酒再说。 自己和薛收两人,肯定喝不过程咬金,想到这里,薛玖目光看向一边放着的酒坛,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就说这是英雄所见略同,你看我给你带好酒过来了。”薛玖指着酒坛说道。 “不错!不错!你家的酒,我可是馋了很久。”程咬金一看,眼睛顿时亮了,高兴的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8章 拜访程家 “准备酒宴!我要招待贵客!把家里人都叫出来认认人!”程咬金的大嗓门在院子里响起,下人顿时忙碌起来,快步的各奔去处。 程咬金带着薛玖和薛收来到客厅,下人送来火炉,点上熏香。 “家里好久没来客人了,我这才觉得,这些东西用着真不方便。”程咬金皱着眉头道。 见程咬金的目光直勾勾的看着自己,薛玖哪里还不明白他的意思,笑着说道:“宿国公你喜欢什么,说一声就是了,我请工匠为你做。” 程咬金脸色一喜,随即又有点尴尬,他这才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似乎有些多。 “咳咳!那啥,百味楼的桌椅用着很方便,回头我让人送一些木材过去,你让人帮忙做两套。” “没有问题!” 正在这时候,一个中年美妇挺着大肚子,被一个女孩搀扶着走了进来,她左手还牵着一个小男孩。 美妇身后是两个男孩,一个十七八岁的样子,一个十一二岁的样子,侍女怀里还抱着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孩。 薛玖看得惊讶不已,程咬金才三十六,居然就有四子一女,大的居然比自己还要大。 果不其然,程咬金介绍了他妻子孙氏,长子程处默虚岁十八,意味着程咬金十八岁就种下了种子;次子程处亮虚岁十二;三子程处弼六岁;四子程处寸在侍女怀里抱着。 程咬金的父亲程娄,他曾任隋朝的济州大都督?。程咬金出身于一个官宦世家,祖上是北齐和隋朝的官员,妻子孙氏也是县令之女。 这也说明,能做官的,祖上都不简单,普通百姓没有机遇,很难出人头地。 程咬金还有一个女儿,虽然只介绍了一下名字,不过人如其名程大圆,脸蛋够大,人也圆滚滚的,颇有其父之风。 薛玖记得有一部影视之中,程咬金的女儿就是五大三粗的,看来这也是有依据的,就是不知道编辑哪里查的资料。 客套之后,薛玖歉意的说道:“来得匆忙,没有带礼物,还请嫂夫人见谅!” “噗!”正喝水的程咬金,听到薛玖称呼嫂夫人,一口水顿时喷了出来。 程处默惊讶的看向薛玖,随即又沉默了,薛玖他不认识,不过薛收他是知道的,那是父亲同僚,这么算来,称呼似乎也没错,只是自己就悲剧了,还得叫一个比自己小的家伙为叔父。 “你小子!真是不肯吃亏,见杆子就往上爬!”程咬金抹了一下嘴说道。 “这酒不就是礼物吗?以后来就是了,不用带礼物什么的,那样太见外了。”孙氏笑着说道。 “嫂夫人慧眼如炬,这是虎骨酒,里面加了十多种药材,能祛风除湿,你每天晚饭之时喝一小杯,保证晚上手脚没那么冷。”薛玖指着酒坛说道。 女子寒气重,尤其是成了亲的女人,冬天脚很凉,睡很久都不见得暖和。 孙氏一听,顿时欣喜不已,高兴的提起酒坛说道:“多谢薛小郎君。” “嫂夫人有了身孕,这酒暂时不能喝,不过可以让宿国公为你擦在小腿和脚上,轻快的擦拭,皮肤微微发烫即可。”薛玖一拍额头说道。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好家伙,让自己擦脚?虽然是自己婆姨,这也很过分了吧?他严重怀疑,薛玖称呼嫂夫人,让自己擦脚,就是报复先前自己强行切磋。 “嗯嗯!”孙氏捂嘴笑着点点头,看了程咬金一眼,随后把酒坛递给侍女。 “你们慢慢喝酒,我不耐久坐,先失陪了!”孙氏对薛收说道。 能把妻女介绍,这就代表了别人把你没有当外人,这是至交好友才有的待遇。 “嫂夫人请便就是。” 孙氏领着儿女离开,只留下了长子程处默。 “这酒你说是给女人喝的?”看着剩下的一坛酒,程咬金问道。 “那是虎骨酒,祛风除湿,谁说只有女人能喝?何况这一坛不一样,这才是男人专用。”薛玖介绍的时候,打开了酒坛上面的封泥。 如今的陶坛可没有盖子能密封,只能用黄纸盖着,然后用黄泥封住,才能让酒不挥发。 “好酒!快满上!”闻到酒味,程咬金也忘了询问为何是男人喝的,咽咽口水催促道。 薛玖给程咬金面前的青铜酒樽满上,这才乐呵呵的坐回自己案几。 “你俩怎么不倒上?”程咬金问道。 “兄长身体未愈不能饮酒,我还小,正在长身体,也不能喝酒,只能以茶代酒,敬你一杯。”薛玖端起杯子说道。 “好吧!”想想也是,程咬金也不好劝,只能不甘心的端起酒樽回敬了一下,随后喝了一大口。 “哈!” “好酒!”张嘴吐出一口气,程咬金赞叹道。 薛玖笑了笑,专心对付眼前的羊肉。 一个小陶罐,里面放着松木炭,上面则是青铜釜。 鼎是最早煮东西的,如今也在使用,不过用的人不多,只有一些勋贵和皇室还在使用。比较普遍的是釜,镬,鬲。 釜的壁薄,镬也有叫锅的,没有足;鬲的肚子大,多用于炖肉,煮汤。 这应该属于清汤火锅,或者涮羊肉,只不过端上来的时候羊肉已经下了锅。锅里有酸萝卜,也可以叫做酸汤羊肉。 配料不多,酱油,醋,豆酱,胡椒面,芝麻。薛玖只用了豆酱,羊肉就要吃原味,调味品太重反而掩盖了羊肉的鲜。 羊肉只能吃热的,冷了腥味就非常重,和鸭肉有些相似。 周礼》记载:“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或六升曰斝。”? 这些都是酒樽的名字和区别,一升大约相当于两百毫升,因此觚的容量为四百毫升,觯为六百毫升,角为八百毫升,斝为一千至一千二百毫升?。 程家用的是爵,四两酒,没人陪,程咬金只分了五口就喝了下去。 “酒坛怎么放你那里,你又不喝酒!去给我拿过来!”程咬金对儿子示意道。 “不要给你阿耶倒酒了,这是药酒,你拿去收起来,不要跑了酒味。”薛玖按住酒坛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99章 李渊的女儿 “去拿我家的酒出来!”见到儿子看向自己,程咬金挥手说道,四两高度酒下去,他也觉得酒瘾差不多了,喝点清淡的也行。 “是!”程处默应了一声,把酒坛递给侍女,取酒这种事情,自然有下人跑腿。 “好热!这酒真带劲,你小子忒小气了,也不送点河东老窖过来。”程咬金脱下外套说道。 薛玖面露惊讶之色,他没想到才一炷香的时间,药酒就开始发挥药效了。 不是第一次看到程咬金喝酒,薛玖知道他是越喝脸越青,不会红脸的那种人,今天脸居然红了,这很不对。 薛玖很想让他再喝一杯,不过怕喝出问题,也就按耐住心情,静静等着吃瓜。 程家的羊肉不错,全是最嫩的前腿,里脊和羊排肉,薛玖那是心停手不停,不断的吃着,可惜没有豌豆尖,不然烫一下吃着很舒服。 下人送来一壶酒,在炉子上烫热,这才给程咬金又倒上。 程咬金喝了一大口,筷子放下又拿起,拿起又放下,纠结了一下,咬咬牙叉手行礼道:“伯褒你们兄弟吃着,我肚子有些不舒服,要失陪一会,如果没有回来,你们不用等。” 薛收愣愣的看着程咬金,下意识的点点头道:“呃!好,好的。” “你好好陪着客人,等下带他们去后院看看,要啥就帮忙弄一下。”程咬金对儿子吩咐一声,捂着肚子,躬着身子快步向外走去。 “小玖,不会是酒坏了吧?”薛收担心的问道。 薛玖猜到了原因,尤其是程咬金躬着身子走路,这证明了他的猜测。 “当然不会,婶子也在喝虎骨酒,怎么可能有问题。”薛玖摇摇头道。 “哦哦!那就好!”薛收松一口气道。 “这酒不是虎骨酒,而是三鞭酒,用了虎鞭,鹿鞭,野牛鞭加药材炮制而成,属于男人专用。”薛玖讲解道。 薛收嘴巴越长越大,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出声音,嘴角都快要裂到耳根了。 “咳咳!吃得也差不多了,不如去看一下,也好早点回家。”过了一会,压制住笑意,薛收干咳两声道。 “我也吃得差不多了!”薛玖急忙附和道,程咬金火气那么大,万一又想找自己切磋怎么办?肯定不会像先前那般手下留情。 因为薛玖和薛收说话声音不大,程处默还不明白缘由,在两人撺掇下,去程家花园挑了一些小株花草,虽然这季节没有开花,不过是绿色的,还有梅花,定下过几天把开放着的梅花送到酒楼。 “我说兄长,你也该努力了,看看宿国公,再看看老师,谁家不是三个五个孩子的。”薛玖笑呵呵的说道。 “你还管起我的事了,我看你也不小了,也该定亲了,程家那小丫头我看就合适,体格好,将来应该也是个好生养的。”薛收说道。 “呃!” 想想程家的胖妞,虽然才十三岁,但是就那体格,将来应该也是重量级人物。 想到一个庞大的肉堆冲向自己,薛玖就脸色一变,猛的摇摇头,抛开这个可怕的画面。 “大兄,我才十五,等我成亲还有好几年,你不一样,再娶一个,马上就能为薛家开枝散叶。 小震也需要兄弟帮衬,虽然我们都是弟兄,但是堂兄弟哪有亲兄弟来得亲。”薛玖劝说道。 薛收有些心动,前几年跟着李世民东奔西跑,没时间考虑自己的事情,现在战事比以前少多了,也该找一个暖被窝的人。 暖被窝!很真实,很现实,也是很需要的一件事情,是真的暖被窝。这年月没有空调,没有电热毯,也没有棉花,床垫,冬天被窝可是很冷的,尤其是普通百姓家庭,所以都想有个人陪着暖被窝。 奢华的家庭会有侍女提前暖床,不过薛家没有那个习惯。薛家虽然没有艰苦朴素的祖训,却也不允许贪图享乐,这是防止后辈出不肖子孙,无能之辈。 其实不止是薛家,大家族对嫡系子孙要求都很严格,也是穿越之后,薛玖才知道,纨绔子弟那是暴发户家里才会出的,或者没有底蕴的家庭,再或者家里没人,忽略了子女教育,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找谁呢?”薛收有些茫然,要问他治国安邦,行军打仗,他能说得滔滔不绝,但给自己找婆姨,这两眼一抹黑啊。 以前有母亲做主,但是自己都这么大了,怎么好意思去求母亲。 “回头我告诉婶子,让她帮你琢磨一个好生养的。”薛玖说道。 “要不做驸马怎么样?”薛玖笑着问道。 “胡说八道!陛下年长的四个女儿,早已嫁人,最大的幼女才六岁,就算你想做驸马都没有机会。”薛收拍了薛玖一巴掌,笑骂道。 薛玖愕然,李渊的三个嫡子自己知道,庶子都不清楚,更别说女儿了,他也就知道平阳公主。可惜去年年初就死了,无缘一见这个巾帼英雄。 说起平阳公主的死因,薛玖都觉得惋惜,武德五年六月,刘黑闼与突厥勾结再度起兵,李渊派李建成和李元吉率兵平叛,两个家伙是为了排挤李世民,想用功劳壮大自己军中声望和权力,结果没有李世民的本事,直到年底才将刘黑闼击溃。 平阳公主坐镇苇泽关,抵挡突厥,苇泽关扼太行山井陉西口,是晋冀的咽喉要地。?这里也是是长城的着名关隘,素有三晋门户之称。 守关的时候,平阳公主中了流矢,虽然伤势不重,但等战争结束,人就没了,薛玖猜测可能是破伤风,或者其它感染引起的。这也是战争中死亡最多的一种。 战场上,如果战损超过三成,就可能出现溃败;战争中,因为救治不及时,流血过多而亡;缺少药材,伤口感染而亡的人数,远远超过了当场战死的人。 “柳家与我们薛家交好,不如问问柳家如何?”薛玖提议道。 “你少操心,自己好好读书,看看你那字,连小震都不如,我都不想说你。”薛收没好气的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0章 筹备进行中 不提写字大家还是好兄弟! 看书薛玖有兴趣,写字是真提不起劲,一来时间不多,不像读书,躺着也能看;二来是习惯问题,习惯了硬笔字,简体字,多年养成的习惯真的不容易改变。 离开程家,送薛收回去,薛玖又去了薛元敬家里,挖了一些兰草。 这季节四季长青的花草不多,薛玖干脆让人传信,挖了一些小松树,柏树送过来。 “哟呵!老崔你玩蛋啊!”薛玖笑着道。 因为鸡蛋很烫,崔诚忠不急着剥开,拿着在手里搓着玩,听了薛玖的话不由一愣,随即气得翻白眼。 “你这家伙,就没有一句好话,我哪里完蛋了!我这是等鸡蛋冷下来。” “你就说是不是在玩蛋吧?改天弄一只麻雀给你,让你玩鸟!”薛玖笑着道。 崔诚忠这才明白,薛玖说的是玩耍的玩,不过马上又被气乐了,啥叫玩鸟?看薛玖的坏笑,就知道他不怀好意。 翻了个白眼,崔诚忠岔开话题问道:“你过来做甚?难不成都准备好了?” “基本上已经完成,就等成亲那天再布置,刺绣还得等两天。”薛玖解释道。 “那就行!后天就有客人过来入住,你得帮我安排好。” “吃住我肯定安排好,其它事情我可管不了。”薛玖耸耸肩道。 “没问题,入住的人并不多。” 薛玖理解的点点头,入住的肯定是一些外地来的亲戚朋友,家里住着不方便,就住酒楼。 如今结婚可不像后世城里,只吃中午一顿饭,而是三天时间,第一天过礼,男方把礼物送过去,第二天正亲,也就是接亲,女方带着陪嫁到男方举行婚礼;第三天则是送亲,把亲戚朋友送走。 这不但是成亲的礼仪,也是因为交通不便的缘故,别人来一趟不容易,必须好好招待。 距离远了,心却更近,等到物欲横行的时候,亲情友情就变得单薄了,人人都变得现实,一切都向钱看。 不能说好与坏,只能说不同的时代,造成了不同的社会风气。 “你侄儿何时过来?总得让他先看一下吧?”薛玖问道。 “明天吧,这段时间他太忙了,招呼亲戚朋友,还得拜访同僚,天天不是忙得脚不沾地,就是喝得烂醉如泥。”崔诚忠解释道。 “行!你明天也过来吃饭,酒楼又弄了两个新菜。”薛玖说道。 其实也不是新菜,就是火锅而已,铜铁太贵,就换成陶罐,这玩意市场多,直接购买就是。 除了陶罐,改变主要在调味碟上面,香菜,葱花,姜蒜,还有炒黄豆,加上常用的酱油,豆酱,喜欢怎么放都可以。 为了酒楼菜品,薛家村在地窖种植了香菜和葱,最近薛玖在学习齐民要术中的蘑菇种植。 还有一道新菜是柴火鸡,说是柴火鸡,其实啥都可以煮,排骨,肉,鸭,鹅,兔等等,鱼在冬季很少,因为天气寒冷,捕鱼的人很少。 没办法,这年月衣服都很少,打湿了就没有换的,还容易冻病,不是没有办法,没人愿意去捕鱼。 一口大铁锅,把肉菜炒进去,锅边还能贴一圈饼子,油气肉香被闷进饼子里,不但很香,而且松软。 主要还是方便,一口锅就行,冬天吃着也不担心菜变冷。 柴火鸡的灶台也是餐桌,安放在浣纱渠边原来的凉亭处。 冬天太冷,凉亭无法像房间一般保暖,没人愿意坐凉亭,所以薛玖觉得换成柴火鸡更好。 崔诚忠很懂礼尚往来,薛玖需要的药材已经送来,还有十头活羊,十张揉制好的虎皮,一件貂皮大氅。 纯紫色的貂皮大氅,可以说非常难得。 满朝朱紫贵!这就说明了,紫色属于贵气之色,而且貂皮的毛非常柔顺,摸上去和最好的丝绸一般,轻轻一抖,犹如波浪翻涌。 秦琼那边送来了一批驴肉,还有十斤阿胶,这可是正宗的东阿阿胶,正好作为年礼送给阿婆。 崔钰还是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没有传说中判官的威严,提起成亲的时候,反而有些羞涩。 薛玖也不失望,反正是卖人情,有没有回报都无所谓,有就好,没有也淡然。 听了薛玖的讲解,看过正在雕刻的八抬大轿,崔钰非常满意,对薛玖充满了感激。 “实在太感谢了!”崔钰有一点激动的说道,本以为有叔叔的操办,亲事不会丢份,但是看现在的准备工作,这不仅仅没有丢份,简直就是长脸啊! “都是朋友,不用客气,而且老崔也知道,我这是有私心的,何况这些东西,以后酒楼承接婚宴还能用。”薛玖笑着摆摆手道。 “这不一样!按照你的设计,这是一场别开生面,独一无二的婚礼。 以后的人只能算效仿,以后提起此事,别人就会记得我崔钰的婚礼。”崔钰正色道。 “小钰确实该好好感谢你!十里红妆,八抬大轿,小钰会因此青史留名,至少也会在野史留下浓重的一笔。”崔诚忠拍拍侄儿肩膀感叹道。 崔钰一愣,这一点他还真没有想到,这样说来,人情欠得就有些大了。 随即崔钰又反应过来,野史能不能留名不好说,但是县志那是肯定会有记录的,这与青史留名没有多大区别。 想到这里,崔钰的身躯都激动得微微颤抖。 “哦!还能野史留名吗?这么说来,我也沾崔兄的光了!”薛玖有些惊讶的说道,他只想帮忙弄得风风光光的,把酒楼名声打出去,没想到还有意外的收获。 “是我沾光才对!这次真是感激不尽!”崔钰摇摇头,慎重一礼道。 “呵呵!崔兄不必客气,只能说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罢了。”薛玖笑着道。 “薛郎君好文采!”崔钰眼睛一亮,佩服的赞叹道。 薛玖只是一个半大孩子,但是从崔诚忠嘴里,他早就了解到,百味楼是薛玖操持出来的,隔壁坊市还在扩建,还要架一座百米天桥,这些一点都不像一个半大孩子能弄出来的。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1章 崔钰成亲 一个半大孩子,面对他们叔侄两人侃侃而谈,而且出口成章,只能说不愧是薛家人,比起他们崔家嫡系,一点也不差。 “你这菜怎么全是骨头?”崔诚忠在罐子里扒拉了一下问道。 “这是骨架,肉都在这里呢!”薛玖指着鸭肉说道。 “嘿!你这也太黑了吧!肉卖一份钱,骨头还要卖一份钱。”崔诚忠瞪大眼睛道。 “这骨头又不是让你吃的,而是让你喝汤,喜欢的可以煮点蔬菜,豆腐,这里有酸菜。酸菜鸭架汤,味道挺不错的。”薛玖讲解道。 薛玖这是学着后世烤鸭的做法,鸭肉剔下来,骨头熬汤,这汤不但油气足,而且味道好,一经推出,就受到好评。 烤鸭的骨头酥脆,很容易就把骨髓熬出来,先在厨房用大火煮,然后装进陶罐,端上桌放在炭火炉子,香味一下就出来了。 说是炭火炉子,其实就是一个陶盆子,里面放木炭,上面放罐子,这些东西都有现成的。 因为分餐制的缘故,这些东西都很小巧,正合适酒楼使用。 薛玖说话的时候,把酸菜和豆腐放下去,还有豆芽,豌豆尖。 豌豆尖只需要在沸水里面滚一滚,马上就能吃,比汤毛肚还快。清汤好吃,也可以沾一点豆酱。 两口陶罐,一圈配菜,三个人吃得红光满面。 “你也忒小气了,都舍不得把你的药酒拿出来喝。”崔诚忠咽下一片羊肉嘟囔道。 “你一天天的喝药酒,身体受得了吗?还是你觉得,我俩能陪你喝酒?要不我给崔钰兄喝两杯,你好让他提前实习一下?”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咳咳!那倒不用!”崔诚忠干咳两声,掩饰着尴尬道,刚才只是顺口和薛玖调侃,忘了侄儿还在,在亲侄儿面前说这些,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崔钰狐疑的看了两人一眼,他隐约明白两人说的意思。 “咳咳!这几天你忙得够呛,多吃一点。” 薛玖笑眯眯的说道:“我那有好东西,等你成亲的时候请你喝。” 崔诚忠脸色一变,急忙说道:“你别乱来。” 薛玖:“???” “啥乱来?我那药酒不好吗?” “好归好,但是不能给小钰喝。”崔诚忠说道。 “叔父,为何不能给我喝?”崔钰不解的问道,两人说得云山雾罩的,弄得他满头雾水。 “你们还年轻,身体本来就好,何况还是新婚夜,万一弄出事情就不好了。”崔诚忠瞪了薛玖一眼,含蓄的讲解道。 崔诚忠以为薛玖和崔钰年轻,这些事情只知道一星半点,却不知道薛玖是个老司机,只是一时没有想起而已,毕竟后世新婚之夜………啧啧!不说也罢。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百味楼里里外外都贴着大红囍字,还挂着红布扎的花,百味楼外面街道的树上,也捆着红花。 崔家展现了实力,来帮忙的人很多,而且找了八个高矮差不多的年轻人抬轿子。 中午吃过饭,休息了一会,接亲的队伍就准备出发了。 崔钰骑着一匹打理得油光水滑的白马在前,薛玖和崔家几个未婚年轻人跟在后面。 一行十一人,在他们后面则是抬着花轿和礼物的人。 虽然已经过礼,不过接亲的时候,还是会带一些瓜果糕点,都用礼盒装着,由年轻女子捧着。 队伍的最后则是乐师,在欢乐喜庆的竽瑟声中,队伍向着西城出发。 路线早已规划好,去的时候和回来的时候不是同一条路线。 听到乐器声音,坊市的小孩子,兴奋的冲了出来,站在道路边围观。 有侍女抓起干果,向小孩子撒了过去。 小孩子欢乐的抢着核桃板栗,跟着出来的父母,乐呵呵的看着。 大红色的八抬大轿很吸引人的眼睛,不少人都指指点点的。 薛玖紧了紧脖子上的围脖,大冬天的骑马,真的太难受了,幸好只是慢行。 路上走了一个时辰,这才来到新娘家外。 新娘是卢家旁系,宅子不小,规矩也不少,很是折腾了一番,才接出新娘。 这年月还没有盖盖头的风俗,新娘拿着一把团扇挡在面前,偶尔能一窥面容。 说不上多漂亮,不过很端庄,身材也附和大众审美,比较圆润。单单看身材,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毕竟穷人也长不胖。 穷人也不是长不胖,只是生活太差,如果看到胖的人,那多半缺少营养是浮肿。 这还是第一次接触唐朝的婚礼,薛玖全程看热闹,等送亲的人抬着嫁妆出门,看到新娘被扶着上了花轿,卢家的人眼睛不由一亮。 原本对于崔家把婚礼定在酒楼,还有一些怨言,有人说崔钰不是崔家嫡系,家底太薄,做的事情有些丢份。 看到这顶轿子,那点不满就已经烟消云散。 大红色的轿子很喜庆,两边绣着头大的双囍,一看就是成亲用的。花轿门帘绣着鸳鸯戏水,一边一只,布局很是巧妙。 “起轿!” “起轿咯!” 关键还是气派,前方壮汉一声吆喝,其他人齐声应和,八人一起用力,轿子就被抬了起来。 轿子抬起,摇头晃脑的奏起乐器,队伍再次出发。 这次队伍就长多了,后面跟了上百个送亲的人,抬了几十口大箱子,还有八辆马车,上面装着布匹。 在队伍前方几百米,不少人正在向树上系红花。 说是十里红妆,那就真的要十里路系红花。 队伍经过的地方,道路两侧的树木上都系着红花,如果很长距离没有树木,那就挂在墙壁上。 冬天本就没有多少事情,听到有人成亲,出来看热闹的人很多,薛玖不由想起了小时候,听到吹唢呐,大院的老老少少,都跑出来,乐呵呵的看热闹,再问问熟悉的人,新娘新郎是谁家的。 崔家和卢家准备的干果很多,一路走一路撒,让围观的人也沾沾喜气。 按照薛玖的要求,抬轿的人统一着装,还是劲装,看着就很养眼,还有花轿上的新娘,只能若隐若现的看到一个人影,让人忍不住瞪大眼睛,想要看清楚一点。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2章 流水席 崔钰全程咧嘴傻乐,看得薛玖暗自摇头,这家伙,一看就是没吃过好肉。 中途把嫁妆送到崔钰家里,祭拜了祖先,随后热热闹闹回到百味楼。 院子里搭建了一个台子,这是举行婚礼的地方,台子上还放着一座大鼎;台子前面用红布扎的花,摆了一个一米大的心形图案。 请来主持仪式的人也不简单,太史局太史丞傅弈,秦王府记室参军李淳风,还有六个年轻道士。 焚香祭天地,随后拿出婚书,肃穆又带着奇特韵味的念了起来。 道家有言,阴阳不交,乃绝灭无世类也,这就是支持成亲。 其实薛玖觉得,后世成亲,所有人都应该用这一套仪式。 祭拜天地就不说了,婚书第一句就是,一纸婚书,上表天庭,下鸣地府,上奏九霄,晓禀众生,通喻三界。 后面还有天地为鉴,日月同心,卿负佳人便是欺天,欺天之罪身死道消,佳人负卿便违天意,三界除名永无轮回! 听听这誓言,要是再把誓言打在结婚证上面!啧啧! 拜堂仪式举行之后,薛玖就没有时间看后面的仪式,他要统筹全局。 崔家朋友多,卢家送亲的人也不少,关键两家面子很大,哪怕是旁系,也有许多人闻讯而来送礼。 贵客得安排在雅间,一般的亲戚朋友则在一楼,不熟悉的则安排在院子里,幸好要筹备隔壁坊市的酒楼,桌椅板凳够多,用不着去接。 “这客人太多了,安排不下怎么办?”崔诚忠有些焦急的说道。他也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多客人来。 其实这也不奇怪,毕竟这是临近过年,很多外地官员入京,为了巴结五姓七望的大有人在,这就是世家的威名。 “我看摆流水席吧!”薛玖说道。 “何为流水席?”崔诚忠问道。 “现在就开席,一桌坐八人十人,坐满就上菜,吃完就安排下一桌。”薛玖解释道。 “这个办法好,贤弟你快安排吧!”崔诚忠高兴的说道,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是不失礼,不能让客人觉得招待不周,花多少钱那是次要的。 薛玖点点头,立马开始安排,先召集自己人说了一声,准备上菜,然后走到祭天台上面,大声的喊了起来。 “诸位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现在请大家入席,马上就开席了,今天是流水席,坐满一桌就开一桌,吃过饭的朋友,可以去天桥上喝茶,也可以去澡堂泡澡。” 客人太多,到处都是人在走动,这下有了安排,就有序多了。 崔诚忠带着崔家人帮忙引导,忙活了小半个时辰,所有的桌子都开席了。 “还是贤弟你这办法好,先上菜再上筷子!”崔诚忠擦擦额头汗水,高兴的赞叹道。 薛玖微微一笑,这都是基本操作而已,人齐了再放筷子,就不会出现人还没坐,就已经有人开动的场面。 “坊市看热闹的人很多,要不把糕点干果送一些出去?”薛玖问道。 “行!你安排就是。”崔诚忠没有考虑就一口答应。 没有空闲的,薛玖只能自己去安排,让人抬着大蒸笼到酒楼外面,蒸笼里面蒸着红枣馒头。 除了馒头,还有一筐筐核桃被抬出去,给外面看热闹的人,挨个挨个的发。 馒头本来就是计划的主食,这年月的人胃口都不小,所以提前做了很多,反正这天气也不怕放坏。 厨房外面摆放着不少临时土灶,就是为了做各种蒸菜,一次就能蒸两百个红枣馒头。 这是吃席,馒头做得比平常小巧一些,顶部一颗大红枣,看着就让人想啃一口。 酒楼里面推杯换盏,薛玖想了一下,让人把马车赶过来,随后装着炉子和馒头,向着隔壁东市而去。 反正崔家有钱,自己帮他们大方一些,给东市那些做苦力的也发一份礼物。 这可不是慷他人之慨,崔家能得到名声。百味楼顺带沾沾光,自己心里高兴,一举三得。 百味楼人声鼎沸,一直忙活到宵禁鼓声响起,客人这才散去大半。 “辛苦贤弟了,你也快来吃点。”安排好最后一批客人,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崔诚忠疲倦的招呼薛玖。 薛玖点点头,他还是有些累,主要是心累,酒楼前前后后巡查了十多次,楼上楼下也跑了很多趟。 别的菜没吃多少,羊肉汤下馒头,一碗汤下去,精力就恢复了不少。 “这次真是太感谢了!要是在家里操办,非得把我腰累断。”崔诚忠感叹道。 “老崔你见外了不是!我这吃这碗饭的,当然比你轻松。”薛玖摆摆手道。 “今天所有客人都很满意,亲家那边也是非常高兴,这可是太难得了。 你没看到,今天这些客人,个个都赞不绝口。”崔诚忠兴奋的说道,今天他感觉太有面子了。 薛玖微笑着轻轻点点头,他也听到不少,有人赞叹百味楼菜品味道好,酒的味道好;有人赞叹崔家大气;也有人赞叹百味楼安排得好,以后可以考虑在这边举行宴席。 今天之后,百味楼的名声应该响彻长安,想来会有不少人愿意在这里举行婚宴。 长安不缺人,也不缺有钱人,但是城里要举办宴席,招待上百人,还真的没有多少人家里能办的,即便能办,也非常麻烦,再有钱都得去借家什。 分餐制,又是案几跪坐,总不能让客人坐大街上,或者院子里的地上吧? “这次人情真是欠大了!贤弟你放心,我都记着的。”崔诚忠拍着胸口道。 薛玖并没有太在意,别说拍胸口,赌咒发誓的都有不少,只不过他忘了,这是唐朝,最讲究信誉,即便做生意,那也是一诺千金。 “呵呵!这成亲是人生大事,你亲侄儿,我能不尽心吗?”薛玖笑着道。 “下次你纳妾,也让我给你办,保证比今天还风光!”薛玖继续说道。 “我可去你的吧!纳妾比今天还风光,岂不是要被别人笑死。”崔诚忠气笑了,推了薛玖一下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3章 回村过年 “坏了!”薛玖一拍大腿,惊呼一声站了起来。 “怎么了?”崔诚忠急忙问道。 “光陪着你吃饭,忘了闹洞房!”薛玖回答道。 崔诚忠:(???) “你就消停点吧!”崔诚忠把薛玖用力向下拉,很是无奈的说道。 “算了,今天放过他!” “幸好你提前换了白水,不然他今天还真没法洞房!”崔诚忠感叹道。 “没事,我是崔钰兄异父异母的亲兄弟,这点小事我可以帮忙。”薛玖拍着胸口说道。 “你这张嘴,哪天被人打死,我都不觉得奇怪!”崔诚忠指着薛玖,摇摇头苦笑着道。 “想打我!那得看我们薛家人会不会答应!”薛玖笑眯眯的说道。 崔诚忠无语,薛家人厉害他当然知道,看看酒楼的人就知道,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就连门童都很壮实。 那天晚上,崔诚忠正好在后院,听到惨叫,他就跑到天桥梯步查看,亲眼看到酒楼的人全须全尾的离开,而地上躺着的人全在惨叫哀嚎。 薛玖这个半大孩子,全程站在天桥中间督战,当时给他震惊不小,毕竟一个半大孩子,就能淡定的面对这种场面,看样子就是早有准备,居高临下不但便于观察战场,寻找敌人弱点,估摸着还能在关键时候加入战场。 或许是心情好,崔诚忠喝酒很痛快,不过也很快喝醉了。 薛玖扛起崔诚忠,就把他送回胡玉阁。 “哇哇!”可能有些颠簸,刚放下来,崔诚忠就吐了起来。 见到有护院扶着,薛玖急忙转身就走。 护院无语,刚才他可是看见了,自家老板是被扛回来的,喝了酒被人扛回来,不吐也要吐了。 不过对方是老板的朋友,他可不敢说,只能扶着老板回房间。 今天是没时间回家了,薛玖去宿舍睡了一夜。 薛玖练武之后去酒楼吃饭,崔家已经开始送客了。 “薛贤弟,这次真的是太感谢了,改日等我空下来,再亲自登门致谢!”崔钰真诚的行礼道。 “崔兄不用客气,新婚燕尔,你还是多陪陪嫂夫人吧!”薛玖回礼道。 崔钰咧嘴一笑,应该是想到了昨夜的美妙,点点头,脚步轻快的向马车走去。 吃过饭之后,薛玖就去隔壁宿舍楼下继续练武。 因为薛家的人多,这里特意留出来一块地作为练武场。 上次和程咬金交手,他就发现了,两人力量差距很大,技巧再好,在巨大的力量差距面前,几乎没有用处,没办法,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自己还在长身体,按照目前的生长情况来看,应该还有很大的生长空间。 打熬力气是一个长久的事情,还得有足够的肉食滋补身体,没有一个出名的武将,家里是很穷的。 正在长身体,薛玖训练强度也不大,主要是锻炼耐力,不断的试着突破极限。 崔钰的婚宴参加的人很多,所以消息传得也很快,很广;百味楼的名声自然也更大了。 年前招待朋友的人很多,百味楼天天人满为患。 隔壁坊市虽然没有修建完成,不过人员培训在继续,酒楼人手是足够的,每天忙而不乱的招待着客人,可惜没有人来定宴席。 临近过年,薛玖决定把村里的阿翁和阿婆接出来聚一聚,然后再一起回村子。 距离这么近,不可能在长安过年,提前出来聚一聚,然后歇业一起回去,安排得妥妥的。 崔钰成亲十天之后,带着新婚妻子来感谢了薛玖,还带了两车礼物,一车布匹,一车 薛玖提着虎骨酒去程家,陆家跑了一圈,最后给房玄龄,杜如晦也分别送了两坛酒。 忙活了两天,村里的老人和阿翁他们一行三十人来了长安城。 把酒楼歇业的告示贴出去,筹备了两天,酒楼全体聚餐,包括那些还在干活的工匠。 麦芽糖对薛玖没有难度,酒楼也有很多常备,薛玖让人做了很多糖饼子,还有骨头汤,去了两个穷坊市送温暖,自己居住的坊市和平康坊也送了一些,不过这两个坊市穷人不多。 热热闹闹吃了一顿,然后分发过年礼物,酒楼正式歇业,大年初八才会开门。 忙活了几个月,也该让大家过一个好年,外村的人都发了粮食布匹,本村的没有分,不过拉了十辆板车回去。 回村就很热闹了,毕竟外出的人一个月才回家两次,村里的人全都来到晒谷场。 分粮食分布,然后全村团年聚餐,带回来那些酒楼没有卖完的肉食,正好作为聚餐的材料。 所有人都是有工钱的,因为还在扩建,因此今年村里没有分红,不过所有人都没有在意,今年已经比以前过得更好了。 村里的菜品肉食是折算了钱的,每次村里送肉菜到城里,都会买一些日常用品。 吃穿不愁!这就是最好的生活,至于钱!这年月真的要排在粮食和布匹后面。 往年村里也不缺吃食,但都是自给自足;今年可不一样,吃的用的都丰富了许多,大人小孩都多了两身衣服,被子也有了新的。 “小玖,蘑菇真能种出来?”薛孝礼问道。 “放心吧阿翁,真能种出来,我这都是书上学的。”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听到书上学的,薛孝礼就没有再怀疑,对于书籍,所有人都很尊重,自然也很相信。 村里多了二十个大厨,弄出来的食物品种又多又好吃,半大孩子则在打闹,小孩子则守在临时土灶旁边,等着香喷喷的糕点出炉。 妇人们在嗑着松子,老人则守在火堆旁边,笑谈着村子里的变化;薛收和薛元敬身边人最多,他们在考校年轻人的学识。 村里欣欣向荣,比起以往多了不少活力,附近村子对薛家村多了不少尊敬,这些变化都让村里的老人欣喜。 薛孝礼眼睛都乐呵得眯成一条线,看着自己的好大孙,心情极度美妙。 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这才各自回家,收拾东西这种事情,薛玖自然不需要动手。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4章 祭祖与拜年 腊月二十九祭祖,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祠堂,灵位前面供台点燃了四十九盏油灯,还有大三牲。 祭品分大三牲和小三牲,大三牲是猪牛羊,小三牲是鸡鸭兔或者鸡鸭鱼。当然,这牛是野牛,薛家还没有奢侈到拿耕牛来宰杀。 按照辈分排列,村里的男丁庄严的大礼祭拜了先祖,女人则全在祠堂外面。 祭祖之后,祭品自然全村分吃,又是热闹的一天。 三十天各家聚在一起团年,薛玖二叔三叔都带着孩子来到了阿翁家里,一大家子十五口人,围着火堆吃着糕点干果。 晚上要守岁,除了孩子,都等到了半夜,这年月的人有个本事,不看天色也知道大概的时辰。 薛孝礼是村里辈分最高的几人之一,初一天会有很多人来拜年,一大早他就穿上了新衣服,拿着一个个小红布包往里面装铜钱,一个红布包里面塞一枚铜钱。 这钱叫压胜钱,?也称厌胜钱,主要用于驱邪避恶和祈福迎祥。 这钱是私钱,薛家村自己制造,不过不是作为流通货币。 钱币正面是“去殃除凶”四个字,背面则有六颗星。南斗主生,北斗主死,这六颗星就是代指南斗六星。 “小玖,你还是孩子,就不用给。”薛孝礼说道。 “没事阿翁,我准备了铜钱,每个小孩给两枚意思一下。”薛玖笑着道。 “大孙要给,给就是了!”阿婆说道。 “大兄,我也要!”小丫头还以为是啥好东西,马上跑过来抱住薛玖的腿。 薛玖笑着抱起妹妹,给她衣兜塞了一把铜钱,乐呵呵的说道:“等会叫你姑姑的小朋友,你就给两枚铜钱知道吗?” “给两个吗?”小丫头仰着脑袋询问,她见不是吃的,已经没了先前的兴致。 小丫头多的分不清,十以内的还是没有问题。 “嗯。” 无视了十五期待的眼神,薛玖把身上的开元通宝又抓出一把,递给初一道:“你等会也拿两枚给晚辈。” “谢谢大兄!” “大兄我呢!大兄我呢?”十五急忙问道。 “你一天做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还好意思觍着脸要钱?”薛玖瞪大眼睛问道。 虽然自己是学渣,但是见不得比自己更渣的,这家伙天天都惦记着吃,读书读不进,练武总想偷奸耍滑。 十五被呵斥得低下脑袋,他可不敢顶嘴,薛玖现在不轻易揍他,但是惩罚的方式变多了,而且每一种都很难受。 “哼!不是看到大过年的,我今天就抽你!”薛玖冷哼一声,拍出一把铜钱。 “谢谢大兄,我一定好好读书!”被呵斥多了,这家伙也变成了厚脸皮,笑嘻嘻的道谢。 薛玖摇摇头,其实厚脸皮也好,没心没肺活着不累,至少不用担心他抑郁。 李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把铜钱定为开元通宝,不过发行新钱的目的,薛玖倒是猜到了。 五铢钱流行多年,前朝结束乱世,重新定五铢钱,并且禁止其它钱币流通。 唐朝建立,但是国力比前隋差远了,铜自然没有那么多,重新铸币,正好减轻一点重量。 没有多久,就有人过来拜年,见面就跪下磕头。 因为老一辈的关系,薛玖辈分也不低,尤其是同岁的,基本上都比他低一辈,甚至有人低两辈。 今天最靓的仔是小丫头,她穿着虎皮衣服和裙子,戴着虎皮帽子,这帽子是薛玖特意请人做的,保留了老虎的脑袋,里面用竹条支撑着,就像顶着一个虎头一样;老虎尾巴也保留着,正好位于小家伙屁股上,随着她跑动一甩一甩的。 来拜年的小家伙,眼睛都看直了,全都羡慕的围着小丫头。 小丫头学着薛孝礼的样子,背着手在小朋友面前溜达。 薛玖笑着应付着一批批来拜年的人,给小孩子发着干果和铜钱。 等到半晌午,拜年的人都已经来过了,然后他就抱着小丫头和一群弟弟妹妹,前去给村里长辈拜年。 混了一把压胜钱,薛玖全都给小丫头穿了起来,这钱回头给她挂一枚在身上,其它的会放在枕头下面。 上午拜年,然后跟着长辈去上坟,祖坟在后山,要走大半个时辰。 坟头每年都有人打理,尤其是清明节的时候,所以祖坟看着干干净净,只有一点点杂草。 忙完回家已经午后,吃过饭就没有事情了,或是去相熟人家里吹牛,或是无聊闲逛,别的日子可以窝在床上,唯独今天不行。 初一天不能动针线,不能扫地,不能说不吉利的话,自然也不能躺在床上。 薛收和薛元敬初二就回城了,一同离开的还有薛道真等人。 大冬天的无法进山打猎,加上天气寒冷,村里也不怎么好玩,每天练武之后就是烤火。 “阿翁,麻烦打一个石碾子,酒楼那边需要。”薛玖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合上竹简说道。“要碾米吗?要不村里把米碾好再送来,你们也不用那么麻烦。”薛孝礼说道。 “不是碾米,酒楼客人吃了肉之后,剩下不少骨头,把骨头碾成粉,可以用来喂养家禽或者牲口。”薛玖解释道,这是齐民要术中记载的东西,他记得后世骨粉的用途也很多,这玩意至少可以补钙吧。 酒楼每天都在卖叫花鸡,烤鸭,羊肉,还有其它鸡鸭鹅菜品,每天骨头都有不少,不磨成骨粉也没有其它办法利用。 酒楼养得有马匹,还有活着的家禽,本身也需要饲料,这算是一举两得。 “你们回城的时候,把村里的带一幅走就是了。” 碾子就是一个平放的石头圆柱体,下面放一个更大的石板,稻谷放上去碾压脱壳。 这种碾子想把骨头碾成粉是不可能的,或者说没那么方便,碾砸成小块的,再用石磨来推,这就容易了。在碾磨之前,最好还烘烤一下。 其实这骨头真的没啥营养,所有的骨头,都是经过熬煮,就连鸡架,鸭骨都煮第二次,把食物的用途发挥到极致。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5章 回城拜年 齐民要术就是这时代与农业有关的一部百科全书,不但有酿酒,制墨,还有造纸原料楮皮的处理和染黄纸的技术?,只需要找到一个熟练工匠,就能弄出纸张。 薛家村背靠秦岭,能找到不少的资源,薛玖根据齐民要术的记载,加上自己以前见到的一星半点,带着一群半大孩子,实验了制墨,举一反三的制作了印泥。 村里每年都在狩猎,碰到的黄鼠狼不少,兔子就更多了,正好制作狼毫,兔毫。 鱼胶不好找,骨胶对薛家人来说就不困难了,也正是有骨胶,印泥,墨,毛笔,制作都很顺利。 村里知道收集材料,薛玖也就不去管他们如何操作,初七就带着人回了长安。 打扫卫生,准备食材,把火炉升起来,酒楼又变得生气勃勃。 “薛贤弟!你终于回来了!”崔诚忠提着一个食盒,从天桥走了过来,满脸笑容的把食盒放在桌子中间。 天桥上的凉亭是小圆桌,吃饭或许不方便,不过喝茶吃糕点正合适。 想来是这家伙听到酒楼开门,猜到自己在这上面,所以才带了糕点过来。 “你过年就没有休息一下?”薛玖好奇的问道,说完捻起一块梅花酥放进嘴里。 梅花酥外酥里软,香甜可口,薛玖很喜欢,另外一种糕点叫做巨胜奴,有些像短小的麻花,也有些像炸撒子,他并不喜欢这种太脆的东西。 “嗐!过年正是生意好的时候,也就初一休息了一天。”崔诚忠语气在叫苦,脸上却充满了笑容,显然最近赚了不少。 “有钱赚就好,不像酒楼,过年都在自己家里团年,生意都没有,只能休息。”薛玖笑着道。 “你们休息,我这可有不少客人抱怨,你再不回来,我都要去请你们了。” “去你那里的客人,只要有酒喝就行,他们的目的又不是吃饭。” “没办法,嘴被你们养刁了,其它的菜总感觉差了不少。”崔诚忠无奈的说道。 “你太过奖了,你家的厨娘手艺也不差,再说你们胡玉阁的馒头是长安一绝,客人都慕名而来,其它并不重要。” “哈哈哈哈!你这话说得不错,我们胡玉阁的馒头确实是长安一绝。”崔诚忠捧腹大笑。 胡玉阁的女人,全是胡女,不少金发碧眼的,那薛孝礼馒头经常让人垂涎三尺,已经成了长安城不少男人谈论的东西。 崔诚忠笑得很得意,胡玉阁主打的就是异域风情,卖的就是大白馒头,这可是他的得意之作,薛玖这话可是说到了他的痒处。 “贤弟你已经十七了,要不为兄给你送一个暖被窝的?保证是属于你一个人的,没有同道中人。”崔诚忠笑眯眯的问道。 薛玖翻了个白眼道:“我这还没成亲,你塞一个胡姬过来,不怕以后我婆姨恨你?” “那不能,贤弟如此辛苦,身边没有一个侍女,将来弟妹知道,也只会感谢我。”崔诚忠正色道。 “我谢谢你的好意!侍女就算了,这温柔乡就是英雄冢,我可不想被磨灭了斗志。”薛玖懒洋洋的摆摆手道。 “就你还有斗志?”看看斜躺着的薛玖,崔诚忠好悬没有气乐,经常看到薛玖躺着晒太阳,又喜好美食,就没看出哪里有斗志的。 薛玖没有搭理崔诚忠,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咦!你那门上贴的是什么?”崔诚忠惊咦一声,向着百味楼走了几步。 “楹联啊,你还不认识吗?”薛玖说道。 “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广进达三江。好楹联,好兆头。”崔诚忠伸着脖子看了看,忍不住赞叹道。 薛玖眉头一挑,他就喜欢看这些家伙,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贤弟才高八斗,为兄佩服!还请出手,帮我也写几副楹联,让我也讨个吉兆。”崔诚忠凑过来,讨好的笑道。 每次这家伙要求人的时候,薛玖就觉得看到一个搓手苍蝇,推开崔诚忠,没好气的说道:“你别笑得那么猥琐行不行?弄得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做啥的。” 崔诚忠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薛玖是说他像老鸨,顿时气得不行。 “你…你这家伙!” “行了,我帮你写,等下你让人过来拿就是了。”薛玖眼珠一转,笑呵呵的说道。 “那好,麻烦贤弟了,我去睡个回笼觉,我可是知道你回来了才起床的。”崔诚忠高兴的说道。 “嗯嗯!有劳你挂念。” 叫上胡玉阁守后门的小厮,薛玖回办公室给胡玉阁写楹联。 “门迎四季平安福,户纳八方富贵财,横批,兴旺发达;创业门庭鸿运起,和睦宅院财源来,横批,福禧临门。” 两副楹联让他带回去贴在大门两侧,以及进门的大厅。 贴完之后,小厮又跑了回来,薛玖嘴角上扬,挥笔又写了一副没有横批的,让他贴在胡玉阁最大的小院门口。 本来还想写几幅送人,但是想想自己的字,马上没有兴致,提上两只兔子一坛酒,又去厨房提了一个食盒,然后就去房玄龄家里拜年。 别人家里可以不去,房玄龄那里可不能忘。 “老师新年好!师娘你慢一点!” “见过兄长!” 房遗直不在家,另外几个小的恭恭敬敬的对薛玖行礼。 “呵呵!新年快乐,我带了一只烤鸭过来,还是热的,你们快尝尝。”薛玖笑着把食盒递给房兰。 “你这孩子,来就是了,还带什么礼物啊!”卢氏嗔怪道。 “这是村里自己养的兔子,又不是啥贵重东西,也就尝尝鲜。”薛玖笑着道。 家丁手里提着的兔笼子,房玄龄他们都看见了,虽然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不过是活物,也体现了薛玖是用心准备的。真要拿一些贵重东西,房玄龄反而会生气。 “过了年又长了一岁,是成熟了一点。”房玄龄摸着嘴角胡子道。 “小玖又长高了!已经是大人了,有没有看上的姑娘,没有的话,今年师娘给你琢磨一个好的。”卢氏笑着问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6章 房家拜年 “嘿嘿!那就麻烦师娘了,你眼光那么好,我相信你一定能给我找个好的。”薛玖笑着道。 经常被人问起,薛玖觉得定一门亲事也不错,年龄小点可以养成,免得将来有大小姐脾气,早点寻找还能找一个好的,可以多考虑考虑,免得将来后悔。 “好!师娘保证给你寻摸一个好的,你说说看,想要一个什么姑娘。”可能每个女人都喜欢做红娘,一听薛玖答应,卢氏顿时更加高兴,兴致勃勃的问道。 “只要家风好,长相清秀就行,我相信师娘你的眼光。” “咯咯!还是小玖聪明,知道师娘眼光好。” “其实老师的眼光更好,只不过他认识的姑娘少,这事就只能拜托师娘你了。” “就他眼光还好?”卢氏鄙视的看了房玄龄一眼道。 “我眼光怎么不行?你看看我举荐的人,有哪一个差了的?”房玄龄得意的说道。 “那是的,单单看师娘,就知道老师你眼光好,不然也找不到师娘这么温柔漂亮又持家的,还给老师添了这么多子女。 就这一点,老师你的眼光就比师娘好!”薛玖笑着恭维道。 “咯咯咯!小玖说得不错!”卢氏笑得很是开心。 “臭小子,你的意思,老师很差劲呗?”房玄龄佯怒道。 “这可是老师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 “别理老东西的,来拿着,这是师娘给你准备的新年礼物!”卢氏说着,拿出一条镶嵌着玉石宝石的额带。 薛玖还没有及冠,所以头上束缚头发只能用额袋,头箍,发带这些。 “师娘这太贵重了!” 薛玖话还没完,卢氏就强势的打断道:“贵重什么?看看你这孩子,头发天天就这么散着,像什么样子。” 薛玖当然不是散着头发,只是简单的用一根丝带束缚着而已,主要是打理起来太麻烦,如果不是时代原因,他都想剪掉。 卢氏一边说一边动手,把额带给薛玖戴上。 额带说是装饰品也可以,说是发带也行,从额头到脑后,丝绸带子,用金丝固定着宝石。 一颗红宝石正好位于额头正中,宝石两边各有一块方形白玉。 “家里没有一个女人是真不像话,也没个人给你们兄妹收拾一下。” “小玖还是会收拾,据说他小妹的穿着全是他在操心,头上那些辫子也是他辫的。”房玄龄笑着道。 “哟!原来小玖这么心细手巧。”卢氏笑着道。 “我这也是没有办法,总不能让小丫头像个乞丐一样,头发乱蓬蓬的吧。” “要不买两个侍女,你们父子都那么忙,家里也没人照顾。”房玄龄提议道。 “老师,要不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先给老头子找个暖被窝的,天气这么冷,怪可怜的。”薛玖笑着道。 “呵呵!好啊!我帮他…嘿!我还真想起一人很合适。”房玄龄也笑了起来。 “谁啊?既然老师你说合适,那肯定合适,你看着安排就是,老头子问起来,你就说我们兄弟都没有意见。”薛玖无所谓的说道。 找个后妈可以帮着料理家里,还能照顾三个小的,自己无所谓,反正管不到自己。 “行啊!我介绍的人是一个堂妹,她夫君三年前病故,只留下她们母女两人。 小女孩今年六岁,家里也没了其他近亲,如果嫁过来,就是要带着女儿。”房玄龄点点,想了一下介绍道。 “没有关系,多一个小孩子而已,家里又不是养不起,事情成了,我保证当亲妹子一样带。”薛玖摇摇头道。 房兰看着薛玖,觉得他这人很有趣,能和父亲谈笑风生,要知道她都有些怕父亲的。而且薛玖带妹妹,还操心父亲的事情,如此懂事的少年可不多。 这年月的大家闺秀,虽然不轻易外出,但也不是后来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尤其是长安城,家里都支持儿女出去交朋友。 房兰见过不少同龄人,但是那些人不是喜欢吹牛,就是打架斗殴,一看就是小屁孩。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女子不但心细,而且懂事得早,年轻时候一般是看不上同龄人的。 从古至今,成亲的时候,男子都比女子年长,这是有多种原因,思想成熟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当然,娶一个比自己大的也不是没有,但数量不多。 “行了,你该看书就去看书,想回去就回去,我知道你事情不少。”房玄龄摆摆手道。 “我看看小俊有没有偷懒!”薛玖转头看着房俊说道。 “我没有偷懒!”正在吃烤鸭的房俊,听到说起自己,抬起头大声的说道。 看着吃得满嘴是油的儿子,房玄龄心情又好了一些,跟着薛玖习武,儿子恢复了不少,虽然没有以前聪明,至少不算傻了。 “是吗?” “我每天早上都锻炼!”长得虎头虎脑的房俊,一脸认真的说道。卢氏慈祥的看着儿子,语气温和的说道:“俊儿很有毅力,每天一大早就起来锻炼,从没有落下。” 薛玖有些意外,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坚持下来了,还是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这一点就太难得了。 冬天的被窝有多暖和,大家都是清楚的,早上都是被封印在被窝,没有巨大的决心是挣脱不了封印的,前身就经常偷懒,薛玖知道身体健康的重要性,知道武力才能保护自己,所以才坚持下来。 “好小子!我带了药材回来,明天给你药浴。”薛玖笑着道。 房玄龄笑了笑,房家武力一直比较差,缺的就是练武药浴的配方,薛玖给房俊药浴,这说明是用心在培养。 “老师,以后我带小俊去酒楼吃午饭。”薛玖又说道。 “我知道练武需要吃足够的肉食,放心好了,老师这里不会短了他的吃食。”房玄龄笑着道。 “那不一样,肉食是需要,还得营养均衡,酒楼每天会熬骨头汤,家里很麻烦。”薛玖摇摇头道。 酒楼的骨头汤那是浓汤,大量的骨头熬出来的,冷了会凝固的那种。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7章 恶趣味 越是大型的动物,骨头密度越大,才能支撑庞大的身体,肉食野兽的肉不好吃,不过骨头熬汤还是非常营养。 百味楼的骨头汤可不会外卖,全是薛家人自己喝,客人只能喝菌汤,鸭架汤,或者心肺鸡油汤。 用心肺熬汤很白,鸡油能提鲜,非常受欢迎,毕竟一般人更喜欢味道鲜美的。 “好吧!你有空就带他过去,没空我就让人送他过去。”房玄龄点头答应。 “让他跑到酒楼!”薛玖笑着道。 “小玖,为何每天就是让小俊跑啊?”卢氏关心的问道。 “师娘,跑步是锻炼他的耐力,还有最基础的呼吸方式。万一遇到事情,打不过还能跑不是。”薛玖笑着解释道。 “嗯嗯!这个办法好。”卢氏连连点头,心里很满意这个训练安排,她又不希望儿子冲锋陷阵,只想儿子平平安安,跑得快就是一件好事。 “我也要去!”房杰大声的说道。 “阿娘,我也要去!”房梅也跟着喊道。 “好!你们都去!”薛玖笑着答应。 “去什么去!你们都跑去,谁看得过来。”卢氏板着脸道。 “没事师娘,家里小家伙多,他们正好一起玩。”薛玖劝说道。 “这…” “天天待在家里也不是一回事,出门去玩一下,可以放松心情,增长一下见识。”薛玖又说道。 “去吧!明天去玩一天。”房玄龄想了一下就答应了。 “哦!”两个小家伙兴奋的欢呼起来,只有房俊又埋头吃了起来。 薛玖没有多待,喝了一会茶就离开了。 出门都是走路,需要的时间不短,很多时候都把时间浪费在了路上。 回家把火炕升起,然后去把几个小家伙接回来,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坊市也响起了净街鼓。 其实这种鼓声叫做冬冬鼓,因为鼓声响起,街上行人就要回家,街上干干净净,所以叫净街鼓。 便宜老子没有回来,估摸着薛收也忙,毕竟这才过完新年,秦王府肯定有很多事情需要忙碌。 趁着年前肯定是安排好了,那些回京城述职的官员,年后还得联络一下感情,也要了解一下过年期间,其他人有没有拉拢他们。 已经习惯了便宜老子不在家,薛玖带着弟弟妹妹吃饭,然后洗漱睡觉。 薛玖回家的时候,崔诚忠才刚起床不久,吃过饭之后,不紧不慢的巡视胡玉阁,看看准备工作做得如何。 这时候胡玉阁已经上了一些客人,崔诚忠来到大门口,看看有没有熟人,或者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好亲自接待。 做甩手掌柜虽然轻松,但是想要生意好,还是得亲力亲为,毕竟打工的没有自己尽心尽力,而且老板亲自出面,客人也会觉得有面子,下次更愿意来。 “哈哈!王侍郎,新年好!” “崔兄新年好!” “外面太冷,快快里面请!” “请!” “你们这楹联不错啊,很喜庆吉祥!今年一定生意兴隆。” “呵呵!借你吉言。” “就是这字差了一点。” “那是比不上王侍郎,下次请你帮忙。” “好说,好说!” 客套之后,崔诚忠领着客人进入胡玉阁。 “咳咳!咳咳!崔兄你这…”王侍郎看着前面的楹联,一时不知如何评价。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另外一人念出了院落大门两侧的楹联,或者说薛玖抄写的诗。 崔诚忠脸都黑了,这楹联怎么看都有些别扭,不是说不好,只是贴在这里,感觉就有些奇怪了。 “这楹联说得好,我这凡夫就喜欢被斩。” “哈,哪个啥,我也没有留意。”崔诚忠讪笑道。 “走!走!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见识一下,胡玉阁的佳人如何斩凡夫。” 几人嘻嘻哈哈的进了院落。 胡玉阁就是一个山庄,前面有大厅阁楼,后面就是一个个院落,每一个院落里面又有好几座小楼。 喜欢热闹不过夜的客人就在前面大厅阁楼,有身份的或者想过夜的,就去后面小楼。 当然,不同的地方价格也不相同,不同姑娘价格也不相同,就看你想怎么消费。 不过能来胡玉阁的客人,都是不缺钱的主,或许一开始没想消费多少,但是在女人面前,没人愿意丢面子,即便没有钱,那也得装一下,这消费不知不觉就高了。 不少人买其它东西会节约,不愿意消费贵的,但是进了胡玉阁,消费起来一点也不心疼。 进入小楼,就见到一个个露出半个大白馒头的胡姬,脑子哪里还有钱的问题。 胡玉阁的胡姬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歌舞乐器都不俗,过夜的姑娘更厉害,那是真的让人骨髓枯,第二天出门的时候,没有一个不扶着腰的。 安顿好客人,崔诚忠把小厮叫过来,指着楹联问道:“这也是你贴的?” “是的郎君,薛小郎君还说要找个显眼的地方贴上,我看字是最多的,就贴在了这里。”小厮急忙回答道。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想到小厮不识字,崔诚忠呵斥的话又咽回去,气呼呼的说道:“快去揭下来!” “算了!就这样吧!”不等小厮动手,崔诚忠又叫住了小厮,他觉得贴在这里也挺有意思的,最主要的是,这是胡玉阁最大的院落,里面小楼不少,已经有不少人见过,遮掩已经没用,消息会传开,还不如就这么留着,肯定有人想要见识一下。 薛玖没有去想自己的小恶作剧结果,他半夜被噩梦惊醒,他梦到溺水无法呼吸,醒来才发现,小丫头的腿不知道何时搭在了自己脸上。 小家伙的韧性就是好,一双小腿都举到了肩头,已经远超过一字马。 薛玖摇摇头,小家伙睡觉就没有老实过,尤其是有了火炕之后,睡醒之后四仰八叉都是好的,黄牛推磨也是常态。 睡得早精神好,不过也醒得早,不知道外面是何时辰,反正都已经醒了,薛玖轻脚轻手的起床,开始锻炼。 和程咬金交手刺激到了他,原本他爷爷挥舞三十多斤的武器斩杀野猪,已经让他觉得厉害,但是见识了程咬金的力量,他才发现小瞧了天下英雄。 想想也正常,程咬金,尉迟恭这些猛将,是几千万人才出来这么几个,天赋那是不用说,实力也是几千万人中最顶尖的。 后世那些经常锻炼的人都能推举几百公斤的东西,没有理由同样经过系统训练的猛将,力量输给运动员。 想想也是,能在战场冲锋陷阵,从千万个敌人之中安全杀出的人,力量怎么可能小。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8章 早餐 如果是普通将领,配合着士卒军阵,这还体现不出厉害之处。像程咬金这等大将,他们要冲锋陷阵,这意味着是与敌人死战,那是需要带头冲锋的,虽然身边有不少亲卫协助,但是每一次挥动武器,那都是实打实的在与敌人拼斗。 这和练武的时候不同,不说每一刀砍下去,都会落在实处,那是有反震的,也需要不小的力量来劈砍,而且敌人也不是死的,会用武器格挡,这反震力量就更大了。 如果说练武的时候能坚持挥砍半个小时,上了战场估摸着就得减少一半的时间,手臂就会无力。 知耻而后勇!薛玖也想试一试,一直锻炼下去,等到成年,能不能达到顶级武将的程度。 “以后得和程咬金打好关系。”薛玖心里暗自决定,不说都是秦王府一系,将来李世民做了皇帝,他也是一个长寿又善终的家伙。 薛玖觉得,抱李世民的大腿,还不如抱这些大臣的。伴君如伴虎,皇帝无情,这些个道理后世谁没有听过。 李世民将来当了皇帝,着眼的是天下,政务会比现在还多无数倍,怎么可能把一个小年轻一直记挂着,即便记挂,也不是一件好事。 抱房玄龄,程咬金的大腿,好处就多了,看在他们的面子上,也没几个愿意得罪自己的,何况还有薛收,薛元敬两人。 薛收如今是县男,他在秦王府地位与房杜相等,将来应该能做国公,这也是一个大靠山。 因为今天房家三个小子要到酒楼,把弟弟妹妹倒腾好,也不去叫半夜回来的薛道真,四人就去酒楼。 虽然过完了新年,不过天气依旧寒冷,顶着小老虎脑袋的小丫头,依旧是长安城最靓的仔。 因为是一头幼虎,虎头并不狰狞,反而显得乖巧。 知道自己很威风,每当有人看过来,小丫头就背着双手,昂首挺胸,一副大人的模样。那样子逗得路过的人会心一笑。 初一十五很羡慕,可惜没有那么多幼虎的皮,只能顶着狼皮帽子,还是很正常的皮帽子。 路上又去接了薛震,用了半个时辰才到酒楼。 幸好最近没有下雪,不然路上就很泥泞,没办法,长安城人太多了,人来人往的,只要下雪,就是那样子。 酒楼外面卖烤鸭的炉子又升起来了,叫花鸡则停了,因为荷叶不足,只能优先满足酒楼内消费的客人。 半晌午就有人来买吃食,薛玖觉得可以弄几个早餐摊位,不止是酒楼外面,东西两市也可以摆摊。 弄一辆板车,上面放一个炉子,带一些低矮的桌椅板凳就行了。 早餐就卖包子馒头,可以在酒楼做好再出门,反正有炉子保温。还有豆浆稀饭。 茶叶蛋就算了,茶叶还比较贵,不过可以做咸鸭蛋,白水蛋,对了!还有皮蛋。 咸鸭蛋和皮蛋可以把蛋保存很久,尤其是皮蛋,而且便于运输,不用担心轻轻一碰就碎。 既然有豆浆,油条也不能少,就去几条主要街道贩卖,那些上朝的官员也可以吃一两根再去啊! 越想越觉得可行,薛玖马上就叫人开始准备。 皮蛋并不复杂,用草木灰加一点石灰混合,然后把蛋包裹起来,找个坛子装起来,半个月后就能吃了。 油条也不复杂,只要面粉发酵好就行,酒楼每天发酵的面粉都不少,直接拿来就能用。 升起一口油锅,放半锅菜籽油,等到油温升起来,把油条放下去就是。 油条和馒头相似,只需要一点点面团,把两条面团重叠,用筷子在中间一按,然后就可以下锅。 油条下锅,迅速的膨胀,用临时制作的长筷子拨动翻了一面。 油条只需要看看颜色就知道是否熟透,不能炸太久,否则就焦了。三五分钟,油条就可以起锅,放进旁边的簸箕里面,等油条上面的油滴落,同时也是等油条稍微冷却。 薛玖只炸了一锅就停手了,交给其他人操作。等他停手才发现,房家四姐弟居然都来了,刚才四周人多,他也没有注意到人多了一些。 “你们何时到的?”薛玖笑着问道。 “兄长,我们刚到。”房兰俏脸微红,行礼回答道。 “见过兄长!”房俊三小只也跟着行礼。 薛玖觉得,房玄龄就是个对家庭很随意的家伙,或者说有些敷衍,看看他儿女的名就知道了,都很简洁,也就给儿子取表字的时候,才按照他们族谱办。 不方便吐槽老师,薛玖笑着道:“吃饭没有?算了,随便吃点吧,刚做好的油条。” “帮忙拿几副碗筷过来一下。”薛玖招呼道。 “豆浆煮好了,要上一些吗?” “上!一人一碗,你们要喝的自己弄。”薛玖点点头道。 “小玖叔,要不要放盐?”厨房伸出一个脑袋问道。 “放个屁的盐,这又不是豆腐脑,放点麦芽糖进去。”薛玖笑骂道。 “话说豆腐脑怎么做的呢?好像有卖的,那就算了,不去和别人抢生意。”薛玖心里暗自想道。 带着一群小家伙来到桌子边,一人分了一根油条。 薛玖记得的东西不少,真要动手做,其实做得不怎么样,这油条就有些粗壮,都有小丫头手腕那么粗了。 油条只加了一点盐,不过味道还是不错,薛玖很喜欢如今的面食,麦香味十足,远远就能闻到,没有添加化学品的面食,虽然细腻程度要差一点,不过很劲道,也很有嚼头。 薛玖最喜欢的早餐就是豆浆油条,把油条在豆浆里面泡一下,又香又松软,不用担心像吃其它油炸食品那样,还担心把嘴里打起泡。 其他的小家伙,学着薛玖的样子,把豆浆搅拌了一下,让麦芽糖完全融化,随后把油条泡一下,开开心心的吃了起来。 小家伙饿得快,虽然都吃过早餐,走到酒楼来,肚子又空出来不少,一人吃了两根油条。 和厨房商量了一下,把油条的大小和价格定了下来,薛玖就不再去管,反正安排人的事情,有薛道义去办。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09章 逛街 开元通宝很值钱,因此油条不能做得太小,最后定下来,就和后世那大麻花差不多,一文钱一根,虽然是素的,但是是油炸的,也算符合市场价格,何况还能免费喝一小碗豆浆。 油条比麻花简单,所以薛玖并没有考虑做麻花。 小吃摊可以上夫妻档,这也避免了村里人夫妻分居两地。 吃过饭之后,薛玖就带着一群小家伙逛酒楼,去天桥上玩。 小丫头成了团宠,薛玖看出来他们都想要这种款式的衣服,答应给他们做差不多的。 其实薛玖是想看房兰,看她穿带着狐狸尾巴的衣服,还有程大圆,给她弄一件食铁兽的,正符合她的身形。 看到村里那一张食铁兽皮的时候,薛玖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现在杀这玩意可不犯法。 不知道是何时猎杀的,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腊肉,黑白色的憨货一般生活在秦岭南面,靠近蜀中那些地方,也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靠近关中这里。 不过这很难说,后世不是发现有许多南方的动物,北方也有嘛,可能现在秦岭北部也有吧。 秦岭太大了,没人知道具体里面生活了什么动物,即便最年长的猎人,也不敢深入秦岭,或者说没办法深入。 薛家用了几十年时间,也不过摸清楚附近几十座山头的情况,说来也只能算秦岭外围。 这年月的猎人都是代代相传的,没有老一辈的人带,还没有摸清楚山里的情况,恐怕就死在山里了。 薛家村养猎犬,那也是经验教训,猎犬对付猛兽其实是没办法的,最多就是驱赶,但是有了猎犬,就不用担心被偷袭,据说狼是最狡猾的,会偷偷从背后靠近猎物,从而发动偷袭,不少猎人没有死在熊,虎嘴里,反而被狼咬死了。还有豹子,会躲在树上,猛的扑下来偷袭。 除了猛兽,有猎犬在前方,草丛的毒蛇也会吓跑。 很多经验,都是鲜血换回来的,没人领着进大山,即便项羽在世,也是九死一生,很多时候不是力气大就能解决问题的。 中午带着小家伙吃了一顿丰富的午餐,主要是菜品丰富,二十多种菜品糕点。 没有单独炒菜,薛玖在酒楼吃饭,都是让人给客人做菜的时候,份量做足一些,分一点出来就行,这样吃饭不但品种多,还不麻烦,想吃什么提前告诉厨房就是。 今天的菜也是如此,客人点菜就多炒一些,反正都是小孩子,吃不了多少,要的就是新鲜,吃的是热闹。 房兰和薛玖年龄最大,他俩负责招呼一群小的,不过并不麻烦,毕竟现在的小孩很听话,不会让人哄着吃,也不会哭闹耍脾气,真要耍脾气,抽一顿就好。 吃过午饭,薛玖叫上两个晚辈,然后领着一群小家伙去逛东市。 以前没钱懒得去干看,只是偶尔走一圈,找找商机,前一段时间忙,也没时间去逛街,现在有钱了,自然想去消费一波。 钱到用时方恨少! 别看开元通宝很保值,但是真要买好东西,薛玖带的几贯钱买不了啥。 “兄长,你们储冰了吗?”房兰问道。 “储冰?”薛玖愣了一下才想起,这年月没有冰箱,大户人家都会挖地窖把冰块储存起来,等到夏天的时候用来降暑,或者制作冷饮。 酥山!也就是如今的冰淇淋,冰块加奶酪,加水果等等,因为外形像一座山,所以叫酥山。 “幸好你提醒,我还忘了这事,真是谢谢了。”薛玖感激的说道。 据《汉书》记载,汉武帝曾经下令将丹江口上游山上的冰雪,用人力运到宫廷中作为宴会用冰。据说从那之后,皇室和勋贵就开始想办法储存冰块。 储存冰块的地窖和放物品的不同,不但要求更加宽敞,还需要在地面搭一层木板,木板下面铺稻草。放进地窖的冰块不能接触地窖的泥土,这样才能长久的保存。 地窖冰块多,地窖的气温逐渐就会降到冰块一样,这样就能保存到夏天。 地窖的入口不能太大,与外面的空气接触少,只要不是频繁打开,就能保持很久。 “不用谢,我就是顺口一说,能帮到兄长就好。”房兰俏脸微红,低着头说道,说话的时候偷偷看了薛玖一眼。 少年多情,异性对于少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何况还是一个长相不错,身材壮实的少年。 薛玖不算英俊,不过也不丑,虽然身材壮实,但是气质并不粗野。房兰听她父亲说了一些,据说很厉害,因此下意识的关注。 可惜薛玖并没有留意小姑凉,他的灵魂可是一个成人,更喜欢女人味充足的美女。 咳咳!就是要比较润的。 房兰相貌不算出众,只能算端庄,奈何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真平平无奇,又怎么可能吸引薛玖。 在薛玖看来,这些人都是弟弟妹妹,带他们逛街,自然要买零食,一路走一路买,没有多久,每个小家伙手里,衣兜都装满了零食。 开元通宝买贵重物品不经用,买零食就厉害了,一文钱就能买三两松子,还是挑选过的,颗颗饱满,可不像后世,好的只有表面那点。 这时候就看出小丫头的穿围裙的好处了,一件小围裙,肚子上一个大衣兜,里面松子核桃板栗装得满满当当的,方便又不影响行动。 劳动人民的智慧是很好的,这季节虽然没有新鲜水果,但是蜜饯果干却不少。 葡萄干,香蕉干,龙眼干等等,薛玖也大方的买了一些,用纸包着,给几个大的拿着。 当然,十五被剥夺了拿吃食的权力,他手里提着一些香料,这些香料是房兰买的,并非用来炒菜。 东西两市是最特殊的坊市,是最大的两个坊市,修建的时候,就是按照市场修建的,商铺与商铺挨着,中间没有空地。 分别位于朱雀大街之东和西的第三街。东西市长九百多米、近千米米宽,两市占长安总面积的百分之二。两市内有横道两条和纵街两条,形成“井”型九大街区,商户入市按照“九市开场,货别隧分”的行规,经营同类商品的店铺聚集在同一街区?。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0章 人情往来 东市有近四万家店铺,已经比后世很多市场都多了,当然,店铺不大,也没有多深,更像一个展示点。 市场街道虽然宽,但是马车也多,人也多,就显得很拥挤,逛了近一个时辰,众人就打道回府。 回到酒楼,休息了一会,又开始狂吃海塞。 房家有家丁跟着,也不需要薛玖护送,不过弟弟妹妹还是需要招呼的,两人玩了一天还没有看书,可不能让他们养成坏习惯。 小丫头逛街累了,回来吃了糕点就睡了,薛玖把她抱在怀里,然后就向家里走去。 平平安安又是一天,薛玖心情却没有放松下来,他心里始终惦记着玄武门事件。 薛玖不是历史专业,玄武门事件的时间他不知道,不过想来没有多久,不是今年就是明年。 好在他记得对玄武门事件有这么一句评价,说这是影响范围最小的一次武装政变,只波及到了皇宫,弘义宫和芳林门。 薛玖并不怎么担心自己,他已经计划好了,平常根本不靠近皇城,更别说芳林门,玄武门那边;如果知道消息,到时候就另外做打算。 抽时间去了一趟陆家,给陆老头送了一套衣服,羽毛夹层做的裤子,而且是后世棉裤款,用野牛皮做的腰带;上身是羊绒夹层,中长款的衣服,还有一件羊毛高领毛衣。 这年月没有棉花,薛玖也不知道棉花原产地在哪里,自然是不去考虑。这年月的布匹主要是麻和蚕丝织出来的,不过薛玖知道,羊毛一样可以织布,还有一些少数民族,会用牦牛的长毛来编织毛毯,衣服这些。 用羊毛织布比较麻烦,需要和麻线一些混合,先织成线再织布,不过可以把线织粗一些,用竹签打毛衣。 薛玖不懂如何打毛衣,但是对于手巧的妇人来说,这根本就不是问题,只要知道大概的办法,她们就能摸索出来,毕竟这也只是一种纺织方式而已。 陆德明收到礼物,在薛玖的要求下换上,顿时乐得合不拢嘴,人到老年,最怕就是过冬季。 陆家虽然有钱,不会挨冻,但是穿得厚啊,里面好几层不说,外面长袍,大氅这些皮裘加起来也不少,关键重量不轻,还不能靠火炉太近。 穿上薛玖送来的三件套,里面只有一件单衣,一条裤子,配合三件套,身上不但暖和,还轻了不少,关键还贴身。尤其是高领毛衣,把整个人都包裹起来,都不需要围脖,没有一处透风的地方。 穿得少了,活动也方便,陆德明高兴的在屋里走了两圈,乐得能看见剩下不多的后槽牙。 “这太好了,出门穿一件长袍就可以!”陆德明摸摸身上说道。 “阿耶,真的很暖和吗?”陆敦信关心的问道。 “嗯嗯,很暖和,你看看这针线多密,又这么厚实,怎么可能不暖和。”陆德明指着衣兜说道。 对开襟的外套,一边一个衣兜,陆德明无师自通的把手揣进兜里。 “嗯嗯,确实厚实!”陆敦信扶着陆德明,点点头道。 “里面这件衣服,好像是羊毛织出来的?”陆德明看着衣袖说道。 “是的。” “这是羊毛织的?咦!还真是啊。”陆敦信凑近仔细看了看,又用力嗅了嗅道。 “你觉得我老眼昏花,是不是羊毛都看不出来。”陆德明瞪了一眼儿子道。 “没有,没有,是我没有看出来。” “这礼有些贵啊!”陆德明感叹道。 在陆德明看来,用羊毛做成衣服,这可比胡人的羊毛毛毯还要麻烦,价值肯定比毛毯高。 按照他的理解,这羊毛和皮子一样,先要好好销制,把味道去掉,然后才慢慢编制,这消耗的材料和工时可不少。 陆德明当然不知道,羊毛和皮子不一样,皮子销制需要反复的去脂,刀刮;而羊毛只需要用碱水泡着,用长棍子搅拌,然后清洗过滤,就能去掉油脂异味。 纺织的时候,只是在麻线中添加羊毛,让短小的羊毛被麻线夹住,唯一的缺点,这种线会比较粗,所以薛玖觉得做得更粗一些,织毛衣更划算。 后世就有很粗的毛线,织毛衣,手套,帽子,围巾,甚至袜子,不但暖和,速度还很快。 年前就把毛线纺织出来了,只不过打毛衣还在熟悉之中。 按照薛玖的设想,薛家村的妇人先熟悉流程,以后才能指导别人,等以后规模扩大,这些事情还是要交给附近村子的妇人来做。 薛家掌握关键技术,掌握材料来源。纺线,打毛衣这些工作,按照亲疏远近来安排,用外村的人来做,尤其是打毛衣,完全可以让外村妇人,把毛线领回家,然后上交成品,还不影响她们照顾家里,晚上也能加班加点的干活。 薛玖很了解计件的好处,只要是计件给工钱,织毛衣的人绝对会熬夜干活,毕竟这玩意坐在床上也不耽误,只不过需要一点光亮。 冬天本来就要在屋里生火,最多就是烧旺一些而已。 “你喜欢就好,我主要是怕你老寒腿发作,疼得难受。”薛玖摆摆手道。 “嘿嘿!暖和!贴身,以后不用捆羊皮了。”陆德明摸摸膝盖,笑着说道。 为了防止老寒腿,要在膝盖捆一张皮子,虽然能防寒,但是捆着皮子,行动就没那么方便,也不舒服。现在穿着羽毛夹层裤子,轻便暖和又贴身,腿上一下就轻松了,感觉灵活了不少。 “行了,你喜欢就好,我先走了,改天再陪你喝茶。”薛玖起身道。 “去吧!想看书就自己拿。”陆德明挥挥手道。 能让自己随意进出书房,这就是最大的信任,薛玖心里一暖,也没有多说,笑着对陆敦信点点头,就向外走去。 陆敦信也没有道谢,只是把薛玖送出大门。 大恩不言谢,越是如此,表明别人心里越是惦记这份情,两家关系也更亲近了。 陆家去了,程家也得去,毕竟要经常走动,这关系才会亲近,经常不往来,即便是亲情也会变淡。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1章 程家的功夫 “薛家贤弟!”护卫见过薛玖,直接领着他进了客厅,没有多久,程处默就迎了进来。 大户人家就是这样,家里房子多,而且各有用途,客人来了先安顿在客厅,主人接到下人汇报,这才来招待客人。 “程家兄长!”薛玖起身回礼。 “实在抱歉,家父上朝未归,只能我来招待贤弟。”程处默歉意的说道。 “程家兄长说得哪里话,我岂敢让宿国公来接待。” 程处默笑着道:“阿耶说贤弟身手不凡,要为兄向你学习,以后贤弟可要多多指教啊!” 程咬金长得壮实,看上去有些粗犷,薛玖猜测那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毕竟宦官世家的后人,怎么会是没脑子的莽夫,莽夫也做不到国公。 还有一点能够证明,程处默和程处亮都很聪明,也很有礼貌。 “那是宿国公在刺激兄长,我这点三脚猫功夫,可比不上你。”薛玖摇摇头道。 “阿耶可不会在这上面说谎,他说我不是你的对手,我肯定就不是你的对手。 薛家是有名的武将世家,想来贤弟不会是弱者。”程处默摇摇头道。 薛玖也想见识一下程家的武艺,和程咬金切磋那是被虐菜,根本见识不到真本事,而程处默正合适。 “今日不知兄长是否有空,如果有空,我们正好切磋一下,相互学习,也能取长补短。”薛玖笑着问道。 “好啊!”程处默眼睛一亮,高兴的答应。 平常时候只能闷头练武,与父亲切磋那是挨打,家里护卫也会留手,这些他都清楚,难得遇到一个年龄差不多,能力又强的人,他当然心动,也想见识一下被父亲夸奖的人,到底有多厉害,自己是不是真有差距。 没错,程处默相信父亲的判断,但是他不觉得差距有多大,毕竟薛玖比他小三岁。 两人兴冲冲的来到练武场,脱了外套长袍,只穿单衣,就准备动手。 薛玖不习惯现在的服装穿着,衣服都是请人按照自己的意思做的,以贴身紧凑为主。下身是裤子,用兽筋做的松紧带;上身是短衣,薛玖正向裤子里面塞,顺手紧了紧皮带。 因为是切磋,两人并没有用全力,而是以试探躲避为主,在招架的同时观察对手的反应。 程家的拳脚大开大合,却又与薛家拳脚不同。 武将其实主要是以力取胜,技巧只是让力量不浪费,不因为用力过度而伤到自己;除了力量,那就是眼力,在混乱的战场,不但要留神正面的敌人,还得防备其他人偷袭。 据说上战场的次数多了,对于危险会有预感,流矢都能预感到。 薛家的拳脚和武器,同样是大开大合,但是每一家的气势都不相同。薛家要求是一往无前,尽力尽快的击杀敌人,击穿敌阵。 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有些莽!出手不留情,攻多于防。 程家拳脚虽然大开大合,但是很稳,颇有一种防守反击的味道。 拳脚交手一会,程处默就黑着脸喊不打了。 “你这家伙,怎么切磋都出阴招!” 薛玖摸摸鼻子,讪讪一笑道:“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薛玖确实不是故意的,只是练久了,下意识的出手出脚。 接着两人拿上枣木棍再次交手,两米多长的枣木棍在两人手里急刺,乒乒乓乓的声音响个不停。 虽然用的是枣木棍,两人都不敢大意,反而比用铁武器的时候更加专注。 切磋武器,更注重控制力,而不是击中对手多少次,恰恰相反,击中对手的时候收手,才是最考验人的。 过了一柱香的时间,程处默涨红着脸,愧疚的说道:“阿耶说得没错,我真的比你差不少。” 薛玖揉揉手臂,因为没有穿护甲,他可是结结实实的挨了好几下。 如果不是知道程处默不是故意的,薛玖都要怀疑他是不是在报复刚才鼻子挨的那一拳。 “也不算比我差,你家用的是马槊,刺出的时候本就要用力,速度很快,收手不容易;我们薛家用的是刀,出手必须留力,用于变招,对力量控制要强一些。”薛玖分析道。 马槊外形像长枪,以刺为主,而三尖两刃刀是以劈砍为主,当然要防止砍空,得留一些力量来控制武器。 “话是这样说,但还是我控制力不行。”程处默摇摇头道。 “没事,我们还年轻,慢慢来就是了。”薛玖宽慰道。 “薛家兄长,你还厉害,大兄居然不是你的对手。”程处亮兴奋的说道。 “二郎,不要告诉阿耶!”程处默脸色一变,急忙叮嘱道。 程处亮慎重的点点头道:“大兄你放心,我不会告诉阿耶。” 程处默嘴角一抽,自己弟弟是啥德行他怎么会不知道,现在答应得好,回头很快就忘了,说不定何时就说漏了嘴。 “唉!”程处默忧郁的叹息一声,他似乎已经看到,程咬金狞笑着抽他的场景。 薛玖不明白两人的意思,不解的看向程处默。 程处默挤出一个笑容解释道:“我要是在外面打架输了,阿耶就会狠狠的训练我。” 薛玖顿时了然,同情的看了看程处默。 这年月打儿子太正常了,不听话打!不学好打!惹是生非也得挨打。 至于打了会逆反?那肯定是没打痛!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账说的,这也成了家长的借口,反正记忆中前身就没有少挨抽。 同情的拍了拍程处默的肩头,别人他不知道敢不敢跑,反正他不会站着挨打,薛道真敢打,他就敢跑。 程处默顿时没了心情切磋,招手让侍女打热水。 两人洗洗手,擦了汗水,然后就开始吃饭。 孙氏出来打了个招呼就回后院,就留他们三个小家伙。 “薛家兄长,听说你们家有个酒楼,味道极好?”程处亮咽着口水问道。 “还行吧!就在平康坊,你可以随时过来玩。”薛玖笑着道。 “等会我跟你一起过去行不?”程处亮问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2章 新朋友 “好啊!兄长等下也过去认认门吧!” 听到去酒楼,程处默也很意动,薛玖一邀请,立马就答应了。 “好,等下我给阿娘说一声。” 老一辈在为升官奋斗,年轻一辈就没有那么多心思,尤其是像程处默这种长子,他将来是要继承爵位的,虽然说还是用心在学文习武,不过平常还是喜欢和三朋四友一起玩。 没有谁不疼孩子的,自己用命拼出来的前途,自然不愿意孩子再拼命,加上事情多,管理上也就没那么严格。 历朝历代,开国那一代很厉害,二代三代往往就不怎么样,除了没有一代那么丰富的经历,也和一代忙碌,没时间教育后代有关。 要出门玩,程处默两兄弟加快了吃饭的速度,薛玖则是习惯了快速吃饭。没办法,练武之后,胃口那是越来越好,不吃快一点,饭菜都凉了。 “要不要叫上正武?”程处亮问道。 “正武是谁?”薛玖好奇的问道。 “牛叔父的儿子。” “牛叔是天策上将军府别将牛进达。”程处默介绍道。 李渊对儿子们都很包容,也是因为天下还没有平定,给予了嫡子极大的权力,除了太子建成,秦王世民和齐王元吉都有自己的王府兵。 李世民和李元吉除了常规的府官之外,又各置左右六护军府及左右亲事帐内府。其左一右一护军府护军各一人,副护军各二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铠曹参军事各一人,统军各五人,别将各十人,分掌领亲勋卫。 李世民除了秦王府,还有天策上将府官员,天策上将一人,掌国之征讨,总判府事,这也是李元吉比不上的地方。 过年的时候,薛玖好好的了解了一下秦王府的人员配置。原本以为关系与李世民很亲近的李靖,李世绩,秦琼,程咬金,其实与李世民的关系,只能说不错。 经过薛收的分析,薛玖才明白,武德三年,李靖辅佐赵郡王李孝恭南平萧铣和辅公祏,并招抚岭南诸部,平定南方,李渊封他为上柱国、永康县公,赐物二千五百段。 上柱国是勋级,是对作战有功的人的特别表彰。如今勋级分十二等,最高等级是上柱国,其次是柱国,从士兵到将领都可以获得各种勋级,荣获上柱国勋级的人,不论官职多大,都可以享受正二品的待遇。 李世绩原名徐世绩,刚投靠大唐,李渊就下诏封他为黎阳总管、上柱国,封莱国公。没有多久,又加授右武候大将军,改封曹国公,并被赐姓李氏,附宗正属籍,再赐良田五十顷、上等宅第一所。 李世绩可以说是最特殊的一个,除了各路义军首领,他是刚一投靠,官职爵位最高的一位。至于那些封王的,都是迫不得已给的爵位,最后没有好下场。 秦琼与程咬金也是李渊安排在李世民麾下的,国公也是李渊封的,只能说是亲近李世民的人。 上柱国,国公,有了这两样,基本上武将就没有其它追求了。作为武将,没人不知道功高震主的道理,只要不是特别有野心,到了一定地位就会低调。 秦王府的官员,一部分人是李渊安排的,一部分人是李世民要的,还有一部分则是如果薛收,是房玄龄举荐给李世民的。 举荐到李世民麾下的人,这才算李世民的嫡系心腹。 牛进达,吴黑闼,程咬金,秦琼四个一同投靠的大唐,薛玖听说过,而且他就是演义中的尤俊达。 “叫上吧,一起也热闹一些。”薛玖在脑子里想了一下牛进达等人的资料,回过神来笑着说道。 武将的家都在皇城附近的坊市,薛玖觉得这是朝廷故意安排的,就是为了控制武将家眷。 不能怪薛玖恶意揣测,武将是领兵的人,帝王从来不会真正的放心,真正放心的帝王,结局都不美好。 程处默赶了家里的马车,三人接了十四岁的牛正武,然后兴冲冲的到了酒楼。 招待新朋友,薛玖先来了一套洗浴按摩,修脚修面。 这一套享受下来,已经过了一个多时辰,肚子也饿了,薛玖去厨房看了一下,让人把糕点卤菜弄了一些。 薛玖经常招待朋友,薛家人不但不会生气,反而很高兴,因为他们明白,薛玖招待的人,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看看别人家的酒楼,那客人有多少?再看看自家酒楼,天天满客,街道上还有两个摊位,每天都要卖出不少鸡鸭,对面的胡玉阁,也成了长期伙伴。 “兄长,你这酒楼也太好了!比家里那些侍女服侍阿耶还要周到。”程处亮兴奋的说道。 “是啊!我这脸都光了不少。”程处默拿着匕首,不断转动脑袋,看着匕首上面映照的面容,裂开的嘴就没有合拢过。 牛正武还没有从羞涩中走出来,不好意思和三人对视,刚刚从身上搓下来那么多污垢,把他可是羞得不行,脸红得像蒸熟的螃蟹。 牛正武虽然没有说话,不过他也点了点头,赞同程家兄弟的话,看看自己的手,他想起了侍女,那天无意中看到侍女洗澡,似乎就是和自己手这么白。 年轻人火气旺,加上才活跃按摩,想到这里,牛正武的鼻血就流出来了。 “正武!你流鼻血了!”程处亮吃惊的站起来,大声喊道。 牛正武伸手一摸鼻子下面,看了一眼,急忙按住鼻孔扬起脖子。 “用冷水拍后颈!”程处默指挥道。 “没事,没事!没流了!”牛正武送来手指看了看说道,随后拿出手帕擦鼻血。 吃的送上来,几人就忘了其它的,开始狂炫起来。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何况还是几个练武的,胃口那就更大了,炫了一只烤鸭,一只叫花鸡,还有几份糕点之后,这才放慢了速度。 程处亮的嘴又开始巴巴,兴奋的问着先前经历的一切,虽然他们出身不错,不过被人全程服侍,还是感觉晕乎乎的,这会回味才想问那些是干什么的。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3章 拉人加盟 “贤弟这里真是享受啊!”程处默感叹道。 “喜欢你们可以常来!”薛玖笑着道。 “那不行,虽然我们关系亲近,但是经常来就有些不要脸了。”程处默摇摇头道。 “我这开门做生意,给钱不就行了,你们来给你们打八折。” 程处默不愿意占便宜,薛玖略微有些意外,也不由高看了他一些,有原则的人总归比没有原则不要脸的好。 “嘿嘿!我们可没有多少钱经常来。”程处默讪笑道。 “你经常偷偷去青楼…” 程处亮还没有说完,嘴就被他哥哥捂住了。 “没有的事,你们别听二郎胡说。” “嗯嗯!”薛玖笑着点点头。 知道薛玖他们不会相信,程处默脑袋一垂,讪笑着说道:“我也就去了那么一次。” “胡玉阁的老板我熟,下次你想去给我说一声,保证给你安排好的。” 程处默有些意动,眼睛一亮,随即又连连摇头道:“我不去,我不去那些地方。” “你们想不想赚钱?”薛玖笑眯眯的问道。 “怎么赚钱?”程处亮急忙问道。 牛正武也来了兴致,睁大眼睛,期待的看着薛玖。 “你们觉得我这酒楼如何?”薛玖不答反问。 “没得说,绝对是长安城最好的酒楼。等隔壁修好,就是长安城最大的酒楼。”程处默很肯定的说道。 “兄长,你要带我们开酒楼吗?开在哪里?”程处亮兴奋的问道。 “聪明!就是这个意思,长安附近的县城,都可以开!”薛玖点点头道。 “为何不在洛阳开?”程处默问道。 “根据我得到的消息,长安城的酒楼,都在研究我这里的菜品,今年应该很快就有相似的出来。 洛阳那边必然也有跟风的,我们去洛阳开酒楼,那就是和本地人抢生意,会有人下绊子的。”薛玖讲解道。 “你说得有道理。”程处默想了想,点头赞同道。 “兄长,去县城就不会有人眼红吗?”程处亮问道。 “找一个本地人合作就是了!县城很小,世家不多,只要有一个本地家族合作,就能顺利开起来。”薛玖说道。 “嘿!这个办法好!”程处默眼睛一亮,高兴的一拍大腿道。 “你们回去和家里商量一下,找一个县城把地买下来,然后安排人过来学习。”薛玖说道。 “贤弟,不知这份额如何分配?”程处默问道。 “你们和当地家族对分!”薛玖说道。 “兄长你呢?”程处亮惊讶的问道。 “我给你们规划如何修建酒楼,教导你们技术,人手你们自己找。只需要交一笔加盟费用就可以了。”薛玖说道。 “加盟费用?要多少钱呢?”程处默挠挠头问道。 “五百贯!只需要五百贯,我这里包教包会,包括修脚修面按摩松骨。”薛玖竖起手掌说道。 “五百贯,只是几天的营业收入而已。”薛玖说道。 “嘿嘿!贤弟你对我们太好了,要不多收一点。”程处默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是啊!我们要是占兄长你的大便宜,回去阿耶一定会抽我们的。”程处亮也跟着劝说。 “放心好了,我不会吃亏的。”薛玖摆摆手道。 当然不会吃亏,炒菜多吃一些,再打探一下,资深厨师就能摸索出来,甚至能根据自己的经验,做出其它味道。 但是酒水可没那么容易就学会如何蒸馏,加盟的酒楼越多,他能卖的酒也就越多。何况还能织一个庞大的利益关系网。 不是说薛家的高度酒在长安卖不完,只是没有必要,酒楼卖价格才高,而且这年月禁止酿酒,只有世家才能拿出大量的酒来换。 有了利益关系,薛玖还能通过关系网,轻松购买需要的物资。 薛家的基本盘在长安,长安城之外的利益都可以让出去。 有了赚钱的门道,程家兄弟和牛正武都急着回家,正好也吃饱了,所以就告辞离开。 赚钱最快的办法,就是营销人,尽可能拉多的人来帮着卖自己的产品,作为源头厂家,就能快速的赚钱。后世那些传销就不说了,卖各种东西的营销公司,产品虽然花样不少,质量也还行,但是对比质量,销售出去的东西,简直惊人。 一个空壳公司,找一家代工厂,一年的营业额,比很多大公司还多,年终聚会都能拿出几千万来抽奖。 送走三个新朋友,薛玖来到天桥,叫守后门的小厮把崔诚忠叫过来。 不是薛玖不想去胡玉阁,其实他有一段时间,喜欢坐在胡玉阁临街的二楼,看街上人来人往。 要知道胡玉阁外面是正街,往来人很多,尤其是平康坊的那些姑娘,身材相貌都不错。 薛玖喜欢看姑娘,因为古装的姑娘有种飘然出尘,仙气十足的感觉,他是单纯的欣赏。 只是胡玉阁那些胡姬太生猛了,清姑娘还好,只是语言调戏,或者用神情动作诱惑他;那些红姑娘就直接上手了,也不知道是想吃童子鸡,还是想抱大腿。 胡玉阁的人都知道,薛玖是百味楼的背后老板,妥妥的金龟婿。做正妻是没有机会,但是做小妾也好啊!至少能脱离青楼。 胡姬很生猛,也知道发挥自身长处,每次薛玖过去,她们都恨不得把粮仓摔薛玖脸上。 关键的是难受啊,薛玖已经快十六,身体是有反应的,每次过去都要冷静很久,才能让坚硬如铁的小小玖软化。 “找我啥事?”崔诚忠一屁股坐下,端起薛玖茶杯一饮而尽,这才开口问道。 “老崔,有好事我第一个想到你,你居然对我如此态度,这就是你的不是了。”薛玖笑着道。 “你还好意思说,欺负一个不识字的小厮,弄那么一幅楹联贴在我这,我可是被人笑话惨了。”崔诚忠气呼呼的说道。 “哟嚯!好心当做驴肝肺,给你写的这是警世之言,你居然还埋怨我!” 崔诚忠瞪大眼睛,翻了个白眼问道:“到底是何事?你可别又想捉弄我。”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4章 崔诚忠也想加盟 “我是这种人吗?”薛玖指着自己鼻子问道。 “你说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喜欢捉弄人。” “胡说八道,谁在败坏我的名声!”薛玖一脸愤怒的问道。 “行了,快说正事,我那边马上要忙起来了。”崔诚忠催促道。 “今天有几个朋友过来,我邀请他们加盟酒楼,接下来会需要很多瓷器,陶器,所以找你定制。你说是不是照顾你?”薛玖解释道。 “加盟酒楼?这有何说法?”崔诚忠好奇的问道。 “加盟就是他们也使用百味楼的名字,只不过是分店。我这边教他们做菜,统一使用规格外形一样的器具,所以找你定制,你可得便宜一些。”薛玖讲解道。 “便宜没有问题!你这个加盟,是要交钱的吧?还是占份子?”崔诚忠问道。 “厉害!一说你就明白,加盟要收钱,我不占份子,没有那么麻烦。”薛玖竖起拇指赞叹道。 崔诚忠眼珠一转,他想到胡玉阁,是不是也可以用这种办法呢? “贤弟,来给为兄详细说说,你这加盟的问题。”崔诚忠拉着薛玖手臂,热情的问道。 看出崔诚忠的意图,薛玖挣脱他的手,笑着问道:“怎么?你也想让人加盟胡玉阁?” “是有这个想法,贤弟你觉得是否可行?”崔诚忠没有否认,点点头问道。 “当然可以,不过你这与酒楼不同,具体操作还得考虑清楚。”薛玖没有隐瞒,把加盟的事情仔细给他讲解了一下。 见到崔诚忠在思索,薛玖就想离开,结果又被崔诚忠拉住了。 “贤弟,既然可以加盟,能否让为兄加盟你的百味楼?” “这点小生意你也能看得上?” “你这是小生意?你满长安去看一下,谁家酒楼有你这生意?一天得进账上百贯吧?”崔诚忠瞪大眼睛问道。 “你想加盟也行,不过不能和其他加盟人员酒楼位置重叠。”薛玖没有理由拒绝,自然答应了崔诚忠,反正是赚钱,赚谁的不是一样。 “放心,我选没人开的城市就是。” “那就行,我这加盟是一座酒楼一笔钱,哪怕你把酒楼开遍全国我都没有意见。”薛玖耸耸肩道。 “你加盟还有个好处,所有器具都不用买,自己就能制作。”薛玖继续说道。 崔诚忠佩服的说道:“要说赚钱,还得是你啊!” 刚才薛玖就讲解了,加盟要给加盟费,以后每一年还得交钱,虽然不多,但是加起来也不少,还有用具,调味品也能赚一次。 薛玖笑而不语,他才不会告诉崔诚忠,还有一些赚钱的地方。 薛玖已经考虑过了,组建两个施工队,去帮忙加盟店指导工作,这指导费用总得算吧?手下的人也能跟着多挣一些。 “你要做的器具有何要求?”崔诚忠问道。 “打上百味楼的名字就行!” “这个简单!” 与崔诚忠谈好,薛玖就回酒楼,提了菜品糕点回家。 分了一部分糕点给薛收家里,叫上三个小家伙回家,这已经成了他每天的日常工作。 好在初一十五都能帮着干活,回到家里,一个生火烧水,一个生火烧炕,薛玖则背着小丫头做俯卧撑,引体向上。 坐在薛玖背上,小丫头笑得很是开心,不断的叫加油。 “小没良心的,等你再大一些,天天监督你跑步。” 小丫头才三十多斤,薛玖背负着很轻松,用她做负重正合适。 “咯咯咯!”小丫头不知道以后苦日子已经定下,笑得依旧很开心,她觉得就像骑马一样。 等热水烧好,薛玖热身也就结束,带着妹妹洗漱,不顾她的挣扎,用洗脸的麻布在她脸上用力的擦拭一遍。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小丫头又不乱流鼻涕,但是天天晚上都是个大花脸。 油灯光线不好,靠得太近又得担心烧着头发,还有味道,薛玖也懒得看书,他可不想成为近视眼,这年月又没地方配眼镜。 睡前锻炼身体,疲倦一些更容易入睡,闭上眼睛思考一些事情,一会就睡着了。 半夜起来抱着小丫头上了个厕所,然后又把迷迷糊糊的小丫头抱回去。 天气很冷,薛玖也没有心情去看满天繁星,给火炕添加了一点柴火,又倒头睡下。 一夜无梦!醒来精神饱满,下意识的摸摸枕头旁边,没有摸到手机,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穿越。 以前养成的习惯,醒来看看手机上的时间,如果时间早就刷刷跳舞买肉的姑娘,或者说大妈,这玩意就说不清楚,毕竟手机背后是人是妖,在美颜之下,都分不清。 走出房间,薛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屋里屋外温差有些大。 看看阴沉的天空,薛玖不由皱了皱眉头,这天气看来又要下雪了。 锻炼半个时辰,然后把初一十五叫起来,让他们做饭,等饭做好他锻炼也就结束了。 因为天气冷,薛玖也不带小丫头去酒楼,送到薛收家里,就跑步去酒楼。 今天外面有风,薛玖也就不去天桥喝茶,学着陆德明的样子,坐在火炉边看书。 易经太深奥,哪怕有陆德明的注释,看着也是云山雾罩的,丢给初一去誊写,薛玖就没有管,他依旧在看齐民要术。 虽然贾思勰写的是楷书,而且比较通俗易懂,但是因为竹简篇幅的缘故,记录是很简洁的,需要慢慢看,慢慢琢磨,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写下来。 如今的植物,不少与后世名字不同,或者是地方称呼,薛玖不知道,因此只能记下来去问人。 没有专业的字典,更别提搜索引擎,因此只能去问人,或者说最简洁的办法是问懂的人。 “小玖叔,秦王来了,子诚兄长请你过去。”薛八斤打断了薛玖看书。 薛玖微微一愣,不明白李世民为何又来了,炒菜按摩这些东西都交给他了,酒也不缺。 想不明白就不去想,去看一下就知道了,虽然不想和李世民待在一起,还是不得不去接待。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5章 王妃长孙氏 其实李世民来酒楼的原因很简单,他就是想搓背。 即便薛玖安排人仔细教过,但李世民是秦王,他府里那些人,怎么敢用力搓背,更别提还要用力松骨。 薛玖到的时候,李世民等人已经泡在池子里了。 “见过殿下!不知殿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殿下恕罪!” “行了,你小子不要那么多礼。”李世民摆摆手道。 薛玖眉头一挑,笑着说道:“殿下怎么有空来这里?” “咦!陆老头你怎么来了?你一把年龄了,怎么也来泡澡,就没人拦着你?”不等李世民回答,薛玖转头看到陆德明,不由眉头一皱,有些生气的问道。 “你小子发啥火?老夫来泡澡,还要你同意不成。”陆德明气呼呼的说道。 薛玖没有回答,转身走了几步,叫进来两个端着茶水的年轻人,指着陆德明,严厉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谁放他进来的?有没有劝说?” 两个年轻人低着头不敢回答。 “这个月的奖金扣除,再有下次,直接滚蛋!”薛玖呵斥道。 “喏!”两人应了一声,急忙去倒茶水。 “小子,你还没回答老夫,怎么就在那里耍威风?”陆德明瞪大眼睛问道。 这两个年轻人并不是薛家村的,所以薛玖也没有严惩,只是警告了一下。 “这可不能怪我发火,澡堂是有规矩的,五十岁以上的老人不能接待。”薛玖笑着解释道。 “这是为何?”陆德明不解的问道。 “老人身体差,而这里很闷,泡澡很容易引发一些疾病,尤其是蒸房,不小心就会晕倒,救治不及时,很可能出人命。 人老骨头脆,要是去松骨,弄断了骨头,谁来负责?”薛玖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是应该劝阻。”房玄龄点点头赞同道。 “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些胸闷?”薛玖问道。 陆德明感受了一下,轻轻颌首道:“有一点!” “所以这就是原因,也是你身体不错,如果身体虚弱,会感觉更难受。”薛玖耸耸肩道。 “行了!老夫起来还不行吗?”陆德明没好气的说道。 “来都来了,让人看着点就是,不过汗蒸你真不能去。” “王妃在楼上,你去招待一下,我记得你这洗面的有几个女子,让她们给王妃洗一下面。”李世民吩咐道。 “王妃来了?我去招待?”薛玖惊讶的问道,他是万万没想到,李世民居然带着老婆过来。 “不止是王妃,本王的儿女都来了,你好好招待,快去吧!不要耽误。你一个小屁孩,不需要避讳。”李世民摆摆手,不耐烦的说道。 “小屁孩,掏出来比你大!” 薛玖鄙视的看了一眼水面,随后向外面走去。 薛玖这才发现,酒楼外面多了不少带刀侍卫,虽然穿着便装,只看气势就知道,这些人是见过血的。 上过战场的人,很容易分辨出来,那气势做不得假,眼神不经意流露出来的精光,也不是一般人能具备的。 表明身份,薛玖就跟着一人来到二楼,远远就听到有人在笑,有人在说话。 “王妃,薛玖求见!” “进来吧!”一个温和的声音在屋里响起。 开关门不方便,酒楼二楼全是推拉门,薛玖轻轻拉开房门,走了进去。 屋里人不少,隔壁两个包间的隔断门也打开了的,现在包间有近百平米,不过还是显得有些拥挤。 四周站了不少宫女,还有不少小孩,左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宫装美妇人。 少妇仪态端庄,气质如兰,薛玖不便多看,只是快速扫了一眼,分辨出谁是秦王妃,马上行礼道:“薛家薛玖,见过王妃!” 薛玖来自后世,对于皇权没有多少敬畏,哪怕李世民当面他都不紧张,不过屋里一群女人的视线落在他身上,反而让他有些紧张,肌肉都绷紧了。 “不用多礼,早就听殿下说起,薛家出了个麒麟儿,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秦王妃名叫长孙无垢,是隋朝右骁卫将军长孙晟之女,也是长孙无忌同母妹。 难怪人家能做皇后,这名字就不俗,薛玖更加相信陆德明那一套取名字的说法,毕竟想一想,历史中出名的人,名字都不错,至少他没听过李二狗,王狗蛋这些名字。 秦王妃长孙氏的声音很特别,温和又清澈,吐字很清晰,听着就让人不由心里一静。 这年月没有多少学校,自然很难推广官话,很多人的口音都比较重,不时蹦出一些不知道哪里的方言。 “那是殿下夸奖小子!王妃第一次来,要不小子带你们参观一下?”薛玖笑着说道。 “也好,难得出来一趟,待在屋里也闷得慌。” 长孙笑着起身,紧接着她扫视屋里,提高声音叮嘱道:“等会出去,你们不许乱跑知道吗?” “知道了!” 一阵参差不齐的声音响起,薛玖打量着这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这些应该都是李世民的子女。 三男五女一共八个人,最大的十来岁的样子,最小的四五岁,这天气很冷,估摸着更小的没有带出来。 李世民才二十六岁,居然生了这么多,看来很是高产,不过这年月成亲都很早,因此也就不奇怪了,关键李家有钱有势,李世民娶得又多,生的娃多也就正常了。 只有长孙王妃来,其她侧妃没有出来这是正常的,侧妃好听不好说,其实就是小妾,怎么可能带到外面的公共场所。 在二楼转了一会,来到一楼修面的地方,薛玖笑着道:“这里洗面修指甲技术不错,王妃要不体验一下。” 长孙王妃知道酒楼这里的东西很新奇,府中也有人来学过洗面,不过这里是发源地,她还真想感受一下,不过跟着的子女太多了。 “我已经安排了糕点菜品,小郡主她们可以去楼上吃点东西。”看出来长孙的纠结,薛玖帮她解决了后顾之忧。 “也好,你们不许调皮知道吗?”长孙温和的叮嘱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6章 李世民的儿女 大妇在家里地位非常高,除了家主,就是她,也是一个家庭的当家人,管理整个家庭的内部事务。 普通家庭尚且如此,长孙这个正妃就更不用说了,所有孩子都乖乖的应声。 这些孩子肯定不是长孙氏一个人生的,不过她能一起带出来,说明管理很公平。想想也正常,没有点心胸,将来也不可能把后宫管理得平静。 长孙氏活着的时候,李世民的后宫是没有听说多少乱子的,如果有!肯定会被后世拍成八十集的连续剧。 走出房间,薛玖不由暗自松一口气,他觉得在长孙氏面前,比面对李世民的压力大多了。 不是因为长孙氏很漂亮,主要是气场太强了,她不是那种强势的气势,但是面对她的时候,不由自主的放缓动作。 考虑到酒楼中午要上客,薛玖干脆带着他们去了隔壁,那边有小食堂,正好安顿他们。 通知把菜送过来,然后又搬出一些玩具。 木工那么多,薛玖就请人打了两个木马,还有诸多积木,这些积木可以拼凑一座城池。 别人不知道,这一套积木,可是阎立本亲自画的图,由其他工匠制作出来的。 其实阎立本也是被薛玖忽悠了,他们在做大型工程的时候,会先做模型,薛玖忽悠他画一座城池图,说可以把城墙,房屋,宫殿的模型做成模块,然后拼凑模块就行了。 以后要用的时候,可以快速拼凑,无需临时制作,就算有其他要求,也能添加或者减少,就像活字印刷一般。 等阎立本试着制作,他才发现这玩意没用,模型是按照比例缩小,还得检查其坚固性。 这些小丫头的玩具正好给李世民的儿女玩耍。 果不其然,刚拿出来,就吸引了他们的目光,而且无师自通,一上手就知道怎么玩。 李承乾才七岁,还是一个可爱的正太,很懂事的带着弟弟玩积木;小胖墩李泰加上一个壮实的李恪。 女孩比较多,得益于李世民夫妻俩基因好,个个粉妆玉砌,将来应该都是美人胚子。 最大的女孩正分配着妹妹轮流玩积木。 “你叫薛大郎吗?”一个乖巧的小丫头,走到薛玖面前问道。 薛玖满头黑线,称呼他其它的,他都不介意,唯独不喜欢有人叫他薛大郎。 “呵呵,是啊!你叫什么名字啊?”薛玖挤出笑容问道。 “我叫李丽质!阿耶说你这里有很多好吃的是真的吗?”小丫头李丽质睁着清澈的大眼睛问道。 面对一个可爱的小丫头,没人能拒绝她的要求,薛玖笑容一下真诚了。 “是啊!等下就给你们送来!” “你们乖乖的在这玩,我去给你们弄好吃的。”薛玖想了一下又说道。 酒楼糕点不少,不过零食不多,炒好的松子已经送来,那些宫女正在帮她们剥壳,薛玖决定再弄一点零食。 好久没做的炒米花,炒麦花,麦芽糖炒板栗,很快就做了出来。 薛玖只是动动嘴而已,讲过之后,他就叫了一个懂竹活的,做了一把竹蜻蜓。 “好香啊!” 薛玖刚进屋,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几个小家伙也都围了上来。 薛玖看看桌子上的糕点,吃得都不多,不愧是李世民的儿女,好东西吃惯了,不像其他人家胃口那么好。 不过糖炒板栗和炒米花不一样,好不好吃不说,味道绝对是非常香的。 “喜欢你们就吃吧,这是糖炒栗子!”薛玖说着就剥了一颗,喂到李丽质嘴边。 见到要剥壳,宫女马上又围了过来,帮着动手。 薛玖拿出竹蜻蜓,递给李丽质问道:“要不要玩这个?” “这是啥?”犹如松鼠一般,嘴里咬着板栗的小丫头好奇的问道。 “竹蜻蜓!”薛玖说着就用力一搓! “哎呀!飞起来了。”李丽质兴奋的喊道,随即追了过去。 “来,我教你玩。” 小丫头力气太小,竹蜻蜓飞不远,不过依旧让她开心的笑了。 被小丫头吸引,其他人马上放弃了吃食,围到她身边。 薛玖拿出竹蜻蜓,一人分了一个给他们。 没有多久,小食堂就响起了欢快的笑声。 小女孩搓不起来竹蜻蜓,大的三个没有问题,还有三个男孩子也是。 薛玖想了想,又让人拿来竹条和宣纸,做了几个小风车。 这下小丫头也有得玩了,举着小风车就在屋里疯跑。 最可怜的还是宫女,担心她们摔着,只能跟在后面。 过了一会,薛玖才发现这些宫女累得不轻,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这些糕点她们也不吃,放着太浪费了,你们帮着吃了吧。”薛玖端着糕点说道。 “这…”宫女迟疑着不知道该怎么办。 “吃吧,不要浪费!” 薛玖劝说着把零食也塞到她们手里。 “多谢郎君!”宫女对视一眼,齐齐对薛玖道谢,随后一部分人吃东西,一部分人继续守着这些小主子。 宫里的下人都很有默契,一个眼神就明白对方的意思,没办法,宫里你总不能当着主子商量事情吧?所以只是一个对视,她们就分配好了任务。 薛玖觉得玩具有些少,想了一下,又找来一块布,去厨房弄了一把公鸡尾毛。 一个有些丑的毽子被薛玖做了出来,本来还想做几个,不过被看不过去的宫女接手了。 刚才宫女全程关注着他的动作,想看看这个壮实的小郎君又做什么好玩的。 没错!在她们心目中,薛玖就是壮实的小郎君。 幸好薛玖不知道她们心里怎么想的,否则会更郁闷。 别人都是俊俏的小郎君,到了他这里就成了壮实的小郎君。 毽子的出现,正好玩累了小家伙,马上又喜欢上了新的玩具。 “大姊你好厉害啊!”李丽质兴奋的喊道,她的声音在几个小丫头之中是最大的。 薛玖心里明白,别看有五个小丫头,但是李丽质是李世民的嫡长女,肯定是最受宠的,而另外四个小丫头,多少有一点拘谨,没办法,大户人家的规矩多,她们虽然还小,但有多少懂一些事。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8章 程家妖孽 宫里的孩子,肯定没有普通百姓的孩子玩得野,所以拿着小玩具反而觉得很兴奋。 想到玩具,薛玖脑子里又走了不少想法,叫了一个人去隔壁坊市,请木工帮忙。 “薛大郎!薛大郎你站住!”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传来。 薛玖觉得今天肯定日子不好,黄历上一定写着不宜出门,不然也没有这么多叫他薛大郎的。 转身就看到程家兄弟和他们的胖妹子来了,刚才喊他的就是程胖妞。 “你们来了,有事吗?”薛玖问道。 “薛大郎,大兄说他打不过你是真的吗?”程大圆问道。 小丫头虽然才十三岁,可能因为女孩发育早,程家生活又好,她已经有一米五几,放在后世都算长得快的一批人。 “那是兄长谦让!” “哼!你说的我不信,我要亲自试一试你的本事。”程大圆冷哼一声道。 薛玖惊讶的看向程处默,不明白他们这是闹哪样。 程处默耸耸肩,一脸的无奈。 “看招!”程大圆娇喝一声,气势汹汹的冲向薛玖,一拳打了过去。 薛玖伸出手掌,挡向拳头,刚一挡住,他脸色就是一变,手臂一股巨大的力量传来,他急忙缩手,后退半步,震惊的看向程大圆。 薛玖万万没想到,程大圆力量居然大得出乎预料。 刚才薛玖虽然没有用全力,但他是想抓住程大圆的拳头,也用了不小的力量,居然挡不住,如果不是缩得快,还要吃点苦头。 不给薛玖多想的时间,程大圆箭步向前,又是一拳贯胸。 一个小女孩,薛玖可好还手,只能缩身招架。 越打薛玖越心惊,这个小丫头虽然没有自己力量大,但绝对超过了程处默。 “真tm的怪物啊!”薛玖暗骂道。 一个小丫头,不可能是练出来这么大的力气,只能说真的是天赋异禀,老天赏饭吃。 薛玖又想起了那句话,勤奋在天赋面前,一文不值! 本来程家的拳脚六分防四分攻,但是这小丫头反而像薛家的人,八分攻留力两分,一开始进攻,就犹如狂风暴雨,拳打脚踢,肘击,膝撞,接连不断的打向薛玖。 薛玖招架不停,已经被逼得倒退了十多步。 程大圆气息绵长,不时娇喝出拳,力量没有一点减弱,这让薛玖心里羡慕不已。换成他来进攻,也会有减弱换气的时候,而小丫头一点也没有因为不断进攻而受到影响。 不能用阴险的招数,也不能下重手反击,那就只能用控制的手法。 打定主意,薛玖硬挨一拳,抓住小丫头的手腕,用尽全力一拧,同时转到程大圆身后。 薛玖一手抓住程大圆的手腕,同时手臂箍住她的脖子,另外一只手也抓住程大圆另外一只手臂。 臂锁,或者叫锁喉,利用身高优势,薛玖把程大圆向上提,同时向后拖动。 这下程大圆就没有办法了,或者是经验不足,被薛玖锁住的时候就已经慌乱,手上的力气一下就小了不少。 薛玖也没想真拿她怎么样,退了几步就松开了程大圆。 毕竟是小丫头,又从没有遇到薛玖这样,真下手的人,刚才时间虽然短,但是呼吸困难的时候,仿佛看到了太奶。 “咳咳!咳咳!”程大圆捂着咽喉咳嗽,眼中含着泪花,倔犟又愤怒的看着薛玖。 “呵呵!小丫头,现在明白了吧,力气大不是无敌的。”薛玖摸摸鼻子,讪讪一笑道。 “哼!总有一天要你好看。” “兄长,你怎么对程家小娘子,下手那么重呢?” 听到声音薛玖才发现,附近又多了几个人,正是房家姐弟。 有人帮腔,程大圆感觉更加委屈,嘴瘪一瘪的,一副随时张嘴哭出声音的样子。 “那啥!不好意思,我下手有点重,这两把飞刀送给你,以后用这个,没人能扛得住。”薛玖最怕小孩子哭,真要哭出来,别人还以为他怎么欺负人呢。 程处默瞪大了眼睛,脸颊直抽抽,本来就风风火火的妹妹,再拿着两把匕首,不弄出人命啊? 薛玖的飞刀两面开刃,中间有血槽,看一眼就知道是凶器。 程大圆伸手就接过飞刀,眼里的泪花瞬间消失。 “咳咳!外面冷,大家去屋里玩吧,里面有几个小朋友,你们正好一起玩。”薛玖岔开话题道,随后招呼几人一起向小食堂走去。 小食堂的热闹让进入的人有些吃惊,小食堂里面的人也停下手里的动作,看向进来的人。 “大家都是自己人,你们一起玩吧!”薛玖微笑着朗声说道。 “小兰,你带程家小娘子去玩吧,小俊他们去那边玩。”薛玖指着李承乾他们三兄弟说道。 护卫放他们进来,应该知道他们的来历,不过这些小家伙不认识对方,但这也是好事,不知道身份才能更好的玩到一起。 “他们怎么来了?”程处默拉了薛玖一下,压低声音问道。 “你认识?他们怎么来?当然是跟着父母来的。”薛玖耸耸肩道。 程处默认识李世民的儿女,这并不奇怪,程咬金肯定会培养嫡长子,带他去秦王府也就正常。 程处默心里一惊,没想到李世民夫妻都来了酒楼。 “他们怎么会来酒楼?”程处默呢喃道。 薛玖知道他是说秦王妃怎么会跟着来酒楼,他也不想去猜原因,耸耸肩道:“这我就不知道了。” 李世民夫妻都到酒楼,这说明酒楼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程处默神情不由有些兴奋起来。 “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加盟百味楼,按照你的意思,选了蓝田县,牛家则去咸阳县,牛正武回老家去请人了,所以没有过来。”程处默压低声音说道。 牛进达的父亲虽然只是一个主簿,但是他祖父可是上柱国,爷爷也是地方刺史,家里的人脉还是有的。 “行,你们商量好就行,然后把管事和其他干活的人安排过来吧,我这让人培训。”薛玖点头答应道,他心情也有些激动,拉人加盟,不就是为了赚钱嘛,现在就要开始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8章 无语的李世民 培训费不好意思收,但是你那么多人过来培训,用品耗品总得提供吧?你好意思送少了? 想到高兴之处,薛玖的嘴角再也压制不住了。 “你妹妹力气那么大,怎么没有听说过?”薛玖好奇的问道。 “这事不好外传啊,知道的多了,以后怎么嫁得出去。”程处默苦着脸回答道。 薛玖理解的点点头,这年月名声最重要,尤其是女子,讲究贤良淑德,名声不好就只能嫁给残缺丑。 至于为何历史没有记载,别闹了,皇帝的女儿妃子,在史书上也只有一个名号,没有特别的情况,名字都不会留下,更别提普通大臣。 在青史留下名字的女子,数量最多的是青楼女子,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很有趣的现象。 小孩子最容易打成一片,加上有玩具,很快就三三两两的围在了一起。 小家伙李丽质有点人来疯的潜质,人多了不但不害怕,反而举着小风车在屋里乱跑,把宫女都急出汗水,生怕小祖宗摔倒了。 正在闹腾的时候,侍卫带着两个工匠走进来,工匠手里抱着一堆小巧的武器,刀枪剑戟都有,只不过是木头做的。 薛玖笑呵呵的说道:“喜欢的可以一人选一样哦!” 男孩子没人不喜欢武器的,哪怕是木头的,毕竟铁武器也不可能给他们,听到薛玖的话,一拥而上,各自拿了一件。 另外一个工匠手里拿着两张木板,这是工匠做的七巧板,虽然没有复杂的图案,却让房兰,程大圆几个年龄大一点的来了兴致。 看到小孩子玩得开心,薛玖也觉得满足,想了想又叫住了工匠。 今天来的孩子这么多,总得让他们满载而归吧!玩具最好每个人都有。 薛玖没有注意到,宫女看他的眼神,带着幽怨,这些小孩子可是一个个小祖宗,平时她们都提心吊胆的,害怕他们摔倒。你倒好,不但给他们疯跑的东西,还拿武器。 武器在手,杀心顿起!小孩子也是一样,笑嘻嘻的拿着武器比划了起来。 每一个李世民的儿女旁边,都紧张兮兮的站着两个宫女,门口的两个内侍已经满头大汗,看薛玖的目光就像看到牛头马面,这人简直在挑战他们的心脏承受能力。 女孩子大的拼七巧板,小的踢毽子;男孩子在玩武器,竹蜻蜓,积木。 薛玖和程处默坐在一边闲聊,给他讲解加盟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安排,需要多大的地方等等。 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小食堂的房门又被拉开。 孩子们都玩疯了,没人在意进来的人,坐在角落的薛玖也没有注意到。 刚进入房间,一阵喧闹的声音就充斥在耳边,简直就像在战场上。 李世民笑容僵在脸上,满头黑线的看着屋里的孩子。 李泰霸占着积木,一座城池都快要拼凑成型;李恪坐在木马上,左手举着小风车,右手举着长戟,嘴里还含着一个东西,发出尖锐的声音。 “嘟!嘟!嘟!”一个小女孩,嘴里发出尖锐的哨子声,一手举着木刀,一手举着小风车,欢天喜地的撞进长孙怀里。 “咯咯咯!阿娘!”李丽质欢乐的笑着喊了一声。 看看满头大汗,头发凌乱的女儿,李世民有种打人的冲动,这还是自己那可爱,乖巧的女儿吗? 见李世民脸色不好,跟着跑过来的宫女心里害怕,胆颤心惊的行礼:“参见殿下,王妃!” “见过阿耶!阿娘!”李世民的儿女都跑过来行礼。 看看儿女手里的东西,三个儿子手里都提着武器,女儿还好,只有李丽质提着武器,其她人只是一些小巧的物件。 就像被一群强盗围着,李世民嘴角不由一抽,挤出笑容道:“嗯,你们好好玩,别摔着了。” 走在后面的房玄龄等人,神色也很古怪,大多数人都是强忍着笑容。 房玄龄一开始也在忍笑,不过见到儿女都在,笑容就没了,因为他儿女也是一个样子,满头大汗,头发凌乱,手里提着武器。 还好大女儿文文静静的站在一边,给他心里一些慰藉。 “阿耶!” “阿耶!” “见过殿下!王妃!” 众人纷纷上前行礼,本来还够用的小食堂,随着人群进来,一下子就变得拥挤了。 “嗯嗯!你们继续玩吧!”李世民笑着道,随后瞪了薛玖一眼,招招手道:“你小子过来!” “你就是这样照顾人的?”走出房间,李世民就没好气的问道。 “怎么了?难道我没有照顾好吗?你看他们多开心。”薛玖一脸疑惑的问道。 李世民顿时语结,这话还真没法反驳,看看孩子的笑容,就知道他们玩得多开心,但这是自己的儿女啊,一个个不是王爷就是郡主,怎么能如此疯的玩耍。 郡主,县主其实都是公主,全称是郡公主,县公主,根据封号就能判断出来,封地是县,那就是县公主;封号是郡,那就是郡公主。最特别的就是特殊封号,不以地名来封,那才是最顶级的公主封号。 王爷的封号也差不多,只不过亲王是以国号来封,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的国名就属于最好的封号,而最尊贵的封号当然是一统天下的秦,也可以说秦王就是皇帝太子之下的第一人。 “殿下不要责怪薛大郎,他把孩子们照顾得很好,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们像今天这么高兴了。”长孙微笑着说道。 又是薛大郎,如果不是王妃,薛玖高低要让她见识一下啥叫喷子。 “哼!你小子要是带坏了他们,我才收拾你。”李世民怎么可能服软,哼了一声道。 “行了!今天就到这里,下次多准备一些玩具,不过要文雅一些的。”李世民又说道。 说完就走,没有一点要给钱的意思。 “小子,多做一些,我家孙子也需要。”陆德明拍拍薛玖肩膀说道。 “咳咳!那啥,薛大郎,老夫家里有十三个小孩。”虞世南笑眯眯的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9章 紧张的朝堂 “太过分了,拍拍屁股就走,还好意思要东西。”程处亮嘀咕道。 “别人走,你拍我屁股做甚?”程处默没好气的说道。 “嘿嘿!”程处亮讪笑着走开,羡慕的看着程大圆说道:“大姊,匕首分我一把呗!” “滚!” “好勒!” “你们还不回家?”薛玖好奇的问道。 “哼!”程大圆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小丫头挺记仇的!”薛玖笑着道。 “贤弟,我们先告辞了。”程处默笑着行礼道。 “好走,不送!”薛玖点点头回了一礼。 “你怎么惹到她了?”薛元敬好奇的问道。 “没啥,小丫头脾气怪。” 薛元敬没有多问,示意了一下,两人向楼上走去。 “出了什么事吗?”薛玖问道。 薛元敬示意他上楼,肯定是要谈事。 “最近有人在针对我们薛家,不止是我们三房,其他几房,都有人针对。”薛元敬神色严肃的说道。 “谁指使的?莫非太子出手了?”薛玖脸色一变,急忙问道。 穿越时间越久,对大唐的了解越多,对于皇权也越是敬畏,因为皇权真的很大,说是对大家族一言断生死有些过,但是针对某一个人,那是真的能予取予求。 “不是太子,应该是孔家,只有他们才能联合诸多文人。如果是太子,不可能针对所有薛家人。”薛元敬摇摇头道。 “还真是阴魂不散啊!又不是生死之仇,老东西怎么像疯狗一样乱咬。”薛玖眉头一皱,有些气愤的说道。 薛元敬感觉眼皮直跳,你都把别人脸按在地上踩了,还不是生死之仇。 “你也不用担心,我们三房产业少,官职不高,想要针对也没出下手。”薛元敬说道。 薛玖点点头表示明白,薛元敬说出来,只是让他心里有数,要小心一点。 其实薛元敬没有说,最近薛家其他几房都来找了他们,薛收和薛元敬的压力还是不小。 好在薛家内部还是很团结的,虽然有怨言,但还是一致对外,表示要查清楚背后黑手。 “你安分一些,过一段时间他们就消停了,毕竟我们薛家也不是好惹的,他们估摸着只是想表明一种态度,让人知道他们的实力。”薛元敬又说道。 “好的!”薛玖立马答应,他虽然小气…不对,应该说不愿意受气,但是他听劝。 报酬不隔夜固然好,但有时候也得经过周密的安排。 薛玖已经在心里决定,过一段时间,等事态冷却下来再报复,下次行动就不只是恶作剧一般。 “秦王与太子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下面的人争斗也越来越厉害,内部还有纷争,这朝堂真是越来越乱了。”薛元敬摇摇头感叹道。 “朝堂又发生了什么事?”薛玖好奇的问道。 李世民与李建成的冲突,在杨文干事件的时候,就完全撕破了脸皮,如果不是外敌时不时出现,恐怕争斗还要厉害。 幸好突厥和吐谷浑沉不住气,每年都攻打中原,虽然给中原带来许多损失和麻烦,不过也给大唐练了兵马,还让朝堂团结对外。 从薛收等人嘴里得知,大多数世家,尤其是传承久远,血统纯正的中原世家,对外族都没有好感,甚至极度厌恶,就连带有鲜卑血统的李唐皇室,都不怎么看得起。 “就是闹得欢腾,一点点往事都拿出来指责对方,但是谁家没几个不肖子孙闹事情,而且也过去了很久,都只能打打嘴仗。”薛元敬无奈的摇摇头道。 “李…皇帝就任由闹腾?”薛玖问道。 “皇帝要平衡太子与秦王,这些小事他都懒得管。” 薛元敬压低声音讲解,说的时候,目光古怪的看了看薛玖继续说道:“宫里多了许多新鲜物件,陛下对朝政都懈怠了不少,还有人弹劾秦王和姑姑。” 薛玖摸摸鼻子,他明白薛元敬的意思,李渊沉溺的东西,估摸着很多都是自己通过李世民和薛婕妤献上去的。 “你们也得小心一些。”薛玖提醒道。 “我们知道,有些人想从龙之功已经快要疯了,恨不得杀几个对方的人表达忠心。”薛元敬苦笑着道。 薛玖心里一惊,随即反应过来,薛元敬说的人,不止是太子一系的人,秦王府的人估摸着也是如此,想要向上爬的人很多,自然有人不择手段。 外面太危险了,这个消息让薛玖心里一凝。 虽然没有经历过政治争斗,但是他知道无论哪个朝代,无论哪个党派,政治争斗都是血淋淋的,会死很多人,尤其是中低层,那是死得最多,死得最早的。 感觉背上有些发寒,薛玖决定要赶紧多准备几把飞刀。 本来薛玖是想做弩箭的,全金属弩箭,保证穿透铁甲,但他不是府兵,拥有弩箭是死罪。 薛元敬说了一会就离开了,薛勇跟在他身边,身上还穿着皮甲。 普通百姓并不受影响,依旧在为生活奔波,世家也没有多大动静,秦王也好,太子也罢,谁赢了他们都不会输,或者说最多小输一场,又不是无法翻身。 不知道是谁走漏了消息,不少人都通过崔诚忠,程处默等人带话,想见一下薛玖。 薛玖明白,这些人是想谈加盟的,不过他没有亲自出面,而是推到薛道义身上,让他去接待安排。 对于世家的关系,薛道义更加了解,接手酒楼之后,他可是非常用心的经营,结识了很多客户。 …………… 朝会上又是吵闹的一天,李建成虽然说话的时候少了,但是他很清楚,闹腾的那些人,未尝没有得到李建成的指使。 亲兄弟形同陌路,不!应该说形同仇人,偶尔还是让李世民心里有些堵。 揉揉额头,脸上浮现笑容,他不想把烦恼带回家里。 弘义宫虽然不小,不过他的侧妃不多,回家喜欢看到儿女成群的场面,所以住得近,而且平常孩子在一起学习。 “嘟嘟嘟!”还没有进院子,就听到哨子声音,李世民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0章 李世民的困境 “咯咯咯!”欢快的笑声让李世民心里一暖,抬腿进入院子,摆摆手让内侍退下,进入后院,就无需那么多人跟着。 果不其然,乖女儿正在院子里疯跑,一手举着小风车,一手不时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哨子吹几声。 李世民会心一笑,他暗自庆幸,把那一把小木刀收了,现在女儿看着可爱,举着木刀那就是疯丫头。 “阿耶!”李丽质兴奋的一头撞进李世民怀里。 李世民乐呵呵的抱起女儿,对于这个嫡长女,他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阿耶!”另外几个女孩也急忙过来行礼。 李世民的女儿虽然不像儿子要求那么严格,不过礼仪方面从来不会放松,尤其是长孙,她觉得女子的德行最重要,所以礼仪是每天练习,经常检查的东西。 “芍药今天听话吗?” “钰彤你要带好妹妹哦!” “芍药今天很听话!” “知道了阿耶!” “你们玩吧,别摔着了。”和大多数男人一样,李世民喜欢女儿,但是不喜欢一直带着,蹲下去和女儿亲近了一会,就让她们自己玩。 “阿耶,我还想出去玩!”李丽质抱着李世民的腿,期待的喊道。 面对女儿清澈的大眼睛,李世民根本没有拒绝的念头,马上就答应了。 “嗯!好吧!明天让人带你们去玩。” “阿耶你真好!” 女儿清脆的声音,让李世民像喝了糖水一般,心都快甜化了,乐呵呵的走向一边亭子。 “二郎!朝堂没事吧?”长孙担心的问道,刚才李世民揉额头的场景,她可是看见了的。 “没事,和往常一样。”李世民摇摇头道。 “太子不动声色,恐怕在酝酿阴谋啊。”长孙愁苦着脸道。 李世民还没有做皇帝,自然没有后宫干政的顾虑,夫妻两人经常商量事情。 李世民十六岁就娶了十四岁的长孙氏,两人已经在一起九年,感情自然没得说。 对于李世民来说,最信任的人,肯定是同床共枕的正妻长孙氏,朝廷发生的事情,他都会和长孙商量,毕竟其他亲信,不可能随时在身边。 “他在等待机会罢了,我不会给他抓住破绽的。”李世民说道。 李世民的语气虽然很坚定,但其中那一份担忧,长孙能感受出来。 长孙明白,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只要别人有耐心,不可能抓不住机会。 “要不…要不你想办法调去洛阳吧!”长孙劝说道。本来她想说先下手为强,不过话到嘴边又改了口。 李世民苦笑着摇摇头道:“父皇不会答应的。” “唉!”长孙叹息一声,她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杨文干事件之前,李建成就想把李世民弄出长安,李世民将计就计一口答应去洛阳。 本来计划已经成功,但是被裴世矩,封德彝等人识破。也不算识破,主要还是封德彝这个二五仔,把李世民的谋划告诉了李建成。 密国公,尚书右仆射封德彝,初为杨素的幕僚,负责督建仁寿宫,升任内史舍人。隋炀帝时期,受到内史侍郎虞世基倚重,狼狈为奸,使得朝政日益败坏。江都之变后,追随宇文化及,任内史令。 投靠李渊之后,获得李渊信任,兼职天策上将军府属官,辅助攻打王世充。 封德彝这老家伙,虽然够圆滑,但是习惯了投机取巧,就在李世民和李建成之间,两头下注。 去洛阳的话,李世民就可以与朝廷分庭抗礼,等李渊不在了,李建成继位,甚至可以把李建成堵在关中。 李建成听到这个谋划的时候,惊出一身冷汗,急忙劝说李渊。 李渊也担心李世民离开长安就拥兵自重,没了控制他的办法,于是就没有允许李世民离开。 虽然谋划没有成功,不过找出一个内奸,也算没有白费功夫,只不过现在想来还是有些亏。 “去洛阳虽然好,但是名不正则言不顺,那是一个下策。”李世民说道。 长孙明白,李世民是想要名正言顺的做太子,名正言顺的做皇帝,所以不愿意用过激的手段,也不愿意离开长安。 长孙黛眉微蹙,杨文干事件之后,李建成就闭门不出,解除禁足之后也是沉默寡言,这反而让人无处下手。 无欲则刚就是这种态度,李世民让人挑衅了多次都没有成功,这让秦王府上下都有些抓狂。 李建成虽然沉寂,但是投靠他的人多啊,有的是人帮着针对秦王府上下,还有李元吉,就像疯狗一般盯着李世民,有理没理都要喷两句。 李世民为了维护兄长的身份,不得不对李元吉进行忍让。 李元吉可从来不会知道什么叫做知足,他只以为李世民是怕了他,毕竟他一向自认不是弱者。 天策上将军府的猛将不少,但是太子麾下和齐王府加起来,猛将同样不少,只不过缺少秦琼,程咬金这两个有身份的将领。 秦琼和程咬金多次冲锋陷阵,打出了赫赫威名,深得李渊的喜爱,偏偏两人又是李渊安排到李世民麾下的,李元吉也拿两人没有办法。 上柱国,国公这两个身份,已经不比普通亲王差,李元吉也不能明着针对两人,否则李渊都不好偏帮他。 “你也不用太担心,只要你不犯错,他也没有办法。”长孙宽慰道。 “嗯。” 有了家人的慰籍,李世民的心情放松了不少。 ………… 薛玖加大了锻炼的强度,平常也和程处默等人切磋,通过程处默,他又认识了尉迟恭的儿子尉迟宝琳,尉迟宝琪;李孝恭的儿子李崇义。 尉迟恭和程咬金其实关系很一般,主要还是性格原因,尉迟恭就像传说中的关羽,有些自傲,觉得程咬金能身居高位,只是因为加入大唐时间早而已。 不过小一辈的关系还不错,一来大家都是秦王府一系,二来年龄差不多,尉迟宝琳虚岁十七,李崇义虚岁也是十七,所以几人能玩到一起。 薛玖不愿意到处跑,所以认识的人不多,有这几个新朋友,他觉得已经够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1章 新的朋友 不是薛玖不想多认识一些二代三代,他记得唐朝这些二代三代很多都没有好下场,虽然有不少是因为政治斗争受到的牵连,但是他不想将来牵扯到自己。 虽然说将来的时间还有些长,但是熟悉了,成为朋友,将来朋友死了也会伤心不是,说不定还得帮忙收尸啥的。 朋友多的人不是没有,前朝杨玄感就朋友古交遍布天下,可以说一呼百应,结果却受到皇帝猜忌。 “君子不重则不威,君子打人一定要下重手,不然就树立不了威信。”薛玖咧嘴一笑,朗声说道。 程处默揉揉肚子,翻了个白眼。 “哈!这就是你下重手的理由。”尉迟宝琳笑着道。 “你这家伙,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还真有趣。”李崇义捂着肚子,指着薛玖大笑。 “哼!你怎么知道我是胡说八道。”薛玖仰着脖子问道。 “我又不是没学过论语!”李崇义没好气的说道。 “啧啧!少年不知读书好,错把少女当...啊呸,错把无知当成宝,老来方知读书迟,悔恨当时不知晓。少年啊!你的理解很片面。”薛玖摇头晃脑的感叹道。 “呵呵呵!你说说看,我为何理解片面。”李崇义咧嘴笑着问道。 “孔老二身高九尺六寸,与秦王一般高,力能独开城门,他的书叫抡语,抡大锤的抡,只不过他的学生为了他的名声才改了而已。” 薛玖比划着讲解,越说越起劲,好久没有与朋友一起会吹打屁,他精神都有些亢奋。 “春秋战国之时,群雄割据,世道混乱,没有过人的武力,没有足够的人手,如何能够周游列国。只不过那时候要讲礼,所以得为自己动手找一个好的理由。” “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不想说话与人理论的时候。就施展怪力将人打得神志不清。” “敬鬼神而远之?。那时候的人都被打怕了,于是传闻,孔子一旦发威,连鬼神见了都要敬畏的远离他。” “啊!”薛玖的话把几人说得目瞪口呆。 “好像有道理!”尉迟宝琳挠挠头说道。 “嗯嗯,薛家兄长知道得真多!这才是真像。”程处亮兴奋的说道。 房俊没有说话,不过两眼放光,嘴里呢喃着,把薛玖说的牢牢记在心里。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何解?”李崇义瞪大眼睛问道。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已经被我打死,没有以后了。”薛玖傲然回答道。 “嘿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又何解?”程处默笑着问道。 “朝堂上的事少打听,知道得越多死的越快。”薛玖双手抱胸回答道。 程处默也愣了,按照薛玖这个解释,好像还是有道理啊。 “不学礼,无以立。”李崇义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学别人一样给我行礼,我就打到你无法站立。”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争其必然,顺其自然。何解?”一个声音在薛玖身后响起。 “君子要藏武器在身上,等待时机使用……”薛玖顺口回答,话没说完就反应过来,刚才问的人不对,猛的转身。 “陆老头,你好久来的?” “嘿嘿!就在你说君子不重而不威的时候来的,混账小子,想不到你还有如此诡辩之才。”陆德明笑着说道。 “这都是你教我的啊!”没想到自己胡吹被陆德明听到,薛玖眼珠一转,笑眯眯的说道。 “胡说,我何时教你这个抡语?”陆德明吹胡子瞪眼的问道。 “你告诉我要透过表象去看事实啊!孔子周游列国也是你讲的吧?春秋战国,秦汉两晋的事情也是你给我讲的,我觉得事实就是如此。”薛玖理直气壮的说道。 陆德明气乐了,笑着道:“老夫教你那么多,你就领会了这些?” “滚过来!”陆德明招招手,随后转身就走。 “你怎么出来了?不在家里待着,外面天寒地冻的。”薛玖扶着陆德明向楼上走去。 几个小伙伴在他这已经习惯,熟门熟路的去了后厨。 程家,牛家,尉迟家,李家安排的人都来了酒楼,现在酒楼可以说最不缺就是人手。 每天一开门,就是几十个人杀鸡杀羊,和面熬糖。 有了加盟店,炒菜的保密重要性就没有以前那么高了,毕竟这玩意最重要还是技术。 薛家男子都是练武之人,对力度控制非常好,切出来的肉菜厚薄均匀,一点不输多年老厨师。 炒菜,雕工,这些普通人学很久的东西,薛家人很快就能上手,还做得很好。 “你小子整天待在这里,如何能安心读书?”陆德明问道。 薛玖一边泡茶一边回答道:“没有耽误读书啊,我有空就看书,每天下午都会去请教老师,还有你也在教不是。” “快别说是我教的,传出去我老脸都丢光了。房玄龄教你的?”陆德明连连摇头,一脸鄙视的问道。 越是了解,薛玖越是佩服这老头,一辈子研究释道儒的古籍,注释,编写了几十套,至今每日都在看书,可以说书不释手。 关键这老头对易经研究得很深,又活到这么大的年龄,肯定擅长趋吉避凶,这是大腿得抱紧。 别说啥封建迷信,穿越就是最大的封建迷信。 至于李淳风,薛玖不想和他多接触,那人比陆德明邪门多了,万一看出一点啥就不好了。 “咳咳!老师教的是诗经,其它还没到时候。” “不错!不错!易经,诗经,孝经,只要学好了,其它不学也罢。”陆德明摸着胡须道。 “你老今天来,不会就是查看小子功课吧?”薛玖问道。 “你小子这养气功夫还得多学啊!不过你还小,直接一点也好。 今天老夫出来,是因为天气好,明天就是元宵,看看你这里怎么安排的。”陆德明摇摇头道。 薛玖一拍额头,最近几天和新朋友玩嗨了,都忘了元宵佳节,看来等会得问一下准备如何,幸好前几天提了一嘴,让他们准备过节的事情。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2章 陆德明与易经 “你也不小了,说说看,有何志向,趁老夫还有时间,可以帮衬你一下。”陆德明问道。 离经辨志,然后明经辨志,这是读书的一个过程。 离经辨志是指通读经书典籍,明白圣人的意志,志向;明经辨志是一种升华,代表能理解经书典籍,明白自己的志向。 “父做高官子登科,良田万顷靠山河。美貌佳人六七个,还要寿活八百多。” “噗!” “咳咳!咳咳!你…你小子搁我这许愿啊!”正在喝茶的陆德明一口茶水喷出,剧烈咳嗽,好一会才指着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嘿嘿,这不是你老要帮衬小子嘛,这点小事,对你还不是轻而易举。”薛玖乐呵呵的说道。 刚才他说的,是后世打工人两大愿望之一。 事少钱多离家近!是最朴实的期望。父做高官子登科,这就是最想要的梦想。 “帮不了,老夫没有那么大的能力!”陆德明翻了个白眼道。 “嗯,也不算帮不了,你想要六七个美貌佳人,这个可以,想必你阿耶知道会很高兴,还会感谢老夫。 你看何时给你送来?六七个不够,十来个也可以。”陆德明手一顿,随后乐呵呵的问道。 这下轮到薛玖被将了,刚才只是秃噜嘴,随口一说,你怎么还当真了呢?十来个美女怎么吃得消,你换成万顷良田也可以啊。 “呵呵呵!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小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混吃等死。”薛玖赔笑着在陆德明背上顺着道。 “我可不会和你开玩笑,等会就去告诉薛道真,他儿子想为薛家开枝散叶。”陆德明老神在在的说道。 “别!我错了,你老别和小子一般见识。” “孟子有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你这没脸没皮的样子,哪里有点大丈夫的样子。”陆德明笑骂道。 “富贵不能淫,我要富贵做啥?”薛玖嘀咕道。 陆德明眼睛一瞪,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咳咳!我是说我还小,不算大丈夫。”薛玖急忙解释道。 “哼!”陆德明花白的眉头皱了一下,不满的冷哼一声。 “别生气,别生气!我这肩头就这么宽,担不起太大的责任,也不想担,把自己日子过好就行了。 要是能像你一样,七老八十精神还这么好就知足了。”薛玖笑嘻嘻的说道。 “唉!人各有志,我也不勉强你。你们薛家以武称着于世,但是武将危险,本来看你是个读书的料子,想你走文官路子,谁知道你却没有做官的心思。”陆德明叹息一声道。 先前薛玖就猜到了,陆德明应该是想趁自己还在的时候,帮衬薛玖踏入仕途。 陆德明如今官职虽然不高,但是门生朋友非常多,他要扶持薛玖,还真的很轻松。 这年月最厉害的就是陆德明这种,年龄大又德高望重的人,只要自己不犯错,指着皇帝骂,皇帝都拿他没办法。 陆老头这是真心实意的关心自己,薛玖能感受到,心里很是感动。 后世除了父母,亲情都很淡薄,在如今却很多,很浓,这一点弥足珍贵,薛玖也很珍惜。 “这就是啊!这世上又不止做官一条路。” “你倒是个心宽的!可惜就是太跳脱了,不然还可以继承老夫的衣钵。”陆德明感叹道。 没办法,家里儿孙天赋都很一般,让他有种后继无人的感觉,难得薛玖和他能谈到一起,也就动了关照的心思。 当然,薛家也是原因之一,薛家是大家族,而且他们这三房目前出仕的只有两人,肯定想让更多的人进入仕途。薛玖明显是年轻一代的领军人,交好薛玖,对于陆家有利无害。 陆德明活了七十多年,历经南陈,隋朝,王世充,见多识广,看人自然很有心得,他看得出来,薛玖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人。虽然薛玖有些不着调,但是他也看重这种直率。 “你心里有数就好!其实想想,不踏入官场也好,虽然会错过一些机缘,却也能避开这场风暴。”陆德明轻轻颔首道。 “莫非你算出来什么?”薛玖惊喜的问道。 陆德明精通易经,又投身李世民麾下,难保不是算到了李世民的命运,毕竟后世算命的,不都是从易经中学的嘛。 “呵呵!不可说,不可说!提前知道,并不是一件好事,顺其自然,跟着本心走就行了。”陆德明摸着胡须笑着道,脸上得意之色却没有掩饰。 薛玖心里一惊,没想到陆老头真的算出来,李世民会做皇帝,再想想后世大名鼎鼎的李淳风,不也是在秦王府做一个记室参军嘛。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 既然武将有特殊的训练之法,那么传说中的东西很可能就是真的,可能只是没有那么神奇而已。 无论他们是看出来,还是算出来的,这都是真本事,以后得多看看易经。 不是说嘛,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易经也是一样,只要多看,并且背下来,怎么也会一些。反正这时代娱乐活动少,看书是一个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你老厉害!”薛玖真心实意的夸赞道。 “天心难测,事在人为,你可明白?”陆德明摆摆手道。 “天衍五十,大道四九,遁去其一。”薛玖想了一下道。 “没错!任何一件事,都是充满了变数,易经也只能让人选择轻松一些。”陆德明颔首道。 “我记住了。” “行了!老夫走了。” “来都来了,吃了饭我送你回去。” “也行!” “今天天气好,吃了饭去洗个头,修剪一下指甲。” “你小子看着安排就是。” 招待陆德明吃了一些瘦肉粥,喝了鸡架白菜汤,然后安排人给他洗头修脚。 给陆德明侍候得高高兴兴,然后请他写了一些灯谜。 陆德明开心,也没有推辞,写了十多个灯谜,只不过他没有想到,这些灯笼不是来展出的,等他一走,薛玖就会藏进箱子里。 送了陆德明回家,薛玖才去房玄龄家里,请教一下不认识的字,半下午才忙完回家。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3章 元宵佳节 与李崇义,尉迟宝琳他们切磋,薛玖获益匪浅。 尉迟一姓来源有二,其一是于阗国的国姓;其二是鲜卑尉迟部落。 尉迟恭一家就是鲜卑鼎盛时期融入中原的,经过几代人的传承,家底还是不错。 鲜卑人是为匈奴人打造武器的附庸部落,多年的锻炼,让他们拥有了自己的传承,并且融入了练武的技巧之中。 尉迟恭一家锻炼的方式之一就是锻造,按照尉迟宝琳的介绍,锻造不但训练手臂力量,还能训练准确度和眼力。 仔细想想,打铁确实能锻炼力量,尤其是腰和手臂,马上武将那都是发力于腰。而且一个好的铁匠,每一锤落下去,都是有讲究的,这眼力自然不差。 难怪演义中尉迟恭有铁匠和三夺马槊的故事,看来这演义也是有一定依据的。 李家的箭术也是一绝,不过这是别人的秘密,薛玖也没有打听,毕竟不像尉迟家打铁锻炼,说了你也得努力锻炼才行,箭术就是一些诀窍,说出来一点就破。 李家也不止是箭术,他们枪法还是有可取之处,飘逸灵动,让人难以防备。 李家枪法,每一次出手都会抖出枪花,长武器抖出枪花,根本判断不出落点。 薛玖没有去学别人的锻炼之法,不过取长补短还是很有必要,而且与不同武器,不同风格的人交手,他的经验也逐渐变得丰富。 元宵佳节到了,薛玖心里还是有些激动,传说中的的铁树银花,香车宝马,想想就有些期待。 元宵节最重要就是灯盏,各种样式的灯笼从宣阳坊送过来,薛玖这才知道,原来准备得很充足。 “东家!你要不要写一些灯谜或者诗词。”工匠问道。 这些灯笼一部分是展出的,一部分则是给猜出灯谜的人作为奖品。 “好啊!”薛玖也来了兴致,看了看其他人出的灯谜,他也写了几个谜语。 正想停笔,看了看对面的胡玉阁,薛玖笑了笑,找了几个灯笼,提笔就写。 夜幕降临,百味楼外面挂上了一百多盏灯笼,天桥,榕树下都挂着。 酒楼外面搭了一个台子,台子后面挂满了灯笼,有人主持猜谜活动。 薛玖没有留在自家酒楼,而是跟着程处默几人去了外面。 薛玖已经打听过了,元宵节最热闹的地方就是朱雀门外面,那里是朝廷布置的灯展,沿着朱雀大街布置了上千米,只要猜中灯谜就送灯笼。 除了朱雀大街,东西两市和平康坊也是非常热闹,附近坊市的人都会过来游玩。 元宵节没有宵禁,今天可以随便玩,平康坊路边也多了很多小贩。 百味楼外面也非常热闹,除了猜灯谜,还分布着三十个摊位,烤鸭,叫花鸡,烤肉串,卤肉,米花,麦花,肉夹馍,油条,驴打滚,银丝糖等等。 路边摊位摆了两百多米,只占据单边街道,不会让街道太拥挤。 下午就把摊位摆出来了,加上香味吸引,这条街的热闹程度,一点都不比正街差。 浣纱渠边上也很热闹,不少人都会过去放河灯。 薛玖对程处默等人示意了一下,几人点点头,随后把手里的灯笼插在稻草桩上面。 胡玉阁也搭建了台子,用冰糖葫芦那种稻草桩插着灯笼。 胡玉阁不但有猜灯谜,还有表演。他们这边是正街,街道宽敞,所以台子很大。 一群胡姬翩翩起舞,虽然穿着不算露,但是随着她们舞蹈,粮仓不断起伏,引得围观的人纷纷叫好。 两眼放光盯着台子的人,并没有发现薛玖他们的小动作。 薛玖等人相视一笑,后退一些,站在街边,随后双手抱胸,站在一边看热闹。 果然出来玩才是正确的选择,百味楼即便再热闹,也比不上正街啊。 今天平康坊的青楼,都在门外表演,这是她们打响名声的机会,可以说争奇斗艳。 今夜长安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好一幅盛世美景。 表演的间隙就是猜灯谜,送灯笼,胡玉阁的灯笼写着很多诗词,据说是她们里面胡姬所写。 不得不说,崔诚忠真的会做生意,胡姬写的灯笼,多少还是有收藏价值。 胡玉阁最出名的两个女子,是菩萨蛮的美女。 菩萨蛮是一个部落,以盛产美女而出名,只因为他们部落的美女,犹如菩萨一般端庄漂亮,又是蛮族,所以叫菩萨蛮。 菩萨蛮,新罗婢,高丽妇,胡姬,这是最受勋贵喜欢的四种女人,而菩萨蛮排在第一。 外表端庄,屋里又仪态万千,有几个男人能受得了诱惑。 得到灯笼的人,欣喜的大声念着灯笼上的诗词和名字。 “一双明月贴胸前,紫禁葡萄碧玉圆。可怜几滴菩提水,注入红莲两瓣中。” 一个猜对灯谜的中年人,兴奋的念着。 场面很安静,不过听了这几句诗之后,顿时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 “妙啊!”有人邪笑着大声赞叹。 崔诚忠笑容僵在脸上,转头咬牙切齿的询问道:“这是哪个写的?” 管事看了看灯笼,满头大汗的摇摇头道:“不知道啊,我没有见到这个灯笼。” “好诗!胡玉阁的姑娘果然文采不凡!”有人大声喊道。 “哈哈哈!不愧是胡玉阁,这诗真是别具一格啊。” “快点说下一个灯谜!”有人大声催促道。 “快点!我要猜!” “快!” 在人群的催促中,台上的都知不得不继续主持。 青楼会有一个或者几个都知,就是专门主持酒会,表演的人,她们不但长袖善舞,擅长调动气氛,而且能言善辩,精通诗词歌赋。 “长夜漫漫,诸位不要心急,我们继续下一个灯谜。”都知浅笑嫣然,轻轻一挥长袖道。 作为都知,吐字清晰只是最基本的,声音还要具备特色,能够吸引人的注意。 随着都知念出灯谜,马上就有一个年轻人回答出来。 其实猜灯谜,还有一个潜规则,太简单的是给普通人猜的,有文采的不屑为之,那太丢份了,都想猜难的,还证明自己,说不定还能扬名立万。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4章 捉弄崔诚忠 年轻人猜出灯谜,马上挤过去,瞪大着眼睛,一脸兴奋的挑选灯笼。 “携手揽腕入罗帷,含羞带笑把灯吹。金针刺破桃花蕊,不敢高声暗皱眉。”年轻人眼睛一亮,摘下一个灯笼,举起就大声的念了出来。 “嘿嘿嘿嘿!”念完之后,年轻人就傻笑了起来,口水都差点流出来。 “哈哈哈!” “好!好诗!” “好一句金针刺破桃花蕊,不敢高声暗皱眉。真是栩栩如生,仿佛就在眼前。”一人闭着眼睛,笑眯眯的摇头晃脑。 “哈哈哈哈哈!” “哈哈!兄台说得不错!真是妙不可言,好诗!好诗啊!” “胡玉阁的姑娘真是太有趣了!” “兄台,这诗是胡玉阁哪位姑娘所煮啊!”有人大声问道。 猜灯谜的年轻人,举着灯笼看了又看,摇摇头大声回答道:“没有留名!” “可惜了!”有人失望的说道。 “是啊!如此妙人,不能结识一下,真是可惜。” “嗯嗯!确实可惜,知道是哪位姑娘,我们还能做一个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 “嘿嘿!兄台不知道吧,这是胡玉阁姑娘所言,我们都去过胡玉阁,岂不是同道中人。” 看着说话的人挤眉弄眼,其他人顿时明白其中意思,顿时咧嘴邪笑起来。 “嘿嘿!” “快点去跳舞!” “快点去查一下,把这些灯笼换下来。”崔诚忠焦急的催促道。 崔诚忠急得满头大汗,他知道胡玉阁这下真的名动长安了,只不过这名声恐怕不怎么好。 别的青楼都是有姑娘精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而胡玉阁擅长写实诗。 想到这些,崔诚忠就觉得头疼。 “查到没有,谁写的?”崔诚忠抓住管事问道。 管事咽咽口水,摇摇头道:“没人写!” “难不成是我写的不成!”崔诚忠推开管事,气呼呼的说道。 两个小厮提着两盏灯笼,小跑着来到崔诚忠面前。 有聪明人猜到崔诚忠的目的,而且认识崔诚忠,大声的喊道:“崔郎君,那灯笼让给我可好!” 崔诚忠挤出笑容,对下方连连作揖,歉意的说道:“这两个灯笼没有做好,诸位等会选其它的就是。” “灯笼我们不要,上面诗句看一下可好?”有人大声问道。 不等崔诚忠回答,有人就伸着脖子看了过去。 “离地三尺一条沟,一年四季水长流。”伸着脖子的人兴奋的念着。 “后面呢?”等了一会没有下文,站在后面的人就催促道。 “没看到!”看到的人摊开双手道。 崔诚忠赶紧吹灭灯笼里面的蜡烛,随后急急忙忙向胡玉阁里面走。 “这字看着有些眼熟,就是想不起是哪个姑娘写的。”管事看着灯笼喃喃说道。 一说眼熟,崔诚忠就反应过来,仔细看了一眼,咬牙切齿的说道:“又是那坏小子干的!” 崔诚忠说完,就把灯笼塞到管事怀里,拔腿就向外面跑。 “哈哈哈哈!”看了一场好戏,薛玖等人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 程处默捂着肚子,蹲在地上大笑不止。 “薛玖郎你太坏了!胡玉阁还不得恨死你啊!”李崇义笑着道。 “我是帮他们热闹热闹!” 薛玖说完就见到崔诚忠跑出来,急忙拉了一下程处默道:“快走!老崔找人来了。” 崔诚忠伸着脖子四处打量,因为他这边光线明亮,外面光线差,本来没有看到薛玖他们,但是几个人离开引起了他的注意,目光看过去,马上就认出了薛玖,毕竟两人很熟。 “你这家伙!有本事别跑!”崔诚忠大声喊道。 听到崔诚忠的喊声,不少人都回头看去,不过人太多,根本不知道他喊谁。 听到乐器声音中崔诚忠的喊声,薛玖眼睛一亮,脚下又快了三分。 人最多还是东西两市,毕竟这里不像平康坊,女人不喜欢去逛,也不适合去。西市不知道啥情况,东市这边真的人流如织。 “胡玉阁的胡姬真是诱人啊!” “要不改天我请你去喝酒?” “这个可以有!” 程处默几人偷笑着小声议论。 “贤弟,你和胡玉阁熟悉,肯定经常去吧?”尉迟宝琳坏笑着问道。 “胡玉阁我是经常去,不过只是喝茶。” “那就太没意思了!去胡玉阁怎么能只喝茶呢!” “不喝茶做甚?” “当然是喝酒!” “你是想喝花酒吧?”薛玖笑着问道。 接触一段时间,薛玖已经弄清楚,因为娱乐活动少,这些二代经常逛青楼,不过他们也知道分寸,只是喝酒,不敢在青楼过夜。 女人多了就是聊男人,男人聚会当然是聊女人,几人一路闲聊,看着美女,悠闲的逛着。 薛玖等人离开胡玉阁,就慢悠悠的走到东市,无数穿着古装的人在身边走来走去,让薛玖有些恍惚,仿佛来到影视城,不过那些面带菜色,却满脸笑容的百姓又在提醒他,这是大唐。 经过几年的安稳生活,长安已经有了一些盛世的端倪,从今天城里百姓欢乐的声音中就能感受到。 “咦!居然有人卖兔子!” “哪里有人没穿裤子?” 薛玖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会几个荷尔蒙分泌过多的家伙,他关注的是卖烤兔的人,这让他想起了一道美食。 缠丝兔也很好吃,还有兔头,麻辣兔头不好弄,五香的也不错,还有干锅兔,这可比红烧要好。 关注了一会,卖烤兔的生意不错,他烤好之后,根据客人需求,用小饼子夹着卖。这相当于一道零食,所以饼子不大,不过生意不错。 这里是长安城,大唐的京师,天子脚下,防备很严,街上不但有府兵守着,还有一队队人巡逻。 薛玖本以为会有很多小偷小摸,甚至抢钱的,结果走了大半个时辰都没有听到谁丢钱。这一点可比后世那些市场强多了。 想想也正常,坊市道路本就不复杂,大门一守,跑都没处跑,何况还是如此重要的日子,看守那么多,谁头铁出来找死啊。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5章 东市偶遇 小偷不是傻子,他们知道什么时候该收手,毕竟他们经常在市场游荡,官府是认识他们的,只不过没有大事,懒得理会他们而已。 东市距离皇城不远,能看到城头灯火通明,城头也难得的挂上了灯笼。还有举着松油火把的巡逻队。 皇帝才不会出城来与民同乐,也不会微服私访,毕竟城外人那么多,影视那就是骗人的玩意。 薛玖知道,今天宫里确实有晚宴,不过只有一定身份的人有资格加入。李渊最多带人到城头,看看城里的繁华。 因为李渊没有活着的皇后,贵妇也就没有进宫参加宴会,据说如果有皇后,重大节日的时候,诰命夫人就会被邀请进后宫,参加皇后举办的宴会。 也正因如此,程处默他们先前还在说,看能不能碰到几个漂亮大家闺秀。 大家闺秀虽然没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但是她们也不会经常抛头露面,外出也是去会会闺蜜,而且头上戴着帷帽,根本看不到脸。 今天这日子不一样,元宵灯会是晚上,即便街上都挂着灯笼,人群也提着灯笼,但是光线也只能说过得去,你戴帷帽能看到啥?恐怕和瞎子差不多,不摔倒就是好的了。 “你们…”薛玖刚要回头说话,却发现身后不是熟人,仔细观察,也没有看到程处默等人。 人太多了,应该是自己没有留意走散了,薛玖也没有在意,他早就考虑走散的问题,所以没有带家里几个小的外出。 “哎呦!” 薛玖刚转身就撞到了人,他下意识的抓了一下,向身边微微用力。 确实拉住了人,没有把对方撞倒,不过也把对方拉进了怀里。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没事吧?”薛玖急忙后退半步说道。 “呜呜呜!”一个捂着脸的女子,眼含泪水的哭着。 薛玖有些抓瞎,这怎么就把别人弄哭了呢。 “你怎么了?” 被撞的女子抬起头,薛玖这才发现,她捂着鼻子,想来刚才应该撞到了。 “哦!抱歉!你还好吗?” “姑奶奶,你别哭了行不行,别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你看看四周,等会他们都要揍我了。”薛玖有些着急的劝说道。 撞到鼻子很痛,会不自然的流泪,不过只要不是太严重,疼痛马上就过去了,感觉不那么痛,小姑娘松开了手,看看四周看着他们的人群,还有薛玖焦急的样子,顿时破涕为笑。 “噗!”一个鼻涕泡破碎。 薛玖:(⊙?⊙) 意外的状况把薛玖都看呆了,场面一下变得非常安静。 “啊!”小姑娘也惊呆了,随即发出一声尖叫,埋头蹲了下去。 “呵呵!”围观的人也看出来没啥事情,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声,随后继续逛街。 薛玖也是哭笑不得,没想到会出现这么一出。 “好了,没人看到,快擦擦吧!”薛玖掏出手巾递了过去。 小姑娘微微抬头,偷偷看了看左右,见到没有脚停留,这才慢慢抬起头,用手巾在脸上擦了擦。 薛玖也看出来了,问题本来不大,只是撞到了鼻子,所以小姑娘有些痛,可能还受到一点惊吓。 擦过脸之后,小姑娘红着脸看向薛玖。 薛玖这才发现,居然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面容很精致,眼睛也很大。 “哟嚯!规模不小啊。”目光下移,薛玖心里一声惊呼,眼睛都不由瞪大了一些。 这年月只有肚兜,不会像后世那样垫大欺客,除了胡姬,其她人普遍都不太显眼,这小姑娘却有些惊人。 因为两人距离有些近,薛玖目光是从上至下,白色的长裙被撑起一片漂亮的弧度。 “你没事吧?没事我就走了?”薛玖问道,虽然漂亮,他也不好一直盯着看。 小姑娘可能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听到薛玖说话,她向后退了一步。 见到小姑娘害怕自己,薛玖忍不住笑了笑,他也知道,自己长得有点壮实,可能吓到她了。 薛玖笑了笑,抬腿向前走去。 走了十多米,感觉有人跟着自己,薛玖停下脚步转身,果然是先前的女孩。 “你跟着我干嘛?”薛玖好奇的问道。 小姑娘抓着衣服,红着脸小声说道:“我和朋友走散了。” 原来她看热闹太专心,在人群钻来钻去,等薛玖离开,她才发现找不到朋友了。 “你找不到回家的路吗?现在人很多,没有危险的。”薛玖问道。 小姑娘脸更红了,就连耳根都是红的,她实在不好意思告诉薛玖,自己方向感不好,不是自己住的坊市,很容易迷路,更不用说在这个人流如织的地方。 这个光线看路没有问题,但是看高处就是一片黑暗,让人有些心慌,不然她也不会跟着薛玖。 看到小姑娘低头,薛玖心里就明白,小姑娘是真找不到回家的路。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薛玖无奈的说道,谁让自己撞了人呢,别人又不是碰瓷,送一下也是应该的。 “我住在开化坊。”小姑娘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好吧!我送你回去。” 开化坊就在朱雀大街东面,距离务本坊不远,在宣阳坊西面,那边住的人身份也都不差。 从这个姑娘的穿着和长相上也能看出来,她是勋贵世家出身,住在开化坊也就不奇怪。 普通百姓穿着没这么好,也不会像她这么白净。 “我…我想再玩一会,看看能不能找到我的朋友。”小姑娘拉了一下薛玖的衣服,等薛玖转身之后说道。 “好吧!我们找找你的朋友!刚才在哪里走散的?”薛玖问道。 小姑娘又低下了脑袋,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忘了。” 好吧!只能慢慢找,不过看看四周,薛玖觉得有些困难,这光线看近处没有问题,远处就不容易认出来了。 难怪会说,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因为不是灯火阑珊处,你也看不清楚啊。何况这人还那么多。 路人提着灯笼的很多,但是灯笼里面蜡烛不长,所以很多人都没有点着,而是要就在光线不好的地方再点,例如回家的路上。 薛玖暗自摇头,这里走散了,想要找到人可不容易,总不能扯着嗓子喊吧,又不是小孩子。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16章 火树银花 “不知姑娘如何称呼?我叫薛玖。”薛玖问道。 “我叫双双。” 薛玖感觉这小姑娘有点天然呆,不由好奇的问道:“你家人怎么会让你出来的?还让你轻易走散?” 双双小姑娘刚刚抬起的脑袋,又低了下去,她实在不好回答,自己是玩得太开心了,感觉眼睛不够用,东跑西跑,不然也不会撞到人。 “我说双双小娘子,你低着头,怎么找到你的朋友?”薛玖忍不住问道。 小姑娘闻言,急忙抬起头,装着寻找人,脸侧向一边,不过那红着的脸蛋出卖了她的心情。 见到这个呆萌的小姑娘,薛玖觉得很是有趣,咧嘴一笑,装着凶狠的样子问道:“你不怕我是坏人吗?一个人就敢跟着我走?” 小姑娘一愣,看着薛玖,似乎被他吓住了,手里不知何时拿着的把榛子都掉到地上。 看见小姑娘眼睛又充满了雾气,薛玖担心她哭出来,急忙说道:“好了别哭,我是吓你的。” “真的吗?”小姑娘吸吸鼻子,瓮声瓮气的问道。 “真的!” “不行,你把我榛子吓掉了,你得陪我。” “行!我赔你,那边有糖葫芦,我请你吃。” 拿到糖葫芦,小姑娘开心的吃了起来。 “双双小娘子,你今年多大了啊?”薛玖笑着问道,虽然小姑娘长得漂亮,身材也火爆,但是个头只有一米五几,面容有些稚嫩,他也只是把她当小女孩,所以问得比较随意。 “我十六了!”小姑娘脸又有些红了。 薛玖觉得,小姑娘就像仓鼠,好吃又胆小,一说话就低着脑袋。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姓什么呢。” “我姓李!” “李双双!名字真好听,那边有火树银花,我们去看看。”薛玖指着前方说道。 火树是指挂满灯笼的大树,银花只是形容词,薛玖在见到火树的时候就觉得,西方圣诞树,绝逼是学的中原。 一颗松树,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灯笼,红色的蜡烛映照下,就像一棵燃烧的大树,也象征着红红火火。 三四米高的松树,要挂满灯笼,这成本可不低,只有一些大商铺或者勋贵才舍得。 东市的商铺都开着门的,不是为了营业,只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货物和店名,掌柜乐呵呵的与过路游人闲聊,或是邀请看看自家货物,或是赠送一两个小灯笼。 老祖宗很聪明,后世的一些手段,只是把前人的手段,根据时代进行改变而已。赠送的这些灯笼,上面写着店名,只要客人一直保留着,就相当于一直在打广告。 “火树银花,你形容得真贴切!哇!好高啊!真漂亮。”李双双欢快的跑到火树前面,别人看她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也没人介意她挤进来,还露出善意的微笑。 薛玖终于明白,为何她会与朋友走散了,只要见到好看的,好玩的,她就忘了后面的人,一心向前钻,如果不是自己一直看着,也看不到位于人群中的她。 没办法,谁让她比较矮呢,挤进去之后,外面根本看不到人。 薛玖摇摇头,也挤了过去,既然答应送别人回家,可不能又让小姑娘又走丢了。 火树的灯笼很小巧,也很精致,比起所谓的圣诞树漂亮多了,一阵夜风吹过,灯笼轻轻摇晃,变得更加好看,小姑娘都惊喜得合不拢嘴。 “呀!”不知道谁惊呼一声,随后一团火光升起。 灯笼很多都是丝绸做的外皮,火树一下就被引燃。 “啊!走水了!快跑!”一下燃起大火,围观的人吓坏了,慌忙的开始逃跑。 “啊!”小姑娘被人撞了一下,尖叫一声,差点摔倒。 薛玖急忙护住小丫头。 人群太多,挤起来太厉害,薛玖也顾不得那么多,抱起小丫头就跟着跑。 没办法,对面就是燃烧的火树,这时候只能顺着人群跑。 好在这里是街道,燃烧的火树并没有引燃其它地方,跑远一点就安全了。 小姑娘被吓得不轻,紧紧的搂着薛玖的脖子。 停下来之后,薛玖才感觉到,有一团柔软顶着自己,手里也很软,让他忍不住用力抓了抓。 李双双感觉身后被手用力的抓了抓,不由感觉身体发软,手也没了力气,也不敢抬头,只能把脑袋埋在薛玖肩头。 “咳咳!没事了,下来吧!”薛玖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干咳两声。随即他觉得更加不好意思,原来他下意识的拍了拍。 虽然手上传来很好的弹性,薛玖还是放下了小姑娘。 小姑娘已经成了蒸汽机一样,不但脸红脖子粗,头上都在冒烟,薛玖真担心她cpu烧坏。 李双双这会脑子完全是恐怕的,她只记得身后那双大手传来的力量,仿佛还在身后停留一样。 占了别人便宜,哪怕是无意的,薛玖还是有些心虚,看了看远处说道:“那边有卖胡辣汤的,我们去喝点去去寒。” 虽然穿越已经半年,不过薛玖还是有些习惯没有改过来,拉着李双双胳膊就走。 被薛玖一拉,李双双下意识的抬腿跟上。 因为天气还有些寒冷,胡辣汤卖得很好,一文钱一碗,还送一个饼子。 不怪胡辣汤贵,芥菜籽粉是便宜,但是胡椒粉是很贵的。 李双双小口小口的喝着胡辣汤,还偷偷看了薛玖两眼,又担心薛玖发现,看一眼马上收回目光。 胡辣汤是用面粉煮出来的,有些像豆腐脑,一口喝下去,肚子顿时暖和多了。 薛玖习惯了大口吃饭,一个小饼子,很快就下了肚子。 “我…我吃不下。”小丫头递过饼子,小声说道。 “那就喝点胡辣汤暖和一下。”两个饼子而已,正好垫垫肚子,薛玖三口就吃了一个。 “我吃好了!”见到薛玖已经等了一会,小姑娘也加快速度,喝光胡辣汤。 “我们继续逛街!” 有了先前的遭遇,气氛有些尴尬,薛玖就带着小姑娘向坊市外面逛。 然后向开化坊走去,想着一路逛回小姑娘的家。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7章 淮阳王府 灯笼已经熄灭,虽然路上还有不少行人,不过李双双还是有些害怕,下意识的挨着薛玖。 看出她害怕,薛玖没有多想就拉住她的小手。 “轰!”李双双只觉得脑袋又一片空白,耳根都发烫。 走了一会,李双双终于冷静了一些,看了一眼薛玖问道:“薛…薛郎君,你…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住在哪里呢?” “我平常大多数时候都在平康坊百味楼,家在修祥坊。” 感受到包裹着自己那张暖和的大手,李双双又体会到很久没有体会到安全感,心里不由觉得甜甜的。 “你今年多大了?”李双双又问道,这次她胆子大了不少,说话也没有结结巴巴。 “下个月满十六了。” “你才十六?”李双双惊讶的问道。 “是啊!” “你长得真高!” “还行吧!” “双双!”刚走到小巷子边,就冲出几个人,吓了薛玖一跳,如果不是听到是女人的声音,他都去摸铁钉了。 李双双也被吓了一跳,薛玖握住的小手都一个激灵。 “海棠姊。” “是我!” 见到是熟人,李双双松了一口气,随即想起手还被薛玖牵着,急忙向后一缩。 “你跑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我都要急死了,再不回来,我都要去报官了。”被称呼为海棠的女子语气急切的问道。 “小娘子,你可急死我了。” “我…我走散了。”李双双不好意思的回答道。 “你是谁?”个高的海棠,警惕的看着薛玖问道。 “我叫薛玖!” “是薛郎君送我回来的。”李双双解释道。 “既然已经送到,我就先走了!” “谢谢!” 薛玖没有多留,确认是李双双的朋友,他就离开了。 “你这死妮子,我们担心得要命,你却玩得高兴。”海棠生气的拧了李双双一下说道。 当然,她没有用力拧。 “我没有,我也找了你们。”李双双心虚的说道。 “还没有,看看你买的这些东西?是玩得乐不思蜀吧?”海棠指着李双双手里提着的东西说道。 李双双的脸又红了,不但他手里提着吃的和灯笼,刚才薛玖还放下了一包。 “这是给你们带回来的。”李双双狡辩道,想到薛玖先前见一样买一样,心里就觉得甜甜的。 “哼!你觉得我会不会相信。” “哎呀!都这么晚了,我们快回去吧!”李双双惊呼一声,就向小巷子跑去。 说是小巷子,其实是大宅子的侧面,因为马车进屋只能走侧门,大户人家的房子旁边,都会留出足够的宽度。 “快点告诉我,为何别人会送你回来?那个薛玖是谁家的?是不是你的情郎?” “你说啥呢?怎么可能是…我今天才认识的。”李双双娇羞的说道。 “他姓薛,莫非是河东薛氏,是谁家的呢?” “我不知道。” “他住在哪里?” “他说平常住在平康坊百味楼。” “百味楼!对了,百味楼确实是薛家的产业,这么说来他是薛家西祖三房的人,三房唯有河东三凤最有才,难道是旁系。”海棠姑娘思索着道。 “海棠姊你懂得真多!”李双双佩服的说道。 “薛家也是大家族,这点长安很多人都知道好不好,也就你个没心没肺的不知道这些。”海棠姑娘没好气的说道。 “嘿嘿!”被训斥,李双双也不生气,娇憨的笑了笑。 “也幸好你是个没心没肺的,不然活着会很累。”海棠感叹道。 “我又不和他们争。”李双双无所谓的说道。 “你不和别人争,但是别人可不这么想。如果你真的看上了那个少年,那就赶紧定下来,免得再生波澜。”海棠的眼神中带着怜惜,语气也温和了很多。 李双双神色也是一暗,扭扭捏捏的说道:“他才十六岁。” “这不是更好,虽然小了一点,不过个头高大,应该还是不错。” “我今天才认识的,都不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李双双羞红着脸道。 “你不反对我就去帮你打探一下。” “我…” “行了,就这么定了,看你那没出息的样子!” 谈话间,几人进了侧门,然后走进一个有些破败的小院。 ……… 薛玖在离开的时候,看了看这一座占地不小的大宅子,门楣上有淮阳王府四个大字。 想想小姑娘姓李,是皇亲也就不奇怪了,不过淮阳王他却不知道是谁。 李家也是大家族,李渊没有出五服的兄弟侄儿一大堆,尤其是他的那些堂兄弟,即便已经死了的,也会追封,所以如今的王爷真的很多,王府也不少。 淮阳王是双字王,应该是堂兄弟,或者侄儿。根据王府的大小来判断,这应该不是追封的。 只不过是萍水相逢,以后有没有机会见面都难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薛玖也就懒得多想,只是回去路上无聊才揣摩一下而已。 虽然说没有宵禁,不过天气寒冷,交通又不便利,大多数人已经回家,唯有平康坊这边,青楼里面还有丝竹之声。 回到酒楼,街上已经没有多少人,酒楼的摊位也收拾得差不多了。 花灯大多数都已经送出去,路上光线暗了许多。 来到宿舍看弟弟妹妹,可能玩累了,全都睡得很香。 薛玖给炉子添加了一些木炭,检查了窗子是透气的,他这才去睡觉。 今天是从美梦中醒来,年轻气盛没有办法,只能赶紧起床换衣服。 要说穿越最满意的一点,就是这具身体,本就够强壮,最近又长了一些。 “嘿嘿!这是不是叫大器晚成!”低头看了一眼,薛玖得意的笑道。 生怀利器,杀心顿起,可惜没有目标。 “英雄无用武之地啊!”伸了个懒腰,薛玖发出一声感叹,随后走出房门。 练武场已经有不少人在练武,薛玖下来,大家只是相互点点头,没有说话,各自练着。 和薛玖在一起久了,大家也跟着他训练,俯卧撑,仰卧起坐,蛙跳;也有人在举着石锁,打熬着手臂力气。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8章 海棠姑娘 几十斤重的石锁,在薛家人手里,就像轻巧的哑铃,被抛起一米多高,又轻松接住。 不知为何,今天练武,薛玖觉得出拳更加顺畅。 练武结束,长出一口浊气,毛孔打开,身上腾起一股雾气。 薛玖眼神一亮,他能感受到,先前练武,身上血液流动更快,这意味着出手的力量也更强。 “小玖叔,你又变强了?”薛八斤惊讶的问道,刚才薛玖练武,出拳的声音就与以往不同。 “好像有一点!” “小玖叔你真厉害!” “臭小子,你们这几个月还是有不小进步,难道你没有发现吗?”薛道义笑骂道,看向薛玖的目光带着满意之色,以前这小子很不着调,而且练武也偷懒,现在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进步神速。 当然,他不知道,确实是换了一个灵魂。 “四叔说得不错,我们都有不少进步,主要是吃得好,空闲时间又多,这都是小玖带给我们的。”一人赞叹道。 酒楼虽然忙,不过那也只是中午和晚上,早上有充足的时间练武;长安城有宵禁,宵禁开始就没有那么忙,可以轮流值班,自然也有时间锻炼。 主要还是生活好,一天三顿都能随便吃,这在村里是不可能的,即便薛家村不穷,但是节约是美德,家里没粮,心里就慌,在家里都是尽量节约着过日子。 “老五说得不错!”其他人纷纷点头赞同。 “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薛玖摆摆手道。 “行了,心里记得就行,该做啥做啥!八斤你个瓜娃子,记得去宣阳坊盯着。”薛道义笑着道。 宣阳坊一直有人守着,不是担心工匠不努力,这年月工匠很有职业道德,不但干活努力,不会偷懒,而且尽职尽责。看守的目的是看守材料,免得有人来偷摸。 “八斤,那些经常打听的人还来没有?”薛玖对薛八斤招招手,叫到一边问道。 “入冬以后就没人来问了。”薛八斤摇摇头道。 “你注意一下,有没有人一直盯着。”薛玖想了一下道,他早就怀疑,那些人目的不简单,但是又想不通,为何自己一接手,就有人来打听消息。 想不通就不想,如果有目的,迟早会暴露出来。 “好的!” “不要太刻意,免得被人察觉到。”薛玖叮嘱道。 “放心吧,我知道的。”薛八斤自信的说道。 薛玖这点确实放心,村里的男人都是老猎人,潜藏能力很强,薛八斤虽然是半大小子,但也是经常跟着进山的,学了很多东西。 叫醒小丫头,带着弟弟妹妹吃饭,然后把他们送回去。 春天的阳光最舒服,拿着一本书在天桥上晒太阳看书,简直不要太舒服。 阳光被遮住,薛玖抬起头,就看到崔诚忠黑着脸站在面前。 虽然早就知道有人上天桥,不过薛玖懒得抬头。 “老崔,你遮住太阳了。”薛玖懒洋洋的说道。 “你就故意气我吧!认识你真是倒霉。”崔诚忠没好气的说道。 “老崔你这话就没良心了,我可是帮你扬名,你这是烧了高香才认识我。” “认识你起码少活两年,我看是没有烧香才对。” “说吧,你来有什么事?别装着那鬼样子。”薛玖问道。 “有人加盟胡玉阁,你帮我参详一下。”崔诚忠板着的脸浮现笑容,坐到薛玖身边问道。 “我有啥能帮你参详的?青楼我又不懂。”薛玖不解的问道。 “你不懂没关系,我给你介绍就是,你脑子好用,肯定比我考虑周全,何况加盟这事,本来就是你弄出来的。”崔诚忠赔着笑脸道。 “别!你可别告诉我,我对青楼一点兴趣都没有。”薛玖急忙摇摇头道。 这年月可没有多少女人是自愿加入青楼的,自己心又软,帮不了她们,所以最好的办法是眼不见心不烦。 “加盟就是那么一回事,我都告诉你了,你自己琢磨一下就好。” “我这心里没底啊!洛阳那边开新店,人由我这提供,其它的是加盟那边负责。”崔诚忠有些忐忑的说道。 “你这种加盟,其实与酒楼这边区别很大,可以直营店,别人加盟,就和加份子一样,相当于你这边多了几个掌柜,你抓住管理的权利就行了。” “我明白了!”崔诚忠松一口气道。 薛玖其实看出来了,崔诚忠并非不清楚,他只是要自己帮着确定一下而已。 “行了,快走吧!别耽误我晒太阳。”薛玖没好气的说道,先前他都要睡着了,结果被人打扰,这心情当然不太好。 “行了,不耽误你晒太阳!” 被崔诚忠一打扰,瞌睡已经跑了大半,这会也睡不着了,换了一个太阳照射的地方,薛玖继续看书。 古籍这东西,越看越有趣,尤其是在没有其它东西打发时间的情况之下。 崔诚忠刚才提醒了薛玖,虽然不开青楼,但是可以给崔诚忠出出主意。 当然,不能让崔诚忠白占便宜,得让他割点肉才行。 想明白之后,薛玖拿起茶水倒进砚台,打湿毛笔写了短裙,长筒靴,丝袜,粮仓保护套几个字。 一辆马车停在百味楼门口,下来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 女子穿着华丽,带着两名侍女,问了问门童。 门童对着天桥指了指。 女子抬头,就看到天桥上坐着一个看书的少年,少年看得很是认真。 薛玖并不知道有人在专心的打量他,主要是经常坐在天桥上,已经习惯了不时有人看过来。 有人从百味楼上天桥,这并不奇怪,每天都有客人上来玩,不过被人直勾勾的看着,这让薛玖感觉有些不自然,皱着眉头抬起脑袋看了过去。 一双探究中带着好奇的目光,清澈没有恶意。 身高一米八左右的女子,还真是少见。 见到薛玖抬头,女子的神色变得清冷,薛玖感觉这时候她手里适合拿一根马鞭。 要钱的女子有些眼熟,薛玖想了一会才试探着问道:“你是海棠姑娘?”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29章 双双家事 “韦海棠见过薛郎君!” “韦家娘子请坐!” 韦海棠有些好奇的坐在薛玖对面,对于亭子里的一个长椅她也有些好奇,藤条编制的,还铺着羊皮,坐着很舒服。 薛玖给她倒了茶,不解的问道:“不知韦家娘子今日前来,有何指教?” 韦海棠有些好奇的打量着薛玖问道:“你真的只有十六岁?” “是啊!千真万确!” 韦海棠点点头,对薛玖有些佩服,韦家势力很强,虽然大部分力量都在洛阳,但是长安城里面产业也不少,她调查过薛玖,知道这个少年为薛家弄出了这么一份产业。 百味楼早就名动长安,大部分酒楼都是仿着百味楼做菜,而且隔壁坊市还在扩建。 能想出用天桥跨越街道,连通两个坊市,这就是一种开创,至少这么多年,其他人没有想到。 还有薛家推出来的美酒,河东老窖已经成了贡品,很多人都明白,这多半也和薛玖有关。 薛家三房多年来一直不温不火火,即便一直有人在朝廷做官,但是不扩张产业,就连土地也只保留朝廷的赏赐。 突然冒出来如此特别的产业,这肯定不可能是薛家祖传,毕竟薛家其它几房一点风声都没有。 “请问薛郎君,你还没有定亲吧?”韦海棠又问道。 薛玖一愣,哪有大姑娘上门问这个问题的。 “韦娘子这是要毛遂自荐?” “呸!小屁孩你想得美!”韦海棠的淡然被薛玖破功,轻啐一口,没好气的说道。 “那是你有妹妹要介绍给我?”薛玖又问道。 韦海棠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我妹妹也比你大。” “没事,没事,女大三,抱金砖,多抱一块也可以。”薛玖笑眯眯的说道,他已经看出来了,这姑娘多半是为了李双双来的,只是具体目的还不清楚。 看着这个笑眯眯的少年,韦海棠有些怀疑自己今天是不是来错了。 深吸一口气,韦海棠让自己冷静下来,看看薛玖清澈的目光,不由又笑了。 韦海棠知道自己很漂亮,大多数男人看到自己,目光不是炙热,就是偷偷摸摸的看,反正那是不怀好意。而这个少年看自己的目光并不让人讨厌。 美女虽然好,但是薛玖来自于后世,各种各样的美女见多了,而且很多都是美颜弄出来的假货,早就免疫了,薛玖更看重的反而是气质。 穿古装的美女,都有一种出尘的气质,所以薛玖的目光,很多时候都是在看衣服。 “我确实有个小妹,就是昨夜你送回家的双双,你觉得她怎么样?”韦海棠问道。 薛玖大为不解,现在的人都这么耿直吗?见一面就来问印象?感觉就是来说媒的。 “天太黑,没看清楚!”薛玖摇摇头道。 韦海棠才不相信薛玖的话,昨天小姐妹回家那表现,就说明不是单纯送她回家那么简单,而且她睡觉的时候也想起来了,两人是牵着手回家的。 “唉!既然如此,我只能给她另外找一户人家了。”韦海棠叹息一声道,说话的时候,她目光一直盯着薛玖,想看他的反应。 薛玖有些愣神手掌还能回忆起,昨晚那惊人的弹性。 “那小姑娘身份不一般吧?为何要急着给她介绍人家?难不成出了什么事情?”薛玖不解的问道。 就这一瞬间,他已经想到了,私奔不成,珠胎暗结等等,薛玖还以为韦海棠这是帮着找接盘侠。 “一言难尽啊!”韦海棠叹息道。 “没事,我时间很多,你可以慢慢说。”薛玖给韦海棠添满茶水,兴致勃勃的说道,他算是明白,为何情报站那些大妈大娘,喜欢说三道四,实在是无聊啊!有一点新的故事,就能让她们兴奋不已。 瞪了薛玖一眼,韦海棠迟疑了一下才说道:“双双虽然身份不一般,但是她的命有些苦,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没了,前几年攻打刘黑闼,她大兄也战死了。 本来这也没什么,毕竟有父兄余萌,她可以生活得很好。只是很可惜,大兄战死的消息传回来,她母亲也一病不起,没有多久就撒手人寰。”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双双姓李,这是国姓,想来她应该是皇亲国戚。 虽然不能继承爵位,她也应该不算苦吧?”薛玖点点头道。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你形容得真好,说得也不错,双双是盐亭县主,按理说应该生活无忧。”韦海棠说道。 过了一会,韦海棠这才继续说道:“但是她有一个不靠谱的兄嫂。” “她兄嫂想要用她来联姻。”韦海棠咬牙切齿的补充道。 “联姻不是正常的吗?”薛玖不解的问道。 “联姻是很正常,但是她兄嫂目的不纯,而且只看对方身份,根本不考虑对方长得如何,年龄多大。”韦海棠生气的说道。 “双双是县主,难不成她兄嫂还要她去做妾不成。”薛玖惊讶的问道,虽然他知道很多家里都有狗血事情,没想到皇亲国戚家里还有这种事情。 “做妾当然不至于,但是填房就没有问题,如果不是双双还年幼,加上她誓死不从,恐怕已经被嫁出去了。”韦海棠恨恨的解释道。 薛玖很惊讶,虽然皇室公主做填房,改嫁都不奇怪,但那是皇帝做主,你一个皇亲家里是怎么敢的?这不是损坏皇家名声嘛。 “她兄嫂这是为何?难不成就为了联姻拉拢人?”薛玖不解的问道。 “为了家产!双双父亲是河南王,她大兄是淮阳王,虽然不能继承爵位,但是留下的家产可是很多的,如果正常出嫁,陪嫁的嫁妆可不少。”韦海棠讲解道。 陪嫁不但可以有财物,还可以有产业,土地,所以薛玖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由摇摇头。 为了争夺家产,兄弟反目的事情听过不少,但他一直不能理解,本身家产就够多了,为何还要为了钱财争夺,弄得家里鸡犬不宁不说,还让外人看笑话。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0章 缘由 “就因为家产?”薛玖问道。 “哼!她兄嫂简直不是个东西!”韦海棠生气的说道。 河南王李贽是李渊的堂弟,李道玄自然是侄儿,十七岁就随着李世民攻打宋金刚,表现不俗的武力,随后又随李世民多次征战,是李唐皇亲最好的几个人才之一,深受李渊和李世民的喜爱,可惜英年早逝。 李道玄的弟弟李道明,初封武都郡公,兄长死后袭封淮阳王。本来这也没啥,但是他母亲病故之前,留下遗言,要分一半的家产给李双双,主要是担心她没有父母受委屈。 偏偏李道明夫妻心有不甘,一直挤兑李双双,甚至吃住都苛刻她,住的是王府最小的院落,身边只有两个丫鬟,除此之外就没了。 “就算如此,她也可以求宗室为她出头吧?”薛玖不解的问道。 “你没听过,家丑不可外扬吗?就算找宗室,也不会帮她一个女人,把她嫁给胡人也不是不可能。”韦海棠翻了个白眼道。 “就因为这?你就来找我?难道就不怕我也图她的钱财?而且你把所有的都告诉我?怎么不先让人来试探一下?找个人说亲啥的。”薛玖不解的问道。 韦海棠有些不想说话了,昨天晚上那小丫头回去就魂不守舍的,脸红得像猴屁股,是个人都看出来是春心动了。 “我觉得还是开门见山的为好!我没那么多时间。”韦海棠解释道。 薛玖明白了,韦海棠在帮李双双,但是韦海棠是韦家的人,不可能一直陪着她,心急一些也就正常了。 “怎么就找上我了?”薛玖不解的问道。 “你们昨天都牵着手回家,难道不想负责?” 薛玖有些愣神,仔细回忆,好像昨天真的是把小姑娘牵回去的,但那不是怕她晚上摔倒吗?主要平常牵妹妹习惯了,忘了这是古代。 “小姑娘怎么没有挣脱呢?难不成她也贪图我的美色?”薛玖暗自想着。 薛玖哪里知道小姑娘的心思,单纯的李双双,cpu都差点干烧了,脑子就像浆糊一路胡思乱想就走回去了。 这年月的女孩都是很单纯的,又没有接触多少男孩,被薛玖突然袭击,脑子都是混乱的。何况薛玖昨天还保护了她。 “你在想啥?真的不想负责吗?”韦海棠推了薛玖一下,怒气冲冲的问道。 薛玖回过神来,顿时觉得有些头疼,这就要自己负责?难不成真要娶那小姑娘?自己才十六啊。 “我们昨晚才第一次见面,而且牵手是她怕黑,并不是你想的那样。”薛玖解释道。 “你就是不想负责!要不要我在外面说一下,看看有没有人找你们薛家主持公道!”韦海棠柳眉倒竖,瞪大眼睛道。 薛玖惊呆了,这居然还上升到家族矛盾,真要如此,自己如果不想三房名声扫地,还真的只能娶了她。 “你这是不讲道理啊!我和她一点感情都没有,就见一面,怎么就要娶她?而且我十六岁都不到。”薛玖急忙说道。 “哼!又没让你马上成亲,可以先定亲。” 好家伙,前面半句你直接忽略了,就听到年龄是吧?不过好像现在真的不讲感情。 “对了,你请一个德高望重的,抽时间过去提亲吧!” “不是,怎么就提亲了,我连她长相都没有仔细看,而且你能确定,她真的愿意嫁给我?而不是因为她人撺掇?万一将来她后悔,岂不是怨恨你。”薛玖急迫的问道。 韦海棠神色有些不自然,因为这其中真的有很大原因,是她撺掇的。 “而且这才过去一晚上,小姑娘心里就想清楚了吗?这就让我找人提亲?要是她发现我并非如意郎君,你岂不是乱点鸳鸯谱?”薛玖继续说道。 “我下午带她来!你好好看看,她也好好看看!哼!我才不相信,她会没有动心。”韦海棠起身说道。 说完也不等薛玖拒绝,带着侍女就走。 如此雷厉风行,薛玖也是愣了,想要叫住她,又担心她真的让韦家出头,宣扬败坏薛家名声。 “造孽啊!” “见见也好,大不了和小姑娘说清楚。”薛玖心里想道。 “唉!”叹息一声,薛玖换了个位置,把书盖在脸上,打算睡一觉,睡着了就没有烦恼。 “贤弟!贤弟!” 可惜睡觉的打算又落空了,困意还没上来,下面就传来程处默的喊声。 拿下书,看向天桥下,薛玖睡意全无,路上居然浩浩荡荡的来了七八辆马车,还有一群护卫,侍女。 不对,应该说是宫女。 果不其然,李世民的儿女从马车上下来。 “咯咯咯!”一个小丫头欢笑着冲进百味楼,不是李丽质是谁。 薛玖嘴角一抽,抬腿向天桥下走去。 “见过诸位郡王,郡主!” “薛大郎不用多礼!” “薛大郎!我要玩具!”见到薛玖,李丽质就跑到他面前,仰着脖子说道。 “真是一个不可爱的小丫头!” 薛玖笑容一僵,随后挤出笑容道:“好的!马上给你们拿玩具,你们先进屋里,外面很冷。” “你们怎么来了?还凑到一起?”薛玖看着留在外面的几人问道。 房家姐弟,程家姐弟都来了,还一起来的,这让他觉得奇怪。 “我是奉命保护他们的。”程处默得意的说道。 难怪身上配着武器,还穿了盔甲。薛玖有些羡慕,文山铠真的很威武。 “阿耶让我来陪郡主。”房兰解释道。 “好吧!你们先进去吧!我让人送吃的过来。”薛玖明白了,原来这还有房玄龄的意思,难怪一起过来的。 “兄长,我要一把刀!”房俊期待的说道。 “好的!我让人送来。”薛玖笑着答应,他要的刀,当然是木刀。 薛玖请工匠制作了一批木武器,外形是动画版,绝对很威风,而且上了颜色,看着就像真的,非常的霸气。 青龙偃月刀!真的在刀身画了一条龙。 虎头绣春刀!刀柄雕刻着虎头。 薛玖相信,这些木武器,会很受小家伙的欢迎。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1章 礼物 木武器只是其一,陀螺,铁环,还有三轮车。 没错!就是三轮车,纯木头做的三轮车,跑得多快是不可能的,不过可以蹬着慢慢前进。 薛玖本来是想给妹妹弄一辆木头三轮车,不过考虑到身边小朋友那么多,他就请人多做了几个。 房玄龄和程咬金的老婆都要生了,薛玖又让人做了两个婴儿车。 现在也有婴儿车,不过是坐的那种,小孩子可以放在里面,不会掉出来。而薛玖让人做的婴儿车是躺的,出了月子就可以把婴儿放进去,外面还有蚊帐防风,大人可以推着到处走。 幸好工匠多,不然真忙不过来,因为薛玖要做的东西太多了。 李丽质一看三轮车就喜欢上了,而且无师自通的蹬着玩,关键一点,她手里举着一把青龙偃月刀。 如果不是服装不对劲,薛玖都觉得这就是关羽骑自行车那幅画,就是按照她的样子画的。 “杀!杀!杀!”小丫头欢笑着大喊,她已经懒得蹬了,让宫女推着跑,因为推着跑得快一些。 没有办法,全木头做的,你想蹬多快。 薛玖本来想请人打造一架自行车,但是难度太大了,不说钢铁的硬度,关键是轴承,还有链条承受不住,估摸着一蹬就坏。 活泼的小丫头很可爱!只要不称呼他为大郎。 看着李丽质和她姐姐被推着赛跑,薛玖脸上露出了姨母笑。 李泰在抽陀螺,而且是最大的一个,比薛玖拳头还大,他正挥舞着布条,傻笑着抽。 李承乾和李恪则在滚铁环,两人都在努力跑,想要超过对方,只是刚刚学会,铁环跑得并不稳当。 房俊带着弟弟在拼武器,嘴里哼哼哈哈的喊着。 “我们玩啥?”程大圆问道。 一对飞刀在她手里翻飞,随即又消失不见,动作很是潇洒,看得薛玖眼皮直跳。 以前别人总说,有人是老天爷追着喂饭吃,薛玖还不太相信,现在他信了。 程大圆拿到飞刀才几天时间,不说准头如何,在手里比他玩得可好多了,可以用得心应手来形容。 “你们也有礼物!我让人做了非常漂亮的衣服。”薛玖嘴角上扬,笑眯眯的说道。 薛玖说完,亲自上楼,一手一个提下来两口大箱子。 一件白色皮裘,递给房兰,薛玖笑着道:“试一试合不合身。” “衣服啊!”程大圆失望的说道。 “谢谢兄长!”房兰高兴的接过,解下大氅就穿起来。 “还有脑子!”薛玖拿起一顶帽子,亲自给房兰戴上。 房兰俏脸微红,脑袋都低垂了一些。 “哇!好漂亮啊!”李丽质跑过来,惊喜的喊道。 “真的吗?”房兰低头看了看问道。 “嗯!这尾巴真好看!”李丽质转到房兰身后,抓住尾巴说道。 房兰转头一看,笑容顿时僵住,她没有想到,这衣服怎么背后还有个尾巴。 薛玖却觉得不错,虽然没有九尾狐那味道,却也有点白狐的韵味,尤其是帽子上的耳朵,加上背后的尾巴,看上去挺可爱的。 “挺好看的!”薛玖点点头道。 “我…我…”房兰有些羞涩,也有些着急,赶紧把外套脱下来。 “一件是你的!”薛玖又拿起一套,递给程大圆说道。 程大圆后退半步道:“我才不穿带尾巴的衣服。” “这件没有尾巴,不信你看。”薛玖提着衣服翻来覆去的转了一圈道。 没有看到长尾巴,程大圆这才抬手穿了起来。 等程大圆穿好,薛玖把帽子给她提起来,盖在头上。 房兰的衣服和帽子是分离的,因为没有那么大的狐狸皮;而程大圆的衣服则是连体衣,帽子一扣就行了。 “哈哈哈!好漂亮啊!”李丽质高兴得拍手。 “嗯嗯!真漂亮!”房兰忍住笑意,连连点头道。 “真的吗?”程大圆低头,转着脑袋看衣服,确定了身后没有长尾巴。 “嘿嘿!”薛玖忍不住笑出了声音,也就程大圆的身材,才能撑起这件衣服,脑袋一低,就像一只找笋子的团子。 “噗嗤!” “嘿嘿!”就连宫女都忍不住了,捂着嘴吭哧吭哧的笑着。 唯一没笑的是程处默,就连程处亮都咧嘴笑得像个傻子。 “真的好看吗?”程大圆见众人笑得开心,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只不过她问错了人。 “嗯嗯!很好看!我也想要!”李丽质连连点头道。 “我也要衣服!”李丽质可怜巴巴的望着薛玖道。 “衣服没有了,不过有帽子!”薛玖拿起一顶兔皮帽子,给她戴上,两边还有长耳朵垂着。 兔耳朵虽然长,不过还是没有帽子上那么长,这是拼接而成的,因为手巧,所以看着是一个整体。 两根兔尾巴垂在胸前,薛玖轻轻一拉,两个兔耳朵就立了起来。 “哇!”简单立起来的兔耳朵,小家伙们都围了上来。 虽然看不到,但是能感觉到两边耳朵一搭一搭的,李丽质高兴的拉了起来。 “来!还有几个帽子!”薛玖又拿了几个帽子,分给小家伙们。 要说其它动物皮毛不多,但是兔子皮,村里是很多的,只是很赶工,做出来的不多。 “哇!” “哈哈哈!” “耳朵会动!” 戴上帽子,小家伙们顿时更欢乐了,都在拉着,让耳朵立起来。 除了兔皮帽,还有貂皮帽子,而且尾巴拖在脑袋后面,从背后看,就像一只貂趴在头上。 貂皮帽子薛玖给房家兄弟戴上,这可把李承乾三兄弟羡慕得不要不要的,只不过家教很严,他们不敢开口要。 好在薛玖这里好东西不少,一件熊皮连体衣给了李泰,正好这是一头小熊,李泰穿着很合身,熊前还有领结,如果低下脑袋,不露出脸,还真像一头活着的熊。 李承乾和李恪得到一件豹皮衣服,只是很可惜,因为猎杀损坏了不少,没有多少特色。 薛玖嘴角一抽,豹纹果然还是只有女人适合,李承乾兄弟穿着只能说很有喜感,不过这种乐趣,只有薛玖能体会,其他人只觉得好看,比较这是猛兽皮。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2章 鲜卑血统 “找一些木匠,最近有个生意,可以挣一笔钱。”薛玖说道。 一群小孩子在疯耍,薛玖拉着程处默到门外聊天。 “要多少人?”程处默问道。 “多找一些吧,尉迟宝琳,李崇义他们也说一声。”薛玖思索着道。 “行,你要木匠做甚?我好给他们解释。”程处默问道。 “木匠当然是做家具,我这有新式家具的做法,到时候在东西两市开一个展览馆,客人看过之后可以定制。”薛玖解释道。 “那也要不了多少人吧?” “还有其他城市呢?熟练之后分出去就是了。” “也是哈!” 知道能赚钱,程处默就很兴奋,虽然他是个二代,但是身上真的没多少钱,有大额支出,都是让家里管事带钱去结账。 因为铜钱太重,除非是有目的,否则出门就带几十枚,至于去青楼,有钱的就带马蹄金,或者银饼子。 无论是马蹄金,还是银饼子,其实并不规则,因为这玩意都是私人铸造。 这些东西,程咬金当然不会给程处默,所以他平常也就只有一点零钱。 其实薛玖一直想和秦琼搭上关系,只是他那人深居简出,儿子又年幼,玩不到一起。 贩卖家具定制家具赚钱,只是顺带的事情,这年月又没有专利,动木工活的又多,别人很容易仿制,赚钱也赚不了多少。 薛玖想利用打造家具来收拾人,那个癞蛤蟆爬脚面,非常膈应人,不收拾一下不行。 小食堂不够折腾,小家伙干脆跑到院里面玩,看着一群顶着兔耳朵的小家伙疯跑,还挺有趣的,尤其是李泰,穿着熊皮连体衣,就像一头小熊,摇晃着屁股抽陀螺。 薛玖以为李双双下午才会过来,或者只是一时冲动,根本不会来,没想到仅仅过去一个时辰,就跟着韦海棠来了。 见到薛玖,李双双先是神色一喜,随后红着脸低下了脑袋。 小姑娘脸红不是醉酒那种红,而是粉红,脸上有一点点小姑娘特有的绒毛,看着很是可爱。 下面人太多,薛玖邀请她们上了楼。 侍女帮助李双双解下大氅,薛玖的目光不由一滞。 前凸后撅腿子不长,真童颜巨! 昨夜光线不好,只知道曲线很明显,今天才知道粮仓规模真的大,而且因为穿着白色的衣服,也就更加显眼,一点都不像一个十五六的小姑娘。 十年不亏,三年血赚! 莫名的,薛玖想起了这句话。 大眼睛,小嘴唇,一对梨涡,非常的卡哇伊。 酒窝在颧骨下方,而梨涡在嘴角上面一点。虽然梨涡比酒窝浅,不过梨涡比较可爱,当然!带酒窝的笑起来很甜。 薛玖觉得自己某种奇怪的属性苏醒了,不过他觉得这不能怪他,谁让李双双长得那么快呢。他在长安这是第一次见到发育这么早的小姑娘。 不!应该说成年人都没有多少比她曲线波折大的,除了那些胡姬。 薛玖心里一动,看向李双双的五官。 果然,李双双五官很立体,皮肤很白,瞳孔也非纯黑色,而是带着一点碧绿。 这是有鲜卑血统,难怪她兄长急着联姻,而且不挑剔,有鲜卑血统,顶尖的大家族是不会与她联姻的,即便联姻,也只会是旁系。 李渊祖上虽然被赐鲜卑姓名,但是他们并没有鲜卑血统,反而是李世民几兄弟有鲜卑血统,因为他们母亲窦氏是鲜卑族人。 被薛玖目不转睛的看着,李双双脸又红了。 透过阳光,看着粉粉的耳垂,薛玖嘴角上扬,轻笑一声道:“实在抱歉,今天来的客人有点多。” 看着院子里的小孩子,李双双惊喜的说道:“她们的帽子好可爱啊!” “两位应该还没有吃饭吧?稍坐一会,我这就让人送来。” “你文静一点,别吓着他。”韦海棠小声的叮嘱道。 看着薛玖的背影,李双双吐吐舌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忘了。” “虽然你急着嫁出去,但是也别一副不值钱的样子,那样岂不是让人轻看了。” 听到韦海棠的话,李双双脑袋又低垂了下去。 “对了,今天看仔细了,你觉得如何?”韦海棠问道。 “嗯!”李双双用力的点点头。 “玩了!”韦海棠一拍额头,心里暗道,就李双双这样子,估摸着这会让她跟薛玖回家,她都不带考虑的。 翻了个白眼,韦海棠没好气的说道:“你自己考虑好!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还有比他更好的选择吗?”李双双语气黯然的说道。 “既然如此,我尽力帮你促成,不过你也别抱太大希望,上午的时候,那个家伙是很抗拒的。”韦海棠轻轻咬了一下嘴唇说道。 “真的吗?他要是拒绝怎么办?”李双双紧张的问道。 “应该不会拒绝,刚才他可是色咪咪的看着你。” “有吗?” “你要相信自己,挺起胸膛,自信一些。”韦海棠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很肯定的鼓励道。 李双双挺起胸膛,苦着脸道:“这样很累。” 韦海棠看了李双双一眼,又看了一眼自己,顿时感到无语,而且她有种想打人的冲动。 这太气人了,明明自己大好几岁,却比不过一个小丫头,而且是这辈子都比不过。 “我比她高!”韦海棠在心里宽慰自己,随即她又觉得泄气。 长得高虽然好,但是嫁人也是一个问题,没有男人希望婆姨比自己高的,这个问题她堂姐已经告诉过她。 没有宽慰到自己,反而弄得更加沮丧,韦海棠心里的阴影又增加了不少。 “我们要怎么说服他呢?”李双双有些担心的问道。 韦海棠一听,心里更气了,这丫头简直就像一个潜伏的叛徒,随时可能叛变,这仗还怎么打?输定了。 “要不你直接跟他回去吧。”韦海棠没好气的说道。 “这不太好吧?”李双双扭扭捏捏的说道。 “你还知道不太好?等会我没和你说话,你就不准提起与亲事有关的话。”韦海棠装着恶狠狠的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3章 步步紧逼 “进来一起吃吧!”薛玖招呼门口的侍女,刚才远远就见到她们偷笑,也不知道她们在说什么。 “她们是弘义宫的?”韦海棠问道,她看到下面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加上那些宫女,一下就确定了心里的猜测。 “嗯!是的,不用管她们,玩够了她们自己就会回去。”薛玖点点头道,他也没想到小家伙会又跑过来玩,想来这次的玩具带回去,她们就不会再牵挂这里了。 韦海棠眼神闪烁,她觉得李世民的儿女怎么可能只是过来玩,想来这与薛玖有关,这么看来,薛玖在秦王那里是有不低的地位。或者是因为薛家。 韦海棠知道薛收很受李世民的重视,只不过从今天的事情看来,这个重视程度比她心中想的,还要高一些。 “先吃饭吧!你们要不要喝酒?” “不喝!”韦海棠与李双双两人同时摇头。 薛玖一愣,他突然想起,酒楼还缺少一种低度酒。 烈酒虽然是酒楼的招牌,但是一种味道好的低度酒,反而能赚更多的钱。 烈酒可喝不了多少,反而是低度酒,可以让人畅饮,就像后世那些酒吧卖的啤酒,只有味道,没有多少度数。正常只能喝两瓶啤酒的人,在酒吧可以喝五瓶。 这年月的葡萄酒太贵,不过可以用果酒来勾兑。要酿果酒可没有那么多水果,只能来勾兑,或者是用烈酒来泡水果。 如今容易找到,数量又多的水果只有两样,桑葚第一,橘子第二。 桑椹最好,不但能提色,还能增加口感,让酒的口味更好;橘子也是一样,增加一种口味的酒。 还有枸杞酒,里面加几味药材,效果如何不说,颜色绝对纯正。 “你在想什么?” “啥?”被韦海棠拉了一下,薛玖也就回过神来。 “刚才叫你一起吃饭,你一点反应都没有,在想什么?”韦海棠佯怒道。 “呵呵呵!想到一点好事!感谢你们帮我提供了思路,又多一项赚钱的东西。”薛玖笑着道。 这个季节没有橘子,也没有桑葚,不过枸杞酒可以先泡起来,这是不加虎骨虎鞭的,只是枸杞和常见的药材。只需要十来天,颜色就很板正了,如果想快一点,那就加一点点红花,只需要半个小时颜色就出来了。 桑麻是最重要的农作物之二,也是布匹原材料,国家不但大力提倡多种植,而且每年还需要交税,所以桑树很多。 桑树多,桑葚自然也多,等到了季节收购一些就是了。桑葚多的话,也就可以像葡萄那样酿酒,而不是只加一些。 韦海棠很茫然,你对着两个美女,居然去想赚钱的事情,脑子到底怎么长的?还是自己没有魅力? 李双双则是佩服的看着薛玖,感觉薛玖太厉害了,就这一会,又想到一项赚钱的门路。 韦海棠调查薛玖,也把消息告诉了她,所以李双双知道百味楼的事情,对于这个如今长安生意最好的酒楼,心里也很好奇,同时也对一手打造百味楼的薛玖佩服不已,要知道薛玖只比她大两个月而已。 李双双张张嘴,想说一句“你好厉害!”不过她又想起了韦海棠的叮嘱,到嘴的话又咽回去了。 “快吃吧,免得凉了!你们分一部分过去吃。”薛玖招呼道。 他可没想让侍女坐下一起吃,就算他叫,侍女也不会,所以只能让她们分一些。 “这是什么菜啊?这么大一锅。”韦海棠收回目光问道。 “干锅羊排!这是五香兔头!香肠,卤牛肉,鸡架豌豆尖汤,尝尝味道怎么样。”薛玖介绍道。 “嗯嗯!”韦海棠点点头吃了起来,别的东西还好,牛肉这东西,即便是韦家也难得吃一次。 耕牛战马是最重要的牲口,尤其是耕牛,比起大多数人的命还贵重,虽然韦家吃得起,也不会受到惩罚,但是舍不得啊!少一头耕牛,就要少耕不少地。 “尝尝这个!不要用筷子,这个要用手才方便。”薛玖给两人挑了一个兔头。 看着碗里的兔头,两女顿时愣住了,这玩意怎么看也下不了嘴,尤其是眼珠,让人还有些恶心。 “吃啊!别看着,这东西很香的。”薛玖催促道。 兔头是卤的,因为辣味不足,所以薛玖把麻味加得重。 看薛玖吃得香,李双双也伸出了一双白白嫩嫩,又肉嘟嘟的手。 尝了一口,眼睛顿时一亮,兔头虽然没有多少肉,但是绝对很入味。 “好麻!好吃!”李双双一边哈气一边赞叹,手里却没有停,学着薛玖的样子,把兔头掰开吃着。 韦海棠有些无语,你好歹还是一个县主啊,虽然只有一个名头,但身份在那里,家里条件也不差,怎么像饿死鬼一样,直接上手就不说,还狼吞虎咽的。 其实这也不怪李双双,虽然说她是县主,但是生活越来越差,对于她的身份来说,只能算过得去,想要吃好根本不可能。 “呵呵!喜欢就多吃一点,不够我再让人送点过来。”薛玖笑着道。 薛玖胃口一向很好,作为主人,他招呼客人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自己,一直吃个不停。 或许是见薛玖两人吃得香,韦海棠也试着对兔头动手,只不过她没有直接上手,而是用筷子挑着吃。 韦海棠有些脸红,因为一个兔头被她吃干净了,而且不自然的哈气,因为太麻了。 撤去残羹剩饭,茶水重新倒上,韦海棠单刀直入的问道:“双双也来了,你就说怎么样吧!如果没有意见,就请人过去定亲。” 李双双脸又红了,而且红得像蒸汽机,薛玖真怕她烧坏脑子。 “咳咳!双双姑娘,你我才刚认识,我觉得还是多了解一下,比较关系着一辈子的大事。 最好可以多相处一段时间,彼此了解一下对方的为人,以免将来后悔,你觉得如何?”薛玖干咳两声说道。 “你还想怎么了解?想要知道什么你问就是了,也可以去打听一下,双双可是很乖的,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懂。”韦海棠不悦的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4章 谈妥 薛玖觉得有点头疼,小姑娘虽然漂亮,他也觉得不错,但是他还是觉得,应该多相处一段时间才说定亲的事情。但是这时代可没有这种规矩。而且韦海棠逼着他马上做决定,这就让人为难了。 或许别人会介意李双双的血统,薛玖却觉得无所谓,只要不是黑妹他都能接受。 “我…我都可以的。”李双双小声说道。 就像受到惊吓的鹌鹑一般,小姑娘可爱之中又带着一丝可怜,薛玖揉揉她的脑袋说道:“你考虑清楚,如果真的没有意见,我就请人去提亲。” 薛玖想通了!反正也是要定亲的,自己选的总比其他人帮着挑选的好。而且李双双这个身份不错。 不是说她是县主,而是她姓李,属于皇亲,偏偏不是最核心的那一部分。 如果是其他世家,还可能受到牵连,毕竟薛玖心里很清楚,从隋朝开始都在打压世家,以后也会是如此,尤其是最顶级的大家族,会受到皇帝特别关照。 大家族最核心的人,短时间应该不会出事,但是中低层就难说了,肯定是最先受到打压的。 世家与皇室的争斗不会停止,皇室内部争斗更加残酷,作为一个皇亲边沿人才是最好的,何况他还是薛家的人,没人愿意招惹他。 薛玖记得,从李世民继位之后,皇室就有人陆续被牵连,或者是主动找死,而且这种事不带停的,总有那么一些皇室,有野心没能力,还没有眼睛,看不清形势。 薛玖虽然知道历史发展大方向,不会主动去找死,但谁知道会不会受牵连呢。 内有皇亲身份,官员会忌惮;外有薛家身份,皇帝会忌惮,所以这个小姑娘,还真是最佳选择,只不过事情来得太急了,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 “管她那么多,反正老子想捅了!”薛玖心里暗自发狠,他承认自己更多还是见色起意,毕竟没有多少人能拒绝一个童颜巨。 “我没有意见!”李双双抬起头,鼓足勇气说道。因为激动,眼睛都带着雾气。 韦海棠已经不想说话了,她就没想到,李双双如此恨嫁,明明以前想嫁出去,又扭扭捏捏的,今天不但胆子大,还急切,这还让她怎么说,她都恨不得马上离开。 韦海棠翻了个白眼,如果还有理智,她都想问一下,要不要自己给她们腾出地方,让你们马上洞房。 薛玖也有些意外,这姑娘太生猛了,虽然知道她是因为家里的情况,想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嫁出去,但这也太直接了。 “莫非是贪图我的美色?”薛玖摸摸自己的脸,暗自想道。 这年月只有铜镜,虽然能看清楚,不过那清晰度也有限,何况家里那一面镜子,因为母亲病故,已经很长时间没人搭理,如今根本不好使,平常也就在水盆里面看一下而已。 “行吧!既然你愿意,那我们就相处一段时间,有空你就来我这玩。”薛玖说道。 “我…”李双双咬咬嘴唇,很是为难。 “双双平常出来不太方便。”韦海棠说道。 “没事,反正没有多远。”李双双摇摇头道。 “我这是酒楼,你就说过来吃饭,谁也没有话说,也就无需担心流言蜚语的。” 薛玖猜测,恐怕李双双的兄长不让她随便出门。 不对,她说没有多远,这是没有马车使用。 也对,她就两个侍女,没有马夫,就是给她们马车也用不了。 驴脾气,驴脾气,很多人都以为驴的脾气不好,其实比起驴子,马的脾气更差,不但踢人,还会咬人。尤其是战马,会帮着攻击敌人的战马。 正因为马的脾气暴躁,所以才有驽马,也就是阉割的马匹。 好在马匹和其它牲口一样,经常饲养的人会很亲近,但是你不能要求李双双喂马吧。 薛玖也不是拖拖拉拉的人,何况还是送上门的小美女,养几年成亲,不但养眼,而且也有了感情。 “嗯。”李双双浅笑着点点头。 “有空我就去接你吧!每天辰时末我去昨天那巷子。”薛玖想了一下道。 “不能每天出来。”李双双急忙说道。 “对!是我没考虑好,这样吧,三六九我去接你。”薛玖拍拍额头道。 “要不你们搬到一起住吧?”韦海棠酸溜溜的说道,她觉得自己怎么变成多余的了。 “你怎么还在这里?”薛玖转头,装着迷茫的问道。 “你…”韦海棠瞪大眼睛,震惊的指着薛玖。 “别人说新人娶进门,媒人抛过墙,你这还没有娶进门,就想把我抛弃!”韦海棠怒气冲冲的说道。 “啥抛弃?说得我始乱终弃一样,我可没有动你一根汗毛。” “我呸!你想得美,小屁孩一个。” 薛玖瘪瘪嘴,暗自想道:“掏出来吓死你。” “没点眼力见!留在这里惹人嫌。” “你这个混账!以后别想我帮你们。”韦海棠差点气炸了,她怎么没想到,居然有这么无赖的人。 “别啊!韦家姊姊你别生气,他逗你的。”李双双急忙拉住要暴走的韦海棠。 “哼!既然有人不待见,我走就是。” “行了,逗你玩的,多大人了,还像一个小孩一样。”薛玖笑眯眯的说道。 “你个坏家伙!”韦海棠瞪了薛玖一眼,眼珠一转,随后拉住李双双说道:“天色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李双双虽然有些不舍,还是跟着起身。 “明天我去接你!”薛玖微笑着道。 “嗯。”听了薛玖的话,李双双顿时开心的笑了。 李双双她们离开,薛玖就被程处默拉住,好奇的问道:“贤弟,那两个女子是谁家的?” “你想做甚?莫非看上了?”薛玖问道。 “嘿嘿!那个高的女子,真的很漂亮。”程处默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韦海棠确实比李双双漂亮,而且气质要好一些,只不过薛玖不喜欢那种气质强势的女人,而且身材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她叫韦海棠,应该是韦家的人,你打听一下,请人去提亲吧。”薛玖耸耸肩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5章 懊恼 虽然还没有请人去提亲,不过事情基本定下来了,就这么多了一个未婚妻,薛玖都觉得有些恍惚,感觉就像做梦一样。 对于另一半,薛玖要求不高,毕竟他还有以前的习惯,小仙女就不是属于自己,能找到李双双这么好看的,已经非常非常满意了。 “韦家的啊!这有些难办!”程处默皱着眉头道。 “为何难办?你是宿国公的长子,未来的国公,娶韦家女子也正常吧?”薛玖说道。 “话虽如此,但真实的情况又不一样,这两年联姻的人家,都是熟人之间,就像你们薛家与柳家,世代联姻。 其他人家不会轻易做决定,尤其是大家族和高官。”程处默摇摇头道。 “这是为何?”薛玖问道。 “秦王与太子的争斗,一天没有结果,世家嫡子不能乱联姻,以免受到牵连。”程处默看看左右,压低声音说道。 薛玖眼神一凝,顿时明白了,程家已经是国公,程处默这个未来的国公,自然不能轻易联姻。 别看韦家嫁了两个女儿给李世民,但是太子李建成那边,肯定也有支持,只不过不会在明面上。 既然是多方投资,自然不能对某一方孤注一掷。 “全是老狐狸!”薛玖暗自摇头,心里想道。也难怪李世民将来打压世家,必然有世家这种墙头草行为的关系。 也不知这个道理是程咬金教的,还是程处默自己想到的,估摸着多半是程咬金教的,老家伙那一副粗人的样子,果然是装的。 想想也是,能做国公,头脑怎么可能简单,而且官宦世家,对于官场的了解,肯定很清楚。 “薛大郎,我下次来还有新的礼物吗?”李丽质跑到薛玖面前问道。 薛玖很想说没有,不过李世民的女儿,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行!我准备好,下次你们来,也有新的礼物。”薛玖口是心非的回答道。 “薛大郎你真好!”李丽质开心的说道,随后举着青龙偃月刀,欢快的向马车跑去。 “多谢薛大郎,今日多有打扰!”李承乾一副大人模样行礼。 “王爷客气!” 武德三年,李渊将李建成之子李承宗、李承道,李世民之子李承乾、李恪以及当年才出生的李泰封王。 李承乾最初是中山郡王,不过去年已经徒封为中山王,或许因为他是李世民的嫡长子,名字都是李渊亲自取的,也是李世民儿女之中,最受李渊宠爱的。 李建成作为太子,他的儿子待遇就要高不少,不但封号很快升亲王,而且封地位置好。 老大太原王李承宗,老二安陆王李承道,老三河东王李承德,老四武安王李承训,老五汝南王李承明,老六钜鹿王李承义。 太原是李唐皇室龙兴之地,能被封太原王,可见李渊对嫡长孙的期待,可惜命不好,前年早夭。 不愧是皇家教育,礼仪谈吐都很好,不过这也是身份不同而引起的,别人是皇室,礼仪是最重要的课程。 薛家这种世家,是根据天赋学文习武,礼仪只是其中一项,而且占比不重。 如果说学文练字,薛玖勉强还能坚持,礼仪简直就让人难受,行走坐立都有要求,而且不同场合,要求还不相同,笑容,说话的嘴型,吐字的办法也是有要求的。 薛玖不想做官的原因也有这方面,据说在宫里要求更严格,听到就头疼,更别提学了。 但是不学还不行,你是世家,出门就代表了家里的脸面。 薛玖还好,从小就受宠,能偷懒就偷懒,现在他是彻底摆烂。 “大意了!”薛玖一拍额头,懊恼的说道,只考虑李双双的身份,没有考虑她的家庭,她还有一个心术不正的兄嫂,本来想利用妹妹来弄好处,自己横插一脚,这不得记恨自己啊?肯定会找麻烦。 薛玖最不喜欢麻烦,但是话已经说出去了,没办法改口,不然名声就坏了。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要我没有道德,就拿我没有办法。”薛玖嘀咕道。 “你说什么?”程处默问道。 “没啥,你送她们回去吧!”薛玖摆摆手道。 程处默摇摇头,没有理会薛玖,接触一段时间,他知道薛玖经常突然发愣,或者自言自语,那多半是有了新的想法。 薛玖确实有想法,要去接李双双,就得需要一辆马车。 酒楼有三辆马车,不过是接送客人的,自己虽然能用,但是为了约会,最好重新打造。 “干脆全部重新打造,不然怎么凸显酒楼的特别。”薛玖心里想道。 薛玖想打造四轮马车,这样马车空间会更大,也会更平稳一些。 减震弹簧用精铁打造,减震板就用木板就行了,有了这两样,马车会很平稳,里面再弄一些暗格,可以放茶杯或者糕点这些。 宽敞的马车,把坐的地方弄成折叠的,拉开还能当做床,以后…嘿嘿嘿! 薛玖去找工匠商量改进马车的事情,而今天到百味楼玩耍的小家伙,已经回到家里。 程咬金刚回家,就见到一头…一个穿着食铁兽皮的人在打儿子。也是他见多识广,这才认出来那是食铁兽的皮,至于人,他已经认出来,那是女儿。 程咬金只觉得眼皮直跳,女儿本身就够麻烦了,力气大,经常打架,小时候就把坊市的小孩子打遍了,长大一点还好,出门时间少,加上都懂事一些,打架的次数这才少了。在外面打架次数少,就在家里祸害弟弟。 程咬金本来是很喜欢女儿这点的,毕竟女儿力气大,在他看来,这才是最像自己的。但是最近女儿变了,每天拿着两把匕首玩,而且玩得很溜。 最关键一点,以前打不过就算了,现在打不过就掏刀子,拿着两把武器,自己和她切磋都得小心一点,主要是没法下重手,毕竟那是自己女儿啊。 看着儿子被食铁兽打,程咬金有些想笑,又觉得不应该笑,毕竟那是自己女儿。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6章 突发状况 “咳咳!圆圆该吃饭了。”程咬金招呼道。 “哼!废物!”站起来之后,程大圆冷哼一声,不屑的骂道。 “阿耶!”看到程咬金,程大圆欢快的跑了过去。 “更像了!”看着跑过来的女儿,程咬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 “呵呵!乖女,我们去吃饭,别管你那个废物弟弟。”程咬金挤出笑容道。 “嗯!”天空飘起小雪,程大圆反手就戴上帽子。 孙氏抬头,不由张大了嘴巴,因为外面光线亮,程大圆又在低头拍身上的尘土,她以为程咬金牵了一头野兽进来。 视线适应光线,她才看清楚,埋头拍身上的并非野兽,而是女儿,顿时哭笑不得,抚着胸口平息剧烈跳动的心。 “你们父女这是做甚?圆圆哪里弄这身衣服?” “阿娘,这不好看吗?”程大圆转了一圈,迷茫的问道。 孙氏一拍额头,好家伙,身后居然还有一根小尾巴,真的和野兽一样,谁家的衣服还保留尾巴啊。 ………… 遭遇差不多的还有李世民,刚转过弯,就看到一头熊瞎子背对着他,虽然看上去是没有成年的熊,还是吓得他心脏一紧。 “保护殿下!”护卫急忙大喊着冲过去,还抽出了腰间的横刀。 “不要动手!”知情的护卫也吓坏了,生怕伤到李泰,急忙冲过去挡在前面。 事情发展得很快,李泰听到动静转过身,愕然的看着剑拔弩张的场面。 见到是儿子,李世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弄这么大的场面,居然是自己儿子。 远处的护卫都跑过来了,好大一场乌龙。 “走开!走开!”李世民摆摆手道。 本想骂两句,偏偏是自己喜欢的儿子,只能瞪了他一眼。 没办法,几个儿子之中,李泰胖嘟嘟的,看着最可爱。 李世民摇摇头走进大殿,里面欢快的笑声已经让他明白,这些肯定是薛玖那里得到的东西。 李泰胸前那白色的领结,加上傻傻的表情,真的和熊瞎子差不多,李世民嘴角一抽,咬了一下牙才没有笑出声。 “滴滴滴!” 听到这个声音,李世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明明都没收丢了,谁知道又带了回来。 “驾!驾!驾!” 李丽质骑着三轮车,举着一把青龙偃月刀,兴奋的冲向李世民。 刀是上了的,李世民以为是真刀,下意识的就想躲,不过他马上反应过来,是真武器,女儿怎么举得起来。 见到李世民,李丽质马上停下车,丢下武器,喊了一声扑向李世民。 “阿耶!” 没有一个老父亲,能拒绝一个喜欢黏着自己的女儿,李世民乐呵呵的蹲下,抱起李丽质。 被李世民抱着,李丽质开心的拉动兔尾巴。 “呵呵!” 见到两个长耳朵一扇一扇的,李世民愣了一下,顿时乐了。 “这臭小子!弄一些奇奇怪怪的衣服。”李世民没好气的骂道。 长孙王妃笑着宽慰道:“在家里穿也没有关系。” 刚才外面的情况,宫女已经给她汇报了,所以笑容满面,乐不可支。 没错,这些衣服不太适合她们的身份,或者说不够端庄,所以李世民才抱怨,不过长孙知道他只是说说而已,心里还是喜欢可爱的女儿,至于儿子,已经勒令脱了。 …………… 薛玖第二天去接了李双双,她带了一个侍女跟着出门,另外一个留在家里应付询问。 薛玖带她参观了酒楼,又去宣阳坊看了看,过完大年,宣阳坊已经全面开工,又变得热闹起来。 储存的石料也够了,正在架设天桥的柱子。 黄泥,石灰,粘米混合的粘合剂,把青条石粘合在一起。 围观的人不少,为了安全,薛玖安排了四个人维持秩序。 因为准备充足,人手也多,柱子搭建非常快。 薛玖原本还在想,工匠如何把石头弄上去,结果工匠很有经验,搭建了一个很高的木架子,石头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几个壮汉同时用力,就把石头拉了上去。 柱子宽一米,长五米,一共七根,高度则是四米。 长五米并不代表天桥宽五米,天桥宽两米,柱子多出来的那三米是要在天桥两边搭建凉亭,到时候可以在凉亭喝茶。 李双双这个极少出门的小姑娘,看什么都觉得稀奇,尤其是知道这个天桥还将是自家的,心里还有些自豪。 被薛玖拉着到处走,本来还很害羞的小姑娘也习惯了,反而觉得薛玖的大手很温和。 吃过午饭,薛玖要去房家学习,也就顺便把李双双送了回去。 两人年龄还小,所以只是拉拉小手,临别的时候,薛玖在她脸蛋亲了一下,都让小姑娘晕乎乎的。 “围起来!”一群人冲到酒楼外面,领头骑马的将领大声喊道。 “不知诸位有何事情?”薛道义沉声问道。 “滚开!我们要进去搜查!”领头的将领呵斥道。 “站住!尔等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想搜就搜的?”薛道义怒喝道,同时接过了一根枣木棍。 “我们奉命搜查!你敢抗命!”将领抽出横刀,凝视着薛道义。 “奉命?奉谁的命令?又是搜查什么?”薛道义丝毫不退,沉声问道。 这时候酒楼里面冲出来的人更多了,而且手里都提着武器。 为了防止有人武力闹事,酒楼藏了枣木棍在不同地方,保证随时都能动用,厨房的更干脆,一手一把菜刀。 薛家的人个个气势不凡,领头的武将神色变得凝重起来,虽然说是奉命搜查,但是他也不敢挑起战争,要是死几个人,那么事情就闹大了。 上面的人自然无事,但是他这个跑腿的肯定要倒霉。 不过事到临头,也无法退缩,正当他要下令强势镇压的时候,薛道义又问道:“想要搜查,总得给个说法吧!我们虽然只是一个生意人,要是不给一个说法,我也不介意把事情闹大,天子脚下,我就不相信,没有讲理的地方。” “有人报官,百味楼私藏弓弩,本将奉命搜查,如有阻拦,格杀勿论。” 随着将领的话落,跟着的府兵举起了弓箭。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7章 迫切的改变 “让他们搜!不过我们的人跟着,要是有人敢带东西进去诬陷,我们就去皇宫,请陛下做主!真当我们薛家是好欺负的吧!”薛玖也从天桥上下来,阴沉着脸,大声喊道。 人群散开,让出薛玖的身影,同时又护卫在他身边。 “谁敢来薛家找事!”一声暴喝在外面响起,随后一阵马蹄声响起,一群人手持武器,围了过来。 见到来人,薛玖神色一松。 来人正是薛孝礼,还有三十多个薛家壮汉。他们是来送货的,这会拉车的马匹已经解下来,组成了十几个骑兵。 宛若斧头帮一般,一人提着一把短斧。 这种短斧已经成了薛家外出的配置,不但可以用来狩猎,防身,还能用来劈柴,剖猎物。 本来薛玖是想打造工兵铲,但是没有钢材,锻造的精铁硬度不足。好在短斧用处也不少,而且狩猎比工兵铲好使。 短斧,标枪是对付大型野兽的利器,比弓箭用处大;长斧和重型三尖两刃刀则成了近身搏斗的武器。 在酒楼工作的都是年轻人,比较年轻人接受新东西更容易,而狩猎队是中年人,他们不但常年狩猎,而且有不少人是上过战场的,那一身气势就不是年轻人能相比的。 看到薛孝礼等人,领头的将领脸色变得非常难看,这些人一看就不好惹,再想想这是薛家的产业,他的心有些慌了。 背后主子来头虽然大,但是没有在这里,万一被薛家人当场格杀,可没人来救他。 薛孝礼杀气腾腾的扫视四周,一点都没有把现场的府兵放在眼里。 薛玖很理解,经常狩猎大型野兽,面对野兽的那种压迫力,根本不是同等体积的人类能够相比的。 别说猛虎,成年的熊瞎子也比人庞大,那爪子比人的脸还宽,挨一下能把人扇飞;野猪的体型同样庞大,而且长着长长的獠牙。无论哪一样,心理压力差都站不稳,初次进山的人被下尿都是正常的。 “进去搜查吧!我们的人会盯着你们,别想着诬陷。”薛玖说完就让到一边。 “搜!”骑虎难下的将领只能硬着头皮下令。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带一百人过来,居然被别人包围。 没办法,酒楼本来就有三十多个薛家人,还有其他村子的人,加上程家,李家,尉迟家的人,酒楼已经过来了六七十人。 送货的有三十多人,而且还化身成了骑兵,能够好好站着,代表这些府兵不是新手。 气势汹汹的来,灰溜溜的离开。 虽然没有一声道歉,不过薛玖等人也没有办法,毕竟别人是官兵,有权利搜查。 “阿翁!幸好你们今天来了。”薛玖笑着道。 “这是得罪人了?”薛孝礼问道。 “你也知道,如今争斗厉害,我们注定有不少敌人。”薛玖无奈的说道。 “嗯,要不多留一些人在长安。” “用不着,这里距离皇城很近,没人敢强攻,只要小心一些就是,如果是晚上,打不过我们也能撤。”薛玖摇摇头道。 “也不可大意!”薛孝礼的眉头皱得很紧,六十不到却满脸皱纹。 在这个平均年龄三十多的年代,五十就已经算高寿,加上常年风吹日晒,都比较显老。 没办法,薛家以武着称于世,人人习武,也就薛收这几户,因为家中父辈死得早,他们只能把精力放在读书上面,才能早点出仕,支撑家庭。 不过最主要还是他们祖上就是官,属于三房嫡系,还是嫡系主脉。 嫡长子继承制,即便是大家族,也只有嫡长子继承家业,其他人是为这个大家族贡献力量,让家族变得更加强大。 在这个时代,国家荣誉感不强,但是家族荣誉感极强,不为家族奋斗,就会受到家族排挤,得不到家族支持,如果给家族抹黑,说不得还会驱逐出家族。 家族有人遇到敌人,那就是整个家族的敌人,没人会退缩,如果退了,就会受到家族的抛弃,毕竟你先抛弃了家族。 “阿翁,我觉得村里战马有些少,平常还够用,遇到事情就有些不足了。”薛玖领着薛孝礼进入酒楼。 “战马啊!”薛孝礼有些迟疑的感叹了一声。 薛玖明白他的顾虑,战马和驽马不同,战马不可能像普通马匹一般使用,平常不能用来干活,还得精心照料,不但需要人手,还需要高成本。 无法像牛羊,放养在山上就是,所以薛孝礼才迟疑。 “以后村里会经常往来,多一些马匹也方便一些,总不能腿着来吧。”薛玖劝说道。 如今村里越来越忙,薛孝礼想想也是,点点头道:“回头让你阿耶去买。” “除了战马,还有盔甲。”薛玖神色凝重的说道。别的历史事件他不记得,或者说记不清楚,但是他记得大名鼎鼎的渭水之盟。 突厥人都杀到了长安城外,以突厥人的尿性,他们肯定会四处劫掠。 除了渭水之盟,战马可以用于平常训练,盔甲在打猎的时候保护人。 “皮甲没有问题,但是铁甲不能做。”薛孝礼摇摇头道。 从普通府兵到将领,不同的身份,盔甲的铁多少是不同的,你可以穿皮甲到处走,但要穿着铁甲,必然会受到盘问。 “不用铁甲,用竹甲和藤甲,护腕,护腿,战裙用竹甲;胸甲和头盔用藤甲就是。”薛玖讲解道。 竹甲和藤甲,木甲,皮甲本身就是最常见的护甲,尤其是后面两种,毕竟没人是傻子,能多一些防护能力都是好的。 竹甲和藤甲就要麻烦多了,竹甲需要选择五年以上的老竹子,还只能用下面的部分,削好之后阴干,再钻孔用麻绳穿起来。 藤甲最好的材料就是八月瓜的老藤,阴干之后编制。 “藤甲要用油?泡,很容易被火引燃。”薛孝礼皱着眉头道。 藤条干了之后,不经过处理是很脆,所以要用油?泡,或者上漆。 “加一层黄泥就行了,在外面加一层黄泥这样就不怕火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8章 出事的原因 “这倒是可以!”薛孝礼想了想说道。 黄泥成本很低,制作又方便,就算掉了,也能就地修补。 薛玖想的是后世工地那种头盔,虽然是藤条,不过防御力不弱,主要是中空有减震,这样一来,即便刀劈上来,也不容易伤到。 外面是藤条,中间用羊皮绷起来,有了这一层减震,即便是藤条,刀也不容易砍破。 不过这是战场使用的,需要固定,还得护住脖子,所以要用羊皮和藤条一起做。 至于胸甲,薛玖也有了想法,那就是把皮甲和麻布缝合在一起,中间夹一层木板。 多一层硬木,防御力自然增加了不少,可惜没有瓷板,不然就完美了。 瓷板光滑,即便是长枪刺上去,也容易滑开。 “回头让崔家帮忙烧制,不行!技术还是掌握自己手上。”薛玖心里暗自想道。 后世的防弹衣就有瓷板,不过那是特制的,普通瓷板也可以用,别的不说,防弓箭肯定没有问题。 学防弹衣的办法,做成插袋样式,把瓷板插进去就行了,破碎了取出来换一张就行,而且就算破碎了,因为袋子固定着,也是具有防御力的。 拿着衣服和薛孝礼讲解,说得薛孝礼连连点头,咧嘴笑个不停,他觉得大孙子太聪明了,也答应回村就安排人做。 府兵要自备武器盔甲,甚至粮食马匹,没有家底可置办不了。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这些东西价格可不低。虽然这只是词中的说法,却也体现了府兵置办行头的事情。 薛家村是有府兵身份的,只不过是以薛收和薛元敬亲卫的身份。 “按照你的办法,种植蘑菇的肥料已经准备好了,就是我这心里没底。”薛孝礼说道。 “阿翁不用担心,就算种不出来,也可以用来种菜,等开春之后,挑选一个阴暗的林子养地龙。” “养地龙?那玩意养来做甚?”薛孝礼惊讶的问道。 “地龙是好东西啊!用来喂鸡鸭,不但鸡鸭生长快,而且产蛋几率也会增加。”薛玖解释道。 入冬以后,鸡蛋价格就变贵了不少,而且收回来的数量也变少了。薛玖明白,这是因为天气变冷的缘故。所以他想起了后世养蚯蚓,作为蛋白质来源饲养家禽,甚至牲口。 现在虽然没有后世的技术,蚯蚓幼苗来源也受到限制,不过可以想办法养一些,用来喂鸡鸭,反正成本很低,村里也不缺地方。 朝廷管控只有种植粮食的土地,大山里面的荒地可没有精力去管。 “那东西怎么养?”薛孝礼皱着眉头问道,如果不是大孙子说的养地龙,换一个人他都一大耳光招呼过去了,那玩意他可从来没有听过还有人养的。 “就是沤肥的办法,找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就行了,再割一些野草,树叶,骨粉也可以丢一些进去。”薛玖讲解道。 具体办法他可不知道,不过蚯蚓嘛,生活环境就那样,从村里收集起来,放到一起就行了。 有了人工开发的环境,蚯蚓肯定繁衍更快,至于收获如何,这就要看结果了,反正这事不麻烦,就当一步闲棋,村里那些小孩子,让他们去收集蚯蚓就是。 每年能收获一批,给家禽补充蛋白质,对于家禽也是一件好事。 “行!我让人去弄。” “对了,阿翁!要养两只猫,免得老鼠那些把蚯蚓祸害了。”薛玖提醒道。 猫狗养的人不少,尤其是猫,长大以后,基本上不用操心它的食物。这年月居住环境就这样,老鼠不少,不说家家户户都有猫,平均三五户人肯定是有一只的。 作为中原土族,狸花猫可是很受欢迎的,家里有一只,根本听不到老鼠的动静,百味楼就养了两只,薛玖经常看到它们叼着老鼠。 “这个你不用担心,只要离村子不远,就没有老鼠。”薛孝礼说道。 薛玖这才想起,村里的猫狗那么多,方圆两三里之内,别说老鼠,辣条都不敢出现,小水沟的鱼也被猫抓了不少。 “酒楼这边钱够不够,不够村里还有一些。”薛孝礼问道。 薛玖轻轻点点头道:“你放心,酒楼钱够用的。” 要购买战马,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还要修酒楼,所以薛孝礼心里担心,不过薛玖并没有让他启用薛家存货的念头。 不但百味楼赚钱,外面的十个摊位每天还是有不少收入。 加盟这边收入虽然不高,但是薛玖可是要了不少资源,减少了酒楼的开支,至少酒楼吃喝够了。 “带兵过来的是齐王的人,就像你猜测那样,他们多半是想诬陷,至于目的,可能是想引诱我们出手,想趁机打压秦王府。 也可能是单纯的想要报复,毕竟上次他安排的人失手了,以齐王的性格,失手他会觉得丢了脸面。”薛收下午到了酒楼,把他的推断说了一下。 “不错,小玖叔你处理得很妥当,只要我们没有犯错,即便是齐王,也拿我们没办法。”薛元敬笑着道。 “真是操蛋的狗东西!”薛玖骂道,对于李元吉,他真是厌恶至极,偏偏拿他没有办法。 李元吉是李渊的儿子,如果把他弄死,薛家可承受不住李渊的怒火,别说证据!李渊可不需要证据,只需要有怀疑对象就行。 “无需动怒!这只不过是小手段而已。”薛收笑着道。 “为何李元吉会盯着酒楼不放?我只是一个半大孩子,对他又没有威胁?”薛玖不解的问道。 “呵呵!酒楼生意太好了,估摸着他以为这是秦王的财源。”薛收分析道。 “他这是没脑子吗?我们薛家的产业,怎么成了秦王的来源。”薛玖烦躁的说道。 “他本来就没多少脑子。”薛元敬耸耸肩道。 “谁让你把事情弄那么大呢?”薛收说道。 “我弄啥事情了?”薛玖疑惑的问道。 “你弄那个加盟店,可是拉拢了不少人,你说会不会有人担心?”薛收反问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39章 旗袍短裙 薛玖无语,搞半天还是自己引起的。不过想想也是,如今的长安城,就像一个火药桶,颇有一种一点就炸的感觉,这种情况之下,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各方势力的警惕。 虽然程咬金,尉迟恭都是李世民麾下,但是两人关系可不算好,如今他们的儿子联合另外一些人,这不是帮着李世民拉拢人嘛。 别的人不说,至少李元吉会这样看,这样一来,不搞你搞谁。 薛玖被干沉默了,赚点钱就这么难呢。 “本来就不是一路人,也不用太在意,还是那句话,小心一些就是。”薛收宽慰道。 薛玖眉头一皱,虽然他不会玩政治,但他又不傻,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既然已经成了敌人的目标,事情就不会如此虎头蛇尾。 果不其然,从第二天开始,外出购买东西的人总是遇到麻烦,摆摊的人也会有人捣乱。 如此过了三天,薛道义找到薛玖说道:“小玖,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你看该怎么应对?” “这段时间就不要出去摆摊了,采购那边我来想办法。”薛玖宣布了应对之法。 摆摊收入虽然不错,不过停了也影响不大,毕竟只是副业。 薛玖出门一趟,回来的时候,提着两个包裹,进了胡玉阁。 睡眼朦胧的崔诚忠进入房间,看着懒洋洋的薛玖问道:“贤弟这么早来我这,有何关照啊?” 这家伙不愧是生意人,把做生意不要脸的特长发挥得淋漓尽致,以前只有求人的时候喊贤弟,现在已经随时随地的喊,完全不介意薛玖比他小一轮还多。 薛玖不舍的收回目光,刚才过去的那个女子,走路摇晃可是很有韵味,那背影可是很吸引人的,路人都停了脚步观看。 “当然是好事,你去叫几个胡姬过来。” “哟嚯!贤弟你这是想捅了!我马上给你叫人,你是喜欢小的,还是粮仓大的。 算了,两个一起,叫一个经验丰富的指点你。”崔诚忠兴奋的说道。 你这说的是啥东西? 薛玖满脸黑线,没好气的说道:“想哪里去了,我是带了新衣服过来,要她们试穿。” 崔诚忠这才发现,一边放着两个大包裹,心里带着疑惑,转头吩咐道:“去叫两个人过来。” “你弄的新衣服,为何要我这的人来试?” “当然是好东西,特意为你这设计的。” 崔诚忠戒备的看向薛玖问道:“你又要我做什么事情?我可说好了,我就是一个生意人,其它方面帮不了忙。” 薛玖翻了个白眼,他哪里不明白崔诚忠的意思,分明是说,如果是官场的事情,你就不要开口。 “放心好了,就是官场的事情。” 谈话间,房门打开,一群莺莺燕燕走了进来。 “薛郎,你怎么一个人喝茶啊!早点叫我来陪你啊!” “薛郎君,你要不要喝点酒?” “薛郎,我新排练了一段舞,要不去我那里,阿奴跳给你看。” “薛郎别听她的,奴家的胡旋舞跳得最好了。” 一群胡姬挤到薛玖身边叽叽喳喳的就说了起来,那一双双小手直接落在薛玖身上,还有人偷偷向下抓。 眼看清白不保,薛玖急忙站起来大声喊道:“诸位请安静!” 房间虽然安静下来,不过薛玖还是感觉无语,还是没有逃过黑手,不知道是谁抓了一把,吓得他差点跳起来。 “这里有四套衣服,你们挑选四个合身的人,去隔壁试一下,让崔兄看一看效果。”薛玖挤出人群,指着包裹说道。 “嘻嘻!薛郎的要求,我们当然要办到,也不用去隔壁,就在这里试就行了。” 包裹被打开,一个胡姬一边查看衣服,一边笑嘻嘻的说道:“是啊,就在这里换,薛郎也好看看对不对。” “我来试试!”还有一个更大胆的,马上脱了长袍。 好在薛玖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不就是脱外套,他还不至于害羞。 “这是上衣,这是短裙,丝袜,靴子。丝袜穿的时候要轻一点。”薛玖介绍道。 “咦!这裙子好短!” “嘻嘻!薛郎放心,我穿过丝袜的。” 没错,唐朝就有丝袜,只是因为工艺,而且还有刺绣图案,只不过薛玖请人做的是黑丝。 这些胡姬是真的胆大,也不管还有两个男的,比划了一下,其中一人就穿了起来。 “咳咳!这是旗袍!”薛玖急忙走开,介绍另外一件。 “我来试一试!” 两套短裙,两件旗袍,很快就有了主人。 折叠短裙,露出一截大腿,让人忍不住想要看看上面部分。 上衣是露脐装,其实这在胡姬眼里,并不陌生,她们老家夏天也是穿这种露胳膊的。 只不过几件套一起穿,效果就不一样。 “哎呀!薛郎,这该怎么扣啊?”穿旗袍的胡姬故意走到薛玖面前问道。 薛玖:????? 我已经背过身了,你还跑到面前来,就是这样考验干部的。 一抹雪白,红色的肚兜若隐若现。 “自己扣,还要我帮忙不成。”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奴家这是不顺手嘛,薛郎你帮帮忙呐。” “让她们帮忙。” “嘻嘻!嘻嘻!” 调戏薛玖,引得胡姬娇笑不止。 薛玖翻了个白眼,他就知道,只要女人比男人多,她们就非常大胆,男人根本招架不住。 高跟鞋对胡姬也不陌生,虽然薛玖拿来的略微不同,她们还是很习惯。 “真漂亮!”看着旗袍,胡姬纷纷赞叹。 崔诚忠两眼放光,这开叉都到大腿根的裙子,简直就是为胡玉阁量身打造的。他能想到,穿这衣服跳舞,尤其是胡旋舞,会多么吸引人的目光。 “哈哈哈!贤弟,你简直是送了一份大礼给我,真是太感谢了。”崔诚忠高兴的大笑。 薛玖笑而不语,不过脸上很是得意,他就知道,这对于胡玉阁是一个大杀器。 “马上叫人来量身,一人先做一件,不过先不要忙着穿出去,过几天统一换新衣。 好了,现在出去,我要陪贤弟喝茶。”崔诚忠吩咐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0章 大夏龙雀 “贤弟有何需要为兄帮忙的,你尽管开口,只要能办到的,我绝不推辞。”崔诚忠拍着胸口道。 这家伙就不是一个好东西,薛玖很想啐他一口,能办到的绝不推辞,意思是不能办到的,肯定会推辞。 薛玖忘了自己也是这样说话,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放心好了,你能办到的。” “哦!” 崔诚忠看着薛玖,听他说原因。 “最近有人针对酒楼,所以我想拜托你这里买菜。”薛玖解释道。 “这么一件小事,贤弟你放心,需要买什么,你要买的时候,把单子送过来就是了。”崔诚忠一口答应。 薛玖嘴角上扬,淡淡一笑道:“我还有两件东西,能帮胡玉阁提高名声,提高胡玉阁这些胡姬的魅力。” “什么东西?”崔诚忠惊喜的问道。 薛玖笑而不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贤弟你有什么条件,尽管开口就是。”对于薛玖的能力,崔诚忠还是非常相信,他说能提高,肯定就能提高。就像前两次,虽然被捉弄,但是真的提高了名声,长安都在谈胡玉阁。 崔诚忠已经想清楚了,胡玉阁就是青楼,还全是胡姬的青楼,名声本就比其他青楼差,就算再差一些又能怎么样呢?只要知道的人多就行了。 “我要借崔家烧制瓷器的工匠,还要教会薛家。”放下茶杯,薛玖说道。 崔诚忠神色凝重了一些,瓷器烧制技术,可不是每一个世家都会的。 “我是愿意的,但这事我无法做主,还得家里商量一下。” “无妨,我不着急,其实你们可以放心,薛家没有兴趣踏足瓷器贩卖,只是烧制出来自家使用而已。”薛玖笑着道。 “你们能用多少?如果不贩卖,我可以做主,送给你们。”崔诚忠不解的说道。 “瓷器不止是杯碗盘瓶,我更想用来贴墙壁,地面,你说需要多少?不但是酒楼,家里,村里我都想用上。” 崔诚忠惊讶的问道:“有必要如此奢华吗?” “如果是购买,成本就很高,但如果自家烧制,这成本还是能承受。” “这倒也是。” 最近开支有些大,必须要开源才行,薛玖盘算着从哪里弄一笔钱。 就在薛玖冥思苦想的时候,朋友传来好消息,东西两市的商铺找好了。 按照薛玖的意思,大量家具搬了过去,然后有人邀请两市的商人去参观。 隋唐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朝代,也是一个大融合的时期,而且许多器具都在逐渐的完善,并且为大众所知。 例如马蹄铁,马鞍,马镫。因为价格和技术,马蹄铁只有朝廷的战马才拥有,没有推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技术保密。 马鞍虽然有,不过多数只是垫皮子,马镫也是单边马镫,只是辅助上马。 双边马镫就不一样了,两只脚能接力,控制战马也更加方便,坐在马背上也更稳当。 还有犁头,曲辕犁在南方一些地区已经开始使用,因为通信不便,大多数地方都还不知道其好处。 不怪地方官员没有重视,因为他们已经对这东西习以为常,忽略了外地的犁头不如他们的。 家具也是如此,如今的床也叫做塌,小矮子偷学过去就成了榻榻米,不过一如既往,偷学都学不全。 大唐的床榻还有不少附件,薛玖推出的床,是架子床与床垫床的结合。 整体是架子,安装好了以后,可以挂蚊帐,架子还能放衣物,床头有放物件的床头柜,床下则是收藏柜,具体数量和大小,可以由主家决定。 还有衣柜,抛弃以往的折叠存放,改部分为悬挂;还有桌椅板凳,经过酒楼的磨练,工匠技术已经进一步完善,可以说漂亮,用着也舒适。 从前朝开始,很多时候,分餐制就已经没有用了,这种坐在一起吃饭的方式,更受欢迎。当然,一些重大场合,还是案几跪坐。 当中原抛弃跪坐的时候,小矮子学了过去,但是没有学全,弄成了罗圈腿,真是可笑至极。 只是短短一天,家具店就接到大量订单,因为家具店不卖成品,都是根据主家房屋定制。 木材的选择,花纹等等,都可以根据主家的喜好来定制。 准备的大量工匠派上了用场,还有木材也转化为了钱财。 “嘿嘿!贤弟,真是太感谢你了。”尉迟宝琳咧嘴傻笑,把一个盒子放到薛玖面前。 “你我是朋友,不用这么客气,还送礼给我。” 尉迟恭虽然得到不少赏赐,但是他现在还并不富裕。尉迟家族人口不少,也正因为家大业大,开支也不小,这次薛玖联合尉迟宝琳做生意,给了他们家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所以尉迟家很感谢他。 关键还是薛玖进行资源整合,常威和敖家提供了羊肉,家禽;崔家提供了消耗品等资源,这让大家购买东西的成本降低了很多。 家具生意又会赚钱不少,而且家里的家具也更新换代了。 前一段时间集合工匠打造家具,练手之作就分到了众人家里,虽然是练手的,但是工匠技术在那里,除了雕刻没有那么精美,其它都没有问题。 “这是老头子送你的。”尉迟宝琳说道。 听到是尉迟恭送的,薛玖好奇心也来了,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面是一把刀,抽刀出鞘,一把四尺左右,带着纹路的环首刀就出现眼前。 薛玖心里一喜,具有钢纹的武器,无一不是千锤百炼,万中无一的利器。 “古之利器,吴楚湛卢,大夏龙雀………”刀的另外一面,居然篆刻着文字,薛玖仔细辨认,不由大惊,他没想到,这居然是一柄传说中的武器。 “大夏龙雀!” “嘿嘿!没错,这正是当年赫连勃勃下令打造的,五柄大夏龙雀刀之一。”尉迟宝琳咧嘴笑道。 薛玖知道赫连勃勃,是因为他有一个特别的手下,据说修建城池,让人用锥子检验城墙的坚硬度,锥子订进去,就杀修建城墙的工匠,要是订不进去,就杀检验的人。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1章 扩大生意 不但是修城墙,打造盔甲也是同样的要求,也正是如此,依仗锋利的武器,坚固的盔甲,赫连勃勃打下了一个江山。 赫连勃勃是匈奴人,而鲜卑人是他们的附庸部落,薛玖猜测,这刀可能是尉迟家祖上传下来的。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薛玖恋恋不舍的放下龙雀刀,关上盒子说道。 “老头子就知道你会拒绝,他说这不过是一件武器而已,而且尉迟家用的是马槊,短鞭,这刀留着也只是藏在家里,没有用武之地。 而送给贤弟正合适,贤弟你喜欢,能用它建功立业,也就不辜负他一片心意。”尉迟宝琳按住盒子,推到薛玖面前说道。 薛玖轻轻点头,慎重的说道:“既然如此,我就不推辞了,这把刀我很喜欢,烦劳告诉叔父,改日我再登门致谢。” 薛玖明白,尉迟恭送这把名刀,主要还是想结交薛家,当然,自己的能力,以及有意交好,也是原因之一。 “好,我会把你的话带到。” “多购买一些家丁,作为家将训练,以后可能用得上。”薛玖压低声音说道。 “我们族人不少,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用不着买家丁来训练。”尉迟宝琳摇摇头道。 “人越多越好,买一些吧!毕竟族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薛玖劝说道。 “好!” “父辈搏下功名,我们总不能让人说成虎父犬子吧。”薛玖笑着道。 “贤弟言之有理!”尉迟宝琳赞同的点点头。 “培养一些人手,以后我们一起建功立业,最好用一些年龄相当的人。” “购买家丁来培养,恐怕一时半会没有多少能力啊!”尉迟宝琳又说道。 “啥没有能力?”程处默和兄弟拉开房门问道。 “玖郎在说培养手下。” “你说家将吗?军中挑选就是了。” 很多府兵跟随将领时间长了,结下友谊,自愿成为家将。 家将!顾名思义,附庸于家中的武将,同属于家族成员,与家族休戚与共,地位仅仅低于嫡系成员,与旁系地位相当,平时作为护卫,也会跟随一起上战场。 每一个武将身边都有家将作为亲卫,他们能为武将挡刀枪。 “我们是年轻人,自然要培养自己的班底,用父辈的人有何意义,别人还是会说,我们是借用了父辈的能力。”薛玖忽悠道。 薛玖忽悠他们,主要是他想拥有一支人马,用来应对特殊情况,例如玄武门之变。 直接去玄武门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妨碍他露露脸,哪怕在最后关头出现,也能混点功劳不是。 功劳不是用来做官,而是要李世民的人情。具体如何做,薛玖还在思考之中。 “有道理!你们怎么做?算我一个。”程处默一拍大腿问道。 “用酒楼的名义,购买家丁,训练他们。” “可是我们的酒楼,并不在长安,我们总不能跟着过去吧?”程处默皱着眉头道。 “这个简单,宣阳坊那边修出来之后,地方就大了,可以养在我这里。”薛玖说道。 如果尉迟宝琳和程处默答应,酒楼就会多几十个人手,还是免费的,不但能保护酒楼,还能帮着干活,别的不说,搬抬这些还是没有问题。 “这样好吗?”程处默问道。 “酒楼养不了太多的人吧?”尉迟宝琳问道。 “宣阳坊酒楼修好之后,我打算再开一家茶馆,让人可以喝茶下棋,听曲看戏。 除了茶馆,再开一家女子会所,只接待女客人,为客人提供泡澡按摩。”薛玖说道。 “弄这么大吗?” “既然你们相信我,当然要带你们赚钱。”薛玖笑道。 “好兄弟!”程处默高兴得咧嘴笑道。 “这两家店,我打算和你们这些朋友一起开!至于出多少钱,回头算好了告诉你们。”薛玖介绍道。 “好的。” 《武德律》记载:“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 这就是说,从理论上讲三口之家的住房可占地一亩,六口就可占两亩地。如今一亩约合五百二十二平方米,因此三口之家依法律可占有建房用地五百平方米。(规定是理想化了点,实际情况还是有差别的) 同时,为了照顾贵族和官僚,法令又补充规定说:“若京城及州、县郭下园宅,不在此例。”这就是说,凡住在长安、洛阳、扬州、成都等城市中的居民不受上述三口给一亩园宅地规定的限制,这是考虑到官僚贵族建宅的需求。 按照律法规定,大唐每一户人的住宅面积都是别墅那么大。 其实如今有钱人的房子,都是四合院形式,所以薛玖想购买宣阳坊的地,并不需要打扰多少户百姓。(敦煌壁画就有唐朝四合院) “没问题,贤弟你尽管施为,需要我们做什么,你说一声就是。”尉迟宝琳拍着胸口说道。 “没错,老头子说了,你脑子比我们好用。”程处默点头赞同道。 “我不会客气的。” 薛玖心情很不错,他先制定了计划书,然后让初一把计划书抄写了几份,分别送给了程家,尉迟家和敖家兄弟。 “你那一份就不给你了,看他们的就是。”薛玖拍拍常威的肩膀说道。 和常威谈事情,都是在家里,就是避免被别人看到他们太亲近,同住一个坊市,又是年龄差不多的办法孩子,经常在一起打闹,坊市的人都已经习惯了,即便见到他们在一起,也不会觉得奇怪。 “我明白!我拉拢了城南车行的人,他们会帮着收购家禽和蛋。”常威点点头道。 薛玖有些惊讶,这家伙居然想到这个办法,车行就是租车的,他们经常出城,而且跑得远,如果外出,顺便收一些家禽赚钱,这对他们肯定是一件好事,自然也乐意去做。 这就像跑长途的司机,回来的时候不用返空车,这种事情,没有司机会拒绝,而且也扩大了常威的收获渠道,赚的钱也会变得更多。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2章 昆仑白玉 “厉害!知道用人了。”薛玖笑着道。 “嘿嘿!” “你心里有数就好,不过我觉得还是掌握养殖渠道,产出更加稳定。”薛玖提醒道。 “我们常家可没有多少地,在哪里养呢?”常威苦着脸道。 常家祖籍是河内的,常威祖父是齐国官员,爷爷是前朝的散朝大夫,官职都不算大,只能算小家族。 “有两个办法!” “玖郎快告诉我!”常威急忙问道,对于薛玖他是很佩服的,明明大家都差不多大,但是薛玖不但比他还能打,还会赚钱。 “你可以去联系一些村子,让他们大量养殖,保证用合理的价格收购,想来他们会愿意的。” “他们会愿意吗?”常威不太确定的问道。 “怎么会不愿意,平常村子也会养的,你可以建议他们集中养殖,让村里老人照顾,小孩去割草,抓虫喂养。”薛玖讲解道。 “好!我试一试,还有一个办法呢?”常威又问道。 “找人自己喂养,去秦岭里面,围一个山头,直接养在山里,家禽可以自己在山里找吃的,除了冬季,不需要太多粮食。”薛玖介绍道。 这个办法他已经计划由村里带人去做,不过要等蚯蚓养殖成功,如果蚯蚓养殖很成功,散养家禽就可以进行了。 养殖跑山鸡,成本并不低,毕竟有投入才有收获,单单依靠家禽自己寻摸吃的,长得慢不说,产蛋也不会很高。 山里养殖,你的有人看守,还得清理小动物,另外就是老鹰,这玩意你不知道何时会来。 这些东西,要等常家决定之后,薛玖才会教他们。 秦岭那么大,常家去弄两个山头不算啥,他们安排人,也能帮着薛家干活。 没有薛家,想在山里找到合适的地方可不容易,毕竟外围都是有主之地,深入大山,就得有合适的山路,不然怎么才能运送出来。 “我会尽快给你答案。”常威咬咬牙说道。 “行!尽快,我好做安排。” 拉拢多一些帮手,拿下宣阳坊的土地,这样才能阻挡有人在朝堂闹腾。 薛玖打算把宣阳坊打造成平康坊一般知名,不过宣阳坊只有吃喝玩乐。 平康坊之所以出名,一来是因为青楼多,二来就是不卖货物,因此不是市场,官员可以放心进入,东西两市就不行,官员不敢明着进去,只能是家中下人前去买东西。 李渊去年下诏:“士农工商,四人各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 《武德律》规定:“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 这也是为何,薛玖不出面的缘故,薛道义虽然是同族,但算起来已经出了三服,所以不影响薛家。 这就是世家的应对之法,特权阶级,总有自己的办法。 一个正常的坊市,大小在三百到六百亩之间,薛玖需要的大小,一个店有几亩地就行。当然,越大越好,具体能收购多少,就得看情况来定。 这事薛玖没办法,只能交给盟友,还有薛元敬能否谈下来。 盟友很给力,只是十天时间,宣阳坊就买下来两块地,而且是把酒楼附近的土地房屋拿下来了。 三十八亩地,加上酒楼十五亩地,已经是宣阳坊的十分之一。 薛玖有些佩服杨坚,唐承隋制,武德律虽然做了修改,但整体律法制度,都是隋朝制定的。 如今的律法,其实很全面了,只不过每一个朝代都是如此,律法完善,但是执行起来就一言难尽了。 按照武德律规定,购买房屋,还得经过邻居同意,否则交易无法达成。 这也好办,把不同意的邻居都买下来,问题就解决了。 当然,买下来这两块地,付出的代价也不小,有时候钱财无法解决,就得用更好位置的宅子来置换。 还需要等别人搬家,同时购买建筑材料,要改建两处,需要的材料不少。 建筑规划又得请阎立本出手了,新开发的两块地将位于酒楼两侧,正好形成一个v字形。 因为是挨着的,以后停车场和员工宿舍就可以安置在一起,这样一来就能节省空间。 面对薛玖的要求,阎立本欣然接受,对于他来说,这事比做官有趣多了。 最近薛玖也没有忘记和李双双约会,不过只是单纯的培养感情,最多就是拉拉小手,亲亲小嘴。 两人感情极速升温,李双双这个小白兔,已经完全沦陷,如果不是薛玖觉得时间不合适,已经吃干抹净了。 怎么也得等到十八岁,不然影响身体发育。 “你这是要做啥呢?两百张宣纸,一千斤精铁,想要我老命吗?” 听到身后的声音,李双双猛的缩回小手,又低下了脑袋。 薛玖很是不满崔诚忠打扰了自己的约会,没好气的说道:“我不是写了吗,那是为你准备的。” “我当然看到了,但是你总得告诉我是做啥的吧?那么多钱支出,没个说法,我也没法交代啊。”崔诚忠苦着脸说道。 宣纸的名头才出现不久,因为泾县的纸最好,当然,价格也很美好。 宣纸价格贵,精铁价格同样不便宜,一斤精铁价格就差不多一贯钱。一千斤精铁,那就是一千贯,即便是胡玉阁,拿出来也需要再三考虑。 “给你说了有啥用?说了你也不懂,懂了你还不去做,做又做不好。”薛玖翻了个白眼说道。 “贤弟,为兄错了,这块昆仑白玉就送给弟妹,当做赔礼。”崔诚忠肉痛的解下腰间一块玉佩递了过去。 中原的玉石,产地在蓝田,不过最受欢迎的是昆仑玉,或者叫于阗玉,来自于西域,也就是后世的和田玉,尤其是白玉,价格最贵。 薛玖毫不客气的帮着接过,随后塞到李双双手里。 “我说了给你弄两件增加名气的好东西,考虑到我们是朋友,所以增加了一种,宣纸和精铁就是材料。你居然还不领情,真是太让我失望了。”薛玖解释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3章 折扇 “嘿嘿!太感谢贤弟你了,宣纸我等会就送来,至于精铁要等一段时间。”崔诚忠赔着笑脸道,他知道这是薛玖帮他准备的,但是心里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需求量那么大。 泾县宣纸是贡品,流在外面的不多,想不到崔家居然真的弄来两百张。 其实这也是薛玖习惯性的说要宣纸,其实更应该称为麻纸才对,顶级的白纸则叫玉版,因为纸张洁白如玉而得名。 薛玖要做的东西很简单,就是折扇,后世很多医院都用赠送扇子来打广告,所以他要用宣纸来做。 如今的扇子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粽叶制作的蒲扇,普通人使用;另外一种是女子使用的团扇,扇面是丝绸布匹,可以在上面刺绣;另外一种就是男子使用的扇子,这种扇子材质就比较多了,有鹅毛扇,布扇,竹扇。 薛玖了解过,折扇还没有出现,或者出现了,但是没有流行开,所以才做出这个决定。 扇骨早已经做好,只等宣纸齐备,其实也可以用绢布,只是绢布太厚不方便折叠,太薄又不好书写,刺绣太麻烦,所以还是宣纸合适。 折扇做了两种,一种就是用竹子做扇骨,宣纸做扇面,另外一种则是淑女扇,用木片制作,蚕丝链接,只不过木片镂空花纹太麻烦,所以制作不多,薛玖只打算用来送熟人。 “哇!双双你…你…你又长大了?”韦海棠震惊的指着李双双问道。 李双双红着脸低下了脑袋。 “难道你怀孕了?”韦海棠瞳孔放大,轻捂嘴唇,不可思议的问道。 “海棠姊你说啥呢!”李双双跺脚,羞涩的说道。 “我听说怀孕会变大,你这…你这…” “是…是薛郎给了我一种小衣。”李双双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薛玖知道李双双负担太重,所以为她准备了几套,后世款式的内衣,可以帮她兜起来,这样就没有那么累。 虽然没有钢圈和海绵,不过兜起来总比垂着好。 “我不信!快给我看看。”韦海棠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道。 李双双红着脸从箱子里翻出来,放在床上说道:“你自己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韦海棠不用试,只是看了看就明白,不过心里变得郁闷,这型号太大了,而且因为李双双的特别,两个大袋子完全不适合她,这还怎么试。 看了一眼李双双,嫉妒的眼神不言于表。 ………… 与此同时,胡玉阁的女子都快要乐疯了,穿上这种新款小衣,再也不用死死勒住一半,而且一样能挤出来。 关键是比以前更显饱满,挺拔,至少大了一圈的感觉,对她们来说,简直就是神器。 “哈哈哈!贤弟这手真是巧夺天工啊!”崔诚忠大笑道。 “不会夸人就别夸,这些又不是我做的,我只是提了个意见。”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嘿嘿!我说错了,贤弟是头脑聪明,智慧无双。”崔诚忠赔着笑脸道。 薛玖没有理会他,摇摇头打开了桌子上的盒子,拿出一把折扇。 “啪!”的一声打开,动作很是潇洒。 “咦!这扇子挺特别啊!” “没错,这就是第二件,在你这消费的客人,你可以赠送一把,背面可以让你这的女人写上诗词。”薛玖摇摇折扇,随后收起来,递给崔诚忠。 崔诚忠小心翼翼的打开折扇递,看了看上面的字,脸有些黑。 “胡玉阁美女如云,吊带肚兜短裙!” 诗不是诗,词不是词的一句话。 “贤弟,写这个是不是有些不合适,这个谁好意思拿出去啊。”崔诚忠苦着脸说道。 “这是给你用的,你想一想,你拿着这把折扇出现在公共场合,别人是不是会被你吸引,是不是会看到这一句话,都不需要你介绍,别人就知道胡玉阁了。”薛玖问道。 “这个…” “行了,这是送给客人的,你也可以自己写字,我只是给你打个样。”薛玖又递了一把过去。 “闲来无事,何不勾栏听曲!”崔诚忠念着扇面的字,对薛玖翻了个白眼。 明白崔诚忠的想法,薛玖笑眯眯的说道:“这上面又没有留胡玉阁的名字,外人又不知道,但是接受赠送的人是知道的,这就是一种广告。” 知道薛玖这是故意的,崔诚忠没有理会他,扒拉着盒子,看看里面二十把折扇,瞪大眼睛问道:“两百张折扇,就做出这点?” “剩下的是工钱!这个很简单,自己找人做就是了,不过你得快点,免得被人仿制,你反而成了模仿者。”薛玖理直气壮的回答道。 崔诚忠无语,克扣也说得如此理直气壮,也真是没谁了,不过他并不生气,因为这两件东西简直物超所值。 “行了,东西送到了,我回去了。” “等等!”崔诚忠拉住了薛玖。 “还有什么事?精铁的事情还不急。” “不是那个事情,你那边不要忙着送折扇,等我这里做出来一起送。”崔诚忠急忙说道,刚才薛玖就提醒他了,第一个拿出来才是好东西,后面的则是模仿者,意义就小多了。 “十天时间应该够了吧?二月二龙抬头之日,我们一起赠送客人。”薛玖想了一下说道。 “嘿嘿,没问题!多谢贤弟!”崔诚忠高兴的行了一礼。 薛玖笑着回了一礼,本来他就不着急,还能多赚一份人情,这就很划算了。 折扇已经做出来五百柄,不过要在上面留字画,还需要一段时间,而且薛玖要做一批特殊的折扇。 扇面虽然还是宣纸,特殊之处在于留笔墨的人,他要请认识的人留墨宝,一部分作为彩蛋送客人,一部分留着自己收藏。 “你一天就不能把心思用在读书上面吗?”陆德明摇摇头说道,随即他摇晃着折扇。 “文扇胸,武扇肚,你老这扇的不对。” “还有这种说法?” “咦!好像真的该这样,说吧,今天送这么多折扇过来,有何用意。”陆德明试了试问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4章 诗和字 “嘿嘿!还是你老了解我,今天过来,是想请你留几副墨宝,不然就这么一把空白的折扇,我也送不出手不是。”薛玖笑着道。 “想要老夫写字也行,但是你得答应一个条件。”陆德明看看折扇,点点头问道。 “没问题,你老请说就是。” “听说你时常有好诗做出,今天就做一首老夫满意的诗,老夫就给你写。”陆德明说道。 “这是谁胡说八道的,你老又不是不了解我,我哪里会作诗啊。”薛玖气急败坏的说道。 “别管谁说的,反正我就这条件,你爱写不写。” “别啊,你老又不是不知道,我这字哪里见得人啊!”薛玖苦着脸道。 “老夫当然知道你字见不得人,所以写在纸上就行了。”陆德明说道。 薛玖眉头紧皱,他能记得诗不多,至于词就更不用说了,也就最出名的那几篇,关键这不应景啊。 薛玖苦着脸来到书桌,冥思苦想了好一会,就想起了一首咏鹅。 不能剽窃小朋友的吧?做人还是得要点脸。 “有了!”突然灵光一闪,他想起了一个视频,一首写在桥下的诗出现在脑子里。 “初来人间不知苦,潦草半生一身无。转身回望来时路,才知生时为何哭。 诗不错,但是你小子在这悲秋伤春的做甚?还潦草半生!你配得上这句吗?”陆德明没好气的说道。 “你管那么多,我是有感而发行不行?我是看到可怜人,心里感叹不行吗?”薛玖昂着头说道。 “哼!” 刚才陆德明的话给了薛玖提示,他又想起一首诗,记得是唐中期刘禹锡的,正好可以抄袭,提笔就写了出来。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哈哈哈!不错,不错!这才该是年轻人的气度。”陆德明摸着胡须,朗声笑道。 “行了!我已经做到了,该你了!”担心老头子还要他写,薛玖急忙把毛笔塞到陆德明手里。 “行吧!”看到一首喜欢的诗,陆德明心情极好,放下折扇就把诗誊写了上去。 “我说你也写点自己的吧!”薛玖帮忙更换折扇,不满的说道。 “要求那么多!”陆德明嘟囔道,不过还是写了两首诗上去。 “这是要送人的,落名!落名!” “你的印呢?拿来盖上!” “盒子里自己去拿!”陆德明被说得心烦,瞪大眼睛道。 薛玖也不在意,过去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两枚玉印,他干脆拿出来都印了上去。 “怎么停了?” “哼!你说写啥就写啥!不说老夫就不写。”陆德明不满薛玖的催促,冷哼一声道。 “我不说了,你老写吧!”薛玖后退半步道。 “老夫说了,你说我写。” “我要是背诗经呢?”薛玖试探着问道。 陆德明眼神不善的看向薛玖,大有摔笔的架势。 “咳咳!那就写清风徐来四个大字。” “陆老头你故意的!我是说清风徐来。”看了陆德明写的,薛玖震惊的张大了嘴巴,他没想到陆德明还有这种恶趣味。 只见折扇上写着“清风徐来四个大字。” 没错,四个大字他也写上去了,一共八个字。 “这不是你说的吗,清风徐来四个大字。”陆德明装着迷茫的样子,指着折扇上面的字,一个个的念着。 “我是说只写清风徐来。” “是你没说清楚。”捉弄了薛玖,陆德明心满意足的在另外一把折扇写了清风徐来。 “再写难得糊涂。” “呵!你小子还懂不少为人处世嘛。” 陆德明没有再作妖,二十把折扇都写了字。 见到薛玖全部落了两个印,陆德明不由摇摇头道:“真是弄不懂你小子,落两个印有啥意义。” “万一有人不认识呢?或者只认得一个。” “快滚!哪有你那么多借口。”陆德明拿着折扇,坐到了火炉边上。 “嘿嘿!”薛玖满意的收起折扇,抱着盒子就出门,这可是藏品啊! 陆德明亲笔写在折扇上的字,目前只有自己有,而且他已经七十多有五,估摸着活不了多少年,这种折扇不说是孤品,也是很难得的。 薛玖心情很好,跑了三天,弄回来一百柄名人墨宝折扇,就连秦琼那里,他都请程咬金带着去求了两把。 薛玖记得秦琼死得比较早,而且他是武将,后世根本没有听说有墨宝,自己弄到两柄墨宝折扇,只要传承下去,足够子孙吃穿不愁。 “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薛郎真是好文采。”李双双大眼睛忽闪忽闪,钦佩的看着薛玖。 “你怎么知道的?”薛玖愕然问道。 “薛郎你不知道吗?这两天你的大名可是轰动了长安。”李双双问道。 “我不知道啊!为何我的名字轰动了长安?”薛玖摇摇头,不解的问道。 “你的三首诗很多人都在谈论呢!都说喜秋一出,悲秋难越。”李双双兴奋的说道。 “外面怎么知道的?”薛玖很是惊讶,要知道折扇拿回来,除了留着送人的几柄,其它都收藏了起来,根本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没有第三个人知道,那么肯定是陆老头泄露的,绝句不用说,那是老师房玄龄说出去的。 这是为自己扬名。薛玖马上明白过来,虽然并非本意,不过心里还是很感激陆德明和房玄龄的关爱。 “呵呵!清风徐来四个大字。”韦海棠阴阳怪气的说道。 薛玖:??? 陆老头把这事都说出去了,这家伙还真是报复心强啊。 那天回来,清点折扇,没有看见那一把折扇,他就知道陆德明不怀好意,想不到这么快就说出去了,真是一个老顽童。 “哈哈!贤弟好气魄,快帮为兄也写一首诗。”崔诚忠大笑着从天桥上走过来。 “没有!”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贤弟!何必拒绝,为兄可是真心求诗。” “红唇含玉柱,清算入花心。剩下的自己去编。”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5章 鱼皮衣 崔诚忠张大嘴巴,苦笑着道:“贤弟何必又捉弄我。” “哪里捉弄你了,我就只会这两句。” “呸!坏胚子。”韦海棠红着脸啐了一口。 李双双则是一脸的迷茫,她还在思索薛玖说的话是何含义。 “这把折扇是我亲笔书写,字有些丑,你别嫌弃。”薛玖拿出一把檀木淑女扇,递给李双双。 “两心相连,你我相约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头等三年。”李双双手指在扇子上滑过,念出上面的字,等她念完,已经双目含泪,感动得不要不要的,如果不是有外人在,她恨不得马上抱住薛玖。 韦海棠一愣,眼中闪过一丝羡慕之色,李双双虽然家里受气,却遇到了一个如意郎君,而自己的未婚夫,连面都没有见过。 “贤弟好文采!” “文采个屁,我这是有感而发,这是我对双双真挚的感情,和文采有毛线关系。”本来正享受李双双含情脉脉,仿佛要拉丝的眼神,被崔诚忠打断,薛玖气得暴跳如雷。 又不是第一天认识,谁不知道谁啊,崔诚忠这家伙,只能算识字,真实才学和薛玖差不多。 不说后世学的东西,单论现在的学识,两人真的和文采没有半毛钱关系。 “咳咳!那啥,你们先忙!你们先忙!” 崔诚忠也没有生气,只是略微有点尴尬,尬笑着离开。 “贤弟快下来!”天桥下传来程处默的声音。 薛玖看下去,不由有些吃惊。 “今天是啥日子,来了这么多人!” “可能都是来看你这个大诗人的吧。”韦海棠说道。 百味楼前面路上停了十辆马车,还有一群骑马的人。 看了一下,除了常威,熟悉的朋友都来了。 “他们怎么又来了!”薛玖没有理会韦海棠,皱着眉头又说道。 李世民的儿女居然又成群结队的过来玩,这真不合理。 “薛大郎!薛大郎快点拿玩具!我给你带礼物来了。”李丽质欢乐的喊道。 薛玖脸一黑,他猜到为何这些小家伙过来了。 并不是因为她们要玩具,宫里要弄玩具应该很容易。主要还是她们的年龄。 全部在四到十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人憎狗厌的时候,哪怕皇家礼仪要求严格,也无法阻止她们闹腾。 李世民儿女一大堆,还有几个四岁以下的,哪怕有宫女,估摸着他也招架不住,把小家伙支出来,就能享受多人世界。 “把我这当托儿所了啊!”薛玖喃喃说道。 好在他早有准备,下去之后就让人拿了几个风筝出来。 一只老鹰外形,一头猛虎外形,还有猴子,猪,牛等等动物,每一个动物都是可爱的外形。 今天天气不错,微风吹动,正是适合放风筝的时候。 薛玖让人做的风筝,凸出的就是一个大,为了不让风筝纠缠到一起,小家伙们分开在玩,一部分在酒楼这边,一部分在宿舍,程处亮带着房家兄弟在胡玉阁后院;高家兄弟因为关系一般,就在街上。 为了不得罪人,薛玖也没有进酒楼,和程处默几个大的在街上聊天。 李双双,韦海棠则和程大圆,房兰在院子里陪一群小丫头。 小家伙太多,酒楼变得很是喧嚣,笑声传出老远。 因为风筝升在天空,坊市很多人都在看,不过大多数都在自己院子里看。 有秦王府的护卫,薛玖也不担心有人来找麻烦。 “薛玖郎,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你有好处居然不叫上我们。”高崇德蹲在薛玖身边说道。 “玛德,那是前身和你们关系好。”薛玖心里暗骂。 “我不是怕影响你们兄弟玩耍嘛。” “别说那些,加盟的事情,算我家一个。” “你家要在渤海郡开酒楼?你家在那边,酒楼这些应该不少吧?”薛玖问道。 “没有你家的好吃!”高崇礼抢着回答道。 “没有问题,不过你要帮我收购一种东西。”薛玖点点头道。 “啥东西?” “鱼皮!” “你想吃鱼皮吗?” “不是拿来吃的,鱼皮像羊皮一般,剥下来硝制。” “鱼皮还能硝制?”高崇德惊讶的问道。 薛玖回忆了一下说道:“鱼皮剥下来阴两天,然后去掉麟甲,用草木灰硝制,再反复捶打揉制,成品会和羊皮差不多硬。 具体如何做,你让人试一试。弄好了有多少我要多少。” 鱼皮衣,薛玖在齐民要术中见到有提起,不过具体做法没有,这是辽东那边,黑水靺鞨族一个附庸小部落的特产,御寒效果非常好。 虽然齐民要术中没有鱼皮衣的做法,但后世见过视频,而且潜水,游泳最好的衣服就是鱼皮做的,至少初代产品是鱼皮,后来才是合成材料。 据说鱼皮做的衣服不但御寒效果极佳,而且韧性强,具有不俗的防御力。 鱼皮衣没有像羽绒服,棉衣一样流行,主要是颜色丑陋,而且想要保暖效果好,得做成内穿,最好是贴身的,所以很难做得好看,自然无法做成流行款。 “你能写下来吗?我怕记不住。”高崇德挠挠头道。 “行!等会写给你。” 高家的势力在渤海,那边有海鱼,更适合做鱼皮,内陆不容易弄到大鱼,小鱼皮用处不大,毕竟做衣服裤子,鱼皮小了很麻烦。 这年月因为交通的缘故,海产品无法大量运送到内陆,不过一些珍稀的还是会制作成为干货。 海边的土地因为海水反涌,大多都属于盐碱地,种地收成很低,百姓想要吃饱,就得去海边赶海。 赶海!顾名思义,趁着退潮的时间,赶紧到海边,去捡退潮留下的海货。 因为没有污染,海货是很多的,但是渔民没有足够的油和调料,海货味道好的很少,不过能保证饿不死。 海货具有高蛋白,营养价值高,但是水产品脂肪低,不能补充淀粉,所以能吃饱,但是饿得快,没有粮食补充,还是要饿死人的,这也是为何,海边海货多,但人类能活下去,不会去海边生活的原因。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6章 蜜蜂养殖 “那两个女的是谁家的?莫非是小玖的婆姨?”尉迟宝琳撞了一下程处默问道。 “你猜对了!矮的那个是小玖的。”程处默笑眯眯的说道。 “谁家的姑娘?” “你去问他,我忘了问。”程处默不好意思的回答,上次只顾着问韦海棠去了。 “你们在说啥?”李崇义凑过去问道。 “对了,都姓李,你肯定认识那个李双双吧,她是谁家的?小玖有没有去提亲?”程处默问道。 “当然认识,她是河南王的幼女,按辈分我要叫她姑姑。” 李崇义说的时候眉头微皱,他也听说了一些李双双家里的事情,只是他没有理由插手。 突然李崇义脸色一变,压低声音说道:“你们两个混蛋不许打她主意,我可不会叫你们姑父。” “嘿嘿!”程处默两人一听,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不是我们,是薛玖,他已经认识一段时间了,刚才我们就在说,不知道他请人去提亲没有。”程处默介绍道。 “啥?”李崇义顿时蒙了,他没想到是薛玖,毕竟薛玖过几天才满十六。 当然,十六定亲很常见,有不少人十二三岁就定亲了。 以前定娃娃亲的很多,但是婴幼儿容易夭折,所以逐渐变少,普遍会在十三四岁定亲,十五六岁成亲也很常见。 女孩十三四岁已经能看出来美丑,男孩能力也体现了,可以进行了解,所以这个时候定亲最合适。 “哼!”李崇义冷哼一声,没办法,别人已经认识,这就不能阻止了。 大家明明是兄弟,你要做长辈,这确实有些郁闷。 “嘿嘿!我们问问他,多久成亲。”看出来李崇义不爽,尉迟宝琳给他来个火上浇油。 “好啊!” “小玖,你定下来没有,何时成亲?”程处默与尉迟宝琳勾肩搭背的走到薛玖身边问道。 “哎呀!我忘了请人去提亲。”薛玖一拍额头,懊恼的说道。 最近不是忙着约会,就是去要墨宝,居然把提亲这事忘了。 “哈!你可真是心大。” ………… “海棠姊姊,外面一直在偷看你。” “关我屁事!” 韦海棠心里略微有些得意,穿了新小衣,她觉得腰板都要挺得更直了,只不过身边这小丫头不能比,站在一起都有压力。 “你有没有看上眼的。” “关你屁事!我已经定亲了。”韦海棠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 以前两人在一起玩,因为没有男子加入,她没有多在意两人身材,毕竟相貌上她自觉比李双双漂亮,但是最近经常外出,就有些受打击了。 “啊!海棠姊姊你已经定亲了吗?你怎么没告诉我?” “你也没问啊!你这傻丫头,也是傻人有傻福。”韦海棠羡慕的说道。 薛玖对李双双有多宠,她可是看在眼里的,好吃好喝,新衣服这些就不说了,这对她不算啥,还为她专门打造马车,关怀备至的照顾,简直就超出了她的认知,在韦家大家族中,就没有一个男人,对家里女人有这么好。 “亲事定下来没有?多久成亲?”韦海棠问道。 “还没!”李双双有些害羞的说道。 “还没?他没请人提亲吗?”韦海棠提高音量问道。 “最近他很忙,还没来得及。” “哦。” …………… “今年羊毛还是继续吗?”敖文问道。 “继续,有多少要多少,奶酪最好多一些。”薛玖点点头道。 “我们打算去草原收购,不过距离远,价格要增加。” “没问题,价格翻倍。”薛玖一口答应,他就知道,靠近草原的那些世家,肯定有门路和草原部落走私。 “那就好!按照你说的,我们试过了,把羊的毛剃光,它一样活着,而且没有掉膘。”敖文兴奋的说道。 “嗯,剃了毛,其实更有利于羊的生长。”薛玖点点头道。 “就是草原上那些部落,他们没有剪子,这就有些麻烦。” “告诉他们办法,如何处理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薛玖耸耸肩道。 虽然有不少家族走私货物到草原,但绝对没有武器盔甲,这一点就比以后那些商人好,至少还有底线。 其实这不奇怪,一个顶级大家族,人口就有好几万,甚至更多,游牧民族南下,受伤的还是自己家族。 后来那些商人,他们家族就那么几十个人,甚至更少,反正受损不是自己家,为了赚钱还有啥事不敢做的。 “我告诉你们一个养蜜蜂的办法,你们可以养蜜蜂,采集蜂蜜。” “我们养得有!”敖文得意的说道。 也是看了齐民要术薛玖才知道,原来春秋时候,南方就有人养蜂,两汉之时就已经流传开了。 根据齐民要术中的记载,薛玖判断出来,如今的养蜂技术,比起后世还是要差不少。 如今养蜂,是用一个箱子固定在简陋的木棚,并非像后世,选择野外木箱养殖,而且因为没有白糖,需要留足够的蜂蜜给蜜蜂过冬,所以收割的蜂蜜不多。 还有分箱,每年分箱是可以人工干预的,而且箱子内的隔断也是有讲究的。 以前薛玖女朋友家里就养蜜蜂,所以他知道不少,这多亏了那个话多的老丈人,当然是没有成的老丈人,给他讲述了不少。 依靠养蜜蜂,居然养活了一家七口,在那年月还是不容易。 “我的办法比你们的好!”薛玖自信的说道。 “真的假的?你还懂养蜂?”敖文说道。 “当然是真的,回头给我送两箱蜜蜂。”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行,只要你办法真的好,别说两箱,十箱我都给你。” “行!三天以后你来,我给你答案。” 蜂箱也叫四二蜂箱,这代表了两个数据,宽度四十出头,隔层二十多厘米。 要培养蜂王,就把隔断弄多一些,空间不足,就会提前分箱。 顶部做成屋顶一般,这样放在野外,也不怕下雨;下面要留出足够的高度,这样就不怕地下积水。 养殖的时候,还得注意其它蜂,毕竟蜜蜂个体弱小,蜂蜜会招惹其它蜜蜂窥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7章 找到煤炭 用蔗糖代替白糖,放在蜂箱里面,这样就可以少留一些蜂蜜在蜂箱,产量自然也就增加了。蔗糖可比蜂糖便宜多了。 薛玖很自信,他总结出来的这些经验,绝对超过敖家,不!应该说超过当世。 既然李元吉不爽他与其他人联合在一起,薛玖也就没了顾虑,正大光明的邀请朋友常来。 李崇义等人也没有客气,见天的跑过来玩,主要是这里好吃的太多了,而且也比较好玩,其实也就是看看工地。 房子买下来,阎立本只用了两天就出了规划图,这也是有了上两次的经验,知道薛玖对建筑的需求。 搬走了的住户,一天时间就拆出来了,这就是人多力量大,拆除的材料,能留就留,材料太差就当柴烧。 长安城南高北低,排水工作必须要做好,因此要做一些调整,这才是阎立本规划的重点,好在他对长安的布局一清二楚,这事对他来说很简单。 天桥架设很顺利,已经开始铺设桥面地板,十公分厚的木板铺设,桥柱用了条石压住,条石和木板有孔,用铁棍链接;桥板下方有斜着的支柱,也有木棍横向固定,让桥面形成整体。 只是人行道,这些支撑足以保证坚固,反而是护栏,真要破坏更容易,以后得安排人守着。 凉亭有些像吊脚楼,顶部是薄木板做走廊顶部,不过在木板上面还要覆盖一层棕垫,棕垫能做雨衣,可以防水,而且能保存很长的时间。 这是横跨道路的天桥,不能使用瓦片,不然掉下来伤到人就不好了。 “薛郎君,为何要在棕垫上铺泥土?”李文暕问道。 李文暕是襄邑郡王李神符的儿子,跟他一起来的还有淮安郡王李孝节,李孝义,李孝逸等人。 他们是李崇义带过来的,辈分上还是李崇义的长辈。 李神符和李神通是两兄弟,也是李渊的堂兄弟,同时还是除了李渊最能生的。 两兄弟都生了七个儿子,还有几个女儿,真的很厉害。 “铺一层黄泥,然后再铺一层草皮,以后就是绿油油的一片,看着也舒服一些。”薛玖讲解道。 “薛郎君真是奇思妙想无数,某佩服佩服!”李崇义感叹道。 “呵呵!这不算啥,一点小聪明而已。”薛玖摆摆手道。 “薛郎君,我们如此多人,这两个店能赚到钱吗?”李文暕问道。 “诸位放心,这只是试点,如果生意好,我们还可以去其它城市开啊!”薛玖解释道。 “嘿!我忘了这点。” “其实这里的生意,所能赚的钱有限,赚大钱的地方在秦岭里面。”薛玖说道。 “秦岭里面如何赚钱?”李崇义急忙问道。 “莫非是狩猎?”李文暕猜测道。 “当然不是!秦岭很大,里面有不少山谷,只需要把出口堵住,山谷里面就能放养家禽。无需多少人手,可以养殖很多。”薛玖讲解道。 “还能这样啊!” “没错,你们想一想,一条长几里路的山谷,能养多少家禽?” “你们放心好了,薛玖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反正我们只需要提供人手就是了。”程处默说道。 “没错,反正我们也不懂,等着赚钱就是。”李崇义点点头赞同道。 事情当然不是那么简单,养殖也得做一套生态,才能最大的利用起来。养殖场要搭建一些简陋的窝棚,可以让散养的家禽避雨,也是让它们产蛋的地方。 还要有水源,利用山谷的泉水,把水蓄起来,即便天干也不会渴着;还有种植,家禽那些粪便收集起来,然后沤肥,这样就能用来种植蘑菇,以及养殖蚯蚓。 长安开店,接纳的客人是有限的,但是养殖业可以大规模培养,经济作物也是如此,只要有人手,就能大规模的扩张。 蘑菇的价值很高,家禽的价值同样不低,羽毛还能用来做羽绒服,羽绒被。 薛玖需要大量的人手,一是羊毛纺织,二则是蔬菜种植。酒楼需要的蔬菜很多,还要制作泡菜,酸菜。羊毛纺织反而好解决,只需要初步处理,然后留到农闲才开始织布。 崔诚忠安排的工匠也到了,瓷器烧制也得提上日程,不过目前还在寻找材料。 再一次见证了人多力量大,煤炭也找到了,就在距离长安四十里的地方,同属秦岭山脉,只是因为那里人烟稀少,所以知道的人不多。 煤矿所在之地,土地贫瘠,草木稀少,自然也就没人愿意居住在那。 用李神通的面子把矿山买了下来,无论是李建成还是李世民,都要给李神通面子。 大业十三年,得知堂兄李渊晋阳起兵,李神通跟随平阳公主割据鄠县响应。进入长安后,拜光禄大夫、宗正卿、郑国公。他可是李唐起家的大功臣,还是李世民和李建成的长辈,宗正卿是掌管宗室人员的人。 如果能得到李神通的支持,宗室的反对力量就小多了,这是李建成和李世民都想要的。 虽然矿山买下来,不过薛玖也要求,不能阻止百姓来捡煤炭。 “薛郎君,挖矿需要很多人,我们去哪里找?”李文暕问道。 “我让人联络了突厥人,用钱买草原部落的牧民来采矿。不过数量还不确定,所以要诸位想办法,从辽东买一些回来,反正我们不要汉人。”薛玖说道。 “嗯,牧民有力气,用来挖矿不错。”李文暕点点头道。 “辽东那边部落不少,可以找契丹人购买。”李崇义说道。 “高句丽人行不?”程处默问道。 “高句丽是人吗?当然是可以的。”薛玖耸耸肩道,对于做人口贩子,他没有一点心理负担,作为一个愤怒的青年,他恨不得其他国家的死绝,尤其是小矮子,只不过目前没办法发泄心中的怒火。 几人也见识到了蜂窝煤的好处,自然支持大力开采煤矿。 手工制作蜂窝煤虽然很慢,但是成本比木炭低,而且燃烧时间更长,长安城需要的柴火可是非常非常多的,哪怕单价便宜,这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还是长时间,源源不断的收入,所以都很卖力的做事。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8章 三国演义 李崇义等人笑得很开心,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赚钱可以这么多门路,而且是光明正大,干干净净的赚钱,即便传出去,别人也只能说一声好。 薛玖摇摇头,这才二月中旬就摇着折扇,怎么看都很傻,偏偏这些家伙还觉得潇洒,站成一排,轻轻的摇个不停。 浣纱渠那些洗衣服的女孩,只是一些侍女丫鬟,这些家伙偏偏看得津津有味,还不时点评一下,也不知道穿着那么厚的衣服,怎么看出是否圆润的。 “薛郎君,今日该讲故事了吧!”李文暕期待的问道。 俗话说得好,宁学桃源三结义,不学瓦岗一柱香。薛玖想要给小伙伴灌输义字当头的观念,就给他们讲三国演义。 当然,薛玖讲的三国演义,有一部分是自己改编的,他看过小说,也看过电视,情节记得,但是不记得里面的诗词,也不记得那么多对话,自然只能自己加工。 “就在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后不久,中山大商张世平和苏双每年往北贩马,因寇发而回,路过刘备等人所在之处。他们听闻刘备欲讨贼安民,心中甚喜,认定刘备非池中之物,于是慷慨相赠良马五十匹、金银五百两以及镔铁一千斤,以资助刘备起兵。 刘备请来能工巧匠,用这一千斤镔铁打造了青龙偃月刀,丈八蛇矛和双股剑…………” 薛玖觉得,如果这是真的,关羽张飞一定像黄蓉看上郭靖一样,是因为这一千斤镔铁而心怀感激,从而忠心耿耿的跟着刘备。 镔铁属于精钢,打造的武器一向有吹毛断发的美誉,价值不菲,如此大方的大哥,当然受到小弟的喜欢。 看看郭靖多会做事,送了钱不说,还送马。宋朝的时候,战马价格比现在可贵多了,就像到后世,你出手就送跑车,还有多少女人不能拿下。 薛玖讲的三国演义有些混乱,记不得的就跳过。 十八路诸侯讨董,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一个个故事听得一群小伙伴大呼过瘾。 就在众人身后的凉亭,李双双奋笔疾书,偶尔抬头,也是深情的看着薛玖背影。 “好一个吕奉先!不愧是三国第一猛将!”程处默感叹道。 “某乃尉迟宝琳,谁敢前来送死!” “某刀下不杀无名之辈,来将报上名来!” 薛玖笑着摇摇头,这些家伙,听了故事之后,就会拿着长棍切磋一遍。 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响起,众人作对厮杀,打得好不热闹,不过都没有下重手。 薛玖走到一边,练起了飞斧。 飞刀可以在城里用,上了战场还是要重武器才能破甲。 野史也是有一定可信的,尉迟恭短兵器用的是鞭,秦琼用的是锏,这两种武器对付铁甲效果很好,无需破甲,只要抽中就能打成内伤。 鞭一般为圆柱状,形如竹节,有节,节数不等,且每一节之间有横棱边。?锏则为多面体造型,通常是方形有四棱,且沿着纵向会有直角或钝角的脊线,锏身无节。 秦琼的撒手锏教给了薛玖,这是一种用特殊手法,投掷重武器杀敌的技巧,重在出其不意。 秦琼还有一招绝招,马上使用的回马枪,不过这一招没有教薛玖。 薛玖也不在意,因为他用刀,薛家也有回身劈,而且薛玖已经摸索出关羽的拖刀斩。 飞斧效果很好,锋利的斧头轻松就砍进木桩里面。 受薛玖的影响,这些小伙伴,都带了一把短斧在身上,这让薛玖感觉无语,弄得就像斧头帮一般。 尉迟恭送的大夏龙雀刀,薛玖非常喜欢,这刀虽然是环首刀,不过刀柄处有鸟羽一般的护手,估摸着这也是龙雀名字的来由。 和普通的环首刀比起来,大夏龙雀要漂亮不少,看着也更霸气。 如此一把名刀,薛玖那是爱不释手,天天都随身携带。 利器在手,杀心顿起。有如此宝刀,他练武的时间都变多了不少。 任何一件武器都要多练,不然杀敌不成反伤己。 听了故事,切磋一会,众人就招呼上菜吃饭,然后就作鸟兽散。 支开侍女,薛玖就关上房门,抱起李双双。他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可爱的女孩,无论是性格还是身材。 肤若凝脂!薛玖终于明白这个词的意思,李双双肌肤洁白如玉,细滑如脂,让他越来越贪念,总想把玩抚摸。 “薛郎,我想早点嫁给你!”李双双伏在薛玖肩头,红着脸说道。 薛玖请陆德明出面提亲,这事自然就成了,不过目前只是定亲,还没有定下婚期。 “不是说好等我十八岁就娶你过门吗?”薛玖声音有些嘶哑,火气太旺了。 “我一刻都不想待在那个家里。”李双双声音呜咽道。 薛玖眉头一皱,他对那个舅子也是无语,那对夫妻都是贪财的人,知道薛玖是百味楼背后的人,就提出想要入股。被薛玖拒绝之后,就要薛玖帮忙开两家加盟店。 加盟店薛玖答应了,偏偏两人还想吃独食,不与地方世家合作。薛玖也懒得管他们,反正他们自己派人来学,做得怎么样就不关自己的事情了。 “他们又闹什么幺蛾子?”轻轻抚摸李双双的头发,宽慰着问道。 “没啥,我已经想好了,只要他们答应,我就不要嫁妆。”李双双摇摇头,红着眼说道。 “无所谓,我们不缺那点钱,你夫君有的是赚钱办法。”薛玖微笑着道。 “嗯,你不怪我就好。”李双双高兴的说道。 “呵呵!嫁妆本来就是你的,你不要是你的损失啊!”薛玖咧嘴笑着道。 女子嫁人的嫁妆,尤其是钱财产业,男方是没有权利插手的,如果女的成了寡妇,改嫁的时候,这些嫁妆都是可以带走的。 嫁妆就是一个女人,嫁到男方之后,自己的保障,也是父母疼爱女儿的心意,不要嫁妆,男方影响不大,反而是李双双最受影响。 她愿意不要嫁妆,可见对家里有多失望。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49章 房玄龄教徒 “以后你嫁给我,家里的钱财就给你掌管。” “薛郎你真好!”李双双感动的说道。 “还是再过两年吧!你不喜欢在家里,就搬出来住,回头我在家附近找一个宅子,只要你不嫌小就行了。”薛玖思索片刻道,何时成亲不重要,但是最好还是等李世民继位,那时候会比现在稳定。 如今双方势同水火,薛玖担心有人利用他成亲做文章,搞出事情来,毕竟他要是成亲,来的亲戚朋友不会少,可千万不要被别人一锅端了。 李双双这个单纯的小白兔,怎么经得住薛玖的甜言蜜语,如今整颗心都挂在他身上,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黏着。 好在她很乖巧听话,薛玖说啥她都不会反对,最大的爱好就是把薛玖讲的故事记录下来。 没过两天,薛玖就在家隔壁街道买了一处宅子,虽然不大,不过李双双和两个侍女居住是够了。 虽然李双双放弃了嫁妆,不过她的物件还是不少,家里放不下,就放了不少在薛玖家里。 看得出来,以前李双双日子过得不错,家里应该很宠爱她,所用的家具很漂亮,也很多,衣服布匹也不少,单单是存下来的金银首饰都有一大箱。可惜疼爱她的人都去世了。 李双双是真的不想待在那个王府,就连以前居住的小院都不打算再回去,所以才搬空了。而且是迫不及待的搬家。 薛玖并不担心她的安全,常威就住在隔壁,常家的护卫会帮着看家。 说来也是李渊造孽,做了皇帝就开始封赏李家的人,一口气封了几十个郡王,郡公;县主,郡主这些同样有几十个,这还不包括追封的。 李虎追封为景皇帝,庙号太祖,李虎有八个儿子,其中有六个留下了后代。李渊这一辈人就有兄弟姐妹,堂兄弟几十个,更不用说李世民这一辈了,人数已经百人以上,郡王郡公已经封到了李世民这一辈,这人可不少。 也正是如此,郡王郡公还有王府,县主这些就别想了,没嫁的和父母住,出嫁的和夫家住。 感觉拥有了自己的家一般,李双双快乐得像一个小蜜蜂,不停的摆放自己的物件。 有薛玖的关系,常家很用心,不但护卫关注,每天晚上还安排人巡逻。坊市的武侯也会加大巡逻的次数。 “大乔小乔,附近的邻居我都说好了,有事情你们就大喊。”薛玖叮嘱道。 李双双白了薛玖一眼,她的两个贴身丫鬟一个叫乔雪,一个叫乔雨,薛玖就叫她们大乔小乔。 李双双一开始还不觉得有啥,听了三国演义,她才想起大乔小乔可是三国时期的美女,而且在薛玖的故事中,两女那是美得能与貂蝉相比,人妻曹挂念不已的存在。 这话李双双很相信,因为薛玖又剽窃了半首诗。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这半首诗也随着故事在长安流传开了,不怪小伙伴大嘴巴,主要是薛玖讲得很精彩。 这年月的话本可没有宋明那么精彩,因此薛玖讲出来的故事,那可是非常吸引人的,小伙伴自然要在其他人那里卖弄一下。 “薛郎,要不你把她们先收了吧,反正将来也是陪嫁的。”李双双小声的说道。 陪嫁丫鬟和通房丫头是一样的身份,属于小妾性质。平常侍候主子,冬天帮着暖床,主子来事的时候就承担责任。 大户人家往往都有丫鬟先怀孕的习惯,这表明身体是正常的,提醒女方可以放心嫁过来,如果女方嫁过来没有生育,那就是女方的问题。 两个侍女比李双双还小一岁,目前还是两个豆芽菜,薛玖可没有兴趣,何况他要保持元阳,以免影响身体发育。 “胡说八道!”薛玖拍了一巴掌,笑着道。 李双双红着脸捂着身后,偷偷看了一眼屋外。 “我先走了,你忙了半天,好好休息一下。” 知道薛玖每天事情都不少,李双双很懂事的没有纠缠。 “娘子,要不我们搬到隔壁房间住吧,这样郎君晚上也可以陪你。”乔雪笑着说道,她们也很高兴,终于不用再看主家那不善的脸色了。 “臭丫头,再胡说八道,就把你嫁出去。”李双双虽然很心动,但是可不敢留薛玖过夜,否则传出去对两家的名声都不好。 “娘子不要,奴婢知道错了。”乔雪急忙认错,虽然知道李双双是吓唬她,但万一是真的呢,嫁出去可未必有好日子,作为陪嫁丫鬟更好,至少薛玖这里吃得好,比以前王府还吃得好。 “咳咳!知道错了就好,不过隔壁房间还是收拾出来吧,夏天太热,也不好挤在一起。”李双双板着脸说道。 “好的!嘻嘻!”看透了主子的心思,乔雪笑着跑向隔壁。 …………… “老师,你这样看着我做甚?”薛玖被房玄龄看得很不自在,忍不住问道。 “真没看出来,你居然有如此文采!最近长安可都在传你的诗。”房玄龄感叹道。即便薛玖脸皮厚,还是有些心虚,自己只是剽窃,哪里来的文采。 “这全靠老师你教得好,不然我也不会作诗啊。” “可别,我可没有教过你吟诗作对,你这是自己的能力。” “那能呢,都是老师你教导有方。” “既然如此,你就给为师做一首诗吧。”房玄龄冷笑着道。 “嘿嘿!我那都是胡诌的,可没有随时作诗的能力。” “你如今声名在外,为何要讲那么一个故事呢。”房玄龄纠结的说道。 “有什么问题吗?”薛玖不解的问道。 “你那就是胡说八道,诸侯讨董,孙坚是第一个破董卓大军的,华雄就死在这场战争;讨伐董卓只有袁术、袁绍、韩馥、孔伷、刘岱、王匡、张邈、桥瑁、袁遗、鲍信十路诸侯,《后汉书》则加上张超称十一路,曹操和孙坚虽然也参加了讨董联军,但却分别在袁绍和袁术麾下。 刘关张都没有参加,哪里来的三英战吕布。”房玄龄没好气的说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再遇李淳风 “我只是给他们讲故事,名字就叫演义,是讲着玩的。”薛玖讪讪的说道。 “可是别人不会这样想,只会认为你不学无术,还有人说你是误人子弟。”房玄龄摇摇头道。 学生是不错,能力好,有孝心,可也让人头疼,聪明的学生不一定好教。 “是孔颖达那家伙在作怪吧?” “是他,不过别人说的也是事实。”房玄龄无奈的说道。 “哼!别人欺负你学生,你也不知道帮忙,还回来抱怨,有你这么做老师的吗?”一声冷哼传来,卢氏大步走进来,她身后是推着婴儿车的侍女。 “师娘!外面有风,你怎么出来了。”薛玖急忙上前扶着卢氏,关心的说道。 卢氏又为房玄龄生了一个儿子,本来她就很喜欢薛玖这个学生,因为婴儿车和奶粉,对薛玖那是疼爱得很,比亲儿子还要关心。 “今天天气好,出来透透气,有你这个婴儿车,带出来也没有关系。”卢氏乐呵呵的说道。 婴儿车有一层丝绸做的蚊帐,不影响视线,光线也不刺眼,还能防风防虫,婴儿放在里面很让人放心。 “兄长!”房俊跑到薛玖面前,恭敬的行了一礼。 房玄龄简直气不打一处来,一个个的都无视自己,怎么就先招呼这个不着调的家伙呢。 卢氏脸上笑容更甚,次子虽然没有以前的机灵劲,不过已经恢复了不少,身体变得强壮,这就是她最开心的地方。 “你这是在带弟弟吗?”薛玖笑着问道。 “嗯!” “他不捣乱就好了!” 婴儿大多数时候都在睡觉,薛玖看了看小家伙,睡得正香甜,小嘴还在吧唧着。 “你这车太好了,就像抱着摇晃一样,只要推着他就不哭,比以前带孩子轻松多了。”卢氏感叹道。 “能帮到师娘你就好!” 婴儿车做得很精致,也很漂亮,用了不少丝绸,木料也是香樟木,用香樟木做的木料,蚊虫都不愿意靠近,虱子跳蚤也讨厌它的味道。 “帮了大忙了,这车可以用到他两岁。” “大一些还是用坐着的比较好,改天我请人做一辆大的。” “不用了,坐着的小车子家里有。”卢氏笑着道。 不少家庭都有婴儿车,不过是坐着的,毕竟带孩子是很累的,不可能一直抱着。 “师娘我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咳咳!下次带点酒过来。”房玄龄干咳两声说道。 薛玖眼珠一转就明白了,卢氏已经出了月子,房玄龄肯定又力不从心。 “老师,你说的是哪种酒?”薛玖故作不知问道。 “你泡的药酒,一样来一点。”房玄龄瞪了一眼说道。 “好的老师!”薛玖笑嘻嘻的回了一句,随后就离开了。 面对妻子似笑非笑的表情,房玄龄老脸一红,装作没有看见,蹲下去逗儿子。 酒楼药酒推出已经有一段时间,不管效果如何,反正很受欢迎。 薛玖并不觉得奇怪,只要说能壮阳,国人都喜欢吃,如果说动物,能够吃得灭绝。 别的药酒效果如何,薛玖并不清楚,但是虎骨酒,三鞭酒效果绝对好,程咬金要了两次,秦琼也要了一次,而且赠送了撒手锏用法。 可以原材料不好找,三鞭酒已经换了配方,以鹿鞭,野牛鞭,另外再加一种野生动物的,至于用哪一种,就要看运气了,找到哪种用哪种。 薛玖觉得今天应该是不宜出门,本来见天色还早,就去看望陆德明,结果老头见到他就开喷,比起房玄龄的态度要恶劣很多倍。 “周公瑾性度恢廓,谦让服人,雅量宽宏,怎么可能被诸葛孔明气死?还空城计!你当司马懿是傻子!谁领兵不佯攻试探就吓跑的?” “咳咳!那是故事,故事是虚构的!” “哼!你就算编故事,也不能拿历史诸多人物来乱改。”陆德明不满的说道。 “我改故事怎么了?你能保证史书记录就全是真的吗?史书还不是后人整编的,难保不加自己的猜测。”薛玖硬着脖子说道。 其实薛玖不知道,大幅度篡改史书,是从李世民开始的,主要是为了淡化玄武门事件。 “哼!你说说看,谁是用自己的意愿猜测!说不出来,今天没完!”陆德明吹胡子瞪眼的问道。 “虽然我不知道,但是很多书都是后人根据前人的故事写出来的,并没有亲身经历,本身就不可全信,只能说发生了这件事,具体过程就难说了。”薛玖摇摇头。 “你又在诡辩,别以为你说那抡语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完全就是胡扯。”陆德明咬咬牙说道。 “行了,一把年纪了,气性别那么大,我一个半大小子讲的故事,谁当真就是傻子。”薛玖笑嘻嘻的说道。 “快滚!看到你就生气。” “既然不待见,我走就是了。”薛玖耸耸肩道。 “薛郎君留步!” 薛玖本来早就想走,因为李淳风在这里,没想到又被他叫住。 “李参军有事吗?”薛玖好奇的问道,他不知道,李淳风叫住自己做什么。 “薛郎君那虎骨酒,能不能匀一些给我?”李淳风行礼问道。 “虎骨酒?李参军这年龄,应该用不上吧?”薛玖打量了一下李淳风,好奇的问道。 其实想知道风湿严不严重,看小指就知道,内风湿严重的人,小指会变形内弯,如果是外弯,九成是有外风湿。 “陆公的虎骨酒,我喝过一次,具有极强滋补元气的功效,我们道家炼气,这药酒是好东西。”李淳风迟疑了一下解释道。 薛玖一愣,他还不知道,虎骨酒居然有这种功效,不过他马上反应过来,送给陆德明的虎骨酒,里面是加了几根东北老山参,还有一朵秦岭里面的大灵芝,估摸着是这两种药材的功效。 那酒是最早泡的,只有一百多斤,送了人之后,现在只剩下三十来斤了。 本想答应送他一点,陆德明摇头,话到嘴边又变了,略带歉意的说道:“那酒需要很多药材,有几种很难得,上一批已经全部送出去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1章 道家炼气养生 “嗯,用的药材确实不少,更难得的不像熬药那么重的味道。不知下一批何时才有。”李淳风问道。 “李参军,老夫可以做主,让小玖送你药酒,不过你可不能欺负他年幼,就这么白白要去。”陆德明摸着胡须说道。 “不知薛郎君有何需求,只要我能办到,都没有问题。”李淳风问道。 薛玖干脆看向陆德明,让他做主。 “小玖是武将,练的是血气,我想你教他道家炼气。”陆德明说道。 李淳风略微沉吟,微笑着道:“没有问题,我可以教你我最擅长的九宫飞星术。” 薛玖目光扫了一眼陆德明,见他点头,马上笑着道:“多谢李参军,我阿耶那里还有一坛,明天我让他先送给你用着。 并非不想多给,有两味药材要在辽东寻找,冬天那边可没法进山,所以需要一段时间。” “明日我把书给令尊带回,如果遇到不懂的,可以来问我。”李淳风高兴的说道。 “好的。” “陆公,我先告辞了。” “好!小玖帮我送送客人。”陆德明点头道。 送走李淳风,薛玖回来好奇的问道:“九宫飞星术不是推算的吗?和你研究的易经比起来,哪一种更厉害?” “九宫飞星是根据星象来推断吉凶,看天下大势,与易经………这没有好比较的。李淳风精通九宫飞星术,不止是看星象,还包括吐纳炼气。”陆德明没好气的说道。 “吐纳炼气!就是打坐吗?为何你要我练这个?”薛玖不解的问道。 “你可知道,道家炼气与武将练武的区别?”陆德明问道。 “刚才你不是说了吗?武者血气充盈,练的是血气,血气配合,一力降十会;道家炼气应该是养生。”薛玖回答道。 “嗯,武者在动,道家在静,本各有所长,不过武者血气过于充沛,一但有失,就要损伤根基,多数不得长寿;道家炼气,以气御力,以巧克力,能养生,能长寿。”陆德明讲解道。 “这应该是两条不同的路子吧?莫非能够互补?”薛玖问道。 “没错,炼气能弥补损失的气血,也就是根基。”陆德明颔首道。 “原来如此,不过为何其他人不炼气呢?”薛玖疑惑的问道。 “一是传承并非每一个人都有,二是天赋,时间,要有天赋,同时也要有时间修炼。” 就是说我闲的呗! “为何李淳风如此轻易的就答应?”薛玖问道。 “九宫飞星术并非秘密,只不过他天赋太好,九宫飞星术就像为他量身定制一般,老夫是自叹不如。 炼气之法也是他自己修改的,即便送给你,你也未必有多大成效。”陆德明分析道。 “原来是这样,难怪答应得那么痛快,意思是能不能练出效果,他不负责。” “没错,不过你也不用失望,一直练着,总是有好处的,老夫虽然没有炼气,不过也懂一些,你要是有疑惑,到时候可以问我。”陆德明说道。 陆德明精通释道儒,三家的典籍他精研了不少,即便没有炼气,指点应该还是很简单,这点薛玖很相信。 “嗯嗯!太感谢了,今天你老教训得好,我该多学一些,借我几本书回去看。”薛玖一边说,一边起身向书架走去。 “你小子前前后后借了不少书回去,都认真看过吗?”陆德明问道。 薛玖经常借书,而且过几天就还回来,又换另外的书。 “我让初一誊抄下来慢慢看。”既然被察觉,薛玖也不隐瞒,大大咧咧的说道。 “你个混账!老夫怀疑你根本就没有看。”陆德明气愤的说道。 “胡说,每一本我都看过,只是没来得及细想。”薛玖有些心虚的说道。 确实每一册都看过,只不过他只是翻了一下,看看内容就没管了。 “快滚,看到你老夫就生气。” “既然如此,我就不留下来气你了。”薛玖抱着一叠卷轴就向外走去。他拿的书全是陆德明注释的,或者是他重新写的,这比起看竹简古籍要轻松不少。 陆德明写书的字和人一样,很端正,字迹清晰,比大多数人的字看着都要舒服。 “大兄!”见到薛玖,小丫头一如既往的热情,扑进薛玖怀里,这才看他有没有带吃的。 听到声音,初一十五也走了出来,看到薛玖手里的书,两人的脸都垮了,尤其是十五,他完全是哭丧着脸。 都是抄书,他耐心太差,写着写着就比较潦草,然后就要被惩罚。 初一脸色不好是因为抄书工作已经很久没停了。 不怪薛玖压榨兄弟,他担心陆德明哪天突然没了,那时候就没有理由去借书了,所以要趁他活着,把他的书都抄下来。 “你们好像不想看到我?”薛玖阴恻恻的问道。 “没有没有!见到兄长我可高兴了!”十五连连摇头道。 初一反应还是慢了一步,急忙附和道:“我也是!” “行吧!马上书,和婶子告别!” “婶子,我们回家了!” “小玖来接你们了吗?” “是我婶子,我带他们回去了。”薛玖喊道。 “好的!路上慢点。” 都在一个坊市,很快就到家了。 “大兄,我们去双双姊那里好不好?” “做好饭我们就去。”薛玖笑着说道。 十五翻了个白眼,说做饭,现在已经全部由他们俩接手了,薛玖只负责一些他们不会的。 来不及发面,那就只能炒菜,家里还有豆腐豆芽,正好做一个麻婆豆腐,素炒豆芽,再加一个蒸酱肉。 无论是腊肉还是酱肉,其实蒸出来更好,生切成片,然后蒸熟,这样的肉水分充足,口感更松软,肥而不腻。先煮后切片的,反而差点意思。 这两天做的菜都比较多,薛玖会给李双双三人送一些过去,她那两个侍女做饭做糕点没有问题,就是做菜的手艺很一般。等她们安顿好了,薛玖就打算让她们去厨房学一段时间。 和李双双耳鬓厮磨,这也是他每天喜欢的事情,不能吃,还是可以亲热亲热,培养一下感情。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2章 炼气导引术 “陆公说得没错,道家炼气养生,多得长寿,武者并非不炼气,而是难以入门。”薛道真回来之后,给薛玖讲解了缘故。 练武的人是有家庭的,事情很多,年少的时候要读书识字,还得练习骑马,射箭;年龄大一些又有家庭朋友,根本无法像修道者一般,每天准时准点的修炼,也就很难入门。并不是找不到修炼的功法,这对于世家来说是很简单的事情。 薛玖突然想起,尉迟恭晚年的时候也在修道,好像还在炼丹,估摸着就是想弥补根基。 薛家并非没人练道家导引术,不过都没有成效,逐渐就没人去费那个劲了。 听了薛道真的讲解,薛玖有些失望,合着就是一个没用的东西。 “如果李参军能亲自指点,应该没有问题,不过陆公也知道,具体如何,我就不清楚了。”看出来薛玖有些失望,薛道真宽慰了两句。 薛玖点点头,等拿到九宫飞星术再说,就算没法练,也能留给后人。 薛玖猜测,如果从小练习,成功可能性会更高。 李淳风没有食言,第二天薛道真回家的时候,就带回来五幅卷轴。 薛玖很兴奋,打开卷轴查看,其中一幅卷轴是导引术,上面还有人体图,就是引导一口气,同时呼吸时长配合。 幸好薛玖看了一段时间易经,不然真的看不懂里面那些术语。 李淳风送的九宫飞星术,居然还有命理推算,趋吉避凶的办法。 按照卷轴所言,飞星推算分年月日时四种办法, 一开始薛玖还以为九宫飞星是观察星象的,看过之后才明白,观察星象只是其中之一。 九宫是指九宫格,飞星则是轨迹,飞星轨迹又称洛书轨迹,是根据易经和洛书弄出来的一种秘术。 薛玖能看懂的极少,主要是言语太深奥,又很简洁,还全都是专业术语。 比起儒家的经书典籍更晦涩难懂,即便逐字逐句的琢磨,薛玖也觉得头疼。 引导术就更别提了,摸索了半天,都找不到入门的办法。 按理说武者也是用呼吸法配合练武,应该并不复杂,但是两者完全不一样。 武者的呼吸法是长期锻炼,形成一种本能。而且这是在行走睡觉,练武发声,动态中配合。 道家导引术则要坐下来,初学者用静坐的方式,而且可以用静坐代替睡觉。入门之后就可以练武,在练武的时候引导气来运行。 这又是武者和修道的不同,武者呼吸法是用来提高耐力,增加出手的力量,可以说呼吸法是辅助练武的;道家同样练武,但他们是用练剑,练拳脚来辅助导引气的运行,是让气更好的滋养身体。 接连三天,居然都摸不着入门,这让薛玖有些失望,他怀疑自己可能没有那个天赋。 拿上卷轴,就去找陆德明。 “呵呵!你可知道,为何李淳风会送你推算之术?”陆德明笑着问道。 “不知道!”薛玖摇摇头,他也觉得奇怪,毕竟自己要的只是炼气导引术。 “是我的要求,他借了我的易经,就拿这个交换。” “原来是你要的,那我就给你留下,回头借我誊写一份就行了。”薛玖恍然大悟道。 “不用留下,我要来就是给你的。”陆德明摇摇头道。 “给我做甚?我根本看不懂。”薛玖苦着脸问道。 “看不懂就对了,给我也只能借鉴一二,你把飞星术与易经结合起来一起看,时间长了自然就懂了。” “哦哦!”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专精一项已经很不容易,你反正只是兴趣,用几十年时间慢慢去读,去想,自然就会了。”陆德明讲解道。 “哦哦!”薛玖这才明白陆德明的用意,原来老头子是看自己对易经感兴趣,所以出力帮自己一把。 “问题是我如何才能练这个导引术呢?”薛玖问出了自己最重要的目的。 “道法自然!不但看书如此,炼气导引术同样如此,首先你得静下心来,清静无为的状态才能引气炼气。” “我明白这点,也能放空心神,用一点潜意识引导,但是这气可不听指挥。”薛玖皱着眉头说道。 气沉丹田他能做到,但是还要贯穿天地二桥,引气行任督二脉,形成周天。 字面意思他明白,但是他无法想象如何才能让气在体内移动,这是一个历史世界,但是他没有听说有内力真气这些,薛家传承中也没有提起。 呼吸法提升出手力量,短时间封闭毛孔,这都能理解,道家这东西已经超出了认知。 “玄之又玄谓之道!以意引气,炼气化神,以气养体。” “不明白!”薛玖摇摇头道。 “不明白就对了,因为我也不明白。”陆德明笑呵呵的说道。 “你不明白?”薛玖睁大眼睛问道,你不明白说了一大堆。 “这有啥奇怪的,我又没练过。”陆德明理直气壮的说道。 “那你说这些是啥意思?随便找几句话糊弄我?”薛玖问道。 “虽然我没有练过,但是那种状态我进入过,可以用神游太虚,洞察入微来形容。”陆德明摸着胡须说道。 “你别说得玄之又玄好不好,我怎么知道神游太虚是什么感觉?莫非你元神出窍,洞察周天?”薛玖好奇的问道。 “那种感觉就像身边一切都能感觉到,你能感觉到风的形状,也能听到,或者是一种看到树叶飘落,屋顶蜘蛛爬行的声音你都能听到。”陆德明回忆着说道。 “这么神奇?不会是你做梦吧?” “滚蛋!是不是做梦,老夫会不清楚?那种状态又不是一次两次。”陆德明没好气的骂道,被薛玖怀疑,他可是很不高兴。 “唉!说了半天,还是不懂。”薛玖失望的说道。 “不要着急,道法自然,你顺其自然,不要心急,总有练成的那一天,关键还是要坚持,这就像生娃,你不多辛苦一下,怎么可能有。”陆德明宽慰道。 “能不能请李参军指点?”薛玖问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3章 李淳风的帮助 “暂时不要,你才练几天,现在去找他,这心态就不对。以后试着多走动,关系亲近一些,也更方便请教,他教起来也用心一些不是。”陆德明讲解道。 “嗯!我明白了。” “既然他需要你的药酒,以后迟早会有来往的,所以不要着急。” “你老说得是。” “行了!你拿回去吧!这些东西我都懂。”陆德明合上卷轴道。 记录下来的东西虽然也是秘术,但是一些特殊技巧根本不会记录,就像练武一样,已经成了本能,也是一种保密。 所以陆德明说他不用看,精通易经的他,九宫飞星并不陌生,也不需要借鉴,说不定看了之后还扰乱自己的心。 陆德明以前就讲解过,易经推算,你得信任自己,如果自我怀疑,那肯定无法推算准确。 陆德明都说顺其自然,不能强求,薛玖也就不那么急切的修炼,只是每晚睡前打坐一会。 没想找李淳风,李淳风却找上了门。 三月初五,薛玖刚与李双双从宣阳坊回来酒楼,就得知有人来拜访他。 宣阳坊与平康坊的天桥已经搭建完成,只是草皮还没有铺设,这要等青草生长起来,才能找到合适的草皮。 如今可没有人工草皮,所以得去野外,连同野草把地皮弄一层起来,然后铺到天桥顶上。 虽然没有完全完工,但是吸引了许多人前来观看,毕竟这种空中阁楼一般的建筑,还是第一次见到。 雕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薛玖也不着急,这些工匠心里有数,他们也不会偷懒。 “你去歇一会,我去看看是谁!” 安顿好李双双,薛玖来到会客厅,只是他没想到客人是李淳风。 “见过李参军!” “不请自来,薛郎君勿怪!” “呵呵!李参军可是贵客,你来是我的荣幸。” “薛郎君过奖了!” “不知今日李参军前来,有何要事?”客套之后,薛玖好奇的问道。他在猜测,今天李淳风来的目的,是为了酒,还是冲着自己来的。 “今日前来有两件事,一件事是想问一问,炼气导引术可有遇到不解的地方;另外一件事就是药酒,如果你有不好找的药材,我能帮忙找一下。”李淳风解释道。 “那太好了!你可是帮了大忙!导引术确实有很多不解之处;药材也是需要一些。”薛玖高兴的说道。 医道不分家,道家有很多人学医,药材自然也不少,想来会有不少珍贵的藏品。 “不知导引术你有何不解的地方?”李淳风问道。 薛玖把疑惑又讲了一遍,他始终无法明白,应该如何把气引导完成周天。 “婴儿是最接近先天的,在呼吸的时候,他们吸入的气会进入小腹,也就是丹田,所以你能看到,婴儿肚子是不断的起伏;长大一些之后,气就只到胸口,必须要控制才能入腹;等到老年,气就在咽喉,一口气下不去,人也就寿终正寝。 导引术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气入丹田,这一点与武者相似,只不过武者是气沉丹田,再爆发出去。 修道则是要炼这一口气,气走游丝,形成周天。”李淳风讲解道。 “嗯嗯,应该如何引导完成周天呢?”薛玖问道。 “你能否做到放空心神,处于似梦似醒的状态?”李淳风问道。 “没有问题!”薛玖点点头道。 “那就好!你与我一起去城外找个山头,我帮你完成引导。”李淳风说道。 “不如去我老家村子如何?那里的山头更清净,不用担心有人打扰。”薛玖说道。 “没有问题!明天寅时末,我们在城门口汇合。” “好的!药材的话,缺口最大就是虎骨,虎鞭,还有上年份的灵芝,其它都好办。”薛玖说道。 灵芝不像人参,人参好歹还有产地,灵芝就只能碰运气。 “行!药材我请人帮忙收集。” “实在太感谢了!” “真要感谢,你送我一些茶叶吧!”李淳风笑着道。 “这是小问题,以后我定时送你一些。”薛玖一口答应,拿出一罐茶继续说道:“过一段时间,我送你今年的新茶,明前茶是口感最好的。” 明前茶最嫩,茶香最纯,其它杂味几乎品尝不出。 其实大多数人不容易分辨茶叶的好坏,不过有对比就能品尝出来,便宜的茶叶是老叶子,有一股树叶味道,即便经过炒制也掩盖不了,而好的茶叶打开就能闻到香味,喝的时候也只有单纯的茶味。 茶叶很奇怪,嫩叶泡几泡都有味道,反而是老叶子,两三泡之后就淡而无味。 “好啊!你的茶最特别,无需添加任何东西,回味甘甜,还能精心提神。” “最好的茶生长于山巅,吸收日月之气,受尽风吹雨打;本身属木,用火在铁锅中炒制,用沸水冲泡,装进陶瓷杯中,五行占齐,是最好的饮品。”薛玖把以前听的东西拿来装杯,说得李淳风连连点头。 其实薛玖喝茶没有多少感觉,只是不喜欢白水而已,用枸杞大枣也行,用菊花泡茶也可以,柠檬也不是不行,不过得加冰糖。 “嗯!茶叶确实是蕴含天地灵气的好东西!尤其是这种单纯的饮法。” 两人相谈甚欢,换了一次茶叶,李淳风才提出告辞。 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在城门口汇合,骑着马回了村子。 村里的人比以往更加热情,言语中对薛玖带着敬重,这是家族有能力的人才能得到的。 把带回来的糕点分给小家伙,两人来到后山。 “你只需要放空心神就行,我会帮你引导,形成周天。”李淳风说道。 薛玖点点头,盘膝坐下,摆出五心朝天的坐姿。 没有多久,薛玖就进入一种似梦似醒的状态,如果是以往,他会顺势躺下睡觉,这种状态入睡,第二天精神特别好,应该与深度睡眠属于相同的状态。 就在这时,薛玖感觉到有一丝气在身体游动,从丹田到尾椎,顺着脊椎而上,再从百汇而下,复入丹田。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4章 炼气 气入丹田,薛玖陡然睁开眼睛,他没想到,还真有这么神奇的事情。 背后一重,薛玖回头一看,李淳风大汗淋漓的坐在他身后。 “李参军你怎么了?”扶住李淳风,薛玖惊讶的问道。 “没事,休息一会就好。”李淳风虚弱的笑道。 薛玖知道,肯定没有那么简单,这份人情只能先记在心里。 “我背你下山。” “不用!我坐一会就好。”李淳风摆摆手道。 薛玖扶着李淳风在石头上坐下。 李淳风笑着问道:“先前的感觉还记不记得。” 薛玖回想了一下,那种感觉印象非常深刻。 “记得,很深刻!但我还是不明白,应该如何引导出那股气。” “等你下次进入状态,自然就明白了。”李淳风笑着道。 “好的!” “你们这村子,风水还真是奇特。”李淳风看着四周说道。 “这里形如北斗,北斗主死,虽然易出人才,却容易早逝;幸好这里是秦岭,有祖龙庇佑,多了一线生机,一但度过死劫,却能扶摇直上,后半生顺风顺水。”李淳风说道。 “这是好是坏?”薛玖问道。 “是好是坏就得看天意,也要看你们的意愿。”李淳风说道。 薛玖点点头明白了,天才容易早逝,如果平庸就没有问题,天才多就无所谓,总有人能活下去。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很可能很多年不出人才,从而没落。 “可有化解之法?”薛玖问道。 “山主人丁,这里山势如北斗,最好别动,如果能引秦岭的水到村子,让溪水变宽,就能增加生机。”李淳风思索着道。 秦岭山脉连绵不绝,不过想要把附近山里的水都引过来可没那么容易。 思索片刻,薛玖问道:“如果在村里修两座水库呢?” “修水库?怎么修?”李淳风问道。 “村里有两个山坳,可以把出口堵起来,也不用太高,有两三米就行。等水蓄起来之后,排水的量自然就变大了。”薛玖讲解道。 “这个办法也不错。”李淳风点点头道。 修大水库肯定不行,没那个技术和条件,但是把山坳堵起来,形成一个长一千多米的小水库还是没有问题。 蓄水不用太深,弄个两三米高,这样水压就不算大,对水坝的要求也就没那么高。 “回头我和村子里商量一下。” “嗯,你们自己决定吧!我先回城了。” “吃了饭再回去吧!” “不用了,如今长安城事情太多了,不盯着一些不行,下次我去酒楼,你请我吃饭。”李淳风摇摇头道。 “随时欢迎你过来。”薛玖也没有多挽留,长安城的气氛越来越紧张,李建成的人和李世民的人斗得不亦乐乎,几乎每个部门都在争斗,都想抓别人的把柄。 虽然薛收等人没有和薛玖说太多,但是从他们疲倦的神色就知道,肯定很忙,烦恼很多。 李建成是太子,手里握着大义,朝堂争斗他的人往往能占据上风。 送走李淳风,薛玖回家和村长,爷爷商量修水库的事情。 “这个李淳风,年纪不大,他会不会看错了?”薛孝礼问道。 “陆德明对他都很佩服,我觉得应该不会错。”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这山坳堵起来能行吗?”薛孝礼又问道。 “没问题,里面用石头堆砌,用来挡水,石头后面就用泥土夯实,这样就不怕漏水,不过要修厚实一些,直接做成三米高的斜坡。”薛玖说完来到屋外,用泥土做了模型。 “如果是这样,倒是不麻烦,泥土可以就地挖,石头打山坳里面的就行了,就是需要的人很多。” “人多就请人,春耕之后开始修,不但要修水库,还要顺着挖水渠,以后可以浇灌土地。”薛玖说道。 “嗯嗯!两个水库修起来,平地都能浇灌,这倒是值得。”村长连连点头道。 “这事你不用管了,我去和他们商量一下,动用村里的钱。”薛孝礼说道。 “嗯,这是薛家大事,动用村里存钱也是应该的。”村长附和道。 “小玖这个办法太好了,其实很多村子都用得上。回头把里正请来,让他们看看,组织各村把水库都修起来。”薛孝礼说道。 “阿翁,水库修起来,可以养鸭,养鹅,甚至在水库下面挖几个池塘,用来养鱼。”薛玖提醒道。 “有道理,这事回头我会琢磨琢磨。”薛孝礼摸着胡须道。 大孙子,小儿子,老人家的命根子,对于薛玖的话,薛孝礼没有怀疑做不做得到,而且他觉得这就是薛家的中兴之人。 陪阿婆吃了饭,薛玖就回城了,如今地基已经弄好,他得看着点。 距离长安还有二十里,树林里突然冲出来六个骑马的蒙面人,这些人手里拿着长棍,一言不发的冲向薛玖。 见到这些人蒙着脸,薛玖就知道来者不善,好在这段,他随身带着大夏龙雀刀。 眼神一凝,薛玖一拍战马,提速迎上去,中途抽出龙雀。 距离还有五六米,薛玖手一扬,两枚铁钉飞了出去,同时手抡圆了,一刀劈出。 冲在最前面的人举棍招架。 “咔嚓!”一声,鸡蛋大的枣木棍断成两截,蒙面人躲了一下,才避免了被开膛破肚,不过肩头还是划出了伤口,鲜血马上涌出来。 侧身躲避,极速伸手抓住一根刺过来的木棍,看来这人习惯了用长枪,下意识的就是刺。 “杀!”薛玖一声怒吼,左手一拉一拧一送。 蒙面人只觉得手掌疼痛,抓不住棍子,而且那根棍子直接撞在自己胸口,顿时觉得胸口发闷,差点摔下马。 这是尉迟宝琳教的手法,抓住对方武器,拉一下会让对方用力握紧,然后猛的一拧,力量方向变化太大,对方就容易脱手。 夺了长棍,薛玖挥手就劈,同时龙雀刀不停挥砍。 平常的时候,薛玖可舍不得用龙雀乱砍,今天才见识到它的锋利,只要劈中,就没有东西阻挡,接连三根木棍斩断,伤到两人一马。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5章 审问敌人 薛玖左手一抖,枣木棍脱手飞出,蒙面人下意识的侧身躲避,不过这时候刀又砍到了。 仓促招架,枣木棍没有意外的断了,薛玖错马而过,蒙面人面巾从中破开,也露出一张皮开肉绽的脸。 “点子扎手!用刀!”一个蒙面人大喊道。 六个人,一个冲锋全败,一个彻底没了动静,一个捂脸惨叫,一个捂着肩头,还有一人灰头土脸,只有两人完好。 几人面带惊惧的对视一眼,没想到薛玖如此厉害,不过手里拿着刀,心里增加了一些底气。 “小心一点,他的刀很锋利!” 其实这话都是白说,棍子都被砍断了,谁不知道锋利。 还是老套路,铁钉先行,一出手就伤了一人。 对方动了刀,薛玖更加小心,以招架为主,不过他左手没停,铁钉,飞刀接连打出。 估摸着蒙面人也没有想到,薛玖如此不要脸,居然随身带着如此多暗器,纷纷中招。 “卑鄙!”领头的人终于明白,为何同伴捂脸惨叫,不由怒骂一声。 “撤!” 等薛玖调转马头,蒙面人已经跑出几十米。 都是骑马,追是来不及了,薛玖目光落不远处,那里还有一死一伤。 受伤的人也是倒霉,铁钉正中眼睛,还有一枚打在脸上,等他想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战马没在身边。 “谁派你们来的?”跳下战马,薛玖冷冷的问道。 蒙面人一声不吭,只是恶狠狠的看着薛玖。 薛玖也不多说,抬起脚踩住蒙面人的手掌,用力的在地上碾着。 蒙面人咬牙切齿,就是一言不发。 “哟嚯!骨头挺硬的,我看你第三条腿,是不是也这么硬!”薛玖冷笑着说道,说着抬腿踩向蒙面人第三条腿。 蒙面人没有坐以待毙,面容狰狞的用脚踢向薛玖。 薛玖中途改变目标,对着蒙面人大腿内侧踢了过去。 大腿内侧的肉最嫩,挨一下可不好受。 “啊!”蒙面人顿时发出一声惨叫,下意识的用血糊糊的手,捂住大腿。 薛玖很生气!后果自然不简单,既然想要自己的命,还需要讲仁义吗? 不需要的! 薛玖按住蒙面人,挥动拳头就砸,不用留力,砸着很是痛快。 薛玖每一拳都砸蒙面人最疼的地方,肚子,肋部,大腿内侧。 打得不过瘾,薛玖又开始扇耳光,啪啪就是一阵呼。 等薛玖停手,中年人已经脸肿得像馒头,无力的躺在地上。 “想好没有?说是不说?”薛玖问道。 “有种杀了我!”中年人含含糊糊的说道。 “想要个痛快,想都不要想!” 薛玖踩住另外一只手,拿出最后一枚铁钉,对着指甲刺了进去。 “啊!”中年人一声惨叫,随后像虾子一样挺起了身子。 薛玖没有停手,拔出钉子又刺另外一根手指。 “说不说?不说我就动脚趾!”五根手指刺完,薛玖这才暂停询问。 “我说!” 中年人挣扎着坐起来,剧烈的喘息,怨毒的看了一眼薛玖,随后对着旁边一块石头撞了过去。 中年人撞得很用力,头顶鲜血马上就流出来了。 薛玖心里一惊,他没想到这人居然要自杀,看着抽搐的中年人,他不由眉头一皱。 头顶已经凹陷,死定了! “大意了!”薛玖心里说了一句,随后开始收拾残局。 这里虽然偏僻,偶尔还是有人路过,不能摆在路边。 把两具尸体拖进树林,随后搜了一下,没有证明身份的东西,也没有值钱的东西。 把铁钉找回来,只有六枚,其它在敌人身上,已经找不回来。 受伤的战马居然没有跑远,薛玖给它包扎了一下,随后带着收获慢慢向长安而去。 战利品只有两把横刀,两匹马,刀是最常见的,做工一般,不是朝廷打造。 这些人在这里堵自己,肯定是尾随出城的,先用的武器是枣木棍,说明这些人是想抓活口。 估摸着是知道自己年龄不大,所以只来了六个人,但是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如果是李元吉,肯定直接下杀手。莫非是李建成,他抓自己可以用来和薛家谈条件,或者要百味楼的收入。 至于孔家,应该不是,他们如果是报复,也不会留情,那些家伙面善心黑,下手阴得很,怎么可能用棍子。 除了这三方,薛玖就想不到还有谁了,毕竟自己没有和谁结仇。 “不对!”薛玖脸色一变,他突然想起,有可能的人很多,贪图百味楼秘密的人,也可能想活捉自己,这样一来,就更找不到目标了。 “算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徒劳,以后尽量不要落单就好。”薛玖自言自语道。 “小玖,这是怎么回事?”看到受伤的马匹,薛道义脸色一变,急忙问道。 “没事!我们去屋里说。”薛玖把战马交给其他人,随后两人进了屋里。 把路上经过说了一遍,薛玖叮嘱道:“我估计多半是图谋酒楼的人,厨房,水井一定要看好。” “放心,这两个地方,十二个时辰都有人守着的。”薛道义皱着眉头道。 “回头我试一试,把水井改成压水井。” 城里的水井需要用砖石码井壁,需要不少人力物力,普通百姓是负担不起,所以每个坊市都有官井。 使用官井是要收费的,不过费用很低,是按月收费,有钱人家都是在家里打井。 长安的水渠深度最浅也有三米,水资源算是很丰富,所以水井不深,一般在六米左右。 挖六米是为了蓄水,好在这个深度还在手动压水井的压力范围内。薛玖记得,手压水井不能超过十米,否则就压不上来。 用竹筒打通,然后用软木抽水,回头让工匠实验,弄好之后就可以把水井封起来。 其实这种办法也可以抽水灌溉,没有塑料管,竹筒也行,只要距离溪水不高,就能抽进田里,回头可以让薛收把这个办法献上去,毕竟很多地方都无法搭建水车,用这个办法可以减轻灌溉压力。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6章 水榭 长安附近水系发达,水车不少,这些水车都是灌溉田地的。为了增加粮食收入,水车早就被运用了,只不过水车需要一定冲击力,小水沟可没法使用水车。 用竹筒抽水就不一样,只要高度不高,都可以把水抽上来,只不过需要人力,但是这个办法比挑水轻松许多,妇女也能做。 “你也小心一些,晚上不要独行,也别去小巷子。”薛道义叮嘱道。 “嗯,我心里有数。” 与薛道义说了之后,薛玖从天桥来到宣阳坊,请工匠帮他打造飞刀,这种携带方便的武器,对付没有铁甲的敌人真的好用。 铁钉薛玖决定放弃,并不是说铁钉没有效果,主要是太小了,战斗的时候,即便挨一下,也没有多少感觉,不能马上让敌人丧失战斗力。 飞刀不一样,能瞬间杀敌,平时还能用来削点啥的。 今天想到水车,薛玖觉得可以在酒楼可以安放一架。 浣纱渠安放一架水车,用来带动岸边的水车,岸上也不算水车,而是风车,叶子做大一点,不停的扇风,夏天凉亭这边就很凉快。 宣阳坊也可以安放,浣纱渠本就是从宣阳坊流过来的。 水车既然能把水抽上来,何不把水引进院落呢? 用小水渠在院落循环,不但是一道景色,而且有水流动,夏天温度应该会低一些。 说动就动,薛玖去请了阎立本,拉着他来到宣阳坊。 酒楼那边不好动工,但是宣阳坊新修的地方,靠近水渠这里,本身就是计划作为女子会所。 “我的意思是,把这里建成水榭,让水渠密布,房子也修在水里面,你觉得如何?” “修建是没有问题,但是你想过没有,长时间有水泡着,地基会不会沉降?”阎立本提醒道。 “用瓷器贴一层,下面再夯实一些,应该问题不大………再加一层沙子,你觉得如何?”薛玖想了一下说道。 “也行!就算有沉降,短时间也不会出现,有了问题以后再解决就行了。”阎立本思索片刻道。 “那就好!还得麻烦你规划一下。”薛玖高兴的说道。 “没问题,不过要这样修,房子就不能用泥土做墙,下面需要用条石,水上面用木头。” 可能以为薛玖不懂,阎立本继续说道:“泥土做墙不能久泡,也很潮湿。” “行!都听你的。” 修建一座十多亩地的水榭,阎立本也来了兴致,马上开始考虑布局。 “既然是水榭,假山不能少,你要多找一些奇石。” “奇石不好找,就用普通石头雕刻,加一些卵石堆砌成各种形状,弄一些绿植,应该也不错。”薛玖想了一下道。 “嗯,这样也可以,不过蚊虫会比较多。”阎立本提醒道。 用绿植布置景色,他们这些大匠早就懂得,也知道其中的利弊,会在花园种植一些蚊虫不喜欢的花草,树木。 “这没问题。”薛玖毫不在意的说道。 去年就开始制作蚊香,还卖了不少钱,不过今年不打算卖了,全部自用,而且要做成精品,让香味好闻一些,多余的则作为礼物,送给老顾客。 薛玖以前虽然没有做过大生意,不过一些营销手段还是知道的。等到新店开业,贵宾卡,会员充值都会弄上。 给会员赠送一些小礼物,这也是一种拉拢的手段,礼物不值钱,不过会让客人觉得舒心,也会觉得有面子。 关键一点,如今消费是以铜钱为主,这玩意太重了,客人预存,以后来消费就不用带钱,这也是一种方便客户的办法,想来客户不会抵触,除非穷。 阎立本决定亲自督造水榭,薛玖自然求之不得。 有了诸多盟友,想要的物资很快就送了过来,大量的劳力加入,工程进度极快。 水榭九成地面,都分布着水,有水渠,水池。房屋修建在水池上面,道路下面是水渠,道路旁边还是水渠。 道路是木板铺的,水渠里面铺着沙子,卵石,以后还会养一些鱼。 水榭用了大量的卵石,小的用来铺路,大的作为凳子,桌子,夏天坐在上面,可以把脚直接放进水里。 不但设计了一个热水澡池,还弄了两个室内游泳池,相信长安的贵妇会喜欢,毕竟能让她们戏水的地方可不多。 薛玖最近在训练护卫,女子护卫,由薛家女子为主的护卫队,武器是短棍和皮鞭。 平常时候拿短棍巡逻,看守,对敌的时候用腰间鞭子,身上还有两把飞刀作为底牌。 这样设计,主要因为她们是女人,力气不如男子,又没常年训练,短棍只能收拾一下地痞流氓,遇到厉害的,或者手里拿武器的就没办法了。 皮鞭不一样,不但有两米长,抽到身上还非常痛;飞刀则是用来拼命的。 皮鞭和飞刀都需要练习,尤其是皮鞭,不熟练很容易伤到自己,或者伤到无辜的人。 飞刀不练习,就只能当做匕首,那样还不如佩刀。之所以不佩刀,是为了避免客户害怕。 水榭只接待女客人,如果有一群腰间插着棍子的女护卫,她们会觉得安全,如果是佩刀的,肯定会有些紧张。 除了护卫,技师服务员也在培训,考虑到来的客人非富即贵,所有人员都要身家清白才行,大多数都是薛家村附近的,还有一部分则是城里招募,来历都是清晰可查。 这方面薛玖可不放心外人,他都是安排自己人去查的,而且根据亲疏不同,担任岗位也不相同。 薛玖虽然喜欢混日子,不过为自己生意忙碌,他也是很开心的。 李双双一直陪着他,为他力所能及的做一些事情,主要是学着照顾薛玖。 别人是红袖添香,他是美人陪伴,也算相同待遇。 虽然忙碌,锻炼也没有落下,导引术也能熟练的修炼了,虽然不知道李淳风如何助他完成的,但那之后,只要进入空灵状态,他就能顺利完成一个又一个周天循环,那一丝气也变粗了一些。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7章 阴符经残篇 那种感觉确实玄之又玄,难以用语言描述,薛玖觉得,这更像精神世界,包括引导和气。 引导术是用精神意念在引导,气则是一种虚实之间的存在。当凝神感受的时候,气是存在,但是无法调动;打坐的时候感受又不一样,而且随着气变粗,意识中已经不小,按理说那么大一股气在身体循环,对身体刺激应该很强才对,但并没有任何不适。 薛玖觉得,这气更像吸入空气中提炼出来的一部分,或许是对身体有益,所以身体接受,就不会有不适感。 入门之后,打坐再也不会觉得腿麻木,醒来之后精神也变很好,就像舒舒服服睡了一觉一样。 这次遇到袭击,薛玖觉得自己变得耳聪目明,视力和反应都提高了一些。 秋风未动蚕先知!这就是导引术的效果之一,练了导引术,不但能养生,还能料敌于先,预感危险。这让薛玖想起了小说中的栾剑术。 道家也不止是打坐炼气,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则是动静相合,练习拳脚或者剑术,活动的时候带动气游走全身。 如果说武者的动作是快,是猛,道家的动作就是慢,是轻灵。 刀剑的路子不一样,刀走刚猛,剑走偏锋,所以薛玖只能用拳脚来炼气。 李淳风没有教薛玖道家拳脚功法,薛玖本想用薛家的拳法来炼气,不过又遇到一开始的状况,始终不得入门,而且要分心,反而很不得劲。 不得已,薛玖寻找机会,问了李淳风。 “这点我也没有办法,我拳脚并没有招数,就是一个顺其自然,就像打坐一样,放空心神,随意出手。”李淳风说道。 “李参军你可知道,有谁会五禽戏?”灵光一闪,薛玖急忙问道。 要说慢,薛玖第一反应是太极拳,但是太极是张三丰完善的,所以他想到了五禽戏,传说这也是养生的功法。 “这我还真不知道,不过可以打听一下。” “那就有劳了!” “小事,小事!这明前茶果然如你所言,妙不可言。”李淳风微微摇摇头道。 “可惜不是高山茶。” 茶树虽然种植在山上,但是如今的人,很少住在高山,住在高山又未必种茶。 薛玖听说,海拔在一千米以上的茶,比起海拔千米以下的,要好不止一个层次。 海拔千米以上,经常会有雾气,阳光也比下面的要烈一些,所以出产的茶,品质更好。 “上次你说了之后,我就请人去蜀中购买,只不过运回来还需要时间。”李淳风说道。以前他只喜欢研究天文术数,喝了薛玖送的茶叶,他就喜欢上了,无论是观星还是看书,他都要泡一杯茶。 薛玖也很高兴,蜀中一直都是产茶的地方,因为蜀中多丘陵,海拔千米的地方很多,而且千米海拔只能算半山,住的人自然不算少,种茶也很多。 茶叶一直都是蜀中重要的商品,茶马古道遍布蜀中,茶叶就是用骡马驮运出川。 蜀中的茶也是薛玖最喜欢的,相比花茶,红茶,普洱,薛玖更喜欢绿茶,当然,不能带表。 “嘿嘿!等送过来,我一定好好泡制。”两人也算有共同爱好,所以能聊到一起。 “嗯嗯!我也很期待。” “这一套紫砂壶你带回去,以后泡茶喝茶就用这个。”薛玖从柜子里拿出一套紫砂壶和杯子。这是薛家村烧瓷器的时候,顺便做的,也算练手之作。 薛玖答应崔家不卖瓷器,但是他可没说不卖紫砂器具。 这是一种介于瓷器和陶器之间的东西,比陶器的密度要高,又比不上瓷器,是最适合泡茶的东西。 “这有什么说法?”李淳风不解的问道。 “紫砂壶泡茶更合适,而且用的时间越长,泡出来的茶越香,据说时间长了,空壶留香。不过最好是一个壶泡一种茶。”薛玖讲解道。 “嗯嗯,这我知道,就像老药罐,煮清水也能治病。”李淳风点点头道,他把玩着手里的茶杯,觉得很是舒服。 紫砂壶不像瓷器那么冰冷,摸着很细腻,又比陶器厚重,有玉质感。 又过了几天,李淳风给了薛玖一个大惊喜,五禽戏他没有问到,但是带来了鬼谷子阴符七术,或者说阴符经残篇。 “这是阴符经的一部分,其中就有仿生导引术。”李淳风说道。 一箱子竹简,看麻绳就知道年份久远。 “多谢多谢!劳你费心了。” “不用谢,这东西我也没练过,所以你得自己摸索。”李淳风摆摆手道。 “好的!”薛玖高兴得眼睛都快眯起来,能不能练都无所谓,这可是鬼谷子的阴符经啊,即便不是原本,多半也是汉朝版本,这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迫不及待的想要收藏起来。 竹简很陈旧,打开的时候薛玖都是小心翼翼的,薛玖并没有急着学习,而是叫来初一,让他先誊抄一份。 这一次没有让十五动手,他太毛糙的,薛玖担心弄坏。 再三叮嘱初一,薛玖这才慢慢看,随着看易经,九宫飞星术,对晦涩的古文理解能力增加了不少。 仿生导引术,就是模仿动物的神态动作,只不过融合了导引术。 盛神法五龙、养志法灵龟、实意法腾蛇、散势法鸳鸟、阴符经记载了四种模仿动物的练习法,还配有图案,让薛玖不解的是,这龙是哪里见到的,难不成鬼谷子也喜欢一条龙服务。 转圆法猛兽、损兑法灵着。除了仿生导引术,还有两套养神的功法,这又打开了薛玖的眼界。 道家说精气神是人的三宝,原本他以为导引术就是炼气养神,没想到还有专门的功法。 薛玖已经不再怀疑古人的智慧,也不再怀疑真实性,毕竟穿越本身就够神奇了,这也是一件无法解释的事情。 研究之后,薛玖发现,养神的功法,很像一种自我催眠,培养气势的办法。 转圆法猛兽,讲究动手的时候,要具有猛兽的气势,而且是配合前面四种仿生导引术的。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8章 气势 阴符经本身就是一套,相互配合也很正常。 只是很难学,竹简记录还是太简洁了,很多都得自己揣摩。虽然有图分解动作,但是竹简只说,要神形具备,这就得去练,去模仿,弄明白如何才能神形具备。 好在薛玖来自于后世,眼界很开阔,对于这些晦涩的古文,有自己的理解。 在薛玖看来,神形具备,就是要像猛兽本身一样,模仿得越像,效果越好。 在模仿之前,得先弄明白所模仿对象本身所代表的意义。 盛神法五龙、动若游龙,灵活又凶猛,要有贵气,蔑视一切无敌的心态。 养志法灵龟、自然是不动如山,以静制动,就像竹简记载,静为躁君。以虚受有,虚缘葆真。 实意法腾蛇、散势法鸳鸟,这两种生物则是灵活,迅捷的代表。 这也符合兵法中的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鬼谷子是传说中的人物,诸多能人据说都是他的弟子,纵横,兵法,医术据说都精通。 模仿加上自我催眠,或者说心里暗示,能更好的进入状态,薛玖觉得这很合理,也佩服古人的智慧,他们在没有系统学科的情况下,近乎无中生有的创造出这些功法,这已经不是天才能形容的。 薛玖觉得,这更应该说是近乎于神,是一个时代的宠儿。 薛玖开始试着练习,他要先把四套动作熟悉,熟练使用之后,才能导引气在身体运转。 越是研习,薛玖越觉得有趣,四套仿生动作,居然提高了他的能力。 薛玖很清晰的感受到,他出手的气势提升了很多,切磋的时候能压着程处默等人打。 气势这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能感受到。 “你这家伙,明明比我小,气势却越来越重。”程处默嘟囔道。 “你像我一样,每天管理训练几十上百号人,气势也会越来越重。”薛玖笑着道。 “滚蛋!你少骗我,我又不是不懂,你这气势根本不是训练那些女人能练出来的,而且你身上有杀气。”程处默笑骂道。 听到薛玖身上有杀气,小伙伴都惊呆了,他们都很清楚,要有杀气,就得见血,而且还是拼命搏杀才可能养成。 薛玖也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上次与六个人搏杀,他可是全力出手的,那种肾上腺飙升的感觉,过去了快两个月,依旧记忆如新。 “你们也知道,我以前经常进山打猎,还亲手猎杀过野猪,熊瞎子,身上有杀气很正常。”薛玖耸耸肩道。 “呵呵!”程处默笑了笑,显然不太相信。 杀野兽和杀人,心态完全不同,杀野兽心里一点负担都没有,杀人别说亲手,就是亲眼看到有人被杀,那感觉也很不好受。 程处默等人虽然没有经历搏杀,但是被家里带着看过斩首,还不止看一次。而且他们家里都有亲卫家将,感受过那种杀气。 “我最近学了一种办法,可以培养气势,你们想不想学?”薛玖问道。 “什么办法?”尉迟宝琳急忙问道。 “我把这种办法叫做自我催眠,或者教心里暗示。当你们拿上武器的时候,就在心里不断告诉自己,我是无敌的!能攻破一切!想象自己是猛兽,把自己当做猛虎,撕裂一切敌人。”薛玖讲解道。 几个小伙伴若有所思。 尉迟宝琳说道:“你这话阿耶曾经说过相似的,他说你首先得相信自己,心里不能害怕,这才能战无不胜。” “没错!老头子也说过,只是没有你说得具体,想象自己是猛兽,这个办法似乎不错。”程处默点头附和道。 “嗯,越是害怕,死得越快!无惧者无畏!”李崇义说道。 “看好了!”薛玖眼神一凝,杀气腾腾的扫视几人,随即身体微微前倾,手臂轻抬。 程处默等人心里一紧,仿佛被凶兽盯上,尤其是薛玖抬手的时候,他们都差点没忍住抽刀。 等薛玖收回气势,几人不约而同的松一口气。 “你这气势太吓人了,问题是该如何想象呢?”程处默挠挠头问道。 释家有种白骨观的观想法,薛玖觉得就是一种相似的心里暗示。 想了一下,薛玖问道:“你们都没有见过活的猛兽吧?” “嗯!”几人同时点点头。 薛玖明白了,自己见过活着的老虎,而且是近距离见过,对那庞然大物的压迫感,记忆深刻,所以很容易回想模仿,他们没有见过活的,自然没办法做到神似。 “要亲眼见到才好观想!才能把自己代替成为凶兽。”薛玖说道。 “那怎么办?要不我们去围猎,抓一头活的。”尉迟宝琳提议道。 “也快要到打猎的时候了,正好山里要清理,到时候我们一起过去。”薛玖想了一下说道。 盟友安排的人已经在秦岭里面修房子,只不过因为薛家村忙着春耕,还来不及清理大山,而且天气才刚变暖,也不急着把幼崽送进山里。 “好啊!早就想去大山里面打猎了!”李崇义兴奋的说道。 狩猎他们都参加过,不过都是在小山转一转,射杀几只野兔就算不错了。 没有老猎人带路,进入大山就是找死,山里要命的地方太多了,猛兽反而是夺命最少的一种。 猛兽捕猎,不会选择成群的人,毕竟人站着不比它们矮,正常情况不在食谱上。 薛家狩猎可不像他们只是闹着玩,那是冲着大型野兽去的,尤其是数量最多的野猪。 只有见识到生长多年的野猪,才明白为何会把它排在猛兽榜第一。 生长多年的野猪,尤其是公猪,体型不比猛虎小,皮粗肉厚就不说了,长长的獠牙就像长枪,猛虎也不敢招惹,何况还是群居动物。 秦岭自然资源丰富,大山里面又没有人烟,大型野兽很多,而数量最多的无疑就是野猪。 “那就定在三天之后吧!大家做好准备,不过我要先说清楚,进山必须听命令,否则我会把人绑起来。”薛玖叮嘱道。 薛家村请了不少人,加上盟友安排的人,所以春耕很快就完成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59章 进山围猎 薛家如今只种植水稻和蔬菜,其它粮食全部购买,所以春耕任务不重。 村子很大,想要完全开荒出来很麻烦,所以薛玖建议全部种成果树,果树以核桃为主,其它也不少,主要是幼苗不好找,所以是有啥种啥,有一片山种植了花椒,那玩意酒楼消耗很大,而价格不便宜,自己种植成本就降低了。 按照计划,盟友进山搞养殖,同时也会搞种植,同样是以果树为主,蔬菜为辅。 蔬菜生长快,又是家禽牲畜喜欢吃的。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一行近三十人来到薛家村。 为了这次狩猎,小伙伴拿出了自己最好的装备。 “你们骑马过来我能理解,带马车做什么?”薛玖问道。 “当然是装猎物!我们总不能扛着回长安吧?”尉迟宝琳得意的说道。 “呵呵!你觉得你们能猎杀多少?”薛玖忍不住笑了。 “我们都带着高手!肯定能猎杀不少。”尉迟宝琳看着身后的护卫说道。 “咳咳!小郎君,我们不懂狩猎。”护卫干咳两声提醒道。 尉迟宝琳笑容一僵,他这才反应过来,手上功夫厉害,并不代表狩猎就厉害。 “别听他胡咧咧,我们是给老爷子带的礼物。”李崇义说道,随即开始卸货。 确实都带了礼物,都是官二代,这点人情世故还是懂的,即便他们忽略,家里也会提醒。 村里已经准备好了,这是今年第一次进山,青壮全体几乎出动,半大小子也跟着进山长见识。 两百多人的队伍,还有五十多条猎犬,和人一样,半大狗子也跟着进山,它们也要学着捕猎。 因为才开春不久,挖草药不是时候,这次就没有带妇女进山。 进山第一天,为了相互熟悉,也是为了让程处默他们熟悉山路,并没有走多远,到了养殖场就停下来修整,顺便清理附近的山头。 几十条猎犬进山,寻找猎物很厉害,别说野兔这些小东西,就算有猛虎也得吓跑。 以后养殖场这边会有猎犬和猫长期留下,老鼠,黄鼠狼,蛇这些小型野兽,都会被它们弄干净,加上家禽,虫子也会吃光。 常家接受了薛玖的建议,不但安排了人进山合作建立养殖场,还与不少村子进行了合作,保证长期收购家禽和蛋。 如果说养羊,很多人都不会去养,因为没有人手照顾,家禽就不一样了,弄一个栅栏关起来,每天外出干活的时候,顺带弄一些野草回去就能喂养,最多再加一些米糠。 不止是长安附近,盟友同样采用了他的办法,加盟店也联络了不少村子,提出合作,收购村里的家禽和牲畜。 都是聪明人,他们不但合作养殖家禽,还合作种植蔬菜,百姓种植蔬菜,他们负责收购,这可比去市场购买还要方便,还能保证货源充足。 不知不觉,关中地区掀起了一股养殖潮,而且百姓在房前屋后开始种植更多品种的蔬菜。 以前百姓不会种植太多蔬菜,因为吃不完,还浪费精力,最多就是应季蔬菜,多余的用来制作咸菜。 当然,这种状况才刚刚开始,要形成规模还需要时间。 薛玖这里给加盟店做了很多建议,例如用骨粉来喂养牲口,也保证收购家禽羽毛和羊毛,加盟店可以用羽毛抵扣费用。 薛玖相信,等一两年之后,就有充足的材料来源,可以开两个大的作坊。 目前敖家提供的羊毛已经足够薛家忙碌,方圆二十里的村子,农闲的时候都有不少人会过来做工。 “没劲啊!你们带的猎犬太多了,根本没有动手的机会。”尉迟宝琳苦着脸道。 “别着急,今天只是让你们熟悉一下,明后天才会遇到大型猎物。”薛玖解释道。 程处默有些脸红,他今天就从山上滚下去,幸好不陡峭,只滚了几十米,不过吓得不轻。 也正是有了他做榜样,其他人也不敢再大意,紧跟着薛家人身后。 晚上吃过饭,总结了一下白天遇到的问题,分组的事情又确定了一下,这才睡觉。 这里修了不少房子,全是吊脚楼形式,因为山里蛇虫鼠蚁比较多,那些玩意很难灭绝。即便家禽住的地方,也是这样,只不过很简陋,就是木头搭建。 进山第二天,薛家人拿出真本事,程处默等人才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 他们只有横刀弓箭,穿着皮甲;而薛家人没有穿皮甲,因为皮甲对猛兽无用,武器种类也很多,三尖两刃刀,长柄大斧,断斧,标枪,弓箭反而是最少的。 前面是寻找猎物的队伍,大部队带着物资跟在后面。 “为啥不多带一些弓箭?”李崇义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小型野兽猎犬就能应付,用不着我们动手,带弓箭的人,是我们村里箭术最好的,百步穿杨不在话下,主要射猛兽的弱点。”薛玖讲解道。 “原来是这样!那我们不是没用?”李崇义挠挠头道。 “咳咳!不要这么丧气,你们还是有用的。”薛玖笑眯眯的宽慰道。 “我们能做什么?”李崇义急忙问道。 “你们可以帮着搬东西!” “啊!” “呵呵!还可以帮着驱赶猎物。” 面对薛玖的嘲笑,几人很是失望。 “放心好了,刚才逗你们的,这次进山的人多,我们要围猎。”薛玖笑着道。 薛家每年会有两次围猎,分别是春耕之后和秋收之后。 围猎需要很多人,把猎物驱赶到一个山头,然后慢慢猎杀。 下午的时候,猎杀到一头野猪,一只鹿,野兔这些就多了,全是猎犬抓回来的。 这次准备很充足,鹿血装进了酒坛,要泡制鹿血酒,这是为了最大发挥鹿血的药效。 “春猎不杀母兽,能放就放;秋猎就无所谓。”薛玖讲解着狩猎的规矩。 “秋天为何无所谓?”程处默不解的问道。 “秋天母兽即便产子,也难以活过冬天,而且冬天猎物不多,我们猎杀一些,剩下的更好过冬。”薛玖讲解道。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0章 围猎开始 “有道理!”众人齐齐点头,对于这些规矩还挺感兴趣的。 “哈哈!这就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李崇义大笑道。 “呵呵!让你多睡两天,你就会哭着喊着要回家。”薛玖笑着道。 “那不会,起码得三天。”程处默笑道,他是吃过苦的,知道野外生活不容易。 “我觉得挺好的啊!”李崇义有些不解的看着几人。 “那是因为人多,没让你干活,要是你去守夜,估摸着其他人都不敢入睡。而且这不是夏天,也不是冬天。”薛玖没好气的说道。 “冬天外面冷我能理解,夏天又哪里不好?”李崇义问道。 “山里的野兽毒虫就不说了,单单是蚊子,就能把人吸干,必须要用薄纱遮住脑袋睡觉,身上皮肤也不敢露出来。 夏天很热,进山你穿厚了热得受不了,要是穿薄了,野草都会割得你难受,万一被毒虫咬了,轻则浑身发痒,重则命丧黄泉。” 薛玖的话显然吓住了不少人,李崇义惊讶的说道:“原来野外如此危险。” “那是当然,瘴气,甚至生水,野果,都有可能要人命。所以在野外,不认识的果子不要吃,喝水也得煮开。”薛玖讲解道,其实秦岭里面没有那么凶险,毕竟这里不是热带雨林,他也不是故意吓唬李崇义等人,只是担心他们觉得好玩,冒冒失失的进入大山。 “我们进山都带着药材驱赶蚊虫毒蛇,还有猎犬,不担心野兽偷袭。没有经验,进入深山很容易迷路,你们知道如何辨别方向吗?”薛玖继续说道。 “这点我们当然知道,白天看太阳,晚上看北斗。”李崇义回答道。 这是大多数武将都知道的,薛玖笑了笑问道:“那么要是阴天呢?阴天在大山里面怎么辨别方向?你总不能等出太阳才找路。” “阴天怎么辨别方向?”程处默问道。 “看树木!树木的叶子,有一面茂密,一面显得稀疏,茂密的一面是南方,树叶稀疏的一面是北方。”薛玖讲解道。 “你懂得真多啊!有时候我感觉你比我大。”尉迟宝琳感叹道。 “谁让你们不多看书呢!” “哼!”几人同时冷哼一声,他们都知道薛玖爱看书,经常看到他拿着竹简,或者卷轴。 当然,他们不明白,薛玖看书只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看的只是他感兴趣的,学习反而是最次要的。 “你们的猎犬,送我一只呗。”尉迟宝琳说道。 “行啊!不过你得自己训练,长大了的狗认主人,不容易养家。”薛玖说道,村里每年都有不少小狗,有一半都送人了,剩下的村里养着,弥补每年损失的猎犬。 正是有了大量的猎犬,薛家人的损失才变得很低,所以村里人都很爱狗,也知道如何挑选品相好的。 一代代传下来,村里的猎犬都比较聪明,稍加训练,就懂得配合着围猎。 又走了一天,队伍一分为四,围猎正式开始。 主要功臣还是猎犬,它们吼叫着,把野兽驱赶向预定的方向。 一直到下午,四支队伍才合围,在山头四周,远远就能听到猎犬的叫声。 “大家小心了,见到野兽不要硬拼!”薛孝礼大声喊道。 “诺!”所有人都严肃的回应,随后放下身上无用之物,只携带了武器。 薛孝礼对身边的人示意了一下。 薛道全点点头,拿起弓箭,对天上射去。 “嘀!”的一声,刺耳的响箭声音回荡在山间。 “嘀!嘀!嘀!”三声响箭接连相应,薛孝礼见状,抬腿向山上走去。 薛玖这是第一次参加围猎,薛孝礼疼爱大孙子,并没有参加这种大型活动,主要是担心出现意外。 野兽都被驱赶到这个山头,数量可不少,上山没有多久,就见到了一群野猪。 “小心一点,靠近树木和大石头。”薛玖大声喊道,他手里已经拿了两把短斧出来。 有猎犬在,野猪虽然躁动,却没有主动进攻,而是戒备着向后退。 “投掷!”薛孝礼大喝道。 十多把短斧对着野猪飞了过去。 “嗷!”野猪顿时发出惨叫,随后红着眼向人群冲了过来。 迎接野猪的又是飞斧,还有弓箭,薛玖知道,这些箭支是程处默他们射出来的,因为他们还不会与薛家配合,反应慢了一点。 两把长柄大斧,抡圆了劈出,即便是三四百斤的大野猪,也被劈倒,身上留下一个巨大的口子。 薛孝礼不喜欢大斧,依旧是三尖两刃刀,在他手里,效果不比大斧差,一头一百多斤的野猪,直接被他劈成两截。 尉迟宝琳满头大汗,他站得比较靠前,虽然躲在一块大石后面,刚才最大那头距离他只有几米,都能闻到野猪的臭味。 野猪天天在泥土里面打滚,吃喝拉撒都在一个地方,那真是顶风臭十里。加上狰狞的样子,把他吓得不轻。 “哈哈!我射中了!我射中了!”程处默高兴得跳了起来。 笑声惊醒了尉迟宝琳,他急忙板着脸,装着镇定的样子,提着刀向野猪走去。 薛玖看到尉迟宝琳双腿发抖,就知道这家伙吓到了,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也有相同经历。 任谁第一次近距离遇到一个狰狞,体型比自己大的野兽都会害怕,这是体型带来的压迫感,还有凶恶带来的视觉冲击。 五头冲过来的大野猪被斩杀,还有意外的收获,在草丛中找到六头小野猪,这些小东西可以抓回去养起来。 “去帮着收拾!”薛玖推了尉迟宝琳一下说道。 “啊!这个怎么收拾?”尉迟宝琳看着地上的野猪,茫然的问道。 “开膛破肚!”薛玖说道。 “这…这…”尉迟宝琳拿着刀比划着,不知如何下手。 “你们帮忙!”薛玖转头喊看热闹的李崇义等人。 “嘿嘿!这一头我们兄弟来!”敖文笑呵呵的说道,他们从小就看杀羊,长大一点之后,就亲自上手,虽然这是野猪,但都是差不多的弄法。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1章 猎虎 看着敖家兄弟动手,尉迟宝琳几人这才学着开膛破肚,而薛玖则在一边指挥。 薛孝礼没有理会他们,带着人和猎犬继续上山。 薛玖笑了笑,监督尉迟宝琳几人干活。 把他们留在这里,就是不想出现意外。 好一阵忙活,野猪才被破开,内脏取出来,薛玖又逼着他们处理。 “太臭了!”尉迟宝琳跑到一边大口的呼吸。 “呵呵!”薛玖笑着从鼻孔中取出一团树叶。 “好小子,你居然不告诉我们!让我一直臭着!”程处默气愤的喊道。 “我以为你们看见了!”薛玖一脸无辜的说道。 “眼睛都熏得睁不开,哪里能看到。”尉迟宝琳郁闷的说着,随后学着薛玖,弄了两张树叶塞进鼻孔。 薛玖从怀里拿出一根丝巾,围在脸上,变成了一个蒙面人。 这下不用人说,他们也知道薛玖是故意的了,不然他一开始就会提醒用东西挡住鼻孔,而不是偷偷塞树叶。 现在大家都塞了树叶,他才拿丝巾。 “咳咳!我才发现带着这东西,谁让你们没有未婚妻呢。”薛玖干咳两声道。 “小玖太厉害了,我提议大家一起上,与他切磋一下。”李崇义笑眯眯的说道。 “嗯!”其他人连连点头,一个个摩拳擦掌,眼神不善的看着薛玖。 “大家伙别耽误时间了,我们快点上山,免得都被杀光了。”薛玖一边后退一边提醒。 “对了哦!快走,快走!”程处默脸色一变,急忙去拿刀。 留了两个护卫把猪肉守着,顺便处理内脏,其他人大步向山上走去。 几只山羊没有逃脱,已经堆放到了一起,在程处默的催促声中,众人加快了脚步。 幸好来的人体力都好,爬山并不觉得累。 山顶有两只鹿,尉迟宝琳很是失望的说道:“怎么只有两只鹿啊!” “一只猛兽都没有!秦岭太让我失望了。”李崇义吐槽道。 “我们就这点人,能驱赶猎物已经不错了。没有猛兽也很正常,毕竟又不是每一个山头都有的。 你们没发现野猪,野羊不少吗?真有猛兽它们早就跑远了。”薛玖笑着道。 “也对哦!你是不是早就想到了。”李崇义说道。 “只是推测,这也说不定,毕竟还有三个方向。猛兽捕猎范围是很广的,对于猛虎这些猛兽来说,整个秦岭都是它们的狩猎场,只要不遇到同类,都是想去哪就去哪。”薛玖讲解道。 “所以能不能碰上要看运气?”尉迟宝琳问道。 “没错!”薛玖耸耸肩道。 薛家早已经总结了经验,外出遇到猛兽,会收集猛兽粪便,放到牧场四周,这也是为何,野牛群生长的地方,即便他们一个月才去看一次,也不担心有猛兽的原因。 牧场外围有老虎,狼,熊的气味,数量太多,单独的猛兽自然不会去招惹。 “嘀!”远处又传来一个响箭的声音。 “咦!你们运气不错!我们快过去!”薛玖招呼道。 这是事先约好的,如果有猛虎或者熊,就发响箭,好给程处默他们长长见识。 “汪汪汪!”远远就听到诸多猎犬在狂吠。 等薛玖他们赶到,就看见山坡上一只老虎,正呲牙咧嘴的对着山下。 “吼!” 可能是见到又来了大群人,猛虎发出一声咆哮,想要威慑一下。 乳虎啸谷尚且百兽惊惶,何况还是成年猛虎,虽然距离上百米,还是让人心里一紧。 俗话说,虎倒雄风在,这还是一只活着的猛虎,虽然被逼迫到了山坡,但这并不影响它的威猛。 作为山林之王,从来不害怕其它生物,被逼迫主要是因为对手数量多,还会远远的攻击,让它感觉疼痛。 “好家伙!真威风!”尉迟宝琳惊叹道。 “你们来了!”领队薛道恩对几人点点头道。 “恩叔,开始吧!”薛玖笑着道。 薛道恩抬手一挥,大声喊道:“开始行动,注意一点!” 对于薛家人来说,对付单独的猛虎,比起成群的野猪要容易一些。 一把长武器,两把短武器,三个人一组,戒备着前进,再后面则是弓箭手和猎犬。 面对敌人的逼近,猛兽一般会视为挑衅,猛虎看了看,选定一个目标,猛的向前冲。 弓箭!飞斧!标枪!对着猛虎飞了过去,其他人也快速靠近,随时准备出手。 人比野兽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武器,其实是配合。 多支武器落在猛虎身上,顿时让它发出惨叫,怒吼。 “吼!” 疼痛让猛虎明白,敌人是打不过的,掉头就想跑。 远程武器不停歇的对着猛虎进攻,等猛虎转身,身上已经插了好几只武器,而且被力量带倒。 薛玖看出来了,伤害最大的还是标枪,枪头长五十公分,深深扎入,还会影响猛虎的行动。 飞斧也不错,又重又锋利,只要命中目标,就会留下一道大伤口,不像标枪弓箭,有可能因为角度问题而滑开,飞斧怎么也得带留下一个伤口。 即便猛虎体型大,身上挨了十多下还是受不了,踉踉跄跄的倒下了。 “汪汪汪!”猎犬冲上去,围着猛虎狂吠。 见到一些小东西,也敢对自己呲牙,猛虎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吓得猎犬纷纷后退。 “吼!”咆哮声音小了许多,而且带着虚弱。 “好凶狠的眼神!”程处默惊叹道。 即便受了重伤,猛虎依旧不会认输,张着嘴巴,不停发出低吼,想要吓退敌人。 “好好感受!靠近一点!”薛玖提醒道。 随着距离靠近,即便知道猛虎已经受到重创,还是让人心里紧张,李崇义都觉得双腿有些发抖。 李文暕和猛虎对视了一眼,他就吓得顿住脚步,死死的抓住武器,手背青筋凸起,这才止住调头跑的冲动。 猛虎挣扎着前进一步,尉迟宝琳大惊失色,咬牙摆出架势,准备迎接猛虎进攻。 敖家兄弟靠在一起,凝神看着猛虎,眼睛都不敢多眨,他们应对过野狼,知道猛兽的难对付。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收获与感悟 薛家众人没有继续动手,只是戒备着站在一边,因为薛玖已经告诉过他们,要让朋友感受一下猛兽的威势。 猎犬被呵斥退后,薛家的半大小子也都带了过来,围观重伤的猛虎。 虎倒余威在,何况还挣扎着没有倒的老虎。 猛虎身上插着弓箭,标枪还有飞斧,虽然鲜血流个不停,却给人一种悲壮的感觉。 直到倒下,气息渐弱,猛虎也没有忘记挣扎起来,即便临死,它也想要咬敌人。 看过之后,众人都沉默了,今天这一幕,给他们的冲击实在不小。 过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跟着薛玖走到猛虎身边。 即便不是体型最大的东北虎,这猛虎也有两米多长,给人感觉还是很大的。 “你们看看这爪子!比我手掌还大,挨一下可不好受。”薛玖抬起虎掌说道。 “嘶!真够大的,还有这爪子!”众人看了一眼,都觉得有些害怕,这玩意抓一下,不死估摸着也伤得不轻。 “可惜这张虎皮!”尉迟宝琳感叹道。 “废话!你见到有几张虎皮是完整的!”程处默没好气的说道。 “要不再找一头猛虎,你试一试单挑,我看好你,就你这体型,起码二八开。”薛玖笑眯眯的说道。 “你的意思,我有两成把握单挑猛虎?”尉迟宝琳惊喜的问道。 “不是,我的意思,你可以挣扎两个回合,让它吃个八分饱。”薛玖耸耸肩道。 “哈哈哈!”程处默等人大笑了起来。 “没错,就你这个头,撑死大虫,就能得到完整的皮。”李崇义咧嘴笑道。 “我呸,你们还不是一样。”尉迟才不在意,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打打闹闹早就习惯。 “好好看一看吧!想想它的神态动作!”薛玖提醒道。 众人点点头,围着猛虎参观起来,猛虎给大家留下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那一声咆哮仿佛还在耳边。 薛玖感触也很深,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活的猛虎,近距离接触还是震惊。 山里的猛虎可不像动物园那么温顺,眼神不善,不停的张着大嘴,攻击性十足。 虽然是在猎杀猛虎,但是在它的眼神中,人才是它的猎物。任谁被当做猎物看着,心里都不舒服。 直到天黑,围猎才结束,下山的时间都没有,还是打着火把才汇合到一起。 幸好山上有泉眼,用手就能围一个水潭。 “野外取水,最好过滤一遍,有沙子就用沙子,没有沙子就用野草。” 薛孝礼微笑着听薛玖讲解,武将都学过,野外要寻活水,不过还是有人拉肚子,用了薛玖的办法,这个问题基本就没再出现了。 众人点点头,把薛玖的话记在心里,他们知道薛玖不会害他们。 地上十多堆篝火,把这一片照得灯火通明,一部分人在烤肉,一部分人还在处理猎物。 别的不说,内脏要先取出来,肉得抹一遍盐,不然还是容易变质。 薛家村的人都很喜欢薛玖,以前外出狩猎,需要携带帐篷,薛玖直接让人做睡袋,帐篷都不需要,晚上钻袋子,绳子一拉就严严实实的,即便冬天都不冷。 这睡袋是羊皮缝制,里面全是毛毛,脑袋露在外面,不过有帽子,夏天就会换成斗笠,带丝巾的斗笠,能遮挡阳光,能遮挡蚊虫。 以前狩猎还是先吃内脏,但是那滋味就不说了,谁让内脏腥味重呢。现在不同了,有足够的香料粉,还用竹筒带着酒,用烈酒处理去腥,加了多种调料,味道很香。 如今吃内脏,那简直就是享受,就拿猪肝来说,抹上盐以后,直接裹上泥土,丢进烤就是。 等到烤干,泥土去掉,清洗一遍之后切片,撒一点花椒面上去,又香又没腥味。 其它内脏直接烤就是了,万物皆可烤,只要味道重,吃着就很爽,尤其是麻味,越吃越过瘾。 肠子以前不喜欢吃的东西,现在要做香肠。 野猪肉并不好吃,不过加上香料做成香肠,味道就好了许多,在百味楼都是一道受欢迎的菜。 李崇义等人非常兴奋,闹着吃虎肉,不过吃了一片烤虎肉之后,就再也不动了。 薛玖就喜欢吃烤干的猪肝,再喝一杯酒驱除山里的寒气,那滋味真是美极了,再吃一个肉夹馍,喝一筒野菜心肺汤溜缝,肚子就饱了。 虽然跟着府兵参加过围猎,但那是皇家猎场,骑着马,拿着弓箭追杀猎物,哪有今天有趣,所以这些小伙伴都很兴奋,讨论着今天的行动,并且保证明天要大显身手。 “明天就回去了。”薛玖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 “不会吧?这就回去了?”程处默愕然问道。 “是啊!这么多猎物,不带回去怎么行,再猎杀下去,就要带不走了。”薛玖忍着笑意说道。 “要不我们留下来,也不需要围猎,就找个山头寻找猎物。”李文暕提议道。 “薛玖你觉得如何?”李崇义问道。 “好吧!那我们就再留两天。”薛玖装着为难的样子说道。 “呵呵!这才对嘛。”程处默高兴的说道。 “那就早点睡吧,不然明天没有精神。”薛玖提醒道。 众人也不再聊天,薛玖看着天空的繁星,思绪放空。面对浩瀚的星空,都会感受到自己的渺小。 同样的,面对广阔的天空,心胸会变得开阔,这也是为何,人类总是喜欢爬山,看海,或者去草原。 一望无际的景色,总是让人心旷神怡,心里的烦恼不知不觉就消失了,也会让人心里升起豪气,斗志变得昂扬,甚至对生活充满希望。 当然,不要去那些山势险要的地方,虽然景色别致,却会觉得压抑,让人心里充满畏惧,甚至害怕,而且去那些地方,也容易出现危险。 流星一闪而过,消失在茫茫宇宙中,行星一闪一闪的,仔细看着,就能看到它们在慢慢移动,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生命存在。 星河星星无数,看都看不过来,后世用肉眼已经看不见这种景象,只能说且看且珍惜。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3章 有仇报仇 第二天,薛孝礼留了四个人十条猎犬协助薛玖他们,然后带着猎物回家。 薛玖他们选了一个方向,走了半天,这才出了围猎的范围。 “就前面那座大山吧!那山够大,也够高。”尉迟宝琳指着远处说道。 “野兽并不一定住在山上面,或者说住在山上面的,多半是野羊,野鹿,至于野猪和猛兽,往往在山林,水源附近。”薛玖摇摇头道。 “你的意思,我们不上山?”程处默问道。 “不上山,沿着水源寻找就是了。” 大山水资源丰富,因为地势缘故,水汇聚成溪水,只需要向山沟前进就能找到。 找到溪水,就把狗子放出去。 “午后比较热,自然也就比较容易口渴,这时候水源边猎物更多。” “有道理!”程处默抬头看了看天空说道。 “不算热吧?”尉迟宝琳问道。 “我们在树林里走当然不算热,野兽要找吃的,还要躲避天敌,肯定会热。”李崇义分析道。 “这个天气,你穿皮裘,你也会很热。”薛玖翻了个白眼说道。 “嘿嘿!玖郎说得才是正确的,这个季节,野兽还没有换毛,所以很容易热。”敖文笑呵呵的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 谈话间,猎犬吼叫了起来。 众人精神一震,抽出武器向前跑去。 薛玖他们没有跑多远,两只鹿就跳着跑了过来。 这就是薛家猎犬的厉害,能听懂命令,把猎物驱赶向主人。 见到薛玖等人,野鹿想要转身逃跑,不过已经来不及了,弓箭,飞斧已经飞了过去。 一头野鹿掉头的时候,居然摔倒了,可见吓得有多厉害。 “哈哈哈!射中了!”尉迟宝琳大喜,提着弓箭快速追赶。 其实如果不是猎犬,想要猎杀野鹿非常困难,它们速度极快,而且胆子很小,一点风吹草动都会下跑,追又追不上。 中箭的野鹿跑得很快,不过没有跑多远,就被猎犬围住。 对付猛兽猎犬都敢上,更不用说一些野鹿,直接被它们扑倒。 “看到没有!这是我射中的!”尉迟宝琳指着野鹿身上的箭支,得意的说道。 “嗯嗯!算你厉害。”薛玖捧了一句。 “得意个屁,谁见到射中屁股要明天的。”程处默鄙视道。 “哼!总比有些人没射中要好。” “行了!别那么多废话,收拾好去继续。”薛玖打断道。 鹿血不能浪费,薛家四人已经接血开喝。 程处默他们也捏着鼻子喝了几口。 留下两个护卫处理内脏,其他人继续沿着溪水出发。 吃了肉干的猎犬也休息好了,再次向前跑去。 半天时间,猎杀到十多只飞禽,不得不说这些护卫是真不错,箭术都很好。 除了飞禽,还有一头孤狼也变成了猎物,敖家兄弟联手斩杀,狼牙和狼皮成了他们的战利品。 游荡了半天,晚上吃了鹿肉,第二天踏上回家的路。 回程路上,依旧只猎杀到飞禽,诸多护卫都羡慕的看着薛家的猎犬,它们抓兔子真的很厉害,而且能听懂命令。 一路上有狗在前面,毒蛇都被惊走,尉迟宝琳还在说,怎么没看到毒蛇,结果又挨了喷。 回到村子,众人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去炫耀,因为薛玖答应他们,每人送一个野猪头还有野猪腿。 其实这次最大的收获不是打猎,而是养殖场的事情,见到薛玖规划的养殖场,他们都动心了,表示回家商量一下。 一群官二代想要为事业奋斗,爆发出来的力量很强大,因为他们不是为了眼前一点利益,而是一份长远的产业。 最主要还是薛玖这个人,弄出来的产业很不错,并非短期快速非法的不义之财。 能够长久经营,利润可观,对家族有好处,这等好事,如果不是官职和朋友两个身份,怎么可能轮到自己,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就是现实,人情世故。 回城之后,几家人都增加了工匠,加快修建宣阳坊的店。 宣阳坊酒楼已经完工大部分,高塔已经可以接待客户,正好天气转热,也不用做防风处理。 这自然深受好评,已经成了预订的首选。 水榭和茶楼的宣传工作已经展开,预计六月六开业。 “成了!”薛八斤有些兴奋的说道。 “啥成了?”薛玖有些愕然的问道。 “就是那家人,他们预订了家具。”薛八斤解释道。 薛玖这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孔家。 “嘿嘿!该死的家伙,这次我不把他弄得臭不可闻,我看他还有没有闲心来恶心我。”薛玖也兴奋了起来,布局太久,他都把这事忘了。 “那我就让人去做了!”薛八斤说道。 “不要着急,找外面的工匠,不要和我们牵扯上我们。”薛玖叮嘱道。 “放心好了,他们并没有找到店铺上,而是找的外面工匠,但是他们不知道,如今长安的工匠,很多都和我们熟悉。 等做完工,我就安排他们去其它城市。”薛八斤说道。 “做得很好!你安排吧,我也要做一些布置。”薛玖点点头道。 孔颖达知道薛家参与了家具生意,自然不会找他们的人去做,不是他不愿意让薛家赚钱,而是担心工匠作怪。这年月可是很相信鲁班术的。 计划开始,薛玖已经没有心情看书,起身向胡玉阁走去。 如今与胡玉阁牵扯很深,所以请崔诚忠帮帮忙也是没有问题的。 “你这人这是损啊!”崔诚忠感叹道。 “这是他立身不正,这怪得了谁?最恶心这种表面满口仁义道德,背后男盗女娼的家伙。”薛玖不屑的笑道。 “我无所谓,反正我也看不惯那家人。”崔诚忠耸耸肩道。 “嘿嘿!那我就静候佳音了!”薛玖高兴的笑道。 “放心吧!最多三天,保证长安城人尽皆知。”崔诚忠自信的说道。 如今胡玉阁生意非常好,虽然没有扩建,但是胡姬增加了好几十个,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毕竟胡玉阁的收入,并不像酒楼,客人出手可大方多了,那打赏就比正常消费高。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4章 弄他个声名狼藉 “听说了吗?” “听说啥?” “胡玉阁传出来无稽之谈的事情。”酒楼之中,几个客人笑嘻嘻的交谈着。 “我知道,我知道!你是说孔家哪位吧?”隔壁桌子的客人兴奋的说道。 “没错!没错!还传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还有人说他就像送货的,送到门口就走。” “哈哈哈!他怎么好意思去胡玉阁的?” “谁知道呢!估摸着是心慌吧!” “没错!胡玉阁那里,谁不想去见识一下。”说话的人,露出一个大家都懂的笑容。 “哈哈哈!”酒楼传出一阵哄笑,随后大家举起酒杯,很有默契的喝了一杯。 “他儿女是怎么来的?”突然有人问出一个问题。 “这就不好说了,恐怕只有他自己清楚。” ………… 这一幕在很多酒楼流传,随后很快向着市井流传。 去胡玉阁的都是有钱有势的人,他们嘴里传出来的,可信度自然要高得多,大多数人都深信不疑,何况还是从胡玉阁传出来的,说得有鼻子有眼。 ………… 五月中旬,明月当空,几只蝙蝠对着门扑去。 “砰砰砰!”仿佛有人在敲门一般。 “何事?”睡梦中被惊醒,孔颖达皱着眉头,不悦的喝问道。 没有人回答,孔颖达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又躺了下去。 “砰砰砰!”敲门声再次响起。 “谁!”孔颖达这次听得很清楚,坐起来就是一声怒吼。 “嘎吱!” 侍女急冲冲的跑过去把门打开,看了看外面,回头汇报道:“郎君,外面没人。” “没人?”孔颖达气冲冲的走出房间。 “来人!”孔颖达喊道。 两个护卫从远处跑了过来,行礼道:“家主!” “刚才可有人来院里?”孔颖达问道。 “入夜之后就没人再进来。”一个护卫回答道。 孔颖达眉头一皱,他很确定刚才没有听错,不过现在是半夜,也不好追查,想了一下道:“你们查一下院子里,然后好好守着。” “诺!” 护卫叫来两个同伴,提着灯笼在院子里找了一圈,随后再次守在月亮门,不过这次多了两人看住院子里面。 折腾小半个时辰,院子里又陷入安静。 “砰砰砰!”刚刚睡得迷迷糊糊的孔颖达又被惊醒,刚刚坐起,就见到侍女已经打开了房门。 “郎…郎君,外面没人。”侍女有些害怕的说道。 孔颖达气冲冲的走到屋外,对着远处喊道:“刚才是谁在敲门?” 护卫面面相觑,又同时摇摇头道:“家主,没有见到人。” “你们一直盯着的吗?” “我们一直守着的。”护卫很肯定的回答道。 孔颖达眉头一皱,他知道护卫不会骗他,这些护卫都是孔家的家生子。 “郎君!”正在这时,小妾带着侍女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 “何事慌慌张张的?”孔颖达呵斥道。 “先前外面一直有人敲门,但是问又没人回答,开门也不见人影。”小妾脸色苍白,害怕的回答道。 “阿耶!你们这是?”正在这时,孔颖达的儿子快步走了过来。 “你怎么来了?”孔颖达问道。 “阿耶,先前有人在屋外吓我,一直敲门不出声,打开门又跑不见了。” “行了,都回去吧,我让人守着。”孔颖达思索片刻,摆摆手道。 “郎君…”小妾有些害怕,不敢回屋。 “回去吧,屋外有人守着。” 众人散去,有人守在屋外,敲门声终于没有再响。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孔颖达把所有人都召集了起来,一一查问。 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反而弄得人心惶惶。 吃过早饭,孔颖达就已经后悔,又下令家里不许乱说话。 中午的时候,孔颖达从弘义宫匆匆回家,他叫来心腹护卫,对他们做了安排。 当天晚上,敲门声依然响起。 孔颖达气急败坏的冲出房间,埋伏在院子里的护卫急忙跑了过去。 “你们都没有看到人?”孔颖达环顾四周问道,这时候他已经冷静下来,院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护卫埋伏虽然不近,但是又没有人到门口,肯定能看到,毕竟这月光很明亮,人那么大个,怎么可能躲过所有人的目光。 护卫同时摇摇头,别说看到人,敲门声他们也没有听到。 六人分散四周,藏在墙角下,距离有二十米,他们一直在看是否有人,并没有注意到声音,一点点声音也没有在意。 没有找到敲门人,孔颖达心情很烦躁,偏偏儿子小妾这时候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 不用问也知道,他们房间也响起了敲门声,而且没找到敲门的人。 没有办法,只能让人守在门口。 虽然有人守着,却难以入睡,有些话没有说出来,不过心里都犯起嘀咕。 醒来的时候,一家子都顶着一个黑眼圈。 接连三天一无所获,只要没人守在门口,敲门声就会响。 孔颖达已经受不了,选择了搬家,换了一栋小房子住,这才消停下来。 孔家搬家,老宅子还是要留人看守,留下的人心里可不好受,各种流言也就传开了。 孔家不干净,吓得搬家,很多人都在猜测,孔家这是亏心事做多了。 “为何搬家之后就没了动静?”有人不解的说道。 “会不会是在老宅子做的亏心事?” “很有可能!说不定死得不少。” “据说那人不行,喜欢折磨人,家里丫鬟弄死了好几个。”有人小声说道。 “哦!”不少人拖长了声音,一脸恍然大悟,似乎都明白了原因。 流言往往越传越离谱,没有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孔颖达是个十恶不赦的人。 孔颖达知道消息的时候,外面已经谣言满天飞,派人打听之后,一口鲜血喷出,直接晕了过去。 孔颖达再次出门的时候,总觉得别人看自己的眼神都带着嘲笑,质疑,讥讽。 明明脸上笑嘻嘻的,但是他总觉得蕴含了无数信息。 虽然没有说话,却感觉好像都说了,这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人也变得越来越焦躁。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5章 不倒翁 闭门不出,这是孔颖达唯二的选择,最好的办法是远离长安,时间长了,也就没人提起,不过他舍不得离开长安这个政治中心,因此只能选择告病不出。 知道了结局,薛玖笑得很开心。 “老崔,别说我不关照你,孔家老宅子,现在去买的话,价格肯定很便宜。” “可是我听说,那里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怪事发生。”崔诚忠有些心动,但是又有些害怕。 “放心,我认识太史局的人,到时候给你做一场法事,保证没有问题。”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好,我安排人去买。”崔诚忠知道这是薛玖在回报他帮忙,也就不再犹豫。 “我这边已经安排好了,你茶楼开业,每天都安排人前去表演,你的人呢?何时开始培训?”崔诚忠问道。 “已经齐了,就等你安排。”薛玖说道。 茶楼很特殊,是一座外方内圆的建筑,寓意着天圆地方,同时这也是为了更好欣赏表演。 这是参考影视中戏院设计,薛玖提意见,阎立本规划而成,三层楼高,楼上是一个个小雅座,中间一个大厅,可以坐不少人。 胡玉阁的胡姬多才多艺,茶楼这边每天会请她们轮流过去表演,还要请她们培训一批人员出来。 “这是啥东西?”崔诚忠问道。 板车上抬下来一个很大的物件,看样子就是铁的,四个壮汉才抬下来。 “你忘了我让你送的千斤铁锭。”薛玖说道。 “嗐!我还真忘了,这东西是做啥的?”崔诚忠问道。 “你不会以为我是骗你的吧?这东西制作不易,先后做了十多次才成功。”薛玖说道。 “咳咳!怎么会呢!贤弟你不可能骗我的。”崔诚忠有些心虚的说道,薛玖拿了千斤铁锭,一直没有消息,他还真想过是不是故意要的。 “这么大一个铁疙瘩,到底做啥用的?”崔诚忠围着转了一圈问道。 薛玖嘴角上扬,对跟着一起来的女子点了点头。 既然这是长安,怎么能少得了不倒翁呢!他心里还想过,让大唐不夜城的名声再现呢。 随着布罩上,女子固定好腰和腿,嫣然一笑!铁锭就开始摇摆起来。 看着女子从面前飘然而过,崔诚忠不由目瞪口呆,不倒翁他见过,但是真人的见过否?还如此飘然出尘,仿佛仙子临尘。 “这!这!这真是太妙了!”崔诚忠围着转圈,拊掌赞叹。 “值得吧?”薛玖得意的笑道。 “值得!太值得了,这叫什么?” “就叫仙女飞天如何?”薛玖说道。 “仙女飞天!不错!不错!名副其实!”崔诚忠连连点头,神情极为兴奋。 “这东西摆在哪里合适?”崔诚忠摸着下巴说道。 “就摆在大门进来这空地,来了客人就能感受到惊喜!” “嗯嗯!也行,不过每天作为节目表演如何?”崔诚忠问道。 “作为节目没有必要,因为看多了也就那样,反而是放在门口,客人进来就能互动一下。”薛玖摇摇头道。 想想刚才女子从自己面前飘然而过,那灿烂的笑容,崔诚忠就觉得心头火热,顿感深以为然。 “你说得对,就按照你说的安排。” “行了,你安排两个人来学习吧!”薛玖摆摆手道。 崔诚忠叫来小厮,没有多久,两个露出大半爆满粮仓的胡姬就来了。 “薛郎君!” “见过薛郎君!” “哟!这是个什么?” 两个胡姬一来,就差点扑到薛玖身上。 薛玖急忙后退,阻止这些想吃童子鸡的胡姬靠近。 “老崔我走了,你自己安排,下午去茶楼教人。” 看到薛玖落荒而逃,崔诚忠笑着吼道:“你们能不能矜持一点,也不看看自己是个啥样,想啥美事呢!” “东家,我们又没想过嫁到薛郎君家里,只不过想春风一度,了却一下心中的念想。”胡姬笑嘻嘻的说道。 “快去学这个仙女飞天!”崔诚忠摆摆手道。 胡姬都有舞蹈基础,学得很快,一个时辰之后,两人就能运用自如。 而且这两个胡姬很明白如何挑逗男人,动作笑容都充满了诱惑。 当天晚上,胡玉阁的客人没有急着进内院,而是把不倒翁围了个水泄不通。 胡姬从面前飘过,有人瞪大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粮仓;有人闭上眼睛,嗅着飘过的香风,露出陶醉的神色。 每当胡姬伸手拂过,就有不少人,笑嘻嘻的把脸凑过去。 不用说,胡玉阁名声再次大噪,这年月娱乐活动可不多,胡玉阁出了这么一个新奇好玩的东西,很多人都想去看看,这可把崔诚忠乐得合不拢嘴。 薛玖没有关注胡玉阁,他忙的事情太多了,茶楼要彩排,加紧训练节目;水榭技师培训,他得亲自感受,才知道效果如何,每天还得练武,去房家和陆家求学,整天都安排得满满的。 幸好李双双很体贴,不是陪着他在酒楼,就是帮着收拾屋子,当然!她只是收拾薛玖的房间,其它地方是大小乔负责。 薛玖通过关系网,寻找到二十组具有才艺的人,现在要的是如何让他们的表演更具有观赏性。 可惜现在戏曲表演还没有出现,或者说还没有完善成为演唱表演故事的戏曲。 祭祀鬼神表演的傩戏,很早就出现了,就是戴着面具跳舞,秦汉时候开始了滑稽表演与广场百戏融合,形成了角抵戏;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受梵剧影响,出现了参军戏;北魏时期,傩戏表演进入燕乐,形成了踏戏;隋唐时期,教坊制度形成,戏曲开始唱曲。 薛玖的要求他们表演一个故事,中间要加入曲子,乐器演奏增加气氛。 经过一个多月的磨合,终于有点像模像样,幸好朋友多,他们家里有舞姬,一家要两个过来,跳舞唱曲奏乐的人就都有了。 其实这就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时代,很多东西都已经具有萌芽,薛玖只要提出意见,打破窗户纸,事情很快就成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6章 开业 时间就像拉肚子,止是止不住的,就看能不能留下点什么。 六月初六,大吉! 宣阳坊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马车一辆接一辆的进入,马车上下来的人个个气质不凡,一看就是勋贵人家。 忘忧水榭里面几乎人满为患,今天情况特殊,对所有人开放,不过只是参观介绍。 一架水车不停的把水抽上岸,顺着水渠流淌,不少鱼在里面游动。 无论是假山凉亭,还是房子走廊,都修建在水里,只有过道没有水。 大量的卵石,或是堆砌,或是铺设成各种图案。 还有不少石头雕刻的物件在水里,有乌龟,螃蟹,还有石头雕刻的牛羊,一副饮水戏水的模样。 诸多腰间插着鞭子,手里提着棍子的女护卫,把守着各个通道,房间,这让参观的人放心了,防守如此严密,可以放心女眷过来玩耍。 水榭除了按摩洗浴,还有喝茶聊天,下棋听曲的地方。 一架大风车缓缓转动,带着凉风吹进屋子,想来夏天就很凉快。 整个水榭,除了参观的人,没有一个男的,护卫和服务员都是女的,做糕点的也是女的,就连看大门,赶马车都是女的。 也不用担心女护卫不给力,酒楼和茶楼可是有男护卫的,何况这里是坊市,谁敢闹出大动静。 茶楼同样很热闹,即便没有节目表演,也有人在弹奏乐器,悠扬的乐器声,让人不忍破坏,不知不觉放低了声音。 茶楼只提供茶水和零食,表演是午后开始,今天同样只是给人参观用的,茶水全部免费。 和戏院不同,大厅全部采用沙发茶几,沙发的靠背不高,这就不影响后面的人观看,又保留了私人空间。 胡玉阁的胡姬友情出演,唱了一曲,听得参观的人连连赞叹,这里能喝茶聊天,还能看各种表演,简直就是最好打磨时间的地方。 “为何我站在这里,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崔诚忠不解的问道。 两人站在三楼纵观全局,看着不断进来的客人。 “这是秘密!”薛玖得意的笑道。 不是薛玖不给他讲,而是共振原理他也不懂,只是知道这么一个办法。 在舞台下方,摆放着二十口装满水的大缸,利用共振原理,放大了舞台上的声音,保证茶馆都能听得清楚。 薛玖记得戏台用的是四口大缸,经过实验,水缸多一些更好,不过需要水缸大小一样,装的水也要一样多。 “可别!贤弟,你一定要告诉我。”崔诚忠拉着薛玖问道。他经常听曲,自然知道乐器声音大小如何,他很肯定,这里做了特殊布置。 胡玉阁大厅不少,如果做了这种提高声音的布置,对弹奏效果就好多了。 “这可是我这的秘密。”薛玖笑眯眯的说道。 崔诚忠秒懂!得出高价。 “近日我那来了两个胡姬,金发碧眼,擅长多种舞蹈,我让她们先到你这表演一个月。”崔诚忠说道。 “就这?”薛玖瞪大眼睛问道。 “咳咳!当然不止,还有两个乐师,就送给贤弟你了。”崔诚忠急忙加价。 “老崔你有心了。”薛玖满意的说道,随后附在他耳边,给他说了办法。 虽然胡玉阁没有那么多舞台,不过可以把水缸放在房间,靠近乐师的地方。 因为是免费喝茶,来的人自然极多,同时也打响了名声。 水榭引起的反应是最大的,这种建筑长安独一无二,而且只接待女客户,更让人好奇。 只是很可惜,第二天想去看的人,被挡在了外面。当然,只是挡男人。 有两批青皮还想闹事,结果被一群女人胖揍了一顿。 “滚开!大爷今天偏要进去,再挡路抽你!”一个红着脸的壮汉呵斥道。看他的样子就知道已经喝醉了。 见到壮汉腰间带着横刀,四个女护卫对视一眼,抽出了腰间的鞭子。她们可是记得薛玖的交代,有人闹事就打,发现危险就下重手,以保护自己为第一目的。 守在门口的四个人,也分出了两个,手里同样抽出鞭子。 围观的人不少,他们这才发现,原来这些女护卫还带着鞭子,心里不由一紧,这玩意抽到身上可不是好受的。 “马上离开!否则我们就要动手了!”四个女子同时开口呵斥道。 “嘿嘿!还挺泼辣的,大爷喜欢!来陪我喝酒!”壮汉踉踉跄跄扑向其中一人。 “啪!”的一声,鞭子抽到了壮汉身上。 “啊!臭娘们,你敢打大爷,今天抽死你!”壮汉怒骂着扬起胳膊。 不等他打到人,四支鞭子鞭子就抽了过去。 “啊!哎哟!哎哟!”壮汉顿时惨叫起来,这一下他的酒也醒了,急忙掉头就跑。 “诸位!忘忧水榭只接待女客,还请不要乱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护卫头领四下行礼,朗声说道。 水榭大门外面也贴了大字,只接待女客,所以动手也是占理的,何况护卫会出言警告。 见识到护卫的厉害,想搞事的也就熄了心思。 今天水榭接待的客人,基本都是朋友家里的女眷,以及她们邀请的朋友,这都是提前送了请帖邀请过来的。 茶楼那边也是如此,邀请了朋友来喝茶,外客则是半价收费。 听闻半价收费,很多人都想感受一下,午时末就已经坐满了八成。 表演也在午时末开始,滑稽表演,舞蹈,乐器演奏,还有街头表演,铁枪锁喉,胸口碎大石等等。 节目一个接一个,看得人津津有味。 这年月可没有如此节目丰富的地方,坐在这里就能观赏诸多节目,还真是独一无二。 庙会节目多,但是你得一个一个地方去看;朝廷举行庆典的时候节目多,但是你得站着看,身份不够距离很远,看得也不舒服。 无忧茶楼这里,你可以一边喝茶吃糕点,一边观赏节目,这才是享受生活。 一折白狐的戏曲故事,看得人入神,纷纷发出感叹,没想还有这种事情。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7章 引领潮流 在大唐,你要是说女人像狐狸精,她会很高兴,因为如今白狐还属于瑞兽,而且因为其外形漂亮,眼神灵动,深受人们的喜欢。 白狐的故事,就是讲一个书生救了一只白狐,白狐修炼有成,化身为人,陪伴书生读书的故事。 当然,结局不好,书生高中进士,娶了官员之女。 如今可没有状元一说,只有进士和秀才,而且秀才比进士难考。 如今的进士就像专科生,只专注一门学科,而秀才则属于全才类型。 歌曲白狐,虽然薛玖只记得歌词,乐师还是把曲谱弄出来了,唱得人心酸不已,不少人纷纷大骂书生不是个东西。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一句话也随着白狐故事流传开了。 随着这话流传开,前来喝茶又多了不少女子,茶楼不得不开辟了两处女子专区。 茶楼也有一个不倒翁,毕竟千斤铁锭,不可能只打造一个,虽然有一小半铁锭被薛玖挪用,剩下的还是足够铸造两个的。 不倒翁表演每天有两场,一场是午后上客那段时间,一场是戏曲表演之后。 胡玉阁的不倒翁是妩媚动人,无忧茶楼的不倒翁则是飘然出尘,而且才艺展示。 飘动的时候弹琵琶可好? 吹笛!弹琴!舞蹈! 也是这个时候,人们才发现,原来琴也可以抱在怀里弹奏。 这事可把崔诚忠急坏了,他没想到,不倒翁还能玩出这种花样,急忙让人练习跟进。 等胡玉阁跟进,茶楼又出了新花样,飘动的美女从衣袖中,或者腰间拿出一把把折扇,送给围观的客人。 也不止是折扇,还有糖葫芦,糕点等等小东西。 虽然每天送出去的东西不多,却让客人很高兴,表演的时候,围观的人更多了。 就为了看不倒翁表演,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即便女客人,也不觉得这种表演有何不妥,或者说觉得这种表演有勾引男人的意图,谁让茶楼的不倒翁很端庄呢!这里可不是露粮仓的胡姬。 别小看不倒翁,想要效仿可不容易,不说要弄明白机关原理,你还得铸造出来才行。 薛玖可不是骗崔诚忠,这是真的反复铸造了十多次才成功的。 这个底座是很重要的,形状,重量都得均匀,即便用泥沙做模具,还是很容易变形。 主要还是调整上下重量的比重,不然一摇晃就倒下去,然后就起不来。 模仿肯定是有人模仿的,不过无所谓,别人都只会记得第一家,只要保证服务质量不下降,无忧茶楼就能在长安占据一席之地。 酒楼茶楼,现在都只是和盟友联系的一种手段,不亏本就好,真正赚大钱,还得看秦岭。 巨大的秦岭可不是私人的,那么多土地,只要官方不禁止,就能随意使用。如此大的地方,只要养殖场成了规模,那就是源源不断的收入。 随着人来人往,如今已踩出一条山路,而且村里牲口多了,以后用牲口驮运也就轻松了。 至于修路用马车,这事就没办法了,山路太多,马车也拉不上去,又何必去浪费那个人力物力。 “见过殿下!” 薛玖被叫回酒楼,心里很是不爽,李世民这家伙,没事来酒楼做什么,打扰自己谈恋爱。 李双双没有用化妆品,皮肤就和玉石一般细腻,薛玖非常喜欢,可以说爱不释手。 “你让人带王妃去水榭。”李世民摆摆手道。 薛玖嘴角一抽,好家伙!他这才发现,李世民一大家子浩浩荡荡来了好几十人。 以往还只是儿女过来玩耍,今天除了王妃长孙氏,还有好几个穿着宫装的女子,不用说也知道,那是他的侧妃。 没有办法,薛玖只能亲自领着她们从天桥过去。 “王妃,前面水榭男子不得进入,我就送你们到这里,接待人员会安排好的。” “嗯,你去忙吧!” “薛大郎,有新玩具吗?”李丽质拉着薛玖的衣服问道。 “新玩具没有,不过有新衣服!”薛玖笑眯眯的说道。 虽然后世他是一个社畜,但是薛玖也明白,要想拉近关系,先拉拢对方家人,尤其是儿女,更容易让对方心里产生好感。 不和李世民走得太近,对他嫡系子女好一些还是没错的,虽然后来弄得一地鸡毛,不过还是有一二十年风光,现在对他们好一些,以后也少麻烦。 当然,这种付出要注意分寸,不能太亲近,否则会让人认为别有用心。 茶楼和水榭都有统一的服装,盟友支援了不少的巧妇和布匹,除了工装,还有很多剩余,薛玖就请她们做了不少服装,一部分是家里人用,一部分用来送人。 不是长裙长袍,而是分上衣和裙子,裤子。 男孩就是劲装裤子,主打一个贴身,精干,腰间是皮带,脚下是靴子,看着就很干练。 女孩则是以半身裙为主,内衬打底裤,尤其是薛玖最喜欢的马面裙,公主裙;腰带和上衣以鲜艳和可爱为主,脚下是长筒靴子,还有居家的凉鞋。 小巧的背包,挎包,这也让小姑娘欢喜,至少薛玖的妹妹很喜欢。 “真的吗?”李丽质高兴的问道,另外几个小丫头,也是期待的望着薛玖。 薛玖对她们可是一视同仁的,所有玩具,吃的,每个人都是一样多。 “你们去玩吧!等会就让人给你们送过来。”薛玖微笑着点点头道。 “好耶!” “文静一点,看看像什么样子。”长孙佯怒道。 “哦!”李丽质委屈巴巴的应了一声。 进了水榭,长孙一行人就被领着参观,然后选择了游泳,其它东西也就罢了,弘义宫都有,这么大泳池,宫里可是没有的。 有护卫跟着,也不用担心溺水,还能吃吃喝喝,众人都很满意,尤其是一群小家伙,第一次学游泳,可是把她们高兴坏了。 在水里戏闹半个时辰,没了体力,这才上岸休息。 长孙等人去按摩放松,小家伙则去换新衣服。 等长孙她们再次见到女儿,已经是一群背着小背包,梳着可爱发型的小姑娘。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8章 粮砖 几根小辫子,几根丝带就提升了可爱程度,比起宫里那些样式要好很多,主要是没有那些繁琐又重的配饰。 宫里的饰品虽然漂亮,但是那一套弄下来,重量也不算轻,尤其是对于儿童来说,而且戴着那些,也影响活动。 “这衣服真好看!” “要不我们回头也做一套?” “可以试一试。” ………… 薛玖不知道水榭里面的议论,回到酒楼就被招呼到会议室,这里都是成了李世民的会客厅了。 没办法,会客厅这边没有外人来来往往的,保密性好,李世民见过一次之后,就把这里当做自己专用的。 “老师,你们谈事叫我来做啥?”薛玖压低声音问房玄龄。 “当然是有事。”房玄龄嘴唇微动,小声回答道。 “咳咳!小玖,我有一事想问你。”李世民干咳两声道。 “殿下请讲。” “你能不能弄到足够多的肉干?”李世民期待的问道。 “殿下说的足够多是多少?”薛玖不解的问道。 “越多越好。”李世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要来求一个半大小子,他心里还是有些别扭。 没有办法,薛收和薛元敬都说不清楚,只有问薛玖才知道。 “是这样的,前几天突厥又开始南下,过不了多久,殿下可能又会领军出征,如果有大量肉干,这次殿下打算给突厥来一个狠的。”房玄龄帮着解释道。 薛玖瞪大了眼睛,震惊的问道:“给大军提供肉干,我哪里有那么多?要不老师你看我有多重?这事不是应该找朝廷吗?” “这不是你路子广嘛,所以找你帮忙。”房玄龄笑着道。 “朝廷只有粮食,没有肉干。”杜如晦说道。 “我说诸位叔伯兄弟,要说路子广,在坐的谁不比我路子更广,更不用说殿下了,只要你开口,弄点肉干还不是小事,怎么也轮不到我来办吧?”薛玖惊讶的说道。 “这事殿下不方便出手,我们也是一样,找你也得小心一些,而且你这懂制作熏肉,不然这季节也无法保存。”房玄龄解释道。 薛玖明白过来,李世民肯定是盯着的人太多了,他出手肯定有人阻止,或者给他找麻烦,具体的情况不得而知,反正不轻松。 薛玖知道,李建成与李世民一直在争夺兵权,争夺军队中的影响力,所以这方面的争斗双方都是寸步不让。 “我也弄不到多少啊!这季节哪有那么多肉,牛羊都要秋天才会宰杀。”薛玖摊摊手道。 “能弄多少是多少。”李世民说道。 “这倒没有问题。”薛玖点点头道。 灵光一闪,薛玖继续说道:“其实我有个办法,能弄一批肉,不过需要人手和物资。” “你要多少人?物资又要什么?”李世民急忙问道。 “人要得不少,两百人吧,物资要粮食,盐,花椒,酱油,还有钱。”薛玖思索了一下道。 “这些没有问题,不过你得告诉我,要来做什么吧?”李世民问道。 “安排一百人去各村收购公鸡,公鸭还有鸡蛋,别的收不到,这些东西,各个村子还是有一些的。鸡鸭制作成烟熏的,鸡蛋制作成为皮蛋。他们去收购,总要用钱吧,收购回来酒楼帮忙制作就是了。 殿下提供粮食,薛家愿意进秦岭狩猎,别的不说,一两万斤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时间长一点,可能会更多,不过这得看运气,毕竟山里能不能碰到猎物,这得看运气。”薛玖讲解道。 李世民眼睛一亮,薛玖这两个办法,凑几万斤肉肯定没有问题。 “行!人手和你要的物资,我给你安排,数量需要多少?”李世民问道。 “越多越好,你也知道,这季节想要把肉保存下来,需要足够的调味品和盐,而且猎杀到之后,马上就要烟熏保存,我们整个村子都要出动。”薛玖严肃的说道。 “放心,不会让你吃亏。”李世民笑着道。 “既然殿下大方,我也不小气,我这有一种行军粮制作办法,不知道殿下有没有兴趣?”薛玖问道。 “行军粮?什么意思?”李世民问道。 “一种易于保存,运输方便的粮食。”薛玖说道。 “你先做一些出来,让我看看。”李世民说道。 “没有问题,我马上让人做。”薛玖点点头道。 其实薛玖想到了传闻中的粮砖,修建城墙的时候,需要用糯米做粘合剂,据说有一次敌人围城,弹尽粮绝,没有办法就抠城墙的泥土吃,结果发现味道不错。后来就用糯米混合其它粮食,制作成为砖头晒干,可以保存很多年不说,还方便运输。 其实这就像压缩饼干,只是配方问题就要看自己的材料,这种粮砖也叫做应急粮。 酒楼就有糯米,薛玖让人煮了,又把豆子炒过磨成粉,再加上一些肉丁,鸡蛋,然后混合在一起,像揉面粉一样揉制。 高粱,麦面,薛玖做了三种出来,然后弄成砖头一样。 看着摆放在面前的三块砖头,李世民问道:“这就是你说的行军粮?” “还要晒干,吃的时候切下来,用开水泡一下就能吃,如果没时间,干吃也行,时间充足的话,煮点野菜进去也行。”薛玖介绍道。 “有道理!”杜如晦点点头道。 “如果晒干,这确实比用麻袋装粮食方便。”房玄龄看着盘子里的粮砖说道。 “小玖,这是用什么做的?”薛收问道。 “糯米是必须的,然后要盐,其它随意添加,豆子,高粱,麦面都可以,蔬菜晒干加一些更好,条件允许就加鸡蛋,肉丁,糖,条件差就加油。”薛玖介绍道。 “杂粮都能添加,这到是个好东西!”杜如晦点点头道。 “这种粮砖易于携带,一人带两块就可以长途奔袭,能节省马力。”段志玄提醒道。 李世民眼睛一亮,他可是太知道,行军打仗,粮草的重要性,这种粮砖携带方便,就不用带后勤民夫。用于急行军太有用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69章 相煎何太急 “晒干会不会坏?”李世民急切的问道。 “不会,这种粮砖不要做太厚,做出来就拿去暴晒,和干粮一样,而且里面加了盐,最好再加一些花椒面,放半年应该都没有问题。”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放太长时间肯定有些变质,不过薛玖估计,半年应该没有问题,具体的就得实验,毕竟他也没有做过。 “晒干之后,即便淋雨也不怕,只要不泡在水里,做一个袋子装起来,就放在胸前,还能当盔甲。”薛玖继续说道。 糯米混合杂粮做成粮砖,晒干之后,硬度是很高的,防其它的不好说,防弓箭肯定没有问题,要是一人挂三块在胸前,还真相当于多了一层盔甲。 “好!薛玖!这次真是太感谢你了!”李世民兴奋的说道。 有了粮砖和肉干,他有把握这次给突厥来一个狠的。 突厥每年南下,大唐上下都非常生气,尤其是秦王府一系的人,即便是房玄龄,杜如晦,薛收等文人,经常跟着出征的,也是非常好战。 “辅机,马上安排人制作粮砖,再按照薛玖的要求,调配物资,送到…”李世民说着目光投向薛玖。 “人和物资都送到村子,我安排人和他们一起去乡下收购,我的人谈价格,你安排人给钱,护送。”薛玖接过话说道。 长孙无忌微笑着点点头道:“属下明白!” 这个家伙可不是好人,好像权利欲望极大,以后大权在握的时候,没少折腾。 “不能得罪!”薛玖心里暗自想道。 长孙无忌这个胖子,看上去笑呵呵的,话又不多,不了解的人肯定以为他是好人。 面善心黑就是说的这种人! 接下来就没有薛玖的事情,他也就安心的坐在一边,听一群大佬聊天。 薛玖这才知道,上个月朝廷又出大事了。 武德二年,李渊划分关中为十二道,组建十二卫大军。武德六年,平定刘黑闼,徐圆朗之后,李渊就取消了十二卫。 并不是李渊喜欢折腾,而是针对李世民。李世民是十二卫大将军,只要十二卫还在,就归他统领。所以这是李渊的釜底抽薪之计。 不过今年李渊不得不重设十二卫,主要是他已经看出来,李建成与李元吉,实在不堪大用,对付突厥,还是得李世民。 参旗将军为太常卿窦诞,鼓旗将军为吏部尚书杨恭仁,玄戈将军为淮安王神通,井钺将军为右骁卫大将军刘弘基,羽林将军为转天纪将军张瑾,奇官将军为左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天节将军为右监门将军樊世兴,招摇将军为右监门卫大将军安修仁,折威将军为右监门卫大将军杨毛,天纪将军为左武侯大将军王长谐,平道将军为岐州刺史柴绍,苑游将军为右武卫将军钱九陇,天节军将为罗艺。 在这些将军中,基本可以明确站在李世民一边的是鼓旗将军、左卫大将军杨恭仁,右卫大将军淮安王神通,左骁卫大将军、奇官将军长孙顺德,右武侯将军、招摇将军安修仁,右骁卫大将军、井钺将军刘弘基。其余人则多为李渊的心腹,如右卫大将军张瑾,右监门将军、天节将军樊世兴,右监门卫大将军、折威将军杨毛,左武侯大将军、天纪将军王长谐,右武卫将军、苑游将军钱九陇。罗艺则坚定地站在太子李建成一边。 重置十二卫,也是一次权利的划分,李世民吃到大蛋糕,难怪这次过来红光满面的。 李世民等人兴致不错,薛玖却暗自摇头,李世民越是强势,李建成定然越惶恐,反击也会越强烈。 薛玖心里有些焦急,他不知道玄武门事件,到底是今年还是明年。 如果是今年,那么应该时间就在最近这两三个月,薛玖心里不由有些浮躁,他想在那场事件中,谋划一些好处。 想了很久,还是没有切入点,没有办法,玄武门事件发生得太快,自己不记得日期,这就不好操作。 “下次有好东西主动一点。”李世民说道。 “啥好东西?”薛玖疑惑的问道。 李世民下巴对着女儿的方向点了一下。 “殿下想要修水榭?以你的财力自己修就是了,那是阎立本阎郎君规划的。”薛玖看了看,那一群笑容满脸的王妃说道。 “我是说长乐她们身上穿的衣服。”李世民没好气的说道。 薛玖一愣,这衣服虽然款式新颖,但是布料只能说过得去。 “就这?秦王府那些宫装那么漂亮,还缺这粗布麻衣的?”薛玖愕然道。 李世民翻了个白眼道:“就知道你小子属貔貅的,想要吐点出来很困难,回头送你十匹布。” “殿下这么说可是有些冤枉人了,郡王郡主他们过来玩,那一次不是好好招待的,我这只是一个小店,当然没有秦王府的好。”薛玖无辜的说道。 “行了,行了!不就是吃你一点东西嘛,瞧瞧你那小气样。”李世民鄙视道。 “这怎么能说小气呢?这酒楼可是我的娶妻生子的家底。”薛玖瞪大眼睛道。 听到薛玖说娶妻生子,李世民白眼都要翻上天了,按照辈分算,李双双可是他的堂妹。 想到这个小子居然和自己变成了同辈,他就不爽。在想想李双双的二哥,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如果不是他们夫妻做得过分,李双双也不至于自己跑出去私定终身。 没错,李世民已经知道了前因后果,暗恨李道明的时候,又心痛李道玄。 李道玄可是他的小迷弟,而且作战勇猛,每次作战都是先登,就因为自己没有带在身边,就那么战死了。 李世民一度怀疑,李道玄是李建成故意送去弄死的,因为都知道李道玄是他的铁杆支持者。 心里一阵黯然,李世民拍拍薛玖肩膀说道:“好好对待双双,否则我可不会放过你。” “放心吧!我会好好对待双双。”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李双双容貌虽然不是最顶尖,但是很可爱,身材也是薛玖最喜欢的类型,他当然不会辜负。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70章 制作肉干 李世民满意的点点头道:“嗯,你是玄龄的学生,我相信你会好好对待双双的。” 跟在李世民身后的房玄龄满头黑线。 “呵呵!”杜如晦等人顿时笑了起来。 “殿下,你这样说真的好吗?我老师还在呢。” “孽徒!”房玄龄黑着脸骂道。 “老师你骂我做甚?殿下不是夸你疼爱师娘吗?”薛玖一脸迷茫的问道。 “噗呲!” “嘿嘿!” “对,对!你说得很对,我就是说你老师疼爱婆姨,你要学着点。”李世民笑得合不拢嘴。 薛玖暗自瘪瘪嘴,他心里很清楚,这些家伙都觉得房玄龄怕老婆,其实这只是敬重,而且带着愧疚,卢氏因为他而瞽一目,这是他心里永远的痛。 房玄龄微微一笑,对其他人的笑声并不在意,觉得这个学生还是了解自己。 “走了!尽快安排!”李世民摆摆手道。 “嗯嗯!”薛玖有些敷衍的点点头。 “你就个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家伙。”李世民笑骂道,随后向酒楼外走去。 “进山小心一点。”房玄龄叮嘱道。 “多谢老师关心,我会的。” “兄长,城里太热,我想把婶子和小震他们都带回村里,你觉得如何?”薛玖问道。 “也行!我说不定很快就会出征,家里也没人照顾。”薛收略微沉吟就点点头同意了。 “进山的时候,看着点你阿翁,老头子犟得很。”薛道真叮嘱道。 “我知道了。”薛玖无奈的点点头,薛家人多少都有点死脑筋,他爷爷面对猛兽的时候,往往站在第一线,劝得动才怪,只能想办法把他拖住。 薛收等人也急冲冲的离开,这让薛玖心里感叹不已,这就是身在局中而不自知,或者说他们也知道,李建成的反击会很强烈,但争斗就是这样,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只有进没有退。 得势不饶人,这个时候可不是谦让的时候,既然占据了优势,那就要痛打落水狗。 十二卫重置,李世民需要对人手进行调整,难怪今天只有段志玄一个人护着。 要进山打猎,薛玖通知了一下小伙伴,愿意去的就一起进山,他们有亲卫跟着,能帮不少忙。 采购的人用常家的,他们熟门熟路,知道那些村子富裕。 “哈哈哈!还是山里凉快!”尉迟宝琳大笑道。 为了防止走失,每个人都带了水和干粮,加上武器,走山路并不轻松,幸好大家身体素质都很好,到也没人喊累。 这次进山有四百二十人,狗子也不少,为了尽可能的多猎杀一些,这次还是围猎。 “某些人可别又吓傻了!”程处默讥笑道。 “呸!你才吓傻了,某怎么可能害怕。” “程大郎又没有说你,你急着接话做甚?”李崇义笑着道。 “哈哈哈!”众人都笑了起来,上次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虽然当时大家都有些后怕,不过吓得满头大汗的只有距离最近的尉迟宝琳。 “大家加快速度,天黑以前要到野猪岭!”薛孝礼大声喊道。 野猪岭以前有很多野猪,不过现在都被清理干净了。 秦岭里面的大山,九成九都没有名字,这都是薛家人自己取的,外人听到也不知道是哪。 第一天进山赶速度,这是为了节省粮食,毕竟第一天能碰到的猎物很少,得吃自己带的干粮。 路上猎犬也抓到一些野兔,不过根本不够吃,只能晚上炖一锅。 第三天队伍分开,这次需要围猎的范围更大,需要的时间也更长,单单驱赶就要用两天时间。 不止是猎犬,人也得吆喝,工作并不轻松,好在都习惯了大吼,嗓子还是受得了的。 围猎很顺利,各种野兽都成了刀下亡魂。 猎杀之后马上处理,肉都分割出来,抹上盐烘烤,等到第二天再抹花椒面,酱油,然后烟熏。 本来烟熏是最好的,不过时间紧迫,直接用明火烘烤也行。 有人看着的时候烘烤,休息的时候就烟熏,香肠也是现场制作,这次进山工具可都是带着的,缺少的工具也可以现场制作。 单单是追杀包围圈的猎物,就用了三天时间,堆积的猎物已经超过了万斤。 野猪就有三十多头,野羊二十多头,野鹿十多头,大虫,狼,狐狸,野牛也都有。 不得不说,这年月的自然环境真是好,野生动物很多,基本上大点的山头就有猛兽,像秦岭这种山脉,更是不知凡几。 想想也正常,后世建国之后,那么多火器,每年还有猛虎伤人,这年月只可能更多,毕竟普通百姓根本对付不了猛兽。 别说普通百姓,小的县城都不容易对付,猎人猎杀一头猛虎,官府是要给奖励的,而且还会被写进县志。 也就薛家有这个能力,武器锋利,经验丰富,个人能力又强,还有猎犬协助。 别的猎人进山,就算带着猎犬,也只敢依靠陷阱对付猛兽,薛家人只要三五个,就能和猛虎正面硬刚。 经过三天的烟熏火燎,然后裹上草木灰,熏肉第一阶段就完成了,后续可以直接埋进火堆里面,不需要烤熟,只要表皮有些焦化就行。 其实夏天就不适合做腊肉,熏肉也不行,如果不放科技与狠活,味道都会有些怪异,不过还是可以食用,不算变质,只是口感不怎么好。 所有的肉都加了重盐,还有花椒面,除了比较咸,没有其它缺点。 这是给军队用的,咸一些就不是缺点了,咸一些更下饭。 制作好的肉干也不用去掉草木灰,这是一种保护层,没有这一层护着,肯定会变质,夏天肉食腐坏速度太快了,不能有丝毫耽误。 秦岭里面升起了大量烟雾,如果不是烟雾不浓,简直就像狼烟一般。 大量的肉挂着在烟熏火燎,最先的则堆在火堆下面,制作好之后,就向山外背。一切都是忙中有序。 猎杀三天就开始休息,应该说是休整,主要是肉太多了,先得处理好,不然再猎杀下去,就没人处理这些肉了。 喜欢大唐混子生活。 第171章 野驴 肥肉直接炼油,只是瘦肉,这也是减少变质可能性的手段。搜索本文首发: e8中文网 e8zw “猪皮剥下来做啥?”薛孝礼问道。 “制作阿胶!”薛玖回答道。 野牛皮要留着做皮甲,野猪皮就熬阿胶。 以前薛玖只听过东阿阿胶,一直以为最好的阿胶就是馿皮,最近看了齐民要术煮胶篇,这才知道,原来沙牛皮,猪皮也是可以煮阿胶的。 馿的数量可没有猪多,而且有多少人舍得杀馿?在大多数村子里,馿比人命更值钱。 这次进山的人太多,肉又要制作肉干,除了内脏,就只能吃骨头,喝骨头汤吃饼子,这也是为何薛玖要粮食的原因,总不能自己出力,还自带粮食吧。 薛家出没,寸兽不存,别说野兔,辣条都会顺路抓掉,如果不是没有时间,虫子都得抓光, 这都是薛玖造的孽,以前薛家吃虫子也就笋子虫,蝉;现在蚂蚱,打屁虫,竹虫都不放过,弄得村里的家禽都变廋了一圈。 前前后后用了六天,上万斤肉才弄完,然后一部分人向山外背,剩下的继续狩猎。 前几天围猎运气一般,没有遇到大群的野羊,大群的野羊有四五十只;野鹿和野牛一般在五到二十只左右。 野猪是以家庭为单位生存,野鹿和野羊则是以部落形式而生存,只要碰到一个大部落,就够忙活两天的。 围猎最怕遇到地势险峻的大山,有些山根本就没有地方能上去,或者说想上去很困难,偏偏动物上去很容易,尤其是长分叉蹄子的,悬崖峭壁对它们就像平地。 好在运气不错,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即便陡峭一些,也能上去。 平时狩猎不喜欢遇到猛兽,围猎的时候就最喜欢了,只要驱赶到猛兽,其它野兽就会拼命逃跑,都不用费劲驱赶。 “不要动手!”薛孝礼大声喊道。 “收起武器!收起武器!” “堵住,别让它跑了!”薛家众人纷纷喊了起来,还把猎犬向后驱赶。 “薛玖!这是要做甚?”程处默好奇的问道。 “这是野驴,很难碰到,这东西比家养的个头大,力气也大。”薛玖介绍道。 “要驯服它吗?”尉迟宝琳问道。 “听说过馿脾气没有?”薛玖问道。 “嗯!”几人同时点点头。 “这玩意无法驯服,或者说无法完全驯服,不过可以抓起来做种馿。”薛玖介绍道。 “哦哦!” 几人聊天的时候,几个薛家人,已经拿着绳子围了过去。 就像套马一样,绳子被抛出去,套中之后,就被几人死死拉住。 最强壮的两人冲了过去,一把搂住野驴,用力按倒地上。 野驴这东西,别想着它有啥灵性这些,想要驯服,就得让它怕,让它不敢发驴脾气。 牵着不走,抽着倒退,这只是相对而言,只要按到地上一顿胖揍,让它无力挣扎,自然就老实了。 饿上一天,然后喂食,逐渐让它明白,只有听话才有吃的,等到弄回去关起来,听不听话就无所谓了,反正是留着配种。 秦岭野驴本就不容易遇到,有机会活捉就更不容易了,除非像这次一样,正好把它堵在角落。 其实驴脾气比牛脾气好对付,秦岭野牛性格相对温顺,但是牛脾气来了,那是要拼命的,根本别想活捉。 牛长着角,体型又大,没有办法像野驴一般活捉,这么多年,薛家村也只有十头野牛,还是抓小牛犊子回来养大的。 即便从小养大,这些牛也不能耕地,只能用来拉车。 想要抓小牛犊子,就得把成年的猎杀,不然成年牛是很难抛下幼崽逃跑,在它们眼里,人类是比不上猛兽的,可以搏斗。 按住野驴,马上有人脱下衣服,蒙住野驴的脑袋。 视线被遮住,野驴就会心慌害怕,等它挣扎得没了力气,这才揭开衣服,用绳子在脖子上捆好。 驴的脖子比较柔软,绳子拉着会很疼,因此不需要像牛一样穿鼻环。 活捉野驴是意外的收获,这让薛家众人很是高兴,尤其还是一头母驴,也不知道怎么单独跑到这里来的。第二天就安排向村里送。 进山一个月,收获三万多斤肉干,众人这才出山。 虽然没有伤亡,不过都累得不轻,男人胡子拉碴,女人灰头土脸,衣服只有回村的人带过来更换,薛玖觉得自己都被腌入味了,浑身酸臭。 野外即便安全,睡着也不舒服,回到村子,所有人都选择了呼呼大睡。 上午回村,一觉睡到傍晚,吃了一顿米粥,薛玖带着一群小伙伴到水库洗澡。 水库虽然还没有修起来,不过最低处已经蓄水了,最先堵的就是溪水。 “我感觉自己都要发霉了!”程处默感叹道。 这一个月运气不错,虽然经常下雨,却也只是晚上下夜雨,没有连绵大雨,否则还真无法狩猎到如此多的肉干。 “唉!今天来不及了,明天回去,我第一时间到你酒楼去搓背。”李崇义看了看天色感叹道。 “嗯嗯,明天去搓背!”所有人都点头附和。 “没想到打猎也这么累!”尉迟宝琳说道。 每天都在忙碌,或者赶路,薛玖也不想动弹,仰面浮在水面上。 玄武门事件没有发生,突厥已经南下,上个月初,颉利可汗率突厥军队进攻灵州。李渊以右卫大将军张瑾为行军总管、中书侍郎温彦博为长史防御突厥。 突厥南下,李渊很是生气,下旨与突厥停用敌国礼(即平等国家之间的礼仪),而改称诏敕。 六月下旬的时候,突厥进攻相州等地。代郡都督蔺暮与突厥作战,在新城被突厥击败。李渊派张瑾驻守石岭,李大亮率军奔大谷抵抗突厥入侵。 薛玖心里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情,也不知道战况如何了。 这次回长安,带的战利品可不少,虎皮,狼皮,熊皮,还有獠牙。 “哈哈!这东西带回去,肯定吓他们一跳!”尉迟宝琳得意的笑道,在他手里,提着一颗猛虎头颅,只不过没有皮肉,只是骨头。 第172章 长安变化 老虎头骨有三颗,所以是抽签分,尉迟宝琳,敖文和李崇义抽中了,可是把他们高兴坏了。搜索本文首发: 打开它 dakaita “臭得瑟!”程处默羡慕的骂道,虎头狰狞,看着就很吓人,薛玖还告诉他们,屋里摆上这玩意,老鼠蟑螂都不敢进。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回了长安,马不停蹄的赶到酒楼。 其他人去蒸桑拿搓背,薛玖则和薛道义来到办公室。 “就在前天,为了应对突厥,朝廷派派遣秦出长安到蒲州屯兵,肉干已经全部送过去了。”薛道义说道。 听到李世民出征,薛玖反而松一口气,别的他不记得,但是他记得玄武门事件的诱因。应该是李建成借故把秦王府一系人外调,引得李世民绝地反弹。 想要把秦王府一系人外调,只有战争,李世民留在长安,没有手下人支持,自然任由拿捏。既然李世民已经外出,这事应该就是明年。 “既然有秦王领兵,应该就不用担心了。”薛玖笑着道。 “是啊!听到秦王亲自领兵,长安上下都松了一口气,你不知道,上个月生意差了很多,昨天就开始恢复了。”薛道义点点头道。 薛玖微微一愣,他还真没有想到,李世民在人们心目中地位如此高,对他如此信任。 不过想想也正常,李世民领兵胜多败少,即便失败,损失也不大,而且很快就转败为胜,一场场战斗打下来,大唐上下自然信赖他。 “上个月生意很差吗?”薛玖问道。 “比五月差了三成。”薛道义肉痛的点点头。 “不亏就行!这种事情也没有办法。”薛玖点点头道,少三分之一的收入还是能接受的,亏本肯定不可能,只是少赚点。 “水榭生意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有些忙不过来。”薛道义介绍道。 “忙不过来?水榭不是有三十五个技师,二十个服务人员吗?”薛玖惊讶的问道。 “没办法,每天卯时就有客人来,甚至有人预订寅时末,一些客人午饭也不回家,让酒楼送菜过去,下午基本上人满为患,她们不走,总不能赶人吧?”薛道义摊摊手道。 薛玖哑然失笑,想不到已经有人点外卖。 “她们不走?一直在喝茶?” “是啊!” “这是为何?难不成是因为人多好玩?”薛玖不解的问道。 “还真被你说对了,就是人多好玩,仿佛有说不完的话。我一开始则不明白,后来才想通,水榭人多,留在里面可以多认识一些朋友。 这些女人,大多数都没有多少朋友,水榭简直就是她们的欢乐场。”薛道义苦笑着道。 “呃!”薛玖明白了,这是当做拉拢关系的场所啊,何况还是这么有意思的地方。 “都是聪明人啊!”薛玖心里暗自感叹。 “应该是喝茶的人太多了吧?”薛玖问道。 “是啊!地方有些不够用。”薛道义点点头道。 水榭主要建筑是三个室内游泳池,泳池楼上是按摩洗面这些,喝茶的地方不少,三栋建筑都有雅间,大厅。 除了这三栋建筑,还有不少凉亭,这些地方也是可以喝茶的,居然人满为患,这就有些厉害了。 “弄一些桌椅过去,直接摆在水里,四周搭帷幔,再加紧制作一批屏风和木架子。”薛玖想了一下道。 “木架做什么用?”薛道义点点头问道。 “架子上摆花草,用来点缀环境。”薛玖解释道。 “我明白了!晚上就安排工匠过去测量地方。” “茶楼那边生意如何?有没有什么问题?”薛玖问道。 “没有问题,按照你的安排,又排练了两个话本,都得到了好评。”薛道义摇摇头道。 “没人闹事吧?”薛玖又问道。 “有,不过还没等护卫出手,就被其它客人打出去了。”薛道义笑着道。 “你不知道,现在唱话本的几人,在长安的名声,可是完全压过了平康坊,我听人说,平康坊青楼已经开始筹划话本演唱。”薛道义继续说道。 “哟嚯!反应很快嘛!”薛玖笑了,他要做的就是引领潮流,模仿的人越多,反而能提升茶楼名气,只要一直走在别人前面。 平康坊的青楼虽然不错,但是想要像茶楼一样,布置出舞台可没那么合适,一来是需要足够大的地方,二来是环境。 关键还是水缸,还有阎立本的设计,阎立本父亲是隋朝殿内少监阎毗,主持监督疏通漕运、营建临朔宫的事务,家传的技术。 也只有主持过皇家宫殿修建的大匠,才懂得如何把声音传得洪亮,所以这茶楼是独树一格。 “是啊,他们反应很快,现如今长安酒楼也都开始炒菜,平康坊这么一弄,以后生意肯定会受影响。”薛道义苦着脸道。 “无妨,百家齐放才能更丰富多彩,我们酒楼的菜品还是很一般,多关注一下城里的酒楼,有好东西就偷学过来。”薛玖摇摇头道,如今酒楼虽然不错,但是薛玖又不是专业厨师,后世那些大菜根本不会,只能说胜在新奇,加上炒菜口味更丰富。 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专业的人做,其它酒楼那些大厨只要钻研一段时间,定然能推陈出新。所以薛玖提醒薛道义,要注意偷学。 “我知道了,会关注这方面。”薛道义慎重的点点头道。 “秦王府那边的御厨应该已经熟悉了炒菜,回头让他们过来交流一下。” “这办法好!”薛道义赞叹道。 “我去搓澡,在山里待一个月,人都快发霉了。”薛玖起身说道。 “去吧!”薛道义笑了,他很清楚,夏天进山有多难受,蚊虫还好,潮湿才是最大的问题,下雨之后地面潮湿,睡着很难受,柴火也不好找。 下雨过后,山里更难走,草地和泥地都很湿滑,一不小心就会摔倒。陡峭的地方大家都会注意,反而是相对平缓的地方,经常摔得浑身泥土。 这次在山里待了一个多月,而且是不停围猎,可以说是薛家进山时间最长的一次,没有人重伤死亡,已经算运气好了。 第173章 崔诚忠求加盟 蒸了一下,再去搓背,身上搓下来厚厚一层污垢,终于感到身上轻松多了,整个人仿佛又活了过来。搜索本文首发: 奖励一把 jiangliyiba 没有理会一群小伙伴,他带着礼物去看李双双。 “薛郎!”见到薛玖,李双双欣喜不已,前冲了几步,这才忍住扑进薛玖怀里的冲动。 薛玖可没有顾虑那么多,一把抱起李双双,就向屋里走去。 “哎呀!”李双双尖叫一声,羞红脸把脑袋埋进薛玖怀里,双手搂住薛玖脖子,舍不得放开。 虽然没有突破最后一关,两人还是在屋里亲热了半个时辰,最后热得受不了,这才消停。 “这是凉茶,里面有金银花,野菊花,你尝尝看喜不喜欢。” “喜欢,双双给我的都喜欢。” 李双双这个单纯的小姑娘,对薛玖的甜言蜜语,根本没有抵抗力,几句话就哄得眉开眼笑,仿佛喝了蜂蜜水一般,整颗心都是甜蜜蜜的。 两人相识不久,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那是一刻都不想分开。 没有外人在,李双双眼神拉丝,恨不得和薛玖成为连体婴儿。 薛玖带的礼物是皮子,一张白色狐皮,还有几张兔子皮,李双双和侍女也是懂女红的,这些皮子她们想做啥就做啥。 虽然以她的身份,这些东西并不珍贵,但是她们却很高兴。 看着她们高兴的样子,薛玖心里有些愧疚,李双双抛弃了嫁妆,现在又没有收入,甚至没有亲人,自己成了她唯一的依靠。 也就这个单纯的小姑娘,才会如此冲动,都没有考虑自己万一不负责怎么办? 当然,为了名声,薛家既然已经提亲,是不敢反悔的。 “双双,没事的时候,你们就去水榭玩,那边人多,或者去茶楼看演出,待在家里太无聊。” “那样好吗?”李双双迟疑着问道,她自然很想去,韦海棠也邀请过她,不过薛玖不在城里,她就没有出门。 薛玖知道她这一个月都没有出门,心里很是感动,虽然这是习俗,毕竟她是一个定了亲的女子,没有家人陪同外出,万一惹出风言风语就不好了。 “怎么不好,你可是女主人啊!明天我带你过去,让她们认认你,以后你就去打理水榭,那边我的那份,就是你的私房钱。”薛玖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着说道。 李双双心里很是感动,在薛玖脸上吧唧了一口。 “茶楼和酒楼你们也可以随时过去,反正是自家产业,随便吃喝。”薛玖继续说道。 “薛郎你对我真好!”李双双高兴的说道。 “我不对你好对谁好?水榭你招待那些朋友就是,其它的事情让大乔小乔去处理。” “我就怕做不好。”李双双说道。 “很简单的,你先看她们怎么做的,觉得有疑问的,回家和我商量就是,时间长了自然就会了。”薛玖宽慰道。 “我会好好做的!” 第二天一大早,薛玖就带着李双双去了水榭,不过他没有进去,只是交代了一下,就让人带李双双三人进去。 水榭本来就有大半薛家姑娘和媳妇,对薛玖的未婚妻自然很关照。 薛家的姑娘虽然不如男人能打,那也是练过的,以前就弓马娴熟,现在用鞭子,那也是得心应手,毕竟马鞭也只是短一些而已。 薛家姑娘也是读书识字的,在水榭做接待再好不过,毕竟她们身份,说来也不低,只不过是三房这些年没有那么多出挑的人才,这才显得没落。 不止是水榭,酒楼,茶馆的管理人员,几乎都是薛家姑娘担任,这事总比在家来得轻松。也正是如此,薛玖很放心这三个店铺的运营。 “你终于回来了!这段时间去哪里了?”刚去天桥坐下不久,崔诚忠就闻迅赶来。 “回村避暑去了,你有事找我?让人传个口信不就行了?”薛玖问道。 “也不是啥急事,我就想要一份水榭的建筑图。”崔诚忠堆着笑脸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有图纸?”薛玖惊讶的问道。 “修房子的时候,我也去看过的好不,只是图纸没看。”崔诚忠解释道。 “行,我给你一份,你想改建胡玉阁?”薛玖问道。 “不是胡玉阁,家里想修一座避暑山庄。”崔诚忠摇摇头道。 “还是你们会玩。” “不止是我家,不少人都想效仿,你那水榭并不复杂,但是很凉快。这段时间长安都传遍了,就是只让女人进去。”崔诚忠笑着道。 “水榭本来就不复杂,水是流动的,自然会比较凉快。” 水车带动风车,虽然转得不快,但依然有风,只要有风,自然就比较凉快。 “贤弟,你那水榭需不需要加盟店?”崔诚忠问道。 “那玩意并不复杂,主要还是护卫要得多,而且除了洛阳,其它地方开设起来意义不大吧?”薛玖摇摇头道。 “那么茶馆呢?”崔诚忠又问道。 “茶馆里里外外你都看过,表演的人还有一部分是你帮忙教的,自己开一家就是,没有必要找我加盟吧?难不成钱多烧的?”薛玖笑骂道。 “这点我自然知道,但是你无忧茶楼的名字就值那个价格。”崔诚忠笑着道。 “那是的!还是老崔你有眼光。”薛玖佩服的说道,能看出品牌的价值,这点可不容易,大多数人只会想到效仿,毕竟这又不复杂。 “最主要还是你这个人,我认识你的时间也不短了,你的能力我可是知道很清楚的,有你出主意,我就不用担心生意不好。”崔诚忠很认真的说道。 “既然老崔你看得起我,加盟自然没有问题,不过这购买地方修建的事情,你得负责,我这边出一些管理人员就是。”薛玖看了看崔诚忠,见他是真心的,这才点点头道。 “茶楼那些话本,你可得分享出来,长安有的,加盟店也得有。”崔诚忠高兴的说道。 “那是自然,回头我再亲自写两个话本。”薛玖说道。 “哈哈!有你痴情才子薛玖郎出手,我可是很期待啊!”崔诚忠大声笑道。 第174章 棋子 “啥玩意?痴情才子?谁给我取的诨号?”薛玖惊讶的问道。搜索本文首发: 奖励一把 jiangliyiba “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头等三年!这句话让所有女人羡慕,都在传说你薛玖郎是痴情之人。”崔诚忠感叹道。 “我可去你的吧!你见过十六岁的痴情之人吗?”薛玖没好气的说道,虽然这个外号不错,却让他哭笑不得。 “呵呵!”崔诚忠也忍不住笑了,和薛玖相处,很难把他当做半大孩子,何况他个子比很多成年人还高大。 “茶楼开在洛阳,你觉得如何?” “没有问题,茶楼水榭都可以开在洛阳,反正你们崔家有权有势,洛阳那边都会给面子。”薛玖点点头道。 崔诚忠含蓄又自信的微笑着,虽然当今第一世家是博陵崔家,清河崔氏也不容小觑,他很坦然接受了薛玖的夸奖。 “那我就安排了,你也快点准备人手。” “管理和护卫我安排,其他人你得自己来,我可找不到那么多的人手。” “行!我知道了。” 崔诚忠谈妥就回到胡玉阁,凉亭之中已经有两个老者在等他。 香炉青烟散发着香气,驱散了蚊子,松碳上面煮着茶水,看茶的样子,正是薛家产出。 “谈妥了?”一个老者问道。 “谈妥了。”崔诚忠恭敬的回答道。 “那就好,份额说没有?”另外一个老者问道。 “没有说。”崔诚忠摇摇头道。 “薛家这年轻人不错啊。” “不错,做生意又不贪钱财。” “三叔,你看让多少份额合适?”崔诚忠问道。 “三成吧!别人大气,我们也不能小气。”老者摸着胡须说道。 “会不会太多了?他们只出一些管理人员和护卫,洛阳那边还要分一些出去。”崔诚忠迟疑了一下问道。 “不多!薛家就值这个价!”老者摇摇头道。 见到崔诚忠脸上的迷茫,另外一个老者讲解道:“薛家三房出来做官的人很少,每一代就那么两三人;而且他们就守着秦岭那一亩三分地,没有做任何生意,这次他们不但做生意,而且大张旗鼓,肯定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崔诚忠好奇的问道。 “薛家三房想要扩张,而且准备充足,不然不会拿出如此多新奇的东西。让利出去,以后更好合作。”三叔讲解道。 “做生意只是其中一方面,薛家三房背靠秦王,很可能是孤注一掷,想要从龙之功。”另一个老者接着说道。 “薛家如此看好秦王?”崔诚忠惊讶的说道。 “这就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了,我们崔家不便站队,不过支持薛家,也是一种投资。”三叔摇摇头道。 崔诚忠点点头,作为顶级大家族,最重要的是家族传承,局势不朗不会站队。但是不站队不代表不投资,多方下注才是正常操作。 “风险越大,收益也越高,他们与我们不同,奋起一搏能让家族辉煌数十年,这也是值得的。 不如此的话,想要晋升顶级大家族,可没那么容易,也不知道要等到何时。”三叔讲解道。 想要成为公认的顶级大家族,家族必须要出几代三品或者三品以上的高官,而且在某一个郡具有极高的声望和控制力。 郡望!多少家族想要达到的成就,只是能做到的并不多。 薛家是郡望,但是离开了河东老家,分出去的薛家并不算,虽然大家还是一家人,不过都在为自己这一脉奋斗。 后世有单开一页户口的说法,现在也有单开一本族谱的讲究,开出自己的支脉,这才是很多人的梦想。 “侄儿明白了!” “胡玉阁做得很好,继续努力吧!我们要去见几个老朋友。” “是,恭送三叔,六叔。” “好好干!”六叔拍了拍崔诚忠的肩头,温和的说道。 崔诚忠非常高兴,能被家族认同,他这一家的地位就要高很多。 …………… “今天怎么样?”薛玖卡着时间去接李双双回家。 “太有趣了!水榭好多人哦!”李双双兴奋的说道。 “有熟人吗?” “有呢!还有不少。” “嗯,以后碰到熟人,就赠送她们一份糕点,或者一份零食。” “好的,我知道了。” “大乔小乔,你们俩呢?有没有感到不适应?”薛玖问道。 “没有,水榭很好玩。”乔雪兴奋的回答,虽然比较忙碌,不过很充实,人也很多,所以都觉得开心。 “嗯,多学一些,以后家里的产业多了,才知道如何打理。” “好的郎君!” 李双双一路都在叽叽喳喳的介绍着白天的事情,说着有那些熟人,又有那些趣事。 “郎君你不知道,好多人都在打听你呢。”乔雨说道。 “打听我?打听我做甚?”薛玖不解的问道。 “想知道郎君你是什么样子的,也有人想知道郎君你作了多少诗词。”乔雪解释道。 李杜白还没有出手,盛世大唐的诗自然没有达到巅峰,所以薛玖这里突然传出一些比较出彩的诗句,就很吸引人,这是薛玖没有想到的事情。 “呵呵!回头拿一批淑女扇过去,你们看着赠送客户,拉拢关系。”薛玖笑着道。 “郎君我们也不能只是付出吧?感觉不赠送淑女扇,她们也会来的。”乔雪问道。 “这不一样,赠送一些东西,更有利于拉拢彼此的距离。”李双双说道。 “这些你慢慢琢磨就成,我建议先赠送给会员。” 薛玖想了一下,决定把后世的五子棋和象棋弄出来,象棋放茶楼,五子棋放水榭,当然,水榭也可以放象棋。 如今也有棋,名字叫樗蒲、双陆、叶子戏和象棋。 樗蒲是一种起源于汉代末期的棋类游戏,因使用樗木制作的骰子而得名。它的玩法类似于现代的飞行棋,棋盘用动物皮毛制成,上面刻有关卡和障碍。 双陆也是汉朝,通过丝绸之路传入中原。它的玩法是黑白双方各15枚棋子,轮流掷骰子移动棋子,率先将所有棋子移离棋盘的一方获胜。双陆在宫廷和民间都非常流行。 麻将与山庄 叶子戏是纸牌形式,大小像书签,玩法有不少,就像后世各地打扑克一样,各有各的玩法。搜索本文首发: 今晚吃鸡 jinwanchiji 象棋其实与后世的差不多,只不过没有炮这个棋子。 除此之外还有升官图,选仙图。这就像大富翁的玩法,升官网的具体玩法是将京外文武大小官职写在纸上作为底图,转动陀螺来推进游戏。陀螺上分别写有“德、才、功、赃”四字,按照停止时的文字决定进退几格。每个人从“白丁”开始,最先升到最高位的人取得胜利。 选仙图玩法相似,只不过把官换成了仙。这些东西大人小孩都爱玩,只不过普通百姓没时间玩,也就逢年过节的时候玩一下。 纸牌薛玖不想弄出来,那玩意太麻烦,不过麻将还是没有问题,反正这玩意只有有钱人才会玩,至于说赌博,没有麻将依然很多赌徒。 薛玖拿出后世完善的象棋,对比如今的象棋,棋盘多了楚河汉界四个字,一下就显得高端多了,至于炮的解释就是投石车。 “虽然只多了四枚棋子,玩法却复杂了许多!” “不过也很有趣了!” “嗯嗯,据说这是痴情才子薛玖郎,为了未婚妻打发时间改善的。” “据说还有五子棋和麻将。” “可惜只在水榭才有。” 一经推出,很快引起了热议,都表示很喜欢。 “诸位贵人不用着急,麻将馆已经在修建了,现在想玩也可以,不过只有去酒楼,而且数量还不多。”服务员在给客人解释。 最先制作的麻将在水榭使用,确实让水榭的女人欣喜不已。 因为家具仿制的人太多,薛玖干脆把家具店的工匠全部叫来制作麻将,以后家具店就卖麻将桌和麻将。 “哈哈哈!这薛家还真是好人啊!” 西市一座酒楼,十多个人正在喝茶,一个中年人朗声大笑,显得很是开心。 “没错,他们做什么,我们跟着学就是了,一样的赚钱。” “以前只想着把他们弄关门,现在看来真是太笨了。” 其他人也笑得很开心,他们都是长安大酒楼背后的主子,集中力量模仿薛玖的产业,水榭和茶楼在其它地方开设,不过麻将馆长安开了不少,酒楼也把炒菜弄出来了。 长安城客人很多,薛玖也没有在意,反正自己生意没有影响。 “隔壁生意不错啊,要不要搞点事情?”有人问道。 “最好不要,今天你搞事,明天别人也会搞你,他们生意不错,我们生意也不差,没有必要把事情弄大。” “王兄英明!” “砰砰砰!” “东家!隔壁推出了新的麻将。”正在这时,一个管事敲门走进来汇报道。 “新的麻将?是什么意思?”一个中年人问道。 “他们用红木做了麻将,最大的雅间用的是金丝楠木。”管事回答道。 “原来是这样,姓薛的花样真多。” “王兄,我们怎么办?也改成红木的吗?” “改!不但用金丝楠木,我们还用金镶玉来制作,象牙也可以,还有金银,以我们的财力,难不成还输给他们。”王姓中年人不屑的说道。 “哈哈哈!王兄所言极是。” “和我们比财力,薛家也配?”有人不屑的说道。 “诸位,洛阳那边我们得快点动手,不能被他们抢了先。”王姓中年人敲敲桌子说道。 “王兄放心,洛阳那边已经买下了半个坊市,到时候无论是规模还是味道,都不比他们差。” “那就好!” ……………… “贤弟,大事不好!” 看着满脸焦急的崔诚忠,薛玖问道:“出了什么事情?” “晋阳王家联合几个大家族,在洛阳拿下半个坊市,要修建酒楼,茶楼,甚至是青楼,要和我们对着干。”崔诚忠解释道。 “你的意思是买不下那么大的地方?” “是的!” “城里不行,城外面呢?”薛玖思索片刻问道。 “城外?” “没错,干脆修在城外。” “城外有人来玩吗?”崔诚忠问道。 “哼!既然要玩,我们就玩个大的,你等着,我去叫人。”薛玖半眯着眼睛,语气不善的说道。 薛玖长相不算多英俊,只能说端正,唯有一双狭长的眼睛很有特点,平常的时候显得很温和,眼睛都是带着笑意,一但半眯,就有些摄人心魄,崔诚忠看得心里一凝,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薛玖如此严肃,居然有一丝上位者的气势,以及杀气。 要说做生意,他还真不虚,毕竟大家都是有背景的,背地里手段用不上,只能正面竞争。 过了半个时辰,陆续有人进入会议室。 薛玖没有招呼来人,只是不停的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 程处默,尉迟宝琳,李崇义,李文暕,高家兄弟,房遗直,陆敦信父子,崔诚忠等人默默的坐着喝茶。 “诸位都来了,让你们久等了。”薛玖抬头看了一圈,笑着说道。 “薛玖,有事就说吧,你把我们叫来,肯定有大事。”李崇义问道。 “没错,有一件大事,想与诸位一起做。我要在长安和洛阳,分别建两处地方,用来做生意,别的不说,保证赚钱那是肯定的。 这次投资很大,所以把诸位都请了过来,如果不想参加的,现在可以离开,但是看了图纸之后再退出,我可会很生气。”薛玖认真的说道。 “贤弟你的本事我是知道的,你说要做,我肯定跟进。”崔诚忠说道。 “我们这么多人,投资大也能承受,我是不退出的。”程处默左右看了看说道。 众人齐齐点头,没人想要离开。 “既然如此,你们先看看图纸,我再介绍。”薛玖说着把两张图纸递了出去。 等图纸转了一圈,薛玖这才开始讲解道:“长安这边,在龙首原下面修一座山庄,山庄包括水榭,青楼,酒楼,茶楼,麻将馆等等,还有住宿。 客人来了这边,可以吃喝玩乐,晚上也不需要急着回城,可以留宿山庄。” “这些东西,城里都有,为何要出城玩呢?”崔诚忠问道。 第176章 古镇打造计划 “三个原因,城里想要玩,需要去多个地方,而山庄包含了所有,而且可以带一家人来玩,这一点我等下解释。搜索本文首发: e8中文网 e8zw 第二个原因就是地方大小,城里可没有那么大的地方,因为这个山庄我预计百亩土地,最重要的是,龙首原上面有泉水,把泉水引下来,我有办法,以后把那边弄成为最好的避暑山庄。 第三个原因,城外没有宵禁,随便玩都没有问题。”薛玖竖起手掌介绍道。 众人点点头,崔诚忠问道:“百亩土地,可不好弄啊!” 龙首原其实应该属于皇家苑林,不过如今大唐立国不久,对苑林管控并不重视,只要不是靠近皇城这一面,拿下土地是没有问题的。 汉朝皇家苑林最大,名叫上林苑,东起蓝田,西到周至县东南五柞宫,南起五柞宫,北到兴平县的黄山宫,东西约一百公里,南北约二十五公里。 上林苑有山有水,不但有人为皇家种地放牧,还能进行狩猎游玩,驻守的兵马也不少。 如今上林苑其实已经缩小了许多,龙首原北面想要拿下土地并不困难,李渊没有想在龙首原修宫殿。 “我不用多少平地,而是选坡地,既然是休闲山庄,登高望远也很不错。”薛玖解释道。 等到以后李世民修大明宫,山庄就与皇宫背靠背,虽然还隔着山,却也不会像现在这般偏僻。 其实也不算偏僻,龙首原西南方向就是曾经的章台,未央宫也是章台遗址上建立的。 龙首原距离长安城三十里,不过山庄要修在北面,绕道过去就有五十里。 龙首原起自南山东义谷浐河西岸,至长乐坡西北,屈曲至长安古城,六十七里。具体位于秦岭与渭河之间,是一个高亢而平坦的黄土台塬。从地理学的角度来看,龙首原的形成是由于长期的造山运动、风力沉积以及河水的冲刷共同作用的结果。 龙首原距离长安不远,经常有人过来踏青,诗人杜甫将来就会居住在这边。 “没有问题,还是那句话,我相信你的眼光和能力。”崔诚忠说道。 “龙首原先把土地拿下来,动工的事情不着急,当前最先做的是洛阳那边。”薛玖说道。 长安城外面,要等渭水之盟过后才能动工,要不然被突厥破坏了,岂不是白忙一场。 “我看你这是几条街道,难不成要弄一个坊市?”李崇义问道。 “不是一个坊市,而是修一座镇子,就在运河附近,距离洛阳三十里左右选择一个位置,修建一个镇。这里不但要有吃喝玩乐住宿,还要有衣食住行,相当于一个市场。要把洛阳玩耍的人吸引出来。”薛玖点点头,又摇摇头道。 “要把城里的人吸引出来,这可不太容易,龙首原还好说,只是一个山庄,即便是我们的朋友,也能满足山庄需求。”崔诚忠说道。 “城里虽然有市场,但是大宗交易有些麻烦,既然是一个镇子,我们就要邀请官府进入,在外围修建一些大型仓库,大宗货物可以存放过来,我们保证其安全,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用进城了。 城外的消费总比城里便宜吧?整个镇子都是我们的,再多的人都能住得下,这就是我们的优势。”薛玖自信的说道。 “有道理!”众人点点头,纷纷表示赞同。 “我会邀请秦王妃参与,皇家有工匠巧妇,他们可以制作一些精美的饰品,服装,相信会有很多人喜欢。”薛玖继续说道。 “邀请秦王妃参与!”李文暕惊讶的说道。 “没错,一个镇子,除了我们合作的几个项目,诸位家里还可以把自家货物拿过去卖,毕竟镇上有足够的店铺,货物越充足,品种越多,越是能吸引人。 秦王府能用皇家精品的名字来开店,我相信大家都会愿意买那么一两件,只是出一些工匠巧妇,应该不会拒绝。”薛玖继续说道。 “这倒也是。”崔诚忠点点头道。 “镇子外面全部种植水果和鲜花,开花的季节,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前来游玩。再打造小吃一条街,贩卖各种小吃零食,每一个店铺只卖一两中,这也是吸引人游玩的办法。 除此之外,镇子中间可以修一个广场,每隔两三天,举行一场表演;镇上请工匠雕刻石像,这些石像遍布镇子内外,这也是游玩的目标。”薛玖兴致勃勃的讲解道。 这就是后世人工打造旅游景点的办法,所谓古镇,只有名字是过去的,其它都是现代修建。 后世古镇那么多,前去玩的人都不少,现在可没有这种景色别致的镇,还距离洛阳那么近,闲着的人谁不愿意去看看呢,现在的人闲得那么无聊。 “为了方便逛街,镇上会打造一条女人街,开店的全部是女人,就像水榭一样,男人不允许进入,你们觉得如何?”薛玖又说道。 “嘿嘿!这个办法好,肯定很多人要去逛街。”程处默笑着道。 “不但是女人,男人也会想去。”李崇义点点头道。 “不是不允许男人进入吗?”尉迟宝琳问道。 “笨蛋,不允许男人进入,难道你不知道在外面等着吗?我就不相信,进去那么多女人,你就不想看看。”程处默怪笑着问道。 “嘿嘿!”尉迟宝琳也笑了起来,都是男人,怎么会不了解那种心思。 “好是很好,就是投入不小啊!要打造一个镇,按照你说的,这个镇还不小。”崔诚忠盘算着说道。 “投入确实不小,不过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砖头可以自己烧,卵石沙子河里弄就是了;花费最大的就是木材,粮食和工钱。 不过大家考虑过没有,这可是独家生意,除了我们这些人,别人想开店,都没有地方。” “还有土地,购买那么多土地,花费同样不小。”崔诚忠提醒道。 “还是那句话,不需要耕地,买荒地,坡地,河滩,这些土地可不值钱。”薛玖笑着道。 第177章 去洛阳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诸位回家商量一下吧,我预计投入钱财五十万贯,当然,很多东西都是物资折算的,五十万贯只是所有花费的价格。搜索本文首发: 打开它 dakaita除此之外就是人力,需要的人力很多,一部分可以聘请洛阳的百姓,工匠这些就只有我们来凑。”薛玖笑着道。 “嗯!”众人点点头起身,他们确实要回家商量。 “大家一定要保密,要是消息走漏,恐怕又有人抢先。”薛玖提醒道。 “最后一个问题!要是我们修建成功之后,有人效仿呢?”崔诚忠问道。 “别人想要效仿,至少需要一年多时间,等他们修建起来,我们已经打响了名声,想要跟风可不像酒楼那么简单。 而且我还有后手,即便一起竞争,也不害怕。”薛玖自信的说道。 五十万贯还要加人工,看上去非常多,但是分摊下来,一家不过五六万贯。在洛阳附近有一个镇,这还是值得的。 赚多少钱先不说,一个镇的房屋,这就值不少,洛阳是交通要道,尤其是运河开通之后,船运往来更加频繁,运河边的镇,可以提供落脚点,生意不可能差。 仓库也很有必要,一些货物可以寄存在这边,无需再运到城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毕竟码头附近的仓库租借费用很贵。 三十里距离并不远,需要的时候过来运输也没有问题,何况寄存的货物,很多都是要转运的。 运河通南北,但是要进关中,还是要马车。 了解过后,薛玖决定加上车行和护卫,洛阳到长安的商路很繁华,但是这年月城里都很危险,更不用说城外,再繁华也不可能像后世高速,每天有络绎不绝的车辆。 树林里面有打劫的强盗,这丝毫不奇怪,所以商队外出,都是有护卫的。 以薛家的实力,安排十个人护送这一条商道,那是绰绰有余,毕竟这是长安洛阳附近,有打劫的,人也不会太多。 加大的四轮马车,能装载更多的货物,运货的牛马也不缺,往来长安洛阳,还能运送自家货物,这也是一举两得。 一群盟友过来与薛玖商量了三次,事情就定下来,薛玖去选地方,崔家出面买地,其他人筹备人员和钱粮。 “双双,我要去洛阳一趟,你想不想过去玩玩?”薛玖问道。 “我去方便吗?”李双双有些意动,她来长安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长安,严格来说,她一直生活在成纪县,几年前来长安,就没有去过其它城市。 “有啥不方便的,我只是过去选地方,然后可以逛一逛洛阳。”薛玖笑着道。 “可是水榭那边怎么办?”李双双问道。 “没有关系,一个月时间就回来。” “好吧,我们何时出发?”李双双高兴的问道。 “两天之后吧!我要安排一下。” “嗯嗯!” “郎君,我们呢?”大乔有些焦急的问道。 “你们当然是跟着双双一起,不然谁来照顾她?”薛玖笑着道。 “太好了!” “多谢郎君!”两个小丫头顿时欢呼了起来。 过了两天,一辆马车,四匹战马,离开了长安。 长安到洛阳的商路有两条,一条是江南漕运线路:这条路线从洛阳出发,沿着汴河航行至黄河,然后继续沿黄河北上抵达长安。 另外一条是北线驿道路线:从洛阳向西出发,经过洛河进入太行山区,再经过大宛县和乌氏等地,最后抵达长安。 崤函古道从西安起于潼关,经过秦函谷关、陕州、硖石关等地,最终到达洛阳,这条路远,而且不好走,商队不会走这一条路。 赶车的是薛玖,他头戴草帽,上身穿短袖布衣,下身穿着七分裤,脚上是草鞋,看上去就像农夫,不过衣服是干干净净的,腰间还有一根皮带,背上背着龙雀刀。 薛八斤和另外三个小伙伴是护卫,薛玖特意带他们出门,一来增长见识,二来是熟悉洛阳这条路线,以后可能会经常跑。 难得出一次远门,车上三个小丫头一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显得很是兴奋。 以马车的速度,从长安到洛阳,路上要走十天以上,如果遇到下雨,这个时间还要延长,没办法,这年月交通就是这么慢,除非全都骑马。 薛玖就不明白,这一路风景有啥好看的,全是荒草,农田也是稀稀疏疏的。 幸好这是管道,路面还算平整,别小看泥土官道,不但宽敞,而且路面比两侧高,很利于排水。 当然,这个平整只是相对的,马车颠簸就没停过,幸好薛玖用的是四轮马车,用了减震设计,虽然颠簸却不算难受。 或许是因为中原已经一统,路上商人不少,不过距离长安越远,路上行人就越少。这也是正常现象,没事谁出远门啊。 从长安到洛阳,一路上都有驿站,驿站提供落脚点,商人可以歇脚住宿,不过最主要的作用还是养马。 驿站常年准备着马匹,八百里加急就是在驿站换马,不然的话,马匹可没有力气不停跑下去。 三十里一个驿站,换马不换人,从长安到洛阳只需要两天,后世两地距离六百多里,不过现在的道路是八百多里。 天气太热,只能早晚赶路,薛玖一行用了十二天才到洛阳。 这座城池是隋代创建的。隋统一以后,隋炀帝为了进一步控制关东和江南,便于向四方征收贡赋,徙居富商大贾及工艺户,于洛阳营建东都。选择地点在汉魏洛阳故城的西面,周代王城的东南,既横跨澜水两岸,又直跨洛水两岸。面积约47平方公里,比长安要小得多。内城(包括宫城和皇城)位于郭城的西北角。 薛玖知道,洛阳将来会很大,不过那要等李治把洛阳定为东都之后,才会进一步扩建,等武周时期,迁都之后,洛阳城会进一步扩建。 原来隋代所筑的郭城是短垣,也就是矮墙,现如今的洛阳,比起长安差远了,薛玖看着也很是失望。 第178章 寻找地方 “这就是洛阳啊!”乔雪失望的感叹道。搜索本文首发: 进入她 jinruta “呵呵!如果是长安一般的雄城,当年王世充也不会求援。”薛玖笑着说道。 当年李渊能轻松拿下长安,那也是有内应的,不然就长安城的防御力,根本不可能强攻,毕竟六米高的城墙,就能让攻城的人绝望。 “别看城墙低矮,城里却很繁华,这里毕竟是前朝陪都。”李双双说道。 “双双说得没错,洛阳虽然没有长安大,但是皇城修建一点也不比长安差。”薛玖点点头道。 隋炀帝辉煌时间不长,而且他喜欢的地方很多,因此只着重宫殿修建,外城并不太在意,毕竟当时隋朝势大,根本没考虑敌人打过来如何,他都是想着打别人。 洛阳郭城由于洛水横贯城中,分为南北两半。北半的西部是内城(包括宫城、皇城、东城等);东部是北郭,分布有二十八个坊和一个“北市”。南半又可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是与北郭相对的南郭,分布有三十九个坊和一个“南市”;西部是西郭,分布有四十二个坊和一个“西市”。总共郭区有一百零九个坊。 洛阳整体规划与长安相似,不过坊市比长安小,街道也要狭窄,这让进入洛阳的薛玖等人不太习惯,感觉来到乡下一般。 长安城内水渠不少,不过那更多还是方便排水,谁让长安城南高北低呢,排水不好,皇宫岂不是要被洪水淹没。 比起长安,洛阳城内的水系更多,而且更宽,船只都能航行,这也是为何,三个市场都建立在水渠旁边,这是为了方便运货。 洛阳的三个市,北市、南市分别在北郭、南郭的中心,北市占一坊之地,南市占两坊之地;西市在西郭的西南角,也占一坊之地。三市分别临近漕渠、运渠和通济渠,交通便利,商业比较发达。北市东南的时邕坊、东北的殖业坊、西面的清化坊,都有旅馆或客舍,殖业坊西门并有酒家。 薛玖一行住在清化坊,在旅馆打听了一下洛阳的情况,他们就回房间休息,这小半个月的旅途还是有些心累,主要是路上吃干粮太多了。 到达洛阳第二天,让李双双她们休息,在城里逛一逛,薛玖和薛八斤两人骑马出城,先寻找地盘。 沿着通济渠南下,这条水渠是杨广下令修通,不但水面开阔,官道也很宽。 资料记载,通济渠水面阔四十步,通龙舟,两岸为大道,种榆柳。自东都至江都两千余里,树荫相交,每两驿置一宫,为停顿之所,自京师至江都,离宫四十余所。 修建运河的时候,水渠的宽度和深度,都是有要求的,一但不达标,那就是人头落地。 其实通济渠的前身是战国时的鸿沟。鸿沟是战国时期陆续开凿成功的,是当时中原大规模的水利工程。 梁惠王欲称霸诸侯,从山西安邑迁都大梁,迁都后两次兴工开凿运河。公元前360年,魏国曾在黄河圃田间开凿一条大沟,引黄河水入圃田,又从圃田开凿运河用于农田灌溉。 杨广是把前人留下来的工程扩张贯通,从而形成了枢纽天下、临制四海,舳舻相会、赡给公私的盛况。 洛阳平原本身就是出产粮食的重要地方,居住人口很多,杨广又迁移了诸多富人,进一步推动了洛阳地区的繁荣。 洛阳城不如长安,但是城外一点都不比长安附近差,尤其是运河附近,居住的人很多。 想想这才正常,运河附近水源不缺,交通又方便,肯定是最佳居住地。 薛玖找了大半天都一无所获,实在是没有合适的地方,因为官道边上土地都很好,而且不少都是世家的,想要拿下一块能修建镇的地方不容易。 “为何不询问一下洛阳县令呢?”李双双说道。 一语惊醒梦中人,还有谁比洛阳县令,更了解附近的环境,毕竟他们掌握着地方土地分配的权利,所有土地资源都有登记。 薛玖让薛八斤准备了一些礼物,第二天前去县衙。 “烦请通报一声,河东薛玖想要拜访屈突县令。” 说起洛阳县令,这也是一件让很多人津津乐道的事情,洛阳县令名叫屈突南,他父亲是长安令屈突盖,父子两人同为县令,这是极少出现的事情。 屈突一家是辽东奚族部落的人,屈突盖是将国公屈突通的弟弟,而屈突通是陕东道大行台右仆射,可以说是李世民的心腹,他也是洛阳镇守。 屈突通是前朝右武侯车骑将军,镇压过义军,对抗过李渊,被逼迫投降大唐,从那之后为大唐南征北战。 严格说来,他是为大唐北战没有南征,从薛举宋金刚到窦建德王世充,消灭北方几个大小势力,他都有参战,要说战功,更在秦琼程咬金之上。 “县令不在,你们改天再来吧。”衙役摇摇头道。 “不知县衙可有主事的人?”薛玖又问道。 “衙门有两位县尉主事。” “烦请通报一声。” “稍等!” 河东薛家名声还是很好用,衙役没有一点为难,也不敢为难,很快就过去通报。 没有多久,衙役就请两人进去。 这还是第一次进衙门,薛玖心里还挺好奇的,和影视中不同,县衙看上去很陈旧,屋顶有蜘蛛网,地面有青苔,也就比普通房子大一些。 就像去故宫旅游一样,房间也就材料珍贵,做工精致,其它不值一提,而且给人感觉比楼房还要压抑。 两个中年人见到薛玖,眼神中都有些错愕,主要是他脸还带稚气,一看就知道年龄不大。 这一点薛玖也没有办法,身体年龄只有十六,发育特征不会因为气质而消失,这在成年人眼中很明显。 “郑县尉,付县尉,这位是薛郎君。”衙役介绍道。 “河东薛玖,见过二位,贸然登门,还请不要见怪。” “薛郎君不用客气,我是县尉郑钦!” “我是县尉付玉石!” 听了县尉的自我介绍,薛玖心里才明白,原来两人是姓郑和付,而不是正副,他就说没听过这年月没有正副县尉这个官职。 第179章 购地 “不知薛郎君前来县衙,有何要事?”付玉石好奇的问道。搜索本文首发: 奖励一把 jiangliyiba 县衙的配置,一般是县令,主簿,县尉,史、佐、录事,亭长等官吏。根据县的大小不同,主簿县尉这些的人数也各不相同。 数量最多的当然是长安和万年两县,长安县有县令一人,主簿二人,县尉六人,史、佐、录事若干。洛阳县位置特殊,与长安县配置相同。 县尉的权力不小,负责讼狱和治安,掌握司法和禁奸宄的权力,地方上的县尉,还要带着衙役外出缉盗。 “县尉快人快语,实不相瞒,我来洛阳,是想购买一块土地。”薛玖恭维道。 “不知薛郎君要买哪里的土地?洛阳的土地可不好买,如果你能说服别人卖,我们也不会过问。”郑钦眉头微微一皱,随后问道。 “郑县尉可能有点误会,我是想买一块荒地。”薛玖笑着道。 听说是荒地,两人神色一松,随即笑了起来,洛阳土地虽然紧张,但是荒地不少,能卖出去,也是他们的政绩。 “莫非薛郎君是要建坊市,没有问题,你要多大的地方,我保证用最便宜的价格卖给你。”付玉石笑着道。 “我要的土地有点多。” “需要多少?”郑钦好奇的问道。 “是这样的,我想在洛阳城附近修一座镇子,距离最好在三十里左右,靠近运河最好。”薛玖解释道。 “修建镇子?”两人有些茫然,不明白这是什么操作,别的都听过,修镇子还是第一次听说。 “没错,这个镇也相当于一个市场,酒楼住宿,贩卖各种物资,所以荒地就行了,但是地方要够大。”薛玖介绍道。 两人点点头,这才明白薛玖的意思。 想了一下,郑钦摇摇头道:“你这需要的地方太大了,还真没有合适的,除非你把某一个村子买下来,但是村里都有永业田,这可不能买卖。” “是啊,如果地方小一些,以薛家的名声,应该还是有人卖,你这也太大了,恐怕需要好几百亩。”付玉石点头附和道。 “我也知道不好找,所以才求到二位这里,还请帮忙想想办法。”薛玖行礼道。 郑钦眼珠一转,笑着说道:“我想起一个地方,还真适合你的要求,地方够大,就是距离运河有点远。” “距离运河有多远?”薛玖问道。 “距离运河有二十里地。” “二十里,这也太远了。” “虽然距离运河有些远,不过距离洛水不远,只有一里多地,船只可以通行到运河,如果你有意购买,我可以做主,一亩地五百文卖给你。”郑钦介绍道。 付玉石想说什么,迟疑了一下又没开口。 侧身薛玖没有见到付玉石的反应,点点头道:“如果是这样,我愿意购买。” “来来来!我这有地图,你先看看,合适就交一部分钱,我再让人带你去圈地丈量。”郑钦热情的邀请道。 薛玖跟着进入后堂,郑钦拿出一幅地图。 薛玖看了看,位置还是挺不错的,就在洛阳西南方向,距离洛阳城只有二十多里。 这位置等洛阳扩张,估摸着就只有二十里了,完全属于近郊。 “这边有多大的地方?”薛玖问道。 “一两千亩地是有的。”郑钦说道。 “那好!就这么定了,八斤拿钱。还请县尉处理一下文书。”薛玖果断的说道。 “没问题,薛郎君打算要多少亩?”郑钦问道。 “全部给我吧!”薛玖说道,五百文一亩,这和白菜价有何区别? 薛玖早就问过,洛阳外面的土地是十贯钱一亩,如果是良田,价格翻倍,即便是小县城,良田也需要一两贯钱一亩。 长安价格更贵,城外的价格在三十到五十贯一亩。 “那好,这边是两千多亩地,我做主,就算两千亩好了。”郑钦笑眯眯的说道。 两千亩也不过一千贯,薛玖简直要乐开花了, 没想到直接买到土地,幸好这次出来,带了不少钱,薛八斤从背上取下背包,拿出一口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盒马蹄金,一两黄金价值十贯左右,这要根据交易内容来定,不过这是官府,所以就是十贯钱。 如今一斤十六两,约六百克,一个马蹄金二百五十克,是汉代的一斤。 称好重量,郑钦把文书递给薛玖,笑眯眯的说道:“这是文书,薛郎君收好,如果没问题,我这就叫人陪你去划定边界。” “有劳!”虽然觉得郑钦好像不怀好意,薛玖也没有多想,确定文书没有问题,点点头就收了起来。 等薛玖跟着小吏走出去,付玉石皱着眉头道:“这样会不会得罪薛家?” “一个半大小子,谁知道是不是薛家的,何况我又没说谎。”郑钦不屑的说道。 …………… 薛玖并不知道,郑钦故意整他,跟着小吏就出了洛阳,骑马来到一个小山坡附近。 “就是这里,以小山为中心,左右只有十来亩地,不过长度很长。”小吏介绍道。 “这里?这里不是乱石滩吗?”薛八斤惊讶的问道。 “嗯,郎君买下的土地就是这里。”小吏很肯定的说道。 薛玖眉头微微一皱,这里确实有些出人预料,地面全是卵石和乱石,不过道路还挺好的。 “这里是修建运河的采石场,所以乱石比较多。”小吏介绍道。 “这里以前是河道吧?”薛玖问道。 “郎君英明,这里以前是洛水支脉,不过多年前河道就已经改道了,你们不用担心洪水。”小吏点点头道。 “混账!这里居然是河道!就把河道卖给我们!”薛八斤气愤的骂道。 薛玖也知道自己上当了,还是心态不过关,太冲动了,没有实地考察就买下来。 河道地基不适合修建房子,难怪价格那么便宜,至于那座小山头,以前是采石场,高低不平的,不但种地没法,修房子也非常麻烦。 好在这都不是问题,只是需要好好规划,心里有了决定,不过他还是表现得脸色阴沉,一副非常生气的样子。 第180章 撸铁棒再现 “咳咳!两位郎君,我这就给你们划定边界。搜索本文首发: 进入她 jinruta”见薛玖他们俩的反应,小吏就知道,这是上司在整人,他可不愿意掺和,有些心虚的干咳两声道。 “玖叔…”薛八斤有些愤怒的喊道。 薛玖抬手阻止了他后面的话,语气不善的说道:“你划边界吧。” 给薛八斤使了个眼色,薛玖阴沉着脸,跟在小吏身后。 “咳咳!” 听到薛玖的咳嗽声,小吏的手一顿,随后又向前方走了十多米,这才把手里的木牌插下去,随后又找来一块小石片,竖着埋到木牌旁边。 感受到薛玖身上冰冷的气势,还有薛八斤仿佛要吃人的表情,两个小吏丈量的土地,都放宽了不少。 左右虽然只有十多米,长度却长了很多,已经接近了百姓的土地。 “玖叔,就这么算了吗?那姓郑的分明是阴我们。”薛八斤气愤的问道。 薛玖脸上的阴沉消失,嘴角上扬,微笑着道:“你也说了他姓郑,就算去找他,有用吗?” “狗屎一样的东西,原来他也是郑家的。” “不用在意,他虽然算计了我们,但是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薛玖笑着道。 “这是好事?这里能做啥?”薛八斤疑惑的看着四周问道。 “呵呵!河道虽然不能修房子,不过清理出来,还是有用的!关键一点你知道是什么吗?”薛玖朗声笑着问道。 “不知道!”薛八斤摇摇头道。 “是这些材料!这里采石场还能开采石头,河道的石块,卵石,同样有用处,可以节省不少的钱。 河道的沙子,也是建筑材料,可以用来铺路。”薛玖说着迟疑了一下,没有水泥,沙子好像只有用来铺路,或者用来点缀一些地方。 沙里面是有黄金的,但是薛玖不知道如何淘洗出来。 沙金洗不出来,不过薛玖想到另外一种东西。 在五六十年代,曾经兴起为了大炼钢铁,曾在河溪中广泛开展淘铁砂活动。有一幅着名画作《大炼钢铁淘铁砂》,就是画的在沙子里面淘铁沙的场景。 河里的水,很大一部分都是大山雨水汇聚而成,雨水冲刷山脉,经过无数年的时间,铁矿石被冲刷成细沙,被洪水带到下游,然后沉淀在河沙里面。 这种铁沙主要是磁铁矿,而且含铁量非常高,比起开采铁矿还要容易,也更划算,只不过会对河道造成不小影响。 当然,就现在这点人,随便弄多大动静,对河道影响都没啥,何况这还是已经改道的河流。 “回头就找磁铁。”薛玖心里暗自想道。 “是这样吗?”薛八斤不解的看了看长满杂草的河道。 “没错,房屋就修在河道两侧,这条河道从新清理出来,正好作为镇上的水源。 山头的石材开采完之后,这里就能作为镇子中心。” “可是这里船只过来不到,库房怎么办?”薛八斤问道。 “先前不是问过吗,洛水距离只有不到两里,到时候把库房修在那边就是了,距离又不远,只是修一条道路过去,就能往来。”薛玖讲解道。 两人骑着马回顺着干涸的河道向上游走,查看之后,薛玖发现,虽然河道已经改道,不过只需要修一下,还是能引过来一些水,毕竟新河道虽然河床更矮,但是可以人为的降低老河道,反正是要弄铁沙。 薛玖不但查看了河道,还用脚丈量了地形。 回到洛阳城的时候已经黄昏,顾不上吃饭,薛玖开始画草图,把长宽记录下来。 翌日,薛玖一行人就去逛洛阳市场。 洛阳的市场比较松散,长安那边相同行当挤在一起,这边就随性而为。 “玖叔,洛阳的物价比长安要低一些。”薛八斤说道。 “那是当然,长安人多,而且是都城,价格自然贵一些,以后这边店开起来,可以帮着购买物资,顺路送回长安。” 薛玖一边说,一边拉着李双双走向卖糖人的小贩。 李双双已经习惯了,不过在大街上被牵着手,还是有些害羞,脸蛋粉红粉红的。 “店家,你这里可有磁铁?”进入铁匠铺,薛玖问道。 “你说的是磁石吧?”铁匠问道。 “是的!” “有,你要多少?” “你有多少?”薛玖问道。 “有一百多斤。” “这样,你把磁石混合着铁,给我打一批铁棍。” “铁棍,多长多大的?”听到来了大生意,铁匠一下来了精神。 “比鸽子蛋大一点,长有两尺就行,不需要精炼,但是要圆滑。”薛玖讲解道。 “没有问题,按你说的,能打不少,就是不知道这个配比如何?”铁匠又问道。 “打出来你试一试,只要能把铁钉吸起来就行了。” “好的!要不客人你一个时辰之后来一趟,我拿一个样品给你看看。” “行!这是定金。”薛玖说着,把昨天切下来的小块马蹄金放下。 见到薛玖出手就是黄金,铁匠很是高兴,这确实是大客户,黄金隐形的价值可比铜钱更高。 南市东西南北居二坊之地,其内一百二十行,三千馀肆,四壁有四百馀店,货贿山积。李密以孟让为总管,让夜帅步骑三千入东都外郭,烧掠丰都市。又曰:越王侗运回洛仓米入城,遣兵五千屯丰都市,五千屯上春门,五千屯北邙山。 这是对洛阳南市的一段记载,经过烧掠,如今的市场还能见到战争留下的痕迹,估摸着要等二三十年后,这里才能恢复到前朝的盛况。 溜达了一圈,几人手里都提上了各种零食,薛玖也了解不少洛阳的物价。 洛阳长安在他心目中地位是一样的,都是多朝古都,但是亲身看了,才知道其中差距,不可同日而语,可能区别最小的地方,就在皇城里面。 想想也是,其它城市,怎么可能比得上都城,即便后世建筑技术那么发达,也没有一座城能比都城更好。 回到铁匠铺,铁匠已经拿出了两根铁棍,两尺长的铁棍很光滑,轻轻靠近,马上吸到了一起。 第181章 又遇袭击 薛玖表示很满意,交代铁匠能做多少做多少,自己这边过一段时间来取。搜索本文首发: 进入她 jinruta “对了,你有没有办法做成中空的铁棒?”薛玖停下脚步问道。 “没有问题!”铁匠点点头道。 “那就做成中空的,并不需要精炼,你融铁水之后,就直接用模具浇灌。” “行!就按你的要求做。”铁匠一口答应,只要不精炼,事情就不麻烦,这单生意他很满意。 “玖叔,这铁棒有啥用啊?” “嘿嘿!这叫撸铁棒,有大用处,用它来发家致富都没有问题,你们要记住,这是我们薛家的秘密。”薛玖得意的笑道。 其实薛玖不知道,用磁铁在河沙中弄铁砂的办法,早在春秋战国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只不过当时冶炼技术不成熟,武器盔甲主要还是采用青铜器。 不过这办法逐渐掩盖在历史之中,知道的人很少,而且都当做家传秘密,所以他的做法也没错。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磁铁能运用的地方不多,所以没有人去开发用途。 李双双等人惊讶的看着两根铁棍,薛八斤还警惕的看了看左右,随后紧紧闭上嘴巴,担心被路人偷听走了。 半个时辰之后,几人再次来到购买那块地。 找了一处河道,薛玖让他们把上面的泥土扒开,露出下面的沙子,忘了带锄头,只能用铁棍把沙子弄松。 薛玖拿着铁棍,用力的在沙子中抽动,过了一会,拿起铁棍,只见铁棍上面吸附了不少黑乎乎的沙子。 “嘿嘿!成了!”薛玖高兴的说道,这玩意他听说过,亲自操作还是第一次。 “玖叔,这是啥?”薛八斤问道,随着长安生意越做越大,薛玖交往的朋友越来越多,再也没有小伙伴喊他小玖叔。 “铁砂!这些黑色的就是铁砂,可以用来打造武器,农具。”薛玖说道。 “就这么一点铁砂能做啥?” “你个蠢货,玖叔只用了多大功夫?我们多一些铁棍,每天就能弄几百斤铁砂。”薛八斤怒骂着小伙伴。 “八斤说得没错,就这么一根铁棍,每天能弄好几十斤铁砂。”薛玖兴奋的说道。 “这件事要保密,不能告诉外人。”薛八斤严肃的说道。 “嗯!”众人点点头。 “走吧!回头买一批人来弄,只要不说出去,别人也不知道用途。”薛玖说道。 “要不就在老家附近,找一段河流。”薛八斤提议道。 “这事我得考虑一下。”薛玖揉揉眉心说道。 铁砂比沙子重,靠近河床的含量才多,虽然上层也有,不过含量少很多。 要弄河床,就得把上面的沙子挖开,没有地方比这个改道的河床更适合了。 休息了一会,带着李双双逛了一圈,特意只骑一匹马,把李双双抱在怀里。 这里是以前的采石场,别的不说,道路够宽,虽然荒废了小二十年,道路上野草还是很少。 皇家工程,敢偷工减料的可不多,不像后来那些巨贪,完全是要钱不要命。 因为这边是荒地,又没人居住,显得很是偏僻,这在洛阳附近可不常见。 刚打算回城,两队骑着马的人冲了过来。 一左一右两队人,显然对于另外一方出现,都感到吃惊,距离薛玖他们还有几百米就停了下来。 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汇合到一起,冲向薛玖他们。 早在发现有蒙面人的时候,薛玖他们就知道来者不善,抽出了武器,主动迎了上去。 乔雪驱赶着马车回头逃跑,这也是无奈之举,怎么也没想到,会有人二十个骑兵来。 五人主动进攻,距离还有百米,薛八斤四人手里出现一把短斧。 飞斧先行! 来人没想到薛玖他们还有这一招,距离已经只有二十米,反应过来躲避已经来不及,当场就有四人落马。 薛玖是用左手发飞刀,动作隐蔽,防不胜防,接连两把,也伤到两人。 薛玖非常愤怒,龙雀刀在手,杀气腾腾的挥了过去。 虽然对手在格挡,薛玖却没有在意,因为他太了解龙雀的锋利,普通的刀根本挡不住,尤其是他含怒出手。 一声脆响,刀断人倒。 手中刀不停,又劈向第二个骑兵。 来人想要围杀薛玖,但是薛玖他们直接破阵。五人以薛玖为箭头,成锥形杀了过去。 薛八斤四人,两左两右,护在薛玖身后。 毕竟都是薛家人,知道如何配合,五人配合默契,专心对付自己的敌人。薛玖也有空继续使用飞刀。 左手不断伸向后腰,反手就投掷出去。 五人杀出重围,敌人已经倒下大半,剩下的人目瞪口呆的扫视着同伴,只觉得心里寒气大冒。 “撤!”一个蒙面人大喊。 其实不用他喊,没有蒙面的几个人已经用力驱赶战马,向远处跑去。 薛玖心里那个气啊!这些家伙来杀自己也就罢了,万一伤到李双双怎么办?所以他是恨不得把这些家伙全杀了。 五人已经调转马头,开始了追杀。 最后一把飞刀飞出,薛玖停住战马,他担心落马的人去追杀李双双。 “回来!” 大喊了一声,五人开始打扫战场。 留下了十人十马,检查了一下,有四个已经没救,还有四个重伤,两个轻伤。 没救的人都是刀伤,重伤的是飞斧,轻伤的是飞刀,逃走的那十人,还是有几个中飞刀的,至于伤势如何,就不得而知。 薛八斤去追李双双她们,薛玖红着眼开始审问几个俘虏。 “玛德!就你们几个狗屎一般的东西,也敢来杀我们。”薛玖骂道,随即抽出俘虏身上的飞刀,还在他身上擦拭。 鲜血流出,蒙面人满头大汗,不过死死的咬住牙关没有开口。 “哼!我看你的嘴有多硬!”薛玖冷哼一声,伸手插进蒙面人的伤口。 “啊!”蒙面人发出凄厉的惨叫。 等薛玖松手,蒙面人猛的站起来,挥动拳头冲向薛玖。 薛玖抬腿就踢了过去。 不过这时候另外两个重伤的蒙面人也冲了过来。 第182章 敌人来历 挥刀之后薛玖就后悔了,他这才反应过来,这些蒙面人并非想逃跑,而是在求死。搜索本文首发: 进入她 jinruta 果不其然,最后一个蒙面人,用力的拧断了同伴的脖子。 这个重伤的家伙,躺在地上,拉下面巾,对着薛玖得意的笑着。 本就重伤,这么一挣扎,嘴里和身上鲜血都在不断流出来,眼见没救了。 薛玖脸色阴沉,又是死士,居然一点都不怕死,不用说,身上肯定没有带标志的东西,即便有,多半也是假的。 薛玖极度郁闷,他就不明白,自己哪里来那么多的仇人,还是要置人于死地的那种。 安排死士动手,这得多大仇,多大的怨? 关键这是洛阳啊!自己才来两三天,又没有得罪人,只能是长安跟踪过来的,花这么大的成本,这又是为何呢? 应该不是李建成和李元吉,他们派出的人不会这么少,也不会花精力在自己这个小年轻身上,或者说他们不会太在意,不用等自己离开长安。 薛家虽然是大家族,但是自己在一国太子面前,根本不算什么,很轻易就能弄死。 这么一想,上次的蒙面人也不会是太子党,那么这是谁指使的呢? 上次还只想活捉自己,这次直接动杀手,感觉又不像是一起的。 想得头疼,抬头看向另外一边,三个没有蒙面的中年人已经被拖了过来。 “玖叔,这些家伙是漕运的人,他们是为了黄金而来。” 薛玖眼神一凝,冲着黄金来的,那就只有两个嫌疑人,第一就是那两个县尉,第二个则是铁匠。 铁匠是生意人,一般来说不会做这种事,何况他也不知道自己等人带了多少黄金,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指使一群人来抢劫。 这么一排除,就只能是两个县尉,或者其中一人。 薛玖第一反应就是那个笑呵呵的郑钦。 “想不想活命?”薛玖冷冷的问道。 “贵人饶命,贵人饶命!”三个壮汉顾不得身上的伤痛,跪地磕头。 “自己包扎一下!”薛玖吩咐道。 三人闻言,松一口气,慌忙开始相互包扎伤口。 这时候薛八斤也带着马车回来,薛玖让他们在远处等着。 “想要活命很简单,来!在这些尸体上留下血手印。”薛玖冷着脸说道。 三人明白薛玖的意思,这是要他们留下杀人的证据,这肯定是要掌控他们。 虽然心有不甘,但是为了活命,三人只能用手沾上自己的鲜血,在蒙面人身上留下几个血手印。 薛玖又让他们站起来,在蒙面人的衣服上留下脚印。 三人只是跑腿办事的打手,并不知道背后指使的人是谁,薛玖也不在意,这事根本不用问,能指使漕运的人,除了他们的头领,就只有官府的人。 让三人滚蛋,至于能不能活下去,就看命够不够硬。 用了一个时辰,挖了一个深坑,把尸体埋了,五人这才回洛阳城。 “明天我们就回长安,洛阳这边,八斤你们三人低调一些。”薛玖说道。 “玖叔,要不我自己留下来就是了,路上多带两个人安全一些。”薛八斤说道。 “没事,回长安路上人多,我会找一个商队一起走,路上我们也只住驿站。你这边事情不少,一个人忙不过来。”薛玖摇摇头道。 “嗯,也行!不过得多带点干粮,除了驿站的东西,别吃外人的。” “我还要你教!”薛玖笑骂道。 薛八斤留下来就要开始招募民夫工匠,先修临时住处,还有仓库。 “你买一些侍女下来,让她们偷偷的弄铁砂,用来打造工具,这边要用的工具可不少。”薛玖想了想说道。 “我把她们单独安置在一起,不与外人接触,她们也不知道铁砂用途,外人问起来,就说寻找一些好看的卵石,将来布置景色。”薛八斤思索片刻道。 “嗯,这个办法不错,这里不是要修窑吗,弄一口窑来烧沙子,我记得制作琉璃,就可以用沙子。”薛玖说道。 “真的吗?沙子能烧成琉璃?”薛八斤惊讶的问道。 “我怎么知道,只是书上看到那么几句,这不是让你请工匠实验吗?也能遮掩弄铁砂这事。”薛玖耸耸肩道。 “哦哦哦!是这样啊!” “附近土地的人家沟通好,用他们土地的泥土烧砖瓦,多少给一些钱。 联系附近十里八乡的,购买他们的柴火,蔬菜和家禽,他们得了好处,自然会向着我们。”薛玖叮嘱道。 “嗯嗯,我明白!” 确定没了其它事情,薛玖来到李双双屋里。 “今天吓到你们了吧?” “薛郎我们没事!”李双双摇摇头道。 “这次大意了,没想到洛阳附近居然有人敢抢劫。”薛玖歉意的说道。 “不会有麻烦吧?”李双双担心的问道。 “没事,该担心的是别人。”薛玖摇摇头道。 薛玖并没有打算马上报复,那样太明显了,何况知道对方是郑家的人,不一定报复在本人身上。 洛阳是郑家的大本营,暂时不与他们起冲突,等到李世民上位,郑家就只能夹着尾巴过日子。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他们。 薛玖也想明白了,自己不是一个人,还有薛家做靠山呢,没有必要赤胳膊上阵。 ……………… 武德八年八月初,李渊下诏令安州大都督李靖从潞州道出兵,行军总管任环驻屯太行山,防御突厥。颉利可汗率领十余万大军大掠朔州。张瑾在太谷与突厥军队激战,唐全军覆没,张瑾逃奔李靖,行军长史温彦博被突厥俘虏。 突厥向其问以唐朝国家的兵粮情况,温彦博拒绝回答,被突厥押往阴山囚禁。突厥又发兵进犯灵武,被灵州都督任城王李道宗击退。 武德八年八月十六!绥州! 李世民带领一万骑兵,一人双马从蒲州奔袭而来。 突厥根本没有想到,会有一支骑兵奔袭而来。 尉迟恭,程咬金,秦琼几人穿着明光铠,位于李世民身侧,军队骑马缓行,这是为战前节约马力。 第183章 李世民奔袭 “这次长途奔袭,还真多亏这干粮!”秦琼嘴里咬着肉干说道。搜索本文首发: 打开它 dakaita “嗯,这粮砖虽然硬了一点,泡开之后味道却不错。”尉迟恭赞同道,说话的时候,他也没忘记,给战马喂了一把豆子。 李世民一身威风凛凛的盔甲,手里提着马槊,脸上笑得很得意。 这次奔袭,不用携带大量的粮食,轻松了许多,而且肉干和粮砖,得到所有人的好评。 “幸亏有粮砖!”李世民心里暗自想道,他安排了步卒急行军,绥州这才拖住了突厥。 远处一行骑兵冲了过来,李世民凝神看了一下,心里一下激动起来。 来的是斥候,他们回来,意味着敌人已经不远。 “殿下!突厥后勤就在前方三十里。”斥候兴奋的说道。 李世民等人眼睛一亮,突厥后勤就是马群和粮食,游牧民族远征,会带上部落的牛羊马匹,一来是不耽误放牧,二来也是作为补给。如果是分兵奔袭,那么他们就会带一批母马和粮食,喝马奶吃干粮,可以坚持很长一段时间,还不受粮草拖累,可以非常机动的奔袭各地,机动力十分强。 “叔宝!你带三千人,前去劫杀!敬德,知节,你们各带一千人,两侧包围,不能让人逃脱。”李世民兴奋的下令。 “诺!”三人应了一声,点上人马,向远方冲去。 “殿下,我们是否按计划前进?”段志玄问道。 “按计划前进!”李世民神采奕奕的看向远方道。 “殿下,我们只有五千骑人,要不等叔宝他们一起?”段志玄迟疑了一下道。 “无妨,叔宝他们完成任务之后会赶过来的,当年三千人我就敢冲王世充大军,今天有五千人马,我还怕了不成。”李世民朗声道。 士卒听了李世民的话,都不由挺起胸膛,他们觉得很自豪,也很自信。 “呜呜呜!”前进了一柱香的时间,远处隐约传来了号角声。 “加快速度!”李世民大声下令。 五千骑兵催动战马,让战马小跑了起来。 绥州城外,突厥正在攻城,正在不断佯攻的时候,后方传来号角声。 “呜呜呜!” 一开始突厥人还没有在意,以为自己一方在调兵。 只有领兵统领,突厥的夹毕特勒,阿史那思摩脸色大变,急忙回头看去。 旌旗飞扬,偌大的唐子大纛,看得他天灵盖都差点飞起来。 “快!传令退兵!”阿史那思摩大声喊道。 “呜呜呜!”撤兵的号角声响起,正在攻城的突厥人,潮水一般向后退去。 “砰砰砰!” “呜呜呜!”城头战鼓和号角声同时响起,城门打开,骑兵从城门冲了出来。 不止是如此,左右两翼的骑兵也追了上去。 左右两翼虽然一共才两千骑兵,但是他们紧咬着不放。 这时候突厥人都发现情况不对,自己后方出现一支人马,正快速杀来。 突厥本就是部落联军,又是在攻城的时候突然撤回,这一下就变得非常乱了。 “杀!”李世民兴奋的大喊,手中马槊高高举起。 城头上面,见到李世民到来,房玄龄眼睛一亮,兴奋的下令道:“步兵也派出去,快点出城,配合秦王。” 见到来了援军,还是突袭敌人,大唐所有人都兴奋起来,快速的向城门跑去。 李世民的玄甲军,本身就是集合李家力量打造的重甲骑兵,敢冲王世充几万大军,他们自然不害怕突厥人,举着武器,跟着李世民,狠狠杀入敌阵。 根本来不及布置防线,阿史那思摩只能让身边留下的一万人迎了过去。 等突厥人调转马头,李世民已经带人冲到面前,他们根本没有时间整理阵形。 骑兵冲阵,最重要的是速度,借助战马速度,骑兵不需要挥动武器,只要抓紧武器,对着敌人,就能轻松杀敌。 速度快,武器锋利,碰着就伤,挨着就亡,一万突厥人根本发挥不出人多的优势,一个照面就被淹没。 李世民带队毫不停歇,杀穿之后,马上冲向另外一堆。 两端夹击,突厥人早就慌乱,失去了战斗意志,又是接到撤退命令,只想着逃跑。 阿史那思摩心里非常懊恼,他觉得自己不该下令撤军,弄成这个样子,但事情成了定局,他也没有办法,只能先跑为敬。 和李世民预料的一样,逃跑的突厥人,又碰到了秦琼三人领着的兵马,又是一阵截杀。 追杀数十里,六万突厥人,逃脱只有十之一二。 突厥之围被解,关键是缴获非常丰富,突厥后勤被堵在山谷里面一锅端了,这可是难得的事情。 这也不怪突厥人,谁让山谷那里水草茂盛,作为后勤基地非常合适呢。 一般来说,突厥斥候众多,很难被偷摸到近前,打不过他们早就跑了,后勤的马也很多,根本追不上。 这次遇到李世民奔袭,路上绕道,躲开了突厥的眼线,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一人双马还能带十多天的粮食来奔袭。 突厥攻城还是用步卒,他们从中原学的攻城办法,也正是如此,马匹都留在后勤喂养。 四万多战马,一千母马,至于粮食反而不重要,就这一批战马,就让李世民笑得合不拢嘴。 阿史那思摩则是想吐血,拔野古、阿跌、同罗,三个部落的青壮损失大半,这次可以说是元气大伤,没有几十年恢复不了,说不定还会被别人吞并。 三个部落肯定对自己很失望,而且还会怨恨,再也不会支持自己,这让他觉得身上没了力气,整个人都变得颓丧。 关键是他觉得辜负了颉利可汗的期望,弄出了最近几年,突厥最大的损失,回去如何交代?会受到如何惩罚,这也让他心里没底。 ………… 突厥那边垂头丧气,大唐则是欢天喜地,多年没有给突厥如此大的重创了,这么大的胜利,封赏肯定不少。单单抓的俘虏就有接近两万人。 李世民自然不是单独行动,他早就和李靖商量过,也通知过李道宗。 第184章 李靖截杀 安州大都督李靖从潞州道出兵,他不但知道李世民会奔袭突厥,而且他也得到了一批干粮和肉干,只是很可惜,手里骑兵不多。搜索本文首发: 打开它 dakaita 李靖就是李靖,任何兵马到了他手里,他都有办法发挥优势。 推算着李世民行动的时间,李靖安排了一万三千人外出。 这些人随身携带干粮,昼伏夜出,埋伏在突厥必经之处。 突厥人只防备游弋外围的三千骑兵,根本没有想到,有步卒绕到了身后。 这里地势虽然不算险峻,但是道路不宽,两侧又是树林,骑兵排不开。 转角遇到爱,骑兵没有冲锋了空间,看着前面严阵以待的大唐士卒发愣。 前面长枪林列,还有简易的拒马挡在前面。 树林里突然放出箭支,顿时不少人中箭。 紧接着又燃起浓烟,担心树林燃起大火,突厥人只能下令冲锋。 虽然是燃起了大火,不过那是大唐提前做的布置,这又不是大山深处,没有那么多枯枝败叶,也不是松树林,这季节根本引不起山火,前几天还下了大雨,树林里很潮湿。 突厥人驱动战马冲阵,但是都倒在枪林面前,后方弓箭不断抛射,本就拥挤的地段都没有躲避的空间。 “进树林!冲过去!冲过去!”有突厥将领大声喊着。 前面堵着,其他突厥人纷纷冲向树林。 “啊啊啊!”一些突厥人发出惨叫。 树林里面陷阱毕竟不多,很快被突厥人踏平。 当然,大唐做出的布置不会这么简单,树林里面也有人守着,配合着收割突厥性命。 大战小半个时辰,突厥仗着人多势众,终于推进了百米。 正在他们以为突破了的时候,前面又是一条完整的防线。 两侧是刀盾兵,中间是穿着盔甲,手持长刀的重甲士卒。 “杀!”一声暴喝,士卒举刀,前进一步,一刀劈下。 “嘀!”一声尖锐的哨子声音响起,又是一队士卒举刀前进,一刀劈出。 这些士卒人高马大,个个肌肉鼓鼓的,一刀下去,人马俱碎。 明明是骑兵冲击步卒,反而被步卒一步步推进,突厥人再也承受不住,向着后面跑去,也有不少向树林里跑,这里山又不高,不用担心迷路在树林。 当然,主要还是向后跑,毕竟两侧一直都有弓箭射出来,虽然射出来的箭支不多,但是这种状况下,谁还能分辨呢。 草木皆兵,说的就是这种状况,树林里面有人影不时出现,有箭支不断射出来,谁也不知道里面埋伏了多少人。 “呜呜呜!” “砰砰砰!”树林里战鼓声,号角声一直没有停,还有一些旗帜,感觉就是大军包围着这里。 前面还有将领督战,后面早已慌乱,再被前面的人带一下节奏,哪里还忍得住,直接就开跑。 逃跑一但开始,就难以制止,后面尾随着的三千骑兵,趁机把拖后的五千突厥骑兵吞了。 虽然有不小损失,但是相比突厥的损失,这又不算什么。 一万三千人马,损失三千,歼灭一万五千突厥人,缴获战马一万八千,武器无数。 薛玖回到长安,就听到两场大胜的消息,突厥颉利可汗居然派人求和。 薛玖问过之后才知道,原来是想把俘虏赎回去。 “你们这群小子,在这里做甚?”大门突然被推开,一个大嗓门响起,吓了众人一跳。 就在刚刚,薛玖说了洛阳的经历,听到郑家整薛玖,反而被他便宜拿下土地,而且还有大量需要的资源,众人都乐不可支。 “宿国公!” “阿耶!” “呃!见过殿下!老师你们怎么来了!” “见过殿下!” 随着一行人走进来,薛玖等人纷纷行礼叫人,会议室顿时乱哄哄的。 “行了,行了!”李世民抬手压了压,朗声说道。 “你们这群小子,在这里笑什么呢?说出来也让我高兴高兴。”李世民笑着问道。 “咳咳!没事,没事!就是说起去洛阳开酒楼,大家比较开心。”薛玖回答道。 “嗯,快点给我们安排个地方,我们要喝酒。”李世民摆摆手道。 “要不就在这里,我们换个地方。”薛玖问道。 “行吧!” 听见李世民答应,众人松一口气,急忙向外走去。 “薛玖你不许跑了,等下过来。”李世民喊道。 薛玖很是无奈,他真的不想和李世民走得太近,至少表面不想,就这样都有人截杀,被李建成重视起来还得了。 “要不你们先喝酒,晚点我请殿下喝茶?”薛玖问道。 “行吧!快点安排,王妃在水榭,别忘了让人送菜过去。”李世民大声说道。 薛玖转身瘪瘪嘴,又来白吃白喝,得找机会让李世民出点血。 “薛玖我先走了!”尉迟宝琳说道。 “怕个屁啊,你阿耶在陪殿下,我们换个地方就是了。”程处默骂道。 “要不去老崔那里?”李崇义提议道。他们都跟着薛玖喊老崔。 “行啊!我那边小院多,随便用。”崔诚忠笑眯眯的说道。 “我呸!你这馊主意,我们去老崔那里,保证回家就挨抽。”尉迟宝琳没好气的说道。 “就是了我妹妹还在茶楼呢!万一找来怎么办?”程处默附和道。 “程大力也来了?”薛玖脱口而出道。 “你又叫她程大力,我会告诉她的。”程处默笑着道。 “咳咳!我说秃噜嘴了,千万别告诉她。”薛玖急忙赔着笑脸道。 程大圆就是老天追着喂饭吃的那种人,明明锻炼不如薛玖他们辛苦,偏偏力气不断增长,也就是个女孩,如果是男的,估摸着能把年轻一辈压得难受。 可能是上次在薛玖手里吃了亏,她总想打回来。 “没有好处可不行!”程处默笑着道。 “这样吧,我教她一套锻炼之法,算是补偿如何?”薛玖眼珠一转,笑眯眯的说道。 “真的?” “真的!”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不是普通货色吧?”程处默狐疑的问道, “绝对不是!”薛玖保证道。 “那行!等会就让她找你!”程处默说道。 薛玖嘴角上扬,笑容一闪而逝,他觉得把程大圆练成金刚芭比,是个不错的办法。 第185章 再次算计 薛玖决定教程大圆,把腰和手臂的肌肉练出来,还是那种肌肉鼓鼓,看着就力量十足的那种。搜索本文首发: 今晚吃鸡 jinwanchiji “我去叫她们回来!”程处默向天桥跑去。 “这天气不错,没有太阳,我们干脆去天桥上喝茶。”薛玖提议道。 “行!去那上面,也没人偷听。”崔诚忠赞同道。 “我觉得薛玖没安好心?你们认为呢?”李崇义鬼鬼祟祟的说道。 “我觉得也是!他肯定在捉弄程大郎。”尉迟宝琳点点头道。 “会不会是教唆程大圆揍人?”李文暕说道。 “薛玖下手狠,据说每天他有一套连招,叫做插眼锁喉踢裆。”敖文说道。 “嘶!”众人不由倒吸一口冷气。 “这不是和我家老头子一样?”尉迟宝琳嘟囔道。 众人纷纷侧目,看向尉迟宝琳。 “咳咳!我们看热闹就好!”尉迟宝琳干咳两声道。 “嗯嗯!以后离程大力远点就是。”李崇义点点头道。 众人目光又一起落在李崇义身上。 李崇义反应过来,急忙说道:“都是薛玖乱叫名字,把我都带偏了。” “你们在做甚呢?”薛玖回头招呼道。 众人上了天桥,把洛阳的事情进行了最后的落实,跟着就会安排人过去,毕竟地都买下来了,不赶紧动工怎么行。 “最近长安可有什么热闹?”薛玖喝了一口茶问道。 “最热闹的事情,当然是接连的大胜。”李崇义说道。 “我没问朝廷的事情。”薛玖摇摇头道。 “我倒是知道一个热闹,不过那是贤弟你弄出来的。”崔诚忠说道。 “???我又不在长安,能弄出什么事情?”薛玖不解的问道。 “你还记得那些模仿着开麻将馆的吧?”崔诚忠问道。 “当然记得,他们弄出什么事情了?”薛玖问道。 “他们一直跟风,还想超越你,用金银玉石制作麻将,结果没有多久,就丢了不少。只用了半个月,不得不改回木材的。”崔诚忠笑着道。 “活该!”薛玖听了也忍不住笑了,开麻将馆,你居然用玉石制作麻将,不丢才怪。 “你那弄了大麻将,他们跟风,结果又推出新麻将桌,可是把他们折腾得不轻,据说每天都有人诅咒你。”崔诚忠继续讲解道。 薛玖有些愕然,推出大麻将,麻将桌,这本就是计划中的事情,并非是为了整治跟风的人。 麻将馆开得匆忙,制作相对简陋了一些。后续的麻将要大一些,手感更好;麻将桌是带抽屉,有边界,这样一来,麻将就不容易掉落地上,码砌的时候也更方便。 麻将桌弄好,后续又做了单独的桌面,盖上去就是饭桌。薛玖打算等入冬就加装火炉,这样打牌的时候脚下可以烤火。 薛玖请工匠做了一批手工器械,可以把煤炭压成一个个蜂窝煤,这样一来,煤炭燃烧更容易,更充分。 这种器械很简单,就是利用杠杆原理,拉动木杆,铁制的模具就压出蜂窝煤,抬起木杆,蜂窝煤就从模具中推出来。 一直以来,薛玖最头疼的是煤炉子,毕竟要做煤炉子,需要一张铁皮,即便很薄,需要的铁也不少,没有足够的铁皮,就无法大规模推广。 现在想起了撸铁棒,可以轻易弄到铁砂,煤炉子的问题我就解决了,烤火的煤炉子,要做得不一样,不需要那么高,但最好宽一些,可以同时燃两个煤炭,这样更加暖和。 “玛德!他们有病吧?模仿我的东西,还在背后诅咒我。”薛玖骂道。 “谁让你折腾他们不停呢!都有人在背后骂他们是跟屁虫。”崔诚忠笑着道。 “关我屁事,我这些是早就安排好的,谁有那么多精力去算计折腾他们啊!”薛玖笑骂道。 “你是这样想,别人就不一定了!”崔诚忠耸耸肩说道。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只有自己心里阴暗的人,才会觉得别人心里也是阴暗的。”薛玖不屑的说道。 “他们家大业大的,这点折腾不算什么吧?用得着那么生气?”李崇义不解的问道。 “做生意最怕对比啊!即便他们跟风,那也是需要时间的,别人会觉得他们差太多了,没有一个好名声。”崔诚忠说道。 “哼!”薛玖冷哼一声,看着一边的木栏杆,眼睛微微一眯。 崔诚忠心里一动,凑到薛玖身边问道:“你又想到什么主意?” 薛玖转头看向崔诚忠,惊讶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想到办法了?” “我还不知道你啊!每次生气想要报复的时候,眼睛都会眯起来。”崔诚忠说道。 “你们想不想赚一笔钱?”薛玖环顾四周问道。 众人闻言,都凑到了薛玖身边。 “麻将是木材制作,虽然背后的纹理看上去有些相似,其实认真去分辨,还是有区别的,你们安排人去麻将馆,把纹理记住,然后去打牌。”薛玖压低声音讲解道。 众人眼睛一亮,虽然说打麻将大多数都是约好的朋友去玩,但是有不少人缺搭子,就由麻将馆的掌柜安排。 “你是想过一段时间,就散布消息,说是麻将馆安排的人?”崔诚忠问道。 “没错!时间有限,能赚多少,就看你们的手段了。”薛玖点点头道。 “你不担心我们自己的麻将馆吗?”李崇义问道。 “既然我说出来,当然有解决的办法,在背后刷一层漆,遮住纹理就行了。”薛玖解释道。 “这个办法好!”崔诚忠高兴的笑道,他也明白,为何薛玖说时间有限,这是要赶在其他人跟风更换之前弄钱。 不止是刷漆,薛玖打算重新制作麻将,在麻将中间加一块铁,增加麻将重量,然后用胶粘合起来。 木材始终太轻了,拿着手感不太好,要增加重量,打着那响声才好听。 而且也给自己提了个醒,麻将馆别去安排替补的人员,免得有赌徒参与。 只要有钱赚,就有人想着如何轻松从中牟利,麻将馆迟早被人盯上,甚至有可能,现在已经有人在研究了。 第186章 训练金刚芭比 手搓麻将,最厉害的还是手法,所以以后要给麻将馆里面的客人提个醒,最好把一些手段揭露出来,避免有人上当。搜索本文首发: 进入她 jinruta “不对,不能自己揭露,干脆把这些手段写下来,放在别人麻将馆里面。”薛玖心里暗自想道,这个名声不要也罢,免得得罪人。 这时,一行人来到天桥下面,薛玖看了一眼,惊讶的问道:“这些女孩是谁家的?怎么来这么多?” “你这里好玩,以后还有洛阳那边诸多产业,我们商量了一下,干脆把家里的妹妹带过来,以后分一些产业给她们操持。”李崇义说道。 “说得那么好听,你怎么不说,是她们喜欢闹腾。”尉迟宝琳说道。 “喜欢闹腾?怎么回事?详细说说。”薛玖好奇的问道。 “她们都想学长公主,所以骑马射箭,还组织了一些人,整天在长安闹腾。”尉迟宝琳瘪瘪嘴说道。 薛玖知道,他说的长公主,就是平阳昭公主,作为大唐长公主,当年李渊太原起兵,她在关中响应,拉扯起来十万大军。 李渊进长安,平阳公主的人马占据了一小半,成为无数女子佩服的对象,更别提后续平阳公主常年坐镇太原,防守大唐北方。 平阳公主不但是军中唯一的女将领,身份也是大唐第四人,仅次于李渊,李建成,李世民。 如此一个巾帼英雄,别说女人,就是男人都很佩服,深感自愧不如。 如此一个人物,自然成了无数人效仿的对象,尤其是很空闲的二代,毕竟平阳公主距离她们不远,小时候就听她的传说,甚至见过本人。 虽然有些中二的感觉,却也体现了现在的社会风气,女子自由度是很高的。 惹不起!薛玖给这群女人贴了标签,尤其是她们还拉上了程大圆。 一大群女人,身穿劲装,腰间带着短小的障刀,手中提着马鞭,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下面还站着一群手里提着短弓的女随从。 看上去还挺像那么一回事,就是短弓太精致了,不像杀敌的,而是一件艺术品。 盖以障身以御敌!这是障刀名字的来由,也就是说,它是一把防身兵器,所以比较短小。 “你是薛玖郎?”一个有些娇蛮的女子,扫视一圈,走到薛玖面前问道。 “不是!我是薛大郎。”薛玖摇摇头,一脸正色的说道。 女子琼鼻一皱,观察了一下问道:“那谁是薛玖郎?” “我族弟九郎在村里。”薛玖说道。 “噗嗤!”李崇义没有忍住,一下笑出了声音。 “玉燕姊!他就是薛玖!”程大圆走过来说道。 “噗!”薛玖嘴里的茶水喷了出去。 他并不是因为被程大圆揭穿而激动,是因为这姑娘的名字。上一次听到叫玉燕的女人名字,那个女人差点把电视剧里面的人杀光。 薛玖又想起陆德明的话,名字对人生的影响很大,所以这个女人一定要敬而远之。 “你在骗人?”女子柳眉倒竖,气呼呼的问道。 “没有!你问的是薛九郎,我在家中排老大。”薛玖很认真的说道。 “你就是在骗我!” “不可能,你那么聪明,我怎么可能骗得了你,而且我真的没有骗你。”薛玖摇摇头,一脸真诚的说道。 “哼!你当然骗不了我。” “那啥,你们忙,我有点事先走了。”薛玖起身说道。 “你走吧!” 薛玖正开心可以离开,程大圆就堵住他问道:“你说教我的?” “啊!对!对!不过我现在有事,明天行不行?”薛玖急忙说道,程家教导程大圆的不多,毕竟传子不传女,女儿是要出嫁的,有些东西不可能传给女儿。 “我也要学!” 被这个玉燕姑娘拉着,薛玖脸都黑了,没想到这样都没有躲掉。 “这位小娘子,拉拉扯扯不太好,有损你的清名。”薛玖一脸认真的说道。 “你…” “好了,贤弟,你就不要捉弄玉燕,如果可以,就教练她们。”李文暕说道。 “哼!我要告诉阿耶,兄长你不看着别人欺负我。”李玉燕冷哼一声道。 “她是你妹妹?”薛玖惊讶的问道。 “她是孝节的亲妹妹!”李文暕无奈的说道。 看了一眼李玉燕,薛玖脱口而出道:“你两个兄长去哪里了?” “你说我哪两个兄长?”李玉燕不解的问道。 “咳咳!没啥,没啥!这样吧,我教程大力,回头让她教你们。”薛玖干咳两声,有些心虚的说道。 刚刚说完,薛玖反应过来,自己又说错话了。 “程大力是谁?”李玉燕问道。 “你听错了,我说的是程大圆,大圆妹子。”薛玖摇摇头认真的说道。 假装没有看到程大圆要刀人的样子,薛玖继续说道:“大圆妹子,你跟我来吧!” 薛玖并不是不想在外面教,而是营造一种神秘感,这才能显得珍贵,不然几个简单动作,别人还以为是敷衍她呢。 “不行,我也要去!” “是啊,你把大圆带去哪里?万一欺负她呢,我们得跟着看看。” “嗯嗯!你不能单独带大圆离开。” 一群女人围着薛玖叽叽喳喳,吵得薛玖脑壳疼,偏偏又不能呵斥,也不能动手。 “行了,行了!你们愿意跟着就跟着。”薛玖举起双手,无奈的说道。 带着她们来到宣阳坊,找了个大包间,薛玖开始示范几个动作。 仰卧起坐,俯卧撑,扩胸运动,深蹲,平板支撑,正反提腿。 “就这么简单?”程大圆问道。 “别小看动作简单,这是一整套动作,每一组做两百次,支撑一柱香,这些都不轻松。 最关键一点,这种锻炼对身材具有极大的好处。”薛玖说道。 “有啥好处?”李玉燕问道。 “你们只要坚持这一套动作,身材会变好,腰不会变粗,腿也不会变粗。”薛玖介绍道。 薛玖以前有个女朋友经常锻炼身体,别的不说,大腿和臀真的非常漂亮,没有男人能拒绝一个qq弹弹的水蜜桃,见到都想试一试推车的感觉。 第187章 俘虏安置 听到对身材好,不用变得腿粗腰圆,这些小女孩都来了兴致,按照薛玖教的练了起来。搜索本文首发: 进入她 jinruta 薛玖纠正了一下她们的姿势,就没有再管,坐在一边看热闹。 虽然是一群半大女孩,不过都是有钱人家里的,发育不错,穿着也不错,还是挺养眼的,不过薛玖还是喜欢李双双这种类型。 人也是动物,动物第一选择是生存,然后是繁衍,所以对更适合繁衍的异性,会更感兴趣,何况李双双也不丑,很可爱!越看越耐看的那种。 来大唐已经一年,见过的美女不少,气质不凡的也有,但是要说皮肤最好,还是李双双。 薛玖有些理解,为何刘备最喜欢的是有白玉美人之称的甘夫人,实在是让人爱不释手啊。 真正开始锻炼,她们才知道这些动作不简单,程大圆还好,其她人已经累得大汗淋漓。 “你这套锻炼之法真不简单,我居然感觉累!”程大圆惊讶的说道。 “你体质太好了,可以多做一组,这个度自己掌握。” “嗯!你放心吧,我们不会告诉别人。”程大圆用力点点头道。 “告诉别人也没有关系,不要随意传播就是了,你们都是朋友,我相信你们。”薛玖摆摆手道。 “嗯嗯!我们是朋友,你放心!以后你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李玉燕拍着平平无奇的胸膛说道。 “嗯嗯!这里的生意,不少人家里都有份子,以后多带一些朋友来就好。” “我有一个想法,你们一人拿一百贯钱出来,以后就是店里的股东,所有消费都免费,不过这股东是没有分红权的,只能自己消费。你们带朋友的话,也是半价,你们觉得如何?”薛玖笑眯眯的说道。 “所有的店都是免费吗?”李玉燕问道。 “当然,酒楼,水榭,茶馆,饭店都免费,随便吃喝,这一辈子,每天来吃都可以,哪怕你早上过来,都给你单独做饭。”薛玖很肯定的说道。 “作为朋友,这个权力也交给你们,你们可以介绍朋友,只要交一百贯钱,以后都免费,这个待遇只有自家人有,外人交钱也不行。”薛玖继续说道。 “一百贯钱吃一辈子?还有这种好事!行!回头我就让人送钱过来。”李玉燕高兴的说道。 “一百贯钱,就算吃二十年,一天也才十多文,真的很划算。”程大圆说道。 “嗯嗯!”盘算过后,其她人也连连点头。 “大家都是朋友,岂能赚你们的钱。”薛玖真诚的笑道,看着这群女子,就像一个个财神。 收获颇丰,薛玖心满意足的来到宣阳坊百味楼。 过了饭点,酒楼的人都已经走了,高塔上面就只有李世民等人喝茶。 今天没有太阳,吹着不小的风,估摸着晚上又会下雨。 薛玖一直觉得世界真的很神奇,夏天雨水虽然很多,但是很多时候都是晚上下雨,不影响第二天干活。 李世民带来的人已经走了不少,看得出来,今天喝酒喝得很开心。 “这次你们帮了大忙,有没有想要的奖励?”李世民笑呵呵的问道。 “殿下想要给奖励,那就随便给几箱财宝吧。” “随便给几箱财宝?”李世民惊讶的问道。 “嗯嗯!殿下家大业大的,这点东西肯定不算什么,不过我们薛家缺钱啊,你看我这衣服,还是前年请人做的。”薛玖点点头道。 “没有!”李世民很果断的说道。 “没有财物,殿下送我一些马匹吧,我听说这次缴获可不少。”薛玖有些失望的说道。 “你要马匹做甚?要多少?”李世民问道。 听到李世民松口,薛玖来了精神,坐直身体解释道:“我想成立一个护卫队,负责保护关中到洛阳一带的行商,所以需要不少马匹。” “行!你要多少?”李世民点点头问道。 “越多越好。”薛玖扭扭捏捏的说道。 “还越多越好,给你两三千,你能养得起吗?还越多越好!”李世民没好气的说道。 “怎么养不起,秦岭那么大,放养在山里就是了。”薛玖嘟囔道,声音虽然不大,却让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就两百,多了没有!” “得挑好的!” “行了,行了!快走吧!见到你就生气。” “等等!小玖,这次抓了两万多突厥人,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理?”房玄龄叫住了薛玖,微笑着问道。 “怎么处理?好的留下来挖矿,体弱的,受伤的就让突厥赎回去好了。你们觉得应该如何处理?”薛玖问道。 众人面面相觑,愣了一下,房玄龄才说道:“你去忙吧!” “把受伤的弱的让突厥赎回去,这个办法太好了,不但能堵住颉利的嘴,还能让他背一个沉重的包袱。”杜如晦笑着道。 “嗯,就是留下来挖矿,恐怕惹来非议。”长孙无忌点点头道。 “无妨,只要没人知道就好。”杜如晦语气有些冰冷的说道。 “殿下,不如把这些人弄到这边挖煤,长安附近府兵最多,也便于看守。”薛收提议道,他想起家里用的蜂窝煤。 煤炉子上面放一罐水,随时都有热水用,听家里人说,蜂窝煤经久耐用,只需要三个,就能做一天三顿饭,这比木柴方便太多。 薛收头脑多聪明,只了解到一点,他就察觉到其中的好处。别的不说,如果用煤炭代替柴火,长安城就方便太多了,再也不用到处寻找柴火。 长安所用木柴,木炭,大多数都是秦岭产出,剩下部分则是地里的庄稼秸秆。 伐薪烧炭南山中!这个南山就是秦岭。 薛收知道李世民还没有重视煤炭,于是把煤炭的用途对他分析了一下。 完全代替木柴,不但解决长安百姓的困难,冬天也不用担心没有柴火,体积小,运输方便;宫里用木柴木炭很多,朝廷锻造,还有作坊用木柴更多。 只需要安排人在一个地方挖煤,然后运送到各地,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想到这里,李世民就很高兴。 第188章 薛收的担心 第188章 薛收的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