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锦》 第1章 第一章 将军请节哀。 为您提供大神 海阅 的《破锦》最快更新 第1章 第一章 将军请节哀。 免费阅读.[] 第2章 第二章 小鱼! 幸得阿诚丢了箱笼,及时搀扶,黎锦方才平安无事。 黎锦强行稳了稳心神,对阿诚说道:“我已无事了。多谢阿诚。” 阿诚摇摇头,叹息道:“就连我这条命都是将军给的。将军又何必对我说谢字。” 黎锦一时无言,摇摇头,将自己的右手臂从阿诚怀中抽了出来。 大夏朝风气开明,女子亦可从政,事急从权时,也不甚讲究什么男女大防。 更别提黎锦从戎数载,早已无暇在意自己的女儿身份,她平素都是将自己当成男人看待惯了的。 虽则如此,适才被阿诚抱住了手臂,还是让黎锦生出了一丝异样的感觉。以为此时此刻之事,两人未免有些太过亲密了。 但此时黎锦心神大乱,已无力去思索什么娇羞忸怩之情。 她只是再度怔怔地望向那写着“英亲王府别院”的匾额,感到浑身如坠冰窟。 英亲王家,乃是黎家的仇敌。 仇在何处,黎锦一直没弄清楚。 她只知道自己记事以来,父亲就天天叮嘱她,英亲王家是黎家的大仇人。 只要是黎家的人,不仅决不能与英亲王家有来往、交易,就连路过英亲王家的人踩过的地面,都得立刻唾一口唾沫去去晦气。 而今,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竟然给英亲王家占了,黎锦心中的烦躁与绝望,也就因此不能尽述。 官职无缘无故丢了虽然值得震惊,但黎锦并不如何在意,原本自己上任的时候就是被视为无人可用时的权宜之计。又没锒铛入狱,无端被免职也不至于让她有多愤愤不平。 但家没了就太不一样了。 没有职务,也没有从属的自己,等同于没有身份可言之人。 自己现在到底算什么人呢?黎锦陷入了极深的彷徨。 “将军也不要太难过了。”阿诚拉了拉黎锦的袖子,“黎老将军一家都没事。只是搬出去了而已。” 阿诚说了这番话,黎锦的精神也总算好了些,她深吸一口气,道:“阿诚,你知道他们搬去了哪里吗?” “就是这里。”阿诚抬起手,指着不远处那一座破破烂烂的大杂院。 黎锦又再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先是往前走了几步,才发现手里空落落的什么也没有。原来之前受惊吓的时候,黎锦浑浑噩噩地把手里的箱笼扔了,一直都没捡起来,手里自然也空了下来。 黎锦又捡起了落地的箱笼,战战兢兢地往大杂院的方向走过去。 这几天黎锦承受的打击实在太多了,一桩接一桩,荒诞如梦。就连最初罢官的惊诧,她到现在也没完全缓过来。 黎锦站在大杂院门口往里看,她心里依然抱着阿诚打探到的消息有错的幻想。 这个大杂院,是真的破烂不堪。 房子的砖瓦破得都缺角、开裂了,颜色不是灰就是黑,旧得脏得看不出来本来的颜色。 院子里搭着几根绳,绳子上晾着几件黎锦没见过的衣服,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家人晾的。 “大小姐?”正在黎锦发呆的时候,一个中年女人端着像是洗衣盆的东西走了出来。 女人认识黎锦,黎锦却不认识女人,黎锦有些窘迫。 “大小姐不记得我了?”女人看看黎锦,笑道,“我是徐妈啊。” 黎锦这才想起,家里原是有个管事妈妈,姓徐。 黎锦向来好静,不喜欢与人多交往。年纪幼小时尤其如此,家里有几个下人几乎全然不知。 徐妈因为是个管事妈妈,黎锦就算再怎样糊涂,也多少记得管事的名字,才能想起徐妈来。一般的下人,就算报上名字,她听了大概也是茫然无知吧。 一旦见了徐妈,黎锦更觉羞惭难当。她有心向徐妈打听家里的事情,却又恐怕听到不想听的消息,一时间只觉得愁肠百结。 徐妈道:“大小姐回来了最好。我们上上下下都念着大小姐,想大小姐什么时候回来。富贵贫穷都无所谓,一家人团聚了就好。大小姐想问什么便进去问吧,我这一盆洗好的衣服还急着往外送呢。” 黎锦道:“我知道了。徐妈你赶快走吧,别耽误了。” 徐妈答应一声就走了。 此时,黎锦心中是喜中有忧。 喜的是黎氏将军府虽然败落了,奴仆下人却依然是忠心耿耿,并无离弃背主之心。 忧的是阿诚的消息果然不错,这里确实是将军府上下暂且栖身之地,今后如何处才好呢?黎锦心中不能了然。 黎锦道:“我先进去看看。阿诚你且在这边等我。” 说完,黎锦便把手上提的箱笼扔在了门口地上。 阿诚道:“这个我自然晓得。将军不必担心,请进去吧。” 黎锦点点头,迈步进了大门。 黎锦进了大杂院,再定睛一看,发现这里虽然破烂不堪,情形却比自己所想的好些。 虽然四处都挂着晾晒的衣物,如无数破旗帜一般,令人有些厌烦难过。 但仔细看去,院子里却是打扫得干干净净,地面上连落叶和碎瓦残砖都没有。 住在这里的人,纵然落魄,却也正在竭力让自己显得体面。 黎锦举目四望,看见一间屋子比其他的屋子大一些、也多少气派一些,便进了这间屋子。 她果然猜得不错,这里正是黎家老将军住的屋子。 这屋子虽说是比别的屋子大而气派,却依然是寒酸破烂不堪的。 进门后,有个如同客厅一般的破烂小空间,贴墙摆着几把不似将军府家什的老旧藤椅。 角落里,还有个碎砖砌出来的小炉子,上面烧着一壶水。这炉子连烟道都没有,烟味甚大,呛得黎锦想咳嗽。 黎家老将军就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一手拿针,一手握着一件衣服。那衣服布料也不甚好,看不出是什么衣服。老将军就坐在那里,做着穷人家妇人做的工作,缝缝补补,神色严肃。 说这位是老将军,只是因为他是将军黎锦的父亲,其实他还不到五十岁。 他的相貌也还很不俗,虽是武将,却甚至称得上儒雅英俊。 他与黎锦既是父女,诸多方面也自然有相似之处。 看了父亲那缝缝补补、有些滑稽的样子,黎锦百感交集,心酸地唤道:“爹爹!” 黎父抬头,惊喜道:“小鱼!” 小鱼是黎锦的小名。因她出生时有人来贺喜,送了一条活的红鲤鱼,煞是好看之故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章 第三章 她好像想清楚自己接下来该做什…… 黎锦一边往外走,一边盘算今后该怎么办。 她随身倒还带着二十几两的银票,但这点钱用来养家糊口,连坐吃山空里的山都谈不上。 吃老本是绝对不行的。这点钱拿来钱生钱还差不多。 可怎么钱生钱呢?黎锦一时一点头绪都没有。 说到钱生钱,就想到放贷,但一来没有门路,二来良心也过不去,这念头被黎锦当即否了。 黎锦心想,钱是一定要赚的,而且越多越好,但不能让自己良心上过不去,不干净的钱也绝对不能要。 经商也赚钱。黎锦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 黎锦自然没干过经商,黎家世世代代都没当过商人,但她知道经商做好了真的很赚钱。 院子太狭小了,黎锦刚在脑子里转几个念头、还没来得及想通就出了门。 黎锦看见阿诚老老实实地坐在一个箱笼上,眼巴巴地看着大杂院的门,像一只乖巧温顺的小狗似的。 阿诚眉目生得极为清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睫毛也长。 他虽然已经十六七岁了,长相却比年纪还要稚嫩,看起来颇为孩子气。 配合那温顺老实的神情,就更让人看得心生怜爱。 “阿诚。”黎锦轻声唤道。 “将军。”黎锦还没说话的时候,阿诚就已经站了起来,自觉拎起了箱笼。 黎锦道:“跟我把这些行李搬进去。” “是。”阿诚点点头,他早已做好了这个准备。 倒是黎锦还要自己动手去拎上两个箱笼。 两匹马看到主人进门,也跟着进了大杂院。 倒是黎锦有些犹豫,这两匹马是不是不该进门? 在将军府和军营住着的时候,马都是有专人牵去马棚的。这大杂院却没马棚。 她犹豫了片刻,心想就这样吧。 眼下也没条件讲究这个那个的,顾忌琐事,不让马进大杂院,放在外面被人牵走,岂不是更加麻烦。 黎锦带着阿诚回去了黎父所住的屋子,道:“爹爹,孩儿回来了。” 黎父道:“回来了就好。我这屋子里倒还有个小仓库,小鱼你可以把行李先放在那里。” “是。”之前黎锦也看到了那个小仓库,她原本便是想把行李先放在那里的。 行李放下后,黎锦再同父亲谈起话来。 黎父问道:“这是何人?” 黎锦道:“他是孩儿收留的流民,名叫阿诚。现在是孩儿的随从。他忠心耿耿、聪明伶俐、办事可靠,听说孩儿被免官,他无处可去,便跟着孩儿回来了。” 黎父端详了阿诚一番,道:“看上去倒还可以。但这孩子相貌不似平头百姓,眼下咱们家已落魄了,他真能在咱们家这大杂院栖身吗?” 阿诚连忙深施一礼道:“小的忠于将军。愿意一生效犬马之劳。” 黎锦也道:“他应该是可以的。据孩儿所见,阿诚性情极好,是难得一见的忠心之人。” 黎父道:“既是这样就先住下来吧。待徐妈回来的时候,小鱼你可以和她说一声,让她给你和阿诚安排收拾个住处便是了。” 黎锦问道:“家里现在有什么需要孩儿做的事情吗?” 黎父道:“暂时没有,你现在刚回来,风尘仆仆的就先休息吧。就有需要你做的事情,也是明日后日再做打算。” 黎锦道:“既是如此,我想现在先出门去看看。” 黎父问道:“你要做什么?” 黎锦道:“孩儿无事。孩儿只是想出去闲逛散散心罢了。” 黎父道:“那便去吧。” 黎锦点了点头,带着阿诚便又出了门。 黎锦自然不是想闲逛,她现在哪里有那个心思。 说散心倒还沾点边,但黎锦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想事情。 她人待在原地,脑子就转得不快。走走路,倒容易想得明白。 所以黎锦有事情想不通的时候,就喜欢到处乱走。 但是出了门,黎锦却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离京五年,她现在对这里的一切都是半生不熟,朦胧间有些印象,却记不清楚。 五年前黎锦还有些年幼,性情又不怎么老成,故而对家附近的事情了解得也不算多。 黎氏将军府还在的时候,黎锦想事情其实也不需要出门。将军府很大,她在家乱走足够用了。 但现在,黎锦暂时只能栖身在这个大杂院里。 这院子里一来太狭小,二来也杂乱,三来看到残砖碎瓦的房子,心情难免难受。 所以黎锦只能出去走走散心,抒发一下憋闷之情。 也别说,与阿诚信步走上一段时间之后,黎锦还真的生出了灵感。 虽然不知道自己经商能做什么,但她可以看别人都在卖什么啊。 小时候在黎氏将军府的时候,她不怎么出门。 离开了将军府到军营生活的时候,也是如此,连买日用杂物都是阿诚代劳的。 别说经商了,就连商人们在卖什么,黎锦知道的都不怎么清楚。自然想到经商也是两眼一抹黑了。 黎锦福至心灵,对阿诚说道:“走,我们去市场看看。” 黎锦也不记得自家附近的市场在哪里了。但打听这个,可比之前打听黎氏将军府在哪里、出了什么事简单多了。 市场离这里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黎锦与阿诚很快就来到了市场。 “馒头!馒头!新出锅的热乎馒头!” “馄饨嘞!馄饨嘞!现包现煮的馄饨!好吃极了!快来买呀!” “刚杀的羊肉!还冒着热气的羊肉!快来买呀!不买就要凉了!” “栗子!栗子!糖炒栗子!喷喷香的糖炒栗子!” “腊肉!熏鱼!自家做的绝顶美味!逢年过节、走亲访友都少不了它啊!” ……………… 市场很热闹,人声鼎沸,车水马龙。 小商小贩叫卖的吆喝声,也是此起彼伏,震耳欲聋。 好静的黎锦听了,被震得脑仁儿都疼,耳朵里更是嗡嗡响。 想到自己将来怕是得天天来这种地方,黎锦的内心里就由衷地感到一阵绝望。 她心说自己真是最怕吵闹,但事到如今,也没条件娇惯自己了。 罢了罢了,什么事情不都得想法子适应。 自己从前还是当将军的呢。虽然幸或不幸地没赶上战争,但若真有战争,还不是得一马当先、奋战在前。 战场上的厮杀不比市场上的叫卖吵闹十倍百倍,难道仅仅因为害怕吵闹就能退缩吗? 这样鼓励了自己一番,黎锦总算安定了一些。也许是被震得麻木了,也不觉得市场上的叫卖声吵得让自己难以忍受了。 黎锦现在的新感觉,就是自己饿坏了。 她这一路上,都没怎么吃东西。 阿诚倒是随身带了些干粮,是加盐的烤饼。 这东西刚烤出来的时候,倒很酥脆好吃。一旦凉了,吃起来就又硬又咸。 路上没条件烧热水,她和阿诚喝的都是水囊里装的冷开水。这种水喝几口还可以,用来送那种冷烤饼,就简直难以下咽。 黎锦并不怎么追求奢华之物,生活方式也是十分淡泊。 但她却是很难吃下粗粝的饭食,就算饿极了,为了求生也是只能艰难吞咽几口而已。 这个毛病,真不是黎锦想克服就能克服的。粗粝的食物,一旦勉强自己多吃几口,她忍不住的时候,就会当场吐出来,还不如不吃更能节省些体力。 不知为何,阿诚虽然是流民出身,却和黎锦有着相似的毛病。 真是少爷身子随从命,黎锦想着这话,对阿诚有些心疼。 难道随从也会在毛病上随了主人吗?这一点黎锦也很疑惑,但事情就是这样。 两人刚回到京城的时候,黎锦由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4章 第四章 这样东西必须得好吃。 黎锦发现自己真是个呆子。 摆在眼前的事情都看不到,反而舍近求远,想些大而遥远的事情。 人人都有吃的需要。 黎锦自己就特别挑剔吃食,不可口的食物吃不下去。 在市场上闲逛的时候,看到的听到的,也多是叫卖各种吃食的声音。 这就可以看得出,卖吃食的这一行,挣钱更容易些。 黎锦自忖,普通的小商小贩都可以靠卖吃食挣钱,她应该也可以吧。 黎锦虽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神机妙算足智多谋的能耐,但她清楚自己并不笨。她只是欠缺经验,尤其是欠缺经商这一行业上的经验罢了。 因为生活经历比较简单,黎锦没什么机会展现她熟读兵书学来的计谋,反而常被人视为纸上谈兵的绣花枕头。 但黎锦知道自己虽然不算极好顶尖的人才,也绝对不像传闻中那么差劲。她只是不愿意为自己辩白而已,随别人怎样说吧,与己何干? 黎锦是个性情爽快单纯的人,她只关心自己想关心的事情。比方说,如何解决眼前的麻烦。 她一旦关心起这种事来,非但流言蜚语全都忘在脑后,就连一旁的人在说什么,都能全然听不见。 黎锦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在市场上经营食品的这件事。 她的思路跳跃转换得很快。决定了要往这条路上发展后,犹豫马上就消失了,只是接着思索更细的计划。 她应该卖什么食品才好呢? 首先要考虑到的是,不能与别人重复。 像是馒头、馄饨、糖炒栗子、腊肉、熏鱼这类食品,都要首先排除。 现在没有条件到远处做买卖,只能在离大杂院近的市场经营。 上述那些食品,在黎锦与阿诚去过的市场上,都已经有人在销售了。需要买这些东西的顾客,肯定更愿意在自己熟悉的商人处购买。 黎锦刚到这市场做买卖,自然是初来乍到、不受人信任的生面孔。不卖些别家没有的东西,生意难免会惨淡不堪。 其二,这样东西不能是现做的。 那些卖现做食物的商贩,要么是自己有个或大或小的商铺,要么是带着一辆极宽大极齐整的车。 这种车名唤餐车,又叫小吃车。宽敞巨大如一座小房子,各种家什食材都可以摆放在里面,人在里面烹饪食物,无惧风吹雨淋,做好后顺着窗口递出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可。 无论是想要商铺还是餐车,都需要花费不少钱。 眼下黎锦虽然穷了,倒不至于连这个也买不起。她只是不愿意还没挣着钱,就把钱花出去罢了。 而且,当场烹饪食物虽然更加新鲜诱人,但操作过程就会被别人看见。 围观者中说不定就有聪明的人,琢磨出来黎锦经营的食物做法,学会了自己也做起来。 若只是顾客学会了,倒还问题不大。 怕的就是别的商贩学会了,也经营同样的东西,跟黎锦抢生意。黎锦虽然不见得抢不过他们,但能避免的麻烦,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所以,这样东西,一定要是能在自己住的地方偷偷做好了,再弄到市场上去卖的东西才行。 有了其二,就有其三。 这样东西,不能是只有热着吃才好吃、或是冷热时口感滋味相差很大的东西,最好是冷着吃更好吃、或者至少冷热吃起来没什么区别的东西。 其四,这样东西的成本既要尽量低,又要最好一时卖不掉也不至于腐坏。 黎锦已经不是意气风发的有钱人了,她现在与一贫如洗也相差不大。 既然穷了,就没法抱着挣钱了最好、赔钱了也无所谓的淡泊之心。现在的黎锦,可是认认真真非得挣到钱不可的。 成本低的东西,才能让黎锦经营的时候,不至于太诚惶诚恐、忐忑不安。 其五,虽然是废话,但这样东西必须得好吃。 什么东西好吃呢? 肉是好吃的。 油炸的东西是好吃的。 但是用肉做的食物,赚钱时未必能赚几个钱,赔钱的时候肯定能把现在的黎锦赔得直掉眼泪。这连想都不用想,必须要立刻否决。 而油炸的东西么…… 烹饪时气味不好、操作麻烦、还有可能烫伤这些都是小事。黎锦是一想到在院子里架个大锅,下面烧着旺旺的火,里面倒上满满当当的油,心就要滴血。 而且,炸东西的油又不是能一直用的,不勤换的话,很快就会变得浑浊。 没有良心的商贩,倒是不在乎用浊油炸东西,但黎锦不愿意赚没有良心的钱。 况且,就算自己经常换油,那换下来的油又怎样处理呢? 直接倒掉必然心疼,而用来做菜点灯的话,就算大杂院的人都竭力消耗,也是消耗不完的,只会越来越多。 所以,油炸的东西也不能卖。 黎锦把这些条件都考虑了一遍,一时没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什么破绽。于是她就姑且当成,自己现在的想法尚算完善了。 黎锦的心里一旦有了打算,心情也就没之前那么忧愁难过了。 吃到最后,白粥有点凉了,但黎锦还是吃得很香。 吃完了这顿粥,黎锦对父亲说:“明天开始孩儿要做事了。” 父亲神色微喜,道:“小鱼要做什么事?” 黎锦摇摇头,道:“解释起来很麻烦。明后日,爹爹且看孩儿做的事吧。” 老将军笑道:“很好很好。小鱼你这孩子从小就有主意,你做事为父最不担心。” 黎锦微微点头。 黎锦又对阿诚说:“你今日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们便要出去。” 阿诚极温顺地点点头:“是。将军。” 三人吃罢晚饭,黎锦便去了为她安排的那个小屋子里休息。 黎锦现在就连灯都舍不得点起来,那太费油了。 幸而外面月色尚好,而不远处的原将军府现英亲王府别院也灯火通明、十分明亮,就连黎锦住的小屋子都能借到光。 倚靠这借到的光生活,也让黎锦甚为唏嘘。 黎锦暗想,自己恐怕是永远都没办法把大杂院当做家来看待的。 在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5章 第五章 我仍知道将军说的自然是对的。…… 有一家商贩刚好定制了一辆新的推车,因此就嫌旧的推车太小了。一时又舍不得扔掉,就先放在了角落里。 黎锦本来想让对方把这小推车白送给自己,但对方表示不愿意。她想了想还是先离开了。 之后,黎锦就这样几乎问遍了这条街上所有的商贩,结果也还是没有一个人愿意把推车白送给她。 这让黎锦多少感觉有些遗憾。 黎锦又回到有多余小推车的那家,对方索价三十文。一番讨价还价后,她以十文钱的价格买了下来。 现在,事情至少已经有了开头。 根据黎锦的经验,一件事从零到一是最难的,从一到一百却往往出乎意料地简单。 而这辆小推车,就是黎锦要做的事情的“一”了。 黎锦做的第二件事,是推着这辆小推车去买糖。 她打听小推车的时候,也顺便把卖糖的几家商贩都看在了眼里。 虽然黎锦打算买的糖的重量,其实犯不上用小推车装,但能推回去的东西,为什么要用手拎回去呢。 其实黎锦就连车都不用自己推。阿诚有眼色得很,小推车刚买下来,他马上就抢着去推车。 黎锦就连试试推这车的手感是不是轻松舒适的机会都没有。 阿诚作为随从,真是最贴心不过了。他伶俐得实在不像流民出身,黎锦有时对此感到很可惜。 两人来到一家杂货铺门前,黎锦让阿诚在外面等候兼看守小推车,她自己径直走了进去。 这家是个大买卖,看起来明显比别家商铺气派。但东西卖得也比较贵。 虽然黎锦想在起步的时候省钱,但有些钱是没法省下的。 这家的糖虽然比别家的卖得贵一些,但只有在这家才能买到白糖和冰糖,别家都只能买到红糖。 也不能说一分钱一分货,只是因为这家买卖大、货品全罢了。 “一斤白糖要三十文钱?!”黎锦简直以为自己是听错了,不由得提高了音量。 这辆小推车讲过价后才花了十文钱。一斤白糖能买三辆小推车? “一斤鲜羊肉才十五文钱。你这一斤白糖,能买两斤好羊肉?!”黎锦不满地说道,“这也太黑了吧!” 店家道:“大小姐,话不能这么说。羊肉虽然是肉,却是本地出产的。白糖虽然是调料,却是自海上进口的西洋糖,稀罕得很。这一条街上也只有小店才狠心进了些货,就是为了您这样的贵人。成本高,自然不能卖得便宜了。” 听见店家称自己贵人,黎锦脸就一热。 她上街时有意穿着朴素布衣,更没戴什么簪钗,只用一块灰色头巾包着粗粗梳理的发髻。 如此穿着打扮,黎锦自以为与平民百姓的妇人无异。 想不到店家一眼便看破了,还以“大小姐”“贵人”称呼,这更让刚失了身份不久的黎锦深感窘迫。 她只得依然硬着头皮说道:“我不是什么大小姐。我穷得很。家里有孩子闹着要吃这个,我非得买不可。你便便宜些吧!” 店家先是沉默了一阵子,被黎锦的目光看得急了,便无奈道:“大小姐,并不是我们亏心卖高价,实在是因为白糖这东西进价就高。我们是做生意的,总不能赔钱吧?” 黎锦道:“便宜些。” 店家想了想,道:“你若卖得多,便算你二十八文钱一斤。” 黎锦依然道:“便宜些。” 店家勉强道:“二十七文钱一斤吧。” 黎锦道:“二十文钱一斤。” 店家道:“这决不可。我们进价也是要二十一文钱的。” 黎锦道:“真这么贵?” 店家道:“实是如此。” 黎锦道:“那二十一文钱一斤。” 店家笑道:“这如何使得?大小姐你若是开买卖能这样让价吗?” 黎锦与店家软磨硬泡了好久,终于以二十二文钱一斤的价钱,买下了五斤白糖。 虽然买了糖,也不能就这样立刻离开。 店家吝啬,不肯免费送黎锦一个容器,这白糖就拿不回去。装白糖的器皿竟然还要黎锦另外出钱购买,须得五文钱。 店家道:“这么好的白糖,自然要用精致的坛子罐子装着才称得上。我这罐子虽然不大,却是青花瓷的,你看这花纹多么漂亮精美,岂不值得五文钱么?” 黎锦以鼻音“嗯”了一声,表面上不置可否,心里倒也是同意店家的说法。 这青花罐子做工非常精细。一丝割手的毛碴毛边都没有,更没有气泡、小孔等瓷器常见的瑕疵,釉彩的图案看似朴素却很整洁。虽然不是上等品,但在民间已算得上极好的器皿,五文钱倒也算不上高价。 但黎锦终究还是心疼这五文钱,她又问道:“罐子太贵了,可有袋子能送我一个么?” 店家道:“袋子是有,不能送你。你若要买,五文钱。” 黎锦吃惊道:“一个袋子为何也要五文钱?” 店家道:“那是上好白缎子做的袋子!白糖这样珍贵的东西,怎能用布袋装着?布袋粗糙,容易漏了,岂不心疼?” 黎锦不太懂行,但觉他说得有理,便道:“你把那缎袋子拿来给我看看。” 店家自柜台后面又取了个雪白的袋子出来,小心翼翼地拿给黎锦看,道:“你若是不买,便只许看,不许摸。这袋子洁净无比,你若摸脏了,算谁的?” 黎锦微愠道:“我的手也不脏……” 但虽然这样说,她倒也不太在乎店家的话,只是探头去看这缎袋子。 这缎袋子果然也很精美,虽然无法触碰,却仍能看得出来光滑细腻,晶莹洁白,与常见的布袋全然不是一种东西。 黎锦思忖良久。 大杂院那边多半是找不到这般洁净的器皿或口袋了,这里的东西尽管贵,斟酌一番却仍得咬牙在这家购买。 虽然觉得青花瓷罐子更值些钱,但这东西沉重而易碎,并不如白缎袋子实用方便。 于是黎锦道:“这白缎袋子便宜些。” 店家道:“你若是二十三文钱一斤买糖,买五斤我便白送你。” 黎锦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6章 第六章 阿诚可以随时陪着将军的。…… 眼下,这片空地上,有十来个孩子正在玩耍。 其中大的十二三岁,小的不过七八岁,男女都有。 他们的穿着算是很普通的,有些孩子身上的衣裳还有补丁。 但黎锦却看明白了,这群孩子并不是真正的穷人家孩子。当然,肯定也不是出身富贵人家的孩子。 真正的穷人家孩子,从小就要干活,哪有大把时间同小伙伴们玩耍? 这些孩子,应当是穷人中的上中等人家的孩子吧。 他们会在这里,大概是学堂的先生突然有事或休假了一天,这些孩子没事做,就到这片空地上玩耍的关系。 因此黎锦才能今天一大早就见到他们。平时想看见他们,大概要等到下午或傍晚放学的时间才行。 黎锦昨天出去散心的时候,似乎就见到这些孩子们在空地上玩,她当时心情迷茫混沌,倒没在意。 等心情舒缓了,黎锦就想起了昨天看见的孩子们,当时便心想他们要是早上也在这里就好了。 现在试着往这方向多走了几步,居然真的见到孩子们又在这里玩,不由得大喜。 自己的运气有时还是可以的,黎锦心想。 这些孩子玩的,是一种叫“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一人扮演“老鹰”为进攻方,一人扮演“母鸡”为防守方,余者均扮演“小鸡”为躲避方。 规则似乎是这样: 老鹰只能灵活跑动绕到母鸡身后,不得推搡拉扯踢打母鸡。 母鸡张开双臂横向来回移动,阻止老鹰前进到自己后方抓到小鸡。 小鸡们必须紧紧抓住或抱住母鸡或前面的小鸡,并躲避老鹰的捕捉,如果被老鹰抓到了或是抱着前面的伙伴时脱手了,都算输。 小鸡被老鹰抓到,或是脱手的时候,小鸡就要去扮演老鹰。而老鹰则进入小鸡的队伍,成为新的小鸡。 基本规则应该就是这些吧,黎锦也没机会玩过,都是她在一边看热闹时猜测总结的。 看起来,这游戏真是挺无聊的,但这些孩子却玩得不亦乐乎。就连黎锦在一旁看了,居然也油然生出羡慕之意。 “将军为何叹息?”一道清亮的少年声音在身旁响起,瞬间便把黎锦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咦?”阿诚的询问,让黎锦愣了一下。 自己刚才叹气了吗?就连黎锦本人都没注意到。 黎锦回忆了一番刚才朦胧模糊的想法,微微伤感道:“大概是因为我很羡慕他们吧?我从小就很孤独,没有哥哥姐姐,也没有年纪相近的朋友伙伴,连学堂也没去过。十四岁就去戍边了好几年,也没立到什么功劳,后来果然被贬回去了。一事无成,连条咸鱼都不如。” 黎锦本想顺口自怨自艾几句,但转念一想,这样聪明伶俐的阿诚,还是孩子时就沦为流民,也不知吃了多少苦,自己与他比起来,命岂不是好得多了?想到这里,她又深觉羞惭,便住了口。 阿诚生来命便很苦。但他从不抱怨。 父母早亡,遇到黎锦之前,阿诚不知经历了多少颠沛流离。他应当是好人家的孩子,不但识字、颇知礼义,账算得竟然比黎锦还好。 黎锦文武双全,自然不是不会算账。但她算大一些的数就要用上纸笔或算筹,不比阿诚能以心智强算。 收留了阿诚之后,黎锦发现阿诚竟然有这样的本事,就把自己采购算账的私事全都交给了他。以阿诚的忠厚老实,想来不会是爱占小便宜、会贪墨的人。 阿诚也确实十分值得信赖,跟着黎锦也有好几年了,别说实打实的错事,就连一件可疑的事情,黎锦都没见到他做过。 是以,黎锦要回京的时候,想到自己走了,阿诚留在那里无人照拂,很放心不下。而她也不怎么情愿与阿诚就此别离。 不料阿诚主动提出要跟着她回去,当时也让心乱如麻的黎锦多少安稳了一些。 黎锦正在回忆往事的时候,阿诚却神色严肃,似乎在思索她方才的话。 黎锦更觉得不好意思,她方才说那一番话,不过些许感伤而已,若是阿诚误会了黎锦的意思,对她出言安慰,她便更要惭愧了。 但没想到阿诚思索了一番,却是开口问道:“将军可是想玩耍什么游戏么?将军若是也想玩游戏,阿诚可以随时陪着将军的。” 阿诚说出这番话,实是出乎黎锦意料。她又细一思索,觉得阿诚其实问得不错,自己确实偶尔也想玩耍些什么。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现在就连吃饭都要忍到把事情办完了才能安心果腹,哪里有什么玩游戏的时间。 何时家境回到了小康之上,或许还能认真想想。 黎锦想到这里,对阿诚笑道:“谋生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哪有时间玩耍啊?以后再说吧。阿诚,谢谢你啦。” 阿诚听了,微微不喜道:“将军真不必对我说谢字的。” 黎锦的笑容更加明朗,她抬手抚了抚阿诚的头顶:“好啦好啦。别计较这个,咱们还是办正事吧。” 说完,黎锦立刻转身,也不看阿诚此时的表情,而是走近那一群孩子,朗声打断了他们的游戏。 “孩子们,想不想要一笔零花钱呀?” 黎锦声音清朗,音量虽然算不上很大,却显得很高,一开口附近的几个孩子便都听到了。 黎锦对他们打招呼的内容,算不上很有诱惑力,反而有些像拐子在哄骗小孩。 但黎锦相貌华贵,气质洒脱,怎么看也不像坏人。 因此孩子们听见黎锦的话,并没什么不安的反应,只是停下来一齐望着她。 扮演母鸡的孩子道:“无功不受禄。你是要我们做什么才肯给钱?” 他们居然连这个道理都知道,黎锦不由得感到有些稀奇。 黎锦笑道:“你们可知道‘山里红’?红红的,有指甲大小。出了城,山中树上常见这种野果子。你们若是摘了……” 她用手臂比了一个洗脸盆大小的圆圈,道:“谁若是拿来这一盆‘山里红’,我便给他十文钱。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7章 第七章 滚烫的香甜气息直往鼻子里钻。…… 黎锦笑道:“你们知道这些道理就好了。栋梁之才。” 扮演母鸡的孩子道:“我这就去采果子。” 说完,这扮演母鸡的孩子便连游戏也不玩了,径直朝出城那条路走了过去。 其他孩子见到他这样,也跟着走了。 那扮演小鸡的女孩子见同伴都走了,犹豫片刻,自己去了不同的方向,应是回家去了。 黎锦见状心中一松,对阿诚道:“我们也该回家吃饭了。” 阿诚温顺地点点头,便依然跟在了黎锦身后。 黎锦回到大杂院,又胡乱煮了一小锅米粥,便当作早餐,同阿诚吃了。 吃过粥后,黎锦找到了一口更大的锅,仔细刷洗了一番。 又找了原本就很干净的一块白布,洗了洗就晾在大杂院里。 她的动作太快,阿诚想抢过去的时候,黎锦就已经做完了。 也不是没考虑过让阿诚干这活,但就因为阿诚太老实听话,黎锦反而不好意思处处都利用他了。 不怎么擅长开口差遣别人,宁愿自己动手,这也是黎锦的一个毛病。自己虽然觉得不好,却懒得去改。 阿诚见她麻利地干完了这些活,似乎很是沮丧。他有些没精打采地道:“将军可有能用得上我的地方吗?” 黎锦见阿诚意气消沉,便宽慰道:“等送山里红的人来了,就用得着你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阿诚摇摇头道:“我不想待在别处。阿诚只想待在将军身边,等着将军什么时候用上阿诚。” 黎锦道:“好吧。” 黎锦想了一想,阿诚大约是不愿与不熟的人待在一起。而徐妈给阿诚安排的住处,当然是与别的下人共用的,他不愿待在那种地方,也是理所当然。 想到这里,黎锦就不劝阿诚回去休息了。她心里还暗想,可惜现在没什么条件,不然真应该让阿诚单独住一间屋子。这计划在黎锦脑子里转了转,也先搁置了,眼下有更着急的事情要做。 等孩子们摘了山里红送来,想来还要一段时间。 黎锦又想起,自己的床还没铺呢。昨天已经在床板上敷衍睡了一夜,现在先铺床吧。 黎锦道:“阿诚,你可先去我那屋子里坐一会儿。” 阿诚听了略有些惊讶,道:“我到将军房中闲坐,不好吧?” 黎锦道:“你不愿在我屋子里坐着也可以,但你总得有个地方坐着歇息吧。” 老将军的屋子,虽然白天一直敞着门,也有椅子,想是预备接待随时可能会来的客人吧;但阿诚与老将军又不熟,去他那里叨扰似乎并不好。 黎锦特意想了想,也只有自己的屋子能给阿诚提供个坐下来的地方。 黎锦的屋子很小,也就没放椅子。她坐着的时候,一般就直接坐在床上。 但黎锦的屋子里,还放了一把很小的“马扎”。 这东西别名“胡床”,是一种轻便的坐具。 它以木棍与粗布制成,可以折叠成扁平的形状,能够绑在马上,以便下马时可以就地休息,故名马扎。 黎锦将自己房中这把马扎拎了出来,递给阿诚,道:“你先随便找个地方坐,我铺完了床就出来。” 说罢,黎锦转身进了屋子,打开自己千里迢迢拿回来的行李,就一面翻行李、一面铺起床来。 黎锦生活一向简朴,就算她想自称两袖清风,也不算多夸张。 行李里没什么值钱的物件,都是些黎锦觉得有意义的东西。 黎锦的计划里,还有一些细节尚未考虑周全,她一边铺床,一边想这些细节。 这种单纯动手的时候,她脑子转得通常比平时还快。 从行李里,黎锦忽然翻出了一面锣。这是她当将军时,用来呼唤稍远处的手下,或是开会时让昏昏欲睡的人重新清醒的。因为是近乎祖传的私人物件,她便从老家带到了边疆,又从边疆带回了这里。 黎锦又翻出了一叠药铺包药用的黄纸,还很新,从未使用过,纸质也很光滑。这叠黄纸让她有些困惑,死活想不起来是在什么情况下得到,又为何特意带回来的。她稍微一回忆,没想起来,也就不想了。大约是偶然得到的,回京那天走的急、心情也乱,就顺手带回去了吧。 这一面锣和一叠黄纸,本是极其无用的东西,但黎锦却看得很高兴。之前有些苦恼的问题,有了这两样东西,恰好可以迎刃而解了。 黎锦铺好了床,拿出了行李里将来或许常用的东西放好,就出了小屋子的门。 她一出门,就看到阿诚眼巴巴地坐在马扎上,似乎一直望着她所住小屋的门。 “将军!”一看到黎锦出了门,阿诚也马上站了起来。 阿诚的皮肤白皙,相貌清纯俊秀,一双眼睛更是又黑又亮。他看着人的时候,总让人怀疑是只成了精的小狗,乖巧异常。 阿诚认真看着她的时候,神态很是动人,甚至有点楚楚可怜的气质,令人心生怜爱。就连黎锦都有些招架不住,觉得被他这样看着很不好意思。 “我的私事儿办完了,可以休息一会儿了。”黎锦说道,“阿诚,你会用纸包药吗?” 阿诚听了黎锦的话,露出了有些迷惘的神情,他道:“将军,什么用纸包药?阿诚听不明白。” 黎锦道:“你不会也可以。现在我恰好不忙了,可以设法教你。” 阿诚道:“多谢将军。” 黎锦道:“这有什么好谢的。差遣你干活儿而已。” 阿诚认真道:“那便是谢将军让我有事可做。” 黎锦笑了,正要同阿诚继续说些闲话,大杂院门口的地方却传来一声叫喊。 “鱼将军在吗?!”是个少年微哑的声音。 刚对阿诚说过的话,立刻就要食言了,这让黎锦觉得有些不自在。 送山里红的孩子们一来,这就到了该劳动的时候了。没办法,忙完了再教阿诚包药吧。 但继续干活也不错,黎锦本来就不怎么想在忙碌的时候抽空休息。她更喜欢忙完了心里惦记的事儿,再考虑放松。【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8章 第八章 愣着干吗?尝尝看啦。 黎锦的手法虽然轻柔,却很坚定果断。 这动作看起来很简单,却也不算什么容易的事情。新鲜山里红的皮脆薄而娇嫩,极容易弄破,手重了就会弄破皮,卖相自然会变得极差。 但如果担心弄破山里红,而慢吞吞、小心翼翼地翻炒的话,糖浆就凉了。凉了的糖浆,就裹不到山里红上去。 黎锦的手法却是不疾不徐,恰到好处。 这样一操作,糖浆就均匀地裹在了山里红上。 锅中的温度降低下去的时候,糖浆就又从金黄色转变回了白色。 白糖裹在山里红上的样子,实在红白相映,艳丽动人,娇俏可爱,看起来也十分美味。 黎锦是第一次亲手制作这种食品。即使看见这些糖裹山里红出了锅,她也十分紧张忐忑,完全不知道吃起来怎样。 就像在翻弄豆腐一般,黎锦小心翼翼地以长柄勺子舀起一枚裹着白糖的山里红,倒在自己的掌心上。 糖浆尚未完全冷却,手心处传来温热的触感。 黎锦深吸了一口气,把山里红含入口中,谨慎地品尝起来。 果然,即使裹上糖衣,山里红终究还是有些酸的。 但因为外面这层糖衣的调剂,山里红的酸味远不像平素印象中那么酸涩难耐,反而显得清新爽口。 白糖的甘甜与山里红的酸味相映成趣,令人吃了不觉抵触畏惧,反而越吃越有滋味。 别人喜不喜欢黎锦不知道,她自己吃了是蛮喜欢的。若不是想到这是要卖的商品,她一个人或许能断断续续地吃掉半锅。 在黎锦含着这颗山里红,轻轻咀嚼到完全吞下的时候,一旁的阿诚始终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她。 相比他的年龄,阿诚的相貌本来就显得年幼,他露出这种天真表情的时候,看起来更是像那些玩老鹰捉小鸡的孩子们的同龄人一般。 黎锦看了阿诚这副模样,觉得有趣,不由得淡淡一笑。 “伸手。”她又执起那长柄勺子,舀上五颗山里红,倒在了阿诚的掌心之上。 阿诚有些窘迫,连忙将另一只手覆在上面。他双手紧紧合在一起,也不知道是害怕黎锦再收回去,还是担心有别人要来争抢。 黎锦轻笑一声,道:“愣着干吗?尝尝看啦。” 阿诚白皙的脸颊微微泛红,他有些惊讶地道:“这很值钱吧?真的可以给我吃吗?” 黎锦笑道:“不是为了让你吃,又何必给你?你先尝尝好不好吃再说。” 阿诚想了想,用上拇指食指中指三根手指,一起拈起了一颗山里红。他似是极担心失手跌落,捏着山里红的时候,手都在微微颤抖,好不容易才把这枚果子送进嘴里。 山里红一入口,阿诚便露出有些苦楚的表情,眉头微皱,还跟着吸了口冷气。 黎锦暗忖,原来阿诚竟有些怕酸,这点也真像是个小孩子。 但阿诚嚼着嚼着,脸上的痛苦神色便淡去了,换成了一副快活开心的表情。 黎锦道:“味道怎么样?好不好吃?” 阿诚睁大眼睛道:“是将军的手艺,自然是美味无比的。” 黎锦笑道:“这是准备卖的商品,我不要听奉承话,你说实话便好了。” 阿诚道:“刚入口时有些酸,但嚼一会儿就吃得出甜味了。酸甜程度刚刚好,清爽可口,我觉得很好吃。” 黎锦有些不信,追问道:“真的吗?阿诚你不要对我说奉承话,若是你顺着我说话,我信以为真,直接拿去市场上卖,卖得不好,我可是会更难过的。” 阿诚有些委屈,道:“我就是觉得好吃嘛。难道将军不让我说奉承话,我就要违心地说它不好吃吗?” 黎锦道:“那你为什么把剩下四个果子揣在怀里?难道不是因为觉得难吃么?” 阿诚听了更觉委屈,一副要哭的样子,道:“阿诚知道这果子珍贵,舍不得一下子吃完。藏在怀里是为了慢慢吃,将军怎么这样误会我呢?” 黎锦道:“你拿出来吃吧。这种东西,任你吃再多,能吃多少?了不起我这些不拿去卖,全自己吃掉罢了。” 阿诚听了,便将山里红从怀里又取出来,一颗颗地送进嘴里,道:“阿诚真的觉得这个好吃。阿诚就算会骗人,也不会骗将军的啊。” 黎锦盯着阿诚的眼睛和脸孔看了半天,也确实看不出来一丝心虚的神气。 这东西本来的确有些酸,就算刚吃的时候微微皱眉,倒也不能说明并不喜欢。 可能,自己确实误会阿诚了吧,黎锦轻轻叹气,抬手摸了摸阿诚的头顶。 “好啦好啦。是我误会你了,不好意思啦。”黎锦有些羞涩地说道。 阿诚焦急道:“将军怎能向我道歉?折煞我了!” 黎锦道:“为什么不能?误会人了就该道歉,我现在也并非是什么将军。” 阿诚摇摇头,似是不知道该如何反驳黎锦的话。他脸上的神色,比之前黎锦误会他时更加忧虑不安。 黎锦看了阿诚的模样,觉得可爱,情不自禁又伸手摸摸他的头顶。阿诚没什么反应,但神色有些呆滞。 黎锦道:“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我再给你一勺,你可愿意吃吗?” 阿诚不安道:“这不是越吃越少了?这样不好吧?” 黎锦道:“你莫要想那些!我说能吃多少就能吃多少!阿诚你吃是不吃?” 阿诚大声道:“吃!” 说罢,阿诚便将双手向上摊开。 他的手指修长而纤细,颇为秀丽,像西洋琴师的手。 黎锦心道,这孩子本应生在富贵人家,不料只有富贵相貌却没有富贵命格;沦为流民的日子暂且不提,就连跟着自己的时候,居然也没过上几天像样的日子,不禁又有些唏嘘。 黎锦便狠狠舀了一大勺子,倒在阿诚手上,道:“想吃就吃,吃光了我再炒就是了。” 阿诚乖巧地点点头,道:“阿诚知道了。” 阿诚吃山里红的动作,十分文雅小心。 他的三根手指拈着红果子,极优雅地放进嘴里,抿着嘴小口小口地咀嚼,简直连脸颊都不跟着动。 阿诚吃东西的模样,很像某种小动物。而且,与其说像小狗,倒不如说更像一只小鸟在进餐。 比起黎锦,阿诚的姿态气质反而更像一位名门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9章 第九章 我现在便给你示范,你可看清楚…… 终于,老将军吃完了第一颗糖雪球。 “味道还可以。”老将军说道,“酸甜可口,吃起来颇为清新爽口。” 黎锦微微喜悦,道:“爹爹觉得这种东西可以拿去卖吗?” 老将军道:“这虽然不是我吃过的最好的零食,却是我吃过的最有意思的零食。若是遇到有缘之人,应当会极好卖才是。” 黎锦思忖了一下,觉得父亲说的并非纯为了鼓励自己,实话应当居多,不由得心情稍微安定了些。 黎锦道:“爹爹有什么能改进它的意见吗?” 老将军想了想道:“这种海上来的西洋白糖很贵吧?用这样贵的配料做小吃,怕不是会赔本儿?换成红糖如何?” 黎锦摇摇头,道:“若是用红糖做出来的,就没有这种白雪梅花一般的清秀之美了。而且红糖杂质太多,做出来会略有药味,不如白糖的味道纯正。这糖雪球的成本虽高,但若是在这上面节省,反为不美。” 老将军点点头道:“这个我也不太懂。小鱼若是觉得合适,就用白糖做吧。” 黎锦道:“爹爹觉得这糖雪球的甜味如何?是否太淡太酸?若是太淡太酸了,我便翻炒时额外再加些糖,盛出时也不敲掉太厚的糖衣。” 老将军又吃了几颗,沉思道:“我觉得现在就很好。只爱吃纯粹甜食的人,不会太喜欢你这种零食。愿意买你这种零食的,应当是喜欢酸却又吃不得太酸的食物、或是喜欢酸甜口味的人。你若是加厚糖衣,既不能讨好到爱吃纯粹甜食的人,又浪费了糖,提高了成本,实在没太多意思。” 黎锦想了想,觉得老将军说的话很有道理,便微笑道:“爹爹指点的是。孩儿受教了。” 老将军笑道:“有女如此,为父甚感欣慰。这么一说,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卖这糖雪球?” 黎锦道:“现在。” 老将军一惊,道:“现在就去?都已经准备好了?” 黎锦道:“我本就只炒了一盆而已,卖到晚上怎么也卖光了吧?” 老将军沉思了一下,道:“这样很好。事不宜迟你快去吧。” 黎锦点点头,道:“是,孩儿走了。回头再来找爹爹说话。” 说罢,黎锦退出了老将军的屋子。 黎锦对阿诚道:“我想好了。今天就去卖这些糖雪球。成与不成,听天由命吧。” 阿诚自然没意见,只是连连点头。 黎锦道:“阿诚,你会包药吗?” 阿诚微微摇头,道:“将军已经问过一次了。阿诚不会。” 黎锦对这件事倒也并未忘记,不过觉得阿诚可爱,故意逗他多说几句话而已。 黎锦笑道:“我记得你上次是这么说的,但还是想再问一遍。万一这次问的时候你又想起来了呢。” 阿诚摇摇头,道:“将军,阿诚并不是以前会,现在忘了。阿诚一直都不会包药,自然想不起来。” 黎锦道:“不会包也可以,我现在教你。” 阿诚谦逊地点头,道:“多谢将军。” 黎锦道:“这原是我要你帮我的忙,你对我谢什么?” 阿诚道:“将军教我做事,我便心生欢喜。自然要谢。” 黎锦听了阿诚的话,有些害羞,讪笑着没接话,只是说道:“我现在便给你示范,你可看清楚了。一会儿,这些麻烦琐事都要你做的。” 阿诚温顺道:“阿诚明白。” 这药铺包药的手法,说难倒也极其简单,说简单却是自己悟不出来的技艺。 两张形状大小都相同的纸,拿起时便要合在一起。 纸分四角,其中一角对着自己,强名之以为“南角”。 而其余三角,则将远离自己那角强名之为“北角”,左手边的谓之“西角”,右手边的谓之“东角”。 这东南西北四角的称呼,无非是为了便利,自己若能明白,叫一二三四,春夏秋冬也无不可。 由于黎锦教阿诚包药,本来只是为了包装糖雪球而已,故操作时,便直接以糖雪球进行演示。 先将一大勺糖雪球倒在两张合在一起的黄纸上。 再提起两张纸的“南角”与上面那张纸的“北角”,捏合在一起,马上朝“北角”的方向折上一道皱痕,压过去。 此时,马上提起左手边两张纸的“西角”,朝着“东角”的方向极力一叠。 再提起右手边两张纸的“东角”,连同一部分本已折过去的“西角”一起,也朝着“西角”的方向用力一叠。 此时,纸包住的糖雪球形状已经与方形极为接近了,只余出一张下面的纸的“北角”而已。 这时再将整个包着糖雪球的鼓胀方形部分,朝着“北角”的方向用力一叠一压。 还多出的一片“北角”,只需插进靠近“南角”的部分,自然形成的纸张缝隙即可。 “阿诚,学会了吗?”黎锦有些如释重负地说道,“我也很久没包过这个了,本来担心若是忘记了该如何是好,幸好回忆了一番,倒还记得。” 阿诚道:“大约是会了。将军且容我再练习几次。” 说罢,阿诚又用黄纸叠了三包糖雪球出来,手法轻巧。 黎锦道:“还不错。看来大约是不用练习了,趁着天色还早,我们快去市场上叫卖吧。” 也不知怎么回事,阿诚包出来的纸包,看起来就莫名比黎锦包出来的整齐紧实一些。 自己莫非是笨手笨脚的人吗? 黎锦禁不住将手抬起来,她看了看自己一双冰笋,明明也生有洁白细长、犹如水葱一般的手指,应是聪明伶俐之人的手才对。难不成只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镴枪头么? 算了,不想这个了。黎锦豁达地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 急切间,也找不到适合盛装的盆子,黎锦索性将炒糖雪球的锅当成容器端到了小推车上,再用洗净晾干的白布一盖,出去叫卖的行头就基本齐全了。 虽然已经准备了这些东西,但黎锦却不急着走。 她又把刚找出来的那面锣挂在了小推车的一边,配套的锣槌也挂了上去。 阿诚睁大眼睛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0章 第十章 你这东西不会有毒吧?…… 阿诚在坊间听了这些闲话,就讲给黎锦听。黎锦听了虽心有不平,但也没余暇多管闲事。 想不到,现在竟然轮到她自己面对这些了。 小商小贩这种人,日子真的是很辛苦啊……虽然黎锦此时还是情不自禁仍将自己当将军看待,但当下的处境,确实能让她对小买卖人心生更多同情。 阿诚推着小推车的时候,黎锦走在他身边,脑子里也在想各种各样的事情。 下午这个时间,税吏应当不会来了,但他们若是来了,自己又该如何应对呢? 想到这里,黎锦又是微愠。 她本来算得上好脾气的人。作为曾经做过将军府大小姐与边境将军的人,黎锦觉得自己能有这样的脾气,实在是温和得简直不正常。 就连莫名其妙地被贬职成平民百姓,回京城又发现自己家忽然穷得几乎一文不名,她都没有生气,只是有些伤心难过罢了。 父亲黎老将军的性情就异常温厚宜人,黎锦应当是随了他的脾气,又较他锋芒毕露一些吧? 但黎锦的脾气好,只是不容易因为自己的事情生气而已。并不妨碍她想到别人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便心生不平。 黎锦薄怒了一回,便在心中盘算,若是有不长眼的税吏也向自己要什么“维护费”,自己便豁出脸面与他大吵一架。 她虽然连争吵时要说什么都想过了,心中却还是有些不安,生怕现在琢磨好的气势,真遇上对手的时候,便泄了气、失了力量。 如今这般胆小,哪像是祖上起便总是将军,自己也当过将军的人呢?黎锦又在心里自嘲苦笑。 自从兼失了职位与身份,黎锦的性子似乎也懦弱了许多。这便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又算是“得意的猫儿欢似虎,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了。 黎锦思虑至此,不由得心中一凛,忽然胆气横秋,泰然自若起来。 原来人潦倒之时,若有心力注意到自己的狼狈,强打精神、命自己装作若无其事的话,此时精神面貌即便不说焕然一新,看来却也是“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样子。 完全振作起来虽然难,但强打的精神,也能使人稍稍重拾往昔神采。 黎锦正是处于这强撑门面的阶段,自己虽然心虚,却将锋芒放出,看起来仍很神采奕奕。 她本就生得容貌华贵、风姿秀逸,将锋芒微露之时,看来更是如孤鹤立于家禽之中,极为醒目。 路人经过时,也要多看黎锦几眼。但因为她容貌太过贵气,神态也飒爽凛然,便不敢逼视,离得近一点,反而都扭头走了。 黎锦没怎么注意到周遭氛围的变化,倒是推着小推车的阿诚看出来了。 阿诚腾出一只手去拉黎锦的袖子,用极小的声音说道:“将军。” “嗯?”黎锦看出阿诚是有话要对自己说,便微微曲膝,将右耳朵凑到阿诚唇边。 阿诚微声道:“将军吓到别人啦。和气生财。将军露出威风凛凛的样子,别人都不敢过来了。” “这样啊。是我疏忽了。”黎锦微窘,不知不觉间便流露这种神情,真不像个商人。 于是黎锦想着自己和善时摆出的表情,收起锋芒,微微一笑,对阿诚道:“这样如何?” 她一收起锋芒,神气便重归温润,似暖玉生烟一般,令人看了心生欢喜。 阿诚面色微红,道:“可以了,这样就很好。” 黎锦长吸一口气缓解紧张,道:“那么,现在就开始吧。” 阿诚也很紧张,他轻咬银牙,睁大眼睛,脸颊绷得很紧。 黎锦拿起了锣槌,当的一声敲在锣上。 这一声十分响亮,周围来往的人都能听到。 众人但见,一位容貌不凡的美貌姑娘,身边跟着一位清秀俊俏的少年,推着小推车正在敲锣,也不知他们要做什么,都好奇得纷纷驻足停留、转头观看。 “糖雪球!新鲜上市的糖雪球!别处绝对没有的糖雪球!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1章 第十一章 英亲王府别院,你可知道吗?…… 黎锦摇摇头道:“您多虑了。自然不会有毒。我与您素不相识,今日分明是第一次见面。便是有人买凶想要谋害您,也不可能指使我、用出在这零食里下毒的手法啊。” 说罢,黎锦又伸手想把零食拿回来。 她的本意,只是想打开自己先当场试吃,打消紫衣女子的戒心而已。 但紫衣女子却不知是误会了什么,反将拿着纸包那只手往后一缩,道:“我不信!你这是被我说中了心虚,想要藏起证据么?” 黎锦苦笑道:“您自然可以这样想,但我实在是没有那个意思。” 紫衣女子便拆了纸包说道:“既是如此,我便打开看看是什么东西。” 黎锦做的糖雪球,品相极好,皮肉毫无损伤。 西洋白糖似新雪一般,厚实地裹在饱满的红果子上,甚是好看。 酸酸甜甜的香味,似有似无地散发出来,还是很诱人的。 紫衣女子想了想,用指头拈着糖雪球,给自己侍女嘴里一人塞了一个。 “好吃吗?”紫衣女子很不安、又带点认真地问道。 “好吃。” “还行。” “太酸。” “奴婢觉得挺好的。” “酸。” “不错。” 紫衣女子的侍女们,倒也是实诚之人。她们似乎并不思量自己说话主人爱不爱听,都是想什么就说什么,主仆关系似乎还不错。 看来这紫衣女子神气虽然倨傲,性情倒未必有多么恶劣。对侍女而言,倒是很不错的主人。 这紫衣女子,衣着华丽、出行也有排场,比起黎锦似还年长个两三岁,不知是哪家达官贵人的千金。 黎锦望着紫衣女子,心中一动,但觉这人倒很合眼缘,与自己年纪也相差不远。 她记起自己年幼时不爱出门说话,在边塞又多待了几年,回来京城后,自然也没什么朋友能够来往,有些可惜。 黎锦暗想自己若还是将军、或是将军府的大小姐时,本可以尝试下与她结交。 但眼下黎锦的身份只是平民百姓,打这样的主意,别人只会觉得她曲意逢迎、攀高结贵而已。若不愿自取其辱,也只能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黎锦又一想,自己若不是平民百姓,可能也与这紫衣女子从未有机会相识。 可见“一饮一啄,莫非前定”,这般思量了一会儿,她也就释然了。 黎锦思索的时候,紫衣女子听了侍女们的评价,正在好奇。 紫衣女子面上露出微微烦恼之色,犹豫片刻,索性自己真的拈起一颗吃了。 黎锦看紫衣女子吃了,有些紧张。 她一时屏息,简直不知道该盯着紫衣女子看对方的反应,还是该故作洒脱全然不放在心上。 “还凑合吧。”紫衣女子随口吐了个核出来,“你这‘糖雪球’是怎么卖的?” 黎锦想了想,道:“这一包,本来是送给您的。您若是喜欢,不愿白拿,便看着给吧。” 原本黎锦心中预想的定价,是十文钱一勺。这一包约有两三勺,按说应该按二十五文钱卖,但对方豪富,看样子随便给点钱都不至于少到哪里去,她便说了让对方“看着给”的话。 紫衣女子道:“你这东西味道倒还凑合,但成本应当不高吧。” 黎锦摇摇头,道:“西洋白糖是稀罕货,很贵的。” 以这紫衣女子的出身,当然不会觉得西洋白糖很贵。但黎锦猜想,她多半并不知道西洋白糖究竟是什么价钱。 哪有达官贵人的大小姐会到杂货铺买白糖的?柴米油盐方面,她们应当都是外行。 在西洋白糖很贵这一点上,黎锦所说的倒确是实话。但听在紫衣女子耳中,“很贵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与黎锦说的多半就大不相同了。 紫衣女子听了,又想了想,道:“你现在,究竟有多少‘糖雪球’?” 黎锦掀开白布给对方看,道:“不多,只得这一小锅而已。这是稀罕的东西,本来就没法多做。” 其实是黎锦不敢多做,想试卖一番,才只做了一小锅。但这番实话,黎锦当然也不会和紫衣女子说破。 紫衣女子想了想,又道:“既然就这些,你连锅卖给我罢了。” 黎锦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微微委屈道:“若是连锅也卖给你,我便不能做新的糖雪球了啊。” 紫衣女子道:“你可以买个新的。我也不占你便宜,五两银票可以吧?” 黎锦淡然地点点头,道:“嗯,还可以,够我买个新的铁锅了。” 其实黎锦惊讶极了,连锅若能卖上一两银子、也就是一千文钱,她都很满意了。 紫衣女子道:“连白布也给我。若是没有遮挡,难免会落一层灰。” 黎锦道:“这个自然。没有问题。” 这紫衣女子,竟然直接给了黎锦五两银票。 直到黎锦拿在手里的时候,也还觉得颇为不真实、如同做梦一般。 自己这是遇到贵人了吗? 黎锦心想,她一直觉得自己的运气还不错的,今天看来,也的确如此。 担心紫衣女子后悔,黎锦急忙将银票揣进了怀里。 紫衣女子道:“你下一锅什么时候做?这一锅又能放几天?” 黎锦道:“明天下午吧。我今天没有锅了,还需再买一个新的养起来才能做。眼下天气凉爽,放个三五天问题不大,但我还是劝您早点吃完。” 紫衣女子道:“你明天能到我家送一锅吗?” 送货上门啊……黎锦刚回来京城,对道路、人家都十分不熟悉,紫衣女子的要求让她稍稍有点为难。 黎锦转念一想,紫衣女子这般排场,想是京城中极有身份的贵人,要找她家,应也不难。 于是黎锦点点头道:“我知道了,但不知贵人家住何处?” 紫衣女子道:“‘英亲王府别院’你可知道吗?离这不远。” 黎锦当时还在想银票的事情,精神有些涣散。听紫衣女子开口,她本来想也没想地便要说“不知道”,幸而开口前又把紫衣女子的话在脑子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2章 第十二章 阿诚只是怕达官贵女罢了。…… 至紫衣女子过来与黎锦说话之时,阿诚更是蜷缩起了身子、紧紧握住黎锦衣襟,一声都不肯出。 也亏得黎锦身材纤长、衣裳宽大,她若是生得再娇小些,也遮不住阿诚了。 阿诚道:“阿诚不是怕生。阿诚只是怕达官贵女罢了。” 其实黎锦心里也很纳闷,阿诚按说本应是不怕生的。他从前到现在都经常帮黎锦跑腿,而跑腿这种活儿,也不是太怕生的人干得来的。 黎锦又想了想,终究没能想得通顺,只得问道:“为什么怕达官贵女?” 阿诚微微红了脸,道:“阿诚恐怕他们把阿诚夺走,阿诚就没法陪伴着将军了。” “阿诚是这么想的啊……”黎锦不由得沉吟了起来。 阿诚的容貌着实出众,明眸皓齿、清秀脱俗,甚至称得上美丽。 虽然穿着庶民百姓的衣服,但看起来简直像是个女扮男装的漂亮小姑娘。 就连早已看惯了阿诚的长相,而且也素来并不看重色相的黎锦,有时都能忽然注意到阿诚的黑亮大眼或是笔直鼻梁,想来阿诚在寻常人眼里定然是美貌非常。 但黎锦心中还是有些疑惑,就算是这样,也没必要这么惧怕那个紫衣女子吧。 “达官暂且不提,贵女不是也很好吗?”黎锦道,“焉知她们之中,就一定没有能真心待你的?” 阿诚听了,神色黯然,道:“阿诚不愿。” 黎锦道:“为什么?” 阿诚道:“阿诚只想过安逸自由的生活。若活着要看他人眼色,还不如去流浪来得自在。” 黎锦听了倒有些不好意思,道:“好啦,我明白了。人各有志不可强求,你的想法是对的。” 黎锦虽然是这么说,不过她还真的很为阿诚操心。 原本带阿诚回京城,是想自己虽然被贬官回去了,但父亲的人脉还在,设法托个人情,以阿诚的聪明才干,被贵人保举一番,不说前途无量,也应是大有可为的。 但她却没想到,竟然连自己老家都出了事。 世人难免捧高踩低,落魄时别人都不来了。黎锦在大杂院也住了两天,一个访客都没见到,以后大约也很难会来了吧。 把阿诚推荐出去这个设想,终究也落了空。 黎锦因此,多少觉得有些亏欠阿诚,虽然知道他并不会因此不满,但她心里难免过意不去。 思前想后,黎锦也没想出合适的下一步安排。 或许让阿诚尝试去科举,考个文官还是有些前程的。虽然可惜了阿诚的天生神力,但现在并非乱世,武官难得出头,也只有科举是个向上去的正经途径。 黎锦又想,要不然,自己也去参加几次科举? 她推想自己被贬官,多半是因为凭空任职、根基不稳,又没立下什么功劳所致。 可边境一直太平无事,黎锦又能怎么样呢,她总不能去主动挑起一场战争吧? 所以被削虽然冤枉,但细思起来倒也不是完全想不通的事情。 凭空指望官复原职怕是难了,还不如考上几场考试,碰碰运气。 想到这里黎锦也很头疼,她本来就没正经上过学堂,只跟着家里的文武教师学习过而已。 她虽然爱读书,读的却多为地理风物、农林医工之类杂书闲书。 应试作文一类知识,却是近乎一窍不通,怕是与十来岁的童子相比,行文也不占优势。 准备靠科举走上仕途的人,多是从小就专门在专攻这方面的,自己要与他们竞争,怎么想也并不容易。更何况,现在家境不好,连聘请教师为自己补习科举这方面的知识,也是缺少条件。 这样一想,若是要阿诚去科举,他的困难与自己也差不多,或许还更多些。 黎锦越想这些,越是深觉头疼。她一时无法,只得不去想了。 黎锦对阿诚道:“我们先去趟米铺,多买些米。再去趟铁匠铺,买些锅盆碗碟便回家。” 阿诚点了点头,道:“阿诚明白。” 刚到市场上就赚到了钱,黎锦非常高兴。 她先将五两银票换成了四两半的银票,剩下半两银子换成了五百文钱。 民间若是想买卖东西,用银子或银票都极不方便,换成铜钱,虽然重量增加了不少,但实用性更是高得多了。 换钱之后,黎锦和阿诚去了米店,很干脆爽快地买了八十文钱一袋、重五十斤的米。现在,整个大杂院的人也能都上好一阵子大米了。 买的时候,黎锦还特意选择了品质比较优良的那种塞北粳米。 把大米袋子拎到小推车上正要走的时候,黎锦突然心血来潮,又赶回了店里,花了十文钱买了五斤糯米。 粳米与糯米掺在一起,蒸干饭或是煮粥都比单用粳米口感更好。 买了米之后,黎锦觉得只煮白粥太过单调,又去了肉店。 她选了一条品相、颜色都好的猪里脊肉,二十二文钱买了下来。 黎锦路过卖蔬菜的摊位时,又花两文钱买了一把芫荽。 芫荽是雅称,俗称就是香菜,有的人极喜欢,有的人恨之入骨。 黎锦是喜欢的那群人,她记得自己父亲以及老下人应当都不讨厌香菜,阿诚也是不讨厌香菜的,但是为了保险,还是出锅之后各人自己往碗里加吧。 黎锦买了芫荽,正要走的时候,看到生姜甚是新鲜整洁,又花了两文钱买了一块生姜。 路过调料店,黎锦又花十文钱买了三两胡椒粉,这东西是舶来品,大夏还不怎么种植,是以价格很高。 但胡椒粉提鲜、增香、去异味,用处极大,也不容易霉变或是遭虫,甚至还有些许驱虫功效,家里常备上一些,也是值得的。 一进了铁匠铺,黎锦便是径直选了一口周长犹如人两条手臂伸出环绕大小的新铁锅,索价一百文钱,讨价还价后,八十六文钱买下。 又买了几个大小不一的铁盆,分别是二十文、二十八文、三十文。这种铁盆,黎锦几乎看不出来大小之外的区别,但感觉到做工也还不错,尚算满意。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3章 第十三章 能除秽气、通神明,沁人心脾…… 黎锦道:“不会的。做人都要守诺。一切定做细节,我们多商量些便是了。” 于是,两人便开始半是商量半是争竞地讨论起了定做的细节。 此后,黎锦与此人的讨论,十分冗长费时,但终究是商量清楚了。 黎锦定制了二十个镀银铁碗,每个十五文钱。 又有五个镀银铁盘,每个十二文钱。 镀银筷子二十双,每双八文钱。 或许还有些东西黎锦一时没能考虑到,但她现在定做的餐具就是这些了。 这些东西,因为是定做的,都是先交一半定钱,预防人定做了又不肯回来取,害得铁匠铺子因此吃亏等等。所以定钱就要先付。 黎锦本以为自己的要求,十之八九不能满足,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进来问问而已。没想到一打听就解决了。这么看来,她也算是运气不错。 她今天耗费时间最多的也就是这里了,比叫卖的时间还要长得多。 争论讲价了许久,黎锦想起来都心烦意乱。虽然有些焦躁,但想起事情到底是解决了,依然还是很欢喜的。 在这家定制东西的时候,黎锦看到他们有个像账本的本子。 黎锦交了定金之后,他们便用本子记了日期、时间、买主、物件、形状尺寸的要求、定金多少、总价多少等等,最后让黎锦签下名字,他们又用印章盖了个印花,作为证据。 最后,铁匠铺主人又手写了一份收据给黎锦,内容与那像账本的本子上写的内容看来没什么区别,同样盖了个印花,递给黎锦。 黎锦道:“这便是完成了么?我什么时候来找你们拿货?” 店家道:“七日之内,必定完成。再过七天,你拿着这收据来找我们便可。” 黎锦道:“既是这样,我便先走了。” 黎锦出来后,对阿诚道:“今天的事情都办完了,我们先回去吧。” “阿诚知道了。”阿诚听了微微点头,推着小推车便走在了黎锦的一边。 黎锦道:“其实你走在我前面也可以的,我不在乎。早点回家才是正事。” 阿诚听了也没移动,只是摇了摇头。 他好像从不来都走在黎锦的前面,多数时间,阿诚走在黎锦后面,偶尔、比如今天,则是走在黎锦身边。 这虽然是他对黎锦的尊重,但反而让黎锦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黎锦过去确实是收留了流民阿诚,但也不过是收留而已。他从来不是自家的奴仆,身家性命并不真正属于黎锦。 阿诚虽然是黎锦的随从,但黎锦并不完全将他当作自己的下属。阿诚是黎锦的随从,不过是因为她需要在收留他的时候给阿诚一个身份罢了。 在黎锦的心中,阿诚本来就是随时都有权利离开的自由之人。如果他有条件到更好的地方就职,黎锦也是会真心祝福他前程锦绣的。 虽然阿诚若是离开了自己的话,黎锦应该会感到寂寞,但这份别离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她不能为了自己的自私,不让阿诚有前程。 黎锦本来就有个叫黎秀的弟弟,据父亲说出仕去了,回家时姐弟俩未能相见,实在可惜。 五年过去了,她也不知黎秀现在生得是什么模样,实在感到颇为遗憾。 阿诚的年纪比黎秀略大一点点,容貌又十分年轻。黎锦猜想他们看上去应是同龄人才对,但因为没见到黎秀现在的模样,这猜想也只能算是猜想。 黎锦心想,自己对阿诚多少有些偏爱,大概与她离家在外,与弟弟多年未见有关。 想到黎秀,黎锦颇感寂寞,也不知道他在外的日子过得好不好。 弟弟现在,究竟在哪里就职呢,仕途是否顺利? 父亲什么都没和黎锦说,黎锦都有些担心黎秀是不是出了事,父亲才不愿和自己提及的。 又想到父亲的脸上始终没什么忧虑之色,出事应当也不太可能,便决定暂时还是别思考这种事了,免得给自己心里添堵。 回去就下厨吧。黎锦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同阿诚走回大杂院去了。 一进了大杂院,黎锦就让阿诚帮忙刷洗新锅,自己则是打了水,开始处理各样食材。 洗净了芫荽与生姜,先放在一边的盆子里。 又稍微清洗了一下猪里脊,投入盛有冷水、刚刷洗好的锅中。 由于要焯水,之前里脊肉就算洗得不仔细、甚至不洗都行。 直接清洗生猪肉,也只能洗掉些浮灰而已。 但若是将生里脊肉投入冷水锅,等水开起来的时候,立刻捞起来,再用冷水清洗一番,就会变得相当干净了,比起用冷水清洗的效果好得多。 焯过猪肉的沸水,是不适合喝也不能洗衣服的。虽然放冷了还可以用来灌溉,但大杂院里什么东西也没种,只能直接当废水倒掉了。 黎锦对此感到甚为可惜,幸好,这些水一开始加进锅里的的时候,就并不多,扔了也就扔了。 倒掉锅中废水之后,再洗掉焯水时留在锅里的泡沫等污物,便可以开始正式煮粥了。 将适量粳米与糯米放入空锅中,加入大量冷水,盖上锅盖。 猪里脊肉先切片再切成小丁,加盐、胡椒粉拌匀腌制。 洗净的姜非常新鲜,不干也不硬,同样先切片再切丁,切的过程中鲜姜特有的辛辣香味也跟着飘溢了出来。 这种姜的香味,能除秽气、通神明,沁人心脾。黎锦切姜时深深吸了几口香气,觉得足以平心安神。 切碎的姜也丢进里脊肉丁里,再拌匀腌制。 再将芫荽也切成碎末,芫荽这种植物向来香气扑鼻,切的时候自然散发出芬芳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神清气爽。黎锦最喜欢这种香气了。 一切辅料都准备好了。 这时,便要静待一段时间了。 虽然等待的时间会很长,但这时的锅是离不开人的。米粥煮沸的时候,一眼没看到就可能会从锅里潽[pū]出来。所以还是要尽量全心全意盯着锅的状况,不能走神聊天。 米粥煮沸了,这时就要稍微将锅盖错开缝隙,控制锅内温度不要过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4章 第十四章 将军的大恩大德,阿诚没齿难…… 果然,粗瓷碗与细瓷碗,在重量上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黎锦心里这么想着,好奇地来回翻看着手上的这个大碗。 这种碗确实是相当大,也许沉重也是与它的大小有关。 它摸起来尚算光滑,但颜色却不是莹洁如玉的纯白,而是一种又灰又黄的怪异白色,或者可说是一种又黄又白的浅灰色。 没有花纹,外层涂着一层暗淡的灰绿色,碗虽然应当不算旧,却因为颜色显得与新无缘。 这种碗非常之厚,厚度快有一指了,自然也因此非常沉重。 黎锦道:“细瓷碗很贵吗?” 老将军道:“若是对过去的我们家而言,自然不算什么。但如果说的是穷人家的话,还是挺贵的负担呢。” 黎锦轻轻叹了口气,她想了想,又忍不住说道:“孩儿今天在铁匠铺订购了一些镀银的铁碗。” 老将军很高兴地道:“那很不错啊。” 订购一些镀银铁碗有什么很不错的呢?黎锦暗想,父亲好像永远都是这样淡然而又乐观。 他什么事都觉得很好,什么灾难都觉得问题不大。从黎锦有记忆以来,她都几乎没见过父亲着急上火,也简直没有见过父亲生气发怒的样子。 黎锦觉得自己已经算是脾气很好、容易看开的人了,但与父亲相比,在这方面的境界却差得很远。 不过黎锦也并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她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当年离家的时候,黎锦年纪很小,太单纯,不谙世事,几乎还是个小姑娘呢。 她只知道父亲病了,弟弟当时太年幼,而朝廷需要至少有一个人去镇守边疆,并且当时找上了黎家。 而这个人选,黎锦想了想,在家族里也只有自己适合些,所以她就负起原本应该是父亲的责任,去当了将军。 而现在过了好几年,回家后,黎锦回忆了一下当年的情况,忽然觉得事情实在有些可疑。 当年父亲生病的事情是真的吗?他该不会……只是装病不想去镇守边疆吧? 以前就隐约这么怀疑了,只是时至今日,黎锦觉得自己的怀疑越来越可信了。 当年黎锦离家的时候,可是抱着父女或许再不能相见的决心去的。 她当时在边疆镇守时,几乎日日挂念父亲的病体,生怕这一别便是生死永别。 不料才过了一年多,父亲忽然寄信来,说自己万幸,身体已经痊愈。 黎锦多疑地以为是父亲骗她,心中依然忧愁不安。就连父亲后来寄给自己的信,她都要怀疑是早已病故的父亲在生前写好,死后又托人定期寄出给自己安心的谎言。 幸而又过了一段时间,黎锦见到父亲的信件中,提及了一些时下的新鲜事情,并且能对她在信中所述之事有所回应,她这才稍微放心了些。 但就算在这时,黎锦也是常常怀疑,与自己通信的人并非父亲,而是父亲找来的与自己笔迹相似、代写信件的人。对方为了让自己在边疆安心镇守,就这样一直欺骗了下去而已。 可惜的是,时间久远,黎锦已经忘记自己当年是为什么又相信了与自己通信的人是父亲的了。 总而言之,在那之后,父亲再没提过生病的事情。 当年,黎锦以为他是对自己报喜不报忧,便有疾病也瞒着自己不提。但她现在回家一看,显然也并非如此。 现在的父亲,怎么看都是健康得很,毫无病色。 身为女儿,黎锦自然希望父亲越是健康强壮越好。但结合当年的事情一想,父亲的健康强壮不能不让她又不由得重又生起疑心。 黎锦想到这里,不由得轻叹一声。 “小鱼,怎么了?”老将军看出女儿的不高兴,便问道。 黎锦道:“爹爹,阿诚虽然是我的随从,却也是我的得力助手。他聪明乖巧,十分能干,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孩儿觉得如果与粗人同住,太委屈他了。孩儿想让他住在别的地方。” “这倒是个问题……”老将军想了想道,“不知这孩子愿不愿住在我这屋子的‘厢房’里?” 厢房本来是不好的位置,指的是在正房两旁的小房屋或者小房间。但若是住在老将军的屋子的厢房里,倒是要比与下人同住强得多了。 阿诚却是吓了一跳,说道:“这怎么成?阿诚哪里有资格叨扰老将军呢?!若是允许阿诚单独住的话,阿诚倒想在院子空地里搭一个帐篷,在那里凑合栖身也便罢了。” 黎锦听了阿诚这话,心里虽然知道该说些别的,却没一时忍住,不由得失声笑了。 黎锦这一笑,与她一贯温和庄重的形象很不符合,时机也不恰当。 阿诚听了,心生疑惑,怔怔地看着她。 老将军也笑了,他道:“也是有趣。锦儿年纪还小的时候,天气和暖之时,就喜欢在自己院子里搭帐篷,不喜欢睡在屋子里。听了你这话,锦儿大概是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才笑的。” 黎锦收起了笑容,道:“天气和暖时暂且不提,现在可是秋天了,再过些日子便要入冬。你若睡在帐篷里,该多么冷啊。京城又不是山区,柴火都要花钱买的,在帐篷里烧火取暖也绝不便宜。” 阿诚有些为难地道:“这的确是没办法。我将就着冷些算了。” 老将军道:“我看你这孩子性情倒实在,伶俐俊秀,也确实像是好人家儿女。既是锦儿要关照的人,我便顺着她,护着你一些便是了。” 阿诚听了老将军的话,似是颇为感动。他当场便要跪拜下来,却被手疾眼快的黎锦拉住了。 黎锦道:“这么点儿事情,不至于下跪谢恩。这件事我和父亲做主,就这么定了。” 阿诚道:“多谢老将军。多谢将军。” 黎锦道:“不必谢了。我们武将世家,本没那么多讲究。我有一个弟弟出仕在外,对他甚是想念。阿诚你今后便当我是姐姐,我们做一家人相处好了。” 阿诚听了,脸有些红,表情很是微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5章 第十五章 英亲王府的莲湖郡主,连琥。…… 之前能想出糖雪球来,大概是那时黎锦运气正好的关系吧。现在她想再创作些新的美食,却偏偏什么都想不出来了,很是烦恼。 黎锦一时睡不着,却又不愿出门、又舍不得点灯熬油。无法又无聊,她便在床上回忆自己过去读过的书。 黎锦记忆不算绝佳,但仍比多数人强得多。数年前读过的书,数年后虽不能默写背诵,却仍能回忆起脉络与知识来。 闭着眼睛在床上回忆这些,倒也与读书的感觉所差不多。 可惜,还是想不出来在脑子里温习的书,其中有什么当下能用到的知识……黎锦在心里烦恼了一番,慢慢也就睡着了。 第二天,黎锦仍然是早早起了床。 用昨天买来的那口大铁锅炒了三倍于昨天分量的糖雪球。她另找了一块干净布盖在上面,便去了不远处的英亲王府别院。 因为阿诚说过不愿接近达官贵女,黎锦这次便没有带上他,而是独自去了英亲王府别院。 拿着那个上面写着“放行”的信封给门卫看了看,对方果然进去通报了。 看来紫衣女子果然守信,叫自己过来,确实并非消遣。 黎锦便将那写着“放行”的信封收了起来,心中百感交集。 她一面想着紫衣女子甚是豪爽,本应是可结交的朋友,双方却是当下这样的身份,很觉得可惜;一面又感到近乡情怯。黎锦一想到要进这原是自己老家的英亲王府别院,多少有些高兴,更多的是难过。 不多时,一名侍女出来,领着黎锦,往英亲王府别院深处走了进去。 黎锦左顾右盼一番,觉得多数布局与自己临走时无异。少数细节可能是有所变化,但她也不能确定,那些变化,到底是真的有变化,还是自己的记忆出错。 毕竟已经过去了五年,她对京城城中的布局已经几乎全都忘记了。对家里的事情虽然比京城要熟悉得多,但她也不能确定自己的记忆就一定可靠。 此时,紫衣女子独自坐在一个亭子中的石桌前面,她身后站着几名侍女。但黎锦看不出来那些侍女和昨天与紫衣女子一起上街的是不是同一拨人了,也许是确有重合的吧,她昨天就没怎么认真看她们的长相,现在自然记不清楚。 紫衣女子见黎锦来了,便指着自己身边的一个位置道:“你可坐在这里。” 黎锦奇道:“咦?我一介平民,怎能与金枝玉叶平起平坐?似是不妥吧?” 紫衣女子道:“我不在乎这种规矩。我瞧你顺眼,便想与你同坐。难道你反而是嫌弃我么?” 黎锦愣了片刻,沉静地摇摇头,道:“我若是上去了这亭子,这推车里的一锅糖雪球便没处摆放。我是为送这些糖雪球给您而来的,不是为了与您同坐一处来的。” 紫衣女子听了大笑,道:“这是小事,我找人装起来收走便是了。” 说罢,紫衣女子吩咐了一个侍女几句,侍女便离开了,不知去了哪里。 黎锦听了紫衣女子的话,却只是点头,依然站着没什么动作,道:“我还是不上去了。贵人有什么事情便在此说吧。” 紫衣女子似是没听到黎锦在说什么,反而直接换了个话题,道:“你又不是沿街叫卖,为何还是用铁锅盖着布送来?装在袋子里不行么?” 黎锦听了紫衣女子的话,不禁一愣。 对啊……既然不是沿街叫卖,就没必要装在铁锅里给人看,直接装进袋子里,拎着送过来不就行了? 须知智者千虑,也必有一失。 黎锦并非智者,当然也会有很多考虑不周的地方,这次倒是被紫衣女子提醒了一番。虽然有些尴尬,却又因醍醐灌顶之感而有些高兴。 黎锦想起了自己买白糖时的缎袋子。她觉得那种袋子不仅适合用来装糖,也很适合用来装糖雪球。若是等自己再出门路过市场时,倒可以买上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黎锦道:“这确是我考虑不周,未曾想到的疏漏了。贵人提醒的极是,我下次便用袋子装着送来吧。” 这时,之前离开的侍女也回来了,她手里也提着一个很大的白缎袋子,走近了黎锦。 侍女将袋子撑开,对黎锦道:“你能帮忙把这东西倒进我袋子里吗?” 黎锦道:“可以的,我这就动手。” 说罢,黎锦便端起了这口大铁锅,小心翼翼地将糖雪球倒进了侍女手中的缎袋子里。 侍女见黎锦将糖雪球都倒在了缎袋子里,便又轻轻地提着缎袋子抖了抖。 直到连沾在袋口的糖粉都落进缎袋子或是掉在了地上,袋口处再无糖粉,侍女才整了整缎袋子的袋口,捏起来拎到了紫衣女子面前,打开让紫衣女子近距离观看。 紫衣女子道:“你今天做得很多啊。” 黎锦道:“确实如此。但不需要贵人都买下来,把您需要的分量倒出来就行了。您买完剩下的部分,我还可以到街市上去卖。” 之前,黎锦也一直是这么考虑的。但是因为侍女让她往缎袋子里倒糖雪球,想着这个的时候,黎锦便一时忘记了自己原本的计划,习惯性、顺手地把糖雪球都倒了进去。回想起这不经思考的惯性动作,也让她有些羞愧。 紫衣女子道:“你不用去街市上再做买卖,我都买了就行了。这东西吃多了不饱,喝茶时当待客零食倒很不错。” 黎锦微笑道:“谢谢贵人照顾生意。但这东西虽然开胃可口,却不能多吃。吃多了会伤牙齿,胃里也可能反酸水,反而对健康不利。” 紫衣女子微微吃了一惊,道:“既是这样,那我还是少吃些便是了。” 说这些话固然对黎锦的生意不利,但黎锦还是不愿意昧心地鼓励别人多吃这些可能有害身体的东西。 黎锦点点头道:“确是应当如此。” 紫衣女子突然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问题就让黎锦为难起来了,她是真不想说自己真名。但不回答紫衣女子的提问,也不是那么回事。 黎锦又想了想,艰难地说道:“我叫小鱼,穷人家姓氏可有可无,我便不说了吧。”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6章 第十六章 这里是十两银票,你且拿去花…… 黎锦道:“我家以前是养鱼的嘛。现在家里破产,连鱼塘都没了,我只能做点小吃到市场上叫卖,所以就遇到您了。” 连琥道:“你也没必要用‘您’称呼我,我们既是朋友,你用‘你’称呼我就行了。你若是愿意,我叫你小鱼,你叫我虎妞可好?” 并不好,黎锦想。但她又没法拒绝,只得连连点头表示自己听见了。 连琥又道:“你家现在过得很辛苦吗?” 黎锦道:“习惯了也还好啦。再说就算辛苦,也只能坦然接受,更勤勉些罢了。家里穷就是现实,不接受又能怎么办呢?” 连琥道:“这里是十两银票。你且拿去花吧。” 连琥的手笔过于豪迈,黎锦不由得吃了一惊。 黎锦道:“这怎么能行呢?只是一大锅糖雪球,实在不值这些价钱。” 连琥道:“我说值便是值了。” 黎锦轻轻叹气,道:“谢谢你了。” 连琥道:“谢什么,这只是我付的钱而已。你也给了我货物,并非是我的馈赠。” 黎锦道:“实在不得不多谢莲湖郡主。这十两银票真的救我一命了。” 在黎锦的印象里,十两银子可能买不起像样的宅院,但应该可以租下一套很像样的房子一两年吧。 大杂院的房子,想来也是租的。 黎锦已经盘算好了,回家之后,便去找庄宅牙人,打听哪里有合适的宅院可以出租。 这大杂院的环境,虽说不至于到一天也待不下去的地步,对黎锦来说,也算是度日如年了。 连琥道:“能帮上你的忙倒是很好。” 黎锦道:“多谢莲湖郡主。还有什么事吗?” 连琥一时没弄清楚黎锦的意思,道:“暂时没有了。你有什么事吗?” 黎锦道:“我想告辞了。” 连琥道:“这就要走?我们根本没说几句话呢!” 黎锦叹息道:“我眼下实在是忙碌得很。就算今天没法卖‘糖雪球’,我回家也有大批大批的事情要做没做的啊。” 连琥道:“这样啊。虽然舍不了你,但你就先回去吧。对了,等等……” 连琥伸手召唤了不远处的侍女,对她说了些什么,才说道:“你先等会儿。” 黎锦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点点头,乖乖等着。 过了一会儿,一个侍从模样的男子,提起一口锅过来了,正是连琥昨天拿走的那一口。 连琥道:“我想了想这口锅对我还是没多大用处,送给你吧。但我之前买下它时所花的钱,你就不用还给我了。” 黎锦道:“啊?真的吗?这也太不好意思了。” 连琥道:“毕竟我也不是能用得上这种东西的人,不如还是还回去吧。” 黎锦很高兴,道:“实在只能再多谢莲湖郡主了。” 连琥道:“你手上那个‘放行’证明,应该永远有效。除非我死了,那时另说。” 黎锦道:“不会的,莲湖郡主必然是长命百岁,多福多寿。” 连琥道:“这些客套话,没必要多说。你若有急事,可以走了。” 黎锦点点头,又轻轻对连琥施礼,道:“那我先回去了。谢谢莲湖郡主。” 连琥忍不住道:“咳,你不需要用封号称呼我的。” 黎锦想了想又道:“郡主,明天还需要我做的‘糖雪球’吗?” 连琥道:“暂时不用送了。你不是说‘糖雪球’影响牙齿,虽然好吃,实际上对健康并不利吗?” 黎锦道:“是的。确实如此。莲湖郡主就是喜欢,也不能连连多吃。” 连琥道:“等我什么时候再想吃的时候,你再带‘糖雪球’来吧。” 黎锦道:“我知道了。多谢莲湖郡主。” 连琥道:“我虽然暂时不需要你带‘糖雪球’过来,但我欢迎你随时来找我聊天喝茶。你若是开发出了新的零食,也可以拿来我这里,我给你高价买下。” 黎锦苦笑道:“高价便免了,莲湖郡主若是愿意照顾咱家的小本生意,我自然将感激不已。” 连琥道:“我很期待。你可以走了。” 黎锦道:“多谢莲湖郡主。那我先告辞了。” 说罢,黎锦转身就走。 可算出了英亲王府别院,黎锦也松了一口气。 这个院子虽然是自己的老家,但待在这里,却是真让黎锦坐立不安。 想起这里是自己从小长到大的地方,却已经归了别人家,是一件伤心之事。 连琥过于热情,总是想为黎锦做点什么安排,而黎锦并不希望被别人安排这样的事情,是另一件伤心之事。 但最让黎锦难受的事情,就是知道了对方是自己的半个仇家,而且只有自己知道这码事,不能说破,还要瞒着对方,这感觉可是太不好受了。 其实还有另外一些让黎锦觉得难受的地方,但是她一时想不起来都是哪里,只想赶快离开求个清净。 出了英亲王府别院,黎锦又是直奔市场。 她花了五十文钱,买了两大块肥瘦相间的猪肉。 黎锦本来想买五花肉的,但这是猪身上最好吃的部位之一,早早便已卖光了。 她只得买了普通一些的有肥有瘦的肉,这种肉没有五花肉香,但也还凑合。 买了猪肉,黎锦便有些匆忙地赶了回去。 今天,黎锦也不想再做些什么东西出去卖了。她只想快点回家做饭,解决午餐晚餐的问题。 回家和父亲以及阿诚打了招呼,连休息的心情也没有,黎锦便立刻开始处理起食材来。 依然是先稍微清洗了一番猪肉,切成与核桃差不多大小的肉块,投入到了锅里装着冷水、等待沸腾的锅中。 这次,比平时焯水的时间要稍微长一些。过一会儿,再捞出来,用清水清洗。 再倒出锅中的水,把锅清洗干净。 继续烧热锅,到锅中的水都被烤干的时候,就把特别肥的肉先放进锅里,加少许净水继续加热。 这时,肥肉中的油脂便会逐渐从肉中分离出来。 用勺子按压肥肉,让油脂更快地从肥肉中压榨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7章 第十七章 暗红色的红烧肉,就藏在莹白…… 用这些食材,黎锦炒出来了一大盆清炒小白菜。看起来青翠油亮,令人悦目。 这些炒蔬菜,就是由大家自由取食、甚至可以管够吃的午饭配菜了。 帮大家盛菜的任选,黎锦一开始想过自己,想了想觉得有些不耐烦,还是算了。这时正好遇到了从外面回来的徐妈,黎锦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她,自己先回去一边休息去了。 现在还没到中午呢,下午自己应该会有很多空闲,应该可以利用起来。 黎锦在碗底埋着红烧肉的饭碗中,铺上了一层翠绿色的清炒小白菜。 她左右手各端着一个大碗,端着进了父亲的屋子。另一碗是黎锦给父亲盛的。 阿诚也端着这样的一碗饭、很乖地跟着黎锦进来了。 阿诚这个人就是这样,乖巧而又沉默,虽然漂亮却不起眼,黎锦经常会觉得他好像不存在一样。 但她如果有事需要找阿诚的时候,却总是第一时间就能找到。他是个会让黎锦莫名地感到安心的人物。 “现在就吃午饭吗,有点早了吧……”父亲看到黎锦给他盛的饭,低声嘟囔道。 “那爹爹就晚些时间再吃吧。孩儿还没吃早饭呢。”黎锦不以为然地说着,安稳地坐了下来。 黎锦做的清炒小白菜,咸淡适中,清爽可口,滋味鲜美,带点青涩微甜的味道。 而米饭则是柔软而又蓬松,由于在粳米中掺了些糯米,也就因此带有糯米独特的黏性,却又因为主体是粳米,而黏得恰到好处,软糯而不粘牙。虽然蓬松柔软,口感却并非熟烂粉碎的感觉,而是米粒完整、饱满又颇有弹性。 米饭洁白、米粒舒展,而且由于烹制时加入了少许猪油的关系,泛着柔和的光泽,闻起来还有着浓浓的米香。 拨开米饭,暗红色的红烧肉就藏在莹白的米粒下面。瘦肉完全不柴不硬,肥肉则碰得重了些就会粉碎如酱,红烧肉表面流下的猪油,在碗底形成了一小块油洼。 这种肥肉是夹不起来的,最好是用筷子搅碎,让它碎在米饭之间。 少许猪油渗进米饭中,让米饭看起来有些油亮。虽然看起来很油腻,但实际上猪油大多已经被榨出来了。 做得好的红烧肉是肥而不腻的,就算是最讨厌油腻食物的淑女或是幼童,也能稍微吃上几块。 黎锦本来也是不吃肥肉的类型,但如果是她自己亲自烹饪的肥肉的话,她还是能吃一些的。 以前吃军队饭食的时候,伙头兵很喜欢做红烧肉,士兵也喜欢吃,荤菜总是这一道。但黎锦却因为觉得太油腻而吃不下,只得吃自己隔三岔五炒的小葱拌饭。 有时连炒葱的条件都没有,她就把葱切成葱花拌盐或酱油,就饭吃。 黎锦虽然是从小就很挑食的人,但她当将军的时候,却是与其他人吃得差不多。就算有时吃些独食,也从不吃那种别人想吃又吃不起的东西。 在将军府的时候,黎锦能允许自己享受大小姐的特权。但当将军的时候,黎锦会提醒、要求自己与士兵同甘共苦。 因此在边关镇守这些年,黎锦还是挺委屈自己的。不过,她觉得这是应该的,倒也不感到难受。 这么多年了,黎锦才终于有机会吃到这么好吃的红烧肉,不由得内心感慨万千。 “小鱼你这手艺,果然还没荒废。”黎锦本人还没说什么,倒是老将军先说话了。 黎锦听父亲这么说,有些迷惑,一时不知道他是夸自己手艺好,还是另有弦外之音。 父亲难道以为自己在边关的时候,整天都琢磨做饭吗?黎锦不由得感到困惑。 她想了想,道:“爹爹,孩儿在边关并没有什么下厨的机会,这些全是最近几天捡起来的。” 老将军道:“很好,我的小鱼果然做什么都有天分。” 黎锦心想,父亲难道是暗示自己多下厨给他做吃食吗? 因为没听明白父亲的意思,黎锦又觉得不知所措了。 黎锦道:“先别说这个了,孩儿午后出去还有事情,爹爹你有什么事情要托孩儿办吗?” 老将军道:“还没有,路上小心。” 黎锦轻轻点点头,道:“这个自然。” 说完她就想去洗碗,不料阿诚也刚好吃完,劈手抢了过来,便一并拿去洗了。 黎锦等阿诚洗过碗,便招呼他随自己一起出门去办事。 这次不是去卖东西,也没打算买东西,因此就没有带上小推车,两人空手走了。 这次,黎锦要去的不是市场,她是去找一种叫做“庄宅牙人”的“中人”。 这种人本身并不经营什么,但却能够给想买房子与卖房子,想租房子与出租自家房子的人,提供一个交流的渠道。 所谓的“牙人”就是“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里说的“牙”,老百姓认为这种人品行不良,所以编顺口溜谩骂之。 这些人虽然不好,但有需要的时候,也不能不找他们。总比自己两眼一抹黑,无头苍蝇到处乱撞地偶遇机会强多了。 再说黎锦只是进去打听打听,也没有必定会租房的意思,她觉得自己几乎不可能上当受骗。 黎锦之前在市场上闲逛的时候,就见到一家招牌上写着“庄宅买卖”,她猜想待在里面经营的应该就是牙人。 黎锦按记忆中找过去,自己果然没记错。 这屋子也不算大,是个门朝西开的厢房,位置亦是不显眼。 由于是下午,从门窗中亦能透进些光来,所以屋子也不是很黑。 黎锦进去一看,这屋子外面虽然不起眼,里面的摆设却非常不错。 桌椅都是红木雕花的,做工非常精美细致。 靠墙的位置有个书柜,里面装的多不是书,而是一本本的账本。 有个男人昏昏欲睡地坐在桌子前面,好像连眼睛都不愿意睁开。 桌子上整整齐齐地放着笔墨纸砚,看起来却是不怎么用的样子。 黎锦看了,就有些打退堂鼓。 这家行吗?看起来生意不好,是不是有什么原因? 即使黎锦进来了,这个男人依然爱搭不理的,好像根本没发现她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8章 第十八章 这是一座“凶宅”。 终于不用再漫无止境地等下去了。黎锦暗自感到欣慰,便站起来走到桌边,满怀期待地看了过去。 牙人道:“大小姐,我这里有四套房子,都是又大、又便宜、又实用的好房子。您且看……” 黎锦看了第一套房子的说明,便觉得很不安。她耐着性子看完了全部四套房子,头不由得摇得如拨浪鼓一般。 黎锦道:“这些房子也太贵了吧!我特意说要了便宜的房子,你怎么给我推荐这种房子呢?” 牙人道:“大小姐,您是久不居京城,从外地刚搬来的吗?” 也不知道牙人是察言观色看出来的、还是随口抱怨的意思,黎锦恰恰被他说中,脸就飞红,她微愠道:“我要租的是便宜的房子,你对我说这些倒是什么意思?” 牙人道:“京城不比外地,本来就是寸土寸金。您若是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怕是不行啊。” 黎锦默默无语。 她也不是不知京城寸土寸金,房价本应比外地贵的道理。 但是,这京城房价的昂贵程度,还是大大出乎了黎锦的所料。 这四套房子,便宜的租金二两多,贵的租金三两多。 本来她心里想的也是这个价钱,但是仔细听了牙人的话,才知道自己完全理解错了。 边关的房价,也是二三两银子便能租一座大房子。 但是,边关的房价是二三两银子租一年,而在京城,二三两银子的租期却是一个月。 如此一来,一年便要三四十两银子,这笔钱,黎锦现在是肯定拿不出来的。 一个月的租金虽然出得起,但黎锦也不敢断定下个月她一定有钱付租金。搞不好才租一个月就得搬家,这哪里敢租呢? 牙人见黎锦沉默不语,又道:“这绝不是贵的房子,大小姐您且过目……” 他一边说,一边又翻了几页,给黎锦看了几所别的宅院的价钱。 一月十两银子、甚至一月二三四十两银子的房子,竟然也有。当然,与黎锦刚才看到的那些房子相比,前者豪华便利的程度都是后者望尘莫及的。 黎锦算是弄明白了,自己的钱,暂时绝不够租京城的房子,不由得丧气,只得向阿诚摆一摆手,准备出门。 “大小姐请留步!”牙人见黎锦要走,不由得有些焦急,“还有一所房子没看,不知您中不中意?!” 黎锦觉得就算牙人介绍个比那四套房子略为便宜的房子,自己也是买不起的,便不怎么想转身。 牙人急道:“五两银子!五两银子一年呐!您不来看看吗?” “五两银子一年?”黎锦停下脚步,转身,疑惑道,“你说的可是一年?不是五两银子一个月是吗?” 牙人道:“的确是五两银子一年,我没说错,您也没听错。” 黎锦想了想道:“既是这样,你便说说看。” 牙人便又翻到一页,指着上面书写的房子条件道:“就是这所宅院。” 黎锦看着牙人指给她看的宅院文字,内心感到极为疑惑。 这所宅院,价格相比之前她看到的京城房价,极为低廉。 但条件却不坏,竟然与牙人后指给黎锦看、作为对比的那些昂贵宅院,旗鼓相当。 这是怎么一回事? 黎锦想了想,不悦地说道:“既是有这样的房子,你为何不先介绍给我看这座?要待我准备出门才告诉我,是因为这桩生意你赚得少吗?” 黎锦心中有了怀疑,这座房子的价钱,才是京城房子的正常价钱。而之前看的那些昂贵房子,都是欺骗冤大头客人的虚价。 看了那些昂贵房子,与之前看的那四套房屋相比,自己自然会觉得前面的房子更便宜,便欣然租下前面的房子了。 自己若不是穷得连一月二三两银子的房子也租不起,只能无奈离开的话,便根本没机会看到最后这座宅院吧。 这牙人看似忠厚老实,做的却是这样奸猾的事情,可见“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话,大致没错。黎锦想到这些,颇为不满。 牙人道:“大小姐误解了,并非如此。这所房子便宜,自然有便宜的道理……” 黎锦道:“为什么便宜?” 牙人有些犹豫,想了半天,才道:“这是一座‘凶宅’。” 黎锦道:“‘凶宅’?怎么个‘凶宅’法?” 牙人道:“这些我也不知。只知道这房子因为是凶宅,而再廉价也卖不出去。房主只得退而求其次,寻找租客,以为若是能租上一段时间,这房子的名声自然就‘洗白’了。大小姐若是有兴趣,我可替您联系房主,细节事项,您与房主细聊便可。” 黎锦沉吟道:“若是这样。这件事我其实做不了主。这样吧,我先回去问问别人的意思,若是别人同意,我便来找你。” 牙人道:“也可以。” 黎锦点点头,对阿诚道:“可以了。今天就这样吧,先回去了。” 阿诚立刻站起来,跟在黎锦后面。 黎锦本来想直接回家,想起晚饭还不知道吃什么,回家之前还是去了一趟市场。 黎锦到肉铺,花了五文钱买了一大块肥肉。 她又去蔬菜摊转悠了半天。看到有不带根的茼蒿菜,约有七八斤。摊主只剩这些,急着回家,四文钱便卖。 黎锦想了想,觉得极是划算,便说要买。 摊主用绳子牢牢帮黎锦捆上这些茼蒿菜,她捏了两下,觉得结实,路上不至于无缘无故散落一地,便付钱走了。 阿诚连忙接了过来,他手里还拎着之前拿着的大块肥肉。 黎锦道:“先回家去吧。” 她刚说完这话,马上又转头去了调料店。 黎锦本来是想直接回家的,但刚说完就想起来,似乎没在大杂院里见到过辣椒碎这种东西。 自打辣椒从西洋海上传来,黎锦就下意识认为它是家家户户厨房里都有的东西。 但她刚才回忆了一下,发现自己可能搞错了,就立刻决定,为了保险,还是现在买一些再回去吧。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19章 第十九章 即使只用油盐调…… 一旦看到哪块肥肉,从金黄色开始渐渐转变为棕黄色的时候,黎锦就把它夹出来放在另一个容器里,这就是猪油渣,又称油梭子。 当锅里的肥肉全都变成猪油渣的时候,熬油过程就结束了,锅也应该端下来了。 猪油渣炸好后,最好再在上面撒上盐、胡椒粉、辣椒碎、葱花、蒜末等调料,拌匀之后,那真是一道极为诱人的美味,比真正的肉还要绝妙得多。 猪油渣的食材虽然不算昂贵,但却极其麻烦而难得,一大块肥肉熬完油,也只能出一碗猪油渣而已。 炼好的猪油渣,搭配上盐与香辛料,那香气与滋味,实在绝伦。 放进嘴里一嚼,外面焦香酥脆,里面油润甜美,同胡椒辣椒与葱蒜的香味混合在一起,肥而不腻,鲜美异常。 听说,如果是酒鬼的话,这东西用来下酒是最好不过的。不过,非但黎锦本人是滴酒不沾,就连黎家老将军,以及据她所知的阿诚,也是与酩酊无缘之人,所以倒没人有机会试过用这个下酒的感觉吧。 但也不是只有喝酒才适合搭配猪油渣。 若是手边摆上这么一盘美味零食,在读书的间隙,吃上一块,配合书上精彩出色的内容,那份闲适意境,也同样会让人心醉神迷。 黎锦实在舍不得吃,只是在自己掌中留了一小把,又给阿诚舀了一把,剩下的,便整碗都拿去送给了父亲。 老将军道:“这些还是小鱼吃吧。我原不馋,吃不到也没什么不开心的。但小鱼你可是从小就馋嘴,我知道的。有好吃的,给小鱼吃才不糟蹋。” 黎锦听了父亲的话,不由得脸色绯红,道:“爹爹怎能这样说孩儿?孩儿虽然已成人了,却也算是女儿家。听您这样说,也会羞惭的。” 老将军笑道:“这原是实话。小鱼何必生气。” 黎锦依旧红着脸,道:“正是实话才惹人烦恼。若只是玩笑话,孩儿便一笑而过了。” 老将军看看黎锦的脸色,想了想道:“原来是这样吗?这倒是我唐突了。小鱼以前可不会因为这样的事情生气的。” 黎锦道:“孩儿以前还是孩子,当然不懂生气。孩儿现在不已经是大人了吗?爹爹怎么还用对待孩子的口气消遣孩儿?” 老将军道:“是啊。我现在知道了,小鱼长大了,不喜欢被调侃这种事。是爹爹的错,小鱼不要生气啦。” 父亲竟然会给自己赔罪,这倒是出乎黎锦所料。她原本是因为被调侃嘴馋而微愠,现在却由于父亲对自己赔罪而过意不去起来。 黎锦想了想,摇摇头,微笑道:“孩儿没有生气。爹爹误会啦,以后不要用孩儿嘴馋的事情调侃孩儿就好了。” 老将军道:“我的小鱼真是……一晃儿就长大了。爹爹眼里,你和小时候也没什么变化。唉,这么一说,爹爹也有些老了……” 黎锦听了父亲的话,心里不由得一酸,眼里也跟着一热。 她离家五年了。 人生能有几个五年?黎锦还没见到过第四个五年呢。 这么一想,被贬官回家了,倒也不错。能和家人相聚,比那劳什子将军官职珍贵多了。 黎锦深吸了一口气,道:“孩儿多年未曾尽到孝道,实在可惜。孩儿以后必尽力孝顺爹爹。” 老将军听了,十分疑惑,道:“小鱼怎么突然说起这个?离家多年,原是没法子而已,怎能算得上是你的过错?” 黎锦叹息一声,道:“孩儿就是突然想说了。” 老将军道:“好吧。小鱼你能说出这话,为父甚是欣慰。我就知道我的女儿是最好的,胜须眉,压众芳,谁家的儿女也比不上。” 黎锦听了有些害羞,“嗯”了一声,道:“孩儿还没做完饭呢,得继续去做饭了。” 老将军道:“小鱼你还是把这碗油渣端到你那屋子里去吧。爹爹知道,你从小就最爱吃这东西了。” 黎锦忍不住道:“孩儿爱吃的东西多着呢。这只是孩儿爱吃的东西之一,怎么就成最爱吃的东西了呢?” 老将军道:“是吗?无论如何,这东西小鱼爱吃,还是你端走吧。我吃了也是浪费。” 黎锦道:“还是爹爹吃吧。便是能成全一番孩儿的孝道也是好的。” 虽然黎锦又想,推让一碗油渣,好像也不怎么能显出孝道来便是了。 老将军道:“哪里差这一碗油渣?小鱼孝顺不孝顺,我难道还不知道吗?” 两人推让啰唆了一番,最后黎锦终于还是把那碗油渣留在了老将军的房内。 黎锦出来时,莫名觉得好笑。 她的脸上挂着微笑,这个表情保持了半天都未退去。 刚才熬了一盆猪油,这些猪油用来炒茼蒿菜最好了。 之前,茼蒿菜已经用洗过猪肉的淘米水洗过一遍,现在再用清水洗一遍就差不多干净了。 用刀将茼蒿菜的茎叶切开,茎部切得较碎,叶子部分则切得大一些。 她也不洗锅,直接把锅端回灶上,连着锅里那些没舀出的残油一起加热。 黎锦把手放在油锅上方,感觉到热气在掌心蒸腾的时候,就把茼蒿菜茎丢进了油锅里。 冷冰冰、还带着些水珠的蔬菜一倒进热油锅,就发出很大的响声。 黎锦马上翻炒起来。 锅里嗞啦嗞啦地响着,听惯了非但不觉得吵闹,反而令人感到很悦耳。 炒了一会儿,她又把茼蒿菜叶也扔进了锅里。 菜叶不耐热,很快就熟,所以要争分夺秒地加盐和胡椒粉,几乎是刚加完的时候,她就把锅端了下来。 与中午一样,黎锦照例是盛出父亲、自己和阿诚的那份菜,之后就把分配菜的任务交给了徐妈。 然后,黎锦又带着阿诚去父亲的屋子里吃晚饭。 没办法,她自己的屋子实在太小了,连放桌子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坐在床上吃,不如父亲的屋子里适合进餐。 虽然这道炒茼蒿除了用猪油炒制之外,几乎是纯素菜,但仍然非常美味。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0章 第二十章 这里名叫“紫竹…… 黎锦想了想,道:“其实我也大致是这么想的。阿诚说的倒是明白。” 老将军道:“小鱼可是真的不觉得害怕吗?” 黎锦道:“自然是真的。孩儿虽然胆子不算小,却也从不逞能做事。孩儿很紧身的。” 老将军沉思片刻,面色微露担忧,道:“要不然,我同小鱼去看看?” “不用劳烦爹爹。”黎锦说罢,转头看着阿诚,问道,“阿诚可愿意陪我去夜探一番?” 阿诚道:“若能助将军一臂之力,阿诚自然是愿意的。” “那便这么定了吧。”黎锦十分自信地对父亲说道,“爹爹不用担心,我真的不怕这个。” 老将军神色稍安,道:“既是这样,你们吃完了便快去吧,碗我洗就是啦。明天记得早点回来。” 黎锦听到父亲竟然说起有关洗碗的话,觉得有趣,不由得莞尔一笑。 她也刚好吃完,放下筷子道:“那就麻烦爹爹洗碗了,孩儿先走啦。” 早在举起手臂的时候,阿诚就已经吃完了,他马上站起来跟上黎锦,两人走出门去。 因为天已经快黑了,黎锦担心那家庄宅牙行打烊,所以走得很快。 她大步流星地迈着步子,一边走一边又不由得担心起来。 自己是不是太过于急躁了? 就算庄宅牙行还没有打烊,现在就能立刻进去跟那个牙人说明自己意思,应该也得等到明天才能联络上房主吧? 那现在还这么着急,就有些没必要了,慢些走、甚至根本不去也许更合适。 黎锦转念又想了想,今天去说的话,庄宅牙人明天就会和房主联络,但若是明天去说的话,庄宅牙人怕是就要等到后天才会和房主联络了。 这么一想,自己急性子一点,倒也没错。 能早一天完成,就能节省一天时间。 黎锦稍微心安理得了一些,此时也恰好步行到了庄宅牙行那里。 真是巧得不能再巧了,那个庄宅牙人刚好准备打烊,缓缓地走出来。 他背对着黎锦,正想将一把铜锁挂到门上。 这原来是两扇对开的黑门,现在还没有锁好。 黎锦走上前去,道:“嘿!你可还记得我么?” 她声音清亮,颇为动听。 这时街上不算嘈杂,说话不受干扰。黎锦音量虽然不大,庄宅牙人却是立刻听见了,他停下了手里锁门的动作,转过身来。 庄宅牙人一见是黎锦,便露出买卖人特有的陪笑神色来,道:“原来是大小姐,我自然是记得的。” 黎锦道:“你还记得我想租赁什么样的房子吗?” 庄宅牙人笑道:“这个也是记得的。大小姐想要的那种房子,价格不是很合适,所以走了嘛。” 黎锦“嗯”了一声,正要再开口,庄宅牙人又很伶俐地说道:“大小姐可是有主意了?那座‘凶宅’,您果然还是有兴趣吗?” 黎锦点点头,道:“确是如此。我已经与家里人商量过了,这座‘凶宅’我们想去看看,再做决定,可以么?你可否尽快联系房主,让我们去看看那房子?” 庄宅牙人道:“不必联系房主了。房主人似乎很忙,那房子眼下也未曾住人。所以他已经把钥匙给了我。大小姐若是有需要的话,我便带您去看。” 黎锦想了想,道:“那里,离这里远吗?” 庄宅牙人道:“走路过去,大约一炷香工夫。” 一炷香便是四分之一个时辰,对黎锦来说,倒也不算远。 她身体一向健康,徒步走上一两个时辰也不是难事。 只可惜时间有些晚了,现在已经是申时之末,若是走路过去那家凶宅,怕是要到酉时了。 黎锦稍稍犹豫了一下,便道:“既是如此,你现在可方便带我去吗?” 庄宅牙人道:“可以的。但是我话要说在前面,我胆子不大。若是现在过去,只能领大小姐去外面,里面我是不能进去的。大小姐若是实在需要我进去陪您看房子的话,就得等到明天白天了。” 黎锦道:“这没关系,不用再拖了。还是你带着我到外面,我自己去吧。” 庄宅牙人这时也锁上了门,道:“那便走吧。” 四分之一个时辰的路程,其实也算得上远了。若是一般养尊处优的人,也许会雇上一辆马车代步吧。 但黎锦现在正在潦倒之时,吝啬得很,哪里舍得为这点路程雇车,自然便徒步与阿诚一起走过去了。 实际上路才知道,庄宅牙人说是一炷香工夫,但黎锦觉得,若是她自己走过去,也就是一盏茶的工夫罢了。 一炷香的计算,看来是庄宅牙人终日久坐,不锻炼所致。这一路上,黎锦和阿诚经常要停下来等他,结果当然就走不快了。 就距离而言,其实并不算远,但位置似乎颇为别扭。黎锦简直都不太相信,自己之后还能一路不问路地找回大杂院。她稍微担心了一下,又想到自己可以问路回家,也就不想了。 终于到了目的地的时候,倒是有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 黎锦真没想到,号称寸土寸金的京城之中,竟然还有宅院中种着一大片竹子的平民居所。 将军府都没种竹子,因为听说这种东西怕冷,若是种了,便要有专人打理,侍弄起来太过麻烦。 黎家上下,也就谁都没想过要种这种东西。 庄宅牙人道:“就是这里了。这里名叫‘紫竹小院’。若说环境,您也看到了,好得没话说。就只是‘凶宅’的名声让人望而却步,原房主才刚建好,住进去没几天就开始出事,不敢住了。想卖又卖不掉,只得低价出租,大小姐您若是福缘深厚,能买下来或是租下来,可是捡了一个大便宜。” 黎锦虽然觉得这里就算自己能租,也绝对买不起,却还是禁不住问道:“若是买的话,多少钱?” 庄宅牙人道:“三十两银子就可以了。” 黎锦惊讶道:“三十两银子?” 庄宅牙人似是以为黎锦嫌贵,辩解道:“三十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水很甜美,又…… 阿诚道:“不会的。” 黎锦又道:“为什么不会呢?” 阿诚道:“这个阿诚也不知道。阿诚从来没见过哪家的房子长在竹边,被竹子给拱坏了地基的。想来应该是不会的。” 黎锦道:“那就好,看来是不必担心这个的,倒是我多虑了。” 这些竹子青翠整洁,看来很是美观,手感也很滑润。黎锦恋恋不舍地欣赏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在院子里四下观看起来。 这院子里竟然还有不止一口井。 大杂院里也有一口井,但井水的高度很低,要往下放绑着井绳的水桶再提起来,才打得出水。 但这里的井水却很奇异,高度几乎与井水相当,一伸手就能舀起水来。 黎锦好奇地伸手摸了摸,水很温润,不冷不热。 黎锦用手捧起水,凑到嘴边尝了尝。 水很甜美,又有种浓稠馥郁的感觉,像酒一样。优质的井水一般都是这样的,这就叫“甜井水”。 大杂院的井水就不算好,喝起来有淡淡的涩味,幸好苦涩得不算厉害。 黎锦又继续在院子里转悠了起来。 名字是叫做“紫竹小院”,但这里可真大,虽然比将军府要小很多,但比大杂院却大上好多倍。 房子很多,而且相当新,里面还有各种家什。 桌、椅、床、柜一类的家具基本齐全,厨房里还有砌得很不错的灶台。 没有碗、筷、盘、碟等精细的餐具有点可惜,但诸如锅、盆、缸、坛子之类的大家什倒是有的。 烟囱砌得也好。 大杂院的厨房里没有烟囱,想做些油烟大的东西,只能到屋子外面去。 屋子里的灰很厚,但并不算乱,收拾收拾应当就可以直接住人了。 黎锦简单地转了转,什么都没发生。 也许跟现在的天还没彻底黑透有关? 她又思索了一番,然后改了主意,对阿诚道:“若是我想现在回大杂院一趟,你会觉得麻烦吗?” 阿诚摇摇头,说道:“这里虽然离大杂院不算近,但现在动身的话,速去速回倒也不麻烦。若是将军想回去,就现在回去吧,再晚了,天会更黑,路就更不好走了。” 黎锦道:“既是这样,那我们就先回去吧。” 黎锦虽然性情内向,不算好动,但毕竟是当过将军的,她又年轻,身体好得很。 那个庄宅牙人走过去看来倒很吃力,黎锦可不会这样。 实际上,从这里到大杂院,倒是要花超过一炷香、将近半个时辰的时间,因为从牙行到这里,恰恰是与牙行到大杂院走的反方向。 要多走这些距离,让黎锦有些不快。不过对她和阿诚来说,这点距离也实在不算什么,只是耗时而已,消耗的那点体力完全不用心疼。 一路无话,结果两人又走了半天才回到大杂院。 “爹爹!”黎锦进来便唤道,“孩儿已经去看过那所谓的‘凶宅’了。” 老将军抬头,神色十分惊奇,他道:“小鱼这么快就回来了?我以为你要在那里过夜呢。” 黎锦道:“孩儿确实想在那里过夜。我是回来拿东西的。” 老将军道:“拿什么东西?” 黎锦道:“山里红。” 老将军惊道:“山里红居然还能驱邪消灾?这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可靠吗?” 黎锦道:“什么驱邪消灾?孩儿是想在那里做新想出来的吃食,没带山里红没法做。” “这样啊。”老将军听了尴尬,只能笑道,“那小鱼便快去拿山里红吧。再晚了,天就真黑了。” 黎锦道:“确实如此。这里的天黑了,倒有街上的灯火照明,不觉黑暗。那家附近并无街市,灯火不明,真黑了路不好走。孩儿回来再和爹爹说自己的见闻吧。” 老将军点头道:“小心为上。” 黎锦说是来拿山里红的,其实她拿的其他家什也不少,还拿了大量西洋白糖。 东西太多了,虽然对她来说不费什么力气,手却不够用,因此又是推着小推车出的门。 一路上,黎锦都十分小心。道路不算亮堂,这些东西若是掉在地上,她不注意些,怕是发现不了。 阿诚见她谨慎过度的样子,便道:“我来推吧。将军只管看它掉没掉便好了。” 黎锦笑道:“那便麻烦阿诚了,这些东西都是咱们吃饭的家底,你可千万别丢了它们啊。” 阿诚不语,默默点头。 刚才黎锦装东西的时候心里着急,装完便急着自己推出去了,却忘了让阿诚帮忙推着。 这一来与黎锦向来习惯亲力亲为,不擅长使唤别人有关;二来则是因为阿诚不爱说话,黎锦经常忘记身边还有他这个人,自然也想不起来要阿诚干活了。 黎锦暗叹自己怕是有些劳碌命。虽然性情实际上很有些懒惰,但她眼里总是“有活儿”,又不爱同别人商量,经常想都不想就动手去做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家里的条件才能改善些,到时自己可不能像现在这样“里里外外一把手”了。 两人又是一路无话,回到了紫竹小院。 还没到那里的时候,天就黑透了。 幸而今天的月色尚好,路上倒也不觉得怎样黑。小推车推了半个时辰,一样东西也没丢,值得欣慰。 这里没有留下木桶之类的打水之物,黎锦也没有带来木桶。但这里的井水水位很高,直接用盆就能盛水了。 黎锦就用水盆取了水,同阿诚一起,简单地打扫擦洗了厨房。 阿诚一边擦洗着灶台和锅,一边问道:“将军,为何就连夜探凶宅时也要做吃食?这样不是太忙碌了吗?” 黎锦道:“我们不是打算在这里过夜吗?既是如此,我们过夜的时候做什么呢?” 阿诚听了黎锦的话,困惑道:“阿诚不明白。过夜的时候做什么呢?” 黎锦道:“做什么都行,反正不能太早睡觉。睡得早了,便见不到‘凶宅’究竟凶在哪里了。所以我把山里红带来了,这样可以靠做吃食打发漫长时间。” 阿诚道:“原来如此。将军所言极是。” 黎锦又笑道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这眸子在火光…… 受到了火光和温暖的感染,黎锦不由得感到一阵轻松与安心,她道:“接下来都由我自己做吧,阿诚可以先去休息一下的。” 阿诚点点头,退到墙边,却仍睁着大眼睛看着黎锦的一举一动,似是随时都准备上去帮忙的模样。 阿诚的皮肤十分光洁,被火光一映,脸色微红,看来竟有种如彩霞云雾一般、梦幻朦胧的迷离之美。 他那双纯黑色、又圆又大的眼睛,也总是那么清亮澄澈。这眸子在火光的辉映中格外明亮,如星辰一般,纯粹而又坚定,令人不由得生出好感。 黎锦不经意地看了阿诚一眼。 就算两人相熟,她仍然不由得在心中感叹,这孩子长相人才品行倒样样都是上上水平,可惜出身不好,真是受了不少委屈了。 黎锦又再心生怜爱,暗想等自己这边的麻烦事少一些,处境好起来时,怎么说也得为阿诚设法谋个前程。他在她身边,终究是没有大出息的。 黎锦很快又转念一想,阿诚有出息了,自己便难免同他生分起来,也是难过,暗暗叹息。 左右衡量斟酌一番,黎锦终究还是觉得,阿诚的前程,比他同自己生分不生分的重要些,心里仍是莫名一酸。 罢了,那些事还早着呢,黎锦强令自己不要再想这些不愉快却还没有发生的事情。 她把装着山里红的锅盖上了盖子,下面又点着火,锅里的温度便渐渐地升高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冷水总算开了锅。 从水开的时候开始,黎锦便在心里数数,她数了三百个数之后,便把山里红用笊篱捞了出来,又过了一遍冷水清洗。 然后,黎锦又把山里红倒回了锅里,拿着炒菜用的大勺子不停地压碎、捣烂、搅拌山里红,直到锅里的山里红几乎完全成为泥状物。 黎锦又往锅里倒了大量的西洋白糖,放得少了的话,她担心恐怕会太酸了。 放足了糖之后,黎锦就只是翻炒锅里的山里红泥了。 幸好是枯枝败叶生出的火,火力不大,炒制半天也没有焦糊迹象,只是把山里红的水分逼出来而已,看来操作很是理想。 眼看山里红泥已经有些挂在勺子上、难以流动了,黎锦便端下了锅。 她取了个洗刷干净的盆,将锅里的山里红泥倒了进去。 这种东西,温度高的时候,会比较有流动性,如果晾凉了,应该会变得更硬、更有硬度才对。黎锦是这么预想的。 这一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在晾凉之前,暂时什么也不需要做。 “这就算是做好了。”黎锦说道,“接下来我们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先从厨房出去吧。” 黎锦带着阿诚在院子里找了一会儿,总算又找到了一个适合休息、闲谈的地方。 那是一座宽敞的正房,进去之后,就是一间看起来十分像样的厅堂。 这里的桌椅很多,不仅适合闲坐,甚至可以考虑把桌椅拼起来,当成床榻休息。 最令黎锦惊讶的是,这里竟然还能找到带有蜡烛的烛台。 正好厨房的火还没有完全熄灭,黎锦立刻拿着蜡烛去了厨房,借用灶火点燃了蜡烛,并拿了回来。 其实窗外的月光极好,就算不点灯烛,也一样能看得出周围大概。但黎锦好不容易才有点蜡烛的机会,实在很难抗拒这样的诱惑。 毕竟,她已经好些天,没有在夜晚亲自点起一盏蜡烛或是油灯照明的机会了。 天虽然黑了,但黎锦此刻的精神尚好,暂时还没考虑熬不住的时候去睡觉这个问题。 她稍微擦了擦桌椅,便让自己陷进了其中一把软椅子之中。 阿诚想了想,就选择坐在黎锦的斜方向。 他的站姿、坐姿、也许还有卧姿,都有一种天生的温雅气质,令人感到非常容易亲近、招人喜欢。 但是,阿诚的气质却也不能概括为单纯的温雅与亲切。 他有一双黑白分明的黑亮眼睛,那目光总是非常平静安稳,但在平静中又蕴藏着机警而灵动的力量。 即使只是与阿诚对视过一次,应该都会感觉到他的眼睛令人难以忘怀。 看着阿诚的这双眼睛的时候,黎锦想起了这两天困扰着她的一个烦恼,不由得想说出来舒缓心情。 选择说出来,倒也未必是想从阿诚那里获得什么有用的答案或是解决方法,而是如果说出来的话,黎锦的感觉会变得比较轻松而已。 毕竟,这样近乎隐私的私人烦恼,好像只有说给阿诚听的时候,黎锦才不会感到不安。 因为阿诚绝对不会到处乱说的,黎锦对阿诚的人品,有着这样坚定的信心。 “阿诚啊……”黎锦说道,“如果,有一个人对你很好,你也很喜欢她……但是,你们之间却有着因身份、立场这种理由导致的天然对立,你们俩的关系天然就是不安定的。她对你好,也是因为她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如果她知道了,她要么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你,要么会暴跳如雷、连话也不和你说。虽然也有可能她知道了也不介意,但似乎还是不应该赌上这一点而向她坦白。那么,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的话,你觉得,该如何做才是最好的呢?” 阿诚认真地听着黎锦的话,但表情却不知为何显得窘迫、空乏而又不知所措。 黎锦见阿诚一言不发,便道:“阿诚,是不是对我的话,听得不太明白?我这样说,是不是有些难懂呢?” “不,阿诚听懂了。”阿诚微微蹙起了作为男孩子来说过分秀气的眉头,神色很是苦恼,“但这是以阿诚的悟性,无法回答的难题。” “这样啊……那太可惜了。”黎锦对阿诚的困扰表示理解,“那算啦,别想这个了。我也就是随口一问而已。” 其实黎锦已经为这件事烦恼了很久,说是“随口一问”也并不确切,但她看到阿诚那副烦恼的样子,莫名觉得很不忍心。 用本应自己烦恼的事情,去问无辜的阿诚,让对方也徒增烦恼,实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虽无十分的富…… 罢了罢了,先不想这个了。 毕竟“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能处得久的,通常都是靠真诚相待。 一想到这里,黎锦又有些犯愁,她之前问阿诚的难题,现在依然没想出合乎心意的答案来。 真心实意很重要,但如果说实话,就少了个朋友的话,自己又该怎么办呢? 黎锦估算了一下,距离山里红泥完全冷却,应该还需要一段时间。 眼下关心的事情,一时也想不通。 黎锦思索了一番,决定还是活动一下身体、出门散散心,顺便再观察一下这院子里究竟有无异常。最好能够确认,凶宅传闻这件事,到底是否可信。 她对阿诚道:“我想出门转转,阿诚现在想要休息,还是要跟我出来?” 阿诚道:“阿诚自然是跟着将军。” 黎锦道:“既是如此,那我们便走吧。” 这座宅院确实相当大,院落的空地很多,非常适合心烦时出来散步。 这宅院不仅宽敞广阔,并且清幽淡雅。庭院虽然应该已经很久没人打理了,但依然看得出往昔应有的诗情画意。 与大杂院相比,真如人间仙境一般。 传闻中的妖魔鬼怪,倒是连个影子、声音都没碰上,但这家小院的优美却是让黎锦心旷神怡。 如果是以前的黎锦,她多半会不顾后果立刻花费三十两银子买下这里吧。管他什么魑魅魍魉,黎锦相信光靠浩然正气就足以抵挡。 遗憾的是,这三十两银子,偏偏就对黎锦至关重要,她不由得意气颇为消沉。 一旦想到自己没钱买下这个“紫竹小院”,那么,黎锦越是喜欢这个院子,就越是感到心情低落。 其实,黎锦也不是完全买不起这个宅院。 她从边关回来的时候,身上本来还带着二十几两银票,加上连琥给的那十两银票,刚好足以买得起这个“紫竹小院”。 但,这是黎锦全部的家底,若是拿去买了这院子,黎锦手上就真的没钱了。 若是遇到些意外的话,她手上没钱怎么能行呢? 而这座宅院……既然落到三十两都没人买,想必,黎锦急切间想要脱手时,也卖不上价钱。反而很可能会大大亏上一笔。 这个金钱问题,太让黎锦感到为难了。 借着极为明亮的月光,两人在庭院中散了散步。 黎锦只觉触目所及,皆很优美,虽无十分的富贵繁华气象,却像是个书香门第的清贵人家的样子。 黎锦不由得又随口说道:“阿诚,你说,若我只有三十两银子,我该不该买下这里呢?” 阿诚道:“将军何出此言?阿诚不懂。” 黎锦便将自己心中所想的顾虑,对阿诚解释了一遍。 阿诚想了想,道:“将军是真心觉得这家宅院好吗?还是因为大宅院的居住环境实在太差了,将军急着离开?只要是个可搬去的住处,将军就想要搬离大杂院吧。至于这里,是不是真的有多好,将军似乎并不怎么关心?” 阿诚这么一说,黎锦倒是愣了。 她之前从来没想过,还能像阿诚这样看待这件事。 黎锦想的是买下这里划不划算、安不安全,而阿诚却想得更远。 阿诚关心的是黎锦内心深处,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想法。 对黎锦来说,阿诚时不时便能说出十分贴心的话。他真像是自己的知心之人,言语间都很妥贴、极善帮衬。 不知道这言语的本事,是阿诚学来的、自己专心琢磨到的,还是阿诚天赋异禀,天然便会说得出的?黎锦心想自己怕是不能知道了,而且她本来倒也不太关心。 阿诚年纪虽小,却极懂知疼着热,黎锦怎能不对他另眼相看呢?她偏爱阿诚也是必然。 黎锦深思许久,道:“我想过了。你说的这两条,我心里都有。我真不愿意在大杂院住下去,而这里我也是真的喜欢。” 阿诚想了想,又道:“这里若是真的‘凶宅’,买下来岂不是害了将军一家么?” 黎锦道:“凶宅不凶宅的,看谁住吧。我虽没有肃杀之气,也未曾沾过血腥,但比意志勇气,却也不输给谁。听说鬼怕凶人与吉人,我想自己两样也许都沾得上吧?” 黎锦虽然容易沮丧懊恼,但整体来说,倒算得上从来都很乐观的人。 她对大多数的事,都很看得开。相信“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一类的道理,所以遇上什么事情都很容易安然接受。 尽管没有父亲那样万事都觉得不错的心态,但她依然觉得万事都可以来,就算是坏事也没关系,她会试着接受的。 而且,虽然黎锦自己感觉不到,但偶尔倒是会有人说她运气极好。 也不知道为什么,夸黎锦运气好的人,似乎比夸黎锦美貌的人还要多。 黎锦觉得自己明明长得还不错啊,怎么就没人夸她容貌,难道别人都忌惮她是将军,恐怕夸她貌美,会惹她生气吗? 这大可不必吧,黎锦也是一名女子,被夸赞容貌,当然会觉得开心的。而且,她觉得自己就算是个男子,别人赞美自己的容貌,黎锦也一样会觉得高兴的。 算了,黎锦心想,可能还是因为自己的长相不值得一夸,才没人夸的吧。 说起来,第一次卖糖雪球的时候,阿诚也说过自己的样子“威风凛凛”,难不成自己长相真的很凶?黎锦想到这里,微微有些忧虑。 黎锦又想起,阿诚有时害怕她碰触自己,难不成也是因为觉得她神色凶恶吗? 黎锦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自己对自己容貌的判断,果然是站不住脚的。 阿诚沉默了片刻,道:“将军说的是。若是将军的话,自然是‘福大、命大、造化大’。区区凶宅,对您应该毫无影响才对。” 黎锦道:“若是这样就好了。” 她理清了思路,心中又更放松了一些。该如何去做,心里也有了主意。 黎锦道:“那‘山里红泥’应当已经凉了,我去查看一下,变成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这是在京城首…… 阿诚道:“这种点心,一定要加白糖才能做吗?” 黎锦道:“难道不是吗?不加糖调味的话,这个吃起来一定酸得无法入口吧。” 阿诚摇摇头,道:“将军,阿诚的意思是,做这种点心的时候,若是用红糖代替白糖,是否可行呢?” “嗯……”听了阿诚的话,黎锦不由得发出了一声鼻音,陷入了沉思。 与海上进口的西洋白糖比起来,红糖是大夏本国本地生产的,制作工序也比较简单,价格自然要便宜得多。 阿诚的建议,似乎很有道理。 之前受到自己手头的食材影响,她的想法,竟然因此被限制,没有想到这一点。 糖雪球不用白糖制作是不行的。换成红糖的话,就会失去红白对比的美感,视觉效果上要丑陋得多,恐怕就不能吸引顾客购买了。 但这种“山里红泥”凝结而成的点心,制作时糖与果泥却是融合在一起的。 果泥本身就是深红色,红糖也是深红色,视觉效果上几乎不会有什么影响,加白糖应该也不会变得更漂亮的。 虽然明白这一点,黎锦还是有些犹豫,道:“用红糖做这种点心的话,味道会不会不如加白糖做出来的好吃?” 红糖虽然便宜,但其中有杂质,口味终究不够清新纯正,甚至有种类似药味的味道。 白糖则是提纯过的糖。没有杂质,也就没有任何异味怪味,不会破坏、干扰食物的味道,更适合作为调味品使用。 阿诚道:“这一点,阿诚也不清楚啊,将军若是有兴趣,还是加红糖试出区别最为稳妥。不过阿诚觉得,大多数人,舌头原是没有将军所想那么敏锐善感的。不论将军在这种点心里放的是红糖还是白糖,效果应该都差不多。反倒是,根本没注意到将军放的是什么糖,甚至连将军放没放糖都发现不了的人,应该……阿诚想大有人在吧。” 黎锦奇道:“分不清楚我放的是什么糖就算了。我放了很多很多很多糖这件事,居然还能有人发现不了吗?” 阿诚看向黎锦,微微苦笑道:“普通大众往往便是这样的。他们的舌头都很迟钝,虽然也能分辨一样东西是不是好吃,但也只不过是正在吃的时候觉得好吃罢了。等吃完了,问他们吃的东西是什么味道,怕是除了‘好吃’‘难吃’‘还行’‘一般’之外,便说不出来什么了。像是山楂、山里红之类的果子,虽然是公认的酸食品,但不常吃的人,也未必记得究竟是怎样的酸。这种人吃了将军的点心,恐怕也未必知道,是因为放了糖才这么酸甜可口,而会觉得山里红本来就是酸酸甜甜的,做出这个味道也并不稀奇吧。就算他们觉得这点心很奇特,恐怕也不会觉得奇特是在味道上,只会觉得将军想得出把它做成这个形状、质地、模样,很是稀奇而已。” 阿诚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话,黎锦只觉得很是稀奇。 不过,对阿诚说的“普通大众舌头迟钝”这一点,黎锦仍是半信半疑。但她也确实不太懂这些,于是便先不去反驳、提问了。 黎锦仔细想了想,道:“阿诚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我手边并没有红糖这东西,以后有时间的话,去买些红糖,试试看效果吧。” “阿诚就是这么想的。”阿诚恭顺地低下头来。 黎锦又想起一件事,道:“阿诚,你说这东西要怎么取名好呢?‘山里红糕’吗?” 阿诚摇摇头,说道:“叫成‘山楂糕’还差不多。而‘山里红糕’这名字,拗口又不好听,阿诚觉得还是算了,换一个新的名字吧。” 黎锦觉得有些尴尬,一时失语。 “山里红糕”这个名字,也确实不怎么好听。甚至,吆喝起来的时候,还可能会被人听成“山里”“红糕”,恐怕会不利于销售也说不定。 黎锦随口起名的时候,就已经这么觉得了。 被阿诚直说出来,她意识到自己的直觉没有出错,更觉得沮丧。微微低下了头的时候,一时间连双肩都跟着低了几分。 黎锦烦恼地轻叹一声,道:“可是,这并不是山楂做成的糕啊。” 阿诚听了,微微一笑,道:“没人能吃得出来啦。就算叫它山楂糕,也不会有人指责这东西名不副实的。” 黎锦道:“可是……‘挂羊头卖狗肉’,误导顾客的话,心里终究有些过意不去。” 阿诚想了想,道:“既然这是将军在京城首创而成的点心,不若叫做‘京糕’如何?” “‘京糕’吗?这倒是蛮好听的。”听了阿诚起的名字,黎锦心中惬意,嫣然一笑,道:“阿诚真有文采,起出来的名字就是比我起出来的强。” 阿诚听了,面露窘迫,道:“将军说笑了,阿诚的文采智慧怎比得上将军呢?不过是随口胡诌了几个破名字罢了,怎就算得上文采可言?” 黎锦道:“为何这么说?阿诚起的名字,听起来本来就很好啊。” 阿诚轻声道:“并非如此……将军谬赞了……” 他的声音,越说越小,后来就沉默了下来。看来实在是不愿再多说话,黎锦不太懂为什么如此。 黎锦又不知该说什么了。一时无话,她只得端起了装“京糕”的盆子,道:“我们一边吃,一边在院子里走走吧。” 虽然黎锦的精神此时还算旺盛,但她有些担心夜晚再继续深下去,她说不定就会想睡觉了。 所以,此时黎锦想继续在院子里走走,与其说是想散心或打发无聊,不如说是想顺便找个能睡觉的地方。 这“紫竹小院”虽然名为“小院”,实际占地面积却是大得很。若只是论现在还住在大杂院的那些将军府家仆的人数,他们一人分配一间房屋,也足够了。 因此,黎锦在这“紫竹小院”中溜达的时候,也并非什么都不想,反而特别留心、处处留意,就是想看看哪座房子适合自己居住。 黎锦一边信步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猫一样的灵巧…… 而这里,至少比大杂院环境好多了,有机会住在这里的话,也该谢天谢地才对。 黎锦一边感叹着自己的得寸进尺,一边在心里竭力安抚自己莫名其妙生出的不满情绪。 由于黎锦说要去看好的那座房子里转转,一向性情温顺的阿诚自然便跟着她走了进去。 进入这座房子后,黎锦发现,这里大部分东西,诸如能搬走的轻巧贵重之物都已经搬走了,剩下还在的东西,只有笨重大件家具而已。 虽然东西都快被搬光了,但依然能看得出来,里面的屋子布置,一开始应该就很简朴了。 原本应该是卧室的房间里,还留着一张大床、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仿佛在等待他们使用这些休息似的。 床上倒并非只有木板。但是,却没有被褥与枕头,只有一张落满灰尘的床垫。 这倒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被褥枕头轻巧容易搬动,床垫却是又硬又沉,怕也不值钱,住在这里的前任,不屑于带走也说不定。 黎锦仔细观察了一番那张床垫,发现虽然灰尘很多,倒都是浮灰。拿起来尽力拍打、摔打几回之后,也就基本干净了。 她便先坐在了那张床垫上。 黎锦四下打量,看见周围除了那点笨重家具之外,空荡荡的。别说字画古玩之类,就连一盆花草也是没有。 眼下和阿诚待在这里,无所事事,也很无聊。 黎锦忽然很后悔,早知道就弄本闲书拿过来了。今夜月色这么好,借着院子里的月光读读书也许是够用的,比现在这样枯坐苦等有趣多了。 黎锦无聊了一阵子,突然说道:“阿诚,你可困吗?” 阿诚听了,面上露出些微微地害羞,道:“阿诚是有一点困。将军为什么突然问阿诚这个问题?阿诚不明白将军的用意。” 黎锦道:“因为我突然觉得,这样熬着也不见得有什么发现。不如睡觉养神为好。” “睡觉?”阿诚像是没听懂,重复了一遍,“将军难道……要在这里睡觉吗?难道将军不觉得这里简陋吗?” “因陋就简吧。”黎锦笑道,“床我睡了。阿诚你睡桌子上怎么样?” 阿诚惊道:“啊?桌子上?桌子上这么狭窄……也可以睡觉吗?” 黎锦听得愣了一下,又思索了一会儿阿诚的意思,才道:“阿诚你误会了。我说的是,你坐在椅子上,头伏在桌子上睡觉。你没这么睡过吗?” 阿诚有时真是个呆子。黎锦心想。 桌子是方的,又不是长桌,怎么能直接躺在上面睡觉呢?这本不用问她,他也该知道的。 阿诚也愣了一下,然后也思索片刻,极为不解地道:“阿诚没有机会这么睡过。将军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难道将军这么睡过么?” 黎锦道:“对啊。若是看书的时候看困了,又不想睡觉,应该都是这么小憩的吧。” 阿诚摇摇头,道:“像是这样的情形,阿诚属实没有遇到过,是因此不懂了。” 黎锦道:“那算啦。你若是不愿意,你睡床上,我睡桌子上倒也行啦。反正我也这样睡惯了。” 阿诚急道:“那可不成。还是让阿诚睡桌子上吧。” 黎锦道:“你真的知道在桌子上怎么睡吗?” 阿诚默默无语,想了一会儿,道:“阿诚不知。” 黎锦轻笑一声,道:“你果然不会。那我教你啊。” 黎锦本来还想说“想学吗?”的,但她转念想了想,好像也没人会真心想学这个。于是,也就把这句话省下来、咽了回去。 黎锦擦了擦桌椅上的灰尘,安然自若地坐了下来。 她将手臂交叉着拢在一起,侧着脸、枕在了自己的手臂上,闭上了眼睛。 这虽然是一种有些顽劣的行为,但黎锦的仪态,看起来竟然又有种猫一样的灵巧与仙鹤般的优雅。 过了一会儿,黎锦睁开了眼睛,直起身来,对阿诚道:“怎么样,阿诚学会了吗?” 阿诚神情微窘,羞涩道:“阿诚当然学不会。” 黎锦道:“只是这个姿势睡觉而已,多么简单。哪里有什么高难度的动作?你怎么会学不会呢?” 阿诚轻轻叹息,道:“只是这样伏着,倒能模仿,很是简单。但小憩得像将军的姿势这样好看,却实在艰难。阿诚是做不到的。” 黎锦笑道:“这有什么好看不好看的?无论是谁,这样伏着的话,看起来不都一样么?” 说话间,她已站了起来,又走了几步,坐到床上。 黎锦见阿诚不动,便道:“你也这样伏着去吧。我倒要看看,能有什么不同。” 黎锦当然看不到自己伏着是什么样子,她只是突然想逗弄阿诚而已。 阿诚似是为难,又似是腼腆地说道:“知道了,将军……阿诚这便去。” 阿诚说罢,也坐上去,伏了下来。 黎锦并不太清楚,其实做任何事情,都得分是谁去做。 同样一个动作,好看的人做出来便十分好看,鄙陋的人做出来也十分鄙陋。 她见到阿诚乖乖地趴在桌上,看来倒像一只小狗。 他趴在那里,闭着眼睛,呆呆软软,迷迷糊糊的。黎锦觉得甚是可爱,不由得又想伸手摸阿诚的头。 她才刚一伸出手,忽然想起阿诚不喜欢被人摸头、甚至也不喜欢被人碰触,那只右手便悬在空中,又缩了回去。 阿诚你……到底是……什么人呢?你真的只是一介流民,和我的……得力助手吗?缩回手的时候,黎锦的心中,不由得又生出了她已经自问过许多次的问题。 她总觉得,阿诚的身上,隐藏着许多自己不知的秘密。但他不愿意说出来,黎锦也不方便刨根问底,也只得算了,但她依然会因此不时感到困惑。 黎锦深吸一口气,便不去想这些了。 黎锦道:“眼下我觉得无聊,所以想睡了。阿诚你可随意,想睡就睡,不想睡随你做什么都行。若是你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枕着这一夜的…… 阿诚又点点头,道:“阿诚知道了。阿诚真的只是去外面转转,少顷便回来。将军莫要担忧。” 黎锦渐渐觉得,自己连眼皮都生出了困倦之意,她忍住了呵欠,却不由得伸了个懒腰。 她道:“阿诚喜欢便去吧。小心为上。” 在黎锦看来,这里实在是没有半分“凶宅”的感觉。反而是一处极为清幽雅致之地。 但传闻终究如此,黎锦觉得,还是要提醒阿诚小心一些为好的。 阿诚站起身来,微微向她低头致意,便真的出去了。 阿诚一出门,这屋子里瞬间静了下来。 原来黎锦相比常人,五感甚是机警。 举凡微风、轻响之类细微的变化,黎锦的心神可能注意不到,但她的感官却能觉察。 虽然阿诚性情极为温雅安静,但即使一言不发的时候,他的呼吸、衣物布料摩擦这一类的声音,黎锦都能清楚地听到。 这些声音,听惯了的时候,自然就能够忽略。但发出声响的对象一旦离开,黎锦就会感到少了些什么。 住在这屋子里,不像住在大杂院的时候,外面那么嘈杂。因此他人的声音,便对感觉的影响至关重要。 虽然被阿诚盯着的时候觉得别扭,但阿诚一走,原本久久无人到来的屋子里,便变得更冷清了。 黎锦莫名感到有些难过,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她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矫情,心中无奈,不由得摇了摇头。 于是黎锦便闭上眼睛,枕着这一夜的优美月光睡了。 不知为什么,黎锦从来没有做过噩梦。 黎锦的梦,有时是很平静的梦,有时则是带有喜怒哀乐等情绪的梦。 但她从来没有做过让自己恐惧不安、惊骇不已的梦。 在彻底睡去之前,黎锦还想过,这一次因为自己睡在“凶宅”里,有没有可能会做噩梦? 倒也不是对噩梦有所期待、觉得做噩梦是什么好事,只是她听说凡是“邪气”的地方,人在那里睡着就会做噩梦,有些介意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回事而已。 事实证明,黎锦真的想多了。 不做噩梦本是她的体质,就算睡在所谓的“凶宅”里,也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但是,在这个夜里,黎锦却一直在做奇怪的梦。 她总是梦到自己一睁开眼睛,就看到阿诚在看着自己。 这时她就会抱怨一番,叫阿诚不要这样。 但这时黎锦就会醒来,发现屋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很是寂寥冷清。 怀着这种心情,黎锦又再睡去的时候,还是会做和之前几乎一模一样的梦。 开头、过程、结尾,全都一样。 而且也一定会醒来,醒来时依然会看到屋子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如此反复了不知道几次,睡梦与醒来反复交替,令人浑浑噩噩,昏沉不明,黎锦实在记不清了。 或许她其实也就这样梦到了三四次而已。但对黎锦来说,感觉上就像是整个夜晚都在做同一个梦一样漫长。 她也不知道,这个夜晚,自己是不是真的受了所谓“凶宅”的影响。 总而言之,对黎锦来说,这诡异的持续循环,就已经是一种噩梦了。 待到晨曦终于替去月光的时间,黎锦也终于从颇不宁静的睡眠中醒来。 她一睁开眼睛,发现阿诚很温顺地伏在桌子上。 那种姿势,就和黎锦之前看到的,阿诚在她的命令下伏在桌子上的模样,一模一样。 阿诚的睡姿,真像小狗一样乖巧,非常之老实温顺,让人看了心生怜爱。 黎锦没带木梳,便用手指简单地梳理、拢了拢头发,又整理了一番被自己睡乱的衣服。 她见阿诚还是伏在那里,不好去拍醒他,便朗声道:“阿诚!你还没有醒么?” 黎锦呼唤后,阿诚的身子微微一震,似是有所警觉。而后,他缓缓坐直了身子。 阿诚坐起来的时候,先是用手背揉了揉眼睛,又用手心搓了搓脸,然后才看向黎锦。 虽然是刚刚醒来,但他的眼睛依然清澈黑亮,毫无浑浊之感。 阿诚看向黎锦,道:“将军睡得可好么?” 黎锦摇摇头,道:“不算很好,阿诚呢?” 阿诚道:“阿诚倒是还好。阿诚觉得,只要能留在将军身边,无论是怎样的环境,都能安眠。” 黎锦笑道:“这便是妄言了。若是你同我一起时,只能睡在乱石堆里,难道也能安眠么?” 不料,阿诚居然真的认真想了想黎锦的话。 而后,他神色依然认真诚恳,道:“这倒也可以试试。” 黎锦听了,有些无奈,又是轻声一笑,道:“阿诚尽是说些痴话。先不提这个了,阿诚你昨天夜里在这院子里转悠的时候,可见到了什么诡异、古怪或是有趣的事情么?” 阿诚又想了想,脸上露出了愉快的神情,道:“这个倒还真的有。” 黎锦好奇道:“咦?真的吗?你看到了什么?” 阿诚道:“将军可同我一起去看。有趣得很。” 黎锦听了,更加期待,甚至立刻站了起来,道:“既是如此,阿诚便带路吧,我也想看看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阿诚似是看出黎锦心情变得十分兴奋,反而犹豫了。 他的神情变得有些古怪,道:“其实也不是特别有趣……将军若是以为能看到什么稀奇古怪、妙趣横生的东西,那怕会是失望。” 黎锦听了,又觉得奇怪,道:“咦?所以阿诚你看到的到底是什么?” 阿诚低头道:“阿诚的确是为了卖关子才不说的。那东西,若是亲自去看了,或许会觉得有趣。但如果直接说出来,就太平淡,不值一提了。” 黎锦听了,有些失望,却又禁不住抱有希望,道:“好啦。我明白了。那无论是什么,都无所谓。阿诚你快带我去看吧。” 阿诚温声道:“阿诚知道。” 于是两人便去了阿诚所说的地方,去看阿诚所说的东西。 这可该如何评价呢…… 阿诚发现的这个场所,的确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地方。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阿诚一时糊涂…… 但黎锦当时却由于对此完全不懂的关系,直接连果实带种子一并丢掉了。 又过了许久,她才终于知道了,像西红柿这种东西,种植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当时黎锦便后知后觉地心疼极了,觉得自己实在损失惨重,难以弥补。 更让黎锦耿耿于怀的是,之后辗转许多年,她再未见过此物。 因此,黎锦过去便留在心中的遗憾执念,更加不能放下、忘却。 现在想想,或许是因为豆蔻年华时的黎锦终日不愿出门,之后又去了苦寒之地镇守边关,才会见不到西红柿的关系。实际上,西红柿远没有黎锦想象中那么稀奇吧。 若不是今天又见到了,黎锦大概会一直认为,西红柿在大夏已经绝迹了。除非她今后出海去别的国家,以后便再也见不到这种果实了。 幸好这种认知,只是黎锦搞错了的误解而已。她对此颇感欣慰。 黎锦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用指尖触摸了挂在藤蔓上的一颗西红柿。 这颗西红柿摸起来的手感,介于“柔软”与“有一定硬度”之间,像是刚刚成熟的桃子的触感。 应该可以吃了吧?黎锦不太确定地如此推测。 她小时候见到过的西红柿,可没有这么软,也没有这么红。 当时见到的西红柿手感偏硬、颜色偏青,应该是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摘了下来的原因。 黎锦犹豫了一会儿,便伸出手摘了两颗西红柿下来。 由于院子里获取井水很方便,所以黎锦便就近借用一口井中的水,洗净了这两颗西红柿。 她举起其中一颗,对阿诚问道:“阿诚要吃这个吗?” 阿诚道:“啊?这个是‘狼桃’吧?能吃吗?” 黎锦道:“阿诚也认识‘狼桃’吗?这个好像是挺不常见的果子呢。” 阿诚道:“家里以前是种过的,不过没有吃过便是了。” 黎锦道:“既然阿诚家里种过,为什么会没有吃过呢?” 阿诚道:“是因为好看才种的。听说有毒,所以没人敢吃。” 阿诚家里还种过西红柿? 黎锦有些疑惑,这是一般的读书人家都会种来观赏的东西吗?自己是不是依然高估了这东西的稀奇程度?算了,这种事情也不怎么重要,不管这个了。 黎锦微笑道:“没有毒啦。阿诚若是不信,我便先吃给你看。” 黎锦说完,便将西红柿拿到嘴边,轻启嘴唇,一口咬了下去。 果然,这是一种酸中略带些甜的味道。 时间久远,黎锦早已忘记了之前品尝过的西红柿的滋味,只记得是甜甜酸酸的。 直到这次再见到西红柿,并且吃下去的时候,黎锦才重新回忆起了西红柿具体的味道。 它的表皮,非常之薄,比桃子的皮还要单薄脆弱。 吃起来有些酸,但富含水分,果香浓郁。习惯了的话,反而会觉得这种酸味刚刚可以让舌头与口腔感觉清爽。这点稀薄的酸味,丝毫令人不会有难以下咽之感。 咬开之后,能看到结构非常复杂的果肉。 一层像厚果皮一样厚实的果肉,包着内部更为柔软娇嫩的果肉,以及被微绿色果肉包裹的种子。 鲜红的果肉之中,还处处可见一种白色、半透明,与粉雪近似的颗粒。 这便叫做“起沙”,品质好的西瓜也会这样。 起沙的水果,吃起来更加细腻柔滑,“起沙”部分入口时,舌头的体验滑腻而又清爽,十分美妙。 刚开始感觉酸,但吃一会儿就觉得甜了。 于是,黎锦便将手上这颗西红柿给一口口地吃完了。 吃完了西红柿,她对阿诚说道:“这个并没有毒,而且很好吃。你相信吗?” 阿诚犹豫着接了过来,又想了一会儿才道:“阿诚相信将军的判断。” 说罢,阿诚也小口小口地咬着,以文雅的方式,把整颗西红柿都吃了下去。 黎锦道:“味道怎么样?” 阿诚老实地说道:“有点儿酸。也并没发现这种果实与其他果实相比,好吃在哪里。” 黎锦笑道:“大概是因为阿诚吃不惯吧。但我就是喜欢阿诚你偶尔说大实话的口气。” 阿诚听了脸色一红,道:“不是偶尔。阿诚多数时间都是说实话的。” 黎锦道:“不喜欢直接吃也没什么。还有更好吃的做法。” “现在,我们先去一趟厨房吧。”黎锦说着,又去摘了五六个西红柿,都在井水里洗净了,拿着去了厨房。 西红柿的果蒂和中央的硬心,都是不能吃的部分。虽然没什么毒性,但看着就食欲全无,口感更加糟糕。 黎锦用小刀将西红柿切开,挖掉果蒂和中央的硬心,再将西红柿切块,放到一个干净的盆子里。 做京糕的时候,黎锦恰好带来了西洋白糖,现在才能做出这种甜品。 黎锦把一些剩下的白糖放进了盛着西红柿的盆子里,然后小心搅拌了几遍。 在鲜红的西红柿汁液浸泡下,放进去的白糖很快就融化了,变成了像染红的雪一般的模样。 而西红柿本身,在白糖的刺激下,也渗出了大量果汁。 这些果汁看起来黏稠浓厚,鲜红艳丽,还散发出酸甜诱人的香气。 黎锦看看白糖拌西红柿的样子,感觉不错,便用汤匙舀起了一块,举到阿诚嘴边,问道:“阿诚可要吃这个么?” 黎锦突然舀起食物送到阿诚嘴边,这个举动也让阿诚红了脸。 他露出有些退缩的神情,甚至不经意往后退了一步,似乎是想想觉得不对,又往前走了一步,才道:“阿诚怎好意思让将军喂食呢?” 黎锦笑道:“阿诚生得这么可爱,让我喂食一下又有什么打紧?” 阿诚却不吭声,反而紧紧抿着嘴。 黎锦便有些尴尬了,道:“阿诚怎么啦?真的不喜欢我喂你吃东西呀?” 阿诚依然红着脸,摇摇头,道:“阿诚是觉得,若是边走边吃也就罢了,正儿八经地吃东西,应当坐下来再吃。” 黎锦笑道:“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那是一种温和…… 阿诚微微攒眉,神色仍是有些为难,犹豫着又想了一会儿,才道:“那……阿诚便冒犯将军了。” 黎锦温和地笑道:“谈不上冒犯。你且来吧。” 阿诚看来果然十分紧张。 他深吸了一口气,挑选了一块鲜红的、不连着皮的纯粹西红柿果肉,用另一根汤匙舀起来朝黎锦的嘴边递去。 黎锦也差不多同样紧张,但她倒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果肉一送过来的时候,黎锦就小心地含了进去。 一股微酸而清甜的新鲜味道,在口中弥漫开来。 同样是酸甜口的甜食,相比京糕极酸与极甜浓烈对比出的味道,糖拌西红柿就要清淡太多了。 那是一种温和、清爽、柔美的酸甜滋味。 由于西红柿富含水分,所以吃起来果肉多汁而又柔软细滑。 那种滋润的口感,令人产生会在口中像酥酪一样融化开来的错觉。而颗粒状的小巧柔韧种子,又让西红柿果肉的质感多了一层富于弹性的趣味。 在嘴里多咀嚼一会儿才下咽的话,碎裂的果肉就会流出更多津润的果汁。 这种混合了白糖的西红柿汁,渗出后会先在牙齿与舌头之间流动,然后流进喉咙与胃中。 原本空虚干枯的胃部,在流入西红柿的果汁与碎裂的果肉之后,突然感到精神一振。 这是一种很矛盾的感觉,一方面仿佛胃口大开,而另一方面,又会由于吃下的西红柿,而产生饱腹满足的安心感。 加入糖之后制作的甜品,确实比单纯的果实更有“进餐”的感觉。 黎锦一边品尝着糖拌西红柿的味道,一边暗想,自己也是无聊。 刚才如果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想去喂阿诚吃东西的话……这会儿,那一盆糖拌西红柿早就被两人吃光了。 哪至于像现在这样,两人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的,半天都没吃多少,真是好不麻烦。 幸好,糖拌西红柿的温度,本就是冰凉的。 若吃是热食的话,吃了这半天,也早就变成冷食了。 两人相对无言,又吃了好一阵子,才终于吃完。 黎锦又想起,听说大人间若是互相喂食,往往是狎昵夫妻或是相好之间才做的事情。 她与阿诚当然并非这种关系,这样做似乎不太妥当。黎锦向来有些大而化之,等做完了才想起不对劲来。 不过,黎锦与阿诚之间,虽然是在互相喂食,倒是都面色严肃,漠然没什么表情,毫无嬉笑之意。 因此,虽然行为过度亲昵,但做了一会儿,双方便习惯了。做这种事倒也不觉尴尬,只不过有些笨拙而已。 虽然内心并不感到有何尴尬,但终于吃完的时候,黎锦还是如释重负地长出了一口气。 以后可得好好想想再逗弄阿诚,若总像今天这样互动的话,这样相处起来,每天岂不是要累死了。黎锦想到这里,便如此自勉。 黎锦站起身来,道:“只吃这点东西,阿诚应该还没吃饱吧?那个菜园子不错,我们再去看看里面还有什么东西好了。” 阿诚也似乎很是疲惫,红着脸点一点头,也站了起来。 黎锦道:“对了阿诚,这东西应该叫‘西红柿’,以后不要叫‘狼桃’了,那是误会。” 阿诚道:“阿诚不明白,为什么说是误会?” 黎锦便把自己所知道的西红柿的几个名字,给阿诚讲解了一番。 阿诚天真无邪地说道:“将军真是博闻强识,学富五车。” 黎锦笑道:“这知识普通至极,算什么‘博闻强识,学富五车’?阿诚不要胡乱恭维,实事求是即可。” 两人稍稍说笑着,又来到了菜园子里面。 黎锦沿着之前摘下西红柿的位置往前走下去,远远地又看到了隐隐约约的一片深绿色。 这里也搭着些架子。架子上面挂着的深绿色的东西,是一条条半熟未老的黄瓜。 常见的黄瓜有两种,一种叫“水黄瓜”,一种叫“旱黄瓜”。 水黄瓜皮色深而肉脆嫩,旱黄瓜皮色浅而肉稍干涩。 虽是这么说,但也有人就喜欢旱黄瓜的口感。只能说这种东西都是各有千秋,仅仅与个人口味有关,既然两者都在种植,就都有受众喜欢吧。 这个菜园子里的黄瓜,颜色是近似墨绿的深绿色,显然是水黄瓜。 黎锦看了,暗暗觉得很高兴,便摘了几根黄瓜,洗了分给阿诚。 黎锦道:“这东西不顶饱,吃了有时还越吃越饿,只是解渴而已。眼下没办法,先将就着吃点吧。” 阿诚道:“这并非将就,阿诚也确实喜欢这个。” 说完,阿诚便拿着黄瓜吃了起来。 黎锦觉得有些遗憾,要是手头有盐和蒜末就好了,黄瓜切碎拌着吃,会格外爽口。 但“紫竹小院”这地方的厨房里,举凡油盐酱醋一类调料,一概没有。 就连拌西红柿用的糖,也是黎锦专门用小推车连山里红一并带来的。若这次没有特意带上糖,也就糖拌西红柿都做不成了。 黎锦捏了一捏这种黄瓜,觉得手感坚实,上面生满了粗糙硌手的刺。 黎锦不喜欢吃黄瓜的刺。手头若是有小刀的话,她一般会把黄瓜皮削掉再吃。 但这里厨房只有又宽又大的菜刀,用来削皮的话,实在笨重难用。 黎锦认为,自己手的灵巧程度,只能说“还可以”而已。 平时用菜刀切菜倒没什么,如果用这么大的刀削皮,便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全神贯注地削才安全。 若是全神贯注地慢慢削皮,她对此并不耐烦,但若是疏忽,又可能削到自己的手。黎锦想到这点,就感到很不安心。 思前想后,黎锦终究还是觉得,没办法,眼下没条件,不如不削皮,将就着吃吧。 一咬开之后,黎锦发现,这种黄瓜,里面的瓜瓤竟是淡绿色的,不白不黄,色调纯美,看上去十分漂亮。 再咀嚼那瓜瓤,竟然毫无涩味,清甜爽口,淡雅至极。 “人间至味是清欢。”黎锦便不由得想起这句诗来。 黎锦道:“阿诚,这黄瓜好吃吗?” <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信女有一件疑…… 黎锦沉吟道:“孩儿打算把那里买下来。但只是有一件苦恼事情想不通,觉得担心,便不敢真的下这个决定。” 老将军道:“什么苦恼?” 黎锦道:“孩儿手头,满打满算只得这三十两银子。若是拿来买了房子,手头便没钱了。而以这房子的名声,想必也是没法轻易转卖出手给别人的。孩儿担心家里若是出了什么事儿,遇到没有钱傍身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老将军道:“小鱼想得真是周全。但我倒是觉得这问题小得很。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会直’,就算出事,到时也自有解决之法。更何况,哪里就那么容易出事呢?须知小鱼你的运气,一向是很好的。” 黎锦依然有些犹豫,道:“孩儿的性情总是过于胆小,从来不敢信前路平平安安,该如何是好?虽然已经决心要这么做了,但却总是不敢破釜沉舟。” 老将军道:“我也素知小鱼生来谨慎,这本是好事,不改也没什么。至于出事嘛……咱们家这样已是落到谷底了,再差也不会比现在差了。何必顾虑。” 黎锦想了想父亲的话,还是多少有些犹豫。 她伸手摸了个铜钱出来,暗道:“皇天在上,后土为证。信女有一件疑心事,愿求一卦。” 举凡六爻八卦之事,黎锦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是也。 因此她也不懂那些正儿八经的卜算之法,只得用上最原始简单的占卜方式·掷铜钱来求问前程了。 黎锦心中又暗道:“正面便是买,反面便是不买。望皇天后土指条明路则个。” 想罢,黎锦手中握着一枚铜钱,朝着正上方一抛。 铜钱往上飞了一段距离,便落了下来。黎锦眼疾手快,抢着将铜钱握在手心里,使其并未落地。 她将握着铜钱的拳头打开,只见铸着“大夏通宝”四个字的铜钱便躺在掌心之中。 黎锦想了想,又是往上扔了一次铜钱,同样是劈手抢在掌中,将手掌打开,如此重复了一遍。 铜钱依然是“大夏通宝”四个字的正面在上方。 黎锦又不信,依然丢了一遍,仍是正面在上。 她如此丢了六次铜钱,次次都是“大夏通宝”在上,硬是把黎锦弄糊涂了。 因此,黎锦还特意仔细看了看,手上那枚铜钱,确实只有一面有“大夏通宝”这四个字。 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回回正面皆在上面,也难怪黎锦会疑心这铜钱乃是“错版”之钱了。 老将军道:“小鱼你这是在做什么?练习暗器手法吗?” 黎锦道:“爹爹,孩儿是在占卜。掷这铜钱,正面便是买,反面便是不买。” 老将军道:“那小鱼你掷出来的是正面还是反面?” 黎锦道:“正面。” 老将军道:“是正面吗?为何小鱼你要连丢六次呢?每次结果如何?” 黎锦轻声叹气,道:“第一次便是正面了,之后次次皆是正面。孩儿胆小,想看看再掷是什么结果,不料竟是如此,孩儿真想不通。” 老将军奇道:“次次皆是正面?这铜钱可是‘错版’了?” 黎锦将铜钱递给了父亲观看,道:“没错呀!这就是普通寻常的铜钱啊。” 老将军仔细看了看,果然铜钱没什么问题,也觉得稀奇,道:“小鱼,你再掷一下铜钱给为父看看。” 黎锦便又重复了一遍之前的动作流程,对父亲摊开手,道:“这次如何呢?” 她比父亲还要更晚地看到自己掌心上占卜的结果。 黎锦的目光一瞥过去,果然又是正面。 黎锦看看又是这样,已经并不觉得有什么好高兴的。 她现在只是有些疑惑,自己现在的心情到底是麻木,还是惊慌恐惧而已。 扔一两三次,结果相同,倒还寻常。 扔了六七次,次次都是同一个结果,这显然是极不正常的。 在“紫竹小院”住着的时候,感觉不到什么闹鬼的踪影,倒是回来掷铜钱的时候,最接近黎锦所理解的“闹鬼”情况了。 老将军笑道:“这岂不是好事?这便是皇天后土,教你非买下这座宅院不可的启示吧。” 黎锦道:“这做得准吗?孩儿看了这个结果,反而更害怕了。觉得像是有鬼。” 老将军道:“那便不买吧。” 父亲这么一说,黎锦的脸色便变得坏了。 她的神情,有一点不甘,有一点懊恼,又有一点沮丧,但却全然没有如释重负的影子。 老将军道:“你看,小鱼不是根本很想买下这座宅院吗?若你真的抗拒的话,怎么会如此不开心?” 黎锦又怔住,想了想,才艰难道:“父亲说的是。孩儿也真心喜欢那座宅院。” 老将军道:“既是如此,小鱼你多想想再做决定吧。” 黎锦摇头道:“不必了。孩儿这便去庄宅牙行那里。” 说罢,黎锦便转身出了门,叫上阿诚,一同离开了大杂院。 黎锦并不清楚庄宅牙行的营业时间,她心想这个时间已经不算早了,应该已经开门了吧。 却没想到,说来又是巧了,黎锦一来,便看到那庄宅牙人拿着钥匙正在开门。 原来这牙行不比市场,开得太早了也没人上门,所以那个庄宅牙人十分悠闲地刚刚过来。 而市场上的商贩,这会儿卖光了东西已经回家去的人,都已经有一些了。 黎锦若是来得再早半盏茶功夫,怕也立刻吃上闭门羹了。 黎锦晃了晃手里的钥匙,道:“牙人,你可还记得我么?” 那牙人看了黎锦的模样,愣了一下,才道:“大小姐风华绝代,我自然记得的。您可去了那‘凶宅’么?” 黎锦道:“也去了的。我现在要问你,那宅院我若是想买,房主可是还买么?” 庄宅牙人一惊,道:“啊?您真的要买吗?” 黎锦道:“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你是怕我消遣你不成?” 庄宅牙人道:“大小姐自然不是这种人,我还看得出来。但只是这‘凶宅’许久无人问津,我听说大小姐要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0章 第三十章 像开过了一段时…… “小鱼,这是怎么回事?”老将军见到黎锦拎着装了许多包子的竹篮进来,有些惊奇地问道。 黎锦正要说话,突然注意到了一丝不对劲,忽然转头。 原来刚才黎锦心情激动,走得太快了。 她径直进了父亲的屋子后,又过了六十息,阿诚才跟着进来。 “将军走得恁快!都不等等阿诚。”阿诚进来的时候,小声抱怨道。 黎锦道:“啊?阿诚你没跟上来啊?” 阿诚羞涩道:“将军步伐神速,阿诚跟不上。” 黎锦听了,倒有些尴尬,原来她自幼素来有个小毛病,一着急,便会跟着变粗心大意。 脑子里一想着激动兴奋的事情,就会忽略周围,而且还会越走越快。 刚才的事情,与其说是黎锦没注意到,自己走得太快,阿诚没跟上来的关系;倒不如说,黎锦买完包子之后,就忘了自己是带着阿诚出来的,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就急急忙忙回去了。 阿诚性格乖巧沉默,不爱说话。 黎锦若不主动同他交谈,阿诚便很少出声,使得他的存在感经常很是稀薄。 所以黎锦才会心神一激动恍惚,竟然忘了要同阿诚一起走的。 黎锦脸色微红,对阿诚道:“是我不好啦。这种事先别提了,吃午饭吧。” 黎锦对父亲道:“买卖宅院的事情,孩儿之后再说,现在先吃午饭吧。” 老将军愣了一下,道:“那倒也好。” 黎锦早上,只吃了些西红柿与黄瓜而已。这些东西富含水分,吃起来滋润顺口,但吃下去却很快就饿了。 之后,她就忙着同庄宅牙人一起去官府办事,到那里交易房屋,交税金,给庄宅牙人报酬。 算上在官府等待的大量时间,黎锦一共用去了两个时辰左右,怎能不觉得饥饿呢。 由于腹中饥饿,因此心急,买了包子便想急忙回家。 会不慎把贴身跟着自己的阿诚给甩开,也是与这个原因大有关系。 因此黎锦一回到大杂院,什么都不想说,只想赶快吃点东西。 她随手拿起一个纸包,打开又随意拿起了个包子,便吃了起来。 这是一个萝卜粉条馅的包子。 半透明的粉条,应该是焯过水或者浸泡过再切段的,吸过一些水分,便会比较软嫩,而又不怎么油腻。 萝卜呈现丝状,颜色是淡淡的粉红色,像开过了一段时间的樱桃花,又像难得一见的稀奇晚霞。 其中加了香油,又加了些不知具体是什么的香料粉末,虽是素食,吃起来却有一股近似肉的香味与口感。 萝卜毫无苦涩之感,反而颇具一股柔和的清甜滋味,口感软硬适中,丰腴而肥厚。 粉条口感则是十分之细腻柔滑,虽然软嫩却也成形,并非稍一碰触便碎成粉末软泥的状态。 芝麻香油与秘制调料的搭配,让馅料有了似肉香,而无肉的肥腻异味,这一奇异的效果。 而包子皮也是堪称一绝。 明明实际上非常之薄,但这么薄的包子皮却依然带有弹性与韧性。 虽然发酵得很充分,却不会像馒头一样,过分松软或是呆板。 包子皮不是雪白的,而是玉色般的半透明状,油脂稍稍地渗入了包子皮之中,才能看来有这样的视觉效果。 这包子皮也有些许淡淡的甜味,不知是面粉本身的味道,还是被萝卜粉条馅里渗出的汤汁,浸染的结果。 黎锦吃了,觉得味道不错,道:“京城买卖人的手艺就是好。这比孩儿在军营吃过的素馅包子强得多了。” 老将军道:“这是着实不错。比我们家过去那个包包子的厨师强得多呢。” 黎锦问道:“包包子的厨师?是哪个啊?家里的仆人,孩儿除了徐妈,几乎都不认得呢。” 老将军听了,摇摇头,长叹一口气,道:“这便是,‘小孩儿没娘,说来话长’了啊……” 原来将军府的仆人,也不是都愿意跟着黎家吃苦的。 黎家落魄时,愿意跟着老将军一起讨生计的,不过两三成人而已。 大多数仆人,都是转头就换了东家。 而厨师,更是除了一个忠厚本分的老实人之外,要么去了饭店酒楼,要么直接转投了英亲王府。 会包包子的那个厨师,现在应该就在英亲王府或是英亲王府别院,继续包包子呢。 老将军虽然一切苦难灾祸都能随遇而安,但想起这码事,还是禁不住会有些许哀怨之气的。 黎锦听了父亲说起往事,也是微微唏嘘。 她轻叹一声,又强颜欢笑道:“爹爹也莫要难过。世间俗人皆是捧高踩低,这都是常态。他们不过是些下人,没学过忠孝仁义的道理,同甘便可,怎么会愿与咱们共苦?眼下竟然有两三成人愿意跟着咱们吃苦,实属难得。孩儿听了倒惊讶极了。想是我们家为人实在仁慈宽厚,故有忠仆跟随,爹爹明明应该高兴才对。” 老将军听了,其意稍安,道:“不料小鱼倒颇会说话。这样一说,也是为父刻薄了些,所以没几个人愿意跟随吧。” 黎锦道:“若论仁慈宽厚,怎有人比得上爹爹?爹爹仁者爱人,孩儿此生未见能比拟者。” 老将军微笑道:“若论温厚和善,为父还真比不过小鱼呢。” 黎锦腼腆道:“爹爹何出此言?孩儿并不这么觉得。” 老将军道:“阿诚这孩子,不也是在小鱼落魄的时候,千里迢迢跟着你过来的?若不是你性情温柔宽厚,待人亲和,谁肯跟你过来吃苦?” 黎锦听了,忸怩道:“孩儿被罢免时,原本也不知道情况这么糟糕。本来是想托人为阿诚弄个前程才带上他的……算了,这话先不提了吧。” 黎锦转头望向阿诚,阿诚只是低头吃包子,一言不发,也看不出他脸上是什么表情。 见状,黎锦本来是想说些什么的,但她刚要张嘴,终究欲言又止。 算了,先继续吃包子吧。黎锦又拿起了一个包子。 这次拿在手里的包子是茭瓜鸡蛋馅。 茭瓜这种食材,虽然常常用来作馅,但其实制成包子馅,却又是不太容易好吃的。 茭瓜做成包子馅料的结果,往往是,要么没熟透、太硬,要么熟烂如泥、毫无口感。 而黎锦正在吃的这个包子,其馅料却完美回避了这两种缺点。<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必定要与那种…… 黎锦道:“爹爹无缘无故地在说些什么呢!孩儿哪里能配得上这些溢美之词?” 听父亲又莫名其妙对自己一顿没来由的胡乱夸赞,黎锦又是害羞,又是十分尴尬。 众所周知,父母对儿女的称赞,都不可当真。 便是真的,也没有什么说服力可言。 倘若是性情严苛的父母,所说的话,也倒是有几分可听。 但如果是性情温和、溺爱孩子的父母,说的话越是天花乱坠、娓娓动听,越是没有半分可信性。听听便罢了为好。 黎锦虽然清楚这个道理,但是听到父亲所说这些无缘无故的夸赞,还是会尴尬不已。 这甚至会让她不知所措、几乎无地自容。 老将军道:“这原是事实。小鱼为何要否认?” 黎锦心胸有些烦闷,不由得微微赌气,说道:“一未成名二未嫁,可知俱是不如人。” 【按:改编自唐代罗隐的《赠伎云英》。原文为“我未成名卿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老将军奇道:“小鱼可是盼嫁?为父倒看不出来这点。” 黎锦道:“并非如此!孩儿才不愿出嫁!” 仅仅在个人感受上,黎锦想起自己要嫁人,便很烦躁。 她离家去做将军的时候,年纪尚很轻,还不太识得男女之情。 又在边关待了这些年,年纪虽是渐渐大了,性情却是有了些男子气。黎锦已经不怎么习惯将自己当女孩子看待了。 想到嫁人便要将性情弄得贤良淑德、温柔婉约,还要温声软语去侍奉夫君公婆,黎锦便觉得一个头倒有两个大了。 大夏风气开明,对个人选择算是十分宽容。 黎锦这个年龄的女子,已婚的虽然不少,但一般来说,也可以算得上正当妙龄的女孩子。就算没嫁出去,倒也不至于使旁人觉得怪异。 就连比黎锦大上几岁的莲湖郡主,看来也是待字闺中。 黎锦刚才说出“一未成名二未嫁,可知俱是不如人”的话,无非与父亲赌气、随口乱说而已。 若是父亲真以为她盼嫁得很,黎锦可会生气、觉得丢脸的。 因为黎锦从个人感受上,就有些排斥结婚。而与父亲之外的成年男子接触时,她也常常会觉得别扭。 所以,她自然不爱听父亲说什么“小鱼可是盼嫁?”的话了。 另有一点,也让黎锦很是不悦。 眼下家中正是潦倒落魄的时候,若是父亲以为黎锦盼嫁,岂不是等同认定,她受不得穷困苦楚,满心想着嫁人脱身,抛家舍业地扔下连同父亲在内的这一大家子不成? 对黎锦来说,这简直等于说她做人不讲道义,只愿独善其身。 这她哪里肯认? 黎锦虽然平素性情往往温润柔和、随遇而安,不怎么争强好胜,但骨子里却是颇有孤芳自赏的清高傲气。 她最忌讳的,就是被别人认为自己寡恩少义、凉薄无情。 黎锦暗想,她就算要出嫁,也得自己备足了十里红妆,风风光光地嫁出去才行。 当下自己这副样子,夫家越是富贵荣华,她越是不能嫁。若是真嫁过去,岂不是要被看成攀龙附凤的女子,给人看不起? 而且,黎锦刚回到京城,对这里的人几乎一概不知,顶多算认得一个莲湖郡主而已。 盲婚哑嫁这种事,黎锦可忍受不了。 她若是结婚,必定要与那种知根知底、情投意合、心心相印的人才行。 若是一辈子找不到这样的人,黎锦便一生不嫁。 老将军沉思了一番,又道:“小鱼为何不愿出嫁?” 黎锦道:“家里的情况都这样了,孩儿倒要只顾自己去嫁人,算什么事儿?若要孩儿出嫁,除非是黎家复兴!若黎家一直不能复兴,孩儿便不嫁了!” 老将军听了,似是很欣慰,道:“既是如此,那便也好。我家小鱼这样卓越不凡的人才,若只是要复兴黎家,那不是唾手可得?” 黎锦道:“复兴黎家,本来乃是极难的事情,哪里便容易到唾手可得了?” 老将军笑道:“若是别人便难,是我家的小鱼便不难。” 黎锦听了,不置可否,只是摇摇头便不提了。 她有些无奈,虽然觉得父亲总在说些不着边际的昏话,却也懒得再反驳父亲了。 黎锦见父亲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便道:“爹爹,我们何时搬家为好?” 老将军想了想,道:“就算再怎么快,也大概需要等到明天才开始吧。今天大家都要收拾各种东西,怕是急不得的。” 黎锦听了,有些不开心,道:“但孩儿却是不想再在大杂院住了。” 对黎锦来说,这里真的不是她愿意忍耐的栖身之所。她也从来没有把大杂院当成过自己的家。 老将军道:“小鱼若是喜欢,倒也不必顾忌我们。你大可先独自去那里住着。” 黎锦道:“孩儿抛下爹爹,独自去新房里住下,这样好吗?” 老将军道:“我是不认为有什么不好。在这里住着,本来就是委屈小鱼的事情嘛。为父不中用,不能给我的掌上明珠提供最好的环境,我实在感到很对不起小鱼了。” 黎锦一时无言,道:“爹爹莫要这样说。孩儿能有这条命在,还不全仗父母的生身养育之情……” 黎锦说着说着,声音渐渐越来越小。 原来黎锦这人虽然生性忠孝,却不擅言辞,尤其不爱将这种话挂在嘴边。 她虽是可以做到忠君爱国、孝顺父母,却最不喜欢谈论这种事。 情势所迫不得不提到亲人之情时,她心情便很不安,勉强开了口,也只想尽快结束这个话题。 好在,老将军倒是没注意到黎锦的窘迫。或者说,他注意到了,但是也没当作一回事。 老将军道:“这些且不说了。小鱼若是想搬家,现在便去准备吧。不必顾及这些有的没的、华而不实的小事。” 黎锦想了想,道:“既然爹爹不在意,孩儿便这样做了。那些包子,爹爹吃完了可找人分给下人。孩儿这便走了。” 老将军神色安然,道:“小鱼去吧。路上小心。” 黎锦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更如美玉生烟…… 黎锦目前的计划,是想在新家“紫竹小院”那里,正儿八经地开火做饭。 但“紫竹小院”的厨房里虽然有几个锅,却连调料与粮食都没有。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紫竹小院”的厨房现在这个样子,自然是做不了饭的。 所以,黎锦打算去市场上看看,有什么便宜又好处理的食材可买。 她便是怀着这种心思,才要带着阿诚去市场闲逛的。 若是阿诚性情没这么害羞,举动更大大方方些,就更好了。 对于阿诚羞怯内向的性格,黎锦不由得常常感到遗憾。 且不提这个,完成了买房置业这个艰巨的任务,也终于去了黎锦的一块心病。 黎锦很高兴。从边关回到京城,到今天为止,此时此刻,便是她最轻松愉快的时间。 因此,黎锦的步伐,轻快而又悠闲。 如果不是她从来不去戏院、乐坊看戏听曲,因而也什么戏曲歌词都不会唱的关系,黎锦真想唱点什么内容抒发自己的快乐。 可惜她不会,一首完整的词曲也唱不出来。 太遗憾了。 其实,黎锦的嗓音也很好听悦耳的,清朗澄澈,算得上颇有几分动人。但她没学过唱歌,自然便唱不出什么来,有时听到路上的男男女女在引吭高歌,黎锦多少也会产生些羡慕的心情。 因为她心情正好,虽然为自己不会唱曲感到遗憾,但自然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受到影响、感到沮丧。 此时,因为心情愉快的关系,黎锦走起路来也颇有些飘飘然。 随后,她忽然想起“乐极生悲”的典故,又觉得有些担忧。于是,黎锦便收起了那一点点轻率浮躁,走路也就老老实实了。 现在,是中午快过去、下午还没到的时间。 经营的商贩们虽然已经走了不少,但市场还是那么繁华热闹。不过,能听到的吆喝声已经稍微小了一些,使人大致知道现在的市场已经逐渐过了高峰的时间。 今天去市场之前,黎锦就很想买一些素油。 她之前做菜,用的都是猪油。这种油,每次用时都要现炼出来,麻烦得很。 虽然黎锦喜欢吃猪油渣,但她对这种小吃的喜爱,实在抵不过对麻烦的恐惧。 素油是现成榨好的油,用来做菜的话,便简单多了。 虽然黎锦会做饭,但她过去总是待在家里不出门,似深闺千金一般。因此,她对很多生活中的常识,倒还真不知道,称得上是“不谙世事”了。 黎锦过去用素油做菜的时候,素油都是装在一个锡制的小油壶里。那锡制油壶里的油,也不是她自己盛装进去的。 做菜的时候,她只管拿起锡制油壶往锅里倒就是了。 准备打油的时候,黎锦回忆一下过去的记忆,突然觉得很奇怪。 油到底是怎么打回来的呢? 油壶那么小,肯定不是用来打油的器皿。 瓷制的器皿,非常昂贵,而且脆弱,用这种东西打油,大约也不太可能。 陶制的器皿,虽然较为便宜,但却非常笨重。而且,陶器与瓷器一样脆弱,若是用陶罐子、陶坛子这种东西装了油,带回家的时候,一个不小心,磕了、碰了,甚至摔了,那后果可是严重得很。 黎锦看看“紫竹小院”里的家什,觉得也没有哪种是适合用来打油的器皿。 罢了罢了。 黎锦心想,俗话说“傻子过年看隔壁”,既然不知用什么器皿才能打油,不如直接空着手去找卖油的。 若是在那里看到其他打油的人用什么器皿打油,自己自然就跟着明白了。 于是,黎锦便让阿诚推着小推车,自己空着手,在市场上溜达起来。 她一边溜达,一边四下张望,看哪里有卖油的作坊在。 这倒是好找,黎锦张望了一会儿,便看到了一个大招牌,上面写着“官家油坊”两个大字。 黎锦便走了进去。 她有些羞涩,沉默着在一旁站住不动,只是望着别人的来来回回。 这油坊生意颇好,虽然算不上车水马龙,但也是总有人来打油。 因此,店家倒还没去问黎锦“是来买什么油的?”“为什么站在这里看热闹?”之类的话,免去了她一无所知的尴尬。 黎锦看了一会儿,倒总算是明白了。 这油坊里的素油,还能细分出几种,至少有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芝麻香油这几种。 黎锦没问,不清楚油坊是不是就卖这几种油,但看来打油的人只买这几种油,想来是其他的油不好卖。 不好卖的油不一定不好吃,但一定不如其他好卖的油那么新鲜。 黎锦很快便决定跟着别人买差不多的东西,别人不买的油,她也不买。 在油坊打油的器皿,原来叫做“油篓”或是“油篓子”。 这“油篓子”,是一种用竹篾或柳条编织而成的器皿。口小、腹大,看起来倒像一个编织出来的坛子。在它应该相当于“脖子”的位置,通常系着一两条绳子,用于手提、拎起。 明明是竹篾柳条编出来的东西,却能装油不漏。黎锦颇感惊奇,不知是什么原理。 打油也不论斤两,论“篓”。 有小篓,有大篓。大篓也许比小篓多一倍的容量,因为小篓油的卖价只是大篓油的一半。 有的人自带油篓,打油的时候,递过去让店家给装满就行了。 也有的和黎锦一样,空手来的。这油坊里也兼卖油篓,小的三文钱,大的五文钱。空手来打油的人,买个油篓就能打油回家了。 菜籽油小篓十文钱,大篓二十文钱。 花生油小篓十二文钱,大篓二十四文钱。 葵花籽油小篓十五文钱,大篓三十文钱。 芝麻香油小篓三十文钱,大篓六十文钱。 黎锦看看连买油都有这么多讲究,不由得十分迷惘,不知该怎样选好了。 她记得自己以前用惯的油似乎是花生油,却不知这种油是什么品质的油。 她有心图便宜买菜籽油回去,却又担心味道不好。 观察了半天,也想不出个结果,黎锦只得开口问店家道:“店家,什么素油好吃?” 店家看看黎锦,神情古怪,可能觉得她的问题莫名其妙。 似又见她容貌不凡,店家便耐住了性子,道:“都好吃!看你要做什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将军这次记得…… 阿诚道:“这是因为编好了油篓之后,里面还要贴上一层刷上猪血、石灰、桐油等防水之物的厚纸。有了这层厚纸,汁水便不会渗透出去,也就能装油一类的东西了。” 黎锦惊奇地说道:“哇!阿诚好聪明!阿诚好厉害!” 听了黎锦的话,阿诚清秀稚气的脸上,竟也露出了些许得意,道:“将军谬赞啦。” 黎锦又好奇地道:“阿诚是怎么知道这种知识的?” 阿诚道:“容阿诚卖个关子,将军可以猜猜看?” 黎锦便沉吟了一番,然后道:“让我猜啊……我猜就是阿诚以前做过这方面的营生吧。” 阿诚听了,脸色便是一红,得意的劲儿也没了。 他很有些窘迫地道:“将军……真不会聊天儿。” 黎锦道:“啊?我怎么就不会聊天了?我又说错什么话了吗?” “唉……”阿诚轻叹一声,道,“将军便是知道,也该说‘我猜不着’的,这样阿诚就能往下讲了。将军既猜着了,阿诚又怎么往下说嘛。” 黎锦睁大了眼睛,道:“啊?聊天是该这样聊的吗?我不懂诶。” 虽然黎锦比阿诚大上一些,但她性情朴素沉静而内敛,不爱与人交际。 过去太平无事的时候,黎锦有时一天天都除了寝食便不出书房。所以她年纪虽然已不太算得上少女,但性格倒残留着些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方面。 黎锦虽然多数时间都颇为聪慧机警,但诸如这种时候,偏又是有些呆气。 阿诚腼腆而又为难地道:“嗯……阿诚也不懂。” 黎锦道:“什么嘛……阿诚你说话只说一半儿……我哪里会懂呢。” 阿诚微微低下头,不知是在看地面,还是在看自己的鞋子。一言不发。 看看阿诚不说话了,黎锦想了想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她摇摇头,便准备继续闲逛。 她正要走,阿诚突然说道:“都买酱油了,将军不买些醋么?” “买醋?”黎锦想了想道,“好吧,阿诚提醒得很好。那我再买些醋吧。” 黎锦把手上装酱油的油篓也放在小推车上,转身回去了刚出来的杂货铺。 黎锦道:“你们这里有醋吗?” 店家道:“有。要什么醋?” 黎锦听了,又知道自己全然不懂,只得道:“都有什么醋?” 店家道:“陈醋五文钱一篓、米醋六文钱一篓、香醋七文钱一篓。这都是不带油篓的价钱。若要油篓,一篓也是两文钱。” 黎锦道:“除了价钱,这些醋都有什么区别?” 店家道:“陈醋是高粱大麦酿造的,米醋是大米酿造的,香醋是糯米酿造的。” 黎锦道:“味道与吃法又有什么区别呢?” 店家道:“陈醋味重,适合烧热菜。米醋味酸微甜,适合凉拌,蘸食。香醋味道纯正、有酒香,用法嘛,百搭万能便是了。” 黎锦听了也不甚明白,想了想道:“那便买一篓香醋吧。” 于是,她又花九文钱买了香醋。倒是想不到不怎么常用的醋居然比常用的酱油还要贵。 既买了醋,黎锦便又想买别的,她问道:“你这儿可有大蒜吗?” 店家道:“要一般的蒜还是独头蒜?一般的蒜四文钱一斤,独头蒜六文钱一斤。” 一般的蒜与独头蒜的区别,黎锦倒是知道。 独头蒜不分瓣儿,一头蒜便是一瓣蒜,剥皮只用剥一次。 一般的蒜是分瓣儿的,剥去外皮,里面还有一层皮包着蒜瓣,要额外剥一次才能吃。 独头蒜味道比一般的蒜更为辛辣,但是水分却又比一般的蒜大一些。 黎锦想了想道:“来一斤一般的蒜吧。” 店家便拿草纸给黎锦包了一斤蒜。黎锦连那一篓香醋也拿上,出门去了。 阿诚看了看黎锦手上的东西,道:“将军只买调料么?” 黎锦道:“是啊。我要做的这顿饭,只用调料就能做。” 她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小推车上。 现在黎锦就差一样东西没买,买了就能打道回府了。 转了很久,黎锦才发现她想要的切面是在馒头铺兼营的。除此之外,她并没找到单独卖切面的地方。 切面,是把和好的面团擀薄再切开成粗条的一种面条。 做法倒不难,但有些费事费力,黎锦懒得做,便直接买了人家做好出售的成品。 黎锦买了一斤切面,三文钱。店家用油纸给包上了。因为恐怕中途散开,又用细绳捆了几圈儿才递给她。 黎锦对阿诚道:“买完了。回去吧。” 阿诚点头,继而又有些不安担忧地道:“将军这次记得走慢些,不要又把阿诚丢下了。” 黎锦听了,有些羞愧,脸色微红,道:“上次是我心粗了。又哪能次次把你丢下呢!阿诚可真会挑理。” 阿诚有些忧郁,蹙额道:“阿诚不敢挑将军的理。阿诚是总担心将军不要自己了。” 黎锦听了阿诚这番话,不禁觉得可爱,失声笑道:“怕什么?就算谁都不要,我也不能不要你啊!” 阿诚道:“真的吗?” 黎锦道:“自然不会的。” 阿诚这么贴心着力的人儿,黎锦哪能舍得丢了。 只是她因不知阿诚是在担忧些什么,也便不知怎么安慰阿诚不要担惊受怕。 一时无法想出安抚的话语,黎锦只得不说了。 阿诚道:“我以前看过些话本,有人想抛弃谁的时候,都是先假装无意,带他出门,然后便把他扔在哪里,那人就找不回家了。阿诚担心……” 黎锦道:“这么几步远儿的距离,就算把你丢下了,你难道能找不回来么?就算把小猫小狗丢在这里,它们都能找回家,你一个大活人怎会找不回来?” 阿诚叹息道:“能找回来,是一码事。另一方存心把人抛下,却是另一码事了。” 黎锦道:“总而言之。我是不舍得把你弄丢的。” 阿诚神色依然有些彷徨,道:“真的吗?” 黎锦道:“我这人有时是有些心粗,上次把阿诚你丢下,是我不好,请你原谅我。但是希望阿诚你明白,我不会舍得抛下你的。” 阿诚听了黎锦的话,有些开心,转笑道:“将军能这么说就好了。阿诚实在感激将军的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阿诚发现了一…… 虽然取火不算容易,但火烧起来时的温度倒还不错。 只过了半盏茶功夫,锅里的水就烧开了。 黎锦便将切面倒进了开水锅里。 为了避免面条沉底,她用筷子顺着一个方向不间断地搅拌,让面条形成了一个“漩涡”。 刚把切面下到锅里的时候,锅里的水被微凉的切面刺激,温度短暂地降低了下来,水一时也不开了。 不过,再过了一会儿,水又重新沸腾了起来。 黎锦见锅里的水开得太过厉害,便倒了些冷水进去,继续用筷子顺着一个方向不间断地搅拌。 但过一会儿,水又开了,黎锦依然加了些冷水进去,依然用筷子顺着一个方向,灵巧地搅拌不停。 如此操作两次,待到水第三次开的时候,黎锦便不加冷水了,而是急忙用筷子将煮好的切面全都挑了起来,盛进一个干净盆子里。 她端着盆,到了井水边,取了些井水放进盆子里,将切面过上一遍冷水,又敏捷地从冷水中挑了出来。 感觉一切都差不多了,黎锦便招呼在院子里闲逛的阿诚,教他来吃饭。 柴火烧出来的火,似乎有一些硬。但黎锦加了几次微凉的井水,控制了锅内温度,所以切面依然煮得恰到好处。 面条没有硬心,完全熟透了,但也没煮化的迹象。 快速用井水过上一遍,面条受凉水清洗,便变得清净爽滑了。 黎锦的手也算得快,刚过一遍凉水,马上便捞了出来。因此,切面条虽然外部有些凉,内部却仍是近乎滚烫的。 这滚烫的内部温度,很快传到了外部。于是,整盆切面由之前过了凉水导致的微凉,又慢慢变回了温热。 黎锦将切面先端回屋子,正准备开吃时,忽然想起菜园子里的黄瓜,便摘了两条,用井水洗净。 黎锦正要处理黄瓜的时候,阿诚也刚好走过来。 没有刀果然还是很不方便。 黎锦只得把手洗净了,徒手硬把黄瓜掰成了小段,看起来倒称得上是“黄瓜墩子”,极不美观。 她倒不在意,反正也是为了调味,吃到嘴里也一样,都差不多要咬碎的,弄得粗笨些,至少还能省事。 倒是阿诚在一旁看着,面上便生出些忍受不了的意思。 他径直走过来,道:“将军怎么不用刀切?” 黎锦赧然,道:“忘带啦。” 阿诚柔声道:“阿诚倒是带了,让阿诚来切黄瓜吧。” 黎锦微笑道:“好啊。那就麻烦阿诚了。” 说罢,黎锦便用筷子挑出了一整碗煮熟的切面。 之前她处理的那些黄瓜墩子,黎锦看出阿诚不喜欢也看不惯,便都夹到了自己碗里。 阿诚转头看了黎锦所做的事情,便说道:“将军何必那么着急。那些黄瓜墩子留给阿诚不行吗?” 黎锦道:“你只去切完整的黄瓜就行了。这些黄瓜墩子都被我弄得坏了,我自己吃便是了。” 阿诚面色绯红,似乎又很不悦,他犹豫一会儿,还是走过来,将黎锦碗里的黄瓜都夹走了。 黎锦道:“不必这样吧。吃到嘴里不都一样?” 阿诚摇摇头,道:“不好看。” 阿诚说罢,侧着提起刀来。 那刀乃是一把匕首,约有半掌宽。阿诚总是随身带着,以为防身之用。 可喜倒也没见过血。 平素时,阿诚多拿来切瓜果,偶尔也用来切肉刮骨。 阿诚侧着提起这把刀,是因为上面摞有一层刚切好的黄瓜丝,他左手一动,一小堆黄瓜丝便落在了黎锦碗里。 黎锦笑道:“阿诚你这刀工还是这么好啊。” 阿诚听见黎锦夸赞,面露羞涩,道:“流民总是到处讨生计嘛。以前在后厨也帮工过,当然没少切过黄瓜萝卜茄子之类的,自然还可以了。” 黎锦仍然笑道:“阿诚你这人生……倒真是丰富多彩。” 阿诚听了,神色倒是微微惆怅,他道:“若是有的选,谁又愿意颠沛流离。” 黎锦见他神情悲伤,便知自己说错了话,很是后悔。 黎锦道:“我素来不怎么与人应酬,不通人情,难免会说错了话。我只是真心觉得阿诚能干厉害而已,不料勾起了你伤心事,实在对不起。” 阿诚道:“阿诚哪里是在难过?阿诚只是想起自己前半生颠沛流离,孤苦无依,而今竟能被将军收留,有了容身之处。便觉得人生难料,世事无常,如梦如幻,才如此感伤的。” 黎锦不安地道:“真的吗?” 阿诚真诚地道:“当然是千真万确。阿诚真的很高兴。” 黎锦松了一口气,道:“那就好。只望阿诚你今后都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阿诚听了,眼圈微红,道:“阿诚感将军恩惠,无以为报。愿永远追随将军左右。” 黎锦听阿诚这话,只觉得腼腆不安,又很尴尬,话题有些接不下去了。 黎锦侧头道:“别说这个了,吃饭吧。” 阿诚道:“阿诚知道。” 黎锦将弄碎的香醋泡蒜舀到盛面的碗里,又挖了几勺与酱油混合均匀的葱油,最后再夹了几筷子剩下的一些小葱。 拌得匀了,便用筷子挑起面条,吃了起来。 刚炸好的葱油,温热新鲜,奇香无比。 生葱段与生蒜碎的辛辣香气,中和了葱油的油腻感,令人食欲大开。 香醋的酸味与蒜味中,又额外带有一种馥郁温柔如佳酿的香气,拌进面里,增加了风味的层次。 而阿诚切的黄瓜丝,也算得是一绝。 虽然不至于“细如发丝”,却也细如牙签一般,十分精美。 黄瓜瓤本来就是半透明的,阿诚切得又细,看起来便几乎是纯透明的。单独一根夹起来,无论对着什么,都透明得简直看不见。 阿诚切黄瓜丝的时候,恐怕影响口感,甚至还把黄瓜皮给削去了。 黎锦虽然依稀知道阿诚的刀工不错,不过倒是第一次见到他给自己切黄瓜的情景。看了成品,不由得觉得有趣又惊奇。 而黎锦煮的切面,吃起来也是柔软爽滑,但绝不烂糊,反而仍然柔韧又有弹性。 葱油与香醋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这难道就是传…… 而池子底部,则是由无数光滑细腻、且有些透明的圆石头,码在一起砌出来的。 这池子里的水,竟然未加蒸煮、天然便是热气腾腾的。不过,摸上去倒不算烫人。 水深约有两尺多,不足三尺。人若站在里面,应该刚好浸泡到胯骨与膝盖之间的大腿部分。 黎锦好奇地捞起了一块池底的圆石头,发现手感细滑如玉。应该是从海边之类的地方捞起来运到这里的稀罕玩意。看来原主人建造这里颇为用心,成本应当很高才是。 她将这圆润的石头拿在掌心里,拨弄着看了看,觉得无趣,又丢了回去。 看着这水愣了一会儿,黎锦忽然心中一动,惊奇道:“这难道竟是……传说中的‘温泉’么?” 阿诚点点头,道:“这就是温泉了。应该是前任主人设法挖出来的吧,可惜他没福享用。合当是将军的东西。” 黎锦又有些好奇地道:“这水能用来洗衣服吗?” 阿诚道:“应该能吧。但一般来说,这温泉水都是用来泡澡、沐浴的,应当也有拿来洗衣服的人,但做这种事的人绝不常见。” 黎锦听了有些开心,道:“那可真不错……” 阿诚道:“说到洗衣服……将军你那衣服都好几天没换了,脱下来换一身吧。阿诚正好给将军洗了。” 黎锦道:“这个不用急。也没多脏啦。” 虽然,黎锦的外衣从边关出发到回来京城一直没换,但倒也不脏到哪里去。 其实黎锦这人素有洁癖,但仍没觉得自己衣服脏到非换不可。 但阿诚比起黎锦更加喜洁净,便看不惯了。黎锦是觉得衣服脏了才该换洗,阿诚却是觉得不管脏不脏,多穿上几次都该换洗。 阿诚道:“将军还是换了吧。趁这里有热水,正好拿来洗衣。” 黎锦道:“嗯?现在也不是什么寒冬腊月,便是直接用冷水洗衣服,也没多大区别吧?” 而且,井水的温度也不算低了,黎锦用来洗东西,也感觉不到多少凉意。 阿诚道:“阿诚倒不是因为怕冷才想用热水洗衣服的。但是,用热水洗衣服,比用冷水洗衣服,洗得干净。阿诚看到这水这么热,用来洗衣一定很不错。” 黎锦道:“这样啊……那倒也有道理。” 阿诚认真地看着黎锦,似乎想她马上去换衣服。 但黎锦想了想,又道:“你还是先别洗衣服了。我本来就是想和你先吃饭,吃完饭了继续出来逛逛,买些之后要用的东西。你现在就洗衣服,要洗到什么时候?太耽误时间了。” 阿诚听了,微微摇摇头,似是无奈,道:“既是如此,便听将军的吧。” 于是,两人便又出门去了。 黎锦觉得上次买的那些切面不错,还想再买些晚上吃。 除此之外,她又想到,之前的包子铺借给自己的竹篮子,也该还回给人家。 还有之前叫铁匠铺给自己打了些定制的镀银铁碗,不知现在有没有做好? 心里盘算着这些事情,黎锦便带着阿诚去了市场。 一进市场,黎锦便把竹篮还给了包子铺。 包子铺的人很开心地道:“我们的包子可好吃吗?” 黎锦点点头,道:“很好吃。” 包子铺的人道:“我说的吧!我们家的包子最好吃了,谁吃了都赞不绝口。大小姐可愿再买一些?” 黎锦本来不想买,她晚上是想再煮些切面的,但被包子铺的人说动了。 于是,她又买了八个肉包子回去。 素馅包子便宜,一文钱一个。肉馅包子便贵一些,是三文钱两个。 八个肉包子,就是十二文钱。 这回包子的数量少,不用再借篮子。只用油纸包着放小推车里就行了。 黎锦走着走着,四处张望,又看到了卖鸡蛋的,一串鸡蛋十个,五文钱,不论个单卖。 她便花上五文钱,买了一串鸡蛋。 这鸡蛋的包装方式,倒还真有意思。 鸡蛋竟然是用草绳捆成串的。 草绳编成了像蝈蝈笼子一般的环形,紧紧裹住鸡蛋。鸡蛋外面有了草绳的缓冲,便不会磕碰受伤。 一串串的,如秋天挂起来的大蒜串、辣椒串一般,十分有趣。 黎锦将鸡蛋也小心地放在小推车里,这鸡蛋有了草绳的缓冲,虽然不怕碰了,但仍然很怕压。 黎锦又想了想,将鸡蛋串围着包子转了一圈。这样包子也更稳当了些。 黎锦去了铁匠铺,本以为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工。 不料,铁匠铺的人竟然道:“最近不忙,已经做好了。姐姐你若是给补上钱,便能拿走了。” 于是黎锦便将钱补上,铁匠铺的人也将铁制镀银的碗盘、筷子拿了出来。 这下,不怕磕打的新餐具也总算有了。 虽然添置的成本不算高昂,但黎锦动手摸摸,感觉品质倒还不错,没什么毛刺,很是光滑。 碗筷盘子上,都镀着一层薄薄的银子。 毕竟是崭新的家什,看起来银光闪闪,十分美观。 如果没人说破,看来也和银制的餐具区别不大,可以以假乱真了。 但怎么拿回去呢……黎锦见了这些餐具,觉得放在小推车里怕不是很稳当。 若是不慎伤到了草绳没裹到的那些鸡蛋外皮,后果可就更严重了。 铁匠铺的人见她为难,道:“姐姐,你可是担心拿不起来或是拿不回去?” 黎锦道:“是啊。餐具倒固然不重,但这些零零碎碎的,怎么拿得起来?” 铁匠铺的人道:“我们可以给你包装,但要加钱。行吗?” 黎锦道:“加多少钱?” 铁匠铺的人道:“这些五文钱。” 黎锦惊道:“好贵!我刚才买了十个包好的鸡蛋才五文钱呢!” 铁匠铺的人道:“那是预先包装好的,不包好姐姐你怎的拿回去?我们铁匠铺的东西,都不怕磕碰摔打,若不嫌麻烦,总能拿得回去的。所以包装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自然要加钱了。” 黎锦听了铁匠铺的人的解释,虽觉得有些道理,终究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我家阿诚真能…… 黎锦虽是急着去厨房准备晚饭,阿诚却非要黎锦先换衣服。 黎锦有些拗不过他,不得已便回去了自己看好的、上次睡觉那个屋子,将这几天外出穿的外衣给换了下来。 她把换下的外衣拿在手上,阿诚便拿了过去,说要就着温泉水洗了。 阿诚还没动身,黎锦突然道:“这院子里有晾衣架吗?” 阿诚摇头,道:“没有,便连一根晾衣服留下的绳子也没有见到。” 黎锦好奇道:“那怎么、在哪里晾衣服才好呢?” 阿诚道:“这院子既是叫做‘紫竹小院’,自然竹子甚多。选几根竹子搭个架子便是啦。” 黎锦道:“可这院子里莫非也有斧子吗?若是用你那匕首去削砍竹子,容易伤了刀刃,岂不可惜?” 阿诚笑道:“这个容易。” 阿诚说罢,便先放下了衣服,往竹林那边走过去。 黎锦不明所以,便也跟上他的脚步。 阿诚选定了一根竹子,两手握住,用力一折,这根竹子便应手而断。 阿诚笑道:“这不就有竹子了么?” 黎锦见了,不禁莞尔。 黎锦道:“我家阿诚真能干。” 阿诚倒红了脸,道:“阿诚只是掰根儿竹子而已,将军有什么好夸的?” 黎锦笑道:“我见阿诚那架势,有如‘食铁兽’一般。势如破竹,气吞云梦,所以觉得能干。” 【按:食铁兽即大熊猫之别名。】 阿诚听了,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似是想不通黎锦是在真心夸赞,还是在揶揄他。 他微皱眉头,虽是想了许久,想必还是没想明白,只得红着脸,微嗔道:“将军又在揶揄阿诚了。” 黎锦笑道:“没有没有。这可真是阿诚多心了。” 黎锦说着,也走上前去,选了一根竹子,道:“我倒要看看,自己是也能掰得动,还是会扭了手腕……” 她学着阿诚的模样,也是握住竹子,两手发力,使劲一掰。 只听得一声钝响,竹子倒也断了开来。折断的过程虽然勉强也算顺利,断裂处却是毛毛糙糙的,算不上美观。 反观阿诚折断的竹子,断面却十分平整,比刀斧削出来的,也相差不多。 黎锦摇摇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苦笑道:“我这手可真够笨的。竟然连掰根竹子都掰得这么丑陋。” 阿诚道:“反正都是要插到地面上固定的嘛,断面尖锐粗糙些,反而容易。” 黎锦听了,觉得阿诚是为了安慰她在睁眼说瞎话,更觉没意思,便没接话。 黎锦有些赌气地又选了根竹子。 她正要折的时候,阿诚道:“将军掰的速度有些慢。这东西掰得快,断面才会平整。” 黎锦“嗯”了一声,有些半信半疑,心想自己掰的速度原本也不怎么慢吧。 但她还是把阿诚的话听了进去,一边想象自己手疾眼快的动作,一边用力一掰。 又是一声钝响,但比之前那声要清脆些许。 黎锦低头一看,这次断面倒是平整不少,与阿诚折断的还是不能比,比她自己之前掰的倒要强得多了。 阿诚道:“这不就很好了吗?将军哪里算得笨手笨脚了?” 黎锦尴尬笑道:“别说这个了。阿诚,晾衣服的竹竿要掰几根才够啊?” 阿诚道:“七根就够了。” 黎锦道:“那你我一人再掰两根便行了。” 阿诚点点头道:“将军说的是。那阿诚也再掰两根吧。” 说罢了话,两人便一人又掰了两根竹子。 七根竹子杂乱无章地倒在地上。 黎锦见地上竹子那凌乱的架势,忽然又笑了,道:“这横七竖八的样子,不是正如‘食铁兽’过境一般?” 阿诚听了,脸上有些困惑,颦眉道:“七根竹子也能用‘横七竖八’这个成语吗?” 黎锦道:“这个嘛,七啊八啊本来都是虚数,只是用来形容杂乱场面的吧。莫说还有七根,便是两根三根,摆得够乱,也可以说是‘横七竖八’的呢。” 其实黎锦也不知道七根竹竿能不能用“横七竖八”,她原是随口说着玩的,并不怎么认真。便是被人当面反驳了,也不会因此觉得尴尬难受。 阿诚倒没有反驳的意思,他只是懵懂地点点头,道:“原来如此,阿诚知道了。” 阿诚的这个反应,倒是让黎锦有些羞愧,觉得自己仿佛在故意骗人一般。 黎锦换了个话题,道:“晾衣架怎么搭?都要一样长的竹子吗?” 阿诚道:“六根差不多长的就行了。还有一根,长短都行,无所谓。” 黎锦看看其中一根明显比其他几根长一些,便想动手把其他六根弄成一样长。 她正要动手,阿诚道:“将军要做什么?” 黎锦道:“我想把剩下六根弄成一样长,来个‘六根清净’。” 阿诚虽然笑了,却显然是没听出黎锦在讲笑话,只道:“现在这样已经可以了。用不着再弄成一样长度。” 黎锦有些不懂,点点头道:“这样啊。” 她本来是应该去准备晚饭的,但听说搭晾衣杆的事情,又生出了好奇心。 黎锦停下来,是想看看热闹。 仔细想想,她不但从未见过人现场搭晾衣杆,甚至,连晾衣杆这种东西长什么样,都没有好好看过呢。 阿诚倒是不知道黎锦的心思,但见自己走路时她忽然跟来,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阿诚突然道:“那些捆餐具的绳子,将军可还有用?” 黎锦道:“那些草绳么?当然没用。阿诚若是需要便拿走吧。” 她为了把餐具拿回家,花了三文钱买了这些破草绳回来,正是扔了心疼,不扔又没用还占地方的情形。 听阿诚说这些草绳还能派上用场,黎锦心里高兴还来不及呢,自然愿意阿诚拿去用。 阿诚道:“多谢将军,阿诚便是要用这些草绳搭晾衣杆。” 原来晾衣杆的搭法,是用草绳缠绕三根竹竿,拧出两个上小下大、上窄下宽、一个站着顶起另一个拿大顶的“爪”字来。 须知任何东西,下面若有三条腿,便比四条腿的还稳当。若是两条腿这种没人扶着便立不起来的结构,就更加无法比拟了。 三根竹竿,能缠出一头的架子。另一头则是如法炮制,也需要缠出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燕窝! 生性节俭朴素的人,总会犯类似的毛病。 只要不急用的东西,便都不急着买。习惯于先拖着,等非买不可的时候再买。 因为今天买了酱油和醋,黎锦便没想起来要买盐。 大杂院倒是有盐,但那是大杂院的人用来烹调用的。黎锦知道拿走影响他们做饭,便没想过动那个心思。 黎锦走的时候,只拿了自己之前买的胡椒粉而已。 西红柿熬制而成的清汤,若是加了酱油,颜色便不好看了。所以,黎锦也不想用酱油代替盐加进汤里。 好在西红柿本身便有些酸酸甜甜的味道,就算不放盐,汤中也一样会有滋有味。 碎烂的西红柿,在沸水中煮上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便算是煮好了。 虽然没有盐,但有胡椒粉与一些剩下的葱段可以调味。 黎锦在西红柿汤煮好的时候,将剩下的葱段全都倒了进去,又另外加了些胡椒粉,便盛了两碗汤出来。 黎锦在灶台上放下汤碗,出门便去找阿诚。 不知阿诚的衣服洗好了没有?就算没洗好,也先吃饭吧。 她本来还在想这个问题,出门没走几步却看到阿诚呆呆地站在门外。 不知何时,阿诚已经换了一身衣服。想必他是想到要帮她洗衣服,便连自己的衣服也一同洗了。 黎锦道:“阿诚怎么啦?为什么在这里发呆?” 阿诚道:“阿诚看到‘燕窝’了。” 黎锦顿时惊奇起来,道:“啊?‘燕窝’?这里怎么会有‘燕窝’呢?在哪里呢?” 见到黎锦这副大惊小怪的模样,阿诚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明白她是误会了。 他便在自己肩膀前抬起双手来,对黎锦摆了摆手。 阿诚道:“不是能吃的那个‘燕窝’,是‘燕子做的窝’。” “……原来是这个意思啊!”黎锦听了阿诚的解释,有些失望。 她还幻想了一阵子,莫非在“紫竹小院”的某处,有原主人忘记带走的一箱或是一筐燕窝呢。 听说这东西滋阴补气、美容养颜、柔滑鲜美,是大补之物。 不过因为太过珍稀昂贵的缘故,连黎锦都没吃过。 味道如何,黎锦自然是不知道了,但说什么诸如滋阴补气、美容养颜、柔滑鲜美之类,她却是全然不信。 黎锦倒不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理,她只是听说燕窝是什么金丝燕的唾液凝结而成,便一阵恶心。 鸟类的口水而已,哪里能有什么营养?金丝燕还要住在燕窝里面,想必上面必然沾了不少燕子羽毛才对。而更恶心的杂质,黎锦更是连想都不愿去细想。 所以,若是真的找到了她幻想中那许多燕窝,黎锦当然也不会自己品尝或是孝敬给父亲。 黎锦只是想到了,若是能拿去转手变卖,岂不是凭白的一场富贵? 她现在正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的时候,因此,自然对与钱财富贵之类有关的事情特别敏感。 刚听到“燕窝”时倒是激动了半天,弄明白是“燕子做的窝”时便失望多了。 阿诚怎么不说“燕子窝”呢,真就懒得多说一个字吗?黎锦心里是这么想的,却不好说出来。 阿诚性情纤细温柔,甚至有些多愁善感。若是话说得重了点,黎锦恐怕他难过,也只得把那些许抱怨咽了回去。 虽然说的不是补品的“燕窝”,让黎锦觉得有点失望,但“燕子做的窝”,还是让她有些心动。 “燕窝”这东西,黎锦固然是没吃过,但是“燕子做的窝”她也同样没有见过呀。 黎锦道:“那么,‘燕子窝’又在哪里呢?阿诚你且指给我看看。” 阿诚一抬手,指着房梁上的一处道:“将军,那就是了。” “‘燕子窝’,原来长这样啊……”黎锦的声音不由得带上了些许失望。 阿诚说是“燕子做的窝”的东西,原来只是粘在房梁上的一块泥土与干草枯枝的混合物而已。 看起来脏兮兮、坑坑洼洼的,似土块,又似形状丑陋的蜂窝,一点都不漂亮。 阿诚道:“这是吉利的东西啊,将军为何不喜?” 黎锦道:“我……却是嫌弃它造得难看。” 阿诚道:“哪里难看了?不难看啊!” 黎锦道:“诶?还不难看吗?这不就一大块泥土吗?” 阿诚道:“已经很漂亮了。这是‘巧燕’的窝,做得精致,不多见呢。” 黎锦不解,道:“为什么‘巧燕’的窝就是精致的呢?这样看,也看不出来什么啊?” 阿诚解释道:“燕子是分‘巧燕’与‘拙燕’的。‘巧燕’又叫‘金腰燕’,脖子上有一片白色,聪明灵巧。‘拙燕’就是‘家燕’,又叫‘麻燕’,脖子下面有一圈红色,傻乎乎的,还不讲卫生。” “噢噢……”黎锦就没近距离见过燕子,自然也不知道这些知识。 听阿诚这么说,她也只是懵懵懂懂的,觉得自己就算见到,也分不出来。 阿诚又再说道:“‘巧燕’的窝是壶状的,只有一个小小的进出口,在外面看不到里面的燕子。‘拙燕’的窝是碗形、开放式的,在外面能看到大燕子小燕子的活动情况。‘巧燕’的窝,下面是干干净净的;‘拙燕’的窝,下面却会被它们弄得很脏。” 黎锦想了想,道:“那‘拙燕’的窝,形状岂不是和树上的鸟巢差不多了?” 阿诚点点头,道:“对啊!所以说,这‘燕子窝’,已经做得很是精致了。” “原来是这样啊!”黎锦佩服地说道。 阿诚能认出来那一大块古怪的泥土是燕子做的窝,黎锦都已经觉得很厉害了。 他竟然还能看得出“巧燕窝”与“拙燕窝”的区别。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巧燕”筑的巢,黎锦便更觉得神奇了。 阿诚道:“‘巧燕’少见,‘拙燕’便多上不少。‘巧燕窝’是难得一见的,竟然就在将军家里,阿诚觉得很值得高兴。” 听了阿诚的话,黎锦也莫名觉得这其貌不扬的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将军睡觉吧。…… 羊肉馅很瘦,几乎看不出肥肉的颜色,但质感却非常柔嫩细腻。 而且这种细嫩,又并非是肉馅软烂如泥的口感,反而是在柔软细腻中带有厚实弹性的口感。 羊肉本来是有股膻味的,因此,也不算怎么讨大众喜欢的肉类。 但这家做的肉包子,吃起来却完全没有什么惹人讨厌的异味。 他们并不是把羊肉做得没了羊肉的味道,而是用了不知什么香料提鲜提香,让羊肉特有的膻味,变成了诱人的羊肉香味。 里面的冬瓜碎,吃起来也不会让人觉得只是为了减少羊肉用量,干扰人品尝肉馅的心情,反而甘甜清爽,将羊肉衬托得更加鲜香唯味。 包子皮本来就非常之薄,吸收了羊肉馅的油脂之后,竟然呈现出微黄微粉的半透明白色。 煎制加热过的包子皮,最下面还有一层金黄色的锅巴状东西。这层东西不仅美观好看而且酥脆焦香,让肉包子的口感更加富于层次。 为了让有些干硬的包子吃起来更滋润,黎锦特意用西红柿煮了汤作为搭配。 虽然没有放盐,但西红柿本身便有着微酸微甜的独特滋味。 这种对大夏来说还很罕见稀奇的果实与食材,具有介于蔬菜与水果之间的风味。 比蔬菜多一份水果的甜美与滋润,比水果又多一份蔬菜的厚重与清香。 葱蒜与油脂结合后,在汤中弥漫出了更加浓郁的香味。 汤中放入胡椒粉提鲜之后,更是堪称点睛之笔。 辛辣味与胡椒独特的辛香气味,不但能温暖枯燥的胃口,甚至还让人感到精神一振,提神醒脑。 又是一顿让人幸福感满分的晚餐。 饭后,黎锦说自己想去买盐和刀斧之类常用工具。但在阿诚问出她的购物打算之后,阻止了黎锦。 “这些东西,阿诚一个人也可以买来的。将军还是在这里休息就好。”阿诚说道。 黎锦点点头,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便道:“阿诚有没有……在这里见到那种……特别大的木桶或者木盆?” 阿诚道:“将军是说‘浴盆’?” 黎锦听阿诚说这么直白,有些尴尬,红着脸道:“就是那种东西,我不太好意思直说。” 阿诚却是坦然,道:“自然没有吧。就算有,那种被别人用过的东西,多脏啊,将军怎么能用那种东西呢?” 黎锦道:“买新的……不是得花钱嘛。咱们手头这么紧,能省的钱还是尽量省下,也顾不得干不干净啦。” 木桶木盆由于制作工序繁复,本来也并不便宜,浴盆因为做得大,会格外昂贵。 普通人家都舍不得泡澡,只能擦洗身子而已。但黎锦终究是没过惯平民百姓的日子,便还是会不由得延续大小姐时期的生活习惯的。 阿诚道:“将军可以直接用温泉水沐浴嘛。那个池子本来便是用来泡澡的吧。” 黎锦道:“不行。那不是把温泉的水源弄脏了吗?我觉得对待这种东西,要像对待水井一样,保持它的清洁,让它成为可以公用的东西吧。” 黎锦觉得,只把它当洗澡的浴池就太浪费了。冬天,大家都可以用打出来的温泉水洗手洗脸洗衣服才是应该的。 维护温泉的清洁干净,是集体都应实行的事情,自然应该从她自己带头做起才对。 阿诚又想了想,道:“既是如此,将军若是不十分着急的话,阿诚倒可以设法给将军做一个新的。” 黎锦惊讶道:“阿诚还会这个?” 阿诚难得很自信地笑了,道:“以前流浪的时候也学过木匠活的。” “阿诚你怎么什么都会……”黎锦话说到一半,想了想,又道,“不对呀,就算你会木匠活,也没有木头可用,怎么做‘浴盆’?莫非要现砍些树再做吗?这院子里的树木原本就不多,刚搬进来就要砍树,有些糟蹋浪费了吧?” 阿诚道:“砍树确实是糟蹋浪费。但这院子里竹子有的是,砍些竹子便可以做了。” 黎锦奇道:“竹子还能做木桶吗?” 阿诚道:“竹子自然不能做木桶,但竹子可以用来做竹桶,那东西也同样可以当‘浴盆’用的。” 黎锦尴尬地笑了笑,道:“口误口误。我想问的就只是‘竹子也能做桶吗?’的意思而已啦。” 阿诚点点头,道:“原理都差不多。自然是可以做的。” 黎锦道:“那……我现在能做什么呢?” 阿诚道:“将军睡觉吧。” 黎锦惊奇道:“啊?我为什么要睡觉?” 阿诚道:“这不是天色已晚了?这里离市场和繁华街道又远,借不到外面的光照明,点灯还要熬油费蜡烛,不如早些睡觉,明日再做打算。” 黎锦道:“阿诚说的虽然也有道理,但是……” 阿诚见黎锦神色为难,可能以为,黎锦在犹豫担忧的是“睡得太早的话,会睡不着”吧。 他便安慰她道:“将军若是睡不着,可先在院子里玩玩。菜园子之类的地方,还是好玩的。” 黎锦听了,更觉得尴尬了,却是极力不让这心情浮到脸上。 黎锦神色会有些为难,其实是觉得这么早睡觉又浪费时间,又让她觉得自己好生没用的缘故。 黎锦道:“我知道啦,谢谢阿诚。那我便先去休息啦。” 阿诚听得她道谢,又是一怔,想了想,不由得道:“将军何必一直对我说谢字?” 黎锦心情也很迷惑,她道:“这原是我的说话习惯罢了,阿诚为何不喜欢呢?” 阿诚道:“阿诚并非不喜欢听谢字,只是觉得自己不必也不应被感谢。” 黎锦也怔了一下,她好像听得出来,阿诚那想说却不能说的心里话。 他不只是觉得自己“不必”“不应”被感谢,甚至还觉得,自己“不配”被感谢。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黎锦也是认真想了一会儿的。但后面仍然没有想通,她只得先放下了。 黎锦道:“为什么呢?” 阿诚道:“阿诚说什么,做什么,原是求得自己心安理得。将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将军吃花生吧…… 她将行李里翻出的一小块洁净白布用井水酘洗了,用来擦拭牙齿。 【按:酘[tóu]洗,不加洗涤剂,以清水漂洗之意。】 若是手头有粗盐、能蘸着擦拭牙齿便更好了,但本来缺的、正要买的便是这样东西,眼下只得因陋就简了。 黎锦擦拭完了牙齿,又重新酘洗了白布,也晾在阿诚刚做好的晾衣杆上。 她看着那小块白布,不由得在心里想道,虽然拿在手里的白布,已经是很小一块了,但擦拭牙齿真用到的部分,其实就极小的一块而已,大部分白布都浪费了。 而且,用手指裹上白布去擦牙齿,其实也十分不方便,还要被口水弄脏手。 虽然新家的井水极其易得,擦牙后洗洗手便是了。但黎锦讨厌的是,把手指伸进嘴里这种感觉。 这么多年都是这样了,莫非就没人想到要更换或者改进清洁牙齿的方式吗……黎锦不禁在心中抱怨道。 黎锦又用清水洗了洗脸,正准备回房睡觉,却听到外面有响动,她便出去查看。 果然是阿诚回来了。 只见阿诚像千里迢迢长途旅行刚到一样,小推车上装的大包小裹的,种类繁多。 黎锦道:“阿诚买了这么多东西呀?” 阿诚点点头,道:“正是因为买的东西多,回来才晚了。” 黎锦松一口气,道:“担心死我了。还以为你遭人为难了呢。” 阿诚摇头,道:“没有没有。阿诚轻易不会与人冲突的,阿诚可是能识别出来人的善恶忠奸的。” 阿诚车上的东西颇多,一时整理不过来,他便先推到了一边。 阿诚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道:“将军,阿诚带了这个回来。” 黎锦道:“那是什么?盐么?” 阿诚摇头,道:“不是盐。若是盐的话,阿诚就丢到小推车上了。” 黎锦想了想,摇头道:“那我猜不着了。” 阿诚道:“阿诚也知道将军多半猜不着,所以并没让将军猜测啊。” 他一边说,一边动手将油纸包拆了开来。 油纸包里面,原来是一包带壳的花生。 黎锦疑惑道:“买这个做什么?我并没有要你买这东西吧。” 原来黎锦性情懒散,不喜欢吃带壳的东西,连葵花籽与南瓜子都不愿意吃。 若是鲜虾、海米、虾皮之类,因为可以连皮吃下,不需清理摆弄,黎锦倒是吃的。 但是举凡螃蟹、海螺、贻贝之类,黎锦一概不肯吃。 至于鲍鱼、干贝、牡蛎肉之类,由于能直接吃到整个的肉,黎锦当然也是吃的。 若是花生,她只吃花生仁。连壳同卖的那种完整花生,黎锦便不怎么吃。 所以黎锦很确定,自己并没有叫阿诚买这个东西。若是随口要阿诚买些花生米,自己倒是可能说得出来的。 阿诚道:“不是阿诚买的。是买零碎东西的时候,店家送阿诚的。” 黎锦奇道:“他们为什么要送你花生?” 阿诚想了想,道:“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阿诚一时答不上来。阿诚觉得,应该是因为阿诚长得漂亮吧。” 黎锦一时失语,不知怎么接话。 难道自己不漂亮吗?在街上买了这么多次东西,竟然没有一次获得赠品,也是奇了。 阿诚似是看懂了黎锦在烦恼些什么,见她有些忧郁,便道:“将军莫要多想。赠品这种东西,都是孤身出行的人才能骗得到的。” 黎锦道:“这是为什么啊?” 黎锦不由得心想,难道送东西的,都是些相中阿诚才貌的女子,为了讨他欢心,才给他额外的东西吗? 阿诚道:“是这样的。漂亮的人一般看着显得幼小年轻,如果孤身上街,别人只当他是孩子,心肠一软,便会送他些小东西啦。如果与异性同行的话,被别人看到了,都会以为他已经成家立业,是大人了,就不愿送他东西了。” 黎锦道:“啊?还有这样的玄机吗?” 阿诚点头道:“正是这样。若是将军自己行动,应该便能得到礼物了。所以,说来其实倒是阿诚拖累了将军,才害得将军拿不到礼物的。” 黎锦听了阿诚似是而非的解释,有些不明所以。她对此又实在不太内行,便也不说了。 黎锦道:“原来如此,得小便宜,竟然还有这么多道理,倒真是我孤陋寡闻了。” 阿诚道:“将军不怎么出门逛街,自然不懂这些,太正常了,不必烦恼。” 黎锦道:“我忘了给阿诚钱。阿诚怎么买的东西呢?” 阿诚道:“阿诚自己也有私房钱的啊。” 黎锦道:“这怎么能用你的私房钱?用了多少,我补给你。” 阿诚笑道:“这算什么?阿诚的钱不也是将军给的吗?” 黎锦不安道:“虽是我给的,但那是你的薪水。你用你的薪水给我买东西,我心里怎能自在?” 阿诚想了想,道:“既是如此,阿诚买这些东西共花了五百七十文钱。将军给阿诚五百文钱好了,还有那七十文钱,阿诚便不要了。” 买这些东西竟要五百七十文钱?黎锦有些惊讶。 她看看阿诚买来的东西,确实不少。多为各种工具,有些也是稀奇之物,自己又不懂行,想了想倒也信以为真。 虽然说是要把钱补给阿诚,黎锦又哪里能随身带着五百文钱? 她无奈,只得摸出一锭碎银,约有七八钱重,道:“五百文钱我没有,阿诚你收下这个吧。” 阿诚接过来用手一掂,道:“多了。将军且收回去吧。” 黎锦道:“阿诚怎么知道多了?” 虽然多了,也不过多上一两三钱的重量而已。若是不上戥秤,黎锦觉得这种重量差异只有给钱的当事人知道,阿诚竟然掂得出来,真教她惊异。 【按:戥[děng]秤即戥子,是一种精密的小型秤,通常用来称量金、银、药品等物品。】 阿诚柔声道:“可能阿诚掂得出来?” 黎锦道:“真的这样?阿诚这么厉害么?” 阿诚笑道:“不能不能。但是阿诚知道,将军从来不让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40章 第四十章 将军果然冰雪聪明…… 阿诚道:“并无奉承之意,阿诚说这些话都出自真心。” 黎锦有些羞涩,道:“好啦好啦。阿诚你怎么不吃?” 阿诚道:“等将军吃完,阿诚再吃吧。” 黎锦摇头,道:“这原是你拿回来的花生,你自己却不肯吃,算什么事情?你若是不吃,那我也不吃了。随便它放到霉变吧。” “既是如此,那阿诚便也吃吧。”阿诚听了黎锦的话,短暂地苦笑了一下,面上又看不出来什么了。 他拿过花生,灵巧地剥起了壳来。 阿诚的手法动作真的很快,比黎锦麻利得多。 黎锦剥一个花生的时间,阿诚若是专心致志的话,就可以剥两三个花生。 不过,阿诚吃花生的速度却很慢。因此,同样的时间,两人吃下的花生仁数量其实差不多。 黎锦剥着剥着,突然好奇地说道:“我突然想起来,市场上有剥好的花生仁,那是怎么弄出来的呢?靠人手剥吗?但就算是阿诚你这样麻利的速度,一天又能剥多少花生呢?真奇怪啊……若是全靠人手剥壳的话,花生仁的价钱,应该是普通人吃不起的价钱才对。” 黎锦是真心觉得,事情有些奇妙。 带壳花生好的五文钱一斤,很糟糕的三文钱一斤。 花生仁好的九文钱一斤,品质较差的七文钱一斤。 一斤才加了四文钱而已。仔细想想,就连不能吃的花生壳,也是占一定重量的。 按这个算法,带壳花生和花生仁,即使不算是相同价钱,却也算得价钱相差无几。因此无论怎么去想,买花生仁都是划算得多。 若是为了煮或是烤那种很常见的五香花生,倒是必须买带壳花生,没有别的选择。 但若是只为了烹饪花生仁的话,买现成的花生,比自己拿回家手剥的划算多了。 所以黎锦就很奇怪了,花生这么细小零碎的东西,卖家是怎么大批量去壳的呢? 若是只能靠人用手剥的话,那岂不是要累死剥花生的人了? 阿诚笑道:“那花生仁自然不是人剥出来的啊。若是要人徒手剥出来再卖的话,怕是就要三五十文钱一斤了呢!” 黎锦道:“我也正是这样想啊,所以知道肯定不对。那花生到底要怎样去皮去壳才行呢?” 阿诚道:“凡是种花生的农民,家里往往预备着一种去壳的‘装置’。名字便叫做‘壳车’,用来给花生去壳的。” 黎锦好奇道:“‘壳车’是什么样子啊?” 阿诚道:“‘壳车’是一种半圆形的容器,安在架子上、离开地面。‘壳车’中间安着个梯子状的东西,用手推着可以前后摇摆,翻动花生。底部是一块波浪状、洗衣板形的板子,最下方是一张极结实的网子。” 黎锦茫然地发出“嗯……”的鼻音。她听得似懂非懂,努力理解与想象阿诚所说的话。 阿诚又道:“若是能给将军看看实物便好了,但京城里怕是没有这种东西吧。” 黎锦点头,遗憾道:“应当是不会有的吧。” 阿诚似是不知道如何形容,有些为难地道:“总而言之呢,这脱皮过程,就好像是搓洗衣服一样。用手推着那个摇摆的东西,让花生在洗衣板上摩擦后,粉碎再搓掉花生壳子。搓掉之后,碎掉的壳子与较为完整的花生仁,都从洗衣板两旁滚落,掉到网子上。网子能接住完整的花生仁,但是粉碎的壳子因为很小,就会被网子过滤下来。等花生都搓完了,把‘壳车’拿到一旁,扫走碎花生壳便是啦。” 黎锦道:“原来如此,真是神奇呢。搓这个东西会不会很辛苦啊?” 阿诚摇摇头道:“这倒不算辛苦,只是无聊麻烦而已。而且一人推的时候,最好还有一个人帮忙扶持,不让壳车乱动。壳车简陋,摇着摇着便掉下来、甚至散架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时便要重新装配回去。若是两人一边做一边聊天的话,时间倒也很轻松便过去了,一两个时辰便能磨出许多花生仁来。” 黎锦点了点头,她总算勉强想象出了阿诚所说的物件形状。 虽也不知道想得对不对,但她觉得,便是形状有什么错误,也没什么大不了。 重点是黎锦总算听明白了这东西的工作原理,其实就和用洗衣板搓洗衣服差不多,都是靠外力摩擦省去人力。发明者的心思真是聪慧。 黎锦很开心地说道:“真是高手在民间,这么灵巧的发明,怎么就想得出来的呀!真是令人佩服。” 阿诚笑道:“将军若是没事做的话,本来也可以发明出许多东西的。将军本就聪慧非凡,虽然不能发明出‘别人已经发明过的东西’,但是将军可以发明出‘还没有被发明出来的东西’啊。” 黎锦听了,有些羞涩地道:“我?我行吗?我笨手笨脚的……” 其实她也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么笨手笨脚,但身边有个阿诚这样心灵手巧、敏捷能干的人作为比较,难免会因此看轻自己。 阿诚道:“自然可以。将军若是有什么想法的话,尽管去试,阿诚会全力协助将军的。” 黎锦道:“嗯……阿诚你真好啊。” 黎锦刚才又是情不自禁想说“谢谢阿诚”了,但话到嘴边又强行忍了下来。 阿诚听了,红着脸道:“阿诚愧不敢当。” 黎锦道:“阿诚你能鼓励我,我很高兴。可惜暂时还没什么想得出的发明,先放着吧。若是以后想出了什么东西,阿诚你可要帮我做出来。” 阿诚道:“这是自然。” 黎锦把刚才洗了晾上的白布片又拿了下来。重新酘洗之后,再用它来擦牙,之后又把白布片重新晾上了。 擦牙的时候,她便想,擦牙的东西,倒算是一样值得发明的东西。 其实只要把现在擦牙的方式改进一番,便应可以了,但一时又不知怎样改进才好。 若是将白布片裹在小木棍上,应是比直接裹在手指上要方便许多。 但如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丝瓜藤下可发家…… 花生补中益气,健胃养血,况且味道鲜香又不容易饱腹,就着茶水吃许久也不会厌倦。 就是听传闻说吃多了会有些发胖之虞,这点有些令女子不安。 但黎锦转念一想,也没见哪个人是因为吃花生多了发胖的。 一般人若是吃多了花生,应该还没等到发胖,便已经吃厌吃倦了才对。 阿诚道:“那阿诚便祝将军心想事成吧。” 黎锦啼笑皆非,道:“煮个花生而已,要什么心想事成?不炒糊,便不会出错了。” 阿诚道:“将军说得对。说起来,阿诚倒是又想起了另一种花生的去皮方法,不用‘壳车’也能完成。” 黎锦道:“那该是如何做法?” 阿诚道:“其实,只要把花生摆在桌子上或者石板上,用一块木板用力碾压一阵子,花生的壳便会碎裂开来了。这时用手捡起花生仁,或是捧起来用网子筛一筛,便能将花生的仁与皮分离了。比‘壳车’操作还要简单。” 黎锦道:“还有这事吗?这倒有趣,却又简单方便。那为什么还要用‘壳车’磨呢?” 阿诚道:“这种方法,还需要用手去剥壳挑拣,比较浪费时间,而且不能短时间大量处理。相比之下,‘壳车’工序才是更为简单,能一下子磨出一大堆花生仁来。适合用‘壳车’磨的,是出售的花生。木板压出来的花生,数量太少,只能够自家食用而已。” 黎锦道:“原来如此。也是长见识了,有趣。阿诚真是见多识广。” 阿诚道:“那将军便去睡吧。阿诚要收拾东西了。” 黎锦有些疑惑,阿诚到底是真的关心她的睡眠,还是想干活的时候要赶她走? 她想了一下,没想明白。又不好意思追问,便直接放弃了。 黎锦回到自己选定那个屋子的卧室,稍作收拾,便彻底躺了下来。 五年多了…… 直到今天,她才第一次有了“在自己家里睡觉”的安心感。 虽然现在这个家,也不是带有黎锦十几年回忆的老家。但无论怎样,这里都是真正属于她的地方。 比起在军中、或是在大杂院里的生活,也只有这个屋子,让黎锦有安心和归属感。 这个屋子以及整个“紫竹小院”,对黎锦来说,现在依然是陌生的场所。 她真心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可以变成自己最习惯的地方。 想到这里,黎锦又不由得想到了阿诚。 阿诚说会陪自己一辈子的话,是真心话吗? 将来他……算了,不想了。 眼下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烦心事,过一天算一天吧。 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那太遥远了。 跟阿诚比起来,将军府到底出了什么事?黎锦更介怀的是这件事。 但父亲既然不愿意说,黎锦无法,也只能暂且忍耐、搁置下来。 先睡吧,虽然有无数的打算,但也都先等到明天再说吧。 黎锦心中略带忧愁,然后闭上了眼睛。 一开始,眼前只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仿佛什么都不存在。 又过了一段时间,黎锦忽然觉得自己醒了。 屋子里仍然是一片黑暗,但她却能在这黑暗中隐约看到些什么东西。 两个看来是灰色、半透明的小孩,竟然从地底下钻了出来。 他俩都穿戴着款式差不多的白衣白帽,在黎锦眼前嬉笑打闹起来。 说是嬉笑打闹,黎锦却又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只能从追逐动作中看出这两个小孩在打闹玩耍。 她心里知道这是做梦,却不明白为何自己会做这样的梦。 上次在这里睡觉,也是做了有些怪的梦。 在“紫竹小院”居住,好像就是会做这种梦。 这里明明是如此清幽静雅之地,不知为何反而总是做一些古怪离奇的梦。 反而在大杂院那么破旧杂乱的地方,黎锦睡得还很是安稳。 难道,会做怪梦甚至噩梦,就是“凶宅”的由来吗? 只是做了这种怪梦,睡觉不安稳罢了,不至于用惊人的低价,贱卖掉自己费尽心思建造起来的宅院吧? 黎锦对此感到十分纳闷。 她推想,可能因为自己是性情极为稳重沉着的人,才会只是做这样略微怪诞的梦而已。 而一般人睡在这里的时候,梦到的都是比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更加可怕的东西,自然不堪忍受。 会是这样吗?黎锦当然无法确定。 除非能见到这房子原来的主人,否则,她怕是永远无法知晓,这宅院究竟为何得名“凶宅”了。 因为知道自己在做梦,黎锦自然不觉得恐惧。 她见那两个小孩玩着玩着便要出屋了,有些好奇,便想跟上去。 但黎锦一起身,便忽然醒了过来。 原来这个梦只能观看而已,一旦想参与或是有别的动作,便会中途醒来。 可虽然醒来了,黎锦却只是呆坐着,回味梦境醒来的那一刹那的感觉。 她好像听到那两个小孩或是其中之一说了三个字。 “丝瓜藤下可发家。” 这是什么意思?什么丝瓜?什么发家? “丝瓜藤下”究竟是一个地名,还是指的丝瓜藤这样东西的下面?抑或只是一样东西的隐语? “可发家”又是什么意思?是说可以依靠丝瓜藤下的什么东西发家,还是说一个叫“可发”的人的家? “丝瓜藤下可发家”的意思,莫非指的是“丝瓜藤下”住着一个叫“可发”的人?不不,这不可能吧,怎么想都太荒诞了…… 黎锦微微皱着眉,觉得自己的诸多猜想,都实在不着边际。 而黎锦此刻醒来的时间,也令人觉得十分别扭。 看起来,竟然是四更天将过未过的时候。 若是五更天,她便考虑起床了。若是三更天,她自然要继续去睡。 偏偏在这个四更天,不上不下的,令人非常不自在。 这时,黎锦突然听到院子外有更夫路过。 一个更夫敲铜锣,另一个更夫敲打竹木梆子,声音甚是响亮。 她还听见一个更夫叫道:“早睡早起,锻炼身体!” 原来已是五更天了。 更夫巡逻的时候,并不直接报时,只吆喝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烹饪之道 黎锦之前买的米,都放在大杂院了,搬家时也并没有拿过来。 这两天几乎没有正经做饭,她便也没有再去买米。 因此,黎锦见到阿诚能够动用白米,才会感到惊奇。 阿诚道:“昨天傍晚出去的时候,一并买的。” 黎锦道:“阿诚想得真是周到,实在辛苦你了。” 阿诚摇摇头,道:“这原也算不上什么功劳。将军同阿诚,本来不必这么客气的。” 黎锦羞涩地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她梳洗完毕,漱了口,便同阿诚一起去了厨房。 阿诚煮了的,只是白粥。 白粥还是滚热的,煮得很烂很稠,想必至少煮了半个时辰。 应该是从寅时开始,便一直煮在锅里,准备等黎锦起床的。 没想到黎锦实在太懒,竟然拖到卯时才起来,那粥便一直煮到了现在。 黎锦见阿诚没有准备白粥的配菜,便去菜园子里又摘了几根黄瓜,用井水洗了。 黎锦道:“阿诚帮我切一下黄瓜片。” “阿诚知道了。”阿诚便从黎锦手里接过黄瓜,径自去一边切了起来。 黎锦取出四个鸡蛋,拿过一个碗磕开。 她在鸡蛋中加了些胡椒粉和盐,用力朝着一个方向搅拌均匀。 黎锦又另拿了个锅,刷洗干净,坐在火上。 见火将锅中的水都烧干了的时候,她便倒了些葵花籽油在锅里加温。 虽然不是第一次闻到,但葵花籽油烧热时的味道,仍然能使黎锦感到芳香四溢,醇香非常。 锅里的油烧得极热的时候,黎锦将鸡蛋液绕着圈,从中央位置倒进去。 由于油温很高的关系,鸡蛋液倒进锅里,非但没有沉底,反而吸收了热油,膨胀起来,漂浮在了热油的上方。 这时的鸡蛋灿烂蓬松,似一大团金黄色的棉花,轻飘飘的,又似一大块映着日光的云朵。 黎锦将用热油烫好的鸡蛋,捞出来放在一边。 一旁的阿诚,已经将切好的黄瓜片放在了碗里。 黎锦往黄瓜片上,倒上了适量酱油和香醋。 刚才炸鸡蛋的锅里,还有少许热油没被鸡蛋吸收,温度仍是极高。 黎锦又端起锅,将锅中所余的少许热油也都泼在了黄瓜片上。 之前倒在黄瓜片上的酱油和香醋,被热油一激,散发出了与平时不同的醇厚香味。 黎锦道:“好了。吃饭吧。” 阿诚在一旁望着黎锦,突然有些崇拜地说道:“将军手艺真好。” 黎锦道:“炸个鸡蛋罢了,有什么手艺好不好的?” 阿诚摇摇头,道:“将军的厉害之处,便是不但会做别人不会做、想不到的东西,而且人人都会做的东西,将军做的也别有一番出色的美味。” 黎锦脸一红,道:“只是阿诚你没见到过做得好的厨师罢了。” 阿诚摇摇头,道:“阿诚当然见过的。但是他们做的都不如将军好吃。” 黎锦听了感到羞涩,又有些无奈,道:“是吗……” 阿诚道:“比如,将军的厨艺,便比阿诚强多了。” 黎锦听了心虚,苦笑道:“我厨艺好在哪里?能把黄瓜切成黄瓜墩子吗?” 阿诚道:“刀工那种小细节,原本不值一提。譬如阿诚的丝、片、块切得再精细,做出的成品也总是不如将军美味,不过勉强能入口罢了。” 阿诚虽然常常胡乱奉承,令黎锦听得良心不安。但这次,他说的倒是实话,黎锦即使想要自谦,却也真心如此认为。 阿诚确是极心灵手巧的人,又爱精致美食。 但不知为何,他烹饪菜肴时的味道,就是中规中矩、普普通通,并无出彩之处。 若是推断说他只是在藏巧于拙,黎锦却又思考不出个中动机。 黎锦甚至怀疑,阿诚一直待在自己身边,不愿再谋出路,是因为贪恋自己的厨艺的关系。 但她怎么思索,都觉得这个疑虑太荒诞可笑了,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黎锦好奇道:“阿诚,你说……我那么笨手笨脚,做的菜也挺好吃的是吧。为什么你那样心灵手巧的人,做菜反而却不那么鲜香美味呢?” 阿诚道:“万事万物皆有其道。烹饪也有道、法、术、器四个阶段,将军不过是在‘术’上落了下乘罢了。但将军有‘烹饪之道’,这是阿诚所不能及的。” 黎锦道:“什么是‘烹饪之道’?” 阿诚听了,略一苦笑,道:“阿诚若是知道什么是‘烹饪之道’,或许做菜的手艺,早已更上一层楼了。” 黎锦有些失望,道:“这样啊……” 黎锦还真心想搞清楚,这到底是什么原理呢。既然问不出,也便罢了。 阿诚道:“阿诚所知,并不全面。阿诚觉得,硬要阿诚说一些解释的话,可能是‘五味调和得当’吧。” 黎锦听了,倒觉得有些福至心灵之意味,道:“就是这个吗?” 阿诚道:“应该还有‘火候’的掌控之力。” 黎锦想了想,正要说话,阿诚却又再说了下去。 他道:“不过,阿诚瞧将军也不怎么关心火候,所以,这应该只是锦上添花上的‘花’罢了。” 黎锦点点头,道:“对啊。我其实根本就不怎么在意火候的事情。毕竟,柴火用作燃料的话,生的火就那个样子,再怎么想控制也只能随缘……” 阿诚道:“阿诚又想了想,‘五味调和得当’与‘火候’,都不算是‘烹饪之道’,只能算是‘烹饪之法’吧。” 黎锦道:“这些原来不算是‘烹饪之道’吗?那‘烹饪之道’又是什么呢?” 阿诚道:“阿诚认为是‘思想’。” 黎锦奇道:“烹饪还能有什么思想?” 阿诚道:“寻常人做菜,都只能照虎画猫,或是照猫画虎。好一些的,照虎画虎,照猫画猫罢了。但是将军不论画虎画猫,均不需照着模仿,凭空便能思索出猫虎一类东西的模样。将军这一本领,十分难得,阿诚认为,也许这才是‘烹饪之道’。” 阿诚的话,黎锦想了想,或许也有些道理。但她一向惯于自谦,不善洋洋得意,想了一会儿,便又立刻放下了。 黎锦道:“阿诚说得很好。阿诚虽是不爱说话,有时讲起话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丝瓜 吃下米粒、含在嘴里的时候,有一种融化在唇齿间的口感,像全然不腻人的奶油一般。 也不知是米的品质精良,还是阿诚的手艺出色,这米粥,倒还真有一股奇异的奶香与甜味。 这绝不是加糖加奶之后的味道。 加糖出来的甜味,与米的甜味明显不同,不够自然。加奶的话,又会有些膻味。而这米粥里,却一丝异味也没有。 黎锦不由得道:“阿诚熬粥的手艺真是出色,我可比不上了。” 阿诚道:“熬粥原是只费功夫和燃料的事情,哪里有什么技术可言?将军过谦了。” 黎锦道:“我本来就是服气阿诚的耐心嘛。” 阿诚摇摇头,什么都没说,低头吃饭了。 炸鸡蛋本来是非常油腻的食物,但搭配上白粥却刚刚好,并不让人望而却步。 吸油后蓬松、饱满、鼓胀的鸡蛋,内部充满了大大小小的孔洞,松软而又富有弹性。 只要用筷子撕下一块送进嘴里,浓香醇厚的感觉便布满了舌头。 因为煎炸的时间很长,鸡蛋虽然内部有着充满弹性的柔软,外面却又带有些焦脆的感觉。 咀嚼起来时,竟然还会产生很有嚼头的感觉。这炸鸡蛋,倒有一种类似于油豆腐的口感。 咸淡适宜的调味,刚好可以衬托、却又不会掩盖,鸡蛋的油香味道。 黄瓜加了酱油、香醋与炸鸡蛋剩下的油,吃起来便从清爽变成了柔和醇厚的风味。 脆中又有些厚实的绵软,软中又带着些爽快的清脆。 既不像新鲜黄瓜那样脆而微涩,又不像腌黄瓜那样软得毫无脆嫩感。 黄瓜的涩味被调味完全盖住,热油则激发并强调了黄瓜的清甜。 炸鸡蛋或拌黄瓜,本来都很适宜搭配白粥。 但若是只有其中一种便略显单调,两种一起搭配,便既有清爽的开胃感,又有明艳的油香味。 搭配阿诚精心熬制的粥一起吃,黎锦便不由得感到十分愉快。 两人默默无话地吃完了早餐,又一同洗了碗。 当然了,黎锦在这种劳动中,基本都只能充当添头。 洗了锅碗、收拾了厨房之后,黎锦先坐了下来,神色迷茫地开始想事情。 她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想说起的事情。 应该是一件自己不太知道,想问问阿诚,如果他知道最好,若是他也不知道,便算了的事情。 是一件不算很重要,却也稍微介怀的事情。 那究竟是什么事情呢……黎锦深吸一口气,搜索枯肠,努力地回忆着。 好像是某件早上起来的时候就想到的事情。然后,由于赖床而感到羞愧,之后又做了早餐的配菜……经历了一些琐事,竟然便不记得了。 黎锦深感郁闷,很是不自在。 这件事告诉她一个道理,若是有想说的事情,一定要当时、或者第一时间说出来才行。拖延下去的话,搞不好就再也说不出来了。 若是时机不对而无法开口,就此搁置。虽然不甘心,倒也能接受。就怕是自己现在这种情况,根本连记都不记得,该怎么说才好?至少要记住自己本来是想说什么的啊。 黎锦又仔细回忆了一下,突然想通了,说道:“阿诚,你见过‘丝瓜藤’吗?” 阿诚听了,很疑惑地道:“这个是极为常见的东西,阿诚自然是见过的。为什么将军要问阿诚这个问题呢?” 黎锦道:“我想问的是,你在这个院子里有没有见过种植的丝瓜啊?或是,仅仅是放在哪里的‘丝瓜藤’也好。” 阿诚想了想,道:“这有点奇怪,在‘紫竹小院’的菜园子里,并没有种植丝瓜。” 黎锦道:“这样啊,那太遗憾了。看来做梦的事情果然是不可信的。那先算了吧。” 阿诚好奇道:“将军做了什么梦?怎么便和丝瓜扯上了关系的?” 黎锦便把梦里的情景说了一番。 之后,黎锦道:“真不知道,‘丝瓜藤下可发家’是什么意思。既是这‘紫竹小院’里没有丝瓜,想来,这个梦怕是不会应在这里吧。要么就是,我做的这个梦,根本毫无意义。不过是混沌不清之时,蒙昧的胡思乱想罢了。” 阿诚想了想,突然道:“阿诚知道了。阿诚在之前就觉得有点奇怪,现在终于想起来怪在哪里了。” 黎锦有些惊喜,道:“怪在哪里?阿诚能分析出什么特别之处吗?” 阿诚道:“‘紫竹小院’这里,虽然菜园子那边没有种着丝瓜,但一个仓库旁边却种着丝瓜。” 黎锦“咦?”了一声,道:“这样吗?那真的很奇怪。” 阿诚道:“因为它没有种在菜园子里,所以阿诚第一次远远路过的时候,倒没看出来它是丝瓜。发现那里是仓库的时候,才又在近处看了它一次。当时虽然认出了是丝瓜,却觉得没用,也没放在心上,便把它忘了,自然也没有提起。将军这一问,阿诚便突然想了起来……” 黎锦惊奇道:“这样吗?” 阿诚本来是陪着黎锦坐在桌边的,说到这里,他便突然站了起来。 阿诚道:“倒不知有什么玄机,现在一同去看看吧。” 黎锦点头,也站了起来,道:“那便快去吧。” 两人来到阿诚所说的仓库旁边,见到了一片看起来像篱笆的方格型架子,上面攀附着许多藤蔓。 在巴掌一般的大叶子之间,吊着许多形如半臂的棕黄果实,这便是丝瓜了。 丝瓜这种东西,在边关几乎没有人种植。 而黎锦小时候,家里似乎也没种过丝瓜。 若是书上的绘图不能算的话,对黎锦来说,这倒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丝瓜。 黎锦有些惊喜地说道:“丝瓜原来是这么大的果实吗?比黄瓜大多了!” 阿诚点点头,道:“就是这样。丝瓜确实比黄瓜要大上许多。” 黎锦有些天真地说道:“说起来,丝瓜究竟是吃的,还是用来擦洗器物的啊?” 阿诚道:“它都可以啊。取决于想把它当菜吃,还是留下来要那个‘丝瓜络’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俗话说,见面分…… 黎锦道:“看不出来的话,就是没有埋着东西的意思吗?” 阿诚道:“这也未必。只是阿诚看不出来罢了。” 黎锦默默无语,又思索起来。 黎锦又在思索,那个自己想过好几次的问题。 这个“紫竹小院”为什么被称为“凶宅”呢?是因为“闹鬼”吗? 当然,黎锦和阿诚倒是没有见到所谓的鬼,但也许,别人曾见到过什么类似的东西? 若是闹鬼,是因为什么闹鬼呢?只是这里曾经死过人的话,应该不至于闹鬼吧。 黎锦听见过一个说法,人若是死得冤枉,怨气久久不散,便会化为厉鬼,甚至索仇人之命。 夜里睡梦中见到有白衣小孩嬉闹,又听见他们说什么“丝瓜藤下可发家”的奇怪话语。 难道是因为这两个白衣小孩死得冤枉,希望黎锦为他们申冤吗? 黎锦又道:“要是想挖这里的话,会很费劲吗?” 阿诚想了想,道:“阿诚之前好像见到过……这宅院仓库角落里好像有一把铁铲,阿诚去找找吧。” 黎锦道:“还有第二把吗?若是有,我们两个便一起挖。” 阿诚摇摇头,道:“阿诚只在这里见到一把铁铲。而且也没花钱买第二把铁铲。” 黎锦道:“不用买了。买铁铲也要花钱。” 阿诚点点头,道:“阿诚一个人挖就是了,将军不必动手。” 黎锦又有些不好意思,道:“那就辛苦阿诚了。” 阿诚微微笑道:“小事。” 说罢,阿诚便走了。 过了一会儿,阿诚真从仓库里找出一把铁铲来。 黎锦看了这把铁铲,倒觉得有些惊奇。 通常所说的铁铲,不过是铁铲头的部分是铁制的而已,铁铲把的部分,还是木头制的。 而阿诚手里这把铁铲,看来却是整体由钢铁打造,上面仅仅是微有锈迹,并无接合之处。 黎锦道:“这很重吧?” 阿诚点点头,道:“但却是结实。看来不用担心挖掘时折断了。” 黎锦道:“我还第一次见到这种纯钢铁的铲子呢。” 阿诚道:“想是有人以为这样结实,便定制打造,之后没几个人使得动,搬家时便丢在这里了。” 黎锦道:“这也难怪。看来铁铲都做上个木头把儿,是有道理的。这铁铲有多重呢?” 阿诚道:“肯定比寻常工具重得多啦。好在阿诚还能摆弄得动。” “真的吗?”黎锦有些担心阿诚在逞强,便伸手接了过来。 她在手里一掂,觉得这铁铲约有二十来斤,对一般人而言肯定是太重了。 但既然连黎锦也能使得动,想必阿诚也不在话下,便放下心来。 大不了两个人轮流挖掘便是了。 阿诚抬起头,望着黎锦,道:“将军,在哪里挖掘才好?” 黎锦当然也不知道该挖哪里。 她想了想,随意指着一处地面,便道:“先挖这里看看吧。” “阿诚知道了。”阿诚答应了一声,便握着铁铲、认真地挖了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 阿诚挖出了约有一尺多、不到两尺的时候,土里还是看不出来什么特别迹象。 黎锦越来越觉得不安。 怀疑自己所指的地面不对,还在其次。 最要命的是,黎锦开始怀疑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出了错。 做梦的事情,怎能当真呢? 凭白劳累阿诚,实属不该。 黎锦生出了浓浓的内疚感。 她又想了片刻,便走过去,从阿诚手中去接铁铲,道:“我来挖吧。” 阿诚不肯放,两人还争抢了几下,黎锦才从阿诚手中把铁铲抢过来。 黎锦自言自语道:“再挖几下吧,若是挖到两尺多也不见什么,便算了。” 说着她便继续挖了起来。 这铁铲果然很重。 黎锦的力气,纵然比一般人大上许多,用这个挖土的时候,手感还是觉得怪怪的。 倒不是挖不动,而是使得不习惯,总觉得别别扭扭的。 难怪上任主人,会把这本应造价很高的工具丢在这里不要了。 “咦?”黎锦又挖了一会儿,铁铲突然真的碰到了什么东西。 却不是自己所想的尸体或是布料的质感。 铁铲前部碰到的东西好像很脆,发出了近似“当”的一声。 黎锦愣了一下。 阿诚也听到了,他又走过去,从黎锦的手中抢下了铁铲,道:“将军且停手,我来吧。” 黎锦羞愧道:“辛苦阿诚了。” 黎锦知道,阿诚过来帮自己挖,是因为听出挖到的是什么脆生生的东西,恐怕被自己失手挖坏。 其实阿诚也不至于这么紧张。 黎锦虽说是笨手笨脚的,但遇到该正经认真的时候,还是小心翼翼的,并没有因此失手弄坏什么东西。 但黎锦仍是很不放心,既然阿诚动手帮挖了,她便更能放心些了。 黎锦紧张又好奇地望着阿诚拿着的铁铲前端,不知道会挖出来什么东西。 只见一个赤褐色的东西,在土里渐渐露出全貌。 这原来是个坛子。很大,埋得也实在很深。 要不是非常碰巧,找到了挖土的正确地点的话,就算在丝瓜藤下乱挖半天,也不会有什么收获的。 坛子上面的开口,用黑布包着。 埋下去的时间,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黑布都已经腐朽变色了,但仍然能看出是黑布。 阿诚又挖了一会儿,想了想,道:“将军可是要把这坛子抬出来吗?” 黎锦道:“不用了吧。先把这个封口打开试试?” 坛子虽然没有完全露出来,但黎锦看那大小,也不像能装得下死人的容器。 就算是小孩子,装进去也过于勉强。 看看坛子的大小,她比较怀疑是诸如“女儿红”“状元红”之类的酒类。 婴儿刚刚出生的时候,父母便将一坛酒埋在地下,预备等女儿出嫁或是儿子中了功名之后再挖出来畅饮。 虽然黎锦家没有做过这种事,但她知道有些人家是流传着这种习俗的。 不知过了多少年,原主人可能已经去世或者搬家,只剩下一坛子酒还留在这里。 若是当真如此,也很令人唏嘘。 “丝瓜藤下可发家”,难道说的是这坛子不成? 一坛酒也可以让人发家吗?黎锦半信半疑地想着。 阿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猪肉大葱馅饼 听说许多人要发迹的时候,都会遇到这种奇怪之事。 只是,前几天还烦恼不已的事情,眼下这么简单就解决了,黎锦没有多少喜悦,只觉得空虚不已。 阿诚道:“这本是极好的事情。将军为何竟然不见喜色?” 黎锦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凭白天降一笔横财,被我遇到,也不知有无祸端藏在其中。” 阿诚道:“将军吉人天相。这自然是上天怜悯将军忠厚却偏受苦楚,特意赐下的财富,怎会是祸端呢?” 黎锦有些不安,道:“这明明是别人埋在这里,被我挖到的,怎么能算得上‘天赐的财富’呢?” 阿诚坦然道:“因为天道不能直接显现,只能借他人之外力达成而已。把银两埋在这里的人,就是天道所借助的手而已,他们也是天道的一部分。” 黎锦疑惑道:“还有这样的道理?” 阿诚道:“这钱财合该是将军的。譬如阿诚,便与这笔钱没有缘分。” 黎锦道:“为什么这么说?” 阿诚道:“阿诚挖了半天,也什么也挖不到。将军一出手,就挖出来了。可见将军乃是活人中的锦鲤,气运盛极。若是没有将军参与的话,阿诚再挖上一天,怕也什么都挖不到的。” 真是这样吗?黎锦也很疑惑。 她想了想阿诚的话,倒觉得也有些道理,但又有什么说不太通的地方。 想来想去,终究没什么结果。 对这笔横财,黎锦依然忐忑,但决定先不考虑下去了。 黎锦又看看手里这几块银子,加起来约有两三百两,非常沉重。 “你收着吧!没什么别的意思,不要顾忌。”黎锦硬是塞了一锭银子给阿诚。 这是一锭银元宝,约有五十两左右。 黎锦道:“毕竟,昨天你买东西的钱,我都没有还给你呢。” 阿诚平静道:“这不一样。” 但推让了半天,阿诚还是收下了。 只是看他的眼神表情,黎锦总疑心阿诚收下这银子,也只是暂时为她保管而已。 她虽然这么想,却又没什么根据,没法劝他不要这样想。 “这钱是给你拿着花的,莫要想什么帮我保管,日后还回来的事情。”黎锦勉强说了这句出来,又一时无话可说,便只得先不说这件事了。 阿诚虽然收下了银子,却也没有地方存放。 银元宝实在太重,没法揣在怀里。 他只得将银元宝先放在地上。之后又拿起铁铲,将挖出来的土撒在坛子上方,掩埋了坛子。 虽然埋好了,土却是新土。 阿诚又从别处抓了几把土与草根撒在上面,然后道:“毕竟已是挖开过的地方了。便是隐藏,也只能伪装成这样了。” 黎锦有些不安,微微皱眉,道:“这安全吗?该不该弄几块石板压在上面?” 阿诚摇摇头,道:“丝瓜藤下铺上石板,这样的举动实在很不自然。若是真这样做了,反而会更加显眼了,不如置之不理。” 黎锦道:“既是这样,那也没办法。好在是自己家,应该不那么容易暴露吧。” 阿诚道:“暂且也只能存个侥幸了。虽是这么说,将军眼下的时运最盛,阿诚以为原是也不必担心这些的。” 黎锦微微忧虑道:“这终究是一笔横财,怎能安心……” 阿诚道:“阿诚觉得将军应对的方式很好。只取出一些作为开销之用,不立即花天酒地起来,应当也没多少人会怀疑的。毕竟,将军也曾是将军府的大小姐与镇守边关的将军,身上带着多少钱回来,谁能知晓?慢慢取用着便是了。” 黎锦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但毕竟是凭空的一笔巨额财富,她难免觉得心虚。 踌躇一番,黎锦道:“阿诚去洗洗手吧。我们出去买些馒头。” 阿诚道:“现在还要买馒头?” 黎锦被阿诚这么一说,才反应过来,笑道:“说的是,那去买些包子,回来再做丝瓜汤吧。” 阿诚似是又想说什么,但终于没有说。 黎锦将银元宝放在了自己的行李里,只随身带着铜钱与散碎银两。 阿诚洗了手,将黎锦分给他的那一锭银元宝收了起来,便跟着黎锦一同又到市场上去了。 手上有了钱,黎锦便硬气了许多。 走路的时候,头都能抬得更高了。 黎锦的仪态,本就一向洒脱,但有钱之后,却也觉得自己的腰杆比以前挺得更直。 之前没钱的时候,什么东西都舍不得买,只能拖着。 现在倒是有钱了,却又不知该买些什么。 她眼里拖着却又必须得买的东西,阿诚已经在昨天买过大部分了。 出门之前,黎锦本来是决定买些包子回去的。 但她在市场上看到现场烙制的馅饼,油汪汪的十分诱人,便买了些馅饼。 馅饼与包子,是同样的价钱。 也是素馅一文钱一个,肉馅三文钱两个。 馅饼虽是加了油煎,但个头比包子小一些,反而更不怎么充饥。 黎锦便买了十个肉馅饼,花了十五文钱。 之后,黎锦便不知道该买些什么好了。 又到处乱转了半天,发现一家茶庄。 听说那四十文钱一斤的茉莉花茶是新上市的,便花了二十文钱买了半斤,用纸包着。 想起自己没带茶具回来,便又买了一组紫砂制成的茶壶茶杯。 紫砂茶壶五十文钱一个,紫砂茶杯是十文钱一个。 黎锦讨价还价后,额外要店家多送了自己一个紫砂茶杯。加上实价购买的五个茶杯,一共六个茶杯加一个茶壶。 合计一百文钱,黎锦便给了店家一钱银子。 临走时,店家也是用草绳捆着给包扎了起来。 不料包装方式虽是一样,茶庄却不额外向黎锦收费,这可比铁匠铺良心多了。 最后,黎锦又去油坊里买了一小篓芝麻香油,付了三十文钱。 黎锦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可买了,便道:“回家吧。” 阿诚自然又点点头,跟着她走了。 黎锦回了“紫竹小院”,干脆把那两个丝瓜摘了一个下来。 阿诚帮忙削去了丝瓜皮,把丝瓜切成了象眼块。 【按:象眼块,为菱形的食材块状,形似大象眼睛,故得名。】 黎锦又取了四个鸡蛋,加盐和胡椒粉在碗里搅散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46章 第四十六章 瓜棱壶 在边关好多年,几乎都没见到什么好吃的东西。 这里说的“好吃的”,并非种类,而是做法。 像是包子、馅饼这类东西,黎锦当然在边关也没少吃。她没吃过的,是做得如此用心、精致、美味的食物。 虽然黎锦也知道自己并非去享福,吃不上这种东西,也是应该的,早就习惯了。 但回到京城之后,黎锦还是被生活中,那些种种令人心生幸福之情的细节惊呆了。 京城真是个好地方。她离开京城之前,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可知读万卷书,有时不如行万里路。以后自己还是多出去走走吧。 饭后,心情正好的黎锦,悠闲地泡了一壶茶。 她用上的,当然是刚买来的紫砂茶具,与新鲜上市的茉莉花茶。 那刚买来的紫砂茶壶,自然是崭新的,没有被“养”过。 因此摸起来,上手虽然也不能算得粗糙,却有一种微妙的、如细沙一般的触感。 这种细沙般的手感,是一种若有若无的状态。 当体验着光洁感的时候,就会注意到沙沙感的存在;但当感受到它的时候,又会被光洁感取而代之。 虽说都叫紫砂茶具,但紫砂茶具的颜色,也可以分出许多种。 黎锦买的这套紫砂茶具,是兼有红、赭、褐色的光彩,但哪种又都不纯粹的奇异颜色。 说来也是奇怪,黎锦见过黑、红、黄、褐甚至绿色和蓝色的紫砂茶具,偏偏没有见过紫色的紫砂茶具。 听说紫色的紫砂茶具也是有的,却不知为何无缘得见。 所以,黎锦觉得这种颜色的紫砂茶具才是最罕见的。 明明紫色紫砂茶具是很稀有的,但按照众人的习惯,倒是都叫这种茶具为紫砂茶具。 因为,紫砂茶具,其实指的是用一种紫色的黏土烧制的茶具。 这种黏土的全名,叫做“紫砂泥”,又名“五色土”。 紫砂是取自烧制材料的名字,而不是取自成品的颜色。 这些,都是黎锦过去看闲书的时候,知道的无用知识。 紫砂茶壶的尺寸,一般都不大。 黎锦已经尽量挑选大号的购买了,但也不过只能装下一个大碗便能装下的水而已。 这个紫砂茶壶,壶盖加上壶身的形状,整体是接近圆形、略微发扁的。 如果无视壶嘴与壶把,把壶盖与壶身放在一起,只看这部分整体的话,它的形状倒是很像一个小号南瓜。 不但扁圆形的形状很像南瓜,而且,还有着像南瓜一样,一棱一棱的凹凸纹理。 这种茶壶,根据形状,便得名为“瓜棱壶”。其意为“以南瓜棱作为自身纹理的壶”。 因南瓜生来多籽,使用“瓜棱壶”便有家族兴旺、多子多福之意。 不过,黎锦买的时候,倒是没有想这么多。 她买下了这个瓜棱壶,只不过单纯是因为,在便宜的壶里,这个壶是最大的罢了,仅此而已。 现在这个瓜棱壶,由于是新的,表面还稍嫌粗糙,若是用得久了,表面便会生出一层“包浆”来。 常年把玩、摩挲的器物,时间久了,便会在表面形成“包浆”这种东西。 生出“包浆”的物件,看起来不仅润泽细腻,甚至光滑得几近油亮。 要到什么时候,这套紫砂茶具才能生出“包浆”来,黎锦也不知道。 她只希望在那之前,这套茶具,特别是核心的茶壶,不要被自己失手打碎了便好。 以前在边关的时候,因为时刻都担心会有仗要打、或是要行军,黎锦从来都不敢用陶器、瓷器、紫砂器一类脆弱的东西。 哪里知道从她来、到她去,黎锦就没见识过一次颠沛或是风波。 这虽然是好事,但也难免让她觉得,日子空虚而又无所作为。 一回到京城,发现家里人都在用陶碗瓷碗时,黎锦既感到恍若隔世的亲切,又觉得陌生而稀奇。 这就是和平的世界吧,不必担惊受怕、时刻警惕的地方。 她因为想泡茶,所以买了紫砂茶具。 能用上这样脆弱之物的任性,让黎锦感到十分安心。 茉莉花茶,是一种较为平民的茶叶。 由于它有浓浓的茉莉花香这一优势,因此就算茶叶本身比较粗劣,也无所谓,花香可以盖过茶香。 所以真正的饮茶名士,往往不怎么看得上茉莉花茶。 黎锦倒是并不介意喝茉莉花茶。 她虽然出身不错,但并不是品位那么高贵细腻、习惯挑三拣四的人。她只是在吃的方面相对比较讲究,其他的部分却是十分随遇而安的。 茉莉花茶既是新的,与其他茶叶比起来又是相当便宜,自己为何不买茉莉花茶呢。 只要能够获得消遣安心效果,喝什么茶都一样。 用开水冲泡的茉莉花茶,要慢慢浸泡一段时间,才会香气四溢。 有些人喜欢用锅煮茶,甚至在煮茶过程中,还要放些诸如枣、葱、姜、橘皮、薄荷、紫苏一类,半是药物半是香料的东西同煮。出锅时还要加盐的人,也是有的。 黎锦不喜欢这样煮出来的茶,味道太浓烈了。虽然蕴含在其中的,也有些香醇鲜明的趣味,但茶叶本身的清新香气,却会被压制得几乎消失殆尽。 如此一来,便不那么和谐了。对这样的味道,她总觉得有些扫兴。 若是泡出来的茶,浸出香味的时间便会很长,而且香味与芬芳也柔和得多。 在锅中煮出来的茶,只要煮上个一两次,滋味与香气便会粗粝起来。甚至,喝下去的时候,还会让喉咙微痛。 但泡出来的茶,不仅味道清新柔和、余味回甘、绵长细腻,而且即使添上好几壶沸水之后,还能有余香含在其中。 泡茶不但节省茶叶,还能节省些柴火,划算多了。 当然,黎锦并不是因为泡茶更节省才选择泡茶的,但节省确实是泡茶的优点之一。 茶水倒出来的时候,是呈现出一种略带金褐色的色彩的。 不过,盛在紫砂杯里就看不出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甩袖汤 想必是因为黎锦容光照人、丰神秀逸的关系,她这一笑出来,阿诚的脸上便跟着多了一层霞光。 阿诚本来便生得俊秀白皙、清秀可爱,他一脸红,看来就如桃花绽放一般,楚楚动人。 阿诚像是害羞了,他侧过脸,用手掌微微遮住,道:“将军且先喝着茶吧,阿诚现在要干活了。” 黎锦道:“阿诚要干什么活?” 阿诚道:“用竹子做浴盆啊。将军不记得了吗?” 黎锦这才想起,之前还有提到这一回事。 她有些腼腆地道:“其实我已经有钱了。你不做这个也行,我可以去买一个现成的。” 阿诚摇摇头,道:“浴盆很贵的。人在落魄颠倒时,应当节约,但依然可以低价买下一处凶宅,这并不算引人注目。但若是再破费买一只浴盆的话,看起来却很奇怪。还是阿诚动手做一个浴盆出来,比较不引人疑心。” 黎锦想想,阿诚说的倒是实话。 购买别的物件,纵然是贵重物品,若是小一些、不起眼的东西,还不至于引起别人注意。 但若是买下一只浴盆的话,就不一样了。 那东西尺寸极大,不论是教卖家送货上门,还是自己雇人雇车搬运回去,都实在太引人注目。 如果真的想隐藏自己得了一笔横财这件事,就绝不能花钱购买,这种平民百姓不会花钱去买的奢侈大件物品。 自己明明有钱,却要折腾阿诚干活……黎锦虽是对此不太忍心,但她若存心想要在家里安心沐浴,也只能这般指望他了。 黎锦微微不安道:“那真是太辛苦阿诚了。阿诚总是能帮上我的大忙。” 阿诚轻轻点了点头,道:“况且,阿诚原是已经承诺过给将军做一只浴盆的,岂能因为将军现在有钱了,便不做了呢?将军的钱财是将军的钱财,阿诚的承诺是阿诚的承诺,这两者原不相干、无甚因果关系,怎能因为将军有了钱财,阿诚便毁去承诺了呢?” 黎锦听了很高兴,道:“阿诚不愧名字里那个‘诚’字。真是最诚笃守信之人了。” 阿诚听了,脸色微红、又有些窘迫,他道:“将军勿要谬赞了。阿诚不过是普通至极的人。有幸跟在仁爱宽厚的将军身边,才能多少‘学点儿好’罢了。” 黎锦笑道:“哪有这一说?阿诚的诚恳可靠,便不是与生俱来的,也绝不是我教给你的。反而正是因为阿诚行事诚笃可信,我才会收阿诚在身边做随从、助手才对。阿诚你说的话,却好像你的忠厚老实是我教给你的一般。别这么说啦,我也会觉得不好意思的。” 阿诚低下头,道:“多谢将军,阿诚知道了。” 黎锦想了想,突然又道:“这竹盆,什么时候能做好啊。” 阿诚道:“将军若不着急,阿诚便做七天;若是将军着急,阿诚赶工做三天,便差不多了。” 黎锦听了,道:“那么就不用着急。这活儿想想也挺累的,阿诚也不用急着做好,当作是玩儿、想起来时做几下便是了。便是拖着做上一两个月,我也不急的。” 阿诚笑道:“若是把这个当‘玩儿’,老也做不出来的话。阿诚反而便真的没有‘玩儿’的时间了。该做的事情先做完,玩的时候才能放松啊。” 黎锦道:“说的也是。那阿诚便随心做吧。我先回一趟大杂院。” 阿诚道:“阿诚是应该跟在将军身边的吗?” 黎锦道:“不用。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吧。我很快回来。” 阿诚道:“阿诚知道了。” 黎锦和阿诚说完话,便独自出了门。 父亲说过要搬过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几天了也没动。黎锦回大杂院便是想问这件事。 她进了大杂院,找到父亲的屋子进去,看到父亲十分悠闲地又在缝补什么东西。 黎锦道:“爹爹,之前答应孩儿要搬过来的,怎么这么多天没有动静?难道是把这事儿忘了?” 老将军道:“自然没忘。但只是收拾东西需要时间,便只能拖着了。” 黎锦疑心道:“真是这个缘故吗?” 老将军道:“那还能有什么缘故?” 黎锦道:“孩儿怀疑,是这大杂院的租金已经交到了月底甚至年底,爹爹觉得提前搬走,便浪费了这些租金,所以才不肯搬走的。” 老将军大笑道:“我家小鱼果然冰雪聪明,寻常的事情都瞒不过你。” 黎锦听了更惊讶了,她道:“真的吗?爹爹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拖着不走吗?” 老将军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这些小事与人生相比,又有什么打紧?” 不·是·吧。 这都能给自己猜中么? 黎锦听得深深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她哭笑不得,又有些生气。 黎锦道:“爹爹,虽然提前搬走,好像浪费了点租金,但‘紫竹小院’的环境,岂不比这里安逸百倍?能在那边安心过日子,何必要只因为心疼那点租金在这里受苦呢?” 老将军道:“自然并非是小鱼所想那个原因了。我再怎么小气,也不至于舍不得那点租金吧。” 黎锦道:“那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不去?” 老将军道:“小鱼别问了。若是能搬走,我们一定会尽快搬走的。小鱼你还有别的事情要忙吧?不用在这里同我耗着了。” 这是不让黎锦再继续多过问的意思吗? 黎锦只得走了。 她边走边觉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却又想不出办法。 黎锦回去“紫竹小院”之前,先去市场转了转。 在街上看见有巴掌大小的豆腐两文钱一块,热气腾腾的。 若是买一盆豆腐,便只收十文钱。 说是一盆,其实也不过六块罢了。 黎锦倒是有心想买,但却发现别人都是拿着自家盆或者碗来买的,她顿时觉得麻烦,便打消了念头。 豆腐这东西,怎么卖家不负责包装的呢? 太为难临时起意想买一两块回去的人了吧。 虽然黎锦也想不出豆腐要怎样包装才好。 再走几步,黎锦又在路上见到了口蘑。 口蘑十文钱一斤,用小细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48. 第四十八章 下了一夜的雨…… 甩袖汤虽然不是什么奢侈的饭菜,但为了做出这一锅美味的靓汤,黎锦也是花了不少心思。 又稍微煮了一会儿,见那云雾般的蛋花已经成形、不会轻易碎裂成泡沫之后,黎锦便加了葱花、胡椒粉和盐,将锅端了下来。 此时,之前蒸上的米饭也做熟了。 黎锦便出了厨房,招呼院子里的阿诚过来吃饭。 感觉似乎有好几天没吃米饭了,今天晚上的主食,就不买现成的吃食了。 米饭照例是先用水煮过,捞出米粒,再蒸出来的做法。 这种先煮后蒸做法的米饭,吸水量更大,蒸制时膨胀得也更饱满。 而这顿米饭,水分的掌握也刚刚好。 米饭蒸好之后,洁白光润,饱满又富有弹性。 一揭开锅盖,微甜的米香便扑面而来。 米粒呈现出近似玉色的半透明质感,软硬适中,粒粒分明。 拨一块放进嘴里,一股淡淡的甜香便在舌尖弥漫开来。 而用于搭配的丝瓜口蘑甩袖汤,也是鲜美可口。 嫩绿色的丝瓜片,口感非常柔和软糯,清淡而鲜甜。 白嫩俏皮的口蘑,吃起来犹如肉类一般肥厚饱满、却又额外带着一种劲道的感觉。 口蘑吃起来,自有一股淡雅鲜灵的香醇气息。 与清淡鲜甜的丝瓜搭配在一起的口蘑,则是被引出了一种似肉香般醇厚、却又鲜美异常的滋味。 而有如云雾缭绕般轻盈缥缈的甩袖蛋花,则更是一绝。 甩袖蛋花吃起来不但蓬松飘逸,而且十分细腻爽滑,比起豆腐脑,还要额外有一层滑嫩缥缈的口感。 用这种醇厚自然的素汤搭配米饭,吃起来让胃口格外舒适。 吃了好几天有些油腻的食物之后,再度吃上这清淡纯正的素食,让人感到格外心情舒畅、甚至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虽然从小就知道汤泡饭是伤胃的,但黎锦还是任性地把丝瓜口蘑甩袖汤给盛进了自己的碗中。 她以前也并不吃汤泡饭的,今天不知为何就是想要任性一次。 米饭吸收了菜汤中的鲜美滋味与少有的油腻,渗出了稍显稠厚的暗白色米汤。 菜汤泡出的米汤味道,比菜汤本身要清淡稀薄一些。 而被菜汤浸泡过的饭粒,吃起来则是微咸而水润。 丝瓜与口蘑的鲜美,也随着菜汤渗入了饭粒中。 饭粒吃起来没有平时那么糯,而是更为滋润与挺拔了。 最后,饭和汤都剩下了一些。这其实也是黎锦有意而为的结果。 她把锅里的汤都倒了出来,额外加一些胡椒粉和盐,与米饭混在一起搅拌均匀。 稍微清洗了一下汤锅之后,将锅中残留的汤倒掉。 再重新加热锅,烧干清洗锅时留下的水迹。 然后,黎锦往锅里倒上了薄薄的一层葵花籽油。 之后再摇晃锅,让薄薄的这层油,均匀无死角地铺满整个锅底。 加些油虽然会更香,但油也不能多放,不然接下来的步骤,就会出现爆炸般飞溅的场面。 黎锦将刚才搅拌好的米饭与菜汤的混合物,平铺在了锅底。 虽然油不多,但锅里依然会发出刺耳的刺啦声。 但是锅里炸得不算厉害,黎锦便不以为意、不去管它。 她盖上了锅盖。 过了一段时间,锅里的爆炸声便几乎听不到了。 约过去了一炷香的功夫,锅里散发出了异香,黎锦便掀开了锅盖。 那米饭与菜汤的混合物,已经彻底被锅中的热度烘得焦黄干脆了。 这是锅巴。是用米饭精心制作出来的锅巴,而不是焖饭时的副产品。 不仅米饭变成了锅巴那焦黄香脆的模样,口蘑、丝瓜、蛋花被烘烤后,也产生了与之前不同的形态与风味。 口蘑变成了发黄的白色,丝瓜变成了发黄的绿色,蛋花则变成了带些褐色的黄色。 黎锦用铲子把锅巴铲起,倒扣在碗里,与阿诚分着、当餐后零食吃了起来。 今天是黎锦第一次做餐后的零食。 没了金钱带给精神的巨大压力之后,黎锦嘴上说自己变得懒惰没动力了,但其实在享受生活情趣这一方面,她反而变得更不嫌麻烦了。 富有也许会让人变得懒惰,但富有也能让人更加热爱生活。 刚烘烤好的锅巴还很热,但并不烫嘴。 这种适当的热度,只是让它显得更加香脆可口。 特意烤出来的锅巴,与焖饭时自然产生的锅巴一样,又酥脆、又略带干硬感。 锅巴吃在嘴里的感觉,是焦脆而咸香。 口蘑被烤得干燥了,比起之前鲜嫩的风味,多了一层饱满耐嚼的口感。 发黄的丝瓜,吃起来则比之前多一些肥厚与甘甜的韵味。 烤过的蛋花,吃起来有些像炒鸡蛋,却又格外多出一种疏松多孔的感觉。酥脆浓香,仿佛入口即化。 米饭与菜汤混合,又额外加了胡椒粉和盐,这样烤出的锅巴不但别具米香之外的风味,而且越嚼越香,如点心般妙趣横生。 黎锦与阿诚吃完了锅巴,便分工洗了碗、收拾了厨房。 黎锦用白布擦了牙后,又用盐水漱了口。 她在自己房间里先用温泉水洗了头发,又擦洗了身子,便去睡了。 温泉这东西真是神奇,洗脸洗手洗澡都不需要额外烧水,盛出来便能用。 若是能早日拥有一个大浴盆就好了,黎锦畅想着未来的美好细节,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黎锦觉得有些冷,睡得不实在,便提前醒来了。 天非常阴暗,屋子里没什么光亮,打更的人也没路过,不能非常准确地判断时间。 黎锦大致凭感觉认为,现在应该是寅时之末、卯时之初这个时间。 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还没停,感觉上似乎是下了一夜。 这样一来,就不能到市场上去买卖东西了。 好在“紫竹小院”里有菜园子,之前又买了米面和鸡蛋,就算十来天都去不了市场,吃饭还是不用担心的。 在厨房里,也准备了足够用上好几天的柴火。 就是又得自己生火了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49. 第四十九章 火镰生火 据说,“油蜡布”这种布料,是西洋人用一种叫“蜡线”的特制细线纺织的。 “蜡线”的上面,附有可以防水的“石蜡”,所以雨水浇在上面,渗不进去。 因为是纺织出来的,蜡线之间有肉眼看不清楚的缝隙,所以还算透气。 “雨衣”是长袖的,下摆也非常长,能盖住半条小腿。 “雨衣”的领子上,又自带一顶三角形的帽子,出门时随手一拉,便能连头发也盖住了。 “雨衣”不但在防雨防水防风这些方面比蓑衣斗笠好得多,而且相比起传统的遮雨之物来,又极其轻便柔软,穿上这种衣服,确实比穿戴蓑衣斗笠自在多了。 价格昂贵,大概是“雨衣”唯一的缺点了。但也没有办法,毕竟大夏现在还不会生产这东西。 若是有聪明的人,能看出门路、琢磨出造法,“雨衣”便能在大夏平民中普及了吧。 此日、此时、此刻,黎锦甚至还认真地思索了一番,关于开“雨衣”店能不能赚钱的问题,最后的结论是,感觉可行性不高。 毕竟生产技术掌握在西洋人手里,自己充其量不过是个“中间商”,赚的是所谓的“差价”罢了。总觉得很没有前途。 “中间商”“差价”一类的新词,在大夏还是很“冷门”的。 说起来,就连“冷门”这个词,也是很冷门的。 黎锦自幼便爱读一些西洋与东瀛传过来的古怪书籍,里面写的都是些奇奇怪怪的、大夏没有的理论或是知识。 其中有一门学问叫“经济”,取的似乎是什么“经世济民”的意思? 黎锦也不是太懂。总而言之,就是这两个字的组合了。 这门学问,讲的大概是“商业”“经营”“管理”之类的知识和理论。黎锦看了两三本,对此抱有一种似懂非懂但是觉得有趣的心态。 虽然有时也想找人聊聊这方面的心得,但黎锦实在找不到可以聊这个的对象,也只能忍着了。 阿诚应该会愿意听的,但黎锦觉得对他说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实在是打扰了他。 浪费人家的时间,她终究感觉不好意思,想想还是打消了念头。 现在自己多少也算有点资产的人了,做些什么才能更赚钱呢?黎锦又再沉思了起来。 思前想后,还是得做与众不同、独树一帜的生意吧,黎锦又记起了以前便依稀知道的道理。 她只是一时想不出来,除了自己发明的食品,还有什么买卖是前人未曾做过的罢了。 黎锦看看门外,感觉天色已经亮了一些,外面也已经有了光,能看见东西了。 她便拿了一个盆子,出了门,朝着菜园子的方向走过去。 之前来菜园子的时候,黎锦几乎都是抬着头。她注意看见的,也是架子上高高的蔬菜,例如黄瓜、西红柿之类。 地面上生长的东西,黎锦却是一时没有注意。 今天黎锦也是偶然低头看了一下,才发现地面上那之前只当没看到、一株株比膝盖略高、不知是什么野菜杂草的东西,竟然结着满满的果实,都是辣椒。 这些辣椒都是绿色的,而且个头不算大,只比手指粗上一圈、长上一截而已。 不仔细端详,只用余光看的话,便是丝毫也不起眼。 就连上面结的那些辣椒,也只会连它绿色的枝叶看成一体。 这么好吃的东西,前几天居然会被自己忽略了,黎锦有些懊悔。 她以前也是没有见过辣椒生长时的模样,只以为和西红柿、茄子、黄瓜一样,都是挂在什么架子上的。哪里想到,辣椒这东西居然是长在地上的,所以忽略了。 这其实也不能怪黎锦见识少的,她以前是真的没机会,见过蔬菜瓜果长在地上时的样子。 像黎锦这样货真价实的大小姐,知道蔬菜没切碎时的模样已经很难得了。若是详细到连它们是怎么生长的都知道,那种人也实在太过于凤毛麟角了。 虽是如此,黎锦意识到自己不辨菽麦的这一缺陷,还是感到颇为惭愧。 但想到辣椒的美味,黎锦便又雀跃起来。 黎锦蹲下来,选择了那些最粗大、饱满、成熟的深绿色辣椒,将它们摘下,放在了盆子里。 这是黎锦第一次在雨中采摘蔬菜,对她来说这也实在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雨中摘下的辣椒,湿漉漉、冷冰冰的。 辣椒的上面没有尘土,不过也许沾着些在这种光照中黎锦看不清的污泥,还是要洗一洗才能用来做菜。 虽然有些麻烦,黎锦还是打了些井水,半是摸索着清洗了那些辣椒,这才走进厨房里。 她拿起菜刀,把辣椒竖着剖开,每个辣椒分成两三块。 用刀刮掉了辣椒筋上的辣椒子之后,再把辣椒切成指甲大小的碎块。 辣椒碎块都装进一个大碗里,再往碗里打上三个鸡蛋、若干面粉。 如果手头有五香粉、十三香粉一类的调料就好了,但黎锦之前嫌这些调料味道太重、用处不广,便没预备。 此刻虽然感到有些缺憾,却也没有办法,只得不加了。 黎锦只往碗里再加了些胡椒粉与盐,便搅拌起来。搅拌得均匀了,就放在一边,静置备用。 现在,终于要到黎锦最不喜欢的生火时间了。 阴天时生火,不能借助太阳,只能依靠人工。 要用上一种特制的刀片,叫做“火镰”,若没有,寻常的钝刀倒也可以代替。 还要用到一种特殊的石头,叫做“燧石”。 这种石头在河边多见,用时要先拦腰敲断或摔断,见断裂面有着蚌壳状的规则纹理的,方能派上用场。 最费事难得的,则是一种叫“火绒布”的东西。 火绒布的材料倒很普通,常见的棉布便能做,但在使用时需要加工,十分麻烦。 先要取一片半个巴掌大的棉布,隔着铁片在火上烘烤半天,看它变成焦炭状才行。 但又不能让它真的见火、烧起来。真见了火,烧起来就成灰了,还得从头再来。 而且,做好的火绒布又十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50. 第五十章 鸡蛋面糊煎辣椒…… 金黄色与翠绿色的食材,颜色互相衬托,看起来很是诱人。 又煎制了一会儿,黎锦看到另一面也被煎得差不多了,便用铲子轻轻去敲打它,把这饼状的东西敲得分散开来。 把蛋饼一般的辣椒敲散之后,黎锦又用铲子不停地拨弄、翻炒起了这些辣椒。 看看锅里裹着鸡蛋面糊的辣椒分散开来,她便将这道以辣椒作为主料烹饪的菜肴盛进了碗里。 这时,阿诚也恰好走进了厨房。 他刚一进厨房,便被煎炒辣椒的油烟呛得咳嗽了几声。 这里虽然也有烟囱,但排烟效果可能不怎么好吧? 黎锦也不太懂,明明她才是全程都在煎炒辣椒的人,倒也没咳嗽。难道阿诚出人意料地颇为怕辣? 阿诚咳嗽完了,才道:“将军今天做的,是什么好吃的呢?闻起来很香嘛。” “鸡蛋面糊煎辣椒。”说完这句,黎锦心中忽然有些不安,她又道,“阿诚可是不能吃辣?” 阿诚面露疑惑道:“没有啊!将军为什么这么认为呢?” 黎锦道:“我听见,你被辣椒的油烟呛咳嗽了的声音啊。” 阿诚摇头道:“这是小事,将军不用在意。阿诚并非不能吃辣,只是一时被油烟呛了一下,喉咙有些不舒服罢了。” 黎锦听了,稍微有点安心,道:“若是锅洗得不干净,米粥里带着些辣味,阿诚也可以接受么?” 阿诚笑道:“既然都用辣椒当配菜了,还计较这些做什么。将军若是嫌麻烦,不洗锅直接用来煮粥,阿诚也不在乎。” 黎锦想了想,道:“这可是阿诚说的,那我真的不洗锅了?” 阿诚依然笑道:“阿诚真的没关系的。” 黎锦道:“你若是这么说,我可要当真了?” 阿诚道:“当真最好。阿诚最担心将军不把阿诚说的话当真心话呢。” 黎锦笑道:“我还能认为阿诚在骗我吗?我是说,我真的会这么省事了呀。” 说罢,黎锦真的把洗过的大米与井水一起放进了锅里。 黎锦熬出来的粥,就没有阿诚那么讲究了。 她只是简单地把水米放在锅里而已,然后盖上锅盖,便熬制了起来。 阿诚熬上一锅粥,也许要花费一两个时辰。但黎锦简单熬制的粥,只用不到一炷香的功夫而已。 这样一来,米便煮得不够烂、不够融化。但确实熟了,食用肯定没有问题。 这明明是懒人的熬粥方式,糊弄罢了。 黎锦却觉得,自己是即使这样还要自欺欺人地硬着头皮,假装这没熬化的粥也别有一番风味的虚伪之人。 阿诚倒不嫌弃。黎锦糊弄着熬出来的粥,他看来也真的吃得很香的样子。 阿诚的态度,又让黎锦不由得有些疑惑和好奇,莫非自己就算把粥熬成了黑糊糊的东西,他也能照样吃得很香? 不过黎锦也只是想想而已,把米粥熬成黑糊这种事,她也干不出来。 一来,黎锦心疼阿诚,怎么狠得下心,让他凭白为了她的好奇心吃苦呢。 二来,黎锦向来敬天惜物,连洗过米的水都要拿来洗头发,洗过菜的水若不算脏,也要拿来先洗一次衣服才肯倒掉。若是失手不慎做坏了,倒也罢了,存心把好端端的粮食拿来糟蹋,这种事黎锦真的下不去手。 虽然可能是自欺欺人的心理,但把速成的白粥盛到碗里吃的时候,黎锦其实感觉真的还好。 新做好的米粥就像新煮好或冲泡的茶一样,只要是新的、热的,就不会太难喝。 虽然洁白的米粒远没有到快要融化的程度,但也十分舒展蓬松,吃到嘴里也是甜甜的。 因为之前煎炒过辣椒没有洗锅的关系,米粥里有一些似有似无的辣味。 但即使是不算嗜辣的黎锦,也觉得这点辣味不注意根本尝不出来。她心里默默想着,希望阿诚不会介意这点辣味吧。 但黎锦又仔细想想,米粥里那点辣味不算什么,鸡蛋面糊煎辣椒才是真的挑战。 蛋糊煎辣椒,是在碎辣椒之外包裹着鸡蛋糊煎炒出来的菜肴。 辣椒是那种薄皮、个头中等的青绿色辣椒,辣度算是一般。 切碎的辣椒,被鸡蛋面糊包着,还保持着脆嫩的质感,吃起来辛辣中带点似有似无的甜味。但如果故意去注意这种甜味的话,便又只吃得出辣味,清甜的味道也一时感觉不到了。 面粉与鸡蛋混合起来的面糊,经过油的煎炸之后变得非常酥脆香甜。胡椒粉的调味,也让脆皮多了一重俏皮的味道。 面糊包裹辣椒炸制出来的这道菜肴,应该属于,喜欢吃辣的或许觉得有些不过瘾,但只是稍稍或比较喜欢吃辣的人,却会感觉辛香开胃、鲜嫩可口的类型吧。 即使是不爱吃辣的人,只要不至于到了一点辣味都不能吃的地步,应该也能吃得下鸡蛋面糊煎辣椒这道菜。 因为黎锦是这么觉得的,所以她做菜之前,便自作主张,没有问阿诚能不能吃辣便做了出来。 但真的做好了,黎锦偏又对此没了自信。她突然很担心,阿诚如果不能吃辣该怎么办呢? 黎锦以前偶尔下厨的时候,也给阿诚做过加入辣椒做成的菜。 但那些菜里,辣椒都是配角,是给主料提味用的调味品。 仔细回忆一下,用辣椒作为主料做菜,这好像是黎锦的第一次尝试。而烹饪方式,也是黎锦一时兴起想出来的,能否被阿诚接受,黎锦自己也丝毫没有底气。 早知道的话,应该先问问阿诚“能不能接受用辣椒做主料的菜?”才对。想到这里,黎锦突然有些懊恼,觉得自己做事欠缺考量。 黎锦轻描淡写地说道:“阿诚,你觉得‘鸡蛋面糊煎辣椒’好吃吗?” 她故意装作不太经意地问出来的样子,其实却是十分忐忑地观察着对方的反应。 会忐忑焦虑,当然不是因为担心阿诚不肯吃。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黎锦隐约怀疑,自己无论把食物做成什么样子,阿诚都会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51. 第五十一章 宛如幽暗迷离的…… 因为觉得那个笑话很有趣的关系,黎锦对此印象深刻,一直未曾忘记。 一个门生去拜访自己老师,自述:“当今世上,人人皆爱高帽子,若是逢人便送上一顶,事事便好办了。” 老师便很生气地斥责道:“为人处世应当正直诚实才对,怎能如此虚伪呢?” 门生道:“老师所言极是。但天下虽大,像老师这样为人正直、不喜奉承者,已经快绝迹了。学生如此,也是没有办法。” 老师听了高兴,便道:“你说的话,倒也有些道理。” 门生一出了老师家门,便对其他人说道:“我预备的高帽子,眼下已经送出一顶了。” 【按:这个小故事原是传统笑话段子,措辞有一定更改。】 正是因为黎锦听过这个故事,知道看似不经意的恭维与迎合,是最容易让别人中招的,所以她才总会对这种事情保持极高的警惕,疑心阿诚听来十分坦率的话语,也只不过是为她戴上的高帽子而已。 别人委屈自己、迎合她这种事,黎锦真的不喜欢看到。 阿诚见黎锦那副狐疑的样子,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莫名有些委屈的感觉,轻叹一声,便站了起来,道:“将军可还有事用的着阿诚吗?阿诚要干活了。” 黎锦愣了一下,道:“啊?阿诚现在还能去干活儿吗?今天不是下雨了吗?” 阿诚反倒疑惑道:“对啊。就是因为下雨了,所以才干活啊。” 阿诚口中所说的因果关系,黎锦又是没听懂。 黎锦疑惑道:“你干的这活儿……不需要在露天里进行吗?” 阿诚道:“不需要啊。随便找个仓库或是宽敞的空房间就可以了吧。” 黎锦道:“那……那都是做什么呢?” 阿诚道:“这个,阿诚倒也说不太明白。将军若是确实感兴趣的话,等会儿阿诚干活的时候,将军可以搬一把椅子坐在那里看热闹,怎么样?” 黎锦想了想,觉得阿诚这个提议,对她而言很有诱惑力。 “那很好啊。我拭目以待。”黎锦充满期待地说道。 阿诚听了,倒变得有些不安,他道:“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阿诚只是……不擅长用语言解释、表达自己做的事情,才说将军可以在阿诚做事的时候看看的。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黎锦却是好像突然犯了傻一般,没头没脑地说道:“阿诚心里所想的,真是这个意思吗?我还以为你在干活儿的时候会觉得无聊,所以说了这话,是想教我陪着你呢。” 黎锦话音落下,方才意识到自己所言不妥。 她想要收回,却又不知怎么说才好,便又没头没脑地道:“我刚才是开玩笑呢。阿诚别放在心上了。” 阿诚却是先愣住了,然后摇摇头,道:“将军说得对。阿诚的确是觉得一个人做事无聊,想要将军陪着阿诚,才说出这话的。” 阿诚突然承认了这番话,倒让黎锦有些不知所措了。 她有时,会突然不经思考地说出些莫名其妙、自己都没想明白是什么意思的话。等说完了,才发现说话的内容很不对劲。 此时,便是想要撤回前言,也往往为时已晚。 但有趣的是,有时这些不从心、也不过脑子的话,却是一语破的、言必有中。 刚才那番话,可能就是这样,歪打正着地说中了阿诚的心里话,他才会承认吧。 呆滞了片刻之后,黎锦又露出了明媚中带着些天真的笑容。 她道:“那很好啊。这种下雨天,反正也没事可做。若是阿诚真的一个人去干活了,我自己待着横竖也是无聊,还不如跟过去看阿诚干活儿有趣呢。” 黎锦突然笑得很美的时候,通常都会惹得阿诚害羞起来。 不过,这次阿诚却没有害羞,反而也露出了堪称秀丽的笑容。 但这笑容很淡,消失得也过□□速,令人感到有些遗憾。 黎锦有些出神地望向阿诚的眼睛。 他的眼睛很大、很黑,还有着长而浓密的漂亮睫毛。 如果与这双深黑的大眼睛对视的话,乍看上去,会让人觉得眼睛的主人颇为年少和孩子气。。 不过,看得久了,又会使人感到这双眼睛深不可测,宛如幽暗迷离的深海,又像是漆黑无星的夜空。 但在黎锦看着这双眼睛的时候,她却无端地生出了一个念头。 她看见这双眼睛虽然漆黑如墨,却又染着点点亮色。 像深海之中仍有一道道日光照射进来,令人在寂静冷清中又额外多了一种安心之感。 宛如身处冰屋中却坐在火炉的旁边,这份温暖抵消了原本应该存在的寒意。 阿诚,真是个奇怪的人。 不……也许应该说,阿诚真是个神秘的人,这样评价比较恰当吧。 虽然阿诚看到黎锦笑得很美的样子并没有脸红,但被她凝视了一会儿眼睛的话,也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的。 阿诚移开眼睛,躲开了黎锦的目光,说道:“那阿诚便去做事了。” 黎锦道:“好啊。我也去。” 阿诚出门时,自然没有雨衣可穿了。 他与普通人一样,戴着斗笠,穿着蓑衣、木屐,走进了雨中。 虽然穿戴着平凡至极的衣物,但不知为什么,阿诚的身上总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温雅气质,让他看起来格外与众不同。 阿诚在雨中走进了一个像是仓库的空旷屋子。 黎锦这才知道,他之前已经砍了一些竹子,都拖到了这里。 屋子里有些很凌乱地丢在地上的东西,便是几截竹子。 黎锦看不出来它们被截断之前是几根竹子,只看得出来,这些与之前用作晾衣杆的竹子明显不同,非常粗大,有海碗粗细。 而之前用来做晾衣杆的竹子,还没有拳头粗呢。毕竟,是两人用手都能直接掰断的粗细。 虽然觉得这些竹子多半是用刀斧砍断的,但黎锦仍然好奇地问道:“阿诚,这些竹子也是你徒手折断的吗?” 阿诚露出惊讶表情,说道:“这么粗的竹子,便是食铁兽也轻易弄不断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52. 第五十二章 下雨天打孩子…… 不会干活的人,即使做的只是比较简单的事情,看起来都很吃力。 虽然做的往往只是普普通通的事情,他那架势一摆出来,在别人眼里,就好像耗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一样。 而会干活的人,一旦做起他正在做的工作时,看起来就是非常轻松,丝毫也没有狼狈的气质。 把所有竹段,都按六片劈成几乎一模一样的大小,这根据黎锦的经验与感觉评判的话,明明怎么想都是一件难事。 但是,阿诚不但可以做到这件事,而且看起来还举重若轻,犹如庖丁解牛一般,游刃有余。在黎锦眼里,这实在太厉害了。 黎锦观看阿诚劈开竹段的时候,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 她错觉这些竹片并不是刚刚才劈出来的,而是之前就已经有自然形成的均匀缝隙存在。而阿诚,不过是将竹段敲打了几下,让它们自然分开而已。 但正因为在近处观看,她当然又明白地知道,这些竹片确实是阿诚亲手用竹段劈出来的。所以,黎锦才觉得更加难得了。 黎锦握着其中一个西红柿,兴致勃勃地望着阿诚做事。 生吃西红柿的时候,什么调味都不用加,感觉喉咙中清清凉凉的。 这样直接吃的西红柿,味道十分清爽。尝起来微带酸味与甜味,但都不重,只让人觉得清淡而又爽口。 柔软的果肉,爽滑细腻而又多汁,吃下去的时候,让人觉得口腔与咽喉都十分清爽滋润。 在鲜红的果皮内部,果肉有着丰富与奇妙的结构,每一部分的口感都有所不同。 吃起来就是甜而不腻,酸而不涩,解渴与充饥都很不错。 西红柿这种介于蔬菜与果实之间的植物真是神奇,发现它的人简直就是天下的功臣。 即使已经吃完了早饭,黎锦还是能随随便便吃下一大一小两个西红柿。 盆里还剩两个,黎锦决定先不吃了。若是阿诚饿了渴了,就可以吃了。 但是她又仔细一想,阿诚正在干活,若是要吃东西,还要洗手,也很麻烦。 于是,黎锦便打算用自己的手拿着递给阿诚吃。 黎锦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当然是洗过的、清洁的手。她受不了自己的手不干净,便总是洗手。 等等……尽管黎锦认为自己的手是干净的,但阿诚会不会觉得她的手脏呢? 虽然黎锦觉得自己的手很干净,但想到这个可能性,又不由得没自信起来了。 有点不开心的黎锦,呆呆地看向阿诚,唐突地说道:“阿诚,你知道‘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是什么意思吗?” 阿诚正在把剩下的竹段全都劈成竹片,却突然听到黎锦这没头没脑的话,不由得差点吓了一跳。 阿诚道:“将军突然说这句歇后语,是什么意思?阿诚实在是不明白。” 黎锦道:“没什么意思,我只是看你干活的样子,想起那句歇后语了。” “将军只是想起这句歇后语,没有特别的意思吗?”阿诚有些迷惘地嘟囔道,“如果将军说的这番话并无别的什么意思,那阿诚便也更加不知道,‘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是什么意思了。” 黎锦听了阿诚的嘟囔,觉得两个人关注的部分似乎完全对不起来。 黎锦道:“我的意思是说……阿诚知不知道,为什么闲着的人,便要在下雨天里打孩子?” “这个,阿诚倒真不知道。”阿诚十分老实地回答,“阿诚只是觉得,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打孩子都是不对的。” 阿诚继续劈着竹片,偶尔倒也还朝黎锦这边看上几眼。 黎锦觉得,阿诚神情好像有些无奈的样子。她也觉得自己拿来闲聊的话题真有些奇怪,不由得有些尴尬。 可本来就连阿诚本人也承认,他是因为一个人做事无聊,希望她在自己干活的时候陪着他,才会建议黎锦跟他过来的。 若是全然不说这种闲话的话,黎锦也确实不知道该说什么话题才好。 她本来就是不擅长闲聊的人。 黎锦只得又道:“因为下雨天应该打的东西,不是‘孩子’,而是‘鞋子’。人们在下雨天不能出去劳动,只能待在家里,用这日子来制作鞋子,正好打发时间。” 阿诚道:“那为什么不是‘下雨天打鞋子’呢?” 黎锦道:“有些地方的方言便是这么说话的,‘鞋子’说出来的声音与‘孩子’一样。传到京城这种官话区后,人们便以讹传讹,以为下雨天要做的事情,是‘打孩子’而不是‘打鞋子’了。” 阿诚的神情,好像有些似懂非懂,他道:“真是这样吗?” 黎锦笑道:“我听到的说法就是这么说的,但我弄错的可能也不是没有。你若不信,便当个笑话听也没什么的。” 阿诚抬起头来,也笑道:“这笑话还是满好笑的。但阿诚并不认为这是笑话,阿诚觉得听起来很真实。将军真是个妙人儿。” 黎锦微笑道:“阿诚若能这样想就最好了。说起来,除了‘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这个说法,还有另外一个有趣的误传呢。” 阿诚道:“那是什么?又是怎么误传的?” 黎锦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句俗语,里面说的‘孩子’,也是‘鞋子’的意思。这句话说的是,要套住狼,就要不辞辛苦地在山中林间奔走,追捕狼的行踪。就算鞋子跑坏了,也是正常的。” 阿诚听了,转头又是一笑,道:“将军懂得的真多。阿诚又长见识了。” 阿诚容貌生得可爱,笑容也颇有一种俏皮可爱的感觉,看起来甚至有些妩媚动人。 正是因为阿诚笑起来很是可爱,黎锦反而更心虚了。 她心想,这种闲话虽然比较冷门,阿诚该不会早就知道吧? 若是他早就知道,自己岂不是班门弄斧,落得个自找没趣? 说不定,阿诚的微笑,只是基于礼貌而已。 黎锦这么一想,倒觉得更加有些不安了。她便一时沉默了下来。 阿诚道:“将军怎么不说话了?” 黎锦没什么底气地道:“我……我一时想不出来该说什么了。” 阿诚道:“说些什么都好啊。只要是将军说的话,阿诚都是爱听的。”【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53. 第五十三章 将军,加油。…… 阿诚想了想,道:“将军说的,倒也没错。比如说,将军说话一向坦率、心直口快,从不逢迎别人。但在阿诚耳中,将军的言语却是比夜莺鸣唱还要美妙动听。” 黎锦笑道:“什么夜莺啊,阿诚你才是‘说的比唱的好听’的人吧。” 阿诚又没说话,可能是在想黎锦这句话要怎么接。 不过,黎锦也没等他接这句话。 她把那两个西红柿连盆端了出来,便径直出门去了。 阿诚这么可爱,难道不值得自己为他多走上几步路、再多费些事吗? 出门之后,黎锦稍微斟酌了一番,又去菜园子里额外摘了两个西红柿。都洗净了,一并拿去了厨房。 洗过菜刀之后,还是担心不干净,黎锦索性又烧了些开水,把刀煮了一会儿,才差不多觉得满意了。 黎锦将洗净的西红柿挖掉果蒂,大头朝下、倒扣在菜板上,准备切成不大不小的块。 其实,切西红柿也是个小小的学问。 不会切西红柿的人,一刀切下去,便见汁水四溢、一片狼藉。犹如给西红柿“开膛破肚”了一般,场面十分惨烈。 但是会切西红柿的人,切下去的时候,只是把西红柿切开了而已。切开的西红柿,看起来和切开的其他蔬果差别不大,汁水不会流得到处都是,更不会看起来破破烂烂的。 这是因为,西红柿里面有一种包裹种子的东西,叫做“瓤囊”。 瓤囊之中,除了种子还富含水分,结构像个水袋。 瓤囊的外面,包有一层薄薄的膜。如果不切伤碰碎这层膜,就不会流出果汁。 那么,如何避免切破瓤囊呢? 答案是,注意观察西红柿的底部。 仔细察看的话,便能在西红柿的底部中央,发现一根根近乎笔直的细线。 若是沿着这些细线下刀的话,就能避开瓤囊,完美地将西红柿切成若干瓣状大块,同时也不会流出果汁。 黎锦就是这么切的。 如果想切成小块或小丁的话,这样切下去的时候就不要切到底,留一小段皮肉保持彼此相连。 用刀沿着细线、全都切开之后,再捏住没有切断的部分,把西红柿横过来。此时,再横切就能切出漂亮的碎块或小丁了。 但现在又不是准备炒菜或者烩菜,凉拌没必要切这么碎的。 黎锦便只切成了大块,又全都放进了一个大碗里。 既然不辞辛苦地切了块,干脆再加点糖来调味好了。黎锦想到这里,便拿出了白糖。 西洋进口的白糖,看起来晶莹剔透、洁净雪白,味道又清甜纯正,这些便会带给人一种强烈的好感,觉得它干净卫生,即使不只用来调味,直接多吃上一些也没有关系。 但其实,糖是不适合生吃的。 虽然黎锦看不出来,但是她读的书里曾经提到过,生的糖类里面,都藏着用眼睛几乎完全看不到的小虫子。 尽管正因为看不到的关系,黎锦经常会忘记这个知识,直接把白糖当成调料拌进去。但如果她能记得起来,想起“糖中有小虫子”这件事的话,是不会这么做的。 不过,蜂蜜是不一样的东西。蜂蜜里面不会长那种小虫子,所以直接当成调料拌进去也是没有问题的。 但现在,因为手头没有蜂蜜,只有西洋白糖的关系,就要稍微费点事了。 黎锦在锅里加了白糖与少量的水,就像做糖雪球之前要熬糖一样,准备了起来。她先融化了白糖,待到熬出来的糖一直冒泡泡,熬好了,再把这种糖浆浇在大块西红柿上。 浇好了糖浆,再用汤匙搅拌一会儿,糖浆拌制的西红柿就这样做好了。 黎锦稍微尝了一下,觉得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便放下心来。 因为担心被雨水淋湿,黎锦找了个干净的锅盖,随手盖在大碗上面,便出去找阿诚了。 这时的阿诚,已经劈开了无数的竹片,都暂且扔在地上。 阿诚又劈开、切割出了,许多比筷子细、比牙签粗的小竹棍。这些小竹棍的两头也被削尖了,形同加粗加长过的超大号牙签。 黎锦进来看到这一幕,不由得好奇地蹲了下来。她看了半天地上那些奇怪的小竹棍,甚至还用脚轻轻踢了其中的一根,依然有些不明其意。 黎锦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啊?” 阿诚看向黎锦,表情明快而又无邪,道:“将军这么冰雪聪明,自己就能猜到吧?这种小事,不需要问阿诚的。” 黎锦道:“这可不好猜啊。” 阿诚天真烂漫地说道:“就算别人猜不着,将军也肯定能猜着的。这对将军来说,最好猜了。” 黎锦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那至少……给我点提示吧?” 阿诚想了想,道:“将军可以推想一下,若是要做竹盆的话,这里是不是缺了什么东西?缺的这个东西,就是能用到这些小竹棍的地方了。” 黎锦也想了想,道:“我知道了。这些小竹棍,便是用来连接竹片的‘钉子’吧?” 阿诚开心地笑道:“阿诚就说将军能猜到吧?” 黎锦微微赧然,道:“其实还是不好猜的。我乱蒙一气才中的。” 阿诚道:“哪里算是蒙了?将军其实就是明知故问吧。” 黎锦道:“那倒不至于……我是真的不知道嘛。” 黎锦摇了摇头,单手拖着一把椅子,走近了阿诚。 黎锦柔声道:“阿诚坐下。” 阿诚有些迷茫,道:“将军要做什么?” 黎锦道:“阿诚先别干活儿了,停一停。你且坐下来,我喂你吃点东西,休息一会儿再说。” 阿诚犹豫了一下,道:“好吧。” 然后,阿诚便确实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坐下来望着黎锦。 阿诚的表情有些怯生生的,眼神在黎锦看来有些像小狗在等待主人。 黎锦低下头,揭开了盖着大碗的盖子,姑且放在一边。 她道:“阿诚别紧张。这只是西红柿而已,又不是点燃的木炭,伤不到你的。” 阿诚道:“但是,阿诚没有被人喂食过……就算想不紧张也是不容易的。” 黎锦呼出一口气,道:“你这么一说,我便要紧张了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54. 第五十四章 黄瓜鸡蛋煎饼 阿诚道:“其实,也不算辛苦的。只是做这种工作时,耗时难免会长一些,这个时间是没办法缩短的。阿诚已经尽量加快速度在做了,但这种细节的水磨工夫,怎样做都肯定会很慢的。” 黎锦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确实是不太懂……早知道做这个这么辛苦,我就舍不得让你做了。看阿诚这样忙碌劳作,实在教人有些心疼。” 阿诚听了黎锦的话,微微脸红了一下,道:“将军,真的没关系的,不用这么心疼阿诚。而且,最麻烦最讨厌的步骤已经做完了,后面的劳动,都比现在要简单省力呢。” 黎锦道:“真是那样的话,听起来还好一些。那么……我现在去做午饭吧。” 阿诚轻声道:“将军才是辛苦呢,每天都要亲自下厨。可惜阿诚做饭不好吃,也替不得将军。” 黎锦道:“烹调是有趣的事情嘛,而且成果立竿见影。刚做出来的东西,立刻就能吃得上了。但做竹匠活,看起来却十分漫长。这样看来,一整天也没多少进展。还是阿诚辛苦。” 阿诚听了,又顿了顿,才道:“阿诚习惯了。但将军不习惯吧。将军明明应该是将军的,最起码也应该享受将军府大小姐的生活才对,现在却在做这种事……阿诚看了,心里总觉得可惜。” 黎锦听了,顿了顿,说不出话,一时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不该伤心。 又过了一会儿,黎锦有些黯然地微微一笑。 黎锦笑道:“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好汉不提当年勇。人要向前看,过去的事情就任它过去吧。时光如流水,往事不可追。” 说罢,她便忍着些许寂寞与茫然,走到了门外。 虽然决定要开始新生活了,但黎锦还是难免会为过去的事情感到难过。 “紫竹小院”也是个很好的地方,是黎锦的第二个家。 但黎锦还是想回到过去的家里。 将军府才是她生长的地方。即使已经阔别好几年了,但也不可能做到就这样释然、不在意。 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呢……每次一想到这件事,黎锦的胸口就有些酸楚疼痛。 黎锦总觉得,从接到圣旨、自己失业开始,一切就显得十分荒谬离奇,宛如一场不快的梦境,让人觉得迷离怪诞。 唯一让她开心的事情,大概是以几乎是白捡的价格买下了“紫竹小院”,还挖出银子,发了一大笔财这件事吧。 虽然也不是很想动用这笔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财富,但凭白得了这笔大钱,谁的心中都肯定会感到愉快的。 因为有了这笔钱作为仰仗的关系,现在黎锦虽然还是过着平民般的生活,但心态却全然不同了。 如今黎锦的感觉,算是富人伪装成平民、体验平民的生活吧。自己是随时可以选择回到富人的世界的,这与之前被迫只能过着平民的生活的心境,是大不相同的。 那次挖掘之后,每次略一不开心的时候,黎锦就会去想想丝瓜藤下的那笔钱,然后就觉得可以安心下来了。 话说回来,那笔钱真的够自己“发家”吗? 由于不怎么接触他人的关系,黎锦在金钱上的概念不是非常清晰。 她总觉得,虽然这笔钱足够过上富家翁的日子,但相比之前将军府的气派生活,回归到那个水平恐怕是有些困难。 不过幸好,将军府落魄的时候,仆人已经离开了许多。现在留下来的,都是少数最忠诚的仆人。 而“紫竹小院”这个地方,面积、规模本来也比将军府小得多。若是住在这里,只维持与之前相比开销小得多的生活的话,应该也足够了。 不过,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还是别坐吃山空了吧? 黎锦接着又思索起下一步来。 总是推车叫卖,实在太不适合性格安稳宁静的她了。如果有条件的话,还是设法开个店铺为好。 要是开店的话,就得早点开,自己手头那些山楂,要在腐烂或干枯前全设法换成钱或吃掉才行。 山楂究竟还能做什么好吃的呢……算了,先不想这个了,还是先张罗中午的食物吧。 黎锦忽然想做些肉食换换口味,不过下雨天不能出门,也只得算了。 “紫竹小院”里,有自家的菜园子。这感觉真不错,方便多了。 可惜的是蔬菜的种类实在不全,就连花生、土豆、番薯这一类的作物也都没有。 不过,黎锦又仔细想了想,自己认识的,本来就只是这些作物埋在土里的部分而已。它们生长在地面之上的部分,便是被她亲眼目睹,应该也认不出来吧。 所以,并不一定是没有花生、土豆、番薯这一类的作物,只是在黎锦能认出来的作物中,找不到花生、土豆、番薯而已。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是很可惜的,黎锦也想吃这些好多天都没有吃到的食物了。 在菜园子里挑选了半天,最后黎锦拿了三个西红柿,又选了三根饱满挺拔、看起来十分脆嫩的黄瓜,回到了厨房。 黄瓜削去外皮后切薄片,再切成条状的粗丝。因为,黎锦的手只能切出这种不够纤细的条状菜丝。 切成粗丝之后,黎锦又横向多切了几刀,这样一来,黄瓜就从黄瓜粗丝变成了黄瓜小丁。 她把黄瓜丁装进大碗里,在上面撒上了盐和胡椒粉,先任其静置了一会儿。 然后,黎锦将四个生鸡蛋打进了被盐杀出水的黄瓜丁之中,再度搅拌。 最后,就是在黄瓜丁与生鸡蛋的混合物中,添加面粉了。 加入面粉时,要非常缓慢地加入,一边加入,一边搅拌。 添加的面粉,加到类似于“面茶”、而比“面茶”更稀薄一些的浓稠程度,就算是刚刚好了。 先清洗锅,再加热锅,热锅里倒适量凉油,让油均匀地、薄薄一层铺在锅的底部。 此时,便可以往锅里倒入这种黄瓜鸡蛋混合出的面糊了。 不能多放,多放会让这种面糊煎制的煎饼变得太厚,吃起来口感不好。 当从上方看到没有加热的那一面,面糊已经基本凝固的时候,便可以给煎饼翻个身了。 当煎饼翻身之后,再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aishu55.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 55. 第五十五章 软绵绵的模样…… [] 黄瓜鸡蛋煎饼这种食物,吃起来的时候,能够感觉到它内部蓬松而外面酥脆的口感。 鸡蛋本来就是很吸油的食材,若是再与面粉混合起来的话,就会变得更加吸油。这也是每煎制一两张饼,就不得不往锅里添加些新油的原因。 但鸡蛋烹饪时,如果舍不得多用油的话,又会不够蓬松美味,口感会变得古怪。 因此,普通的鸡蛋饼往往都有着类似的缺憾。 在口感滋味上,蓬松而又香酥,却难免显得油腻。吃多了的时候,还会令人感到胃口不振。 但在鸡蛋饼中加入黄瓜之后,味道就变得大不相同了。 瓜类蔬菜,本来就是以清新爽口闻名的。而黄瓜在这方面,又是瓜类蔬菜中的佼佼者。 几乎可以说,只要并非过于古怪的搭配组合的话,一旦在菜肴或主食中加入黄瓜,就会自然摆脱油腻之感,口味也变得清爽、清新、清香起来了。 这鸡蛋饼里的黄瓜丁,就是起到了这一作用。它在煎饼中散去了生黄瓜常有的、微微涩口的气息,转为柔软而清甜的味道。 清新的甜味在舌尖上弥漫,让人有种近似心旷神怡的体验。也就因此几乎注意不到吸了许多葵花籽油的煎饼,难免会具有的油腻感。 加上黄瓜丁的鸡蛋煎饼,本来就已经不算油腻的食物了。而搭配西红柿汤的组合,就进一步减轻了午餐可能会有的油腻感。 这道酸甜清香的西红柿汤,本来就有着解腻的风味。而西红柿汤中,还没完全被烫熟的葱花,那淡淡的辛辣气味,就更让人胃口大开。 这顿本来可能显得过于油腻的午餐,由于搭配得当,也便这样成为了清爽可口的淡味午餐。 吃午饭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个有些神奇的转变。 那时,待在厨房中的黎锦并没有注意到,天上的暗云正渐渐散去,这一天气的变化。 吃完了午饭、又收拾完厨房之后,黎锦才发现,不知不觉间,雨竟然已经停了。 尽管雨后的地面上,还是残存着很多积水,但天空已经变得澄澈明净,全然看不到阴沉之气。 一抬起头来,就能看到晴朗的天空中,白云取代了乌云的位置,任凭清风推着它们飘浮流动。 而雨后格外灿烂的日光,则从云朵之间的缝隙中漏了下来。 阳光洒落在地的时候,淡青的石板路上,都似乎染上了淡淡的金色。那或许是石板上残余的雨水,反射了日光的结果吧。 现在这情况是……下午能出门了吗? 雨虽然停了,但黎锦依然穿着木屐,也暂时没有脱下来的打算。 她走出厨房,来到院子里,用力踩踏着土地。 从自己跺脚的动作中,黎锦能感觉到,“紫竹小院”院子里的地面,是非常坚实的。 明明已经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地上看起来也有不少积水,但黎锦踩上去时,也只不过留下浅浅的脚印而已。被木屐底部踩到、并且用力跺脚的土地,也不会跟着她的动作塌陷下去。 这是直接裸露在外的泥土,尚且如此。如果踩的是用碎石或石板铺就的道路,那踩上去就更加不会有痕迹留下来了。 黎锦心中暗想,在这里测试雨后的土地是否泥泞,参考价值可能不是很大。 因为,“紫竹小院”里的土地,或许比外面的要坚实紧密一些。甚至,像黏土一样,富于黏性也说不定。 真搞不懂这是为什么,难道建造这里的时候,还特意铺了一层土质不一样的黏土层不成? 算了,直接出门去看看吧。如果路实在太难走了,就马上返回。 “阿诚。”黎锦说道,“我想出去玩玩。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呢?” “嗯……”阿诚发出了柔软的鼻音,他微微皱起优美端庄的眉头,沉吟起来,“这个嘛……” 阿诚的神情,让黎锦联想到了,兔子一类的小动物。虽然这软绵绵的模样,令人感到十分可爱,但阿诚的反应还是让黎锦颇感迷惑。 黎锦道:“咦?阿诚难道不想出去玩吗?” 阿诚道:“不是的。阿诚想和将军一起出去玩,但阿诚又觉得干活比较重要。所以阿诚感到很矛盾,不知道怎么选才好。” 黎锦听了,也有些不知所措的为难之感。 她本来就没有着急催着阿诚干活的意思。可是,现在看起来,比起出去玩,阿诚好像反而更希望留在这里做事,这让黎锦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虽然产生这种感觉,其实也没有什么根据。黎锦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觉得阿诚真的想留下来做事,而不是心里想着出去玩嘴上却不好意思直说。 但黎锦还是觉得,阿诚下午想要做的事情,是继续按照计划做事。 黎锦现在邀请阿诚出去玩,便是打乱了他原定的计划。 而阿诚又不想扫她的兴,因此感到苦恼与为难。 她又稍稍思索了一番,还是觉得自己的感觉应该没错。 黎锦道:“那么,我知道了。阿诚就先留在这里看家,我一个人出去玩玩就好啦。” 但阿诚听了,却反而露出了一点都不高兴的样子。 阿诚不太开心地道:“将军既是非要出去玩的话,那我还是不做事了,就同将军一起出去玩吧。” 黎锦惊奇道:“为什么又改了主意啊?阿诚不是不想出门吗?” 阿诚道:“阿诚是因为做竹匠活才不太想出门的。但比起不希望竹盆的完成时间延后,阿诚更不想看到将军一个人出门,孤零零的啊。” 孤零零的啊…… 被阿诚这么一形容,黎锦觉得自己听起来满可怜的,他的描述真的很夸张。 黎锦摇摇头,不由得轻快地笑道:“我哪里有你说的这么可怜呢?一个人出门闲逛,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谁都做得到吧。” 阿诚还是不太能释然的样子,他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 就在黎锦因为阿诚的反应,觉得格外有些令人纳闷的时候,阿诚又抬起了头,用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看向黎锦。 阿诚稍显不安地说道:“一个人出门闲逛, 第五十六章 [] 黎锦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她脱下雨衣,换了一身飒爽的打扮。 这是一身浅灰色、稍微紧身的平民服装,在大夏民间,多为男性穿着的款式。 但大夏风气开放,不少女子也爱穿男装行走。因此黎锦这样出门,倒也不会显得如何突兀,看来尚算寻常。 黎锦会决定穿这么一身行头出门,倒不是因为她有女扮男装的癖好。只是因为她素来朴素、又不爱引人注目,觉得这么穿便不必刻意梳妆打扮,而且相对不起眼而已。 这也不是什么新衣裳,甚至因为洗涤的次数多,已经有些发白了。但正因为比较陈旧的关系,穿在身上也就格外柔软贴身,黎锦就是喜欢具有这种质感的衣服。 换好衣服之后,黎锦重新拢了拢头发,又整理了一番。感觉大致没什么袖口裤腿翻卷的破绽,她便出门了。 虽然天气已经转好,但路面的泥泞状况一时不会改变。为了不弄脏鞋子与裤脚,黎锦没有脱下木屐,依然穿着它出门。 虽然当时自己口中说的是“想出去玩玩”,但今天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并不会有什么活动可以观看。而且又是雨后乍晴,路也不十分好走,黎锦便只打算去市场转转就回去了。 但是,黎锦离开“紫竹小院”才走了几十步,便觉得好像有人跟在她的后面。 这朦胧的直觉,让黎锦感到十分奇怪。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又是天子脚下,治安最好的京城地区。难道在这里都会有恶人盯上自己? 那他们也未免太不长眼睛了。以黎锦的本事,若只是寻常的坏人,她一人打三五个不成问题。再多了,就没条件试验了,她也不是总有机会打抱不平的。 黎锦走着走着,便故意隐藏了身形。她打算躲在暗地里,观察跟踪自己的人,看看到底是谁如此大胆。 但结果,却出人意料。 不过,其实这结果对黎锦来说,倒也没那么出人意料。倒不如说,只让她产生了一种“果然如此”的念头。 大概是,黎锦前脚一出门,阿诚可能就在后脚跟上来了吧。 这个发现,实在让黎锦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自己难道就这么让阿诚不放心吗? 黎锦又转念一想,其实阿诚也未必是在跟踪自己。可能他只是突然有事要出门,又碰巧走在自己的后面而已。她或许是误会了他的行为吧? 因为想到了这个可能性,所以黎锦便决定不把阿诚的这一行为表现放在心上。她还是别管这件事,径直去市场算了。 虽然想放下,但黎锦还是有点在意。阿诚到底是不是在跟踪自己呢? 她走了一段距离,终究还是没法忍住自己的好奇心。于是,黎锦便又躲到一边,回过头来,看向阿诚应该在的方向。 阿诚的举动果然不对劲,很不自然。 一个人出门时,如果是有决定好的事情要做的话,他走路便是坚定的,通常会目视前方,朝着一个确定的方向,自信地前进。 如果一个人出门只是为了溜达的话,他则会非常放松,尽管会东瞧瞧西看看,但不会有慌张困惑迷茫的态度。 但阿诚看起来,显然并非这两种情况。他东张西望,表情困惑,似乎在找东西,又像是在团团乱转。 这样一看,黎锦基本已经可以确定是怎么回事了。 黎锦猜想,阿诚应该是在找自己的行踪,但不得其法,才会这样显得慌慌张张的。 她今天出门前换了一身之前没有穿过的衣服,而换好衣服出门的时候,阿诚也很可能没有看到她穿的是什么。 阿诚知道她要独自出门,始终感到不太放心,因此又追了出来。 这样一来,阿诚按照他自己记忆中的衣服去追黎锦的行踪,自然是没有结果了。 就算他想跟别人打听黎锦的行踪,因为黎锦穿的是阿诚没有看到的那身衣服,所以这打听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干脆主动过去,说已经发现阿诚在跟踪自己了如何?黎锦有心这么做,却又觉得这会吓阿诚一大跳,还是算了。 姑且就当成不知道、什么都没注意到吧。 阿诚还是很谨慎的,如果找不到黎锦,应该就会自己回家了,他不是会让黎锦担心的人。 黎锦想到这里,便推着小推车,径直离开了。 今天,黎锦终于舍得,做“到杂货店买下好几种调料”这种事了。 她选择的孜然粉、辣椒面、十三香,这几种调料,都是八文钱一斤。 除此之外,黎锦还发现了一种南洋进口的调料粉末,名字叫做“咖喱粉”。它的颜色是带点橙色的奇异黄颜色,闻起来味道非常香浓。 相比较为传统的常见调料,咖喱粉的价格就贵上不少了,十二文钱一斤。不过,如果只是调料的话,因为用量少,这个价格就算节俭的人也能买得起,所以也只是相对来说有点贵而已。 之前,黎锦在海外的翻译图书中看到过这种调料,不知它是什么时候进口到大夏的。上次来杂货店的时候,她还没见到呢。 因为发现了咖喱粉这种新奇的调料,黎锦因此感到十分惊喜。虽然她之前都没有吃过咖喱做的食物,也决定购买,尝试下味道。 于是,黎锦便将孜然粉、辣椒面、十三香这三种调料,都让店家各包了一包,全都是五文钱的分量。 咖喱粉则是花了八文钱包了一包。根据读书时的记忆,这种调料使用时的用量很大。但黎锦没尝试过味道,也不敢买太多,便保守地买了六七两的咖喱粉, 店家不仅帮黎锦用纸分开包了各种调料,还在每个纸包的外面多包了两层薄纸。再用细绳仔细地给捆了起来,让黎锦可以拎在手上。 纸包上的细绳捆得很专业。是那种只要纸包没破、也不主动解开的话,就永远不会自动散开,也不会从纸包的缝隙中漏下粉末的牢固捆法。 黎锦听店家的介绍说,咖喱与土豆是非常完美的组合,用咖喱粉烹饪的土豆似乎会比平时更香。 既然买了咖喱粉,就买些土豆回家好了。土豆反正也是非常容易搭 第五十七章 [] “外脊肉”这种肉,烹饪方式与“里脊肉”是很相近的。 常见的做法,是裹上面糊进行油炸,口感与“里脊肉”也相差无几。也可以整块或者切片油煎,稍微煎熟之后马上出锅,便可以享受到它滑嫩细腻的口感。 猪身上的肉,单纯从外观看,最漂亮的部位应该是“梅花肉”。 “梅花肉”,是位于猪肩膀上的肉。 它的整体形状近似圆形,看起来是鲜红或深红的,颜色非常鲜艳。而且,在它艳丽的红色之中,还有白色条纹状或斑点状的纤细脂肪作为点缀,令人想起白雪梅花的配色,故名“梅花肉”。 这种肉,属于典型的“活肉”。因为是猪经常运动的部位,所以肉质柔软而且富有弹性,口感非常出色,肉香也是十分浓郁。 “梅花肉”也算是一种猪肉中烹饪万能的部分了。烹调时用它切片烧烤,或者切小块做猪肉串都十分理想。直接炒制或者涮火锅也相当适合。如果用来做饺子馅、炸肉丸,抑或是在汤中汆丸子也都各具优势。 因为“梅花肉”的名字与造型都十分优美的关系,这是黎锦也相当偏爱、评价极佳的一种肉。 不过,今天黎锦想买的肉,却只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五花肉”而已。 “五花肉”是猪肋排附近的肉,有“上五花”与“下五花”的区别。 “上五花”指的是靠近肋骨部位的肉。而“下五花”则是靠近猪肚腩部位的肉。 这种肉由于结构复杂,层次多变,因此叫做“五花肉”。而提及时,又号称“五花三层”,取其层次分明多变之意。 “上五花”相对偏肥,吃起来比较油腻。 “下五花”肥瘦均匀,而且瘦肉稍多一些,看上去层次分明,吃起来也更细嫩,而且香而不腻。 “上五花”和“下五花”价格的相同,都是十五文钱,但如果能够选择的话,当然要买“下五花”了。 “五花肉”的品质相差很大。最顶级的“五花肉”,传说能分出十层来。 但即使是黎锦,也没有见过这种极品的“五花肉”。她见过的“五花肉”,层次最多的也就八层。黎锦觉得,这可能已经是日常生活中能见到的层次最多的程度了。 之前,黎锦还是在认真观看、挑选“梅花肉”的。当时她心里想购买的,也是“梅花肉”。 但看到旁边摆着的那块“五花肉”时,她瞬间便改变了主意。 那当然是一块极好的“下五花”肉了。 猪肉皮不计入、肉的部分总共分出五层的“五花肉”,虽然算不得极品,但也很难得了,算得上肉中上品。 居然没被人抢先买走,大概是与她极好的运气有关吧。或许路过的人都没发现这块肉。 下次见到这种上品好肉,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还是现在就买下为好。 黎锦指着那块她十分中意的五花肉,要店家称了。 “你运气可真好!这么好的肉都能被你赶上!”肉贩子笑着称了一下,说道,“二十八文钱。” 但黎锦当时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她忽然说道:“二十五文钱卖吗?” 肉贩子又笑道:“买肉哪有讨价还价的?都是明码实价。” 黎锦才反应过来之前是一时糊涂,忘了自己已经没那么穷了,所以习惯性地与店家商量降价。 话音刚落,她立刻意识到自己说的话不妥,但想收回却也晚了。 但黎锦既然已经脱口而出,此时便骑虎难下,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难堪,她只得依然厚着脸皮道:“既是这样,胡乱便宜些吧。” 其实,黎锦说的时候并没有抱什么希望。 只是既然她之前已经说了讨价还价的话,此时便想硬气些、厚脸皮到底。若是直接退缩不敢开口的话,黎锦觉得自己就更显得傻气了。 虽然贪小便宜、斤斤计较也是有些丢脸的,但总比被人认为傻乎乎的要好。至少,黎锦是这么以为与相信的。 黎锦说“既是这样,胡乱便宜些吧”时,只是为了强撑面子,心里当然已经有了被拒绝的准备,也丝毫并没有期待对方会表示同意。 如果对方拒绝自己的话,她直接给钱拿走肉就是了。 “……那就二十七文钱吧。”店家说道,“不能再低了。卖肉本来是不怎么赚钱的。” 肉贩子突然对黎锦说了这番话,反而听得她一头雾水。 这算什么呀……买鲜肉也能降价吗?黎锦心里惊讶极了。 因为她担心再犹豫、吞吞吐吐的,会被人笑话,便急忙数了二十七个铜钱交给了对方。 原本没有想到会便宜的东西,对方竟然痛快降了价格,让黎锦有些高兴。 话虽是如此说……但“卖肉本来是不怎么赚钱的”,这绝对是骗人的吧?黎锦在心中腹诽道。 卖肉的本钱可是很高的,如果不是因为非常赚钱的关系,谁会做成本这么高的买卖嘛。 肉贩子用草绳拴上了那条黎锦看好的五花肉,交给了她。 黎锦提着这肉,心中有些迷惑。她还以为卖肉的会用油纸或荷叶包着肉递给她呢,没想到只是潦草地拴了一条绳子。 临走之前,黎锦看向了,之前还没来得及注意看的那两条“里脊肉”。 听名字就知道,“里脊肉”与“外脊肉”大有关系。 “外脊肉”是靠近脊椎、在脊椎之外的一长条长方形的肉。而“里脊肉”则是“外脊肉”下面,在脊椎里面的一条长圆形的肉,形状是一头偏粗而另一头稍细。 因为位置在“脊椎之里”,所以叫做“里脊肉”。 “里脊肉”是猪身上最精华、最美味的肉,煎炒烹炸都十分适合,烧烤出来的口感也是十分诱人。 因此,“里脊肉”的价格也非常高昂。 标价十八文钱一斤。 “原来在肉铺中,里脊肉比一般的好肉还贵三文钱啊……”黎锦看了,也不由得愣了一会儿,觉得惊奇。 黎锦之前还以为,凡是好肉都是十五文钱一斤呢。里脊肉的 第五十八章 [] 黎锦睁大眼睛,有些惊奇地说道:“原来是这样啊!多谢你。那么,现在我也能自己区分它们了。” 黎锦说完,便略带赧然地走了。 真没想到,那上面的细长布条竟然是区分酒类的标志。 而不知道这个知识的黎锦,在酒坊里自然显得很是外行,她便因此觉得有些羞涩。 晚上吃什么主食好呢…… 性情有时会变得优柔寡断的黎锦,在这一刻也感到很是犹豫,难以作出决定。 正在这时,黎锦路过的一家饼店,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家饼店很奇特,只卖一种饼,就是烤制出来的发面饼。 而这家饼店会引起黎锦的注意的原因,则是因为刚烤出来的发面饼麦香四溢,刺激到了她的嗅觉,也因此让黎锦感到无法忽略。 她便沿着麦子的香味走了过去,仔细看了看这种发面饼。 它的大小,与手掌张开时的状态差不多,而厚度则是比手掌还要厚实一些。 烤制的时候,应该没有放油,因此味道应该也会比较清淡。 而且,这种不加油的面食麦香味反而更浓。 为了防止粘连而撒上去的面粉,依然干巴巴的,呈粉末状。饼表面呈现出的颜色,也是在白色中点缀着褐色,看起来十分朴素。 两文钱一个,三文钱两个。再多买也是三文钱两个的价钱,不能再降了。 五文钱不能买四个倒也罢了,十文钱居然不能买七个,真不合理。 黎锦想了想,便花了十五文钱买了十个发面饼。 这些发面饼,黎锦虽然从前没有吃过,但由于闻到的香气很诱人的关系,感觉还是很让人信任的。希望它的味道,也如香气一般,不至于令人失望吧。 黎锦买了这些东西之后,感觉今天能买的东西已经差不多都买了,便往家的方向走了过去。 在路上,也没见到阿诚的行踪。他可能是没找到、没追上自己,无奈之下又回家了吧。 黎锦倒觉得有些遗憾,她还挺想看到阿诚四处找她的样子呢。 虽然阿诚四处找她,对黎锦来说也没有什么实际好处就是了。 黎锦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居然会期望看到阿诚四处乱找自己的样子。 所以,自己是不是有点坏心眼呀? 黎锦想到这里,便停止了这方面的思索。还是别在恶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吧。 刚一回到“紫竹小院”,黎锦便先取出了小推车上的小葱与香菜。 一共四把菜,小葱与香菜各有两把,黎锦只选出了晚饭时能用到的四根小葱与六棵香菜。 其他全都没打算动用,而是分散着、种到了菜园子里。 黎锦又摘了八只青绿色的辣椒,一根黄瓜与两个西红柿,便回去厨房,准备做晚饭了。 她仔细地清洗了五花肉之后,便切成四大块,放进锅中,再添加冷水开始焯水。 水开之后,再数上一百个数字,黎锦就把焯水好的五花肉捞了出来。 焯过五花肉的水,添一些冷水降温之后便倒进菜园子的空地上,权当是施肥了。虽然多半也没什么肥力吧。 锅里也稍微清洗了一下,将之前煮出来又附着在锅上的污物清洗干净。 洗净的锅里加进糖与水,熬出糖色之后,黎锦便将五花肉放了进去,进行煸炒上色。 由于五花肉块的体积很大的关系,煸炒的时候,很容易就染上了一层诱人的深红色。 煸炒了一会儿,黎锦觉得上色已经差不多了的时候,便加上没过肉块的清水以及适量的盐,耐心煮制了起来。 这期间,黎锦将青椒一一剖开。 先刮掉附着在辣椒筋上的辣椒籽,再细细切成比指甲略大的小块。 给辣椒切丁这样细致的活,黎锦并不是很擅长操作。但她其实也不是完全干不来,只是很慢而已。 不过,现在她算是很闲的人了,慢慢切就是了,总会切完的。 虽然在黎锦的感觉里,自己切了好半天才切完,但似乎其实也没过去多久,因为就连锅中炖煮的肉,都还远远没煮到时候。 黎锦又把四根小葱切成了葱花。 拿了一头蒜,掰开后剥去皮。 给蒜剥皮也有讲究。 整头蒜刚拿出来的时候,最好先用水冲洗一下,洗去尘土浮灰。然后放在案板上,用横着的刀用力敲打拍上几下,这样蒜的内部结构会变得松散。 拍过之后,再剥去蒜的外皮,将松散的蒜瓣一一分开。 这时再用手指按在蒜瓣两头的位置,用力一捏,让蒜瓣变形。这时,包着蒜瓣的那层皮也就跟着自然裂开、分离了。 剥干净的蒜瓣,继续用刀横着拍上几下。拍裂之后,再切成蒜碎。 用手掌把葱花和蒜碎都刮在刀的侧面,横着把刀提起来,先把混合物盛装在干净的碗里,备用。 香菜洗净,切去根再切成香菜碎末,也放在一个干净的小碗里,备用。 至此,晚餐的准备工作就差不多了。 黎锦用筷子戳了戳肉块,感觉仍然戳不进去。大概,这些五花肉应该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煮烂吧。 黎锦便坐在了厨房中的一把椅子上,暂且休息、或者说发呆了起来。 但刚坐了一会儿,正在懈怠放松的她便忽然产生了某种警惕,又重新站了起来。 仔细想想,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吧? 黎锦又想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 阿诚呢?阿诚回来了吗? 由于十分介意这件事的关系,黎锦也不管锅里的五花肉块了,让它慢慢炖煮着吧。 心中既不安又有些困惑,黎锦便离开了厨房,去找阿诚。 看到阿诚还在摆弄那些竹片,黎锦松了口气。 阿诚果然已经回家了。他要是没在家,黎锦现在一定会很担心。 “阿诚,你刚才……是不是跟着我出去了啊?”黎锦一时犯了心直口快的毛病,直接开口问道。 阿诚抬起头、看向黎锦,惊讶地说道:“将军发现了吗?” 黎锦安心地笑道:“阿诚那么显眼,怎么能发现不了?”< 第五十九章 [] 黎锦就这样站立不动,静静地凝视着阿诚的工作。 她亲眼看到,一大块一大块的竹片,像木板一样,在地上渐渐堆积了起来。 从未见识过这种事的黎锦,觉得这个缓慢而确实的过程非常奇妙,感觉就像变戏法一般。 阿诚的动作看起来分明平平无奇,但这样普普通通的动作,却出现了如此神奇的结果,还是让黎锦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黎锦又好奇地在那里看了一会儿,才有些恋恋不舍地道:“我再去厨房看看锅里的东西。” 这时,厨房里的五花肉块已经煮了许久了。 黎锦用筷子戳了戳五花肉块,感觉到肉现在已经彻底软烂,筷子一下子便在上面戳了个洞。 她便尽可能快速地削去了黄瓜皮,再把黄瓜切成黄瓜片。 然后,她挖去了西红柿的果蒂,翻过来按纹理切开成大块,再横过来切,便自然切成了类似西红柿丁的小块西红柿。 黎锦用漏勺把那几块五花肉捞了起来,都放在一个大盘子里。 为了少洗一样厨具,她本来是想用筷子把它们夹起来的。奈何这些五花肉实在太软烂了,一夹便会碎裂开来,只有用漏勺才能捞上来,简直和豆腐差不多。 虽然还没有品尝,但黎锦推想那一定很香。 黎锦用勺子尝了尝煮肉的汤,咸淡刚好。她便没再额外加盐,而是将黄瓜片与西红柿碎块直接放进了锅里。 接下来,是处理捞出的五花肉的时间。 黎锦本来是想用刀切碎的,但看这些肉此时的形态,就连单纯摆放在案板上,恐怕都会让案板变得狼藉不堪。 于是,她便用汤匙当成刀,小心地挤压起了五花肉来。 五花肉瘦肉的部分,被挤压之后会变成肉丝和肉末;而肥肉的部分,被挤压之后更是变得与肉泥和肥油区别不大,非常滑腻滋润。 黎锦压碎了这些五花肉之后,便把葱花蒜碎倒在上面,再倒入青椒碎,又加了酱油与胡椒粉。 之后,她便仔细搅拌了一番,让五花肉碎与辛辣的蔬菜以及调味料充分混合在一起。 然后,黎锦从中间竖着剖开了发面饼,只在末端留了一点相连之处。 她用汤匙舀起了三匙压碎的五花肉与葱花、蒜碎、青椒碎的混合物,小心地倒进剖开的发面饼的开口中。 就这样,黎锦把五花肉与辛辣蔬菜与调料的混合物一匙匙地挖起来,再夹进了发面饼里。 她只夹了六个就停下了。 碎五花肉与青椒碎还剩余了一些,但黎锦认为没有必要全都夹进去。 等这六个夹肉饼吃完了,还没吃饱的话,再做新的夹肉饼也完全来得及。 而如果仅靠这六个夹肉饼就吃饱了的话,剩下的五花肉碎与青椒碎也可以加热一下,留到下一顿再吃。 黎锦是这么打算的。 她夹好了这些夹肉饼,便想出门去找阿诚,不料阿诚已经自己走了过来。 阿诚道:“有点稀奇啊……将军晚上是做了什么好吃的吗?” 黎锦道:“咦?阿诚怎么知道我做了好吃的?我并没有说吧。” 黎锦是真的觉得有些奇怪。 阿诚虽说不是从来不问她“做了什么好吃的?”,但问的次数实在很少。 因此,听了阿诚的询问后,说黎锦觉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当然是夸张,但她确实因此颇感惊奇。 阿诚眨了眨眼睛,微笑道:“因为能闻到香味啊。今天厨房里的香味特别浓。” 黎锦笑道:“可能因为我做的是炖肉吧。刚才我把炖好的肉捞出来做了夹肉饼,现在就可以吃了。” 说罢,黎锦在两个大碗底部各撒了一把香菜和一撮胡椒粉,再把加了黄瓜片和西红柿碎块的肉汤盛到碗里。 阿诚端起盛汤的碗,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 黎锦则是将夹肉饼装到盘子里,摆放在两人之间,谁吃完了就伸手去拿。 这碗蔬菜汤的汤底,之前是熬过五花肉的,因此里面有浓浓的猪肉味道。 但里面又加了黄瓜、西红柿与香菜,让肉汤在浓郁之外又多了些清新的香味。 仔细品尝起来,果然最明显的味道还是肉味。 黄瓜、西红柿与香菜的作用,只是中和了原本可能过于厚重的汤中的油腻感,使得喝起来的感觉变得柔和清爽了。 今天真正的亮点所在,当然是黎锦精心制作的夹肉饼了。 夹肉饼不算是馅饼。虽然,外形与配料看起来与肉馅饼差不多,但夹肉饼却自有它的特色与魅力。 因为夹肉饼并不是加油烙制的,而是用烤好的发面饼包裹现做的馅料,因此吃起来远不像馅饼那么油腻,反而有些朴素的感觉。 这道夹肉饼的馅料,是刚刚炖熟、压碎的五花肉碎,再加入葱花、蒜碎与青椒碎制成的。 如果是馅饼的话,里面的馅料自然全都是熟透的。 但夹肉饼不是这样,夹肉饼的馅料只有五花肉是确实煮熟、煮烂了的,但在夹进面饼里的时候,额外添加的葱花、蒜碎与青椒碎却都是全生的。 葱、蒜与青椒这类食材,生熟都可以吃,且生熟时的味道相差巨大。 熟葱与熟蒜,吃起来甜腻而醇香,味道厚重。 熟的青椒则是吃起来口感不如生的青椒脆嫩,难免有种火候过头的错觉。 青椒这种东西,除非完全不加热,原本的口感滋味才不会受到影响。但是,只要稍微一加热,那种生青椒的脆嫩与清香的味道,就会立刻打了个折扣,甚至因此被破坏殆尽。 让馅料里的葱花、蒜碎与青椒碎保持全生的状态,这是夹肉饼相比馅饼,特有的优势与特色。 黎锦拿起夹肉饼,小心翼翼地咬上了一口。 如果吃的时候不小心一点的话,她担心馅料会直接从侧面滚落下来,出了这种事就太让人扫兴了,而且被人看到也很不雅。 舌头首先感觉到的,是“麦香”。这种发面饼特有的味道威力巨大,让原本只是路过的黎锦,直接被勾引了过来。 发面饼中蕴含着淡淡的甜味,这种甜味不 第六十章 [] 雨水冲刷掉了,掩埋财宝的痕迹。 这应该算是一件小小的好事吧? 但黎锦却不知为何,不怎么感到高兴。 甚至,她反而觉得,这是上天在告诫自己要有所节制。 这场大雨的背后,或许有着“拿去之前那些银子就行了,再拿更多的话,就过于贪心,可能招来祸患”的意味。 会产生这些念头,肯定是自己想太多了吧? 虽然黎锦也觉得自己的想法是没有道理的,但实在很难停止这种不安的担忧。 阿诚看到黎锦神色有一些阴郁,他似乎很是迷惑,便问道:“将军为什么不高兴了?会有这场雨,不是说明‘将军气运极佳,连上天都在帮将军掩护横财’吗?” 黎锦迷惘道:“这原来是帮我掩护横财的意思吗?我还以为,这是警告我,‘拿这些就够了,再多拿下去会有灾祸’的意思呢。” 阿诚笑道:“那准是将军想多了。若是上天不想将军多得太多钱财的话,便一开始就只让将军挖到三百两银子,岂不是更稳妥么?上天既然使将军一动手挖掘便能挖出几千、上万两,便说明上天要给将军的财富本来也就是这些。所以,将军真不必想这么多,这些也是将军应得的。” 黎锦短暂思索了一番,觉得阿诚说的似乎也很有道理。想法竟然很快就因此动摇了。 黎锦有些困惑地说道:“阿诚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但就算是这样,下雨时,也是好不容易才让这些新土与周遭的陈土融合在一起、让别人看不出来的。之后若是再挖的话,感觉也是怪怪的,总觉得破坏了雨水的力量,不太敬重上天似的。” 阿诚道:“挖东西哪里能算得上‘不敬重上天’?只要周围没有外人,将军想挖的时候,本就随时都可以挖啊。而且,阿诚觉得,以将军的运气,大概会挖一次土就下一次雨吧,就算到了没有雨的时候,也会下一层大雪把新土给埋起来的。” 黎锦莫名地觉得阿诚所说的话很有趣,也不由得轻声地笑了。 “阿诚你真是个……”虽然黎锦本来想说“奇怪的人”的,但开口前想了想,她还是忍住了。 然后,她换成了另一个词,继续说道:“……奇妙的人。” 被黎锦这样唐突地评价之后,阿诚露出了不解的神色,迷惘地看着黎锦。 阿诚问道:“将军为什么要突然说这种话呢?阿诚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而已。” “不对,你很特别啊。”黎锦开口的发音中,“特别”两个字被咬得很用力,“性情像阿诚一样、或只是与你相近的人,我没有见过第二个了。阿诚是个妙人儿,但更是个特别的人。” 阿诚听了黎锦宛若褒扬的话,表情不但不高兴,反而态度也显得坐立不安起来。 他腼腆地道:“每个人都是特别的,每个人都与别人不一样吧。在这一点上,阿诚与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将军为什么要这么看待阿诚呢?” 黎锦静静地凝视了阿诚一会儿,然后说道:“也许,每个人都与别人有所不同吧。但是人与人之间,常常大同小异。见得人多了,会发现,人其实就分有数的那么几种类型而已。但阿诚你不同,你真的是个特别的人,从我幼年有记忆以来,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见到过你的同类。这感觉很奇妙……” 黎锦莫名其妙的话,似乎让阿诚变得更加不知所措了。 阿诚摇摇头,红着脸说道:“阿诚也不知道自己的性情,为什么在将军眼里会是那样的……但是,阿诚真心觉得,在阿诚眼里,将军才是真的与众不同、鹤立鸡群的人。” 黎锦微笑着说道:“这种词用来形容我合适吗?我哪里与众不同、鹤立鸡群了?阿诚你且说说看?我应该会很喜欢听的。” 阿诚却沉默着,稍微低下了头,没有说话,也没有看黎锦的眼睛。 黎锦又道:“可能,我也确实是个很特别的人吧。毕竟,将军本身就是稀少的人了。而女将军,则更为稀有,纵观大夏历史也算得上凤毛麟角,当然了,这么说是我为自己贴金罢了。但总之,特别的部分不只是我的身份吗?我的性格,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而阿诚,你就不一样了……你的‘特别’是从本质上存在的,那是我所比不上的境界。” “不是啊……”阿诚不安地又摇了摇头,依然没有回答黎锦。 不过,他的脸色似乎变得更红了。 但这,或许只是黎锦的错觉而已。 因为阿诚的肤色非常白皙,稍微一害羞或是窘迫,就会红得像西红柿一样鲜艳。而黎锦又记不清楚阿诚之前的脸色了,所以,他的脸到底有没有变得更红,也很难确定。 黎锦继续说道:“明明阿诚你的身份平平无奇,但你的性格和其他人相比,却大相径庭。我真好奇,是怎样的成长环境,才能养出你这样的人呢?” 阿诚直到这时,才看向黎锦,勉强开口说道:“如果阿诚这种让将军感到特别的性格,也有什么形成原因的话,那会大概是‘不幸’吧。阿诚在遇到将军之前,过的都是乱七八糟、不堪回首的日子。如果将军觉得阿诚的性格很特别的话,其实可能是因为……将军没有接触过‘流民’阶层的人吧?” 黎锦收敛起了笑容,果断有力地摇了摇头,道:“不一样的。” “不一样吗……”阿诚移开了目光,想了想,又重新低下了头,看向地面,没再说话。 黎锦道:“‘流民’怎么可能会是你这种性格呢……就算有,那也是万里挑一、十万里挑一,比凤毛麟角还要稀少的存在。稀少到这个程度,就和‘流民’这个身份没有任何关联了吧。你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我的这一感觉绝对没有错误。” 阿诚欲言又止,最终只是轻声说道:“也许就是将军所说的那样吧……阿诚其实也不太清楚……” 第六十一章 [] 阿诚道:“为什么?阿诚确实是不想去考科举的,可这同将军不去考科举有什么关系么?” 黎锦道:“若是你愿意去考,我便也想去考了。但你若是不去,只我自己一个人的话,就会没了那个心气,便只能算了吧。” 阿诚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就算将军对阿诚这么说,也还是不行。阿诚真的不想要什么出人头地,封妻荫子的。将军就别为难阿诚,让阿诚读书考试了吧……阿诚光是想到要动笔写文章、舞文弄墨什么的,头就疼得不得了。” 黎锦道:“你为什么不想要那些真正的荣华富贵啊?那真的不是好东西吗?” 阿诚的反应,也确实让黎锦感到困惑。 大夏风气开明,女子不仅能世袭做官,也能与男子一般通过科举及第求得功名。 黎锦现在没了官职,她还真有些想从白身考出功名来。不过她现在顾忌太多,便暂时没法安心去做。 如果阿诚愿意陪伴黎锦一起的话,她大概就能立刻打起精神、出力去做了。 阿诚摇摇头,道:“阿诚能陪着将军就很知足了。去考科举的话,考不上还好,真考上了,岂不是要疏远将军么?那也太没意思了,阿诚一点兴趣都没有。” 黎锦甚至用上了略带些撒娇的口气,说道:“怎么就算是疏远嘛?一起考不好吗?” 阿诚道:“不好。” 黎锦问道:“为什么不好?” 阿诚道:“背书、写文章太麻烦了。” 若是别人这么说的话,黎锦或许就信了,但若是阿诚这么说,她就不信。 黎锦觉得阿诚现在说的这种话,应该都是借口。他拒绝黎锦的提议,应该有其他的理由,只是不想对她说而已。 到底为什么呢?这便暂时不是黎锦所能知道的了。 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这应该是阿诚的秘密吧。 但黎锦虽然不知道阿诚保守的秘密是什么,却可以接上别的话来,继续闲聊。 黎锦道:“可以考武举嘛。力气大、武艺高强就行了呢。” 阿诚摇摇头,道:“武举也一样要考写文章的。” 黎锦奇道:“真的吗?这么麻烦啊。” 被阿诚一提醒,黎锦又隐约地想起了相关的知识来。 她从前似乎是知道武举要考的不仅仅是武艺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就莫名其妙地给忘掉了,记成了只要武艺高超就能考上的考试。 不过,黎锦本来也不太想考武举,虽然她还不确定要不要考,但心里也一直是倾向于考文举的。 她当然不是觉得自己可能考不上武举才不想考文举的,恰恰相反,她觉得自己肯定能考上,所以完全不想考。 文举比武举难考。考的人多,选上的少,这反而更容易让黎锦抱有热情。她感觉,在这方面出头才更显能干。 阿诚苦笑道:“将军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武举是既要考‘武艺’,又要考‘程文’的啊。” 黎锦道:“啊?‘程文’是什么?” 黎锦天真而无知的提问,让阿诚听得长长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无奈地拉长音,道:“将军……” 黎锦道:“怎么啦?” 阿诚道:“将军真的打算考科举吗?怎么会连‘程文’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黎锦狡黠地一笑,道:“也是,也不是。” 阿诚道:“‘也是,也不是’又是什么意思?” 黎锦道:“阿诚若是陪我,我就考。阿诚若是不陪我,我就不考了。” 阿诚叹了口气,道:“将军果然是不想考的。” 黎锦道:“差不多吧。” 阿诚道:“果然是这样。阿诚就说,想考科举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什么是‘程文’……” 黎锦又笑道:“其实是知道的。” 阿诚猝不及防,一脸惊诧,道:“啊?” 黎锦笑道:“我想没话找话吧。聊天时,若是我什么都知道,又有什么好聊的。” 阿诚无奈地摇摇头,道:“将军不要再作弄阿诚了。将军说的好多话,阿诚都根本不知道怎么接啊。阿诚可是很笨嘴拙舌的。” 黎锦道:“这有什么,阿诚喜欢怎么接就怎么接嘛。要是阿诚不知道该说什么,就给我讲讲‘程文’是什么吧。” 阿诚道:“‘程文’就是做试题啦,差不多就是‘笔试’的意思。” 黎锦道:“武举也要考笔试吗?考什么内容呢?莫非也是写八股文章不成?” “比那种简单得多吧。”阿诚道,“武人的文化水平大多不高,让他们写八股文章是有些难为人了。就考‘策‘’论’而已。” 黎锦问道:“‘策‘是什么?’论’又是什么?” 阿诚道:“‘策‘就是做问答题,一般是从兵书中出题。’论’是写议论文章,一般是从四书五经中出题。其实这个阿诚也不是很清楚的,毕竟阿诚自己也没有去考过科举。” 黎锦道:“若只是从兵书中出问答题的话,听起来不难。但若是从四书五经中出议论文章的题目的话,听起来倒有些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答得上来。” 阿诚略想了一下,便道:“若是根据阿诚对将军的了解,将军作答这样的题目,应是轻而易举才对。” 黎锦笑了,道:“你怎么知道?” 阿诚道:“因为将军吉人天相啊。将军但凡会回答那么一两题,待到将军考试的时候,他们问将军的,便必定是那道题目的。就算将军一道题目也不会,轮到将军考试回答的时候,也应该有什么方法通过才对。” 黎锦依然笑着说道:“哪里便那么容易了?没学过的东西,怎能凭运气通过?” 阿诚道:“阿诚也不清楚要怎么才能靠运气过关。但阿诚就是觉得可以。” 阿诚的回答,让黎锦有些哭笑不得。 她想了想,还是别执著谈论这种问题吧。 不要说考科举本来就是连三分钟热度都算不上,稍微想想而已的事情。 就算真的认真打算考了,那也是以后的事情,到时再来临阵磨枪、或是 第六十二章 [] 这时,阿诚走了过来,他手里端着一个装满清水的盆子。 阿诚道:“将军感觉怎么样?” 黎锦听不太懂他的意思,迷惑道:“什么怎么样?” 阿诚道:“剥丝瓜皮的感觉怎么样?” 黎锦这才明白,道:“感觉……很滑润啊。怎么了吗?” 阿诚道:“没怎么啊。阿诚记得,剥丝瓜皮的过程是很有趣的,因为丝瓜的汁液有美容养颜的成分,剥丝瓜皮的过程,也是对手部肌肤的保养。所以,阿诚才会建议将军亲自来剥这个东西的皮的。如果将军的感觉也还不错的话,那就太好了。” 阿诚说话干嘛这么小心翼翼的?只是让自己干点活而已嘛。 难道阿诚还会担心自己心存不满,然后对他打击报复吗?黎锦这么想着,不经意地歪了一下脑袋。 随后,黎锦很快意识到自己正摆着歪着脑袋的姿势,这点应该有些不那么庄重,便又急忙将头的位置正了过来,摆出了正经的样子。 然后,黎锦才后知后觉地搞懂了阿诚让她做事的原因。 她有些惊奇地点了点头,道:“原来阿诚你是这个意思啊!我就觉得和阿诚平时的行事风格不太一样呢……” 黎锦其实不能算是多么懒惰的人,甚至可能,与一般人相比,还是稍微勤快一些的类型呢。 当然,这里说的“一般人”,指的是中等人家以上的姑娘。穷人家的孩子,无论男女都非常勤劳,黎锦是很清楚的,也不好意思与他们比较。 黎锦会认为自己是懒惰的,其主要原因,就是她身边有阿诚,她总是下意识与阿诚比较的结果。 说起来这也很奇怪,明明遇到阿诚的时候他处境潦倒,只是个流民,但黎锦就是没办法,认真地把他当成“穷人家孩子”来看待。 阿诚这个人,本来一向就非常勤快利落,又时常看不惯黎锦的笨手笨脚,经常在黎锦做事的时候,抢过她手里的东西帮她做。 所以,阿诚刚才居然主动提出要黎锦动手剥丝瓜皮这件事,实在是出乎她的意料。 在黎锦看来,感觉实在不像阿诚的行为习惯,令她十分迷惑。 现在的黎锦,才搞清楚了阿诚的用意。 剥开丝瓜皮的过程中,丝瓜汁液可以滋润手掌与手指的皮肤,亲自剥开丝瓜皮的人,才能享受到这个好处。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对于这一点,虽然黎锦自己也隐约感觉得到,不过如果阿诚不加以确认的话,她可能就发现不了了。 “不一样吗……”阿诚的表情有些困惑,之后又转为不安,“阿诚都没有注意到这个不一样呢。阿诚觉得,和自己以往的行事风格没有什么不同吧……” 黎锦抱着安抚般的心情,摇了摇头,笑道:“阿诚真是个体贴的人啊。” 阿诚惊道:“将军何出此言?阿诚又没做什么事情,突然对阿诚说这个……阿诚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啊。” 黎锦道:“这是我的真心话嘛。我觉得,阿诚真是一个时时刻刻都很体贴的好人。” “嗯……啊……将军是只想说这个吗……”阿诚依然有些不明所以,胆怯地摇着头,“那、那就谢谢将军了……但是,阿诚并没有做什么值得被提起的事情,被将军这么评价,会惶恐不安的。” 黎锦平静道:“难道只有做些惊天动地的事情才值得一提吗?细水长流地做一些小小的好事也很不错啊。毕竟,‘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呢。” 阿诚神色迷惘,道:“将军说的是什么意思?” 黎锦平淡道:“是成语啊。就是说‘每日微小到不易察觉的变化,积累起来也会变得非常惊人’的意思。” “不……阿诚想问的不是这个意思……”阿诚似乎意识到自己与黎锦脑子里思考的事情完全不在一条线上,态度变得很是无奈,也似乎放弃了解释与沟通。 阿诚摇了摇头,看起来似乎是想把重点放在另一件事情上。 阿诚将端来的水盆暂时放在灶台边上,道:“将军先把丝瓜瓤放在这里,洗一洗吧。” 黎锦点点头,把手中握着的丝瓜瓤放进了盆里的清水中。 阿诚道:“将军可以在水里仔细洗一洗,尽量把丝瓜瓤上多余的瓜肉洗掉,只留下丝瓜络就足够了。” 黎锦又点了点头。 她低头看着手中的丝瓜瓤,搓洗起来。 丝瓜瓤浸在水里的时候,原本清澈见底的水,也跟着变得浑浊了起来。 清水的状态,由澄澈变得发灰发褐,看起来简直像是泥土或灰尘的颜色。 但是,手上传来的感觉,却令人绝对感觉不到污浊。 正好相反,清洗丝瓜瓤的时候,手上就像握着皂角一样,细滑无比。 并且,每搓洗几下,泡沫就会冒出来,粘在手上、手腕上或是在水中散开。 清洗丝瓜瓤的水,令人感到十分滑腻。仅仅是浸泡在这种水中,黎锦就能感觉到自己的双手充分得到了滋润,仿佛变得细腻了许多。 就连涂抹猪油或羊油的感觉,都远远没有在这种丝瓜瓤里洗手的感觉好。 虽然动物油脂也能让手产生被滋润、不再干裂的感觉,但是那油腻的手感,实在让人望而却步,很是排斥。 就算在冬天,黎锦也是不喜欢在手上涂抹猪油或羊油的。她宁可手干燥一些。手干燥的感觉也是相当难受,就好像上面附着一层沙子一样,有时一不注意还会被擦破皮而撕裂流血。 但就算是这样,黎锦都不太愿意在手上涂抹油脂,可见对她来说,短暂的不舒服有时甚至可以胜过真实的被损伤的感觉。 幸好现在已经回到了京城,想必干燥情况相比之前应该会好得多吧? 不过,仔细想想,就算是京城,也是天气比较干燥的地区。虽然没有边关塞外那么干燥而寒冷,冬天应该也是挺难受的吧? 黎锦想到这里,又变得焦躁烦闷起来了。 但是,被丝瓜瓤、以及洗丝瓜瓤的水滋润的效果,是另一种截然不同 第六十三章 [] 不论是大夏还是别的地方,女子、特别是年轻的女子,通常都会十分之爱美。 愿意以金钱为代价换取美貌的保持或提升的女子,应该有很多吧。 黎锦之前还幻想过呢,若是有什么方法能把丝瓜变成一种神秘的美容品的话,她可以设法把这个东西打入京城贵女圈,从她们的身上应该能赚到不少钱吧。 现在看来,还是算了,果然,贵女身上的这种钱也是不好赚的。 或者说,无论什么钱,都是非常不好赚的吧。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啦,谁不喜欢钱呢? 要是赚钱那么容易,大家自然就都“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地赚钱了。能赚到钱的人不多,当然是因为钱太难赚了。 黎锦思索的时候,多少露出了些许哀愁的表情。不过,她的喜怒哀乐反映到脸上的时候都很淡薄,如果不是非常细心的人的话,往往发现不了。 阿诚却显然是清楚地发现了,他道:“将军为什么如此不开心?丝瓜这东西,在院子里那么多,如果是不慌不忙地每天剖一个使用的话,也许剖到数九隆冬也剖不完的。嗯……也许可以一直用到开春吧?” 黎锦尴尬地笑了笑,道:“我不是担心这个问题。我是在想,要是能把丝瓜汁液变成商品的话,也许可以小赚一笔吧。但现在想想似乎缺少可行性,这就感觉有些亏了。” 她以前听过一句俗话,“出门不捡东西就算丢”。黎锦觉得,这句俗话很符合她当前的心态。 阿诚听了,倒是短暂地思索了一番,之后点点头,道:“将军的这个主意不错。” 黎锦惊奇道:“这怎么就不错了?你刚刚……明明还认为不太可行呢。” 而且,刚才阿诚质疑的话,还让黎锦受到了小小的打击。虽说其实也没有多难过,但阿诚突然改变的态度,还是让黎锦充满了疑惑。 阿诚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黎锦,道:“刚才阿诚是想错了。阿诚没想到将军的目的,是要制造新商品的意思。这种东西自己用的时候,设法保存可能不划算。但是,如果将军是打算做成商品的话,阿诚就觉得它充满了商品的潜力,大有可为。” 黎锦真听不太明白,道:“你说什么?为什么一旦成为商品,就会‘充满了商品的潜力,大有可为’呀?” 阿诚道:“那自然是与将军的运气有关嘛。将军如果只是想随便糊弄、做些闲事打发时间,或者有别的无关紧要的用意的话,恐怕是不行的。但将军要是想赚钱,这个就一定能赚钱!” 黎锦道:“真的吗?” 阿诚眨眨黑亮的大眼睛,说道:“真的,阿诚不骗将军。而且,毕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成本高虽然不是好事,但也是能卖上高价的理由呀。” 黎锦听了,又不由得嫣然一笑。 一旁的阿诚则像是不好意思一般,稍微扭过了头。 不得不说,黎锦听了阿诚的这番话,心又动了起来。虽然,她并不怎么盲信阿诚的话,在心里评估的时候,对阿诚的话是打个折扣的。 黎锦一直也知道阿诚的话,随便听听就好。就像糖果点心一般,虽然好吃,却当不得正餐。 但是每次听到阿诚的鼓励和肯定,她心里都会不由自主地高兴一番。 她容易对阿诚的话抱有一种上瘾的情绪与态度。 其实,这应该不是什么好现象吧。 还是……就此打住吧,别想这个了。 而且,仔细想想,想这种事情也很让人不好意思…… 黎锦回过神来,丝瓜瓤已经被她搓洗半天了。也不知道这种程度算怎样的,是否合格。 “洗成这个样子,你觉得怎么样?”黎锦让阿诚看她搓洗的成果。 阿诚看了一眼,便道:“应该可以了。现在就算完成了。” 黎锦不由得觉得,阿诚的口气莫名有些敷衍。导致她现在搞不懂自己做的到底如何,便仍然保持着一头雾水的状态。 黎锦道:“这样就算完成了么?过程会不会有些简单了?” 阿诚笑道:“其实本来不搓洗也行的啦。这样搓洗一番,能让它稍微干净些还在其次,主要还是能滋养手上的肌肤,阿诚觉得这才是重要的。” “这样啊。”黎锦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勉强欺骗自己已经搞清楚了,道,“那我们下一步做什么呢?” 阿诚道:“晾上它吧。” 黎锦道:“这怎么晾?这种东西圆滚滚、乱糟糟的,要怎样才能挂在什么上面啊?” 阿诚道:“看起来是有点难,但总能解决的。俗话说,‘办法总比问题多’嘛,将军可以试着想一个晾晒它的方法?” 黎锦心想,自己这算是“作茧自缚”吗? 她与阿诚聊天时那近乎“没话找话”的聊天风格,不知不觉间便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要是不说这句话的话,阿诚那么乖巧,大概就会自己想办法晾上去了。 正是因为黎锦说了刚才那两句如同抱怨一般的话,才会变得不得不自己想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的。想到这一点,黎锦不由得苦笑了起来。 黎锦道:“那么,先用草绳把它缠绕着捆起来,再挂到晾衣架上,怎么样?” 阿诚很开心地说道:“不愧是将军,果然冰雪聪明。” 她就随便说了一个,刚想出来的解决方法而已,阿诚就立刻说出了“不愧是将军,果然冰雪聪明”这种话。这就实在是有点让黎锦难堪了。 倒不是说黎锦听了会不高兴,听了还是很高兴的。但是,这种话会让她非常害羞,自己实在是当不起这个称赞。 黎锦道:“这方法是可行的吗?” 话一说出来,黎锦觉得自己这又是没话找话了。她会说出来这个建议,又被阿诚肯定了,就自然是有可行性的。 黎锦会想到这个方法,是因为她以前看过,很多农家喜欢在房檐、窗前之类的地方,用草绳捆着晾晒大蒜、辣椒、玉米之类的东西。 所以黎锦觉得,只要有草绳之类的东西,就能晾晒许多看起来没法悬挂的东西。 第六十四章 [] 如果说这三个泥点只有针尖大小的话,那描述确实是形容得太夸张了。 但是,这三个泥点,实在是……还不如绿豆粒大呢。 大概,也就是介于大米粒与小米粒之间的大小而已。 如果不是非常认真的人,故意去检查的话,就算在蹲下来的视角查看,也一样什么都发现不了的。 但是,阿诚就是能发现这些破绽,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总而言之,遇到这种事,真让黎锦紧张而又害羞。 黎锦局促地说道:“这三个泥点实在很不明显,不需要放在心上的,阿诚真是吹毛求疵,除了你,没人会发现的啦。下次,等衣服变得更脏的时候再换吧。” 阿诚摇摇头,道:“将军说得不太对,要是只有一个泥点也就算了,这可是三个泥点呢!” 黎锦道:“可是……这身衣服我才刚刚穿上几个时辰啊,这就换下来清洗的话,也未免太浪费时间精力了吧。” 阿诚道:“不用计较上身的时间,只要脏了,该换就换吧。要是将军肯换下来的话,阿诚负责给将军洗干净不就行了。” 就是因为猜到阿诚会给自己洗换下来的衣服,黎锦才对换下脏衣服这件事感到格外的不好意思。 如果洗衣服的人是她自己的话,不论是否拖延,都不会影响别人,黎锦就不在乎。 而如果是阿诚去洗她的衣服的话,事情的性质就不一样了。这会劳累到他的,而且本来和阿诚也没有什么关系。 但若要黎锦在被阿诚发现之前,就自己动手洗这种用眼睛几乎发现不了污迹的衣服,也实在是让她太过为难了。 黎锦其实也是很在意个人卫生的,但这是基于爱干净的本能。 而阿诚这种情形,只让黎锦觉得他有些吹毛求疵。她虽然不讨厌阿诚的这种吹毛求疵,却会因为这样会给他添麻烦而感到内疚。 总而言之,刚穿出去一下午的衣物,只因为溅了个泥点就要换下来清洗,这种事太为难黎锦了。她很懒的,而且也不愿意麻烦别人。 最后,经过一番啰啰嗦嗦的争论,黎锦的这身衣服是不用洗了。但她之前穿的那身衣服,现在就要交给阿诚去清洗。 虽然黎锦还是对被别人催着换洗衣服这件事感到为难,但在不给别人添麻烦这点上,性质总算减轻了些,她的内疚感也没那么重了。 黎锦勉为其难地把自己之前换下来的衣服拿给了阿诚,接下来的几天,先穿这身浅灰色的男式衣服行动吧。 说起来,最开始争论的时候,阿诚是忘记了之前黎锦换下的那身衣服吗?黎锦想到这件事,然后对这个怀疑,已经抱着几乎确定的态度了。 阿诚虽然既聪明又能干,但有时却又是个,会在一般人也不会疏忽的地方粗心大意的人呢。不过,也因为阿诚是个心灵手巧的人,所以他有这样的小小缺点,非但不让人讨厌,黎锦反而觉得这样的阿诚很是可爱。 阿诚把黎锦的衣服接了过来,他的表情很平静,脸上看不出来任何多余的表情。 但那双黑亮的大眼睛,却是忽闪忽闪的。 这双眼睛生在阿诚的脸上,总能让他原本应是认真严肃的神情,看起来却是柔和纯真、甚至惹人怜爱的模样。 这双眼睛真的很漂亮,像宝石、像星辰,又让人想起澄澈的海水。 在阿诚不笑的时候,这双眼睛反而显得格外迷人,让黎锦感到安心。 为了缓解气氛,黎锦轻轻笑了一下,有些羞涩地问道:“阿诚今天还想做什么?” 阿诚用柔软和缓的声音说道:“等阿诚洗好了衣服之后,就继续做竹盆吧。” 黎锦问道:“有什么我可以帮忙做的事情吗?” 阿诚摇摇头,温声道:“不用啦。将军还是去睡觉吧。” 黎锦随口说道:“阿诚为什么催我去睡觉啊?你接下来要做的,是不能被我看到的事情吗?” 阿诚疑惑地看了黎锦一眼。 阿诚此刻的眼神,非常微妙,让黎锦感到很熟悉,却又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这当然不是阿诚第一次这么看黎锦了。 黎锦只是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似乎不是在阿诚这里初次见识到这种眼神的,那之前,她就已经见识过了。 或者,就算阿诚是第一个这么看待她的人,她在其他地方,也仿佛遇到过阿诚这样的眼神。 阿诚道:“当然可以。将军若是想要看阿诚做事的话,当然可以在旁边观看啊。阿诚怎么会介意将军看着自己做事呢?” 黎锦道:“那就好。只要你不是要做‘不能让我在旁边观看的事情’的话,我就放心了。” 阿诚继续用这种充满疑惑,而又若有所思的目光看着黎锦。 阿诚道:“当然不会的啦。将军想看的话,随时都可以过来看啊,只是,过程很无聊乏味就是了。而且,也不会再花很长时间做竹盆了。因为天色不早了,再过一会儿,阿诚也该睡觉了。” 黎锦道:“这样啊,那算啦。我还是去睡觉吧。” 本来黎锦也是想去睡觉的,但却因为阿诚催促她去睡觉的关系,反而让她莫名地不能安心下来了。现在把话说清楚,黎锦就能安心了。 阿诚道:“那么,将军就安心休息去吧。” 黎锦道:“我知道啦。阿诚也不要拖得太晚,早点去睡就好了。” 阿诚点点头说:“多谢将军的关心。” 于是,黎锦便洗漱了一番。 她把头发弄成睡眠时会更觉得舒适的松散发型,也换下了衣服,便躺下来睡了。 对黎锦来说,这种睡眠时间其实早了一些。她只是因为没事做,认为自己该睡了,才去睡的。实际上根本没那么困,也就有充分的思索时间。 又过了一会儿,黎锦才终于想明白了。 她曾经在哪里见识过,像是阿诚的这种表情呢? 黎锦好像依稀想起,以前不知道在谁的家里,见到主人故意逗弄自己养的爱猫。 主人是嬉皮笑脸的,而猫却不为所动,反而对主人的表现感到迷惑不解。 这 第六十五章 [] 对“早上好”这句话,黎锦好像有隐约在哪里听过的印象。 或是,在哪本书上看到过相关记载吗?但究竟是什么意思,她又感到十分模糊。 对黎锦来说,这三个字是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奇妙语句。虽然对它的理解还是朦胧混沌的,但是,听到“早上好”,让她莫名地产生了温暖而又安心的感觉。 “嗯……‘早上好’是‘外来语’哦,也就是‘从外国的语言翻译过来的词语或句子’啦。”阿诚想了想,用淡定自若的口气说道,“‘早上好’是一种礼貌用语,也叫‘早安’。是与某人早上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用于问候对方的话。阿诚刚刚学会了一套问候语,想和将军说。” “听起来挺有趣的呢。”听到阿诚这么一说,黎锦又好像渐渐想起来了什么,“那么,我应该怎么回答‘早上好’才好呢?” 她又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好像的确知道这样的问候方法,很有可能就是在书上看到的。因为是在书上看到的内容,所以会变得难以记忆,时间久了就会变成不熟悉的意思。 但是,只要听到别人提起相关内容,过往模糊的记忆,好像就会渐渐拾取回来。 阿诚平静地说道:“只要‘礼尚往来’就好了。如果将军想回答这么对将军打招呼的人,就也同样对他说一句‘早上好’就可以了。” “这种对话这么简单吗……”黎锦半信半疑地嘟囔了一句,然后说道,“早上好,阿诚。” 阿诚睁大了眼睛,流露出了非常开心的模样。 不知道与火光的映照是否有什么相关联系,阿诚白皙的脸上浮现出暖洋洋的红色。 “怎么了?”黎锦感到迷惑,“你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阿诚真的很开心。”阿诚道“阿诚仔细想想,将军是阿诚第一个说‘早上好’的对象呢,而将军第一个说‘早上好’的对象,应该也是阿诚吧?所以,想想就很开心。” 黎锦有些茫然地点了点头,道:“这样想想就能感到开心了吗?阿诚还真容易觉得高兴啊。” 仅仅是听到黎锦对自己说“早上好”,就能这么开心,阿诚真是个容易快乐满足的人,这甚至让黎锦觉得有些内疚。 对阿诚这样的人,她明明应该更温柔体贴一些,让他在明明很普通的时间这么开心,黎锦总觉得很不好意思。她总觉得,是因为阿诚很少有机会开心,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笑得如此灿烂的。 就是因为阿诚实在太容易满足了,所以黎锦才会觉得有些对不住他,希望能让他过上真正舒心愉快的日子吧。 阿诚又道:“除了‘早上好’,还有另外几种打招呼的方式呢,阿诚都一并给将军讲了吧。” 黎锦沉思着,茫然地点点头,道:“既然是这样,那我当然要洗耳恭听。说吧,阿诚。” 阿诚道:“还有‘中午好’,又叫‘午好’,指的是中午两个人才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打招呼的话。类似的还有‘午安’,与‘中午好’不太一样,指的是在中午该去休息的时候,说给对方的话,有让对方好好休息的意思。” 黎锦道:“原来如此,我知道了。” 好像,今天中午就能用上这种问候语了。今天中午,开始就来试试看吧。 阿诚又道:“还有就是‘晚上好’了,这种指的是,两个人在晚上刚刚见面,问候对方的话。值得一提的是,‘晚安’也很重要,它指的是知道对方准备去睡觉的时候,说给这个人的话……” 黎锦道:“是吗?‘晚安’听起来也很有意思啊,什么时候会用到呢?” 阿诚听了,就沉默了下来。 阿诚大概是觉得,黎锦完全没理解他的意思,因而感到尴尬,不知该说什么吧。 后来,阿诚终于说道:“如果是‘晚安’的话……阿诚和将军每天夜里最后一次见面,再分开的时候,说出来就可以了。” 黎锦微微沉思道:“这样啊……” 阿诚有些软弱地说道:“‘晚安’的意思,是希望对方夜里能睡个好觉,不受打扰,安闲舒适地度过一个夜晚。” 阿诚的口气虽然有些软弱,但配合他精致得近乎秀丽的容貌,这种软弱感反而如同小动物一般惹人怜爱。 当然了,平时阿诚有些强硬执拗的时候,也有另一种可爱。 总而言之,阿诚就是这么个楚楚动人、惹人爱怜的美少年吧。 因为阿诚的容颜实在非常令人惊艳、而他的声音也十分清澈动听的关系,黎锦觉得听阿诚说什么都是有趣的。 其实,长相、嗓音这些还不是重点,黎锦觉得,她会喜欢听阿诚说话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阿诚这个人非常善于“帮衬”。 所谓的“帮衬”,就是善于照顾人、帮助人,有时也有迎合别人的意思。在黎锦看来,阿诚是属于三样都占的人,也就是完美的‘帮衬者’了。 黎锦想到这里,轻轻笑道:“阿诚为什么突然开始练习说这种打招呼的‘问候语’了呢?” 阿诚道:“没什么……这是阿诚……从街上偶然学来的。” 黎锦道:“在街上学来的吗?可以的话,继续说一下你的看法吧。我觉得这种打招呼方式很有趣啊。” 阿诚腼腆道:“阿诚也是觉得很有趣。所以阿诚就跟着学来了。” 黎锦道:“这样的对话,有没有意义,我还感觉不太出来。但这种说话的感觉,确实让我感到很有意思。” 阿诚听了,总算有些放松下来的意思,他羞涩地笑道:“那么,将军以后可以经常和阿诚做这种事情吗?” 黎锦点点头,道:“可以的哦。不用这么拘谨啦。” 阿诚道:“谢谢将军。” 黎锦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得用尽量温和的表情,点了点头。 她莫名地很理解阿诚的心情。现在回忆起来,她小时候,刚在西洋来的书上看到这种对话的时候,好像也十分憧憬这种对话方式。 但是,因为找不到适合进行这种对话的对象,最后她只能把“想要和别人说早上好、中午好、晚上 第六十六章 [] 鸡蛋逐渐成形的时候,是非常吸油的。 蛋液才刚刚倒进锅里没多久,锅里的油就已经被吸走了大半。 但因为之前起锅烧油的时候,热锅就已经得到了凉油充分滋润的关系,所以即使被吸走了这么多油脂,锅底看起来依然油汪汪的,带着令人安心的光亮色泽。 黎锦小心翼翼地用勺子探进鸡蛋的底部,将已经成形的鸡蛋翻了个面。 挨着锅底的部分,看起来是淡淡的褐色,颜色还是有点淡。 黎锦用筷子夹住鸡蛋的侧面,轻柔地开始推动,确保它不会沉底粘锅,并且在锅底不快不慢地绕着圈旋转。 又过了一会儿,黎锦再翻动了一下鸡蛋,被炸制的那一面鸡蛋呈现出类似金棕色的颜色来。这是火候稍微大了一些的象征,但黎锦喜欢吃这种火候稍大的鸡蛋,她觉得这样才刚刚好。 在这时,黎锦往锅里倒了适量的酱油,鸡蛋马上被染上了酱油的颜色,色泽变得相当深,甚至有些发黑。 黎锦又倒了些香醋进去。 站在一旁的时候,可以闻到酱油、香醋与锅中的油互相反应而成的气味,它们的结合,生出了一种香味柔和的酱汁。 蓬松饱满的鸡蛋吸收了酱油与香醋融合出的汁液,形成了某种独特的咸酸风味,这应该属于名菜“赛螃蟹”的衍生版本吧。 黎锦便用勺子的边缘将鸡蛋切碎了。 切碎鸡蛋是为了方便拌面,但是,煎炒鸡蛋时,大块鸡蛋却比小块鸡蛋更好吃,所以也不能切得太碎,鸡蛋原本的蛋香味会受到一定影响。 过于细碎的鸡蛋,吃起来有点咸,火候也会显得太大。 而大块的鸡蛋,吃起来会依然保持着蓬松轻盈柔软的状态,外焦里嫩,吃起来不仅会很香,也更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 黎锦翻炒了一会儿之后,便把鸡蛋连适当调味而形成的汤汁也盛了出来。 然后,黎锦在这个锅中直接烧上了一锅水。 这时,阿诚也拿着黄瓜与青椒回来了。 他也不问黎锦自己现在该做什么,而是直接削皮,然后切成细丝。 阿诚的手果然还是那么灵巧,黄瓜与青椒切出来细丝的时候,清香味自然地散发了出来。 每次看到阿诚能切出这种又纤巧又完整的细丝,黎锦都感到有些羡慕。但她随即便想到自己慵懒的性格,果然在这种细节上还是缺乏了一些改进的动力,还是先算了吧。 在锅旁等待的时候,黎锦拍了些蒜瓣,随意地切碎之后,又切了些葱花。这样处理食材,是她能做到的,就不用再麻烦阿诚了。 当锅中的水开始冒出许多微小气泡的时候,黎锦便把阿诚做好的手擀面一口气都下到了锅里。 下面条时,锅中的水温要不高不低最好。开水的时候下锅,面条很快就会被煮得“烂糊”了,水中会漂着一层浑浊的泡沫;而水凉的时候下锅,面条还没熟,就会变得软塌塌的,搞不好还会煮得粉碎,抑或是煮成虽然没碎但一捞起来就断裂了的状态。 下面条时的速度也很重要,快一些全都下锅,便能保证都会同时煮熟;如果下面条的速度过于迟缓、一点点拨进去的话,就有可能出现有的面条熟透了,而有些面条还会夹生的惨状。 后者的差错虽然不太容易遇到,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煮细面的时候,尤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虽然这次煮的是粗面,但黎锦还是会习惯性这么做。 手擀面都下进锅中之后,黎锦便用筷子不停地在锅里搅动。 很多人下完面条就放着不管,只等它开锅了,这是错误的。 下完面条之后非但不能离开锅边,而且要用筷子微微卷起面条,在锅中绕圈搅动。如果不搅动的话,面条就会沉底,粘在锅底的面条还会融化,捞不起来,会很麻烦的。 柴火灶不好控制温度,小火大火文火武火都很难做到。只能习惯它总是以一定的幅度,均匀地给锅中加温的加热方式。 而煮面条的时候,锅里温度提升得太高的话,可能会让面条外面煮化了,里面却还没怎么熟透,与开水下锅有着类似的缺点表现。 为了避免锅中温度不断升高,煮面时可以试着加入一些冷水。但是,加冷水的量一定要掌握好,加太多变成冷水的话,后续会变得更麻烦。 这也就是“点水”的步骤,与煮饺子的时候的“点水”,目的是差不多的,都是为了调整锅中的水温。 但煮饺子要点三次冷水,煮面条只点一次就够了。这是因为有馅的饺子不容易熟,而细长的面条却很容易就能煮熟的关系。 估算着面条已经煮好了,黎锦用笊篱把阿诚做的手擀面捞了出来。 为了判断面条的生熟,尝一根面条是最稳妥的,但如果吃面条的还有自己之外的人的话,便尽量不要这么做。好在,黎锦已经能只凭感觉,便准确判断水中面条的生熟了。 刚捞出来的手擀面,通常都要先过一次凉水比较好。 这叫做“过水面”,有别于不过水直接盛出的“锅挑儿”。现在是秋天,还能吃“过水面”,再冷一些,就只能吃“锅挑儿”了。 如果手擀面之前有被煮化的迹象的话,此时过上一次凉水,便能稍微让表层融化的部分受到冷水刺激而变得清爽,而面条本身也会变得更有弹性一些。 但手擀面在冷水里也不能浸泡太久。泡太久的话,面条不但会变得太凉,而且反而会因此变软甚至变烂,感觉很是糟糕。 为了避免手擀面被冷水泡得太凉或太软,黎锦眼疾手快地又用笊篱把手擀面从冷水盆中捞了起来。 盆中冷水吸收了手擀面的温度,其实也已经变成了类似温水的状态。 黎锦把捞出的手擀面连着笊篱,一起放到了另一个盆子里架起来。 这样一来,装在笊篱里的手擀面中,里面的水分可以一直顺着笊篱漏下去,有这样适度晾干的步骤,面条便更显清爽。 之后,两人就把这样 第六十七章 [] “研究面条有多长啊……将军的说话方式真是有趣。”阿诚听了,不由得微笑道:“而且,将军家真是特别……连亲戚们都这么豪爽、真性情呢。” 黎锦笑道:“也许正是因为看了他们这么吃面的模样,我们家看了感到麻烦、又心存忌惮,生日才不吃面的吧。” 阿诚道:“那将军小时候也是不吃‘长寿面’的吗?过生日时吃什么?” “我们家吃的啊……比较奇特。”黎锦想了想,有点犹豫地问道,“阿诚知道‘寿糕’吗?” 阿诚回想了一下,仍然十分困惑地说道:“这个东西,阿诚真的不知道,完全没有印象了。那么,‘寿糕’是什么呢?” 黎锦道:“‘寿糕’指的是一种点心。它用牛奶和面,加糖,加葡萄干、核桃仁、榛子、杏仁等等干果作为点缀,做成桃子形蒸熟。蒸熟之后,一般切开吃。也可以在蒸的时候就做成九个小桃子,蒸熟后直接吃掉。有的时候也会做成鱼形。形状虽然不同,但味道却大同小异。虽然是蒸的点心,但味道还不错,我还挺喜欢的。” 阿诚道:“听起来真是神奇的食物。将军家里真是太‘时尚’了,‘寿糕’这种食物,阿诚不但没有吃过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过。” 在黎锦的印象中,“时尚”这个词,好像是最近才开始流行的词语。 阿诚一直是个很“时尚”的人,就像他会在两人的交流语言中,引入“早上好”这套问候语一样。 阿诚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我想也是……一般人应该都不知道才对。”黎锦顿了一下,道:“在我的生活中,这也是我外祖父才会做的点心,他已经不在了,以后就没人做了。” 外祖父就是在黎锦镇守边关的时候不在的。这个疼爱自己的长辈,她连最后一面也没能见到。 说到这句话的时候,黎锦心情十分悲伤,甚至几乎落泪,不过不想让阿诚觉得难过,所以又强行忍住了。 “阿诚可以。”阿诚道,“将军若是想吃的话,阿诚可以试着做做的。” 黎锦依然有些忧伤,道:“当真吗?那……谢谢阿诚了。” 阿诚点头道:“当然当真啊,阿诚今天就动手也可以。” 黎锦惊异道:“啊?这么着急吗?不用的,阿诚什么时候不忙的时候再做就可以了。” 阿诚不是还忙着做竹盆吗?他也太忙碌了吧。 “也不算着急。”阿诚思索了一下,道,“阿诚先发个面种吧。这么久了,阿诚一直都没有准备面种,也就没法做很多面食。阿诚可以现在开始做面种,以后就可以做发酵的面食了。” 黎锦道:“真的不着急的。但总之,多谢阿诚了。” 阿诚道:“阿诚想了一下,既然这个东西是一般人都不会的,这个是不是可以用来做商品呢?” 黎锦道:“这个我还真没想过……但是阿诚你的提议很好,我再想想吧。” 黎锦确实是还没想到这一点。 因为她不擅长揉面,很多面食也就做不了。 黎锦考虑的商品,自然都是从自己会做、能做的东西中选择的。像阿诚说的这个东西,虽然稀奇,但她就没有想到要做成商品。 虽然今天谈话间涉及到了有点伤感的事情,但被阿诚这么一说,黎锦又好像没有那么难过了。 阿诚是个非常奇妙的人,好像总能在不经意间抚平黎锦的创伤一般。 黎锦想到这里,安心地呼出一口气。 事已至此,先吃面吧。 阿诚的手擀面,与街上可以买到的切面,口感上相差很大。 切面的面条含水量更大,软绵绵的、缺乏弹性。 而阿诚的手擀面,则是质地有些偏硬,饱满而又厚实。外部有些许爽滑细腻的感觉,但内部坚实且富有面食的麦香感。 它的味道十分柔和,中正醇厚,而那劲道的感觉,又令人贪恋咀嚼的口感。 在黎锦记忆中,吃过的大部分面条,都是没什么嚼头的,有的软得甚至只是用力一夹就会断裂。 但阿诚做的手擀面,质感上却非常劲道,吃起来既厚实坚韧,又爽滑柔软,富有弹性。 这样出色的一碗面,给人的感觉甚至是,即使没有好的配料,只是在上面浇上些酱油、香醋、芝麻香油,就能痛快地吃上几碗了。 不过,黎锦做的面条配料也丝毫不差。 酱油和香醋炒出来的鸡蛋炸酱,搭配青椒丝、黄瓜丝以及蒜碎与葱花作为“菜码”,这就是早上吃的炸酱面的内容了。 虽然鸡蛋的调味是以酱油为主,而且鸡蛋的颜色也很深,但鸡蛋炸酱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咸。 由于酱油这种东西的性质是稀薄而纯粹的,所以收汁之后,即使全部盛出来,在碗底也很少有汁液残留,而是全部被鸡蛋所吸收了。 用酱油做成的鸡蛋炸酱,没有任何异味与不清爽的气息,只有酱油独特的鲜味与酱香。 加好鸡蛋炸酱之后,黎锦先是只加了青椒丝、黄瓜丝、葱花和蒜碎,还没搅拌好,却又朦胧间感到还缺了点什么。 她仔细想了一下,原来是缺了香菜的点缀。于是,黎锦又去菜园子拔了两棵香菜,在回来途中便洗净了,才拿回厨房。 在黎锦看来,香菜这种东西,其实切不切都差不多。 不切的话,一来可以省去动刀这个步骤,二来,只要是钢铁制成的刀,都会有一股金属味道,这种味道染在食材上,味道会变差。 黄瓜和青椒是没办法不用刀切的,但香菜,完全可以用手撕开。黎锦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动手撕碎了香菜。 平时,阿诚会由于看不惯黎锦粗糙的做法,而抢过来自己动手。但这次没有,黎锦其实还挺纳闷的。 “将军……能分给阿诚一些香菜吗?”阿诚不但没有表现出看不惯黎锦的做法,还可怜巴巴地把碗凑了过来。 黎锦道:“哇……阿诚你不要做这个表情,我会受不了的。” 她这么说着,脸上不由得盈满了灿烂的笑意 68. 第六十八章 [] 虽然,这显然只是因为,阿诚对两人食量的计算出了偏差的关系。 毕竟,他也不经常做两人的饭,有偏差是应该的,但黎锦还是会为出现剩饭而感到不安。 算了。黎锦心想,这种小事,之后再慢慢想处理方式就好了,现在还是先洗碗吧。 这种煮过面条的汤,如果用来洗碗的话,往往会出乎意料地干净。 黎锦以前就发现了这个知识,不过,她不太清楚是什么道理就是了。 难道因为用到了热水的关系吗?但是在黎锦的印象中,热水洗碗的效果不如热的面条汤好。 可能,就和淘米水洗碗会更干净一些一样,面条汤这种融入了粮食粉末的东西,天然具有某种可以去污的成分吧。黎锦是这么理解的。 洗过碗之后,阿诚就倒掉了锅中残余的面条汤。 他在锅中烧了不多的一些水,烧开之后,阿诚把大部分水倒在一个洗净的大碗里。 这么做是为了“消毒”,阿诚解释说,如果用来发面的容器没有消毒过的话,可能会导致发面失败,后果很麻烦的。 然后,阿诚往碗里倒入了适量的干面粉,又把晾凉了一些的温水添加了进去。 阿诚用筷子搅拌了一会儿面粉与水的混合物,之后,他便下手揉起了面团。 阿诚揉出的这个面团,约有拳头大小,看起来非常的柔软,甚至有些偏稀了的感觉。 阿诚拿起了一个盘子,将盘子当成盖子,盖在了装面团的碗上。 这个碗被放在了灶台上的位置。这不仅是厨房比较温暖的区域,甚至是整个“紫竹小院”也很温暖的区域。 阿诚解释说,放在这里的原因,一是因为足够温暖、容易发酵;二是因为位置显眼。如果放在不显眼的地方,搞不好就会把这样东西给遗忘了,到时想起来去找的时候又要花去大量时间。 黎锦虽然认为,两个人同时都忘记同一件事的可能性不大,但她还是觉得阿诚的想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于是她自然也支持阿诚这么做。 阿诚处理好了那个打算做面肥的面团之后,便准备继续做竹盆了。 黎锦暂时没什么计划,便也好奇地跟了过去。 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之后,阿诚打算做的这个竹盆,其实盆身已经快要组装好了。 黎锦眼看着这个竹盆从无到有,由竹片一点点组成盆身,最后终于合拢在了一起,心情只能用感动来形容。 虽然制作这个竹盆的过程,基本上与她没什么关系,但这不妨碍黎锦产生一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阿诚怎么什么都会干啊?太厉害了吧。 不过,阿诚制作出的这个竹盆,尺寸却没有黎锦想象中那么理想。 这个竹盆是椭圆形的,长约五尺、宽约三尺。 这个尺寸虽说也能沐浴,却会让黎锦觉得狭窄了一些。 黎锦在心里认为,既然是别人给自己做的东西,做成什么样子,都是人家的自由。不满意最多不用,但不能对别人的成果说三道四。 但是,看到这个竹盆比自己所期望的小很多,她还是忍不住开了口。这倒不是抱有什么不满,只是因为黎锦的内心实在对此很是疑惑而已。 黎锦问道:“阿诚,这个竹盆为什么这么小?我想要的是一个更大的竹盆啊。” 阿诚道:“这个尺寸,已经是竹盆里相当大的了。如果再扩大下去的话,竹盆装上水后,就太重了。” 黎锦道:“我力气很大的嘛,也不太在乎这个加上水的重量。大盆又能装多少水呢?难道会有一两百斤不成?” 阿诚道:“不是能不能搬运得动的问题。太大的盆,装上水之后搬运,可能一不注意就散架了,也就根本没法用了。” 虽然黎锦不怎么懂行,但听阿诚这么一说,她倒是觉得实在很有道理,是外行也能明白的原因。 黎锦便点点头,道:“我明白了。是我想不到这一层,那阿诚你随意做着就好了。” 阿诚柔声道:“放心吧将军,阿诚一定尽力而为的。” 黎锦道:“我知道。因为是阿诚嘛,我从来都没怀疑过哦。” 阿诚腼腆地说道:“多谢将军的肯定了。” 黎锦淡淡地、无声地笑了一下,她没再说什么,只是继续关注着阿诚的举动。 阿诚开始制作盆底了。 盆底的做法和盆身的做法很相似,算得上大同小异。 盆身用到的竹片,有种上大下小、上宽下窄的感觉。 这样一来,竹盆看上去,便不是上下垂直的形状,而是如海碗一般口大底小的造型。 而盆底所用到的竹片,长度虽然不同,宽度却始终都是一样的。 好多片竹片拼接在一起,形成了一块大号竹板。 但这块竹板,尽管很宽大却是平坦的。没有弧度可言的拼接竹板,无论加长到什么程度,都不会最终可能合拢成一圈的。 这块平坦的竹板,便是竹盆的盆底部分了。 它的外部形状,也是椭圆形的。似乎与竹盆盆身不太契合的部分,阿诚便在上面用炭笔做上记号,小心翼翼地用锯子将不需要的部分切割掉了。 黎锦看到阿诚直到现在才制作了盆底,感到有些纳闷。 黎锦说道:“我还以为,是先做好盆底,在边缘也做上了预留的竹钉子的位置。然后在连接、合拢盆身的同时,竹钉子一头钉在盆底的外侧,另一头则钉在盆身的竹片圈上的呢。” 黎锦描述得很混乱。她想表达的意思是,为什么盆底不在合拢时直接钉在盆身上呢? 对于这么凌乱的一段话,阿诚居然也听懂了。 阿诚笑道:“那便真有些麻烦繁琐了。阿诚直接把做好的盆底从上面放下去就行了。这样更省事。” 黎锦担心地问道:“图省事的话……真的靠谱吗?不会因为嫌麻烦,结果弄巧成拙吗?” 阿诚坚定有力地点了点头,道:“不会的。阿诚见到的做竹盆都是这么做的。” 黎锦听了,稍稍松了一口气。 黎锦道:“阿诚,加油 69. 第六十九章 [] “锉东西之前,是需要先把要锉的东西固定起来的,这个步骤很重要。”阿诚认真地说道,“阿诚算是熟手,所以不固定也行。但如果是将军的话,不固定怕是会很危险,到时候,阿诚替将军扶着些吧。” 虽然阿诚口中这么说,但他却并不是真的不固定那盆底。 他坐在椅子上的时候,是用双脚顶着盆底的,那姿势看起来还算稳当。 可能,阿诚所说的“固定”,比黎锦所理解的“固定”要稳定得多吧。 阿诚凝视着黎锦,说道:“将军先用右手握住锉刀试试看。” “这样可以吗……”黎锦听着阿诚的话,不由得格外紧张起来。她带着战战兢兢的心情,用右手握住了锉刀的木柄。 阿诚摇摇头,说道:“将军,锉刀不是这么握的啊。这样握锉刀不牢固,遇到用力的时候可能会打滑,那可是非常危险的。” 阿诚伸出手,从黎锦的手中接过锉刀,道:“在握锉刀的时候,记得要用掌心顶住锉刀柄端,大拇指放在木柄上部,其余四指牢牢握住木柄才行。” 黎锦回想了片刻,道:“我应该是……大概懂了吧?那么,我现在再试一下。” 说罢,黎锦接过锉刀,重新握在了掌心。如阿诚所说一般,她将四指紧扣在锉刀的木柄上面。 似乎是因为黎锦的姿势可以算作合格的关系,阿诚严肃的表情缓和了一些。 “这样看来,至少握锉刀的问题应该不大了。”阿诚说道,“那么,现在将军先把锉刀对准盆底吧。” 黎锦回想着阿诚刚才锉盆底时的姿势,也模仿着摆出来了同样的姿势。不过,她并没有立刻使力去锉,只是虚虚地搭在上面而已。 阿诚用温柔而又带些清冷感的声音说道:“将军先拿起那块抹布,把它缠绕着垫在锉刀头上。务必小心些,不要伤到手。” 黎锦依言照做,并且也十分小心。 这一步结束之后,黎锦又是认真看着阿诚,等待他继续说下去。 用食指指着另一只手的手掌部分,阿诚问道:“大拇指下面这块肉,叫做‘大鱼际’,将军应该是知道的吧?” 阿诚所指的这块肌肉附近,有一处穴位叫“鱼际”,“大鱼际”或许就是因此得名的。 针刺“鱼际”穴位,可以起到止咳清热的功效。 黎锦虽然对医学只是一知半解,但这块肉的名字,姑且还是知道的。 黎锦点点头,道:“知道啊。该怎么做?” “阿诚还是再重说一遍吧。”阿诚缓慢而清楚地说道,“将军把‘大鱼际’压在锉刀头上,大拇指尽可自然伸直,不必出力,其余四指可以向掌心弯曲,用中指和无名指握住锉刀前端即可,若是担心不稳妥,加上食指也是可以的。” 【按:虽然相信各位读者这么做的可能性很低,但这里作者还是必须说一句:使用锉刀是危险行为!不可模仿!请勿模仿!务必不要模仿!!!】 黎锦点点头,便真的按阿诚所说,将“大鱼际”压在锉刀头上,大拇指松松地伸开,食指、中指、无名指则是握住锉刀前端。 可惜的是,小指几乎没起到什么作用。但这根手指或许本来就不常用吧,反正也没什么力气,不管它应该也没关系的。 阿诚道:“锉刀的刀刃,叫做‘锉刃’。在使用的时候,它是朝前的,使用锉刀时连推带磨,要用上一些‘冲击力’比较好。那么,将军现在便动手试试看吧,千万记得小心一些啊。” 阿诚说完了,便用双手扶住了盆底,聚精会神地固定住了。 面前,阿诚那辅助摆出的架势,看起来十分稳定。多少让黎锦有了些许安全感。 黎锦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锉了起来。 竹片被锉的时候,发出了浑浊中带有些锐利感的声音。 竹屑窸窸窣窣地掉了下来,在地上堆积起了小小的一堆。 这种用锉刀锉出来的竹屑,质地实在碎得要命,比刨花和锯末都要细碎,倒是非常适合当作引火之物就是了。 因为听了阿诚的警告,黎锦特别小心,心情真如履薄冰一般,总算没在使用锉刀的时候弄伤自己。 阿诚道:“将军不要这么紧张,要记得缓缓地呼吸换气,不然的话,要是憋气久了,会气喘吁吁,呼吸不稳,反而难以做事。” 黎锦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但她真的很难停止这种紧张。 黎锦又锉了一会儿,阿诚便道:“可以了。这就行了。将军把锉刀放下吧。” 阿诚一边说,一边伸手接过了黎锦手中的锉刀。 黎锦紧张得一动都不能动,生怕自己乱动会使得锉刀弄伤阿诚。待阿诚把锉刀放在一边,她的紧张情绪才缓解了一些。 阿诚拿起盆底,再放进原本放置的位置试了试,道:“看来完成得很不错。这就差不多快完事了。” 黎锦松了一口气,随即又感到空虚。 黎锦问道:“这就可以了吗?这么容易就完成了?” 阿诚点点头,道:“对,这还是多亏了将军的帮忙。” 黎锦笑道:“这不是给我自己做的吗?怎么能算帮你的忙?” “或许是因为将军的幸运体质,会让它减少出错机会的原因吧。”阿诚略微腼腆地说道,“这不重要啦。重要的是,这东西总算大致弄好了,真教人松了一口气。” 阿诚嘴上说的,虽然是完成得很不错、大致弄好了的意思,但手上的工作却没有停下来。 他用刨子与锉刀,不停地打磨修整着竹盆上所有结节、毛刺。这样又过了好一阵子,阿诚才算是满意了,也停了下来。 黎锦伸出手,摸了一会儿被打磨、修整的竹盆。 从手上传来的触感可知,竹盆的表面,还没有达到光滑的程度,但也算很光洁的了。一根毛刺都没有留下来,自然也不会刮伤、刺伤手部的皮肤。 黎锦又问道:“下一步要怎么做呢?” “这一步,说简单也简单,说 70. 第七十章 [] 眼下的制作进度,其实和黎锦所期望的有些不符。 她之前还以为,明天就可以用上竹盆了呢。 阿诚道:“后天吧。就算后天不行,最晚大后天就行了。” “这样啊……”黎锦试图掩饰失望的心情,尽量平静地说道,“嗯……其实还是挺快的。” 阿诚倒是看出了黎锦的心思,道:“将军,这种事情是急不得的啦。” 黎锦嘴硬道:“我没着急。这种事情又急不得。” 她没什么特别的用意,却不自觉地把阿诚的话给重复了一遍。 “这……算啦……”阿诚摇摇头,道,“将军,中午要吃什么?” 黎锦道:“还不知道呢,寿糕如何?” 阿诚听了,便露出近乎哑口无言的表情,道:“将军,莫要取笑。” 黎锦只得想了一下,道:“蒸包子怎么样?” 阿诚道:“这有些难,老面肥还没有发酵好呢。” 黎锦道:“阿诚你知道吗?其实蒸包子不必非用发面的皮,死面的也可以。” 阿诚困惑道:“不发面的皮……那还是包子吗?” 黎锦道:“当然也是包子啊,‘死面包子’其实也很流行的。我觉得,口味也不比发面的包子差。” 因为伙夫觉得省事、喜欢做的关系,黎锦以前在边关的时候没少吃发面包子,她很不喜欢这种东西。 虽然听说发面的东西吃了好消化、有种种好处,但发面的包子,皮想做多厚就能做多厚,伙夫常常做出这种一言难尽的东西,都把黎锦吃出心理阴影了。 按照黎锦的口味,这种“发面包子”还没实心馒头好吃呢。 毕竟,馒头是就着菜吃的主食,想吃多少吃多少。 但吃包子时,吃下的包子馅与包子皮自然是平均分配的,不可能自己选择吃包子皮与包子馅的。 做得不好的发面包子,往往皮都非常的厚,吃的人不满,便编出了笑话来。 有道是咬一口“没见肉”,咬两口“肉没见”。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第一口咬下去的时候,没见到馅,按理说是因为皮太厚了,肉馅还没有咬到。 但第二口还没吃到肉馅,就是因为肉馅太小了,这一口咬下去,肉馅已经在肚子里了,但是却没尝出来,这个就叫做“肉没见”。 【按:原为出处不明的传统笑话段子。】 黎锦突然想起来,便把这个典故讲给阿诚听。 阿诚听了觉得好笑,但笑得十分谨慎平稳,甚至还不如黎锦平时笑得豪爽。 黎锦不由得笑道:“阿诚是真的不爱嬉笑哪。” 阿诚想了想,点头道:“将军说得也对,阿诚的确不爱嬉笑。” 黎锦道:“你别这么急着承认啊,先反驳我几句不行吗?” 阿诚的性格素来乖巧伶俐,这原是好事,但太乖巧稳重了的话,黎锦在他面前倒会变得拘谨起来了,也很麻烦。 阿诚却不安道:“将军是生气了吗?” 黎锦道:“生气?我自然没有生气,为什么要生气?” 难道自己在阿诚眼里是很刁蛮难缠的人物吗?黎锦不由得困惑起来了。 阿诚微微委屈道:“啊?不是吗?将军说要阿诚反驳自己,阿诚还以为……这是将军想借故吵起来的意思呢。” 黎锦微笑道:“不会啦。阿诚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要是想吵架,就会直接吵起来,不会这么迂回地寻由头的。” “既是这样就好了。”阿诚道,“将军平时也许是这个态度吧?其实,阿诚还没有见过将军生气呢。但是……阿诚以为将军也会偶尔有想改变的时候嘛。” “阿诚你以为错啦。”黎锦摇摇头,道,“我又没有受到什么刺激,哪能这么快就改变呢?” 阿诚像小松鼠一样,将两手合在胸前,道:“将军没生气就好。阿诚这就可以放心了。” 黎锦又轻轻笑了一下,突兀地转换话题,道:“我想去市场上转转,阿诚要陪我去吗?” 阿诚也微笑道:“好啊好啊,正好竹盆也做好了,阿诚正闲着无事,想找些事情做,又没找到,能陪着将军出门最好了。” 阿诚的眼睛真漂亮。 形容一个人有神采,往往说他“眼中有光彩”,阿诚就是这样。 他的眼睛不仅非常之黑、漆黑如墨一般,而且有一种通透的光泽,看来酷似金刚石特有的“火彩”,却又比最珍贵的黑色金刚石还要澄澈清亮。 “火彩”是宝石、特别是金刚石特有的折射光彩,星星点点地分布在宝石的各处。 一旦被光照过去,宝石便不是一个地方反光发光,而是多个位置分散地折射光彩,宝石令人目眩神迷的原因也是这样。 黎锦还是第一次看到像阿诚这样,眼中拥有宝石般光彩的人呢,这一点可真是特别。 眼睛这么漂亮,也不愧是眼神极好的阿诚。 可能是黎锦的目光停留在阿诚脸上的时间长了一些,阿诚有些腼腆地低下了头,道:“将军为什么要盯着阿诚的脸看?是阿诚犯了什么将军不好意思直接说的错吗?” 黎锦平静道:“没有啊,我就是单纯觉得阿诚的眼睛真好看才看的。” 阿诚又红了脸,道:“阿诚怎比得上将军?将军才是天上的星,空中的云。论眼睛好看,哪里有人比得上将军呢?” 哪有这么比的呢……黎锦无奈地摇了摇头,道:“算了,不聊这个了,现在先出门吧。” 由于之前已经大致决定好了要吃包子,所以出门首先要买的东西自然是肉了。 还在犹豫买哪种肉的时候,黎锦刚好看到一块肥三瘦七的羊肉明晃晃地摆在那里。 这块羊肉的颜色艳丽,看来很是新鲜。 如果是极好的新鲜羊肉的话,瘦肉的颜色便会是干净的鲜红色,有一种鲜艳的感觉,非常好看。 而肥肉的部分,则是干净光滑的洁白,令人联想到白玉的为最佳。 为什么上好的白玉会叫“羊脂白玉”呢?自然是因为羊肉脂肪的质地都是细腻滋润,颜色优美了。 71. 第七十一章 [] 那人点点头,道:“你再加三文钱,我把它剁成肉馅。” 黎锦道:“三文钱太贵了吧?加一文钱,凑个整给你四十文钱,你给它剁成肉馅怎么样?” 那人还没说什么,但黎锦觉得他多半是会同意的。 在这时,阿诚却突然强硬地说道:“不用剁!你给我们包起来便是了。” 黎锦奇道:“让他替我们剁成肉馅,我们不是能省些事儿么?” 阿诚没说话,而是紧紧闭着嘴,带着些“牙关紧咬”的气势,摇了两次头。 黎锦道:“好吧。那便不用剁了,把肉直接拿给我们吧。” 她数出三十九个铜钱,推了过去。 黎锦本来以为给了钱就可以把肉直接拿走,没想到卖羊肉的人居然还把羊肉包裹了一下,才递了过来。 原来卖羊肉的人,把羊肉卖出去之前,是会用荷叶把羊肉包裹起来的。 这点倒是和猪肉不太一样,卖猪肉的人,经常只是在猪肉上拴着根绳子,就交给买主了。只有剁过的肉馅,才会用荷叶包裹起来。 会有这种区别,可能是与羊肉比较腥膻,不用荷叶之类包起来的话,膻味会染到别的东西上有关吧。 黎锦将这块羊肉拿在手上,掂了掂,发现很重。 明明才两斤左右,但总觉得很“压秤”,也就是比想象中更重更坚实。 不知道会不会更好吃呢? 黎锦刚走了几步,突然道:“阿诚,你知不知道羊肉适合搭配什么蔬菜作馅?” 阿诚道:“青萝卜丝吧。” 黎锦道:“真的吗?为什么呢?” 阿诚苦笑道:“这哪有为什么啊……阿诚就是觉得这么搭配好吃啊。” 黎锦微笑道:“那我知道了,先去买些青萝卜再回家吧。” 黎锦很少买青萝卜这种东西。 今天看到的青萝卜,大小很是均匀,竟然是论根而不是上秤卖的,一根三文钱,她便买了一根。 在卖青萝卜的菜贩那里,黎锦看到一块姜,样子很是不错,便买了下来。 姜五文钱一斤,黎锦买的这块姜,比她想象中重一些,三文钱。 这几次上街,黎锦买的东西都不算多,她也就没带小推车出门。 黎锦因此还觉得有些空虚,好像缺了些什么似的。 在她现在的意识中,小推车比起工具,更像是她养的一种动物。不知不觉间,如果不带它出门,就会莫名觉得别扭起来了。 对黎锦来说,这种感觉就像是,有人出门的时候要牵着狗、或者提着鸟笼一般,是很自然应该带在身边的东西。 因为没有小推车,所以装东西用的工具,便变成了一只篮子。 那是阿诚在“紫竹小院”的角落里翻到的篮子,是柳条编制的。 当然不是新品,但看起来轻盈而坚固,拿在手上的感觉应该也不错。 因为是被人近乎丢弃地留在这里的篮子,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崭新或者值钱的东西。 虽然旧了,但是做工看起来还不错。柳条篮子的颜色是淡棕色,编制得很精致,像一个浅而宽大的“花篮”一样。 阿诚的手上,就拎着这只篮子。今天购买来的东西,都装在这里。 往回走的时候,黎锦看到了一件按说并不稀奇,但对她来说算是难得一见的事情。 “阿诚,你看!”黎锦轻声说道,并且用手指了一下方向。 黎锦一边说着话,一边与拎着篮子的阿诚看向了她所指的那一处。 原来是一家前面是点心铺,后面是食肆的店铺,贴出了“出兑”的通知。 黎锦半是询问,半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在京城做这种吃食买卖,难道不挣钱吗?怎么就沦落到要‘出兑’了呢?” 阿诚微微蹙额,道:“将军这个问题就难住阿诚了啊……对这个问题,阿诚只能说,有的挣钱,有的不挣钱,不能一概而论。” 黎锦依然半是询问,半是自言自语地说道:“那怎么才能挣钱呢?” “阿诚觉得,还是运气占大半吧,但这个是‘人力有穷尽,力所不能及’方面的影响,再怎么讨论也没有什么意义。”面对黎锦随口所说的一个问题,阿诚竟然思索了很久时间,才认真地说道,“剩下的,大概是,所提供点心、菜品的美味与卫生程度;诚信经营价格合理,服务态度不错;提供较为独特的食物,同类竞争对手不多等等原因……总而言之,就是那种让人还没吃过的时候想走进去,吃过之后的时候还想再来的店吧。” 黎锦听了阿诚的话,一方面很是高兴,另一方面又略有些失望。 失望是因为,黎锦本来是想从阿诚那里听到些不一样的见解,改善及提升自己的思维方式的。但聊了之后,却发现他的想法和自己的想法大同小异,与没问也没有多少区别,便感到有些空虚无力。 高兴的原因也是这样。两人在之前完全没有交流的情况下,居然得出了几乎一样的观点,这是多么罕见而珍贵的事情啊。 就算说是“巧合”,也实在太巧了。有生之年,能认识阿诚这样一个,至少在某些部分,思维方式与自己如此神似的人,真是一件令人惊奇而又惊喜的事情。 黎锦之前本来想说“我也是这么想的”,但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她开口前,仔细想了一下,如果这么一说,难道不是在占阿诚的便宜吗?人家认真说了半天,如果听到的只是一句“我也是这么想的”,也许会感到失落与无奈,不知该如何反应吧。 虽然黎锦原本也真的是这么想的,但她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没这样说出来。 “阿诚说的真是太好了。”黎锦带着些赞叹的口气说道,“点心铺、食肆这一类的行业,还真不好干啊。” 虽然黎锦年纪小的时候总爱整天待在家里读书,之前当将军的日子也同样不常出门,但她依然朦胧有着一种印象:点心铺子或许还好,食肆开起来便是非常容易倒闭的。 为什么会有这种印象呢?黎锦想不起来了。 72. 第七十二章 [] “竟然要二十两银子……这也太贵了吧?”黎锦对这个商铺的出兑价格感到震惊。 她自言自语一般地说道:“之前买下‘紫竹小院’那么大的地方,也才花了三十两银子呢。” 阿诚柔声道:“商铺的价钱与宅院的价钱,本来就不一样,不能只按面积计算价格啊。再说了,‘紫竹小院’也是因为它是‘凶宅’的关系,才会卖得那么便宜的吧?而这里,非但不是‘凶宅’,反而是‘旺铺’,自然要卖得贵一些嘛。” “虽然阿诚说的也是有道理的……但感觉上还是太贵了,真令人望而却步。”黎锦嘟囔道,“真为难啊,我实在太穷了……算啦,先回去吧。” 阿诚便安静地提着篮子,跟着黎锦走了。 才走了几步,阿诚忽然轻声道:“将军莫非是有盘下这个商铺的打算?” 黎锦道:“确实如此。我想做生意的话,总不能一直在外面推车或摆摊吧?总是抛头露面地叫卖的话,我虽然不太在乎名声,却是会让自己心情烦躁,这也很不好。而且,阿诚也不喜欢被很多人注意到吧?” 阿诚道:“总是推车出去叫卖,感觉上确实不太好。这样做也实在太委屈将军了。” “阿诚,你觉得……”黎锦略有些不安地说道,“我要是开这种商铺,能不能挣钱?” 阿诚轻轻笑道:“这还用问?既是将军要开的话,那自然一定是挣钱的。” 黎锦微嗔道:“不要故意奉承我、给我戴高帽啦,阿诚你就从更客观的角度分析一下嘛。” 阿诚道:“这本来就不是奉承啊……阿诚觉得,这家店铺会突然出兑,就是为了让将军有店铺可以经营嘛。” 黎锦道:“什么?因果关系都反了吧?” 阿诚所说的因果关系,错得实在太厉害了。以至于,黎锦居然总结不出来,“真正、正确的因果关系”到底是什么了。 阿诚却严肃地答道:“阿诚没有弄反。阿诚就是这么真心认为的。” 黎锦道:“阿诚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呢?” 阿诚想了想,继续认真地说道:“因为将军的运气最好了。” 黎锦听了,浅浅一笑,也没说什么,便同阿诚回到了家。 回来之后,黎锦先清洗了羊肉,然后放进了冷水锅中。 将羊肉直接下锅,是为了焯水。 素食类与肉食类食材焯水的时机,是不一样的。 蔬菜和豆制品要开水下锅,一开了锅,就马上捞出来。这是因为素食受不得长时间烹煮,焯水时一定要眼疾手快。 但肉食类,则要冷水下锅才好。因为如果等水热了才下锅的话,肉食的表面就会被煮硬,肉质中的血水与杂质,也会被提前煮熟的表面给封在里面。没能去除杂质,反而丢失了生肉特有的鲜嫩感,焯水反而会得不偿失。 黎锦将羊肉下锅之后,就一边关注着锅中的动静,一边动手做起了别的事情。 仔细清洗了青萝卜之后,黎锦切刮掉了表皮上的伤痕与瑕疵,但没有去皮。 萝卜一旦去过皮,就会渗出辛辣的汁液。这种汁液沾染到手上的时候,手上的皮肤会被刺激得很痛、很不舒服,不如留着这皮,更容易切丝。 她又从大块生姜上切下了一小块姜,用刀背拍打了一会儿。直到姜被拍得酥软了,黎锦才停了手。 这之后,黎锦用刀将本已酥软松散的姜给切成了碎末。 虽然这种事情交给阿诚做更为适合,但黎锦觉得这种事情自己也做得来。黎锦虽然有些笨手笨脚的倾向,但切姜碎末这种事情,对她来说难度还不算很高。 接着,黎锦把买来的这一大块生姜上所有的“姜芽”都切了下来。 所谓的“姜芽”,就是生姜上一个个凸起的小疙瘩,只要注意到特征的话,姜上的“姜芽”是非常明显的。 一大块姜上,一般会有十几个“姜芽”。把这些“姜芽”切下来的话,就可以当成姜的“种子”种植下去。 有些人是不懂得“只有姜芽也可以种植出生姜”这个道理的,他们会只把姜切成块之后,直接种下去。 这样做当然也不是不行。成活率可能还高一些,但在黎锦看来,这是很浪费的行为。 这块姜的大部分,她还打算当成香辛调味料吃上几天呢,当然不舍得把“姜芽”之外的部分种到地里。 黎锦切下像大拇指指甲那么大的一块块姜芽,先都存放在一个小碗里,以备之后种植。 这时,锅里的水开了,黎锦急忙捞起了羊肉,装进一个盆里。 在盆里用冷水仔细清洗了一番羊肉后,黎锦又给盆换了一遍水。而那半生不熟的羊肉,就先泡在里面备用了。 与此同时,阿诚也在忙碌着。 他在盆中倒入面粉,再用水壶烧上一些水。 这壶水烧开之后,阿诚一边往面粉中倒入开水,一边不停地用筷子搅拌,一直倒到盆中没有干面粉的状态就差不多了。 干面粉与水的比例,大概是一斤面粉搭配六七两水的样子。 处理好面粉与开水的混合物之后,便先静置一会儿,不去管它。 在这段时间,阿诚动手把黎锦处理过的青萝卜,切成了萝卜丝。 萝卜在变成萝卜丝之前,会先被切成尽量薄的大片。 切好之后,阿诚再把萝卜片摞到一起,慢慢切成细丝,之后盛进盆中备用。 阿诚搅拌好面粉、切好萝卜丝的时候,黎锦已经把羊颈肉焯水洗净、又浸泡了一小会儿了。 阿诚便把黎锦浸泡过的羊颈肉,从水中拿了出来。 一般人听说做肉馅,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的做法必定是剁肉馅。 就连黎锦,也只知道肉馅通常是剁出来的,她也不知道其他的做法。 但令人意外的是,心灵手巧的阿诚,并不是这样制作肉馅的。 阿诚制作肉馅的方法,非常之特别和罕见。 他将那块名为“上脑”的羊颈肉从水中捞出来之后,先用力挥了挥,尽量甩去一些表面的水 73. 第七十三章 [] 如果夸奖阿诚聪明的话,他的反应,到底是会在自己意料之中,还是会出乎意料呢?黎锦对此疑惑了起来。 哎呀呀呀……算了吧。考虑这种事情太复杂了,为了省点心,还是别想这些了。 黎锦果断、干脆地,放弃了关于这方面的思考。 因此,黎锦没有说出“阿诚真是好聪明哎!”这句话,而是换了一句类似的赞叹。 “肉馅竟然还能这么剁的,阿诚真是好厉害啊!”她的声音清甜澄澈,如山泉一般。 说出这样的话来,或许会显得有些过分娇憨,与她的身份与年纪,稍稍不太相符。 但黎锦对这种事情倒并不在乎,她本来就是有着直率天真一面的,而阿诚也知道她就是这种人。就算黎锦的言语行动,表现得比现在还要幼稚许多,阿诚也不会计较才对。 阿诚听了黎锦天真烂漫的话语,什么都没说,红晕却浮上了他白皙俊秀的脸颊。 阿诚把菜刀横了过来,铲起用刀背剁好的肉馅,装进了盛着青萝卜丝的盆里。 “拌馅的活儿交给将军了,阿诚不太擅长这方面的事情……”阿诚轻声说道。 黎锦点点头,道:“我知道。交给我吧。” 阿诚点了点头,便去处理面团了。 刚搅拌好湿面团的时候,通常不会立刻动手去揉,而要静置一会儿才行。 这是因为被开水烫过的面团温度太高,不方便动手的关系。 但之前做了这么长时间其他的工作,湿面团的温度已经降低了不少,阿诚已经可以开始动手揉面了。 而黎锦这边,则是已经进入了“给混合起来的羊肉萝卜馅添加调料”这一环节。 拌馅的时候,在永恒不变的盐之外,除了姜末、胡椒粉、等几种香辛料,芝麻香油也是必不可少的点睛之笔。 但芝麻香油加入的量十分重要,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不加芝麻香油会缺些香味,加多了芝麻香油又会过于腻人。 一斤馅料里,加上一钱芝麻香油就差不多了。 可是,馅料里加油不仅仅是为了提香、增加滋味,也是为了防止馅料中的水分流失。只加这么一点芝麻香油的话,是起不到防止馅料中的水分流失的作用的。 所以还要添加其他的油才行。 如果是别人的话,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就会随意添加一样手边的食用油,但这样做却不符合黎锦的一向作风。 虽然阿诚认为她善于“五味调和”,不过对黎锦来说,“五味调和”不是她的特长,而是她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调和五味”,黎锦选出了三根小葱,都切成了葱花。 热锅中倒入适量葵花籽油,等油热了,便把葱花倒进去稍作煸炒。一旦见到葱花颜色变成黄颜色时,立刻将炸出的葱油倒入馅料中准备拌制。 现在,馅料虽然还是生的,但葱油与芝麻香油的香味,已经非常浓郁地飘荡在了厨房里。 那是一种,会让闻到的人,感到腹中饥饿的香气。 阿诚不由得赞叹道:“这包子馅好香!” 黎锦笑着答道:“我也觉得挺香的。” 黎锦闻到这种香气之后,多少感到有些饿了。幸好,等一会儿应该就能吃上包子了。 连炸过的葱花也算上的话,这些葱油,总量大概有三四钱的样子。 包子馅里加入这些东西,其实已经足够了。 但黎锦为了让食材的种类更加丰富,犹豫了一会儿,又往里面打入了两个生鸡蛋。 这样一来,馅料的黏稠程度就会进一步增强,馅料也就更不容易失水或松散了。 黎锦半捏半握地拿住了四根筷子。 她将掌心的四根筷子都松散地插在包子馅里,开始搅打。 搅拌包子馅,与搅拌其他用途的馅料,原理大致都是相同的。 通常在手里握着两到四根筷子,一直朝着一个方向,搅打上劲。 搅拌这种馅料的时候,不能随意胡乱地搅动。那样做的话,馅料就会变得散乱松弛,吃起来缺乏弹性和水分。 但如果始终朝着一个方向搅拌的话,馅料的质感就会越来越紧实。 对馅料进行搅拌这个行为,不只是为了各种原料均匀分布,也是为了提升馅料的口感。 几种食材所特有的味道,在搅拌时自然散逸到空气中。仅仅是闻到这种气味作为参考,就能大致断定成品必然感觉不错。 黎锦认真地搅打了好半天,一直到觉得再做下去,对馅料口感的提升也不会很大时,才停下了手。 她便先把包子馅放在一边,去看阿诚那边了。 阿诚应该也揉了半天面了吧?原本粗糙松散的面团,被阿诚动手处理之后,变成了一个很大、很光滑的柔软面团。 阿诚把揉好的面团拿到了案板上,又再用力揉搓起来,直到把原本扁圆的面团搓成了长条形状才算搞定。 然后,他拿起刀,把长条形状的面团,切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面剂子”。 值得一提的是,阿诚用刀切面团的时候,也与他用刀剁肉馅时一样,用的是刀背,而非刀刃。 阿诚之前说过用刀刃剁肉,可能会使得案板被切伤,出很多竹木碎屑,污染肉馅。 黎锦心想,阿诚现在用刀背切面剂子,应该也是类似的理由吧?他可真是谨慎。 长条形的面团,很快就被阿诚切割完成了。切出来的面剂子,大小非常均匀,简直就像用小秤称重过一般。 阿诚这边动手切面剂子的时候,黎锦则是在另一边往面剂子上撒上干面粉。这一步是为了防止面剂子彼此粘连,或是粘连在案板上。 干面粉撒完之后,黎锦便将面剂子逐一压扁。 之后,她便用擀面杖开始把这些面剂子擀成薄薄的圆形面片。 不过,阿诚切得快,黎锦却擀得慢。 当阿诚把面团都切割好之后,他便拿起黎锦擀好的面片,开始包起了包子。 装着拌制好的包子馅的盆里,放着一个汤匙。阿诚左手托着擀好的包子皮,右手则是拿着汤匙,往包子 74. 第七十四章 [] 黎锦稍稍地松弛了自己的表情,略带羞涩地继续笑道:“那就好。看见阿诚包的包子模样那么精美,真是让我自惭形秽,担心自己包的包子,会拖了阿诚包的包子后腿呀。” 阿诚轻轻摇头道:“那自然是不会的。将军这说的是什么话嘛?” 黎锦笑道:“那我可就随意乱包了啊。” 见阿诚没再说什么,黎锦便走到他的身边,也包了起来。 黎锦实在是不会包阿诚这种纤细精致的小包子,也缺乏学习这种包子包法的动力。 但包成自己会做的粗笨包子,她却也真心感到,若是放在一起,看起来会格格不入。 犹豫了一会儿,黎锦干脆包起了饺子。 既不是发面、又不是包子形状的东西,还能叫做包子吗?黎锦也搞不清楚了。 但是,带馅儿的食物,也只有包成这个形状的,是看起来比较好看,而她又会做的东西。 黎锦所包出来的,形状虽然是饺子,却不是常见的“元宝饺”,也不是“月牙饺”。而是相对而言,既稀有又美观的“麦穗饺”。 “麦穗饺”顾名思义,形同麦穗。外观特点是有着漂亮的“锁边”,看起来十分俏皮美观。 这种包饺子的手法,虽然是笨手笨脚的黎锦也做得来的,但一般人,往往还真没有掌握这个技术。 “元宝饺”与“月牙饺”的形状,只要是聪明一些的人,就算没见到别人包,只是看看饺子成品,或许也能自然学会。 而“麦穗饺”就不一样了。如果不是极为聪明的人,只看成品的话,是没法反推出来制作过程的。 黎锦会包这种较为稀奇的“麦穗饺”,是因为小时候看过外祖父包这种漂亮的饺子,她觉得很稀奇又很厉害,特意央求外祖父教给自己的。 包“麦穗饺”的时候,先将馅料置于饺子皮上,然后再对折饺子皮。捏紧对折过的饺子皮一端后,将捏住的部分往另一端用力一推。 每推一次,推过去的饺子皮附近,就会自然形成两道褶皱,此时再用手指交替将褶皱捏合,继续往那一端推。每次推过去之后,便重复上一步骤。 一直推到另一端之后,再用力将最后这一点没有封口的饺子皮捏合即可。 虽然步骤相对其他包法比较复杂,但这样包好之后,饺子皮上捏合的部分就会形成漂亮的纹理,如麦穗一般,因此得名“麦穗饺”。这是用繁琐来换取美观的做法。 虽然今天中午打算做的明明是包子,但事到如今,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黎锦也只能包一些“麦穗饺”同阿诚包的包子一起放入锅中了。 毕竟,她自己会包的那种简陋的包子,相比阿诚包的精巧包子,实在是太拿不出手了。 放在一起的话,黎锦自己都会先受不了的。 黎锦觉得,自己包的“麦穗饺”在造型上还算拿得出手。即使把这种“麦穗饺”同阿诚包的包子摆在一起,也不算辱没了后者。 准备蒸制的时候,锅中先倒入开水,再放上笼屉。 这时,如果有玉米叶或者白菜叶的话,应该把它们铺在笼屉上。这样蒸出来的包子,味道是最好的。 但黎锦手边没有准备这种东西,只能遗憾放弃了。 她把一般人家习惯使用的干净白布铺在笼屉上面,把包好的包子与麦穗饺一起摆放进锅里。 这一步完成之后,先不要直接放在火上蒸,而应该盖上锅盖,静置一段时间。 这个步骤叫做“醒面”,又叫“饧面”。 “醒过”之后的面团,会更加柔软细腻,蒸制出来的食物外形与口感也会更好。 在室温下“醒面”也可以,但是如果放在温暖湿润的环境下的话,则“醒面”的效果更佳。 所以,黎锦才在锅里倒入开水。这样做,是人为制造一种温暖湿润的环境,加速“醒面”的所需时间,并且改善“醒面”的效果。 “醒面”大概要花去一炷香的时间,再不耐烦急着完工,也最好等上一盏茶的时间。 所以,这段时间,先做些别的事情吧。 黎锦想起了早上剩下的那些面条,做炒面是不够的,只能做成些零食了。 她找了个小一些的平底锅,先热一下锅,之后在锅里倒入一层油润锅。 当锅中的油稍微烧热的时候,黎锦便用筷子挑起几根面条,小心地放在锅里,让面条自然地形成类似小饼的扁平形状。 铺出了第一张小饼之后,再夹起几根面条,让它形成另一张小饼。 这样挑上过几次之后,剩下的面条便都铺在锅里、成为小饼的形状了。 黎锦盖上了锅盖,但时不时又掀起来,随时看看小饼的状态。 这个过程的时间是非常短的,所以不能松懈、更不能离人。 经过感觉难以计算的短暂时间之后,小饼的底部已经凝固了,黎锦便将小饼逐一翻了个身。 刚煎好的小饼底部,颜色是金黄色或黄褐色的。 它的颜色,与煎制的时间、以及放在锅里的位置有关,只要色泽变黄了,而且没有煎糊,就都是正常现象,不用在意。 翻身之后,再这样煎上一小会儿,最好再给小饼翻个身。这一次,数十五个数就可以了。 数过十五个数后,黎锦就用筷子把锅中的小饼都盛进了碗里。 小饼之上撒上些适量的胡椒粉和盐,再用筷子反复翻动一会儿即可。 至此,这种“面条煎饼”就做好了。 名字虽说叫“面条煎饼”,但其实算是著名小吃“馓子”的变种,口感也十分神似。 “阿诚,来吃这个吧。”黎锦招呼阿诚,让他先来与自己一起吃下这些新出锅的零食。 炸馓子所需的用油量太大了,黎锦可舍不得,所以面条煎饼是煎出来的。 煎制的时间不长,用油量也算是不多,黎锦觉得这么做,还算让她不太心疼。 这种面条煎饼的口感,与其说是酥脆,不如说是外酥里软。 只是在表面有一层诱人的金黄色外壳,但里面的部分还是柔软细腻的。 加入椒盐之后,能够让面条煎饼吃起来更加有滋有味。不至于 75. 第七十五章 [] 一开始,拎着篮子的人不是自己吗…… 到底是由于什么原因、又是在什么时候,拎着篮子的人居然会换了一个的呢?黎锦想到这一点,不由得有些迷茫,她居然不记得走路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算了,不想这种小事了,黎锦依然敏捷灵巧而不失悠然地走着。 “爹爹!”黎锦进了父亲的屋子,便出声呼唤老将军。 “小鱼!”老将军看到黎锦来了,不由得又惊又喜,他春风满面,笑逐颜开,想来心情是极好的。 以往黎锦进父亲屋子的时候,他好像都在做些活计贴补家用的样子,但今天倒是没有。 此时,老将军只是气定神闲地在喝着茶而已。但他这副悠闲的模样,让黎锦感到恍惚,甚至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看着父亲的模样,黎锦朦胧间记起了她的小时候。抑或是,她离家去当将军之前,他在书房中常常会有的模样。 黎锦百感交集,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这种感受。思前想后,她决定还是不说了。 黎锦道:“爹爹,孩儿蒸了一些包子,姑且拿来孝敬您的。若是您吃不完的话,便分给家人们一些吧。” 老将军看看黎锦拿出来的那些包子,便道:“居然有这么多么?这要包很久吧,我的小鱼真能干。” 黎锦听了,脸就微红了起来。她拿来的包子,大部分都是阿诚包的,这一点,她自己当然知道。 但是,她却又不好意思开口纠正父亲的错误认知。 黎锦道:“这不算什么啦。我要走了,我还没吃午饭呢。” 老将军道:“小鱼不吃包子么?” 黎锦道:“吃啊。我要吃的那部分包子还没蒸呢。不说啦,我要回去了,下次再来。” 老将军若有所思,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也是没说出口。 老将军只是道:“那小鱼便快回去吧,不耽误你做饭了。” 不耽误你做饭了?父亲说的算什么嘛……好奇怪啊。 黎锦总觉得父亲的这口气有些别扭,但她对这种风格其实也有些习惯了。父亲从自己有记忆以来开始,便是一个颇有些奇怪的人了。 黎锦怀着些许迷惑诧异的心情,从大杂院出了门,便往“紫竹小院”的方向快步步行起来。 黎锦是真的有些着急往回走,她和阿诚的中午饭还没吃呢。 她走了才几十步,衣袖就被人扯住了。 黎锦回头一看,阿诚可怜巴巴地拽着她的袖子。 “怎么啦?”黎锦看得一头雾水,困惑地问道,“阿诚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 “有啊。”阿诚委委屈屈地说道,“将军走得太快了。阿诚追得有些累,想央求将军放慢速度。” 黎锦这才想明白了阿诚的意思。 阿诚的体力明明应该比黎锦好,走得却不如她快,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难道是因为,黎锦生来骨骼清奇,是天纵的轻功奇才吗? 怎么可能……自己又没练过轻功。黎锦觉得自己的突发奇想很是可笑,不由得苦笑着摇了摇头。 算了,为了中午饭,先蒸包子吧。 回去“紫竹小院”之后,黎锦和阿诚又把第一锅装不下的包子们,给装到了第二锅里,蒸了起来。 上次的时候,因为着急,第一锅是用开水在下方升温来“醒面”的,第二锅就不需要了。 从第一锅醒面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就算不特意醒面,面也已经自然醒好了,直接下锅就可以了。 这锅包子,照例是冷水下锅。悠闲地慢慢蒸着,什么时候开锅了,再算时间。 而在等待的时候,黎锦和阿诚继续说着闲话。 黎锦道:“阿诚,你说我把那家铺子给兑下来的话,生意真的能火吗?” 阿诚不假思索地道:“别人不能,将军就能。” 黎锦道:“为什么呢?” 阿诚道:“将军又聪明,运气又好,自然做什么事情都会顺利的。” “聪明就算啦。别总夸我这个嘛。”黎锦心想,聪不聪明,她自己还不知道吗? 阿诚又道:“不仅如此,将军还特别能干,又善于发现与运用人才。” 黎锦笑道:“阿诚在说什么?我怎么不知道我有这个本事?我发现与运用哪个人才了?” 阿诚道:“阿诚不能算吗?” 黎锦就沉默了片刻,这话可怎么接?真不像是阿诚的风格。 黎锦想了想,道:“算。阿诚有些方面比我强多啦。” 阿诚似是没料到黎锦会这么回答,一时哑口无言,脸也红透了。 呆呆地顿了一会儿,阿诚才道:“将军莫要说取笑阿诚的话,阿诚惶恐,是禁不起将军的夸奖的。” 黎锦疑惑道:“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吗?阿诚比我强的地方多着呢。” “将军可是暗示阿诚不听话,抢了将军的风头?”阿诚无精打采道,“若是如此,阿诚以后便笨些、弱些是了。只希望将军知道,阿诚是最听将军的话的了。” “当然不是啊?!”黎锦惊讶道,“阿诚怎么会这么想呢?!我才没有这个意思!!!” 阿诚怯生生道:“将军真的不是这个意思吗?” “不是不是不是!当然不是!”黎锦急得罕见地提高了音量,大声说道,“阿诚你怎么总是这么想呢?我绝对没有‘敲打’你的意思,以前没有,以后也不可能有!” 阿诚用略带柔弱感的声音说道:“真的没有吗?” “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的。”黎锦道,“阿诚你怎么总是胡思乱想?我是那种嫉贤妒能的人吗?” 阿诚不知所措地答道:“阿诚不是那个意思,将军当然也不可能是那种人,但是……” “阿诚,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左膀右臂的。”黎锦用温柔而坚定的声音说道,“你跟我说你想要‘藏锋’,难道是想断了我的左膀右臂不成?” 阿诚听了,睁大黑亮清澈的眼睛,又高兴又有点难以置信地说道:“将军说的,是真的吗?” 76. 第七十六章 [] 在蘸汁里加这样形状比较完整的蒜,蒜味儿自然相对不足。 但黎锦真不在乎这点小事。她就喜欢偷懒,为此,有时可以牺牲食物的一部分滋味。所以就这样吧。 包子的蘸汁,在京城的主要流派,应该就是“三合油”吧。 三合油者,醋、酱油、芝麻香油之混合也。这种蘸汁的配料相当平凡,但用途却极为广泛。 不仅可以用来做包子、饺子、馅饼、锅贴之类的蘸汁,还能用来拌面、拌粉和拌凉菜。 这种混合的蘸汁,由于材料常见,味道清淡,不会掩盖食材本身的风味,因此颇受民间欢迎。 黎锦将蘸汁调好之后,就把锅盖拿了起来。 因为这不是小笼包的关系,倒也不必特意把包子的笼屉端出来,拿到桌上吃。 只掀开锅盖,夹上一盘子包子,在桌子上吃盘中的包子,再把锅盖盖回去就可以了。 黎锦便夹出了一盘包子,摆放在自己与阿诚之间,两人同吃这一盘包子。 这中间掺杂着黎锦包出来的“麦穗饺”的包子,卖相还真不错。 在黎锦看来,掺着摆放两种形状不同的包子,倒比只摆放一种包子更为美观,不过这可能只是她想象出来的错觉。 因为是烫面而非发面的,包子皮非常薄,似春饼一般、却比春饼更薄。 而且,可能由于吸收了不少馅料中的油水的关系,包子的外皮颜色变成了半透明状态,从外面居然直接可以看得见是什么馅料。 这包子里面,如果包裹的是韭菜鸡蛋之类的、颜色鲜明的馅料的话,从外面一定能看得清清楚楚。 但羊肉萝卜馅的颜色,实在有些暗淡不起眼,所以看起来不怎么明显,倒是有些遗憾了。 但这无所谓,只要不耽误美味程度,就不是大事。 这些包子,形状非常小巧,与水饺相比,也不过是略大上一圈而已。 虽然不是小笼包,但大小体积其实也差不多。 论大小与形状,阿诚包的包子,倒是与京城的著名小吃“羊眼包子”十分相似。 如果说与羊眼包子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大概是,小吃界的羊眼包子是发面的,而阿诚包的十八个褶儿的包子、以及黎锦包的“麦穗饺”形状的“包子”,包子皮都是烫面的吧。 黎锦夹起了一个阿诚包的包子,再度在心中感叹他真是心灵手巧、技艺精湛。 近距离一看,这小包子的皮,显得格外单薄而透明。其薄如纸,而且颜色也细腻莹洁,呈现出玉色的光泽。 刚蒸好的包子,就算从取出来、放在盘子里到开吃,已经晾了一小会儿,肉馅也依然是滚烫的。 黎锦不敢像吃其他食物一般,直接咬下去,更不敢豪爽地整个放进嘴里咀嚼。 思前想后,黎锦只好在包子上先咬开小口,让肉馅中的热气,随着小口冒出去。 但是,事情的发展却并不如黎锦所愿。 包子上咬开这个小口之后,原本蕴含在肉馅中的汤汁,突然顺着这个小口流淌了出来。 好在,包子本来就不是悬在空中,而是悬在装了三合油与刀拍蒜的混合物的碗上方。 这样一来,些许汤汁,便滴落在了调好的蘸汁上。 因为黎锦拌馅的时候,并没有放进皮冻之类的配料,所以汤汁的主要成分,应该是羊油吧? 顺着咬开的小口滴落的汤汁,流淌出来的速度虽然很快,但羊油相比别的油脂,似乎格外容易凝固。 仅仅是滴落在蘸汁上这种程度的降温,就已经让羊油在蘸汁的表面凝固出了小小的圆片。 这种凝固的羊油,颜色是半透明的白色,令人联想起蜡烛油滴落在器物表面上的状态。 不过,比起眼看汤汁莫名流淌出来的不快,黎锦却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用筷子夹住的那个包子上。 从咬开的小口中跑出来的,不仅有滴落的汤汁、散发的热度,还有更重要的东西,便是诱人的香气了。 那是一种由羊肉的鲜美、萝卜的清甜以及香辛料独有的浓香,混合出来的香气,闻一闻,就知道这包子的馅料会有多么美味了。 为了让热气尽快散发,黎锦将夹在筷子上面的包子,轻轻地摇晃着。 一缕缕不太鲜明的热气,也顺着包子的开口,散发出来。 应该……差不多能下口了吧?黎锦犹豫地思索着。 该不该再等等呢?可是这包子真的好诱人啊。 况且,羊肉馅的包子,若是拖到冷了,一定会很难吃的…… 最后,黎锦还是决定相信自己的判断,将包子整个放进了嘴里。 说起来……这么吃东西,是不是不太像大家闺秀? 黎锦想起这个问题,突然感觉有些混乱,并且想起了很久以前的记忆。 她十来岁的时候,曾经去参加过未成年贵女们的一个聚会。 聚会的主题是什么,黎锦当时就没有搞清楚过,现在更是一点都记不得了。 因此,吸引黎锦的东西,当然不可能是那个她根本不明白是什么的聚会主题,而是摆放在好多个桌子上的美食。 因为是贵女圈的活动,主办者与参加者自然非富即贵,所以水果、点心以及凉菜之类,都是用纯银的盆子装着的。 每个盆里,都配着两三把公用银制汤匙或是夹子。 想吃东西的女孩子,可以到统一的地点,领取银制的专属餐具。先用公用的汤匙或夹子,把食物盛到自己用的餐具里,再到布置好的桌椅上就餐。 若是不喜欢在桌椅上就餐,端着餐具到角落里吃、或是边走边吃,应当也都是可以的。 黎锦当时看到了一种点心,它的名字可能叫“栗子酥”或“板栗酥”,也可能根本不是按黎锦猜测的方向命名。不过,对这个回忆而言,它叫什么,也并不重要。 这种点心,可能是烘烤出来的吧。它的大小,像个大李子,形状圆溜溜的,只底部是平的。 外皮是金黄色,非常漂亮诱人,应该是在外部刷了 77. 第七十七章 [] 虽然性格上有些不太明显的男子气,但黎锦的本性,其实又是很温柔随和的。 既然大多数人都这么做,那么自有这么做的道理,黎锦对此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人家觉得开心就好吧,黎锦本来也没打算指出来,更不太可能去理直气壮地做其他跟她们对着干的事情。 黎锦只是认为,珍惜食物以及其他的东西,比所谓的礼仪风范重要而已。所以她理解但不同意一些其他女孩子的做法,也完全不想向她们学习。 说来也怪,明明黎锦生来就养在富贵人家,没有匮乏缺少过什么的记忆,她唯一贫穷过的日子,也就是前几天了。 但黎锦好像,从小就很有吝啬心态、以及排斥糟蹋东西的倾向了,真不知道为什么。 黎锦的家教也是很宽松自由的,只要不犯下大错,没有人会刻意去教导她怎样做、或是不要怎样做。所以,也不是源于家教的影响。 黎锦怎么推想回忆,都想不出、记不起来会生出这种性格的原因,大概是天性使然吧。 珍爱食物的天性不能改变。因此,为了避免被贵女们异样的眼光注视,所以,之后黎锦便端着装点心的盘子,到无人的角落里吃了。 从这件事情上,年纪不大的黎锦学会了一个道理:出门吃东西,应该自带银制餐刀。 黎锦在家里是长女,而且母亲很早就不在了,没人教过她这些微妙暧昧的规矩。 以后,黎锦再参加类似的聚会的时候,都会自带银刀。并且在吃她想一口含进嘴里的食物的时候,躲到他人目光所不能及的场所,再从容进食。 这种聚会,明明重点不在吃上,而是贵女们交朋友的场合。但因为黎锦总是为了吃东西而避开他人视线的关系,她也没机会结交上什么朋友。 自己当时真是做了好没有意义的事情、学会了好没有用处的知识呢。黎锦在心里感叹。 本来只是打算吃这个包子,竟然回忆起了古老陈旧的记忆,黎锦也是对此感到颇为恍惚。 但这记忆,也不是只有那些无聊的内容。 在回忆的过程中,黎锦忽然也记起了,当年未曾留意到的一些细节,让她不由得在意了起来。 黎锦的记忆力,虽然并不是真的很糟糕,但也很需要随缘对待。她的性格还是比较迷糊脱线的,就连最近几天发生过的事情,都有很小的可能会记错。 但不可思议的是,十年前、甚至更早的记忆,有时却反而可以轻易翻阅得出来,就连细节也没有丢失多少。 这么说起来,仔细想想……在那个聚会上,黎锦好像也曾看到过,一个穿紫衣的年长女孩来着? 不过,两人当时并没有什么交集,连话也没有说过。 所以小时候的黎锦,就根本没有把当时聚会上的这件小事放在心上。 但现在想想……那女孩的神态气度,倒是很像莲湖郡主连琥呢。 不会这么巧吧?黎锦不由得在心里嘀咕起来。 但仔细想想,至少年龄,倒也对得上。 黎锦依稀记得,那个紫衣女孩生得颇为丰腴。如果那个年长姑娘真是连琥的话,她这么多年来,倒真是清减了不少。 也许,那个年纪的女孩子,可能容易发胖?是与过了那个年纪,本来就会自然消瘦一些有关系吗。 不过,黎锦的身材,倒是从小时候起算得上很苗条了。 回忆起这些岁月往事,黎锦忽然很想念连琥。 虽然之前跟对方交集不多,但连琥对自己的帮助,却是让黎锦十分难忘。 黎锦总觉得,连琥就像自己的“福星”一样。不过,这也可能只是黎锦的错觉。 虽然从立场上来说,连琥应该是黎锦看不顺眼、处于敌对状态的对象,应该疏远才对。但是,连琥又确实对黎锦非常友善。 这种复杂的关系,让黎锦既想亲近对方,又有些心情复杂。 也许应该找个时间去看看连琥吧,莲湖郡主,好像是很希望自己多来找她玩的。 而且,去找连琥玩的时候,还能顺便看看自己的旧居。虽然,现在的处境,若是看到自己原本的家,黎锦应该还是会感到难受的。 虽然心中有百般纠结,但黎锦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要找个时间去看看连琥。 在那之前,还是先边吃包子,边想接下来的计划吧。 将包子整个放进嘴里,再闭上嘴咀嚼的感觉,算得上很奇妙。 包子的馅料,口感是饱满多汁的。 萝卜丝吃起来甜甜的,不仅完全没有苦味,也没有萝卜经常会有的类似药味的怪味。 用来作馅的这种萝卜,似乎是一种叫“水果萝卜”的新品种。生吃的时候,除了微微有些辣之外,就像水果一般甘甜多汁,很受大家欢迎。 就连不怎么偏好萝卜的黎锦,都觉得这种萝卜的味道相当鹤立鸡群。 而羊肉更是美味,不仅肥瘦适中、非常之鲜嫩,而且吃起来还很有弹性、颇为俏皮。 馅料中手工精心切成大颗粒状的羊肉丁,吃起来口感很是奇异玄妙。非但完全不柴不硬,而且那种“完整”的口感,是剁烂得如同肉泥一般的肉馅,完全无法比拟的美妙。 也许由于脂肪含量很高的关系,这种肥瘦相间的羊肉,如果蒸煮的时间足够长,肥肉就会融化成类似浓稠汤汁的状态。这种汤汁如果滴落在什么东西上,温度下降、凝固之后,就会变成蜡油状。 而且,蒸煮时间足够长的话,肥肉一旦变成羊油,油腻程度竟然反而会下降许多,而肉香味却会进一步提升。 这种由于加热肥肉的时间很长而生成的羊油,搭配清甜的萝卜,居然倒有些清爽温柔的感觉。 包子皮蘸了加蒜的三合油,吃起来很有滋味。感觉上,这样的搭配,就算只是厚度像包子皮的薄饼,吃起来也是美味的,更何况这是包着巨大馅料 78. 第七十八章 [] 不知不觉间,吃下了大约十七八个包子的时候,黎锦才意识到自己吃的数目真有些多了,便决心停下来。 但是,这包子实在是太好吃、太诱人了。即使算不上黎锦记忆里吃过的最美味的包子,也应该是黎锦印象中吃过的最美味的羊肉包子了。 食欲与节制,就这样在黎锦的心中争斗了好一番。最后,她又多吃了一个,才终于停了下来。 这虽说有些贪婪,但已经是她克制食欲、节制取得胜利的结果了。 因为在准备放下筷子的时候,黎锦本来打算再吃三个的。能克制住饕餮的冲动,让自己只再吃一个,其实也算很难得的行为了。 嘴馋其实问题不大,但贪吃就……可真是有些糟糕。以后还是在这方面节制一些吧,黎锦很内疚地想着这方面的问题。 放下筷子之后,黎锦才惊讶地发现,她自己包的那些麦穗形状的蒸饺,居然全都被阿诚吃光了? 麦穗形状的蒸饺,黎锦本来就包得不多。与阿诚的工作量相比,黎锦自然更是远不能及。 阿诚包了五十来个、十八道褶儿的漂亮小包子,而黎锦只包了二十七八个、麦穗形状冒充包子的精巧蒸饺而已。 两人包的包子与蒸饺的数目,黎锦并没有仔细数过,但是大概的个数,她当然是记得的。 麦穗形状的蒸饺,黎锦一个都没有吃到,她对这一点十分确定。 但是,现在无论是盘子里、还是锅里,一个麦穗形状的蒸饺都没有剩下,那显然是由于阿诚一个人全都吃掉了的缘故。 大部分时间都显得天真烂漫、大而化之,但偶尔却会敏感多疑起来,这实在是黎锦的一个毛病。而她却又不愿改变自己的习惯,这一点可能也是挺不妙的另一个坏毛病。 比如现在,黎锦居然会因为如此小的一件事,想到莫名其妙的事情,不自在起来。 阿诚把麦穗形状的蒸饺都吃掉了,难道是因为他觉得这种形状的蒸饺更好吃吗?这不合理吧? 那就是因为别的理由了……会是什么呢? 莫非是因为……阿诚嫌弃这种蒸饺混在漂亮包子里不好看也不整齐,又不好意思开口打击黎锦自信,无奈之际,干脆亲自动手消灭它们,这样一来,包子们看起来就好看又整齐了,这种理由吗? 那阿诚与自己的想法,可太不一样了。黎锦也因此稍稍地觉得有些沮丧。 黎锦一直在吃包子的原因,当然不可能是因为,嫌弃自己做的蒸饺不好看或不好吃。不过,却更也不是因为,觉得阿诚包的包子们不如自己包的好看,所以要消灭它们,以防有碍观瞻。 而只是因为,黎锦觉得包子与蒸饺的数量明显不一致,这一点让她感到有些别扭,仅此而已。 所以为了取得数量上的平衡,黎锦就故意只吃包子了。 这样一来,如果阿诚不是只吃蒸饺的话,包子与蒸饺的数量,就会在某种程度上达成平衡。 但是因为阿诚只吃蒸饺的关系,所以两者的比例就没能平衡。事到如今,现在能吃到的,也只剩下阿诚包的那些小包子了。 没能让包子与蒸饺的数目变得势均力敌,黎锦多少觉得有些可惜,但也不是那么值得在意的事情。 稍稍想了一会儿,她也就不怎么感到别扭了,但还是对阿诚的动机有些介意。 “阿诚啊……”饭后,闲坐在桌边的时候,黎锦突兀地问道,“你为什么要一直吃那些‘麦穗饺’呢?” 听到黎锦突兀的问题,阿诚可能是有点被吓到了,他愣在那里,一时没有说话。 “那些‘麦穗饺’,难道是将军自己想留着最后吃的吗?”阿诚终于艰难说道,“阿诚不知道啊。如果知道那些是将军想留到最后自己吃的话,阿诚肯定是不会吃的。” “啊?不是,我没有那个意思啊。”黎锦对阿诚的反应感到困惑,她茫然地说道,“我只是单纯想问一下……到底为什么,阿诚要盯着‘麦穗饺’,把它们都吃光了,而已啊。” 阿诚胆怯而笨拙地说道:“因为……阿诚看将军都没吃啊,阿诚以为将军更喜欢吃阿诚包的包子呢。阿诚很高兴,所以就吃了将军包的‘麦穗饺’……” 黎锦一时不知该做什么反应,她微微窘迫道:“原来是这个原因吗……” 阿诚露出更加心虚软弱的样子,道:“难道……这些‘麦穗饺’是将军打算留在最后吃的吗?阿诚果然是误会了?阿诚没有想到这一层用意,真的很抱歉。将军,对不起了啊。” “不……倒也用不着为这件事道歉的啊。”黎锦很尴尬地说道,“本来,我也并没有那个意思。只是……” 自己不吃麦穗形状的蒸饺的理由,黎锦本来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感觉这么做幼稚得实在像个小孩子。 但她又想了想,自己若是不说的话,阿诚怕是永远也猜不到的。 他若是以为那无心的行为触怒了黎锦的话,一定会很内疚吧?所以想来想去,黎锦还是决定对阿诚坦诚相告,她感觉这样做也许比较好。 “我包的那些‘麦穗饺’,当然不是打算留到最后吃的啊,毕竟馅料外皮都完全一样,只有包法不同嘛。会留到最后吃的东西,一般来说,都是味道和原料上有所不同的吧。” 阿诚轻声说道:“真的吗……” “我没吃‘麦穗饺’的原因,只是因为‘麦穗饺’数量比较少而已。我想,多吃些阿诚包的包子的话,包子和‘麦穗饺’的数量就会变成‘一半一半’了,比较平均嘛。”黎锦微笑着说道,“就好像‘比赛’或‘战争’,有两方以上的‘势力’,并且势均力敌,才更有‘看头’,不是吗?只有一方‘势力’的话,感觉太单调啦。” 阿诚听了黎锦的解释,这才稍微放松下来,也看不到之前那胆怯软弱的表情了。 他的长睫毛扑闪了几下,黑 79. 第七十九章 [] 黎锦镇定自若地说道:“我明白的。我原本也没有在这方面讨价还价的意思。” 大娘认真地审视了一番黎锦,问道:“你们是打算要做‘夫妻店’的吗?” “夫妻店”的意思,黎锦一开始居然没有反应过来。 她不是不知道这个词的意思,而是无法把这个词与自己联系起来,也就因此有些听不懂。 别人对她自然说出的这番话,当黎锦终于想明白含义的时候,她不由得羞涩不已。不仅脸上发热,连耳朵都火热了起来。 黎锦道:“我同他并不是夫妻关系。应该算是‘合作伙伴’吧。” 阿诚在一旁羞涩地轻轻笑道:“也可以说是她的‘家臣’。” 阿诚难得在黎锦对外谈话时开口,黎锦不由得转头看了看他的模样。 但阿诚羞涩笑过之后,便什么都没说,只是依然保持着小狗般无邪的样子。 “原来是这样的关系,我误会了。”大娘道,“那我换个问法,你们是打算就靠两个人经营这饭庄吗?那会很辛苦的。” 黎锦在这方面没什么概念,她想了想,才道:“应该不会这样的,也会叫别人来工作吧。” 大娘道:“既然如此,我记录过了,我们这里原本雇佣的人,他们每人的情况资料。如果你真的盘下来我家店的话,这些东西你可以看一下。” 这位大娘居然还做了这方面的记录?黎锦听得有些惊奇。 她想了想,点点头道:“谢谢,我会看的。” 黎锦本来是觉得有这家商铺,正好让大杂院里的仆人们过来工作的。若是再雇佣外人,可能不太方便,也缺少位置。 但这毕竟是别人的好意,她也就没有直接表示拒绝。 大娘道:“这里的账房先生,是我家老头儿的外甥,我们走了,他也打算跟着我们走的。你们还要自己想法另找个可靠的账房先生,若是实在找不到,也只能自己兼任啰。” 黎锦又点点头,道:“我知道了。谢谢您的提醒。” 开店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要考虑的方方面面居然如此之多。黎锦不由得微微头疼起来了。 大娘又道:“开饭庄所必须用的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等等物品,你们是打算用新的,用旧的?” 黎锦被这个问题问得一呆,她道:“我是想用新的啊……用旧的还有什么额外好处吗?” 大娘道:“桌椅板凳锅盆这些笨重的身外之物,我们要去南方,自然不可能带着走了,你们若是想要,我就白送给你们。你们若是不要,我就廉价转卖掉了。” “二十两银子原来只卖个空店铺么?”黎锦奇道,“我还以为,二十两银子买下来的,本来就包括店里的所有东西在内呢。” 大娘道:“没错,二十两银子本来就是店铺的价格啊。就算桌椅这些器物送给你们,碗盘筷子也不可能白送给你们的。” 黎锦迷惑地问道:“为什么呢?” 本来,她接手这家店,新开张时也没打算用旧的碗盘筷子的。 但听大娘的口气,餐具似乎还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可能白白送给自己? 难道,他们还打算,把客人用旧的餐具带到南方,到那里再继续使用旧物不成? 真是奇怪了……黎锦对此很是想不通。 “嗯……小姑娘,你莫非是……”大娘疑惑地问道,“没去过大一些、高级一些的饭庄吃过饭么?” 黎锦听了不好意思,有些僵硬地答道:“确实没有,我以前不常出门的。为什么突然问我这个问题啊?这很……重要吗?” 大娘道:“因为高档一些的饭庄,餐具都是银制的。小姑娘你好像不知道这一点呢。” 黎锦有些呆滞地答道:“原来这样啊!我确实刚刚知道呢。” 大娘温和地说道:“银子做的餐具,不仅仅可以用来试毒,而且,食物若是不新鲜的话,放到银盘银碗里,餐具就会变黑。闪闪发光的银器,是这家饭庄,菜品洁净的证明。” 黎锦道:“那若是用久变黑了的话,岂不是很麻烦吗?” 大娘道:“这倒也不算麻烦,用醋、盐、碱擦洗就行了,这些常见的东西,都可以把黑迹擦下去的。” 黎锦点点头,她也是用惯银器的人,其实也知道这些技巧的,只是随口担忧一下而已。 大娘又道:“我们做吃食行当的人,最要对客人负责。给客人吃的食物,都要是干净新鲜的东西才行。所以,用银制餐具盛装饭菜的饭庄,是为了给客人看自己的食物有多么新鲜干净。” 黎锦似懂非懂地道:“原来如此。” 大娘道:“除此之外,若是遇到战乱或是荒年,干不下去的时候,把饭庄一关上路了,餐具就能当作盘缠。” 黎锦睁大了眼睛,道:“好有道理,原来是这样啊。” 大娘道:“所以高档的饭庄酒楼,都是要用银餐具的。若是你用陶瓷竹木的餐具上菜的话,客人会觉得档次不够,对买卖也会有不好的影响。我们这里原是面向比较富裕的客人的饭庄,所以用银制餐具。若你是只想做平民百姓的生意,那用陶瓷竹木的餐具,倒也没有问题。” 黎锦听了,有些沮丧地道:“原来如此。” 大娘道:“所以,你要么置办新的银器,要么买下我们用过的旧餐具。你觉得哪种好?” 黎锦苦恼地道:“我不知道……可不可以用镀银的餐具凑合呀?” 大娘道:“最好不要。镀银的东西,手感重量都不一样,细心的人都能分辨得出来。” 黎锦道:“他们会不会嫌弃餐具是旧的?” 大娘道:“银餐具无所谓新旧的。很多人家自用的银餐具传了好几辈子呢。” 黎锦道:“这样啊……” 大娘道:“你若是要买的话,我可以便宜一些卖给你。” 黎锦道:“便宜一些……是多便宜啊?” 黎锦心里有些疑惑,银器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一种货币,怎么还能降价呢? 就算已经破烂、陈旧不堪 80. 第八十章 [] 离开这家商铺的时候,黎锦的心情,其实算得上有些沉重。 她不是真的拿不出钱来。 毕竟已经有了那一大笔横财,回头只要再挖出些银两就足够了。不过这样一来,之前下了一场大雨才冲刷掉的挖掘痕迹,就又会重新出现了,多少觉得有些可惜。 真正让黎锦心情沉重的原因,是她没想到,开饭庄的成本居然如此之高而已。 黎锦以前也不怎么亲自购买东西的,尤其是不动产,从来没有过购买的机会。而且,她更是没有料到,饭庄的餐具,居然比饭庄本身还要昂贵。 由于要花费的钱,实在太超出她的预算的缘故,就算经过计算后,心里勉强可以接受,黎锦也觉得,自己必须冷静下来、好好想想,之后才能作出决定。 归家的路上,黎锦罕见地看到了卖葡萄的商贩。 这家的葡萄不按称重、而是按“串”来售卖的,一串五文钱。 葡萄串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木板上,看起来完整而又美观,品相很是不错。 但吸引黎锦注意的,倒不是这些葡萄串。她不讨厌葡萄,但也没喜欢到只是偶遇就会想买下的程度。 黎锦真正关注的,是旁边摆着的大量葡萄粒。这些葡萄粒是按筐卖的,也就是从完整的葡萄串上掉落下来的零散葡萄粒,一筐十五文钱。 虽然葡萄的售价也就那样平常,只是很普通的价格而已,但是,葡萄粒的价钱倒真是便宜。 黎锦不太清楚一筐葡萄准确的重量,目测过去,怎么也有五六斤吧?而且,筐子也是有成本的,就算保守些说,一个筐子怎么也值得两三文钱吧? 所以四舍五入的话,五六斤葡萄粒只要十文钱左右,感觉还真是便宜。 黎锦思索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开口跟卖葡萄的小贩讨价还价了一番。 最终,她是以十三文钱一筐的价格,买下了一筐葡萄粒的。 买下之后,黎锦便用上两手捏着筐边,把葡萄粒拿回了家。这种筐子没有提手,搬运真是太不方便了。 “紫竹小院”这个宅院有个好处,不仅面积很大,而且四处都可能藏着什么,被以前住在这里的人丢下来的家什。 黎锦和阿诚翻找了一番,果然找到了一个很大的坛子,算是能装下这些葡萄粒的容器。 坛子外壁擦干净之后,黎锦又烧了沸水,烫洗了坛子内部好一会儿,才算完成了清洁消毒的卫生步骤。这样清洁好了,才先放在那里晾着,等待风干了。 之后,黎锦对阿诚说道:“阿诚,你会酿葡萄酒吗?” 阿诚愣了一下,微窘道:“这个……阿诚确实不会。没机会学过。” 黎锦又对阿诚问道:“阿诚,你会做葡萄干吗?” 阿诚更加有些窘迫道:“这个……阿诚也不会。也没机会学过。” 黎锦笑道:“那就好办啦~” 阿诚惊诧道:“啊?” 黎锦再微笑道:“嗯……那太遗憾啦。” 【按:根据小品化用的梗。】 阿诚困扰地、微微皱起了柳叶形的细黑眉毛,似是不太理解黎锦的说法,却还是点了点头。 黎锦开口询问阿诚之前,倒也没对此抱着多大的希望。 黎锦在小时候就听大人提过,大夏的人不擅长酿制葡萄酒,酿出来的常常酸涩难喝。 所以,好的葡萄酒多是西域或西洋进口而来的。这种异国葡萄酒,价钱昂贵,还有些供不应求,少数富贵之人才能喝得到。 而在民间,葡萄酒几乎没有销售。就算有,也因为味道不好而不怎么受欢迎。 葡萄干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出售的葡萄干,多为西域那边送来的,京城这边的人,似乎不会制作葡萄干。 所以,这葡萄粒一旦从葡萄串中掉了下来,由于京城的人多半不知道如何处理的关系,葡萄粒也就几乎等同于烂葡萄了。这样一来,自然卖不上什么价钱,只能降价到近乎白送处理了。 幸好,黎锦因为喜欢读书的关系,恰好知道怎样加工处理这种葡萄粒。也因此,她才能捡些便宜,买上一筐回家的。 在加工之前,先要进行初步的拣选。 黎锦拿了个大盆过来,又找到了两个小板凳,同阿诚一起,坐在了彼此的对面。 黎锦开口指示道:“阿诚,你先和我一起挑选葡萄粒吧。拣选出完好的葡萄粒装在盆里,腐烂、破损的葡萄粒,就挑出来不要,丢在一边。” 阿诚像是松了口气一般,安心地说道:“那太好了,这种事情阿诚还算做得来。幸好能够帮得上将军的忙。” 黎锦微微笑道:“阿诚这么能干,怎么会帮不上我的忙呢?” 阿诚真像是一只担心被主人抛弃的小动物……黎锦不由得产生了这个念头。 难得有一两件阿诚不会做的事情,他竟然就这么妄自菲薄起来。 黎锦看在眼里的时候,心中的怜爱之情也莫名地洋溢而出。 她甚至想对阿诚说些,类似“放心吧,我不会放弃、抛下、赶走你的”这样的话。 但总觉得,这种话若是说出来的话,感觉实在太突兀了。而且,她也实在一直找不到能说出这种话的时机,实在可惜。 “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好了。阿诚希望永远能帮上将军的忙。”阿诚微微有些沮丧地说道,“若是阿诚一时做不来的事情,也请将军不要不耐烦。等等阿诚,阿诚会努力学习的。” “嗯……”黎锦听得欲言又止、止言又欲,只是一直盯着阿诚的脸。 阿诚的脸红了起来。他试图避开黎锦的目光,注视着自己鞋子的位置。 “将军为什么一直看阿诚的脸啊……”阿诚轻声说道。 “嗯……”黎锦发出了柔软的鼻音,沉吟着说道,“我能摸摸阿诚的头吗?” “啊?!”阿诚显然是被黎锦突如其来的要求吓到了。 他那如同高级瓷器般精致的小脸上,浮现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似乎对此颇为震惊。 81. 第八十一章 [] “也用不着这么认真的啦……”看到阿诚可爱的模样,黎锦又忍不住破颜笑了出来,“就算阿诚再高……你毕竟是坐着的,难道我不会先站起来再摸嘛。” “是的……将军说的有道理。”不知为何,阿诚居然缩起了肩膀,就像担心自己的身形会太过高大一般,“那么,将军就来摸阿诚的头吧。阿诚已经决定不再长高了。” “不……这也大可不必的啦。”黎锦看到阿诚的反应,更加觉得有趣了,“摸头是摸头,长高是长高嘛。这两件事,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的。不要迷信这种事情啦。” “可是……这不是将军刚才自己说的话吗?”阿诚的脸上,又再浮现出惊呆了的表情,“为什么,将军现在,又突然跟阿诚说起了‘不要迷信这种事’的话啊……” “虽然是我刚刚才说出的话,但是阿诚也没有必要太过在意啦。”黎锦微笑着说道,“只是个玩笑,听一听就好,我也并没有特别认真地在说的。” 阿诚摇摇头,说道:“可是……阿诚就是没办法,不认真地对待将军的每一句话啊。对将军来说可能是个玩笑,但对阿诚来说,并不是的……” “好啦好啦,总之就是这样啦,不要在意……”黎锦的笑容稍稍淡去。 她站了起来,凑到阿诚面前,伸出了右手,说道:“那我真的要摸了……但阿诚你,不要因此停止长高哦。” 阿诚的头发真干净。 这竟然是,黎锦最初生出的念头。 碰触到的感觉,就好像才刚刚洗过头发一般,非常之干爽清新,甚至令人感到纤尘不染。 摸起来不仅非常顺滑、不生涩,同时也没有一点油腻、令人不适的感觉。 明明是个少年,发质却并不粗硬,反而非常地柔软,和猫的毛很相似。 黎锦抬起了手,笑道:“阿诚你的头发好干净,真不错啊。” 阿诚不知所措地点点头,道:“谢谢将军夸奖。” 黎锦又没头没脑地说道:“阿诚你想摸我的头发么?你若是想的话,我的头发也可以给你摸哦。” 自从搬到“紫竹小院”居住后,黎锦的时间好像忽然充裕了很多,心境也远远没了之前的苦闷。 因此,黎锦的头发,基本上是每天都清洗的,也一样很干净。就算突然被人摸头发,也不会因此感到难堪。 阿诚只是不知所措地望着黎锦,道:“但是……阿诚怎么好意思这么做呢?” “我都不在意……你又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黎锦眨眨眼,又笑道,“我既然会想摸你的头发,自然也不讨厌你摸我的头发啊。” 阿诚垂下眼帘,摇了摇头,有些遗憾地说道:“还是……算了吧。” 黎锦反倒微微有些失望,道:“阿诚你真的不摸吗?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啊。” “因为,阿诚实在很不好意思……”阿诚想了想,又不由得说道,“可是……真的……可以摸么?” 黎锦点点头,道:“我便是有诓人的时候,也不会在这种眼前的事情上诓人的。说可以摸就可以摸,我不会生气的。” 阿诚便战战兢兢地伸出手,抚上了黎锦的发梢,道:“既然如此,那……阿诚便得罪将军了。” 不知为什么,阿诚摸黎锦的头发的时候,居然还要闭上眼睛。 也不知道是闭上眼睛才敢动手,还是闭上眼睛才能更好地沉浸进去? 不过,摸头发而已嘛,有什么好沉浸的呢? 但是,黎锦还是觉得,看阿诚那一脸认真的表情,就是与这种心态有关的吧。 对阿诚的这一心态,黎锦也只能说很不理解,倒也并不怎么介意。 黎锦今天编了三条长长的辫子,阿诚抚摩的,也是这些黑亮饱满的辫子。 阿诚一直没有对黎锦的头顶动手的意思,可能是抱有什么奇怪的顾虑吧。 其实黎锦倒不太在意身高问题的,反正好久都没什么成长了,多半以后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不过,如果阿诚真的去摸她的头顶的话,黎锦的心情,多半还是会觉得古怪的吧。 长高不长高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被别人摸头顶这种事,真的令人心里感到别扭。 黎锦从小就不喜欢被长辈摸头,她的家人是不会这么做的,反而是跟她关系较远的亲戚,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 可能就因为这样,黎锦才会排斥被摸头的,对黎锦来说,会来摸她头的是“外人”,而不是“自己人”。 在别人摸她头的时候,虽然黎锦都没有拒绝过,但心里却是不喜欢的。 但阿诚是特别的,即使经过了黎锦的“许可”,他也很识趣地并没有这么做。 正是因为阿诚是这样的人,因此暗暗觉得有点高兴的黎锦,才又认为,就算被阿诚摸自己的头顶,也是无所谓的事情了。 哎呀呀……这真是矛盾至极的心理了。自己会抱有这种心态,让黎锦不由得感到迷茫。 感觉上,似乎是黎锦一时难以消化、处理的困惑了。她试图想了一会儿,终究没能想通,便先放下、不去想了。 这种行为,也不知道能否算作一种“交换”?总之,两人互相摸了对方的头发之后,便各自去洗了手。 洗过手之后,黎锦的心情,也安定了下来,重新开始做起本来打算做的事情。 摸了阿诚的头之后,黎锦之前对接手商铺的事情,产生的郁闷情绪,也总算得到了化解。 这可能是人之常情吧?如果之后遇到了一件比较开心的事情的话,那之前遇到的不开心的事情,对心情的整体影响,也就会变得稀薄。 所以,黎锦如果遇到不开心的时候,就会倾向于去逗阿诚、或是和阿诚玩耍,这会让黎锦的心情变得舒畅一些。 不过,她并不知道,自己这么做,会不会因此导致阿诚的感觉变得糟糕呢?如果是这样的结果,感觉就不太好了。 黎锦并不希望把自己的愉快情绪,建立在 82. 第八十二章 [] 黎锦心想,算了,反正是第一次做嘛,敷衍一些也没有什么。 为难自己也没什么帮助,还是接受自己偶尔出现的糊弄敷衍这种毛病吧。 边按压边铺葡萄粒,铺到占了坛子容量、大约三分之二的程度的时候,黎锦就停了下来。 不能让葡萄粒把坛子完全装满。当葡萄酒开始发酵的时候,体积会跟着膨胀起来的。 如果葡萄粒铺得太满的话,发酵后的那些东西,就会超过坛子能容纳的容量,到时结果难料。 虽然没机会见识过这一幕,但是,黎锦简单想象一下,就觉得后果可能会很不妙吧。 葡萄粒发酵的时候,到底会生出多少葡萄酒原汁来,黎锦其实也不清楚。由于心里没底的关系,她觉得为防万一出现的麻烦,预留的空间还是多一些的好。 既然已经不再往坛子里添加葡萄粒和白糖了,也差不多到了可以“封坛”的时候了。 把干净的白布用开水煮过,晾干之后,多盖上几层,用细绳或是细线扎紧坛口就可以了。 不过,黎锦的选择是用锅蒸一下。这样白布吸收的水比较少,更容易晾干。 如果有油布或是油纸的话,用来封坛可能会更好。但黎锦手边没有这种东西,也只能用干净的白布代替了。 黎锦心想,用白布代替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吧? 就算影响很大也没办法了。为了酿造一坛由便宜的葡萄粒制成的酒,还要费事去寻觅并不便宜的油纸油布,黎锦实在觉得很划不来。 用来装葡萄粒、发酵葡萄酒的坛子,适宜放在温暖而显眼的地方。 黎锦不假思索地把坛子放在了厨房里。 这里算是“紫竹小院”里温度比较高的地方了,作为用于发酵葡萄酒的场所,也还算适合。 不过,细究起来,温度最高的地方,其实是温泉所在的“温泉屋”。但是,黎锦莫名地不想把葡萄酒坛子放在那种地方。 尽管,靠那里较高的温度辅助发酵,效果应该会更好。但若是要这么做的话,黎锦的心里就会生出别扭的感觉,不由得排斥起来。 “温泉屋”那里,总觉得像个与沐浴有关的场所。虽然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在那里直接沐浴,但在那里做饮食有关的事情,感觉上还是会让黎锦不自在。 为了避免这种不自在,黎锦觉得还是别考虑这个选择了。把葡萄酒坛子放在厨房里的话,对发酵应该也不会有多少影响的。 听说葡萄酒发酵时所用的坛子,最好用棉被、棉衣之类保暖的东西包起来,这样更利于保持温度。黎锦想想就觉得麻烦,便直接省略了。 【按:无经验者尽量不要自己酿造葡萄酒,会有甲醛残留风险,很危险的! 主角是欧皇,可以无视这种风险,普通人这方面一定要谨慎! 由于作者自己也不敢酿造葡萄酒的关系,文中相关描写主要来自听闻、资料和想象,如有错误,望谅解。】 好了,酿造葡萄酒的事情,姑且可以算是告一段落了。 接下来,就是处理那些余下的葡萄粒、准备把它们做成葡萄干的时刻了。 黎锦先用温开水溶解了一些碱面,再把余下的那些葡萄粒浸泡到稀薄的碱水中。 葡萄粒在碱水里稍微浸泡了一会儿,再用没加碱面的温开水洗净了,捞出来。 这时,黎锦又起了锅。把葡萄粒放进锅里,添加了适量水之后,开始煮葡萄粒。 如果有可以用于烘烤葡萄粒的家什就好了,但是黎锦没有这种东西可以使用。 如果是在气候干燥而阳光良好的西域的话,靠太阳就可以晒出很好的葡萄干。 但是,京城的天气,虽然也算得上比较干燥的类型,阳光却不够强烈。黎锦回想起来,对京城现在的阳光效力,实在没有什么信心。 她担心直接晒生葡萄粒,会导致葡萄粒在干燥之前腐烂。所以,思考之后,决定用锅煮一下,消消毒再晒,比较保险吧。 将葡萄粒冷水下进锅里,等锅里稍稍有沸腾迹象的时候,黎锦便掀开了锅盖。 她将葡萄粒小心地翻动了一下,又盖上盖子煮了一会儿,之后便把锅端了下来。 盖上的盖子先不去动,用锅内残余的温度继续加热葡萄,一直到整个锅都变冷为止。 这时便彻底煮好了,可以用笊篱一次性捞出所有的葡萄粒,再将上面装满葡萄粒的笊篱静置于一个盆、盘子或者碗上。 黎锦自己是把笊篱放在一个大碗的,但其实放在哪里都无所谓,能“控水”就可以了。 沥干水分之后,便差不多可以开始晒制葡萄干了。 说起来,在京城秋季这样凉爽的天气,真的能靠晾晒这种天然手法制成葡萄干吗?黎锦还是觉得很不安。 而且,一旦产生了这种不安,她便越来越担忧、难以安心了。 虽然黎锦也认为自己运气一向不错,但在这种小事上,她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挺一般的。 果然,还是想要能烘烤的炉灶或是炊具啊……黎锦微微皱起眉头,叹起气来。 阿诚问道:“将军怎么叹气了?又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吗?” “我想要烤炉,但是我没有烤炉。”黎锦反问道,“阿诚,你会不会做烤炉啊?” “这个……阿诚也不会啊。”阿诚无邪而清秀的脸上,露出了木讷且困惑的表情,他有些不安地说道,“但是,如果将军需要的话,阿诚可以去学习的。” “唔……真不知道怎么说起呢……”黎锦烦恼地嘟囔着,“其实,我想做的烤炉,跟现在的人用的烤炉,也都不一样的。” 西域和西洋等境外的烘烤方式,与大夏的习俗明显不同,暂且不论。 大夏常见的传统烘烤方式,叫做“吊炉”。 吊炉是一种可以双面烘烤的炉子,下方部分的结构,看起来像是一种特殊的平底煎锅。煎锅的下面,也只是普通的炉灶,看起来也不起眼。 需要烘烤的时候,先把需要烘烤的东西均匀地平铺在煎锅上面。在这一步的时候,与普通的平底煎锅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而吊炉烘烤真正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显眼的“锅盖”。 吊炉烘烤 83. 第八十三章 [] 回过头来,黎锦想了想,觉得先在脑子里推演一番,然后画出自己设想到的东西的结构,这样表现出来的图画,应该也属于一种特殊的“地图”吧? 暂且,就这种图画称之为“设计图”吧。 “设计”这个词,黎锦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哪里学来的了。其实,就连“设计”一词的意思,也很模糊、不太清楚。 但她总觉得,在此运用的话,很是贴切,所以就这样借用了。 黎锦问道:“在什么地方画图都可以吗?比如,在地上用木棍画怎样,能看得清楚吗?” “那也实在太随意了一些吧……”阿诚摇摇头,婉拒道:“若是愿意听阿诚建议的话,阿诚认为,将军还是用纸笔绘画为好。一来看着清楚,二来也能长久保存。在地上画出来的东西,除了阿诚,谁也看不到,而且很快就会消失,岂不太可惜了么。” “那本来就只是打算给你一个人看的图画,便是没保存也无所谓的啦。”黎锦笑道,“不过,你既然这么说了,那我就用纸笔好好画出来吧。” 为了让阿诚看得更清楚,黎锦还奢侈地用上了西洋进口来的白纸。 西洋纸可是很贵的,若是尺寸与常见的书本相当的纸张,一百张就要五文钱。如果再将这种大小的纸钉成本子,价钱就更贵了。相同尺寸、由一百张纸组成的本子,一本起码也要六七文钱。 而大夏本地产的、尺寸相同的白纸或微黄的纸,一百张只要两三文钱而已。 大夏纸不仅便宜,而且大夏的人用得更习惯,因此用西洋纸的人,也就更少了。 为了绘画无法出售的“设计图”,而使用西洋纸,确实可以说是一种奢侈的行为。 大夏的纸,质地疏松柔软,吸水性很强,适合用毛笔绘画写字。 而西洋进口来的纸张,则质地紧密光滑,吸水性不强。 使用西洋纸时,通常以大羽毛做笔,用羽根处做笔尖,蘸着墨水写字,谓之“羽毛笔”。羽毛笔的寿命很短,通常用上个五到七天就会损坏。 也有人用的是钢铁铝铜等金属所制、套在笔杆上的特殊笔尖,也蘸着墨水写字。由于笔尖是钢铁等金属制造的,因此这种笔叫做“钢笔”。 在西洋纸上书写绘画的时候,用西洋进口来的墨水,也比传统的墨锭磨出的墨汁更为方便。 但是,黎锦手边没有羽毛笔、钢笔可用,更没有墨水,就连墨锭也没有。 她思索了一会儿,便在灶膛里抽出了一根烧焦发黑的细木头来。 木头若是烧焦了的话,便是一块木炭。木炭这种东西,一般来说只适宜烧火,但它其实也可以用来写字的。 大夏本地产的纸张,很是柔软、不够结实,用木炭写字容易损坏纸张。所以,很少有人意识到,木炭也是一种写字绘画的好材料。 但西洋的纸,相对而言结实多了,就算用木炭在上面绘画,只要不太用力的话,也不会弄坏纸张。 即使是使用西洋纸的时候,大夏也很少有人爱用木炭写字绘画,觉得太硬、用不惯。 但实际上,如果把木炭这种材料当成笔来使用的话,不仅可以画出非常精确坚定的线条,而且绝不会滴下墨点弄脏纸张,因此特别适合绘画地图这种精密的图像。 由于过去时不时绘画地图的关系,黎锦也就用惯了木炭这种特殊的书写和绘画材料。 不仅是她,连黎老将军与黎秀,也都很熟悉这种材料的运用技巧。 用木炭作画,黎锦可能不是第一人,甚至不是大夏第一人。但黎锦确实是在没有前人参考的情况下,独立发现“木炭可以用作绘画”这件事的,她对此还颇为引以为傲呢。 “这样子……能看明白吗?”黎锦总算画好了烤炉的设计图。动手画了好半天,总算多少传达出了她心中的设计理念。 但阿诚究竟能不能看明白呢?这就是她担心的事情了。 真希望其他人,至少是阿诚,能看得懂她的设计。 “嗯……大约是,似懂非懂吧?”阿诚老实地说道,“阿诚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看懂的。为了有助于搞清楚,阿诚一边看图观察思考,一边向将军提问吧。” “好啊。阿诚你随便问吧。”黎锦点点头,感到多少欣慰了一些。 在看图的时候,如果能提出问题的话,应该证明,看图的人,对图像本身,多少还是明白些、不是纯粹的糊里糊涂状态的吧? 就怕对方看了不但不懂,而且问都问不出来。 若是心血来潮,好为人师时去教人,原理也是一样的。 学生能提出越多的问题,不但说明他听进去了,也说明他认真想学会,遇到这种情形,当然让教师感到欣慰。 黎锦正襟危坐地望着阿诚,内心还莫名地感到有些紧张。 “将军想象的烤炉,是一个长方形的、看起来像个柜子的炉子。阿诚理解的,对吗?”看着黎锦画出的图像,阿诚首先问出的是这个问题。 “对,就是那样的东西。”黎锦点点头,“形状、结构上,就是那种感觉,确实像柜子一样。” “这个形状像柜子的烤炉,它的炉壁是什么材料做的呢?是铁板吗?”阿诚谨慎认真地问道。 “铁板么……也不是不行……我对制作烤炉的材料是什么,并不怎么在意,只在意怎样更容易实现自己的构思而已。”黎锦道,“因此为了方便起见,我随时都可以修改自己的想法。不过,在我最初的构想里,炉壁应该是砖砌的,这是可以做到的吗?比起用铁板制作炉壁,更方便吗?如果换成铁板的话,效果会更好吗?” “可以的。将军最初的构想才是更合理的,砖砌的炉壁,比金属的炉壁更为保暖,应该也更适合制作烤炉才对。”阿诚凝神沉思了一会儿,缓缓说道,“这烤炉的结构,听起来很像塞 84. 第八十四章 [] “真的吗……连这么多砖头都可以讨得到?”黎锦觉得不可思议,半信半疑地问道,“那么,是要到哪里才讨要得到呢?要去砖厂吗?” “到那种地方,就算买得再少,也不能白送的啦。”阿诚说道,“人家毕竟是做这种买卖的嘛。讨价还价、打商量的前提,也是先让人家赚上一笔,对方才肯让步。人家一文钱都没有赚到的话,怎么会愿意免费送东西呢。” 黎锦思索了一会儿阿诚的话,觉得很有道理。 自己为什么会一时迷糊,这样错误地思考呢?实在有些惭愧。 “所以,阿诚的打算究竟是……”黎锦好奇地道,“到哪里才能讨要到砖头啊?” “这个,倒也很简单。”阿诚很清爽地笑了一下,道,“阿诚打算到街上转一转,看见谁家正在干盖房子什么的活儿,就跟他们讨要一些吧。” “但是,若是我们讨要了他们干活用的砖头……”黎锦略有些不安地问道,“他们干自己的活儿的时候,砖头还够用吗?” “买建筑材料的时候,一般都不能‘可丁可卯’地买嘛。比如砖头之类的东西,本来就都是一车车的买。因此他们干完活,都会剩下很多材料的。若是厚着脸皮去要,一般的人家都会给的。”阿诚道,“每家要个十块、二十块的就行了。讨要得太多的话,或许也能要得到,但说不定会耽误人家干活儿,感觉不太好,还是算啦。” “那么,阿诚岂不是要走好多个地方,才能讨要够我们需要的数目么?”黎锦道,“听着又麻烦又辛苦的,还是算了吧?我们也不是真穷到没钱买这个的地步,阿诚还是不要这么辛苦了。” “这是很平常的事,阿诚不觉得麻烦。”阿诚有些忧郁地说道,“反倒是……只买很少的砖头,还去砖厂一趟跟他们磨嘴皮子,才觉得不自在呢。” “这样啊……那就辛苦阿诚了。”看到阿诚的神情,黎锦也不由得,多少有些不安、自责起来。 自己虽然是好意,觉得这样对阿诚来说太辛苦,才想花钱买砖头的,没想到却害得阿诚不太高兴。 看来,即使是温柔关切的用意,若是表达得不那么恰当的话,也一样可能会伤到别人的。黎锦因此,又反省了一番。 阿诚不高兴的原因,他自己虽然没有直说,黎锦却是依稀猜到了。 阿诚似乎觉得,不花一文钱,讨要到足够砌烤炉的砖头,是自己的本事。而黎锦反对这么做,想花钱买砖头,似乎是对他的能力有所怀疑吧。 所以,阿诚才会非要靠讨要的方式达到目的,拒绝购买砖头的。 但是,黎锦真的没有怀疑过,阿诚会讨要不到、砌烤炉所需要的这些砖头的可能性。她只是单纯觉得,花点钱就能简单办到的事情,不需要让阿诚这么麻烦而已。 根据黎锦以往的经验,阿诚若是说能办到,自然就是真的能办到。 阿诚一向是个老实人,办不到的事情,从来都是坦白承认自己能力有限的。 阿诚怎么会怀疑,自己不相信他的本事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啊,黎锦也很感到为难和茫然。 事到如今,还是放手让阿诚自己去做吧。如果让阿诚不高兴了的话,黎锦会很有罪恶感的。 黎锦看见阿诚的表情,觉得他依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她又多想了一会儿,心境也跟着变了不少,便换了个态度。 “我知道了。我家阿诚最能干了。阿诚说能办到的事情,当然是一定能办到的。”黎锦温柔地笑了出来,“没有鼓励也就算了,我竟然打击阿诚的信心,实在太过分了。真不好意思,当我什么都没说吧,阿诚尽管去做就好了。” 也许是因为黎锦这次的笑容格外甜蜜柔美的关系,阿诚不仅脸上浮起红云,就连耳朵也红透了。 “将军怎么突然这么说话啊……阿诚真的很不习惯、也不愿意见到,将军认错、道歉的。”阿诚腼腆地说道,“阿诚没有被将军打击到信心,只是一时没处理好自己的糟糕情绪而已。如果将军认为这是自己的错的话,那倒是让阿诚觉得自己罪大恶极了。” “总之,我也实在考虑不周。”黎锦的双手在胸前合十,道,“就当我之前什么都没说过吧。我也很期待,阿诚能为我省下一笔钱呢。” 此时,阿诚白皙的脸上,依然染着一层桃花般的颜色。 无论怎么去看,都会觉得阿诚真是个眉目如画、清秀可人的美少年。 他神色羞涩的时候,简直像一尊映着霞彩的白玉雕像。 阿诚道:“阿诚这就去,一定不会让将军失望的。” “等一下……还有很多东西要买吧?”黎锦道,“比如,铁板,铁架子什么的……” 阿诚点点头,道:“若是也需要这些东西的话,阿诚便一起顺便置办了吧。” 其余所需的东西,倒也没有多少。 两人稍微讨论了一番,阿诚也便记下了本日所需的物品名目。 “这么说来,有件我一直很纳闷的事……”黎锦突然好奇道,“砌墙、盖房的时候,是用什么东西黏合砖头的呢?用泥巴就行吗?泥巴这东西,我虽然没有摆弄过,但也多少知道它的黏度,那真的是能粘得住砖头的东西吗?” “将军说的没错,普通的泥巴当然是不行的。”阿诚点了点头,“能用来砌墙的泥巴,都是特制的。特制的泥巴,才能在盖房砌墙的时候,把砖头之类的材料粘合在一起。” “那种泥巴,是用什么东西做的?”黎锦好奇地说道,“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呢。阿诚知道吗?” “便宜的黏合材料,也确实是黄泥。”阿诚道,“但并不是普通的黄泥,而是里面掺了切碎的干草的黄泥。如果搅拌充分、均匀的话,凝固后的效果也算可以接受。条件有限的时候,这种黄泥算是很常用的建筑材料。如果实在需要的话,这种黄泥甚至可以用来直接砌墙。” 85. 第八十五章 [] 黎锦又摘了两棵香菜。洗干净了,切碎,另放在一个小碗里。 这次没有用手撕,时间充裕,也有悠闲的心情,黎锦就用菜刀认认真真地切了。 切好香菜,斟酌了一会儿,黎锦还是又去了一趟菜园子,摘了两根小葱。 煮素菜汤时,到底该不该撒葱花?这件事,她一直没有弄明白。 今天最后琢磨了一下,黎锦得出了“应该看情况”的结论。 忙碌时,可以跳过这个步骤,不加葱花。 若是闲暇时,横竖都是无聊、也无事可做,动手切菜这种行为,反而是静心之举。葱花香菜一类的食材,切得越精细,心里越有没来由的成就感。 于是,黎锦又把这两根小葱切成了葱花。这些葱花,被她切得也很是精细,能不能比得上阿诚的手笔,倒不太清楚。但是,黎锦自己是很满意的。 切好的小葱花,也一并放在装香菜碎的那个小碗里。 如果阿诚回来了的话,用不上一盏茶的时间,就能煮好汤、热好包子,吃上晚饭了。 然而,阿诚却迟迟没有回来。 说黎锦没有着急,这当然是不太可能的,但她对阿诚还是放心的。 阿诚这人,性格最温和宽厚,当然不至于做出与别人生什么纠纷的事情来。 他不回来,多半是因为,讨要砖块、以及买铁板这种事情,耗时本来就十分长的关系吧。 不过,这样等待下去,真让黎锦觉得焦虑不安。 她忽然很后悔,当阿诚拒绝自己跟着他一起去的时候,没有更坚持一些。当时,自己如果非要跟着去就好了,现在就不必那么着急。 事到如今,阿诚不回来,黎锦也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他,就很为难了。 算了,既然出门找阿诚是没头绪的,不如先在家里休息一会儿,看看书什么的吧。 等等……看看书? 在看书之前,或许继续在“紫竹小院”里转转,探索发现是否有自己尚未注意的场所,比较好吧? 黎锦想起,自己都不确定“紫竹小院”里有没有书房,应该找一下的,也许能找出来。 没来由的感觉告诉黎锦,这院子里,应该有至少一个房间被用作书房。她和阿诚,只是没有发现这个房间而已。 到底在哪里呢……黎锦在院子里徘徊了一会儿,居然真的在东侧的位置,找到了自己惦记的书房。 这书房的外部不算起眼,但空间却比想象中大得多。 说是书房,还是有些贬低它了。黎锦倒是觉得,这个地方,更像是个“藏书楼”。 因为整个建筑的本意,似乎就是用来藏书的。 但因为它不是小楼的关系,说成“藏书楼”又不太合适。 总之,就是那样的建筑。 一座只有一层的房屋中,有五间屋子。感觉上,似乎都是用来存放藏书的。 不过,现在只有一间主房间里,还保留着书柜。 其他房间里的书柜,或许都被搬走了吧?或者其实是,一开始就没有放书柜这种家具,要等购入足够的新书之后才会打造新的书柜。而在那之前,“紫竹小院”的主人就已经搬走了吧。 黎锦姑且是这么猜想的,但她并不能确定这一点。 这个保留着书柜的房间很大。目测了一下,纵约三丈,横也约有两丈。 而这个主房间周围的几个房间,则要小上一些,但也有一丈或是两丈见方的面积。 即使是京城人的书房,也很少有这么大的。 幼年便备受宠爱的黎锦,在豆蔻年华的时候,自己的书房才纵两丈、横一丈半而已。 但是,黎锦这么大的书房,即使在富贵人家,也实在不能算是小书房了。 大夏的书还是比较贵的,一本常常要卖个百八十文。 外国进口的书更贵,卖上两三百文钱的图书都不罕见。听说甚至有售价五六百文钱、甚至一两银子的外国图书。不过,黎锦倒是没有接触过这么贵的书,就算见到了,多半也不会考虑购买。 因此,一般人家自用的书房都很小,也几乎不用于存放图书。柜子里、桌子上放的,也多是些笔墨纸砚、摆件之类。 书房基本是用来作画、写文章的地方,读书也多是读经典。像黎锦这种爱看闲书的人,极不常见。 若是在书房里打造一两个柜子,用来放书的话,便是属于奢侈的行为了。 黎锦过去的书房里,就有三个靠墙的柜子用来装书,她也很引以为傲。 引以为傲,倒不是因为自己读书多而骄傲,而是因为这显示了自家的财力、以及自己受宠爱的程度。 那时的黎锦还是个小姑娘,难免抱有些现在看来可笑、羞耻的虚荣心。 但是,相比自己过去拥有的书房,“紫竹小院”里,这座似乎用于藏书的建筑,却是奢侈到了令黎锦惊讶的程度。 贴着纵向的两面墙、横向的一面墙的部分,都打造出了一排长长的书柜。 只有靠窗的那一面墙没有安放书柜,应该是为了防止书柜在窗边遮蔽阳光吧?黎锦是这么推测的。 每面墙边上的紫檀色书柜,都是多个书柜组合起来的。 看起来有种方方正正的感觉,但边缘并不是尖锐的,而是磨成了圆形。这应该是有着即使撞到柜角上、也不容易受伤的用意,细节用心至此,倒真令黎锦惊讶。 这些排列的方正书柜,看起来很长,但不算是特别高。书柜的高度,大概在五尺二寸到五尺五寸之间,略微高于黎锦的身高一点点,但比起阿诚的身高又要低了一些。 书柜的这个高度,让黎锦感觉很不错。 书柜太低矮的话,不仅装不了多少书、浪费地面的空间,而且还要蹲下或是弯着腰取书,有些不自在。 但书柜太高大的话,就不容易看清书柜里存放的图书名字了。而且,取下高处的书时,也不能站在地面上,必须站在椅子或是梯子上,感觉上会相当麻烦。 黎锦想起了自己阅读过的、一些西洋进口的图 86. 第八十六章 [] 黎锦猜想,“紫竹小院”那未曾谋面的原主人朱紫,多半是个不但富有、而且时髦又在乎情调的人。 院子、房子里的这些东西,应该都是此人精心设想、布置的,与这些好东西分离开来的时候,主人应该会很不舍吧?就连黎锦,都忍不住替未曾谋面的前主人觉得可惜。 将军府、也即是黎锦原本的家,现在也是她无法回去居住的所在。此时住在里面的莲湖郡主,会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呢? 莲湖郡主会不会也会和黎锦一样,思考现在自己所居住的地方,曾经住着的是什么人? 自己的猜测是否靠谱,黎锦无法确认。虽然不是完全没有问的途径,一时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向连琥开口询问才好。 算了,先不想这些会让人忧郁的往事了吧。 黎锦心想,自己这般容易触景生情、甚至有些多愁善感的人,大概只是稀有的少数派。 连琥这样豪爽开朗的女子,又怎么会像自己那样伤春悲秋呢?既然已经决定要成为家中的顶梁柱,自己就必须更加振作起来才行。 黎锦深吸了一口气,命令自己不可如此软弱。之后,她便专心清洁起书房来了。 打扫的过程虽然辛苦,但是看到已经变得干净的书房时,心情却是很快会随之变得怡悦起来。 黎锦看了看自己清洁过的成果,对此还是颇感满意的。 说这些被打扫过的书柜闪闪发亮、纤尘不染,那肯定是夸张之词。但如果不太苛求的话,这个书房看起来还是窗明几净、焕然一新的。 现在唯一的不协调感,就是书柜里面空荡荡的,一本书或是一个本子都没有。看来完全是一副“百废待兴”的模样。 幸好,黎锦带回来的行李里,倒还有一些她最珍惜、最看重的图书,可以摆放进去。 黎锦便把原本装在行李中的这些图书,拿到了书房里。 因为担心弄脏自己的私人藏书,准备摆放之前,黎锦还特意清洗、擦干了双手。之后,她便把这些书摆到了书柜里面。 相比宽敞高大的书柜,黎锦的这些图书,看起来实在是非常稀少,简直寥寥可数。 但作为行李、随着行程携带的书,这些已经算是很多了。图书的总数,加起来超过一百本,不过,倒还不到两百本。 想数清楚具体有多少本,当然是可以做到的小事,但黎锦倒不喜欢这么做。她总觉得,数出具体的数目的话,书就会没有感觉上的那么多了。对数字模糊一些,倒方便在这方面自欺欺人。 书柜里虽然放下了这些黎锦的私人藏书,但因为书柜太大、太多了,一眼看上去,依然显得空荡荡的,有些寒酸。 “紫竹小院”的前任房主,到底有多少藏书啊?黎锦想象着这藏书房全盛时期的画面,在心中为之惊叹。 还是别想这些了……书本来就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装满书柜的嘛,黎锦如此安慰自己。 书房的空间这么大,若真的在书柜里装满书的话,那么书房里的书,自己穷极一生,恐怕也无法读完吧。还不如不收集那么多书,但是保证所有的书都是自己读过的为好呢。 但是,说真的,黎锦还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在眼前这个大书房、其中的书柜里装满图书。 这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还需徐徐图之。 黎锦心想,就把这个目标,当成是“精卫填海、愚公移山”一般的宏愿吧。 黎锦又想了一下,或许说成“宏愿”也是太夸张了,那么,还是改成“志愿”好了。 黎锦现在的志愿,就是日后能用收集来的藏书,填满这个房间里的柜子。 这个愿望太大了,暂时完成不了。 黎锦考虑了一下自己所能办到的事情,觉得还是首先从设法让这个书房里有桌椅可用开始吧。 现阶段,就算想在房间里闲坐一段时间,都没有坐下的条件呢。 在心里这么想着,黎锦离开了这个书房。 走出这个书房之后,黎锦偶然抬起了头。 她这时才忽然发现,这间书房的门口上方,居然还挂着一个之前没看到的匾额。 这是一个整体呈现暗红色的木制匾额,上面的文字却漆成金色。 刚才忽略的时候,虽然对这个匾额视而不见;但现在一旦注意到了,又觉得这个匾额挂在那里,实在是非常显眼。也不知道自己之前为什么会看漏的,黎锦对此很是困惑。 匾额的整体造型与配色,并不算是夸张醒目,却带给人一种古朴而奢华的印象。 直白一些说,就是会让人觉得有一种高雅的美感。 “竹香茶色”。 上面只有这四个字,连书写者的名字都没有写下来,当然也就不知道是谁的手笔了。 这四个字的组合,听起来不太像是书房的匾额,倒像是个茶室。 黎锦想了想,觉得这四个字的组合,作为书房的匾额挂在书房大门上方的话,接受之后,倒也蛮顺眼的。虽然有些奇怪,但也别有意趣。 况且,黎锦也一时想不起来,还能改成什么更好的匾额题词。 既然没有更好的想法,那还是姑且、或永久保留下来比较好。 而且,这四个字写得还蛮漂亮的。 并非是大夏传统的、俊秀挺拔的字体,而是俏皮活泼、趣味十足的独特自创字体。 黎锦看了虽然不觉得有多么清秀美丽,却是感到有趣。 黎锦的字写得其实还行,但却非常中规中矩、缺乏个性。 如果遇到众人都留下自己的书法作品的这种场合,最难通过笔迹被认出来的那幅作品,可能性最大的,就是黎锦的作品了。她的墨迹,就是“泯然众人矣”的典范。 所以黎锦每次看到写字漂亮又有个性的人留下的墨迹,都会颇为忌妒。 虽然忌妒也没什么用,但她就是忍不住产生这种感情,可能,这就是羡慕之情的极端体现。 多半因为自己是个没什么个性的平凡之人,才会没办法写出富有个性特色的文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