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唐》 第七十二章:打翻的醋坛子 清池城始建于西汉高帝年间,期间虽有损毁,但历任沧州的掌权者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都会对城池加以修缮,这才使得这座城池能够矗立至今。 晨雾未散,清池城外的渠水已经在吞吐着来往的商船,青石渡口的挑夫们也在朝阳下光着古铜色的膀子忙碌起来,将蜀锦、潞绸、杭锻以及暹罗的象牙、波斯的琉璃盏卸在青石岸头。 随后,这些货物会被分包,挂在挑夫的竹扁担上挑往城内,不宽的扁担被两端的重物压出欲断的弧度,每走一步都“吱呀”作响。 “慢些,小心脚下!” 沈烈牵着陆贞娘的手走下楼船,话语轻柔,体贴入微,陆贞娘则满眼含笑,纤纤玉手轻提艾绿襦裙的裙摆,一步一跟随,裙裾扫过岸阶上的莲花纹时,露出鞋尖两粒颤巍巍的珍珠。 站上岸台,陆贞娘不禁再次打量起身边的沈烈,暗自窃喜,也打心眼里欢喜这个风流倜傥的郎君。 此刻,沈烈头戴硬裹幞头,身穿墨色织锦圆领常服,幅面上的金丝缠枝纹在朝阳里泛出幽微金光。腰间束有蹀躞带,上边悬挂错金银香囊、玉佩等物件。脚踏一双乌皮六合靴,鞋头暗藏银丝云纹,在阳光下若隐若现。 这幅面容,这个身姿以及这套行头,再加上气定神闲的气质,真可谓是贵气有余,不逊于任何一个王公贵胄。 陆贞娘明显感觉到周围有许多目光投来,男人的目光里带着惊讶,女人的目光里则带着羡慕嫉妒,应该还有恨,恨自己的身边为何没有这样的郎君陪伴。 说起来,沈烈的这身行头还是出自罗月华之手,是她给沈烈置备了这一身,而且还不止一套,另外两套的颜色与搭配各有不同,三套袍服和配饰算下来真是花了不少钱。 只可惜,罗月华此刻却不在沈烈的身旁,无法感受到来自其他女人的羡慕嫉妒恨。 沈烈下船前,十几名改换常服的军卒已经提早下船守在岸台上,随后又挎刀分散在沈烈和陆贞娘的周围保持警戒,陆道岩则是一身侠士打扮,手提横刀,背着沈烈的那杆长枪,紧随在沈烈和陆贞娘的身后。 “烈哥儿,走吧。” 杨婆儿让景进盯着卸货,他带着沈烈先去华盈堂见廖通,杨婆儿跟罗月华有生意往来,也跑过好几次沧州,跟廖通较为熟识,自然清楚华盈堂所在的位置。 行走间,陆贞娘凑近沈烈,先是咬了咬嘴唇,似在犹豫,随后还是鼓足勇气,小声问道:“沈郎,那日听你说起月华这个名字,不知是何人呀?” 其实,陆贞娘偷偷向跟杨婆儿打听过,已经知晓罗月华的身份,而且杨婆儿也说了,罗月华很心仪沈烈,沈烈也喜欢罗月华。 听到这个消息,陆贞娘的心里挺不是滋味,但她也清楚这是必然,自己也没资格跟罗月华相比较,此刻问出,就是想听听沈烈如何回答,仅此而已。 “竟敢偷听军国大事,胆子不小!” 沈烈开了一句玩笑,继续道:“月华是魏博节度使罗绍威的女儿,习得一身好武艺,也负责罗府的商贸之事,这个女人什么都好,就是脾气不好,一句话说不对,抬手就打,真要是把她惹恼了,还敢杀人呢。” 说着,沈烈回头朝陆道岩背上的长枪努了努嘴:“那枪就是她平时所用,我离开魏州城时,她送我防身。” “哦,原来是这样。” 听沈烈如此说,陆贞娘顿时感到心里乱得如同长出了蒿草,随后轻笑了一声:“呵,想必沈郎定是经常惹月华娘子生气了,没少挨她打吧?” 打情骂俏是情人之间的寻常事,想来沈郎与罗月华也是经常如此吧? 沈烈矢口否认:“那倒没有,我不惹她,打我做什么!” 杨婆儿走在前边,两个耳朵却在偷听身后的悄悄话,忍不住回头笑道:“我觉得烈哥儿就算惹到月华娘子生气也无妨,她那么喜欢你,如何都能容你,那天在魏州城外的渡口就能看出来。” 看到沈烈笑而不语,陆贞娘轻叹:“那么好的娘子,爱都爱不够,沈郎又怎么会舍得惹她生气呢!” 罗月华是魏博节度使的千金,虽未谋面,可听杨婆儿说,罗月华长得标致,会武艺,而且还通商贸之事,陆贞娘觉得这样的女人难寻,也最配沈烈了。 “是呀,如果爱,自然就不会伤害。” 沈烈说着,突然拉过陆贞娘的手,紧握在掌中,又偏头嗅了嗅,故作疑惑道:“咦,本来香香的,为何变成了醋味,好酸啊,莫不是你揣的醋坛子打翻了?” “瞎说,妾哪有揣什么醋坛子?” 陆贞娘被沈烈突然握住手,本就有些慌乱,一时没反应过来,竟然抬衣袖到鼻前嗅了嗅,疑惑道:“好好的,哪有什么酸味?” 杨婆儿见状,笑道:“贞娘,别闻了,烈哥儿就是在说你是醋坛子,怎么还听不出来呢?” 陆贞娘这才反应过来,停下脚步瞪向沈烈,又故作不满地抽回手,握成拳头在沈烈的眼前晃了晃,娇嗔地威胁:“别以为只有那个罗月华会打人,妾若真的恼起来,也会呢!” 沈烈故意躲了一下,回头问陆道岩:“哎,你阿姊会打人吗?以前打过你吗?” 陆道岩也听到刚才的闲聊,这样的事情已经替姐姐想过,知道这是必然,无法强求,只希望沈烈能对姐姐好一些,不要伤害到姐姐的心。 听到沈烈的问话,陆道岩笑着摇头:“没打过我,可你要是惹她,保不齐就会打你,放心,应该不疼的。” “是吗?”说着,沈烈又抓过陆贞娘的手,打在自己的胸口上。 “啊,哎呀,你做什么!” 陆贞娘吓了一跳,怕打疼了,赶忙想去抚一下,可眼下正走在大街上,如此做又不太妥当,这让她急得蹙紧眉头。 “还说不疼,像小铁锤一样,好痛呀!” “没...妾没有用力呀,是你...到底哪里疼?” “心里,被醋酸得疼!” “你...坏人!” “哈哈...” 说笑间,一行人来到清池城的东市。 因为商贸繁华的缘故,清池城仿效长安和洛阳的集市管理模式,建有东西两市,分类模式也差不了太多。 第七十三章:华盈堂掌柜 一入市门,便可看到东市里的繁华。 来来往往的人真不少,士子纱帽轻摇,平民青绿短衫,脚蹬麻履,挑担推车者则赤膊于途,汗珠滚落于古铜肌肤之上。 人群之中,富贵人家的女子高髻峨嵯,簪金嵌玉,步摇衔珠,随步履轻颤,也有面敷桃花妆的市井少女,额贴花钿,唇角点靥,笑靥如榴花映日。 除此之外,还有外来的胡商牵着骆驼穿行,波斯商人在吆喝着兜售宝石香料,更有几个孩童正举着糖葫芦在奔跑嬉戏,驼铃声、吆喝声以及嬉闹声交织在一起,好不热闹! 沈烈在摊子前买了几支糖葫芦分给大家,递给陆贞娘时,还将随手买的拨浪鼓在陆贞娘的眼前“咚咚”地摇晃起来,逗得陆贞娘像个小女孩般掩嘴笑个不停。 拐过一个路口,众人在一家门面敞亮的铺子前停下脚步。沈烈抬眼望去,铺门的正上方挂有一块乌木牌匾,上边刻着“华盈堂”三个烫金大字。 “烈哥儿,就是这里。” “哦,进去瞧瞧。” 沈烈提衣襟先迈过门槛,刚进铺子,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堆着笑脸迎上前。 “客人早安,您是想...哎,烈哥儿!” “廖兄!” 沈烈笑着冲廖通拱手:“许久未见,廖兄安好呀?” 沈烈在罗府养伤期间见过廖通,但只是一面之缘,聊过几句而已。说实话,他已经记不清廖通的长相,没想到廖通竟能一眼就认出他,这就是买卖人的本事,就算是千人千面,也能在脑袋里刻下清晰的模子。 “托您和我家小娘子的福,一直都好着咧,走走,快到后边吃茶说话。” 廖通笑着给沈烈施礼,随后又张罗大伙儿去后院,期间注意到沈烈身边的陆贞娘,虽有狐疑,脸上却不曾流露半分。 华盈堂是罗府的商号,之前规模不大,交到罗月华手里逐渐起了声势,如今在多地都设有分号铺子。 廖通是华盈堂的总掌柜,只因魏州城里有罗月华亲自坐镇,他便留在沧州这边,有时也需要到其他分号走一走。 铺子的前脸是门市,后边则是一座挺大的套院,管事与伙计们都住在套院里,其中还有几间被用作库房。 “烈哥儿,我家小娘子早就差人送来书信,前几天还特意派人过来叮嘱一番,您这边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厅堂内,众人落座,廖通吩咐下人端来茶水点心,随后与沈烈聊起来,同时也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眼陆贞娘。 罗月华心仪沈烈,罗府上下都知道。 此番沈烈到长芦赴任,罗月华忙前忙后,又是出钱,又是出力,还在沧州这边千叮咛万嘱咐的,就怕沈烈吃亏,沈烈应该领这份情义,为何没几日身边就多了一个女人呢? 廖通是罗府的人,是华盈堂的大掌柜,跟罗月华一直很亲近,所以心里很在意这件事,但在意归在意,他却不能 “廖兄,咱们是自家人,我也不瞒你,此番来长芦赴任,我有些不托底,不清楚长芦到底是什么情况,所以提前来找你问个清楚。” 廖通清楚沈烈的担心,直接说道:“烈哥儿,长芦那里确实有些麻烦,虽然我不能确定杜延平和卢元是否已经投了刘守文,但这二人与刘守文的关系非比寻常,前几日我跟他俩还一起吃过酒,酒酣之时,卢元曾说过这样一句话。” 沈烈问:“说了什么?” 廖通回道:“他说,世间多有短命鬼,总有人喜欢大老远跑来送死,我觉得这话似有所指,不可不防啊!” 沈烈点了点头:“果然与我的猜想差不多。” 廖通问:“若真是如此,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要想个稳妥的法子!” 沈烈沉吟片刻,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随后说道:“这样,你帮我安排一下,我想请杜延平和卢元吃顿酒,但我不是沈烈,是从江南而来的客商,想结交他们,如何?” 廖通点了点头,问道:“人手够吗,我这边能出十几个人,各个能用刀,身手都不错。” 沈烈道:“不用,解决这两个人不需要太多人手,毕竟这里是清池城,不能把动静搞得太大。” 廖通问:“在哪里动手,长芦还是这里?” 沈烈想了想,笑道:“让他俩死在刘守文的眼皮子底下,我到时会来见刘守文,让他给我一个交代。” 廖通一笑,点了点头:“那好,城里有一座不错的酒肆,那两人最爱那里,可以在吃完酒的路上动手,晚间没有宵禁,也少有巡查,方便起手。” “可以,余下的事情我来安排。”沈烈点了点头,又笑道:“廖兄,没想到你也精通这些门道。” 廖通笑道:“让烈哥儿见笑了,我原本在牙城行走,后来见不惯一些事情,也怕不能落个好结局,也就央求节帅,让我跟着月华娘子做事,节帅宽仁,也就答应了我,如今想来,当初的决定真的很明智,所以我对杀人的勾当并不陌生。” “原来廖兄做过牙将!” 廖通竟然出身魏博牙军,这让沈烈感到挺意外,同时也佩服廖通的睿智,权利财色眯人眼,没有几人能看透,廖通却看透了,也带着家人幸运地夺过一劫。 说完了正事儿,廖通本想到清风楼宴请沈烈,却被沈烈婉拒:“廖兄,你我之间无需客套,以后把盏言欢的时间多了去,不差这一天,你先帮忙安排一下住处,然而就去张罗正事吧,我自己出去逛逛。” 廖通笑道:“那好,就依你,以后你掌管长芦,老哥哥和华盈堂可就全仰仗沈明府了。” “哈哈!” 沈烈大笑:“老廖,咱们之间就别说这样见外的话了,不帮忙也不行啊,若是惹恼了你家月华娘子,一杆罗家枪杀过来,我可抵挡不住。” “烈哥儿,你说这话倒是不假。” 说话间,廖通的目光掠过陆贞娘,笑着继续道:“月华娘子的脾气确实不小,我听说当初她还用刀抵在你的咽喉上,说真的,月华娘子属于真性情,豪迈多于娇柔,真要是让她喜欢上一个人,会是掏心掏肺,谁要娶了月华娘子,那才叫福分呢!” 廖通的话里有话,却是点到为止。 他可以凭借年长于沈烈,浅浅说两句,却没有说教的资格,因为两人的身份地位有太大的差距,况且他与沈烈的关系并没有表面上这么亲近,多说无益。 不过,他相信沈烈听得懂。 烈哥儿也不应该负月华娘子。 第七十四章:识香的陆家娘子 因为还有买卖要交易,杨婆儿不能陪着沈烈。 沈烈在东市里闲逛时,身边只有陆家姐弟,以及三个扮做寻常百姓的近卫。 华盈堂所在的这条街多是经营绸缎的商铺,放眼望去,各家铺子次第支起描金幌子,三四丈宽的街面像是一条流淌织锦的河流。 几个人出了铺子,溜达一会儿,拐过街口寻了一家小酒肆略微填了填肚子,又转到一家名为“瑞云祥”的铺子门前,沈烈看到一个胡商捧着一本羊皮账册在门口,正跟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 胡商看起来挺激动,好像还有些气恼,络腮胡间嵌着的那对翡翠耳珰在呜呜咋咋中摇晃不停。 相比之下,那个身穿浅青色袍服的年轻人却是不急不恼,脸上始终带着轻蔑的笑,似乎对胡商的话充耳不闻。 陆贞娘听了几耳,凑近沈烈低声说道:“那人说的是粟特语,听起来好像是被骗了。” 沈烈一脸惊诧:“你听得懂粟特语?” 陆贞娘的脸上扬起得意:“这有何出奇,清河城里便有粟特人,有几个与我父亲交好,我父亲就通粟特语,平时常会教我几句,慢慢也就会了。” 沈烈挑起大拇指,随后又问:“他们在说什么?那个粟特人怎么被骗了?” 陆贞娘回道:“好像是那人跟这个粟特商订了一批肥羊,货到后却说不要了,粟特人正跟他讲理呢,说那么多羊,一日草料就要花费不少,要是再得了疫病,他会赔尽全部身家的。” 沈烈不解地说道:“偌大的清池城,那人不要,他可以卖给别人,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吗?” 当下,羊肉是人们餐桌上的主力担当,“羊羔美酒”常见于唐代诗人笔端,在《太平广记》中有关羊肉的记载就比猪肉多出四倍有余,说羊肉是唐朝肉食的“扛把子”,一点不为过,所以说羊肉并不愁卖。 陆贞娘摇头说道:“我估计那个男人在城里颇有权势,没人敢收这批羊,所以根本卖不出去,也走不出沧州,因此粟特人才会如此捉急。” “哦,明白了!” 沈烈了然,笑道:“原来是那人想黑下这单货,又或是想逼这个粟特人低价卖出,否则就会让他血本无归,这就是不动手的明抢,够阴的。” “应该是这样。”陆贞娘点了点,又感叹道:“其实行商并不容易,何苦要如此刁难人呢!” 沈烈笑道:“人嘛,生来就是受苦,受生老病死之苦,受欺凌压榨之苦,等把这些苦都尝遍了,也就到头了。” 这话勾起了陆贞娘心里的苦,不由感触翻涌,一时间竟红了眼眶,沈烈见状,拉过她的手朝旁边的铺子走去。 “瑞云祥”的旁边是一家名叫“百香阁”香药铺,一名小伙计正掀开青鸾纹的门帘,用捧在手中的鎏银熏球往街心泼洒蔷薇露,惊得檐角铜铃铛里的白羽鸽扑棱棱飞起,小伙计则仰头望向飞入阳光里的白羽鸽,脸上露出孩童的笑。 下一瞬,沁人心脾的香气漫开,街上不少人的视线被这突来的香气吸引,吩咐闻香而至,这也算是吸引顾客最直接的手段了。 “走吧,我们也进去瞧一瞧。” 沈烈进铺子前,回首望了一眼还在争论的粟特商人,恰好看到一个衣着华丽的少年从“瑞云祥”出门,冲着那名狂妄的年轻人不耐烦地喊道:“赵在礼,有完没完,走啦!” 被唤作赵在礼的年轻人赶忙转身冲着少年躬身,陪笑地点头,随后不再理会粟特人,跟着那名少年扬长而去。 “程大郎!” 沈烈见状,换来名叫程宝的近卫,附耳吩咐了几句,这才走进百香阁。 百香阁的铺面不小,走进去发觉宽宽敞敞,午后的阳光投过花格子窗,在青砖墙上留下一道的光影。 铺子里一个上年纪的老者正在忙碌,手里的铜秤砣叮当作响,看起来应是铺子里的掌柜。 老掌柜见沈烈等人走进,赶忙唤之前出去倒香的小伙计,并笑着说道:“这位郎君,要寻什么香?” “我们随便看看,您先忙着。”沈烈随口应了一句,转头问陆贞娘:“你平时都喜欢什么香?” 女孩子都喜香,从古至今都是如此,只是后世大多数女孩所用的香都是化工合成,根本买不到铺子里这些东西,就算想买也是价格惊人。 “妾平时用的不多,也不太懂香。”陆贞娘笑着回话,又挑最常见的香料说道:“平时倒是挺喜欢用苏合香,甜而不腻,也会零陵香与其他香料搭配做香囊!” 沈烈对香料毫无研究,即便苏合与零陵只是简单的药材,他也不清楚是什么,至于香气如何,更是无从知晓,只好不懂装懂地点头。 随即,他将视线望向药柜上那些错落摆放青瓷罐,每个青瓷罐的上边都用金漆楷书写着"龙脑"、"苏合"、"郁金"的字样,借着铺子里斜阳泛起微光。 “客人,您瞧瞧,这是小店昨日新到的安息香饼,料子天然,香气不邪,小人给您燃上,您品一下香气便知晓。” 或许是觉得沈烈气宇不凡,刚才忙碌的老掌柜将手里的铜秤砣交给小伙计,上前亲自接待沈烈。 说着,老掌柜取来熏香炉,取些安息香末放在香炉中点燃,又将一个盛水的铜雀盂罩在香炉之上,将升起了香烟压在了香炉内。 沈烈感到奇怪,刚要发问,陆贞娘轻声说道:“安息香料有真有假,真料子为天然,其烟入水后还能凝结成香,这便是上等水安息,假的倒也不是劣质,只是用少量安息香料兑上其他香料合配而成,起烟过不得水,入水则散,香气之中也会略带酸苦。” “哦,原来是这样分辨。” 经陆贞娘的这番讲解,沈烈算是涨了见识,笑道:“还假说不懂呢,一说起来头头是道,行家呀!” 老掌柜从旁恭维道:“一听这位娘子所言,便知是弄香的行家里手,小店这安息香确实是天然料子,绝不掺假,娘子,您赏脸再替小店鉴一下这款料子。” 说话间,老掌柜从柜子最上层取下一方螺钿匣,掀盖时香气扑面而来,沈烈不自觉地向前倾身,陆贞娘也是如此地望向匣中的蜜色香膏。 “这香膏是用伽蓝国的龙脑香蒸制,其中还应该配上了闽地荔枝蜜,此香最是安神。” “娘子真是高人,一语见地,小老儿佩服至极!” 老掌柜拦袖挑起大拇指,又冲着陆贞娘拱手执礼,以示敬佩,陆贞娘则低身还礼,笑说“乱说而已,勿见笑!” 第七十五章:假亚子真烈哥儿 灵魂契约,契合灵魂,只要自己不解除,哪怕对方手段通天,都无法化解。 就好像不死帝君小黄鸡,之前只是神王,他是帝君,同样没办法解决这种约定。 为了防止这家伙变卦,出现反噬的现象,名师大陆就曾专门定下,即便对方可以脱离天道之册,也无法挣脱灵魂间的约定啊! “灵魂契约,的确无法从识海中分裂出去,但我融合了连天道都可以化解的特殊气体,将这种契约化解掉,并不难……只要有足够力量,轰击契约所在之处,就能做到!” 狠人道。 灵魂契约,是建立在天道基础上的,特殊力量连神界天道都能化解,化解个灵魂契约,只要处理得当,又有何难? “原来如此……”张悬目光一闪。 “和你说这么多,也算感谢将我带到神界了!” 解释完,狠人不再多说,身上的气息愈发的亘古悠远,身后的黑洞变得更加巨大,显然说话的功夫,又吞噬了不知多少力量,做了滋补。 “张悬,黑洞吞的越多,他的实力越强……” 洛若曦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传音过来。 “准备动手吧!”心中疑惑尽消,张悬深吸一口气,手中长剑,陡然扬起:“既然如此,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 轰隆! 最强大的剑意,再次施展而出。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生死皆不在乎,又有何事可以阻拦? 这一招剑法,虽然是没达到帝君领悟的,却蕴含了心中的一切执念,将体内的天若有情功法,发挥到了极限。 呼! 一剑将狠人的攻击,斩成两半。 同一时刻,洛若曦也出手了,玉手翻滚,剑芒如雪。 她的剑法和剑神天的那位青年有些相似,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和大道自然的潇洒。 “你们的招数是很厉害,但对比我,还是差了些……” 轻轻一笑,狠人再次向下抓来。 一瞬间,遮天蔽日,手掌将天地都笼罩了,空间碎裂,日月星辰都仿佛要被硬生生打下来。 噗!噗! 张悬和洛若曦同时倒飞而出,人在空中鲜血狂喷。 以二人的实力,竟然抵挡不住! 这家伙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 “放肆!”分身大步踏来,每走一步,就有莲花绽放,虚空中带着流水的声音。 远远看去,逼格十足。 炼化九天混沌金莲,他的修为比起张悬,丝毫不弱。 一拳扬起,力量冲上九天。 和狠人对碰,同样倒飞而出,挡不住一招。 张悬捂住额头。 成就帝君了,分身依旧不改装逼的本性…… 这么绚丽的装逼,还不如将力量集中起来,威力更大! “一起出手,不然,他们死了,我们都会死……” 小黄鸡一声大喝,赤红的的火焰燃烧,天空都像被点燃。 剩下六大帝君,也各自施展手段。 七位帝君联合,毁天灭地,一方天地在面前都抵挡不住,但对方是吸收了特殊力量的狠人,攻击来到跟前,黑洞陡然变大,眨眼功夫就将力量吞噬干净,紧着着反击而出。 嘭嘭嘭嘭! 七位帝君和张悬等人一样,倒飞而出。 十大帝君,联合在一起,竟然都没挡住对方一招! 这家伙,怎么会这么强大? “你们可以死了……” 一招击溃众人,狠人向前一步,手腕一翻,再次拍了下来。 “鼠辈敢尔!” 伴随一声大喝,之前剑神天的那位老者,突兀出现,挡在面前,手中长剑化作银河。 “帝君?他也是帝君实力?” 张悬瞳孔一缩。 这位老者当初跟在青年身后,本以为只是个随从,最多封号神王,施展出力量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位帝君强者! 如果他是帝君,那位青年,是什么? “他本身就是剑神天的帝君……”挣扎站着身来,洛若曦咬牙道。 “那……传我剑法的青年呢?”张悬再也忍不住。 “他是……”洛若曦刚想回答,空间一阵扭曲,随即看到剑神天的这位帝君,同样倒飞了出去,落在不远处,砸出一个大坑。 张悬现在的实力,和对剑道的领悟,远超过他,都抗衡不住,他即便修为不弱,剑术高明,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帝君,一群土鸡瓦狗而已!今天我就灭了九天,灭了这神界,将一切规则踏平!” 将剑神天的帝君击败,狠人疯狂大笑,四周的空间不停坍塌,衬托的他如妖如魔。 “怎么办?”张悬拳头捏紧。 刚才他和分身,都施展出最强战斗力了,甚至眼前的洛若曦,也将最强招数使用了出来,都没挡住对方的一招…… 难道神界,真的没人能够挡住眼前这位? 任由他将世界毁灭? “唯一的办法……是将你的天道有缺,回归天道本身,让天道将他镇压……”洛若曦秀拳捏紧,眼眶泛红。 “回归天道本身?”张悬知道她的意思。 脑海中的图书馆,本身是天道的一部分,一旦回归,天道就等于彻底完整了,或许就可以修复漏洞,自我将狠人排斥出去。 就好像人体的免疫系统。 免疫系统完整,病毒来了,轻易驱赶;坏了,抵抗不住病毒入侵,再强壮的人,也会因此死亡。 只是…… “他太强大了,即便天道恢复完整,也无法镇压吧!”张悬摇头。 病毒,免疫系统是可以斩杀,但……猛虎呢? 再强的免疫系统,又有什么办法? 眼前这位,只是普通神王,哪怕封号,天道都可以轻易杀死,可比帝君都要强大……已然不是天道可以抗衡的了。 “这……”洛若曦停顿了一下,洁白的玉面上露出失落之色:“是啊……没办法镇压,但是,天道完整,他就能醒过来,斩杀这位,并不难!” “他?”张悬皱眉。 “我带你去见他,就在自在天……”深吸一口气,洛若曦一咬牙,转身就向前飞去。 “想逃?”狠人冷哼,向下一按。 嘭! 洛若曦从空中坠落。 “你……”张悬剑法再次施展出来,剑意辉煌而出。 叮叮叮! 再次被狠人挡住。 “你们快走,我来挡住他……” 知道他们再想拯救神界的方法,而不是逃走,分身和不死帝尊,一声大喝挡在前面,洛七七也摇身一变,回归静空珠本体。 四周的空间凝固起来。 “走!” 见众人奋不顾身挡在后面,无畏惧死亡,张悬眼眶一红,不过,也知道现在不是多说的时候,一拉洛若曦,身体一晃,划破空间,下一刻已经出现在了自在天的范围。 自在天现在已经没了之前的自在,神界崩塌,四处一片混乱。 “你说的他,在哪里?” 没空去观察普通人的生活,张悬看向怀中的女孩。 如果她说的那人,真能拯救神界,自己牺牲又何妨! “他是我的父亲,你吊坠中的血液,就是他的,不死帝君,曾是他的兽宠……”洛若曦调息了一下,解释道。 “父亲?” 张悬恍然大悟。 难怪一直觉得吊坠中的血液和洛若曦相似,却又不同,原来是她父亲的。 这样也就解释了,为何不死帝君留下的那道意念,看到吊坠后,立刻认自己为主。 “你父亲也是帝君?或者拥有超越帝君的实力?” 忍不住道。 图书馆混乱,是吊坠中的血液,让自己恢复清醒,难不成,不仅她是帝君,父亲也是,甚至更加强大? 如果是这样的话,又为何会昏迷? 又需要天道有缺,才能让其清醒? “他不是帝君,而是……天道!” 洛若曦秀拳捏紧。 “天道?你父亲……是天道?”张悬一震,不敢相信。 “是!五十年前,父亲抵挡不住那只大手,陷入昏迷,天道崩散成三部分,天道有序和天道有缺,进入空间乱流,我代为掌控天道自然,维持神界的平衡。想要让他恢复,只有将散开的部分收集……所以,我才如此决绝,不能失败!才专门进入名师大陆,研究春秋大典,想办法战胜孔师!和孔师战斗的时候,拜托他的事,也是这个。” 洛若曦道。 张悬恍然。 名师大陆刚认识不久,眼前的女孩,就和自己讲述过她的故事,要救一位至亲,自己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才恍然大悟。 竟然是她父亲,而且还是神界天道! 天道真的能够化成人形,并且生儿育女吗? “代为掌控天道自然……你体内,没有天道碎片?”突然,意识到她语言中的不对劲,张悬看过来。 代为掌控,和自己这种融合在体内,是两种概念。 “我只是掌控,并不是天道的一部分……”洛若曦道。 张悬松了口气。 这样说起来,只需要自己将天道有缺剥离出来就行了,并不需要她也死亡。 尽管这种命运,不愿意接受,却也不愿意眼前的女孩,受到伤害。 “我将体内的天道有缺剥离出来,你父亲就能活过来,甚至将狠人击杀是吧?”张悬看来。 “这……我也不确定……” 抬头看了看已经崩塌的神界,洛若曦迟疑。 神界是父亲的根基,现在根基都这样了,就算清醒,真的能够将那个强大的狠人击败吗? 真不好说! “看来你也不能肯定,既然如此,求人不如求己……我们只有自己想办法!”张悬咬了咬牙:“你、我、分身,联合九天九帝,如果在配合上孔师,未必不能获胜!” “孔师?他……”洛若曦皱眉。 “孔师已经死了是吧!他并未真正死亡,如果猜的没错,他被你斩杀,只是用来脱离天道的方法……不出意外,他应该和魏长风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张悬道。 看到魏长风,就明白过来,孔师所谓的保持灵智,应该和他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可以做到胎中不迷。 再加上提前留下的后手,复活,只是时间问题。 洛若曦愣住,似乎她没想到,会是这样。 “过去看看就知道了,猜的不错,他应该已经恢复,不然,他的那些学生,不可能连潮汐海都没去……”张悬道。 孔师的那些学生,子渊古圣等人,个个实力强劲,就算没有帝君帮助,也必然有办法进入潮汐海,可却一个都没见。 必然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想要趁所有帝君去潮汐海无暇顾及的时候去做! 而这种重要的事,明显就是让孔师恢复。 “这……”洛若曦心中一震,恍然大悟。 “走吧!” 不再解释,单手一划,张悬重新来到孔师居住的所在,果然看到一个老者盘膝悬浮在空中,见他们来到,微微一笑:“来了!” 不是孔师,又是何人! 这位万世之师,果然没让自己失望! 和猜测的一样,趁着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潮汐海的时候,重新复活了。 “你……”洛若曦娇躯一震。 她知道帝君可以复活,不死帝君也活过来了,但……没想到速度这么快! “我隐瞒天道,提前就准备了后手,幽魂池中的那个没有名字的巨人,就是我留下的,当日被你斩杀,我借机摆脱了天道的束缚,重新凝聚肉身,现在也刚刚恢复罢了!” 孔师微微一笑。 他精通时间能力,看起来神界只过了一、两天,实际上为了恢复力量,经历了不知多久。 几十年的时光,都有了。 “我们三人的实力,是很强,但想要胜过狠人,也没那么容易……” 见孔师果真恢复,洛若曦依旧摇头。 不是涨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而是事实。 刚才这么多人联合,都没挡住对方,即便增加一个孔师,又能如何? 同样改变不了局面! “我们单个的实力,甚至联合在一起,的确不是对方的对手,但……如果将所有人的力量,都融合在一个人的身上呢?” 孔师笑着看过来。 “融合在一个人身上?” 这次不光洛若曦皱眉,张悬也满是疑惑。 “那个手掌能够撕裂神界,将天道都打散,实力之强,不容置疑,狠人将这股力量全部吸收,又吞噬了神界五十年的灵气,单凭实力,我们十几位帝君,单个拿出来,的确不是对手……” 孔师道:“但联合在一起,将力量集中在一人身上……就未必了吧!” “如何集中?” 洛若曦看过来。 说的简单,做起来难。 帝君已经站在神界最巅峰了,如果这么容易吸收别人的力量,她也不至于这么多年,停滞不前。 “很简单……我们将身上的力量,集中在张悬身上,一旦他能冲破帝君桎梏,就能救下神界!” 孔师道。 “我?”张悬一愣:“为什么是我?” “灵犀帝尊修炼的是自由自在,超脱自然!但有了父亲和天道的制约,有了牵挂的人,就永远没办法真正超脱!如果我没看错,当初和我战斗的时候,你也曾放弃过,打算被我斩杀吧!” 孔师道。 洛若曦说不出话来。 战斗的时候,的确有过这种打算,所以二人的交手,刚开始的时候,各自留着后手,宛如切磋,不像生死搏斗。 “无法超脱,自然也就发挥不出最强力量,即便给与再多的真气,同样无法冲击那至高的境界!至于我……” 孔师点头道:“心怀苍生,想要普度天下,却不愿意别人为我牺牲,仁慈太多,也是缺点!如果心狠一些,将异灵族灭族,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当初如果能将异灵族人全部灭杀,狠人就不可能复活,也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所以,我也不适合!而张悬,功法顺心,没有缺陷。讲究活出自我,哪怕身死,只要活得无愧,就心中坦荡。这种人拥有更大的包容,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走的更高,更远!” 孔师继续道。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连死亡都不在乎,又怎么会被其他事情所羁绊? “这……”张悬皱眉,正想说些什么,就见孔师目光炯炯的看过来:“不用推辞了,先说时间来不及,去培养其他人,就算来得及,我也觉得未必有人能比你做得更好!灵犀帝尊体内虽没有天道碎片,却常年掌控天道,对天道有着属于自己的理解;我掌控天道有序,如果我们将力量灌输给你,你体内就会拥有完整天道的力量!配合上分身的九天混沌金莲,完全可以做到定九天,掌乾坤,战九霄,灭万物!” “好吧!” 见对方已经做出决定,自己解释再多也无用,张悬点了点头。 轰隆! 盘膝做好,一眨眼功夫,两股雄浑的力量,就从两侧灌涌而来。 张悬全身一僵,整个人仿佛刹那间化身天道,翱翔在九天之上。 灵魂、肉身、真气,都在瞬间得到了洗礼,越来越强,越来越雄浑。 …… “你们也想拦我?也好,杀了你们,再去将张悬斩杀……” 将洛七七和分身等人拍飞,狠人冷冷一笑。 分身和诸多帝君联合施展而出的力量,的确很强大,不过,和他比,依旧弱了一些。 潮汐海将神界出了城市外的灵气,几乎全部吞噬干净,现在这些力量,都化作他的寄养,举手投足,带着毁灭天地的能力,这些帝君、神王,尽管代表了神界最巅峰,依旧不堪一击。 此时的狠人,仿佛代表了整个神界,无人能挡。 “神界灭亡,我们活着也没意义,我云螭,与你同归于尽……” 云螭大帝变化出本体,一头巨大的五爪金龙,凌空向他扑了过去。 “就你?不配!” 狠人手掌一捏,金龙就挂在掌心,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掉。 “老友,等我!” 扶猛帝君也一声大吼,变化出白虎本尊,凌空来到跟前。 不死帝君,不死火凤本尊显示出来,火焰照耀天空。 玄冥大帝,本尊乃一头大龟,宛如托举着诸天。 四大神兽,镇守神界四极,同时变化本体,崩塌的神界,都变得缓慢下来。 乾坤仿佛在瞬间定住。 嘭嘭嘭嘭! 连续四掌,狠人将四兽镇压下来,眼中闪过一道浓烈的杀意:“既然你们找死,我就成全你们……” 咆哮声中,正想下死手将众人全部抹杀,就感到扬起的手臂一紧,在空中停了下来。 “想要杀他们,问过我没有……” 随即,众人震惊的目光中,一个人影从空中缓步走了出来。 正是张悬! 此时的青年,全身力量澎湃,比刚才强大了十倍不止,自天而来,宛如整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进步了不少……” 狠人停了下来,目光凝重。 他显然也没明白,为何短短几分钟的光景,对方的实力有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不过,增加了又如何?全盛期的神界,都抵挡不住,我不信,你能挡得住我……” 一声冷哼,狠人再次拍落而下。 张悬长剑扬起,迎了上来。 双方战斗在一起,空间一道道撕裂,气流四处乱窜。 “张悬能不能获胜?” 自在天孔师驻地,洛若曦满是担忧的看过去。 她和孔师将力量传递给张悬,自身修为,已经降低到只有神王级别,不如之前那么辉煌了。 不过,级别在哪里摆着,只要力量足够,终有一天,可以重新恢复。 “凭借现在的实力,想要胜过……很难!除非……他能领悟超越帝君的力量!” 沉默了片刻,孔师道。 十几个帝君联合,都无法胜过狠人,即便他们将力量全部传递给对方,想要胜过,也没那么容易。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力量只有集中在一人身上,才有可能触碰到顶点,才有可能真正超越极限,突破自我! “超越帝君的力量?” 洛若曦眼神悠远。 父亲还清醒的时候,曾和她说过同样的话,但……她无法做到,自己心爱的男子,能够做到吗? “他一定能……他有着一颗不屈的心!和对这个世界的傲然。” 看出她心中的疑问,孔师笑道。 …… 嘭嘭嘭! 连续几招下来,张悬虎口开裂,胸口出现了一道巨大的伤痕,狰狞可怖。 和孔师说的一样,即便融合了他们二人的力量,体内形成了完整的天道,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还以为多厉害,不过如此!”狠人冷冷一笑。 “反正不是你的对手,早晚都会被杀,既然如此,我想死在你最强的攻击之下……”深吸一口气,张悬停了下来,不在进攻,反而看向眼前的狠人。 “好,我成全你,给你最强的攻击……” 听他这样说,狠人愣了一下,随即冷哼一声,手掌扬起。 哗啦! 一道青光出现在掌心,猛地拍落而下。 果然是最强攻击,整个神界都发出轰鸣,宛如快要承受不住,再次被打出一个巨大的坑洞。 双眼紧闭,张悬并未躲避。 嘭! 脑袋炸裂开来,灵魂四处溃散。 “张悬……”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脸色一白。 洛七七宛如发疯。 云螭大帝等人也瞪大眼睛,不停哆嗦。 看到这一幕的孔师和洛若曦也全都一愣。 本意是让他突破桎梏,冲击超越帝境境界的,怎么不去反抗,甘心赴死? 这样,岂不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好心? “不对,是不死帝君的不死之法……” 正在奇怪,孔师突然开口。 众人随即看到,脑袋炸开,甚至灵魂碎裂的张悬,胸口的吊坠陡然炸开,一滴血液悬浮而起,燃烧起来,形成了一团炙热的火焰,火焰中,一具完好无损的身影,缓步而出。 “他……借助对方的力量,和吊坠中的血液,将天道有缺和灵魂分离了?” 洛若曦瞳孔收缩。 浴火重生后的张悬,体内竟然没了天道图书馆,没了天道的干扰,脱离了天道! “他怎么做到的?” 孔师也满是不敢相信。 天道和灵魂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为了摆脱,他不得不魂飞魄散,借助幽魂池重新凝聚魂魄。 眼前这位,只被斩杀了一下,就彻底摆脱,用了什么办法? “我知道了……他用了狠人摆脱灵魂契约的办法……”洛若曦反应过来。 灵魂契约绑定主人和仆人,主人不解除,仆人就永远受制……天道图书馆也是这样,可以说是一种增强版的契约。 绑定了灵魂,不死不会脱离。 但……狠人借助那种特殊力量摆脱了灵魂契约,具体方法,张悬之前详细询问过,恐怕那时就动了心思。 这才故意拼死,让其施展出最强力量对他攻击。 借助这种力量,浴火重生,没想到,果然大获成功! “原来如此,这才是突破帝君的方法……” 从火焰中走出的张悬,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一招手,一侧的分身,立刻重新变成一朵莲花,飞了过来。 刹那间,与自身完美融合。 一眨眼功夫,众人感觉,眼前的张悬,像是变成了九天,九天就是他。 脚掌在地上轻轻一踏。 混乱的九天,立刻稳定下来。 九天混沌金莲,九天诞生时出现,能够稳定九天,此时分身和自我完美融合,不分彼此,也就等于他掌控了这种力量。 不仅如此,融合了九天混沌金莲的修为,他本就达到巅峰的境界,出现了松动,似乎随时都会突破。 “主仆情、兄弟情、师生情、父母情、爱情……融合在一起,原来就是世间万物,这才是人!” 面带微笑,张悬喃喃自语。 天道图书馆脱离灵魂的刹那,他明白过来。 是人看了世界,才有了世界,还是先有世界,后有了人? 是风动,还是心动! 这个问题,亘古不朽的困扰着无数人。 当然,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没有生命,没有情感,世界就算存在,又有何意义? 所以,突破爱情之后,是众生情!是交织天下的情感。 世间万物皆有情感,有情才有世界,有情感,才能延续生命。 爱,是情。 憎,是情。 高兴,是情。 痛苦,是情。 离别,是情。 相聚,也是情! “万千情意,为我所用……” 一声低呼,张悬体内禁锢的境界,瞬间破开。 帝君桎梏,突破了! 一瞬间,仿佛触摸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和大门,灵魂得到了快速的滋养。 无数混沌之气,涌了过来,肉身也飞速提升。 之前只有吸收灵力,才能进步,而现在空间乱流、混沌之气,哪怕是对方的青光,都可以为我所有,不分彼此。 “你……”狠人没想到,自己的全力攻击,非但没将其斩杀,反而成全了他,气的“哇哇!”乱叫,一声怒喝,再次攻击下来。 “你怨恨高高在上的帝君,没在空间乱流中救下自己,是情;觉得曾是我的仆人,蕴含卑微和愤怒,是情;想要毁灭神界,发泄愤怒,是情;想要变得更加强大,同样是情……情感控制着你,你又如何胜得过我,不被我控制?” 淡淡一笑,张悬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亮,手掌轻轻一抓。 原本纵横无敌的狠人,就被无数情感细线,禁锢在一起,束手束脚,无法动弹。 只要有情,就要被他所用,被他控制! “你……” 狠人眼中满是惶恐:“张师,我是你的仆人,不要杀我……我愿意灵魂献祭……” “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晚了……”微微一笑,张悬摇了摇头。 掌控天下之情,仆人之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任何意义了。 杀了神级这么多人,伤了自己的女朋友,洛七七以及这么多朋友,今天,又怎么可能宽恕! “不……” 感受到他的果决,狠人瞳孔收缩,话音未结束,立刻感到身上一阵剧烈的疼痛。 嘭! 一刹那间,爆炸开来,化作无数灵气,向神界各处灌涌。 之前,潮汐海吞噬掉的所有力量,此时全部反哺回来,已经枯竭的荒野,重新焕发生机。 “这……” “这样就杀了?” 云螭大帝、不死帝君、玲珑仙子啊等人,全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刚才他们和狠人交过手,知道可怕,这么强大的人,竟然随手覆灭,这位张悬……到底达到了何种地步? 难道帝君之上,真的还有另外的境界? “他成功了……” 孔师和洛若曦,松开捏紧的拳头。 “这是天道的一部分,那我现在就归还天道……” 看到刚才从自己体内,被分离出来的“天道有缺”,依旧在空中悬浮,张悬轻轻一笑,屈指一弹。 嗡! 从重生就伴随他的图书馆,轰然镶嵌在神界的天空之上。 大钟般的鸣响,不断崩溃的神界,肉眼可见的缓慢恢复,混乱的气流,也重新聚拢起来。 崩塌的神界,终于停了下来,干枯的灵气,也伴随狠人的死亡,慢慢复苏。 “看来,神界要重新迎接灵气复苏时代了……”张悬一笑。 潮汐海的窟窿,伴随天道的补全,已经恢复,神界恢复以前的盛况,只是时间问题。 “张悬,这边来……” 刚做完这些,脑中响起一个声音,张悬愣了一下,一步跨出。 这一步,不知飞了多远,随即看到一个青年站在面前。 正是之前传授自己剑法的那位。 “前辈,你……” 看到是他,张悬一愣。 之前就觉得这位,深不可测,现在才发现,比起自己,也只差了一丝而已,已然达到了帝君的最巅峰,比起之前的洛若曦,都强大不知多少。 “直呼我名字即可,我叫……聂铜!”青年身上散发出一往无前的剑意,淡淡道。 “聂铜?”张悬皱了皱眉。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跟我来,带你见我哥哥!”叫做聂铜的青年莞尔一笑,向前跨步而出。 张悬紧跟在身后,不知飞了多远,在一个山峰前停了下来。 随即看到了另外一个青年。 容貌比他大不了多少,双眉上扬,给人一种深邃不可看穿之感。 “这实力……”张悬一颤。 眼前这位青年的实力,竟然比他还要强大,同样突破了帝君的桎梏,而且修为更加深远厚重! “在下,聂云!”青年淡淡一笑,看了过来:“也就是……聂灵犀,你口中洛若曦的父亲!” “若曦的父亲?” 张悬一震:“你……是神界天道?” 之前洛若曦说过,自己的父亲,是天道,怎么都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我一气化三清,一部分灵魂,变成了天道!再说,这个世界,是我创造的,说我是天道也无不可!”聂云淡淡一笑。 张悬不敢相信。 神界竟然是眼前这人创造的? 那他的实力,该有多强? “不对,如果神界是你创造的,你又是天道,为何任由狠人肆虐,而不出手……”张悬看过来。 如果不是自己突破,神界极有可能彻底崩塌,为何眼前这人,不管不问? 甚至连女儿的生死,都关心? 没回答他的问题,聂云淡淡的看过来:“你认为……神界之上,还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吗?” “这……”张悬停顿了一下:“应该有吧……” 虽然没见过,但既然他能修炼到这种境界,或许其他人也可以,甚至更强。 就好像眼前这位。 “我曾怀疑,神界之上会有更强大的生命,所以用尽全力窥视,最终引来了更高世界的反噬……一个手掌破空而下!” 聂云看过来:“当时如果我躲闪,极有可能整个神界都会被抹平,再没有半个生命……所以,挡下了这招,但也因此,化身的天道被分裂出去。” “这种情况,我想恢复,只是一道意念而已,但……我明白,想要真正超脱神界桎梏,去探索手掌由何而来,神界之外,又有什么……单靠我一人很难做到。所以,想要看看,有没有生命,能够突破帝君桎梏,达到和我平齐的地步!” “所以,就将分散的天道意念,送到最底层的世界……分别赐予原本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和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而你,最终没让我失望!” 聂云笑道。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这样说来,我穿越,也是因为你?”张悬心中一震。 难怪,能够穿越过来,没想到都是眼前这位所为。 “呵呵!”聂云轻轻一笑,道:“本身属于这个世界,就有着对世界的敬畏,想要突破世界桎梏,难度要大得多,我也是心念一动,并没想到,你真的能够成功……” “我……”张悬脸色一红:“如果不是孔师,我根本不可能达到这种地步……” 没有孔师的无私奉献,想要达到现在的境界,根本不可能做到。 “机会我给他了,没把握住而已。和灵犀的比斗,其实就是他突破的最佳机会,可惜,他选择了退避,以为自己留了后手,可以全身而退,实际上却是失去了勇猛精进,面对超越我们的人,如果连这点精神都没有,又如何能够与之抗衡?” 聂云道。 张悬沉默不语。 当时二人的战斗,他都看在眼里,孔师的确在果决上有些欠妥。 也有可能,他不愿意斩杀洛若曦吧。 可惜,就这一念之间,错过了晋级的机会。 “如果孔师获胜,若曦就会死……”片刻后,张悬看过来,眉毛皱起。 难不成,眼前这位连女儿的生死都不管了? “有我在,她不会死……”聂云淡淡一笑:“你现在的实力,和我也差不了多少了,你觉得二人的实力,生死关头,想要救人,能不能做到?” “这……”张悬苦笑。 突破帝君,和帝君,是两个概念,如果他真的愿意出手,的确可以在最后关头将人救下,而且保证,一点伤都受不了。 “灵犀,是我另外一个妻子洛倾城所生,所以她伪装的名字,姓洛……为了能让她相信,不感情用事,到现在一直以为我还陷入昏迷……” 聂云苦笑一声:“我这个爹也算做得够狠了……这样吧,这件事还是你和她解释吧,毕竟,她现在的心思,已经转移到你身上了,我这个老爹,估计都想不起来了……哈哈,我暂时就不出现了,躲避上一段时间再说,不然,真怕她闹得天翻地覆……” 看到眼前这位如此不靠谱的老爹,面皮一抽,张悬只好答应:“好吧……” 不答应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拐走了人家的女儿…… “天道图书馆,是我一道意念所化,是根基,也是桎梏,你能靠自己的能力,突破桎梏,说明了能力和潜力,将来前途无量,我女儿能和你在一起,做父亲的,也算欣慰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七十六章:清风楼设宴 灵魂契约,契合灵魂,只要自己不解除,哪怕对方手段通天,都无法化解。 就好像不死帝君小黄鸡,之前只是神王,他是帝君,同样没办法解决这种约定。 为了防止这家伙变卦,出现反噬的现象,名师大陆就曾专门定下,即便对方可以脱离天道之册,也无法挣脱灵魂间的约定啊! “灵魂契约,的确无法从识海中分裂出去,但我融合了连天道都可以化解的特殊气体,将这种契约化解掉,并不难……只要有足够力量,轰击契约所在之处,就能做到!” 狠人道。 灵魂契约,是建立在天道基础上的,特殊力量连神界天道都能化解,化解个灵魂契约,只要处理得当,又有何难? “原来如此……”张悬目光一闪。 “和你说这么多,也算感谢将我带到神界了!” 解释完,狠人不再多说,身上的气息愈发的亘古悠远,身后的黑洞变得更加巨大,显然说话的功夫,又吞噬了不知多少力量,做了滋补。 “张悬,黑洞吞的越多,他的实力越强……” 洛若曦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传音过来。 “准备动手吧!”心中疑惑尽消,张悬深吸一口气,手中长剑,陡然扬起:“既然如此,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 轰隆! 最强大的剑意,再次施展而出。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生死皆不在乎,又有何事可以阻拦? 这一招剑法,虽然是没达到帝君领悟的,却蕴含了心中的一切执念,将体内的天若有情功法,发挥到了极限。 呼! 一剑将狠人的攻击,斩成两半。 同一时刻,洛若曦也出手了,玉手翻滚,剑芒如雪。 她的剑法和剑神天的那位青年有些相似,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和大道自然的潇洒。 “你们的招数是很厉害,但对比我,还是差了些……” 轻轻一笑,狠人再次向下抓来。 一瞬间,遮天蔽日,手掌将天地都笼罩了,空间碎裂,日月星辰都仿佛要被硬生生打下来。 噗!噗! 张悬和洛若曦同时倒飞而出,人在空中鲜血狂喷。 以二人的实力,竟然抵挡不住! 这家伙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 “放肆!”分身大步踏来,每走一步,就有莲花绽放,虚空中带着流水的声音。 远远看去,逼格十足。 炼化九天混沌金莲,他的修为比起张悬,丝毫不弱。 一拳扬起,力量冲上九天。 和狠人对碰,同样倒飞而出,挡不住一招。 张悬捂住额头。 成就帝君了,分身依旧不改装逼的本性…… 这么绚丽的装逼,还不如将力量集中起来,威力更大! “一起出手,不然,他们死了,我们都会死……” 小黄鸡一声大喝,赤红的的火焰燃烧,天空都像被点燃。 剩下六大帝君,也各自施展手段。 七位帝君联合,毁天灭地,一方天地在面前都抵挡不住,但对方是吸收了特殊力量的狠人,攻击来到跟前,黑洞陡然变大,眨眼功夫就将力量吞噬干净,紧着着反击而出。 嘭嘭嘭嘭! 七位帝君和张悬等人一样,倒飞而出。 十大帝君,联合在一起,竟然都没挡住对方一招! 这家伙,怎么会这么强大? “你们可以死了……” 一招击溃众人,狠人向前一步,手腕一翻,再次拍了下来。 “鼠辈敢尔!” 伴随一声大喝,之前剑神天的那位老者,突兀出现,挡在面前,手中长剑化作银河。 “帝君?他也是帝君实力?” 张悬瞳孔一缩。 这位老者当初跟在青年身后,本以为只是个随从,最多封号神王,施展出力量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位帝君强者! 如果他是帝君,那位青年,是什么? “他本身就是剑神天的帝君……”挣扎站着身来,洛若曦咬牙道。 “那……传我剑法的青年呢?”张悬再也忍不住。 “他是……”洛若曦刚想回答,空间一阵扭曲,随即看到剑神天的这位帝君,同样倒飞了出去,落在不远处,砸出一个大坑。 张悬现在的实力,和对剑道的领悟,远超过他,都抗衡不住,他即便修为不弱,剑术高明,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帝君,一群土鸡瓦狗而已!今天我就灭了九天,灭了这神界,将一切规则踏平!” 将剑神天的帝君击败,狠人疯狂大笑,四周的空间不停坍塌,衬托的他如妖如魔。 “怎么办?”张悬拳头捏紧。 刚才他和分身,都施展出最强战斗力了,甚至眼前的洛若曦,也将最强招数使用了出来,都没挡住对方的一招…… 难道神界,真的没人能够挡住眼前这位? 任由他将世界毁灭? “唯一的办法……是将你的天道有缺,回归天道本身,让天道将他镇压……”洛若曦秀拳捏紧,眼眶泛红。 “回归天道本身?”张悬知道她的意思。 脑海中的图书馆,本身是天道的一部分,一旦回归,天道就等于彻底完整了,或许就可以修复漏洞,自我将狠人排斥出去。 就好像人体的免疫系统。 免疫系统完整,病毒来了,轻易驱赶;坏了,抵抗不住病毒入侵,再强壮的人,也会因此死亡。 只是…… “他太强大了,即便天道恢复完整,也无法镇压吧!”张悬摇头。 病毒,免疫系统是可以斩杀,但……猛虎呢? 再强的免疫系统,又有什么办法? 眼前这位,只是普通神王,哪怕封号,天道都可以轻易杀死,可比帝君都要强大……已然不是天道可以抗衡的了。 “这……”洛若曦停顿了一下,洁白的玉面上露出失落之色:“是啊……没办法镇压,但是,天道完整,他就能醒过来,斩杀这位,并不难!” “他?”张悬皱眉。 “我带你去见他,就在自在天……”深吸一口气,洛若曦一咬牙,转身就向前飞去。 “想逃?”狠人冷哼,向下一按。 嘭! 洛若曦从空中坠落。 “你……”张悬剑法再次施展出来,剑意辉煌而出。 叮叮叮! 再次被狠人挡住。 “你们快走,我来挡住他……” 知道他们再想拯救神界的方法,而不是逃走,分身和不死帝尊,一声大喝挡在前面,洛七七也摇身一变,回归静空珠本体。 四周的空间凝固起来。 “走!” 见众人奋不顾身挡在后面,无畏惧死亡,张悬眼眶一红,不过,也知道现在不是多说的时候,一拉洛若曦,身体一晃,划破空间,下一刻已经出现在了自在天的范围。 自在天现在已经没了之前的自在,神界崩塌,四处一片混乱。 “你说的他,在哪里?” 没空去观察普通人的生活,张悬看向怀中的女孩。 如果她说的那人,真能拯救神界,自己牺牲又何妨! “他是我的父亲,你吊坠中的血液,就是他的,不死帝君,曾是他的兽宠……”洛若曦调息了一下,解释道。 “父亲?” 张悬恍然大悟。 难怪一直觉得吊坠中的血液和洛若曦相似,却又不同,原来是她父亲的。 这样也就解释了,为何不死帝君留下的那道意念,看到吊坠后,立刻认自己为主。 “你父亲也是帝君?或者拥有超越帝君的实力?” 忍不住道。 图书馆混乱,是吊坠中的血液,让自己恢复清醒,难不成,不仅她是帝君,父亲也是,甚至更加强大? 如果是这样的话,又为何会昏迷? 又需要天道有缺,才能让其清醒? “他不是帝君,而是……天道!” 洛若曦秀拳捏紧。 “天道?你父亲……是天道?”张悬一震,不敢相信。 “是!五十年前,父亲抵挡不住那只大手,陷入昏迷,天道崩散成三部分,天道有序和天道有缺,进入空间乱流,我代为掌控天道自然,维持神界的平衡。想要让他恢复,只有将散开的部分收集……所以,我才如此决绝,不能失败!才专门进入名师大陆,研究春秋大典,想办法战胜孔师!和孔师战斗的时候,拜托他的事,也是这个。” 洛若曦道。 张悬恍然。 名师大陆刚认识不久,眼前的女孩,就和自己讲述过她的故事,要救一位至亲,自己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才恍然大悟。 竟然是她父亲,而且还是神界天道! 天道真的能够化成人形,并且生儿育女吗? “代为掌控天道自然……你体内,没有天道碎片?”突然,意识到她语言中的不对劲,张悬看过来。 代为掌控,和自己这种融合在体内,是两种概念。 “我只是掌控,并不是天道的一部分……”洛若曦道。 张悬松了口气。 这样说起来,只需要自己将天道有缺剥离出来就行了,并不需要她也死亡。 尽管这种命运,不愿意接受,却也不愿意眼前的女孩,受到伤害。 “我将体内的天道有缺剥离出来,你父亲就能活过来,甚至将狠人击杀是吧?”张悬看来。 “这……我也不确定……” 抬头看了看已经崩塌的神界,洛若曦迟疑。 神界是父亲的根基,现在根基都这样了,就算清醒,真的能够将那个强大的狠人击败吗? 真不好说! “看来你也不能肯定,既然如此,求人不如求己……我们只有自己想办法!”张悬咬了咬牙:“你、我、分身,联合九天九帝,如果在配合上孔师,未必不能获胜!” “孔师?他……”洛若曦皱眉。 “孔师已经死了是吧!他并未真正死亡,如果猜的没错,他被你斩杀,只是用来脱离天道的方法……不出意外,他应该和魏长风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张悬道。 看到魏长风,就明白过来,孔师所谓的保持灵智,应该和他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可以做到胎中不迷。 再加上提前留下的后手,复活,只是时间问题。 洛若曦愣住,似乎她没想到,会是这样。 “过去看看就知道了,猜的不错,他应该已经恢复,不然,他的那些学生,不可能连潮汐海都没去……”张悬道。 孔师的那些学生,子渊古圣等人,个个实力强劲,就算没有帝君帮助,也必然有办法进入潮汐海,可却一个都没见。 必然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想要趁所有帝君去潮汐海无暇顾及的时候去做! 而这种重要的事,明显就是让孔师恢复。 “这……”洛若曦心中一震,恍然大悟。 “走吧!” 不再解释,单手一划,张悬重新来到孔师居住的所在,果然看到一个老者盘膝悬浮在空中,见他们来到,微微一笑:“来了!” 不是孔师,又是何人! 这位万世之师,果然没让自己失望! 和猜测的一样,趁着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潮汐海的时候,重新复活了。 “你……”洛若曦娇躯一震。 她知道帝君可以复活,不死帝君也活过来了,但……没想到速度这么快! “我隐瞒天道,提前就准备了后手,幽魂池中的那个没有名字的巨人,就是我留下的,当日被你斩杀,我借机摆脱了天道的束缚,重新凝聚肉身,现在也刚刚恢复罢了!” 孔师微微一笑。 他精通时间能力,看起来神界只过了一、两天,实际上为了恢复力量,经历了不知多久。 几十年的时光,都有了。 “我们三人的实力,是很强,但想要胜过狠人,也没那么容易……” 见孔师果真恢复,洛若曦依旧摇头。 不是涨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而是事实。 刚才这么多人联合,都没挡住对方,即便增加一个孔师,又能如何? 同样改变不了局面! “我们单个的实力,甚至联合在一起,的确不是对方的对手,但……如果将所有人的力量,都融合在一个人的身上呢?” 孔师笑着看过来。 “融合在一个人身上?” 这次不光洛若曦皱眉,张悬也满是疑惑。 “那个手掌能够撕裂神界,将天道都打散,实力之强,不容置疑,狠人将这股力量全部吸收,又吞噬了神界五十年的灵气,单凭实力,我们十几位帝君,单个拿出来,的确不是对手……” 孔师道:“但联合在一起,将力量集中在一人身上……就未必了吧!” “如何集中?” 洛若曦看过来。 说的简单,做起来难。 帝君已经站在神界最巅峰了,如果这么容易吸收别人的力量,她也不至于这么多年,停滞不前。 “很简单……我们将身上的力量,集中在张悬身上,一旦他能冲破帝君桎梏,就能救下神界!” 孔师道。 “我?”张悬一愣:“为什么是我?” “灵犀帝尊修炼的是自由自在,超脱自然!但有了父亲和天道的制约,有了牵挂的人,就永远没办法真正超脱!如果我没看错,当初和我战斗的时候,你也曾放弃过,打算被我斩杀吧!” 孔师道。 洛若曦说不出话来。 战斗的时候,的确有过这种打算,所以二人的交手,刚开始的时候,各自留着后手,宛如切磋,不像生死搏斗。 “无法超脱,自然也就发挥不出最强力量,即便给与再多的真气,同样无法冲击那至高的境界!至于我……” 孔师点头道:“心怀苍生,想要普度天下,却不愿意别人为我牺牲,仁慈太多,也是缺点!如果心狠一些,将异灵族灭族,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当初如果能将异灵族人全部灭杀,狠人就不可能复活,也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所以,我也不适合!而张悬,功法顺心,没有缺陷。讲究活出自我,哪怕身死,只要活得无愧,就心中坦荡。这种人拥有更大的包容,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走的更高,更远!” 孔师继续道。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连死亡都不在乎,又怎么会被其他事情所羁绊? “这……”张悬皱眉,正想说些什么,就见孔师目光炯炯的看过来:“不用推辞了,先说时间来不及,去培养其他人,就算来得及,我也觉得未必有人能比你做得更好!灵犀帝尊体内虽没有天道碎片,却常年掌控天道,对天道有着属于自己的理解;我掌控天道有序,如果我们将力量灌输给你,你体内就会拥有完整天道的力量!配合上分身的九天混沌金莲,完全可以做到定九天,掌乾坤,战九霄,灭万物!” “好吧!” 见对方已经做出决定,自己解释再多也无用,张悬点了点头。 轰隆! 盘膝做好,一眨眼功夫,两股雄浑的力量,就从两侧灌涌而来。 张悬全身一僵,整个人仿佛刹那间化身天道,翱翔在九天之上。 灵魂、肉身、真气,都在瞬间得到了洗礼,越来越强,越来越雄浑。 …… “你们也想拦我?也好,杀了你们,再去将张悬斩杀……” 将洛七七和分身等人拍飞,狠人冷冷一笑。 分身和诸多帝君联合施展而出的力量,的确很强大,不过,和他比,依旧弱了一些。 潮汐海将神界出了城市外的灵气,几乎全部吞噬干净,现在这些力量,都化作他的寄养,举手投足,带着毁灭天地的能力,这些帝君、神王,尽管代表了神界最巅峰,依旧不堪一击。 此时的狠人,仿佛代表了整个神界,无人能挡。 “神界灭亡,我们活着也没意义,我云螭,与你同归于尽……” 云螭大帝变化出本体,一头巨大的五爪金龙,凌空向他扑了过去。 “就你?不配!” 狠人手掌一捏,金龙就挂在掌心,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掉。 “老友,等我!” 扶猛帝君也一声大吼,变化出白虎本尊,凌空来到跟前。 不死帝君,不死火凤本尊显示出来,火焰照耀天空。 玄冥大帝,本尊乃一头大龟,宛如托举着诸天。 四大神兽,镇守神界四极,同时变化本体,崩塌的神界,都变得缓慢下来。 乾坤仿佛在瞬间定住。 嘭嘭嘭嘭! 连续四掌,狠人将四兽镇压下来,眼中闪过一道浓烈的杀意:“既然你们找死,我就成全你们……” 咆哮声中,正想下死手将众人全部抹杀,就感到扬起的手臂一紧,在空中停了下来。 “想要杀他们,问过我没有……” 随即,众人震惊的目光中,一个人影从空中缓步走了出来。 正是张悬! 此时的青年,全身力量澎湃,比刚才强大了十倍不止,自天而来,宛如整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进步了不少……” 狠人停了下来,目光凝重。 他显然也没明白,为何短短几分钟的光景,对方的实力有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不过,增加了又如何?全盛期的神界,都抵挡不住,我不信,你能挡得住我……” 一声冷哼,狠人再次拍落而下。 张悬长剑扬起,迎了上来。 双方战斗在一起,空间一道道撕裂,气流四处乱窜。 “张悬能不能获胜?” 自在天孔师驻地,洛若曦满是担忧的看过去。 她和孔师将力量传递给张悬,自身修为,已经降低到只有神王级别,不如之前那么辉煌了。 不过,级别在哪里摆着,只要力量足够,终有一天,可以重新恢复。 “凭借现在的实力,想要胜过……很难!除非……他能领悟超越帝君的力量!” 沉默了片刻,孔师道。 十几个帝君联合,都无法胜过狠人,即便他们将力量全部传递给对方,想要胜过,也没那么容易。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力量只有集中在一人身上,才有可能触碰到顶点,才有可能真正超越极限,突破自我! “超越帝君的力量?” 洛若曦眼神悠远。 父亲还清醒的时候,曾和她说过同样的话,但……她无法做到,自己心爱的男子,能够做到吗? “他一定能……他有着一颗不屈的心!和对这个世界的傲然。” 看出她心中的疑问,孔师笑道。 …… 嘭嘭嘭! 连续几招下来,张悬虎口开裂,胸口出现了一道巨大的伤痕,狰狞可怖。 和孔师说的一样,即便融合了他们二人的力量,体内形成了完整的天道,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还以为多厉害,不过如此!”狠人冷冷一笑。 “反正不是你的对手,早晚都会被杀,既然如此,我想死在你最强的攻击之下……”深吸一口气,张悬停了下来,不在进攻,反而看向眼前的狠人。 “好,我成全你,给你最强的攻击……” 听他这样说,狠人愣了一下,随即冷哼一声,手掌扬起。 哗啦! 一道青光出现在掌心,猛地拍落而下。 果然是最强攻击,整个神界都发出轰鸣,宛如快要承受不住,再次被打出一个巨大的坑洞。 双眼紧闭,张悬并未躲避。 嘭! 脑袋炸裂开来,灵魂四处溃散。 “张悬……”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脸色一白。 洛七七宛如发疯。 云螭大帝等人也瞪大眼睛,不停哆嗦。 看到这一幕的孔师和洛若曦也全都一愣。 本意是让他突破桎梏,冲击超越帝境境界的,怎么不去反抗,甘心赴死? 这样,岂不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好心? “不对,是不死帝君的不死之法……” 正在奇怪,孔师突然开口。 众人随即看到,脑袋炸开,甚至灵魂碎裂的张悬,胸口的吊坠陡然炸开,一滴血液悬浮而起,燃烧起来,形成了一团炙热的火焰,火焰中,一具完好无损的身影,缓步而出。 “他……借助对方的力量,和吊坠中的血液,将天道有缺和灵魂分离了?” 洛若曦瞳孔收缩。 浴火重生后的张悬,体内竟然没了天道图书馆,没了天道的干扰,脱离了天道! “他怎么做到的?” 孔师也满是不敢相信。 天道和灵魂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为了摆脱,他不得不魂飞魄散,借助幽魂池重新凝聚魂魄。 眼前这位,只被斩杀了一下,就彻底摆脱,用了什么办法? “我知道了……他用了狠人摆脱灵魂契约的办法……”洛若曦反应过来。 灵魂契约绑定主人和仆人,主人不解除,仆人就永远受制……天道图书馆也是这样,可以说是一种增强版的契约。 绑定了灵魂,不死不会脱离。 但……狠人借助那种特殊力量摆脱了灵魂契约,具体方法,张悬之前详细询问过,恐怕那时就动了心思。 这才故意拼死,让其施展出最强力量对他攻击。 借助这种力量,浴火重生,没想到,果然大获成功! “原来如此,这才是突破帝君的方法……” 从火焰中走出的张悬,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一招手,一侧的分身,立刻重新变成一朵莲花,飞了过来。 刹那间,与自身完美融合。 一眨眼功夫,众人感觉,眼前的张悬,像是变成了九天,九天就是他。 脚掌在地上轻轻一踏。 混乱的九天,立刻稳定下来。 九天混沌金莲,九天诞生时出现,能够稳定九天,此时分身和自我完美融合,不分彼此,也就等于他掌控了这种力量。 不仅如此,融合了九天混沌金莲的修为,他本就达到巅峰的境界,出现了松动,似乎随时都会突破。 “主仆情、兄弟情、师生情、父母情、爱情……融合在一起,原来就是世间万物,这才是人!” 面带微笑,张悬喃喃自语。 天道图书馆脱离灵魂的刹那,他明白过来。 是人看了世界,才有了世界,还是先有世界,后有了人? 是风动,还是心动! 这个问题,亘古不朽的困扰着无数人。 当然,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没有生命,没有情感,世界就算存在,又有何意义? 所以,突破爱情之后,是众生情!是交织天下的情感。 世间万物皆有情感,有情才有世界,有情感,才能延续生命。 爱,是情。 憎,是情。 高兴,是情。 痛苦,是情。 离别,是情。 相聚,也是情! “万千情意,为我所用……” 一声低呼,张悬体内禁锢的境界,瞬间破开。 帝君桎梏,突破了! 一瞬间,仿佛触摸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和大门,灵魂得到了快速的滋养。 无数混沌之气,涌了过来,肉身也飞速提升。 之前只有吸收灵力,才能进步,而现在空间乱流、混沌之气,哪怕是对方的青光,都可以为我所有,不分彼此。 “你……”狠人没想到,自己的全力攻击,非但没将其斩杀,反而成全了他,气的“哇哇!”乱叫,一声怒喝,再次攻击下来。 “你怨恨高高在上的帝君,没在空间乱流中救下自己,是情;觉得曾是我的仆人,蕴含卑微和愤怒,是情;想要毁灭神界,发泄愤怒,是情;想要变得更加强大,同样是情……情感控制着你,你又如何胜得过我,不被我控制?” 淡淡一笑,张悬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亮,手掌轻轻一抓。 原本纵横无敌的狠人,就被无数情感细线,禁锢在一起,束手束脚,无法动弹。 只要有情,就要被他所用,被他控制! “你……” 狠人眼中满是惶恐:“张师,我是你的仆人,不要杀我……我愿意灵魂献祭……” “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晚了……”微微一笑,张悬摇了摇头。 掌控天下之情,仆人之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任何意义了。 杀了神级这么多人,伤了自己的女朋友,洛七七以及这么多朋友,今天,又怎么可能宽恕! “不……” 感受到他的果决,狠人瞳孔收缩,话音未结束,立刻感到身上一阵剧烈的疼痛。 嘭! 一刹那间,爆炸开来,化作无数灵气,向神界各处灌涌。 之前,潮汐海吞噬掉的所有力量,此时全部反哺回来,已经枯竭的荒野,重新焕发生机。 “这……” “这样就杀了?” 云螭大帝、不死帝君、玲珑仙子啊等人,全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刚才他们和狠人交过手,知道可怕,这么强大的人,竟然随手覆灭,这位张悬……到底达到了何种地步? 难道帝君之上,真的还有另外的境界? “他成功了……” 孔师和洛若曦,松开捏紧的拳头。 “这是天道的一部分,那我现在就归还天道……” 看到刚才从自己体内,被分离出来的“天道有缺”,依旧在空中悬浮,张悬轻轻一笑,屈指一弹。 嗡! 从重生就伴随他的图书馆,轰然镶嵌在神界的天空之上。 大钟般的鸣响,不断崩溃的神界,肉眼可见的缓慢恢复,混乱的气流,也重新聚拢起来。 崩塌的神界,终于停了下来,干枯的灵气,也伴随狠人的死亡,慢慢复苏。 “看来,神界要重新迎接灵气复苏时代了……”张悬一笑。 潮汐海的窟窿,伴随天道的补全,已经恢复,神界恢复以前的盛况,只是时间问题。 “张悬,这边来……” 刚做完这些,脑中响起一个声音,张悬愣了一下,一步跨出。 这一步,不知飞了多远,随即看到一个青年站在面前。 正是之前传授自己剑法的那位。 “前辈,你……” 看到是他,张悬一愣。 之前就觉得这位,深不可测,现在才发现,比起自己,也只差了一丝而已,已然达到了帝君的最巅峰,比起之前的洛若曦,都强大不知多少。 “直呼我名字即可,我叫……聂铜!”青年身上散发出一往无前的剑意,淡淡道。 “聂铜?”张悬皱了皱眉。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跟我来,带你见我哥哥!”叫做聂铜的青年莞尔一笑,向前跨步而出。 张悬紧跟在身后,不知飞了多远,在一个山峰前停了下来。 随即看到了另外一个青年。 容貌比他大不了多少,双眉上扬,给人一种深邃不可看穿之感。 “这实力……”张悬一颤。 眼前这位青年的实力,竟然比他还要强大,同样突破了帝君的桎梏,而且修为更加深远厚重! “在下,聂云!”青年淡淡一笑,看了过来:“也就是……聂灵犀,你口中洛若曦的父亲!” “若曦的父亲?” 张悬一震:“你……是神界天道?” 之前洛若曦说过,自己的父亲,是天道,怎么都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我一气化三清,一部分灵魂,变成了天道!再说,这个世界,是我创造的,说我是天道也无不可!”聂云淡淡一笑。 张悬不敢相信。 神界竟然是眼前这人创造的? 那他的实力,该有多强? “不对,如果神界是你创造的,你又是天道,为何任由狠人肆虐,而不出手……”张悬看过来。 如果不是自己突破,神界极有可能彻底崩塌,为何眼前这人,不管不问? 甚至连女儿的生死,都关心? 没回答他的问题,聂云淡淡的看过来:“你认为……神界之上,还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吗?” “这……”张悬停顿了一下:“应该有吧……” 虽然没见过,但既然他能修炼到这种境界,或许其他人也可以,甚至更强。 就好像眼前这位。 “我曾怀疑,神界之上会有更强大的生命,所以用尽全力窥视,最终引来了更高世界的反噬……一个手掌破空而下!” 聂云看过来:“当时如果我躲闪,极有可能整个神界都会被抹平,再没有半个生命……所以,挡下了这招,但也因此,化身的天道被分裂出去。” “这种情况,我想恢复,只是一道意念而已,但……我明白,想要真正超脱神界桎梏,去探索手掌由何而来,神界之外,又有什么……单靠我一人很难做到。所以,想要看看,有没有生命,能够突破帝君桎梏,达到和我平齐的地步!” “所以,就将分散的天道意念,送到最底层的世界……分别赐予原本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和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而你,最终没让我失望!” 聂云笑道。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这样说来,我穿越,也是因为你?”张悬心中一震。 难怪,能够穿越过来,没想到都是眼前这位所为。 “呵呵!”聂云轻轻一笑,道:“本身属于这个世界,就有着对世界的敬畏,想要突破世界桎梏,难度要大得多,我也是心念一动,并没想到,你真的能够成功……” “我……”张悬脸色一红:“如果不是孔师,我根本不可能达到这种地步……” 没有孔师的无私奉献,想要达到现在的境界,根本不可能做到。 “机会我给他了,没把握住而已。和灵犀的比斗,其实就是他突破的最佳机会,可惜,他选择了退避,以为自己留了后手,可以全身而退,实际上却是失去了勇猛精进,面对超越我们的人,如果连这点精神都没有,又如何能够与之抗衡?” 聂云道。 张悬沉默不语。 当时二人的战斗,他都看在眼里,孔师的确在果决上有些欠妥。 也有可能,他不愿意斩杀洛若曦吧。 可惜,就这一念之间,错过了晋级的机会。 “如果孔师获胜,若曦就会死……”片刻后,张悬看过来,眉毛皱起。 难不成,眼前这位连女儿的生死都不管了? “有我在,她不会死……”聂云淡淡一笑:“你现在的实力,和我也差不了多少了,你觉得二人的实力,生死关头,想要救人,能不能做到?” “这……”张悬苦笑。 突破帝君,和帝君,是两个概念,如果他真的愿意出手,的确可以在最后关头将人救下,而且保证,一点伤都受不了。 “灵犀,是我另外一个妻子洛倾城所生,所以她伪装的名字,姓洛……为了能让她相信,不感情用事,到现在一直以为我还陷入昏迷……” 聂云苦笑一声:“我这个爹也算做得够狠了……这样吧,这件事还是你和她解释吧,毕竟,她现在的心思,已经转移到你身上了,我这个老爹,估计都想不起来了……哈哈,我暂时就不出现了,躲避上一段时间再说,不然,真怕她闹得天翻地覆……” 看到眼前这位如此不靠谱的老爹,面皮一抽,张悬只好答应:“好吧……” 不答应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拐走了人家的女儿…… “天道图书馆,是我一道意念所化,是根基,也是桎梏,你能靠自己的能力,突破桎梏,说明了能力和潜力,将来前途无量,我女儿能和你在一起,做父亲的,也算欣慰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七十七章:择日不如撞日 灵魂契约,契合灵魂,只要自己不解除,哪怕对方手段通天,都无法化解。 就好像不死帝君小黄鸡,之前只是神王,他是帝君,同样没办法解决这种约定。 为了防止这家伙变卦,出现反噬的现象,名师大陆就曾专门定下,即便对方可以脱离天道之册,也无法挣脱灵魂间的约定啊! “灵魂契约,的确无法从识海中分裂出去,但我融合了连天道都可以化解的特殊气体,将这种契约化解掉,并不难……只要有足够力量,轰击契约所在之处,就能做到!” 狠人道。 灵魂契约,是建立在天道基础上的,特殊力量连神界天道都能化解,化解个灵魂契约,只要处理得当,又有何难? “原来如此……”张悬目光一闪。 “和你说这么多,也算感谢将我带到神界了!” 解释完,狠人不再多说,身上的气息愈发的亘古悠远,身后的黑洞变得更加巨大,显然说话的功夫,又吞噬了不知多少力量,做了滋补。 “张悬,黑洞吞的越多,他的实力越强……” 洛若曦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传音过来。 “准备动手吧!”心中疑惑尽消,张悬深吸一口气,手中长剑,陡然扬起:“既然如此,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 轰隆! 最强大的剑意,再次施展而出。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生死皆不在乎,又有何事可以阻拦? 这一招剑法,虽然是没达到帝君领悟的,却蕴含了心中的一切执念,将体内的天若有情功法,发挥到了极限。 呼! 一剑将狠人的攻击,斩成两半。 同一时刻,洛若曦也出手了,玉手翻滚,剑芒如雪。 她的剑法和剑神天的那位青年有些相似,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和大道自然的潇洒。 “你们的招数是很厉害,但对比我,还是差了些……” 轻轻一笑,狠人再次向下抓来。 一瞬间,遮天蔽日,手掌将天地都笼罩了,空间碎裂,日月星辰都仿佛要被硬生生打下来。 噗!噗! 张悬和洛若曦同时倒飞而出,人在空中鲜血狂喷。 以二人的实力,竟然抵挡不住! 这家伙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 “放肆!”分身大步踏来,每走一步,就有莲花绽放,虚空中带着流水的声音。 远远看去,逼格十足。 炼化九天混沌金莲,他的修为比起张悬,丝毫不弱。 一拳扬起,力量冲上九天。 和狠人对碰,同样倒飞而出,挡不住一招。 张悬捂住额头。 成就帝君了,分身依旧不改装逼的本性…… 这么绚丽的装逼,还不如将力量集中起来,威力更大! “一起出手,不然,他们死了,我们都会死……” 小黄鸡一声大喝,赤红的的火焰燃烧,天空都像被点燃。 剩下六大帝君,也各自施展手段。 七位帝君联合,毁天灭地,一方天地在面前都抵挡不住,但对方是吸收了特殊力量的狠人,攻击来到跟前,黑洞陡然变大,眨眼功夫就将力量吞噬干净,紧着着反击而出。 嘭嘭嘭嘭! 七位帝君和张悬等人一样,倒飞而出。 十大帝君,联合在一起,竟然都没挡住对方一招! 这家伙,怎么会这么强大? “你们可以死了……” 一招击溃众人,狠人向前一步,手腕一翻,再次拍了下来。 “鼠辈敢尔!” 伴随一声大喝,之前剑神天的那位老者,突兀出现,挡在面前,手中长剑化作银河。 “帝君?他也是帝君实力?” 张悬瞳孔一缩。 这位老者当初跟在青年身后,本以为只是个随从,最多封号神王,施展出力量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位帝君强者! 如果他是帝君,那位青年,是什么? “他本身就是剑神天的帝君……”挣扎站着身来,洛若曦咬牙道。 “那……传我剑法的青年呢?”张悬再也忍不住。 “他是……”洛若曦刚想回答,空间一阵扭曲,随即看到剑神天的这位帝君,同样倒飞了出去,落在不远处,砸出一个大坑。 张悬现在的实力,和对剑道的领悟,远超过他,都抗衡不住,他即便修为不弱,剑术高明,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帝君,一群土鸡瓦狗而已!今天我就灭了九天,灭了这神界,将一切规则踏平!” 将剑神天的帝君击败,狠人疯狂大笑,四周的空间不停坍塌,衬托的他如妖如魔。 “怎么办?”张悬拳头捏紧。 刚才他和分身,都施展出最强战斗力了,甚至眼前的洛若曦,也将最强招数使用了出来,都没挡住对方的一招…… 难道神界,真的没人能够挡住眼前这位? 任由他将世界毁灭? “唯一的办法……是将你的天道有缺,回归天道本身,让天道将他镇压……”洛若曦秀拳捏紧,眼眶泛红。 “回归天道本身?”张悬知道她的意思。 脑海中的图书馆,本身是天道的一部分,一旦回归,天道就等于彻底完整了,或许就可以修复漏洞,自我将狠人排斥出去。 就好像人体的免疫系统。 免疫系统完整,病毒来了,轻易驱赶;坏了,抵抗不住病毒入侵,再强壮的人,也会因此死亡。 只是…… “他太强大了,即便天道恢复完整,也无法镇压吧!”张悬摇头。 病毒,免疫系统是可以斩杀,但……猛虎呢? 再强的免疫系统,又有什么办法? 眼前这位,只是普通神王,哪怕封号,天道都可以轻易杀死,可比帝君都要强大……已然不是天道可以抗衡的了。 “这……”洛若曦停顿了一下,洁白的玉面上露出失落之色:“是啊……没办法镇压,但是,天道完整,他就能醒过来,斩杀这位,并不难!” “他?”张悬皱眉。 “我带你去见他,就在自在天……”深吸一口气,洛若曦一咬牙,转身就向前飞去。 “想逃?”狠人冷哼,向下一按。 嘭! 洛若曦从空中坠落。 “你……”张悬剑法再次施展出来,剑意辉煌而出。 叮叮叮! 再次被狠人挡住。 “你们快走,我来挡住他……” 知道他们再想拯救神界的方法,而不是逃走,分身和不死帝尊,一声大喝挡在前面,洛七七也摇身一变,回归静空珠本体。 四周的空间凝固起来。 “走!” 见众人奋不顾身挡在后面,无畏惧死亡,张悬眼眶一红,不过,也知道现在不是多说的时候,一拉洛若曦,身体一晃,划破空间,下一刻已经出现在了自在天的范围。 自在天现在已经没了之前的自在,神界崩塌,四处一片混乱。 “你说的他,在哪里?” 没空去观察普通人的生活,张悬看向怀中的女孩。 如果她说的那人,真能拯救神界,自己牺牲又何妨! “他是我的父亲,你吊坠中的血液,就是他的,不死帝君,曾是他的兽宠……”洛若曦调息了一下,解释道。 “父亲?” 张悬恍然大悟。 难怪一直觉得吊坠中的血液和洛若曦相似,却又不同,原来是她父亲的。 这样也就解释了,为何不死帝君留下的那道意念,看到吊坠后,立刻认自己为主。 “你父亲也是帝君?或者拥有超越帝君的实力?” 忍不住道。 图书馆混乱,是吊坠中的血液,让自己恢复清醒,难不成,不仅她是帝君,父亲也是,甚至更加强大? 如果是这样的话,又为何会昏迷? 又需要天道有缺,才能让其清醒? “他不是帝君,而是……天道!” 洛若曦秀拳捏紧。 “天道?你父亲……是天道?”张悬一震,不敢相信。 “是!五十年前,父亲抵挡不住那只大手,陷入昏迷,天道崩散成三部分,天道有序和天道有缺,进入空间乱流,我代为掌控天道自然,维持神界的平衡。想要让他恢复,只有将散开的部分收集……所以,我才如此决绝,不能失败!才专门进入名师大陆,研究春秋大典,想办法战胜孔师!和孔师战斗的时候,拜托他的事,也是这个。” 洛若曦道。 张悬恍然。 名师大陆刚认识不久,眼前的女孩,就和自己讲述过她的故事,要救一位至亲,自己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才恍然大悟。 竟然是她父亲,而且还是神界天道! 天道真的能够化成人形,并且生儿育女吗? “代为掌控天道自然……你体内,没有天道碎片?”突然,意识到她语言中的不对劲,张悬看过来。 代为掌控,和自己这种融合在体内,是两种概念。 “我只是掌控,并不是天道的一部分……”洛若曦道。 张悬松了口气。 这样说起来,只需要自己将天道有缺剥离出来就行了,并不需要她也死亡。 尽管这种命运,不愿意接受,却也不愿意眼前的女孩,受到伤害。 “我将体内的天道有缺剥离出来,你父亲就能活过来,甚至将狠人击杀是吧?”张悬看来。 “这……我也不确定……” 抬头看了看已经崩塌的神界,洛若曦迟疑。 神界是父亲的根基,现在根基都这样了,就算清醒,真的能够将那个强大的狠人击败吗? 真不好说! “看来你也不能肯定,既然如此,求人不如求己……我们只有自己想办法!”张悬咬了咬牙:“你、我、分身,联合九天九帝,如果在配合上孔师,未必不能获胜!” “孔师?他……”洛若曦皱眉。 “孔师已经死了是吧!他并未真正死亡,如果猜的没错,他被你斩杀,只是用来脱离天道的方法……不出意外,他应该和魏长风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张悬道。 看到魏长风,就明白过来,孔师所谓的保持灵智,应该和他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可以做到胎中不迷。 再加上提前留下的后手,复活,只是时间问题。 洛若曦愣住,似乎她没想到,会是这样。 “过去看看就知道了,猜的不错,他应该已经恢复,不然,他的那些学生,不可能连潮汐海都没去……”张悬道。 孔师的那些学生,子渊古圣等人,个个实力强劲,就算没有帝君帮助,也必然有办法进入潮汐海,可却一个都没见。 必然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想要趁所有帝君去潮汐海无暇顾及的时候去做! 而这种重要的事,明显就是让孔师恢复。 “这……”洛若曦心中一震,恍然大悟。 “走吧!” 不再解释,单手一划,张悬重新来到孔师居住的所在,果然看到一个老者盘膝悬浮在空中,见他们来到,微微一笑:“来了!” 不是孔师,又是何人! 这位万世之师,果然没让自己失望! 和猜测的一样,趁着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潮汐海的时候,重新复活了。 “你……”洛若曦娇躯一震。 她知道帝君可以复活,不死帝君也活过来了,但……没想到速度这么快! “我隐瞒天道,提前就准备了后手,幽魂池中的那个没有名字的巨人,就是我留下的,当日被你斩杀,我借机摆脱了天道的束缚,重新凝聚肉身,现在也刚刚恢复罢了!” 孔师微微一笑。 他精通时间能力,看起来神界只过了一、两天,实际上为了恢复力量,经历了不知多久。 几十年的时光,都有了。 “我们三人的实力,是很强,但想要胜过狠人,也没那么容易……” 见孔师果真恢复,洛若曦依旧摇头。 不是涨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而是事实。 刚才这么多人联合,都没挡住对方,即便增加一个孔师,又能如何? 同样改变不了局面! “我们单个的实力,甚至联合在一起,的确不是对方的对手,但……如果将所有人的力量,都融合在一个人的身上呢?” 孔师笑着看过来。 “融合在一个人身上?” 这次不光洛若曦皱眉,张悬也满是疑惑。 “那个手掌能够撕裂神界,将天道都打散,实力之强,不容置疑,狠人将这股力量全部吸收,又吞噬了神界五十年的灵气,单凭实力,我们十几位帝君,单个拿出来,的确不是对手……” 孔师道:“但联合在一起,将力量集中在一人身上……就未必了吧!” “如何集中?” 洛若曦看过来。 说的简单,做起来难。 帝君已经站在神界最巅峰了,如果这么容易吸收别人的力量,她也不至于这么多年,停滞不前。 “很简单……我们将身上的力量,集中在张悬身上,一旦他能冲破帝君桎梏,就能救下神界!” 孔师道。 “我?”张悬一愣:“为什么是我?” “灵犀帝尊修炼的是自由自在,超脱自然!但有了父亲和天道的制约,有了牵挂的人,就永远没办法真正超脱!如果我没看错,当初和我战斗的时候,你也曾放弃过,打算被我斩杀吧!” 孔师道。 洛若曦说不出话来。 战斗的时候,的确有过这种打算,所以二人的交手,刚开始的时候,各自留着后手,宛如切磋,不像生死搏斗。 “无法超脱,自然也就发挥不出最强力量,即便给与再多的真气,同样无法冲击那至高的境界!至于我……” 孔师点头道:“心怀苍生,想要普度天下,却不愿意别人为我牺牲,仁慈太多,也是缺点!如果心狠一些,将异灵族灭族,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当初如果能将异灵族人全部灭杀,狠人就不可能复活,也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所以,我也不适合!而张悬,功法顺心,没有缺陷。讲究活出自我,哪怕身死,只要活得无愧,就心中坦荡。这种人拥有更大的包容,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走的更高,更远!” 孔师继续道。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连死亡都不在乎,又怎么会被其他事情所羁绊? “这……”张悬皱眉,正想说些什么,就见孔师目光炯炯的看过来:“不用推辞了,先说时间来不及,去培养其他人,就算来得及,我也觉得未必有人能比你做得更好!灵犀帝尊体内虽没有天道碎片,却常年掌控天道,对天道有着属于自己的理解;我掌控天道有序,如果我们将力量灌输给你,你体内就会拥有完整天道的力量!配合上分身的九天混沌金莲,完全可以做到定九天,掌乾坤,战九霄,灭万物!” “好吧!” 见对方已经做出决定,自己解释再多也无用,张悬点了点头。 轰隆! 盘膝做好,一眨眼功夫,两股雄浑的力量,就从两侧灌涌而来。 张悬全身一僵,整个人仿佛刹那间化身天道,翱翔在九天之上。 灵魂、肉身、真气,都在瞬间得到了洗礼,越来越强,越来越雄浑。 …… “你们也想拦我?也好,杀了你们,再去将张悬斩杀……” 将洛七七和分身等人拍飞,狠人冷冷一笑。 分身和诸多帝君联合施展而出的力量,的确很强大,不过,和他比,依旧弱了一些。 潮汐海将神界出了城市外的灵气,几乎全部吞噬干净,现在这些力量,都化作他的寄养,举手投足,带着毁灭天地的能力,这些帝君、神王,尽管代表了神界最巅峰,依旧不堪一击。 此时的狠人,仿佛代表了整个神界,无人能挡。 “神界灭亡,我们活着也没意义,我云螭,与你同归于尽……” 云螭大帝变化出本体,一头巨大的五爪金龙,凌空向他扑了过去。 “就你?不配!” 狠人手掌一捏,金龙就挂在掌心,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掉。 “老友,等我!” 扶猛帝君也一声大吼,变化出白虎本尊,凌空来到跟前。 不死帝君,不死火凤本尊显示出来,火焰照耀天空。 玄冥大帝,本尊乃一头大龟,宛如托举着诸天。 四大神兽,镇守神界四极,同时变化本体,崩塌的神界,都变得缓慢下来。 乾坤仿佛在瞬间定住。 嘭嘭嘭嘭! 连续四掌,狠人将四兽镇压下来,眼中闪过一道浓烈的杀意:“既然你们找死,我就成全你们……” 咆哮声中,正想下死手将众人全部抹杀,就感到扬起的手臂一紧,在空中停了下来。 “想要杀他们,问过我没有……” 随即,众人震惊的目光中,一个人影从空中缓步走了出来。 正是张悬! 此时的青年,全身力量澎湃,比刚才强大了十倍不止,自天而来,宛如整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进步了不少……” 狠人停了下来,目光凝重。 他显然也没明白,为何短短几分钟的光景,对方的实力有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不过,增加了又如何?全盛期的神界,都抵挡不住,我不信,你能挡得住我……” 一声冷哼,狠人再次拍落而下。 张悬长剑扬起,迎了上来。 双方战斗在一起,空间一道道撕裂,气流四处乱窜。 “张悬能不能获胜?” 自在天孔师驻地,洛若曦满是担忧的看过去。 她和孔师将力量传递给张悬,自身修为,已经降低到只有神王级别,不如之前那么辉煌了。 不过,级别在哪里摆着,只要力量足够,终有一天,可以重新恢复。 “凭借现在的实力,想要胜过……很难!除非……他能领悟超越帝君的力量!” 沉默了片刻,孔师道。 十几个帝君联合,都无法胜过狠人,即便他们将力量全部传递给对方,想要胜过,也没那么容易。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力量只有集中在一人身上,才有可能触碰到顶点,才有可能真正超越极限,突破自我! “超越帝君的力量?” 洛若曦眼神悠远。 父亲还清醒的时候,曾和她说过同样的话,但……她无法做到,自己心爱的男子,能够做到吗? “他一定能……他有着一颗不屈的心!和对这个世界的傲然。” 看出她心中的疑问,孔师笑道。 …… 嘭嘭嘭! 连续几招下来,张悬虎口开裂,胸口出现了一道巨大的伤痕,狰狞可怖。 和孔师说的一样,即便融合了他们二人的力量,体内形成了完整的天道,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还以为多厉害,不过如此!”狠人冷冷一笑。 “反正不是你的对手,早晚都会被杀,既然如此,我想死在你最强的攻击之下……”深吸一口气,张悬停了下来,不在进攻,反而看向眼前的狠人。 “好,我成全你,给你最强的攻击……” 听他这样说,狠人愣了一下,随即冷哼一声,手掌扬起。 哗啦! 一道青光出现在掌心,猛地拍落而下。 果然是最强攻击,整个神界都发出轰鸣,宛如快要承受不住,再次被打出一个巨大的坑洞。 双眼紧闭,张悬并未躲避。 嘭! 脑袋炸裂开来,灵魂四处溃散。 “张悬……”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脸色一白。 洛七七宛如发疯。 云螭大帝等人也瞪大眼睛,不停哆嗦。 看到这一幕的孔师和洛若曦也全都一愣。 本意是让他突破桎梏,冲击超越帝境境界的,怎么不去反抗,甘心赴死? 这样,岂不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好心? “不对,是不死帝君的不死之法……” 正在奇怪,孔师突然开口。 众人随即看到,脑袋炸开,甚至灵魂碎裂的张悬,胸口的吊坠陡然炸开,一滴血液悬浮而起,燃烧起来,形成了一团炙热的火焰,火焰中,一具完好无损的身影,缓步而出。 “他……借助对方的力量,和吊坠中的血液,将天道有缺和灵魂分离了?” 洛若曦瞳孔收缩。 浴火重生后的张悬,体内竟然没了天道图书馆,没了天道的干扰,脱离了天道! “他怎么做到的?” 孔师也满是不敢相信。 天道和灵魂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为了摆脱,他不得不魂飞魄散,借助幽魂池重新凝聚魂魄。 眼前这位,只被斩杀了一下,就彻底摆脱,用了什么办法? “我知道了……他用了狠人摆脱灵魂契约的办法……”洛若曦反应过来。 灵魂契约绑定主人和仆人,主人不解除,仆人就永远受制……天道图书馆也是这样,可以说是一种增强版的契约。 绑定了灵魂,不死不会脱离。 但……狠人借助那种特殊力量摆脱了灵魂契约,具体方法,张悬之前详细询问过,恐怕那时就动了心思。 这才故意拼死,让其施展出最强力量对他攻击。 借助这种力量,浴火重生,没想到,果然大获成功! “原来如此,这才是突破帝君的方法……” 从火焰中走出的张悬,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一招手,一侧的分身,立刻重新变成一朵莲花,飞了过来。 刹那间,与自身完美融合。 一眨眼功夫,众人感觉,眼前的张悬,像是变成了九天,九天就是他。 脚掌在地上轻轻一踏。 混乱的九天,立刻稳定下来。 九天混沌金莲,九天诞生时出现,能够稳定九天,此时分身和自我完美融合,不分彼此,也就等于他掌控了这种力量。 不仅如此,融合了九天混沌金莲的修为,他本就达到巅峰的境界,出现了松动,似乎随时都会突破。 “主仆情、兄弟情、师生情、父母情、爱情……融合在一起,原来就是世间万物,这才是人!” 面带微笑,张悬喃喃自语。 天道图书馆脱离灵魂的刹那,他明白过来。 是人看了世界,才有了世界,还是先有世界,后有了人? 是风动,还是心动! 这个问题,亘古不朽的困扰着无数人。 当然,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没有生命,没有情感,世界就算存在,又有何意义? 所以,突破爱情之后,是众生情!是交织天下的情感。 世间万物皆有情感,有情才有世界,有情感,才能延续生命。 爱,是情。 憎,是情。 高兴,是情。 痛苦,是情。 离别,是情。 相聚,也是情! “万千情意,为我所用……” 一声低呼,张悬体内禁锢的境界,瞬间破开。 帝君桎梏,突破了! 一瞬间,仿佛触摸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和大门,灵魂得到了快速的滋养。 无数混沌之气,涌了过来,肉身也飞速提升。 之前只有吸收灵力,才能进步,而现在空间乱流、混沌之气,哪怕是对方的青光,都可以为我所有,不分彼此。 “你……”狠人没想到,自己的全力攻击,非但没将其斩杀,反而成全了他,气的“哇哇!”乱叫,一声怒喝,再次攻击下来。 “你怨恨高高在上的帝君,没在空间乱流中救下自己,是情;觉得曾是我的仆人,蕴含卑微和愤怒,是情;想要毁灭神界,发泄愤怒,是情;想要变得更加强大,同样是情……情感控制着你,你又如何胜得过我,不被我控制?” 淡淡一笑,张悬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亮,手掌轻轻一抓。 原本纵横无敌的狠人,就被无数情感细线,禁锢在一起,束手束脚,无法动弹。 只要有情,就要被他所用,被他控制! “你……” 狠人眼中满是惶恐:“张师,我是你的仆人,不要杀我……我愿意灵魂献祭……” “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晚了……”微微一笑,张悬摇了摇头。 掌控天下之情,仆人之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任何意义了。 杀了神级这么多人,伤了自己的女朋友,洛七七以及这么多朋友,今天,又怎么可能宽恕! “不……” 感受到他的果决,狠人瞳孔收缩,话音未结束,立刻感到身上一阵剧烈的疼痛。 嘭! 一刹那间,爆炸开来,化作无数灵气,向神界各处灌涌。 之前,潮汐海吞噬掉的所有力量,此时全部反哺回来,已经枯竭的荒野,重新焕发生机。 “这……” “这样就杀了?” 云螭大帝、不死帝君、玲珑仙子啊等人,全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刚才他们和狠人交过手,知道可怕,这么强大的人,竟然随手覆灭,这位张悬……到底达到了何种地步? 难道帝君之上,真的还有另外的境界? “他成功了……” 孔师和洛若曦,松开捏紧的拳头。 “这是天道的一部分,那我现在就归还天道……” 看到刚才从自己体内,被分离出来的“天道有缺”,依旧在空中悬浮,张悬轻轻一笑,屈指一弹。 嗡! 从重生就伴随他的图书馆,轰然镶嵌在神界的天空之上。 大钟般的鸣响,不断崩溃的神界,肉眼可见的缓慢恢复,混乱的气流,也重新聚拢起来。 崩塌的神界,终于停了下来,干枯的灵气,也伴随狠人的死亡,慢慢复苏。 “看来,神界要重新迎接灵气复苏时代了……”张悬一笑。 潮汐海的窟窿,伴随天道的补全,已经恢复,神界恢复以前的盛况,只是时间问题。 “张悬,这边来……” 刚做完这些,脑中响起一个声音,张悬愣了一下,一步跨出。 这一步,不知飞了多远,随即看到一个青年站在面前。 正是之前传授自己剑法的那位。 “前辈,你……” 看到是他,张悬一愣。 之前就觉得这位,深不可测,现在才发现,比起自己,也只差了一丝而已,已然达到了帝君的最巅峰,比起之前的洛若曦,都强大不知多少。 “直呼我名字即可,我叫……聂铜!”青年身上散发出一往无前的剑意,淡淡道。 “聂铜?”张悬皱了皱眉。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跟我来,带你见我哥哥!”叫做聂铜的青年莞尔一笑,向前跨步而出。 张悬紧跟在身后,不知飞了多远,在一个山峰前停了下来。 随即看到了另外一个青年。 容貌比他大不了多少,双眉上扬,给人一种深邃不可看穿之感。 “这实力……”张悬一颤。 眼前这位青年的实力,竟然比他还要强大,同样突破了帝君的桎梏,而且修为更加深远厚重! “在下,聂云!”青年淡淡一笑,看了过来:“也就是……聂灵犀,你口中洛若曦的父亲!” “若曦的父亲?” 张悬一震:“你……是神界天道?” 之前洛若曦说过,自己的父亲,是天道,怎么都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我一气化三清,一部分灵魂,变成了天道!再说,这个世界,是我创造的,说我是天道也无不可!”聂云淡淡一笑。 张悬不敢相信。 神界竟然是眼前这人创造的? 那他的实力,该有多强? “不对,如果神界是你创造的,你又是天道,为何任由狠人肆虐,而不出手……”张悬看过来。 如果不是自己突破,神界极有可能彻底崩塌,为何眼前这人,不管不问? 甚至连女儿的生死,都关心? 没回答他的问题,聂云淡淡的看过来:“你认为……神界之上,还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吗?” “这……”张悬停顿了一下:“应该有吧……” 虽然没见过,但既然他能修炼到这种境界,或许其他人也可以,甚至更强。 就好像眼前这位。 “我曾怀疑,神界之上会有更强大的生命,所以用尽全力窥视,最终引来了更高世界的反噬……一个手掌破空而下!” 聂云看过来:“当时如果我躲闪,极有可能整个神界都会被抹平,再没有半个生命……所以,挡下了这招,但也因此,化身的天道被分裂出去。” “这种情况,我想恢复,只是一道意念而已,但……我明白,想要真正超脱神界桎梏,去探索手掌由何而来,神界之外,又有什么……单靠我一人很难做到。所以,想要看看,有没有生命,能够突破帝君桎梏,达到和我平齐的地步!” “所以,就将分散的天道意念,送到最底层的世界……分别赐予原本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和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而你,最终没让我失望!” 聂云笑道。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这样说来,我穿越,也是因为你?”张悬心中一震。 难怪,能够穿越过来,没想到都是眼前这位所为。 “呵呵!”聂云轻轻一笑,道:“本身属于这个世界,就有着对世界的敬畏,想要突破世界桎梏,难度要大得多,我也是心念一动,并没想到,你真的能够成功……” “我……”张悬脸色一红:“如果不是孔师,我根本不可能达到这种地步……” 没有孔师的无私奉献,想要达到现在的境界,根本不可能做到。 “机会我给他了,没把握住而已。和灵犀的比斗,其实就是他突破的最佳机会,可惜,他选择了退避,以为自己留了后手,可以全身而退,实际上却是失去了勇猛精进,面对超越我们的人,如果连这点精神都没有,又如何能够与之抗衡?” 聂云道。 张悬沉默不语。 当时二人的战斗,他都看在眼里,孔师的确在果决上有些欠妥。 也有可能,他不愿意斩杀洛若曦吧。 可惜,就这一念之间,错过了晋级的机会。 “如果孔师获胜,若曦就会死……”片刻后,张悬看过来,眉毛皱起。 难不成,眼前这位连女儿的生死都不管了? “有我在,她不会死……”聂云淡淡一笑:“你现在的实力,和我也差不了多少了,你觉得二人的实力,生死关头,想要救人,能不能做到?” “这……”张悬苦笑。 突破帝君,和帝君,是两个概念,如果他真的愿意出手,的确可以在最后关头将人救下,而且保证,一点伤都受不了。 “灵犀,是我另外一个妻子洛倾城所生,所以她伪装的名字,姓洛……为了能让她相信,不感情用事,到现在一直以为我还陷入昏迷……” 聂云苦笑一声:“我这个爹也算做得够狠了……这样吧,这件事还是你和她解释吧,毕竟,她现在的心思,已经转移到你身上了,我这个老爹,估计都想不起来了……哈哈,我暂时就不出现了,躲避上一段时间再说,不然,真怕她闹得天翻地覆……” 看到眼前这位如此不靠谱的老爹,面皮一抽,张悬只好答应:“好吧……” 不答应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拐走了人家的女儿…… “天道图书馆,是我一道意念所化,是根基,也是桎梏,你能靠自己的能力,突破桎梏,说明了能力和潜力,将来前途无量,我女儿能和你在一起,做父亲的,也算欣慰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七十八章:月黑杀人夜 灵魂契约,契合灵魂,只要自己不解除,哪怕对方手段通天,都无法化解。 就好像不死帝君小黄鸡,之前只是神王,他是帝君,同样没办法解决这种约定。 为了防止这家伙变卦,出现反噬的现象,名师大陆就曾专门定下,即便对方可以脱离天道之册,也无法挣脱灵魂间的约定啊! “灵魂契约,的确无法从识海中分裂出去,但我融合了连天道都可以化解的特殊气体,将这种契约化解掉,并不难……只要有足够力量,轰击契约所在之处,就能做到!” 狠人道。 灵魂契约,是建立在天道基础上的,特殊力量连神界天道都能化解,化解个灵魂契约,只要处理得当,又有何难? “原来如此……”张悬目光一闪。 “和你说这么多,也算感谢将我带到神界了!” 解释完,狠人不再多说,身上的气息愈发的亘古悠远,身后的黑洞变得更加巨大,显然说话的功夫,又吞噬了不知多少力量,做了滋补。 “张悬,黑洞吞的越多,他的实力越强……” 洛若曦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传音过来。 “准备动手吧!”心中疑惑尽消,张悬深吸一口气,手中长剑,陡然扬起:“既然如此,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 轰隆! 最强大的剑意,再次施展而出。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生死皆不在乎,又有何事可以阻拦? 这一招剑法,虽然是没达到帝君领悟的,却蕴含了心中的一切执念,将体内的天若有情功法,发挥到了极限。 呼! 一剑将狠人的攻击,斩成两半。 同一时刻,洛若曦也出手了,玉手翻滚,剑芒如雪。 她的剑法和剑神天的那位青年有些相似,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和大道自然的潇洒。 “你们的招数是很厉害,但对比我,还是差了些……” 轻轻一笑,狠人再次向下抓来。 一瞬间,遮天蔽日,手掌将天地都笼罩了,空间碎裂,日月星辰都仿佛要被硬生生打下来。 噗!噗! 张悬和洛若曦同时倒飞而出,人在空中鲜血狂喷。 以二人的实力,竟然抵挡不住! 这家伙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 “放肆!”分身大步踏来,每走一步,就有莲花绽放,虚空中带着流水的声音。 远远看去,逼格十足。 炼化九天混沌金莲,他的修为比起张悬,丝毫不弱。 一拳扬起,力量冲上九天。 和狠人对碰,同样倒飞而出,挡不住一招。 张悬捂住额头。 成就帝君了,分身依旧不改装逼的本性…… 这么绚丽的装逼,还不如将力量集中起来,威力更大! “一起出手,不然,他们死了,我们都会死……” 小黄鸡一声大喝,赤红的的火焰燃烧,天空都像被点燃。 剩下六大帝君,也各自施展手段。 七位帝君联合,毁天灭地,一方天地在面前都抵挡不住,但对方是吸收了特殊力量的狠人,攻击来到跟前,黑洞陡然变大,眨眼功夫就将力量吞噬干净,紧着着反击而出。 嘭嘭嘭嘭! 七位帝君和张悬等人一样,倒飞而出。 十大帝君,联合在一起,竟然都没挡住对方一招! 这家伙,怎么会这么强大? “你们可以死了……” 一招击溃众人,狠人向前一步,手腕一翻,再次拍了下来。 “鼠辈敢尔!” 伴随一声大喝,之前剑神天的那位老者,突兀出现,挡在面前,手中长剑化作银河。 “帝君?他也是帝君实力?” 张悬瞳孔一缩。 这位老者当初跟在青年身后,本以为只是个随从,最多封号神王,施展出力量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位帝君强者! 如果他是帝君,那位青年,是什么? “他本身就是剑神天的帝君……”挣扎站着身来,洛若曦咬牙道。 “那……传我剑法的青年呢?”张悬再也忍不住。 “他是……”洛若曦刚想回答,空间一阵扭曲,随即看到剑神天的这位帝君,同样倒飞了出去,落在不远处,砸出一个大坑。 张悬现在的实力,和对剑道的领悟,远超过他,都抗衡不住,他即便修为不弱,剑术高明,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帝君,一群土鸡瓦狗而已!今天我就灭了九天,灭了这神界,将一切规则踏平!” 将剑神天的帝君击败,狠人疯狂大笑,四周的空间不停坍塌,衬托的他如妖如魔。 “怎么办?”张悬拳头捏紧。 刚才他和分身,都施展出最强战斗力了,甚至眼前的洛若曦,也将最强招数使用了出来,都没挡住对方的一招…… 难道神界,真的没人能够挡住眼前这位? 任由他将世界毁灭? “唯一的办法……是将你的天道有缺,回归天道本身,让天道将他镇压……”洛若曦秀拳捏紧,眼眶泛红。 “回归天道本身?”张悬知道她的意思。 脑海中的图书馆,本身是天道的一部分,一旦回归,天道就等于彻底完整了,或许就可以修复漏洞,自我将狠人排斥出去。 就好像人体的免疫系统。 免疫系统完整,病毒来了,轻易驱赶;坏了,抵抗不住病毒入侵,再强壮的人,也会因此死亡。 只是…… “他太强大了,即便天道恢复完整,也无法镇压吧!”张悬摇头。 病毒,免疫系统是可以斩杀,但……猛虎呢? 再强的免疫系统,又有什么办法? 眼前这位,只是普通神王,哪怕封号,天道都可以轻易杀死,可比帝君都要强大……已然不是天道可以抗衡的了。 “这……”洛若曦停顿了一下,洁白的玉面上露出失落之色:“是啊……没办法镇压,但是,天道完整,他就能醒过来,斩杀这位,并不难!” “他?”张悬皱眉。 “我带你去见他,就在自在天……”深吸一口气,洛若曦一咬牙,转身就向前飞去。 “想逃?”狠人冷哼,向下一按。 嘭! 洛若曦从空中坠落。 “你……”张悬剑法再次施展出来,剑意辉煌而出。 叮叮叮! 再次被狠人挡住。 “你们快走,我来挡住他……” 知道他们再想拯救神界的方法,而不是逃走,分身和不死帝尊,一声大喝挡在前面,洛七七也摇身一变,回归静空珠本体。 四周的空间凝固起来。 “走!” 见众人奋不顾身挡在后面,无畏惧死亡,张悬眼眶一红,不过,也知道现在不是多说的时候,一拉洛若曦,身体一晃,划破空间,下一刻已经出现在了自在天的范围。 自在天现在已经没了之前的自在,神界崩塌,四处一片混乱。 “你说的他,在哪里?” 没空去观察普通人的生活,张悬看向怀中的女孩。 如果她说的那人,真能拯救神界,自己牺牲又何妨! “他是我的父亲,你吊坠中的血液,就是他的,不死帝君,曾是他的兽宠……”洛若曦调息了一下,解释道。 “父亲?” 张悬恍然大悟。 难怪一直觉得吊坠中的血液和洛若曦相似,却又不同,原来是她父亲的。 这样也就解释了,为何不死帝君留下的那道意念,看到吊坠后,立刻认自己为主。 “你父亲也是帝君?或者拥有超越帝君的实力?” 忍不住道。 图书馆混乱,是吊坠中的血液,让自己恢复清醒,难不成,不仅她是帝君,父亲也是,甚至更加强大? 如果是这样的话,又为何会昏迷? 又需要天道有缺,才能让其清醒? “他不是帝君,而是……天道!” 洛若曦秀拳捏紧。 “天道?你父亲……是天道?”张悬一震,不敢相信。 “是!五十年前,父亲抵挡不住那只大手,陷入昏迷,天道崩散成三部分,天道有序和天道有缺,进入空间乱流,我代为掌控天道自然,维持神界的平衡。想要让他恢复,只有将散开的部分收集……所以,我才如此决绝,不能失败!才专门进入名师大陆,研究春秋大典,想办法战胜孔师!和孔师战斗的时候,拜托他的事,也是这个。” 洛若曦道。 张悬恍然。 名师大陆刚认识不久,眼前的女孩,就和自己讲述过她的故事,要救一位至亲,自己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才恍然大悟。 竟然是她父亲,而且还是神界天道! 天道真的能够化成人形,并且生儿育女吗? “代为掌控天道自然……你体内,没有天道碎片?”突然,意识到她语言中的不对劲,张悬看过来。 代为掌控,和自己这种融合在体内,是两种概念。 “我只是掌控,并不是天道的一部分……”洛若曦道。 张悬松了口气。 这样说起来,只需要自己将天道有缺剥离出来就行了,并不需要她也死亡。 尽管这种命运,不愿意接受,却也不愿意眼前的女孩,受到伤害。 “我将体内的天道有缺剥离出来,你父亲就能活过来,甚至将狠人击杀是吧?”张悬看来。 “这……我也不确定……” 抬头看了看已经崩塌的神界,洛若曦迟疑。 神界是父亲的根基,现在根基都这样了,就算清醒,真的能够将那个强大的狠人击败吗? 真不好说! “看来你也不能肯定,既然如此,求人不如求己……我们只有自己想办法!”张悬咬了咬牙:“你、我、分身,联合九天九帝,如果在配合上孔师,未必不能获胜!” “孔师?他……”洛若曦皱眉。 “孔师已经死了是吧!他并未真正死亡,如果猜的没错,他被你斩杀,只是用来脱离天道的方法……不出意外,他应该和魏长风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张悬道。 看到魏长风,就明白过来,孔师所谓的保持灵智,应该和他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可以做到胎中不迷。 再加上提前留下的后手,复活,只是时间问题。 洛若曦愣住,似乎她没想到,会是这样。 “过去看看就知道了,猜的不错,他应该已经恢复,不然,他的那些学生,不可能连潮汐海都没去……”张悬道。 孔师的那些学生,子渊古圣等人,个个实力强劲,就算没有帝君帮助,也必然有办法进入潮汐海,可却一个都没见。 必然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想要趁所有帝君去潮汐海无暇顾及的时候去做! 而这种重要的事,明显就是让孔师恢复。 “这……”洛若曦心中一震,恍然大悟。 “走吧!” 不再解释,单手一划,张悬重新来到孔师居住的所在,果然看到一个老者盘膝悬浮在空中,见他们来到,微微一笑:“来了!” 不是孔师,又是何人! 这位万世之师,果然没让自己失望! 和猜测的一样,趁着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潮汐海的时候,重新复活了。 “你……”洛若曦娇躯一震。 她知道帝君可以复活,不死帝君也活过来了,但……没想到速度这么快! “我隐瞒天道,提前就准备了后手,幽魂池中的那个没有名字的巨人,就是我留下的,当日被你斩杀,我借机摆脱了天道的束缚,重新凝聚肉身,现在也刚刚恢复罢了!” 孔师微微一笑。 他精通时间能力,看起来神界只过了一、两天,实际上为了恢复力量,经历了不知多久。 几十年的时光,都有了。 “我们三人的实力,是很强,但想要胜过狠人,也没那么容易……” 见孔师果真恢复,洛若曦依旧摇头。 不是涨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而是事实。 刚才这么多人联合,都没挡住对方,即便增加一个孔师,又能如何? 同样改变不了局面! “我们单个的实力,甚至联合在一起,的确不是对方的对手,但……如果将所有人的力量,都融合在一个人的身上呢?” 孔师笑着看过来。 “融合在一个人身上?” 这次不光洛若曦皱眉,张悬也满是疑惑。 “那个手掌能够撕裂神界,将天道都打散,实力之强,不容置疑,狠人将这股力量全部吸收,又吞噬了神界五十年的灵气,单凭实力,我们十几位帝君,单个拿出来,的确不是对手……” 孔师道:“但联合在一起,将力量集中在一人身上……就未必了吧!” “如何集中?” 洛若曦看过来。 说的简单,做起来难。 帝君已经站在神界最巅峰了,如果这么容易吸收别人的力量,她也不至于这么多年,停滞不前。 “很简单……我们将身上的力量,集中在张悬身上,一旦他能冲破帝君桎梏,就能救下神界!” 孔师道。 “我?”张悬一愣:“为什么是我?” “灵犀帝尊修炼的是自由自在,超脱自然!但有了父亲和天道的制约,有了牵挂的人,就永远没办法真正超脱!如果我没看错,当初和我战斗的时候,你也曾放弃过,打算被我斩杀吧!” 孔师道。 洛若曦说不出话来。 战斗的时候,的确有过这种打算,所以二人的交手,刚开始的时候,各自留着后手,宛如切磋,不像生死搏斗。 “无法超脱,自然也就发挥不出最强力量,即便给与再多的真气,同样无法冲击那至高的境界!至于我……” 孔师点头道:“心怀苍生,想要普度天下,却不愿意别人为我牺牲,仁慈太多,也是缺点!如果心狠一些,将异灵族灭族,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当初如果能将异灵族人全部灭杀,狠人就不可能复活,也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所以,我也不适合!而张悬,功法顺心,没有缺陷。讲究活出自我,哪怕身死,只要活得无愧,就心中坦荡。这种人拥有更大的包容,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走的更高,更远!” 孔师继续道。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连死亡都不在乎,又怎么会被其他事情所羁绊? “这……”张悬皱眉,正想说些什么,就见孔师目光炯炯的看过来:“不用推辞了,先说时间来不及,去培养其他人,就算来得及,我也觉得未必有人能比你做得更好!灵犀帝尊体内虽没有天道碎片,却常年掌控天道,对天道有着属于自己的理解;我掌控天道有序,如果我们将力量灌输给你,你体内就会拥有完整天道的力量!配合上分身的九天混沌金莲,完全可以做到定九天,掌乾坤,战九霄,灭万物!” “好吧!” 见对方已经做出决定,自己解释再多也无用,张悬点了点头。 轰隆! 盘膝做好,一眨眼功夫,两股雄浑的力量,就从两侧灌涌而来。 张悬全身一僵,整个人仿佛刹那间化身天道,翱翔在九天之上。 灵魂、肉身、真气,都在瞬间得到了洗礼,越来越强,越来越雄浑。 …… “你们也想拦我?也好,杀了你们,再去将张悬斩杀……” 将洛七七和分身等人拍飞,狠人冷冷一笑。 分身和诸多帝君联合施展而出的力量,的确很强大,不过,和他比,依旧弱了一些。 潮汐海将神界出了城市外的灵气,几乎全部吞噬干净,现在这些力量,都化作他的寄养,举手投足,带着毁灭天地的能力,这些帝君、神王,尽管代表了神界最巅峰,依旧不堪一击。 此时的狠人,仿佛代表了整个神界,无人能挡。 “神界灭亡,我们活着也没意义,我云螭,与你同归于尽……” 云螭大帝变化出本体,一头巨大的五爪金龙,凌空向他扑了过去。 “就你?不配!” 狠人手掌一捏,金龙就挂在掌心,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掉。 “老友,等我!” 扶猛帝君也一声大吼,变化出白虎本尊,凌空来到跟前。 不死帝君,不死火凤本尊显示出来,火焰照耀天空。 玄冥大帝,本尊乃一头大龟,宛如托举着诸天。 四大神兽,镇守神界四极,同时变化本体,崩塌的神界,都变得缓慢下来。 乾坤仿佛在瞬间定住。 嘭嘭嘭嘭! 连续四掌,狠人将四兽镇压下来,眼中闪过一道浓烈的杀意:“既然你们找死,我就成全你们……” 咆哮声中,正想下死手将众人全部抹杀,就感到扬起的手臂一紧,在空中停了下来。 “想要杀他们,问过我没有……” 随即,众人震惊的目光中,一个人影从空中缓步走了出来。 正是张悬! 此时的青年,全身力量澎湃,比刚才强大了十倍不止,自天而来,宛如整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进步了不少……” 狠人停了下来,目光凝重。 他显然也没明白,为何短短几分钟的光景,对方的实力有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不过,增加了又如何?全盛期的神界,都抵挡不住,我不信,你能挡得住我……” 一声冷哼,狠人再次拍落而下。 张悬长剑扬起,迎了上来。 双方战斗在一起,空间一道道撕裂,气流四处乱窜。 “张悬能不能获胜?” 自在天孔师驻地,洛若曦满是担忧的看过去。 她和孔师将力量传递给张悬,自身修为,已经降低到只有神王级别,不如之前那么辉煌了。 不过,级别在哪里摆着,只要力量足够,终有一天,可以重新恢复。 “凭借现在的实力,想要胜过……很难!除非……他能领悟超越帝君的力量!” 沉默了片刻,孔师道。 十几个帝君联合,都无法胜过狠人,即便他们将力量全部传递给对方,想要胜过,也没那么容易。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力量只有集中在一人身上,才有可能触碰到顶点,才有可能真正超越极限,突破自我! “超越帝君的力量?” 洛若曦眼神悠远。 父亲还清醒的时候,曾和她说过同样的话,但……她无法做到,自己心爱的男子,能够做到吗? “他一定能……他有着一颗不屈的心!和对这个世界的傲然。” 看出她心中的疑问,孔师笑道。 …… 嘭嘭嘭! 连续几招下来,张悬虎口开裂,胸口出现了一道巨大的伤痕,狰狞可怖。 和孔师说的一样,即便融合了他们二人的力量,体内形成了完整的天道,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还以为多厉害,不过如此!”狠人冷冷一笑。 “反正不是你的对手,早晚都会被杀,既然如此,我想死在你最强的攻击之下……”深吸一口气,张悬停了下来,不在进攻,反而看向眼前的狠人。 “好,我成全你,给你最强的攻击……” 听他这样说,狠人愣了一下,随即冷哼一声,手掌扬起。 哗啦! 一道青光出现在掌心,猛地拍落而下。 果然是最强攻击,整个神界都发出轰鸣,宛如快要承受不住,再次被打出一个巨大的坑洞。 双眼紧闭,张悬并未躲避。 嘭! 脑袋炸裂开来,灵魂四处溃散。 “张悬……”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脸色一白。 洛七七宛如发疯。 云螭大帝等人也瞪大眼睛,不停哆嗦。 看到这一幕的孔师和洛若曦也全都一愣。 本意是让他突破桎梏,冲击超越帝境境界的,怎么不去反抗,甘心赴死? 这样,岂不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好心? “不对,是不死帝君的不死之法……” 正在奇怪,孔师突然开口。 众人随即看到,脑袋炸开,甚至灵魂碎裂的张悬,胸口的吊坠陡然炸开,一滴血液悬浮而起,燃烧起来,形成了一团炙热的火焰,火焰中,一具完好无损的身影,缓步而出。 “他……借助对方的力量,和吊坠中的血液,将天道有缺和灵魂分离了?” 洛若曦瞳孔收缩。 浴火重生后的张悬,体内竟然没了天道图书馆,没了天道的干扰,脱离了天道! “他怎么做到的?” 孔师也满是不敢相信。 天道和灵魂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为了摆脱,他不得不魂飞魄散,借助幽魂池重新凝聚魂魄。 眼前这位,只被斩杀了一下,就彻底摆脱,用了什么办法? “我知道了……他用了狠人摆脱灵魂契约的办法……”洛若曦反应过来。 灵魂契约绑定主人和仆人,主人不解除,仆人就永远受制……天道图书馆也是这样,可以说是一种增强版的契约。 绑定了灵魂,不死不会脱离。 但……狠人借助那种特殊力量摆脱了灵魂契约,具体方法,张悬之前详细询问过,恐怕那时就动了心思。 这才故意拼死,让其施展出最强力量对他攻击。 借助这种力量,浴火重生,没想到,果然大获成功! “原来如此,这才是突破帝君的方法……” 从火焰中走出的张悬,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一招手,一侧的分身,立刻重新变成一朵莲花,飞了过来。 刹那间,与自身完美融合。 一眨眼功夫,众人感觉,眼前的张悬,像是变成了九天,九天就是他。 脚掌在地上轻轻一踏。 混乱的九天,立刻稳定下来。 九天混沌金莲,九天诞生时出现,能够稳定九天,此时分身和自我完美融合,不分彼此,也就等于他掌控了这种力量。 不仅如此,融合了九天混沌金莲的修为,他本就达到巅峰的境界,出现了松动,似乎随时都会突破。 “主仆情、兄弟情、师生情、父母情、爱情……融合在一起,原来就是世间万物,这才是人!” 面带微笑,张悬喃喃自语。 天道图书馆脱离灵魂的刹那,他明白过来。 是人看了世界,才有了世界,还是先有世界,后有了人? 是风动,还是心动! 这个问题,亘古不朽的困扰着无数人。 当然,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没有生命,没有情感,世界就算存在,又有何意义? 所以,突破爱情之后,是众生情!是交织天下的情感。 世间万物皆有情感,有情才有世界,有情感,才能延续生命。 爱,是情。 憎,是情。 高兴,是情。 痛苦,是情。 离别,是情。 相聚,也是情! “万千情意,为我所用……” 一声低呼,张悬体内禁锢的境界,瞬间破开。 帝君桎梏,突破了! 一瞬间,仿佛触摸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和大门,灵魂得到了快速的滋养。 无数混沌之气,涌了过来,肉身也飞速提升。 之前只有吸收灵力,才能进步,而现在空间乱流、混沌之气,哪怕是对方的青光,都可以为我所有,不分彼此。 “你……”狠人没想到,自己的全力攻击,非但没将其斩杀,反而成全了他,气的“哇哇!”乱叫,一声怒喝,再次攻击下来。 “你怨恨高高在上的帝君,没在空间乱流中救下自己,是情;觉得曾是我的仆人,蕴含卑微和愤怒,是情;想要毁灭神界,发泄愤怒,是情;想要变得更加强大,同样是情……情感控制着你,你又如何胜得过我,不被我控制?” 淡淡一笑,张悬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亮,手掌轻轻一抓。 原本纵横无敌的狠人,就被无数情感细线,禁锢在一起,束手束脚,无法动弹。 只要有情,就要被他所用,被他控制! “你……” 狠人眼中满是惶恐:“张师,我是你的仆人,不要杀我……我愿意灵魂献祭……” “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晚了……”微微一笑,张悬摇了摇头。 掌控天下之情,仆人之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任何意义了。 杀了神级这么多人,伤了自己的女朋友,洛七七以及这么多朋友,今天,又怎么可能宽恕! “不……” 感受到他的果决,狠人瞳孔收缩,话音未结束,立刻感到身上一阵剧烈的疼痛。 嘭! 一刹那间,爆炸开来,化作无数灵气,向神界各处灌涌。 之前,潮汐海吞噬掉的所有力量,此时全部反哺回来,已经枯竭的荒野,重新焕发生机。 “这……” “这样就杀了?” 云螭大帝、不死帝君、玲珑仙子啊等人,全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刚才他们和狠人交过手,知道可怕,这么强大的人,竟然随手覆灭,这位张悬……到底达到了何种地步? 难道帝君之上,真的还有另外的境界? “他成功了……” 孔师和洛若曦,松开捏紧的拳头。 “这是天道的一部分,那我现在就归还天道……” 看到刚才从自己体内,被分离出来的“天道有缺”,依旧在空中悬浮,张悬轻轻一笑,屈指一弹。 嗡! 从重生就伴随他的图书馆,轰然镶嵌在神界的天空之上。 大钟般的鸣响,不断崩溃的神界,肉眼可见的缓慢恢复,混乱的气流,也重新聚拢起来。 崩塌的神界,终于停了下来,干枯的灵气,也伴随狠人的死亡,慢慢复苏。 “看来,神界要重新迎接灵气复苏时代了……”张悬一笑。 潮汐海的窟窿,伴随天道的补全,已经恢复,神界恢复以前的盛况,只是时间问题。 “张悬,这边来……” 刚做完这些,脑中响起一个声音,张悬愣了一下,一步跨出。 这一步,不知飞了多远,随即看到一个青年站在面前。 正是之前传授自己剑法的那位。 “前辈,你……” 看到是他,张悬一愣。 之前就觉得这位,深不可测,现在才发现,比起自己,也只差了一丝而已,已然达到了帝君的最巅峰,比起之前的洛若曦,都强大不知多少。 “直呼我名字即可,我叫……聂铜!”青年身上散发出一往无前的剑意,淡淡道。 “聂铜?”张悬皱了皱眉。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跟我来,带你见我哥哥!”叫做聂铜的青年莞尔一笑,向前跨步而出。 张悬紧跟在身后,不知飞了多远,在一个山峰前停了下来。 随即看到了另外一个青年。 容貌比他大不了多少,双眉上扬,给人一种深邃不可看穿之感。 “这实力……”张悬一颤。 眼前这位青年的实力,竟然比他还要强大,同样突破了帝君的桎梏,而且修为更加深远厚重! “在下,聂云!”青年淡淡一笑,看了过来:“也就是……聂灵犀,你口中洛若曦的父亲!” “若曦的父亲?” 张悬一震:“你……是神界天道?” 之前洛若曦说过,自己的父亲,是天道,怎么都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我一气化三清,一部分灵魂,变成了天道!再说,这个世界,是我创造的,说我是天道也无不可!”聂云淡淡一笑。 张悬不敢相信。 神界竟然是眼前这人创造的? 那他的实力,该有多强? “不对,如果神界是你创造的,你又是天道,为何任由狠人肆虐,而不出手……”张悬看过来。 如果不是自己突破,神界极有可能彻底崩塌,为何眼前这人,不管不问? 甚至连女儿的生死,都关心? 没回答他的问题,聂云淡淡的看过来:“你认为……神界之上,还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吗?” “这……”张悬停顿了一下:“应该有吧……” 虽然没见过,但既然他能修炼到这种境界,或许其他人也可以,甚至更强。 就好像眼前这位。 “我曾怀疑,神界之上会有更强大的生命,所以用尽全力窥视,最终引来了更高世界的反噬……一个手掌破空而下!” 聂云看过来:“当时如果我躲闪,极有可能整个神界都会被抹平,再没有半个生命……所以,挡下了这招,但也因此,化身的天道被分裂出去。” “这种情况,我想恢复,只是一道意念而已,但……我明白,想要真正超脱神界桎梏,去探索手掌由何而来,神界之外,又有什么……单靠我一人很难做到。所以,想要看看,有没有生命,能够突破帝君桎梏,达到和我平齐的地步!” “所以,就将分散的天道意念,送到最底层的世界……分别赐予原本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和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而你,最终没让我失望!” 聂云笑道。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这样说来,我穿越,也是因为你?”张悬心中一震。 难怪,能够穿越过来,没想到都是眼前这位所为。 “呵呵!”聂云轻轻一笑,道:“本身属于这个世界,就有着对世界的敬畏,想要突破世界桎梏,难度要大得多,我也是心念一动,并没想到,你真的能够成功……” “我……”张悬脸色一红:“如果不是孔师,我根本不可能达到这种地步……” 没有孔师的无私奉献,想要达到现在的境界,根本不可能做到。 “机会我给他了,没把握住而已。和灵犀的比斗,其实就是他突破的最佳机会,可惜,他选择了退避,以为自己留了后手,可以全身而退,实际上却是失去了勇猛精进,面对超越我们的人,如果连这点精神都没有,又如何能够与之抗衡?” 聂云道。 张悬沉默不语。 当时二人的战斗,他都看在眼里,孔师的确在果决上有些欠妥。 也有可能,他不愿意斩杀洛若曦吧。 可惜,就这一念之间,错过了晋级的机会。 “如果孔师获胜,若曦就会死……”片刻后,张悬看过来,眉毛皱起。 难不成,眼前这位连女儿的生死都不管了? “有我在,她不会死……”聂云淡淡一笑:“你现在的实力,和我也差不了多少了,你觉得二人的实力,生死关头,想要救人,能不能做到?” “这……”张悬苦笑。 突破帝君,和帝君,是两个概念,如果他真的愿意出手,的确可以在最后关头将人救下,而且保证,一点伤都受不了。 “灵犀,是我另外一个妻子洛倾城所生,所以她伪装的名字,姓洛……为了能让她相信,不感情用事,到现在一直以为我还陷入昏迷……” 聂云苦笑一声:“我这个爹也算做得够狠了……这样吧,这件事还是你和她解释吧,毕竟,她现在的心思,已经转移到你身上了,我这个老爹,估计都想不起来了……哈哈,我暂时就不出现了,躲避上一段时间再说,不然,真怕她闹得天翻地覆……” 看到眼前这位如此不靠谱的老爹,面皮一抽,张悬只好答应:“好吧……” 不答应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拐走了人家的女儿…… “天道图书馆,是我一道意念所化,是根基,也是桎梏,你能靠自己的能力,突破桎梏,说明了能力和潜力,将来前途无量,我女儿能和你在一起,做父亲的,也算欣慰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七十九章:变脸 灵魂契约,契合灵魂,只要自己不解除,哪怕对方手段通天,都无法化解。 就好像不死帝君小黄鸡,之前只是神王,他是帝君,同样没办法解决这种约定。 为了防止这家伙变卦,出现反噬的现象,名师大陆就曾专门定下,即便对方可以脱离天道之册,也无法挣脱灵魂间的约定啊! “灵魂契约,的确无法从识海中分裂出去,但我融合了连天道都可以化解的特殊气体,将这种契约化解掉,并不难……只要有足够力量,轰击契约所在之处,就能做到!” 狠人道。 灵魂契约,是建立在天道基础上的,特殊力量连神界天道都能化解,化解个灵魂契约,只要处理得当,又有何难? “原来如此……”张悬目光一闪。 “和你说这么多,也算感谢将我带到神界了!” 解释完,狠人不再多说,身上的气息愈发的亘古悠远,身后的黑洞变得更加巨大,显然说话的功夫,又吞噬了不知多少力量,做了滋补。 “张悬,黑洞吞的越多,他的实力越强……” 洛若曦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传音过来。 “准备动手吧!”心中疑惑尽消,张悬深吸一口气,手中长剑,陡然扬起:“既然如此,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 轰隆! 最强大的剑意,再次施展而出。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生死皆不在乎,又有何事可以阻拦? 这一招剑法,虽然是没达到帝君领悟的,却蕴含了心中的一切执念,将体内的天若有情功法,发挥到了极限。 呼! 一剑将狠人的攻击,斩成两半。 同一时刻,洛若曦也出手了,玉手翻滚,剑芒如雪。 她的剑法和剑神天的那位青年有些相似,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和大道自然的潇洒。 “你们的招数是很厉害,但对比我,还是差了些……” 轻轻一笑,狠人再次向下抓来。 一瞬间,遮天蔽日,手掌将天地都笼罩了,空间碎裂,日月星辰都仿佛要被硬生生打下来。 噗!噗! 张悬和洛若曦同时倒飞而出,人在空中鲜血狂喷。 以二人的实力,竟然抵挡不住! 这家伙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 “放肆!”分身大步踏来,每走一步,就有莲花绽放,虚空中带着流水的声音。 远远看去,逼格十足。 炼化九天混沌金莲,他的修为比起张悬,丝毫不弱。 一拳扬起,力量冲上九天。 和狠人对碰,同样倒飞而出,挡不住一招。 张悬捂住额头。 成就帝君了,分身依旧不改装逼的本性…… 这么绚丽的装逼,还不如将力量集中起来,威力更大! “一起出手,不然,他们死了,我们都会死……” 小黄鸡一声大喝,赤红的的火焰燃烧,天空都像被点燃。 剩下六大帝君,也各自施展手段。 七位帝君联合,毁天灭地,一方天地在面前都抵挡不住,但对方是吸收了特殊力量的狠人,攻击来到跟前,黑洞陡然变大,眨眼功夫就将力量吞噬干净,紧着着反击而出。 嘭嘭嘭嘭! 七位帝君和张悬等人一样,倒飞而出。 十大帝君,联合在一起,竟然都没挡住对方一招! 这家伙,怎么会这么强大? “你们可以死了……” 一招击溃众人,狠人向前一步,手腕一翻,再次拍了下来。 “鼠辈敢尔!” 伴随一声大喝,之前剑神天的那位老者,突兀出现,挡在面前,手中长剑化作银河。 “帝君?他也是帝君实力?” 张悬瞳孔一缩。 这位老者当初跟在青年身后,本以为只是个随从,最多封号神王,施展出力量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位帝君强者! 如果他是帝君,那位青年,是什么? “他本身就是剑神天的帝君……”挣扎站着身来,洛若曦咬牙道。 “那……传我剑法的青年呢?”张悬再也忍不住。 “他是……”洛若曦刚想回答,空间一阵扭曲,随即看到剑神天的这位帝君,同样倒飞了出去,落在不远处,砸出一个大坑。 张悬现在的实力,和对剑道的领悟,远超过他,都抗衡不住,他即便修为不弱,剑术高明,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帝君,一群土鸡瓦狗而已!今天我就灭了九天,灭了这神界,将一切规则踏平!” 将剑神天的帝君击败,狠人疯狂大笑,四周的空间不停坍塌,衬托的他如妖如魔。 “怎么办?”张悬拳头捏紧。 刚才他和分身,都施展出最强战斗力了,甚至眼前的洛若曦,也将最强招数使用了出来,都没挡住对方的一招…… 难道神界,真的没人能够挡住眼前这位? 任由他将世界毁灭? “唯一的办法……是将你的天道有缺,回归天道本身,让天道将他镇压……”洛若曦秀拳捏紧,眼眶泛红。 “回归天道本身?”张悬知道她的意思。 脑海中的图书馆,本身是天道的一部分,一旦回归,天道就等于彻底完整了,或许就可以修复漏洞,自我将狠人排斥出去。 就好像人体的免疫系统。 免疫系统完整,病毒来了,轻易驱赶;坏了,抵抗不住病毒入侵,再强壮的人,也会因此死亡。 只是…… “他太强大了,即便天道恢复完整,也无法镇压吧!”张悬摇头。 病毒,免疫系统是可以斩杀,但……猛虎呢? 再强的免疫系统,又有什么办法? 眼前这位,只是普通神王,哪怕封号,天道都可以轻易杀死,可比帝君都要强大……已然不是天道可以抗衡的了。 “这……”洛若曦停顿了一下,洁白的玉面上露出失落之色:“是啊……没办法镇压,但是,天道完整,他就能醒过来,斩杀这位,并不难!” “他?”张悬皱眉。 “我带你去见他,就在自在天……”深吸一口气,洛若曦一咬牙,转身就向前飞去。 “想逃?”狠人冷哼,向下一按。 嘭! 洛若曦从空中坠落。 “你……”张悬剑法再次施展出来,剑意辉煌而出。 叮叮叮! 再次被狠人挡住。 “你们快走,我来挡住他……” 知道他们再想拯救神界的方法,而不是逃走,分身和不死帝尊,一声大喝挡在前面,洛七七也摇身一变,回归静空珠本体。 四周的空间凝固起来。 “走!” 见众人奋不顾身挡在后面,无畏惧死亡,张悬眼眶一红,不过,也知道现在不是多说的时候,一拉洛若曦,身体一晃,划破空间,下一刻已经出现在了自在天的范围。 自在天现在已经没了之前的自在,神界崩塌,四处一片混乱。 “你说的他,在哪里?” 没空去观察普通人的生活,张悬看向怀中的女孩。 如果她说的那人,真能拯救神界,自己牺牲又何妨! “他是我的父亲,你吊坠中的血液,就是他的,不死帝君,曾是他的兽宠……”洛若曦调息了一下,解释道。 “父亲?” 张悬恍然大悟。 难怪一直觉得吊坠中的血液和洛若曦相似,却又不同,原来是她父亲的。 这样也就解释了,为何不死帝君留下的那道意念,看到吊坠后,立刻认自己为主。 “你父亲也是帝君?或者拥有超越帝君的实力?” 忍不住道。 图书馆混乱,是吊坠中的血液,让自己恢复清醒,难不成,不仅她是帝君,父亲也是,甚至更加强大? 如果是这样的话,又为何会昏迷? 又需要天道有缺,才能让其清醒? “他不是帝君,而是……天道!” 洛若曦秀拳捏紧。 “天道?你父亲……是天道?”张悬一震,不敢相信。 “是!五十年前,父亲抵挡不住那只大手,陷入昏迷,天道崩散成三部分,天道有序和天道有缺,进入空间乱流,我代为掌控天道自然,维持神界的平衡。想要让他恢复,只有将散开的部分收集……所以,我才如此决绝,不能失败!才专门进入名师大陆,研究春秋大典,想办法战胜孔师!和孔师战斗的时候,拜托他的事,也是这个。” 洛若曦道。 张悬恍然。 名师大陆刚认识不久,眼前的女孩,就和自己讲述过她的故事,要救一位至亲,自己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才恍然大悟。 竟然是她父亲,而且还是神界天道! 天道真的能够化成人形,并且生儿育女吗? “代为掌控天道自然……你体内,没有天道碎片?”突然,意识到她语言中的不对劲,张悬看过来。 代为掌控,和自己这种融合在体内,是两种概念。 “我只是掌控,并不是天道的一部分……”洛若曦道。 张悬松了口气。 这样说起来,只需要自己将天道有缺剥离出来就行了,并不需要她也死亡。 尽管这种命运,不愿意接受,却也不愿意眼前的女孩,受到伤害。 “我将体内的天道有缺剥离出来,你父亲就能活过来,甚至将狠人击杀是吧?”张悬看来。 “这……我也不确定……” 抬头看了看已经崩塌的神界,洛若曦迟疑。 神界是父亲的根基,现在根基都这样了,就算清醒,真的能够将那个强大的狠人击败吗? 真不好说! “看来你也不能肯定,既然如此,求人不如求己……我们只有自己想办法!”张悬咬了咬牙:“你、我、分身,联合九天九帝,如果在配合上孔师,未必不能获胜!” “孔师?他……”洛若曦皱眉。 “孔师已经死了是吧!他并未真正死亡,如果猜的没错,他被你斩杀,只是用来脱离天道的方法……不出意外,他应该和魏长风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张悬道。 看到魏长风,就明白过来,孔师所谓的保持灵智,应该和他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可以做到胎中不迷。 再加上提前留下的后手,复活,只是时间问题。 洛若曦愣住,似乎她没想到,会是这样。 “过去看看就知道了,猜的不错,他应该已经恢复,不然,他的那些学生,不可能连潮汐海都没去……”张悬道。 孔师的那些学生,子渊古圣等人,个个实力强劲,就算没有帝君帮助,也必然有办法进入潮汐海,可却一个都没见。 必然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想要趁所有帝君去潮汐海无暇顾及的时候去做! 而这种重要的事,明显就是让孔师恢复。 “这……”洛若曦心中一震,恍然大悟。 “走吧!” 不再解释,单手一划,张悬重新来到孔师居住的所在,果然看到一个老者盘膝悬浮在空中,见他们来到,微微一笑:“来了!” 不是孔师,又是何人! 这位万世之师,果然没让自己失望! 和猜测的一样,趁着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潮汐海的时候,重新复活了。 “你……”洛若曦娇躯一震。 她知道帝君可以复活,不死帝君也活过来了,但……没想到速度这么快! “我隐瞒天道,提前就准备了后手,幽魂池中的那个没有名字的巨人,就是我留下的,当日被你斩杀,我借机摆脱了天道的束缚,重新凝聚肉身,现在也刚刚恢复罢了!” 孔师微微一笑。 他精通时间能力,看起来神界只过了一、两天,实际上为了恢复力量,经历了不知多久。 几十年的时光,都有了。 “我们三人的实力,是很强,但想要胜过狠人,也没那么容易……” 见孔师果真恢复,洛若曦依旧摇头。 不是涨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而是事实。 刚才这么多人联合,都没挡住对方,即便增加一个孔师,又能如何? 同样改变不了局面! “我们单个的实力,甚至联合在一起,的确不是对方的对手,但……如果将所有人的力量,都融合在一个人的身上呢?” 孔师笑着看过来。 “融合在一个人身上?” 这次不光洛若曦皱眉,张悬也满是疑惑。 “那个手掌能够撕裂神界,将天道都打散,实力之强,不容置疑,狠人将这股力量全部吸收,又吞噬了神界五十年的灵气,单凭实力,我们十几位帝君,单个拿出来,的确不是对手……” 孔师道:“但联合在一起,将力量集中在一人身上……就未必了吧!” “如何集中?” 洛若曦看过来。 说的简单,做起来难。 帝君已经站在神界最巅峰了,如果这么容易吸收别人的力量,她也不至于这么多年,停滞不前。 “很简单……我们将身上的力量,集中在张悬身上,一旦他能冲破帝君桎梏,就能救下神界!” 孔师道。 “我?”张悬一愣:“为什么是我?” “灵犀帝尊修炼的是自由自在,超脱自然!但有了父亲和天道的制约,有了牵挂的人,就永远没办法真正超脱!如果我没看错,当初和我战斗的时候,你也曾放弃过,打算被我斩杀吧!” 孔师道。 洛若曦说不出话来。 战斗的时候,的确有过这种打算,所以二人的交手,刚开始的时候,各自留着后手,宛如切磋,不像生死搏斗。 “无法超脱,自然也就发挥不出最强力量,即便给与再多的真气,同样无法冲击那至高的境界!至于我……” 孔师点头道:“心怀苍生,想要普度天下,却不愿意别人为我牺牲,仁慈太多,也是缺点!如果心狠一些,将异灵族灭族,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当初如果能将异灵族人全部灭杀,狠人就不可能复活,也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所以,我也不适合!而张悬,功法顺心,没有缺陷。讲究活出自我,哪怕身死,只要活得无愧,就心中坦荡。这种人拥有更大的包容,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走的更高,更远!” 孔师继续道。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连死亡都不在乎,又怎么会被其他事情所羁绊? “这……”张悬皱眉,正想说些什么,就见孔师目光炯炯的看过来:“不用推辞了,先说时间来不及,去培养其他人,就算来得及,我也觉得未必有人能比你做得更好!灵犀帝尊体内虽没有天道碎片,却常年掌控天道,对天道有着属于自己的理解;我掌控天道有序,如果我们将力量灌输给你,你体内就会拥有完整天道的力量!配合上分身的九天混沌金莲,完全可以做到定九天,掌乾坤,战九霄,灭万物!” “好吧!” 见对方已经做出决定,自己解释再多也无用,张悬点了点头。 轰隆! 盘膝做好,一眨眼功夫,两股雄浑的力量,就从两侧灌涌而来。 张悬全身一僵,整个人仿佛刹那间化身天道,翱翔在九天之上。 灵魂、肉身、真气,都在瞬间得到了洗礼,越来越强,越来越雄浑。 …… “你们也想拦我?也好,杀了你们,再去将张悬斩杀……” 将洛七七和分身等人拍飞,狠人冷冷一笑。 分身和诸多帝君联合施展而出的力量,的确很强大,不过,和他比,依旧弱了一些。 潮汐海将神界出了城市外的灵气,几乎全部吞噬干净,现在这些力量,都化作他的寄养,举手投足,带着毁灭天地的能力,这些帝君、神王,尽管代表了神界最巅峰,依旧不堪一击。 此时的狠人,仿佛代表了整个神界,无人能挡。 “神界灭亡,我们活着也没意义,我云螭,与你同归于尽……” 云螭大帝变化出本体,一头巨大的五爪金龙,凌空向他扑了过去。 “就你?不配!” 狠人手掌一捏,金龙就挂在掌心,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掉。 “老友,等我!” 扶猛帝君也一声大吼,变化出白虎本尊,凌空来到跟前。 不死帝君,不死火凤本尊显示出来,火焰照耀天空。 玄冥大帝,本尊乃一头大龟,宛如托举着诸天。 四大神兽,镇守神界四极,同时变化本体,崩塌的神界,都变得缓慢下来。 乾坤仿佛在瞬间定住。 嘭嘭嘭嘭! 连续四掌,狠人将四兽镇压下来,眼中闪过一道浓烈的杀意:“既然你们找死,我就成全你们……” 咆哮声中,正想下死手将众人全部抹杀,就感到扬起的手臂一紧,在空中停了下来。 “想要杀他们,问过我没有……” 随即,众人震惊的目光中,一个人影从空中缓步走了出来。 正是张悬! 此时的青年,全身力量澎湃,比刚才强大了十倍不止,自天而来,宛如整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进步了不少……” 狠人停了下来,目光凝重。 他显然也没明白,为何短短几分钟的光景,对方的实力有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不过,增加了又如何?全盛期的神界,都抵挡不住,我不信,你能挡得住我……” 一声冷哼,狠人再次拍落而下。 张悬长剑扬起,迎了上来。 双方战斗在一起,空间一道道撕裂,气流四处乱窜。 “张悬能不能获胜?” 自在天孔师驻地,洛若曦满是担忧的看过去。 她和孔师将力量传递给张悬,自身修为,已经降低到只有神王级别,不如之前那么辉煌了。 不过,级别在哪里摆着,只要力量足够,终有一天,可以重新恢复。 “凭借现在的实力,想要胜过……很难!除非……他能领悟超越帝君的力量!” 沉默了片刻,孔师道。 十几个帝君联合,都无法胜过狠人,即便他们将力量全部传递给对方,想要胜过,也没那么容易。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力量只有集中在一人身上,才有可能触碰到顶点,才有可能真正超越极限,突破自我! “超越帝君的力量?” 洛若曦眼神悠远。 父亲还清醒的时候,曾和她说过同样的话,但……她无法做到,自己心爱的男子,能够做到吗? “他一定能……他有着一颗不屈的心!和对这个世界的傲然。” 看出她心中的疑问,孔师笑道。 …… 嘭嘭嘭! 连续几招下来,张悬虎口开裂,胸口出现了一道巨大的伤痕,狰狞可怖。 和孔师说的一样,即便融合了他们二人的力量,体内形成了完整的天道,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还以为多厉害,不过如此!”狠人冷冷一笑。 “反正不是你的对手,早晚都会被杀,既然如此,我想死在你最强的攻击之下……”深吸一口气,张悬停了下来,不在进攻,反而看向眼前的狠人。 “好,我成全你,给你最强的攻击……” 听他这样说,狠人愣了一下,随即冷哼一声,手掌扬起。 哗啦! 一道青光出现在掌心,猛地拍落而下。 果然是最强攻击,整个神界都发出轰鸣,宛如快要承受不住,再次被打出一个巨大的坑洞。 双眼紧闭,张悬并未躲避。 嘭! 脑袋炸裂开来,灵魂四处溃散。 “张悬……”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脸色一白。 洛七七宛如发疯。 云螭大帝等人也瞪大眼睛,不停哆嗦。 看到这一幕的孔师和洛若曦也全都一愣。 本意是让他突破桎梏,冲击超越帝境境界的,怎么不去反抗,甘心赴死? 这样,岂不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好心? “不对,是不死帝君的不死之法……” 正在奇怪,孔师突然开口。 众人随即看到,脑袋炸开,甚至灵魂碎裂的张悬,胸口的吊坠陡然炸开,一滴血液悬浮而起,燃烧起来,形成了一团炙热的火焰,火焰中,一具完好无损的身影,缓步而出。 “他……借助对方的力量,和吊坠中的血液,将天道有缺和灵魂分离了?” 洛若曦瞳孔收缩。 浴火重生后的张悬,体内竟然没了天道图书馆,没了天道的干扰,脱离了天道! “他怎么做到的?” 孔师也满是不敢相信。 天道和灵魂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为了摆脱,他不得不魂飞魄散,借助幽魂池重新凝聚魂魄。 眼前这位,只被斩杀了一下,就彻底摆脱,用了什么办法? “我知道了……他用了狠人摆脱灵魂契约的办法……”洛若曦反应过来。 灵魂契约绑定主人和仆人,主人不解除,仆人就永远受制……天道图书馆也是这样,可以说是一种增强版的契约。 绑定了灵魂,不死不会脱离。 但……狠人借助那种特殊力量摆脱了灵魂契约,具体方法,张悬之前详细询问过,恐怕那时就动了心思。 这才故意拼死,让其施展出最强力量对他攻击。 借助这种力量,浴火重生,没想到,果然大获成功! “原来如此,这才是突破帝君的方法……” 从火焰中走出的张悬,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一招手,一侧的分身,立刻重新变成一朵莲花,飞了过来。 刹那间,与自身完美融合。 一眨眼功夫,众人感觉,眼前的张悬,像是变成了九天,九天就是他。 脚掌在地上轻轻一踏。 混乱的九天,立刻稳定下来。 九天混沌金莲,九天诞生时出现,能够稳定九天,此时分身和自我完美融合,不分彼此,也就等于他掌控了这种力量。 不仅如此,融合了九天混沌金莲的修为,他本就达到巅峰的境界,出现了松动,似乎随时都会突破。 “主仆情、兄弟情、师生情、父母情、爱情……融合在一起,原来就是世间万物,这才是人!” 面带微笑,张悬喃喃自语。 天道图书馆脱离灵魂的刹那,他明白过来。 是人看了世界,才有了世界,还是先有世界,后有了人? 是风动,还是心动! 这个问题,亘古不朽的困扰着无数人。 当然,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没有生命,没有情感,世界就算存在,又有何意义? 所以,突破爱情之后,是众生情!是交织天下的情感。 世间万物皆有情感,有情才有世界,有情感,才能延续生命。 爱,是情。 憎,是情。 高兴,是情。 痛苦,是情。 离别,是情。 相聚,也是情! “万千情意,为我所用……” 一声低呼,张悬体内禁锢的境界,瞬间破开。 帝君桎梏,突破了! 一瞬间,仿佛触摸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和大门,灵魂得到了快速的滋养。 无数混沌之气,涌了过来,肉身也飞速提升。 之前只有吸收灵力,才能进步,而现在空间乱流、混沌之气,哪怕是对方的青光,都可以为我所有,不分彼此。 “你……”狠人没想到,自己的全力攻击,非但没将其斩杀,反而成全了他,气的“哇哇!”乱叫,一声怒喝,再次攻击下来。 “你怨恨高高在上的帝君,没在空间乱流中救下自己,是情;觉得曾是我的仆人,蕴含卑微和愤怒,是情;想要毁灭神界,发泄愤怒,是情;想要变得更加强大,同样是情……情感控制着你,你又如何胜得过我,不被我控制?” 淡淡一笑,张悬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亮,手掌轻轻一抓。 原本纵横无敌的狠人,就被无数情感细线,禁锢在一起,束手束脚,无法动弹。 只要有情,就要被他所用,被他控制! “你……” 狠人眼中满是惶恐:“张师,我是你的仆人,不要杀我……我愿意灵魂献祭……” “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晚了……”微微一笑,张悬摇了摇头。 掌控天下之情,仆人之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任何意义了。 杀了神级这么多人,伤了自己的女朋友,洛七七以及这么多朋友,今天,又怎么可能宽恕! “不……” 感受到他的果决,狠人瞳孔收缩,话音未结束,立刻感到身上一阵剧烈的疼痛。 嘭! 一刹那间,爆炸开来,化作无数灵气,向神界各处灌涌。 之前,潮汐海吞噬掉的所有力量,此时全部反哺回来,已经枯竭的荒野,重新焕发生机。 “这……” “这样就杀了?” 云螭大帝、不死帝君、玲珑仙子啊等人,全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刚才他们和狠人交过手,知道可怕,这么强大的人,竟然随手覆灭,这位张悬……到底达到了何种地步? 难道帝君之上,真的还有另外的境界? “他成功了……” 孔师和洛若曦,松开捏紧的拳头。 “这是天道的一部分,那我现在就归还天道……” 看到刚才从自己体内,被分离出来的“天道有缺”,依旧在空中悬浮,张悬轻轻一笑,屈指一弹。 嗡! 从重生就伴随他的图书馆,轰然镶嵌在神界的天空之上。 大钟般的鸣响,不断崩溃的神界,肉眼可见的缓慢恢复,混乱的气流,也重新聚拢起来。 崩塌的神界,终于停了下来,干枯的灵气,也伴随狠人的死亡,慢慢复苏。 “看来,神界要重新迎接灵气复苏时代了……”张悬一笑。 潮汐海的窟窿,伴随天道的补全,已经恢复,神界恢复以前的盛况,只是时间问题。 “张悬,这边来……” 刚做完这些,脑中响起一个声音,张悬愣了一下,一步跨出。 这一步,不知飞了多远,随即看到一个青年站在面前。 正是之前传授自己剑法的那位。 “前辈,你……” 看到是他,张悬一愣。 之前就觉得这位,深不可测,现在才发现,比起自己,也只差了一丝而已,已然达到了帝君的最巅峰,比起之前的洛若曦,都强大不知多少。 “直呼我名字即可,我叫……聂铜!”青年身上散发出一往无前的剑意,淡淡道。 “聂铜?”张悬皱了皱眉。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跟我来,带你见我哥哥!”叫做聂铜的青年莞尔一笑,向前跨步而出。 张悬紧跟在身后,不知飞了多远,在一个山峰前停了下来。 随即看到了另外一个青年。 容貌比他大不了多少,双眉上扬,给人一种深邃不可看穿之感。 “这实力……”张悬一颤。 眼前这位青年的实力,竟然比他还要强大,同样突破了帝君的桎梏,而且修为更加深远厚重! “在下,聂云!”青年淡淡一笑,看了过来:“也就是……聂灵犀,你口中洛若曦的父亲!” “若曦的父亲?” 张悬一震:“你……是神界天道?” 之前洛若曦说过,自己的父亲,是天道,怎么都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我一气化三清,一部分灵魂,变成了天道!再说,这个世界,是我创造的,说我是天道也无不可!”聂云淡淡一笑。 张悬不敢相信。 神界竟然是眼前这人创造的? 那他的实力,该有多强? “不对,如果神界是你创造的,你又是天道,为何任由狠人肆虐,而不出手……”张悬看过来。 如果不是自己突破,神界极有可能彻底崩塌,为何眼前这人,不管不问? 甚至连女儿的生死,都关心? 没回答他的问题,聂云淡淡的看过来:“你认为……神界之上,还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吗?” “这……”张悬停顿了一下:“应该有吧……” 虽然没见过,但既然他能修炼到这种境界,或许其他人也可以,甚至更强。 就好像眼前这位。 “我曾怀疑,神界之上会有更强大的生命,所以用尽全力窥视,最终引来了更高世界的反噬……一个手掌破空而下!” 聂云看过来:“当时如果我躲闪,极有可能整个神界都会被抹平,再没有半个生命……所以,挡下了这招,但也因此,化身的天道被分裂出去。” “这种情况,我想恢复,只是一道意念而已,但……我明白,想要真正超脱神界桎梏,去探索手掌由何而来,神界之外,又有什么……单靠我一人很难做到。所以,想要看看,有没有生命,能够突破帝君桎梏,达到和我平齐的地步!” “所以,就将分散的天道意念,送到最底层的世界……分别赐予原本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和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而你,最终没让我失望!” 聂云笑道。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这样说来,我穿越,也是因为你?”张悬心中一震。 难怪,能够穿越过来,没想到都是眼前这位所为。 “呵呵!”聂云轻轻一笑,道:“本身属于这个世界,就有着对世界的敬畏,想要突破世界桎梏,难度要大得多,我也是心念一动,并没想到,你真的能够成功……” “我……”张悬脸色一红:“如果不是孔师,我根本不可能达到这种地步……” 没有孔师的无私奉献,想要达到现在的境界,根本不可能做到。 “机会我给他了,没把握住而已。和灵犀的比斗,其实就是他突破的最佳机会,可惜,他选择了退避,以为自己留了后手,可以全身而退,实际上却是失去了勇猛精进,面对超越我们的人,如果连这点精神都没有,又如何能够与之抗衡?” 聂云道。 张悬沉默不语。 当时二人的战斗,他都看在眼里,孔师的确在果决上有些欠妥。 也有可能,他不愿意斩杀洛若曦吧。 可惜,就这一念之间,错过了晋级的机会。 “如果孔师获胜,若曦就会死……”片刻后,张悬看过来,眉毛皱起。 难不成,眼前这位连女儿的生死都不管了? “有我在,她不会死……”聂云淡淡一笑:“你现在的实力,和我也差不了多少了,你觉得二人的实力,生死关头,想要救人,能不能做到?” “这……”张悬苦笑。 突破帝君,和帝君,是两个概念,如果他真的愿意出手,的确可以在最后关头将人救下,而且保证,一点伤都受不了。 “灵犀,是我另外一个妻子洛倾城所生,所以她伪装的名字,姓洛……为了能让她相信,不感情用事,到现在一直以为我还陷入昏迷……” 聂云苦笑一声:“我这个爹也算做得够狠了……这样吧,这件事还是你和她解释吧,毕竟,她现在的心思,已经转移到你身上了,我这个老爹,估计都想不起来了……哈哈,我暂时就不出现了,躲避上一段时间再说,不然,真怕她闹得天翻地覆……” 看到眼前这位如此不靠谱的老爹,面皮一抽,张悬只好答应:“好吧……” 不答应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拐走了人家的女儿…… “天道图书馆,是我一道意念所化,是根基,也是桎梏,你能靠自己的能力,突破桎梏,说明了能力和潜力,将来前途无量,我女儿能和你在一起,做父亲的,也算欣慰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八十章:自卑与不确定 陆道岩憋住笑,上前拽陆贞娘的衣袖:“阿姊,烈哥儿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再说你也憨,我怎么可能…” 不等他把话说完,沈烈一巴掌扇在他的肩膀上。 “说谁憨呢,不会说话就别说,你阿姊憨,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你阿姊可是天底下最灵巧的女人,就算把天上的仙女都薅下来,也只配给你阿姊当使唤的婢子。” 说着,沈烈瞄了一眼陆贞娘,见她已经止住哭声,而且还在憋笑,又继续说道:“石蛋子,我跟你说,每天见到你阿姊,我都小心翼翼,谨慎再谨慎。” 陆贞娘不知沈烈这话是何意,泪眼婆娑地望着沈烈。 沈烈一本正经地继续胡扯:“以前吧,我自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才子,比任何人都聪明,自打见到你阿姊,我知道错了,跟你阿姊根本没法比,所以我必须要小心谨慎,否则一不留神就会被你阿姊给骗了,我还得帮她数大钱。” 陆贞娘再也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水雾未散的明眸也弯成了月牙:“沈郎竟胡说,妾愚笨的很,哪里有你说的那般好呀,是妾被你骗,帮你数大钱才对呢!” 四更天明,也是开城门的时间,因为要赶早离开清池城,已经没有时间睡觉,只能是小眯一会儿,等着天亮。 陆道岩没回房间,就在堂屋里随便躺一下,沈烈倒是回屋和衣而卧,陆贞娘打来热水,让他净了净面,本想再烧水给他烫烫脚,再按一按解解乏,却被沈烈拽到身边躺下。 “你又不是仆人,而且一宿也没睡,躺一会儿。” “妾不困呢。” 陆贞娘挣扎了一下:“妾还是不躺了,等下还要准备早饭,如何都要吃点,免得空腹饿坏了身子。” “躺好,别折腾了,少吃一顿又饿不坏。” 沈烈侧身将陆贞娘紧搂在怀里,边说边用新冒出的青胡茬蹭陆贞娘的发丝,几次都蹭到耳轮,像小虫在爬,令陆贞娘一阵阵发痒。 另外,沈烈带着酒气的呼吸总扑在她的后脖子上,让她更是周身发烫,却不敢乱动,只能紧握着沈烈搭在她身上的胳膊忍着。 两人就这样搂在一起静静地躺着,过了一会儿,陆贞娘鼓足勇气小声问:“沈郎,妾是不洁之人,你会嫌弃吧?” 并非是因为嫁人,而是觉得屈辱于范畴光的淫威那么久,这就是不洁了。 陆贞娘没有等到沈烈的回答,只等来轻微的鼾声,这让她提着的心又放了下来,眼角却滚出一串泪珠,颗颗落在沈烈胳膊的衣袖上。 城门开启的第一时间,沈烈等人便离开了清池城,傍中午时分也就到了长芦,随后顺顺当当进了县城。 “长芦”,原本是古漳河一条支流的名称,因河两岸长满茂盛的芦苇而得名。 北周大象二年,设长芦县,唐朝开元年间,长芦城被大雨漂没,之后县城迁到永济河东,也就是今天的沧州市所在之处。 入城之后,沈烈并没有直接去县衙,而是先到景进提前准备的住所落脚,等待夏鲁奇领兵而至。 长芦城的规模要比清池城小一些,但因为同样临近永济渠,商船东运的必由之路以及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所以城内的繁华并不比清池城差。 青石铺就的街道宽阔平坦,两旁也是店铺林立,热闹非凡,路上行人的步履或缓或急,挑担贩卖之人则穿梭在人流之中高声吆喝,满脸堆笑地兜售着所带的商品。 “将军,卑职打听清楚了。” 临街一家关中之人经营的食肆内,之前被派出的程宝坐在沈烈的对面,汇报打听来的情况。 “那个粟特人原是牙子,他联系了那些羊,为了能赚得更多,他掏了大半定金把羊先买了下来,本以为买卖无差,大赚一笔,不成想被清池一个姓赵的军使给坑了,如今那千头羊全被扣在城西的县牧里。” 牙子,是指那些专门从事牲畜交易中介的人,这些人的活动场所称为牙行,类似后世的经纪人和经纪公司。 “那么多!” 沈烈有点意外,眨巴眼皮思忖了一下,随后冲着程宝点了点筷子头:“快吃,这羊羹做的不错,跟关中不差,边吃边说。”说着,从大瓷碗里捞了一筷子羊肉,塞进嘴里畅快地大嚼起来。 “羊羹”与后世的水盆羊肉极为相似,也是以羊肉为主料,配以汤汁,加入香料炖煮,盛在大碗里食用,后来应该随着饮食习惯的变迁,“羊羹”逐渐演变为后世的水盆羊肉。 程宝也吃了一大口羊肉,端起大碗喝了口汤,又撕了一口胡饼,口齿不清地继续说道:“是杜延平扣的羊,如今那个粟特牙子是钱拿不到,羊也赶不走,算是血本无归。” “嗯,挺倒霉!”沈烈嘟囔了一句,给陆贞娘的碗里撕了几小块胡饼,又伸手擦去她嘴角的肉沫,笑了一下,跟程宝说道:“他住在长芦里吗?” 程宝点头:“对,就在长芦,但县衙以商贸欺诈的名义封了他在城里的宅子和牙行,他现在窝在城外的盘古寺里。” 沈烈想了一下,转头凑到陆贞娘的近前耳语:“今夜不在城里,陪我住楼船,如何?” 陆贞娘脸色一红,却也是点了点头。 这段时间,沈烈与她是有亲近,摸过她的脸,搂过她的腰,也经常牵着她的手,甚至在今日凌晨两人还紧搂在一起和衣而卧,但仅此而已,真正的深入碰触一次都没有过。 这就是陆贞娘会在沈烈睡着后问出那句话,她觉得沈烈之所以始终不碰她,是嫌弃。 随后,沈烈又对程宝说道:“等下吃完,你带我去一趟盘古寺,我想见一见那个粟特人。” “好,我这就吃完了。” 程宝点着头,端起大瓷碗便往嘴里倒,看起来像是饿急了的恶犬,其他几个近卫也跟着急起来,稀里呼噜的像一群恶犬。 沈烈笑道:“急什么,都慢慢吃,不着急。” 盘古寺在城北,临永济渠岸,最早叫盘古祠,相传大禹治水时在此地发现盘古墓,因而见祠祭祀,之后也就荒废了。 天佑二年,也就是沈烈来到这个世界的前一年,传闻盘古灵光多次闪耀,金光四射,便有人出资在盘古祠的废墟上修建了盘古寺。 第八十一章:交易 做生意 茶寮,寺庙之中品茶的小斋。 晚霞漫天之际,盘古寺临水的茶寮里,沈烈微笑地打量眼前这个叫米昭通的粟特人。 粟特人是操东伊朗语支的古老民族,在族源上属印欧人种,世居纳伦河与锡尔河之间的费尔干纳盆地,汉史称“康居国”,后来的突厥人称其为“坎杰克”。 粟特人不游牧,轻耕作,崇尚经商贩运,丝绸之路开通至今,粟特人几乎垄断了东西方的陆路贸易,出现了很多资财万金的巨贾,这一特点倒是跟犹太人有几分相似。 米昭通的长相和穿搭完全有别于汉人,极具粟特人的特征,浓眉、深眼,碧目、高鼻梁,大络腮胡子,留着齐项剪发,头上戴了一顶白皮帽,身穿窄袖紧身的贯头衫,两厢近下开襟,脚上蹬了一双长筒革靴。 沈烈发现米昭通的腰带特别讲究,上边了装饰各种珠宝,还配挂一柄短剑,剑鞘之上同样镶嵌着亮眼的宝石。 “这位贵人,不知你来找我有何贵干?” 米昭通先开口,问话之余也打量着沈烈,从沈烈的穿戴和气宇不凡能感觉出这个年轻汉人的不寻常,因此才会说出贵人二字。 不过,他的汉话说得不流利,沈烈只能估摸听,要是实在听不懂,旁边还有能听懂的陆贞娘。 沈烈一笑,开门见山地说道:“此番前来,是有生意想跟你谈,我听说你手里压了一仗羊,还听说这一仗羊你收不到钱,也赶不走,所以就来问问,想不想卖给我?” 仗,是计算牲畜的数量词,一仗则是一千。 米昭通说汉话不流利,却能听懂,听到沈烈如此说,先是愁眉一展,继而又聚起眉头,疑惑道:“贵人,既然你已经知晓我的事情,那么也就应该知晓那一仗羊已经不属于我,我也没有权利交易,你要怎么拿到那些羊?” 沈烈笑道:“我要怎么拿到无须你操心,你只需要说出那些羊的价格,看我能不能接受,如果合理,我今天就把钱给你,哦,对了,你打算要什么做交易?” “丝绸,最好是丝绸,瓷器也行,邢州瓷就好!”米昭通兴奋起来,但兴奋没能维持几秒又黯然褪下。 他商人,通晓无商不奸的道理,自己如今这种情况,就算对方真的肯付钱,也会趁机压得很低,恐怕连一半的本钱都收不回来。 不过,他还是说出了一个价钱。 价钱要的不高,只是在本钱之上稍微加了一点点,希望能多筹些回米国的路费,因为长芦城里的财产都被查封了,自己已经身无分文,只能离开,回去筹集货物再回大唐。 沈烈没有立即回复米昭通,而是转头望向陆贞娘:“这个价格可以吗?你觉得如何?” 陆贞娘不懂商贾之事,也就是大概知道一点羊肉的售价,以此来反推一只羊的价格,大致算下来,觉得米昭通所报的价钱真是太便宜,连连点头。 沈烈笑了一下,重新望向米昭通,说道:“若在平时,你说的这个价格倒是在合理之中,只是你忘了一点,我们的交易处在不合理之中,你应该把我打通关系的花费也要算进去,这样吧,你再说一个价格,如果可以,就定下来,如果不合适,我们就不谈了。” 说完,沈烈伸手摸了一下陆贞娘的茶杯,觉得茶凉了,倒掉后给陆贞娘续了一杯热茶,并与她闲聊起来,没再看米昭通一眼。 米昭通斟酌了一小会儿,说出一个价格,刚说出口,又咬牙主动再次降价,因为他清楚,如果失去这个机会,失去买主,他连一枚开元通宝都拿不到。 沈烈点了点头,笑道:“嗯,这次就合理了,我会用丝绸支付,另外我会帮你要回一部分在城里的家财,就当是交个朋友了。” 万万没想到还能有这等好事,虽然不知真假,但米昭通还是激动地向沈烈行大礼,也不停说着感激的话,只是因为真的过于激动,说的全是粟特语,沈烈一句没听懂。 谈完了交易,在米昭通的陪伴下,沈烈牵着陆贞娘的手在盘古寺内闲逛了一圈,赶在天黑之前返回楼船,只是刚上楼船,一匹快马便疾驰而至,效节军斥候将一份军报送到他的手上。 南皮县东三十里有一座汉代故城,名为五垒城。 西汉时,宣帝封河间献王子雍为景成候,别邑于此,使五子分居城中,各筑一垒,因而得名五垒城,此城距离沧州治所清池县颇近,仅有二里的距离。 入夜时分,五垒城内厮杀声起,冯晖攻城时就已经下令,入城后要速战速决,凡是遇到抵抗,速速剿杀,一个不留。 原本按照沈烈的命令,夏鲁奇应该带兵藏匿在距离五垒城不太远的菩提山内等消息,如果不出意外也就不会与五垒城中的驻军发生冲突,偏偏意外就发生了。 当下,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为了防御朱全忠攻取沧州,将兵力大幅度收缩清池县,南皮境内没留多少驻军,挺多也就有一两百号人,跟着南皮县令守在南皮县城内。 五垒城中的驻军在实际意义上并不归属义昌军,而是义昌军节度使驿官夏侯义自行招募的民团。 夏侯义觉得县城里的兵力根本不够抵挡汴军来犯,而他手里只有十几名驿卒,更是杯水车薪,所以从民间招募了五六百人组成五垒都,自命为都指挥使,驻扎在五垒城。 刘守文对此并无异议,主要是觉得夏侯义要是真能支棱起来,还可以成为清池城西的一道屏障,最差也是汴军逼近清池城的一块绊脚石,也就随他折腾了。 驿官,全称应该叫做馆驿巡官,负责属道节度使下的馆驿管理,平时极少涉及行军打仗之事。但在乱世之中,别说驿官,就是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只要得到机会,就敢拉起队伍上怼天,下怼地,中间怼皇帝。 夏侯义就是如此,已近四旬的他觉得眼下就是机会,想趁乱拉起一支能够让他成就霸业的队伍。 效节军刚进入南皮境内时,夏侯义就得到了消息,当时还挺紧张,以为对方要夺取南皮县城,没料到对方进了菩提山后再也没有下文,这就让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了。 为了安全起见,他派人进山打探情况。 当得知对方兵力在千人左右,甲胄兵刃精良时,他在担心之余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想吃掉这些兵力,不是杀,而是吞并。 尤其听说对方的队伍之中还带了十几车的财物,更加坚定了这个念头,因此毫无畏惧地领兵攻向菩提山。 第八十二章:效节军的第一战 效节军进入南皮境内,夏鲁奇就探知五垒城里有兵力驻扎,于是也就派人盯着五垒城的动向,时刻保持警惕。 因为兵进长芦必须要途径五垒城,夏鲁奇希望能顺利过境,谁都不招惹谁,为此还严厉约束部下军卒,不得出山冒犯周遭百姓,等到沈烈送来消息,立即拔营离开。 然而,得知夏侯义领兵出城,夏鲁奇知道这一战是躲不过去了,必须要打了。 另外,他觉得既然躲不过,那就不如打个狠的,也当是一场练兵,通过这一战把效节军的士气打出来,把杀心激出来。 夏鲁奇在菩提山积极防御,同时又安排冯晖带三百破杀营军卒迂回至五垒城外潜伏,以便在城内兵力空虚之际夺下五垒城,断了夏侯义的退路。 按理说,双方的兵力都是招募的新卒,而且夏侯义招募的五六百人还比效节军的组建时间早,在战力上应该强于效节军。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原因很简单,沈烈在效节军上投了大价码,军饷高,招的全是结实的青壮,武备上也舍得投入,清河府衙大库里的各式军械毫无保留地分到每一名军卒的手上,简直快武装到牙齿上。 另外,效节军的各级领兵之人都久经战阵,无论是夏鲁奇还是冯晖、高裕,都是在死人堆里几进几出的悍卒,其他各级军校也是如此,这样就保证了带兵经验的不匮乏。 反观夏侯义那边,招募的人多是为了能吃顿饱饭,身体素质上就会差很多,武备更不用说,刘守文不调拨,夏侯义也没钱购置,就算有也舍不得。 因此别说甲胄了,多数人连把基本的横刀都没有,就算有也是豁边裂口的旧刀,兵器可谓是参差不齐,残次不清,连下地用的锄头都在其中。 不仅如此,夏侯义本就是一个驿官,没上过几次战阵,虽然有些身手,一把大刀也能舞得虎虎生风,可终究身边缺少可用的帮手,队伍是拉起来了,战力上却差强人意,比聚啸山林的贼寇强不了多少,偏偏他对此并没有深刻的认识。 黄昏时分,山风掠过林梢,数十柄角弓同时震颤,弓弦上笔直的箭矢全部指向正冲上山路的五垒都军卒,高裕站在一棵粗树干旁,手握两把横刀冷冷地向下望着。 山路上,夏侯义骑马行在队伍的中间,一边催促军卒继续前冲,同时也在马背上警惕地四下张望,他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山里过于安静了,安静的不寻常。 突然,半山腰的树林里惊飞一群山雀,夏侯义凭着直觉将身子伏在马颈后,也就在这一瞬间,耳畔掠过蝗群般的破空声,正在前冲的军卒纷纷中箭,一个接一个地栽倒在山路旁的溪水里,潺潺溪水顿时翻起血红色的浪花。 “有埋伏!” 夏侯义心知不好,赶忙两脚离镫翻身下马躲避,同时也喊出一句废话,回应这句废话的则是又一轮箭雨袭来,夏侯义所骑的战马瞬间中了十几支箭矢,嘶鸣倒地,险些将夏侯义压在身下。 三轮箭矢过后,隐藏的枪兵和刀盾兵冲出密林,交错配合击杀五垒都士卒,继而高裕的吼声也撕裂空气:“弟兄们,撤弓抽刀,跟我上前砍死他们!” 随着高裕的吼声响起,百把横刀出鞘的声响整齐得令人齿寒,每把横刀的刀身反射着夕阳的血红,像一道道凌空而至的血光劈向五垒都的士兵,骨肉绽裂与惨嚎声就此响彻山林。 高裕冲在最前,两把横刀齐飞,每划出一道半月弧光都会有一颗头颅旋转着飞向半空,腥热的血溅在他的铁护颊上,让他再次嗅到了熟悉的铜锈味。 夏侯义望着杀来的军卒,以及为首之将的凶悍,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冷气,手中的大刀也不控制地颤抖起来,这一刻他后悔了,也知道已经晚了。 山溪另一侧的山坡上,夏鲁奇站在一块大青石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下边的厮杀,片刻后对身边一个叫康文通的旅帅吩咐道:“带人封堵住他们的退路,一个都不能放回去。” “属下遵命!” 康文通拱手领命,带着五十几名兄弟朝后跑去,随后趟过山溪,在山路上从后截杀。 夏侯义领兵进山后,夏鲁奇并没有把手上的效节军全部压上去对杀,而是先用有经验的军卒打头阵,压住五垒都的势头,然后再分批派新卒上去厮杀。 之所以如此做,主要是想考虑效节军刚组建,大部分人都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厮杀,很容易怯阵,所以才回这样安排,以此调教出新卒的胆气和杀心,毕竟现在手头上的兵力不多,若是战损过大,没法向沈烈交代。 在冷兵器时代,甲胄在厮杀中所发挥的作用非常大,这也是历朝律法会对甲胄进行严厉管制的原因。 就像在大唐,你可以拿把刀剑到处走,家里摆个兵器架也无妨,可要是私藏一副盔甲,罪行可就大了,要是超过三副盔甲,那就是打算造反,是诛杀九族的死罪。 效节军的军卒各个身穿皮甲,有些持长步槊的军卒还穿着重骑的铁甲,这种装备对于无甲的五垒都士兵而言,完全是无底线的碾压,足可以一当十。 所以双方一交手,高低立现。 五垒都的军卒很快便发生溃败,夏侯义也无力再战,这群残兵败将如同受惊的猴群一样想要狂窜出菩提山。 既然来了,怎么可能放走。 夏鲁奇指挥效节军死死咬住这群不堪一击之人,如此也就为冯晖夺取五垒城创造更有利的时间。 五垒城始建于西汉,原本就是一座被分成五块的土城,再加上南皮县城从未设在此处,故而五垒城一直没有被真正地修缮过,更别提加固防御工事了。 时至今日,规模庞大的五垒城只剩下中间一垒能用,其他四垒中有两垒的防御墙已经完全坍塌,另外两垒的垒墙也成了残垣断壁,根本起不到御敌的作用。 夏侯义会招募军卒守在五垒城,而不是在南皮县城,是有自己的小算盘。 一则,南皮有县令,他一个馆驿官巡不能无缘无故占据县衙,更不可能聚兵在城中,那样过于招摇,刘守文不会同意。 五垒城则不同,虽有荒废,但城中还有百姓居住,街巷间的各类铺子也不缺,除了缺乏防御能力,五垒城也算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池,所以夏侯义才会选择五垒城。 再则,五垒城距离清池县只有二里地,一旦五垒城被攻,清池城里的刘守文不会坐视不理,必然会派兵增援,如此一来,守在五垒城更有保障。 这个如意算盘打的确实不错。 只可惜,算盘在他手里,随他怎么拨弄,别人都不会理会。 第八十三章:军法与兄弟情 当菩提山的战事打响后,冯晖率领三百破杀营军卒一路冲至五垒城的中垒,没费多大气力就冲进城中。 中垒城内尚有军卒守城,但人数不多,还有一些担心家财被劫掠的男人参与抵抗。 冯晖身先士卒,对待持兵刃抵抗者毫不手软,尽数砍杀,跟随他的三百破杀营军卒也是如此,杀红眼的时候,众人也就忘了夏鲁奇的嘱托,不分男女老幼,只要挡在身前便会一刀劈过去。 因此,等到夏鲁奇领兵赶到五垒城时,破杀营的三百军卒几乎屠了半座垒城,到处都是尸体,血流成河。 这样的惨状让夏鲁奇入城的每一步惊心,一具具尸体以及到处喷溅的血红也让他的两道剑眉越拧越紧,到最后几乎要拧在了一起。 冯晖正坐在一家酒肆的门前,见夏鲁奇领兵赶来,知道菩提山那边应该都解决了,喝光大海碗里的酒,又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浆,起身兴奋地问,“三郎,那个夏侯义死了没?” 夏鲁奇冷着脸没有吱声,高裕在旁略带沮丧的回道:“娘逑的,唯独让他给逃了,三郎不让追,不然我定能追上,一定劈了他。” “三郎,如何不追呀?” 冯晖刚问了一句,没料到夏鲁奇挥枪便抽了过来,正抽在他的背上,饶是夏鲁奇没用多大力气,这一枪也将冯晖抽得踉跄,险些抽趴在地上。 “夏三郎,你做甚?” 冯晖站稳身子,刚起横刀欲挥向夏鲁奇,又气冲冲地放了下去,怒视着夏鲁奇大声质问,高裕等人也被夏鲁奇的举动吓了一跳,赶忙上前拦着。 “你竟然问我做什么。” 夏鲁奇分开高裕等人,直接将锋利的枪尖抵在冯晖的胸口,环视周遭的血腥,吼道:“你还敢问我,我问你,临行之时我就这样跟你交代的吗?你杀了如此多的老弱妇孺,此事若是被烈哥儿知晓,他会饶你吗?你是想让烈哥儿用你的命来立军威,打算将烈哥儿陷入不义吗!” 沈烈屠过魏州牙城,杀了牙军家眷八千余家,比冯晖杀得还狠,但夏鲁奇觉得沈烈在死而复生后就变了,很多想法与做法都跟之前有了大不同,尤其对待无端杀戮一事的认识上,较以往更是有了很大的改变。 沈烈跟他聊过屠城的事,说过后悔,还说为兵为将者,可以做到心狠,却不能滥杀无辜,尤其是那些穷苦百姓,本就生如草芥,苦极终生,何苦还要把苦难强加于他们身上呢。 另外,沈烈在效节军成立之初就立下军规,其中一条就是不得滥杀,不得行屠城之事,胆敢违此军规者,杀无赦,所以夏鲁奇才会气恼冯晖的肆意妄为。 “我…三郎…我一时冲动…” 直到这时,冯晖才想起那条军规,不禁后怕,上次玷污民女一事,烈哥儿已经动怒,冯晖知道这还是因为兄弟情深,还要再加上夏三郎的及时善后,自己才能逃过责罚。 此次则不同,是他领兵屠城,是有违军令,是大乱子,即便烈哥儿再念及兄弟情分,也不可能致军法于不顾。 “冲动?”夏鲁奇冲着冯晖大吼:“你杀了这么多人,你跟我说冲动?”夏鲁奇猛地抽回枪,把所有怒气聚在枪纂之上,用力砸向地面的青石条,顿时石屑飞溅,青石条的表面也裂开数条纹路。 “三郎,冯小子只是一时冲动。” “是啊,指挥使,是那些人过于抵抗,否则冯晖也不会这样,你看这事如何是好?” 高裕等人也知道事情不妙,赶紧一起向夏鲁奇替冯晖求情,想寻个法子帮冯晖把这件事情瞒过去。 “唉!” 夏鲁奇明白众人的意思,长叹一声,无奈地摇了摇头,随即咬着牙说道:“冯晖,你记住,你没来过这里,是我领兵攻下五垒城,无论烈哥儿怎么问,你都这样说,你们几个也都记清楚了,是我屠的城,你们都在山里迎敌。”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瞒得过去,作为副指挥使,本身就有责任,不如都揽到身上,希望沈烈能看在他素来谨慎的份上,认为屠城是无奈之举,把这件事情糊弄过去,网开一面。 “三郎,我不能让你替我…” “别说废话了,赶紧走,咱们离开南皮,去长芦,烈哥儿还在长芦城外等着呢!” 随后,夏鲁奇一声令下,效节军迅速离开五垒城,沿着永济渠的南岸朝长芦奔去。 话说沈烈,他并没像夏鲁奇说的那样等在长芦县城外,而是已经进城,还带着陆道岩等一众近卫去了县衙。 长芦没有县令,一切秩序都由杜延平和卢元说了算,卢元又习惯听从杜延平的安排,因此杜延平就是长芦县的实质掌管者,两百宣武军卒则是他用来统辖这座县城的兵刃。 俗话说官小脾气大,池浅王八多。 正午时分,沈烈等人刚来到县衙大门前,便被守在门前的两名衙役吆五喝六地拦了下来:“站住,你们是什么人?官衙岂容你们擅闯,都给老子滚远点!” 程宝刚要上前怒骂,鲁道岩从旁扯住他,从怀里掏出钱袋子扔给两名衙役:“烦劳二位进去跟主事之人通报一声,就说朝廷委派的新任县令已到,速开中门迎接。” “新任县令?” 两名衙役拿着鼓囊囊的钱袋,狐疑地望着眼前这群人,并把视线落在居中的沈烈身上,见其气宇不凡,又看了一眼围在他左右的十几条汉子,不敢再耽搁,转身跑进去通禀。 长芦县衙的规模不小,脚下的青石与卵石巧妙地铺砌成八字形,与主体墙的设计以及坊门、照壁相呼应,透出官衙独有的庄重与气派。 两尊青石狮子踞坐在正门口的条石阶前,獠牙狰狞,爪下踏着绣球与幼兽,这两尊石狮看起来有些年头,石身已经被风雨蚀出斑驳裂痕,石狮爪缝里竟然还凝着暗褐色,向下延伸到基座,沈烈伸手抹了一下,抬头望向紧闭的大门。 朱漆大门铜钉密布,正上方的门楣上悬挂了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上书“长芦县衙”四个大字,檐角铁马在风中叮当乱响,警告途径之人远离,或许是大门多日未开,门缝里正卡着半片破旧的纸张,被风卷得簌簌作响。 第八十四章:长芦县衙 等了好一会儿,朱漆大门才在“嘎吱吱”的声响中开启了一人宽的缝隙,一个身穿官服的年轻男人满脸狐疑地闪了出来。 来人先是望着眼前的众人,随后将目光直接落在沈烈的脸上,上前恭谨地拱手询问:“敢问哪位是新任县令?官凭何在?” 古代的交通和通信都不发达,新官赴任不可能像后世那样信息通畅,更不会有相关部门的人陪送,官员们到外地赴任,多数情况都是自行赶往就职地,因此要有官凭。所谓的官凭,就是官员的上任的敕牒与告身。 敕牒,相当于朝廷颁发的委任状,上面盖有吏部大印,伪造难度极大,官员到达任地后,需要将敕牒作为凭证上交到所在的衙门备案。 告身,是用来证明官员们身份的重要凭证,由朝廷专门机构制作,告身上除了记录赴任官员的籍贯、年龄等信息外,还会记录一些形貌特征,这样就能确保不被别人冒充。 大唐将相的告身会用金花五色绫纸,像县令这种五品以下的官员,告身用料会相对简单些,品次有差,花殊也不同,但依旧不会被轻易仿造。” 沈烈这个县令是朱全忠大手一挥而来,看似随意,但朱全忠掌控大唐天子,一手遮天,他的话就是圣意,因此沈烈就任长芦县令以及沧州团练使,自然会补齐敕牒与告身。 此刻,年轻官员想要查看也在情理之中,总不能张口就来,那还不乱套了。 “我就是新任县令!”沈烈淡淡回了一句,转头吩咐陆道岩将敕牒与告身递给年轻官员。 年轻官员验过敕牒与告身,又将告身上所写的细节与沈烈做了核实比较。确认无误后,年轻官员紧忙退后一步,象征性地整理仪表,冲着沈烈躬身执礼:“长芦县主簿冯道,恭迎上官来迟,还望明府恕罪。” “冯道?” 沈烈微笑地颔首,问道:“你一直在县里任主簿吗?” 主簿是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魏、晋以前,主簿官职广泛存在于各级官署中,因涉及文书机密,故而具有很高的地位,历史上有不少大人物都曾担任过主簿一职,司马懿就曾是曹操的主簿。 隋、唐以后,主簿一职多有弱化,但在县衙之中的职责却是不减,唐代的县主簿具有勾检、监印及部分司法职能。 其日常工作是坐曹勾稽簿书,即勾检各级官吏行政中的“稽失”,另外还有监印权,即白天由县主簿在文书公告上钤印使其正式生效,夜晚则需送至县令处,以绝私用,官阶位列佐官的县丞和县尉之后。 冯道恭敬地回道:“卑职原是县衙里的刀笔小吏,杜卢两位都头驻扎长芦后,原县令撤出,其他同僚也相继离开,卑职被杜都头赏识,留下做了主簿,因卑职擅长处理民政,故而杜都头又让卑职暂管县境政务。” 冯道,字可道,号长乐老,瀛州景城人。 此人在后世的史书中有着浓重一笔,是五代十国时期非常著名的宰相,历经四朝十代君王,世称“十朝元老”。 不过,此时的他仅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也仅在长芦县谋得一个主簿的职位,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敢想象未来的自己会有怎样的成就。 依照长芦县的规模,在大唐各县之中属于中县,人口约有三千余户,接近两万人,如此规模的一个县,总会有诸多繁复的民政要处理。 杜延平和卢元是底层军伍出身,两人在这方面都不擅长,也懒得去管,可不管不等于无事,所以杜延平用了冯道,好在冯道也确实有本事,真就把长芦县的民政打理得井井有条,也帮杜延平收了不少赋税。 “明府,请!” “嗯!” 冯道让人打开大门,沈烈迈步走进县衙。 县衙大门的正对面是仪门,中间是一条方石铺就的甬道,甬道两侧为莲池,下有三孔券洞,两边池水可以互通,池上各有一座石拱桥,桥头则是东门、西二门。 就风水学而言,东门属于充满生机与希望的门户,被誉为“生门”或“人门”,无论是百姓还是僚属,皆可通过此门,西门为“死门”,为牢犯死囚所走之门,故而牢狱就建在西门的后边。 沈烈先入东门转了一圈,看到有不少想告状的布衣百姓正候在院子里,汗臭与哀求声搅成浑浊的一团,几名衙役不停地呵斥。 出东门上拱桥,再入西门,沈烈即刻感受到一股幽暗压抑的气息袭来。刚迈进牢狱的外门,刺耳的铁链拖地声便从内传出,还有囚犯瘆人的惨笑声。 正巧有一队戴枷犯人被押送过来,腐肉腥气惊起檐下的乌鸦,黑羽扑棱棱掠过众人头顶,平添几分煞气。 “明府,此为女监。” “此为死牢...” “这是外监...那边是狱神庙...” “明府,这边请!” 冯道逐一介绍沈烈的所到之处,随后又带着沈烈等人返回甬道,过戒石坊,迈过仪门。 仪门之后的建筑也不少,司功佐、司仓佐,吏舍以及典吏衙都在这里,另外承发房和架阁库也在此处。 “去那边看看!” 沈烈先是走进东跨院的吏舍,刚进门便听到噼里啪啦的算盘声,一名须发花白的老吏正伏案忙碌,干瘪的手指将算盘珠拨得飞快,袖口上沾着朱砂与墨渍,身前的书案上堆了厚厚一摞账册,看来此人的职责应属账房一类。 “老赵,别忙了,还不快快拜见新任县令!” 冯道赶忙轻唤了一声,老吏迟疑地抬头,有些不明就里,却不糊涂,赶忙在冯道的引荐下给沈烈见礼。 “小民赵五拜见县令!” 通常情况下,一个中县的编制人员顶多也就几十人,可要靠几十人管理两万多人口,根本不现实。 故而,县衙会招募大量编外人员参与管理县境事务,这些人不受朝廷俸禄,由县衙发放饷钱,县令不会掏这笔钱,会把这笔开销分摊到县内的百姓头上。 像赵五这种小吏就属于编外人员,在县令面前只能自称小民,其实像冯道这个主簿也是吏,但他可以自称卑职,因为他的位置重要,而赵五仅是一个能从县衙领取微薄饷钱的普通平民。 “免礼免礼!” 沈烈客气了一句,上前拿起一本账簿翻看了几眼,发现里面夹着不少当票和放债的契书,上边书写的利率颇高,想来收益也相当丰厚,沈烈暗自盘算了一下,觉得杜延平和卢元应该捞了不少。 第八十五章:衙门里的众生相 “没事,我就是看看,老人家,您继续忙吧!”沈烈冲着赵五笑了笑,放下手里的账簿,出门后缓步走向另一边的刑房。 刑房内,一胖一瘦两个衙役正喝着小酒闲聊,见冯道带了一帮人进门,并没有起身问候,只是用狐疑盯着冯道。 “这位是咱们长芦县的新任县令。” “哦?小人洪武、王六见过县令!” 像县衙里这样的衙役也并非都是在编人员,洪武和王六就是游荡街头的闲散人员,走了关系才被县衙招来负责值守刑房以及给犯人用刑。 别看整天待在这种令人心悸的环境里,这份活却是美差,被行刑的人要想少遭罪,被用刑时不伤及筋骨,那就要给这二人上孝敬,否则鞭鞭透骨,不消一个时辰就会毙命。 当然了,这样的美差事必定要走关系才能得到,两个衙役的关系并不是冯道,所以对冯道并不恭敬,对沈烈也毫无敬畏。 “那边是何处?” “行刑的地方,往下走几个台阶就是了。” 刑房有一段是向下延伸,需沿石阶蜿蜒而下,由于终年潮湿不见阳光的缘故,一边的墙壁已经布满霉斑,若不细看,真能以为是一张张溃烂的人脸。 石阶尽头便是行刑室,牢笼的铁栅栏粗如儿臂,里面摆放的架子上放满各式刑具,带倒刺的鞭子正泡在盐水桶里,拶指木槽内也渗着紫黑色的淤血。 沈烈看到临墙的锁链上吊着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脚尖将触未触的位置则是一摊令人作呕的脓血。 气味实在熏人,沈烈以袖掩鼻,走近被吊之人。 被吊之人是个年纪不大的汉子,虽然浑身上下伤痕累累,却掩不住身形魁梧。汉子低垂着脑袋,一动不动,披散的头发不知被鲜血浸透过几番,一部分黏糊糊地贴在脸上,余下的则粘连在一起,乱糟糟地垂向地面。 沈烈转头问:“他怎么了?犯了什么罪?” 两个衙役并未作答,冯道近前回道:“此人名叫毛璋,本是卢元都头手下的队正,前几日因军饷不公一事顶撞了杜都头,被关在此处日夜鞭打,恐怕是活不成了。” “哦!”沈烈点了点头,冲陆道岩努了努嘴。 陆道岩会意,上去探了探毛璋的鼻息,“还活着,只是昏死过去。”虽然毛璋只是昏死,但气息较弱,陆道岩觉得要是再这样吊打下去,真就活不成了。 沈烈并没有做吩咐,转身上台阶时,回头瞥了一眼昏死的毛璋,又看了看跟在身后的冯道,然后走出刑房,去了狱神庙。 狱神庙,顾名思义就是设在监狱里的庙堂,罪犯刚入狱中时,或判刑后解赴刑前,都要祭一下狱神,明朝以前的“狱神”为皋陶,清初则换了萧何,也叫萧王殿。 此间狱神庙不大,庙内多日未曾打扫,蛛网遍布,供桌也缺了一脚,歪斜在泥塑前,皋陶神像的左眼不知何故被挖空,黑咕隆咚的窟窿里竟然塞了一团脏污的麻布。 “连狱神都瞎了一只眼,如何公道?” 沈烈说一句,转身走进狱神庙旁边的轻监室,看到粗木栅栏内的草席上蜷缩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汉。 老汉衣衫破旧,目光呆滞,嘴里正在喃喃地念叨着,也不知在念些什么。沈烈刚一转身,老汉忽然浑身战栗地尖叫起来,继而又用力撕扯起头发,看来已经疯了。 “他又犯了什么罪?” “此人名叫王业道,本是城里富商,那个...” “说啊!” 冯道似有些犹豫,沈烈冷脸催促。 “只因杜都头欲纳王家的女儿为妾,人家不从,杜都头就...” “家破人亡?” “差不多...” “哼!” 沈烈冷笑一声,摇了摇头,退出轻监。 与轻监相邻之处是捕快的班房,当沈烈走进时,看到几名捕快正横七竖八躺在班房内,一个个鼾声如雷,其中一人的衣襟处还露出一截胭脂红的裙裾,也不知从哪儿鬼混摸来的。 “这几日城里闹采花贼,程捕头带着几个兄弟日夜缉拿,昨晚应该又是一夜未眠,卑职这就叫醒他们。” “算了,让他们睡吧!” 冯道刚要喊醒酣睡的捕快,沈烈抬手制止,随后退出班房,拐进屋角处的一间灶间。 刚进灶间,沈烈看见一个略胖厨娘正舀了一勺腥膻的肉汤泼向偷食的野猫,惊得野猫嗖一声窜上房梁,撞动了悬挂在房梁上的半扇羊肉。 “张家娘子,这位是新任县令,快快拜见!” 冯道的话刚说完,只见胖婆娘扫视了一眼沈烈,撇着嘴说道:“冯大郎,你别想唬老娘,咱们长芦哪来的县令?杜都头就是大老爷,卢都头就是二老爷,长芦只有他们两个说了算,我家爷们儿说了,只要伺候好两位都头,这辈子就缺不了肉吃。” 胖厨娘的男人名叫张权,在军中任军头一职,是杜延平身边的亲信,因为花了一只眼珠子,再加上长相狰狞,心狠手黑,故而人送绰号“花目魈”。 正因为这层关系,胖女人才能到县衙内做厨娘,除了能赚取不小的一份饷钱外,还能从中捞取油水,也正是因为这个关系,胖厨娘才敢轻视冯道,对他大放厥词。 冯道被怼得一脸尴尬,却因为惹不起张权,不敢发作,只能无奈地笑了笑,向沈烈说明胖厨娘的来历。 沈烈一笑,问胖厨娘:“你可会做绯羊首?” 胖厨娘想都没想,摇晃着胖脸蛋子回道:“羊头炖汤最好了,洗刷干净直接扔大锅里煮烂,又能喝汤,又能吃肉,多畅快,哪来的什么绯羊首,听都没听过。” “说得也对,最好的食材只需要最朴实的烹饪,如此就能做出上等的人间美味,那好,改日我会尝尝你的厨技,记住,千万不要让本县令失望,否则我会把你赶出县衙!” 沈烈大笑,转身离开灶房。 “赶我走,你算老几,想吃老娘做的饭菜,也不看看牙长齐了没有,哼!”待沈烈走远,胖厨娘不屑地呸了一口,骂骂咧咧了几句,继续搅动大锅里羊肉汤。 因为冯道出门迎接时就给了通知,因此当沈烈走进县衙大堂时,堂内已经站好了衙役,左右两班,各有八人,皆持水火棍,皂衣的褶皱里渗着汗碱,目光如刀般刮过走进的每一道身影。 沈烈扫视了一眼,觉得精气神儿还可以,转头问冯道:“这些衙役都是杜都头所选?” 冯道摇头:“倒也不都是,有些是走门路进来的,杜都头让卑职坐堂审案,放了一些权利给卑职,因此大部分编外之人都是卑职所选,这十六人能入县衙,正是卑职勾的笔。” “哦,选的不错...” 沈烈点了点头,夸赞了两句。 第八十六章:探访杜府 县衙大堂内的地面由青砖铺就,青砖地缝里渗着永远洗不净的血腥气,公案高如祭坛,案上的惊堂木裂纹纵横,漆色剥落处露出暗红木芯,仿佛浸透了冤魂的泣血。 公案上的签筒内,正斜插十数支黑头令签,沈烈坐定后取出一支瞧了瞧,尖端削得极锐,估计投地都能扎入砖缝之中。 沈烈放回令签,回头朝上望了一眼,堂顶挂有“明镜高悬”的匾额,铜镜似乎被经常擦拭,竟能清晰倒映出堂下之人扭曲的影子。 公案一角亮着一盏油灯,沈烈不解,问道:“堂内亮堂,何故点这盏油灯。” 冯道上前一步,拱手回道:“明府,此乃衙案之上常备的镇魂灯,此灯的灯油内会混上尸蜡,也就是牢里死囚熬出的油脂,长明此灯,可镇冤魂不扰公堂。” “哦,还有这个说法?” 沈烈笑了笑,又敛起笑容,正色说道:“明镜之下唯有公正,若能秉公执法,何来冤魂?又怎会怕冤魂扰乱公堂?” 冯道连连称是,恭维道:“明府所言极是,正所谓公正不阿,国之大者,为官当利民,利民必无私,冯道谨记明府教诲,日后必当以法度为剑,高悬于堂上,为长芦百姓恪守正道。” “嗯,如此最好!” 沈烈微笑地颔首,似在赞许冯道的表态,但他清楚,这只是官话,怎么说都行。 从古到今,为官清廉者,少之又少,真正能做到公正不阿的人,更是鲜闻,因为人性使然,都会有私心,也都会欲望,只是表现不同罢了。 这时,那盏镇魂灯挥发的气味飘过来,沈烈闻着有些恶心,害怕会中毒,赶忙让陆道岩把油灯拿远些。 “冯主簿,杜延平和卢元何在?让他们二人速来见本县。” “回明府,卑职已经派人去请,想来应该快到了。” 说话间,冯道听到门外起脚步声,回头望时,一名衙役已经匆忙跑上前,气喘吁吁地低声道:“主簿,小的去过了,两位都头皆不在府中,说是前日晚间受邀去清池城赴宴,到现在也没回来。” 虽然衙役低声,但堂内的人也能听清楚。 沈烈暗笑,他当然知道杜延平和卢元不在府中,也清楚这两人永远不会回府,此刻应该早被廖通埋在某处乱葬岗,再过几日连肉都要腐烂成泥了。 “酒醉未醒吗?” 虽然听清了,但沈烈还是如此问,问得冯道一怔,不知如何回话。沈烈暗笑,起身吩咐道:“本县刚到长芦,正想在城里走一遭,另外也该到各家去看一看,了解一下县属官员的境况,这样吧,冯主簿,你带我先去一趟杜府,我要亲自去瞧一瞧,杜延平到底吃了什么样的熊心豹子胆,竟然不来见本守捉。” 按照常理,像杜延平和卢元这种驻军不属于县兵,不在县令的管辖之内,应归属所在州乃至军镇的最高长官辖制,也就是州刺史和军镇节度使。 但长芦县特殊,长芦本归沧州,驻军却是宣武军,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无权节制,若想节制,那就要跟朱全忠在明面上翻脸,而朱全忠这边又无暇顾及长芦,所以才让杜延平得了机会,成了长芦的土皇帝。 若用县令的身份,压不住城里的驻军,但沈烈还有一个官职,那就是沧州团练守捉使。 虽然沧州的实际所有者,义昌节度使刘守文不会承认沈烈这个团练使,但县城里的宣武军必须得认,也必须听命于沈烈,否则就是叛乱,所以沈烈没有说本县令,而是用了“守捉”二字。 “明…使君,您...” 冯道确定沈烈能听清衙役的话,却搞不懂沈烈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一时间不知应该用哪个尊称了。 看这意思,似乎是想针对杜延平,想给杜延平一个下马威,团练守捉使的身份也确实能压过杜延平,可就带来十几个人,想凭这点人手扳倒杜延平,未免过于儿戏吧? 当下这世道,别说你是团练守捉使,就算是天子驾到,如果不带足兵马,恐怕连性命都不保。 沈烈看出冯道的质疑,微笑地走到他身前,问:“怎么,冯主簿,你是觉得有何不妥吗?” 冯道摇了摇头,谦逊地笑道:“卑职不敢,卑职这就引路。” 在冯道看来,沈烈的死活与他没有半点干系,就算沈烈不知深浅地惹恼杜延平,被杜延平一刀砍了,那也是咎由自取,谁让他年少轻狂呢,自己这个主簿照样还能干下去。 故此,他不会多劝一句,侧过身子做出一个请的动作,跟着沈烈走出县衙。 杜延平的府邸坐落在城东南的旋军营坊。 旋军营坊原本就是义昌军在长芦县城的驻防之所,其内建有军营、军械库以及军械打造作坊等相应的配套设施,杜延平和卢元领兵入城后,将所带军卒也安置在旋军营坊。 为了安全起见,杜、卢二人也住在坊内。 之后,杜延平又将与旋军营坊相临的昼锦坊和安义坊圈了进来,筑有高大结实的坊墙,并设四门,如同魏州城里的牙城,故而三坊合为一体,又叫旋军城。 有了冯道的陪伴,沈烈带人很顺畅地进入旋军城,一众人拐至昼锦坊后,停在了杜府的门前。 冯道不等沈烈下马,快跑几步,上前跟杜府门房的人说明情况,等了好一会儿,才见一个下人从角门出来,面带轻蔑地说:“郎君不在,哪位是新任县令?娘子吩咐,让冯主簿带着新任县令去正堂,其余人等不得入内,远离府门。” “好大的架子!” 沈烈冲着冯道说出这句话时,似乎并无怒意,甚至脸上还带着笑,就像说了一句无关痛痒的小抱怨,但冯道还是从沈烈的眼睛里看到另一种神情,跟脸上的笑截然相反,是寒意! 杜府的规模不小,这一点仅从外墙的延展便可见分明,整座府邸几乎占了大半个昼锦坊,如此规模,比魏博节度使罗绍威的府邸还要大上一倍, 别的先不说,先说眼前这府门就不一般。 午后的阳光里,紧闭的朱漆金钉大门闪着威严与富贵的光芒,两尊汉白玉石狮爪按绣球,鬃毛间一尘不染,门楣的鎏金匾额上的“杜府”二字为飞白体的金字,随着光线的偏移,整个牌匾都在流淌着蜂蜜般的光泽。 第八十七章:奢华的杜府 “明府,小心脚下!” 进角门时,那名下人径直而入,根本没有让沈烈。 冯道见状,赶紧先走一步,躬身守在门内,等到沈烈跨过门槛时,他又抬手做了一个虚扶的动作。 若在别处发生这样轻慢上官的事情,不仅是下人找死,就连府里的主人都活不痛快,可惜这里是长芦,他怕沈烈抹不开面子,想在细节上帮沈烈兜住面子。 在那名下人的引领下,沈烈和冯道沿着青石道走了一会儿,又穿过三重垂花门,九间开面的歇山顶正堂赫然入目,一阵风过,檐角青铜惊鸟铃在风里碎响,惊起檐下筑巢的雨燕。 沈烈在青石道上略停脚步,左右望了一眼,道两侧立着十二对缠枝莲纹的石灯,昨夜燃尽的蜡烛在铜盘里凝成琥珀色。 忽然,东廊传来木屐敲击青砖的脆响。 沈烈转头望去,只见一名年纪不大的娘子带了几名小婢女捧着鎏金食盒正鱼贯穿过月洞门,那个娘子转头望了一眼,沈烈从女人秀美的脸上看到了哀愁。 食盒里不知装了什么,一阵阵甜香飘来,在重檐间织成一张无形的网,令沈烈情不自禁地嗅了几下。 正堂左右是厢房,透过万字纹的雕花窗棂,便能看到窗前垂着湘妃竹帘,八个捧着银唾壶的婢女垂首立在廊下,绣鞋下踩着波斯红地联珠纹毯,金线的光亮在暮色里忽明忽暗。 “气派,有钱人的奢华啊!” 沈烈感慨了一句,迈步走进正堂。 正堂内,杜延平的正妻庞氏端坐在正首位上,见冯道带人进入,并没有起身,连动一下的意思都没有,神情之中更是带着不耐烦与轻视。 沈烈打量了一眼庞氏。 这个女人顶多三十出头,长得不错,生了一张极合时宜的银盆脸,饱满得如枝头将熟的水蜜桃。盘起发髻的青丝间插有累丝金凤衔来的东珠流苏,还配了一根镶嵌珠玉的金步摇,光彩犹如漫天春光搅碎万千星子。倒晕眉斜飞入鬓,额间垂落着金累丝嵌红宝花钿,青黛晕染的丹凤眼里闪着藏不住的风情月意。 不过,即便万般好,这个女人的脸上还是明显有一个缺陷,那就是鼻翼两侧的法令纹尤为醒目,如刀刻一般,依照相学的说法,这种法令纹称为腾蛇入口,主饿死。 相学这种东西挺玄妙,不一定准,仅从她的穿戴来看,肯定没人相信这种说法会在她的身上灵验,光是头上的配饰就可以用上“价值连城”四个字,如此富贵的女人,怎么可能会饿死呢? 庞氏穿了一件十二破石榴红齐胸襦裙,完美第勒出丰润的身段,肩头则配了一件银泥披帛,流转着孔雀尾羽般的幻色,罩在最外层的雀头缬纱大袖衫最为精美,上边浮着千百只金线勾勒的鸾鸟,随着抬手整理臂间五色锦金泥画帔子的动作,那些鸾鸟竟似要振翅破空而去。 好汉无好妻,赖汉娶花枝。 这是俗语,也确实有这种情况,就像潘金莲嫁给武大郎,别问为什么,看施耐庵写的就行了,后世也有,倒是不用问为什么,都知道是为了钱,男女都一样。 以杜延平的本事,不能称之为赖汉,但长相属实不尽人意,因此庞氏对眼前这个英俊年轻的男人还是会多看几眼,心动一下下,仅此而已,在美色与富贵之间,她分得清孰轻孰重。 沈烈负手而立,迎向庞氏的目光,直接问道:“我问你,你夫杜延平酒醒了吗?” 庞氏并没有回答沈烈的问话,而是收回视线,转眼望向冯道,把气直接撒在冯道的身上。 “冯道,你是怎么做事的,适才不是来过传话的人吗,难道那人回去没有把话说清楚,如果连一句话都说不清楚,那就是一个废物,县衙留着一个废物做什么,应该扔进大牢一棒子打死。” 这话是冲着冯道,却是说给沈烈听,气焰嚣张至极,根本没有把沈烈这个县令以及团练守捉使放在眼里。 倒也不奇怪,因为杜延平曾在庞氏的面前透露过要杀沈烈,所以沈烈在庞氏的眼里已经是死人,她又何必在意一个死人呢! 沈烈微怔,没想这个女人的心竟然如此狠毒,真是白长了一张好看的脸蛋儿,他看了一眼冯道,故意不解地问:“冯主簿,她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杜延平不在府中?” 此刻,冯道就是一个夹在沈烈与庞氏之间的受气包,左右都不敢得罪,只能无奈地抗下一切,躬身说道:“明府,是卑职办事不利,没有来得及跟您禀报,杜都头确实不在府中,前日受邀去清池城还没回来,卑职这就派人去清池城,把明府到任一事通禀杜都头,请杜都头尽快返回。” “哦,原来是这样,倒真是你的不是,让我白跑一趟,也显得过于唐突。”说着,沈烈摆了摆手:“算了,想来杜都头很快就能返回,无须去寻了,那我们走吧。” 沈烈说得风轻云淡,随后冲着庞氏一拱手,转身走出正堂。 冯道不敢马上离开,在后边给庞氏连连作揖赔不是,直到庞氏不耐烦地挥手赶人,他才小跑地跟了出去,同时也暗自腹诽,这个沈烈真是莫名其妙,这不是自找没趣嘛! “来人,赶紧去把郎主找回来,再去把“花目魈”叫到府里来。” 庞氏虽是女子,但素来为人精明,觉得这个新县令来者不善,也觉得这个年轻男人的眼睛里藏着某种说不出的狡诈,其中还似乎透着凶狠,不免有些担心,也就打发人去找丈夫回城,同时又让人喊来张权,想安排他做点事情,免得让这个不知深浅的小县令坏了大事。 沈烈出了杜府,骑在马背上回头望了望,问身边的陆道岩:“你觉得这座宅子如何?” 陆道岩懂沈烈的心思,笑着点头:“挺好,住在里面应该挺舒服,不过就是太大了,仅是庭院就要不少下人打扫,开销会很大的。” 陆道岩可不是贫苦出身,清河城的州府衙曾经就是他的家,比沈烈懂得什么叫高门大户,什么叫富贵人家,眼前这座府邸远比清河州府衙大许多,所以他才会起花销。 “嗯,是大了一些,不过住着宽敞!” 沈烈笑了笑,又说道:“至于花销,那倒无妨,这府里必定藏了用不尽的金银财宝,到时用着便是。” 这番对话并没有避人,自然也就入了冯道的耳朵。 他心里一惊,即刻反应过来,沈烈并不是跑过来自找没趣,而是带着过来选住处呢,可这有可能吗? 他不太确定。 第八十八章:斗争要由内发起 “冯主簿,你住在什么地方?” 沈烈问话之时,冯道的心里正推演着某个可能性,有些愣神儿,被沈烈突然一问,吓了一跳,赶忙回道:“卑职就借住在主簿衙里,除了公务所用,还有两间屋子,并无房产。” 自己可没有什么家财,可以说是一穷二白,用不着沈烈惦记。 沈烈点了点头,又问:“够住吗?” 冯道谨慎地回道:“卑职身边唯有老父尚需尽孝,两间房足够用了,卑职出身耕读之家,本就安于清贫,能有一处遮风避雨之所孝敬老父亲,已经心满意足,别无他求。” 对于买房这个话题,其实从古到今就没停过,也都是一个老大难。当然了,这个“老大难”只是针对大多数的普通人而言,对于那些掌握财富的少数人来说,买房子只是一件随心所欲的事情。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杜甫旅居成都时,在四处漏风的茅草屋里写下的感慨。 姑且不去深究内在涵义,单从字面而言,足以说明在古代能有一处像样的宅院也绝非易事,固然长芦比不得帝都,房价不会高的离谱,可活在长芦的冯道照样买不起房子,这跟窝在小城市里打工的人买不起当地房子是一个道理。 说是安于清贫,从本质上说,就是只能拿着那点俸禄过活,根本捞不到外财,不守着清贫又能如何呢?这种境遇也与后世大多数打工者并无差别。 “哦!” 沈烈应了一声,说道:“冯主簿,今日有劳你了,我还要出城一趟,县衙之事依旧交给你代为处置,我返回时会提前通知你。” 说完,沈烈松开缰绳,胯下白马刚要驰骋,又被沈烈勒住,回头冲着冯道说笑道:“冯主簿,虽说百善孝为先,但尽孝不能仅凭心意,您是能守得清贫,可令尊清贫了一辈子,也应该尝一场人间富贵,好好想想吧,等我回来时,你告诉我是不是这个道理。” 冯道愣愣地望着沈烈打马离开,心里反复咀嚼着沈烈说的这番话,确实不假,如果顿顿有肉吃,谁会甘心天天喝菜粥,还不是因为囊中羞涩。 另外,冯道说自己出身耕读之家,实则不然,冯家从曾祖一辈就是官宦,冯道的父亲冯良建还曾在朝中官至秘书少监,只是后来被罢免,家道就此中落,沦为寒门。 这些事情,冯道从不愿跟外人提这些,没意思,祖上的荣光早已不在,说出来也就成了别人口中的笑料。 好日子不是没享受过,只是成了记忆,如果能让父亲吃得好,穿得好,睡得安逸,过上曾经有过的生活,这样的孝心不好吗? 很好,这也是最大的孝心。 不过,冯道深切地明白一个道理,想要得到就必须要有付出,所有获取都是经过交换而来,所以沈烈并不是让他思考如何尽孝,而是让他做出一个选择。 从沈烈走出杜府大门的那一刻,冯道就判定沈烈一定会跟杜延平掰手腕,甚至还会弄死杜延平和卢元,将兵权收入囊中,所以这个选择很重要,因为选对了会生,会有更好的尽孝方式,如果选错了,别说尽孝,就连命都保不住。 在没有确切答案的时候,做选择题永远是郁闷的。 冯道闷闷不乐地回到县衙,先是回到主簿衙,给家中的老父亲准备了晚饭,又陪着父亲说了会儿话,随后坐在处理公务的正屋内翻看《唐律疏议》,然而翻看几页,发觉怎么都好看不进去,索性扔下书,起身来到自己睡觉的厢房里喝闷酒。 说起来,他真的很沮丧,很不满意自己的现状。 已经二十好几的人,竟然连个家室都没有,虽然在县衙里当主簿,在别人眼里看似挺风光,可他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一条被杜延平随意使唤的狗,活没少干,饷钱却一点没多得,而且自己这个主簿活得连“花目魈”的胖婆娘都不如。 且不说胖婆娘的目无尊卑,就说人家吃肉,那真是想吃就吃,吃完还能往家里带,有时候整头羊地往家里赶,而自己连吃一顿好羊肉都要琢磨半天,想想都可悲。 另外,有一件事情让冯道对杜延平耿耿于怀,甚至可以说是痛恨至极,这件事情与疯在轻监里的王业道有关。 王家有一个未出阁的女儿,名唤米儿,二八芳龄,长得温婉可人,知书达理,冯道偶然得见,一眼定情。 之后,冯道找机会接触过王家小娘子米儿,米儿也心仪冯道的才学,可以说是两情相悦,冯道正打算请人说媒,不成想却杜延平毁了这段好姻缘。 不晓得杜延平从哪里得知米儿貌美,跑到王家扔下一车绸,便要将米儿带走做妾。王家本是城里富户,不缺那些绸,怎么可能为了一车绸把女儿卖了,故而王业道婉拒,也就惹恼了杜延平。 虽然杜延平没有当场发作,却在夜间让卢元带了几十军卒冲进王家,见人就砍,随后掳走了米儿,将米儿连夜送进了杜府。 不仅如此,杜延平还查封了王家,将王家所有家财收为己有,并且将王业道关进大牢,以此来威胁米儿就范,米儿为了父亲的一条命,只好违心从了杜延平。 王家的惨剧,心爱之人遭他人霸占,冯道虽坐公堂,却一点办法都没有,甚至连个情都不敢去求,这份窝囊让他如何能不恨呢? 另外,有一次他在杜府偶遇米儿,错身之际,冯道看到米儿盯他的眼神里满是凄苦与怨恨。 冯道明白,王娘子是怨恨他的无能,也就是那天夜里,冯道灌了自己整整一坛酒,大醉了一场,哭得泪流满面。 怨恨又能如何? 自己根本斗不过杜延平,连想都不敢想,只能把这股恨意深埋在心里,一丝一毫都不敢流露出来。 想到此处,冯道抹了一把眼角,又灌了几盅酒,拿起酒壶刚要再倒,发现酒壶内竟然空空如也,不由恼怒地将酒壶墩在桌案上,发出咚的一声响。 “可道兄弟,这是又跟谁置气呢?” 捕头程不换提着烧鸡和酒坛走了进来,东西放下后,程不换去给冯道的老父亲请安,随后跟冯道对饮起来。 程不换比冯道大几岁,之前两人都在长芦县衙做事,关系走得挺近,经常会在一起小酌几杯,冯道当主簿后,帮程不换干上捕头,关系也就更近了。 第八十九章:投名状 程不换给冯道续酒:“可道,听说今天来了新县令?” 冯道拿起酒盅,点了点头:“是呀,傍中午来的,去过班房,你与几个兄弟正在酣睡,我本打算叫醒你,可沈县令不让,倒也无妨,我已经替你解释过了。” “人呢?” “说是出城有事,回来时会提前知会我。” “见过杜都头了?” “没呢,杜都头和卢都头去了清池城,还没回来呢。” “定是取去见刘节度使了...” “少不了饮酒作乐一番...” 两个人喝着酒,你一言我一语地聊起来。 闲聊间,冯道借着酒劲儿发了几句牢骚,也把沈烈的那番话说给程不换,随后又沮丧道:“我这个人胆小,谁都惹不起,我打算去平州走一趟,我与元行钦有过一面之缘,他在刘守光的身边为将,想去走走他的门路,看看能不能在那边谋个差事。” 程不换给冯道斟满酒,叹了一口气:“我听说刘守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连庶母都敢弄上床,还搞大了肚子,这样畜生不如的人,你跑去跟着?” 刘家这点破事在卢龙军镇传的沸沸扬扬,无人不知。 卢龙节度使刘仁恭的身边有个爱妾,名唤罗氏。 罗氏生得花容月貌,身娇性柔,刘仁恭喜爱至极,整天像宝贝一样搂在身边。 刘仁恭是兵痞出身,胸无大志的操行,占据卢龙军镇后,便觉得自己在多事之秋能得以称雄一隅,志得意满,也就开始骄奢淫逸起来。 不过,毕竟刘仁恭的岁数大了,身边又是女人无数,难免会血气不继,所以喜好上长生不老,带着几个道士到大安山里修道练丹,等到龙精虎猛之时,再找至纯女子陪练双修,如此一来也就冷落了爱妾罗氏。 有其父必有其子,刘守光是刘仁恭的次子,好的不学,倒是把荒诞学到了极致。 对于罗氏这个庶母,刘守光早就是看在眼里,痒在心上,再加之罗氏也是一个淫荡性子,哪里守得住寂寞,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厮混在一起,直到罗氏怀有身孕,被刘仁恭察觉。 刘仁恭怒不可遏,操起棍子便把丧绝人伦的不孝子一顿暴打,打完后还将刘守光赶出幽州,并放言与刘守光断绝父子关系,刘守光跑去平洲,也对父亲怀恨在心。 冯道听说过这件事,也不齿刘守光的人品,只是眼下真的没有好去处,才会想去平州。 “可道,你觉得咱们这个新县令...” 说话间,程不换捏着酒盅,压低了声音:“能弄死杜延平和卢元吗?我觉得他能来长芦当县令,后边一定有撑腰之人,保不齐就是梁王,若真是如此,那就不如跟着他干了,或许以后还能有大作为。” “跟着他?” 冯道喝了一口酒,皱眉想了一下,觉得程不换的推测有道理,微微点了点头,继而又不确定地说道:“他跟我说的那番话似乎也是这个意思,可我能为他做什么呢?我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又不掌兵权,他拉拢我能有什么用处呢?” 程不换想想也是。 一个无用之人,拿什么当投名状,没有投名状,就算人家想用也不敢用,故而程不换不再说话,喝了一口闷酒。 “毛璋?” 既然心中已有计较,冯道便上了心。 几盅酒下肚,他忽然想起吊在刑房里半死不活的毛璋,瞬间灵光一闪,赶忙放下酒杯,压低声音说道:“程兄,你觉得我们把毛璋放了,如何?” “放了毛璋?” 程不换眉头一皱,手中的酒杯也顿在半空,显然对这个提议感到有些意外。 “对,放了他。” 冯道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身子微微前倾,声音压得更低:“他手里有兄弟,虽然不多,但都是敢拼命的。如果他能反,再加上县衙里的衙役和捕快,凑齐的人手差不多能成事。” 程不换闻言,脸色却更加凝重。 他放下酒杯,苦笑道:“可道兄弟,毛璋之前只是个队正,跟着他的弟兄顶多几十号人。县衙所辖的衙役倒是不少,可真正敢打敢杀之人能有几个?那些人不过是为了赚点饷钱,平日里占些小便宜罢了。真要动起手来,他们未必肯跟着咱们拼命。况且,一旦走漏风声,你我二人的一家老小可就都活不成了。” 说到这里,程不换的语气愈发沉重,摇了摇头:“兄弟,你别忘了,旋军城里可是有五百多军械齐备的军卒。尤其是杜延平和卢元带来的那两百宣武军,各个都是悍卒,咱们这点人手,打得过吗?” 杜延平和卢元原本只带了两百军卒入城驻守,在长芦站稳脚跟后,杜延平又招募了三百多新兵,如此也就将兵力扩充至五百余人,沈烈对此并不知晓,程不换却心知肚明。 “是啊,最难的就是那两百军卒!” 冯道叹了口气,神情沮丧地灌了两盅酒,酒液顺着他的胡须滴落却浑然不觉。 随后,他愁眉不展地望着程不换,眼中满是无奈与焦虑,“若是硬拼,咱们确实没有胜算,可若不拼,这份窝囊何时才是个头!” 因为两人关系密切,程不换知道冯道跟王家小娘子的事情,所以也就明白冯道的窝囊,他对这件事也觉得窝囊,却同样是无能为力。 屋内一时陷入沉默,只有烛火在微风中摇曳,映照出两人凝重的面容,窗外的夜色也愈发深沉起来。 片刻后,冯道捧起酒坛猛灌了一大口,抹着嘴唇坚定地说道:“兄长,小弟觉得打不过也要试一试,如果毛璋能策反更多新卒,这事还不能成吗?” 杜延平善待跟他入城的两百军卒,在军饷以及其他待遇上从不亏欠,而且对那些军卒还多有放纵。 对新兵则不然,可以说是十分苛刻,克扣军饷是常事,甚至还有新兵家眷被侮辱的事情发生,新兵多有不满,但在那两百军卒压制下,他们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有过激举动。 毛璋是沧州人,也是后入伍的新兵,因为身上有武艺,行事勇猛,显得出类拔萃,很快被升至新兵什长。 可即便如此,他的军饷也时常被克扣,更别提他手底下那百余名兄弟了,所以他为了自己以及兄弟们的利益去找卢元评理,又顶撞了杜延平,这才落得如此的下场。 冯道正是考虑到这些事情,所以想赌一把。 若照以往,冯道从不做置于死地而后生的事情,不是不敢,而是觉得那种做法很愚蠢,人生可以有很多条路,没必要非把自己逼到那种境地。 但这一次,他想把自己逼上绝路,也说不清到底为了什么,只是刚才灌下那一大口酒时,突然就想起米儿那个眼神,一颗心也便从未有过的硬了起来,自己可以活成男人的样子! 第九十章:暗流涌动 程不换看出冯道的坚决。 冯道是赌毛璋能鼓动更多新兵,而且还是用命去赌,虽然知道胜率不大,但程不换这次却没有再劝。 人活一辈子,有时候总要搏一次,赌一把,富贵险中求,平淡之中永远等不来破天的富贵。 如果沈烈赢了,跟着他会不会有大富贵,眼下看不到,但程不换认定沈烈的背后应该是梁王,真要是赢了,日后若能高升,跟着他的人必然会鸡犬升天,所以程不换也想赌一把,只是他把赌注落在沈烈的未来。 刑房内,之前那两个衙役都死在地上。 两人的胸口上各插一把匕首,胖衙役胸口的那把匕首是冯道捅的,捅得非常果决,又因为是第一次杀人,怕捅不死,还连捅了几次,溅得满身血。 毛璋手腕上的铁链被解开时,像一具失去生气的尸体般重重摔在地上,过了许久才勉强抬起头,眼神涣散地望向蹲在他面前的冯道。 他的嘴唇肿胀干裂,布满血痂,微微颤动了几下,喉咙里才发出虚弱而嘶哑的声音:“冯主簿,你这是何意?” 冯道直视着他,语气平静却带着一丝压迫:“毛璋,你想活吗?” 毛璋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声音低沉:“我能活吗?” 冯道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缓缓说道:“能不能活,我不知道,这要看你能拉出多少兄弟。” 说话间,冯道接过程不换递来的水碗,小心地喂给毛璋,继续说道:“朝廷派了一个新县令过来,沈县令已经见过你了。如果你能帮他拿下旋军城,你不仅能活,还能活成你想活的样子。” 毛璋像抓住救命稻草般大口喝着水,直到水碗见底,才像真正活过来,目光渐渐聚焦,声音也多了几分力气:“县令在何处?他带来多少人马?” 冯道微微蹙眉,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他此刻不在城中,也只带了十几个近卫赴任。所以,这件事情只能是我们自己做,他帮不上忙。” “我们?” 毛璋拨开垂落在眼前的乱发,眼中带着几分讥讽,“你们又能聚多少人?” “我有衙役,程捕头还有些兄弟。” 冯道回答得干脆。 “哈哈哈!” 毛璋突然放肆地大笑起来,笑声刺耳,像是刀锋划过砖石般令人不适,直到笑声戛然而止,才冷冷地说道:“衙役和捕快?你竟然想用他们跟旋军城里的军卒一战?那不是拼命,是让他们去送死!” “不过...” 毛璋摇了摇头,扶着冯道的肩膀缓缓撑起高大的身躯,眼中闪过一丝决绝:“男人嘛,就算死也要死得其所,连你都敢这样想,我又有何惧,你们放我出去,我去联络人手。反正都是一死,不如拼一次,既然活不出男人样,那就死出一个男人气概!” 冯道点了点头,似乎是在赞同毛璋的说法。 当冯璋一瘸一拐走到那两名衙役的尸体旁,朝两具尸体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随后弯腰拔出那两把匕首别在腰间,转身冲着冯道咧嘴,笑容中带着几分狰狞:“看来你真的是下定决心了?” 冯道毫不犹豫地回答:“没错,就像你说的,活不成男人的样子,也要死出男人的气概,不过一死,无所惧,我会在县衙等你的消息。” 毛璋离开县衙后,冯道立即以新任县令即将到任,却无法联系到杜卢两位都头为由,与程不换一同聚集城中所有衙役到县衙当值,并且还吩咐所有人都拿上可用的家伙,防止有人趁机作乱,随后程不换命人紧闭县衙大门,不准任何人出入。 对于冯道的做法,免不了会有人质疑,但考虑到冯道一直负责处理衙门事务,深得杜延平的信赖,质疑的人会自然而然地认为,冯道的做法极大可能是杜延平不想放权所做出的抗拒,因此也就不敢多言。 一时间,整座县衙内气氛凝重,仿佛一场风暴正在酝酿,而且每个人都有一种预感,觉得接下来的每一步,很可能会决定他们的生死与命运。 毛璋说得没错。 用衙役去对抗久经沙场的军卒,无疑是以卵击石,是去送死。因此在得到毛璋的确切回应之前,冯道决定先带人守在县衙内。 如果毛璋能策反更多新兵,有能力夺取旋军城,他就带人过去帮忙。若是毛璋没有这个本事,就算杜延平返回控制了局面,他也可以推说是为了都头着想,不想让新任县令接管,如此也能搪塞过去,不至于祸及己身。 不过,虽然冯道的心已经硬到想用命赌一把的程度,但素日里的行事习惯还是让他给自己留出退路,不想把自己完全置于死地。 与此同时,位于旋军城昼锦坊的杜府内,气氛凝重而紧张,庞氏坐在厅堂内,手中紧攥着帕巾,眉头紧锁,心中焦虑不安。 她一直未等到丈夫杜延平的消息,而新任县令的到来更是让她感到危机四伏,为了不被夺走长芦的实际控制权,她决定不等了,采取行动。 她命人唤来“花目魈”张权,这个独眼军头是丈夫的心腹,一直忠心耿耿,应该可以信赖。 其实庞氏不怎么待见张权,就是因为张权的长相,每次见过张权,庞氏都会做噩梦。 说起来也确实如此。 当张权走进杜府正堂时,独目掠过烛火的那一瞬,眼珠泛起琥珀般的浊光,那种感觉倒真似山魈伏在枝桠间窥人。 横贯左眼的裂疤用靛青刺纹补缀过,自眉骨蔓出三爪藤花,将空洞的眼窝雕成半凋的恶鬼面具。 有一次,一个营妓抚他刺青,却见他右眼倏地缩成针尖,刀柄金吞口直接抵住营妓的咽喉,喉头滚出的笑声如同掺着砂砾,“小娘子,魈爷这花绣是你能摸的吗?”当时没把营妓吓尿了裤子。 张权的个头不高,五尺身躯裹着脱漆锁子甲,虬结筋肉在铁环下蛇一般游动,腰间常佩一柄鎏金错银横刀,刀虽在刀鞘内,但刃口永远都黏着洗不净的褐痂。 因为事情紧急,庞氏即便不愿看到张权也,也不得不为难自己,见张权赶来,抱着狸奴的手一紧,随后急切地说道:“张军头,有人冒充朝廷命官,打着新任县令的幌子来长芦招摇撞骗,刚才竟然都跑到府里来了,你赶紧带人把他抓了。” 第九十一章:权利的游戏 张权闻言,眉头一皱,独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冒充县令?何人如此大胆?” 庞氏冷冷一笑,语气中带着几分女人不该有的狠厉:“那人叫沈烈,年岁不大,也就二十出头。依我之见,像这种不知死活的狗贼,审都不用审,直接一刀杀了最好,免得惹出祸端。还有那个主簿冯道,也不是好东西,就是他带着进的府。那个沈烈定是冯道找来的骗子,最好把他也抓起来……” 张权心中暗自思忖,随后挪开望着庞氏的视线,微微低头,试探性地问道:“大娘子,将军还没回来吗?” 问话之余,张权再次抬头,那只完好的右眼在庞氏的身上快速游走了一遍,嘴角扯出一个将笑未笑的动作。 他虽然花了一只眼睛,但心不是傻子,庞氏刚一开口,他便猜出了七八分,心中已经如明镜般清楚。 那个叫沈烈的年轻人绝非冒充,而且能被派到长芦做县令,必定是梁王信得过的人。真要是把人给杀了,日后梁王追查下来,自己就算长了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然而,张权不敢轻易拒绝庞氏的命令,因为他不确定这究竟是庞氏的个人主张,还是杜延平的授意,所以隐晦地问了一句,试图从庞氏的回答中窥探出更多的信息。 张权放肆的眼神令庞氏厌恶,而且她总觉得张权像个活鬼,另外也看出了张权的质疑与犹豫,随即撒了个谎:“没回呢,说还在清风楼醉着,酒醒就回来。而且这件事也不是我乱说,是夫君让我转告与你,待你一切办妥当,他便回城。” 这个谎言说得巧妙,把她的决定说成是杜延平的吩咐,也就是说,是杜延平吩咐张权杀人,杜延平则会留在清池城避嫌,等沈烈死后再回县城,这种做法倒是很符合杜延平的狡猾。 张权听到庞氏如此说,打消心中的疑虑,低头应道:“是,大娘子,我这就去办。” 说完,张权起身离开,转身之前又看了一眼庞氏,脸上带着笑,可这个笑让庞氏在他离开后好一阵子抚胸口。 不过,张权离开杜府后并没有直接调动军卒去寻沈烈,而是先回到军营找来几个人喝酒。 杜延平和卢元大晚上赶去清池城赴宴,张权当夜就知晓了,而且还知道二人是受了沧州军使赵在礼的邀请。 这样的事情常有,但以往每次去清池城,两人顶多在清风楼睡一个晚上,次日便会返回县城,从未有过两日不归的情况。偏巧在这个时候,那个姓沈的新任县令竟然悄无声息地入城了,还去了杜府。 张权不觉得这是巧合,认为其中一定发生了什么,很可能对杜延平和卢元不利,这种不利没什么不好,因为这样的不利对他则是有利,有利于兵变夺权。 长芦并非只属于杜延平,也不是只有他才能与义昌节度使刘守文搞好关系,杜延平只是在玩明珠暗投的把戏,像狗一样听话而已。 张权只是瞎了一个眼珠子,不缺心眼儿,他觉得自己同样可以听话,所以也同样可以掌控长芦。 掌控长芦,就能掌控杜府里的一切,包括庞氏和那个叫米儿的小娘子,张权对那两个女人垂涎已久。 权力游戏只适合有准备的人参与。 张权早就做好准备,当下也确实是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让他从杜延平的阴影中摆脱出来,取而代之的机会,绝不能错过,必须要从蛰伏之中腾起。 在这个游戏中,沈烈会死,杜延平和卢元也要死,但这三个人的死因是内斗,是狗咬狗,就算梁王追查下来也与自己没关系。 想到此处,张权的独眼中闪过贪婪与野心,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随后他右手的食指轻轻敲击食案边沿,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仿佛在为自己的思绪打着节拍,那只独眼微微眯起,目光在屋内的几人间游移,在心中做出权衡。 喝酒的几人在军中都有军职,多是队正、卒长一类,几人只当张军头找他们喝酒,平时也经常如此,故而并未留意张权的表情,推杯换盏中说着闲话,气氛很轻松。 “唉,诸位兄弟...” 张权终于开口,但他先是长叹,继而声音缓慢低沉,脸上更是带了一种难言之隐的苦笑:“兄弟们在一起多年了,可以说是情深义重...今日多喝几坛吧,如此畅快恐怕以后不多了。” 在坐几人闻言,纷纷放下酒杯,互相对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名叫李护的卒长问道:“魈爷,您这话怎讲?是出了什么事情吗?有事不妨与兄弟们直说。” 张权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轻轻点了一下头,嘴角依旧挂着那抹苦笑,随后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酒,缓缓说道:“上边派了一个叫沈烈的人到长芦做县令,还兼团练守捉使一职。” 仅此一句话,李护等人的脸色瞬间凝重起来,谁都不是傻子,都明白一山不容二虎的道理。 当下,长芦是杜延平说了算,拥有绝对的掌控权,冷不丁新来一个县令,竟然还身兼团练守捉使一职,分明就是来替代杜延平,而且说替代都不够准确,应该用压制二字。 可是,杜延平在长芦尝尽了甜头,怎会轻易放权,必定要有反应,而这个反应很可能是与新县令发生冲突,如此也就会触怒梁王,招致兵马围剿。 另外,杜延平一直跟义昌节度使刘守文暗通曲款,原本这种事情可大可小,就算被查出也有辩说的理由。 然而,新县令要想夺权,必定要在这方面做文章,会把小事变成大事,大到掉脑袋的程度,张权做为杜延平的亲信,会被牵连进去,在坐的这些人恐怕谁都撇不清关系。 这倒是其次,关键是新任县令会打破当下的平衡,保不齐就会惹翻刘守文,如果那样的话,好日子也就真的到头了。 “前日,杜都头和卢都头夜间去了清池城,说是赴宴,可至今未归,还联系不上,另外我听说那个县令沈烈不仅已经入城,还去了杜府,你们觉得,这些是巧合吗?” 第九十二章:城内的夺权 “魈爷,您的意思是说两位都头已经被擒了?不对,娘逑的,是不是他俩收到消息,跑去清池城投了刘守文,不管咱们弟兄了?” 说话之人叫王固,粗犷的汉子。 问完,王固又猛拍了一下身前的食案,粗声道:“大家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一个县令而已,至于吓成这样吗?能虚以委蛇最好,若是不行,大不了就直接杀了他,把长芦重归义昌军,还没交手就吓跑了,没了咱们兄弟效命,他俩在刘守的文眼里算个逑!” “是啊,魈爷,既然杜延平和卢元不顾咱们弟兄,那兄弟们就跟着你干,反正长芦在咱们手里,左右都可以谈条件…” “说的也对,就算来县令,也是梁王选派的人手,大家都是宣武军出身,没必要相互为难,再说他也需要驻军值守…” “魈爷,咱们弟兄认你,你只要说句话,兄弟们必定以你马首是瞻…” 听到王固的埋怨,其他人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哎,不可乱说!” 张权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但他却摆了摆手:“兄弟们的情义,我心领了,但眼下只是猜测,况且杜都头素来对我不薄,我岂能在事情不明的情况下背叛杜都头,你们如此说,就是要陷张权于不义呀!” 李护赶忙搭话:“魈爷,话不能这样说,有备才能无患,既然杜、卢两位都头不在城中,而那个县令又已经入城,咱们不能傻等着,总要有个应对之策,再说您是军头,两位都头不在,你可以代为处置,兄弟们也理应听您的军令,就算两位都头返城,也说不得错处…” 说着,李护语气一转,面露凶戾:“事有曲直,杜都头真要是不分青红皂白,强要怪罪,兄弟们自然不服,必定会为魈爷讨个公道。” 李护的这番话看似在向张权表忠心,实则是话里有话,是在隐晦地表达一个意思,真要是翻了脸,他们连杜延平都可以杀。 李护和王固等人之所以会主动迎合推崇张权,不是因为信服,更不是与张权有多深的交情,只是想利用张权来实现利益的重新分配,把他当做利益代言人而已。 长芦县有杜延平和卢元,绝大部分利益都归属他俩,在坐的这些人倒也能跟着吃肉喝汤,但也都是人家吃剩的。 要是没有了杜延平和卢元,利益就会重新划分,肉可以挑着吃,汤也会喝第一口,而且还会更浓。至于张权,李护等人确信他不敢吃独食。 如果张权吃独食,他们照样可以废了张权,另选一个代言人,这种做法跟军镇牙军叛乱节帅的行径如出一辙,在当下各路军中也是一件很普遍的现象。 像这种犯上的事情,张权岂能不懂,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这样,所以他明白李护的话外音。 但他此刻不会动怒,沉默地用指尖轻轻敲着食案,身子略微前倾,冲着李护笑着点了点头,像是在赞许李护的忠心。 随后,他喝了一杯酒,又放下酒杯,独眼里射出的凶狠和狡诈扫过众人,缓缓说道:“李护兄弟的话不无道理,其实我最怕杜卢二位都头出事,又或是真的弃我们不顾,若是那样,长芦必会陷入混乱。” 张权自斟一杯酒,继续说道:“按理说,那个沈烈是上边派来的县令,还是团练守捉使,别说咱们弟兄,就算是杜都头也理应听从他的号令。” 说着,张权端起酒杯,摇了摇头:“可…杜都头不在,卢都头也不在,所以我还是有些担心,毕竟我们是杜、卢两位都头的属下,不可随意转换门庭,再说就算跟了沈烈,他也未必会信任我们,日后会不会受其打压,不好说,更别说分一杯羹了。” “与其那样,倒不如兄长答应下来,就算杜都头返城,咱们弟兄也敢说话,有兄弟们的拥戴,兄长怕个啥?” 说话之人是一个叫洪少游的队正,是张权的心腹,三十几岁的汉子,长的魁梧,说起话来瓮声瓮气,说完仰脖喝光杯子里的酒。 “呃…这…” 张权似作斟酌。 李护劝道:“魈爷,成大事者岂能瞻前顾后?子游兄弟说的没错,有兄弟们在,您又何须担心呢!” 王固也催促道:“是啊魈爷,莫要再推辞了,兄弟们信任您,这也是兄弟们的一片心,您若是推三阻四,岂不是在伤兄弟们的心?” 到了这个效果,张权知道不能再矫情了,爽快地笑道:“那好,承蒙兄弟们看得起张权,我也就不推辞了,先代为接管,待杜都头返城再做打算。” 李护、王固等人闻言,知道“花目魈”打算夺权了,这让在场之人的眼中仿佛燃起火焰,已经看到数不尽的财宝与女人正摆在面前,唾手可得。 至于张权最后的那句话,仅是一句虚说而已,杜延平和卢元要是真返回城中,等待他们二人的只有横刀。 “那好,事不宜迟,咱们先商量一下对策…” “王固兄弟,你现在就带人控制右营的那些沧州兵,若有人胆敢不听号令,直接砍杀,然后你领兵封住旋军城的四门,接管外城各门,不准任何人出入。” “属下遵命!” 王固拱手领命,起身离开。 “李护,你带人居中调度,另外还要守好杜府和卢府,绝不能让两位都头的府中有事…” “魈爷放心,这事交给兄弟了!” 说是守好,实则就是封门,等解决完沈烈,张权会亲自到两座府邸去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少游,你跟我去县衙拿人!” 张权并不知道沈烈在何处,就算不在县衙,冯道也应知晓,正好将两个人一并解决掉。 沈烈在不在城中,到底在何处,冯道一无所知。 对此他也能理解,觉得沈烈应该是在防范,仅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沈烈还真不能用“轻狂”二字来下结论到。 “冯道,你所说的县令在何处?” 当张权领兵来到县衙大门前向冯道要人时,冯道说不出来,张权自然要就此发飙:“你说那人是朝廷新委任的县令,有何凭据?无凭无据之下,你竟然随意捏造,还带着那个不轨之人去了杜都头的府中,此刻又聚众于县衙之中,意欲何为?想谋反吗?” “张军头…” 要说凭证,冯道当然验过无误,可沈烈不在县衙,也没有把敕牒与告身留下,所以对张权的质问,冯道有些词穷。 第九十三章:趋利所往 “来人,给我拿下!” 张权冷冷吩咐了一句,虽然县衙内的人数不少,但他并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就连以程不换为首的那几个捕快也是如此,在他眼中,对面站的这些人都是废物。 “慢着!” 虽然说不清,但冯道已经横下心,自然不会束手就擒,另外他也清楚,张权在这个时候突然来县衙发难的原因。 是为沈烈这个新县令而来,也应该是蓄谋已久的夺权,不是夺他的权,而是想要就此废除杜延平和卢元,自己若真的被他抓走,必定九死一生。 “张军头,在下虽然只是县衙主簿,但杜都头命我处理县衙一切事宜,等同于暂代县令之职。” 冯道毫无畏惧地盯着张权,继续说道:“沈县令的敕牒与告身,本主簿已经核验无误,怎能说是不轨之人?况且这是县府之政事,与军衙无关,就算要有交代,也应等杜都头返回,我向杜都头据实禀报,你有什么权利抓我?莫非你想趁乱起叛乱之心?” 谁都会扣帽子,冯道还给张权一顶叛乱的帽子,也是想以此来稳住众多衙役的疑虑。 说起来,衙役们平时没少受张权这些人的欺辱,轻则打骂,重则家财女人都会掳进旋军城,程不换等捕快也拿他们没法子,连多问一句都会招致麻烦,所以大家只能是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此刻有冯道领头,大家也就把心里的仇恨转化为胆气,程不换更是持刀上前,护在冯道的身边,打算跟张权硬刚下去。 “冯主簿说的没错,你只是军将,有什么资格抓县府主簿?就算要抓也需杜都头的命令。” “哼,真是不知死活!” 张权冷笑,那支独眼瞥向程不换,缓缓抽出手里的横刀,腰间的铜符也随之晃荡了几下,“昭武校尉”四字在火把光亮中显得发出乌光,那是被血垢沁久的光亮。 洪少游跟在张权身后,见张权抽刀,也把手中的一对铁锤颠了两下,只等张权发令,他便会一锤砸烂冯道的脑袋。 张权步步紧逼:“冯道,我劝你最好识时务,告诉我那个沈烈到底藏在什么地方,否则我会让你们所有人都死在这里,不仅是你们,就连你们的家眷也都得死!” 冯道也带着刀,不是横刀,只是一把寻常的腰刀,此刻紧握在手里,被张权逼的一步步后退,直至退到大门内。 “我不知道沈县令在何处,就算知晓也不会告诉你,你若敢动手,我们便与你拼命!” 他确实不知道沈烈在哪里,也确实打算拼命了。 张权桀桀一笑,不仅独眼里射出凶狠,就连左眼处的刺青都抖动起来:“那好,我倒要看看你们有多少命跟我拼…” 沈烈到底在哪儿呢? 其实离得也不远,此刻就在城西渡口的楼船上,正跟廖通、杨婆儿等人喝酒,还有陆贞娘作陪。 对于城中的情况,他能猜出个大概。 城里应该会乱起来的,之所以大张旗鼓地去县衙和杜府,真正目的不在于确认官身和探查杜延平到底收刮了多少,而是要把消息传出去,搅乱城里的那潭脏水。 交心者,必趋利所往,这是常识,也是人性之根本,无论初心如何,最终都会落到“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之上。 不管冯道以后会有多大成就,都逃不脱一个“利”字,眼下也是如此,自己临走时留给冯道的话题,冯道一定会去想,想过之后也一定会有动作,这个动作是大是小,无关紧要,只要他去做,就会在城里掀起涟漪。 那个庞氏有一股狠劲儿,从眼神里就能看出来,这样的女人有极强的占有欲,绝不舍得轻易放弃,为了自保,她必定要有动作,就算没有得到杜延平的允许,她也会擅作主张,而这个动作很可能会与县衙的冯道形成对立。 这两个人到底能折腾出多大乱子,不是重点,关键点在旋军城,沈烈认定旋军城内不是铁板一块,除了新老军卒的利益矛盾,应该还存在以下犯上的觊觎。 当权利处于真空的时候,一切牛鬼蛇神都会冒出来,这是作为群居动物的人类早已形成的规律。沈烈悄无声息地干掉杜延平与卢元,就是想让这个规律在长芦县城里显现出来。 乱,总要比上下抱团好,如果能大乱就最好了,因为小乱需怀柔,费时费力,大乱则大治,快刀斩乱麻,可以迅速解决掉所有显露与潜在的麻烦,彻底把长芦掌控在手里。 月色斜斜穿过楼船的雕花窗棂,将食案上的青瓷酒杯映得通透,沈烈屈膝倚在湘妃竹榻上,玄色锦袍衣襟微敞,露出半截麦色胸膛,捏了一颗松子朝杨婆儿掷去。 “婆儿,你回魏州城的时候替我捎个话,告诉月华,我这边给她准备了一千头活羊,等进县城后,还会陆续帮她筹备,什么时候需要就通知我一声。” 驻扎在魏博境内的汴军就是一大群吃肉的狼,罗月华一直都在为军需之中的肉食犯愁,沈烈记在心里,这次接手粟特人米昭通的这批肥羊,就是想替罗月华分忧。 杨婆儿问:“需要我随船带一些过去吗?” 此番带来的货物已经交割完毕,返程所需物资也采购完毕,杨婆儿打算明日启航回返,今晚的酒宴也算是离别宴。 “不用,先养在长芦吧。” 沈烈摆了摆手,又叮嘱道:“明日我会派几个人在船上护航,但也只能护到魏州城,余下的路你和景进还要多加小心。另外回去后跟李亚子说,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去想拜会他,这次送的礼物就当是提前送出的见面礼了。” 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原则,沈烈打算通过杨婆儿这层关系结交李存勖。 虽然以后是敌是友还两说,李存勖会不会按照历史的进程发展成为后唐庄宗,也不确定,但无所谓,先把路子搭上,总好过临时抱佛脚,所以沈烈准备了一份厚礼,让杨婆儿带给李存勖。 杨婆儿连连点头,随后沉默了一小会儿,竟然抹起眼泪:“烈哥儿,婆儿真的有些舍不得离开你。” 杨婆儿与沈烈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这一路走来,他发现自己喜欢上这个男人。这种喜欢挺奇妙,是男人对男人的欣赏,也掺杂着类似女人对男人的那种爱慕,甚至还有依赖感,就像弟弟妹妹对兄长的那种依赖。 儿时,杨婆儿就被卖离故土,从此无依无靠,也不敢奢望真正依赖谁,只能像野草一样努力活着,为了活着而放弃所有尊严,成为别人的玩物。 跟沈烈相处的这段时间,杨婆儿觉得自己活的不那么辛苦了,虽然有时候沈烈也开玩笑,但总会适可而止,也总会有分寸,从不让人难堪,这就是一种尊重,杨婆儿喜欢这样的尊重,也成为舍不得离开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九十四章:开创大富贵的讨论 “你别跟我整这套,搞的好像咱俩有什么似的。” 沈烈看到杨婆儿这幅样子,脸上浮着顽劣笑意又转头对陆贞娘故意说道:“贞娘千万可别误会,我与婆儿那是雪水煮茶的清白,纯友谊,比六月雪还纯洁。” “六月雪?沈郎竟用六月雪做比,难道是怕妾冤枉沈郎吗?” 说话间,陆贞娘掩嘴轻笑,又随手抚了一下鬓边垂落的珍珠步摇,这步摇是在清池城东市游玩时,沈烈为她所买。 今日,陆贞娘特意换了一身月白襦裙,显得气质尤为清冷,偏偏看向沈烈时总会带着笑意,遍及整个眉眼。 “我有什么可冤枉的?” “没有吗?” 陆贞娘故意拖长了音调,略整了一下云锦披帛,先是打量一眼杨婆儿,又故意偏头笑望着沈烈:“婆儿若是裹着圆领袍系着蹀躞带,倒还能信你们三分,可若是...” 说着,陆贞娘的红唇勾起狡黠弧度,目光在杨婆儿清秀的眉眼间逡巡:“若是换上广袖流仙裙,簪了金步摇,怕是连盘古寺的老和尚都要还俗呢。” 杨婆儿一听便急了,扯松了幞头系带,露出几缕鸦青鬓发,耳尖也已烧得通红,就连攥着酒杯的手背都青筋微凸:"贞娘休要乱说,婆儿可不是那样的人,婆儿对人从来都是一颗心,跟衣衫装扮有何关系?” 陆贞娘继续逗他:“那就是说…穿袍服的时候也不清白了?” 杨婆儿一个劲儿摆手:“不是不是。” 这时,窗外的铜铃忽被夜风撞响,陆贞娘望了一眼声响处,轻叹了一声:“唉!到底是比不得杨小郎君,穿男装是肝胆相照的兄弟,换女装是倾国倾城的红颜,哪像我...连个挂念都轮不上。” 这话已经属于半开玩笑半认真了,前边确实是跟杨婆儿开玩笑,后边也确实是认真,都带上了罗月华,偏偏说这话时还一直望着沈烈。 “咳咳…” 沈烈忽然剧烈咳嗽起来,手里的半杯酒都泼在衣襟上,随后他急急的避开陆贞娘的目光,盯着手里的青瓷酒杯,仿佛突然对釉色开片产生了莫大兴趣,陆贞娘则笑了起来。 “贞娘,你这话就不对…” 杨婆儿还想说话。 沈烈赶紧抬头拦住:“婆儿,你可快别再说了,还看不出来吗?你说一句,她有十句等着,你说不过她,还竟被人往坑里带,傻不傻呀,晓不晓得沉默胜于雄辩的道理?” 沈烈刚说完,陆贞娘端起酒杯,又一声苦叹:“唉,瞧瞧,妾都没说什么,他这就偏上心了,还说比六月雪纯洁呢!” 众人哄堂大笑。 杨婆儿也跟着笑起来,心头的离别愁也随之散去。 大家说笑了一阵子,话题谈及长芦周边乃至整个沧州的盐业,沈烈问廖通:“廖掌柜,你对这边熟悉,长芦周边的盐池是个什么情况?义昌军控制到什么程度?” 这是沈烈来长芦最关心的事情,他要用盐来赚钱。 廖通回道:“长芦周边的大小盐池不少,县东南二十里就有盐泽,另外县城的北关和东关都是荒滩盐碱地,曾有盐井,只因战乱而荒废,不过据我所知,杜延平到长芦后,重开了几座盐井,深达十几长,可出不少卤水,制盐的收入颇丰。” 说着,廖通将食案上的杯碟挪开,手指蘸着酒水在案面上画出潦草的舆图,指尖从"长芦"二字向北划出蜿蜒曲线。 “此处为北关盐井群,形如北斗,开元年间开凿时,掘出丈余宽的卤脉,去岁冬杜延平重启东关第三眼废井时,用的就是岭南传来的“竹龙”汲卤术。” 沈烈想贩盐这件事,罗月华提前通知过廖通,所以廖通也算是早有准备,起身从挎包里摸出半截竹筒递给沈烈。 “烈哥儿,你看,像这般十六节巨竹首尾相连,深入地窍可达十五丈,若是昼夜不停歇,可提卤两百石。” “哦,能取这么多?” 沈烈很是惊讶,接过竹筒,右手食指摩挲着竹筒内壁凝结的盐霜,又将粘了盐霜的手指伸到嘴边浅舔了一下,咸度不低,而且没有太多杂味。 “要说本钱和花费…” 廖通蘸酒写下数字,手指也掐算的分外利落:“柴薪若从陆路购来,每石盐所用柴薪的价格大约要一百二十文,如今多走永济渠,每船倒是可省下三十文的脚钱,不过长芦县境多芦苇荡,那些芦苇晒干也可做柴薪,又可省上一大笔。” “嗯!” 沈烈笑着点头。 廖通继续道:“盐户的酬劳通常为一石盐八十文,若是算是税钱,拿不到这么多,顶多十几文钱,只是盐户常染“盐毒”,也就是医书上所说的卤气侵肺之症,汤药钱需多支五文一石,但官家不会给,只有做私盐的人,为了保证人手,才会舍得掏这笔钱。” “哦,原来还会染病啊!” 沈烈对此还真是一无所知,又问:“器具呢?花费多吗? “不少,如果新开盐台,前期投入倒是一笔大开销。” 廖通颔首:“以城东南的盐泽为例,那里有二百具七尺宽釜,这些铁釜就是大花费,不过每釜能日煎盐一石七斗,三班盐户昼夜煮盐,用不了几日就能赚回来。” 陆贞娘惊讶地问了一句:“昼夜不停?” “是啊,为了防止有人逃遁,盐屯上的守军会在盐户的锁骨上印有标识,还会用用麻绳系住盐户的手脚,若敢逃走一人,多户连坐,会被杀绝。” “还有这等剥削?” 沈烈苦笑,忽将空酒杯倒扣在往舆图上的“盐泽”处,瓷口与木桌相击,发出清响,陆贞娘见状,把自己的酒杯推到沈烈的面前。 “煎煮必然会让铁釜受损,折损耗费大约为每石十文,这样算下来,制一石盐的花费可控在百文以下,官价每石盐可达三百文,这还是在产盐多的地方,若是贩卖出去,至少要八百文以上,利润极其可观。” “这个利润真是不低!” 沈烈笑着点了点头,给廖通斟满酒。 廖通喝了一口,继续道:“是呀,自古贩盐都大富贵,也是掉脑袋的大罪,若是真能做好了,富可敌国呀!” 沈烈拿起陆贞娘的酒杯,笑道:“哈哈,富可敌国,不敢这样想,只求多赚一些,如此也能让月华手头宽裕些,少些烦心嘛!” 廖通听沈烈如此说,深感宽慰,拱手道:“烈哥儿,你能如此说,廖某先替月华娘子谢过了,也不枉月华娘子对你的一片情心意。”说完,廖通故意望了一眼陆贞娘。 陆贞娘见廖通有意望过来,笑了一下,笑里带出苦涩。 第九十五章:家乡的老话 夜空不知何时落起雨点。 吹过渠水的夜风裹挟雨点透进舷窗的窗棂,潮湿也随之冲进舱房,摇曳了舱房内的烛火。 沈烈的指尖轻叩食案,檀木的纹理在烛光下泛着冷色:“既然刘守文将盐井留给杜延平,我若接手也是顺理成章,至于盐泽...” 说着,沈烈轻笑,青瓷酒杯在掌心转出半轮明月:“正所谓弱水三千,我只饮一瓢,想来刘守文不会吝啬,不会在意一个盐泽,若真不给,那我只能就抢过来了!”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出自《红楼梦》,原文是“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这句话是宝玉独爱黛玉的表态。 除了沈烈,在场之人不可能看过《红楼梦》,所以只会认为沈烈所说的这一瓢,就是指县东南的那处盐泽。 然而,陆贞娘听到这句话时,手微微一颤,捏在指间的羹匙碰在瓷碗边沿,发出清泠的一声响。 虽然不知这话的出处,但这“一瓢饮”落在耳中竟如心里扎了一根刺,疼的厉害。 这就是告知吗?告知他的心里只有罗月华,也只会爱罗月华一个女人吗? 那么,自己在他身边算什么呢? 可怜的朋友? 自作多情的厨娘? 应该仅此而已,若有他想,也确实真的不配。 “贞娘?” 沈烈见陆贞娘愣神,抬手覆上她的腕间,轻唤一声。 陆贞娘下意识抗拒,如触火炭般缩手,腕子上的玉镯撞上青瓷盐碟,震落碎盐,簌簌撒在鲈鱼雪白的肌理间。 沈烈微怔,悬在半空的手顿了顿,转而拿起筷子夹那片星辉璀璨的鱼脍,笑问:“这道醉鲤用的可是长芦玉砂盐?” 问话间,他将鱼肉送进嘴里,咬破鱼肉时,琥珀色的酒液顺着下颌滑落,在烛光里凝成一道金线。 “是...” 陆贞娘盯着那道金线没入衣领,为刚才这一躲而懊恼:“妾听船上人说,确实是一种叫“玉砂滩”的霜盐,怎么了?是妾做的不好吃吗?” 虽然心有懊恼,但喉间还是泛起咸涩。 沈烈所做的事情无不是为罗月华着想,买下那些羊如此,想要贩盐更是如此,只为了能让罗月华不烦心,这份情意全然出自真心,陆贞娘很渴望能得到这样的真心与疼爱。 “怎会不好吃呢,若是每日都能尝到贞娘的手艺,夫复何求啊...” 沈烈话音未落,陆贞娘突然起身,裙摆扫碎满地烛光,缠枝莲纹也乱起的光影里绞成解不开的结。 沈烈这番话让陆贞娘更加确定起来,自己在沈烈心里就是一个厨娘,另外她觉得“若是”两个字格外刺耳,这两个字就是对“每日”的否认,也就是说,沈烈已经不希望她跟在身边,这种想法故让她心头的懊恼瞬间转为倔强。 她望着沈烈,声音变得比霜盐更冷:"郎君是嫌弃妾吗?是要撵妾走吗?若是如此,妾下船便是,绝不让郎君为难。” 这一路上,陆贞娘从没有跟沈烈这样说话,也从未冷过脸,就算有什么不痛快,也会藏在心里,脸上一定会挂着笑,此刻却一反常态。 陆贞娘的突然变脸,在坐的几人都能猜到原因,由于在这种事情上不便插嘴多言,大家也就假装没听到没看到,各自举杯喝酒,同时也都在偷瞄沈烈,看他如何应对。 房间内陡然静了下来。 就连烛火都被掠进舷窗的夜风压成了弯刀的形状。 对于这类情况,沈烈有过见识,魂穿到这个世界前,他的女友就是这样蛮不讲理,哄都哄不好,所以才分了手。 陆贞娘算不上蛮不讲理,沈烈也明白让她变脸的原因,解释一下可能就会化解,偏偏这种情况又没法解释。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说不清楚自己跟陆贞娘之间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情感,可以喜欢陆贞娘,也确实因为某种原因而喜欢,但要说为了陆贞娘而放弃罗月华,又打心眼儿不愿意。 倒不是嫌弃,只是有些传统的东西扎在心里根深蒂固,让他在娶妻的选择上更倾向罗月华。 至于纳妾,不太敢想,主要是怕伤了罗月华的心,更怕罗月华翻脸,这也是后世惯性思维的禁锢,以至于让他觉得自己与陆贞娘的关系与其说是红颜知己,不如说是勾搭已婚少妇,想负责任又不甘心,反正挺纠结。 故此,他没有解释,而是转移矛头,屈指叩响青瓷盐碟,叮的一声脆响划破凝滞:“石头蛋子!” 沈烈猛地转向陆道岩,腰间的银鱼袋随之乱晃:“你听听你阿姊都在说什么?你倒是评评理,我方才哪句话是要撵人?夫复何求四个字怎么就成了逐客令?” 话音未落,景进的羹勺不慎滚落,在船板上骨碌碌转着圈,杨婆儿赶紧弯腰拾起,瞪了景进一眼。 陆道岩攥着蹀躞带的手指发白,望着阿姊眼角将坠未坠的泪珠,想起之前在甲板上听见阿姊的喃喃自语,“先来又如何呢?我真的不配吗?”他知道这就是阿姊的心结。 选择权在沈烈,人家无论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无可厚非,但沈烈确实没有撵人的意思,也从没有表示过不喜欢阿姊。 另外,陆道岩认为沈烈惦念那个罗月华并没有错,就事论事,总要分个先来后到吧,阿姊总计较这个做什么呢! 少年喉结滚动,最终只憋出:“烈哥儿...我阿姊她...” 然而,不等他说完,沈烈猛然拍案截断:“问你呢,别乱扯你阿姊,你最好给我说清楚,否则别跟着我了,我可高攀不起你,还是回贝州做你的刺史留后吧。” “没…没有,烈哥儿,我阿姊不是那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你给我…” “你欺负他做什么!” 不等沈烈说完,陆贞娘倏然转身盯着沈烈,眼中已经噙满泪水,之前碰过的那个盐碟被衣袖带翻,霜盐簌簌落在沈烈玄色袍角,恍若银河倾覆在子夜苍穹。 “沈郎真是好威风!” 陆贞娘努力压住哭腔:“既说高攀不起,妾与舍弟也确实高攀不起沈明府,那我们就不攀了,道岩,随阿姊下船。” 恰在此刻,一盏烛火不分时宜地爆出灯花,映亮陆贞娘发间那支珍珠步摇,陆贞娘也真是恼了,抬手抽出发间的步摇,想摔给沈烈,但最终还是不舍,弯腰放在沈烈的身前。 “高攀不起”这四个字确实刺痛了她的心。 父亲战死清河城,她和弟弟也就没有了依靠,也永远不再是贝州刺史的儿女,何来高攀不起?沈烈如此说就是嘲讽,甚至还是在嘲笑她所经历的那一场噩梦。 第九十六章 县衙内的死战 “哎呦,怎么还真恼了!” 其实,沈烈也察觉出自己说错话,转移矛头的法子没错,错在不应该提那句高攀不起,还有,没事提什么贝州刺史呀,那是陆贞娘心里的一根刺,自己偏偏又在那根刺上猛摁了一下。 “贞娘,别恼呀,给点面子,一大堆人看着呢。” 沈烈怕陆贞娘甩袖离开,反手紧扣住陆贞娘的手腕,摇晃起来,并且低声下气地央求:“我家乡有句老话,说在外边,女人一定要给男人留足面子,回家钻被窝后,怎么打骂都成,所以贞娘别气了,我知道错了,你要掐要咬,等回房再说,我自当解衣…” “咳咳...”解衣之后是什么,谁都没听清,完全被杨婆儿夸张的呛酒声所淹没。 沈烈的家乡确实有这样的老话,充分体现出新时代女人当家做主的强势,可这里是大唐天佑三年,大多数女人根本达不到这种强势。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钻被窝”三个字,还有要掐、要咬,还有什么,解衣相迎?这些都从何谈起呀! 陆贞娘从没跟沈烈钻过被窝,唯一躺在一起的那次还是和衣而卧,跟实质性的钻被窝有着天壤之别,而且沈烈也从未在她面前解过衣,这不是冤枉人嘛! “你…胡说什么呢!我哪有与你…” 陆贞娘觉得脸上腾的着起火,滚烫的要命,心里的那股无名火也随之烧得一干二净,就这样被沈烈拽着,没脾气地重新坐了下来。 杨婆儿故意笑问:“烈哥儿,你家乡不是在关中吗?从没听说关中还有如此奇怪的俗语。” “你管得着吗,少打听!” 沈烈没好气地怼了一句,把步摇重新插回陆贞娘的发间,又给陆贞娘倒了一杯酒,殷勤地送到唇边:“是我刚才失言了,贞娘莫怪,但我保证没有撵你的意思,此时没有,他日也没有,这辈子都不会有。” 这辈子到底有多长,没人能准确地说出来,沈烈此刻说出来,陆贞娘忽然觉得看到了。 那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漫长岁月,长到白发苍苍还会守在沈烈的身边,想到那个场景,陆贞娘最终还是没能压住弯起的嘴角,破涕为笑。 道生一,一生二,二为阴阳,所谓阴阳就是正反两种形态,世间万事万物也都在这两种形态内往返演变。 当陆贞娘被沈烈哄得从哭到笑,完成两极转换之际,近在咫尺的县城内正从对峙中走向极端,生死场也正被逐渐肆虐起来的雨水冲刷出淋漓的血色,檐角铜铃在疾风中哀鸣,每一次摇晃都甩出串串水珠,像是为这场杀戮敲响的丧钟。 张权抹去脸上混杂着血水的雨水,左眼处的三爪藤花刺青在闪电映照下泛着诡异的靛青色。那半凋的青铜恶鬼面具原本空洞的眼窝,此刻竟似生出猩红鬼火,随着他挥刀的动作在雨幕中拖曳出残影。横刀掠过衙役脖颈时带起的血线,与天际雷光同频明灭,刀锋切开皮肉的"嗤嗤"声被暴雨稀释成断续的呜咽。 洪少游的金瓜锤在尸堆中犁出血路,锤头缠绕着缕缕筋肉,粘稠的血浆填平了锤身上的凹槽里,将整个锤头积成了暗红色。 当双锤砸碎最后一道木盾时,碎木屑裹着脑浆溅上被死死抵住的仪门,几十具残躯以各种扭曲姿态铺就血色地毯,断裂的腰刀、崩碎的盾牌与碎肉共同构成地狱图景,尸体当中衙役居多,也有张权带来的军卒。 “给老子撞开!” 张权的咆哮撕裂雨幕。 十二名军卒肩扛整扇松木府门,在血浆中踏出纷乱的水花,他们以战阵冲锋的节奏撞击仪门,每声"咚"的闷响都震得门闩木屑纷飞。 门后,冯道攥着火折子的手不住颤抖,火星在潮湿的袖中明灭不定,如同他即将熄灭的生命之火。 程不换的横刀正在滴血,刀刃密布的缺口仿佛锯齿一般。 他扯下染血的衣襟缠绕着刀柄,布条渗出的血珠顺着掌纹蜿蜒,在虎口处凝成暗红琥珀。左颊的刀伤随着面部肌肉抽搐,将原本坚毅的面容割裂成狰狞的两半。 当第四道门闩迸裂时,他忽然想起家中的妻儿,以及曾与妻儿分食的那盆羊羹,那时檐外也下着雨,汤碗蒸腾的热气模糊了妻儿的笑脸, “毛璋再不来...” 冯道嘶哑的声音被雷声碾碎,右后肩的刀伤深可见骨,翻卷的皮肉随着呼吸翕动,每次喘息都带出腥甜的血气。 他的袍服下摆正滴滴答答淌着血水,在青砖地上跟密集的雨水汇成蜿蜒细流,共同描摹出诡异图腾。 直到这一瞬间,他彻底想通了。 沈烈进城转这一圈以及说出的那些话,目的就是利用时间差来勾起所有人的欲望,达到城里血流成河的效果,然后再进城收拾残局,树立新官上任的威信,这个沈烈不简单,也够狠毒。 他也后悔了。 悔意如附骨之疽啃噬心脏,早知沈烈是驱虎吞狼的棋手,自己何苦要做这枚过河卒子呢? 可是,后悔已经晚了,冯道只能把活的希望寄托在毛璋身上,这也他想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程不换咬着后槽牙说道:“实在守不住的话,那就杀出去,就算横尸街头,也要好过在这里被人剁成碎肉...” 说话间,第二道门闩断裂,飞溅的木刺擦过他耳际,在身后青砖影壁上钉出一个细密的孔洞。 当最后一道门闩在府门的撞击下崩飞后,张权独眼中迸射的凶光比刀锋更冷。他矮身钻入门缝的瞬间,两支箭矢擦着脸颊掠过,而他的横刀也在这一刻划出银弧,割断近前两名衙役的喉管,喷溅的血雾中,他嗅到了猎物恐惧的甜腥。 洪少游紧随其后,两柄铁锤猛击身前的木盾,砸倒那名持盾的衙役后,又将铁锤横扫,将另一名衙役的肩胛骨砸的粉碎,整个人都塌在了地上。 程不换见状,旋身跃起,缠了布条的横刀劈开雨幕,刀光如白虹贯日,直接劈向洪少游,刀刃与铁锤相击,凌空发出一声脆响,半截横刀飞落在地。 “操...” 程不换怒骂了一句,索性弃刀,抄起衙役尸体旁的一把铁尺,猛挥几下逼退洪少游,反手将铁尺抽在一名军卒的脸上,骨碎声即刻响起,那名军卒死在一旁。 “一个臭捕快,倒是有点本事!” 洪少游狞笑上前,抡锤砸向程不换。 程不换丝毫不惧,挥铁尺相迎,铁尺与金瓜锤相撞迸出火星,金属颤音在雨夜里荡开涟漪。 第九十七章 寒光破雨 冯道趁机朝后退,带着几名衙役退到公堂前的檐角下,慌乱地扯开一块盖布,将提前准备好的几袋子生石灰全部泼向冲杀过来的军卒,雨水将生石灰瞬间沸腾,升起惨白烟尘,与雨水交织出一面死亡之网,冲在最前的军卒来不及躲闪,捂着脸栽倒,惨叫声像钝刀划过生锈的铁板。 “娘的,竟敢耍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老子砍死你!” 张权的脸上也粘了生石灰,灼烧的刺痛难忍,一颗独目也充血如地狱恶犬,他胡乱抹了一把脸,挥刀劈向冯道。 横刀劈出的寒光切开雨帘,刀锋与冯道格挡的短刀相撞时,炸开的火星照亮两人扭曲的面容。 短刀脱手的瞬间,冯道踉跄后退的足跟陷在血泊里,激起了血花,又在青砖缝里蔓延开来。而就在这时,横刀已经跟上,扫至近前,眼瞅着就要切断他的喉咙。 当你别无选择的时候,只能认命,如果不想认命,那就去拼命。冯道正因为不想认命,所以才横下一条心想拼命,想通过拼命向米儿证明自己不是懦夫。 然而,当张权的刀锋即将划开他的喉咙时,他又认命了,也彻底想通了一个道理,人终究逃不脱宿命的囚笼。 当冯道被雨水浸透的睫毛即将合拢时,一支箭簇正悄无声息地撕裂雨幕,裹挟着雨珠射向张权的后颈,如果张权不躲,必定会被箭簇洞穿脖子。 这样嘈杂的雨夜,寻常人很难躲过这样的冷箭。 张权到底是久经沙场的人,凭着在战阵搏杀中养成的直觉,竟然在箭簇临近时嗅到危险,继而在触及皮肤的那一瞬间拧转腰胯,躲开了这致命一击,铁护肩与飞箭擦出的火花转瞬即逝。 箭簇直接射在公堂的门楣上,炸开一簇木屑,震得悬在檐角的铜铃铛啷作响,箭尾雕翎高频颤动,甩出的水珠瞬间融入纷乱不停的雨滴水之中。 毛璋救了冯道。 在最紧要关头,他终于带人赶了过来,只是带来的人手不多,只有十几人,余下的帮手正在城西跟王固所领的军卒拼命。 毛璋见一击不中,撇了弓箭,持步槊纵身突刺向张权。 寒光破雨,冲势荡得公堂廊下的铜灯都在雨帘中摇晃,尖锋刺穿雨幕时带起一道银线,直逼张权的心窝。 张权没少在毛璋面前作威作福,克扣的军饷中有一部分就是进了张权的腰包,毛璋本就恨张权,此刻更是急于要他的命。 “毛璋?冯道竟敢私放你,真是要造反了!” 张权喉间滚出闷雷般的低吼,却不敢大意,即刻后撤半步,脚上的乌皮六合靴碾碎青砖上的血水。 随后,他拧腰错步,挥刀格挡刺来的步槊,刀脊擦着槊杆迸出火星时,又将刀锋回旋,自下而上反撩,劈断两根槊缨红穗后直接撩向毛璋的腹部,若是被撩中,必定剌开毛璋的肚子。 “哼!” 毛璋也不应答,仅是冷笑一声,收槊杆弹开近身的横刀。 因为在行刑房被打的太狠,以至于动作还是迟缓,胸前的皮甲被刀尖挑裂,渗出血渍,但他并未在意,而是将槊锋绕转刺出,寒芒直取张权的咽喉。 张权偏头躲过,槊锋猛然刺进他身后的立柱,抽离时带出的木刺擦过他的左眼眉骨,三爪藤花渗出血线。 雨下的愈发大了起来。 密集的雨点浇在横刀的吞口兽纹上,也打在步六尺步槊的槊锋上,当一声惊雷炸响时,横刀再次挥出,步槊也同样再次刺出,两人又厮杀在一起。 雨幕中连续炸响惊雷,电光将两人纠缠的身影投射在斑驳的影壁上,恍若皮影戏中搏命的魑魅。 毛璋出了县衙后便去联络人手,但响应他的新兵也只是他的那些手下,另外两队的队正并不愿意领兵随他拼命,但那两名队正新兵虽不参与,却不会帮张权,只是站在一旁观望。 这很正常,没有确定性的冒险与送死无异,谁都不想死的不明不白,所以才想要观望,等待确定的出现。他们忌惮的不是张权,而是杜延平和卢元,以及清池城里的义昌军。 说起来,张权也有些狂妄,带来的军卒并不多,只有几十人,以为这些人手对付冯道以及县衙里的衙役足够了,没想到冯道聚了这么多衙役,更没想到毛璋竟然被放出去。 因此,当毛璋带人赶到后,双方的战力趋于平衡,甚至还有胜出,这让张权警觉,不得不边战边退,打算退出县衙后调兵杀光这些敢于反抗的废物。 张权和洪少游都是用命换命的人,即便毛璋再能打,毕竟身上有伤,想要拦住他们确实很难,即便知道不能放走张权,却也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张权和洪少游带着余下的几名军卒杀出县衙。 “冯主簿,程捕头,“花目魈”绝不会就此作罢,必定会带人杀回来,留在县衙就是等死,快随我去西门,还有,新县令在何处?快带我去见他。” “毛队正,你召集了多少人手?”毛璋的及时赶到让冯道又看到了希望,觉得还有机会。 其实,与其说是对毛璋抱有幻想,不如说是在赌那三百多新兵的怨气,他放毛璋,就是想利用毛璋把那些积怨已久的新兵鼓噪起来。 “不多,只有我原先的那队兄弟,此刻正在西门鏖战,若有新县令出面,其他人便不会再观望…” 利用从来都是相互的。 冯道想要利用毛璋,同样毛璋也要利用冯道。 在毛璋看来,冯道作为县衙主簿,一直代行长芦县令应尽之职,如今新县令到任,冯道眼下所做的这些事情极大可能是得到新任县令的授意,否则他绝不敢这样做。 故而,毛璋需要通过冯道把新任县令握在手里,如此也就师出有名,占据有利一面,拿下旋军城。 只要拿下旋军城,也就等于掌控了长芦守军,日后就能像杜延平一样跟刘守文合作,把长芦握在手心里,至于那个新县令和冯道,以后就是两个提线木偶,听话则罢,不听话可以杀掉。 说起来,各有心思也正常,因为人性永远经不起推敲深挖,在这个世界上,多是半人半鬼,人鬼之心总是相伴相随,靠近了,凑久了,就会发现人鬼难辨。 所以说,从古到今,无论历史与人类进程如何演变,永远都不要高估自己,更不能低估人性的险恶,因为万丈深渊尚有底,唯有人心不可测。 第九十八章 隔岸观火 毛璋要求见县令,这个要求不过分,也很有道理。 可是,冯道根本不知道沈县令此刻在何处,在不在长芦境内都难说:“沈县令不在城中,他离开县城了,去了何处并没有明示,我也找不到他。” “你说什么!” 毛璋听到冯道如此说,心下一惊,火把映照下的面色瞬间变得铁青,就连攥着步槊的指节都咯咯作响,铁甲片缝隙里渗的已经不知是雨水还是冷汗。 “冯道,你据实说来,县令一事到底是真是假?莫非是你凭空捏造,诓骗我与你一同叛乱?” 是不是叛乱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说得通的理由,支持新县令接管长芦就是一个最佳理由,即便面对杜延平和卢元,只要拿出这个理由也理直气壮,而且一旦事成,毛璋认定自己会成为新县令的倚仗,到时也就方便行事。 可是,冯道竟然说县令不在城中,去了哪里也不知晓,根本找不到,这个回答如同惊雷炸在毛璋的耳畔,所以他才会质问,而且已经恼羞成怒。 “冯道!” 不等冯道回答,毛璋突然暴喝,额角青筋暴起,手中的步槊尾篡重重磕在青砖上,青砖崩裂,同时也溅起一蓬混着雨水的血浆:“你当我是三岁小儿吗?” 冯道踉跄后退,后背撞在湿滑的廊柱上,他望着地上横七竖八的尸首,喉咙发紧:“毛队正莫要动怒,且听我说,冯道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捏造这等谎言,沈县令确有其人,而且朝廷方面还任命沈县令为团练守捉使,敕牒与告身我都验过...” 冯道急忙解释,可是仅凭他一张嘴,说的再真也让人不敢相信,就连程不换都有了迟疑。 不过,对于这个质疑他没有显露半分,就算是假的,到了这个时候也绝不能拆台,否则大家都会死在城里,因此他赶忙上前一步,挡在二人中间。 “毛队正,此时不是计较真假的时候,在下相信冯主簿的为人,他绝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犯糊涂,咱们还是先去西门吧。” 此刻,程不换身上的伤不轻,就连掌心都有一道血口子,说话间,他暗暗掐进伤口,刺痛让他语气更显铿锵:“若是再有耽搁,恐怕张权就要杀回来了!” “哼!” 毛璋也清楚眼下不是计较的时候,紧咬着腮帮子,从鼻孔里挤出一声凶狠,随后猛拽过冯道衣襟:“天亮前若还是见不到你说的那个县令,到时候就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了。 城外,永济渠。 急雨翻涌了渠水,浊浪涌动如潮,此时不应行船,但不少停靠在渡口的商船仓皇起锚,纷纷离岸,生怕晚走一刻都会惹祸上身,有船工慌乱间撞翻了灯笼,霎时燃起的火团倒映在渠水中,像条挣扎的金鳞鲤鱼。 不过,唯有沈烈所在五艘商船如巨兽般蛰伏在雨夜中,楼船桅杆上高悬的琉璃灯依旧放射光芒,将沈烈玄色披风染成暖金色。 密集的雨丝里,沈烈手持油伞,倚着雕花栏杆,指尖轻叩伞骨,饶有兴致地数着城中腾起的火光,雨水打在伞面上噼啪作响,又顺着伞沿连成珠串,在他的靴边碎成银屑,汇入水流之中。 夏鲁奇披了一件蓑衣站在沈烈的身侧,雨水不停歇地敲打着丸盔,溅的脸上湿漉漉的:“烈哥儿,看什么呢?” 一个时辰前,夏鲁奇领兵赶到,他登船询问沈烈是否立刻进城,沈烈说不着急,让效节军原地扎营等待,至于等什么,沈烈没说,夏鲁奇也就不问。 “看里面会死多少人。” 沈烈回了一句,又笑道:“三郎,你知道吗,有句话叫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杜延平和卢元这两个蠢货不在城中,城里的猴子们都想当大王呢。” “他俩不在城中?去了何处?就算不再城中,那些人又怎敢如此?”夏鲁奇并不知晓清池城里发生的事,所以听沈烈如此说,自然会不解。 沈烈说道:“他俩已经死了,两日前就被我杀了,城里那些人虽然不知详情,但我的突然出现一定会让他们有所猜测,所以各个都起了心思,此刻正在为各自的心思拼命呢!” 夏鲁奇略微皱眉,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随后又摘下丸盔,任凭雨水顺着铁甲纹路汇成细流:“烈哥儿,你打算让他们杀到何种程度?” “哈!” 沈烈轻笑一声,琉璃灯在他眉骨投下诡谲的阴影:“到何种程度不是我打算,而是要看他们能杀多久,不管他们势强势弱,对咱们而言,他们都是地头蛇,最好都能剥去一层皮,如此才有利以后的掌管。” 话音刚落,惊雷裂空,电光刹那间照亮楼船所对的城墙,只见西门角楼燃起了冲天烈焰,火舌正贪婪地舔舐着夜空。 沈烈瞳孔微微收缩,嘴角的笑意更浓几分:“哎,三郎,问你个事儿,你觉得娶妻应该娶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这个问话挺突然,也不太符合此时此景,夏鲁奇一怔,继而笑道:“当然要娶像月华娘子那样的女人,家世好,长得好,在内可贤惠持家,在外可披甲上阵杀敌,这还用想吗?” 沈烈摆了摆手:“偏见,你这就是偏见,娶妻是娶人,更是娶心,而心之真爱不可与家室、相貌同日而语,再说了,女人嘛,终究要多些贤惠,若是让女人打打杀杀,还要咱们爷们儿做什么!” 夏鲁奇甩了甩丸盔里的雨水,重新戴在头上,笑道:“你心里已有决定,又何必来问我?但既然你问了我,那我还是认为月华娘子最合适,你最好想清楚。” 毕竟罗绍威还是魏博节度使,就算是梁王朱全忠也要在打压之余施以拉拢,如果沈烈能娶罗月华为妻,这当中的好处显而易见,而陆贞娘什么都没有,帮不到沈烈。 沈烈撇起嘴角:“我哪有什么决定,就是随口一说,你也老大不小了,为何还不娶妻?” 夏鲁奇拍了一下头盔,又在腰间抚了抚:“连吃饭的家伙都整日挂在这里,娶妻做什么,不如一个人自在,也能少些牵挂。” 沈烈笑着反驳:“你这话就不对了,正所谓成家立业,要是都像你这样想,世间要有多少好娘子要愁白了青丝呀?” 夏鲁奇大笑,指着远处烈焰冲天的城墙:“那好,我就听烈哥儿的劝,看看这座城里是否有为我欲愁白青丝的女子,若有,我便娶她为妻。” 沈烈也随之大笑,又收起笑容,感慨地摇了摇头:“有些人,失去了就是一辈子,说是一辈子,其实下辈子,下下辈子,几番轮回都不会再见到,见到了,也只是一个相似,已经不是她了。” 夏鲁奇听不懂沈烈在说什么,像是在感慨罗月华和陆贞娘当中的一个,却又不像,像是说另外的女人:“烈哥儿,你是在思念汴梁城里的那个徐家娘子吗?” 沈烈再次大笑,摇了摇头,随后指向县城:“一刻钟后擂鼓,随我入城。” 第九十九章 爱一个人总会有理由 城墙的马道上。 毛璋的虎口崩裂出第三道血痕,横刀在雨中发出濒死的嗡鸣,望着角楼轰然倒下的木门,喉间涌起铁锈味的腥甜,那不是雨水,是齿缝间渗出的血。太阳穴的青筋突突跳动,仿佛要顶破那层鞭痕累累的皮肤,这具残破的躯壳里的最后一丝血气也正在溃散。 抗不住了,再不走,这条命必定会留在城墙上。 “娘逑的,咱们都被他算计了!” 毛璋嘶吼时,下颌绷出狰狞的线条,靴底碾过冯道瘫坐的血泊。 那摊暗红里浮着半片扯碎的官袍,冯道枯枝般的手指正死死抠住城墙砖缝,夹裤从官袍的破洞里支棱出来,像面褪色的降旗。 程不换则无力地拎着刀,踉跄着扶住墙砖剧烈地咳嗽,咳嗽声支离破碎,喉间也泛起的血腥气,混着雨水泥腥直往脑门冲,他佝偻的脊背撞上女墙,刀柄抵着胃部,那里翻涌着比死亡更粘稠的恐惧。 当角楼阴影里闪现寒光时,他想起去年腊月给娘亲买的桃木簪,簪头雕着石榴,说好要佑她多子多福的,此刻他才知道,自己根本没有那个命。 “姓沈的…” 毛璋一把揪起瘫软的冯道,嘴里啐出血沫,染红的犬齿在闪电中森然发亮:“他等的就是咱们的血把城砖泡透,等我们都死绝了,他才好进城大开杀戒。” 说话时,毛璋颈侧血管在皮下蚯蚓似的扭动,握刀的手却在发抖,不是怕,是恨,恨这世道太多算计,恨自己被人当做了算盘珠。 冯道几近涣散的瞳孔动了动。 他忽然很想笑,笑自己的愚蠢,明明没有这个本事,还要妄想去证明,证明什么?就算证明了,又能如何,能回到相见恨晚的那一眼吗? 雨水混着血水流进他的嘴角,咸得像泪。 “为何?不应该啊,我见他只带了十几个人。” “这里是长芦,是孤零在义昌军之中的长芦,梁王一定查出问题,所以派来县令,既知危险,他绝不会孤身赴任,一定有兵马护送,你说他不在城中,那他一定在城外隔岸观火,他要的就是这个样子,利用我们的死,来达到他彻底解决城中守军的目的。” “杀下城楼,快走!”毛璋从牙缝里迸出最后几个字,皮靴踏过水洼时,浑浊的血水溅上程不换的皂色裤脚。 随后,三人带着十几名残兵往城墙下冲,打算从半掩的西城门逃出去,至于能不能逃脱,能逃多远,能不能逃脱,已经不在考虑之内。 楼船的舱房内烛火摇曳。 沈烈含笑站在陆贞娘的面前,陆贞娘则默不作声地帮他披甲,手指在犀甲束带上打了个死结,又把横刀抽出刀鞘看了一眼,刀刃映出她鼻尖的浅痣,刀入鞘后,陆贞娘将横刀挂在沈烈的腰间,最后将那柄乌杆长枪递到沈烈的手中。 “贞娘,怎么不说话?” “妾…觉得夏三郎说的没错,月华娘子才是沈郎之妻的最佳人选,贞娘能得到沈郎如此烦心,已经是开心的不得了,不敢再奢求,如果可以的话,沈郎把妾留在身边做个厨娘,贞娘就心满意足了。” “噢,原来你偷听我说话…” “没有,妾只是无意间听到几句…” “贞娘,你知道吗,你很像一个人。” 沈烈轻轻捏住陆贞娘的下巴,将她略微仰起脸,继续说道:“之前在清河城的府衙里,我第一眼见到你时,真的吓了一跳,心里也狂喜万分,所以我救你,并不是因为我这个人有多么善心,只是你很像一个人。” 说着,沈烈笑着摇了摇头:“可我知道,只是很像,尤其你那天生气的样子,真的像极了,就是这份很像,让我想要弥补曾有过的遗憾,可我也知道这个弥补对你来说很不公平…” 陆贞娘听着沈烈说着,手指无意识绞着披风系带。铜炉里沉香屑爆出火星,她看见自己投在舱壁上的影子正微微发抖。 既盼着他多说些,又怕每个字都是扎进心口的倒刺,原来自己不过是一面照见往事的铜镜,可即便这样又如何呢? 不等沈烈说完,陆贞娘伸手挡在他的唇前,摇头说道:“沈郎,不管你把贞娘当做谁,贞娘都不会在意,贞娘绝不求沈郎娶,只求能留住你身边,行吗?” 即便是镜中的虚影,她也甘愿囚在这方寸之间,一则是为了弟弟的未来着想,再则也是为自己考虑。 如今这个乱世,遇到一个好人不容易,沈烈是个好人,陆贞娘对此绝无异议。从初见到现在,沈烈从没有实质性碰过她,也没有强迫过什么,那些拉手之类的亲近倒是有,却仅此而已。 自己不是一个没有姿色的女人,沈烈也应该不是不想,而是出于尊重,也正是单凭这份尊重,就足以说明沈烈是个好男人,跟在他的身边就不会再受伤害。 另外,通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陆贞娘也真的爱慕上沈烈,就像之前的那个怪念头一样,觉得自己所经历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在清河城府衙里与沈烈的相遇,似乎这就叫冥冥之中的定数,因此她也渴望能得到沈烈的爱。 “为何不行,我说了,这辈子都可以留在我身边,直到你想要离开我,直到我留不住你的那一天。” 最后这两句话,沈烈曾跟他的前女友说过,说完也就转身离开,彻底结束了那段感情,也彻底断了与前女友的联系。 事情过去很久,他以为能够忘记了。 然而,有一次到邯郸出差,他偶遇前女友的一个闺蜜,这才得知前女友因为分手得了重度抑郁症,在家中烧炭自杀了,这个消息让他发了疯,也正是那个发疯的夜晚,他喝了好多酒,烂醉如泥地倒在漫天大雪里,醒来后便成了沈烈。 “我猜那女子不是罗月华,你一定很爱那个女人…” “可能是吧,说不清…” “妾真的很像她吗?” “嗯,真的很像,她鼻尖也有一个浅浅的痣,就在这里。” 说着,沈烈用手指在陆贞娘的鼻头点了一下,又情不自禁地低头将一个吻落在那个痣上。 这个吻像团燃烧的炭火,陆贞娘有些慌乱,不自觉地想朝后躲,又不自觉地闭上眼睛,两只手紧揽住沈烈的腰。 吻过后,沈烈将陆贞娘搂在怀里,轻声说道:“你知道吗?我吻她的时候,她从不会揽我的腰,而是抱着我的脑袋,搓着我的头发,每次都会把我的头发搓出鸡窝一样…” 说话间,陆贞娘觉察有一滴凉意落在她的唇上,咸咸的,她知道那是眼泪,是沈烈为了一个心爱之人落下的眼泪 这让她很好奇。 与自己相像的女人到底是谁呢? 为何没能跟沈郎在一起呢? 长芦县城,西城门外,突然响起的鼓声震破雨幕。 始终冲不出城门的毛璋听到了鼓声,已经倒地的冯道也听到了鼓声,用尽力气挥出最后一刀的程不换同样听到了鼓声,张权和王固以及洪少游等人亦是如此,所有人都听到了鼓声,也都在鼓声响起的瞬间停止了手上的劈砍。 鼓声撕开夜幕时,程不换正盯着刀尖上一滴将落未落的血珠。那滴血里映出映出冯道支离破碎的官袍,映出毛璋豁了口的横刀,直到血珠落下,他才惊觉自己竟笑出了声。 下一瞬,无数黑影在漆黑的雨夜中动了起来,蓑衣上的铜铃叮当地响成一片,压过了密集的雨点声,如同排山倒海般涌进城内,让人不知所措,也令人莫名胆寒。 第一百章 杀一儆百 “尔等速速放下兵刃,违者杀!” 冯晖领破军营率先冲进城门,大吼之下,玄甲刀盾兵如黑潮裂空般前冲,瞬间冲退城门附近的混战。 继而,在铁盾相击的闷响声之中,身穿藏青战袍的弓弩手突然自盾阵裂隙间显出身形,无数箭镞激射而出,将那些尚未反应过来的人钉成了一片抽搐的血色漩涡。 箭镞刚停,又有黢黑步槊从刀盾的间隙如毒蛇般窜出,锋利的槊锋挑着残肢撞进城门洞的阴影里。 不消片刻,原本嘈杂的城门处归于死寂,就连重伤之人的哀嚎都没有,也就在这死寂之中,夏鲁奇和高裕率七杀营护着沈烈纵马进入城西门,陆道岩依旧紧跟在沈烈的身边。 暴雨冲刷着城墙,将斑驳血迹映成流动的赤绸,一把断刀插在青砖缝里震颤不止,积水漫过台阶时卷起细碎的血沫。 冯晖望了一眼沈烈,又反手抹去溅在护颈上的雨水血珠,铁护腕与甲片相撞发出清脆声响。他抬脚踩住半截枪杆,看着城门洞里仍在抽搐的躯体,喉间滚出野兽般的狞笑:“谁敢乱动,我要你们全都死在这里!” 张权没敢动,握刀的手指节泛白,雨水顺着鼻尖滴落时,三角眼瞥向骑在马背上被簇拥的年轻人,喉结滚动了几下,他知道此人应该就是前来赴任的县令,团练守捉使沈烈, 沈烈借着火光看到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冯道,高声喝问:“冯主簿,你过来,本使问你,城中为何会发生兵乱?领兵的杜延平和卢元在何处?” 若以县令的身份,沈烈只能支配冯道和衙役,团练守捉使这个官职却可以统御城中守军,属于正管。另外他直接点出兵变,也就等于偏向于县衙,把矛头直接对准了城中驻军。 冯道已经伤到站不起来,只能爬到沈烈的马前,哽咽地哭诉:“明府,是军头张权叛乱,他趁杜卢两位都头不在城中,意图抢夺县城,领兵屠杀县衙的衙役,卑职与程捕头只好率众抵抗,幸好有队正毛璋相助,否则我等早被张权杀绝了。” 之所以提及毛璋,冯道是想告诉沈烈,我已经按照你的暗示去做了,而且还是向什么说明一个情况,那就是城中守军并非铁板一块。 “你放屁,分明是你聚众谋反,我才领兵平叛!” “找死!” 张权拎着刀大骂,刚想上前辩解,陆道岩手中的步槊直接扎向他脖子,逼的他连连格挡,不得不连连后退,却不敢再挥刀。 王固等人见状,想要上去帮忙,犹豫几秒后便放弃了这个念头,他们知道,大势已去,此刻敢乱动一下,身上必定会多出十几个窟窿。只有洪少游拎着双锤冲到张权的身前想跟陆道岩拼命,被张权强行拉住。 “将军,张权冤枉,张权绝无叛乱之心。” 如果沈烈只带十几个人,张权绝不会叫屈,早就一刀砍过去了,即便沈烈带上百人,他也敢下令。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的县令竟然带了这么多兵力来赴任,而且这些军卒各个武备精良,就连清池城里刘守文的牙军都没这样的待遇。 不过,他还是不肯彻底服软:“将军,是冯道谋反,两位都头不在城中,末将不得不领兵平乱,还请将军明鉴,且莫寒了城中五百弟兄的心!” “你就是花目魈张权?” 沈烈听得出张权的话里带了威胁,翻身下马,倒提着乌杆长枪朝张权走了两步,抬手将枪头搭张权的左肩上,锋刃紧贴着脖子的皮肤,未停的雨丝打在枪头上,擦亮了寒芒。 “正是末将!” 张权见沈烈竟能直接说出他的花名,不禁一愣,随后也就明白过来,一定是冯道所说,眼下这一切也一定是蓄谋,就是眼前这个沈烈耍的鬼计。 他本想退后避开枪尖,但最终还是站在原地没敢挪步,一双三角眼直勾勾地盯着沈烈,握横刀的右手紧了又紧,保持着极高的警惕,身上的血水顺着官袍褶皱蜿蜒成狰狞的溪流。 沈烈望着张权,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你放心,我自会查清是非曲直,严惩谋乱之人,绝不会偏听偏信,你若冤枉,我会还你一个公道,可你提起五百弟兄是何意?是打算挟兵自重,是在威胁本使吗?” 沈烈一直以为长芦城里只有两百驻军,此刻听张权如此说,略感吃惊,也明白一定是杜延平和卢元私自扩充了兵力,好在提前解决了这两个人,否则还真是个麻烦。 “末将不敢!” “谅你也不敢!” 沈烈冷笑了一声,枪头在张权的肩头拍了一下,被雨水浸成暗红色的枪穗红缨扫在张权的脸上,随后他撤回枪头,转身走向战马,像是要回到马背上。 张权见状,暗舒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的这个威胁应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不等他把这口气完全舒尽,沈烈陡然一记回马枪,手中的长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然刺出。 突如其来的这一枪,令张权防不胜防,锋利的枪尖直接穿透他的脖子,枪尖穿透喉骨时,张权脸上的惊怒凝固在扭曲的瞬间,而后像一截枯干般朝前拍在地上的血水里。 “我要你的命!”洪少游见张权死在面前,赤红了双眼,发狂般抡起双锤砸向沈烈。 陆道岩早有提防,从旁向前一步,手中步槊直奔洪少游的面门,逼得洪少游不得不收锤抵挡,而沈烈这时双臂发力,震动手中长枪,一记横扫,闪着寒光的枪头直接抽在洪少游的脑袋上。 虽有铁盔护着,洪少游还是被抽得头晕目眩,摇晃地跪在地上,勉强用双锤支地才没有倒下。 “绑了!” 当十几把步槊即将捅穿洪少游的前胸后背时,沈烈高声吩咐了一句,算是留了洪少游一条命。 随后,沈烈将狠厉的目光扫向那些惊愕的王固等人:“如果你们真不想活了,那就上前,我会成全你们,也会成全你们的家眷,我能杀魏州八千家牙兵家眷,照样能杀光你们,鸡犬不留。” 魏博军叛乱的起因就是牙军家眷被屠,不少人都听说过这件事情,王固等人也听说过,没想到那个人屠竟然就是眼前这个年轻县令。 “将军,王固不明原因,受张权欺瞒蛊惑,请将军治罪。” 王固跪下了,那些跟着他的军卒也纷纷下跪,就连毛璋和程不换等人也是如此,生怕惹怒了“人屠”。 “王固,你个王八蛋,枉顾军头...” 洪少游被捆在地上,缓过劲儿后破口大骂,刚骂了两句,冯晖一脚狠踢在他的肚子上,疼得再也骂不出声。 “你们都起来,何人有罪,我会细细查明,此刻却不是论有罪无罪的时候。” 说着,沈烈冲毛璋和王固吩咐道:“你二人传我的军令,命伍长之上的所有军职之人速到县衙听令,半个时辰之内不到者,以叛乱论罪,祸及家眷。” 毛璋和王固分别代表军中的新老势力,沈烈让两人同时传令,就是要让那些新兵独立出来,继续分化这两个势力。 第一百零一章 县衙内的震慑 这一刻,雨停了下来,弦月闪出墨云,将月影斜挂在县衙的檐角,几片残破的窗纸在潮湿的夜风里簌簌作响。 县衙内,尸横遍地,一片狼藉,沈烈踩着青砖上蜿蜒的血迹,靴底发出黏腻的声响,刚要过仪门,他忽然驻足,半侧过脸看向身后。 程不换正搀着冯道,周身血痕累累,手臂上青筋暴起,另一只手正死死握着一把已经弯曲的铁尺。 “明府当心门槛。” 程不换见沈烈望过来,赶忙提醒了一句,声音像是绷紧的弓弦,继而又架了一下冯道,冯道恰在这时咳嗽起来,浑浊的咳嗽声在死寂的庭院里显得格外刺耳。 沈烈嘴角浮起一丝笑纹,月光恰好掠过他腰间错金螭纹的牛皮大带上,在斑驳的影壁投下扭曲的光斑。 “人性…” 沈烈暗叹了一声,跨过仪门来到公堂前,弯腰捡起一根断裂的锁链,铁锈带着水滴簌簌落在石阶上:“饿了三日的野狗,闻着肉香就忘了脖子上的绳套。” 利益就像堆在磨盘上的金豆子,金闪闪的光芒会照亮人心最深处的欲望,也会让那些被欲望操纵的人主动套上“驴夹板”,蒙上眼睛,把磨盘转起来,以求能获得能够塑造金身的金粉。 不甘心就是欲望的一种表现形式。 沈烈看出冯道的不甘心,当时处于半死不活状态的毛璋也一定有不甘心,其实不止他俩,所有人都存在各种各样的不甘心,只是迫于相应的无可奈何,所以才会把不甘心熬成遗憾。 但在成为终生遗憾之前,只要发现机会,每个人还是有可能为自己的“不甘心”搏一次。 故而,当沈烈释放诱饵,挑动起这些人的欲望后,县城里也就变成了现在的这种状况。 真要说起来,像这种操纵人心的路数并非有多高明,只是利用了人性的本能与丑陋,也只能说是名利迷人眼,欲望乱人心。 旋军城,杜府。 王固匆忙赶到时,卒长李护正躺在门馆内,床榻也正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当他听到王固的讲述,慌乱地赤着脚跳下地,刚烫过脚的铜盆被踢翻,里面的洗脚水洒了一地。 “当真?他真的杀了张权?”李护攥住王固的前襟,王固蓑衣上的雨水正顺着他的指缝往下淌。 其实,李护并不是真的在意张权的死活,只是吃惊这个沈县令行事竟然毫无顾忌,更吃惊沈烈竟能带这么多兵里前来赴任,毕竟张权的反叛并不为杜延平知晓,等杜延平和卢元返城后,必然不会善罢甘休,免不了又会是一场血雨腥风。 烛火摇曳间,王固的面容在阴影里忽明忽暗:“这还能假?我就在当场,亲眼所见,尸首也被拖进衙门了,像拖死狗一样,血痕拖了半条街。” 王固的喉结滚动了两下,咽下一口唾沫。 他还记得乌杆长枪的枪头从张权的脖子抽离时,带出的鲜血在半空划出的弧线,竟比此时檐角的残月还要亮,他袖口还沾着褐色的血渍,像极了杜府影壁上剥落的漆皮。 “我劝你还是赶紧随我去县衙,迟了恐遭大祸。” “王兄,你说他…会不会对咱们兄弟下手?” “听天由命吧,现在四门已经封了,而且他已经将新兵与咱们彻底分化,仅凭你我手里这点人,根本起不了风浪,再乱折腾,别说你我二人的脑袋,恐怕一家老小都留不住命。” 当沈烈一枪捅死张权时,王固就已经彻底怂了。 不怂也不行,就像他自己所说,手里这点兵对付衙役还可以,想跟那些武备精良的军卒对抗,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一碰一个死。 “那…这里怎么办?” “别管了,等沈县令处置吧。” 说着,王固隔着门朝影壁望了一眼:“杜延平和卢元恐怕是回不来了,即便能回来,也难逃一死,杜府必定要改换门庭,到时候这里的一切都会成为沈烈的囊中物,包括庞氏和那些女人,我劝你还是别乱打主意,免得自找苦吃。” 权利与欲望是一对孪生兄弟,沈烈有本事占了长芦,他就会成为另一个杜延平,这里的一切都属于他,王固对此看得很透彻,所以才劝李护不要再有幻想。 李护可不是傻子,赶紧跟着王固离开杜府。 当两人赶到县衙时,县衙前庭内火把通明,油脂烧得噼啪炸响,沈烈正站在公堂的门前说话,在他面前站了不少人,每个人的脸上多多少少都带着慌乱。 原因很简单,整座县衙都被效节军围住,军卒们各个兵刃在手,虎视眈眈,尤其是持弓弩的军卒更是把弩箭上弦,若有人敢乱动,锋利的箭簇必定会将其射成蜂窝。 沈烈扫了一眼跟在王固身边的李护,继续说道:“我本打算等到天明再入城,没想到城内竟然发生此等大事,事情起因已经查明,是军头张权意图叛乱,我已经将其诛杀。” 说话间,冯晖拖着尸体甩向人群,没有流尽的血水在砖缝里蜿蜒成暗红的溪流。 众人刚避让,硬弓拉弦的吱嘎声陡然响起,一个衙役在慌乱之下打翻了手里的桐油灯,跳动的火苗舔上张权散开的发梢,焦糊味混着血腥气在人群里炸开。 “一个巴掌拍不响,即便张权为主谋,也必定要有响应之人。”沈烈将目光射向王固和李护,冷声说道:“那些响应之人,上到有军职之人,下到士卒,不要想以受胁迫为自己狡辩,参与了就是叛乱,逃不脱责罚。” 此话一出,人群里响起不大的喧哗。 这个喧哗分两种,一则是那些跟随张权的人,他们不是有意想闹事,实在是因为心里的恐惧而不由自主地想要为自己辩解几句,因为他们都不想死。 另外的喧哗出自那些响应毛璋的新兵,以及像程不换这些活下来的衙役,他们觉得沈烈很公道,也觉得解气。 沈烈并未理会,上前两步,抬脚踩住张权的尸体,伸手接过陆道岩抵来的横刀,寒光惊得众人再次齐齐后退。 随着沈烈的手起刀落,张权的死人头被砍了下来,朝旁骨碌了一下,没有闭合的三角眼正好盯向李护。 李护惊得后退一步,凉意顺着脊骨往上爬,右手不受控制地握住腰间的佩刀,王固眼见,赶忙用胳膊肘撞他的后腰,提醒他不要乱动,此时李护敢抽刀,必死无疑。 “来人,把张权的头颅悬挂在旋军城的坊门之上,让所有人都看清楚,这就是胆敢叛乱的下场。” 第一百零二章 分权制衡 沈烈的这一举动起到了震慑的作用。 前庭顿时陷入死一般寂静,一股夜风却不合时宜地卷着破碎的纸片掠过檐角,吹动了哪处门扉,发出“吱呀”的声响 沈烈转头望了一眼,继续说道:“张权是死罪,你们不是罪,是错,错在不明是非,错在偏听偏信,所以对你等,我不会以反叛治罪,但错了就要罚,此番参与之人,不管是哪一方,凡有职务者,全部革除,以后再凭功论赏。” 沈烈的话音方落,檐角铁马被风吹动,突然发出刺耳的撞击声。毛璋站在原地,垂首盯着青砖缝隙里暗红,指甲深深掐入掌心,他分明听见自己喉间滚动的闷响,却不敢让这声音泄出分毫。 原本以为就此可以顶替张权的位子,最差也能升为卒长,没想到一番拼命,不仅什么都没有得到,反倒连队正的职位也没能保住。 不过,即便万般不服,毛璋也不敢表露,因为他在沈烈面前没有资格不服,更没有不服的实力。 “来人,将主簿冯道和捕头程不换押入大牢候审!” 站在最前排的冯道闻言,猛地抬头,被血染红的脖颈上可见青筋暴起。程不换就站在他身材,虽然脸上不动声色,皂靴底却在碾碎一片被血水浸投的树叶,那些侥幸活着的衙役更是震惊不已,相互用余光窥探,有人喉结滚动,有人鬓角渗出冷汗,更多人将怨毒藏在低垂的眼帘之后。 杀了张权,关押冯道和程不换,算是彻底对城中的这次叛乱给出定性,否定了任何一方,各打五十大板。 如此做,看起来似乎不妥,没有形成拉一派打一派的效果,但沈烈就是想这样做,目的就是不让冯道这边的人拧成一个小团体,更不会给他们任何居功自傲的机会。 衙门的事小,城里驻军的事大。 沈烈做完决断后,立即吩咐夏鲁奇领兵进入旋军城接管军营,并从效节军的两营中抽调人手在城中驻军里担任大小军职,以此来辖制那些新老军卒。 忙了整整一晚上,直到天光渐亮,沈烈才在县衙内宅的卧房里躺下,本打算眯一会儿,可等到醒来时,竟然已经到了中午。 煦暖的日光透过菱花窗棂漏进来,在陆贞娘的脸上覆了一层薄薄的凝脂般光晕,也让绣绷上的银针闪闪发光。 又绣了几针,她忽然顿住,转头望向榻上的沈烈,目光掠过他眉间未散的川字纹时,轻叹了一声。 “为何叹气?” 沈烈的突然睁眼以及问话把陆贞娘吓了一跳,金线缠作乱结,针尖也刺破了指尖,一滴朱红落在白如雪的绢上,悄无声息地晕开。 “醒来也不说话,偏偏要吓妾!” “真吓到了?” 沈烈起身,朝窗外看了一下:“怎么都这个时辰了,为何不早些叫醒我?” “妾看你睡的实,想着该是乏了,也就想让你多睡一会儿呗,夏三郎来过了,说他那边无事,让你放心...”说话间,陆贞娘将手里的绣绢放在小几上,起身给沈烈打水净面。 “我自己来就行了,你这是绣什么呢?梅花吗?”沈烈接过水盆,望了一眼绣绢上的图案,因为下针少,没看出来是什么,只看到一处殷红,像是一朵盛开的梅花。 陆贞娘笑道:“妾想给沈郎绣一个香囊,可妾的绣功不好,绣不好鸳鸯,怕沈郎不喜欢。” 沈烈掬水在脸上,搓了几下,水珠顺着下颌滚落,在青石砖上洇出深色的痕迹:“怎么可能不喜欢呢,别说是鸳鸯,就算你绣两只没毛的鸭子,我都喜欢。” 陆贞娘掩嘴笑道:“郎君竟乱说,即便妾的绣功再不济,也不会绣成没毛的鸭子,况且鸭子没毛如何绣,那倒真是难了。” “就是光屁股的鸭子呗,你是大才女,难不倒你!”沈烈打趣地说着,接过陆贞娘递来的方帕,擦了擦脸,问道:“道岩呢?” “在外边守着呢!” “你喊他进来,我有事情要跟他说。” 陆贞娘出门唤来弟弟,刚想退出屋子,却被沈烈拉住:“不用避着,你也听听,看看合不合适。” 说完,沈烈望向陆道岩:“是这样,之前我把县府的职位分给夏三郎和冯晖,由三郎做县丞,冯晖任县尉,可我想了一下,觉得还是让他俩一心治军为好,我打算把城里驻军编为第三营,名字嘛,继续用七星之说,为贪狼营,由你任校尉,我现在想听听你的意见,主要是想确定你有没有信心把那些军卒带起来?” “没问题!” 陆道岩不假思索地点头,继而单膝点地,动作带着武将特有的利落,阳光掠过新生的胡茬,将喉结的颤动也照得分明,那是少年人强压的雀跃与惶恐:“只要您信我,我就能把那些人带出来。” 话语稍作停顿,陆道岩继续说道:“只是刚从两营抽调人手辖制驻军,若是由我接手,不知冯晖和高大郎那边会不会…” 沈烈笑着摆手:“你无需顾虑这个,我会跟夏三郎商议这件事,也会听取冯晖和高裕的看法,他们应该不会有意见。” 陆贞娘对于沈烈的这个安排感到惊喜,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就让弟弟领兵,这确实是件好事。 只是她还是有点担心,毕竟城里的驻军不比效节军,听弟弟说其中一些军卒本就是宣武军中的老兵痞,而且还有新老军卒的矛盾,弟弟年纪尚轻,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出事。 沈烈看出陆贞娘眉间的担忧,笑着宽慰:“放心吧,我是效节军指挥使,有我给道岩撑腰,没人敢不服,即便再不行,他不是还有个厉害的阿姊嘛!” “又取笑妾呢,妾有何本事,还不是蒙沈郎偏爱…” “哦,你总算知道我偏爱啦!” 陆贞娘说的偏爱,是指沈烈对陆道岩的器重,沈烈却故意改换概念,陆贞娘不好反驳,也不舍得反驳,假装埋怨地扯了一下沈烈的衣袖,发自内心地笑起来。 沈烈望向陆道岩:“有一点你要记住,人心可操纵,杀人要诛心,宽松与狠绝都要由你所控,这就是最简单的领兵之道。” 还有一句话沈烈没说,那就是不要相信任何人,之所以他会这样安排,也正是出于这个想法。 他信任夏鲁奇,可以把效节军的兵权完全交给夏鲁奇,却用破杀二营的冯晖和高裕弱化了夏鲁奇的军权。 现在,他又要把陆道岩加进去,如此也就是想打破冯晖与高裕之间的平衡,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 世上有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你永远不会知道看似跟你亲密的人,会在背后对你抱有多大恶意。 沈烈不敢说自己足够了解人性,但他相信世间万物的两面性,尤其在这个陌生的乱世里,他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 同时他也确信,别人应该与他一样,所谓的信任,只不过是弱者对强者的一种依赖罢了。 第一百零三章 庞氏的慌乱 春雨足,染就一溪新绿。 这几日,长芦又下了几场雨,雨势倒不大,淅淅沥沥时有时无,雨丝常会裹挟着争春的花瓣一同簌簌坠落。 中午时分,落了一上午的雨终于将歇。 庞氏觉得烦闷,便走出屋子,倚在如新的朱漆廊柱旁,盯着台阶下一株沾满雨露的迎春花发呆,手指无意识地缠绕着绢帕,檐角铁马叮当乱撞,也没能让惊醒她心中的愁绪。 城中的乱象本在庞氏的意料之中,因为是她指使张权去杀沈烈,也是她让张权把冯道一并弄死,所以她并未在意城中最初的杀戮。 至于张权的心思,她也能猜出几分。 但她不怕,因为夫君杜延平才是长芦的主宰,只要夫君返城,张权那点蝇营狗苟的小心思,必然会被灭的七零八落。 然而,事态的发展却远超出她的设想。 那晚,当报信的婆子踩着泥泞的雨水一路碎步地跑到她面前时,她正悠闲地用银簪挑着灯芯,火苗猛地窜高,在瞳孔里烙下猩红的印记。 “大娘子,李护走了!” “走了?去哪里了?” “说是去县衙见新县令,还说…” 婆子咽了一口唾沫,神情极度紧张地继续道:“还说张权死了,尸体像条死狗般从西门拖进县衙…” 庞氏听到这句话,手里的银簪“当啷”坠地。 她霍然起身,鬓边金步摇在烛光里乱颤,像极了受惊的雀鸟:“张权死了?怎么死的?是让冯道他们给杀了吗?” 婆子一个劲儿摇头:“不是冯道,说是被那个新县令在西门一枪扎穿了脖子,那个新县令带了好多兵入城,已经去了县衙,还让所有带官职的人都去县衙,晚了就当叛乱治罪,还会祸及家眷,所以李卒长不敢耽搁。” “大娘子,不好啦!” 婆子正说着,一名小厮慌里慌张地跑进屋子,裤脚鞋面沾着暗红,像是踏碎了樱桃,却能闻到刺鼻的铁锈味:“大娘子,好多兵马进了旋军城,军营那边已经被接管,坊门也封了,一队兵正朝府这边赶过来。” “什么!” 庞氏慌得扶了一下妆台,铜镜映出她煞白的脸,像戏台上勾了半面的鬼魅:“让府里的家丁赶紧准备刀枪,做好防备,一定不要让他们冲进来,快去!” 随后,杜府内陷入一片慌乱。 不多时,铁甲相击的锐响撕碎雨夜传入府内,响声先是在杜府的府门前骤停,随后被猛烈的高声叫喝与砸门声所替代,庞氏吓得险些把心从喉咙里跳出来。 杜府内有不少家丁,还有一些家将,平时这些人在外边吆五喝六,好不威风。此刻虽然庞氏下了命令,各个也手持刀枪,可面对冯晖带来的七杀营军卒,他们没有一个人敢抗拒,乖乖地扔下手里的兵刃,任由冯晖带人冲入府中。 “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 庞氏拦在进入后宅的垂花门前,并在身前的手在微微发抖,质问的声音也在发抖,从眼前这些军卒的甲胄就能看出,他们不是城里的士兵。 “奉军使令,我要守在这里。” 冯晖没有多说废话,只是冷冷回了一句,随后也不管庞氏的百般阻挠,封堵所有进出杜府的门,并且规定可出不可进,凡是迈出府门的人,再也不准走进来,就连日常采买都是如此。 这个规定很没道理。 最初,府里的人没把这个规定当回事,厨娘挎着竹篮出去时,不仅没人阻拦,领头的校尉还冲她笑,露出的牙齿森白,这让厨娘在觉得这些军卒虚张声势之余也有些害怕,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野狼盯上的离群羔羊。 “说过了,出去就别想进来,快走!” 等到她采买回来想要进府时,却被挡了下来。 “军爷,婢子是府里的厨娘,是得了我家大娘子的吩咐出去买食材,您不让婢子进去怎么行,要是耽误了大娘子的饭食,婢子可担不起这个责罚,等郎主回来,还不得打死婢子。” 厨娘抬出杜延平,觉得眼前这个年轻小军官必定会怕。 “狗主也没用,快走远些…别再这里啰哩巴嗦!” 冯晖长的壮实,再加上一身甲胄,站在不高的厨娘面前就像一座铁塔,又因为杀心重,面相就显得格外凶狠,两眼一瞪,如同庙里的韦陀,吓得厨娘后退了好几步,别说争辩了,连看都不敢再看一眼。 “怎么回事?你怎么还站在外边?” 府里的一个管事平时飞扬跋扈惯了,看到厨娘被拦,不知天高地厚的想要强出头,走出府门拉着厨娘便要硬闯。 冯晖没拦着,只是等那名管事的一只脚刚跨进门槛时,手中的横刀直接就劈了过去,管事一声惨叫,血喷出去老远,溅在影壁的松鹤延年图上,染得鹤顶格外妖红,从那以后,府里的人再也不敢出门了。 门廊下挂着一个金丝鸟笼,鹩哥在笼内扑棱棱乱飞,声音总算惊动庞氏。她收起杂乱的愁绪,转头望了一眼鹩哥,又垂眼望向脚下蜿蜒的水渍,本就皱起的眉头又紧蹙了几分。 府里什么都不缺,不出门也无妨,关键是这么多天过去,夫君竟然依旧没回来,卢元也同样如此,而且两人一点消息都没有,这很不对劲。 即便消息封锁的再严实,也不可能一点消息都透不出去,只要得知城内生变,夫君一定会回来,为什么迟迟不归呢? 正想着,腕上的龙凤金珠手串不知何故突然绷断,金珠子噼里啪啦地落在石阶上,滚得到处都是。 庞氏心里一惊,望了一眼散落的金珠,不再犹豫,带着十几名随从拐出垂花门,气冲冲地朝府门的门馆奔去。 “你们到底要干什么?让你家县令来见我?” 庞氏的声音尖利得惊飞梁间燕,尾音却泄了气似的发颤。 之所以语气强横,并非是她看不清形势,实则是不敢软下来,她太清楚这里面的门道。这些眼生的军卒之所以不入府门,应该是那个年轻县令有所忌惮,如果自己这边先服软,对方就会露出獠牙,会把整个府邸都撕个稀巴烂。 之所以想见沈烈,是因为出府门容易,出城门却难,消息传不回来,所以她想给沈烈施压,让沈烈撤走府里的这些军卒,不得限制杜府的人出行,这样就能派人去清池城找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打听她的夫君到底在哪里,为何还不归家。 今日,冯晖不在门馆。 名叫魏仁奇的七杀营卒长听到喧哗,走出门馆,啐了一口唾沫,抬起刀鞘在廊柱上磕了几下,震落几滴未散的雨珠。 “想见我家军使?你也配?” 魏仁奇极度蔑视一眼庞氏,怼了一句,没给庞氏留一点体面,也撕碎了庞氏刻意维持的体面,说罢还抽刀离鞘。 “你…” 庞氏心惊,踉跄后退半步,金丝履正踩在小水洼里,湿了鞋底,脏了绣花鞋面。 第一百零四章 真正的飞蛾扑火 沈烈确实相中杜府,但他眼下还没有时间理会庞氏。 接管县城后,有许多事情要处理,无论是防务还是政务,都要安排人手,也必须要在短时间内理顺清楚。 冯道和程不换依旧关在县衙的大牢内。 因为阴雨连绵,县衙大牢的砖石沁着潮气,一走进去便会感到湿闷的潮气扑面而来。 皮靴踏过积水的声响惊动了聚在墙角的地鼠,嗖嗖地窜入暗渠,石墙的缝隙里生着几簇青苔,倒是给这阴森所在平添三分生机。 “程捕头。” 沈烈隔着重锁的木栅望去,程不换正蜷在霉湿的草席上,穿的还是那晚苦战的衣服,干涸的血渍遍布全身。 程不换闻声抬头,方阔的国字脸上还留未愈的伤痕,但眼眸已经不似三日前那般迷茫,似乎是一种认命的清澈。 “明府?” 程不换见是沈烈,慌忙起身,铁镣与砖石相击的脆响里,额角那道刀疤随动作抽动,倒显出几分往日的悍勇。 “把锁镣打开。” 沈烈摆手命人开锁,望着眼前这个中年汉子,漆纱幞头下的眉峰微挑,淡淡地笑了笑。 “罪人程不换拜见明府!” “都说不是罪,是错,何来罪人一说?将你与冯道关进大牢,算是责罚,也是无奈之举,还望程捕头体谅。” “明府折煞罪人。” 程不换喉头滚动,青筋暴起的手掌紧握身前的衣襟,指节泛白,褶皱不堪的衣袍下摆被绞作一团。 沈烈径自坐在潮湿的木板床边,天光自高窗斜照而入,在浅绿色的官袍上裁出一方金线,也照到沈烈的手指正抚在腰间的一个锦绣香囊上。 “我欲委你县尉之职。” “啊?” 程不换猛地抬头,眼尾细纹里凝着未拭净的血痂,喉间似塞着滚烫的炭火,他迟疑地望着沈烈,似乎没有听清沈烈刚才说什么。 沈烈一笑:“你,做长芦县尉,可愿意?” 程不换这才反应过来,赶忙退后一步,整理一番衣袍,随后冲着沈烈躬身长揖:“蒙明府抬爱,罪人必定尽心尽职,为明府分忧,效犬马之劳。” “那就好,另外你可有贤才举荐?” 按理说,沈烈最先接触的人是冯道,而且冯道正是揣摩了沈烈的示意,才敢聚集衙役跟张权火拼,所以受重用之人应该是冯道,这类话也应该跟冯道谈,程不换搞不懂沈烈为什么不待见冯道。 “明府,冯道他…” 程不换想为冯道争取一下,这其中有朋情,也有私念,是想让沈烈看到他的仗义。 “冯道他...” 话才出口,程不换看见沈烈抚香囊的手指一滞,而且在油灯摇曳之中,沈烈眼尾的笑纹倏地淡去,像是秋潭落进几片枯叶,搅碎了方才的和煦,程不换慌忙噤声,后背已然发冷。 程不换不敢再勉强,低头想了想,举荐道:“城东有一人名叫李愚,很有学识,曾是天复元年的进士,在河南府担任过参军,后来避难于太行山之东,年前来到长芦,我见过他,为人耿直素简。” 提及李愚,程不换忆起那个常在城东茶肆见到的青衣男人。那人总喜欢坐在临街的槛窗下,布衣浆洗得发白,手里也总拿着一本起了毛边的书。 有次追贼经过,正撞见李愚攥着半块胡饼与流民论史,有板有眼的样子令人好笑。 “李愚...” 沈烈点了点头,起身离开,走向关押冯道的牢房。 潮湿的青苔在石阶上蔓延,沈烈沿着地牢甬道前行时,官袍下摆沾了墨绿色泥浆。 冯道的囚室在最深处,铁门推开时,腥腐气息扑面而来,墙缝里垂落的蛛丝扫过沈烈眉骨,粘腻如死人的白发。 “冯主簿好兴致。” 沈烈停在铁栏外,望着正在草席上摆弄蓍草的冯道,只见冯道沾着污渍的指尖正将五根蓍草排成卦象。 “坎上艮下,水山蹇。” 冯道望向沈烈,这次并未表现出拘谨和恭敬,坐在那里继续说道:“卦辞曰: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 因为气味过于难闻,沈烈解下腰间香囊轻嗅,里面的药香勉强冲淡鼻前的浊气。 “利见大人?如此说,你已算出我会来找你?” 冯道面前摆了一个陶碗,里面盛着清水,但水面上已经落了灰尘,像漂浮的霉斑。 听到沈烈的问话,冯道没有回答,抓起五根蓍草点了点头,脏乱的脸上露出自信的笑。 沈烈推开铁栏门,惊得墙头蜘蛛坠入水洼,冷冷问道:“你妄自揣测我的意思,鼓动衙役对抗张权时,可否算过自己会是这样的结局?你让那么多衙役死于非命,你又是否为他们家中的妻儿老小算过,让她们赖以活命的男人会死在那晚?” 这番质问让原本自信的冯道眼中露出愕然,他撑着石壁缓缓站起,身上的铁链随之发出叮当的声响。 “明府,冯道错了吗?冯道只是不想再助纣为虐,想要对明府尽一份应尽的忠心,难道这也是错吗?” “忠心?”沈烈突然逼近冯道,眼底掠过幽蓝的冷光:“你且说说,你所谓的忠是什么?是用别人的命来换取你的富贵吗?” “不,不是!” 冯道左右望了一眼,随后近似疯狂地将手里的蓍草抛向铁栏外的火把,枯茎在空中划出诡谲弧线。 “忠就像那根火把,有人举着它照亮前路,有人用它焚烧异己…”说着,冯道忽然转身抓起陶碗,将碗里的脏水泼向墙壁:“我没有错,我不过是看清了火把应该握在何人手中,所以才会自投光明,就算是飞蛾扑火,我也不承认这是个错误!” “飞蛾扑火?” 沈烈淡淡一笑:“你真觉得自己是在飞蛾扑火吗?那些为君尽忠,敢于赴命的人才叫飞蛾扑火,你不是,你只是为了赌一场人生际遇。” “不,我不赞同明府所言。” 冯道似乎忘记了身份,跟沈烈倔强起来:“为臣者,有辅君之责,却应以天下苍生为重,若君无力执掌天下,不能拯救苍生,为臣者就当另择明君,为了一个无用的君王赔上性命,那是置天下苍生而不顾,是糊涂,更是愚昧,更是把自己当做了君王的奴婢,舍大义而沽名钓誉者,那不是真正的飞蛾扑火?” “哦?何为真正的飞蛾扑火?” “真正的飞蛾扑火,它们扑向的从来都不是火,是光,而真正的光...”说话间,冯道走到铁栏前,双手紧握着铁栏杆,用力摇晃了一下,近似发泄地大吼:“此光当獬豸目中的明烛,照的是律法经纬,而非某人身前三尺,也绝非一人之天下!” 第一百零五章 收买人心 “哈哈哈…” 沈烈沉默少许,突然大笑起来。 他明白了冯道为什么会成为“十朝宰相”的原因。 冯道说的没错,天下不是某个人的天下,更不是某个姓氏的天下,在这个乱世之中,真正的忠诚不应该是盲目追随,而是在于能否成为照亮前路的燧石,这才是飞蛾扑火的真正价值所在。 “冯道,我给一根火把...”沈烈走到冯道的身边,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头:“希望你能好好举着,别烧了自己,也别把县衙点着了,明日去领县丞的官服,好好帮我治理好长芦。” 冯道先是怔然,而后垂首低笑,沈烈偏头看去,只见大颗泪珠滑过冯道的脸颊,一滴滴落下来牢房的泥土地里。 “好啦!回去收拾一下,过几日我还要兑现我的诺言呢!” “明府?” “宅子,我打听了,张权的那处宅子也不错,你搬过去住。” 沈烈的声音混着脚步声渐渐远去:“冯道,我欣赏你的说法,希望你日后能成为今日所说之人…” 能在长芦待多久,沈烈并不确定,但只要待一天,就要治理这个县城,提防刘守文的进犯,更何况还要以长芦为根基,开展贩私盐的宏伟大业,所以沈烈需要各方面的人手。 县里的政务人选陆续定下来后,军务那头也要处理。 虽然沈烈把军务决定权交给了副指挥夏鲁奇,但不可能不过问。权利下放不等于无限制放权,权利的艺术就在于松弛有度,让人对权利时刻都保持敬畏。 对于城中原有的宣武旧卒,沈烈将他们全部分散到两营之中,彻底打破他们已经固化的既得利益,王固、李护等人也就归在冯晖和高裕的辖制之下,至于以后会不会重用,还要看他们的表现。 像王固、李护这些人,沈烈不在乎他们是忠还是不忠,只有能用还是不能用的区分。 在沈烈看来,人与人直接根本不存在真正的从属关系,也就不会有所谓的忠心耿耿,其实一切都视利益而定。 当你有提供足够利益的能力时,所有人都会忠心于你,甚至可以达到肝脑涂地,可当你彻底失去这个能力时,忠心二字就是一个最可笑的谎言。 毛璋那些后招募的新兵被独立成营,也就是沈烈跟陆道岩说的贪狼营,陆道岩任校尉,毛璋并没有得到晋升,反倒是另外两个在那晚按兵不动的队正升为了卒长。 入夜,旋军城军营的军帐内。 沈烈端坐在木案后,手指在案上轻轻叩击。洪少游被绳索绑着,立在五步开外,裂开的皮甲上沾着夜露,上边的铜钉在昏黄光线下泛着幽微的光。案头的油灯摇曳,两人的影子投在军帐的布幔上,忽明忽暗。 “你跟了张权多久?” 沉默片刻,沈烈忽然开口,声音里带着刀锋划过皮鞘的沙哑,这几日过于忙碌,属实有些疲乏。 “两年,张军头待我不薄。” 这段时间,洪少游一直关在军营的牢房里,他以为自己会死,从牢里被冯晖提出来时,他觉得自己的死期应该到了。 “两年,不短了。” 沈烈点了点头,起身绕过案几,停在一侧的舆图前望了一会儿,转头说道:“我听说在并州的时候,你在军中养马,有一次军营被袭,你带着二十匹战马躲进芦苇荡,等了三日三夜,最终将二十匹战马都带回营中。” “是十八匹。” 洪少游的喉结滑动,望向沈烈的眼里有血丝游动:“被流矢惊丢了两匹良驹,杜都头要杀我,是张军头求情,保下我的命。” “噢,原来如此,难怪你会为他不要命。” 沈烈回头望了一眼案上的横刀,走过去拿在手中,抬眼看了一下洪少游,随后抽刀走到洪少游的身后,将寒凉的刀身贴在他的脖子一侧。 洪少游没有动,瞪大眼睛望向前方,等待那一刻的到来,等待鲜血的喷溅。 不过,锋利的刀锋并没有砍在脖子上,而是砍断了身上的绳索,“我本可以杀你,但我想留你一条命,对于你来说,这算不算救命之恩?” “算!” 洪少游在错愕之中说出这个字。沈烈的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问道:“知道为何留你一条命吗?” 洪少游揉着被捆麻的胳膊,缓缓摇头。 沈烈转到洪少游的身前:“因为那些人都受过张权的恩惠,却只有你肯为他拼命,所以你是个知恩图报的汉子。” 洪少游浑身一震,月光从帐外斜切进来,在地上划出明暗分界,也将他照在惨白的光痕里。 “我杀了张权,而张权对你有恩,所以你应该恨我,但你也应该清楚,那晚如果我没有带兵,死的人会是我,这就是一场权利游戏,因此说张权并非死于我手,而是死在妄自尊大。” 说着,沈烈望向洪少游。 洪少游默默点头,他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良禽择木而栖,君子择善而交,我希望你能听懂这句话,如果听懂了,那就留下,若是听不懂,我也不会为难你,你现在就可以离开,可以寻机替张权报仇。” 沈烈说完,转身走到木案后,重新落坐,等待洪少游的选择。 “我可以走?” “可以,没人会拦你。” 沈烈颔首,眼中却已然闪出寒意。 “多谢将军不杀之恩!”洪少游冲着沈烈拱了拱手,转身走出军帐,走进月色之中。 冯晖提刀闪进帐内:“烈哥儿,真就这么放他走?” 沈烈站起身,走到帐门前,望着逐渐走远的洪少游,冷冷一笑:“他若回头,就不会死,否则…把弓箭给我!” 沈烈看中洪少游的孤勇和彪悍,所以才会给他一次活命的机会,但他要识时务,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留着反倒是祸害。一诺没有千斤重,只是一句话而已,这句话可以是真,也可以是假。 铁弓的弓弦被拉成满月,闪着寒光的箭簇也指向洪少游的后心,如果十步之内洪少游再不回头,沈烈会毫不犹豫地射出这一箭。 月色里,洪少游放缓脚步又走了五步,随后停了下来,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像是在犹豫着什么,继而转头看向军帐,看到沈烈正站在帐门口望着他,似乎还带着笑。 “将军,少游愚笨,请将军责罚!” 当洪少游单膝跪在沈烈的面前时,沈烈的冷笑暖了起来,伸手扶起洪少游:“不是愚笨,是你应该有这样的犹豫与抉择,若你立即答应,反倒让我看不起了,如此更好,以后就留在我身边做个掌旗吧!” 第一百零六章 再访杜宅 攘外必先安内。 解决了城里的军政之事,长芦县也算是稳定下来,接下来就要面对十里外的义昌军。 当下,沈烈不会直接面对刘守文,毕竟不熟悉这个人,去清池城求见的风险太大,邀请刘守文来长芦,恐怕他也不敢来,所以沈烈取了折中的法子,让冯道带上厚礼代他去见刘守文,以此作为示好,并且故意向刘守文询问杜延平和卢元的行踪。 “刘节度使说了,既然是梁王举荐,朝廷任命,他自然会以礼相待,还说希望明府这边能安守长芦,若是有事,义昌军绝不会坐视不管。” 冯道的县丞官袍的下摆沾了少许泥点,袖口却整齐地挽着三叠,露出内衬的素绢,脸上的神色虽有倦容,却还是透着意气风发。 “这是威胁呀!” 县衙的议事厅内,沈烈的手指轻叩木案,笑了笑,问道:“杜卢二人之事怎么说?” “刘帅说他也不知晓,还说问过,杜卢两位都头当夜就离开了清池城,这事倒是有些蹊跷了。” 冯道面露不解地说着,而后望着沈烈,试图从沈烈的表情里验证猜想的答案。 “两个大活人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地凭空消失,让程校尉派人好好查一下,另外把这个情况告知两家的家人…” 说着,沈烈起身:“算了,我还是亲自去一趟杜府吧,把这个消息告诉那个庞氏,然后看看她是想离开还是打算继续留在长芦,要是离开,咱们也该派些人手护送,毕竟是杜都头的家眷嘛,虽然杜都头不知去向,我们却要把情义做到。” 这番话说得有情有义,但冯道清楚,这是去撵人,是要占杜府了,那个庞氏最好知趣儿,否则很可能会像杜延平一样凭空消失。 暮春的雨丝斜斜切过屋檐,将杜府庭院里的青砖洇成深浅不一的墨色。沈烈沈烈撑着青竹油伞,与陆贞娘并肩站在伞下,手中的青竹油伞簌簌震颤着,从伞面滚落的雨珠在石板上溅起朵朵墨花。 临墙有一池水,几条锦鲤在被雨落出涟漪的水面下游动,池边立有一棵梨树,满枝头的花苞在雨水的滋润下更显洁白娇嫩。 陆贞娘望着在涟漪中摆尾的锦鲤出神,忽听得耳畔传来低吟:“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她转头望去,看见沈烈的眉眼间不知何时竟凝着化不开的阴翳,顺着他的目光,一枝带雨的梨花正颤巍巍垂着,雪瓣上沾着的雨珠像是未干的泪痕。 “沈郎...” 陆贞娘抬手将指尖拂过爬满忍冬藤的粉墙,冰凉的水珠顺着叶脉滑入掌心:“这两句诗真好,是啊,这世间有几人能真正看透人生的无常呢,若是你不来长芦,这满院的富贵怕是还能再开一季。” 话音未落,腰间忽然一紧,整个人已被带入浅绿官袍的温热里,她仰头之际望去,正撞进沈烈似笑非笑的眸子:“贞娘,这是在替谁抱屈?竟帮外人说话?” “哪有呀,妾也只是有感而发,再说了,妾是沈郎…”陆贞娘娇羞地笑起来,话虽未说,身子却故意贴近沈烈,还在沈烈的臂弯轻拧了一下。 雨打风吹,正堂檐角的铜铃叮咚作响。 看呆的冯道慌忙转身跟洪少游没话找话,攥在袖中那块帕子紧了又紧,那是当初王米儿塞给他的,丝线都被磨得起了毛。 “少游兄,令堂的身子近来可安好?” “还好,多谢可道兄挂念,令尊在新宅住的还习惯…” 冯道和洪少游之前的关系并不好,现在却像故交,原因无他,只是因为站在了一条线上,有了共同的利益。 “明府来得不巧。” 细若游丝的声音穿透雨幕,王米儿撑着褪色的油纸伞立在垂花门下。或是雨冷,让她的面色显得苍白,耳畔碎发上凝着细密的水珠,更像是结了一层冰霜。 “我家大娘子正在礼佛,因不敢亵渎佛主,故而特让妾来接待明府,还望明府宽恕怠慢之礼。” 庞氏避而不见,打发妾室王米儿出来接待,王米儿的这番话也不是想要款待之言,而是婉拒来访的说辞。 冯道见到王米儿,心绪顿时翻涌,脸上的表情也显得异常激动,脚下刚迈出一步,却又收了回来,站在原地怔怔的望着。 王米儿也望见冯道,眼神里露出哀怨,但这份哀怨转瞬即逝,随后便撑着伞,垂目站在沈烈的面前,静候沈烈的吩咐。 沈烈留意到冯道的异常,猜测眼前这个人女人很可能就是王米儿,也就认真打量起来。 王米儿的相貌确实不错,只是眉眼中凝结着化不开的愁绪,头上的堕马髻有些松散,苍白的面色倒显得眉间那点朱砂花钿愈发鲜亮。 伞下的身形纤薄,披着浅杏色团花罗帔子,里头是水绿齐胸襦裙,素白披帛被风卷起又垂落,像一尾挣不脱丝线的银鱼。 四月天不暖,最外边套了一件藕荷夹棉半臂袄,上边绣着银线忍冬纹,却将人衬得更单薄。裙裾下隐约露出绣鞋尖的两粒珍珠上沾了泥浆。 “你是何人?” “妾是杜都头…” 不等王米儿介绍完自己,冯道终于没能忍住,更怕沈烈怪罪王米儿,赶忙上前:“明府,这位就是王业道之女,米儿是被杜延平强掳到府中为妾,非心甘情愿,还望明府为王家父女做主。” “哦,还有这等事情?” 沈烈故作不知,望了一眼王米儿。 以为她会说点什么,又或是会露出悲愤,然而却见她神情不改,依旧是那副不喜不怒的样子,脸上并没有因为冯道的话起半点波澜,也没有看冯道一眼,沈烈知道,这个女人对冯道已经心死了。 “正好,本官也信佛,既然你家大娘子正在礼佛,我也应该去拜上一拜,跟佛主菩萨求一个平安喜乐!” “明府…” “前边带路!” 沈烈加重了语气,威压之势陡然而起,王米儿顿时噤声,不敢违抗,只能带着沈烈穿过垂花门向内宅走去。 佛堂的门前,沈烈将油纸伞交给陆贞娘,抚平袖口云雷纹的褶皱,这是今早特意换上的官服,玄色官靴上因刚才踏过水洼时溅了三两点泥星。 佛堂里檀香缭绕,庞氏确实跪在佛像前,心思却不在佛堂里,杜延平的迟迟不归让她愈发惶恐,觉得一定是出事了,到底出了什么事却无从知晓,沈烈此刻前来必定不是好事,心里更加慌乱,连手里的佛珠都要捻不动了。 “大娘子,县令来了。” “大娘子礼佛倒是虔诚。” 王米儿和沈烈的声音都不高,却让庞氏本就慌乱的心如同被什么重锤了一下,猛然震颤,佛珠手串也随之突然崩断,碧玉珠子噼里啪啦滚了满地。 该来的总要来,该面对的总要面对,躲不过的。 庞氏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缓缓起身,鬓间衔珠步却摇晃的厉害,迈步间,脚下更是被杏红织金襦裙绊了一下,踉跄地扶住门框。 第一百零七章 烂掉的并蒂莲 沈烈负手立在门槛外,笑看庞氏的慌乱。 庞氏扶着门框,手指关节用力到发白,望向沈烈时,胭脂晕染的眼角微微抽搐:“沈烈,你如此相逼,莫非真的欺我杜府无人吗?我夫君不日便会归来,即便你是县令,是守捉使,也要想想究竟是谁在真正掌控长芦!” 沈烈故意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想过,非是他人,就是我,而且我说过,我会再来拜访的。” 说话间,沈烈跨过门槛,从庞氏的身侧走进佛堂,先冲着神坛上的金佛像双手合十,随后又转头望向庞氏。 “《法严经》里说,所见诸佛,皆是自心,所以求佛就是求己,不知大娘子跪在这里想求自己什么呢?” 庞氏没有作答,只是冷冷回望。 陆贞娘将油纸伞斜倚在滴水檐下,轻提素白裙裾走到沈烈的身旁,随后虔诚地跪在蒲团上,合十的指尖被烛火映得近乎透明。 沈烈笑了笑,将掌心的温度透过陆贞娘的薄衫渗入肩胛:“人生就是一场盛大的腐烂,无论怎么求,都会在时光里慢慢发霉,在记忆的阁楼中生锈,被岁月无情地啃噬,何苦求这泥塑木雕?它什么都给不了你!” 这话听起来很颓然,陆贞娘偏头望向沈烈,不明白他为何突然说出这样的感慨,心头也为此莫名升起一股酸楚,不由地攥住沈烈的广袖,这才心安下来。 “沈郎…” “嗯,我乱说呢,分人,你拜就灵!” 沈烈的笑里竟然带出宠溺,这是第一次对陆贞娘如此笑。 随后,他收起笑容,再次望向庞氏:“你心里无佛,拜的只是一个冷冰冰的泥塑,所以你什么都求不到,就算把头磕破,它能给你的也只是失望,但我可以告诉你,不用求了,杜延平永远都不可能再回来了。” 说着,沈烈将一枚铜鱼符扔在庞氏的脚下,表情又冷几分:“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你自己离开长芦,二是我让人送你离开,你只有一个时辰,这一个时辰里,你可以继续跪在这尊泥胎面前继续祈求。” 弱肉强食便是如此,谈不上欺负女人,如果沈烈不具备自保的实力,庞氏杀他会像碾死一只蚂蚁,况且张权就是受了庞氏的指使,沈烈没有赶尽杀绝已经算是仁慈了。 雨过天晴,一道彩虹横跨天际。 沈烈和陆贞娘踱步于杜府后院的芍药圃内,随手掐断一支含苞的魏紫,别在陆贞娘的云鬓上,笑道:“这所宅子的规模确实不小,以后就烦劳贞娘多上心了。” 陆贞娘笑着点头,突然又似不情愿地说道:“沈郎说错了,妾只是厨娘,可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妾只能暂时帮着料理一些琐事,真要说上心之人,应是这府里的大娘子,是月华娘子才对。” 说完,陆贞娘紧盯着沈烈,像是在等待他的确定,也更期盼能听到一个否定的回答。 沈烈一怔,眨巴几下眼睛,说道:“你说的没错。” 此话一出,陆贞娘的眼里无法抑制地露出失望,却也仅是一瞬间,随后便笑道:“我当然说的没错了,若是连这点自知自明都没有,如何给你做厨娘呢!” 沈烈又笑着摇头:“不是说这个,是说我们在这里究竟会待多久,能待多久,你就像你所说,或许只是暂时,住不了一辈子。” 朱全忠一定会夺沧州和卢龙军镇,这是历史的必然,至于结果如何,会不会沿着史书所记载的那样发展,沈烈不敢确定,就像自己这片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浮萍到底会漂到何处,同样具有不确定性。 “一辈子?” “对呀,一辈子!” “沈郎的一辈子里会有我吗?” “不知道,那要看你的一辈子里愿不愿意带着我!” “妾…不知道!” 陆贞娘不是不知道,而是非常清楚,很渴望自己的一辈子里能有沈烈,但沈烈要娶的人不是她,是魏博节度使的女儿,罗月华会不会容她,这就不确定了。 一个时辰后,庞氏带着细软狼狈地离开了县城。 如果还有一丁点希望,她都不会离开,是那枚鱼符打破了她最后的幻想,那是杜延平随身鱼符,是身份的象征,如果人还活着,绝不会落在沈烈的手里。 王米儿没跟庞氏一起离开,她找到冯道,想去县衙大牢把父亲接出来。 “米儿,你父亲…” 王业道死了,死在那晚的混战,并非被杀,而是在混战中轻监室起了大火,已经疯了王业道被活活烧死在里面。 “冯郎,你还会要我吗?” 王米儿默默点了点头,好像父亲的死早就在她的预料之中,随后竟笑着问冯道,只是声音却像碎瓷刮过青石。 冯道将王米儿冰凉的手紧紧地攥在胸前,用力点着头:“我一直留在长芦,等的就是这一天,为了救你,我真的可以舍弃这条命,我做到了。” “你带我回家好吗?我想回家!” “好,我这就带你回家。” 最初,王家的宅子被杜延平强占,后来又赏给了张权,到了沈烈这里,作为诺言给了冯道,此刻冯道又带着王米儿回到了曾经的王家,兜兜圈圈如同命运的闭合。 入夜,蝉衣阁内亮起烛光。 蝉衣阁原本就是王米儿的闺阁,冯道曾有幸进过一次,所以当他住进宅子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蝉衣阁恢复原貌。 “米儿,明日我便请人说媒下聘,一样都不会少,我会娶你为妻,就像当初承诺的一样。” 残月透过菱花窗棂将灰白洒了阁内,窗外传来更鼓声,王米儿突然低笑起来,好像很高兴冯道能如此说。 王米儿披衣下床,近似欢快地赤足踩过青砖,从屋子的一处暗格里摸索了一下,竟然抽出半幅盖头,只是上边金线勾连的并蒂莲已经被虫蛀成了灰网。 “当初你说要揭盖头,我便早早绣好,等着你娶我,你瞧,多可惜呀,这莲花根都烂透了。” “无妨,可以再绣,绣最好的,我要亲手揭开。” “是啊,应该可以的!” 王米儿痴痴望着镜中的自己,轻哼起待嫁时学的《催妆曲》,并将残破的红盖头覆在发髻上,金线勾破蛛网般的鬓角:“你说新妇要梳同心髻,我便偷偷练了三个月,如今都要忘了…” “我会,以后每日都由我来给你梳头…” “那好,冯郎这次不要食言了!” 王米儿吃吃笑起来,胭脂晕染的眼尾都笑出月牙儿的弧度。 “不会的,再也不会了。” 五更梆子撕破晨雾时,蝉衣阁传出重物坠地的声音。 冯道如同痴傻般跌坐在湿冷的地上,怀里紧紧搂着身体渐冷的王米儿,呆呆望着她唇角凝固的笑靥,晨曦在她颈间蜿蜒成血色的溪流。 第一百零八章 红尘苦旅命运无常 人间非净土,众生皆在红尘泥泞中跋涉。 那些悬在晨露里的情丝,总在朝阳初升时缠绕成茧;那些沉在暮色中的执念,常在星斗阑干时凝结成霜。生而为人,原就是向死而生的苦行僧,每一步都是在业火中煅烧着灵与肉的舍利。 情难却、意难平、心不甘,原是刻在轮回碑上的梵文,凡人只窥得见斑驳的笔触,却读不懂其中宿命的谶语。 求而不得者,如握沙漏,越是攥紧指缝间流逝的愈多;事与愿违者,似饮鸩酒,明知剧毒仍要仰颈尽欢。众生皆在因果的棋盘上挪移,却不知黑白棋子早已在命运二字上染透泪痕。 “莲花根都烂了”,这是王米儿对一切的失望,也是对一切的放弃,无论冯道是听懂了,还是没能理解,他都注定要痛失所爱。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这话听起来似乎是这样,但总有人不信,又或者说总有人觉得命运还是可以改变,不过是需要多花点心思而已。 暮色时分,残阳斜照在洛阳皇宫的琉璃瓦上,将歇山顶的鸱吻染成暗红色。紫宸殿前的牡丹不合时令地绽开了,花瓣边缘泛着铁锈般的褐斑,像被战火烧焦的旌旗。 两名垂着云髻的宫女捧着鎏金铜盆匆匆走过,盆中清水映出她们低垂的眉眼,一旁的御沟内,浮在水面上的凋零残英正顺着墨绿色的水藻漂向宫墙之外。 洛阳城的重建大体以洛水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以南市和北市为核心,又称南北两城。 宫城集中在洛水北,中轴线以西、以贞观殿为正殿的西路部分,坊市则集中在南市附近,城内其他地区并没有恢复,都被开辟为农田。 紫宸殿内,年近十五岁的李柷坐在空荡荡的御案前,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玉带銙上剥落的金漆,案上摊开的黄麻诏书依然空白,朱砂砚台里的血色也已凝成暗褐。 他不知要写什么,不敢乱写,他是大唐皇帝,却是一个傀儡,一切政事都要由朱全忠决策,他只是一支笔而已。 暮风掀起褪色的青罗帷帐,露出殿角褪色的藻井彩画,一只蜘蛛正在盘龙金柱的裂缝间结网。 李柷于乾宁四年,受封为辉王。 天佑元年,朱全忠命朱友恭、氏叔琮等人弑唐昭宗后,蒋玄晖矫诏立李柷为太子,更名柷,即位于唐昭宗柩前。 “听说朱全忠已过汜水关…” 掖庭宫墙根下,老宦官的声音混在柳絮里。 “昨日,尚食局连灯油都短缺了…” 殿门外,几名宫女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不远处的太液池倒映着扭曲的宫阙,一群乌鸦正掠过池畔枯死的垂柳。 忽然,西廊阴影里响起玉珂相击之声,所有低语之人倏然噤声。中书侍郎张文蔚走出阴影,紫袍下摆沾着不少泥渍,手里则捧着一摞节度使文牒。 当他穿过长廊时,看到小皇帝正站在殿门外仰头望着梁间的燕巢,铜漏声里夹杂着檐下新燕的啁啾,那窝本该南迁的燕子到底还是回来了,只是巢中幼雏的叫声孱弱得像垂死之人的喘息。 “皇上,梁王已到郑州,不日便会回京了。” 话刚说完,张文蔚看见李柷的脸色陡然变得惨白,单薄的身子打了个寒颤,蠕动的喉结时扯动了领口褪色的金线团龙,张文蔚不禁暗自苦叹,大唐真的没有希望了。 张文蔚,字右华,河间人,其父张裼在僖宗时为官。 张文蔚自幼聪慧,乾符年初便中进士,之后便入朝为官,天佑元年,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兼判户部。 “相公,我应如何迎接梁王?是不是现在就出城?” “陛下,从郑州到洛阳还需几日行程,待梁王抵达洛阳时,陛下可以命百官在城外相迎。” “哦,那就依张相,可…如此不会让梁王动怒吗?” “应该不会的。” 对于这个话题,张文蔚不想多说,也不能多说。 如今,这宫里宫外都是朱全忠的人,若有哪句话不妥,很快就会传到朱全忠的耳中,那就是祸端。唐帝国走到眼下这个地步,已经无力回天,没必要为这个即将崩塌的帝国搭上一家人的性命。 “陛下,淮南节度使杨渥遣将陈知新攻湖南,陈知新逐刺史许德勋,杨渥奏请以陈知新为岳州刺史。” “哦,此事待梁王入京再说吧!” “镇南军节度使钟传病故,本以其养子钟延规为江州刺史,但军中拥其子钟匡时为留后…” “张相,这些事情都交由梁王裁夺吧!” “臣…遵旨!” 紫宸殿的铜漏滴到酉时三刻,张文蔚退出殿门。 李柷在殿内呆坐片刻,起身匆忙前往积善宫,刚到寝殿门口便听见里面传来碎瓷之声,吓了一跳,入内看见半碗药汁摔在牡丹纹方砖上,药渣的焦苦味弥漫了整座寝殿,母亲何太后的翟衣下摆还沾着党参须子。 “娘…” 李柷快走两步来到何太后的身前:“您这是怎么了?” “没事,娘没拿稳,失手打翻了。” 太后二字听起来应该有些岁数,但何太后的年纪并不大,只是刚过花信之龄的女人,只是因为整日惶恐,原本的风姿雅韵已经憔悴得不像样子。 “娘,刚才张文蔚说,朱全忠要返京了,已经到了郑州。” 何太后听到这个消息,耳垂悬着的明月珰突然剧烈晃动,在颈侧投下细碎的阴影,像是无数把悬在咽喉的匕首。 下一瞬,她紧扣住儿子的手腕,染着凤仙花的指甲几乎掐进李柷的皮肉,觉察到失态后又松开手,缓缓点头:“是该回京了,方才柳璨来过了,说梁王要我们母子去汴州颐养天年。” 听到这句话,李柷的脸上竟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这么说,梁王是同意禅位一事?若此倒是最好了。” 朱全忠想要什么,李柷以及何太后一清二楚,也知道这是唯一能保命的法子,但禅让之事却被蒋玄晖、柳璨、太常卿张廷范等从中作梗,所以李柷的心一直悬着,命也是如此。 其实,蒋玄晖、柳璨、张廷范等人的阻拦并不是为了大唐,而是为朱全忠坐皇帝的名正言顺着想,认为天下未平,不可太急,应该先封大国、加九锡、加殊礼,把这些受禅让的预备程序走全,其实这种想法也与他们各自的利益有关。 偏偏朱全忠心急皇位,也从不愿受人摆布,故而数次怒而不受天子封赏,并且对蒋玄晖、柳璨、张廷范三人也有了怨恨,觉得这三人并不是为他好,而是想通过拖延时间的法子为大唐续命。 “儿啊,真能颐养天年当然是好,可古往今来,那些失去帝位的天子哪个会有善终,朱全忠会放过我们吗?” “娘,那如何是好呀?” 李柷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从出生到现在都活在颠沛流离与惊惧之中,整日所想也都是如何能活下去,偏偏他又想不出活下去的法子。 “你莫慌,娘有法子,娘会去求蒋玄晖,让他向朱全忠进言,保咱们娘俩周全。”何太后也想不出如何能好好活下去的法子,只能求人,把活下去的希望寄托在一个毁掉大唐的乱臣贼子的身上。 蒋玄晖出身低贱,一直追随朱全忠,算是朱全忠的心腹。 朱全忠掌控朝廷后,蒋玄晖官至枢密使,协助朱全忠铲除其谋篡帝位的阻碍,并设计杀死了唐昭宗的九个儿子,而且还是弑杀唐昭宗的主谋,因此说他是大唐的乱臣贼子,并不为过。 第一百零九章 用兵之谋 “你们说说,李克用会出兵吗?” 暮色如墨般在汜水城头泅染开来,议事堂的雕花窗棂被夜风叩得簌簌作响。 朱全忠踞坐在青铜螭纹烛台投下的阴影里,粗粝的指节重重叩击檀木案面,震得舆图上的“沧州”二字在烛火中扭曲跳跃。蜡油裹着火星溅落,在刘守文的势力范围凝成数粒猩红琥珀。 议事厅内还有敬翔、李振、葛从周等人,门外不时还会传来厅子都巡夜士卒的甲胄碰撞声,哗啦啦的声响仿佛夜风的呜咽。 朱全忠一直对李克用有所忌惮,也一直后悔当初在上源驿没能杀死这个“李独眼”,如果那时得手,也就不会有之后的顾忌。 另外,在朱全忠看来,当今天下只有李克用有本事与他匹敌,所以在河朔用兵,从来都是慎之又慎,从不会轻视李克用的存在。 “刘仁恭让其子盘踞沧州,目的就是为了魏博,之前对魏博也多有进犯,若不彻底拿下沧州,魏博难安,也不易取卢龙,可若夺沧州,河东方面恐怕不会坐视不理。” 朱全忠布满刀茧的食指在河朔舆图划出深痕,指力透过羊皮刮过紫檀木面,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呀声。 敬翔闻言,捧着茶盏的手忽然顿住,青瓷盖碗在寂静中发出清脆的碰响:“大王所言不假,虽说李克用对刘仁恭深恶痛绝,但他应该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我军若攻打沧州,他应该会权衡利弊,出兵增援。” 话音未落,烛火突然爆出灯花,将太原府的方位映得忽明忽暗。朱全忠冷笑一声,掌根压得紫檀木案吱呀作响,指尖竟将舆图上划出一道狰狞的裂痕,从沧州直劈到太原:“李鸦儿虽瞎一眼,但就是那个窟窿也在盯着魏博!” 说完,朱全忠转头问李振:“兴绪,你有何高见?” 李振,字兴绪,安国粟特人,潞州节度使李抱真的曾孙,最初李振想通过科举入仕,几番名落孙山,最终无奈之下只得从军,没想到此路倒是顺畅,一直做到金吾将军。 乾宁二年,李振改任台州刺史,赴任时正碰上陇西郡王董昌在越州自立为帝,故而李振没法再去上任,返途经过汴州,便去求见朱全忠,自此也就做了朱全忠的幕僚,深得朱全忠的信任。 “沧州城墙高三丈,马面四十有二,城防坚固,易守难攻,能一战即破最好,若是不能…” 说话间,李振下意识攥紧膝头的《六军镜》,纸页在掌心皱出哀鸣:“沧州被袭,刘仁恭必定领兵来救,倘若李克用再派晋军出河东,我方需两线作战,假使这当口有人再趁机发难,大王,属下担心我军恐陷应顾不暇之险。” “嗯,兴旭的担忧不无道理!” 对于李振的这个担忧,朱全忠深表赞同。 当下,情况也确实如此,易定节度使王处直和成德节度使王镕就是首鼠两端的人,如果宣武军在战事中稍有不利,这二人必定会调转矛头,臣服于李克用。 “大王不必忧虑,依末将所见,此事不难。” 兖州节度使葛从周着甲在身,铁甲在烛光下泛着暗红。 葛从周,字通美,濮州鄄城人。原为黄巢军将领,僖宗中和四年,朱全忠大败黄巢于王满渡,葛从周投降朱全忠,后随朱全忠东征西讨,建功无数,朱温奏授为兖州节度使。 “通美有何良策?快说来听听!” “欲取沧州,可先佯攻幽州,刘守文必出兵救援幽州,届时大王另派兵马在长芦切断刘守文的退路,那时再取沧州轻而易举。倘若沙陀军敢东出太行救援幽州,大王便可转换策略,以佯攻之兵缠住河东军,末将可领一支兵马与昭义军节度使丁会汇合,从潞州出兵直取太原府,先灭李克用,再伐刘仁恭和刘守文,大河以北将尽入大王囊中。” 敬翔闻言,起身来到朱全忠的身侧,仔细观看舆图,边看边点头道:“通美此计甚好,我军可兵分三路,以幽州做饵,择其他两地取之,倘若李克用不出兵救援,我军便可同时夺下沧州与卢龙军镇,从此去除刘家父子这个大患。” 说着,敬翔伸手指在舆图上勾出三道弧线,随后又继续道:“要是李克用敢出援军,我们就以示弱之态让出井陉关,放沙陀人东进,待河东军倾巢而出之时,便是晋阳城破之日!” “妙!如此一来,我倒要看看李鸦儿如何选!” 朱全忠大笑,继而眼中精光暴射,猛地抓起案上的红烛狠狠按在太原城标上,融化的蜡液裹着火星漫过河东道,将李克用的地盘染成赤红一片。 “如此…” 朱全忠略做沉吟,冲着敬翔吩咐道:“不去洛阳了,明日直接回汴州城筹备军事。” 若把争夺地盘与禅位之事做比较,朱全忠还是会倾向于前者,因为兵伐需时机,战机,而禅位不需要,小皇帝的命就掐在他的手里,只要略微紧一下,禅位之事就会进行,先不着急,等夺下沧州再当皇帝也来得及。 “对了,沈烈那小子有什么动静吗?” 按照葛从周的用兵谋划,长芦的位置很关键,当初从刘守文手里夺下长芦,只是想等战事起时,以长芦之地切断幽州与沧州之间的相互照应,虽然眼下策略有变,但长芦的重要性却没变,故而朱全忠有些担心沈烈守不住长芦。 不过,朱全忠对这个担心看得并不太重,因为沈烈在贝州清河城的一系列操作全都传到他的耳朵里。 虽然当他得到消息时大骂了几句,说沈烈不顾大局,但心里对沈烈还是赞赏有加,觉得这小子只要再磨练几年,必定是一个堪当大用的将才。 敬翔一直关注长芦的动向,回道:“离开魏州城时,沈烈派人送过信函,属下这边一直在忙,倒是忘记把书信呈给大王了,我这就取来。” 朱全忠摆手笑道:“不用了,既然你已经看过,那就说说,他又干了什么让本王恼火的蠢事!” “还真没有一件是蠢事,他设计杀了留守长芦的那两个都头,又挑弄城中内乱,如今已经掌控县城。” “哦,他又耍计谋了!” 杜延平与卢元的那点事,敬翔这边早就知晓,也禀报给朱全忠,此次派沈烈去长芦当县令,说白了就是把他当做一把快刀,所以朱全忠对杜延平和卢元的死并不感到意外。 敬翔笑着继续道:“是啊,耍了一手绝佳的离间之计,不仅如此,他在城中的兵力已经增至两千有余,竟还有百余军骑,看来守长芦应是不难。” “两千兵力?军骑?他哪来的钱?” 朱全忠略感惊讶,他知晓沈烈在清河城募兵八百,只是没料到沈烈竟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兵力扩充至两千多,而且还配上骑兵了。 募兵可不是靠画大饼,需要拿出真金白银才会有人愿意跟随,尤其是养骑兵,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朱全忠知道沈烈搬空了清河城的府库,那些财物倒是可以维持一时,却不足以维持太久,必须要有新的进项来补充开销才行。 第一百一十章 相似的经历 说到赚钱,敬翔笑着捋了捋短须:“大王,沈烈在钱财方面也有陈述,除却应收赋税外,他还开井产盐用来贩卖,另外还说正打算从刘守文的手里抢夺盐泽。” 李振闻言,脸色骤变,语气不善地说道:“他这是贩私盐,是以大王的盐利豢养私兵,其罪当诛!” “哎,不至于扣这么大的罪过,我了解烈哥儿,这孩子与我当年竟有几分相似。”朱全忠笑着摆了摆手,继续道:“当初,如果不是贩私盐攒了一些家当,怎会拉起一帮人手,若是手上无兵,仅凭我单枪匹马,黄巢又怎么可能重用我。” 说话间,朱全忠的手指在檀木案几上轻轻叩击了几下,端起茶杯时,杯中腾起的热雾模糊了他眼前的视线,也就是在这一瞬间,让他想起来当年的自己。 二十年前,他是汴河码头私贩茶盐的朱三郎,名不见经传,也曾有人在他面前颐指气使地说过李振这样的话,有了兵马和权利后,没人敢再说,私货也成了官办。 因此,对于沈烈当下做的这些事,朱全忠并不觉得有多过分,毕竟长芦就在刘守文的眼皮子底下,若想稳妥地守住长芦,那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兵力,朱全忠知道五百兵力根本不够。 扩兵需要钱,沈烈离开魏州城的时候,朱全忠连一枚大钱都没给,而且还明确告诉沈烈,让他自己筹措军需,如今人家把队伍拉起来了,因为贩点私盐养兵,就要扣上当诛的罪名,说不过去。 朱全忠收住思绪,又问:“书信里还说什么了?” 敬翔知晓朱全忠赏识沈烈,但还是怕李振刚才的话引发偏差,补充道:“烈哥儿说了,已经用所赚的盈利在长芦替罗绍威屯粮数万石、牛羊成千,以备大王用兵之需。” 葛从周跟沈烈不熟,听敬翔如此说,有些好奇,问道:“为何替罗绍威屯粮?他与罗绍威有故交吗?” 朱全忠逼迫罗绍威为驻扎魏博的宣武军供应军需,这一项耗费巨大,导致魏博境内的赋税大幅增加,底下百姓以及各县官员对罗绍威怨声载道。 朱全忠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有意弱化魏博节度使的权威以及消耗魏博的财力,让罗绍威权财两失,丧失反抗与背叛的能力。 沈烈竟然在这个时候帮助罗绍威,此举无疑与朱全忠弱化魏博的策略相左,故而葛从周心有质疑,转头望向朱全忠。 朱全忠似乎并不在意,脸上也丝毫看不出愠怒之色,反倒是笑了笑,等着敬翔继续说下去。 “葛将军有所不知,那烈哥儿是孤儿,跟罗绍威并无故交,只因在罗府养伤之时,与罗绍威的女儿罗月华生有情愫,所以与其说是帮罗绍威解难,不如说是心疼他的小情人,自古俊杰出少年,偏偏少年难过美人关,不过如此大的花费,让他一人担起来,也真是难为他了,哈哈…” 敬翔说完,捋着胡子笑起来。 在魏州城的时候,心细的敬翔就已经听说了沈烈与罗月华的那点事,至于这层关系一直没有挑明的原因,他觉得很可能是沈烈的出身让罗绍威有些不情愿,这也正常,婚配讲究门当户对,更是利益的关联,以沈烈当下的身份,确实与罗家不匹配。 “哈哈…” 朱全忠亦是大笑,他也听说过这件事,而且儿子朱友珪还跟他提过,想纳罗月华为妾室,对于这一请求,朱全忠断然拒绝。 当下,罗绍威的实力确实被磨的只剩皮毛,但罗绍威还是魏博节度使,罗家在魏博也经验多年,底子还很牢固。 如果朱友珪娶罗月华为正妻,这话还好说,想纳为妾室,连朱全忠都说不出口。泥人也有三分火,倘若真把罗绍威逼急了,反投了李克用,这个损失恐怕难以估量,所以朱全忠根本不可能同意儿子的请求。 “随他吧,只要能把长芦守住,怎么折腾都行。” 说着,朱全忠又叮嘱敬翔:“回汴州后,你跟德明打个招呼,只要长芦的盐,让德明多给予方便,毕竟烈哥儿也是为筹措军需出力,不要因私盐去为难他。” 朱友文是四镇度支盐铁制置使,如果能得到他的许可,长芦出来的盐也就成了官盐,不说其他州郡,起码在宣武军所控之地可以畅销无阻。 “好的,回去便与明德说。”敬翔点头,又笑道:“不过,要是打招呼,倒不能说是烈哥儿。” 朱全忠问:“为何?不是他派人贩卖吗?” 敬翔笑道:“盐是从长芦出,却要运到魏州城,再由罗府的盈华堂贩卖出去,之后由罗月华跟沈烈核算收益,要是人家不给钱,想那烈哥儿也不敢计较,不过说到底,所赚的钱最终还是要贴进军需之中。” 朱全忠大笑:“说的没错,他拿命拼出来的东西,转头就全送给了女人,真是老天劈出个痴情郎,这就怨不得别人了,不过说起来,他真是与以前大不同了。” 虽然葛从周不清楚沈烈有什么变化,但他觉得男人重情不是错事,也值得称赞,故而接过话头:“好儿郎确应如此,他若是能学得一分大王对夫人的情意,也不枉大王对他的赏识。” 朱全忠的嫡妻张惠已在两年前病逝。 张惠是宋州砀山人,与朱全忠是同乡,出身富足,其父张蕤曾是宋州刺史。当初朱全忠还是一个叫朱温的穷小子,对张惠一见钟情,用后世的话来说,那时的张惠就是朱温眼里无与伦比的白月光,可穷小子怎么可能娶到刺史的女儿,所以那时的他也只能把这份一见钟情藏在心里。 然而,似乎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唐中和二年,朱全忠夺取同州时,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得知张惠就嫁在同州,朱全忠不忘旧情,遂将张惠带走,结为连理,张惠也以夫为贵,被朝廷封魏国夫人。 朱全忠之所以觉得沈烈像当年的他,不仅是因为沈烈贩私盐,也是因为沈烈对罗月华的情意,这种情意就像他当年对张惠,一样的默默无闻,一样的想要娶高门大户家的女儿,真的很像。 聊了一阵子,朱全忠觉得有些倦乏,退去众人,只让李振陪着回寝房,刚一进屋便问李振。 “蒋玄晖之事你怎么看?” 朱全忠说的这件事,是指宣徽副使赵殷衡密报蒋玄晖私通何太后,意图拖延时间等候时机复唐一事。 宣徽副使是宣徽院副官,宣徽院为唐宪宗元和中置,以宦官充任,渐为宣徽院长官,总领内诸司使及三班内侍名籍。 之前,唐昭宗被朱全忠胁至洛阳,朱全忠为了牢固掌控宫中事务,换了唐昭宗身边的所有宫人,并以王殷为宣徽院正使,赵殷衡为宣徽副使。 赵殷衡原名为孔循,生于唐僖宗中和四年,早孤,流落到宣武军军部汴州,与董璋、高季昌被富人李让收为养子。 后来,赵殷衡成为朱全忠的养子,改姓为朱,又因朱全忠诸子有乳母喜爱他,愿意养他为子,那乳母的夫家姓赵,孔循也就从了赵姓,取名殷衡。正是因为这层关系,赵殷衡有密报权,可以直达朱全忠对案上。 “大王,据属下所知,何太后确实派宫女阿秋和阿虔向蒋玄晖乞活,也私会过蒋玄晖。” 因为受朱全忠信任,李振获得监管洛阳朝廷的权利,故而李振在洛阳布下不少眼线,以便能对那个行将灭亡的朝廷严加控制。 李振一直因为科举不中的事情对朝廷耿耿于怀,如今得势,总以高傲的姿态对朝廷中的任何人,而且对他恭敬服从的人会得到提拔,令他讨厌的人则会撤职罢黜,这让朝廷官员都惧怕他,也都在背后叫他“鸱枭”。 就像此刻,如果在“乞活”二字说完便收口,事情也就不会有过激发展。然而他却在明知何太后私会蒋玄晖一事属于无中生有的情况下,依旧说得语气肯定。 之所以如此,只因为他跟赵殷衡一样憎恶蒋玄晖,想趁机落井下石,致蒋玄晖于死地。 第一百一十一章 月相同境有别 “哼!” 铜雀灯台上烛火在穿堂风中摇曳,将朱全忠臃肿的身影投射在青砖墙上。他十指深深掐进腰间蹀躞带,指节泛着青白,浑浊的眼珠死死盯着跃动的焰心,鼻翼翕动间挤出令人胆寒的冷笑。 李振垂手立在三步外,面上端着风轻云淡,喉结却不自觉滚动,自白马驿三十朝臣的冤魂沉入黄河,他愈发不敢直视朱全忠,因为他觉得这位枭雄眼里的阴鸷愈发浓重了。 “私会?如何私会?” 说话间,朱全忠肥厚的手掌猛然抓起剑架上的鎏金环首剑。剑身出鞘的裂帛声惊飞外间檐下的宿鸦,也惊得李振后颈寒毛倒竖。 “据探子回报,太后每月朔望必往奉先寺进香,蒋玄晖车驾也总会在巳时三刻出现在寺后夹道,而且何太后还夜宴过蒋玄晖。” 李振咽了口唾沫,从袖中取出半枚残玉:“这是从蒋玄晖的别院暗格里搜得的信物,与何太后的凤纹珏纹饰相近,应该同出一玉。” 烛火下,凤纹珏的断痕泛着诡异的幽光,其实这不过是前日摔碎的一件贡品,但此刻在摇曳的烛影里,连李振自己都快要相信这拙劣的谎言。 在李振看来,何太后与蒋玄晖去没去奉先寺不重要,凤纹珏的纹饰是什么样子也不重要,是不是同出一玉同样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说出这番话,拿出这个东西,蒋玄晖就死定了。 果然,朱全忠接过残玉珏,看都没看一眼,直接扔在书案上,随后一剑砍在玉珏上,闪着黄晕的残玉瞬间被砍成碎片:“匹夫,满口仁义道德,尽言大道礼规,却转眼就敢勾结宫闱!” “另外,据卑职安插的暗桩回报,张廷范和柳璨已暗中联络昭义节度使丁会。”令李振讨厌的人还有张廷范和柳璨,也包括丁会,这些不听话的人最好能一起获罪,因此李振趋前半步,从袖中抽出一封密报:“丁会已经调动一千精骑,以剿匪为名移驻渑池,距洛阳不过百里。” 此话说完,房内陷入寂静,唯有铜壶滴漏在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 “传令!” 寂静过后,撞击案几的闷响惊起夜枭:“让王彦章即刻领兵赶往洛阳,接管洛阳十二门防务。” 说罢,朱全忠猛然挥剑指向门口,烛火下的表情异常狰狞:“李振,你今夜便去洛阳,告诉王殷,本帅要让蒋玄晖族中所有男丁的颅骨在明天落日时全都摆在积善宫的门前。” 李振刚要拱手领命,又见朱全忠冷笑地吩咐:“柳璨贬为登州刺史,张廷范贬为莱州司户参军,待出发之时,将柳璨斩首,将张廷范车裂于市,将二人诛三族。” 这是朱全忠杀人的惯例,在杀之前总是会贬官,砍头刀也总会随之而至,因此他手下的官员将领都知道,只要被贬就极少能保住命。 “遵命!” 目的达到了,李振心里窃喜,又问道:““大王,丁会?” 朱全忠没吱声,李振不敢多问,转身刚想要退下,忽听得身后传来玉器碎裂声,回头望去,一直被朱全忠随身携带的那方“克己复礼”的田黄石印已经在地上化作齑粉。 “告诉王殷、赵殷衡,送那个不知廉耻的娼妇上路,乞活?让她去地府乞活吧,人杀了后,让那个废物下诏,就说何氏系私通蒋玄晖事发自杀,废其太后尊位,贬为庶人。” 朱全忠的声音不高,阴沉沉的,像是从幽冥地府传来。 其实,他之所以会如此决断地杀蒋玄晖、张廷范和柳璨,绝非是因为李振捏造出来的几句谎言,实则是他早就对这三人不满,也早就起了杀心,对于何太后也是如此。 但是,对丁会则不然。 说起来,朱全忠一直对丁会有防范之心,当初昭宗被杀后,丁会曾率全军素缟,冲着洛阳城的方向嚎啕大哭,足以说明此人对大唐的忠心。 不过,丁会知兵善谋,是一个难得的将才,朱全忠眼下还不想动他,想再多观察一下。但如果丁会真有反意,他照样会毫不留情,却不是在当下这个用人之际,更不可能仅凭李振的一番话就冒然杀死丁会。 同一片月色下,由汜水城里发出的命令让洛阳陷入杀机四伏,而黄河对岸的魏州城里却是静谧如常。 月光漫过魏州城的青瓦,在罗府绣楼的窗棂上织就了一层银纱,又透过窗棂泼洒在寝室内的银鳞甲上,让这幅偏小一些的盔甲流转着冷冽的光,也映得铜镜前的人影愈发清瘦。 罗月华解开蹀躞带时,鎏金带扣在沉香木衣桁上碰出清脆声响,惊醒了鎏金熏笼里沉睡的沉水香,使之颤了又颤。 菱花铜镜中映出一张雌雄莫辨的面容,罗月华望着镜中的自己,伸手抚过眉峰,那里还留着白日策马时的尘霜。 罗月华卸去束发玉冠,鸦青长发垂落的瞬间,一片桃花的花瓣从发间飘落,归途时正好穿过一片桃林,想来应该是春风偷偷别在了她的发间。 “娘子,这是刚送来的账簿,您先看着,婢子这就去给您打水来。”婢女小萤捧着账簿撞进珠帘,双螺髻上缠着的银铃乱响,见罗月华正用指尖捻着花瓣出神,小丫头抿嘴一笑:“娘子,婢子觉得这花儿倒比那个朱郎君送的东珠更衬您。” “就你会说!” 罗月华笑了笑,明白小萤的话意:“先不急,歇一歇吧。” 自打为宣武军供应军需,小萤就一直跟在罗月华身边忙来忙去,原本带着婴儿肥的圆脸蛋都累成了瓜子脸,罗月华挺心疼她。 “娘子,沈郎君运来的那几船盐能卖不少钱吧?”小萤取来月白绡纱寝衣,又帮着罗月华褪去身上的男式袍服:“若是都卖出去,真是能解一下燃眉之急,如今能帮咱们的人,也只有沈郎君了。” “那些盐的质地确实上乘,比吴盐还要好上许多,确实能卖上好价钱。”罗月华笑着点头,铜镜里的眼波微动,霎时漾开春水。说话间,她将花瓣夹进账册,指尖划过上边的墨迹:“还有那些香料,都是上等货,也不知他是怎么弄到的。” 说着,罗月华忽又轻笑一声:“以为他就是一个“人屠”,不成想还是营商的一把好手,真是难得。” 其实,罗月华是想说沈烈的这份体贴细心很难得,也确实如此,不管是盐还是香料,都是直接从长芦运来,卖了钱也让罗月华先使着,如此为罗府贴补窟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很难做到。 因此,罗月华感激沈烈,也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 “沈郎君就是有本事,什么事情难不倒他,知晓娘子的难处,他便尽心尽力,倾其所有地出手相助,别的不说,就说他屯的那些粮食和养的那些羊,让娘子您少了多少焦心呀,婢子觉得,还是沈郎君对娘子最上心了。” 小萤的话里有所指。 近来,朱友珪经常会寻个理由来找罗月华,每次来也总会带些礼物,虽然那些礼物都挺贵重,但罗月华从不多看一眼,与朱友珪的接触也仅是不得罪的应付。 对此,小萤一直都看在眼里,虽然知道月华娘子心属沈郎君,却也怕被朱友珪假情假意给迷惑了,但作为奴婢,她不敢多嘴,只能找机会替沈烈说几句好话。 第一百一十二章 盐泽夜战 小萤的这点心思,罗月华岂能听不出:“哪个对我好,我心里最清楚,用得着你多嘴,你老实说,是不是偷偷得了沈烈的好处?不然为什么总替他说好话?” “没有,娘子,真的没有!” 小萤还真没得什么好处,所以一个劲儿地晃着脑袋,头上的螺髻终于散了一个,发丝垂了半张脸。 “跟你说笑呢,急什么!” “娘子,小萤不敢瞒您,婢子真没得一针一线。” “好啦,我知道啦!” 罗月华笑着拉过小萤坐在梳妆台前,帮她简单盘起头,又将一支银鎏金的花树簪插在小萤的发髻上。 “娘子?”小萤愣了几秒,赶忙抬手想要摘下金簪。 “别动,这是烈哥儿送你的礼物。”罗月华按住小萤想要摘簪的手,镜中两道身影被月光描成水墨。 “这不成,这...太贵重了,不成的...” “廖掌柜说了,这是烈哥儿特意嘱咐的,他晓得你一直在帮我忙前忙后,也晓得你对我的忠心,所以就托廖掌柜带回这支簪,送你作为犒赏。” “婢子不累的,替娘子分忧是婢子应做的事…” “傻丫头,如何能不累呢!” 罗月华轻抚小萤脸上的泪珠,望着镜中的小萤,略带歉意地说道:“你说烈哥儿上心,这话确实不假,他真的是细心之人,我一直视你为妹子,却没有像他这样细心想过,难怪你愿为他说好话,能得他如此惦记,就算为他说一万句好话也是值得。” 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最深,最难看透,若想窥其貌,需要从细微之处去品。沈烈耗费巨资帮罗家,这份心意难得,最难的是他为了能让小萤更好地帮罗月华分忧,竟然舍得用价值不菲的金簪做打赏,这份心思就更难得了。 罗月华走到窗边,伸手推开木窗,将视线向西边的夜色望去,夜风冲进屋内,逶迤及地的月白绡纱寝衣带起,也将熏笼里升起的袅袅青烟吹散。 “小萤,你说他此刻会在做什么呢!” “应该睡了吧,娘子,你想沈郎君吗?” “有一点。” “真的就一点吗?” “死丫头,好多呢,这样总可以吧!” “嘻嘻,婢子觉得娘子定会想念沈郎君呢!” 这边的主仆二人说笑着有关沈烈的话题,而千里之外的沈烈却没有那么清闲,此刻正带人夜袭位于县城东南二十里的盐泽。 芦苇丛中,潮湿且带着咸腥的夜风卷着盐粒擦过沈烈的面颊,并在他身着的铁甲上刮出细碎的沙响。看着盐池上飘动的义昌军节度使的旌旗,沈烈的嘴角扯出一缕冷笑。 这已是本月的第四次夜袭,也是义昌军节度使的旌旗首次立在一个普通的盐池之上,沈烈明白,这不仅是插旗,更是一种震慑,刘守文是想通过这面旌旗来吓退所有劫掠者。 不过,沈烈并不会在意一面旗,而且还会拔了这面旗。 他就是要让刘守文明白,虽然盐泽距离清池城不足十五里,完全在义昌军的掌控范围内,但并不安稳,如果想产盐,那就要用命来换,否则就只能放弃掌控权。 “亥时三刻了,烈哥儿,动手吧!” 冯晖攥紧弩机,箭镞映着盐池粼光,他很喜欢干这种事,每次都觉得像是一场猫鼠游戏,他喜欢看那群老鼠疯狂逃窜的狼狈样子。 “再等等,正在装车呢,另外我觉得今晚的阵仗似乎有点大,没看见那面旌旗吗,这是提前有准备,拉开架势了。” 沈烈将目光望向距离芦苇荡不远的火把通明处,可以看清盐工正将白日晒就的雪盐装车,也能听到牛车木轴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呀声。 “明府,用不用给后面传个消息?” 毛璋跟在沈烈的身侧,听到沈烈如此说,不免有些担心,毕竟义昌军不是县城里的衙役,兵力也远超效节军,真要硬碰硬打起来,势必要安排周全。 沈烈摇头:“不用,夏三郎已经领兵守在路上,真要是打不过,咱们就撤回去,不需要纠缠。” 又等了一会儿,眼见着十几车雪盐装载完毕,动手的时刻到了,沈烈凌空打了一个响指,三支裹着油布的鸣镝撕裂夜幕,对面盐仓的茅顶应声窜起青焰。 刹那间,夜色被火焰骤然点亮,铜锣炸响的瞬间,盐工们踉跄着后退,手中火把在惊恐的瞳孔里剧烈摇晃。 他们知道,前几日的劫匪又来了,又要有人死在劫掠之中,没人想死,所以不顾一切地向后逃命。 冯晖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一把横刀在掌心转出半轮寒月,蛰伏了一整夜的煞气终于破茧而出。 “夺下盐车,杀!” 刀锋劈开潮湿的夜风,三十余道黑影自芦苇荡中暴起,掠过火光的姿态犹如夜枭,却是裹着铁锈味的夜枭,一队护盐军卒尚未握紧枪杆,喉间已绽开猩红的花,血珠混着火星飞溅,在铜锣余震里凝成诡异的红雾。 砍杀中,一辆盐车上的麻绳断裂,雪色颗粒从豁口倾泻而处,与地上的血水混作黏腻的浆液,冯晖将刀背抡在拉车的牛身上,老牛吃痛,拖着盐车朝芦苇荡的方向狂奔。 冯晖咧嘴笑了一下,反手一刀砍在一名军卒的脖子上,抬脚将垂死的军卒踹飞出去,随后抹去溅在眼角的血,刀刃再次横扫出去,在另一名军卒的腹部剌开血口,白花花的肠子涌了出来。 厮杀声与惨叫声吞没了整座盐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狂跳的心音与远处隐约传来的更鼓重叠,像极了催命的咒语。 “将军,我带人去帮冯校尉?” 洪少游眼热这场厮杀,主动请缨。 沈烈扫视着周围,摇了摇头:“我们就在这里守着,等真正的兵力出现,今晚绝对不会只有这一队盐卒。” 话音刚落,盐池响起战马的嘶鸣声,随即便见身披锁子甲的军骑显现在火光之中,泛蓝的槊锋直接穿透两名黑衣士兵的脖颈,喷出的血雾溅在盐堆上,如同绽开的猩红晶花。 “军骑了果然是大阵仗,射死他们!” 沈烈瞳孔骤缩,大吼一声,手中的硬弓直指一名正朝芦苇荡奔来的军骑,锋利的箭簇如电光火石般射向那名军骑的面部。 应该是感受到寒冰般的杀气,战马嘶鸣地立起,为主人挡下了必死的一箭,只是马背上的骑兵也被这个始料未及的突变甩向大火中,瞬间成为火人,在地上哀嚎地翻滚。 每次前来打劫盐泽,沈烈都会做足准备,就怕遭到重兵围困,所以看似几十人的劫掠,背后则是所有效节军在做准备,为的就是能应对一场恶战。 无数箭矢从芦苇荡激射而出,多名军骑被射落马下,沈烈的手掌不小心被弓弦割出一道血口,盐土混着血珠在掌心滚动,钻心地疼,让他不禁骂了一句后世非常流行的国粹。 “国粹”刚骂出口,盐仓周围突然亮起数十支火把,映出义昌军都尉陈参那狰狞的面孔,三百披甲锐卒也从盐仓后转出,刀盾在前,长槊压阵。 刘守文是真的被激怒了,今晚也真的是做足了准备,为了十几车盐,竟然派出了如此多的兵力。 但,沈烈依旧不在意。 因为,他的准备更充分。 第一百一十三章 菩萨蒙眼 夜色浓稠,如墨。 风中,芦苇荡翻卷出层层白浪。 沈烈单膝跪在泥泞中,棱角分明的下颌绷出冷硬弧度,玄色披风被夜风扯得猎猎作响,上边沾着一小块半凝固的血,月光掠过他掌心上的伤痕,虽然草草包扎了一下,依旧有血洇出布条。 “擂鼓!” 低喝声惊起,鼓槌砸落的瞬间,正在厮杀的冯晖反手抹去溅在眼角的血珠,漆黑皮甲下的脊背骤然弓起,像是一头嗅到血腥的豹子,迅速带着黑衣弟兄们且战且退,牛车上的盐袋簌簌漏着雪粒,却无人再回头贪看。 都尉陈参骑在马背上,横握马槊的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周围火把跃动的火光将他的一身铁甲映得猩红,夜雾凝结在表面,沿着纹路蜿蜒而下。 鼓声短促,但他还是听清来自芦苇荡内,手中的马槊前指,三百锐卒即刻一步步逼向芦苇荡,整齐的阵列仿佛能碾碎整个黑夜。 “弓抬一寸!” 箭矢的破空声几乎与沈烈的命令同时响起,原本平射而出的箭矢以高抛的方式射出,下落之际越过对方前排刀盾兵的阻挡,如雨点般射向那些手持步槊的军卒。 弦震颤的嗡鸣里,沈烈抹了一下枪头,乌黑上留下血痕,银白的枪尖却映出远处溃退的步槊兵,那些因中箭而栽倒的身影扭曲得如同被火燎过的蛾子。 弓箭射罢,隐藏在芦苇荡中的弓箭手开始朝两边撤退,一些人护在沈烈朝西南方向退,其余的弓箭手则收弓换刀,跟随破军营卒长魏仁奇向北,与先行撤出的冯晖汇合。 两军对阵,不一定非要硬碰硬的对杀,可以采用一些战术,比如诱敌深入,又比如分而歼之,对于眼下的这种状况,沈烈早就与夏鲁奇等人商量过预案。 由于芦苇的遮挡,陈参看不清芦苇荡里到底藏了多少人,不敢贸然冲进去。出于谨慎,他命人往芦苇荡里抛火把,试图用火攻的方式把里面的人逼出来。 同时,他又分兵追击逃走到那几十个“劫匪”,当发觉到有人从西南方退出芦苇荡时,一马当先,毫不犹豫地领兵冲了过去, 此刻,效节军七杀营校尉高裕正抱臂倚在一座古刹山门外的残碑旁,断壁上的藤蔓在他肩头投下蛛网般的影。 他在这里已经守了三次了,都无事,也就守得无情,本以为今晚依旧如此,当他看到盐泽方向起火光后,竟然没有一辆盐车过来,也就知道今晚不会无趣了,这让他很兴奋。 急促的奔跑声传来。 高裕咧嘴笑了笑,冲着声音的方向迎了几大步,腰间两柄狭长的横刀随着身形晃动发出轻响。 “烈哥儿,追来多少人?” “估计一两百吧,多是刀盾和步槊,能杀就全杀了。” 说话间,沈烈让高裕取来酒壶,清洗了手掌上的伤口,又点了金创药,重新缠了几道白麻布条,继续吩咐道:“不用留活口,别忘了把人头都砍下来,我要给刘守文送一份厚礼。” “放心吧,一个都落不下。” 高裕回了一句,转头怒瞪了一眼洪少游,又把气撒在近卫程宝的身上:“程大郎,烈哥儿都见血了,你竟然连根毛都没掉,咱们兄弟就是这样当近卫吗?” “高裕,你别挤兑人,我…”程宝想要分辩。 沈烈赶紧解释:“没动手呢,是我自己不小心被弓弦勒破的,跟程宝有何关系,兄弟间说话别夹枪带棒。” “嘿嘿,大郎,是兄弟错怪你了。” 高裕咧嘴一笑,又劝道:“烈哥儿,以后这种事情交给我们就好,你是主将,是兄弟们的主心骨,没必要冲在最前边,如果每次都让你冲锋陷阵,那还要我们兄弟做什么。” 这个规劝不无道理,为将者,当运筹帷幄,只有危难之时方可冲锋在前以振军心,如果动不动就抡刀,岂不跟符道昭一个德行了。 沈烈虚心接受,笑着点头:“行,以后我再也不上阵了,全由你们来,要是见势头不对,我还有逃命的机会。” 高裕豪气地说道:“能到那种地步,必须是兄弟们都死绝了,否则怎会让你狼狈至此。 沈烈杵了高裕一拳:“我是玩笑话,你也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绝不会退后一步,会跟你们一起赴死,我本就是无牵挂的人,如此,兄弟们来世还能在一起。” 高裕笑着打趣:“不对呀,你府里藏着一个,魏州城里还等着一个,这还叫无牵挂呀!” 沈烈笑骂:“你给老子闭嘴…” 话音刚落,义昌军都尉陈参领兵杀了过来。 高裕甩开披风,两柄狭长横刀也随之出鞘:“娘逑的,来几日都没去看这庙里供的是哪路菩萨,今夜怕是要让菩萨蒙眼了。”说罢,又大吼一声:“刀盾在前,步槊在后,兄弟们跟紧了,随我砍死他们!” “将军,请让少游随同高校尉杀敌!” 洪少游再也按耐不住,也是因沈烈的一番话涌起豪气,更是被高裕刚才那一眼怒视和指桑骂槐所激。 凡事就怕有比较,之前洪少游跟着张权,虽被厚待,但他感觉自己就是被重金豢养的死侍,真要说兄弟情义,远比不上沈烈跟冯晖、高裕这些人的感情深,就连程宝在沈烈的眼里都是生死兄弟。 洪少游觉得自己那晚的选择没错,也渴望能成为沈烈眼里的兄弟,虽然受重视,但总觉得融不进以沈烈为中心的圈子里。 这也难怪,毕竟他曾是张权的人。 所以,他想用厮杀来证明自己的忠心。 高裕有令,让刀盾在前,但洪少游不管,他冲在最前边。 “挡我者死!” 洪少游暴喝如雷,两柄铁锤率先砸开对方的一面大盾,持盾军卒被他砸碎了颅骨,继而在夜色中又抡出猩红圆弧,第二颗头颅也在铁锤的重击下如同熟透的西瓜爆开,接下来的每一锤都带着倾泻的癫狂,槊锋擦过他颧骨,却换来更凶戾的咆哮,对方的阵列竟然让他硬生生地砸出一条血路。 “护住洪掌旗!” 高裕被洪少游的悍勇所震撼,大声吩咐手下人跟上,于此同时,对方已经混乱的队列中有三柄步槊从不同角度刺了过来。 高裕见并不慌乱,待三支槊锋临近时,迅速将身子旋进两槊之间的空当,并将身子下臣,避过迎面刺来的槊锋。 同一时刻,他反手将两把横刀插进身后两名持槊军卒的腹中,继而又将横刀迅速拔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前扫去,两把横刀的刀尖如剪刀般剪断了面前持槊军卒的脖子,短短两招便解决了三个敌手。 沈烈确实听劝,没有动手,而是持枪站在那块残碑旁,有义昌军卒想要冲过来,却始终无法冲破程宝带人组成的刀盾墙,而且在盾墙之后还有十几名弓箭手不时地放着冷箭。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 陈参追至是,就已经在马背上留意到沈烈,故而手中马槊挑飞近前的黑衣士兵后,纵马朝沈烈冲来。 “哼,找死!” 沈烈将绑在手掌的布条咬紧,喉间溢出冷笑,月色被残碑阻隔,在他眉骨投下阴影,却遮不住眼底跳动的冷焰。 “拿弓来!” 当陈参的马槊刺穿夜风时,沈烈正挽弓如满月。 三支雕翎箭撕开夜雾,第一支钉入马颈的瞬间,沈烈仿佛看见敌将瞳孔里映出的自己,又不像是自己,自己不可能有如此重的杀心,此刻却杀心再起。 最后一箭离弦。 古刹檐角的铜铃突然齐声骤响,惊起满林夜鸦。 第一百一十四章 何为官何为匪 夜风卷着咸腥掠过盐泽,将苍穹上的那轮残月吹入云层,夜愈发黑了起来,唯有熊熊火光照亮盐池 陈参领兵追击沈烈时,原本撤离的冯晖甩掉身后的追兵,带人重返盐池。惊魂未定的盐工们再次四散奔逃,独留余下的几十名盐卒奋力抵抗,不抵抗不成,因为左右都是死。 冯晖抹去刀锋上的血渍,战靴碾过盐卒尚在抽搐的躯体。燃烧的芦苇在夜风中发出呜咽般的噼啪声,漫天火星映得他眉骨下的阴影愈发森然。 “魏仁奇!” 冯晖的暴喝声穿透浓烟,惊起远处芦苇荡里几只寒鸦,“我给你半刻钟的时间解决这里,清点好盐车,速速带回县城,余下的兄弟随我去浮阳道设伏。” 话音刚落,盐仓的梁柱在烈焰中轰然倾倒,飞起的火被风吹散,又如流星般坠落,一辆装满盐的牛车在混乱中翻倒,雪色盐粒混着血水渗进焦土。 “属下遵令,校尉尽管离开,这里交给属下便好!”卒长魏仁奇砍翻最后一名盐卒,大声吩咐所属的百余部属赶紧收拢盐车。 在诸多预案中,也有像今晚这样的冲突,一旦出现,冯晖需要率破军营在清池城外五里的浮阳道设伏,拖住清池城里的援兵。 另外,夏鲁奇还会派陆道岩领贪狼营进行策应,确保沈烈那边有时间撤回县城。至于夏鲁奇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带领城内剩余兵力与青壮护住县城,等待所有人归来。 虽然沈烈刚接手长芦,但县城里乃至整个县境内的百姓对他无不交口称赞,都说老天开眼,让他们遇到一个好官。 原因很简单,一则是沈烈减免了百姓的大量赋税,再则是鼓励百姓参与制盐。虽然没有将“官榷”制改为“通商”制,但在减少工时的情况下,工钱大幅度提高,而且还有额外的红利,这让大量贫苦之人凭借辛劳得到了实惠。 为官一任的风评好坏不在于嘴说,而在于你是不是让百姓得到好处,有好处,你就是青天大老爷。 在让长芦百姓得实惠方面,县府还有奇招,会录用一些脑子活嘴巴灵,能言善辩的人,跟着县府的商队从事商贾买卖,这类人照应能拿到不错的工钱。 像那些手巧的女人,县府则鼓励从事种桑养蚕,纺线织锦,以及酒水酿造,各家可以自行买卖,县府会收取相应的赋税,也可以交由县府的商队统购统销,县府不会刻意压低收购价,只赚取应得的差价,而这个差价实则不菲。 这些做法不仅让百姓收益,不少商人也因为长芦境内的营商环境的改善,纷纷跑到长芦做商贸运转,如此也让县府获得更多的商税。 不管怎么说,百姓赚到了活命钱,像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长芦百姓哪里遇到过,所以无不期盼新县令能长命百岁,永远留在长芦。 因此,像玩命守城这种事情,只要布告贴出来,各家各户的青壮都会踊跃参加。就算有人知道守城的起因是县令带人出去抢州府的盐泽,担心被义昌军节度使报复所致,大家照样同心合力地支持。 原因也简单,因为县令抢回来的盐还要再精炼,如此就会多用工,盐工们也就能多拿工钱,家里便会因此改善伙食,这等好事能不支持嘛! 在讨论推演预案的时候,夏鲁奇屈指弹了弹舆图,笑说,“烈哥儿,你这是把长芦变成了一座匪城啊!” 对此,沈烈并不否认,“三郎,在这个世道里,许多被称为匪的人,不过是为了获得一口能活的饭食,如果当劫匪能活下去,能活的好一些,当匪又能如何呢?” 从黄巢率众反叛朝廷到现在,也就过去了三十年的光景,许多上了年纪的老人对当时的场景还记忆犹新,之所以会有那么多人响应,无非就是想用命换一条活路。 夏鲁奇对沈烈的这种说法并无异议。 因为他清楚事情也确实如此。 很多时候,坐在公堂里衣冠楚楚的官才是真正的匪,为了既得利益以及获取更多,逼到民反,民在活不下去的情况下才会走到官的对立面,成为官员眼里的匪。 有了百姓的支持,长芦的隐形兵力倍增,故此沈烈才敢跟刘守文打起对堂鼓,但他还是为了能有回旋的余地,没有明目张胆去抢,而是用劫匪的身份。 是谁抢了盐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的心里其实像明镜似的。 敢在他眼皮子底下杀人放火抢盐,一次猜不到,两三次后即便是傻子也能猜出是何人所为。沧州境内的贼寇没有这样的本事,也没有这个胆子,劫掠之人各个武备精良,作战有序,除了长芦城里的驻军,找不出第二个。 如果沈烈是一支孤立的势力,刘守文早就发兵攻打长芦县城了,之所以一直忍着,是不想给朱全忠找到发难的借口。 可总这么忍着又憋屈,所以他派出都尉陈参,率领锐锋营藏在盐泽,打算给沈烈一次重击,最好能借此杀了沈烈,剿匪嘛,谁晓得是何人,就算朱全忠想刁难也不好找理由。 清池城,节度使府内。 “喀嚓!” 刘守文在盛怒之下,将手里的越窑秘色瓷碗摔得粉碎,驼蹄羹撒了一地,碗里的羹勺竟然完好在青砖上滚出老远,停在赵在礼的皮靴前。 “真是欺人太甚,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崽子,竟也敢骑到老子的头上,今晚我必将屠尽长芦,一个也不留。” 这一刻,刘守文刻意显露的儒雅气荡然无存,略显消瘦的脸上也布满狰狞,就连三缕短须都被气得微微颤动。 盐泽又被抢了,关键是依旧没占到便宜,派去的三百锐锋营吃了大亏,都尉陈参到现在还困在观音寺鏖战,无法脱身,即便刘守文有再好的涵养,也受不了这份气。 “赵行实!” 刘守文暴喝,短髯随着急促喘息颤动,“点齐五千兵马,即刻给本帅拿下长芦,连城砖都给本帅碾成齑粉!” 说着,刘守文左右望了一眼,抓起案头镇纸猛砸向一侧楹柱,以泄心头之恨:“我倒要看看,连县城都没了,姓沈的小崽子还能去哪里抢盐。” “属下遵命!” “且慢! 裨将赵行实领命刚要离开。 赵在礼赶紧上前一步拉住他,又冲着刘守文拱手道:“节帅暂且平息雷霆之怒,卑职觉得万不可因为这点小事大动干戈。” “放屁,何为大动干戈,难道任凭那个沈烈在我面前肆意妄为吗?杜延平和卢元为他所杀,那是两个蠢货,我也懒得与他计较,可他接二连三地劫掠盐泽,我岂能容,大不了与朱全忠彻底反目,开战!” 刘守文腾地站起身,怒瞪赵在礼,广袖卷倒烛台,晃动的光影将他身形投在《泰山望海图》上,竟似恶蛟盘踞山岳。 第一百一十五章 无奈的割让 虽然刘守文表象儒雅,像个落第书生,但他绝不是一个没脾气的人,而且骨子里还藏着暴虐。 光化二年,卢龙节度使刘仁恭自封燕王,随后调集十万大军南下,打算一举荡平魏博,吞并河朔三镇,那时魏博节度使罗弘信病死,其子罗绍威才刚继位,人心不稳。 当时,刘守文跟随父亲征战,每攻陷一地必定屠城,尤其是攻下贝州城时,刘守文下令屠了城里万余户,还把尸体投进永济渠,堰塞了渠水,他是想用这样的残暴方式让魏博丧失抵抗意志,尽早投降,以至于连他弟弟刘守光都说他过于心狠了。 眼下的这个表象也是有原因,也是因为当年的那一战。 当时的残暴之举并未奏效,反倒令魏博与成德两军镇团结一致,与燕军打起了坚壁清野的消耗战,同时也向宣武军求援,朱全忠丝毫没有犹豫,当即派大将葛从周,李思安,张存敬等率军北上,几乎掏出了全部家底。 刘守文有个妹夫叫单可及,是卢龙第一号猛将,人称单无敌,一直跟在刘守文的身边,刘守文也正是倚仗妹夫的悍勇,才能在那一此的征伐之中攻城掠地。 然而,当汴军抵达魏州后,李思安在首战便砍了单可及,之后葛从周率八百精兵大败刘仁恭的主力,随后朱全忠汇合魏博、成德联军追杀刘家父子数百里,幽州军尸横遍野,并横扫燕境。 不仅如此,张存敬攻至幽州城下,大败燕军最后的抵抗力量,彻底将刘家父子打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断写信给朱全忠求饶,语气极其谦卑,若不是天降大雨断了汴军的粮草补给,幽州城早就归了朱全忠。 正因如此,刘仁恭断了统一河朔的妄想,刘守文也收起了骨子里残暴,装起了谦逊,他是真的被朱全忠打怕了。 “节帅,沈烈之所以三番五次劫掠盐泽,无非就是想占据那里的盐池,如果因为一座盐池引来汴军,未免得不偿失,属下觉得不如把盐泽让给他…” “你说什么?” 不等赵在礼把话说完,刘守文原本阴晴不定的面容陡然变得狰狞起来,如同被恶鬼附了魂魄:“让给他?今日割盐泽,明日献清池,后日是不是要把本帅的头颅装匣送往汴梁?哪天他要是看上你的妻妾,你是不是也要像狗一样跪着把人送上他的床?” 嘶哑的嗓音刺破了厅堂的死寂,惊得堂前新移的垂丝海棠都在簌簌抖落花瓣,恰似当年永济渠漂流的断指残肢。 这话倒是在理,正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一味地退却不可能换来友好,只能让对方更加贪得无厌,有持无恐。 不过,刘守文最后一句反问有点埋汰人了,赵在礼的娇妻刚过门,一房小妾也才纳入府,鱼水之欢正当时,赵在礼如此做比,无疑是把赵在礼的脸面踩在脚底下。 刘守文的突然变脸让赵在礼心惊,他十分清楚刘守文可不是一个仁慈的人,当年贝州城破时,他亲眼看见刘守文狂笑地将一名嗷嗷待哺的婴儿挑在枪尖,此刻案头檀香袅袅,却掩盖不住记忆里那股焦臭的尸烟。 “大帅错怪属下了,属下并非胆怯,属下愿为大帅肝脑涂地…”赵在礼尚未说完,忽见刘守文袖中寒光乍现,一把匕首已抵在他的咽喉上:“错怪?既然你愿为本帅肝脑涂地,现在就去替本帅杀了沈烈,屠了长芦,如何?” 赵在礼一阵心慌,喉结艰难地滚动了几下,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憋了半天,依旧倔强地劝道:“大帅,如果能为大帅分忧解难,莫说让在礼奉上妻妾,就是要在礼这条命,在礼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眼下汴军屯在魏博,对沧州虎视眈眈,一座盐池事小,若是因此让清池城遭受战火,只怕会折损大帅多年积攒的功业呀!” 说着,赵在礼撩袍单膝跪地,拱手继续说道:“现如今,魏博境内的汴军粮秣全靠罗绍威供应,据卑职所知,罗绍威已经为此精疲力尽,用不了多久,汴军就会陷入军需短缺的困境,到那时,就是朱全忠有心攻打沧州,也无力出兵,不若暂且示弱周旋,待汴军兵困粮乏之际,属下会亲自去砍下沈烈的人头奉给大帅。” 赵行实在旁也赶紧劝道:“大帅,当下正值春夏交接之际,城中冬粮将尽,新粮未收,若是真要被汴军围城数月,恐怕…” 能安稳地活着,没人愿意上战场拼命,虽然赵行实是武将,可武将也晓得命只有一条,当年连“单无敌”在李思安跟前都过不了几招,更别说他了,故而他觉得能劝,还是劝一劝吧! 刘守文早就被汴军打怕了,否则不会平白无故让出长芦,他也清楚赵在礼和赵行实说的没错,如果眼下把汴军引来,那个损失比让出一座盐池大得多。 赵在礼看到刘守文的神情见缓,赶紧又说道:“不过,沈烈此举属实过于狂妄,如果不做出一个姿态,恐不足震慑,节帅可命行实将军领兵出城,做出佯攻之态,那沈烈知晓守城重要,必定会引兵回城,明日卑职亲自去长芦城找他讨要一个说法。” 不敢打,吓唬一下也是可以的,至于讨要说法,也就是去商量割让盐泽一事,赵在礼主动请缨,是存了自己的小心思,想从中捞些好处。 “明日…” 刘守文沉吟片刻,锋利的匕首在赵在礼颈间刻出一道轻微的血线:“那好,就以你所见,明日你带盐泽图册去见沈烈。” 话语间,刘守文的脸上重现温和的笑意,如腐肉上绽放的毒蕈:“你告诉他,近来义昌境内多匪患,让他多加留意,协助本帅剿灭那些不知死活的匪人,本帅体恤将士,特赠盐泽以飨三军。” 说罢,刘守文转身回到座位上,指尖摩挲着案头的那边《南华真经》,书页间夹着当年书写给朱全忠的降书,泛黄的纸笺上“雨阻粮道"四字洇着陈年血渍。 无可奈何,无可奈何! 父亲在幽州整日修仙享乐,早已经没有实力与朱全忠对抗,真要打起来,自己这边属于孤军作战,至于河东军,根本不敢奢望李克用能来救援,刘守文只能无可奈何,也只能忍气吞声。 第一百一十六章 观音寺激战 惨白的月轮下,观音寺的飞檐勾出狰狞剪影,檐角铜铃在刀光剑影里“叮当”作响,青石地面铺满碎甲残箭,暗红的血渍在月光下泛着铁锈般的冷光。 陈参的皂色披风早被刀锋撕成褴褛,此刻正随着狼狈的翻滚缠在青铜香炉上,将积年的铜绿蹭出道道银痕。 沈烈的三支箭将陈参逼落马下,不等陈参起身,闪着寒光的乌黑枪头已经逼近他的心窝,让他不得不朝旁滚去,这才躲过致命一击。然而刚站起身,程宝的横刀便劈头盖脸地砍了过来,又逼得他连连格挡,手中的马槊险些脱手。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马槊的杆长能让使用者在战斗时保持一定的距离优势,攻击范围也比较远,槊头是长锥形,尖而坚固,具有很强的穿透力,能够有效地刺穿对手的盔甲和护甲,因此若是在马背上,或是在开阔地,陈参的马槊能要了程宝的命。 可是,此刻他被围困,又是近身肉搏,马槊的长度没有成为应该有的强,而是变成了施展不开的险,反倒是程宝的横刀占尽优势。 “老子劈了你!” 随着程宝的怒吼,横刀在夜色里抡出银弧,刀刃狠劈在槊锋上,迸出刺耳的鸣响。 沈烈收枪,重将硬弓挽成满月,箭簇在程宝劈砍的银弧中若隐若现。他盯着陈参渗血的虎口,嘴角扯出猎户围狼时才会有的冷笑。 在横刀暴风骤雨的劈砍中,陈参像困在蛛网里的青螳螂,程宝每记重劈都让槊杆震颤出蜂鸣,也让他脖颈暴起的青筋像濒死毒蛇在皮下扭动。 陈参硬接下十几刀后,寻机撤步旋身,马槊在青石地面上划出半轮残月,槊锋猛地回刺。这记回马枪本该贯穿程宝的咽喉,奈何受到沈烈的箭簇干扰,槊锋只是擦着程宝的肩甲掠过,挑断了三枚束甲铁环。 “好好!有些本事!” 程宝惊出一身冷汗,情不自禁地夸了一句,刀光却更急了几分。 另外,程宝看出陈参在借旋身拉开距离,当即猱身抢进,横刀贴着槊杆削向对方手指,月光在刃口凝成流动的汞银色。 陈参见状,猛然抖腕,槊杆如遭雷击般震颤,程宝的刀锋竟被硬生生震偏三寸。 就在这时,又一支箭矢突至,陈参赶忙挑槊格挡,扭头怒骂:“卑鄙小人,竟然偷袭!” 陈参也欣赏程宝的本事,两人的拼杀正处于难解难分之际,不应有外人插手,沈烈总是冷不丁来一箭,在陈参看来,这就是最卑鄙无耻之举,也只有卑鄙无耻的人会这样做。 沈烈被他骂得哑然失笑:“偷袭?只要能杀你,什么手段都可以!” 程宝正杀得尽兴,也想与陈参分出胜负,故而再将横刀劈向陈参之际,喊道:“烈哥儿,不劳您伸手,看大郎如何取他首级。” 既然程宝如此说,沈烈也就将硬弓递给身边人,吩咐道:“弓上弦,只要程大郎不支,立即射死那人。” 陈参自然能看到箭簇依旧对着他,心里不住地咒骂,脚下不停地朝寺里挪。他也看明白了,今晚不是伏击对方,而是自己中了埋伏,如果等不来援兵,自己会死在这里。 此地距离清池城不过五里,若真有援兵,早就应该到了,此时不到,那就说明等不来,所以他想摆脱周围这些假装劫匪的长芦军,想利用古刹内的复杂地形为自己拼出一条活路。 “怂货,这就想跑了,射他!” 沈烈看出陈参的意图,冷笑地发令。 连珠三箭射出,逼得陈参踉跄后退,待到退至一尊青铜香炉旁时,陈参猛挥槊尾,半人高的青铜炉鼎竟然轰然倾倒,沉积在内的香灰如雪崩般漫卷开来。 香灰暴起的瞬间,陈参的瞳孔缩成针尖。 他嗅到程宝刀锋上的铁腥味混着檀香灰烬,这味道让他想起十二岁那年,在幽州战场被契丹人逼进焚尸坑的往事。 青铜炉鼎倾倒的速度慢得惊人,慢到能看清每粒香灰在空中编织出来的死亡帷幕,当皂纹战靴踏上炉耳的貔貅纹时,丈八马槊在夜空里划出一道耀眼的弧光。 程宝冲的靠前,被灰雾迷了眼,耳畔忽闻破空声,凭着本能挥刀格挡,金铁交击的刹那才惊觉这是虚招,陈参竟用槊杆点地腾身,皂纹战靴踏着倾倒的香炉借力,凌空翻过他的头顶,丈八马槊在半空划出满月,槊锋直取沈烈的咽喉。 沈烈以为对方想逃,因此有些大意,在应对上也有些措手不及,急退时绊到石阶,踉跄间槊尖已到眉前三寸。 千钧一发之际,斜刺里突然一柄铁锤飞至,直接砸在长槊锋上,使得锋尖偏离了方向,同时另一锤直取陈参腰腹。 陈参只得用槊杆前挡,虽然挡住了铁锤,却也被逼得连退数步,哇地一声,嘴里喷出一大口血。 程宝的横刀就在这时劈到,陈参侧头避过致命一刀,左肩甲应声碎裂,鲜血也顺着裂开的甲衣涌了出来,殷红了半身。 然而,他忽然露出森然笑意,右手握住槊尾猛然下压,丈八长槊竟如灵蛇般弯成满弓,槊锋直刺程宝的颈部。 程宝急忙抬刀外拨,陈参手中长槊突然绷直,程宝的横刀竟被弹得脱手飞出,陈参冷笑:“你可知马槊为何要掺柘木?就为这七分刚三分柔,去死吧!” 就当槊锋即将刺进程宝的胸膛时,高裕两把横刀劈下,马槊断成两截,闪着寒光的槊尖在程宝的皮甲上一触即落,并未伤到分毫。 程宝、高裕以及洪少游将陈参围在中间,而陈参的手里只剩下一根如同烧火棍的槊杆,他无力地挥了一下,随后用握着半截槊杆的手抹去嘴角血渍,苦涩地笑出声。 嘴里的血腥味有些苦涩,不知这是不是败北的苦涩。 当高裕的横刀斩断槊锋,半截槊尖在程宝皮甲上弹开时,陈参的脑袋里突然闪过师父临终时的那句话:“傻小子,沙场争的就是你死我活,哪容得单打独斗的蠢货。” 夜风卷着香灰掠过古刹残碑,沈烈踩过滚落炉耳的貔貅首,冷冷望着如同困兽的陈参,开口问道:“兄弟,你叫什么?” “义昌军都尉,陈参。” “降不降?若降,给你一条生路!” 沈烈不清楚自己为何会说出这句话,只因他刚才怒骂的那句“卑鄙小人”,觉得眼前这人是条汉子。 第一百一十七章 陈参孤勇沈县令惜才 “不降,老子十二岁时没降过契丹人,如今二十有五,更不知降字如何下笔,老子宁可战死也不会降,来杀吧!” 陈参悲壮地举着半截槊杆,月光掠过断槊的尖端,照见一串血珠正顺着槊杆滑落。 程宝的横刀在青砖上擦出火星,刀锋将挥来的槊杆又劈断一截,掠过陈参的胸前碎甲时,程宝略微皱眉,随即突然转腕,用刀背砸向陈参的肩胛。 骨裂声清脆响起,陈参踉跄后退,后背撞在翻到的青铜香炉上,喉间涌上的血直接喷了出去,将地面的青石板染得愈发鲜艳。 高裕的横刀又至,却在半空微滞,刀光映出陈参的褴褛战甲后,同样是刀背砸在陈参的肩头,这一击让陈参的右臂脱臼,也使他再也无力支撑,不得不单膝跪在地上,却依旧倔强地抬起头。 “当心!” 半块青砖陈参掷向高裕,被洪少游的铁锤砸飞,铁锤停在了陈参的头顶,青砖在月光里炸成齑粉,混着陈参沙哑的笑:“怎么?你也有妇人之心吗?” 说话间,陈参紧咬染血的牙齿,努力将垂落的右臂支地,随着“咔嚓”一声响,脱臼的关节复位,下一秒,几经砍断的槊杆突然旋起,直奔程宝的面门砸去。 程宝刚抬刀挡飞槊杆,没想到陈参竟然一跃而起,迎着刀刃撞了过来,就像扑火的蛾,不为杀人,只为求死。 陈参没有死,沈烈不想杀他,也正是看出沈烈的这一善念,其他人才会手下留情。 “不杀你,非是我等妇人之仁,而是觉得你是条汉子,很难得,以后有机会我们再战吧,不过你要记住,战阵之上拼的是你死我活命,非孤勇逞英雄!” 当古刹重归死寂时,残碑上的血迹已凝成紫黑,陈参躺在那片紫黑下,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般。 同一时刻,盐泽同样陷入寂静,唯有盐池的水面上泛起细密波纹,十几具尸体正缓缓下沉,血水在月光下晕开,像极了盐工们在白日里晒制的嫣红晶盐。 子时,浮阳道夜雾弥漫,雾气裹着血腥漫过官道,打湿了道边树枝上夜雀的羽翼刚被打湿,便被铁甲碰撞声惊得扑棱棱飞起。 马蹄踏在浸透夜露的荒草上,冯晖望向远处的火把光亮,将横刀收入腰间的刀鞘,平抬起步槊。 “校尉,火把连成长龙了,这阵仗起码几千人!”魏仁奇喉结滚动,紧握槊杆的手背青筋暴起。 “嗯,是不少!” 冯晖点了点头,火光的蔓延确实像一条盘踞在官道上的火龙,鳞甲映着月色泛起冷光。 “列阵,点火把,升效节军旗!” 设伏可以偷袭,也可以明战,以五百对五千,无论是偷袭还是明战,都出于劣势,但冯晖还是让破军营点燃火把,亮明身份,跟义昌军明刀明枪地打一仗。 “将军,他们亮旗了,是赤底黑虎旗。” 赵行实身边的一名校尉眼尖,看清对面火光中的旗面,轻呼了一句。赵行实凝视片刻,勒住马缰,抬起右手,停止行军的传令声在队列中向后蔓延。 如此,实力相差极大的两队兵马隔着黑暗对峙起来,双方都在猜下一秒会如何,也都在等待下一秒的到来。 “校尉,七杀营已经离开观音寺。” 直到冯晖收到消息,紧着的心方才有所松弛,随后领兵向北移动,赵行实望着逐渐没入黑暗中的火光,长舒一口气,随即立刻拨转马头,领兵返回清池城。 长芦县城,昼锦坊。 如今,杜府的门匾已经被“沈宅”二字所替换。 沈烈回城后,带了一众人回到府中,并让下人在前院的松风亭备好酒肉,打算与兄弟们痛快地吃一顿夜宵,陆贞娘为此也忙碌起来。 虽然陆贞娘没有名分,也不与沈烈同居一室,但沈宅的下人们都认同陆娘子就是这座府邸的女主人,也遵命她的吩咐,因此偌大的府邸被陆贞娘管的井井有条。 不过,唯有一点比较特殊,那就是平时伺候沈烈起居的下人或是小厮,或是有些年纪的婆子,反正没有一个是年轻养眼的婢女。 “你别管啦,眼睛都熬红了,快去休息吧!” 沈烈见陆贞娘亲自端菜,赶忙劝她不要跟着忙碌。 “没事,妾不困,知道你爱吃绯羊首,妾今日提早做了,不知合不合口味,快尝尝吧!” 陆贞娘担心了一整晚,此刻看到沈烈毫发无损地归来,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哪里能睡得着。 “要不你也跟着少吃的吧。” 说着,沈烈拉过陆贞娘的手,让她坐下来,大家都在,也都在望着,陆贞娘赧然一笑,做到沈烈的身侧。 “经此一战,我觉得刘守文应该会让出盐泽,情况还是跟之前的推演一样,他还是怕梁王,怕汴军攻打沧州。” 沈烈之所以敢跟刘守文叫板,一则是手里有兵,再则也是因为有城中百姓的支持,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看透了刘守文,知道他的软肋在哪里,刘守文惧怕朱全忠,怕失去沧州,这就是他的软肋,所以沈烈才敢如此的有持无恐。 冯晖撕了一口羊肉,说道:“没错,兵马都派出来了,却不敢战,说明他怕的厉害,不敢跟咱们彻底撕破脸,保不齐天亮就会派人来城里谈这事儿。” 沈烈颔首,给陆贞娘倒了一小杯刚温过的沧酒,又夹了一颗麻辣鹌鹑蛋送到她的口中,随后转头笑道:“我也不贪心,我只求盐泽,只要有盐出,有钱赚,我不会再去招惹他,至于梁王会不会打他,那就跟咱们没关系了…” 陆贞娘掩嘴轻嚼,目不转睛地望着正在与众人交谈的沈烈。 烛火在沈烈的眉骨投下错落的影,陆贞娘听着沈烈的话语,视线落在他说话时微微滚动的喉结,不自觉地竟然数了起来,随即觉得好笑,也就笑了一下。 沈烈留意到这个笑,转头望过去时,抖了一下眉头,似在问笑什么,陆贞娘赶紧摇了摇头,并抬手摘去粘在沈烈鬓角上的几颗细碎的盐粒,手落下时,小拇指的指尖故意滑过沈烈的下颌。 “道岩,你阿姊做的羊肉真好吃!” 冯晖闷头夸赞了一句,突如其来的夸赞让陆贞娘的指尖一颤,做错事般赶忙将手收进袖笼,沈烈笑起来,将那只手又拉了出来,握在掌心。 陆道岩吹捧道:“当然好吃了,我阿姊的厨技天下第一,可惜只有跟着烈哥儿才会尝到,平日连我这个亲弟弟都很难吃上一口。” 姐姐脸上的甜蜜,陆道岩看得真切,这是女人应该有的幸福,之前有过,出阁后便消失了,后来又被凄苦与悲凉所淹没,直到遇见沈烈,这份如蜜般的笑容便从未散过。作为弟弟,他替姐姐高兴,也希望姐姐能一直这样笑下去,幸福下去。 “道岩,胡说什么呢!” 陆贞娘故意蹙眉,嗔怪弟弟。 沈烈笑着打趣:“道岩可不算胡说,他们也确实沾了我的光,否则像这种沈宅里私家菜,外人怎么可能尝到,就算道岩也不成,我这人很自私的,是我的,我会牢牢握在手里。” 众人哄笑,陆贞娘也在笑。 她喜欢听最后这两句。 她是沈郎的女人,沈郎不会舍弃她。 第一百一十八章 暗香几许凭君意 庭院中,争春的花香浮动,檐角灯笼在夜风中也在摇曳生姿。 闲聊间,高裕提及义昌军都尉陈参。 夏鲁奇提着酒杯说道:“听你这么说,那人倒是有些本事,也有些骨气,算是条汉子,若是能降过来就好了,我倒想与他切磋一二。” 冯道也在酒宴之列,接过话头:“我倒是对陈参有所耳闻,听说他是幽州潞县人,少时就随边军与契丹人作战,后来编入卢龙军,是刘守文麾下的悍将。” 高裕点头说道:“属实悍勇,即便手无寸铁,也敢赴死一搏,今夜倒是多亏少游兄弟,否则真怕会出了岔子。” 此话倒是不假,如果不是洪少游的那两锤解围,沈烈今晚能不能活着回来还真不好说。 说罢,高裕起身来到洪少游的近前,带着诚意敬了一杯酒,程宝也起身相敬。夏鲁奇见状,问明情况后,赶忙与冯晖等人向洪少游敬酒,沈烈同样举杯敬向洪少游。 这便是认同,洪少游一直渴望这种认同,此刻有些激动,赶忙起身回敬:“不敢得各位如此抬爱,不过是少游应尽之责,若真让明府有星点闪失,少游这条命是万万赔不起的。” 沈烈摆手笑道:“少游,话不可这样说,以后大家就是脊背相守的兄弟,命要连在一起,哪有赔付一说,喝酒!” 众人一直喝到很晚才散去。 沈烈喝得有点多,脚下不太稳,陆贞娘扶着他回房,穿过回廊时,瞥见东天已经泛起蟹壳青,那一抹光亮映射过来,照在沈烈红透的脸上,让陆贞娘愈发喜爱这个英俊的郎君。 回到房间,陆贞娘帮沈烈褪去袍服躺好,又让人打来温水,给他净了净面,刚要转身,却被沈烈一把拉倒在床榻上。 “贞娘...” 沈烈滚烫的嘴唇紧贴着她的后颈,绣着忍冬纹的锦褥被胡乱蹬开。陆贞娘强忍着周身的酥麻,声音发颤地回问:“妾在呢,沈郎要让妾做什么?” 帐顶垂落的鎏金银熏球里头的安息香早已燃尽,但余香早已遍及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让屋内的气氛愈发显得旖旎暧昧。 当沈烈扯开她杏色诃子裙时,窗纸透进来的晨光正巧漫过妆台铜镜,又将这一动作映入她的眼帘,令她的身子不受控制地微颤起来。 “贞娘,陪我躺一会儿,就一会儿,好吗?” “妾不走,妾愿意留下来陪沈郎!” 陆贞娘大胆地转过身,小鸟依人般拱在沈烈的怀里,玉指的指尖轻抚着沈烈的眉眼,情之所至时,猛地将沈烈的头紧搂在怀中,压在酥胸之上。刚才高裕所言,虽然是有惊无险,但还是把她吓得心颤,即便是此刻,一颗心还在砰砰跳个不停。 “贞娘,你知道吗。” 沈烈将整张脸紧贴在陆贞娘柔软白皙的肌肤上,近似喃喃自语地说着:“其实我没有你看到的那么坚强,我挺怕死,也非常害怕孤单,当那柄步槊刺到眼前时,我真的怕的要命,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活不成了…” “妾也怕死,但妾知道沈郎吉人天相,绝不会出事,妾会一直守在沈郎身边,妾想成烈哥儿的女人,想成为那个一辈子都留在烈哥儿身边的女人。” 说出这番话后,陆贞娘鼻酸地滚出两行泪:“妾知道自己不配做烈哥儿的妻,妾不敢奢望,也不求,妾只求烈哥儿能让妾做你的女人,让贞娘一辈子都能看到郎君。” 沈烈没有回答,像是酒醉睡了过去,陆贞娘静静地流泪,静静地等着,虽然知道等不到什么,可还是希望能等来一句话。 “傻丫头,当初嫌弃我,现在又说想做我的女人…” 隔了一会儿,沈烈嘟囔出一句。 “妾从未嫌弃过沈郎…” “骗人,漂亮的女人最会骗人了…” “没有,就算有,妾也只是想为小弟谋一个出路,可那也不是嫌弃…是…是,反正就不是嫌弃…嗯哼…” “骗子…” 沈烈以唇封缄了陆贞娘的未尽之言,陆贞娘则将所有想说的话尽数咽回胸腔,紧搂住沈烈迎合着。因为这一刻无须多说一个字,她要放任自己沉入这场渴望已久的春梦之中。 “臭丫头,反正你伤过我的心,你要补偿…” 沈烈真的醉了,醉到忘记了当下的一切,也醉到把怀里的陆贞娘当做了那个曾经伤过他的女孩子。 他真的爱那个女孩子,即便分手也没有舍弃那份爱,此刻在酒醉之下,错爱在了陆贞娘的身上。 书案上的一支木簪在晨曦中泛起温润的光泽,簪尾莲心处有一点朱砂,恰似新妇眉间的花钿,又似代表惦念的相思红豆,这支木簪是廖通昨日刚送过来,是罗月华平时的木簪,也是她的托付,就是想让沈烈别忘了她的牵挂。 然而,此时此刻,檐角铜铃虽被晨风吹得叮当作响,惊碎满室旖旎,却依旧惊不醒一对交颈而眠的鸳鸯。 长芦城郭自运河畔拔地而起。 因为有永济渠的滋养,县城本就商贸发达,沈烈到任后,又为商贸大开方便之门,这就使得那些对杜、卢二人的横征暴敛有所忌惮的商人蜂拥而至,县城内更加繁华起来。 渡口的渠水上千帆蔽日,吴船越舸的桅杆织就密林,一个个打着赤膊的脚夫扛着沉甸甸的包裹健步如飞,脸颊上的汗珠子不停地滴答在青石阶上,已然将青石阶浸得发亮。 自辰时起,城门下便是人流如织,青石长街上,西域驼铃响彻不停,胡商的驼队迤逦入市,驼峰间载的波斯绒毯半垂,宛如晚霞倾泻。 沿街两侧,鳞次栉比的酒楼茶肆早早打开门板迎客,青旗招摇处朱帘半卷,新焙的茶香混着胡麻油煎饼的焦香,裹挟着码头飘来的咸腥水汽,在整座城池的上空蒸腾成浑浊的云。 因为有了盐泽的盐池,出盐量大增,每日进出县城的拉盐牛车也多了一倍有余。官仓前,运盐的牛车排出三里长,白麻布的盐袋子在每辆车上都堆的如同小山,尚未拉车,老牛便已经累的口鼻直喷热气。 城东,市署鼓楼前,一班龟兹乐人正欢快地击打着鹅鼓,琵琶弦上迸出的碎玉声刚刚响起,便被一家绸缎庄二楼抛下的蜀绣半空截断,那匹缠枝牡丹纹的绛红轻容随风覆在波斯商人满载越窑秘色瓷的独轮车上,大胡子商人贪婪地想去扯住,不成想刚一伸手便抓了个空。 “贤弟,那日在清风楼,为兄还真以为你是李亚子呢!” 酒肆二楼的雅间内,身穿常服的义昌军军使赵在礼满面春风,举杯敬向沈烈时,目光扫过案上的锦盒。 能与沈烈称兄道弟,说明交情匪浅,但这份所谓的“交情”还真就没有多长时间,只是沈烈入主县城后才逐步建立起来,搭建这份交情的东西并非他物,是利益。 第一百一十九章 利益是块敲门砖 利益是打通一切关系的敲门砖。 这个话题的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社会交往逻辑,在陌生人的社会里,想要用纯粹的感性联结,难以突破人际壁垒,利益天然具有明确性和可感知性,能够在正常的人际交往中快速建立起连接纽带。 后世有句话说得很准确,人与人之间没有永久的朋友或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只要你能拿出具有足够吸引力的利益,任何人都会向你敞开友谊的大门,哪怕有着杀父夺妻之恨,也会在利益面前化干戈为玉帛,这也是人性最原始的趋利欲望。 沈烈在极短的时间内改善了长芦的营商环境,不仅招来了外地客商,清池城内的不少商人也把铺子挪到了长芦县城,这让赵在礼看到了更多的机会。 尤其在贩盐一事上,沈烈做的规模远超杜延平那时的小富即安,不仅销售量大,而且通路顺畅,东西南北都能走货,甚至跟契丹那边都建立买卖联系,这让他觉得很有合作的必要。 不过,想要合作的前提必须要结识。 沈烈到任后,赵在礼一直没能找到结识的机会,也不敢贸然去找,怕合作不成反丢了性命。 偏巧,沈烈派冯道去清池城给刘守文送礼的时候,也给赵在礼捎去了一份,趁着这个机会,赵在礼私下里与沈烈见了面,建立起“交情”。 作为合作的投名状,赵在礼向沈烈提出抢占盐泽的建议,而这个建议对于沈烈来说正中下怀,其实这也是他与赵在礼建立“交情”的主要原因。 对此,两人达成共识,沈烈负责抢,赵在礼负责劝,劝刘守文不要出兵,劝刘守文割让盐泽,赵在礼得到的报酬就是分得两成盐泽的盐利,而且还可以跟着沈烈一起贩盐。 这个利益丰厚,足以让赵在礼豁出命,所以那晚即便刘守文将匕首顶在他的喉咙上,他也要劝住刘守文放弃攻打长芦,也正是有了他的劝说,刘守文最终还是放弃了盐泽。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一点都没说错,嘴里的忠诚只是为心里的生意打掩护。 这种情况并非只存在当下,后世也是如此,就像后世的一部电视剧里的台词所说,“那些当官的人,嘴里整天说的都是主义,其实心里藏的全都是生意!” 都说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其实只是在一个固定的轨道里画着圆,现实就是历史的翻版,连换件新装都懒得换。 对于赵在礼的抱怨,沈烈笑起来:“那日,我冒充李存勖也实属无奈,那种情形,我总要有一个脱险之法,否则就不会有今日与赵兄的举杯畅饮呀!” “也是,当时刘延祚在,真要是犯起混,我也劝不住,也就是贤弟机敏,倘若换做别人,定会吃亏。” 说话间,赵在礼摩挲着青瓷酒杯的手指忽然顿住,杯底在檀木案几上磕出一声脆响,继而眼角的细纹随笑意加深,目光却如鹰隼般钉在沈烈脸上:"不过这话又说出来了,贤弟既与杨婆儿交好,莫非真与李亚子相识?" “糖人,卖糖人喽!”窗外传来挑担小贩的叫卖,沈烈转头朝楼下瞥了一眼,又转回头,朗声笑道:“素未谋面。” 四个字说出,沈烈将指尖沿着杯沿缓缓打转,目光坦然迎上赵在礼的审视:“说起来,我与婆儿兄弟的相识也是偶然,杨婆儿与魏博节度使府的华盈堂有生意往来,我曾在罗府住过一段时间,是罗府的月华娘子介绍我与婆儿相识,之后在贝州清河城,我又救了杨婆儿一命,所以那日他才会帮我脱险。” 沈烈实话实说,没有半句欺瞒,并不是因为他为人实在,也不是把赵在礼视作知己,而是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多么完美的谎言都存在漏洞,只有真诚才是最无懈可击的欺骗。 “哦,原来如此!” 赵在礼拖长尾音,笑了一下,垂眸饮尽杯中残酒,喉结滚动间掩去眼底的精光。其实他早就知晓李存勖的密信之事,此刻不过是要看沈烈是否经得起试探,到底有多深的城府。 随着酒杯放落,赵在礼倾身向前,斜射进来的午后阳光将他半边脸照得发亮,另半边却陷在阴影里。 “贤弟,你有所不知...”他故意将嘴边的话停顿,也转头望了一眼窗外,随后才压低声音说道:“之前,李亚子曾往清池城里送过一封信,为兄有幸看过里面的内容。” “哦?” 沈烈的瞳孔骤然收缩,手中酒杯倾斜半寸,琥珀色的酒液在杯口危险地晃荡了几下。 “哈哈…” 沈烈低笑出声,仰头饮尽残酒,喉间吞咽声格外清晰:“他可是让刘守文杀我?”说着,沈烈沾着酒液的指尖轻点自己咽喉:“不过,小弟这里硬的很,寻常的刀可割不破!” “那是自然!” 赵在礼眸中精光迸射,手掌重重拍在案上:“梁王龙蟠虎踞,魏博鹰扬虎视,贤弟有如此倚仗,何惧之有?更兼帐下有过千虎狼之兵...” 说话间,赵在礼忽而倾身向前,酒气拂过沈烈的面庞:“为兄断定,贤弟日后必定为裂土分疆之枭雄,某拭目以待!” 言罢,赵在礼朗声大笑,拍在案上的手掌顺势按住锦盒的边缘,指甲在缠枝莲纹上刮出细微声响:“日后,你我兄弟还应多亲近,有用到为兄之处,尽管开口。” 沈烈适时推过锦盒,并将盒盖掀开,一对镶金兽首玛瑙酒杯显露在于赵在礼的眼前。 玛瑙酒杯采用的是较为珍贵的缠丝玛瑙雕琢而成,材质纹理细腻,层次分明,通体呈玻璃光泽,晶莹瑰丽,一看就知是珍品,价格注定不菲。 “赵兄,这是胡商刚送的一对小玩意,看起来不错,小弟想着兄长贪杯,定会喜欢,也就带来送你。” “哎呀,贤弟客气了!” 赵在礼一眼相中,拿起一支酒杯迎着阳光观赏起来,玛瑙杯在日光下流转着血色光华,兽首纹样映进赵在礼的瞳孔,闪动着诡异的光芒。 “兄长…” 沈烈略微探身,指尖划过杯身一道暗红脉络:“您看这道缠丝纹路像不像幽州盐道图?” 看到赵在礼骤然收紧的手指,沈烈的笑意漫上眼角:“通往幽州的盐道始终不畅,我知兄长在幽州城里有关系,还得仰仗兄长替小弟疏通关节,另外刘帅那边要是有何动静,也需兄长多多周旋。” 赵在礼闻听此言,忽觉握在手里的玛瑙杯有些发烫,仿佛握了一块烧红的炭,他望着沈烈,一时间搞不清楚沈烈竟然是想贩盐到幽州,还是想替朱全忠刺探军情。 终于,锦盒被重重合上,金属搭扣相击声如刀剑入鞘:“贤弟这份厚礼,为兄就却之不恭了,至于所托之事,贤弟大可放心,为兄知晓如何做。” 利益为上,只要能赚到钱,其他事情都无关紧要,就算沈烈是想刺探军情,又能如何?那是宣武军与卢龙军以及义昌军的事情,无论谁胜谁负,与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一百二十章 一分仁心十分恩惠 渤海吹来的咸风裹着盐卤气息,掠过北关皲裂的盐碱地。 这里自汉武置盐官以来,便是幽燕盐铁重地,唐代宗永泰年间更设长芦盐场,至僖宗朝岁输盐课达三十万石。 沈烈与赵在礼密谈后,赵在礼自行离开,沈烈则在洪少游和程宝以及几名近卫的陪同下前往北关盐池,恰巧县尉程不换在盐池,也就陪着沈烈视察起来。 沈烈站在一处盐井旁,望着井架绞盘上凝结的盐霜,听县尉程不换禀告:“自明府履新,已按章程新制重编灶户,现有煎盐灶五十六座,亭户三百二十家,衙门里簿都有名册。” “嗯!”沈烈微微颔首,叮嘱道:“灶户的饷钱不可短缺,应分红利也要一分不少发放下去,虽然没多少钱,却是他们的血汗钱,万万不可克扣,这件事情你要盯紧了。” 说话间,沈烈俯身摩挲着盐井辘轳上的陈年包浆,忽听得夯土墙后传来一阵急速的闷咳,随后便看到一个佝偻身子的老汉自盐垛阴影里挪出,赭色面皮上沟壑纵横,像极了盐田的晒纹,眼睑也因常年烟熏火燎泛着赤红,粗布短褐前襟结满盐晶。 “老人家!” 沈烈抬手止住欲驱赶老汉的程宝,轻唤了一声。 老汉抬头望见沈烈等一众人,赶忙弯下身子:“小人给各位官爷问安,不知官爷唤小人有何吩咐?” 沈烈笑了笑:“无事,只是想寻你闲聊几句,你可是此间的灶丁?” “回官爷话,小老儿张四,正是世代隶籍盐场的“终身灶丁”,在这盐场已经煎卤四十年了。” 老汉颤巍巍地叉手行礼时,露出腕间刺着的"盐"字墨刑,这是为防盐丁逃亡所施黥面旧制。 “哦,原来是老盐工了!” 沈烈点了点头,转身吩咐道:“取两陌青钱来。” 一陌即百文,原先盐工的酬劳为日给粟二升,二百文钱抵得上半月口粮了,虽然当下因为沈烈的宽仁与体恤,盐工们的收入增加了不少,但两百文钱对他们而言也不是小数目。 老盐工面对两陌青钱有些不知所措,不明白眼前这个气宇非凡的年轻官爷为何打赏,想接又不敢接,佝偻着腰,露出脚趾的草鞋在地上挪了一下。 沈烈瞥见,转头对程不换道:“吩咐下去,废弃的漕运麻袋以及盐袋,可分发给灶户缝衣纳鞋,待到入冬时分,再增冬衣酬劳。” “谢官爷,小老儿替所有盐工谢官爷的大恩大德!” 老盐工跪在地上磕头,声音嘶哑如盐车轱辘。 程不换趁机赶紧介绍:“老丈,这位便是咱们长芦新任明府,你们所受恩惠皆出自沈明府的仁心仁德。” “哎呀,原来是青天大老爷,小人真是有眼无珠,小人再给您磕头了。”老盐工跪在地上又连磕了几个响头,由于磕得急,又咳嗽起来。 “无须多礼,快起来!”沈烈弯腰扶起老盐工,关切地问道:“如今县府给的酬劳尚可,但我见老丈依旧艰难,是有克扣?还是有其他难处啊?” 老盐工倒了几口气,回道:“官爷说的没错,今时确实不同往日,之前没黑没夜地守着盘铁煎盐,眼瞅着雪盐堆成山,不仅一粒粟米拿不到,反过来自家倒欠了盐场预支本钱,如今钱粮都不缺,就是…不敢病呀,得了病也抓不起药,入那药肆,一年辛劳都要交给人家呀!” 沈烈一愣,老盐工的这番话让他觉得很耳熟,与后世的因病返贫很相似,可当下不应如此呀,赶忙问道:“为何如此?城中的药材很贵吗?还是说郎中问诊的酬金高?” 老盐工回道:“药材太贵了,买不起,像我这个岁数哦,死了也没啥,小的总要活着,也只能把钱乖乖地给人家送去。” 暮风卷起盐碱地的细碎晶粒,老盐工怔怔望着地面,远处的永济渠水在阳光下泛起青白,恰似这片土地上层层堆积的苦难。 一众人离开盐池,在程不换的引领下来到永济渠故道,程不换指着淤塞处说道:“若依宇文恺漕渠遗法,将此疏通开月河接东关渡,盐船可直抵幽州。” 说着,程不换从随身挎包内取出一份舆图,图中朱砂勾勒的盐仓位置,正与唐初盐屯旧址相合:“明府,卑职觉得可以效仿河朔三镇的旧例,令民夫以盐代庸,另征县兵疏浚河道。” “嗯。” 沈烈望着程不换展开的舆图,点了点头。 “明府,如今北关荒滩平整出不少好地,卑职觉得可将城垣扩至运河西堤,新筑夯土城墙二里,容流民编为盐栅户。” 人祸必遭天灾。 当今,天下战乱不停,真到了人命贱如草芥的程度,横死荒野,饿殍遍地,如此也就极容易发生瘟疫,那些爆发瘟疫之处的百姓,要么逃离,那要么等死。 最近有不少难民逃到长芦。 一些是从爆发瘟疫的州县侥幸逃出来的,这些人通常是骨廋如柴,衣衫褴褛,除了嘴里还有活气外,如同行尸走肉。 还有一部分难民是从卢龙军镇逃过来,卢龙军刘仁恭暴政,再加上契丹抄掠,北地流民多循永济渠南徙,这些人看起来还算正常,只是沿途盘剥让他们已经身无分文。 程不换打算将这两类人按《户婚律》注“客户”籍,充作盐场杂役,如此一来也能让他们有个活命的机会。 其实县尉管的事情挺多挺繁杂杂,程不换也是不想辜负沈烈的厚望,故而对公务很上心,上心到事无巨细。 “你的建议很不错,可以跟冯县丞商议,拿出一个章程。” 沈烈对程不换的表现很满意,从点滴来看,程不换可以称之为能吏,是个能做事的人。 城北,化身庵坊,紧邻盐池。 夯土墙垣间,盐工的屋舍鳞次栉比。 按照旧例,这赤膊跣足的灶丁多属“盐籍”,世代不得改业,其居所规制也要依循《营缮令》,不得逾三架五椽,通常都是住在茅舍之内。 对此,沈烈有所改变,废除了不少强制之令,对于灶丁的居住环境也放宽了限制,其实就算再放宽,那些人也盖不起高门大院,无非是多砌几块砖,多加几片瓦,能避风寒而已。 坊间有孩童嬉戏,沈烈驻足观看,见那些孩童的脸上还是多有菜色,转头对洪少游低语:“记下,今年的盐课折钱,留三成购粟发放给灶户,付出了辛劳,总要吃饱嘛!” “好的,卑职记下了,卑职替他们谢过明府!” 为官之人能有一分仁心,百姓便会得到十分实惠,程不换之前是捕头,顶多算是一个小吏,日子没比穷苦人好多少,自然也就能体会到穷苦之人的难处。 沈烈能看到这些疾苦,能为此上心,更愿意为此掏出少有官宦愿意掏的钱,这种做法让程不换真的很感动,尤为敬佩沈烈的人品,故而也更加愿意替沈烈效力。 第一百二十一章 老子就是活菩萨 夕阳将苍穹染作凝血之色。 盐场上,成排的晒盐木架在残阳下投出嶙峋骨影,咸腥的海风掠过盐场,扑向化身庵坊的青瓦屋檐时,惊雷般的暮鼓突然炸响,惊起憩在屋脊上的昏鸦。 按唐制,戌时闭灶,鼓声三百通,盐丁歇火。 沈烈将这个时间提前至酉时,如此就能让劳碌的盐丁们早些返回家中。“收工喽!”不知谁吼了一嗓子,吼声中能听出发自心底的欢悦,也是对日子有盼头的欢呼。 化身庵坊的街面上,沈烈负手而立,笑望着三两结伴归家的盐丁们,看到他们黧黑的面庞被夕照镀上暖色,连扛在肩头的盐耙都似卸去了千斤重的生活苦难。 “我们也走吧!”沈烈笑了笑,掸去玄色袍角上粘的盐霜,腰间的鸳鸯香囊袋也随着步伐左右轻晃起来。 转过番坊的榆木门楼时,一股刺鼻的腐臭味像团黏腻的蛛网般扑面而来,沈烈抬胳膊用衣袖扇了几下,忽而听到跟在身侧的洪少游“噫”了一声,也就转头随着他的视线望了过去。 五步开外的老槐树下,半副残甲正反着铁锈的暗红,那是一个蜷成虾子的人形,溃烂的腿偶然会抽搐一下,脓血浸透的裹伤布上结满盐晶。 沈烈有些好奇,多望了几眼,只是隔着距离就能闻到那人身上的恶臭,实在让人难以忍受,故而沈烈收回视线,加快脚步。 仁心救不了天下苦难。 自己能挣命,那就好好活着,自己挣不来,谁都帮不了,只能像那人一样,活得连狗都不如,这个世道连老天爷都闭了眼,又能如何呢! 然而,刚走了两步,沈烈又疑惑地转回头。 “陈参?” 沈烈踢开破陶罐,拾起半截枯枝撩起那人乱发,月光般的盐粒簌簌落下,露出观音寺前那双宁折不弯的眸子,此刻却已蒙上灰翳,义昌军锐锋营都尉陈参,单槊战三将的猛将,此刻竟似一条垂死的癞狗。 “也就是败了一仗,如何把自己搞成这个德行?” 观音寺一战,沈烈对陈参的印象挺深,也挺欣赏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还遗憾没能把这样的猛将收拢到身边。 其实,陈参会变成这幅德行,与沈烈也有些关系。 那晚过后,沈烈命人赶着牛车,给刘守文送去近三百颗人头,说是替刘守文剿灭了劫匪,还说不用犒赏,说这是长芦效节军守卫盐泽的应尽之责。 那三百颗头颅是劫匪的脑袋? 怎么可能! 那是义昌军三百锐锋营军卒的脑袋,刘守文看到能不气?陈参没死已经是福大命大了。 所以说,沈烈料到会是这样的结局,也想要这样的结局,既然不能为己所用,那就尽早除掉,免得日后徒增一个强敌。只是没想到刘守文竟然没杀陈参,而是把他视作腐肉弃于市井。 洪少游伸手探陈参的鼻息。 “还有气,救不救?” “废话,能看着他烂死在这里吗?” 沈烈站起身,又抱怨道:“老子就是活菩萨,杀我的人也要救,那天晚上若是降了也不会是这个德行,装什么贞节烈女!” 程不换一怔,憋住笑。 程宝没反应过来,问道:“烈哥儿,他是汉子,何来贞节烈女的说法?是说他吗?” 洪少游不知深浅地帮沈烈打圆场:“程大郎,明府的意思,是说这家伙的性子像倔驴,贞节烈女不是都似倔驴嘛,就像…” 程不换见洪少游词穷,慢悠悠地跟上一句:“就像那些被赎了身的清倌人,偏要撞一下柱子明志!” 洪少游连连点头:“对对,就这个意思!” “还有这说法?” 程不换说的这个情况,沈烈还真不清楚,不由地问出口,继而又笑道:“行啦行啦,都别胡扯了,赶紧把人抬去医馆,都扯哪儿去了,有清倌人什么事!” 众人哄笑,惊飞了暮归于槐树上的麻雀。 番坊内有药肆,门上匾额书写“居善堂”三个金字,里面有郎中坐堂,门帘掀起的刹那,浓重的药味裹着陈参身上的腐臭,惊得坐堂郎中险些打翻艾灸铜炉。 “哎哎,你们…” 药肆里的伙计不认得沈县令。 这很正常,官员不是公仆,更不是爹娘,是高高在上的大老爷,绝非寻常百姓想见就能见到,后世也是如此,道理都一样。 “出去…” 伙计在铺子里就闻到恶臭往这边来,正想出门看看,恶臭已经进铺子,刚捏着鼻子赶人,一眼认出了程不换,赶人的扫帚也就硬生生转成九十度深揖:“少府!” 唐时,民间多称县令为“明府”,称县尉为“少府”。 “郎中,赶紧过来给仔细瞧瞧!”程不换摆出“少府”的威风,又冲着伙计冷声吩咐:“你,打盆清水来!” 由于气味过于难闻,老郎中捏着艾绒凑近创口,见陈参小腿上翻卷的皮肉里竟钻出半截白蛆,在烛火下泛着珍珠似的光泽,惊得浑浊的眼珠子瞪得溜圆, “哎呀,造孽,怎么耽搁成这样!” 老郎中枯枝般的手指抖得厉害,捏在手中的银刀没握住,“当啷”一声掉进铜盆里,溅起的水花打湿了沈烈的鹿皮鞋面。 “喂,仔细着些!” 洪少游吼了一句,吓得老郎中又是一个哆嗦,沈烈倒不在意,环顾铺子里的摆设,踱步来到紫檀药柜前。 这时,一个四十几岁的男人满脸堆笑地走到沈烈面前,操着一口标准的官话殷勤地说道:“贵客,您这边请,小民察罕利叶这就给您奉茶!” 伙计猜到了沈烈的身份,否则程县尉不会如此小心翼翼,昔日杀人如魔的洪军爷也不会这样毕恭毕敬,因此回后院打水的时候,赶紧把情况告知了东家。 察罕利叶就是这家药肆的东家,为人精明,见县令不亮明身份,也就知趣地用“贵客”二字相称。 “不必!” 沈烈没挪步,站在原地打量察罕利叶。 察罕利叶留着深棕色的卷须,右颊上有一道月牙形刀疤,眼窝挺深,眼褶层层叠叠,像被胡桃木雕刀刻意凿出的沟壑,里面嵌着两颗琥珀色的眼珠子。 “你来自何处?” “回贵客,小民生于长安,先祖于高宗永徽二年自波斯由海路而来,定居于长安,小民算是土生蕃客了。” 据史书记载,唐高宗时期曾有一批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来到大唐,这些人分散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以及长安等城市定居。 唐人称他们为蕃客,称其后代为土生蕃客,聚居之地被称为蕃坊,蕃长主要管理蕃坊的各项事务,依据《古兰经》、圣训行事,这些人就是回族的先民。 第一百二十二章 药香如刃 夜色已起,药肆檐下的灯笼将暗红烛影投在紫檀药柜上,将雕花木格在青砖墙面拉出扭曲的暗影。 在沈烈的审视下,察罕利叶捻着青玉扳指的手指微微发颤,即便言语和装束跟唐人无异,但西域血统赋予的深目高鼻还是让他有别于唐人,也无法真正融入,只能算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蕃客。 “腐肉需剜尽,需用三七炒炭止血。” 老郎中枯枝般的手指在陈参溃烂的创口上游走,又触电般缩回,随后佝偻着背脊退至书案,羊毫笔尖悬在笺纸上方三寸,墨汁在笔锋凝成摇摇欲坠的墨珠,忽而一股从窗缝钻进的夜风掠过他稀疏的山羊须,掀偏了一个角度。 “密陀僧、花蕊石、白龙骨各三两,与乳香、轻粉混合研磨成细末,以此生肌…”老郎中捋了捋胡子,喉结滚动,吞咽了一口唾沫,随后笔锋落下,在笺纸上拖出蜿蜒的墨痕。 沈烈转身在紫檀药柜上搜寻相应的药材标识,衣袖扫过药柜铜环,碰撞声惊醒了凝固的空气。当“三七”抽屉上的铜环被拉动的一瞬间,药柜深处似乎传来干枯草药的沙沙声,仿佛是无数病魂在黑暗之中的絮语。 沈烈朝内望了一眼,偏头问向脊背佝偻的老郎中。 “三七药价是多少?” “三钱一陌!” 老郎中脱口而出,沈烈猛皱眉头。 “不敢病呀,得了病也抓不起药,入那药肆,一年辛劳都要交给人家呀,便是一副寻常的金疮药,也要抵盐丁半月嚼谷…” 暗红的烛影里,沈烈想起老盐工的这番话,三七并不罕见,如果连这样的药材都贵到如此程度,寻常百姓又如何用得起,病了只能等死。 程宝“嘶”地倒抽冷气:“三钱一陌?一味三七竟然这么贵,你是郎中还是劫匪呢,是不是劫匪见了你都要递拜帖!”。 说着,程宝将蒲扇大的巴掌猛拍在书案上,震动了砚台,里面的墨汁溅在处方上,淹没了一行字迹,旁边黄铜药秤的砝码更是叮当乱跳。 “这…这价格并非是小民所定…”老郎中慌乱摆手,转头向察罕利叶求助,沈烈也望向察罕利叶,眼神中带着冷峻。 “贵客明鉴,药价之高并非小店一家如此,眼下兵祸四起,多地又起瘟疫,药材本就难寻,加之用量又大,购来的价格就已经翻了数倍,小店仅是加了一点微薄之利而已,医者仁心,小民也不想如此啊!” 察罕利叶并不慌乱,应对时脸上依旧带着谦卑的笑意,拱手时广袖下的波斯银镯撞出清响,袖中飘出没药与乳香交织的异域气息,话语却依旧是长安西市特有的圆滑尾音。 “只说上月,吐蕃过境剑南,焚了七处药田,那里产三七,故而这货就断了,您闻这夜风…” 说着,察罕利叶挪步到铺子门前,故意嗅了嗅,感叹道:“如今世道不平,即便是水路也不稳妥,一船运来,多半是裹尸的草席,哪里还有药材呀!” “是啊,您看着山参…” 这时,站在一旁的伙计缩着脖子帮腔,先是小心翼翼地望着沈烈,随后揭开一个青瓷罐,从里面拈起根须缠绕的褐红根茎:“您看,以往像这类山参都不贵,当下都寻不到了,一根的价格堪比一两金呢。” “嗯!” 沈烈似有赞同地点了点头,指腹摩挲着药柜裂漆处的木刺,随后走到伙计面前,冷冷瞥了一眼,将整根山参从罐子里提了出来,直接扔给程不换。 “你回去查一下,看看这几日货运报备之中出入多少药材,税钱又收了多少,再命人去打听一下周围临近州县药肆里的药价都是多少,是不是都是如此贵。” 这番话轻得像是药碾碾过朱砂,却像重锤砸向察罕利叶,令他原本坦然的脸色有所微变。 “若有偏差,唐律为何?” “物价不平者,计所贵贱,坐赃论;入己者,以盗论。” 程不换略微提高音量,朗声继续道:“有行滥、短狭而卖者,最低杖八十,罚没所得充公,封没家产以待裁决。” “既然律法所定,那就好好查一查。” 说着,沈烈望向察罕利叶,冷漠笑道:“查清楚了,也能换你一个清白,免得被人在背后说坏了心肠,毕竟医者仁心,总不能变成药香如刃,你说对吧?” “贵客所言极是,小民虽经营药肆,说是商人,但心中却一直秉承贵客所说的这句医者仁心,从不敢在救命一事之上谋丧德之利,望贵客明察。” 察罕利叶略微挺了挺腰板,脸上的笑意淡去几分,换成不卑不亢的神情。 沈烈略微颔首:“那就好,希望你能言行合一!” 待沈烈一行人带着陈参离开后,察罕利叶快步返回后院的房中,在书案前斟酌片刻,提笔书写了一封信,随后唤来一人,交代道:“你连夜赶往魏州城,将这封信呈给鞍听将军冯廷谔,请他转告上去。” 虽然察罕利叶说得大义凛然,也清楚不仅是周边州府,就连汴州与洛阳城内的药材也是这个价格。 他倒不是太怕,只是知道这件事情经不起查,也是怕这个新任县令把矛头针对他,到时可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想把情况赶紧反应上前,让上边说句话,压一压,毕竟这个县令出自宣武军,只要上边发话,没理由再找事。 沈烈离开居善堂后,让人把依旧昏迷的陈参送回府,他则与程不换等人又闲逛于城东,随后找了一家寻常酒肆对付晚饭。 “不换兄,之前觉得你只是一个捕头,请你做县尉也只是想让你守好城内治安,没想的真是用对了,不换兄竟然对城池治理一事面面俱到,才干绝不逊于冯县丞啊!” 说话间,沈烈给程不换倒了一杯酒。 程不换赶忙捧杯敬向沈烈:“明府谬赞了,不换非是有才干,不过是尽心而已,更不想辜负了明府对不换的厚望。” 沈烈笑着饮下一杯酒,忽而又作感叹道:“说起来,我在长芦待不了太久,不换兄非效节军,他日我若离开长芦,我与不换兄便要各自一方,每次念此,心中还是多有不舍啊!” 程不换闻言,手中的酒杯骤顿,随后有些激动地说道:“受明府抬爱,不换感激不尽,以后若真如明府所言,去往他处高就,只要明府不弃,即便开道行执旗,牵马坠蹬,不换也必定跟随。” 程宝在旁打趣道:“不换兄,你想跟着烈哥儿也就罢了,如何还抢我和少游的营生?” 洪少游接话道:“没错,程大郎牵马,我掌旗,活都让你干了,我们哥俩做什么,没活干就没有饷钱,你是打算让我们喝西北风吗?” 程不换知道是玩笑,也便笑道:“我可不敢抢你们的营生,那我就给明府扛枪,做明府身边的周仓。” 沈烈给三人都续满酒,笑道:“别胡扯了,让你们跟着我,可不是做这些简单的事情,日后真有好去处,我还指望你们助我成就一番功业呢。” 说着,沈烈指着洪少游:“他日我若为帅,最差你也得是马步都虞侯...还有你,程大郎,我到时就让你做开道指挥使...” 沈烈开始画起大饼。 其实也不算,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些人就是根基,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把这些人近可能地拢在身边。 第一百二十三章 初识李子晦沈烈起杀心 此间酒肆寻常。 寻常到外檐角挂着的酒旗都褪色到看不出本来颜色,几盏油灯也因缺少门帘的遮挡,在穿堂的夜风中摇曳不停。 沈烈一桌人围坐的榆木桌也有着年头,渍着经年酒痕的木纹在灯光下泛着琥珀色,桌上摆着碗碟酒坛皆为粗陶,又因为座位临窗,窗外槐花簌簌下落的细微声响,混着市井的喧嚣声不断地飘进来。 “店家,再切两盘羊头签!” 羊头签,将羊头肉拆成细丝,加蛋清调和成馅,再裹上猪网油卷成细长筒状,蒸熟后挂糊再炸,色泽金黄、酥脆可口,是当下非常流行的“极品菜”。若换成猪肉,形状再随意一点,就有点后世四川小酥肉的感觉了! 程宝拍着桌子吆喝时,沈烈瞥见西北角独坐的青衫文士。 那人的年纪约有三十出头,衣衫不新,袍下沾了不少泥点,面前的椒盐胡饼只咬出个月牙便置之不顾,只是用竹筷蘸酒在桌上仔细地画着什么,隔着距离瞧不清楚,像是在画符。 程不换顺着沈烈视线望去,“咦”了一声。 “这不是愚公么?”程不换起身时带翻了酒碗,稠酒顺着桌缝滴在青砖上:“明府,那人便是卑职之前与您谈及的李愚李子晦。” “哦,就是他?”沈烈眉峰微动,应了一声。 这时,李愚抬头望来,枯瘦的面庞映着昏黄灯火,眼窝凹陷却目光如炬。他随手抹去桌上酒渍,起身时腰间的佩剑撞在条凳上,发出一声闷响。 李愚来到桌前,拱手道:“程少府别来无恙?上次相遇,曾说要请某喝梨花白,李愚苦等却不见少府来请,这倒应了那句话。” 说完,李愚又冲沈烈拱手执礼,却未说话。 程不换笑问:“哈哈,那句话?” “贵人多忘事!” “我算哪门子贵人...” “哎,县尉岂不是贵人!” 开场白过后,李愚将视线再此望向沈烈,程不换也懂他的意思,赶紧将他引到沈烈近前,介绍起来。 “山民李愚拜见明府。” “之前对先生多有耳闻,不换兄也时常提起,一直未曾谋面,今夜倒是巧了,看先生孤单影只,不如与我们同饮,如何?” “既有明府相邀,山民不敢推辞,叨扰了。” 李愚欣然落座,而且自斟自饮了一碗酒,看起来很是书生意气的轻狂放肆,惹得洪少游厌烦,却不敢发作,不耐烦地瞥了一眼,转头跟程宝对饮。 沈烈明白这是李愚的一种姿态,也算是故意为之。 有点本事的文人基本上都是这种德行,古今不变,一说起来就说是文人风骨,冯道也是文人,但他在这方面就实际多了。 说了几句闲话后,沈烈好奇地问道:“先生,我刚才看你在桌上作画,不知在画什么?” 李愚微微一笑,将桌面空出少许,手指蘸酒画出适才所画的图形。沈烈望着酒渍勾勒出的图案,觉得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这是?” “卢龙山川图。” “哦?” 沈烈重新望去,果然是卢龙军辖境的山川舆图,渤海湾的曲线被刻意拉长,恰似一张被拉满的弓弦。 “先生好记忆!”沈烈揽袖口,指尖轻点幽州位置:“此处应是潮河走向,却有偏差,这改道的笔锋倒像是要射穿平州城?” 李愚望了一眼沈烈,骤然收紧竹筷,筷头悬在蓟州上方三寸:“明府好眼力,上月山洪冲垮卢龙旧堰,倘若能在潮河修筑水坝...”话语未绝,李愚将手中竹筷“啪”地劈在檀州方位:“此间粮道必断!” 攻城略地,先断粮道,这是用兵之策。 李愚这番话的意图很明显,就是直白地告诉沈烈,如果宣武军想取幽州,仅用此法便可轻易切断幽州的粮草供应。 程不换刚要插话,却见沈烈执壶斟满两碗浊酒,酒液在陶碗中打着旋,映着窗外渐沉的夜色。 “先生好谋略!” 沈烈将酒碗推过桌面,笑道:“不过,幽州之事无须我来关心,倒是长芦北关的盐渠淤塞,我身边正缺一个懂水文的主事,不是先生有意出任否?” 朱全忠剑指沧幽二州,瞎子都能看出来。 可这跟自己有何关系? 打不打,怎么打,淹不淹粮道,同样与自己没关系,那是敬翔、李思安以及葛从周等人要考虑的事情,自己顶多也就是把这个情况以密报的形式递给敬翔就可以了。 油灯爆出灯花。 李愚盯着碗中晃动的月影,喉头忽然泛起比酒更苦的涩意。 窗外,更夫的梆子声敲过酉时之际,他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袖口沾了酒渍也不去擦,而且并未回复沈烈的邀请,而是反问:“明府,您可知李愚因何字为子晦?” 沈烈不知李愚为何如此问,摇了摇头。 李愚蘸酒在桌面写下“晦”字,神情略带伤感地说道:“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这段话出自《易经·易传·象传·第三十六卦明夷卦》,卦象为是离下坤上,离为火,代表光明,为光明入地下之表象,象征着光明被阻,此时君子要远离朝廷,隐匿到民众中去,大隐隐于市,在黑暗中保全自己,等待光明的出现。 李愚正是不忍看着大唐没落,也不忍见大唐皇帝像一个傀儡小丑般被权臣玩于股掌之间,虽有心却无力,做不了什么,能做的只能是辞官避世。 酒水顺着桌缝蜿蜒成流,漫过方才画就的山川城池,李愚望着沈烈:“沈明府,山民这盏晦暗灯火,明府敢收在麾下吗?” 对于李愚的表现,沈烈先是疑惑,很快便有所猜测。这个人很可能对他这个新任县令的背景做过调查,甚至还有可能知道某些不应该知晓的事情。 之前,沈烈从程不换的口中得知,李愚当年曾在华州待过,也曾在韩建手底下做过事,结合他此刻说的这番话,沈烈愈发确定起来。 “子晦,听说你当年辞去安陵县主簿后,曾寄身蒲、华二州间,不知与韩建可否相识?” 沈烈还是想试探一下,因为这件事情必须要搞清楚,如果真如自己猜测的那样,就算李愚有天大的才能,今晚也必须死,因为只有死人的嘴最严实。 “算是相识。” 李愚似乎猜到沈烈要验证什么,直视沈烈望来的目光,缓缓说道:“光化三年,刘季述囚天子于少阳院,我曾求时任京畿安抚制置使韩建,劝其发兵救驾,兴复唐室,他并不采纳,无奈之下,我便辞离了帅府,与他再无交集。” “之前呢?” “之前?” 李愚看到沈烈眼中闪现一丝杀意,心下一凛,却依旧不避,直接挑明地问道:“明府,您是想问乾宁五年,韩建擅杀唐宗室十一王的之事吗?” “非也,本府只是随口而言!” 沈烈一笑,缓缓摇头,心里的杀意更浓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晦庐照影揭秘辛 韩建,许州长社人,初为蔡州秦宗权部下军校,后成为宦官将领杨复光麾下的“忠武八都”之一,在黄河中游镇压黄巢起义。 杨复光死后,韩建与鹿晏弘等西行至长安,后又与王建等投靠权宦田令孜,拜华州刺史,又升为镇国军节度使,领华州十六年之久。 乾宁三年六月,凤翔节度使李茂贞兵进长安,昭宗李晔率百官和诸王逃离长安,七月十五日驻跸华州,至此被韩建所掌控。 乾宁四年,韩建为了剪除昭宗的羽翼,于同年八月,与宦官知枢密刘季述矫诏抓捕十一王,将其家眷一起驱赶到石堤谷,无论老少通通杀死。 这便是李愚说的韩建擅杀唐宗室十一王,沈烈的这副身子,正是当年侥幸逃过一死的李屹,吉王李保之子,懿宗之孙。 说起来李屹也不算幸运,已经死于魏州城的那场屠杀,可这个情况只有沈烈知道,如果皇室的身份泄露出去,不用别人杀,朱全忠就会亲自动手,沈烈可不想冤死。 这天下知晓他是皇室身份的人本来只有马嗣勋,连马嗣勋的家人都不清楚,如今马嗣勋死了,这件事情本应再无人知晓,没想到竟然又冒出来一个,所以沈烈真的起了杀心。 人,就是这样,只要是涉及切身利益,尤其是关乎生死,第一个念头就是杀人,这个法子最直接。 不过,沈烈还是大笑击案,震得盘中羊头签跳起三寸:“我喜欢用晦而明四字,也正想要借子晦兄这点晦暗,照一照那些见不得光的沟渠!” 这时,程不换递上新烫的绿蚁酒,笑道:“李愚哪里是晦暗,分明就是一盏亮眼的明烛,定会替明府照亮天下之暗。” 话音未落,挂于酒肆檐角的铜铃忽被夜风吹响,惊起满街槐花如雪纷飞。 李愚就住在城东。 沈烈酒后提出想去李愚家喝茶,也算是认认门。 李愚没有推辞,引着沈烈等人穿行城东七拐八绕的窄巷,踩着青石板缝里滋生的苔藓,在月光下又转过三棵歪脖子槐树,最后才在半堵土墙围着的茅檐小院前停下脚步。 小院不大,门楣上悬着的葛布灯笼早褪成灰白,隐约还能辨出“晦庐”二字,却是用隶书工工整整写在剥落的漆皮上。 “寒舍鄙陋,让诸位见笑了。” 李愚推开院门,请沈烈等人入内。 沈烈迈步走了进去,可见满院月光淌成银溪。 转头间,又看到东墙根堆着半人高的河工模型,走上前细看,竟是长芦盐沟的微缩沙盘,芦苇杆扎的堤坝上还粘着干涸的泥浆。 西窗下的竹架晾着十几张舆图,夜风掠过时,绘着幽燕山河的桑皮纸“哗啦啦”翻卷,像是一群白鹤在振翅欲飞。 “子晦,你这处宅子不像是住所,倒像是工匠的工坊。” 说话间,沈烈走进正房,借着一盏油灯的光亮,望见正房梁柱竟用旧船木所制,蛀洞间渗出淡淡的桐油味清晰可闻。 “这床榻倒是新奇。”程宝指着墙角的柏木卧具。 说是床,实则是用运粮车的旧辕改制,车轴位置嵌着可转动的浑天仪,床头还绑着一柄量水的标尺。 李愚赧然拂去榻上灰尘:“我一人独居,平时无事,夜观星象测算潮汐,困了便囫囵睡下。” 说着,他从灶间端出粗陶碗,又点火煮茶。 闲聊间,沈烈注意到窗台上有一个雕刻未完的黄杨木雕像,足下堆着十几枚铜钱,月光恰照见钱币上“乾宁通宝”四个字,那还是十年前的年号了。 两碗粗茶喝完,沈烈起身告辞,程不换等人也纷纷拱手辞别。 李愚一直将沈烈等人送到那三颗槐树下,望着众人离去的身影,长长叹了一口气,回屋后又添了两根红蜡,跪坐在床榻上,望着窗外静静等待。 “你知道我会回来,为何不走?” 一个时辰后,沈烈重新站在李愚的面前,这次只有他一个人,连程宝都没跟着。 李愚淡淡一笑:“吉王想让李愚去哪里?” 沈烈冷笑,走到木案旁,拿起李愚的那柄剑,缓缓抽出剑身,摇头说道:“你错了,我不是吉王,也不是李屹,我是沈烈。” 李愚依旧跪坐在原地:“按大唐律,亲王薨,嫡长子承袭王位,李屹,你是吉王的嫡长子,理当承袭吉王尊号,李愚受吉王所托,冒死求马嗣勋救世子脱险,为的就是大唐不亡,若你不想承认自己是李唐血脉,现在就可以杀李愚于剑下了。” “你以为我不敢吗?”说着,沈烈将剑尖抵在李愚的咽喉前,只需稍稍递进一寸,李愚便会死在当场。 剑锋抵住咽喉的刹那,李愚脖颈上的血脉在月光下突突跳动,凹陷的眼窝里陡然浮起水光,却仍挺直嶙峋的脊梁。 “乾宁四年秋,我躲在石堤谷的酸枣丛里,看着韩建的牙兵把吉王家眷拖过碎石滩。三岁稚儿的绣虎头鞋陷在泥里,老王妃的白发缠着荆棘...” 喉结擦着剑刃上下滚动,一滴血珠滚落襟前的补丁上:“世子当年被马将军裹在粮车里送出时,我一直跟在车旁…” “闭嘴!” 沈烈握剑的手背青筋暴起,剑尖在李愚咽喉处颤出细小涟漪,窗外老槐的枯枝突然折断,惊起夜枭扑棱棱掠过残缺的月轮。 李愚仰起的脸庞镀着冷光:“那年,我将世子托付给马将军时,华州桂花开得正盛艳,我跟他说...说小世子畏苦,喝药总要含着杏脯...” 话音未落,李愚喉头忽然发出破碎的笑声,混着夜风在梁柱间回旋,随后闭上眼睛,竟然是一副决然赴死的表情。 沈烈犹豫起来,此刻要杀死这人,轻而易举,这个秘密也就再无人可知,可是真要杀他吗?这个人的心性跟他的名字一样,愚忠至极,如果杀了,会不会…有点可惜? “沈…明…府!” 就在沈烈犹豫之际,李愚睁开眼睛,一字一句说道:“如果你害怕身份泄露,可以立即杀了李愚,可如果你想扶住已经倾覆的唐帝国,对得起你的先祖,那就放下手中的剑,让李愚为你尽绵薄之力,就算最后功亏于溃,李愚也会陪着大唐最后的希望一同死去。” 大唐真的没希望了。 宗亲几近杀绝,白马驿之祸,让有点忠心的大臣也被杀戮殆尽,只剩下一个傀儡小皇帝孤零零地活在洛阳的那座牢笼里,生死也只在朱全忠的一念之间。 在李愚看来,眼前之人可以是沈烈,但不管怎样都改不了他身上流淌着李唐的血,他是大唐最后的希望了。 “我能做什么?你又觉得我能改变什么?” 沈烈将手中的剑用力摔在地上,“当啷”一声响。 随后,沈烈猛地揪住李愚前襟:“你以为你是谁,以为一心死忠就能留住将倾的大厦吗?你值得吗?我又值得吗?” 由于力道过大,李愚的前襟被揪破。 “值得?” 李愚似乎被“值得”二字所困惑,但很快眼中布满泪水,用力打开沈烈的说,努力压抑着声音吼道:“我是大唐帝国的子民,天复元年的进士,如果大唐没了,我又算什么?!” “你…” 沈烈不知该说什么,气恼道:“至少你还活着,若像你所想,死都不知道埋在哪里。”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好!” 沈烈说不过李愚,指着他问道:“那你说,我能做什么?你又觉得我能改变什么?” 李愚突然笑起来:“当下,世子什么都不要做,也不要寻求改变,只需用晦而明,伺机而动,如果天不亡大唐,一定会有机会。” 沈烈没好气地问:“若天亡大唐呢?” 李愚一怔,思忖片刻后,缓缓说道:“那就是天意,不可人为,李愚会辅你夺半壁江山,权作大唐的后延。” “还是玩命呗!后延?那不成了后唐。” 沈烈好笑地摇了摇头。 历史上确实有大唐的延续,史称后唐,李存勖所立,但这个大唐跟李唐没有半毛钱关系。 “后唐?” 李愚觉得这个称呼很奇怪:“不,唐帝国或生或死,绝不会有前后之分,即便后世有人冒用,那也是伪唐,非正统。” 沈烈不想在这件事情上跟他继续争辩下去,毫无意义,临走时扔下一句话:“把嘴闭牢了,要是吐出半个字,我还会杀你,还有,明天别忘了去县衙当主簿。” “是是,卑职明日便去赴任。” 李愚笑着相送,连连点头,而后又听到远处传来一句话。 “你的名字起的真不错!” “哦,明府觉得好在何处?” “愚昧至极!” 第一百二十五章 紫宸夜孤月冷 同一个夜晚,洛阳城的皇宫内,更漏声在紫宸殿拖出长长的尾音,皇帝李柷盯着案头那方白玉镇纸,月光正顺着蟠龙纹路爬上他颤抖的手背。 亥时三刻的梆子刚响过,积善宫方向又传来瓦片坠地的脆响,这几夜都是如此,宫人都在传是何太后的阴魂不散,还说积善宫的青砖缝里总闪着暗红的光。 李柷很想娘亲,就算是阴魂,也想与母亲见一面,可最终他还是没敢去,毕竟他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 “陛下...” 老宦官王德顺捧着药碗的手晃出涟漪,褐色的汤药在瓷沿画出颤抖的圆:“李司徒说这是安神汤,请陛下服用。” 李振的官职为检校司徒,老宦官说的李司徒正是李振。 自汜水城连夜赶到洛阳后,李振先是杀了蒋玄晖,又在积善宫用三尺白绫勒死了何太后,随后车裂张廷范,腰斩柳璨于上东门外,彻底解决了令他讨厌的人,也对小皇帝的管控更加严厉了。 “我不喝!” 在李柷看来,王德顺端的不是安神汤,而是催命毒水,他不想死,怕到指甲都抠进紫檀木案,母后临死前抓落的金丝幔帐碎屑还黏在袖口。 直到此刻,他都记得那根白绫是如何在雕龙柱上勒出带血的凹痕,大唐太后竟然被几个乱臣贼子活活勒死在寝宫内,作为儿子,作为大唐天子,却无力保护,而且还要以莫须有的卑鄙罪名废除母亲的太后之尊,这让李柷在痛心之余,也对自己还能活多久而深感恐惧。 偏殿十二扇雕花门大敞着,夜风鼓进来,摇晃了殿内的珠帘,叮当作响,李柷害怕这个声音,因为听起来就像是母后的那对翡翠耳珰摔断在青砖上的声音。 “陛下,您还是喝吧!”这是李司徒的吩咐,如果皇帝不喝,王德顺担心自己看不到拂晓的那一线光。 “阿翁,你也想我死吗!” 李柷突然起身,龙袍的阔袖扫落满地龙案上的摆设。 王德顺慌忙放下汤碗,伏地去捡,却被袖中滑出的冰凉触感惊住,半枚染着丹蔻的指甲正静静躺在《贞观政要》的残页上。 这是何太后的指甲,王德顺只捡回这半枚。 曾几何时,王德顺也想成为像高力士、杨思勖那样的天子近侍,为天子分忧,留忠君之名记于史册,可惜没有遇到那样的天子,他也终究成不了那样的近侍。 “阿翁,我问你,今晚巡夜的可是张继业?” “是,适才奴婢过来时还见到他。” “你找他来,朕要见他。” “陛下?” “阿翁,我求你啦!” “陛下…老奴这就去…” 张继业,河南尹张全义的长子,时任大内黄墙使,有督察皇城防卫之责,为人行事也素来谨慎,每夜都会在皇城各门巡查一番才会回府,已成习惯。 事到如今,李柷也想开了,如果不想死,那就必须把皇位牢牢握在手中,绝不能拱手让给朱全忠。 所以,他想搏一次,可他找不到任何能支持他的力量,只好尝试把最后一点希望寄托在河南尹张全义的身上,故而想通过张全义的儿子来传话。 王德顺退出紫宸殿后,并没有去寻张继业,而是在黑暗中站了许久,随后快步走到侍卫房,与一名侍卫低语几句,这才去城墙使衙门找张继业。 “王内监,不知陛下召见我有何事?” 衙门的正堂里,张继业还没有回府,正在秉烛翻阅公文,见王德顺过来传旨,心中狐疑,赶忙询问。 按理说,皇帝召见,张继业不应多问,应该立刻去见,可眼下这种情况可不能按常理行事,也不得不问,要是不问个明白,很容易惹祸上身。 王德顺多一句都不说,只是低着头,躬身说道:“老奴不知,还请张将军速速随老奴去见驾吧!” “那好吧,我这就去!”张继业犹豫再三,决定还是走一趟,看看小皇帝到底要干什么。 前往紫宸殿时,他命手下提了四盏灯笼照亮,不是嫌路黑,只是想把事情做在明面上,让皇宫里的人都看到,他是光明正大地去见皇帝。 星月之下,洛阳城南市,嘉善坊内的一座府邸内,河南尹张全义正站在花园里一株盛开的大红牡丹前静静观赏,手指刚触碰到大红花瓣,一串晶莹的露珠从花瓣顶端滑过他的掌心,径直坠落,消散在泥土里。 张全义,濮州临濮人,祖上世代务农,曾在临濮县衙做过小吏,因为不满上司欺侮,入了黄巢军,在大齐皇帝的手底下当过吏部尚书,黄巢败后,他到河阳跟了河阳节度使诸葛爽。 之后,诸葛爽病死,张全义和诸葛爽的另一大将李罕之结为同盟,二人一同跟了河东节度使李克用,在李克用的帮助下,李罕之占据河阳,张全义占据洛阳,成了河南尹。 从那时起,张全义就扎根洛阳,治理洛阳,后来跟与李罕之反目,投奔了宣武节度使朱全忠,任佑国军节度使,仍任河南尹。 唐昭宗迁都洛阳后,他为朱全忠所猜忌,曾短暂调任天平军节度使,李柷继位后,他又被调回,继续当河南尹,所以也算是在洛阳的这片土地上经营不停。 从黄巢攻占洛阳开始,再到孙儒和诸葛爽争据洛阳,洛阳城一直处于迭相攻伐之中,仅是七八年的光景,原本恢宏的城池就化为了灰烬,满目荆榛。 张全义跟过诸葛爽,打过孙儒,亲眼看着洛阳城变成一座白骨蔽地,荆棘弥望,居民不满百户的荒城,这种摧毁令他心痛不已。 他刚接管洛阳的时候,手里的人并不多,也就百十号人,当时的洛阳城分裂为三小州,各自治理,相互攻伐,四处荒芜。 张全义先是带人在一座名为中州的小城里自保,随后逐步扩大势力,等到自身实力强大后,开始着手治理修缮洛阳城。 洛阳城的重建大体以洛水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以南市和北市为核心,又称南北两城。 中州是张全义筑垒自固之处,在南市,是洛阳城最早修复的地区,所以张全义的府邸就在南市,河南府廨、河南县廨以及张氏祠堂也都在这里,把南城说是张全义的势力聚集地一点都不为过,再往大里讲,整个洛阳城也都在张全义的掌控之内,这就是朱全忠对他有所忌惮的主要原因。 说起来,张全义修复的洛阳只是唐盛时的一小部分,宫城集中在洛水北,中轴线以西、以贞观殿为正殿的西路部分,坊市则集中在南市附近,城内其他地区并没有恢复,都被开辟为农田,虽是如此,也让张全义耗费了半生心血。 “父亲,天色不早,您怎么还未歇息?” 张继业返家后,得知父亲在后花园,赶忙去见,来到父亲身旁时,他将一件锦绒单衣给父亲披在身上:“虽说快要入夏,但夜风还是带着凉气,您别这里站久了,免得寒气入腿。” 儿子的到来打断了张全义的神思,他朝宫城方向望了一眼,问道:“今夜巡过了?” “巡过了,还见了皇帝。” “见了皇帝?” 张全义闻言一惊,疑惑地望向儿子。 第一百二十六章 洛阳张家 夜色深沉,将后花园书房内的雕花窗棂染成铁灰色。 张全义握着密诏的手微微发颤,指节在纸面暗纹上泛出青白。不知什么声响惊起栖在园子里的鸟雀枯,扑棱棱掠过窗沿,那漆黑羽翼投下的阴影将张全义父子吓了一跳。 “杀李振?他是不是疯了?” 定住心神后,张全义猛地将密诏按在案几上,震得青瓷茶盏里的残茶荡出涟漪。他抬头望向垂手而立的儿子,眼角细纹如刀刻般深陷:“他...当真还有半分清醒?” 看过儿子带回来的这封密诏,张全义确实吃惊,真的怀疑小皇帝是不是因为惊吓过度得了失心疯。 就本质而言,张全义并不是大唐老臣,只是做过不长时间的小吏,而后便加入了叛乱大军,所以对大唐王朝没有多少留恋,对宫里的那位小皇帝也谈不上君臣情义。 一直以来,张全义都觉得李振为人过于歹毒跋扈,再加上李振本是安国人,本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观点,张全义很不待见李振,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帮李柷杀李振。 杀李振,就是与朱全忠作对,与整个宣武军作对,张全义绝不会做这种没有任何把握的事情,更不会把一家老小乃至整个族人置于死地,因为他清楚,帮李柷就是去送死。 张继业往前挪了半步,官靴踩碎地砖上斑驳的烛影:“在儿子看来,他不是疯了,是太怕,之前还有何太后帮他撑着,如今太后也没了,整座皇城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当下他已怀必死之心,求死,倒比求生更切。” 张全义望着感慨万千的儿子,也叹了一口气,缓缓点头:“是啊,说起来也是让人揪心,撇开皇家深宫不谈,就是寻常百姓之家遇到如此境地,也要发疯的。” 话音未落,张全义霍然起身,披着的薄衫抖落在地。 他疾步走到北窗前,望着宫墙内参差起伏的鸱吻剪影,这一瞬,何太后被勒杀的情形又浮现在眼前,那袭素纱裙裾的凌乱像极了当年黄巢军踏碎的牡丹。 “李振这个安国杂种,真当自己是阎罗判官不成?” 张全义猛然转身,额角青筋在烛火下突突跳动:“太后不过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就算再折腾也无回天之力,为何就不能给她留一条活路?如此也能让世人看到该有的仁慈。” 这番话看似在怨恨李振,实则是在埋怨朱全忠。人家孤儿寡母已经三番五次地推让帝位,既然想当皇帝,那就堂堂正正地接过来,何苦要为难人家呢?若想杀,那也早些动手,何必如此做贱人。 张全义之所以动怒,并不是因为忠君,只是以寻常心来看待这件不公之事,也是在这一瞬间,他真动了想杀李振的念头。 这时,眼角的余光瞥见案头供奉的铜鎏金菩萨像,慈悲眉目正对着满室杀伐之气,那是亡妻临终前从庙里求来的,说要镇住他半生戎马所沾染的血光。 故而,他压下心头怒,长叹一声:“唉,宫阙万间已作土,唯留少年惶人间,这就是大唐的气数,是他的命。” 窗外隐约传来巡夜的梆子声,张全义瞥了一眼案上的密诏,稍作犹豫后,举到了火烛上,跳跃的火焰将密诏舔成蜷曲的灰蝶。 “曹丕尚且容得下山阳公...” 张全义望着火苗,喃喃自语,案头烛火忽然“啪”地爆开灯花,映得他眉间川字纹如刀劈斧凿:“可你却不学,非要让大唐皇室死得干干净净,连史书上的墨迹都要用血水冲净啊!” “梁王…”张继业刚要说话。 张全义嘱咐道:“宫里都是李振安插的人手,你见皇帝的事情应该早就传到他的耳中,而且这封密诏也瞒不住。” 张继业皱眉:“父亲,既然如此,您为何还将诏书烧毁?” 张全义苦笑:“留着就是证据,说不清的,不如变成一把灰烬,没有实据,李振不敢对我如何,即便在梁王面前进谗言,梁王也会权衡一二,如此也就会将这件事情不了了之。” 对于这一点,张全义还是有这个自信。他确实没有实力与朱全忠抗衡,也可以不反朱全忠,但这并不意味他就要无底线的忍气吞声。 在洛阳这片土地上,他还是有话语权的,如果真到了逼人太甚的程度,洛阳可以反,可以跟河东的李克用同盟。只要洛阳竖起反旗,宣武军就会彻底陷入被动,朱全忠绝不想出现那样的局面。 也正因如此,虽然朱全忠忌惮张全义,总想找茬收拾张全义,却始终没敢真的下杀手,因为他需要张全义镇守洛阳。 这时,下人将一盘荔枝送到书房。 父子二人停下话题,张继业拿起一颗荔枝递给父亲:“这是烈哥儿托人从魏州刚送来的“玉楼红”,您尝尝。” “玉楼红”是蜀地荔枝的一个品种,六月正熟,因为魏州城是天下商物的集散地,所以无须入蜀便能及时品尝到,前提是要有足够的大钱。 张继业与马嗣勋相识,自然也就熟悉沈烈。 之前,沈烈与张家的关系不是太近,牙城一战后,换了魂的沈烈把记忆里的人都捋了一遍,也把值得结交的人都重新续上交情。 他经常托人给张继业送礼物,尤其是到了长芦后,礼物送的也就更加频繁了,所送之物并非有多么贵重,都是一些时令水果或是奇巧之物,这样更能彰显心意。 “沈烈,小小年纪,倒是深谙世故。” 张全义笑道:“你说他善于钻营吧,他也确实在钻营,朝中有能耐的文臣武将,他都拜遍了,真要说起来,以梁王对他的欣赏,倒是没必要如此做,但他却懂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多一个朋友总要好过多一个对手。” 玉楼红的果肉鲜嫩多汁,甜度适中,香气不浓不淡,给人一种清香怡人的感觉。 张全义吃了一颗,满意地点了点头:“口感不错,给瑕儿送去一些,让她也尝尝。” “少不了她的,您总是宠着她。” 瑕儿名叫张瑕,是张全义的长孙女,张继业的嫡女,刚到出嫁的年纪,尚未出阁,张全义平时很宠这个长孙女。 “这个烈哥儿啊,真像是变了一个人。” “哦?怎么说?” 张全义又剥了一颗荔枝送入口中。 “以往,他不擅交际,话也少,像个只懂杀人的闷葫芦,与当下所为截然不同。 张继业说得没错,曾经的沈烈确实如此。 “没有一成不变的人,变与不变要看心境。” “父亲说的是,以前有马嗣勋帮衬,沈烈不必上心,如今马嗣勋不在了,他只能自己维护这些关系,我听说他还托人给荆州的杨师厚送去几篮子荔枝。” “哦?” 张全义有些意外,问道:“他与杨师厚也熟识?” “不仅熟识,还颇有渊源。” 张继业点了点头,回道:“天复二年,杨师厚随梁王到岐下迎接昭宗,沈烈就在长直军,还是马嗣勋求的杨师厚,让杨师厚教授沈烈使枪,算起来,两人还是师徒关系呢!” “原来如此!” 张全义接过儿子递来的帕巾擦了擦手,继续道:“正如刚才所言,他做这些事情,不求风不求雨,只求一个亲近,而这个亲近才最珍贵,就像他跟梁王的关系,说是父子也不为过。” 张继业笑道:“是啊,尤其在魏州城又立大功,我听说去了长芦后,连兵马都拉起来了,就连刘守文都拿他都没办法,这个烈哥儿不简单,假以时日,真说不准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什么样的人?” 张全义笑了笑:“乱世之中或为枭雄,或为俎上鱼肉,这个烈哥儿不应该是后者。” 说着,张全义忽然问道:“他年岁几许?” “应该刚及弱冠。” “哦!” 张全义略做思忖,又说道:“跟瑕儿倒是正好。” 第一百二十七章 自私的牢笼里何来高尚 古木参天之秘,不在年轮深浅,而在根系与光阴的博弈。 榕树垂落的气根扎进黑暗时,地上人只见其婆娑树冠,却不知那些柔软须蔓正在地底疯长成青铜锁链。 这就是所有百年生灵的生存法则,用九成血肉滋养不见天日的根基,方能在雷霆暴雨中演绎刹那芳华。 家族传承亦是如此。 《五姓七望谱》里褪色的朱砂痕,洛阳城头变换的旌旗,乃至那些名门望族的祠堂梁柱间凝结的百年烛泪,都在诉说同一个真理。纯粹的血脉如同单脉溪流,终将在岁月曝晒下干涸,真正的世家大族必须要学会将异姓英才炼作自身血脉,这就是联姻的作用。 张家从无到有,作为张家的掌舵人,张全义比谁都清楚,沈烈就像一块埋在青苔淤泥之中的璞玉,若是只见粗粝表皮,不窥内,不去着眼未来的可能性,很可能就会错过一枚流光溢彩的美玉。 张全义不是爱玉之人,只是想让张家这颗大树在洛阳长得更粗壮,根系扎得更深,立得更稳。 “父亲,我听说罗绍威有意将女儿许给沈烈,另外瑕儿她…” 张继业没有继续说下去,其实他早在暗下里给女儿选了一门亲事,相中之人就是丞相张文蔚之子张铸,少年的年纪跟瑕儿相若,等再过一两年便可成婚了。 张文蔚,河间人,其父张裼在僖宗朝累为显官,张文蔚幼砺文行,求知取友,蔼然有佳士之称,柳璨死后,张文蔚又兼任度支盐铁使,在朝中地位超然,若是两家结成姻亲,可谓是门当户对。 “哦!” 张全义没有再说什么,意味深长地望了一眼欲言又止的儿子,摇了摇头,对儿子的远识,他还是多少有些失望。 卯时的晨光刚割开窗纸时,长芦县城昼锦坊,沈宅的庭院内,沈烈耍了一通枪,又取来横刀练了起来。 晨雾在庭院游移,横刀挑起一弧寒霜,割裂空气的嗡鸣在青砖苔纹间游走,颤出的银芒则惊落了石榴枝头三两点朱红,一片花瓣跌在汗湿的靛青箭袖上,恰似落在青石潭中的胭脂扣。 右足后撤半步,刀尖斜挑三寸,肩胛骨在湿透的中衣下凸起锐角。竹影扫过眉弓时,一滴汗珠滚入睫间,睫毛颤动似被惊飞的墨蝶。 “哈!” 下一瞬,低喝从喉间溢出,旋身劈砍的刹那,刀柄缠的鹿皮条在掌心发出细微的摩擦声,像要磨穿掌纹里经年的刀茧。 “当啷!” 刀背反撩在青石灯台,响声带出几点火星。 沈烈骤然收势,横刀垂落时,刃尖轻颤,映出廊下木槿半开未开的倒影。调整了一下气息,沈烈抬手抹去下颌将坠的汗珠,却不防后背洇湿的衣料已贴紧脊柱凹陷,晨风掠过时,激得肩头微颤。 近段时间,沈烈曾琢磨能不能鼓捣几样超时代的东西,比如说炸药、手雷以及枪炮一类的热武器,要是能做出这类武器,绝对能碾压这个时代里的任何人。 想法是挺不错,也想得幼稚了。 因为他根本不会,脑袋里的知识储备在这方面几乎等于零,另外他也清楚,就算自己鼓捣出来,别人也会把过去用,甚至还可能用的更好,这又何谈优势,去哪里碾压呢? 故此,他打消了这个念头,老老实实地练起刀枪,起码在保命的时候能用得上,不会再出现上次在观音庙前的应对无措。 这具身子是不是骨骼清奇,是不是练武的好架子,沈烈不敢肯定,只是觉得练起来很顺手,完全可以达到心手合一,念起刀至,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门扉处,忽有茜色裙角一闪。 陆贞娘的半边身子藏在门后,手里攥着素绢汗巾,偷望了一个早上。晨风掀起鬓角的碎发,露出耳垂上摇晃的珍珠坠子。 眼见沈烈放下刀,又俯身拾起石锁,肩臂肌肉在晨光里绷出山峦般的弧度,令她情不自禁地想起那晚的事情,不由地轻咬下唇,将手中的汗巾攥得又紧了几分。 “一大清早就听你这边有响声。” 说话间,陆贞娘走上前,踮着脚将汗巾覆在沈烈的脸上,轻轻擦拭上边的细汗,沉水香气混着女儿家衣带间的茉莉香沁人心脾:“妾还以为进了贼人,妾真是吓了一跳呢!” “府中怎么可能会进贼,就算进了贼,不是有我嘛,怕什么!” 沈烈揽住陆贞娘的细腰,故意朝自己的小腹靠紧,陆贞娘羞涩地想挣脱,身子却不听使唤地紧贴了上去。 “沈郎…” 汗津津的胸膛传过来的心跳,让整颗心都随之荡漾起来嗔声也便卡在了喉间。 自上次有了鱼水之欢后,两人的关系更近了,但依旧没有住在一间房,不是沈烈没提出来,而是陆贞娘主动拒绝了。 她可以被误解为府中的女主人,但她心里清楚,那个位置并不属于她,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若真的去争,去抢,反倒适得其反,所以她不会像女主人一样跟沈烈住在一起,她只是一个想留在沈郎身边的厨娘,或是一房妾室。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沈烈也认真想过。 可不可以娶陆贞娘呢? 当然可以,陆贞娘漂亮,身材好,心地善良,贤惠,性子又柔得像汪水,娶个这样的老婆不好吗?即便她有过那样的经历,又能如何呢,又不是她的错。 然而,人终究是感性与理性相对立的自私动物,当感性站在赞同之上时,理性便会从多个角度进行反驳,虽然这种反驳带着绝对的自私,却不无道理。 罗绍威确实势弱了,但他依旧是魏博节度使,手里也依旧还有魏博军,只要运作得当,魏博还有可能会重新在他的掌控之中,如果能跟罗家绑在一起,帮助会有多大不难想象。 这是其一。 其二,沈烈对罗月华的印象非常好,不敢说是一见钟情,反正就是喜欢,尤其喜欢她的性格,喜欢看她脸上那副透着盛气凌人的得意劲儿,在他的记忆里,前女友在分手前就是这样。 虽然陆贞娘具有前女友的容貌,却不是这样的性格,而这个曾让他觉得是备受折磨的性格却落在罗月华的身上,也不知是不是老天故意为之,又或者是老天就是一个王八蛋! 所以,对于陆贞娘的拒绝,沈烈没有强求,权当是自己的自私了,世界本来就是一个自私的聚合体,自己也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没必要为了自私而假装高尚! “洗一下吧!” 陆贞娘的声音轻得像竹叶上的露,柔若无骨的手也在沈烈的腰间轻轻地抚摸。 “嗯,你帮我洗!” “不…妾才不给你洗呢!” 说罢,陆贞娘笑着挣脱,转身便走。 沈烈笑着去捉她散落的鬓发,茜色裙角却已旋出丈外,独留石板上几点湿痕映着木槿花影。 第一百二十八章 旁听悬案 “啪!” 长芦县衙,惊堂木停止了公堂内外的嘈杂,也让绕着段延年发黑的指尖打转的三只青蝇吓飞了老远。 段延年是从汴州来长芦贩卖药材的商人,如今已经成为一具尸体躺在公堂的青砖之上,由于死因蹊跷,查了几日都没有头绪,今日不得不重新再审。 “肃静,王氏,本官问你,案发当晚,你在何处?” 冯道的声音像是淬了冰的刀刃,竟与往日的温和判若两人,透进公堂的光线在他的眉骨下投出森然阴影,食指正缓慢摩挲着惊堂木边缘的蟠螭纹,以此来稳住刻意使出的威压之势。 跪在堂下的女子名唤王春娘,听到问话浑噩地抬起头,散乱的鬓发间露出脖子上一道狰狞的抓痕。晨光穿过格窗斜切在她脸上,左半张脸浸在阴影里,右半张脸上的泪痕却亮得刺眼。 “民女整夜都陪着段郎.…”王春娘膝行两步,腕间铁链撞出细碎呜咽:“民女没有杀段郎…他胸口插着刀,血是温的...我想扶他,可他一抓就...民女与段郎情投意合,怎会杀他呢?民女冤枉,民女真的没有杀段郎。” 王春娘干裂的唇瓣翕动着,声音在穿堂风里颤抖,指甲深深掐进青砖缝隙,指节泛着病态的白,藕荷色襦裙上有一大片暗红,那是案发当晚抱着段延年尸体时染上的血迹,之后一直关在县衙的女监里。 据仵作查验,王春娘脖子上的伤痕应该是她将匕首刺入段延年的胸口时,被段延年奋力所抓,虽然王春娘始终喊冤,说没有杀人,这处抓痕却让她成为杀人凶手的直接证据。 “非你所杀?” 冯道提高音量,陡升威严:“既然你已经承认颈上伤痕是段延年所抓,如果凶手不是你,那他为何要在临死前抓伤你?” 对于这个问题,王春娘属实讲不清楚,只说当晚看到段延年胸口插着匕首倒在地上,惊慌失措之下想抱起他,没想到刚一靠近,垂死的段延年突然就抓了过来,随后便咽了气。 这种解释并非没有可能,却也只是片面之词,而且还没有旁证。不仅如此,段延年的随从以及王春娘的婢女所陈述的证言也对王春娘不利,都指向她就是杀人凶手。 公堂的厢房内,沈烈正在听冯道审案。 虽然他是长芦县令,但来县衙的次数远不及去军营频繁,县里政务的大小事宜多由县丞冯道、县尉程不换以及主簿李愚三人商议裁定,但沈烈还是会抽查过问,比如赋税方面。 这种做法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紧抓枪杆子和钱袋子,另外把政务交给三人商议定夺,是放权,也是权利分化之下的制衡。 长芦商贸繁荣,吸引了大批商人汇聚于此。人多的地方,尤其是钱聚堆的地方,总会发生这样那样的事情发生,各类案件也层出不穷,这是通病。 今日之所以来听审,一则是闲来无事,再则也是因为这桩杀人案的死者是药商,所以沈烈想听一听,看看是否与药材价格高企有关联。 “那宅子是王春娘的?” 沈烈将墨色织锦袍的箭袖转了转,并抬到鼻前嗅了一下,陆贞娘身上的那股茉莉香似乎还在,只是被晨风吹淡了几分。 程不换低声回道:“宅子是段延年为王春娘所置,这王春娘原是清倌人,段延年帮她赎了身子,前些时候才安置在长芦。” 沈烈忽然想起程不换那日说的话,好事儿地问道:“清倌人,那她应该撞过柱子明志吧?” 程不换一愣,继而笑道:“估计撞过,这是规矩。” 李愚不清楚这个说法,疑惑地问:“为何要撞柱?” “装贞节烈女呗!”沈烈笑着解释,随后又问程不换:“看起来似乎是证据确凿,那为何迟迟不定案?” 程不换苦笑,望向李愚。 李愚赶忙说道:“当下确实如此,似乎是证据确凿,但许虎和婢女翠云的口供只能说明在案发当晚,王春娘确实与段延年发生过争吵,并不能直接证明就是王春娘杀了段延年,至于争吵的原因,是段延年不打算带王春娘回汴州,不给她名分,可即便如此,也不至于起杀心吧?” “哦,原来是为了这种事情。” 沈烈点了点头,又问:“那抓痕呢?冯县丞质问的没错,如果她不是凶手,段延年在临死前为什么要抓伤她?” 程不换皱眉道:“按理说,这一点确实是最直接的证据,但我和不晦兄重新验过尸体,发现几处不对劲儿的地方。” 沈烈问:“哪里不对劲?” 李愚替程不换回道:“首先是匕首插入身体的力道不对,贯穿胸骨两寸,这般力道绝非女子能为,王春娘不可能有如此腕力。再则是段延年的颈侧于昨日浮现蛛网状紫纹,这种尸斑很罕见,应该是中毒所致。” “中毒?” 沈烈瞳孔微缩,轻声念叨了一句,望向程不换:“是不是可以这样猜测,段延年在被匕首捅死前就已经中毒了,会不会是王春娘提前下的毒?” 程不换不太确定这种猜测:“按理说不应该呀,如果已经下毒,她又何必再用匕首?如果真是因为口舌之争杀之泄恨,又何苦处心积虑提前下毒呢?说不通。” 沈烈想了想,微微颔首:“确实,还真的很难说通,王春娘真没必要杀段延年,段延年为她赎身,还给她置办了宅院,算是有情有义了。” 说到此处,沈烈忽然想起陆贞娘。 转念之间,又觉得不应该做这样的比较,会是对陆贞娘的侮辱。 李愚说道:“是啊,就算没有名分,也不该成仇,大不了好聚好散,也不亏什么,何必起如此杀呢?所以觉得这案子还是有蹊跷。” 沈烈随口问道:“他只是一个寻常药商,难道是得罪了谁?” 李愚和程不换对视一眼,点了点头:“明府,我们查过,这个段延年的身份可不一般,他是太医院段深之子,段太医则是宣武军巡使段凝的族兄,而段凝的妹子正是梁王如今最宠幸的段美人,也是段美人的安排,段延年攀附上度支盐铁制置使朱友文,从事药材买卖也是替朱友文做事。” “啊?有这么深的背景?” 沈烈微怔:“他还是朱友文的人?” 虽然朱友文是朱全忠的养子,却深受朱全忠的宠信,掌控宣武军的财政大权,而且在征赋聚敛以供军需上做得非常出色,朱全忠不止一次夸赞他可堪大任。 因此,姑且不提段凝和段美人,就说朱友文的人无故死在长芦也不是小事,需要赶紧查清楚,毕竟贩盐的通路还需要朱友文的帮忙,查清楚了也能有个交代。 第一百二十九章 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 “许虎,你跟了段延年多久?” 冯道的堂审依旧没有判出结果,退堂后,沈烈把段延年的随从许虎找来,亲自问话。 许虎,三十出头的汉子,魁梧身影像一座铁塔,粗布短打裹着虬结的肌肉,垂手而立时总是不自觉蜷起指节,掌心的老茧在光线下泛着黄蜡般的光泽。 另外,沈烈注意到他站姿虽恭敬,左脚却总比右脚靠前半步,这是习武之人随时准备发力的征兆,也就说明这个人很可能会些拳脚功夫。 段延年选这样的人在身边倒也不错,既能当下人使唤,遇事还能当个护卫。 “回官爷,小人跟着家主有两年了。” 许虎声如闷钟,喉结随着吞咽上下滑动,从问话开始,他便回避沈烈的目光,视线始终盯着青砖地面的缝隙,仿佛那仿佛要把目光楔进石纹深处,又像是那里藏着某根救命稻草。 “你家主人在长芦从事药材生意,多与何人接触?案发当天见过什么人?遇害时,你为何不在当场?你去了何处?” 沈烈连续问话,话语不重,像是闲聊,脸上还带着笑意,问完后便端起茶杯踱步,指节一下接一下地叩着茶杯边沿,釉面映出许虎紧绷的侧脸。 走到许虎身后时,沈烈的嘴角依旧噙着笑,目光却像浸了冰的刀片,剐过许虎紧绷的肩线。 许虎想回头,却又不敢,沉默少许,似在回想,而后瓮声瓮气地说道:“家主在这边多与药材商接触,具体都是些什么人,小的见过,却不识得,小的是下人,不该问的事情,小人从不多嘴。” 回话时,许虎粗粝的指节搓了一下衣角,而后又抬手抹了一把后颈,像是在擦汗,沈烈眯起眼睛,看出这个男人的焦虑。 “嗯!” 沈烈唇角的笑意未减,青瓷盏却重重磕在案头。 许虎肩胛猛地耸起,瞳孔骤然收缩,后颈骤起的汗珠泛着油光,同时左脚不自觉地挪动了一下,正碾在半片落叶上,叶脉碎成齑粉,李愚见状,不禁皱起眉头。 “你继续说。” “当天,小人陪家主去过番坊的居善堂。” 许虎突然加快语速,仿佛是想尽快结束这场盘问,厚实的下唇也在说话的间歇被咬得发白:“因为居善堂是家主的老主顾,去的次数多,所以小人记得清楚,之后家主还与居善堂东家喝了酒,当时我就在门外守着。” 说到最后,许虎右手挠了一下左臂,还偏头看了一眼。 “是那个叫察罕利叶的番客吗?”沈烈同样注意到这个细节,尤其是听到“居善堂”三个字,更令眉头一动。 许虎摇了摇头:“居善堂的东家是不是叫察罕利叶,小人不知道,小人只听家主称呼那人为白兄。” “白兄?”沈烈疑惑地转头望向李愚。 李愚略做思忖,恍悟道:“察罕在番语中为洁白之意,有些土生番客为了融入汉人,会把名字改为汉化。” “白利叶?” “应该如此。” “许虎,继续说。” “事发当晚,家主与王春娘发生争执,小人为了避嫌,也就到门房独自吃酒,听见王春娘的惊呼,这才跑过去,可那时家主已经断气了。” “一人在门房吃酒?” 沈烈走近李虎,神情冷清地紧盯他的眼睛,陡然提高音量:“门房到正厅不过二十步,段延年被刺中到气绝,你竟然毫无察觉屋中发生命案?” 许虎受惊般猛地后退半步,不住地摇头:“小人确实不知,是小人贪杯,没有护好家主,也是小人大意,没能料到那淫妇会有如此歹毒的心肠。” “哼!” 沈烈冷笑了一声,却没有再盘问。 冯道望着被带离的许虎,轻声问:“明府,您怀疑是他?” 沈烈点了点头,吩咐道:“是不是他杀了段延年,当下还不确定,但他一定在说谎,让人在暗处跟紧,看他会不会去找什么人。” 这时,程不换带着米昭通走进厢房。 米昭通进来时带着一股檀香混铜钱的气味,深青缎面圆领袍扫过门槛时,腰间蹀躞带缀着的玛瑙扣撞出“叮当”脆响。 “明府!” 一进门,米昭通堆叠起眼尾的笑纹,恭敬地给沈烈见礼。 当下,米昭通全无盘古寺时的狼狈,可谓是春风得意,自从上次把那些肥羊赔本卖给沈烈后,算是跟沈烈搭上了关系。 其实沈烈也没亏待他,不仅把杜延平占他的一部分家产还给他,还让他做掮客,从契丹人那边用盐和茶叶换购牛羊马匹,米昭通从中着实赚了不少。 “老米,几日不见,又发福了!” “是啊,这也是托了您和诸位的福。” 说话间,米昭通向冯道和李愚施礼问安,并且还当着沈烈的面,将两枚成色极佳的玉璧送给冯道和李愚。 玉为美德之石,将此物作为礼物送人,多是表达崇敬对方的高尚品质。米昭通就这样直接送出,不仅避开贿赂之嫌,更是将这层意思表达得更明显,也算是投其所好,让冯道和李愚不便拒绝,人情世故做的真是滴水不漏。 “明府,我替您打听清楚了。” “坐下说话。” 沈烈招了招手,并给米昭通倒了一杯茶。 米昭通跪坐在沈烈面前,捧着茶杯说道:“居善堂确实是察罕利叶的药铺,但那间药铺并非他一人独有,还有一个叫孙仲的东家,这个孙仲不简单,在诸多州县都有这样的药铺,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控制药材价格。” “孙仲究竟是何许人?竟能将生意做到各处州县!” “说是孙思邈的后人,是谁的后人不重要,若是以他个人的能力,绝不可能做到如此,经多方打听得知,他也是替人做事。” “何人?” “朱遥喜,梁王之子。” “你说谁?” 遥喜是朱友珪的小字,还是朱全忠给起的。 沈烈当然清楚朱遥喜就是朱友珪,只是没想到朱家兄弟的手上竟然都涉足药材,而且朱友珪还做的如此霸道,全然不顾贫苦病患的生死。 第一百三十章 俏佳人突然而至 乱世多战祸。 打仗就要死人,不仅是战死,还有饿死,无端被屠杀,反正一场战事下来,所在地的人口至少会死去大半。 瘟疫常见于乱世,所谓大乱必有大疫,其实就是因为尸横遍野所引发出来的疫情。在唐末的相关史书中,对于瘟疫的记载不多,并不是发生的少,而是因为它不是史书想要记录的主角,即便是有所记录也是寥寥几笔而已。 “建安二十二年,是岁大疫。” 这十个字出自《后汉书,献帝纪》,看起来是多么轻描淡写,平平无奇,实际却是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伤亡人数最多,影响也最大的疫情,其惨烈之状,无以言表。 说到孙仲,最初只是一个江湖郎中,自称是孙思邈的后人,乱世之中坑蒙拐骗的人太多了,连皇子皇孙都有人敢冒充,又何况是药王的后人,没人会信他的鬼话。 偶然的机会,他救了一个叫冯廷谔的人,而这个冯廷谔后来成了朱友珪的鞍听将军,也就是马夫。 正是因为有了这层关系,再加上为人精明,孙仲攀附上朱友珪,故而慢慢发达起来,由江湖郎中转为药材商,并且还成为给汴军提供军需药材的主要货商之一。 “哦,原来如此!” 沈烈听着米昭通打探来的消息,点了点头,问道:“难道孙仲给汴军提供的军需药材价格也如此高吗?不可能吧!” “当然不可能,除非他不想活了。” 米昭通喝了一口茶,继续讲述起来。 孙仲供给汴军的药材不会贵的离谱,自然也就不会赚的太多,所以便把手伸向了汴军的军需之外。 在烽烟不息的乱世,除了土地、粮食、兵源与武器,药材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军需,受伤将士以及所属地的百姓都需要药材,尤其在激战正酣、又突发瘟疫的关键时刻。 有了朱友珪的支持,孙仲开始在宣武军征讨之处以及爆发瘟疫的地方利用药行铺子囤积药材,低买高卖,赚取高额利润。 不仅如此,孙仲还逼迫其他药商将药材低价转让给他,然后囤积起来造成货源紧缺的假象,以此来掌控以及抬高药价,凡有不听话的药材商,除非不在宣武军掌控的境内行商,否则就是死。 “难道段延年的死会与孙仲有关?” 沈烈突然冒出这个念头,却又觉得不应该,毕竟朱友珪和朱友文还是名义上的兄弟,而且朱友文掌控宣武军镇的赋税与军需供应,孙仲不至于有恃无恐到如此地步吧? 想到此处,沈烈问李愚:“我记得你说段延年的尸斑呈现中毒的特征,能查出是什么毒吗?” “从尸斑的紫纹来判断,有可能是中了紫魇萝之毒。” 不等沈烈发问,李愚解释道:“《论衡·言毒》之中有记载,紫魇萝产自吐蕃,属一种寄生藤本,茎呈暗紫色,花萼状若骷髅状,晒干研磨成粉后,遇热能释放致幻气体,十息内可致人心脉狂乱,见修罗地狱。” 沈烈皱眉道:“照你的意思,难道段延年是在心智错乱的情况下被人杀死…又或是因恐惧而自尽?”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如果是这样,为什么王春娘没有心脉狂乱?除非她说谎,当晚她并没有跟段延年在一起…” 冯道疑惑地摇了摇头:“可她一直承认整晚都跟段延年在一起,许虎的证词也是如此,到底谁在说谎呢?” 几人正在猜测案情,一名年轻衙役在门外禀报:“明府,县衙外有人求见,说是您的故人。” 沈烈问道:“叫什么?有递名帖吗?” 年轻衙役回道:“没说姓名,只说是故人,也没有名帖,是个挺俊俏的贵气小郎君,年岁不大,还带了一个小仆,说…让您赶紧出去开中门迎他。” “杨婆儿?” 沈烈听到俊俏二字,第一反应想到的人就是杨婆儿,而且杨婆儿也确实算是故人,于是笑道:“反了他,人不大,谱不小,竟敢让本府去接他,去,让他自己滚进来。” “程县尉,你再去一趟王春娘家,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可道,你再细审一次王春娘,问她是否期间有离开,若有离开,间隔多久…” 话音未落,刚才那名衙役又跑了回来,手捂着红肿面颊,指缝间隐约可见胭脂色的掌印,明显是刚被人扇过。 “谁打的?” 沈烈瞳孔骤缩,顿时来了火气。 杨婆儿这是犯了失心疯吗?有什么资格如此跋扈,就算带着李存勖过来,也不至于这样嚣张,毕竟这是长芦,不是河东。 另外,打人不打脸,这巴掌就不是打衙役,分明是不把他放在眼里,管他什么故人,就算是朱友珪也照打不误,打完再找他爹赔罪。 “走,我看看是什么人如此大胆。” 沈烈护犊子,起身便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跟衙役说:“等下见到人,立即给我打回去,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你也给我打,有事本府给你做主,真是给脸不要脸,竟敢在老子的地盘上撒野!” 有时候,说话就不能说太满,容易打脸。 “何人敢在县衙撒…” 当沈烈气势汹汹地带人来到衙门前时,质问还没说完便愣在当场,并且非常及时地一把拉住了轮圆胳膊想要打回去的年轻衙役。 “月华,小萤,你们怎么来了!” “我愿来就来,关你什么事,难不成还要你允许?” 衙门口,青砖灰瓦的阴影里,罗月华身上的青衫被阳光割裂成明暗两段,银刀出鞘三寸的寒光中,原本冷冽的眼角在见到沈烈的瞬间弯成月牙的弧度,继而转瞬即逝,回话的同时又将下颌刻意扬起三分。 小萤则不然,攥紧的粉拳倏地松开,踮着脚朝前探身,鹅黄衫子随着动作翻起浪花,欢喜地喊道:“烈哥儿!” “误会误会,我还以为是杨婆儿呢。” 沈烈赶紧上前,又转头虎着脸对几名衙役训道:“别围着啦,这是本府的…本府最珍贵的贵客,你们竟敢如此无礼,真是愈发没有规矩!” “当啷”一声,横刀入鞘。 罗月华右手按着刀柄,左手掐住纤腰,斜飞入鬓的眉梢依旧挂着霜,偏是嘴角压不住笑纹:“沈县令真是好大的排场。” 说着,她掏出一包青铜扔给挨打的年轻衙役:“这位兄弟,对不住了,一点心意,权当几位兄弟的一顿酒钱。” “是小的有眼无珠,还请贵客莫怪!” 年轻衙役也识趣,赶忙回礼说着赔罪的话。 罗月华走到沈烈近前,上下打量了一遍,握拳在沈烈面前晃了一下,绣着暗银竹叶的袖口擦过沈烈的前襟:“沈念安,见你一面好不容易呢,难道你这县衙比我爹爹的魏博节帅府还难进吗?” 言语间,罗月华的眼尾泛起薄红,明眸里也有水光闪动,忽然又转过身去,用力瞪了一眼憋笑的小萤,就势将眼中的水花强压了下去。 第一百三十一章 最珍贵的贵客 “哎呀,这可不就是天大的误会嘛!” 沈烈眉开眼笑地去接罗月华手中的横刀。 罗月华却故意撤手腕,轻巧地将入鞘的横刀转了一个刀花,搭在沈烈的肩头:“误会?你若早早出迎,哪里会有误会,明明就是你跟我耍官威!” “看你说的,我跟你耍什么官威,那不是分不清里外嘛!” 沈烈笑着握住刀鞘,嘴上故意说教:“再说说你这脾气,就不能改一改,动不动就拔刀,以后可不能这样,让我这七尺男儿的面子往哪儿搁?人家还不得笑话我惧内嘛!” 这话就暧昧了,而且沈烈还特意咬重“惧内”二字,眼尾余光扫过,看到罗月华的面色骤然泛红,一直红到耳尖。 这番亲昵说辞显然搔到了罗月华的痒处,尤其那句“最珍贵”仍在心头打转。她将横刀往沈烈怀里一掷,刀鞘上的银铃铛发出清脆声响。 “沈县令,别口吐莲花了,好生带路,先带我看看你这县衙是何规模,再安排一个清净院落,这数百里风尘,可把我累坏了。” 罗月华虽然端着架子,转身时却不忘向冯道等人抱拳致意,沈烈立刻会意引荐,寒暄间冲李愚暗递眼色,随后带着罗月华走进县衙。 冯道正要抬脚相随,忽觉袖口一沉。 李愚伸出两指捏住冯道新置的青布官袍,压低声音说道:“做什么?别跟着,这会儿凑什么热闹?” 说着,他又转头扯过程不换:“程老弟,烦劳你快去沈宅报个信,就说是魏博节度使的女儿来了,让陆娘子...好生准备。”最后四字咬得极轻,像是怕惊了什么。 “啊,我?”程不换挠着后脑勺,不解地嘟囔:“这点小事也要我跑腿?随便唤个衙役...” “糊涂!” 程不换的话尚未说完,李愚急得跺脚:“这等事情能随便打发人吗?你一定要亲自把此事告知陆娘子,让她提早准备,否则非出乱子不可。” 冯道先反应过来,赶忙说道:“对对,快去快去,我看这罗娘子的脾气可不一般,人家毕竟是魏博节度使的女儿,真要是出了岔子,遭罪之人少不了咱们县令,也必定是陆姑娘。” 廊檐下的六月蝉鸣陡然尖利起来,三人望着即将隐入影壁的身影,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 谁不知道沈烈与陆贞娘的情分,可适才看罗月华与沈烈眉目间的官司,倒像是早就定了名分的正头娘子。 从权谋计较,结亲魏博节度使确实是上策,沈烈的选择也无可厚非,但这种选择注定要一家欢喜一家愁,注定要伤陆娘子的心。 冯道三人平日里跟陆道岩的关系不错,也会接触到陆贞娘,都觉得陆娘子的为人真挺好,故而还是不忍见她受委屈。 “念安,坐上去给我瞧瞧,看看是否官威十足。” 沈烈带着罗月华和小萤走进公堂时,罗月华冲着正前方的官案努了努嘴,歪头轻笑,指尖调皮地绕着腰间蹀躞的银香球,镂空球体内飘出的苏合香与沈烈衣襟间的茉莉香在燥热的空气里悄然纠缠。 “那好吧,就让你瞧瞧!” 沈烈撩袍落座,姿态颇显带着沙场历练出的利落,正午的烈阳穿过格窗棂,在他墨色织锦袍上割出菱形的光斑,银线暗绣的獬豸纹忽隐忽现。 “还好?” 当他随意地仰靠在椅背上时,未戴幞头的鸦青鬓发垂落几缕,衬得眉峰如淬火的长刀,眸光扫过堂下,不可掩藏的凌厉连攀在梁柱间的一根爬山虎都仿佛凝住了翠色。 “好俊的郎君!”这是罗月华心里的夸赞,而这个夸赞之意也浮现在眉眼间,转化为笑意盈盈。 “娘子,烈哥儿这身袍服是您当初送的那件吧?” “嗯,天都热了,还穿着,也不知换上一换。” 虽然嘴上埋怨,心里还是欢喜,换与不换,说起来不重要,只是一件衣袍而已,细想之下却又觉的很重要,因为这是一种态度,一种依恋,更会是一种习惯。 “不舍得呗! 小萤掩嘴笑着,往后退了半步,拉远视角打量烈哥儿。 她看得真切,烈哥儿扶在扶手上的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分明是为了刻意绷着嘴角压住笑意而在发力。 略显厚重的织锦袍领口已洇出深色汗渍,偏生被他端肃的姿态撑出巍然气度,倒像是把初来乍到的暑气镇在了青砖之下。 “大县令,今日审了什么案子?” 罗月华走到沈烈身侧,摸了摸惊堂木,又从签筒里抽出一根令签看了几眼后抛了回去。 “还真有一个棘手的命案…” 沈烈起身扶住罗月华的双肩,笑着将她坐在椅子上:“月华,我知晓你聪慧过人,文武之才不输儿郎,要不这样,你帮我做一天县令吧,顺便帮我把那桩命案查清楚,好不好?” “这有何难!” 罗月华笑着点头,随后收敛笑容,像模像样地坐直身子,望着正站在堂下的小萤,猛地一拍惊堂木:“小萤,你有何冤情?速速讲来,本官定会与你做主!” 小萤正在抿嘴笑,冷不丁被惊堂木的响声吓了一跳,赶紧跑到一旁,连连摆手:“娘子官爷,萤儿可没有冤情,就是肚子有些饿了。” “本官只管审案,肚子饿嘛。”罗月华转头笑盈盈地望向沈烈,吩咐道:“沈县令,你速速解决此事,本官也还饿着呢!” 沈烈笑道:“那好吧,现在就回家吃饭!” 沈宅内,陆贞娘听到程不换带来的消息,先是愣了好一会儿,随后便忙碌起来,让下人将临近沈烈寝房的棠园收拾妥当,以待罗月华的到来。 她来了之后,自己要做什么呢? 应该安分地当一个厨娘。 沈郎会介绍吗? 会如何介绍呢?说是厨娘还是… 如此想着,陆贞娘焦虑起来,怕罗月华恼怒,怕给沈烈添烦心事,在这样的焦虑之下,她急匆匆地走出了沈宅的府门。 因为提前有准备,当沈烈带着罗月华和小萤回府后,香喷喷的各式菜肴便摆上桌面,沈烈识得有几道菜是陆贞娘的手艺,却从进府便没有见到陆贞娘,有些奇怪,打发下人去找,竟然寻遍整座府邸都没找到人。 “念安,你把柳四娘从梁王身边给偷来了吗?”菜肴很对罗月华的口味,尤其是那道绯羊首,竟似与柳四娘的手艺一般无二,故而罗月华才如此问。 沈烈笑着摇头:“我哪敢呀,这是贪狼营校尉陆道岩的阿姊所做,她的厨技也很厉害,这几道菜都是她的拿手本事,你尝尝。” “最近…我也醉心厨艺。” 罗月华夹起一片羊肉,盯了一眼颤巍巍的筷头处,又转头意味深长地望着沈烈:“可否请来让我见上一见,如此也能跟她讨教一二。” 陆道岩是何人,罗月华并不知晓,也不在意,可她却想见陆道岩的阿姊陆贞娘。 她已经从廖通的口中听说了这个女人,而且廖通还隐晦地暗示了一点东西,这也是她急于此行的主要原因。 第一百三十二章 欢喜冤家 “奇怪,我问过,好像不在府中。” “不在?” 雕花木窗外敞着,一枝腊梅斜进来,暗香随风浮动。 螺钿屏风前的食案上,各式菜品蒸腾的热气模糊了罗月华眉间的胭脂痣,却掩不住她攥着银箸的指节发白。 她将夹在筷头的那片羊肉送到小萤的碗中,忽地将银箸往玛瑙碗沿一磕,撞得青釉莲花碗叮当响:“究竟是不在,还是躲了藏了?” 话刚出口,案上铜鎏金博山炉里飘出的沉水香便凝住了,罗月华望着怔然的沈烈,忽觉喉头像是梗了一团浸了醋的棉花。 自己与沈烈之间互有情愫,彼此爱慕,倒是不假,可毕竟两人没有婚约,甚至连说媒提亲都没有过,所以他跟什么人有瓜葛,那是他的事情,自己如此质问,显得很失礼,也质问的毫无道理,又或者说,自己并没有质问的资格。 “我就想说…” 罗月华的指甲用力掐着银箸上的刻纹:“纵有再好的厨艺,何须藏着掖着?我就是想请教一下,又不会跟她争抢什么。” 案头一侧的鎏金鹦鹉熏球随着她抬手的动作晃了晃,映得她眼角已显的水光粼粼:“各人口味原就不同,我爱吃的桂花醪糟,她未必会熬,她擅长的菜肴,我也不一定爱吃,不一定想要!” 罗月华想解释,想把话给圆回来,可惜越圆,心里的火气越大,说到最后,竟然“啪”一声将手中银箸拍在了紫檀食案上,震得旁边青瓷莲瓣温酒壶里的琥珀光顿时泛起涟漪。 沈烈听出话里有话,赶忙朝小萤望了一眼,意在问询。 小萤略做犹豫,匆忙点了一下头,随后便把脸埋进越窑瓷碗里,汤匙搅得碗底雕的并蒂莲都险些碎成残瓣。 “月华,你这是说绯羊首...” 小萤的仓促点头已经说明一切,尤其是话到一半,看到罗月华眼角竟然闪现水光,赶忙将剩下的话说得更加小心翼翼:“还是…还是在说我呢?" 纸包不住火,世上也从没有不透风的墙,陆贞娘的事情藏不住,就算杨婆儿不说,廖通也会说。毕竟廖通是罗府的人,自然要向着罗月华。 “我说什么,你心里自然清楚!” 罗月华这是真恼了。 不奇怪,遇到这样的事情,谁不恼呢? 别以为古代女人都是以夫为纲,那是儒家学说的鬼扯,强势的女人就不会如此,否则就不会有武周的圣神皇帝。 说起来,沈烈压根儿也没打算瞒谁,都发生了穿越这种离奇的状况,不能说三观炸裂吧,起码也得变一下,多几个女人怎么了,封建社会不都这样吗? 罗月华会有这样的反应,沈烈并不意外,也谈不上反感,而且这种表现是女人在意男人时的正常反应,这还算是脾气好的,若是放到后世,脾气狠一点的姑娘早就动手了。 不过,沈烈在内心最深处还是有一丝丝愧疚感,觉得有点对不起罗月华。 当初,是自己在船头亲口说让人家等他回去,可一转头就跟别的女人勾搭上了,怎么说都说不过去,人家发脾气也正常。 “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反正你我也毫无瓜葛!” 罗月华放出狠话,也恼自己的不争气。 为何要流泪呢! “不是,你这是啥意思…” 说不清了,既然说不清,那就不如直接当面锣对面鼓地掰扯一下,能行就行,不行…再想辙。 沈烈打算把事情挑明,主要是觉得不能在这个时候退却,总不能把陆贞娘给撇了吧,提上裤子不认人的这种事情不能干,那不成了臭流氓! 无奈之下,沈烈又唤来下人:“陆娘子到底去哪儿了?” 一名婢女怯生生地回道:“回郎君,刚才门房上说,大娘子出府了,并没有交代去往何处?” 平日里,下人们都称呼陆贞娘为大娘子,也都把她视为沈宅的大娘子,可这个称呼在罗月华听来尤为刺耳。 “大娘子?” 罗月华将案上的绣帕攥在手里,葱管般的手指用力地缠在其中,声音略颤地讥讽道:“沈郎真是好福气,三书六礼未过,倒先养出一个掌家娘子,又或是你已经暗下里娶了她?” 说着,那滴泪珠还是不受控制地滚落脸颊。 “没有!” 沈烈赶紧否认,不存在的事情绝不能乱认。 “我谁也没娶,我说过让你等我,我就只会娶你,你发脾气,我不怪你,我也承认我跟陆贞娘有那么一点…” “一点?” “不不…是一点又一点。” 沈烈摆手,一本正经地望着罗月华:“但这不重要。” “那你说,什么重要?” “我娶你为妻,你答应嫁给我,这才最重要!” “妄想,我为何要答应你!” 罗月华抬手背抹了一下脸颊,冷着脸反问。 “因为我要娶你为妻,所以你要答应嫁给我!” 沈烈以攻代守,开始转移话题,企图蒙混过关,只有这样才能把气氛缓和下来,否则真会伤透罗月华的心。 另外,他把赌注押在罗月华的同情心上,赌罗月华心善,会对陆贞娘的不幸遭遇心生怜悯,只要有怜悯心,这事儿就好办。 因为气恼,再加上伤心,罗月华的反应稍微有点迟钝,被沈烈这么一说,觉得好像是这个道理,娶与嫁确实是一个必然的关联,故而下意识地点了一下头。 “你看,是吧,你也认同吧!” 沈烈一把拽过罗月华的指尖,拇指在她虎口处画圈圈,笑得活像一只讨好主人的狸奴:“我承认,我这个人吧,在小事上确有考虑不周之处,但在大事上绝不糊涂,为夫知晓你…” “啪!” 罗月华猛地抽回手的同时,又反手一巴掌扇在沈烈的手背上,力道大得让沈烈的手背立即起了红印:“沈县令,你这般自说自话的功夫倒是炉火纯青,你是谁的夫?我与你既无婚约,也未答应嫁给你,还请自重,莫要毁我清白,也莫要辱没了我未来夫君的名声。” “唉!” 沈烈见状,左手捂心口作心痛状,又长叹着起身,步履踉跄地走到门口,右手扶着门框,背对着罗月华,像是戏台上的悲情小生般念道:“正所谓…人生若只如初见…” 一句诗念得尾音老长,还做出老泪纵横,以袖拭泪的动作,继而苦情地继续念道:“何事秋风悲画扇呐,,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紧接着,他似悲愤第转身望着罗月华,只是转身太急,脑袋“咚”地撞上门框,疼得倒抽凉气还要强撑风雅。 罗月华刚被那两句诗惊得檀口微张,见状“噗嗤”笑出声,又赶忙绷住脸,小萤则掩嘴偷笑不停。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你若嫌弃,我不怪你,终究是我有错在先…” “难得呀,原来你也晓得自己有错!” 罗月华的心气被沈烈逗得减了几分。 “你会作诗?” “略懂!” 罗月华并不知晓沈烈会“作诗”,之前倒是听小萤说起过,说沈烈一下子就能说出她名字的出处,也就猜测沈烈应该懂点诗句,这倒是难得。只是没想到这个“人屠”出口成章,竟然如此有文采。 这几句诗闻所未闻,也堪为佳句。 可是… 他是什么意思?怎么听这诗意好像有过错的人并不是他,倒像是自己负了他,这不对呀! 第一百三十三章 风不误花有约 “沈烈!你...” 罗月华指着沈烈,想计较一番,刚抬起的胳膊,衣袖不小心扫翻了案几上的汤碗,琥珀色的汤汁溅在手背上,也在木地板上洇开。 “当心,烫到没有?” 沈烈三步并作两步抢上前,抄起案头冰镇的酸梅饮子,半跪着将琉璃盏贴在罗月华的手背上,心疼地抱怨:“恼归恼,终归要小心点,真要是烫伤了,还不是自己受疼嘛!” “不过是溅着些...没事的!”罗月华垂眸望着沈烈紧蹙的眉峰,心里暖意顿生,也就任凭他抓着手。 这时,风掀茜纱帐,漏进几缕浮动的金光打在沈烈的脸上,像是覆了一层光晕,愈发显出面容的俊朗,罗月华鬼使神差般蜷起手指,在他掌心轻挠了一下。 计较什么呢? 负心吗? 以两人当下的关系,还真没到应该计较的程度,况且说他是一个负心郎也确实有些偏颇。 如果真是负心郎,他就不会如此不遗余力地筹措军需,更不会把赚到的钱都搭进来,正是有了他的相助,罗府才能减轻大半的压力,这样一个有心的郎君,能说是负心人吗? 正午的蝉鸣一声接着一声地闯入堂内。 “别动,再冰一下!” “太冰了。” “别…动,听话!” 沈烈取下琉璃盏后,又朝罗月华的手背上轻轻吹着凉气。罗月华偏头望着,眼睛弯成了月牙。 对于陆贞娘的情况,罗月华通过廖通有所了解,也从父亲得知贝州刺史陆朝恩苦守清河城、宁死不降的英勇。 同为女人,同为战乱之中官宦人家的女儿,罗月华能想象出陆贞娘经历了怎样的凌辱。 如果当年李公佺叛乱得手,自己也就将遭遇那样的厄运。或许自己会战死,或许也会像她一样,为了家人能活着而牺牲自己。 因此,她能理解陆贞娘为什么会不计名分地跟着沈烈,是因为陆贞娘真的怕了,只想找一个依靠能好好活下去。这种做法没有错,换做是她,或许也会这样做。 小萤咬着银匙,抬头望着眼前这一对冤家,觉得这场面比瓦舍里的话本还热闹。 “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幸运的。” 罗月华注意到沈烈腰间的香囊,上面绣了一对戏水鸳鸯,绣工很不错。不用想,应该出自陆贞娘之手。 “谁?” 沈烈揣着明白装糊涂,罗月华甩了一个白眼,抽回手。 “哦,你说贞娘呀,是挺幸运,其实她最应该感谢杨婆儿,要不是因为杨婆儿出事,我也不会去夺清河城,不夺清河城,她就不会获救。” “是吗?”罗月华重新拿起银箸,尝了一口羊肉,故意不看蹲在身侧的沈烈:“如你所说,那她为何不跟着杨婆儿?却赖在你的身边?” “她弟弟不是在我军中任职嘛!” 沈烈就势坐在罗月华身侧,小萤赶忙懂事儿地将碗筷递了过去,随后又开始大快朵颐,根本没被眼前这对冤家的口舌之争影响食欲。 “是呀,姐姐收了,弟弟也收了,你真是大善人。” 罗月华揶揄了一句,将筷头的炙羊肉送到沈烈的碗中,缓缓说道:“我说她幸运,不是说获救,而是说她遇见一个值得依靠的郎君,不是每个想要寻找依靠的女人都会如此幸运。” 沈烈见罗月华能如此说,知道这件事情算是过去了,心头竟然莫名涌起感激,再次轻握住罗月华的手。 “月华,如果说贞娘遇到我是她的幸运,那我遇见你,则是我今生求来的最上签,我对你的情意就像那首诗所说,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这不是假话,沈烈对罗月华的感觉确实如此。 虽然相处时间不算长,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这种一见钟情让他对罗月华有着无可替代的亲近感,就像是找到了某种依靠,而这种依靠可以抚慰他的孤独。 “烈哥儿,这是何人所作?” 小萤就喜爱这类情诗,听闻后想记下来,赶紧问出处,也就不合时宜地打断了沈烈的深情告白。 之前,小萤一直称呼沈烈为沈郎君,这次见面直接叫了烈哥儿,原因无他,主要是因为看到沈烈时,心中萌生一种他乡遇家人的感觉,也是由于沈烈对她和善,一直把她当做小妹妹看待。 “宋代诗人李清照...” 沈烈很不满地回了一句,但说完就反应过来,赶紧往回找补:“是宋州,我在宋州待过,偶然间认识的一个儒生,交往不深,那人也没什么名气,之后更不知去了何处。” “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罗月华轻声念着这两句,原本藏着不悦的眉头舒展开来,有些发堵的心头也顺畅如常,眼里闪出了略带羞涩的笑意。 “你念的应是下阕,可有上阕?” 即便性格再强势,罗月华毕竟还是未出阁的女子,在这种你侬我侬的事情上还是多有羞怯,故而不敢接话,只好转到诗上。 “上阕?我有点不记得了…好像开句是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后边是什么来着…我依稀记得还有一句是云中谁寄锦书来…” 一时间,沈烈是真记不得了。 现代人在古诗词上的发展属于极度衰退,原因有很多,诸如时代发展变迁的影响,文化内涵、思想方式以及表达形式等各种因素的改变,都限制了古诗词文化的延续。其实说白了,就是文化缺失以及对自身文化的不自信。 正因如此,现代人对古诗词的记忆途径多是通过课本或是广为传颂的经典句,真要是背下整首诗词,短一些还成,大篇幅的诗词真就没多少人能准确地记住,所以沈烈记不全李清照的这首《一剪梅·红藕香残玉簟秋》也不奇怪。 罗月华略微蹙眉,问道:“这作诗之人是男是女?” “男人!妥妥的老郎君,就像李义山、温飞卿一样,总爱写点花间派的诗词!”沈烈赶紧一口咬定,可不能再乱添戏份了。 小萤不死心:“烈哥儿,再好好想一想呗…” 这时,冯道和李愚赶来府中,向沈烈说明案子的调查进展,恰好也就把这个话题遮了过去。 “明府,属下再审了王氏,她期间确有离开,她说因为言语不合,赌气想要离家出走,也就带着婢女回后院房中收拾东西,那个时候只有段延年一人在正堂内。” 虽然证据对王春娘不利,但冯道还是赞同李愚和程不换的判断,觉得王春娘至少不是直接凶手。 冯道说完,李愚补充道:“卑职跟程县尉又去了一趟王春娘的家中,并没有可用的发现,只是在灯内发现这样的灰烬,已无法判断到底是何物烧至如此,故而也不敢确定到底是不是紫魇萝。” 说着,李愚打开一个小纸包,里面凝固的蜡液里能明显看到一些黑褐色的细小颗粒。 沈烈看了几眼,问道:“李虎呢?他那边有没有什么发现?” 冯道接过话:“有发现,派出跟踪的人回报,说李虎去了居善堂,属下觉得这其中定有蹊跷。” “还是居善堂!” 沈烈点了点头。 罗月华在旁边一直听着,当听说死者是段延年后,不禁惊呼了一声,说道:“他死了?” 沈烈疑惑地问道:“你认识段延年?” 罗月华点了一下头:“算是认识,不熟,因为军需供应上有药材一项,我这边联系了多家药商,但价格奇高,还是朱友文给行了方便,让我找段延年想办法,这也是我来长芦的一个原因。” “需要药材?” 沈烈一怔,想到某种可能,赶忙问道:“是要用兵了吗?” 因为有冯道、李愚在场,罗月华刚犹豫要不要说,沈烈点头道:“无妨,可道和不晦都不是外人。” 罗月华听沈烈如此说,也就不再顾忌,说道:“是啊,梁王已命李思安为东面行营马步招讨使,攻伐幽州,魏博要为此次用兵提供所需粮秣辎重,因父亲也要整军驻防,分身乏术,故此才让我从中调配物资,我此番还要从你这里运走一部分储备。” “没问题,我会安排人手帮你。” 既然朱全忠要打幽州,沧州的刘守文自然不会坐视不理,长芦必定会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可为什么朱全忠不给消息呢? 对此,沈烈有些疑惑,而冯道和李愚听到这个消息,皆是心里一惊,知道长芦的安稳算是到头了。 “月华,你知晓李思安在何处屯兵吗?是长芦吗?” “好像不是。” 罗月华摇了摇头,又望了一眼冯道和李愚,见沈烈依旧无异议,继续道:“只说把粮草运到桑乾河南岸,应是是扎营在那里。” “桑乾河南岸?” 李愚问了一句,随后皱眉说出与沈烈同样的疑惑:“若扎营桑乾河,从长芦经渠水可运粮秣,咱们这边也需提供驻军的右翼防守,阻止义昌军救援幽州,这是理应之事,为何不提早告知呢?” 第一百三十四章 剑指沛公 “来人,取舆图!” 沈烈一声吩咐,很快便有仆役捧着三尺长的羊皮卷疾趋而入,黄褐色的舆图在木地板上展开,众人衣袍窸窣,围拢成圈,就连小萤也捧着半碗杏仁酪往前凑,险些将碗中的乳白浆液泼在桑乾河蜿蜒的墨线上。 “桑乾水出马邑,东迳广宁、居庸,至蓟城西北。若李招讨当真屯兵南岸...”冯道搜寻几眼,指尖划过舆图上泛黄的桑乾河流域,羊皮卷上墨迹勾勒出的支流如蛛网密布,最终在幽州城西二十里外的山坳处重重叩下:“依卑职所见,当在此处扎营最为妥当!” 李愚俯身细看,点了点头:“此地古称督亢陂,漕运便利,背靠督亢泽湿地,可做天然屏障抵御河东骑兵的突袭,东距幽州仅百余里,快马一日可达,西接太行山麓,可获易州、定州后方支援。” 说罢,他忽又蹙眉,摇头说道:“然则,桑乾河夏季多泛滥,河岸土质松软不利扎营,再加之地处幽州、义昌、河东三势力夹角,一旦三方合力,势必腹背受敌,假使易、定二州再有异动,此战危矣!” 沈烈屈膝盯着舆图,皱眉问道:“那就是说,扎营在此处是有利有弊,那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呢?” 对于行军布阵,沈烈是外行,在这方面,他从不妄自尊大。 李愚略作思忖,回道:“在属下看来,实则是弊大于利,扎营督亢陂,不如在此立寨。” 说着,他将指尖摁在距离幽州更远的一处位置:“此地为幽州东南七十里,曾是旧时隋炀帝的驻跸台,这里同样可背靠督亢泽芦苇荡,前方则有桑乾河曲为屏,正是进可攻退可守的要冲,但…” 李愚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将视线落在长芦所在的方位,眉头紧皱地摇了摇头,冯道望着李愚,似乎明了般点了一下头。 这时,门外冲进来的风卷起舆图一角,恰好露明“长芦”二字,沈烈望着自己的辖地,忽然想到一个可能性。 朱全忠很可能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这个沛公可以是幽州,也可以是沧州,更有可能是李克用的太原府。 长芦就像扔进沧州与幽州之间的诱饵,如果刘守文不救援幽州,那么长芦就是挡在沧州和幽州的一道坎,也是卡住通往幽州槽运的闸口。 倘若刘守文兵出清池城,长芦势必会成为他第一个要夺取的城池,长芦死战会拖住义昌军,如此就能给汴军腾出移兵的时间,围上来夺下沧州。 至于河东方面,如果李克用不计前嫌出兵救援幽州,魏博军便会汇合周边驻扎的汴军进攻太原府,这就是朱全忠竟然允许罗绍威整军驻防的真实原因。 “不管怎样,我们都是可弃的棋子!” 沈烈说出这句话时,李愚和冯道皆是心照不宣地点了点头,罗月华没有完全看透,但也有些猜测,不由蹙紧眉头。 守城用兵之事需要跟夏鲁奇商议,沈烈把这件事情暗放心中,又回到之前的命案上,问道:“月华,刚才你说找了多家药商寻价,可否接触过李…”话到嘴边,一时没想起人名,转头问冯道:“老米说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冯道回道:“姓孙,孙仲,说是药王孙思邈的后人。” “屁!”沈烈一笑,又问罗月华:“认得这个人吗?” 罗月华点头:“见过,他利用分布各处的药铺掌控了大量的药材,实际上是为梁王次子朱友珪做事,那些药铺虽在孙仲名下,但大多都是朱友珪的产业,其妻张氏的娘家也有参与。” 沈烈好奇地问:“她娘家是何人?” 罗月华回道:“曹州刺史张归霸,此人有二女,长女给了朱遥喜,次女则是朱友贞的妻,两家是真正的儿女亲家,以后不管是谁接过梁王的位置,张家都不亏。” 这话没错。 朱友珪虽是营妓所生,却也是朱全忠的亲生骨肉,朱友贞则是张惠给朱全忠留下的嫡子,张家能把两个女儿都嫁入朱家,也算是做足了两手准备。 听完罗月华的讲述,沈烈似发愁般叹了一口气:“看似寻常,实则一个个都有后台,也真是倒霉,好死不死的,非死在我的辖地,也不晓得到底跟朱友珪那边有没有干系。” 罗月华朱唇微启,想要说什么,却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稍后才蹙眉说道:“恐怕有干系,因为孙仲哄抬药材价格,已经影响到军需所用...” 朱友文负责赋税的征收,以此来维持宣武军的正常运转,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也正是因为做的出色,所以得到义父朱全忠的赞誉。 药材也是军需不可短缺的物资,同样要花费大量资金,如果药材的价格始终高企不落,就会使得资金的使用发生偏移与短缺,所以朱友文一直在想办法平抑药价。 不过,他也清楚这其中的门道,更明白有些利益触碰不得,毕竟他只是假子,故而才让段延年绕开孙仲,从其他渠道收购药材。 这种做法势必会影响到哄抬药价的效果,这就难免要形成对立,都说商场如战场,其实商场比战场更恶,更狠,更不择手段。 罗月华所说的这些是事实,其实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只是她不想说出来。那就是朱友珪想通过药材这一项死卡住罗月华,让罗月华去求他,至于怎么求,不难想象。 沈烈不知详情,觉得罗月华的分析在理,点头说道:“虽然眼下只是猜测,但我觉得八九不离十,而且这件事情也极有可能跟居善堂有关。” 说着,沈烈将指尖在案上轻敲了两下,吩咐到:“把那个察罕利叶先拿了,还有李虎,都抓起来审一下,尤其是李虎,我感觉问题就出在他身上,好好审,若是不开口,那就把嘴砸开,砸出血!” 冯道领命:“好,属下这就通知程县尉拿人。” 沈烈点了点头,又想到什么,再次吩咐:“还有那个婢女,也抓起来,先审她,看看能不能诈出点东西。” 李愚颇为不解:“明府,难道您怀疑那个小婢子也有参与?不应该吧?” 沈烈笑了笑:“猜测而已,我就是觉得她是王春娘带出来的婢子,无论怎样都应该向着自己的娘子说话,可我见她的供词却无任何偏袒之意,这不正常,人心最恶,看不到的恶念太多了。” 说着,他偏头望向小萤,笑道:“不过,也不是都这样,这事要是摊在小萤身上,别说是假话,就是一条命,她也舍得为月华付出。” 小萤闻言,鼓着腮帮子急急咽下刚送进嘴里的点心,用力点头,点得双环髻上的银铃叮咚作响:“那是自然,小萤不怕死,不管娘子做什么,小萤都可以为娘子抗下来呢!” 话音未落,已被罗月华用银箸轻敲额头:"傻妮子,竟听他唬你,若真有事,我自当提剑带你杀出一条血路,何须让你顶罪?” 沈烈笑道:“你们看看,这才叫情同姐妹的主仆,那个叫翠云的婢女却不是如此,一昧地撇清自己,本身就有问题。” 第一百三十五章 疯了的蕃客 城南永庆坊的巷口,槐树枝桠间蝉鸣聒噪,捕头王进将提了提手中的横刀,瞄了一眼临巷口的一处紧闭的院门,冲着跟在身后的三名捕快指了一下 其中一名捕快上前用力拍着门板,“啪啪啪”的声响在巷子里回荡不停:“开门,县衙公干,快开门!” 隔了一会儿,门内传出回应,还有陶罐碎裂的声音,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慌乱打碎了什么。 开门时,李虎光着上身,婢女翠云就跟在他身后,翠云倒是穿戴整齐,鬓发却明显散乱,而且脸上尚有红晕残留。 “李虎、翠云。” 捕头王进瞅了一眼,明白怎么一档子事,笑了笑,客气地说道:“好像来的不是时候,对不住了,我们县尊想找你俩问话,走吧,跟我们回一趟县衙!” 李虎面露不耐烦:“都说清楚了,还要问什么?” 王进一笑,将手中横刀略抬,拇指顶着刀格,将刀身顶出刀鞘少许,望着李虎:“县尊要问什么,我们兄弟不知,你呢,问也没用,也别让我们难做,不走一趟而已,耽搁不了多长时间。” 李虎犹豫了一下,回头望了一眼翠云,两人似乎做了一个眼神交流,随后回道:“那好,我回屋穿件衣服就跟你们走。” “行,我陪你!” 王进的话音未落,已经转身的李虎突然朝后院跑,王进刚要追,却被婢女翠云冷不丁死死保住,一时竟迈不开步。 其他三名捕快反应及时,立即追了上去,其中一个叫张二牛的捕快随手抄起一个大号的竹编箩筐,临近时猛地朝着李虎扣了下去,待到李虎被绊倒后,手中的横刀即刻插进竹篾间,刀刃紧贴在李虎的脖子上,上边滚出一线血珠。 “跑什么?” 王进两巴掌扇开婢女翠云,来到李虎跟前,依旧笑道:“跟你好好说话,偏不听,偏要见血,行了,你也不用穿什么了,就罩着这个大筐吧。”说着,他转头望向瘫倒在地上的翠云,冷笑:“我家县尊就是慧眼,你果然不是个好东西,带走!” 捉拿李虎和婢女翠云不难,王进四人就把这件事情办妥当,麻烦出在捉拿察罕利叶上。正因为怕有麻烦,程不换还亲自带人过去。 没想到,不仅没把察罕利叶带回县衙的大牢,反倒是他和八名衙役被五花大绑地扣在了蕃坊。 “察罕利叶鼓动坊间蕃客,说县衙不敬圣训,亵渎神明,想要掠夺蕃坊内所有人的财物,” 冯道作为县丞,带人守在蕃坊的坊门外。 主簿李愚则赶到沈宅,将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又补充道:“这个察罕利叶过于猖狂,不仅鼓动蕃客叛乱,还鼓吹说已经让人禀报梁王和义昌节度使,说梁王会袒护他们,义昌军节度使也会出兵干预。” 沈烈一笑,说道:“他真是疯了,那些蕃客也疯了。”说着,脸上的笑意全无,眼中陡起冰寒:“既然疯了,那就好好治一次,我看也无须再有什么蕃坊了。” 说罢,沈烈沉声吩咐道:“洪少游,你带我令牌到军中,告知校尉陆道岩,命他速领三百贪狼营军围住蕃坊,不得任何人出入,有违令者,杀!” 沈烈的这个“杀”字说得很随意。 李愚却是一怔。 这个杀字可不是随便说出,眼前这个年轻人真的杀过,魏州牙城整整八千余家,活下来的没几人。 他能想到沈烈会动用效节军震慑那些无知的蕃客,却没想过沈烈竟然动了杀心,从沈烈的眼神里,他仿佛看到蕃坊被屠的场景。 “明府...” 李愚想劝一句,却不知应该说什么。 眼下这种情况确实应该用雷霆手段,如此才会以儆效尤,一味退让只能那些异族蕃客得寸进尺,可是...到底应不应该大开杀戒呢,李愚也想不清楚了。 残阳如血,蕃坊内。 一座被称作圣殿的圆顶建筑在暮色中泛着异样的暗金色,圣殿前的十二座祭坛正燃起诡谲蓝火,程不换被反绑在一座青铜雕塑下,其他衙役则被捆在祭坛的石柱上。 祭坛四周,数百蕃客齐声高呼,并将青金石粉末撒向燃烧的祭坛。蓝火轰然暴涨这是他们祭祀前的必要仪式,以此来召唤神明。 “这就是神明之火,也是神明之怒!” 察罕利叶张开双臂,镶嵌绿松石的耳坠在火光中摇晃:“你们就像阴沟里的老鼠,不配进我们的圣坊,闯进来就要付出代价!” 狂吼过后,察罕利叶踩着镶嵌绿松石的牛皮靴走到程不换面前,抽出腰间的鎏金弯刀,刀锋骤然压进程不换颈部的皮肉,血珠沿着刀锋滚落:“今夜,如果沈烈不向我们的神明叩拜悔过,你们九人就要用身体的每一滴血向神明赎罪!” 程不换啐出口中血沫,盯着近似癫狂的察罕利叶,冷笑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如果不立刻放了我们,不仅你会死,蕃坊里活着的一切都会死,连一只蚂蚁都别想活命。” “哈哈...” 察罕利叶再次狂笑:“杀我,他敢吗?有这个本事吗?坊外有你们汉人的兵马,可他们敢进入蕃坊吗?别忘了,你们终究归属梁王。” 程不换也大笑起来:“你不过是梁王之子的一条狗,甚至连狗都不如,你以为的倚仗只能换来自取灭亡,我会亲手宰了你这条蕃狗!” 察罕利叶之所以敢如此狂妄,确实有倚仗。 当罗月华和小萤走进县衙的时候,朱友珪带冯廷谔几人也进入长芦县城,去了蕃坊。因此程不换带人去抓察罕利叶,朱友珪那时就在坊中,正是有了他的纵容,察罕利叶才敢扣住程不换。 沈烈并不知晓这个情况,但对察罕利叶莫名其妙地发疯还是有所怀疑,只是把这个怀疑落在刘守文上。 因此,当陆道岩领兵围住蕃坊后,他并没有第一时间赶到蕃坊,而是去了军营,把梁王用兵幽州的事情说了一遍,并与夏鲁奇等人商量应对之策,防止刘守文借机攻城。 随后,他才纵马立于蕃坊的坊门前。 罗月华跟在他的身侧,一身皮甲,胯下骑了一匹毛色深红的战马,软甲和马匹都是沈烈花重金为她准备的,本想送去魏州,没想到她竟自己来了。 “念安,你会屠蕃坊吗?”罗月华望着紧闭的坊门,想起当初沈烈屠牙城一事,不免担忧地问了一句。 沈烈一笑,说道:“如果无人反抗,我只会抓走察罕利叶,如果敢有一人持刀上前,这座坊将不再存在,居善堂屯的药材就在坊内,而且坊内的那些钱财也够此次用兵的半数军需,你说…我该不该拿?” 寄居唐地的蕃客大多是商人,通过经年累月的贩卖商品,蕃客们积攒了大量财富,长芦城内的蕃客也是如此。 就像察罕利叶,因为搭上朱友珪的关系,再加上他是蕃坊的蕃主,在城内不仅有十几家铺子和药材仓库,就连宅院都占了蕃坊内的整条巷子。 罗月华没有回答,但她知道沈烈一定会杀,因为沈烈看中的是这座坊里的东西,察罕利叶只是一个由头。 若在平时,罗月华会反对这种做法,此刻却不想反对。 因为沈烈想要实施的杀戮是为了她,虽然过于残暴,甚至可以说是卑鄙。但无论是残暴还是卑鄙,都是为了她,这让她的心里除了感动,没有任何其他的想法。 第一百三十六章 平叛蕃坊 夜幕下,蕃坊的坊门前被火把照亮,更将青石坊额映成血色琥珀,沈烈轮廓分明的下颌线在火光中时隐时现。 坊门上吊着七八具尸首,那是蕃坊的坊正及其所属吏卒,察罕利叶杀了他们,并将尸首吊在坊门上示威。 沈烈抬头望着,乌杆长枪的枪尖抵在“蕃坊”二字凹陷的刻痕里,金属与石屑摩擦发出轻微声响,枪尖抬起时,有青灰色的石粉在火光中飞扬。 “陆校尉!” 沈烈的声音清脆,像是那种金石相击的脆响,胯下战马随着这一声音刨动前蹄,铁掌与青石板擦出火星:“告诉他们,只要把察罕利叶与杀人者绑出来,我会宽恕他们的愚蠢!” “里边的人听着…” 传令兵嘶哑的吼声撞在坊墙的青砖上,惊飞坊门后那棵老槐树上的夜鸦,扑棱棱的声响掠过半空,同时还传来一声陶罐翻倒的脆响,除此之外,紧闭的坊门内死寂如坟,毫无回应。 沈烈等了一会儿,转头低声问道:“你阿姊呢?” 陆道岩身穿锁子甲,转头间带动锁子甲发出细碎声响,肩头处的螭首铜护在月光下正泛着幽蓝,听到沈烈的问话,不禁一怔:“我阿姊不在府里吗?” 说话间,他喉头猛地抽动,锁子甲随着攥紧缰绳的动作哗啦作响,回望罗月华时,眼底竟然闪过刀锋般的冷光:“她把我阿姊赶走了?” “乱猜什么!” 沈烈看到陆道岩眼里的凶狠,沉声呵斥,又苦笑道:“怎么可能,回去的时候,你阿姊就不在,也不晓得躲到哪里去了,我还以为去你家中,你阿姊呀,就是心思重,没一个能让我省心,唉!” 叹息的尾音刚落,沈烈的神情骤凛,抬起手中的乌杆长枪,高声喝令:“冲开坊门,杀进去!” “明府…且慢!” 军令刚发出,李愚与冯道踩着满地凋落的石榴花,从远处急匆匆地跑到沈烈的马前。 “明府,有消息说,梁王次子朱友珪此刻在坊中。” “朱友珪?” 沈烈闻言皱起眉头,隔着距离的罗月华听到这个消息也是一怔,两道秀眉随之蹙了起来。 “消息准确吗?” “朱友珪应是正午时分入城,渡上曾有人盘问过,跟着他的人报了身份,刚才米昭通去县衙,他也听说了这个消息,属下和冯县丞猜朱友珪此刻一定在坊内!” “原来如此!” 沈烈点了点头,再次吩咐道:“撞开门,杀进去!” 不管是谁,就算此刻朱全忠在里面,沈烈也要假装不知,阵仗已经摆出来了,怎么可能因为朱友珪在里面就偃旗息鼓。 “轰!” 随着一声巨响,木制坊门被粗大的攻城锤撞成碎片。 三百重甲步卒踏着门板的残骸涌入坊内刹那,横刀的刀锋与步槊的尖端所发出的寒光在正对坊门的长街上连成银色浪潮,闷雷般的吼声更是从最前的盾牌后传出:“贪狼营奉命平乱!跪者生,持械者死!” 长街两侧多为商铺酒肆,因为长芦县城内没有宵禁,以往各家铺子在这个时辰都在开门纳客,整条街都是灯火通明,而此刻却是铺门紧闭,一张张门板像是坟地里的无字墓碑。 长街之上并非空无一人。 有一匹通体黝黑的乌孙马,马背上端坐一个衣着华丽的年轻人,年纪比沈烈小几岁,正是朱全忠的次子朱友珪。 坊门破裂的声响以及贪狼营军卒的吼声让乌孙马受惊,先是惊恐地甩头,继而嘶鸣地抬起了前蹄在空中乱刨,幸亏马夫冯廷谔奋力拉住马缰,又拽马笼头将乌孙马制住,这才让朱友珪没从马背上跌落。 “护好主人!” 冯廷谔大吼一声,一手提着大剑站在马前,另一只手则牢牢拽住马笼头上的皮带,因为身形魁梧,看去竟比马首还要高出一截,如同铁塔一般。 十几个身穿皮甲的护卫听到吩咐,赶忙横在冯廷谔的身前,这十几人都是朱友珪的随行护卫,此刻望着迎面而来的重甲步卒,心里皆是忐忑不安。 “沈烈,我家主人让你上前回话!” 冯廷谔冲着渐近的贪狼营军卒吼了一嗓子,本以为能镇住这些军卒,没想到随着他的吼声响起,竟有寒芒从盾兵的大盾后射出,站在前边的护卫紧忙格挡,却已有人中箭倒地。 “主人,快下马!” 冯廷谔挥剑格挡之时,急声让朱友珪下马躲避。 “我是梁王之子,若敢伤我,我要了你们的命!” 袭来的箭簇把朱友珪吓得够呛,原本俊秀的面容变得惨白如新鬼,躲在马后大喊起来,急于亮明身份。 长街空旷,朱友珪尖利的声音刺破夜空时,很容易辨识。 沈烈听到了,也确实吃了一惊,没想到朱友珪真的来了长芦,也竟然真的在蕃坊,看来察罕利叶的发疯果然有倚仗。 不过,沈烈并没有回应朱友珪,而是让陆道岩立刻领兵冲过去,将朱友珪等人围在中间后,他才骑马缓缓现身。 “二郎君,真的是你!你怎会在长芦?” 沈烈端着乌杆长枪,在马背上故作惊讶地望着朱友珪,又左右望了一眼,继续笑着问道:“你在此处做什么?此间蕃客作乱,我正欲平叛,你带人挡在街上,意欲何为呀?” 作为长芦县令,沈烈有责任维护县境内的稳定。 朱友珪的官职仅是使宅十将兵马使,听起来唬人,其实也就是一个虚职,朱全忠只是把他带在身边而已,他管不到沈烈,只是凭借梁王之子的身份来压沈烈。 “你胡说,好好的蕃坊,哪里有叛乱? 说话间,朱友珪迈步逼近沈烈,然而刚近一步,十几杆步槊同时直刺向他的胸口。 贪狼营的军卒可不认识什么朱友珪,他们的眼里只有校尉陆道岩,在此之上则是效节军指挥使沈烈,刚才已经说了,跪者生,此人竟然上前,那就是找死! “哎,不可乱来!” 沈烈轻声喝止,脸上依旧带着笑意。 然而,这个笑意在朱友珪看来就是讥笑,是嘲讽,更是蔑视,不过面对步槊的锋芒,他不得不连连后退。 “放肆,竟敢伤我家主人!” 冯廷谔挥剑相护,同时也想趁机擒下沈烈,只是大剑刚指向沈烈,陆道岩手中的马槊直接挑开袭来的剑锋,洪少游的左手锤也在这一瞬砸向冯廷谔的脑袋。 因为朱友珪就在身后,冯廷谔不敢旁躲,仓促之下只能双手托住剑身上举,硬生生地接下洪少游的这一锤。 “咣”的一声响! 铁锤砸在了剑身上,力道之大,不仅砸弯了剑身,也让魁梧的冯廷谔在无法卸力下,不得不单膝跪在地上,恰好跪在沈烈的马前,倒像是在请罪。 沈烈翻身下马,望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冯廷谔,轻蔑一笑。 朱友珪见状,恼羞成怒地上前指着沈烈:“狗崽子,你竟敢跟我动手,分明就是你想劫掠此间商户的财物,才谎说有人叛乱,待我回去必定告知父王,治你死罪!” 此刻,他是真想弄死沈烈,是因为沈烈对他不敬,更是因为他看到罗月华竟然紧跟在沈烈的身侧,一身银甲衬得眉眼如画,手中的乌木枪竟也跟沈烈的长枪一般无二,这一幕刺得朱友珪瞳孔骤缩! 原来如此! 难怪这个贱女人推三阻四,竟是跟了沈烈这个王八蛋。 “贱人!”朱友珪从齿缝挤出毒液般的低吼,镶玉蹀躞带随着急促呼吸簌簌震颤。 “二郎君,口下留德!” 沈烈望着朱友珪眼中的恶毒,面色骤冷:“蕃客作乱这是事实,长芦县尉与八名衙役就扣在他们手中,想必你也应知晓,就算争到梁王驾前,我也有理可诉。” 话语间,沈烈眼中露出寒若冰霜的杀意:“更何况梁王命我守长芦,关系重大,你在别处可以胡来,但这是我的辖地,容不得你在此颠倒是非,助纣为虐!” “你算什么东西!” 虽然朱友珪看出沈烈杀意骤起,但他并不把沈烈放在眼里,也因为妒火在肺腑间炸开,灼得忘乎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危险所在,故而上前直指沈烈:“你的辖地?莫说是长芦,便是这天下都为我父所有,就连你的狗头,只要我想要...” 不等他说完,陆道岩的马槊破风而至。 槊锋的寒芒在朱友珪咽喉半寸处凝住,森冷的冷笑传入他的耳中:“末将耳背,二郎君方才说...想要谁的狗头?” 第一百三十七章 异想天开的察罕利叶 “道岩,不得无礼!” 沈烈上前一步,站在朱友珪的身侧,用手指捏住槊锋边缘,却没有撤离槊锋,而是寒铁槊锋的尖端陡然抵上朱友珪喉结。“二郎君,你说我不是东西,若真如二郎所言...” 说着,沈烈喉间溢出一声短促的嗤笑:“此刻,喉头血已经淬这槊尖…你已经死了!” 槊尖的冰寒触碰喉结的一刹那,朱友珪脸色惨白,周身打了一个寒颤,颈间的皮肉更是在槊尖下泛起涟漪,冷汗顺着下颌浸透云锦领缘。 “你敢!” “哈哈…” 沈烈盯着朱友珪笑了两声,忽然撤力,槊锋擦着喉骨划过,带起一串细密血珠,腥甜血气在两人鼻息间流转。 “此刻说这种没骨头的话,多没意思!” 沈烈不再看朱友珪,高声吩咐:“敲开那间茶肆,请二郎君进去喝茶,没有我的命令,不准踏出半步,余下之人…绑了!” 杀是不可能杀,毕竟朱友珪是朱全忠的遥喜儿,掉一根毛都是麻烦,只能先关起来,但沈烈也清楚,这梁子算是结下了,以后真的多加防备。 沈烈刚转身,朱友珪突然暴起,镶金蹀躞带在挣扎中崩开玉扣:“狗东西,有胆子就动我,除非你今晚杀了我,否则我一定让你死,还有你!”朱友珪指向罗月华,狠毒地说道:“我会让你罗家全都死绝!” 沈烈回过头,以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盯着朱友珪。 下一瞬,沈烈反手掼出长槊,槊杆震颤着掠过朱友珪耳际,直贯入其身后护卫咽喉,滚烫的血瀑泼溅在朱友珪半张的唇间,灌进他的嘴里。 “你杀过人吗?”沈烈的指腹碾过朱友珪颤抖的颧骨,将他脸上的血痕涂抹成修罗妆,随后指尖划过朱友珪痉挛的喉结:“你见过什么叫死绝吗?” 忽然,他揪住朱友珪浸血的云锦袍衫的圆领,凑近耳语:“我杀过,也见过,很血腥,很刺激,到处叠满残肢断臂…” 沈烈的语调阴森,听得朱友珪瞳孔骤缩,齿关相击声清晰可闻。 “二郎君,你再多说一句,我会把你的人全杀了。” 沈烈抚平朱友珪的衣领,在他胸前擦去掌心的血迹:“如果没人知道你来过长芦,你觉得我这杆枪会不会扎透你的喉咙呢?” 说着,沈烈的嘴角勾出讥诮的弧度,拍了拍朱友珪的脸:“我告诉你,你就是一个婊子生的废物,到底是不是梁王的种…都两说,你杀不了任何人。” “沈烈…我要杀了你!” 生母的出身是朱友珪的最大的痛,每个人都知道,但从没有人敢如此说,而且还是当着他的面,骂他的生母是婊子。 虽然他咬牙切齿地想杀沈烈,可他知道杀不了。直到此时,他也想起了沈烈屠过牙城的那件事,如果自己再有任何动作,眼前这个疯子真有可能杀人灭口。 朱友珪失去了压制沈烈的能力,但沈烈并没有让贪狼营继续行动,而是留在原地列阵等待,他在等那些发了疯的蕃客们自己来送死。 坊内那座圆顶建筑的庭院内,十二座祭坛依旧燃烧着火焰,察罕利叶等来了消息,却是一个错误的消息。 “蕃主,那些军卒在长街停止不前...” “理应如此,朱二郎乃是梁王之子,即便沈烈再跋扈,也要忌惮。”察罕利叶瞥了一眼嘴角淌血的程不换,狂妄地笑道:“你们汉人就是都这样,永远都是别人的狗,见到主人就会乖乖收起爪子。” 说罢,察罕利叶走到祭坛中央,高声说道:“姓沈的狗官为了一己私欲,想要强夺我们的财产和妻女,亵渎我们的神明,我们只能遵从神明的旨意与他抗争,神明会护佑我们,我的兄弟们,请拿起刀枪,随我去将那些汉狗赶出蕃坊,从今往后不准他们再踏入蕃坊半步!” 每个人都有私心,就连神明也不例外。 察罕利叶只是一个蕃商,之所以敢挑战沈烈的权威,一则是有朱友珪这个倚仗,再则也是因为他膨胀的野心所驱使,他不仅想要占有蕃坊,还想要得到整个长芦,将长芦打造成他的商贸王国。 对于这一点,他非常清楚仅靠朱友珪不可能实现,所以老早就买通义昌军使赵在礼,通过赵在礼的牵线搭桥,花费重金得到了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的允诺。 刘守文并不在意察罕利叶的野心有多大,只要能让长芦乱起来,甚至能杀了沈烈,他就会同意,因为他清楚,察罕利叶就是一个过河的卒子,不管怎么折腾,最终都会死在野心之上。 因此,他承诺察罕利叶,只要能让长芦城内乱起来,义昌军便会即刻就到,攻下县城后就让察罕利叶当长芦县令。 正因如此,即便听说朱友珪镇住了沈烈,察罕利叶也不会就此罢手,他要让城里大乱起来,让义昌军攻进城,他要当长芦县令。 沈烈看透了他的野心,也等着他主动把脑袋伸过来。 坊市深处腾起火光。 那是一大簇火把的光亮,随后这簇光亮延伸成火龙涌向长街。同一时刻,圆顶建筑上方也旋起夜视可见的诡异绿烟,那是点起的狼粪烟,察罕利叶以此向十里外的清池城发信号。 “列阵!” 沈烈望着“火龙”冲来,嘴角勾起满意的笑。 他要的就是这样,只有这样才能杀,才能名正言顺地拿到想要拿的东西,自己是官,不是匪,就算劫掠,也要找出一个无可辩驳的理由,这才是官的手段。 很快,乌泱泱的一大群人显现在“火龙”之下,不仅如此,长街左右的巷子口也有人冲出,每个人的手里都举着火把,也拿着能够杀人的利器,连长街左右的商铺里在这一刻都有了动静。 “看起来还是有些准备!” 沈烈左右望了一眼,叮嘱陆道岩:“吩咐下去,防住左右商铺,无论男女,无论老幼,露头就杀。”随后又高声喝令:“刀盾兵向前十步,弓箭手,箭上弦!” “沈县令,你素日凌虐我们蕃客,压榨我们的钱财,令我们苦不堪言,如今有梁王的二郎君为我们做主,我们不再怕你!” 远处的嘈杂声安静下来后,察罕利叶的声音传过来:“既然不敢杀我们,那就带着你的人滚出蕃坊,这里是我们蕃客的地盘,不容猪狗踏入…” 对面响起哄笑声,有人用蕃语不知喊了句什么,哄笑声更大了,根本没把甲胄齐备的三百步卒放在眼里,仿佛站立在他们面前的只是一群不会动的纸偶,也丝毫没有察觉到每名军卒身上所散发的杀气。 “真是疯了!” 且不说到底有没有压榨和欺辱,沈烈也根本不在意这种说辞,他望着对面这群不知死活的蕃客,只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管是倚仗朱友珪,还是期待刘守文,最先面对生死的人难道不是他们自己吗? 难道都不怕死? 还是说,被荒诞的幻想冲昏了头脑? 又或是,以为法不责众? 怎么可能,这个世界里从来都不存在这种情况,否则也就不会有“屠城”二字。 第一百三十八章 造物弄人 “按唐律,察罕利叶杀害坊正等朝廷官吏,已犯十恶不赦之谋判重罪,若你们继续与他为伍,便是同罪,是死罪,我劝你们最好想清楚了…” 六月的夜,闷得能拧出水来,蕃坊临近盐池,拧出的水都带着咸腥。在盾牌的守护下,沈烈一字一句地说着,劝人悬崖勒马,听起来语重心长,甚至脸上还闪现出痛心疾首的表情。 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劝,杀戮总要有一个开场白,况且良言劝不住该死鬼,如果那些人能听劝,就不会像疯子一样站在死亡的边缘。 这个充满“善意”的开场白并没有打动“该死鬼们”,察罕利叶更将这个开场白视作妥协的前奏。 因为他还在确信朱友珪的能力,坚信只要有朱友珪在,沈烈绝不敢动手,如此也就可以打沈烈一个措手不及。 “二郎君,请您现身为我们主持公道!” 察罕利叶没有看到朱友珪,心里不免狐疑,不过也没想太多,沈烈不敢动朱友珪,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你不用请了,二郎君在饮茶,没功夫搭理你!” 沈烈回了一句,然后将右手抬了起来,放下的那一瞬,轻描淡写地说出一个“杀”字。语气不重,音量也不高,像是一声轻叹,感叹对面那些人的愚蠢。 说完,他没有再多看一眼,在骤起的弓箭激发声中,拉着罗月华往后走,边走边说起悄悄话。 “那个杂碎是不是看上你了?” 之前,朱全忠在魏州城时,朱友珪就跟在身边,之后他一直留在城里的大元帅府,一定见过罗月华,再加上刚才的那个恶毒眼神,分明就是求而不得的记恨,所以沈烈才会有这种猜测。 “他看你的眼神不对!” “什么?你说哪个?” 问话来的突然,罗月华有点猝不及防,心想都开始杀人了,怎么突然关心起这件事情,哪里有一点临阵之将的样子嘛! “还能是哪个,朱遥喜呗。” 沈烈凑近罗月华,紧盯着她的明眸:“老实跟我说他是不是骚扰过你?真要是骚扰过你,我现在就弄死他,回头就算在蕃客头上。” 罗月华望着沈烈的样子,觉得好笑,也不禁蹙眉。 她能看出来,沈烈不是开玩笑,如果自己真的抱怨几句委屈,激起他的杀心,他会杀了朱友珪。 可是,杀了朱友珪会摊上大麻烦,这个麻烦绝非随意就能推卸与搪塞过去。 罗月华瞪着沈烈,假意嗔怪:“胡说什么呢,就算他有那样的心思,我的这杆罗家枪也不会容他,再说他已经娶妻…” 能这样问,说明他在意,为了这份在意,他连权倾天下的梁王之子都敢杀,罗月华觉得这就足够了,这个男人不算负心郎。 对于罗月华最后的说法,沈烈深表不满:“哎,你这是什么意思,倘若他没有娶妻,你就能容他?难不成还会弃我不顾,嫁给他,是与不是?” 罗月华挑眉,故意气沈烈:“这不好说,既然你已经有了女人,奴家为何就不能自寻夫家?何况人家还是梁王之子,世间多少女子想攀都攀不上呢!” “你…” 沈烈语塞,是自己在这件事上先不占理,也确实找不出强词夺理的话,虽然知道罗月华是在故意气他,但这话让他心里还是不舒服,只好干笑两声,甩开罗月华的手,把憋屈发在那些活腻的蕃客身上。 “杀,全都给老子杀了!” “欸!” 罗月华主动拉住沈烈的手,凑近他耳垂,嘴上却继续拱火:“沈念安,你发什么脾气,你这个“人屠”,是不是连奴家也想杀呀?” “我哪敢,你是我祖宗,行了吧!” 沈烈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这一瞬间,他觉得罗月华的性格跟他前女友简直是一模一样。 那一世,他总希望女友能多些小鸟依人,不要总是胡搅蛮缠,不要总把“分手”二字当做恐吓挂在嘴边,可等到真的分手了,却发现自己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性格。陆贞娘的容貌很像前女友,性格也正是他曾经想要的性格,然而却不是他的习惯。 想一想,老天应该就是故意捉弄他! 这边,沈大县令在怄气。 另一边却是箭矢如蝗,无情的杀戮在蕃坊内已然展开。 突如其来的箭雨让狂妄的蕃客们清醒过来,察罕利叶虽然深感意外,但此刻已经是弓在弦上,只能硬着头皮拼下去。 然而,不管人数众多的蕃客如何抵挡,都无法阻挡贪狼营的军阵向前推进,一具具尸体被军靴踩过,留在身后,连哀嚎声都没有。 左右商铺里果然有埋伏。 当军阵向前推进时,有人挥舞着弯刀从铺子里冲了出来,也有暗箭射出,更有一名身材魁梧,满脸络腮胡的壮汉拎着一个铁棒从一家铺子的二楼跃下,想要砸碎沈烈的脑袋。 可惜,不等壮汉落地,陆道岩的马槊已经穿透他的腹部,洪少游的铁锤也紧随而至,直接砸瘪了壮汉的脑袋。 大火烧了起来,像是两条火龙卧在长街两侧,躲在铺子里的人纷纷逃出,不想被火烧死,但贪狼营军卒的横刀又将那些人砍死在大火里,成为一具具扭曲的焦炭。 直到这时,察罕利叶才真正意识到失算了。 不是被朱友珪蒙骗,而是朱友珪根本镇不住沈烈,也就是说,沈烈没把朱友珪放在眼里,这怎么可能呢? “挡住他们,其他人跟我退回圣殿死守!” 蕃客多是商人,并不是职业军人,平日也不会专门习练杀人技,即便有些人长得再强壮,也无法跟贪狼营的军卒相抗衡,硬拼下去肯定拼不过。 故此,察罕利叶打算退回圣殿,只要能撑到义昌军攻城,危险就会解除,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的身上。 绿色狼烟升上夜空之时,十里外的清池城就已经看到了。 不过,刘守文并没有立刻出兵,而是等了半个时辰才亲率五千兵马,借着夜色的掩护杀向长芦县城。 此番取长芦,并非只是为了察罕利叶,而是因为他得到消息,驻扎在魏博的汴军在李思安的率领下已经向东开拔。 在刘守文看来,朱全忠此举只有两个目的,一是夺卢龙,兵进幽州,再则就是想夺沧州,拿下清池城。 不管汴军攻向哪一处,长芦都是眼中钉,肉中刺,既然彻底翻脸,也就没必要顾忌了,不如趁这个机会夺回长芦,切断汴军东进路上最有力的粮道。 第一百三十九章 外忧内患 亥时三刻,沧州浮河东岸。 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将手指抠进浮河岸边的湿泥里,指节绷得发白,掌心下压着一片芦苇叶,叶缘锯齿割得他生疼,赶忙抬起手。 “如何?” 刘守文擦净手上的湿泥,眯起眼望向对岸,月光被浮河的流动揉碎在水面上,像是泼了一河的碎银子。 “节帅,水浅不及马腹。” 义昌节度宾佐孙鹤伏在刘守文身侧,嗓音压得比芦苇丛里的夜枭还低:“不过,河上有长芦哨船巡夜,按理应是子时换岗,有半刻钟的间隙可通过。” “应该够用!” 刘守文捋了一下胡子,他在出城前特意修过,自诩为儒将的人都在意胡须规整,他也如此。 “传令下去,口衔枚,马蹄裹布,过河时谁敢溅起水花...”说着,刘守文将拇指在喉头一划,铁甲护腕撞出铮的一声响。 随后,五千义昌军像一群黑压压的水鬼滑进浮河。 夜深水冷,即便是六月也是如此。 刘守文攥紧缰绳,战马温热的脖颈在他膝间颤动,河水漫过铁甲下摆,凉意顺着腿骨直往上爬。他听见身后有士卒牙关打颤的细响,混在芦苇的沙沙声里,像是无数把生锈的锯子在拉。 “哗啦!” 不成想,没走多远,刘守文胯下战马突然踏到暗流,前蹄打滑栽进水里。 刘守文死死勒住缰绳,硬是把惊呼声憋在喉咙里,可翻涌的水花已经溅上丈高的夜空,眼间对岸哨哨的火把晃了几晃,令他瞳孔骤缩,心也随之提了起来。 “节帅小心!” 孙鹤赶忙扶住刘守文。 “无妨,这水...” 刘守文的话未说完,一支鸣镝“嗖!”地急升夜空,撕裂了夜色。 “何人不遵军令?” 号令全军静默,竟有人敢放鸣镝。 刘守文猛地转头,见一名年纪尚轻的小卒正半跪在芦苇丛里,臂张弩箭槽还冒着青烟。对岸适才摇晃火把的哨兵已经倒下,原本拿在手中的火把也坠进浮河,“滋滋”地腾起白烟。 “好眼力!” 刘守文本想杀人,见少年竟能在夜间如此远的距离一矢中的,顿时消了火气,扯下腰间一块玉佩扔给少年,当做奖赏。 少年接住玉佩时,指尖还在抖,腰上也同时挨了一脚,踹他的人正是投奔义昌军的王固,少年就在他手底下为卒。 “小兔崽子,是不是活腻了!” 王固踹完少年,又压低声音骂了一句。 “算啦!” 刘守文沉声喝止。 因为这一插曲,五千人马的吐息声稍作凝滞,随后又化作更急促的潜流向对岸涌去。 蕃坊内,杀戮依旧,殊死抵抗也依旧。 一名蕃客的弯刀砍在包铁的盾面上,炸开的火星照亮了毛璋左前方一名少年扭曲的嘴角,少年正用瘦弱的肩膀死死顶着被弯刀劈出缺口的盾牌。 毛璋记得他,少年是沙陀人,入伍不到月余,不知道大名是什么,反正大家都唤他刘大郎。 刘大郎为人内向,平时少言寡语,却总给人一种憋着狠劲的感觉。他还有个弟弟,名叫刘崇,兄弟二人年纪相差不大,性子却截然相反,刘崇人小鬼大,嘴也勤,跟谁都能聊两句。 原本,王固和李护也在贪狼营,但没有得到重用,在卒长毛璋的手底下任队正,两人自然不甘心,也多有不满。 之后,两人因在军营酗酒聚赌,被责罚了几十鞭子,于是领了十几个兄弟跑去清池城,投了义昌军,刘大郎的弟弟刘崇竟然瞒着兄长跟了过去。 “出槊!” 随着毛璋的一声大吼,二十杆步槊在方盾间隙探出,槊锋在月光下泛起鱼群般的寒光,又迅速被鲜血所掩盖。 “大郎,让开!” 毛璋又喊了一嗓子,手中步槊从刘大郎的盾侧毒蛇般窜出,槊锋穿透一名蕃客的眼窝时,毛璋猛抖手腕将六尺步槊上挑,锋利的槊锋竟然将那名蕃客的天灵盖挑飞,血浆喷在刘大郎的盾牌上,也溅了他半张脸。 “分阵!” “弟兄们,随我上前,杀光他们!” 随着毛璋的吼声,冲在最前的盾墙开始向左右两边散开,毛璋挥舞着步槊猛冲,直接撕裂对方的拥堵。惨叫和狞笑的声音同时响起,步槊贯穿胸腔的闷响也在这一刻回荡夜空。 对于战力的弱势,作为蕃长的察罕利叶心知肚明,即便准备充分也无法抵住效节军的冲击,羊终究是羊,再多也斗不过一只凶狠的狼。 但他不在意,也就是说不在意这些人的死活。 他要的就是乱起来,如此才会引来义昌军,只要有义昌军攻进城,他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有谁会在意成功之后的垫脚石呢! 不过,贪狼营的杀戮还是让他心惊,他可以不在意别人的似乎,可必须在意自己的命,如果死在这里,就算刘守文领兵站在眼前,又有什么用呢? “挡住,不能让他们靠近圣殿亵渎神明!” 故此,他朝后狂奔,想要赶紧躲进圣殿固守,口中却大声鼓噪身边之人冲上去拼命。 “砸死他们!” 乱叫之中,被追杀的蕃客们纷纷朝长街两边躲闪,只见现出的通道内冲出十几名身强力壮的蕃客,竟然合力捧着一根粗大的包铜木柱,从朝着正在追杀的军卒砸了过来。 毛璋冲在最前,见木柱砸来,知道步槊挡不住,赶忙低下身子避让,同时也将手中步槊横扫出去,锋利的槊锋直接砍断一人的小腿,断腿血淋淋地立在地面上,断腿之人扑倒在地上,痛苦地哀嚎,没几声便昏死过去。 习惯闷声的刘大郎紧随其后,一边用手中的盾牌朝前顶,一边挥动另一只手紧握的横刀劈砍,略显黝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如同戴了一张软木面具。 一支箭矢不知从何处射出,正中刘大郎的肩窝,力度之大竟然贯穿了他的身体,让他连退数步,栽倒在地上。 毛璋回头望了一眼,并没有返身查看,仅是皱了一下粗眉,挥槊朝前杀去。他清楚过去查看还会有暗箭射来,躲不开就会死,战阵之上生死由命,谁都顾不上谁,只有如此才能活下来。 剧痛让刘大郎几近昏厥,洞穿身体的箭矢仿佛抽走了身上所有的力气,连呼吸都困难起来,原来死就是这样,比活着还要痛,刘大郎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小兄弟,撑住!” 这声音仿佛很遥远,刘大郎听得隐隐约约,但还是努力地睁开眼睛,看到陆校尉与沈都指挥使正蹲在他身边,旁边还有一个身穿银甲的女人,脸上竟然带着焦急的神色。 “军医过来,赶紧救治!” 沈烈大声吩咐,随后又在刘大郎的脸上拍了几下:“小兄弟,别睡,睡着了就醒不过来了。” “将…军,我叫刘知远!” “好,我记住你了!” 第一百四十章 水淹义昌军 子时二刻,长芦城南二里,芦苇荡。 刘守文舔了舔皲裂的嘴唇,盐碱地的苦涩在舌尖炸开,月光把青砖城墙上盘踞的枯藤照成无数鬼手,又似无数褪了鳞的老蛇,扭曲地盘在月光下。 城墙下的护城河有五丈宽,漆黑的水面静止不动,竟似被截流的死水,只是偶而会突然泛起细密的涟漪,像是无数条银鱼在黑暗里翻起肚皮。 “伐芦苇扎浮桥!” “节帅且慢,卑职觉得不对劲!” 刘守文刚下令,孙鹤望向护城河的水面,陡然心惊,喉结滚动出干涩的嗓音在夜风里发颤:“您看那水面,涟漪竟是逆着风走…” “那又如何?” 刘守文也看出异样,却不以为然:“或许是夜深水缓,流速慢所致,再加之隔着距离,也看不真亮儿,若因此误了时间,岂不是平白浪费了先机。” “是!” 孙鹤不敢再多言。 他跟着刘守文的时间不短,深知刘守文的秉性,这位节帅看似儒雅随和,实则为人阴狠,真要是因为自己的猜测延误战机,这个责任他可担不起,陪上全家老小的命都不够。 护城河的河面宽,即便用最快的速度扎浮桥,也不可能把五千兵马都送过去。刘守文派三百敢死先锋携云梯先行过河,却不在此处攻城,而是绕城墙奔去城东,在那里作佯攻,想要分散此处的守城兵力。 所谓敢死就是去送死,王固和李护是归顺的新将,主动领了这个去送死的差事,只要能活着,以后就能在义昌军中立足。 很快,芦苇浮桥搭就而成。 敢死军卒涉入河中,铁甲压得浮桥咯吱作响,粼粼波光也在这时忽然凝滞成镜面,但并没有更多变化,孙鹤提着的心略有放松。 王固和李护胆战心惊地领着三百军卒全部过河,绕城奔袭,城墙上依旧安静如初,唯有芦苇荡里惊起的三只夜枭,突然发出婴啼般的惨叫。 刘守文望着隐入黑暗里的三百军卒,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沈烈那个小崽子应该还在应付蕃客的骚乱,根本料不到城池有失的危险已经降临。 “渡河!” 刘守文抽出横刀,刀锋直指河对岸的城墙,大批军卒陆续登上浮桥,小心翼翼地朝对岸走去,就在此时,城墙垛口突然亮起一盏绿莹莹的灯笼。 “刘节帅,如此披星戴月赶来长芦,所为何事啊?” 带笑的声音在这夜里显得尤为嘹亮,顺着夜风荡下来,听得刘守文霎时一惊,抬眼望去,只见一名年岁不大的军将出现在城头的光亮处,虽然看不清相貌,却能看清军将手里竖着的长枪正闪着银色光芒。 “是沈烈吗?” “不像,倒像是效节军副指挥夏鲁奇。” 孙鹤凭借银枪认出是夏鲁奇,适才不好的念头再次涌起,觉得今夜的偷袭有可能是中了圈套。 “射死他!” 刘守文也萌生这种感觉,但他并没有退兵之意,也不可能退兵,已经攻到城下,岂能被一个无名小辈吓到,论资历,夏鲁奇在他眼里也确实是无名之辈。 夏鲁奇避过射来的箭簇,再此出现在亮光里时,手中竟然多了一个酒葫芦:“刘帅何必动怒,都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您不辞劳苦地星夜而来,末将理应开城门迎接,好酒好菜款待才是。” 说着,夏鲁奇仰头灌了口酒,月光把他喉结的轮廓照得清清楚楚:“然则,考虑到刘帅所带兵马众多,末将恐备下的酒水不足,不如这样…”他将手里的酒葫芦往下一倾,琥珀色的酒液淋淋漓漓洒进黑暗里:“末将就请诸位义昌军将士…畅饮永济渠水吧!” “轰!” 话音刚落,地底传来闷雷般的震颤,刘守文胯下战马人立而起时,轰鸣声愈发剧烈起来,恰似春雷当头。 继而,整条护城河更如煮沸的巨釜,水面先是诡异地隆起三丈高的水包,紧接着炸开万千道银蛇,被提早截断的永济渠水裹挟着百年淤泥破闸而出,令人窒息的水腥气霎时灌满夜空。 “退,快退回来…” 孙鹤的嘶吼被浪头砸碎在牙关里,尚在浮桥上的军卒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便被激流拧成麻花,浮桥断裂的芦苇杆也在此刻化作利箭,穿透皮肉时带起的血雾瞬间遮蔽了整个水面。 巨浪之下,那些过河的军卒即便死死攀住城墙砖缝,却也在转瞬间被浑浊的浪头拍成肉泥。 “抓住盾牌做舟!” 刘守文目眦欲裂地看着身边的亲卫被冲走,士卒的牛皮靴底还粘着出发前踏碎的茱萸,湍流中浮起成片铁兜鍪,像极了七月十五的河灯,只是每个“河灯”下都坠着口鼻溢血的尸体。 “刘帅,我这壶沧州酒可烈?” 夏鲁奇的银枪在城头划出寒芒:“你等伎俩,早为我家烈哥儿所察,竟想偷袭,都去水底喂王八吧!” 话音刚落,第二波暗流自地底喷涌,河水陡然倒卷,将数十具尸首抛向半空,一只断臂悬空落下,竟然挂在城垛铁蒺藜上,五指仍保持着握刀的姿势。 月光下,整条护城河已变成绞肉的石碾,被冲垮的堤岸处,半截云梯插在淤泥里,挂着的残破旌旗浸饱了血水,正一滴滴染红“义昌军”三个金字。 刘守文逃离前的最后一眼,瞥见夏鲁奇竟然俯身趴在城垛上,悠哉地如同在看戏,似乎脸上还带着惬意的笑,应该是这样。 县城内,蕃坊的圣殿外。 “攻进去!” 沈烈望着围绕圣殿的一圈厚实高墙,高声吩咐。 随后,他转头对身侧的罗月华说道:“你看,给了他们太多放纵,就会自以为是,以为这天底下没有钱财办不到的事情,认定自己可以游意于法之外,为惠于法之内,晋末的五胡之乱如此,我唐的安史兵变也是如此,只要给他们机会,就会想要翻天覆地!” “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 罗月华点了点头,轻声诵念出《韩非子》的原句,随后迟疑地望着沈烈:“念安,你真的还是那夜只懂挥刀杀人的那个沈烈吗?”说着,罗月华蹙眉摇头:“我觉得你如同换了一个人,有好多地方都变了,就连杀人时的眼神也不似那时的凶戾。” “哦?那现在是什么眼神呢?” “冷漠,是对他人生与死的不在意。” 说罢,罗月华又摇头否定:“不对,你的不在意并非绝对,只是对那些与你无关的人,而与你有关的人,你会记在心上,就像那个说自己叫刘知远的少年小卒。” “当然了,他是效节军的军卒,我的兵,我自然要在意!” 沈烈笑了笑。 突然,他愣了一下,问道:“你说他叫什么?” “刘知远,当时他自己就这样说的,你还说记住了,竟骗人!” “沙陀人,刘知远!” 沈烈不禁笑出声:“若真是他,那就真的有点意思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万物皆可交易除了命 圣殿的围墙终究比不过城墙结实,那座看起来挺厚实的大门也是如此,在攻城槌的撞击下,很快碎得四分五裂。 刀盾手先行冲入开阔空间,弓弩手紧随其后。 乱箭之下,众多试图继续顽抗的蕃客被射杀,这其中也有不少女人,当男人们冲上长街时,她们带着幼儿躲进圣殿,当最后的屏障被攻破后,女人们也拿起了刀枪。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此刻,她们只是想自保,这没有错,可如果今夜的阴谋得逞,她们会以主人的身份存在于长芦城,手中的刀不再是自保的武器,而是惩治不愿顺服之人的工具,因为那将是她们应得的权利。 圣殿内,巨大的青铜火盆中的火焰在夜风中摇曳,将圣殿穹顶的彩绘神像映得狰狞可怖。碎裂的琉璃穹顶漏下月光,斑驳地洒在浸透血污的波斯地毯上,那些金丝编织的经文正被濒死者的手指生生抠烂,以求神明的拯救。 沈烈碾过地上的经文残片,望着被十二根雕满密特拉神像的石柱围绕的神台,上边聚着最后的蕃客,以妇孺居多,每个人都在颤抖,都在等待死亡的来临,更在等待死亡降临之际能看到神明显现。 “跪者生,立者死!” 贪狼营军卒们吼出这句话。 这是沈烈给神台是这些人最后的机会,如果想活,那就要跪下来,不是跪神明,而是跪长芦县令,因为这座圣殿里不会有神明,他们生死就在沈烈的手中。 “沈烈,你不要逼我!” 此刻,察罕利叶已经绝望了。 能够倚仗的朱友珪不知去向,本以为会出现的义昌军攻城也毫无动静,他无路可退,只能将手里的弯刀架在程不换的脖子上做最后的威胁,至于有没有用,他已经不去想了。 “我一直在逼你,为何要停下来?” 沈烈从一名军卒的手里取过弩弓,有条不紊地拉机簧,上弩矢,然后瞄准察罕利叶:“不管你杀不杀程县尉,你都要死。” 这句话说完,刀光槊影再起,站在最外圈没有跪下的人惨叫倒地,四处喷溅的血将神台的地面上又涂了一层鲜红。 察罕利叶想避开沈烈的弩箭,躲在程不换的身后,说出的话已然变成了哀求:“明府,如果您能饶贱民一命,贱民可以把全部身家都献给您,还可以帮您赚更多的钱,贱民在别处屯有大量药材,可以都运回来给您。” 没有人愿意死,察罕利叶更不愿意,他想买命。 “是吗?有多少?” 沈烈似乎被这些条件打动,放低随时可以激发的弩弓。 “很多,真的有很多,那些药材是孙仲命贱民秘密屯的…” “在何处?” “在…” 察罕利叶犹豫应不应该说出来,沈烈将弩弓重新抬起,神台上的杀戮也随之再次展开,即便有人跪下来,也没能逃过一死,察罕利叶的正妻与两个幼子便是如此。 “我说,在县城东北十七里的燕留城。” “那里是荒城。” “是,但我在那里建了驿站…还在周边的山中建有大库,所屯药材都藏在山库之内…” “哦,那好吧!” 沈烈彻底放低弩弓,扫视一眼神台上全部跪下的残余蕃客,点了点头,转身之际,与罗月华相视一笑。 察罕利叶看到了沈烈侧脸上的笑容,极度惊惧的心也随之安定下来,更加相信这世间的万物都可以买卖,包括命。 然而,就在他的嘴角刚露出劫后余生的笑,锋利的弩簇穿透了他的喉咙,沈烈也正微笑地望着他:“察罕利叶,你活着,那些东西是我的,死了,也是我的,我为什么让你活呢?” 察罕利叶能听到,却已经无法回答。 他不得不承认沈烈说的没错,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疏忽,当命不由己的时候,有什么资格跟人谈交易呢? “烧了这个鬼地方!” 沈烈离开的时候留下这句话,没再做任何嘱咐,包括是否留下圣殿里那些人的命。 “念安,他们...” 罗月华只问了半句,因为沈烈淡淡的笑让她知晓了答案。那些人不可能活,就像当初屠牙城一样,他不会留下任何复仇的种子,也不会给想要复仇的人任何机会,他还是那个烈哥儿,没有变。 当熊熊大火烧起时,月光恰好照亮穹顶的缺口,不知从哪里响起银铃声,在大火之中“叮当叮当”不停,宛如胡商驼队永不到来的镇魂歌。 长芦城南,护城河的高堤上,刘守文的靴子陷进泥里半尺深,混着血沫的护城河水正漫过他的腰甲。 急浪涌来,刘守文反手一刀劈开迎面随浪砸来的木桩,腐木碎屑溅进嘴里,咸腥味在舌尖炸开。 夏鲁奇开暗闸放水,不仅淹死渡河的义昌军,还水漫对岸,冲散了岸边的兵马,刘守文在无奈之下,只能带着一部分兵力撤至长芦县城南。 “节帅,他们已有准备,不可再攻了。” 孙鹤想说应该撤兵,但知道这话不能说,他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肩头的皮甲也已破碎,而且肩窝处还贯穿着一根粗木刺,上边还挑着半片芦苇叶。 刘守文没应声,突然抓住孙鹤肩头的那根木刺,猛地抽了出来,一股黑血也随之喷了出来。孙鹤闷哼了一声,紧咬牙关,极力控制身体的颤抖,怔怔地望着刘守文。 “不可再攻?” 刘守文撇掉手中木刺,齿缝间在月光下泛着黑沫,怒吼道:“淹我义昌将士无数,岂能就此作罢,今夜必要夺下长芦,本帅要用沈烈的头颅祭奠淹死将士的英魂,聚集兵马,随本帅全力攻取南门。” 孙鹤捂住肩头的伤口,依旧劝道:“节帅,长芦城中的兵力两千有余,军骑过百,此刻尚无一兵一卒应战,正是以逸待劳,我军初战遭创,军心不固,应防范效节军的突袭…” 仿佛是应和孙鹤的话,不等他说完,北面浮河堤坝上突然腾起一串橘红色的火点,起初像是夏夜流萤,转眼便化作两百条狂奔的火蛇飞纵而来。 破军营校尉冯晖一马当先。 紧跟其后的两百效节军骑皆身着重甲,手持丈八马槊,每杆马槊的槊头上都缠着浸油的麻布,燃起的火光照亮了每名骑兵脸上戴着的狰狞铁面的。 “是效节军骑!” “慌什么,竖枪阵,迎敌!” 刘守文一脚踹翻面露惊恐的亲卫,夺其步槊,紧握在手中。 孙鹤急忙大喊:“牵马过来,护住节帅!” 两百军骑不多,但两百重甲军骑的冲击力绝不容小觑,若是军骑勇猛,足可冲散万人军阵。 此类事例并不鲜见。 唐太宗李世民在霍邑之战中,正是率二百军骑大破隋将宋老生的二万大军,虎牢关一战,更是用三千军骑打垮了窦建德十万人马。 第一百四十二章 效节军的军骑 浮河西岸的芦苇在夜风中簌簌作响,六月的潮气裹着永济渠水冲出的泥腥扑面而来。 纵马前冲的间隙,冯晖回头望了一眼紧随的两边军骑,不免有几分得意,舌尖抵住铁面獠牙状的边缘,铁锈混着河水的咸涩顿时在唇齿间漫开,青面獠牙上正倒映着对岸星星点点的火把。 得意很正常。 从长直军的无名小卒到破军营校尉,再到此刻能领两百重甲军骑冲锋陷阵,冯晖曾有过类似想象,却没想到会实现的如此快。 这两百重甲军骑是从县城北门冲出,沿浮河西岸堤坝迂回,直插被永济渠水淹成七零八落的义昌军主力右翼,而右翼恰好就是义昌节度使刘守文所在的位置。 “冯晖,你记住,这两百骑兵可是我花了大价钱才建起来,也是咱们军骑的全部家当,今晚就交给你了,千万别给我打光了。” 沈烈在军营里部署应对之策时,跟冯晖说出这番话。 这两百军骑确实让沈烈花费不少,光是买马、养马以及训练骑兵就是一大笔开销,人马俱备的重甲也要花钱,就连骑兵戴的那副形如鬼脸的铁面,都是花钱请城西的王铁匠亲手打制。 “烈哥儿,你放心,出去多少匹马,待战后回城时,保证一匹不少,要是少一匹,你就砍我一刀!” 当时,冯晖拍着胸脯如此保证,却被沈烈反驳。 “不对,是出去多少军骑兄弟,就要有多少人回来,马不重要,没了可以再买,无非是多花点钱而已,能纵马杀敌的兄弟没了,即便有再多的马,有屁用!” “冯晖,烈哥儿说的没错。” 夏鲁奇非常赞同沈烈的观点,招募新卒简单,但招募一个真正能披甲上阵的悍卒不容易。虽说打仗就会死人,但如果领兵之人有临敌韬略,跟随的军卒就会少死,甚至可以做到不伤一兵一卒而大获全胜。 “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军骑绝不能用作强行冲阵,如果横冲硬撞,护具再好也防不住枪阵,你与兄弟们都会死在枪阵之下,一定要懂得寻机应变。” 对于夏鲁奇的嘱咐,冯晖谨记于心。其实他也清楚这个事实,之前在长直军的时候,上过不知多少次战阵,亲眼见过骑兵强行冲阵时的惨烈。 另外,沈烈还叮嘱冯晖:“还有,如果义昌军被你冲退,不要追,余下的截杀由陈参负责,你只需在后边做好策应,你给老子记住了,要是再敢冒进胡来,老子会新账旧账一起算,非砍了你不可。” 沈烈之所以连番叮嘱冯晖,是因为他太了解冯晖的性子,这小子就是一个魔头,一旦杀得兴起,会不管不顾。 所谓老账,是指冯晖在南皮县五垒城劫掠屠城一事,虽然夏鲁奇将这件事情瞒了下来,但怎么可能瞒得住,沈烈只是不想追究而已。 说到屠城这种事情,在战乱之中发生的概率并不低,往往都是领兵者的纵容,深究原因,其实也挺复杂。 表面上看,屠城是暴虐,是以杀戮劫掠以充军饷,实则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领兵者知晓人性的懦弱,只如果不消除心中的胆怯,上阵只能是死,所以才会通过杀戮来麻痹对死亡的恐惧。 沈烈想改变,也无力改变,因为这个世界本来如此,就是一个残酷扭曲的聚合体,从古到今都是这样,所有人都是在掠夺与被掠夺中生存。 “校尉,他们起枪阵了,扎得太密。” 魏仁奇紧跟着冯晖,说话间将手中长槊前指,槊头燃起的火苗被夜风扫吹得呼呼作响,如同讨命的招魂幡。 冯晖没应声,探手摸了一下马鞍旁挂的一对大葫芦。葫芦里没有酒,而是灌满了猛猛火油,塞紧的葫芦口缠着浸透松脂的麻布条。不仅冯晖有这样的葫芦,每一骑都配备。 “分!” 当距离越来越近时,冯晖扬起手中的马槊,槊锋顶端的火苗在半空摇了三下,爆开的火星随风四散。 下一瞬,两百铁骑霎时裂作三条火龙。左路魏仁奇的长槊撕开浓黑夜色,右路马蹄踏碎水洼中支离破碎的月影,中路铁流却在距枪阵三十步处陡然放缓冲势。 冯晖能清晰看见对面士卒颤抖的枪尖,那些寒芒正随着他们粗重的喘息明灭不定,他们在害怕,在恐惧死亡的来临。 骑兵,在冷兵器时代具有非常强的优势,但骑兵的最大优势其实并非是迅猛的冲击力,而是超强的机动性。 战马的奔跑远超于人类。 在两军对阵时,骑兵凭借这一优势可以捕捉到步兵军阵之中的薄弱环节,对其发起攻击,并且在守军来不及补位的情况下,逐步撕裂军阵,令军阵中的步兵在无法洞察全局的情况下产生恐慌,从而使对方军阵发生溃败。 说起来,马匹不喜欢冲锋,也最不擅长正面冲撞,所以骑兵想要正面强行冲击时,通常会用黑布蒙住战马的眼睛,令其失去判断,只能听从骑手的操纵。 如果不遮挡马眼,战马在前冲遇到阻碍时,往往会有躲避的动作,也就是会往对方军阵有缝隙的地方冲。 正是因为战马具备这样的反应,在不做强行对抗的情况下,骑兵的进攻方式通常会采用以锥形队列。 最前面的骑兵会任由战马冲向对面两个步兵的间隔空隙,这会让步兵害怕,如果训练不足,步兵会不自觉往两边挪,腾出更大空间躲避战马的冲撞,如此一来,阵型发生变形,从而导致最终被分割截断。 对于这种情况,步兵最好的应对就是不留一丁点缝隙,所以步兵阵多是环形或是方形阵,以这样的阵型来减少空隙,同时也能防止有人怯战逃跑。 战阵之上,即便是装备最精良的重骑兵,也不会正面冲击列好阵型的步兵方形枪阵,这种的做法跟送死没什么两样,绝不是像后世影视剧里演绎的那样绝对性碾压。 不过,如果对面是一触即溃的乌合之众,这就不好说了,通常而言,重骑兵发起攻击时,多会冲击阵角,又或是冲击军阵侧翼与后背。 所以说,战阵之上拼的是命,更是组织度与纪律性,只要列阵步兵有严格的军纪,战斗力顽强,骑兵很难冲破,而且骑兵面对重步兵的反冲击,通常也会毫无反抗能力。 这就是夏鲁奇嘱咐冯晖的原因,冯晖没有当做耳旁风,在交战之前便提早兵分三路,采用之前商定的策略。 第一百四十三章 大家都是兄弟 “放箭!” 义昌军的枪阵中,一名身材魁梧的中年军将的嘶吼刺破夜空,发号施令的人名叫吕兖,在刘守文帐下任沧州节度判官。 号令既出,居于阵中的弓箭手们将箭矢如蝗般射向袭来的长芦军骑,然而作用不大,因为箭簇很难射穿军骑穿着的重甲,再加上马速极快,多数箭簇也仅是在甲胄上一戳而过,但还是能起到一些阻吓的作用。 箭雨腾空的刹那,冯晖猛夹马腹,重甲战马嘶鸣着人立而起,三支羽箭“夺夺夺”钉入泥地。他反手扯下马鞍旁的装满猛火油的大葫芦,浸透松脂的麻布遇火即燃,在铁面上投出恶鬼般的跃动光影。 “去你娘的!老子烧死你们。” 大葫芦裹着幽蓝火焰砸进枪阵,继而一个接着一个,四百个火葫芦在义昌军的军阵中爆开,火浪中腾起,瞬间包裹了军阵,同时也传来皮肉焦糊的恶臭。 “是火油,快躲开!”此起彼伏的狂吼中,幽蓝色的火焰划出死亡的弧线,如同在枪阵中开出一朵朵妖异的花。 两路裹着铁甲的骑兵自火墙两侧突入,马槊专挑那些被灼伤眼目的士卒突刺。魏仁奇伏低身形,铁面獠牙擦着枪杆掠过,反手一槊削飞半张惊恐的面孔。 冯晖率中路军骑正面突进,勒马侧身之际,铁面几乎贴上突刺而来的枪尖,刮擦出“滋啦”的声响声。余光中,他瞥见数名重骑已经借着火势突入枪阵,马槊正横扫起一片血雾,将倒映着残月的泥潭染成猩红。 “稳住阵型,顶住…” 西岸老柳树上,惊起的夜枭不知死活地撞进血色战场,尖啸与吕兖的怒吼混作一处,吕兖的胡子已经燎去大半,身上也沾了火,在泥地里滚了几圈才压灭。 “孙将军,快带节帅走,不可…” 吕兖知道眼下只能如此了,刚被水淹,军心已经不稳,此刻又遭火烧,哪里还有战力,败局已定,不如赶紧退回清池城。 不过,提醒刚吼出口,尚未说完,魏仁奇的槊锋已经刺来,将他的未尽之言打断在火光中,吕兖踩着泥泞挥枪迎战,与骑在马背上的魏仁奇厮杀在一起。 “记住,马可以死,人要活着回来…” 冯晖本想硬冲阵眼挑了刘守文,脑中却闪过沈烈的叮嘱,翻涌的血气陡然凝滞,他猛地拽紧缰绳,再次审视尚存的枪阵,知道当下还没有到真正可以碾压的时候,必须要冷静,必须要让这些义昌军卒崩溃到溃散才行。 “散!背冲!” 铁面后传出吼声,原本硬冲的中路铁骑在这一吼声中如遇礁石的水流般左右分开,马蹄卷起的泥浆泼在义昌军卒脸上。数十支长枪仓皇刺出,却只挑破暗夜中游动的雾气。 吃人的浊浪拍打堤岸,将垂死者的惨叫卷进漩涡,刘守文的帅旗在百步外摇摇欲坠,旗杆上湿透的帅旗已经被火油点燃,化作飘散在血腥中的灰蝶。 刘守文虽然心有不甘,但眼前的状况让他也清楚,再这样打下去,别说胜算了,能不能保住命都无法确定,所以跟着孙鹤领兵向东南方向急退。 “围三阙一!” 冯晖的槊尖挑飞半截燃烧的旗帜,铁面转向刘守文逃遁的方向:“给刘节度使留条活路…” 如果能杀,冯晖绝不会让刘守文活到天明。 确实杀不了,即便冲散了枪阵,要想就此拦住如此多的义昌军,杀光他们,两百军骑全搭进去都很难做到,一则是划不来,再则周遭地形也不利于军骑持续冲击。 清池城与长芦县城之间多沼泽、芦苇荡,仅永济渠西岸堤坝,也就是现今捷地减河一线可通行大军,所以冯晖只能是率军骑从后掩杀,拦不住溃逃的刘守文。 另外,从刘守文所带的兵力来看,义昌军并非倾巢而出,清池城里还有更多兵马,如果一直纠缠下去,等到对方援兵赶来,再想撤出就难了,这也是战前谋划的关键点,沈烈和夏鲁奇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那就是震慑与消耗,而不是想要歼灭。 没有军骑的冲堵,刘守文所率的溃兵如决堤的渠水涌向缺口,朝着清池城狂奔而去,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更是一马当下。 清池城西北的浅滩处,效节军司马陈参的钩镰枪阵自芦苇深处显现森然寒芒,眼中露出的精光比枪刃还要冰冷。 那日,陈参昏倒在蕃坊门后的老槐树下时,他知道自己的命到头了,会死在这里,然而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并非身处地府,而是躺在效节军的军营里,全身缠满了药布。 “军医说了,你死不了,躺几天就能下地。” 高裕到营房看过他,说是沈烈救了他,还说等他能下地了,找时间再比划比划,那晚人多手杂,打的不痛快。 陈参咧嘴笑了,也点了点头。 之后沈烈来过,跟他说:“若想留下,替我管军纪,帮夏三郎好好练兵,若是不想,我会给你一笔钱,想去哪里都行。” 问完这句话,沈烈转身要走,掀开营房帐帘时,又回头问:“你家人呢?在清池城吗?需不需要帮忙接出来?” “都没了,多谢!” “王八蛋,至于这样狠毒吗?” 两人交谈并不多,也就这几句,沈烈并没有强烈挽留,等到陈参能下地的时候,他主动找了效节军副指挥使夏鲁奇,请求留下来,沈烈闻讯赶到军营,安排了一顿酒宴。 在酒宴上,沈烈借着酒劲儿把随身携带的佩刀给了陈参,当着所有人的面告诉陈参,“以后不管是谁,敢不遵军令军纪着,就拿这把刀去砍,砍不死算他命大。” 这是酒话,也不是。 沈烈如此做,是对陈参的认同,能让他不被排斥,能够尽快融入进来,而“砍不死”三个字也是对赋予他权利的约束。 大家都听得懂,也明白沈烈的意思。 冯晖举着酒杯打趣:“陈司马,我等若是有错,你尽管砍杀,可若是轮到陆校尉,做兄弟的,我要劝你一句,务必三思而后行。” 陈参知晓冯晖在说笑,为了凑乐子,接过话:“这是为何?” “你有所不知,像我们这些兄弟,都属于没人疼没人爱。” 说着,冯晖挪到陆道岩身侧,搂着他的肩膀:“咱们岩哥儿不一样,人家是烈哥儿的内弟,你要是把他给砍了,就算是掉根毛,他阿姊都会找你拼命,偏偏咱们烈哥儿的耳根子最软,到时候你有理也是没理,只能重新躺在那棵老槐下边等死了。” “滚!” 陆道岩笑着踹开冯晖,冲着陈参拱手:“陈兄,若小弟有违军规,自当领罚,绝无二话,倘若冯晖有犯过,我也会向司马通禀。” “道岩,你这就不对了。” 冯晖又凑上前,搂住陆道岩的脖子,笑着举杯:“没有背后使坏的,这可不是兄弟所为,明日我就给你阿姊磕头认亲,我也当烈哥儿的内弟…” “哈哈…” 大家被他的话逗笑。 此刻,身在芦苇荡中的陈参依旧记得那晚酒宴上的热闹,无拘无束,没有上下之分,都是兄弟,而且还是那种生死兄弟。 第一百四十四章 水路杀局 月光突然变得粘稠起来。 陈参蹲在芦苇丛中,指尖摩挲着钩镰枪的锋刃。这柄特制长枪在夜色里泛着青芒,七寸处的倒钩还沾着尚未结痂的血痕。 戌时三刻,当刘守文领兵出城后,陈参带着八百效节军出县城南门,乘排阀逆流而上,至清池城西,偷袭了那里的粮仓,一把火烧了粮仓后未做任何耽搁,迅速领兵退到此处潜伏。 因为他曾是义昌军都尉,非常清楚沧州的军需部署,所以也就知晓清池城西的那座粮仓。 听着远处渐近的溃逃声,陈参想起两个时辰前与冯晖的争执。 “为何非要用钩镰?” 当时,冯晖正用陈参酒壶里的沧酒擦拭铁面,獠牙在火把下滴着酒液:“换做是我,只用长刀或是步槊,岂不痛快?你当他们是麦秆呀!” 陈参夺过酒壶,往嘴里灌了一口:“我知晓那里,烂泥没到脚踝,只用长刀和步槊多有不便。”说着,他伸出手中的钩镰枪,笑道:“此兵器却不同,只需轻轻来这么一下...” 此刻,烂泥正漫过士卒们的胫甲。 陈参透过芦苇缝隙望去,八百效节军呈雁翅状潜伏,两百钩镰手在前,三百持弩的跳荡兵与三百刀盾兵位居其后,潮气弥漫在每名军卒的甲胄上,凝成无数的水珠。 当这些水珠汇线坠落的瞬间,芦苇突然剧烈晃动起来,近三千溃兵奔逃的脚步声震得泥浆泛起涟漪。 比预想的多出不少! 陈参转头看向身后的八百士卒,深吸一口气,重新将抬起的上半身藏进了如雪的芦苇花下。 “节帅,小心!” 溃兵中,掌旗牙将在前探路,声音嘶哑地劈开芦苇,旗面上“义昌”二字的金线早被大火星烧得卷曲。 泥沼难行,刘守文不得不下马,孙鹤紧跟其后,下半身的甲衣已经被燎去大半,背甲开裂,有血渗出内衬,之前肩窝的伤处也在流着黑血。 陈参鼻腔钻进焦臭味,他缓缓抬手,看着那名牙将的靴子陷入泥沼,深及脚踝时,他将手掌猛地压下。 “咚…咚…咚!” 随着牛皮大鼓在芦苇荡深处擂响,惊起的水鸟遮蔽了残月。 第一阵钩镰手伏地滚进溃兵前锋,特制的短柄钩镰贴地横扫,冲在最前的义昌军卒被砍断腿骨,惨嚎地栽进泥潭之中,将后方涌来的步卒绊成滚地葫芦。 这不是战场常见的招式,真的很像农夫收割熟透的麦秆,锋刃割开靴子的闷响混着胫骨断裂的脆声,一排排溃兵如被镰刀划过的芦苇般齐刷刷倒下去。 陈参的钩镰枪精准咬住那名牙将的脚筋,发力回拽时,对方膝盖骨脱臼的"咔嗒"声清晰可闻。 “咚咚!” 鼓声再起,弩箭从倒伏的芦苇中激射而出,射向那些在泥潭里试图爬起来的军卒,垂死的野兽最危险,必须彻底杀死。 牙将的惨叫声卡在喉头,一支弩箭正钉入他大张的嘴里,箭尾白羽与牙齿相击,发出临死前最后的轻响。 “咚咚咚…” 不等义昌军做出应对,第三通鼓声急促而至。 第一阵的钩镰手闻讯后撤,第二阵的持弩跳荡兵立刻挂弩弓,以十人一组抛出缠满铁蒺藜的绊马索,不是横拉,而是斜插进溃兵队列,三十条血胡同瞬间绽开,那些侥幸逃过钩镰枪的军卒被铁蒺藜带走大片血肉与残肢断臂。 “护住节帅,走西闸口!” 孙鹤的前胸被划出一道血口子,顾不上查看,喝令刘守文的牙兵筑起人墙,护着满脸是血的刘守文往西逃。 “狗贼,还识得陈参否?今夜我必杀你为我家人报仇!” 陈参看到刘守文欲逃,抽出背上的两把横刀,发疯般冲了过去,效节军卒也紧随其后,撵杀仓皇而逃的溃军。 同一时刻,佯攻东城门的三百义昌军卒正在长芦县城东门外为最后的一线生机而拼命,但他们也清楚,活不成了。 队正王疤脸就是这样想。 王疤脸是老卒,不是说年纪有多老,而是指他参加的战事多。当初卢龙军屠清河城的时候,他就在军中为卒,脸上的疤也是那时候留下的。当时在奸淫一个女人时,一个没留心,被女人用头钗在脸上留下一道长疤。后来王疤脸留在沧州,成为义昌军里的一名队正。 此刻,他手里的盾牌有三道裂痕,都是被步朔的槊锋所劈,上边还有两根半截箭杆,箭簇已经卡在裂缝里。 从顺利通过护城河开始,他就觉得不对头,眼皮一个劲儿地跳,转到城东时,这种直觉愈发强烈,但他只是一个队正,不敢多说话,只能听从王固和李护两位校尉的军令。 城头亮起火把的那一瞬,他看到城头站满了人,有披甲军卒,也有布衣青壮。也就在这时,一支铁箭射在他的盾牌上嗡嗡震颤,箭尾翎毛扫过他干裂的嘴唇,划出一条血线,也舔走了嘴上最后一丝水汽。 他刚要张嘴惊呼,前排赵大的脖颈便被箭矢洞穿,赵大刚才还吹嘘要砍了长芦县令的脑袋当夜壶,此刻却被射穿喉咙,喉头上的血洞正“噗噗”冒着泡,真像一个漏水的夜壶。 “有埋伏!快…” 王疤脸刚扯着破锣嗓子喊,密集的箭雨中的两支箭噗噗地扎进盾牌,硬生生地将他后面的话吓了回去。 转身之时,他看到经常一起耍钱的卒长梁四郎被射成了刺猬,尸首无法着地,就那样跪在地上。 一瞬间,三百人的队阵像被捅烂的蚁窝,活着的人都往护城河滩旁的麦田里钻的,想要躲避射来的箭矢。 三亩麦田里突然立起数百条黑影。 高裕率七杀营稳步推进,步槊的长锋低垂如麦穗,有些槊杆上还绑着新收的麦秸。 王疤脸认得这阵势,当初跟随卢龙军杀进贝州时,有个老农曾用草叉摆过类似的架势,当时他们还笑这是“麦秆捅虎”。 这个时候,王疤脸发现王固和李护两名校尉还活着,那个跟屁虫刘崇也活着,毫发无损,而这三个人竟然都站在对面,站在长芦军中。 “王叔,侄儿欠你的半吊钱先不还了,等你过头七那天,我给你烧过去。” 刘崇就是那个在芦苇荡里射出鸣镝的小卒,是大郎刘知远的从弟,别看人不大,天生好赌,欠了王疤脸半吊钱。 “校尉,我们兄弟降了,给条活路吧!” 最后的二十名义昌军军卒被逼到一处乱石堆上,跪成歪扭的半月形。王疤脸扔下刀盾的时候,膝盖也同时重重地砸在石子上,竟然没有感觉到疼。 他盯着眼前晃动的槊尖,觉得像麦芒,在火光下金灿灿的耀眼,这令他忽然想起老家春耕时,阿爹总说,“麦芒沾血,三年绝收”。 步槊整齐突刺的声响,像极了农夫割熟穗的"嚓嚓"声。 王疤脸最后的意识停留在槊尖穿胸的凉意,那一瞬竟然闻到了一股新麦的清香,而他的瞳孔里则映着一道身影,是个武将打扮的年轻人,手里拿了一柄乌杆长枪。 第一百四十五章 西闸口死战 “报,陈司马领兵追击时在清池城西闸口被围!” “报,冯校尉正率军骑阻挡一股溃军向西闸口南靠拢!” 派出去的斥候将前方战情报了回来,沈烈听到陈参被困,不由皱起眉头,也意识到在安排上还是有所欠缺。 按照计划,冯晖和陈参的任务都是突袭截杀,不能与义昌军过多纠缠,毕竟效节军跟义昌军在兵力人数上存在太大的差距,真要硬碰硬的对阵,占不到多大便宜。 在这一点上,沈烈叮嘱过冯晖,也向陈参说明过情况,但他只担心了冯晖的好胜心,却忽略了陈参急于报仇的心态。 “西闸口?拿舆图来!” 一张羊皮舆图就地铺就,高裕将火把凑近,沈烈盯着舆图上的曲线标识,将五指深深按在“西闸口”三个小字上。 夏鲁奇也带人赶来,听到这个消息同样紧锁眉头。 如果解救陈参,那将意味着要跟义昌军全面对战,虽然挫败了刘守文的偷袭,但也只是打他一个狂妄,让他措手不及,并不能说明义昌军没有战力,起码在兵力上就远超效节军。 “西闸口位于清池与长芦交界,永济渠在此处分出五股水道,刚才斥候说义昌军用沉船堵住了四口,陈参现在困守于这条淤塞的河滩上。” 沈烈的食指在舆图上划了一下,继续道:“从陆路救援,势必会被堵截,对咱们不利,陈参那边也撑不了太久。” 高裕趴在地上盯着舆图,建议道:“我带两百兄弟做诱饵,引开陆路阻挡,然后三郎领兵绕走西堤,沿着渠岸去西闸口救援。” 夏鲁奇否决了这个建议:“不行,咱们兵力本就不多,过于分散更不利救援,一旦对方在渠岸南伏兵设阻,很难冲破。” “那怎么办,水路不通,陆路也走不了,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都死在那里吧?” 高裕有些心急,一则是欣赏陈参,再则陈参所带的兵力中有七杀营的军卒,那些人都是高裕亲手调教出来的,他是真的舍不得让那些兄弟困死在西闸口。 沈烈依旧盯着舆图,说道:“不管怎样都要去救,他们在那里死战,却等不来援兵,那会让兄弟们到死都会心寒。”说着在图上的一段细线上比量了一下,转头问冯道:“这是漕渠吗?” 冯道撩衣摆跪在舆图旁,仔细辨识后,点头说道:“此处应是永济渠的旧漕渠,早已被淤泥堵塞,走不通。” 李愚在旁看了一眼,立即摇头:“不对,此处虽然不可行舟,却可用泥橇,据我所知,盐工就是经此处用泥撬运出盐泽的盐。” 沈烈让李愚兼管着盐业,所以他对这方面的事情有了解。 “何为泥撬?” “盐工在滩涂运盐的器具,柳木板所制,上抹鲸油,出入泥沼如履平地。” “如履平地?” 沈烈与夏鲁奇对视一眼,两人同时点了点头。 很快,城东外响起牛皮鼓声,效节军千余名精锐踏上泥橇,趁着天光未明之际奔袭向西闸口。 清池城西北五里,西闸口的滩涂上浮动着铁锈味的薄雾。 陈参将豁口的横刀从敌方军卒的腹腔拔出时,刀脊上黏连着暗红的肠衣。这一刀也让他的脚下踉跄,退进半凝固的血洼里,甲胄缝隙里渗出的血水在靴上结成龟裂的泥壳。 三丈开外的永济渠水泛着青黑。 沉船的桅杆刺破水面,像具倒插的骸骨,此刻正随着潮涌发出朽木挤压的呻吟。陈参抹了一把脸上的粘稠,掌心划过颧骨处翻卷的皮肉,这才惊觉自己的铁胄不知何时已被削去半边。 懊悔之意终于涌上心头。 他不是怕死,是懊悔让跟随他的这些兄弟深陷绝境,沈烈再三叮嘱过,自己也清楚这其中的危险,可最终还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 其实,当他领兵追临西闸口,看到水道里的沉船时,就已经察觉出不对劲,等到看清西闸口外的驰道上,数千义昌军重甲已列成锋矢阵后,再想退走已经来不及了,直到被逼进无路可退的滩涂上。 血水糊住睫毛,陈参的视线有些模糊,来不及擦去,又一道血光在眼前闪过,身边一个效节军卒捂着喉咙跪在地上,军卒挣扎地想站起来,但最终还是将头抵在血泊里。 “效节军兄弟们!” 他嘶吼着劈断斜刺来的长枪,断裂的柘木枪杆迸出白茬:“陈参对不起大家,只求兄弟们随我死战不降,以待都指挥使救援!” “死战不降!” 被围杀的效节军卒怒吼地在泥淖中结成圆阵,铁甲沾满苇絮与血痂,像一群困在沼泽里的铁兽。 滩涂上横七竖八插着断箭,箭羽上的凝露正被渗入的鲜血染成褐斑。晨风掠过芦苇荡,带着盐碱味的血腥气钻进滩涂之上的每一道甲缝。 “那是陈参,赵行实,去把他给本帅剁碎了!” 远处的岸坡上,刘守文抬起马鞭,吼出心头之怒。 行营裨将赵行实的领兵增援,让败逃的刘守文终于敢勒住马缰绳,敢于拨转马头,直面身后的追兵,也想起追杀至此的陈参。 作为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对作战失利的军将从不姑息。 观音庙一战,陈参领精兵三百伏击劫掠盐泽的沈烈,不仅没杀死沈烈,反倒让三百锐卒尽失,只有他一人活下来,刘守文必定要对陈参处于军法。 但,这只是原因之一。 其二,则是因为女人。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陈参之妻黄氏,黄氏长得貌美,性子也好,尤其是说话的声音,入耳软糯酥麻,听得一声便七窍通透。 刘守文对黄氏垂涎已久,总想弄到自己的房中,但陈参是义昌军都尉,手握兵权,如果贸然抢夺,恐引发兵变,刘守文自诩儒帅,不想在这种事情上自毁形象。 恰好,机会来了。 陈参兵败,刘守文将他关进大牢用了重刑,给留了一口气,不是惜才,而是用陈参的这口气逼迫黄氏就范。 当陈参爬出牢房,逃离清池城时,黄氏主动走进刘守文的房内,当着刘守文的面,黄氏将藏在身上的匕首扎进心窝,笑着死去。 什么都没得到,还喷了满身血。 刘守文恼羞成怒,让人把黄氏吊在清池城的城门楼上暴尸,同时又命人立即找出陈参,将他千刀万剐。 这也是陈参为什么会昏死在长芦县城内的原因,因为陈参知道,整个沧州只有长芦县城能躲过刘守文。 该死的人没死,还成为沈烈的属下,自己还险些死在他的手上,刘守文怎能不怒,恨不得生啖其肉,饮其血! “末将遵命!” 赵行实回得很干脆,没有半点犹豫。 其实,赵行实跟陈参的私交很不错,而且陈参在战阵上救过赵行实的命,所以两人以兄弟相称,赵行实也经常在陈参的家中把酒言欢,通宵达旦,对陈妻黄氏很尊重,称其为嫂嫂。 然而,当陈参落难时,赵行实没敢替陈参多说一句好话,因为他知道刘守文治罪陈参的根源,更不想因为陈参而自毁前程。 在利益面前,情分一文不值,任何看似牢不可破的关系,与利益发生冲突时,就是一层纸,一捅即破,关系再好,扯上利益,什么都会变成透明。 “陈兄,得罪了!” 赵行实纵马上前,将马槊平指陈参。 陈参用握刀的手背蹭去眼前的模糊,勾了勾嘴角,像是某种释怀,随后转头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用靴底用力碾了碾,重新将崩了刃口的双刀抬了起来。 第一百四十六章 赌一场心理上的胜算 残夜将褪时,城墙泛起铁锈的腥气,五步一炬的松油火把在马道石砖上拖出参差有别的光影,也将守夜军卒的铁兜鍪映起幽光。 城门上,效节军的赤底黑虎大旗在风中猎猎舞动,将两边火把的火苗扇得摇摆不停,险些燎到旗下年轻军卒的眉梢。 年轻军卒抬手遮挡时,带动甲片发出细碎的铮鸣。 忽然,角楼铜钲骤响一声,惊起满墙铁甲铿锵,火把的光浪瞬间次第翻涌,照见垛眼后绷紧的弩机,也照亮箭囊里白翎颤动,适才那名年轻军卒也赶忙抽出横刀朝下巡望。 此刻,效节军的兵力几乎全都在那个方向鏖战,留守军卒不足三百,所以沈烈打开武库,调动城中大半青壮上了城墙。 “斥候入城!” “口令?” “忠武效节!” “等着,这就放吊桥!” 对话在寂静中格外清晰,城墙上所有紧张的心都稍作松弛。 临近城门的一间铺子里亮着烛火,沈烈与冯道、李愚等人正听着斥候的禀报,罗月华也在。 罗月华到了长芦就赶上出事,也没有及时休息,熬这一夜属实疲乏,不禁掩嘴连打了几个哈欠,烛火更将眼下的青影映得愈发浓重。 沈烈倒了一杯热茶推到罗月华的面前,歉意地笑了笑。 “西边的情况如何?” “西向溃军被冯校尉的军骑冲散后…” 随着斥候的禀报,李愚的手指在舆图上缓缓游移,指节在一处写有“碑河”二字的标识上敲了几下,发出笃笃轻响。 “冯校尉未再追击,已领军骑赶往姚官洼...” “西闸口那边情况如何?” “高校尉领八百兄弟已至西闸口...” 沈烈听完斥候对战情的陈述,点了点头。 “好,你去吧,再探再报!” “遵命!” 斥候离开。 李愚点指“碑河”,说道:“眼下来看,这处溃军不足为患,他们应该会观望,如果清池城那边反攻,他们才敢压上来。” “真的是一步险棋呀!” 沈烈点了点头,轻叹时,目光掠过罗月华倦怠的侧脸,见她正捧着茶盏呵气,蒸腾的雾气在睫羽间凝成细珠,随即便被突然透进来的夜风吹得倏然破碎。 冯道很担忧,问道:“明府,子晦兄,咱们可谓是剑走偏锋,可刘守文真的会按照咱们的设想去做吗?” 李愚苦笑:“所谓剑走偏锋,说起来是出奇,实则也是在赌一个运气,如果我们运气好,这一战不会输…” 程不换:“若是运气不好呢,还能赢吗?” 李愚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分析起来:“据我了解,刘守文这个人并没有多大的本事,属于笔下才华少,胸中韬略无的虚伪小人,而且生性多疑,且心性残暴。” 说着,李愚将茶汤饮尽,喉结在苍白的脖颈间滚动:“当年,刘守文屠贝州时,抛尸堵渠三日,实为暴虐之徒...” 罗月华捧着茶杯接话:“没错,我听父亲说起过,真的很惨烈。” “唉!” 李愚叹了一口气,继续道:“刘守文应该知晓咱们长芦的兵力如何,也应该从未放在眼里,之所以一直不攻长芦,是因为他忌惮梁王,忌惮宣武军伐沧州。” 这个说法倒是事实,如果没有朱全忠的宣武军做后盾,长芦根本守不住,早就被刘守文夺走了。 “当下,效节军全力出击,以刘守文多疑虚伪的性格,必定会猜我们因何敢如此孤注一掷,只要他去猜去想,就一定会怀疑这种孤注一掷的动机绝不是为了救人,会认定这是一种诱使,想要引诱他倾巢而出攻打长芦。” “那又如何?” 程不换问:“就当是诱使,他若调动全部义昌军攻来,以他所知咱们的兵力,应该知晓不会有多大风险。” 李愚摇了摇头:“非也,正如刚才所言,他怕的是宣武军,所以会想效节军的背后到底埋伏了多少宣武军。” 沈烈点了点头:“没错,他怕我们只是一个诱饵,怕中埋伏,以至于攻长芦不成反失清池,毕竟李思安领兵东进的消息摆在明面上,瞒不住,刘守文一定会把这件事情联系起来。” 李愚道:“这就是他今夜不敢动用全部兵力的原因,所以遭到咱们的伏击时,不敢恋战,想要急于逃回清池城。” “唉,如果陈参不追去西闸口,我们今晚就是大获全胜。” 沈烈轻叹一声:“说起来,是我没有考虑周全,只想着利用他对刘守文的恨,却没能完全预估到这种恨之切,会让他失去理智,让整个计划出现如此大的偏差。” 罗月华在旁宽慰道:“念安,这不是你的错,你也无须自责,战阵之事多有无常,谁也做不到算无遗策,今夜能逼退刘守文,已经很难得了。” 冯道也劝道:“是啊,都说兵无常胜,况且我们也没有败,只要把陈参他们救出来,夏三郎再把所有兵马带回,咱们还是大获全胜,即便有误,我等也会随明府死守长芦,有城中百姓万众一心,何惧守不住这座城池!” 商议过后,李愚、冯道和程不换要分头去巡查城防。 程不换出门时,给了沈烈一个暗示。 随后,两人避开罗月华,程不换悄悄说道:“找到陆娘子了,没走远,就在坊内的一家客栈,卑职已经安排人守护。” 沈烈苦笑,又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随后关切地问程不换:“你身上的伤势如何?” “无妨,皮外伤而已…”程不换拍了一下胸脯,随即又赧然笑道:“只是被那群人擒住,给明府丢了脸面。” 沈烈一笑:“那些蕃客像疯了一样,人还那么多,你抵不过,能活着就好,何谈丢脸,再说了,你的命可比我的脸面重要多了!” 程不换闻听此言,先是愣了一下。 随后,程不换冲着沈烈郑重躬身:“明府,不换之前只是一个低微之人,蒙您器重,授以重任,此恩德不换没齿难忘,不换虽没有什么本事,唯有一腔忠血,只要明府不弃,不换愿为明府肝脑涂地,尽犬马之劳。” 沈烈笑着扶起程不换:“不换兄,言重了,抛开官职不论,你年长于我,我视你为兄长,兄弟之间不该有尊卑之分,好了,快去巡防吧!” 李愚和冯道隔的不远。 这番话也传到两人耳中,心中同样有所感动。 尤其是李愚,觉得自己没看错人,日后能扶唐之人必定是沈烈,是这位隐去真实身份的大唐李氏嫡血。 程不换等人离开后,沈烈和罗月华就近登上城墙。 第一百四十七章 晨曦之中的相依 晨雾中,城堞处的火把摇曳出暗红色光晕。 沈烈扶在城墙青砖上的手指仿佛被镀上一层冷釉,指节因用力而泛白的瞬间,城垛外恰有枯枝断裂的脆响刺破雾霭。 罗月华探头望了一眼,又将目光落向他绷紧的下颌线,发现他鬓角上凝着的夜露正顺着颧骨滑落,在火把的映照下宛如刀锋反光。 城堞外,雾霭横流,枯草尖上悬着未落的更漏,远处地平线正在靛青与鸦青之间翻搅,努力想要争出一个分明。 “念安,若义昌军攻来,我们能守多久?” 罗月华站在沈烈的身侧,顺着沈烈的视线望去,即便不愿去想,不想去问,但心里的担忧还是让她问了出来。 据她所知,义昌军的兵力在万余之上,还不包括民团,如果事态没有像猜测的那样发展,刘守文一定会反手打过来,到时候县城能守住吗?能守几日呢? 罗月华的问话让沈烈扶着青砖的手指骤然收紧,其实这个担忧也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而且他的所思所想远不止这一层。 当下,兵力都派出去了,如果夏鲁奇他们落败,会不会就此弃长芦而不顾?人性自私,也很现实,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他们会回来送死吗? 还有,如果义昌军大举攻城,城中百姓的信心能坚持多久?李愚、冯道等人会以必死之心坚定守城吗? 就算他们会同心合力,城中的那些商贾富户以及大族之家呢?他们能吗?如果不能,他们会不会齐力倒戈呢? 临阵倒戈的事情并不鲜见,因为战与不战的人都有各自目的,各自想要保全的利益有着根本区别。 这无可厚非。 就像清河城之战,贝州刺史陆朝恩死守清河城,因为那是他的势力所在,崔仲九却想要保全族群的命,因为那是他的利益根本,就此而言,能说陆朝恩的死是大义,崔仲九的活就是卑鄙吗?如果简单定义,那就有失偏颇了。 还有最后一个不确定。 那就是派出去的八百里加急求援是否能得到回应,沈烈清楚心理战只能是权宜之计,胜在一时,如果清河守将胡规还是像上次一样想要坐收渔翁之力,不立即驰援,长芦真的危矣! 不管怎样,沈烈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 当他的喉结微微滚动时,确实想跟罗月华说出心里的打算,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只是沉默地望着远方,缓缓摇了摇头。 “摇头是何意?是认为不会攻来,还是根本不晓得能守多久?”罗月华并不是想寻求一个答案,只是在沈烈面前习惯了故意刁蛮,其实也是想让沈烈的紧张能松弛一些。 沈烈转过身,浸着血丝却依然清亮的眼眸望向罗月华,眉弓投下的阴影里藏着几不可察的颤动,却在与她目光相接时骤然舒展,飞扬出戏谑的弧度:“就不告诉你!” 说话间,沈烈伸手正了正罗月华身上的绛色披风,将松弛的朱红抽绳系成蝴蝶结的刹那,晨风卷着潮湿扫过罗月华的脸庞,一根发丝好巧不巧地黏在沈烈的唇上。 罗月华见状,莫名升起一个念头,想知道黏住发丝的湿润会是个什么滋味,但瞬间便被自己的这个大胆念头吓了一跳,白皙的脸颊也骤然浮起红霞。 沈烈没留意到罗月华的神情变化,拨开那根发丝,将它仔细地掖在罗月华的耳后,又扶了一下她的凤翅盔,随手在护额金纹上轻敲了一下。 “你怕了?” “笑话,我会怕?” 罗月华为了掩饰尴尬,将手中长枪的枪纂重重凿进砖缝,迸出几点火星,故意扬起的下颌线也在这一瞬犹如出鞘的剑,披风被晨风卷着拍打在垛口,惊起一串悬垂的露珠。 “沈念安,你放心,只要有我罗月华在,即便城破,我也会带你杀出一条血路,我们一定能回魏州城!” 罗月华用独有的霸气说出最温柔的话,随后悄悄挪了一小步,紧靠着沈烈,偷偷嗅着他唇上的气味,鎏金护心镜几乎贴上了沈烈的甲衣, “你带我杀出重围?” 沈烈在罗月华的凤翅盔上又敲了一指头,撇嘴笑道:“让你说的好像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别忘了,我也可杀敌。另外你能不能说点吉利话,我的长芦城固若金汤,就算有百万兵马来袭,照样守得住,无人能夺!” 说罢,沈烈敛容目视前方,左手握拳,重重锤在城砖上。 “嗯,虽然是大话,却有将军之势,我喜欢!” “真喜欢?” 沈烈又换回笑面,就势揽住罗月华的肩头,偏头笑望着她:“既然喜欢,那…可否愿意嫁个本将军呢?” 罗月华故意扭了一下身子,似乎是想扭掉沈烈的拥揽,但身子却更贴近沈烈,也沈烈搂得更紧了。 “不嫁,我的夫君不能是普通将军,要是大将军,王侯,更是天下枭雄,你仅是一个七品的县令,挂名的团练守捉使,差远了!” “唉…女人呀,就是这样贪慕虚荣!” 沈烈故作伤感,继而又真的心生感慨:“说起来,古来将相何其多,最终还不是庐冢一捧土,若要真正的快乐,何须求那种大富贵,世间繁花三千,远不如一隅清欢!” “清欢?” 罗月华将头靠着沈烈,好奇地问:“这两个字有何出处?” 沈烈随口念道:“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晴滩,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人间有味是清欢!” 罗月华回味着最后一句,明眸望着沈烈,轻声问:“念安,听说你自小就在军营与军士为伍,既然如此,为何会作诗?” “难道长于军营就不能作诗?” 沈烈故作不满,随即唇角又勾出得意:“还有啊,虽说我只是一个七品官,但你嫁给我,其实不亏的。” “这话又怎么说?哪里不亏?” “我是玉树临风的少年郎,没错吧!” “嗯,算是吧!” 罗月华忍俊不止,承认这个事实。 “但相貌还是其次,关键我有才…” “有何才能,说说看!” “且不说安邦定国,起码上阵可在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执笔可作旷世难寻的绝顶佳句,如此文武双全的好郎君,你若不嫁,必定会后悔一辈子。” “哈哈…” 罗月华笑出声,笑得愉悦,抵消了周遭大半的肃杀之气,不少驻防的军卒寻声望来,却在洪少游的呵斥下又转回头。 “哟哟,奴家长这么大,从没见过像你这般自夸的郎君,真不知羞。”罗月华不再顾忌,伸手捏住沈烈的鼻子,笑着揶揄:“再说了,奴家后不后悔与你何干?你好归你好,奴家不否认,可奴家偏不嫁,气死你!” 素日里,罗月华很少用“奴家”二字自称,沈烈跟她相处的时间里也很少听见,此番相见倒是听她常会如此自称,听起来很是小女人。 嫁与不嫁,不能听嘴上怎么说,要看心里怎么想。 如果不想嫁给沈烈,依照罗月华的性子,理都不会理,更别说此刻的打情骂俏。不管怎么嘴硬,这次见到沈烈,罗月华发觉自己的心里已经无可救药地装满了这个男人。 “我不气,反正后悔的是你,但我这个最大的弱点就是心善,怎么可能忍心看你后悔得欲哭无泪…” “哪个会欲哭无泪,奴家才不会呢!” “是我,是我娶不到你,心痛的欲哭无泪,总可以吧!” “这还差不多… 这时,破晓的晨光终于刺穿云层,将依偎的影子在马道的青砖上拉得老长。 影子的尽头,陆贞娘捧着食盒刚走过城墙石阶,见到这一幕,顿下急匆匆的脚步,无声地望着。 片刻后,她短促地笑了一下,流出两行清泪。 第一百四十八章 血战 破晓时分,东方的云层被利剑般的晨光刺透,云隙间流淌的朝霞如同熔岩倾泻,顺着龟裂的天幕纹路向幽暗苍穹渗透。 距滩不远的黄土台地,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掀开牛皮帐帘,走出临时帅帐。晨晖将他身上的鎏金甲叶泛起血光,护心镜上的狻猊浮雕也在这光线中如同活了一般。 刘守文扶了扶嵌有玛瑙的狮蛮带,指节上陈旧的箭疮在强光下泛着青白。刺目的旭日让他的瞳孔骤缩,闪烁的阴鹫如同黑暗不甘褪去的挣扎。 一片沾着凝血的芦絮被晨风吹掠过玄铁护臂,刘守文布满血丝的眼睛扫过,像捕捉飞箭般精准钳住苇杆,拇指摩挲着半凝固的血珠,忽然将芦花碾碎在甲缝间,随后扭头走回帅帐。 “节帅,清河守军已过南皮县,正急速而来。” 探马禀报时,刘守文正削下一片烤好的羊腿肉送进嘴里,烤羊腿的焦香与帐外冲进来的血腥气混合成某种令人作呕的甜腻。 跪禀的斥候喉结滚动,吞咽了一下口水,继续禀报:“另外,原本屯兵桑乾河的汴军已经移营至督亢陂,而且部分兵力正向南移,看样子是要…” “知道了,再探!” 不等斥候说完,刘守文烦躁地挥了挥手,也将口中已经索然无味的羊肉吐在了地上。 此刻,滩涂上的激战依旧在持续,杀死陈参,杀光赶来增援的长芦死士不难,只是时间问题,包括围杀攻至姚官洼的那些效节军,都不算问题,如果能把这些长芦解决掉,长芦城也就彻底失去了固守的能力。 然而,探马传回来的消息让他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沈烈之所以敢孤独一掷,绝不是黄口小儿的无知无畏,背后果然藏着更大的阴谋,朱全忠这是打算用长芦守军的命做诱饵,调出所有义昌军,想要打义昌军一个措手不及,而沈烈这条狗也确实做到了狗的本分,竟然真舍得下血本。 “来人。” 刘守文喝令一声,冲着进入帅帐的传令官吩咐道:“令孙鹤所部务必在卯时前肃清姚官洼。”说着,他将割肉的匕首在舆图上划出寒芒,刀尖从桑乾河蜿蜒至督亢陂:“让吕兖速带弩手营抢占落马坡制高点,每刻钟用鸣镝报备战况。” 案几随着军令震动,匕首锋刃上一滴羊油落在标注"清池"的朱砂圈上,透红了朱墨,恰似城池渗血。 “算了,让吕兖继续助孙鹤剿灭姚官洼的长芦军。”刘守文还是有所担心,改了主意:“剿灭姚官洼的长芦军后,让他二人领兵迅速撤回清池城驻防。” 眼下,剿灭长芦效节军事小,力保清池城不失才是大事,如果兵力过多地分散于城外,一旦被突至的汴军分割拦截,后果很麻烦。 一片羊腿肉送入口中,刘守文嚼了几下,再道:“去告知退到碑河的赵延寿,让他挡住南皮方向来的汴军,若敢放一兵一卒入清池境内,本帅灭他满门!” 提及赵延寿时,刘守文突然以刀柄猛地锤击木案,檀木案面竟被锤裂,绽开如同蛛网般的裂痕。 赵延寿本姓刘,其父刘邟是蓨县令,后来蓨县被刘守文攻陷,刘延寿与母亲被赵行实所掳,赵行实见刘延寿长相不凡,收为养子,故而刘延寿改姓赵。 夏鲁奇水淹意欲偷袭的义昌军时,赵延寿部被冲散,之后又在冯晖的军骑冲击下,赵延寿领兵朝碑河方向溃逃,没能及时跟刘守文这边会合,这让刘守文很是气恼。 灭赵延寿满门,也就是灭赵行实的满门。 刘守文之所以会发这种狠,不仅是气恼赵延寿,也是恼怒赵行实的无能,打了几个时辰,赵行实不仅没能取陈参的狗命,反倒让人家越战越勇,竟有突围的迹象,这让刘守文如何不恨这对废物父子呢? “回城!” 原本香气扑鼻的烤羊腿,此刻怎么嚼都觉得没了滋味,刘守文猛地掀翻食案,烦躁地吩咐了一句,快步走出军帐。 一夜未合眼,而且周身疼得要命,他想回城好好睡一觉,休息一下,然后着手安排守城之策,至于那些长芦军,能杀多少就杀多少,杀不掉的算他们命大了。 滩涂之上,激战依旧在继续。 陈参的锁子甲早已成了血锈编织的渔网,当赵行实的马槊再次挑飞他肩头的甲片时,陈参突然露出染血的犬齿,这不是败将的惨笑,而是困兽即将挣脱束缚的狞笑。 原本,他没有突围的奢望。 被围滩涂时,他就知道冲不出去了,除非有援兵杀至。可他清楚沈烈手里有多少兵力,就算全都压过来,恐怕也无济于事。更何况那样做无异是把长芦城变成空城,置于死地,所以他已经认定自己在天明之前会死在这里。 不过,想想也挺好,终究是战死,不是窝囊地死去。然而当兵刃交击的火星再一次溅在开裂的唇纹上时,脚下的泥沼突然震颤起来,一大片白鹭也从东北方的芦苇丛中惊起。 那一刻,陈参与赵行实同时停下手上的动作,也同时转头望去。只见晨雾中浮现出数百道鬼魅般的黑影,那些黑影的行动速度极快,不多时便冲出晨雾显现真容。 竟然是效节军的士卒,为首之人正是七杀营校尉高裕,他们各个脚踩丈余长的柳木泥橇,鲸油涂抹的底板在淤滩上滑出银亮轨迹,宛如群蛟破浪。 “陈兄,我来助你!” 高裕的步槊挑飞拦路卒时,陈参的右手横刀也精准捅进赵行实的护心镜,精钢锻造的圆镜在碎裂声中化作纷飞残月,东天也恰在这一瞬裂开鱼肚白。 旭日东升不仅照亮西闸口滩涂上厮杀,也将姚官洼的血腥从黑暗中彻底显现出来。 一个时辰内,姚官洼的尸堆增高了七尺。 效节军副指挥使夏鲁奇挺着银枪,努力平息胸口的剧烈喘息,血水已在脚边汇成暗溪。他舔舐着龟裂的嘴唇望向效节军骑本该出现的地平线,此刻却不见那翻滚着尘烟,不免有些担心与心急。 因为堵在姚官洼的义昌军兵力数倍于己,夏鲁奇在轮番进攻受阻后,不得不停下攻击,以盾阵做防,让苦战的兄弟们能暂时喘口气,等待冯晖率领军骑的到来。 第一百四十九章 入于坎窞凶 姚官洼位于清池城西三里,攻破姚官洼并不能抵达西闸口救援被困的陈参,却可以直抵清池城下,攻其西门。 这就是用兵于此的目的。 就是要直接威胁清池城,让刘守文不得不分兵阻拦,如此就能减轻陈参和高裕的压力,让困在滩涂的军卒逃出包围。 对于沈烈的用兵,刘守文也能看透一二。 但他确实要防,要挡,不能让长芦军攻到城下,关键是他想要吃下这部分长芦军,如此就能反压过去。 所以他才分兵三千,由孙鹤和吕兖率领堵在姚官洼,想以优势兵力剿灭不足千人的效节军步卒。 然而,当腐土混杂着铁锈味的血雾在洼地上空蒸腾时,效节军并没有被剿灭,反而在凶悍的攻击下,将人数众多的义昌军损兵折将,大有冲破防线的势头,这让孙、吕二人焦急起来。 如此兵力悬殊的情况下,如果真的挡不住,后果不用猜也会知晓是怎样,陈参的遭遇就是例子。 正因如此,孙鹤和吕兖决定改变以守代攻的策略,打算全力攻击,至少也要打退眼前这些亡命之徒。 故而,当夏鲁奇结盾阵做防时,矮丘上的玄色军旗猛烈挥舞起来,孙鹤与吕兖驱赶疲战的军卒组成楔形阵,朝着对面的盾阵猛攻而去。 盾阵内,夏鲁奇望着攻来的义昌军,猛地甩掉挂在枪头上的碎肉,靴底用力碾进吸饱血浆的淤泥,陡然暴喝:“竖旗!” 掌旗军卒已死,那杆赤底黑虎旗正横倒在血浆里。 陆道岩快步上前,用脚尖挑起旗杆,扯断旗杆上的麻绳,将绣着黑虎的军旗缠在左臂上,随后单手持槊,高举左臂,口中怒吼:“刀盾分阵,弟兄们,随我上前,杀!” 陆道岩的身形不似冯晖那样强壮,在军卒之中显不出彪悍,虽然是贪狼营校尉,但他的年纪与军职多少有些不符,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比少年大一些的儿郎。 不过,没有人会质疑他,也从不会觉得他的上位是因裙带之故,因为他的杀气不输任何人,拼死的决心也让大家刮目相待。 望着对面军卒的悍勇,吕兖的指节在令旗木柄上攥出青白,也令他不禁想起三日前占得的坎卦。 “习坎,入于坎窞,凶。” 所谓坎,低陷不平的地方,习坎即重坎,有重险之意,窞字为坑穴,入于坎窞则是深陷危之重危。 坎卦是主卦和客卦都是坎卦,卦象是水,两滴水在一起,还是水,双方的危险和困难合在一起,还是危险和困难。 那卦象正如此时洼地中如同沸水的厮杀,究竟“凶”指哪一方,吕兖在这一刻已经完全悟出来,这个“凶”是指双方的“凶”,是玉石俱焚的凶,如此拼杀下去,确实会如此,可如果不拼,自己更会大凶。 孙鹤不擅长卜卦,虽然也信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但他还是更相信把命握在自己的手中更稳妥。 所以他在催促军卒前冲时,并没有一马当先,而是命后阵的二十架床弩调整射角,将浸过火油的矢簇对准了敌我交错的锋线。 他不在乎会不会射到己方的军卒,因为那不重要,只要能射死那些长芦军,冲垮他们的斗志,自己回去就能活,一家人都能活。 然而,不等床弩激发,大地陡然间震颤起来。 冯晖率领的军骑如同从晨雾里撞出来的鬼魅,两百匹契丹马的蹄铁包着麻布,直到冲入射程内才暴起嘶鸣。 冯晖反握双刃马槊冲在最前,槊尖垂地犁出火星,在距敌阵三十步时突然扬臂,身后骑队也在他扬臂的瞬间变作楔形,每柄槊锋的刃口都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凿穿!” 冯晖的吼声将落,第一排重骑已绕过义昌军的队列,直接撞进床弩阵,战马撞碎敌军胸骨的脆响混着内脏的爆裂声,瞬间在洼地上空绽开猩红的花。 一名执旗的义昌军卒刚欲挥刀,连环马槊便将他捅成悬空的肉串,残破的军旗裹着肠子插进泥沼。 “来得正好,杀!” 夏鲁奇见到军骑赶来,放声狂笑,随即与陆道岩一同领兵迎向对面楔形阵的尖端,两股看似实力悬殊的洪流再次碰撞在一起,翻涌在尸山血海之中。 这一刻,包括义昌军卒在内,每个人的口中都发出野兽般的呜咽,恰与头顶盘旋的食尸鹫鸣应和,让这声响听起来仿佛是来自地狱的招魂乐章。 冯晖的突袭让义昌军的后阵顿时乱了起来,孙鹤赶忙下令激发床弩,吕兖则喝令慌乱的军卒列枪阵阻挡,却为时已晚,枪卒根本聚不成阵,刚凑在一起,便被军骑冲散。 后阵的混乱很快传导到前阵,前冲厮杀的军卒不知发生了什么,原本的气势顿时减去大半。 偏在这时,床弩在匆忙中被激发,却因为军卒的慌乱让连发弩矢失去了原有的方向,全部射在楔形阵的阵尾,导致大量义昌军卒被射死,如此一来,本就惊慌失措的军卒们更加惊惧,前军的进攻阵型就此彻底崩溃。 当东方云层轰然洞开时,朝阳将骑兵们的影子拉长成无数利剑,剑锋所指处,义昌军节节败退,军卒们四散奔逃,无论孙鹤与吕兖如何砍人喝止,都无法阻挡这因为惧怕所导致的溃败。 他们真的怕。 不仅是怕效节军步卒的不畏死,更是怕马背上那一面面青铜獠牙的恐怖,那上边沾着赤红的血,挂着令人作呕的碎肉,简直与恶鬼无异,马槊的锋刃更是在朝阳下织成流动的光网,一遍遍收割着性命。 孙鹤和吕兖同样胆寒,也知道败局已定,即便杀再多的人也挽不回败势,拦不住这些恶鬼,无奈之下,只好率残部朝清池城的西门退逃。 冯晖挑飞一名溃军,猛勒马缰绳,战马扬蹄之际,他将手中马槊指向西南,大声问夏鲁奇:“三郎,可还能战?” 夏鲁奇从一具尸体中抽出枪头,朝溃军逃走的方向望去,随后高声说道:“冯校尉,你可再追一程,为西闸口那边做呼应,随后便返回,不可冒进,违令军法处置!” “末将遵命!”冯晖甩去槊尖上粘连的眼球,将食指含在口中打了一个胡哨,吼道:“锐骑兄弟,随我追敌!” 吼声落罢,冯晖纵马前冲,两百军骑紧随其后,风驰电掣般追朝义昌溃军冲杀而去。 第一百五十章 一夜惊魂 虽然长芦县城内无战事,但这一夜让城中所有人都陷入紧张之中,守城的官兵与青壮如此,躲在家中的百姓更是提心吊胆。 有一人更是惶恐,不是别人,正是被沈烈软禁在蕃坊长街那家茶肆里的朱友珪。 茶肆里只有他一人,马夫冯廷谔和侍卫都被捆个结实,全都躺在街面上,由七名效节军卒和十几个带刀衙役盯着,但凡有乱动,就会引来拳打脚踢。 刚开始,朱友珪在茶肆内暴跳如雷,乱砸乱踢,怒骂不已,却仅是如此,并没有强行走出茶肆的举动,因为他怕死,倒不是怕沈烈杀他,是怕守在门口的那些人死心眼。 沈烈不在,却留下死命令,不准任何人出入茶肆,违者死。 如果强行冲出,一旦那些看守死心眼儿,一刀劈过来,自己这条贵命可就死得太冤枉了,发发脾气,咒骂几句倒是无妨。 “…义昌军打过来了… “听说夏副使放渠水…不晓得能不能逢凶化吉…” “…都指挥使都上了城墙…” 当他骂累砸累的时候,听到了守夜军卒的窃窃私语,说城外正在交战,沧州的义昌军已经攻到城下,还说城中青壮已经上了城墙参与守城,能不能守住尚不好说。 这些话让朱友珪触电般跃起,耳廓紧贴门缝捕捉零散军情,心惊之际,保养得当的指甲在门漆上抓出五道白痕。 他是朱全忠的亲生骨肉,眼下宣武军跟卢龙、义昌两军镇属于敌对双方,如果义昌军破城抓到他,结局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成为刘守文逼迫汴军撤军的谈判筹码。 这种可能性很大,但父亲会不会为了骨血之情而放弃夺取卢龙和沧州两座军事重镇,这就两说了,就算答应,以后在父亲的眼里,他也成了废物。 另一种可能很直接,就是被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砍了祭旗。 对于这两种可能性,朱友珪都不希望发生,而不希望发生的关键条件就是沈烈要守住长芦县城,绝不能让刘守文杀进来。 因此,他不再怒骂和诅咒沈烈,反倒在心里求遍满天神佛,祈求神佛保佑沈烈能守住长芦城。 “听说新任军司马被困在西闸口了…” “是啊…城里兵马都派出去了…” 后半夜,朱友珪听说沈烈把城里的驻军全派出去拼命的时候,又忍不住暴骂起来,“这个无知的蠢货,自己有多少斤两不清楚吗,全力守城尚不知能不能守住,竟然还敢主动出击,不是找死还能是什么?” 那一瞬,朱友珪觉得天都要塌了。 “去把沈烈找来,我要见他,快去…” 惊恐之余,朱友珪想到一个万全之策。 他想让沈烈立即把他送出城,只要能回到停靠在渡口的船上,就可以远离长芦,星夜兼程地返回魏州城,那两种可能也就不存在了。 这个打算确实稳妥,然而守在门口的军卒和衙役也确实死心眼儿,根本不理会朱友珪的要求,朱友珪多催促几句,几名军卒顿时翻了脸,横刀砍在门板上,吓得朱友珪再也不敢吱声。 无奈之下,朱友珪只能忍下这口气,也在心里暗暗发誓,等这件事情过去,一定会将这几人剥皮抽筋,剁碎了喂狗。 从那一刻起,茶肆的雕花窗棂便成了朱友珪窥视恐惧的镜框,他不敢望,怕看到义昌军,却又无法控制地朝外张望,盼着能早点天明,盼着天明后的熙熙攘攘,那将意味着平安无事。而在这种期盼中,门外的每一声响动都会让他惊得寒毛倒竖。 天明时分,沈烈来了。 沈烈推开铺子门,看到朱友珪正蜷缩在最里的墙角,幞头歪在地上,原本彰显贵气的玄色锦衫凌乱,眼下更是青黑如鬼,哪里还有贵公子的风流模样。铺子里的桌椅东倒西歪,满地的碎瓷片映着摇曳烛光,像撒了满室的星子。 “二郎君,何必发这么大的脾气!” 沈烈跨过门槛,弯腰捡起脚前的一尊缠枝莲纹铜香炉,直起身子时,布满血丝的眼睛望向朱友珪,眼神不寒,也不暖。 “怎么样?守住了吗?” 朱友珪的两条腿有些麻,见到沈烈,赶紧挣扎起身,踉跄上前,一把拉住他的胳膊,问得很急切:“去没去求援兵?胡规就在清河,李思安离得也不远,赶紧派人去求援,说我在长芦,他们不敢不发兵。” 这倒是实话,如果胡规和李思安知道朱友珪被困长芦,一定会调集兵马赶来增援解救。 “二郎君,义昌军已经败了,长芦城无事。” 沈烈扶起一张桌子,撩起甲袍坐在洪少游递来的长凳上,望着站在面前的朱友珪,淡淡说道:“这一夜让你受委屈了,但也是无奈,毕竟你是梁王之子…” “王八蛋,你现在晓得我是…” 朱友珪听到长芦无事,终于松了一口气,脾气也随之重新冒出来,可刚骂了一句就被沈烈冷厉的眼神吓了回去。 “二郎君,你以为察罕利叶是你的狗,可惜你不会养狗,也根本没养熟,察罕利叶跟刘守文早有勾结,此番叛乱就是想配合义昌军攻取长芦,如果不是我剿灭叛乱,打退义昌军,你的脑袋早被察罕利叶挂在城门楼上了。” “他敢!” 朱友珪对沈烈的话半信半疑,口中依旧强横,却强横的愈发没有底气,心里更是一阵阵后怕。 “敢于不敢,你心中清楚。” 沈烈低头掸了掸靴面上的尘土,将手中的铜香炉递给朱友珪:“你记恨我也好,想杀我也罢,你尽可去做,如果梁王觉得我做错了,他老人家可以治我罪,可若是梁王认定我没错,即便你再进馋言也无用,你说对吧?” 得罪了朱友珪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如果实力允许,沈烈会毫不犹豫地一刀砍死他,不给他任何报仇的机会,又或者偷偷弄死他,把他的死赖在察罕利叶的身上。偏偏实力不允许,只能先跟朱友珪把话讲清楚,至于他能不能听进去,倒也不重要。 朱友珪是跋扈惯了,却不是傻子。 囤积药材,哄抬药价以牟利,这不算什么,可要是吃里扒外,纵容下边人勾结刘守文,妨碍甚至破坏用兵之策,这个罪名可不小,就算他是遥喜儿,照样担不起。 当年,老大朱友裕仅是在胜仗之后错判战机,就险些被父亲斩杀,如果被父亲知晓自己这边竟然出了这等“好事”,险些让长芦不保,后果会如何,朱友珪想想都觉得后脖子冒冷风。 朱友珪捧着铜香炉,思忖着沈烈话里话外的威胁,觉得眼下只能把这个威胁当作善意的劝告,否则很可能会弄巧成拙。 “以我之见…” 沈烈从朱友珪手里取回铜香炉,略微勾起唇角:“若梁王问起,我只会说二郎君来长芦督办军需,恰逢此间起兵火,且临危不乱,与众将士一同打退来犯之敌...” 对于沈烈的这个说法,朱友珪一时没反应过来。 “二郎君?你意下如何?” “啊?” “哦,甚好甚好!” 朱友珪回过味儿,赶紧点头,又莫名其妙地伸手夺回铜香炉,像似宝贝般紧紧捧在怀里。 晨风冲进铺子里,卷起他散乱的发丝,让他露出的笑显得有些憨,倒显得更像他的本性。 第一百五十一章 赖去一匹乌孙马 “明府,夏副使他们回来啦!” 青石长街的晨雾还未散尽,冯道面带喜色,提着官袍一角疾奔而来,皂靴踏在湿滑的石板上,踉跄之下也溅起水花。 来至近前,冯道顾不得擦拭额角的汗珠,朝负手而立的玄甲身影深揖:“禀明府,夏副使率众归营,贝州胡刺史已率五千兵马扎营盘古寺南麓,其帐下裨将正在城门外候见!” “来得倒是快…” 沈烈点了点头,又赶忙问:“陈参回来了吗?可否带伤?” “陈司马也入城了,卑职看了,伤不重,无大碍!” 冯道说着,近前一步:“陈司马让卑职捎个话,说他回军营交代完,便会向您负荆请罪,是打是杀,毫无怨言。” 沈烈微微颔首,沉声说道:“他是军司马,应当清楚军规,你去告诉他,先向夏副使请罪,待我见过胡郡守,再去找他。” 正是因为陈参的冒进打乱了最初计划,才让效节军遭受了意料之外的损失,这个责任推脱不掉,必须要有处罚,以儆效尤,也是给大家苦战一夜的交代。至于要给陈参什么样的处罚,沈烈还没想好。 “县丞,你带二郎君先去府衙休息,让人好生伺候。” 府衙的官宅一直空着,地方虽不大,布置倒是得体,让朱友珪临时用一下也说得过去。说话间,沈烈又望了一眼捆在街上的冯廷谔等人,吩咐道:“别绑着啦,都给松开,让他们护好二郎君。” 这时,洪少游牵马上前。 沈烈接过递来的缰绳,在马脖子处轻抚了几下,随后抬腿踏蹬,翻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端坐马背时,恰好被朝阳的光芒所笼罩,周身甲胄泛起一层细碎的光晕,使得俊朗之中更显威仪。 “等一下!” 沈烈刚要催马离开,茶肆里突然撞出一个身影。 朱友珪的手里攥着幞头,锦衫下摆满是污渍,拽在马笼头上的的手指节因用力而发白:“烈哥儿,我跟你一起去见胡规,行吗?” 说话时,朱友珪的喉结上下滚动,目光掠过街边尚未解绑的冯廷谔等人,望着他们的灰头土脸,又将视线盯在沈烈腰间那柄错金横刀上。 虎落平阳被犬欺,朱友珪不傻,明白这个道理,也清楚强人面前矮三分,少吃亏,所以态度与言语上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他还是不放心沈烈,不想待在长芦城里,打算见到胡规后,让胡规派人把他送回魏州城,只要回到魏州城,他还是要风得风的遥喜儿。 “你也去?” 沈烈闻言,轻扯了一下缰绳,枣红战马喷着鼻息,甩着脑袋挣脱朱友珪的扯拽,围着他转了个圈,铁蹄在青砖上敲出清脆的调子。 “二郎君一夜未眠,不如…”沈烈略作犹豫,随即又点头笑道:“也好,那你就随我一同去,到时别忘了刚才的说辞。” 沈烈看出朱友珪的心思,也不想让他在长芦多留一刻,不如趁机把这个瘟神赶紧送走,至于朱友珪会耍什么花样,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给二郎君备马!” “我的“疾风”呢?” 有人牵来马匹,朱友珪见不是自己的那匹马,心头不悦。 “疾风?” 沈烈故作疑惑,很快又似反应过来:“哦,二郎君说的“疾风”,是说你的那匹乌孙马吧,哎呀,你的那匹马真不错。” “当然不错,还我!” 那匹乌苏马可是让朱友珪花了大价钱从西域购得,一直视作宝贝,怎么可能平白无故让给沈烈,怕归怕,担心归担心,朱友珪还是舍命不舍财,打算要回心爱之物。 “可惜,还不了啦…” 沈烈俯下身子,转头将修长手指虚点长街:“昨夜,我本想替你好好养着那匹马,不成想察罕利叶带着蕃客冲杀过来,那群浑蛋先是放箭,那叫一个箭雨如蝗呀,躲都躲不及,好在乌孙马护主,硬生生用身子替我挡了十七八支狼牙箭。” 说着,沈烈以掌抚胸,作痛惜状:“就这样,马没了,为此我还多砍了察罕利叶十几刀,以泄心头之恨。不过二郎君放心,我已经给它选了一块向阳的坡地,深埋七尺,黄土为冢,算是报答它的救命之恩,也成全了你与它之前的主仆情义。” 这通谎话说得有模有样,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你…” 朱友珪猛然攥住手里的幞头,指向沈烈,怒目而视。 晨光中,他能看清沈烈的唇角噙着戏谑,知道沈烈在说谎,在戏弄他,同时也能看清沈烈一双清眸里的倒影,正映着他狰狞扭曲的面容。 “一匹马而已,再好也是畜生!” 沈烈忽地甩开马鞭,鞭梢银铃在空中划出清越弧线:“时辰不早,二郎君还是快些上马随我去见胡郡守,莫让人家等急了,倒显得我失礼。” 说罢,他策马掠过朱友珪身侧时,甲衣袍角拂过朱友珪紧绷的手背,像片沾血的刀刃,朱友珪赶忙缩回手。 城东南,旋军营坊。 沈宅的马厩内,油光水滑的乌孙马正咀嚼着罗月华和小萤手里握的苜蓿草,浑然不知自己已经在沈县令口中的鬼门关走过一遭。 “娘子,这马真俊,真给您啦?” “那当然了,不给我还能给哪个?” 罗月华对这匹乌孙马也是极其喜爱,直接告诉沈烈,她要了,虽说沈烈也喜欢,但罗月华开口,只能痛快地答应,不能露出半分不舍。 “这乌孙马呀,产自乌孙国,又称天马,汉时张骞出使西域,乌孙国的国王向武帝进献乌孙马数十匹,武帝曾赋诗一首:“天马来兮…” 罗月华只念出四个字,余下的诗句一时间竟忘了,语塞之下只好继续抖着手里的苜蓿草喂马,不再吱声。 “后面呢?”小萤尤爱诗文,还等着记呢,见没了下文,没眼色的问了一句。 “不记得啦!”罗月华正尴尬着呢,没好气地夺过小萤手里的苜蓿草。 小萤做了一个鬼脸,抿嘴笑道:“无妨,等烈哥儿回府,奴婢去问问,烈哥儿应该知晓。” 当下,在小萤心里,沈烈再也不是大魔头,而是顶有才的好郎君,而且还是那种无所不知的大才,这种才学要是去应考,一定能金榜题名,也必定是皇帝钦点的状元郎。 主仆二人正在喂马闲聊,一道倩影闪过月亮门。 陆贞娘望着罗月华的背影,先是有些犹豫,随后咬了咬嘴唇,快步走到罗月华的近前,低身轻语:“厨娘…陆氏,拜见月华娘子!” 罗月华一怔,望着低身行礼,言语卑微的陆贞娘,一时间竟有些不知如何作答。 东墙外,昨夜的血浸透了三亩麦田。 民夫们正在翻整土地,民以食为天,不管怎样,地还要收拾出来,不能耽搁了庄稼。 大家沉默地把残甲断刃捡拾到竹篮里,几名孩童跟着忙碌,偶尔会惊呼,是被带血的碎牙吓到。 城头,一袭青衫迎风猎猎。 主簿李愚手中的《齐民要术》翻到“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处,一片绛紫色的芦花恰好随风飘落在书页上,盖住了“宜种黍”三个字。 第一百五十二章 都是人精 盘古寺南麓,桐柏山脉此处突然收住走势,斧劈般的岩壁在晨曦中泛着青灰色,宛如天神遗落凡尘的甲胄。 岩缝间斜生老松,虬枝上挂着残破皮甲,也不知是哪场恶战后被山风卷上来的战利品。 漳水支流贴着山根蜿蜒而过,裹挟着上游红褐色泥沙的河水在此处打着漩涡,将正在搭建的军帐半围在河滩东侧,蔓延数里之余。 营中刁斗声穿透晨雾,马厩里突然爆发的嘶鸣惊起芦苇丛中的白鹭,翅尖掠过河面时,映出北面盐井蒸腾的茫茫白汽。 在辕门军卒的引领下,沈烈进入军营,纵马之际也环顾四周,看到营区西侧有粮仓呈北斗状排列,新伐松木的清香混着米脂味在晨风里浮沉。 箭楼之上,数面旌旗被咸涩的河风吹得猎猎作响,旗角扫过处,晾晒的数百副锁子甲在木架上泛起细密银光,如同卧在河滩上的巨蟒鳞片。 沈烈朝北望去,五里外的长芦盐井正如巨兽吞吐白雾。 这个时辰,盐工们已经上工,应该正踩着《盐丁谣》的调子,将赤黧的脊背弓成连绵山峦,铁铲与盐山碰撞的脆响也应该惊得漕船桅杆上的那些鱼鹰振翅欲逃。 一夜苦战落幕。 什么都没变,只是少了一些人,而这些人很快会被遗忘,即便是至亲至爱,也只会成为记忆里的一抹光影。 人与人之间就是如此,谁也成不了谁的无法替代,就像风里的盐粒儿,微不足道。 中军大帐的帐帘被掀开时,一股幽暗袭面而来,沈烈下意识眯了眯眼,看到一名军将端坐在帐内的上手位,冷颜冷色,威压之势十足。 军将身穿铁甲,铁甲内衬着深青色圆领袍服,帐内烛火将袍服上边的织金纹路映出微光,也将他的影子拉长在帐幕上,如同长身鬼怪附着俯身窥视。 “你就是长芦县令沈烈?” 胡规沉声开口,左颊那道直贯耳际的旧疤也随之抖了一下,在烛光中泛着诡异的淡红色,像是一条嗅到血腥气的蜈蚣。 胡规,兖州人,早先在泰宁节度使朱瑾麾下任中军都校。乾宁四年,兖州被攻破,胡规降朱全忠,领了宣武军都虞候一职,后来官职多有变动,曾为河中都虞候、洽州刺史、皇城使、御营使、内园庄宅使,权知耀州事,如今又成了贝州刺史。 他任宣武军都虞侯的时间不长,跟同在宣武军的马嗣勋不熟,自然也就跟沈烈不熟,连面都没见过。 他对沈烈的印象并不好,原因就在于之前的清河城的那一战,沈烈坑了符道昭,让胡规也丢了面子。 另外,他的年纪已过三旬,比沈烈大不少,无论是资历还是官职都比沈烈高,端起架子耍威风也属正常。 其实沈烈的虚职也不少,比如左长直军虞候,厅子都虞侯,又比如当下的团练守捉使,都比七品县令威风,但胡规偏偏挑一个最矮的官职称呼,不屑之意可见一斑。 “下官沈烈,拜见郡守!” 对于这样的轻视,沈烈毫不在意,依旧礼数有加。 正所谓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别人眼里的轻视不重要,更没必要去争一时脸面,合得来就处交情,合不来就两不相干,真要针尖对麦芒,沈烈倒也不怕胡规,自己又不是泥捏的,怕他个逑! “你...” “胡规,你好大的排场!” 胡规低沉的嗓音在帐中再次响起,只是刚说出一个“你”字,便被帐门外这句很无礼的话打断。 下一瞬,胡规搭在案几上的左手猛然收紧,青筋在铁护腕下若隐若现,鹰隼般的目光扫视了一下沈烈,那道横贯左颊的蜈蚣疤陡然充血发亮,这是他发怒前的征兆。可就在他即将发作的刹那,牛皮帐帘被挑起,哗啦作响。 朱友珪挑帐帘走进帐内,环视一圈,说道:“胡规,你这军营倒是气派,就是这帅帐太暗了,不能多些烛火吗,若是真缺这点花费,派人与我说便是,我让人给你备些灯油火烛。” 胡规没想到来人竟是朱友珪,这番嘲讽更是令他的瞳孔骤然收缩,起身时铁甲鳞片哗啦啦撞作一团,腮帮上的蜈蚣疤也诡异扭动着,却在下一瞬硬生生将暴怒压成笑意。 “二...二郎君?”胡规喉结滚动间,目光扫过沈烈,又望回朱友珪:“二郎君怎会在长芦?” “怎么,我不能来吗?” 朱友珪反问了一句,走到兵器架前,取下胡规的那柄马槊在手里掂了几下,突然转身,猛地将槊锋直指沈烈胸前:“沈烈,你说我可以不可以在长芦?” 沈烈看到朱友珪去取马槊时,就猜他没憋着好心思,已经做好提防,槊锋刚一临近,沈烈即刻错步侧身避开,抬腕压住近在咫尺的槊锋,继而脚下前移,铁护腕急速划过锋面,发出刺耳声响。 “当然可以,大王所辖之地,二郎君尽可往!” 说话间,沈烈转腕抓住槊杆,猛然发力震颤,朱友珪不防,竟让槊杆脱手。等他再想夺回,沈烈使一招“倒转乾坤”,槊锋已然停在朱友珪的胸前,只需再递一寸,便可刺入心窝,吓得朱友珪赶忙后退。 两人的动作都挺突然,也极具危险性。 尤其是沈烈的迅速反应,不仅让胡规惊讶,更把他吓了一跳。 不过,胡规不明就里,以为沈烈跟朱友珪的关系亲近,两人在闹着玩,但终究兵刃不长眼,真要在他的帅帐内,用他的马槊伤到朱友珪,这个责任可说不清楚。 “沈烈,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为何不早些说一声?” 胡规上前紧握住槊杆,口中说着埋怨,但脸上的笑却让埋怨颇具亲近感:“若是知晓二郎君在长芦城内,我又怎会安坐中军帐?应入城求见才对嘛!” 沈烈就势撤手,将马槊还给胡规,笑道:“郡守说得极是,下官只想着长芦城不比寻常,终究还是险地,为了二郎君的周全着想,不可为他人知晓,也就有所疏忽,还望郡守海涵。” “无妨无妨!” 胡规将马槊重新放好,冲沈烈笑着摆了摆手,又冲朱友珪拱手说道:“二郎君,终归还是胡规失礼了,二郎君千万莫怪!” 胡规对沈烈的态度转变可谓是迅速,而且对朱友珪的客气与殷勤也显得有些过头,不过倒是正常。 正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如果朱友珪是寻常人,单凭刚才喊出的那声称呼,小命可能就没了,可他是梁王最疼爱的遥喜儿,这就不一样了。 倒不能说胡规此刻的态度是巴结谄媚,但大体意思也差不多,大家都在官场上混,这点道理都懂,也都是人精。 第一百五十三章 帅帐中的各具心思 晨曦将牛皮大帐染成琥珀色,几缕光线大帐的缝隙漏进来,在朱友珪的左颊映出斑驳的光痕。 他斜倚在鎏金虎头扶手的交椅上,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叩着案几。 十九岁的骨相尚未脱去少年青涩,可那双斜飞入鬓的丹凤眼里,分明淬着草原狼撕咬猎物时的冷光。 此刻,这双眼睛并未理睬献殷勤的胡规,而是斜睨着沈烈,如同在掂量一柄沾血的刀。 “二郎君,请上座!” 胡规躬身时,腰间的蹀躞带撞出细碎金声,身上的皮甲也在这一瞬摩擦出响动。 对于胡规的谦让,朱友珪依旧没有理会,目光仍绞在沈烈的身上,以及他腰间那柄错金横刀上,刀鞘新添的划痕泛着血锈,昨夜厮杀的气息仿佛还凝在刃口。 “此间是你的帅帐,我岂能越俎代庖。” 朱友珪收回视线,短促地笑了一声,接回刚才的话题:“不知者不怪,我此番来长芦只是巡看军需是否安排妥当,不成想竟遇到这等事情,好在化险为夷…” 素日里,朱友珪确实任性,也有任性的资本,但他却能分出轻重,此刻便是如此,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姿态。 “况且,你星夜兼程赶来救援,吓退义昌军,可谓是劳苦功高,我又有何道理不主动来见呢?” 说话间,朱友珪主动坐在下手位的交椅上,玄色锦衫在交椅上铺开,像一团泼在晨光里的浓墨。 这番话歪曲事实,抹杀沈烈的守城之功,朱友珪是有意为之,也是在敲打沈烈,随后他又冲胡规招了招手,示意他坐下说话,却把沈烈晾在一旁。 这也不奇怪。 此刻,他在胡规的军营,如同放虎归山,蛟龙入海,再也不必忌惮沈烈的威胁,如果真要发点狠,让胡规把沈烈绑起来打一顿都可以。 不过,还是那句话,朱友珪不傻,他可不会在这个节骨眼儿动沈烈,更别提杀了,而且他也清楚,就算吩咐下去,恐怕胡规也不敢听命从事。所以他没有过分打击报复,但给沈烈一些难堪倒是很有必要。 “二郎君谬赞了,胡规奉大王军令领兵集结长芦,恰好接到沈县令的求援,也就加快了行军,未建尺寸之功,何谈功劳,二郎君如此说,真是让胡规愧不敢当!” 胡规为人精明,怎会看不出朱友珪对沈烈的怠慢。但他依旧错意两者之间的关系,以为这种怠慢只是亲近之下的不在意,因此不敢轻易抢功。 随后,他又对沈烈笑道:“我让人安排一下酒菜,沈县令与我陪二郎君饮上几杯,再与我说说昨夜战情究竟如何...” 很快,酒肉端上。 三人边吃边聊起来,气氛倒是缓和不少。 “我不过是无奈之下行了一步险棋…” “用兵之策,守正出奇,这步棋虽险,却也走的极妙!” 对于沈烈陈述的战情,胡规挺吃惊。 仅凭借不足三千的兵力,沈烈竟能从容打退义昌军的偷袭,而且还是完胜,尤其是在战术运用上,竟也如此老练狠辣,这让胡规不得不重新审视眼前这个年轻人,也终于明白梁王会赏识重用这个年轻人的原因。 另一边,朱友珪听着沈烈的讲述,虽然脸上依旧带着一丝不屑,心里却对沈烈的看法有所变化。他不得不承认沈烈确实有些本事,换位思考,假使是他来守长芦,恐怕不会有这样的胜局。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别看朱友珪的年纪不大,平时还挺跋扈,但他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在他看来,大唐走到今时今日,被取代已成必然,会被何人取代,也已经显而易见,所以朱友珪对自己的未来挺有畅想。 然而,他不是嫡子,母亲出身营妓的事实也拖累了他,将来真有那么一天,恐怕争不过嫡子朱友贞。 嫡庶有别,自古有之,高门大户在身份继承上都以嫡子为先,更别说是皇家帝位。可朱友珪不甘心自己输在出身上,所以也就打算到时候会夺,会抢,但他也清楚,凭一己之力做不到,需要帮手。 所谓的帮手,就是文官的支持,武将的鼎力相助。 朱友珪一直跟在父亲身边,清楚父亲挺看重沈烈,另外他也清楚沈烈的人脉很广,与不少文官武将都有联系,就连敬翔都对沈烈赞誉有加,如果当下能拉拢住沈烈,日后应该会有大用处。 不过,虽然心里有所认同,但朱友珪对沈烈的恨却依旧不减,关键是沈烈当众羞辱过他,而且还抢走了他的女人,虽然这个想法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但他依旧固执地如此认为。 “烈哥儿,此番你击退义昌军的进犯,力保长芦不失,实属大功一件,我父王定会对你有所嘉奖,我这里先敬你一杯,以表祝贺!” 成大事者,当具备常人所不能忍的气量,为了将来的那一天,朱友珪还是决定先忍下心头怒,跟沈烈冰释前嫌,以便有朝一日能让沈烈为己所用。 “对对,我也跟着敬沈兄弟一杯!” 胡规听到朱友珪如此说,心想果然没猜错,这个沈烈真是不简单,不仅得到梁王赏识,竟与二郎君的关系还如此密切,因为也就觉得自己不能再端着架子,应该跟沈烈拉进关系,所以也就称兄道弟起来。 对于朱友珪在态度上的突然转变,沈烈挺意外,搞不懂这小子又想玩什么鬼花样,但他也清楚不能跟朱友珪搞的太僵。 眼下,自己还要在朱全忠的手底下混饭吃,人家是父子,朱友珪真要在背后一直使坏,也挺麻烦,所以此刻必须要把这个脸面接下来,不能让它掉在地上。 故此,沈烈赶忙举杯:“不敢当,此战之所以能大胜,非我一人所能为,多亏二郎君从中谋划以及胡兄的鼎力相助,这笔功劳沈烈绝不敢贪墨,必定要向梁王禀明。” 投桃报李这种事情,沈烈玩的明白,也能大致猜出朱友珪想要什么,因此赶忙向朱友珪示好。 “哈哈哈…” 朱友珪笑着摆手:“你为胡规请功倒在情理之中,至于我嘛,算啦,分内之事,不必多此一举!” 朱友珪等的就是沈烈的这句话。 他是想拉拢沈烈,却也更想占一份功劳,如此就能让父王意识到他的才干,以后在继承人的抉择上,自己就会多添一分可能性。 正所谓乱世建国,当以贤能之人为续,朱友珪想要尽快为自己树立起这个形象,以此来压住整日不务正事的朱友贞。 “哎,二郎君,说起这话,我倒要斗胆驳你一句。” 胡规在人情世故上也是行家,赶紧把话跟上:“说分内之事,倒是不假,但有功必赏,也是大王的规矩,胡规跟随大王的时间不短了,依我所见,在大王的几个儿子当中,唯有二郎君德才兼备,其他郎君都有所不及呀!” “哈哈!胡郡守不可乱语!” 朱友珪听的舒坦,虽然摆手制止,却也是喜形于色。 “就是就是,以后还要仰仗二郎君的提携…” 沈烈见状,也不能闲着,赶紧跟着拍了一通马屁,又主动化解之前的旮瘩:“二郎君,你也知道,我自小长在军伍之中,行事莽撞,有得罪之处,还望二郎君莫要记在心上,以后但凡有用得着沈烈之处,尽管吩咐!” “好说!” 朱友珪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见沈烈能主动服软,心里的恨倒是有所消减,满意地点了点头。 第一百五十四章 一家欢喜一家愁 帅帐内,铜吊子里的羊肉汤腾起白雾。 雾气漫上沈烈的眉骨,投下摇曳的暗影。 他抬起右手的中指在眉间抹了一下,落下时铁护腕碰到身前食案上的玛瑙盘边缘,发出清脆的玉鸣。 “兄长,适才你说奉大王之令领兵集结长芦。” 沈烈透过蒸腾的水汽望向胡规,六月的燥热已顺着牛皮帐缝隙漫进来,胡规甲胄下的中衣明显洇出深色汗渍:“据小弟所知,李招讨于桑乾河南岸陈兵三万,大王既然要取卢龙,何故又要集结兵力于长芦呢?” 胡规尚未作答,朱友珪倒先突然嗤笑出声,手里的鎏金匕首扎起一块炙羊肉,油脂滴在案上,引来绿头蝇嗡嗡盘旋。 他瞥了一眼沈烈,漫不经心转动匕首,使刃光在沈烈喉间游走:“我父王用兵向来虚实相生,去年攻河中时不也分兵五路?”说着,他又瞥向胡规:“我方战船应已泊到棣州了吧?” 棣州在沧州南,两州相邻,汴军若乘船在棣州上岸,可直取沧州的乐陵与无棣以及饶安三县,如此一来,沧州大半会便落入汴军之手。 胡规抹了把络腮胡上的汗珠,腰间蹀躞带的铜扣被暑气蒸得发烫:“禀二郎君,据末将所知,战船确实已到棣州,而且昨夜接的飞骑传书,说大王已过景州,不日便会抵达长芦…” 话音未落,帐外忽起战马的嘶鸣声,晨风裹着铁锈味扑进来,沈烈透过卷起的帐帘望去,只见骑兵们正在披挂晾晒过的重甲。 “哦,原来大王也要过来。” 这个消息让沈烈有些意外,同时也觉得自己在长芦的日子恐怕要到头了,之后会被派去何处无从知晓,但有些事情还是应该提早准备一番。 “我父王会来?” 朱友珪同样望了一眼帐外,问话之际,指节竟然骤然发白,使得手中的匕首无意识地在案上划出一道深痕。 他在担心,担心察罕利叶一事会泄露。 囤积药材,哄抬药材的价格,由此来发横财,说起来算不上大事,但这种事情要怎么看,如何想。 假使这种做法损害到用兵,那就不是小事了,倘若朱友文再添油加醋说些什么,即便父亲不彻查追究,心里也会认定这种做法实属谋小利而失大体,乃胸无大志,必定会有不满与失望,这可不利以后的争权夺位。 另外,沈烈说察罕利叶早就勾结刘守文,如果这个情况被父亲知晓,这个罪过可不是识人不慧那么简单。 朱友珪望着那些披甲军卒,不禁想起去岁凛冬在汴京校场,父亲握着朱友贞的手,亲自教朱友贞射弩时的场景。 当时,他就站在一旁,铠甲里还凝着的冰碴,此刻帐外蝉鸣聒噪,暑意正起,但心里的不安竟让他觉得吹进来的晨风比那日的北风更刺骨, “如此甚好!” 沈烈看到朱友珪的神情变化,也大致猜出几分,拍了一下巴掌,赶紧递上话:“待大王到来,看到二郎君亲率长芦军民力挽狂澜,守长芦不失,定会欣慰不已,倒是让我省去传书奏报的麻烦。” “哦?哈哈哈…” 一句话解了朱友珪的心愁,顿时眉目舒展,笑了起来。 这一瞬,他忽然觉得沈烈很懂事,好像不是那么太讨厌,故而心里的那点恨也就消散全无,竟变成了七分好感,虽然摆手说万万不可夸大,但脸上还是露出满意的笑容。 正所谓一家欢喜,一家愁。 盘古寺南的帅帐内把酒言欢,清池城的节帅府内却是气氛异常阴沉压抑,几乎能拧出水来。 一夜未合眼的义昌军节度使刘守文正盯着舆图上的桑乾河和盘古寺两个位置出神,身侧的鎏金博山炉里正腾起一缕青烟,朦胧了他的半张脸。 刘守文本打算回城合合眼,平复一下心情,可接二连三传回的军情让他根本无法安心卧榻,甚至连甲胄都没来的及换下,心情更是从糟糕透顶变成了极度惶恐,也正是因为这份惶恐,才让他打消了杀几个败军之将以立威的念头。 “报!” 又是斥候的急报。 刘守文转头时,看见琉璃窗棂映出自己扭曲的脸,像极了当年漂在永济渠里的浮尸。他不禁攥住腰间佩刀的刀柄,黄铜吞口的凉意渗入掌心,这才惊觉后背已与内衬的衣衫黏作一处。 赵在礼接过军报,手抖了一下,纸面上也在瞬间洇开汗渍:“节…节帅,汴军自黄河北登岸,乐陵、无棣以及饶安三处尽失,朱全忠亲率兵马已过景州...” “是吗?” 刘守文近似茫然地望着赵在礼,无意识地问了一句。 这一刻,他忽然想起昨夜长芦城头的那支火把的光亮,恍惚中觉得竟与内黄之战的烽烟重叠。那年新抽的柳条就是这样在如此的烈焰中蜷曲成焦黑的指骨。 突然,晨风催动檐角铁马,发出叮当乱撞的声音,响声让刘守文回过神来,拧眉点了点头。 “朱贼同时在桑乾河南岸和沧州派驻兵马,看起来似要两线攻伐,幽州兵强马壮,我父王那边倒也无忧,可本帅这边…” 刘仁恭坐拥幽州,自命燕王,刘守文说一句“父王”倒是没错。 话未说尽,他望着眼前的这群部属,以及丢盔碎甲的赵行实、赵延寿父子,强忍怒火把“废物”二字咽了回去。 “诸位,长芦之敌不足为惧,胜败亦乃兵家常事,无须挂怀,只是如今汴军已至,攻我沧州意图已明,大战不可避免,说说看,你等可有退敌良策?” 即便心里再怒,刘守文也清楚这个时候绝不能杀人,否则军心一乱,别说守住清池城了,搞不好眼前这些废物都能把他的脑袋砍下来,送到朱全忠的面前请降。 这一刻,他不得不又想妹夫单可及。 如果妹夫在,昨夜之战绝不会被沈烈那个黄口小儿戏耍到如此,更不会在兵力悬殊的情况下竟打败,损兵折将三千余人。 想到此处,他又不免懊悔起来。 如果当年不是自己的傲慢轻敌,便不会在内黄中了李思安和袁象的诱敌之计,也不会让骁勇善战的单可及以及三万兵马全都死在那里。 直到此刻,他还清晰记得光化二年三月那次兵败的惨状。 那日,也是这般清晨,李思安的军骑如黑潮漫过麦田,单可及的白缨枪在血色残阳里折断。溃兵践踏的麦穗混着肠肚粘在铁蹄上,腐臭三月不散。自魏州至沧州的五百里路上,到处都是幽州军的尸体,密密麻麻,数都数不清。 第一百五十五章 都是戏中人 “节帅,末将请令!” 晨光透过格栅窗斜射入节堂,青砖地面蒸腾着暑气。 赵行实身上的铁甲未卸,破碎的护心镜上还沾着昨夜的血渍,单膝砸地时,膝甲与砖缝间的碎石摩擦出刺耳的声响,粗粝的嗓音更是震落梁间积尘。 “你还想请什么军令?” 刘守文阴冷地望了一眼跪地的赵行实,不再理睬,转身望向舆图,伸手抚过代表清池城的朱砂标记,指尖划过“长芦”,随即在盘古寺的位置上重重一按,透着寒意的声音再次响起。 “昨夜,你所带兵马数倍于敌,竟然连一个陈参都杀不了,败到如此竟然还敢请令?我想知道,你究竟还有何脸面请令?还想葬送多少我义昌儿郎的命?” “节帅,是末将轻敌,末将死罪!” 赵行实喉结剧烈滚动,锁子甲领口上积满的汗碱正随着冷汗画处一道道白痕:“只求节帅给末将一次戴罪立功的机会,当下驻扎盘古寺南的汴军立足未稳,请节帅让末将领兵杀之…”说着,他突然扯开护颈,露出脖颈处狰狞的箭创:“若不能杀溃汴军,末将愿...” 话音未落,赵延寿抢步跪在左侧,泣不成声地说道:“末将愿与我父同往,更愿以赵氏全族百口性命作保,若再有差池,请节帅用此刀砍我赵氏一族的头颅。” 说着,赵延寿解下腰间横刀捧过头顶,刀鞘上的“义昌赵”三个鎏金篆字正对刘守文。 昨夜,父子二人皆在占了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败给长芦军,赵行实险些被陈参一刀捅穿心窝,赵延寿更是被远道而来的胡规杀得单骑而逃,若不是眼下战情吃紧,父子俩这个时候早被刘守文砍了,所以赵行实只能主动请缨。 其实,赵行实还有一个打算。 此番朱全忠亲自领兵来犯,对幽州和沧州势在必得,幽州还好说,沧州的兵力不济,根本打不过,若是没有外援相助,城破人亡是迟早的事, 赵行实不想死在城里,想领一支兵马离开清池城,即便出战失利,或是投降朱全忠,或是逃去河东投奔李克用,都是不错的退路。 赵延寿虽不知养父的真实打算,但他凭借对养父的了解,知晓养父定然不会主动求死,所以他才敢发如此毒誓。 另外,他和母亲只是被赵行实所掳,根本不姓赵,清池城里的赵氏百余口与他毫无瓜葛,是死是活都无所谓。 对于赵氏父子的请战与发毒誓,刘守文依旧不理不睬,继续望着舆图,停了好了一会儿才转过身,伸手取过赵延寿举过头顶的横刀。 横刀在手的一刹那,他突然抽刀出鞘,刀身映出赵氏父子紧绷的面容。忽有乌鸦掠过窗棂,嘶哑的啼声惊得佐将孙鹤赶忙转头望去。 “以逸待劳,攻其不备,倒是一个不错的谋略。” 然而,横刀并未见血,而是搭在赵延寿的肩头,刘守文的视线也同时落在赵行实的脸上,冲他点了点头:“那好,本帅便给你父子一个机会… 当下,驻扎在盘古寺南的兵力不算多,还是远程奔袭而来,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未尝不可以。如果真要打赢了,说不定就能让朱全忠心生怯意,不敢轻易来犯,如此倒是能腾出手收拾长芦,宰了那个沈烈。 “节帅万万不可!” 不等刘守文的军令发出,孙鹤急声打断,并怒视赵行实:“我军新败,如今又有汴军压境,我方军心已是不稳,此刻再主动出击,绝非是以逸待劳,而且逸者也绝非在我。” 因为情绪激动,再加上昨夜苦战,遍体鳞伤,孙鹤的气息不稳,不得不停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才继续道:“倘若再败,我军心必定更加惶恐散乱,况且一旦出兵被困,势必导致守城兵力不足,若再有汴军赶至,如何确保城池不失?” “放肆!” 虽然孙鹤说的是事实,但这话听起来就是刺耳,刘守文面露不悦,厉声呵斥:“本帅已经说了,胜败乃兵家常事,何来军心不稳?何来惶恐散乱,孙鹤,你再敢胡言乱语,诋毁我军士气,本帅定不饶你。” “节帅莫要糊涂!” 孙鹤的性子倔强,情急之下,扶住渗血的左胸,上前一步,将枯瘦手指插入甲衣裂缝,“嗤啦”一声撕开浸透脓血的麻布绷带,伤处的血肉翻卷,一股腐肉气息也即刻散了出来。 “卑职不怕死,但要死得其所,明知不可为,却要莽撞为之,这不是勇,是蠢!” 说着,孙鹤俯身剧烈咳嗽起来,带血的唾沫星子溅在地上,随后他抬起头,双目赤红地望着刘守文:“节帅,昨夜溃兵如潮,杀都杀不住,此刻再让他们出城,无异驱羊入虎口,不待交战便会逃去大半,到时谁来守城?” “狂妄!”刘守文被孙鹤的话彻底激起怒气,抬起手中的横刀便劈向孙鹤:“本帅这就成全你,让你死得其所!” 吕兖见状,慌忙按住刘守文的手腕:“节帅,孙鹤虽言语有过,但忠心可鉴,所言都是为了节帅,为了沧州不失啊!” “是啊,请节帅息怒!” 赵在礼跟孙鹤也算是有些交情,跟着劝道:“当下敌军临境,节帅命我等献策,孙鹤也是情急所致,才会在言语上有所不敬,还望节帅能宽则一二。” 若在平时,刘守文真能砍了孙鹤,就算众人力劝,他也会照砍不误,此刻却并非真的想杀孙鹤。因为他非常清楚,如果此时砍了孙鹤,必定会让吕兖这些人心惊心寒。 如此一来,难保他们不会有异心,有异心则易生变,以下犯上的例子比比皆是,过往有太多藩镇的节度使都是死于属下叛乱,眼下绝不能犯这样低级的差错。 至于赵氏父子的心思,刘守文也能猜到几分。无非是想表现,想保周全,甚至还有可能想抽身而走,不管怎么,要论起忠心,这对父子真不及孙鹤。 “唉!” 有了吕兖和赵在礼的劝说,刘守文就势做戏。 他先是长叹一声,随后扔掉手里的横刀,冲着孙鹤躬身施礼:“是本帅一时急昏了头,行事鲁莽了,我又怎会不知你的忠心,昨夜若不是有护在左右,你拼死相守,我的这条命恐怕早就丢在芦苇荡了,先生莫怪!” 做戏要做全套。 刘守文说着,手掌在眼角抹了一把,好像真的抹出眼泪。 孙鹤见状,赶忙跪在地上,哽咽道:“节帅,卑职自幽州之时便跟随您左右,心中所想皆是为知己者死,也发誓要以死效忠,可当下还不至于此,只要节帅应对得当,必定能让沧州化险为夷。” 刘守文扶起孙鹤,摆出礼贤下士的姿态:“你说,应该怎么做?” “节帅,城中粟米可支撑半载有余,武库内的守城军械也充沛,床弩经改良后更可射三百步,若将兵力全部用于守城之上,就算朱全忠领兵十万来攻,清池城也可确保不失。” “虽说如此,可若只是守在城中,终不可退敌,汴军真要围久了,依旧无法消除破城之凶险,届时如何是好?可否有其他良策?” 守城倒是可以,但也要看对方会围多久,一旦围到城中无粮的时候,汴军依旧不退,还怎么守? 孙鹤深吸一口气,说道:“当下,节帅应请燕王速派幽州兵马前来增援,另外也应该派人去河东求见李克用。” “求见李鸦儿?能有何用?” 刘守文迟疑地摇了摇头。 孙鹤跟随刘家父子时间久,知晓的事情比较多,所以清楚刘守文为什么会迟疑。 第一百五十六章 事变多百罗 刘氏家族的发迹,可追溯到刘守文的祖父刘晟。 这位初代拓业者寄寓幽州时,便以武勇见知于当时的卢龙节度使李可举,得授镇将之职。刘守文的父亲刘仁恭由此承荫,很早便投身于李可举的幕府之中。 刘仁恭性情豪放不羁,曾向人透露自己夜梦谶纬,预示天命所归必臻显贵,这番言论辗转传入新任卢龙节度使李匡威耳中,竟成祸端。 李匡威深忌其志,遂将时任裨校的刘仁恭远调景城为令。然时势造英雄,恰逢瀛州突生民变,乱民戕杀州府官吏,刘仁恭募得千余壮士剿灭祸乱,李匡威遂复授其兵权,命其镇守蔚州。 景福二年,幽州政局骤变。 李匡威遭胞弟李匡筹驱逐,恰值蔚州戍军逾期未归,思乡心切的士卒以刘仁恭为帅,挥师直指幽州,却被李匡筹击溃。无奈之下,刘仁恭只得投奔河东节度使李克用。 李克用厚待刘仁恭,不仅厚赐田宅,更擢其为寿阳镇将。乾宁元年,李克用攻陷幽州,刘仁恭既献破城首功,又以“封府库以待晋王”之忠谨姿态,终获表奏为检校司空、卢龙军节度使,由此跻身藩镇诸侯之列。 不过,狼子野心终难久制。 刘仁恭得势后,屡违晋王李克用节度,更于乾宁四年密遣其子刘守文与骁将单可及,在蔚州木瓜涧设下天罗地网。 木瓜涧一役,李克用亲率五万精锐竟遭伏击,晋军精锐折损殆尽,河东元气大伤,自此再也无力与宣武朱温争衡,刘仁恭也由此成为河北的一方霸主。 经此背刺,李克用与刘氏父子算是结下血海深仇,若非形势所迫,早欲“寸磔其躯”,又岂会施以援手? 就事论事,刘仁恭的反复无常倒也无可厚非,武人借势攀附、伺机自立,这在当下已成常态,也正是唐末骄兵悍将的典型写照。 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刘仁恭之所以能占据幽州,吞并沧州,也正是因为是李克用的“识人不慧”。 不仅是刘仁恭,早先在使用李罕之、李克恭上亦是如此,正是由于个人缺陷,李克用的攻伐总是劳而无功,得而复失,一步步耗尽了原本占据的优势和自身实力,才会被朱全忠步步紧逼,时至今日已经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 孙鹤提出求援李克用的建议,其实他自己也清楚希望渺茫,但他还是觉得如果李克用能着眼大局,应该不会对朱全忠的此番用兵置若罔闻。 “节帅,世变多百罗。” 不管怎样,终归还要试一下,孙鹤劝道:“正如列子所云,先日所用,今或弃之,今之所弃,后或用之,究其根源,无非“利益”二字,让汴军得卢龙与沧州,便是对太原的三面合围。”只要李克用能想到这一点,断然不会拒绝我们的求援。” 刘守文起身走到舆图前,以指节叩击舆图上的太原方位,点了点头,回首问道:“他当真会摒弃前嫌?” 孙鹤坚定地点头:“只要李克用能想到这一点,断然不会拒绝我们的求援。” “嗯!” 刘守文点了点头,重新落坐,又斟酌片刻,问:“何人可往?” 求李克用出兵,绝不是随便派个人跑去太原府说一声就能做到,必须得是善辩之人,最好这个人还能为李克用所熟识,有一定的威望,否则根本求不动。 李鹤不假思索地回道:“卑职举荐一人,只要他能去见李克用,定能说服晋王出兵。” 刘守文忙问:“何人?” “原幽州监军,张居翰!” “那个老阉奴?” 刘守文稀眉骤紧,忽而诡秘一笑,点了点头。 张居翰,字德卿,清河人,宦官张从玫的养子。 张居翰以养父荫入仕。中和三年入为学士院判官,迁枢密承旨、内府令,后出监幽州军,秩满诏归,节度使刘仁恭上表留之,这个经历倒是与留在李克用身边的张承业相同。 天复年间,在针对宦官的大屠杀中,张承业得到李克用的保护,张居翰则凭借刘仁恭的庇护,藏匿在大安山北面的溪涧中,成功避开了那场灾难。之后张居翰因看不惯刘仁恭的不思进取,荒淫无度,迁于沧州治所清临城居住。 张居翰来沧州,本想辅佐刘守文,但刘守文并不待见他,少有召见,以至于都忘了自己身边还有这么一个人。 “传张居翰速来见本帅!” 刘守文做出吩咐,又命令道:“即刻派人前往幽州求援,另外…”话语停顿,他瞥了一眼依旧跪在地上赵家父子,而后望向吕兖和赵在礼,吩咐道:“你二人即刻整顿城中兵力与粮草军械,做好守城准备!” 既然不能打,那就守住清池城,即便有再多的汴军围过来,只要凭借坚固的城防,就能跟朱全忠耗下去,清池城不失,沧州那就还属于自己,自己也依旧是义昌军节度使。 说罢,刘守文走到赵家父子面前,低头盯着赵行实,故意将一只脚踩在赵延寿的手背上,重重一碾,青砖缝隙里缓缓渗出一缕暗红。 “守城事大,你父子二人务必协助吕判官和赵军使做好此事,再有闪失,本帅定不饶恕!” “末将遵命! 对于孙鹤的提议,赵行实并不否认是良策,但这个良策却阻碍了他的计划和打算,甚至连兵权都因为这个良策而被剥夺,怎能不记恨? 故而,赵行实在起身时盯了一眼孙鹤,记下这个仇。 刘守文放弃主动出击,忙碌起守城的准备,这就让长芦城卸去了被反扑的压力。沈烈在胡规的军营里待了一上午,勉为其难地喝了一肚子酒,顶着正午的烈日返回城中。 朱友珪没有跟沈烈回城。 他觉得还是留在汴军军营比较稳妥,好过住在沈烈掌控的的范围之内,虽说沈烈的效节军也在宣武军的序列之内,同样可称汴军,但感觉不一样,因为那些军将士卒只认沈烈,这一点让他感到危险。 “沈烈,我有话问你。” 朱友珪为了表示亲近,送沈烈出军营辕门。 “二郎君请说,沈烈知无不答。” 沈烈抚了抚战马修剪过的鬃毛,笑望着朱友珪。 “你…” 朱友珪略带犹豫,而这份犹豫之中还带着几分不甘与愤恨:“你与罗月华有婚约了?” 沈烈一怔,本以为朱友珪怕蕃客叛乱的事情会给他带来不好的影响,想要叮嘱几句,没想到竟然是问这件事情,看来朱友珪真的是看上罗月华了。 “没有!” 沈烈回答的很干脆,紧接着却说道:“我与月华虽然没有婚约,但她必须嫁给我,我也必须要娶她,我与她是天作之合,诚如香山居士所云,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我与月华娘子分不开的。” 这个话意很明显,就是直白地告诉朱友珪,你看上没用,别说你说梁王之子,你就是天王老子也没用,更别想使坏,在这件事情上,老子生死无惧,这就是老子的脾气! “但愿吧!” 朱友珪望着沈烈,不阴不阳地笑了一下,直到沈烈带人纵马离开很远,他依旧站在辕门处不曾转身。待到转身时,他突然问胡规:“你…觉得他该死吗?” “谈不上应该不应该,事在人为,命也是如此!” 胡规在旁听到刚才的那番对话,多少明白一点,虽然不能全盘否定之前的猜测,但也清楚这两人的关系有间隙,只要是有女人搅和进来,再好的关系都会裂成仇恨!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一场仗打下来,总要有死有伤,也会有人侥幸毫发无损。 本质上,这就是一种淘汰。 战争这架古老的筛选机器,总会以铁与火为筛孔,将参与者的命运粗暴地分为两类,一类是被历史记忆的幸存者,另一类则是永远沉默的淘汰者,用自己的血躯铺就别人的青云路,用白骨铸就他人的黄金印。 因此说,历史的功勋簿上从未记载真正的代价,只会用遗忘的薄纱覆盖血腥的真相,用修辞的香料腌制残酷的史实。 死者掩埋,抚恤家人,伤者救治加奖赏,对于全身而归之人,同样会得到相应的赏赐,沈烈不会吝惜权利和财物,离城时就已经安排李愚做好这些应该做的事情。 六月正午,日轮仿佛被钉死在苍穹正中。 城墙垛口蒸腾着扭曲的热浪,青砖表面泛起刺目的惨白,连夯土缝隙里的蚭鼠都被烤得缩在阴沟里喘息。 沈烈回城后,即刻赶到旋军坊的军营察看伤员,掀开营帐布帘的刹那,浓烈的血腥气裹着金创药味扑面而来,同时也看到青布幔间闪过一道踉跄的瘦小身影,迎面而来。 少年套着空荡的皮甲,后颈被晒得泛起水泡,细伶伶的胳膊环抱半人高的陶罐,活像一只被暴雨打湿的雏雀。每走三步便要踮脚调整姿势,草履破洞里露出的脚趾沾满黑红血痂。 “小兄弟,我记得你。” 沈烈抬手拦住少年的去路:“你叫刘知远,对吧?伤好了吗? 少年猛地刹住脚步,陶罐里的药汤泼出半盏,在泥地上洇出暗色图腾。他仰起脸,却被烈日刺得不得不眯起眼,汗珠顺着发梢滴在甲片上,很快便浸深一大片。 “回将军,大郎无碍,大郎可再杀敌!” 刘知远努力挺直腰板,沾着血痂的手掌往衣摆蹭了蹭,又觉不妥,慌忙背到身后,指节在皮甲上无意识地抠弄,黝黑的脸上满是局促不安的表情。 沈烈微笑地颔首,目光扫过少年磨破的草履,转向夏鲁奇时眉峰骤聚,诘问:“三郎,我还没来得及问你,招募新兵总要有年龄限制吧?这么小的娃娃,招进来做什么,贪狼营何时改作慈幼局了?” 隋唐以来,征兵的年龄多在弱冠之上,虽然把16至21岁的青年也纳入兵役范围,但通常不会实施。 当年,唐太宗曾试图征召这一年龄段的男孩入伍,但此计划遭到魏徵的反对,说如此做等同于“竭泽而渔”,会对国家的长远发展造成损害。 但,事无绝对。 当下的大唐再也不是当初的大唐,连年战乱已经让人口骤减,再加之各路豪强都在为加强自身势力连年征兵,适合年纪的兵源早就不足,因此也都把征兵年纪降到束发之龄,甚至还要低上一些。 不过,像刘知远这种娃娃兵倒是少见,毕竟年岁太小,战力不足,反倒白添一张嘴吃饭,得不偿失,少有军营会招募。 “这事我还真不晓得…” 夏鲁奇苦笑,转头瞪向跟在一旁却故意不作声的陆道岩:“装什么傻呢,都指挥使问话呢,没听到吗?你招这样的娃娃兵做什么?” 陆道岩挠着后颈讪笑,腰间蹀躞带上的金钩在日头下乱晃:“其实也不是用他上阵,就是在军中打杂,当个使唤,平时也就做些在马厩拌草料的活计,昨晚不知怎么就让他混在队伍里了…” “胡闹!” 沈烈脸色一沉,训斥道:“你是贪狼营校尉,是主将,你不知?那你都知道什么,这么小就让他上阵,不是白白送命吗,你是怎么当主将的?常说的爱兵如子都当耳边风吗?” 陆道岩连连称是,自责道:“是属下疏忽,请将军责罚!” 夏鲁奇赶忙打圆场:“烈哥儿,要不这样,我吩咐下去,让各营重新录入军卒年岁,未及束发之龄都退出去…” 话音未落,刘知远扑通一声跪在沈烈面前,膝甲砸在青石板上当啷一声,惊得药罐里残存的汤药晃出涟漪。 “将军!” 少年喉结上下滚动,沾着药渣的指尖死死攥住沈烈的战袍下摆,瓮声瓮气地哀求:“将军,求您留下我和我的弟弟吧,我可以上阵杀敌,我不求军饷,只要给口饭吃就行。” 沈烈听到刘知远如此说,也就明白了原因,垂眸望去,看见少年开裂的指甲缝里嵌着铁锈,就在这时,军营中蝉鸣突然凄厉起来,混着伤兵的呻吟,在血腥气与汗酸味发酵的暑热中织成密网。 沈烈俯身捏了捏刘知远削瘦的肩头,皮甲下的骨头单薄也硌得掌心发疼:“以命换一口能活的吃食,理所应当,可你还是太小了,不如在城中做些别的事情,照样能赚到活命。” 刘知远摇了摇头,瞳孔猛地收缩,旋即又燃起两点幽火:“我常听人说,男儿郎当立不世之功...” 话语未尽,喉头突然哽住,少年别过脸去,脖颈青筋暴起如蜿蜒的蚯蚓:“我虽年少,却不想苟活,我的命值几粒米,我便换几粒,若是换不来,不如…不如…”尾音碎在颤抖的齿间,终究没能吐出“死去”二字。 “哈哈…” 沈烈大笑,随后转头吩咐道:“传令各营,未及束发者,编入背嵬队,专司掩埋尸首,转运伤兵,不得上阵。”说罢,又望向刘知远:“你以后跟在我身边吧,替我抬枪牵马,如果觉得这也是苟活,会耽误你创不世之功,可以拒绝。” 刘知远怎么可能拒绝,赶忙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不不,大郎愿意跟在将军身边,将军的大恩大德,大郎一定会以死相报。” 沈烈转头冲着夏鲁奇和陆道岩说道:“你们瞅瞅,动不动就以死相报,要是连他都要舍命,我的身边还有兄弟吗?你俩要么是战死,要么就是弃我而去。” 夏鲁奇觉得沈烈的话里有话,赶忙笑道:“这是他的心意,能得到你的赏识,他也该如此。可要说到我和道岩,没那么容易战死,更不可能弃你而去,除非是你打算舍弃兄弟们,逼我们离开。” 效节军从创立伊始,夏鲁奇就以副指挥使的身份实际掌控兵权,这是沈烈赋予他的权利,也是对他无条件的信任。 然而,这个信任能持续多久,以后若有变动,兵力再有扩充,会不会还有这样的信任,夏鲁奇并不确定,毕竟人心难测,别说同袍兄弟,就是亲弟兄也会反目相杀。 另外,他觉得沈烈真的变了好多。 从那个雪夜之后,最初认识的烈哥儿如同换了一个人,无论是性格还是外在举止都变了,尤其是眼神里时常透出那种摸不透的感觉,真的跟之前截然不同。 沈烈拍着夏鲁奇的胳臂,笑道:“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我不会舍弃兄弟们,真要说逼你们离开,那也要等我真到了无立锥之地…” 话音未落,陆道岩抢过话:“没有立锥之地,我们就帮你打出安身之所,只要大家在一起,这天下总有我们可立足的地方。” 夏鲁奇也说道:“正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别人能打的出来,我们也能,只要烈哥儿信得过兄弟们,兄弟们就跟着拼命!” “大郎虽小,也可跟着将军们拼命!” 刘知远还跪在地上,闷声跟了一句。 “这话还是等你再大些再说,到时有你拼命的机会。” 沈烈笑着拉起刘知远,转头问夏鲁奇:“陈参呢?冯晖说,陈参把自己绑在帅营的旗杆上,真的假的?” 夏鲁奇点头:“此事不假,陈参回来后,先到我营帐里请罪,然后就让人把自己绑了,说等你回来处置。” 沈烈点了点头:“走吧,去看看!” 第一百五十八章 收人心 烈日将旋军坊的夯土城墙被晒成焦褐色。 军府衙的大门前,赤底黑虎旗垂在凝滞的暑气里,旗面蜷曲如蛇蜕,旗杆投下的狭长阴影正压住一道被捆缚的身影。 陈参绑在旗杆上,歪垂着头,干裂的嘴唇随着呼吸翕动,每次喘息都会牵动左肩草草包扎的伤处,浸透纱布的黑血便渗出几滴,顺着甲叶滑落在夯土上。 沈烈踩着发烫的夯土走了过去,看见陈参肩甲上的血迹在烈日下结晶成暗红盐粒,麻绳深深咬进锁子甲铜环,在青灰色甲胄表面勒出蛛网状的汗渍。 “陈参!”沈烈的靴尖碾碎一颗风干的马粪,阴影罩住陈参已经晒脱皮的面孔:“功过未定,你如此…何必呢?” “卑职是军司马,知晓违抗军令之罪,也正是卑职之错才让那些本应该全身而退的军卒丧命,卑职之罪不可恕,按律当斩。” 陈参艰难抬头,锁子甲哗啦作响,被汗水腌红的眼皮下,布满血丝的眼球缓慢转动,喉结也因麻绳的压迫突兀滚动。 “按律当斩?” 沈烈再近一步,伸手轻按陈参溃烂的肩伤,五指陷入发黑的棉布:“若是如此,那我问你,主帅遣将不当,该如何定罪?主帅思虑不周,未思应思之变,又当受何等处罚?” “将军!” 陈参睁大布满血丝的双眼,不住地摇头:“不,是卑职的错,是卑职辜负将军所望,未尽领兵之责,害死了那么多弟兄,陈参该死!” 说话间,陈参猛地挣动身躯,惊飞旗杆上食腐的乌鸦,掠过沈烈头顶时,一根黑羽打着旋儿落在他的肩头。 夏鲁奇在旁望了一眼沈烈,没有说话。 他知道无须帮忙开罪,从沈烈的话中便能猜出陈参死不了,沈烈不会杀他,至于处罚,应该会有,但应该不会太重。 沈烈望着倔强的陈参,点了点头:“那么说,你是在逼我杀你,用你的命来立军威,典正军律,是吗?” “是!” 陈参低声嘶吼,脖颈青筋如蚯蚓蠕动:“陈参该死,将军必须要用陈参的头颅祭奠那些死去的兄弟,让军中将士以陈参的死为例,知晓军令不可违!” “效节军律,违令者斩,你说的没错!” 沈烈声音很轻,像在说给自己听,随后他将手按在腰间横刀的吞口上,鎏金螭纹硌着掌心,刀柄缠的鲨鱼皮沾了汗液,有些发粘。 “烈哥儿!” “将军!” 夏鲁奇和陆道岩见状,皆是一惊,同时轻唤。 “草!” 沈烈转头望向夏鲁奇和陆道岩,粗鲁地骂一句,抬手扯下所戴的幞头,乌木簪划过半空时,夏鲁奇想到可能,抢前一步:“使不得!” 然而,沈烈已扯散发髻,鸦青长发被燥风扬起,遮住他抽搐的嘴角,横刀出鞘的龙吟声里,一绺黑发握在沈烈手中。 随后,他扯下衣袍一角,将断发系上旗杆:“我削发待首,断袍明律,是罚我自身,也是代你受罚,但从今日起,你的命便拴在效节军旗上。”说罢,挥刀斩断陈参身上的麻绳。 陈参先是愣愣地望着沈烈,不等麻绳落地,已经扑通跪在沈烈身前。锁子甲的刮擦声里,包扎伤口的布条崩裂,黑血汩汩涌出,在夯土地上积成小小的血洼,淹没了那根乌木簪。 “将军,卑职应该去地下给弟兄们赔罪啊!” “我已经说了,你的命绑在效节军旗上,只要效节军旗在,你便不可轻易言死。” 沈烈俯身扶起陈参,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你既已入了效节军,与大家就是同袍兄弟,今日兄弟救你,他日有兄弟受困,你也会拼死相救,如此才叫脊背相依的同袍情义。” 陈参没再说话,因为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三十几岁的汉子竟已泪流满面,只能不住点头。 “好了,去把伤口重新处理一下,晚些时候要有庆功酒,别忘了多敬高裕他们几杯!”沈烈笑着嘱咐几句,转头吩咐刘知远:“大郎,陪陈司马去包扎伤口,把你自己的伤药也换一下,然后去一趟县衙,问李主簿晚间的酒肉准备好了没有?” 刘知远刚要离开,沈烈又喊住他:“跟李主簿说,给你寻一套合身的衣服,还有脚上的鞋,都换了,你这装扮,让人以为本将军穷的揭不开锅呢,身边人竟然连鞋都穿不起。” 刘知远藏了一下露出草履的脚趾头,难为情地咧嘴笑,夏鲁奇等人也笑了起来,跟随沈烈走进军府衙。 因为打了一夜,城中除了必要的巡防守城军卒,其余军卒都在营房休息,像冯晖、高裕等人也都在各自府中酣睡,得到禀报后,才匆忙赶到军府衙来见沈烈。 “晖哥儿,我的锐骑减员多少?” 冯晖刚走进军衙,沈烈斜倚在榉木交椅上,麂皮靴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青砖地问他。 “一骑不少,战马倒是多了三十匹!” 冯晖颇具得意地回话,随后又笑着解释道:“那三十匹战马倒不是是全为我所得,是其他兄弟营虏获交于我手上,这功劳我不能独吞,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哎呦,你还挺明事理!” 沈烈笑着揶揄,走到冯晖面前时,瞥见他的澜衫下摆有一抹红:“冯校尉这身常服倒是齐整,不知这…”说话间,一条杏红丝绦被沈烈从冯晖的鸦青澜衫里抽了出来。 “哎!” 冯晖慌忙去按衣襟,圆领澜衫的细麻布料在指间皱成一团,牛皮腰带上的鎏金带扣撞在案几边沿,震得砚台里的宿墨荡起涟漪。与此同时,他耳后渐渐漫上血色,像是被人泼了半盏葡萄酒。 “这是何物?” 沈烈故意抖了抖杏红丝绦:“我记得昨夜你是去杀敌,莫非那些溃军被你追的太紧,用上美人计了?” “我瞅瞅!” 高裕憋着坏笑凑到近前:“莫不是刘守文送来的降书?” 说话间,他又故意抻平丝绦,丝绦上用金线绣的莲花流光溢彩:“哎呀,不是降书,原来是女子的肚兜,瞅着尺码可不小,想来应该是个大胖娘们所用之物,刘守文也过于狡诈了,怎么就知道咱们晖哥儿的癖好呢?” “高大郎…” 冯晖一把夺过肚兜,狡辩道:“哪有什么胖娘们,我就是随手捡的,还以为是帕巾,本想留着…” 不等他说完,一旁的陆道岩抢过话:“晖哥儿,你在何处捡的,告诉小弟一声,得空我也去转转,也去捡一个丰腴女子…我也喜欢…哈哈!” 冯晖见狡辩不过,索性扯开了说:“没错,这肚兜是老米他闺女的物件,知道我昨夜厮杀,多有担心,一大清早去我府中探望,不小心落下了。” “不小心?是不是还不小心躺在你的床榻上?” 沈烈笑着打趣,又好奇地问道:“你是何时勾搭上了他的女儿?哪个?是老大吗?” 老米就是粟特商人米昭通。 米昭通家中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米娜宁,小女儿米伊琳。 大女儿米娜宁曾被杜延平掳去清池城里的清风楼做歌姬,之前沈烈去清风楼的那次,陪他的那个胡姬正是米娜宁。 后来,在米昭通的恳求下,沈烈让廖通帮忙把米娜宁从清风楼偷回长芦城,米昭通为此对沈烈感激不尽,想把女儿送给沈烈做妾,被沈烈一口回绝。 米娜宁属于标准的胡女身材,长得不错,也确实丰腴,很符合冯晖的口味。 “对,是米娜宁,跟她有段日子了,我想娶她!” 冯晖毫不隐瞒,表情也不似说笑。 众人听冯晖如此说,皆是一怔。 没想到冯晖竟然要娶胡女为妻,况且米娜宁还曾在清风楼做过胡姬,娶这样的一个女人为妻,多数男子还是难过心里那一关。 沈烈夺过高裕手中的肚兜还给冯晖,笑道:“如果你想好了,那就娶,但娶妻是大事,不能儿戏,娶过门就要对得起人家,我觉得你不妨再多考虑几日,好好想明白后,再说这个娶字。” 这番劝说并非是不赞同,而是真心想让冯晖考虑清楚,绝不能因为一时的鱼水之欢而冲动。 “冯晖,你跟老米说说,把他家老二嫁给我吧…” “你自己不会说去…” “高裕,米家老二才多大,你都能给她当爹了…送给道岩做小还成。” “我不要…还是给大郎吧!” “扯,我才多大,怎么就成她爹了…” 梧桐树影里,陈参扶着新包扎的左肩立在廊下,看着堂内众人的说笑与打趣,忽然觉得门前旗杆上那绺黑发在偏西的光线里格外耀眼,像是一道伤疤,也像是一条纽带,把所有血污都系成了同袍的结。 第一百五十九章 早作打算 暮色漫过檐角时,廊下铜铃在晚风里碎成满院清响。 沈烈踏着青砖上的夕照残影转过垂花门,看到名叫翠儿的小丫鬟正在点亮廊内的灯笼。 “郎君,您回来了。” 翠儿踮脚挂灯笼的手一颤,烛泪滴在杏色衫子上洇出琥珀斑。她慌忙跳下木凳,腰间禁步乱晃如檐马:“陆大娘子陆大娘子回府了,已经见过月华娘子,还在月华娘子的棠园待了半盏茶的工夫。” “哦?大娘子现在何处?” “在秀月阁,一直未出。” 秀月阁是陆贞娘住进沈宅时选的住所,带个小花园,距离沈烈住的地方不太远,与棠园也仅是隔着一条小溪。 “知道了,小心点。” 沈烈有些意外,来不及换衣服,赶忙去见罗月华。 来至园子里时口他刻意放轻步子,不成想一阵风掠过廊下铜铃,使得铜铃发出轻颤的声响,正房的窗棂上顿时闪动人影,随即窗扇被推开,小萤的声音传了出来:“娘子,烈哥儿回来了。” “见过贞娘了?” 沈烈进门时,看见罗月华故意背对着门,正用麂皮擦拭长枪的枪刃。铜镜映出她眉梢微挑的模样,发间玉搔头随着动作在暮色中划出寒芒。 “是她主动来寻我,分明是这府里的大娘子,偏说自己是厨娘,真是好生奇怪,我不过是过府的客人罢了,与我说得着吗?。” 牢骚间,罗月华透过铜镜瞅了一眼身后的沈烈,转了话题:“对了,胡规怎么说?是要取沧州吗?” 沈烈暗自苦笑,点头回道:“是啊,他的五千兵马只是先锋,后续还会有汴军进入,说梁王已过景州,不日就会到长芦。” “哦…” 罗月华继续擦拭枪刃,竟又转回刚才的话题:“她还拎着食盒来叩门,说是新蒸的玉露团…”说着,她努了努嘴,鎏金烛台上凝着半截烛泪,恰似食盒里那碗未曾动过的团子:“给你留着呢,怕是凉了,凑合吃吧,别浪费了人家的心意。” “是吗?我尝尝!” 沈烈笑着上前,拿起一个团子咬了一口,确实凉透了。 “应是凉了,奴婢给您热…” “好生待着,用得着你献殷勤!” 小萤刚说话,被罗月华喝止,只好乖乖坐在原地,抿嘴偷笑。 “甩脸子啦?” 沈烈吃下凉团子,随口问了一句。 小萤闻言,紧忙蹙眉冲着沈烈摇头,暗下埋怨:“烈哥儿真是忙糊涂了,怎么能问这话,就不应该问,这不是明显偏袒嘛!” 果然,沈烈的话音未落,罗月华陡然将枪杆杵地,枪纂凿进青砖的声响惊得小萤滚落了针线篓里的顶针。小丫鬟蹲身去捡时,瞥见自家娘子耳后飞起薄红,沈烈则摸着鼻尖讪笑。 “沈念安,你这话是要审我?” 罗月华霍然转身,靴头碾着地上的夕照碎金:“你是说她会甩脸子,还是说我容不得人?”透窗而入的残阳在她眉间战纹上流淌,化作逼人的气势,惊得梁间燕子都倏地窜出巢去。 “哎哎,别恼啊,我没说你…” “那你说谁?是说陆大娘子吗?那好…” 罗月华转头吩咐小萤:“去,把陆大娘子请来,就说她的沈郎要质问她,是不是给府中客人甩脸子了!” “娘子…烈哥儿!”小萤哪里敢挪动,冲着沈烈一个劲儿晃着脑袋,扎的环髻都要晃散了。 沈烈伸靴尖勾过圆凳,坐在罗月华面前,又去拉她的手,却被甩开,正碰到罗月华腰间的蹀躞带上,玉钩碰得叮咚作响。 “哎呀,世人皆知月华娘子心如瀚海...” 说着,沈烈瞥见小萤手中的绣绷,倾身夺过:“也知娘子的性子就如这松柏…刚直?这谁绣的,怎么都绣弯了…” 话未说完,一根绣针擦着他耳廓钉在窗框上,吓了他一跳。 “是我,怎么,是不是没有人家大娘子绣得好呀?” “不…不是,弯就对了,这说明我的月华娘子心慈如菩萨,就是不愿太刚直,容易扎人。” “这也是娘子给你绣的。” 小萤憋笑憋得肩头直颤,忙将绣着并蒂莲的帕子塞进沈烈。 罗月华瞪了一眼小萤,望着帕角绣歪的针脚,抓起针线篓砸向沈烈:“沈念安,你别跟我耍嘴皮子,我就给她甩脸子了,你敢把我怎样?” “哎呦,娘子息怒嘛!” 沈烈抄住飞来的竹篓,就势摘下幞头放在竹篓上递给小莹:“我敢把娘子如何,都说家和万事兴,等以后过了门,只要娘子有气,尽可冲我发,是打是骂,为夫都受着,绝无怨言!” “胡说,我为何要发脾气…” 话说一半,罗月华脸红起来,赌气坐下,指尖抚过枪杆新缠的朱砂绫,随后将长枪横在膝头:“如今你是梁王眼里的红人,便是纳上十房美妾...” “此言差矣,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沈烈扯着枪头红缨,故意凑近罗月华的耳垂:“繁华似锦,我却只为一人饮尽悲欢。” “起开!” 一阵酥麻袭身,罗月华推开沈烈,笑意已然跳上眉梢:“谁晓得你为哪一个人,还有,你这发髻怎么乱成这样?” 在军营散开头发后,沈烈只是随意挽起用发簪固定,戴上幞头倒是看不出来,摘下幞头便显得乱糟糟了。 “过来一些,我给你重新梳头…” 罗月华拉着沈烈坐到铜镜前,沈烈则把在军营时发生的事情说给罗月华听。 小萤见状,赶忙蹑手蹑脚退到门外。 关门时,看见一缕夕照在砖地上投出交颈的鹤影,而恰在这时,东墙根的老藤突然簌簌作响,惊破满室暖昧,却盖不住那声带笑的叹息:“刚才你说十个八个?净乱说,就算你大度,我也要留着一条命呀…” 听到这话,小丫头噗呲一笑,关紧了房门。 “真要追究,这个责任还是在我,是我大意了他心里的恨。” “也不能全怪你,但你能如此做,必定会让那人死心塌地跟着你,这才是真正的为将之道,若是我父亲能如此,魏博也不至于…” “哎,不准说我岳丈坏话!” “贫嘴!” “月华,我想让你尽快离开长芦。” “为何?” 罗月华手上一顿,眉头也皱了起来。 沈烈知她误会,赶忙解释:“梁王快来了,我屯在长芦的东西不能全贡献出去,我想让你拉走大半,或留你救急,或收在魏州城里,你自己决定,总之不能白给了梁王。” 这是实话,如果朱全忠到长芦,府库必定大开,里面所存的所有东西都要听凭朱全忠的安排,沈烈怎么可能会甘心,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罗月华听着心暖,却故意道:“你就不怕我都贪了?” 沈烈笑道:“不怕,其实也都是给你的,就当是聘礼了,我本就孤苦伶仃一个人,若是无牵挂,一文钱也能活,但心里住了你就不同了,而且我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你为筹措军需心急如焚。” “念安…” 罗月华的声音有些发颤,眼圈也红了起来:“你不是孤苦伶仃,奴家会陪着你,是生是死都陪着你。” 沈烈拉过罗月华的手,笑着点了点头,随后又说道:“月华,有件事情想跟你商量,就是…能不能把贞娘也带走,如果开战,长芦首当其冲,这里便不安全了,而且我很有可能会被调离,所以不想让贞娘留在长芦。” 说着,沈烈面露难色:“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让她跟着你回魏州城才稳妥,你替她在城中安置一处住所,帮衬一下,好吗?” “沈念安,你是吃定我心软是吧?” “月华,当我求你...” “我不要你求...” 话未说完,罗月华唇上的咸涩在沈烈的唇齿间蔓延,那股熟悉的苏合香也透进身体,弥漫在心间。 第一百六十章 命运的齿轮 暮色如铁。 当长芦城头的最后一线霞光被暮鼓声碾碎时,校军场的夯土地骤然绽开十几簇火莲,跃动的火舌舐破仲夏粘稠的夜色,将四周林立的旌旗熔成流淌的金箔。 烤羊的油脂滴落在炭堆上,在噼里啪啦的爆裂声里,铁锈与肉香被夜风混杂在一起,痴缠不休。 篝火堆旁,效节军卒们染血的甲胄并未褪去,与葛布短打的青壮们勾肩坐在一起喝酒说笑,如同亲兄弟一般。 忽有陶碗叩地的脆响刺破喧闹。 一个独眼军卒用匕首的刀柄敲打豁口粗陶,黧黑面庞随火光忽明忽暗,很快有人应和,继而又有隆隆鼓声响起。 城楼戍卫的岗哨听到战鼓声,赶忙探出半身,老远便望见校军场方向飘摇的火星子直往夜幕里钻,也看到装着烤肉的担子正被挑上城墙,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 “给戍卫兄弟加餐!” 沈烈略带沙哑的嗓音穿透肉香,夏鲁奇的甲胄摩擦声紧随其后,在两人身后的伙夫所挑的担子上,数只烤羊焦褐的表皮在月光下泛着蜜色,油脂正顺着柳条担子滴落,在石阶上烫出细小的油星,黏稠肉香与铁锈腥气则在夜风里绞作一团。 “兄弟们,今夜你们戍卫巡防,肉放开肚子吃,酒却限量,一人只有两碗,待明日换防再畅饮…” “将军放心,我等吃肉便好,绝不敢贪杯!” 城防守卫归陆道岩的贪狼营负责,今晚城墙上是毛璋领值。 毛璋见是沈烈亲自来送肉,赶忙扶箭垛起身,肩甲下洇血的麻布在青灰城砖拖出暗褐轨迹,恰似他昨夜砍断蕃客颈间时喷溅出来的血。 最初,毛璋有些想法,以为新县令会好拿捏,以为自己能成为另一个杜延平,实际却发现自己想多了,根本没有这个可能性。 故而,他不再有幻想,眼底只剩下驯服的阴火,因为他终究明白,在新县令淬火的权柄前,唯有战功才是叩开青云的投名状。 “毛璋,你身上的伤如何了?” “多谢将军体怀,末将只是受些皮外伤,不妨事!” “那就好!” 沈烈倒了一碗酒递给他,笑问:“能喝酒吗?” 对于毛璋,沈烈从最初就是以利用的心态待之。 这也正常,一不沾亲,二不带故,连什么脾性都不了解,怎么可能谈信任,尤其像毛璋这种靠杀人讨生活的人,都是狼性蛇心,一旦看错了,极易被反咬一口。 这就像后世的职场之道。 老板的嘴里可以讲情怀,员工也可以把这种情怀视作情分,但实质上在老板的眼里,员工只有能用与不能用的区别,其他都是扯淡。 沈烈始终秉持这种观点,如果可用便会留在身边,哪怕是狼心狗肺,也要把这种“恶”用到极致,至于毫无用处的人,那就是废物,留着一个废物在身边,只会给自己找麻烦。 “将军,莫说一碗,便是几坛也能饮下!” 毛璋畅快地喝了一碗酒,接过第二碗时,敬向沈烈和夏鲁奇:“今夜只有两碗酒,末将只能用最后这碗酒同时敬二位将军。” “那好,来,干了!” 三只粗陶碗凌空相碰时,撞出清冽酒花。 沈烈执碗的拇指下意识摩挲着碗沿旧裂痕,将带着凉意的沧酒饮尽,呼出一口体内集聚的酒气。夏鲁奇铁护颈下的喉结随着吞咽剧烈滚动,残酒顺着下巴滴在锁子甲上,泛起冷铁特有的幽蓝。 毛璋待两位上峰喝完,才将碗沿送到嘴边,仰头时露出颈侧蜈蚣状刀疤,酒液滑过凸起的喉结,在火把映照下泛着濒死鱼鳃般的暗红。 刘知远一直跟在沈烈身后,赶忙将一根烤羊腿递给毛璋,随后将沾满油光的手放到嘴边舔上几口,喉头随着吞咽上下滑动,油光发亮的嘴唇也无意识翕动着。 “接着!” 大块羊腿肉划开凝滞的空气,少年扑接的姿态惊起夜风,毛璋看着刘知远狼吞虎咽时鼓动的腮帮子,大笑起来。 从沈烈登上城墙,毛璋便看到瘦小的刘知远紧随其后,也就猜出这小子应该跟了沈烈。 昨晚以为他活不成了,没想到竟能活下来,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小子确实是福分。 “毛璋,破军营校尉的锐骑又多了三十几匹马,差一个锐骑都头。” “将军?” 当沈烈说出“锐骑都头”时,毛璋的另一只手猛然攥住箭垛的青砖,铁护碗刮蹭的石粉簌簌落进城墙缝隙。 “天明去找冯校尉,夏副使也会跟陆校尉说,出一份调令。” 毛璋握着酒碗的手抖了一下,碗底的残酒顿时荡开涟漪,摇碎了碗底浅浅的月色。 “谢将军再造之恩,末将至死不忘!” “你应得的,也是副使的举荐,要谢就谢他吧…” 毛璋可用,沈烈就会用,会给他一个机会,另外冯晖比陆道岩心狠,把毛璋放到冯晖手底下更稳托。 走下城墙时,沈烈回头朝上望了一眼。 他知道自己正将淬毒的匕首递给饿狼,但他也明白,在这血肉铺就的登云梯上,哪个是好人?命运的纺车看似转动的平淡无奇,实则从来都是将所有人的心肝纺成染血的丝线,织成带血的网。 想到此处,脑中突然闪现一个画面,非常清晰,那是一个雪夜,是在魏州牙城下时的场景。 “三郎,如果当初我们没有到魏州城,没有奉命杀魏博牙军,此刻会在做什么?又会在何处?” 那个画面是记忆,后面很血腥,是亲身经历,却又不是,之前分得很清楚,但现在越来越分不清了,好像就是自己杀了那些老弱妇孺,每一刀都是那么真实,所谓的分清只是欺骗自己的谎话。 “不知道,或许在军营睡觉,又或许…” 夏鲁奇笑了一下,拍了拍身上的盔甲:“可能已经死了吧?反正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这种假设确实说不出答案。 谁能看透命运? 谁都不能,只能跟着命运的齿轮旋转。 当初血战牙城,应该只是命运齿轮的又一次咬合,而这个咬合造就了今时今日的路,或许命运就该如此。 或许,不是这样。 可能是因为沈烈的死而复生,让大家都命运齿轮发生了改变,一个个从平平无奇的小卒变成了领兵之将。 或许应该就是这样,夏鲁奇说不清楚。 第一百六十一章 篝火与权利 巡查过城防,沈烈返回效军场。 残月掠过高台,当乌皮六合靴碾过校场夯土,拾阶登台的刹那,满场的敲击声与喧闹声骤然停歇,稍顿数秒后,军卒起身时带动甲胄的声响如浪潮般层层涌起。 踏上最后一级石阶时,校场西角突然传来不和谐的陶罐碎裂声,沈烈停下脚步冷眼望去,几名提前醉酒的士卒慌忙跪倒,醉意也醒了大半。 “站起来!” 沈烈解下腰间佩刀抛给洪少游,袍袖带起一阵裹挟铁锈味的风:“用命换来的庆功酒,要站着喝,便是醉,也要醉出豪气!” 点将台上,青衫猎猎,月光将沈烈的影子拉成刺破校场的长剑,食指上的血珠顺着釉面裂纹蜿蜒而下,与浑浊的酒浆融成暗红漩涡。 “昨夜血战,沈烈仰仗诸位弟兄拼死一搏,方才守住长芦,这碗血酒先敬那些战死的弟兄,愿他们英魂长存!” 酒碗凌空划破凝滞的夜,酒液下落的轨迹在月光下凝成一条血红的线,校场近三千壮士随沈烈的动作整齐化一,一道道血红在篝火的光亮中显现,渗入泥土时竟蒸起淡淡白雾,仿佛是那些阵亡者的魂魄正从土中升腾。 “英魂长存!” 效军场内轰然腾起的声浪震碎月夜,迸发的吼声更是惊得篝火陡然窜高三尺,青壮们裸露的臂膀泛起鸡皮疙瘩,捕快与衙役们更是被这样的气氛所感染,连额头的青筋都突突暴起。 年少的刘知远站在点将台下,努力压制激动的心情,捧着酒碗的指节却已然发白,当无数酒液划过半空时,他仿佛看到每一滴都映着跳动的火与未散的魂。 “这第二碗酒,我敬所有的弟兄。” 沈烈平举酒碗,目光缓缓扫视全场,继续说道:“你们是我沈烈的将士,是我的属官部下,更是我同袍手足,今夜饮下这碗酒,便是沈烈与弟兄们的誓约,自今日起,我带你们取尊严,夺富贵,你们随我破阵时,肠穿肚烂也要向前扑三丈,你等可愿意?” “我等愿为将军效死!” 声浪再次响起,与之响起的还有效节军卒以拳敲击胸甲的声响,一下接着一下,犹如雷鸣。 “好,诸位,请随我共饮!” “敬将军!” 因为激动,刘知远握紧拳头时扯动了肩窝的箭伤,渗出殷红,但他似无觉察,只是出神地望着点将台上如枪的身影。 这一瞬,少年忽然想起自己曾经有过的幻想,因为是幻想,所以总在遗忘,故而有些记不清了,但他依稀记得好像就是沈都指挥使这般样子。 “大郎…” 就在刘知远努力回想之际,熟悉的沙哑嗓音贴着耳根响起,刘崇像条泥鳅般挤到他身后:“到处找你也找不到,原来是攀上高枝了,也不说带着我。”说话间,刘崇酸溜溜地盯着点将台,沾着油渍的手指不停甩动。 刘崇跟刘知远仅差半岁,身量相仿,但性子却有天壤之别,俗话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就连刘知远都觉得自己这个从弟等到长大了,顶多也就是个痞子无赖。 “瞧你说的,这等事情岂是我能做主?” 说着,他把刘崇往暗处拉,问道:“李护和王固如何了?此番回来有何奖赏?我听夏军使说,要把不足束发之龄的人都撵出军营,你赶紧找他们说说,让他们帮你说说情。” “他二人都升为参将了,哪里还会管我,这次做细作,我也出了力,竟一点奖赏都没捞到,太不公平!”刘崇不满地撇了撇嘴角,又故作不在意地说道:“无妨,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大不了去渡口找饭吃。” 刘崇是在说气话,见从兄不吱声,又转口说道:“大郎,要不你帮我求求都指挥使,让我也跟在他身边混口饭吃,等咱们再大些,便回太原府入河东军,那里多有同族,怎么也能得些照顾。” 兄弟二人是沙陀人,来自太原府。 两人都是父母早亡,家境贫寒,为了能吃上一口活命的饭,年少的刘知远早早给当地一户姓李的人家做了赘婿,刘崇则四处摸鸡偷狗,虽说品行不端,却也只是为了能活命。 说是赘婿,其实就是卖给了人家,在人家没地位,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比下人好不到哪里去。 有一次放牧,刘崇跟着刘知远,因为刘崇顽劣鞭打牲口,导致牲口踏坏了寺庙属地的庄稼。 刘崇害怕逃了,刘知远则代刘崇受过,被僧人捆绑起来打个半死,而且寺庙还索要赔偿,李家不愿赔偿,便把他撵了出去。 无奈之下,刘知远只好四处讨饭吃,刘崇也就跟着。 两兄弟从太原府一直流浪到沧州,留在了长芦,后来混进贪狼营打杂,没军饷,就是混一口饿不死的饭吃。 “同族又如何?” 刘知远不赞同刘崇的想法,有本事才会被眷顾,要是没本事,饿死在路边都不会被人多看一眼,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慈悲之心早被野狗吃了,人心比茅坑里的粪水还脏。 “都指挥使为人不错,能对下边人有这份心的将军,错不了,他不赶我,我就留在他身边,我劝你也老实一点,别再投机取巧了。” 说话间,刘知远从怀里掏出一副新鞋塞给刘崇:“这是我新领的,大一些,你去求二婶子帮忙改一改,还有啊,别再去赌钱了,人家是见你小,不跟你一般见识,真要遇到凶恶之徒,会没命的…” 不等他把叮嘱说完,沈烈已经起身走下点将台,刘知远赶忙冲刘崇摆手,小跑地跟了上去。 沈烈扭头见他跟来,挥手笑道:“你不用跟着我,去找程县尉他们吃肉戏耍,酒就别喝了,你身上还有伤,小孩子也少喝酒,多吃肉!” 刘知远去找过李愚,所以衙门里的人也就都知晓他跟着沈烈,虽然是小娃子,但他是沈县令身边的人,没人会怠慢他。 “刚才在城墙那已经吃了,我不喝酒。”刘知远继续小步跟着,边走边说:“还是让我跟在您身边吧,一旦有吩咐,大郎也能当个使唤。” 沈烈停下脚步,望着刘知远笑了笑,转头问夏鲁奇:“三郎,你整天吹嘘看人准,你给他看看,看他以后会不会成为一方霸主?” 夏鲁奇打量了几眼刘知远,摇了摇头:“一个小孩子,哪里能看得出来,你要是成为天下雄主,他倒有可能成为守疆大将!” “天下雄主?哈哈…” 沈烈大笑着揽住夏鲁奇的肩头:“你就乱说吧,我算看出来了,你分明就是存心想害我,我当你这话是儿戏,可“天下雄主”四个字要是传到梁王耳朵里,他非弄死我不可。” “说说又如何,又不当真,可这话又说回来,要是真有那么一天,三郎替你打天下。”夏鲁奇也是大笑,转头问刘知远:“小子,你愿不愿意替烈哥儿打天下。” 刘知远毫不犹豫地回道:“只要将军不嫌弃,大郎誓死跟随。” “扯淡!” 沈烈推搡着夏鲁奇,笑道:“别戏耍小孩子,他若不跟着我,或许有朝一日真就会成为一方霸主,可若跟着我,恐怕就没有机会喽!” 夏鲁奇挡着沈烈的推搡,笑道:“哪里戏耍他,我说的就是实话,跟着你,他才有机会出人头地,对了,老米家的老二跟他年岁正好,我看给他算了,千万别让高大郎给糟蹋了,哈哈…” 这一刻,沈烈和夏鲁奇不再是威严的领兵之将,都表现出与年龄相同的嬉闹,也只有在这一刻,才能让人看出他们也只是弱冠之龄的年轻人。 刘知远在史书中的未来会怎样,沈烈非常清楚。 据史书记载,刘知远会继后晋之后,成为五代十国时期后汉的开国皇帝,而且他最早入的并不是效节军,应该是河东军,是后唐明宗李嗣源帐下的偏将,与后晋高祖石敬瑭交好。 然而,历史的车轮到底发生了怎样的改变,沈烈看不透,也无从猜测,但正如他刚才所言,刘知远跟了他,恐怕史书要由此而改写。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不一样的歌舞 渐起的夜风掠过破军营所在最大的篝火堆时,将火星卷成猩红的旋涡,随后又散成漫天光点,闪出一瞬璀璨。 沈烈踩着满地碎骨残酒走来时,冯晖正把烤羊腿横在膝头撕咬,油光顺着虬结的臂膀滑进护腕,火光在他脸上映出跳动的阴影。 “两百骑还是太少!” 冯晖猛地将手里的酒碗顿在夯土地上,砸出一个豁口,碎陶片溅进火堆里噼啪作响:“老子的铁骑要是凑足三千,莫说义昌军那帮废物,就连卢龙军镇,老子都能掀个底朝天,这次也就是烈哥儿过于小心,否则今晚的庆功酒便应在清风楼,搂着那些胡…” 想起自己的女人曾在清风楼做过舞姬,冯晖喉头一哽,把已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改口说道:“不在清风楼,那里没意思,应该在刘守文的节帅府里,让他的女人给爷斟酒歌舞,如此才叫痛快!” 沈烈笑着上前,蹭了一下靴底黏着的黄土,抬脚踹在冯晖的大腿上,踹得他膝弯处的锁子甲哗啦作响,笑骂道:“你说谁胆小,反了你啦,竟敢背后说老子坏话!” “说的是小心!不是胆小,你听岔了!” 冯晖笑着要起身,却被沈烈按着膀子坐了回去。 沈烈夺过他手中的羊腿,就着豁口陶碗满上一盏:“别急,等老子攒足了钱,一定给你凑足三千军骑,到时看你能不能拿下卢龙。” 说着,沈烈灌下整碗酒,将豁口陶碗扔给冯晖,拇指抹去嘴角上的残酒:“我可听说了,刘守文他爹的王宫里全是大胖娘们,你要是有本事,全都送入你军帐,让你日夜不停。” “那还不把咱们冯校尉榨成皮影!” 破军营偏将魏仁奇跟了一句,引得大伙爆发哄笑。 “别急,等我成了皮影,就把那些胖娘们送给你,把你榨成人干…”冯晖笑着从地上抓起一把碎石撇了过去,又让人将新烤的羊肝递给沈烈和夏鲁奇,并举碗相敬。 很快,高裕和陆道岩以及冯道等人也聚了过来,军司马陈参因为敬了太多酒,明显看出醉意,却依旧频频举起酒碗。 说笑间,沈烈问冯道:“那个案子怎么样了?” “卑职已经彻底查明,是那个李虎和丫鬟翠云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用毒害死了段延年,想嫁祸给王氏,谋其家财。而且李虎也招了,他是受了察罕利叶的指使,至于是否关联到二郎君,那就无从查起了。” 说罢,冯道给沈烈倒满酒,自己也喝了一碗,轻叹:“人心难测,更是人性之恶,这世道变得已经让人不得不胆寒。” “是啊,最想不到的恶,往往就存在身边,令人防不胜防,那王氏也是命苦…”沈烈感慨了几句,转头冲着程不换吩咐:“程县尉,财物返还给那个王氏的时候,你盯着点。” 官衙差人在查封财产的过程中,抽利揩油的事情是常态,避免不了,只是多与少的区别。就像沈烈替米昭通要回大部分家财,其实可以原数返还,但只能是大部分,因为就算原数返还,米昭通也不敢接。 原因很简单,就是这个过程少了“孝敬”二字,这两个字不可缺少,少一点都不成,如果少了,虽然钱财回来了,路却堵死,迟早还要舍财保命。之所以让程不换盯着点,不是说一点都不让拿,就是别太过分了,欺负那样一个弱女子,良心上过不去。 程不换赶忙回道:“明府放心,卑职绝不会让下边人乱来。” 沈烈左右望了一眼,篝火在他的眉间映出流动的金斑:“李愚呢?今夜怎得连他半片衣角都没见着?没来吗?” “我来前听他说,有酒无乐不畅快,说要寻些彩袖添香的妙人…”话到此处,突然顿住,因为火光将沈烈骤冷的面容投进了他的眼中。 “胡闹!” 沈烈沉声说了一句,将酒碗里酒泼进篝火:“这个李子晦,莫不是要把花蔷坊搬进军营?当此间是何地?即便再想助兴也不能乱来。” 花蔷坊是城里的烟花之地。 起初,花蔷坊里的风月规模并不大,也就半条街,几间楼,杜延平掌控长芦后,眼气清风楼的进项,“招贤纳士”扩大了规模,把整个花蔷坊打造成了烟花柳巷,花蔷坊也就此成了他的聚宝盆。 坊内遍布青楼、酒楼与勾栏瓦舍,虽然即便最好的青楼也比不上清风楼,但胜在亲民,照样买卖兴隆。 凡是来长芦的男人多数都会去一趟花蔷坊,城里的好色之人更是会在坊间流连忘返,有钱人去青楼,听歌赏舞,与心仪之人共度春宵,钱少的也可在勾栏瓦舍找点乐子。 沈烈也去过,倒不是为了找女人,纯粹就是想去看一看,这种做法就像狮王巡视领地,长芦是他的地盘,无所不能往。 不过,他就去过一次,回来说给陆贞娘听,被陆贞娘用不太隐晦的话讥讽了几句,“沈郎终归是貌比潘安,情比宋玉,才比子建,为世间女子所仰慕,应该多去,也一定要雨露均沾,如此才会了却那些女人的相思之苦…” 打那以后,沈烈再也没去过,听人劝吃饱饭,本来就没干什么,反倒落下一身骚,何必呢,只要钱进账就行了! 此刻,刚提及划蔷坊,就被耳尖的冯晖听了去,浓眉一挑,故意说道:“烈哥儿,你的这个主意不错,今夜酒有了,炙肉也有了,就差女人的歌舞了,还是都指挥使想得周到。” 沈烈皱眉骂道:“周到个屁,这里是校武之所,只能有男人和刀枪,想在这里喝花酒找乐子,不可能,而且也不准女人走进来,这是军中的规矩,李愚要是敢带一个女人走进来,我…” 冯晖仿佛没有看到沈烈的不悦,继续笑道:“这就不好说了,搞不好他真就敢带,而且还不止一个…” 话音未落,校军场的正门处忽然飘来羯鼓声。 三十六面牛皮战鼓被人倒转过来,鼓面映着篝火如同血月,更有一架大鼓被牛车托在正中,一名身着亮甲之人正在挥鼓槌。 与此同时,十二名头戴兽首的乐工踏着鼓点现身,腰间悬的铜铃随着舞步叮咚作响,竟是用营中辎重车上的銮铃改制而成。 “来了,快起来瞧瞧!” 冯晖将陶碗里的酒一饮而尽,拉着面色阴沉的沈烈站起身,其余人也好奇且疑惑地站起来,一同望向由远而近的鼓阵。 果然有女人,只见八名舞姬自鼓阵中旋出,石榴裙裾翻涌似烈焰,臂间金钏却在火光中凝成冷芒。 最奇的是,这八名舞姬的脸上竟然皆覆着效节锐骑所佩戴的铁面,狰狞的凶兽纹下的胭脂痕迹隐约可见。 第一百六十三章 秦王破阵乐 “这是怎么回事?” 沈烈转头问冯晖。 兽纹铁面在火光照耀下泛着幽蓝冷光,那是锐骑营专有的标记,没有冯晖点头,谁能调动这些嗜血铁骑的军备?也就是说,他早就清楚李愚要做什么。 “烈哥儿,你请的这个李子晦,确实能折腾!” 不到冯晖作答,夏鲁奇先来了这么一句。 沈烈也就明白了,这事就瞒着他呢! 魏仁奇的指节叩得锁子甲哗哗作响,在旁笑道:“这哪里是花蔷坊的粉头,分明是咱们破军营的夜叉娘子!” 这时,李愚自暗处施施然走出。 这个素来以风雅着称的人此刻竟披着半旧皮甲,发间簪着不知从哪里翻出的雉尾,活脱脱像个落拓的游侠儿。 “禀明府…” 李愚叉手行礼,篝火在眉弓投下浓重阴影,眼底则映着跃动的火光:“这些乐工舞者并非出自烟花之地,皆出自良人,那些面甲已得夏军使许可,从冯校尉手中借出,至于舞姿…” 说着,他忽然露出笑意:“这秦王破阵乐学起来不易,不过演练了半日,若有不娴熟之处,还望明府莫笑!” 秦王破阵乐,乃是唐初的军歌,后为唐宫廷乐舞,属武舞,是大唐鼎盛时期的象征,尤其是鼓乐震天,可传声上百里,气势雄浑、感天动地。 “都是从哪里找…哎…那不是…” “咚!咚咚!咚咚咚!” 地面震颤的节奏打断了问话。 沈烈霍然转身,瞳孔里倒映出三十六面牛皮战鼓齐鸣,鼓阵中央的牛车上,罗月华披甲在身,绛红的披风猎猎如战旗,缠着红绸的鼓槌在她掌中化作两道赤练,鼓点每落一记,周遭军士便以战靴踏地应和,震得篝火明灭不定。 稍一愣神的功夫,忽见领舞的娘子旋至跟前,面甲掀起的刹那,熟悉的面容呈现眼前,竟是陆贞娘。 “你们…这…” 不得不承认,若是别的女子,沈烈会责怪李愚几句,可是看到这两个祖宗,他便不敢了,这真是打脸顺风就来,而且还是“啪啪”作响。 “沈都指挥使,此鼓能击否?” 罗月华清叱破空,鼓槌在她掌心旋出残影,看得沈烈目瞪口呆。 “好!” 从鼓阵进场,校军场内的众人便随之聚了过来,很快围成了一个大圈,轰然而起的喝彩声此起彼伏,声浪震得场内篝火都为之一暗。 冯晖趁机将酒碗塞给沈烈,挤眉弄眼道:“烈哥儿,这不算坏规矩吧?面甲遮颜便是男儿,战鼓作乐便是军器…别傻看着啦,人家月华娘子问你呢,能击否?” “哈哈…” 沈烈仰天大笑,笑声里带着三分无奈七分纵容,不笑怎么办呢? “烈哥儿,上去击鼓助兴吧!” “对呀,明府击鼓,神气豪上… 夏鲁奇笑着建议,冯道等人也在旁边怂恿。 “好,如你们所愿,击鼓!” 沈烈仰颈饮尽碗中酒,酒碗掷地的脆响未绝,人已踏着《破阵乐》的七叠鼓点跃上牛车,接过罗月华递来的鼓槌,重重砸向牛皮鼓面,于此同时,三十六面战鼓随着大鼓的节奏再次擂起。 鼓面震颤的瞬间,冯晖双指入口,吹出裂帛哨音。 下一瞬,马嘶长鸣的声音响起,围成一圈的人群骤然分开两道口子,两边各有百余匹披甲战马缓骑而出,马背上的锐骑兵甲胄齐备,皆持长槊,槊锋映着火光如赤龙露齿。 锐骑兵的身后,百名刀盾手踏地三震,横刀击盾的声响竟似惊涛拍岸。不仅如此,鼓点每进一叠,步骑军阵便随冯晖令旗变势,时而如雁翎展翅,遮天蔽月,时而似长蛇盘踞,吐信森然。 “丈夫只手把吴钩…” 气氛烘托起来,沈烈也看得激扬,槌落如雷之际,喉间迸出金石之音,鼓面腾起的尘雾里,刀盾兵与军骑兵同时挥刃,铁甲铿锵竟与诗句的节拍暗合。 “意气高于百尺楼!” 鼓槌再落,震得火把齐暗。 “好诗,有气魄!” 冯晖纵身上马,手中酒碗飞入半空,飞溅的酒液在月光下化作银星万点。锐骑也在这一刻齐声怒吼,铁蹄踏地时,槊杆齐拍马鞍,金铁交鸣直冲霄汉。 “念安,我为你舞枪!” 当沈烈吼出"意气高于百尺楼"时,罗月华豪情顿起,劈手扯断半截红绸,绸缎飘落时,她已纵马闯入骑阵,手中长枪舞动如蛟龙,枪势落尽之时,长枪直指夜空,英姿飒爽的气势不输儿郎半分。 “好!” “好…好!” 阵中军卒暴起欢呼,锐骑齐举马槊刺裂苍穹。 陆贞娘见状,反手摘下背后的玄色布囊,裹布滑落的瞬间,露出一把紫檀琵琶,四相十三品的玉轸在火光下泛着血丝纹。这把琵琶之前在楼船上用过,杨婆儿送给了陆贞娘。 五指扫过弦阵的刹那,陆贞娘转头望了一眼沈烈,带着笑意的唇角勾起爱慕的弧度。随即神情骤凛,丝弦迸出金戈之音,竟将沈烈的战鼓声托高三度,指尖更在品柱间飞掠,与弦丝碰撞出类似箭矢破空的杀伐之音。 恰在这时,沈烈转头笑望向陆贞娘,只见她正以跪阵姿势仰首拨弦,篝火堆照映下,竟能看出颈间青筋随轮指技法突突跳动肩头臂弯上的绯罗帔子也正随着夜风飘舞,如同升腾的火焰。 “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 此句一出,琵琶声倏地化作类似玉门关外的呜咽风沙。陆贞娘左手大指死扣第七品象骨,三根丝弦竟被她生生按断,迸裂的弦梢在面甲上擦出三道白痕。 然而,她却浑然不觉刺痛,食指勾住最后一根孤弦,在沈烈将“中”字出口的刹那,以雷轮指法炸响裂帛之音,激荡的琵琶音似将秦王破阵般的气势重现。 “阵前风萧瑟,回望长安远,战鼓撞星野,残阳坠孤雁,袖中藏王诏,掌上悬河山,纵马提颅,为君祭这夜宴!” 突然,有吟唱响起。 李愚大步走到军阵前,歌声高昂,眼中也闪动激动的泪光:“玄武门锈箭,犹带当年寒,凌烟阁风起,吹皱旧容颜,兴亡杯中酒,功过樽前叹,千秋过,再闻鼓角喧,残谱里,杀声震长安!” “大唐威武!” “效节军威武!” “都指挥使威武!” 李愚的吟唱将罢,锐骑与刀盾兵的吼声冲天而起,夏鲁奇等人也是如此,就连冯道都情不自禁地吼了起来。 当下,大唐已经没落,早与威武二字不相关,但大唐皇帝还在,所有人还是大唐子民,将士亦是如此。 在他们的心中,依旧认定自己是唐军,故此才会最先吼出“大唐威武”四个字,也真的希望能让那个威武的大唐重现。 李愚为何而吟唱,沈烈听得懂。 今夜的《秦王破阵乐》是助兴,更是一种激励,是在告诉他,“不要忘了,你是太宗的子孙,是这破阵乐的继承者。” 可这样提醒还是让沈烈苦笑。 因为那个太宗真正的子孙已经死了,就像当下的大唐一样,真的已经死了,自己只是一个借尸还魂的局外人。 大唐与自己无关,长安业已成为废城,更与自己没有任何干系,至于这《秦王破阵乐》,还有多少人会记得呢? 子时三刻,巡夜的更鼓荡开槐花香。 校场西北角的老楸树下,满脸烟灰的伙夫又撬开一坛新醅,酒液汩汩注入缺口陶碗时,惊起两三只栖在兵器架上的夏蝉。 有人醉醺醺地指着南天星斗,说那是义昌军溃逃时遗落的兜鍪缨络;也有人抱着长枪蜷在阴影里,鼾声混着未愈箭伤渗血的腥甜。 篝火渐次暗成猩红的炭团时,不知哪个角落飘起小调,声音嘶哑,十几道青烟便在这嘶哑的小调中纠缠着上升,最终消融在缀满星子的墨蓝天幕。 第一百六十四章 棠园夜色 棠园,夜色在这里被揉碎成万千银砂,顺着歇山顶飞挑的鸱吻流淌而下,檐角兽吻在月下泛着冷光,朱漆回廊将蛛网状的暗影织就于青砖之上,恰似一副阴阳对弈的琉璃棋盘。 “月华,你有话要说?” 沈烈和罗月华驻足于白玉桥上,不长的桥身在波光中碎成十七八段,恰似罗月华欲言又止的眸光。 回府后,罗月华特意换回女装,梳了飞仙髻,金丝牡丹华盛此刻正在鬓边颤动,眉心一点琥珀色花钿也正映着月色,这刻意的温婉,与校军场上那个纵马持枪的女将军判若两人。 “我?”罗月华指尖无意识地抚过颈间雪肤,金镶玉钏随着动作轻响:“没有啊,不过是觉着...今宵月色极好。” “再美的月色都不及你。” 沈烈本想秀一句“春风十里不如你”,但想着杜牧诗里的“春风十里”是指扬州的风月之所,把罗月华跟妓女相比较,这就不妥了。 所以说,还要多读书,否则就会乱说话,贻笑大方。 “不及你此刻的美艳,不及你策马踏碎残阳的英姿,更不及你…” 说着,他伸手拂过罗月华鬓边摇摇欲坠的步摇:“眉间这点朱砂。” “真的?” “假的!” “沈…念…安!” 罗月华的耳尖倏地染上胭脂色,两指精准掐住沈烈掌心上的软肉,骤然发狠,沈烈倒吸凉气却不肯松手,反将那只柔荑牢牢裹入掌心。 “其实我想说,你今晚真的好威风,即便换作梁王,恐怕也不及你,父亲说...”她忽然放轻声音,睫羽在眼下投出颤动的阴影。 “令尊说什么?” “父亲说,假以时日,你会成为一个比梁王更可怕的人。” 月光顺着罗月华的话音流淌,漏过鬓边摇摇欲坠的牡丹步摇,穿透颤动的睫羽,为朱唇镀上水色。 沈烈收拢双臂,扶住罗月华的肩头,鼻尖几乎触到她额间的花钿,柔声说道:“你放心,不管我成为怎样的人,对你都会始终如一,当下如何,以后都会如此,那个…令尊可曾说...何时把你许给我?” “想得美!”罗月华笑着发力挣脱,金丝牡丹在夜色中划出流光:“父亲让我提防你这张骗人的嘴...” 话音未落,她却主动环住沈烈的腰,脸颊贴上织金锦纹的衣料,听着传入耳中的心跳声:“念安,奴家不介意你身边有别的女人...” 沈烈呼吸一滞,强行狡辩:“我哪有别的女人!” “陆贞娘不是吗?” 沈烈的胸口被捶了一拳。 “其实不是我不介意,只觉得她命苦,遇到你,算是苦尽甘来了。” “我可不是花蜜,也没有你说的这样好…” “你好不好,我知晓,但你要记住说过的承诺,你要娶的人是我,沈念安的妻只能是我,不准反悔,否则我…” 罗月华突然仰头,眼中锋芒如出鞘的罗家枪,抵住沈烈的咽喉:“我定会亲手...杀了你!” 前边说的情意绵绵,通情达理,后边的话却是咬牙切齿,仿佛沈烈此刻负心,她当下就能宰了这个情郎。 就是这样,就是这个性格。 沈烈太熟悉了,真的不能说像,只能说一模一样。 “月华,咱们就不能好好说话吗,能不能别总惦记杀我呀,好歹我也是堂堂的七品县令,效节军都指挥所,团练守…” 不等他说完,胸口又挨一拳。 “就算你是你大唐天子,惹恼了我,照样逃不过我的罗家枪…呸呸!”刚说完,罗月华赶忙啐了一口,说道:“说错了,就算做个小县令,也不能当那种窝囊皇帝,那就是一个有今朝没明日的提线木偶,你可不能成为那样的男人。” 沈烈低笑,紧揽住罗月华的腰,却在嘴唇触及她耳垂时怔住,那里竟然有一粒与记忆中分毫不差的小痣:“那你说,你想让夫君成为什么样的男人呢?” “胡说,你是谁的夫君…” 她猛地后撤,金钏撞出清越声响。 “怎么?又不想认了?”沈烈故意又凑近她耳畔呵气,如愿看到那粒小痣染上绯色,也再次被推开。 罗月华终究还是未出阁的女子,她可以主动,却受不得被动的挑逗,一阵酥麻感瞬间袭遍周身,整张脸都红透了。 “你就做“人屠”便好,如此才不会被人欺负!” 鬼挑弱者上身,佛挑善人受苦,既然世间本无公平可言,那就不如做一个“恶人”,以“恶”治恶,以“恶”来获取公平的权利。 “今晚…我能否先做…” “不行!” 罗月华也不管沈烈要做什么,坚定拒绝:“天色已晚,莫要在奴家的园中过多逗留,以免被人说闲话。” “你的园子?” “怎么?你敢说不是?” “不敢,我是想说,既然是你的园子,怎么可能会有人敢说闲话,另外连我都是你的,又何止这个园子!” “这就对了,快走快走,再啰嗦,我…” 罗月华想推沈烈,怕他凑近再呵气,怕那种让人喜欢又害怕的酥麻感,更怕自己把持不住,所以不敢上前,只能不停跺脚挥手,娇憨尽显。 “哈哈…” 沈烈笑着后退:“好好,我走便是啦!” 沈烈离开后,罗月华揉着耳垂注目良久,直到丫鬟小萤提着灯笼凑上前唤了一声,才像是回过神儿来,转身下了白玉石桥,返回屋子。 秀月阁的菱花窗上,陆贞娘的剪影正在伏案疾书。见沈烈前来,她执灯倚门而立,素白中衣外只披着件水绿纱衫。 “沈郎怎么来了?” 陆贞娘堵在门前,指尖抵住门框,屋内散出的烛光映得腕间血管如青瓷纹路,这姿态分明就是不打算让沈烈入内。 “看你这话问的,我怎么就不能来?” 沈烈想进,陆贞娘笑着拦。 “你要做什么?” “我…” 说睡觉似乎太直白,沈烈挑眉:“连杯醒酒茶都讨不得?” “翠儿,取茶来。” 陆贞娘转头吩咐,发间银簪在颈侧投下细长的影。 沈烈苦笑:“怎么回事?门都不让进呀!” “不能进。” 陆贞娘笑着点头:“妾与月华娘子有约在先,沈郎未娶月华娘子过门,不可以再入妾的寝室。” “她又没答应何时嫁给我,若总拖着,我都不能和你?” 有过一次经历,想克制不容易,毕竟年岁恰当时,不能说干柴吧,可但凡给点火星就能腾起大火苗。更何况陆贞娘确实是美人,尤其容貌上还让沈烈倍感亲切,所以这种拒绝属实让他无法接受。 “那你就早些娶她,待八抬大轿娶了她...” 说着,陆贞娘低头掩住半声轻咳:“到那时,沈郎若还想让妾陪在身边,再接我入门。” 娶妻要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娶进府,纳妾则不同,顶多一顶小轿不声不响地从侧门抬进去,由此便可看出妻与妾在身份地位上的差距。 月光掠过陆贞娘垂落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两弯小小的忧郁,沈烈忽然记起那夜蜷在他怀里时,也是如此。 他伸手想触碰,想化去,却被轻巧避开。 “贞娘...” “沈郎!” 陆贞娘抬眼时,已然换上完美无缺的笑,将茶盏递来的手指稳如执笔:“别忘了,娶妻昏礼,纳妾...夜潜。” 语罢,陆贞娘合拢门扉,留沈烈独自站在满地碎银般的月色里。 第一百六十五章 大安馆内的荒唐人 大安山的清晨总是来得格外早。 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将金色的光芒洒向群山之巅时,卢龙节度使刘仁恭已经站在新落成的“承天阁”最高层,俯瞰着他一手打造的离宫,大安馆。 刘仁恭年过五旬,容貌粗犷,往昔眉宇间总会透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如今因酒色过度,原本结实的身子走了形,臃肿了许多,近来竟连房事都有些力不从心。这让他担心起来,召来延福寺的和尚讲法,又让道士王若讷为他炼制丹药,以求能恢复体力,长生不老。 “陛下,晨露湿重,还请添衣。”山风凛冽,吹动他的金线紫袍,身后传来清秀小宦官恭敬的声音。 刘仁恭是卢龙节度使,但他自命燕王,在这大安馆内又自称帝王,所有人见他都要用觐见皇帝的礼仪待他。 刘仁恭恍若未闻,依旧凝视脚下层层叠叠的宫殿群。 从这五层高的主阁望去,整个大安馆尽收眼底,朱红的宫墙沿着山势起伏,金色的琉璃瓦在朝阳下熠熠生辉,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地散布在苍松翠柏之间,飞檐翘角在云雾中若隐若现。 “三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山。”刘仁恭突然开口,声音低沉如闷雷:“如今,它已是人间仙境,试问这天下,何人能做到如此?” 修建大安馆耗费了卢龙军镇整整三年的赋税,征调民夫五万余人,更有数百工匠因工期紧迫而被鞭笞至死。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有了配得上自己身份的居所,他是大安馆里的天子。 “无人可及,唯陛下才有如此魄力,就连洛阳城里的那位,都不及陛下半分。”小宦官面露谄媚的笑,将腰身更弯了下去。 “那位”,正是大唐皇帝李柷。 按理说,小宦官如此说话,当是死罪。 “他?” 刘仁恭嘴角上扬,随即沉声呵斥:“一个生死不由己的废物,焉能与朕相提并论!” 小宦官慌忙掌嘴:“是奴婢不会说话,奴婢该死!” “传令下去,今日午时在“瑶光殿”设宴,我要宴请群臣,让“凝香院”和“藏娇阁”的歌舞姬都要献艺。” 应该是王道士的丹药起了作用,刘仁恭觉得身子又恢复到以前的生精虎猛,打算结束几日来的节制,彻底纵欲一番。 那些歌舞姬都是从卢龙镇各地挑选来的绝色少女,有的甚至是强抢来的官家女,她们被囚禁在大安馆中学习歌舞技艺,成为刘仁恭享乐的工具。 穿过曲折的回廊时,刘仁恭的脚步在一处露台前停下,这里视野极佳,可以望见远处的山峦蜿蜒如龙。 露台栏杆是用整块的汉白玉雕琢而成,刻着精美的云纹,他伸手抚摸着冰凉的玉石,满意地笑了笑,却从不想为了运送这些石料,到底有多少民夫失足坠入山崖。 小宦官指着露台角落新放置的奇石:“陛下,这是从江南刚运来的太湖石,今晨刚到,奴婢紧忙让人安放在这里,不知可否?” 石头高约丈余,通体青灰,布满孔洞,形态确实奇异。 刘仁恭走近细看,发现石身上还带着未干的水渍,想必是工匠们连夜用水冲洗,以求呈现出最好的状态。 “不错!” 刘仁恭满意地点点头,又抬眼远眺:“放在此处正好,恰能与远处的山景相呼应,你是越来越会办事了,过几日朕会赐你个监军的差事。” “奴婢谢陛下隆恩!”小宦官闻言大喜,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如捣蒜般不停地磕头。 随后的行进间,小宦官斟酌再三,小心翼翼地说道:“陛下,蓟城来报,说宣武军的李思安屯兵桑乾河,沧州方面也送来求援书信,说五千汴军进入沧州…”说着从袖里取出两份文书。 刘仁恭草草翻看,皱了皱眉,未作任何指示便将文书递回,迈步走进“瑶光殿”。 “瑶光殿”是大安馆中最华丽的建筑之一,专为宴请而建。殿内十六根盘龙金柱撑起藻井,地上铺着从蜀地运来的织锦地毯,四壁悬挂着薄如蝉翼的纱幔。 最引人注目的是大殿正中那方巨大的青铜鼎,鼎内燃烧着名贵香料,青烟袅袅上升,在殿顶形成一层薄雾。 刘仁恭绕过青铜鼎,缓步走向主座。 那是一张宽大的紫檀木榻,上面铺着白虎皮,木榻两侧各立着一只青铜仙鹤,鹤嘴中衔着灯盏,即使白日也点着蜡烛,以示尊贵。 “陛下!” 小宦官再次禀报:“昨日从西域来的商队献上了一对夜光璧,据说夜间能自行发光,是否要今日宴上展示?” 这所谓的“献上”,实则是强取豪夺,途径幽州的商旅早已苦不堪言。 “哦?” 刘仁恭眼中闪过一丝兴趣:“”拿来,朕看看。” 很快,一个锦盒被呈了上来。 打开后,里面是一对直径约三寸的玉璧,通体碧绿,即使在白天也能看到微微的荧光。刘仁恭拿起一块对着光线细巧,发现玉璧内部仿佛有液体流动,光华变幻不定。 “好东西。” 他满意地点头:“不必展示了,随朕放到养心斋去。” 养心斋是刘仁恭最私密的住所,外表朴实的建筑内部极尽奢华,地上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四壁挂着名家字画,书架上是珍贵的典籍和古玩。 最特别之处,西侧一整面墙可以推开,外面是一个半封闭的温泉池,池水引自山中的热泉,常年保持适宜温度。 刘仁恭褪下外袍,走入温泉,热水立刻舒缓了他因早起而有些僵硬的关节。两名侍浴的赤裸少女各在一侧,小心地轻按着他的每一寸肌肤。他则闭上眼睛,享受起这份只属于他惬意。 “陛下,蓟州城与沧州告急。” 然而,一个不适宜的声音打破了这个惬意,刘仁恭不耐烦地睁开眼,看到马步都指挥使崔勋站在池边,手中拿着一封书信。 “又怎么了?” 刘仁恭推开两名侍浴少女。 崔勋回道:“李思安兵临石子河,正向蓟城逼近,另外汴军自黄河北登岸,乐陵、无棣以及饶安三处尽失,朱全忠亲率兵马已入驻长芦,清池城被围,急需增援。” 刘仁恭闻言大惊,霍然从水中站起,水花四溅:“为何如此快?为何不报?” 对于蓟城的安危,刘仁恭并不担心。 即便有闪失,让李思安夺了去,他也守不住。只要大安山的五万卢龙军与沧州的义昌军合围,再加上平州驻军,那座城池就会成为绞肉之所,会把入城的汴军搅成肉泥。 然而,沧州若失,三路合围之势将破,幽州门户洞开,汴军便可长驱直入。到那时,不仅蓟城,整个卢龙都将成为朱全忠的囊中之物。 思及此,刘仁恭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第一百六十六章 困兽犹斗 “陛下,是否要调兵增援沧州?” 山风裹挟着花香冲进养心斋,掠过温泉池面时,将崔勋躬身询问的话语断断续续送入刘仁恭的耳中,听着便知崔勋的心中有多少迟疑。 倒也不怪崔勋,作为跟随刘仁恭多年的老将,他太清楚沧州如今的处境,孤悬在外,四面受敌,增援无异于飞蛾扑火。 “啪!” 玉杯砸进池水的脆响惊飞檐下燕,溅起的水花打湿了侍女的裙角,刘仁恭赤脚在冰凉的金砖地面来回踱步,不时地挠着布满伤疤的胸膛。 “增援?当然要增援!”他突然停下脚步,转向崔勋,眼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传旨,让所有人去瑶光殿议事...” 说完,刘仁恭刚要冲出门,发觉身上寸缕不挂,暴怒地一巴掌扇在小宦官的脸上:"都瞎了吗?还不给朕更衣,是不是都活腻了?” 小宦官的半张脸顿时红肿起来,侍女们也吓得面如土色,手忙脚乱地取来蟒袍玉带给刘仁恭穿戴上,鎏金的龙纹金玉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衬得刘仁恭那张阴鸷的脸更加晦暗不明。 “你,”刘仁恭系紧腰带,指向崔勋:“先调一万精兵守住山口要道。朱全忠那个老贼最擅长偷袭,别让他钻了空子。” “末将遵命!” 待崔勋退下,刘仁恭却没有立即前往瑶光殿。 他站在养心斋的汉白玉栏杆前,远眺着云雾缭绕的群山。这座耗资百万贯的大安馆建在千仞绝壁之上,只有一条"之"字形的栈道通往山下。三年前他执意在此修建行宫时,朝臣们都说他穷奢极欲,却不知这正是他精心设计的退路,即便丢掉整个幽州,只要守住这天险,他依然是这燕赵之地的无冕之王。 瑶光殿内,二十余名文武官员早已候在鎏金蟠龙柱下。见刘仁恭驾到,几个正在擦汗的官员慌忙将汗巾塞进袖中,齐刷刷起身行礼,刘仁恭径直走向龙榻,挥手示意众人坐下。 “召你们前来,是有紧急军情要商议。”刘仁恭环视群臣,开门见山地说道:“朱全忠那厮领兵犯我疆界,当下汴军一路由李思安领兵攻我蓟城,一路则是朱老贼亲率大军围我沧州清池,大家说说,有何退敌良策?” 此言一出,殿内顿时哗然。 这些跟着刘仁恭在山中享乐的臣子们,早被酒色泡软了筋骨。此刻听闻汴军来犯,有人面色惨白,有人两股战战,更有人偷偷抹着额头的冷汗。 其实,他们并非不知外边的军情,只是习惯了这份安逸,对享乐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如今汴军兵锋直指幽州,他们才猛然惊醒,这安逸的日子,怕是到头了,所以不得不震惊。 “陛下!” 一名武将突然出列,甲胄铿锵作响:“末将愿率精兵驰援沧州!” 武将名为赵敬,幽州涿州人,在刘仁恭的麾下任卢龙军知兵马使,此人在史书里名不见经传,但他的孙子却有名气,正是百年之后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赵匡胤。 眼下,赵敬的儿子赵弘殷尚在总角之龄,更别提孙子了,所以就算他想破脑袋,也不敢想象他的后代会一统山河,成为大宋的开国皇帝。 “准了!” 刘仁恭望着主动请缨的赵敬,缓缓点了点头:“朕拨你五千兵马...不,三千吧。” “陛下?” 赵敬瞬间涨红的脸,满眼质疑。 刘仁恭淡淡一笑:“义昌军兵力不缺,沧州城墙坚固,再加之大郎也是久历战阵之人,此番救援,你只管骚扰汴军粮道,无需正面接战。” 这话说得冠冕堂皇,实则谁都明白,他不想分出太多兵力,至于沧州?能守则守,若是不能,放弃也未尝不可。 虽然刘仁恭嘴上骂的狠,但他心里还是畏惧朱全忠,畏惧汴军的战力。当年魏博的那场惨败让他如今还心有余悸,也让他彻底失去了野心,如今只想守住这神仙洞府,做一个偏于一隅的土皇帝。 殿角铜漏滴答作响。 刘仁恭突然想起今早占星官说的“荧惑守心”之象,他无意识地攥紧拳头,指甲深深掐进掌心,朱全忠这个王八蛋,连他最后这点安乐窝都不肯放过吗? “大帅!” 一个声音在殿内响起,竟然没有尊称刘仁恭为“陛下”,甚至连“大王”都没有称呼,直接将刘仁恭拉回卢龙军节度使的身份,这让刘仁恭很不悦。 刘仁恭眉头紧皱,冷眼望去,说话之人叫韩廷徽,字藏明,幽州安次人。 韩延徽出身于官宦之家,其父韩梦殷曾经担任过蓟州、儒州、顺州的刺史。韩延徽少年时便才德出众,被刘仁恭赏识,征召在身边做幽都府文学仕,现如今已经升至幽州观察度支使,是刘仁恭身边的重要谋士。 “当下,救援沧州刻不容缓,仅派三千兵力恐有不足,而且您也应当即刻返回蓟城,以固军民之心。”韩延徽毫不畏惧刘仁恭阴沉的脸色,继续道:“此外,大王应立即派人向河东节度使李克用求援,若有河东军的策应,汴军自然会有所顾忌,必然不敢全力来犯。” “返回蓟城?” 刘仁恭冷哼一声,却没有追究韩廷徽的失礼,因为他清楚这个年轻人有操守,是个不屈不挠的性子,其实韩廷徽是什么德行不重要,关键是这小子确实有才学,尤其在军谋上,属实有见地。 “这个…再议!”刘仁恭摆了摆手,他不可能舍弃大安馆回蓟城,,再议就是拒绝,“求援李克用?你觉得他会出兵相助吗?” 刘仁恭不是庸碌之辈,否则不会成为卢龙军节度使,他清楚韩廷徽说的没错,只是… 自己对李克用都做了什么,刘仁恭心知肚明,李克用有多恨他,他更是比谁都清楚,因此不确定李克用会在这个紧要关头出手相助。 “当今河北,能与朱全忠相抗衡者,唯有大帅与河东李克用。”韩廷徽侃侃而谈,言语间的风仪不凡,确实有运筹帷幄之态。 “虽然卢龙与河东不睦,但二者在朱全忠的步步紧逼之下,实为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如果李克用任由朱全忠吞并卢龙和沧州,他的河东便会危在旦夕,李克用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确实如此,但…” 刘仁恭还是不确定。 掌书记马郁起身说道:“陛下,韩度支使所言甚是,即便李克用心有积怨,不愿出兵,但他身边的谋士军将之中不乏能人,自会衡量其中之利害,必会相劝,陛下无需多虑,只管派人求援,臣以为,河东定会摒弃前嫌,出兵相助。” 刘仁恭缓缓点头,目光在殿内扫视:“何人可往?” 韩延徽拱手道:“下官举荐一人,大王可命张居翰出使。” “他?他不是去了沧州吗?” “大王可命沧州刘帅让张居翰出使。” “陛下,臣亦可去一趟河东。” 马郁毛遂自荐。 第一百六十七章 逆子的谋划 平州,隶属卢龙节度使辖控,地处幽州以东,是防御东北契丹的前沿要地,治所在卢龙县,下辖卢龙、石城、马城三县。 正午时分,烈日如熔金般倾泻在滦河两岸,将原本湍急的河水烤得失去了往日的凶悍。河面泛着刺目的白光,水波懒洋洋地拍打着岸边的卵石。两岸垂柳的叶子卷曲发黄,无精打采地耷拉着,仿佛也被这酷暑抽干了生气。 一队骑兵沿着河岸缓缓而行。 马蹄踏在干裂的泥土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为首之人身披玄铁细鳞甲,甲片在阳光下泛着冷冽的乌光,腰间悬一柄乌鞘横刀,刀柄上缠着暗红丝绁,隐隐透出几分血腥气。 刘守光到平州也是无奈之举。 与幽州蓟城相比,平州的卢龙城简直就是一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而且还与契丹人相邻,整日都要严防死守。 可是,他不来又不行,搞大了父亲爱妾的肚子,只能跑到这里守边陲求安身,否则父亲刘仁恭真能杀了他。 “吁…” 刘守光勒紧缰绳,战马不安地喷着鼻息。 他长相颇凶,左眉上有道寸许长的旧疤,微微泛白,像是僵死的蜈蚣横亘在紧锁的眉头之上,衬得一双狭长的眼睛愈发冷厉。这双眼睛此刻正望向东北方向,那里是契丹迭剌部的领地。 “将军,前面就是上月契丹人袭掠过的村子。” 左侧骑马的瘦削男子低声说道。 此人面容精悍,眼窝深陷,一双鹰目锐利如刀,正是步军都将李小喜。他腰间别着两把横刀,刀柄上缠着的红绸已被血浸成了暗褐色。 李小喜出身草莽,早年曾为盗匪,后投效刘仁恭帐下,因悍勇善战被刘守光收为心腹,专司刺探、暗杀之事,军中皆称其为“鬼手”。 刘守光没有回答,只是用马鞭指了指河对岸一片荒芜的农田,那里是滦河水冲击出的平原,适宜农耕。 然而,边境战乱频繁,常遭契丹人的袭扰与掳掠,耕种人口不足,导致大多数农田已经荒废。曾经肥沃的土地如今杂草丛生,几处焦黑的房梁歪斜地插在废墟中,像几具被剥了皮的尸体。 “娘逑的契丹狗!” 右侧一员虎背熊腰的猛将怒骂一声。 此人浓眉如戟,须髯戟张,声音如闷雷滚动,腰间悬着一柄丈二铁槊,正是骑军都将元行钦:“上月若不是他们偷袭,定要让那个阿保机尝尝老子这杆铁槊的滋味!” 元行钦本是幽州边军出身,弓马娴熟,膂力惊人,曾单骑冲阵,连斩契丹七名酋首,刘守光倚之为臂膀,军中呼为“铁槊将”。 刘守光轻笑一声:“行钦,不可小觑那个阿保机。” 说话间,他翻身下马,靴底碾碎了一株干枯的野草:“听说他在迭剌部已经掌握了实权,今年正逢契丹选汗之年,若是痕德堇死了,说不好阿保机就能上位,此人乃是我幽州大患。” 李小喜敏捷地跃下马背,像只灵巧的豹子:“将军所虑极是。据探子回报,阿保机最近又收服了乌古部和敌烈部,势力已非昔日可比。” 刘守光弯腰拾起一块卵石,在掌心掂了掂,突然猛地掷向河心,石块在水面激起一串涟漪,很快被缓慢的水流吞没。 “两年前,桃山一战...” 刘守光的声音突然哽住,那道眉上的疤痕变得煞白,发狠地说道:“赵霸那个蠢货,害我三万卢龙儿郎命丧桃山,他竟降了契丹人,若被我擒住,定将他剥皮抽筋,挂在旗杆上暴尸三月!” “没骨气!” 元行钦握紧了拳头,指节发出咔咔的响声。 李小喜没说话,只是眯起眼睛,目光阴鸷地扫视着河对岸的密林,仿佛那里藏着看不见的敌人。 两人都与赵霸相识,也知晓赵霸是战到力竭,受重伤之下被俘,那种情况下,要么一心求死,否则只能是降。 在这个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乱世里,分不清什么叫大义,也无所谓气节与忠诚,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活着,能活下去才是对自己最大的忠诚。 即便元行钦说出“没骨气”三个字,但他心里清楚赵霸并没有做错什么,活着才是最好的选择。 阿保机,耶律氏,字阿保机,属于契丹迭剌部,迭剌部领袖耶律撒剌的之子,当下已升任于越(地位仅次于可汗)、总知军国事,成为部落联盟的实际操纵者。 两年前,阿保机领兵袭击黑车子室韦,黑车子室韦部落求援幽州,刘仁恭迅速派出了三万精兵,由大将赵霸率领,星夜驰援黑车子室韦。 赵霸领兵从武州出发,不久就在路上碰到一个自称是黑车子室韦的使者,那人说他叫牟里,告诉赵霸,契丹进军有变,酋长请求会兵地点改在桃山下的平原之地。 说起来,室韦部落的人除了发色之外,长相都差不多,赵霸在验看了对方的文牒、印信无误之后,听信了对方的话,下令大军改道桃山。 赵霸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牟里竟然是耶律阿保机派来的假使者,正带着三万卢龙军踏向一条死亡之路。 等赵霸带着三万大军来到桃山平原时,除了寒风猎猎,荒草过膝,根本没瞧见黑车子室韦部落兵马的影子,而且那个牟里也不知何时没了踪迹,赵霸这才发觉事情不对头。 还没等他把“中计”两个字说出口,阿保机率领数万契丹骑军便从山坡上冲下来,借着坡地的冲劲,猛冲正要转向的卢龙军,三万卢龙军被打得措手不及,顿时被冲散,溃不成军。 待到残阳西下时,三万卢龙军全部阵亡,身受重伤的赵霸也被阿保机掳走,消息传回幽州,北部关塞悉数关闭,驻守长城之上的军队昼夜环甲持兵,高度戒备。 之后,耶律阿保机率领着得胜的骑军,迅速奔袭黑车子室韦营地,一直在等候卢龙军的黑车子室韦部众没有等来援军,却最终等来了杀神。 沉默片刻,刘守光突然转身:“李小喜,耶律滑哥那边联络得如何了?” 耶律滑哥是耶律释鲁的长子,是阿保机的从兄。 因迭剌部权力斗争,时为于越的耶律释鲁被其子耶律滑哥以及蒲古只等人杀害,使得迭剌部陷入混乱状态。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立下诸多功业的阿保机被推举为迭剌部夷离堇,专事征伐,同年十月,进位大迭烈府夷离堇,而耶律滑哥一方势力则与阿保机形成对立。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从古至今都算是至理名言。 阿保机在部落联盟里的势力越来越大,耶律滑哥已经无力抗衡,需要外援帮忙,而饱受阿保机骚扰的刘守光想从迭剌部找到突破口,解决掉阿保机,因此双方一拍即合,达成了联盟。 第一百六十八章 回援幽州 “回将军,滑哥手中尚有五千精骑,加上其他反对阿保机的部族,足以在迭剌部内部掀起风浪。” 李小喜为人狡诈多谋,深得刘守光倚重,“黑车子室韦的残部也愿意效命,他们对阿保机恨之入骨。” 说话间,李小喜嘴角勾起一抹阴冷的笑意。 刘守光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好!阿保机以为吞并黑车子室韦就高枕无忧了,却不知仇恨的种子埋得越深,越容易生根发芽。” 他重重拍了拍李小喜的肩膀:“你再去一趟迭剌部,告诉耶律滑哥,只要他能牵制住阿保机,我愿以三千副铁甲相赠。” 元行钦眉头紧锁:“将军,若是阿保机有所察觉,识破我们的计划...” “所以需要双管齐下。” 刘守光打断他,从怀中取出一封火漆密信递给李小喜:“你绕道河东时,务必将此信亲手交予李克用。阿保机屡犯河东,去年更掳掠代北数千人口,李克用与之结盟,实为对抗宣武军,属无奈之举,心中对阿保机必怀切齿之恨。” 虽然刘家也为李克用所痛恨,但在刘守光看来,没有永远的恨,只有永恒的利益,就像李克用能跟阿保机同盟,原因就在于朱全忠的步步紧逼。在绝对利益面前,水火也能相融,因此他想找李克用同盟,一起对付已经势大的阿保机。 李小喜将信贴身收好,眼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属下明白。阿保机再厉害,也抵不过中原与草原的双重夹击。” 刘守光望向东北方天际翻滚的乌云,那里隐约传来闷雷的声响。“要变天了。”他喃喃道,不知是说给部下听,还是说给自己。 元行钦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粗犷的脸上浮现出罕见的忧虑:“将军,若阿保机真当上了契丹可汗...” “那就更不能让他活着看到那一天。”刘守光翻身上马,厉声喝道:“传令各营加强戒备,从今日起,平州全面进入戒备之态!” 不等他扬鞭催马,远处突现烟尘滚滚,一骑飞驰而来,滚鞍下马,急报道:“将军,急报!汴将李思安兵临幽州,正在围攻蓟城,朱全忠亲率大军已经抵达沧州,正欲攻打清池城。” 刘守光闻言,先是一怔,随即将露嘴角微扬,眼中竟带了兴奋之色,问道:“围蓟城的汴军有多少?我父亲在何处?在大安山还是在蓟城之中?” 探马回道:“启禀将军,蓟城下的汴军约有万余,大王尚在大安山,蓟城内唯有都押衙刘雁郎领兵驻守,听说大王已经向河东求援。” 李小喜阴测测一笑,声音沙哑如磨刀石:“将军,大王此举与您的谋划相左,若真向晋王借兵,日后幽州怕是要…” “同盟不过是利益使然。”刘守光冷笑打断,“”出兵救援却是另一回事,我父未免太过天真,除非李克用心胸如渤海般宽广,否则绝不会派一兵一卒入幽州。” 元行钦进言:“汴军虽众,却未必能破蓟城,将军若此时回师,既可解围,又可……”话未说完,他的眼中锋芒已露。 “解围?” 刘守光指尖轻抚刀柄,淡淡道:“确实应该去解围,我那兄长眼下自身难保,自然无法派兵救援蓟城,我若不去,岂不又添了不忠不孝的罪名?况且卢龙岂能落入他人之手?” 李小喜会意,低声道:“将军的意思是……” 刘守光眼中闪过一丝狠厉,缓缓说道:“我父年老昏聩,早应该让位与我,此时不回幽州更待何时?传令三军…”他顿了顿,嘴角扯出一抹冷笑:“明日卯时拔营,随我回幽州,夺回本应属于我的一切。” 元行钦眉头微皱,似有迟疑,但终究抱拳应诺。 李小喜则咧嘴一笑,露出森白牙齿:“属下这就去安排。” 河风骤起,柳枝狂舞,刘守光凝视着奔流的滦河,仿佛已见幽州城头血旗翻卷。 战争,永远充满不确定性,表现之一就是战场局势瞬息万变,前一刻的优势可能迅即化为乌有,后一刻的劣势又可能奇迹般地转为胜势,这就是孙子兵法虚实篇中所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如果领军之人做出的判断与决策不能随着战场局势的改变而及时做出相应调整,所谓的运筹帷幄也就等同于纸上谈兵。 朱全忠最初的想法是先取沧州,再夺幽州,所以用长芦为饵,以此来找一个兵进沧州,乃至攻打幽州的理由。 可惜杜延平和卢元为求自保,竟与义昌节度使刘守文暗通款曲,以至于长芦这个诱饵没能钓到鱼。 所以朱全忠把沈烈派了过去,还放任沈烈大肆贩卖私盐,就是为了让沈烈与刘守文产生利益冲突,把诱饵的作用发挥起来。沈烈果然不负众望,终于惹闹了刘守文。 李思安领兵入幽州,其实也是一个诱饵。 朱全忠是怕长芦这个饵不够大,想用李思安的万余兵力把刘守文的义昌军调出沧州,更想用这颗棋子诱惑李可用出兵。 他断定李可用在权衡利弊之下会出兵救援,如此就可以顺势而变,把用兵重心由沧州转向河东,将最初计划转变为先取河东,只要能灭掉李克用,拿下河东,沧州和幽州垂手可多。 然而,李思安已经兵临幽州蓟城,河东方面一点动静都没有,似乎是看穿了朱全忠的诡计,竟然不上当。 更让朱全忠没有想到,刘守文的义昌军竟然被沈烈的两千兵力打得溃不成军,缩回清池城,根本不可能出沧州。 故而,朱全忠及时调整策略,亲率大军挺进沧州,并将李思安这颗棋子由饵变为攻打蓟城,以此来牵制住卢龙军,助他全力夺下沧州,彻底打开卢龙军镇的门户。 “何为效节?” 朱全忠视察效节军的军营时,对效节军的军备与气势颇为意外,由此也就明白了这些军卒能打溃义昌军的原因。 兵不在多,在于精。 动辄几万十几万的大军,其实真正的战力不可能有这么多,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是负责运送粮草物资的民夫,不能算是战力,只能归属于人力。 虽说这些人也可以拿起刀枪参与厮杀,可战斗力根本无法与经常操练的士兵相比,而且一旦势头不对,这些人会最先逃命。所以打仗靠的是精兵。未经过军事训练的民夫,真的上了战阵,等同于送死。 义昌军号称兵力数万,实际上满打满算也就万余,有绝对战力的恐怕还没有这么多。 效节军则不同,虽然人数不多,却精于操练,是纯粹的战力,面对义昌军时,就像利刃穿沙,无往不利。 第一百六十九章 议事厅里的阴晴不定 夕阳透过旋军坊军衙议事厅的雕花窗棂,在地砖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厅内除了朱全忠以及跟随其左右的谋士武将,剩下的便是沈烈的人。 “效忠王令,做节气之臣。” 沈烈清朗的声音在厅内回荡,这番回答不卑不亢,话语间,低垂的睫毛在火光中投下扇形阴影,却遮不住眼中流转的锋芒。 “哈哈…” 朱全忠朗声大笑,宽大的袍袖扫过案上舆图,金线刺绣的蟠龙纹在夕阳下熠熠生辉。然而笑声刚落,他的脸色骤变:“放肆,小小年纪,怎可信口雌黄?这等话也是你能说的吗?” 效忠王令,这句没问题,做节气之臣也没问题,但这两句合在一起就有了歧义,似在说朱全忠当下是梁王,日后就会是梁帝。 沈烈是不是这个意思倒是不好说,但朱全忠认为他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才会斥责,而且严厉之中带着寒意,眯起的一双虎目透出咄咄逼人的光芒,眼角的皱纹更像是被刀刻。 说罢,朱全忠猛地起身,踱步到厅柱旁时又突然转身,抬手指向沈烈,这个动作让西路行营都招讨使葛从周下意识按住刀柄,因为他清楚这是梁王思考重大决策时的习惯动作,想要杀人时也是如此。 沈烈依然保持着恭谨的姿势,但夏鲁奇看见他后背的衣料已被汗水浸透,紧贴在身上,心里不免也紧张起来,瞥了一眼身侧的冯晖,而冯晖脸上则是露出迷惑之态,搞不懂沈烈的话怎么就得罪了梁王? 这时,厅外突然刮过一阵穿堂风,将梁王案前的烛火吹得明灭不定,在沈烈脸上投下变幻的光影。 “沈烈,你年纪虽轻...” 朱全忠的声音忽然变得轻柔起来,像在品评一件新得的瓷器。 他伸手拂去沈烈肩头并不存在的灰尘,这个亲昵的动作却让宣武军掌书记敬翔皱起眉头。 入城之前,朱全忠在盘古寺南麓的军营里见过他的遥喜儿,朱友珪说了很多不利于沈烈的话,敬翔无从判断事情始末,当时也就没有说什么,此刻看到朱全忠的阴晴不定,不禁为沈烈担心起来。 “却能凭一己之力拉起这等可战之兵,虽属宣武,却各个效忠于你,不亏叫效节军,本王当年也没有你这等本事…”话语稍顿,随即又意味深长地说道:“假以时日,你亦可成枭雄,不弱于河东李鸦儿!” 随后,他负手踱了两步,转身再次盯着沈烈,似笑非笑地点了点头:“本王果然没有看错,你确有不同了。” 李鸦儿即是李可用,说李克用是当世枭雄,确实不假,但李可用是朱全忠的死敌,如此比较,这就不是夸赞了,分明是猜忌之下的威胁,这不是有病吗? “老子才有几个兵,至于这样猜忌吗?再说了,老子出钱出力养的兵,不效忠我,那还养着干什么?” “甭问,一定是朱友珪那个王八蛋说什么了,老子不就是吓唬了一下你的遥喜儿嘛,关键你也得问清楚你的傻缺儿子都干了什么呀,要不是老子警觉,长芦早就没了,没功劳也有苦劳,至于这么护犊子吗? 当然了,这些话只能是沈烈的腹诽,脸上更不可能带出一丁点的不满,毕竟打狗还要看主人,如今人家来替儿子打抱不平,自己实力不济,只能低头。 沈烈低头时,一滴汗珠顺着鼻梁滑落,砸在乌皮六合靴前的青砖地面上:“大王,末将不想做什么枭雄,更不想与李可用相比,末将只想成为像葛将军这般为大王征讨的良将,像掌书记这样能为大王解忧献策的谋主,沈烈蒙大王赏识,这辈子都会唯大王马首是瞻,效忠至死。” “哈哈…” 朱全忠眯了眯眼,大笑起来,笑声震得梁上灰尘簌簌落下,随后手掌在沈烈肩头重重拍了一下:“烈哥儿,你真是变了,再也不是从前那个闷葫芦了,不说别的,便是这张嘴,就变得越来越灵巧了。” 说着,他将目光扫过厅内诸将,先是落在夏鲁奇身上:“听说你之前是跟着马嗣勋?擅长使枪?” 夏鲁奇恭敬执礼,声音洪亮:“末将夏鲁奇,之前跟随马押衙,末将的应手兵刃确为镔铁枪。” 说话间,夏鲁奇故意摊开双手,那些与枪杆摩擦留下的茧子像勋章般醒目,朱全忠看了一眼,点了点头,又问:“此番勇战义昌军,是你领兵?” 夏鲁奇拱手:“回禀大王,末将为效节军副使,此番退敌之功全仰仗都指挥使调度得当,用兵精准,末将只是遵命行事,不敢贪功,即便有功,也属“侥幸”。” 朱全忠大笑:“好一个“侥幸”,若人人都有你这般侥幸,本王何愁天下不平?”他拍了拍夏鲁奇的肩膀,又看向冯晖:“你之前在长直军?” 冯晖面对梁王有些紧张,赶忙回道:“启禀大王,末将冯晖原在长直军左军为卒,烈哥儿是虞侯,我跟着他,现今为效节军破军营校尉,还是跟着他,原本来长芦前,烈哥儿说给我一个长芦县尉的职位,后来说话不算话,又不给了…” 厅内的气氛在冯晖那句"烈哥儿说话不算话"时骤然松动,朱全忠笑得前仰后合,腰间玉带钩叮咚作响,这让敬翔松了一口气,与沈烈目光交汇时,微微点了一下头。 沈烈上前推了冯晖一把:“哎,你跟大王报什么委屈…” “这…是实情啊!” “哈哈…” 朱全忠再次笑起来:“既然他食言,那你别跟着他了,重回本王的长直军,本王让你做虞侯。” 冯晖单膝跪地,笑道:“末将愿为梁王效死,但大王还是让末将跟着烈哥儿吧,末将别的不懂,只懂得知恩图报,兄弟义气,我可不想他在背后骂冯晖背信弃义。” “嗯,年纪不大,倒是重情重义,不错。”朱全忠满意地点头,目光又转向高裕,问询之后又望向陈参。 陈参明显年长于沈烈等人,虽未开口,却自有一股肃杀之气。 沈烈主动介绍:“军司马陈参,原义昌军都尉,因一时战败于我,被刘守文所不容,故而被我请来,长芦一战,陈司马率死士夜袭敌营,焚毁粮草,并在半途伏击刘守文,实有大功。” 朱全忠眼中闪过一丝赞赏,颔首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弃暗投明,本王自当重用,军中也正需你这般悍将!” 最后,朱全忠的目光落在陆道岩身上:“这位是?” 第一百七十章 兄弟的酒话 沈烈见朱全忠问话,当即整肃神色,郑重答道:“陆道岩乃贝州刺史陆朝恩之子。陆使君为守贝州,力战殉国,家眷亦遭屠戮。末将攻取清河时,从狱中将其救出,一直带在身边。如今任效节军贪狼营校尉,此番守城之战,陆校尉功不可没。” 朱全忠闻言,脸上浮现几分“感慨”,叹道:“陆使君忠烈,本王素来敬重。”他略作沉吟,忽然道:“贝州如今无主,你既是陆朝恩之子,不如就由你暂领贝州留后。” 此言一出,厅内众人皆是一怔。贝州虽非大镇,却地处河北要冲,朱全忠竟如此轻易许给一个少年郎。沈烈心中暗忖,这分明就是朱全忠的试探与离间之计。 然而,陆道岩并未露出喜色,反倒沉默片刻,缓缓摇头:“多谢梁王厚爱,但末将年岁尚轻,资历浅薄,恐难当此重任。” 朱全忠挑眉:“哦?你敢违令?” 陆道岩抬头,目光平静:“非是违令,而是…”他顿了顿,声音低沉,“家父临终前曾言,贝州之失,非战之罪,乃人心离散。末将若此时赴任,不过徒增纷争,不如留在烈哥儿麾下,以战功正名,如此方不负陆氏门风。” “好个以战功正名!” 朱全忠凝视他良久,突然大笑,转向沈烈时,眼中闪过一丝莫测的光芒:“你麾下果然尽是忠勇之士。” “大王过誉。” 沈烈微微一笑,拱手道:“末将不过尽本分,也全赖兄弟们赤诚相随,说到底,还是大王威德感召,方能让将士们愿以死效忠。” 朱全忠颔首,目光扫过众人,朗声道:“既然如此,效节军上下皆按功行赏!沈烈守长芦有功,加检校右散骑常侍,其余诸将,各升一级!” “谢大王恩典!” 众将拜谢之声惊飞窗外梨树栖鸟,雪白花瓣纷扬而入,几片沾在沈烈战靴上,宛如点点霜痕。 暮色渐沉,议事厅外的梨树被晚风吹得簌簌作响。送走朱全忠一众人后,沈烈与夏鲁奇等人依旧留在议事厅内喝酒闲聊。 朱全忠入城后,沈宅改成大元帅府供朱全忠下榻,沈烈倒成了无家可归之人,好在罗月华和陆贞娘都已离开长芦,少了麻烦,他也就搬到县衙凑合住。 冯晖回想方才情形,皱眉问道:"烈哥儿,我总觉得梁王拍你肩膀时,眼中似有杀意闪过,咱们打退义昌军,已是大功,并无过错,莫非是那朱友珪...” “看出来啦…”沈烈拈起一片梨花,指尖轻轻一碾,雪白的花汁渗入甲缝,虽在轻笑,眼底却凝起寒冰。 “早知如此,就该宰了那朱友珪!” 冯晖突然拔高声音,惊得檐下宿鸟扑棱棱飞起。他拳头攥得咯咯响:“宰了他,就说是蕃客叛乱所杀,况且他跟那个什么利叶本就是一丘之貉蛇鼠,此番长芦之乱,说到底就是他惹来的祸事,死了也活该。” “别乱说话,以防隔墙有耳!” 沈烈赶忙制止,目光扫向门外,又苦笑道:“不行的,他真要是死在长芦,我们说不过去。” 夏鲁奇放下酒杯,沉声道:“我觉得梁王方才那话也不完全是为了朱友珪,那些话里三分真七分假,试探与戒备之意昭然若揭。” 沈烈轻叹:“真心也好,试探也罢,都无所谓,乱世之中能活下来的从来不是最忠之人,而是最懂审时度势者,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冯晖挠头嘟囔:“这些弯弯绕绕,我可学不来。” 沈烈笑道:“学不来就对了,你若学会,就不是冯大傻了。” “我哪傻了?”冯晖瞪眼。 “还不傻?”沈烈揽住他肩膀:“人家许你长直军虞侯都不要,那可是平步青云的好差事,你竟一口回绝,你说你傻不傻?” “得了吧!” 冯晖一脸不屑,笑道:“你不就是长直左军虞侯吗,我怎么就没看到你飞黄腾达,还不是跑到这里当个小县令,兄弟们在一起挺好,生死都照应着,道岩不也拒绝去做贝州留后嘛!” 陆道岩苦笑:“晖哥儿,你真觉得大王能把贝州给我吗?不过是空口许诺罢了,抢过来才是自己的,靠别人赏,从来都是镜中花、水中月,信不得,小弟也不会真傻到去当真。” 夏鲁奇赞同陆道岩的说法,点了点头:“这话不假,就像此番来长芦,若不是烈哥儿未雨绸缪,有先见之明,在清河提早募兵,提前在清池城里杀了杜延平和卢元,咱们恐怕斗不过这二人。” 这时,院角的古柏被夜风吹得摇晃起来,惊起满树栖鸦,黑羽纷飞中传来更夫报时的梆子声。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自古皆然。” 一直沉默的陈参突然开口,嗓音如磨砂铁器:“但这是成事者的做法,而那些心胸狭隘之辈,未成事便已容不得人,一旦生疑,堪比千军压境,另外梁王昨日犒军时,曾命亲卫清点效节军籍册,连新兵营也查过,会不会将咱们效节军编属他人,不得而知,将军还须多加小心。” 高裕想起朱全忠先前所言,接着酒劲儿拍案道:“烈哥儿,大王说你会成为李克用那样的枭雄,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真有那么一天,咱们也占据一处军镇,你当节帅,我给你守州郡,就像那句话所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凭什么他们就可以称王称霸,我们也可以!” 冯晖仰头痛饮,酒液顺着下颌流进铁甲,随后抹了把嘴,眼中跳动着兴奋的光芒:“就是就是,高大郎说的在理,那河东李克用,当年也不过是个沙陀逃奴...” “喝多了吗?”夏鲁奇为人谨慎,紧忙提醒:“才几杯酒,怎么连醉话都说出来了,这要是传出去,也不怕给脑袋传丢了,慎言!” 陈参也觉得不妥,毕竟梁王的态度已经露出猜忌,若是再传出这种话,岂不是平添麻烦,跟着劝告:“是啊,副使说的没错,这种话确实不能乱说,会给将军惹上祸端。” “哎,无妨,酒话而已!” 沈烈倒是不在意,大咧咧地摆了摆手:“咱们手里就这么点兵力,别说拿下军镇了,连一座县城都夺不下来,说句酒话又能如何?男儿生在天地间,就当有宏愿,否则还叫男人吗?说就说了,怕个逑!”说着,他搂住冯晖的脖子,笑问:“我说的对不对?” 长芦一战,虽然效节军大胜,但还是有伤亡,减员不少,兵力已经不足两千,急需补充。 在兵力补充上,除了招募城中青壮外,还招降了一些义昌军降卒,再加上陈参之前还拉过来一些旧部,又凑了近千人,不过并没有立即补充到各营,而是集中在一处暂由陈参负责操练。 第一百七十一章 要怎样活着 “就是嘛,怕个逑!” 冯晖仰头灌下一大口酒,酒液顺着虬结的脖颈滚落,在锁子甲上溅开点点金芒。 他重重抹了把嘴,铜铃般的眼睛在烛火下灼灼发亮:“眼下兵少粮缺怕什么?待他日兵强马壮,烈哥儿指哪座城,老子就劈开哪座城门,胆敢有拒守不降者,老子杀他个鸡犬不留。” 说着,他朝夏鲁奇挑衅地扬起下巴,铁护腕撞出铿锵之声:“三郎,可敢与我同往?” “笑话,我夏三郎有何不敢!”夏鲁奇拍案而起,腰间横刀震得案上杯盏叮当乱撞,甲衣下摆也将案上烛火扇得摇曳不止:“只要烈哥儿的效节军旗所指之处,三郎必为先锋,若有后退半步,便似此碗…”话音未落,他抓起粗陶酒碗一饮而尽,随后又将陶碗狠狠掼在地上,碎瓷飞溅如星。 “急了,三郎急了!”冯晖大笑着递过新碗,促狭地挤挤眼,笑道:“夏三郎义薄云天,勇不可挡,咱们兄弟哪个不知,谁人不晓,小弟与你说笑,何苦摔这碗呢!” 沈烈笑着起身,肘击在冯晖护心镜上,铜音嗡鸣:“你小子竟敢轻视三郎,要不是他总护着你,你的脑袋都不知道被我砍几次了,再敢胡咧咧,老子现在就把你扔护城河醒酒。” 说话间,他戴上幞头,整了整官袍,笑道:“你们继续喝吧,我去一趟“晦庐”,寻李子晦说说话。”。刚跨过门槛,又转头将目光扫过满地狼藉,叮嘱:“醉话要适可而止,务必要留在瓦当底下,另外不准再摔碗,更不准耍酒疯,谁要是拆了这座军衙,我定拿他做托基石的王八!” “烈哥儿,浅薄了吧,那叫赑屃!” “就是王八…” “哈哈,你说什么就当是什么…” 在众人哄笑声中,沈烈离开军衙,纵马奔向城东。 夜风裹着海腥味穿过长街,沈烈勒紧马缰绳,转头望着北斗星下的清池城方向,此刻那里并没有燃起战火,只是被数万汴军团团围住,围得密不透风,连只苍蝇都不准出入。 围而不攻,应该还是想围点打援,打从幽州方向杀出来的援兵,打从河东冲过来的李克用,因为幽州和河东才是朱全忠最想夺取之处,只有将那两处兵马调出来,他才能走下一步棋。 因此说,沧州依旧是诱饵,如果始终没有援兵前来,朱全忠才会勉为其难地攻下清池城,将义昌军镇纳入囊中。 朱全忠此番用兵,后勤保障依旧由罗绍威提供,要为抵达沧、幽二州的汴军源源不断地供应粮秣军需,仅是沧州至魏州这五百里路上,运送粮草帐什物具的船只车马便要昼夜不停,耗资巨大。 沈烈初步盘算了一下,让罗月华运回去的那些钱粮差不多都能搭进去,没法子,谁让自己喜欢这个女人呢! 钱财乃是身外之物,没了可以再赚,所以沈烈并不心疼,他只是在意赚钱的路会不会被堵死。 所谓赚钱的路,跟有没有经商头脑的关联性并不大,而是要看有没有权利,尤其兵权,只要兵权在手,就会拥有一切。就像那句话所说,枪杆子里出政权,而政权就是可以拥有一切的资本。 此战之后,自己能否留在沧州,会不会被调离?如果调离,会调到哪里?效节军还能不能为己掌控?如果不能,要怎么办?从朱全忠抵达长芦后,这些问题就一直萦绕在沈烈的脑袋里。 人活着,可以有多种选择。 如果不愿意绞尽脑汁成为人上人,可以选择碌碌无为,这样会简单些,但简单地活就意味着要爬在泥地上,任人肆意践踏薄如纸的尊严,其实并非乱世如此,后世的现代社会里,有多少人不是这样活着? 从那夜在失火的城隍庙里借尸还魂开始,沈烈就想过这个问题,想过要怎么活,是站着活?还是成为别人脚下的烂泥? 正因为想明白了,才有了之后的这一切,甚至包括罗月华,都是想要站着活下去的关键环节。 所以每一步看起来像是少年得志的春风得意,实则却是如履薄冰,只要一步走错,即便有命活着,也会活得不如一条野狗。 “将军?”洪少游看到沈烈止步不前,以为他是乏了,这声轻唤也打断了沈烈的凝望:“还去城东吗?要不先回县衙休息?” 县衙内的官宅不大,都不及冯道的那所宅子,不少人想腾出住所给沈烈,但都被他拒绝了,米昭通更是找了沈烈好几次,还让他老婆康四娘亲自请过,沈烈依旧婉言谢绝。 其实,米昭通的宅子大,住进去也无妨,沈烈拒绝的原因主要还是不想让米昭通把拉关系的手段用到极致,更不想跟他老婆扯上不清不楚。 康四娘的年纪不大,长得还挺漂亮,长眉、细眼、大耳、直鼻、红唇,头上的高发髻由五条涂油的辫子盘成。 那天去请他时,康四娘特意穿了一件低胸束腰间色条纹的裙装,秀色可餐,沈烈只看一眼,就明白了米昭通那老小子的意图。 食色,性也! 男人好色很正常,其实不止男人,女人同样好色,康四娘也中意沈烈,从那天康四娘火辣辣的眼神里,沈烈能看出来。 只要他点头,康四娘晚上就能钻进他的被窝,而且米昭通还会美滋滋地在外边听声,说白了,这就是利益交换。 但是,好色归好色,不能见女人就扑,一个男人如果连裤腰带都管不住,还是成就什么大事? “不用,走吧!” 沈烈收回心神,催马继续前行。 在用兵方面,沈烈信任夏鲁奇、冯晖这些人,可要说出谋划策,做长远打算,他还是想听听李愚的意见。 李愚为人素淡简朴,虽然沈烈给他在县衙附近安置了一处不错的宅子,但他并没有住过去,依旧住在城东这条窄巷里的“晦庐”。 “先生可曾歇下?”沈烈叩响那扇掉漆的木门时,门上的铜铃正被晚风惊动,门内李愚独坐灯前,案上《孙子兵法》旁放着半杯冷茶。 “烈哥儿,你与敬翔交情匪浅?”沈烈刚落座,李愚突然发问,右手食指停在书页“九变篇”上。 沈烈瞳孔微缩,回道:“之前并不熟,马嗣勋跟他有交情,后来我经常让人给他府里送些礼品,与他夫人刘氏套些关系,所以他对我算是有些照顾,先生为何如此问?” “昨日他到访县衙,连厨下杂役都盘问过。”李愚端起茶杯,吹开冷茶沫,水面映出他凝重的眉峰:“另外,他特意提到要我好生辅佐你...” “哦?” 沈烈陡然心惊,皱眉忙问:“莫非他也知道我的身世?” 要是放在大唐盛世,这个皇族身份足可以安享一辈子,可惜轮到的却是唐末,这个身份反倒成了累赘。 第一百七十二章 谋划保全之策 窗外,一钩残月悬在枝间,将斑驳的树影投在青砖地上。 夜风掠过庭院,卷起几片梧桐叶,沙沙作响地拍打着窗棂。烛火被穿堂风扯得忽明忽暗,在李愚瘦削的面庞上投下摇曳的阴影:“不像,此事极为隐秘,马嗣勋断不会泄露分毫。” 说罢,李愚不确定地紧蹙眉头,指尖轻轻叩击案几,脑海中浮现出与敬翔会面时的种种细节。忽而冷笑一声,将茶杯重重搁下,琥珀色的茶汤泼洒而出,在青砖地上洇开一片暗色。 “那敬翔怕是为着朱友珪的事而来,是要告诫你,莫要再意气用事,免得触怒了...”话语未尽,他刻意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讥诮:“朱温!” 李愚素来不屑朱全忠的所作所为,当年也正是因为朱全忠大肆杀戮天子近臣,图谋不轨,他才辞官避难太行山。 在他眼中,朱全忠只是一个弑君的乱臣贼子,怎配得上天子亲赐的“全忠”二字?说出这个名字时,茶杯里的茶汤也随之泼在地上,茶水很快便渗入地缝,只留下一片阴痕。 “多半如此…”沈烈将今日军营见闻娓娓道来,说到朱温抚他肩膀时,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右肩。 “嗯!” 李愚凝神倾听,不时颔首:“敬翔此人...”他提起红泥小炉上的铜壶,水汽在火光中蒸腾:“对朱温倒是忠心耿耿,他既看重你,想必是要为朱温网罗人才。” “先生觉得,若攻下沧州...” 沈烈话未说完,李愚已摇头轻笑。 “你是想说义昌军节度使一职?” 摇头间,他斟茶的手势依旧优雅如行云流水:“烈哥儿,我说话你莫怪,你还太年轻,资历尚浅,不够资格统辖义昌军镇。” 茶香氤氲中,李愚眼中闪着睿智的光:“依我看来,他最多能让你做个副将辅佐新帅,又或是调往他处。” 忽而,他却话锋一转:“不过...” 沈烈问:“不过什么?” 李愚意味深长地摩挲着茶杯边沿,继而笑道:“事无绝对,若敬翔力荐,或许会有三分可能,权当是历练,如此也未尝不可。” 沈烈掸了掸云纹袖口,笑意里带着几分少年意气:“其实也无所谓,大不了继续当我的长芦县令,贩我的私盐,待积蓄足够,我便将效节军扩充数倍...” “糊涂!” 茶杯与案几相击发出的声响打断了沈烈的话。 李愚目光如电地望着沈烈:“朱温容你养兵贩盐,只因沧州尚在他人之手,你只是一颗楔入沧州的钉子,只是他手里的一枚棋子,待他鲸吞河北,怎么可能还允许你如此做?” 说着,他忽然压低声音,无奈地摇了摇头:“届时莫说扩军,只怕效节军都要被收编,眼下大军围城,效节军并不在用兵之列,这就说明朱温另有打算,怕是会调出城。” “唉…” 沈烈转头望向窗外的月色,轻叹一声,随后沉默良久,远处传来三更梆子响起的声音,在静夜里格外清晰。 “我岂能不知?” 沈烈苦笑,指尖无意识地描画着茶杯边缘:“连城防都不让效节军插手,足以说明他的戒备之心。” 朱全忠入城后,命人全面接管长芦城的城防,同时命效节军留在营中待令,而且王晏球所领的厅子都就驻扎在旋军营坊,对效节军形同监视。 “烈哥儿,恕我直言,有些事情不应多想,想多了反倒会招惹祸事,当下不如抽身而走,如此倒能保住对效节军的掌控。”说着,李愚一笑,喝了一口茶:“其实,你已经有这个打算,否则也不会搬空府库。” 沈烈无奈地点头:“确实如此,但不知怎么个走法?” “两条路…” 李愚略微沉吟,起身找来一张舆图,羊皮卷轴在案几上铺开时带起一阵细微的尘埃,他指点在平州所在的位置:“盈华堂的人送回消息,说平州有兵马出城,应该是刘守光领兵回援…” 盈华堂是罗府的商号,归罗月华掌管,大掌柜是廖通。沈烈坐稳长芦后,跟罗月华商量,打算利用盈华堂在各处设立的铺子作为收集情报的手段,这些情报包括各地军情与商业信息,罗月华同意了这个建议,让廖通直接听命沈烈的安排,沈烈又把这件事情委托给了李愚。 说话间,李愚将手指划过舆图上蜿蜒的蓝线,恰如一道刀疤剖开河北大地,指向蓟城:“据我所知,刘守光被其父赶到平州后,在那里聚了不少兵力,其中还有相当数量的胡骑,如果他用胡骑撕开李思安围攻蓟城的军阵,李思安必败,所以你可以向朱温主动请战。” “啊?你让我主动请战?” 沈烈露出迟疑的眼神:“这不是让效节军主动寻死吗?” 李愚笑着摇头,摁在舆图上的手指迅速划到另一处:“不是硬碰硬,而是用计挡住刘守光,之前就曾说过此法。” “潮河?”沈烈俯身细看,问道:“你是说用潮水淹粮道之法,封死刘守光进入幽州的路?” 李愚再次摇头,眼中竟然闪现几分寒意:“不是不让他进幽州,而是让他不能绕过李思安入蓟城,要让他跟李思安拼命。” 沈烈更加不解:“刚才你说李思安恐怕抵不过刘守光的胡骑,所以咱们要水淹粮道,怎么又让他跟李思安拼命?” “哈哈!” 李愚笑了起来,将手指又点在舆图的一个位置,说道:“若李思安不败,如何能显出你的力挽狂澜?我们可以在驻跸台等着李思安的溃军,届时收拢溃军反杀回蓟城。” “再与刘守光拼命?” “不,就算你找刘守光拼命,恐怕他都不会如你所愿。” “那是为何?” “因为刘家父子皆是长了一颗豺狼心。” 说着,李愚反问沈烈:“你以为刘守光是想救援蓟城吗?” 不等沈烈回答,李愚摇头道:“绝非如此,我猜他定是想夺权,而夺权的首要就是占据蓟城,他不会傻到拼光自己的兵马,只要进入蓟城,他会主动向朱温示好臣服。” “然后呢?” “然后…” 李愚冷笑:“他会攻打大安山,驱逐他父亲刘仁恭,自己坐上卢龙军节度使的位置。” 沈烈缓缓点头:“也就是说,我们先水淹一下刘守光,然后等李思安溃败后,再收拢残兵攻到蓟城下装装样子,等待刘守光的主动求和,如此也就白捡一个不伤分毫的战功,是吧?” “没错!” “那第二条路呢?是什么?” “潞州!” “潞州?为何是那里?” “为何?哈哈…” 李愚再次笑了起来:“从朱温眼下的布局来看,他最想要就是引出李克用的河东军,然后以潞州为支撑,全力进攻河东,并封堵出河东救援之兵的退路。” 沈烈盯着舆图,认同地点了点头。 李愚继续道:“此计可谓毒辣,一旦李克用中计,河东不保,但百密终有一疏,我判定朱温会忽略一个潜在的危险。” 沈烈不解:“什么危险?” 李愚一笑:“驻守潞州的昭义节度使,丁会。” “丁会?” “就是他,他应该就是朱温的百密一疏!” “百密一疏?” 就在沈烈细想这句话的时候,李愚突然冒出一句话让他错愕。 “烈哥儿,你不能娶罗月华!” “啊?!” 第一百七十三章 嫩姜辣不过老葱头 七月流火,暑气正炽。 城东“晦庐”的烛焰在夜色中摇曳,与昼锦坊沈宅,如今的大元帅府的煌煌灯火遥相呼应,恰似两处不眠的星辰悬于人间。 此刻,朱全忠正斜卧在湘妃竹榻上,四百斤的身躯将檀木榻脚压得吱呀作响,隆起的肚腹随着喘息起伏,活似搁浅的鲸鱼,纱衣早被汗水浸透,胡乱敞开的衣襟下露出青白皮肉,在烛光里泛着腻腻油光。 在其左右,两名持鸾凤团扇的婢女虽已臂膀酸软,摇动的凉风却依旧穿不透他周身蒸腾的热雾,汗珠不断从三重下巴的褶皱里涌出,顺着脖颈沟壑汇成溪流,将白色纱衣的衣襟洇出深色水痕。 “啪!” 荔枝红的釉瓷茶杯在地上摔得粉碎,惊得两名婢女慌忙后退。朱全忠摔了茶杯后,探手抓过递来的冰镇杨梅汁,仰头灌下大半,冰凉的汁水顺着他的嘴角溢出,与胸前的汗水混作一处。 “这个鬼天气!” 他抹了把脸上的汗液,目光落在同样汗流浃背的敬翔身上,吩咐道:“把幞头、衫子去了,此间就你我二人,不必拘礼。” “还好!” 敬翔只是摘下幞头放在身侧,接过婢女递来的杨梅汁喝了一口,小心问道:“大王,今日在效节军衙,我见您对沈烈似有微词,可否是因二郎君之事?” “哼!” 朱全忠冷笑一声,合上敞着衣襟,眼中闪过一丝锐利:“他敢对遥喜儿不敬,便是眼中无我,如此狂妄的小子,难道还要我给他好脸色?” 敬翔不动声色地放下汤碗,轻笑了一下,说道:“大王,我倒觉得沈烈没有做错,如果此次换作他人,一味恭敬二郎君,听从二郎君的吩咐,恐怕长芦城会落入刘守文之手,反倒误事。” 敬翔在长芦县衙将事情原委打听得一清二楚,所以想替沈烈分辩几句。他抬眼观察着朱全忠的神色,继续道:“沈烈年纪虽轻,却颇有胆识,且不说治军有方,就说长芦在他治下不过数月,已是政通人和,百姓交口称赞,会有如此风评,实属不易…” “难得你也会替人说情。”朱全忠突然起身,沉重的脚步在地砖上发出闷响。随后踱到窗前,望着夜色中摇曳的树影,叹道:"遥喜的所作所为,我岂会不知?德明早已多次禀报...” 朱友珪哄抬药价,已经严重扰乱汴军的军需供应,朱友文作为宣武军后勤大总管,不得不向义父禀报,因此朱全忠对自己这个“遥喜儿”的目光短浅也是多有不满。 “我的这些儿子…”言语间,他的声音忽然低沉下来,愁苦地摇了摇头:“各个不成器,若有一人能及得上烈哥儿半分...” 在朱全忠的亲生骨肉当中,朱友珪如此,嫡子朱友贞也没有好到哪里,其他几个儿子同样不堪大用,真正能用之人反倒是义子朱友文,这让朱全忠不免为身后事忧心忡忡。 敬翔听到朱全忠如此说,心中暗喜,笑着劝慰:“大王无需多虑,郎君们年少,尚需历练,沈烈自幼在行伍中摸爬滚打,自然多了几分世故。” “是啊,自他死而复生,确实世故了许多。” 朱全忠转身,烛光在他脸上投下忽明忽暗的阴影:“但那对嗜血的獠牙却不减分毫。你也瞧见过他身边那些年轻人,个个如狼似虎,再多磨炼,都会成为骁勇善战的领兵之将。” 话语稍顿,他又道:“还有,他身边的那个李愚,此人当初任河南府参军的时候,我就听说过他以韬略闻名,没想到竟能被沈烈唤到身边,甘心做一个县衙主簿,就连这样的人都对沈烈死心塌地...” 说着,朱全忠突然轻笑一声,目光变得更加深远起来:“看到他的这个样子,不禁让我想起当年在萧县时的光景...” 夜风穿堂而过,吹动房间内的烛火。 朱全忠的影子映在白墙上忽大忽小,仿佛是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又仿佛是如今这个权倾天下的枭雄,在这一刻,两者竟像是重叠在了一起。 “子振,你觉得他能领沧州吗?” “哦?” 敬翔眉头微不可察地一挑,忙问:“大王,您有此意?” “忽有此念而已!” 朱全忠摆了摆手:“他终究还是太过年轻,做个县令,领三五千兵马,尚可,若为一镇节度...”他顿了顿,摇了摇头,随后竟用了一个令人心惊的词:“我怕养虎为患。” “大王…”敬翔将已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这些年,敬翔亲眼看着这位枭雄的猜忌之心与日俱增,多少旧部都已死在他刀下,敬翔劝过,但劝不住,也知晓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想到此处,敬翔不禁暗自叹息。 沈烈是否会成为猛虎,敬翔心中已有答案,至于能不能成为朱全忠担心的祸患,不好说,在这礼崩乐坏的年月,人心如鬼蜮,甚至比鬼蜮更难测,谁又能说得准呢? 敬翔略作犹豫,试探地问道:“大王,何出此言?” 以朱全忠如今的权势,断不可能对一个无权无势的年轻人心生忌惮,敬翔想知道朱全忠到底在担心什么,为何不敢不拘一格地任用沈烈,使其成为像葛从周、杨师厚一样的汴军悍将。 “古往今来,少年将军者,层出不穷,沈烈有胆识,有谋略,又善用人,不亚于被李克用枉杀的李存孝,如果调教得当,他会成为我手中一把最锋利的刀。” 朱全忠并没有否定沈烈的能力,却话锋一转,说道:“若是以往,我必用他,但如今我观他,世故远超年岁,更可怕的是这份世故之下,还藏着一颗野心。” 敬翔为沈烈辩解:“大王,正所谓年少辞家从冠军,金鞍宝剑去邀勋,烈哥儿能有鸿鹄之志倒也正常,如此也才会为大王建创世之功。” 敬翔用了“创世”二字,朱全忠明了是什么意思。 他笑了笑,随即又敛去笑容:“适才,你说我是恼他慢待遥喜,实则不然,以他的世故,会有更好的方式处理此事,但他偏偏那样做,让友珪颜面扫地,何为?” “他…” 敬翔细思之下,不禁皱起眉头:“大王,你是说他…故意为之?是想用尽露圭角的做法来…” 朱全忠缓缓点头,目光如炬地望着敬翔:“他到长芦后,凭借马嗣勋之前的关系,与宣武军将以及官员多有联络,想必你府中也收过他的薄礼吧?” “所送之物倒不贵重,只是一些应季果蔬,总说是聊表心意。”敬翔没有否认,却隐瞒了家中刘氏营商获利之事,同时也心惊朱全忠对沈烈的监视竟是如此严密。 “他与罗绍威之女的事情,你也知晓。” “属下知晓,少年男女,互生情愫罢了。” 朱全忠冷笑:“他擅自搬空长芦府库,以助罗绍威供应军需,可以说是对罗家女的情深意切,可换一个角度来看,是否也可以说,他是有意觊觎魏博呢?如果当下让他坐镇一方,若与罗绍威联合起来,让魏博军重拾往日之势,岂非养虎为患?” 敬翔默然。 确实,正因罗绍威不善统兵,才将魏博军镇拱手相让,才对朱全忠唯命是从,以至于掏空了魏博的财力。 如果沈烈娶了罗月华,罗绍威就与沈烈成了翁婿一家亲,以沈烈的才干,很难说不会帮助罗绍威重振魏博军镇,也很难说沈烈不会就此掌控魏博,成为当今最年轻的枭雄。 如此想来,敬翔不禁为沈烈的安危担心起来。 沉默良久,朱全忠一笑:“说来说去,只是猜测而已,本王惜才,不会埋没他的才能,本王欲让他回厅子都,放在我眼皮子底下,来日方长,日后再做安排!” 第一百七十四章 敬翔的苦楚 “报!” 骤然响起的金甲铿锵之声打断了室内的交谈,赵岩疾步入内,玄色披风裹挟的夜露倒是让内室的闷热减轻几分。 “启禀大王,刘仁恭遣赵敬率三千步骑沿南下,前锋已过安次。另有平州守军两万,铁甲连环马过千,星夜兼程直扑蓟城!” 赵岩,字秋巘,原忠武军节度使赵犨次子。 当年陈州一战,朱全忠协助赵犨抵抗黄巢的大齐军以及秦宗权的围城,也由此见识了赵家世代将门的风骨,遂将二女儿嫁给赵岩,擢其为左长直军副使,这份恩遇甚至远超长婿罗廷规。 “葛招讨作何部署?”朱全忠拢了一下身上的纱衣,指尖在檀木榻扶手上轻叩了几下,又追问:“李思安部可有军报?” 西路行营都招讨使葛从周坐镇于盘古寺南麓的汴军大营,主导朱全忠的此次用兵,这位与朱全忠同龄的老将虽伤病缠身,却仍是梁王最倚重的臂膀,此番用兵,全赖其运筹帷幄。 “招讨使欲出兵迎敌,剿灭那三千卢龙军,刘都使却要网开一面,放三千敌军入清池城。”赵岩语带锋芒,甲胄随呼吸微微作响,额前细汗在烛光下泛着微光:“两位将军歼敌之策相左,小婿斗胆,特来请大王圣裁。” 他口中的刘都使,正是以奇谋着称的金吾卫大将军刘鄩,此人被朱全忠任命为诸军马步都指挥使,与葛从周共同执掌兵权。 按常理,赵岩区区左长直军副使,即便葛从周和刘鄩两位主将在用兵上有不同看法,也轮不着他来操这份心,更没有必要跑到朱全忠面前打小报告,这种越权置喙主帅决策的行径,分明就是没有把葛从周和刘鄩放在眼里。 “哦,有分歧?” 朱全忠非但不恼,反觉女婿此举正是赤诚表现。 他转顾敬翔,眼中精光闪动:“子振,你以为孰优孰劣?” 敬翔抚须轻笑,余光扫过赵岩紧绷的面容,说道:“通美将军当年雪夜破朱瑄,可是连斩七员敌将都不曾卸甲,忠义骁勇的美名天下皆知,岂有遇敌不战之理?” 说起来,敬翔对赵岩的印象并不好,觉得此人毫无赵家将门的风骨,但人家毕竟是朱全忠的乘龙快婿,又深得朱全忠的信任,因此从没有把对赵岩轻视显露半分。 话锋微顿,敬翔向赵岩颔首致意,继续道:“刘鄩将军素好兵书,喜以机变用兵,有一步百计之美誉,放三千卢龙军入清池城,想来自然有他的道理。” 赵岩闻言,剑眉微蹙。 他素来心高气傲,觉得敬翔此言既似敷衍,又暗含讥讽,心中已有不悦,当即冷声追问:“有何道理?” “当下,清池已成孤城。” 敬翔毫不在意赵岩的无礼,微微一笑,指尖蘸着杨梅汤汁,在身前的案几上勾勒出城防轮廓:“我军围如铁桶,粮道尽断,前番沈烈奇袭,更焚其大半储粮。” 汤汁在烛火下渐渐晕开,敬翔摊手掌按下:“此时放进三千甲士,便是三千张索命之口,此乃增灶之计,难道不是好谋略吗?” 话音刚落,一盏烛火“啪”地爆开灯花。 朱全忠转头望了一眼,放声大笑,声震屋瓦:“好一个增灶之计!昔年孙膑减灶杀庞涓,今日刘鄩要叫刘守文作茧自缚!” 说罢,他猛地坐直身子,指着赵岩,吩咐道:“你回去告诉葛从周,刘鄩之计可用,无须为那三千兵马费神,纵其入城便是,不过是多了三千饿殍而已。” “遵令!” 赵岩领命转身离开。 敬翔望着他的背影,不易察觉地紧了一下眉头,随即望向朱全忠,说道:“大王,听说刘守光在平州多聚胡骑,擅长奔袭,若李思安不加防备,极易吃亏,最好能派出一支兵马即刻赶往幽州,护其侧翼。” “嗯!”朱全忠点了点头,问道:“以你所见,何人可担此重任?”不等敬翔作答,他忽有所悟地隔空点指敬翔,笑问:“子振,你为何如此看好沈烈?莫非是尊夫人替他吹过枕边风不成?” 朱全忠提及敬翔的妻,敬翔霎时面红耳赤。 倒不是心虚,刘氏也根本没有替沈烈吹过什么枕边风,主要他的这位续弦之妻太不简单,只要别人说起,敬翔就会脸红,还会觉得头顶冒绿光。 说到刘氏,这个女人确实不寻常。 刘氏本是蓝田令的女儿,长得貌美,身姿丰腴,正像当初马嗣勋所言,“那女人腰细的,一把就能掐住,屁股却圆的像磨盘,走起路来一摇三扭,铁球都能磨出汁,简直就是一把专门杀男人的妖刀!” 这样的官宦富家女放在太平盛世,可以享福一辈子,偏偏生不逢时,也可以说是黄巢改变了她的命运。 最初,她落到黄巢属将尚让的手里,尚让娶其为妻,之后尚让向时任徐州节度使时溥投降被杀后,刘氏流落街头,沦为歌妓,但不久便被时溥纳为“妓室”。 再到后来,时溥被朱全忠所灭,更有少妇韵味的刘氏理所当然要躺在朱全忠的榻上,朱全忠对其极为宠爱,这让刘氏有了“国夫人”的美誉。 按理说,这样的美人不会成为敬翔的妻,敬翔也不该拥有这把“妖刀”,刘氏应该在“国夫人”的画上完美的句号。 可惜,命运这东西就是无常,“国夫人”的美誉还没有享受几天,刘氏便被朱温硬塞给了敬翔,成了敬翔的续弦之妻。 从本质上来说,敬翔真的就是一介书生,降不住刘氏,关键是刘氏的背后站着朱全忠,有事没事都能在朱全忠的被窝里“转磨盘”,所以就算敬翔想扇刘氏一把掌,也没有那个胆子。 正因有朱全忠这个靠山,再加上敬翔的放任,刘氏可谓是骄横无边,不仅在吃穿用度上极尽奢华,还跟许多年轻的宣武将领时有来往。 关键那些人也愿意攀附刘氏,倒不是都馋她的身子,只是想依靠她谋求私利,敬翔管不住,也不敢管,真是有苦无处诉,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沈烈跟刘氏没有接触,以他当下的官职,还入不了刘氏的法眼,那些礼尚往来的事情都是罗月华的安排。 也幸亏没有见过面,否则凭沈烈的英姿,再加上口舌如蜜,敬翔的头上少不了又多一簇绿光,自然也就不会对沈烈如此上心了。不过此刻被朱全忠调侃,纵使刘氏与沈烈毫无瓜葛,敬翔还是觉得头顶隐隐发绿。 第一百七十五章 忠孝的戏码 晨雾未散,沈烈已至帅府门前。 昨夜,经李愚一番提点,他辗转难眠,本想主动请战,未料没一大清早就有人找到县衙,说梁王要召见他。 前往元帅府的路上,他还在思忖着李愚那句"莫娶罗月华"的忠告,心中五味杂陈,却也清楚这个忠告很现实,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说明自己的初衷过于明显了。 不否认这份情愫里掺杂了算计,而且还占了绝大部分,可心动也是真的,这一点同样不能否认,如今进退维谷,倒不知应该如何面对罗月华了。 “烈哥儿…” 沈烈刚到帅府门前,一声带着几分亲昵的轻唤将他从思绪之中拉回,抬眼望去,柳四娘提着竹篮正撞个对面。 柳四娘原是罗府的厨娘,因为厨技精湛,被朱全忠要了去,之后便一直跟在朱全忠的身边伺候,这次也跟来了长芦。 柳四娘虽只是厨娘,却因常年侍奉贵人,衣着比寻常仆妇要讲究许多。此刻身穿一件靛青窄袖短襦,外罩杏色半臂,腰系一条素色围裙,裙摆下露出浅灰布鞋,鞋尖微微翘起,显得干净利落。 女人本就生得丰润白净,一张圆脸因常年围着灶台而透着红晕,眉目温婉,嘴角天生带笑,看起来极是和气。乌黑的发髻挽得一丝不苟,只用一根木簪别住,鬓边却簪了一朵小小的茉莉花,想来是清晨刚摘的,犹带露水,衬得整个人鲜活生动。 “四娘,去过集市了?” 沈烈与柳四娘熟识,问话间,他熟稔地掀开竹篮上的碎花盖布,拈起一根翠玉般的黄瓜就咬,清甜汁水在口中迸开,倒是冲淡了几分。 “哎哟,怎么还是这般猴急,也不擦擦再吃。”柳四娘笑骂着拍他手背,又问道:“这么早过来,用过早饭没有?灶上还热着金乳酥和长生粥,先随我去用些再拜见大王?” “不用了,一根黄瓜便可!”沈烈三两口嚼完黄瓜,忽而压低声音问道:“四娘,你跟着大王...可还顺心?” 柳四娘笑容微滞,替他掸去肩上落叶时,指尖几不可察地颤了颤:“还好,但奴婢...还是想回罗府,又或是能跟在你身边伺候…” 她声音轻得像叹息,也带着无法挣脱的无可奈何:“烈哥儿,四娘就是一个下人,谈不上富贵,也受不起,哪怕是粗茶淡饭,至少也能活得有些脸面,少些担惊受怕。” “怎么了?” 沈烈刚问出口,察觉问话有些多余,柳四娘风韵犹存,容貌与气质全然不似寻常下人,如此一个女人守在朱全忠身边,有些事情是逃不脱的,偏偏柳四娘又不像敬翔之妻,故而才会有摆脱之念。 沈烈轻轻拍了拍柳四娘的手臂,温声道:“过一阵子吧,待我再回长芦,看看能否把你要到身边。” 柳四娘露出担心:“你要离开长芦?是要出征吗?” 柳四娘脸上露出担心的表情,她身上还带着淡淡的烟火气,此刻混合着茉莉的清香,莫名让人安心。 “是啊,总得找个由头把你要来不是?”沈烈一笑,抬手摘下柳四娘鬓边的那朵茉莉,凑到鼻子前嗅了几下花香,揶揄道:“你这是又偷采了谁家的茉莉?好香,比你唇上的胭脂还香!”说完又给她戴了回去,指尖的余香混着她身上的烟火气息,莫名让沈烈觉得心安。 “呸,又胡说…” 柳四娘霎时红了脸,别看柳四娘年长沈烈,终究还是经不得少年郎这般撩拨,心头砰砰乱跳,低头绞着围裙,露出的雪白后颈已然布满霞色。 说来也正常,半老徐娘的年纪,就像盛夏熟透的蜜桃,又似尽吐芬芳的花蕊,怎么可能愿意整日陪着老干菜?何况沈烈这个少年郎还如此英武,如何能不喜爱? “大王,卑职有军情禀报!” 沈烈见到朱全忠,并没有询问召唤何事,而是先入为主。 “哦,有何军情?” 朱全忠放下汤碗,招手让沈烈坐过来一同吃早饭。 沈烈没多谦让,一屁股坐到朱全忠的身边,先是给朱全忠的碗里续上米粥,又给自己盛了一晚,喝了一大口,这才说道:“据属下的密探所查,驻守平州的刘守光正领兵赶赴幽州,意欲增援蓟城,他手底下有不少军骑,有长袭的本事,属下唯恐李招讨未察,故而想请大王命人提醒。” 朱全忠笑问:“小子,你手里还有密探?” 沈烈毫不隐瞒,把“盈华堂”的事情据实相告,继而又解释道:“兵法有云,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属下虽然只是一城县令,但有这个便利,就要利用起来,至少也能为大王的征伐贡献一点绵薄之力嘛!就像属下刚收到的消息,刘守文已派原幽州监军张居翰去河东见李克用。” 这个消息并非是刚得知,而是在朱全忠抵达长芦之前就已经从清池城内透露出来,沈烈当时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张居翰,他没死?” 朱全忠听到这个名字,有些意外。当初矫诏诛杀宦官时,刘任恭曾上奏张居翰已死,没想到竟然是谎报。 “没死。” 沈烈继续喝粥的同时,将朱全忠吃剩一半的金乳酥夹过来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继续道:“属下让人查过,是当初是刘仁恭抗诏把张居翰藏了起来,之后张居翰又躲在清池城里,”一直不受刘守文的重用,此番倒是想起这个人…”说着,他又端着粥碗,望向朱全忠:“大王,这个张居翰很厉害吗?” 朱全忠看着沈烈毫无拘束的样子,恍惚间竟生出几分错觉,仿佛此刻对坐的不是臣属,而是寻常人家的父子闲聊,没有刻意恭敬的距离感,只有亲情的接近。 这一瞬间,他忽然觉得此子若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该有多好啊,也正因如此,让他对沈烈的戒心消去大半。 “宦官而已,不足为惧!”朱全忠抬手拨去粘在沈烈下巴的酥饼屑,说道:“我寻你来,就是因为刘守光一事,你可愿领兵策应李思安?” “行啊!” 沈烈放下粥碗,一本正经地拱手:“大王,不瞒您说,其实属下就是来请战的,都说胡骑悍勇,属下倒是想会上一会,看看究竟是胡骑悍勇,还是咱们效节军骑能战!” 朱全忠笑着点头:“好,有志气,本王就命你率本部前往幽州,另外再拨你三千步骑同往,听你号令,如何?” 沈烈没想到朱全忠会答应的如此痛快,单膝跪地:“谢大王,属下定不辱使命!” “起来!”朱全忠扶起沈烈,凝视片刻后,问道:“烈哥儿,本王欲收你为螟蛉之子,你可愿意?” 沈烈一愣,再次跪地,只是这次却是双膝跪地:“大王,沈烈能得您的抬爱,已是荣幸至极,怎会有不愿意之说,只是…”话锋一转时,眼眶竟然红了起来:“沈烈幼孤,幸得马嗣勋收养,方才长大成人,虽然我称他为叔父,但在沈烈心中,马家夫妇就是沈烈的再生父母。” “嗯!” 朱全忠以为沈烈会欣喜若狂,常人受此荣耀,都会感激涕零,没想到却是婉拒,这倒是让他有些意外,但他并没有不悦,而是缓缓点了点头。 “大王,其实沈烈一直都视您为父,却不想让世人觉得沈烈是为了荣华富贵而攀附大王。” 沈烈抹了一把眼角,哽咽地继续道:“忠孝两全,不在乎有没有父子名分,沈烈这辈子只会守在大王身边,以战功成为大王的骄傲,更会用这条命来固守您创业半生的基业,只要沈烈活着,谁都别想抢夺大王的一城一池。” 说着,他又抱起委屈,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道:“二郎君一事,非是沈烈目中无人,当时只是心急,也是觉得他太在意眼前之利,置大局而不顾,如此怎行?故而才斗胆在二郎君面前妄作兄长之姿,施以教训,不成想却让大王误解…” “哈哈…” 一番话让朱全忠动容,继而又大笑起来,拉起沈烈:“本王没有心疑,反倒觉得你做的非常对,”以后再有此等事情,你尽可大胆去教训,本王绝不偏袒!” 走出帅府时,朝阳早已撕破晨雾。 沈烈抹去眼角残泪,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这出忠孝戏码演得恰到好处,既婉拒了义子名分,又表足了忠心。 他望着掌心未干的水渍。 忽然觉得,在这乱世里,眼泪倒比刀剑更利三分。 第一百七十六章 久攻不下的蓟城 七月流火。 燕地的朔风裹挟着枯草碎屑,在荒原上呜咽盘旋。 李思安勒马高坡,铁甲下的肌肉虬结如老树盘根,数日未修的胡须间沾满黄沙,他眯起被烈日灼红的双眼,望向远处那座城池。 多日来,蓟城虽饱经战火,却依旧伫立在那里,城墙上的箭垛如同巨兽獠牙般在热浪中微微扭曲,那面“卢龙”大旗虽已残破,却始终不曾落下。 李思安领兵刚入幽州时,屯驻易水南岸拒马河的幽州守军便已严阵以待,军情急报如流星般传向蓟城与大安山中的大安馆。 令守军始料未及的是,汴军前锋营的战马衔枚,蹄裹麻布,连铁甲接缝处都塞满棉絮,行军时竟无半点声息,如鬼魅般绕过防线,从桑乾河水西南的丘陵间杀出。 直到前锋营距蓟城仅三十里时,拒马河的守军才有所察觉,蓟城的城头仓惶腾起狼烟,然而大安馆内竟毫无反应,如同未接到示警,也未派出一兵一卒增援。 如此一来,拒马河畔的幽州守军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被李思安铁骑冲得七零八落,围剿之下更是死伤枕藉,蓟城最后的屏障就此瓦解,汴军长驱直入,兵临城下。 攻城前夕,李思安一连数日凝视着蓟城坚固的城防,最终还是决定效仿昔日石勒袭蓟城之计,命士卒驱赶数千头牲畜佯装粮队,诈称进献,想趁守军松懈之际突袭城门,攻下蓟城。 回忆至此,李思安粗糙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刀柄上那道陈年裂痕,那是当年朱温亲手所赐时留下的战伤。 “嘶!” 胯下战马的嘶鸣声让李思安再次陷入回想。 那日,牧奴挥鞭驱赶数千头牲畜的场景真如褐潮漫过旷野,牛角绑缚的汴军旌旗在尘烟中若隐若现,最肥硕的十头牯牛驮着洒金帛书,上书“献卢龙军节度使”的血字在骄阳下格外刺目惊心。 “检校左仆射,亳州刺史,宣武诸军都指挥使李思安,求见燕王,略备薄礼,以表心意!” “我家大王不在城中,请将军稍后…” 李思安清楚的记得,当他报出名号时,那些幽州守卒们竟然收起弓弩,紧张且好奇地伸长脖颈张望,甚至还有人垂下吊篮欲接礼单,这让他觉得用对了计策,蓟城垂手可得! 他没有稍后,而是退后。 下一瞬,驱赶牛羊的“农人”割断缰绳,从草料车底抽出横刀,并用火把点燃牛尾,牛群霎时惊得发狂,裹着硫磺硝石直冲城门。 如果守军疏忽大意,极有可能被偷袭成功,然而守城之将刘雁郎绝非泛泛之辈,早已识破李思安的诡计。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城壕暗渠中蛰伏多时的八百银甲骑兵陡然掀开伪装的草皮,跃马杀出,白鼻骏马披着银鳞铠甲,鞍上骑士弯弓如满月,淬毒骨箭的倒刺在阳光下泛着幽蓝寒光。 “咻…” 密集的箭雨掠过狂奔的牛群,中箭的牲畜哀嚎着栽倒,硫磺袋轰然炸开团团焰火,汴军的军卒尚未摸到吊桥铁索,便被发疯的牛群冲溃,更被侧翼袭来的铁骑截成数段。 李思安见此情形,腮边的咬肌暴起,挥刀劈飞一支贯甲箭,望着城头猎猎翻卷的“卢龙”大旗,厉声暴喝:“推来霹雳车,砸塌城墙,杀进去!” 随后,数不清的汴军如同黑蚁群般蠕动起来,在砧木绞盘“吱呀”转动声里,百斤重的石弹裹着油布被填入炮兜,火把倏然划过。 “轰!” 第一枚火石砸中城楼鸱吻,瓦石碎木暴雨般倾泻而下,紧接着第二、第三颗石弹撕裂夜空,燃烧的火石在城墙表面炸开蛛网状裂痕。最终在守军惊恐的呼喊声中,一段马面墙轰然坍塌,露出后面仓促堆砌的沙袋工事。 当汴军阵中爆发出海啸般的呐喊时,刘雁郎竟带人从缺口处反冲出来,他手中的链锤舞成银轮,硬生生将登城云梯砸成碎片。 当残阳如血,蓟城垛口蒸腾的焦烟将天空染成暗赭色时,汴军依旧没能夺下蓟城,李思安两眼赤红,不断挥槊催促军卒强行攻城。 城墙上,都押衙刘雁郎浑身浴血,手中令旗劈开浓烟,嘶吼声穿透战场的轰鸣:“浇油!把他们熬成肉膏!” 滚烫的油锅被百姓推上城头,铁勺翻动间,金黄的沸油裹着火星倾泻而下。攀城的汴军顿时爆发出非人惨叫,皮肉在油花中绽开白骨,焦糊味混着血腥冲天而起,数十具火人从云梯坠落,在护城河面炸开团团磷火。 正在攀城的一个汴军少年被吓得僵住,随后惊恐地看着自己露出白骨的手指,还未惨叫出声便栽进护城河,河面上的磷火映亮了他腰间崭新的平安符。 李思安的瞳仁里映着不停坠落的火人残影,颈侧青筋暴起,长槊猛然劈裂一面军鼓,吼道:“给我射死他们!” 三千强弩同时仰起,弩弦绷紧的吱嘎声宛如恶鬼磨牙,令旗挥落的刹那,无数铁翎箭化作黑云腾空,裂帛般的破空声令人心悸,也压过了战场嘶吼。 城头木女墙瞬间插满箭矢,一锅沸油被铁箭贯穿,滚油泼在守军脸上,蒸腾的皮肉化作缕缕白烟。 “吕公车,抵近,攻上去,屠光他们!” 槊锋所指,汴军的军卒们顶着箭雨,奋力推着十丈高的攻城塔碾过尸堆冲向城墙,塔顶包铁撞木轰然撞击城楼,碎木飞溅中,竖在城楼之上的那面节帅大旗的旗杆应声折断。 然而,未等汴军欢呼,城墙暗门突然洞开,三百重甲骑军如铁流奔涌,人马皆覆鱼鳞札甲,马槊锋刃缠着浸油麻布,火把掠过瞬间化作三百条咆哮的火龙! “杀!” 李思安领军骑上前,挥槊迎战,一名幽州军骑被他的长槊刺穿颈甲,挑在槊锋上,形如断了线的皮偶,身子无力地摆动,随后便被甩了出去。 刘雁郎冲过来时,链锤的锤头擦着李思安面甲掠过,一支冷箭也趁机穿透李思安的左臂甲胄,令他左臂血流不止。 多亏亲兵拼死相护,李思安才没有被刘雁郎的链锤砸落马下,却亲眼看见自己的亲兵队长被链锤击中面门,铁盔像熟透的瓜般迸裂。 那夜,暴雨来袭。 李思安攻城无果,不得不鸣金退兵,他在帐中盯着渗血的臂甲,命亲兵用烧红的匕首剜出箭头,帐外伤兵的哀嚎与帐内皮肉焦糊声混作一团。 那夜,蓟城的护城河水暴涨,尸骸堰塞了河水,让溢出的血红在城池四周汇成九条猩红巨蟒,蜿蜒爬向远方旷野。 “报…东线急讯!” 斥候的高声打断了李思安的回想,“启禀将军,并州军前锋已至玉田,距此不足百里!”斥候的语速尽快,生怕慢一分便会延误军情。 李思安闻言心惊,猛然转头朝玉田的方向望去,随即又望向大安山所在的方位:“时至今日,刘仁恭竟然依旧龟缩于大安山内,反倒是刘守光来得如此迅速!” 说罢,他厉声吩咐道:“传令!调张存敬部即刻回防,再增三千弓弩手死守滦河谷地!” 军令发出之时,他的视线重新落在那片被鲜血浸透的泥土地上,烈日的照射下,那片土地正泛着诡异的紫黑色光泽,仿佛是大地被撕开了无数渗血的疮口。 第一百七十七章 围绕蓟城的算计 雍奴县,驻跸台。 暮色如墨,效节军的中军大帐内,三盏大烛将沙盘上的山川沟壑映照得明暗交错,上面所插的小旗代表着各方军力部署,一面黑旗正立在雍奴县的位置。 沈烈玄甲未卸,肩头铁鳞映着跳动的烛火,指尖所夹的那面赤色小旗在燕山南麓的隘口上方悬停许久,忽然“铮”的一声插入沙盘,沙盘边缘被他的铁护腕叩出闷响。 “盘关!” 他转头望向李愚和夏鲁奇,指节在沙盘边缘敲出沉闷的声响:“正如刚才所说,假使刘守光过此关,李思安在桑乾河南岸的大营侧翼便是敞开的衣襟…”说话间,他轻笑地将指尖划过沙盘,带起一阵细尘:“到时候,有几根毛都能让人家看得一清二楚。” “没错,盘关尚在卢龙军的手里,刘守光若过,轻而易举,届时桑乾河大营恐将任人宰割。”李愚执羊角灯近前一步,昏黄的光晕在他清癯的面容上流淌。 灯影里,他伸出细树枝轻点沙盘西侧,说道:“这里,大安山。”说着又转向东面:“这是平州。”最后,树枝的顶端停在中央凹陷处:“蓟城。” 李愚望着沈烈,在三点之间划出尖锐的三角:“李思安为防范大安山和平州,过度分兵,处处却有破绽,尤其是滦河谷地这步棋...” 说话间,他将树枝尖端戳进沙土,激起细小浪纹:“在此处布下重兵阻挡刘守光,倒是合理。”他露出轻蔑的笑,摇了摇头:“可他也不想一下,刘守光会跟他硬碰硬吗?那个逆子根本就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 此番出兵,沈烈将自己的人全部调动起来,主簿李愚调出长芦县衙,跟在他身边任参军,县丞冯道和县尉程不换则负责军需供应,算是自给自足,朱全忠对此并无异议。 夏鲁奇绕着沙盘缓缓踱步,随后俯身一指,粗粝的指尖碾过沙盘上的沟壑:“参军,既然你判断刘守光会绕行燕山南,让高裕在石盘峪筑坝三日,若真是如此,高大郎要是提早放水...” 他转头望向沈烈和李愚时,手指在代表燕山的石条上摁了一下:“绕过南麓的路便不再是干涸的河道,如此就能提早阻挡刘守光的行军路线,使其无法偷袭李思安的大营,只能转向蓟城南郊,届时李思安只要能及时抽回东西两线伏兵,我们这边再…” 夏鲁奇盯着沈烈,没有继续说下去。 即便知晓沈烈的意图,但他还是不愿看到本可取胜的战局,却因为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变成一败涂地,对于想要凭借真本事获取战功的军人来说,这是一个耻辱。 帐内霎时静极,唯闻灯花爆裂的轻响。 沈烈眸光微动,刚要说话,李愚轻笑出声,将手里的羊角烛台放在沙盘一侧,说道:“三郎所言不假,只可惜...” 他用树枝轻轻拨开夏鲁奇的手掌,在沙盘上划出蜿蜒水痕,“李思安必须败,不仅要败,还要惨败。” 说话间,树枝突然挑散代表汴军位于桑乾河南岸大营的沙堆,营寨模型轰然倾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所以这水不可提早,否则李思安大获全胜之日,必定是效节军被肢解之时,难道三郎希望如此?”。 有些话沈烈不好说,李愚会替他说出来。 在朱全忠的面前,沈烈与效节军的所有人确实是任其宰割的鱼肉,如果沈烈被调离长芦,即便是调回厅子都,效节军都不会再属于他,只能成为宣武军的某个厢都。 沈烈不希望如此,夏鲁奇当然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一手创立起来的效节军被别人接管,就算能够继续领兵,有些东西也会发生改变,比如说兄弟情,再比如说无差别的信任,沈烈能给予这样的信任,其他领兵之人却很难做到。 夏鲁奇赶忙摆手解释:“不晦兄,你错意三郎了,我怎么会如此想,只是论战而已,觉得我们之前所定的谋略,确实可以让刘守光处于劣势。” 夜风侵入大帐,烛火忽地剧烈摇晃起来,将三人的身影投在帐壁上,如三头蛰伏的猛兽。 “上兵伐谋,谋在得失,效节军的黑虎旗不能变。” 沈烈淡淡回了一句,随后双眸凝视翻倒的汴军旗帜,忽然勾唇一笑,笑意未达眼底便已冻结:“传令高裕,让他密切注意盘关的动向,若刘守光真走那里,尽可放行,只需水淹石盘峪即可,然后夺下盘关,切断那条通道。”回身之际,又命令道:“让冯晖所领军骑由潞县东移至三河境内,做好突袭刘守光粮道的准备。” 此番入幽州,朱全忠只是让沈烈负责协防与策应,避免李思安的侧翼被刘守光的胡骑冲击,并没有让他直接参与攻取蓟城,也无需听从李思安的军令。 朱全忠调拨三千步骑给沈烈,再加上效节军的老兵与新招募的青壮降卒,沈烈手里可用兵力达六千之多。 按照计划,他让高裕领一千步卒先行赶往潮水上游的石盘峪,在那里筑坝。领兵进入幽州境内后,他又命陆道岩和陈参率两千步骑在州河与五里桥隘口设置防线,保证粮道畅通,余下的三千兵力则随他一同屯兵于武清县的驻跸台。 这一布置,看似为协防做准备,实则是为保证李思安兵败之时的进退有度,如果情况超出预测,陆道岩和陈参的两道防线还可以阻挡刘守光的兵马向南推进,确保不会出现更大的溃败,尤其不能让驻跸台大营在短时间内受到威胁。 至于刘守光如何用兵,会不会采用“以迂为直”的战术,利用骑兵的机动性迂回滦河谷地向西,绕过燕山南麓,避开李思安设在东路伏兵,这就要看他的用兵水平,从探马带回的消息来看,似乎一切正在按照预想进行。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说到底,还是为私。 如果李思安此战惨败,汴军会死多少,沈烈想过这个可能性,但他不在意,因为李思安与那些军卒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他只在意自己的未来,这个未来之中自然包括效节军的存在与否,如果那些人命能为自己换得一个不被夺兵权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这种做法看似卑鄙! 可是,卑鄙又如何? 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在卑鄙无耻之中相互牵扯,寻求对自己最有利的一面。所谓的高尚,不过是套在卑鄙之外的一件华丽外衣,脱下都会露出本来面目。 第一百七十八章 慈不掌兵 潮河,古称鲍丘水。 河水蜿蜒东流,最终折向东南汇入渤海。 正午,骄阳炙烤着潮河上游的石盘峪,七杀营校尉高裕赤裸着上身,蹲在道人溪畔。 他掬起一捧清冽的溪水,先是痛饮数口,又将剩余的水泼在脸上,冰凉的水珠顺着棱角分明的面庞滚落,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芒,同时也将周身暑气驱散了大半。 一片细小的花瓣夹在指间。 高裕捻在掌心瞧了瞧,像是马鞭草花,花瓣边缘已经泛黄,却还倔强地保持着形状。石盘峪内有不少山花野树,半山坡上就有一大片野杏树,挂满果子,吃一口甜的很。 石盘峪呈东西走向,向西可直通天云山,若从天云山南麓出击,便能直抵桑乾河南岸,那里正是李思安大营的所在。 鲍丘水原本流经石盘峪,后因河床改道,这里便成了一处干涸的山谷,唯有从山间流淌而下的道人溪滋养着山谷中的草木。 按照李愚的部署,高裕率领一千步卒提前进驻石盘峪,在西北两里处修筑简易水坝,意图将河水重新引入故道。 “大郎,有军令。” 程宝大步走来,二话不说就用头盔舀起溪水,仰头痛饮,继而又浇了个满头,陡然而起的凉意让他不禁长呼出了一口气。 “痛快!” 他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水珠四溅,又抹了把脸,继续道:“原定部署不变,但新增了夺取盘关的任务。要我们切断那条通道,你看这仗该怎么打?” 此次用兵,沈烈特意将程宝调至七杀营,给高裕担任副将,意在为将来培养更多领兵之将。 “夺盘关?怎么想起要取那里?” 高裕拍去掌心的花瓣,甩眉头紧锁:“盘关地势险要至极,若强攻,至少要折损半数以上的弟兄,我们这千把人如何经得起这样的消耗,就算要取,也要好生琢磨琢磨才行。” 盘关扼守燕山要道,两侧峭壁如削,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高裕实在不忍心让麾下弟兄以血肉之躯强攻险关,但军令如山,不容违抗,必须设法以最小代价完成任务。 程宝提议道:“大郎,不如这样,趁现在局势未明,我先带些弟兄混入关城,咱们来个里应外合,一举拿下关城,你看如何?” “内应?” 溪水潺潺,高裕紧锁的眉头始终未展:“倒是个法子,可风险还是大了些,若有差池,与送死无异…” “哎,你这话就不对了。”程宝打断高裕的话,不以为然地大笑:“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高裕一笑,凝视着水中自己的倒影,摇头道:“我还是觉得不妥,那座关隘内部狭长逼仄,驻军多而百姓少,你贸然带人潜入,势必会引起注意,一旦暴露,不仅内应不成,反倒会打草惊蛇。” 说着,他霍然起身,说道:“最好是让他们自己开门。” 程宝挑眉笑道:“让他们自己开?如何开?难不成你还能让他们列队相迎?他们又不是傻子,怎会如此做?” “哎,哈哈,不好说哟!” 高裕嘴角微扬,笑道:“其实不能说是迎,应说是逼着他们如此做,你看啊…”他蹲下身,随手拾起一根树枝,在湿润的泥地上勾勒出盘关周边的地形。 “盘关守军不过五百之数,即便加上其他人也不过千,他们倚仗天险,自以为固若金汤,却不知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什么弱点?” “水源!” “水源?” “没错!” 高裕点了点头,手中的树枝在泥地上重重一点,留下一个深陷的印记。 程宝眼中精光一闪:“你是说......断他们的水源?” 高裕胸有成竹地笑道:“盘关的水源来自山后的暗溪。我们不必在关前强攻,只需绕到后山截断水道。不出三日,关内之人必定要出关取水,那时就是我们攻入关内的良机。” 程宝沉思片刻,又皱眉道:“若他们坚守不出呢?” 高裕冷笑一声:“那就再添一把火。” 程宝追问:“什么火?烧山?” 高裕将手中的树枝一折为二,随手抛入溪流:“可以放出风声,就说刘守光已败,李思安大军正欲夺取盘关。守军若是明智,就该知道困守是死路一条,趁早突围或许还有生机。” “你是要逼他们弃关而逃?” 程宝恍然大悟,却又问:“可若他们不上当呢?” 高裕眼中寒光一闪:"那就真放一把火,盘关虽是铜墙铁壁,守军却不是钢筋铁骨,若死守不出,就让他们在关城里活活渴死、饿死、烧死!” “要我说,不如直接投毒!” 程宝给出另一番建议,眼中也闪烁起冷酷的光芒:“既然寻得其水源,何必费那些心事,只要在水源下了毒,三日之内必将关隘内的人全都毒翻,毒死,如此岂不更容易?” “投毒?” 其实,这种阴损的法子高裕不是没想过,只是考虑到关隘之内除了军卒外,还有少量百姓,当中必定会有妇孺,若是投毒的话,多半要伤及无辜。 “但那关隘里还有…” “大郎,打仗就要死人,切莫有那妇人之仁。” 程宝看出高裕的犹豫,劝说道:“你怎知攻取之时,那些人不会拿起兵刃来杀我们?烈哥儿当初那句话说的没错,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在那些人的眼里,我们就是敌,绝不会对咱们起半分怜悯之心,难道弟兄们的命抵不过那些人?” 高裕承认程宝说的没错。 他沉默片刻,缓缓点头:“确实如此,就以你的法子。” 程宝甩了甩手里的头盔,在高裕的胸前怼了一下,颇具感慨道:“大郎,我们拿起横刀的那天起,注定就要心狠,生死有命,要怪也只能怪那些人活错了地方。” 高裕闻言,怔望着程宝,苦笑地摇了摇头。 活在哪里才对? 其实两人都说不清楚,若是盛世,活在哪儿都可以,反正都能活一辈子,如今就是一个人吃人的乱世,别说寻常百姓活在哪儿,就是活着都是一个错误。 溪水泛起涟漪,一片阴影掠过水面,压住了两人倒映在溪水里的面容,两人抬头望去,看见一只苍鹰正在高空盘旋。 山风骤起,似有无形杀机在群山间回荡,高裕拢了一下被吹散的发丝,望向盘关方向,眼神渐渐变得凶厉起来。 第一百七十九章 雨夜石盘峪 雨,下得毫无征兆。 起初,只是零星的雨点,砸在铁甲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很快便连成了线,织成了幕,将五千轻骑笼罩在一片朦胧水汽之中。 刘守光抬手抹了把脸,雨水却依旧顺着他那如刀削般的眉骨流下,在浓密的虬髯上汇成细流。他仰头望天,乌云如墨,翻滚着吞噬了最后一缕暮色,仿佛预示着一场血雨腥风即将来临。 部将元行钦策马靠近,声音穿透雨幕传来:“将军,雨太大了,是不是让弟兄们先找个地方避一避?” 元行钦的年岁不大,不过而立之年,长了一张国字脸,身形魁梧,厚实的甲胄让他显得尤为壮实,此刻周身铠甲挂满水珠,头盔下的两道粗眉略皱,神情之中透着几分忧虑。 刘守光望了他一眼,没有立即回答,继而又转回头,雨水顺着他的眼睑流下时模糊了视线,但他那双狼顾般的眼睛却死死盯向前方幽深的山谷。 那里是通往天云山南麓,偷袭汴军大营的捷径,此刻却也像一张择人而噬的巨口,随时可能吞噬这支孤军。 “避雨?” 刘守光冷笑一声,声音低沉如闷雷:“行钦,你可知道我们为何要选在雨夜行军?” “出其不意。” 元行钦当然清楚,回话之际,雨水顺着他的铁盔边缘滴落,在胸甲上溅起细小的水花。 “既然知晓,何必多言?” 刘守光猛地一甩马鞭,鞭梢在空中划出一道水痕:“兵贵神速,胜在出奇,汴军那些废物,还以为我会在滦谷与他们正面交锋,殊不知我骑已过燕山。”话语稍顿,又继续道:“雨天行军,汴军的探子必会松懈,此乃天赐良机,耽误不得!” 话语间,他回头望去,身后的五千轻骑在雨中如一条蜿蜒的黑蛇,马蹄踏在泥泞的山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队伍中还混杂着五百胡人,这些胡人自称“室韦”,与契丹同出一源,只是以兴安岭为界,南者为契丹,在北者号为室韦,他们多是牧民出身,善骑射,身上的皮甲在雨中泛着暗光,马鞍上悬挂的骨饰随着马匹的起伏相互碰撞,发出诡异的声响。 “传令下去,全军加速,务必在子时前穿过石盘峪!”刘守光的声音不容置疑,每个字都如铁钉般,透过密集的雨声钉进元行钦的耳中。 “遵令!”元行钦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抱拳领命,调转马头向后军驰去。 刘守光看着他消失在雨幕中的背影,嘴角勾起一丝冷酷的笑意。 他太了解元行钦,素来悍勇,也较为忠心,只是心思上多了几分优柔寡断,这样的性格实在不适合领兵。 但这不重要,不管什么样的人,心存何种异议,在他的军中,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意志,顺着生,违逆者,死,这是他的规矩。 雨势愈发凶猛起来,山路也变得更加泥泞不堪。 刘守光胯下的"御风"战马不时打滑,但这匹夺自契丹王子的神驹始终保持着惊人的平衡。他紧握缰绳,双腿夹紧马腹,感受着战马肌肉的每一次颤动,人与马仿佛融为一体。 都押衙单廷珪纵马上前禀报:“将军,前方就是石盘峪了。” 刘守光抬眼望去,只见两座陡峭的山崖如同巨人的臂膀,将一条狭窄的古河道环抱其中,谷中漆黑一片,唯有雨水从崖顶倾泻而下,形成一道道银白色的水帘,宛如悬挂的刀剑。 “派斥候了吗?” 刘守光问道,左手不自觉地按上了腰间的横刀。 “已经派过三次,回报无有不妥,其间有溪水,但不碍同行,只是东南河道的水位上涨过快,有溃堤之险。”单廷珪快速回禀,雨水顺着他的络腮胡滴落:“不过,末将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单廷珪是刘守光身边的骁将,很早就跟着刘守光,深得其信任,故而执掌刘守光的亲兵。 刘守光眉头紧锁:“什么不对劲?” 其实,他并非真的在问,因为他也觉得不对劲,既然汴军大营设在桑乾河南岸,不可能不知晓石盘峪这条路的重要性,此处地势险要,若有伏兵... 然而,不等单廷珪回答,他忽然大笑起来,笑声在雨夜中显得格外突兀:“传令下去!”他猛地抽出横刀,刀身在雨中泛着寒光:“全军戒备,如有埋伏无需恋战,快速冲过去。” 元行钦此时已经返回,听到命令后,又担忧地建议道:“将军,贸然进入太危险了,不如绕走狐奴…” 说起来,这份担忧不无道理,出石盘峪便是天云山,而汴军大营所在的位置正是天云山南麓的下冲平地,非常适合骑兵突袭,故而石盘峪正是确保大营不被偷袭的关键之处。 如果汴军在石盘峪设伏,即便能冲过去,五千军骑恐怕也会折损大半,剩下的军骑更会落入汴军的包围之中,相当于自投罗网,自寻死路。 元行钦并非怕死,只是觉得如此做过于冒险,此刻折返走狐奴县确实会绕路耗时,但那条路线更稳妥。 “绕道?” 刘守光厉声打断他的话,眼中闪过一丝凶狠:“此刻绕走狐奴,至少要多行两日,待到那时,汴军早已察觉我军动向,何谈奇袭?” 说着,他将横刀指向元行钦:“你三番五次质疑本帅的军令,是在教我用兵?还是打算抗命不遵,与我为敌?” 元行钦面色一僵,即刻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抬手牵住“御风”的马笼头,哽咽道:“将军错意末将了,末将岂敢抗命不遵,行钦追随将军至今,只想助将军成就霸业,从无不敬之心,若将军有疑行钦,行钦请死!” “请死倒不必。” 刘守光冷哼一声,刀头划过元行钦的头盔,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声:“本帅还没你想的那么小肚鸡肠,但…若再惑乱军心,定斩不饶!” 随后,他转向身后军骑,高声号令:“听好了,本帅今夜就要穿过这石盘峪,掀翻汴军大营,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有胆子的,随我来!” 说罢,他一夹马腹,率先冲向谷口。 身后骑兵见状,纷纷拔出兵器,呐喊声在雨夜中回荡,胡骑们发出野兽般的嚎叫,马蹄溅起的泥水如同黑色的浪花,五千铁骑如洪流般涌进幽深的峡谷。 雨,下的更急了! 第一百八十章 违令伏击 山谷如墨,漆黑无光。 暴雨倾泻而下,两侧崖壁上的水流如银练垂落,与道人溪的浊流在乱石嶙峋的古河道上汇聚。 水面渐涨,雨点砸在水面上发出密集的“噼啪”声,像是无数细小的爆竹在黑暗中炸响。 高裕半蹲在野杏树下,身上的玄甲与夜色融为一体,雨水顺着他的铁盔边缘滴落,在面甲上汇成细流。 他眯起被雨水模糊的双眼,透过雨幕望向谷底,看不真亮儿,只有一片模糊的暗影,但马蹄踏水的声响却清晰可闻,如同闷雷滚过山谷。 “放水,又或是以弓弩、山石袭击,至少能留下大半,真的是一个绝佳的伏击机会啊!” 高裕的喉结滚动,咽下一口混着雨水的唾沫,又似贪婪地舔了舔嘴唇,同时手上不自觉地握紧了刀柄,指节因用力而发白。 确实可惜,但军令如铁铸,违背不得。 最初的策略并非如此,原本是要通过水淹的方式把刘守光逼向蓟城,让他跟李思安死战。之所以会改变,原因无他,沈烈想要确保李思安会大败,因此只能将这些骑兵全部放过去。 想到烈哥儿那双善变的眸子,高裕松开了刀柄,雨水趁机钻进铁甲缝隙,冰凉如毒蛇的信子。 “娘逑的,真是糟践好东西!” 程保凑近冒出一句,热气喷在高裕的耳畔:“冯晖若在,肯定得动手,不为别的,就是那些马匹,他的眼珠子都能滴血,今晚不留下几十匹马,真是太可惜了!” 马匹精贵,尤其是战马,其价值远超百金,所以才有等重黄金换马的说法。在当下这个冷兵器时代,战马就相当于后世的“尖端武器”,而且一支强大的骑兵部队,往往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因此,马匹属于战略物资,不是想买就能买到。就算有买到的门路,价格超贵,还得看人家心情,愿不愿意卖给你。另外养马技术要求高,也费钱,没点实力还真养不起。效节军也就三百骑,已经让沈烈掏出大半的贩盐利润。 程宝说的没错。 按照冯晖的性子,看到如此多的战马,说不定真会违令动手了,买都买不到的东西,有抢的机会,不动手还等什么呢? 男人难过美人关,其实对于武将而言,战马也是美人,哪个不爱?再说了,哪个领兵之人不想手里的兵力步骑齐备? 高裕没吭声,一匹战马突然嘶鸣,清越穿透雨幕传入耳中,让他心头不禁一跳,重新握紧刀柄,转头望着程保:“要不…” 不等他说完,程保会意地笑道:“咱们也不全拦着,打个尾总行吧,到时就说被发现了,总不能等着挨打吧?”随后凑近一步,催促道:“大郎,要打就快些动手,再耽搁一会儿,可就连马尾巴都摸不到了。” 高裕往下望了一眼,咧嘴一笑,露出森白的牙齿:“行,那咱们就干他一票,到时候可得把话咬死了,烈哥儿追究下来,你得跟我一起挨军棍!” “放心吧,你不说,我不说,谁敢乱说,要是受罚,一百军棍我替你挨八十!”程保夸张地瞪大眼睛,雨水从他扬起的眉梢甩落,说话间又拍了拍胸甲,发出沉闷的金属声响。 雨更大了。 高裕站起身,玄甲上的雨水汇成细流,他深吸一口气,潮湿的空气里混合着泥土和铁锈的味道。 如此多的战马... 确实值得冒险! 因为雨势凶猛,再加上谷内没有光亮,很难辨清前路,刘守光不得不眯着眼睛,努力地望向黑暗,并借助偶尔的闪电来判断出口的距离。 太安静了! 这种安静并非是指无声,而是除了雨声和马蹄声,一点其他的声音都没有,这些感觉让他很不舒服,总觉得再往前,很可能就会冲进某个巨兽的血盆大口之中,想到此处,不禁觉得雨水都带着腥气。 “停!” 他下意识地举起手,同时紧勒住缰绳,战马嘶鸣着人立而起,前蹄腾空之际,溅起的泥浆在雨丝中飞舞。 “将军?” 刘守光止步不前,全军立刻勒马,单廷珪不知原因,也赶忙扯紧马缰,然而不等他的话音落下,“嗡”的一声闷响骤然在半山坡处传来,那不是雷声,是无数硬弓同时震颤的和鸣,不同于雨声,在漆黑之中异常清晰。 “有埋伏!” 元行钦最先大喊,同时抬起手中马槊挡在身侧。 “举盾!” 单廷珪的吼叫晚了一瞬。 第一波箭雨已穿透雨幕,带着死神的尖啸扎进血肉,最外侧的骑兵像被无形镰刀扫过,齐刷刷栽进泥浆,有战马眼眶中箭,发狂地撞向岩壁,脑浆在青石上炸开一朵惨白的花。 刘守光奋力用手中马槊格开流矢,槊锋与箭簇相击迸出火星。借着这转瞬即逝的光亮,他看见崖壁上鬼魅般晃动的黑影。 “冲出去!” 他的命令刚吼出,即刻被第二波箭雨撕得粉碎。 这次的箭雨比雨水还要密集,从山坡一侧倾泻而下,惨叫声更多起来,回荡在狭窄的山谷中不绝于耳。 刘守光挡开几支流箭,大喝道:“不要乱!前军左右做防,后军前冲,随我杀出去!” 到底还是有伏兵。 一瞬间,刘守光有些后悔,但这个悔意仅是一闪而过,因为他清楚,这很正常,后悔也没用,当下只能尽快冲出这个山峪,绝不能在这里多耽搁,否则真会死在这里。 命令迅速被传达下去。 训练有素的平州军虽然遭遇突袭,却并未混乱,而是遵从将令,迅速调整阵型,元行钦率前军做防,刘守光则一马当先,带领后军朝前冲,单廷珪紧跟在他身侧,手中长槊挥舞不停,将射来的箭矢尽数格开。 “将军,您稍慢些,待末将给您杀出一条路。” 既然有伏兵,谷口处必然会有兵马阻挡,单廷珪用槊杆猛抽战马,带领胡骑冲在最前,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刘守光没有回答,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前方谷口处,虽然看不清楚,但那里一定有兵马集结,正在堵住去路, “杀出去!” 黑暗,雨声与身后的惨叫声让刘守光倍感压抑,愈发觉得对面的漆黑里已经站满了汴军的军卒。不禁将手中的马槊前指,怒吼了一声。紧随刘守光的胡骑听到这声吼,即刻发出野性的嚎叫进行回应,马速也骤然加快。 距离谷口还有百步时,刘守光突然从马鞍旁取下一张硬弓,搭箭拉弦,一气呵成,箭矢离弦而出,陷入黑暗之中。 这一箭如同信号,紧随的军骑同时放箭,密集的箭雨全都射向谷口的黑暗,带着刺破雨幕的鸣响,随后同样陷入悄无声息之中。 第一百八十一章 恐惧与杀戮的交响 刘守光的战马如离弦之箭冲出石盘峪的谷口,铁蹄踏碎泥泞,溅起的污水在两侧石壁上绽开朵朵黑莲,随即又被雨水冲散。 下一瞬,他单手持槊,另一只手猛地勒紧缰绳,战马前蹄高高扬起,鼻息喷出的白汽在冷雨中凝成转瞬即逝的雾花。 竟然没有伏兵? 谷口外只有一片被暴雨冲刷的荒野,远处山影如伏兽般蛰伏在雨夜里,除了风雨声,再无半点动静,就连刚才的那些箭矢都不知射去了哪里。 刘守光将马槊横在身前,槊锋上的雨水汇聚成线,一滴一滴砸进泥里。他的瞳孔骤然收缩,又缓缓放大,眉头拧成一道深深的沟壑,眼神也从高度紧张逐渐变成错愕,像是无法理解眼前的景象。 “没人?怎么可能?” 他喃喃自语,声音里裹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却又被更深的疑虑撕得粉碎。方才箭雨如蝗,耳中仿佛听到了惨叫声,是错觉吗? 这不对,太不对了。 如果不是错觉,谷口为何见不到一兵一卒?这不合常理,真要伏击,怎会只在谷内放箭儿不截杀呢?即便是最蹩脚的领兵之将,也断不会犯如此荒唐的错误,更何况汴军主将是李思安,怎么可能呢? 身后的骑兵陆续涌出谷口,紧绷的弓弦突然松弛,反倒让人无所适从。有人大口喘息如搁浅的鱼,有人低声咒骂着抖落甲胄上的箭矢,更多人则茫然四顾,仿佛在确认这是否又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陷阱,更不敢相信自己竟真的如此毫发无损地冲了出来。 元行钦策马上前,铁甲上几处箭痕犹在,雨水冲刷着渗出的血丝,在甲片上勾勒出诡异的纹路,“将军…”他的声音压得极低,像是怕惊动什么,“这是怎么回事?为何没有围堵?” 刘守光的指节在马槊上泛白,没有回答元行钦的疑惑,也给不出答案,他缓缓转动槊杆,让任凭雨水冲刷锋刃,目光却始终锁死远处的黑暗,那里静得可怕,静得...像是在酝酿什么。 单廷珪倒不在意,啐了一口唾沫,咧嘴笑道:“娘的,吓老子一跳!还以为真要栽在这儿!”他拍了拍马颈,转头对刘守光道:“将军,汴军果然都是没卵子的孬种,只敢躲在暗处放冷箭,根本不敢与我们正面搏杀。” 刘守光依旧沉默不语,而这份沉默则像巨石压在每个人心头,令所有人的心又揪了起来。 刘守光缓缓摇头,动作很慢,继而又微微侧首倾听,雨水顺着铁盔流下,在下巴凝成一道水线。风声、雨声、甚至自己的心跳声,都在此刻被无限放大,手指因紧攥槊柄而发白。 “不对。”他终于开口,声音嘶哑得像是砂纸摩擦。 哪里不对,他说不出来,李思安绝不是孬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这当中必定有蹊跷。 “不对”二字让骑兵们原本松懈的神情又紧绷起来,有人不安地摸了摸箭囊,有人下意识地握紧手中的长槊,夜风卷着冷雨扑在脸上,像是一双双无形的手扯紧每个人的神经。 “走!”刘守光突然暴喝,嗓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焦灼:“快走,赶紧离开这里!” 说罢,他猛地一夹马腹,战马嘶鸣一声,再度冲进雨幕。身后的骑兵不敢耽搁,慌忙跟上,可所有人的眼神都在不断扫视两侧,仿佛黑暗里随时会射出致命的箭矢,这种感觉比任何明刀明枪都更让人毛骨悚然。 这安静,真的比厮杀更让人心慌。 山谷内,血腥味愈发浓重。 高裕踩着泥泞的山坡下来,靴底碾过几支折断的箭杆,发出细碎的断裂声。他环顾四周,嘴角微微扬起,谷底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十具人与马的尸体,但更多的则是那些失去主人、在雨中茫然徘徊的战马。 “赚了!”程保咧开的嘴始终合不拢,雨水顺着他的下巴滴落:“少说也有七八十匹好马,这次真的是赚大发了。” “做好警戒!” 高裕点点头,抬手一挥,身后的军卒立刻散开,有人面向谷口警惕作防,有人翻动尸体,防止有未死的骑兵暴起伤人,也有人熟练地收拢那些无主的战马。马儿受了惊,有些不肯就范,军卒用套索勒住马的脖颈,硬生生拖拽到一旁。 “救…救我……” 微弱的呻吟声从尸堆间传来。 高裕循声望去,看到一名骑兵被压在马尸下,半边身子浸在血水里,一只手颤巍巍地伸向空中,五指痉挛般地抓握着,像是要抓住什么不存在的希望。 高裕走过去,靴子踩进血泊,溅起暗红的泥浆。他低头看着骑兵,很年轻,最多不过十八九岁,死去的战马压住了他的下半身,鲜血从嘴角不断涌出,在雨水中晕开淡淡的粉色,眼睛却亮得吓人,里面盛满了对生的渴望。 “求…求您…”骑兵的嘴唇颤抖着,声音细若蚊蝇:“我降,求您救救我…” 高裕面无表情地抽出横刀,刀身在雨水中泛着冷光,映出骑兵骤然收缩的瞳孔。 “很快就不痛了。” 高裕的声音轻柔得像是情人的低语。 他单手按住年轻人的额头,感受着掌下剧烈的颤抖。刀锋划过咽喉时,年轻人的喉结还在上下滚动,似乎还想说什么。 最终,年轻骑兵眼中的光亮熄灭,伸出的手无力地垂落,砸进血泊里,溅起几滴暗红的液体。 不远处,程保正蹲在一具尸体旁,粗暴地掰开死者的手指,夺下一柄精致的马刀,“啧,刃口不错,好东西。”他吹了一声口哨,随手将刀插进自己的腰带。 “赶紧处理干净,随后去坝上!”高裕甩了甩刀上的血珠,声音平静得像在讨论天气。 军卒们沉默地穿梭在尸堆间,每当发现还有气息的伤者,他们便干脆利落地补上一刀,有人会哀求,会痛哭,会挣扎着爬行,但最终都化作刀下亡魂。 没有人犹豫,也没有人说话,仿佛他们收割的不是人命,而只是战场上再普通不过的杂草,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此刻躺在地上的是他们,对手也会如此。 一匹黑马突然发出凄厉的长嘶,前蹄高高扬起,不肯让人靠近,它的主人就躺在不远处,一支羽箭贯穿了他的眼眶。 高裕缓步上前,伸手抚上马颈暴突的血管,动作轻柔得不可思议。黑马渐渐平静下来,打着响鼻,湿漉漉的眼睛里映出高裕冷硬的面容。 “好马。” 高裕低声道,手指梳理着马鬃,“以后跟着我吧。” 雨未停,山谷里再次响起马蹄声,也会偶尔传来刀刃入肉的闷响,当最后一匹战马被套上笼头,高裕回头望了一眼满地的尸骸,轻轻吐出一口气。 “走!” 马蹄声渐渐远去,只留下山谷中那些再也不会闭合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无尽的雨夜。 第一百八十二章 远虑 驻跸台,效节军大营。 夜雨初歇,营帐外弥漫着泥土的腥气。 中军帅帐内,牛油火把将沈烈的身影投在帐布上,随着火光微微晃动。他接过李愚递来的军报,修长的手指在硬麻纸上轻轻摩挲,忽然低笑一声,眼角泛起几道细纹。 “扯淡!” 沈烈转身把军报递给夏鲁奇,声音里带着几分玩味:“我敢打赌,高裕和程保肯定是耐不住性子先动手了,从这上边所写的马匹数量就能看出来,他俩这是看到有那么多马,眼红了。” 说着,他端起茶杯,氤氲热气模糊了深邃的眉眼:“好在是雨夜视线不清,再加上对方疑有伏兵,不敢轻易多逗留,否则非得闹出大乱子不可。” 如果对打起来,一旦惊走了那些偷袭之兵,又或是让那些人折损过重,所定的计划就会落空,这就是沈烈说的大乱子。 李愚看过军报,听到沈烈如此说,拢了拢青布衣袖,指节在案几上轻叩两下,笑道:“倒也怪不得二位将军,良机稍纵即逝,怎能忍住不动手呢...”话语稍作停顿,眼中精光一闪:“八十三匹战马,这个战果倒是委实可观,当有嘉奖才是。” 打也打了,还抢了这么多战马,没有功劳还有苦劳,都在一个锅里抡马勺,李愚也就替高裕和程保说几句好话,免得两人被沈烈责罚。 夏鲁奇看罢军报,笑道:“我猜定是程保的怂恿!” 程保是沈烈派到七杀营,跟在高裕身边,夏鲁奇如此说,也是帮高裕开脱,变相把责任推给沈烈。 沈烈一笑:“领兵之将,若是连主见都没有,只听别人的怂恿,那还如何领兵,如何服众。”说着,又摆了摆手:“算啦,好在没有误事,你回信时斥责几句,告诫不得再犯,至于那些马匹,就留给七杀营吧!” “嗯,好的!” 夏鲁奇点头应承,将话题引回战事上:“如今石盘峪内已经灌满河水,切断了那些军骑的退路,他们再想从盘关获取粮草已绝无可能,军骑单兵只能带三天的干粮,如此一来,他们必须袭营,而且还要速战速决,否则就会陷入被动,甚至都有可能会被困死在桑乾河南。” “没错,所以咱们要做好迎接溃军的准备。” 沈烈轻轻放下茶杯,从案上拿起另一份军报:“这是冯晖那边的情况,他率军骑在三河县境内偷袭了平州东路军的粮草,我看可以让他返回潞县了,真要把人家打慌了,还怎么跟李思安拼命。” 沈烈将军报递给夏鲁奇之际,转头望向李愚,突然问:“不晦兄,你说我们可不可以趁机夺了平州?”烛光下,他的嘴角噙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平州?”不等李愚作答,夏鲁奇先是一怔,问道:“烈哥儿,怎么突然想取平州?” 沈烈笑而不答,等着李愚回话。 李愚起身走到帐内一侧的舆图前,瘦削的身影在舆图上投下一道清癯的阴影:“依在下所见,当前并非是取平州的好时机,此时取平州,犹如探汤取栗。” 沈烈望了一眼夏鲁奇,又问李愚:“为何?” 李愚一笑,指尖从舆图上的卢龙划向蓟门关:“平州所在,北有契丹虎视,南有幽州劲旅,若汴军此番能夺下蓟城尚可,若汴军势力不及,此刻夺平州,若陷在此地...”说着,他将手指在平州城所在的位置上轻轻一按:“日后必将腹背受敌,恐成瓮中之鳖。” 沈烈走到舆图前,凝视良久,先是点了点头,继而又问:“既然如此,你觉得哪里才是一处不错的安身之所呢?” 这个问题沈烈已经考虑多日,即便以后世的角度来看,依旧没有最佳的选择,原因很简单,自身实力太弱,各处的割据者也都不白给。 “安身之所?” 李愚摁在平州位置的手指突然向西疾掠,停在陇山脚下。 “凤翔如何?” “凤翔?” 夏鲁奇跟在一旁,疑惑道:“那里不是岐王李茂贞的地盘吗?” 之所以疑惑,并非是因为李愚的建议,而是夏鲁奇觉得以效节军的现状,尚未达到攻城掠地,占据一方称雄的能力。就像刚才所言平州,能不能打下来呢?不是没有可能性,但打下来不等于就能安稳地守住,李愚所说的情况就是最大的麻烦。 其实,这种麻烦并不仅限于平州,其他藩镇州郡也是如此,那些节度使或是掌权者多是枭雄,哪个都不是软柿子。 就像魏博军镇,别看罗绍威窝囊至此,其实也就是被朱全忠压着,换作别人,还真不一定能把罗绍威压住。 沈烈笑问:“天下之大,为何是凤翔?” 李愚的指尖轻移,点在凤翔城南的散关,眼中闪过一丝深邃的笑意,缓缓道:“凤翔据周原之沃野,散关则控陇蜀之咽喉,更妙的是…” “什么?” “李茂贞此人,外强中干。” 提及李茂贞,李愚眼中露出轻蔑与厌恶之色,指尖沿着舆图上的陇山一带缓缓移动,声音低沉却清晰:“他虽占据凤翔多年,但近年来屡败于汴军,威望大损,其麾下兵将骄横,内政不修,百姓怨声载道。他日若有机会取凤翔,一可借散关之险,扼蜀道咽喉,二可倚陇山之势,进退自如…” 说着,他与沈烈对视一眼,嘴角微扬:“李茂贞与朱温素有旧怨,如今依旧纷争不停,朱温必定会再伐凤翔…” 凤翔与平州不同,平州是四战之地,而凤翔却是可守可退的龙兴之所,尤其是散关,只要卡住那里,应对得当,纵有十万大军来攻,亦难撼动! 但这些话,李愚没有继续说出来。 当前的时机并不成熟,说再多也是枉然,就像之前他曾对沈烈说过的那样,只能先蛰伏,等待借力打力的良机,强出头的话,以沈烈的皇族身份,极容易变成众矢之的。 沈烈自然明白李愚的心思,也就没有再多问。 他凝视舆图良久,忽然轻笑一声,对一旁听得眉头微皱,满脸疑惑的夏鲁奇解释道:“俗话说,没有远虑,必有近忧,若不想成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那就不能总寄人篱下,任人驱使,应该想得远一些,三郎,你说对吧?” “对!” 夏鲁奇点了点头,也算是彻底明白沈烈此番为何要让李思安兵败的原因,烈哥儿的心很大,是那种要成大事的心。 只是… 他还是以往的烈哥儿吗? 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的心事呢? 帐内一时寂静,只有火把燃烧的噼啪声。 沈烈转身走向帐外。 阳光直射下来,映得他玄色披风上的暗纹如水波流动。 第一百八十三章 要是能活着回去 寅时,天光未明。 暴雨渐歇,乌云仍低垂,仿佛随时会再次倾泻而下。 刘守光率骑兵冲出石盘峪,马蹄踏过泥泞的山道,终于在天云山南麓的山脚停下。战马喘息粗重,口鼻喷出的白雾在冷湿的空气中凝结,又迅速消散。 刘守光翻身下马,靴子深陷泥中,摘下铁盔时,雨水混着未干的冷汗顺着鬓角滑落。他转头望向石盘峪方向,那里仍被雨雾笼罩,仿佛是一张嘲弄的脸。 谷中的箭雨,倒下的骑兵,历历在目,那些凄厉的惨叫犹在耳边,可冲出谷口后,竟无一人截杀? 这是什么意思? 用兵的拙劣?还是戏耍? 难道只是像猎人戏弄困兽,射上几箭,看着猎物仓皇逃窜便已满足,连收网的兴趣都没有? “李思安…”刘守光低声念着这个名字,指节攥得发白,元行钦走近时,依旧不知。 元行钦铁甲上的箭痕仍在渗血,雨水冲刷下,血丝蜿蜒如蛇:“将军,我们折了百余骑,竟连一个汴军的影子都没见到。”他声音低沉,明显带着压抑的怒意:“另外,探马回报,潮水上游因暴雨溃堤,已经淹了石盘峪…” 之前,元行钦担心中埋伏,曾力劝过刘守光,可他没想到竟是这般儿戏的埋伏,属实令人气恼。但他此刻更关心石盘峪被淹,因为退路没了,粮道也断了,当下的偷袭变成了背水一战。 单廷珪倒是没把石盘峪被淹放在心上,狠啐了一口,骂道:“娘逑的,放几支冷箭就跑,算什么本事?有种就堂堂正正厮杀…” 他的骂声在山脚下回荡,无人回应,只有山风卷着渐弱的雨丝掠过,倒像是某种无声的讥讽。 “石盘峪被淹了?” 刘守光心惊,下意识地问了一句,随后缓缓点头,沉默不语,目光扫过那些疲惫的骑兵。 他们或坐或立,有人包扎伤口,有人默默擦拭染血的刀,更多人则是心有余悸地紧盯着山谷方向,仿佛那里随时会冲出索命的恶鬼。 天云山的轮廓在雨雾中若隐若现,宛如一头蛰伏的巨兽。 山脚下,野草倒伏,泥泞中散落着折断的箭矢、丢弃的皮囊,甚至还有几匹战马的尸体,它们是在谷内中箭后硬撑着冲出,最终力竭倒下。 风掠过荒原,带着血腥与潮湿的泥土气息,刘守光深深吸了一口气,那种说不清的潮湿直透肺腑,像是塞进一团湿漉漉的柳絮。 “休整一个时辰。” 他再次开口,声音低沉如雷:“然后…杀过去!” 杀去哪里,在场的所有人不用问也知晓,固然是最初的计划,但当下的情况也只能杀向汴军大营,唯有冲破汴军大营,才能靠近蓟城,否则不到三日便会无粮可食,毕竟不是三五个人,而是近五千骑军。 元行钦一怔:“将军,我们刚遭埋伏,是否…” “是否什么?” 刘守光厉声质问,眼中燃起狠厉的光:“如此便被吓到?你想像丧家犬一样去找退路?”他猛地攥紧马鞭,指节因用力过度而发出“咔咔”的响声:“传令下去,一个时辰之后,随我杀进汴军大营,我要杀光他们!” 骑兵们闻听此言,纷纷扭头望过来,眼中的恐惧渐渐被另一种情绪取代,是愤怒,是嗜血,是复仇的渴望。 雨停了,但天更暗了。 乌云翻滚,仿佛在酝酿一场更大的风暴。 桑乾河南岸,汴军大营。 急雨的缘故,桑乾河的水位上涨,漫过了临近的滩涂,大片的芦苇被淹得只剩下顶端的芦苇花在水面上摇曳,湍急处的流水声听起来如同某个困兽的呜咽。 李思安的大营沿河而建,连绵数里,营帐如棋盘般规整排列,外围木栅高耸,哨塔上的火把在风中晃动不停,照出影影绰绰的轮廓。 蓟城久攻不下,李思安带走了大半精锐,只留下三千兵力守营,另外还有征召来的农夫、流民,人数不少,有两万多。 这些人都是负责运送粮秣物资,有些还是从魏州运粮过来的,尚未离开。虽然这些不列属军中,可一旦打起来,他们也可以拿起兵刃迎敌。 此刻,大营静得出奇。 大部分人都蜷缩在营帐内,听着帐外依旧散落的雨滴敲打篷布的声音,军卒们想着明日是否会被抽调上阵,去填那永远填不满的壕沟,农夫和流民则想着何时才能离开,是否能拿到那点少得可怜的酬劳。 但不管作何想,大家都想活着。 伙房外的泥地上,一名小卒正捧着一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粟米粥,小口啜饮。 小卒的年岁不大,顶多也就是弱冠之年,人家都叫他苟贵,两个月前在枣强县附近被强征入伍,来时还穿着种地的短褐,如今套着一件不合身的皮甲,腰间挂着的横刀锈迹斑斑,拔出鞘都有些费劲。 “苟贵,听说了吗?蓟城那边又死了几百人…” 身旁的同乡赵六郎低声说着,声音里透着恐惧:“人家说,尸体堆得比城墙还要高,都是踩着往上爬,可还是攻不进去。” 苟贵没吭声,只是盯着粥里漂浮的几粒粟米。 他想起了自家那半亩薄田,想起了病弱的老母,还有刚娶过门的哑妻,自己走的时候,哑妻的肚子里还怀着孩子,算算日子,再有一个月也该生了。 “咱们还算走运,没被带去攻城。”赵六郎胡乱紧了一下皮带,蹲在苟贵身边:“就是不晓得明天会不会轮到咱们?” 苟贵装作豪气地说道:“轮到就轮到,大不了就是死呗,只要能让我冲进城里就行。” 早点攻入蓟城,就能抢到一点值钱的东西,如此便能让家里的日子宽裕些,哑妻肚子里的孩子就能活。 “你俩干什么呢?” 远处传来巡营校尉的呵斥声,两人立刻噤声,苟贵赶忙低头猛扒碗里的粥。校尉提着灯笼走近,火光映出他冷硬的脸,腰间那把锃亮的横刀在夜色中泛着寒光。 “还不去巡防?” 校尉踢了赵六郎一脚,又用手中的横刀砸翻苟贵的破陶碗,厉声道:“都给老子警醒点,说不准就会有敌军袭营,要是误了事,老子砍了你们!” 苟贵和赵六郎赶忙起身,恭敬地连连点头。 可等校尉走远,赵六郎却嗤笑一声:“吓唬谁呢?幽州军早被咱们大将军打得缩在城里不敢出来,哪里来的兵力袭营。” 苟贵没接话。 他抬头望向营外,四周静悄悄的,早该亮起来的天空也依旧如墨,只有桑乾河的流水声隐约可闻。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传说,战死的亡魂会顺着河水漂流,一直漂到家乡。 “要是能活着回去…” 他喃喃道,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赵六郎愣了愣神,随后拍了拍他的肩,想说点什么,却最终只是叹了口气。 一阵狂风卷过,天上的大团乌云动起来。 天,终于要亮了。 大营依旧安静,只有哨塔上的火把偶尔爆出一两点火星,随即便被狂风吹散,没人注意到,远处的黑暗中,地面正微微震颤。 第一百八十四章 永远回不去的黎明 骑兵如黑潮般涌出天云山。 刘守光冲在最前。 他单手持马槊,马蹄踏碎泥泞,溅起的泥浆飞散。 此刻,他的胸腔里燃烧着劫后余生的怒火,更带着一股被戏耍后的暴戾,跟在他身后的所有军骑皆是如此,这一大团黑潮像是魔鬼的血盆大口,直扑汴军大营。 战马嘶鸣,铁蹄如雷。 桑乾河南岸的汴军大营在昏沉之中被惊醒,哨塔上的守卒在感受到大地震颤的同时,瞪大双眼。他看见地平线上翻涌而来的不是晨雾,而是死亡的浪潮,手中铜锣"咣当"坠地。 “敌袭!” 凄厉的喊声与刺耳的金鸣声同时响起,但声音很快被淹没在铁骑的洪流中,随之而来的便是令人心悸的喊杀声。 “杀,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刘守光一马当先,长槊横扫,将营门前的拒马挑飞,木屑四溅。跟在他身后的骑兵如狼群般涌入,在刀光与马槊的锋刃之下,是一片片血雾在升腾。 营帐被铁蹄踏翻,火盆倾倒,火星在潮湿的地面上挣扎着熄灭。大多数汴军士卒从睡梦中惊醒,还未来得及披甲,便被冲入帐中的铁骑砍翻。有人赤着脚在泥泞中奔逃,却被飞驰而过的骑兵一刀斩断脊背,扑倒在血泊中抽搐。 “杀!”元行钦狂吼着,战马直立而起,铁蹄重重踏碎一名汴军士卒的胸膛,骨骼碎裂的闷响被周遭的惨叫声所掩盖。 “娘逑的,杀个痛快!” 单廷珪更是杀红了眼。 他猛挥马槊,将一名试图举盾抵挡的汴军劈倒在地,随后用长槊锋刺进那人的小腹,用力挑飞在半空,鲜血喷溅在他的脸上,又灌进嘴里,赤红的脸犹如妖魔般狰狞。 随后,他咧嘴大笑,露出染红的牙齿:“痛快!这才叫厮杀!” 突如其来的冲击让营中乱作一团。汴军仓促应战,根本挡不住这支近似疯狂的铁骑。即便有人试图结阵,可还未站稳,便被冲锋的战马撞飞,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 有人跪地求饶,想要乞活,却被一刀削去头颅,无头的尸身仍保持着跪姿,鲜血从断颈处喷涌而出,在泥水里晕开一片猩红。 苟贵和赵六郎躲进军帐中。 两人瑟瑟发抖,帐外的惨叫声、刀剑碰撞声、战马嘶鸣声混作一团。 苟贵下意识去抽那把生锈的横刀,可手指抖得厉害,连刀柄都握不紧,怎么都抽不出鞘。 突然,帐外亮如白昼。 有人点燃了粮草垛,火光中骑兵的身影在帐布上投下可怖的剪影。苟贵看见一柄马槊的锋刃刺穿帐幔,寒光闪过,身旁的老农捂着喷血的喉咙栽倒,浑浊的眼睛还望着漏雨的帐顶。 “跑……跑啊!” 当火把扔进帐内时,苟贵拽着赵六郎冲出军帐,迎面便撞上人间地狱。火光照亮无数翻飞的马蹄,汴军士卒像麦子般成片倒下。一个披头散发的流民抱着断臂在火堆里打滚,焦糊的肉味混着血腥气直冲鼻腔。 “六郎,粮车下面...” 苟贵拖着赵六郎往粮车下躲,一名骑兵纵马跃过燃烧的帐篷,闪着寒光的马槊直刺而来。 “噗!” 槊尖贯穿了赵六郎的胸膛。 赵六郎低头看着透出后背的锋刃,嘴唇蠕动着想说什么,却只涌出一口血沫。骑兵猛地抽槊,赵六郎像破布般栽倒在泥泞里,眼睛惊惧的望着苟贵。 苟贵瘫在粮车下,连喘气都不敢。 他看见赵六郎的手在抽搐,五指深深抠进泥里,仿佛要抓住什么不存在的东西。刚才这双手还跟他比比划划,现在这手竟渐渐不动了,血水渗进泥土,变成一滩深褐色。 “娘…娘子…平安符!” 下一瞬,苟贵想起临行前哑妻塞给他的平安符还缝在里衣的夹层里,他哆嗦着去摸内襟,在粗布夹层里扯出哑妻用红线绣的护身符。 他记得,临行那晚,哑妻挺着七个月的肚子,把带着体温的符咒塞进他手中。油灯将她的影子投在土墙上,那么单薄,又那么固执。 这能保命,一定能! 他想起老母亲拄着拐杖站在村口,白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说会求菩萨保佑,娘从不会骗人,菩萨也不会,一定会保佑的! 他还想起没出世的孩子。 自己必须活着,只有活着才能听到孩子叫爹爹! 他发疯般爬出车底,还没跑几步,一支流箭射穿他的小腿。 苟贵惨叫一声,仍拖着伤腿往前爬,十步外就是桑乾河,河水黑沉沉地汹涌着,像一条通往家乡的路。 “求…求求…” 阴影笼罩了他。 单廷珪勒马立在苟贵的面前,马槊的长锋滴着血,槊尖处还挑着半截肠子,他歪头打量这个浑身泥血有些癫狂的小卒,突然咧嘴笑了:“小子,你要去哪?爬得倒是挺快。” “等等…” 槊尖抵住后心的瞬间,苟贵突然想起离家那日的情景。 哑妻站在晒场的老槐树下,晨风吹起她洗得发白的蓝布裙。她不会说话,只是不停地比划着,右手按在隆起的腹部,左手竖起三根手指。 还有三个月。 “将军!” 苟贵突然翻身攥住槊杆,鲜血从指缝间汩汩涌出:“这位将军,求你让我活吧,我娘子还在家里等我,我未出世的孩子还没见过爹爹…” 单廷珪的笑僵在脸上。 他看见这个将死之人眼中烧着某种东西,比营地的火光更亮,比马槊的锋芒更刺人。那是他熟悉的,每个战场上都有这样的眼睛,是对生的渴望,看得人心里发毛。 “晦气!” 单廷珪骂了一句,做出收回长槊的动作。 苟贵的眼中陡然露出能活的喜悦。 然后,仅是一瞬,马槊的长锋便猛地下劈。 苟贵最后看见的,是槊刃上反射的一缕晨光,那么亮,那么冷,像极了哑妻出嫁时鬓边的银簪,桑乾河的波涛声忽然变得很近,仿佛是母亲每日在观音像前的祷告。 河水确实是红色的。 苟贵模糊地想,哑妻绣鞋上那对鸳鸯也是这个颜色... 一模一样! 他的血很快汇入泥泞,和数不清的尸体流出的血一起,把整个河岸染成了暗红色。 当乌鸦落在苟贵冷却的手背上时,蜷曲的手指还保持着攥握的姿势,仿佛要抓住这个永远回不去的黎明。 第一百八十五章 血色黎明 火把在空中划出猩红的弧线,坠入粮仓的刹那,干燥的草料发出“轰”的爆响。 火舌瞬间窜起三丈高,黑烟如巨蟒般扭动着冲上云霄,将半边天空染成污浊的墨色。 刘守光勒马立于中军大帐前,眯眼看着这座曾经严整的军营在烈焰中扭曲变形,木质的辕门在高温中蜷曲,发出“吱嘎”的哀鸣,他嘴角的弧度渐渐拉大,,露出几颗染血的黄牙,这是猎手看着陷阱中垂死挣扎的猎物时才会有的笑容。 “追!” 他猛地挥动马槊,锋刃割开浓烟:“把他们赶向蓟城,我要用这些丧家之犬的血肉为铁骑开路,要让围攻蓟城的那些汴军看清楚什么叫屠戮,本帅要亲手砍下李思安的脑袋!” 恐惧极易摧垮人的心理防线,会像某种传染病一样,迅速蔓延乃至击碎每个人的心。只要这些人奔向蓟城,正在攻城的汴军必定会被这股溃败所感染,会不知所措地乱起来,溃逃不可避免。 铁蹄声震碎了晨雾。 刘守光将麾下军骑分成数股,这些骑兵像训练有素的狼群般散开,不紧不慢地游弋在溃兵两侧。马槊的寒光不时掠过逃命者的后背,在皮肤上划出血痕,一个年轻胡骑甚至吹起了口哨,调子轻快得像在放牧。 “跑!快跑啊!” 之前的那名汴军校尉侥幸逃生,拖着断臂狂奔,伤口处的碎骨随着跑动在皮肉里来回摩擦,但他似乎感觉不到这种钻心般疼痛,不停地朝前跑去。 他的铁盔早不知丢在哪里,头发被血黏在脸上,像枯萎的藤蔓,身后传来马蹄踏碎水洼的声响,如同追命无常的鬼叫,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噗嗤!” 元行钦的马槊从背后刺入,槊尖带着碎骨和内脏从校尉的胸前穿出,紧接着校尉被马槊挑到半空,充满惊惧的眼睛还望着蓟城方向。元行钦手腕一翻,尸体便像破麻袋般甩出去,砸倒几个逃命的民夫。 “哈哈…” 元行钦舔了舔溅到唇边的血,放声大笑,战马踏过一个摔倒的民夫,马蹄落下时发出"咔嚓"的脆响,像是踩碎了一个南瓜。 恐惧在逃命的人群中疯狂滋长。 溃兵们也在这种恐惧之下完全丧失了人性,变成了真正的野兽,有人把同伴推向追兵,借此躲过夺命的一击,也有人则抢过老人怀中的孩子当盾牌,用幼小的身子来换自己的活路。 一个瘦弱的民夫被推倒在泥里,还没等他爬起来,几十双草鞋就从他身上踏过,最后一只脚落下时,他的眼球爆出眼眶,像两颗破碎的葡萄。 “求求...” 一名白发民夫实在跑不动了,跪地求饶。 话未说完,刀光闪过,他的头颅飞起时,嘴唇还在蠕动,无头的躯体保持着跪姿,颈腔喷出的血柱足有三尺高。 此刻,他们不是人,不及牛羊,更不及猪狗。 云渡桥。 横卧在州河之上的这座石桥始建于隋朝,唐宪宗年间有过修缮,过桥向西北方向行约三十里,便可直达蓟城南门,那里正是李思安攻城大军的军营所在,向南则是五里桥隘口,过隘口便是驻跸台。 此刻,石制的桥身在晨光中泛着青灰色,栏杆上还留着文人题刻的诗句,然而这些“清风明月”的字迹正被逃亡者的血手印覆盖。 陆道岩勒马立于高岗之上。 年方不及二十的小将身披玄甲,甲片上凝着晨露,阿姊亲手给他缝制的猩红披风在晨风中猎猎作响。他望着对岸黑压压的人潮,修长手指不自觉地握紧手中长刀,两道剑眉也不禁紧蹙起来。 当桑乾河南岸的半空升起黑烟时,他知道刘守光的兵马袭营得手了,紧忙让人起狼烟示警,不到半刻钟的时间,陈参所在的五里桥隘口也升起狼烟,那是向驻跸台效节军大营传递的讯息。 “校尉,他们逃过来了!” 副将李护跟在陆道岩身侧,低声道。 陆道岩微微颔首,阳光在他年轻的面庞上投下细碎的光影。 此刻,他想起临行前沈烈的叮嘱:“道岩,此战关键不在杀敌与阻敌,而是要让那些偷袭得手的平州军咬向蓟城,这才是你首要之责。” 试问能不能挡住平州军过云渡桥,拼死一战倒是不难。 如此就能把那些袭营军骑挡在桑乾河西,不会对围攻蓟城的李思安构成威胁,也能给李思安调整兵力提供充裕的时间,甚至都能做到对那些平州军骑的合围。 这是对整个战局最有利的做法。 然而,他却不能那样做,他的任务并非是阻杀,他所担负的责任也与整个战局无关,只是确保那些袭营的平州军必须攻向蓟城,而不是南下,威胁到效节军大营。 虽然陆道岩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但这些看法只会留于心间,绝不会因此违背沈烈的军令。因为他清楚,这看似自私之举,实则是精明的保命之道,许多有本事的人都死在不谙此道上。 “传令。” 陆道岩的嗓音清亮却不容置疑:“按原计划列阵布防!” 他缓缓举起长刀,两千步卒如臂使指般列阵,枪尖所组成的寒铁丛林在晨光中闪着摄人心魄的精光。军阵并没有紧堵在云渡桥的另一端,而是与石桥隔着距离,腾出了一定的缓冲空间。 “弓弩准备…放!” 随着这声令下,死亡之雨倾盆而降。 黑云般的箭雨掠过河面,精准地射向那些未过桥的逃亡者以及追击的军骑,中箭之人像麦子般倒下。 一名靠前的骑兵被三支弩箭同时洞穿身体,从马背摔落在桥头的石碑上,他徒劳地抓挠着石碑上“云渡”两个大字,指甲翻裂,在石面上留下十道血痕。 “再放!” 陆道岩的刀锋微微下压,第二波箭雨立刻调整角度,将冲在最前的骑兵射成了刺猬,同时也减缓了桥对面的冲势。 必须要压制,否则溃逃过桥的这些人会给军阵造成阻碍,会让那些紧随其后的军骑获得冲阵的机会。 “王参将,收拢那些溃兵,不遵命令者,杀!” 陆道岩驻扎于此,并不是为了救这些溃败之人,而是要利用他们,所以不可能让冲过石桥的军卒和民夫再往后逃,必须要协助两千步卒组建更大的军阵,挡住平州军骑南下,将他们逼向蓟城。 “遵命!” 参将王固拱手领命。 “他们是败了,成了被狼群追杀的羊群…” 陆道岩转头望着那些惶惶逃过石桥的溃兵,目光灼灼地轻声自语:“我相信,给羊一把刀,它们也能变成狼。” 溃兵们跌跌撞撞地逃过石桥,最先看到的不是严阵以待的长枪,而是一个玄甲之将骑在马上的背影,转过头时,竟是一张出乎意料的年轻面庞。 “拿好兵器!” 陆道岩的声音不大,却让嘈杂的人群瞬间安静:“想活命的,就跟我们效节军留在此处,我会带你们杀回去。” 说着,他将长刀指向对岸,阳光在刀锋上流转:“让那些人看看,什么叫哀兵必胜,你们也能杀人!” 王固领兵驱赶着逃过石桥的人,并将提前准备好的刀枪分发下去,同时大吼:“你们若逃,必死无疑,是男人的就守在这里,助我们稳住阵角,反杀回去!” 溃兵中,一个满脸血污的老卒突然跪下:“宣武军左都右营丙队队正吴皋,愿随将军死战!” 之所以逃,是因为没有倚仗,看不到活的希望。 此刻,溃兵们看到了活下去的倚仗和希望,另外也清楚,无论跑的有多快,都跑不过那些战马,如果这里的军阵被冲破,到头来还是一死,不如留下来拼了,或许还能有活命的机会。 “好!” 陆道岩翻身下马,上前扶起老卒,并将腰间横刀递给老卒,望着众人大声吼道:“宣武军没有孬种,谁未败过?败了何惧,照样可以杀回去!” “杀回去!” “我等跟随将军!” 一番话,一个简单的动作,让溃兵们的眼中重新燃起火光。 第一百八十六章 活下来就好 石桥对岸,刘守光勒马而立,铁甲上沾满溃兵的血。 他眯起眼睛,盯着河对面那道挺拔的身影,玄甲红袍,赤旗猎猎,那少年将军立于军阵之前,竟将逃过桥的溃兵重新整队,列成了一道看似坚固的防线。 “那人是谁?” 刘守光冷声发问,手中马槊微微抬起。 无人应答。 因为效节军的旗号并不为人所熟知。 单廷珪咧嘴一笑,眼中露出不屑的神情:“管他是谁,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 “嗖…” 话音未落,一支羽箭破空而至,擦着他的脸颊飞过,带出一道血痕。单廷珪猛地闭嘴,惊怒交加地望向对岸,破口大骂起来。 刘守光转头望去,只见那少年将军正收弓而立,晨光勾勒出他清瘦的轮廓,竟有几分凛然不可犯的气势。 “好箭法!”元行钦忍不住低声赞了一句。 “确实不错,箭法不错,也有些臂力!” 刘守光冷笑地点了点头,手中马槊指向河对岸,高声喝令:“冲过去,先取那小将首级者,赏千金!” “杀…” 下一瞬,呐喊声起,铁骑如潮般涌向石桥, 军阵中每个人也随之绷紧心弦,没人注意到,陆道岩嘴角在这一刻竟弯起得意的笑,一闪而逝。 军阵之中,那名叫吴皋的队正死死攥住长枪,陆道岩送他的横刀则被他挂在腰间。吴皋所在右营是辎重营,之所以能侥幸逃过一死,凭借的就是多年来死里逃生的经验。 此刻,他站在军阵靠前的位置。 因为他清楚,军骑极少会直接冲阵,所以越是正前方的位置,相对也是越安全,但他的手手臂还在无法控制地发抖,指缝里也还残留着同袍的血。 “稳住!” 前方传来少年将军清冷的声音:“长枪抵地,盾牌列阵!” 陆道岩没有命令再放弩箭,对面的军骑必须过桥,而且还不能损失过重,这是计划中的必要环节,如此才会给蓟城下的李思安带去致命一击。 “变阵!” 随着李护的大吼,军阵的阵型立即发生变化。 前排盾兵突然分开,护住军阵侧翼,露出后方三排斜指天空的长枪。这些特制的拒马枪足有一丈二尺长,枪尾深深插进地里,枪尖组成一道闪着寒光的死亡丛林。 “死就死啦!” 吴皋咽了一口唾沫,同时也朝手掌心吐了一口,再次用力攥紧枪杆,死死盯着越来越近的铁骑。 那些战马喷着白气,马蹄踏在石桥上,震得他脚底发麻,冲在最前的骑兵已经压低马槊,锋利的槊尖正泛着象征死亡的寒光。 “轰!” 第一波骑兵狠狠撞上枪阵,战马的嘶鸣与人的惨叫同时响起,最前面的几匹战马被长枪贯穿,鲜血顺着枪杆喷涌而出。但巨大的冲击力也让前排枪兵倒飞出去,阵型出现缺口。 虽然正面冲击没有两侧那么强烈,吴皋还是感觉天地都在摇晃。 一柄马槊刺穿了他身旁的盾牌,将持盾的年轻士卒挑飞出去。鲜血溅在他脸上,温热腥咸,这种感觉让他仿佛又回到了溃逃的那一刻。 不过,他没有挪动脚步,而是下意识地刺出长枪,竟然直接扎进了一匹战马的脖颈,那畜生嘶鸣着栽倒,马背上的骑兵滚落,随即便被数把横刀砍死在地。 “补位!” 陆道岩的声音穿透战场的喧嚣,显得异常冷静沉着。 吴皋抬头寻找这个莫名可以令他心安的声音,只见少年将军手持长刀,纵马立于阵前,刀锋所向,竟无一人能近其身。就在此时,他看到一名对方的骁将策马冲来,他见过这名骁将,之前如杀神一般。 单廷珪见状大怒,挥舞马槊挑开两杆长枪。 下一瞬,他身下的战马陡然直立,避开刺来的长枪后,铁蹄重重踏在一面盾牌上。持盾的士兵被踏得胸骨凹陷,却用最后的力气死死抱住了马蹄。 “去死吧!” 单廷珪暴喝,马槊扫断那名士兵的胳膊,又抡向另外三名军卒。 就在他即将突破阵线的刹那,一道银光闪过。陆道岩的长刀带着破空之声斩下,单廷珪急忙举槊格挡,金铁交鸣之声震得周围军卒耳膜生疼。 “小儿,你是来送死吗?” 单廷珪狞笑着变招,马槊如毒蛇般刺向陆道岩咽喉。 陆道岩将身形后仰,避开槊尖,手中长刀同时朝前送出,贴着马槊削向对方手腕。单廷珪急忙撤招,却还是被刀锋划破腕甲,鲜血顿时涌出。 金铁交鸣,火星迸溅。 陆道岩在马背上的身形微晃,却反手一刀将单廷珪的腕甲斩裂,单廷珪吃痛,满脸不可置信,他实在不相信自己竟会被这少年所伤。 “这小将军...” 吴皋也看得面露震惊。 “变圆阵!” 陆道岩直身后大喊,并将长刀劈向单廷珪。 军阵的阵型再次变化,盾牌手迅速收拢,长枪兵后撤,形成一个半圆形的防御阵。军骑的冲势被这突然的变化打乱,几匹战马收势不及,直接撞在了盾墙上。 吴皋喘着粗气,手中长枪已经折断,正握着陆道岩赠他的横刀,一名骑兵突破防线朝他冲来,马槊直取他心窝。 千钧一发之际,吴皋侧身闪避,马槊擦着他的肋骨划过,带出一道血痕。他则趁机挥刀砍向马腿,战马哀鸣着倒地,将骑兵甩出老远。 “稳住!” 陆道岩的声音在混战中依然清晰可辨:“逼退他们!” 骑兵的优势在于机动性。 以军骑冲阵确实有气势,却是骑兵的短板,而且陆道岩这边因为有了溃军的加入,防御人手增加数倍,就算那些民夫流民不善战,可生死关头,拼命总还是会的。 因此刘守光的军骑虽多番冲阵,始终占不到任何便宜,不得不放慢冲阵的速度,也不得不萌生退意。 恰在此时,东侧突然响起喊杀声,陈参率领的骑兵如赤色洪流般席卷而来,洪少游的双锤更是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陆校尉!” 陈参高呼:“隘口已封,陈某先来助你,沈将军随后便到!” “将军!” 元行钦闻言大喊:“是他们的援兵!” 刘守光的脸色瞬间阴沉如铁,他知道不能再纠缠下去了,如果再有汴军围过来,恐怕要折在此处。 他死死盯着那个玄甲小将,忽然暴喝:“撤!去蓟城!”随即又马槊狠狠劈断身旁一棵小树,诅咒道:“今日之辱,他日必百倍奉还!” 数千铁骑如潮水般退去。 吴皋瘫坐在地,发现自己的裤裆不知何时已经湿透了。 他环顾四周,那些参与守阵的溃兵与民夫们个个面如土色,有人跪地呕吐,有人抱着同袍的尸体嚎啕大哭,更多人则茫然地望着染血的双手,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竟活了下来。 陆道岩望着远去的烟尘,轻声道:“是成了,可又要死好多人了!” 他转身望向云渡桥以及河水两岸,尸横遍野,河水早已经被染红,水面上也漂浮了一层尸体。 “你叫吴皋。” 陆道岩经过吴皋身边时,伸手将他拉起。 吴皋咧嘴点了点头。 陆道岩拍拍他的肩,嘴角微扬:“活下来就好!” 阳光洒在陆道岩染血的玄甲上,映出一片璀璨的金红。 吴皋拄着横刀,望着少年将军的背影,突然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将才。 第一百八十七章 谋求临时的安身之所 回城县,沃州辖县,卢龙军镇属地,位于蓟城南百里。 这座小县城不大,拢共不过百余户人家。 陆道岩逼走刘守光后,沈烈便将中军大营前移至此,城内那座低矮的县衙成了沈烈的临时住所,城外驻扎着一部兵马,其余主力则由陆道岩和陈参率领,驻扎在更靠近蓟城的笼火城一带。 县衙坐落在城中央,是一座低矮的砖木建筑,青瓦覆顶,檐角的风铃锈蚀哑默。 院中一棵老槐树投下斑驳的阴影,树皮皲裂如老人手背的皱纹,几只知了藏在枝叶间嘶鸣,声音燥烈,像是要把这闷热的午后撕开一道口子。 此刻,县衙的堂内正飘着汤饼的香气。 “冯晖那边什么情况?返回潞县了吗?”沈烈捧着盛满汤面的粗瓷大碗,热气氤氲中,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睛望向李愚。 县衙的堂内陈设简陋,一张榆木案几,几把胡凳,墙角堆着几卷竹简和半旧的铠甲。阳光透过窗棂斜斜地照进来,浮尘在光柱中缓缓游动,像是无声的硝烟。 “没有!” 李愚正埋头扒饭,闻言抬头,嘴角还沾着面片。 作为此番用兵的总调度,李愚深得沈烈信任,军令从他这里发出,军情也会先汇集到他手中,这份权利甚至超过了效节军副指挥使夏鲁奇。 说罢,他放下碗筷,抹了抹嘴:“这件事情倒不是我偏袒,还真不能说他违令,原本是要回潞州的,可北边的契丹人突然攻破洪水和盐城两座守捉城,直逼渔阳,渔阳边军力不能敌,随即向冯晖求援,所以...” “他就去了?” 沈烈“啪”地撂下竹箸,碗里的汤汁也溅在案几上。 李愚苦笑着点头:“送来的军报上说了,大唐之地,岂容契丹狗随意践踏?大唐子民,怎可让蕃寇欺凌?还说容他几日,杀退便回,绝不误事。” “他...” 沈烈猛地起身,案几被带得晃了晃,最终只憋出一句:“王八蛋,反了他啦,以为自己是神武大将军吗?” 冯晖的做法确实恼人。 渔阳属卢龙军镇,边军也是刘仁恭的部下,为了应对汴军,刘仁恭抽调了大部分都边军,这才导致边防兵力空虚,给了契丹人入侵的机会。 这不是重点,关键是冯晖前脚刚袭了刘守光的粮道,后脚却去救援渔阳,这算不算给敌人帮忙? 当然算了! 就此按一个通敌的罪名,一点都不冤枉他。 然而,刘家父子也好,李思安也罢,终究还是属于内斗,契丹人竟敢趁火打劫,确实该打,而且冯晖说的没错,契丹人屡次犯境,劫掠欺辱边民,这样的行径委实不能忍。 “伏兵没去增援?”骂归骂,沈烈并没有怪罪的意思,问话间,起身走到堂内一侧悬挂的舆图前。 这是一幅泛黄的卢龙军镇舆图前,舆图的边角卷曲,用几枚铜钉勉强固定,他看了几眼后,将手指重重点在渔阳位置。 伏兵,是指李思安派往滦河谷准备伏击刘守光的兵马。 刘守光为了迷惑李思安,采用佯攻牵制的策略,命主力部队在玉田方向高举火把,擂鼓呐喊,吸引梁军。他则亲率精锐骑兵,沿燕山隘口潜行,绕过滦河谷地,由天云山南麓直扑桑乾河大营。 也正是因为误判,李思安调派了大量兵马在滦河谷底设伏阻击平州军,以至于大营空虚被偷袭。 李愚摇头:“据探马回报,伏兵还在与平州东路军纠缠,脱不开身,即便能脱水,恐怕也不会管这样的闲事。” “这叫什么事嘛!契丹兵力有多少?” “据说有万余之多!” “冯晖真能给我找麻烦!” 沈烈眉头拧成疙瘩。 舆图上,渔阳就像一块烫手的山芋。 凝视良久,他忽然转身,语速飞快:“立刻派人去盘关,让高裕和程宝别守了,速去渔阳跟冯晖会合,再令陈参率两千步骑立刻赶往三河县,随时策应渔阳。” 冯晖手里只有五百军骑,多是效节军骑的老底子,原本是用来袭扰粮道的机动兵力,现在在冯晖的固执下,竟要去硬撼契丹大军。 这是突如其来的变化,但沈烈不能置之不顾,他再次盯向舆图,仿佛看见渔阳城外即将扬起的血沙。 “打一次,倒要看看契丹人有何本事?”沈烈似乎是自言自语,随后转头问李愚:“当下契丹人是由谁统兵?” “耶律阿保机!” “阿保机?” “听说此人自幼聪敏,才智过人,多次领兵进犯河东和幽州,李克用曾与阿保机互歃血为盟,结为兄弟,就是想利用契丹人来对抗刘任恭和朱温。” “哦!” 沈烈点了点头,一笑:“我觉得那是与虎谋皮,自己没本事,却想倚仗别人,终究会引狼入室。” “确实如此,即便结盟,契丹人还是经常攻掠河东…” 李愚在回话间,迅速书写了两份密信,并换来军中信使,命其火速将两份密信送出去。 “你再写一封信,我要将这件事情告知朱温…” “告知他?” “没错,必须要让他知道。” “烈哥儿,你还是想占平州?” 对于沈烈的做法,李愚能理解是为了冯晖的周全,但这其中应该还有别的原因,恐怕是与沈烈之前的想法有关。 沈烈点了点头:“沧州,朱温必定不会给我,就算他拿下幽州,恐怕也没我的份儿。”重新落座后,他又继续道:“之前你说的凤翔乃至关陇之地,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尚需机会,可眼下效节军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安身之所,眼下倒是有个机会,你说是不是?” 李愚斟酌再三,点了点头:“如果此次能击退阿保机的进犯,倒是可以凭借守边的借口兵进平州,确实是个落脚之地。” 沈烈喝了一口碗里的面汤,笑道:“不仅是借口守边,还可以趁这个机会把收拢的溃军全都带走,毕竟朱温也不想契丹人打进来。” 在李愚的面前,沈烈已经习惯称朱全忠为朱温,这种称呼上的改变看起来很寻常,但在李愚看来,这是沈烈对朱温的轻视,换句话说,沈烈已经在认定皇族身份的这个事实。 “走吧,去军营,蓟城那边应该有消息了。” 整碗汤面下肚,沈烈抚了抚肚子,起身走出县衙。 回城县真的不大,城内街巷狭窄,黄土路面被夏日的骄阳烤得发白,街面的几间铺子少有人光顾,门可罗雀,唯有被风扬起的细碎尘埃在徘徊。 整座城也谈不上城防,夯土垒砌的城墙不过两丈高,历经风雨剥蚀,墙皮斑驳,几处坍塌的豁口仅用木栅草草修补。城门上的“回城”二字早已褪色,守门的老卒懒散地倚在墙根下,斗笠遮脸,打着瞌睡。 城外,军营的旗帜在热风中懒洋洋地摆动。 军卒们三三两两地聚在树荫下,有的擦拭刀枪,有的靠着树干打盹,战马拴在木桩上,不时甩尾驱赶蝇虫。远处的田野里,几块田地里有农人在弯腰耕种,对城外的驻军视若无睹。 这些年,兵来将往,回城百姓早已习惯了战乱,也看淡了生死,一切都大不过田里的麦穗,那才是命,活着就得吃饭! 蓟城方向的天空灰蒙蒙的,似有烟尘升腾。 北边,渔阳所在的方向,隐约能想象出契丹铁骑卷起的沙尘,正像乌云一般压向已然零碎的大唐疆土。 第一百八十八章 不眠之夜 河东,晋阳城。 当下,正值夏末秋初之际,城中的暑气正盛,即便入夜也少有凉意,就连世子府的青石砖缝里都渗着燥热,庭院里的老槐树更是蔫着叶子,蝉鸣撕扯着凝滞的空气,一声比一声焦灼。 偏厅内,烛火在闷热中摇曳,将张居翰清癯的身影投在素壁上,如同一幅淡墨勾勒的写意画。 他枯瘦的指节无意识地摩挲着白瓷茶杯,釉面上凝结的水珠顺着光滑的杯壁缓缓滑落。茶已凉透,却一口未饮,浮在水面的茶沫凝在一处,像极了他此刻舒展不开的眉头。 他在等李存勖,等了快一个时辰,始终未见到人。 在他面前,十口鎏金檀木箱大敞着,金玉明珠映着烛火,在厅内投下粼粼光斑。二十名薄纱少女跪成雁阵,轻纱被汗水浸透,贴在肌肤上勾勒出曼妙曲线。脂粉香气混着少女体香,在燥热的空气里发酵成令人眩晕的甜腻,只是每名少女的脸上都带着掩不住的压抑与紧张。 “吱呀…” 随着门轴响动,楠木门被人推开,夜风卷着热浪涌入偏厅。 “你就是张居翰?” 李存勖大步踏入,瞥了一眼执礼的张居翰,声音冷冽。 落座后,他扫视那些珍宝和少女,唇角勾起一抹讥诮:“张中官深夜携重礼造访,不知所为何事?”问话间,他将指尖在檀木案几上轻叩,故意露出不屑与不耐烦。 张居翰的素袍早已被汗水浸透,起身之后的背脊却挺得笔直。他从袖中缓缓抽出一卷帛书,昏黄烛光下,隐约可见一团墨迹晕染了边缘,可见书写之人当时的心情有多急迫。 “居翰前来,是请世子劝说晋王出兵…” 张居翰毫不拖沓,直接说出目的:“朱全忠的宣武军已攻入卢龙,沧州危在旦夕,蓟城恐也不保,还请世子…” 不等他把话说完,李存勖探手扯过帛书,随意看了几眼,又扔还给他,冷淡地反问:“你所说的这些,与我何干?与我河东又有何干系,我父王为何要出兵救那个卑鄙小人?你回去告诉刘家父子,等死吧!” 说完,李存勖猛然起身,甩袖便要离开。 张居翰并未强拦着,只是轻叹道:“人言生子当如李亚子,说世子少年英才,如今看来,不过如此,只是些献媚之言而已。” “放肆!” 李存勖转过身,面带怒意地盯着张居翰,继而淡淡一笑:“我知你在使激将之法,我只问你,当年刘仁恭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叛我父王,可有想过会有今日?如今危在旦夕,倒是想起旧主了,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换作是你,你会去救吗?” “世子!” 张居翰再次躬身执礼,说道:“刘仁恭固然可恨,但卢龙若失,朱全忠便可北联契丹,西扼井陉,届时太原腹背受敌,纵使沙陀铁骑再勇,恐怕也难破此等困境,居翰此番前来是替刘家父子做说客,也是为河东的将来而担忧啊!” “张中官,你这话过于危言耸听了…” 李存勖摆了摆手,却也缓了脸色:“我河东将士枕戈待旦,何惧朱全忠那老贼?刘仁恭反复无常,今日救他,来日必遭反噬,不如任其自生自灭,届时我倒可以挥师东进,夺回本就属于我河东的卢龙。” 张居翰一笑,反问道:“我知世子聪慧,亦有霸王之勇,敢问世子,如果汴军此番夺下沧州与卢龙,晋梁再正面开战,你觉得胜算几何?” 李存勖没有作答,他是聪明人,当然清楚沧州和卢龙一旦落入朱全忠之手,到时候别说夺卢龙,就连太原府能不能保得住都不可预料。 张居翰离开时,并没有得到答复。但他确信李存勖会劝说其父出兵,不是为了刘仁恭,只是为了保住河东。 张居翰前脚离开,李存勖后脚便叫来了典谒郭崇韬。 “世子,你有何打算?” 郭崇韬负手立于沙盘前,盯了半天后,转头问李存勖。 李存勖说道:“张居翰的话绝非危言耸听,如果放任朱全忠吞并沧州与卢龙,他下一步就会全力攻来河东,到时候我们再无牵制之力,如果真像张居翰所说,契丹人再趁机攻来,我们真就难以招架了。” 说着,他又为难地摇了摇头:“可从当下汴军的军力部署来看,分明就是一个请君入瓮的局,如果我们出兵救援沧州或是蓟城,很容易被汴军拖住围死,到时候太原府依旧会陷入危机,这救与不救…” 话语未尽,李存勖轻叹了一声。 郭崇韬笑道:“世子,你看得非常透彻,但依旧是陷入局中而不自知。” 李存勖不解:“这话怎么说?” 郭崇韬解释道:“朱全忠对沧州围而不攻,攻而不破,意图已经非常明显,另外在卢龙的用兵上,他为何只攻蓟城,却对刘仁恭所在的大安山置之不理?不就是想等河东军主动跳进局中吗?我们为何不跳出这个局,反咬对方一口呢?” 李存勖拱手道:“请先生明示!” 郭崇韬手持烛台,将指尖轻点潞州方位,昏黄的光晕在沙盘上投下摇曳的阴影:“朱全忠之谋,无非是想将咱们的兵马向东引,届时他会收紧包围,吃掉援军的同时,以潞州与魏博之兵攻取河东,所以说,与其直接救援沧州与蓟城,不如...” “攻其必救。” 李存勖瞬间明白了郭崇韬的意图,眼中精光乍现,手指重重按在潞州位置:“围魏救赵,看那老贼如何应对!” 潞州,对于梁晋双方而言,绝对是一个战略要地。 梁王朱全忠控制潞州,等于把两只脚都伸入了黄土高原,如果攻打河东的核心地区,在地缘上就容易拥有巨大的优势,这也是汴军能够一直压制河东军的主要原因。 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李克用能占据潞州,对宣武军镇就拥有居高临下的优势,而朱全忠再想对河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就会变得非常困难。 其实,不仅是当下,战国时期秦赵之间的长平之战就是围绕这块地区而发生,为了争夺这块地区,秦赵两国调拨了几乎全部兵力,打出了一场人类历史上少见的大战,由此便可看出潞州的战略之重。 当初李罕之带着潞州投降朱全忠,给李克用带来的危害至今未能消除,所以当下只要动潞州,就相当于牵一发而动全身,朱全忠必定要调整战略部署。 李存勖与郭崇韬谈了很久,几乎整夜未眠。 次日,一大清早,他潦草地洗漱一番,便命人找来张居翰,带着他前往晋王府,去见父亲李克用。 第一百八十九章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李克用与张居翰算是老熟人。 当初,他在长安见到过张居翰,也知道张居翰后来在卢龙做监军,只是一直以为张居翰早已死在“矫诏灭宦”之中,没想到竟然还活着。 “德卿…” 李克用独目微眯,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故人。 张居翰比记忆中消瘦了许多,原本圆润的面庞如今棱角分明,鬓角已染霜白,唯有那双眼睛依然清亮如昔。 李可用还记得,当年在长安初见张居翰时,年纪相仿的张居翰总是安静地站在田令孜身后,不似其他宦官那般张扬。 那一年,李克用亲率鸦儿军大破黄巢的大齐军,替朝廷收复长安城,为唐天子所倚重,领河东节度使一职,正值年轻气盛,意气风发。 也是那一年,朱全忠成为宣武军节度使。 “唉...”李克用轻叹一声:“时光荏苒,自长安一别,我们都老了!”说话间,他摩挲着茶杯,粗糙的手指在青瓷杯上划出细微的声响:“当年听说你死在幽州,本王还为你的死唏嘘不已。” 张居翰微微躬身,袖口露出一截苍白的手腕,上面隐约可见一道狰狞的疤痕:“多谢大王挂念。”他的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居翰这条贱命,倒是让大王白费心了…” 李克用哈哈大笑,正要举杯相邀,却在听到张居翰接下来的话,独目中寒光骤现。“啪”的一声脆响,茶杯在地上摔得粉碎,滚烫的茶水溅在张居翰的袍角上。 “你说什么?让本王去救那个背主之奴?” 李克用猛地站起身,那只独眼因愤怒而充血,另一只眼睛的眼角上的疤痕扭曲如蜈蚣:“你应该知晓刘仁恭对我做过什么,我与他有大仇,誓不两立,别说救他,将他剥皮剔骨,都难解我心头之恨。” 帐内空气骤然凝固。 “唉…” 张居翰叹息一声,没有再说话,而是望向李存勖。 “父亲,请您息怒!” 李存勖单膝跪地,语调沉稳地继续道:“刘仁恭的所作所为确实卑鄙至极,儿子恨不得喝其血,生啖其肉,但眼下却不可意气用事…” 李克用喘着粗气,拧眉望着儿子,刚要说话,突然右眼又剧烈疼痛起来,像是有钝刀在眼眶里搅动,令他不得不踉跄地扶住案几,紧扣案几边沿的指节因用力而发白。 李存勖见状,担心地赶忙起身,取过侍从手里浸了药汁的帕子递上,轻声继续道:“朱温此番进犯沧州,攻打蓟城,名为讨伐刘仁恭,实则是项庄舞剑。河北之地,能与朱温抗衡者,唯我河东与卢龙…” 李克用接过帕子按在眼上,药草的苦涩气息让他稍稍平静。透过指缝,他看着儿子侃侃而谈的模样,恍惚间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只是儿子的锋芒更为内敛,像一柄收入鞘中的宝剑。 “父亲,儿子年少无知,于诸多事上难辨真明,远不及父亲的雄才大略,方才所言仅是儿子的浅薄之识,救与不救,还请父亲明鉴。” 李存勖说完最后一个字,恭敬地退后半步,拱手之际,恰好遮住眼中闪过的精光。 “好…好!” 李克用放下药帕,笑着点了点头。 当下,河东与卢龙是唇亡齿寒的关系,李克用对此非常清楚。之所以不想救,是因为他恨透了刘仁恭,不仅恨刘仁恭的背信弃义,更恨当年的木瓜涧一战,正是那一战的惨败让河东军大伤元气,晋梁之间也攻守易形,被宣武郡所压制。 或许是药帕有效,又或者看儿子的出众,李克用觉得眼疾的疼痛减轻不少,又夸道:“我儿能有如此见识与胸襟,有如此谋略,为父甚慰,以后河东交于你手上,我也就放心了。” 近些时日,李克用觉得身子愈发不济,生死有命,违不得天,他不想像刘仁恭那样找道士修长命,只是担心在他之后,儿子能否守住河东,此刻看来,倒是多虑了。 说罢,他问张居翰:“德卿,既然刘仁恭保了你,你为何不留在刘仁恭的身边,却去了沧州?” 张居翰的嘴角扯出一个苦涩的弧度,抬手整了整被茶水打湿的衣袖,回道:“居翰虽不才,却也知择主而事,上,靡所不为,下,不应助其恶,刘仁恭对我有救命之恩,居翰从不敢忘,此番前来求援,权作报答。”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张居翰看不惯刘仁恭当下的行径,规劝不得,只能选择离开,其实对刘守文的看法也是如此,所以他才会欣然答应刘守文,一则是为了报恩,再则也是为了离开刘家父子。 前来河东,他是有想法的。 能留下来最好,如果不能被李克用赏识,他打算就此隐居于世,忘掉过往的一切,成为一个普通人苟活余生。 “刘窟头实乃鼠辈!”李克用愤恨地骂了一句,又道:“自作孽,不可活,我断定他必会众叛亲离,不得好死!” “刘窟头”是刘仁恭的绰号。 当初,他在原卢龙节度使李可举麾下为将时,曾在攻打易州的一场战役中,利用挖地道的法子攻陷州城,故而得了绰号,这个绰号倒不是贬义,但李克用此时说出,让人觉得还真是跟老鼠相配。 李克用说刘仁恭是自作孽,不可活,还真不算是盛怒之言,刘仁恭所做的那些事,不管是忘恩负义,还是奢侈糜烂,为私欲祸害卢龙百姓,从中随便挑出一件,都能称得上自作孽。 “德卿,既然你来求援,本王便给把这个面子给你,但…” 话锋一转,李克用又说道:“我可以出兵,但前提是刘仁恭要先解沧州之困,还要另派兵马与我会合,直接听我征调,便宜行事,如此我方能保他不会灭于朱贼之手。” 阻止朱全忠吞并沧州和卢龙,势在必行,但出兵并不意味着要全力救援沧州和蓟城,那就是朱全忠设的圈套,刘仁恭也打算让李克用跳进这个圈套,李克用对此看得非常清楚。 他不会让河东军为了刘仁恭这种卑鄙小人伤一兵一卒,更不会让刘仁恭坐收渔翁之利。 刘仁恭要想保住沧州和卢龙不失,必须自救。 他的自救恰好可以牵制住沧州和卢龙的汴军,也能消耗其自身实力,如此就能让河东军在以后吞并卢龙军镇时,具备更大的胜算。 因此说,此番救援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确保河东能获得最大利益,而不是傻乎乎地跑去给刘仁恭当炮灰。 第一百九十章 冒险之旅 正午的日头悬在晋阳城上,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烤得整座城池仿佛都冒出丝丝白气。城东肉铺前悬着的半扇肥猪,油汗涔涔地滴下来,招来三两只绿头蝇,营营不散。 隔壁粮铺的小伙计正歪在米笸箩旁打盹,忽被马蹄声惊醒。一队牙兵纵马驰过,铁甲映着日光,晃得人睁不开眼,他们腰间悬着的横刀磕碰马鞍,发出锃锃的响声。一名穿着破褐衣的老汉躲避不及,被鞭梢扫到额角,渗出一道血线,凝在皱纹里像条红蚯蚓。 不远处,酒肆的布幌子在热风中懒洋洋地摆动,临窗的榆木方案旁,几个商贾模样的男子围坐在一起推杯换盏。 为首的青衫客生得面团团,两撇鼠须随着说话一翘一翘,正用箸尖蘸着酒水在桌上画着什么。他对面坐着个紫膛脸的壮汉,粗粝的手指不住摩挲着酒碗的边沿,时不时朝地上啐一口。 与这几名商贾人临近的角落里,坐着一位俏面小郎君,一袭月白襕衫,腰间悬着一枚青玉佩,乍看是个俊俏郎君,细瞧却眉眼如画,肌肤胜雪,唇若点朱,分明是个女扮男装的佳人。 罗月华手中的银刀轻转,慢条斯理地削着香梨,梨皮纤薄如纸,垂落成一条细长的银丝。她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耳尖微动,正凝神听着邻桌的谈话。 婢女小萤坐在她身侧。 小丫头依旧梳着双环髻,一张圆脸还是粉嫩嫩的,杏眼灵动,看似天真烂漫,眼神却时不时警惕地扫视四周。她手里攥着一块帕子,时不时替自家娘子擦擦指尖沾上的梨汁,动作伶俐又乖巧。 另外,还有一个少言寡语的黝黑少年站在罗月华的身后,腰间挂着一柄横刀,因为少年的身量不高,反倒显着刀身有些长。 少年正是刘知远,之前罗月华和陆贞娘离开长芦时,沈烈让刘知远随行,本来沈烈让他留在陆贞娘身边,是陆贞娘不放心,让他跟着罗月华一同来了晋阳。 “听说清池被围得已经要断粮了…”青衫客的声音压得很低,吐字间,鼠须抖得厉害。 紫膛脸汉子轻放酒碗:“可不是嘛!我有批货刚经长芦回来,船老大说...”他更加压低嗓门,脖颈上的青筋却暴得更高:“现在的清池城外沟壑纵横,连一只蝇虫都飞不进去,再这么围下去,别说守城,饿也饿死了!” 当中一个身材滚圆的男人插话:“诸位,我听说宣武军在幽州那边吃了大亏,不知真假?” 青衫客喝了一口酒,点头说道:“这事也有耳闻,说是围攻蓟城的汴军被刘家那个逆子掏了大营,后来又把蓟城外的汴军给冲垮了,好像是一个姓沈的小将军领兵及时赶到,这才收拢溃军,如若不然,那些汴军还不知要败成什么样子。” 小婢女偷听到这话,嘴角不由上翘,竟有得意之色,随即凑到俏面郎君耳边,小声说道:“这个大将军,那个招讨使,婢子觉得都不如沈郎,还是娘子的烈哥儿最有本事!” 罗月华听小萤如此说,也不禁有些得意,却故意蹙眉:“胡说什么,他是他,我是我,我与他有何关系,再乱说话,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小萤狡黠一笑,吐了一下舌头,又故意挑了挑眉,刚要说话,忽听酒肆门口传来脚步声。 罗月华抬眸,只见廖通带着一个少年走进来。 少年约莫十六七岁,身形纤细,肤白如雪,眉眼清秀得近乎阴柔,唇红齿白,乍一看竟像个美貌少女,正是男生女相的杨婆儿。 他穿着一身淡青襕衫,腰间系着一条银丝绦带,走路时衣袂轻摆,姿态竟比寻常女子还要柔美三分。 “月华…兄?” 杨婆儿见到罗月华,先是一怔,随即转头望向廖通,眼中闪过一丝讶异,继而又望回罗月华,抿唇一笑,声音清润如珠玉落盘:“真没想到,月华兄竟来了晋阳城。” “婆儿兄弟,别来无恙啊?” 罗月华指尖微顿,从容一笑,将削好的梨轻轻放在案上,梨肉莹润如玉,梨皮仍连成一线,垂落在桌边,微微颤动。 “有劳兄长挂念!” 杨婆儿撩衣摆,趁弯身落座之际,低声问道:“阿姊,情况如此危及,您跑这里做什么?真是过于胆大了。” 这话还真不是危言耸听。 当下,朱全忠为了形成对河东的有效压制,支持魏博节度使罗绍威厉兵秣马,做足了进攻河东的准备,这一情况已被李克用察觉,也对魏博加以防范。 所以说,河东与魏博较以往更加敌对,作为罗绍威的女儿,罗月华此时冒然来晋阳城,一旦被人认出来,会惹上大麻烦。 如果是最初,杨婆儿就会告发。 如今却不会,倒不是因为跟罗月华的关系有多近,而是那样做会对不起有救命之恩的沈烈。罗月华是烈哥儿的女人,不敢说舍命相护,起码不能让罗月华在晋阳城里出事。 “婆儿,有你在城中,我有何惧?” 罗月华拿起香梨,用银刀切下一块递给杨婆儿,唇角微扬,眼中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坚定,继续道:“婆儿,我就与你明说吧,此番前来,一则是想打听些情况,二来是想见一见晋王,婆儿能帮忙安排一下吗?” 杨婆儿接过梨块,指尖与她轻轻相触,如触电般微微一颤。 他垂眸思索,长睫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半晌才抬眼,眼中满是复杂:“阿姊想打听什么,我或许能帮上忙,可见晋王...”他声音渐低,摇了摇头:“太冒险了。” 罗月华想打听什么,杨婆儿不用问也明白,必定是想通过他与李存勖的关系,探知河东军的动向。 至于为何想见晋王,杨婆儿一时没能想明白,只是觉得罗月华的这个要求过于冒险,无论要跟晋王说什么,一旦谈不拢,到时候杨婆儿想护罗月华周全,也会无能为力。 “阿姊,有些事情我倒是知晓一二…”他欲言又止,眉头紧锁:“晋王性情耿直,应该不会轻易为难你,可世子…他为人多变难测,若有不慎...” “婆儿,你无需为我担心。”罗月华打断他,目光灼灼:“至于李存勖的为人,我也有所知晓,不过你不用担心,我既然来了,就有心理准备,即便出事,也与你无关。” “怎么跟我无关?” 杨婆儿急声道,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又立刻警觉地压低,白皙的面庞因激动泛起一丝红晕,眼中隐隐有水光闪动。 “如果你有事,日后让我如何去见烈哥儿?” 他知道罗月华是一意孤行,也深知当中的危险,手指紧紧攥住衣袖,骨节发白:“他会怪我...会不再认婆儿为兄弟!” 第一百九十一章 伸手不打笑脸人 “你说谁?” 世子府内,烛火摇曳,将李存勖俊朗的面容映照得明暗不定。 听到杨婆儿的讲述,他霍然起身,衣袖带翻了案几上的茶杯,温热的茶水在檀木案上洇开一片深色水痕。 杨婆儿垂手而立,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窗外夜风卷着落叶拍打窗棂,沙沙作响,仿佛带了几分肃杀之气。 “罗绍威之女?” 李存勖剑眉微蹙,修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玉佩:“是你之前提到的那个喜爱男装打扮的罗月华吗?她要见我父亲?所为何事?”问话间,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彩,声音里也透着难以掩饰的讶异。 “婆儿实在不知详情。” 杨婆儿躬身答道,袖中的手微微发颤:“罗月华突然造访,只说让婆儿给世子带个话,想求见大王,婆儿不敢多问。” 李存勖微微颔首,踱步至窗前,负手而立。庭院中一株老树在夜风里摇曳,在青砖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忽而,李存勖冷笑一声,转头望向杨婆儿,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若我所料不差...” 身子转过来时,烛火将他的身影拉得修长:“这必是罗绍威的授意,魏博如今被朱全忠掏空了家底,连军权都难以掌控,虽然罗绍威重整魏博军,但当下的魏博军早不似从前…” 说话间,他重新望向窗外,指尖轻轻敲击窗棂,发出沉闷的声响,“稍有差池...”话音戛然而止,嘴角勾起一抹讥诮的弧度,“罗绍威这是后悔了,更是...怕了。” 最后一字落下时,窗外突然狂风大作,吹得窗棂哐当作响,仿佛在应和他话中的某种寒意。 次日正午,晋王府的演武堂内檀香缭绕,李克用独目微眯,正用马鞭拨弄沙盘中那支代表魏州的小旗,忽听得廊下传来脚步声与环佩叮当的声响。 “父王,人带来了。” 李存勖掀帘而入,身后跟着身着月白箭袖的罗月华。 李克用抬眼望去,阳光从雕花窗棂斜射进来,仿佛给进门的少女镀上一层金边,其发间少有配饰,只簪一支白玉兰,腰间却佩了一柄镶金错玉的短剑。 刘知远紧随其后,身上斜背着长条包裹。待罗月华入内后,他便守在门外,那柄横刀依旧挂在腰间。 按常理,晋王府绝不会容许外人携兵刃近身,但李存勖只当这黝黑少年是个不懂事的娃娃,全然未放在眼里。 “侄女月华,给伯父请安。” 罗月华盈盈下拜,腕间银镯清脆作响。 抬头时,一双杏眼里盛着恰到好处的孺慕之情,唇角梨涡若隐若现。这般情态,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就是一个前来拜见长辈的乖巧侄女。 李克用手中马鞭微顿,沙盘上扬起细尘。他早闻罗绍威之女不喜红妆,此刻打量之下,除了眉宇间的英气,倒与寻常贵女无异。 “大侄女…” 李克用意味深长地摩挲着犀角鞭柄,淡淡一笑,又伸手将沙盘里的那面小旗抽在手中,捻了几下,意味深长地说道:“令尊真是舍得,为了一己私欲,竟连掌上明珠都舍得送出,就是不知他想用你换什么呢?” 这话的语气不善,也暗藏机锋。 当年,罗月华的祖父罗弘信砍了李克用的儿子李落落,杀子之仇一直未曾得报,就算李克用此刻一刀杀了罗月华,也在情理之中。 “伯父,您错意了。”罗月华并无惊慌之色,反倒是“扑哧”一笑,竟带着几分娇憨的模样。 “月华来此,我父亲并不知晓,但侄女想,若是父亲得知此事,倒也不会过于担心,只能是责怪侄女行事唐突,没能给伯父备齐孝敬之礼。” 说着,她将纤指轻抚剑穗,转头轻唤:“大郎,把礼物呈进来。” 门外的刘知远闻言,快步进门,接下身上的长条包裹递给罗月华,随后便转身离开,继续守在门口。 长条包裹里是一个长木匣,上边刻有夔龙纹,线条粗而有力,罗月华单手托住木匣,打开时,李克用看到竟是一柄古剑静卧其内。 长剑的剑鞘以乌木为胎,裹着暗青色鲛鱼皮,触手冰凉如秋水。鞘口处镶着一圈古朴的青铜纹饰,纹路似云似水,泛着幽微的光。鞘身中部束着三道玄色丝绳,绳结处各坠着一枚小巧的青铜铃铛。 李克用目光一凝。 习武之人最懂兵器,这柄剑只看剑鞘便知不凡。他伸手取剑,拇指轻推,"铮"的一声龙吟,剑身出鞘三寸。 刹那间,寒光乍泄,如秋水漫过沙盘,剑身上细密的鱼鳞纹在光下流转,映得李克用独目微眯。 “这是?” “伯父,此乃棠溪剑,侄女偶然得之,想着神兵当配英豪,也就当做孝敬之物,带来献给伯父。” 棠溪自春秋便是铸剑圣地,名声不逊干将莫邪。唐宪宗年间因战乱被毁,传世名剑寥寥。李克用爱不释手,抽剑出鞘凌空一划,剑光如匹练,不由赞叹连连。 “侄女此番前来,说是因商贾之事,实则就是想拜见伯父。” “哦?” 李克用收剑入鞘,问道:“说吧,你到底有何事?” 他绝不相信罗绍威不知情,不过看到罗月华的从容与落落大方,不禁暗叹罗绍威生了一个好女儿,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到偏厅用茶吧!” 不等罗月华说话,李克用提剑走入偏厅。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无论是罗月华的态度还是所送的礼物,都让李克用心里的抵触减轻几分。 另外,毕竟罗月华是小辈,人家客客气气,何况还是一个女孩子,再厉色相待,会显得自己过于没有气度。 “多谢伯父!” 罗月华再次执礼,又冲李存勖谦让:“兄长,请!” “请!” 对于罗月华的这种硬套近乎,李存勖觉得挺有意思,关键是罗月华的气质让他有所心动。这种气质不同于杨婆儿的男生女相,是女人独有的英姿飒爽。 李存勖身边的女人不少,扮女人的男人也不少,唯独少见像罗月华这样气场不输儿郎的女人。 偏厅内,李克用抬手示意罗月华用茶,随后沉默不语,等着罗月华开口。这个小女娃不简单,此行也必定有目的,多半是与魏博有关,李克用想听听她到底想说什么。 “虽说侄女是女儿家,但素日里也喜欢舞枪弄棒,所以侄女也似儿郎般仰慕天下豪杰,而这天下诸多豪杰之中,侄女独慕伯父的威名, 罗月华浅饮一口香茶,放下茶杯,宛然一笑,继续说道:“侄女曾多次听父亲说起您当年领兵力敌黄巢叛军之事,父亲还说,那些叛军一听到您的名字,皆是闻风丧胆,只是侄女一直无缘拜见伯父真容,所以这次也就瞒着父亲偷跑了过来。” “啊?” 李克用一怔,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谁都爱听夸赞之言,尤其是被这样的一个小丫头夸赞,听起来挺舒服,也挺有意思,这倒是男人的通病。 一时间,他竟有几分相信罗月华的话。 第一百九十二章 阳谋 “罗月华,你求见我父王究竟有何图谋?” 老男人或许爱听奉承话,但小男人未必受用,关键在于她从头到尾都没夸赞李存勖半句,这让李存勖再难容忍这般毫无底线的套近乎,索性直截了当地发问。 另外,罗月华的这双眼睛太过明亮,笑容太过从容,仿佛一切尽在掌握,这种强势让李存勖有些不舒服。 李克用沉声呵斥:“亚子,休得无礼!” 其实罗月华早已将来意阐明,也表明此行确实得到罗绍威授意,若再追问,不是装糊涂,便是真愚钝了。 这姑娘确实不简单,明知此行凶险万分,甚至可能命丧于此,却仍敢孤身前来,且言谈举止从容得体,这份胆识智慧,纵是男儿也难及她半分。 “如今天下动荡,朝纲不振,为臣者当同心协力,共扶将倾之大厦,绝不能再让奸佞当道,更不能助纣为虐,毁大唐基业。” 李克用轻抚手中宝剑,目光灼灼地望向罗月华,“你的来意我已明了,方才所言便是我的答复。若令尊仍自认是大唐臣子,仍是朝廷钦封的魏博节度使,我河东绝不会与魏博为敌。” 当今天下藩镇之中,李克用始终以朝廷肱骨自居,高举匡扶唐室的大旗与朱全忠抗衡。然而近年来攻守之势逆转,李克用多次试图与朱全忠议和,奈何对方根本不给机会。 这也难怪,主动权在朱全忠手中,他既有代唐自立之心,必定要去除心腹大患,又怎会与李克用言和呢? 此刻,李克用这番话的用意很明确,只要罗绍威不再听命于朱全忠,河东便愿冰释前嫌,不仅不会与魏博为敌,更可助罗绍威坐稳魏博节度使之位。原因很简单,若能拉拢魏博归附,大势必将再度扭转,将会有利于河东称雄天下。 罗月华起身郑重行礼:“伯父深明大义,令侄女钦佩不已。只恨月华不是男儿身,否则定当率领魏博将士辅佐伯父力挽狂澜,拯救社稷于水火之中。” 言毕,她从袖中取出一卷泛黄的绢帛。 绢帛在紫檀案上徐徐展开,李克用的瞳孔骤然收缩,只见绢帛上竟然是宣武军屯粮要地的详细标注,朱砂在各个位置洇出血色,细密小楷更是写明各处的守军兵力。 魏博一直给汴军提供军需粮草,而罗月华一直负责此时,故而能够得到如此详尽的情报,也在情理之中。 “五日后,将有二十万石军粮运抵此处。”她纤指轻点泽州城外某处,略低声音继续道:“伯父若能截断此粮道,泽潞二州必将陷入粮尽援绝之境。” 泽州素有“河东屏翰”、“三晋门户”、“太行首冲”、“东洛藩垣”之美誉,其战略地位之重要可见一斑,历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更兼泽州实为潞州屏障,欲守潞州,必先固泽州,故而汴军多会在泽州驻有重兵。 当年,正是因为没能经营好河中,李克用接连丢失泽、潞二州,以致如今陷入被动防守之势,再难对朱全忠掌控的中原腹地构成直接威胁。 对于罗月华提供的情报,李克用必然心有存疑,绝不可能凭借她的几句奉承就会信以为真。 “好,此事我自有考量,你难得来一次,不如多住几日。”说着,李克用望向儿子李存勖,吩咐道:“亚子,你带月华去找敏儿,让你阿姊替为父好好招待月华。” 李敏儿是李克用的长女,与李存勖是同母姐弟,下嫁给河东军左教练使孟知详为妻。 晋王府的府门外,李存勖并没有立刻带着罗月华去见李敏儿,而是站在府门前上下打量着罗月华,显得很失礼, “李存勖,你看什么?”罗月华直接瞪回去,语气和神情也不似刚才在李克用面前时的那样温顺有礼。 “你这个女人很善变,而且满腹心机。”李存勖略微勾唇,轻蔑地说道:“今日之事若被朱全忠知晓,不知道你罗家上下能活几人?” “知道又如何?” 罗月华反问,随即以同样方式打量李存勖,不屑地说道:“我既然敢来,就已经做好最坏打算,但我倒是想说,如果朱全忠知晓此事,以后天下还有谁会信服你河东?信服晋王,至于你,无名之辈,当然不会在意这些。” “我?” 从来没有人如此贬低过李存勖,罗月华不屑的眼神以及嘴角那抹极度轻视的嘲笑,更让他火冒三丈:“你能说出这样的话,分明就是一个又聋又瞎的女人,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李亚子是何等人物,无名之辈?真是笑话…” 说话间,他左右扫视一眼,似乎是想找寻证明自己不是无名之辈的证据,但这种事情又如何证明。情急之下,他猛地揪住刘知远的衣领,想要抽出刘知远腰间的那把横刀亮一套刀法。 然而,刘知远以为他恼了,想要伤害罗月华。 这如何可以? 就算拼了命,也不能让他伤到月华娘子。 他侧身避开李存勖夺刀的右手,抬起手肘直接打在李存勖揪住他衣领的胳膊。待李存勖身形不稳前扑之际,他一头撞了过去,直接顶在李存勖的下颌骨上。只听"砰"的一声闷响,李存勖踉跄后退,满脸不可置信,也疼得不得不手捂下巴。 “大郎!” 罗月华清楚李存勖不会乱来,却没想到刘知远的反应会这么大,不禁惊呼一声,却见刘知远已经挡在她身前,本来瘦小的背影此刻竟显得格外挺拔,令她心头突然一热。 “我宰了你!” 李存勖怎么可能吃这个亏。 他真的是勃然大怒,转身夺过一名近卫手里的兵刃,并厉声喝道:“给我砍了他!”身后的亲兵立刻围了上来。 “李存勖,你要干什么?” 罗月华知晓有麻烦了,也清楚万万不可用强。 她赶紧将刘知远扯到身后,大声质问:“这么大的人,竟然欺负一个小孩子,打不过还叫帮手,你知不知羞?” 说着,罗月华拉过刘知远的胳膊,转身就往府里走,边走边大声说道:“大郎莫怕,有阿姊在,谁都欺负不了你,阿姊这就带你去找晋王评评理。” 刘知远惹恼了李存勖,知道自己今天很可能要死在这里,可被罗月华这么一说一拽,心里陡然感动,眼睛不禁湿红起来。 这些年来,所有的苦和屈辱都要自己扛着,即便扛不住也要扛,更要把眼泪往肚子里咽,从来没有人这样护过他。 这是第一次。 他知道了被家人守护是一种什么样温暖。 第一百九十三章 无可奈何的不舍 “罗月华,你给我站住!” 李存勖在后面吼了一嗓子,三步并作两步追上罗月华,横身拦在她面前。 他先是冷冷地瞥了一眼刘知远,随即转向罗月华,语气稍缓地说道:“罢了,我大人不记小人过,不与他一般见识,你也无需再跑我父亲面前告我刁状,行了,我这就派人送你去见我阿姊。” 罗月华暗自松了口气,这个麻烦算是过了,但面上仍作愠怒状,没有理会李存勖,带着刘知远径直出了府门,登车而去。 其实,目的已经达到,她本可以离开,但她知道自己走不了,起码要在晋阳城里待上五天,可以说是为了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也是李克用隐晦的扣押。 李存勖望着马车远去,嘴角微扬,随后快步返回演武厅,刚一进门,便见父亲正凝神立于沙盘前。 “你这孩子,愈发没规矩了,与她胡闹什么!” 府门前的突发状况早有人传过来,李克用抬眼望着儿子,笑着嗔怪,手指轻点沙盘:“亚子,依你之见,那丫头所言有几分可信?” 李存勖不假思索道:“句句属实。” “哦?” 李克用挑眉,问道:“何以如此笃定?” “若是诱敌之计,她岂会亲身犯险?” 李存勖上前一步,指尖随意地划过沙盘上的黄河水道:“虽说是初识,但我见此女机敏过人,断不会行此拙计,罗绍威更非愚钝之辈,更不会用自己爱女的性命做赌注。” 李克用捋须颔首:“确是如此!” “依孩儿之见…” 说话间,李存勖将一面梁字旗掷出沙盘:“罗氏父女此举,也非为叛梁归晋,不过是想谋求平衡之下的一个夹缝求生存而已。” 李克用将视线重新落在沙盘内代表魏博军镇的那面小旗上。 “如今宣武势强,这是不争的事实。” 李存勖绕着沙盘踱了两步,继续道:“对此,罗绍威也非常清楚,如果他再无所作为,魏博日后难保不会易手,若想掌控魏博,为今之计只能是弱宣武,强河东,使梁晋重归势均力敌,如此...” 李可用接过话头:“如此,罗绍威方有周旋余地。” 李存勖自信一笑:“正是,罗月华此行,就是想将魏博重新变成双方竞相拉拢的筹码。” “这份好意,我们笑纳便是。” 李克用眼中精光闪动。 政治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作为河东主帅,李克用深谙此道,不管之前跟罗家有多大仇恨,只要能让河东摆脱当下的困境,他可以做到冰释前嫌。 这种做法对于李克用来说,并不是做人的无底线。 他是晋王,是统领河东军的主心骨,在许多事情上都不能以个人恩怨为抉择标准,至少在眼下不能这样做。 其实,这就是一个阳谋。 罗月华来晋阳的目的也确实如此,就是想借河东之力制衡朱全忠,为罗家争取喘息之机,更是想替罗家争取一个能够长久继续掌控魏博的机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 因此,在这个局中,不需要藏心机,当她踏入晋阳城的那一刻起,底牌就已经大大方方地亮出来了,就看李克用敢不敢信了。 促成此局的之人,正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李愚。 罗月华在长芦的时候,李愚曾与她有过密谈,出于对沈烈的信任,她将计策带回魏州与父亲商议,罗绍威几经权衡,最终还是在女儿坚持下,冒险放她北上晋阳。 另外,罗月华的心中还藏在藏着另一重盘算。 重振魏博军不能仅靠父亲,还需要一个人的帮助,这个人就是她心中的如意郎君,她渴望沈烈能以罗家女婿的身份辅佐父亲重振军威,让魏博军镇成为横亘在梁晋之间的强藩,不再被人小觑。 至于父亲之后,沈烈会不会夺权,罗月华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性,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无所谓。弟弟们太弱,日后根本撑不起魏博军,与其到时把魏博拱手让给外人,还不如让他们的姐夫帮忙管着,毕竟都是一家人。 然而,李愚的一封书信让她心凉大半,信里说的很直白,眼下沈烈不能娶她,否则会害了罗家,更会害了沈烈。 罗月华能想明白个中缘由,但心里上还是过不去这道坎,所以在酒肆里才会对小萤说,“他是他,我是我,我与他有何关系?” 真的没有关系吗? 若真如此,她就不会说这样的气话了。 她想利用沈烈,对此从不否认,但她也爱慕沈烈,是打心眼里爱这个郎君,所以不想因为罗家而害了他。 想爱不能爱是什么滋味,她体味到了,而且她认定李愚的信必定出自沈烈的授意,也就是说,沈烈暂时不想娶她。至于是不是暂时,这个暂时需要等多久,罗月华已经不敢确定了,难免不对沈烈心生埋怨。 有时冲动起来,她想去幽州找沈烈,不是质问,因为不需要质问,只是单纯地想去打他一顿,然后再用枪尖在他身上戳九十九个洞,就不满百,就不让他圆满。 思绪万千间,罗月华望着自己纤细的手指,忽然攥紧拳头。 “娘子?” 小萤见她神色变幻,轻声唤道。 “我要杀了那个负心汉!” 罗月华咬牙切齿地挥了挥拳头。 “负心汉?” 小萤愕然:“您是说沈郎君吗?他远在幽州领兵打仗呢?怎么就负心了?还在气陆贞娘这件事吗?您不是已经释怀了吗?” 说沈郎君是负心汉,小萤不太赞同。 沈郎君对月华娘子的情意真是没得说,虽然这当中插进来一个陆贞娘,但沈郎君的心没变,对月华娘子依旧痴情,否则也不会把整个长芦的府库都送给心上人。 就凭这一点,试问这天底下有哪个男人能做到? 罗月华没有答话。 她在想李愚的那封书信,此刻又觉得字字如刀。 虽然能想明白,但她还是觉得这些话应该当面说清楚,不应该让一个幕僚送来冰冷的算计,什么“恐害罗家”,什么“连累沈郎”,统统都是借口,分明就是想娶陆贞娘为妻。 一时间,罗月华又偏执起来。 她红了眼眶,右手无意识地捶打着车壁。 “浑蛋...” 她低声咒骂,却不知这满腔愤懑究竟向谁。 沈烈的做法没有错,他也是为罗家着想。 那是谁的错呢? 谁都没有错,只是错在无可奈何! 第一百九十四章 到底应该在何处用兵 “我这眼皮…怎么突然跳得这般厉害?” 沈烈用指节抵住突突直跳的眼皮,指腹沾了些唾沫星子抹上去,依旧不管用,不禁嘟囔起来:“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这右眼跳得跟擂鼓似的,以定是有人在背后嚼舌根,若叫我知道是谁,非割了他舌头不可。” 雍奴县,驻跸台中军大帐内,沈烈俯身在沙盘前,连日未眠让他的眼里布满了血丝,说话间忽然直起腰,脊椎发出不堪重负的脆响。 桑乾河大营遇袭后,李思安部军心涣散,受阻于州桥的刘守光刘守光率骑兵直冲蓟城外的汴军,固守城中的刘雁郎也趁机率领城中残余兵力杀出,腹背受敌之下,李思安部被彻底击溃。 溃军一路南逃。 沈烈本以为能在回城县收拢住溃军,但他还是低估了那些军卒在溃败之后的恐惧,根本拢不住,险些连累到自己的军营。 无奈之下,他只得把军营后撤,同时又利用手中的现有兵力层层设阻,截断刘守光的追杀,最终还是重回驻跸台,也是在那里才将溃逃的军卒彻底稳住。 “谁会嚼你舌根,不过是连日劳累所致。” 夏鲁奇轻笑一声,手中的木棍点在沙盘上的瓦桥处:“探马来报,大安山的刘仁恭派三万大军沿涞水南下,已经抵达归义县,前锋营就设在此处,看来是要与沧州方面决一死战。” 沈烈盯着沙盘,眉头紧锁:“如此最好,若他们转而合围我军,那才真是大麻烦。”他转头看向李愚,“渔阳战况如何?” 李愚皱眉道:“情势不妙,高裕、冯晖已入城协防,契丹人此次来势汹汹,也与过往的劫掠不同,阿保机似有必取渔阳之意,不仅调集重兵围城,连攻城锤都运来了,如果再无增援,渔阳城恐难久持。” “这可倒好,成了我们替刘仁恭挡刀!” 沈烈一拳砸在案几上,震得沙盘上的小旗簌簌颤动:“长芦那边给回话没有?这都多久了,怎么连个屁也不放?是不想管,还是管不了?莫非真要坐视渔阳陷落不成?” 如果渔阳城破,冯晖、高裕等人就回不来了,沈烈不能眼瞅着这些兄弟命丧渔阳,他们都是效节军的基石,如此折进去,这个损失就太划不来了。 另外,如果契丹军攻破渔阳城,整个蓟州都将门户洞开。契丹铁骑可东取平州、营州,西逼幽州,更可长驱南下沧州,如此显而易见的事情,朱全忠不可能看不出来。 关键一点,沈烈图谋平州。 如果就这样被阿保机抢走,岂不是白忙活了? 帐内陷入沉默。 渔阳的战况早就送抵长芦,朱全忠也确实一直没给回音,这种状况下,沈烈无法领兵增援。虽然他现在手握众多溃军,但李思安没死,还是东面行营马步招讨使,而且就在营中,没有他的军令,很难调动这些溃军去救援渔阳城。 沈烈吐了一口闷气,问道:“李招讨醒了没有?” 在蓟城下的混战中,李思安被刘雁郎一锤打在后背上,跌落马下后又被刘守光的马槊扎穿肩胛,要不是部将贺瑰拼死相救,李思安的脑袋早就应该挂在蓟城的城门上。 夏鲁奇摇了摇头:“还昏迷着呢,问过医师,说伤势太重,能不能醒过来还要看造化。” “造化?” 沈烈苦笑:“都看造化,还要医师做什么?” 话虽这样说,但沈烈也清楚,以当下的医疗条件,有时候真要靠造化,靠熬,能熬过来就活,熬不过来只能是死。 三人正说着话,一名身材魁梧的老将挑帘走进帐内,直接冲着沈烈嚷嚷道:“小子,你到底瞎忙活什么?打算什么时候攻打蓟城?” 来人正是东面行营左厢步军都指挥使贺瑰,之所以如此无礼,如此称呼沈烈,并非是轻视,而是因为过于熟识。 贺瑰,字光远,濮州濮阳人。 贺瑰少时从军,曾是天平军节度使朱瑄的部下。 光启初年,贺瑰被任命为天平军马军步军都指挥使,朝廷授与检校工部尚书。之后朱全忠与朱瑄反目,贺瑰被俘,降了朱全忠,并且得到朱全忠的重用。 说贺瑰熟识沈烈,一则是贺瑰结识马嗣勋,再则也是因为杨师厚。 天复年间,贺瑰跟随杨师厚平青州,征荆襄,两人关系很近,知晓沈烈是杨师厚的徒弟,也知晓杨师厚视沈烈为义子。 之后,贺瑰被朱全忠召回,担任左长直军马军都指挥使,那时沈烈在左长直军步军任虞候,没少得贺瑰的照顾。 “老将军,这事您不该问我呀。” 沈烈笑着上前,先给贺瑰执礼,又一脸委屈地说道:“侄儿领不动你们的兵,李招讨昏迷不醒,偏偏梁王那里又没个消息,侄儿这不是刚跟弟兄们说,想跟您老人家商量一下,看看能否由您先行接管行营兵权,定个用兵的方略,您这就来了。” 由于各部主将战死不少,溃军无序,整个东面行营军的建制已经彻底乱了,贺瑰手里的左厢步军虽然受损也严重,但他这个主将还在,故此还有控制力,非常之时若以他为帅,也说得过去。 “老将军,如果咱们现在攻向蓟城,屯兵于归义的卢龙军很可能会切断咱们的粮道,也势必会让我军处于腹背受敌的险境,而且一旦渔阳失守,契丹铁骑不出两日便可抵达蓟城,我们更是三面受敌…” 眼下,沈烈着急的不是攻打蓟城,而是担心冯晖等人的安危,所以想说服贺瑰分兵救援渔阳城。 贺瑰听闻契丹军围攻渔阳城,心下一惊,也清楚沈烈的担心不无道理,赶忙问:“你派了多少兵马去渔阳?” 沈烈回道:“近四千步骑,侄儿此番所领的大半兵力都派过去了,眼下手里多是桑乾河大营的溃兵和民夫,否则也不会让刘守光嚣张至此。” 这倒是实话,沈烈一共带了近六千兵力出长芦,高裕和程宝领走了一千步卒,陈参又领两千步骑赶往渔阳增援,再加上之前冯晖的五百军骑,沈烈确实分出了大半兵力。 正因如此,当蓟城外的汴军溃逃时,沈烈没能在回县抵住刘守光的冲击,一路退到雍奴县才稳住军心。 “渔阳不能丢!” 贺瑰走到沙盘前,紧锁眉头:“此城一旦让阿保机占了,契丹军南下的空间也就打开了,如果他与刘仁恭联合起来,恐怕会直接危急到大王那边。” 当下,刘仁恭被朱全忠逼到绝路,根本不会管什么长远之计,只要能赶走汴军,他会无所不用其极,保不齐就会把平州和营州割给阿保机,甚至连檀州都可以舍弃,以此来换取契丹军的支持。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第一百九十五章 无奈之举 沧州,长芦。 正午过后,厚重的乌云自北边压过来,却吝啬地迟迟不肯落下一滴雨水,反倒让本就暑气蒸腾的天气愈发令人窒息。 旋军营坊内,几株老槐树的枝叶纹丝不动,唯有蝉鸣声嘶力竭地响着,仿佛在宣泄着难耐的燥热。 几缕阳光透过军府衙的窗棂,斑驳地洒在厅内的案几上,堆积如山的军报在阳光下泛着刺目的白光,每一份都似有千斤之重。 朱全忠斜倚在案前,额角沁出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他抓起汗巾胡乱擦拭,指节触到眉间深如沟壑的皱纹时,不由地又紧了几分。敬翔见案上的茶盏已凉透,茶汤表面浮着一层薄灰,正要上前换新茶,却被朱全忠烦躁地挥手制止。 “废物!” 随着一声怒喝,一份军报被朱全忠用力甩飞,手背重重撞在摞起的军报上。“哗啦”一声,纸张如雪片般散落一地,那张来自雍奴县的军报恰好飘到敬翔的脚下。 一阵略带潮湿的热风冲进衙厅,掀动朱全忠额前散落的几丝灰发。他透过发丝盯着地上散落的军报,面色涨红,胸口剧烈起伏。 最初的作战计划中,李思安部只需佯攻牵制,即便后来改为直取蓟城,因刘仁恭始终龟缩大安山不出,朱全忠也并未太过忧心,甚至就连防范平州刘守光的这步棋也已想得周全,让沈烈带着六千步骑去补足。可千算万算,谁曾想刘守光竟会取道燕山南麓,绕过重重防线直扑桑乾河大营。 朱全忠的指节在案几上叩出沉闷的响声。 要怪沈烈防范不周吗? 不,绝不是这样,从沈烈驻兵的位置来看,没有问题,就是在防止平州军冲过滦谷切断李思安的粮道,攻其右翼。 归根结底,还是李思自身的防范不足,将兵力摊得太薄,以至于大营守备空虚,才让刘守光有机可乘,营寨一失,军心涣散,终至全线溃败,所以兵败的责任在李思安,与沈烈无关。 “要不是烈哥儿及时收拢溃军,守住雍奴一带的防线,刘守光会将溃逃军卒全都赶进永济渠,一个都活不下来…” 朱全忠喃喃自语,嘴角扯出一抹冷笑:“不胜必大败,贞臣,这就是你的能耐!”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化作一声长叹,“本王...真是看透了他!” 从概率的角度而言,古代两军对阵,如果一方兵力损失百分之十,军心就会不稳,损失百分之二十,溃败的概率几乎可达九成,不是谁都能血战到底,李思安先失大营,后受腹背夹击,军卒死伤无数,不溃败才怪。 突然,一片枯叶打着旋儿飘进窗内,轻落膝头,朱全忠低头盯着叶片上蛛网般的纹路叶,手指缓缓收紧,将叶片碾得齑粉。 李思安,字贞臣,河南陈留人。 李思安跟随朱全忠的时间比较久,从中和三年就紧随朱全忠左右,不论是与黄巢的大齐军,还是蔡州节度使秦宗权的军队作战,都是率所部百余人挑战,左冲右突,无人能挡,深受朱全忠的重视。 不过,李思安虽生性勇猛,但智谋稍逊,每次作战,不是大胜,必然大败,朱全忠对此深有了解,却因爱惜将才,还是常用他领兵。 敬翔拾起军报,轻轻掸去浮尘,进言道:“大王,事已至此,加以责怪也无用,沈烈所陈之事紧要,如果任由阿保机强占渔阳城,我军势必多了一个敌手,假使河东、卢龙与契丹三方联合起来,属实对我军的此次征讨多有不利。” “嗯,确实如此!” 朱全忠重吁一口闷气,缓缓点头:“阿保机此番南下,说是趁虚而入,也不排除是得了刘仁恭的许诺,甚至都有可能是出于李克用的怂恿,或许这就是李克用一直不出兵的原因所在,那个半瞎子很可能是在等我军同时应战刘仁恭和阿保机之时,再攻我不备。” 说罢,他努力撑起臃肿的身子,移步到舆图前仔细端详,粗短的手指划过燕山山脉,最终重重按在渔阳城上。 随后,他转头吩咐道:“命北面行营招讨使葛从周领两万步骑过渠水,屯兵莫州文安,堵住沱水北岸的刘仁恭部,命左长直军副使赵岩领兵五千前往雍奴,接管驻跸台大营,命马步都指挥使刘鄩统领北面行营兵马,即刻攻下清池城…” “沈烈那边…”敬翔欲言又止。 朱全忠略作思量,说道:“命他从驻跸台大营抽调五千兵力前往渔阳…” “五千?” 围攻渔阳城的契丹军已增至数万,以五千兵力去做增援,未免有些牵强,所以敬翔面露迟疑。 “让县衙那个冯道立即筹备厚礼…” 话语间,朱全忠似有无奈地摇了摇:“不是让沈烈去打,而且让他去找阿保机和谈,当下最好先稳住契丹人,待本王收拾了刘仁恭和李克用,再腾出手来找阿保机算账。” 如果打,那就是三线作战,尤其是契丹铁骑凶悍,这种情况下,朱全忠没有把握赢得这一战,所以才会出此下策,暂且忍下这口恶气。 敬翔略作沉默,拱手领命。 其实他也明白,此法确实是无奈之举,因为一旦沈烈救援无果,挡不住阿保机,让契丹铁骑南下,那个风险太大,不如先稳住阿保机,再徐徐图之。 冯道是长芦县丞,沈烈不在家,县里的大小事务皆由他全权处置,县尉程不换则全力辅佐他。但眼下是战时,梁王朱全忠还坐镇长芦,基本上大事不归他管,有些小事也不敢乱插手,只能当个后勤保障小队长。 说起来,这活也不清闲,关键是沈烈搬空了府库,一切后勤保障需要重新筹集,这就让时常捉襟见肘,好在有米昭通这个冤大头,倒是在关键时候帮了不少忙。 “一时间让我去哪里弄厚礼,这不是难为人嘛!”梁王传来命令,冯道只能照搬,至于抱怨,也只在跟程不换面前说上两句。 “是啊,也不知道这厚礼是什么标准,要有多厚?”程不换也清楚县府里没有多少余粮了,可梁王发令,又不敢不遵从,只能跟着冯道一起发愁:“可道,梁王突然间要厚礼做什么?他这是要给谁送礼?” 冯道翻看着账簿,一脸愁容地摇头:“兄长,我又哪里知晓。”说着,他甩开账簿,双手一摊,直接后仰地躺在地上,盯着挂着蛛网的房梁,喃喃道:“我才不管他要送给谁,我就是担心拿不出来,这颗脑袋难保呀!” 说完,他又猛地坐起,盯着程不换,小声说道:“兄长,咱们不干了,跑吧,去雍奴找沈明府,是打是罚任明府处置,终归还能留条命,总比待在这里等死强的多。” 这话没毛病。 在沈烈手底下做事,只要不出大乱子,不说责罚了,保命绝对没问题。 如今沈烈领着效节军出征,县城被汴军把持,得罪了谁都有性命之忧,尤其是梁王,一个不如意,脑袋就能落地,这份差事真是干不下去了。 程不换一怔,没敢吱声,紧盯着冯道。 见冯道不似玩笑,他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第一百九十六章 狼狈投营 攀附需要手段,更重要的是机遇。 寻常百姓乃至底层官员想要攀附梁王朱全忠,恐怕一辈子都望不到门楣,冯道能有机会攀附,已是祖坟冒青烟的事。 此刻,他却想逃离。 原因很简单,攀附不上。 论谋略,他不及敬翔运筹帷幄;论名声,他不如李愚清流显赫;论武略,他既不懂排兵布阵,更不能上阵杀敌。在朱全忠眼里,他不过是个无用的书生,连谄媚都找不准门路,如何攀附? “此战之后,他绝不会再回长芦。” “可道,为何如此笃定?” “程兄,若是久留,岂能搬空府库?由此便可窥见端倪。” 之所以选择投奔沈烈,而非逃往别处,是因为冯道早已看透。 况且,他别无选择,与其另寻门路,不如继续跟随沈烈,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做县丞。 秋雨淅沥,夜色如墨。 冯道与程不换寻故出城,又搭舟过渠水,踩着泥泞的小路,仓皇出逃。 说起来,冯道早已孑然一身,老父病故,心爱的女人亦死在他怀中,如今的他已是无牵无挂,说走便能走。 程不换却不同。 他有家室,本可安稳度日,但此刻若不走,必是死路一条,甚至可能连累妻儿。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孤身投奔沈烈,或许还能为家人求得一线生机。 因为走得匆忙,两人只穿着单薄的公服,连件像样的蓑衣都没带。冯道的幞头早就被树枝勾歪了,发髻散乱地贴在额前。程不换的靴子陷在泥里拔不出来,索性光着脚继续跑。白日里光鲜的县丞和县尉,此刻竟然狼狈得如同丧家之犬。 “可道,你说明府会帮咱们说话吗?” 夜色里,程不换喘着粗气,雨水顺着络腮胡往下淌,他还是担心家人,怕梁王在盛怒之下,将他家人全都杀了。 冯道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眼神却异常清明:“会的,沈明府为人仗义,爱惜下属,咱们也是走投无路,他会替咱们求情的。” 当两人跌跌撞撞出现在沈烈的中军大帐时,沈烈几乎认不出这两个落汤鸡。冯道的官袍下摆沾满泥浆,脸上也不知撞到何处,青一块紫一块,程不换更惨,光着的脚上满是血口子,裤腿都撕成了布条。 “你们…” 沈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本要斥责二人擅离职守,可看着他们瑟瑟发抖的模样,终究叹了口气,有人递来热粥,程不换接碗的手抖得几乎捧不住。 冯道捧着粥碗,声音发颤:“明府,梁王要的厚礼,卑职真的是拿不出呀,可梁王那边又催的紧…”说着,他抬起浮肿的眼皮:“横竖都要掉脑袋,所以我俩一商量,只能来找您求活路了。” “唉…” 沈烈苦笑, 他也知道,筹集不到朱全忠所要的厚礼,保不齐真能丢了性命。 但这不重点,沈烈更关心所谓的“厚礼”是怎么回事? 朱全忠此番用兵由魏博供应军需,长芦这边只是负责沈烈的兵马用度,另外以朱全忠的身份,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收刮民财。 事实上,在诸多藩镇之中,宣武军治下百姓的日子还算好过,朱全忠推行“轻徭薄赋,奖励农耕”,让饱受战乱的百姓得以喘息。 宋代学者对朱全忠有过这样的公正评价,“薄其租赋,士虽苦战,民则乐输,二纪之间,俄成霸业。” 沈烈皱眉问道:“大王为何突然索要厚礼,欲做何用?” “我们也不晓得,又哪里敢多问!” 对于沈烈的不解,冯道满脸愁容与委屈:“而且还让我等三日内筹齐,您也知晓,咱们库里早就空了,卑职又不能挨家挨户去抢夺…” 沈烈点头:“我明白你们的难处,也是我没有想周全,既如然如此,那就留在军中吧,我会修书向大王解释,免得牵连家人。” 他口中的“家人”,自然是指程不换的妻儿老小,见沈烈如此仁义,程不换闻言,感激涕零,不停地向沈烈执礼致谢。 不久,赵岩奉命接管军营,沈烈这才知晓“厚礼”的来龙去脉。 “沈烈!”赵岩语气倨傲,“大王命你即刻赶赴渔阳,与契丹和谈,可你的属官竟敢违抗王命,私自潜逃,已是死罪!你驭下无方,罪责难逃!” 赵岩此番前来接管驻跸台大营,身份自然是主帅,态度上少不了颐指气使,“除了你的本部兵马,本帅再调拨五千兵力给你壮胆,但你务必要与阿保机和谈妥当,使其退兵。”说着,他冷笑一声:“若谈不妥,你就别回来了,死在渔阳吧!” 这番话冰冷刺骨,眼中更带着几分幸灾乐祸。 然而,朱全忠的原话并非如此。 当时,朱全忠只是沉声道:“你告诉沈烈,此行责任重大,务必竭尽所能,否则…”根本没有斥责的话,更没说过让沈烈死在渔阳。 向契丹示弱,本就是无奈之举,也是下下策,朱全忠心里极不甘心,也极不情意。既然没筹到厚礼,索性也就不送了,能谈就谈,谈不拢就打,只要沈烈能拖住契丹军,阻其南下,待眼下战事结束后,朱全忠决定亲自领兵北征,一举荡平契丹,彻底消除北方之患。 因此,他对沈烈寄予厚望,深知沈烈此去凶险,极可能是一场以少敌多的血战,甚至都能想象出在契丹铁骑的冲击下,会是一种惨烈之战,又会再给沈烈施压呢? 沈烈望着趾高气扬的赵岩,神情淡然:“赵将军,据探马所报,渔阳城外有数万契丹军,你只给我五千兵力?就这点兵力还让我壮胆?” 沈烈清楚赵岩的身份,对于他的傲慢和轻视,并不放在心上,跟这样的人过多计较,与己不利,也没这个必要,但有些话还是要说清楚。 然而,问话中露出质疑,这让赵岩很不悦。 赵岩的脸色骤冷:“五千兵力已经不少了,是让你去和谈,又没让你去跟契丹军动手。”说着,他起身走到沈烈身前,冷冷看了一眼,又围着沈烈转了一圈,阴阳怪气地问:“你想带多少兵?五万?还是五十万?” 沈烈淡淡一笑,直视赵岩。 赵岩返回座位,手指叩着身前的木案,撇眼望向沈烈:“沈念安,不要以为大王多看你几眼,你就不知天高地厚,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就算本帅不给你一兵一卒,让你去打契丹人,又如何?记住,容易的事情轮不到你,以你的身份想往上爬,那就要用命来换!” 沈烈笑了笑,拱手道:“末将遵令便是。”刚一转身,他又回头说道:“末将确实没有将军的命好,将军出身名门,更有大王的爱女帮衬,真是令末将羡慕不已!” 赵岩出身名门,这是事实,娶梁王的女儿为妻,是朱全忠的女婿,也是不假,两重身份确实令人羡慕,但这话经沈烈之口说出来,怎么听都是贬低,似乎是在嘲笑赵岩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废物。 “放肆!” 赵岩恼了,猛拍木案,厉声喝道:“你算什么东西,竟然与本帅如此说话,来人!” 跟随赵岩的近卫守在帐外,听到里面的动静不对,直接冲进帅帐,抽刀指向沈烈。 “给我拿下!” 赵岩的话音未落,帐帘再被挑起。 夏鲁奇领兵冲了进来,十几把步槊全都抵在几名近卫的喉咙上,几名近卫被逼得一步步后退,夏鲁奇的长枪更是隔空指向赵岩。 同时,大帐外也响起嘈杂声,洪少游粗犷的嗓音传进帐内,听起来尤为清晰:“老子这对铁锤无眼,再敢乱动,老子砸碎你们的脑袋!” “沈烈,你想干什么?” 赵岩此行带了五千兵马,还有一百随身近卫,倒是不怕沈烈谋变,但此刻帐内沈烈的人手占优势,他有些担心,怕沈烈真的乱来。 “将军,入秋了,天干物燥,动了肝火极易伤身!” 沈烈望着赵岩笑了笑,抬手压地夏鲁奇手里的长枪:“邦杰,别乱来,人家可是大王的女婿,咱们惹不起!” 这时,帐外响起贺瑰的呵斥声:“你们干什么!都把兵器放下!” 随后,他走进大帐,望了一眼沈烈,冲着赵岩略一拱手:“营中军士皆随沈烈退至雍奴,李招讨也是他所救,赵将军初来接管军营,军务尚未理顺,便与将属不睦,末将以为非明智之举。” 这番话是提醒,也是警告。 驻跸台大营里的溃兵接近万余,再加上那些民夫,达两万之多,即便沈烈无法完全调动,贺瑰却有这个本事,如果真要翻了脸,赵岩带来的兵力根本不够。 赵岩清楚这一点,见贺瑰偏向沈烈,也只能按下心头怒。 另外,他真不敢把沈烈如何,朱全忠还指望沈烈挡住契丹军,眼下别说杀了,就算伤根头发都不行,没法跟梁王交代。 第一百九十七章 一百个心眼子 初秋的风裹挟着草木清香,轻轻拂过军营,几片早凋的树叶随风卷入帐帘内,打着旋儿落在沈烈的靴子旁。 “小子,好好的,你惹他做什么?” 贺瑰盘腿坐在矮几旁,粗糙的手指摩挲着腰间佩刀的铜饰,已是榆桑榆之年的老将鬓角已染霜白,一双虎目却依旧炯炯有神,此刻正带着几分责备看向沈烈。 在他看来,赵岩的身份特殊,而且深受梁王重视,即便不攀附,也没必要招惹。 “我哪有惹他,分明是他自己小心眼儿。” 沈烈拾起靴子上的一片叶子在指间捻转,,嘴角带着三分笑意,却又故意撇了撇:“难道我说错了吗?若不是大王的女婿,他凭什么跑到军中威风?吃软饭不丢人,我又没笑话他,至于翻脸吗?” “哈哈…” 贺瑰突然大笑,抓起案上的蒲扇猛摇几下,见白的胡子随着笑声颤动:“你小子这张嘴啊!当年在汴州时怎不见你这般伶牙俐齿?真是让天雷劈坏了德行!” 一旁的李愚闻言,望向沈烈,略微蹙眉,眉间依旧带着思虑的纹路,随后他推了推头上的幞头,开口道:“梁王此番要我们与契丹和谈,无异于与虎谋皮。阿保机十万铁骑陈兵边境,怎会因三言两语退兵?” 沈烈苦笑:“说的也是,已经是嘴边里的肉,人家怎么可能舍得松口?要是真能靠一张嘴就能说动阿保机退兵,天下哪里还会争的你死我活,早就太平盛世了。”喝了一口凉茶,沈烈摆了摆手,“我可没有张仪那种游说之术。” 贺瑰放下蒲扇,捋着斑白的胡须捋须,说道:“依我看,大王的意思恐怕不在和谈上,谈的成自然是好,要是谈不成…咳咳!” 他忽然咳嗽起来,夏鲁奇连忙递上茶水。 沈烈将手中落叶碾碎,碎屑从指缝簌簌落下:“我看大王本就不指望和谈成功,最终还是要打,只能以战止战,守住渔阳。” 贺瑰喝了两口茶放下茶杯说道:“打,是正理儿,可只给五千兵马…”他摇了摇头,“即便算上你手里的兵力,兵力也不过万,不好打呀。” 夏鲁奇从旁说道:“是啊,阿保机此番领兵数万,而且还以骑兵居多,不等咱们靠过去,人家就冲过来了,契丹军骑真要是硬冲袭扰,恐怕咱们营盘都扎不住…” 帐内一时沉寂。李愚轻叩桌面的手停了下来:“烈哥儿,你今日招惹了赵岩,恐已埋下祸根。” 仿佛印证他的担忧,亲兵入账,拱手帐外禀报:“将军,赵招讨有令,已将五千兵马调拨完毕,命我军即刻开赴渔阳!” “看看,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李愚望着沈烈苦笑,“你是真不应该惹他,如此雷厉风行,分明就是急着送我们上路。”说着,他又看向贺瑰:“赵岩初来军中,抽调兵力竟如此迅速,甚至都未与贺将军做过商讨,也不知抽了哪些弊车羸马给我们。” 这正是李愚的担心所在。 如果赵岩出于报复,抽调的五千兵马良莠不齐,尽派老弱病残,此战更为凶险,别说救援渔阳城了,自保都难。 沈烈反应过来,也不禁担心起来。 贺瑰更是如此,两道粗眉紧蹙,猛然起身,说道:“走,先去看看他到底抽调了哪些人,若真是怀诈刻薄,老夫帮你找他理论。” 众人来到校场时,暮色已笼罩四野,只余天边一抹暗红的晚霞,像是凝结的血色。 “他们就是赵招讨调拨的精兵?” 校场上,歪歪斜斜站着兵卒,在暮色中显得格外萧索,贺瑰见状,声音突然拔高,猛地攥紧刀柄,指节发白。 一个伤腿未愈的老卒正扶着长枪咳嗽,单薄的衣衫在秋风里凌乱不堪,旁边站着几排面黄肌瘦的年轻军卒,铠甲松垮地挂在身上,活像挂着铁皮的稻草人。更远处,许多头发花白的老兵蹲在地上,正用豁口的陶碗分着半瓢浊酒。 “马匹呢?” 夏鲁奇突然问道。 众人这才发现,所谓的军骑,不过是十几匹瘦马,正耷拉着脑袋,肋骨根根可见,一匹带伤的灰马突然前蹄一软,竟跪倒在地,激起一片尘土。 李愚弯腰拾起地上一柄生锈且甭了刃口的横刀,苦笑道:"赵招讨这是把各营要扔的破烂都搜罗来了。”刀身的锈迹中带着,轻轻一掰竟断成两截。 这时,之前那个叫吴皋的老卒走上去,面露苦涩地走到沈烈面前,递上一卷文书:“将军,这是调拨的军械清单,请您阅查。" 沈烈皱眉接过文书,展开一看,冷笑出声:“弓五十,箭二百,甲胄三百领,真是不少!” 随后,他望着校场上这群老弱残兵,突然想起什么,疾步走向粮车。苫布刚掀开,一股霉味扑面而来,他抓起一把粟米,指缝间簌簌落下许多糠秕和砂石。 “将军...” 吴皋突然跪下,“弟兄们知道是去跟契丹人拼命,弟兄们不怕死,可这...这与送死有何不同啊!”话未说完,老泪已纵横在那张沟壑纵横的脸上。 贺瑰怒极,胡子都气得直抖,抬脚猛地踹在粮车上,骂道:“竖子!此等军机大事,竟不思量,敢如此公报私仇,就算是大王的女婿又能如何?”说着,他猛地转身,衣袍在秋风里猎猎作响:“走,老夫这就去找他理论,如果还要肆意妄为,别怪老夫有违军令!” 沈烈却按住贺瑰的手臂,缓缓摇头:“老将军,算了。”他望着天边最后一抹霞光,淡淡一笑:“眼下他是行营主帅,也怪我不自量力,不应该与他有言语上的冲突。” 随后,沈烈的目光扫过校场上众多身影,突然提高声音:“诸位,你们当中有不少宣武老兵,是你们打出宣武军的威名,也是你们替大王打下如今这番基业。” 说话间,沈烈走到一名老卒身前,拍了拍他的肩头。 老卒用力挺直腰板,沈烈点了点头,弯腰抓起地上那半截生锈的横刀,猛地插进土里,望了一眼贺瑰,随后又将目光扫视那些军卒。 “你们是老了,但老的是面容,花的是须发,骨子里刻的那份悍勇永远不会老,既然有人觉得你们不堪用,我偏偏要带你们去打出一个无敌,给那些等着看笑话的人瞧瞧,你们才是宣武军的不朽基石!” 暮色之中,不知是谁先敲响了盾牌。 渐渐地,零星的敲击声连成一片,在这不成调的金铁交鸣声中,沈烈看见那些浑浊的老眼里,竟都亮起了狰狞的光。 贺瑰也是老人,此刻听到沈烈的这番话,感触之余,眉宇间的锐气更盛,只见他对身后近卫一声暴喝:“回营传我将令,愿随老夫杀契丹的儿郎,速来校场集结!” 赵岩是主帅,没有他的军令,包括贺瑰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调动兵马,这是规矩,更是军令如山。 沈烈之所以不让贺瑰去找赵岩理论,是因为他知道那样做的用处不大,赵岩不可能把军中精锐尽数派出。 然而,沈烈需要贺瑰,更需要贺瑰的三千步骑,如何能拉走贺瑰手里的全部兵马,还能让他主动跟随,这就需要技巧。 所以,他主动招惹赵岩是手段,用悲情换取贺瑰的同情是蓄谋的过程,最后又将同情转化为激情,由此挑动贺瑰不服老的反逆之心,甘心违抗军令跟他一起去渔阳。 第一百九十八章 烽火渔阳城 残阳如血,将燕山余脉染成赤铜色。 渔阳城头斑驳的箭垛上,富有顽强生命力的几株野草在风中瑟瑟发抖,守军铁甲上凝结的晨露尚未干透,又在暮色中泛起寒光。 城下三里外的契丹大营腾起七道狼烟,黑烟笔直如枪,直上刺破苍青色的天幕。皮鼓声由远及近,震得护城河水面泛起细碎波纹,岸边的芦苇丛中,惊起的鹧鸪扑棱棱掠过水面,在血色残阳中划出仓皇的弧线。 契丹部落联盟实际掌控者,大迭烈府于越耶律阿保机骑在马背上,宛如一尊青铜浇铸的凶神,冷眼望着久攻不下的渔阳城。 阿保机今年三十有四,正值壮年,身形魁伟如山,古铜色的面庞上横亘着三道狰狞的伤疤,那是草原风雪与刀剑共同雕刻的印记。 他那浓密的虬髯间夹杂着几缕灰白,是岁月的涂染,却更添了几分狠厉。此刻双眼的眼白虽然布满血丝,瞳孔却如黑曜石般幽深冰冷,仿佛能洞穿人心,摄人神魂。 山风掠过,将他身上的青灰色狼皮大氅吹得猎猎作响,露出里面精铁打造的鳞甲,甲片上密密麻麻的凹痕记录着那些无数次生与死的厮杀。 “今日,定要拿下此城!” 他抬手将马鞭指向渔阳城,粗壮的手臂上青筋暴起,如同老树根须般盘虬卧龙,指节处结着厚厚的老茧,那是常年挽弓握刀磨出的印记。 “那箭楼比草原上的鹰巢还高。” 耶律剌葛催马上前,马鞍上悬挂的狼头骨饰轻轻晃动,他拧眉望向远处高耸的城墙,脖颈上的青筋如同盘踞的蚯蚓。作为阿保机的亲弟弟,他既是血脉至亲,也是最得力的臂膀。 在他的战马旁,十几架由汉人工匠打造的云梯车正碾过麦田,木轮过处,青翠的麦苗发出细碎的断裂声,汁液渗入泥土,散发出青涩的腥气。 城墙上,守军的铁盔在夕阳下反射着细碎的光,像是一群逆流而上的银鱼。护城河对岸,几株枯柳的枝条在风中摇摆,如同垂死之人伸出乞活的手臂。 “箭楼再高...也挡不住草原雄鹰的翱翔!” 阿保机眯起眼睛,突然伸手抓住一片飘落的柳叶,在指间碾得粉碎,他的声音沙哑,像是砂石在铁甲上摩擦,又像是钝刀划过人骨。 侍卫递上雕弓时,弓弦上还沾着未化的晨霜。 阿保机挽弓如满月,三棱箭镞在暮色中泛着蓝光。当弓弦震响的刹那,三十架抛石机同时发出怒吼,燃烧的石弹划破长空,在城墙上炸开朵朵血色的花。 “攻城!” 阿保机的吼声淹没在号角声中。 当第一架云梯搭上城墙时,他突然想起昨夜占卜时燃烧的羊骨上那道裂痕,那是不祥之兆。但这个念头转瞬即逝,很快便被呐喊声淹没,狼头大纛在风中舒展,仿佛要吞噬整座渔阳城。 南门的城墙上,当滚烫的金汁再次泼下时,城墙下的惨叫比攻城锤撞击城门的声音更刺耳,听着这些声音,静塞军节度使李承约握紧大刀,神情狰狞地站在马道中央。 时至今日,已经苦守二十天了,也打退了契丹人的无数次攻城,还能守多久,李承约已经不愿再想,心中也已经没有了期盼,看着契丹军的云梯再次在火焰中解体,焦黑的尸体像熟透的沙果般坠落,他咬紧的牙关发出渗人的“咯吱”声。 李承约,字德俭,蓟州人。 他少习武事,弱冠之年便在刘仁恭麾下任幽州牙门校,后迁山后八军巡检使,时任静塞军节度使、蓟州刺史。 二十日前。 当正午的热浪裹挟着尘土在城墙上翻滚时,年过四旬的李承约按着刀柄踏上了东门箭楼。他眯起眼睛望向远处地平线上扬起的沙尘,那烟尘如同一条黄龙,正翻腾地向着城池席卷而来。 “报!” 斥候跌跌撞撞地冲上城墙,甲胄上满是尘土。 “启禀将军,契丹大军距渔阳城已不足三十里,前锋皆是铁骑,人数...人数恐不下三万!” “再…探!” 两日前,契丹军攻打盐城和洪水两处守捉,作为静塞军节度使,李承约因手中兵力严重不足而无法救援,没想到契丹人这么快就攻过来了,他喉结滚动,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 一千五对三万! 这个数字在他脑中炸开,继而又像一柄重锤砸在胸口,令他不得不扶住城垛,稳住有些摇晃的身子。 此时,城中百姓似乎得知契丹人来犯的消息,正在惊慌奔走。 母亲拖着孩童,老人拄着拐杖,青壮们则推着独轮车,拖家带口,所有人都涌向北门,想出北门躲进山里,认定这是唯一的生路。 “关城门!”李承约的声音撕裂了燥热的空气,“所有城门落闸!弓弩手上城墙!民壮搬运滚木礌石!” 百姓逃出渔阳城,逃进山里,有人会侥幸活着,有人也会被契丹人抓住,成为他们的奴隶和泄欲工具,但大多数人会死。 不过,李承约顾及的并非是百姓的死活,他只是考虑如果任凭城中百姓逃离,渔阳城将更难坚守。 “速往滦河谷地求援。”李承约深吸一口气,沉声下令:“无论是平州军还是汴军,请求他们务必即刻增援。” 在他心中,无论朝廷内部如何争斗,终究是大唐的内务,如今外敌叩关,契丹铁骑已踏碎边陲,即便是汴军,也该伸出援手。 然而,事实却让李承约陷入绝望。 滦河谷地的交战双方根本没有理会他的求援,深居大安山的卢龙军节度使刘仁恭也没有回应,仅有临近的三河县内有一支骑兵在得知消息后匆忙赶了过来。 领五百军骑的小将叫冯晖,自称是效节军破军营校尉,李承约从未听过这个军号,详细问过才得知效节军隶属宣武军,却也是独立成军,由长芦县令沈烈掌控。 六日前,又有一支千人步军自盘关而来,由北门进入城中,也是那个沈县令的兵马,李承约不明白沈烈为何会再派兵救援。 “只因我们有个傻兄弟在你城中,所以烈哥儿只能派兵来援,若非如此,他才不会管你渔阳死活。” 高裕说得很直白,说出这番话时,还指着冯晖放狠话:“你死定了,不遵将令,屡犯军规,惹下如此大的祸,等你回去,看谁还能替你开脱,明告诉你吧,这次谁都救不了你,你真的死定了。” 冯晖搂着高裕的肩膀,嬉皮笑脸:“老子属王八的,命长着呢,烈哥儿才不会砍我,程大郎,你说是不是?” 程宝笑道:“用不用刀,不好说,揣死你,倒是有可能!” 这些话在李承约听来,就是玩笑,如果冯晖真有这么大的罪过,那个沈烈就不会派兵来救他了。 三日前,又有两千效节军赶至西门。 李承约认识陈参,也知道他在刘守文的手底下为将,最初还以为是沧州派出的援兵,没想到陈参竟然也跟了沈烈。 当时,城外已经被契丹军围死,陈参无法领兵入城,跟契丹军直接打了起来,为了不让陈参的两千步骑陷入契丹军的包围,冯晖和高裕带人杀出城,硬生生将契丹军的包围圈撕开一道口子。 李承约站在城头观战时,敬佩这些效节军的悍勇之余,也理所当然地认为沈烈之所以会连番派兵,只是接应,将他的所有弟兄接回去。所以冯晖等人会借机杀出渔阳,不会再返回城中,毕竟城中已经没有他们的兄弟了,没有必要留下来等死。 令他万万没有想到。 所有人又返回城中,一直死守到今日。 第一百九十九章 死战 渔阳城,东门。 由于契丹军全面围城,四门皆攻,城中守军不得不分兵把守。 李承应领兵守南门,陈参和高裕带人守西门,冯晖和毛璋率千名军卒守南门,程宝则带着部分青壮居中策应。 然而,在契丹军的连续数日的攻击下,守军战损严重,使得城防兵力在分布上已经是捉襟见肘,力不从心,眼下东门城墙上仅剩不到五百军卒,那些青壮更是死伤无数。 随着牛角号响起,契丹军阵中冲出数千骑兵。 他们在城墙一箭之地外下马,扛着云梯向城墙涌来。 城垛后,冯晖望着如潮水般涌来的敌军,吐掉嘴里那根嚼得稀烂的草梗,铁盔下的年轻面庞沾满烟尘,左颊一道新伤还在渗血。他习惯性去摸腰间的横刀,却只碰到空荡荡的刀鞘。 昨日,那把刀刃崩如锯齿的横刀卡在一个契丹军卒的肋骨里,冯晖用力抽回时,刀断了,他索性把手里的断刀直接捅进那个军卒的脖子,随后将其踹下城墙。 “毛璋,把剩下的箭矢给老子都射出去,射死他们!” 冯晖反手将步槊往地上一顿,槊杆上干涸的血渍簌簌落下。 当下,不仅是守城兵力不足,就连守城军械也短缺的厉害,尤其是箭矢,不少弓箭手的箭囊里早已经空了。 “弓弩手准备…” 大吼之中,毛璋将高举的右手猛地挥下:“放!” 一排箭矢呼啸着飞出城墙,在空中划出死亡的弧线。 第一排契丹兵如割麦般倒下,但后面的人依旧顶着箭雨,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前冲,冲到城墙下后,将云梯“咔嗒”一声搭上垛口。 一名契丹军卒的动作很麻利,攀爬速度非常快,眨眼功夫便从城墙边缘冒出头,脸上涂着靛青纹饰,牙齿咬着一把弯刀。 “去死吧!” 冯晖的步槊槊尖刺进那名军卒的左眼,从脑后透出,继而又随着槊锋的转动与猛然侧挑,契丹军卒的脑袋被挑开,血红脑白飞上半空,尸体则像装满沙泥的袋子般沉重地砸向城下。 黏糊糊的脑浆落下时,恰好溅在一人的脸上。此人年纪不大,跟冯晖仿佛,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名唤宋三郎,本是城中一家药铺的伙计。 宋三郎右手握了一把生锈的菜刀,麻布衣衫上沾满血迹,也浸透了硝烟和汗臭。当他下意识去抹脸上的脑浆时,浓重的血腥味直冲脑顶,让他胃部一阵抽搐,“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孬种!” 冯晖的槊尖突然从宋三郎的颈侧掠过,将一个刚探出垛口的契丹军卒捅了个对穿,一把弯刀“当啷”砸在宋三郎的脚下。 “要是不想死,就把那刀捡起来,这点血腥都见不得…” 话音未落,又有一名契丹军卒攀上城墙,正欲翻进马道。 冯晖见状,上前一步,单手抓住那人的髡发,用力惯向城跺,砰的一声响,契丹军卒半边脑袋瞬间瘪了进去,后仰地摔下城头。 “我…我只是城中的寻常百姓,从未杀过人!” 宋三郎为自己辩解,同时也觉得有些丢脸,双手紧握捡起的弯刀,猛地砍向一名攀上城墙的契丹军卒。刀刃砍进那名军卒的脖子,鲜血喷溅在宋三郎的脸上,竟显狰狞之色。 “那又如何?活着不易,杀人却不难!” “将军,我也能杀人!” “兄弟,跟紧我,我保你能活!” 说话间,七八个契丹军卒从云梯顶端跃上垛口,冯晖挑飞一名军卒后,将槊柄在掌心转了个半圆,粘稠的血浆顺着锋刃甩出弧光。 “将军,他们上来了!” 宋三郎终于看清了契丹人脸上的靛青纹身,那是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獠牙状的图腾从额头爬到锁骨。当他的弯刀劈进对方脖子时,温热的血柱竟在夕阳里划出了虹彩。 这是杀的第二个人。 “我跟你们拼啦!” 突然,右侧垛口传来怒吼。 冯晖眼角瞥见毛璋正挥舞横刀与两名契丹军卒缠斗,在他身侧的一名布衣男子被弯刀劈开半边肩膀,仍死死抱住那个契丹兵滚下城墙。 两具躯体在空中纠缠着坠落。 一只草鞋甩脱在半空,沾血的脚底板在烈日下显得尤为刺眼。 越来越多的契丹军卒冲上城墙,三个契丹兵成品字形围上来。 冯晖不退反进,自下而上撩开最先劈来的弯刀,槊柄末端的铁锥顺势捅进第二人的喉结,与此同时,第三人的骨朵擦着他耳畔砸下,将垛口青砖崩裂半尺,崩溅的碎片在他脸颊留下一道血痕。 下一瞬,冯晖旋身肘击对方鼻梁,趁其仰头时,抬脚将其踹飞,手中步槊也横扫过去,一颗戴着狼皮帽的头颅飞过城墙,脖腔热血喷染了城头砖。 “低头!” 冯晖突然暴喝。 正被契丹兵逼得手忙脚乱的宋三郎听到吼声,本能缩脖,步槊的锋芒擦着他的发髻穿透契丹兵的脸,又将其钉在一侧的木柱上。 然而,不等冯晖去拔步槊,两个契丹重甲兵顶着铁盾冲上城头,链锤扫飞三名守军,直逼而来。 “妈的,来战!” 冯晖抄起脚边一根狼牙棒,飞身而起,猛地砸向铁盾。 盾后传出闷哼,那名持盾的重甲兵竟受力不住,单膝跪在地上,在他膝头刚触地的那一瞬,狼牙棒砸碎了他的天灵盖,骨裂声中,血红在暮色中飞溅。 另一名契丹重甲兵似乎被这一幕所震撼,更像是被冯晖杀神般的凶戾吓到,竟然愣在当场,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宋三郎也不知哪来的胆气,趁机滚到重甲兵背后,用尽全力将手中弯刀横扫向重甲兵的双腿,巨人般的契丹兵轰然倒地,惨嚎不已,却也很快被冯晖的狼牙棒砸死。 “小心云梯!” 另一边,毛璋刚解决临近的几名契丹兵,垛口处传来嘶喊,转头便看见两架新搭的云梯上,契丹兵正蚂蚁般向上攀爬,当他抓起墙根的火油罐正要往下砸时,却发现陶罐早已见底。 “将军,用这个!” 一个满脸血污的青壮拖来半扇门板。 毛璋会意,双臂发力,举起沉重的门板,斜着砸向两架云梯。 包铁的木料砸在契丹兵的身上,连带云梯一起栽进护城河,溅起一大团的血水。 第二百章 攻守之战 城东,“安齐堂”药铺内。 烛火摇曳,将苏婉儿的身影拉得修长,她纤细的手指正将最后一卷素白裹伤布塞进樟木药箱,动作快而不乱。药柜上"仁心济世"的匾额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温润的光泽,与她急促的动作形成鲜明对比。 窗外,一阵紧似一阵的号角声穿透窗纸,震得柜格上的青瓷药瓶轻轻相撞,发出细碎的脆响,像是无数牙齿在打战,发出细碎的脆响。 “婉丫头!” 半掩的房门被猛地推开,刘婶踉跄着冲进来,粗布衣襟上溅满暗红的血点,双手也是如此,额头上还带着一抹已经凝固的血痕。 她扶着门框大口喘息,胸口剧烈起伏,喉咙里发出风箱般的声响:“你爹...让你快送药去城隍庙...”话未说完,又一阵号角声如闷雷般滚过,那低沉的声音仿佛贴着地皮传来,震得梁上灰尘簌簌落下,“又送下来好多受伤的后生,听说契丹人已经上城墙了!” “当啷!” 苏婉儿手中的铜药碾砸在地上,在青砖地面上滚出老远,她下意识抓住药柜边缘,指甲在檀木上刮出几道白痕:“上...城墙了?”她的身子在发抖,声音更像绷紧的琴弦般发颤。 刘婶用沾血的手背抹了把脸:“坊正已经带着咱们坊里几十个后生上去了,听说那个姓冯的小将军还在城头死战...”说着,她突然抓住苏婉儿的手腕,掌心湿冷黏腻,“婉丫头,这次怕…” “不怕…” 苏婉儿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低头看着药箱里排列整齐的金疮药瓶,忽然想起昨日给那个冯校尉包扎伤处的情形。 那伤在他背上,是一道狰狞的血口子,缠裹伤布的时候,冯校尉耳根通红,竟赧然地推了她一下,那笨拙的模样让她不禁莞尔。 烛光照在瓷瓶上,折射出的光斑在苏婉儿的脸上跳动,她长吁一口气,弯腰拾起药碾时,铜面上扭曲的倒影让她怔了怔,那张脸上已不见了往日的恬静。 “不想那么多…” 说话间,她解下腰间绣着忍冬纹的襜衣,露出素白的中衣,“只要有人在守城就好,就算守不住,也不过是玉碎罢了!”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从柜台暗格取出珍藏的雪蛤接骨膏时,苏婉儿的指尖在琉璃盒上停留了一瞬,盒盖上精致的缠枝花纹已经被摩挲得有些模糊,这是娘亲留下的嫁妆,父亲从不舍得用。 刘婶怔怔看着这个平日说话都细声细气的姑娘,突然利落地将青丝挽成男儿式的发髻,用银簪固定。药箱背带勒进她单薄的肩膀时,刘婶才发现她中指上还沾着昨夜替伤员缝合伤口时留下的血痂。 “婶子,咱们走!” 苏婉儿掀起门帘,漆黑的夜色瞬间吞没了她纤细的身影。 刘婶追出去时,看见她跑动的姿态像极了当年她娘亲在瘟疫时奔走的样子,微微前倾的背脊,仿佛永远在逆风而行。 拐过染坊时,一阵裹挟着焦臭的夜风卷来。 苏婉儿脚步不停,只是将药箱抱得更紧了些。 箱底藏了半包砒霜,用油纸包得严严实实。若真到了那一刻…她的嘴角浮现出一丝释然的笑意,没什么,如此也能与娘团聚了! 城墙上,厮杀声震天动地。 冯晖手中的狼牙棒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突刺间的缝隙被血肉填满,每次挥出都会划出一道血红的弧线。他的甲胄上布满刀痕,左肩的护甲已经被劈开,露出里面渗血的绷带。 一架攻城塔贴近城墙,在月光下投下狰狞的阴影。 闸门轰然落下时,数十名契丹兵嚎叫着冲上城墙,他们脸上涂着靛青纹饰,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如同冲破地狱结界的恶鬼。 “挡住他们!” 毛璋大吼着冲上前,手中步槊如毒蛇般刺出,将冲在最前的敌人钉死在木板上,不成想第二个契丹兵趁机撞来,将他扑倒在地。 眼看弯刀就要劈下,冯晖从侧面抡起狼牙棒,伴着骨骼碎裂的脆响,那名契丹兵的胳膊被砸成了扭曲的形状,断骨的白骨茬刺破血肉露了出来,那柄弯刀的刀刃则擦着毛璋的鼻尖落下,在青砖上迸出几点火星。 “毛璋,还能战吗?”冯晖的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 “能战,死不了!” 毛璋抓起地上的弯刀,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 他刚迎上冲来的契丹军卒,一支箭矢就射中了他的肩窝,但他只是身形略顿,挥出的弯刀则狠狠地劈在一名契丹兵的脖子上,喷溅在脸上的鲜血让他显得愈发狰狞起来。 “给老子烧了它!” 箭矢来自攻城塔,冯晖转头嘶吼地下令。 他的视线扫过城墙,已经不确定是否还有火油,原本负责焚烧器械的十人队早已阵亡,他们的尸体就堆在墙角,像一堆破败的玩偶。打了这么多天,能守城的东西几乎快要用尽了,还能这样坚持多久,他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了。 这时,程保带人赶来增援,坊正陆保也领着人冲上城墙,有几个汉子挑着担子,担子两端皆是装满灯油的大木桶。听到冯晖的吼声,陆保赶忙吩咐:“王老五,快把麻布浸透油甩下去,烧了它!” 很快,一大团浸透灯油的麻布团燃烧起来,跳动的火苗映红了王老五沧桑的脸。他顾不上火焰灼手,抓着火团冲到城墙边,奋力甩向攻城塔。 然而,就在火团落在攻城塔的瞬间,三支箭矢射进王老五的前胸,他后退了几步,低头看着胸前颤动的箭羽,嘴角溢出鲜血。 “老五!” 坊正陆保惊呼,喊声里已然带着悲凉。 如此死去,王老五并不甘心! 他抬眼看见一名契丹兵即将翻过垛口,转头冲着陆保咧嘴一笑,露出染血的牙齿,随后用尽体内最后一点力气前冲几步,猛地抱住那名契丹兵的双腿,一同翻滚下城墙。坠落瞬间,他想起离家时,有身孕的老婆塞进他怀里的炊饼尚带着余温。 第二团麻布又被点燃。 刚补防上来的少年郑七将火团准确无误地甩进攻城塔内,火势在木塔上迅速蔓延,转眼间便将整座攻城塔包裹其中。然而郑七还未来得及欢呼,一根长矛便贯穿了他的腹部,将他钉在城墙上。 他握着透体而出的矛杆,用尽最后气力想将契丹兵撞下城墙,然而只是向前顶了两步,契丹人的弯刀就割开了他的喉咙。鲜血喷涌而出,在月光下呈现出诡异的暗紫色,顺着城墙缓缓流下,像一条蜿蜒的小溪。 夜风呜咽着掠过城墙,带着焦臭和血腥味。 远处的契丹大营篝火连天,如同地狱之门已经敞开。 第二百零一章 权力之下的累累白骨 契丹军的大营内,炊烟在篝火的光亮里扭曲升腾,如同战场上飘散的亡魂。 阿鲁浑粗糙的手指无意识地抠着陶罐边缘,指甲缝里渗出的血丝在火光下泛着暗红。他盯着锅中翻滚的羊肉上,耳中却灌满了远处城墙下的厮杀声。那声音像是千万匹饿狼在撕扯猎物,又似狂风掠过枯黄的草海,永无止息。 这个奚迭剌部的汉子是部族军中的炊子,粗糙的面庞上刻着三道可怖的伤疤,那是三年前在云州城下留下的。 此刻,他佝偻着背,左腿不自然地弯曲着,去年冬天的箭伤让他永远失去了矫健的身姿,再也无法骑马拉弓,只能守在陶罐铁锅前做一个炊子。 他们兄弟五人从军,三个弟弟已经在前几日战死,尸骨无存,只剩下他这个废人和担任百夫长的哥哥吉答还活着。 火堆旁不断有伤员被抬着经过,血腥味浓得连羊肉的香气都压不住。阿鲁浑机械地搅动着肉汤,直到一个血人从简易担架上滚落时,那截挂着铜铃的辫发让他浑身一颤。 “阿兄!” 他扑过去时,腰间挂着的骨制汤勺撞在铠甲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颤抖的手托住吉答的头颅,触手却是黏腻的血浆。 哥哥的喉咙里冒着血泡,半边脸被火油烧得焦黑,黏在担架上撕不下来。那身他亲手修补过的皮甲已经破碎,一截肠子滑出腹腔,在尘土中拖出暗红的痕迹。 “阿…鲁浑,我回不去草原了…”吉答的嘴唇蠕动着,声音像是从破风箱里挤出来的,“替我照顾好家里的…” “能回去!”阿鲁浑慌乱地摸索腰间的汤勺,残缺的门牙死死咬着下唇,“喝口热的...就一口...”他舀起肉汤的手抖得厉害,滚烫的汤汁洒在哥哥染血的皮甲上。 就在这时,十几匹战马疾驰而过。为首的皮室军骑士面容冷峻,高举的镶狼头令牌在火光中泛着寒光。马蹄踏翻陶罐的瞬间,阿鲁浑看见哥哥的瞳孔骤然扩散,最终凝固成一片死灰。 “啊!” 他仰天嘶吼,却无人理会,很快便淹没在喧嚣的军营中。 皮室军的铁骑绝尘而去,溅起的泥点落在他满是泪痕的脸上,这些阿保机的近卫,从来不会多看部族军的尸体一眼,也视部族军的性命如草芥。 王帐内,牛油火炬噼啪作响,将耶律阿保机的身影投在帐壁上,宛如一头蛰伏的巨狼。耶律曷鲁则单膝跪在阿保机的面前,甲胄上还沾着城墙下的泥土和血迹。 耶律曷鲁是迭剌部夷离堇耶律偶思的长子,更是阿保机最信任的兄弟,当年陪同阿保机前往云州会见李克用时,李克用曾夸赞他:“真伟男子也!” 此刻这位“伟男子”的眉头却是紧锁。 “大王,渔阳城的守军不对劲。” 耶律曷鲁迟疑地摇了摇头,声音低沉:“城墙上的那些守军应该不是卢龙军,尤其是城东的守军,甲胄制式不同,战法也迥异,军旗更是有别于卢龙军旗,那些人不畏死,甚至敢抱着火油桶跳下城墙,不知来自何处!” 契丹军常年跟卢龙军打交道,交手过无数次,作为领兵之将的耶律曷鲁对卢龙军再熟悉不过了。其他暂且不论,只说悍勇,卢龙军中能做到忘死的军卒并不多见。 就像盐城和洪水两处边塞,虽然守军是不足,但真要是拼了命,契丹大军也不会在两日之内踏关而过,正是守将康默记在自知不敌的情况下主动投降,这才给契丹军迅速围攻渔阳城提供了便利。 “不是卢龙军?” 阿保机的声音像钝刀刮骨,鹰隼般的目光扫过众人,当视线掠过一个汉人模样的军将时,军将的背脊弯得更低了。 “不管是什么人的兵马,他们依旧是汉人…”最后的“汉人”两个字,阿保机说的很不屑。 忽然,王帐内的牛油火把爆出几点火星,映得耶律阿保机眉骨下的阴影愈发深邃。他指节叩击着鎏金狼首刀鞘,金属与骨节相撞的声响让跪着的两人脊背绷紧。 “三万狼骑,连攻了这么久…” 他的目光再次逡巡耶律曷鲁与胞弟耶律剌葛,“竟破不开渔阳城内的一片砖瓦。”刀鞘突然重重砸在舆图上,震得盛马奶酒的银盏倾翻,“我很奇怪,究竟是你们的脑袋被汉人的酒泡软了,还是我契丹勇士的弯刀生了锈?” 这番话里明显带着不满,更有责怪的意思。 耶律剌葛的指节捏得发白,脸上明显有不服气的神色,作为耶律阿保机的胞弟,他在军中素来以骁勇着称,岂能听得这样的嘲讽与质疑,“阿兄,话不能这样说,契丹儿郎哪个不是拼死...” 然而,争辩的话刚说到一半,戛然而止,如同被狼王按在爪下的幼兽,竟畏怯起来。 因为阿保机微眯的双眼里已经透出冷意,原本叩击刀柄的手已握住刀柄,似乎剌葛再敢多说一个字,他就会让刀鞘里的寒光显现。 耶律曷鲁略作沉默,忽然抬头:“大王,不如暂缓攻城,改用围困?我推测那城中的存粮撑不过半月……” “不行!”阿保机猛地拍案,“汉人援军随时会到,我们必须速战速决!” 阿保机作为主帅,非常清楚契丹军队的薄弱之处,契丹军以骑兵为主,擅长野战,面对中原王朝构筑的坚固设防城市时,攻坚能力就会显得尤为不足,而且还要严重依赖汉军步卒以及汉人打造的攻城器械。 步卒与工匠多是掳掠而来的汉民,数量有限,忠诚度也不够,再加上为了维持战争开销,王庭往往会对这些汉民征收沉重的税赋,这就导致汉民心怀不满,缺乏参与战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因此,如果战事时间拖得过久,不仅军需供应会出问题,那些汉人也会在厌战的情绪下心生异变,一旦再有援兵杀到,麻烦会更大,所以必须要速战速决,尽快拿下渔阳城。 之后便可以凭借渔阳为据点,向东可夺平、营二州,向西可取檀、幽诸地,更可以向南劫掠至永济渠岸。 “大王,末将倒有一计…” 刚才那名汉人模样的武将拱手说话。 此人正是不久前主动投降的康默记。 康默记,原名叫康照,投降后便改了名字,也不知是要默记自己的汉人身份?还是要默记自己是个没骨气的降将? 他出身军伍,年少之时就在静塞军为卒,后来升为押衙,常跟在静塞军节度使李承约的身边,之后被李承约派往盐城守捉领兵,负责守边。 说起来,他的主动投降也算是无可奈何。 两座关塞的总兵力不足五百人,想用这点兵力挡住阿保机的三万大军,无疑是飞蛾扑火,以卵击石,况且他也不想死,为了别人口中的虚名而死,不值得。 话音刚落,帐内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他。 康默记能感觉到耶律剌葛鄙夷的视线,但他不在乎,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这是他悟出的人生真理。 第二百零二章 决战前的平静 “据末将所知,城东原有一处旧河道穿墙入城…” “哦?继续说!” “那里淤积多年,土质松软异常,若从此处着手,或可掘出一条密道。” 康默蓟躬身而立,小心翼翼地进言,嘴角几不可察地翘了翘。 他知道自己又一次做出正确的选择,就像当初投降一样,这些蛮子再勇猛,终究需要他这样的“聪明人”。 而后,他又走到悬挂的舆图前,烛火摇曳间,他枯瘦的手指准确地落在城东一处:“正是此处。” 阿保机眼中精光一闪,立即收敛神色大步上前。他凝视着舆图上那道几不可察的旧河道痕迹,虬髯下的嘴角渐渐扬起。 “妙计!若能由此潜入,我军便可内外夹击....”说着,他猛地转身走出军帐,狼皮大氅在烛光中划出一道凌厉的弧线。 帐外,渔阳城头的火把在夜风中明灭不定,如同垂死挣扎的星辰。阿保机负手而立,铁甲在月光下泛着冷光。 “传令,收兵。” 他的声音低沉而冷峻:“明日继续猛攻东南两门,速遣精锐今夜便秘密掘出地道。”说到此处,他忽然发出一声冷笑,“明日…我就要让这座城,埋葬他们所有人!” 战鼓声戛然而止。 南门城墙上,李承约踏着血水泥泞的马道巡视防务,每一步落下,都能听见甲胄与凝结的血痂摩擦发出的细微声响。 箭楼前,他用染血的布条缠紧崩裂的虎口,驻足远眺,城外契丹大营的篝火连成赤红巨蟒,将半边夜空舔得发亮。 “节帅!” 满脸血污的牙兵踉跄奔来,“城中箭矢耗尽,火油、滚木俱已不足...” “命城中匠人加快赶制!” 李承约一直未散的愁眉再次拧紧,下意识摸了摸箭囊,三支羽箭冰冷的触感让他心头一紧。 虽然如此吩咐,但他清楚,箭矢的制造绝非易事,姑且不说材料短缺,就算能打造出来,也不及射发的数量之多,来不及了,而且城中的粮食也不多了… 还要多久才会再有援兵?他再次望向南边的天际,依旧看不到卢龙军援兵的烽火。 “去,征调民房梁木,拆西市商铺充作滚木。"他的声音沙哑却坚定,“命妇孺连夜缝制沙袋,加固城墙薄弱之处。” 夜风吹动他染血的战袍,露出内里破碎的锁子甲。 不管怎样都要坚持下去,坚持了这么久,也给契丹军造成了不小的伤亡,如果城破,一定会被屠城。 “收集阵亡将士的兵甲…”他忽然提高声调,字字铿锵,“尽数发给城中青壮,告诉他们,我渔阳子弟,宁可战死,不受蛮夷之辱!” 与其被屠,不如战死,就算死,也要死得英烈! 城墙下,契丹大营的火光映红了半边夜空,在更深的黑暗里,一队精锐正悄然向城东的旧河道潜行,而那铁锹掘土的闷响,恰好被呼啸的夜风完美掩盖。 城东的城墙上,冯晖歪靠着城墙,那根狼牙棒就立在身侧。 借着火光,他查看手臂上的刀伤,伤口不深,但火辣辣的疼,后背也是如此,想是背上的伤口应该崩开了。 “程大郎,你说…烈哥儿会来吗?” 冯晖接过程保递来的酒囊时,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随后,他猛灌了一口酒,由于喝得太急,再加上喉咙里本就干得如火烧,被烈酒一浇,不禁呛得咳嗽起来。急咳过后,他又用烈酒冲洗伤口,翻卷的皮肉上顿时滋出细小的血沫。 看似漫不经心,但话里带着不确定,甚至听起来还带着几分失望。 就是这样,当一个人处于绝望的时候,会有后悔,也总愿意把后悔强加于某些希望之上,之后便是失望,极度的失望,即便知道不应该失望,却依旧无法控制。 此番出长芦,沈烈总计领了六千兵马。 如今,这六千兵马大半都困在渔阳城,沈烈手里已经无兵可用,冯晖对此非常清楚。而且他也清楚,即便沈烈领着剩下的两千余人杀过来,恐怕也是飞蛾扑火,但他还是希望沈烈能来救援。 “会吧…” 程保也不确定,一边扎紧大腿上的裹伤布,一边继续说道:“不过得容些时间,烈哥儿手里没有多少兵力了,要想救援渔阳,要么跟梁王要兵,要么只能带出李思安的那些溃军,梁王给不给说不准,那些溃兵能不能跟着烈哥儿…”说着,他苦笑一声:“那些溃兵跟不跟,也不好说,就算来了,能不能打,更是猜不透,真是难为烈哥儿了。” 程保夺过酒囊,故意埋怨道:“都是你惹的祸,要不是你擅作决定,弟兄们能困在这里?烈哥儿把咱们效节军的老本都派过来了,要是都打没了…”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灌了一口酒,轻叹了一声:“其实也没什么,咱们跟着烈哥儿到长芦,本就抱着必死之心,多活了这么长的时间,已经算是赚到了,我不后悔,就算烈哥儿不来,咱们也不能怨他!” “不怨!” 冯晖笑了一下,将头紧贴在墙壁上,侧望着程保:“是我的决定,我不后悔,就是害了你们跟我困在这里,兄弟心里过意不去。” “扯淡!” 程保将酒囊塞给冯晖:“有何过意不去,既然是兄弟,那就别说这种屁话,活着在一起杀人喝酒,死了照样一起去地府折腾,咱们在下边再聚人手,等着烈哥儿…哈哈!” 冯晖揽过程保的肩头,大笑道:“你这话分明是咒烈哥儿呢,我给你记着,等烈哥儿来了,一个字都不差地告诉他。”说着,他又压低声音问道:“大郎,你见过苏家小娘子吗?” “哪个?” “就是在城隍庙里救人的那个小娘子。” “你说她呀,有些印象,长得不错,就是单薄了些,你不是说,就是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吗?” “我哪有说过?” 冯晖狡辩,又正经地说道:“上次说要娶米娜宁,烈哥儿让我仔细想想,我真就想了,老米家的大娘子是不错,我也确实喜欢,可要说娶妻吧…烈哥儿说的没错,还得是正经的汉家女…” “哈哈…” 不等他说完,程保笑起来:“别给自己找理由,你分明就是喜新厌旧,不过没什么,要是喜欢,等打退了契丹狗,你让李承约给你做媒,娶了那个苏家小娘子,这点小事还不容易!” 冯晖点了点头,又叹道:“先不想了,能活着再说吧!” 第二百零三章 河滩初战 雍奴县位于渔阳东南,间隔约三百余里。 两地之间的地形分布多为平原与低山丘陵,而且若想抵达渔阳,还需穿越泃河、蓟运河等多条河流。 夜幕下,一队兵马在泃河河谷临时扎营,营中无灯火,也无喧哗,目的就是为了避开平原之地,减少被契丹游骑侦察到的几率。 简易的帐篷内,沈烈盯着平铺的舆图,李愚手持白蜡站在一片,夏鲁奇则俯身指着舆图上的标识继续道:“一个时辰后,咱们要在此处分兵,你所领的六千兵马沿盘山东麓山道行进,据斥候所探,此段山道林木茂密,倒是可以利用山势隐蔽行军,避免契丹主力拦截,但还是要防范伏兵。” 说着,夏鲁奇的手指划向另一边:“我领三千军骑绕行盘山北侧,会在渔阳城西北的樊崖口等待,并攻契丹后方粮道,尽可能将渔阳城下的契丹军扯出多部分。” 沈烈点了点头,叮嘱道:“此番我们算是孤军奋战,不会有任何援兵,你自己要多加小心,千万不要让契丹人困住。” 夏鲁奇轻松笑道:“放心吧,实在不敌,我便与贺老将军带着兄弟们逃去檀州!” 夏鲁奇虽如此说,但沈烈知道,即便不敌,夏鲁奇也不会逃,就算是剩他孤身一骑,也会握着一杆长枪杀到身死。 夜沉如水,泃河河谷内,两支唐军如幽灵般分道扬镳。 三千轻骑沿着盘山北麓疾行,马蹄裹着粗布,踏在松软的泥土上,只发出细微的沙沙声。铁甲上蒙着兽皮,在月光下泛着幽暗的光。夜风掠过林间,吹得枪尖上的红缨轻轻摇曳,发出细微的呜咽,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厮杀低吟。 行进间,夏鲁奇眯着眼,借着黯淡的月光观察前方地形。 盘山北麓的密林在夜色中显得格外阴森,树影婆娑,仿佛藏着无数双眼睛。远处,泃河的流水声隐约可闻,河面上泛着粼粼的月光,像是一条银蛇蜿蜒在黑暗之中。 贺瑰压低声音说道:“邦杰,我听说你们在长芦很是威风!” “老将军说笑了。” 夏鲁奇眯扫视周围的山林,又望向贺瑰,轻声笑道:“烈哥带着我们守在狼窝边,日日如临大敌,如履薄冰,从无轻松之时,哪敢谈什么威风。” “贩盐…” 贺瑰打量了一眼夏鲁奇以及紧随他的亲兵,笑道:“从你们效节军的的军备就能看出来,应是赚了不止一座金山,而且还打得刘守文闭城不出,这不叫威风?” 说着,他抖了一下马缰,继续道:“念安这小子,以往见他,觉得他就是一个心狠手黑的小哑巴,除了跟他叔父马嗣勋能多些话,就连在他义父杨师厚的面前,话都很少,没想到如今大变样。” “人有千变,若要不变,三尺盖面。” 夏鲁奇笑了笑:“俗话说得好,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或许这就是烈哥儿的福分,性格变了,一切也就变了。” 在夏鲁奇看来,正因为沈烈在性格上的改变,命运的齿轮也就随之转变了方向,如若不然,大家当下顶多就是混进厅子都,哪里会有如今这等气势与作为。 “报...!” 两人正低声说着话,斥候从前方疾驰而回,马蹄踏过枯枝,发出轻微的断裂声,“东北方向三里外,发现契丹游骑,约两百余骑,正沿河岸巡查!” 夏鲁奇与贺瑰对视一眼。 月光下,二人的眼中皆闪过一抹狠色。 “吃下他们!” 夏鲁奇低声道,声音冷得像冰,眼神也骤然变得狠厉起来,随即又抬手示意,“弓箭准备!” 贺瑰咧嘴一笑,苍老的脸上浮现狰狞,皱纹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深刻。“老夫许久未饮契丹血,今夜正好开荤!”说罢,他又轻声吩咐:“堵住两端,一个都别让他们跑了。” 很快,三千军骑悄然将那队契丹游骑半围在河边展开阵型,月光下,一支支箭矢悄无声息地搭上弓弦。 “射死他们!” 随着夏鲁奇一声大吼,密如雨丝的利箭破空而出,声音尖锐刺耳,仿佛死神的低语。 契丹游骑尚未反应过来,已有几十人被射落马下,其中不少战马也因中箭而倒地,惨叫声惊起林间宿鸟,扑棱棱地飞向夜空。 “杀!” 一轮箭矢过后,军骑如黑潮般自山坡俯冲而下,马蹄声如雷,震碎了夜的寂静,契丹游骑尚未反应过来,前锋已被铁蹄碾碎。 夏鲁奇冲在最前,手中长枪如龙,枪尖寒光一闪,直接贯穿一名契丹百夫长的咽喉,鲜血喷溅,在月光下划出一道凄艳的弧线。贺瑰则紧随其后,刀光过处,人头滚落,鲜血染红了河岸的野草。 “结阵!” 眼见两端被堵,无法冲出,领队的契丹将领厉声嘶吼,残存的游骑迅速聚拢,弯刀出鞘的铮鸣声连成一片。两军轰然相撞,金铁交鸣之声响彻河谷。 夏鲁奇长枪横扫,将两名契丹骑兵扫落马下,忽觉背后劲风袭来,他猛地侧身,一柄弯刀擦着甲胄划过,溅起一串火星。 “找死!” 夏鲁奇反手一枪,枪尖穿透偷袭者的胸膛,鲜血顺着枪杆汩汩流下,在月光下泛着诡异的暗红色。 不远处,贺瑰老当益壮,正与三名契丹骑兵缠斗。 人虽年迈,但刀法却愈发狠辣,一个虚晃骗过对手,随即刀光闪过,三颗头颅接连飞起,热血喷溅在他那花白的胡须上,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狰狞。 “围住他们!” 夏鲁奇大喝。 提前迂回到两侧的军骑兵迅速合围,将残余契丹人困在河滩上,弯刀与横刀、马槊激烈碰撞,火星四溅,一匹战马哀鸣着倒下,将骑手压在水洼里,很快就被乱蹄踏成肉泥。 那名契丹将领见势不妙,想逃出包围。 他嘴里一边咒骂着,弯刀直取夏鲁奇面门。 “铛!” 刀枪相撞,火花照亮了二人狰狞的面容。 夏鲁奇臂膀发麻,心中暗惊。那名契丹将领狞笑着正要再攻,忽然后心一凉,贺瑰的长刀已从他背后透出。 “老匹夫...” 契丹将领呕着血沫栽落马下,高大厚实的尸体重重地砸在地上,惊起几只夜栖的乌鸦,扑棱着翅膀飞向黑暗的夜空。 残余契丹游骑见状,肝胆俱裂,四散溃逃。 夏鲁奇抹去脸上血渍,对附近正在厮杀的副将康文通吩咐道:“放几个活口出去,给契丹人留出分兵的时间。” 这一战的时间并不长,河谷很快重归寂静。 河滩上,横七竖八地躺着百余具尸体,鲜血渗入沙泥之中,将河岸染成暗红色,几匹无主的战马在尸堆间徘徊,不时发出悲凉的嘶鸣。 夏鲁奇翻身下马,靴底踩在血泊中发出黏腻的声响。 他弯腰从一具契丹将领的尸体上拔出长枪,带出一股暗红的血泉。 “清点伤亡!” 贺瑰拄着长刀喘息,声音里带着厮杀后的沙哑,花白的胡须上还挂着血珠,却依然挺直腰板。 “折了十七个兄弟,伤三十有余。” 有人很快来报,“斩敌一百八十三,缴获完好的战马四十二匹。” 贺瑰点点头,目光扫过满地尸骸。 夜风拂过,带来浓重的血腥味。 一只乌鸦落在不远处的枯树上,发出刺耳的啼叫。 “把咱们的兄弟埋了。”夏鲁奇解下披风,盖在一名战死的军骑脸上,“契丹人的尸体…留给山里的野狗果腹!” 军卒们沉默地行动起来,铁锹掘土的闷响在夜色中格外清晰。 河面上泛起薄雾,渐渐模糊了血腥的战场。 夏鲁奇望着东方渐白的天色,握紧了手中长枪。 “该走了。” 贺瑰拍了拍他的肩膀,“樊崖口还有硬仗等着。” 夏鲁奇最后看了一眼这片染血的河滩,翻身上马。 晨雾中,军骑的身影渐渐远去,只留下满地狼藉和几座新坟,在黎明前的微光中静静伫立。 第二百零四章 浴火将军石 另一边,沈烈率领的六千步骑与夏鲁奇分道后,沿着盘山东麓的“石梯子路”悄然前行。 这条古道蜿蜒于悬崖峭壁之间,右侧是“挂月峰”下的百丈深涧,左侧是陡峭如削的“紫盖峰”山崖,最窄处仅容两人侧身而过。月光透过古松林的缝隙,在地上投下斑驳摇曳的光影,如同鬼魅潜行。 “前方将军石处发现契丹哨卡。”斥候如狸猫般潜回,声音压得极低,“约五十人驻守,就卡在山路最险要的隘口。” 沈烈抬手,全军如凝固般止步。 李愚借着微弱的月光审视地图,面色凝重:“将军石三面绝壁,背靠紫盖峰陡坡,仅有一条贴崖小路可通其顶,是真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若是绕行,需翻越九华峰北坡,至少要多耗一日。” 沈烈目光如鹰隼般投向远处那块突兀矗立的巨大山岩。 月光下,岩顶隐约有篝火余烬的红光跳动,如同不祥的兽瞳。 “要是强攻,必遭滚石檑木,徒增伤亡。” 沈烈拇指轻推刀镡,寒光微露。 随后,他摇了摇头,又转头吩咐道:“少游,选三十名精壮之人,随我摸上去。道岩,你带弓弩手攀上对面松树峪的崖壁,听我号令,务必隐蔽!” 陆道岩立刻上前一步:“烈哥儿,我带人上前就行了,你居中指挥…” 洪少游也急声道:“是啊,将军,交予我等…”他性子火爆,但忠心赤胆,此刻握紧了手中的铁锤。 “少废话,速去挑人!” 沈烈低喝,语气不容置疑。 很快,三十名精挑细选的悍卒无声集结,各个口衔枚,腰缠飞虎爪,背负短弩手刀。沈烈一马当先,身影融入将军石投下的巨大阴影。洪少游如影随形,紧贴沈烈侧后,宽阔的肩膀仿佛一道移动的盾墙,眼神警惕地扫视着每一个可能的危险角落。 陆道岩则带着十几名最精锐的弓弩手,如壁虎般悄无声息地向对面松树峪的陡峭崖壁攀去。山风在深涧中呼啸,掩盖了他们行动的细微声响。 岩顶哨所内,契丹兵并非全然松懈。 他们得了严令,也是怕有唐军偷袭,故而警惕性颇高,除了四个明哨在隘口来回走动,暗处还埋伏着两组暗哨,一组藏在将军石后方的岩缝里,另一组则直接悬垂在面向深涧的崖壁上,用绳索固定,如同壁虎,监视着下方山道的一举一动。 为首的百夫长啐了口唾沫,正对着一个啃羊腿的小兵低吼:“都给老子打起精神!大帅说了,唐狗很可能…” 话音未落! “咻!咻!咻!” 数支弩箭从对面松树峪的崖壁上破空而至,精准地射穿了隘口四个明哨的咽喉!正是洪少游亲自操弩,箭无虚发!几乎在同一瞬间,十几条黑影如猿猴般翻上岩顶边缘。 沈烈身若鬼魅,手中横刀化作一道冷电,悄无声息地抹过一名背对崖边撒尿的契丹兵脖子,血箭喷出丈余。 “唐…” 一名暗哨刚要从岩缝中探身示警,一支短弩箭便“噗”的一声钉入他的眉心,出手的正是攀在对面峭壁上的陆道岩,他眼神冷冽,一击即中,沈烈冲着对面的黑暗竖起大拇指。 另一名悬在崖壁上的暗哨倒是反应极快,立刻吹响了挂在胸前的骨哨,尖锐凄厉的哨音瞬间撕裂夜空! “敌袭…!” 岩顶剩余的契丹兵惊觉,纷纷抄起弯刀、角弓。 然而,沈烈带人已如狼入羊群,厮杀就此展开。 洪少游如铁塔般护在沈烈左翼,手中两柄铁锤大开大合,每一锤都带着沛然巨力,将扑上来的契丹百夫长连人带刀砸飞出去,惨叫声不绝于耳。 打斗间,沈烈一个矮身避开劈来的弯刀,反手撩刀,将对手自胯下至胸腹剖开,滚烫的鲜血和内脏泼洒在冰冷的岩石上。 然而,契丹人的伏兵布置堪称阴毒至极,就在沈烈率部刚刚控制岩顶要地,紧绷的神经稍一松懈的刹那,异变骤起! “喀啦啦…” 几块碎石突然从岩壁上滚落。 将军石下方紧贴深渊的几处天然石凹中,那些看似寻常的藤蔓竟被猛地掀开,十余个浑身涂满黑绿泥彩的契丹死士如鬼魅般跃出,他们蛰伏多时的脸上布满汗渍与油彩,眼中闪烁着野兽般的凶光。 为首之人是一个脸上横亘狰狞刀疤的契丹汉子。 只见他猿臂轻舒,借着藤蔓的弹力在岩壁上几个起落,粗粝的手指抠进石缝,竟如履平地般蹿上岩顶。登顶后却不急于进攻,而是狞笑着扯下腰间鼓胀的粗陶罐,火折子一甩,布条瞬间燃起刺目的火光。 “火油罐!散开!” 沈烈看到他扯罐子时,就已经猜到很可能是猛火油,只是那人的动作太快,想要冲过去阻止已经来不及了,而对面的弩箭也没能第一时间将其射杀。 万万没想到,这些契丹人竟用上了猛火油,陶罐里粘稠的黑油一旦爆燃,沾身难灭,铁打的汉子也要烧成焦炭。 燃烧的陶罐砸向沈烈,数支弩箭也洞穿了刀疤汉子的后心,但他还是在摔倒前将另一个陶罐甩了出去,跟在后边的七八个契丹死士也是如此,皆是拼死将手中的火罐掷出,如流星般向沈烈所在位置倾泻而来。 “狗杂种!”洪少游怒吼,左臂青筋暴起,八棱铁锤脱手时竟带出刺耳的破空声。 “砰”的一声闷响,当先飞至的火罐在半空炸开,粘稠的黑油混着烈焰如毒莲绽放。几滴滚油溅在洪少游古铜色的臂膀上,顿时烫出滋滋白烟,他却恍若未觉,右锤已抡出第二道死亡轨迹。 无奈之下,沈烈只能急退,挑起一具契丹尸体挡在身前。 电光火石间,死亡的焰雨已然降临。 “轰!” “噼啪…” 陶罐爆裂声此起彼伏。 粘稠的黑油泼溅在岩壁上,竟像活物般顺着石缝游走燃烧。一个被烈焰缠身的军卒发出非人的嚎叫,踉跄着坠入深渊,燃烧的身影在黑暗中划出凄艳的火线。契丹死士们也未能幸免,中箭倒地的瞬间就被自己引发的火海吞噬。 最致命的是三四个火罐正砸中哨所旁的物资堆。 堆积的狼烟柴草、备用油脂与毛皮遇火即燃,霎时爆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冲天火柱将整片岩顶照得亮如白昼,翻卷的火舌舔舐着夜空,把方圆百步内的岩石都烤得噼啪作响。 浓烟如黑龙般翻滚而下,裹挟着令人窒息的热浪扑向山道。 正在攀援的军卒只觉热风扑面,抬头望去,将军石顶端已化作熊熊燃烧的火刑架,炽烈的光芒将每个人惊恐的面容都映得血红。 第二百零五章 烽火淬军魂 大火产生的高温,猛烈灼烤着“紫盖峰”陡峭的岩壁,岩石表面再冷热剧变下龟裂出蛛网般的纹路,并且发出密集的“噼啪”崩裂声,仿佛是整座山崖的痛苦呻吟。 紧接着,大大小小的山石开始从峭壁上剥落,如同陨石雨般,裹挟着燃烧的木头和残骸,轰隆隆地滚落下来。 “退,你们快退,避开火油!” 沈烈冲着岩石下大吼地发出命令,声音在火焰咆哮与岩石崩裂的巨响中撕开一道缺口,沙哑却不容置疑。 本想在偷袭之下迅速解决麻烦,没料到竟然造成大麻烦,沈烈抬脚踹开挡在身前燃烧的尸体,和洪少游一起,在余下军卒掩护下迅速后撤到岩顶边缘的相对安全处。 洪少游左臂衣袖早已烧成灰烬,裸露的皮肉焦黑翻卷,燎泡狰狞可怖。他牙关咬得咯咯作响,右手铁锤却攥得更紧,指节发白,眼神如受伤的猛兽,死死盯着火海中的契丹死士残影,仿佛要将他们的模样刻进骨髓。 下方山道上,李愚的号令声穿透热浪:“散开阵型!后退!” 陆道岩率领的盾兵正顶着滚石与烈焰强行推进,三层重盾叠成龟甲阵,湿牛皮在高温下嘶嘶作响,蒸腾起呛人的白烟。 “盾兵,跟我上前!” 陆道岩从对面崖壁撤回来,眼见沈烈被大火困在岩顶了,心中焦急万分,强忍着灼热和浓烟带来的窒息感,率领部分盾兵冲到岩顶下方,为沈烈开辟逃离火海的生路。 盾兵们怒吼着,跟随陆道岩,顶着滚落的大小碎石和燃烧的碎木奋力向前,三层重盾层层叠架,在巨岩下方组成坚固的盾甲通道。 “砰!砰!砰!哗啦!”石块和燃烧物砸在重盾上,发出沉闷巨响和燃烧的噼啪声。 盾阵剧烈摇晃,火星四溅,士兵们奋力拍打盾面上的火焰,浓烟呛得他们涕泪横流,咳嗽不止。灼热的气浪无孔不入,不断有士兵被热浪炙烤得晕厥或烫伤。 “砰!” 一块磨盘大的岩石砸在盾阵中央,持盾的军卒闷哼一声跪倒在地,盾面凹陷,却仍死死顶住。火星溅落,点燃了他的皮甲,旁边的同伴毫不犹豫地一掌拍下,火焰熄灭的瞬间,焦糊的皮肉黏在铁甲上,撕下一片血淋淋的惨烈。 沈烈抓着焦黑的藤蔓滑下岩壁,半边脸被热浪熏得通红发黑,眉毛额发都有焦卷痕迹,眉骨处也被飞石划开一道口子,鲜血混着黑灰淌下,在黢黑的面庞上划出刺目的红痕。 洪少游伤得更甚,左臂烧伤处皮开肉绽,他撕下衣襟沾着泥水紧紧勒住,疼得额角青筋暴起,太阳穴突突跳动,可眼神比燃烧的将军石还要炽烈。 陆道岩踉跄着从浓烟中冲出,甲衣还在冒烟,他一把抓住沈烈的手臂,担心地问:“烈哥儿,如何?” “死不了!” 沈烈吐出一口带着血沫的黑痰,转头看向洪少游:“快取药来,给他处理伤处,别耽搁了。” “无妨,大不了割了这块烂肉便是!” 洪少游扯着嘴角,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当医兵颤抖着往他伤口上敷金疮药时,他的整条手臂都在痉挛,额头冷汗如瀑,却硬是没哼一声。 天光渐亮。 将军石隘口彻底沦为一片燃烧的废墟地狱,焦黑的残骸在余烬中扭曲变形,偶尔爆出骨骼碎裂的脆响,刺鼻的焦臭味弥漫整个山谷。 最令人心沉的是,冲天的火光和翻滚如黑龙的浓烟在黎明前的灰暗天幕下,如同最耀眼的烽火,数十里外清晰可见。 更远处,契丹大营的方向,数道、十数道笔直的黑色狼烟正争先恐后地冲天而起,如同呼应般指向将军石的方向,原本隐蔽的行踪,算是被这场惨烈的大火暴露得彻彻底底。 “咳咳…直娘贼!” 洪少游瞅了一眼烧伤的手臂,又望向那刺破黎明、宣告他们位置的火光与狼烟,从牙缝里挤出怒骂。 李愚抹去脸上的黑灰,声音因烟尘而沙哑沉重:“将军,这火势冲天,狼烟四起,恐怕契丹铁骑顷刻便至,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应该速速离去。” “嗯!” 沈烈缓缓抬头,晨光在他染血的眉骨上镀了一层金边。 他将目光扫过眼前这群残兵,有须发花白的老卒,有脸上还带着稚气的新兵,甚至有几个拄着木棍才能站稳的伤兵。每个人的铠甲都透着破旧,唯有死死攥在手中的横刀寒光尚存。 战争不是儿戏,是最残酷的人性对决,没有那么多的以弱胜强,即便有,也需要捕捉最佳战机,以及找到对手最致命的漏洞,否则就是以卵击石。 李愚说得对,当下不是能硬拼的时候,必须避开契丹军骑随时杀来的锋芒,又或者… 然而,当他望向渔阳方向时,眼前浮现的是城头那面残破的大唐军旗,是冯晖、高裕等兄弟在苦战之时祈盼的眼睛,是巷战中百姓惊恐,是契丹人弯刀上滴落的血珠...... 这些,让他不再去想懦弱的“又或者”。 “留一队照看重伤者…” 他的声音不大,却像横刀出鞘般锋利,眼神不带一丝犹豫与彷徨,更没有任何畏惧,只有淬火后的锋利与冰冷。他抹去眉骨的血,这个动作扯动了伤口,鲜血又渗出来,顺着鼻梁滑到嘴角。 “余下所有人,随我继续前行,不管前途会是一条怎样的血路,我们都要杀过去。”他舔了舔带血的嘴唇,将刀尖指向渔阳方向:“那里…有我们的弟兄,有大唐百姓,我们是大唐军人,大唐疆土绝不容外贼践踏,大唐子民也绝不能被契丹狗欺辱,煌煌大唐,天威浩荡,敢犯疆界,万里诛绝!” 唐帝国的幕落,让当今的大多数军卒只遵从节帅,不知天子,也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是大唐子民,还是威武大唐的军人。 沈烈的话让许多老卒想起往事,几个白发苍苍的老卒颤抖着挺直佝偻的背,浑浊的眼里迸发出骇人的精光。 这一瞬,他们记起了自己的身份,仿佛回到了曾经的峥嵘岁月,一声声发自内心的怒吼震散了残余的浓烟,在燃烧的山谷中久久回荡。 当第一缕阳光终于刺破云层时,这支伤痕累累的队伍已如离弦之箭,向着渔阳方向绝尘而去。在他们身后,将军石的余烬中,半面烧焦的唐旗突然被山风掀起,在朝阳中猎猎飞舞。 第二百零六章 修罗场 第二百零六章:修罗场 渔阳城。 晨雾裹着硝烟漫过城墙,将城隍庙前的尸堆染成灰白色。 苏宛儿提着药箱踩过血泊,绣鞋早已被浸透成暗红色,每走一步都发出咯吱咯吱的黏腻声响。 晨光熹微,映着她一张清丽却沾满烟尘血污的脸庞。 眉如远山,眼似秋水,原本应是温婉的轮廓,此刻却被一种近乎执拗的坚毅绷紧。几缕散落的乌发黏在汗湿的额角,非但没有显得柔弱,反衬得那双紧抿的唇线、那双凝望着伤兵时不肯移开的眸子,更添了几分磐石般的韧性。 一个后生被人抬放在她面前的草席上。 后生遍体鳞伤,腹部插着一支箭,鲜血已经浸透了全身的衣衫。 “我…我会死吗?” 后生嘴唇发白,声音细如蚊蚋。 “不会!” 苏宛儿的声音不高,却斩钉截铁地撒着谎。 她强忍着手抖,用剪刀剪开他的衣衫,眼泪却瞬间涌出眼眶:“别说话,喝了这个就不疼了。” 泪珠滚落,在她沾着泥灰的脸颊上冲出两道清痕,那瞬间的脆弱几乎要冲破她刻意维持的镇定,但很快又被她用力眨了回去。 她将麻沸散灌入后生的口中,想让后生在临死前能少一些疼痛,可后生刚喝了一口,混着鲜血喷了出来,气绝身亡,喷溅在她素色裙上的殷红如一簇血艳梅花。 “求你…救救…” 一只青白的手突然抓住她的裙角,随后便无力地垂落,那是一个被开膛破肚的少年,肠子像一捆打湿的麻绳堆在腰间。苏宛儿转过身时,发现少年怀里还紧攥着半块黍饼。 她看着那半块黍饼,呼吸猛地一窒,眼中瞬间蓄满了巨大的悲恸,仿佛那小小的饼子比眼前的惨状更能击穿她的心防。 苏宛儿用力咬住嘴唇,下唇几乎要渗出血来,才将那几乎冲喉而出的哽咽死死压住。这些天,她经历了太多这样的事情,总想放声大哭,但每一次都要强忍住。 少年的尸体旁,三十多个伤兵像破布袋般堆在草席上,血腥味浓得能尝出铁锈味。一个断了腿的中年汉子斜倚坐在墙边,面如死灰,见她望过来,咧嘴一笑,笑得很坦然:“丫头,先救能活的,不用管我!” 那坦然的笑容像针一样扎在苏宛儿心上。 她深吸一口气,艰难地挤出一丝笑,极不情愿地点了一下头,强迫自己从那巨大的无力感中抽离出来,目光扫过一张张痛苦扭曲的脸,最终落在一个腿上箭伤溃烂的士兵身上。 “嗤啦…” 她撕开一个士兵的裤管,腐烂的皮肉立刻涌出黄绿脓液。箭伤处蠕动的白蛆让她想起昨夜在尸体上见过的蝇卵,胃袋猛地抽搐起来。 “忍着点。” 她往伤兵嘴里塞了块木片,匕首稳而准地剜进发黑的皮肉,尽管脸色苍白如纸,额上沁出细密的冷汗,但握刀的手却异常稳定。 士兵的惨叫闷在喉咙里,变成野兽般的呜咽。 当啷一声,带锈的箭镞落入铜盆,她认出这是契丹人特有的倒钩箭,昨日在那个冯校尉背上取的也是这般制式。 她下意识问:“冯将军在何处?” 角落里传来回答:“东门已陷,冯校尉正在领兵厮杀。” 说话之人少了一只耳朵,血痂糊了半张脸,左胳膊也断了,仅是皮肉相连,“怕是堵不住了,校尉会把自己当沙包填进去。” 苏宛儿的手控制不住地猛然抖了一下,金疮药粉洒在伤口外沿,被涌出的鲜血冲成淡红色的泡沫。 时间倒回昨夜 子时三刻,渔阳城东笼罩在一片诡异的寂静中。 冯晖的狼牙棒斜插在箭垛里,刀刃般的夜风刮过垛口,带起一阵混着腐肉与铁锈味的血雾。他布满血丝的双眼死死盯着远处契丹军营中飘动的篝火,指节在刀柄上捏得发白。 “烈哥儿,别来了,兄弟认命啦!”冯晖对着虚空低语,喉结滚动着,咽下一口带着铁腥味的唾沫。 “你嘟囔什么呢?” 程保蹲在墙根阴影里,手中的短刀削着一截木棍,木屑簌簌落在他缀满铜钉的皮靴上。当他抬头瞥向冯晖时,左颊的刀伤在火把下泛着红光:“契丹狗今晚倒是消停,莫不是怕了?” 冯晖扯了扯干裂的嘴角:“消停?”他指向远处忽明忽暗的火光,“你看他们营里的火把,两个时辰都没挪过位置,怕是憋着坏呢。” 话音未落,城墙突然传来一声闷响,像是地底有巨兽欲冲出,冯晖身子一晃,半跪在地,掌心按着的砖石传来诡异的震颤。 “这是怎么了?地龙翻身?” 程保的短刀“当啷”掉在地上,他扶着箭垛刚站起身,第二声巨响接踵而至,这次整段城墙都在摇晃,垛口的碎石簌簌落下。 冯晖一个箭步扑到垛口,抓起火把奋力掷向城下。跳动的火光中,城墙根部的泥土正诡异地翻涌,仿佛有无数巨蟒在土层下蠕动。更可怕的是,那些白天被箭矢射死的契丹兵尸体,此刻正随着泥土的起伏缓缓下沉。 “娘的!”冯晖骤然心惊,“契丹狗在挖地道!”他转身时,铁甲刮下大片墙灰,“大郎,快带人下城墙,契丹军要冲进来了。” “娘的,果然憋着坏水!”程保抄起步槊,咒骂着冲下马道,牛皮靴底在石阶上磨出刺耳的声响。 不等冯晖再有吩咐,脚下的城墙突然像被天神捶了一拳,三丈宽的墙面向外凸起,砖石发出令人牙酸的呻吟。 “躲开!” 冯晖的吼声撕破夜空。 轰 城墙如酥饼般坍塌,飞溅的砖块直接将两名守军砸翻。 烟尘中,数十根包铁巨桩从缺口狰狞探出,每根都有成年男子腰身粗细,桩头还残留着新鲜的泥土。巨桩后面,黑压压的契丹重甲兵如蚁群般涌动,铁甲在月光下泛着幽蓝的光,手中挥舞的竟是清一色的铁骨朵。 “杀!!!” 契丹人的战吼震得人耳膜生疼,第一排重甲兵踩着同伴的肩背跃上缺口,铁骨朵挥出的弧线带起一片血雾。 冯晖亲眼看见一个弟兄被砸中胸膛,铁甲没碎,背后的护心镜却“砰”地炸开,碎骨和内脏喷了后面人满脸。 “堵住缺口!” 冯晖的狼牙棒捅穿一个契丹兵的咽喉,倒钩扯出半截气管。他踩着尸体跃起,脚下踏碎某个伤兵的手骨也浑然不觉。程保的横刀在冯晖右侧舞成银轮,将射向冯晖的箭矢尽数斩落。 “小心大矛!” 毛璋的吼声从城楼传来。 只见十几名契丹死士推着攻城槌般的巨矛阵冲出,矛尖上还串着半截守军的尸体。 冯晖侧身避过致命一击,狼牙棒砸断三根矛杆,却见两个契丹兵狞笑着甩出铁钩,带倒刺的钩爪“咔”地咬住他皮靴的铜护踝。 弯刀劈下的瞬间,程保的横刀削断铁钩,自己却被矛杆扫中后背,他嘴里喷着血把冯晖拽回来,突然再次响起毛彰的狂吼:“趴下!” 箭矢擦着他们头皮掠过,将推巨矛的契丹兵钉穿在砖墙上,可更多的契丹兵冲进城墙缺口,弯刀劈得守军残肢横飞。 “东门破了!” 有人绝望地尖叫。 契丹狼旗已经插上垛口,旗面上的狼头在火光中栩栩如生,仿佛下一秒就会扑下来咬断人的喉咙。 冯晖吐出一口血水,染血的嘴角咧出森然笑意。 虽然满身是血,也已经到了力竭之时,但他的杀意更盛了,不过是一死而已,多杀一个就当赚到了。 “弟兄们,既然今夜赴死,那就跟我杀个痛快!” 三个契丹兵举盾迎来,冯晖的狼牙棒砸碎第一面盾牌,倒钩带出的木刺扎进敌人眼窝。第二个敌人的弯刀砍在他肩甲上,冯晖不躲不避,铁头槌撞得对方鼻梁塌陷。第三个契丹兵被燃烧的火油溅到,正慌乱拍打面甲上的火苗,冯晖的膝撞让他喉结碎成了三块。 其他守军认定已无活着的希望,见冯晖如此不求生,也都横下心拼死一搏,这种不要命的厮杀一时间竟压住匈奴军的攻势,并将契丹军逼出城墙的缺口。 “垒尸为墙!” 冯晖见状,嘶吼着将一具契丹尸体踹进缺口。 其他人赶忙推来装满碎石的拒马,也有的人直接抱起同袍的遗体往缺口处堆叠,程保则用最后力气将长矛插进尸堆固定,缺口终于被临时堵住。城墙上的那杆狼旗也在毛璋的几番冲杀下被拔了下来,点燃后扔到城下。 城墙外,观战的耶律剌葛看到志在必得的攻陷竟然未果,不由大怒,手中长枪前指,吼道:“推倒那座尸墙,冲进去,杀光他们!” 随着轮番攻守战的继续,那座尸墙被冲塌、筑起,再倒塌,再垒起。就这样,尸墙越垒越高,越垒越厚,竟比原有城墙还要厚,其中有守军的尸体,也有契丹军的尸体。 因为东城危机,守西门陈参和守北门的高裕都带人赶了过来,也都在用命增加那座尸墙的坚固,当黎明的第一缕光刺破云层时,耶律剌葛接到阿保机的军令,退兵了。 冯晖站在由尸体和碎石垒成的矮墙上,狼牙棒拄着地面才能站稳。他的盔甲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左眼也被血糊得睁不开。 远处的地平线上,依旧没有出现援军的旌旗。 “烈哥儿,老子还活着,弟兄们还活着!” 他转头看向同样遍体鳞伤的程保、高裕等人,艰难地笑了起来! 第二百零七章 樊崖血骑 第二百零七章:樊崖血骑 苏宛儿踩着染血的碎砖找到冯晖时,这个被人称作“疯虎”的小将军正倚着残破的女墙啃冻硬的胡饼。左肩的旧伤又崩裂了,暗红的血顺着铁甲鳞片的缝隙蜿蜒而下,在夯土城墙上画出几道狰狞的血痕,最后凝在他腰间的皮带上,结成冰晶。 “将军,该换药了。” 苏宛儿听见自己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这才意识到已经三天没好好喝水了。她看见冯晖转过头时,那道横贯眉骨的新伤还在渗血,胡须上沾着不知是谁的血沫。 冯晖见是苏宛儿,咧开干裂的嘴唇笑了笑:“苏娘子,你箱底那包砒霜还在吗?”没等她回答,他伸腿用靴尖挑走半截契丹狼头旗,旗面上还粘着半只耳朵,“真要城破,别忘了给我留一撮。” 苏宛儿先是下意识点头,突然又剧烈摇头。 她解下药箱重重砸在垛口,从最底层翻出那个油纸包,在晨光中用力抛向城外,“有您在,渔阳城破不了!”她声音发颤,却字字清晰,“我们都要活着,直到契丹人退兵!” 初升的朝阳刺破浓雾,照亮城墙缺口处堆积如山的尸体。有戴着皮帽的契丹人,更多是穿着褐色战袍的守军,一具年轻士卒的遗体半跪在尸堆最高处,冻僵的手指仍死死掐着敌人的喉咙,像一株不肯倒下的红柳。 “苏娘子”沉默少许,冯晖突然开口,声音比平时低了几分,“你,你许人家了吗?” “啊?” 苏宛儿正解开他领甲的皮绳,闻言手指一颤,竟将甲片整个扯开,粘连的血肉被撕离伤口。 冯晖浑身肌肉瞬间绷紧,喉结上下滚动,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脸上依旧带着微笑,以及等待回答的渴望。 “对不住!” 苏宛儿慌忙凑近,呵出的白气拂过狰狞的伤口,想起小时候阿娘给她烫伤的手指吹气的模样,便也轻轻对着伤口呵气。 冯晖笑出声:“这么一吹,还真不疼了,你真是神医,连吹气都能治病。” “哪有啊!” 苏宛儿被他说的羞红了脸。 清洗伤口时,苏宛儿发现腐肉深处竟嵌着半片箭镞。她咬着唇用银刀剜出,冯晖的汗水顺着下巴滴在她手背上,烫得像油。穿桑皮线时,她的声音轻得几乎被风声淹没:“奴家没有婚约” “哎哎,正好,我也未娶!”冯晖抢着接话,因动作太大扯到伤口,龇牙咧嘴的模样反倒冲淡了肃杀之气。 他望着苏宛儿发红的耳垂,突然正色道:“等打退契丹人,我必请李节帅替我做媒,八抬大轿迎你过门。”说着,他又做哀求状,“但…还是要经你同意才好!” 针尖在阳光下划出银亮的弧线,苏宛儿低头缝合伤口,轻轻“嗯”了一声,发间的木簪随着点头的动作,在朝阳里投下细长的影子,正好落在冯晖掌心,像一根牵住两人的红线。 渔阳城北,樊崖口。 樊崖口是蓟州渔阳城西北的锁钥要冲,位于盘山余脉与泃河峡谷交汇处,两侧山崖如斧劈,形成天然隘口,最窄处仅容三骑并行,崖高百仞,猿猴难攀。 泃河在此收束为急湍,雨季水深没马腹,唯一渡口“老鹳渡”需经崖口栈道,秋冬枯水期则成运输辎重的浅滩通道。《水经注》有载:“泃水过无终,西折樊崖,湍石如齿,舟楫不通。” 契丹三万大军围攻渔阳,后勤依赖两条线,北路粮道自滦河河谷南下,经樊崖口转运渔阳大营,三日可达,南路粮道则需从檀州东进,绕行百里山路,补给周期会延长数十日。樊崖口对于契丹军来说,是重要的补给节点,也是退路的关键之处。 老鹳渡的岸边,血腥气尚未散尽,夏鲁奇拄着滴血的长枪,脚下是堆积如山的粮车残骸,经过三日的激战,契丹人赖以维系三万大军的命脉终被斩断。 然而,不等喜悦与连番作战的疲惫褪去,一名斥候滚鞍下马,几乎栽倒,声音更是带着哭腔:“右路军行踪暴露!契丹大军正分兵合围!” 贺瑰闻言心惊,劈手揪住斥候衣领,老将军花白胡须上凝结的血珠簌簌震落:“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右路军在将军石受阻…大火冲天!契丹狼烟四起,三路骑兵已扑向石梯子路!”斥候喘息如风箱,“指挥使所率六千步骑即将陷入死地!” 原本计划是夏鲁奇和贺瑰领的左路军骑在明,切断契丹军的补给线,以此来暂缓渔阳城被围攻的压力。沈烈所领的右路军在暗,悄然兵近渔阳城,打围城之兵一个措手不及,然后左右两军合兵一处逼退阿保机。 眼下出了变故,沈烈的行军被提早发觉,如果被围死,在无兵增援的情况下,实难解困,等到契丹军解决掉沈烈所领的右路军后,必然要全力攻击樊崖口,重新打通补给线,到那时,大家都会死在这里,更别提解救渔阳城了。 “哎呀!” 夏鲁奇心急得猛地闭眼,再睁开时,眼底已烧起焚天的烈焰。 随后,他翻身上马,长枪直指契丹大营所在的方向,连绵的毡帐如同灰色肿瘤寄生在渔阳城外。 “老将军,”夏鲁奇声音冷硬如铁,“我带一千骑冲营,焚其粮草,你领余部在此据守樊崖口,扼住此通道。” 贺瑰闻言,须发戟张:“你疯了!一千骑冲三万大营?!” “是疯了,可契丹主力正扑向烈哥儿,您也知晓他所领的那些兵马,我若不疯,他们会被围死,一个都活不下来。” 夏鲁奇枪尖在夕阳下淬出寒芒,“烧了大营粮草,围攻烈哥儿的契丹兵马必乱,这也是我们唯一生路,我若回不来,老将军…请自便!”话音未落,战马已如离弦之箭窜出。 在没有援兵的情况下,如果不主动冲击契丹军大营,沈烈所领的右路军会是怎样的结局,贺瑰非常清楚,但他更清楚,夏鲁奇此举无异是飞蛾扑火 然而,飞蛾扑火是死,等着契丹军逐一剿灭也是死,不如主动拼死了,老人望着夏鲁奇那决绝的背影,暴吼声响彻山谷:“擂鼓!为夏将军…为弟兄们,壮行!” 第二百零八章 血淬 一千铁骑化作一柄烧红的尖刀,狠狠捅进契丹大营西侧。战马撞翻鹿砦的瞬间,夏鲁奇长枪如毒龙出洞,将一名惊惶吹号的契丹兵连人带号角贯穿。 腥热的血喷在脸上,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枪锋横扫,又一名敌骑被抽离马背,颈椎断裂声清脆骇人。 “火矢!烧粮!” 嘶吼淹没在铁蹄轰鸣中。 骑兵们点燃箭矢,暴雨般射向连绵的粮垛。干燥的粟米遇火即燃,黑烟如巨蟒腾空,空气中弥漫着谷物焦糊的异香。 一队契丹重甲兵嘶吼着结阵阻挡,夏鲁奇狂笑策马,竟直撞上去,长枪贯穿两层铁甲,将一名百夫长高高挑起,尸身成了最恐怖的火炬。 樊崖口的高地上,贺瑰须发怒张。 他看见契丹大营西侧骤然腾起数道烟柱,渐渐连成一片遮天黑云。火光中,隐约可见一杆残破的唐旗在烟尘血浪中翻卷突进,如怒海孤舟,却又一次次劈开巨浪。 “好小子…” 老将军喃喃着,指甲深深抠进垛口石缝。他猛地回身,充血的双眼扫过仅存的八百甲士:“弓弩上弦!死守隘口!” 夏鲁奇的那句“老将军请自便!”,让贺瑰觉得不舒坦。 他觉得这是一句轻视之言,就算都打没了,他也不会独自逃生,他决心战死在樊崖口,会用一面大唐军旗蒙住脸,不管天下纷争如何,他始终认为自己是大唐的军将,没能守住大唐疆土,是耻辱! 周放是军骑一员,冲击契丹大营时,他双腿紧夹马腹,身下战马在箭雨中疾驰。 他左臂铁甲上嵌着三支断箭,右手的横刀早已砍出锯齿状的豁口。前方契丹狼旗越来越近,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尝到铁锈般的血腥。 “凿穿他们!” 副将康文通狂吼着,手中长槊挑飞一名契丹射手。 周放正要催马加速,忽觉战马前蹄一软,一支雕翎箭深深没入马颈,战马悲嘶着前扑,将他狠狠甩出鞍鞯。 在泥地里滚出丈余,肋骨传来钻心的疼,周放挣扎着跪起,正见战马倒在血泊中抽搐,马眼还望着主人。 一支长矛突然从烟幕中刺来,周放本能挥刀格挡,“铛的一声脆响,火星四溅,虎口顿时崩裂。 “唐狗受死!” 一名契丹军卒的弯刀已劈到面门。 周放侧身翻滚,刀锋擦着鼻尖划过,带起一蓬断发。他趁机反手横斩,刀身卡进对方膝甲。那契丹军卒嚎叫着栽倒,被周放扑上去一刀捅穿咽喉,热血喷了他满脸,顺着甲缝流进里衣。 “起来!” 同袍王胡策马掠过,伸手要拉他。 突然一支狼牙箭激射而来,王胡子躲避不及,被射中咽喉,栽落马背,手指还保持着伸出的姿势。周放扑到尸身旁,只见王胡瞪圆的眼中,映出自己扭曲的面容。 再看四周,已成血狱。 一名弟兄落马后,被三匹契丹马拖行,铁甲在石地上磨出刺耳声响,身后拖出十丈血路。另一名弟兄抱着流出的肠子,正用牙撕咬契丹伤兵的耳朵。一匹战马肚破肠流,却仍驮着燃烧的骑兵尸体,在敌阵中冲撞出条火道 “娘的,老子跟你们拼了!” 周放紧握横刀的指节已捏得发白,刀刃在掌中不住战栗,倒映着漫天火光与扭曲人影。他不管不顾地冲杀起来,靴底踩进温热的血泊,每一步都溅起粘稠的红浆。浓烟灌进喉咙,灼得他剧烈咳嗽,泪水混着血汗糊了满脸。 突然!一顶燃烧的毡帐轰然倒塌! 火星飞溅中,一个满脸烟灰的契丹兵狂吼着扑出,弯刀带着凄厉风声直劈周放的面门,周放瞳孔骤缩,大脑一片空白,只凭着数月苦练的本能闭眼挥刀格挡。 “噗嗤!” 温热的液体暴雨般泼溅在脸上、嘴里,浓烈的铁腥味瞬间冲入鼻腔。赵弘义踉跄睁眼,只见那契丹兵竟是一个少年。 此刻,少年双手死死捂着脖颈,指缝间鲜血如泉喷涌,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响,瞪得滚圆的褐眼死死盯着周放,那眼神里似乎并没有恨,只有濒死的茫然与不甘。下一瞬,他像一截被砍倒的树苗,软软瘫倒在泥泞的血污里,身体还在微微抽搐。 “呕…” 周放胃袋猛地抽搐,酸水混着血腥涌上喉头。 可未等他弯下腰,后方冲锋的战马已狠狠撞在他背上,巨大的冲力推着他向前扑倒,脸重重砸进一具半焦的尸体上,腐烂的焦臭和血腥几乎令他窒息。 “起来!趴着等死吗!” 夏鲁奇探身一把将他拎起,布满血丝的眼睛像要吃人。 周放迅速起身,麻木地挥刀,格开一柄劈来的弯刀,反手捅进对方小腹。刀刃入肉的滞涩感传来,他竟已感觉不到恐惧或恶心,只剩下一种冰冷的、深入骨髓的疲惫。 此刻,他想的不是杀人,只想活着,哪怕多活一息也好,可要想多活一息,只能不停地杀人。 就在这瞬间,斜刺里一道黑影如毒蛇吐信。 一支沉重的狼牙箭,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狠狠贯入周放的左胸,巨大的冲击力将他整个人带得向后飞起。 “呃啊…!” 剧痛终于刺穿麻木,他重重摔在泥泞里,溅起的血泥糊住了左眼。 视野瞬间模糊、倾斜、旋转,他能感觉到断裂的肋骨刺穿了肺腑,每一次呼吸都像在吞咽烧红的刀子,血沫不断从口鼻涌出。 声音变得遥远而混沌。 他仰面躺在冰冷的泥浆里,右胸那支箭杆兀自颤动。血水模糊的视线艰难地向上移动。 近处,一个断了腿的契丹伤兵正拖着肠子爬行,被一匹受惊乱窜的战马踏过头颅,瞬间如烂瓜般爆开。 稍远一些,一辆燃烧的粮车轰然爆炸,燃烧的粟米像金色的火雨泼洒下来,点燃了一个正扑向唐军的契丹百夫长,瞬间变成惨嚎的火球,在火雨中疯狂舞蹈。 更远处,火光映照的混乱战场中心,夏将军的身影如同浴血魔神。他座下战马已然倒毙,却兀自挥舞着那杆长枪,在敌群中死战不退。 一名契丹悍将挥动狼牙棒砸向他头颅,夏将军竟不闪避,用枪格挡的瞬间,左手拔出腰间断刃,狠狠捅入对方眼窝。那契丹将惨叫着捂脸后仰,被夏将军一脚踹进燃烧的粮垛! 夏将军的身影在烈焰浓烟中时隐时现,残破的“夏”字旗在他身后猎猎飞舞,如同指引这炼狱的唯一灯塔。越来越多的弟兄正嘶吼着向那旗帜汇聚,像扑火的飞蛾,也像归巢的倦鸟… 周放也想冲过去,但他感到刺骨的寒冷正从四肢蔓延向心脏,身体越来越轻,胸口的剧痛竟也渐渐麻木。 他艰难地、最后一次转过头,望向贝州的方向。 视线尽头,只有被火光染成暗紫色的天幕,和盘旋的、等待盛宴的秃鹫黑影。一滴混着血泪的水珠,终于从他眼角滑落,融入身下无边无际的、温热的血泊。 “娘…孩儿回不去了…” 周放最后一丝意识消散前,仿佛回到了清河城外的渡口。他缓缓闭上了眼睛,紧握横刀的手,终于松开了。血,还在从他胸口的箭伤处汩汩地流着,汇入这片被血与火浸透的大地。 炊子阿鲁浑秃突眼睁睁看着唐骑如疯虎般撕裂了他所在的大营,为首的唐将简直非人,长枪过处,人马俱碎。他惊恐万分,想躲起来,却不知应该躲到何处,只能从地上捡起一把弯刀,抵挡唐军骑的冲杀。 军需大营被浓烟吞噬,堆积如山的粟米、肉干在烈焰中劈啪爆响,火舌舔舐着邻近的毡帐和草料场。他绝望地看到,几匹受惊的战马拖着燃烧的辕车,一头撞进了存放火油的营区。 “轰…!” 一朵妖异的火莲腾空绽放,点燃了半边天空。 飞溅的火油如雨点落下,沾着即燃,许多军卒瞬间成了火人,惨嚎着四下乱窜,他刚挥刀砍翻一个冲到近前的军卒,自己胡须却已窜起火苗,很快就遍及全身,他痛苦地叫喊着,在地上翻滚着,想要扑灭身上的火焰,一杆长枪的枪头结束了他的痛苦… 夏鲁奇挥枪扫断两名敌骑的马腿。 火光浓烟中,他拄枪喘息,环顾四周,跟随他突入营中的千名骑兵已不足三百,人人浴血,战马嘶鸣带伤。但目光所及,契丹大营已化作一片火海汪洋,粮垛成灰,毡帐如焚,无数契丹兵像无头苍蝇般在火场中奔逃。 “将军!东面有大队骑兵回援!” 康文通嘶声大喊,同时翻身下马,将马缰绳塞给夏鲁奇,“快上马,我跟弟兄们护你杀出去。” 夏鲁奇望向渔阳城方向,嘴角扯出一个血淋淋的笑。 够了,火已焚天! 他翻身上马,长枪指向来时血路:“弟兄们!随我…” 话音未落,渔阳城头陡然响起震天战鼓! 紧闭的城门轰然洞开,为数不多的步骑却如开闸洪流,汹涌杀出,一杆“冯”字大旗迎风怒展! 第二百零九章 汉家儿郎 第二百零九章:汉家儿郎! “弟兄们,杀!!” 渔阳城下,地狱图景骤然翻转。 冯晖的咆哮压过城头的鼓声,身上被血浸透又冻硬的皮甲,此刻在晨光下泛着暗红的光泽,左肩苏宛儿新缝合的伤口在动作间又渗出丝丝殷红。他单手擎着那杆血迹斑斑的狼牙棒,另一只手紧握“冯”字大旗的旗杆,一马当先。 在他身后是城中仅存的渔步骑,人人带伤,甲胄残破,眼中却燃烧着同归于尽的火焰,如同决堤的洪流,在冯晖那杆猎猎作响的“冯”字大旗引领下,咆哮着冲杀上前,直指那片正欲吞噬夏鲁奇残部的契丹铁壁。 “杀!!!” 冯晖抡圆狼牙棒,砸向最外围一名契丹骑兵的马腿,战马惨嘶着跪倒,将背上的契丹骑士甩飞,瞬间被后续涌上的渔阳步卒乱刀分尸。这支生力军,人数虽少,却带着守城者积郁已久的滔天怒火和必死之心,以锥形阵狠狠凿入契丹回援部队的侧翼。 “是渔阳兵!冯疯子杀出来了!” 契丹军中响起惊惶的呼喊,他们万万没料到,被围困这么久、兵力枯竭的渔阳守军,竟敢主动出城,直扑他们主力回援的锋锐。 战场瞬间陷入更惨烈的混战! 远处,契丹中军高耸的指挥大纛下,主帅耶律阿保机勒马而立。他身披玄色重甲,鹰隼般的目光穿透战场烟尘,紧紧锁住那杆突然从渔阳城门冲出的、在契丹军阵中左冲右突的“冯”字大旗。 “他竟敢出城?!” 阿保机脸上惯有的沉稳第一次被强烈的惊愕撕裂,浓眉紧锁,声音低沉却带着难以置信的震动,“渔阳城内还有余力?还有此等胆魄?!” 夏鲁奇浑身浴血,拄着枪喘息,几乎力竭。他猛地抬头,看到那杆熟悉的“冯”字大旗在契丹人阵中左冲右突,所过之处人仰马翻,精神陡然一振。 “弟兄们!冯校尉来接应了!随我向冯字旗靠拢,杀出去!” 夏鲁奇嘶声狂吼,疲惫的身体仿佛被注入一股新的力量,长枪再次化作毒龙,奋力向冯晖的方向突刺。 康文通浑身是伤,左臂无力地垂着,却依旧死战不退,护在夏鲁奇身侧,用残存的右手挥舞横刀,嘶吼着:“护住指挥使!向冯校尉靠拢!” 阿保机看着那杆“冯”字大旗如同燃烧的血色流星,不顾一切地砸向自己精心布置、意图绞杀夏鲁奇的铁壁,又看到夏鲁奇残部如同回光返照般爆发出骇人的力量,向那旗帜疯狂靠拢。他心中那股惊愕瞬间被一种更复杂的情绪取代,那是身经百战的统帅对真正勇者的敬意,即使对方是死敌。 “好一双悍勇之将!”阿保机低吼一声,眼神锐利如刀,“明知是死地,偏要闯进来!明知是绝境,偏要杀出去,没想到汉家儿郎竟有此等血性!” 他猛地扬起马鞭,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与一丝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急切:“传令!前阵合围!后阵压上!给我死死围住那两面旗!绝不能让他们合流!更不能让他们退回渔阳!” 命令如同巨石投入沸水,整个契丹军阵的绞杀力度骤然提升。更多的骑兵从侧翼包抄,步卒如潮水般涌向那两股试图汇合的唐军洪流。 阿保机紧握缰绳,指节发白,目光死死盯着战场中心那两股越来越近的血色风暴。他心中那股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那不是对失败的恐惧,而是对一种不可阻挡之势的直觉。他仿佛看到两头濒死的猛虎,在绝境中爆发出的力量足以撕裂任何牢笼。 两支唐军,一支是焚尽敌营、锐气将尽的尖刀,一支是破釜沉舟、以命换命的孤军,在契丹大军的重重包围中,如同两条濒死的怒蛟,奋力挣扎着向彼此靠拢! 每一步,都踏着血与肉铺就的道路。 冯晖的狼牙棒早已被血和碎骨糊满,每一次挥击都沉重无比。他亲眼看着身边一个刚补进来的新兵,被契丹重骑的长矛捅穿胸膛,挑飞出去。 他来不及悲伤,反手一棒砸碎了那名骑兵的头颅。程保拖着伤躯,挥舞着一柄捡来的重斧,如同人形凶兽,硬生生在密集的敌阵中劈开一条血路,口中兀自骂着:“契丹狗!尝尝你家爷爷的斧头!” 夏鲁奇那边更是惨烈。跟随他冲出来的三百骑,此刻已不足百人,且人人带伤,战马更是损失殆尽。 他们结成紧密的圆阵,用长枪和残破的盾牌抵挡着四面八方的攻击,每一步移动都伴随着倒下的身影。 夏鲁奇的长枪折断,他夺过一柄契丹弯刀,刀法虽不如枪术精妙,却更显狠辣凶戾,刀光过处,残肢断臂纷飞。 两股血色的浪潮,终于在契丹军阵的中心狠狠撞在一起! “三郎!” 冯晖一棒扫开挡路的敌人,冲到夏鲁奇身边。两人背靠着背,浑身浴血,如同从血池里捞出来的一般,目光交汇,无需言语,只有铁与血铸就的信任和决然。 “冯晖,你还活着!” 夏鲁奇咧开嘴,露出被血染红的牙齿,声音嘶哑却带着畅快。 “想灭咱们,他们还没有这个本事,走,我带你回城!”冯晖大吼,狼牙棒指向渔阳城门的方向。 “他们合流了!” 阿保机身旁的亲卫失声惊呼,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慌。 阿保机的脸色阴沉得几乎滴下水来。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军令下达,看着数倍于敌的精锐层层围堵,却依然未能阻止这两股残兵在尸山血海中完成汇合。 那两杆残破的旗帜靠在一起,仿佛凝聚成一股更加可怕的意志。冯晖那声“回城”的咆哮,隔着喧嚣的战场,似乎也隐隐传入他的耳中,他甚至听出这两个字所带的不屑与嘲讽! “猛虎归山,其势难当!” 阿保机心中凛然,一股强烈的直觉告诉他,这支汇合后的唐军,其突围的意志和爆发出的战斗力,已非人力所能完全遏制。 他们不再是待宰的困兽,而是下山搏命的疯虎,他几乎能预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支残兵会用血肉铺路,硬生生撞开一条通向城门的血路! 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并非源于兵力劣势,而是源于对手这种超越极限、燃烧生命的决绝。 他再次厉声下令:“堵住城门方向!不惜代价!放箭!给我射垮他们!”声音里带着一丝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焦躁。 他知道这命令意味着巨大的伤亡,但他更清楚,若让冯晖和夏鲁奇活着走进渔阳城,对士气的打击和对后续战事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 此刻,城门洞开,李承约正率领最后的守城弩手在城头拼命射击,压制追击的契丹兵,为撤退争取一线缝隙。 夏鲁奇立刻下令:“结阵!交替掩护!撤!” 残存的唐军迅速汇成一股,伤者在中间,尚能战斗的在外围,以冯晖和夏鲁奇为锋矢,程保、康文通等悍将护住两翼,如同一个移动的血肉堡垒,向着渔阳城门且战且退。 然而,契丹人岂肯放过? 他们如同嗅到血腥的群狼,疯狂地扑上来撕咬。箭矢如飞蝗般射来,不断有人中箭倒下。刀枪的碰撞声、临死的惨嚎声、战马的悲鸣声、火焰的噼啪声,汇成一曲地狱的挽歌。 撤退的路,比来时更加艰难漫长。每一步都像是在粘稠的血沼中跋涉。不断有殿后的弟兄被契丹兵拖入人群,瞬间淹没。冯晖的左腿被一支流矢射中,他闷哼一声,脚步踉跄,却被夏鲁奇一把扶住。 “兄弟,撑住!城门就在眼前!” 夏鲁奇的声音带着喘息。 终于,在付出了惨重代价后,这支伤痕累累的队伍,硬生生从契丹大军的包围圈中杀出了一条血路,退到了渔阳城门之下。 “快进城!” 李承约在城头嘶声力竭地大喊。 冯晖和夏鲁奇最后冲入城门洞,陈参、高裕、程保以及毛璋等人死死守住城门两侧,抵挡着如同潮水般涌来的契丹追兵。 “关门!!” 冯晖用尽最后的力气嘶吼。 沉重的城门在令人牙酸的巨响中,艰难地、一寸寸地合拢。最后一丝缝隙消失的刹那,一支契丹长矛“夺”地一声钉在厚重的门板上,矛杆兀自嗡嗡震颤。 城门轰然闭死,沉重的门闩落下。 大纛之下,耶律阿保机沉默地望着那扇轰然关闭的渔阳城门。 城外的喧嚣喊杀声仿佛瞬间远去,只留下那支钉在门板上的长矛,还在徒劳地震颤。他紧抿着嘴唇,下颌线条绷紧如铁石,眼神深邃复杂。惊愕、愤怒、不甘,最终都沉淀为一种难以言喻的沉重敬意。 “好…好…果然是悍将!”他低声重复着,声音在风中显得格外低沉,“如此绝境,竟能破围而出…汉家猛虎,名不虚传。” 他缓缓抬起手,止住了身旁将领意图再次强攻的请命。望着城头那面重新飘扬起来的残破“唐”字旗和“冯”字旗,阿保机知道,今日之战,自己败了,败得非常彻底。 “唉…!” 阿保机调转马头,玄色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留下一个凝重如山的身影,和一句只有身边近侍才能听清的叹息。 第二百一十章 死战野狼峪 第二百一十章:死战野狼峪 城外的喧嚣喊杀声被隔绝,城内只剩下浓重的血腥味和一片劫后余生的粗重喘息,以及伤者压抑不住的痛苦呻吟。 冯晖靠着冰冷的城门滑坐在地,狼牙棒“哐当”一声掉在脚边。他大口喘着气,汗水、血水混杂着流下,左肩和左腿的伤口传来钻心的剧痛,眼前阵阵发黑。 夏鲁奇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拄着半截弯刀,胸膛剧烈起伏,身上数道伤口深可见骨,全靠一口气硬撑着。 “冯将军!” 苏宛儿带着药箱,脸色苍白却强自镇定地冲了过来,身后跟着几个同样疲惫的医者。 “先救重伤的弟兄…”夏鲁奇喘息着摆手,目光扫过跟着他杀回来的寥寥数十骑,眼神黯淡。 千骑出,数十归… 何等惨烈! “宛儿,先给我家三郎疗伤!” 冯晖挣扎着站起,迎向苏宛儿,又回手拍了拍夏鲁奇的肩膀,声音嘶哑:“三郎…这把火…烧得好!” 他看着城外冲天而起的滚滚黑烟,那是契丹粮草辎重焚烧的证明,是夏鲁奇和千骑弟兄用命换来的战果。 夏鲁奇苦笑一下,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苏宛儿撕开夏鲁奇破碎的衣甲,清理深可见骨的伤口,剧痛让夏鲁奇倒吸一口冷气,额上青筋暴起,但他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待到苏宛儿用烧红的烙铁暂时止住他肋下一处最凶险的流血时,夏鲁奇才仿佛从剧痛中缓过一口气。 “三郎,烈哥儿呢?他带来多少兵马?能不能吃下城外的阿保机?”冯晖被困在渔阳城内,外边的消息根本进不来,既然夏鲁奇到了,他觉得沈烈一定就在附近。 “烈哥儿…”夏鲁奇猛地抓住冯晖的手腕,力道之大,让冯晖都感到生疼。夏鲁奇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冯晖,声音因剧痛和急切而颤抖,却字字如铁:“冯晖…听我说,我突入敌营前…烈哥的右路军在西北三十里外…” 冯晖瞳孔骤然收缩:“什么?!” 夏鲁奇急促地喘息着,眼中是浓得化不开的忧惧:“烈哥儿…被围了!耶律曷鲁和耶律剌葛两路大军将他堵在…堵在鹰愁涧以西的…野狼峪,他们…危在旦夕,我们没有援兵了!” “啊?!” 冯晖听到这个消息,如遭雷击,猛地站起,眼前又是一黑,踉跄一步才站稳。陈参、程保等人也围了过来,脸上皆是震惊与担忧。 “野狼峪?!”李承应熟悉渔阳周边的地形,听到“野狼峪”三个字,心里最后的一丝希望破灭了,“那是绝地,若无外援,走不出来…” 夏鲁奇看着冯晖瞬间惨白的脸,感受着他手腕上传来的剧烈颤抖,痛苦地闭上眼,复又睁开,声音充满了无力与焦灼:“我本想…焚了敌营就去救他…可…可你也看到了…” 他环顾四周,残破的城墙,疲惫不堪、人人带伤的守军,自己手下仅存的数十残兵,“我们…我们分身乏术啊!” 一股冰冷的绝望,瞬间攫住了城门洞内所有将士的心。城外契丹人的叫骂和攻城槌撞击城门的声音,如同丧钟般敲击在每个人的心头。 沈烈被围,兄弟危在旦夕,而他们,却只能困守在这摇摇欲坠的孤城之中,无能为力! 不仅如此,冯晖此刻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如果不是他冒然行事,绝不会出现这样的危机,是他害了烈哥儿,害了弟兄们。他紧握的双拳,指甲深深嵌入了掌心,鲜血顺着指缝滴落,却浑然不觉。 他抬头望向西北方,仿佛要穿透厚厚的城墙和弥漫的硝烟,看到那片兄弟浴血的山谷。眼神中,是无尽的自责,滔天的怒火,更是深沉的、几乎令人窒息的无力感。 野狼峪,残阳如血。 罗月华送给沈烈的那杆“罗家枪”已断,沈烈不想丢弃,将两截枪杆绑在背上,手中横刀已崩出三道裂口,刀刃上凝着暗红的血冰。 他背靠着一辆燃烧的粮车残骸喘息,每一次吸气都扯得肋下箭伤钻心地疼。环顾四周,鹰愁涧以西的野狼峪,名副其实地成了吞噬人命的狼口,仅存的千余残兵被压缩在几辆燃烧的粮车和乱石堆围成的狭小阵地内。 “烈哥儿!东面…东面又上来了!” 陆道岩拖着中箭的左腿,嘶声指向谷口。 那里,耶律曷鲁的黑狼旗正缓缓推进,重甲步兵的盾墙在暮色中闪着寒光,如同移动的铁壁。而西侧高坡上,耶律剌葛的骑射手正将最后一囊箭矢搭上弓弦,箭头在夕阳下泛着幽蓝,那是淬了毒的致命寒芒。 洪少游狂吼着抡起仅剩的单锤,将一名攀上矮坡的契丹步卒连人带盾砸得四分五裂。滚烫的脑浆溅在他焦黑的脸上,他浑然不顾,只是朝着沈烈方向嘶吼:“将军!让我带弟兄们再冲一次!老子给你撕个口子!” 沈烈没有回答。 他的目光扫过身边仅存的千余残兵:人人带伤,战马几乎死绝,箭囊空空如也。脚下冻土已被血浸透,踩上去发出粘腻的声响。山谷两侧的枯树上,挂满了被契丹人虐杀的尸体,在寒风中摇晃,如同地狱的旌旗。绝望,像冰冷的毒蛇,缠绕着每一个人的心脏。 “结圆阵!死战!” 沈烈的命令嘶哑而决绝。 不会有援兵的,即便夏鲁奇和与贺瑰赶来,也是送死,渔阳城更是自身难保,这是最后的绝唱了。 残兵沉默地收缩,以沈烈为核心,刀盾在外,长枪斜指,组成了一个带血的刺猬。陆道岩用断箭支撑着身体,指挥弓弩手将最后几支箭搭上颤抖的弓弦,箭头是磨尖的骨头。洪少游站在圆阵最外,独臂高举染血的铁锤,像一尊破损的凶神。 阵地核心,几辆侧翻的粮车后,弥漫着血腥与金疮药粉的刺鼻气味。 李愚正跪在一名年轻伤兵的身边,用牙齿撕下自己染血的官袍下摆,死死勒住伤兵大腿上那道深可见骨、仍在汩汩冒血的狰狞伤口。在他身侧,堆满了空箭囊和折断的兵器。 李愚额头青筋因用力而暴起,汗水混着血污从鬓角滑落,此刻的他早已撕碎了身上原有的斯文,眼神里只剩下决绝。 冯道则跪在另一名肠子外流的少年身边,素色的袍襟早已浸透暗红血污,修长白皙的手指此刻却稳如磐石,正快速而小心地将流出的肠体塞回腹腔,用撕成条的内衫紧紧裹住。 “冯县丞!药!” 李愚头也不抬,手伸向身后。 冯道解下已瘪了大半的药囊,转头递给李愚,“省着点用,只有这些了…”随后他俯身对着那眼神涣散的士卒低语:“小兄弟,撑住,援军很快就来了。” 少年听到这话,涣散的眼神竟奇迹般凝聚了一瞬,死死抓住冯道沾血的衣袖。冯道反手紧紧握住,直至那手无力滑落。 他面无表情地合上少年的双眼,捡起地上染血的横刀,默默站到了程不换身侧一处刚被契丹兵冲击、出现空隙的地方。 今日必死! 冯道如此想。 或许…跪在地上,像狗一样乞求一条命,成为契丹人的奴隶,然后再凭借自己的本事,在契丹人里混个模样出来,这样就能活,还能活得不错,但他此刻不想那样做,只想跟着沈烈,站着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