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老婆是鬼王》 1. 001 [] 齐国,禹城,城主府。 夏日总是多雷雨天,明明是白日,可乌云笼罩,天色似夜晚一般暗沉。 城主府东边的凌霄院是二公子江云霄的住处,他近几日时常头疼,像这样的雷雨天,脑袋更是莫名疼得厉害,长手长腿一个少年郎,狼狈得蜷缩在软榻,可怜兮兮的样子,像只没安全感的小羊羔。 伴随着一道炸裂的雷声,紫色闪电撕开漆黑天幕,暴雨瓢泼而下,重重砸在青砖琉璃瓦上,连续的雨声遮掩了屋内的动静。 “不要!” 或许是因为头痛的缘故,江云霄就算是睡觉也不安稳,整个人陷入在梦魇之中,若是有人进来,能瞧见少年诡异的伸着两只手,拼命的在虚空中挣扎。 江云霄又做这个梦了,每一次醒来,梦里的内容都只剩模糊印象,但是直觉告诉他,这些时日以来,连续困扰他的噩梦是同一个。 今日和往常不同,噩梦中模模糊糊的场景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斑驳的色彩方块有了线条轮廓,随着细节的增加,江云霄发现自己出现在一处灵堂之上。 此处灵堂架构很熟悉,他一抬头,能够看到天花板上工匠的雕花,房梁的某条龙是对眼,这里是江家的小祠堂。 灵堂气息森冷,到处悬挂白绸,屋内除了红色的梁柱,就只有漆黑的棺材。 棺材前摆着一个牌位,上面刻着一竖排烫金的小篆:江家五代嫡系子弟江云飞之灵位。 他有些怔忪:这是梦到自己哥哥死了? 江云霄是城主府的二公子,他还有一个同父同母的兄长,兄弟两个只有六分相似,但是容貌都十分俊美。 兄长江云飞像母亲,容貌略显阴柔,他的眼睛狭长如狐,是略显凌厉的上位者,人人称赞的如意郎君,只是体弱多病,常年脸色苍白。 江云霄则是集父母之长,很标准的鹅蛋脸,苹果肌十分饱满,五官线条流畅。剑眉星目,眼窝偏深邃,眼睛炯炯有神,笑起来的时候脸颊还有两个小酒窝。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没什么心眼,清澈纯净,健康阳光的美少年。 江云飞年少早慧,才华横溢,是富有诗书气的文雅公子。江云霄不爱念书,只爱吃喝玩乐,但是运动天赋一流,一个能文,一个善武。 但是能文的那个,最近身体越来越差,在半个月之前病倒在床榻上,按照大夫的话就是:“大公子怕是时日无多。”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自己是担心兄长离世,才会梦到此处灵堂吗? 想到这一点,明明是在梦中,江云霄一颗心却沉甸甸的,莫名有些不安。 随着兄长病重,江家的情况悄悄发生了一些变化。江云霄的母亲为了喜爱的大儿子时不时暗自垂泪,整座城主府越来越压抑。 飘在空中的江云霄看着那个黑漆漆的灵位,脑海中只冒出一个念头:若是兄长死了,母亲怕是要哭晕过去。 梦里也在下大雨,伴随着冷风,有两个披麻戴孝的身影提着灯,冒着大雨进了灵堂。 门嘎吱一声关上,江云霄看到了两张熟悉的面孔,一个是他只见过一面的未婚妻宋知玉,一个人是江云霄自己。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江云霄觉得梦里的这个自己看起来有些怪怪的,在昏暗的灯光,青年眼珠尤其黝黑,森冷的气质,有些像他的兄长江云飞,更准确的说,像这些时日病殃殃躺在床榻上的江云飞。 这个梦境的场景,就是自己和宋知玉为死去的兄长守夜吧,年轻的夫夫亲密的牵着手,宋知玉应当是已经过门成了亲。 半个月之前,府上来了一位据说颇有一些道行的老道,对方名为无为子,是一位生的仙风道骨的白胡子道长。 无为子捋着长长的白胡须道:“令郎先天不足,后天又耗费过多心力,怕是活不过二十六。” 江云霄今年十八,兄长二十有五,兄弟两个相差足有七岁。但是两人至今未婚,江云霄是因为兄长未婚,做弟弟的自然不能提前成亲。 江云飞则是从小体弱多病,当年大夫叮嘱:“大公子不能过早近女色,若是早早泄了元阳,恐怕活不过二十。” 城主夫妇一腔爱子之心,自然把大夫的话奉为圭臬,兄弟两个的院子里就没有一个伺候的丫鬟,做事情的老婆子都有儿有女,长相平平。 但是现在,江云飞都快死了,连个子嗣都未曾留下。无为子道长提出了一个延寿的法子:“大公子有一线生机,那就是找一个合适命格的人冲喜。” 听到这话,城主夫人瞬间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那就为我儿冲喜!” 江云霄觉得冲喜不好,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没有说话的资格。毕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家的婚事都由不得自己做主。 无为子道长又道:“大公子是阴年阴月阴日生,身上的阴气太重,而女子又属阴,所以冲喜之人不能是女子,须得是男子。” 这一点城主夫人接受良好,可以娶男妻,到时候再纳妾生子。 但是江云霄病殃殃的哥哥却不同意:“我身子不好,若是嫁我冲喜不成,白白耽搁了人家一辈子,还是嫁给弟弟来得好,横竖我们一母同胞,血脉相连,效果也是差不离的。” 他这般说着,倒是显得自己品性高洁,格外心地仁善。 算卦的道长便问江云霄的生辰八字,算了半天,捋着长长的白胡子大喊一声:“妙啊,嫁给弟弟的确更好,这是为大公子积福德。” 本来一般情况,冲喜是嫁给生病的那个人,就因为江云飞几句话,婚事就落到江云霄头上。 当时江云霄只觉得万分荒谬:“哪有替人冲喜的,而且兄长长我七岁,娘,不是说兄长不成亲,我不能成亲吗?” 城主夫人眼睛红肿如桃,抓住次子的胳膊哀求:“这都是为了你哥哥,云霄,你就应了这场婚事吧。” 江云霄沉默下来,他知道,如果自己不答应,软言相求的母亲就会强势相压,对方如今的哀求,不过是为了让他心甘情愿,图一个兄弟情深,名声好听。 算了,就当是他欠他哥的,反正自己没有喜欢的人,这场婚事,还了父母生养的恩情。 好在不幸中的幸事,他冲喜的对象是禹城有名的玉公子。 玉公子姓宋,大名宋知玉,人如其名,生得那叫一个肤白貌美,如皎皎明月,清冷高洁。这位玉公子虽然是商户出身,可是颇有才情。抛开家世不谈,配他这个只喜玩乐的纨绔是绰绰有余的。 宋家是个大家族,枝繁叶茂,子嗣众多,宋知玉是三房一个庶子,城主府来提亲,诚意十足,宋家立马欢天喜地答应下来,要不是筹备婚事需要一段时间,他们恨不得马上打包把宋知玉送进城主府。 这一场婚事于是就在半个月之前这么定了下来,他们交换了庚贴,再过四五天,江云霄就要娶玉公子为兄长冲喜。 虽是冲喜,但是按照无为子道长的说法,这场婚事必须热热闹闹的大办,所以江云霄哪儿也不能去,这段时日就留下来,随时听城主夫人安排。 江云霄看着梦境里的宋知玉,清冷美人穿着一身雪白孝服,头上还簪了一朵白色绢花,显得尤为清丽脱俗,当真是如玉一般的美人,对方情意绵绵的看着“自己”,很是深情的模样。 “阿玉,夜寒生冷,咱们做些暖身子的事吧。” 身材高大的年轻人锁好了灵堂的门,夫妻两个烧了一会纸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江云霄就见“自己”把那容貌清美的玉公子压在了柱子上,哑着嗓子求欢。 玉公子眼角绯红,嘴上说着不要,可是动作分明欲拒还迎:“夫君,不可以,这地方不合适!” 只见纤细柔弱的宋知玉那雪藕一般的胳无力地推拒着欺负他的男人,但拉扯的动作引得身材高大的青年征伐更是强势凶猛。 外面罩着的麻衣被丢在一旁,锦衣玉带纠缠在一起,情到深处,两个人早就忘了还在为“兄长”守灵,颠鸾倒凤,已然不知天地为何物。 江云霄以阿飘的状态看得瞠目结舌,只感觉脸颊发烫:自己怎么会做这种梦?他不觉得刺激,反而觉得有些过于变态。 梦境中的场景转变总是突兀且没有逻辑,很快原本旖旎的场面陡然诡异起来,伴随着江云霄如擂鼓一般的心跳,棺材板动了。 门外天昏地暗,雷雨交加,越发炸裂的雷声遮住了棺材板内发出的敲击声。 江云霄心脏跳的更厉害了,他这会儿完全不记得自己在做梦,反而急的冒汗:“别乱搞了,灵堂诈尸了!” 但是他张着嘴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咚咚咚咚。”两只变形的爪子拼命的挠着棺材板,明明棺材内在诈尸,这对容貌出众的男男夫妻却格外忘情,甚至因为挠棺材板的声音更显得兴奋。 “我和我弟弟,你爱谁?”江云霄突然听见“自己”喘着气问了一句,他的脑子像是被闪电劈了一下,有什么真相呼之欲出。 “是你……云飞,我爱的是你!只爱你!”那被无数人赞美如同琴声般高雅的声音在激烈的攻伐下破碎不成形,但是回答却没有半分犹豫。 江云霄浑身猛的一颤,他看向诈尸的棺材板,在已经变成青白脸僵尸的兄长躯体里看到了一个熟悉面孔的灵魂,那正是不甘心的他自己。 闪电照亮了漆黑昏暗的灵堂,排位上写的明明江云飞之灵位,可只有当事的三人知道,活下来的那个并不是弟弟江云霄,而是死去的兄长江云飞! 棺材里的尸体拼命挠着棺材板,江云霄在这一刻和困在棺材里的灵魂产生了共鸣,杀了他们,杀了这狗男男! 他脑子都被熊熊的烈火占据,可是却被诡异的术法囚禁于那根本不属于自己的身体之中,关在狭窄黑暗的棺材里,始终无法挣脱。 “不好了,大公子诈尸了!” 尸变惊动了守夜的下人,在“江云霄”的主持下长长的镇魂钉牢牢地钉住了特地用柳木打造的棺材,无数条锁链锁住了棺材,过了头七,很快装着大公子尸身的黑色棺材被七八个人高马大的护卫埋入深深的地底。 江云霄感受到一捧捧泥土浇筑在棺材上,用着自己身体的江云飞勾了勾唇,用铁锹铲上最后一铲土。 梦中的江云霄读出了对方的唇语:“多谢,弟弟你的身体很健康,很好用。” 那双脚用力踩实了覆盖在棺材上的泥土,清醒着被活埋的江云霄从此不见天日,死都无法瞑目。 “不要!” 江云霄从充满诡异色彩的噩梦中惊醒,大量的记忆碎片涌入他的脑海之中,他终于知道自己这些日昏睡头疼的原因。 自己本不是此世之人,上辈子救人后投胎,喝了孟婆汤失去记忆,就成了城主府的二公子江云霄。 他不仅是重活了一世,还是穿进了一个话本子变成的小世界中,成了《我的夫君是恶鬼》中的炮灰工具人。 这是一本主受纯爱文,书里的主角是宋知玉,一个容貌美丽的商户子,宋知玉是有点万人迷光环在身上的,他从小生的貌美,总是被男人觊觎。 直到那一日,他邂逅了城主府的大公子江云飞,两人一见倾心,私下里定下了终身。 主角攻江云飞容貌俊美,才华横溢,奈何从小体弱多病,弟弟年轻健壮,却是个草包。 宋知玉哀叹天道不公,直到江家上门为府上二公子提亲,说是要为江云飞冲喜。 为 2. 002 [] 江云霄避开了贴身伺候自己的小厮,关上门窗,就着烛光清点了一下自己的私人财产。 以前祖父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给他的压岁钱,还有从月例银子里攒下来的小金库,他的身家足足有一万两白银。 毕竟他的父亲是城主,母亲更是极为富有的商贾人家出身,江云霄每年都能够得到一笔丰厚的压岁钱。 早知道会有今日,自己就应该少花些银钱。 他回忆了一番剧情,目的地及其遥远,穷家富路,一万两银子看着是很多,可真用起来,很快就能花光。 江云霄是一个行动力很强的人,既然决定要逃跑,就不会拖延到死线来临的那一日。他盘点完能够带走的钱和物件,不打算再磨蹭:他要借着这次出门的机会跑路。 但是情绪不可以外露的太明显,自己一定要表现得和往常一样,绝不能让江云飞发现半点异常。 知道了对方的真面目,这会儿江云霄不惜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自己这位同父同母的兄长。 书里的自己只是一个送出身体和身份的背景板工具人,所以也没有详细描写江云飞的细致安排。 但是根据江云霄对后者的了解,他不敢相信任何伺候自己的下人。 逃跑路上一定要注意细节,平日里父母兄长送给自己的礼物,就算是再喜欢,一样也不能带,免得上面有什么特征,被江云飞安排的人发现,第一时间把自己抓回去。 他带了自己之前存下的私房钱,一些金子,少量银子,还有刚从母亲那里支取的银票,打扮得像只花枝招展的孔雀。 没有刻意隐藏躲避,江云霄神态如常的骑着自己的白马追风出了门。 他一直以来就不怎么爱读书,但是很喜欢骑射,爱好之一就是赛马,所以拿去买马坐借口,没有人会怀疑什么。 在他出门之后,立马就有人去了大公子所在的房间。 布置的十分雅致的房间门窗紧闭,光线十分昏暗,空气中点了花草制成的熏香,但也无法压制住那过分浓郁的药味。 “少城主,二公子方才骑马出府了。” “咳咳……” 躺在病床上瘦骨嶙峋的青年不受控制的咳嗽,随即捂着锦帕,吐出一口血来。他的血色都不够鲜艳,而是呈现如同铁锈一般的暗红,显然已经病入膏肓。 负责报告的侍从一脸的担心:“少城主?” 明明已经瘦得不成人形,却依旧保持着从容神态的青年道:“无碍,小弟去哪了?” “回少城主,二公子是去梁公子家中买马了,说是来了一匹汗血宝马,他还向管家支了一千两银子,想要买下那小红马。” 江云飞的脑海中便浮现自己看弟弟骑马时的场景,少年本就生得俊俏明媚,就如同悬挂天空之上的太阳,而自己却是雨天青苔,只能待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年轻健康的身体,骑着白马在阳光下驰骋,就如同一阵风,洒脱快活。 “真好啊。” 他是禹城的少城主,是这座城主府的继承人,生来就能轻易的拥有一切的美好之物,唯独没有一具好的身体,每次看到江云霄纵情玩乐,他心中的嫉妒便不受控制的疯长。 从前他是认命的,想着手足兄弟的情谊,想着自己的父母,对弟弟虽是嫉妒,却也不是没有半点喜爱之情。 毕竟江云霄是自己的亲弟弟,同父同母,流淌着同样的血液。 但是在一年之前,他邂逅了宋知玉,如月光一般美好皎洁的玉郎。这样破败的身子,让他注定无法和自己的恋人纵情欢乐。 江云飞控制不住自己对江云霄的嫉妒,好在上天垂怜,竟然让他侥幸有了一段奇缘,接触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那些话本子里的故事,并不完全是失意书生的无聊意淫,这个世界竟然真的有鬼。 在那本特殊的秘法中,有一种夺舍之法,人将死之际,可以夺取年轻富有活力的身体,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生。 这种夺舍之法,必须要夺取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存在,可以是父母,可以是子嗣。而他十分幸运,正好有一个足够健康,且容貌俊美的亲生弟弟。 江云飞视江云霄的躯壳为自己的所有物,那样蠢笨的脑子,配不上这样出众的体魄。 “跟上他,随时向我汇报。” 他不能容忍江云霄出事,但也不能做得太明显。毕竟这样阴私的手段,若是暴露出去,会影响自己的名声。 父母爱自己,但无疑也是疼爱这个年轻健康的小儿子,他没有试验过秘法,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 书中写了,此等秘法,有一定的失败率,如果身体的原主人拼命的抵抗,自己不一定能够争的赢。 江云飞坚信自己的神魂一定比江云霄这个没什么脑子的弟弟强,但是他也有几分担心。 所以他藏着瞒着,只在这段时间悄悄的给江云霄的饮食中下了一些特殊的药。 他恨自己得到那秘法的时间太短,药物起不了太多作用。 江云霄很爱在外面跑,一张嘴对食物又很挑剔,江云飞虽是禹城的少城主,却也不可能收买所有的饮食摊子。 做这种事情,要隐秘,他只敢驱使自己的心腹,牵扯的人越少越好。 他用病,用兄弟情谊和母子情谊,在这段时间内将江云霄这阵风困在了城主府,但是也不可能强硬的囚禁对方,至少在婚礼举办之前,最好还是不要撕破脸。 病弱的青年沉下了一张脸,他的神情如同鬼魅,让房间内的气氛比之前更加压抑:“盯着他,不要让他出城。” 前来汇报的人又问:“若是二公子非要出城呢?” 江云飞轻描淡写道:“那就断了他的腿,不要撞的太重,养几日就能行。” 他捂住自己缓慢跳动的心脏,今日这颗羸弱的心脏比往常跳的更快了一些,听到江云霄骑着马出去,它又不舒服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隐隐有些不安,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脱离了自己的计划和掌控。 马上就要成亲了,一切都不能出乱子。那具身体将来是自己要用,所以只要暂时撞断腿,等到成婚之夜养一养,他总要给玉郎一场完美的婚礼。 但是等到当天夜里,快到宵禁的时候,江云飞并没有等到江云霄回来。 那种失控的不安感加剧了,江云飞唤来盯梢的人:“二公子呢,怎么到这个时辰他还没回府。” “二公子和梁公子一起去了红袖招喝酒。” 红袖招,就是禹城最大的青楼,这座青楼背后的主人,正是江云飞这个少城主。 是自己主子的地盘,所以盯梢的人没有看得很紧。 按理来说,江云霄就待在自己的产业上,他不用担心,可江云飞就是控制不住。 “想办法让他从红袖招出来,把二公子带回来!” “他马上都要成亲的人,去这种地方,是堕了我们江家的名声。”这本应该如明月般皎洁郎君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凄厉,狰狞的模样像极了张牙舞爪的恶鬼,“若是他不配合,现在就打断他的腿!” 红袖招作为禹城最大的销金窟,有很多公子哥都会去这 3. 003 [] 虽然窗户大开,但是江云霄并不是跳窗走的,而是扮成红袖招外出采购的龟公,大摇大摆的走的正门。 窗户是他利用自己做的延迟机关开的,单纯是为了误导江云飞的人。 为了避免出城的时候被认出来,他甚至及时换掉了龟公身上扒下来的旧衣服,并且把脏衣服扔进护城河里,转身一变,成了脸色蜡黄的乡下小娘子。 他会选择红袖招,一是因为青楼是他哥开的,灯下黑,好跑路,二是为了获取女子服饰和化妆工具。 兴许是上天眷顾,江云霄的运气还算不错,他的误导很成功,江云飞的人发觉他逃跑的时候,他早就混在人群之中,裹着头巾,穿着厚厚的衣服,坐在牛车上离开禹城,悄无声息的出了城。 出城后,江云霄就骑上了早就转移到城外小树林的追风,一路驾马狂奔,中途都不敢在驿站停留,跑了一段,他就忍痛将追风放归了山林。 追风是他的爱马,长得又很有特点,自己骑着它,迟早会露馅。 年轻女子孤身一人在外,也算不上安全。所以逃跑的过程中,江云霄尽可能打扮老糙一些,出了城,就在林子里换掉女装,改成了壮硕的乡下汉子:涂黑脸蛋和手,贴了假胡子,胸脯里塞了干饼子当肌肉,还加了厚厚鞋垫增高。 曾经的江家二少爷,花钱起来大手大脚,就算是逃婚,也会因为娇生惯养惯了,去那种昂贵的客栈和酒楼。 为了躲避追查,他吃得是粗茶淡饭,睡的是庙宇道观,一路有惊无险的来到了第五日。 江家虽是禹城的大家族,可出了禹城就算不了什么,或许是因为自己跑的足够远,早就超出了他哥的抓捕范围。 但他并没有因此放松,更没有解除伪装,因为今日是梦中的第一个死日。 一大清早,江云霄停止了赶路,提前敲开了他目前所在府城中,香火最为旺盛的清泉寺的大门。 憨厚脸汉子江云霄粗声粗气道:“寺庙中可有香房,我要为家中老人祈福,想要在寺中暂住七日。” 房间本没有空余的,江云霄捐了一千两银子就有了。 七日后,是江云霄第二个死日,也就是头七那天,他怕恶鬼头七跨越千万里来追踪自己。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谨慎一点,以防万一。 七日后,江云霄掏出了两千两银子,请了十八个得道高僧陪着,十八个结实的和尚,围着他凑成一圈,念了整整一晚上的《金刚经》。 在这样充满安全感的环境下,江云霄安然度过了梦境中被活埋进土里的那个日子。 “喔喔喔!” 寺庙里养的报晓公鸡发出响亮的啼叫声。 佛音停了下来,穿着袈裟的主持,一脸温和地问:“江施主,可还要继续念?” 江云霄只给了两千两银子,要继续的话,得加钱。 江云霄看向外面的天空,一缕金色的阳光刺破天穹,天亮了:“阿弥陀佛,不用了。” 他吃了热气腾腾的斋饭,拿着从清泉寺要来的大师开光过的佛经和其他装备,离开了清泉寺。 江云霄的逃离并非没有目的,主角就是主角,没了他这个合适的容器,肯定也会以其他形式存活。 毕竟这本书叫《我的夫君是恶鬼》,所以江云飞一定能够成功变成恶鬼。 原著剧情对主角受宋知玉而言,是一本霸道恶鬼甜宠文,但对被恶鬼霍霍的普通人来说却不是。 在原本的剧情中,江云飞以江云霄的身份活下来,借助江家唯一继承人的身份,他很快接手了禹城城主府的权势。 事业爱情双丰收的时候,宋知玉却突然病卧在床,原来江云霄的躯体是纯阳之躯,可是恶鬼并不能让死去的躯体源源不断产生阳气。 因为宋知玉被他睡了生病,刚化作恶鬼的江云飞又不想放弃同恋人亲近,他选择用其他方式来解决阴气侵袭的问题。 阴气太重,自然就要补阳气,恶鬼采补的方式,就是取人身上最纯净的精血——心头血。 一开始遭受霍霍的是城主府监牢中些关着的死刑犯,后头小偷小摸的普通犯人也成了补精血的材料。 再到后来,江云飞不仅是要补充精气防止宋知玉生病,还需要增长修为。 这就意味着犯人的数量远远不够,于是开始无辜百姓被屈打成招,大量鲜活的生命悄然消失在城主府的后宅之中。 江云飞活着的时候,对待亲生手足都能如此残忍,他死后变成恶鬼,又怎么可能会放过百姓。 那本书故事的结局,就是江云飞献祭了一整座城池,把曾经繁华无比的禹城变成了一座鬼城。 江云霄有自知之明,他如今没有能力阻止江云飞作乱,留下来就是白送。 但是现在没有,不代表将来没有,书中曾经提到,在极南之处,有蓬莱仙岛,有缘者可求得仙法道术,若是学有所成,就能降妖除魔,诛杀恶鬼妖邪。 江云霄打定主意,自己现在已经改变了枉死的命运,再加上这个由剧情肯定过的纯阳之体,肯定有些仙缘。等到自己求得了降妖除魔的法术,他就立马回去拯救恶鬼祸害的禹城乡亲父老。 跋山涉水的朝着目标方向走了小半个月,江云霄固定了自己的新形象——骑着一头灰色小毛驴,半桶水晃荡的游方道士。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他现在就是算命很灵,算的不灵退钱的江半仙。 江云霄出示了通关文碟,打算进锦城吃点热乎的东西,再补充些干粮食水。 要是顺利的话,翻过了锦城后头几座大山,他就有机会找到找到传说中的蓬莱仙山。 江云霄对锦城不熟,只听说过这是穷山恶水之地,山民懒惰凶恶,群山还多有瘴气。 但等入了城,江云霄顿觉传言不可信,论起建筑的巍峨,锦城不输于他从小长大的禹城,早知道禹城地处江南,是出了名的繁华之地。 在几十年前,锦城确实就是传记中描写的那样,但凭借着一位有才却被发配的官员的努力,才有了如今的模样。 旧城主离任,新的城主是直接来摘政绩桃子的。 作为锦城的二把手,锦城的主簿却愁得头发大把大把掉落:上任的锦城城主才到锦城没几日,掌上明珠便在街上闲逛时神秘失踪了。 背景很强的新城主大怒:“最迟一个月,若是找不出本王爱女,本王要了你们这些废物的脑袋!” 也是出了这种事情,主簿才发现,上任城主在任期间,其实早就有少女神秘失踪案件,而且最近一年下来高达十几件,但是那些案子全都被压了下来。 毕竟锦城地处山地,偶尔有野兽下山,几十年消失个几百人并不算太起眼。 在两日之前,终于有了那么一丁点线索:此事疑似恶鬼作祟。 有线索就好办,只是衙役们并不擅长神鬼之事,十多个精壮的汉子送了命之后,主簿痛定思痛:“城里的道士和尚神婆神汉,通通给我抓来,让他们上!” 江云霄作为一个半吊子的假道士,穿着道袍,举着算命道士的幢幡,刚找了家羊肉泡馍店,要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 东西还没吃到肚子里,他就被一群衙役围上,为首的那个衙役看了江云霄一眼,立 4. 004 [] 眼前的房间有些昏暗,江云霄定睛一看,发现眼前的红衣人虽然五官十分精致,但是下颌的线条确实较为英气,关键是胸膛很平,露出瓷白色的脖颈处喉结阴影相当明显。 不仅如此,对方衣服的款式也并不是繁复的嫁衣,而是一件宽松的男装。 只是红色嫁衣女鬼在江云霄心中几乎和这种恐怖场景画等号,他才一时间认错了对方的性别。 江云霄不免有些尴尬,可他也没有往前走,只问对方:“你是什么人,怎么会被关在这种地方?” 后者开口道:“我名秦槐,乃是进京赶考的书生……” 江云霄立马往后退了两步,本国三年设一次科举,上一次考试还在两年前,进京赶考的书生,在这里能活两年,他不信。 不管是男是女,眼前这秦槐的家伙果然是鬼吧! 对方像是陷入回忆中,并没有在意江云霄的举动:“在经过锦城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打晕,再醒过来的时候,就被困在了这个地方。” 红衣青年的声音清雅,说话不疾不徐:“我在这个地方被困了许久,已经不记得如今到底过了多久,只知道每日都会有人来放我的血。” 他抬起手来,宽大的衣摆从过分瘦弱的手肘滑落,有些瘦骨嶙峋的手腕处果然有一道道狰狞的刀痕。 江云霄又往后退了两步,一只脚踩在了房间的门槛上,一只脚已经退了出去,这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 在门的边缘,可以看清内部的全景,要是对方突然暴起,他立马就能跑出去。 江云霄一脸同情的看着眼前的倒霉蛋,他这会儿已经坚信对方就是死而不自知的鬼:“我相信你,但是科举考试,已经过了两年……” 虽然他对此人的悲惨遭遇深表同情,但是人鬼殊途,他也不能让对方死而复生。 江云霄从袖子掏出了从清泉寺花大价钱买来的《金刚经》:“你要是有什么执念,就说吧,只要不危害无辜,能做的我一定会为你做。”他没有敢直接说出那个死字,就怕对方突然流下两行血泪,然后变成一具骷髅。 尽管之前就有心理准备,可真要看到那种场景,江云霄觉得自己肯定还是会被吓到不行。 毕竟他是个半吊子假道士,一点功力都没有,武力值不够,心里就发虚。 秦槐愣了一下,露出一个虚弱且柔软的笑容,他生得很漂亮,是江云霄两世为人都会觉得看得很顺眼的那种漂亮,没有什么脂粉气,像是清风明月般郎君。 他大哥江云飞,在别人眼中,就是如皎皎明月一般的郎君。 可就是江云霄没恢复记忆的时候,他也觉得自家兄长和明月扯不上关系。 江云飞这个伪君子顶多是水中月亮的倒影,虚影之下实际上是冰冷刺骨的潭水,叫奔赴月亮的人一脚踏入其中,然后溺毙而亡。 但是这个叫秦槐的书生就不是,哪怕对方身处在昏暗的牢房之中,给他的感觉也很温和清爽,没有江云飞那么阴暗潮湿。 秦槐道:“你别害怕,我不是鬼的。他们说我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生人,是圣母娘娘最好的祭品,所以每日都会为我送来食水,不叫我轻易死去。” 他垂下长长的眼睫:“你看,鬼怪是不会有影子的,但是我脚下有影子。” 青年艰难的晃动的锁链,动作缓慢无力,是肉眼可见的虚弱:“鬼也没有体温,不信你摸摸,我的体温偏低,但是应该是有温度的。” 江云霄还当真仔细看了看,对方衣摆下果然有影子,是人影和镣铐的影子。 但是他还是不敢上前动手摸:“你能站起来吗,站起来走两步我看看。” 鬼是不会脚踏实地的,阴影有可能是制造的错觉,但是走路就没那么容易弄虚作假。 后者扶着墙壁,缓慢的站了起来,十分艰难的扶着墙走了两步,一边走,他还微微喘着气。 整个地道迷宫都是偏阴冷的,青年呼吸间有一缕缕的白雾吞吐。鬼没有呼吸,秦槐应当真的是人。 江云霄一颗心落到实地,他看对方走得实在艰难,连忙往前走了几步,一只手搭在对方手肘上:“别走了,你先歇着吧。” 他触碰到了秦槐的手,还是被对方的肌肤冷了一下,江云霄快速的捏了一下对方的手腕,或许是长时间只能勉强维持生命特征,还经常被放血,秦槐的手非常纤细。 少年的演技其实并不好,那张年轻英俊的脸把心理变化都写在了脸上,他反复纠结:这手露在外面的皮肤好凉,但是好像有微弱的脉搏,应该还是人吧…… 江云霄飞快的松了手:“你这镣铐靠要怎么解开?靠钥匙吗?” 上辈子和这辈子,他都是个好孩子来着,也没学过什么特殊的开/锁技巧。 秦槐摇摇头:“这个地方好像出了一些问题,负责给我送饭的人已经有两三日没来了,那人身上有钥匙。” “叮铃铃……” 牢房外面忽然又起了白雾,白雾中传来铃铛的声音,还有女子清脆的笑声,在这地下迷宫,莫名有些诡异。 听到这瘆人的铃声,秦槐突然紧紧捂住江云霄的嘴。 江云霄连忙捉住秦槐的手,用力掰开对方的手指,捂得这么用力,他有理由怀疑秦槐是想把自己给憋死。 好在秦槐松了手,把声音压得极低:“屏住呼吸,是圣母娘娘的侍女们来了!别让他们发现有生人。” 江云霄猛的点点头,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他用力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然后就吸了一口的霉味。 这破地方又潮又湿,还有很明显的血腥气,简直不要太难闻。 圣母娘娘的侍女们和白雾一起到了房间外,她们一个个穿着绣着龙凤的红色嫁衣,咯咯的笑闹着。 这是江云霄第一次见到真的鬼,她们就和记载中一样,双脚离地一寸,是飘着过来的。 而且她们脸色呈现青灰色,没有一点儿血 5. 005 [] 把秦槐放了出来,他没有突然变鬼背刺自己,江云霄那颗不安的心可算是落了下来:对方要真是擅长示弱的恶鬼,在解除了束缚之后,也该显露自己的真实面目,张牙舞爪的扑上来了。 看来自己那种直觉也出了点错误,他先前总有一种危险的预感,可能是那白雾和口口声声圣母娘娘的女鬼引发的。 秦槐或许真的是人,纯粹就是一个倒霉被关在这里的小可怜。 那些失踪的少女,失踪的侍卫,没有失踪的和尚道士,不都是这样的倒霉蛋嘛,秦槐就是倒霉得早了些,长得好看了一些,又过分瘦弱苍白了一些。 都怪他哥,江云霄本来心很大的一个人,只要想到自己的亲哥都能算计自己,他就控制不住有点神经过敏,动不动疑神疑鬼,一副患上了被害妄想症的样子。 毕竟这是一个小说衍生出的小世界,江云霄总觉得长成秦槐这样,搁在话本子里绝对是戏份很重的类型,不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倒霉书生。 说到话本子,江云霄那双剑眉就拧了起来,那几个女鬼看起来和常人无异,甚至还算得上清秀貌美,可他就是觉得瘆得慌,也不知道那些书生为什么爱写美艳女鬼的话本子。 江云霄晃了晃脑袋,把这些无关紧要的元素全部晃出去,他还是下意识压低了一些声音,低声问秦槐:“秦兄,你知道哪条路出去比较安全吗?” 书里的剧情,大部分时候都是围着宋玉郎和他哥转,全程除了口口,桥段主要在禹城那一某三分地,所以只看到了剧本的江云霄对外面的世界同样是未知。 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江云飞一只鬼,也没有怀疑过外面那些女鬼的真实性,江云飞刚咽气就能夺舍,凭借着纯阳之血和江家的资源在鬼修之道上修炼飞快。 宋玉郎是男人,不能生,为了家庭圆满,江云飞后来还收养了几个小鬼作为养子。所以这个世界上不仅有鬼,而且还有很多。 只是他还是第一次直面真的鬼,就遇到这样的硬茬子。这个在锦城要活人祭祀,吸取人精血的圣母娘娘,听着就像是那种有点法力本事的恶鬼,他也不敢迎难而上。 不能怪他怂,这种恶鬼,自己目前的水平肯定是打不过的。明知道自己绝对不行,还偏向虎山行,那不是勇士,是傻子。 后者微微摇摇头,因为不能帮上忙,那张俊美的脸表情有几分歉疚:“我被打晕之后,醒来就一直被关在这里,只知道她们大致什么时候来取血,不知道外面怎么走。” 江云霄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良心隐隐作痛。 是那种在半夜睡着了,做梦都要跳起来扇自己一巴掌的良心痛:真该死啊,明明知道人家一直被困在这里做血包,竟然还指望小可怜帮自己指路,害得人家又把伤口挖出来给你看。 他并不憋在心里纠结自责:“抱歉,我只是想着你可能比较熟悉所以才……下次……我保证不会有下次的!” 江云霄看了看外面,女鬼离开之后,那些古怪的雾气也都散了,重新露出一条通道来,他提醒道:“这里又湿又冷,咱们还是赶紧先出去吧,万一困住你的人折回来,到时候惊动了女鬼就不好了。” 后者点了点头,他自然是想离开这里的。 走之前,江云霄在房间转了一圈,把被他掰断的镣铐捡起来,团了团,也塞进袖子里,一边动作,江云霄还解释说:“我怕路上不安全,这东西挺沉的,遇到危险能拿来砸人。” 那些鬼怪都是飘着的,也就是没有实体,物理攻击应该没用,可是地下迷宫里不只是女鬼,为那什么圣母娘娘服务的,应该还有为恶鬼作伥的人,这金属镣铐就是拿的来对付这些恶人的。 至于除鬼的工具,江云霄摸了摸自己口袋里放着的平安符,之前起了雾的时候,他求来的几张符就发烫得厉害,现在口袋里只剩下一堆黑灰。 但是除了这堆灰,他袖子里还有一大把驱鬼避邪的符纸、清泉寺大师开过光的铜铃,道家用的摇铃和铜镜,除此之外,还有驱邪的桃木小剑和护身的桃木牌,…… 差生文具多,就是因为他是个半吊子假道士,偏偏又很怕鬼,所以装备特别齐全。 多多的,很安心。 “走了。”江云霄没有多犹豫,大步流星地往外走。要跑路呢,肯定不能磨磨蹭蹭。 只是走了没几步,他觉得后面空空的,也没听到脚步声。 鬼好像是不会有脚步声的,江云霄心里一惊,拿出桃木剑和铜镜,这才敢回头。 一回头,他又觉得自己被害妄想实在是太严重了,秦槐走路没有声音,是因为对方根本就没跟上来。 这虚弱不堪的清俊书生简直就像是蜗牛一样,正相当缓慢的往前面挪小碎步。自己都走了二三十米,秦槐才刚挪到门口处。 被连续放了几年的血,秦槐显然过于虚弱了一些。不过走这么几步路,就废了他许多力气。 这个时候,秦槐还没真正出门。江云霄有心想要帮忙,想到什么,还是停了脚步:万一这人是地缚灵,离不开房间呢,不能帮,至少要等秦槐自己出来。 在靠近秦槐的时候,江云霄总有一种不安的预感,他的第六感曾经救了一命,让他成功从兄长处逃生,所以尽管种种证据都告诉他,秦槐是人,他是还忍不住反复纠结,在信任对方和怀疑之间不断横跳。 或许是这里太压抑了,他才容易多想。他告知自己,就这么一次,只要对方能出来,他就决定不再怀疑秦槐,选择都是自己做的,做错了也绝不后悔。 好在秦槐出门没什么难度,他双脚抬离地面,跨过门槛的时候,还不小心被绊了一跤,要不是及时扶住了大门边沿,这人就要给自己表演一个原地摔了。 “呼……” 青年小声的松了一口气,似乎察觉到江云霄对注视,他苍白的脸颊飞上两团绯红,表情很有几分窘迫。 “抱歉……”他下意识想要唤江云霄的名字,突然想起来对方并没有告知自己姓名,“抱歉,我只是太久没活动,又饿了几日,有些脱力。” 他生怕自己被江云霄撂下补充说:“我自己能走的,所以请……” 有些未尽之语,秦槐没说,可是他那双清亮的狐狸眼什么都说了:请不要抛下我。 江云霄从来都没有看过这么具有破碎感的男人,他的兄长也很虚弱,但是一般人并不会觉得他哥是病怏子,因为他气势极强。 准确的说,正是因为身体羸弱,江云飞在权力上的掌控欲就格外旺盛。 但是秦槐就不一样了,他的弱好像不只是在身体,性格也是弱的,温和没有棱角,柔柔弱弱的,好像轻而易举就能被自己掌控。 江云霄站在原地等候,等他双手放开门的边沿,慢慢的挪了十几步,能够看得出来, 6. 006 [] 他们出来的这条道附近是有火把的,但是从这条小路走到尽头,一个三岔路口就出现在江云霄眼前。 站在岔道口往三条道里面看,深处都是黑黢黢的,看不清具体的情况。 “你觉得咱们接下来应该走哪条道?”不等对方回答,江云霄就抢先说,“算了,你运气不太好,万一选错就不好了。” 这种神鬼世界,既然有鬼,肯定就有神,说不定他的提前觉醒,就是冥冥之中自有穿越大神庇佑。 这种选路的事,不能全靠运气,你说他运气好吧,他又穿成了一个书里的炮灰,被亲兄弟算计,被亲爸妈放弃。 说他运气不好,他上辈子死了还能重活一次,而且前十八年,有父母疼爱,物质生活也相当优越,作为江家二少的第二世,真没吃过什么生活上的苦。 死到临头,还能跑路改命,所以江云霄觉得自己运气其实挺好的。 至于秦槐,不用问,他要是运气好点,也不至于被抓到这里做血包。但说他运气要是特别坏,过道上那些白骨要瞪着空洞洞的骷髅眼控诉了。 遇事不决,量子力学。玄学的世界,当然就要依靠问卦的力量决定了。 江云霄先把背上的秦槐放下来,借着墙上火把的光,他从怀里取出两块爻杯,虔诚的在心中默念:“穿越大神在上,求给信徒指一条生路,眼前有三条道,要是朝左边,就全部向上,中间就是一正一反,要是右边,那就两个都是反面。” “信徒若是能够顺利逃生,定然立长生牌还愿!” 除了带自己来的穿越大神,他也没忘把本地的神明全部都恭恭敬敬的请了一遍,哪个听到了就哪个庇佑他吧。 江云霄念完,随即闭着眼睛,把桃木做的爻杯往地上那么一摔,等他睁开眼睛,地上刚好一正一反。 他果断道:“我们走中间。” 看了看中间十分昏暗的小道,江云霄干脆从墙上把一个火把拿了下来,之前他迷路到秦槐所在的时候,在迷雾之中丢了一个火把,希望这个能坚持久一些。 “我来拿着这个火把吧。”因为江云霄要背自己,秦槐便十分主动的要接过照明的责任。 不过江云霄拒绝了他的主动分担:“没事,你很轻,我可以单手背你。” 倒不是江云霄想要万事包办,他主要是不放心秦槐的体力,毕竟火把很重,一个健康正常的人举着都会觉得手酸,更何况是虚弱不堪,连路都走不动的秦槐。 要是对方举着火把,坚持没多久脱了力,到时候不受控制的手一松,那可就直接酿成火烧江云霄的悲剧了,惜命的他绝对不可能允许这样的场景发生! 就算没被火烧伤,他也很可能被对方不小心用火燎了头发。 要是真的发生了这种意外,江云霄总不可能把秦槐脑袋上头发剪了安在自己头上吧,主要是这个世界也没有这么好的接发技术啊。 秦槐便露出一副十分低落内疚的模样:“我只是想帮上一点忙,对不起,我真是一点用都没有……” 江云霄是他的救命恩人,可是他带给救命恩人的,却似乎只有拖累。 “谁说你一点用都没有了。”江云霄就不喜欢听这种自轻自贱的话,“你可以帮我守着后背呀,我在前面走,你就帮忙看着路,要是有什么鬼怪冒出来,就赶紧提醒我。” 他把之前放在怀里只剩下一点余温的馕全部吃完,又仰着脖子,把羊肉汤灌了大半,擦了擦,确保体力充足,这一次直接单手就把秦槐背了起来。 江云霄的姿态和神情都相当轻松,仿佛他背的不是一个成年男人,而是一只没什么分量的小猫小狗。 少年人并没有那种高大汉子鼓鼓的壮硕肌肉,甚至看起来还有些单薄,宽大的道袍下,是较为平坦的胸膛和小腹,还有相当纤细的腰身。 但是他的瘦,不是秦槐这种体弱无力的瘦,实际上是精瘦,该有的腹肌,他也有,只是并不夸张,看起来薄薄一层,形状很漂亮。 精瘦的意思是,单纯看着单薄,实际每一块肌肉蕴含的能量都极大。他的爆发力强,持久耐力也很好,背着秦槐走了这么久,额头上一点汗都没出。 这就是纯阳之体,天生气血充沛、精力旺盛。 秦槐被江云霄背着,一人一鬼贴在一块,作为鬼怪的秦槐,身体的温度很低,他能感受到,那种源源不断的热意,透过那薄薄的黑白色道袍,传递到他的体内,把他这冰冷的的鬼躯都捂得有些温热。 “好香……” 在江云霄眼睛看不到的后方,被他视作无害小可怜的瘦弱青年不受控制的被眼前这充沛的气血吸引。 他无声的吐出两个字,意识到自己无意识的发出感慨,文弱书生又紧紧的抿着有些泛紫的薄唇。 对鬼怪而言,人类的食物直接吃,并不能真正的让他饱腹,能让他吃饱的,是另外一种东西——人类的血肉。 在见到江云霄的第一面的时候,他就意识到,眼前之人是纯阳之体。 他只是一个柔弱可怜的小鬼而已,也怕纯阳之人的血肉太补,伤到了自己。 而且秦槐还能感知到,这穿着道袍的俊俏小道士,身上携带了一大堆道家法器,又是驱鬼的符咒,又是桃木剑,又是铜镜。 鬼怪天生就惧怕这些东西,秦槐生前死得这样惨,硬生生饿死在那一小方地牢里,当然也是畏惧这些东西的。 为了避免自己被 7. 007 [] 江云霄只觉得脖子处吹来微微的凉气,他扭过头,但是什么都没看到。 “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感觉好像有股凉风,不知道是不是附近有鬼,冷飕飕的。” 附近当然有鬼了,而且就被你背在身后,刚刚吸了你的一口阳气。 秦槐吸了阳气,过分苍白的脸就有了更加明显的血色,不是之前变幻出来的,而是真正的血色。 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鬼,他非常迷恋这种鲜活的感觉,胸腔里并不存在的心脏,仿佛也恢复了正常的跳动。 秦槐脸色潮红,眼睛湿漉漉的看着这个行走的阳气制造机:“是吗,我什么都没感觉到。” 他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是在回味方才吸到的一小口阳气的味道,那种感觉,就仿佛是小猫咪第一次吸到了猫薄荷,而且还是那种打磨成粉做成高浓度的猫薄荷。 以至于他险些就要控制不住自己,说好的只吸一口,就要变成吸两口,吸十口…… 少年郎的阳气非常纯净,显然元阳尚在,明明长了一张英俊多情的脸,却意外是个童子身。 尽管穿着简简单单的黑白道袍,但是在这短短时间的相处中,秦槐可以看出来,江云霄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世家子弟的浑然风流,自有一番遮掩不住的贵气。 对方的肤色细腻,领口下的肌肤是羊脂玉一般的暖白,显然没吃过风吹日晒的苦。虽然贫家子一样也能是白色肌肤,可江云霄这样的身段和身手,穷人家可养不出来。 江云霄手上有很明显的茧子,但看位置,主要是握笔和骑马产生的茧子,手背的肌肤仍然光滑细腻。 更别说江云霄身上那些精致挂饰,他腰间佩戴的暖玉,领口处的玉佛吊坠,样样都是值钱货,肯定是富贵人家出身。 江云霄如今十八,家里有钱,还长了一张祸害人的俊俏脸蛋。大部分男人有他这个条件,基本上十六就已经娶妻纳妾,早早做了父亲。有的没成亲,身边也有不少丫鬟通房。 身边没人的,也有其他方式通晓人事。在这个时代,读书人进花楼赏美很常见,毕竟官员不能在明面上呷妓,大家要光明正大的长见识,基本都是在做官之前。 要不然哪来那么多故事写花魁投资穷书生,指望他们功成名就,为自己赎身。 在秦槐为数不多的生前记忆里,他是没去过那种烟花之地寻欢作乐,主要是讨厌那种浓烈廉价的脂粉气。 但是小书生的同窗之中,不管穷的富的,都有烟花之地的常客。 富家子弟请客吃饭,享受旁人对自己的吹捧,部分穷酸书生,仗着自己有个读书人的身份,还有一张还算是年轻的脸,甚至吃女人的软饭。 躺在女人的肚皮上,拿人家卖身子的银钱,却打心眼里瞧不起女人。 这种垃圾货色,秦槐没少见过,他十分鄙夷,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读书人,比那些不幸流落风尘女子要龌龊多了,不过是一群禽兽不如的狗东西,只是投胎的时候运气好,多长了二两肉罢了。 那些骗男人吸阳气和精气的艳鬼说,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剩下那个能管住的,那就是不行。 在这样子的大环境下,江云霄这种的便显得少见。特别是江云霄是纯阳之体,听说这种体质,对那种事情的渴望,会比寻常男人强一些。 秦槐虽是男鬼,还不是艳鬼,可也喜欢干干净净的,毕竟甭管是不是纯阳之体,这种童子的阳气,就是比那种破了身的脏男人要纯净好吃许多。 在秦槐的记忆里,他其实好像也没吃过其他人的阳气,反正那些在圣母娘娘下伺候的女鬼一个个都这么说。 江云霄可不知道只是一口阳气,就暴露了他守了十八年的处男的身份。他瞧着秦槐的脸,只觉得对方的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心下不由松了一口气:“秦兄,你方才有替我看着后面吗?” 秦槐点点头,导致了江云霄感知凉气的罪魁祸首一脸无辜道:“有看着呢,但是什么都没有。” 他头都没有回过,完全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鬼话连篇,说瞎话才是鬼的本性嘛。 江云霄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只是因为脖子比较敏感,所以才下意识动作,这会儿对上秦槐纯净清澈的眼神,还当真信了秦槐的鬼话。 不过他加快了脚步朝前走,这种闹鬼的地方还是太危险了,必须尽快离开。 朝前走的时候,江云霄突然就听到了动静,是有人说话的声音,有男声,有女声。 这些声音听起来还很熟悉,虽然并不怎么好听,可因为这份熟悉感,于江云霄而言,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他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本来就如星辰一般闪亮的眼眸更是熠熠生辉:这不是被那些官差一起抓下来的倒霉蛋嘛,那个凶巴巴,特别高大壮硕的衙役也在其中,那强壮威武的身躯,洪亮的大嗓门,结实的肌肉,还有闪亮亮的配刀,顿时让他充满了安全感。 人,到底是社会性动物。俗话说的好,一个人胆小如鼠,两个人胆大包天,见到这么多人,江云霄安全感倍增。 他正张口准备打招呼,然后和大部队会合,却被身后人拽了拽衣服。 “等等。” 秦槐靠过来,贴在江云霄耳侧,把声音压得低低的:“江弟,你看他们鞋子。” 江云霄方才心急,一时间看到了熟人,所以放松警惕,现在顺着秦槐的话往下看,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那身材高大的汉子,脚上穿的却是一双粉色的绣花鞋,而且好几个人虽然没露出什么马脚,可他们的鞋子,分明和地面有将近一个手指的空隙。 不仅如此,这些在那里吵闹的“熟人”,一个都没有影子! 只是没有影子,可能是光影造成的巧合,可是再加上其他细节,他怎么都不能说服自己眼前的这些不是鬼。 穿越大神坑他,这条路上怎么这么多鬼,要不是有秦槐,他差一点点就要上了鬼当。 “多谢秦兄。”江云霄道,“那咱们赶紧往回走,到岔路那里重新选一条路。” 秦槐却摇了摇头:“等一下,这条路没错。” 江云霄难以理解:这么多鬼,还叫没错? 他示意江云霄看向鬼怪们的身后,顺着青年如葱白一般纤细修长的手指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有光从上面透下来。 江云霄顿时比之前更加心寒了,这里的确是生 8. 008 [] 说是报复,可是江云霄之前是差点窒息,在捂秦槐嘴的时候,他却非常贴心为后者留出了鼻子呼吸的空间。 力度他江云霄控制得很好,只轻轻用手盖住对方的嘴,不让对方说话的声音漏出来,动作温柔得有些暧昧。 面对这种下意识的温柔体贴,江某人还十分自欺欺人:他可是捂了对方更长的时间,这怎么不算报复成功呢。 他不捂嘴自是有自己的一番道理的,秦槐身体弱,比不了自己肺活力强,要是不舒服,可能都没力气抵抗,万一被自己捂晕过去怎么办。 小江同学表示:他并不想酿成悲剧,再说了,秦槐当时也不是故意的,所以小小的报复一下下就好了。 江云霄一般不记仇,有仇都是当面报,从来不生过夜气。你来我往这一下,就是彻底还清了,接下来他同秦槐之间就只有恩,没有仇了。 他算好时间松开手,学着秦槐之前的模样,指了指要过来的恶鬼。 在江云霄看过那些杂七杂八对付鬼的话本子中,鬼怪经过的时候,只要屏住呼吸,鬼就发现不了人的存在。 这一点在关着秦槐房间里的时候证实过,鬼怪们确实发现不了。 江云霄声音压得极低:“待会儿先深呼吸再憋气。” 他选了个鬼怪们看不到的阴影处,就是怕万一憋不住的时候,可以快速换一次气。 鬼怪的队伍顺着这条道走了过来,它们靠近的时候,江云霄就及时屏息。 有个小鬼嗅觉显然很强大:“这里是不是有活人啊?梨娘,我好像闻到了活人的味道?” 另外一个个子瘦瘦高高的道士鬼甩了甩拂尘,他的衣服没出错,只是手指习惯性的翘了个兰花指,声音也娇娇柔柔的:“今天地宫里来了不少人,他们经过就会有活人气息,有味道不是很正常吗?” 听到这话,江云霄身体不由绷得很紧,不自觉压秦槐更用力几分。 两个人被迫靠得很近,后者甚至能够在心里勾勒出江云霄肌肉的轮廓:后背的肌肉很结实,前面也很漂亮。 江云霄倒没什么特殊感觉,毕竟秦槐太瘦了,前面后面都硌人得很,身上没什么肉,骨头硬得厉害。 尝过了阳气,秦槐就会控制不住得想要更多。江云霄这动作,就跟往快饿死的人面前放了一块炖得软烂十足,酱香浓郁的油亮红绕肉一般,勾得他越发心馋。 好难受,好想吃。早知道不吸那一口阳气,要是没吃过,还可以安慰自己只是闻着香,吃了一口根本忍不住。 他压抑自己的渴望,这种努力克制忍耐到颤栗的模样落到江云霄眼中,那就是秦槐害怕得发抖。 想想也很正常,秦槐被取了这么多次血,哪怕现在逃出来了,对这些鬼怪的畏惧也会更深,这应该就是害怕到极点的条件反射。 江云霄这样一想就又有些愧疚,他不该这么斤斤计较的。 年轻英俊的少年安抚性的拍了拍秦槐的肩膀,他做了个无声的口型,同时抓起对方的左手,用手指在后者掌心写字:“别怕。” 很多故事中,鬼也没有那么聪明,毕竟生前就傻的人,死后也不见的智商猛增,被人骗了的鬼也有不少。 有什么事情,他这个香饽饽在前面挡着呢,真要逃跑,自己也不会抛下秦槐的。 秦槐自己也是鬼,自然不怕鬼。他只是馋得实在有些厉害。 他温言点点头,示意自己不怕。容貌极为清俊的文弱书生垂下眼睫,又看向江云霄刚才在自己掌心写字的手。 少年的手也是火热的,指尖的温度在他的掌心留下点点余温,但是很快就散了。 莫名的,秦槐心中就有一种些许失落的感觉,他磨了磨鬼牙,隐隐约约感觉自己想要做些什么。 有鬼踢了一脚那个贪吃鬼:“别东张西望了,这里哪有活人?赶紧跟上,到时候错过时间,当心圣母娘娘把你给吃了!” 没错,鬼不仅会吃人,更会吃鬼,进食同类是他们修为增长的一种方式。 但是通常情况下,大鬼并不会吃小鬼,因为活人的滋味最好,养着小鬼,既是打手又是储备粮。 听到圣母娘娘的威名,贪吃鬼果然不敢磨磨蹭蹭,只是一双鬼眼珠还咕噜咕噜转个不停。 很快队伍就继续前进,江云霄觉得差不多到自己极限了,非常快的换了一口气。 就这么一下,队伍最后一个鬼就察觉到了:“他说的不错,这里确实有香味,这个味道特别香,这是活人的气息,而且还阳气特别足!” 那个后脑勺长了眼睛的鬼不停的转动脑袋,试图寻找到香味的来源。 说话的时候,他的后脑勺又裂开一道红色的缝隙,那是他长在后面的嘴。 江云霄看到了恶鬼裂口中两排锋利的牙齿,又黑又黄又尖锐,口中好像有一个黑洞,在讲到活人的时候,恶鬼的舌头就不受控制的垂下来,长长的一条软绵绵的搭在嘴巴边上,同时淌下的,还有他泛滥的口水。 这是一个吃过活人血肉的恶鬼,他算是这个队伍里的大鬼,所以在队伍的尾部负责殿后。 “好恶心……”江云霄默默在心里嫌弃,这鬼长得有够磕碜的。 对方的五官全长在后脑勺,转过头的时候,江云霄终于看到了鬼的正面——那是一张没有任何五官的脸。 他的脑袋转来转去,穿着粉色绣花鞋的那个鬼嘲笑说:“你这学的什么法术,脸都挪到后脑勺去了!” 恶鬼的脑容量显然有限,一下子被转移了注意力,脑袋转过来,看到她的鞋底讥讽:“你还说我呢,你鞋子不也一样出错了!” 很显然 9. 009 [] 江云霄连忙把手抽了回来,因为过于震惊,他险些叫出声来,临时想起那群鬼离的还不算远,硬生生把话咽了下去。 他用手比划,发出无声质问:“你刚才到底在干什么?” 秦槐茫然若失的看着他,一副什么都听不懂的模样。 江云霄便压低了声音,每一个字都是从嗓子眼里硬生生挤出来的,他咬牙切齿:“秦槐,别装傻,你刚刚舔我手干吗呢?” 气愤之下,江云霄连秦兄都不叫了,直呼对方的大名。 拿他的手捂嘴就算了,怎么还能舔呢?还舔的那么起劲!那么忘我!看起来是个正经人,结果是出乎他意料的变态! 面对自己愤怒的眼神,秦槐竟然一点反省的姿态都没有,被他当场抓包,也不觉得害臊,竟然还在那里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自己。 这貌美书生的懵懂情态,让江云霄莫名联想到他曾经在上辈子养过的那只非常漂亮长毛三花,那是一只猫中大美人,眼睛水汪汪的,声音特别嗲。 就算知道他做了错事,可是看着这双纯然清澈的圆眼睛,又会忍不住原谅它。 江云霄方才突然抽走手,秦槐脸上一时间控制不住流露几分失落,他回味过来,听懂了江云霄的质问,却并不明白后者因何愤怒。 小可怜眼巴巴的看着眼前美味无比的大活人,可怜兮兮的来了句:“饿……” 他真的好不容易呢,在这么香的血肉面前,一直有在很努力的压制自己的食欲,只是舔一舔解馋,都没有用牙咬。 自己都这么克制,还要遭受江云霄的谴责,人类可真是难伺候,舔一舔怎么了,没破皮没流血,又不会掉块肉。 江云霄成功被这个借口无语道:“之前不是给了你吃的吗?饿你舔我掌心干嘛,我掌心又没有吃的。” 是,他们是在逃命,可是这一路过来,都是他在背秦槐,对方根本就没消耗多少体力,至于饿得这么厉害吗? 而且他手里什么都没有,就算是掌心上真的残留了食物残渣,比如说香喷喷的点心碎,那也是他自己解决,轮不到其他人帮忙舔干净! 秦槐不吭声了,他总不可能告诉江云霄自己馋他身子的真相。 江云霄看他神态很是正常,眼神清明,怎么都不像是鬼上身的样子,先前悬着一颗心放了下来,可莫名又生出几分气来。 江云霄拿他没办法,算了,反正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今天见了一次面,很快就会分别。他江云霄大人有大量,不和秦槐斤斤计较。 就当是秦槐被关在这地下迷宫关傻了,正常人不能和傻子计较。 本来他是要背秦槐快些出去的,可是因为刚刚的小插曲,江云霄只觉得浑身别扭。 他大踏步要走出去,看秦槐还傻愣在原地,到底还是折回去,这次没背人,直接拉秦槐的手。 江云霄不想脏了自己的另一只手,用的就是方才秦槐舔过的手,他要默不作声的把对方留在他掌心的口水糊回去! 牵着秦槐走的时候,江云霄还是忍不住叨叨:“出去之后,不准这样乱舔其他人,当心人家觉得你变态,把你抓进大牢里。秦槐,你听到没有?” 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是个正直磊落的好人。 后者却没把他的苦口婆心当回事,信誓旦旦的说:“不会的。” “我这可不是在危言耸听!是我大度不跟你计较,你以为谁都像我这么好脾气?” 秦槐长成这样,又被关得呆呆傻傻的,这要是进了牢里,搞不好就清白不保。就算不进牢里,外面也不安全。这个世道,就算是男孩子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特别是这种长得特别好看的男孩子。 他还要和秦槐这个笨蛋书生讲明厉害,就听对方重复说:“我才不会去舔别人。” 别人可没有江云霄这么香,吃了这世界上最香的阳气,他早就瞧不上其他清汤寡水的东西。 只有江云霄这样的童子身的纯阳之体,才能够勾得他克制不住自己。 秦槐听出了江云霄的怒气,他一脸忍痛的许诺:“要是你实在不喜欢,我就不舔了。” 江云霄本来听到前面那句感觉还行,结果秦槐后面补充的那句,简直没把他给气笑。 什么叫他实在不喜欢就不舔,这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吗?这是变态不变态的问题! 算了,掰扯下去也没什么意义,江云霄只冷哼一声:“希望你能信守诺言,说到做到。” 反正他们也就这一段路的缘分,后面秦槐如何同他没什么关系。 秦槐微笑不语:反正他说的都是鬼话,鬼话当然是不作数的,下次有机会他还敢。 鬼大部分离开了,但不代表出口处就没有任何鬼看守,江云霄都成功看到那条蜿蜒向上的通道了,可也看到了两个蹲在楼梯上的鬼。 这两张都是生面孔,至少江云霄没看过,不是和他同一批下来的人的样子。 江云霄默默的在角落里观察了一阵,可惜他就是个凡人,看不出鬼怪修为的具体深浅。 这两个鬼显然生前是喜欢赌的鬼,没了其他鬼怪约束,竟然守着入口打起了叶子牌。 一个鬼看着壮硕一些,身材高大,肌肉壮硕。一个看起来却非常瘦弱,仿佛很弱小的样子。 江云霄是肯定要离开的,可也不想直面这两个鬼,一是不知道二鬼的本事,怕他们难缠,二是为了同行的其他人着想。 都是些和尚道士,自然懂一些驱鬼捉邪的办法,这些鬼只能靠幻术吓唬人,应当不是特别可怕的恶鬼。 自己落了单都活着,其他人问题应该也不大,他们兴许已经逃出去一部分,但肯定还有人留在地下迷宫中,不然那群鬼也不会变幻成自己看到的样子来骗人。 这里就是出口,要是他闹的太大,那群鬼换了更难缠更强大的鬼来守门,其他人逃出去的难度就会直线上升。 尽管没打算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不相干的陌生人,可他也不想给别人添堵。说到底,那护卫刁难他,也只是为了活着,一起被抓来的和尚道士们更是纯属无辜。 想了想,江云霄打量着地形,心中算好自己逃跑的时间,瞅准一个方向,用力掷出了一个骰子。 他的力气极大,金骰子硬生生的镶嵌进了墙壁之中。 在这一世,他的形象就是个招鸡逗狗的小纨绔,不爱赌,但要和人玩,该懂的还是得都懂。 这骰子是金子做的,因为可以换钱,逃命的时候江云霄就给顺手带上了。他还有一对白玉骰子,模样精巧,也很是值钱,是梁志送的。 “什么声音?” 一个身形消瘦的男鬼听着声音跑了过来,然后就双眼放光,看着墙上金骰子。 这果然是个赌鬼,当即顾不得看守,屁股撅在那里,吭哧吭哧的从墙壁上挖骰子。 他的指甲猛的暴涨变长,挖起石墙来,就和挖豆腐块一样,要不是怕伤到骰子,赌鬼也不需要这么费劲。 一般的鬼怪没有实体,这鬼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却能直接触碰到墙壁,显然是有些道行的厉鬼,难怪会被安排看门,还好自己没有 10. 010 [] 地宫占地面积其实没有那么大,而且很多的空间都是依靠圣母娘娘的力量构造出来的,并不是人力辛辛苦苦挖出来的空洞。 所以地动的影响范围有限,没有什么人员严重伤亡,只有一个倒霉蛋站在塌陷大坑边沿,不小心摔进了坑里,吃了一嘴的土。 他摔的很瓷实,因为扭了腰,靠自己的力量也爬不出去,吼的嗓子朝外面求助:“救命,赶紧拉我上来!” 确定地动停止之后,就有好心人拿着绳子靠近,结果爬上来的却不是那个倒霉蛋,而是一个穿着道士袍的老道士。 老道士扭扭发出咯吱声的老腰:“多拿些绳子来帮忙,底下还有好多人。” 江云霄看到有人上来,心下松了一口气:太好了,其他人还活着。 并不知道地下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是看这情况,猜测应该是前去的人中有高人把地宫那什么圣母娘娘给解决了。 现在是青天白日,而且还是个大晴天,虽然不是正午阳光最灿烂的时候,可是那些个飘来飘去的小鬼,应该是不可能敢在太阳底下出现的。 这会儿江云霄已经完全不怀疑秦槐的身份了,就秦槐这样弱不禁风的样子,要是鬼也是个弱鸡鬼,可是对方说着太阳要晒化他,没看着有半点要化的迹象。 江云霄在阳光底下看到了两个影子,这下是彻底松了一口气。 在黑暗的地下呆久了,确实没那么容易适应太阳。他看了看周围的铺子,找了一家面馆走进去:“掌柜的,来一碗阳春面,再加一个荷包蛋。” 倒不是买不起牛羊肉什么的,只是秦槐在地下待久了,许久没吃过什么荤腥,这个时候还是吃点清淡容易消化的食物比较好。 他把挂在自己身上名为秦槐的树袋熊给拽了下来,就放在小方桌长凳的正中间:“秦兄,面馆阴凉,你在这面馆里歇着,我去外面帮忙。” 秦槐一点都不想和江云霄分开,他拉住江云霄的袖子:“你不会抛下我不管吧?” 说这话的时候,面馆里其他人有些在看外面的热闹,有些就忍不住看这两个人的热闹。 毕竟江云霄进来的时候,身上就缠着个人,光天化日,世风日下,令人咋舌。 站着的那个,是个穿着黑白道袍的小道士,身高腿长,气质出众,五官生得很是精巧,年纪不大,但配上那张贵气十足的脸,就带了那么几分仙风道骨的感觉。 可惜缠在他身上的人破坏了这份仙气飘飘,仔细一看,那是个容貌同样极佳的小郎君,就是气色差了一些,病若西子。 他的五官格外精致,因为病态,线条就要比一般男子柔和一些。要不是他说话的嗓音的确清润低沉,是实实在在的男子音,他们都脑补出一个情节:女扮男装的小娘子,瞧上了俊俏小道士,背着家人同小道士私奔。 不是男女情侣,男子之间不是更少见,更刺激! 他们一个个瞪大眼睛、竖起耳朵,试图听到什么刺激炸裂的桃色八卦。 江云霄可不知道自己的风评已经被害,毕竟在禹城,作为意气风发的江家二少爷,他习惯了万众瞩目,没感知到恶意,便没有在意其他人的目光。 他确实动过就此分道扬镳的念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更何况他们萍水相逢,各有各的路要走。 只是告别也要有点仪式感,确实不能一声不吭就把人撂在这里:“我出去帮他们把人拉出来,如果不出意外,肯定会回来的。” 至少好好告别再分开,确定秦槐能有个好去处,这样日后他也不会惦念着这个倒霉书生过得好不好。 少年的眼神清正,说话铿锵有力,给予人满满的信服感。 秦槐这才松了手,他对救人没兴趣,坐在这个位置能看到大坑,只要江云霄没撒谎,他就能一直看到对方。 “您的阳春面来了。” 店家很快把卧着一个相当漂亮的荷包蛋的阳春面端上上来,江云霄当然提前付过了钱。 先前喊着饿的秦槐却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这碗面,目光只直直的看向窗外。 他有身体,能和人一样进食,可是之前江云霄给他食物的时候,秦槐就知道,他到底是鬼而不是人,人类吃的这些食物,通过咀嚼的方式吃进他的肚子里,那就和人吃蜡烛一样,索然无味。 江云霄很快挤进看热闹的人群中:“让一让,我力气大,我来拉他们上来。” 他的力气是真的大,一根粗麻绳甩下去,让人捆紧了,猛的往上一拽,就立马上来一个人。 围观群众见状齐声喝彩:“好!” 江云霄迅速抽开麻绳,又重新甩了条下去,没忘从外头看人闹的百姓中喊人:“别光站在这里看呀,多来几个人帮忙,这样他们上来的也能快一些。” 很快,七八个膀大腰圆的汉子站了出来,一个个站在大坑的边缘往上拉人。 拉出来的人出乎大家意料的多,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和尚、有道士、有神婆、有官差…… 在今日之后,锦城大街小巷都还讨论着中央大街的奇事,地龙翻身后,大街中间突然塌陷了一个近十米深的大坑,有一个倒霉蛋摔了下去,但是爬出来的却足有一百七十六个人。 几个有余力的人自己爬上来,然后几个人留在后面帮忙,套着绳子,让大坑边沿的人,帮忙把那些柔柔弱弱没什么气力的姑娘家先拉了上来。 看热闹的百姓不少,有人认出了这些同样灰头土脸的姑娘,她们前些日子报了失踪,现在衙门还没把人找回来,没想到竟然会在这个大坑里突然的出现。 他们本来只是看热闹,这会儿直接激动的冲了进去“这不是我家小姐吗?小姐!” “小春,我的小春!”有农家打扮的妇人扑了上去,紧紧的搂住失而复得 11. 011 [] 那碗坨掉的阳春面,因为秦槐没多少胃口,最后还是江云霄全部吃掉了,刚刚干了那么多体力活,他吃的还挺香。 坨了的面条没那么好吃,若是搁在以前,江二少爷哪里吃过这种东西。 但是如今情况不一样了,他虽然有钱,可是花的也多,考虑到求仙缘的路很漫长,就算这一碗简简单单的阳春面加了鸡蛋才十文钱,那也不能浪费。 不过江云霄并不后悔出逃,留下来那是锦衣玉食,任人宰割的猪。哪怕外面的日子过得苦一些,总比留在禹城担惊受怕的好。 因为天色已晚,官府又忙得很,江云霄便打算在城内逗留几日。 晚上他们寻了一间客栈,为了省钱,江云霄要了一间房,额外加了一张床。 秦槐穷鬼一个,自然还是江云霄掏的钱。 等店小二送热水上来的时候,江云霄就问:“秦兄,你当年进京赶考,家应该就在这附近吧,要我明日陪你走一趟吗?回去把你的户籍什么的补上,你的家人肯定等急了。” 这辈子,他遭受亲兄弟的算计,但是江云霄并不会因此怀疑人生,更不会怀疑自己,毕竟上辈子他拥有很好的父母,仍然相信真挚的亲情和友情。 他原本的打算,就是大家说开,然后好聚好散。不过冲着那份触动,江云霄觉得自己可以再热心肠一些,好歹把秦槐送回家再走,反正路上应该也耽搁不了几天。 秦槐眨了眨眼睛:“不记得了。” 江云霄问:“不记得什么了?” “不记得我是哪来的,就记得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小村子。” 来了来了,传说中的狗血失忆。 可能是因为这个世界是一个狗血刺激的话本子,江云霄现在就不乐意听到什么狗血元素。 他的眼睛危险的眯起来:“秦槐,你不会是在糊弄我吧?” 秦槐又不是主角,并不需要失忆这种时髦元素。 之前在地下宫殿,光线昏暗,气氛紧张,有些细节他也没有计较。 现在肚子填饱了,环境也安全起来,江云霄的大脑就恢复了正常的运转。 “你不是说,他们天天放你的血,又不是敲你的脑袋。” 秦槐看着也不傻,能吃能走能说,还会猛男撒娇,哦,就对方这副弱小身板,和猛男这个词也扯不上什么关系。 他这么一说,秦槐就立马说:“咱们见面的时候,我一开始说了呀。我是被人敲晕之后,就带到地下迷宫的,肯定是那个时候,我的脑子就被他们敲坏了,很多东西都想不起来了。” 看他这聪明样子,江云霄更加怀疑秦槐了,这人记性看起来好的很,逻辑思维也毫无问题,就砸那么一下,能精准砸掉有关家里的记忆,这是在糊弄鬼吧。 “不记得没关系,就去户籍调查好了,既然你是在这里失踪的,锦州的官府应该能找到你的来历。” 听到这话,秦槐却摇摇头:“不,不去官府!” “为什么不去,难道你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身份?” 江云霄道:“或许你失踪了几年,官府登记是个死人,但是这也没关系的,找回去,找到自己的家乡,你就能重新拥有身份文书和户籍,没有这些东西,别说参加科考,就是正常生活都会很艰难。而且……” 江云霄道:“而且你这个年纪,搞不好都娶妻生了子,你也该为家乡的妻儿着想。” “我才没有娶妻生子!” 江云霄反问说:“你不是说你不记得吗,怎么说的如此笃定。” 秦槐道:“江弟,我只是不记得村子具体在哪,但记得自己清清白白的,从未做过什么坏事,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身份。” 自己的脑袋是不是那个时候敲坏的,秦槐不知道,但是他现在记忆残缺,并没有骗江云霄。 从地下迷宫出来之后,他断断续续的有恢复一些记忆,那是很多人哭泣畏惧的面孔。 漫天的火焰照亮了漆黑的天空,也照亮了那一张张扭曲狰狞的脸。 那些人具体长什么样,叫什么,从哪里来,为什么会被火烧,他是一丁点都记不起来了。 秦槐道:“秦某家贫,从小父母双亡,由祖父抚养长大,家中只我一个,只一心念书科举出人头地,未立业,自然不曾成家。” 至于为什么不去官府,他有特殊的理由。 “江弟,你可知圣母娘娘的来历?” 江云霄摇摇头,他一个刚来锦城不到一天的外地人,怎么会知道这个什么圣母娘娘的来历,剧本里也没有这个角色的相关剧情。 “我被关在地牢里的那几年,倒是知道一些。” 秦槐关于圣母娘娘的资料,是吃掉了对方之后获取的对方记忆。 他压低声音,语气神秘:“圣母娘娘,是一只成了精的母蟾蜍。” 江云霄猛的睁大了眼睛,表情很是难以置信。 秦槐便开始和他讲圣母娘娘的故事。 在同类的群体中,它生下来就显得聪明,生得高高壮壮,生存能力很强。 不过那一年锦城闹干旱,天上许久未曾下雨,池塘干涸,圣母娘娘便跳出来觅食,它跳进了一个神龛,为的就是吃跳到神龛里的虫子。 那个神龛,是一个没名字的野神的小祠,据说是保佑人求子姻缘的神,不是多大的那种祠堂,就是路边一个不到半米高的神龛。 但是因为身体太大,成功跳进去吃到虫子的圣母娘娘出不来,便困死在了神龛中。 正好路边有求子的妇人向神龛许愿,那个时候,妇人肚中其实已经怀有身孕,没多久,她欢天喜地还愿,让死去的圣母娘娘吃到了一些香火。 死去的圣母娘娘代替了原本的那个野神,就在神龛中住了下来,过上了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本来它好好修炼,不做什么坏事,是双赢的好事,虽然慢了一些,但也能获得一些贡品,甚至是少许的功德。 直到上一任城主的出现,他彻底改变了圣母娘娘的命运。 上一任城主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官,经常感叹自己有才华,却郁郁不得志。某日夜里 12.012 [] 江云霄虽然气愤秦槐的看轻,可他到底还惦记着对方脆弱的身子骨。 这人爱撒谎是真的,被关在地宫之中供血也是真的,他担心自己动作太猛,要是反抗太激烈,把人不小心踹飞出去,他怕又要去掉秦槐半条命。 心软的下场就是,身上的家伙根本就撵不走,就跟那麦芽糖做的扭股儿糖似的,黏黏糊糊。 秦槐这两条又长又细的腿死死的绞住江云霄,就像是缠在大树上的藤,他撑着上半身,眼睛死死的盯着江云霄:“不行,你要原谅我!” 江云霄敷衍说:“好好好,我原谅你,你赶紧给我松开。” 这人怎么这样,还比自己大六岁呢,在哪里像是二十四岁的人,两岁半还差不多。不过骗子都这样,脸皮厚。 秦槐根本就没有松开,他指控说:“你根本不是真心原谅我的,就是在敷衍我,等我松开,你肯定还会抛下我。” 江云霄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他一下松了动作,就这么直直的躺在地上:“秦槐,咱们只是萍水相逢,分开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你不要说的,我好像做了什么辜负你的事情一样。” 秦槐道:“你救了我,古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江云霄顿时浑身僵硬:“书里说的也不都全对,这可不兴瞎许啊!” 虽然秦槐生得很漂亮,比江云霄见过的大部分人都好看,可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 江云霄连忙摆手表示拒绝:“我救你,是我们之间有缘,而且之前你也提醒了我,我们这是互相救,便当是两两抵消了。你要实在想要报恩,就下辈子报吧。不是有一种说法,叫恩情难以回报,所以下辈子当牛做马,结草衔环以报呢。” 秦槐却坚决不同意:“秦某有自己做人的原则,这辈子的恩情自然要这辈子报,不行。” 江云霄哪里经过这种世面,涨红了一张俊脸:“那也用不着以身相许,那是男女之间的事,况且报恩也不必以身相许,你就没想过,自己的恩公如果已有婚配,强行以身相许,那怎么是报恩,分明是报仇。” 秦槐眨了眨眼睛: “报恩和婚不婚配有什么关系?” 江云霄用谴责的眼神看秦槐,他知道这个世界有不少男子三妻四妾,但是两世为人,他都是个坚持一对一的纯爱党:“两个人的世界怎么能融得下第三人,人家感情好好的,你强行加进去,就会造成裂痕。毁人好好的姻缘,这不是报仇吗?” 纯情书生一脸纯洁:“可是我只是想身体力行的报答你,为你当牛做马,直到还清你的恩情。” 这个用身体,指的是出卖苦力。 江云霄觉得不能怪他自己想歪了,明明就是秦槐误导他,说些暧昧的话:“如果是你说的那种报恩,那就更用不着了。” 他冷着脸:“我不需要你的苦力,你的身子破败虚弱,要是我们两个待在一起,自然是我照顾的更多一些。你这不是在报恩,分明是在让我伺候你。” 江云霄看这人分明是占自己的便宜不够多,想要多占一点。他又不是什么傻子,在这种时候还要事事为对方着想。 秦槐停顿下来,像是陷入思考:“那就你说的那种以身相许也行。” 江云霄差点没喷出口水,声音带了几分羞愤:“你还敢说你对我没有非分之想!” 这一次秦槐一脸笃定的说:“我没说过对你没有非分之想的话!” 他的确是馋江云霄身子,馋他的阳气。见到对方的第一面,就有那种冲动了,尝过之后,就更馋了。 这种馋法,对人类来说,当然也算是非分之想。 对方真的承认了,江云霄却觉得更加不好了。 “你你你……” 他就如同被雷劈了一般,一下子被劈成了个不会说话的小结巴。 其实他没往过那方面想,只是觉得秦槐这不死皮赖脸的样子实在是有些不像话,毕竟大家都是男人嘛。 上辈子上大学的时候,宿舍里的室友也经常互相开玩笑,大家嘻嘻哈哈的,就会说彼此恶心心。 他本来是想恶心秦槐,让对方清醒一点,别做这种胡闹的事情,但是对方承认了,居然承认了! 这其实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知道秦槐有这种想法,自己竟然没有觉得很恶心。 这一点才是让江云霄如遭雷击的事情,身体是不会骗人的,他确实不排斥秦槐。可是不应该啊,他们今天才是第一次见面。 这下子江云霄是真的直愣愣的躺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动。 见他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秦槐又摇了摇他的肩膀:“江弟……江云霄?” 江云霄半晌才回了一句:“别摇了,我没事。” 等秦槐从他身上起来,江云霄又要往外走。 后者在他身后喊:“你怎么又要出去?你答应了我的。” “我什么都没答应你!”江云霄像是被踩到了尾巴的猫,感觉自己情绪有些太过激动了,他又说,“我就是去问一下店小二怎么还没把热水送上来。” 在下面待了这么长的时间,他感觉 13.013 [] 这一次做梦,仍然是飘在空中的第三视角。 江云霄梦到自己逃了,那群被江家派出来抓自己的人,奉江云飞之令追出来,他们的人骑的是的日行千里的良马,有人在林子里逮到了追风,试图通过追风来找他。 或许是因为他对江云飞来说太重要了,江云飞被气得吐血之后,醒过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安排人抓他。 耗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江家的人脉,负责找人的人有很多,他那个院子里的仆从小厮,全都被派出来找他。 那些对他不熟的人手里也拿着用印刷术拓印出来的画像,画像是江云飞挺着病弱的身子骨,耗费了心血,连夜亲手画的。 对方的书画一直都很好,画他的时候用的是那种可以勾勒出细小轮廓的细笔,一点都不抽象,和他本人几乎一模一样。 江云霄甚至觉得,这是他看过画自己最好看的肖像,画了画上的少年意气风发,不管是容貌气质还是神韵,都狠狠的拿捏住。 要是这幅画像不是拿来抓自己回去,江云霄肯定会想拿个画框裱起来做收藏的。不过只要想到这幅画是江云飞画的,他的情绪又变得相当微妙。 通过梦中的上帝视角,江云霄看到好几次追兵和自己擦肩而过,他们一开始找那种客栈,甭管是条件好的条件坏的都找过。 豪华的大酒楼,那些卖茶水点心的铺子这些人也没放过。甚至有几个摊主,江云霄还在他们那里买过粮食。不过因为自己易容易得好,所以没人逮着他。 明明是在做梦,江云霄还是有一种心有余悸的感觉,太险了,差一点点就被抓回去。 尽管自己天生神力,有一把大力气,可是被派来抓他的人又不是只有一两个人,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江家能借助自己的势力调动本地的军队,一个人打几十个,他肯定打不过的。 没能逮到自己,江云飞计划被毁,江母便问:“那宋知玉,可还要娶进家中?要是不让你弟娶他,他兴许自己就愿意跑回来了。” 江母在这个时候当然不知道大儿子的打算,比起宋玉郎这个外人,她肯定还是更在乎自己的小儿子。 因为宋玉郎逃跑的事情,她对这个未来的男儿媳甚至有几分厌恶。 江云飞怎么可能愿意让自己的心上人受这种委屈,若是让宋玉郎被退了婚,万一自己死了也没成功,那对方就算不另嫁他人,也会娶妻生子。 江云飞根本没有办法忍受那种可能,但是夺不了弟弟的身体,他仅剩的血亲就是父母。 江云飞就算是再丧心病狂,也不至于杀父夺身,然后休了自己的母亲去娶一个男妻? 他的牙齿紧紧咬着唇肉,满口的血腥味,晦暗的眼睛被倔强执着的光点亮:“当然要娶,我娶他!” 江夫人道:“可是……” “没有可是,本来就是为我冲喜,江云霄不在,我娶,这也是为了江家的信誉着想。” 江云霄听到这话就生气,说的这么好听,好像过错都在自己身上一样。 甭管怎么样,江云飞还是按照原来算的那个日子娶了主角受,只是和书里不一样,是他这个做哥哥的亲自娶。 成婚当天,江云飞穿了喜服,或许是因为娶的是自己的心爱之人,他的状态竟然有所好转,整个人都神采奕奕,甚至连轮椅都没有坐,直接站起来配合完成了那么盛大的婚礼。 姜家甚至有些喜气洋洋:看来这个冲喜还是很管用,大公子都要有所好转了。 在半空中的江云霄想,当时他真的能够为爱好转倒也不错,如果江云飞没死,顺利的撑过这些年,不会变成鬼修,禹城的百姓也不会出事。 但是天并不随人愿,他这个外来者是成功改变了原有的剧情,江云飞却还是死了。 临死前他那副荣光焕发的状态,分明是回光返照。在刚拜完天地的瞬间,江云飞就被抽走了所有的精神气,当着宾客的面,重重的倒在了地上,然后一命呜呼。 “云飞!”惊慌的喊叫声,哭泣声。 满江府的红色第二日就挂上了白,新婚当夜穿着喜服暴毙,再怀着对江云霄脱离自己掌控的极度不甘,江云飞和剧情中一样,死的头晚就化作了恶鬼。 他如愿以偿的完成了新婚夜,以恶鬼之身,把刚嫁进江家的宋知玉折腾得浑身青紫。 画面开始迅速的推动时间线,和原著中的剧情一样,江云飞成了能够掌控一方的恶鬼。 他甚至比原书中更加恶劣一些,毕竟没了江云飞这个阳气十足的躯体填补,宋玉郎身体出事的时间更短,这也让江云飞比剧情中描写的还要不择手段。 禹城早早沦陷,无数张鲜活的面孔变成了青白的鬼脸。 飘在空中的江云霄有一种被江云飞看到的悚然感。 后者阴恻恻的看着他:“江云飞,都怪你,本来他们还能多活十年,都是你的错,若是你不逃,他们就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那些江云霄熟悉的面孔,全都流着血泪,伸出一双双鬼手,似乎想要把在空中的江云霄拉下来:“二公子,你别想逃,和我们一起下地狱吧!” “不!” 江云霄在这样的噩梦中惊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他猛的坐起来,然后和探查他的情况的秦槐撞上。 秦槐身上没什么热气,差点吓江云霄一大跳。 “怎么了?” 听到对方关切的声音,江云霄回了魂,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在锦城,而非禹城。 有个人在身边,江云霄那种惊慌的感觉有所好转,他看了眼窗外,这会儿外面还是黑漆漆的,看天空启明星所在的位置,至少还要一个时辰才会天亮。 虽然没睡好,可江云霄暂时是不想睡了,他怕自己又陷入梦魇之中。 “没什么,只是做了个噩梦。” 他睡不着,干脆站起身,点了灯,还多添油,拨了拨灯芯,好让屋内的光线能够亮一点。 “这个亮度怎么样,影响你睡觉吗?” 秦槐摇摇头,他是鬼,晚上精神的很,根本不需要睡觉。烛火并不会让他不舒服,只有阳 14.014 [] “求仙缘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你这样的体力,还是趁早放弃吧。” 江云霄听了秦槐的话,沉默了一会儿,这一次却没有轻易松口答应,他也没有多费口舌,只默默翻身上了驴子,喂它吃了块干巴巴的玉米饼,骑着驴顺着还算是宽敞的官道往前走。 像是对方说的那样,大路就开在那里,谁都能走。江云霄骑驴走了,秦槐连忙跟上。 “江云霄,你等等我!” 江云霄听到后面的声音,反而用力的拍了拍驴屁股,让它跑快点。 他走了,秦槐自然会放弃。他也是看出来了,秦槐并没有像他那样求仙缘的决心,只是为了自己才要走这条路。 正是因为这样,江云霄才不能让对方误入歧途。他不想担负其他人的命运,也不想让秦槐后悔。 他狠下心来不管秦槐,对方就一直跟在后面,本以为这人会体力不支放弃,可这文弱书生看起来瘦瘦弱弱的,性格却极其倔强。 江云霄牵着驴子的时候回头,本以为秦槐跑了,结果一转头,却见对方迈开步子跑了起来。 和自己的眸光对上,后者扬起脸,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他本就生的容色好,这样一笑,很难让人不心软。 那么差的体力,还非要跟过来干什么?江云霄嘴上嘀咕,逼自己硬起心肠,他并非刻意要让秦槐吃苦,只是希望对方认知到艰难,自行放弃。 但秦槐明明虚的不行,可硬是跟了他好长一段路。 不知不觉,江云霄又让驴子的速度慢下来,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瞥一下身后。 他对自己说:这不是故意放慢速度,只是担心这出了城门,山路崎岖,又是荒郊野外的,要是秦槐体力不支倒下,然后无人发现,被暴晒而亡,或者是被山里的野兽攻击吃了,他就背负了一条沉重的人命。 禹城那些百姓,他可以说不是自己的过错,但是秦槐若是出了事,江云霄是无法说服自己撇清责任,他肯定会良心难安,生出心魔。 驴子走了半天,秦槐步伐越来越慢,终于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秦槐这是放弃了?还是出事了?江云霄心下嘀咕,情绪有些微妙。也才一个时辰,秦槐应该是放弃了。 出门的时候是上午,现在快接近晌午,太阳有些毒辣,他干脆停下来,把驴子绑在树下吃草,自己拿了食水过来,补充一点体力, 远处的小黑点逐渐变大,然后慢慢就有了人的轮廓,江云霄视力绝佳,自然看清了秦槐的模样。 看到对方的时候,江云霄心中的情绪十分复杂,秦槐竟然跟着追来了,他没有放弃,也没倒下。 秦槐显然也看到了在树下歇着的江云霄,他加快脚步飞奔过来,一边还喊江云霄的名字:“江云霄!” 跑过来的时候,秦槐不小心绊到了路上的石子,眼见着要狠狠的摔一跤,本来坐在树下慢吞吞吃饼子的江云霄把手里的饼子都扔在一遍,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在前者倒下去之前,稳稳的扶住了他。 秦槐就势倒在了江云霄身上,那张苍白的脸因为激烈的跑动染上红晕,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看到你不见了,就一直走一直走,还好,看到了你在树下等我。太好了,我知道你不会就这么抛下我的。” 江云霄本来想说自己并不是特意停下来等他的,但是看着秦槐的眼睛,他愣是一句难听话都说不出来了。 尽管只有短短的相处,他也看出来了,秦槐的性子是极倔的。 这路并不好走,他拖着如此羸弱的身体,却还是硬生生的跟了这么久。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在江云霄心里,秦槐的心性都已经过关了。 他情绪特别复杂,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打了一堆腹稿,结果话到嘴边,只低低的应了一声:“嗯。” 看着驴子在吃他之前掉了的那块饼子,江云霄想起什么,从自己的包袱里掏出水馕:“喝水。” 自己走路的时候,秦槐就跟着上来,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买什么食水,江云霄看他身无长物,就知道秦槐中途应该没有停下来休息过。 其实男人最了解男人,秦槐虽是男子,却本能知道怎么做才会让男人心软。 他气若游丝道:“江弟,我好累,浑身使不上力气。” 江云霄默不作声旋开水囊的盖,凑到他唇边喂他喝。 秦槐不喝水其实也没事,真正能让他不舒服的东西,不是缺少食水,而是头顶的阳光。 他虽然不畏惧阳光,可是晒久了也会不舒服。现在江云霄带他到树荫下歇着,方才搂抱的时候,他又趁机吸了两小口阳气,被太阳晒的那点微妙的不适瞬间就消散干净。 尽管没什么大不了的,秦槐还是就着江云霄那只漂亮修长的手喝下了茶水:“今天的茶水好甜啊。” 江云霄这样喂他喝的水,比昨天他自己捧着喝感觉要清甜许多,仿佛里面加了蜜一般。 江云霄疑惑的看了眼水囊,确定里面装的是和昨天一模一样的凉白开。 他望了眼天空毒辣的太阳,倒也没多想,只觉得是秦槐渴得太厉害,那就先歇一歇,歇好了再上路。 等休息的差不多了,秦槐眼巴巴的看着江云霄,再一次问了一遍:“江弟,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寻仙缘吗?” 这一次的江云霄,到底还是心软了,他默默的收起水囊,憋了半天,终于在小书生期待的目光下吐出了一个字:“嗯。” 不管对方是不是大骗子,是不是想要谋取自己的财产,这是自己做的决定,江云霄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