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最白炮灰》 第一回 说书人巧言故事,曾仕银无奈归天 孔京宝二爷慌忙向洞里逃去,后面一条中年猛汉穷追出来,满面杀气,大喝一声“贼子哪里走?!”孔京定睛一看,来者一脸凶神恶煞,头戴冲天冠,身披黄金甲,一条大红色披风迎风飘扬,正是那横勇无敌天下第一的天宝将军宇文成都。(括号2013年影视版反括号) 黑暗中,只见宇文成都把他手中的凤翅鎏金镗使劲掷出。只因昏暗没准头,孔京侧身一躲,险险避过。鎏金镗直插到他身前的岩壁上,溅起点点火花,却不知无意中扎中了什么东西,洞窟中顿时黑雾弥漫,将前逃后赶的二人团团围住。 可惜,洞中本就伸手不见五指,再来一团黑雾,不过黑上加黑还是黑。两人一逃一赶,也未注意周围变化。只可惜,孔宝二爷乃一文弱书生,又怎是身经百战天下第一的宇文成都的对手?这场兵捉贼的游戏,可说是幼儿园小孩对阵拳王泰森,胜败立分。不消片刻,孔京就被打翻在地,宇文成都正要将他五花大绑,周围黑雾如同有了灵性般,忽地聚集过来。 “尊吾名号,与汝无限荣华富贵!” 黑雾中,有一诡异的苍老声音低沉呓语着。二人闻声一楞,不料黑咕隆咚的洞中,竟然还有第三者! 要知二人为何追逃至此,话还得从头说起。俗话说,饭要一口口吃,故事要一点点讲。公元202x年,我出门上超市购物,回家路上遇到个蓬头垢面的老乞丐,模样酷似达叔在星爷的《功夫》一片中的造型,就差拿本儿歌出来当做武林秘籍忽悠过路小朋友。我看他可怜,又做尊老之心,于是掏出钱包走近前去。本来想扔个刚才买菜找零的两三元,谁知手一滑,一张粉红色的百元大钞如纷飞蝴蝶般滑出包,飘落到老乞丐的讨钱盒中。 我脸一红,心中暗叫不妙,这下亏大发了!若是捡回大钞,脸上难看不说,夺乞丐的食钱有点晦气。万一人家护食,动起手来,那就无异于虎口夺食;若是不捡嘛,毕竟是百元大钞,能买多少好东西啊?!买肉都够一周吃的了。叩心自问,我还未曾富裕到施舍百元,都不肉痛的境界。于是愣了,杵在原地,进退两难。 老乞丐望着我,咧嘴笑了,道“这位看官如此大方,有道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小人我说书卖艺,讨口饭吃。不白收你赏钱。眼下我有个好故事说与你听,如何?” 我一听来劲了,想不到这老人家还是个说书先生,真乃真人不露相!我自幼爱听故事,于是点头同意。反正钱都给了,不听白不听。老乞丐,哦不,说书先生不知从哪里摸出个小板凳,折叠的,貌似某宝上5元包邮的刷量货。我听书心切,也顾不上太多了,正好站得久了,两腿也有点酸,于是不客气一屁股坐将下来。 说书先生见我坐定,点头微笑,娓娓道来。不知他报恩心切,还是有别的缘由,总之这个故事果真如他所言,峰回路转,匪夷所思,令人拍案叫绝,叹为观止。正好,我是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写手,不敢独享,将此故事添油加醋,作与时俱进之加工后放到网上,以告天下看官。说到这,脑中似乎又蹦出《功夫》尾声那句,“拯救天下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话说古代有一营生,西方叫“吟游诗人”,东方叫“说书先生”,如今叫“驻站作者”。名头虽然不同,干的活千篇一律,都靠讲故事讨口饭吃。 诸位看官大人们,看了我这书名,或许会奇怪道“炮灰难道还有白色的么?” 乌鸦还有白色的呢,只是白化种,罕见。于是,我答曰,“有!”且听我细细道来。 话说现代,某市某银行中有一部门叫“信贷部”,有位基层社畜名叫曾仕银。此君岁数也都三十好几,老大不小了,可还孑然一身。由于他天资愚钝,能力有限,加上三本院校出身,无半分官职,更无丝毫背景,每月都在kpi的红线上下作疯狂试探,银行业混迹多年还没被末位淘汰,已算福大命大。升职加薪啥的,更是做梦也不曾想。 这天,曾仕银如往常一般提前到岗上班。hr小姐上班后,忽然把他叫到办公室,掩上门,从打印机从打出一份文件,然后用例行公事,不带半分情感的口气说道“曾先生,根据今早下发的公司文件,我司已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你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务交接。” 都说生活如开盲盒,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盒会是什么。 曾仕银如挨当头一棒,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保持公司唯一的多年全勤记录的结果,竟是被公司无情抛弃! “为什么?”他喃喃问道,hr小姐显然身经百战,也不与他辩驳,只把手中文件向他一甩。 曾仕银伸手接过,只见上面几排大字,还有他的大名。这个名字是如此熟悉又陌生,仿佛别人的大名。他万万想不到,自己名字还能出现在公司的红头文件上,只可惜不是升职的调令,而是炒他的辞退书。 不过,名字下的几行文字还是解答了他心中的困惑,原来他半年前经手的大客户陈先生失联落跑,致使公司蒙受了上亿元损失。唇亡齿寒,自己作为经办人,自然难逃追责。另,公司领导接到举报,经查实,他滥用职权,收受回扣,触犯公司某某管理条例,涉嫌金融犯罪,被炒算是有法有规可依。 后面附一纸,依稀可见一监控照片,拍的正是数月前他与陈先生在楼下咖啡店的一次面会。当时陈先生说,为感谢他搓成贷款一事,送了他厚厚一信封十万元。他回家拆封后吓一大跳,隔日约见陈先生,分文不留全数奉还。只可惜监控并未拍到这事,百口莫辩。 之后在公司干了些啥,曾仕银已经不记得了。反正他已被炒,交接的事干得快点慢点,也不会有人计较。晚上,他浑浑噩噩地回到合租房,手机响了,屏上显示,“老婆大人”。 可惜,这只是他的美好愿望,正如穷打工仔常远望云端的江景豪宅大平层,总在心里说,老子以后有钱了,一买三。住一套租一套送一套。现实中,他是没有老婆的,只有公司里另个部门的地下女友。女友同他这段恋爱长跑地下情超过5年,至今也才到“上街无人处脱下手”的地步,离修成正果还差十万八千里。 女友来电,曾仕银自然不敢不接。刚接通,对面就传来女友气呼呼的声音 “仕银,算老娘我错看了你!还指望你有朝一日出人头地,没想到你穷傻了,竟敢干吃回扣的违规事!” “天地良心!我没收回扣!”曾仕银急急辩解道,女友不容他辩驳,打断道 “公司里给人看见不好,闲话太多,以后我们就不要再见了吧!” 接着只听“嘟”一声,他还想申辩,对方已经收线。好家伙,消息传得真快!所谓祸不单行福不双降,一日之间,他竟然连遭“失业”与“失恋”双失打击。 好你个贼老天,待我可真不薄! 曾仕银急愤填胸,无奈腹中空空,正想出掏手机上某团点个外卖充饥,不料耳中传来轰鸣声响,只觉头晕目眩,站立不稳。他心想不妙,乖乖,我这耳石症又发了!耳石症虽然是不足挂齿的小病,但发起来却十分厉害。人如同坐上旋转木马,天旋地转,别说行走,连站立都困难。幸好稍事歇息后就能恢复正常,他于是蹒跚走回房中,一头栽倒在自己床上。 然而片刻之后,他就发觉不妙。不知为何,头转着转着,身体就动不了了。他想掏出手机打急救,可一只手指也动不了,只得顺势栽倒在床上,动弹不得。晚上约10点,合租的小哥下班回来,他想喊救命,可喉咙似乎已经放飞自我了,半声也出不了。合租小哥以为他早早睡了,就自个儿洗漱歇息,直到次日清晨他的手机起床闹钟响起。 用过手机叫醒的看官都知道,如果放着不理,手机闹钟会反复响个没完没了。合租小哥第三次被曾仕银的闹钟吵醒后,终于忍无可忍地来到他房间,这才发现他早已病倒在床上,于是赶忙打120送去三甲医院急救。这时距他发病已近10小时之久,早已错过救治黄金时段。 曾仕银经过医院手术抢救,小命是保住了,可惜来得太晚,脑细胞因脑血管梗塞大量坏死,已致陷入深度昏迷状态,无力清醒。用句脍炙人口的小品话来说,又一崭新的植物人诞生了!他虽然尚有意识,但无力掌控全身任何一块肌肉,只能长期昏睡。 幸好,他的听力尚好。虽然目不能视,口不能言,但周围人说话,他还是听得一清二楚。躺了不知多久,他听到了老母亲的声音。从母亲的絮叨中,他才知道,自己中风了,经过医生抢救终于捡回一命。如今虽然植物人了,可爸妈决定砸锅卖铁也要救他性命。 为啥会中风?他不知道,印象里中风是古往今来,顶顶厉害的大病。谁遇上它,不死也残废。可自古中风都是60岁以上老人得,世人以为是“老年病”,他便没有提防。万万没想到,自己或许是某记与某徳基之类的垃圾食品和廉价外卖吃多了,为保住职位也常年义务加班,每晚12点前从未睡过。于是常年体检亚健康,致使如今老年病提前,30几岁就中了风。 曾仕银在家排行老二,上有一哥叫曾仕金,下有一妹叫曾铜燕。他的老家是一处名不见经传的贫困小山村,大哥小妹在家务农,就他读书成绩较好,一路考上三本大学,毕业后留下,立志在大城市安家。用流行语来说,他就是一位典型的“凤凰男”,自小爸妈还指望他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没想到,一场中风将他这只“凤凰”打回了原形。 有数次,她老婆,哦不,女友,哦不,前女友来看他,在他床头唠叨,也不管他听不听得到。她说“仕银,你知道么,a姐升职了,她现在是部门经理了!” 曾仕银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之前a姐与他是竞争部门经理的对手,两人为争业绩升职,多次交手。他的大客户陈先生原本是a姐的客户。不知为何,在得知陈先生想向银行贷款一亿后,(括号其实是诈骗反括号)a姐忽然退让了。曾仕银看有机可趁,于是拉拢陈先生,多方折腾,最终撮成一亿业绩。现在他懂了,或许是a姐与陈先生合谋骗银行钱,故意给他下套。陈先生得了钱溜之大吉。a姐为升职,以收受陈先生回扣为名,匿名向公司领导告他了一状。 领导一查监控,好家伙,这还有假?以权谋私的罪名于是坐实了,就算公司老板是他亲爹也难保他。可惜,他亲爹只会耕田。 原来如此,自己稀里糊涂间,竟成了别人发财升职的炮灰! 正是 常为饭碗瞎折腾,加班到头一场空 签单时分君莫笑,谁知是吉还是凶 曾仕银满腔愤慨,可怜他植物人了,什么也不能做,就连呼吸也不能自主,只能靠呼吸机吊命。半睡半醒间,闲得无聊,他把自己不长的30多年人生如同播电影一般,翻来覆去想了好几遍,仔细琢磨,自己过去都做错了哪些事。 古有达摩面壁,今有病房沉思。不知琢磨了多久后,他终于想明白了!那一刻,他看到了一切的真相。真相是啥?其实不玄乎,也不算泄露天机,一言蔽之 万般皆是戏,唯利一点真。 如果能喊的话,他想长啸一声。可惜他植物人了,他什么都干不了,只能沉睡。 日也睡夜也睡,时间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俗话说,永远不要小看,人类无聊的力量。因为太过无聊,曾仕银在脑中精心编织了一场梦。他还记得,大概2013年,刚出大学校门那些年,他追过一部古装剧,名叫《隋唐演义》。他是某宝强的粉,而某宝强刚好在剧中出演武力超群的李元霸一角。就为追星,他追完了全剧62集,如今用此剧为蓝本,编织了一场梦。 这个梦中,他是主角。身处隋末乱世中,他掀杆而起,替天行道,率领众多弟兄,上瓦岗山,占长安城,收李世民全家桶,平定天下,终成一代霸主。万邦来朝,号“天可汗”。此后,他继承先代隋炀帝未成的事业,挥师东征,平定高句丽,顺带收服东瀛之地。一统东亚后,他又仿效一代天骄的成吉思汗,指挥铁骑踏入还是蛮夷之地的东欧。 这场长梦正编得精彩的当口,忽然他听到了老妈的声音。 “儿啊,不是当妈的心狠,只怪你命不好,都躺三年多了!按一天过千元的开销算,你的医药费早已超过百万。” 曾仕银闻言心里一惊,他只顾自己做梦,却不想这病代价如此高昂。自己家是乡下老实人,世代务农,家无余财。就连自己每年上大学的万把元学费,爸妈都拿不出,还是自己勤工俭学赚的大半。百万元医药费,真是卖了他全家,也不可能拿得出的呀。 大哥长他几岁,四十出头,早已成家生子,于是爸妈不指望他传宗接代。小妹小他十岁,二十出头,也早到谈婚论嫁的岁数。无奈祖宗规矩,成家如同在单位生子,得按先后顺序来。小妹早有意中人,早几年就等着吃他这二哥的喜糖。可惜他与女友迟迟没有进展,他也猜到,小妹或许对他早有怨恨。如今他这场大病,或许把几个家的腰包都掏空了。 “事到如今,能求的人,俺都求了;能借的人,俺都借了。家中实在是掏不出一丁点了,就差出门要饭了。你就饶了娘,好么?” 虽然看不到,但他想象得出,老妈在说这话时,是如何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模样。又听得老妈哭诉道“你不是想回家么?俺这就接你回家。下辈子,咱们还做母子!” 曾仕银听得冷汗直冒,因为这三年间他断断续续听周围人说话,知道自己全靠呼吸机吊命。要是出了医院,呼吸机一停,他哪里还有命在? 他想喊救命,可喊不出,嘴早在三年前就不听他使唤了。只得默默听着有人把他从病房推了出去。离开呼吸机,他立刻感觉喘不上气。可没法,谁也救不了他。这世道,有钱不是万能,可没钱万万不能,他就在半梦半醒间过了世。倒是走得安稳,因为他心知,全家都穷,又欠下巨款。他不死,没准就得家人死了。这叫,舍我一个救全家,死得其所。 欲知后事如何,追书的明白人给个收藏,追不追的都给个赞呗,共建文明和谐社会云云。 话说在人工智能大爆发的现在,据说ai快要解放(括号取代反括号)人类劳力了。为了证明自己不比ai逊色,也为锻炼以防痴呆,作者我常同自己的脑袋玩个游戏,名叫“每日一练”。我常拍拍脑袋,问他,“脑啊脑,你看今天这故事像什么?” 我脑摇晃一番,吐出个相似的小故事 从前有一穷人得了重病脑溢血,被送到医院,抢救一番活过来了。可脑受损后他病得很重,忘了走路,只得瘫在床上。有一天,主治医师查房时对他说,按照医院的规定,欠费超过10万的话,只能停药,回家听天由命吧。 穷人闻言大喝一声,骂道,我命由我不由天! 于是隔天,医院护工把他连人带床请了出去,扔到停车场。 医生下班时经过,看见他,心想就让天,来治你吧! 第六十回 孔京洞里思过往,众人登山愁无路 之前一连进洞上百人,都悄无声息,估计被妖怪吃了。北平王也不愿他这个爱子,进去送死。他打算,再多守几日,要是洞里的响马没死,也饿得差不多了。那时官兵杀进去,还不是手到擒来么?一想到这,他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镜头转到不远处的洞穴里,孔京跟往日一样,照旧坐在主穴地上,稳定军心。一连几天,都没有官兵来送吃的了。之前的尸首也都被众人敲骨吸髓,吃得干干净净,连点血腥都没剩下。他只觉得头晕眼花,饥饿感像一条蛇,不停地在自己心头撩拨,扰乱心神,令他无法静心。 为了逃避饥饿感,他也去过几次昆仑镜里的古怪空间,陪师父下了几百盘棋。可是,他知道,没用。躲到镜里去,虽然不饿,可是里面的时间比外界慢得多,躲上几个月,都没用。一出来,照样饿得慌。只是,因为有镜里空间的存在,别人只是在洞里困了十来天。他孔京可不只十来天,按正常时间算,他进来至少有几个月了。 所以,他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足够他把自己身上的事想清楚,想明白。他前世是在银行上班的,这点之前也讲过多次。他记得,有次参加公司培训,培训师教过的道理,给他留下不浅的印象。 培训师说,人这一生,要是能想清楚三个问题,那么这辈子就不会太差。这三个问题是,一,我干过些啥?二,我现在在干啥?三,我以后要干啥? 或许是无聊,也或许是打发时间,进洞后这些时日,他也经常拿这三个问题问自己。如今,他琢磨了好久,终于有了答案。这时如果有记者来采访他,问道,“孔先生,你现在想干啥?”他只有一个答案,无比清晰,那就是——我想活下去! 为什么这么想呢?因为前世,他中风了,植物人了,在医院病床上躺着,做了三年梦。亲人因为缺钱,最终断了他的氧。他想活,可活不了。他植物人了,命已经不在自己手中,掐在别人手中呢。 如今,他好不容易在另一个世界转世。可是,这个世界比前世的现代还危险!刚来就有个天下第一的宇文成都,要他的命。前世,他也看过不少穿越剧,试问有谁比他惨,刚穿越就要死?他不想死,他在前世死过一次,所以他比任何活人都怕死。也因此,当他在地洞里遇到古怪的黑雾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他知道,性命关头,什么伦理道德,什么钱财情义,狗屁!只要能活命,这世间的一切都能踩在脚下! 后来,紫妍把他从地洞里救了出来,他顺理成章地,继续他转世前开始的造反事业。为什么要造反?他也想清楚了。如果说,转世前的孔京造反,是为了救他妈。现在他造反,是因为他喜欢。 因为,他还记得前世的一个心愿,如果有来生的话,我再也不要受谁控制!他还记得,自己前世的命掐在亲人手中,要他活就活,让他死就死。 可是今生,生活在人类社会,他必须受官府,受朝廷,受皇上的控制。他要摆脱这个控制,就要干翻皇上,自己来做皇上。不这样的话,皇上就要弄死他。还有不知道哪里来的刺客,一连两次,要弄死他。 古代有官逼民返的说法,他既是自己喜欢,也是被逼造反。谁叫皇上宠爱的天下第一宇文成都死在自己手上呢?皇上绝不会放过他。既然造反是死,不造反也是死,那他还不如依自己喜好,反个够!不反,死定了。反了,还能有一线生机。 他想通的第二件事,就是“这个世界的人真好忽悠”。他记得前世在现代看过本书,里面提到过一种说法,历史是螺旋式发展。虽然有种说法是,人类从历史里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不汲取教训。后来,互联网改变了一切游戏规则,人们从互联网中掌握了海量信息,一点屁大的事件都会被舆论无限放大。所以,现代世界的人博闻广识,越来越难忽悠。 而他在银行里上班,做过多年推销员。推销员是干啥的?无非不就是忽悠人买货,并且是合法合规的忽悠。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客户越来越难忽悠,领导为了业绩,对手下推销员下的指标也水涨船高。如何忽悠到客户,完成领导交代的业绩,是前世的他常年头痛的事。 如今,他来到这个世界。换算到前世的公历,大概是公元600年左右。这个世界没有互联网,现代科技就连萌芽都没有,人们知道的事大多只限于口耳相传,文盲遍地都是。他用一千多年后的法子来对付这个世界的人,只有一个感觉真好忽悠! 这就如同穿越剧里编的那样,荷枪实弹的现代人去到古代,用现代科技吊打古代原始人。 他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别人眼中自己是善人还是恶人。他的前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人,才不信古代的伦理道德。他也不信什么神佛,前世也没有神佛救他。他的命是自己的,才不要捏在谁手里。为了活下去,什么手段他都可以使出来,把挡在他路上的敌人清个干干净净。用现代爽文的话说,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挡我者,死! 这些日子里,孔京想通了很多事,唯独一件事怎么也想不通。那就是,天启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不信神佛,如果说他现在有什么信仰的话,那他只信“天启”。他记得自己在转世前,从那个不知道什么来头的神那里,得到了名为“摩墨斯之瞳”的法宝。这法宝有什么特别的用途,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用了后可能在周围找到“天启”,也就是那些闪光的字句。 “天启”用肉眼是看不见的,用游戏里的说法,算是“隐藏信息”。可是,既然是信息,一定是谁留的。究竟是谁在这个世界到处留下“天启”?是给自己看的,还是给别人看的? “天启”有时写中文简体,有时写繁体,有时是外文,还是他不认识的文字,明显不是一两个作者留下的。“天启”是怎么来的,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这些不知道是谁留下的信息,对自己有大帮助。过去有好几次,都是“天启”救了他和周围人的命。所以,他如同个虔诚的信徒那样,越来越依赖天启。 这些天来,就算周围有好多人怀疑过,真能活着出洞吗?他都没有丝毫质疑,因为他心知肚明,“天启”就是这么说的! 只是,天启的事不能告诉别人,别人没有“摩墨斯之瞳”,看不见天启,也不可能相信。他也不想把天启的存在告诉别人。不知道为啥,孔京心底隐隐觉得,要是被别人知道了天启的存在,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他设想过,天启存在的几种可能,每一种都无从考证。也许,现在还远不到时候。 他也想过,要是他故意不按天启的指示办,会怎样?不!这个想法太可怕了。不按天启办,可能丧命,他可不敢去实践。 总之,“天启”不会错!也不可能错! 正是 要问神佛在何处,信之则有不信无 虔诚信徒觅天启,光芒闪烁照前程 就在孔京想着这些事时候,坐在他旁边的几名亲信,正默默地注视着他。别人不知道怎么想,程咬金觉得孔京这个兄弟挺神秘的。他脑里的词不多,甚至连自己的大名也写不好,挖空心思也只能用“神秘”来形容。过去,在梦里好像有个白胡子仙人教过他几斧头武艺。那位仙人也是挺“神秘”的,连名字都没留下就走了。 为啥说神秘呢?他见孔京一脸文弱,恐怕连他手上这柄斧头都举不起。这样的家伙,竟然惹来十万官兵,一路打到家门口,非要这兄弟的小命不可。然而,这兄弟竟然毫不慌张,镇定自若地指挥手下与官兵对峙。换作别的山大王,这种时候早溜了,可是这兄弟偏偏头铁嘴硬,声称要杠到底! 他十分好奇,这兄弟究竟有几个胆,竟然比自己还胆大,就算是自己看见好几万兵狗子冲上来,两脚都有点哆嗦。这兄弟竟然不怕,天哪,他竟然不怕!他程咬金平生闯荡江湖,没服过谁,就服这兄弟。他好奇,这兄弟能扛到什么时候。他还真想陪这兄弟走下去,哪怕前方是黄泉地府,也不皱眉。 就在这帮人在洞里困守的时分,不远处的山下,单雄信和他那二十几位弟兄,已经到了几日了。这天,这帮人在树林里围成一圈商议,正愁怎么上山呢。 席间,只见徐茂公摇着扇道,“无量天尊!以贫道之见,此番上山,着实困难。总瓢主不知有何高见?” 单雄信盯着眼前的地图,摸着胡子琢磨了一番,沉声道,“探马来报,六条上山道,全被官兵堵死。就连下山密道,也被堵了。” 第六十一回 孔京苦等救兵到,血王奇兵天降来 话说单雄信同一帮弟兄聚在巫王山上,苦苦琢磨,如何上山救孔京。可是,古代又没有直升机,他们也没长翅膀,不会仙术道术之类超自然术法,于是冥思苦想一番,谁都没有好主意。 这时,之前那位叫做王伯当的汉子站出来,沉声道,“要不,咱们弟兄几个趁天黑,偷偷摸上山去。沿途要是有官兵发现,我一箭一个放倒。”王伯当的箭术是出了名的,江湖上有个美名叫“白衣神箭”。他当然不把普通兵卒放在眼里。 单雄信一听,摇头道,“贤弟此言差矣!这山上可不是几百几千官兵。探子报,可是有十万大军在山上。就算贤弟箭术如神,又如何容易混过去?”这话,同现代战争中,再好的狙击手也不敢在敌军军营附近动手,一个道理。放倒一个,冲出来一堆,怎么打? 而且,听探子说,山顶可是有那个声名赫赫的北平王守着,再加上他的虎子罗成。就算王伯当等人摸上山去,万一惊动这些硬茬,那还不是送死么? 这时,徐茂公站出来打圆场,道,“无量天尊!如今我们只有一个字,等!”众人望向他,齐声问道,“等到何时?”徐茂公闭眼道,“万事皆备,独欠东风。等到时机成熟时,再上山也不迟。”众人又望向为首的单雄信,只见他面色默许,于是纷纷闭嘴。 时光飞逝,转眼间又是几日过去,很快到了官兵围山的第二十八日,孔京等人进洞的第十三日。这天,孔京忽然做了些古怪举动,他安排手下摸进洞口放哨,监视外面的动静。由于这个洞口好多天都没有敌人进来了,众人估计,外面的官兵不敢进来送死了。所以有几个胆大的,争着出去放哨。反正,官兵要是进洞口,哨兵打不过,还可以退回洞里,万无一失。 孔京低声叮嘱这些哨兵道,“小心留意,外面要是有什么异动,马上来报。”手下领命,钻进洞口。周围人望着孔京,心里好奇。老大的举动,好像知道今天,外面一定会有什么“异动”。他是怎么知道的呢?才第二十八天,天兵天将还在路上吧,想不通。废话,要是能想通,就是他们当老大了。 这一天,洞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如往常。众人同孔京一起,坐在洞里等,等一个不知道怎样的未来。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洞里人饿惨了,没有余力四处走动,光是坐着都困难,好些人躺倒在地。只是那个天兵天将的念头,在支撑他们。否则,这些人要么饿死,要么发疯。第二,孔京叫大家别动,留点力气,反攻时杀兵狗子用。 可是,这个“反攻”真的会来吗?这些人坚信不疑,老大是孔圣人的后代,这两月那么多场仗,他从没输过。还有大批天兵天将在路上,他怎么可能错?! 所以,洞里一片死静,就连一向多话的盈盈都闭嘴沉默了。时间就在这片死静中,一分一秒地过去,孔京派出洞的哨兵并没退回来。看来,外面没什么异动。众人不知道这个结果,应该高兴还是不高兴。连日饥饿下,他们连思考的力气都没了。 日出日落,很快就到了月亮高升的时分。皎洁的月光洒满整座巫王山,给人们披上一层银霜。巫王寨里,北平王正同王妃、儿子一同散步,望见天边的月亮,他不由地叹道,“好月色!” 他忽然想起,离家出征也有一月多了,不由地怀念起王府里的幸福生活来。 在不远处的后山洞口外,几万官兵堵了个严严实实,不少人放哨。这些人在洞口来回巡逻,确保没有一个响马能从里面逃出来。当然,要是这些响马还活着的话。别说人了,就算里面飞出一只蝙蝠,哨兵都要弯弓射杀。 这时,只听旁边忽地响起一声号角,呜呜呜!这声音十分刺耳,如同在寂静的月夜中炸响一声惊雷,吓了洞口巡逻的哨兵一跳。这大山顶上,又不是两军对峙的战场,哪来的号角呢?他们心里不解。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旁边草丛中突然跳出十几名怪模怪样的家伙,抡起手里白晃晃的兵刃就向哨兵砍去。他们明显是老手,瞄准哨兵铠甲间的弱点,下的是一招致命的杀手。 这个突袭十分隐秘,转眼间就有多名哨兵中刀,栽倒在地。其中一名在断气前,眼中铭刻敌人的模样。只见敌人戴了个老大的骷髅面具,似乎是牛头骷髅,狰狞恐怖,把他的面容完全遮挡了。看上去像是妖怪,可是对方有手有脚,还会使刀,明显是人。只是这人赤着上身,下体穿着古怪纹样的短裤,露出健壮的双腿,显然不是华人打扮。 “有夷人!”周围的兵卒一见同伴倒下,立马扯着嗓子大声报警。随着他这声喊声,周围草丛里接二连三地跳出奇装异服的夷人,数量多得出奇,不知有几百还是几千,仿佛从天而降,又或是地里钻出来的。 这些夷人一言不发,对着兵卒们迎头就砍。华夷之战一触即发,几乎是瞬间,洞口就乒乒乓乓打成一片。 论单兵战力的话,夷人远远胜过华人。这是因为华人住在平原,尚文,尊崇孔孟之道。而夷人住在高山密林,尚武,几乎人人带刀。他们不懂华人的礼仪,只相信一个道理,谁拳头大听谁的。 所以,人人好勇斗狠,从小打架。他们与华人对上,不说一打十,一打五是没啥难度的。华夷有别,彼此打过几千年仗。如今两者默认势力范围,一时休战,互不侵犯。可是,为何这些夷人会突然出现在巫王山顶呢?不是说,井水不犯河水吗? 兵卒们不明白,他们也没空去琢磨,因为夷人的兵刃已经砍到了面前,他们连招架都顾不上。这时,周围跳出的夷人越来越多,好像无休无止一样。尽管巫王山顶驻扎了好几万官兵,可是夷人擅长山间战斗,又是夜袭占了先手,一打五,竟然在对战中占了上风。 眼看着,倒下的兵卒越来越多,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他们在断气前,终于明白了,刚才那声号角,其实是夷人军队总攻的信号! 这声号角,透过层层山壁,也惊动了洞里的响马们。外面越来越响的兵刃撞击声,如同战鼓一样,捶打在众人心头,于是人人振奋,从地上跳起来,手舞足蹈。这时,一名哨兵从洞口爬出来,大声报道,“夷人!外面来了好多夷人,同兵狗子打起来了!” 孔京一听,喜上眉梢,心想,“来了!天启诚不我欺。”众人面前,他不能乱,于是沉声道,“走,看看去!”接着,他一马当先向洞口钻去,众人纷纷跟在后面。 洞口很窄,比进来时更窄,官兵费了好大力,也才挖通只容一个人蹲着通过的甬道。孔京猫着腰,撞了好几下头,才爬过十几米的甬道。 他只见眼前一亮,面前是一片修罗场,至少有几万人在厮杀,浓烈的血腥味飘散在空中。他刚从洞里钻出来,就有几名奇装异服,戴着可怕面具的夷人围到身边,挥刀就砍。 孔京倒退两步,唰的一声拔出腰间长剑,正要格挡,旁边忽然传来一声音色古怪的低呼,说的是他不懂的语言。一听这声,周围的夷人一齐停手,转向其他目标。 孔京应声转头,只见旁边的战场跳出一名身材中等的夷人,手里握着一柄弯刀,刀刃不断滴血。这人身穿的服装十分古怪,缀着复杂的花纹,显示出主人显赫的身份。脸上戴了个硕大的面具,不知道是木制还是骨头,总之看上去十分狰狞恐怖。因为太恐怖,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所以他十分确定,来人就是上月那个差点要了他小命的血王。 这时,紫妍和盈盈从孔京背后的洞口钻出,立刻一左一右地护着孔京。盈盈没见过血王,手里的长剑挑衅般地挥了几下。孔京伸手制止,低声道,“别乱动!她不是敌人。” 然后,他拱手向着血王行礼,朗声道,“谢杨大王来援!救命之恩,他日必报。”对了,血王有个华语名字,叫杨端和。他是知道的。 这时,只见血王带了几名手下,径直走到孔京身边,那把音色古怪的声音再度响起,只是这次说的是华语。“小子,本王不用你报什么,只问你一句,你在信里承诺的事,算数不?” 孔京愣了下,反问道,“哪件事?我在洞里饿了好些天,糊涂了,还请大王明言。” 血王不知道他是装糊涂,竖立三只手指,在他眼前挥了下,道,“三件!你承诺了几件?” 月光下,这三只手指如同三根嫩葱一样,白得耀眼。只是,刚才她在战场上不知道杀了多少兵卒,满手鲜血,把手指都染红了,看着吓人。这时,两人四目对视了片刻。孔京想起上个月,在淳风家附近的村子与血王初遇时,好像也是如今这般场景。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这个恐怖的血王。真想不到,只隔了一个多月,他们又见面了。 这时,隔着吓人的面具,血王望着孔京的俊脸,心神恍惚,想起十多日前的往事。那天,她如往常一样,端坐在寨里王座上处理各种事务,手下突然来报,说寨前抓到一个华人,声称是孔京的信使,有要事见血王。她微微皱眉,心想,这可是稀罕事。她一统夷人世界,也有五六年了,头一次见有华人敢闯入她的地盘。 不过,区区一名信使不算什么,她想也不想就下令,“关起来!” 第二天,几乎跟前一天完全一样,又有一名孔京的信使求见,她又是一句,“关起来!”自古华夷有别,互不侵犯。你这孔京算什么东西,想见就见?本王凭啥见你的人? 第三天,跟前两天一样,第三名信使来了。血王今天处理了几件棘手事,心里有火,想找人开刀,于是下令道,“把送信的华人带上来!” 没多久,三名信使被五花大绑着带到了她面前。她盯着这几人,用华语沉声道,“你们知不知道,华人踏入本王的地界,是死罪?!” 这三人心里打了个哆嗦,想起之前在寨门不远处看到的路牌,上面挂了个骷髅头,标牌上用华语写着一行大字——华人入此地,死!但是,他们想着老大交代的重任,想着山上的众人,还是闯了进来。 这时,一名信使开口道,“杨大王,我们大王——”话还没说完,血王忽然挥出一刀,把这人的头砍了下来。血,如同喷泉般从颈子断口涌出。旁边两人看着心寒,看来夷人嗜杀的坊间传闻,并不是假话。自己这一行,怕是凶多吉少。 这时血王侧过脸,慢条斯理地道,“你们大王说什么,说来听听。”旁边一人继续道,“我们大王说,官兵围山,十万火急。盼你发兵助他——”话音还没落,血王又挥出一刀,把这人脑袋砍了下来,血流了满地。这种血腥情景,旁人见多了,见怪不怪,谁也不吭声。第三人见这血王连杀两人,沉默了。 血王等了好一阵,见没人出声,感觉无聊,望着第三人道,“怎么,吓傻了?你觉得不说,本王就不杀你吗?”第三人皱了下眉,心想,自己自从上山做了响马后,没少见死人,也杀过人。 被劫道的人要是不乖乖交银子出来,那就一刀杀了,没二话。死人算什么?有道是,砍头不过头点地,二十年后又是一条汉子! 他又想起老大,要不是老大的妙计,估计自己早就死了好几回。不是死在上次官兵征讨的战火中,就是死在地底的墓穴里。自己这条命是老大给的,也是时候还老大了。这么一想,他把心一横,要死便死,豁出去了!老子为老大送信到夷人的地界,就没想过,活着回去! 于是他一鼓气,朗声道,“我身上有大王的亲笔信,等我死后,请杨大王过目。”他刚说完,血王又是一刀,这人的脑袋就咕噜噜地滚了下来。 正是 七尺男儿热血身,砍头不过碗大疤 千里崎岖不辞苦,誓将救兵求到家 血王连杀三人,心里的气稍稍出了点。望着眼前的尸身,她忽然有点好奇他们带的亲笔信里,到底写了些什么,令他们不惜掉脑袋,也要到自己面前送信。想到这,她挥手下令,“搜下,看他们带了什么信!” 第六十二回 众响马绝地反攻,官兵军兵败如山 话说血王砍了三名信使的头,心里稍稍出了点气。看着眼前喷血的三具无头尸首,她忽然来了兴趣。这些人带了什么信?竟然为了送这信,不惜搭上性命,白白被自己砍头。于是她下令,“搜。看他们带了什么信!” 手下遵令,把三具尸身翻了个遍,摸出一人一封密信。信上的火漆印完好无损,显然没有被人动过手脚。手下将三封信呈给宝座上的血王。血王点点头,收下拆信,然后,脸上泛起为难的神色,道,“这信,是华文写的。” “饭桶!”血王挥手抢过信,她的手下不认识华文,她可是认识一点的。要问她一个夷人怎么会华人的文字,那是当年她在谷底钻研师父传下的秘籍“天魔经”时,自己一点点琢磨出来的。 这信,写得简单。或许写信的孔京不会写夷文,又怕血王看不懂华文,所以尽可能用简单的华文写,每封都只有一百来字。 至于信上写的啥,血王眯起她那好看的美瞳,细细阅读。三封信内容大同小异,都说官兵来征讨了,请血王派救兵。如果得救,孔京承诺为血王做三件事。这三件事不是写在一块,而是每封信各写了一件。 为什么这么写,血王能猜到,孔京这是防着信使没把这信送到,所以派了三个信使到她这里,只要有一人送到信,就算成功。而他开出的三个承诺,只用兑现信送到的那个,就行了。 至于这三个承诺是什么,血王有点好奇,三封信一一看过去,只见孔京的承诺,一个比一个大。第一封,孔京说,只要得救,他愿意把寨里的一千万两白银拱手让给血王。 血王看了,嗤笑一声。一千万两,对于别人是笔天价。可是,她坐到夷人世界的王者这个位上,根本不把钱财放在眼里。钱算什么?只要去抢,要多少有多少! 第二封,孔京说,只要得救,他愿意做血王的伺寝宠臣,每月陪血王三天。这时,血王心里浮起一点兴趣。前不久,她才刚见过孔京,对方的绝世美颜给她留下不浅的印象。要是他甘愿来侍寝,倒是有趣。 血王脑中不由得浮现出一个场景,孔京在塌上如何翻滚,如何大声讨饶。这人一张小脸这么好看,要是跟其他男宠一样,三两天就被折腾死了,倒是有点可惜。所以他说每月陪本王三天,还可以接受。血王这么想着,自己都没意识到尽管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可是,她毕竟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喜欢男色的女人。 第三封,孔京说,只要得救,以后他得了天下,一定下诏,给夷人土地,平息华夷之间的纷争,创造一个天下人是一家的和平局面。看到这,血王自己都想不到,她竟然有点动心了。她想到不久前初遇孔京的情景,这小子口口声声说什么“天下人是一家”。 这话还真有趣!华人和夷人之间的战争,打了几千年了,血债累累,怎么可能是这小子想平息就平息的?血王想着,美目一转,一丝意想不到的念头忽然蹿上心头。 万一这小子,真的做到了呢?!虽然血王认为孔京绝对做不到,不可能做到。因为华裔间,血海深仇。可是,万一他真的做到了呢?那时,也许自己全家数十口被杀的惨剧,不会在世间重新上演。 就冲这个万一,她忽然想赌一把。她已经征服了整个天下的夷人世界,无敌最寂寞,她无聊得很。如今,要是能去华人的地盘玩玩,倒是有趣。想到这,她挥手下令,“通知各个寨子,集结精干,随本王出征!” 手下领命,拱手退下。他没问,也不敢问血王出征去哪。血王恐怖得很,喜怒无常,杀人如麻。一不高兴,自己的小命就没了。 这就是,在此之前发生的事。镜头一转,又回到巫王山顶上,血王盯着孔京,晃着三只手指道,“三件,你承诺了几件?”孔京点头道,“就三件,没多的了。” 说完,他心里松口气,想不到三封信都送到了,或许是搭上了三条命才送到的。这个世界的人重义轻生,他是真切感受到了。接着,他又道,“君无戏言,说到做到!”血王盯着他,点头道,“你记得就好。”说着,血王转过身,带领手下,杀向周围的官兵。她边冲边下令,让手下都别动洞里钻出的人。 这时,孔京背后的洞里,手下一个接一个地钻了出来,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他之前吩咐过,好好保管的号角。孔京叫住这人,挥手示意。手下会意,挺立在洞口,吸气。他脚下刚好有个天启,只是他看不见。这里只有孔京能看见天启,准确的说,早在一个多月前,他就见过了,记得天启上清晰写着——围山二十八日,吹响胜利的号角吧! 呜~~呜~~呜! 正在孔京回忆往事时,悠长的号角声如同天籁一般,在夜空里吹响,给周围热火朝天的混战局面更添几分疯狂的色彩。随着号角声,他的五百名手下接二连三地从洞里钻出来,人人面带喜色,他们知道,反攻的时候到了!这一天,他们已经等了太久,总算等到了! 孔京转头,望着这些陪他在洞里蹲了十几日,个个饿得半死不活的手下们,唰的一声,拔出腰间的长剑。这时,他仿佛看见了十几天前,阿牛和几十名死士,那慷慨赴死的坚毅面容。一股热泪涌上他的眼眶,一声呐喊从他的嘴中脱口而出,振聋发聩,“为了死去的弟兄们,杀!” 这么喊着,他身先士卒,挥剑向周围的战场杀去。在他的身后,紧跟着五百人,人人挥刀喊杀。这时,山顶上混战的双方加起来至少有好几万人,孔京这五百人微不足道。可是,这些人如同饿鬼投胎,不要命地冲杀,气势把官兵们都吓住了。转眼之间,他们就攻破了官兵的一个营地,见到大量军粮。 这些军粮在饿了十来天的众人眼中,比任何财宝都耀眼,于是人人抢着吃。孔京也上去抢了一碗米,虽然是没煮成饭的生米,可是他饿狠了,生米也照样往嘴里塞。在他面前,紫妍一连吞了好几碗生米,嚼得一句话也说不出。仕信更是夸张,抓起米袋,敞开她那无底洞般的大嘴,把整袋生米吞了下去! 没多久,这帮人就把军营里的军粮一扫而空,这才抹着嘴,打着嗝从营帐里出来。这时,周围的战斗基本结束了,只剩下零星几十人还在混战。官兵们留下无数尸体,正往向山下撤退。 带队的血王不见踪影,早就不知道杀到哪里去了。孔京凝神,心念一动。这时,紫妍和盈盈,程咬金和仕信几名亲信接二连三地来到他的身后。紫妍小声问道,“夫君,如何行事?”他挥手下令道,“走,回家!” 另一边,镜头一转来到巫王山的上山道上。都说兵败如山倒,由于山顶的驻军被夷人突袭,吃了败仗,数万名兵卒争先恐后地向山下奔逃。谁也没注意,山道边的树林里,有一支数十人的队伍逆着下山的人流,向山顶潜行而去。偶尔,也有个别兵卒注意到这支队伍,大喊,“什么人?!” 这时,队里跳出一名汉子,弯弓搭箭,连珠射出。只见兵卒们咽喉中箭,纷纷栽倒在地。在他们的尸身旁,这支队伍继续悄无声息地向山顶挺进。 这时,在他们头顶不远处,巫王寨的议事堂里,一场激战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对垒的双方,一边是率领无数夷人战士的血王,一边是横枪护着父母的罗成。在他们身边,横七竖八地躺着数百具尸体,其中还有黑盔黑甲的精兵,“燕云十八骑”,也躺倒了好几人。 罗成手持亮银枪,护在父母前面。他盯着眼前玩弄着手里弯刀的血王,心情十分复杂。眼前这家伙,究竟是人是妖?说是人的话,这家伙也太厉害了,刚才冲进议事堂来,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转眼之间就杀了护卫的几十人。说是妖的话,这家伙身上没有妖气。自古以来,人同妖,并没有太多过节。妖怎么可能带着军队来对付我们官兵大军? 刚才罗成使出全力,同那个恐怖的家伙过了好几招,知道对方的武力绝对不在自己之下,不知道用的是什么邪派武功,好像还是个暗武者。他天赋异禀,年轻气盛,又习了家传绝学,总觉得“天下第一”非自己莫属。可是,眼前这个不知道是人是妖,是男是女的恐怖家伙,似乎还略胜自己一筹。刚才好几次交手,对方都稳占上风。如此厉害的魔头,究竟是哪里钻出来的? 这时,孔京带着一帮亲信,冲入议事堂来,如同一股活水,打开了胶着的局面。对垒的两方,都转头望向孔京,都盼望来者是自己人。血王望着孔京,点点头,催动功力,漆黑的烟雾再度从她的身边腾起。 罗成一见此情此景,心里暗暗叫苦。可恶,这家伙同响马是一伙的!可是,夷人怎么会兴师动众地来帮华人响马? 他不懂,这时的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他也要保护身后的父王与母妃。这么想着,他催动劲力,如同示威一样,浑身光芒迸射,十分耀眼。下一刻,一光一暗两道身影就撞在一起,发出响亮的兵刃撞击声。 在交战的两人附近,紫妍向周围人使个眼色,身形一动,率先向议事堂中央的北平王夫妇冲去。在她身后,仕信、程咬金也挥舞兵刃,杀了上去。 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做过几年山大王的紫妍是懂的。眼前这个头发花白的华服长者,明显是官兵们的首领——北平王。只要拿下他,何愁官兵不退兵? 她这番心思,在场人人知道,于是争着向北平王杀去。只是,他们忽略了一件事——北平王可不是白白被皇上封王的。他可不是只会领军打仗,他身负一身武艺,如果年轻二十年,未必比这个儿子罗成弱。这时,只见北平王抽出配剑,剑招精妙,立刻就挡下了紫妍的拳头。 一对一的话,紫妍或许不是他的对手。可惜,战场之上才不讲什么江湖规矩,以众欺少是常事。紫妍的背后,又冲出仕信和程咬金两人,一人张开巨掌,一人挥舞斧头,一起向北平王攻去,吓得北平王身后的王妃花容失色。 北平王刚刚挥剑挡下紫妍,仕信就冲到了面前。北平王又没有三头六臂,不可能再长几只手使剑,挡住仕信。他只能凭着丰富的对战经验,纵身后退。还没等他站稳脚跟,旁边又是一斧头劈下来。 北平王心里倒抽一口冷气,唉,岁月不饶人!要是年轻二十岁,这招他也能躲开。可是如今他年近五十,只能眼睁睁看着斧头近身。 说时迟那时快,旁边突然探出一把银枪,横在斧头前方,挡了一下。北平王趁机后退几步,心知肚明,刚才被儿子救了一命。可是,救他的儿子,救不了自己。 罗成正同血王斗得难分难解,为了救父王,他一分神,身前露出破绽。血王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一招杀手劈下,如同切纸一般,轻轻松松就砍穿罗成身穿的亮银铠甲。 这招劲力十足,在罗成胸前留下了老深的伤口。鲜血,像喷泉一般激射而出,糊了罗成一身。这是她熟悉的景象,令她兴奋了片刻。 罗成吃了血王的杀招,受了不轻的伤。幸好他年轻体壮,才没有当场丧命。他倒退几步,横枪护在父母身前。身后的北平王是明眼人,知道胜负已分。他的战场经验丰富,知道现在是弃卒保帅的时候,于是对着周围人挥手,下令道,“撤!护驾!” 一声令下,周围数十名兵卒围上来,簇拥着他和王妃,飞快地向山寨外撤去。在他们的身后,罗成横枪屹立,身形如同旁边的高山一般挺立。他知道,现在是他报爹娘养育之恩的时刻了。 正是 二十荏苒娘养情,爹传绝艺天下行 天下第一名未归,一腔热血报亲恩 “父王快走!儿臣断后!”他回头对着后撤的爹妈大喊。这一瞬间,一把弯刀悄无声息地向他脑门狠劈过来。 第六十三回 宝二哥力救罗成,单雄信兄妹重逢 话说罗成主动断后,掩护北平王和母妃撤退。“父王快走!儿臣断后!”他刚喊出这声,血王的杀招就悄无声息地杀到。 血王没看见罗成挺身护亲的举动,在她眼中,胆敢挡在她刀前的人都是敌人。敌人只有一个字,杀!这一刻,她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杀戮机器。如果人心里有怜悯这种情感在,那她的心早就死了,在多年前就死了。现在的她,以一头魔的身份活着。 罗成喊话一分神,血王的弯刀就砍到了脑门前。他的身体条件反射般地后退一步,凭着本能躲闪了一下,卸掉了大半劲力。只是由于刚才分神,慢了一步,这招的小半劲力还是跟着弯刀打在他额头,力量奇大,将他连人带枪打飞出去,撞到议事堂门口的柱子上,发出“咚”的一声巨响。 听到这声响,已经撤出老远的北平王边跑边回头,视野里隐约望见罗成跌倒在议事堂前的背影。因为距离远,这个背影只有手指头大小,在周围乱哄哄的兵败景象中并不清晰。 这时,一股老泪忽然涌上他的眼眶。身经百战的他有种直觉,今生或许是最后一次见到儿子了。 幸好有儿子的断后,他和王妃才有时间从巫王寨里安全撤出来。这伙人在众多护卫的簇拥下,一路跑出巫王寨的寨门。周围有数千名败退的兵卒,聚在北平王周围,等他号令。这时,两名黑盔黑甲的精兵逆着人流,冲到北平王面前,拱手行礼。 北平王盯着他们,目光如炬,眼中精光四射,沉声道,“依计行事,烧!”精兵领命,拉了一队人,逆着人流嵌入巫王寨,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北平王又挥手下令,“所有人,护本王下山!”于是,数千名兵卒拥着北平王和王妃,踏上下山道,向山下大营撤去。路上,众人嫌王爷走得太慢,不知道谁从哪捡到一台没顶的轿子,抬起两人,跑得飞快。 这帮人使出吃奶的劲奔跑,闹哄哄的,很快就冲到了半山腰。谁也没注意,山道边上的草丛中,匍匐着一支数十人的队伍,与下山的人流擦身而过。 队伍领头的单雄信,半蹲在草丛里,低声道,“刚才下去的,好像是北平王!” 他闯荡江湖多年,以前在多个场合见过北平王。虽然对方并不认识他这个“十三省总瓢把子”,可是他记住了北平王的模样。官在明处,贼在暗处,将来没准会在哪里遇上。 想不到,号称常胜将军的北平王,竟然也会有吃败仗,灰溜溜下山的一天。这是谁干的?孔京么?他有那么大能耐把北平王赶下山么? 这时,徐茂公凑上前来。单雄信和他对视一眼,饶有兴致地问,“先生怎么看?”徐茂公低声道,“无量天尊!我等速速上山,自有分晓。” 他心里有个不知道哪里来的直觉——北平王兵败下山,应该是孔京干的好事!别人不相信,他是见过孔京的,这人身上就是有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能化“不可能”为”可能”。 单雄信点点头,一声号令,队伍继续向山上潜行。他是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今晚眼前的一切,都太怪异,太反常了!总之,去到山上,一切都有答案,也必须有个答案。 镜头一转,又回到巫王寨议事堂里,只见罗成吃了血王的杀招,重重撞到柱子上。额头的新伤加上胸口的旧伤,令他失了大量血,战斗力完全丧失。血从额头流到眼中,就连视野也开始模糊了。这时,血王猛冲到他身前,用胜利者的姿势,挥出一刀,打算了结敌人的性命。 “别杀他!”这时,议事堂里忽然爆出一声大喝,所有人都愣住了。随着这声大喝,血王的刀停住了。她不在意什么大喝,只是说话的人令她在意,不得不在意。 这时,一道纤瘦的身影猛地蹿出来,挡在血王的刀和罗成中间。罗成定睛一望,眼前出现孔京的背影。奇怪,他为什么要帮自己?自己曾经好几次想要他的命! 在他面前,孔京像一座山一样,挡在血王面前,与血王四目对视。血王有点糊涂了。帮敌人,这人疯了吗?这就如同虎口夺食,明明是自己抓到的野鸡,别人非要救去,令她不爽。 换作别人,她这刀才不会停,必定把这人连同眼前的敌人一起砍了。可是,偏偏来人是这个孔京,她还没好好玩弄的男人,可不能杀。 “为什么?”血王隔着面具,用她那动人的眸子瞪着孔京。孔京沉声道,“他是我表弟!放了他,我每月多陪你两天。你非要杀他,连我一同杀了吧。” 血王是明白人,虽然嗜杀,但不傻。她点点头,知道眼前这人,孔京是非保不可,于是停手收刀,道,“说话算数。”孔京点头回道,“君无戏言。” 这时,旁边人群中跳出一人,淡青衣衫随风飘舞,虽然沾染了不少尘土和血迹,仍旧掩盖不了这人的天生丽质。这人冲到罗成面前,蹲下低声道,“别动!我给你包扎!”声音十分清脆悦耳,明显是少女声。只是这响马山寨里,两军混战的战场上,哪来的少女,他不明白。 重伤之下,他无力多想。这一刻,他望着眼前孔京的背影,泪水忽然涌上眼眶,视野渐渐模糊。下一刻,他昏了过去,只留下一声细不可闻的轻呼,谁也没听清。 “表哥……” 这时,官兵好几万人,差不多从山顶撤完了。似乎有血王的命令,夷人战士们也不追击,纷纷退回巫王寨,接二连三地涌进议事堂来,把个小小的厅堂挤得满满当当的,其中还有不少孔京的手下。这些人过去见面就要厮杀,如今竟然济济一堂,和平共处,也是奇观。 孔京回头,见到单盈盈抱着罗成,正为他仔细包扎额头的伤口,动作十分轻柔。他不知道盈盈为啥要这么做,也许是女儿家天生的热心肠吧。他是不知道,盈盈之前跟着自己出寨门迎敌,见过罗成两次,见色起意,竟然发起花痴来。 眼看周围的局势平定了,他这时才有空,拱手向血王道谢,“谢杨大王来援!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血王不吃孔京这套,低声问,“本王不白帮你!你许诺的银子呢?在哪?” 孔京挥手,做无奈状,“撤到洞里时,银子没带上,估计进了官兵的口袋。只是我留了一手,藏了几十万两在后山的洞里。”血王鼻里哼一声,心想,就知道这男人有花样。 说着,她举起手里的弯刀,沉声道,“你敢骗本王,信不信,现在就砍了你这头下来。”孔京嬉笑道,“杨大王救我等性命,我感激还来不及呢,怎么敢骗大王。”说着,他伸手,搭上血王握刀的手,动作十分亲昵。“而且,我还没陪杨大王呢。” 要是别人做这个动作,血王早就把他的手砍下来了。可是,不知道为啥,眼前这个孔京就是令她讨厌不起来。她放下举刀的手,正想说点什么,忽然一声呼喊炸响在原本就闹哄哄的议事堂前面。 “妹!”这声音十分陌生,但却中气十足,说话人明显身负武艺。还不等众人抬头,又一声呼喊响了起来。“哥!” 下一刻,一队人涌入议事堂来。盈盈正连蹦带跳地,与领头的汉子紧紧拥抱。两人十分激动,热泪盈眶,看得旁人人人动容。 这伙人服色各异,做江湖人士打扮,穿的既不像响马,也不像官兵。不过在周围的夷人战士眼中,这伙人同孔京那帮响马手下差不多。血王有令,今晚这山上的人,只能砍官兵,别的都不能动。所以好战的夷人眼睁睁望着这伙人一路潜进山寨来,没人出手阻挡。 孔京不知道眼前这伙来者是敌是友,愣了一下。这伙人都是生面孔,只有一张脸他认识,于是拱手行礼,朗声道,“徐先生,好久不见。” 徐茂公踱步上前,笑道,“无量天尊!孔贤弟别来无恙,贫道放心了。”说着,他转头望向旁边同单盈盈抱在一起的汉子,道,“大哥也放心了。”孔京何等聪明,马上就猜到这汉子身份,拱手道“孔京见过总瓢主。” 单雄信顾不上搭话,拉着妹妹左看右看,满脸泪水。他这一个多月来,自从得知妹妹偷偷去了巫王山,心里就没安宁过。这个妹妹从小跟他一同长大,真是比爹娘还亲。要不是挂心妹妹的安危,他不一定会大老远地赶过来。 这一路上听说北平王率领十万大军围了巫王山,他更不安了。妹妹一向刁蛮任性,不知道会干出什么傻事,招惹杀身之祸。如今亲眼见到妹妹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他这当哥哥的,一颗心总算落地了。 单雄信这么想着,拉近盈盈,低声问,“没人轻薄你吧?”盈盈翘起小嘴,装作生气道,“哥,你说什么呢?妹不是好好的在这吗?”说着,她低头望了一眼地上的罗成,仿佛说,你妹还有闲情帮人疗伤,能坏去哪? 在她望着罗成时,她哥抬头望着搭话的孔京,心想,这人同妹妹在这山上近一月,说不清道不明的。我还以为会多个妹夫,看来没这事。接着,他按江湖规矩,拱手回话道,“在下单雄信,令妹多日以来,多谢孔弟兄关照了。” 孔京客套道,“区区小事,何足挂齿。”话是这么说,他心里想的却是,你这个蛮横的妹妹还真是多亏自己关照!这一个多月来就没少给他添麻烦,就连小命都是自己救的。对盈盈,孔京摸也摸了,看也看了。好像,亲也亲过了。又喜欢,又讨厌,这种心情真复杂,不知道怎么形容。 他正想继续说点啥,忽然,议事堂外响起一声巨响,然后就是铺天盖地的浓烟,从四面八方涌来。怎么回事?这一异变令议事堂里的人人脸上变色。好些人唰的一声,把已经收起的兵刃拔了出来。 这时,有几人从外面冲进来,其中一人做响马打扮,明显是孔京的手下。来人高喊道,“失火了!兵狗子放的火!”身旁的夷人冲着血王叽里呱啦地吼了一通,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火势来得飞快,转眼间就烧到了议事堂里。孔京皱眉,略微思索就明白了局面。这一手,好毒! 他同师父对弈过几百上千局,经验丰富,马上就猜到,北平王或者岑军师占领他这个巫王寨,肯定在四处储备易燃物,必要时烧了这山寨。这一手有几个目的,一来,显示北平王征讨反贼的决心,在皇上面前可以邀功。二来,烧了山寨,以绝后患,往后响马们再也不能占山为王。三来,万一兵败,火势可以扰乱响马的军心,阻挡响马追击,掩护自己撤退。四来,烧了山寨,令响马无险可守。改天北平王重整旗鼓,指挥兵马打上山来,响马们想挡都挡不了。 如果孔京是北平王,必定会下这一手妙着的。然而,在场众人都没有他反应快,瞪大眼望着孔京,表情似乎在问,“咋办?” 孔京心想,既然对手放火,不如将计就计,抓住这个大好机会。他沉声道,“这里不能要了,下山!杀出去!” 此言一出,周围响马人人感叹,心想,老大好果断!代代相传的寨子,他说不要就不要。 紫妍心里不甘,这里毕竟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有她和爹娘的无数回忆。不比只待了两三月的孔京,她对这个山寨有深厚感情,怎么可能说走就走。 在她旁边,徐茂公点头微笑,心里又是另一番感慨。他想,孔京果然不是寻常人!这里这么多人,或许只有他能看出,现在弃寨下山,是神来的妙计。 一来,寨里的大火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是官兵下山最好的掩护。官兵认为这是撤退良机,不可能防范,响马跟着他们下山。二来,这火烧得越大,官兵就越分神,就算发现响马下山,也不可能建立有效的防线。三来,官兵以为响马们今晚一定忙着救火,抢救寨里的细软。等到明早天亮,官兵卷土重来,趁响马们累得精疲力尽时一网打尽。 所以,这个时候如果救火,恰好中了敌人的圈套。可是,孔京竟然一眼就看穿了敌人的计谋,反而将计就计,趁机下山,突破敌人的包围。 这,真是神来的妙计。就算他自己,自诩老谋深算,也未必想得到。 正是 危急关头见本事,眉头一皱妙计出 谁道漫山熊熊火,不是天赐良机来 第六十四回 众响马瞒天过海,蛮公主逢庙礼佛 话说孔京反应极快,一见寨里腾起大火,就想到将计就计,抓住这个良机下山。可是,他只在这里待了两月,他老婆待了接近二十年,哪里舍得离开?所以孔京一见紫妍跑到面前,还没等老婆张嘴,他就知道紫妍想说什么。他一把揽住紫妍肩头,沉声说,“大局为重!先走,以后时候到了,我再陪你回来!”说着,他伸出右手小指,“拉勾约定。” 紫妍点点头,虽然她舍不得走,但是她读过点书,知道三从四德是怎么回事。其中有“出嫁从夫”一条,她嫁了孔京,就该听夫君的话,夫君要她做啥就做啥。于是,她伸出右手,与孔京拉了个勾,把到口的话咽回肚里。 孔京抬头,望了望议事堂里的众人,只见上百双眼睛都盯着他,其中有手下响马,有他的亲信,也有刚上山的陌生人,好像是总瓢主的朋友。他朗声道,“诸位,快捡官兵的服装换上!有要收拾细软的,快!一刻后在这里集合,我们一齐下山!” 一刻大概现代的15分钟,这话一出,周围人纷纷散开,去翻地上的官兵尸体,剥下盔甲自己穿上。 紫妍独自跑到后院的卧房,看见这屋子燃起熊熊大火,里面的东西大多被烧着了。这里是她与夫君的婚房,原本打算同夫君在这里白头偕老,没想到成亲才一个多月,就被大火吞噬了。想着一个多月来,她与夫君在这里的恩爱情景,热泪不禁涌上了眼眶。 “不!我不哭!”紫妍在心里默默喊道,“我只是暂时离开!夫君同我约定好了,一定会同我一起回来!对了,别的无所谓,那件物事一定要带上。” 想到这,她一头冲进满屋的烈焰中。她是火武者,手上经常冒火。玩火之人怎么会怕火呢?只见她顶着烈焰在屋里四处翻找,不知道在找什么。 正是 出嫁必从夫,随夫无二话 满目红莲炎,不及伴君情 这时,议事堂里,血王一把拉住孔京,沉声道,“你要跑就跑,留下银子来。”孔京双眼咕噜噜转了一圈,心想,这女人不愧是王,还真不好对付。他原本想装糊涂,等以后再同血王说银子的事,顺带也让对方多保护自己几天。没想到对方不吃他这套,开口就是,“拿钱来。” 孔京伸手入怀,摸出一张纸,上面是他前几日在洞穴里闲得发慌时,事先画好的藏金图。上面仔细标注了,他亲手埋藏的银子的位置。他原本就打算,以防不测,必要时把这东西交给别人。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孔京把图递给血王,又说明一番。血王伸手接过,转身吩咐手下,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手下接过图,带上几人直奔后山,估计是挖银子去了。 在她交代手下办事的当口,孔京走到旁边,单家兄妹正拉着手叙旧呢,一见孔京来了,立刻停嘴。孔京望着盈盈的笑脸,心想,他看了这脸一个多月,还真没见过盈盈笑得那么开心。 盈盈的哥哥有那么好么?前世,他也是有个哥哥和妹妹的,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也许是他沉迷读书,不讨兄妹喜欢,彼此关系并不好,尤其是讲到钱的时候。或许,古人比较重手足之情?这么一想,他忽然有点羡慕眼前这丫头。 盈盈望着孔京,当然不知道孔京的心思,只是心直口快地道,“我输了!姐夫,你不用提,我会帮你的啦。”孔京点点头,道,“好!” 他心想,这丫头还记得几日前,与自己在洞里的赌约,不错。如今众人得救,盈盈输了,就要帮他在哥哥面前说好话。两人这番对话,旁边的单雄信听得一头雾水。他望望孔京,又望望他妹,感觉两人关系非同寻常,却又不像男女私情,令他困惑,不由地开口道,“怎么,你们这是?” “哎呀,哥!”盈盈拉着他的手,撒娇道,“人家的事,你就别管啦!”说着,叽叽咕咕讲了孔京一大通好坏,把孔京说成天上无地上只一个的神仙人物。听得单雄信一脸困惑,心里嘀咕,怎么他这个妹妹也同徐先生一个德行,把孔京夸得上天,这人果真那么好? 不管怎样,这人,非交不可!别的不说,外面十万官兵围山。这么多日来,要不是孔京关照自己妹妹,以妹妹的性子,如今还有没命在,都难说得很。有道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绿林,义字当头。这个救命之恩,非报不可。 他性情豪爽,喜欢结交天下豪杰,于是拱手道,“我听说,孔贤弟乃天下豪杰,敬仰得很!如今要下山,我等也想同行,途中也有个关照。”孔京点点头,他正有此意。一来,他原本就想拉单雄信结盟。二来,他见单雄信带来的人,虽然人数不多,但是个个面容精悍,明显身负武艺。官兵势大,他力薄,能打的帮手有一个算一个。要是对方跟他下山,途中跟官兵动起手来,他也多几分赢面。 这么一想,他拱手谢道,“总瓢主义薄云天,助拳之恩,他日必报。” 这时,仕信和程咬金也来到两人面前,打断两人对话。孔京皱眉,心想,这两人怎么一起了?程咬金扛着斧子,嘿嘿笑道,“兄弟,你要走是不?爷爷我陪你。”他为什么跟着孔京,也是有缘由的,只是这缘由,他绝不承认。也不知道撞了什么邪,他来这寨子一个多月,天天看着仕信,竟然越看越顺眼。想到孔京与仕信的关系,孔京去哪,他这个妹妹肯定要跟着。所以程咬金也想跟着孔京,顺便蹭饭。 这时,仕信来到孔京面前,嘿嘿笑道,“哥,你要走么?”孔京用手指指旁边地上,受伤昏迷的罗成,低声道,“带上他,跟我走。”仕信不知道孔京同罗成的关系,也懒得问。反正哥哥要她干嘛,她就干嘛咯。于是她像抓小鸡一样,拎起罗成往肩上一扛,轻轻松松就带走了。 一刻钟很快就过去了,众人换了官兵的服装,或是收拾细软,纷纷回到议事堂前。紫妍也回来了,盯着孔京好像有话想说,但又不是时候,只得退到人群里。 血王接到手下回报,似乎挖到孔京埋的银子了,知道孔京没骗她,神色稍稍舒缓了一点。这时,孔京走到她面前,拱手道,“等下,还请杨大王率兵为我等断后。” 这时,山上已经没有官兵了,为什么还要断后呢?血王懒得想,反正帮人帮到底,送佛送上西。她挥挥手,道,“你走你的,我的人我会管。”说着,她挥手下令,夷人战士们纷纷聚集过来。 孔京转头,望着议事堂前的人群。这时,旁边的山寨烧得正旺,燃起的大火照亮了在场所有人的脸。这些人,神情各异,不少人挂着眼泪。毕竟,这里是众人住了多年的家园。如今被官兵一把火烧了,万分可惜! 孔京走到众人跟前,扫视了一遍,确认亲信们都到齐了,才朗声道,“弟兄们,我答应过你们。跟着我,保你们不死!如今不劳天兵天将动手,多亏夷人相助,我们凡人的事自己解决了。”说到这,现场爆出一片欢呼,人人心想,得救了!老大真有本事,不光天兵天将,就连死对头的夷人也帮他! 这时,孔京举起一只手,朗声道,“山下的兵狗子想烧死我们,想得美!现在就差一步,最后一步!”说到这,他振臂高呼,“所有人,跟我下山!” 一声令下,人们纷纷行动起来,把孔京和单雄信等人围住中间,一齐向山下跑去。这伙人不多,也就五百来人,加上单雄信带来的队伍,也才六百来人。等他们跑出一段距离,血王挥手下令,夷人战士们集结起来,跟在他们后面。 这伙人跑到半山腰,远远望见,前方有官兵的防线。孔京一见,沉声道,“大家一起喊,夷人来了!”于是,周围几百人齐声大叫,“夷人来了!” 山下的官兵只见一大伙人冲下山来,穿着同他们一样的盔甲,后面还有好多夷人追着呢。天黑看不清楚,官兵以为这伙人是刚撤下山的友军,于是放开防线,让他们通过。夷人等他们过去后,也收队,折返回山顶。 就这样,孔京与众人神不知鬼不觉地突破了敌人包围,一路向东北方向奔逃。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巫王山顶,血王正在冲手下发火。可恶,辛苦了那么多日,死了不少手下,才到手七十万两银子。孔京承诺的一千万两呢,哪去了? 血王倒不是心疼这钱,她只是气恼,竟然被这小子耍了。哼,留着他这条小命,日后再算账。这么想着,她忽然又来了点兴趣。这小子连本王都敢耍,应该不会容易地死了。以后,找他算账的机会还有的是。想到这,血王挥手下令,“撤!所有人,撤!”手下行礼领命,退下传令去了。 很快,血王带上山的一万多战士,又同他们来时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山林间。夷人本来就生在山里,长在山里,翻山越岭是常事,他们可不需要从山道上走。只要是山里,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第二天中午,在离巫王山没多远,大概一百多里的地方,一处古寺门口,南阳公主正出门。身后,一群随从跟着。公主望着众人,挥手道,“少林寺呢?少林寺怎么走?” 这时,有个宦官,哦不,须发花白的公公上前,拱手道,“公主,这里去少林寺的路上闹匪患,北平王正在带兵征讨,不安全。以奴才之见,我等还是不去的好。” 公主一听,不爽了,翘着嘴道,“瞎说!北平王正在征讨,贼匪还敢出来作恶吗?”说着,她又扫视周围,朗声道,“你们那么多人,都是做什么吃的?还怕几个毛贼不成?” 随从里有十几名金吾卫,个个身负武艺,以一挡十,自然不怕响马。其他人纷纷低下头来,心里暗暗叫苦。不好,公主又怒了!公主信佛,逢庙就拜,从京城出来这一路,她都拜了不少寺庙了。少林寺天下闻名,公主怎么可能不去? 这时,刚才说话的公公走了出来,颤颤巍巍地道,“奴才无知!公主一心礼佛,我等当然要陪伴左右,共结善缘。”南阳公主点头,稍稍消气,回到轿上,挥着纤纤玉手,叫道,“快走!” 镜头又回到巫王山顶,只见大队官兵站得密密麻麻,挤得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在他们前方,北平王望着山顶的一地灰烬,还有残骸冒出的硝烟,正在大发雷霆。响马呢?孔京那小子呢?难道在大火里烧完了?不对啊,就算烧了,也该留下焦尸呀,怎么这小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光他,连他手下几百号人,都消失得一干二净!就连他儿子罗成的尸首都没留下,这是怎么回事? 他南征北战,久经沙场,如此神奇的事还是头一次见。难道他堂堂一个王爷,还栽在二十出头的后辈手上?奇耻大辱! 在他旁边,岑军师战战兢兢地立着,大气都不敢出。在他看来,孔京和他那些手下,准是昨晚趁乱溜了。只是,他们用什么法子,在几万官兵眼皮下溜掉,自己怎么都想不通。一想到这,岑军师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他在孔京手上吃了多次败仗,好不容易把孔京逼进洞里,原以为这小子插翅难逃,死定了。没想到,如今竟然给他溜了。此人,绝非常人! 在离他们十几里的丛林间,响马们正在呼呼大睡。这些人摸黑跑了大半夜,总算甩掉官兵。正好孔京下令歇息,于是人人倒地就睡,发出巨大的鼾声。在这些人附近,孔京和单雄信等人围坐成一圈,正在商讨要事。 孔京倒不是不累,而是他肩上担着几百条人命,于是想得多,也就睡得少,只睡了一个时辰就醒了。他望着身旁的总瓢主,正要开口,只见单雄信挥手,指着旁边一名白衣汉子,笑道,“孔贤弟,我给你介绍下!这位就是我的好兄弟,文武双状元王伯当兄弟。” 孔京拱手客套道,“白衣神箭的大名,久仰久仰!” 王伯当拱手回礼,没怎么客套,心直口快地说,“贤弟或许不知道,翟大王死了。” 孔京一听,眉头一皱道,“死了?怎么死的?”这时,旁边的徐茂公接口道,“无量天尊!数日前,巫王山下,贫道亲眼所见,翟大王死在罗将军枪下。哦,刚好就是贤弟要救的那位。”说着,他指了指不远处地上,昏迷不醒的罗成。 第六十五回 孔京情义收表弟,公主赶路抄近道 话说趁着响马们熟睡歇息的当口,众人围坐一圈,商议下步行程。谈话中,王伯当忽然对孔京说起,“翟大王死了。”孔京听了,吃一惊道,“死了?” 徐茂公插话,说他亲眼所见,就是被那边的罗成干掉的。孔京听了皱眉,道,“可惜,可惜。”他想起这一个月来,多次与罗成交手,罗成有多憎恶响马,他早就一清二楚。所以翟让被罗成干掉,倒是说得通。只是他不知道,翟让放着好好的山大王不做,跑来他这里送死,是想干嘛? 也许,对方是被他那个求救信引来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倒是意外之喜。他原本没对翟让抱什么指望,可是阴差阳错间,翟让死了,那么,他岂不是有机会?孔京心思极快,转眼之间就明白了眼下的状况,正在琢磨间,又听到徐茂公发话道,“孔贤弟带上罗少保一起走,真是高着!北平王要是追上来,还能用作人质。” 孔京摇头道,“先生此言差矣!罗少保虽然与我多番交手,但他不杀我,我也不杀他。如今他伤重,还是我亲表弟,我并未想过人质这事。”他这番话,说得是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周围众人一听,不禁纷纷夸赞,赞孔京义薄云天,真乃我等楷模云云!听得旁边的单雄信连连点头,面露微笑,心想这后生有情有义,果然不简单。 徐茂公又点头笑道,“无量天尊!贤弟高见,贫道承让。如今形势,以贫道之见,上策就是去翟大王的瓦岗寨避下风头。”此言一出,周围众人人人会意,纷纷交换眼色。瓦岗寨是方圆数百里最大的山寨,地势险峻,易守难攻,向来是响马们争夺的热门地。如今翟让一死,瓦岗寨出现权力空缺,周围的同道自然想取而代之。 孔京虽然当响马时日不长,但也听紫妍说过响马的规矩,于是立刻道,“哎哟!在下突然想起,两月多前,翟大王在我的孔家庄上,同我有过一番约定。”说到这,他故意转头,看看周围没有什么可疑人。 徐茂公道,“愿闻其详。”孔京低头,压低声音,故作神秘道,“翟大王同我约定,我跟他反了,以后随他上瓦岗山,给我个二大王的位。”这话,孔京没有瞎掰。当初为了策反他,翟让还真的在他面前这么许诺过。 接着,他又道,“作为信物,他还给过一块令牌,瓦岗寨的令牌给我。”这句,半真半假。翟让确实给他看过令牌,可是也只是看看,并没给他。孔京又道,“这物事,如今在内人身上。等她睡醒,我找她寻来,给诸位过目。如今翟大王不在了,我还想将这令牌送回瓦岗寨。”这句,纯属胡扯。就算翟让真给过他什么,也在巫王寨的大火里烧干净了。 这时,旁边一直沉默的单雄信开口了,“此令牌是翟大王的遗物,十分重要。贤弟自行看管好了,不可轻易示人。”众人纷纷点头称是,还是大哥心思缜密。孔京松了口气,总瓢主这是帮他解了围。 然后又是一番合计,上瓦岗山的目标就这么定下来了。虽然名头上是,孔京送翟让留下的令牌回寨。可是,在座的明眼人都知道,他要按行规行事。 这些人聊得火热的时候,徐茂在一旁拉着单雄信叙话,表情十分愉悦,似乎在说,“你看吧,响鼓不用重锤。孔京这人如何,不是我吹,你都亲眼看到了吧。”单雄信也含笑点头。他虽然与孔京才认识一天,可是孔京一连串的神操作,令他叹为观止。就算换作他自己,也未必做得比孔京更好。难怪手下徐先生对这后生赞不绝口。 想到这,他突然来了兴趣。一定要将这后生送上瓦岗山,亲眼看见这人安定下来,自己才能放心回二贤庄。他一向有恩必报,这也算是报孔京照料妹妹多日的恩情。 正在众人聊得火热的时候,旁边忽然传来一声女子的呼喊,“别动!你这伤重。”众人循着声望去,只见不远处,罗成已经醒了,正坐起身来。盈盈在他身边半跪着,为他整理头上的包扎带。昨晚包得匆忙,连罗成的双眼都遮住了。如今罗成醒了,看不见,自然要折腾。 这时,众人交换个眼色,纷纷起身,围了上去。孔京也跟上去,他知道众人在想啥。他们是贼,罗成是兵,兵贼不两立,要是动起手来可不好看。转眼间,这伙人就将罗成团团围住。罗成是聪明人,马上就知道了目前的状况。他也不起身,盯着面前的孔京,双目如炬,道,“我就是不明白,你为什么救我?” 他还清晰地记得,昨晚要不是孔京阻挡,他毫无疑问已经死在了强敌的刀下。或许,正如自己所愿,那才是最好的结局。他可以像个英雄一样,为了保护父母,光荣战死。可是,如今他非但没死,还被孔京带走,这究竟是为什么?换作一个多月前的自己,现在这种局面,比杀了他更难受。 孔京听他这么一问,有点发愣。从昨晚到现在,一路发生了太多事,还真没有空给他琢磨这个问题。为什么要救罗成?他有种直觉,罗成是他表弟,是亲人。既然是亲人,就不能见死不救。于是他没有细想,脱口而出道,“没什么,你是我表弟,我不能让你死。” 这话声音不大,在周围人听来,只是轻言细语。可是,在罗成心中,如同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把他的心里炸得一塌糊涂。他想起,不久前自己抓了孔京,送到父王面前。父王明知道孔京是亲侄儿,还一定要杀他,不惜大费周章地押送到京城问斩。父亲这般作为,可以说是大义灭亲。可是,父王不认这个亲,孔京认,还救了自己一命。两相比较起来,谁更重情重义,一目了然。也许,也许这个表哥说的,才是对的。 罗成只有二十出头,小孔京一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不像他父王见多识广,老谋深算。孔京这手情义牌,正打在他心坎上,令他热泪盈眶,倒头便拜,大叫道,“救命之恩,没齿难忘!哥哥在上,请受弟弟一拜!”说着,他一头磕下,旁边传来盈盈的喊叫,“喂,你别起来!伤会裂开!” 这事来得突然,周围众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们心想,孔京真好本事,竟然收了个兵家的弟弟。这些人里,不少还是认识罗成的,更是感慨不已。江湖上大名鼎鼎,一直想同宇文成都争天下第一头衔的“寒面银枪俏罗成”都被孔京收服了,这人哪来这么大能耐? 孔京也想不到罗成会来这手,赶紧扶他起来,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罗成望着他,问道,“不知表哥眼下如何打算?”这时,周围人再度交换眼色,意思是,不能说! 可是,孔京装作没看见,直言道,“我是打算去百里外的寨子,投靠同道。表弟要是不方便,咱们就此道别。”他当然不好提,就是去你干掉的那个翟让的老家。 罗成接着道,“路途遥远,表弟想送上一程。”他的想法很简单,很道义,那就是——以前如何都不提了。这条命是表哥救的,以后就该帮表哥。所以,这话很自然就出口了。只是,立场不同,一个兵家的将军跟着响马上山,就同猫送老鼠回家一样滑稽。要不是想到罗成与孔京的亲戚关系,旁人早就出言阻拦了。 孔京听了,点头道,“甚好,那就有劳表弟了。”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他是懂这个道理的。说完,众人就散了,各自歇息。徐茂公在一旁望着孔京,他不知道这人打什么主意,竟然会答应兵家的人同行。只是,他感觉这手很妙。至于妙在哪,他也说不清,毕竟他不懂这兄弟俩有多少交情。 孔京扶罗成坐下,盈盈又关切地围上来,帮罗成换包扎带,眼中的情愫可是瞎子都看得出。孔京望着这两人,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醋味。他同盈盈朝夕相处一个多月来,看也看了摸也摸了,从来不见盈盈对他那般热情。 盈盈自己也不知道,她这花痴发得厉害。用句诗形容,正是山花烂漫时。眼前这罗成,长得俊,又能打,还是将门出身。这一切,刚好长在她的喜好上。早在一个月前,孔京头一次带队出寨迎战时,她就远远见过罗成,心想,这俊男怎么刚好是敌人呢?要是自己人该多好!或许是上天听到她的愿望,如今俊男还真成了自己人!天哪,自己是哪里修来的福分? 正是 竖看鼻子横瞧眼,左顾右盼心欢喜 谁道苍天不解意,天降一个俊情郎 孔京不知道她这些小女儿心思,他只知道,罗成跟着他,有利无弊。一来,这个表弟十分能打,紫妍和仕信两人联手才能同他打个平手。有他同行,自己安全不少。二来,表弟跟着他,不可能回去报信。他父王以为儿子做了人质,投鼠忌器,应该不会追上来。三来,万一北平王真的追上来,表弟还能帮忙拦父王一下,给他有机会开溜。 这时,没有人知道,在离这里没多远的天上。对,天上,有大队天兵正在行军。他们穿的服色十分奇怪,不同人间的军队。兵卒的面容也各不相同,似乎各个朝代的人都有。这些天兵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飘在空中,状态十分古怪。行在前列的,是一名十分彪悍的汉子,身穿黄金甲,手持三尖两刃戟。他似乎在闭目养神,浑身云气流动,飘飘欲仙。 废话,他本来就是神仙,还是地位不低的神仙。在他面前,有名手下从远处飘来,半跪,拱手禀报道,“报~~~山下的官兵,全都退了。”领头的汉子转过头,也不睁眼,额头上突然睁开一只眼睛模样的东西,精光四射。他饶有兴致地道,“哦?我等大老远赶来救援,官兵怎么退了?” 手下道,“小的见到,前日夜里,有上万夷人上山偷袭,宗圣公趁乱带人跑了。” “哦?十万兵围山,他还能跑了,也是本事。” “大人,如何行事?” “班师回朝。”他挥手下令道,背后无数天兵接令,一齐转身。 “凡间的事,就留给凡人吧。”留下这话,他转身,头也不回地飘远了。 在离孔京等人的歇脚地不远的地方,一行人走在官道上。队伍中,好几人抬着轿子,周围的随从个个面容精悍,一双眼睛警惕地扫视着四周。废话,他们护卫的可是当朝皇上的亲女儿,金枝玉叶的长公主南阳公主。要是有半点闪失,他们如何向皇上交代?虽然公主信佛,不杀生。皇上可不好惹,发起火来,他们几个脑袋都不够砍! 听说,附近闹匪患,贼人出没,所以人人警惕,走得并不快。身后的轿子里,南阳公主正一叠声地抱怨,“少林寺到了么?到了么?”随行公公上前拱手道,“公主,当地人说,少林寺离这里,还有两百里地呢,没那么快到。” “还有二百里么?那么远!”公主有点烦躁,她以前没怎么出远门,不知道天下竟然那么大。她从京城出来,一路走官道,走了大半月了,听说离泰山还有近一半路程。“能抄近道吗?” “这个,也不是没有,只是。”公公好像知道点什么,欲言又止。公主横起她那好看的眉,傲人的胸一挺,道,“快说!” “奴才听说,从这里走山道,能省个几十里的路程。” “为什么不走,快走近路!本宫等不及去少林寺拜佛了。” “只是,山道崎岖,行人稀少,怕不安全。” “哼,那么多金吾卫跟着,我怕什么?还是说,你怕?”公主瞪起眼,一番训斥,公公连忙拱手退下。 在他们附近林间,不知道是人是妖的什么物事一闪而过,只留下一声轻笑,“来了来了!” 第六十六回 响马缺钱闹危机,孔京孤村初伺寝 话说孔京等人在巫王山外歇息,昼伏夜出,避开路人。因为他们心知肚明,这时候,北平王不见他们踪影,必定广撒眼线,满天下搜寻他们。幸好这些人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总共才600来人,不像之前翟让带来的三千兵马那么招摇,一路顺利,没被官兵发现。 这天夜里,队伍正在夜行军,孔京走在队里,眉头紧锁。他刚才才同管账的小弟淳风合计过,发现如今有个迫在眉睫的大问题——没钱了! 由于走得匆忙,他们还真没从巫王寨带什么细软钱财出来。孔京是亲手藏了笔七十万两的钱财在后山,前天也被血王要了去。那是他承诺给人家的,当时形势危急,他也不好不给。总之这么一来,他们等于是净身出户,除了一条命,贴身衣物,随身武器,这帮人基本就两手空空了。 在前世,孔京也看过一些古装剧。剧里,钱财好像真不是什么问题。可是,如今却变成了他的头号难题。前世看片,钱不是问题。如今,问题是没钱! 没钱,怎么买吃的呢?虽然可以抢,对了,他手下的响马以前就是干这个的。可是,孔京觉得不妥。他打着孔圣人的旗号,手下人总是抢劫,谁信他们是仁义之师呢?!而且,没钱发军饷的话,手下人还跟不跟他干,都是个大问题。 虽然古人有望梅止渴,画饼充饥的故事,孔京总觉得那只是权宜之计,不是长久办法。做人,总得讲个诚信。何况自己反复声称,他是孔圣人的后代,是仁义礼智信的化身。所以,怎么搞钱,是他眼下最大的问题。 当然,他也可以用上“厚黑神功”中的厚字,厚起脸皮向总瓢主借点。可是,那也不是上策。一来,古代没有手机银行,甚至连钞票都没有,银子只能随身携带。总瓢主看着也不像带了多少银子出来的样子,就算人家肯借给他钱,也不可能就地变出银子来救急。 二来,总瓢主同他认识才两三日。这么短时日就借钱,怕是会给人家留下坏印象,被看扁。孔京前世就是混银行的,比谁都清楚,别人要是觉得你连一点钱都拿不出来时,脸色能有多难看。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时,孔京不想开口向总瓢主借钱。虽然盈盈为他一番美言,总瓢主对他赞赏有加,结盟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借钱的事,以他前世的经验,能不提还是不提的好。 这时,紫妍凑上前来,似乎有话同他说。孔京放缓几步,望着娘子的脸,低声道,“娘子,啥事?” “哦,也没啥,有件物事想给夫君看看。”紫妍边走边说,伸手入怀,掏出一件巴掌大的小物事。孔京心头一喜,心想,莫非是银行卡?不对!这个时代连银行都没有,哪来的银行卡?!自己真是想钱想疯了。 “夫君还记得不,这是什么?”紫妍望着他,张手里将那物事摊开,脸上柔情似水。孔京定睛一看,只见娘子的掌中是手绢包着的一块护符。护符上面有块墨绿色小石头,似乎是玉石,模样依稀有印象,好像在哪见过,一时想不起来。 孔京不明白,他抬眼望着紫妍,四目对视,娘子眼中满是柔情蜜意。他忽然懂了,娘子特意给他看这物事的目的,于是失声道,“当年的信物,你还留着?”在他模糊的印象中,这护符上的小石头,正是十年前,幼年时的他送给紫妍的定亲信物。好像是什么通灵宝玉,对他有点意义。 “嗯,夫君送的物事,我怎么丢得了。”紫妍点点头,把护符小心包起,冲孔京撒娇道,“什么都可以丢,唯独这个,我到死也丢不了。”原来,那日她顶着烈焰跑回卧房,就是找这个信物去了。孔京望着娘子熟悉的面庞,心里一热,有点感动。那晚他望着紫妍匆匆离去的背影,还以为娘子去收拾什么值钱的细软去了。谁知,她找的竟然是这个,在孔京眼中一钱不值的定亲信物! 他忽然想起,十年前的那天,紫妍似乎也送了他一个信物。惭愧,早就被他不知扔到哪去了。想到这,孔京也不顾周围人多眼杂,伸手揽住紫妍,轻轻抱了一下。触感柔软,老婆那傲人的双峰一如既往地顶得他胸闷。 “娘子想要,以后我再送你。”孔京低声道,“娘子没事,比什么都好。”紫妍在他的怀中,听到夫君那熟悉的情话,一张俏脸羞得通红,浑身软绵,骨子都酥了。 这时,旁边草丛中一阵晃动,突然跳出两条人影,做夷人打扮。这里不是夷人的地界,怎么会有夷人?附近人们纷纷抽出兵刃。幸好,来者似乎没有恶意,嘴里叽叽咕咕地说着听不懂的夷语,手里还挥舞着一封信。 孔京望着来者,放开紫妍,停下脚步。他能懂一点夷语,知道对方说的是,有请什么的。于是他信手接过夷人递来的信,拆开,只见上面有娟秀的几个华文字——速来见。 “谁要见你?”紫妍在他身旁,看过信,一脸担忧地望着夫君。孔京点点头,谁要见他,他已经有了分数。这时,总瓢主带着弟兄们,以及他的几个亲信都围了上来。孔京望着他们,摆摆手,沉声道,“在下有点急事,有个贵客要见在下。诸位还请就地歇息,等在下回来。” 一听这话,众人骚动起来。只见那位叫王伯当的汉子站了出来,快嘴道,“孔贤弟要去,鄙人愿同行。”这时,旁边的罗成也站了出来,朗声道,“哥哥要去,带上弟弟!”程咬金也来凑热闹,大声嚷嚷道,“兄弟,爷爷我也去!” 孔京扫视了一眼,这些人中,罗成的武艺最高,带上罗成最安全。只是,他同人家许了什么诺,自己最清楚。他心知肚明,这趟不是去打架的。对方要是想要他的小命,早就动手了。带了侍从,反倒显得自己不诚。而且,他与人家的交易,不方便被侍从看到。于是他挥手阻拦,沉声道,“诸位的心意,在下领了。只是在下与贵客有约,此行不便带人同行,还请诸位在此静候。” 这时,淳风走到面前,不知说什么好,喃喃道,“大哥——”孔京附嘴到他耳边,低声嘱咐道,“两日后,我要是没来,依计行事。”说完,他拍拍淳风肩头,又对娘子微微一笑,道,“没事的,为夫去去就来。” 说完,他跟着夷人走入旁边的草丛。夷人一直在前带路,他跟着夷人在林间穿行了大概一两里地,眼前豁然开朗,一座小山村出现在眼前。此情此景,让他想起不久前与血王初遇的那天晚上。那晚,刚好也在个不知名的小山村,同这里有点像。 废话,要是按地理方位算,这里同他们初遇的地方没多远,景物自然像了。 如今,村里挤满高矮胖瘦各异的数百名夷人。要不是有了心理准备,孔京还以为自己来到了夷人的山寨。这些人一见孔京,纷纷呼喊起来,自动让开道。孔京跟着带路的夷人,一直走到一处稍大点的茅屋前,周围有几十名夷人站岗。看着这屋,他忽然想起住过的淳风家,好像就是差不多的模样。至于屋里是谁,他早已有数。 进屋后,眼前是一幅诡异的景象,令得孔京不由地打了个哆嗦。这间屋子不大,有着寻常床榻,貌似是寻常闺房。屋里吊着不少小饰品,不知道是人头骨,还是兽骨什么的,有上百件之多。走几步,难免撞上。屋里,不知是烧了熏香还是什么的,飘着一股古怪的香味。闻着这香,孔京忽然觉得,身体的某个部位,蠢蠢欲动起来。 床榻之上,坐着一位身穿古怪纹样衣衫的女子。衣衫十分单薄,似乎只有贴身内衣,衣领间露出凝脂般的玉肤,如同阳春白雪般白净。她没有戴平日那吓人的面具,以原本面目示人。银白的月光从窗外洒落,笼罩在她那姣好的面容上,只见五官玲珑有致,一双杏仁眸子顾盼生姿,令孔京不由得呆了。 床榻旁放着一对弯刀,孔京见过两次了,自然认识。虽然模样不认识,但从这武器看来,对方毫无疑问是那个可怕的千寨血王。 上月初遇后,他开始指派手下从各处打听这位夷人王的情报。可惜,情报少得可怜,只知道这王是个女人,年纪大概四十上下,王寨在离巫王寨数百里外的山里。自古以来,华夷有别,华人不理会夷人的事。只是这个血王名头实在太大了,这才打听到这些情报。至于这血王长的什么样,貌似从未有人见过。或许,见过她本来面目的人,都被她弄死了。 因此,孔京万万没想到,血王那吓人面具下的真面目竟然如此动人。一时间,他竟然看呆了,愣在门口,不知所措。血王也不是第一次见这种表情,几乎每个伺寝的男子都会露出这种表情,他们绝对想不到,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血王竟然是个绝色美女。她盯着孔京,笑道,“怎么,脱下面具,你就不认识了?” 孔京这才回过神,尴尬地笑笑,遮掩刚才的失态。“想不到,杨大王如此花容月貌,我还以为……”血王盯着他,目不转睛道,“以为什么?” “我还以为,杨大王比我年幼,是否该叫声妹妹。”孔京道。遇货添财,逢人减寿,他当然知道女子想听什么。其实,他心里想的是,我原以为,血王是个丑八怪,所以才要用面具遮丑。 “哦?我看着就那么年幼么?比你还小?”血王咯咯一笑,从床榻上直起上身,示威般地挺了挺胸,似乎在宣示,她并不小。 可惜,小是不小,肯定没有我老婆大。孔京心里暗道,老婆是他见过的女子里最大的,或许今生都挺难遇到比老婆更大的。只是,要是论手头功夫,血王毫无疑问比老婆厉害得多,毕竟这家伙可以碾压罗成。而老婆同仕信联手,才同罗成打个平手。或许,以前死在自己手上的天下第一宇文成都,都未必打得过她。 “离那么远干嘛,你倒是过来呀。”血王又是咯咯一笑,显出寻常女子的妩媚。“我又不会吃了你。你答应的事,该不会忘了?”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暗示。当然,无需暗示,孔京的男性本能驱使着他,一步步迈向床塌。片刻后,他就来到了血王面前,坐到床上。两人近在咫尺,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粗重的呼吸。 “哪里敢忘!我还真要见识下,杨大王哪里比我大。”孔京笑笑,迎着血王那逼人的视线,目光充满了野蛮与挑拨。 这时,血王突然伸手,一把抓住孔京的肩头。这时,孔京感觉自己面前不是个绝色女子,而是一头凶猛的野兽。他忽然想起,前世在科教片里见过的野生金钱豹。那些从未被驯化的猛兽在丛林里穿梭着,扭着细长的腰,用凶狠的饥饿目光盯着猎物。仿佛下个瞬间,它就要将猎物扑倒,再用利爪撕个粉碎,变成今晚的晚餐。 真奇怪,眼前的女子同金钱豹一点也不像,只是这种危险的感觉,令孔京却想到了这些往事。论武力的话,恐怕十只,哦不,一百只金钱豹都不够这个女子打。这时,血王手上用力,只听撕拉一声,孔京的衣物裂成两半,现出他那略显单薄的上身。 孔京突然有点害羞。前世今生,他还是头一次遇到如此咄咄逼人的对手。他扭捏道,“我自己来。” “不用。”血王不等他开口,继续手上用力,如同剥大葱一样,转眼间剥了个干净。然后用挑衅的目光盯着他,低声道,“我喜欢自己来。” 正是 天生万物有雌雄,地上人间分男女 千言万语总是戏,一到床头本性现 然后,血王往塌上一推,两条身影立刻纠缠在一起。这时,如果有外人胆敢从窗口望去,会以为有两条蛇,正在屋里斗得难分难解。 第六十七回 孔京巧言借巨资,公主荒郊偶遇险 话说孔京兑现诺言,去了血王那伺寝。虽然这事听起来不大光彩,毕竟是他自己承诺的,而且人家确实出兵救了他和手下一命。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孔京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第二日,孔京醒了,抬头一望,发现面前的女人早醒了,转着动人的眸子,盯着他的脸。这个视线不知道怎么形容,前世孔京的女友,还有今生的老婆紫妍也经常在床榻上打量他。可是,她们的视线里意思比较单纯,孔京能读懂。要么是意犹未尽,要么是心满意足。 然而,眼前这个年纪比他大上好多的女子,哦不,应该叫血王,视线里的意思完全不同。这种感觉,仿佛是猫盯着老鼠,或者蛇盯着青蛙,似乎在说,小样,本王没玩够,你们男人就这点能耐? 孔京心里叫苦不迭,昨晚他们折腾了不知多久,三个还是四个时辰吧,换算成现代时间恐怕有8小时了。眼前这个女子难道是铁打的么?还没玩够?孔京只知道,自己是个凡人,还是个文弱的公子哥,连健壮都谈不上。 对方可是武艺高强,连罗成都打不过她的高手。拼体力,自己怎么可能是她的对手呢?如果说紫妍的纠缠还是正常人的范畴,那么血王可是怪兽级别。 一见孔京醒了,血王立刻伸手揽住他的头,低声道,“再来?”孔京不由打了个哆嗦。按说血王的怀抱,够得上温香软玉这词。可是他感觉不到半点温馨,反倒觉得恐怖。这种感觉,恐怕世间没有几个男人能体会。他忽然有点好奇,以前来伺寝的男人怎么样了?可惜,华夷有别,信息不通。不然他早就打听到了,从前陪过血王的男人,都死了,还死得很难看。用现代语来说,精尽人亡。 孔京不知道这些历史,他只能讪笑道,“杨大王如此天仙般的人物,在下伺寝一夜怎么够!”血王也是明白人,马上听出言外之意,道,“哦,你答应过,每月陪我五日。”她当然知道,一餐饱不如餐餐饱的道理。 孔京道,“对对对!只是,在下有一燃眉之急,还想有求杨大王。” 这么一说,血王忽然来了兴趣,她好奇,这男人究竟打的什么主意?刚才还在哀求放过他,转眼又来占便宜!她见过的男人不少,从没见过孔京这么厚脸的,于是笑道,“什么事,你就直说吧。” 孔京修炼“厚黑神功”,他的心理素质和脸皮厚度远远超过常人。他被血王抱在怀里,盯着对方傲人的物事,面不改色地道,“在下答应杨大王的事,件件算数。所以毫不藏私,前日在山上时在下把藏金地点都告知大王了。如今,在家统领一帮弟兄,身无分文,举步艰难。” 血王听了,有点不爽,道,“本王还以为是什么事呢。缺钱?你们之前是干什么吃的?” 孔京摇头。他被血王抱在怀里,这个动作做起来费力。一转头,就撞到了血王胸前,仿佛他在故意挑逗似的。他只能不动,低声道,“那不好,在下是要干大事的,才不想一辈子干响马的行当。方便的话,杨大王能否借在下一点银两周转,日后必还。” 血王听了,饶有兴致地打量了孔京一番。她不知道孔京的来历,也没这个兴趣,她只知道孔京是响马头子。这家伙一脸文质彬彬,如何劫道?她想象不出,孔京是如何喊出,“此道为我开,此树为我栽。要打此道过,留下买路财!”的经典劫道台词。当然,孔京确实也没喊过这几句,老婆倒是喊过多次。 血王凭着王者的直觉,感觉眼前这个男人,十分不凡。他的眼中,并不是响马那点上不得台面的营生。血王又想起初遇时,孔京口口声声说,他要得天下。也许,他真能得天下?! 天下有多大,血王不敢想。自古华夷有别,打了几百几千年的仗。可是华人占着地利和人和,总是胜过夷人一筹。 虽然她统一了夷人世界,可是整个天下,她不敢想。就连她的一身高强武艺,那个神秘莫测的“天魔经”,都是华人传给她的,所以她不敢打天下的主意。可是,眼前这个男人,明明比自己弱得多,却志在得天下! 这时,血王又回忆起,与孔京初遇的情景。那天,孔京背后不知道什么东西挡了自己全力一击。不然的话,当天自己就能要这小子的命。也许,这男人身上有什么自己看不透的东西!一想到这,她的血脉蠢蠢欲动起来,隐约觉得,这男人身上看不透的东西似乎与自己的魔功,有着一点联系。或许,这男人跟自己是同道中人? 一想到这,血王忽然来了点自己都说不清的兴趣,想帮这男人一把,于是开口道,“要多少,开个数。” 孔京伸出三只指头,道,“不多,三十万足够。”他知道血王前几日才挖了他埋下的七十万两银,所以三十万两,眼下的她是绝对拿的出来的。血王听了,有点不爽,道,“你之前许诺的一千万两,可没这个数。” 孔京摆出一脸无辜,道,“官兵十万大军杀进来,在下同手下众人只顾逃命。或许,银子都进了官兵的口袋。” 血王觉得有点好笑,自己的手下刚挖到七十万两银,这孔京转眼就要借走一半。等于说,他的银子转个弯又回了去。要是别人在自己面前说这话,自己肯定要勃然大怒,一刀砍了他出气。 可是,眼前这小子竟然让自己气不起来,甚至还想帮他一把,也是神奇。或许,这小子昨晚的表现不说很好,也不太差,令自己有点小期待。 她正琢磨着,孔京忽然双手一伸,回抱住她。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邀请。两人又是一番颠龙倒凤,折腾了好久,床榻几乎垮掉。又过了两个时辰,两人才稍稍尽兴,彼此松开。血王望着孔京的俊脸,笑了。她已经很久没笑过,早就忘了上一次笑是什么时候。也许,眼前这男人很对她胃口。 这,不光是女人对男人的赞赏,还是一个王者对另一个王者的赞赏。又或者,一只魔对另一只魔的赞赏。 正是 莫道天降好多钱,转眼顺走三十万 谁言来钱好轻松,全是爷们肉来偿 中午,太阳高悬头顶时,紫妍在山道上左顾右盼,等了一整个上午,才等来姗姗来迟的孔京。只见夫君似乎精疲力尽,耷拉着头,走得很慢。身后跟着一队夷人,挑着七八口大箱子。众人不知道箱口装了什么,只知道,离去快一天的老大回来了! 转眼间,众人呼啦一声围上来,拉着孔京嘘寒问暖。孔京一脸疲惫,不想多话,只说昨晚同贵客做了商议,对方借了他一笔钱,渡过眼下难关。可是,如今众人被官府追赶,连祖传的山寨都丢了,哪路活菩萨会大发慈悲,在这个当口借钱给他呢?众人不明白,只觉得,老大好本事! 孔京懒得解释,没必要解释,毕竟他同血王的关系,并不好拿到台面上说。于是他说累了,想睡睡,众人纷纷散了。夷人们留下箱子和银两,也都回去复命了。 只留下紫妍不依不饶地拉着孔京,好像有话要说。孔京斜眼望着她,问,“娘子有事?”紫妍拉住孔京,走到旁边草丛,与众人离开几步距离,才低声道,“夫君,你别瞒我,你昨晚见的,是否女子?” 孔京好奇,紫妍怎么知道他见的是女人?于是反问道,“娘子如何作这般想法?”紫妍盯着他,四目相对,孔京心里忽然抖了一下。紫妍的眼神有种陌生的感觉,无论前世今生,都是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仿佛一只母虎在自己的地盘见到另一只母虎。 “你别瞒我。你身上的女人香味,我老远就闻到了。”紫妍盯着孔京,低声道。孔京一听,恍然大悟。平时总嫌老婆胸大无脑。他忘了,老婆在山林里长大,自幼习武,五感比常人灵敏得多,甚至有种野兽般的直觉。原本以为不开口,就能瞒天过海。谁知才刚回来,就露馅了。 好在孔京修炼“厚黑神功”,反应极快,一把揽住紫妍,摆出比窦娥还冤的哭脸,抽噎道,“娘子所言极是,为夫是不该瞒娘子。昨晚我见的贵客,确实是个女子。” 紫妍被他这么一抱,陡然一惊,心里的气消了一半。孔京接着道,“那女子是夷人的王,之前在山上,若不是她率兵解救,我等如今恐怕还困在洞里。为夫是有恩必报之人,当然要报人家这个恩。”紫妍愣了下,她万万想不到,那晚戴着可怕面具的夷人王,身手不凡,竟然跟她一样是个女子!于是红着脸,嗫嚅道,“夫君同她那个了?” 孔京点头道,“人家是夷人的王,又有救命之恩。刀架在我脖上,我也是被逼的!” 紫妍一听,一张俏脸飞起红霞,仿佛她拳头上的火焰来到了脸上。这话,等于是孔京承认了,有除她之外的女人。她愣了好一阵,才吞吐道,“那,那,你会娶她过门么?”她上过几年学,受过孔圣人那套教育,很看重名分。在她看来,男人与女人在一起,怎么可能没有名分呢?!那是必须有的! 这话,完全出乎孔京意料。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要不要娶那个恐怖的血王回家。的确,那家伙是个国色天香的美女,功夫还十分厉害。可是,那家伙要是住进自己家,恐怕第一时间就会砍了紫妍吧?!而且,对方是夷人的王,自古华夷有别,人家怎么可能屈尊进自己家门?孔京可不想,自己家后院起火。 这个问题,孔京不知道如何答好,只能随便找点话,搪塞过去。紫妍一向胸大无脑,又心疼夫君身子,没在这事上纠缠。两人一番叙话后,又手牵手地回到营地,倒头大睡。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在离众人歇息处,没多远的地方,有一支队伍正行走在山道上。这些人前后有上百人,带刀的不少。这队人,正是南阳公主同她的随从们。说是走,其实越行越快,几乎是小跑。 尽管如此,公主还是在轿里连声催促,“快点!再快点!”出京城这些天来,她一路拜了不少佛寺,都没什么太好的景色。因此,她早就等不及到天下闻名的少林寺了。 不多时,众人进了一处桃林,闻到一股桃花香气,远远飘来,沁人心脾。要是队伍里有明眼人,或许会奇怪,咦,现在又不是春季,怎么会有桃花的香气呢?队里的公公微微皱眉,不妙!他想出言劝告,前方或许有什么异样。可是公主急着赶路,之前骂过他几次了。于是,他又把到口的话咽了回去。 四周一片寂静,半个人影也没有。自从前日走上了近路山道后,这一天多来,他们硬是连一个人影都没见到,就连夜里也是露宿。如此荒凉的地方,怎么可能有坏人埋伏呢?想多了,一定是自己想多了。公公这么想着,又缩回队里。作为亲信,他跟着公主已经差不多十年了,看着公主长大,深知公主的脾气,认准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他可不想,再度自找没趣。 很快,队伍就走到一处桃林里,只见桃花盛开,漫天飘香,令人赏心悦目。众人一边走着,一边望着头顶的花朵,笑得见牙不见嘴。咦,奇怪?这些人看着看着,忽然感觉天旋地转,昏昏欲睡,接二连三地栽倒在地。 载着公主的轿子来到一株巨大的桃树附近时,抬轿的侍从终于坚持不住,一头栽倒。轿子于是停了下来,半晌后,公主带着怒气推开帘子,迈了出来。 “起来!没规矩,怎么睡在这?”她踢了下地上呼呼大睡的侍从,对方只是翻了个身,嘴里嘟嚷着梦话。这时,公主背后的大树如同长了手,伸出几只粗壮的枝丫,将公主牢牢缠住。她想喊,还没等她出声,另一只枝丫就堵住了她的樱桃小嘴。 第六十八回 王后殿里识计谋,郡主蜀地遇神算 外传南阳公主传 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正篇开始十一年前。扬州晋王府里一片混乱,侍女和下仆们在走廊里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乱作一团,人人嚷道,“不得了!长郡主自缢了!” 这时,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带着一群随从,正急匆匆地赶往郡主居住的千秋殿。这位妇人姿色极艳,头上各种繁复的饰品令人目不暇接。虽然衣着极其华贵,面上却是一派气定神闲的从容神态,人上人才有的尊贵仪态显露无遗。这时,几位侍女匆匆走来,对着妇人屈膝行礼道,“王后娘娘,御医已经救起了,说长郡主没有性命之危。” 闻言,萧王后用别人难以察觉的动作,轻轻吁了口气。转眼之间,又恢复了平日那气定神闲的表情。她随手示意,不等侍女们起身,又道,“走,看看去。” 侍女们行个礼,跟在队伍后面,一行人直直地走入千秋殿,长郡主的寝宫。这里,已经乱做了一团,人们进进出出。见到萧王后一行,纷纷停下脚步,鞠躬行礼。 萧王后没空搭理他们,径直走入郡主卧房,只见里面也有几人立着,有的是侍女,有的是侍从,还有人作医师模样。众人一见王后,纷纷行礼。御医也站起身来行礼,低声道,“微臣方才给长郡主把过脉,也开过方子。幸好发现的及时。以微臣之见,没有性命之危。”萧王后点点头,沉声道,“都给本宫出去!” 众人一听,如释重负。郡主上吊闹出好大动静,幸好侍女发现的早,抢救下来。他们也不想待在这个是非之地。正好王后娘娘赶人,于是纷纷退下。转眼间,房里的人就走了个一干二净,还带上了门。 萧王后径直走到床榻前,看见她的大女儿正躺在床上,双目紧闭。算起来,这个女儿年方十三,正是豆蔻年华。如果按现代人的岁数来算,才是个初中生。 女儿生得唇红齿白,面目周正,活脱脱是自己这个模子按出来的。看着女儿的俏脸,萧王后不由地想到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那时,她刚好与当朝皇上完婚。哦,那时他还不是皇上,还是二皇子,晋王。那是多么遥远而又幸福的往事呀!她暗自庆幸,当年幸好嫁了给晋王,将来才有机会施行自己的大计。 如今,女儿也长到了当年自己出嫁时的年纪。自己和皇上合计,千挑万选,想给女儿找个合适的好人家嫁了。算去算去,朝中只有宇文家的三公子,当朝丞相宇文化及的亲弟弟宇文士及配得上女儿。那年,宇文士及年方二十五,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听说此人饱读诗书,满腹经纶,才学居宇文家三兄弟之冠。若不是如此人才,又是出身豪门,哪里配得起她这金枝玉叶的女儿。 可是,女儿大概是被自己和皇上自小教惯坏了,性子十分任性。也不知道这娃儿想什么,自从前月用膳时,她提过出嫁一事,女儿就闷闷不乐,一脸的抗拒,也不知道同宇文家有什么仇怨。后来更是同她吵过数次,扬言死都不嫁。非要她嫁,只能收她的尸骨云云。闹得母女俩不欢而散,心里至今有芥蒂。 现代人说,女人的把戏无非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不,今天还真上吊了。 萧王后盯着女儿的俏脸,望了一阵,发现女儿的眼珠转了一下,便沉声道,“既然醒了,怎么不起?”这时,郡主睁开眼来,望着母亲笑道,“儿臣刚醒,参见母后。” 萧王后哼了一声,道,“你不嫁就不嫁,演这戏做什么?”郡主望着母亲,一脸无辜道,“母后何出此言,儿臣不明白,只是心里难受得慌,不知怎的就干了傻事。” 萧王后盯着女儿,心想,你就演吧!我是你娘,难道还不知道你这点小心思么?她是不懂,为什么好端端的婚事,女儿就是不嫁。或许,不该让女儿看那些佛经,乌七八糟的东西,乱了心神。好端端的女孩儿家,去读什么秃头和尚才念的佛经,真是莫名其妙! 可惜,她后悔晚了,女儿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心思,不是当年那个追着她后面转的乖宝宝了。如今就算令人把佛经烧了,恐怕女儿又会演一出上吊戏。这次幸好救起,下次就不知道了。她不敢去想下次,只得轻叹一声。唉,随他去吧。反正,郡主多的是。此女不嫁,还有别的郡主嫁给宇文家嘛。 作为母亲,她可不愿眼睁睁看着女儿死在面前。于是,母女俩一番寒暄后,萧王后就从千秋殿退了出来。 母后一走,长郡主就从口里吐出一枚药丸,信手扔到床前的痰盂里。这是她花了好大力气从民间搜罗到的秘药,据说有一个时辰内假死的功效。刚才她用了,感觉药效也不怎么样。或许瞒过了别人,可是母后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把戏。 果真是知女莫如母,自己这以死相逼的把戏是瞒不过母后的。那么,如果母后还要她嫁宇文家,她是否应该真的死上一回呢?她也不知道,说不清。 反正,自从几年前她开始了解佛法后,对世间的男女之事,就没有多少兴趣了。如果要她委身于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男人,为他生儿育女,不管母后把那人说得多好,她都宁愿去死!反正人死,也不过一次轮回。红尘俗世,本就不值得留恋。 两年后,仁寿元年,公元601年。长郡主年满十五,行及笄之礼。先皇为表庆贺,赐封号“南阳”,于是世人称她为南阳郡主。话说两年前她以死相逼,父王母后怕了,退了婚事,让别个郡主代她嫁了宇文家,倒是如了她的愿。自此之后,“长郡主的婚事”成了宫中的禁忌话题。谁都知道,这个郡主不得了,王后娘娘都怕。她的婚事,万万提不得。提了,等于摸老虎胡须,不知道会惹出什么祸事。 南阳郡主乐得清闲,不是读经礼佛,就是游山玩水,谁也不敢说她的不是。这不,她才刚领了封号,就借口“宫中住久了烦闷”,吵着出去散心,还专门去蜀郡的峨眉山拜佛,说是听闻那里佛光普照云云。母后也懒得阻挡,反正这个女儿住在宫中也不令她省心,于是跟送瘟神一样送走了。正好,蜀郡有个她的熟人,好像叫袁天罡的,十几年前,还是自己与晋王的合婚人。多年不见,正好让女儿去拜访下。 话说南阳郡主从扬州出发,一路游山玩水,入寺礼佛,走了一个多月才到蜀郡。一路上,各地官员好生伺候,各种好吃好玩的东西上贡了一大堆。她也花不完,好吃的都吃了,用的嘛,都打发随从送回王府了。 这一行人刚到蜀地,就有官员来迎接他们了。只见接应的官员是一队数十人的队伍,领头的貌似位书生,见到郡主就是躬身行礼。郡主好奇,问道,“你们怎么知道我今天到?”书生拱手道,“前几日,我家老爷夜观天相,说心宿显亮。再一卜算,郡主不日将到此地,要我等在此接应。” 郡主好奇,道,“这么说,你们早就知道我今天来了?”书生道,“我家老爷向来料事如神,从不虚算。” 郡主听了,心想,他口中的这位老爷好神奇,自己一定要见见。哦不,应该说,必须见。因为,这是母后亲口交代的要事。她于是道,“领路!带我见见你家老爷。”一行人颠簸了两个时辰,直到太阳西垂时,才行到一处偏僻的小县城。队伍左转右绕,最后在一处县衙门前停下。 郡主推开轿帘,望着官邸,快嘴道,“你们这个资官县,也不怎样嘛!比我父王的扬州城,差远了。”书生微微一笑,拱手道,“巴蜀穷乡僻壤,自然不能同富庶天下的江南比。不过,我等弹丸小地,还是有斋饭为郡主接风的。”说着,他引路,一行人进了县衙,只见一桌丰盛的宴席早就摆好了。 郡主是少女心性,来到与江南迥然不同的巴蜀,见什么都稀奇。她转动着眼珠子,盯着桌上的大餐,不住问道,“这是什么?那又是什么?”书生为她一一介绍,说那盘炒鲜笋一样的菜叫“玉人吹箫”,那盘好像是蘑菇煮的汤叫“金钱万两”,总之都有个好听名字。再一闻香味,令人馋涎欲滴。这些都是自己平生未见的山珍,主人似乎听闻自己信佛吃素,甚至没有上荤菜。 颠簸了一天,郡主和随从都饿了,一番风卷残云。不出半个时辰,酒席上的盘盘碟碟都见底了。郡主拍着隆起的肚皮,站起身来在大堂里散步,信口问道,“你家老爷呢,怎么还不见?” 书生皱了皱眉,人家客人饭都吃完了,主人竟然还没露面。这,确实不合礼数。于是搪塞道,“我家老爷公务繁忙,或许抽不开身,等鄙人再去催催。” 郡主摆手道,“罢了!领路,我自己去。”于是,两人在不大的县衙里穿梭起来,暗淡的月光撒在两人身上,分外明亮。不多时,书生就将郡主带到一处屋子前。这屋子没点灯,黑咕隆咚的,也不知里面有没人在。 书生拱手道,“郡主,老爷就在里面。”郡主是少女心性,也不敲门,抬腿就闯了进去。书生在她身后,连忙点灯。只见屋里到处都是卷宗,中间有一张案几。一名发须全白的中年男子低头趴在案几上,似乎被郡主的脚步声惊动,这人抬起脸来,露出一张苍老的面容。 郡主一见,心里不由地抖了一下。这人怎么这么老,听说他是父母的合婚人,如今算起来应该也就四五十岁。可是面相如此老迈,说他七八十岁了,也不足为奇。而且,这人好大架子,区区一个芝麻官,却敢不来迎驾她这个郡主。要不是看母后的面子,她早就发火了。 这人望着郡主,微微一笑,行礼道,“资官县令袁天罡,见过郡主。令尊夫妇,安好?”郡主点点头,举手回礼,道,“都好。母后听说孩儿来蜀地游玩,让我一定来探望先生。” 袁天罡点头,忽然小声问道,“令尊现在还是晋王么?”郡主回道,心里奇怪,这人为什么这么问?父王不是晋王,还能是什么?哦,父王去年做了太子,可还是晋王呀。 袁天罡又是微微一笑,不再追问。他在多年前做合婚人时就看出,晋王有帝王之相,迟早是当皇帝的。这些天机,万万说不得。他也就心知肚明得了,不可被第二人得知。 两人一番寒暄后,郡主心直口快地道,“听闻先生工于相术,天下无双。一定请先生为我看看,看我前程如何有。”这是她出门前,母后特别叮嘱的要事。至于为什么,她也猜到母后的心思。无非不就是,看看她以后不嫁人,还能有什么归宿。自己什么归宿,这还用看么?大不了,出家当尼姑去。 袁天罡闻言,将郡主拉到灯下,目光在她脸上转了好几圈,仔细打量了好一番。他看了许久,久不做声,看得郡主心里发毛,忍不住出言问道,“我这相如何?”袁天罡这才放开她,用手掐着胡须,沉声道,“已有分数,只是,郡主贵相复杂,在下可能看错了,不知当讲不当讲。” 郡主好奇,催促道,“讲!”袁天罡这才说,“郡主你这相,大富大贵,日后必定是母仪天下的人。”郡主不解,母仪天下?难道是做王后么?她一个郡主,怎么可能做王后?莫非,莫非是和亲,嫁给蛮夷的王? 这么一想,郡主不爽了,翘起嘴道,“我看先生这相,侃得也不如何准嘛。”袁天罡微微一笑,搪塞道,“夜了,老眼昏花,或许是看错了。” 两人一番寒暄后,匆匆别过。袁天罡望着郡主离去的背影,心想,在下才没有看错,只是,天机不可泄露。 正是 神算闻名天下知,贵人千里来求问 莫道在下算不准,天机真相不可漏 四年后,先皇驾崩,晋王以太子身份继位登基。民间一直有谣传,五年前,晋王用计逼先皇废太子,改立他做太子。然后又害死先皇,自己做了皇上。只是这种说法无凭无据,或许只是反王们拿来造反的理由罢了。总之,皇上登基,郡主封号不变,只是世人改称道,南阳公主。郡主变公主,按规矩来说,确实升级了。 第六十九回 孔京林间救公主,众人合力战群妖 话说孔京和众人一路向着东北方向的瓦岗山行进,为了躲避官兵追缉,特意昼伏夜出,夜间行军,所以走得并不快。为了避人耳目,他们还特意挑难走的山道走,一路走走停停。 有一日夜晚,众人来到一处山岭的岔路口,打前哨的王伯当回来了,对众人报道,“这里我走过。前方三十里有一处镇子,再往东北七十里就是曾经兴旺的少林寺。” 单雄信听了道,“那镇子,我来时还在那里会过伯当弟兄等人。再过去就是济南府,有些江湖朋友,我还想去会会。”孔京听了,心里暗暗感慨,不愧是十三省总瓢把子,人面真广,好像去到哪里都有朋友等着他。自己以前只是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成天吃喝玩乐,没什么江湖朋友。如今折腾了好久,傍到总瓢主这棵大树,自己算是交好运了。于是他拱手道,“总瓢主的朋友,就是在下的朋友,自然要去会会。” 雄信听了,知道孔京有心结交同道,于是一番客套后,队伍继续出发。走了几里地,天快亮了,队伍走了一晚上,人倦马乏。正好走到一处林间地,孔京就下令,就地歇息。于是,队伍停下来,响马们们倒头便睡。 孔京一路骑马,倒不怎么疲倦。他望着附近的景色,眼皮忽然莫名其妙地跳了起来。他知道,这是个提示。这月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每当他的眼皮这么跳动时,发动摩墨斯之瞳,他总能在附近发现一个“天启”。这种体验多了,他便明白,摩墨斯之瞳有个隐藏能力,会对天启产生感应。 于是,他心里默念,摩墨斯!眼前泛起一片光亮,照得眼前昏暗的林地如同白昼。他策马在周围跑了几步,四下张望,果然在不远处的岔路口地上,发现有天启那熟悉的光亮。他策马跑过去,再跳下马仔细观察,只见天启用繁体汉字写着独自去,有好事。 正当他盯着天启出神时,光亮消失了,眼前的一切又都恢复原样。时间到了。不过无所谓,他想找的东西已经找到了。这时,淳风和一帮亲信过来了,望着他,关切地问,“大哥,大伙都睡下了,你也早点歇息吧。” 孔京摇摇头,轻声道,“我还不困。有点事,去去就回。”紫妍一听,上前道,“夫君去哪,我陪你去。” 孔京想起天启说的“独自去”,摆摆手,遥指岔路前方道,“不劳娘子了,我想去那边散心,独自静静。” 淳风见了,少见的皱起眉来。他不知道孔京打什么主意,以他的观察,岔路前方好像有股不祥之气。那是什么,他年纪太轻,见识不多,说不上来。但是他跟了孔京两月多,知道一个规则老大决定的事,不要问为什么。因为,这个老大,实在有太多自己看不懂的东西了。 所以,他拱手道,“我等在此等候,大哥有事,叫一声即可。”孔京点点头,心想,还是他这个小弟会办事。他拍马,按着天启指示的方位,跑了没多远,应该不到两里地,忽然闻到一股花香,沁人心脾。他不知道,这是梅花香。 当时天还没亮,四周一片漆黑,也看不清周围树上有什么花。他顺着山道走没多远,进了一片树林,远远看见路边有一株大树。附近停着一台轿子,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几十人。 孔京好奇,拍马靠近,只见这些人衣着华贵,有点像前世他在古装戏中看的宫廷装束,让他想起不久前在官兵营寨里见到的北平王夫妇,完全不像响马那样土得掉渣。这些人应该是朝廷人,官家人。 这时,孔京心里又好奇又想笑。自古官贼不两立,是死对头。前不久,北平王就率领十万大军打上山,要他的小命。可是,如今他在这荒郊野岭,突然见到一队官家人躺倒在地,忽然有种幸灾乐祸——你们也有今天! 说着,他下马,走上前看个究竟。只见这些人倒在地上,身上没伤,鼻里发出响亮的鼾声,似乎睡熟了。他用脚踢了下,对方转了个身,继续呼呼大睡。孔京见他们没醒,于是低下身吸口气,在其中一人耳边大喊,“喂!” 这声呼喊在空旷的山岭间回荡,本来声音并不大,但是周围十分寂静,声音竟然传出老远,一里多外的人都惊动了。这里,紫妍正在焦急地等着孔京回来,一听这声,抬头道,“夫君有事!” 然后,她头也不回地向声音来处冲去。淳风等一帮亲信交换个眼色,纷纷跟了上去。就连伤口未愈的罗成都追了上去,他也挂念表哥的安危。 镜头一转,又回到孔京这里。话说他使出吃奶的劲,大吼一声,地上的人翻个身,还是没醒。奇怪,他们是官家人,我是响马,干嘛要救他们?孔京自己也不明白,或许这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本能吧。 这时,孔京望向眼前的大树。这树十分大,树干至少要四五人才能合围。不知道怎么的,孔京有种莫名其妙的直觉,这树应该同周围地上熟睡不醒的众人,有着什么联系。不然,这些人为啥别处不睡,偏偏睡在一株大得离奇的树周围?这个情景,就跟现代人睡在公厕门口一样,也太古怪了。 孔京这么想着,绕着大树走了两圈,没看什么异样。这时,周围有风吹过,树冠里似乎有什么动了一下。天太黑,他也看不清楚,动的是什么。或许是鸟,又或者,是他不认识的东西。自从他转生到这个世界后,不认识的太多了,他早已见怪不怪。 盯着这树,孔京心里忽然升起一股冲动,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也许是他身上那个古怪的黑影暗示什么的。总之,他心里似乎有个声音说,刺下试试。 这么想着,他的手自己动了起来,唰地一声拔出腰间配剑,然后一剑刺向树干。他也不知道自己为啥要这么做,正常人都不会去扎树木吧?可是,他就这么做了。只见一剑刺下,力道很大,剑身入木几十厘米,直到再也扎不动。要是这树是人的话,早被这一剑刺了个透心穿了。 这时,大树好像吃疼一样,抖了抖,树冠里有什么地方裂开,一件沉重物事凭空落下来,正好掉在孔京的位置。他吓了一跳,猝不及防,被这物事砸了个正着。只听噗通一声闷响,来不及反应,他就跌倒在地。 这情景,有点像前世他看过的新闻——某人在街上走,经过一处高楼,刚好被这楼顶跳楼的人砸到,无辜冤死。看来,跳楼也要找对地方。幸好,这树并不高,算起来,顶多也就三层楼。上面掉下的物事还不至于砸死人,但也吓了孔京一大跳。 半晌后,孔京一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一手摸向怀里的物事。月色暗淡,他看不清这物事是什么,只感觉入手温软,还有种湿漉漉的感觉,似乎摸到了一条鱼。鱼?这里不临海,也没有河流,哪来的鱼呢? 这时,怀里的物事动了起来,发出轻微的响声,“嗯~~~”怎么,这鱼还是活的么?怎会有活鱼从天而降?孔京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轻,幸好他修炼“厚黑神功”,知道临危不乱的道理。他定下心神,双手用力,抱起怀里的物事,仔细打量起来。 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一跳。只见眼前的物事是人形,一身破烂的布匹。如果说那是衣物的话,这衣物不知道被什么湿漉漉的液体溶解了,只剩残余的布匹附着。他定睛一看,这物事前凸后翘,傲人的双峰正顶着自己的胸。这哪里是什么活鱼,分明是个活女子! 可是,这种荒郊野岭,怎么会有女子从树上掉下来呢?孔京忽然想笑,这也太像他前世看过的《聊斋》剧情了。他抱着从天而降的女子,忽然听见旁边传来喊声,“夫君!夫君!” 这是娘子的声音,他再熟悉不过了,于是回道,“我在这!”话音刚落,一条俏丽的人影闪动,直冲到面前,正是紫妍。她一见孔京,小声吁了口气,立刻又“啊!”地一声大叫。眼前,是一番令她完全无法理解的诡异景象——她的夫君,竟然抱着一个湿淋淋的女子,半躺在地上。这女子似乎啥也没穿,像是水里捞出的鱼。天哪,这是怎么回事?! 这时,怀中的女子醒了,发出“嗯”的一声,双手抵住孔京,想坐起身来。这时,两个女子,一个男人,三人就这么愣在现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都呆住了。 孔京定下心来,忽然有点想笑。这也太像他前世看过的剧中,狗血的抓小三桥段了。他不知道如何向紫妍解释,只能喊道,“冤枉!我不知道,这人从哪来的。” 就在三人发愣的当口,后面又有多人蹿出。淳风、盈盈、仕信、程咬金还有罗成,几名亲信都来了,他们望着地上的孔京和他怀里的女子,都呆住了。程咬金吹了声口哨,心想,这兄弟,艳福不浅嘛。他才刚走开片刻,竟然在野外就同女子抱上了。难怪他刚才要独自去,还不就是不想给咱们看见,这等好事嘛。 这时,盈盈挥着纤纤玉手,快嘴道,“姐夫,你都有姐了,怎么还干这等偷鸡摸狗的事?” 孔京一听,连连摆手道,“我不知道!我不认识她!”这时,现场响起一把陌生的声音,如同寺庙里的古钟鸣响,十分沉稳。“本宫也不认识这人!”说着,怀里的女子坐起身来,胸前的雪白在黯淡的月光下,分外耀眼。罗成和淳风一同转过头,非礼勿视的道理,他们是懂的。 这个动作似乎提醒了女子,她低头一看,立刻小声“啊”了一声,然后玉手指着孔京,命令道,“你,给本宫遮住!”孔京虽然搞不清状况,怜香惜玉的本能让他立刻站起身,挡在女子身前,为她遮羞。 这情景十分既可笑又诡异,在场所有人都感到,好尴尬。正在这时,旁边传来一阵响动,大树如同活物一样,忽然动了起来,几条手臂粗细的枝丫猛地低垂下来,向孔京和他身后的女子伸去。 正是 螳螂虽捕蝉,黄雀跟在后 夫说散心去,却是艳福来 “兄弟当心!”程咬金喊一声,抡起手里的巨斧,就向枝丫砍去。这一击,力道很大,只听哗啦一声,碗口粗的枝丫被他砍断。然而,旁边又有几条枝丫伸过来。这时,一把亮银枪猛地刺出,直直插到枝丫上。在罗成旁边,仕信也冲了上来,一把抓住垂下的枝丫,咔地一声,生生掰断。转眼间,三人就同大树斗了起来,场面十分怪异,他们竟然同大树斗了起来! 孔京没搞清这是什么状况,他反应极快,一把抱住背后的女子,倒退几步,拉开一段距离。他刚一退开,紫妍就蹿了上来,催动灵力,火苗立马从掌里蹿了出来。她想也不想,就是一击猛拳轰出。 这拳劲力十足,竟然将树干打出了个凹口,拳头上的火趁机蹿上了树干。这树似乎怕火,打了个哆嗦。废话,树是木,当然怕火啦!孔京一把抱过女子,跳出十来米距离,努力琢磨眼前这诡异的状况。 这时,淳风凑上前来,低声道,“大哥,恐怕这是,妖。” 妖?一语提醒,孔京忽然想起,不久前,他带队到巫王山地底下挖坟,见过不少小妖。还有个厉害的上古水妖,差点令他的小命交代在地底。如果说眼前是妖,倒是可以解释,树怎么会同人对打。孔京前世看片,见过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战斗,有人打人的,人打怪兽的,也算见怪不怪了。只见四人一妖斗得激烈,谁也没注意,旁边又有几条身影闪动,向孔京和他怀中的女子杀过来。 第七十回 山间人妖大混战,孔京出言戏公主 话说能打的四人同古怪的大树斗了起来,孔京和淳风两个不能打的,隔开十来米观战。突然,周围闪出几道身影,直冲孔京扑去。孔京虽然没练过武,但被刺客袭击了两次,警惕心还是有的,立刻抱起旁边的女子,跳开几步闪避。 那些身影扑了个空,又冲孔京抓去。眼看就要抓到孔京,斜边突然刺来一把刀,为孔京挡了一下。孔京吓了一跳,缓口气,定睛一看,只见助拳的人是个陌生汉子,半跪在地,身上穿官家服色,刚才自己似乎见这人躺在地上,应该是个侍卫。这人刚醒过来,见到主子有难,本能地冲上来护驾。 孔京定睛一看,刚才袭击自己的东西长着尖牙利齿,背后还有羽翼,身上没有衣物,却有毛皮一般的东西。这东西不像人类,倒像是自己在巫王山地底洞穴见过的小妖,只是种类不同。 匆忙中,两人也来不及问候,侍卫把孔京和女子护在身后,低声道,“快走!”一语提醒,孔京抱起女子,掉头就向来时的马跑去。旁边四人一树打得激烈,马受了惊,跑开数十米。孔京好一番追赶,才赶到马边上。情势危急,他也顾不上什么怜香惜玉,把女子往马背上一扔,自己飞身上马。 这时,身后传来一阵地震,轰隆轰隆。孔京应声回头一望,只见来路那片树林的每棵树都活了过来!这些树挥舞着枝丫,向孔京追来。这情景十分诡异,让孔京想起前世看过的奇幻电影,好像是《指环王》吧。其中有个桥段,是树精们帮主角攻城。他才知道,原来西方传说中,有树精这种树木变成的精怪。可是,那是西方传说中的东西,眼下,他被一群树木张牙舞爪地追赶。这情景可一点都不有趣! “不好!他们的目标是这女子!”孔京心念如电,马上就意识到关键所在。他拍马,大喊一声,驾!然后一脚踹在马肚子上。这马吃疼,载着孔京和女子,撒开双蹄往来路奔去。 孔京在马上回头,只见后面的追兵来得飞快,也不知道是用跑的还是飞的,差一点就追上了他。远处,刚才与四人缠斗的大树,见孔京带人跑了,也放开对手追了上来,踩在倒地的人身上。这家伙那么巨大,树干有好几个人合围,至少上千斤重。被它踩到的人,个个皮开肉绽,估计没命了。旁人被惊醒了,纷纷起身。女的四下逃命,男的拔刀护驾,与周围的妖怪斗了起来。虽然这点人没多大用,至少拖慢了小妖们的脚步。 这时,几只小妖冲到飞驰的马匹周围,伸出爪子,想把女子拽下马。孔京心里暗叫不妙,可惜刚才自己的佩剑,插在大树干上没拔出来。现在他没了剑,手无寸铁,想挡一下小妖都不行。这时,马背后突然冲来一团烈焰,转眼间就吞噬了周围的小妖。烈焰中,一名女子大喝道,“夫君快跑!我来断后!” 孔京一喜,知道老婆来了,他的小命暂时无忧了。如果说天下他最信得过的人,老婆排第二,没人排第一。情势危急,他顾不上同老婆打招呼,俯下身,又是一脚踢在马肚上。快点,再快点! 之前他走出来没多远,大概也就一两里地,现在用逃命的速度奔逃,转眼间,马就冲到了众人的歇息地。大概是刚才动静太大,岔路口已经围了好多人,正伸长脖子往孔京这个方向张望呢。孔京心里暗喜,得救了!下一瞬间,他连人带马冲入人群,人们纷纷避让。 孔京勒住马,一把将女子抱了下来。这时,众人向他聚集过来,脸上神色复杂。他们想不通,老大只是走开散心一阵子,怎么搞出那么大动静,还抱了个女子来,神奇! 孔京不等众人反应,挥手下令道,“有妖!挡住!”这时候,在他的来路,一大群奇形怪状的小妖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众人虽然搞不清状况,但是自古人妖不两立,一听有妖,在场人人拔刀,唰唰唰,现场刀光闪成一片。 下一瞬间,众人就同群妖斗了起来。单打独斗,人一般不是妖的对手。可是,在场有六百多人,妖怪连一百都不到。数量上,响马们远远占优。更何况,单雄信和他的朋友们,个个身负武艺,有的还是高手。所以动起手来,群妖明显不讨好。 这时,地上一阵震动,刚才的大树也追了上来,后面还跟着罗成、程咬金众人。这大树不知道什么来历,十分厉害,同四人斗了好一阵都不落下风。孔京望着大树,心想,这家伙应该就是群妖的首领吧?只是,这家伙为什么吞了人类女子,实在稀奇。莫非,妖也好女色? 这时,旁边闪过一条人影,挡在孔京身前,大声喊道,“火!瞄准那树,上火箭!”孔京定睛一看,这人是徐茂公。话说徐茂公修道多年,江湖人称半仙,他是懂些道术的。道士专业降妖,所以他一眼就看出,眼前这树妖怕火。 一语提醒,周围人有弓的,纷纷上火箭,瞄准大树。数十发火箭在夜空里向着大树射去,场面既诡异又壮观。转眼间,大树的树冠就被点燃了,冒出浓烟,烧得这家伙龇牙咧嘴。 这伙人和群妖斗了一阵,地上躺下不少尸首,正在杀得难分难解的时候,天边突然射来一线曙光。天亮了! 孔京望了下天空,想不到自己这番折腾,竟然有半个时辰过去,已经到了日出的时刻。他并不知道,日出对于眼前的群妖来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这时,大树旁边凑近几只小妖,叽叽一阵叫,似乎在问,大王,怎么办? 没错,大树就是他们的王,还是个地位不低的妖王。这时,妖王心中十分懊悔,想不到他垂涎了上百年“心相贵人”,明明被他吞了,可就在消化的数日里,竟然被同族救走。到口的鸭子还能飞了!如果对方只是普通人类,他不怕。以他的道行和众多手下,迟早弄死可恶的人类。 可是,这些人类不知道从哪叫来数百名同类,有的挺能打,有的知道自己的弱点所在。如今,自己着了火,又遇上日出,状况是大大的不妙。妖怕光,一旦日光出来,小妖们要找阴暗处躲藏,自己也不能动弹,等于任人宰割。 怎么办?妖王毕竟是王,活了几千年,见的世面多了去。他当机立断,下令道,“走!”说着,他掉转身,带着满熊熊大火,向着旁边的山林蹿去。在他后面,小妖们纷纷跟上。片刻间,群妖走了个干净。 赢咯!在场的众人举刀欢呼,庆祝胜利。孔京望着远去的群妖,心里也是松了口气。这时,背后传来细不可闻的声音,道,“给,给本宫衣服!”他应声回头,这才注意到,刚才带来的女子蹲在地上,遮住身前,露出光洁的背脊。这背,轮廓十分柔美,如同一幅画,令他想起前世在美术馆见过的仕女图。 可恶,现在哪里是感慨美景的时候!孔京回过神来,赶忙脱下外衣,给女子披上。这时,众人纷纷向他聚集过来,其中有他的亲信,有单雄信和他的朋友们,还有十几名陌生面孔,穿着官家服色,应该是刚才在树林里躺地上的人。这些人本来有上百人,可是有的被妖王踩死,有的在刚才的混战中被小妖咬死,有的被妖王打死,如今只剩下十几人。带刀的侍卫,只有四五人。 这些人冲到孔京旁边,明显训练有素,转眼间就把女子围了起来。然后,紫妍、罗成、程咬金几名亲信,也都围到孔京身边。两帮人你瞪我,我瞪你,都不开口,心里明白,对方虽然同是人类,可是,或许是敌非友! 为啥?一边是响马,一边是官兵,势不两立。刚才对上妖怪,大伙合力御敌。现在妖怪退了,人类又得内斗了。 这时,一道清亮的女声打破了现场的寂静,声音道,“哎,人家救了本宫,还没道谢,你们动刀干啥?”这话解了围,侍卫们纷纷收刀,他们心知肚明——眼前的响马有好几百人,好些人武功不低。就他们几个侍卫,动起手来,多半是送死。 这时,刚才的女子披着孔京的衣服,缓步走出,对着孔京躬身一礼,姿势十分优雅,尽显人上人的尊贵气质。 “本宫敬谢公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孔京望着眼前的女子,拱手回礼道,“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他倒不是客气,而是真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大不了。本来,他也不是专程去救这女子,只是阴差阳错间,卷入一场人妖大战。 刚才不动手,妖怪肯定会要他的命。他只是自卫之余,顺带救了女子。 “本宫从不欠人恩情,公子要什么,尽可以提出。”女子又道。 孔京一听,心里忽然来了兴趣。哟呵,眼前这女子是什么人?竟然像前世自己在剧中看的豪门千金,拿出张空白支票,金额随便填。之前,她被大树抓了。后来,周围那么多护卫,又都不要命似的护着她。这时,孔京附近的单雄信、徐茂公等人,他们江湖经验丰富,似乎看出了名堂,窃窃私语,对着女子指指点点。 他觉得有趣,随口道,“我还缺个老婆,姑娘嫁我么?”这话,别人以为是玩笑,可是他没有瞎说。 刚才一番折腾,他同这女子抱了好多次。虽然天黑看不清楚,但以他的阅女经验,对方姿色极佳,比老婆那是有过之无不及。要说比不上老婆的,估计只有胸前的双峰。以他的手感判断,也就小一丢丢。刚才的混乱中,他对人家摸也摸了,抱也抱了。按他先祖孔圣人的那套,那是必须“负起责任,娶了女子”的。 正是 一番辛劳救美人,美人开口问讨啥 千金不及美人笑,要将美人迎回家 女子听孔京这么一说,也来了兴趣。从她出生至今,从没人敢如此放肆地对她说话。她见孔京眉清目秀,一表人才,心里发了花痴,倒也气不起来,于是道,“嫁你?本宫念佛吃斋,你吃斋吗?” 孔京笑道,“我不信佛。不过姑娘若是吃斋,我可以备斋饭。”这时,旁边的紫妍用手肘捅了下他,低声道,“夫君,你要娶二房么?”孔京转头,望见紫妍一张俏脸上带着些许怒气。他突然想笑,这世上还有人当着老婆的面,向别的女人求婚的么?要是在前世的现代,再狗血的编剧恐怕都不敢这么编。 如今,在这个孔圣人学说盛行的时代,男人三妻四妾,好像没啥问题,至少从规矩上说得通。女子望着孔京,脸上飞起一抹红霞。她想起,刚才自己衣不遮体,孔京为了救她,马上马下的摸了好多次。按规矩,自己这辈子要是不嫁他,还真说不过去。可是,自己要是想嫁人,十年前就嫁了,哪里用等到现在?!眼前这人长得俊俏讨喜,可是年纪明显比自己小。嫁他?自己如何服气!要是平日,自己早破口大骂了。可是,如今人家救了自己的命,她也难得的嘴软了几分。 女人望着孔京,低声道,“婚嫁乃人生大事,本宫还得回去请奏父皇。”说到这,旁边的公公忽然大力咳了声。这是暗示!女人连忙改口道,“请示父亲,才能定夺。山高路远,就此告辞。”说着,这伙人簇拥着女子往岔道方向去。 孔京心想,自己随口说笑,对方还真要嫁自己么?正好,紫妍盯着,他也想找个台阶下,打圆场道,“行,姑娘回去请示父母,再来也不迟。”也不知道对方有没听到,总之两帮人越离越远。周围人目送他们离去,心里都是同个心思——官家人,快滚!走晚了,地上怕是又多几条尸首。 这时,孔京忽然觉得有点可惜,自己还不知道这女子姓甚名谁,家住哪里。这时,徐茂公快步走到他面前,低声道,“别放人走!” 第七十一回 蛮公主欲分不能,孔宝玉欲迎还拒 话说孔京目送着陌生女子一行人离去,这时徐茂公走近,悄声道,“别放人走!”孔京有点奇怪,人家女子要走,自己强留的话,好像不合礼数。虽然自己是干响马的,谈礼数有点奇怪。可是自己毕竟自称是孔圣人的代言人,不合礼数的事,自己是不愿干的。至少,不能公开干。 徐茂公这么一说,他也反应过来,这时放女子一行人走,好像是不大好,会留下后患。可是,该找个什么理由挽留人家呢?孔京正在琢磨,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惊呼,“哎哟!” 这声音十分清脆,又有点耳熟,明显是刚才那女子发出的。只见她双手抱腹,似乎疼痛难忍,整个人都蹲了下来,坐在地上一动不能动。“哎哟!疼死本宫了!”女子大声呻吟着,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 要是在外人看来,或许以为,她刚好临盆,要生了。可是,这女子小腹平平,哪里有怀孕迹象,又怎么可能生呢? 孔京被女子的喊声吸引,好奇地远望过去。只见女子周围的公公催促了几次,女子就是一步也不动,一连串喊声凄厉,如同鬼哭狼嚎。在场几百人都愣住了,你望我,我望你,不知如何是好。有些胆大的,跃跃欲试,想上去献殷勤。要不是女子旁边的侍卫看起来不好对付,这些人早冲上去嘘寒问暖了。毕竟,无视女流喊痛,不是男儿大丈夫所为。 “无量天尊!”只见徐茂公一声吟诵,快步踱向女子。“贫道略通医术,若是小姐不嫌弃,且让贫道看看。”他没有带兵刃,一身道人打扮。女子旁边的侍从见他没有危险,声称来意只是看病,于是没阻拦。 徐茂公走到女子身旁,女子疼得厉害,蹲在地上,头也不抬。只见她身披孔京的外衣,露出雪白的后颈,颈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发着微光。那是什么?徐茂公看不清楚,转头望向女子身旁的老者,沉声道,“小姐背上似乎有什么古怪,可否方便撩开衣物看看。” 女子背上的古怪物事,老者也看到了。他冲旁边的侍女使个眼色,侍女会意,蹲下,撩开女子后颈的衣物,只见雪白的背脊上,有个古怪的纹样,发着微光。周围众人一见,齐声惊呼,“咦?!” 这纹样十分古怪,像是刺青,又像是墨刑。只是痕迹深入肉里,像是用火钳做的烙印。老者不解,望向侍女,侍女似乎做错了什么,连连摇头,冲着老者摆手道,“奴才不知!公主身上如何会有这般物事!” 徐茂公皱着眉,微微思索,道,“就贫道所知,此物或是先贤书中记载的生死结。” 那是什么?众人闻言,一齐抬头望向他。他继续道,“是真是假,试试便知。”说着,他转过头来,对着远处的孔京大声喊道,“贤弟,请过来看看。” 孔京在原地站得无聊,远远望着,也不知道徐茂公同女子等人说了什么。一听叫他,便大步过去,背后紧跟着紫妍等人。 两帮人,距离再度缩短。这时,女子抬起头来,望着众人微笑道,“咦?似乎不疼了!”徐茂公见了,心里有了分数,转头望向旁边的孔京,道,“贤弟可以寻下,身上可有什么异样。” 异样?什么异样?孔京不懂,但是他记得,刚才右手腕处似乎有一阵细微的抽动。于是他举起右手,旁边的紫妍立刻发出一声惊呼,“哟,夫君受伤了!” 孔京定睛一望,手腕上有个奇怪的纹样,看起来像是伤口,难怪老婆以为他受伤了。这纹样不疼不痒,也不流血,倒像是个印记。 “咦?这是什么来的?”孔京不解,惊呼道。他伸手出来,徐茂公一看,立刻明白了,沉声道,“以贫道之见,此物正是生死结。不信,小姐可以低头,给大伙看看。” 女子这时疼糊涂了,老实低头,露出后颈的纹样。众人看看这,又看看孔京伸出的右臂,发现两人身上的纹样,竟然一模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众人不解,望向徐茂公,只见他眯着眼睛,感叹道,“天意!这就是天意!”孔京不懂,轻声道,“先生有何见解,请明言。” 徐茂公望望他,又望向周围众人,沉声道,“据书中记载,这个生死结,是顶顶厉害的咒术。或许是刚才那树木模样的大妖下的,中咒之人就算走到天涯海角,它也能追寻到。这个纹样,就是生死结的咒纹。” “这么说,刚才那妖怪,盯上了这姑娘咯。那么,这咒纹为何也在我手上?”孔京一听,连忙问道。刚才这女子从大树上跌落,他就猜到,树妖应该是盯上女子了。至于为什么,他并不关心原因,倒是奇怪,他同树妖没有过节,树妖为什么连他一起诅咒了? “这,恕贫道不知。”徐茂公转头看向孔京,继续道,“贫道只知道,这咒要是落在两人身上,有奇妙的效用。中咒之人一旦分开超过十丈,就会被咒纹反噬。或许,刚才小姐肚疼,就是此咒作怪。” “什么?”此言一出,在场同时响起两个声音。一个是女子,她急急道,“如此说来,本宫不能离开他咯?” 孔京也挠头道,“十丈?这,这可如何是好?”他知道,按照现代尺度换算,十丈大概三十米。也就是说,超过这个距离,女子要闹肚疼。只是,为何自己也中了咒,却没有任何疼痛? 他是不知道,他有“天魔之体”,这是顶顶厉害的体质,百毒不侵。生死结奈何不了他,只能去折腾女子。这时,旁边又响起女子的声音,“要是本宫硬要离开他,会,会怎样?”徐茂公道,“恐怕,小姐会有性命危险。” 女子一听,一张俏脸唰地变得惨白。她想起刚才那毫无来由的肚疼,心里知道,对方恐怕不是吓唬她。那种疼痛十分剧烈,她可不想再试一次。怎么办?她略一思索,就抬头望向孔京道,“那就有请公子同本宫走上一趟咯。父皇,哦不,家父手下高人众多,必有人能解此咒。” 孔京一听,摇头道,“恕难从命,在下同众弟兄也有事要办。”他现在的身份,是被官府盯上的匪首,怎么可能跟着眼前这明显是官家人的女子走呢?就算自己犯糊涂,旁边的老婆和亲信,还有总瓢主和众多响马手下盯着,也不可能放他走。 这时,女子旁边的侍卫个个手握刀柄,怒目瞪着孔京,眼神似乎在说,“小姐有请,你竟敢不去?!”要不是看着对方人多势众,他们早就动手了。 孔京旁边的众人一见,刚才收起的兵刃又都握上了。两帮人互瞪着,气氛紧张。孔京一见,打圆场道,“姑娘请在下去府上,总得告知在下,姑娘高姓大名,贵府何处。” 女子一听,快嘴道,“本宫叫——”话还没出口,旁边又传来公公的咳声。女子一听,改口道,“无需多问,跟来便是。” 孔京忽然觉得好笑。眼前这女子要自己跟她走一趟,去解这个什么生死咒,却又不告知自己去哪,天下哪有这个道理?幸好他修炼“厚黑神功”,反应极快,沉声道,“在下明白了。姑娘是怕名号传出去,江湖上知道了。在下与姑娘有牵扯,有损姑娘的名声。” 这,明显是激将法。且不说刚才孔京救女子性命,有恩于她。就说刚才自己救她时,摸也摸了,看也看了,这是众目睽睽的事,做不得假。他们都这种关系了,女子不报姓名也没用。 哪天她被旁人认出来了,风言风语都能满天飞。而且,刚才女子还口口声声说,婚事要回去请示家父。如今却连姓名都不敢报,摆明是骗人,不讲道义。 总之,女子不报姓名,就是忘恩负义! 果然,女子一听,立刻中计,生气了,两手叉腰,瞪着好看的丹凤眼,大声道,“谁说不敢!本宫怕过谁了?!”她那刁蛮任性的性子一发,别说旁边的公公连发暗示,这时候就算父皇母后来了,也拦不住她。 “本宫封号南阳,家父正是当朝皇上!皇上要谁去,谁敢不去?!” 此话一出,掷地有声,把在场众人都镇住了。孔京望着她,上下打量,似笑非笑道,“这么说,你爹是皇上,你还是个公主咯?” 女子,哦不,公主点头,满不在乎地应道,“没错,本宫就是公主,怎样?你不信,御赐金牌给你瞧也行。” 旁边的公公眉头紧皱,心里暗叫不好,“惨了,公主还是说出来了!这下,难脱身了。” 徐茂公望着公主,面露微笑,心想,果然不出贫道所料。这女子姿色极佳,还跟着那么多侍卫,非富即贵。而且,她一口一个“本宫”,还真是个公主。 “皇上怎么了?我就不去!”这时,孔京开口道。他迎着公主的视线,回瞪过去,毫不示弱。 “你敢不去?你敢!”公主急了,怒道。她想不到,天下除了自己,竟然还有人敢不听她父皇的话。 “我就敢,咋的了?有种他来抓我?”孔京瞪着她,嘴硬道。他忽然想笑,自己刚从北平王十万大军的包围中溜出来。皇上要是奈何得了他,他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你!抗旨不遵,反了!” “我就反了,咋的了?!”孔京继续嘴硬,周围人多势众,他根本没把眼前的公主放在眼里。“对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公主应该还不知道我的大名。”他忽然想起这事,道。 公主果然中计,道,“你叫啥,说!” “听好了。”孔京深吸口气,朗声道,“我姓孔名京,是孔圣人第三十六代孙。” “孔京?”公主听了,颦起她那好看的柳叶眉,喃喃道。这名字,她有点印象,似乎是上月从京城出发前,在宫里听人提过。“你就是北平王正在征讨的反贼孔京?” 孔京拱手,笑道,“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正是本人。”说着,他用挑衅的眼神望着公主,似乎在说,你叫我这反贼去见皇上,等于叫老鼠去见猫,这不可笑么? 公主被他这么瞪着,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感觉。眼前这人眉清目秀,一副读书人模样,像是自己在宫中见过的新科状元。可是,他居然是父皇惦记的反贼! 他为什么要造反?父皇那么好,哪里对不起他了?别人对自己和父皇毕恭毕敬,可他却粗野无礼,半点也不买账! 公主不懂,她的脑瓜不聪明,搞不清眼下这复杂的状况。打从出生起,她还从没见过这般状况!她的视线咕噜噜地在孔京脸上转了几圈,忽然想到了。对了,这人一定是受旁人蛊惑! 于是,她大声道,“你随本宫去,本宫请奏父皇,免你死罪,还封个大官。对了,这里人人有赏。就算——”后面一句,她害羞,咽了回肚。“就算封你个驸马,也是可能的。”这人如此俊,嫁了他,好像也不亏。 正是 妾要郎去见父皇,郎言皇命不愿从 高官厚禄不入眼,誓要造反显神通 孔京一听,回头望向身后的单雄信,只见对方面色冷峻。他再望向徐茂公,也是缓缓摇头。他又望望身旁的紫妍,只见老婆面色铁青。他心里有了分数,朗声道,“谢公主美意!在下掀杆起义,替天行道,身负一干兄弟的厚望,可不稀罕什么官帽!” 公主一听,对方明明白白地拒绝了她的招安,一点情面都不留!她的任性又来了,怒道,“你!不识抬举!” 孔京不等她继续说,拱手道,“常言道,道不同不相为谋。我等就此别过,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说着,他不理会公主皱眉瞪眼的怒容,掉头就走。旁人以为他真要走,纷纷跟上,两帮人又分了开来。 孔京走出十丈,背后果然传来公主的呼喊,“你!你给我回来!哎哟~~~!”这声音说着说着,变成了喊痛,估计生死结又发威了。这女人,净是嘴硬,就跟老婆一样,胸大无脑,一点办法也没有嘛。他感到右腕的咒纹一阵抽动,暗笑道。 第七十二回 孔京巧言拐公主,王爷妙计交皇差 话说孔京假装要走,走开十丈,生死结发威了,南阳公主在他身后疼得蹲下,大声喊痛。孔京应声回头,装作没看见,大声道,“公主有事叫我么?我怕是两耳不灵,听错了。” 公主蹲在地上,肚里疼得翻江倒海,任凭头上豆大的汗珠滚落,一双好看的杏仁眼瞪着远处的孔京,一张樱桃小口红唇紧咬,硬生生把求饶的话咽回肚里。从小到大她骄横惯了,从没求过谁。就连父皇母后,十年前硬给她许一桩婚事,她也只是以死相逼,父母只得放过她。如今,要她开口求一个男子,还是反贼响马,她怎么拉得下脸? 孔京见公主不出声,转过头,装作要走。公主眼前一黑,一头栽倒,晕了过去,周围随从又是好一番抢救。孔京在远处没看见,他装作要走,才迈开脚步,身后就有两人一左一右拽住他的衣袖。 他回头,左边是老婆。紫妍望着他,脸上的怜悯之情毫不掩饰,“她,她挺可怜的。夫君救救她呗。”另一边,竟是徐茂公。徐茂公缓缓摇头,轻声道,“奇货可居。”孔京会意,转过身,大步往回走,很快又回到公主身边。 不知是生死结的效力停了,还是随从的抢救生了效,公主刚好醒了,一双眼睛滴溜溜地望着孔京,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这时,她害羞极了。嘴上虽然不肯承认,但她的心中知道,孔京又救了自己一次。 要不是孔京回来,以刚才肚里的剧痛,自己或许已经活活疼死了。她信佛,并不怕死,只是不愿白死。这个世间,她还有很多东西没见识过,怎么能白死了呢?而且,白死也不合佛法。看来,眼前这人,还不能放他离开。 孔京望着地上的公主,心里忽然怜香惜玉起来。这公主虽然比盈盈刁蛮任性得多,但姿色也在盈盈之上。用前世的标准来看,妥妥的“白富美”。撇开金枝玉叶的尊贵身份不谈,如此国色天香的女子露出可怜兮兮的神情,恐怕这个世间没有哪个男人忍心责怪她。 孔京望着她片刻,肚里的气就消得差不多了,又望了望旁边的紫妍,开口道,“夫人让我来看看。我倒是有个办法,或许能解公主的困境。只是,不知当讲不当讲。” 公主不等他卖关子,急急道,“讲!”这个时候,她需要个台阶下。不管对方说什么,都好。这时,在场数十双眼睛,齐刷刷地望向他,似乎求饶道,你就行行好,救救公主吧! 孔京双眼望天,故意不望公主,装模作样地道,“我同一帮弟兄正要去济南府会友,听说有几位朋友,精通医术道术,或许能解此咒。公主若不嫌弃,不如同行,如何?” 公主一听,心里有点犯难。现在,两人分不开。既然对方不愿跟她回京,那只能她跟对方走咯。要是按她过去的性子,堂堂公主怎么可能跟个庶民!可是,都怪这可恶的咒纹,害她疼得要死。如今,眼前似乎没得选择。对方要是强行离开,自己岂不是要疼死在这里?! 这时,她望着孔京的俊脸,脸上忽然微微一红。只是她刚才疼得满面通红,这个表情,谁也没注意。这男人,怎么刚好是自己喜欢的模样?这么帅,干什么不好?!自己倒是有点兴趣,听听他怎么想,偏要造父皇的反。想到这,她翘起嘴,嚷嚷道,“本宫,本宫要去少林寺拜佛!你要是陪去,本宫就准了。” 孔京一听,望向身后的徐茂公。徐茂公点头,轻声道,“少林寺离这不远,刚好在去济南府路上。”孔京又望向公主,笑道,“既然是顺道,那我等就陪公主同行。正好,我也想去佛寺拜拜。”这话说得极是巧妙,给了公主面子,又给了彼此台阶下。 公主心思单纯,直直道,“你,你也信佛么?”孔京回道,“懂一点。有个亲戚很信。”他还记得前世的外婆,生前很信佛,吃斋三十多年,活了九十几岁,周围人称“活菩萨”。因为外婆的影响,他虽然不信,心里对佛还是有点敬重的。 公主望着孔京,似乎找到了知音。当时,还是公元600年左右,唐僧还没有西去取经。加上“三武灭佛”的影响,佛法在天下并不算兴旺。天哪,一个反贼居然说他懂点佛法!公主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她天真的心里,有个朦胧的念头佛法无边,让这人多感受下,他就不造反了。 如此一想,她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拖长声音道,“准了!带路!”孔京摇头道,“公主不睏么?我是睏了,昨晚刚走了一夜。”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似乎在说,我真的累了。 公主望着他,也觉得倦意上涌。或许是刚才的剧疼,又或许是被那树妖困了一日,体力消耗不少,她也累了。于是两帮人隔开一段距离,就地扎营歇息。 或许是累极了,这一觉,睡了六个时辰。孔京一睁眼,感觉天色有点晚了。他站起身来,在营地外踱了几步。只见太阳西垂,挂在山头,金色的余晖把天空染得一片通红。这个时代没有空气污染和光污染,天色比前世好看得多。他不由得诗兴大发,吟道 林间日落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待到明日出,又是万象春 不远处是公主的营帐,门口站着几个侍卫放哨。考虑到自己要是走开,公主又该肚疼了,所以他还不能走。“真麻烦。”孔京小声抱怨道,如此一来,自己想独自去方便下,都不行。十丈距离,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也就三十米左右。他平生头一次感到,被女人缠着,是如此麻烦的事。他要是走远点方便,女人又该呱呱叫了。 这时,紫妍醒了,从被窝里直起身,望着他的目光柔情似水,似乎有话想说。孔京走回被窝,坐下,低声道,“娘子有事?” 紫妍扫视营帐,就她夫妻俩,于是面色严肃地道,“你,真要娶那公主?”孔京望着紫妍,笑道,“我说笑呢,娘子不必当真。”紫妍望着他的脸,出奇地认真,道,“我见你昨晚在树林里,碰过公主身子。” 孔京点头,第一个看见他和公主抱在一起的旁人,就是闻声赶来的紫妍。这事,可不能抵赖,于是道,“嗯,是有这事。如何?” 紫妍正色道,“那你应该娶了她。”孔京一听,忽然觉得很滑稽,老婆知道她在说什么吗?自己一个反贼,娶一个当朝皇上的公主,这不跟猫与老鼠成亲一样滑稽吗?他不知道,紫妍读过几年孔圣人的书,加上这个时代的女子普遍把名节看得重,所以紫妍觉得,既然有了肌肤之亲,那么夫君应该娶人家过门,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望着紫妍认真的脸,孔京感到词穷,不知该同她说啥好。天哪!天下竟然有老婆催老公娶二房!这也太脱离常识了!不对,是不合他前世的常识,或许合这个时代的常识。看来,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自己不知道的东西。 他的头脑正混乱着,营外忽然传来一声轻咳,然后就是徐茂公的声音道,“贤弟,方便进来叙话么?”孔京一听,连忙道,“方便,方便!”接着,营门开了,进来十来人,席地而坐,把个营帐挤得满满当当。 这些人里有孔京的亲信,淳风、程咬金、尤俊达、罗成,也有单雄信、徐茂公、王伯当几位朋友。这些人似乎有一肚子话想问孔京,又望向紫妍,谁也不开口。孔京道,“内人不是外人,诸位有话请讲。” 这时,王伯当快嘴道,“贤弟,你真要带他们同行?”孔京点头道,“嗯,不然还能怎么样?” 单雄信开口道,“此事关系重大,贤弟还请多加考虑。”他见多识广,心思缜密,自然知道,让当朝公主跟着他们这帮响马,意义非同小可。这时,旁边的程咬金笑道,“兄弟你还真有本事,劫了个公主,这下可以卖一票大的!”罗成接着道,“公主金枝玉叶,与在下同是朝臣,愿为她护驾。” 孔京望向徐茂公,道,“徐先生有何高见?”他记得,昨晚徐茂公两次提醒他,别放人走。 徐茂公眯着眼,低声道,“无量天尊!以贫道之见,孔贤弟此着甚妙。”众人一听,纷纷望向徐茂公。在他们心中,一伙官家人跟着,上哪都不畅快。为啥徐茂公还说妙呢?孔京也望着他,目光像是在说,还是先生懂我。 徐茂公继续道,“公主同行,妙用多多。一来,以壮声威。天下人见公主站在我等一边,知道我等替天行道,自然从者如云。二来,公主同行,投鼠忌器,各地官府不敢为难我等。三来,万一形势危急,公主可以用来挡上一挡。四来,这个不便明言。” 他还想说,万一将来孔京造反成功,建国称王,还能名正言顺给公主封个皇后,证明自己血统纯正。看,连当朝皇上的女儿都是本王的皇后,一脉相承,还有什么名不正言不顺的? 在他眼中,这才是公主最大的用处,多少真金白银都比不上。只是,旁人不知道孔京的野心那么大,也不知孔京是否真能造反成功,他当然不好当众揭穿。 孔京一听,含笑点头,徐先生把他想说的都说了,自己也就不用废话了。只是有一事,他急着问徐茂公,道,“以先生所闻,这个生死结真有解法么?”之前他是随口哄公主的,至于此咒能不能解,他还真不知道。 徐茂公望着他,伸出两只手指,道,“能!此咒虽然厉害,倒也有两个法子解。”孔京道,“愿闻其详。”徐茂公继续道,“一,中咒之人死了。二,施咒之人死了。若是还有别的解法,贫道不知。” 孔京一听,摇头道,“这一,我同公主中咒,谁也不能死。这二嘛,施咒的是个大树模样的妖怪,不知道什么来历,也不知上哪去找。”在场众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纷纷摇头。自古人妖不两立,这些人怎么会知道一个妖怪的来历呢?徐茂公虽然是道士,也摇头道,“贫道也是不知。” 于是,众人一番合计后,就这么定下来了。反正,公主同行,利远远大于弊。加上生死结的约束,又不能弄死谁来破咒,只能同行呗。 这个时候,在离他们有百里地的巫王山山脚上,北平王正在大营里琢磨对策。如今的局面,对他来说可是大大的不利。响马跑了,儿子生死不明,连带那些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夷人兵卒,也都消失得一干二净。 要不是亲自指挥过战斗,也在这个营帐里审过孔京,他还真怀疑,眼前这一切,会不会只是一场梦?一场他醒来后,就会烟消云散的梦! 虽然他万般不愿承认,可是眼前的战局不容自己乐观。自己十万大军呀,听探子说对方才千把人。如此兵力悬殊的战事,他还是生平头一次见。这么多人,一百人打一人也够了,居然败了!还是彻底败,无可挽回地败了!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常胜将军的一世威名,竟然折在孔京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后生手里。偏偏对方还是自己的亲侄子!这,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万一传出去,世间必有传闻,说他徇私枉法,故意放走孔京!甚至说他安祸心,里通反贼,图谋不轨。万一皇上信了,怪罪下来,如何是好? 大营里,他冲众多手下将官发了多次火,人人不敢抬头,都不知如何是好。待他气消了一点,岑军师缓步踱上,低声道,“鄙人有一计,可解大人燃眉之急。”北平王转头望向他,心想,这人又有什么招?之前他献计多次,最后还是给孔京溜了。看来,这人言过其实。 这时,岑军师附嘴到耳边,一番嘀咕。北平王听了,色变,回头望向军师,低声道,“这可是欺君之罪。”岑军师悄声道,“鄙人愚见,王爷高见,定然更为高明。”这下,北平王为难了。他还真没有什么高招,也只能按军师的法子应急了,于是挥手下令道,“来人!” 第七十三回 众妖怪守株待兔,虔诚徒入寺拜佛 话说巫王山山脚下的中军帐里,北平王听了岑军师的计谋,道,“来人!”之后,一连几个信使飞马向京城奔去。又过了几日,江湖上传出风声,说巫王寨的匪首孔京死了!死在巫王寨那把大火里,连同他的手下响马几百人,都烧成了焦炭。北平王还派人运了几具面目难辨的焦尸去京城,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官家是这么说的。 江湖上还传闻,孔京同罗成大战九九八十一个回合,最后同归于尽,两人的尸身都成了焦炭。有罗成的仇家听了,拍手称快。争天下第一的对手,又少了一个!有罗成的粉丝听了,暗自暗叹,少保生得如此俊俏,想不到如此薄命,真是天妒英才云云。 这时候,在离孔京等人驻地没多远的地方,大概也就十里地的山间,有一处茂密的树林。林中树木极多,枝丫参天,暗无天日。其中,有一株大得异样的树,周围有好几道身影蹿动,长着翅膀和尖牙的小妖在附近上上下下,给大树传递消息。 “大王,小的探到”一只小妖跳上大树的枝丫,低声报道,“心相贵人带众多人马,向少林寺方向去了。” 树出声了。这可不是普通的树木,认真看看,正是前两日袭击南阳公主一行人的大树。严格来说,应该叫南川大王。在这方圆数百里内,他是响当当的一号妖王,称王上百年,在妖界也是有些名号的。为何盯上南阳公主?说起来有一番缘由。多年前,他就听妖界传闻,木性与天上的心宿契合。自己是木性树妖,要是吞了带有心宿之印的贵人,那就能得道升仙,摆脱妖身进入仙界。 带有心宿之印的人,在妖界叫做“心相贵人”,可不好找。据说上百年,上千万人中才出一人,极为稀少。而且,此印记偏爱富贵之家,也不知道是寻求保护,还是被贵人家的富贵气吸引。 南川大王听说,当朝皇上的大女儿南阳公主就是个“心相贵人”。可是,公主常年住在深宫,层层保护,哪里是他能靠近的?他的外观是一株大树,身形庞大,也不方便去别的妖怪的地盘上抓人。于是他苦等了二十年,这才等到南阳公主游经自己地盘,这个千载难逢的下手机会。 后来,他设伏擒了公主,可是消化吸收公主身上的“心相之印”并不容易。怎么说,他也只是个下级妖王,以他的道行,至少也要六六三十六天。谁知,就在这段时日里,不知哪里来的男子,竟然看穿了他的妖术伪装,虎口夺食般抢走了公主。 这男子,究竟是什么来头?南川大王闭目思索,自己的妖术天衣无缝,不可能被一界凡人看穿。除非——他忽然想到另一种可能,除非对方的道行比自己更高!或者是有道行更高的靠山助他!那是什么?仙?佛?神?魔? 南川大王不明白,他同那男人只有短暂接触。对方刺了自己一剑,没有灵力、仙力、神力什么的,就跟凡人砍柴一样,不痛不痒。可是,他隐隐感觉,这男人不是那么简单。对方身上有东西,令他看不透。 那是什么呢?南川大王不想了,睁眼下令道,“追!”他忽然很想,再去会会那男人。另外,他实在舍不得,等了二十年的“心相贵人”就这样飞走。错过这次,下次升仙的机会,还不知道要等上多少年。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故事又回到孔京这边来,他指挥人马昼伏夜出,走在山道上,避人耳目。这同公主的官家人习惯刚好相反,她抱怨了多次,可是没用。孔京说不走就不走,由于生死结的限制,公主没法扔下他自己跑路。 孔京这边人多势众,打也打不过,不可能把这人绑了跑路。真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她只能走一路,抱怨一路。两天下来,周围人感觉耳朵都生了茧子。 即使走得缓慢,三天后的拂晓,他们终于来到了少林寺地界。这时,天还是一抹黑,南阳公主就吵着要入寺拜佛。孔京和众人商议了一下,觉得少林寺是天下名寺,白天或许香客众多,人多眼杂,搞不好会暴露行迹,被官府得知他们的去向。 要入寺,最佳时间就是现在。夜深人静,避人耳目。可是,夜里没有日光,是妖怪出没的时候。想到不久前那场人妖大战,孔京又觉得,不能不防。 于是,趁队伍在寺外扎营,他陪着公主入寺,后面跟着数十人,有公主的侍卫,也有孔京的亲信和单雄信的弟兄们。一行人打着灯笼走在寺外的台阶上,拾级而上,脚步声在寂静的夜里,分外清晰。看着眼前的景致,孔京忽然觉得有趣,想不到自己也会有夜里进佛寺的一天,这种体验真稀奇! 前世,他在旅游时去过佛寺,都在白天,周围还挺多香客。如今,他在另一个世界,半夜摸黑进佛寺,就跟做贼一样。 不对,在官家人心中,自己或许就是个贼,不然怎么叫匪首呢?只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他这个贼有操守,不屑干什么偷鸡摸狗的勾当。他的目标很大,那是——全天下。 关于这点,三天来,一路上,公主同他吵了多次,彼此都说服不了对方。这时,走在他前面的公主突然回头,望了他一眼,神色复杂。天黑看不清楚,孔京也不知道,公主想说什么。结果,什么也没说,两人就这么默契地走上山去。 孔京不愿承认的是,彼此吵多了,竟然吵出感情来了。论年纪,公主大自己几岁。但要论见识,他前世今生加起来,比公主高上不知道多少倍。翻来覆去,公主的道理很简单,她信佛,又是皇上的女儿。所以她认为,孔京这样造反是不对的。造反,难免要杀生,犯了佛门戒律中最忌讳的“杀戒”。 孔京直言不讳,自己是杀过人,杀过不少兵卒。笑话,北平王带着十万大军打上门来,他不杀人,莫非伸长脖子等人来砍?他承认,自己是不把杀人当回事。他清楚地记得,前世,他中风了,在病床上躺了三年,并没有任何人真在意他的死活。就连亲人,最后也抛弃了他。那么,自己为什么要做什么菩萨心肠,在意别人的死活呢? 无人理他,神佛也没有理他,所以他前世死了。这段前世经历,令他看穿了世间真相。以前别人对他笑脸相迎,他对别人陪笑脸,那都是演戏。一旦没了利益,谁也不会对他演戏,立刻变回一张冷脸。因此,他前世死过一次,悟出个道理,万般皆是戏,唯利一点真。 这世间,只有牟利才是真的,其他可能都是别人演的戏。所以,他要造反,要把天下的好处都握到自己手中!这个道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主怎么可能明白呢? 所以,公主用佛家那套来唠叨他,说什么犯“杀戒”,死后要下地狱,他只当公主在放屁。 妈的,老子前世死过一次,没见到地狱长什么样!要真有阎王,阎王也没收他,所以今生他无所顾忌。谁要挡他道,别说杀人了,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公主当然不知道孔京想什么,她只觉得这人不可理喻。自己动之以情晓之以礼,高官厚禄且不说,甚至多次暗示以身相许,可是这人就是不听,铁了心要造反,要同父皇作对。她甚至怀疑,这人是不是疯了。 从小到大,她从没见过谁敢说半句对不起父皇的话,可是眼前这人非但说了,还说得理直气壮,面不改色心不跳。究竟是谁给他那么大的胆子?公主觉得好奇。也许是他声称的先祖,那个孔庙里吃冷猪肉的圣人。圣人真的在为他撑腰壮胆吗? 公主这么想着,对他越来越感兴趣,这是有生以来,头一次对男人感兴趣。天哪!十年前,爹娘给自己安排了宇文家的婚事,自己连正眼都没瞧宇文家那人。可是如今,自己竟然对一个反贼生了兴趣!公主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跟这反贼一样,疯了。 一行人在台阶上走了不远,就来到一处古寺前。目测古寺规模不大,寺门虚掩。公主信步上前,推开门。众人缓步入寺,眼前到处是残垣断壁,木材石块扔得到处都是,一派残破凋零的景象。 孔京见了,不由皱了下眉,心想,这里不是天下名寺吗?难道无人打理,竟然如此残破?他想起前世进过的佛寺,不说欣欣向荣吧,至少也是干净整洁,令人赏心悦目。看来,这个世界,同自己前世那个现代,还是很不同的。 众人又行了几步,进了个大殿,牌匾上写着几个大字。黑灯瞎火的看不清,也不知道是不是“大雄宝殿”。殿里有几尊佛像,看着破破烂烂的,头顶积满尘埃。孔京不信佛,说不上这是什么菩萨,只觉得这佛像连个金身都没有,半点也不气派,自己是不屑拜的。他心里默默吟了首诗,道 佛要靠金装,人得靠衣装 客遇泥菩萨,不舍香油钱 公主似乎很虔诚,不顾殿里蒲团肮脏,倒头就拜。她的侍从们也跟着拜了拜,仕信有样学样,也想跪拜。可惜她的身形太可怕,进不了大殿,只能在门外拜了下。 “谁呀?”正在孔京冷眼旁观时,旁边忽然传来一声轻呼。众人转头,只见来者几人,打着灯笼,一身僧袍,似乎是这寺里的和尚。公主还没做声,随行的公公就上前搭话,一番寒暄,说明来意。 “阿弥陀佛。”和尚双手合十,热情了许多,“施主大驾光临,寒寺蓬荜生辉。”看来,公主驾到,和尚也要卖点面子。孔京忽然觉得好笑,说好的四大皆空呢?还是这个世界的佛门,同自己那个世界的佛门不大一样? “请问,少林寺是天下名寺,为何这般景象?”公主快嘴,抢白道。和尚似乎面露难色,回道,“出家人不打妄语。自从数十年前,先帝下诏后,本寺众僧起了争执,寺中景象就越来越差。” “原来如此。”公主点点头,似乎尽兴,告辞退出。众人跟在她身后,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人人一言不发。孔京不知道,这个世界在三十年前发生了一件大事,史书上说,北周武帝为了振兴国家,做了件大事灭佛。 倒不是这皇帝对佛门有什么成见,而是当时佛寺人满为患,有好几百万人。这么多人,一不种田,二不交税,三还不当兵,如此下去,怎么得了?谁来建设国家,谁来保家卫国? 所以北周武帝下诏,强令僧人还俗,以至于像少林寺这样的天下名寺,都没多少僧人驻守。 公主走在下山的台阶上,心里苦闷。这般残破景象,她一路上见了不少。原本以为天下名寺会好一点,谁知也同她之前进过的佛寺差不多。早知道如此,她又何必心心念念地想着这里? “阿弥陀佛!”想到这,她轻声吟诵佛号。佛法无边,普度众生。 在她看来,天下那么多纷争,就是因为信佛的人太少。虽然她可以对父皇撒娇,可是她知道,父皇也不信佛,不会如她所愿,下诏弘扬佛法。要是人人都信佛,哪有人造反? 想到这,她斜眼望了眼身后的孔京,心中忽然升起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说不清是怜悯,还是母性本能。这人不信佛,才会行差踏错,造什么反。本宫一定要从旁引导,让他知错,佛法才是对的。 孔京并不知道公主在打的主意,他忽然有种异样的感觉,同前几日他踏入桃林时相似。那是种难以形容的诡异感。 “当心!”他冲到公主面前,抽出佩剑。在他身后,人人拔刀。这时,旁边林间一片耸动,大大小小的树木似乎都活了过来,挥舞着枝丫向众人扑来,如同前几日的那一幕,再度上演。 第七十四回 众人力战群妖怪,少林武僧显神威 话说孔京陪公主一行人,半夜入少林寺拜佛,出门忽然遇到妖怪的埋伏。刹那间,周围整片森林都活了过来,无数奇形怪状的小妖,张牙舞爪地向他们扑来。 幸好,众人一路凝神戒备,一见此景,个个拔刀。转眼间,人妖大战在寺门外的台阶上如火如荼地爆发了。 这场战斗,论兵力的话,妖怪这边可说是压倒性的优势。现场来了至少上千只,恐怕数十里内的大小妖怪都来了。人类这边,就孔京的亲信、单雄信的朋友,还有公主的侍从,大概四十几人。可是,这些人个个身负武艺,出手不凡。所以一时间,战局并不明朗。 望着漫山冲下来的妖怪,程咬金抡起巨斧,仕信张开双掌,紫妍燃起烈焰,罗成拔出亮银枪,王伯当弯弓搭箭,迎着妖怪的锋芒,面无惧色地迎面而上。这些人,都是打架老手,并不把奇形怪状的妖怪放在眼里。只要敢来,就一个字,杀! 孔京没有他们的本事,甚至连武艺都谈不上,在这场混战中,他或许是头脑最冷静的。他拔出佩剑,护在南阳公主面前。周围几个金吾卫,持刀护在左右。公主平时饶舌,终究是不通武艺的寻常女子,见到这般阵仗,吓得半死。屁都不敢放,乖乖躲在孔京身后。 连日来,她与孔京多番吵嘴,或许是吵出了感情。如今情势危急下,周围最信得过的人,莫过于眼前这男子。 “往回跑!往回跑!”孔京大喊,指挥众人往来路突围。只要能冲出去,一里外有他的五百名响马,战局一定大大有利。这时,对方似乎读出他心思,一连上百只树妖涌上,把来路堵得严严实实。 这些家伙即使死了,也会留下树木般的尸体,堵住道路,所以众人不可能从来路突围出去。 惨了!撤退无路,只能硬拼。孔京心里暗道不妙,这场埋伏战,对手利用天时地利和自身伪装,占了先机。如今自己并没什么妙计,只能随机应变,纯粹拼力了。 这时,一只猿猴模样,长着尖牙利爪的小妖从斜面扑上来。左右的金吾卫都与妖怪斗上了,无暇顾及。孔京挥剑,回忆盈盈教他的那套剑法,一剑刺出。 小妖没有躲避,迎头扑上来,不知是不怕死,还是没把孔京这剑放在眼里。孔京变招,把小妖刺了个透心穿。也不知道这妖怪有没有心,反正绿色的血液模样的黏液从伤口喷出来,喷了孔京满脸满身。 “好脏!”背后,传来公主的低声抱怨。估计是嫌这黏液,弄脏了自己衣服。孔京反倒是兴奋起来,他猛地收剑,一脚踢出,把妖尸踹开几步。然后,他又挥剑向旁边冲出的另一只妖劈去。 眼前的景象,令他想起上月在巫王山顶,他同盈盈联手迎击官兵大军的情景。那时,他杀了不少敌人,也感受到杀戮的快感。这些小妖不通武艺,甚至连普通兵卒都比不上,只知硬上不知躲避,反倒比兵卒好对付。 转眼间,孔京就连杀了三只小妖,绿色的黏液糊了满身。杀戮之余,他用眼睛余光扫了下身后的公主,对方大气都不敢出。他忽然觉得好笑,这女人口口声声说不能犯杀戒,不能犯杀戒。如今妖怪明显冲她来,不杀,她拿自己去喂妖怪么? 战斗持续了好一阵,众人面前的妖尸越来越多。虽然数量上,妖怪一边是压倒性的多。可是论武力,反倒是众人这边压倒性地高。小妖们一轮轮地涌上,除了给众人留下一些小伤外,并没什么实质性战果。眼见己方挡住了妖怪汹涌的攻势,孔京开始琢磨,有什么法子破局。 这时,附近山林传来一声雷鸣般的响动,大地震动,似乎发生了天地异变。众人站立不稳,摇摇欲倒。接着,一股浓郁的香气在现场弥漫开来。孔京耸耸鼻,似乎是花香。可是,这里怎么会突然飘来花香呢?他隐约想起,几天前,在遇见公主的那片树林里,也闻过这种花香。 不好!这花香有古怪!他暗叫不妙,回头一看,只见在场众人都露出醉酒一般的表情,脸上浮现出古怪的笑容。这些人的心中,睡意上涌,要不是刚才打得激烈,浑身冒汗,现在都想一头栽倒,就地而睡。然而,就算没有睡着,他们的战力也大大打了折扣,握武器的手软了好多。 “危险,别睡!”孔京大喊,使劲推了身后的公主一把。对方晃晃头,似乎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战场上打瞌睡。这时,旁边的山林间传来雷鸣般的震动,小妖们纷纷让道。一株大树从妖群中冲出,挥舞着粗壮的枝丫,向孔京这边扑来。 孔京记得,这家伙分明就是前几日,他刺过一剑的树妖。听徐茂公说,自己手上这生死结的咒术,也是这家伙下的。那么,要做的事就简单了。之前自己还发愁,天下那么多树,上哪去找这家伙。如今只要杀了这家伙,不就完事了?孔京这么想着,挥剑向眼前的大树劈去。 大树,哦不,南川大王根本没理会孔京的剑招。在他眼中,孔京那把配剑就跟绣花针似的,给他挠痒痒都不够。只是,对方劈在身上的剑招,居然还有劲道,似乎半点也没有受他的妖术“十里迷魂香”的影响。 为什么区区一个凡人,不吃他的妖术?他隐约记得,几日前,也是这人看穿了他的伪装,救走了“心相贵人”。情急之下,他用了很大妖力,下了生死结的诅咒,时刻跟踪“心相贵人”的位置,今天才能在这里埋伏她。 在南川大王的眼中,什么都不存在了,只有他心心念念二十年之久的“心相贵人”,如同快要饿死的人,眼中只有食物一样。他无视孔京的攻击,直直冲到众人面前。 “保护公主!”孔京大叫道,可是,人人都昏昏沉沉的,对付面前的小妖都吃力,没人有余力挡住突然杀出的大树。毕竟,这家伙体型那么大,可不是两三人能挡住的。 南川大王冲到众人前,只见公主受了他的妖术影响,软瘫在地,连拔腿逃跑都做不到。他挥舞枝丫,像抓小鸡一样把公主拎了起来。 不好,公主有危险!孔京暗叫不妙。自己倒不是很在意她的死活,毕竟只认识了三天。可是,刚才她那楚楚动人的可怜模样,似乎激起了自己的男性本能,一心想要保护她。孔京不知道,自己有厉害的“天魔之体”,百毒不侵,树妖的妖术对自己起不了什么用。反倒是周围人都中了招,昏昏欲睡,如今只剩自己有力保护她。 孔京在大树侧面,一连砍劈了几剑,除了在树身留下浅浅伤痕外,什么影响都没。这时,旁边又有几只小妖扑来,逼得他拔剑回防。眼看着,大树抽动树枝,想要把公主重新裹住。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吼,在寂静的夜空十分清晰。 “何方妖魔,竟敢在佛门放肆!” 随着这声吼,十几道身影在山道上闪动,速度极快。刹那间,来者就冲进了战场。孔京定睛一看,只见来者大概三十上下,一身灰衣僧袍,手提长棍,面容彪悍,似乎是传说中的少林武僧。 天下武功出少林。孔京的脑海,忽然浮现出这句前世听过的话。或许这个世界的少林寺,也是藏龙卧虎之地。 刚入场,他们马上就明白了状况。只见领头的武僧回头使个眼色,沉声道,“结金刚伏魔阵!” 一声令下,只见十几人身影闪动,各自站定一个方位,将抓住公主的大树围了个严实。“起!”领头的武僧大喝,一把将手中木棍插入地下。在他旁边,人人做同样动作,直插入地的位置光芒四射,异样的光彩照亮了夜空。 这是什么?孔京不懂,毕竟这个世界,有太多他前世没见过的东西。如今武僧们使出的阵法,不知道有什么名堂,显然制住了身边的大树。奇怪,就连自己都感觉,身体发沉,迈不动脚步。 光芒闪烁下,在场的小妖全都停住了动作。似乎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压住,令他们动弹不得。十几人武僧各自守住阵脚,呆立不动。在场众人受之前的妖术影响,也都昏昏沉沉。双方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僵持着,现场一片寂静,局面十分古怪。 正是 佛家清净地,太岁头上土 看我伏魔阵,尽除瞎眼妖 僵持了一阵,大概十分钟后,南川大王忽然动了一下。毕竟,他活了好几千年,道行高深。佛门阵法能困他一时,但不能困他一世。只见他拼命运劲,用力抽动枝丫,迈动脚步,要把“心相贵人”带走。只要离开这,这里所有人同小妖的死活,他都不在意。 为首的武僧斜眼望着旁边的大树,心里暗叫不好。这家伙还真厉害,竟然破了“金刚伏魔阵”这等佛门降魔大阵,绝非普通妖怪。可惜自己要守阵,不能挪动,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家伙逃走。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在这阵里能动的,并不止大树一只妖。 孔京望着面前的大树抽动枝丫,想把公主抓走。他的心底忽然腾起一股无名火。这段日子令他无奈的事太多,他早就憋了一肚子怒火! 一月前,他刚同老婆外出散心,回家就遇见十万官兵围山。对方天天打上门,硬是把自己和手下们逼入后山洞穴,饿了十来天,险些丧命。好不容易从洞里出来,转眼间,家就被烧了。从山上逃出来,没走多远,就遇上那个恐怖的血王,非要他侍寝。从血王那出来,又遇到个婆婆妈妈的公主! 妈的,自己真是有够倒霉的,坏事全都找上自己了!越想越气,他的怒火蹭蹭蹭地上来了。如今,陪公主来拜个佛,又遇到个来历不明的妖怪,非要抓走公主。 可恶,哪来的丑八怪,竟然抢他的女人!不知道如何,他毫无来由地把公主当成了“自己的女人”。 这么想着,不知是怒火冲破了阵法的束缚,还是别的原因,孔京忽然感到,手脚能动了。他疯狂地冲到旁边的大树边上,挥舞手中的配剑,发狂般地吼道,“丑八怪!有种冲老子来呀!” 南川大王正要带“心相贵人”离开,旁边忽然有人作梗,令他不爽。如同人吃饭时,有只苍蝇在身边飞来飞去。他挥舞枝丫,向这人狠狠劈去。 孔京跳开几步,避过攻击。这时,他的身子撞到旁边的硬物,回头一看,是程咬金的开山大斧。狂怒之下,他的力气大了许多,抓过斧子,高举过头,向大树直冲过去。 “丑八怪!敢抢老子的女人!”他大声骂着,抡起斧子就砍,力道奇大,竟然在树身上砍了蛮深的缺口。 砍树,剑没用,还是斧子好使。他心想,抽回斧头,反复砍在树干上。这时,头顶的树冠晃动,腰围粗的枝丫狠狠劈下。 这一招,用了南川大王的全力。他自信,这人再有天大的能耐,这么近距离吃了他的杀招,必死无疑。可是,这人身上不知什么物事闪了一下,腾起一股黑雾,像是手臂一样,挡了杀招。黑雾散去,这人竟然毫发无伤!是的,竟然毫发无伤! 这一击,似乎激怒了这人,大吼一声,“妈的!找死!”挥出的斧子力道奇大,竟然将抓住心相贵人的枝丫生生砍断。贵人随着断裂的枝丫落下,被这人一把接住。 南川大王想用别的枝丫,抢走贵人。可是他不敢,刚才这男人的吼声中,他仿佛看到了一位大人,一位传说中,地位远远在他之上的大人。是谁呢?他不敢提对方的名讳,结结巴巴地丢下一句,“小的不知大人在此,恕罪!” 然后,他掉转身,头也不回地向旁边的深山蹿去。他知道,那位大人在此,别的都不用想了,能保住小命,已经是万幸了。 第七十五回 众人初到济南府,孔京霸王硬上弓 话说孔京一番不要命似的疯狂劈砍,逼退了妖王。这其中的缘由,他自己也不清楚。妖王其实不是怕他,而是怕他身上的东西。总之,妖王落荒而逃,留下大批小妖和众人,愣在原地。 孔京一见妖王跑了,回头打声招呼,抱起公主就往来路冲。在他身后,众人东倒西歪地跟着离去,没多久就走光了,只留下数百小妖杵在原地。少林武僧们见众人走了,也撤了法阵,收队回寺去了。出家人慈悲为怀,首领跑了,他们也不打算为难小妖们。 法阵一撤,小妖们掉头就跑。大王都跑了,他们不跑,等死么?就这样,没多久,乱哄哄的战场就撤得一干二净,只留下满地尸首,见证刚才那场人妖大战。 孔京抱着公主,一路狂奔,很快就回到营地。响马们一见老大抱着公主独自归来,也是好奇,纷纷上前嘘寒问暖。没多久,刚才参战的亲信、单雄信的朋友们、公主的侍卫们都退了回来。孔京清点人数,只有公主的几名随从死在那场战斗里,其中有跟了公主十几年的公公,情同父母。一想到这,公主脸上不露声色,心里暗自神伤。己方能打的干将们,只受了不同程度的轻伤,无人殒命。 孔京微微松了口气,抹去额上的冷汗。看来总算有惊无险,安然度过惊心动魄的一晚。他在善后时,单雄信矗立在远处默默望着他,心想,这个男子,表面文弱,其实是只猛兽! 单雄信还清楚记得,刚才在战场里,孔京抡着大斧,疯狂砍劈的模样。那种疯狂,绝不是一个文弱男子能做出!他小小的身体里,似乎蕴藏着熊熊火焰,要将他的敌人烧个一干二净。 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哪来那么大的火气呢?单雄信不明白,只知道这人带着几百弟兄,从北平王率领的十万大军眼皮下逃了出来,这番壮举,就算自己也办不到。而且刚才战场上,自己分明看见孔京背上有什么东西,为他挡下了树妖的重击。也许是自己眼花了,毕竟中了树妖的妖术,昏昏欲睡。 然而,不管怎么说,这个男子打退了体型比他高大数十倍的树妖。就冲这点,自己对他又器重了几分。 孔京刚处理完一堆杂务,只见两位女子走到他身旁。他定睛一看,一位是他老婆。昨晚的战斗里,紫妍至少打死几十只小妖,明显累坏了。一位是公主,转动着好看的杏仁眼,似乎想说什么。 孔京不等她们开口,摆手道,“有事,睡起再说。”说着,他退回营帐,也不同老婆缠绵,倒头就睡。刚才的战斗,把他全身的精力都耗尽了。 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足足过了十二个时辰,孔京才醒。他一睁眼,就听到旁边有女子嘤咛道,“你醒了。” 这声音来得突然,如同当头一桶冰水,把他吓一跳。他定睛一看,只见旁边睡着老婆,不远处坐着公主,身边没有侍卫。 “你怎么在这?”孔京不明白,大概是睡糊涂了,直直问道。公主颦眉,回道,“本宫也想问,你怎么在这?”孔京定下心来,四下张望,感觉周围布置陌生,确实不是自己的营帐。估计刚才自己头晕眼花,走错了地方,睡去了公主的营帐。不过,公主没有赶自己出去,算是手下留情。 “看来在下急着睡觉,进错门。在下和内人,这就出去。”孔京挠挠头,少见地露出歉意,正要站起出门,忽然旁边传来一声,“且慢。” 只见公主咚咚咚地,快步走到他身边,席地而坐,双眼直盯着孔京,低声道,“你今天为什么救本宫?”孔京挠挠头,道,“妖怪要吃你,我怎能见死不救?”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妖怪真要吃了本宫,就让它吃罢了,你为什么要救?” 孔京惊奇了,瞪起眼上下打量了公主一番,心想,这女人疯了吗?妖怪要她命,我救她,她还嫌我多管闲事!这话,他真不知道怎么答,于是随口道,“我讨厌妖怪在我面前吃人。你要是当我多事也罢,随意。” 公主瞪着他,又道,“救就救了,你刚才说什么,说什么——”讲到这,她突然脸红起来,结结巴巴,半天吐不出下句。孔京急了,接口道,“哦,我是说过,敢抢我的女人,找死。”这话,他不但说了,还吼得贼大声,在场人估计都听见了。 “对对,就这句。”公主瞪眼道,“本宫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女人?” 这时,睡在旁边的紫妍忽然翻了个身,嘟嚷了一句梦话,正巧是,“夫君,你要添二房吗?” 孔京听了,忽然想起,之前紫妍同他说过的那番话,于是他灵机一动,脱口而出,“你给我摸也摸了,看也看了。我要是不收你,你还嫁的出去吗?我的先祖孔圣人说过,男有分,女有归。我不收了你,于心何忍?” 这番话,现代人看来,那是一派胡言。但是,对于这个世界的古人来说,却是十分管用。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很尊崇孔圣人那套。 公主想说,自己一心礼佛,看淡世俗,用不着孔京给她名分。可是,不知为何,刚才战斗中,孔京为她疯狂的模样,还有那句“我的女人”,自己听来,竟然十分受用。 自己淡泊生死,就算妖怪吃了自己,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眼前这男子两次从妖怪手中救下她,竟然令她心中产生了莫名的情愫。看来,自己终究情丝未尽,还入不得佛门。 不过,即便如此,她也不信佛法是错的。既然这男子认定自己是他的女人,那自己就假扮是他的女人,从旁盯着他,劝他改邪归正,放下屠刀。没错,假扮。 佛法无边,普度众生。想到这,公主来了精神,认定自己就是孔京的救星,是上天派来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孔京不知道公主打这番主意,只见对方盯着他,脸色时好时坏,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他并不知道,公主已经在心里接受了“我的女人”这个新身份。他要求不高,只求这女子不要碍着自己就行。更何况,这女子的姿色与身份都是上上之选。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在这个时辰,在离他们数千里外的京城大兴宫里,皇上正在大发雷霆。 “什么?公主不见了!”他在寝宫一番怒吼,吓得跟前的信使大气也不敢出。“怎么不见的?快说!” “豫州牧遣五百里加急来报,公主在去少林寺的路上,忽然失了踪迹,已经有十日了。” “十日?怎么现在才报?”皇上震怒道。 “公主金枝玉叶,失踪事关重大。州牧派人搜寻了好些时日,才敢来报。”信使满头大汗道。 “找!找不到,叫他们提头来见!”皇上怒道。这个大女儿是自己的掌上明珠,一旦有什么三长两短,自己如何是好? “陛下莫急,女儿贪玩,怕是跑去邻近州府玩了,尽兴自然会归来。”身边的萧皇后温言劝道,心里却想,早知如此,就不该放她去游什么泰山。表面上天下太平,其实反王四起,她在宫中也是有所听闻。唉,悔不当初呀! 这时,又一个信使冲进来,跪拜报道,“报~~~~豫州来报。” “对了,北平王不是在豫州平寇吗?怎样了?”皇上一听,忽然想起。又是这个豫州,怎么那么多事?之前北平王带兵去了,现在女儿在那里失踪,两者莫不是有什么干系? “豫州来报,北平王已经平定贼寇,贼匪上千人死于战火。不日将押贼人尸首入京,请皇上过目。” “死了么?好!”皇上摆摆手,似乎心情好点。自己刚才的忧虑,看来是多虑了。“贼匪的尸首,不必送来给朕看了。扔了扔了!”他只求太平无事,自家的皇位,能传个千秋万世。 镜头又转到孔京这边,队伍连续多日行军,走了上千里,渐渐接近济南府。济南府是州府的府城所在地,十分繁华,据说住了好几十万人。 原本孔京想直上瓦岗山,可是单雄信说,约了些朋友在济南府见面。孔京心想,这话恐怕是总瓢主的幌子。见面是假,多找点帮手干大事才是真。 瓦岗山上,听说有十万兵马。而自己这边满打满算才五百几人,还长途行军,人困马乏。真要动起手来,估计不好看,所以能打的帮手多一个是一个。他于是同意,兜远路陪单雄信到济南府会友。 这时,孔京才意识到,一个意想不到的麻烦,摆在他面前。这就是,如何进城?要是按响马的习惯,他们乔装打扮,换了平民服饰,装扮成回娘家的大户人家,跟着入城的百姓就能混进去。 可是,队里有公主,就不是如此简单了。侍从还好说,公主扬言,死都不穿平民的烂衣服。常理来说,这时留下公主,他自己跟单雄信一伙进城,就完事了。 可是,偏偏手上有个该死的生死结,令他不能留下公主。留下她,怕是会被生死结的效力弄死。所以要走,只能两人一同走。 这天清晨,在城外树林里,队伍早已扎营,众人睡得正香。可是,在一座布置雅致的营帐里,一场战争正悄然上演。 “不穿不穿!”公主发怒了,把平民的衣物乱扔,砸在刚进门的孔京脸上。这种架势,孔京还真没遇到过。他忽然觉得好笑,自己前世今生活了接近六十年,头一次遇到“如何哄女子穿衣”这个难题。对方又不是三岁小孩,穿个衣还要自己哄吗? 可是,这一天多来,无论他如何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公主就是不断撒泼,说什么也不穿平民的衣物。周围谁都不敢逆着公主的意,推来推去,只有自己能说上话了。 他的耐心,在这一天中慢慢消耗殆尽。望着眼前怒气冲冲的女子,他的心中忽然升起一个大胆的想法。 所谓敬酒不吃吃罚酒,软的不行,老子来硬的!这么想着,他冲营帐里的侍女沉声道,“都出去!别给人进来!”侍女们如释重负地逃了出去,她们也不想面对发怒的公主。等人走光后,孔京瞪着公主,迎着她一叠声的怒骂,慢慢走近。 走到跟前,公主才发觉,气氛不对。她两手护住胸,倒退一步,颤声道,“你,你要干什么?”在她眼中,眼前的男子仿佛变成一只猛虎,他的气势,他的眼神,令自己浑身不自在。 “不干什么,为公主更衣。”孔京走到公主面前,两人近得彼此能听到,对方粗重的呼吸声。那种感觉,对公主来说很陌生,但又有点说不出的兴奋。她摇头道,“本宫不更,死都不更。” 这时,孔京突然伸出手,抓住公主的上身衣领,手上用力,只听“撕拉”一声响,她的上衣裂开了,露出贴身短衣。 “你,你竟敢非礼!”公主被这么一弄,犹如挨了当头一棒,脑子有点迷糊,嘴上不依不饶。 “这不叫非礼。”孔京手上用力,像剥蒜一样,将公主那裂开的上衣剥下,然后用挑衅的眼光盯着,她那贴身短衣外的雪白肌肤。 “我的女人,老子想怎样就怎样!”这口气,把响马的粗犷和野蛮显露了个十足十。 果然,这人虽然看着文质彬彬,骨子里就是个反贼,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响马头子。公主望着孔京,心里十分复杂,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害怕?怜悯?还是高兴?她想骂,本宫何时成了你的人? 可是,她开不了口。眼前这男子的气势将她牢牢制住,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拿起自己厌恶的平民服饰,一件件地给她套上。 正是 金枝怎挂民家布,玉叶哪堪庶民服 千刁百横全无用,霸王上弓无需服 很快,刁蛮任性的公主消失了,端庄的大家闺秀出现在营帐里。孔京倒退两步,打量一番,笑道,“挺合身嘛。”公主小声啐道,“脏死了!” 第七十六回 济南城群英荟萃,贾柳楼各显神通 话说孔京一番硬来,终于给公主换上平民服饰。公主虽然一脸嫌弃,心里却是欢喜的。这番小儿女心思,孔京理不了,也懒得理。他是要干大事的,哪有空理!自己可是要造她爹的反,怎么可能把她当回事呢?要是当了,这反还造不造,都成问题。 他只觉得这女子的臭脾气好烦,要不是对方身份特殊,外加秀色可餐,他早就几大耳光伺候了。没错,对方是大自己几岁,可是,还轮不到她教训自己,成天犯杀戒犯杀戒的,听见就烦。老子杀人杀妖,用得着你管? 他记得前世看过句话,说外国某王,爱美人不爱江山,为了女人连王位都让出去了。他想,这王真是疯了!要是他,美人江山,自己全都要!只能二选一的话,他绝对爱江山多于爱美人。 这,才是男人的选择!而且,有了江山,什么美人没有?他清晰地记得,前世自己躺在病床上,没有任何人能救他。既然别人不把他当回事,他又何苦自作多情把别人当回事? 这天,孔京和一行人换上平民服饰。因为此行非同寻常,为免多生事端,他只带了最少的人进城,分别是老婆、程咬金兄弟、罗成、盈盈、单雄信和他的朋友、公主和她的几个侍卫,一共三十多人。 原本一直跟着公主的那个公公,死在了少林寺外的战场里。公主于是没了主张,任凭孔京摆布。为了避人耳目,孔京叫人买来抬轿子,载上公主,假扮成回娘家的小姐队伍,顺利入城。 走在拥挤的街道上,看着周围的车水马龙,孔京一阵恍惚。前世因为工作需要,他去过北上广深出差几次,见过大都市的繁华。今生,他转生到这世界,至今三个多月,不是在山上,就是在野外。头一次进城,真有点不适应城里的烟火气。 在他身后,罗成紧紧跟着着,又是另一番感想。这济南府名声在外,也不过如此,还不如自己生长的北平府人多。一想到北平府,他又想到爹娘。上月在巫王山顶一别,不知爹娘如今怎样了?他想母妃想得很,一心想找人捎个信去北平府,向母妃报声平安。 可是,捎信的话,好像又不合适。一来,万一被周围人见到,难免风言风语,说他向父王通风报信。二来,他实在找不到理由,如何向母妃解释,自己同响马混在一起。以父王那嫉恶如仇的脾气,或许他老人家当自己这个儿子死了,更好吧? 想到这,他斜眼望了下紧紧拽着自己胳膊的单盈盈,心想,这女子好烦!自从他伤后醒转,这女子如同跟屁虫一样,一直粘着他,成天换药呀,不能乱动呀,叫个不停。过去,也有不少妙龄女子向他献过殷勤。可是,像盈盈这样烦的女子,他还是头一次见。要不是盈盈跟表哥关系非同一般,他早给这女子脸色看了。 在他旁边,盈盈偷偷望着罗成,心里美滋滋的。她原本劝罗成不要进城,以她的江湖经验,罗成一个官家少保参与响马的聚会,等于是猫出席老鼠聚会,能有好事吗?无奈,罗成非要进城,说是保护表哥。自己也只好跟着进城,保护罗成。好神奇!论武艺的话,十个盈盈恐怕都不够罗成打,但她觉得罗成大伤未愈,需要自己保护! 在他们后面,程咬金兄弟又是另一番打算。程咬金没什么主意,只是听说这次聚会里,有他过去的朋友,想来会会。尤俊达是来看风向的,以他多年豪强的经验,这次聚会上,没准会出大事。所以,他不愿白白错失机会。 单雄信是领路的,一想到马上能见到多年不见的好友,他就心情激动。徐茂公、王伯当等一干人倒是没有总瓢主的兴致,他们纯粹陪总瓢主来会友。 这帮人各怀心事,走在繁华街上,很快就来到一处酒楼外。单雄信抬头望望,回头对孔京笑道,“到了,就约在这里。” 他一马当先,迈入楼内。孔京抬头,只见这楼是木制,三层。虽然跟前世的摩天大楼没的比,但明显比周围的房屋气派得多,各种招牌迎风招展。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建筑技术,三层已经算高了。二楼正中高挂一牌匾,上书“贾柳楼”三个大字。 想到自己不是来旅游的,孔京也没心情观赏风景,跟着单雄信进楼。只见一楼大堂里坐了不少人,店小二笑容满面地迎上道,“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孔京指着身后的公主,低声道,“找间干净的房,让我家小姐住下。”店小二望了望公主,满脸堆笑道,“上好雅室,客官,请!”说着,他带着公主上楼,孔京和侍卫随后跟上。 进屋后,侍卫守门,孔京四下走了圈,确认安全后,才转身对着公主笑道,“公主,可否满意?”公主翘着嘴,道,“脏死了!什么鬼地方!” 孔京道,“是不能同王府比,公主就请将就下。在下有聚会,去去就回。”说着,他转身出门,不忘给侍卫们使个眼色,似乎在说,别放任何人进来。侍卫回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不用你交代,我等会办事。这些侍卫是金吾卫,个个身负武艺,之前的人妖大战里,孔京亲眼见识过他们的能耐,心里也有数。总之,先打发了公主这个麻烦精。在他身后,公主大声嚷道,“你,速去速回!” 刚出门口,紫妍就迎了上来。孔京拍拍紫妍的肩,低声道,“陪陪公主,别闹就行。”紫妍点头,抬腿进屋。 孔京缓步下楼,只见单雄信正在大堂上同一帮陌生人聊得火热。一见孔京下来,这些人个个交换眼色,面色复杂,似乎在说,来了,传闻中的孔京! 孔京迎着众人异样的目光,径直走到大堂。单雄信站起,笑道,“来来来,贤弟,哥哥给你引见下。”说着,他手指旁边一位明显上了年纪,好像是教书先生的男子,道,“这位是鄙人多年的兄长,魏征魏大哥,博学多才,见识过人,给过鄙人不少指教。” 男子拱手作揖,孔京客套道,“久仰久仰。”接着,单雄信又手指着一位后生道,“这位是唐国公的乘龙快婿,柴绍柴贤弟。” 孔京定睛一看,这人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顶多比孔京大几岁。他不知道唐国公是谁,只是看单雄信的态度,叫什么公的,估计是个官家大人物。那么,这个姓柴的后生,也是官家人咯?为啥这人同响马们混在一起,也是离奇。总之,孔京拱手客套道,“幸会!幸会!” 这几人刚寒暄完,旁边就有人大声嚷道,“孔公子,你带南阳公主来,是要招安么?”这话一出,如同在油锅上倒了水,顿时炸了开来。现场人人交换眼色,心想,来了! 其实,孔京有所不知,打从刚才进楼时,他们就被在场所有人盯上了。早几日,这里所有人都听到江湖传闻,北平王率大军征讨的那个孔京,非但没死在巫王山的大火里,反倒拐了皇上的大女儿南阳公主,冲济南府来了。 公主金枝玉叶,怎会平白无故来这里?有人想,公主是招安来了。奉皇上旨意,要给在座的人大官做;有人想,公主是想立功,把这里的响马一网打尽,好向皇上证明自己有能耐;也有人想,这孔京拐了公主,故意带来给在座的人看看,“挟天子以令诸侯”,搏个江湖地位;还有人想,这孔京好大野心,拐了公主,这是称王的苗头!总之,想什么的都有。 孔京心想,果然来了。自从自己被逼带公主进城,就料到,早晚被人闲话。别人这么问,分明就是试探他的立场呢。 于是他皱眉,摆出一脸大义凛然,正色道,“非也非也!公主是想招安。”此话一出,周围人爆发出一片嘘声。有人心想,果然不出所料。孔京继续道,“可是,在下替天行道,掀杆起义,为苍生请命,为百姓伸冤,岂为区区功名利禄!在下,早已严词拒绝!” 这番话,说得义正辞严,掷地有声。现场有人喝彩道,“好!”还有人鼓起掌来。 听着现场稀稀落落的掌声,孔京眯着眼,笑了。刚才那番话,半真半假,他确实对功名利禄不感兴趣,因为他的胃口比这些更大。所以他要造反,要把整个天下都吞下。然而,他修炼“厚黑神功”,深知道表面功夫的重要。不管自己想什么,有什么目的,表面一定要冠冕堂皇。 这时,在大堂的另一角,有人阴阳怪气地喊了句,“哎哟,这不是罗少保吗?” 此话一出,好多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望向罗成。罗成板着脸,扫视现场。过去,他曾经游历江湖,为争天下第一的名头,同好多人过过招。在场有好几人,貌似是他过去的手下败将,难免心有怨恨。 在场好些人都认识罗成,毕竟“寒面银枪俏罗成”的名号,在当今江湖上响当当。人人都知道他是北平王的爱子,如今竟然掺和响马的聚会,他干什么来了? 有人在官府通缉名单上,更是猜测,罗成是来抓自己的吧?! 罗成过去闯荡江湖,有些阅历,于是正色道,“正是在下,陪表哥出来走走。”说着,他望向孔京。众人顺着他的视线,知道了他同孔京的关系,于是又想,这个孔京真不得了,先是拐了公主,又拐了北平王的爱子。他究竟是什么人物,会迷魂术不成,男女通吃? 其实,罗成不屑参与这些江湖人士的聚会。虽然这里有柴公子这种官家人,但是更多的,还是单雄信和他的响马朋友。自己是根正苗红的官家出身,如今一脚踏入了黑道的聚会,这让他怎么想怎么不爽。要不是顾及表哥的面子,他早就拔枪同这里的家伙干起来了。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自己一身本事,如今竟然被这里的家伙欺负!想到刚才家伙的无礼,他越想越气,一张俊脸越拉越长。旁边的盈盈不爽,以为他在给自己哥哥脸色,忍不住快嘴道,“喂,我哥在,你摆什么臭脸?!” 罗成一听,炸了。他正气不过呢,于是狠狠一甩胳膊,瞪着盈盈道,“我脸怎样,关你屁事!” 盈盈突然吃了个钉子,她从小刁蛮任性惯了,从来没人对她这么凶过,连姐夫孔京都没有!多日来,自己好心照顾眼前这罗成,喂汤换药的,结果他非但不领情,还凶自己!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这番委屈,堵在她那平平无奇的胸里,不吐不快,便跑到单雄信旁边,拉着他的胳膊,用哭腔撒娇道,“哥!他,他凶我!” 单雄信与孔京同行数日来,一直看罗成不爽,总觉得这后生不知天高地厚,啥都不放在眼里。论江湖地位,自己是有头有面的人物,就算王爷见了他也要给几分薄面。 可是,这后生似乎仗着自己那北平王的爹爹撑腰,半点面也不给。要不是看着孔京的面子,他早就出手教训这后生了。而且,这些天来,妹妹一直围着这后生转,也令他这个哥哥心里醋意大生。 如今,盈盈一番哭诉,正好戳在他的怒点上。用现代语来说,他是个护妹狂魔。谁对不起自己,能忍。对不起他妹,忍不得!他火气上涌,隔着十来米,恶狠狠地瞪着罗成,怒道,“你敢凶我妹?!”罗成一拧脖,嘴硬道,“凶就凶了,你想怎么样?” 正是 虎落平阳被犬欺,爷们受伤妇念叨 打狗还看主人面,看我大哥教训你 只见单雄信手一挥,地上一张板凳被拍飞,直直向罗成砸来。罗成早有戒备,迎面轰出一掌,板凳裂成两半。在场人纷纷避开,一齐心想,果然打起来了! 第七十七回 名宿新秀决高下,江湖豪杰齐聚义 话说罗成和单雄信两人因为单盈盈的哭诉,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旁边几十号人,冷眼看戏,没人上前劝架。一来,单雄信顶着十三省总瓢把子的头衔,是这里众多人中江湖地位最高,面子最大。老大打架,谁愿上去劝?劝了,老大打赢打输都要责怪自己。 二来,罗成这小子顶着官家背景,一脸天不怕地不怕,老子天下第一的吊相。从刚才进门,这里好些人就瞅他不爽。如今老大出手教训这小子,旁人开心还来不及呢,谁想多管闲事? 三来,这两人武艺极高,出手极快,转眼间就互换了好几招。旁人没有他们那么高武艺,自然也不好上前,省得引火烧身。 只见两人正面相接,单雄信出手如风,转眼间就劈出了好几掌,力道十足。罗成虽然头上的刀伤刚好,可他凭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也劈出了好几掌,与单雄信对了个结实。 这两人,一个是德高望重的江湖名宿,一个是武艺高强的后起之秀,两人谁都瞅谁不顺眼,于是就这么对上了。 单雄信连轰几掌,都被罗成一一接下。两人互相瞪着,手腕对掐,呈顶牛姿势,各自使劲,都想掀翻对方。 这时候,只见两人背后光芒闪烁,似乎有灵气流转。单雄信心想,“这小子,有两下子。原来是个光武者。”罗成心想,“这老家伙,不赖嘛。原来还是金武者。” 五行之中,金属性最强。他是知道的,但是单论灵力的威力,还逊他的光属性一筹。以前他就干翻过金武者,并不觉得对方有多厉害。 不过,他的头脑是冷静的,手下留了劲。以他丰富的对战经验,刚才一对上,他就看出单雄信只想教训下他,并没出全力。所以,他也只出了五成力道。 另一边,单雄信绷着脸,心里暗暗叫苦。他刚才出手,一是为妹妹出气,二是杀鸡给猴看,在众人面前逞下老大的威风。三来,他确实一路上看罗成不爽。 可是,出手后,他就发现,下不来台。虽然对方明显也没出全力,但他错算了两件事,一是罗成的武力比想象中更高,还是个光武者。二是自己终究四十好几,体力上不能同二十岁的小年轻比。 刚才对了好几掌,自己硬是没有占到便宜,对方还一脸好整以暇的模样。这样下去,他这老大的面子如何挂得住? 单盈盈旁观两人对招,场面十分精彩,忍不住鼓起掌来,跳道,“好呀!好呀!”她以前见过哥哥同人动手,每次哥哥都会凭着高强的武艺,将对手打得屁滚尿流。她从小有什么委屈,找哥哥,准没错。 可是,今天这架可以说是因她而起,她的心情却是复杂的。一时,她盼哥哥赢,收拾对面那个凶她的王八蛋。一时,她又担心哥哥下手狠了,把王八蛋打伤,那可如何是好?心底里,她是不愿罗成受伤的。一时,她又怕罗成下手狠了,打伤她哥,她又担心起哥哥来。在她小小的心中,还从来没琢磨过这般麻烦事亲哥和情郎打起来,帮谁? 正在两人打得激烈的当口,在他们头顶,贾柳楼二楼里,公主和紫妍端坐在客房里,瓜子壳磕了一堆。紫妍耳尖,早就听到楼下有动静,似乎有人打起来了。她挂念夫君的安危,想告辞,下楼看个究竟。 可是,南阳公主不放她走。公主捻着瓜子,往她的樱桃小嘴一送,如玉般白净的牙齿上下翻飞,眨眼间就挑出了瓜子,还吐出两瓣瓜子壳。这动作极其优美,看得对面的紫妍发愣。 紫妍从小在山寨里长大,过的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爷们日子。周围不产瓜子,她没吃过这小东西,也不知道怎么吃,只能旁观公主嗑瓜子,心想,原来人吃食,还能吃得如此好看。 自己虽然也是爱吃之人,但要论吃的水平,恐怕远远不及公主。废话,一个乡下野丫头同金枝玉叶比生活品质,那不是搞笑吗?夫君也是爱吃之人,所以夫君肯定同公主合得来。这么一想,她隐隐有种预感,夫君这二房,添定了。 在她对面,公主可不知道紫妍这番心思,推了一小堆瓜子给紫妍,笑道,“尝尝,别客气!”这瓜子是她路上收的贡品,母后不给她吃这个,说是平民吃的东西,哪配得上人上人的金口。 可是,她就是爱吃嘛!好吃又好玩,管他什么平民,什么人上人!她盯着紫妍笨拙的吃相,忍不住问道,“那人,对了,你夫君,都爱吃什么?”真奇怪,她一个金枝玉叶的公主,平生头一次关心别人爱吃什么。 过去,都是周围人毕恭毕敬地请示她,郡主爱吃什么?或许,在她的心中,已经不把孔京当“那人”了,而是“我的男人”。毕竟,孔京在她面前,口口声声说了多次,“我的女人”。 楼下,两人打得激烈,旁人围成一圈看热闹。这其中,也有程咬金和尤俊达两人。程咬金不懂这两人为什么打起来了,不过来这里的一路上,他早看罗成不爽了。因为他清楚得记得,罗成好几次带兵打上山,还是爷爷他抡着大斧打回去的。要不是见罗成受了伤,好汉不打伤员,他早就动手了。如今单雄信出手,正解了他的气,怎能不开心呢?他恨不得吆喝,“用力!使劲!” 正是 前浪自持位高重,后浪偏生不卖账 拳来脚往分高下,誓以输赢论英雄 孔京冷眼看着两人对打,渐感无聊。他记得,自己是陪总瓢主来会友的,不是来看打架的。要打架,一路走来几百里,有的是地方打。这两人偏偏在大庭广众下打,街头卖艺吗?他在山上同盈盈有过不浅的交往,能猜到,如今两人动手,同这丫头大有关系。 可是,这两人,一个是他表弟,一个是他想攀附的老大,帮谁? 这时,门外走进几人,当头一位是名头发花白的老者,衣着破烂,一手持短棍,一手捧碗,口中念道,“各位达官贵人行行好,可怜可怜穷叫化吧!”原来是街头乞丐,大概见这楼里人多热闹,于是进来乞讨了。 众人一见,纷纷转头望向乞丐,就连大厅里对打的两人,也都一齐停下手。毕竟,在乞丐面前动手,实在有失身份。万一误伤乞丐,传出去也不好听。 孔京一见,反应极快,心想,机会来了!他摆出一脸笑容,摸出口袋里的银两,大步走到乞丐面前,放到乞丐手里的碗里。乞丐只觉得手上沉重,定睛一看,碗里的银锭老大了,少说有四五十两。自己在街头讨上几个月,也未必有这数。 于是他满面堆笑,对着孔京行礼道,“这位贵人好大方!祝您善有善报,万事如意!” 孔京确实大方,因为他是纨绔公子出身,家里很有些闲钱,能供他任性花,不然江湖上也不会有“及时雨”的名号。不过,他眼下施舍给乞丐银钱,除了习惯外,还有别的目的。 他望着老丐,忽然想起前世的父亲。对了,父亲的模样同这乞丐有点像,头发花白了,年纪也差不多。于是他温言道,“老人家,您这年纪,不在家颐养天年,出来叫化,是什么有困难么?” 这话刚好说到老丐的痛处,他一眨眼,豆大的泪就滚了出来,边哭边道,“不瞒这位贵人,老朽家在河南。原本有祖屋,有两儿子。可是几年前,皇上要挖大运河,刚好经过我家。祖屋被拆,两儿子都被抓去挖运河,家中无人。老朽无家可归,只能流落此地,讨口饭吃。” 众人一听,个个皱眉。皇上开挖大运河,劳民伤财,百姓死伤无数。他们行走江湖,早有耳闻。如今这老丐,就是天下千千万万被大运河坑害的百姓中的一员。 这时,厅里响起一把声音道,“老人家,祖屋没了,当地官府应当为您安置外地,为何流离失所?”众人一望,说话的是柴绍,那个唐国公的驸马。有人嗤笑,心想,官家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百姓连饭都吃不饱,还提什么安置。 老丐听了,连连摇头道,“唉,官老爷只顾荣华富贵,哪管我等百姓死活。”说着,老丐带着数人走入大厅,众人纷纷解囊。乞丐们讨了一圈钱,才千恩万谢地离去去。 然而,这事把在场所有人的情绪,都提了起来。好些人心里骂道,这天杀的朝廷!不干好事,害得天下人流离失所,半百年纪的老人家都要出来乞讨! 孔京望向众人,大声道,“在座有人或许不解,我为什么要反。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他这话一出口,在场人人望向他。他吸口气,大声道,“如今,皇上昏庸,民不聊生。我孔京,就为天下百姓讨个公道,就为我先祖孔圣人期盼的太平治世,反了!” 此言一出,掷地有声,立马有人附和道,“反了!反了!”众人回头一看,说话的是程咬金。这家伙举着手里的斧子,大声吆喝,似乎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是个反贼。 这时,他旁边的尤俊达也附和道,“反了!反了!”周围有认识他们二人的,心想,这俩家伙以前劫了皇纲,早被官府盯上了。抓到,就是砍头的命。反不反,都一样。不过他们这一起哄,周围跟着喊“反了!”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打什么主意,就不得而知了。 徐茂公望着孔京,心想,后生可畏!一有机会就讲他的造反,唯恐别人不知道他反了!能成大事之人,果真不同凡响。 孔京看着众人的情绪起来了,学着罗成刚才的模样,一拧脖道,“不瞒诸位,大伙都看见了。今天,我是带了位公主来,就在这楼上。她爹是皇上,那又怎样?她想招安,老子不吃这套。她爹乱来,老子就是要为天下人,造她爹的反!”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鼓起掌来,啪啦啪啦十分响亮。人人都心想,这兄弟好厉害,不愧是传闻中干掉天下第一的家伙!不但自己造反,竟然还拉上女儿一起造爹爹的反!天哪,世上还有这等人物!老子行走江湖那么些年,同他一比,真是白活了。 就连旁边的单雄信,也频频点头,心想,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这时,徐茂公见时机到了,忽然踱步出来,沉声道,“既然诸位同心,不如我们今天就歃血为盟,结拜金兰之好。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此言一出,周围就有人喊好,不多时,人人应和,都喊起好来。这时,周围有人拱手道,“诸位,不如公推一位兄弟作首领,好分兵派将。正所谓人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 众人一看,说话的是位半百长者,好像叫魏征。这时,王伯当挥手道,“单二哥身为绿林总瓢把子,素有声望。我看单二哥担当首领,最合适不过。”这话一出,众人纷纷交换眼色,心想,总瓢主今天在这里约见,就是干这事来的吗? “不行不行!”这时,单雄信站出来,连连挥手道,“论贤德,论本事,孔贤弟远在鄙人之上。鄙人愿恭请孔贤弟为我们的首领。大家意下如何?”这话,倒也不是客套。他虽然贵为十三省总瓢把子,但他生性淡泊,没有太大的野心,根本没有想过在此之上的地位。 经过这多日的接触,他隐隐感到,孔京这后生年纪虽然不到自己的一半,可是野心与能力都远在他之上。所以,他愿意让贤。 众人一听,总瓢主都表态了,于是人人附和道,“听孔兄弟的!”“没错,就听他的!” 孔京没料到这个发展,只是眼下的局势,好过他的预料。于是他沉声道,“兄弟们,我孔京同大家一起,就听兄弟们的!” 他不太懂江湖义气啥的,可是,他心知肚明——他缺帮手!能打的帮手,有一个是一个!如今在场好几十人,能打的不少,愿意跟他干,他怎么可能拒绝呢? 第七十八回 四十六友大结义,官差带兵缉拿忙 话说大伙群情激奋下,推单雄信为共主。可是,单雄信不想充这个头,于是推诿一番,把位置让给孔京。孔京原本没有当头的计划,论辈分和江湖地位,他一个新人冲头远远不够格。可是,谁叫他拐了个公主呢?又是北平王追缉的匪首,这里论造反本钱,谁也没他大。 而且,孔京的野心很大,他清楚记得,自己在转世时,在神面前许的心愿,他是要称王的。既然要称王,那么能打的帮手有一个是一个,他还真不想错过。于是,他稍微客套就接下了。这叫,恭敬不如从命。 接着,徐茂公挥手道,“好!摆香案!” 店小二赶快张罗,刚才两人在大堂大打出手,吓了店家一跳。如今不打了,说要结拜,店小二哪里敢怠慢这些大神。不多时,香案就摆好。在场有意结拜的,大概四十几人。盈盈也想掺和,可惜她是女流,按规矩不能参与这种大结拜,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之后人人举碗满上酒,站成几列。为首的是魏征、单雄信、孔京等人,只见徐茂公举碗齐眉,郑重道,“皇天在上,过往神灵在上,信士弟子因意气相投,志同道合,愿效仿桃园之盟,永结金兰之好。” 这时,后排人人正色,一脸庄重,只听他缓缓道来,“上扶明主以保社稷,下安万民以固疆土。情愿同甘共苦,祸福相依。虽非同生,但求同死。口不应心,人神共戮。大业十年秋。”说完,他举碗,大喝一声,“干!” 在场人人举碗,一仰脖,一饮而尽,然后用力将酒碗砸在带上。只听现场一片“噼啪”声响,四十几只酒碗在地上摔得粉碎,似乎展现众人破釜沉舟、造反到底的决心。 孔京感觉好稀奇,有生以来,他是头一次做这个。前世,他是现代人,好像不玩金兰结义这套。他只记得在古装剧里,见过桃园三结义,还是《三国演义》的开头。是不是古人流行这套,他不知道。或许,这只是个仪式,类似现代人常签的合同。 前世,他是银行职员,经常同客户签合同,知道这东西的效力有多少。说它管用嘛,也挺管用的,毕竟白纸黑字的,有法律效力。说它不管用嘛,也没人们想象的管用。 因为他心知肚明,合同,尤其是模板合同里有太多文字圈套,外行根本看不懂。真要扯皮起来,肯定是己方有利。所以,客户也未必很把合同当回事。故意毁约的话,这东西就是废纸一张。所以,今生这个结拜,结是结了,可是有多大用,好不好使,这还真不好说,至少他不知道。 摔碗后,众人对着香案一同下跪,拜了三拜,算是完了仪式。之后,他们又纷纷报上生辰,徐茂公按顺序排了下,写成一帖。之后,单雄信持帖,朗声念道,“从此,我们就结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兄弟了!”此言一出,在场人人点头微笑。 单雄信继续道,“论年纪,魏征是我们的大哥。”魏征闻言出列,众人齐声高呼,“大哥!”他拱手应道,“诸位兄弟。”第三是徐茂公,也是拱手道声,“兄弟!” 孔京趁机捧场道,“三哥足智多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不如当我们兄弟的军师如何!”众人齐声应好,徐茂公点头笑纳。其实军师这个位置,非他莫属。只是孔京先提出来,给足了他面子。他心里暗暗赞道,这后生,真会做人。 第四是程咬金,单雄信排第五,众人又是一番客套。尤俊达排第七,在场有人是他的老相识,都想,这家伙还有今天,真是咸鱼翻身。按他的性子,原本不掺合这种结义。可是,他跟了孔京一个多月,亲眼目睹这人诸多神操作,竟然带着那么多人马从十万大军的包围中溜了出来! 或许,这里没人比当过豪强的他,更了解孔京的能耐。他有种直觉,跟着孔京,没准是他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所以,他还真不是旁人想的那样,给总瓢主面子,才来结拜。他真的想靠结拜,在孔京身上投资一把,圆他多年前的富贵梦。而且,这么多年被官府追缉,同程咬金一起东躲西藏的日子,他实在过够了。 孔京排四十二,尽管年纪小,辈分低,在场没人不拿他当回事。柴绍排四十五,单雄信一路念下,“最后,罗成老弟年纪最小。” 罗成望着单雄信,两人四目相对,各有各心思。真是造化弄人,刚才还拳脚相向的对手,转眼成了他的五哥。如此一来,两人好像没有动手的理由了。可惜,刚才没分出高下。 “委屈你了,是我们的四十六弟。”单雄信朗声道,所谓大人有大量,他倒是没怎么纠结刚才的摩擦。毕竟他的年纪比罗成大一倍多,同人动手的次数也远在罗成之上,哪能桩桩件件都放在心上? 两人相望,一笑泯恩仇。罗成回头,对着众人拱手道,“弟弟以后就要仰仗诸位哥哥!多多照顾!”众人又是一番客套,有人想,这罗成是刚才被总瓢主打到脑袋,疯了吗?掺合众人造反,他爹北平王要是知道了,还不气个半死? 单盈盈盯着罗成,也在琢磨,她这个情郎究竟在想什么?前不久还在战场上同他们兵戎相见,刚才还同她哥动手,现在一转眼,竟然成了兄弟!只是她知道,这么一来,两人间的距离大大拉近了。因为,单雄信是她哥,也是罗成他哥,那她不就有机会咯?一想到这,她开心地拍起掌来,快嘴道,“太好了!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不会再打架了!” 罗成板着脸,无视众人疑惑的目光。他心里自有主张,参与这次结拜,绝不是感情用事。一来,他被孔京的情义感动,有心报表哥的救命之恩。二来,他行走江湖这些年,见过不少民间的不平事。之前孔京说的那番造反话,别人听来只是托词,然而他信了,真信。 正所谓,初生之犊不畏虎,历史上造反最坚决的人,往往是十来二十岁的小年轻。这里,罗成年纪最小。他也真信,表哥真是在替天行道,为天下百姓谋太平。并且,他心中还藏着一个自己都不知道的野心——他想在战场上证明,自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造反,他今生怕是没这个机会,永远活在爹的阴影下。可是,要是表哥造反成了,自己岂不是比爹更厉害吗?!他爹为大隋打下江山,他也能帮表哥干同样的事!不,比爹干得更大! 所以,不管别人怎么想他,他都是一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心想,“哼!论岁数,你们个个比我大。论手上功夫,老子就没服过谁。” 这时,孔京开口道,“诸位兄弟们,今日我等已经结盟,就要风雨同舟,同舟共济!”众人纷纷称是,他望着众人,心情忽然有点激动。想不到自己从结婚摆酒那天起,心心念念想了一个多月的结盟,竟然以这种形式完成。 这时,店小二一脸慌张地进来,嚷嚷道,“不好了!大队官兵冲这里来了!”此言一出,如同在油锅里撒了水,众人哗的一声炸开了。这里有好几人跟程咬金和尤俊达一样,在官府的通缉名单上,于是纷纷冲到窗边,只见外面街上有大队官兵,气势汹汹地扑这里来。 他们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兵刃,心里暗暗道,妈的,官狗子嗅到鱼腥了,来的真快。看来今天得大开杀戒了。正好,给兄弟们祭刀。 徐茂公冲旁边的孔京交换个眼色,心想,不好!官兵怎么来得那么快?莫非有埋伏!不对,他摇摇头。刚结拜就起疑,道义上说不过去。估计是刚才总瓢主与罗成打起来,有怕事的旁人跑去报官了。 他又摇摇头,这官兵来得也太快了,怎么看怎么像是有备而来。莫非风声走漏,官府有意在此伏击孔京?还是说,冲公主来的? 孔京也在做相似的心思,他倒是不怕,这三个月来,他早已习惯了被人追杀。一开始,宇文成都要杀他。接着,不知道哪来的刺客,要杀他。然后又是血王,再到罗成,再到北平王,这些人全都要他的小命。所谓,虱子多了不痒。如今再多来几只官狗子,又能拿他怎样? 他沉下气,缓步走到窗前,见到外面的官兵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堵上了,目测来了上千人。不过如此,老子十万大军都见过,没带怕的!可惜,刚结拜,今天这里就要见血了。如果有的选择,他还真不愿这帮兄弟死伤。 这时,单雄信走近他,低声道,“贤弟意下如何?杀出去么?”孔京皱眉,摇头。这里人大多通武艺,杀出去也是个办法。只是,他没啥武艺,还要兼顾楼上那个拖油瓶公主,怕是挺难杀出去。 至于化整为零,让大伙各自逃命,他又觉得不妥。外面那么多官兵,众人分散的话,更容易被官兵以众打寡,各自击破。 就在他琢磨的当头,两位官差服饰的汉子大步进楼,目光扫视道,“有人报官,聚众斗殴,可有此事?”在场好些人低下头去,不敢对视。 单雄信是老江湖,赶忙脸上堆笑道,“没有没有!刚才是在下,一时手痒,同我这兄弟切磋下。”罗成鼻里哼一声,附和道,“只是陪我老哥哥玩玩。”此话一出,在场好几人松了口气,心想,官狗子要真是来查治安的,那就万幸了。只是,查治安,用得着带那么多人么? 这时,官差在厅里走了一圈,目光盯着程咬金不放。程咬金不甘示弱,也回瞪着他。孔京一见两人对眼,心里暗叫不好。 程咬金这大老粗,满脸凶相,背着大斧头,一身匪气都冲天上去了。换谁也不信,这人是什么遵纪守法的良民。孔京赶紧走上几步,打圆场道,“我这兄弟凶是凶了点,真不是歹人,官爷就请行个方便呗。” 官差不吃他这套,盯着程咬金道,“在下罗方,兄弟薛亮,是靠山王手下的太保。在下记得,几年前王爷丢了笔四十八万两的皇纲,劫匪好像叫什么程程。”说到这,他卡壳了,旁边的薛亮连忙接话道,“程金,尤达。” 罗方道,“对!程金,尤达。”程咬金正想骂道,爷爷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才不叫什么程金。旁边的尤俊达连忙走上几步,陪笑道,“官爷,我这兄弟粗是粗了点,可真不叫这名。” 罗方盯着程咬金,努力回忆几年前的通缉令。记得令上的画像,那个劫皇纲的程金就是满脸大胡子。他越看越觉得面前这人可疑,于是倒退两步,手按刀柄沉声道,“是不是,随我等去趟官府再说。” 他背后跟着的大队官兵里,不少人拔出刀来。因为,他们看见眼前这伙人,好多都按着腰间兵刃,准备动手的样子。两帮人就这样剑拔弩张的对峙着,孔京暗暗叫苦,心想,今天果然还是免不了见血! 正是 劫匪遇官差,老鼠见到猫 胜负难预料,动手见分晓 “放肆!”正在这时,楼上传来一道清亮的声音,吓了众人一跳。众人抬头,只见几名侍卫环绕下,一名容貌端庄的女子款款下楼,身后跟着作民女打扮的紫妍。这里有人认识紫妍,毕竟紫妍身材傲人,令人过目难忘。可惜,现在明显不是寒暄的时候。 罗方抬头望向女子,心想,谁啊?不认识!只是她后面的女子,挺像他认识的谁。是谁呢?好像是主子靠山王的哪个宠妃。 他旁边的薛亮比他有眼力,一眼看出,来者身份非凡。尽管身穿平民服色,但这女子的口气,以及周身散发的尊贵气息,非同小可。平时,他和罗方结伴出来公干,哪里的官爷都要给几分薄面。可是,眼前这女子完全不把他们放眼里,一句“放肆!”就将众人震住了。 谁,能有这般能耐? 第七十九回 公主发声解危难,刺史盛情宴宾客 话说贾柳楼外,上千兵卒围了个严严实实。楼里,两伙人你瞪我,我瞪你,都没把对方放眼里。一边是瞅着程咬金,越瞅越可疑,自称靠山王手下太保,立功心切的官差,一边是刚结义的众人,跃跃欲试,想拿眼前的官兵祭刀。眼看着,一场兵匪大战就要爆发。 这时,楼上传来一声娇喝,“放肆!”孔京心里暗暗叫苦,千叮万嘱,那女子还是出来了。不对,他同女子没名分,人家要出来,自己也拦不住呀。不过,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或许来得正是时候。 罗方抬头望向下楼的女子,见她一身民女打扮,没放在眼里,大咧咧地道,“差人到此,缉拿逃犯。你是何人,竟敢阻挠?!”这时,女子身旁的侍卫喝道,“放肆!这位正是当朝皇上亲封的南阳公主,尔等竟敢无礼!” 罗方瞪着侍卫,见对方也作官家打扮,心里信了一半。可是,官家人为何护着民女?他不明白,快嘴道,“口说无凭,你说是谁就是谁?” 这时,公主冲侍卫使个眼色,只见此人从怀里翻找一番,摸出一块小物事高举过头,朗声道,“御赐金牌在此,见此牌如见圣上!” 只见他手里的小物事不知道什么质地,雕龙刻凤,极尽精美之能事。一见此牌,在场官兵齐刷刷的跪下,口中高喊,“吾皇万岁!” 罗方见旁边的薛亮刷地一下跪倒,不明所以,也跟着下跪。乖乖,今天搞不好摸了虎须,惹到大人物了。于是他低头道,“小的在此公干,缉拿逃犯。不知公主尊驾,还请恕罪。” “逃犯?什么逃犯?”公主走下楼来,好奇地望向众人。她的脑瓜里,平生头一次听到“逃犯”这词。她望向大堂里的众人,目光似乎在问,你是逃犯吗? 孔京心里想笑,这公主天真烂漫,不食人间烟火。天下有谁脑袋坏了,会在官差面前承认自己是逃犯?他望着公主的俏脸,忽然觉得,这女子挺可爱嘛,有点盈盈过去的影子。可惜,盈盈这丫头自从粘了罗成,说话收敛了许多。他还有点怀念盈盈从前胡说八道的模样。 当公主的视线同程咬金对上时,他张张嘴,正想说句,“爷爷我就是逃犯!咋的了?”他旁边的尤俊达连扯他衣襟,才把这话咽下去。他低下头,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今天那么多弟兄面前,就不同兵狗子们一般见识。 这时,孔京开口笑道,“在下陪殿下到此,会会一帮弟兄,久别重逢,没别的事。”说着,他冲公主使个眼色,沉声道,“殿下还说,难得来济南府一趟,一定要好好玩玩。” 公主被孔京盯着,心里迷乱起来,也不记得自己之前有没说过这话了,反正有得玩就好。于是她接口道,“是了,本宫还没好好玩,就给你们那么多人堵门口了!” 前面下跪的官差中,领头的薛亮沉声道,“有请殿下移步府衙,以尽地主之谊。”孔京一听,心想,这人是有心计的。这么一来,既合规矩,又撇清了他的责任。要是不去,今天这事怕是难了。 他于是出言道,“去去去,在下就陪公主去府衙坐坐。”说着,他回头冲着众人拱手道,“诸位兄弟,弟弟我陪公主先走一步,就此别过。” 此言一出,在场人人交换眼色,都知道孔京这是帮他们解围呢,于是有人拱手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他日再聚。”说完,众人接连从大堂里出去。魏征经过孔京身边,低声叮嘱,“保重。”接着,罗成走到旁边,低声道,“哥,我跟你去。”这时,徐茂公经过孔京身边,沉声道,“前面镇等你。” 孔京点点头,心领神会,回头对紫妍说,“路上小心,内人送诸位一程。”紫妍望向他,目光满是不舍。孔京低声道,“这里有我表弟,娘子送下他们。”说完,他抱了紫妍一下。紫妍这才依依不舍地出门去。 他心知肚明,老婆胸大无脑,不怎么会说话。留下,搞不好会出什么岔子。而且,这里那么多人,他最信得过老婆,让老婆送人先走,省得节外生枝。 这时,程咬金和尤俊达也出去了。轮到单雄信时,他拍拍孔京的肩,神色复杂的道,“弟保重,哥先走一步。”他心想,这个弟弟有担当,有胆色。为了掩护众人溜号,一个反贼竟敢去府衙!如同老鼠去猫家做客。 听闻弟弟干掉了天下第一的宇文成都,也许是深藏不露,艺高人胆大。他不由得感慨,长江后浪推前浪,自己真是老了。 很快,大堂里的人就走了个干净。虽然也就片刻功夫,公主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瞪着她那好看的杏仁眼,冲官差们道,“府衙在哪,带路带路!”这时,官兵们才敢从地上站起,罗方伸手道,“有请!” 于是,众官兵拥着孔京、罗成和公主一行人,浩浩荡荡地上街去,场面十分壮观。公主重新上轿,孔京在前面跟随,见到街道两旁跪拜的百姓,心里忽然升起一股虚荣感。前世,他只是个普通上班族,从没享受过,被人前呼后拥的待遇。如今,周围成千上万人,见着他,纷纷跪拜。 这般待遇,前世就算做官,也未必有吧?!明星,或许还能比下。想到这,他忽然觉得,前世真是白活了。还是今生好,如今这番待遇,用句前世看过的电影台词来说,那叫“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大队人在街上走了没多远,就到了一栋气派的官邸前方。原来这个时代的官爷,是在这种地方办公的。他感慨道,远没有前世的市政大楼气派。不过有些地方比现代强,譬如男人可以名正言顺地三妻四妾。换作现代,那还不得鸡飞狗跳么? 这时,似乎早已有人报信,前方径直迎来一队人,领头的是位半百年纪的长者,一身庄重官服,满脸堆笑道“齐州刺史徐渭恭迎殿下。”然后又是一番套话,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恕罪之类的。这些话,公主听了二十年,早腻了。 她依稀记得,眼前这人似乎多年前见过。在哪里呢?好像在晋王府,有过一面之缘。至于叫啥名,当然不记得了。毕竟父皇手下的文武百官,那么多人。她为啥要费心去记,区区一个刺史的名字? 只是,对方似乎认识她,殷勤献得厉害,令她厌烦。想到这,她转眼望望身旁的孔京,心想,还是这男子有趣,可惜粗鲁得紧。想到这,她的俏脸上飞起一抹红霞,望向孔京的眼神中又添了几分情意。 公主没记错,这齐州刺史还真认识她。多年前,若不是他帮着晋王扳倒太子,上位有功,如今这个刺史的位,怕还轮不到他坐。现在,恩公的女儿大驾光临,他怎么敢怠慢呢? 趁着公主同刺史客套的当口,孔京也拱手自报家门道,“豫州孔京,陪侍殿下。”刺史拱手回道,“久仰久仰!”孔京心里想笑,久仰个啥?这官爷要是知道自己是皇上点名缉拿的反贼,不知道作何感想?这时,他身后的罗成也拱手,正要自报家门,刺史抢先道,“罗少保是越来越俊秀了!去年在下问候过北平王,不知他老人家现在别来无恙。” 罗成客套道,“家父安好,安好。”说着,他心想,那是以前。如今,父王要是知道他跟自己最恨的响马拜把子,不知如何吹胡子瞪眼?但愿母妃能劝劝父王。没被他这个逆子气死,父王的确算好了。 之后,公主忽然开口,向刺史要衣服。刺史满脸堆笑道,“快快快!取全城最好的衣衫来。”之后,孔京又护送公主进房更衣,一番折腾后,一位华贵的贵族女子出现在他眼前,还问他,“合身吗?” 孔京支吾几声,“嗯,还行。”他不在意公主穿什么,要是不穿,他或许多看几眼。公主一听,笑了,低头扭捏道,“哼,这等烂衣衫,本宫也就穿今天。” 这帮人各怀心事,被刺史大人领着,在济南府好一番游历,一下午转眼就过了。孔京感觉自己似乎踏入了另一个世界,名为“官场”。日头西垂,一行人又回到府衙,刺史拱手道,“备有薄宴,为公主洗尘。”公主望也不望,随口道,“带路。” 她出来游历大半月来,去到哪里,哪里的官员都是好饭好菜伺候,不稀罕。还是旁边这人稀罕。她倒是奇怪,孔京这脸怎么都看不腻。看着他,自己竟然就饱了。 正是 天道轮回真奇妙,前为贼来后为官 莫道济南好风景,哪有情郎俊面红 刺史伴游一下午,只见南阳公主的眼光就没离开过孔京的脸,心想,这公子不知是哪家豪门?多年前,他听传闻说,公主以死抗婚,连当朝第一豪门宇文家都瞧不上。如今,她竟然对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子青眼有加。 孔京?孔京是谁,他好像在哪听过这名字。连北平王的爱子都为这公子护卫,好生了得!豫州孔家,又是哪里的孔家?他只知道,世间怕是要多个驸马爷。这公子家里,祖上真是烧高香。唉,自己家怎么没这般好事! 公主光看孔京就饱了,然而,孔京没看公主,肚子还真饿了。他本来就是吃货,自从巫王寨失守后,这一月来东躲西藏,四下奔走,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如今听说有酒席,他的眼睛唰地亮了,恨不得催促道,“快快快!” 只见府衙的餐厅里,菜肴摆满宴席,琳琅满目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激发着众人的食欲。精心烹饪的佳肴细腻入味,色香俱全,让人垂涎欲滴。一道道色泽鲜艳的菜肴,如素三鲜、佛跳墙、烧茄子、素炒莲藕、西红柿炒鸡蛋等,摆放在精美的瓷器盘中,装点着整个宴席,散发着诱人的香气。鸳鸯火锅在中央炉火上烧得噼噼啪啪作响,散发着浓浓的香味,令人垂涎欲滴。 随着杯碗频频碰撞的声音,众人的谈笑声不绝于耳。有人交流厨艺心得,分享着美食喜好;有人欢声笑语,述说着趣事笑话,场面热闹非凡。宴席上的人们觥筹交错,举杯言欢。 这一幕宛如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将众人品尝美食的喜悦和欢乐展现得淋漓尽致。宴席上,有热情的咨客不断介绍菜肴,说这是什么,那又是什么。孔京一句也没记住,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吃! 虽然他向来无肉不欢,无酒不欢,陪着信佛的公主,只能吃素。可是,眼前这桌素菜,显然下了大心思。无论是食材还是厨艺,都是一州顶级的水平,哪里是贼饭能比的。 或许因为这里没有农药,没有激素,也没有污染,蔬果比前世印象中要美味得多,就连简简单单一道西红柿炒鸡蛋,都能做出大餐的口感,令人回味无穷。又或许是,饿狠了,孔京连客套话都省了,一番狼吞虎咽,肚子很快就撑了起来。 在他旁边,公主望着他那有如饿死鬼般的吃相,一脸的同情。她当然不知道,就在半个月前,孔京还同他的响马弟兄们蹲在巫王山顶的洞里,饿得半死。眼前这些在她看来普普通通的饭菜,这男人吃得跟什么似的。估计,就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他才会造反吧? 想到这,她又开始浮想联翩了,要是孔京以后跟着她,天天有好吃的,可能不会,大概不会,应该不会造反吧?真奇怪,自己是怎么了,竟然在意起一个响马吃不吃饭,造不造反起来了。公主摇摇头,努力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出脑海。 在她对面,罗成一边咽着饭菜,一边斜眼望着孔京。他不知道,孔京在巫王山顶都经历了些什么。十万大军围山的那些日子里,他只听信报说,响马们被堵在洞穴里出不来了。当初兵戎相见的两人,如今热热闹闹围坐一桌吃饭,真是天意弄人。 第八十回 孔京宴后吵归家,月下河中遇佳人 话说孔京陪同公主,在齐州刺史的带领下,游玩了大半天,还大快朵颐了一番。这是他来到这世界三个月多月来,难得的逍遥日子。真想不到,阴差阳错拐了个公主,竟然有这等好事。想着前不久,自己还同响马弟兄们猫在巫王山顶的洞穴里,忍着肚里难耐的饥饿,还要时时提防,外面的十万官兵杀进来,要自己的小命。 一想到这,他就恍如隔世,心里美滋滋,脸上笑嘻嘻。公主在旁边望着孔京笑了,不知怎么的,她也想笑。似乎孔京开心,她也跟着开心。真奇怪,自己还是平生头一次,有这般奇妙的感觉。 罗成跟在孔京后面,闲得无事。周围的女眷时不时同他搭话,他都板着一张冷脸,拒人于千里之外。这些俗女子,还不配同小爷搭话。只是,要说傲,前面有个公主,比他更傲。偶尔,他也瞟一眼公主,心生好奇。 这就是传闻中,誓死不嫁宇文家的南阳公主。他虽然志在同宇文成都争天下第一,但对宇文家的权势还是蛮敬重的。连宇文家都瞧不上的公主,竟然对表哥青睐有加。这似乎又一次证明了,他这个表哥各方面都强过宇文成都,是货真价实的天下第一。 饭饱后,孔京找了个理由,吵着要走。按礼数,他应当陪公主在府衙多住两日的。可是,他挂念老婆,挂念他那帮刚结义的兄弟,更放不下那五百多位跟他从巫王山下来的响马弟兄。再说了,他同公主无名无分,凭啥要听公主指挥? 公主见孔京撒泼,愣了。奇怪,这不是自己常干的吗?每次同父皇母后争执,她都使这招,保管他们举手讨饶,百试百灵。如今,竟然被个男子对她使了出来。更奇怪的是,自己竟然不生气,反倒跟过去父皇母后那样心想,随他,开心就好。 齐州刺史见客人要走,多番挽留,孔京执意要走,公主也由着他闹。刺史是明白人,马上明白了这些宾客里谁才是主人,于是找个借口,恭送客人出城。边送客,他还边后怕,唯恐怠慢。以后皇上怪罪起来,他一个小小刺史可担当不起。所以,这尊不知道哪来的大神,还是早走好,早走好。 出济南府没多远,一行人沿着官道,走在黄河岸边的原野上。月光照耀下,只见河面宽阔,不时有船只经过,月光更为小船镀上一层银白的寒霜。这般祥和景色,孔京转生到这个世界后,还是头一次目睹。 之前他不是在山上,就是在林间,故意挑无人小道走,时刻避人耳目,唯恐官兵追上来。如今这般光明正大地走在官道上,对于他这么个响马来说,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他们走到一个岔路口,旁边忽然有数条人影钻出。孔京定睛一看,为首之人身形熟悉,正是他老婆紫妍。后面还跟着程咬金和单盈盈。奇怪,他们怎么会在这里? 孔京还没开口,紫妍就一头扑到他怀里,那熟悉的柔软质感,顶得他胸闷。两人如同久别重逢般,紧紧拥抱,看得后面的盈盈厌烦,假咳一声。她是不懂,这两夫妻也就大半日不见,至于这般大秀恩爱么?想到这,她看向孔京身后板着脸的罗成,心想,要是罗成也这么对她,就好了。 孔京揽着紫妍,低声道,“娘子怎么来了?”紫妍红着脸道,“我,我挂念夫君嘛,就到路口等着呗。”说着,她回头望道,“他们跟来,说是挂念夫君。” 其实,程咬金是在营地里闲得慌了,出来散心。盈盈则是陪紫妍姐出来,他们还真不是有多挂念孔京。 孔京心领神会,点头道,“来都来了,那就一同回去吧。”这里,离队伍驻地不远,走过去不到半个时辰。说着,众人合成一队,继续前行。走着走着,程咬金不知为何,又同单盈盈吵了起来。 看着他俩,孔京忽然想起两月多前,初遇程咬金时的情景。当时,程咬金误以为他是路人,还想劫他的道。当时,两人好像也在吵嘴,如今这一幕竟然又重演了。 程咬金又在吹嘘他多么厉害,天上飞的地上走的,就没有他不敢劫的。盈盈不信,牙尖嘴利地反驳道,“光说不练,有本事,劫个给姑奶奶我看看!” 程咬金急了,四下张望,这大半夜的,官道上也没行人。正巧旁边的河道上开来条渡船,于是龇牙道,“爷爷我这就劫给你看!”说着,他腾腾腾地跑了出去,在岸边使劲一跳,正落在渡船的船头,发出轰的一声巨响。 划桨的船夫吓了一跳,以为撞到河底礁石,连忙停手,渡船于是停了下来。他跑到船头,抬头一看,只见一名铁塔般的猛汉,举着亮晃晃的斧子,踩在甲板上大喝道,“此道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道过,那个——”他歪着头,似乎想不起下句。同舟的几名女子尖叫着,逃到船舱里去了。 船夫心里一沉,暗叫不好,今个儿遇上水贼了。这时,孔京、紫妍和盈盈也赶到河边,冲程咬金高喊,“兄弟,别乱来。”且不说,旁边跟着个公主,讨厌别人在她面前动兵刃。就说桥归桥,路归路,你一个山上响马,劫人家河上的船,算什么事? “留下买路财!”程咬金终于想起这句,冲着船夫大喝道。船夫被他一瞪,脚都软了,连忙下跪道,“小的也就摇个船,混口饭吃,哪有什么钱财,还请爷爷高抬贵手。” 程咬金大咧咧道,“你没钱,这船上的客官呢?”说着,他走到船舱前,举手就要开舱门。刚才他看见,好几名女子进了去,里面肯定有人。 这时,船舱里忽然传来一声琴响,划破寂静的夜空,震得周围所有人心头发颤。这小小渡船上,竟然有人弹琴。孔京听着琴声,忽然想到前世见过的电视节目,见过古筝表演。他不通音律,也不知道弹得如何,只感觉这古乐器演奏起来,有现代乐器没有的空灵,仿佛五脏六腑都被乐音洗涤了一遍。 这时,紫妍突然冲到他身前,神色警惕。罗成也拔出亮银枪,护在公主附近。这两人通武艺,察觉船上有古怪! 没等孔京发问,只听琴声不断传来,河道里的水似乎有了生命,聚成一团,向程咬金扑去。程咬金望着旁边扑来的水团,抬手就是一斧头,砍出大片水花,溅了满甲板。可是,水似乎受琴声控制,又聚成一团向他扑去,转眼就将他包围了。“奶奶的,这是什么破玩意?” 他骂一声,被周围接连涌来的水团弄得手忙脚乱。在岸上的众人看来,船上这一幕十分古怪,一个铁塔般的壮汉玩水玩得手忙脚乱。天哪,他竟然在船上玩水! 紫妍冷眼望着船上这滑稽的情景,忽然感到一股熟悉的感觉。那空灵的琴声中,隐约有灵力的影子。这是,水武者吗?她回头,对着孔京低声道,“有高人!” 孔京也感觉古怪,不然水怎会如同动物一样袭击人?幸好,这水似乎没什么杀伤力,程咬金被水团击中,也只是晃了几晃,站立不稳。 这时,罗成从身后一跃而出,他冲紫妍交换个眼色,似乎道,“保护表哥,我去去就来。”然后一个健步,就跃上船甲板。 他年轻气盛,只要见到别人动手,自己就手痒得厉害,忍不住来会会这诡异水团。只见他微微运气,催动光灵力,浑身光芒四射,在夜空中十分醒目。看得远处的盈盈连连鼓掌,赞道,好本事!好本事! 她虽然略通武艺,可是天资愚钝,并没有她哥单雄信那样的天生灵力。因此她过去同人过招,总因自己是女流而吃亏不少。所以,她还挺羡慕罗成这样的灵武者。尽管她不知道,罗成的能力在灵武者中也算佼佼者,不然,为啥老想争天下第一呢? 罗成倒不在意盈盈怎么看,他也不是来表演的。他吸口气,瞄准眼前的水团,闪电般地刺出几枪。水团迅速裂开,从溅到身上的水中,他很清晰地感觉到水灵力。 这时,回荡在四周的琴声陡然一变,愈发急促起来。罗成心念一转,马上抓住关键。操控这些水团的人,必定在船舱里。以前他也对上过使异形武器的对手,因此他毫不慌张,望也不望甲板上的程咬金,径直向船舱冲去。 这时,河里又升起几团水团,向他穷逼过来。罗成出招,刺破水团。可是水团接二连三地来,令他一时手忙脚乱。 孔京望着船上与水团搏斗的两人,忽然觉得无趣。虽然船舱里不知道藏了什么高人,一言不发就动手,架子是大了点。然而,毕竟是自己兄弟程咬金冒犯别人在先。 孔京于是拱手,对着渡船方向,朗声道,“何方高人,在下兄弟无意冒犯。一场误会,还请恕罪。”这话一出,空灵的琴声突然停了。水团失去控制,哗得一声落下来,淌了满船。 程咬金也顺势,坐倒在甲板上。他张张嘴,正想逞能说点什么,又见岸边的盈盈狠狠瞪着他,目光似乎在说,傻子,闭嘴! 孔京见对方停手,显然放过程咬金,继续道,“谢高人高抬贵手,还盼出来一见,孔京代为赔礼。”这时,船舱里传来一声话音,“既然误会,解了便是。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有什么好见?” 这声音温婉动听,说话的显然是位女子,并且岁数不大。 这话半点也不给面子,如同当头一盆水,孔京一时语塞。没错,自己兄弟冒犯在先,人家干嘛要见他?这时,一抬轿子来到身边,公主探出头来,翘起她那好看的小嘴,嚷嚷道,“有什么不能见的!本宫在此,还有人不能见么?!” 在她眼中,自己所到之处,别人不下跪,都是对她不敬。这一路上,孔京对她不敬的事,已经做得够多了。如今又遇到个对她不敬的家伙,她自然要趁机大发公主脾气啦! 这么一嚷嚷,船夫不明所以,立马跪下,心想,乖乖不得了,先来个水贼,后来个公主,今晚这是唱的哪出? 这时,船舱开了,一名头戴斗笠的女子推帘而出,对着岸上的公主盈盈跪道,“民女见过殿下,方才无礼,还请恕罪。”说着,她将斗笠摘下,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如瀑布般倾泻而下,直至脚踝。 孔京望着女子,心里一惊,暗暗赞叹,世间竟有如此女子! 这女子年纪同自己差不多,大概二十岁上下。虽然素面朝天,不施粉黛,可是姿容极其艳丽。皎洁的月光撒在她的娇嫩的脸上,似乎也要黯淡几分。尤其那双清澈见底的大眼睛,宛若空谷清泉,流淌进众人心田。她穿着一身白色素袍,原本是极其寻常的民间装束,却遮不住衣服下那玲珑有致的身段,该凸的地方凸,该瘦的地方瘦。然而她又不像盈盈那样清丽脱俗,美目间不少风尘之色。明眼人或许能看出,这女子经历的男人,绝不会少。总之,她的气质就是如此特别,既清丽,又媚俗。一时间,众人都看呆了,现场鸦雀无声。 正是 男儿奋发空费力,不及女子一声喝 尊驾到处无难事,佳人脱笠迎客来 公主见那女子下跪,心里气已经消了七八分。的确,见到这人的花容月貌,还能气的起来的人,世间怕是少有。公主忍不住心里暗道,哼,这女子倒是生得不错,只是还差本宫一筹,给本宫作陪衬还行,更显本宫的绝世美颜。 她撇眼望望旁边的孔京,只见他如同在场其他男子那样,一双眼如同长在那女子身上,人跟丢了魂似的,令她不爽。 于是她挥挥玉手,道,“免了免了。”她只想快点离开此地,同孔京一起回驻地睡觉去。这时,谁也料不到,孔京突然开口道,“姑娘刚才弹的什么曲子,还盼赐教。” 第八十一回 孔京巧言得芳心,公主金口收佳人 话说孔京和众人在河边,偶遇一位乘船经过的佳人。公主耍威风,硬是逼人家出来相见。孔京心里感叹,官威同响马的刀子一样,有时还蛮好使的。众人客套一番,正要离去,孔京忽然开口问道,“姑娘刚才弹的什么曲子,还盼赐教。” 女子颦眉道,“小女信手乱弹,哪有什么曲。”孔京摇头道,“非也,我听姑娘刚才弹的,声声入耳,珠圆玉润,正感慨,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然后,他使出自己那三寸不烂之舌的嘴炮,滔滔不绝,将琴声好一番夸赞。听得周围人直发愣,心想,有那么好听么? 紫妍侧头望着他,小声问,“夫君,这是做什么?”唉,只恨自己是大老粗一个,只会挥拳弄腿,不会吟诗弹琴。公主在孔京身后,嘴越翘越高,心想,这人不就是瞎弹了几下嘛,自己从小生在宫中,比这好听的琴声都听腻了。他,至于这样么? 女子立在船头,听着孔京喋喋不休地吹捧,眼望着他的俊脸,只见月光下,他那本来就俊俏的脸似乎又俊了几分。晚风吹来,他的素色衣袖在风中猎猎飘扬,头戴的白布纶巾也随风招展,显得他飘飘欲仙,不像凡间人物。 她是青楼出身,过去数年间,见过不少恩客。青楼是什么地方?用现代语说,里面都是做小姐的。那些恩客,有的大腹便便,看着就恶心;有的孔武有力,看着就吓人。例如刚才举着斧子跳上船头的猛汉,她是半眼也不想瞧的。 过去,也有恩客赞过她,弹的妙,琴美人更美。她自诩,琴艺上有点天赋。否则,今天也不会踏上去王爷家的渡船。可是,如今一位飘飘欲仙的俊公子,毫不吝啬地赞赏自己的琴艺,她听着听着就脸红了。这公子,怎么就那么能说呢? 月色昏暗,孔京站在岸上说了半天,也看不出船上的女子脸红了。他说得兴起,一来是自己略懂弹琴。所谓君子四艺,琴棋书画,他都略懂一点。过去在孔家庄时,他常听丫鬟弹琴。上山落草后,周围都是响马汉子大老粗,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更不要说弹琴了。如今他时隔好久,在他乡听人弹琴,难免有点小激动。 二来,他凭直觉,感到弹琴的女子非同寻常。不光是花容月貌,这人似乎还是个水武者。他爱才之心发作,忍不住想招揽一番。两月前成亲时,他也遇过一位十分能打的东方姐姐,人家还救过他的小命。 当时,他也多番挽留,只可惜东方姐姐无意追随他。如今,邂逅一位奇女子,怎能错过机会呢?他越说越嗨,吹捧道,“姑娘如能下来抚琴一曲,容在下促膝倾听,实乃三生有幸。” 这话一出,女子果然心动,直起身,迈动脚步就要下船。船夫连忙搬出踏板,搭在河岸。孔京走到河边,伸手,柔声道,“河岸湿滑,姑娘小心。” 女人望了下他,也不顾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伸出纤纤玉手。孔京只觉得入手温软,一股幽香扑面而来。这香气如同兰香,又像是肉香,恍惚间,他也分不清。总之,女子很自然地搭了下他的手,下船。 背后,隐约传来紫妍的低呼声。哼,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男人对良家女子,或许是这样,对她这个青楼女子,可不是这么回事。哪个不是房门一关,就恶狠狠地扑上来?女子回想往事,孔京的礼遇,令她十分受用。孔京也不知道,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他那习惯般的绅士行为,在女方眼中是天大的礼遇。 然后,程咬金似乎觉得无人理睬,无趣得很,也噔噔瞪得跟着下船了。当然,谁也懒得理他。 女子下船后,船舱里跟出四五人,年纪各异,有男有女,都默不作声地望着她,不知作何想法。其中两个丫鬟模样的小姑娘左右抬着张古琴,缓缓跟下船来。这倒不是说,孔京的话有多管用,而是他后面跟着个公主。平民百姓,谁想得罪这么尊大神呢? 等丫鬟在岸边铺好琴,又置好座椅,女子坐到琴边,摆好姿势,低声念道,“小女不才,今夜就为诸位官人抚琴助兴。”公主在轿上早就等得不耐烦了,翘起嘴道,“快快快!”她才不稀罕听什么弹琴,这河岸边夜风挺大,吹得她头痛。刚才孔京说个没完没了,如今她只想快点打发这女子,回去睡觉。 “献丑了。”女子吸口气,纤纤玉手搭上琴弦,空灵的琴声再次回荡在寂静的夜空中。这次,她没有用上灵力,琴声中少了肃杀之气,多了几分柔媚与沉稳。 听着琴声,孔京忽然低声吟道,“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他记得,这是前世读书时,教科书上的诗词。好像是白居易写的,要是用这个时代的时间换算,作者大概还要一百来年才出生。所以,这个时代的人,肯定没听过这等名句。 紫妍立在孔京身旁,心想,夫君的诗兴又发了。她并不知道,这诗并不是夫君的。罗成、程咬金、盈盈等人见孔京不动,也都傻站着听琴。他们早想走了,可是一个孔京,一个公主,谁都没有动的意思,他们怎么好意思走呢? 这琴响了一阵,最后在众人的恍惚中停住了。半晌,现场鸦雀无声,接着,孔京的掌声打破了寂静。“好一曲《广陵散》,好!”女子抬头望向孔京,低声道,“官人通音律,识得这曲么?” 孔京不怎么懂乐,只是《广陵散》是名曲,他之前在孔家庄听人弹过。如今认出来,倒也不是瞎掰。 “可惜。”说着,孔京又摇头道,众人不知道他可惜什么,纷纷望向他。“琴美,人更美。可惜萍水相逢,在下还不知姑娘芳名,就要错过。”说着,他装模作样地连连摇头,似乎可惜得肠子都青了。 女子一听这话,就知道他的意思。要是良家女子,大家闺秀,是羞于告知路人,自己大名的。可是,她是青楼女子,别说什么芳名了,只有个花名。还是写在牌上,挂在楼里,被恩客们呼来唤去的。 望着孔京,她的心里忽然升起一丝知音之感。她见过的恩客不少,少有人能道出,她弹的是什么曲。在恩客眼中,自己恐怕不是活人,而是个玩物,顶多是能弹几下琴的玩物。所以,她忍不住道出。“芳名什么,不敢当。小女贱姓张,名出尘。” 这是她的真名,是她被卖到青楼前的名字,就算楼中姐妹也不知道,或许老鸨记得,也或许早忘了。她还记得,自己刚进青楼时才11岁。谁会费神,记一个无父无母小女娃的名字呢? 孔京听了,拱手道,“不知张姑娘仙乡何处,去往何方。”这话一出,旁边好几人望向他,那目光似乎在说,你带人从巫王山下来,自己都没家,管别人家在哪,又去哪呢? 孔京装作没看见,厚起脸皮,盯着张姑娘,目光如炬,十分炽热。姑娘被他盯得脸红,细声道,“小女家在扬州城,现在正去京城越国公府邸。”这时,现场响起一把女声,久不作声的公主发话了。“哟,你也是扬州人?扬州哪里的?难怪刚才本宫听你口音,耳熟。” 话说二十年前,当今皇上还是晋王时,坐镇扬州好多年。南阳公主的整个幼年,都在扬州城里度过。在这千里之外,竟然遇见老乡,她当然开心。 张姑娘望着公主,低头行礼道,“小女家门贫寒,就不入殿下尊耳了。”她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住扬州城里有名的春香楼呢!那里,俗称窑子、鸡窝,是男人流连忘返的天堂,却是女子的地狱。虽然自己在那里住了好些年,可是她今生都再也不想去回忆,那个地狱的景象。 说也白说,金枝玉叶怎么可能知道,窑子是什么地方!她隐约记得,大概十年前,自己刚进楼时,在街头见过出游的郡主一行。当时,她混在围观的人群里,踮高脚尖才能望到,轿上那位尊贵的郡主,长什么模样。 那一幕,深深地铭刻在她幼小的心中。所以今晚她一见公主面,就马上认出——没错,这人就是她当年见过的郡主,如今的南阳公主。 孔京听了,皱眉道,“越国公,那是谁?”这话一出,远处的公主狠狠瞪了他一眼,似乎在说,天下闻名的越国公,你都不知道?他身后的程咬金插嘴道,“越国公,比靠山王大吗?哪天爷爷我手头紧了,去找他劫点银子,花花。” 盈盈瞪了他一眼,低声骂道,“白痴!人家出行都是几百人排场,是你能劫的么!”罗成忍不住上前道,“越国公姓杨名素,乃当朝重臣。”后面一句没说,与我父王私交甚好。他自小生在王爷家,对于当朝的王公大臣了如指掌,当然不比他这草莽出身的表哥。 孔京听了罗成的话,哦了一声。笑话,他一个造反的响马,哪懂官场上的人事。这不就跟,老鼠了解猫的家庭关系一样可笑么?这时,公主又发话道,“本宫去年见越国公,不知六十还是七十了,身子不好,老喘。你年纪轻轻,去他府上做什么?” 张姑娘低头道,“禀殿下,越国公想听江南新曲,差人到江南重金聘请乐师。小女不才,正好中选。”这话一出,在场男人们纷纷交换眼色,有人还露出龌龊的笑容。 明眼人都知道,聘个如此花容月貌的女子,想来越国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听琴是假,添个陪床的家妓是真。后世有诗调侃道,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公主不知道男人心理,快嘴道,“大家都是扬州人,本宫看你喜欢,留下给本宫弹琴好了。”她心思单纯,这话真没多想,顺口又对孔京道,“你嘛,也别造反了,跟着本宫回京见父皇,有的官做。” 孔京一拧脖,嘴硬道,“我就是要造反,咋的了?”周围人闻言,纷纷皱眉。又来了,这两人一路上,几乎每天都要为造反一事吵嘴,他们早听腻了。 公主被他这么一顶,感觉好丢脸,于是噘嘴怒道,“你!你!你敢!”孔京继续嘴硬道,“我就敢,我天天造,年年反,你想咋的?” 这时,他对面的张姑娘突然望着他,开口道,“莫非公子就是江湖传闻中,打败天宝将军的孔京?”孔京一听乐了,哟呵,自己这么有名了?!他拱手道,“在下不才,正是鄙人。” 张姑娘听了,把他上下打量了好几遍,道,“公子……”意思很明显,她不信孔京这小身板能打败宇文成都。 公主又嚷嚷道,“哼,这家伙不知撞了什么狗屎运,害了我大隋重臣天宝将军。”孔京反驳道,“古人云,三军之将可以夺。宇文成都是将军,斗不过我,死了也是将军的命。别说他,我连你爹,皇上也不放眼里!”两人又是一番争吵,孔京又搬出他那套“皇上昏庸无道,我等替天行道”的造反理论出来,大说特说。 这套对公主没用,天下哪有女儿想看人造自己父亲的反?倒是旁边的张姑娘听得津津有味。在她眼中,孔京的身形越来越高大。她忽然忆起,十年前,先皇征讨高句丽,自己爹爹被抓丁后,没多久就死在战场上。娘接到噩耗,一病不起,没两年也撒手人寰,追随爹爹去了,只留下她和一弟一妹。为了养活弟妹,自己只得卖身青楼,千人摸万人骑,小小年纪就尝遍世态炎凉。 如果眼前这位公子造反成了,也许如他所许,天下太平,就不会再有自己这样的苦命人了吧?想到这,她小小的心中忽然升起一股兴趣,想亲眼看看,这位公子描绘的太平治世。 正是 公子尊口巧如簧,妾身听得心欢畅 大志换得芳心许,情窦初开诉衷肠 这么想着,她对着公主盈盈下跪,低声道,“蒙承厚爱,小女愿侍奉殿下,效犬马之劳。”周围顿时响起几声惊呼,有人意外,有人理所当然,毕竟公主是金枝玉叶,说话管用。她想要的人,还有要不到的道理么? 这时,没等公主开口,她又继续道,“只是~~~~” 第八十二回 天下第一寻欢日,青楼雏儿解带时 外传红拂女传 仁寿二十年(括号公元603年,正篇七年前反括号)扬州城,某处邻近郊区的僻静的街区,有座古色古香的小楼。虽然近郊区,可是这条街的行人并不少,一大早就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眼力好的看官或许奇怪,咦,怎么行人全是男子?只见这楼共四层,修建得十分气派。楼檐屋宇用的都是神兽图案的瓦头,显然是普通人家用不起的上等货,主人的阔绰显露无疑。二楼挂着牌匾,上书“春香楼”三个大字,写得龙飞凤舞,似乎是某个名家的墨宝。 偶然路过的行人,或许会以为,这里是万金坊那样的天下闻名的大商行的产业。可是,进出的人都是男子,为免令人生疑。 今天,这楼顶楼上挂出一只彩旗,随风招展,十分显眼。过往的行人望着这彩旗,大多拍拍衣袋,露出遗憾的表情,似乎囊中羞涩。也有人满脸兴奋,抬脚就进了楼里。 只见大厅里立着位中年大妈,浓妆艳抹,穿着与年纪不相称的花哨服饰,令人过目难忘。大妈一开口,露出大金牙,热情笑道“哎哟,今天吹的什么风,把李大官人送来了!” 被称为李官人的男子道,“去年就听说妈妈这里有奇货,坊间也有风声,说您这里的货快出了。今个儿见到外面彩旗高挂,在下自然要来问问。” 青楼高挂彩旗,这是寻芳客们都心知肚明的“卖雏”暗号。什么是雏?也就是现代人说的处女,古人说的黄花闺女。只是,雏比寻常女子贵得多。囊中羞涩的客官,只能望旗兴叹。 毕竟,古代没有某膜修复术和各种作伪手段,那都是真枪实弹。所以,女子一世只能卖一次雏,男子又挺看重这个,自然卖得贵,行规是寻常价的十倍。 妈妈,哦不,应该叫老鸨一听,把李官人拉到后房,见四下无人了,才低声道,“不瞒官人说,奴家这里是有货。只是——”李官人盯着她,不耐烦地道,“明人不说暗话,妈妈就请直说吧。” 老鸨欲言又止,目光在李官人脸上转了几圈,吊够了对方胃口,才慢吞吞道,“别人问,奴家才不说。奴家手头这货,养了两年了,生得是花容月貌,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不瞒官人,奴家干这行也有三十年了,头一次见如此上乘的货色。” 然后,她使出如簧之舌,把手头的货吹得只应天上有,地上仅此一位。男子越听越不耐烦,忍不住出言打断她道,“明人不说暗话,妈妈就请直说了吧,什么价?” 老鸨摇头,欲言又止。李官人追问道,“不卖,挂什么彩旗?”老鸨道,“不是不卖,只是我家这雏有性子,一般客人瞧不上。她还有些手段,客人怕是难以强来。” 李官人听了,心里冷笑,他寻花问柳有近二十年了,头一次听说,这世间还有“难以强来”的女子。他好奇道,“如何难以强来?莫非药昏了卖,都不行?” 老鸨又摇头道,“奴家也是动过此念,可是,我家这雏性子刚烈,声称要是被药昏了卖,醒来必定寻死。奴家养她两年,也不愿落个三长两短,折了福报。” 李官人越听越有兴趣,继续道,“不瞒妈妈说,今个儿也不是我买,是帮一位大人来相货。只要货好,钱不是问题。至于货从不从,嘿嘿,大人自有办法。”说到这,他心中冷笑。那位大人号称天下第一,连他都对付不了的女子,世间怕是难找。 老鸨一听他这话,知道大鱼上钩了,两人又是一番砍价,原本十两银的市价,被生生抬到一百两银,这才敲定下来。李官人按行规付了三十两银的订金,约定三日后的晚上收货。 老鸨收下钱,眉开眼笑,挥手叫来两位姑娘,笑道,“小翠,小香,为我伺候下官人。”然后,李官人左拥右抱,在女子们的笑谈声中上楼去了。 三日后,春香楼高朋满座,十分热闹。楼外明月高悬,似乎冷眼看着人世的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这时,一行人行色匆匆地进来,当头的男子高喊道,“妈妈,人来了。”这人模样,显然就是前几日来过的李官人。 老鸨闻声出迎,对着进楼的客人满脸堆笑道,“快请!快请!”然后,她冲身后的女子使个眼色,立刻有两人出来迎客。 这行人中有位带斗笠的男子行了出来,显然是李官人提到的“大人”。两名女子马上迎上去,一左一右地领着这人,向楼上走去。早几日,她们就得知,楼里的雏卖了个一百两的天价。 天哪,一百两!是自己当年的十倍!不知什么样的贵客,出得起如此天价。 眼前这位贵客,一身黑衣斗笠的江湖装束,显然不想表露身份,她们也就识相地没多问。不过,她们前几日伺候过李官人,从对方的只言片语可以猜到,这位贵客必定是官家。至于是多大的官,她们没兴趣,也没必要打听。反正,那是她们高不可攀的世界。 其中一位心想,哼哼,且看雏如何对付这位客官。要是一尸两命,明早楼里有好戏看了。只是,对方是官家,就算出了人命,估计也是草草了事吧。 上楼途中,不管两人如何挑逗,这位贵客一直目不斜视,半声不吭。两人自觉无趣,心知肚明,贵客根本瞧不上她们。 上到顶楼,两人送贵客进了一处厢房,关门,反锁,防里面的人逃出来。贵客进房,四处打量,只见这房布置得十分雅致,角落有张琴,墙上有字画,屋中有案几,几上有文房四宝,还插着形状优雅的花。似乎老鸨吹嘘的,此女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不全是虚言。 角落还有张大床,挂着鹅黄的帘子。床上坐着一名女子,哦不,应该叫少女才对。少女穿着淡青色衣衫,年纪貌似也就十二三岁,一张瓜子脸稚气未脱,粉面含春,不施粉黛,颈下露出的肌肤吹弹可破,白净如雪。当然,这个年纪根本无需粉黛的修饰,一切都是最好的状态。她的素面上,一对空灵的大眼咕噜噜转着,正是 青楼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少女一见贵客,眸子似乎要喷出火来。贵客一边脱笠宽衣,一边毫不在意地回瞪她,两人的视线在狭窄的空间里碰撞,似乎要擦出火星来。寂静,死一般的寂静笼罩了整间厢房,同楼下的欢声笑语格格不入,似乎是两个世界。 “我不卖。”两人互瞪了半晌,少女咬牙切齿的童音打破了寂静。“不卖?老鸨可不是这么说的。”贵客轻描淡写地说着,明显不是初客。这时,他已经脱下漆黑外衣,内衣下露出健壮过人的肌肉,还有横七竖八的伤疤。 这人的面容十分彪悍,年纪三十出头,一双丹凤眼炯炯有神,明显身负武艺。进出春香楼的客人中,武林人士不少,少女也见过,心中顿时打了个哆嗦。不好,这人显然是会武的。 贵客宽衣完毕,径直向床前的少女走去。他走得很慢,但非常稳健,仿佛一座大山逼近。少女瞪着他,心里忽然升起一股复杂的情愫,既盼客人来,又怕客人来。 前几日,听妈妈说,有人天价买了她的雏。当时她说了句,“我不卖。”妈妈骂了她一顿,内容无非是,不卖在这楼里住着干什么?狼心狗肺,白养她两年了。也不想想,当年是谁看她饿得要死,好心出钱收留她! “谁要强来,我杀了他,再自尽,一命还一命。”她挨了骂,退后一步说。 “哼哼,你要有本事杀人家,就试试呗。”妈妈望着她,笑得莫名其妙。 现在她知道,妈妈这笑的含义了。眼前这男人明显身负武艺,不是普通客人。不,不试试怎么知道?!她抓起床边的茶壶,信手向面前的男子扔去。男子反应极快,闪身避过。只听“啪嚓”一声,茶壶在柱子上砸了个粉碎,茶水飞溅。然而,这水如同有灵性,浮上空中,聚成一团,向男人背后扑去。 男人头也不回,闪身避过,水团扑了个空,淋在少女跟前。男人望了眼身边的水迹,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水武吗?有趣。” 他盯着少女,稍稍运气,浑身的劲气扩散开来,如同枷锁一样,将眼前的少女缠得严严实实。少女想挣扎,抽动手臂,却失望地发现,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一边,是身经百战的天下第一,另一边,是十三岁少女。这场较量,从一开就注定了结局。 这时,男人走到她面前,露出一脸得意的表情,如同猫捉到鼠。“不错,老子就喜欢烈的。”少女眼前一黑,心里暗道,完了!她天赋异禀,天生有操纵水的能力。可是,对方武艺高强,身强体壮,自己一个弱女子,如何是他的对手? 男人抓起少女,随手一扔,如同扔个装大米的麻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她想喊,但那句“我自己来”怎么也喊不出口,毕竟刚才自己口口声声说不卖,又动手砸了客官,于情于理都是自己亏。 男人显然不用她“自己来”,似乎有动手的嗜好。只见男人张开大手,如同老鹰抓小鸡一般掐住她。然后,厢房里传来剧烈的声响,如同地震般,楼下都听得一清二楚。 老鸨在二楼招待李官人和随行朋友,听到这声响,抬头望望头顶,满意地笑道,“出了,出了。”她心里暗喜,养了两年的麻烦雏儿终于出了。这行当她干了三十几年,从未见过如此麻烦的雏儿,一直怕卖不出去,白养。出了好,正好遇到个会武的客官。否则她真担心,闹出个“一尸两命”,被同行耻笑。 顶楼厢房里,两人折腾了一整个时辰,都累了,心满意足地躺倒歇息。少女,哦不,如今她已经是真正的女子了。女子支起身子,望向旁边的男子,纤纤玉手在他宽阔的胸前挠痒般划着。 男子转头盯着她,两人视线再次相撞,女子的目光中已经没了刚才的恐惧与怒火。“客官,客官能赎了我吗?我,我愿天天为你弹曲儿。”女子望着男子,目光里满是柔情蜜意,似乎在说,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她奋力忍着,下身传来的阵阵抽痛。 子转头错开眼,鼻里哼一声,似乎在说,老子玩过的雏多了去。 女子心里一阵悸动,看清了冰冷的现实。自己是个青楼女子,对方是武艺高强的官爷。两人只是一夜恩泽,哪来的长相厮守呢?男子累了,合上眼。女子就在旁边望着他的侧脸,越看越入迷。哎哟,这脸好像在哪见过,只是,在哪呢? 她只有十三岁,涉世未深,阅历有限,很快就想起了——去年在晋王出行的队伍里,似乎见到这人骑着高头大马。当时,这人在大队人马里特别显眼,她忍不住向周围人打听了名字,叫啥来着? “你是宇文成都!”她失声叫道,男子睁开眼,低声道,“你识得我?”女子摇头道,“天下第一的大名,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这话在男子听来,十分受用。他转头望向女子,眼神极其粗野,似乎在说,既然识得老子,你还来吗?女子迎着他的视线,身子渐渐热起来。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真奇怪!经过了刚才那番折腾,自己变得不像自己了。原本,她是厌恶男女之事的。可是如今,她发现抱着男人的感觉,也不坏。于是转眼间,两人又缠在一起。 第二天,晨光照到床前时,女子悠悠醒转。身边空无一人,男子早已离去,自己连名字“张出尘”都忘了说。人家是天下第一,怎么会在意区区一个青楼女子叫啥呢?她望着下身的一塌糊涂,笑了。这张床单上的血迹,怕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的,只能扔了。不,不能扔,我要留个纪念。 她抬头,正好望到角落里的古琴,那是妈妈让布置的东西,让她有空练练。她知道,妈妈叫她练这个,无非是想抬高她的身价,卖个好价钱。昨晚她注意到,男子时不时望向那琴,似乎喜欢这个。 如果自己练好琴艺,将来是否能再见到男子呢?她不知道,然而幼小的心中,悄悄埋下了希望的种子。这一夜虽短,她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 正是 将军寻芳不解意,豆蔻少女初尝情 待到奴家发及腰,愿为君来奏鸣琴 数年后,她的大名响彻业界,一颗色艺双全的艺妓新星在扬州城冉冉升起。由于她抚琴表演时,常有姐妹在背后手持红拂摇扇,所以有个艺名,叫“红拂女”。 后来,越国公遣人来扬州聘乐师,首先就找到她。她也不负妈妈厚望,赎了个一千两的天价。不过,她赎了多少钱,自己倒不在意,反正多少都进了妈妈口袋。她也不是真想去伺候越国公,想到被六旬老人的身子压着,她就犯恶心。 只是,她听说宇文成都被个叫孔京的反贼干掉了,也许这就是将军的命吧。可惜,他再也听不到自己弹琴了。至于“孔京”是谁,她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去王府,早晚能见到那个孔京。外传红拂女传 仁寿二十年(括号公元603年,正篇七年前反括号)扬州城,某处邻近郊区的僻静的街区,有座古色古香的小楼。虽然近郊区,可是这条街的行人并不少,一大早就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眼力好的看官或许奇怪,咦,怎么行人全是男子?只见这楼共四层,修建得十分气派。楼檐屋宇用的都是神兽图案的瓦头,显然是普通人家用不起的上等货,主人的阔绰显露无疑。二楼挂着牌匾,上书“春香楼”三个大字,写得龙飞凤舞,似乎是某个名家的墨宝。 偶然路过的行人,或许会以为,这里是万金坊那样的天下闻名的大商行的产业。可是,进出的人都是男子,为免令人生疑。 今天,这楼顶楼上挂出一只彩旗,随风招展,十分显眼。过往的行人望着这彩旗,大多拍拍衣袋,露出遗憾的表情,似乎囊中羞涩。也有人满脸兴奋,抬脚就进了楼里。 只见大厅里立着位中年大妈,浓妆艳抹,穿着与年纪不相称的花哨服饰,令人过目难忘。大妈一开口,露出大金牙,热情笑道“哎哟,今天吹的什么风,把李大官人送来了!” 被称为李官人的男子道,“去年就听说妈妈这里有奇货,坊间也有风声,说您这里的货快出了。今个儿见到外面彩旗高挂,在下自然要来问问。” 青楼高挂彩旗,这是寻芳客们都心知肚明的“卖雏”暗号。什么是雏?也就是现代人说的处女,古人说的黄花闺女。只是,雏比寻常女子贵得多。囊中羞涩的客官,只能望旗兴叹。 毕竟,古代没有某膜修复术和各种作伪手段,那都是真枪实弹。所以,女子一世只能卖一次雏,男子又挺看重这个,自然卖得贵,行规是寻常价的十倍。 妈妈,哦不,应该叫老鸨一听,把李官人拉到后房,见四下无人了,才低声道,“不瞒官人说,奴家这里是有货。只是——”李官人盯着她,不耐烦地道,“明人不说暗话,妈妈就请直说吧。” 老鸨欲言又止,目光在李官人脸上转了几圈,吊够了对方胃口,才慢吞吞道,“别人问,奴家才不说。奴家手头这货,养了两年了,生得是花容月貌,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不瞒官人,奴家干这行也有三十年了,头一次见如此上乘的货色。” 然后,她使出如簧之舌,把手头的货吹得只应天上有,地上仅此一位。男子越听越不耐烦,忍不住出言打断她道,“明人不说暗话,妈妈就请直说了吧,什么价?” 老鸨摇头,欲言又止。李官人追问道,“不卖,挂什么彩旗?”老鸨道,“不是不卖,只是我家这雏有性子,一般客人瞧不上。她还有些手段,客人怕是难以强来。” 李官人听了,心里冷笑,他寻花问柳有近二十年了,头一次听说,这世间还有“难以强来”的女子。他好奇道,“如何难以强来?莫非药昏了卖,都不行?” 老鸨又摇头道,“奴家也是动过此念,可是,我家这雏性子刚烈,声称要是被药昏了卖,醒来必定寻死。奴家养她两年,也不愿落个三长两短,折了福报。” 李官人越听越有兴趣,继续道,“不瞒妈妈说,今个儿也不是我买,是帮一位大人来相货。只要货好,钱不是问题。至于货从不从,嘿嘿,大人自有办法。”说到这,他心中冷笑。那位大人号称天下第一,连他都对付不了的女子,世间怕是难找。 老鸨一听他这话,知道大鱼上钩了,两人又是一番砍价,原本十两银的市价,被生生抬到一百两银,这才敲定下来。李官人按行规付了三十两银的订金,约定三日后的晚上收货。 老鸨收下钱,眉开眼笑,挥手叫来两位姑娘,笑道,“小翠,小香,为我伺候下官人。”然后,李官人左拥右抱,在女子们的笑谈声中上楼去了。 三日后,春香楼高朋满座,十分热闹。楼外明月高悬,似乎冷眼看着人世的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这时,一行人行色匆匆地进来,当头的男子高喊道,“妈妈,人来了。”这人模样,显然就是前几日来过的李官人。 老鸨闻声出迎,对着进楼的客人满脸堆笑道,“快请!快请!”然后,她冲身后的女子使个眼色,立刻有两人出来迎客。 这行人中有位带斗笠的男子行了出来,显然是李官人提到的“大人”。两名女子马上迎上去,一左一右地领着这人,向楼上走去。早几日,她们就得知,楼里的雏卖了个一百两的天价。 天哪,一百两!是自己当年的十倍!不知什么样的贵客,出得起如此天价。 眼前这位贵客,一身黑衣斗笠的江湖装束,显然不想表露身份,她们也就识相地没多问。不过,她们前几日伺候过李官人,从对方的只言片语可以猜到,这位贵客必定是官家。至于是多大的官,她们没兴趣,也没必要打听。反正,那是她们高不可攀的世界。 其中一位心想,哼哼,且看雏如何对付这位客官。要是一尸两命,明早楼里有好戏看了。只是,对方是官家,就算出了人命,估计也是草草了事吧。 上楼途中,不管两人如何挑逗,这位贵客一直目不斜视,半声不吭。两人自觉无趣,心知肚明,贵客根本瞧不上她们。 上到顶楼,两人送贵客进了一处厢房,关门,反锁,防里面的人逃出来。贵客进房,四处打量,只见这房布置得十分雅致,角落有张琴,墙上有字画,屋中有案几,几上有文房四宝,还插着形状优雅的花。似乎老鸨吹嘘的,此女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不全是虚言。 角落还有张大床,挂着鹅黄的帘子。床上坐着一名女子,哦不,应该叫少女才对。少女穿着淡青色衣衫,年纪貌似也就十二三岁,一张瓜子脸稚气未脱,粉面含春,不施粉黛,颈下露出的肌肤吹弹可破,白净如雪。当然,这个年纪根本无需粉黛的修饰,一切都是最好的状态。她的素面上,一对空灵的大眼咕噜噜转着,正是 青楼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少女一见贵客,眸子似乎要喷出火来。贵客一边脱笠宽衣,一边毫不在意地回瞪她,两人的视线在狭窄的空间里碰撞,似乎要擦出火星来。寂静,死一般的寂静笼罩了整间厢房,同楼下的欢声笑语格格不入,似乎是两个世界。 “我不卖。”两人互瞪了半晌,少女咬牙切齿的童音打破了寂静。“不卖?老鸨可不是这么说的。”贵客轻描淡写地说着,明显不是初客。这时,他已经脱下漆黑外衣,内衣下露出健壮过人的肌肉,还有横七竖八的伤疤。 这人的面容十分彪悍,年纪三十出头,一双丹凤眼炯炯有神,明显身负武艺。进出春香楼的客人中,武林人士不少,少女也见过,心中顿时打了个哆嗦。不好,这人显然是会武的。 贵客宽衣完毕,径直向床前的少女走去。他走得很慢,但非常稳健,仿佛一座大山逼近。少女瞪着他,心里忽然升起一股复杂的情愫,既盼客人来,又怕客人来。 前几日,听妈妈说,有人天价买了她的雏。当时她说了句,“我不卖。”妈妈骂了她一顿,内容无非是,不卖在这楼里住着干什么?狼心狗肺,白养她两年了。也不想想,当年是谁看她饿得要死,好心出钱收留她! “谁要强来,我杀了他,再自尽,一命还一命。”她挨了骂,退后一步说。 “哼哼,你要有本事杀人家,就试试呗。”妈妈望着她,笑得莫名其妙。 现在她知道,妈妈这笑的含义了。眼前这男人明显身负武艺,不是普通客人。不,不试试怎么知道?!她抓起床边的茶壶,信手向面前的男子扔去。男子反应极快,闪身避过。只听“啪嚓”一声,茶壶在柱子上砸了个粉碎,茶水飞溅。然而,这水如同有灵性,浮上空中,聚成一团,向男人背后扑去。 男人头也不回,闪身避过,水团扑了个空,淋在少女跟前。男人望了眼身边的水迹,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水武吗?有趣。” 他盯着少女,稍稍运气,浑身的劲气扩散开来,如同枷锁一样,将眼前的少女缠得严严实实。少女想挣扎,抽动手臂,却失望地发现,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一边,是身经百战的天下第一,另一边,是十三岁少女。这场较量,从一开就注定了结局。 这时,男人走到她面前,露出一脸得意的表情,如同猫捉到鼠。“不错,老子就喜欢烈的。”少女眼前一黑,心里暗道,完了!她天赋异禀,天生有操纵水的能力。可是,对方武艺高强,身强体壮,自己一个弱女子,如何是他的对手? 男人抓起少女,随手一扔,如同扔个装大米的麻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她想喊,但那句“我自己来”怎么也喊不出口,毕竟刚才自己口口声声说不卖,又动手砸了客官,于情于理都是自己亏。 男人显然不用她“自己来”,似乎有动手的嗜好。只见男人张开大手,如同老鹰抓小鸡一般掐住她。然后,厢房里传来剧烈的声响,如同地震般,楼下都听得一清二楚。 老鸨在二楼招待李官人和随行朋友,听到这声响,抬头望望头顶,满意地笑道,“出了,出了。”她心里暗喜,养了两年的麻烦雏儿终于出了。这行当她干了三十几年,从未见过如此麻烦的雏儿,一直怕卖不出去,白养。出了好,正好遇到个会武的客官。否则她真担心,闹出个“一尸两命”,被同行耻笑。 顶楼厢房里,两人折腾了一整个时辰,都累了,心满意足地躺倒歇息。少女,哦不,如今她已经是真正的女子了。女子支起身子,望向旁边的男子,纤纤玉手在他宽阔的胸前挠痒般划着。 男子转头盯着她,两人视线再次相撞,女子的目光中已经没了刚才的恐惧与怒火。“客官,客官能赎了我吗?我,我愿天天为你弹曲儿。”女子望着男子,目光里满是柔情蜜意,似乎在说,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她奋力忍着,下身传来的阵阵抽痛。 子转头错开眼,鼻里哼一声,似乎在说,老子玩过的雏多了去。 女子心里一阵悸动,看清了冰冷的现实。自己是个青楼女子,对方是武艺高强的官爷。两人只是一夜恩泽,哪来的长相厮守呢?男子累了,合上眼。女子就在旁边望着他的侧脸,越看越入迷。哎哟,这脸好像在哪见过,只是,在哪呢? 她只有十三岁,涉世未深,阅历有限,很快就想起了——去年在晋王出行的队伍里,似乎见到这人骑着高头大马。当时,这人在大队人马里特别显眼,她忍不住向周围人打听了名字,叫啥来着? “你是宇文成都!”她失声叫道,男子睁开眼,低声道,“你识得我?”女子摇头道,“天下第一的大名,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这话在男子听来,十分受用。他转头望向女子,眼神极其粗野,似乎在说,既然识得老子,你还来吗?女子迎着他的视线,身子渐渐热起来。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真奇怪!经过了刚才那番折腾,自己变得不像自己了。原本,她是厌恶男女之事的。可是如今,她发现抱着男人的感觉,也不坏。于是转眼间,两人又缠在一起。 第二天,晨光照到床前时,女子悠悠醒转。身边空无一人,男子早已离去,自己连名字“张出尘”都忘了说。人家是天下第一,怎么会在意区区一个青楼女子叫啥呢?她望着下身的一塌糊涂,笑了。这张床单上的血迹,怕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的,只能扔了。不,不能扔,我要留个纪念。 她抬头,正好望到角落里的古琴,那是妈妈让布置的东西,让她有空练练。她知道,妈妈叫她练这个,无非是想抬高她的身价,卖个好价钱。昨晚她注意到,男子时不时望向那琴,似乎喜欢这个。 如果自己练好琴艺,将来是否能再见到男子呢?她不知道,然而幼小的心中,悄悄埋下了希望的种子。这一夜虽短,她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 正是 将军寻芳不解意,豆蔻少女初尝情 待到奴家发及腰,愿为君来奏鸣琴 数年后,她的大名响彻业界,一颗色艺双全的艺妓新星在扬州城冉冉升起。由于她抚琴表演时,常有姐妹在背后手持红拂摇扇,所以有个艺名,叫“红拂女”。 后来,越国公遣人来扬州聘乐师,首先就找到她。她也不负妈妈厚望,赎了个一千两的天价。不过,她赎了多少钱,自己倒不在意,反正多少都进了妈妈口袋。她也不是真想去伺候越国公,想到被六旬老人的身子压着,她就犯恶心。 只是,她听说宇文成都被个叫孔京的反贼干掉了,也许这就是将军的命吧。可惜,他再也听不到自己弹琴了。至于“孔京”是谁,她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去王府,早晚能见到那个孔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