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大阴郁暴君的肚子》
1. 1
张帆在办公室猝死的时候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眼前一黑,两眼一闭,再睁开居然就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这是一个小说里的世界,劣质的三流网文小说。
要问张帆为什么知道?他被推送过,不用钱就能看,只是每隔几章就要看一次十几秒的小广告。
三流劣质网文,不讲逻辑只图痛快,有些桥段甚至在正经平台上是发不出来的,因为这是一本肉.文。
张帆被推送的时候顺眼看了简介,男男、主受、1vN,设定倒是很时髦,内容没什么营养,星际时代的落魄贵族小白花主角受林歌与各种时髦元素堆叠起来的后攻们的花式play。
当时张帆就在想,如果自己是腐男子的话,也许就顺应推送,点开来看看了。
可惜,他不是。
现在魂穿至此,张帆有点后悔了,早知道通读一遍剧情好了,就不至于两眼一睁满是懵逼。
对了,他现在的名字叫兰彻,这是书中世界角色原本的名字。
根据所剩不多的模糊记忆,“兰彻”的地位应该是主角受一众后攻其中之一,小说里的攻二。
这个“二”是个纯粹的编号,意思是按出场顺序第二个登场,可别对序号的重要性有什么不切实际的误解,除了主角受,其他打上编号的后攻都是一视同仁的零人权。
兰彻从床上醒来,花了1到2分钟时间接受了自己穿书这件事,然后起身下床,想要看看穿越后的生活环境。
卧室的侧边有一面透亮而宽大的镜子,床前走几步,身影就会映到镜子里,兰彻看到镜子里身影的时候,愣住了。
猝死前沉迷于工作,没时间消遣娱乐,但即便如此,从来不看小说和影视剧的人也多少了解过“白月光”这个概念。
那是21世纪的热词。
很少有人能把这个概念描写或塑造得落到实处,所以兰彻左耳进右耳出,只把这三个字当成充满塑料感的屁话。
但看着镜子里的这张脸...不,不止脸,而是全身上下从头到脚,兰彻觉得“白月光”三个字被坐实了。
要问白月光应该什么样,就是兰彻现在这副模样。
上辈子虽然是身份见不得人的私生子,但皮囊也是一等一的好,去外国旅游都有外国娱乐公司的星探问他要不要签约投身idol事业。
他拒绝了,只想在家族企业中奋斗出一番成绩,得到父辈认可,和一个相对光明的身份。
那时候完完全全的铁血事业脑。
从懂事开始,也总是受到异性的追捧,情况从小学一直延续到猝死之前,对于自己的外表,他实在没有不自信的余地。
甚至有点自信心爆棚了。
可即便如此,照镜子的时候也结结实实酥了一下...汗毛倒竖嘴巴微张瞳孔缩小,心脏像有短暂的电流经过。
说出去也丢人,谁会被自己美得酥了身体呀!
但镜子不会骗人,镜面里这副皮囊,实在仙品中的仙品,雪白的皮肤、及腰如瀑的黑发,周正五官中最突出的是高挺如塑的鼻梁,和眼尾带点上挑的桃花凤眼,哦,左眼眼尾下方,还有一颗巧妙的痣。
颀长的个头,至少有1米85,四肢修长,身材单薄但也覆盖着肌肉,刚起床的睡衣有些松散了,能看到那薄薄的有致的八块腹肌。
这样完美的身体,并不让人联想到色和情.欲,相反,它有一种圣洁的感觉。
兰彻知道这样形容很奇怪,可事实就是如此。
气质本来就是种很难说清楚的东西,他现在的身体,天然笼罩着一层圣洁的气质。
就像那教堂里的神父。
尽管兰彻的职业并不是神父,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很难忍住向他诚心祷告的心理吧。
至于兰彻真正的职业,嗯,在新世界已经适应一个月的男人也终于搞了个八九不离十的明白。
他醒来的地方叫水晶岛。
现在是生物大共和的星际时代,人族、兽人族、虫族三分天下,而这三个种族又都归属于星际联邦管辖。
兰彻不是人族,他是鲛人,整个水晶岛上生活的正是鲛人一族。
严格来说,他们隶属于“兽人族”大分支,可早在百多年前鲛人族已经在星际间销声匿迹,兽人族那边关于鲛人的记载和卷案,也早就打上了“灭绝”的官印。
原因众说纷纭,无从分辨。
总之他们鲛人就这么寻了个远离各大陆地板块与世隔绝的小岛,过了百多年太平日子。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两耳不闻窗外事。
如今外面的时局跌宕起伏风云变幻,小小的孤岛上是接收不到的,族人们顶多买几份落后的纸质报纸,当做附庸风雅的看看新闻。
兰彻跟他们有些不同,穿书前他看过剧情简介,大概知道这桃花源般小岛的宁静很快要被打破了。
动荡莫测的大局之下,没有能真正独善其身的地方和人。
兰彻的父母死于多年前一场海难,由于身份沿袭的关系,兰彻应该是当下一任鲛人族的族长。
本来人生重开,他已经不想继续上辈子水深火热伤筋动骨的无限内卷了,碰上个除了美丽别的什么也没有的废物种族,正好躺平。
但因为族长这重身份,他难免又觉得这鲛人一族的兴衰灭亡,多少跟他还是有点关系。
好消息是,有人见不得他做族长,要来抢这位置。
一个月,看透周围人心已经足够了,何况水晶岛上人际关系那么简单和单纯。
兰彻的父亲有个亲生哥哥,原本关系和睦的兄弟俩由于族长的选举而心生嫌隙,最终,兰彻的父亲更得人心,成为族长,兄弟俩自此分裂。
后来两人各自娶妻生子,又都生下独生的儿子,这攀比和分裂的命运,也就在子辈身上延续。
更确切的说,是兰彻的堂兄单方面产生嫉恨。
父母意外亡故后,兰彻本该接任族长职务,但他心性过于纯净、心肠过于慈悲,并不是堪当大任的人选,老村长就暂时接过职位,说等兰彻成长几年再交还于他。
老村长是个好人,兰彻成为孤儿后没少受他的照拂。
大约老村长也是看出堂兄野心与嫉恨齐飞,只得自己先做这代族长,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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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兰彻,也维持鲛人族正常的生活。
这时候有人要问,什么?攻二人设这么废吗?是技能点都点颜值上了么?脑子一点不长?
...还真是。
三流小黄文,不要强求高大上的人物内核好不好。
小说里给攻二打上的tag,是#圣母#和#恋爱脑#,就是被堂兄针对、嫉恨、万般伤害还顾念手足亲情认为他也有可怜之处的那一种。
也难怪现在的兰彻会在自己的建模上瞧出一股圣洁的光辉。
不久之前堂兄遣人给他递了话,下个礼拜,白银帝宫要举行盛宴,彼时整个王城内外皆是欢庆,他们要借着这个档口进帝宫一趟。
“进去做什么?”兰彻后来去了堂兄住的房子,跟他在客厅面谈。
“去见一个贵人。”堂兄回答。
兰彻:“什么人?”
堂兄:“你没必要知道。”
鲛人族在水晶岛避世百多年,其间从未踏出界外一步,堂兄突然要外出,这一出还去的是帝宫,摆明了不对劲。
三大种族三分天下,人族所占据的庞大领域统称为白银之国,SILVER,而SILVER的统治者则是现有人类当中唯一的人皇一族。
白银之国的领域无边无际,不过王族倒只集中在一座城市,也就是帝宫所在的地方,落日城。
堂兄要兰彻下礼拜跟他去的地方,也正是落日城。
可是很明显,堂兄的态度是并不打算告诉他去这一趟的目的。
“我可以不去么?为什么带上我?”兰彻尝试谈判。
毕竟在堂兄眼中,他只是个心慈手软、没有眼界,也不会动脑子的废柴,那去帝宫见一位贵人这么重要的事,拖上他这个油瓶做什么?
对方却只道:“不去?当然是不可以的了。”
回答还只回答一半,堂兄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他不会跟兰彻解释的,因为不屑也没必要。
好吧,兰彻不着痕迹地挑了挑眉,看来自己在对方心中还真是一条彻头彻尾的废柴。
那带一条废柴出门的理由,兰彻大致也能猜到。
水晶岛百来年没有人出过岛了,堂兄有他必须出岛的理由,碍于身份和他一贯精明睿智的形象,代族长和其他族人即使惊异,也不会真的拦着,但多一重保障总是好的。
兰彻这人畜无害的圣父就是最好的打掩护的保障。
只要带兰彻一起出门,最疼兰彻的代族长自然绝无二话了,且兄弟一家子,看着就和睦温馨,谁还会质疑他是不是带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加上兰彻这种猪脑子,更不可能质疑他的目的,亦或妨碍他的计划。
没办法了,拒绝不了,兰彻也就顺其自然,答应并着手准备下个礼拜的旅程。
不过终究是换过内核的,现在的兰彻顺水推舟一同出门的主要原因,是他算了算时间,剧情简介看得不多,但这有限的内容里正好囊括到下礼拜会发生的情节点。
本书主角受林歌将与人族的暴君罗尔威斯共度相亲宴,继而订婚。
他要把人从暴君的手里偷过来。
2. 2
小说主角受林歌,是落魄的人类贵族。
其家族曾经也在落日城中名扬一时风头无俩,后来没落了,族人死的死,离散的离散,林歌作为年纪最小的孩子侥幸活了下来,今年应该是刚过18岁成人礼。
他是一名暗雌。
物种发展至今,由于各种族生育率都持续低迷,生物自然开始进化,原本的一部分男性也演变出生育能力,在人类这里,这部分能够生育的男性称为“暗雌”。
和兽人不同,人类的暗雌在外表上与寻常男性无异,不检查生殖系统,光靠对外表的审查是看不出来的。
当然,孕期和哺乳期的暗雌除外。
听说这落魄的暗雌小少爷过往这十几年并不好过,换过好几个领养家庭,没少被虐待。
最惨的时候,似乎还上街要过饭。
不过这些悲惨加起来,都敌不过他即将要面对的巨大惨剧——和罗尔威斯订婚,成为罗尔威斯的新娘。
罗尔威斯,白银帝宫的主位,SILVER当代的主宰,人族皇帝的名字,也是那位闻名遐迩的暴君的名字。
水晶岛是与外界隔绝之地,但到这里一个月,兰彻听周围族人说起这位暴君的名字已经很多次了,可见其劣迹斑斑恶名昭著,跟小说里的设定一样。
连水晶岛的村民都知道这位年轻的皇帝横征暴敛,屠杀俘虏,草菅人命。
并且这位暴君还十分神秘,根据官方信息,他今年应该是20岁,可是官方信息网上只有他的年纪,其余信息一概无从查找。
星际时代早已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了,很难想象,在信息爆炸的大背景下,年轻的皇帝没有一张照片在网络上流传。
他从来没有出席过任何活动,从来没有抛头露面,登基两年,只在帝宫的内庭深入浅出。
连人族的军队都没见过自己的陛下长什么模样。
怕是很丑陋的吧,毕竟他名声那么臭,都说相由心生。
见过皇帝面的,应该只有内庭中最贴身的内官以及亲眷重臣,王室捂得那么严实,外人都知道是对新皇帝的保护。
据说他的宫殿里养了无数男男女女,皆是供他玩弄享乐的禁脔。
暴君折腾人的手法许多,谁要是被他看中,便就是天大的倒霉,一夜过去,非死即伤。
人人皆道林歌命苦,这若是真结了婚,哪里是当什么新娘,分明直接成了性.奴。
这些都是写在设定集里的,兰彻记得。
不过设定集里没有写暴君罗尔威斯为什么要选林歌结婚。
两个人身份天差地别,皇帝陛下的婚姻大事怎么可能这样草率,故事的开头,暴君自己也十分嫌弃订婚对象。
算了,想到这是一本三流小黄文,兰彻决定再也不跟它认真。
总之下个礼拜会跟着堂兄出海,去到落日城,进入帝宫,然后把主角受林歌给偷出来。
你要问他为什么这么做?嗯...因为兰彻想试试还能不能回到正常的21世纪。
和常见的系统文不同,兰彻的穿越除了魂穿外,没有系统、书灵一类的东西,换句话说,没有外挂。
一般的系统文里不都会给宿主提个条件,比如:只要完成剧情线,你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兰彻倒也不是对原来的世界多么留恋,但如果走剧情能触发返回程序的话,还是得试一试的。
不管哪个世界,兰彻需要一个确定的答案,才能安定的把这个世界的日子过下去。
把主角受偷出来,就是要实验的下一步剧情。
小说第一章玩的就是暴君的追妻火葬场play,暴君看不起落魄的主角受,拒绝订婚并要将人打入冷宫,半途却杀出个程咬金,相亲对象被不知名人士掳走了。
暴君虽对主角受无情,但忍受不了此般奇耻大辱,誓要把人再抢回来。
举国搜寻,最终发现人在水晶岛上,暴君上岛抢人,回程时遇海啸,与主角受流落荒岛,开启没羞没臊的二人世界。
霉运当头的水晶岛则被外界破了避世之规,宁静的桃花源不复存在。
至于兰彻,便成了将心上人拱手送人的炮灰,以及亲手把家园送进风暴中心的罪人。
没错,心上人,兰彻单相思主角受近十年,这也是原文设定。
根据魂穿之后的记忆,应该是在近十年前,彼时十岁的小兰彻其实误出过一次岛,好在兽人将“兽”的部分隐藏起来后看着便与人类无异,所以他鲛人的身份没有暴露。
可是从没出过门的小鲛人迷失方向了,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在人类的村庄逗留还几天,又累又饿,身上没钱,昏倒之前都觉得自己一定会死掉了,但有人救了他。
是个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书里的主角受林歌。
回家之后兰彻一直没有忘了这件事,念了十年,念成了单相思,典型的痴情“男二”。
因而在听说林歌要被迫嫁给暴君时,痴情男二坐不住了,宁愿冒着杀头之罪的风险,也不能让心上人落入魔爪。
现在的兰彻要还原的就是这段剧情线。
不过兰彻已经不记得脸了,这不怪他,十年时间,他脑子里现在的记忆库关于当年那个小男孩的脸早已模糊,只知道是个蛮好看的人。
但无法确定真实性,因为记忆会美化,情人眼里也出西施。
可话又说回来,一本这么玛丽苏的小说,主角受有个绝美的外表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吧,兰彻这么想着。
虽然记得不人脸,但到时候认最好看的那个不就行了。
星际的另一端,庞大的SILVER占据着最广袤的领土,人族、兽人族和虫族三分天下,而人族依靠长久以来最强大的军事力量拥有着三份蛋糕中最大最甜的那一块。
近来星际间时局动荡,就是分配不均匀带来的长久积怨在找时机爆发。
拿的少的永远嫉妒拿的多的。
而人族的皇帝凯撒两年前病逝,幼主力弱,正是其他种族发难的好时机。
外围的不太平已经持续好久了,零星的战火几百年来就没停过,只是不知道那曾经颠覆宇宙的大规模战争会不会在这个档口再度爆发。
落日城还是那样美,作为人族母星的首都,SLIVER的心脏,这座城就始终仿若镶嵌在至高无上王冠上的红宝石,最美丽,最梦幻,最昂贵。
无论发生什么,王冠上的红宝石都会永恒闪烁,这似乎已经成了世间默认的定律,更何况,马上要发生的是一件欢庆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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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族年轻的皇帝陛下到了相亲的年纪,王叔纪德替他选了个相亲对象,顺利的话应该很快会订婚,下半年举行结婚典礼。
到时候落日城里的居民都会获得补贴,整个SILVER也都会有放假的福利,人族的百姓自是喜闻乐见的。
最近整个城市里陛下的婚事也都成为谈资,喜气洋洋的。
此时,夕阳落下,正是黄昏与夜幕交接之际,天光暗淡下来,但又有几缕橙黄的光线倔强飞射着,正好打在迎面从长廊走过来的人身上。
身形高挑的男子穿着华丽昂贵而精致的衣服,背后有一半的披肩和披风,是王室中人才能穿在身上的权力象征。
而这一份权力则是最高的,因为这个男人正是登基两年有余的人皇,罗尔威斯。
外面口口相传的那个暴君。
繁重的服饰并不拖暴君的后腿,因为男人的身材比例极好,即便个子只到1米77,长腿细腰也仍然能达到骗人的视觉效果。
让人觉得他很高大。
加上气场的话,少说有两米。
帝王没有带任何一个卫兵或侍从,是单独从走廊穿过来的,这西殿长廊距离皇帝寝宫很远,显然罗尔威斯不是为了自己而来的。
王叔纪德的寝殿倒是在西边,罗尔威斯是来找他叔叔的。
至于这摄政王的“寝殿”怎会置于帝宫之中的闻所未闻,倒是无需奇怪,因为纪德就是这样做了。
即使从无这样的先例,当代摄政王也正是这般做了。
像是知道侄儿会来一般,王叔纪德已经支开了所有守卫和仆从,至少西殿内部是空荡着的。
高级皮鞋的鞋底踏在由稀罕的钻石铺设而成的宫殿的地面上,发出咚咚咚的响声,因为空荡无人,响声更显得幽深。
罗尔威斯开门进来的时候,他的叔叔纪德朝这边抬了抬眼。
摄政王正在办公桌前处理公务,本来是不想抬眼的,可他这个侄儿的存在感,就是令人无法忽视的强。
抬起头来,那荆棘玫瑰一般的人已经在面前了,古铜色皮肤的荆棘玫瑰。
嘶...纪德感到一阵烦躁。
可仍然无缝连接出和善的笑脸,毕竟叔侄俩的场合,应该是拉拉家常的和谐氛围,纪德也从来不愿做恶人,并自认是个慈祥的长辈。
“叔叔,我看不上懦弱无能的人,你要逼我为了结婚而结婚?”罗尔威斯的声线是偏低沉的那一种,额外还有几分阴郁的感觉。
举办相亲宴,挑选相亲对象,以及之后一系列可能的订婚和结婚典礼,都不是罗尔威斯自己的意思,而是他的王叔一手操办。
纪德是凯撒的亲弟弟,但却是年纪最小的亲弟弟,只比侄儿大八岁。
此刻年轻的摄政王笑得无比亲和,给出必须这么做的理由:“你需要留下皇族的子嗣,他是个暗雌,正好配合你。”
“而且没有家族旁支的桎梏,你想怎么做都行。”
听着似乎有理。
但罗尔威斯知道,他的王叔表面上说这未来的王后没有背景,好操控,不像其他贵族的男女牵扯麻烦,是为他着想所定下的选择。
实际上却是堵死他所有的外力支援,好永远把他摁在傀儡皇帝的位置上。
3. 3
一个礼拜的时间转眼即逝,相亲宴安排在晚上7点,再过十几个小时,罗尔威斯就要迎来自己的相亲宴了。
主办方和自己毫无关系的相亲宴。
一个从来都没有见过面的相亲对象。
罗尔威斯与纪德的谈判是失败的,早在出发去西殿前,罗尔威斯就预计到了结果,仍然选择去不是因为他有受虐癖喜欢碰一鼻子灰,而是纪德是个变态,即使从来没有转圜的余地,他也享受小侄儿来求他,再踏碎小侄儿所有希望的快感。
所以那时候西殿内部才撤了守卫,他亲爱的王叔就是在等着他到来。
罗尔威斯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也清醒地按着对方心意去做。
没什么所谓,这么多年的傀儡生活,都是这么过来的。
咚咚咚,房门被敲响,西装革履发须花白的老执事塞琴斯端着一份宵夜走进来。
塞琴斯曾经供职于罗尔威斯的父亲凯撒手下的执事团,罗尔威斯5岁的时候,塞琴斯便分配来照顾他,这偌大的帝宫王城,他能全心信任的,也只有这位快60岁的老先生。
老执事将宵夜放在一旁的桌面上,他知道皇帝陛下不会吃的,罗尔威斯从小就是自律到有些变态的人,吃宵夜会拖身体的后腿,他从不犯禁。
所以送这份宵夜进来只是个幌子,塞琴斯有别的消息要禀报。
“陛下,机甲营这几天又在演练。”老先生说。
皇帝陛下的卧房里有两张桌子,一张放杂物,另一张是办公桌,罗尔威斯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办公桌前,现在也一样,只是该他批阅的公文早已完成,整整齐齐搁在桌角,罗尔威斯现在的手头上是空闲的。
送过来的公文都是纪德阅览过一遍的,没有一件真正的大事,所谓“皇帝的批阅”,只是套一顶华而不实的帽子。
这是个被摄政王架空的皇帝。
罗尔威斯的脸稍微转向窗外,似是在看外面的人间灯火和星光,嘴上问道:“王叔这是又想给我制造什么罪名。”
虽然是个问句,用的却是陈述语气。
罗尔威斯脾气不好,这个他承认,但“横征暴敛,屠杀俘虏,草菅人命”这些罪名,没有一样是他亲手做的。
他无所谓做个“暴君”,甚至可以把这看作嘉奖,但摄政王做的事算在皇帝头上,皇帝是不是太冤了?
就像塞琴斯带来的最新消息,机甲营是人族军队的精锐,一般都布置在边境线上,举行演练一方面是震慑边境线的对面,另一方面,多少也可以偷偷扩张几百上千米的领土。
到时候“违反停战契约”“侵略扩张”的黑锅又扣到他身上了。
但偏偏比起接下来的相亲宴,演练只能算件小事了。
老执事提议道:“要不陛下连夜逃出王城,在外面躲上一阵子再回来。”逃避虽然是下策,但往往也是最有用的。
当然,这要看用在谁身上,如果对象是道貌岸然老谋深算的纪德,就属实白费心机了。
所以罗尔威斯摇头自嘲:“我也想啊,可往哪里躲?哪里不是纪德的势力范畴?”
而且躲过之后又怎么回来呢?一国之君闹失踪,摄政王不正好将他罢免了。
算来算去,明天晚上的相亲宴是势在必行了。
先顺着王叔的意,再另寻转机。
只是......罗尔威斯打破头也想不到,转机真的来了,而且是以那种方式降临...
第二天晚上7点,盛装打扮的青年皇帝走进内务们忙碌了一周精心布置的宴会厅,这是帝宫中规格最高的宴会厅之一,平时都是用以最高规格的国宴,今日只为两个人布置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也真是史无前例的第二次。
顺便一提,第一次是罗尔威斯的父亲凯撒和他母亲第一次约会的时候。
同样盛装打扮的相亲对象也已经等候在里面,那人似乎胆子很小,从罗尔威斯推开门起就一直低着头,腰背也躬着,好像还有些轻微的颤抖。
真是罗尔威斯最讨厌的类型。
他喜欢抬头挺胸,充满自信的类型,虽然年轻的陛下到现在为止没有正式谈过一次恋爱,可那种卑微瑟缩的人,看一眼他就没有兴致了。
这一点和父亲凯撒很像,根骨里刻着追求强大到几乎偏执的DNA,气势上就比别人矮一头的,跟他们简直八字不合。
“抬起头来。”罗尔威斯在主位上坐下,强迫坐在对面的人也直视自己。
对面的人照做了。
好吧,缓缓抬起来的那张脸非常普通,即便盛装打扮过,也顶多是只能夸一句“清秀”的程度。
罗尔威斯20岁还不曾谈过恋爱一方面是外力的禁锢,不予他选择对象的自由,另一方面...他大约是个颜控,一直也没有能入法眼的脸孔。
罗尔威斯心中已经有了决断,他道:“你我的婚约并不作数,不对,现在还没有缔结婚约。这宴会一结束,你就离开帝宫,有多远走多远,不要再回来,所需的钱和物资报个数,我给你提供。”
事实上不光是对方的长相不合心意,罗尔威斯今日来就没打算将相亲宴进行到底。
王叔可以逼他就范,他也可以选择反抗。
他是当事人,这婚他就是不结,纪德又能真拿他怎么样?
至于为皇室留下子嗣那些屁话,罗尔威斯自认不是什么高道德的人,他只是自己不愿做生育工具,不愿为了结婚而结婚。
对面的暗雌瑟缩地点了点头,但好像还不是很理解皇帝陛下的意思,还在努力消化。
这时一位内侍推门而入,手里端着的餐盘上有一瓶包裹浪漫的红酒和两个空着的高脚玻璃杯。
内侍按照流程斟了酒,分别摆放到皇帝陛下和陛下的相亲对象面前,而后退了出去。
今晚是重要的相亲宴会,摄政王阁下早早下了命令,所有人不得打扰,就连宴会厅外围的守卫布置都做了调整。
罗尔威斯见人退出厅外后,举起酒杯,轻轻摇晃,要敬对面一杯的意思,“吃了这顿饭,去寻你新的归宿,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
暗雌点头,哆哆嗦嗦跟着举杯,两人一同饮下一口精酿的红酒。
然而...很快罗尔威斯察觉到不对劲了,他酒力极强,从来没有喝醉过,可这一口红酒下肚,竟是头晕脑胀起来。
看了看对面暗雌的情况,比他更糟,已经上脸了,软塌塌地趴在了桌子上。
不好!酒里被人下了药!
罗尔威斯想喊人进来,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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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不出声音,尝试着从座位上起来,却是两腿一软,栽倒在地。
昏过去之前,罗尔威斯最后一点神智是在想这迷药是谁下的。
看起来也只能是王叔纪德了,用这种手段逼他就范,这迷药里八成是有诱导剂的,诱导他发.情,生米煮成熟饭...
然而这些情况,兰彻是一点不得而知。
他此刻正坐在一辆送酒的马车上,伪装成酿酒的小工,往帝宫里送货。
送货的车子有连续四五辆,是跟堂兄合作的酒家准备的,好让堂兄乔装混进帝宫去见宫里的某位“贵人”。
堂兄此去是单独行动,没有带兰彻一起,兰彻是自己偷偷混进来跟上的,反正他们来这白银帝宫各有目的,那就各干各的,互不相干。
今晚是皇帝陛下的相亲宴,如书中开头所描写的,守卫松散,尤其宴会厅附近,更是百步看不见一个兵,氛围倒是弄得超级浪漫。
也正因为浪漫的布置,兰彻很轻松就找到了宴会厅的位置。
然后他打开了宴会厅的窗户,欺身爬了进去。
一边爬兰彻自己也一边觉得很不合理,可他早就放弃跟三流小黄文讲道理这件事了。
原文中攻二就是这样把主角受偷偷带走的。
按原本的剧情,一切都进展得十分顺利,就在兰彻以为会一路顺利到底的时候,摸进房间的他愣住了。
不是...怎么这个房间里倒了两个人呀?一个倒在地上,一个趴在桌上。
努力回想,兰彻确定自己没有记错,简介里说的就是主角受被暴君的亲信下了迷药,晕倒在宴会厅里,好让暴君霸王硬上弓。
可他眼前怎么有两个人呢?
兰彻混乱了一下,遂又恢复冷静,管他呢,也许是中间哪个环节出了错,但并不关他的事,他只要按计划把主角受林歌带出去,就算完成了剧情线。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谁是林歌?
脑海里十年前那个小孩的模样已经十分模糊,只能靠另外的办法辨认,之前兰彻想过,要跟这么多后攻花式play的主角受,一定是个颜值爆表的大漂亮。
左看看右看看,兰彻仔细的观察着两个失去意识的人的脸孔。
直到他蹲下身,把倒在地上的华衣男子的脸扭向自己,才彻底斩断了悬念。
鲛人族是盛产美人的种族,整个水晶岛上无论男女,几乎都美得惊为天人,兰彻第一次出门的时候,一路上都在倒抽凉气。
所以他也算是见过世面了。
可眼前这个人,好特别,即使是昏迷状态也能看出五官相当完美,脸颊棱角分明,古铜色的皮肤。
那是兰彻第一次见到罗尔威斯,尽管他并不知道这是罗尔威斯。
他只能凭借自己的本能反应——再多形容漂亮的词汇用在这张脸上都不过分,但远远没有人身上独特的气质那么突出。
这个人和他一样,是气质>容貌的类型。
但又很难说清那是种什么气质,...凌厉?叛逆?天生带刺?兰彻也词穷了。但总之这应该就是他要找的主角受。
将昏迷的人打横抱起,兰彻要从进来的窗户再原路出去,并道:“好了,你就跟我走吧,然后等那位暴君来救你。”
4. 4
兰彻拉开紧闭着的窗帘,才发现外面的天光已经大亮,明媚的太阳光线从玻璃洒进来,铺在皮肤雪白的男人身上,像是给这个本就带一层圣光滤镜的男人再渡一层金。
只是这个男人此时此刻满脸的迷茫。
他靠在窗户边,太阳穴有些发胀,如瀑的长发像一床小毯子般包裹着身体,左眼眼角的黑痣,好像能把太阳光都吸进去。
美丽的人,总是迷茫脆弱的时候最好看。
兰彻现在就差不多是这种状态,他甚至都搞不清楚现在几点钟了,轻轻偏过脸,看到墙上挂钟早已过了12点的刻度,才知道原来这不是早晨,而是下午了。
老天,居然一觉睡到下午了么...?昨晚究竟是怎样的激烈...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嗯,到处是红印,还有指甲抠出来的抓痕,啊,肩膀上还有一排牙印。
嘶,这家伙属狗的吗,怎么还咬人。
没错,赤条条坐在床上的兰彻并不是自己一个人,同一张床的左手边还躺着一个人,一个同样赤.裸的人,刚才偏头去看时钟的时候,兰彻都不敢偏的角度太大,生怕余光会一不小心把人扫视进来。
可往往越不想做什么的时候,下意识的反应会越难以控制。
回过神来时,兰彻的目光已经在这人身上游移了。
哎,兰彻叹一口气,想说这也算是自己的责任吧,毕竟颠鸾倒凤干柴烈火之后为对方查看一下也是应该的,毕竟...昨晚上在上面的是自己。
这要从兰彻带人上船说起了。
从帝宫出来后,兰彻没有去跟堂兄会合,而是直奔落日城港口,买了返回出海码头渡轮的船票,迅速上了船。
他这一趟出来就是为了把主角受偷偷带回去,自然是不敢也不能和其他人同路了,好在堂兄本来也不在意他的去留和死活,正好给兰彻单独行动的机会。
他沿路寻了床薄被,将因迷药而昏迷的人蚕蛹一般包裹在薄被里,只露出一张脸来。
把人打横抱起时,兰彻觉得这主角受一点也不重,即使加上被子的重量,他抱着人走一路也游刃有余。
后来才知道,鲛人族基因特殊,族人的力气与人类相比可以说是天生神力了,就算放在兽人的范畴,也是数一数二的。
抱人上船时,被检票人员拦下,问两个人什么关系。
这个问题兰彻思考一路了,得出的结论是:你这么抱着人上船,说是兄弟或朋友都不太令人信服,唯剩下一个选项...
兰彻一本正经道:“这是我媳妇儿,她晕船,我带她上去,我们要回老家的。”
别说,只露出一张脸来的人说是个漂亮的女子,倒也并不违和。
检票小哥露出狐疑神色,但兰彻三寸不烂之舌瞬间编出一套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以及贫穷小夫妻没钱乘坐高级交通工具,即使晕船也只能买最便宜的票价回老家的说辞。
和21世纪不一样,星际时代的大型渡轮,也已经是最低级的交通工具了。
越低等的消费场合越鱼龙混杂,相应的票检也就不怎么严格,小哥被兰彻唬得一愣愣的,便是放人上去了。
于是兰彻带着昏迷的人住进了一个标间。
要到出发前的码头,渡轮得走上三天,意味着他们要在标间里待上三天。
来的时候兰彻也跟堂兄一家待了三天的,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小事,但谁知第一天晚上就出了大乱子。
确切的说,是第一天傍晚。
晚饭时间,兰彻从一楼的自助食堂打了饭上来,因为不知道人会什么时候醒,他还特意多打了一份,本想饱餐一顿后洗个热水澡,冲刷一下这几天的疲劳,然后钻进被子里美美睡一觉,但一推开标间的门,霎时发觉房间里气味不对。
怎么说呢...包裹着情.欲的空气,好像重量都变大了,每个因子还都沾染了湿哒哒的黏腻。
虽然客观上这应该是没有“味道”的,但置身其中,你可能就会感觉有一股特殊的味道。
兰彻匆匆放下两盘餐食,去查看昏迷的人是什么情况。
兰彻愣住了,另一张床上的男人此刻光着身体——他自己扒了身上所有衣物,古铜色不易显红的皮肤笼罩上一层不正常的潮红,看得出来应该是很热。
身子在床上翻来覆去,嘴巴里诉出低低呓语,和呻.吟。
什么?这是怎么回事?和简介里的剧情不一样呀!兰彻努力让自己保持镇定,保持镇定才能弄清楚这人发生什么事了。
而由于衣物已经褪去,对方所有一切都袒露于兰彻眼前,尽管同为男性,但这般画面也难免令人喉咙发紧。
随着目光流转,兰彻突然发现对方后背上好像有个什么图案,类似纹身的样子。
定睛一看,那是一朵大大的玫瑰。
从左胸前面的位置一直蔓延到一大半的后背,全被玫瑰图案所占据。
该说不说,挺性感的,也不太像普通的纹身。
倏地,床上的人弹身而起,一把将站在床尾的人抱住,许是身上太烫了,急需抱住一样看起来清凉的东西。
然后兰彻听到对方用沙哑的声音开口,对他道:“诱导剂...是诱导剂...不行了,标记我,快,标记我...”
“...求你...”
兰彻被抱得措手不及,人的手还紧紧箍住他的腰际,这时他体会到,原来这位主角受的力气也不容小觑呀,双臂将他环住便犹如铁钳般挣脱不开。
一边尝试挣脱,兰彻一边关注到了显然更重要的信息,诱导剂。
抱住他的人刚才说的就是这三个字。
那就不用猜了,可以根据自己常识的认知下结论——眼前行为异常的人之所以异常,是诱导剂的作用,他现在的状况是发.情了。
可是,剧情里明明只是中了迷药,又关诱导剂什么事呢?兰彻彻底懵了,而抱住他的男人甚至已经开始上下蹭动。
感觉人是难受得十分厉害了,脸颊已然堆红,仰面朝他的一张脸已经被泪水浸湿,而流下泪来的眼睛里还渗满着没落下的热泪。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四目相对,也是兰彻第一次发现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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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睛竟是两边颜色不同,一金一蓝,异色的瞳孔。
“标记我,求你了,不然会死的...我还不想死...”抱着他的人开始苦苦哀求。
兰彻还在犹豫,不是他不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是他怕不按原剧情走,就会判他违规。
清汤大老爷啊QAQ,这要是被判违规的话,是不是就永远回不到原来的世界了?
可是看人被折磨到没有力气,瘫软成一滩泥,几乎昏死的时候,兰彻欺身覆了上去。
不管怎么说,眼前的一条生命总是最重要的。
然后就是那一番的干柴烈火翻云覆雨,兰彻都不知道交缠是什么时候结束,自己又是什么时候入睡的,总之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了。
旁边的人还在沉睡,看着对方满身一塌糊涂的痕迹,兰彻有些难以自处,虽说是为了救人,但这样占了人家的便宜,总显得他好像很坏...
而且他是炮灰定位呀,那位身为攻一的暴君要是知道了,还不得把他碎尸万段。
哎,愁得叹气。
就在他刚想把脸转过窗外,重新看看窗外的景色平息一下心绪的时候,突然,一阵阴风袭来。
“呃......”一只铁钳般的手掌扼住了兰彻的咽喉。
不用说,这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他不可能自己掐自己,所以掐他的必定是刚一夜交缠过的主角受林歌。
罗尔威斯醒来有一会儿了,细究时间的话,应该跟睡在他旁边的男人醒来的时间差不多,所以男人刚才所有的举动,罗尔威斯都看在眼里。
他看到他迷迷糊糊地坐起身,迷迷糊糊地拉开窗帘,然后伤春悲秋的靠在窗户边。
活像昨天晚上被吃干抹净的那个人是他。
那捧长长的黑发几乎把男人的整个背部包住,看不清长相,只能看出来很白。
白,真的白,窗外的自然光透进来都好像会被反射出去的既视感。
且不是雕塑的感觉,没有那么刻板和严肃,应该是像牛奶。罗尔威斯也经常洗牛奶浴,那个男人给他的感觉就和牛奶浴差不多。
然后男人转头看时钟,这个愚蠢的人似乎都不知道现在是几点。
看时间的时候露出小半张脸来,罗尔威斯眯着眼睛看,看得出那是一张极好看的脸。
可那转过去叹气的声音罗尔威斯不喜欢,他讨厌一切伤春悲秋,甚至会感到烦躁!
所以一挺身,捏住了对方的喉咙。
除了缓解烦躁之外,也是要试试对方的底。
这一试,于罗尔威斯而言,便是他们第一次四目相对,也是他第一次看清这个雪白的男人的整张脸。
心头酥了一下...
没办法,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怕是都免不了被兰彻的皮囊美得一酥。
对方错愕地望着他,眼波生光,水灵灵的,一副纯天然、无公害、清澈愚蠢的样子,他又将铁掌松开。
人性本双标,同样的清澈愚蠢放在昨天的相亲对象身上,罗尔威斯只感觉生厌,而眼前这个人,他却只是松开了手掌。
5. 5
兰彻也挥手,把对方的手掌拨开,一脸纯良无辜道:“谋杀救命恩人,林歌你怎么这么坏!”
林歌?两个人都愣住。
区别在于兰彻的“愣”里还含有一定的表演成分。
脱口而出对方的名字,多少带着点故意。
“你叫我什么?”罗尔威斯也做出不解的样子。
兰彻好像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一般,急忙捂住了嘴,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收是收不回了,纠结再三后决定如实相告:“放心,我不会做对你不利的事情的,我知道你的名字,是因为你以前也帮助过我...”
“十年前,SILVER大陆的边陲小镇上,你怕是都不记得了吧...”
哦,罗尔威斯搞明白了,这家伙认错了人,林歌,分明是王叔给他安排的那个相亲对象的名字。
这家伙潜入帝宫,就是为了把“林歌”偷带出来。
阴差阳错,带错了人。
兰彻还在继续说道:“听说你要订婚了,我衷心替你高兴的,可是又听说你要嫁的人居然是那个暴君!这太可怕了,林歌你一定会被他折磨死的!我不能看你掉进火坑!”
当然,兰彻的如实相告也并非完全如实,只是要怎么解释自己知道对方的名字以及做了混进帝宫偷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呢?
也只能截取一部分事实,说是报答十年前的恩情。
只是这一口一个“暴君”,一口一个“折磨”,听在罗尔威斯耳朵里简直像膝盖中了好几箭,放在平时他就把这人推出去砍了!偏偏现在须得强忍着不动声色。
因为接下来一段日子,他都得借用下这家伙的力,还不能砍。
这是罗尔威斯顺水推舟想出来的计划。
王叔纪德逼他结婚,意在将他这傀儡皇帝完全架空,正面硬刚和反抗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躲开”其实是最好的办法。
之前没有躲的路子,可现在这路子从天而降,罗尔威斯没理由不加以利用。
既然这个清澈愚蠢的男人错认了他,他索性就佯装林歌的身份躲一阵子。
所以他得忍着,不能暴露本性,那个相亲对象看起来那么懦弱胆小,罗尔威斯得按照那样的风格来表演。
两个人现在都还是赤身相对的状态,兰彻有些不太好意思,羞羞答答地蜷缩起来,用窗帘把自己裹住,只留一个脑袋在外面。
这娇滴滴和委屈的劲儿,确实很像昨天晚上被吃干抹净的是他。
还不忘开口问道:“对了,为什么你会吃下诱导剂呀?谁喂你吃的?”总不可能是自己误食的吧。
这才是兰彻最关心的问题。
他还在试图从已经一团乱麻的剧情中摸出头绪。
巧了,罗尔威斯也最想知道这个,他怀疑过摄政王,但仔细想想又不太可能,毕竟他服下药后也立刻陷入昏迷,紧接着就是被不做标记便会精尽人亡的恐怖情.欲覆盖。
如果是纪德做的手脚,想要生米煮成熟饭,那至少得给他留一点行动力吧?
所以罗尔威斯也只能随口扯瞎话,干脆全都推到“暴君”身上:“药应该是下在红酒里的,应该是一种迷药。”
“迷药里包含诱导剂的成分,强行使人陷入情.欲,我是喝了那杯酒才失去意识。”
“还能是谁干的?肯定是那个暴君了。”
兰彻想了想,也只有这个解释最合理,便附和道:“那个暴君可太坏了!”
罗尔威斯装作打哈欠的样子扭过了头,一扭脸儿眉头就蹙起来,后槽牙咬得嘎嘎作响。
又过了一会儿,将近下午三点钟了,兰彻决定去浴室里洗一洗,这满身的红痕和黏液,他自己看的时候都觉得非礼勿视。
扯了块大毛巾,紧紧裹住自己,飞快地从滚了一夜床单的对象面前蹿过床到浴室之间这段距离,步伐还有点小碎步的意思。
委实像个不愿被人看到的大姑娘。
罗尔威斯还躺在床上,眯着眼睛看,心说这家伙还真是清澈愚蠢,也就那张脸能看了。
后来清洗完毕,身上散发着沐浴露清香的兰彻出来,问躺在床上的人要不要也去洗一洗,对方点了头。
兰彻一边穿衣服一边眨着无辜的眼睛问:“你能走吧...?要不要我帮你?”
......该死!你要敢进来你就死定了!如果是罗尔威斯的话一定会咬牙切齿着这么说。
但他现在要扮演一个懦弱的暗雌,只得轻轻将浴室的门拉开一条细缝,温温柔柔道:“我自己可以的。”
兰彻松了一口气。
他并不是真的想进去帮忙,但不管怎么说是他占了便宜,如果林歌行动不便的话,他又不能扔着不管。
关于昨天晚上的事情,他们很默契的都闭口不提,这个主角受没有兰彻想象中的娇柔。
其实长久以来他一直确定自己是喜欢女人的直男,发生这种事,按说他该感觉有些别扭的。
...确实有一点。但比预期中的浓度要淡许多。
兰彻早就发现了,穿越到角色身体里,有一些细微的触感和知觉在隐隐发生改变,或者说,是他原本的性格和角色设定带来的固有磁场在相互影响和融合。
毫无疑问,他原本的主体性是压倒性的强大,可细枝末节处也倒向了原住民,就像跟主角受滚床单这件事,兰彻现在总体上适应良好。
至于浴室里另一位当事人,更是没把这当做一回事。
断断续续的记忆中,罗尔威斯还记得昨晚濒死的自己恳求对方的标记,这只是他求生的一个行为,从今往后不会再提起,只当没发生过。
一边冲着热水澡,罗尔威斯一边觉得自己身上好像有些异样。
哪里奇怪说不上来,上下里外看了一遍,没问题呀...帝宫中长年如履薄冰的生活养成阴郁多疑的习惯。
罗尔威斯觉得应该是自己疑心病犯了。
与此同时,王城帝宫里乱了套,炸了锅。
开玩笑,皇帝失踪是什么离奇而又离谱的大事,虽然这是个提线木偶般的空壳皇帝,可操纵木偶线的摄政王纪德可没允许他现在就消失不见!
布置这一颗棋子耗费了许多年,棋子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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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德筹谋好的时间点死亡消失,但如果计划被意外破坏,纪德也将血本无归。
所以摄政王根本不能容许意外发生。
从内侍发现罗尔威斯失踪到现在,几乎一整天的时间了,纪德派出了好几队人马,宫里宫外搜查皇帝的下落。
可同时又不能声张,近年来时局动荡,兽人族和虫族与SILVER的关系日趋紧张僵化,一国之君丢了这种事一旦传扬开,比起找到罗尔威斯,一定是虎视眈眈的两边军队先打进来。
只能暗中寻找。
偏偏罗尔威斯从没在外露过面,就算挂出照片和画像,对臣民百姓来说也只是一张陌生的新面孔,何况藏了那么久,现在就把新君的真容公之于众,也是一桩绝对亏本的买卖。
纪德不会这么做的,因而也更增加了寻找难度。
坐在帝宫寝殿里的摄政王嘴角都长了一圈燎泡,又是急又是气,该死的!他这侄儿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一个大活人,是怎么做到凭空消失的?
昨天晚上他带人赶到的时候,只见宴会厅里倒着一个失去意识的暗雌,后来听说这暗雌突然发.情,医官诊断是服食了诱导剂,而这种诱导剂又应该是包裹在迷药中的。
纪德大发雷霆,下令彻查在宴席中投放迷药的元凶。
看来和罗尔威斯最新的判断一样,红酒中的迷药并非纪德命人投入。
但左右罗尔威斯人已经不在帝宫,元凶是谁就让纪德去查,他回去的时候应该有结果了。
另一边兰彻和顺利拐走的主角受在渡轮上相处了两天,很和谐,两个各怀心事的人带着面具演戏,也很难不和谐。
终于,码头到了,这是兰彻随堂哥出发前往落日城的码头,现在回到这里,再搭行小船返回水晶岛。
该下船了,罗尔威斯没有再穿原本华丽的那套衣服,太引人注目,兰彻早在渡轮的商店里给他买了另外一身,人现在穿着的就是这一身。
只不过...古铜色皮肤的男人对着镜子眉头抽搐,问道:“怎么是裙子呀?”
天杀的,罗尔威斯努力克制着脾气,不把清澈愚蠢的男人捏死。
兰彻偏还一脸无辜的理所当然:“不是跟你说了吗,上船的时候我骗票检你我是夫妻,难道下船的时候还变个男人出来!”
“来来来,还有这个,做戏做全套。”
兰彻手里还有一块配套的头巾,米白色,三下五除二给人裹在了头上,“挡住你的喉结,这样才不露馅嘛!”
别说,虽然兰彻手艺不精,但多少有些审美和艺术感,随便缠起来的头巾竟有几分凌乱美。
当然也有可能是人好看,怎么折腾都好看。
对着自己的作品端详,兰彻在犹豫着要不要给人再化个妆什么的,可这就要现去买化妆品,或者跟周围的女士、夫人们借一下了。
但最终他放弃了这个念头,点头道:“你的脸已经足够好看了。不用化妆也好看。许多人化了浓妆也不如你。”
罗尔威斯想发火,但到底忍住了,只在心里骂道:哼,油嘴滑舌的。
6. 6
就这么下了船,下船时两个人的身份是一对夫妻。
走到甲板最下端时,同一个票检小哥还对他们点了点头,看起来是对兰彻的印象很深。
还有其他年轻的乘务小妹,看到两个挨在一起的身影,衷心地感叹了一句:“先生太太,你们可真是太相配了。”
该说不说,这次男扮女装的蒙混过关是很成功的,兰彻也十分满意自己的作品。
当然,也有成功的前提,被他偷偷带出帝宫的主角受是符合扮做女装的部分硬性要求的。
比如身高。
兰彻185起步的个子穿一身裙子的话,即便面容是姣好得无可挑剔,但这高度难免惹人注目,177的主角受相对就好些。
生物发展至今,每一个种族的寿命和总体身高都在逐步增长,177的女性相对来说也不算少见了。
两个人一同走下码头,但并没有要出站口的意思,眼看前面没路了,罗尔威斯终于开口问道:“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呀兰彻?”
故意伪装出来的语气温温柔柔,故意伪装出来的样子低眉顺眼。
对了,罗尔威斯已经知道这个男人的名字了。
兰彻则招招手,示意他跟进自己,然后指了指寄存处的方向:“喏,我们已经到了。”
水晶岛百年来与世隔绝,都没有出过海,更遑论拥有出海的交通工具,所以兰彻跟堂兄从岛上出来时,乘坐的是最简易的木筏子。
纯手工制作,老村长组织大家伐木和采摘藤条,凑在一起忙活了三个下午。
连图样都是老人家现从家里的旧书中翻出来的。
加上水晶岛和其他版块陆地之间没有既定的连通路线,手动划船是出海的唯一方式,兰彻跟着他堂兄一家就是这么划出来的,现在原路返回,自然也得划回去。
木筏子就在码头的寄存处,还交了些寄存费呢。
彼时罗尔威斯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只见兰彻走到寄存处,提票取出了木筏,顺便还给堂兄写了张字条:亚伯拉罕,我比你到得早,木筏我就先用了,你在码头买一艘船吧。
署名:你亲爱的堂弟。
亚伯拉罕,兰彻堂兄的名字。
按说呢自己提前征用了本属于两个人的交通工具,导致对方要花大价钱购买另一样交通工具才能回家(对水晶岛岛民来说购买一搜木船的钱是相当高昂的价格),应该心怀愧疚的。
但一想到亚伯拉罕早就背着大家经营了许多私人营生,是个不折不扣装穷的有钱人,以及平日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找自己的茬,兰彻只觉得大大的心安理得。
甚至还有一丝报复的窃喜。
没办法,以德报怨不计前嫌的圣父只存在于没逻辑的三流小黄文。
又走了一段路,来到另一边人迹罕至的海边,将那木筏子放进水里,然后踩上去,再对穿着裙装的人招手:“过来。”
罗尔威斯已经在海岸旁呆住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现在是什么时代,很难相信这样原始的工具和人站在上头的画面真实存在!?
即便有心伪装,当下罗尔威斯的表情管理系统也一整个大崩坏,嘴角抽搐,面露菜色。
可对方不给他留余地,一把把他拽了上去。罗尔威斯猝不及防,在木筏子上摔了个大屁股墩,以为自己要掉到水里去,只能伸手胡乱抓住旁边的什么东西。
兰彻低头一看,被抓住的是自己的脚腕子。
咦......“你怕水呀?”兰彻俯身看人,脸上是最纯净无害的表情。
穿着红色裙装的人立刻整理了衣襟和鬓角,正襟危坐,一本正经:“我不怕。”
呃,事实上罗尔威斯从当学生起,每一门功课便都是拔尖的佼佼者,唯独游泳这门课程,是他最弱的一项。
兰彻笑了,笑得极美,这样美丽的面容削减了笑意中幸灾乐祸的成分。
继而兰彻朝对方伸出手,拉着人站了起来,把撑船的另外一根竹竿也塞进对方手里:“别愣着了,一起撑船。”
“......”堂堂皇帝陛下,何时受过这种委屈!竹竿被罗尔威斯捏在手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兰彻用眼尾悄悄瞧着,嘴角略微上扬,不过心里是在吐槽:都没落的贵族了,还嫌这嫌那的。
好吧,这主角受又比他最新的想象中娇气些。
那时候的兰彻只当“林歌”毕竟是贵族出身,总会保留些贵族少爷脾气的。
而被误解的“贵族少爷”则属于上了贼船不容反悔,再千般万般不乐意,也得乖乖耐着性子配合,咬着后槽牙努力撑船。
这次航程没那么久,早上自码头出发,黄昏之前便到达了小岛。
天海一色,细浪白沙,木筏载着人到达沙滩的岸边,那乳白色的沙子踩着就像棉花一样软,风吹过会带起一点来,扑在脸上也不疼,反而会闻到香味,花的香味。
沙子为什么有花的味道?
再一抬头会发现是自己搞错了,白色沙滩的前方便是一片梦幻的落英缤纷。
真正难以置信的画面出现了...
罗尔威斯见过那么多巍峨的伟大风景古迹,包括他日常起居的白银帝宫,亦可算这星际间最美的地方之一,可是直到生命尽头时再回首,让他选一个见过的最美的地方,罗尔威斯一定会选择第一天上水晶岛时看到的画面。
这令人恍惚的美景背后就是夕阳,隔着夕阳的光晕,看这个清澈愚蠢的男人都更顺眼了些。
他开口对人问道:“你就住在这里?”
语气平静柔和,但此时此刻没有伪装。
兰彻点头微笑,“美得挪不开眼了吧?”骄傲的口吻。不过兰彻还是不够骄傲,没有再追加一句,是景色还是人?
如梦似幻的花海再往前几步就是水晶岛岛民们生活的村庄了,界限的最前端有一块大石头,上面刻着村庄的名字,小鱼村。
兰彻带着第一次上岛的人进入村庄,里面的人口并不密集,但今天下午有集会,村民们刚赶了街,这个时间点进去还有热闹的余温。
一见兰彻的身影,众人皆是摆出笑脸相迎的热情,稍微有些年岁的长辈还会围上来嘘寒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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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问他这一趟跟亚伯拉罕出去适应得好不好,有没有生病?有没有听话照顾好自己。
年轻的男男女女也跟他打招呼,其中自然是姑娘们占比更多一些。
她们拿出鲜花亦或是方才集会上自家铺子的货品,有的是小零食,有的是小摆件,统统都往兰彻手里塞。
兰彻也一一回应乡亲们的热情。
他嘴甜,总能以一种如沐春风的姿态哄得男女老少人人开心。
这时候罗尔威斯才发现,原来这家伙的油嘴滑舌是一种技能,面对每个人都能使用,而不是针对于谁的。
哼,他最讨厌这种人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的王叔纪德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边这么想着,一边不小心嘟囔出了声。
好在人多耳杂,兰彻也没听清楚旁边的人小声说了句什么,还专门问了下:“嗯?你说什么?”
“我说你人缘真好,可真是受欢迎啊。”穿着裙装的人立刻换了副面孔。
兰彻为难地皱起好看的眉头,总觉得这看似一句好话,却好像又能听出些莫名的阴阳怪气。
他没放心上,带着人继续朝前走,兰彻的家是在村子的南边,还需要穿过一整条长路。
而沿途的村民们除了跟兰彻打招呼,其实对待他旁边的陌生人也十分和善,罗尔威斯也笑脸相待。
直到集市的最后,一个跟兰彻还算相熟的小姑娘看到他跟一个穿红裙子的漂亮女人走在一起,恍然大明白的语气道:“哦!兰彻哥出去是谈恋爱了!”
走在一起的两个人差点一同闪了腰。
兰彻随手摘了一朵藤蔓上的花儿,别到小姑娘耳边,搓了搓人辫子的发梢,笑着吐槽道:“小丫头怎么还给人造黄谣呢。”
说是吐槽,却也温柔得很。
罗尔威斯立刻给人更新了在心里的印象:这家伙尤其擅长讨女孩儿的欢心。
紧接着他们来到村南,这里是整个村子住户最少的一片区域,兰彻父亲生前是族长,母亲也是村里有名的人物,家里的房子大,自带一个种树栽花的院落以及一块田地。
在小鱼村这个环境,算是大户人家了。
还没有走进院子,先远远闻到一股怪味,鱼腥鱼腥的,却又不单是鱼腥的味道,穿着红裙子的人捂住鼻子,声音嗡嗡的朝兰彻问道:“这是什么味道呀...”
其实罗尔威斯心中自有判断,以他的见识,这种复杂的古怪气味应该是某种药剂。
而且是正在酿造亦或炼化的药剂,但这种活儿一般只有专业的药剂师会干。
兰彻耸耸肩,全然的见怪不怪:“那家伙又想炸我家的灶台。”
“那家伙”是指加加伦。将近一个月前,兰彻在海边赶潮,潮水上涌之时一个溺水昏迷的人被浪花席卷着冲上了一块礁石。距离太远了,已经超出了水晶岛的边际,且海浪汹涌,若换了其他人估计就不会游出那么远去查看人的情况。
但兰彻还是这么做了。
他幻化出鲛人的体态,发现人尚有呼吸后就把人捞上了岸,又带回了家,这人就是加加伦。
7. 7
加加伦也是个漂亮男人,浅金色的头发,琥珀色眼眸,和兰彻差不多高的个头,皮肤死白。
和兰彻毫无瑕疵的牛奶肌不一样,他的皮肤是没有血色的苍白,甚至有些泛灰,看起来应该不是人类。
但也不像兽人,没有兽人族的特征。
非要说的话,倒是很像一只猫,比真正的猫儿还要像猫,被兰彻带回来之后就每天慵懒地在这院子里晒太阳。
要不然就是鼓捣他那些奇奇怪怪的药品。
刚被捡回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很快就把周围的地头都混熟了,海边和周围的山体上都是他采药的场所,锅炉灶台一搭,两眼一睁就是做药。
所以这也是个奇怪的人。
兰彻表示,要是早知道他这么奇怪,肯定就不救他,也不把他带回来了。
多年后他们闲聊时说起这个话题,加加伦还是杵着下巴一副轻佻的样子反驳道:“装吧你就。就算知道了,你也还是会救我的。你就是这样一个大好人呐!”
大好人?兰彻也不知道这样的形容是否贴切了。
原本三流小黄文里的攻二倒确实是好到令人发指的烂好人,但兰彻其实也带着原本的面具在顺势表演。毕竟一个人如果突然就变了种性格和行为作风,一定会引起周围人重点怀疑的,兰彻这么做也是为了隐藏和自保。
当然,也或许他本来就是表演型人格,只是这个角色环境过于躺平,轻松得都不像在表演了。
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装傻。
越聪明的人,越会装傻。
救加加伦这件事不好说该不该算在“符合人设”的表演里,应该还是夹杂着真情实感的吧,那种情况下兰彻没办法眼看着人溺水身亡。
这也算符合他自己的理念,他一向主张多个朋友多条路,也一贯是对朋友很好的。
再用他自己的话说,孤独的人总会更尽量的对朋友好吧,或者说这样人家才有可能变成你的朋友。
现在加加伦在院子里用的那张灶台,将近一个月前还是兰彻厨房间里的用具。
捡回来的奇怪住客要用这个起锅制药,兰彻就让他把灶台搬到了院子里,自己又去集市上的店铺买了台新的。
只不过在这家伙弄出各种类似于小型爆炸的声响时,兰彻会嫌弃的吐槽:“你是想炸了我的房子吗?你其实是专门来搞破坏的讨债鬼吧?”
可即使他每天弄出乱七八糟的动静,药品的气味也都是堪比生化武器的程度,兰彻也没有把人赶出去。
谢天谢地,村南住户是最少的,兰彻房子的附近只有他自己一户人家。
见兰彻回来了,浅金色头发的男人立刻洋溢起微笑,快速却又从容地朝兰彻这边奔来,怪不得说他像猫呢,步子和走动的身姿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慵懒的优雅。
可这看在罗尔威斯眼里,很明显是不一般的信号。
在尔虞我诈中长大,早就习惯了审视和疑心,一看加加伦的行为举止,罗尔威斯知道他一定是某个种族族群里的贵族。
还有那些腥气熏天的药剂药水,并不是胡乱制作的,越是高级的药剂,味道往往越是难闻。
只是罗尔威斯没有见过这种药方,无法准确辨别。
也正是这一点恰恰最令人不安,以他的阅读量和知识储备量竟然会辨别不出...
这时候加加伦已经跑到兰彻面前了,也与站在他身边的陌生人正正打了个照面,猫一样的男人露出夸张的表情:“妈呀兰彻,你带女人回家了!你不跟我好了吗?”
这个精神状态感人的家伙,就是满嘴骚话往外蹦。
兰彻状似无语,骂了一句“神经”,然后又说:“他是男的!”
把主角受带回家,第一件事是给他找个住处,好在兰彻家的房子就是房间多,客房已经给了加加伦,再腾出一个不常用的储物间就好了。
兰彻带着人上楼,他家的房子有四层,最上面是一个阁楼间,最不常用的家具器物都在阁楼间里,而第三层则是几个储物间,名为“储物间”但其实并没有真的摆什么东西,他打算把最当阳的那一间给林歌用。
他打算对主角受好一点,这样就算暴君找上门来应该也不会太难为他吧?
先是亲手搞了卫生,然后收拾了一套床褥,又从阁楼间搬出一床榻榻米,最后亲手给人把房间布置好。
兰彻叫人来看,问他满不满意,而后还要再带人去村上的店铺看看,买几身合适的衣服。
加加伦目睹一切,正经八百的吃惊:“你不会真的想泡他吧?”
兰彻觉得此时自己应该有一个黄豆流汗的表情:“他是男的。”
“男的就不能泡了么?”对方振振有词,然后抓起兰彻的胳膊抱在怀里,“就像我们俩这样呀!”
兰彻简直脑壳疼,把自己的手收回来,想让对方少在这里发癫。
其实呢加加伦应该是心里有点不平衡,他被兰彻带回来的时候,兰彻都没有亲手给他布置房间!
别看兰彻一副宇宙第一神父的样子,其实日常生活里很有些笨手笨脚,虽然并不懒惰,但也实在不太会做家务。
所以凭什么他给这个男的亲自打扫和布置房间呀?好朋友不应该都公平对待的吗!
从这一刻起,加加伦有些讨厌新认识的这个男的了。
巧的是,罗尔威斯也讨厌他,只是不方便表露出来。其实竭力掩饰的异色瞳孔之下,早已是满满厌憎的目光。
不过罗尔威斯坏心眼,听加加伦说兰彻只亲手为自己布置了房间,便在心里升起了几分爽感,在兰彻下楼准备拿上逛街时常用的背包并换身干净衣服时,他甚至对金发男子挑了挑眉。
挑衅和炫耀的意思。
加加伦眉头抽搐,不落下风:“我说要做药,他就把灶台和一整套厨具给我了!”
罗尔威斯满脸不屑:“哼,他等下就带我去买衣服。”
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没来得及等两人出门,另一位家庭成员回来了,常住在这栋房子里的一名成员。
西灵用钥匙打开门走进来的时候,正看见兰彻坐在沙发上整理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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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刚刚还冰冻着的一张小脸,立马绽放出大大的暖笑,手里的菜篮子一扔,直接朝沙发那边蹿去。
轻盈灵动的身体越过旁边的沙发背,直接撞进兰彻怀里,抱着人的脖子就不想撒手,脸埋在后面,深深喊了一声:“哥...”
“欢迎回家。”
哦,这两个人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西灵是兰彻捡回家的小姑娘,比起大名,兰彻一般管她叫小猫儿。
因为她确实就是一只猫,确切的说,是猫兽人。
5年前兰彻遇到小猫儿时,对方只有十二三岁,但因为天生残缺发育困难,外表像个七八岁的小孩子。
小姑娘是孤儿,都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就一直漂泊流浪,她的基因应该是有缺陷,兽人的特征无法收起来,不伦不类的样子,一半人一半猫,像个怪物。
估计也是这个原因才被家里抛弃的吧。
不管在哪个版块,也不管是号称文明多么进步的哪个时代,怪胎都是不容于世的。
在街边流浪时,她受尽欺凌任人践踏,都不清楚是怎么来到奇异的小岛的了,只知道在几乎已经死了的时候,兰彻救了她,把她带回了家。
那时候兰彻的父母去世不久,也算是两个孤苦的人相互取暖吧。
这段记忆倒是在脑海中十分清晰,所以现在的兰彻晓得前因后果。
也知道捡回家后悉心照料了许久小猫儿的身体才有了起色,又用了许久,才给一个支离破碎的女孩建立起了安全感。
然后小姑娘说要报答他,兰彻说不用。
小姑娘还是执拗地在家里做起家务,说兰彻是她的主人,她什么都会为他做。
最后两个人商定下了“兄妹”的身份,这声“哥”也就一直叫到了现在。
虽然先天的缺陷无法弥补,但生活在水晶岛上的五年却也着实让曾经像怪物的西灵大变了个样。
褪去半人半猫的形体,长出修长的四肢,原本就可爱小巧的脸庞也完全成了人的模样,加上大约女大十八变的影响,出落得更加亭亭玉立,又不失原生的猫的灵动。
可耳朵和尾巴还是无法收回去,今年17岁的姑娘,还是看起来十三四岁。
不着急,慢慢长,有的是时间。
一个大大的拥抱之后,小猫儿看着兰彻的脸,又看了看墙上时钟,已经7点多了,关心问道:“哥,你吃饭了没?”
兰彻不会做家务,尤其是做饭,小猫儿为了报答他,硬是把家里的家务都承包下来,期初也不会做饭,但5年来早已练就一手出神入化的厨艺。
她今天是去村子的西边,沿途回来也买了菜,刚才那一篮子里装着的就是。
呃...事实上他们确实还没有吃饭,但兰彻犹豫着要不要实话实说。
还不待他开口,小猫儿先灿烂地抢先道:“我现在去给你做饭!”
兰彻想叫住她,想了想又作罢了。
害,小猫儿说吃饭就先吃饭,衣服明天去买也可以。而且有一说一,主角受穿那身红裙子还挺好看的。
8. 8
罗尔威斯从楼上下来的时候,脸上的得意之色还没有消散。
能够压那金发男子一头,看敌人吃瘪不爽的模样,便是自己大大的爽了。
只是这楼梯都还没下完,先听到厨房间那边噼里啪啦的声音,兰彻家房子的一楼客厅几乎是和餐厅连在一起的,而餐厅又和厨房间二为一体。
凝眸一看,竟是一个矮小的身影在厨房的灶台上忙碌着了,兰彻则站在一边,见人下来甩甩手解释了一句:“明天再带你去买衣服吧,现在先吃饭。”
男人笑起来的时候那双泛着桃花的丹凤眼会眯成弯弯的形状,其实兰彻的眼睛应该也算笑眼。
拥有笑眼的人最适合讨巧卖乖了。
尤其那左眼眼尾处还有一粒恰到好处的泪痣,讨巧卖乖中好像又多了几分感性。
罗尔威斯的眼光应该是在那颗不大不小的痣上停了片刻。
什么?明天再去买衣服?心里刚刚高涨的情绪好像有些打折扣。
接着兰彻解释了前因后果,家里的常住人员小猫儿回来了,要给他们做晚饭,所以买衣服的计划就推迟到明天。
...好吧,虽然兰彻的解释一五一十,可实话没有缓解罗尔威斯情绪大打的折扣。
他可是一国之君!尽管自来活在桎梏中,但也从没有人敢答应了他的事情还又反悔!
这时加加伦从他旁边经过,双臂抱在脑后,一派松弛,顺便悠悠然地煽风点火报刚才一箭之仇:“这个家里,果然还是小西灵说话最管用。”
好一招借花献佛,借力打力。
两个人就像争宠的幼稚鬼,非得比个“他对我比对你更好”的高低,如果落于下风了,那就搬出最受宠的那一个来,反正我赢不了,你也别想赢!
罗尔威斯自认不是个幼稚的人,成长在帝宫深处,也实在容不得他幼稚,可现在他还真就被挑衅到了。
明知道对方是故意的激将,竟还是忍不住认真的感到不爽。
偏偏表面上还不能显露出来。
小猫儿动作麻利,不到二十分钟,一桌子热汤热菜的家常饭已经摆在中间,三个男人分别围坐在餐桌的三个方向,而兰彻的口味小猫儿记得最清楚,摆在他面前的正是他最爱吃的菜色。
罗尔威斯静静观察着,发现这跟兰彻兄妹相称的小猫女其实是习惯冷着脸的,脾气不太好的样子。
唯有面对兰彻时,那冒着寒气的冰块才会融化出春暖花开。
就像她亲手给兰彻盛饭,应该是记得对方精确的食量,一粒米也仔细的不盛多。现在自己都还没动筷子却先给兰彻夹菜,还专门用一个空碗盛了半碗汤,吃饭前先喝汤,养胃。
至于其他两个人,她是管也不会管的,全凭他们自愿。
加加伦自觉地拿起碗,在人家家借住近一个月,这是最早就该适应的生活场景。
“看吧,我就说她是兰彻最死忠的毒唯吧。”加加伦调侃。
小猫儿立刻飞起一脚踹在人膝盖上,小猫呲牙:“闭嘴!都是我哥心好收留你住在这,记得还住宿费伙食费!都没算你利息了。”
浅金发色的男子扬起双手做投降状:“你哥是我见过最好心的人,所以我也喜欢他,我也是他毒唯。”
近一个月以来,这俩人其实就是这么打打闹闹的。
随着被兰彻带回家的人员扩充,罗尔威斯也有马上就要加入这种打打闹闹的趋势。
这不,猫的习性排外,小猫儿并不喜欢这些外来的人,和当时讨厌加加伦一样,现在也讨厌这个她哥说叫“林歌”的人。
小姑娘心性单纯藏不住事,随即外露道:“哥...你也太喜欢带人回家了。”
是啊,满打满算,已经捡了三个回来了。
而罗尔威斯听在耳里自然不是滋味,想说你不喜欢我,我还不喜欢你呢!我还觉得你哥捡人捡太多了呢!
嘴上不能吵,罗尔威斯已经在心里给兰彻下了个判定:哼,同情心泛滥的中央空调。
但是第二天还是得跟着中央空调去村里的集市上买衣服。
没办法,罗尔威斯眼下身无分文,只能抱兰彻这个钱袋子的大腿。
哦不对,他昨天晚上打碎了兰彻家里一个花瓶,据说那是他家的传家之宝,比那一栋房子和那一块田地加起来都贵,欠债还钱,现在钱袋子已经是他的债主了。
且说昨天吃完了晚饭,兰彻进人的房间教他怎么使用浴室里的热水器,整栋房子就当阳的这间储物室热水器最特别。
确实也是,就连罗尔威斯都没见过那种形状的热水器管道和开关。
兰彻耐心地解释道:“这是我父亲自己做的机器,他从前就喜欢捣鼓些奇奇怪怪的发明。”所以是全星际独一份喏。
兰彻实在是很耐心,无论是解释还是教人怎么使用,如果是小孩子的话,肯定会手把手的教吧。
罗尔威斯也耐着性子装出认真听讲的模样,其实心里在小声嘀咕:切,你真适合去考幼师证。
耐心的男人教学结束后让他洗完澡就好好睡一觉,回到岛上的这一天,不可谓不折腾。
罗尔威斯低眉顺眼地点头,也确实想好好补一觉了。
结果这一洗完澡出来,发现兰彻的一个小摆件落在他房里了,就是他们上岛时那些热情的姑娘塞到兰彻手里的其中之一。
罗尔威斯伸出食指和中指,修长的两个指头把那小玩意儿捻起来,反复打量了一下,露出不屑的颜色:会讨女孩儿欢心的家伙...
不屑归不屑,还得把这小玩意儿物归原主。
古铜色皮肤的男人便趿着拖鞋去楼下兰彻的卧室。
现在房子里四个人的房间分配如下:
兰彻的卧室在二楼,客房也在二楼,所以加加伦和兰彻同住一层,西灵由于男女有别,一直以来和兰彻是分开两层楼居住的,小姑娘在一楼的房间。
罗尔威斯一个人在三楼。
而就是这二三楼之间短短的一层阶梯,罗尔威斯竟是在走到最后一级时脚底打滑,摔下来的时候撞到了旁边的柜台,上面的花瓶就这么打碎了。
无论多少年,罗尔威斯回忆往事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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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都绝对会判定这段时间是他的黑历史!
住在那栋房子里的日子,罗尔威斯都想不通自己怎么会那么笨。
兰彻听到响声打开门出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他最笨的场面,摔了个屁股蹲,花瓶还碎了一地。
然后兰彻就成了债主。
债主却还要带欠债的上集市逛街,还要给欠债的买衣服穿,多少也倒反了天罡了。
水晶岛上村民自给自足,却压根谈不上“经济”,几乎每一个村民都算不得有钱人,兰彻也是。
他有一些父母留下的积蓄,但眼瞅着也快用完了,昨晚碎掉的那个花瓶更似乎是在提醒他,得赶紧找来钱的路子了,依靠三流小黄文的逻辑是活不下去的。
侧过脸看了看走在自己旁边的人,兰彻设想出一条实际上可以说是最快的来钱道路。
——让那个暴君支付。
他不是要来岛上找人的么,那自己老婆打碎的花瓶以及伙食费住宿费,不正应该他出钱么?
而且帮他照顾人这么久,还应该额外支付一部分费用才对。
兰彻这般脑补着,不知不觉出了神。
罗尔威斯发现了他的走神,而且还是看着自己的走神,开口问道:“你在想什么呀兰彻,干嘛这么看我?”
兰彻回过神,若无其事的微笑:“我在想...他来接你的时候,我得把每一笔账都记着。”
“什么?”他声音压得小,对方听不清楚。
“没什么,反正每一笔账我都给你记着。”兰彻心情很好的样子,加快了脚步,带人朝裁缝铺走去,然后又招呼人道:“来吧林歌,你来挑挑,看哪件适合你。”
罗尔威斯终于可以不用伪装的没好气地埋怨一句:“你都没给加加伦记账!”
两个人走进裁缝铺,兰彻带人来的是集市上最火热的铺面,老板做衣服极有审美,且物美价廉。
也因此不管几点钟过来,铺面里都不会冷清,总有顾客来购物。
现在是早上不到十点钟,他们走进店铺门槛的一瞬间,似乎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面对这般长相和风姿的两个人,多大阵仗的骚动其实都应该归于正常范畴,兰彻日常也总经历类似场面。
可是...这回好像有些不同。
怎么说呢,周围人看向他们的眼神,好奇怪...压抑、惊异、淡淡的嫌恶,是兰彻一次也没从民风质朴善良的鲛人族族人中见到过的。
可这些就是如假包换的他的族人,昨天他回岛时,好多人还给他接了风。
甚至包括裁缝铺的老板在内。
大家昨日的热情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微妙的奇怪氛围。
仔细听,有人在因为议论他们而窃窃私语,仔细看,这一路其实已经有人小幅度的指指点点。
这太奇怪了。
或者说,在兰彻随亚伯拉罕出海的一个多礼拜里,整个小村子已经被某种“奇怪”笼罩。
昨天晚饭席间,小猫儿提起过的,她说:“潘莉太太去世了,她得了一种怪病。”
9. 9
在水晶岛上百来年与世隔绝的鲛人族有十分接近原始的淳朴民风,但再淳朴善良的地方都难免排外。
尤其隔绝、封闭的环境下,外来人员的异物感更加凸显。
关于这个,西灵是最有发言权的。
毕竟五年前她刚被兰彻带回家时,是身体一半人一半猫的“怪胎”,虽然没有在外面漂泊流浪时那么严重,但岛上村民见了她还是本能的排斥、厌恶、惊惧,甚至有些人会吓得呕吐。
说她长得真恶心。
加加伦和哥哥后来从帝宫带回来的男人因为都有优质的外表,在“排异反应”上似乎逃过一劫。
其实排外感多少是有的,但这个世界就是会对长得好看的人有一些额外优待。
历来如此。
五年来,除了哥哥外,对小猫儿最好的就是潘莉夫人了。
村子的西边有一对模范夫妇,先生叫曼格,太太叫潘莉,两个人是感情深厚的青梅竹马,成年后自然而然的互生情愫成为情侣,然后结了婚。
两个人都是性情温柔的那一挂,尤其潘莉夫人,热情如暖阳,又时常帮助别人。
他们的家里养了许多小动物,潘莉夫人把它们当做家人和朋友。
兰彻把小猫儿带回家后,最早对小猫儿和颜悦色平等相待的就是潘莉夫人,她会请猫儿到家里做客,盛情款待,因为兰彻始终是男性,像买内衣、挑裙子一类的事情,潘莉太太都带猫儿解决了。
还送她图书和菜谱,小猫一手精湛的厨艺都是跟潘莉太太学的。
小猫儿曾经问过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不觉得我这个样子很吓人吗?”
潘莉夫人握住小姑娘的手,爽朗笑道:“相由心生,以貌取人是最低级的,我可是高级的那一类。”
“而且我们两个很像,帮助你就像帮助我自己。”
很像,是潘莉夫人给自己和西灵的评价。
也确实有十分相似的成分,比如两个人的身材都比较矮小,相貌又都是甜美那一挂。
最重要的是,潘莉夫人幼年时面黄肌瘦,也曾因此遭遇过欺负,便难免对很像自己的小猫儿产生共情。
可惜好人不长命,潘莉太太和先生一直想要个孩子,可五年中流产了两次,身体拖垮了,一年前病倒,自此缠绵病榻。
曼格先生挚爱妻子,一直陪伴她与病魔抗争。
小猫儿也总去家里探病。
本来潘莉太太的病眼看着已经有起色了,却在兰彻随堂兄出海的一个半礼拜内骤然恶化,撒手人寰。
小猫儿哭肿了眼睛,昨天去村西就是又去祭奠潘莉夫人的,夫人去后,他的丈夫曼格几天内像是苍老了几十岁,每天都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小猫儿回来前也静静在沙发的旁边陪了一会儿。
可是她总觉得这件事情很奇怪,所以兰彻一回来就抓紧跟哥哥说了:“潘莉夫人死前,和之前生病的时候不太一样...我说不清楚,可就是不太一样!”
“感觉像是得了某种怪病。”
潘莉夫人病了一年,所有人都知道她罹患的是一种无法根治的慢性病,但也倒不至于致命。
其间兰彻也去探望过,夫人的症状和当时的病态他是记得的,所以猝然离世也叫他感到奇怪。
小猫儿所说的“和之前生病时候不太一样”,他倒大概可以理解。
而村子里的怪事,并不单单只有潘莉太太这一件。
就在兰彻出海的一个半礼拜间,好几天的晚上,岛上的密林和坟场当中似乎有诡异的火焰燃烧,颜色还不止一种,有地狱般的红焰,诡谲迷离的绿焰。
水晶岛上的地理环境构成,除了占地面积最大的小鱼村,就是海边的沙滩,村子的背后一片山包密林,还有一片人为开辟出来的坟场。
那是刚上岛时的鲛人族先祖开辟出来的,但渐渐的,族人们更多选择死后将骨灰洒向大海,坟场逐渐荒废。
到现在,那里早已彻底变成荒废之地,鲜少有人靠近。
最早看到奇怪火焰的是几个贪玩不回家的男孩,被那怪象吓得回家病了好几天,可大人们一开始并不相信他们描述的火焰,觉得是孩子吓迷糊了说胡话。
然而那火焰范围似乎在悄悄的扩大,竟是附近的住户肉眼可目睹的程度了。
离奇的怪闻便这样传扬开来。
许多人说那是鬼火,是有不干净的东西在作怪!
可这不干净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岛上的呢?他们水晶岛太平了百来年,从来没有过这种怪事!一定是哪里不对劲了!
没多久兰彻也就弄明白了,之所以村民们看着他和主角受议论纷纷、指指点点,是因为把怪事的根源跟他联系起来了。
更确切地说,是跟他“带外人上岛”这件事联系起来了。
很快,流言蜚语盛行,而流言的核心则是一种指向——兰彻先后在一个月内带了两个陌生人上岛,正是因为生人的打扰使得岛上风水不调,怪事频发。
人在面对强力的未知时,巨大的恐惧需要寻找突破口,兰彻就站在了这个节骨眼上。
他其实搞不清楚为什么这就跟自己产生关系?可人群的盲从性他倒一直很了解。没必要怪罪,因为怪罪了也无用。
接下来的几天兰彻房子的外围甚至有人偷偷摸摸的藏在附近,就为了一直监视里面的动静。
他们坚信,是带回来那几个陌生人的气息破坏了风水。
加加伦在院子里煮药的时候,兰彻走到他旁边,罗尔威斯也跟过来,抢先在兰彻前开口:“你有感觉到别人的视线吗?好像是在监视我们。”
看浅金发色男子一派悠然自得还能兼顾晒太阳的样子,是什么感觉也没有。
但加加伦晃了晃手,杵着腮帮子道:“他们都偷瞄我很久了。”
“一看就是觊觎我的美貌。”
兰彻做了个被恶心到的表情,皱眉摇头着离开。不过心里是松了口气,他其实挺担心大面积的流言蜚语会给加加伦他们造成影响的,毕竟兰彻很清楚,他们是无辜的。
但就浅金发色男子没心没肺兀自慵懒的那个样,不用担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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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随即兰彻脸颊偏了偏,用眼尾去瞟侧后方的人,他从帝宫里偷出来的主角受。主角受嘛,柔弱娇气心灵脆弱,比起加加伦肉眼可见的厚脸皮,似乎他更应该被担心。
但这家伙的反应却比加加伦更像个没事儿人。
发现兰彻在偷瞟自己,罗尔威斯差点就开口问他:“看我干什么?你还挺关心我的嘛。怕我被谣言和异样的眼光打击到?拜托,我可不是纸糊的,你还是管好自己吧。”
这倒是写实的自述,白银帝宫,乃至整个SILVER,最不缺的就是流言蜚语,在其中生存,最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之一,也正是舆论的操控。
可罗尔威斯自然是不能这般宣之于口,但他也不知道扮演那个懦弱的暗雌应该在这种时候说些什么,只好低眉顺眼的保持沉默。
就在流言愈演愈烈时,亚伯拉罕回来了。
那个声称出海是为面见一位“贵人”的男人,带着他的胜利果实回来了。亚伯拉罕一直以来对鲛人族族长的位置饱具野心,他认为,族人们不能永远囿于一方小岛之上,封闭没有出路,开放方得发展。
所以这一次他也真的去求开放了。
亚伯拉罕拉来了一条商路,要让水晶岛和外界建立贸易线条,这样族人才能更加富足。
本来亚伯拉罕对外开放的主张是一直被以代族长为首的族人反对的,可这一趟回来,或许是有兰彻流言风暴的衬托,亚伯拉罕一下子变得受欢迎起来。
甚至是受追捧。
而关于族长之位的争夺,大家也知道亚伯拉罕有野心,但这一次他也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
同时,埋怨和抨击兰彻的声音越来越大,若不是老村长护着,兰彻在家里可能都会被人上门找麻烦。
这天晚上,兰彻独自坐在院子里的草地上,望着星空。
但其实视线里也不是星空,他只是在发呆。
兰彻就这么在院子里席地而坐,而发呆这种事情,往往也发生人情绪低落的时候。
从晚饭时间起,罗尔威斯的视线就落点在兰彻身上,看到人坐在外面发呆,他先是站在门框边观望了一会儿,本来是不打算上前的,可又感觉那个男人的背影好失落。
天呐,那个清澈愚蠢的家伙,遭遇这种事不会想不开吧?
不会在独自一人偷摸哭吧...?
罗尔威斯脑补着男人哭唧唧的画面...毕竟他们那一夜之后,那家伙羞答答跟个大姑娘似的,看起来就很玻璃心。
纠结了一会儿,罗尔威斯最终是走上前去,在人坐的地方旁边坐下。
“是因为我对不对?”开口跟兰彻搭话,“他们是因为你把我带回来了,才责怪你,对吧?”
罗尔威斯其实不太会安慰人,让他装都装不出来,只好把过错揽到自己身上,也不知道能不能安慰到这家伙。
兰彻扭头看向他,眼神懵懂而清澈,还带了一些诧异,只是压根没有罗尔威斯脑补的哭唧唧的眼泪。
“你还挺关心我的嘛。”兰彻眨眨眼,知道这人是来安慰自己的。
10. 10
这人答非所问。
罗尔威斯按捺住性子,接着自己的话题:“其实你我非亲非故,你不用为我做这么多,明天送我出岛吧。”
这话听起来像试探,也的确是试探,听起来半真半假,但却十有八九是真心话。
说起来,这男人冒冒失失的就敢从帝宫里偷人,有一种不要命的蠢感,而他给出的理由,竟是十年前一次模糊的恩情。
为了这种理由就要“救人出魔爪”?傻到家了。
从小到大,罗尔威斯身边最不缺的就是聪明人,稍微傻一点的,应该都会被提着他木偶线的长辈们隔绝在外吧。
像眼前这个男人这样的,他们要是早认识个十几年,罗尔威斯一定会跟他说:“我父王母后不让我跟傻瓜玩”。
可人都这么傻了,他也不想再拖累一个傻瓜。
让人把自己送出岛,罗尔威斯是真这么打算的,只是他刚离开帝宫没多久,还不到回去的时候,他甚至已经开始盘算出岛以后该去哪里再暂避风头。
兰彻继续眨眼,像是压根没听对方说话一般继续文不对题:“我是在想,为什么会出现那些怪事?”
“啊?”这下轮到罗尔威斯懵逼了,好家伙,敢情他白白浪费了口舌,人家根本没听他说话!
都说了越聪明的人越会装傻,兰彻想让任何人以为他没有听到任何一句话,那个人大概率是会被骗到的。
可紧接着兰彻话风一转,竟是少见的低沉和认真:“这不是你和加加伦的错,我再蠢也不会连源头都找不对,他们迁怒你们,我不想也这么做。”
“还不如想想那些怪事儿都哪来的,哎......”
兰彻坐在草地上,双手抱住了双膝,脸埋在膝盖之间,缩在一团,而脑后柔顺的黑色长发包裹住了背影。
被包住的团子长长叹出一口气。
此时月亮已经高高挂在当空,银白的月辉平等的洒向岛上每一个角落,会被映得几乎反光,他的皮肤实在太白了。
白天还不明显,其实往往到了晚上,兰彻的“圣洁”光环会更加浓墨重彩。
罗尔威斯看着这个银白银白的团子,都忽略了他最讨厌的伤春悲秋和唉声叹气,只在心里道:还真是傻的厉害...
两个人静静坐了一会儿,谁也没出声,空气里除了被风带过来的花香,便剩下安静。
突然,皮肤雪白的长发男子弹簧似的站起来,像是决定了什么一样,一声不吭地就往外走。
旁边的人一把拽住他,古铜色的皮肤摁在奶皮一般的手腕上,意外的和谐。那人一双异色的眼眸望着他,嘴上问道:“你去哪儿?”
“我要去现场看看。我是说,那些‘怪象’发生的现场,村后那片森林,和那片坟场。”
封建迷信要不得,在21世纪他就是坚定笃信科学的唯物主义者,现在都发展到宇宙大共和时期,哪有越活越回去的道理。
所谓怪象,一定有他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兰彻甚至认为,这根本是人为的装神弄鬼。
实践出真知,他是要把真相弄明白了,那这第一现场就不能不去。
他用没被握住手腕的另一只手朝人伸过去,做邀请状:“去看看。一起么?”又想到娇柔的主角受很有可能不敢,又说:“害怕的话你就在家里等我。”
这时候房子里是只有他们两个的,小猫儿去曼格先生那边了,听说曼格先生状态不太好,而加加伦这厮又不知道神出鬼没到哪儿去了。
罗尔威斯拉着男人的手噌的一下站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心里则是在骂道:天杀的,你说谁怕呢!
一拍即合之后兰彻带着古铜色皮肤的男人朝村子的后方走去,小鱼村并不繁华,没有大城市大都市满街的霓虹,更不似白银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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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终日灯火通明,村子小道的两旁只竖着朴素款式的路灯,亮度还比较低。
出了村子的范围,便是连路灯都没有了,所幸夜空晴朗,月光和星空能抵一点照明。
再走远一些,进入山包密林,自然的光线就被挡住了,伸手不见五指。
兰彻掏出两个手电筒,分一只给旁边的人,这是刚才从家里拿出来的,好久不用了,好在电量还是满格。
推开开关,主动走到靠前面的位置,把后面的人挡到自己身后,“跟紧我哦,害怕的话抓我的手。”兰彻说道。
可对方没有伸手,反而有些没好气道:“都说了我不害怕!”
好吧,主角受的胆子好像没有兰彻想象中那么小。
而兰彻也比罗尔威斯想象中要聪明,至少,在认路和方向感上还算有造诣,据兰彻所说,他也从没来过着密林深处,所以他们这一趟是要靠自己摸索着走的。
罗尔威斯没有置身过野外密林,现在的方向感是两眼一抹黑,只能跟着兰彻,但同样是第一次进来的兰彻却能找对路线。
“可能我们种族DNA中的方向感比较强吧。”毕竟以前是生活在水下的。
终于到村民们所说看到鬼火燃烧的地方了,兰彻拉着人蹲到一块石头后面,打算守株待兔,看那鬼火究竟怎么烧起来的。
那块石头不大,两个大男人窝在后面必须得身体贴着身体,兰彻一门心思都放在鬼火有可能燃烧的位置了,没有注意到,但罗尔威斯却发现两个人的距离有些太近了...他都能闻到男人的体香,可能是对方惯常使用的沐浴露的味道吧。
后来才知道,原来鲛人的体香是天生的。但不该这样往人鼻子里钻。
这股香气弄得罗尔威斯有些心神不宁,好像呼吸都重了一点,好奇怪...
逐渐加重的急促呼吸弄得兰彻不得不回头,问道:“你干嘛呀?”
11. 11
半个小时过去,密林当中一片寂静,哪怕兰彻他们早就关了手电筒以防打草惊蛇,这前方也始终不见鬼火的影子。
难免叫人生疑,这“蛇”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呢?
感觉今晚是不会看到鬼火了,兰彻也不在石头后面苦等,他打算四处走走。跟他一起窝在石头后的人也站起来,两个人共进共退。
终于,兰彻找到了他想要的蛛丝马迹。
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正是好几波目击者都目睹鬼火燃烧的位置,因为密林深处平时无人走近,除了满地的落叶、枯枝和泥泞,现场的一切都保留得其实挺好,很容易就得到第一手资料。
喏,眼下兰彻就在那泥泞里发现了奇怪的粉末。
不知道是什么物质,只有明显的颜色区分,一种粉末是红色的,另一种粉末是绿色的。
很显然,跟村民目睹的两种鬼火颜色是对应关系。
“看样子是这种东西燃烧起来的。”也就意味着,这所谓“鬼火”,根本是人为制造而出的怪象。
罗尔威斯得出结论后正想伸手上前拾起一点粉末来看看,那些常见的火药、燃烧材料,亦或药品药剂,都是白银帝宫里王族们的必修课,罗尔威斯对于自己的眼界和知识量很有自信的。
可刚一上前就被旁边的人拽了回来,还是拽到自己的身后,然后对他说:“别碰!万一有毒,万一会爆炸,伤着你怎么办?”
兰彻从兜里掏出几张牛皮纸,是出门前从家里带的,他早就准备好取证了。
自己上前用纸张配合着纸张把两种粉末分别收集成两个小包,再用第三张纸包住,包好了就揣兜里。
古铜色皮肤的男人看他动作挺麻利的,但就是自己走在前面,却告诫别人不要受伤,多少有些自相矛盾了吧。
男人用乖顺的语气吐槽:“让我退后,难道你的身体是不锈钢,不会中毒也不怕爆炸了?”
其实呢,鲛人的体质确实有那么点不同。
这个还是兰彻在村子里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听来的,他自己也不完全了解,只知道鲛人的基因相当特殊,不要说和人类比,在以变异为基础的整个兽人族中都是最顶级的基因。
鲛人的血清中有一种特殊DNA,这让鲛人族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以及抗毒性。
大部分自然毒素对鲛人族是无效的。
所以兰彻还真就比身后的人更有资格在“有可能中毒”的选项前前进一步,但他把人护在身后倒也不全然因为这个。
这是个无辜的人,这才是唯一的理由。
切,真傻的可以。罗尔威斯心中吐槽。
紧接着他们从密林原路返回,又转场去了坟地,虽说氛围比那深山老林更阴森了,但视野却好得不是一星半点,都不用怎么找就能看到坟地两侧也散落着相同的红绿色粉末。
这些粉末没有气味,看起来不像是燃料,至少,不会是常见的燃料。
——罗尔威斯没有触碰,悄然打量着得出结论。
直到他们再从坟场里出来,今天晚上始终是没见到那传闻中的鬼火,连续几日来鬼火没有停过,偏就今天晚上例外,而兰彻手里也唯有两个地方捡到的粉末算是收获。
但是那鬼火不出现其实是一种现象,这就表示这东西不仅是人为的,而且制造者也发现兰彻他们来现场调查了,所以没敢继续。
剩下的一个问题是弄清两种粉末究竟是什么物质,这样也许就能知道搞出这阵子装神弄鬼的是什么人了。兰彻的思路如是。
只不过,要怎么弄清楚呢?
兰彻带着人朝自己家的方向走,乍一看会以为是要原路返回,所以罗尔威斯脱口问道:“这就回去了?”
这一开口,罗尔威斯自己都惊了一下,不知不觉间,他的声音怎么好像笼罩上了一层鼻音,嗡嗡的酿酿的,就像重感冒了一样。
可他没有感冒的症状,身体也没感到什么不适,除了刚才离兰彻那么近的时候呼吸加重气血上头...
兰彻也一副震惊的样子转过脸来:“你怎么了?着凉了?”不愧是主角受,身体娇弱,“早知道就不叫你跟我出来了,你要不要先回家去?”他现在确实是有些后悔。
如果人着了凉感冒发烧,还得给他拿感冒药。
罗尔威斯当然讨厌这种拿自己当老弱病残的论调,强忍着不发脾气,只摆手道:“我没有生病!”
可是怎么突然声音就变了个样子,罗尔威斯也是感到奇怪的。
不打算先回去,人还是跟着兰彻的脚步,所以很快就会发现兰彻并不是要原路返回自己的房子,他显然要去另一个地方,只是刚好那里和村南的房子同路罢了。
“我们去村长家。”
老村长,奇希代尔,现下鲛人族的代族长,父母去世之后一直庇护着兰彻的长辈,大概也是这个村子里最渊博的人。
倒不是说老村长有多惊人的知识储备量,而是他家里有着整个水晶岛上最丰富的藏书。
虽然大部分也只是随意收纳在仓库的残本,虽然老村长也不是个爱看书的人,但那些图书的藏本是岛上唯一可做“查询”的典库了。
两个人来到老村长的房子,敲开老村长的门。
已经快半夜12点了,以早睡早起的岛民生物钟算,老村长本来该早睡死过去的,他的老伴儿和小孙子已经沉入梦中,唯有披着外衫来开门的老伯一边把门打开,一边满脸怨气。
但这也不能怪他,老村长就这样,长了个凶巴巴的脸,每天眉头一皱,好像看谁都不耐烦。
可开门看到兰彻时,却只是招手让人进来,瞪起来的牛眼睛把人从头到脚瞅一遍,低声骂道:“大晚上的,也不知道多穿几件衣服。”
出门之前兰彻提前给村长打过电话,说自己要上事发现场查看真相,老村长也没多问,只问他有没有能查出来的把握。
兰彻说需要他配合,只是...“你不是很久都不熬夜了嘛,耽误了睡眠,你又该挨婶婶呲儿了。”
老村长上了岁数之后心脏有些不好,前些年发作过一次心脏病,怪凶险的,从那之后便被老伴强制戒烟戒酒、健康作息,否则就算一大把年纪、当了代族长,也是免不了跪搓衣板的。
电话的那头对方低骂,让兰彻闭嘴,并道:“你只管过来就是了,我等着你。”
而现在,让两人进门之后老村长从暖水壶里倒出两杯白开水,分别装在两个搪瓷杯,摆到两人面前,先让他们暖暖身子。
在这个节骨眼,村子的人几乎都是对兰彻带回来的外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相比之下老村长像个另类了。
不过倒也不是有比其他村民多出来的理智和远见,只是他相信兰彻,“他在电话里说你是无辜的,我也就不为难你了。”老村长是这么说的。
应该算是一种爱屋及乌,毕竟他是整个岛上最疼兰彻的长辈。
兰彻拿出折成小包的牛皮纸,展开纸面,露出里面红绿两色的粉末,推到村长面前:“这就是我找到的‘端倪’,奇希,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老村长盯着两样颜色怪异的粉末看了一会儿,浓眉上挑,别说,他还真的见过这玩意儿!
不是见过实物,只见村长起身去放置书籍的仓库,回来时手里捏着一本旧书。
相当陈旧的一本书,封面上的字已经稀释模糊得看不出来,内页的纸张也摇摇欲坠的脆弱,好像轻轻一翻都能碎成好几块。
村长却眼疾手快一把翻到了自己要的页数,并把内页内容摊开在兰彻面前。
那是一本与巫族有关的书。
宇宙大共和,生物分成三大种群,人类和虫族因为兽基因夹杂的影响程度低而易划分,剩下不属于人族和虫族的交合体,就干脆都归于了“兽人族”这个分类。
可这其中也有一些没有跟“兽”交合过的种族,但又不属于人类,比如依靠自然元素繁衍生息的精灵族,也比如神秘历史源远流长古恒有之的巫族。
老村长拿来的旧书,便是一本记录了那神秘巫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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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
而这其中就有与面前粉末极为相似的实物描述。
巫族族人善用秘术,而秘术离不开阵法,他们会研磨打造出各种器物和介质用以辅助阵法。
最低端的辅助物便是各种粉末,将粉末燃烧便能开启阵法。
据书中记载,最常见的两种粉末燃烧效果便是如地狱之火般的红焰,以及诡艳迷离的绿焰。
跟村子里这两天的怪象正好吻合。
所以这初步的结论有了,有人利用巫族秘术的手法制造了怪象,引来人心惶惶。
可问题是,水晶岛避世百年,村民个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平时也没有外来人口,谁会使用这种手段呢?谁会能懂得使用这中手段呢?这在水晶岛百年间可是闻所未闻。
好吧,距离查到真相还有好几个步骤呢。兰彻倒也不心急,唯一叫他惊诧和出乎意料的,是有个之前从没听说过的族群貌似牵扯进来了。
兰彻的眉头微微蹙在一起,美人蹙眉,别说,怪好看的。
只是极少见他这样严肃,尤其在老村长眼中,对方就是个心地纯善心思简单容易被骗被伤害的孩子,虽然嘴上说让他成长,等长成合格的族长才能接过重任,可心里最喜欢的其实就是孩子原本纯良的性子。
所以在疼爱你的长辈眼里,你并不用急着成长。
老村长打断他:“行了,先别想这些,我要跟你说点别的。”眼神转到和兰彻坐在一起的古铜色皮肤的男人身上:“单独说。”
哦,心领神会,人家要说族人之间的私房话,罗尔威斯自觉地起身走到房间外面。
到底是晚上,海面上吹过来的夜风虽然携着花香,但也带着凉意,一打开门就能感受到。
兰彻把自己的外衣脱下来,朝人扔过去:“别更着凉了。”
罗尔威斯接到那件薄薄的衣服时,手掌还能摸到人留在里面的体温。
那么薄薄一件,能起多大保暖作用?罗尔威斯站在屋外的房檐下时默默腹诽,而且他说了,明明就没有生病,多此一举!
嘴上这么说着,身上却已经把外衣披上了,还能闻到人衣服上的味道,就是兰彻的味道。
很好闻的一种体香,罗尔威斯甚至因为觉得好闻而连续深呼吸了几次。
但麻烦的是,香气一钻进鼻息,刚才那股气血上涌好像又出现了...!罗尔威斯摸了摸自己的心口,心脏跳动是偏快的,呼吸应该也随之凝重了些...
见鬼!他骂道。
罗尔威斯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了,从来没出现过这种状况,难不成,真是感冒着凉了?
另一边,兰彻和老族长族人间的私房话其实只持续了最多5分钟,出房间的时候是兰彻一个人,他没让村长再送了。
而兰彻的神情和平时也看不出一丝差别,就像他们在里面根本没有说话,或者全是无关紧要的唠家常。
总之从他脸上得不到信息,罗尔威斯也不想探知什么信息,这与自己不相干。
他只看到兰彻因为脱了外套现在身上只有一件短袖的里衣,看着就凉,反手把衣服拿下来,披到皮肤雪白的男人身上。
一边道:“赶紧回家吧,可别着凉生病。”
两个人回到兰彻的房子时,是夜里一点钟了,一推开门,加加伦懒猫似的盘在沙发上,看起来是已经洗漱过的样子,手里捧一本儿童小画书。
那是兰彻小时候看的画本。
肯定是从兰彻书房里刨的,但兰彻没打算计较这个,任他刨了就刨了,只问道:“怎么还没睡呀你?”
加加伦一边翻页一边伸了个懒腰:“你还没回家我怎么睡得着。哦,是‘你们’,你们俩一块儿出去的。”
罗尔威斯随即冷哼了一声:“不然呢?早先你不在家里吧,找不到你人,你去哪里了?”
眼看互相不顺眼的两人之间战争要一触即发。
砰,开门关门的声音打断了施法,是小猫儿回来了,她居然和兰彻他们前后脚也这么晚回来。
12. 12
这还是小猫儿第一次这么晚回家,而且姑娘的脸色看起来也不怎么好,兰彻叫停一切话题,先关心姑娘的状况。
小猫儿却摇摇头,笑着跟兰彻说自己没事。
兰彻摸摸她的额头,倒是不烫,放下一点心来,却也不可能完全放心,自从潘莉太太去世,小姑娘的精神也一直比较低迷,兰彻真怕她也生病。
这时候加加伦倒了一杯热水,作势要帮小姑娘送到房间里去,顺便宽慰道:“虽然伤心不影响你的漂亮,但会叫别人担心呀。”
“喏,”加加伦的下巴朝兰彻的方向抬,“你瞧你哥。”
难得浅金发色男子这般正儿八经。
小猫儿两只耳朵耷拉下来,尾巴也垂直拖在身后,表情是疲惫低沉和一点愧疚,她跟兰彻说抱歉,保证以后不会回来这么晚了。
摸摸小猫儿的头顶,动作十分轻柔,兰彻是不会责备她的,毕竟曼格先生刚刚丧妻,小猫儿在那边帮忙就耽误了时间也无可厚非,只是看姑娘脸色太差了,像是要感冒的前兆,兰彻想着还是给她拿一份感冒药预防比较好。
这样一来,感冒药他就得准备两份了。
猫儿回到房间后开始洗漱,很快房间里便安安静静没有声音了,应该是小姑娘吃了药乖乖睡下了。
过了一会儿,确认人应该已经睡熟,外面的男人们才再度发出声音,只不过每个人都收着嗓子,完全和不久之前截然两样就是了。
加加伦先开的口,问兰彻他们去做什么了。
兰彻倒也不隐瞒,把刚才一路的见闻分享出来,包括鬼火怪象是巫族秘术导致的这件事。
言下之意,认为操纵怪象的,应该就是巫族的人,或者,至少跟他们有关。
比真正的猫儿更像一只猫的男子抱着一只靠枕发表见解:“我并不觉得会是巫族的人,你说用那种粉末的阵法是最基础的秘术,那为什么要在那么多人面前使用?还不收拾现场,等着暴露自己吗?”
“你瞧,被你们一眼看出来了不是?”
加加伦的意思,是用基础秘术装神弄鬼太愚蠢了,无论目的是什么,很容易就被拆穿。
但如果是故意用这种手段让别人以为是巫族,就很说得通了。
可是兰彻摇了摇头:“不,我们这里是偏远落后的小地方,现在都没人认得巫族了,更没人认得什么秘术。像我,如果不是村长正好有藏书,我根本没有听过‘巫族’的名字。”
换言之,在水晶岛上使用秘术其实挺安全的。
浅金发色的男子还想开口再说些什么,兰彻只露出一个大大的纯净微笑,拍了拍人的肩膀,让他赶紧去睡了。
紧接着兰彻带一旁的第三人上了三楼,顺便就把给人的感冒药一同送到了房间。
罗尔威斯看得出来男人是心事重重的,但并没有再上前安慰了,反正人现在看起来又没有在哭。
就像对方也不会把和老村长谈话的内容告诉他一样,他们不是这么近的距离。
男人走后罗尔威斯销上了门,拿起浴巾和睡衣往浴室里走,哦,这件其貌不扬款式有点土土的,但手感不错的睡衣就是那天他们逛街的成果之一,兰彻给他买的。
罗尔威斯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回想起这个了。
他走进浴室,打开热水器下的花洒,然后脱下身上的薄衣长裤,对着镜子照了照。
奇怪了,从那艘游轮上下来,他一直觉得身上隐隐约约有些说不出的怪异,左照右照,却也照不出什么不同。
倒是一不小心鼻息间仿佛又萦绕起一股香味,兰彻身上的体香...
不不不,罗尔威斯甩了甩头,赶紧站到花洒底下去,要用热水打断自己的想法。
好在洗完澡出来,那股“阴魂不散”的味道总算是消散了,罗尔威斯的注意力转移到床前木桌上的感冒药。
水晶岛不与外界联通,许多基础药品都是村民自己制造,所以也就没有统一的包装,眼前这一盒显然就是兰彻去药铺抓了药后自己折了个小盒子收纳起来的。
普普通通的白色纸盒,盒子上是手写的用药说明。
幼圆的字体,一看就是兰彻的笔记。
到现在为止罗尔威斯已经内心嘲笑过这人的幼稚字体好多次了,像小学生写的。
但一想到人认认真真握着笔,一笔一画写着用药说明的样子,罗尔威斯又忍不住发笑,那个画面真是傻得很。
拿出药板,抠出两粒来,打算就着温水咽下去。
本来罗尔威斯是不打算吃感冒药的,是坚定的认为自己没有生病,可冲完热水澡,脑袋竟是有些昏昏沉沉的,鼻子也开始不透气儿了,没办法,可能真的有点着凉了吧?
吃完药裹在被子里睡下,罗尔威斯迷迷糊糊的想着,明明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有感染过一次风寒的呀。
同一栋房子的二楼,还有一个窝在被子里,几乎把自己裹成菜心虫的人,只不过区别在于楼上那个已经晕晕乎乎睡着了,而兰彻清醒得不能再清醒。
他不知道几分钟前有人因为他的体香而需要热水冲头才能打断气血上涌的感觉,兰彻脑子里回放的,是在村长家时他和村长的谈话:
老村长的茶室,时常点一盘檀香,这老头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大大咧咧甚至有些邋遢,但有些地方又固执的保持高度时髦。
刚才是因为去得晚,香柱已经燃尽,可兰彻还是细心地看到了角落里新鲜的烟灰。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根本无关紧要,但兰彻看到烟灰便想起以前经常来村长家做客的日子。
那时候他的父母还活着,每每到这里来时也不是自己一个人,还会搭上一个玩伴——亚伯拉罕。
很难想象,他和亚伯兰罕还有单纯作为玩伴的一段时间。
老村长家里书多,喜欢把小孩子们都叫来,像办一个临时的小课堂一样,兰彻和亚伯兰罕就天天一路同行,聚会之后又一起回家。
有一天回家的路上下暴雨,深坑积了水,但那又是回家的必经之路,亚伯拉罕脱了自己的鞋袜让兰彻帮他提着,而后把兰彻背到背上,就这么趟了过去。然后大的身上满身泥泞,小的则干干净净,没有沾上一丝泥点子。
好像还有一次是兰彻下坡时被石头绊倒,亚伯拉罕为了拉住他而自己摔下了坡去...极限一换一了属于是。
都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岁时候的事了,反正两个人都还没有大人的膝盖高。
年幼的心灵总是纯净的一尘不染,也在那一尘不染中,也许真的存在过温情的兄友弟恭吧。
后来老村长为了激励孩子们学习,在课堂上加入了“奖励”机制,回答对问题的孩子就能拿到糖果和小零食,答对最多的会额外再多得一份。
兰彻每次都很努力,题目答起来也每每得心应手,奖励自然拿得最多。
其他孩子叽叽喳喳围在他旁边,又是羡慕又是崇拜,兰彻也总是把奖励分给他们,但都会留下一份最多的,他要给亚伯拉罕。
然而对方接过他满心欢喜递上的礼物,转手扔进了垃圾桶,那好像是兰彻第一次意识到亚伯拉罕看自己的眼神...居然像冰一样冷?
从那以后他们就很少一起参加聚会了。
久而久之,渐行渐远。
今天被老村长提起来,是因为村长要跟兰彻单独说的事正是跟亚伯拉罕有关:“同样是带人上岛,你只带了一个,现在被骂成罪人,他带了一伙,受到的却是追捧。这公平吗?不公平。”
亚伯拉罕主张开放,这次也带回了一条成熟的营销商路,虽然还没有具体的人上岛,但这样大的项目一定有许多负责的接头人,再说,都搞“开放”了,还怕没有外人上岛吗?
那因为内部排外而遭受非议的兰彻不就像个笑话?
明明你们吹捧和追随的是要带更多人进来的主呀。
“我也不止是给你打抱不平,我是觉得事有蹊跷。”老村长一向是反对亚伯拉罕主张的,他觉得这个人心不纯不正,并不堪当大任。
至于两极分化的双标舆论为什么突然就在村民间盛行,实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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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说没有推手,这便是村长所指的“蹊跷”。
他的意思也是建议兰彻去查一查。
兰彻没有当即表态,只露出一贯在长辈面前好使的“好孩子”式微笑,很平和地说道:“其实...堂兄所主张的对外开放并没有错,我也觉得该这么做。”
老村长愣了一下,没想到有一天会从好心肠又对这方面很迟钝的兰彻嘴里听到他关于“战略”的想法。
可怎么一下就站到对面立场去了?
但看兰彻的样子绝不是开玩笑。
老村长摇摇头,这几年他明显感觉到自己老了,许多事情力不从心,曾经严厉打击每一个提出开放策略的人,是为了继承鲛人族先祖留下的传统。
毕竟若不是外面世界的人太坏,他们又怎么会寻个隐世避起来。
可事到如今,无论将来主导族人的策略是什么,他都没有太多心力管着了,只一样,绝对不能亚伯拉罕做族长!
任何主张都绝不能是亚伯拉罕所提出来的主张!
“等你做了族长,想开放想收紧都随你去,就一条,你族长的权力不能让亚伯拉罕沾染,你现在就给我保证!”老村长的情绪有些激动了,“不能让他带领鲛人族,他会带族人走上弯路的!”
村长激动得有些泛红的脸在兰彻脑海中回放,短短5分钟内的谈话,也在耳边循环回响着。
兰彻深深叹出一口气。
现在情况有些尴尬了,亚伯拉罕显然是对族长之位志在必得,而在没有通过走剧情触发返回原世界的条件基础上,这21世纪他大概率是回不去了。
也就意味着他卷进了一场权力争夺。
哎,权力争夺他上辈子已经干够了,本来想躺平做个废物的,这怎么让人能不心事重重啊!
第二天早上,兰彻被外面乱七八糟的脚步声吵醒,那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或者一两个人,而是以群体为单位的。
他们村南一向人来人往的少,这情况一听就不对劲。
兰彻披上外衣,拉开窗帘,伸头往外一看,好家伙,他家的房子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包围起来了。
而扮演人墙的,自然是村里的村民,他们个个手里还拿了锄头、棍子一类的工具,以当下情形看,说是“武器”更准确。
兰彻走下楼时看到桌上摆了一个盘子,盘子上罩着保温用的玻璃盖子,而从那层玻璃中能明显看到那是一盘肉酱意大利面。嗯?这是今天的早点么?小猫儿一般不会在早上做意大利面的呀。
抬头一看才发现,现在已经9点多,快10点钟了,原来失眠之后这一觉睡得还挺长。
古铜色皮肤的男人今天穿了一身清新的布衣,看到他的眼神朝桌上意大利面瞟,先行解释:“我煮的早饭,不过现在应该凉了,你自己热一下。”
突然又觉得这样的口吻高傲了些,又补充道:“我帮你热吧要不?”说着便要起身。
罗尔威斯是现任新皇,从小也是被伺候长大的,不过十项全能的王族子女也会上烹饪这门必修课,所以他还勉强算是会做饭。
别的做不熟练,最熟练的就是拌肉酱和煮意大利面。
兰彻连忙摆手:“我自己来。”左右瞧瞧又觉得奇怪,怎么今天是林歌做早饭,小猫儿呢?
盘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加加伦指了指门口:“西灵一大早就出去了,应该又是去忙潘莉夫人的后事吧。”见旁边的人起身要给兰彻热面的架势,也不甘示弱道:“我还给你冲了燕麦呢,要是凉了我现在也可以给你热一热!”
兰彻无语,搞不懂这两人一天天有什么好较劲的。
顾不上早餐,他先打开门要搞清楚把他家的房子包围起来是怎么一回事。
外面的村民说,因为兰彻拒不配合,执意把陌生外人留在岛上,有人已经向委员亚伯拉罕反映,亚伯拉罕同意村委会申请,将兰彻以及房子里的所有人暂时监控起来,限制他们外出,直到查出真相。
小猫儿之所以能出去,是她走得太早,赶在这帮人墙之前了。
13. 13
限制外出,直到查出真相。
看来村委会那边也已经决心要调查鬼火燃烧一类怪象背后的真相了,说明还是有一部分人没有被怪力乱神带偏,也认为这些现象的背后有人为的一只手。
这是好消息。
兰彻决定乖乖配合,转身进了屋子,第一件事是查看食材,不能外出的话在房子里的食材得够用。
很好,冰箱和橱柜里几乎都是满的,院子里还有自家栽种的菜和晾晒的渔货。
把那份肉酱意大利面热了热,端着盘子也坐到沙发上,面前的大屏幕上滚动着刺激的视效画面,兰彻问他们这是在看什么。
罗尔威斯不说话,加加伦则摆摆手一副不情愿但也不在意的样子,说反正现在也出不了门,只能看看电视,而在兰彻起床前他和古铜色皮肤的那一位已经为看哪一部片子吵过一轮了。
最终决定编号,然后掷骰子。
现在放着的这部就是掷骰子掷出来的,也不知道故事讲的啥。
兰彻努努嘴角,一边划拉面条一边做出嫌弃的吐槽状:“在没事找事这方面,你们两个其实应该挺合得来的。”
被限制外出的日子,可不就是闲得没事找事。
不过兰彻的自我剖析和评价长久以来都是:长袖善舞玩弄交际的宅男i人,在家待着哪也不去,对他来说倒是一点也不难受。
除了加加伦不能再去院子里捣鼓那些奇奇怪怪的药品外,日子和平常倒也没有太大的两样。
然而仅仅过了几个小时,时间来到下午,那不寻常的“两样”出现了。
小猫儿从早上出门之后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一个电话和信息也没有,这是绝不寻常的。
自打兰彻和猫儿成为家人开始,两人便有一个约定,各自出门之前要向对方报备,不可以让对方失去你的行踪超过四个小时。
而当兰彻给猫儿打电话,电话那头却始终显示“已关机”时,兰彻的脸色变了,猫儿八成是出了什么意外。
再一联想小姑娘昨天晚上难看的脸色和低沉的精神状态,兰彻心头冒出不妙的预感。
不行,他得出去找。
男人上楼换了一身便于行走的衣裤,长腿一迈,几步便要出门去,身后有两个声音异口同声:“我跟你一起去!”
罗尔威斯用眼角瞥着加加伦,异色瞳孔露出深切的厌恶。
对面也不遑多让。
兰彻打断两个人这个时候还在持续的敌对,声音难得的冷了一个八度:“留下一个人看门,万一猫儿回来。”
......空气陷入了几秒钟的寂静,而后加加伦举手道:“好吧,我来看门。”也不知他是想到了什么。
但更麻烦的是,包围了整栋房子的村民根本不打算放他们外出,他们被拦在了院子里,任兰彻解释自己家的妹妹联系不上人很可能出了意外,外面的人墙也不放他出去。
“就这么一个岛上能出什么意外?肯定等下就回来了,又没有外人,谁会害她?”
“这话说的,他身后那个不就是外人吗?这些麻烦不就是他们带来的吗!”
“就是说。还有那个‘妹妹’本来也是外人来的,明明是自己一直破坏规则给整个村子带来灾难,现在说的还好像谁要害他们似的,怎么这么不讲道理。”
“说不定就是报应到自己身上了!”
“呵,我都忘了,那大家更不能让你们出去了!看来你就是想找借口往外跑。”
外面拦着的人墙你一言我一语。
小鱼村总共才多少人,现在组成人墙围在兰彻面前的,其实大部分都是熟人,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和气融融的一大家子。
现在嫌恶的眼神从他们的眼睛里毫不掩饰的倾泻,对待兰彻的面容也尖酸刻薄起来,即便知道无知的村民也是被偏颇的怪力乱神裹挟了思想,可当下一刻,仍然感到脊背一阵一阵发凉,这些熟悉的面孔也变得陌生。
还好,他早就习惯口诛笔伐和吃力不讨好了,这点程度只是小意思。
只不过脱胎换骨到一个新世界的新环境,像是掉入一张平和的温床,兰彻好久没有竖起棱角以解决一个一个要他命的麻烦了,多少有点不适应罢了。
同时罗尔威斯的脑子也在玩命飞转。
糟糕,这个男人是碰到大麻烦了,罗尔威斯观察着四下氛围里的剑拔弩张。
要不要帮他解决掉呢?罗尔威斯迟疑,毕竟即使握着农具当武器,这些村民对他来说也是手无寸铁。
只是...这么做的话身份就会被怀疑吧?
好像不是很划算,罗尔威斯再度迟疑,可是他不帮忙的话这个清澈愚蠢的男人该怎么办?一副谁都能捏两把的面糊模样,不就要挨欺负了?不对,已经在挨欺负了。
然而罗尔威斯没想到的是,他这儿还没纠结出结果,牛奶面团捏的一般的男人已经上前一步,两步,朝着围堵在院落门口的村民们平静地走过去了。
面无表情,平静到反而显得强势。
对面村民的气势弱下来,随着男人逼近而一步步后退。他们给自己找的理由是兰彻毕竟是上一任村长唯一留下的独子,他们也不敢真拿人怎么样。
可绝不是被吓到了哟!
“我现在又要事要出门,请让开,你们没有权利阻拦。不然就交给村长定夺,派个人去把奇希代尔先生请来。”兰彻鲜少冷脸,所以也鲜少有人会发现,他这张美轮美奂的脸一冷下来,其实还挺吓人的。
而兰彻在这种关头,首选的方案自然是搬老村长出来撑腰。
一提村长,对面的人的气势更是衰得一泻千里,其实正是如此,兰彻的房子能被包围,是因为他愿意配合调查,真相水落石出对所有人都好,但他若不愿意,直接搬村长出来便是。
莫名其妙的包围和限制,本就不合规矩。
眼看兰彻就要一步步走出大门了,这时不远处传来一个清亮的声音,单论声线的话,和兰彻挺像的。
也正常,堂兄弟嘛,声音相似没什么稀奇,他们两个的父亲连长得都很相似。
“找奇希代尔先生撑腰也没用,他无法代表所有村委会的委员做决定,现在对你的投诉太多了,村长也得少数服从多数。”亚伯拉罕说道。
兰彻一抬眸,只见一个身着米色西装的人缓缓接近。
亚伯拉罕这趟出海,除了拉来一条销商之路外,最大的收获应该就是购置了一大堆的西服吧。
看那衣料、做工、款式以及设计感,写在身上的价值不菲,跟朴素的小村庄多少也有点不搭调了。
亲爱的亚伯拉罕委员一来,刚才仿佛泄气皮球似的民众,这球里气又续上了,恢复了不久前的膨胀。
看来有人撑腰真是很重要的,也看来这场对兰彻房子,或者直接点,根本是针对兰彻本人的围堵的授意源头,就是他亲爱的堂哥亚伯拉罕。
还真是不出所料。
随着亚伯拉罕的靠近,组成人墙的村民们让出一条通路,而这条通路的另一端,正是兰彻家房子的大门口,而兰彻此刻就站在大门口的位置。
光说外型的话,亚伯兰罕也绝对是风流倜傥中的顶级了,亚伯拉罕的长相随母亲,兄弟两个都是黑色的眼眸,但兰彻的眼眸黑得更深,他像自己的父亲,瞳孔颜色却甚至比父亲还要黑。
现在亚伯拉罕西装笔挺地走过来,盛气凌人,带一点玩味和嘲讽的眼神看向他的堂弟。
周围的空气安静了,刚才还沸沸嚷嚷的群众现在大气不敢喘。
其实每一个岛上村民都清楚,兰彻是前任村长的独子,代村长也一直拥护他接任这个位置,而亚伯拉罕多年来的野心也是对准了这个位置,拥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俩偏偏是不同立场的死对头。
但以前这种微妙的敌对还掩藏在每个人心知肚明的窗户纸下,这般露骨的僵持和对峙还是头一次。
只见亚伯拉罕恶狠狠地往前走,要把兰彻逼回屋子里,语气是一种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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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个门你出不去。”
“希望你聪明点儿,能明白这一点。”
亚伯拉罕身上有一种不太像鲛人族族人的气质,反而是比较接近猛兽类的,总让人感觉自带气场,周围人也都比较怕他。
而他也以此为傲,尤其享受着把软弱无能的堂弟逼退的快感。
也确实如亚伯拉罕所想,他一步步逼近,兰彻就一步步后退,已经退到了院子的里面。这也符合所有围观村民的预期,胳膊拧不过大腿,论强势,兰彻怎么比得过亚伯拉罕呢。
眼看奶团捏的般的男人就要被逼到没有退路,罗尔威斯的手闲不住了。
在跟着兰彻出门前,他迅速地从厨房炉灶旁摸了一把伸缩的小刀,现在这把刀就在裤兜里。
要问什么这么做?罗尔威斯对危险的感知能力早已是千锤百炼过的,打从房子被围,他就深感不妙,早晚会有一场“恶战”的。
兰彻出门找人,无疑是加速了恶战的爆发,带个武器防身,以防万一。
瞧,这不就用上了。
想要逼退亚伯拉罕和外面那群村民非常简单,只要他掏出小刀,把趾高气昂的男人挟持,再把刀怼到他的喉咙上,不听话就割下去,再不听话就割得更深一点,直到断气,就能要挟所有人做任何事,当然他和兰彻也就想去哪就去哪了。
罗尔威斯这番设想只花了几秒钟,就仿佛操作简单得像平时吞咽一口唾沫。
而于他而言,也确实如此。
男人那双铁掌已经拿出来,其实甚至用不上小刀,罗尔威斯徒手就能捏随亚伯拉罕的喉管,然而就在手掌伸到裤兜里的同时,兰彻突然退了好几步,众目睽睽之下奔进了屋子,很快又跑出来,手里多了一个像遥控器一样的东西。
兰彻把遥控器举到亚伯拉罕面前,摇了摇,像小时候分享得到的糖果,也有点长大以后逗狗的意思。
所有人都懵逼了。
兰彻就在所有人懵逼的注视下,拉过旁边的“林歌”,另一只手按动遥控器最前端的红点时跟人耳语:“快退!”
罗尔威斯一整个蒙圈,就这么被男人拽着撒腿跑到了房子里面的屋檐下,还因为动作太急踉跄了下,兰彻倒眼疾手快的把他扶住了。
紧接着耳边传来爆炸的声音,罗尔威斯惊异地转头,竟看到就在亚伯拉罕所站一米开外的位置地面碎裂、泥土飞溅,因为刚才那里发生了一场微小型的爆炸。
之所以说“微小”,是因为爆炸范围有限,只在半径一米的区域之内,且炸药的杀伤力不大,都是些年节时候会放的爆竹。
只要起到一个恐吓作用。
亚伯拉罕也确实吓傻了,洁净的西装革履被飞溅的泥点子沾了满身,因为院子的地面下还有水管,也就有污水存积,男人趾高气昂的强势被散发着异味的污水兜头冲得荡然无存。
只剩满地狼狈和拾不起的脸面。
兰彻再度当面举起遥控器,举到对面的人鼻子的位置,平静说道:“刚才只是吓吓你,再拦着我,我就炸死你。耽误了我出去找人,我也会炸死你。”
“这层地面之下铺满了火药,要是不相信的话,可以再试试。”
说着兰彻又摁下遥控器上另一个键位按钮,亚伯拉罕身后一米处的地方也响起火药爆炸的声音。
地面再度被爆破,泥土和脏水从身后泼溅,亚伯拉罕彻底成了脏污的落汤鸡。
兰彻冷下脸来,眼睛眯了眯,声音似乎也带上了平静的强势:“让不让?”
其实兰彻不问这句话,他和“林歌”也能畅通无阻的出去了,瞧门口围着的村民,谁不是惊得目瞪口呆。
但兰彻就是要亚伯拉罕亲自放他们过去。
如他所愿,亚伯拉罕僵硬地转过身体,让出路来,他们可以出去了。
兰彻示意身边的人跟上自己,然后把遥控扔给了加加伦,大步流星往外走的同时交代了一句:“拿着这个在这儿等我,如果猫儿回来了照顾好她。”
14. 14
兰彻不是在唱空城计,院子地面的下方的确铺设了一层□□,那是兰彻父亲生前心血来潮做的小发明之一。
那层板子的用处就是通过遥控器的引爆,在任何地方发生程度不同的爆炸。
要是兰彻想要炸死亚伯拉罕的话,人现在连尸体的碎片都找不到了,只是那整栋房子以及周围的大片土地也都会化为废墟了。
以前这装置一直放在顶层的阁楼间,是最近一个月拿出来铺在院子里的。
且说兰彻和随他出门的主角受,二人一摆脱人墙的阻隔便从村南一路朝村西直奔。
曼格先生和潘莉夫人的家在那里,小猫儿出门的话也只可能去了那里。
疾走的中途兰彻又给猫儿打了一次电话,对面仍然显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兰彻心头不详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了,用力地摁灭了手机,揣回兜里,同时还用力的“啧”了一声。
罗尔威斯随机拿眼角打量斜前方的男人,那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冷脸又烦躁的样子。
很快,村子西边的区域到达了,但现在已是下午四五点钟,再过一个小时太阳就要踏上每日西落的轨道了,兰彻感到急迫,这天黑下来人就更不好找,他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看了一眼旁边青绿色的草地,也顾不上踩踏不踩踏了,拔腿就从斜坡上奔下去。
曼格先生家离得还远,从旁边直行的小路得走更久,兰彻是超了近道。
罗尔威斯顿了一下,迅速跟了上去,他突然发现这个白白净净的男人奔跑的速度还挺快的,耐力也至少中上水平。
多少有点超乎想象,他一直觉得在体力这方面,男人应该是个菜鸡。
终于,曼格先生家的房子到了,罗尔威斯看着男人朝门牌号走去,伸出手扣了扣门。
奔跑了一路,出汗在所难免,可男人的体质应该属于不容易出汗的那一类,细细的毛毛汗挂在额间和脸庞的边缘,身上没有被汗水浸湿,只有一点因为奔跑而弄出的衣服的皱褶,嘴唇微张,但喘息的频率是平稳的。
左眼眼角下的那颗痣,把他此刻等待房门打开的眼神衬得坚定而笃定。
小鱼村村民们住的房子差不多都是最朴素款式的基础平房,眼前的这一栋也一样,寻常的大门上还挂着今年新春换上的春联,那笔记一看就是潘莉夫人写的。
在她病情好转,尚能下床活动并做些简单的家事时。
大红色的挂联不会褪色,即使佳人已去,也扔不管不顾的充盈着喜庆。
他们在门口等了一会儿,等到房门打开,曼格先生探出半边身体。
和曼格先生的交集不多,印象里这是个十分低调有礼的老实人绅士,跟温柔如暖阳的潘莉太太确是天造地设的佳偶,但此刻从打开的半边门里看,人却憔悴苍老得变了样。
挚爱之人离去,给曼格先生的打击实在太大了。
人的双颊凹陷进去,眼底映着血丝的眼眸目光浑浊,脸色也有些暗沉和发黄,应该是没好好吃饭和睡眠不好导致的。
这样潦倒的状态,街坊邻里没有一个不心疼唏嘘,但兰彻必须要问出来这里的目的:“曼格叔叔,西灵今天来过您这儿吗?你见过她么?”
其实随便想想也知道小猫儿肯定是来这里了,不然她还能去哪儿?
她又没有别的熟人。
可是曼格先生迟缓的转动了一下眼珠子,悲伤过度已经影响到身体健康了,他现在的反应有些迟缓,而迟缓之后却是告诉兰彻小姑娘没有来过。
“她没有说过今天要来呀...来的话都会提前给我打电话...我今天没有见过她...”
!兰彻眼眸缩了一下,心脏都感觉漏跳了一拍,背上也立刻覆上了一层冷汗。
什么意思?如果猫儿没有来这里,那怎么会七八个小时不见人影?如果她没来这里,她又有什么理由去别的地方?
除非...她是被什么人抓走了,可是谁又有理由做这种事情...?
兰彻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现在太慌了。
突然,站在他旁边一直默不吭声的主角受上前跟曼格先生交谈了几句,曼格先生点点头,将房门完全打开,示意他们进来。
“林歌”抬腿往前走,同时还握住他的肩膀,拍了拍,有点类似安抚的意味:“进去给潘莉夫人上柱香吧,虽然是第一次见她,但我应该这么做的。”
这个人冲他笑,一金一蓝的瞳孔里,兰彻能看到自己的倒影,像是被包进去了一样。
随即兰彻也点头,三个人一齐走进平房的里屋。
屋子里一眼就能看到灵堂,潘莉夫人黑白色的遗像挂在中间的位置,照片上的女人温暖如春的笑着。
有些人就是这样,如同维他命,即使变成黑白色的遗像,却也只是哀而不伤,她的笑容甚至还能照亮整间屋子,就像她活着的时候那样。
罗尔威斯凝视了照片几秒钟,而后诚心诚意的上了香,虽然不应该在这种场合想别的事情,但生理性质的认知是没办法打断和阻隔的。
因为罗尔威斯是第一次见潘莉夫人,这般认知感的冲击更加明显,也更加客观:
潘莉夫人和西灵,确实挺像的。
燃香告别之后,两个人该离开这个屋子,趁天色没有完全暗抓紧继续找人。
而从里屋走到大门的这段距离当中会经过草地和牧场,牧场里全是潘莉夫人收留下来的那些动物,它们一直在那里安家。
以前兰彻也来过几次,和其他的街坊邻居一样,谁经过这个牧场,都会被可爱动物们的生命力感染。
但今天经过牧场,那种生命力不复存在,动物们无精打采甚至奄奄一息,看起来像是特别累,也有可能潘莉夫人的离去也连带剥夺了它们一部分生命。
走之前兰彻再度看向曼格先生,问他道:“真的没有见到西灵吗?”
曼格先生还是一副迟缓模样,并不改口的点了头。
兰彻带着与他同行的主角受,又开始漫山遍野的找人,从村西找到村北,又从村北寻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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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而整个过程中始终没有收到加加伦的消息,说明小猫儿也并没有独自回家。
日落月升,黑夜取代了白天,日落而息的小鱼村安静下来了。
等再晚一点,入夜了,外面更是听不到动静,只有昏黄的老式路灯伫立路边,起到一点象征性的照明作用。
平房之内,男人收拾好了自己的样子,虽然还是两颊凹陷、眼珠浑浊,但已经焚香沐浴过一遍,身上比任何时候都干净,也终于打起了精神。
男人拿出一张破旧的图纸,上面似是画了某种阵法,又见他打开灵堂桌下的一个木箱,从里面拿出两个瓷罐,盖子一揭开,可以看到颜色。
红色和绿色。
那两瓶罐子里装着的都是粉末物质,一罐红色粉末,一罐绿色粉末。
没错,和村中怪象燃起的鬼火是完全相同的颜色。
也就是说,拿着这两瓶瓷罐子的人就是制造怪象的真凶,而真凶正是将这两个罐子小心放入一个黑色公文包的曼格先生本人。
他看了一眼时间,快十点钟了,很好,今晚的祭法要卡在与明日交替的零点的位置。
转头看向妻子的遗像,他伸手抚摸照片上人的脸,嘴里念叨:“再等我两个小时,我们马上就能团聚了。”
所谓“团聚”,并不是男人要卡在十二点钟殉情,他是要摆上一个阵法。
十天之前,他的妻子死了,悲痛欲绝之时他捡到一个公文包,里面有一张图纸,上面是他从来没有见过也看不懂的阵法,以及包里还有两个瓷罐子。
曼格先生把黑色公文包带回了家,他不需要看懂那个阵法,只需要照着做,因为图纸上的文字他能看懂,文字说他的妻子可以活过来。
这个阵法的名字就叫“借尸还魂”。
男人走进书房,拖出一个半人高的大行李箱,几个小时前兰彻他们来的时候,其实他有一点紧张,生怕他们会在屋子里四处翻找。
后来才反应过来,这根本不可能,他们没有权利这样做。
但当下脑子混乱,什么也想不清楚。
典型的做贼心虚。
现在他把大行李箱的拉链轻轻拉动,箱盖露出一片缝隙,折叠躺在箱子里的少女轻易就能看见。
小姑娘还活着,目前来说没有受到什么损伤,只是吃了迷药睡了过去,而给她下药的自然是曼格先生。
这药效大概也就维持到晚上11点左右,所以曼格要抓紧时间了,他得把人和物件一起带到早已准备好的祭场,再去坟场挪动棺材,他没有将妻子的尸身下葬,而是藏在废弃的坟场。
“借尸还魂”的秘术需要原主的尸身。
在零点的时候,将被献祭的活体载上祭床,燃烧火焰启动阵法,祭体的灵魂就会被杀死,祭体的身躯变作原主灵魂的容器,你想要还魂的那个人就能活过来。
不过是活在另外一具身体里。
注意,这个术法不是随便两个人就能使用,作为容器的祭体和原主的相似度越高,成功率越大。
15. 15
西灵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被绑在一张花床上,四肢和脖颈都被白色的绳子绑缚着,还有腰际,整个人处于无法动弹分毫的状态。
那是一张很大的花床,长宽都至少两米,由白色和粉色的花朵组成,床体则是由树枝和藤蔓编织,看得出来是在短时间内赶工制作出来,但做工精细。
想起来了,曼格先生就十分擅长手工。
刚刚苏醒,脑袋里还像糊了碗浆糊般昏沉,可一想到“曼格先生”四个字,西灵从头到脚打了个冷颤,瞬间清醒过来。
回忆起不久前发生的事情,少女脸上就浮上一层阴晦的恐惧...
昨天晚上曼格先生跟她说潘莉夫人丧事的尾部出了些岔子,他请求相熟的街坊四邻帮忙处理,如果西灵也愿意的话,明天一早在他们家里集合。
那西灵自然是没有什么不愿意的。
于是小姑娘天色刚刚擦亮时就出了门,按照约定来到了曼格先生家里。
可谁知道,等待她的竟是被灌下一碗迷药。
一到那间屋子,西灵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因为曼格先生明明说相约了不少街坊四邻,可西灵走进灵堂时这家里除了她就只有曼格先生一个人。
西灵想问这是怎么回事,可曼格先生的样子不像是会回答她的。
怎么说呢...眼前这个男人变得有些奇怪,分明是同样的长相,但当他凝视西灵时,面相却好像变了。
原本温润礼貌的绅士,露出了名为“偏执”的恶鬼相。
小猫儿感觉到耳朵上的细毛都炸开了,转身想要往外跑。
然而才走出几步,身体竟是控制不住的发软,跌倒在地后便没有力气站起来了。
原来曼格先生早就给她下了药。
在决定用西灵的身体做自己妻子灵魂容器那一刻起,曼格先生就思考着给西灵下药,岛上深山里采摘来的草药,会影响人的精神,使人元气不足。
曼格将那些草药磨成细粉,单独掺杂在每天西灵来帮忙时给她的糕点和饮食中。
不致命,但少女脸色越来越差、精神低迷就是因为这个。
曼格先生知道自己现在也精神不济,身体也快垮了,如果想要将西灵作为祭体带走而对方试图逃跑或反抗的话,怕是很难办,所以未雨绸缪了。
而未雨绸缪的效果很好,小姑娘瘫倒在地,已经瘦得跟枯柴一样的男人将冲泡好的迷药强行灌进她嘴里。
就这样,少女昏睡过去,被折叠起来塞进半人高的行李箱。
如今睁开眼睛,却是在精心编织打造看起来其实还泛着温馨的花床上,可这张花床是一张祭床。
按照图纸所记载的方法,曼格找到了一个施行还魂阵法最合适的地方——水晶岛后山的悬崖边。
因为后山密林平时人迹罕至,所以人们都不知道,其实山边悬崖是风景绝妙的一处。
背后就是包裹水晶岛的海域的深潭,夜里风平浪静时,那里幽深而不可测,但月光洒在上面,能反射出比任何地方都纯粹的银光。
而悬崖刚好就对在月亮的中心,就好像月轮都只是挂在那后面的一个装饰。
曼格先生挑选了很多地方,做过很多次实验,最终选定了这里。
哦对了,先前密林和坟场里接连看到的鬼火怪象,其实就是他挑选场地所做的实验,以及操纵火焰熟悉阵法所做的试炼。
现在祭床绑在悬崖的边缘,小姑娘绑在床上,她勉力抬起头,能看到曼格先生已经在祭床一米开外的地方排列了一圈蜡烛,正在一个一个的点燃它们。
而再远一点的地方,有一口棺材,不用问,里面一定是潘莉太太的尸体。
少女拼命挣动,幸好她的嘴巴没有被封住,大概是迎接“灵魂”时容器不能受损伤吧,她还能说话:
“你放开我!魔鬼!你已经失去人性了,你已经不配见她!不配爱她了!”
“救命啊!有人吗?快来人!救命——”
西灵拼命地喊,身体被绳子绑死,只能寄托希望于大声的呼喊能吸引谁的注意,能来救救她!
可是整个村子早已沉入梦乡,后山又根本没人会来,求救的希望渺茫......
“嘘...”两颊凹陷骨瘦如柴的男人终于转过身来,伸出食指,朝西灵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他手里还剩一只蜡烛没点完,不想被打扰:“这是她最喜欢的熏香,她睡着了,但是马上就会醒过来...等她醒过来看到这个,会高兴的...你不要闹,让我把蜡烛点完。”
“神经病!”少女被男人偏执而扭曲的模样弄得毛骨悚然。
曼格再度转过身,一丝不苟地点燃最后一根蜡烛,清淡而温暖的茉莉香随着摇曳的烛火弥漫整个悬崖。
男人丝毫不在意身后少女愤怒的咒骂,只会挚爱很快再回到身边而激动到发抖,再说,这个时间段、这个地点,女孩儿喊得再大声又能求到什么生机呢?没有人会来救她的。
曼格多少也有些有恃无恐。
西灵就像能看穿他此刻心中的得意一般,铿锵有力地大喊:“你别得意的太早!你以为自己的计划万无一失吗?难道就没有人会看穿吗?我哥会来救我的,我哥一定会来救我的!”
其实说真的,小猫儿这么喊出来的时候,更多是在给自己打气,她其实一点都不确定会不会有人来救她。
如果心里一定要留一重最后的幻想,她幻想的人,只会是兰彻。
而枯瘦的男人听到这话,只放声大笑起来,似乎都懒得反驳这天真的蠢丫头,她的哥哥都没有怀疑过她就在他们已经走进来过的房子里,还谈什么“救她”?
兰彻为什么一只没有接任族长的位置反要老村长代劳,又为什么一直被堂哥亚伯拉罕压一头,村子里的人谁都心里有数。
说穿了,不就是那是个心慈手软指望不上的废物么?
收敛起笑声,曼格看了一眼手表,马上12点了,该启动阵法举行仪式了。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声音接在了他的笑声后面:“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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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对,她哥会来救她。”
!瘦脱型的男人一惊,朝声音的源头望去,浑浊的眼球视力也不怎么好了,对焦了许久才看清楚站在崖边不远处的男人是谁。
那人身材颀长,柔顺的长发过了腰际,皮肤雪白,和那片幽幽深潭一样,月光洒上去,能看到最纯粹的银白。
他就那么站在迎向山崖的位置,宛若慈悲的神父伫立。
但不同的是,神父漆黑的眼眸中此刻露出的,是坚定到显得有些锋利的像刀片一样的眼神。
曼格先生狠狠震惊了,被兰彻的到来惊得差点踉跄一跟头,而西灵也看到了远处的人影,一边颤抖着大喊一边热泪盈眶:“哥,我在这里!”
兰彻点头回应:“别怕,你现在已经安全了。”和小猫儿说话的语气,总会温柔一个度的。
安全?
乍一听像是在说梦话,那张祭床是被曼格用一根粗粗的麻绳吊在悬崖边缘的,只要把绳子切断,连床带人都会坠下山崖去,坠下去基本就没命了,遑论什么“安全”。
可就在兰彻话音刚落,他身后涌现出点点星火,应该是提着油灯和举着火把的人,寂静而黑暗的山头,一下被照亮了大半。
这意味着,兰彻不是一个人来的,他所谓的“安全”指的也许是曼格所做的事情已经暴露于民众面前,那些鬼火怪象也不是什么外来人影响风水的怪力乱神,真相已经不辩自明了。
想通这一点,消瘦男人的精神似乎彻底被击垮了。
随后他发现,那些点点星火还在不断扩大,几乎已经把整个山头围了起来。
兰彻是有备而来的,或者应该说他早就在这里准备好了,营救措施做得很足,是有把握把人救下来的。
所以他才说“安全”。
而能帮他做到这些事情的,也只有一个,村长奇希代尔。
果然,兰彻身后紧跟着他的人影里,其中一个正是老村长奇希代尔,其他两个则是本被分派在家里看守的加加伦,以及跟着他一路跑过来的“林歌”。
事实上,兰彻他们从曼格先生家里出来时就并不相信他说的任何一个字。
但没有证据,又不能强行搜索他私人住宅,首先无法确定小猫儿真的被藏在里面,万一是藏在别处,打草惊蛇惹得他杀人灭口怎么办。
只能退一步,从长计议。
兰彻说先去老村长家一趟。
“林歌”问他去做什么?
兰彻想起昨天翻阅旧书时看到的一段文字:“书上记载巫族秘术中有一种术法叫做‘借尸还魂’。”
“如果曼格先生撒了谎,能被他利用,和他需要利用的,只有这一个秘术了。”毕竟他挚爱妻子,能让妻子活过来,于他而言是比天大的诱惑。
他会为此抛却道德感、是非观和基本的人性。
“林歌”点点头,表示认同他说的有道理,于是两人先到了村长家,又把昨天草草翻阅的旧书借来,仔细查看。
果然,真有“借尸还魂”这一说。
16. 16
然后兰彻跟老村长说明了情况,要跟他借人。借人包围在事情发生的周围,进行防护和营救措施,同时也共同见证“鬼火怪象”的真相。
这里边问题只有一个,他们还不知道曼格先生具体的计划要在哪里实施,又会把小猫儿带到哪里。
所以只能等待,等着他自己行动露出马脚。
离开曼格先生的房子后,曼格是以为他们两个顺着一路到别的地方找人去了,不曾想人家去了一趟老村长家,剩下的时间便是埋伏在他房子的附近,等他自爆卡车。
等到十点多,他终于行动了,兰彻他们也就顺着他的轨迹摸到了现在的悬崖边。
一确定位置,兰彻立刻发了信息,让村长带着人过来。
在提出借人的当下,老村长还皱着两道浓眉,满脸疑虑和不放心的呲儿了兰彻两句:“你确定能找到‘真相’?你给我保证!”
毕竟兰彻要借的人数量不少,村长是能动用人脉和多年积攒的人情帮他把人集合,但如果出了什么岔子,亦或是弄错了,他这声誉可就彻底完了。
族长也就别想当了。
老村长就是担心这个。
可兰彻只拿出平静的笑意,一双眼睛弯到适当的弧度,乖乖巧巧道:“今天晚上我就带大家看看真相。”
老村长偏过头,带着点怒意的叹气,其实他心里还是没底,但还是按照兰彻的要求召集了几百号村民,让大家今天晚上都别急着睡觉,等待召唤。
这不,兰彻消息一发过来,村长一边动身往后山山崖那边去,一边通知大家同步行动。
到达山头之时兰彻让所有人安静的准备,不要惊动曼格,他一个人先往崖边去,总有一个人要负责正面对峙。
而小猫儿从迷药效用中清醒过来的时间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至于曼格,他的身体已经快垮了,一股偏执的注意力也只投注于那些香薰和阵法,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其实很明显的动静。
现在人赃俱获、真相大白了。
老村长抡起拳头给了兰彻肩膀一下子,力气用得足,生疼。但人脸上是欣慰的神情:“幸好你没搞砸。”
兰彻皱起脸来揉了揉肩,讨巧卖乖道:“也谢谢你相信我,无条件的相信我。”
在疼爱自己的长辈这里,永远都能得到无条件的支持和庇护。
前倾回顾结束,现在是进行时,且说曼格眼看自己的已经暴露,却也不慌,他根本无所谓被不被当成始作俑者,他在乎的东西只有一样,让他的妻子活过来!
所以已经摆好的阵法势在必行,零点马上到了,任何人都不能阻拦。
否则,他就跟他们同归于尽!
只见枯瘦的男人整理了一下衣装和领带,拿出两个瓷罐子里红绿色的粉末以及一把小刀,向花床和绑在上面的西灵走去。
他要在零点用粉末点燃圣火,催动阵法,再割破少女的脖子,等祭体的血放干净,妻子的灵魂就会住进容器里了。
“我劝你放弃!”在男人走出第一步的时候,兰彻便大声叫住他,“把人给我安全送过来,这是最后的机会。”
曼格先生做了半辈子的老实人,夫妻俩在村子里也一直风评极佳,如果他此刻停手、回头是岸,村长是可以从轻发落的。
可惜,现在的男人不是那个老实绅士曼格先生了,已经发了疯,老实人发了疯,往往是疯得最彻底的。
带着狰狞的诡笑离花床越来越近,对准少女脖子的刀尖眼看已经挨近到皮肤。
小姑娘已经闭上了眼睛...
“除了放干祭体的血,原主的尸身也必须在场的对不对?因为灵魂还锁在原本的身体里,所以你没有火葬潘莉夫人。”兰彻坚定平稳的声音再度响起。
而一提到妻子,男人终于分出一点注意力来,回头看了一下。
这一看,随即大惊失色魄散魂飞。因为兰彻手中此刻正提着一个人的身体,一具没有了血色的尸身,曼格不会认错的,那是他最爱的人,那是潘莉!
兰彻也拿出一把尖刀,抵在没有气息的苍白尸身上,冷冷望向悬崖边缘:“你敢动她,我就毁掉你太太的尸体,她的灵魂就会消散,再也回不来。”
“‘借尸还魂’的阵法,需要完整的原主尸身,对么?”
反正那本旧书上是这么说的。
从以前到现在,兰彻一直是唯信科学的无神论者,但是卷入荒谬的事件,只能也用荒谬的法子应对。
猜到曼格先生是想“借尸还魂”,再仔细阅读旧书,发现秘术成立的一个必要条件是也需原主尸身在场。
兰彻便给看守在家的浅金发色男子打了个电话,让他不用看家了,去完成一个新的任务——把潘莉夫人的尸体置换出来。
既然需要原身,那么曼格先生势必就没把妻子的尸体火化,而是藏了起来,这么小个村子里哪里藏具尸体最不引人注目呢?废弃的坟场。
加加伦带了个黑色大瑜伽袋就把尸体搬走了,然后换了两块差不多重量的石头在棺材里。
曼格先生做贼心虚,不到天黑透了不敢出门,十点多出门的时候又赶时间,去坟场搬运棺材的时候便也没来得及掀开检查一下。
一般情况下好像也没人会这么做。
总之,看到妻子的尸体成为“人质”的男人发了疯,连滚带爬地扑到棺材边,掀开棺盖一看,...当真只有两块乌漆嘛黑的大石块...
啊......!男人撕心裂肺的尖叫,一串叫声用尽了所有气力,烂泥般倒在地上,半死不活。
加加伦牙酸似的咬紧了后槽牙,一边吸凉气一边摇头,对兰彻道:“真有你的,够损。”
兰彻的态度是彼此彼此:“你也不赖。换石头可是你的想法。”
浅金发色的人把脸转过去,像一只不敢直视人的屑猫,不打算承认。他的本意是好心,不换差不多重量的石头进去,那人一掂棺材就会露馅儿。
只不过...好吧,也多少存了一点捉弄的心思。
曼格先生倒在地上,瞧着已经失掉了大半条命,现在是连站起来都很难了,但兰彻还是不能想当然的放松,把潘莉夫人的尸体和小刀交到加加伦手里,自己则朝崖边吊着的祭床走去。
他过去解开绳子,把猫儿带下来。
但一个人又是解绳子又是救人的,感觉是忙不过来,罗尔威斯很自然地跟了上去,毕竟这一路他们都是一起走过来的。
而且那家伙笨手笨脚,万一出点纰漏怎么办。
两个人就这么走到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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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边,兰彻在前面,轻手轻脚地给小猫儿解开绑缚着她的绳子,另一人则在旁边护着祭床。
看着最熟悉亲近的人的脸出现在眼前,一直没有哭的即使是几乎被割破了喉咙也没有哭的小姑娘眼眶里这才渗出泪水,在兰彻为她解掉所有绳子时一头撞进哥哥的怀里。
毛绒绒的耳朵耷拉着,瘦小的身体生理性发抖,无声哭泣,眼泪浸湿了兰彻胸前的衣襟。
这种时候也许说什么都不如摸摸她的头更有安慰。
所以兰彻轻轻地摸了摸猫儿的脑袋。
好一幅温馨的绝处逢生画面,远处一道不起眼但速度飞快的寒光不合时宜的打破这一切。
只见那寒光掠过,割断了吊着祭床的粗麻绳,那本来就悬在崖边的花床无从保持平衡,抖了两下就要朝后打翻。
天呐,床上还坐着两个人呐!
罗尔威斯也不知道自己那个时候是怎么想的,总之感受到祭床重量失衡的一刻,原本只用一只手扶着床边的人竟是伸出双手,使出浑身力气把那长宽两米的花床往前猛的一推。
床体平稳在了山崖上。
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么做的代价是罗尔威斯自己完全失掉平衡,整个人直接被推了出去,从那崖边坠下。
完了,还没来得及回SILVER,他这都没有臣民知道长什么样的新皇就要消失在世界上了。
还真是什么都没留下呀,好失败。
罗尔威斯掉下去时心里这么想着。
然而下一秒,一个人的身影取代了晦暗静默的山石峭壁出现在他眼前,占据了他的视线。
都没想到自己会出手把那张床推稳的人,更没想到兰彻会跟着自己跳下来。
高悬的崖尖和下面的深潭海域间的距离,像是一道遥远的天堑,背后就是皎洁的月轮,但罗尔威斯没闲工夫感受失重的折磨了,他看到面前雪白的男人幻化出鲛人的形态,一只手圈住了他的脖颈,另一只手揽住腰际,超过两米长的身体把他护在了怀里。
他们就这么从山崖坠落,翻滚过碎石滩,砸进了海面。
中途听到一声另类的响动,像是骨头错位了的那种声音。
但当下兰彻没搞懂那声音哪里来的,他圈在怀里的人也没搞懂,在生死时速面前,已经没空关注那种细枝末节了。
一声巨响,随着两人砸进海面的同时,鲛人的鱼尾掀起巨浪。
他们没有死,很快兰彻带人游上了深海附近的浅滩,罗尔威斯已经呛了好几口水了,游泳课是他唯一课业里的弱项!
伏在浅滩石头上剧烈咳嗽的人稍微恢复了一丝理智,便看到周围海石堆满的地面上有大片斑驳的血迹。
罗尔威斯赶紧去检查兰彻的身体,刚才他是始终抱着自己坠下来的。
果然,拖着银白鱼尾的鲛人身上伤得大量血肉模糊,罗尔威斯顾不上伪装了,曝露原本的声线,低沉又暴躁的语气急切问道:“你受伤了?”
但当人转过来的时候,还是视觉上的冲击占了上风,罗尔威斯一时说不出话来。
...眼前这个男人一头柔顺的黑发变成了银白色,黑曜石一般的眼睛变作了红瞳,身上染血,在月光下走上了“圣洁感”的极端,反倒显得有几分妖冶了。
17. 17
银白长发,鸽子血般的瞳孔,这竟是兰彻幻化出鲛人体态的样子...
与他人形的样子气质完全不同。
唯有左眼眼角下那颗痣坚定彰显着这是同一个人。
那长长的鱼尾拖在浅滩,尾巴尖部还沾着海水把玩,这个男人就好像在自己面前堂而皇之的使用了魔法,把静谧的海滩都弄得像梦幻一般了。
罗尔威斯看到男人身上斑驳的血痕,急切起来,一边问人伤得怎么样,一边已经上手查看,轻轻一触,手掌间便是湿湿的,混着铁锈的味道,那是男人身上的血。
“你是不是傻!”这是戴上懦弱暗雌的伪装面具后,罗尔威斯第一次这么暴躁吧。
可是没有办法呀!男人光洁细腻的背上现在血肉模糊,不赶紧处理的话别说发炎,他都怕等下失血过多就死了!
手边什么东西都没有,荒凉的海滩上连看起来能止血的叶片和草根都没有。
罗尔威斯心急如焚,忍不住大骂男人是蠢蛋。
心里急躁的话,难免手上使用的力度就会跟着大起来,兰彻伤口被碰疼了,立刻脸皱成了包子状:“嘶...痛痛痛...”
把人的手拍开,不满的抱怨:“下手没轻没重的!”
接着兰彻抬头向上看,视线的尽头正是高悬的崖尖,真难想象他们刚才就是从那里掉下来的,更难想象的是,他们居然还活着。
但今天晚上(其实现在已经是凌晨)是不可能原路返回的了,他们两个人都受了伤,山崖的方向黑灯瞎火,这片海滩又因为在人迹罕至的后山密林后面,是水晶岛没人踏足过的区域,兰彻更是不知道路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找找海滩附近有没有岩洞一类的地方,先凑合一晚。
或者等上面的人来救援,但他们也没来过这里,怎么也得等到白天了。
简单思虑一番,兰彻得到稍安勿躁、顺其自然的结论。
和他不同的是,身边古铜色皮肤男人的注意力显然一个劲儿扑在他身上,那异色双瞳的视线在他皮开肉绽的伤痕间游走,热烈得好像有温度。
兰彻可以肯定,如果是物理意义上的温度,他现在的皮肤上已经起火了,还会冒出烧焦的味道,正好止血了。
开个玩笑。
借着月光,在对方焦急查看自己伤势的同时,兰彻也在观察面前的人,他也受了伤,脸上、脖子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被石头、砂砾和树枝割出来的痕迹。
当然,胳膊、胸膛、大腿上也有,好好的衣裤,已经摔得褴褛不堪,只不过到底有布料挡着,不如脸上和脖颈间的显眼。
讲道理,这么一张精致的脸蛋,落些伤痕在上面,万一以后留了疤,不是暴殄天物?
兰彻想象了一下那个样子,咦,摇摇头,这种事还是不要的好。
望着“林歌”的脸,印象中,这是第二次他这样仔细打量人家,第一次是溜进帝宫偷人的那个晚上。
那天晚上他想着,主角受嘛,肯定只有设定成这样的颜值才承担得起“万人迷”的标签,可就在几分钟前,这家伙伸手推动祭床,却把自己置于深渊,兰彻印象库中关于这人的部分不得不再度刷新。
这个主角受比他预想中勇敢,比他预想中善良。
嘛,这样才承担得起万人迷标签嘛。
兰彻伸手拉住对方,让他不要再围着自己乱转了,顺便报刚才他骂自己是蠢蛋的一箭之仇:“你又好到哪里去?我是为了不让你死,才会掉到这里来的!”
对啊,说起来兰彻毫不犹豫纵身跟着跳下来的时候,脑子里的念头就是不让眼前这个人死。
罗尔威斯怒从心起,握成拳的手掌在背后捏得嘎吱作响,他可真想捏死这不合时宜一昧松弛的男人。
不过很快他就会发现兰彻的松弛不假,但这个男人从来不会不合时宜。
只见男人奶皮糊的一般的背上原本血淋淋的伤口,不到10分钟时间,竟是出血量大幅减少,30分钟的时候,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准确来说,是坏死的皮肉自动脱落,而新生的组织已然顶替原来的位置,粉嫩光滑的新皮新肉,露出崭新的模样。
罗尔威斯自信于阅历和知识储备量,极少有让他表现出震惊的事物了,他惊讶的合不拢嘴。
这好像才是真正的魔法。
而兰彻则长舒一口气,太好了,他赌对了。
来到新世界后,并没有一本装订成册的权威的指南供他全方位了解现在自己种族的特征,反正在村里人东一句西一句的拼凑中,他能确定的就是鲛人族有着极为强悍的愈合能力。
“强悍”已经并不准确了,今天亲身经历,才知道堪称“奇迹”。
所以岛上的族人极少生病,兰彻也就在跟着跳下来的时刻心一横赌了一把,就赌鲛人族逆天的DNA能让他在这样的险境中活下来。
其实兰彻心里是有底的,毕竟他已经亲眼目睹潘莉夫人断气十天的尸身不腐不坏,除了没有血色之外,与只是平静睡去的活人毫无二致。
鲛人族的基因是个奇迹。
不过奇迹历来是双刃剑,鲛人族先代为什么选择隐匿避世,兰彻心里在这一刻有了一个初步猜想。
夜风一吹,带来海上的凉意,兰彻身上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体力也恢复大半,可以变回人类形态,并起身直立行走去寻找一个暂时的住处了。
但他一抬眼,看到“林歌”脸颊上的血痕,还是觉得不太顺眼,而且在这荒野的环境下待一晚上,很难说会不会发炎,比起自己,“林歌”似乎才是急需被处理伤口的那一个。
可相同的问题来了,手边没有药呀,连叶片草根都没有。
两个人就这么静默的四目相对,谁也不说话。
最终,罗尔威斯先忍不住了,他被兰彻的目光盯得浑身不自在:“你干嘛?这么看着我是要做什么。”
兰彻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下,很难为情的样子:“...我有个想法,可能能缓解你的伤,就是吧...呃,有点...总之能让我试试吗?”
看对方为难的那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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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威斯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呢倒也稀松平常,就是兰彻在道听途说自己种族由于基因奇特而全身都是宝时,也听人说过,鲛人的唾沫也是良药,虽然比不上鲛人族自身的愈合能力,但情况危急时,可用鲛人的唾沫涂抹在伤处,有一定止血和促进愈合的作用。
放诸眼下,好像给“林歌”用一用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按说他不该犹豫。
可对方是原书给SILVER的那位暴君钦定的心上人呀,等之后暴君来要人,听说这一茬,认为他是在占人家心上人便宜可怎么办?
而且一说到占便宜,不可抑制的兰彻又想到游轮上的那几天...要命了,怎么一种“偷人”的窘迫之感油然而生。
啪,对面古铜色皮肤的人一巴掌拍在他肩上,声响嘹亮。“想什么呢!”罗尔威斯看对方支支吾吾的样子,没好气地打断。
倒也不是他故意暴躁,其实从何兰彻一同砸入海面开始,罗尔威斯的身体就隐隐在发热。
气血上涌心跳加快的感觉使得呼吸逐渐凝重和急促,但刚才一心扑在兰彻的伤上,没有更多精力顾及。
现在反应过来了。
兰彻自然也有所察觉,延续刚才的思考,很有可能是伤口发炎造成的异状,他只得强制压下羞耻心,用手指轻轻在自己舌尖上点了一下,凑近“林歌”的脸:
“可以吗?”他轻声问。
罗尔威斯也以为是伤口泡了海水发炎所造成的,也就没有拒绝。
只是在兰彻白葱似的手指尖触到自己脸庞时,身体抖了一下,轻微触电的感觉。
涂抹完第一道伤痕,兰彻继续涂抹第二道,从脸庞到脖颈,到胳膊,到前胸,到腰间,到大腿,所有割破的地方都好好上了药。
而这良药的药效也立竿见影,红肿渗血的伤口几分钟就消了肿,只是愈合尚需时间,不可能像鲛人族自身那样迅速。
但是兰彻已经很满意了,眼睛笑得弯弯的:“很好,至少不会留疤了。”
兰彻不会知道,在他那样对人笑的瞬间,罗尔威斯是感到一阵恍惚的,好像心脏被某种质量很轻的气体“嘭”了一下。
也像最柔软的细毛挠过,微痒。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自己的心脏出了什么问题。
但是马上罗尔威斯就否定了这种“以为”。
兰彻拉着他起身去找晚上暂时的住处,没走几步罗尔威斯的腿就软趴的直打抖,兰彻扶住他,语气也急切了:“林歌你怎么了?不舒服么?”
是不太舒服...气血上涌的同时五感也仿佛被放大了,兰彻变成鲛人体态时的体香本来就比人类体态浓烈,香气包围着兰彻四周,也就包裹了罗尔威斯,现在他的鼻腔里已经被这种香气塞满,闻不到别的味道了。
更糟糕的是,身体里好像有一团火被这股香气勾了出来,在人的身上和意识肆虐燃烧。
嘶...这个感觉并不陌生,因为前不久才经历过一次...
是发.情的感觉。
18. 18
罗尔威斯是人族,人族在自然力驱使下内部衍化出一部分也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称为暗雌,可即便是暗雌,也没有所谓的“发.情期”。
发.情期是动物的本能,只有兽人族拥有该生理特性,且每个兽人种族之间又各不相同。
所以那时候的罗尔威斯不会意识到自己是进入发.情期了,因为人类根本没有这种东西。
兰彻更是抓瞎,他对这个世界复杂的种族特性设定的了解程度,属于是还没出新手村。
多年后回过头看,才知道罗尔威斯其实已经逆着本能硬控生理期很久了。
怎么说呢,从第一次感觉到身体不对劲儿,就是生理期来临的信号。
无视了还几天,最终兰彻而罗尔威斯自己都把这当成感冒处理了,所幸感冒药中的一种成分也对“发.情”有缓解作用,罗尔威斯服药后症状暂时消失了。
可是生理本能的反应是不会消失的,只会越积越多,被药物短暂干扰,意味着下次爆发更厉害。
因而只是那么一会儿,罗尔威斯已经全身开始发抖了,他咬着牙关,却发现咬不紧,连牙床都在打颤。
身体里一阵高过一阵的热浪冲得人头皮发麻,眼眶发胀,只能抓着旁边一个看起来凉爽的东西,本能的想要解解热。
可要命的是五感也还在同步不断地被放大。
兰彻的身体虽然凉爽,但他身上那股香味却更是热浪燃烧最好的催化剂。
罗尔威斯想要去抓对方的衣领,但男人早在化身鲛人体态的时候把原本的衣裤撑得稀巴烂了,现在只用一张刚才顺手在海边扯到的破烂网兜遮着下半身,没有衣领,罗尔威斯只能抓到对方的头发。
顾不上掩饰本性,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忘骂人:“我要被你整死了!”
虽然不清楚原理,但罗尔威斯能够确定,他现在这个鬼样子,都是被眼前这个男人诱发的!
作为当事人,他有感觉。
从悬崖坠落海面,男人幻出鲛人体态抵挡冲击,而那修长的银白色鱼尾上有生理性质的黏液附着,即便隔着衣裤,黏液也渗透布料沾到了皮肤上,那些区域的皮肤就开始隐隐发烫。
男人鲛人体态的体香也比他人类形态时浓烈得多。
还有就是男人用自己的唾液为罗尔威斯的伤口上药,炎症是化解了,可催动情.欲的因子也畅通无阻的进入了人身体内部。
以上种种,皆是引诱情发的有力元素。
而间接导致这一切的元素集大成者兰彻本人还懵懵的,清澈的眼神,无辜的脸,只能抱住米糊一般瘫软在他身上的人,关切问道:“林歌,林歌你到底怎么了?”
其实这种情况对于兰彻而言也并不陌生,在游轮上的时候不就这样的么?
只不过那时候“林歌”是服食了带有诱导剂的迷药,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反正不一样的导式得出了相同的结果,那时候因为诱导剂的作用,不接受标记的话感觉会死,现在也是一样!
罗尔威斯扯着兰彻柔软的发丝,攀附上对方的身体,下巴贴在人分明的锁骨处,低声地哆嗦道:“...标记我...快点,就像那天一样...不然,我会死掉...”
也不知道是不是兰彻的错觉,尽管说的内容大差不差,但这一次“林歌”的态度和语气,比上一次绵软了一点。
兰彻应对起来也从容了。
将人打横抱起,顺着浅滩的石路走,要找到一处容身之地。太好了,兰彻的运气一向不差,还真找到一个山壁之下天然形成的岩洞。
在兰彻轻轻弯腰要把人放下时,却发现对方整个人已经紧紧黏在自己身上,让他松手时嘴巴里还呜呜咽咽的。
“你先松开我呀,”兰彻笑得无奈,“这样我也没办法标记你。先松开好不好?听话才是好孩子哟...”
把刚捡到猫儿时温柔哄小姑娘那一套都拿出来了。
只是这家伙可比猫儿难搞,软硬兼施地缠斗一番后,终于让对方松开了钳制,兰彻都微微出汗了。
可已经烧迷糊的人浑然不觉,不管不顾的面朝着兰彻展现出渴望。
兰彻探过身去,从指缝中握住人的手,欺身覆盖,进行了标记。
一夜过去,天亮了。
和上次一样,两个人几乎是同时醒过来的,可罗尔威斯延续装睡那一套,没有睁眼起身,只是私下审视打量自己,可恶,一身交合过的印记。
“醒了就起来吧,干嘛装睡,我又不会再上你一次当。”温润又带一点元气满满的声音响起,那个肌肤胜雪的男人已然看穿了他的假睡。
兰彻伸了个懒腰,发现这天然的岩洞透光性还挺好,今个儿外头大约是个阴天,但这洞里仍然很好的吸收了早晨的光线。
借着光线看看自己的身体,好家伙,肉眼可见的战况激烈呀。
看到自己肩上又多出几个牙印,兰彻再度心里吐槽:这家伙真属狗的,怎么这么爱咬人...!
两个人四目相接,在看到对方身上痕迹的时候都顿了一下,然后默契的撇开眼,谁也没说什么。
这依旧是一次“求生”和“无法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在自己面前死去”性质的举动。
当事的双方也依旧都当做没发生过。
兰彻也依然更害羞一些,眼见自己留下的痕迹,红晕就爬上了脸,他那么白,羞红的颜色也比一般人更明显,就像扑了层红胭脂。
转念一想,他们已经在山崖下逗留太久了,山上的那批人应该都急疯了吧,还有曼格先生这段公案也亟待处理和有个结果,得赶紧回到上面去。
兰彻这么想着便要站起来,然而咔嚓一声,好像骨头断裂的声音,随即右脚脚踝一阵钻心的剧痛,他跌坐地上。
旁边古铜色皮肤的男人倒是弹簧似的起身,凑到他面前,皱着眉头问:“你怎么了?”
兰彻没有叫出声来,只是倒吸凉气,嘶...他的右脚可能骨折了。
哦,从悬崖掉下来中途的那声巨响,就是撞击到了他的尾部,代换一下,就是脚骨骨折。
要问为什么现在才感觉出来,昨晚不是抱着人找岩洞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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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吗?
应该也是注意力分散的问题吧。
就像对方念着他的伤口,甚至都没注意到自己正在发.情一样,兰彻面对快要死掉的“林歌”,也就忽略了脚上的疼痛。
只是他现在不能走路了,回到上面的难度又增加一重。
正有些发愁,却见“林歌”在他身前蹲下来,做了个“到我背上来的手势”:“来吧,我带你上去。”
体能训练是人类王族中每个人从小不可或缺的课程里的重中之重,而负重训练又是体能训练最基础的分支。
所以尽管个头差了不少,但罗尔威斯背起兰彻,总感觉比兰彻抱他还要轻松。
“这么轻,跟小鸡崽子一样。”人嘴上吐槽,而后稳稳走出了岩洞,走上了上山的方向。
兰彻不服气,表示要据理力争:“你好到哪里去!棉絮都比你重!以后多吃点饭吧!”
好吧,这两个人的身材都属于有肉的偏瘦型,只是罗尔威斯是从小经受精细训练长大的,肌肉上应该略胜一筹。
兰彻有骨架和基因的优势,但真正是薄得像张纸。
虽然没有表和时钟,但从太阳的状态看,现在顶多不过7点钟,随着整座岛屿被完全照亮,这两个人的上山之路也走了有小半程了。
不得不说,这主角受的体能真是超乎兰彻想象的好,细麻杆儿似的人背着他走了那么长的路,步伐还是四平八稳,一口气都不带喘的。
因为没有备用的衣服,人身上穿着的布衣还是被山石砂砾割得破烂褴褛的样子,也就把里面的皮肤露出一部分来。
兰彻在人背上待着,看到里面那若隐若现的玫瑰图案,忍不住开口道:“林歌,你身上为什么有一朵玫瑰花呀?是纹身么?”
“真时髦。”
这个问题兰彻其实想问很久了。
沉寂了一会儿,兰彻听到对方说:“不是纹身,是胎记。”
胎记?怎么会有这么大一个胎记!而且还规规整整长成一朵玫瑰花的样子,太稀奇了。
“胎记一般都代表着家族和血统,各种各样血统都存在,有什么好奇怪。”人又道。
兰彻停顿了一下,这次他确定不是自己的错觉,背着他前进的人在提到“家族”“血统”字眼时,情绪低了好几度。
也难怪,主角受是家道中落的贵族,谈到这些话题时,难免触到伤感。
兰彻回想了一下,从和主角受相遇开始,对方总的来说是个蛮不错的人,突然就想走心一波,他压低身体,几乎与对方的背部贴合,声音也低低的,但语气认真:
“林歌,谢谢你愿意救猫儿。”
“真的很谢谢你。”
真要命,罗尔威斯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这么肉麻的话,没有回过头,因为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但就在兰彻以为对方不打算回应的时候,耳边响起对方的声音:“你别叫我‘林歌’了,叫我阿吉挞吧。”
嗯?阿吉挞,什么意思?
这是罗尔威斯的第二母语,意思是玫瑰,小玫瑰。
19. 19
阿吉挞,小玫瑰,至少5岁之前是有人这么叫他的。
不过也只有一个人这么叫过就是了,那个人是他的妈妈。
或者该说,在那个人还能被称为他的“妈妈”的时候,短暂的母爱让她为自己第一个孩子取了一个有爱的小名儿。
玫瑰,因为罗尔威斯背部的玫瑰图案,也因为这孩子从出生起就像极了一朵美丽的带着荆棘的玫瑰,和她一样,当然,那也是她的血缘和家族的标志,叫这个名字再合适不过了。
现在想起来,都不知道这到底该算一种有爱的昵称,还是根植在命运里的不可能摆脱的诅咒了。
但他只有这一个小名,不想再听兰彻“林歌林歌”的叫,又不能暴露大名,只好凑合拿出来用了。
而兰彻则是反复咂磨品味了一番,觉得这真是个好名字,他第一次在帝宫宴会厅见到“林歌”的时候,即使对方是昏睡状态,兰彻的第一印象也是人像一朵带着荆棘的玫瑰。
所以他接受得很快:“好啊,阿吉挞。”
“挞”字的话音还没有落地,迎面碰上了一伙人,一伙熟人。
以村长奇希代尔为首的寻人小分队天一亮就从山上出发了,因为山林背后这片海域是岛上无人涉足过的区域,下来找人的话也得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村长召集了五六个小伙子,都拿着工具和罗盘,生怕碰到伤人的动物或者迷失方向。
再加上加加伦和猫儿,寻人小分队暂时就组成了。
本来猫儿在兰彻跳下悬崖的一瞬间也要跟着跳下去的,一回神,被加加伦拉住了。
也不知道这浅金发色男子怎么一下子身法快如闪电了,拉住小姑娘后又把人从祭床上抱下来。
整只猫儿身心俱疲,已经快散架了,撑着最后的精神要到山下去找兰彻。
加加伦一把制住了她,不让人动弹,那还是这一贯懒散不羁的男人第一次表现得这样正经和不容违抗:
“别闹,你哥是有把握才跳下去,他不会有事。”
“你现在最好给我回去睡觉。养足了精神,明天一早我们一路顺着找下去,现在天太黑了,没人认识路,找不到人还把自己赔进去。”
村长赞同加加伦观点,所以等了一夜,清晨便带人出发了。
可这再一见面,兰彻只能靠人背着前进,且那人也是周身伤痕遍布,两个人看着都狼狈极了......
老村长、猫儿还有加加伦一拥而上,七嘴八舌的一阵交流之后才知道昨夜两人坠崖后有惊无险,只是兰彻摔下山的过程中磕到了腿,现在脚骨骨折。
当然,除了伤痕之外,两个人身上红红紫紫的印记也实在难以不引人注目。
尤其兰彻现在只有一张破网遮体,那交合的遗迹曝露得一清二白。
弄得老村长这知天命年纪的人都有点着不住年轻人的热烈,非礼勿视地别过脸,老脸有几分尴尬的绯红。
两个当事人自然是最尴尬的,但尴尬的极致境界毕竟是“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所以两个人还是默契的假装什么也没发生。
兰彻甚至想伸手指向多云的天空,若无其事说一句“啊,今天天气真好”。
这时候加加伦拉开一直斜跨身上的腰包的拉链——这是兰彻的包,他从家里背出来的,包括猫儿在内的许多人都疑惑找人背这么个包做什么,喏,用途来了。
腰包里是一套干净的衣服,加加伦从兰彻衣柜里拿出来的。
这个男人有时候会有叫人疑惑的料事如神。
他把衣服抖了抖,给兰彻披上,又扶人站在路边,把裤子再给穿上,顺便也在兰彻的耳边夸张道:“你真的把人吃了?!”
“啊...罪恶的男人,你背叛了我。”
兰彻扶额,然后把这神经病的脸推得远离自己。
在场只有猫儿一个单纯的小女孩并不明白那两个人身上斑驳的印记代表着什么...
兰彻心里松一口气。
因为男女有别,他从没教过小猫儿关于物种交合、交.配方面的知识,不然就感觉自己像在耍流氓,现在也庆幸,还好是没教过...呼...
回程的路上,加加伦提议“林歌”把人放下来,自己和他接力,但对方坚决果断地拒绝了他的提议。
罗尔威斯上下打量了一通,带几分高傲睥睨的甩给他一句:“你背不动,走几步路你就得累趴下。”
在和浅金发色男子针锋相对的时候,他不用太伪装,反正两个人不对付。
果然,加加伦气得跳脚,哪个男人能忍受对自己“体能”上的批判?
杀伤力很高,侮辱性也很高!
兰彻无奈,没有试图去管两个人幼稚的纷争,只跟走在一旁的老村长聊起来,曼格先生怎么样了以及事件的后续是他最关心的。
其实呢,顺水推舟,让曼格先生自己暴露自己,然后召集围观群众进行围观,也是除了救人之外兰彻计划的另一部分。
现在攻击他的流言愈演愈烈,但再怎么浪费口舌的澄清都不如一个摊在面前的事实有力。
昨晚看到曼格先生“借尸还魂”之举的所有村民都成了兰彻的舌头,相关描述应该已经传开了,也就相当于为兰彻做了澄清。
如今曼格先生已经关到了村长家的后院,人的身体已是彻底垮了,他用的黑色公文包也已经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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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两罐粉末也没有别的东西,而两罐粉末则确系造成鬼火怪象的原料。
兰彻的清誉算是得以洗刷。
老村长表示非常满意,一巴掌打在人屁股上:“本来还担心你搞砸,现在看来怕是可以把担子放心交给你了。”
出海回来的兰彻,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但无论如何他能够保护自己了,哪怕使用了些投机取巧的小聪明,最欣慰于看到这种变化的,莫过于老村长。
不过有一件事还是令人想不通:“你怎么知道曼格是在说谎?你怎么就肯定他见过你家妹妹呢?”村长问道。
很简单,兰彻已经说过了,除了曼格先生家,小猫儿根本没有别的去处。
丫头平时不跟村子里其他人打交道,兰彻是最清楚的。
而且曼格先生一定没有注意到,他在兰彻二人进入家里灵堂时暴露出了多少细微的慌张,面对兰彻两次质问,表现得又是多么不自然。
毕竟是淳朴了百多年的村子里的人,想要毫无破绽的撒谎,本就不容易。
其他村里人或许看不出来,但现在的兰彻可是尽收眼底。
对了,还有那借尸还魂之术,好像也弄得有点人心惶惶,没办法,这取决于知识的储备量。
知识储备量越有限,越容易被玄乎其玄的东西干扰得失去方向。
老村长也问兰彻,说这术法是不是真的存在,是不是当真经过这个过程,死去的人就会活过来。
兰彻笑:“歪理邪说你也信。”
据兰彻猜测,收藏在村长家仓库的那本旧书,应该书若干年前留存下的野史杂谈一类书刊,本只是娱乐性质的消遣。
相比之下,到底为什么曼格先生会捡到根本不可能属于水晶岛上的公文包才是重点。
而且,潘莉夫人究竟是怎么死的,她的病况不是已经好转了吗?猫儿说潘莉夫人是得了怪病。
比起曼格先生弄出的鬼火,这个“怪病”怕才是真正的“怪象”。
还有,昨天晚上他和阿吉挞明明已经稳住祭床了,偏偏绳子在那个时候断裂,是怎么断掉呢?看起来是有人想要他的命。
这些才更是急需弄清楚的。
不过兰彻只把思考过程和所有的疑惑先放在肚子里,没有说出来,这个岛上的人都太单纯了,说出来不见得是好事,也不见得就利于他调查。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村南,兰彻家门后的院子还一片狼藉着,也顾不上打理了,他们现在一起回家。
刚一进家门,加加伦就拿起放在鞋柜上的一截绳子,正是悬崖上吊着花床而后被弄断的那一根,他递到兰彻面前:“喏,这个我带回来了,估计你会需要。”
20. 20
这根绳子断裂的横截面十分光滑和整齐,一看就不是自然断裂,而是被外力和某种利器切断的。
最先想起来的是刀,但当时的情况,悬崖上不可能有人飞一把飞刀过来。
一是距离上做不到,二是那道寒光飞过来的速度,绝不可能是人手投掷过来的什么东西,再者,现场也没有遗留下刀片。
那就只剩一个答案,子弹。
有人瞄准了祭床,开枪打断了吊着床的绳子,目的自然是要当时在花床上的两个人的命了。
而兰彻心里很清楚,小猫儿与人无冤无仇,这番杀意是冲着他来的。
这时候有人要问了,水晶岛上连一台先进的现代仪器都没有,又哪里来的枪支?
诶,这不前不久有人出海了一趟又回来了吗,顺便带一批枪支火药的,有什么稀奇。
兰彻已经想明白了个大概,跟旁边给他递绳子的浅金发色男子对视一眼,心照不宣,顺便夸赞对方道:“亏你能记得把这东西带回来。”
岛上村民都太简单纯良,以他们的思维模式和习惯,八成会把被打断的这截绳子当成现场的垃圾处理掉。
很难意识到这是顶重要的证物。
就在兰彻和加加伦两个人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罗尔威斯跟着进了家门,他没打算参与他们的话题,虽然这绳子一看就是亚伯拉罕派人亦或他亲手打断的。
猫儿也没有参与讨论,而是去厨房间烧热水。
罗尔威斯游离在所有一切之外,沉默着转身上楼,自顾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顺手销上了锁。
罗尔威斯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气压是非常低的,也难怪帝宫里的人传言他性子阴晴不定,像生人勿近的野兽了。
连老执事塞琴斯都抱怨过这一点,说陛下有时候该收敛一下自己的气场,不然连他偶尔都会感到害怕。
只是罗尔威斯从来没有真的收敛过就是了。
他现在来到自己的榻榻米旁边,从榻榻米和床头柜的缝隙中掏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是一个简单拼凑的通讯装置。
没错,这是来到这个岛后罗尔威斯在独处时间里收集、拾捡了一些材料,随便拼装而成的通讯工具。
他已经跟远在帝宫的塞琴斯私下联络过好几次了,当然,是兰彻他们皆不知情的情况下。
这次联络塞琴斯是为一件事,只见古铜色皮肤的男人在通讯器上长短不一地连续敲击着,输出的密文连起来会形成一句话:
【把‘鲛人族’所有的资料传给我。】
一边输入这样的密文,一边罗尔威斯的脑海中再度闪回兰彻在他眼前幻化出鲛人体态的样子。
除了一瞬间因为对方的“美”而被迫产生的窒息感,罗尔威斯剩下更多的心情其实是:哦,果然如此。
从相见第一面起,那个面团捏的般的男人从没提起过自己的种族,罗尔威斯看得出他不是普通人类,但很奇怪的,以他的知识储备量,居然一时无法辨别对方准确的种族。
这只能说明对方的种族很稀少,很奇特,甚至很神秘。
后来上了岛,见到小鱼村一众族人和他们的生活方式,罗尔威斯产生一个猜想,难道,他们是鲛人族?
可他又觉得自己荒诞,因为鲛人族早就灭绝了。
直到兰彻化出鱼尾,这份“荒诞”才最终敲响一记实锤。
简易的通讯器,因为是用最原始的方式发射和传播信号,反而可以避开外面天罗地网的SILVER卫星信号网,随便想想都知道,白银帝国内部现在找他一定已经找疯了,如果使用正常的手机或计算机联系执事先生,立刻就会暴露位置,但手中这个简易的小玩意儿,罗尔威斯就能放心用。
他要调查鲛人族。早该灭绝但却暗中存活下来的种族,瞒天过海骗过一切,同时又拥有堪称奇迹的DNA,任何有一点政治敏感度的人都会懂得这种种族对时局的影响或者潜在影响性。
没办法,如果一个种族的基因优越到独树一帜,就天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了。
想来兰彻也是因此闭口不提。
事实上他们一直都在相互提防...
这时候三楼储物间的门被敲响,罗尔威斯迅速将通讯器塞回原位,然后整理了一下衣服,虽然它们还是破烂褴褛的模样,去开门。
门一打开便是兰彻温和平静的笑脸,他说:“我来给你送药膏的,干嘛锁门呐。”
确实是送药膏,罗尔威斯视线下移,看到男人伸过来的水葱般的两个手指之间衔了一条红白塑料包装的膏状体,那是消炎药,用来涂抹伤口的。
将消炎药往人手里一塞,兰彻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眼睛也笑得比刚才更弯:“那你上药吧,我不打扰你了。”
说罢又关上了门。
罗尔威斯站在门口能听到他下楼的声音,这人现在瘸了一条腿,刚才上楼来就拄着拐杖,肯定是猫儿现出门去帮他买的。
白痴啊,腿都瘸了还专门上来送药。一边心里吐槽一边低头看,好家伙,这药膏尾部卷着的用药说明书上居然有一朵玫瑰的图案。
是用黑色碳素笔画的,墨迹还没干,一看就是兰彻刚刚画的。
这人绘画水平不赖,随手勾勒两下,挺像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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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回事。罗尔威斯还见他在贴冰箱上给猫儿的便利贴里画过可爱的猫猫头,还有街坊四邻那些关系好的女孩儿们,也画过各不相同的涂鸦和卡片。
呵,中央空调。
也没有别的地方好放,罗尔威斯把这张说明书折了两个对折,塞进笔记本的硬壳里。
这是他在街上随便买的巴掌大的笔记本,从小养成的习惯,手边总要有个本子备用。
黄昏时分,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今天的晚饭,兰彻帮着打了打下手。
具体就是用可食性竹炭粉在给阿吉挞的那一份餐盘里也精心勾勒了一朵玫瑰。
罗尔威斯吃饭的时候问他:“这算是谢礼?”
兰彻点头:“你是猫儿的救命恩人嘛。”
但其实多少有点受之有愧。罗尔威斯从来不认为自己算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好人”,他们王室王族,就没人会用这种标准。
如果那时候花床上只有小姑娘一个人,他很难说还会不会伸手去帮她稳住,毕竟...和她谈不上什么交情。
正在此时,罗尔威斯突然感受到一阵悄咪咪的视线,抬头一看,是坐在餐桌他斜对面的小姑娘若隐若现地瞟他。
小姑娘平时绷着一张冰块脸,没有多少表情,现在的眼神也晦涩难懂。
尤其罗尔威斯没怎么跟女孩子打过交道,在这方面一窍不通。
好在小姑娘的视线很快又移开了,罗尔威斯也就当做没有看到,那个时候他和猫儿的关系比陌生人更接近冰点,非要解释的话,也许就是两份占有欲相互排斥吧...
月上中天之时,罗尔威斯已经洗完了澡,抹完了药,要去院子里把刚刚洗好的衣裤晾晒起来,他没有想到猫儿会出声叫住他,转眼一看,小姑娘出现在他身后的位置,根本是有意一直在院子里等他出来的。
对方也真是开门见山,劈头盖脸先一顿谢,弓腰90度,然后说:“我会报答你的,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随即猫儿发觉自己有点词不达意,“...呃,但和对我哥哥的那种不一样...也不是什么都可以...”
小猫儿平时不太爱说话,努力组织语言的样子冒着点傻气。
最后她凝视着对面的人,直接问道:“你和我哥哥是情侣吗?”
小姑娘看不懂他们身上的痕迹,但加加伦跟她科普过了,而她再不通世事也会明白,那件事是情侣、爱人之间才会做的。
反过来,做了这件事的人,不就是情侣了么。
“当然不是!”罗尔威斯想也没想,果断的矢口否认,甚至觉得这丫头怎么会问这样的蠢问题。
21. 21
那天晚上罗尔威斯失眠了,虽然说他本来也不是睡眠很好的那一类人,可是那天晚上的辗转反侧似乎格外揪心。
那丫头问他和兰彻是不是情侣,开玩笑,怎么可能,他跟任何人都不会是情侣的!
这是罗尔威斯从小就根植心中的一种认识。
他们王室王族中的人,婚姻只是点缀,是往上进阶的路石亦或折去一个人翅膀的刑具,爱情那种书里描写的虚幻概念,罗尔威斯早早就弃之如弊履了。
想在重重荆棘中活下来,靠虚幻的东西?哦,那你很快也会变成虚幻的亡魂了。
别说爱情,在那个地方问“真心”这两个字,都会被当成神经病的。
所以罗尔威斯那么斩钉截铁的跟小丫头说了,再者,那家伙傻乎乎的样子,确实也不是他的菜嘛!
早说了他看不上笨蛋的。
那小丫头在听了他的否认之后,绷着的小冰块脸笑逐颜开,说了见面以来热情度最高的一句话:“我知道了!我以后会报答你的!谢谢你的回答。”然后一蹦一跳的回自己房间去了。
可现在回想起小丫头开心的小脸,他莫名觉得心里不太是滋味。
又翻了个身,他开始强制自己不要想了,帝宫那边的消息塞琴斯已经整理了一份传过来,总体和他料想的一样。
王叔纪德对外宣称新皇要进入闭关,瞒住了人实际上是失踪了的实情。
而私底下一直派出人马不断寻找,也算是从一开始乱成一锅粥的局面稍微稳定了些。
只是王城的百姓难免议论新皇闭关的目的,各说纷纭,其中最主流的一种说法,是王室子嗣缺乏,新皇陛下是闭关造人去了。
罗尔威斯看到的时候只能默默地嘴角抽搐。
除了脱线的流言蜚语外,还有一件事情他很在意,算算时间,是从和兰彻相遇之后就一直在意的了,他也试图寻找答案,未果。
——兰彻是跟随堂兄亚伯拉罕出海的,亚伯拉罕出海前给出的理由是去见一个“贵人”。
帝宫里的“贵人”,那应该是罗尔威斯的熟人了。
新皇陛下也想知道这究竟是他那么多熟人里的哪一位。
就这么思绪交错着东想西想,不知不觉快辗转了个通宵,到了天色擦亮的时候,终于有了一点睡意,男人才终于睡了过去。
他平时是不睡懒觉的,作息可以说是这间房子里最规律的一个(第二规律是猫儿),所以到了早饭时间竟然没有下楼吃饭,还挺令人意外。
猫儿一边给兰彻盛豆浆,一边瞅着楼上问:“我要上去叫他吗?”
比豆浆还白的男人给自己碗里放了一勺糖,摇头道:“算了,难得睡个懒觉,别打扰他了。”
那之后的几天,进入了一阵平稳的日子。其实原本村子里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宁静闲适,只是突然的怪事堆叠到一起,倒让人不习惯了之前的节奏。
可惜,有时候节奏一旦被打破,便是永久的破了,反而暂时的平静才是回光返照。
镇上的医生已经来家里看过,兰彻脚骨的骨折没有大碍,遵照医嘱休养个30天就能恢复。
也是仰仗了鲛人族逆天的基因,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他们却能从山崖上摔下去只伤到腿,且休养时间只需要浓缩的一个月。
镇上的医生是老村长的老朋友了,本来该是兰彻自己上门问诊的,可村长心疼孩子,跟医生打了招呼,省得兰彻瘸着腿跑一趟。
不用担心被指“滥用职权”,整个村子对兰彻的补偿是应该的。
曼格先生为了复活亡妻弄出来的怪象,莫名让兰彻背了天大一口黑锅,又是舆论审判,又是抄家伙把人房子围了的,不该给受害者补偿么?
所以家里一片狼藉的院子也不用收拾,当时充当人墙的村民负责来给他修复、重建。
当然,还有诚恳的道歉。
老村长已经安排好了,等兰彻腿脚恢复得方便些,便召开村委大会,在大会上正式还兰彻以清白,为首的那几个也将公开道歉。
村委大会也是在为后面“族长”的交接仪式做铺垫,村长奇希代尔准备让兰彻正式接过族长的位置了,明眼人都看得出。
总之,一切似乎都在朝欣欣向荣的好方向发展。
就是这养腿伤的过程,兰彻有些头疼和哭笑不得。
他脚骨磕伤了,带着夹板,其他都还好,只有洗澡的时候麻烦些,刚开始的一个星期还需要人辅助。
猫儿自然是最积极的,照顾她哥的饮食起居本也是日常,这几天上楼、下楼、出街,也都是她从旁辅助,傻丫头还没反应过来“洗澡”和这些不一样。
而罗尔威斯连日来积攒的微妙的“不是滋味”在丫头要陪兰彻洗澡的时候终于达到顶峰,他绷不住了,怼人道:“笨蛋,你是女生,怎么能看男人脱衣服,你不能陪他进浴室!”
小猫儿一愣,不甘示弱地回击:“凭什么不能!我哥是因为我才受伤的,我必须要照顾他呀。”
动物性越强的人,世界观便越是单纯,猫儿就是这样,兰彻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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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家之后也有意的维护了她原有的动物的天真,那是珍贵的特质。
在她眼中,洗澡和吃饭睡觉有什么区别,不都是照顾?
再说归根结底兰彻会上那张祭床是为了救她下来,也因此才有后续坠崖和受伤,说她是根由,倒也没什么问题。
但罗尔威斯表示不同意,甚至有点强词夺理:“他是因为要拉我!他怕我死了心里愧疚,再说我是男的,我陪他进浴室方便。”
猫儿气鼓鼓的,但就气势和言辞的灵活与锋利来说,她好像有点争不过。
小猫耳朵上的猫都炸了起来,感觉很想露出爪子,在对面的人身上抓上一通!
最终,兰彻以“男的陪他进浴室方便”为由,同意了阿吉挞的说法。看猫儿生气炸毛的样子,又哄她说晚上奖励吃小鱼干(一种水晶岛岛民自制零食)。
房间门一关,浴室也关上,在阿吉挞的搀扶下,兰彻放下拐杖单脚蹦着进了浴室,坐在浴缸的边缘。
抬头一看,负责辅助他的这位哥们儿脸色不是很友善,咦...不对呀,刚才不是还很积极的说要给他帮忙的嘛,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
兰彻想开口问人怎么了,谁惹了你了吗,结果被人抢先一步,只听阿吉挞对他道:“那丫头终究是个丫头,你总要教她一点男女有别!什么都不懂,你不怕她以后吃亏吗?”
呃......其实兰彻也有在考虑这件事情了,无论男女,基本的常识总该具备,否则确实如阿吉挞所说,会吃亏的。
但一个好心的良善提议,为什么要用这般生气的口吻提出来呢...?
兰彻始终不知道,阿吉挞此时此刻到底为什么一股无名火起无处发泄的样子。
却也没关系了,该洗的澡还是要洗,兰彻准备脱衣服,阿吉挞过来搭了把手,顺利脱了下来,然后该脱裤子了,再然后,则是内裤...
在兰彻的预想中,这个时候阿吉挞应该完成使命退出浴室了,毕竟这光着身子的模样,就算不能被女生看到,同样是男人好像也不是特别方便看。
但对方却是一点没有要退出去的意思,反而盯着他的眼睛炯炯有神。
兰彻不好意思了,先开口道:“那个,你还不出去么?我要洗澡了。”
古铜色皮肤的男人就那么杵着,毫不退让:“你身上哪点我没看过?”
兰彻羞愤:“臭流氓!”
罗尔威斯也觉得这个时候的自己不可理喻莫名其妙,但就是赌气一般的在跟一股不知名的情绪较劲。
22. 22
没有退出去,直到男人打开浴室花洒,罗尔威斯仍然赌气式的杵在原地,看起来就是他要等兰彻全程洗完澡了。
那花洒的喷头一打开,热水滋出来,浇在男人的身体上,也带动浴室里升腾起氤氲。
男人的皮肤不仅白,而且又薄又透的,有时候都会叫人担心一阵风吹过把他的血管吹破了。现在被热水一滋,也是立刻透出红来。
热水还有利于香气挥发,男人身上的体香已经萦绕了整个室内,还沾染着潮湿。
突然,罗尔威斯又感觉心跳加快了。
气血涌动、呼吸急促的前兆,已经经历过两次,很熟悉了。
随之一同的状况是脸庞也爬上热度,即使不照镜子也知道脸变红了,因为正在发烫。
幸好现在浴室里本来也挺热,兰彻整个人都红透了,他有那么一点点的脸红倒并不明显。
可罗尔威斯知道这不对劲。
明明没有诱导剂了,可他却近期内接连两次产生像爆发某种生理特征式的反应,能是正常的吗?
而且罗尔威斯很清楚,这种奇怪的反应并非“突然”,是嗅到兰彻独属于鲛人族的体香才出现的。
也可以算是一种“诱导”,兰彻的体香就是那种“诱导剂”。
但说到底,罗尔威斯并不知道这究竟怎么一回事,他只觉得身体有什么地方失控了。
高压环境下长大的人都极其讨厌在未知里的失控感,让执事先生调查鲛人族资料,也有这一层原因。
而貌似导致了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并不晓得人心里有这么丰富的九曲十八弯,兰彻只稍稍偏了偏眼睛,隔着热水和雾气看站在不远处的人,问出了一个问题:“话说回来,阿吉挞,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会那样呀?”
是啊,没有诱导剂的催化,毫无征兆的进入发.情状态,谁能不觉得奇怪呢。
兰彻也是当事人之一,没有事后立刻寻根究底,一是觉得尴尬、难以启齿,二则有后续的烂摊子亟待收拾,它们分去了兰彻大部分的注意力。
不过浴室就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某些隔阂和羞耻就像一走进来会被热水融化似的,能够顺利脱口而出。
可惜这是个还没有答案的难题。
罗尔威斯被问得一怔,拜托,天杀的,他也想知道好不好!随即推开浴室的门,大步走出去了,留下兰彻平静的懵逼...
他发现这家伙越来越阴晴不定了,刚刚还非要站里面看他洗澡,这会儿又扭头就走了。
难道这就是“主角受”这种定位一脉相承的小脾气?罢罢罢,不纠结和计较,还是留给未来接人回去的那位暴君解决吧。
只是兰彻稍微想象了一下,却是想象不出来阿吉挞怎么跟别人谈恋爱的样子。
日子就这么好像要平静的悄悄过去,却在断裂的节点戛然而止。
那天小鱼村里发生了骚乱,村子的西边有一户人家半夜将家里的老人送往医馆,医生诊断后认为是普通的发烧感冒,只是症状严重一些,开了针水和药剂,可这针管插上没多久,老人突然咽了气。
这位硬朗的老年男性平时热爱运动,身体一直都很结实,连小病小痛都很少有,这般猝然的离世带给周围人的,除了悲痛,其实更多是疑惑和恐惧。
医生也吓到了,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从来没有这种病例。
然而更吓人的是,无独有偶,与老人相似的例子几天内竟连续出现好几个,皆是送到医馆后很快断气身亡,且病人们的年龄不一、性别不一、生活习惯及身体素质也不一,唯一相同的是都极速走向了死亡。
所有村子里的医生大夫联合起来开会,经过研究讨论,最终认为这是一种疫病,突然爆发的不知名疫病。
疫病来势汹汹,一旦沾染上,很快就会失去活力,变得面黄肌瘦形如枯槁,然后迅速死亡。
诊所里的一名医生不幸感染,竟也是速速被夺走了生命。
一时间从没经历过雨雪风霜的世外桃源蒙上了可怖的阴霾,人心因为疫病而惶惶不可终日。
老村长已经带着亲信在最前线处理这件事了,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所有感染的病人皆来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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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而这疫病虽能凶猛地夺去一条生命,所幸感染率不高,即便亲密接触过也不一定感染。
兰彻待在家里养腿,事情传到他耳朵里时,别的不说,这第一个联想到的,便是潘莉夫人。
一样的突然死亡,一样的死前面黄肌瘦形如枯槁。
心里一动,兰彻连忙给老村长家里打电话,想确认一下曼格先生现在的情况。上次见面时人已然瘦得脱型,且他又是潘莉夫人枕边人,如果说疫病会传染的话...
好消息是曼格先生并未染病。
虽然也是面黄肌瘦形如枯槁,但他那是思念成疾拖垮了精神所导致的。呼,兰彻松了口气,一条生命在可怕的疾病魔爪下幸免,多少是令人感到轻松的。
可是很快不轻松的来了,不知怎么的,刚消停不久的“外人上岛破坏岛上风水而导致灾难降临”的言论死灰复燃,简单来说,这不知道哪儿跑出来的观点是认为疫病是外人上了岛而带来的。
矛头再度指向兰彻和他带回家的几个人。
因为与疾病挂钩,这种病又真的会死人,其恐怖程度早就超过之前的鬼火怪象许多,所引起的舆论浪潮可想而知比上一次更加汹涌,可以说是一口口水就能把人喷死的程度。
马上要开村委大会的,偏偏事情发生在这前期。不知该说巧还是不巧。
与此同时,罗尔威斯这头也是心潮迭起,因为他收到了老执事塞琴斯发来的关于鲛人族的信息。
执事先生做事麻利又专业,已经把所有遗留下来的权威资料整理成小小一个文档,简易通讯器接受到后打开就能看。
只是,这一看,于罗尔威斯而言,与旱地一个惊雷直直劈在头上无异。
文档里写着:
【鲛人族特点:容貌昳丽,可幻出鱼尾形态,基因成谜,有极强的自愈新生之力,身带奇香,泪可成珠。
......
与之雄性成员交合过的对象(除鲛人本族族人外)皆可具有生育能力,雌性正常生育,雄性则产生雌堕反应。】
......雌堕?
23. 23
罗尔威斯愣了好一会儿,有那么一瞬间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识字了。
雌,堕,两个简单的字连在一起,但理解起它的意思却是无比困难。
其实罗尔威斯知道的,这是一种生理状态,从人类繁衍出男性也可生育的功能后逐渐多起来的生理性质的转变。
常见于兽人族,强大种族的雄性如果标记了相对弱小种族的雄性,那被标记的人即便是雄性也会出现雌性的生理特征,比如生理期。
也可通俗叫做发.情期,需要自己的雄性在此期间进行标记,生理激素才能恢复正常,当然,服用抑制类的药物和注射抑制剂也都是可以的。
同时,“雌堕”也意味着具备生育功能,和人类的暗雌差不多。
罗尔威斯都是知道的,最基础的生物生理科普知识他怎么会不知道!而且他还知道,兽人族之间会发生的雌堕现象,是无法同样出现在人类身上的。
简单来说,再强大的兽人与人族交合,“标记”都是无效的,人族本身的基因就是最强大高阶的基因,自然也就无所谓雌堕。
可天杀的,这鲛人族基因究竟是个什么逆天的东西...!
难怪从游轮上下来后罗尔威斯一直感觉身体隐隐的不对劲,那是雌堕现象在慢慢外化的过程。
那天晚上之所以发.情,是因为周期到了,生理期的潮热需要雄性的标记来阻断。
罗尔威斯低下头,略带几分惊慌地扫视自己的胸部,知识储备量告诉他,“雌堕”会带来的系列反应之一就有胸部膨胀......
眼睛往下扫视的同时,男人几乎感到窒息,尽管罗尔威斯最讨厌胆小和一惊一乍,但这一个惊雷劈在头上,他也实在做不到坦然无虞。
...但还好,他的胸部没有变化,身体每个部位都没有变化。
雌堕外化的反应也是因人而异的,像他这种从小高强度精密锻炼的身体,肌肉是最紧致和优质的那一种,并不会轻易膨胀。
可这并没有让罗尔威斯感觉轻松多少,他还在如遭雷击的蒙圈中缓不过来。
唯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这件事不能让兰彻知道。
这家伙看起来也确实并不知情的样子,否则也不会在二度标记之后还问他“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会那样呀”。
水晶岛与世隔绝,岛上没有其他种族,鲛人同族之间又不会发生这种现象,所以估计他们族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种能力吧。
那个笨蛋!
罗尔威斯又忍不住骂人了。
可还真就不能让那个笨蛋知道,他是不会和任何人产生任何绑定关系的,这只是个意外。
对了,感冒药!罗尔威斯全都想明白了,生理期发作的第一天晚上他误打误撞吃了感冒药,而感冒药中正包含了和抑制剂主要成分相同的药物,所以症状暂时缓解。
也就是说,下一次生理期发作同样可以靠感冒药应付过去,撑过这一阵,等回到SILVER就有抑制剂了,区区生理变化也不是大问题。
罗尔威斯已经把自己说服了,他不是怨天尤人的思维模式,解决问题才永远是第一要义。
总之那个笨蛋是不需要知道的,他们不会长期相处,他只是顺水推舟借他这里躲一阵子罢了。
而在同一片村子的另一边,一个西装革履的生面孔走进一栋洋楼,水晶岛上的人习惯着手工布衣,高档的西装显得有些不和谐。
不和谐是肯定的,因为这就是个外来人。汤姆森来到水晶岛已经半个月有余了,他是跟出海回程的亚伯拉罕一同回来的,只不过那时候恰逢兰彻陷在舆论风暴,岛上村民的眼睛都盯着兰彻那边,什么人跟着亚伯拉罕回来倒是无人在意。
当然,他们也有意隐藏了行踪。
汤姆森并没有和亚伯拉罕同步上岛,而是单独乘一叶扁舟在亚伯拉罕后脚上的岛,此人来自白银之国的都城,是亚伯拉罕去见的那位贵人手下的心腹之一,有特工和忍者的背景,混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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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一个民风极度淳朴的小岛一点不是难事。
跟着亚伯拉罕上岛后,此人便在亚伯拉罕的家里住下,亚伯拉罕的房子在村北,是岛上屈指可数的小洋楼式建筑,住个人倒是特别绰绰有余。
为了不引人注意,平时这位特工并不出门,甚至不出自己的房间,即使在院子里活动运动也会穿上和岛上村民风格相同的衣服,所以到现在为止,大家都不知道委员亚伯拉罕房子里也待了一个陌生人。
然而现在汤姆森换上了黑色西装,作风一派张扬,迈着鬼魅一般专业而迅速的步子走进亚伯拉罕的书房,好像是一点不怕暴露了。
或者该说,就算暴露也无所谓。
汤姆森认为,他们该行动了。
“委员先生,你们岛上已经人心惶惶,这场疫病到达了给它设定的目标,接下来我们也该行动了。”
汤姆森的声音亦低沉如鬼魅,而他这样的形容,倒好像疫病不是“病”而是他们设定好的某种“程序”。
书房里的男人坐在书桌前看书,轻置二郎腿,身体微微斜着,翻书页这样寻常的动作放在他手上也被翻出一种游刃有余之感。
先前就说过,亚伯拉罕是个俊美的男子,他们鲛人族盛产美人,如果弄个美人榜,兰彻排在第一,那亚伯拉罕怎么也得前十。
书房里的窗帘没有拉开,灿烂的日光透过深棕色的帘布只把室内染得昏沉,男人听到汤姆森的脚步,微微侧目,对衣服做出评价:“这就是你们的工作服么?比我想象的普通一些。”
特工们的身材好,能把普通黑西装穿出远离服务生的气质,但在亚伯拉罕的想象中,帝都特工的工作服难道不该再时髦一些么?
同时,他这也是顾左右而言他。
汤姆森不被带偏话题:“按计划行动。可别事到临头说你心软了。”
没错,疫病有时候还真不一定是“病”,至少不一定是自然发生的,也可以是经人工合成、特点投放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