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秦琼》 第一章 今夕是何年 先有盘古后有天,鸿钧还在盘古前。 斩破混沌开天地,造化洪荒定坤乾。 龙汉初劫魔神隐,巫妖战罢有人烟。 封神过后洪荒尽,三界新启尊昊天。 …… 长安城,大兴宫。 “都是一帮子废物,关键时刻一点用处都没有,来人啊,把他们统统给朕拉出去……” “二哥不可——” 按当下的纪年法,现在应该是贞观十年,李世民登基的第十个年头,三十七岁的年龄,正是男人辉煌起步的好时候。 李世民的皇位,是发动了“玄武门政变”而抢夺过来的,登基十年了,依然会遭到不少人的诟病。 而潜藏在民间那些隐太子的拥趸,被有心人利用,时不时还发动了一些小规模的骚乱。 李世民却是一位雄才大略之人,一心想把大唐打造成宇内最强的国度,登基以来,带领着一帮文臣武将,兢兢业业、如履薄冰。 当皇帝这十年来,很少见到他会有如此暴跳如雷的时候,更何况还是在这庄严肃穆的大兴宫内? 地上一拉溜跪着七八名太医,一个个噤若寒蝉,冷汗从额头上滚落下来,却没有一人敢擦拭的。 别看李世民是位皇帝,而且还不是开国之君,却也不是从小长在深宫妇人之手的废材。 十几岁就上了战场,十八般兵刃样样精通,抛开他皇帝的身份,单单讲带兵打仗而言,在整个大唐朝如今的所有将帅里,恐怕都能排进前三位。 天子一怒,那还得了? 不仅仅是身份地位的碾压,李世民多年征战沙场养成的一身杀气,就不是这帮御医能承受得了的。 “观音婢,你怎么来了?你的气疾还没好,就该在‘立政殿’里好生歇着,有什么事情叫人唤我过去就是了。” 能够在这大兴宫内叫声“二哥”的,只有当今的皇后娘娘长孙无垢了。 这位不是汉家女,出身鲜卑一族,父亲是前隋的右骁卫将军长孙晟,亲哥哥是如今大唐朝的尚书右仆射、赵国公长孙无忌。 长孙无垢和李世民幼时就相识了,如今已经为李世民生下了三子四女,最小的新城公主才几个月大,还不会说话呢。 而长子李承乾,却已经被立为大唐太子多年了。 “二哥,我知道你在为雉奴的事情生气,可是你也不能怪这些太医啊?我已经命人去请孙道长了,等他来了雉奴自然也就有救了。” 长孙无垢一边说着,一边摆了摆手,示意跪在地下的这些太医们速速离去,可是他们却眼巴巴地望着李世民,没一个敢离开的。 “哼,既然皇后娘娘让你们离开了,还都跪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滚——” 即便有长孙无垢求情,也难以消弭李世民心中的怒火。 原来今日午时,李世民正在批阅奏章,大内太监总管张阿难就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告知李世民,他最小的嫡子,年方七岁的李治出事了。 不知何故,一向胆小怕事,甚至都很少离开“丽政殿”的李治,居然自己跑到武库里去了。 听随从的小太监讲,是晋王殿下自己要进去的,说是要找什么东西,甚至都不让人陪同一起进去。 最终,等候在武库门外的小太监就听到了一声惨叫,再进去看时,李治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旁边倒着一柄生锈的大铁枪,枪头上还挂着鲜血,而李治的整个右脑也被鲜血给染红了。 李世民听完后勃然大怒,急匆匆离开“大兴宫”,等他赶到的时候,李治已经被人抬离了武库,就躺在他“丽政殿”的床上,身边还围着几名太医。 止了血,包扎了伤口,甚至连药也灌了下去。 几名太医都信誓旦旦地说,晋王殿下最多半个时辰就能够醒来。 可是,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时辰过去了…… 喝完药都过去三个时辰了,李治也没有半点儿苏醒过来的迹象。 今日的奏折实在过于紧要,必须当日批阅出来,李世民只好中途才离开的。 不过,每隔半个时辰,他就会让张阿难跑一趟“丽政殿”。 直到掌灯时分,依然没有等到李治苏醒的消息,才发生了大兴宫里的一幕。 此时,李世民、长孙无垢和大内太监总管张阿难,一起来到了“丽政殿”,晋王殿下李治,依然直挺挺地躺在那里。 别看方才长孙无垢为太医们求情时,说的那样深明大义,再次见到小儿子这副模样,长孙无垢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观音婢,要不你先回去歇着吧,朕自己在这里等孙道长来就是了。” 看着长孙无垢的模样,李世民没来由的一阵心疼,更加有些恼怒那些太医的无能。 “陛下,老奴方才尝试着给晋王殿下输了点儿内力进去,可惜也毫无反应,奇怪的是那些内力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寝殿里只有李世民、长孙无垢和大内太监总管三人在,张阿难低声地说道。 听到这话,李世民就是一怔。 要知道,这位张阿难可不是普通的大内总管,其在隋文帝仁寿年间已任事,唐高祖武德年间,参秦王李世民幕府,从平诸雄,功勋卓著。 到了贞观年间,历任谒者监、内给事,封汶江县侯,累左监门将军,如今快六十岁了,一身功力已经到了“先天”巅峰,距离“半步武道通神”也只有一步之遥。 他们几个在这里说话,躺在床上的李治也听得清清楚楚的。 其实,李治早就醒过来了,奇怪的是他就是睁不开眼睛,说不了话,浑身上下也动不了。 只能听到周围有来来去去的人,声音有男有女,还有的声音他却分辨不出来是男是女? 其中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很是甜美,李治一直想睁开眼看一看,这样甜美的声音到底配了一副怎样的相貌? 只是,她嘴里总是“雉奴”、“雉奴”的叫着。 李治心里有些好笑,没想到这位陌生人也会跟自己开玩笑啊。 李治的老爹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没什么文化,他的名字是小学老师给取的,叫“李志”,希望他志存高远。 当年给他上户口的时候,办事员写了“李治”二字,问老爹可是这个名字吗? 他哪里认识字啊? 只是听着“李治”跟“李志”也没什么区别,从此之后就没有了“李志”,而只有“李治”了。 为了这个名字,上学和工作之后,没少被人善意地开玩笑,叫他“雉奴”也是其中一种。 只是这些人说话,怎么有这么浓郁的陕西口音? 又是太医,又是奴婢,还有皇上和晋王?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李治觉得很累,从骨子里累到心灵那种。 中医本硕连读毕业,工作了三年,也抗疫了三年,一朝放开之后患者激增,就连他所在的中医科病房,都住满了病人。 虽然李治才二十七岁,却已经当上了他们科室的副主任。 一是凭借过硬的医术和文凭,二是他们科室原来的老主任和一名副主任,在那次援鄂的“战疫”中,永远地离去了。 李治从小就喜欢中医,更喜欢研究华夏流传下来的养生之法,比如“五禽戏”、“八段锦”或者“太极拳”。 常年坚持下来,不仅让他很少生病,更是练就了一身不俗的“本领”,他总是跟别人炫耀说,他找到了“气感”。 可惜,没有人会相信他的话,只是哈哈一笑就过去了,不过倒是羡慕他有一副挺拔的身材。 就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连续工作了两天一夜之后,终于还是病倒了,也累倒了。 “孙道长,您终于来了,快请来看看雉奴吧——” 都到二更时分了,一名仙风道骨的道人,才走进了“丽政殿”。 “嗯?皇后娘娘,您今日做了什么事吗?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进来的老道,先给迎上来的长孙无垢行了礼,当他抬头之时,却愣在了那里。 这位孙道长不是旁人,正是大唐大名鼎鼎的神医孙思邈,京兆华原人,相传为楚大夫屈原的后人,据说生于西魏大统七年。 这样算来,今年已经九十四岁了,看起来却像三四十岁的人一样,步履轻盈、满面红光。 “孙道长,不是观音婢有恙,是雉奴受伤了,昏迷大半天了还没醒过来。” 见到孙思邈进来,李世民也急忙起身过来迎接。 这位孙道长也算是皇宫里的常客,除了时常去给太上皇李渊诊治,更多地是给长孙无垢治疗气疾。 而这几年,似乎才十岁出头的长乐公主李丽质也患了气疾? 更是让长孙无垢心疼的不得了,连李丽质跟她侄子长孙冲的婚事,都因此而向后推延了。 “陛下……这,您的命格怎么也……” 孙思邈突然意识到,眼前这位是人间的帝王,到嘴的话急忙又咽了回去。 李世民和长孙无垢,心忧小儿的伤情,也没注意到孙思邈的怪异之处。 孙思邈的心里却像开了锅一样,又不敢表现出来,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多念了几句“无量天尊”。 “怎么样?雉奴何时能够清醒过来?” 孙思邈已经给李治号了一刻钟的脉,却始终沉默不语,没有给出一个说法,长孙无垢就在一旁急切地问道。 孙思邈看了看躺在床上的李治,这个孩子他也曾经见过不止一次,虽然七岁了,却是长孙无垢最小的儿子,时常被带在身边。 “陛下,皇后,你们确定晋王殿下受伤了吗?” 孙思邈一边说着,一边竟然动手去解李治头上包着的纱布。 一层一层的,外边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越往里却变得更少了,等孙思邈彻底将纱布取下之时,哪里还能看到李治头上的伤口? “这个——” 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可是亲眼见到,那包扎的太医们手上还沾满了鲜血,李治换下来的中衣都被鲜血浸透了一大片。 “难道是祖上保佑吗?” 看到如此诡异的事情发生,李世民也顾不得一国之君的架子,撩衣服跪倒在一旁的香案前。 李唐对外一直自称是老子李耳的后人,更是将道教定为大唐的国教,全大唐境内都给予道人极高的地位,皇宫中每一处宫殿都设有老子李耳的牌位。 “可是,雉奴为何还不醒过来呢?” 看到儿子的伤口不存在了,长孙无垢当然高兴,却更焦虑李治为何依然昏迷不醒。 孙思邈犹豫了片刻,在心中默默掐算一番,得到的也是李治被利器所伤的结果,可是伤又在何处啊? “陛下,像晋王这种情况,老道也从来没遇到过,或许可以试一试老道的‘水火金针’。” 水火金针、刺探阴阳,阳则破境、阴则转阳。 “可是,雉奴他乃‘天漏之体’,文武两道都无法修行,他能扛得住道长的‘水火金针’吗?” 孙思邈的“水火金针”,李世民可是亲眼见识过,就在去年,凭借着“水火金针”,硬是把秦琼从死神那里给拉了回来。 不过,秦琼自此也就卧床不起,算是在苟延残喘了。 李世民的这几个儿子,虽然目前年岁都还不大,却已经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 三子李恪天生神力,才十六岁就已经到了“暗劲”大圆满境界,随时能突破到“化劲”。 四子李泰,别看体态丰腴,却从小爱好文道,更是得到了朝中数位大儒的青睐和真传,如今十五岁的年纪,已经到了“德行”高阶,跟老三相比也不遑多让。 太子李承乾的修为却有些神秘,那是太上皇李渊亲自安排的,就连李世民自己,也不清楚儿子到底修行的是什么。 只是每隔半年的教考,李承乾总是能够游刃有余地力压了老三、老四一筹。 唯独这个李治,打娘胎带的“天漏之体”,什么也无法修炼,为此背地里也被一众兄弟姐妹笑话。 这也是李治为何从小胆怯,不愿意与人交往的原因之一。 “放心吧,老道这里有本门的‘护心丹’一粒,就算晋王身体再怎样的虚弱,有此丹药在也足以保他无虞。” 孙思邈嘴上这样说,心里还是有些心疼的,“护心丹”炼来不易,关键是有几味药材极为难找,他自己也就剩下这一颗了。 这“护心丹”对于修文练武之人,在大境界突破时有奇效,不仅能提供突破时需要的大量能量,更是能保持灵台的一分清醒。 如今,却为了施展一次“水火金针”,用到了李治这位不能修炼的人之上。 孙思邈说完,从随身瓷瓶中取出一粒白色的丹药,轻轻放进李治的口中,瞬间就看不见了,真正的入口即化啊? 然后两枚金针出现,一枚冒着热气、闪烁红光,一枚冒着寒烟、或蓝或白,飞速地插进了李治的左右太阳穴。 良久…… “雉奴、雉奴你醒了吗?” 看着李治慢慢地睁开了双眼,长孙无垢急忙围拢了过来,一声声呼唤道。 “你是谁?——” “我在哪里?……” 第二章 事了踪不见 距离李治苏醒过来,已经过去七天了。 这七天里,他一直把自己关在“丽政殿”里,一步也没有出去,什么人也不想见。 他还是无法接受眼前的这个现实,他,李治,一个二十一世纪某二甲医院中医科的副主任,风华正茂、前途无量的时候,居然魂穿了? 他不知道前世——姑且这么叫吧——的自己,最终是死了还是变成了植物人,魂魄到了这里,竟然夺舍了一个七岁孩子的身体? 这个孩子也叫李治,或者更准确的说,这个孩子才是真正的李治。 没错,就是那个李治,大唐的第三代君主,被后世称为唐高宗的李治。 以最弱的姿态,在惨烈的夺嫡之战中胜出,笑到了最后,却被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篡夺了李家的江山。 七天时间,他也完全吸收了这孩子残留的记忆,可惜,没有太多的内容。 似乎从生下来,他就没怎么离开过这个“丽政殿”? 跟李治知道的历史一样,这个孩子是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第三子,大排行老九,小名雉奴。 可是,跟他认知的历史不一样的是,这个世界上似乎真的有着神佛的存在? 人人都可以选择修文或者练武,不像后世展现的文武那样,而是真正的修炼,修炼有成者,能够以一敌万,能够飞天遁地,能够益寿长生那种。 据说,练武者可分为后天、先天二境。 后天境界有三个层次。 “明劲”,练之总以规矩不可易,身体动转要和顺而不可乖戾,手足起落要整齐而不可散乱,拳经云:“方者以正其中”即此意也。 “暗劲”,练之神气要舒展而不可拘,运用要圆通活泼而不可滞。拳经云:“圆者以应其外”即此意也。 “化劲”,练之周身四肢动转,起落、进退皆不可着力,专以神意运用之。虽是神意运用,惟形式规矩仍如前二种不可改移。 虽然周身动转不着力,亦不能全不着力,总在神意之贯通耳。https:/ 拳经云:“三回九转是一式”即此意义也。 后天境界之后再修炼能达先天,先天境界就相对简单一些,只分为“先天”和“通神”二者,又叫“先天武者”和“武道通神”。 据说,一个人如果到了“武道通神”的地步,真正就是能够一人成军、毁山断岳。 但凡哪个国家有一位“武道通神”的存在,就不是别的国家敢轻易觊觎的,如同后世核武器般的威慑。 人至先天,寿数百五,通神之境,延年三百。 如今的大唐朝,真正武道通神者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唐的军神,“风尘三侠”之一的三元李靖李药师。 另外还有两人,可以说是达到了“半步武道通神”的境界。 一位是有“皂袍大将”之称的尉迟恭,尉迟恭身长一丈,腰大十围,面似黑锅底,善使两条竹节鞭,有万夫不当之勇。 尉迟恭最初在定阳王刘武周处投军,刘武周封其为先锋,却是李唐的敌人。 这位日抢三关,夜夺八寨,连斩上将数十员,败程咬金,扣李世民,悍勇之势、一时无两。 归唐后,入天策府,参与平定王世充、窦建德、刘黑闼、徐圆朗等,颇有功勋。 武德九年,参加玄武门之变,力保李世民登基为帝,受封为右武候大将军、吴国公,可以算是现在李世民手下的头号打手。 另外一位,就是上文中提到的秦琼秦叔宝。 要说起秦琼的名声威望,在整个隋唐年间可以算是首屈一指的。 秦琼,字叔宝,齐州历城人,乃祖是北齐领军大将秦旭,其父是北齐武卫大将军马鸣关大帅秦彝。 神拳太保、双锏大将,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黄骠马马踏黄河两岸,熟铜锏锏打山东三州六府半边天。 江湖中声名赫赫,官府里同样手眼通天。 其姑父是当时的北平王罗艺,其姨夫是大隋朝中的长平王邱瑞,而他所拜的义父更是大隋之柱靠山王杨林。 到了大唐朝,秦琼更是当年救过李渊一家老小的恩人,凭借自身的武艺成为大唐最耀眼的战将之一。 著名的“三鞭换两锏”,论起真功夫来,秦琼恐怕还要在那尉迟恭之上。 可惜,李世民登基之后,却逐渐疏远了秦琼。 一则秦琼此人最是忠义,秉性耿直,这样的人放在江湖,放在军旅都是不可多得的,在朝堂之上反而就是不可取的了。 再则,李世民先是诛杀了“赤发灵官”单雄信,又发动了“玄武门之变”,更是在此之后持续追杀李建成和李元吉的子嗣。 这一切行为,站在一个君主的立场上,自然无可厚非,却不是秦琼这样的人从内心里能够接受的。 又加上秦琼跟尉迟恭不同,他在一帮瓦岗旧将中的影响力甚大,即便胸怀宽广的李世民,多多少少也对此有些忌惮。 索性,秦琼就以养伤为由,逐渐地隐退了,也从原本的从一品翼国公,变成了正三品的左武卫大将军。 当然,戎马半生,秦琼多是身先士卒,也落下了一身伤病,现在彻底变成一头病老虎了。 练武如此,修文之人也同样有类似的等级划定。 此时的修文,多以儒家为尊。 对应武道的“明劲”、“暗劲”、“化劲”、“先天”和“通神”,修文的境界依次为“修身”、“德行”、“君子”、“立命”和“大儒”。 “修身”,陶冶身心,涵养德性,修持身性,载福绥仁惟造福,敬身有道在修身。 “德行”,文以致用、腹有诗书、以德行事,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君子”,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修文比练武更加难以进阶,除了日积月累,就要靠天赋和造化了,但凡能到“君子”境界的,已经无一不是一方天骄的存在了。 君子不妄动,动必有道; 君子不徒语,语必有理; 君子不苟求,求必有义; 君子不虚行,行必有正。 自然,前三者“修身”、“德行”、“君子”即为后天境界,而“立命”和“大儒”却是先天境界,文成大儒,亦可通神。 可惜,经过隋末唐初的大动荡,礼乐崩坏,文道不昌。 就连孔子的第三十一世孙孔颖达那样的人物,也只是到了“半步大儒”、或者叫“半步文道通神”的境界而已。 孔颖达,北齐后主武平五年生人,八岁就学,曾从刘焯问学,日诵千言,熟读经传,善于词章,隋大业初,选为“明经”,授河内郡博士,补太学助教。 隋末大乱,避地虎牢。 入唐后,任国子监祭酒,奉李世民之命,编纂“五经正义”,也是李唐诸位皇子南书房的主讲之一。 可惜,如此诱人的修文练武,跟李治却毫无关系,他天生就是传说中的“天漏之体”,半点真气也无法储存。 即便是吃了灵丹妙药,或者外人强输给他的,也如过纱之水、毫无存留。 在人人修炼的时代,这是这个孩子从小就被人诟病最多的地方,也是他记忆中最深刻的东西,此时的李治却不以为然。 因为,他感受到自己的丹田之中,有两股柔柔的、暖暖的气息。 一股较弱,应当是老太监张阿难输给他的内力,一道却极强,似乎是被封在丹田之内的? 那是孙思邈给他喂的,那颗“护心丹”化成的内力,其实也是一股能量。 李治“天漏之体”,浑身诸穴窍均为开放之态,这两股内力无处可去,竟然都跑到了他的丹田里。 可是,从那孩子的记忆中,李治清楚地记得,自己的丹田也是个大漏勺的存在,怎么可能存得住内力呢? 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李治就运起了他前世练过的一门打坐之法,顿时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尽量把自己的心沉静下来。 让李治更加惊讶的事情发生了,他居然能“看”到自己的丹田? 丹田之内,两道内力一黄、一白。 白者较粗且温顺的很,黄者虽细小却有些“霸道”,二者互不相让,似乎都想吞噬了对方? 就在此时,这一黄、一白两股内力,却突然像是感到了恐惧? 是的,恐惧,它们都“颤抖”了起来,甚至有些想逃离李治的丹田。 又是一瞬间,这两股真气却消失了,准确地说被丹田上空高悬的一物给吸走了。 那是一柄枪吗? 就算是一柄枪,也是一柄袖珍的枪,长短粗细宛若中指,却时隐时现、若有若无的,吸收了这两股真气之后,似乎更清楚了一些? 这袖珍枪的“无耻霸道”行径,让李治很是无语。 知道了这是一个能够修炼的世界,凭借着自己的“先知”,以及前世那些年的积累,李治还是很有信心去将那两股内力给炼化的。 这都不叫到嘴的鸭子,而是已经进到自己身体里的内力,却硬生生被这个袖珍枪给抢走了。 话说,这个玩意儿是从哪里来的啊? 似乎、好像,在之前那孩子的记忆中,根本就没有这袖珍枪的任何痕迹啊? 正在李治懊恼的时候,那柄袖珍枪尾端排出一丝浓浓的灰气,逐渐散满李治的丹田,然后逐渐顺着李治的十二正经游走,继而奇经八脉。 前世是学中医出身,又杂七杂八的练了那么多年的各类功法,李治当然对人体内的经络和穴窍小有研究。 随着那丝灰气在体内游走的面积越大,颜色也逐渐淡了下来,由一开始的深灰,变成了后来的浅灰。 这算什么啊? 它抢吃了那两股内力,这算是它的排泄物吗? 李治没来由的冒出这样的想法。 而那高悬在他丹田之中的袖珍枪,似乎能够感应到李治的心意,竟然在那里微微晃荡了起来。 似乎不是在搞破坏,而是在幸灾乐祸吗? 李治的心情可以说是非常的不爽,不仅仅是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地方,更是觉得自己被丹田之内,那柄袖珍枪给侮辱了。 可惜,这两者都是他无能为力的。 在外人眼里,他依然还是原来那个“天漏之体”,而事实上,他体内的经络和穴窍,已经彻底得到了改造。 只是,李治不知道罢了。 他更加不知道的是,体力游走的那丝灰色气体,被他误认为袖珍枪排泄物的,更是全天下人都梦寐以求的,很多人修炼一辈子都未必能够拥有的东西。 …… “阿难,雉奴还是不肯出门吗?” “立政殿”的书房内,李世民揉了揉有些肿胀的太阳穴。 他也是先天境界的强者,只是当了皇帝之后,练功方面就难免懈怠了。 都过去十多年了,李世民依然停留在先天初阶,比起旁边的张阿难,差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陛下,晋王这几日一直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过身体应当是好了,食量还增大了不少,这两天,御膳房都是送过去原来两倍的饭菜。” 张阿难如实地回答到,他心里清楚,即便自己不说这些,李世民也会知道的。 在李世民的手中,有一支特殊的力量,名为“丽竞门”。 没有人知道“丽竞门”究竟有多少人,也没有人知道“丽竞门”里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只是到了一定级别的人,却都深信不疑,那才是李世民真正依仗的力量,能够帮他处理一些满朝文武都处理不了的事情。 “事情查清楚了吗?到底雉奴为何要到武库去?雉奴身边小太监招供的那柄生锈大铁枪,怎么就踪迹不见了?” 李世民的桌子上,已经放了一本折子,封面上没有署名,张阿难却知道那是他这个太监总管也不能碰触的东西。 那是“丽景门”给李世民的奏报,内容就是关于李治受伤前后的全过程,只是唯独没能说清楚,那生锈的大铁枪到底去了哪里? 这样的结果,自从“丽竞门”成立以来,也没有发生过几次。 如果非要记个数的话,可能是两次,而李治这次事件,就算是第三次了。 “陛下,晋王身边的小太监,是魏王殿下推荐的,不过这个小太监的亲哥哥却在太子府听差,而且……而且听人说这个小太监在事发前一天,还到过蜀王殿下的府上。” 即便知道犯着忌讳,张阿难也只能硬着头皮,如实地说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 因为他很清楚,这些事情,“丽竞门”的人也一定能查的到。 只可惜,那名小太监已经死了,事发后的第三天死掉的,就在他自己住的房间里。 仵作给出的结论是——自缢,完美的自缢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他杀的蛛丝马迹。 “那么,那柄生锈的大铁枪呢?” 李世民冷冷地追问道,似乎自动忽略了,张阿难所提到的,他的三个宝贝儿子。 “老奴无能,没有查到那大铁枪的去向——” 听到李世民冰冷的质问,张阿难吓得连忙跪倒在地。 而李世民却释然了。 跟“丽竞门”上报的结果一般无二,甚至连请罪的言语都相差无几。 “臣等无能,没有查到那大铁枪的去向——” 第三章 柳暗花明现 “雉奴见过父皇、母后——” 在心理年龄上,与坐在上边的二位相较,李治也只是比他们小了十岁左右而已。 尤其是那位长孙无垢皇后,虽然生过了七个孩子,却依然显得年轻的很。 不过,终究是自己夺舍了人家儿子的躯体,对方又是早于自己至少一千多年的“古人”,叫一声“父皇”、“母后”也亏不到哪里去。 最关键的是,自己还回得去吗? 既然注定要留在这里了,自己如今只是一个七岁大的孩子,又能怎么办呢? “雉奴啊,终于舍得离开你那‘丽政殿’了?哈哈,快到父皇这里来——” 知道儿子伤势并无大碍,这些天李世民就没有到“丽政殿”去,毕竟他作为一国之君,每日操劳的事情还很多。 不过,“丽政殿”里的消息,每天都会有专人送到李世民的案头。 “二哥,十几日不见,雉奴似乎健硕了一些,连个头都好像长高了一点儿?” 李治依言走了过去,却被长孙无垢拉在身旁。 长孙无垢虽然是一代贤后,对待自己这些儿女,却未必能够一碗水端平。 她对这个小儿子的宠爱,尤在其他孩子之上,也只有被称为“兕子”的李明达,跟他有得一比。 “那是,听御膳房的管事说,现在雉奴的食量,简直就是原来的两三倍,也不知道他这个小小的七岁孩童,哪来的那么大的肚子。” 没有理会李治的“难为情”,这一帝一后在那里一唱一和的。 看到儿子已经完全恢复了,甚至比起原来更加的健康,做父母的自然很是高兴。 “雉奴也是想着能够早点儿好起来,免得父皇、母后日日担心,这才多吃了两口,咱们大唐乃是泱泱大国,总不能短了儿子这口吃的吧?” 见眼前自己这具身体的父母如此高兴,李治也难得用七岁孩童该有的口气说道,却忽略了在这二位面前的“自称”。 “呵呵,还是雉奴最是体贴,听说孙道长临走时,还传授了你一套‘五禽戏’?” “虽说你不能修文练武,但是有了孙道长的这套‘五禽戏’,你的体质也能稍稍改善一些,至少不会再像原来那样,动不动就老爱生病。” 李世民一边喝着茶汤,一边对李治说道,眼神却瞥向站在一旁的老太监张阿难。 张阿难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看到李世民投过来询问的眼神,不着痕迹地摇了摇头,却又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 “是的,孙道人说儿子的身体居然比以前好了一些,虽然还是不能修文练武,不过这套‘五禽戏’自是能够练的。” 李治知道自己这位老爹的能量,更何况这是一个人人都能修行的世界,恐怕这位老爹的能量就更加的恐怖了。 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小心眼儿,只说孙思邈传了他一套“五禽戏”,却没告诉李世民,孙思邈在传他“五禽戏”时说的那番话。 …… “晋王殿下,贫道早就推算过,您的将来贵不可言,虽然不能修文练武,却也能光照寰宇。” “可是贫道不知道近日发生了什么事情,晋王的命格发生了转变,甚至陛下和皇后的命格也起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好是坏,恐怕也只有将来才能揭晓答案了。” “贫道手中有两套‘五禽戏’,一套是世上流传的那一种,另一套却是师门内传下来的,连贫道都不曾完全练会的,不知殿下感兴趣否?” 孙思邈盯着眼前的李治,虽然李治只有七岁,活了将近百岁的孙思邈却也没有拿他当孩童看待。 “孙道长的好意雉奴心领了,不过雉奴是‘天漏之体’,注定今生与修炼无缘的,道长的神功妙法雉奴恐怕是无福消受了。” 孙思邈说得至诚,李治却没敢接受。 他才不会相信,对方会平白无故地送好处给他,貌似还是不小的好处。 “呵呵,没想到殿下如此年纪,竟然有这份心机和定力,实在跟传言不符啊。” 被一个七岁大的孩子当面拒绝了,孙思邈却没有表露出半分的不耐烦,哈哈一笑道。 “晋王殿下有所不知,这两套‘五禽戏’,一套是世人皆可修行的,仅仅强身健体尔,另外一套,门中世代相传是什么巫族的锻体之术。” “贫道以为也许只是传言罢了,至少贫道就没有见到有一人练至大成的,不过,贫道倒是真心想让晋王殿下试一试,算是结个善缘吧……” 说到这里,孙思邈的神情突然变得凝重了起来,连说话的声音都压低了许多。 “孙道长为何如此?要知道我可是‘天漏之体’啊。” 孙思邈越是如此,李治就越觉得这里边的事情不简单。 “实不相瞒,正是因为殿下是‘天漏之体’,如今又起了这样的变化,贫道才敢提出让您尝试一下。” “再就是因为,殿下体内‘护心丹’所蕴含的能量,竟然消失不见了?这才过去短短几日,要知道那股能量足以造就一名‘暗劲’高手的。” 原来,那日是当着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面,孙思邈不得不心疼地使用了自己仅剩的一颗“护心丹”,来唤醒昏迷中的李治。 却在使用的同时,也暗中做了手脚,将“护心丹”产生多余的能量,用师门秘法封禁在李治的丹田之中。 李治“天漏之体”已经不是什么大秘密,他没有修炼过任何的功法,孙思邈才敢如此放心大胆地施为。 今日,他借着给李治复诊的由头,就是想来取走这股能量的,虽然只有整颗“护心丹”能量的二分之一了,那也聊胜于无啊。 没想到,任凭孙思邈如何施为,却无法感应到那份能量的存在。 更诡异的是,孙思邈竟然感觉不到李治经脉和穴窍的存在,似乎这就不是人类的躯体? 或者说,李治体内的经络和穴窍,都已经虚化了吗? 这个发现,更是把世人称道了多少年的孙神医,惊吓得六神无主。 如果遇到了一件自己搞不定的事情,那么就用另外一件自己搞不定的事情来应对,这是孙思邈门中一位前辈曾经告诫过他的一句话。 因此,孙思邈才把“五禽戏”的事情抖露了出来。 “好吧,我可以答应你。不过,我希望孙道长能将两套‘五禽戏’都留下,对外却只说你就传授了在下一套‘五禽戏’,以便于强身健体。” 事到如今,李治似乎只能这样来处理,或者说,他就想这样来处理。 李治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孙思邈对他的好奇,甚至是,忌惮? …… “雉奴,你今年也七岁了,以往朕一直觉得你还是一个孩子,天生这样的身体,不能修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天漏之体’只是不能修炼内力而已,练一练外家功也是可以的,虽然不能有太大的成就,真练好了实战力也不会次于普通‘化劲’高手。” 看到眼前的儿子,站立着都快赶上坐在胡床上的自己了,李世民不无伤感地道。 “哦,父皇,还有只练身体而不修内力的法门,居然还能强过‘化劲’的高手?” 这些天,李治翻阅了一些房中的书籍,尤其是关于修炼方面的介绍和常识。 皇家的孩子三四岁就启蒙了,像李治这样标准的宅男,倒是读了半肚子好书。 再加上李治前世的学识,因为学的是中医,喜欢搜奇探秘的李治,着实找到了不少所谓的偏方、古方,对古文和繁体字也略有研究。 知道自己现在体内的真实情况,李治倒没怎么灰心和泄气,不过听到李世民这种“反常态”的说法,李治还是蛮感兴趣的。 “那是当然,不过这样的法门不常见罢了,所以一般的世人还真的就不知道。据朕所知,我大唐朝中至少就有三人能够做到。” 当着老婆儿子的面,李世民居然还拿捏了一下。 “敢问父皇,是何人有此能耐?” 见李世民似乎在等着来个“捧哏”的,李治也不介意做那个有眼力价的人。 “呵呵,这第一位,自然是我大唐的战神李靖李药师了,不过药师兄早已闭门谢客多年,想要他收徒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第二位,就是我朝的‘皂袍大将’尉迟恭,大老黑一身功力已经直追药师兄了,可惜他现在镇守在北疆,已经数年没回京了。” 李世民说一位,就摇头叹息一番,合着您老在这里逗人玩呢? 说是有那样的法门,却一个又一个的,自己亲自找借口给否定掉了? “二哥,听您的口气,不是应当还有一位吗?如果合适的话,就将他请过来调教一下雉奴。” “妾身不要求雉奴能练成多高的本领,只要他身体健健康康、无病无灾的就行。” “另外,如果真能练练武功,这孩子的性子也许就能再开朗一些……” 自己的孩子,自己当然要心疼的,尤其是像李治这样的孩子。 因为天生的“天漏之体”,李治人前人后遭受那些歧视和刁难,长孙无垢这个做娘亲的,自然也知道一些。 可惜,这种事情,只要无法改变现实,就无法彻底让李治摆脱窘境。 如今听到了李世民这番言论,长孙无垢的心里,就如同重新燃烧了一股希望一火。 “观音婢,不是朕不想说,只是这第三个人,他如今还伤病缠身、常年卧床,孙道长给出最新的诊断,恐怕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了......” 李世民突然有些伤感,端起茶碗想喝一口,掩饰一下自己心中的悲伤,却没注意到碗中早已没有了茶汤。 “二哥,你难道是在说翼国公吗?” 李世民跟秦琼之间,那种微妙的关系,作为一国的皇后,长孙无垢当然洞若观火。 只是,她也不好说谁对谁错,秦琼如今算是半隐退了多年,爵位也不如当年显赫,长孙无垢却依旧很自然地称呼他为“翼国公”。 听到妻子对秦琼如此称呼,李世民也只好尴尬地笑笑,自己虽然是大唐的皇帝,可眼前坐的却是自己结发的妻子啊。 “父皇,儿子愿意到翼国公府上去求教——” 原本在一旁聆听的李治,听到二人说到的第三个人真的是秦琼,一时冲动脱口而出道。 李靖虽然是大唐的战神,也是整个大唐战力最高之人,但是,在李治的心目中,秦琼却才是他最为崇拜和欣赏的初唐战将。 秦琼的过往,秦琼跟李世民之间的龌龊,秦琼最终的结局,李治的心中那是清清楚楚的。 李治想到了孙思邈那番话,他说自己的命格变了,连同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命格也被改变了。 李治心里很清楚,那是因为自己是一位穿越者,算是这方世界的“异数”,尤其这里还是一方人人都可以修炼的世界。 那么,他这个“异数”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改变,恐怕是难以估量的。 越是如此,李治越是小心翼翼,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发现”,就想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变强。 比如,之前的孙思邈,又比如,刚刚提到的秦琼。 如果自己跟秦琼走的近一些,是不是也有机会改变秦琼的命运啊? “雉奴,你真的想到秦二哥的府上求教?” 虽然秦琼算是被冷落了,但是,人前人后李世民每每说到秦琼,还是不自觉地叫上一声“秦二哥”。 早在李世民十几岁的时候,秦琼就救过他们一家老小的性命,那还是从当时的“天宝大将”宇文成都的手中抢下来的,不说是九死一生,至少也算是虎口夺食了。 “还请父皇、母后成全——” 李治不知道该怎样跟李世民解释,索性直接跪在了这对帝后面前,在外人看来,这是孩子在跟父母撒娇耍赖了。 “好吧,朕也有些年头没到秦二哥的府上走走了,过几天就是中秋佳节,雉奴如果愿意,就陪朕一起出去串串门吧——” 也许是看到了儿子的坚持,也许是自己想去见见卧病多年的秦二哥,李世民居然真的就答应了。 …… “阿难,你刚才那番表情是什么意思?把朕都给看糊涂了。” 李治到“立政殿”见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那是例行问安去的。 毕竟,他把自己关在房里十多天了,人人都知道他已经好了,不到“立政殿”走一趟,还真的说不过去。 “陛下,老奴先是摇了摇头,是说晋王殿下‘天漏之体’依然没变,根本就无法修炼的。” “又点了点头,是发现晋王殿下的体质竟然真的好了很多,也许是孙道人施了妙法吧,可惜他又云游去了,没来得及问问他到底做了什么。” “不过,不是老奴多嘴,晋王殿下这终究是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您难道不为他高兴吗?” 也是多年的主从关系,张阿难才仗着胆子,说了句略微过格的话。 李世民点了点头,他也有相似的感觉,却没有张阿难地境界高,能够看得更“清楚”一些。 “阿难,此事你尽量替雉奴周全一下。就说孙道长治好了雉奴的伤病,又传了一套‘五禽戏’给他强身健体,至于其他的嘛......最好不要让任何人知道——”https:/ 最终,二人也只好将这一切的变化,都归功于业已远去云游的孙思邈了…… 第四章 秦府初露锋 “秦伯伯,快来尝尝我熬的鱼汤如何——” 自从上次中秋之日,李世民带着李治来了一趟秦琼的府邸之后,李治就隔三差五地、没事就跑到秦府来了。 为了不把事情做得那么显眼,李世民连续拜访了十多位重臣的府邸,有德高望重的儒者,也有像秦琼这样,昔日一起并肩沙场的宿将。 这还是李治第一次出皇宫,虽然从“丽政殿”到秦琼住的怀德坊,路途不算是太远,也足以让李治大开眼见。 这就是当今规模最大、建筑最宏伟、布局最规范的天下第一城吗? 长安城内百业兴旺、商铺毗邻,巅峰时期常住人口甚至能突破一百万。 长安城的布局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讲究对称,整个城市街衢宽阔、坊里齐整、形制统一。 此外,长安城的布局风格,处处体现着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宫城、皇城、外郭城,从北至南平行排列。 宫城象征北辰,是为天地的中心;皇城百官衙署象征环绕北辰的紫微垣;外郭城象征向北环拱的群星。 真可谓是“开国维东井,城池起北辰”,说的就是这种布局效应。 外郭城是绝大多数长安人生活的地方,这里有南北向大街八条,东西向大街十四条,纵横交错的道路,将外郭城分隔出一百零八个里坊和两个市集。 其中最著名的街道,就是位于长安最中央的朱雀大街,其宽度达到了惊人的五十丈。 朱雀大街将长安城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面归万年县管理,而西边则归长安县管理。 东西两边各有一大型市场,分别就是“东市”和“西市”。 那也是长安城中人气最旺的地方,这个世界上最好、最稀奇的东西,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这就是“买东西”的由来吧? 从皇宫出来,到秦琼居住的怀德坊,中途恰好要经过“西市”,这里虽然不如“东市”那样高档,却能找到来自世界各地的稀奇玩意,李治自己也淘换了不少。 有作为礼物送给秦府的,更多的是买了回去,带给晋阳和新城两个小妹妹的,当然还有他那位善良贤惠的母亲。 “晋王殿下,你今后不用再到秦府来了,你从孙道长处得到的‘五禽戏’,要比老夫的锻体之术强太多了,你又何必让老夫空顶着这么个名头呢?” 从第一次进秦琼的家门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多月的时间了,李治也打着来向秦琼学艺的名头,事实上就是想着溜出宫来玩。 说实话,秦琼挺不愿意让李治进家门的,更准确地讲,他不愿意自己一家跟李治走的太近。 这是所有大臣的通病,玄武门之变才过去多少年啊,李治就在宫中被人给暗算而受伤了? 这件事情,别看李世民让张阿难给压了下去,可惜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终究是被有心人给探听了出来。 秦琼本来就算是“站队”出过问题的人,导致这十来年基本上被雪藏了,连这个秦府都鲜有客人来。 如今,李世民的几个皇子逐渐长大了,朝中渐渐又重现起十多年前那一幕幕,你让秦琼如何能不小心谨慎? “秦伯伯,话可不能这么说,孙老道扔给我一本册子人就没影了,像我这样半点儿基础都没有的人,要不是您在一旁指点我,我恐怕连这是什么东西都看不明白呢。” 李治这话说的也算是事实,秦琼竟然无言以对。 秦琼没答应李世民传艺李治的请求,都知道这孩子天生的“天漏之体”,像秦琼这样在武学上的大高手,怎么会容忍自己有一个根本就没希望晋级到先天的徒弟? 这些年来,秦琼除了养病,就是在家督促两个儿子习武。 大儿子秦怀道,那是原配夫人贾秀英所生,可惜贾夫人红颜薄命,早在十多年前就去世了。 二儿子秦怀玉,是现任夫人张紫嫣所生,她是曾经的右堂将军张宣之女,金堤王张称金的姐姐,当年也是年轻貌美,才艺双绝。 秦怀道今年十五岁,而秦怀玉才刚刚十岁,二人的长相都随了秦琼,略微发黄的脸庞,秦怀道酷爱学枪,而秦怀玉则继承了秦家锏法。 秦琼到底也没答应教授李治,李治却没事自己跑过来,有时候天色晚了,坊间已经关门落锁,他甚至就直接住在了秦府。 这一来而去的,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李治现在还只是一个七岁多的孩子呢? 秦琼也就无奈地接受了现实,可是收徒的事情,依然是绝口不提。 他认真地检查了一遍李治的身体,果然如传言一般,李治是罕见的“天漏之体”。 秦琼的确有一套纯粹的锻体之术,那还是从他父亲“铁索横江”秦彝那里继承过来的,也曾经用此术指导过军中的一些有天赋的袍泽。 不过,李治年方七岁,还不到能承受这套锻体之术的年龄。 别看李治才七岁多,还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孩童,架不住他在前世是一位专业的中医大夫啊。 接触了几次秦琼之后,发现他的伤病不全是像外界所传的那样,征战多年而留下的沉疾。 战场上的伤,一般分为外伤和内伤两种。 对秦琼而言,外伤不少,大多数都是箭上,早已经好利索了,而且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而秦琼受过最大的内伤,就是当年大战虎牢关之时,被“四宝大将”尚师徒追杀,掉到了山涧之中,摔死黄骠马,戳断虎头枪。 虽然,秦琼后来养好了伤势,看起来跟正常人也没什么差别,甚至上马提枪,征战沙场都没有问题。 但是,就在前几年,当他尝试突破“武道通神”的境界时,还是触发了那次重伤留下的隐患。 不仅突破失败,更是全身经脉受损,整整躺了半年多才将养好,而到访的三元李靖一句话,却让秦琼就此一蹶不振。 “经脉虽然尽复,根基却毁了,除非叔宝有法子散去一身功力重新修炼,否则恐怕终生与‘武道通神’无缘了——” 李靖看到秦琼的样子,他也很是惋惜。 在李靖的心目中,秦琼是继他之后,第二位能够突破到“武道通神”的人,只可惜…… 散去一身功力?谈何容易啊! 到了秦琼这个境界,那是“半步武道通神”的存在,远在先天大圆满之上。 体内的真气自然而然的形成,即便不刻意去修炼,也在一定程度上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根基已毁,无法突破,越发雄厚的内力,反而给秦琼的身体带来了巨大的负担,使他苦不堪言。 就这样,持续了三年之后,终于在去年集中爆发了,要不是赶巧孙思邈就在长安城立待着,恐怕秦琼真就过去了。 即便如此,孙思邈面对此种情况,也是束手无策,这已经超出了医学的范畴。 虽然,孙思邈也是修行中人,可惜他的主要精力和天赋,都集中在了医学上。 在道法修行上的成就,如果真要横向对比的话,顶多也不过相当于先天境界的存在。 孙思邈守了秦琼整整十天,临走又给他留了一个方子,也是治标不治本的,如果再次发生之前的险状,恐怕真的要请到神仙才行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治来到了秦琼的府中。 既然李治不顾冷遇,几乎天天都厚着脸皮过来,而秦琼的锻体之术,一时半刻李治又无法修炼,索性秦琼就指导起李治修行“五禽戏”来了。 “五禽戏”最早产生于汉代,据说是东汉末年神医华佗所创,到了如今的大唐,不敢说算是流行天下,至少在中等以上的家庭中,都会练上两手。 可是,秦琼却发现,李治手中这本记载着“五禽戏”的册子,却与他所知的大有不同。 当知道这是孙思邈亲手送给李治的,秦琼也就释然了。 他还以为这是孙思邈道长,特意为李治这样的体质定制的,也就没有多想,只是按部就班地讲解给李治听。 后世的李治,也曾修炼过“五禽戏”,可惜,他现在发现自己练过的那一套,似乎跟如今手中这两套完全都不一样。 而孙思邈给他那套号称师门秘传的,却是最简单的,总共就只有十页内容,每一副图案配有密密麻麻的一张注解。 好在像李治也算是被海量信息洗涤过的高材生,魂穿到这里之后,他发现自己无论是记忆力还是理解能力,比起前世的自己要强的太多了。 这难道也是穿越者的福利吗? 三个多月的时间,秦琼也算认真地教,李治更是努力地学,肉眼可见的,李治的身高又拔了一节,身板也更加壮实了。 为此,宫中的长孙无垢,还特意命张阿难送来了大量的谢礼,其中也包括不少的补品,算是替儿子交的伙食费,或者谢师礼。 只是,秦琼却更坚决地,不能接受李治的拜师了。 李治倒是个自来熟,无论跟秦怀道还是秦怀玉,都相处的挺好。 这天,李治一如既往地来到了秦府,因为这位爷这几个月时常到来,早已不用门房向里通报了。 而皇宫跟过来的护卫,将李治送到秦府门口后,就径自回去了。 要是李治当天不想走呢,就直接住在秦府,要是想回去了,自有秦府的护卫送他回宫。 “晋王殿下,您来了——” 李治强调过很多次了,私下里不允许秦家兄弟称呼他晋王殿下,随便叫声贤弟,或者雉奴都行。 可惜,秦怀道和秦怀玉,二人都谨记父亲的教诲,不敢在言语上有一丝的马虎,这也是李治唯一不满的地方。 第五章 性命攸关时 “耗子,不是让你先出去避避风头吗?你小子怎么就跑回来了?” 长安城一座富丽堂皇府邸的后宰门,有两道人影正在墙角处交谈。 其中一人,一身管家模样的打扮,一边说话一边还东张西望的,似乎生怕被人看到。 这里属于“永兴坊”,紧挨着皇城,距离北边的宫城也不过两道街的距离。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华灯初上,时不时还有巡街的武侯,成队地从他们门前经过。 “六哥,不是兄弟我非要回来,实在是您上次给的钱早就已经用光了,总不能把你兄弟给饿死在那穷乡僻壤吧?” “再说了,事情都过去小半年了,一点儿风声都没有,恐怕势头早就过去了,您还紧张什么呢?” 这个被叫做耗子的,是一个精瘦的年轻人,身上的穿着像是一个庄稼人,却留着两撇俏皮的小胡子,说话的时候一双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透露着一丝淫邪的目光。 “你就不能省着点儿花啊,哎,我这里还有两个金锭子你先拿着,明日一早就出城去吧,没有我的召唤你暂时先不要到长安城来了。” 这位管家也拿这人没有办法,谁让这是他的亲兄弟呢,如此的成事不足,真后悔当初让他来做那件事情。 后宰门再次被关上了,管家模样的人回到府中,而那名精瘦的年轻人,掂量了一下手中的两个金锭子,顿时心花怒放。 唐初的时候,用于市面流通的主要还是铜钱和绢,虽然金银制品也很多,却多是用来打赏用的。 两个金锭子,足足有二十两,这能够兑换多少铜钱和绢布啊? 看到远处又有一队武侯即将走过来,这个叫耗子的年轻人,“滋溜”向右边一拐,转进了一条无人的小巷。 七拐八拐、一路向南,等到快出永兴坊的时候,前面出现了一座院落。 比起方才那座府邸,眼前这座院落却是要小了很多,但是同样的装潢精致,不是普通人能够住得起的。 看看左右无人,耗子也没走门,打垫步拧身向前一纵,就越过院墙跳了进去,落地之时、声息皆为。 “你小子还真的来了?” 当耗子凭借着记忆,摸索到一间屋子前时,突然听到屋中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门主,属下已经按照您的吩咐都办妥了,这次回来就是拿点儿盘缠,就此远走高飞了,只是属下有点儿舍不得离开您啊——” 这名叫耗子的,没敢到屋子里去,就隔着那道门,轻声地跟屋里的人对话。 “是啊,本座也有些舍不得你,可惜,此事牵连实在太大,‘丽竞门’的人一直还在暗中追查,至少现阶段你还不能在长安城里待着。” “这样吧,你为本座最后再办一件事情,然后就离开长安。这里是主上的一道新的指令,你一会儿亲自送到你那位六哥手上。” “这是给他主子的一封信,内容你就不必知道了,信送到之后你就立刻离开。作为奖赏,城外的庄园里,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一千两黄金,明日出城后自己去取吧。” 这时,房门突然打开了,从屋子里飞出了一封书信,不偏不倚的,正好落在了耗子的手上。 “属下多谢门主,属下告退——” 耗子心中一阵欣喜,自己临时起意来见一趟门主,没想到会有如此意外的收获。 那是一千两黄金啊,两辈子也花不完吧?—— 手中的信笺很薄,似乎里边没装太多的东西,耗子没再停留,顺着原路返回,依然从空中翻墙而出。 月已东出,虽然不是十五之夜,却也勉强能看得清楚街道上的景象。 “你怎么又回来了?” 再次见到耗子,那位被称为“六哥”的管家,眉头就是一皱。 虽然耗子是他的亲兄弟,但是,今天他私自跑到长安城来,已经算是犯了忌讳。 仗着自己在主子面前,多少还有些权力,他也算是假公济私地包庇了兄弟一次,没想到这个耗子居然再次去而复返了。 “六哥,这绝对是最后一次来打搅你了,这里是……” 耗子伸手从怀中,拿出了门主交给他的那封书信。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觉得自己两眼一黑,顿时气就喘不上来了,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停止了流动,一头栽倒在地上。 “耗子,耗子——” 任凭这位管家如何地呼喊,方才还活蹦乱跳的耗子,此时已经蜷缩在地上,身体不停地抽搐着,眼睛、鼻子、嘴、耳朵等七窍中,流出了大量黑色的血液。 …… 永兴坊里发生命案的时候,秦府中李治对秦琼的治疗,已经到了生死攸关时刻。 对于秦琼的品行,李治最深的印象不是来源于真实的历史,而是风靡后世的那部“隋唐演义”。 忠孝节义,很好地诠释了秦琼的一生。 来到大唐小半年了,跟秦琼也交往了三个多月,给李治的印象来看,眼前这位秦琼更像是演义中的人物。 “老夫虽然常年伤病缠身,却还没有到老眼昏花的地步,晋王殿下这三个多月来的表现,已经不是用寻常神童能够解释了的。” “一开始,老夫不愿意收殿下为徒,的确是因为殿下特殊的体质,而如今老夫依然不愿意收殿下为徒,却是生怕老夫这点儿微末伎俩,辱没了殿下的这份难得的天赋啊。” 秦琼两眼如炬,直勾勾地盯着站在床前的李治,仿佛要看到他的骨子里去。 “呵呵,秦伯伯这是在夸奖我吗?不过真要说到我这体质的话,‘天漏之体’,不知秦伯伯又了解多少?” 秦琼的话,还是让李治听得有些毛骨悚然,没想到自己已经在极力隐藏了,居然还是被秦琼给看出了端倪。 好在他的关注点,只是停留在李治的特殊体质上,索性李治也从“天漏之体”开始胡诌了。 “‘天漏之体’古已有之,却也是人世间最为罕见的体质。很惭愧,老夫所知也有限,只知道这种体质的人,无法修炼内力,终究难成文武之道。” 秦琼说话的时候,李治也盯着他的眼睛,能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在撒谎,似乎也没有撒谎的必要。 “秦伯伯,小侄的确粗通医术,但是,敢说出能医治你这身伤病的大话,却要落在我这‘天漏之体’上。” 既然对方对“天漏之体”不甚了了,李治觉得这样就好办多了。 “哦,难道说你这‘天漏之体’,竟然能够去除老夫的伤痛?” 如果是其他人这样说,别说对方只是个孩子,就算是成年人秦琼都可能嗤之以鼻。 毕竟,自己的伤势自己清楚,连大唐最负盛名的神医孙思邈都束手无策,他一个七岁大的孩子又能够做什么呢? 但是,眼前说这番话的人却是李治,就另当别论了。 一个三个月前还羸弱的很,恨不得一阵风都能吹倒的人,三个多月之后,仅仅修炼了“五禽戏”,就如脱胎换骨了一般。 别的先不说,七岁多的李治,如今的气力竟然不输于练武多年的,秦琼十五岁的长子秦怀道。 每当秦家兄弟拿李治的气力,酸溜溜说事儿的时候,李治却胡搅蛮缠地将他气力变大的事情,归功到最近凭空增加的饭量上。 李治确实挺能吃的,这个现象从他几个月前醒来的时候就开始了。 准确地说,从那柄诡异的袖珍枪释放出一丝灰色气体,并充盈到李治的周身经络后,李治的身体似乎就变成了一个能量的黑洞。 一日三餐,每一餐吃的量比起原来增加了两三倍,除了身体长高了些,也变得魁梧了一些,并没看到他长多少肉。 这也是长孙无垢要给秦府送礼的原因之一,说是李治的伙食费,还真未必是在讲客套话。 “秦伯伯,我是‘天漏之体’,顾名思义天生体内就存不住内力。而上次我受伤之时,宫中的太监总管张阿难也曾输内力给我疗伤,却如泥牛入海、踪迹不见了。” “因此小侄就想着,秦伯伯是因为内力充胀而引起的身体不堪重负,如果我这‘天漏之体’能够消去秦伯伯一身功力,是不是就解决了您这伤病的根源?” “内力散去,先固本培元,调理筋骨,再适时重修,虽然要花费一番功夫,却要远比现在的状况要好,您的武修之道也能有再达巅峰的机会。” 李治能说出这番话来,秦琼丝毫没有感到惊讶,毕竟他自己的伤情也不止一次跟李治提起过。 散功是他唯一的出路,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散功之法罢了,先天之上已经算是性命双修,盲目散功往往会功散人亡。 “殿下有多大把握?” 秦琼话也问出口了,自己都不觉一阵好笑。 他是一位堂堂的“半步武道通神”强者,全天下都数得着的人物,遇到这样的难题居然在向一名七岁多的孩童求教? 其实,李治自己也没什么把握,他是学医的不假,比起这个时代的人,起码多沉淀了一千多年。 可是“散功”这玩意儿,他也只在小说里看到过,现实中哪会有这样的事情啊? 之所以李治敢向秦琼提出来,一是因为他知道秦琼目前的处境非常的不好,稍有不慎真的就驾鹤西游了。 无论是历史上,还是演义中,秦琼都是死于伤病,李治现在也算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最主要的是,李治对悬浮在他丹田之中那柄诡异的袖珍枪,盲目地充满了信任感。 其实,自从上次吞噬了张阿难输入的那道内力,以及孙思邈“护心丹”转化的能量之后,这柄袖珍枪就再也没有动静了。 就像是彻底睡着了。 如果不是能够清楚地“看到”,它就悬浮在自己的丹田里,李治都会怀疑这柄枪是否真的出现过。 在这个诡异的大唐,先是“天漏之体”,又是丹田悬枪,恐怕遇到再离奇的事情,李治也能够接受了。 这几个月的变化,秦琼都能看出来,李治自己又怎么会不知道? 既然秦琼依然判断自己是“天漏之体”,看来身体内的真实情况,是被神秘的力量给遮掩了。 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李治只能将一切的变化,归功于丹田上悬浮的那柄袖珍枪。 有了前车之鉴,李治觉得可以增加能量的东西,一定能够刺激到那柄袖珍枪,包括自己食量的增大,估计也是那柄枪在作祟。 “秦伯伯,您可以先输一道内力给我——” 李治不知道该怎样说服秦琼,索性来个眼见为实,背转过身去,让秦琼给自己的体内输入一道内力试试。biquiu 秦琼有些疑惑,却依然按照李治所说,抬起右掌将一道浅浅的内力输入了李治的体内。 果然,向泥牛入海般,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李治却能清晰地感受到,秦琼输进来的内力,先是沿着自己的经脉,游走到丹田里,似乎围着那柄诡异的袖珍枪转了一圈,就消失不见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是因为这道内力蕴含的能量太少了吗? 李治禁不住想到。 “秦伯伯,您觉得怎么样?” 李治没有转身,依然保持着背对着秦琼的姿势。 “殿下,的确是能引走老夫的内力,你这‘天漏之体’还真是神奇,老夫都感觉不到那道内力去了哪里?” “不过,老夫这一身功力何等霸道,殿下虽然体质特异,真的能承受的住吗?” 方法倒是能够行的通,秦琼反而担心起李治的身体来,别为了救他秦琼,再把一个晋王殿下给搭进去。 “这样吧,秦伯伯尽管放手施为,我要是感觉不妙,及时开口提醒您就是了。” 李治见到那柄诡异的袖珍枪果然有效,心里总算是踏实了许多,不过还是没有把话说得太满。 就这样,秦琼又开始将自己的内力向李治体内输去,从开始的一丝丝、一缕缕,到逐渐的一成、两成、三成…… 秦琼逐渐加快了内力的外送,他身体的胀痛感,也随之在逐渐地消减。 “秦伯伯,不用担心我,咱们不可半途而废啊——” 随着秦琼内力的不断输入,李治能明显感受到,那柄袖珍枪的躁动,似乎比起上次来还要“欢快”? 试想,秦琼这样一位“半步武道通神”境界的高手,其一身功力又怎能是那枚小小的“护心丹”能比得? 当李治感觉到,内力进来的速度放缓时,就意识到秦琼身上的胀痛暂时缓解了,担心他就此罢手,才忍不住出言劝告道。 按理说,这本应该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而李治自己,此时反倒是成了一名无聊的看客。 “眼睁睁”地看着,秦琼的内力不断地输入自己的身体,然后到达丹田,然后再被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吞噬。 这个时间可不短了,李治进入秦琼的房间,还是上午的午时不到,现在太阳已经往西转了,这场别开生面的“散功”还在继续。 其实,秦琼也好,李治体内那柄诡异的袖珍枪也罢,似乎都考虑到了李治这个身体还是太差了些,始终也没敢全力施为。 张紫嫣和秦家兄弟,早就守在房门外,严厉的家教使得他们没敢贸然进去。 不过通过门上的缝隙,三人还是隐隐约约能够看到屋内的情景,单凭半天听不到秦琼的呻吟声,三人就对李治相信了一大半。 持续了三个多时辰之后,秦琼的功力已经“散去”了大半,肤色和气息也终于恢复如常。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秦琼功力外泄的速度陡然快了起来。 “这是?……” 秦琼和李治二人都大吃了一惊。 秦琼是担心如此快的速度,李治的身体是否能承受的了? 李治担心的是,这样下去,秦琼不会被自己,不对,应该是被那柄诡异的袖珍枪给玩死吧? 此时的李治,完全无能为力,秦琼就算想要放缓速度,或者撤去双掌,都已经做不到了。 “殿下,你?——” “秦伯伯,我......我也知道啊——” 第六章 月上柳梢头 当李治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日上三竿。 看了看自己身处的地方,这里是秦府的一处客房,这几个月来,已经成为了李治的专属住处。 强大而急速的内力运转,不仅让功力外散的秦琼难受无比,更是让经脉羸弱的李治痛不欲生。 于是乎,这一大一小,两位竟然齐刷刷地昏迷了过去,只是还保持着原来散功的姿势。 等张紫嫣和秦家兄弟感觉到不对劲,破门而入的时候,已经是二更时分了。 持续一个多时辰听不到里边的动静,三人在门口等的急切。 从午时起,就没有外人进到这屋子里去,到了掌灯时分,屋中黑漆一片,从门缝里再也看不到里边的情景。 兴许是散功已毕,秦琼的双掌和李治的身体不再有联系,二人就双双倒了下去。 不过,秦琼原本就是盘坐在床上的,自然就倒在床上,继续昏迷。 而咱们可爱的晋王殿下,可就悲催了,直接就华丽地瘫倒在冰冷的地上,这大冬天的。 听到屋内的声音不对,张紫嫣当机立断,让秦怀道撞开了房门,三人才看到昏迷多时的秦琼和李治。 “爹爹,晋王殿下——” 秦家兄弟哪见过这种场面,一个是自己的亲生老子,一个是大唐的晋王殿下,这两位哪个出了事情,都不是他们能够承受的。 幸亏张紫嫣跟在一旁,这位也算是从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这些年又跟李靖的妻子,“红拂女”张出尘乃是闺中密友,于武功、医道也算颇有研究。 “怀道,先把晋王殿下抱到客房去,他只是累的睡着了。” 张紫嫣先检查了一下李治的状况,发现这孩子竟然只是睡着了,这是该有多困啊? 然后,张紫嫣才来到秦琼的身边。 秦怀玉乖巧地在一旁掌上了灯,灯光下,秦琼的面庞被照的清清楚楚的,似乎跟往常有些不同? “娘,爹爹他还好吗?” 秦怀玉是张紫嫣所生,容貌像极了秦琼,可是这性子却随了张紫嫣。 “玉儿莫怕,为娘这就替你爹爹查看。” 张紫嫣忍着心头的诧异,把秦琼的身体摆正过来,让他平躺在床上,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 号完脉之后,张紫嫣又输了一道内力进入到秦琼的身体,然后惊奇地发现,秦琼全身的经脉居然畅通无阻? 可惜,原本一身浑厚的内力,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秦琼的伤势,最清楚的人中一定有张紫嫣在内,看到眼前的情景,她又怎能不知道,这是散功的结果。 只是,原来尚有三四处因伤造成的经脉损坏,此时怎么就不治自愈了呢? “娘,晋王殿下曾说过,等他给爹爹‘治疗’完之后,要及时将爹爹放进药桶里去,您看?——” 这时候,长子秦怀道也回来了,将李治送到客房休息,他心里还是记挂着爹爹的伤势。 除了一身功力已然散去,经脉又莫名其妙的得到了修复,张紫嫣再没发现什么。 要说还有,恐怕就是秦琼的样貌? “好吧,你们二人来搭把手,帮我把你爹爹抬到隔壁去——” 就在秦琼卧室的隔壁,张紫嫣早就收拾好了一间静室出来,按照李治的嘱托,浴桶、热水、还有那副草药。 药材秦府就有,这些年秦琼一直伤势反复,家中自然备用各种药材。 再加上大唐军中,昔日各位兄弟这些年不时的厚赠,这药材种类之多、之全甚至不次于太医院。 秦琼醒来的早,东方刚刚见晓,秦琼就睁开了眼睛。 秦怀玉年方十岁,三更天一过,就被张紫嫣打发去睡觉了,而张紫嫣和秦怀道,却轮流守了秦琼大半夜。 按李治药方上的嘱托,不能让药浴的温度太低,二人时不时的添加热水进去。 “将军,你现在感觉如何?” 秦琼醒来的时候,正赶上张紫嫣在旁边守着。 天色亮了,屋中的一切也看得更清了,张紫嫣首先注意到的,就是秦琼的那张脸。 怎么说呢? 似乎变得更年轻了,也似乎变得更白了? 要知道,这十年来,秦琼一直受着伤病的滋扰,尤其是最近这几年,不说是痛不欲生,也是在同伤病不断地抗争着,整个人都有些憔悴了。 如今,一身功力尽数散去,浑身上下轻松了很多,秦琼也觉得自己的身体年轻了不少。 只是,秦琼的脸…… 都知道秦叔宝原本略微泛黄的面庞,又经过几十年风吹日晒,草原大漠驰骋沙场的岁月里,早就是一名铁铮铮的汉子该有的肤色了。 此时看来,竟然变得白净了起来,只是不同于书生墨客那般,依然透着一股子英气。 “紫嫣,辛苦你了,我很好,晋王殿下呢?” 看到眼前的情景,秦琼哪里能不知道,李治对他的“治疗”已经结束了。 暗自提了一口气,果然,苦修了数十年的一身浑厚的功力,已经如东流之水,一去不复返矣。 “将军,晋王殿下累的睡着了,我已经让怀道将他安顿在客房,只是,您这一身功力……” 跟秦琼相识多年,当年让张紫嫣着迷的,除了秦琼的凌然正气,就是他那身横勇天下的功夫了,而如今…… “哈哈,紫嫣,你怎么比老夫还看不开呢?这些年来,饱受这身功力之苦,如今悉数散去,宛若重生啊——” 对于练功,秦琼完全当得是个大行家,比起张紫嫣来高的不可以道里计。 他自然是能够感知到,自己原有的一身功力已经荡然无存,而且几处受损的经脉,也已经被完全修复好了。 这难道也是晋王殿下的手段吗? 秦琼心中打了一个问号。 他也算是亲自见识了“天漏之体”的神奇和恐怖,怪不得晋王殿下,在一开始会有那样的疑问。 是啊,如果不是值得信赖之人,就这“天漏之体”如此大的秘密,就不是能够轻易示人的。 秦琼的心中,莫名地升起了一股对李治的感激,甚至有着甘愿为其驱使的冲动。 盘坐在浴桶里,秦琼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一点一滴的恢复。 说来也怪,李治开的这药方,秦琼也看了一眼,没有什么太稀奇的药材,都是治伤、滋补常见的药材。 只是这个方子的配比,是秦琼不曾见过的,这些寻常药物放在一起,就有如此显著的功效吗? 而且,秦琼还有一个发现,自己原有的一身浑厚内力是没有了,体内却莫名地多了一丝淡淡的真气? 那丝真气非常的细小,如果不是秦琼曾经的眼界和见识尚在,换个旁人都未必能够觉察到。 这是什么? 顾不得跟一旁的张紫嫣继续聊天,秦琼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盘坐在浴桶里,按照以前练功的法门,去捕捉那丝似乎凭空出现的真气。 然后,按照原有的练功路线,秦琼引导着那丝真气,慢慢地沿着自己的经脉运行了一个周天。 爽! 多久没有过如此舒畅的感觉了? 而且,秦琼还发现,这丝真气在自己体内运行了一周,似乎又长大了一点点? 这个发现可非同小可,虽然三元李靖曾经告诉过他,散功之后可以再次重修。 秦琼也不是没有见识的人,他当然知道,就算是重新修炼,那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你当散功是件小事吗? 对于性命双修的境界,散功不亚于死上一次啊! 再加上要重打基础、固本培元、温养经脉,怎么不得折腾个三五年的,就那也未必能够重现往日的辉煌。 可是,秦琼却发现,此时的自己,完全可以直接进行修炼了? 而且,身体内经脉的宽度和韧劲,似乎比起自己最强盛之时,还要强出不少。 尤其体内的那丝细小的真气,给秦琼的感觉,要比自己原有的功力高明了很多,似乎根本就不是一个层级的东西? 难道,这是“武道通神”之后才能有的吗? “紫嫣,晋王殿下如果醒来,麻烦你马上来告诉我,我要去见他——” 带着满脑子的疑问,秦琼开始了自己的重修之路。 …… 此时的李治也已经醒了,却再次陷入了几个月前那样的境遇。 脑子很清醒,就是睁不开眼睛,说不了话,也动不了地方。 他“看”到悬浮在自己丹田之上的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再次长大了一些,已经有一根胡萝卜的大小。 不过还是若实若虚的状态,李治也终于看清了它的颜色,居然是一柄黑色的小枪。 李治仿佛还在枪头上,看到了一张婴儿的脸? 眼花了,绝对是自己眼花了! 这柄诡异的袖珍枪,完全吸收了秦琼的一身功力,勉强打了一个饱嗝,斜楞了一眼李治。 是的,李治真的感觉到,自己被这柄枪看了一眼。 然后,对着他摇了摇头,难道自己被鄙视了吗? 接下来,李治就觉得这柄诡异的枪,把自己的大脑翻腾了一遍,似乎什么都没看上,只是看到那“秦家拳”的时候,才略微停留了一瞬。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一个小人儿,在李治的脑海中,一招一式地把“秦家拳”练了一遍。 似乎是“秦家拳”,又似乎被更改了一些? 然后,小人儿就消失不见了。 诡异的袖珍枪再次“吐出”一丝灰色的气体,又变得无声无息了,就像几个月前一样,睡着了吗? 李治顾不得那些,有过前次的经历,他哪里还不知道,这丝灰色气体的珍贵? 赶忙引导着这丝灰色气体,在自己的经脉中游走,逐渐跟自己体内原有的那丝气体融合。 紧接着,李治开始回想方才那小人儿练的那趟“秦家拳”。 即便不能动弹,只是在脑海中回想,李治竟然感到体内这合二为一的灰色气体,也随之兴奋了起来。 然后...... 然后,李治就睁开了双眼。 …… 没有等到秦琼来看他,反而是李治亲自来到了秦琼所处的静室。 因为,按李治给的方子,秦琼务必要泡够三天才行。 “晋王殿下,老夫生受您的大恩了——” 见到李治到来,秦琼将夫人张紫嫣和两个儿子都赶了出去,即便他们的眼神中透漏着不解。 “秦伯伯,这都是您自己的造化,我最多就是沾了这‘天漏之体’的光而已,您无需谢我,只是……” 李治有些犹豫。 “晋王殿下,老夫明白您的意思。老夫的伤势,是梦中得到一位高人的指点,才化险为夷的,跟殿下没有一点关系。” 没等李治说完,秦琼先抢过了话题。 谁说这位秦叔宝只是一个直肠子? “呵呵,秦伯伯所言甚是,如今您的伤势好了,人竟然也变俊俏了很多啊?——” 在张紫嫣的服侍下,秦琼已经洗漱完毕,这样一来真的就变了一张更加英俊的脸,跟李世民有一拼,面似银盆。 二人有了这场交情,说话就随便了一些。 李治不曾有过要求,秦琼也不曾给予什么承诺,一切尽在不言中。 秦琼却被李治的一句玩笑话,闹了个大红脸。https:/ “晋王殿下,老夫却也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原因?一身功力散去可以理解,身体内的经脉得到修复,就已经让老夫惊讶了,然后这幅容貌……” 严格来讲,秦琼的容貌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他的肤色而已。 看到这个白脸的秦琼,李治不禁想起了一个传说。 传说中,这个秦琼也不是一个凡人,而是上界的左天鹏转世临凡,而尉迟恭却是黑煞神托生。 黑煞神害怕左天篷,不愿意下凡。 后来玉帝说,那就黑煞神一出,让左天篷带三分痨病,这样两人就可以杀个半斤八两。 所以,秦琼才是一副淡黄色的面庞,活像一个痨病之人似的。 原本这只是一个神话传说罢了,可是如今这样诡异的事情发生在李治面前,由不得他又想起了这个传说。 “秦伯伯,也许您经过这次之后,修炼的进度会更快,突破到‘武道通神’也指日可待,只是……” 看着眼前的秦琼,又想起那个传说,李治心中泛起一丝莫名的恐慌,似乎自己更改了什么? “晋王殿下有话不妨直说,老夫知道您是不凡之人,如今又是老夫的救命恩人、恩同再造,但有所命秦某绝不推辞!” 秦琼那是谁? 一诺千金之人,更何况平白受了李治这么大的恩惠。 “秦伯伯误会了,小侄的意思是,您依然保持之前的态度,继续在府中‘养病’、练功,也好督促两位秦兄。” “就算是突破了‘武道通神’之境,也要低调行事,小侄也说不清楚,只是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 李治这倒不是在糊弄秦琼,虽然他说的含糊,秦琼却还是答应了。 ……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漫长的冬日渐渐远去,新的一年到来了,是为贞观十一年。 大唐的时候,正月初一当然是一年的开始,不过正月十五元宵节的月圆之夜,才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 玉漏银壶且莫催,铁关金锁彻明开。 谁家见月能闲坐,何处闻灯不看来? 元宵节当晚,长安城全城无宵禁,城门一直会开到天亮。 人们夜间出游,在新的一年第一个月圆之夜,吃汤圆、赏花灯、猜灯谜,祈求这一年里风调雨顺,圆圆满满。 平日里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在这天晚上也会相约着一同出行。 男男女女的,这是一年中难得“相约邂逅”的机会,因此元宵节也算是当时的情人节了。 这李治到大唐的第一个元宵节,天还没完全黑下来,他就跑到秦府来了。 如今他这个皇子,算是皇宫里的另类,眼见得李治的身体一日强过一日,而且整个人也变得开朗了起来,李世民和长孙无垢也懒得去管这个“皮猴子”。 两个嫡亲的妹妹还小,李治又不愿意跟其他兄弟姐妹一起,索性到秦府来,跟秦家兄弟一起夜游长安去。 “三小姐,咱们这样跑到大唐长安来看灯,真的合适吗?如果被二爷知道了……” 芙蓉苑,紧挨着曲江池,平日里作为皇家的御用之所,普通人自然无法进来。 难得每年的元宵节前后,才会对全天下的老百姓开放。 “云儿不用担心,二哥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哪会天天到我那里去,等天一亮咱们就回去了,不会被发现的。” 看到眼前各式各样的花灯,这位三小姐早就将冷面冰霜的二哥给抛诸脑后了,欣喜地向人群最密处跑去…… 第七章 邂逅灯火处 “陛下,皇后娘娘还在等您一起去赏灯呢……” 立政殿,御书房。 大内太监总管张阿难已经来催促第三次了,李世民依然伏案在写着什么,时不时抬起头,缓解一下有些酸痛的脖颈。 “阿难,那件事情,还是没有结果吗?” 李世民冷不丁问道,终于舍得放下了手中的御笔,抬头看了看天,月亮早就升起来了。 “陛下,臣无能。等臣赶到现场的时候,那个叫‘耗子’的早就气绝多时了,现场唯一值得怀疑的就是那封信笺,可是……” “好了——” 李世民打断了张阿难的话,一个多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张阿难就是这样的回奏,如今依然还是原封不动的说辞,李世民不想再重复听下去。 一封信笺,却只有信封,里边空空如也。 你要说信封上有毒吧,可是连续换了三个仵作,连半点儿可疑的蛛丝马迹都没有检查出来。 “陛下,其实您要想查个水落石出,直接让‘百骑’抓人就行,老奴相信总能撬开他们的嘴的,毕竟……” 张阿难是知情的,至少说他自己就能将嫌疑人的范围缩小到几个人,只是看到了李世民那面无表情的脸,吓得把后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阿难,你跟朕也十几年了吧?你能想到的,难道朕想不到吗?” “横竖都是那几个逆子罢了,哎,玄武门的事情才过去多久啊,没想到这么快就要报应到朕的儿子们身上吗?” 李世民没有恼怒,更没有发火,他心里很清楚,眼前这个张阿难,那是对自己百分百的忠诚。 张阿难能斗胆说出那番话,恰恰就证明了他没有私心的。 “玄武门”是整个贞观朝的大忌讳,李世民可以说,张阿难却不敢接茬。 “可是,雉奴到底妨碍到他们谁了?一个才七岁大的孩子,他们就能如此狠心地下黑手吗?” 李世民也是经历过夺嫡过来的,争龙之路、不成即死,都是无所不用其极,他当年又何尝不是九死一生啊? “陛下,老奴还是觉得,此事不管是哪位……恐怕都是手底下的人擅自做主的,未必就是想除去晋王殿下,或许是栽赃,或许就是想让陛下和皇后娘娘心疼……” 见到李世民有些落寞的样子,张阿难组织了一下语言,轻声地说道。 御书房里再次陷入了沉静,天上的月亮,却绕进了一片黑云里,房间里的光线猛然暗了很多。 “说起雉奴,他这半年的变化倒是挺大的啊,大得让朕都有些不敢认识了。” 想起自己的儿子李治,李世民的脸上,没来由的脸上泛起一丝微笑。 这个孩子最近的表现越来越好了,只要待在宫里,每日都会到“立政殿”来,给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问安。 平日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就是总爱往秦府跑,不过每次回来,几乎都要带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 最多的是送给两个更小的妹妹,或者送给长孙无垢,当然,有时候也会想着李世民他这个当爹的。 李世民是大唐的皇帝,富有四海,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却时不时也会为李治带回来的小玩意儿而感动。 除了自己的寿辰,其他的那些儿子们,几时会想起来给他这个皇帝老爹送礼啊? 总之一句话,只有在李治身上,他才觉得自己是一个当爹的,而在其他儿子那里,他却只是一个皇帝。 “陛下,说到晋王殿下,老奴觉得他现在似乎已经能够修炼了,只是老奴发现他依然还是‘天漏之体’,这个就令人费解了。” 李世民带着李治到秦府拜师,却被秦琼婉拒的事情,张阿难也是知道的。 虽然,张阿难的武功境界比秦琼要低了一些,但并不表示他的眼光就会差。 纯粹的锻体之术,即便张阿难没有专门修炼过,但是也能肯定绝对不是李治现在这个状态。 “好了,雉奴的事情就到此结束吧,朕也不想再追究下去了,无论是那几个小子中谁做的,朕都希望他们就此收手。” “至于,雉奴的体质和修行问题,咱们就不要插手了,前有孙道长的建议,后有秦叔宝的护持,朕相信自己的儿子。” 前后折腾了半年,也没能有一个水落石出,对此事李世民也有些乏了。 对于李治这个儿子,他不愿意给他更多的压力,习文也好、练武也罢,随他去吧,一辈子做一个闲散的逍遥王爷不也挺好吗? …… “晋……九公子您看,那边的人那么多,一定有好看的花灯,咱们也过去吧?” 已经快三更天了,长安城里看花灯的人潮依然不减。 李治跟着也就看一个稀奇,连看了几处之后,就不愿意往人多的地方挤了。 一行六人,除了李治和秦家两位兄弟之外,还跟着三名彪形大汉,他们是一门三兄弟,跟秦家一样,也住在怀德坊。 他们的老爹如今驻守在边关,家中当家主母管的严,今日难得有这么一次夜出的机会,就到秦府寻了秦家两兄弟一起出门了。 “处默兄,咱们要不还是回去吧,虽然没有了宵禁,总不能耽误明日的晨练的。” 秦怀玉看了看天,月过中天,这一行人随着人流,已经彻底跑到南城来了,眼看着前边就到曲江池了。 “哈哈,我说怀玉啊,你担心什么,左右你才十一岁,真出了事自然有你大哥在前边顶着呢。” 被称为“处默兄”的这位还没说话,旁边站着一位,长相几乎是跟那处默兄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壮汉笑答道。 “处亮贤弟,你就这么当面把为兄给豁出去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秦二伯的脾气,他要发起火来,我们哥俩都逃不过不去的。” 秦怀道说道。 到底是当大哥的,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弟弟,当面被这三个黑厮欺负吧? 李治却没有说话,就在一旁笑呵呵地看着这三个活宝。 没错,这三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不是别人,正是卢国公程咬金的三个儿子,依次为程处默、程处亮和程处弼。 程处默和程处亮是程咬金的前妻孙氏所生,一个今年十七岁,比秦怀道年长一岁,一个今年十五岁,却比秦怀道小上一岁。 而老三程处弼,却是程咬金的现任妻子崔氏所生,今年刚刚十三岁。 按理说这三个小子那不是一个娘生的,应该有些差别才对,模样和秉性却都随了程咬金,不得不佩服老程家基因的强大啊。 “这样吧,眼看就到‘芙蓉苑’了,自从这园子被赐给四哥之后,寻常想进去一次都难,咱们索性就逛了芙蓉苑再回去吧。” 这一行六人,就数李治年龄最小,个子也最低,半晚上下来他倒成了这六人的主心骨。 关键是,别看其他五个都比李治的年龄大,论起猜灯谜的本事,那哥五个绑在一起都不是李治的对手。 一路下来,李治猜中了不少灯谜,也赢得了十数盏花灯,李治最喜欢的是那两盏小大公鸡的花灯,做的惟妙惟肖的。 贞观十一年是丁酉年,李治打算把这两盏灯带回去,分别送给晋阳和新城两位小妹妹。 既然李治说话了,众人也就不再争执,程氏兄弟却心中窃喜。 “芙蓉苑”那么大的地方,而且那里可不是赏灯、猜谜那么简单,现在这个时候,贩卖各色小吃和酒水的也有不少。 很多彻夜不归的人,也会呼朋引伴,早早占据芙蓉苑里的亭台楼榭,实在找不到地方,索性就席地而坐。 文人就在那里吟诗作对、把酒临风,一帮大老粗也能在那里吹牛打屁、评长论短。 一行六人正往里边走的时候,突然,走在最前边的程处默停住了脚步。 “那个……诸位兄弟,咱们要不还是换一个方向吧,那里,那里也有很多好看的花灯。” 程处默说着,扭头就想往右手边走去。 “处默兄,你这是怎么了?我看这边才热闹吧,离着多远就听到有喝彩声了,一定有好玩的。” 秦怀玉到底是少年心性,往年也曾跟大哥一起出来逛花灯,只是每次爹爹都严令他们,子时之前必须回去。 这次,还真是沾了李治的光,秦琼只说让他们两个听从晋王殿下的安排,他什么时候想回去了再回去。 众人左右望望,高下立判,的确是秦怀玉说的方向,也就是他们现在走的正前方,大约十几步之处围拢着一伙人。 没办法,程处默也只好随着众人往这边走,不过他已经不再打头了,而是灰溜溜地跟在这几位的后边。 原来,那里有着一座较大的亭子,亭子里摆放着一些座椅,中间还有一个石桌,正中央坐了两位稍稍上了年龄的老文士。 说是上了年龄,其实也不过四五十岁,像是被请来的评判、裁决之人。 亭子前边有一片开阔地,一左一右也摆着两溜长条的桌案,桌案上摆放着几套成色还算不错的文房四宝。 旁边展览着已经写成的诗文,也有一些正在苦思冥想的文人墨客。 周围还围拢着不少人,男男女女的都有,三三两两地围坐一处,一个个正在那里评头论足,或者纯粹在看热闹的也不在少数。 再往两旁看,更是陈列着各式各样的花灯,还有散发着香味的美食、美酒。 据说,但凡能够猜的出一灯谜者,场中的酒肉管够,又是吸引了一大波跃跃欲试的人。 良辰美景、才子佳人、佳肴美酒,人间极乐、不外如是? “诸位,还有没有写好的诗词再呈上来了,如果没有的话,某家就要宣布,长孙公子这首‘咏上元月’为今晚的夺魁之作了——” 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高声地叫喊着,手中还挥舞着一张写满字的纸张。 “处默兄,原来你是认出他们来了才掉头他去的啊?就他们这几个人,你不至于害怕成那样吧?” 离得近了,秦怀道也认出了亭子前边那几位,都是长安城里的公侯子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扯着大嗓门正在吆喝的那位,正是谯国公、右骁卫大将军柴绍之子柴令武,那么他口中所说的长孙公子,自然就是现任中书令、赵国公长孙无忌的儿子长孙冲了。 旁边那几位,秦怀道也认识,尚书左仆射、梁国公房玄龄之子房遗爱,已故尚书右仆射、莱国公杜如晦之子杜荷等。 “哼,谁怕他们了,不就是会写几句酸诗嘛,有本事跟俺老程到马上去较量较量——” 话说这程处默之所以有这么大的怨气,还是曾经在长孙冲面前吃过瘪,每每见到他就有些头疼,恨不得转头就走。 要说场中那几位不学无术,多少有些埋汰人,不过还真的是有些文不成武不就的架势,唯独那长孙冲是个例外。 长孙冲是长孙无忌的嫡长子,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被长孙无忌当成接班人来培养,无论是文才还是武艺,在年轻一辈中也算是佼佼者。 今年十七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龄,而且众所周知,李世民最疼爱的长乐公主李丽质,已经默许给长孙冲为妻了。筆趣閣 在大唐这个时代,讲究的就是亲上加亲,没有人会去反对这门表兄妹之间的结合。 只是,这两年李丽质的气疾突然犯了,长孙皇后想多留她两年,好好调理一下身体,二人这才迟迟没有完婚。 如今的长孙冲,还在太学里读书,也是整个太学里数一数二的大才子,受到一众太学博士的推崇,连当今最负盛名的一代文宗孔颍达,都曾经当面称赞过他。 年少多金、仪表堂堂、文武双全、家世显赫…… 这所有的优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无论走到哪里,长孙冲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人物。 “三小姐,这位长孙公子好才情啊——” 亭子里边,竟然有一位女子被邀请在座,她的旁边还站立着一名俊俏的丫鬟。 原来,这偷跑出来的一主一仆,居然也逛到了“芙蓉苑”? 一旁的长孙冲听到了,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表面上却还要装出一副谦逊的样子。 “云儿姑娘过奖了,今夜如果不是有幸在此遇到三小姐,恐怕本公子还做不出如此佳作呢。” 长孙冲谦谦公子、温润如玉,他的一番谦辞,自然又赢来了一番周围人更多的称赞,却让在座的这位三小姐脸上一红。 她常年在山上居住,接触的成年男子也屈指可数,不是冷冰冰的二哥,就是他那些长相奇特的部曲。 而远远望见的那些世人,不是虔诚之辈,就是利欲熏心、有所牟求者。 看到长孙冲那毫不遮掩的火辣目光,三小姐又怎能抵挡的住?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与仙凡无关…… 第八章 一文惊天下 人群中,程处默的声音还是被亭子前的人给听到了,即便他没有刻意叫嚷,却架不住那副天生的大嗓门。 而且,程家这哥仨在人群中一站,高人一头乍人一臂的,而十六岁的秦怀道也是一个魁梧的大个子,这一行人又岂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哎呦,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程家大傻啊,就你们这几头蒜,还好意思到这斯文之地来吗?” 说话的是杜荷,莱国公杜如晦在贞观四年就不幸英年早逝了,只留下了两个儿子杜构和杜荷。 长子杜构为人忠实,在朝中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也算殷实度日。 唯独这个幼子杜荷,整日里却是游手好闲,喜欢跟一些公侯的二代们混在一起,走鸡斗狗、饮酒作乐。 “杜老二,你说谁是大傻?看俺老程不撕烂你的臭嘴——” 被杜荷这小子当众辱骂,泥人也会有三分火气,更何况是五大三粗的程处默呢。 “怎么滴,想打架是吗?——” 杜荷虽然瘦小枯干,旁边的柴令武却也是膀大腰圆、好勇斗狠之辈。 “程处默,看到没有,今夜这里是在吟诗作赋,当场被评为魁首者,有五十两的黄金作为彩头。” “你们要是真有两下子,就去左边写上一篇诗文来,如果自认没那两把刷子呢,也不难为你们,就到右边去喝两碗老酒,哪凉快上哪里待着去吧——” 房遗爱看到老程家哥仨和老秦家哥俩都来了,怕真打起来自己这边会吃亏,就急忙站起来,用言语来挤兑程处默。 “这个……” 这还真把程处默给难住了,别说让他写诗文,就算是让他拿着现成的诗文读,都未必能把字给认全了。 “哈哈,不行了吧,不行就赶快认输吧——” “就是,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样子,你们是能够写出诗文的人吗?——” “张兄这话说的在理,就算是他们能够写出来,又岂能是长孙公子的对手?——” 吹喇叭抬轿子的人,走到哪里都有的是。 更何况,众人算是都看出来了,今夜这个魁首恐怕非长孙冲莫属了。 君不见,这一晚上的,咱们那位风度翩翩的长孙公子,都围着那位美若天仙的“三小姐”在转悠吗? 众人这么一起哄,看热闹的人群也往两边一分,硬生生把李治他们六个人给完整的显露了出来。 “大哥,要不咱们还是走吧?……” 老三程处弼小声的嘀咕道。 “处默大哥,要想玩玩呢,你就去答应那位,不就是写一首诗文嘛,问问他们都有什么规矩。” 正在这时,李治突然高声说道。 却不是冲着亭子里的人,而是对着程处默说话,仿佛对面的人根本就不值得他开口一般。 “这个……” 程处默懵了,他虽然知道李治的身份,可他才是一个刚刚八岁的孩子啊,怎么能是长孙冲的对手呢? 虽然程处默憨实了一些,却不是真傻,整个长安城里,能找出在文道上盖过长孙冲的年轻人就不多,一个八岁的李治…… “处默兄放心去吧,你不会吃亏的。” 见李治出面了,一向稳重的秦怀道自然会站在他这一边,也出言劝说道。 罢了,死就死吧,好歹这几位兄弟都是替自己站脚助威的。 “柴令武,说说你们写诗的规矩吧,你家程爷爷接着就是——” 老程家的人,向来都是倒驴不倒架的主,就算是心里再发虚,也不耽误说出去的话依然是硬邦邦的。 “哈哈哈,叫你程大傻你还不愿意了,既然你们想自讨没趣,哥几个索性就成全了你们。” “今夜的要求也很简单,就以这元宵之夜为背景,形式不限,诗也好、赋也罢,哪怕你写副对子呢,只要能被评为全场之冠就算你们赢。” 柴令武大声说道,眼睛却直勾勾地望着李治,方才就是这个孩子出言挑衅的。 转过年头,李治已经八岁了,身体也开始见长,用后世的尺寸,现在也差不多快到一米四了。 由于李治年龄尚小,再加上这些年他总待在“丽政殿”里,都没怎么出过门。 这半年来,也只是单一往秦府里跑,在场的这些公侯二代,居然没有一个人认识他的。 唯有长孙冲向这边多看了两眼,也没怎么在意。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李治自然不会退缩,在众目睽睽之下,李治从容不迫地走了出来,径直走到左边那一拉溜长条桌案前。 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李治一手拿过一张未曾使用过的宣纸,一手提起笔来,只见他略加思索之后,刷刷点点地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张。m..nět 这就写完了吗? 李治都已经退回来了,柴令武他们几个还没有反应过来,而程家哥仨和秦家兄弟,也都捏着一把汗。 “哼,我就不信了,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儿,他能写出什么好的诗文来。” 柴令武大踏步走了过去,拿起李治写的那张纸,认真地看了看。 好吧,还是有些字,他不怎么认识。 “长孙公子,还是您来看看吧——” 柴令武只好拿着这张纸,想着交到长孙冲的手上去。 “令武兄,为了公平起见,还是直接给两位博士吧。” 长孙冲故作大方道。 原来,亭子中央那两位长者,竟然是太学中请来的博士。 “哈哈,方才那位小公子敢于出来应战,已经很是难能可贵,就不要再过多强求了,如今写都写完了,就劳驾柴公子拿过来让老夫等一观吧——” 既然这太学博士是长孙冲请来的,从立场上自然会向着长孙冲,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些场面话还是要说到位的。 况且,他们两位对长孙冲的才情,那也是充满了信心。 今夜长孙冲所写的那首“咏上元月”,虽然不能称得上绝世佳作,在这种应景的场合仓促而成,也算是难得之作了。 而对方看起来,不过是个不满十岁的孩童,他能写出什么好的诗文来? “啊,这个……这个是诗余吗?诗余怎么能写得如此的大气磅礴?” “快让我看看,啊——好、好、好啊,这哪里是全场之冠,分明就是能够烛照千古的传世之作啊——” “是啊、是啊,我大唐有过这样的诗余吗?从古至今,有谁写过比这更好的上元诗文吗?” 两位太学的博士,你拿过来我拽过去,两人在旁若无人地欣赏和品评着李治写的那张纸。 周围的人都看傻了,也听傻了。 一个个心里痒痒的跟猫抓似的,那孩子到底写了些什么啊? 长孙冲一开始也没在意,整个大唐比他诗文好的自然大有人在,但是,他敢保证今日在场的绝对没有。 长孙冲不过十七岁的年纪,在文道上却已经突破到了“君子”之境,比起魏王李泰还要厉害一筹。 他会去担心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能超过他的诗文吗? 可是,这两位太学博士的一顿骚操作,却把智珠在握的长孙冲彻底给弄懵了。 “长孙公子,您能去拿过来,让我家三小姐也欣赏欣赏吧?——” 那位三小姐也看到了两位太学博士不同寻常的举动,她也想知道,到底方才那孩子在纸上写了些什么。 远远地盯着那张纸,甚至差点儿就想直接隔空取了过来。 幸亏身后站立的云儿发现了端倪,暗中制止了三小姐,才没有做出那惊世骇俗之举。 “啊……三小姐想看,在下去给你拿过来就是。” 长孙冲愣了一下,其实,他也想知道那纸上究竟写了什么。 “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 长孙冲拿过那张纸,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地看了两遍。 那字体、那笔法、那文辞、那气势…… 怎么可能是出自一个孩子之手? 就算是到了大儒境界,能写出这样的诗余吗? 对了,那居然是一首诗余? 所谓诗余,就是后来所说的“词”。 不过,在唐朝的时候,诗才是这个时代的主角,而诗余却不受重视,甚至有些文人还对诗余鄙视的很。 但是,眼前这首诗余,却把长孙冲惊得哑口无言。 “两位先生,今夜的魁首非这首诗余莫属,本公子……本公子输了……” 长孙冲站了起来,冲着两位太学博士微微一欠身,又用迷茫的眼神看了不远处的李治一眼。 摇了摇头,踉踉跄跄地从另外一个方向离开了。 “这个……长孙公子,长孙兄等等我啊——” 见到长孙冲的突然离去,柴令武等人也懵了,急忙分开人群追了上去。 这样的变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此间的主持者都走了,众人也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虽然尚有很多人想知道那张纸上到底写了些什么。 最终,还是没有人敢到亭子里去,身份和地位的差别,还是严重地影响到了人们的认知和行动。 瞬间,看热闹的人就走了七七八八。 “哈哈哈,晋……九公子,您真的神了、太神了,那可是五十两黄金啊,这够咱们吃喝多少顿啊——” 程处默第一时间去把今晚的彩头拿了过来,五十两黄金,即便是对他们这样的公侯之家,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 “处默兄,这是九公子赢得的,你怎么能够……” 秦怀道想过去将黄金拿过来,却被李治制止了。 “怀道兄,朋友本就有通财之谊,这个彩头也是大家一起取得的,放在谁那里都一样。不过等哪日出去吃喝的时候,一定要叫上众位兄弟,处默兄可不能自己独吞了啊——” 李治自然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无论是秦家还是程家,都是大唐的功勋之家。 自己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而且有缘跟这两家的子弟走在了一起,他自然是会关照他们,不会让那些不好的结局再出现。 “哎,奇怪了,那张纸呢?” 两名太学博士,终于从那首诗余的震撼中清醒了过来,当他们再去找写着那首诗余的纸张时,却踪迹不见。 这让两位太学博士懊恼不已。 “可惜啊、可惜,刘兄,那不仅仅是一首冠盖大唐的诗余,更是有那一笔在下从未见过的书法啊。” “宋兄莫急,咱们趁着记忆还在,先把整首诗余默写下来再说。” 既然那张纸不翼而飞了,二位太学博士赶忙找来纸笔,很快将那首诗余给默写了出来。 “可惜了,在下的字配这首诗余却差了太多,平白拉低了它的档次。” 虽然已经很用心了,这位宋姓博士还是不住地摇头叹息。 不单单是那张纸不见了,亭子中原来一坐一立的两名女子,却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不单单是那张纸不见了,亭子中原来一坐一立的两名女子,却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李治的心,莫名地跳了一下,仿佛自己错失了什么。 …… 翌日,新年的第一次大朝会,李世民显得格外的高兴。 耗费了数年时间,顶住了御史台无数的飞短流长,李世民心心念念的新宫殿群,终于能够启用,他再也不用继续窝在前隋留下的大兴宫里理政了。 “大明宫”,是这座新宫殿群的名称,整个宫域可分为前朝和内庭两部分,前朝以朝会为主,内庭以居住和宴游为主。 前朝的中心为含元殿(外朝)、宣政殿(中朝)、紫宸殿(内朝),内庭有太液池,各种别殿、亭、观等三十余所。 当然,如今能够正式投入使用的,还只是规划中的一半而已,李世民却已经等不及了。 大明宫的来历,还有一个奇异的传说。 初建之时,从工地上曾挖掘出过一面古铜宝镜,魏征认得是秦始皇曾经用来清除异己的镇国之宝,叫“秦镜”。 传说它能照见人体内的五脏六腑,纤毫可见。 更重要的,是它还能照出群臣的忠奸、国运的兴衰。 大明宫峻工后,“秦镜”就被悬挂在朝堂上震慑妖邪,以后也就有了“明镜高悬”的说法。 有宝镜镇守,自是一派的正大光明,所以就被称为“大明宫”。 “哈哈哈,众卿,新年伊始,从此就在这‘大明宫’内议政了,愿我大唐蒸蒸日上、万世永昌——” 当皇帝的如此高兴,做臣子的自然也会随声附和,即便是那个最爱挑毛病的魏征,也不好多说些什么。 虽然,魏征从心底依然认为,修建如此豪华的“大明宫”,简直就是隋炀帝的行径。 可惜,如今的大唐的确已经算是开启了盛世,群臣都不反对,自己再固执己见,难免就有些不知好歹了。 “哈哈哈,陛下,今日‘大明宫’新启,我大唐昨夜却又诞生了一篇旷世之作,难道是上天在示意乎?” 正当群臣都在应诺李世民之时,国子监祭酒、曲阜县公孔颖达却在一旁“哈哈”大笑,与他往日循规蹈矩的谦谦君子做派,完全大相径庭。 即便如此,也没人敢参他一个殿前失仪之罪。 孔颖达都六十多岁了,头发花白却红光满面,是实打实的“半步文道通神”的境界。 “哦,冲远是又得了一篇佳作吗?拿出来与众卿欣赏一番如何?” 大唐以儒家治国,孔颖达既是根红苗正的孔子后人,又有如此卓绝的个人实力,李世民自然尊重的很。 “陛下此言差矣,怎么能叫‘又’呢?与此作相比,之前老夫见到的那些诗文,不堪入目也——” 好嘛,这个孔老头,一句话不仅当面反驳了李世民,更是一杆子把全天下的文人都要给打死吗? 一旁的魏征都是一愣,似乎觉得这个孔老头抢了他的台词,你也敢用“陛下此言差矣”? “真的吗?孔卿快快呈上来——” 李世民虽然武力不凡,战功赫赫,却也是个极其好文之人,一手“飞白”更是出类拔萃,书法中尤喜二王。 矗立在一旁的张阿难会意,急忙从金台之上走了下来,从孔颖达手中接过了一卷文稿。 “这……这——旷世之作啊,旷世之作啊!孔卿,这是哪位儒家高贤的诗作?虽然只是一首诗余,却堪称古往今来第一元夕之作了——” 李世民已经从龙椅上站了起来,捧着文稿的双手,激动的都有些颤抖…… 第九章 君郎何年少 青玉案·元夕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 一曲青玉案,满朝文武惊。 当李世民亲自诵读完毕之后,“含元殿”内但凡粗通文末之人,都对这首“青玉案”赞不绝口。 “孔卿,这首诗余你到底从何而来?” 李世民的一声高问,让之前有些乱糟糟的朝堂顿时安静了下来,群臣这才感到方才自己的失态,谁让那首诗余写得如此之好呢! “陛下,老臣也不知道这是何人所作,不过我想怀德坊的程府和秦府上的几位公子,应当知道那位小才子的姓名。” “可惜了,陛下手中的文稿,只是我们一位太学博士手录下来的,而那位小才子的原稿却不翼而飞了。” “据两位太学博士所述,原稿的字取匀衡瘦硬,追魏碑斩钉截铁势,点画爽利挺秀,骨力遒劲,结体严紧,实不在钟、王之下也,可惜、可惜啊——” 孔颖达就把他听到两位太学博士回去的描述,一五一十地当着李世民和文武百官的面,讲了个清清楚楚。 “孔祭酒,这……这可能啊?” 一旁的魏征,问出了众人心中的疑问。 当然,所有人都不会认为这首诗余是抄袭的,虽然说世界之大,但是如果真有一首这样的诗余存在,不可能在朝的这帮大佬没有一个人听说过。 只是据孔颖达所说,写出如此荡气回肠“青玉案”的,居然是一位年龄未满十岁的孩童? 这怎么可能啊? 诗余中所包含的细腻的情感,和此诗余的写作视角,怎么可能是一个未满十岁的孩童应该有的? 再说了,就算是有这样一位惊才艳艳的才子,又怎么可能会是程府和秦府的朋友呢? 就在群臣疑惑不解的时候,高坐在龙椅之上的李世民,心中却有了一丝明悟。 会是你吗? 新年的第一次大朝会,没有什么具体的事务安排,君臣在“含元殿”闲扯了一个多时辰后,李世民就宣告结束了。 …… “立政殿”内,皇后娘娘长孙无垢,正扶着最小的女儿新城公主在练走路。 这小丫头生下来体质就弱,这都一岁四个多月了,居然还不能正常的走路。 “观音婢,雉奴来过了吗?” 李世民知道李治昨夜出去了,说是同秦府的两位公子一同去赏花灯,李世民也没有在意。 这半年来,随着李治有事没事总往秦府跑,连同李世民跟秦琼之间多年的心结都逐渐解开了。 借着李治的手,也没少往秦府捎带东西,年货李治都狠狠拉过去了三大车,这算是减轻了秦府的不小负担。 秦琼为人耿直,虽然多年在军旅之中,别人吃空饷的本事他却是学不来的,反而逢年过节的,还会资助一些伤残的老兄弟。 这样一来,仅靠着秦琼的那点儿俸禄,维持现在这个秦府的正常开支,就有些紧巴了。 一开始,李治只是从皇宫里带一些药材和补品过来,这也是经过长孙无垢默许的。 后来,秦琼的伤势彻底被李治“治好”之后,李治就开始从皇宫带绢布或铜钱过来了。 就算秦琼跟他没有师徒之名,好歹自己得把伙食费和住宿费给交上吧? “二哥,雉奴出什么事了吗?他现在应该还在秦府吧。” 李世民刚进“立政殿”,就向自己询问李治的事情,长孙无垢的心中不免一凛。 李治不是她最小的孩子,却莫名其妙地最受长孙无垢的牵挂,尤其是半年前出了那样的事情。 即便李世民最终什么也没明说,聪明的长孙无垢,隐约也能猜到一些,恐怕与另外几个儿子有关。 “这个朕现在也说不准,要等见到那小子方能知道事情的真相。观音婢,你且来看一下这首诗余写的如何?” 长孙无垢那也是大家闺秀出身,虽然年幼时的经历坎坷了一些,但并不妨碍她骨子里也是一名才女的特质。 “好一首‘青玉案’,没想到诗余也能写得这样大气磅礴,却又能表达如此细腻、炙热的情感。” “二哥,这是哪位儒家俊贤的新作?单凭此一首‘青玉案’,都值得点他一个翰林。” 翰林是李世民的首创,当年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就曾设下文学馆,招揽天下俊才为自己所用。 这些人对他帮助极大,从打天下到玄武门之变,都是很好的帮手。 后来当上皇帝后,李世民继续招揽那些有才学的人,留在自己身边,被称为“翰林侍诏”。 负责给皇帝讲学,供皇帝文娱消遣,提供一些建议,偶尔负责起草一些不太重要的诏书。 “翰林嘛,还是再说吧,恐怕人家是看不上那份差事的……” 李世民的心中充满了疑惑,短短的半年时间,难道那小子就能从一个文武全废之人,蜕变成了一个文武皆能的全才吗? …… 崇仁坊,在皇城的东侧,北边是永兴坊,南边紧挨着平康坊,而东南角正是著名的“东市”。 崇仁坊内住的都是朝中的一些文臣显贵,而中书令、赵国公长孙无忌的府邸,足足占了崇仁坊的一小半。 这样的权势,在贞观一朝那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即便很多皇子、公主的住所,也比不上长孙无忌的府邸。 “大公子起床了没有?” 长孙无忌下朝回到家中,刚刚在书房坐稳,就向伺候在一旁的管家问道。 “启禀老爷,大公子一早就起来了,虽然昨夜回来的晚,一大早的晨课是不会耽误的。” 对于长孙冲的教育,无论文武,长孙无忌最是上心不过,这个长子是他将来的接班人,更是他的一个门面,这些年来也没有让他在人前失望过。 可是,今日大朝会上,别人都沉浸在那首旷世之作中,长孙无忌却从孔颖达的叙述里,听到了自己儿子的名字。 这是给那位小才子当了背景了吗? 听到儿子没有耽误晨课,长孙无忌心中还是很欣慰的,这要是放在平时,说不准就随手赏赐下去了。 可是,想起今日在“含元殿”上的情景,长孙无忌的心里就有点儿堵得慌。 别看那么多人都在赞赏那首诗余,长孙无忌却相信,无论是魏征还是房玄龄,也一定听出来孔颖达的讲述中,关于自己儿子的描述。 他也相信孔颖达不会添油加醋,再加上那两名太学博士是儿子自己请过去的,恐怕孔颖达讲述的就是实情了。 长孙冲出去夜游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就连那五十两黄金都是他一手安排的。 儿子能够夺魁,自然可以再挣点儿名声,即便是别的高人得到了,长孙无忌也可以趁机往自己的门下拉拢一些人才。 只是到现在为止,儿子都没有将此事给自己一个结论,反倒是让他在“含元殿”的大朝会上,从别人那里听闻了此事。 “去把大公子叫到我的书房来——” 长孙无忌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的更清楚一点为好。 他想不明白,为何李世民没有在“含元殿”上刨根问底,按照李世民一贯的性子和做事风格,遇到如此大才之人,岂能轻易放过? “爹爹,您找我?——” 时间不大,长孙冲从外边走了进来。 未出正月,长安的天气还是有些冷,长孙冲却只穿了一件夹衣,挺拔的身材,仿佛在诉说着他练功的勤勉。 “冲儿,到为父这里坐——” 即便心中有太多的疑问,长孙无忌也没有在表面上露出来。 这是一个不太喜欢暴露自己内心情感的人,无论是在朝堂之上,还是在自己的家中。 也许,只有在幼年时,面对相依为命的胞妹长孙无垢,那时的长孙无忌才是最真的自己。 “冲儿,你来看看,可曾见过这首诗余?” 趁着管家去找长孙冲的空档,长孙无忌已经将在大朝会上,李世民诵读的那首“青玉案”给默写了出来。 “这……爹爹,这首诗余您从何而来?” 长孙冲当然能认出这是自己爹爹的笔迹。 可是,这首诗余的内容,从昨夜到现在,就一直在长孙冲的脑海中闪现,一刻也不曾停歇。 原本昨夜他们是打算通宵达旦的,又遇到了那位美艳不可方物的“三小姐”,即便不能一亲芳泽,长孙冲也希望能跟她在一起多待一会儿。 因为候选了驸马,指定的又是李世民最疼爱的长乐公主,长孙冲被爹爹严令禁止同其他女子有密切的关系。https:/ 比他还小一岁多的二弟长孙涣,连孩子都生两个了,已经十七岁的长孙冲,到现在却还是个童子身。 看到儿子这样的反应,长孙无忌顿时就明白,恐怕孔颖达讲述的真的就是事实了。 “冲儿,告诉为父,你可认识那名写出这首‘青玉案’的小才子?” 长孙无忌没有责备儿子的意思,毕竟天下之大,奇人异士多不胜数,谁又敢保证自己就一定能高人一等呢? 这个已经直达圣听的小才子,他相信李世民一定不会轻易放过。 多年的习惯让长孙无忌觉得,但凡是李世民重视的,他就一定得考虑在前边。 “爹爹,当时夜色有些昏暗,而且人头攒动的,儿子看的也不是很真切,那孩子长得很像是……很像是雉奴……”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长孙冲却还没有敢在老爹面前撒谎的勇气。 “什么?你说写出这‘青玉案’的小才子,竟然是年仅八岁的晋王殿下?——” 任凭长孙无忌想破了头,也想不到那个震惊了“含元殿”的小才子,竟然会是那个最不起眼的晋王李治? “冲儿,此事事关重大,你肯定那人确实是晋王殿下?” 要知道,晋王李治虽然也是李世民的嫡子,却是“天漏之体”,天生的文武皆废。 这样的人,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做一个逍遥王爷罢了。 长孙无忌身份特殊,他是皇后长孙无垢的亲哥哥,又是李世民最为信赖之人,一举一动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这两年来,他也看到朝中有人已经开始站队了,不过敏感的长孙无忌,却嗅到其中有那么一丝丝阴谋的味道。 李世民的三位嫡子,都是长孙无忌的亲外甥,按理说将来无论是谁坐到了那个位置,他长孙家都会福泽绵长的。 不过,长孙无忌追求的,似乎还要更多一些。 “爹爹,当时儿子只是觉得他有些眼熟,不过也有一段时间没见到雉奴了,他这个年龄长得也快,就没敢上前相认。” “回来后仔细回想了一下,昨夜跟在他身边的是程家和秦家的几个兄弟,听闻最近半年,雉奴就一直在秦府学艺,所以……” 说到这里,已经不用长孙冲再说下去了。 长孙无忌似乎也明白了,为何在“含元殿”上,李世民固然震惊、固然欣喜,却没有揪着这小才子的身份盘问下去。 “冲儿,此事你自己心里清楚就行,暂时不要跟任何人提起,尤其是那小才子的真实身份。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说不认识就行了。” 长孙无忌淡淡地说道,两只眼睛却在飞快地转悠着,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盘算些什么。 …… 李治他们昨夜回来的很晚,准确地说,应该是今日凌晨才回到秦府的。 那五十两黄金,最终还是被分做了三份,程家兄弟拿走了二十两,也给了秦家兄弟二十两,而李治自己却只留了十两。 等回到秦府的时候,李治转手又把自己的十两黄金给了秦怀道。 “晋王殿下,您这是?” 李治没有辩解,只是先强塞给了秦怀道。 “怀道兄,这黄金你就拿着吧,反正我几乎天天到秦府来,吃的喝的有你们供应着就行了。” 李治的心里很清楚,秦府是万不能跟程府相比的,如今程府的当家主母,那是清河崔氏出身,正经的“五姓七望”之家。 当李治还在秦府的客房呼呼大睡的时候,他的那首“青玉案”,却已经传遍了整个长安城。 先是有太学的两位博士,再有下朝后的文武百官,顿时长安城的街头巷尾、茶馆酒肆谁都能吟诵两句,“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而文末那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却成为无数少男少女、红男绿女、痴男怨女挂在嘴边的感慨之词。 而“平康坊”里那些莺莺燕燕,更是为这首“青玉案”痴迷,纷纷拿出浑身解数,或弹唱吟诵、或编练歌舞。 “平康坊”的三大头牌竟然扬言出去,但凡做此“青玉案”的才子能够登门,她们愿意自荐枕席,且分文不取。 …… “三小姐,你说昨夜那个孩子,怎么就能够写出这么动人的诗余呢?可惜了,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华山西峰,又称莲花峰,峰顶处有一处宫殿,两名女子正在欣赏着一副文稿。 太华万余重,岧峣只此峰。当秋倚寥泬,入望似芙蓉。 “是啊,他还是个孩子。‘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云儿,你说他这写的是谁呢?” 三小姐痴痴地问道,眼神中充满了羞涩,似乎还有一丝期许。 而在三小姐的右手边,放有一灯,灯高九寸,通体洁白,宛如冰雪。 其形作宝莲盛开,大有海碗,莲心即是灯心,若明若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第十章 天地有正气 四年,距离上次上元节夜游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来到了贞观十五年,李治也长到了十二岁。 这四年来,不断地练习孙思邈留下的“五禽戏”,而李治又对那套“秦家拳”情有独钟,十二岁的李治,身高已经快接近成年人的水平。 李世民也证实了自己心中的猜测,只是出于保护儿子的考虑,这件事情的真相,就只有他和皇后长孙无垢两人知道。 而陪着李治一同夜游的程家兄弟和秦氏昆仲,甚至都不知道那晚李治到底写了些什么,即便听到了有关于“小才子”的传言,也没有想到李治的身上。 八岁那年,李治被老爹安排进了国子监,同皇族子嗣一起,按部就班的进学,却又不让他在人前显露自己那一笔字。 在外人看来,李治还是那个李治,“天漏之体”依然无法修文练武。 而不断蹿升的身高,和日渐健硕的身材,有秦叔宝这尊大神在背后站着,也都知道李治“迫于无奈”,还是选择了军中的“锻体之术”。 这样的“锻体之术”,只修皮肉和筋骨,与内力无关,就算你将它练到了极致,也永远摸不到先天的门槛。 “雉奴,近亲之间成婚,真的会像你说的那样可怕吗?” 自从李治无意间在爹娘面前,描述过近亲成婚的危害后,长孙无垢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向李治来求证了。 对于这件事情,李世民和长孙无垢一开始也没有太在意。 自古以来,姑表亲、两姨亲多的是,除了忌讳同宗间的婚配,亲上加亲反而是人们极其推崇的事情。 可惜,李治的话就像一根刺,扎进了帝后二人的心里,悄悄地命人到百姓中去求证。 结果发现,正如李治所说的那样,“近亲”成婚后,生下来的孩子确实出现了不少畸形和怪病现象。 如此一来,对于长乐公主李丽质和长孙冲的婚事,长孙无垢就犹豫了起来,借口长乐的“气疾”原因,将婚期又向后推迟了四年。 这样头疼的事情,自然轮不到李治来操心,他却也有他自己的烦恼。 现在已经是贞观十五年了,按照“历史”中记载,长孙无垢和秦琼,都是没能活到这个时候的人,难道是哪里出了纰漏吗? 李治一直想做一个低调的人,就拿练武来讲,如果按照这个世界的划分,早在去年他就突破到了先天境界。 尤其是那套“秦家拳”,三十六路打完,李治浑身的汗毛孔都是通透的。 他越来越喜欢这套拳法,潜意识中让他觉得,恐怕这套拳法大有来历,只是连秦琼他自己都说不清楚而已。 而更让李治感到诧异的,反而是那套他认为只能用来强身健体的“五禽戏”。 “吾有一术,名五禽之戏: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 这是那本“五禽戏”册子上的开篇之语,结尾没有署名,也不知道这个“吾”指的是哪位先贤? 顾名思义,“五禽戏”就是仿照五种动物的体态和行动,让人进行身体的锻炼。 到了先天境界之后,李治再修行“五禽戏”,却总是让他产生一些幻觉。 比如,在修行“虎戏”时,四肢距地,前三掷,却二掷,长引腰,侧脚仰天,即返距行,前、却各七过也。 李治竟然觉得他已经不再是李治,或者说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正在变成一头猛虎,要不是灵台中尚有一丝明悟,李治都顾不得身处皇宫之中,要昂首咆哮了。 而修行“鸟戏”时,双立手,翘一足,伸两臂,扬眉鼓力,各二七,坐伸脚,手挽足距各七,缩伸二臂各七也。 练至投入时,李治也觉得自己就是一只大鸟,双臂一展如同两翅,轻轻一扇便能腾空而起…… 事实上,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李治真的就单腿站在了“丽政殿”的殿脊之上。https:/ 如此高达三丈来高的殿脊,自己是怎么上来的? 发生了几次这样的怪异事件之后,李治不敢再修行“五禽戏”了,至少他不敢在皇宫里修行了。 而且,突破到先天境界之后,李治的饭量再次猛增,他也不理解自己为什么就能够吃掉那么多? 尤其是变得爱吃肉,几十斤的烤全羊,他一高兴都能自己完全搞定了。 这让李治有些哭笑不得,觉得也许不是自己穿越到了李治身上,而是那位“二师兄”穿越到了自己身上吧。 因为要去国子监读书,李治去秦府的次数也少了起来,却也是他唯一造访的府邸。 不明白秦琼是怎么想的,居然把他的小儿子秦怀玉也塞进了国子监,美其名曰给晋王殿下送一名书童。 “晋王殿下,这首‘如梦令’真是你写的吗?堪称绝世之作也,只是平日里怎么没见你写过其他诗文呢?可惜了,就是这笔烂字实在是有碍观瞻啊——” 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亲自主持的夏日内考,就在国子监的大堂内举行,每人针对夏日的景象做一篇诗文,可交上来的大多却是诗余。 这样的变化也让李治有些始料不及,要知道大唐绝对是诗的海洋,随随便便在大街上拉住一个人,都能给你吟诵两句的。 四年前李治的一首“青玉案”,没曾想一举将诗余的地位给彻底提了上来,在“平康坊”里,如果客人能够做出一首好的诗余,甚至都可以抵做过夜之资。 前两年,李治仗着自己“年龄小”,一次次逃过了国子监的内考,没想到这次孔颖达居然将李世民和长孙无垢这对帝后都给搬了过来。 李治看到难以幸免,索性就顺手又做了一次“文抄公”。 如梦令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雉奴,你现在已经学会喝酒了吗?” 听到当代儒家第一人孔颖达,居然如此称赞李治,长孙无垢也有些好奇,就顺手把李治的答卷拿了过来。 然后,然后就冒出了一句“老母亲”式的担心之问。 “雉奴啊,喝酒是早了点儿,不过你这字里行间,怎么透露着一股脂粉之气,难道你小子也跑到‘平康坊’去了吗?” 好嘛,李治有些头疼,这都是什么爹娘啊? 咱们这是在国子监,大家讨论学问的地方,您怎么就能想到“平康坊”去呢? 早知道如此,我选那首铿锵有力的“夏日绝句”来抄多好。 李治在心里嘀咕着,嘴上却不敢造次。 “孔师,小子确不是修文的料,这笔字总也是练不好,要不您替小子写一副,让小子回去后好好地临摹一番?” 孔颖达是当世大儒,现在又是李治的文学博士,孔老头先发问的,李治自然要先回答他才是。 “嗯,孺子可教也!殿下这首‘如梦令’,论文辞当不在那首‘青玉案’之下。老头子今日也卖卖力气,就誊写一遍你这首‘如梦令’吧——” 李治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孔颖达竟然真就答应了。 这下子,连坐在一旁的李世民都不淡定了。 李世民好书法,那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而眼前这孔颖达的字,可不仅仅是书法那么简单。 这可是“半步文道通神”的存在啊,也就是“半步大儒”的境界,毫不夸张地讲,他的字都能贴到家中镇宅去。 李世民懂行,李治却不知道深浅。 因为丹田中那柄诡异小枪的存在,让他这“天漏之体”得到了改造,才能够正常修炼武功,并且在短时间内突破到了先天境界。 可是,对于文道的探索,他却迟迟找不到一点头绪。 此时,早有侍者为孔颖达准备好了笔墨,老头子挽了挽袖子,四平八稳地站在桌案前。 一支狼毫在他的手中,自上向下、缓缓而动,一首“如梦令”跃然纸上。 孔颖达写的也是楷书,单论书法而言,要比众所周知的“初唐三大家”逊色了一筹。 只见其用笔圆润、体势端正,十分接近虞世南的风格。 同时,点画清腴圆浑,用笔沉着遒劲,结字平而不板,正而不拘,显得神采奕奕,气息清宛。 可见,孔颖达虽学虞,却能自出己意也。 李治却发现,孔颖达每每落笔之时,似乎有点点白光在笔尖闪烁,而收笔之后,像是有一股清气在整个纸面上蔓延,仿佛那些文字就是一颗颗跳动的黑色珍珠一般。 这......我这是又出现幻觉了吗? “好,好一笔行楷,冲远公此字,当得一字千金也——” 李世民带头叫好,那贪婪的目光,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想据为己有。 没想到孔颖达见了,竟再次提起笔,在一旁又写了一列小字。 “赠晋王治临摹之用——” “哈哈,冲远公多虑了。雉奴、雉奴,你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过来感谢孔师的厚赐——” 李治当年可以凭借一首“青玉案”轰动整个长安城,如今又出手一篇不次于“青玉案”的“如梦令”,却因为有了孔颖达的亲笔誊写,使得“如梦令”本身的关注度降低了不少。 “雉奴谢过孔师,回去之后雉奴一定勤加练习,不辜负孔师的期望——” 沉浸在思索中的李治,被李世民的喝声惊醒,急忙过来冲着孔颖达深施一礼。 今日,李治才真正相信,原来文道修炼到一定境界,也能有如此神妙之处啊! 李治恭恭敬敬地从孔颖达手中接过已经晾干的文稿,只是还沉浸在方才的回味中,却没注意到一旁那些羡慕、嫉妒的眼神。 “九弟,你可要收好了,虽然不知道你从哪里得了首‘如梦令’,这可是孔师亲手所书,却算是无价之宝了。” 魏王李泰抖动了一下他那胖大的身躯,任谁都能看出他满眼的嫉妒。 “哈哈,青雀啊,虽然你是咱们兄弟中文道修行最好的,却也难以写出‘如梦令’这样清新脱俗的诗余吧?” “孔师爱其文辞,亲手书就不过是勉励一下雉奴罢了,难道你这个当哥哥的也会嫉妒小九不成?” 李治还没有回嘴,坐在最前排的太子殿下李承乾,倒是站出来为李治辩解道。 这二位之间的明争暗斗,李治要比任何人都清楚,尚有那位被李世民亲口夸赞“英果类我”的蜀王殿下,也在暗暗积蓄力量,不过年后已经被打发到封地去了。 …… “雉奴,你如今练武到了什么境界?” “立政殿”内,宫灯已然高挂,李世民屏退了身边所有的人,连他一贯信赖的大内总管张阿难都没有留下。 御书房里只剩下父子二人的时候,这位被称为“天可汗”的李世民,郑重其事地问道。 丹田里的诡异小枪,是李治最大的秘密,他不曾、也不会跟任何人提起。 就算是他能够正常练武的事情,都没有明着跟人说起过。 不过,李治也清楚,至少瞒不过秦琼的眼睛,没想到连老爹也看出来了? “父皇,此事儿子也不甚了了,自从那次昏迷复醒之后,似乎就能够练武了。” “不过儿子担心再出什么岔子,这些年只修炼了‘五禽戏’和‘秦家拳’,应该……应该突破到了‘先天境界’吧——” 李治弱弱地回答道。 “什么?——” 听到这话,李世民的脸上变得精彩的很,不知道是震惊、欣喜、或是苦涩? “你的情况,秦叔宝知道吗?” 到底是做帝王的,李世民很快就平复了自己的心境。 “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儿子也没跟他明说过,不过以儿子思量,秦伯伯应该能猜测到一些。” 李治如实地回答道,他不觉得自己能不能修炼,或者修炼到什么境界会有什么天大的影响。 “雉奴啊,你是朕的儿子,朕希望到任何时候,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要瞒着朕。” “你能取得如今的成就,也许真的是祖宗保佑了,等你的实力再强一些,若是真能突破到‘通神’之境,也许皇家的桎梏就能在你的手中被打破了——” 李世民突然莫名的很激动,比方才听到李治突破到“先天境界”还要激动。 “此事事关重大,平日里你尽量藏拙,不要让任何人知道,至于太子和青雀之间的事情……哎,不说也罢——” 这老爹的思路也太跳跃了吧? 处处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李治着实有些不适应。 “孔老头写的那张‘如梦令’,雉奴带来了吗?” 也许是觉得方才的话题有些沉重,李世民终于想起今晚找儿子过来的目的了。 “父皇,孔师的书法倒在其次,其中蕴含的文道之气,却是非同小可啊——” 老太监张阿难去找他的时候,李治就猜到老爹应该是冲着这张字帖来的,要不然能有什么要紧的事情,非要这么晚了还叫自己过来。 摊开那张写着“如梦令”的宣纸,父子二人一左一右站在书案前。 李世民如果不当皇帝,也绝对能够称得上是一位全才,抛开在整个大唐都能排进前三的军事指挥能力不谈,经济外交之道也是出类拔萃。 而练武方面,十多年前就进入了“先天境界”,文道一途也在“君子”境界徘徊,距离先天“立命”之境也仅差毫厘罢了。 “雉奴,认真地观察孔老头的笔法,用你最佳的状态再誊写一遍给朕看看。” 看到李世民说得如此认真,李治也不好推辞。 屏息凝神,微微闭上眼睛,回忆着日间孔颖达誊写时候的情景,李治“柳体”版的“如梦令”跃然纸上。 “嗯,有六分火候,妥妥的‘德行’大圆满,如果能拜入孔门就好了。” 李治完全没有头绪的“文道”,在李世民的口里居然达到了“德行”大圆满的境界? “父皇,‘文道’到底应该怎么修行啊?儿子好像这几年来一直都不得其法。” 要不是因为这是自己的亲儿子,李世民都想上前去踹他两脚。 听听这话说的,是人言否? 你还不得其法,就能在十二岁就武道“先天”,文道“德行”大圆满? “这个为父也不是很清楚,修行‘文道’者很多,突破到先天实属不易,除非是在文道上的天才之辈,诸如青雀和长孙冲者。” “有人练字达成先天,有人作文达成先天,也有人写诗词歌赋达成先天,不过真要更进一步,据说是要修炼出‘浩然正气’才行。” “‘浩然正气’?那是什么?” 李治不解地问道。 可惜,李世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 “据说来源于一首诗歌,名字好像叫做‘正气歌’,可惜非孔门之人,无缘得见啊——” 第十一章 平地起波澜 “到底差在哪里呢?” 回到自己的“丽政殿”,李治半点儿睡意也没有。 看着眼前这两副“如梦令”,一张是孔颖达所录,一张是他方才在御书房刚刚誊写的。 两者放在一起比较,高下立判,李治所写的字虽然也见几分功底,却如一潭死水一般,缺少了几分生气。 李治拿掉了自己的文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孔颖达的那张,柔和的灯光下,他仿佛又看到了每一个字上都闪烁着白光。 难道自己的眼睛又出现了幻觉吗? 李治急忙用手揉了揉眼睛,这次算是彻底看清楚了。 “这……这是?——” 不是幻觉,确实是白光泛起,在那三十六个字眼间跳动。 六六三十六,全篇“如梦令”恰好暗合了天罡之数,鬼使神差地让李治想起了那套“秦家拳”。 于是乎,李治竟然在他的寝殿里,自顾自地练了起来。 “如”—— 女坐其旁,口衔于后,像同似如,适到及往。 “梦”—— 弥离若醒,坐卧皆成,铁马冰河,亦真亦幻。 …… “瘦”—— 外形内声,窄饿薄瘠,削直突兀,人比黄花。 李治已经完全沉浸在其中,仿佛那三十六个字,已经不再停留在纸上,而是有序地排列在半空之中。 李治的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这“如梦令”,手上的三十六招“秦家拳”,却越练越快。 一开始,“秦家拳”的一招一式,还能看得清清楚楚。 练到后来,却只能看到一团白影,与那“如梦令”上泛起的白光,似乎在争强斗胜,却又交相辉映。 “那是什么?怎么会如此耀眼?——” “好像是‘丽政殿’的方向,难道是晋王殿下那里出事了?” “咱们还是守好自己的岗位吧,在这皇宫之中,不该过问的事情,最好不要过问。” 李治沉浸在自己的修炼里,却不知道他的寝殿已经被一团白光笼罩,离着多远都能看到。 而服侍在“丽政殿”的两名小太监,却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声张,也不敢到李治的寝殿去。 “难得啊,这套拳法的跟脚倒还算是马马虎虎,那字帖上蕴含的文气却差了很多,都是一些低端的手段罢了。” “不过,这小子倒是挺神奇,竟然能够‘以武入文’,稀里糊涂地就跨过了‘君子’,直接突破到了那什么狗屁的‘立命’之境?” “我老人家还是帮他一把吧,好不容易找了这个休养的地方,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就这样把自己给折腾废了……”筆趣閣 要是李治现在清醒着,恐怕会被这个苍老的声音给吓到,倒不是说这个声音有多么的难听,而是因为这个声音,竟然是从他的身体里传出来的? 瞬间,白光尽去,李治也猛的一哆嗦,华丽丽地瘫倒在地上,昏睡了过去。 …… “雉奴,雉奴怎么样了?——” 翌日,得到消息的长孙无垢,顾不得皇后的威仪,进了“丽政殿”一溜小跑,就来到了李治的床榻前。 “观音婢,放心吧,雉奴没什么大碍,应当是练功的时候累倒了。” 李世民急忙在一旁扶着长孙无垢,虽然这几年她的气疾发作的少了,每每遇到着急之事,却也总会出现上气不接下气的情景。 “二哥,不要再让雉奴练功了,他本来就是‘天漏之体’,为什么还要让他受这份罪呢?” 在娘亲的眼里,无论文武修炼到何等地步,都赶不上儿子的安危重要,更何况这是在帝王之家,又用不着凭着文武艺去拼出一个前程来。 “母后,孩儿真的没事,许是昨晚睡的晚了些,再加上儿子的身体不争气就昏倒了,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父皇,门外那两个小太监,您就放过他们吧,年龄还这么小没见过什么世面,骤然遇到这样的事情,也难免手忙脚乱的。” 李治晕倒在了寝殿中,服侍在他身边的两个小太监,居然等天大亮了才敢进来。 幸亏这是夏日,要是大冬天的,还不把人给冻个好歹出来? “陛下、皇后娘娘,如今晋王殿下年岁也渐长了,身边只有这两个小太监照顾着,难免寒酸了一些。” “老臣府上有一名女子,说起来还是本家远房的一个侄女,名字叫做长孙娉婷,今年刚刚十四岁。” “那丫头从小书读的很好,只是父母早亡,前些年在山上随一位女冠修行,三个月前才到了老臣的府上。” “不如,就让娉婷丫头过来伺候晋王殿下吧,女孩子到底心细一些,平日里也好有个伴当。” 恰巧长孙无忌有事进宫,听到李治又昏倒了,就跟着李世民一块儿过来了,横竖他是李治的亲娘舅,也不算什么外人。 “这件事情,观音婢看着安排吧,按惯例这个‘丽政殿’至少也应该有四名太监和四名宫女来伺候的,之前都被雉奴自己给辞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依着他的性子来。” 别看三个嫡子中,李承乾是太子,而魏王李泰又受到李世民破格的恩宠,谁又能想到,李世民寄希望最大的,却是如今躺在床上的李小九啊? 见到李世民如此“乾坤独断”,李治也不好说什么,谁让自己这里刚刚出了纰漏呢。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李治现在最关心的是,昨晚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似乎自己看到了“如梦令”上的字都活了过来,然后就是在练那套“秦家拳”,然后……就昏倒了? “好了,辅机啊,观音婢的身子骨也不是很好,你先陪她回‘立政殿’去吧,朕再跟雉奴说会儿话。” 李世民撵人的意图很是明显,长孙兄妹都是聪明绝顶之人,又哪能听不出来呢? “好吧,正好方才哥哥说了那个丫头的事情,不如现在就派人去长孙府将她宣进宫里来,同着哥哥的面本宫亲自给掌掌眼。” 给自己找了个台阶,长孙无垢就带着大哥长孙无忌离开了“丽政殿”。 老太监张阿难也跟了出去,将院子中其他随从都支到殿外去,而他自己亲自在离着殿门两丈处看守着。 “雉奴,你告诉父皇,昨夜到底是怎么回事?” 什么练功累倒的话,只是说给长孙皇后听听而已,就李治如今的境界,武道先天、文道德行,这样的人能够累倒吗? “父皇,儿子恐怕是又突破了……” 屋子里只有父子二人了,李治也不再躺在床上,蹬上鞋来到书案前。 两副“如梦令”都还在,李治又从旁边取过一张宣纸,刷刷点点地又将“如梦令”手书了一遍。 “这……这是‘立命’之境?雉奴,你居然也达成了文道先天?” 李世民瞪大了双眼,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十二岁的李治,居然文武双双到了先天之境啊! “父皇,儿子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应该是被孔师这幅字帖给激发的吧。” 看到能让宠辱不惊的李世民如此动容,李治心中也小有得意。 “而且,到了文道先天,似乎每写一字也能作为攻击的手段。” 说着,李治将手中的狼毫一挥,在半空中划出了一个“如”字,似乎真的就凝成了一个实体的“如”,向不远的柱子飞去。 好在李治并没有刻意地催发意念,那道“如”字一接触到立柱,就崩散开来。 “好,好啊,雉奴一入先天,竟然就到了大圆满的境界,虚空落字、笔动文成,要是到了‘通神’之境,整个大唐恐怕就再无敌手了。” 看着眼前这个不显山、不漏水的儿子,李世民的心中充满了感慨,却又有些担忧。 雉奴啊,你有如此逆天的天赋,却为何又偏偏生在了帝王之家啊,这……这可如何是好? 李世民心中的呐喊,外人当然无从知晓。 …… “你说什么?昨夜雉奴的‘丽政殿’竟然有如此异象?” 延康坊,魏王府。 原本魏王李泰,成年之后也应该到自己的封地上去的,却因为李世民太过偏爱,特许“不之官”,甚至将半个延康坊划出来,给他建了魏王府。 “是的殿下,听那宫中的护卫言道,当时‘丽政殿’被一大团白光包裹着,离着多远都能感觉到那份庄严的霸气……” 来人正在兴奋地讲解时,却没有发现李泰那张原本充满了笑容的脸,已经完全沉了下来,嘴边的赘肉都有些颤抖。 “这件事情,魏王已经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李泰没有发话,他身旁站立的一名中年男子,看到了李泰的不悦,就喝退了来人。 原本想着跑来魏王府禀告此等要紧之事,多少也能捞几个赏赐,没想到话都没让说完,就被人赶了出来。 “杜先生,您如何看待此事?” 李泰沉默了良久,似乎也感到自己方才有些失态,不着痕迹地整理了一下衣冠,冲着那位中年人道。 这位杜先生非是旁人,正是已故莱国公杜如晦的亲弟弟杜楚客,少崇奇节,颇有才名。 如今是魏王府上的长史,又兼任着工部尚书,算是李泰身边少有的智谋之士。 别看李泰身边的文人不少,却大多数都只是舞文弄墨之辈,真遇到事情的时候,未必能够进一言、献一策。 “殿下,那就要看殿下想达成什么样的目的了。如今陛下正春秋鼎盛,凭借他先天境界的修为,再执掌大唐数十年不成问题。” “陛下膝下嫡子只有三位,太子殿下仗着嫡长子身份,已经入主东宫多年,可谓占尽天时。” “魏王殿下也已成年,却深受陛下喜爱,奉特旨不与之官,如今又掌控着文学馆,总览‘括地志’编纂一事,可谓占尽地利。” “而晋王殿下呢?天生的‘天漏之才’,文不成武不就的,加上这次已经昏迷两次了吧?以微臣之见,这就是体弱的表现,能否活到成年都在两可之间……” “不过,晋王殿下毕竟也是嫡子的身份,如今年岁尚幼养在深宫,殿下如果想借他来刺激一下东宫那位,也不失为一招好棋。” 李泰门下何止百人,有当朝“孟尝”之称,看起来是光风霁月之辈,暗地里却早就在谋划着夺嫡一事。 杜楚客此人,也算是一位不错的智者,可是比起他死去的胞兄杜如晦来,差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此人虽然有才,却是一个小肚鸡肠之人,且未有自知之明,一直觉得自己的才华不在其兄之下,只是没有遇到好的机遇而已。 眼前的魏王李泰,就是杜楚客的选择,或者说是他政治投资的目标。 有朝一日,像房玄龄、杜如晦在大唐的位置,甚至如长孙无忌那样的地位,才应该是他杜楚客努力的方向。 “哦,不知杜先生有何可以教我?” 听到杜楚客有了定计,骨子里一向高傲的李泰,也恭敬地向着杜楚客行了一礼,就连口中的“本王”也改为“我”来自称。 “殿下,咱们可以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想必东宫听到后会有所动作的,就算是他没有动作,我们也可以这么……这么……这么……” “如此一来,必然会引起帝后的反感,纵然不能一下子将那位给拉下来,也能让他担上一个‘害弟’的名声。” 即便大殿内没有第三人在,杜楚客还是习惯性向左右看了看,才来到李泰的近前,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把自己心中的计策讲述了一遍。 “嗯,高,实在是高啊,如此一来,无论东宫怎样接招,都会在杜先生的设计之中,只是人手方面……” 李泰府上文人墨客有的是,可是要暗中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却只能求助于他人了。 “殿下尽管放心,相信韦黄门应该能够将此事办理妥当,殿下只管安坐在此,静待佳音就好。” 韦黄门,说的就是韦挺,出身京兆韦氏逍遥公房,跟同为京兆的杜家也多有往来。 韦挺此人也颇有谋略,可惜时运不济,少时与李建成相友善,武德七年受谋反事牵连,被流放。 李世民登基后,迁为御史大夫,备承顾问,参议政事,并助修“氏族志”。 又得到王珪的几次举荐,现在改授银青光禄大夫,行黄门侍郎,兼魏王府事。 在关中之地,韦家也算是家大业大、手眼通天之辈。 韦挺背靠京兆韦家,这几年榜上了李泰之后,迅速展现出了自身的能量,已经成为李泰身边得力的左膀右臂之一。 …… “啪——” 立政殿,御书房。 李世民再一次摔碎了书案上的茶碗,手中拿着一封密报,来回地在那里踱步。 “阿难,此事你可知道是怎么回事?” 李世民将手中的密报,甩给了一旁的大内总管张阿难,上边只写了十二个字。 “丽政异象,晋王上白,贵不可言!” “这个,陛下,老奴也听说了一些,说是前几天夜里,晋王居住的‘丽政殿’,突然白光环绕,有丝竹之声传来,或是有仙人赐福……” 好嘛,张阿难这里的版本更夸张,连仙人赐福都出来了,已经是一字亲王了,再赐福还想怎样? “朕知道,朕现在问的是,这到底是何人在背后搞鬼?” 短短的十二个字,李世民能看不出来是什么意思吗? 王上加白? 那不是“皇”字吗? 李世民的第一反应是,到底是谁在想害雉奴? “陛下,据老奴所知,最早传出此事的,是当夜值守的几名侍卫,然后坊间不知道怎么就知道了,现在要查源头出来恐怕……” 有些话张阿难没有说,这件事情看起来复杂,其实也挺简单,左右就是那几位小祖宗在搞怪。 都是从皇宫大内长大的,就算是出了皇宫,谁还没留有几个亲近的人呢? “把这封密报送到东宫去,你亲自交给承乾,就传一句话‘让他当好这个大哥,朕在看着呢’——” 张阿难能想到的,李世民当然也能想到。 儿子们逐渐长大了,他也慢慢能体会到太上皇李渊、自己的老父亲,当年那种矛盾的心情了…… 第十二章 风雨阻归程 一连十日,波澜不惊。 李治也听到了“王上加白”的流言,不过他倒没怎么在意,如此拙劣的伎俩自然还引起不了他的兴趣。 事实上,自从他知道这个世界可以修炼开始,李治一门心思都在考虑如何让自己变的更强,根本就对那个位置没什么兴趣。 在这个相对敏感的时期,为了不跟那二位起冲突,李治索性直接从国子监请了病假,反正整个皇宫已经都知道他再次昏迷的事情。 李治请了病假,倒不会真就老老实实地待在“丽政殿”里养病,而是换了常服,从皇宫的侧门溜了出来。 说是溜出来,身后依然跟着两名大内侍卫,都是“化劲”后期的强者,这样的高手就算在整个大内侍卫里,也算是不错的好手了。 与往常不同的是,除了这两名大内侍卫外,身旁还多了一人,就是长孙无忌推荐进宫的那位长孙娉婷。 十四岁的女子,身材居然已经完全长开了,个头能比李治高了小半头,用后世的规格来讲,接近一米七的身高,在女子中绝对算是高个子的存在。 诚如长孙无忌所言,此女还真是知书达理,短短三两日就将李治的小书房收拾的井井有条。 各类书籍分门别类放置,为了避免骤然换了位置李治找不到,更是亲自书写了标签。 不说别的,就这笔秀气的小楷就不是一般女子能够做到的。 “晋……九公子,如果夜里不回去,是否要提前向皇后娘娘禀报?” 不知道是不喜欢进宫伺候李治,还是天生就是不爱说话之人,让长孙娉婷忙东忙西没问题,李治看书让她在一旁相陪着也没问题,可就是一天到晚不怎么爱说话。 李治要到秦府去,本不想带着长孙娉婷,虽然他现在才刚刚十二岁,架不住内心是一个三十岁的“大叔”啊。 面对这要容貌有容貌,要身材有身材的长孙娉婷,一开始李治还真的有些不适应,尤其现在这两人还是这样的陌生。 “那个倒是不必,这几年我都是这样过来的,到了秦府也跟在自己家差不多,父皇母后恩准过的。” 担心这小丫头会不识趣地去“告密”,李治还是耐着性子,跟长孙娉婷解释了一番。 “晋王殿下,您没什么大碍吧?” 一见到李治,秦琼先问候了一下他的“病情”,其实,昨日已经特意安排秦怀玉跑了一趟“丽政殿”。 “有劳秦伯父挂念,只是练功时出了点儿岔子,没什么大碍的。” 对于秦琼,李治自然没什么好隐瞒的,不过这句话一出口,跟在身后的长孙娉婷明显愣了一下。 “这位姑娘是?……” 看到李治身后还跟着一人,秦琼就随口问道。 “这是我长孙舅舅家中的一个表姐,舅舅关心我,就让表姐到‘丽政殿’去照顾我一段时间。” 李治从没拿长孙娉婷当宫女看待,虽然他也知道,就算是长孙无忌说的是真的,这女子是他什么本家的远房侄女,也未必是多好的出身。 更何况,据李治所知,长孙家哪里有什么远房亲戚啊? 当年落魄的时候,连长孙无忌兄妹,都是寄居在他们的舅父高士廉的家中。 有些事情,既然长辈们都没说什么,李治这个十二岁的“孩子”,自然也就不会发表自己的意见。 “原来是长孙小姐当面,晋王殿下是此间常客,既然长孙小姐陪同而来,秦府自然欢迎之至。” “怀玉,去请你娘亲出来,就说中书令家的长孙小姐,陪同晋王殿下过来了。” 既然李治没有当长孙娉婷是宫女,那就是长孙府上小姐的身份,让秦琼父子来接待自然是不合礼数的。 “秦将军且慢,娉婷只是中书令大人送进‘丽政殿’伺候晋王殿下的宫女而已,当不得秦夫人招待。” “秦将军与晋王殿下有事要谈,娉婷自行退下就是了……” 李治抬举她身份,长孙娉婷却不能生受了,微微欠了欠身,向李治和秦琼行了一礼,自己退到屋外去了。 “晋王殿下,这……” 毕竟是第一次见面,秦琼也不清楚这里边的弯弯绕,就愣在了那里。 “秦伯父,让人带她到我住那个院子去吧,她要是想看书什么,就直接领到我那书房里,到饭点招呼一顿吃的就行。” 李治不以为意,秦琼却也没敢按他说的去做,还是让秦怀玉去通知了张紫嫣。 “殿下,你半个多月没来,可愿意到练功房陪老夫活动活动?” 其他人出去之后,秦琼冷不丁说道,李治就是一愣。 这几年来,虽然李治在秦琼的指导下,先是修炼了孙思邈留下的“五禽戏”,后来又将“秦家拳”传给了李治。 但是,秦琼从来也没有让人同李治对练过,更不要说他亲自出手了。 “秦伯伯,难道您的功力尽复了吗?” 四年前,秦琼被自身的功力反噬,要不是李治及时助他散功,恐怕秦琼坟头的草都长多高了。 功力尽去,也不过重新修炼而已,而且有了这几十年的经验和积累,再次重修的秦琼反而功力更加的精纯。 “哈哈,功力尽复?如果仅仅如此,老夫又岂敢邀请晋王殿下屈尊一试?” 秦琼爽朗地大笑道,出了客厅,率先向练功房走去。 秦府作为武将府邸,各类练功的场所应有尽有,不过以前李治更多的是在后院的练武场待着罢了。 至于这个练功房,基本上算是秦琼的专属地,两个儿子还没有达到那个层次。 说是练功房,其实空间也是不小,应当是特建的尺寸。 高了下有丈五左右,东西宽三丈有余,南北略长,看样子约有五丈。 “晋王殿下,咱们就用‘秦家拳’来切磋一下吧,你大可全力施为——” 自从四年前秦琼散功之后,整个人像是蜕了层皮一般,变得白净了许多,人的肤色变了,这几年秦琼反而喜欢穿起黑色的服饰来。 练了几年功夫,境界达到了先天,李治却从来没有跟人动过手,一时间竟然有些兴奋。 “秦伯伯,雉奴得罪了——” 李治也没客气,气运丹田,向前一个跟步,一拳轰向秦琼的面部。 拳还没到呢,拳势所带的风就到了。 “哈哈,来的好——” 秦琼毫不在意,左手一刁李治的腕子,右手也轻轻挥出去一拳。 李治不敢怠慢,一个撤身步,收右拳、现左拳,从下而上就是一记勾拳,那速度之快真是令人咋舌。 “好好好,没想到晋王殿下居然已经到了先天境界,您这‘天漏之体’也太有欺骗性了,哈哈哈——” 李治动了两招,秦琼就确定了他的境界,惊讶之余又在拿他的体质来调侃。https:/ 是啊,别看李治现在文道武道都达到了先天境界,如果不动手,在外人眼里他依然是“天漏之体”,体内没有半点内力的波动。 就算是交上手了,对手能够感受到他的力道,也可能会误以为那是来自于筋骨的力量。 很显然,秦琼是在有意给李治喂招,直到李治前前后后将“秦家拳”打了两遍之后,秦琼才换了种拳法。 不过这套拳法,比起“秦家拳”来,精妙程度却要差了不少,秦琼凭借着境界的优势,压制着渐入佳境的李治。 “罢了,此子真是天纵之才啊,自己那两个儿子,如今绑在一起都不是晋王殿下的对手了——” 秦琼一边打着,一边还在不断地观察李治,李治却已经彻底打嗨了。 先是按部就班地一招一式,后来直接信手拈来,已经无所谓套路不套路了,再到后来,李治又想起了那篇“如梦令”。 “嗯,这是什么拳法?” 二人在交手了一百多个回合之后,秦琼的脸色就变了。 如今的李治,用的依然是那套“秦家拳”,却让秦琼这个原创者都有些不敢认识了。 原来,“秦家拳”中被李治融入了文道先天,文武相生相济之下,在李治周围竟然产生了一种玄而又玄的“道韵”,直接把秦琼给看懵了。 “啊——” 秦琼突然大叫一声,双手抱头跳出圈外。 “秦伯伯,你怎么了?” 李治也赶忙收起了招式,那层道韵凭空消失,似乎又回到了李治的体内。 此时的秦琼,已经盘坐在地上,双目紧闭,一遍又一遍在调整自己的气息。 “殿下,老夫前些时日突破到‘武道通神’之境,脑子里却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些东西,只是内容太过离奇,老夫也不敢相信是真是假。” 好半天,秦琼才恢复了过来,整个人却显得有些疲惫。 “秦伯伯,到底是什么东西,会把您一个武道通神境界的高手,折磨成这个样子,方才难道是雉奴刺激到了您?” 李治顺手拿过一个蒲团,也盘坐在秦琼的对面。 他倒没有觉得秦琼突破到“武道通神”有什么惊讶的,反而对究竟是什么让秦琼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更加感兴趣一些。 “殿下,您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吗?” 秦琼没有回答李治的问话,反而问了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 “在此之前,老夫也不相信有什么神仙的存在,虽然有着各种各样的传说,虽然大唐也有不少道家、佛家的修行者。” “可是,又有谁真正见过仙佛呢?妖精老夫倒是见过一次,也只是一个半成品的虎妖罢了,不知道是误食了什么天才地宝,开启了灵智而已。” 没等李治回答,秦琼自顾自地继续说道。 “可是,自从突破到了‘武道通神’,老夫脑海中就凭空多了一些记忆,说什么老夫并不属于人间,而是天庭‘左天蓬’的分身下界。” “而那套‘秦家拳’,本就是‘左天蓬’的傍身武艺,练到大成者能够产生‘道韵’,护体伤人,即便老夫到了‘武道通神’之境,也才勉强能够做到。” “方才见到殿下使出的‘秦家拳’,却也有道韵相随,一激之下老夫才头痛欲裂,故而失了分寸。” 秦琼娓娓道来,将心里的话终于说了出来,仿佛也轻松了很多。 十几天了,他不敢同妻子张紫嫣讲,也不敢同两个儿子讲,只能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着这份“煎熬”。 这些年,秦琼一直觉得李治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再加上方才亲眼见到李治仅凭“先天”之境,就能打出“道韵”来,这才忍住将他心中的秘密说了出来。 秦琼的话,让李治的心中也掀起了一阵波澜。 他一直以为眼前这个大唐,最多就是一个“高武”的世界,文道、武道的巅峰就应该是“通神”之境。 可是,秦琼居然在他面前提到了“左天蓬”? “秦伯伯,只有这些吗,还有没有别的?” 秦琼一吐衷肠,顿时觉得舒服了很多,他原以为李治要么不会相信,要么就会被他所说的内容给惊到。 可是,看着眼前平静如水的李治,又听到他这样的问话。 什么意思? 难道还嫌我说的不够离奇的? “殿下,您说别的指的是什么?” 秦琼不解地问道。 “比如,有没有说尉迟将军是‘黑煞神’转世,或者药师公是‘托塔天王’临凡什么的……” 好嘛,秦琼觉得自己脑子中多出来的记忆就已经够离奇的了,没想到这个晋王殿下随口就说了两个更加劲爆的。 “呵呵,小侄只是随便说说,秦伯父千万莫要当真啊——” 看到秦琼一脸疑惑的样子,李治就知道即便是眼前的秦琼,恐怕也所知有限啊。 不过,怎么不是“左天蓬”转世,而仅仅只是一个分身吗? 那么,出现如今这种情况,就一定是因为自己的出现,出手帮助秦琼散功重修,不仅“救”了他一命,更是突破到了“武道通神”,这才觉醒了一部分记忆吧? “秦伯伯,此事您最好在任何人面前也不要再提起,除非是对方能主动将你认出来,另外,您还是把境界压制在‘半步武道通神’的好。” 这几年,秦琼一直低调地待在自己的府邸里,除了几位当年的老兄弟偶尔来看看他,他甚至都没有离开过秦府一步。 “殿下,晋王殿下——” 正在这时,外间传来秦怀玉的声音,语气中充满了急切和不安。 李治和秦琼进入练功房,两人又是对练又是谈心的,已经过去两个多时辰了,早就过了用午饭的时候。 不过,秦家一向家风甚严,除非出了天大的事情,秦怀玉是不敢如此在外面大呼小叫的。 “秦伯伯,咱们先出去吧,方才所说的事情您一定要放在心上。另外,小侄觉得‘武道通神’未必就是练武的最高境界,您破而后立,也许将来的成就还会在药师公之上。” 原本秦琼还想多跟李治聊一会儿,面对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少年,秦琼甚至都觉得,对方比自己的见识都要多。 可惜,小儿子又在外面催促了。 “怀玉兄,出什么事了惹的你如此心急,年轻人心浮气躁可不是什么好事,此练功大忌也——” 二人从练功房走出来,正碰上在外叫门的秦怀玉,李治还不忘跟他开了句玩笑。 “殿下,皇宫里来人了,让您马上回去,他正在待客厅等候,您快随我前去吧——” 秦怀玉先是怯生生地看了老爹一眼,然后才对着李治说道。 “皇宫?出什么事了吗?走,咱们边走边说。” 看到秦怀玉的样子,李治就能想象到皇宫来人的急切。 可是,自己才十二岁,平日里也没领过什么差事啊,皇宫里即便出了什么事,似乎也问不到自己的头上吧? “殿下,您快回去吧,皇后娘娘、皇后娘娘她……” 一进到秦府的待客厅,就见一名小太监模样的人,抢先跪倒在李治的面前,未曾开言哭腔就先出来了。 李治打量了一眼此人,似乎没有见过。 不过在那个偌大的皇宫里,李治算是一个标准的“宅男”,除了“丽政殿”和李世民、长孙无垢身边少数几个小太监,剩下那些他不认识也很正常。 “皇后娘娘怎么了?为何如此着急来找本王?” 看到这样遇事不稳的人,李治心中就是一阵子腻歪。 “殿下,午饭时皇后的‘气疾’突然犯了,且来势汹汹,整个太医院都束手无策,孙神医恰好又不在长安。” “如今已经过去一个多时辰了,陛下让奴才等四处去通知各位皇子、公主……” 小太监没有再讲下去,不过未尽之意已经很明显了。 “什么?——” 李治听完,如遭雷击。 “晋王殿下,我府上有快马,您先赶回皇宫要紧,其他的事情容后再说。” 看到李治的眼睛都红了,跟进来的秦琼急忙把住了他的胳膊,一边吩咐秦怀玉快去备马。 “母后,您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李治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的秦府,从秦怀玉手中接过缰绳,飞身上马,疾驰而去。 “殿下,等等我——” 这时候,由秦夫人张紫嫣陪着说话的长孙娉婷也追了出来,看到刚刚离去的李治,长孙娉婷抢过那名小太监的马,也追了上去。 今日是个阴天,却有些闷热,天空中布满了乌云,眼看想要下雨的样子。 申时刚过,许多店铺竟然就提前打烊了,街坊上只有稀稀疏疏的三两行人。 李治和长孙娉婷,一前一后,打马如飞。 从“怀德坊”回皇宫,横穿“西市”,再走“布政坊”南街是最近的路,也是李治他们现在正在走的路。 眼看就要出了“西市”,再有五个马身,就能完全通过“西市”北端的牌楼了。 这个时候,天空竟然下起雨来,一上来就是豆大的雨点,耳边还带着呼呼的风声。 战马正跑着呢,李治就莫名地感到一阵心悸,大雨如织,视线有些模糊。 突然,耳轮中一道道弓弦声响起,紧接着就是破空之声传来。 “殿下,快躲开——” 第十三章 谁是杀人客 远天如幕,白雨如织。 “西市”北端的牌楼两侧,毫无征兆地出现了四名刺客,不由分说对着迎面而来的李治就开弓放箭。 李治似乎被眼前这一幕给吓住了,只是双手紧紧地抓住战马的缰绳。 他胯下这匹大青马,也算是秦琼府上的良骑之一,李治被吓住了,这匹却大青马似乎意识到了危险。 两只前蹄拼命地往上抬,两只后腿也不住地向后撤,原本飞奔的战马硬生生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四支利箭已经从四个方向射了过来。 虽然李治听到了长孙娉婷的示警,他却还是没有做出反应。 因为,他看得出来了,这四支箭是奔他而来不假,射出的角度却偏了一些,就算待在远处不动,也不能伤他分毫。 到了先天境界之后,李治的眼力和定力也随之增长,那么快的箭在他眼中似乎变得慢了起来。 李治能够泰然处之,可惜,他身后跟着的长孙娉婷却做不到。 不知何时,长孙娉婷的手中多了一把软剑,马还没停稳当她就飞身而起。 提醒李治的声音发出去,她的人也在空中赶到了,手中软剑向前一挥,“剑气长江”—— 凭空多出一道剑气来,不偏不倚正劈在迎面射来的四支箭上,数声脆响、断箭落地。 看到一击不中,那四名刺客也不再停留,分作四个方向疾驰而去。 “长孙姑娘,不必追赶,放他们去吧——” 见到长孙娉婷拔腿想去追其中的一名刺客,李治急忙开口叫住了她,大雨浇下来,两个人也湿透了。 “哈哈,没想到温文尔雅的长孙姑娘,居然还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啊?你方才那一剑叫什么名字?使得真叫是荡气回肠啊——” 调侃归调侃,李治从心里却也惊讶于长孙娉婷的身手。 一个十四岁的女子,方才身上那股凌厉之气,不亚于一名先天高手,尤其是方才施展的身法,那还是正常人吗? 李治觉得,那简直就是在飞翔,从后边冲到自己的战马前,至少也要有六七丈吧,身形一晃就过来了? “殿下,咱们还是赶快回宫去吧,今日之事,恐怕没那么简单。” 长孙娉婷依然手握软剑,眼睛不断地向四周打量,生怕哪里再冒出一个刺客来。 李治到底是没怎么见过世面,如果他老爹李世民在此,看到了长孙娉婷方才那一剑,就一定能认出她的师承。 长孙娉婷催着走,李治倒是没那么着急了,反而从战马上跳了下来,顺手捡起地上的一支断箭。 果然如此,在这支断箭的箭头处,赫然刻有“东宫”二字。 “走,咱们回宫——” 再次翻身上马,二人就没有方才那么急切赶路了。 ...... “雉奴,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还把自己弄得浑身都湿透了?” 一到“立政殿”,也来不及让人通禀,李治就直接闯了进来,却见到李世民和长孙无垢正在用膳。 “母后,您还好吧?” 虽然在遇到刺客之时,李治的心中就已经有了预判,但是,只有真正看到长孙无垢安然无恙,他才能放下心来。 “母后能有什么问题,倒是你这个孩子,这么大了也不知道心疼自己的身子,才大好了几年啊。” 长孙无垢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来到李治的面前,用自己随身的锦帕替李治擦拭着头上、脸上的雨水。 “雉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长孙无垢光顾着心疼儿子了,一旁的李世民却看出了端倪。 李治虽然才十二岁,但却是一个懂事很早的孩子,至少在李世民眼里,早已经等同于成年人来对待了。 “二哥,还是先别问了,让雉奴先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再说吧。” 母子连心,即便是夏日里,长孙无垢也见不得儿子就这样湿漉漉地站在自己面前。 自有宫女和内侍带着李治下去,就在“立政殿”内找了个沐浴的地方。 趁着这个空档,细心的长孙无垢派人去了一趟李治的住处,将他的换洗衣物取来一套。 李治这样狼狈的回来,李世民两口子也没有心情再吃饭了,倒是吩咐人给李治要了碗热姜汤预备着。 “父皇、母后——” 等李治再次回来,整个人就精神了许多,一口气喝完了长孙无垢递过来的姜汤。 “今日在秦府,儿子见到一匹战马甚是雄壮,听秦伯伯说这匹马多次跟他上过沙场,儿子见猎心喜就骑了出去。” “谁知道,才在长安城跑了半圈,就遇到了瓢泼大雨,才被淋了个落汤鸡的……” 没等李世民和长孙无垢再问,李治就“老实”地交待道。 “观音婢啊,雉奴长大的,偶尔胡闹一次也是正常的,你就别担心了,还是先回宫去歇息吧。” “朕也很久没考校雉奴的功课了,正好趁着今日有点时间,雉奴,随朕到书房来——” 李世民没敢看长孙无垢那不甘心的眼神,率先起身走了出去。 “母后,儿子去应对父皇的考校了,您多保重。” 李治也躬身一礼,退了出去。 哎,聪明如长孙无垢,又如何能看不出来,这父子俩是不想让她担心,索性有什么事情也不当着她的面来说。 “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李治去沐浴更衣的空档,李世民已经暗中知会了“丽竞门”,他预感到有事情发生,先一步做出了部署。 “父皇,您先看看这个——” 说着,李治将他捡回来的断箭递给了李世民。 “东宫的箭?看这断口,应当是被强大的剑气斩断的,此物雉奴从何而来?” 事到如今,李治也不再隐瞒,就把今日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只是有意无意地隐去了长孙娉婷出手相救的细节。 李治也不清楚自己为何会这样做,虽然那个女子的来历和目的尚待考证,但是,就凭今日她的那番做法,李治就愿意相信她一次。 “哈哈,假传圣旨的小太监,‘西市’上的伏击,还是用了有‘东宫’字样的箭支?好,好的很啊——” 听了李治的讲述,李世民手中握着那支断箭,在御书房走了两个来回,不怒反笑。 “父皇,您也不用生气,左右都是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罢了,儿子这不是好好地在您面前站着吗?” “只是这些人有些可恶,居然敢拿母后的‘气疾’来做文章……” “雉奴,你觉得此事会是谁做的?” 突然,李世民盯着李治问道。 “这个……这个恐怕跟前些日子的流言有关吧,说什么‘王上加白’,这是有意引起太子哥哥对儿子的不满吧?” “不过,我相信太子哥哥也不会这么容易上当的,就算是真派人来,难道还会带着有‘东宫’字样的箭支吗?” 李治倒是没想偏袒谁,更不会想着趁机抹黑谁,本身他就对那个位置没什么兴趣,要不是今天的事情涉及到自己,估计他都懒得多说一句。 “雉奴,你想怎么处理此事?” 无非就是那点儿狗屁倒灶的事情,一个是自己立的太子,这么多年来了,也算是深得朝中重臣的拥戴。 另一个,却是自己极为欣赏的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即便李世民是一个杀伐果决之人,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而眼前这个雉奴,同样是自己的儿子,如今更是一个“受害者”,方才李治能够在长孙无垢面前“撒谎”,已经让李世民有些内疚了。 “父皇,儿子没那么多想法,只要父皇、母后都好好的,儿子整天吃喝不愁就行了。” “不过,今日这样的事情还不算太严重,如果哪天演化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儿子也担心自己到时候会收不住手的。” 无论今日来的是哪边的人,就冲着没想置李治于死地,他就不打算过分深究。 至于说李世民会怎样处理,李治倒不会过多干预,这里已经不是他熟悉的大唐,人的寿命恨不得都翻了番。 李世民现在好歹也是一名先天高手,除非死于非命,否则至少还能再活大几十年,就算是要争位,有那么着急吗? “雉奴啊,父皇明白你的心思,这些孩子里只有你最是孝顺,不愿意让你的父皇和母后伤心。”https:/ 看着李治如此懂事的样子,有时候李世民不禁在想,为什么雉奴就不是嫡长子呢? “陛下——” 这时,御书房外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不知何时有一人来到了门口,李治竟然都没有察觉到有人靠近。 李世民显得很自然,慢慢踱步到门口,轻轻打开房门,然后很快关上门回来,手里就多了一封秘折。 只见李世民匆匆扫了一眼秘折,眼眉当时就立起来了。 “父皇,出什么事了吗?” 李治好奇的问道。 李世民闻言,眉毛微微皱了一皱,还是将那秘折递给了李治。 “这……那四名刺客,居然都死了?连小太监也失踪了?” 即便是经历了两世,李治也从来没有杀过一个人,更何况前世的他还是一位救死扶伤的大夫。 “雉奴,最近这段时间,你最好还是先在皇宫里待着吧,等朕把这些魑魅魍魉清理一番,你再到秦府去不迟。” 虽然儿子已有先天境界的身手,可是,在李世民的眼中,李治依然还是那个他最小的嫡子。 …… 东宫,太子府。 “殿下,大事不好了——” 一名内侍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 “混账,没看到太子殿下正在练功吗?你长了几个脑袋?” 这名报信的内侍刚刚到了门口,就被东宫侍卫统领纥干承基给拦住了。 纥干承基本身是鲜卑人的后裔,当年因为征战突厥有功,被李世民破格提拔,后来成为李承乾的贴身护卫,如今更是贵为东宫侍卫统领。 纥干承基三十岁之前的经历无人知晓,也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全力出手,传闻大内总管张阿难曾经私下约斗过纥干承基,却在交手的第一百招时败走。 就算如此,张阿难事后也说,他们二人交手时,纥干承基尚未尽全力。 纥干承基在表面上看来,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先天大圆满的境界,而张阿难同样是先天境界的巅峰,这二人本该半斤八两才对啊? “纥干承基,让他进来吧——” 屋内传来一道阴冷的声音,正是在打坐中的太子李承乾。 这座太子府,紧挨着“太极殿”,算是跟皇宫有一墙之隔,里边的装饰风格却大相径庭。 不知从何时起,李承乾居然喜欢上了突厥的习俗,在东宫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还去学说突厥话,穿着突厥的服饰。 “太子殿下恕罪,不是小人非要来打扰殿下清修,实在是发生了一件大事,而且牵扯到咱们东宫,小人才跑来报信的。” 听到李承乾阴冷的声音,来人赶忙跪倒在地请罪道。 “起来吧,只要知道忠心东宫,多大的罪过孤都可以原谅,说说什么事情吧。” 李承乾平静地说道,看不出他到底是怎样的心情。 “太子殿下,方才皇宫里传出话来,晋王殿下今日被人在‘西市’袭杀,索性没有受伤,不过据说刺客用的箭支上,居然有‘东宫’的字样……” 来人说到最后,声音已经低了下来。 “那么刺客呢?父皇那里有没有什么结论,晋王现在又身在何处?” 李承乾依然不紧不慢地问道,毕竟事情又不是他派人做的,这么明显的“栽赃嫁祸”,他也相信英明的父皇不会迁怒于他的。 “据说那些刺客已经都被人灭口了,陛下那里也没有了线索,晋王殿下已经回到‘丽政殿’去了。” 李承乾听完,又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纥干承基挥挥手,让来人下去了。 “太子殿下,要不要咱们的人也去查一下,到底是什么人在背地里捣鬼,这明明就是想嫁祸咱们东宫啊?” 纥干承基不到四十岁,一脸的络腮胡子,武功境界如此之高,却难掩天生的残暴脾气。 “不必了,除了老四还会有什么人,没想到他居然会向小九下手,真是愚蠢,如果真的伤了小九,父皇和母后又岂能轻饶了他?” 李承乾不紧不慢地说道,深情地望着自己这双手。 李承乾的这双手白皙得很,就算是那些妙龄的大家闺秀,也未必有他这双手娇嫩,青葱玉指、手如柔荑。 “难道咱们就这样善罢甘休不成?咱们的实力,如今足以把整个魏王府连根拔起……” “纥干承基,有些话不是你该说的,孤不希望听到第二次!” 没等纥干承基说完,李承乾突然呵斥道。 “明日派人去给晋王送些补品吧,他受了惊吓,我这个做大哥的不关心一下,也说不过去。” “记住,无论对手怎么做,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实力,如果实力不济,再怎样花哨的伎俩也无济于事。” 李承乾又恢复了淡淡的口气。 “明白,卑职明日就亲自跑一趟‘丽政殿’。太子殿下的功力是越发深厚了,恐怕再过两年,连卑职都不是您的对手了。” 纥干承基由衷地赞叹道,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凭什么自己鞠躬尽瘁了这么多年,也没能传承门派里最核心的功法,而眼前这个李承乾竟然能够被宗主收为亲传,难道就因为他是大唐的太子,是将来的大唐皇帝吗? …… “杜先生,你们对小九下手了,怎么事先没有跟本王说一声?” 天已经黑了,杜楚客却被人传唤到了魏王府。 李泰也刚刚收到宫中的消息,不是他不赞成这么做,而是他很反感属下这种擅自做主的行径。 别看李泰整日里笑呵呵的,那也是一个控制欲很强的人。 韦挺利用他来巩固自己在韦氏家族的地位,他也在利用韦挺,做一些魏王府不方便做的事情,在这个层面上,两个人算是各取所需。 可是,像今天这样的情况,他本应作为此事的掌控者,最后却还要从宫中才得知了消息,这让李泰的心里很是不爽。 “殿下,您说什么?对晋王殿下下手?微臣......微臣还没来得及跟韦大人碰面啊——” “什么?——” 听了杜楚客的话,李泰瞪圆了原本不大的眼睛。 顿时,这主从二人感到,一切似乎都脱离了他们的预想…… 第十四章 请贤青羊观 “阿难,有眉目了吗?” 李治已经在皇宫里待了半个多月,除了每日雷打不动地去给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问安之外,就是留在自己的“丽政殿”里。 不过,如今李治的宫廷生活倒也不算是烦闷,好歹旁边多了一个长孙娉婷陪着。 自从上次“刺杀”事件之后,长孙娉婷不仅仅充当着“丫鬟”和“书童”的角色,更成了李治日常的陪练。 李治那里生活安逸,李世民这里却忙了个焦头烂额,一向好强的他,又岂能容忍眼皮子底下有人在作怪? 可是,无论是手下的“丽竞门”,还是张阿难派出去的人手,都没能再找到新的线索,似乎除了那个死去的小太监和四名刺客,就真的没有别的同党了。 “陛下,老奴无能,长安城方圆百里之内,都已经仔细搜查过几遍了,依然毫无头绪。” “而且,东宫造册在案的弓箭也都没有缺少,而魏王府那边,老奴基本上能判定根本就不可能插手此事,因此……” 查访了半个多月,没有找到涉案的任何蛛丝马迹,反而将最初的两大嫌疑人都给排除了,这个结果让张阿难很是郁闷。 李世民又何尝不是为此苦恼呢? 作为大唐地位最高之人,他所掌控的力量更强,因此能接触或知道的外部力量也更多。 如果真是那几个儿子间的夺位之争,李世民虽然痛心,基本上却还是能够掌控住的。 如今,各方面汇总而来的结果,让他感到有些无力,甚至有丝恐惧在里边,他似乎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算了,这么久都没查出来,也不用再浪费时间了,今后如果晋王再出宫去,暗中至少要有两名以上的先天高手护卫。” 李世民也有些无奈,如果真是那些隐世门派所为,他还真未必能挡得住,难道要让“武道通神”的大宗师去护卫雉奴吗? 这件事情,李世民是越想越烦闷,索性趁着天气尚早,微服出了皇宫,仅有张阿难一人陪同在侧。 “陛下,咱们这是要到哪里去?” 出了朱雀门往南,过了“开化坊”后折行向东,眼看又过了“东市”,再往前走,就要出“春明门”到城郊去了,张阿难忍不住问道。 “朕胸中有些烦闷,想到‘青羊观’中求取一卦。” 听到李世民这样说,张阿难就明白了,这是去找借住在“青羊观”中的那位高人排忧解烦啊。 “青羊观”在长安城东十里处,这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道观,平日里也少有人来,李世民二人赶到的时候已经过了午时。https:/ 二人刚刚甩蹬下马,“青羊观”原本关着的院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从里边走出一名青衣青帽的俊俏道童。 “福生无量天尊,家师言有贵客临门,特命小道在此相候,想必等的就是您二位了——” 那道童打稽首、诵法号,目不转睛地盯着观外来人。 “哈哈,袁道长果然是世外高人啊,还请小仙童去禀告一声,就说大唐李二前来拜会——” 在这些真正的高人面前,李世民从来就不会拿什么架子,更何况里边住的这位,当年还曾经给自己指点过迷津。 “师傅曾言,贵客到了直接请进去就是,无需通禀,二位请随我来吧。” 青衣道童在前边带路,李世民和张阿难一前一后跟了进来,两匹战马被拴在观门外的桩橛之上。 “青羊观”并没有多大,前后也就两层院子。 乾南坤北,过了山门,正中央是一座“三清殿”,供奉着道家的三清天尊。 左右还各有配殿、客堂、斋堂等,后院是观中道士们的起居修行之处,外人一般上不会让过去的。 “福生无量天尊,李居士久违了——” “三清殿”前,一名须发皆白的道人,正手拿拂尘恭候在那里,等看清李世民的样貌时,眉头不由得皱了一皱。 “哈哈,袁真人久违了,这一别有十五六年了吧?前些时,听闻真人玉趾到了长安,世民本该早日来访,无奈俗务缠身,方才拖到今日啊。” 不等那老道长过来,李世民紧走了两步来到近前,恭恭敬敬地给对方施了一礼。 “陛下不可如此,当年你是潜龙在渊,如今已是大唐至尊、人间帝王,贫道岂敢受此一礼!” 老道长虽然嘴上这么说,人却老神在在地站在那里没动地方。 这老道士非是旁人,正是大唐最负盛名的相师袁天罡,其名之盛不在孙思邈之下也。 “既然来了,世民就先给三清天尊上炷香吧——” “三清殿”,顾名思义供奉的自然就是道家的三清天尊,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 在袁天罡的陪同下,李世民恭恭敬敬地给三清天尊上了三炷香,尤其对那位太清道德天尊,更是心存敬畏。 传说中,太清道德天尊就是凡间熟识的太上老君,而李唐一直对外宣称是老子李耳的后人,李耳正是太上老君的分身之一。 这样算来,这位高高在上的太清道德天尊,也算是李世民的祖上了。 “陛下因何到了贫道的‘青羊观’?” 一番参拜之后,袁天罡将李世民请到一旁的客堂,自有那小道童过来献茶,而张阿难则守在了门外。 “袁真人可曾算到世民的来意?” 李世民没有急着说出自己此行的目的,本来就心绪繁杂,不是三两句话能够说明白的。 “这个……哎,让陛下见笑了,十几年前,原本陛下的命格贫道还能够推算出一二,可方才再见到陛下时,却发现陛下的命格已然大变。” “陛下头顶的龙气居然高涨了三丈,就连大唐的国运金龙都强大了不少,这太匪夷所思了,贫道已经看不透陛下了……” 袁天罡有些失落,作为一名相师,尤其是他这种学过“望气术”的人,居然首次看不透一个凡人。 李世民听完就是一怔,袁天罡在他的眼中,那也算是半仙之体的存在,言之无有不中,今日却说出这番言语,而且还是应在自己的身上? “袁真人何出此言?世民不过一介凡夫俗子,即便贵为人间帝王,也不过一百多年的寿数。” “如果让世民再选择一次,也许就不会走如今这条路,反而不如随了真人去,修仙练道也好落个一世逍遥。” 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假意,李世民说这番话的时候,很是真诚地望着袁天罡,眼角居然已经湿润了。 “哈哈,陛下何苦做此小儿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陛下成为大唐之主、人间帝王,此乃天意,又岂能是人力可违?” “虽然贫道已经无法看透陛下的命格,不过与往昔相比,却是高贵了许多,也许……哈哈,今日贫道说的已经够多的了,天机不可泄露啊——” 午后的阳光,透过院中那颗粗大的银杏树,斑驳地洒进客堂之中,正照在李世民的脸上。 “袁真人,世民此来确实有些事情想向真人请教……” 在袁天罡面前,李世民似乎完全撤去了防范,将这些年来发生的事情,尤其是那些困扰他心神的事情,详细地说了一遍。 李世民在说,袁天罡认真地听着,时不时用手中的拂尘轻轻摆动两下,竟然是在保持李世民杯中茶水的温度。 “福生无量天尊,多谢陛下的信任,此茶乃是贫道珍藏的‘蒙顶’,陛下可尝一口试试。” 袁天罡没急于给李世民解惑,而是端起了案几上的茶杯。 “好茶,就这么一小口,世民似乎觉得自己的境界都有些松动,莫非真是仙茶否?” 李世民也是高雅之人,皇宫中珍藏颇丰,好的茶叶自然也不在少数,却远没有眼前这杯“蒙顶”如此的沁人心脾、透体凝香。 “哈哈,仙茶?贫道哪有那份机缘?不过此茶亦非凡种,贫道有缘偶得了数片,今日真龙来此方能倍显其珍也!” 袁天罡看起来不像是在说客套话,一小口一小口在那里品着“蒙顶”茶,还时不时闭目静思一番。 李世民受他感染,也有样学样,似乎身心都彻底放松了,胸中再也没有来时的烦闷。 “方才听了陛下所言,无非是些皇家故事尔,不过掺杂了一些搅局的幕后之人罢了。” “大唐强起之势不可逆转,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也只是给大唐增添一些磨难而已,陛下无需多虑。” “只是,听陛下说了那么多,贫道仔细回味其中的意味,似乎或多或少都跟晋王殿下有关吧?” 虽然在李世民的表述中,已经尽可能把李治的“不同寻常”从中摘了出去,袁天罡还是听出了端倪。 “哈哈,那是世民的第九子,名叫李治,乳名雉奴,可惜天生的‘天漏之体’,文不成、武不就的。” “世民此次前来,除了想让袁真人开解一番,最主要是想请真人入主‘太史局’,为大唐定一定风水。” 李世民不愿意多说李治的事情,喝了“蒙顶”茶胸中烦闷尽去,李世民才说出了此行真正的目的。 虽然他没有见过袁天罡出手,但仅凭直觉,李世民就断定此人必然也是一位高手,境界至少远在自己之上。 大唐虽然强盛,但是,如果遇到了真正的大高手,比拼的还是最顶端的战力,而如今长安城里,只有李靖一位“武道通神”而已。 “这个……也罢,既然陛下命格已变,大唐的国运又莫名的强大了不少,贫道索性再入红尘、炼体锻心。” 原本李世民没有报太大的希望,只是不想错过这位高人而已,没想到才邀请了一句,对方竟然直接就答应了。 “世民叩谢真人,有真人入唐,必能保大唐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李世民急忙从蒲团上站起,再次对着袁天罡一躬到地,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自古请贤要有请贤的态度,就这李世民都觉得是怠慢了,这位袁道长那是何等级别的大贤啊! “哈哈,陛下不必如此,陛下一人安危关乎大唐数千万黎庶的福祉,任重而道远,贫道能够略尽绵薄,也算是一种红尘历练了。” 袁天罡终于还了一礼,开启了一段本不曾有过的君臣之谊。 …… 东宫,太子府。 “太子,听说河南道闹了洪灾,请求放赈救灾的奏本已经送到了‘立政殿’,不知殿下有没有兴趣争夺一下?” 说话的正是太子李承乾左膀右臂之一的韦挺,前些日子家族中有事,他特意告假回乡祭祖去了,才错过了一场好戏。 这不,一回来就到东宫来了,而且一来就给李承乾提了个建议。 说好听的是拿下“放赈救灾”的差使,实际上就是想从中渔利,这种发“国难财”的好机会,韦挺这样的老门阀自然不想错过。 “这件事情孤也听说了,父皇有意让四弟揽了此事,孤再要去争是不是有些小家子气了?” 其实,在议事的时候,李承乾也曾替魏征争取过,好歹魏征现在也算是李承乾的老师,还在东宫挂了职。 如果能够替魏征争取到“放赈救灾”的差事,以他的能力自然无需担心,最主要的是办好了差事,那是他太子殿下举荐有功。 同时,又能把这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暂时调离长安城,至少几个月都不用对着他那张刻板无趣的脸。 没想到,已经被魏王李泰的人给抢了先。 “太子殿下,此事尚未最后下定论,一切就还有争取的机会。” “您可知道,现在陛下刚刚出城,看方向应该是到城东的‘青羊观’去了,殿下何不也微服去一趟?” “在朝是君臣,在野是父子,太子殿下如果能够跑一趟‘青羊观’,也许陛下就能够改变心意呢?” 韦挺一改往日的惜字如金,居然给李承乾长篇大论地讲了这么多。 “哦,韦大夫何以如此肯定,孤去一趟‘青羊观’,父皇就能够改变圣意呢?” 韦挺的话,到底还是勾起了李承乾的兴趣,或者说,他原本就有意在此一争的。 “太史局的李淳风殿下知道吧?此人欠了某家一个人情,如果殿下现在起身前往‘青羊观’,在下马上就去请李淳风也一并前去。” “李淳风可是‘青羊观’袁天罡的徒弟,凭着这层关系,到那里替殿下说两句好话,尤其借着‘卦象’之语,韦某相信一定会马到功成的。” 见韦挺说的头头是道,李承乾终于还是动心了。 “那好,韦大夫且去寻那李淳风,孤这就赶往‘青羊观’。” 李承乾也不是拖泥带水之人,既然决定了,那说走就马上走。 “殿下,您要不等等纥干承基统领回来,也好陪您一起过去?” 临出门前,李承乾身边一名心腹之人劝说道。 “哈哈,不必了,你以为孤是雉奴吗?再说了,孤不是已经带了四名护卫吗?” 李承乾不以为意道,从东宫到城东的“青羊观”,最多也不过十几里路,光天化日之下,难道这京畿之地还会出现强人不成? 五人五匹快马,同样的微服前往,同样走的“春明门”出了长安城。 李承乾一行刚刚离开长安城,从“春明门”不远的拐角处,却走出一个人来。 此人非是旁人,正是方才在东宫高谈阔论的御史大夫韦挺。 而此时的韦挺,已经没有了方才的那份精明睿智,眼神中更多地透漏着淫邪。 看看左右没人注意,伸手轻轻地往脸上摸了一把…… 第十五章 血溅长安东 “混账,欺人太甚——” “立政殿”内,李世民又一次摔了茶碗,大殿内一个个都噤若寒蝉。 李治也有些头疼,本来想来跟老爹问个安呢,这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没想到会赶上这样的事情。 这个时候,如果再想从这里退出去,是不是显得太突兀了些? 大内总管张阿难站在李世民的身后一言不发,只是悄悄地摆了摆手,示意伺候在两旁的宫女退出了“立政殿”去。 龙书案前,正跪着两名太医,还有额头上满是冷汗的东宫侍卫统领纥干承基。 “说,太子现在怎么样了?” 正在发作的李世民,无意识中看到了大殿门口的李治,心中的怒火似乎平静了一些。 “回禀陛下,太子带去的四名护卫已经全部遇难,太子殿下也受了不轻的伤,一处在后背,一处在右脚。” “后背的伤还好说,应当是中了一剑,好在没有伤到筋骨,将养个十天半个月就能痊愈,关键是那右脚……” 一名太医小声地回禀道。 “右脚怎么样了?难道保不住了吗?” 李世民冲着门口的李治招招手,那意思是让他到殿里来,自己先找地方坐。 好吧,李治也很是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进来,顺势将李世民摔在地上的茶碗碎片给捡了起来。 看到皇帝正在气头上,那些退出去的宫女,谁也没敢过去收拾,反倒是李治这个举动,让李世民的心更加平静了。 “陛下,太子的右脚保住是没问题,只是……只是伤好了之后,恐怕会落下残疾,走路的样子……” 另一名太医还算耿直,仗着胆子回复了李世民的问话。 “纥干承基,你来讲讲是怎么回事吧?” 大殿中这些人,只有纥干承基去过案发的现场,他又是东宫的护卫统领,李承乾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李世民当然要拿他是问。 …… 原来,李承乾听从了韦挺的建议,带着四名护卫出了“春明门”,赶往城东的“青羊观”。 这本就没有多远的路,快马跑开了,最慢也要不了一刻钟的功夫,可偏偏就是在半道上出事了。 一行五人才出长安城不到五里地,眼神好的,回头都还能望到长安城的影子。 突然,李承乾就听到道旁的树林中,传来打斗的声音,刀枪并举,厮杀声、叫喊声不断。 “殿下,咱们还是赶路要紧,不要去趟这滩浑水了。” 听到声音,李承乾就将胯下马停了下来。 四名护卫自然也不能再往前跑了,看着太子这个样子,很明显想过去看看啊,其中一名护卫就驱马来到李承乾近前说道。 “怎么,你们是担心保护不了我,还是觉得本太子的功夫就是花拳绣腿啊?” 如果平常遇到这样的事情,李承乾是决计不会多问一句的,今日不知为何却转了性子,执意要去参和一把? “殿下,您要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您就在此稍后片刻,容属下进去看个究竟。” 另一个护卫见状,知道拦不住这位主子,就退而求其次地说道。 就这样,两名护卫陪着李承乾在道旁等着,另外两名护卫则下了快马,徒步赶往出事地点。 可惜,二人去了有一刻钟了,居然没有回来,而不远处的打斗声依然存在,似乎双方已经杀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走,咱们也看看去——” 李承乾率先从马上下来,迈步就往里走,另外两名护卫无奈,也只好硬着头皮跟了上来。 听着声音离得很近,真走进来了,却发生根本就不是在树林之中。 大道两旁的树林,长不知几里许,宽了下大约有十五六丈,是人工种植的两条带状的林子。 打斗的声音,其实是从树林带之外传来的,透过十五六丈的树林,惊扰了正在行进中的李承乾。 “殿下,这两伙人行踪诡异,咱们还是早点儿离去的好。” 三人来到现场的时候,就见到两方厮杀的人,都是黒巾蒙面,看衣着竟然都不像是大唐的人。 双方加起来大约有二十多人,如今还能够战斗的也不过十人左右,一半的人已经倒在了地上。 “殿下,快看张庆他们……” 就在距离三人不足五丈之处,之前进来查看的那两名护卫,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身边的护卫只认出了一名叫张庆的,而另外一人,却已经被打得血肉模糊了。 “哼,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杀本太子的人——” 似乎李承乾都感觉不到危险,甚至还大喊了一声,顿时就暴露了他自己的身份。 “什么?太子?你小子方才自称太子,你是哪位太子?” 李承乾这一嗓子,场中交战的双方竟然罢手不打了,齐刷刷看向了李承乾三人。 “哼,在大唐境内,难道还有第二个太子吗?本太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李承乾是也——” 好家伙,这一嗓子,不知道对面那十来位什么感受,跟在李承乾身后这两个护卫,好悬没被吓出病来。 心说,妈的妈我的姥姥,太子殿下平日里多聪明的一个人,今儿个怎么就犯傻了呢? 没看到这是两波亡命之徒吗? 咱们本来就五个人,如今还死了两个,在这种情况下您都敢报通名姓啊? 李承乾这一报名,只看到对面的人各自耳语了几句。 “哈哈,原来你就是大唐太子,方才那两个也就是你的人了?既然在这里撞见了你,我相信绑到草原上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几个人狂笑着,各拉家伙就向李承乾三人砍来。 “殿下,您快走,我们挡住他们——” 事已至此,两名护卫就算是再害怕,也没得选择了。 之前那两名同伴,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被他们杀死,可见对方的实力是何等之强。 他们两个也就不再抱有生还的奢望,一左一右挡在了李承乾的面前,口中还不断地催促着,想让李承乾赶快冲出树林,纵马逃走。 “哈哈,到了这里还想走吗?” 就在这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原本躺在地上的那十来具“死尸”,竟然一个个都站了起来。 其中有六七个人,已经从来路将李承乾他们三人给包围了。 “殿下,这?——” 圈套,蓄谋已久的圈套,就等着他们来自投罗网吗? “你们恐怕早就认识本太子吧?今日这场戏就是演给本太子的,那么,你们怎么知道本太子今日会经过这里?” 李承乾却淡定的很,难道说,他不知道害怕,还是根本就没将这些人放在眼里呢? “哼,李承乾,你的问题太多了,识相的话就乖乖束手就擒,要不然……” 还没等对方说完,李承乾突然就动了。 也没看明白他是怎么出手的,瞬间就到了说话之人的面前,右手成爪,捏碎了对方的喉结。 “‘朱雀拒尸’?不可能,你怎么会‘归魂十八爪’?” 一道尖细的声音传来,乍听之下,令人毛骨悚然。 李承乾这猝不及防的一招致命,登时吓住了在场的所有人,就算是跟在他身边的两名护卫,也从来没见过他有如此很辣的身手。 “你们没资格知道,既然有胆量设计本太子,就要做好找死的准备。” 李承乾一招奏效,更不愿意同对方再说什么,跳动身形晃双爪就杀了过去。 这样一来,对面那些人真的就开始出现伤亡了,不时有死尸栽倒在地。 “哼,没想到大唐的太子殿下竟然是魔门中人,看来老夫也被人给耍了。不过,就算是魔门的几大宗主都到了,老夫也要杀了你泄愤——” “孩儿们,你们去杀那两名护卫,李承乾这个小崽子,就让老夫来超度了他。” 依然是方才那个尖细的声音,声音一出,一道灰影闪了过来。 此人倒是没有蒙面的黒巾,不过这张脸长的实在是不敢恭维,一张僵尸脸? 看不出来有多大的年纪,脸上毫无表情,甚至都分辨不出他是在高兴,还是在愤怒。 光头没戴着帽子,稀疏的黄褐色毛发,在头顶后方用一根皮带系着,两撇狗油胡一说话就不住地颤动。 “李承乾,小娃娃,学了点儿魔门的零碎就以为天下无敌了吗?今日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魔功是什么样的。” 说着,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剑,剑长三尺、通体血红。 离着多远,李承乾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几欲作呕。 真伸上手了,李承乾发现,自己这两下子还真的不是此人的对手。 二人也就交手了三十多个照面,先后就听到两声惨叫,最后剩下的那两名护卫,也相继倒在了地上。 一惊之下,李承乾的后背就被对方的剑气给划伤了,一道钻心的疼痛传来,让李承乾的脑子清醒了许多。 逃—— 这个字一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就再无战心,双爪猛地一加速,“青龙嫉主”,李承乾使出了“归魂十八爪”中最厉害的一招。 “哼,自不量力——” 面对李承乾如此凌厉的攻势,对方不退反进,手中血剑如烈焰升腾,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李承乾压来。 “‘刑遁术’?你小子会的还不少呢,可惜今日却要栽到老夫手中了——” 见到李承乾并没有在自己全力施为的一剑下受挫,反而已经接近了树林边缘,企图入林逃走。 这人也不敢大意,口中念念有词,将手中的血剑给扔了出去,瞬间一分为三,分上中下三个方面追击李承乾而去。 任凭李承乾身法再快,似乎也快不过飞剑吧? 三把飞剑时间上却两先一后赶到,李承乾人往前奔,眼睛的余光向后观瞧,就见三道红线奔他来了。 急忙一低头,躲过了最上边的那把飞剑,而最下边的那把飞剑转眼也到了。 李承乾吓得腰眼儿一使劲儿,半哈着腰腾身而起,堪堪躲过了第二把飞剑。 人在空中无处着力,就在这时,第三把飞剑也到了。 好一个李承乾,在旧力用老、新力未生之时,竟然咬破了舌尖,暗运秘法喷出一口紫血,打歪了第三把飞剑。 却听得“啊——”的一声惨叫,李承乾落地之时,却只能是左脚单足站在了地上,整个右小腿和脚踝处血肉模糊。 原来,之前打空的那两把飞剑竟然再次合二为一,调转了方向重新向李承乾射来,正中李承乾的右脚。m..nět 遭受重创李承乾更不敢耽搁,再次运转秘法,双目已经赤红,大嘴一张发出一阵刺耳的声波。 方圆二十丈之内的人,心灵如遭雷击一般,纷纷痛苦地运功抵抗。 李承乾借着这个机会,不顾自身内力的损耗,单足点地,飞身向外掠去。 那些人又怎么舍得就此放弃? 以那僵尸脸为首,清醒过来之后,也各拿家伙事在后边追赶。 等来到大道上,却看到李承乾已经向长安方向奔出了十余丈,更看到有一大队人马从那头呼啸而来。 “老祖,我等该怎么办?” 黒巾蒙面人见此情景,也知道已经丧失了追赶的机会,纷纷向僵尸脸请示道。 “哼,带着咱们的人,撤——” 李承乾单身一人都没能将他留下来,反而折损了五六名好手,远处跑来的那队人马,少说也有大几十号人,他们心里更加没底了。 “太子殿下——” 从长安城来的这波人,正是东宫的护卫队,为首之人不是纥干承基还能是哪个? 看清楚了纥干承基的面孔,李承乾也不再强忍着,华丽丽地倒在了大道之上。 而就在他倒地的那一瞬间,谁也没有注意到,李承乾的嘴角分明流露着一丝淡淡的微笑。 …… “雉奴,你随朕一起去看看太子吧——” 从纥干承基口中了解到的情景,跟“丽竞门”的情报对照之下,李世民对白天发生的事情也算有了了解。 除了派出更多的手下对那帮人进行抓捕,李世民似乎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没有再理会跪在地上的那两名太医和纥干承基,反而招呼了一声李治,要他陪同自己一起到东宫去。 “还不先回东宫去候着?——” 李世民率先出了“立政殿”,大内总管张阿难自然随后跟上,李治在路过跪在地上的纥干承基时,轻轻地踢了他一脚说道。 纥干承基如蒙大赦,急忙从地上爬了起来。 “谢晋王殿下,谢晋王殿下,卑职这就回去。” 纥干承基急匆匆离开了“立政殿”,抄近道回去给东宫报信。 “你们也回去吧,今日的事情陛下不希望传出什么流言蜚语来,太子殿下的坐骑突发癫狂,不慎从马上摔了下来,你们明白吗?” 别看李治才十二岁,那到底是陛下嫡亲的三子,当朝的晋王殿下,说出的话自然有足够的分量。 能在太医院当值的,除了精湛的医术外,哪个不是人精一样的人物? “卑职明白、卑职明白,外间绝对不会听到其他的声音——” 李承乾的事情闹如此之大,想彻底掩盖是不现实的,李治只好从太医院入手,他们给出的诊断结果,相对还是有些说服力的。 …… “陛下,臣妾、臣妾……” 东宫,早一步得到消息的太子妃苏婉,带着年仅三岁的东宫嫡长子里李象迎候在那里。 太子妃苏婉,乃朝中苏亶之女,曾祖父苏威是隋朝尚书左仆射,他和宇文述、裴矩、裴蕴、虞世基共同辅佐朝政,时人号称“五贵”。 一见到李世民,苏婉的眼泪就忍不住了,一双一对地掉了下来。 “太子妃平身吧,象儿还小,你就不用在这里守着了,带着孩子下去歇息吧。” 李世民是当天就从“青羊观”赶回来的,袁天罡却要再准备两日,方才到“太史局”上任。 人刚进“立政殿”,就收到了太子李承乾被重创的消息。 来到李承乾寝殿的时候,李世民又看到了纥干承基。 方才李治在“立政殿”的那番操作,也没有遮遮掩掩的,声音大的足以让刚刚迈出殿门的李世民听到。 李世民并不会怪罪儿子的善做主张,反而会觉得,这个年仅十二岁的雉奴有担当,做人做事恰到好处、滴水不漏。 “你们两个就守在殿外吧,雉奴跟朕进去就行了。” 这话是说给纥干承基,和跟在后边的张阿难听的。 李承乾的寝殿,点着了数盏宫灯,浓浓的汤药味,整个寝殿都安静的很,能够清晰地听到李承乾的呼吸声。 “父皇,咱们是不是……” 看到李承乾已经入睡,李治低声道,就想着提醒李世民先离开这里。 李世民却摆了摆手。 “承乾,朕来看你了,难道你就没有什么想跟朕说的吗?……” 第十六章 天子望气术 随着李世民的一声质问,原本正熟睡的李承乾,竟然睁开了眼睛。 “父皇,这不就是您最希望看到的吗?” 李承乾淡淡地说道,已经在床榻上坐了起来,似乎又牵扯到了伤口,李承乾的面部有些抽搐。 “承乾,难道你还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吗?” 面对儿子的冷淡,李世民的心里也不好受,又看到李承乾那用夹板固定的右脚,更是心疼不已。 “哈哈,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难道只有您的选择才是对的吗?我只知道,即便老三如何的天生神力,即便老四如何的文采飞扬,这么多年来的较技,他们何曾能够赢过我?” 李治跟在李世民的身后,有意落后了两个身位,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眼前的这对父子。 别看李治已经十二岁了,跟李承乾又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他所住的“丽政殿”到李承乾的东宫,要比去秦府近便多了,这些年他却没来过几次。 李承乾在李治的心目中,更多的印象还停留在前世的记忆里,那是一个失败的太子。 可是,古往今来,当太子的,尤其是连续当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太子的人,有几个最终能够善了的? 历史从来都是由胜利者来书写的,尽信书则不如无书,面对活生生的人在眼前,李治很难想象李承乾竟然还有如此“叛逆”的一面? 方才在“立政殿”里他吩咐那两名太医的话,很自然地套用了他记忆中的历史,记忆中就是遇到惊马坠落,才导致了李承乾的右腿跛足。 右腿跛足,望之不似人君,不仅他自己从此更加堕落,也是诱发其他皇子竞位的最大动力。 “太子哥哥,雉奴略懂一点儿医术,可否让我帮你看一下?……” 看到这对父子僵在了那里,寝殿里弥漫的气息,足以让李治这个局外人都有些尴尬。 “哦,传闻秦将军的旧伤就是九弟治好的?那哥哥我今日就要劳驾雉奴这位小国手了。” 见到李治突然开口,李承乾竟然一反常态,热情地招呼了起来,跟之前的态度完全判若两人。 李治前世本就是学有所成的主治大夫,这几年在闲暇之余,不仅翻阅了大量的医药古籍,更是偶尔到太医院去打转。 连长孙无垢那么顽固的“气疾”,都在他的照料下好转了不少。 好在李治的中医那也是内外兼修的,仔细检查了一遍李承乾的伤势,的确最严重的要算是右边的小腿和足跟。 筋骨都受到严重的创伤,而且腿骨依然些轻微的扭曲,并没有接在正常的位置,这是太医的失误,还是有人故意如此? 面对李承乾,李治没敢调动体内的真气,虽然都知道他跟随秦琼练武,也只是觉得勉强能够强身健体罢了。 这个世界上,除了李世民和秦琼,还没有其他人知道李治修炼的境界。 “太子哥哥可相信雉奴?” 李治检查完毕,并没有直接动手纠正这接骨的纰漏,而是低声地向李承乾问道。 “雉奴此话怎讲?你我乃同胞兄弟,当哥哥的不信任你,还能信任何人?” 李承乾似乎有些不解其意,直勾勾地盯着李治的眼睛。 “小弟的意思是,太子哥哥这右脚处理的稍稍有些瑕疵,可否允许雉奴来为你矫正一番?” 李治也盯着李承乾的眼睛,好不示弱地与他对视着,两人竟然都看不透对方的想法。 “多谢雉奴的关心,孤觉得太医们处理的挺好,再过三个月就能恢复如初了。” “可是……” “雉奴,竟然太子执意如此,你就不要再劝说了,天色也不早了,咱们该回去了。” 李治还想说什么,却被身后的李世民给阻止了。 这个举动令李治有些不解,回头看了看李世民,又看看床上躺着的李承乾,似乎这二人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 李治不是一个强势的人,也不喜欢一味地自作多情,既然对方不领情,他自然也不好再坚持下去,更何况连李世民都那样说了。 “雉奴,你是不是对承乾的做法有些不理解?” 出了东宫,在返回皇宫的路上,李世民和李治走在前边,而张阿难则有意落后两人几步。 “父皇,虽然太子哥哥的伤势不轻,但是,如果让儿臣来替他医治的话,儿臣有信心能让太子哥哥完全恢复如初。” “哈哈,看来雉奴对自己的医道很有信心啊。不过,骨伤好治、心病难医,既然承乾做了这样的选择,你我就不要再插手此事了。“ 李世民加快了脚步,趁着月色回“立政殿”去了,张阿难也急忙跟上,独留李治在风中凌乱。 …… 一连数日,李治都待在皇宫里,偶尔也会去探望一下受伤的李承乾,终于还是让李治看到了本该看到的东西。 大量的突厥服饰,有不少宫人和侍卫身着这些突厥服,甚至有说突厥语的,李治看出来,有些人分明就不是大唐的人。 来了几次之后,总见到这些,李治心中不免感慨万千,这真要走上“历史”的老路吗? 再去东宫的兴致,不免就懈怠了许多。 这一日,李治正在书房练字,就有“立政殿”的小太监跑来寻他,皇帝有旨,宣晋王李治“立政殿”见驾。 如此冠冕堂皇的召见,对李治来说还真不多见。 在长孙娉婷的帮助下,李治迅速换了套衣裳,就急匆匆向“立政殿”赶来。 “雉奴快快过来,朕今日介绍一位有道真人与你认识——” “立政殿”内,李世民一身便服,正在款待一位道人。 李治进到殿内,先给李世民见了礼,才看到一旁还有两人,一位是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一位正是须发皆白的道人。 看来,这个道人就是李世民口中的“真人”了。 “雉奴给先生见礼了——” 天地君亲师,师徒如父子,见到孔颖达在座,李治也赶忙过去行了一礼。 “哈哈,晋王殿下,你这病假可都请了快两个月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国子监读书啊?” 孔颖达看着眼前的李治,心里很是满意。 此子谦逊有礼,诗文亦是出类拔萃,可惜的是身具“天漏之体”,要不然还真可以考虑收为嫡传弟子。 “老师言重了,小子原本身子骨就差了一些,如今的天气又如此炎热,怎么也得等到凉爽一些,小子才能回去读书的……” 看着李治在那里跟孔颖达“撒娇卖萌”,李世民也不好乐,这个儿子总是给他与众不同感觉。 “雉奴,休得无礼,岂能在孔师面前放肆?这位道长就是父皇亲自到‘青羊观’请来的袁天罡真人,你还不快上前见礼?” 李承乾的事情一闹腾,牵扯到李世民的行踪,李治也就知道了自己这个老爹去“青羊观”的事情。 这就是袁天罡啊? 那还了得,这位可是隋唐年间著名的神棍之一啊。 不过,李治这几年见过的“名人”也着实有些多了,连孙思邈那样的人物都见过了,而且还从他那里,得到了一本让他获益匪浅的“五禽戏”。 因此,如今亲眼见到袁天罡时,李治反而没有那么激动了。 “小子雉奴,见过袁真人,早就听说过真人的大名,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相术更是天下无双。今日得见,小子真是三生有幸也——” 即便是内心没那么激动了,该说的拜年话还得照常说。 李治躬身拜了下去,原本该着袁天罡的回礼,却迟迟没有听到动静。 李治弓着腰没办法看到袁天罡的神情,一旁的李世民和孔颖达可都在看着呢。 心说,这老道士是怎么了? 好歹李治那也是大唐的晋王殿下,给你行了晚辈的礼,你总得应承一声,说句客套话吧? “咳咳——” 孔颖达紧挨着袁天罡坐着,二人也相识多年了,虽然所学和信仰不同,也挡不住二人能成为好友。 一位是孔门后人,又是当代“半步文道通神”的强者,另一位更是无数达官贵人、贩夫走卒都要崇拜的有道真君,恨不得就是活神仙的存在。 见到袁天罡迟迟没有反应,孔颖达就忍不住咳嗽了两声,算是在提醒袁天罡。 “你是什么人?” 冷不丁,袁天罡冷冷地冒出了一句问话,所有人都看得出,他是在质问正弯腰行礼的李治。 李治也是一愣,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小子李治,乃父皇膝下不成器的第九子,给袁真人见礼了。” 虽然袁天罡问的生冷,李治却不好发作,依然满面笑容地见礼道。 袁天罡站了起来,围绕着李治还转了两圈,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袁真人,可是雉奴有什么不妥?” 袁天罡的大名早在隋朝时就传遍了朝野,李世民更是亲眼目睹过他的本领,单单相人之术就天下绝伦。 不过,他今日把李治叫来,也有让袁天罡看一看的意思。 虽然,如今的大唐太子乃是李承乾; 虽然,李世民最喜爱的儿子,众人都知道是魏王李泰; 虽然,李世民也曾经当着众臣的面,夸奖过蜀王李恪“英果类我”。 但是,从几年前开始,李治却慢慢成为李世民心目中最重要的儿子,寄予了他最大的期望,已经不仅仅是大唐江山那么简单了。 听到李世民的问话,袁天罡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看了看矗立在两旁的宫人。 李世民会意,向左右摆了摆手,大内总管张阿难急忙带着几名宫女下去了,临出门还不忘将殿内掩闭。 “陛下,要不老臣也回避一下?——” 原本坐在一旁喝茶的孔颖达,眼见得袁天罡如此郑重的样子,也急忙从绣墩上站了起来,躬身就想退出去。 “孔祭酒且慢,或许孔祭酒也当是应命之人,今日合该在此处聚齐也——” 孔颖达提出告退的话,李世民原打算直接就坡下驴,顺势就答应了他。 即便这位是朝中老臣,又是当世文宗代表,却远不如自己的儿子重要啊。 李治什么情况,李世民心中“清清楚楚”的,袁天罡这样“出格”的反应,反倒让李世民高看了他不少。 “孔师,你非是旁人,乃是雉奴的师傅,他有什么事情还能是你不能知道的?且安心就座吧。” 好嘛,这李世民的心思转动的还挺快。 袁天罡一句“应命之人”,难道是要将孔颖达也给圈进来吗? 李世民对儒家的“正气歌”,可是早就垂涎三尺了,倒不是他自己想拿来修炼,完全是为了李治着想。 如今听到袁天罡的话,直接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仅出言留下了孔颖达,更是将日常的“老师”偷偷地换成了“师傅”。 这一字之差可非同小可。 老师,那是所有国子监的学生都应该称呼的,而师傅则不然,那标志着正式拜入了某人门下,能够继承衣钵的那种。 “晋王殿下好奇特的面相!贵不可言,贵不可言啊——” 等李治抬起头之后,袁天罡又给他相了一会儿面,才连连感叹道。 单单就是这一句话,听的孔颖达后脊梁都冒凉气。 这话是能够随便说的吗? 还是在这皇宫大内,当着当今皇帝陛下的面,说一位皇子“贵不可言”? 要知道,如今是有太子在朝的,就算是皇帝还没有立太子,这样说都是犯大忌的事情。 “哦,袁真人且说一下,雉奴如何的贵不可言?” 李世民却似乎没有听出袁天罡话里的毛病,依然端坐在那里,甚至有些鼓励着袁天罡继续说下去。 李治也没什么反应,这一圈礼也见过了,他倒很自觉地在一旁自己找个墩子坐下,自顾自地筛了杯茶喝掉。 老爹还真是分人啊?招待袁天罡就用这么好的茶,自己怎么从来没在他这里喝到过? 这大热天的,真不如躺在自己的小院里舒服。 为了应付酷暑炎炎的夏天,李治直接拿出了“人造冰块”的技术,用硝石制作冰块的原理,对一个后世来人不要太简单啊。 “哈哈,陛下,老道说的‘贵不可言’,还真就是贵不可言了!可惜,凭借老道我这点儿粗浅的相术,实在是无法看透晋王殿下。” “不过,这‘贵不可言’,绝对不是在敷衍各位,或许人间帝王都未必是晋王殿下的终点啊——” 好嘛,这才一会儿的功夫,袁天罡又放了一颗炸雷。 不过这句话,李世民和孔颖达却都听懂了,毕竟大家都是修炼中人,只是三人所修各不相同罢了。 “袁老道,你的意思是晋王殿下也能够修行吗?可是,他明明就是‘天漏之体’啊?” “这样的体质,除了军中那粗浅的锻体之术,无论是文道还是武道,都是无法修炼的。” “就算是你袁老道愿意传授他道法,恐怕也只是能学到一些皮毛吧?” 这个问题,孔颖达自己都曾经考虑过,因此等袁天罡一说完,他就忍不住出来质疑道。 袁天罡看了看李世民和李治父子二人,微微一笑道。 “哈哈,看来老道所料不差,晋王殿下果然能够修行,而且陛下也早知此事了?只是老道有些好奇,如今晋王殿下的境界已经到了何种程度?” 袁天罡这句话一出口,李世民心中暗道一声“糟糕——” 终日打雁竟被雁啄了眼啊,玩了几十年的心机,一不小心竟然被一个出家的道人给套路了。 这要是袁天罡凭借相术或者卦术算出来的,李世民心里或许还会好受一些,可这明明是人家当着自己的面给“诈”出来的。 “哈哈,袁真人不愧有真人之称啊,世民佩服——” 在皇宫大内,竟然让李世民用自己的本名自称,除了太上皇李渊之外,这袁天罡应该是第二人吧? “不过此事事关重大,非是世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二位若想知道这个秘密,总得留点儿什么吧?” 李治在一旁看着这三位飙戏,心中那叫一个佩服,这一板一眼的,即便是偶尔失手了一着,都能巧妙地给圆回来。 “哈哈,老道方才说了,今日在场的都是‘应命之人’,这件东西在我师门也不知道传了几百年,至今却无人能够完全参透,就送与晋王殿下吧——” 说着,不知何时,袁天罡的手中竟然多了一本薄薄的册子,一望便知年代有些久远,略微有些发黄,却看不出是何种材质所作。 “‘天子望气术’?——袁老道,这就是传说中,轩辕黄帝当年留下的‘天子望气术’吗?” 一旁的孔颖达先看到了,吃惊地叫了出来。 “天子望气术”,原来又叫做“轩辕望气法”,传闻是当年的轩辕黄帝观察山河地理、世间万物有感而创的。 能够观阴阳、知生死、辨真伪、定祸福、望气运,实乃人间第一等的绝学,可惜一直存在于传说中,没想到今日在袁天罡手中见到了。 “哈哈,老道也不清楚这是不是传说中那本,就算不是恐怕也离得不远了。” 被孔颖达这一惊一乍的,袁天罡居然还有些不好意思了。 确实,他的望气术也是从这本册子上修炼得来的,不过他本人更喜欢研究相术,望气却没能达到大成,更不用说更加高级的大圆满。 而这本册子,他也仅仅能够参悟前半部而已,至于后边的…… 好吧,后边的在他眼中,只能看到一页页空白。 这个时候,大殿中又静了下来,李世民、袁天罡,包括李治都直勾勾地看着孔颖达。 孔老头被这三人看得心里直突突。 哎,遇人不淑啊,今日出门之前,怎么就没看一眼黄历呢? “也罢,你袁老道把‘天子望气术’都拿出来了,老夫也不是吝啬之人,这本‘正气歌’晋王殿下就拿去一阅吧。” “不过,此乃孔家历代传下来的正本,晋王殿下记熟之后,老夫还得收回来的。” 看着孔颖达一副肉疼的样子,李世民和袁天罡禁不住哈哈大笑,李治却感受到了满满的爱护之情…… 第十七章 定计谋门阀 “陛下,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和侍中魏征在外求见——” 当李治刚刚从袁天罡和孔颖达手中,接过“天子望气术”和“正气歌”时,大内总管张阿难的声音,在“立政殿”外响起。 “让他们进来吧——” 李世民爽朗的回答道。 看到儿子爱不释手的样子,李世民的心里也很是高兴。 没想到这袁天罡刚刚进宫,就为李治带来如此难得的机缘。 虽然李世民不太清楚“天子望气术”的功效,但是,孔颖达的那册“正气歌”,可是能通往“文道通神”的最佳法门。 凭借李治如此逆天的资质,恐怕很快就能成为大唐最年轻的通神大儒了! 再想到方才孔颖达对那“天子望气术”的推崇,也许此次雉奴真就捡到宝贝了。 “臣房玄龄、魏征见过陛下——” “立政殿”的殿门再次被打开,房玄龄和魏征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玄龄、玄成你们二人来的正好,袁天罡道长已经接受了朕的邀请,正式入主太史局,今后诸位同在朝堂还要多亲多近才是。” 这几位也都算是老熟人了,年轻时就曾相识,房玄龄是一个谦虚低调之人,见到多年前的老友自然是欢喜的紧。 魏征则不然,虽然自身当年为了逃难,也曾假扮过道士,骨子里却是一个过分耿直之人。 对袁天罡这样的相士,虽然也承认对方有高明过人之处,却看不惯他那一套玄而又玄的论调和说辞,总觉得这样的人就是哗众取宠之辈。 如今在“立政殿”里见到袁天罡,又听说今后会同殿称臣,魏征只是敷衍地拱了拱手,脸上却没有半点儿笑颜。 “陛下,老臣和房相此来,是为那河南道水患一事。河南数州之地大雨倾盆,黄河泛滥,饥民遍野,不知老臣上的请求放赈救灾的折子,陛下那里到底是怎样一个章程?” 这几日为了李承乾的事情,李世民也算是忙的有些焦头烂额。 长安城附近被清理了几遍,倒是查获了一些为非作歹之辈,却也没能找到行凶者的踪迹。 跟李治的刺杀案一样,找不到半点有价值的线索,这让李世民很是沮丧。 而河南道水患的折子,每日都有无数封递到“立政殿”,朝中诸相对此也多有争议,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所派的人选上。 李世民倒不是怠政,从这如雪片般的奏折中,他自然能够看到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大雨滂沱、黄河泛滥固然是真,河南道各地出现的骚乱怎么讲? 甚至有的地方,竟然还有报上来“河妖”作乱的? 这难道不是有人想趁机捣乱,混顺摸鱼吗? 看到他们要议政,李治就很自觉地站了起来,想告辞离去,却意外地被李世民叫住了。 “雉奴啊,既然碰巧赶上了,就留下来一块儿听听吧——” 李世民没等李治说话,就出言阻止了他,这个举动让刚刚进入“立政殿”的房玄龄和魏征都是一愣。 虽然大唐的皇子,并没有严格要求不得干政,但是眼前的李治毕竟才十二岁啊,这么小的年龄居然要参与朝中重臣的议政了吗? 不过,在场的几位都是经过大风大浪之人,虽然李世民这个举动有些突兀,却没有一个人当面给指出来。 “陛下,魏侍中所言甚是,还请陛下早做决断!” 房玄龄是被魏征强拉来的,不过对于这件事情,他也忧心如焚。 作为大唐百官之首,河南道百万黎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他当然责无旁贷。 “袁真人,河南道大雨还会持续多少时日?” 李世民没有立刻答复房玄龄和魏征,只是示意他二人就座,转头问向另一侧的袁天罡。 袁天罡不敢大意,将手中的拂尘放在一旁,从怀中取出一物,竟然是一方古香古色的小盒子。 盒子近似于方形,枣红色的外色,有半个手掌大小。 袁天罡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中,辨别了一下方位,双手高举这个枣红色的盒子,冲着东方深深一拜。 紧接着,口中念念有词,双手将那个枣红色的小盒子,上下摇晃了三次。 来到案几旁,轻轻地打开盒子,从里边依次倒出了六枚铜钱。 “陛下,据卦象显示,此次河南道大雨一直会持续到七月望日。” 七月望日,也就是七月十五,现在才刚刚七月初,看来还得再下上十多天啊。 “玄龄,户部可曾将赈灾的粮食准备停当?” “陛下,秋粮要再等一个多月才能收上来,如今从长安最多只能起运十五万石粮食。” “考虑到河南道水患,境内至少减产了一半,受灾之处的秋种估计也会受影响。” “如此一来,尚需三十万石粮食,才能让整个河南道支撑到明年麦收。” 大唐这几年已经显露出强起之势,可惜三年两头的闹灾荒,粮食产量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尤其河南道地处平原,更是大唐的产量重地。 大唐的河南道,主要包括后世豫省的淮河以北,齐鲁省大部和冀省南部少许,囊括了著名的黄泛区。 “那么,缺少的这三十万石粮食,诸位可有办法筹措上来?” 听房玄龄说完,李世民也是眉头紧锁,一筹莫展,那可是三十万石粮食,不是沙土随手就可以抓一把的。 “房相,可否削减一下灾区饥民的用度?粮食省着点儿吃,也许就不需要这么多了。” 看到没人说话,坐在一旁的国子监祭酒孔颖达说道。 “哎,孔祭酒有所不知,方才说的那个数目,房某已经是往少了报了。再说,大雨过后势必要进行灾后的重建,如果连肚子都吃不饱,恐怕灾后重建就是一句空话了。” 不是孔颖达智谋不够,实在是因为他并不在相关部署任职,不像房玄龄考虑的那样周全。 “雉奴,你可有什么想法?” 冷不丁的,李世民瞅见了在一旁看戏的李治,就随口问道。 “父皇,有诸位朝中贤能在此,儿臣如何敢放肆?再说,儿臣不过是一个十二岁的孩童,怎能……” “哈哈,晋王殿下何必如此自谦呢?有志不在年高,古之甘罗十二岁就能拜相,晋王殿下也是十二,岂能让古人专美于前呢?” 好嘛,这个孔颖达自己说了条不着调的建议还不算完,居然又在一旁给李世民帮腔,这是在挤兑李治吗,还是心疼他那“正气歌”呢? “嗯,前几日老夫去见了叔宝,听说叔宝说晋王殿下少年老成,胸怀四海、腹有良谋,老夫也想听听晋王殿下有何高见?” 魏征也在一旁说话了。 作为当年瓦岗山上结拜的大哥,虽然是一名文臣,跟那些武将走的不算太近,对排行第二的秦琼却始终是另眼相待。 看着众人都盯着自己,李治就知道今日这局是跑不掉的。 “好吧,既然诸位叔伯都想看小子献丑,那小子就斗胆胡言几句,行不行的通,小子也顾不得了。” 见这老几位,还真的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李治索性就豁出去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首先要解决的是粮食问题,那么哪里有粮食呢?” 缺粮显而易见的事情,这算不得什么高见,只是哪里有粮食,这个问题倒是让在座的几位大佬有些摸不着头脑,一时不知道李治想表达什么意思。 “粮食,灾民手里一定是没有的,即便是普通的农户,也未必能有多少余粮,而户部也只能挤出来十五万石。” “雉奴以为,剩下的三十万石可以从两个地方出,一个就是官府的那些‘战备粮’,好在一两个月新粮就能下来,虽然杂粮居多还是可以抵挡一阵的。” “另外一个,雉奴以为才是我等更应该考虑的,就是‘借粮’,甚至可以让人‘捐粮’。” “大唐可不是真的没有粮食,而是说粮食不在平民和官府的手中罢了。” 李治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 “晋王殿下的意思,是说那些门阀世家?” 房玄龄最先明白过来,他出身清河房氏,在当地也算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世家。 不过比起当世最顶尖的“五姓七家”来讲,差的就太多了,比如房玄龄的夫人卢氏,就是出自范阳卢家。 房玄龄是出了名了“怕老婆”,出了自身性格谦逊之外,就是卢氏夫人的身后,有着庞大的范阳卢氏做后盾。 不过,李治要想打这“五姓七家”的主意,恐怕就有些痴心妄想了。 “房相果然心思敏捷,小子所说的就是以‘五姓七家’为首的门阀世家。” 见房玄龄问的有些不确定,李治就明白了他心中的顾虑。 “父皇,听说您让人编纂的‘氏族志’已经基本完成,马上就能刊印明发天下了?” 话锋一转,李治竟然问了李世民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哈哈,是的,折腾了这么多年,‘氏族志’也该与世人见面了。” “氏族志”是李世民登基后,一直在酝酿的一件大杀器。 唐朝初年,士族门阀主导控制社会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以血缘垄断了选官权,出现了以血缘家庭而非现行权力评判家格的标准。 例如,家中高官少的崔姓、卢姓都是一等大姓,而李唐皇族却只是四等姓。 因此,李世民明确命令,“氏族志”评定家族等级的标准不是血缘家族,而是以现有官员爵位等级为标准。 这就大大降低了,许多在朝廷中没有官吏爵位的山东大姓地位,比如崔姓就被降为了三等。 这样的“氏族志”颁布后,山东、江南士族门阀必然会遭受重创,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如今的国家重器是掌握在李世民的手中。 “不错,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预计两个月之后,‘氏族志’就能公之于众。” 听到儿子说的是这件事情,李世民不由的有些兴奋。 “父皇,大唐的爵位是授予那些对大唐有功之臣的,或是征战沙场、或是任职中枢、或是牧守一方。” “但凡有突出贡献者,我大唐从不吝惜爵位,那么可否拿出几个爵位,用在这次赈灾筹粮上呢?” 李治的话说的很慢,足以让在场的人都听的明明白白的。 “晋王殿下的意思,难道是要卖官鬻爵吗?” 瞅瞅,什么话到了老魏征的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那么的别扭呢? “魏大人,如果没有三十万石粮食,是不是有可能出现大片饥民饿死的情况?” 李治没有急于反驳,依然耐心地问道。 “不错,河南道人口众多,有三十万石的粮食缺口,真未必能保证不饿死人。” 就算魏征再固执,他也明白这三十万石粮食的分量。 “那么,如果朝廷放出了几个爵位,能够换来三十万石粮食,是不是就等于救了无数人的性命?” “佛家讲得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更何况那是千千万万条性命啊,即便是背上一个‘卖官鬻爵’的名声又能如何?” 这番话,让老魏征有些哑口无言,而一旁的李世民和袁天罡却是一脸苦笑。 大唐境内,虽然不禁止佛教,但是道家毕竟才是大唐的国教,你一个大唐晋王殿下在“立政殿”里,居然出口称赞佛家用语,这样做真的好吗? 问题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说的好有道理啊,可是,这句话怎么从来就没听人说起过呢? “区区一个爵位,也许那些门阀世家不会看在眼里,可是,如果有了这个爵位,他们的家族姓氏,就能在即将面世的‘氏族志’中提升一些位次,这样一来,这个爵位是不是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李治终于说完了自己的打算,可是,李世民的脸上却泛起了一丝不愉快。 “父皇,儿臣知道您心中是怎么想的,觉得这样一来岂不是违背了当初要编订‘氏族志’的初衷?” “可是,谁让咱们现在拿不出三十万石粮食啊?再说了,‘氏族志’的最终解释权不还在您的手里吗?” “再过个三五年,等天下大定之时,您高兴了命人再重排一次就是了,左右不过是浪费点儿纸张和油墨的钱。” 好家伙,这是打算着“卸磨杀驴”,合着想白使唤傻小子啊? “粮食有了,小子也不建议就直接发放下去,而是要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男女老幼皆根据实际情况,用自己的劳动换取食物。” “如此一来,既能够保证这些灾民的一日三餐,又能杜绝了不劳而获情绪的滋生,更能够把灾后重建的事情给办妥,岂不是一举三得吗?” 李治完全说完之后,就坐在那里喝他的茶。 “立政殿”中的几位大佬,却在飞快地思索着这件事情的可行性,毕竟,他们才是大唐真正的施政者。 李治嘛,正如他自己所言,他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童而已,说对说错的也不会有人问罪于他。 “玄龄,你觉得雉奴的建议有几分可行?” 要说李世民的麾下,论施政谋略,首推房玄龄一人尔。 “陛下,臣觉得晋王殿下所谏之策未尝不可一试,咱们也无需大张旗鼓地去宣传,悄悄地放点儿风出去就行。” “臣相信,那些有心的门阀世家,一定会自己找上门来了,到时候陛下再勉为其难地答应下来,毕竟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嘛。”https:/ “就算是此筹粮之策不能奏效,咱们也没损失什么,而晋王所谏的‘以工代赈’,确是一个好办法。” “不过,具体实施起来,还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真遇到家中没什么劳力的,也要适当给予优待考虑的。” 房玄龄不愧是老成谋国之人,三言两语就把李治所提的两条建议都给优化了。 至于所说“战备粮”一事,事情还是一步一步慢慢来,手里已经有十五万石粮食了,又不是短期内就会用完的。 “那好,玄龄就多费点心思了,为了百万受难的黎庶,这件事情非玄龄亲自出马不可。” 李世民这话算是说到点儿上了,“五姓七家”也是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的,让清河房氏从中做媒,也好有一个缓冲。 “陛下,既然粮食已经有了着落,不知这前往赈灾之人……” 房玄龄是当朝尚书左仆射,当然不能轻离中枢,如今更要谋划让门阀世家“捐粮”一事,这派往河南道的重臣还需尽快定下来。 “这个……朕有心让玄成走一趟,不知你意下如何?” 原本这个差事,李世民是打算给京兆韦家的,魏王李泰也在他面前数次举荐了那个韦挺。 可惜,李治和李承乾先后遭伏之后,即便这背后的事情不会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李世民也不自觉地对李泰产生了一些隔阂。 “陛下,为国为民之事,臣自当责无旁贷,不过臣自请为此次赈灾的副使,管管具体事务还是没问题的。” 魏征急忙躬身应诺,他本就有意往灾区一行,既是为国尽忠,又是在彰显东宫的存在。 魏征就是这样一个人,既然挂名在了东宫,自然也要替李承乾着想,即便李承乾并不是那样的亲近他。 “哈哈,看来玄成心中也有了正使的人选,不知和老夫心中所想是否一致?” 见诸事皆定,一旁的孔颖达哈哈一笑,又参和了进来。 “福生无量天尊,老道心中也有一人可为正使,此人若去,自可百事诸顺,马到功成。” 好吧,就连袁天罡也过来凑热闹。 李治的心里,却莫名地有些不安,无辜地看着眼前这几位大佬,仿佛是在看“群魔乱舞”? “哈哈,不错,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陛下,您就下旨吧——” 这……这还是那个忠厚谦逊的房玄龄吗? 第十八章 留宿泾河畔 “哇,晋……九公子,这里的河水为何如此奇特,一半清澈、一半浑浊啊?” 第一次离开长安的秦怀玉显得格外兴奋,别看他比李治还大了两岁,身高也高出了小半头去,却要比李治更像是一个孩子。 “嘁,没见过世面的小屁孩儿,连这都不知道啊?” 李治坐在马上没有说话,他也为眼前的景象震惊,脑子里却还想着三日前的情景。 一旁的长孙娉婷却插话了,她其实也是十四岁,就比秦怀玉大了三四个月而已,却要比秦怀玉经历丰富的多。 这里是距离长安城东北不足百里处,泾河和渭河在此交汇。 渭河是黄河最大的支流,而泾河又是渭河最大的支流,两者在此相交,泾河水清、渭河水浊。 泾河的水流入渭河时,清浊不混,就形成了眼前“泾渭分明”的奇特景象。 三日前,“立政殿”中那几位朝中大佬的一致推荐,让年仅十二岁的李治,成为此次河南道赈灾的特派主使。 几位大佬都发话了,李世民也不好反驳,更何况他也有意将儿子放出去历练一番,尤其是在最近,长安城里总是弥漫着一丝不安的气氛。 李治更没有反驳的权利了,好在此行他不用做具体的事情,仅仅利用一下他皇子的身份就行。 更确切地讲,就算只是把晋王的排场打起来,赶着一架空的车辆,都能起到安稳民心的作用。 赈灾放粮,最关键的还是粮食的合理发放,和灾后的重建事宜。 这一切繁琐的事情,自然由魏征领衔的临时大唐官员团来完成,“河南道赈灾观风使”,这是魏征此次东行的名头。 李治离开,长孙娉婷自然要跟着一起去的,秦琼知道此事之后,直接把自己的二儿子秦怀玉给打发了过来。 因此,就形成了李治、长孙娉婷和秦怀玉这样的三人组,李治十二岁,那两位也不过十四岁而已。 李治不喜欢随着大队人马走,就跟魏征约定好在洛阳汇合,然后就只带着长孙娉婷和秦怀玉二人,悄悄地离队了。 长孙娉婷一身劲装打扮,外边还披着一件鹅黄色的披风,腰间暗缠软剑。 秦怀玉这小伙子长的也带劲儿,只是面庞像极了以前的秦琼,面似淡金,背上背的正是秦琼那对“瓦面金锏”。 自从秦琼突破“武道通神”之后,已经不再使用任何兵刃,这对“瓦面金锏”自然就传给了秦怀玉。 不知是受了李治的提醒,还是真的觉醒了某些记忆,他如今更重视自己那套三十六路“秦家拳”的修炼。 三人也不急于赶路,再加上泾渭交汇处如此别样的风景,索性就早早地在河边扎了帐篷,形成一个迷你版的营寨。 这样的琐事,自然难不倒将门世家出身的秦怀玉,李治和长孙娉婷也在一旁帮忙。 一切就绪,也不过刚刚过了申时,身处河边反而没有那般燥热,莫名地多了一丝凉爽。 “九公子,你们在此少待,我去那边的山上看看,能不能打些野味回来——” 秦怀玉背背“瓦面金锏”,手中又多了一副弓箭,向不远处的矮山走去。 “九公子,那臭小子去打猎了,本姑娘也去泾河里钓几条鱼去,不能让他小瞧了我。” 李治不禁有些好笑,这两个人平日里都好好的,一个知书达理,一个家教森严,怎么一见面就互掐呢? 李治也没理会他们,一个人坐在中间的小帐篷里,拿出那本“正气歌”来研读。 那日一连得到了两册珍本,一个就是手中这册“正气歌”,按李世民的说法,这就是通往“文道通神”境界的敲门砖。 另一个,就是袁天罡赠他那册“天子望气术”,可惜,如今李治手里就剩下这一册“正气歌”了。 而另一册“天子望气术”,说来让李治很是郁闷,当晚回到住处的李治,首先就拿出了那册“天子望气术”来观看。 谁曾想,当他将“天子望气术”完全打开之时,突然眼前白光一闪,“天子望气术”不翼而飞了。 等李治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那本书册,竟然出现在了他的丹田里,围绕着那柄沉浸了经年的袖珍枪,在雀跃地跳动。 袖珍枪上散发出淡淡的金光,“哗啦啦”翻阅着那册“天子望气术”,然后那薄薄的册子,居然再次消失了。 而李治的脑海里,却多了一大段枯涩的文字,正是“天子望气术”的内容。 只是,这内容似乎又增加了不少? 刚刚拿到“天子望气术”的时候,李治曾经随手翻阅过的,册子本身就很薄,却也只有前半册有文字,开篇撰有“望气术”三字。 如今在其之后,却又多出两篇来,一篇竟然介绍了“通神”之上的诸多境界,最后一篇的篇名更让李治惊诧莫名——“破妄金瞳”? 李治原以为,这方大唐世界,修炼境界最高者,无非“通神”而已。 无论文武,能达到“通神境界”的,无一不是当世之翘楚。 但是,“通神”境界理论上也不过三百年的寿命,而且也是会有死于非命的可能。 而“通神”之上,还有什么境界? 别说李治不知道,就连李世民这样的一国之君,都无从得知。 而已经达到“武道通神”的秦琼,如今也没有了修炼的方向,只能年长日久地自行摸索。 这本册子里却做了详细的介绍,从先天境界开始,才算是进入“练气期”,勉强算是一名炼气士。 吸纳天地灵气,入体化为元力,寿元可达至百五十岁,丹田为气状,初具神识,不能辟谷, 突破到“通神”境,在这里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叫做“筑基”成功。 丹田为液态状,可辟谷,神识倍增,寿元可达三百余岁。 之后,还有什么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渡劫期等等,度过天劫,才能真正成为传说中的仙人,称为“天仙”。 如果渡劫失败,重则灰飞烟灭、身死道消,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成为一介散仙,除非另有奇遇,否则只能逐渐随岁月而消亡。 天仙却是所有仙人里最低等级的存在,其上还有真仙、玄仙、金仙、太乙、大罗、混元等境界。 这些内容,直接把李治给看懵了。 按说这些对他来讲,都不算什么陌生的东西,前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修真成仙的小说铺天盖地,他又怎么会没听说过这些呢? 可是,说归说、闹归闹,难道这些还能是真的不成? 李治是一个极其有原则的人,既然这些一时半刻都整不明白,他就很明智地选择了——置之不理。 如果这些都是假的,想那么多一点儿意义都没有。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他才不过一个区区先天境界,刚够得上这里边说的“练气”而已。 那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他又何必去做那“好高骛远”之事? 倒是第三篇“破妄金瞳”,让李治大吃了一惊。 这玩意儿真的假的啊? “破妄金瞳”,李治唯一的认知,就是神话传说中,孙悟空的天生神通。 却犯了三界大佬的忌讳,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生生地被炼成了残次品的——“火眼金睛”。 当他想看看这篇“破妄金瞳”,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咱们这位可爱的李治童鞋,再一次华丽丽地昏了过去。 “哎,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就你这点儿微末道行,也敢去碰那‘破妄金瞳’?” “‘破妄金瞳’虽说也不是太高级,难得还算是一门实用的神通,罢了,摊上你这小子活该我老人家倒霉,就再帮你一次吧——” 还是那道苍老的声音,沉睡了这么久,似乎又恢复了些许生机? 就这样,当第二天李治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眼睛有了异样。 碰到每个人,都能看到他们头顶上盘旋着一团气体,有大有小、有清有浊、有实有虚,更有各种不同的色彩。 “这难道就是‘破妄金瞳’吗?也没觉得有多么厉害啊?” 李治小声的嘀咕着,可惜,没有人来回答他。 如果李治现在内视一眼丹田的话,他会发现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又陷入了昏睡之中,仿佛用完能量的电池一般。 ……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 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 “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 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没有什么修炼的法门,只是有这么一篇“正气歌”,李治每次读来,似乎整个心灵都被洗涤了一次,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李治如今也算是文武兼修,尤其到了先天境界之后,他发现自己的丹田产生了变化。 李治也不清楚别人的丹田是怎样的,如今他自己的丹田却是被一分为三。 那柄诡异的袖珍枪高悬在那里,稳稳地占据着当中最大的一块位置,而略低一些还有两个小气团,一左一右、一黑一白。 如果按照册子上的说法,先天之境丹田为气状,那么这一黑一白,难道就对应着文武各自到了先天境界吗? 李治尝试着去调动丹田里这两处气团,果然,当他施展“秦家拳”时,右侧的黑色气团兴奋不已,顺着体内的经络一遍遍运行着。 当他划虚成字、笔走龙蛇的时候,左侧那白色的气团却又在不断地变大变小,滋养的则是他周身的窍穴。 只是,当李治再次施展“五禽戏”的时候,这黑白二气懒洋洋的,却无动于衷。 似乎能量的吞吐,都是被那柄诡异的袖珍枪牵扯着? 李治一遍遍默诵“正气歌”,那种玄而又玄的感觉又来了,丹田内的白色气团更加的兴奋,体积再不断地在膨胀。 可惜,它也只能占据那么一小角的位置,只能委屈地不断压缩自身,渐渐的,这是要液化了吗? …… “九公子”,我回来了,看我打到了什么?足够咱们好好饱餐一顿了—— “嘁,一只黄羊、两只山鸡而已,又不是什么稀罕物件,看看本姑娘钓到了什么?” 这是秦怀玉和长孙娉婷的声音,感情两人已经猎捕回来,在帐外争功呢。 李治苦笑一声,也不好责怪他们,如果再给他一刻钟,是不是就能体会到文气液化的感觉? “娉婷姑娘、怀玉兄,你们二位都辛苦了,雉奴也不想白吃现成的,不如炮制这些猎物就交给雉奴吧?” 也许是这个世界能够修炼的原因,到了先天之后,李治就能感觉到自己一吸一呼之间,有一种别样的气体进入自己的身体。 这种气体不是正常的走肺,进入呼吸系统,而是游走在周身的经络,最终进入丹田之中,慢慢沉淀下来。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灵气”吧? 可惜,在长安城里,李治觉得这样的“灵气”还是太少了,一整天下来都未必能累积头发丝粗细。 到了这泾河、渭河交汇处,李治明显能感觉到,空气中的灵气密度大增,这才是他愿意在此停留的真正原因。 而且,就刚刚李治扫了一眼秦怀玉今日的收获,那一只黄羊和两只山鸡,身上都有淡淡的灵气。 看来这个没有人工污染的世界,连野外的生物都能从大自然吸取灵气啊,如果烤来吃,恐怕会秒杀后世的一切野味了。 “九公子,怎么能够让您来动手呢,要是您真有妙法,只管说出来,我来操作就是了。” 秦怀玉可不敢让李治给他做吃的,临出门的时候,秦琼就交待过,一路跟着晋王殿下,安危他是保证不了,毕竟李治的功夫要高出秦怀玉不少。 让秦怀玉跟过来,那就是当一个小厮来使唤的,当然,精明的秦琼未必没有让小儿子出去历练一番的想法。 李治自然争不过秦怀玉,只好说了他所知道“叫花鸡”的做法,那只黄羊自然就是洗剥干净,直接架火烤来吃。https:/ “九公子,您也不好奇我钓到了什么吗?” 看到秦怀玉已经忙活上了,而这二位似乎都没有注意到自己,长孙娉婷就有些吃味了。 “哈哈,那就让我们开开眼,看看娉婷姑娘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吧——” 李治当然不能驳了长孙娉婷的脸面,到底是一个姑娘家家的,一开始他们两位只当这小丫头在玩闹,也就没怎么当真。 既然一而再地要求展示一下她的“劳动成果”,李治索性成全了她。 一个行军用的深色口袋,被长孙娉婷拎在手里,口袋里还一动一动的,应当是从泾河里捕捉的鱼虾? 看到成功地吸引了这二位的注意,长孙娉婷才将口袋里的东西倒了出来。 顿时,沙滩上就出现了四条大鱼,每一条至少都在五斤以上的样子。 “行啊,娉婷姐姐还真有两下子,居然能钓到这么大的鱼?我去架上一口行军锅,咱们一会儿炖鱼汤喝。” 他们是从大部队脱离出来的,一开始秦怀玉就长了个心眼,多带了一匹马,专门用来驮三人的行李和生活用具。 一口小一号的行军锅,居然也被这小子扣在了马背上,如今还真派上用场了。 李治却没有说话,而是紧盯着其中的一条鲤鱼,那条鲤鱼是这四条鱼中个头最小的,却是难得的金黄色。 更关键的是,如今李治有了“破妄金瞳”,虽然他自身的境界还实在太低,根本发挥不了“破妄金瞳”万分之一的威力。 却看到这条金色鲤鱼,周身包裹着一层红色的气体,若隐若现。 而那一双红色的鱼眼中,似乎还流露着一丝乞求的意味? 它,是在流泪吗? 第十九章 别去赠奇香 “娉婷姑娘,这条金色的鲤鱼可否送与雉奴?” 李治走上前来,伸手把那条金色的鲤鱼从地上捧了起来,也许是一种错觉,李治感觉到这条鱼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 “当然可以!还是九公子有眼光,这样的鲤鱼可不多见,方才费了本姑娘好大的功夫,才将它从泾河里钓上来的。” 长孙娉婷说着,还没忘了斜楞一眼秦怀玉。 “不过,九公子你就算再着急,也要等一下的,总不能直接就生吃了吧?” 长孙娉婷显然会错了意,不过也难掩她那份骄傲。 这种金色的鲤鱼,她曾经听师尊偶尔提起过,实属难得的稀罕物。 据说,此鱼身上有着一丝真龙的血脉,人吃了能够大补,尤其对于他们这些修炼之人,更是能够强化肉身、稳固心神。 李治笑了笑,捧着手中的金色鲤鱼来到泾河边,口中念念有词。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听的明白,我能看出你是一条开启了灵智的鱼,有此造化实属不易。” “不愿意看到你死于非命、葬身我腹,赶快回家去吧,以后再出来玩别这么不小心了……” 双手一摊,那条金色的鲤鱼“噗通”一声轻响,再次回到泾河里,尾巴一摆就游出多远去,似乎还回头望了李治一眼? “九公子,你怎么把那条鱼给放了,那是我好不容易才钓上来的——” 看到李治这一连串操作,一旁的长孙娉婷略微有些不悦,小嘴都噘的老高。 “哈哈,你也是修炼之人,当知世间万物皆有灵性,方才那条鱼分明已经开启了灵智,我们如果再狠心吃了它,恐怕会坏了道心的。” 不知为何,随之那篇“正气歌”的不断诵读,李治仿佛觉得自己的心性,都被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在左右着。 如果孔颖达在此,就能清楚地感知到,此刻的李治身上,隐隐约约已经有“浩然正气”在慢慢滋生。 “那好吧,就当是积德行善了。只是有些可惜,这样难得的宝贝,要想再碰到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长孙娉婷还是有些遗憾,她有幸拜在师尊的门下,可惜修行日浅,尚未达到先天境界,也就是还没能进入“练气期”,算不得一名真正的修士。 看到那条金色鲤鱼的时候,长孙娉婷就有一种预感,觉得此鱼应当就是自己突破的机会,可惜现在…… 李治自然能看出她的失落,急忙好言相劝道。 “娉婷姑娘,那条鱼算是雉奴欠你的,作为补偿,我可以传授你‘五禽戏’中的一路‘鸟戏’十式。” “我观你所学身法奇快,如果再加上这路‘鸟戏’十式,境界上或能更进一步。” 李治早已感觉出,他所修炼的“五禽戏”与众不同,似乎连孙思邈自己都没有如此高的造诣,还是说原本就有两套“五禽戏”呢? “真的?那太好了,娉婷多谢晋王殿下了!——” 这小丫头,一高兴连出门前的约定都忘记了,直接叫了声“晋王殿下”。 “哈哈,都是自己人就无需这么客气了。怀玉兄家学渊源,雉奴原本不该多说什么。” “不过,‘五禽戏’中虎、猿二戏,一则威猛、一则灵动,若能勤加练习必有收获,不知怀玉兄是否有意?” “真的?我也能修炼殿下的‘五禽戏’吗?爹爹曾说过,殿下手中的‘五禽戏’才是真正的妙法,只是殿下如今的境界太低……” 秦怀玉没想到如此好事能够落到自己的头上,关于李治修行进境如此之快,他也曾经问过爹爹秦琼。 除了不能说的秘密,秦琼也告诉过两个儿子,李治修行的“五禽戏”乃是无上的妙法。 欢喜之下,秦怀玉就把秦琼的原话说了出来,丝毫没注意到,他自己现在的境界要远落后于李治。 说教就教,三人也是少年心性,一顿饱餐之后,借着明亮的月色,在一旁又燃起了两堆篝火。 前后花费了大半夜的功夫,李治才将三路法门分别传授给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无形中这二人对李治的感激和依赖更强了。 二人新得妙法,自是兴奋不已,也顾不得睡觉,各找地方连夜强化修炼。 李治也不管他们怎么折腾,继续待在帐篷里诵读“正气歌”,可惜再也没找到那种“真气液化”的感觉。 倒是这泾渭交汇处弥漫的灵气,被李治毫不客气地吸入体内,那团象征着武道的黑色气团,再次凝实了很多。 一夜无话,次日天明。 李治贪婪地吸取了太阳初升时,从东方传过来的第一缕朝阳紫气。 东西是好东西,可惜每天就这么一次,量还如此之少,都不带管饱的。 三人都是一夜未眠,却依旧神采奕奕,没有半丝倦意。 “九公子,咱们今日就启程,还是再住一晚?” 也许是昨夜收获颇丰,这二位竟然对此地有些留恋。 “怀玉兄,还是启程吧,毕竟办正事要紧,至于修炼随时随地处都可以进行,何必执念于此?” 李治做出了决定,二人自然也不好再说什么,熟练地收拾完毕,准备启程。 “九公子,要是有艘船就好了,咱们可以先到泾河对岸再折向东行,路也能好走一些。” “一味地走旱路,多是荒山野岭不说,还要白白绕出三百多里地去——” 长孙娉婷拿出随身携带的行军图,虽然画的有些粗糙,倒也大体标出了方位和线路。 看到这张地图的时候,李治才知道这个世界里的大唐,疆域何其之大也。 他的印象中,长安所在的关内道和发生水患的河南道是紧挨着的,洛阳更是大唐的东都,最多相隔也不过几百里而已。 可是,这张地图上显示,从长安到洛阳,足足要走两千多里。 这还不是大唐的全域图,从南到北和从东到西的距离,已经在。两万里以上,这还是那个大唐吗? 那么,大唐之外,又会有多大疆域呢? “九公子快看,那里来了一艘渡船——” 长孙娉婷还在念叨的时候,却发现泾河上真的出现了一艘船。 这三人甚至都没看清楚,这艘船究竟是从哪个方向驶来的,似乎就这样凭空出现了一般。 小船不大,很快就要靠岸了。 “几位贵人,可是想到泾河对岸去吗?——” 船上只有一位老艄公,穿着防水的蓑衣,头上戴着一顶斗笠,黑黢黢的面庞,却是一个难得的大个子,满身透露着威武之气? “船家,我们想到对岸去,可是我们有三个人,还有四匹马,你这船也太小了些,马匹恐怕是载不过去的。” 看到真来了渡船,长孙娉婷高兴的很,可看到这渡船的尺寸,三人不禁都有些失望。 “哈哈,这位姑娘所言差矣,老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别看老汉我这船小,说不定真能载你们过去呢。” 老艄公似乎自信的很,一边回答着长孙娉婷的问话,一边打量着他们三人,尤其在李治的身上停留的时间最长。 他在打量岸上这三位,李治也在打量着这个老艄公。 这身形、这气度,像是一个普通的老艄公吗? 李治有些疑问,不自觉就用上了“破妄金瞳”。 可惜,让他失望了,老艄公的头顶浑浊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李治明白,出现这种情况,要么对方根本就不是修行之人,无论文武都处于不入流的状态。 要么,对方就是个极为厉害的强者,这可能吗? 刚刚获得“破妄金瞳”神通时,李治也曾经偷偷查看过李世民、孔颖达、袁天罡和秦琼。 这四人里,气势最强的竟然是那位刚刚入主太史局的袁天罡,其次是秦琼,再次是孔颖达。 至于李世民,只能看到他头顶那道盘旋的气运金龙,似乎还有一层能量在保护着李世民,让李治看得不是很真切。 秦琼是实打实的“武道通神”之境,袁天罡居然比秦琼还要强大,这一点儿倒是有些出乎李治的意料。 大唐有数的强者,就只有李靖和尉迟恭他没有见过了,而眼前这位泾河老艄公,却让李治有看不透的感觉。 套用后世的一个词,“不明觉厉”。 直觉告诉李治,此人的修为一定远高于自己,只有如此才能解释清楚,为何自己的“破妄金瞳”失效了。 “既然老丈盛意拳拳,我等三人就却之不恭了——” 李治对此老有种莫名的信任,或者说,如果对方真是高出自己太多的强者,要想对自己不利还需要故弄玄虚吗? “哈哈,贵人真是位至诚君子,请上船吧——” 老艄公似乎已看出,李治才是这三人中的主导之人,“哈哈”一笑,停船靠岸。 第二十章 少华求突破 “怀玉兄,你们可听到了什么声音?” 李治转头向泾河之上回看,却没有发现半点老艄公的踪迹。 可是,方才明明有声音在自己的耳边回响啊? “没有啊,九公子,出什么事了吗?” 秦怀玉不解地问道,一边又看向长孙娉婷,却也得到了对方否定的摇摇头。 望着平静的泾河水面,李治若有所思。 金色的鲤鱼? 凭空出现的老艄公? 我搭救了他的女儿? 难道是?…… 李治不敢想下去了,如果真是他所想的那样,这也太夸张了吧? 李治摇了摇头,尽量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三人催马离开泾河岸边,继续向东而去。 两日之后,进入渭南境内,再向东就会到达华阴,那里有天下闻名的西岳华山。 渭南,顾名思义在渭水之南,南依秦岭、北靠渭水。 此处虽然没有华山,却有一座少华山。 少华苍苍,渭水泱泱,君子之风,与之久长。 传说中,少华山与太华山,即西岳华山,是天宫玉皇大帝御花园的一对使女,华蓉仙子和华芙仙子下凡显形而成。 因为华山高五千仞,被玉帝封为太华之主,盟冠五岳,而少华山高四仟仞,被封为太华之辅,赐号少华。 少华山主峰由三个并立紧连的山头组成,当地人称之为东峰、中峰和西峰。 西峰即五龙山,又名马岭山。 西峰略低于中峰,峰上有一石洞,好似人工开凿,长两丈有余,其内黑暗,呼之若风。 相传洞内曾藏虎,故又名卧虎洞。 峰顶灌木丛生,松柏摩天,白云缭绕,怪石矗立。 站在山巅之上环顾,北有渭水如带,蜿蜒东去,南见万山起伏,直达天地。 东看太华山耸立云端,魏峨挺拔,西望风烟万里,迷茫无涯。 “九公子,咱们在此修整几天吧。” 这个地方,是长孙娉婷引路过来的,数年前她曾经跟着师尊来过一次,尤其这个卧虎洞,也算是一处人迹罕至的所在。 李治自然听之任之,他也明白长孙娉婷的想法,自从两日前得到了那个奇香的盒子,小丫头就一直在盘算着找一处合适的地方。 看看这个少华山的西峰,虽然灵气不如泾渭交汇处那样浓郁,却也是一个难得的修炼之所。 卧虎洞自然是要留给李治的,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熟练地在洞前搭好两顶帐篷。 可惜,西峰虽然不算太高,临近山顶的一段却陡峭的很,无法将马匹牵上来,只能是三人徒步扛着必要的帐篷和行李。 长孙娉婷老马识途般地在西峰北侧的半山腰,找到了一处山泉,储存了足够三个人使用的清水。 “九公子,您在外稍待,我需要在此布置两个阵法,一则可聚拢灵气,二则可以屏蔽那物件的奇香。” 长孙娉婷六岁就跟了师尊,日常除却修炼本门武艺,还杂七杂八地学了不少。 不过,类似于“聚灵阵”她还是第一次布置,毕竟她自己如今还没达到先天练气期。 秦怀玉在一旁收拾了三个人的吃喝,李治则站在那里看着长孙娉婷布阵。 可惜,等长孙娉婷完全布好阵法之后,李治也没看出什么端倪来。 只见她不断地在摆弄一些石块,嘴里念念有词,手中还不停地变幻着复杂的手法,让李治不禁对她的师门更加好奇。 “九公子,这里没有合适的材料,只能这样将就了,只要您没有达到‘通神’境界,这两个阵法应该足够用了。” 长孙娉婷说着,还不忘偷偷地查看李治的脸色。 她已经知道李治可以修炼,似乎根本就不受“天漏之体”的影响,只是,她还不知道李治究竟到了何等境界。 凭借着她堪比先天境界的身手,依然在两人每次的切磋中,占不到半点上风,这个结果让小丫头心里很是郁闷。 自己比李治大了两岁,又是自幼跟随了名师,即使在自家门派中,也是天之娇女的存在,却被眼前这个晋王殿下给比下去了。 “好吧,你们两个应该都好奇我是什么境界吧?既然带你们一起出来了,今后就是真正的自己人,我也不再瞒着你们。” “我虽是‘天漏之体’,却先有神医孙思邈的治疗,传授了师门的不传之秘‘五禽戏’,再有秦伯父的护持,更有孔祭酒的慷慨助力。” “如今勉强也算是文武兼修,无论文道还是武修,堪堪突破了先天境界而已。” 虽然嘴上说两人是自己人,但是,李治真正的秘密是万万不能泄露出去的。 他报出孙思邈、秦琼以及孔颖达的名字,无非是在拉大旗、扯虎皮,既能为自己的双先天境界做注解,又能掩盖体内的真实情况。 到了如今,李治自然清楚,除了魂穿,丹田内那把诡异的袖珍枪,才是他最大的秘密和依仗。 可惜了,思索这么些年,他依然没弄明白那是一把怎样的枪? 遍览整个历史,甚至加上了神话世界,似乎也没有这么迷你版的诡异小枪吧? “九公子,您……您说的是真的吗?文武兼修,还双双突破了‘先天境界’?” 李治的话,顿时让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惊掉了大牙。 秦怀玉也算是资质过人,又是将门世家出身,更有一个“武道通神”的老爹,现在十四岁能够到达“化劲”中阶,已经让很多年轻人羡慕了。 长孙娉婷同样有着傲人的天赋,自幼被隐世高人收入门墙,甚至还动用了难得的天材地宝,才能在十四岁时迈入“化劲”大圆满。 而现在,李治竟然说他文武兼修、皆已先天? 他才多大? 问题是,就算是他能够修行,才用了几年时间啊? 李治被他们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习惯性地揉了揉自己的鼻子,也不知道该怎样解释给他们听。 “九公子恕罪,我等无意打听您的隐私……” 到底是秦怀玉比长孙娉婷更懂得人情世故,看到李治有些为难的样子,才想到眼前之人虽然整日“怀玉兄”叫着自己,却实打实的是大唐的晋王殿下。 “怀玉兄不必如此,雉奴有此成就,很大程度上是那本‘五禽戏’造就的,我传给你们二人的几套,务必要勤加练习才是。” “既然阵法布置好了,咱们就看看这盒子里,到底装着什么好东西吧。” 为了避免两人的尴尬,李治急忙岔开了话题,举步向卧虎洞内走去,而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却很自觉地留在了洞外。 “怀玉兄,娉婷姑娘,你们二人怎么不进来?” 这个阵法还真是神奇,李治刚进入卧虎洞,明显就能感觉到,此间的灵气至少是洞外的两倍有余。 虽然还是比不上泾渭交汇之处,却也很是难得了,更让他对长孙娉婷的“聚灵阵”艳羡不已。 而且,方才在卧虎洞外,根本看不见洞内的情景,甚至找不到洞口的存在,而从洞内向外看,却又一目了然。 当他回头看时,才发现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并没有跟着他一同进来,这让李治有些诧异。 “九公子,那盒子中所盛,乃是天地间的稀罕物,得之那是九公子的造化。” “打开盒子,香气四溢,九公子在一旁正常修炼即可,此物既有助于淬炼筋骨,又能倍增体内真气内力的形成,可谓真正的事半功倍。” “它还有一个最大的功效,有助于大境界的突破,却不会留下隐患,没有任何的风险可言。” “九公子天赋异禀,又是福泽深厚之人,我等就在外边替您护法,希望九公子早日神功精进——” 秦怀玉是出于自身的修养和对李治身份的尊重,而长孙娉婷却是真正知道那物件的价值的,二人才不约而同地留在了洞外。 “哈哈,你们啊,区区一件死物而已,即便再怎样宝贵,难道还比得上咱们相处的情谊吗?” “怀玉兄,娉婷姑娘,给本王进来——” 听到长孙娉婷的话,李治心中感觉暖暖的。 如此一来,他更加不会独吞了这份机缘,甚至拿出了晋王殿下的口吻来命令二人。 “殿下,这——” 二人有些为难。 “怀玉兄,娉婷姑娘,如果当雉奴是朋友,朋友有通财之谊,有此妙物雉奴怎能独享?” “如果当雉奴是晋王,那就当是本王的命令吧,你们二人如今本领低微,今后又怎么能够护得本王周全?” 好嘛,李治为了让这二人进来,甚至连激将法都用了出来。 “既然如此,我等就多谢晋王殿下厚爱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也不好再坚持。 在内心深处,他们又何尝没有一颗想变强大的心呢? 卧虎洞中空无一物,好在还算是干燥,凭借着洞口的光亮,足以保证正常的视物。m..nět 出门在外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三人成品字型席地而坐,李治拿出那个盒子放置在中间。 “娉婷姑娘,这里只有你见多识广,说一下此物到底是什么吧?” 这两天,这个盒子一直就在李治的怀中,却也强忍着没有打开。 当他模模糊糊去猜测那老艄公的身份时,就已经对盒子里那股奇香,有了一个大概的判定。 如今,到了卧虎洞,他需要长孙娉婷来揭示这个答案,或者也算是从旁佐证那老艄公的身份吧。 “九公子,你可听说过‘龙涎香’?” 长孙娉婷淡淡地问道,可是,任谁都能看得出来,此时她的内心一如双眼中那样的激动。 李治当然知道龙涎香,而且还知道完全不同的来源和功效。 但是,他很清楚,这里是一个可以修行的世界,那么此处的龙涎香恐怕就非同小可了。 “什么?娉婷姐,你说这居然是‘龙涎香’?” 李治没有给出回答,一旁的秦怀玉惊得差点儿跳起来。 “龙涎香”又名龙腹香,其色黑褐如琥珀,有时有五彩斑纹,呈不透明的固态腊状胶块,焚之有持久香气,有股独特的甘甜土质香味。 传说中,龙涎香是龙体内形成分泌物的干燥品,携带了龙族一丝精华。 龙族不仅天生的筋骨坚硬,更是当年的万兽之主,在血脉上无形中对世间诸生灵有着先天的压制。 而这龙涎香正是在龙的体内形成,据说每一百年也不过产生一两左右,而且根据龙种类和级别的不同,龙涎香的功效也参差不齐。 但是,即便是最低级的蛟龙体内形成的龙涎香,也足以引起各大宗派和修行人士的疯抢。 这也就是为什么,长孙娉婷一判断出此物,急忙粗暴地阻止李治打开盒子的原因。 秦怀玉在武修上,也算是家学渊源,自然从他爹爹秦琼那里听说过此物,只是没想到原本传说中的灵物,今日却要出现在眼前了。 “九公子,请您打开盒子吧——” 当李治彻底将盒子打开的时候,顿时,整个卧虎洞都被这浓郁的奇香充盈着,甚至有些让人昏昏欲睡之感。 “没想到竟是业龙之涎,此物怕不得有半斤之重吧?” 业龙,传说中则是玉帝妹妹临凡,在凡间和怪物毳媾和而生下的后代。 盒子中的龙涎香,光滑无比,黑褐色的质体上,似乎还有一丝赤红色在萦绕着,若隐若现。 “怀玉兄,娉婷姑娘,既然此物甚是难得,我等就开始修炼吧——” 当李治打开盒子的时候,他就感到丹田中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又兴奋地“苏醒”了过来。 那副迫不及待的样子,就像一个饥饿的孩子,看到了一块香甜可口的糕点一般。 那柄诡异的袖珍枪,有些急切想破体而出的时候,却被下边一黑一白两团气体死死地拉扯着。 李治不敢怠慢,他还真怕这个不知轻重的家伙跑出来,吓到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还在其次,他是担心自己的丹田就此给废了。 说来也奇怪,这柄诡异的袖珍枪在他丹田中也五年了,现在的李治,甚至感觉到它似乎已经跟自己融为一体了。 李治盘膝而坐,开始不断地吸纳周遭的灵气,那龙涎香散发的浓郁奇香,自然也被李治吸进了体内。 一旦入体,顺着周身经络运行一个大周天,然后汇于丹田之中,就被那可恶的袖珍枪给“强揽”了过去。 自己吸收一遍之后,才从枪尾释放一丝出来,竟惹得下边那一黑一白两团气体的一阵疯抢。 然后,黑白气体各自吸纳消化,再次排出,散往周身窍穴,而黑白气体本身似乎也更加凝实了一分。 这都是什么鬼操作啊? 目睹了自己体内的一切,李治很是无语。 别人修炼都是自己做主导,到了李治这里,他已经沦为一名可怜的搬运工了。 明明是自己文武兼修,达到先天境界而形成的黑白气团,此时竟然也为了一口吃的,卑躬屈膝地成为了那诡异小枪的小弟? 李治开始了自己“憋屈”的修炼,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也没闲着,纷纷运转自身的功法,贪婪地吸收着龙涎香的香气。 只是他们二人受境界限制,还无法主动地吸纳周围的灵气,最多只能被动地受到灵气的滋养而已。 三人都在闭目修炼,却没看到卧虎洞中形成了三个明显的气旋,而围绕在李治身边那个气旋,却要远大于其他两个。 李治吸纳龙涎香气的速度,甚至十倍于秦怀玉二人,时间在一点一滴地过去,天色也逐渐暗了下来。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 洁白的月光洒满大地,似乎有一丝凉凉的、淡淡的气息,从月亮上扯下来,穿过卧虎洞外的防护阵,飘进洞内。 竟然毫不客气地找上了李治,随着周遭的灵气、香气一起,进入了李治的身体。 可惜,此时的李治已经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自己身体发生的异象,也没有半点觉察。 ...... “娉婷姐,我突破了——没想到我比大哥还先一步进入‘先天境界’了!” 三天之后,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先后从修炼中醒来,发现彼此都已经踏入了先天境界。 尤其是长孙娉婷,竟然一举到了先天后期,差一步就能先天大圆满了。 而她本门的功法,也出乎意料地突破到了“剑心通明”之境,下一步就是“死关”了,连师尊都尚未突破“死关”,难道自己将来会超越师尊吗? 这样突飞猛进的速度,一时让长孙娉婷有些不适应,急忙暗运玄功、收敛心神。 即便到了先天境界,她也暂时不敢去吸纳周围的灵气,生怕境界不稳反而走火入魔。 又是三天过去了。 “娉婷姐,九公子怎么还不醒来?” 二人都已经进入了先天,数日未曾进食还能支撑,只是没有水喝却有些难受。 此时的李治,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眼看盒子中的龙涎香已经只剩下拇指盖大小了。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当然想着到洞外去觅食,或者打些清水回来。 可惜,他们却不敢出去了,卧虎洞外,不知何时排满了各种各样的狼虫虎豹。 一遍又一遍的,从卧虎洞口经过,似乎在翻找着什么…… 第二十一章 一拳毙青狼 “九公子,您终于醒来了——” 直到修炼后的第九天,李治才从入定中醒来,悠悠地睁开了双眼。 那块龙涎香刚刚消耗殆尽,而那盛着龙涎香的油腻盒子,竟然凭空消失了。 “怀玉兄,娉婷姑娘,恭喜你们双双突破先天,也辛苦你们了。” 李治扫了一眼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的境界清晰地呈现在李治的“破妄金瞳”之中,一个是先天中期,一个更是先天后期巅峰。 李治有些欣慰,不仅仅是因为这二人境界的提升,更是因为自己的“破妄金瞳”居然也得到了进化。 只见李治微微一抬手,在虚空中写了一个大大的“文”字,金灿灿还闪耀着一层层白光。 然后,“文”字破裂,散做金粉点点,洒落在秦怀玉和长孙娉婷身上。 这二人原本断水、断食了九天,全凭一口先天真气在吊着,此刻沐浴在金粉之中,顿时能量满满、倦饿尽去。 “九公子,您现在是什么境界?” 长孙娉婷很是好奇,自己和秦怀玉的境界都得到了长足的提升,他们只不过入定了三天而已。 反观李治,却足足枯坐了九天,那约半斤重的龙涎香,至少有七成以上都是被李治给吸收的。 “文武之道,应该都已经达到‘通神’之境了,只是文道通神似乎出了些问题,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些异样?” 李治早已内视了自身的情况,丹田之中的那一黑一白两气团,此时已经完全液化。 诡异的是,那代表文道的白色气团,不知何时多了一丝清冷?还不时地散发着浅蓝色的微光。 而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已经再次陷入了沉睡中,只是体型却增大了不少,粗细长短,几乎赶上三岁小儿的臂膀。 袖珍枪的表层更加的光滑,黑中透亮,在枪攥处隐隐约约似乎有两个刻字? 可惜,依旧那么模糊,或者说,李治此刻的境界,还不足以辨别出那刻字的庐山真面目。 “娉婷姐快看,那些猛兽怎么都离去了?——” 这时,传来秦怀玉的一声惊呼。 原本他们两人醒来的时候,卧虎洞外密密麻麻地排列了很多狼虫虎豹,如果只有他们两人在此,凭借着先天境界的功夫,当然不会害怕这些。 可是,当时的李治还处于入定状态,外面的野兽又是如此之多,二人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轻易破洞而出的。 李治也从地上站了起来,感觉到体内有两道澎湃的力量,一刚一柔,却又相辅相成。 “咱们出去吧——” 李治示意长孙娉婷撤去洞外的阵法,顿时一股股恶臭铺面而来。 数以千计的野兽盘踞在此八九天,已将整个西峰糟蹋的不成样子,而他们带上山的帐篷、食物、清水等,早就荡然无存了。 野兽群已经散去,或许是龙涎香耗尽的原因,即便是有阵法防御,依然不能完全阻隔那股奇香的外泄。 当他们三人走出卧虎洞口的时候,却发现洞外的一片开阔地上,有三方猛兽正在对峙。 正南面蹲坐着一头青狼,即便是蹲坐在地上,也有半人多高,一起一伏的胸脯,显示着方才争斗的激烈。 左手边是两头野彘,却要更凄惨一些,一头野彘掉了一根獠牙,另外一头野彘的背上被抓出数道伤痕,深可见骨。 右手边是一头猛虎,个头却不算太大,原本锦缎般的皮毛,此时也出现丝丝条条的血痕。 如此看来,之前的争斗反倒是对面的青狼占了便宜。 秦怀玉早已扯出了一对“瓦面金锏”,而长孙娉婷也是二尺八的软剑在手,猛兽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几头猛兽似乎都有些异样? 李治则眉头一皱,举目向不远处的草丛望了一眼。 那里不知被谁施了障眼法,李治却能清楚的看到,草丛里盘着一条小蛇,眼睛半耷拉着,通身散发出淡淡的白光。 那竟然是一条小白蛇? “破妄金瞳”能够看出,留下来的这些野兽,真论实力却要数草丛中那条蛇最强,李治却从它身上感觉不到半点冷血、凶残或杀气? 见到三人出来,那对野彘和猛虎不由得向后退了几步,保持着它们认为的一个安全距离,瞧那架势似乎随时准备撤离。 “嗷——” 突然,正面的青狼一声长啸,不再去关注左右的彘虎,却奔着李治而来。 “娉婷姐守着九公子,看我斩了此孽畜——” 秦怀玉怎能看着那青狼行凶?招呼了一声长孙娉婷,晃动“瓦面金锏”就跳了过去。 左手采取守势,右手单锏一挥,直爆青狼的头顶。 秦家锏法共有二十四式,外家六式和内家十八式,除了打、砸、挂、扫、滑、劈,更有滚、压、旋、戳、旋等多种变化。 突破到先天境界之后,秦怀玉还是第一次施展,却也能感觉到“瓦面金锏”上的力道,与以往相比却是不可同日而语。 “啪——” 任谁也没想到,看着气势汹汹的青狼,居然一下子都没躲过去,“瓦面金锏”实打实地砸在了青狼的头上。 这一下可真打了个结结实实,连秦怀玉都被震的膀臂发麻,好悬右手的金锏没有脱手飞出去。 可是,对面的青狼却纹丝不动,甚至连前进的步伐都没有乱。 铜头铁骨豆腐腰,这是对狼最贴切的形容,秦怀玉今日总算是领教到了。 “嗷——” 青狼再次咆哮,同时口中吐出一团白色烟雾。 “快躲开——” 这是长孙娉婷的声音,她就站在李治的右侧,前方无遮无挡的,正好看到青狼的眼睛已经转变成了血红色。 秦怀玉不敢怠慢,单脚点地纵身而起,同时将右手锏抛了出去,直奔青狼的面门。 狼的头部虽然坚硬,那也只是头盖骨部分,其他地方还是有软肋的,这个软肋就是狼鼻子和眼睛中间的三角区,这个位置相当于人的太阳穴。 一旦被击中,轻则头晕目眩,重则昏迷不醒,甚至于丧命。 青狼岂能坐以待毙? 居然人性化地伸出右前爪一扒拉飞来的金锏,同时两后脚一发力,竟然将自己射向空中,用它如铜铁般的狼头去冲撞空中的秦怀玉。 “孽畜,尔敢——” 在一旁观战的长孙娉婷见此,急忙挥动手中的软剑,一式“剑主天地”,离着多远一道寒光就斩向青狼的腰腹。 此时李治的面色却变得格外凝重。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战斗中的青狼,青狼的头顶之上血光三丈余,这份滔天气势,竟然还在“武道通神”的秦琼之上? 这一点让李治很是不解。 这个时候,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已经双战青狼,而青狼展现出来的手段,只是狼族本身的技法,并没有什么惊世骇人之处。 打来打去,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这二人居然战不倒青狼,要不是有两个人可以配合,秦怀玉都没机会去捡掉落在地上的金锏。 即便如此,二十个回合之后,秦怀玉已经只能采取守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倒是长孙娉婷,“剑气长江”、“剑主天地”、“剑灵寰宇”、“剑神无我”、“剑心通明”,本门绝学要领“气主灵神心”,她还是第一次能够如此酣畅淋漓地施展。 李治有心看一下秦怀玉和长孙娉婷的极限在哪里,就稳稳地站在一旁观战,不过他也暗中做好了准备。 “五禽戏”中虎、鹿、熊、猿、鸟,如果青狼没有别的绝招,李治认为“熊戏八式”足以应对面前这个青狼。 场中一狼二人又交手了十几个照面,秦怀玉一式“十字插花”,左右双锏猛击青狼的上三路。 即便知道这家伙通头透铁骨,秦怀玉那可是个十四岁的年轻人啊,头脑一热也想跟这畜生较较力气。 长孙娉婷趁着这个空档,再次打出她最强的一招“剑心通明”,青狼一个躲闪不及,腰腹被划出了一大道口子。 加上长孙娉婷的软剑也太锋利了一些,青狼的这道伤口很大,眼尖的李治都能看到它肚子里的五脏六腑。 “不好,它的伤口能够自动愈合——” 长孙娉婷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离得近的秦怀玉发出一阵惊呼。 果然,停止了攻击的青狼,蹲坐在那里,似乎在施展什么法术? 腰腹之间那条又深又大的伤痕,也在肉眼可见地逐渐变小。 “不要给它喘息之机——” 李治也看出了其中的门道,一拳“老罴崩山”,体内文武之力齐齐调动,带着风声就砸向一丈开外的青狼。 那青狼正在疗伤,它也看到了李治砸来的拳劲,却没怎么当回事。 等拳劲已经来到青狼面前时,它才感觉到危险,可惜再想闪躲已经来不及了,如今不是它全盛的时候。 “嗷——” 又是一声仰天长啸,青狼竟然瞬间暴长了一倍大小,蹲坐着比秦怀玉都高出了半头。 “砰——” 这一拳“老罴崩山”,真就像打在一座山上一般,李治倒是没什么反应,青狼却受不了啦。 “咔嚓——咔嚓——“ 连续几声脆响,青狼的条条肋骨竟然寸断,身形再次恢复了原状,再也无力保持蹲坐的姿势,侧躺在那里呼呼带喘。 嘴角、眼鼻、耳朵也多有鲜血浸出,眼见是活不了啦。 “让我来——” 长孙娉婷却一改往日举止文雅的做派,看到青狼倒地不起,一个箭步跳过去,“唰唰”两剑居然给青狼来了个大开膛。 紧接着,软剑在青狼的肚子里一搅,从里边划拉出一颗鸡蛋大小的物件,通体碧绿、腥气刺鼻。 “这是‘内丹’?” 秦怀玉兴奋地跳了过来。 青狼已经彻底死去,这一下就震惊了停留在两旁的一虎二彘,似乎还相互对望了两眼,一东一西夺路而逃。 “你小子还知道‘内丹’啊?这头青狼的修为应当很高,不过就是灵智差了些,要不然咱们未必是它的对手。” 长孙娉婷扯下一块衣襟,将那青狼的“内丹”轻轻包裹了起来。 “九公子,这颗内丹虽然成色不是很好,贵在这青狼的血脉还算不错,如果能够炼化了这颗内丹,也许就能平添数十年功力,不过……” 长孙娉婷说着,不免有些犹豫起来。 “娉婷姑娘,难道这内丹还有什么副作用不成?” 李治已经通过“破妄金瞳”查看过内丹了,以他之见,这颗内丹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内丹。 从那册“天子望气术”上得到的信息,无论人畜修行,只有到了金丹期体内才能结出金丹。 当然,如果是妖修,结出来的自然就是“妖丹”了。 李治虽然判断不出这头青狼真正的境界,却觉得它未必就能踏入“金丹期”,真是金丹期的大妖,他们几个恐怕早就玩完了吧? “金丹期”要高于李治现在的“通神”境,也就是另外一种说法“筑基期”,二者虽然只差了一个等级,要想突破怕是要有十倍以上的积累才行。 “毕竟人畜殊途,除非能够完全化去此内丹中蕴含的戾气,或者有秘法能够将内丹中的能量提炼出来,否则,无论如何炼化多多少少都会受到青狼本性的侵扰。” “越是修行到后期,在突破大境界的时候,就有可能会乱了心神,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长孙娉婷知道此内丹的可贵,同样也知道它本身的危害,更何况,还可能牵扯到冥冥之中的因果。 “哈哈,既然如此,此内丹咱们不要也罢。机缘机缘,是你的才叫缘,不是你的却莫要强求了。” 李治接过长孙娉婷手中的青狼内丹,明显能感知到内丹里蕴含着庞大的能量,而他丹田中的袖珍枪却毫无反应。 李治就觉得,恐怕这颗内丹,不应该是他自己的机缘,才说出了这番话。 “相逢既是有缘,此物于我等无用,就赠送给你吧——” 说完,李治将手中的青狼内丹轻轻向远处一抛,那颗内丹不偏不倚的,正落在了草丛中那条小白蛇的旁边。 小白蛇微微一愣,然后欣喜地一口吞掉了青狼的内丹,蛇立而起,冲着李治轻轻地点了三下头,钻入草丛、踪迹不见。 “啊,九公子,您就这样浪费了一颗内丹啊?——” 虽然觉得青狼的内丹有诸多不便,但是,那好歹也是件难得之物啊。 这要放在魔门那里,还不打破了头颅争抢? “哈哈,好了,咱们在此也耽误了不少时日,赶快到洛阳跟魏大人汇合要紧。” …… “少主,你怎么了?” 长安城,一处不起眼的深宅大院,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毫无征兆地喷出了一口鲜血。 然后,瞬间整个人都萎靡许多。 站立在一旁的老者见状,急忙上前去,单手抵在年轻人的后背上,体内的真气源源不断地度了过去。 好半天,年轻人才恢复了过来。 “多谢韦门主,我恐怕要回趟北疆了。” 看着韦门主满脸不解的样子,年轻人苦笑了一下。 “青狼居然遭人毒手,它与我性命交修,它一死我的本元也遭到重创,非得回北疆修养不可。” “长安的局势已经逐渐混乱,我们只要再助力一把,就能让它乱上加乱。” 年轻人有气无力地说道。 长安大乱,甚至是大唐大乱,是他这么多年来的夙愿。 十五年了,爹爹惨死的样子,大哥和几位年幼弟弟惨死的样子,总是在他的梦里出现。 有时候,他恨不得自己也随着他们去了,却好过孤零零一个人留在这个世界上。 韦门主说,他活着唯一的目的就只有复仇,向李世民复仇,拿回那些原本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可是,这一切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就算是长安城乱了,大唐乱了,他的内心就会安宁吗? “少主,您决定执行下一个计划了?” 韦门主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感慨万千。 十五年前,正是自己冒着天大的风险,用一个农家子把他从皇宫中偷换了出来,如今也是该报仇的时候了。 “让称心去吧,称心?希望他能称心如意——” 第二十二章 失之又交臂 “三小姐,你能看出这是何人所为吗?这头青狼,竟然是被人一拳给打死的,还被人取走了内丹。” 少华山,西峰顶。 李治三人毙了青狼之后,没有再做停留,整个西峰都散发着难闻的恶臭,却引来了眼前这两位。 “云儿,应该有三人在此打斗,青狼先是中了一剑,再被重拳击毙的。此青狼已经进入了结丹期,怎奈只是一头灵兽,没有修炼过什么像样的功法。” “它所中的一剑,似乎是那人留在人间的道统,可惜自从她投了西方教,这么多年门中也未出现过天资过人之辈,早已没落了。” 这位被称为三小姐的,看着眼前污秽不堪的少华山西峰,不禁有些感慨,一时心中不忍。 只见她口中念念有词,手里凭空出现了一盏灯。 顿时,一道道清光从那盏灯里散发出来,瞬间笼罩住了整个西峰,而少华山西峰再次恢复了原状。 轻松翠柏,奇峰异石,清风阵阵,溪水潺潺。 “三小姐,你也算不出来是谁干的吗?” 云儿见到三小姐掐算了半天,却没有说出是何人所为,不禁有些好奇。 要知道,虽然三小姐的推演之术未必冠绝于世,可是有了手中那盏神奇的灯,甚至都可以越两级推演的。 难道对方会是一位大能不成? 明显不可能啊,对方要真是大能,对付一个结丹期的青狼还会有如此麻烦? “说来也奇怪,每每推算此人,结果总是模模糊糊,似乎有大能之士替他遮掩了天机?算了,咱们也无需在此停留,还是赶快到长安去吧。” 不过是一个结丹期的青狼罢了,三小姐不觉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好容易又偷偷跑了出来,她不想在此地多耽搁时间。 “咯咯,三小姐是急着去见四年前那个孩子吧?可惜啊,就算是四年时间过去了,他估计也就十多岁,我劝三小姐还是再多等几年吧……啊,不敢了,云儿再也不敢了——” 这个叫云儿的小丫鬟,玩笑话还没说完,就被三小姐一把抓个正着,双手在她的身上乱抓,痒的云儿不断地求饶。 “云儿,你再乱说话,小心我撕烂你的嘴!人家只是很久没有遇到好的诗文了,上次那一首‘青玉案’连文曲星君都赞不绝口呢。” “如今大唐日趋昌盛,文人墨客层出不穷,人家只是想到长安城去看一看,是否又有更好的诗文出世,哪里有你想的那么龌龊……” 原本义正言辞三小姐,说到后边的时候,声音逐渐低了下来,双颊居然泛起一丝红晕。 此二女不是别人,正是四年前元夕之夜,在芙蓉苑观灯那二位。 彼时,曾当众见到李治一挥而就了那首“青玉案”,更是趁机将李治的原稿给带走了。 平日里被家中的二哥管得严,一直看着她在勤修苦练,如今境界上刚刚有了突破,这不就又偷偷跑出来了。 …… “九公子,前边出现了两条岔道,咱们该走哪一条?” 下了少华山,李治一行三人继续东行,次日就进入了华阴境内。 与之前的渭南相比,华阴境内却处处显得生机勃勃。 一望无垠的麦田,偶尔能看到有在田间劳作的农人,随处可见的村庄炊烟袅袅,连空气似乎都显得格外清新。 “娉婷姑娘,舆图可带在身上?” 经历了少华山的变故,三人除了随身带的散碎银两,其他的全部都遗失了,包括住宿的帐篷和那四匹马。 长孙娉婷摇了摇头,舆图她是跟行李放在一起的,恐怕也被那数千头猛兽给霍霍了。 “咱们到前边再找人问问吧——” 李治运足了目力,看到顺着左侧岔道走下去,道旁不远处有一个茶棚,想必是为往来的行人歇脚之用。 如果真走错了路,也无非多绕点儿道而已,李治却不想在路上过多的耽搁。 按照袁天罡的推算,再过几日河南道的大雨就会停歇,他未必能够真帮得上什么忙,好歹作为大唐的皇子,稳定一下民心还是可以的。 果然,茶棚里有一老一少两人。 老的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翁,花白的头发,干瘦干瘦的,微微有些驼背。 年轻的却是一位小姑娘,大约有十一二岁的样子,只是脸庞被一方纱巾罩着,看不清长得什么模样。 李治打量了一下这个茶棚,心头莫名地有一丝恍惚,甚至都用上了“破妄金瞳”,却始终没发现有什么不妥之处。 “老丈,我等走得口渴,劳驾您给筛三碗凉茶来——” 秦怀玉从怀中摸出一粒碎银,放在低矮的茶桌之上。 “哎哟哟,这位公子您真是出手大方,小老儿这凉茶,一个大子都能喝三碗的,您这样我可没钱找您啊……” 老头一边笑呵呵地收起碎银,一边急忙招呼旁边的小丫头过来倒茶。 茶是最普通的茶,不过碗挺大,足够让人解渴的。 “老丈,我等想到洛阳去,方才看到一个三岔路口,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更合适?” 李治和长孙娉婷也走了进来,茶棚不大,只摆得下两张矮桌,李治他们就很随意地坐了下来。 “这两条道都可以过去,不过您现在走这条更近便一些,直接往前走就是潼关了。” “到洛阳去?这道可不近啊,听从那边过来的客人说,整个河南道都遭了水灾,您这时候过去游玩恐怕不是好时候啊。” 老头指明了路,还好心的提醒三人道。 “老人家,您说这条道通往潼关,那么,另外一条呢?” 说不清楚为什么,李治觉得眼前这个老翁的话不可信,可是,他又找不出破绽来。 难道,自己视若珍宝的“破妄金瞳”,就这么不管用吗? “哈哈,小公子这是不相信老头子吗?老朽就住在离此五里外的贾家村,世代耕种于此,这两条路都不知道走过多少回了。” “您现在走这条路,半日路程可到潼关,而另外一条路,此刻若走天黑前能到华山脚下就不错了。” 老翁似乎看出了李治对他的不信任,絮絮叨叨地说完之后,独自躲到后边的摊子,只留下那小女孩来照应他们。 走了半天路,的确有些口渴了,李治先浅浅地尝了一口。 很平常的茶水,太阳也快到头顶了,三人就喝干了碗中的茶,向这一老一少告辞,继续向前走去。 “老爷,您方才为何要哄骗他们?明明这条路是到华山的,另外一条才能通往潼关啊?” “还有,您现在总该告诉我,咱们为什么会在这里装扮卖茶的吧?” 那名十一二岁模样的小丫头,已经摘去了脸上的方巾,好一个瓷娃娃一样的女孩! “哈哈,拨缘啊,你真想知道吗?其实老爷我也说不清楚,在云头上时,发现这小子有些不对头,却又看不出有什么问题来。” “他身边那两个,在凡间也算是难得的人物,年纪轻轻居然就进入了‘练气期’,这就算放到凡间的大宗派里,也都会被当作宝贝的。” “而那个小子,虽然也是修炼中人,不过一个‘天漏之体’的人,即便修炼了又能强到哪里去?就是这样的人,居然有两个‘练气期’当他的随从护卫?” “刚才老爷我给他相了一面,似乎这小家伙跟华山那位三姑娘还有些牵扯,这不应该啊?” “算了,咱们还是快回去吧,这次回去一定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线,都重新捋一捋,没记得给那丫头栓过线啊?” 好家伙,这老头子还真够碎嘴的了,一顿叽叽歪歪说个不停,小丫头似乎早已习惯了。 ...... 如果李治他们再次转身回来,就会发现,方才喝茶休息的茶棚和那一老一少,已然消失的踪迹不见。 可惜,李治三人却没有回头,而是一口气跑出去了五十多里地。 半路上也没什么人,失去马匹的三人反而没了顾虑,运起身法跑起来,短途之内那速度还真不次于奔马。 “九公子,我怎么感觉咱们被那老头子给骗了?您看这像是往潼关的路吗?” 秦怀玉首先按捺不住了,两个时辰后,他们已经来到了一座大山脚下,山门处也见到络绎不绝的行人。 “我想,也许是那位老人家年纪大了,把路线给记错了,这条其实是来华山的路,而那条才是到潼关的吧?” 看到大山前的牌楼上,清清楚楚的刻着“华山”二字,三人都知道走错了路,只是长孙娉婷依然不愿相信,那老头在有意欺骗他们。 “怀玉兄,娉婷姑娘,你们可曾感到体内有何异样?” 有何异样? 听李治这么一说,秦怀玉和长孙娉婷纷纷暗自搬运真气,顿时竟然愣在了那里。 “九公子,这是?……” 他们二人发现,自己的内力不知何时又壮大了许多,甚至连境界都有了提升,秦怀玉已经到了先天后期,而长孙娉婷更是直接到了半步通神。 反倒是李治增加的不太明显,那一碗凉茶,倒像是一味调和剂一般,将原来的一黑一白两团液态合为一体。 随着空气中灵气的不断被吸入,这合二为一的液态在丹田中自行旋转起来,占据了整个丹田的下半部,黑白分置,俨然像一幅太极图一般? “方才那一老一少绝非常人,幸亏我等礼貌有加,不曾得罪他们。只是,他们如此处心积虑地将我等引到华山来,却不知所为何故?” 长孙娉婷亦是聪慧之人,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岂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是,最近她和秦怀玉的进境太过迅速,二人的心境反而一时没跟上来。 “好了,既来之则安之,华山传说是三圣母的道场,我等既然到此,自当到圣母宫一拜。” 鬼神之说,原本李治是完全不相信的,可是自己无缘无故地来到了这个世界,又莫名其妙地遇到了一连串的变故。 现在的自己,如果再返回原来的世界,岂不也就是神仙的存在? 体内诡异袖珍枪,黑白参半的液态球,让李治觉得那本“天子望气术”上记载的修炼等级,也许就真的存在了。biquiu 望望头顶的太阳,现在大约未时已过、申时未到,有很多人已经从山上下来,也有不少的香客刚刚开始登山。 说是圣母宫,真实的名字却叫做“雪映宫”,并不在华山顶峰,反而建在山脚下。 当年有大头怪在华山附近吃人吮血、兴风作怪,某女不忍华山黎民万众倒悬、生灵涂炭。 她手持双股宝剑杀上华山,几番恶斗,终于手刃恶怪,为华山百姓除此大害。 华山百姓为了感念她的大恩大德,才自发地集资修建了一座生祠,曰“雪映宫”,塑了金身,尊为圣母。 后来,玉皇大帝安抚二郎神杨戬的时候,想让某女做两者之间的缓冲,索性直接钦封了三圣母的称号,永镇华山。 当然,这只是李治听来的神话故事,到底事情的真相如何,却又不知道该到何处去求证? “九公子,你说这三圣母到底算是道家的还是佛家的?” 三人随着人群来到了“雪映宫”,也像众人一样给大殿里供奉的圣母像上了柱香,有更多人却是来此许愿的。 有要保佑来年风调雨顺的,有要保佑父母身体康健的,有要求官求子的…… 李治不明白,这位三圣母娘娘到底是管什么的? 这些人的愿望五花八门,恐怕单单一路神仙,谁也无法满足他们的。 “这个我知道,三圣母的二哥,据说是阐教出身,到了现在自然算是道家门下,那么三圣母也就是道家的了。” 李治没有回答秦怀玉的问题,一旁的长孙娉婷开口答道,却引得一旁上香的人几多侧目。 李治没有回答,其实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 传言三圣母可是那位圣人的门人,据说连先天灵宝都给了她护身,关键是那玩意还是功德灵宝,在三界之内都会有加成的。 既然走岔了道,自然没有再回头的道理,而且李治他们也问过了,从华山出发同样可以到达洛阳,只是多绕了一百多里而已。 而且前边的华阴县,他们也可以想办法购买坐骑,不至于真就走到洛阳去。 错有错着,没走成潼关反倒是落了个游览华山的机会,三人均是先天境界以上的高手,半日时间足够他们将华山诸峰游览一遍的。 甚至他们下山的时候,残月高挂,还能碰到一些夜爬的游人,当真是雅兴之至。 “九公子,今晚咱们就宿在‘雪映宫’吧?我打听过了,‘雪映宫’后院还有一处别苑,有执事道人在那里接待借宿的游客。” 到底是女孩子,心思比男人要细腻一些,提前就将这些琐事探听好了。 当他们进入别苑的时候,里边已经有人入驻了。 一拉溜七八间房舍,正中央还有一个院子,院中有竹,竹旁有井,井侧有亭,亭子中居然有一僧一道正在对弈。 看那道人的服饰,应当是此间的道长,而那名僧人却是一位游方僧人。 “福生无量天尊,和尚,咱们这棋一时也分不出胜负,又有客至,贫道先去迎候客人了——” “阿弥陀佛,道长请便,贫僧在此等你就是了。” 道人说的客气,僧人也双手合十诵号。 “我等红尘俗客打扰二位了,一时游兴大起错过了时辰,只好来此借宿一晚。” 见两者都是出家之人,李治自己赶忙上前,没有让秦怀玉前去交涉。 “福生无量天尊,公子岂能自称俗客?今晚只当是有一位圣僧到此,已然是贫道的荣幸,不想更有贵客来到,贫道荣幸之至啊。” 这道人目光炯炯地紧盯着李治,似乎想要将他看透,须臾,却又眉头紧皱一副痛苦的样子。 “福生无量天尊,是小道孟浪了,公子勿怪——” 李治不明所以,却也知道这道人受了伤,难道他方才在窥探自己? “道长哪里话,我等三人想来此借住,却少有住宿之资,甚是惭愧啊。” 虽然,僧道两教的庙宇,都有与人方便的习惯。 但是,此间毕竟是别苑,长孙娉婷也说了,每人住一晚需要三十个铜钱,这个价格真心不算便宜的。 “哈哈,公子当是妙人,既然手头不方便,暂且欠下也行,来日还上就是了。” 道人眼中精光一闪,方才他的确在窥探李治,没想到凭借自己的修为,居然在此子身上吃了暗亏,想来必是大有来头之人。 这是要自己欠下因果吗? 修为越深,李治越觉得曾经虚无缥缈那些东西,现在看来却是那样的重要,比如因果。 虽然道人说的客气,李治却不愿意就此欠下因果。 “今日恰逢七夕之夜,正好小子会写两句歪诗,不知可否借此白墙一用,小子做歪诗一首,以充店资如何?” “哦,若能留得公子墨宝,‘雪映宫’蓬荜生辉也——” 道人可不会相信李治的谦辞,说什么“歪诗”,敢这样自己提出来的,即便不能流传千古,至少也会是当世佳作了。 道人急忙亲自取来笔墨,帮李治调制好,候在一旁看着。 此时,亭子中那名僧人也来到了近前。 好一个相貌堂堂的和尚! 方才离得远,又是残月当空,李治没能看得仔细。 等到了近前,才发现这是一个难得的美男子啊! 可惜,怎么就偏偏出家当了和尚呢? “九公子,笔墨已经备好了——” 见李治有些愣神,一旁的长孙娉婷悄悄提醒道。 早就听说过李治诗文一绝,此前她见过那首“如梦令”,也听李治无意中提起过“青玉案”,无一不是冠绝当世之作啊。 因此,方才听到李治想以诗文充店资,长孙娉婷竟然有些期待。 “哈哈,那小子就献丑了——” 接过道人手中的狼毫,来到院门影壁墙的后侧,恰好那是一片空白。 李治略加思索,文不加点、一气呵成—— 写罢搁笔时,一众人依然保持着呆痴的状态。 包括此间的道人,还有那相貌堂堂的和尚…… 第二十三章 夜半鬼进门 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三小姐,太可恶了,咱们辛辛苦苦到长安城去找他,可他倒好,却偏偏跑到咱们家里来了——” 月圆当空,却是到了七月十五,道教称中元节,佛教称盂兰盆节,也就是后世民间俗称的鬼节。 这主仆二人在长安城转悠了七八天,也没能见到四年前那位小才子,却无意中又扫听到一首脍炙人口的诗余——“如梦令”。 当她们返回华山的时候,在“雪映宫”的别苑里见到了这首“鹊桥仙”。 准确地说,是三小姐先“感知”到了这首诗余,然后才找过来的。 要知道,如今的李治已经是文道通神的存在,笔走龙蛇之间自然透露着满满的浩然正气。 普通人可能感知不到,三小姐一靠近华山,就发现“雪映宫”的后院,文气冲天如云蒸霞蔚般。 “这……的确是他的字体,不过,他一个孩童怎么会有如此细腻的情感?‘金风玉露’、‘朝朝暮暮’,这又是在写谁呢?” 看着那银钩铁画般的笔锋,三小姐不禁有些看痴了。 “三小姐,字体倒是他的字体,咱们也见识过他的才情,问题是这真是那个孩童所书吗?他怎么能有文道通神的境界?” 丫鬟云儿难得还保持着一份清醒,突然想起来,四年前见到那小才子时,他可是一副“天漏之体”啊。 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达到文道通神,就算是能够修炼,这修炼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些吧? “三小姐,听说他们一行三人,一男一女两名护卫,都叫他‘九公子’。好像是要到洛阳去的,要不咱们也跟过去看看?……” 见三小姐迟迟没说话,云儿在一旁轻轻地试探道。 “你这个小丫头,越来越放肆了?算了,好的诗文呢也算是看到了,以我之见长安城里流传的那首‘如梦令’,说不定也是出自他的手笔。” “咱们也游玩了这么多天,该安心修炼了,要不等二哥回来考教功夫,又要被他训斥了。” 三小姐嘴上这么说,目光却依旧盯着眼前的墙壁,突然袍袖一抖,这扇影壁墙竟然连根拔起,向着华山之巅飞去。 李治自然不知道,他那首用来充抵店资的“鹊桥仙”,反而更激起了某女对他更大的兴趣。 那晚写下此诗余,也是一时兴之所至,已经文武双通神的李治,不再像初到大唐时那样的畏首畏尾。 现如今,即便是生死相搏,他相信整个大唐境内,还真未必能找到多少像样的对手。 离开华山好几天了,李治依然在回想那有趣的一僧一道。 “雪映宫”的道长,感念他那首缠绵悱恻的“鹊桥仙”,尤其是字里行间洋溢的浩然正气,见多识广的道长自然能认出那可是大儒境界啊! 次日离开之时,不仅没有收取几人的房钱,更是赠送了三匹骏马和些许盘缠。 自始至终,李治都没有跟那位僧人说话,可是那一身的慈悲气象,面如冠玉的脸庞,黑宝石般的双眸,却给李治留在了深刻的印象。 李治觉得此人定非常人也,冥冥之中,觉得他们之间也许会有更多的故事发生。 ...... “九公子,洛阳城到了——” 洛阳城,隋初大规模开始重建,当时被称为东京。 隋炀帝登基后,将都城从大兴迁到了洛阳。 大业五年,杨广将其改名为东都。 官面上,晋王殿下本就一直跟在皇帝派遣的赈灾队伍中,李治三人入城也没敢声张,悄悄地从西门进城,找到了“晋王殿下”的住所。 他们三人离队他往,其他的晋王临时卫队和伺候的内侍、宫女,自然随着大队人马在行动。 看到三人便装骑马而来,守门的卫队自然不会阻拦,只是有些纳闷,一直不曾露面的晋王殿下,何时微服出去了呢? “晋王殿下,魏大人已经到灾情最严重的汴州去了,临行时特意交待过,让您暂时就留在洛阳。” “后续的粮食会陆续运到,您每隔几天在洛阳城露露面,或者到城外的粥蓬去转转就行。” 从长安出发的时候,李治跟魏征就有过分工的。 李治这个晋王就是一个象征性的存在,露露面安抚一下百姓的情绪,其他的事情自然由魏征全权负责。筆趣閣 李治挥手让魏征的这名属官下去,三人径直向后宅走去。 魏征给李治安排的这座宅院阔绰的很,前后总共大五进院子,旁边居然还带了一个练武场,刀枪剑戟十八般兵器样样俱全。 “这原来是何人的府邸?” 李治三人在院中穿行了一遍后,问向旁边服侍的小太监,这也是从长安“丽政殿”跟过来的。 李治本不愿接受这些,出门在外一切从简最好,架不住长孙无垢那一颗慈母之心。 “禀殿下,住进来第一天奴婢就打听过了,这座府邸空闲了很多年都没人住,早年是一位姓单的将军住着。” “听说还是当年洛阳王王世充的什么驸马,败给咱们大唐之后,这座府邸自然也就被收了过来。” 姓单? 李治心中一动,扭头看了秦怀玉一眼,见他脸上毫无反应,就猜测到他爹爹秦琼未必在他面前提起过往事。 第二十四章 求医洛神庙 孙思邈看着眼前的长孙娉婷,不禁感慨万千。 他本为出家之人,却也无法割舍红尘的牵绊,境界修为越高却越觉得万丈红尘才是真正应该待的地方。 “师尊说过,晚辈的路不在师门而在远方,晚辈去年就辞别师尊,来到了晋王殿下身边,也算就此与师门无缘了。” 长孙娉婷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老人成精的孙思邈也听了出来,这是不想让自己暴露她的来历啊。 “山门也好,红尘也罢,但能潜心修行就是好去处。秦家二小子说晋王殿下有恙,待贫道过去一观吧——” 境界大幅提升的孙思邈,医术也是水涨船高,如今才算是真正的神医。 尤其是这几年来,他还隐隐知道了自己门中的一些秘辛,原来那些传说中的人物,竟然都是自己门中前辈啊? 只是,山门就那么大,他们又都在哪里居住呢? “孙真人,晋王殿下究竟是怎么了?他已经这样酣睡五天五夜了。” 看着孙思邈的面色逐渐凝重,候在一旁的秦怀玉和长孙娉婷,连大气也不敢出,直到孙思邈检查完毕,才敢出言问询道。 孙思邈没有作答,而是站起身来,在李治这间卧房里来回溜达了两趟,最终,将目光停留在床榻对面的白墙之上。 “长孙丫头,你可知道此宅原来是何人所住?” 没有等到孙思邈的答复,却等来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这个,听说是一位姓单的将军,都过去很多年了。因为此宅装潢太过显赫,一般人都不合适住进来。” “此次恰逢晋王殿下赈灾到此,魏征大人才特意让人给收拾了出来。” 长孙娉婷只好尽自己所知,告诉了孙思邈。 “姓单?那就错不了啦,冤冤相报何时了啊,没想到却报在了晋王殿下身上,也得亏是晋王殿下,换一个人恐怕就真的万劫不复了。” 孙思邈活了九十九岁,那也是从大动荡的年代过来的,在洛阳之地,又是一位姓单的将军,除了那位还能有谁啊? “孙真人,您就说到底怎样才能救醒晋王殿下吧?” 一向还算是稳重的秦怀玉,这几天也被折磨的失去了耐心。 “晋王殿下如今似睡非睡、似醒非醒,他或许能够感知到周围的一切,却无法正常醒来,是因为他丢失了魂魄。” “什么?丢失了魂魄?——” 孙思邈的话,听得秦怀玉和长孙娉婷都大吃了一惊,别说没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人有‘三魂七魄’,三魂者,一名胎光,为太清阳和之气;一名爽灵,为阴气之变;一名幽精,为阴气之杂也。” “七魄者,依次为天冲魄、灵慧魄、气魄、力魄、中枢魄、精魄、英魄。一名吞贼,二名尸狗,三名除秽,四名臭肺,五名雀阴,六名非毒,七名伏矢。” “三魂在于精神中,而七魄在于物质,所以人若离世便是三魂归天,七魄入地。” “如今的晋王殿下,就是缺失了一魂一魄,如果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不能够让魂魄归位,恐怕晋王殿下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孙思邈仔细地给这二人讲述着,他自己的心里也有些后怕,这些原理是五年前的孙思邈无法理解的。 潜修了几年,没想到一下山就让自己碰到了,而且还是在晋王李治的身上。 “孙真人既然知道此病症,可否施以援手?” 听到孙思邈讲得头头是道,长孙娉婷的心情总算是放松了许多。 “呵呵,长孙丫头,你也太高看贫道了。要说人吃五谷杂粮,有个头疼脑热的病,贫道或许还有把握治好。” “眼下晋王殿下这种情况,严格意义上来讲,根本就不能算是病,而是冲撞了不干净的东西……” 孙思邈说着,似乎想到了什么事情,急忙收口了。 “那该怎么办?如果连孙真人都束手无策,这天下之大还有比孙真人更厉害的神医吗?” 即便孙思邈说了李治这不是病,秦怀玉依然觉得要找人医治才是。 “二位,你们速速给殿下穿戴整齐,套一辆马车,咱们带着晋王殿下求医去——” 思索了片刻,孙思邈从怀中掏出一物,苦笑了一声,心中暗道。 “晋王啊晋王,是该着老道欠你的吗?上次耗费了老道最后一颗‘护心丹’,这次,刚刚从师门得到的‘请神符’也要用掉吗?” 见孙思邈说的庄重,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也没敢耽搁,秦怀玉亲自去找了一辆马车,车厢遮的严严实实的。 担心李治躺着难受,长孙娉婷还特意在车厢内铺了两床被子,将马车直接赶到了李治的卧房门口,由秦怀玉将他背了出来。 后宅伺候的内侍和宫女也不敢多问,长孙娉婷特意嘱咐了两句,任何人问起一律不准对外乱说,才开了后门驾车而去。 …… 马车在孙思邈的指引下,出了洛阳北门,径直向北走,眼看要到洛水了,才转向东行。 “孙真人,咱们这是要到哪里去啊?” 秦怀玉亲自在驾车,车厢内,孙思邈和长孙娉婷,一左一右护卫着昏睡的李治。 “继续往前走吧,前边十里处有座庙宇,那就是我等要去的地方。” 孙思邈不愿多说,甚至开始闭目养神,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十里路程,挥鞭即到。 “‘洛神庙’?孙真人,这?……” “还愣着作甚?背着晋王殿下进去——” 孙思邈瞪了一眼秦怀玉,将他未问出的话给噎了回去。 这是一座“洛神庙”不假,景象却凄惨的很,要不是秦怀玉眼尖,都未必能认出横匾上的名字。 大门都不知道被谁摘去了,当秦怀玉把李治背出马车的时候,孙思邈已经先他们一步,进入了“洛神庙”的院子。 这还能是院子吗? 小院原本也就不大,此时却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 他们一进院子,甚至都看到一只兔子窜了出来,然后又转头跑掉了。 这个“洛神庙”也不知道多少年没人居住,左右两侧的配殿都已经倒塌了,唯有正中的“洛神殿”主体还在。 当孙思邈推开半掩的殿门时,一股陈旧的气味扑面而来。 “孙真人,咱们真的是要来这里求医吗?” “洛神殿”虽然陈旧,光线还算不错,毕竟四壁连同房顶都有不少破洞的地方,简直不能再残破了。 秦怀玉都有些怀疑,如果他们几个走进殿里去,会不会随时要应对这座“洛神殿”的坍塌? 也没看到孙思邈从哪里掏出了一柄拂尘,左右甩了几下,正中间那座“洛神娘娘”的神像就干净了许多。 原来,孙思邈悄悄地施了一个“除尘术”,虽然无法焕然一新,也总算清除了神像和供台上的灰土。 可惜,地上连个拜垫都没能留下,更找不到焚香的一应设施。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扶着李治站在殿门口,眼睁睁看到孙思邈撩衣服拜倒在“洛神娘娘”的神像前,口中念念有词。 然后,从怀中取出有且仅有的一张“请神符”,口中默念一段咒语。 顿时,孙思邈手中的“请神符”,竟然凭空消失了? “‘百草门’弟子孙思邈,拜上洛神娘娘,今有大唐晋王殿下李治,遭逢不测,一魂一魄脱体他去。” “此子命中当为大唐之嗣,弟子孙思邈虽有心相助,奈何才疏学浅、技艺匮乏,无力召回其丢失魂魄。” “万望洛神娘娘看在药祖金面,和大唐数千万黎庶的福祉上,出手相助一二,弟子孙思邈感激涕零!” 孙思邈心中默默祷告,再次虔诚地叩了三个头。 “将李治留下,尔等皆退出殿外,不得窥探——” 突然,孙思邈的识海中,一道声音响起,如钟如鼓、肃穆庄严。 孙思邈浑身一震,没敢发出声音,更没敢四下张望,恭恭敬敬地又叩了三个头,慢慢起身倒退着到了殿门口。 “秦家二小子,长孙丫头,把晋王留在此处,咱们先退出去吧——” 孙思邈淡淡地说道,内心却早已像开了锅的滚水一般,强压着那份激动和兴奋。 “孙真人,这怎么可以?……” 秦怀玉还想反驳,却被旁边的长孙娉婷轻轻地捅了一下。 秦怀玉无奈,闪掉自己的披风,铺在殿中相对平整的地方,然后才把李治轻轻放下,仰面朝上躺着。 三人依次退出了“洛神殿”,孙思邈走在最后,还顺手带上了早已残破的殿门。 一直退出了院子,来到了“洛神庙”门外守着。 “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问,只管静静地等着吧。” 看着一脸迷茫的两人,孙思邈低声地告诫道,率先背对着“洛神庙”,连看都不敢回头看上一眼。 …… 不知此方何方,不知此处何处。 龙潜涧底,虎伏崖前。 几树桃梅花正放,满山瑶草色皆舒。 幽鸟如诉语,驯鹿近人行。 白鹤伴云栖老桧,青鸾丹风向阳鸣。 “二兄,你难道真想插手此事?” 一排三座位,居中者顶生二角,居左者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居右者却身穿帝服。 方才说话之人,正是那位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者。 “哈哈,三弟,这祭了请神符的是你‘百草门’的人,如今却求在了大兄女儿的庙宇,你等二人都无动于衷,难道想让我也袖手旁观吗?” “抛开这个孙思邈不谈,我感兴趣的却是李治那个小子,也许我的衣钵又找到了一个传人啊。” 这是居右身著帝服那位。 “二弟,李治命中当为大唐第三代之主,他若传你衣钵,岂不违背了那几位的规定?” “人间帝王,三百岁已是奢望,岂能觊觎长生?为兄劝你还是不要引火烧身的好。” 居中那位顶生二角者说话了,信手又抛了一次手中的龟壳,眉头再次皱了起来。 “大兄、三弟,我要将功法传于此子,岂会是一时兴起?已经深思熟虑很久了,理由有三。” “此子生来‘天漏之体’,如今却已完成筑基,而且文武皆通,更有甚是竟然还沾染了月华之力,此其一也。” “如果不是他先学会了三弟传下的‘五禽戏’,又学会了我的‘望气术’,凭借你我兄弟的境界,居然都无法感应到他的存在,这就恰恰证明了他的与众不同。此其二也。” “哈哈,二兄的第三个理由,是否还在对‘人皇’一事耿耿于怀啊?” 没等这身著帝服之人说完,居左的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那人抢问道。 “哎,好吧,如果真要引火烧身,我们兄弟三人一同承担就是了,在此枯坐了数万年,如果真能来点儿刺激的,也未尝不是一件乐事。” 收起地上的龟壳,居中头顶二角的大哥说道。 只见他伸出右手食指,向东方一点,又向西方一点,虚空中指划阴阳,然后轻轻往下一指,一道白光、线坠下界。 与此同时,一左一右那二弟、三弟也齐齐动手,那一刹那,日月星辰仿佛都彻底静止了。 “多谢二弟、三弟相助,时机尚未成熟之时,遮掩一下天机是应当的。不过,总觉得此子身上隐藏着特殊的秘密,似乎已经有大能为其遮掩了天机?” 三人面面相觑,却也不明所以。 连居中那位的先天八卦都无法算出,他们实在想象不出,这三界之内到底还有何方大能有此逆天本领? “既然大兄出手替此子稳固了神魂,二兄又将传他妙法,我就帮他淬炼一下体魄吧。” 居左的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那人,居然从头上拔下一棵枯草,在虚空画出一道人形,然后将这棵枯草放入口中嚼碎,“噗”的一声,再喷向虚空中那道人形。 再然后,那道人形竟向下落去,方向正是方才居中头顶二角之人食指所点之处。 “不知二弟要传何功法给此子?” 大哥和三弟都意思完了,终于轮到了今日要挑起事端的正主。筆趣閣 “哈哈,自然是将‘轩辕诀’给他,不过却要改头换面一番才是。” 居右帝服者说完,摊开右掌出现了一枚玉符,只见他不断地编制着一道道法印,原本金光闪闪的玉符,竟然变成了青绿色。 “‘沧溟诀’?二兄,您这是想做好事不留名姓呢?还是怕将来此子捅了篓子牵扯到你啊?哈哈哈——” 就见帝服之人手腕一翻,手中这枚已经变为青绿色的玉符,已化为一道光,向着下界划去。 …… “刷——” “刷——” “刷——” 守在“洛神庙”外的孙思邈,仿佛感觉到空气中有三道轻微的波动,心生好奇却也不敢回头去看。 而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二人,更是老老实实地站在两旁,尽量让自己沉静下来。 “怀玉兄,娉婷姑娘,你们二人站在那里做甚?” “对了,此处是什么所在,怎会如此残破?” “啊!孙真人?——” 第二十五章 晚来天已雪 “观音婢,雉奴离开有多少天了?” 长安城,立政殿。 唐皇李世民正在饮宴,一旁坐着当朝皇后长孙无垢,还有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 一个是九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一个是刚刚六岁的新城公主,乳名叫做阿鸢。 “已经一百六十八天了,也不知道雉奴每天吃的怎么样?住的怎么样?这大雪天的,会不会受冻了……” 立政殿外,飞雪正飘,红梅正浓,一年将尽。 李世民随口问了一句话,没想到又招来长孙无垢这一长串的“唠叨”,无奈地苦笑了一声,尴尬地喝干了杯中的酒。 “观音婢啊,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如今的雉奴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雉奴了。” “转过年头都要十三岁了,就他那一身修为,整个大唐朝恐怕都找不出一个人能媲美的,你还用替他操心吗?” “再说他不是每个月都有写信回来吗?又送来了孙真人最新研制的妙药,你和长乐的‘气疾’也彻底治好了。” “雉奴这孩子最是心善,大雪连天的,他想到处去走走看看,担心河南道的百姓有冻饿之苦啊。” 李治这小半年来的表现,李世民那是一百个满意。 不仅仅有每个月李治自己写过来的书信,更有不断传来的魏征的奏折,以及“丽竞门”暗中递过来的消息。 走家串户,嘘寒问暖,将粮食和衣物亲手送到那些没有劳力的家户中。 甚至跟着孙思邈一起,在洛阳城内坐堂问诊,行医施药,真有困难的患者自然是分文不取,着实救治了不少濒临死亡的病人。 要知道,前世的李治就是一位医术高超的大夫,现在又兼修文武,身边更是跟着孙思邈这位神医圣手,手到病除简直就是每天的常态。 一时间,晋王李治贤德的名头传遍了洛阳周边,又随着南来北往客商的宣传,逐渐传出了河南道,名扬大唐。 尤其是那些被他救治过,或者收到过李治送上粮食和衣物的百姓,更是在家里供上了李治的长生牌位。 李世民是高兴了,他另外那几个儿子却未必高兴。 魏王李泰的府上,已经为这件事讨论过很多次了,他也想仿效李治的做法,可惜身娇肉贵的李泰又怎么愿意跑到百姓家中去? 最终,还是决定在文人身上做做文章,这也算是他唯一擅长的方面了。 提高文人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在大唐境内,号召各个州县适当增加官办学堂的数量和规模。 本是攀比之意,无形中竟然推动了大唐文化教育的发展,这也算是为大唐文道昌盛做出了贡献。 “太子殿下入睡了吗?” 东宫,护卫统领纥干承基来到太子李承乾的寝殿前,轻声地问着门口的守卫。 “启禀统领,太子殿下还在饮宴,不过太子已经下过诏令了,任何人不得进去打扰他,统领您看……” 门口的两名守卫对视了一眼,颇有些为难地说道。 “好了,本统领也知道你们的难处,不会为难你们的。不过,里边是谁跟太子殿下在一起呢?方才我看到太子妃带着恒山王殿下,好像进宫去了。” 纥干承基从门缝里向里观望,心里很不是滋味。 原本他是太子李承乾的护卫统领,也算是“师出同门”,本该是李承乾的心腹才对。 可是,自从那人来了之后,他已经很久没能单独待在李承乾的身边了。 回想半年前的决定,那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 纥干承基摇了摇头,最终,还是无奈地离开了。 …… “晋王殿下,这乃是您的绝学,我和娉婷姐能学到一二就已经知足了,又怎好全盘接纳?” 看着眼前的“五禽戏”全册,秦怀玉两眼放光,却不好真的就伸手接过。 “拿着吧,你和娉婷姑娘的境界,将来达到‘通神’境界之后,一时也未必能找到合适的进阶功法。” “这套‘五禽戏’,已经不是原来那一套了,不知高明了多少倍,若能完全练成,将来达成‘天仙’也未可知啊。” 李治说着,自己都不禁有些感叹。 莫名其妙地昏倒,孙思邈说自己曾经丢失了“一魂一魄”,昏睡了五天五夜,竟然被送到了那个残破的“洛神庙”去求医。 醒来之后,识海中莫名其妙地多了一样东西——一枚青绿色的玉符。 玉符中跳动着一个个金色的字眼,洋洋洒洒,不知刻录了多少文字。 这不是一套简单的功法,更像是修炼的一套百科全书。 从后天境界开始,一直到先天、通神、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渡劫期、天仙、真仙、玄仙、金仙、太乙、大罗、混元等。 此前,李治只不过在那册“天子望气术”上,看到过这些境界的名字,如今这枚玉符里,却有着详尽的介绍和描述。 玉符中也算包罗万象,比如洪荒以来的各种知名的法宝、武器,各种知名功法的梗概介绍,甚至各种大能的身份来历等等都略有提及。 李治很是纳闷,这玉符是从哪里来的? 玉符里的内容,倒是有很多跟自己固有的认知是相同的,李治就只当是闲来无事的消遣,凭借着如今的过目不忘,一一印记在脑海中。 李治不禁有些好笑,林林总总这么多,能都是真的吗? 玉符的后半部,却是实实在在的两套功法。 一曰“沧溟诀”,共九层,竟然是能够直通大罗的顶级功法? 二曰“天地剑诀”,却是一套剑法,共计十式。 问题是,前世的李治,也算是资深的老书虫,翻阅过无数修仙炼道的书籍,还从来没见过有“沧溟诀”和“天地剑诀”的名字。 “天地剑诀”他暂时没敢修炼,开篇清楚地写道。 “天地剑诀,未达天仙境者勿练——” 好嘛,这玩意还要什么“天仙境”? 如果真存在“天仙境”,自己有命没命能达到那个境界,还尚未可知呢。 倒是那套“沧溟诀”很对李治的口味,“沧溟诀”共九层,步入先天境界就可以开始修炼。 识海中多了这枚来历不明的玉符,李治也没大惊小怪,毕竟丹田上还悬着那柄诡异的小枪呢。 再内视一番之后,才发现无论自己的经络、筋骨,还是神魂,似乎都强大了许多? 一系列的变故,很是让李治好生消化了一番,甚至还特意在后宅闭关了数日。 之后的日子里,隔三差五的,李治就会到洛阳周边转悠一下,了解灾民的疾苦,或者凭借自己的身份和便利,解决一些灾民的安置问题。 洛阳如今是整个河南道最大的城市,受灾的百姓有不少人逃亡至此,依着洛阳本地的官府,最多搭建粥蓬管上几顿吃喝,最终还是要礼送出境的。 李治却不以为是,硬是命令洛阳的官府和军队出面,在洛阳城东和城南,陆续新建了几十个村落,用来安置逃难而来的人。 这个消息一出,各地的难民更是蜂拥而来,李治正好聚一地而赈之,最终洛阳下属生生多出了三十多万人。 更多的时间,李治却是用来修炼的。 虽然玉符来的有些诡异,他也不再多想,只要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强,李治都愿意去尝试。 短短三个月,李治就练成了“沧溟诀”的第一层。 丹田中原有的液态黑白能量团,如今更加的凝实,表层已经开始固化,在高速运转中,逐渐形成了一个黑白参半的圆球,有黄豆般大小。 这是什么啊,金丹期吗? 李治有些郁闷,就算是金丹期,自己体内怎么就形成了一颗“阴阳丹”呢? 李治还发现一个问题,自从修炼了“沧溟诀”,自己居然也能够吸纳太阳之力了。 淡金色的太阳力,一丝丝入体,不断地洗刷“阴阳丹”的阴面,而夜晚的月华之力,却是在不断滋养“阴阳丹”的阳面。 如此一来,这颗“阴阳丹”的成长,已经逐渐开始依赖上日月之光,空气中灵气带来的增长就显得微乎其微了。 一层境界的“沧溟诀”,让李治的实力倍增了十倍不止。 而原来那本“五禽戏”的册子,在他修炼成“沧溟诀”一层之后,竟然凭空增加了数页文字。 或者说,是“沧溟诀”的修炼,带动了他“破妄金瞳”的晋级,才能看到原来没能发现的文字。 难道,这才是“五禽戏”的完整版吗? 又是两个月的修炼,对于“五禽戏”的运用,李治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已经完全可以用来对敌了。 而且,每每施展各种禽戏,李治那种化身为彼物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李治终于看清了孙思邈的境界,竟然也是“金丹期”,而且不像自己这样的金丹初期,孙思邈已经步入了金丹后期。 自己在“五禽戏”上有了进境,自然也不能忘了孙思邈这位最初的赠与者,“五禽戏”严格来讲本来就是人家的。 孙思邈自然是千恩万谢,他虽然是前辈,又是金丹后期的强者,却也不敢小瞧李治这位“天漏之体”。 十三岁不到的少年,听长孙丫头说,已经是文武双“通神”了,如今刻苦潜修了小半年,孙思邈根本就看不透李治的境界。 准确地说,在孙思邈的眼中,李治依旧只是一个略显魁伟的少年郎罢了。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作为李治身边最为亲近之人,李治同样也没有忽略他们。 “沧溟诀”暂时不便外传,“五禽戏”却可以拿来授予他们,原本李治就分别传授过他们一戏、两戏的。 见李治如此慷慨,让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感动不已。 在他们眼中,这“五禽戏”就是李治的傍身绝学,如今竟然愿意合盘而出,同他们二人一起分享。 这是多大的恩惠和信任啊? “晋王殿下,怀玉今日在此立誓,此生定惟殿下之命是从,如违此誓,怀玉不得善终也——” 秦怀玉推辞不过,单膝跪地,高举双手,从李治手中接过记录着“五禽戏”的册子。 而一旁的长孙娉婷,也早已两眼噙泪,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长孙娉婷比秦怀玉更懂得后续功法的重要性,她本身就是名门出身,身怀绝学,也听说过为了一本武学秘籍同门相残的事情。 不过,与李治此时给出的“五禽戏”一比,似乎自己门派中,最高深的武学在“五禽戏”面前,也显得不过尔尔了。 …… 隆冬时节,天降大雪。 在洛阳郊外转悠了一整天的李治,天色欲晚的时候,他们一行三人来到了洛水旁的“洛神庙”。 如今的“洛神庙”,与半年之前已经有天壤之别了。 李治感念自己在“洛神庙”中的奇遇,又对这位传说中洛神的事迹钦佩不已,借着流民大量入洛阳的机会,以“以工代赈”的方式,重修了这座“洛神庙”。 说是重修,其实跟完全新建也差不多。 如今保存下来的,除了原来“洛神庙”所在的地皮,就只有“洛神殿”中那座洛神娘娘的塑像了。 重修之后,“洛神庙”分为前后两进院落。 第一进院落,正中还是洛神娘娘的塑像,左右却更增加了一间配殿,而后院却是用来住人的。 李治自然不便在此居住,特意从洛阳的道观中,请了一位道长。 还是孙思邈亲自推荐的,也精通岐黄之术,在洛阳周边小有名气。 “洛神庙”和“洛神殿”的匾额,都是李治大手一挥写就的,一手潇洒的“柳体”——也许今后应该被叫做“李体”了——让人看着赏心悦目。 更有他金丹境界的加持,字字浩然正气,挂在那里就能正清远近、诸邪辟易。 而在“洛神庙”的一则,李治还特意让人修建了一套院子,小院不大也是两进,各有三五间瓦房。 背靠洛水,院中松竹,尚有移植过来的两株红梅,题名“碧洛居”。 建成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治偶尔也会来此小住,留有几名护卫看着,兼顾着一旁的“洛神庙”。 今日,李治三人又一次来到“碧洛居”,秦怀玉的马匹上还带着两只肥硕的兔子和两只山鸡。 虽然他们如今的境界,根本就无需这些食物来充饥,毕竟多少年都这样过来了,总舍不得那份口舌之欲。 “九公子,您到房中稍待,我马上就把这兔子和山鸡炮制出来——” 跟着李治半年,秦怀玉不光功夫和境界增加不少,连伺弄伙食的水平也长进了。 倒是心灵手巧的长孙娉婷,始终学不会厨房那一套勾当,李治戏言她就是一个有口福之人,不必自己亲自下厨。 少时,碗盏杯盘,炖鸡烤兔,红泥火炉,透香烧酒。 “九公子,奔波一天了,喝杯酒暖一暖吧,来,我敬您——” 秦怀玉给李治和自己各满了一杯,长孙娉婷却倒了杯热茶,在另一侧相陪。 出门在外,三人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就像朋友一样围席而坐。 “哈哈哈,晚来天已雪,能饮一杯无?山野之人途径于此,不知此间主人可否容老朽进去饮上一杯?——” 第二十六章 不速饕餮客 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继而“碧洛居”外响起了叩门声。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没有什么反应,李治的眉头却不禁皱了起来。 倒不是因为冰天雪地的,又是天近黄昏,少有行人的洛水旁会有游人到访,而是因为对方已经站在“碧洛居”外了,李治居然丝毫没能察觉到? 这是非常不应该的事情,要知道如今的李治那已是“金丹期”的修为,如果把神识放出去,周围数里之内的风吹草动都难逃他的掌控。 可如今?…… 诧异归诧异,人都已经到门口了,总不能自己还在屋里装做听不见吧? “不知何方前辈至此?菜肴草备、薄酒已温、佳客临门,李治欢迎之至,还请移步入堂一叙——” 说着李治伸手向院门处一指,“碧洛居”的大门“吱呀呀”应声打开了。 与此同时,李治出现在了天井之中,秦怀玉和长孙娉婷自然也起身相随。 “碧洛居”大门洞开,门口赫然站立一人。 方才听到对方自称“老朽”,此时看来,似乎年龄并不算很大,只是这副尊荣却着实不敢恭维。 也就是李治他们三人在此,天还没有完全黑透,这要是大半夜在路上突然碰到,胆小的都可能被吓一溜跟头。 只见此人,中等偏上的身材,身穿一领黄褐色的布袍,这么大的风雪,愣是没戴着帽子,手持一把盘龙扁拐。 往脸上看,面色黄白,眉毛长得却特别好看,眼睛贼大,鼻子有两根鼻骨,耳朵各有三个耳孔,左右共计六个。 额头上有十五道皱纹,一边是太阳形状,一边则是月亮形状。 至于年龄,李治却看不出来,说三四十也行,说八九十似乎也可以? “哈哈,老朽冒昧来此,晋王殿下多多海涵啊——” 李治光明正大地报了自己的名字,对方也不矫情,上来也直接叫出了他的身份。 “来者皆是客,前辈里边请——” 见到此人如此样貌,李治自然知道此乃非常人也,是敌是友暂时还无法判断。 “哈哈,那老朽就不客气了,有多久没能吃顿饱饭了?今日定要好好吃晋王殿下一顿东道。” 李治以礼相让,来人却毫不客气,大步流星走进堂内,径直往主位上一坐,抄起一只烤的焦黄的野兔,张嘴就吃了起来。 李治见他如此,反而笑呵呵地坐在来人对面,拿过一只干净的杯子,替他满上一杯烧酒。 李治都这样坐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就只能垂手站在李治的身后,用眼睛不断地打量着这位不速之客。 “嗯,不错、不错,要是盐巴再少放一点儿,这烤兔的味道就更绝美了,老朽再试试这盆炖鸡如何——” 三下五除二,来人竟然将一整只野兔吃的只剩下一副骨架,吧嗒两下嘴,又开始向那盆炖鸡发起进攻。 期间还不忘记将他面前的酒杯喝干,甚至,还摆摆手示意李治继续给他满上。 秦怀玉在后边看得有些来气,刚想过去,却被身边的长孙娉婷一把给拉住了。 “嗯,挺好、挺好,都说山珍海味,这山鸡和野兔吃了,水里的滋味却不曾尝到,可惜啊可惜……” 来人一兔一鸡下肚,一边小口抿着烧酒,一边还在那里惋惜地唠叨。 “这有何难,前辈在此稍待,雉奴去去就来——” 说完,李治示意长孙娉婷在此招呼来人,他却带着秦怀玉转身出了“碧洛居”。 “殿下,您怎么能这样卑躬屈膝?此人来历不明,进来就大吃二喝的,您现在难道还要去给他钓鱼不成?” 看到李治出了“碧洛居”,转身直奔洛水,秦怀玉就猜到他想做什么了,在身后大声抱怨道。 “哈哈,怀玉兄,左右就是一顿饭菜而已,这天寒地冻的,能够找到这里来,那也是一种缘分。” “客人有了要求,我这个做主人的自然应该尽力满足他才是。更何况,这位定非常人,孝敬一下前辈也是应该的。” 说话的功夫,二人就来到了洛水旁。 隆冬时节,洛水早已不比夏日的壮阔,但是水面依然能延伸出里许。 只是如今天寒地冻的,洛水上结了厚厚的冰,又是大雪漫天的,哪里有垂钓的渔翁? 李治停身站住,运足“破妄金瞳”,透过厚厚的冰层很快就发现了洛水内的藏鱼。 一条条慵懒的鲤鱼,在那里无忧无虑地游着,丝毫没有半点大祸临头的觉悟。 李治目光锁定其中两条肥硕的胖鲤,目测每条至少都在十斤以上,暗运“沧溟诀”,真气灌于双目,两道金光直射冰底的藏鱼。 冰面迅速龟裂,李治一抬手,两条被锁定的鲤鱼已经被摄入手中。 “哈哈,怀玉兄,回去还要看你一展身手了,这一条直接烤了,另一条就清炖吧。” 随手将两条鲤鱼扔给一旁的秦怀玉,李治转身就回去了,独留下秦怀玉的一阵手忙脚乱。https:/ ...... “哎呀呀,晋王殿下你这也太客套了吧?整的老朽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吃吃吃,别客气,诸位都动筷子吧——”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却一点儿也不耽误手上的动作。 筷子下的飞快,三下两下,整条烤鱼的一面,已经被他划拉的见了鱼骨。 “来,搭把手,把这鱼给翻过来——” 嘴里的鱼肉还没咽完,来人就又开始指挥起李治来。 李治依然没有恼怒,笑呵呵地应承着来人的吩咐,甚至站了起来,伺候着来人将整条烤鱼都吃完。 “前辈,要不要再试试锅里的炖鱼,特意放了一斤豆腐进去,炖出来的鲤鱼也别样的鲜美。” 再次将来人面前的空杯满上之后,李治主动问道。 “嗝——” 来人长长地打了个饱嗝,还夸张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饱了,吃不下去了,这烤鱼咸淡适中,孺子可教也!” 来人先是夸奖了一脸怨气的秦怀玉,然后才对着李治说道。 “晋王殿下,老朽这人还有一个毛病,一旦吃饱了就要找地方睡觉,您看这里方便给老朽找个床铺吗?” 嘴上在询问,人却已经站了起来,顺手拿起倚放在一旁的盘龙扁拐。 “是雉奴考虑不周了,如果前辈不介意的话,就睡在下的房间吧?平日里也没怎么过来住,被褥都还算是干净。” 李治先一步走到门前,推开虚掩的房门,一股冷气透了进来。 “不介意、不介意,哈——好困——” 来人拉着盘龙扁拐,紧跟着李治就出去了。 “娉婷姐,你怎么也不说句话啊?此人如此无礼,殿下也真能受这个窝囊气?” 李治带着来人去卧房休息,看着半桌子兔骨头、鸡骨头和鱼刺,秦怀玉再也忍不住了。 “你这个二愣子,平日里那股子机灵劲儿都跑哪去了?你觉得殿下不如你聪明,会无缘无故就对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毕恭毕敬吗?” “你我都是先天以上的境界,你可能看出此人的深浅?虽然我也看不透此人,但是我觉得他的境界应该远在孙真人之上。” 长孙娉婷说着,两眼恨不得冒出两道金光。 过去这短短一年多的经历,比她在师门苦修那么多年都要精彩。 自己不仅突破了先天境界,更是达到了半步通神,如今有了晋王殿下相赠的“五禽戏”,突破到通神境甚至更高,都是有很大希望的。 从“龙涎香”,到“五禽戏”,从孙思邈到眼前这位样貌迥异的怪人,长孙娉婷觉得,只要跟在晋王殿下身边,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奇遇。 因此,李治就算是有再过分的举止,在她眼里都是合理的,如果碰到不能理解的,那一定是自己暂时还没能想明白。 一夜无话,次日天明。 漫天的大雪,竟然奇迹般地停了,李治等人已经早起多时,昨日来的那名怪人居然还在寝房高卧。 利用这个空档,李治命人到洛阳城最好的酒楼,要了一桌上等的酒席,快马送到了“碧洛居”。 “嗯,好香啊!——晋王殿下你这么客套,老朽都不舍得离去了,哈哈哈——” 酒席刚刚摆下,昨日那怪人立马就出现在了眼前。 “诸位,都坐、都坐,晋王殿下,你这里的规矩也未免太大了,这两个小娃娃都不敢坐下来啊?” 也许是昨晚吃的还没消化完,怪人居然没急着开吃,反而对站在一旁的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挑理了。 “呵呵,前辈说的是,我等萍水相逢,就无需客套了,前辈也不用一口一个‘晋王殿下’叫着,称呼我一声‘雉奴’就行。” “怀玉兄,娉婷姑娘,既然前辈有命,你们也一并坐下来,陪着前辈喝两杯吧。” 原本秦怀玉和长孙娉婷,在李治这里就没什么“立规矩”可言,只是这怪人一来就坐了主位,李治都打横坐着了,他们两人自然不好再入座。 现在,怪人还是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主位,李治却悄然地坐了上垂手位置,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才依次而坐。 这顿饭吃的倒是平平静静的,几人不断地推杯换盏,李治自是在一旁殷勤地为那人添酒布菜。 “哈哈,老朽从别处而来,一进河南道,处处都能听到晋王殿下的善举,于是乎一时好奇心起,就绕道洛阳来看个究竟。” “见到晋王殿下之后,老朽才真正有些后怕啊——” 怪人一连喝了三杯酒,仿佛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因为内心的“恐慌”而喝酒压压惊。 “哦,前辈此话怎讲?莫非雉奴有什么做的不到的地方?如果是雉奴之错,前辈但讲无妨,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听到怪人如此说,李治也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正襟危坐道。 “非也,非是晋王殿下之错,实在是命运使然,哎,我等谁又能左右得了命运啊?” 突然,怪人整个神情变得有些落寞,似乎想起了什么伤心之事。 “晋王殿下可知道自己的命运?” 良久,怪人转头盯着李治,仿佛一眼就能将李治看穿一般。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人生于天地之间,只要走得正、行得端,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 原来的“历史”中,李治是什么样的命运他自然清楚得很,如今虽然不再是他熟悉的大唐,却又莫名其妙地获得了一身不俗的能耐,试问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没想到晋王殿下还信奉孟轲那小子的道道,当年那小子就曾说过,‘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倒是跟今日晋王殿下所言如出一辙啊。” “也罢,既然让老朽碰上了,又白吃了殿下两顿饭,怎么的也得拿点诚意出来,就霸占你们三人七日时间吧,以后的事情只能以后再说了。” 李治三人听得一头雾水,正在揣测怪人是何用意的时候。 只见那怪人袍袖一抖,残席、桌椅都已踪迹不见,连饭堂的屋顶和四壁都没有了。 周围笼罩在一团祥瑞之中,似乎与外界隔绝,又或者早已离开了洛水之畔? 紧接着,就见那怪人凭空向后平移三尺,略高于三人,盘坐于一水火蒲团之上,微闭双目,口中传出道道声响。 祥云萦绕,紫气弥漫,隐隐之中,仿佛有来自远古的吟唱。 “有缘无缘,遇见是缘,前尘往事,过眼云烟。帝王走卒,天地微尘,自在无为,无为何在?” “老朽将在此讲道七日,至于尔等能够领悟多少,全在自己的造化了。” 那人说完,不再开口,李治三人的耳边却不断传来吟唱声。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 洋洋洒洒五千言,尽盖三玄三要之妙义。 那人一开讲,李治就知道这是什么了,毕竟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多多少少都会接触一些。 就是因为他知道了这是什么,原本有些猜测的心境,此时却变得诧异起来。 好在他还知道这是难得的机缘,至于为什么会降临到他的头上,似乎不是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 李治急忙收敛心神,用心去领略那人所讲的微言大义,而体内沉寂了许久的诡异小枪,此刻也苏醒了过来。 听着李治耳边传来的声音,这柄诡异小枪似乎也陷入了沉思? 这声音传来的内容,怎么会如此熟悉? 我是谁? 我来自哪里? 而丹田中那颗黄豆大小的“阴阳丹”,也高速地运转了起来,越转越快,越转变得越大。 开始如黄豆大小,一会儿竟然状如鸡子大小,继而如一个苹果,继而如一个西瓜…… 李治的丹田已经快被膨胀的“阴阳丹”给占满了,那柄诡异的小枪,似乎无奈地撇了撇嘴,不情不愿地离开了丹田,进入了识海之中。 而“阴阳丹”似乎还不满足,紧跟着诡异小枪,也闯进了识海。 李治的识海也在不断扩大,原来如同一间屋子大小,现在已经扩大到十丈见方,足以容纳诡异的小枪和不断膨胀的“阴阳丹”。 随着那人不断地吟唱,诡异的事情再次发生,李治的头顶居然同时出现了太阳和月亮? 一黄一白,一热一凉,两道光线直射向李治的识海,准确地说,直接照射在识海中的“阴阳丹”上。 “阴阳丹”转动的更快了,快得让李治内视都有些眼晕。 突然,“阴阳丹”一分为二,左侧纯黑、右侧纯白。 而且已不再是丹状,也许、仿佛、似乎更像是两个闭着眼睛的孩童? 第二十七章 魏玄成遭劫 艰难日如年,千载须臾间。 那怪人七日讲道,似乎过去了千年,却又像是一瞬之间。 经文还是那些经文,每讲一遍,却总会让人有新的认知和感悟。 当那怪人的声音彻底消失之时,李治、秦怀玉和长孙娉婷,才先后睁开了眼睛。 房舍还是那间个房舍,桌椅还是那套桌椅,甚至从洛阳酒楼要过来的菜肴,还冒着丝丝热气。 一切如初,那怪人却不见了。 “感谢前辈传道之恩,不知可否留下姓名?——” 李治冲着门外深施了一礼,高声喊道。 虽然,李治的心中已经有了猜测,总还是想问个水落石出的好。 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也顾不得境界突破的欣喜,跟在李治身后同样一躬到地。 “哈哈,你祖父、你老爹都自认是我的后人,你小子难道是个例外吗?罢了,此间事了,等你真正成长起来,或许你我还有再见之日。” 虚空中,一道声音传来,赫然就是那个离去的怪人。 “这……那难道都是真的?” 李治一直知道,大唐皇室李家,从反隋之日起,就自称是老子李耳的后人。 大唐建立之后,更是将道家立为大唐的国教,皇宫大内,但凡有点规模的宫殿,都有供奉老子李耳的牌位。 可是,却从来没有人知道李耳的长相,难道此人真的是那位吗? 李治没有说话,不知道该承认,还是该去反驳。 “殿下,那人好像真的已经走了?” 过了良久,秦怀玉小心翼翼地说道。 屋外冬阳残照,檐下红梅如火,在北风中独傲霜枝,积雪已然化尽,预示着时间真的在不经意间过去了。 “怀玉兄,娉婷姑娘,此事有些蹊跷,你们二人尽量不要宣扬出去,真发生什么事,恐怕不是我们能够承受的。” 李治不能完全理解对方的做法,尤其是这次还将秦怀玉和长孙娉婷牵扯了进来,看似二人都得到了好处,谁知道会不会因果有相逢呢? 当三人出门打马离去时,驻守在这里的几名护卫,并没有露出异样的表情,似乎他们真的就在这里住了一晚,次日就离开了一样。 可是,李治特意问了一下日子,的确再过三天就要新年了。 “殿下,这也太神奇了,我竟然也有达到‘通神境界’的时候?岂不是跟我老爹平起平坐了?” 一路上,秦怀玉兴奋的很,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进境,李治却暗自摇了摇头。 如果那怪人真是那位,听他讲了七天道,才突破到通神境,这已经算是有些慢了好不好? 倒是一旁的长孙娉婷,一路上沉默不语,眼看就要到洛阳城北门了,她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娉婷姑娘,你可是有什么心事?” 李治看出长孙娉婷的神色有些不自然,她如今的境界,已然是妥妥的通神巅峰,也就是筑基成功,马上要进入“金丹期”了。 这样的境界,如果放在一年多以前,绝对是整个大唐最顶尖的存在。 “殿下,借了您的光,娉婷才能够在那位高人面前听道,此次娉婷一举突破‘死关’。这样的成就,已经能够直追当年的创派祖师,连我师尊都还没能达到。” “师门曾有严训,但凡门中弟子有能突破‘死关’的,务必往师门后山禁地一行,娉婷……娉婷恐怕要暂时离开殿下了。” 长孙娉婷的话越说越低,头也低了下来,完全不敢抬头看李治一眼。 像长孙娉婷这样的资质和进境,在她们整个师门中,虽然也算是上等之选,却绝对不是最拔尖的那几人。 譬如她的师尊,当年也是风华绝代的人物,以门中圣女的身份行走江湖,多少世间俊杰为其折腰。 如今贵为一派之主,长孙娉婷曾经是师尊唯一的弟子,还是在她临离开师门时,师尊才新收了一名复姓端木的小师妹,似乎才刚刚三四岁。 “既然是你师门的严训,你自当遵从就是,不过也不用这么急着离开吧?好歹再有三天就过年了,怎么也等过了年再走吧?” 这一年多来,李治已经习惯身边跟着秦怀玉和长孙娉婷,他也明白昔日母后长孙无垢和舅父长孙无忌的意思。 送长孙娉婷进宫,就算是给自己选下的女人,即便将来不能立她为晋王妃,但是一个侧妃的位置终归是跑不了的。 可惜,他们的好意恐怕要落空了,此时的李治已经不是原来的李治。 原本李治“命中注定”那几个女人,譬如王皇后、萧淑妃,更甚是武媚娘,现在的李治都未必会去收拢,更不要说这个凭空冒出来的长孙娉婷? …… 这是来到大唐后,李治第一次在外过年,除了洛阳当地的官员来登门拜访之外,李治就再也没有别的应酬。 如此清闲的新年,倒是让李治有些不习惯。 要是在往年,皇宫里自然是热闹的很,李治大大小小的兄弟姐妹,有些自己都认不全。 他还要到秦府和孔师门上去拜年,也会约着秦家兄弟和程家兄弟,一起到“醉霄楼”去大快朵颐。 在洛阳就清净多了,连孙思邈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孙老头是个闲不住的人,连续坐堂了几个月,洛阳城内的疑难杂症也解决的差不多了,又云游四海去了。 用他的话说,到了“金丹期”,正常情况下又能多活几百年,总得好好地为天下百姓做点儿事情吧? 李治却不以为然,就算多活几百年,又能多救几个人呢? 还恶趣味地给了他一个建议,不如将古今所有有效的药方收集起来,整理成一本册子刊行天下。 让全天下的医者都有一个权威的参照,这样一来,不是能拯救更多的患者吗? 果然,孙思邈对这个提议很是感兴趣,称晋王殿下简直就是自己的知己,他前两年已经开始着手做这件事情了。 孙老头走了,李治也不清楚他的册子什么时候能整理出来,还会不会被叫做“千金方”? 再清闲的年,也总有过完的时候。 长孙娉婷勉强过完了元宵节,就向李治提出辞行,并声称自己很快就会回来的。 少则半载,多则一年,必能了结门中的事务,再次回到李治的身边。 李治倒没有限制她的时间,只是叮嘱她努力修行,尤其是那套“五禽戏”的修炼,绝对不能放松。 就这样,长孙娉婷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洛阳,向西而去。 如今的李治,境界已经来到了“元婴期”,而且是从未听说过的“双胞胎”? 已经扩展到二十丈见方的识海上,漂浮着三样物事,可以说是鼎足而立。 占据上位的,依然是那柄诡异的小枪,或许现在继续称它为小枪已经有些不合适了,体型已经长到了正常大枪的长度。 外表看上去,却变得更加平庸了,似乎就是一柄普普通通的大铁枪,唯一的特点就是黑了点儿? 这柄黑枪又陷入了沉睡,自打进了李治的体内,从来就清醒的时候少,睡觉的时候多。 除非外界有什么好的东西出现,否则是勾不起这位枪大爷的兴致的。 只是,此次那怪人的动静着实不小,李治三人都因此纷纷突破,这柄黑枪却彻底被糊弄迷糊了? 看它的前后表现,李治有理由怀疑这家伙是失忆了,至少是失去了部分记忆,至于是不是最关键的部分,那就只能问它自己了。 可是,这家伙能说话吗? 另外两个,自然是那一黑一白两个元婴。 如果说从金丹到元婴的过程,就是在孕育另一个新的自己,那么从元婴到化神的过程,就是将自己慢慢培养长大。 只是这一黑一白两个元婴,培养起来需要耗费的能量和资源,却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就算李治如今能够吸收日月之精华,却也只能慢慢地吸收,没有特定的法门,真当太阳和月亮是他们家的啊? 紫府元婴一可见,从此大道可盼期。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是简单地能量堆砌,而是在勤奋修炼之余,对自身内在的本源感悟。 心是什么?是对于世界的感知。 眼是什么?是对于天地万物的观察。 意是什么?是对自身的意志力的成长。 气是什么?是自身的血液的运行。 剩下的是什么?是对人的精气的锻炼。 而锻炼元婴这几样,就是不断提升自己,再次打磨自己的过程。 …… 七九河开,八九雁来。 正当李治想着出去走走之时,院门外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人,离得多远,李治就认出来是魏征身边的亲卫统领。 说是亲卫,魏征身边的亲卫,如果单独拉出来放对,还真没有一个人是魏征的对手。 魏征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从乱世中走来的他,如今已经是“立命”境界的文道修行者,相当于武修的先天境界。 “殿下,卑职该死,没能保护好魏大人啊——” 一见到李治的面,这名护卫就扑倒在地,手中还捧着一封“书信”,泪如雨下。 “孤王要是没记错的话,你是叫魏虎吧?还是你们魏大人的一个远房族侄,魏大人发生了什么事?” 看到对方的神情,即便知道一定有大事发生,李治却依然气定神闲地坐着,这哪里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殿下好记性,卑职就是魏虎,魏大人被人……不不不,魏大人被妖怪给掳走了,还让卑职带来一封信,其他护卫都被它们杀害了。” 魏征自忖实力不俗,奔走各地总是只带着随身的十名亲卫,却没想到今日遭此横祸。 “妖怪?魏虎,你且站起来,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你还是个五尺高的汉子吗?” 要说魏虎此人,李治还多少了解一些。 魏征的远房族侄,小伙子今年二十出头,已经是“化劲”后期的高手,担任着魏征的亲卫统领,平日里也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殿下,十日之前,魏大人结束了濮州的赈灾,带领我等返回洛阳,刚刚从汴州过了河水上岸,凭空就冒出一帮长得奇形怪状的东西。” “卑职带着其他九名弟兄殊死搏斗,怎奈架不住他们怪物太多,即便砍伤了一些,还是寡不敌众。” “那帮东西也太残忍了,当面就啃吃了弟兄们的尸体,卑职也被打伤,要不是魏大人出手相助,卑职恐怕也会葬身在那帮东西的肚子里。” 似乎是想到了那个恐怖的场面,魏虎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 “那魏大人呢?这书信又是何人所写?” 李治从魏虎手中接过来那封书信,却没有急于打开,姑且叫做书信吧,李治没看出来这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魏大人斩杀了几名怪物,把它们领头的也打伤了,却从河水中又冒出来一个大家伙,直接就把魏大人给拍晕了。” “幸亏它们当中,有一个瘦弱的老怪物在那大家伙旁边耳语了几句,然后就扔给卑职这封书信,让卑职……让卑职滚回洛阳城来面见殿下。” 魏虎战战兢兢地说道,他的所作所为,都够得上斩刑的。 战场之上,主将被擒生死不知,他一个亲卫统领居然活着跑回来了,焉能没有贪生怕死之嫌? 魏虎口中的“河水”,就是后世众所周知的黄河。 黄河的名字,其实最早在西汉就有被提出,却没有被广泛认可,一直到唐初依然被叫做“河水”。 同样,那时候长江也不叫长江,也有一个专属的名字——“江水”。 见到魏虎低着头无话可说了,李治才将那份特殊的书信打开。 “李唐小儿,多管闲事,欲救魏征,可来汴州。” 歪七扭八的十六个字,却看得李治一头雾水。 原来,那伙怪物,这是在针对自己啊? 可是,自从来到河南道,自己似乎都没有走出洛阳境内,怎么就招惹了远在汴州的那帮家伙,还是一帮魏虎口中的“妖怪”呢? 想不通归想不通,魏征终究还是要去救的。 先不说魏征是大唐的重臣,单单对方是因为自己遭了劫持,李治都不能袖手不管。 “魏虎,你现在可还有余力,再陪我一起返回汴州去?” 魏虎是个实在人,半路上也没敢偷看信件的内容,但是现在听了李治这样问,哪里还不知道晋王殿下这是打算去救他们家魏大人啊。 “晋王殿下放心,魏虎并不是贪生怕死之人,殿下要前去搭救魏大人,魏虎愿为前驱——” 魏征那是唐皇驾前的重臣,又是魏虎的族叔,于情于理、于公于私,魏虎都不能后退的。 “好,怀玉兄,去准备三匹快马,我等就走一趟汴州吧——” 秦怀玉连句疑问的话都没说,转身就出去备马了。 “晋王殿下,三匹快马?您打算就咱们三个人去吗?” 垂手站在一旁的魏虎不解地问道。 “哈哈,魏虎,这是对方让你带来的书信,也算是战书吧。对方都下书了,我一个堂堂的大唐晋王,难道还能被它们一群魑魅魍魉给吓到?” 李治随手将那封书信又递给了魏虎。 “这……这不能啊,殿下您千万不能去啊——” 李治有没有被书信吓到魏虎不清楚,魏虎他自己倒着实被李治这个决定给吓住了。 “晋王殿下,您乃万金之躯,岂能轻涉险地?要是想救魏大人,您给卑职派一千人马,或者让卑职回京搬请高手就行。” “您自己可万万不能去啊,这魏大人要是知道了,卑职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啊。” 见李治居然是认真的,魏虎立刻就慌了神。 魏征如果有了不测,充其量他魏虎会被砍头,如果眼前这位晋王殿下出了问题,他们老魏家估计连祖坟都得给刨了啊。 “殿下,三匹快马已经备好,咱们随时可以出发——” 这时候,秦怀玉已经回来了,背后背着他那对“瓦面金锏”,手里还拎着两个大包袱,看来出行的一切已经准备停当。 “魏虎,孤王这就要出发了,你是跟着一起去,还是留在洛阳城等着呢?” 李治也站了起来,笑呵呵地看着魏虎说道。 好嘛,这李治也有些太不地道了,明摆着在欺负老实人啊? “殿下,殿下,等等卑职——” 一愣神的功夫,李治和秦怀玉已经跳上了马背,无奈的魏虎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了出来。 哎,自己为什么要来找晋王殿下啊,直接回长安搬请高手该有多好? 三匹向东急驰的快马,依然凌冽的北风,却不及魏虎的心中,阵阵悲凉…… 第二十八章 河水会群妖 从洛阳城到汴州,三日的路程,李治三人两天就跑完了。 救人如救火,虽然李治判定魏征未必会有危险,但是,落在了那帮“非人”的手中,意外随时都可能发生的。 “殿……九公子,咱们真的不用通知汴州的守军吗?” 依着魏虎的性子,他们应该把汴州的守军也一同带着。 毕竟,李治有着晋王殿下的身份,就算是没有军令,驻守在汴州的军官也不好袖手旁观的。 “不用,这帮……想见的人是我,带着汴州的守军去,真打起来,反而会增加无谓的伤亡。” 已经基本确定对方是一群水妖,李治却没有多少顾虑,只是一路上都在想着,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得罪了它们? 都进入汴州城了,李治也没想到什么头绪。 “九公子,咱们先找地方住下吧,天色已晚,也不多这一晚上,明日一早再去河水也不迟?” 三人进汴州城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初春的汴州还是有些凉意。 于是三人就随意找了家客栈,一应事务自有秦怀玉去打点,草草地用了顿晚餐,就各自休息了。 李治和秦怀玉自然是日常的修炼不断,为难的是魏虎,担惊受怕了一晚上,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做? 金乌破晓,李治吸纳了东方传来的第一缕紫气后,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魏虎,咱们走吧——” 汴州城北到河水,不足百里的距离,辰时过半,三人三马就来到了河水旁。 此时的河水,同后世相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还没有变成那“一碗河水半碗沙”的地上悬河。 天气虽然还有些清冷,河水却已经化冻,潺潺的水流声离着多远都能听到。 河水之大,河面之宽,远不是泾河、渭河或者洛水能相比的。 李治驻足而望,河水南北的宽度至少在十里地以上。 “魏虎,你们就是在此处遭劫的吗?” 这里原本是河水旁最大的码头,前些时日出了魏征他们那一档子事情,自然也惊扰了驻守在码头的公人和过往的客商。 成群结队的怪物杀人作恶,这些平头百姓哪里见过如此残忍的场面? 好在没人知道魏征的身份,虽然此处的公门中人已经封停了这个码头,却也没怎么惊动汴州城的州府高官。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古以来的为官之道,谁那么不开眼会主动给自己找麻烦? 只是向上报了一个刁民打架斗殴,扰乱码头正常经营,特封停十日整顿,故而向上峰相关部门报备。 至于上峰信与不信,或者亲眼目睹的那些人,出去会怎样宣传,却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大群怪物杀人、吃人,还说你亲眼看见了,谁会信呢? 子不语怪力乱神,必要的时候,这些乡间小吏还是会拽两句老夫子的话的。 “回九公子,就是前边那个码头,我们刚上岸,就被那群怪物给包围了——”m..nět 再次回到这个噩梦开始的地方,魏虎心中难免有些悸动,可还是第一个下了马,快走两步向前。 他想过去看看,还能不能找到那日留下的蛛丝马迹。 可惜,前后已经过去了这些天,别说是尸首,就算是打斗的痕迹似乎都被人有意清除了。 “魏虎,它们可曾说过,如果我来到此处,该怎样联系它们?” 李治凝视着河水,河水深不过十数丈,甚至用上了“破妄金瞳”,都没能发现任何“怪物”的存在。 看来,这个码头附近,似乎并不是它们的巢穴所在。 “它们说,来到河水后,点燃那封书信,它们就能知道了。” 魏虎有一百个不愿意,可最终还是说了出来。 李治从怀中拿出那封特殊的书信,随手扔在空中,“破妄金瞳”一扫,凭空就燃烧了起来。 时间不大,李治就感到周围的水气越来越浓,眼前的河水也出现了诡异的漩涡。 紧接着,河水的底部居然从中裂开,原本十数丈深的河水,顿时变得深不见底。 至少凭借李治此时“破妄金瞳”的功力,向水下望了数里之深,依然没有看到河水的底在哪里? 不多时,河水上探出一个脑袋,准确地说,是长着两条长长虾须的脑袋。 扁长的脑袋,头顶尖尖的,两只眼睛似乎不是很得力,紧眨摩着眼睛向岸上观瞧。 这就是妖怪啊? 看样子像是一个虾兵? 李治还是第一次见到所谓的妖怪,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有些兴奋。 这成了精的河虾,不知道吃起来是不是比普通的虾更有滋味? “你们可是来救老魏头的?” 嚯—— 这家伙不仅会说话,居然还一口浓郁的地方口音。 “妖怪,快快把魏大人放出来,要不然今日某家踏平了你这破河水——” 有道是输人不输阵,既然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了,魏虎反而不害怕了。 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弟兄们都惨死了,魏大人也落入了怪物手中,现在连晋王殿下都被自己给“坑”来了,就算是面对死亡他都不再打怵了。 “哈哈,是你小子啊?这么说,你是完成了我家统领交待的任务?” 那虾兵一边说着,一边还不住地往李治和秦怀玉身上打量,似乎在分辨这两人哪个才是统领要找的人。 李治微微一笑,两眼金光一闪,那虾兵就不能动弹了。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快放了我,要不然我家统领来了,有你好受的。” 虾兵一不能动弹,顿时就有些慌神,它就是一个跑腿送信的,连河水都没敢离开,居然也着了人家的道。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赶快通知你家统领吧,我知道你会有自己的手段。” “破妄金瞳”之下,无所遁形,区区一个虾兵,对应武修也不过是刚入先天而已,对付它李治自然不在话下。 果然,那虾兵不知道暗中施了什么手段,河水中一道墨绿色水线直奔水底。 也就一盏茶的功夫,河水就像开了锅一样,“哗——哗——”数道浪翻,从水中冒出一个个奇形怪状的脑袋。 虾、蟹、蛇、鳖、还有各种鱼头...... 李治突然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像是到了水产市场,或者在参加一个水产生物的派对。 此时的魏虎和秦怀玉,却都紧张的很,秦怀玉已经把“瓦面金锏”扯了出来,魏虎双手握着一把横刀。 “秦小将军,一会儿如果势头不对,你就保护着殿下先走,由魏虎我来断后——” 看着河水中冒出这么多的怪物,比起上一次那是只多不少啊,魏虎虽然心里害怕,还是靠近秦怀玉咬着牙说道。 这两三日来,魏虎也弄清楚了,原来跟在晋王殿下身边护卫的,竟然是秦国公府上的二公子秦怀玉。 这位可是京城功勋二代中,有名的后起之秀,听说如今已经超过了秦老将军同期的身手。 即便如此,面对这么多的怪物,魏虎也不认为他们有一丝胜算,于是叮嘱了秦怀玉一声。 魏虎觉得,自己死在这里无所谓,晋王殿下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 “哈哈,难得魏虎你有此心思啊!怀玉兄,这次回去之后,你就找个时间将‘虎戏’传给魏虎吧,既然他名字里有个虎字,索性就成全了他。” 看到挡在自己面前的魏虎,虽然两腿还是有些哆嗦,手中的横刀却握的很是稳当。 又听到他方才嘱咐秦怀玉的话,李治的心里也暖暖的,如此忠贞之士,李治自然会提携此人。 “对面谁是此间的统领?孤王李治在此,应约而来,还请诸位把魏大人给放回来吧——” 李治暗暗运起“沧溟诀”,河水被震得哗啦啦直响,那些站队本就毫无规则可言的水族,体弱者更是东倒西歪。 “哼,没想到晋王殿下还是一个修道之人,看来传言有误啊——” 这时,一名统领模样的水族走了出来,脚下踩着水,手中一把五股托天叉。 这竟然是……是一头癞蛤蟆? “本将哈吉,奉我家主人之命,前来迎接晋王殿下,请您随我来吧——” 这个叫哈吉的蛤蟆将军,居然对李治客气的很,仿佛就是来迎接贵客一般。 “殿下,您千万不能前往,这些……这些……反正您不能去,太危险了。” 魏虎听了对方的话,立刻劝慰道,他真怕李治年轻不懂事,一时脑热就答应了对方。 秦怀玉却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握着手中的“瓦面金锏”,眼睛不断打量着对面这一群……水族怪物。 秦怀玉已经武道通神,看着对面大多数的怪物都不会放在眼里,可是,还是有几个引起了他的注意。 或者说,他能明显感觉到,对方的气势很强,至少要比他强,尤其是最前边说话的这头癞蛤蟆。 李治凝视着这个叫哈吉的将军,金丹巅峰的境界,这也算是一方妖将了。 记得前世在看西游的时候,很多人就分析过,师徒四人一路西行,遇到的不少本土妖怪就是金丹期的。 至于那些有背景的,当然不再此列。 没想到,对方一个出水迎候的妖将,居然就是金丹巅峰,不禁让李治对此间的主人很是感兴趣。 “贵主人相邀,李治已经到此,那么,被你们扣留的魏征大人,是不是就应该还回来了?” “要不然岂不是堕了你家主人的信誉?虽然李治年幼,却也知道妖族向来一言九鼎,更何况还是被册封的妖神。” 李治那也是“经多见广”之人,虽然只是在前世的修仙小说里见过,有些固定的游戏规则还是相通的。 偌大一个河水,要说是被无名野妖给占据了,打死李治都不会相信。 出门迎候的就是一位金丹巅峰的妖将,那么,此间的主人最次也应该是妖神的级别吧? “这个……” 这位哈吉将军微微愣了一下神,似乎在跟什么人暗中交流着。 敏锐的李治,也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对面有一丝能量波在传送,却也无法捕获对方的信息。 看来,此间真有实力远在自己之上的强者啊! 李治的心里,竟然莫名地有一丝激动。 “好,本将可以答应晋王殿下的要求,这就把魏征大人给放出来——” 说完,只见哈吉把手中的“五股托天叉”向上一举,代替军令,左右划了一个十字。 河水再次翻腾,从河底升上来一个水罩,里边赫然就是魏征魏玄成。 不过,此时的魏征依然昏迷着,又或者像是睡着了? “晋王殿下勿忧,魏老头来我们这里做客,有些规矩总是要守的,担心他出去之后会记着不该记的事情,所以就让他美美地睡了几日。” 仿佛生怕李治起疑心,哈吉赶忙解释道,然后蒲扇大的手掌一摆,魏征就被轻轻地送到了岸上。 外边的水罩悄然消散,魏虎赶忙上前扶住魏征,老头子也在此时,适时地睁开了眼睛。 “魏虎,你怎么还在这里,赶快逃走——” 魏征一睁开眼,就看到了面前的魏虎,还以为魏虎也一同被抓了起来,抬头却又看到了李治和秦怀玉。 “晋王殿下,您怎么也……” 看到李治在此,魏征当时就懵了,而后听到河水上嘈杂的声响,何时怪物又增加了许多? “魏大人,此地并非讲话之所,还是让魏虎带着您先到汴州城去吧,有什么话咱们容后再说。” 一时间也解释不清楚,李治索性想让魏虎先带魏征去汴州城。 虽然这些天魏征没有遭受虐待,毕竟是昏睡了这么长时间,李治能感觉到魏征的伤势都没能完全复原。 “可是,殿下您要留在这里做什么?它们……” 魏征还想问,却被李治摆手拒绝了。 ...... “晋王殿下,这样您可满意了吗?” 任凭魏征上岸并在那里叙旧,哈吉也耐心地在原地等待着,直到对面没人说话了,它才出言催促道。 “好,既然如此,就请哈将军头前带路吧——” 李治说完,周身便亮起一道橙黄色的圆罩,前行两步将秦怀玉也罩了进来,抬脚就往河水里走。 说来也奇怪,自从李治修炼了“沧溟诀”之后,体内的真气居然莫名地变成了橙黄色。 倒是那黑白元婴,还一如既往地维持着他们本身的色彩,一个吸纳日之精华,一个吞吐月之光辉。 “殿下,老夫就在此地等候殿下回来,若殿下不回,老夫宁愿沉尸河水之底——” 魏征早就风闻李治是一个修炼的奇才,可是表面上的“天漏之体”,总让他无法将这样的人跟修炼奇才联系起来。 就算是往最好处想,十三岁的李治,他能达到先天境界吗? 可是,方才李治无形中露这一手,就让魏征彻底明白了“奇才”是什么意思,虽然他还依然不清楚李治的具体修为境界。 李治前行,秦怀玉也一步一趋紧随其后,二人就走进了河水,走进了那群水族怪物中间。 然后,河水又是一分为二,再次河底被打开,这群水族怪物就集体消失了,连同李治和秦怀玉一起。 “大人,咱们该怎么办?” 看到眼前这一切,魏虎整个人都被吓傻了,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等……” 魏征只说了一个字,然后盘腿坐在河水边,任凭午时的阳光照在自己的后背上。 原来,初春的阳光,依旧是凉凉的感觉啊? 第二十九章 河伯与宓妃 李治和秦怀玉二人,随着那位哈吉妖将,在众多水族的簇拥下,进入了河水深处。 盘坐在岸边的魏征,却看到原有的河床再次合闭,从外表上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的可疑之处。 也不知道下沉了多久,李治心中很是纳闷,为何四周的光线还如此的明亮? “晋王殿下,咱们到地方了——” 好半天,终于脚踏实地了,李治发现周遭那群庞大的水族,不知何时已经散去。 除了领路的哈吉妖将,身后依然跟着三名妖将级别的水妖,看头像很容易分辨出,分别是蛇、龟和一头鲤鱼精。 他们已经置身于一座洞府之前——“河伯府”,一副金灿灿的匾额高挂在洞府之上。 这里难道是河伯的洞府吗? 李治不禁在心里问道,要知道,河伯那可是古时的水神啊。 传说此人原本叫做冯夷,住在华阴潼乡,从来不安心耕种,一心只想成仙。 他听说人如果能喝上一百天水仙花的汁液,就可以化为仙体,于是就到处找水仙花。 当年大禹治水之前,河水流到中原,没有固定的河道,到处漫流,经常泛滥成灾,地面上七股八道,沟沟汊汊全是河水。 有一日,冯夷趟水过河,到了河中间,突然河水涨了。 他一慌,脚下打滑,跌倒在河水中,竟然就活活地被淹死了。 冯夷死后,一肚子冤屈怨气,咬牙切齿地恨透了河水,就到玉帝那里去告河水的状。 玉帝听说河水如今没人管教,到处横流撒野、危害百姓,也很是恼火。 又见冯夷已经吮吸了九十九天水仙花的汁液,也该成仙了,就问冯夷愿不愿意去当一名水神,治理河水? 冯夷自然喜出望外,满口答应,这一来既能了却自己成仙的心愿,二来也可报自己被淹死之仇。 从此,冯夷就当了河水之神,人称河伯。 这段关于“河伯”的记载,飞速地在李治的脑子里闪过,哈吉妖将已经闪身进入了“河伯府”,而后边跟着的三名妖将,则驻足在洞府外。 看那意思,没有洞府主人的命令,它们还不敢擅自进入。 既然如此,李治也只好停了下来,却发现此处竟然没有半点河水存在,只是呼吸之间依然带有淡淡的水产味,让李治不免有些馋了。 李治索性收了功,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避水罩也凭空消失,秦怀玉却依然紧紧地攥着手中的“瓦面金锏”。 “哈哈,怀玉兄不必如此紧张,咱们既然到了此处,就无需再害怕什么。方才同行这四位妖将,你可没一个能够打得过的,它们真想对你不利,恐怕已经早死多时了。” 李治拍了拍秦怀玉的肩膀,试图给他减轻一点儿压力,说这话的时候,也没避着旁边那三位妖将。 “晋王殿下,我家主人有请,您跟我进来吧——” 不多时,那位哈吉妖将去而复返,脸上却看不出任何表情。 就这样,“河伯府”的大门被打开,李治等一行六位,依次走了进来。 一进“河伯府”,李治就感受到了浓郁的水灵气,比起去年在泾河、渭河交汇处的灵气,不知道浓郁了多少倍。 灵气入体的感觉真爽,李治恨不得盘腿坐下来,直接就在这里开始修炼“沧溟诀”了。 再看旁边的秦怀玉,比李治还不堪。 他刚刚突破的武道通神,被李治传授了完整的“五禽戏”之后,也懂得了怎样吸纳灵气来进行修炼。 只是,一直在世俗世界里待着,偌大一个洛阳城,才能有多少灵气可以修炼? 即便长孙娉婷,在洛阳城李治住的后宅里,修建了一座小型的“聚灵阵”,也依然收效甚微。 因此,此时的秦怀玉,就像是一个饿了多少天的汉子,突然见到了一大盘肉包子一般,那饥渴的眼睛都有些发绿了。 “晋王殿下,主人让您一个人进去,我等只能等在殿外,包括您这位护卫也不可以进去。” “不行,怎么能让晋王殿下只身犯险?——” 哈吉妖将刚一说完,旁边的秦怀玉就不干了,如今已经是深入险境了,他怎么还能允许跟李治分开? “哈哈,好了怀玉兄,此处难得有如此浓郁的灵气,你就在此打坐等我吧。既来之、则安之,我民间的晋王去拜会一下河伯大神,也当是应有之谊。” 李治重重地拍了拍秦怀玉的肩膀,既是想让他冷静一些,有真的想让他能抓住这个难得的修炼机会。 走上了修炼这条路,李治才终于明白,“法、财、侣、地”这四要素对修炼者的是多么的重要。 “法”,就是功法和手段,比如李治如今的“沧溟诀”和“破妄金瞳”等,还有他传给秦怀玉等人的“五禽戏”,没有“法”还修个什么炼? “三千六百旁门,七十二种外道”,你总得会上几样,要不然到头来只是空忙活了一场。 “财”,则包括内财和外财两种含义。 外财是修行需要的财力,正所谓“无财不养道”,修行过程中很难离开财物的支持,比如在泾河畔获得的“龙涎香”。 世俗中本就讲究“穷文富武”,更何况他们还是在修仙炼道呢? “内财”就是修炼者自己所具备的资本了,也就是所谓的“仙缘”。 正所谓“甘露不润无根草,大道不渡无缘人”,不是谁都可以修道的,要看看自己是否具备条件。 侣”,则指的是在修行过程中志同道合的道友,也可以称为道侣,切勿把道侣误解为男女关系,更不能曲解了“双修”这个词的意义。 修炼时最怕的就是来自外界的干扰,如果独自一人修行,遇到这种情况很容易“走火入魔”,所以有个道侣在旁边显得尤为重要,这叫做“护道”或者“护法”。 “地”,自然就是修炼时所需的场所。 在尘世间修行,灵气稀薄不说,还要面对各种诱惑,心中的诸多欲望难以消灭,因此就很难证道成真。 而在那些“洞天福地”里修行,可以更好的体悟天人合一的境界,可以“幽潜学道,仁智自安”。 比如眼前这个“河伯府”,它既占据了河水的灵脉所在,又是被天庭正式册封过的,双重的加持下才有了如此浓郁的灵气。 李治更相信,这“河伯府”也只是其中很普通的一处罢了,远远还当不得“洞天福地”之称。 秦怀玉见李治说的郑重,也不再坚持,他知道自己这点儿修为,即便跟了过去,也起不到任何作用,说不定还会给晋王殿下添麻烦呢。 秦怀玉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的没用,对自身变强的渴望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强烈。 顾不得一旁还待着四头人形怪物呢,秦怀玉真就盘坐在地上,开始全力吸取周围的灵气进行修炼。 …… 推开一扇古朴的大门,没有李治想象中的金碧辉煌,一座大殿空荡荡的,甚至都显得有些阴森恐怖。 四周的墙壁上,刻画着很多古怪的图案,好像记载着一些远古的故事? 大殿的四角,各有一颗碗口大的夜明珠,李治不知道这玩意儿拿出去能卖多少钱,只是足以将整个大殿照的亮如白昼。 “大唐的晋王李治?” 突然,一道略带沧桑的声音传来,不知何时,正中的座位上,出现了一名中年人。 离着不算太远,李治却看不清楚对方的模样,赶忙暗中运起了“破妄金瞳”,看到的却是一团水幕。 难道,说话的此人,并没有出现在这个大殿里? 李治心有所疑,却还是冲着当中的位置拱了拱手。 “大唐李治,见过河伯大人,不知河伯大人处心积虑地将本王邀来此处,所为何事?” 李治的态度足够恭敬,语气却淡了许多。 即便他是古时的水神,即便他可能法力滔天,李治却有些不齿这位河伯的做派。 那可是九条人命啊,为了邀自己来此,就扣留了魏征,更是残忍地杀害了魏征的九名亲卫。 这笔账,虽然李治一直没有说出来,却一笔一笔都在心里给这河伯记着呢。 因此,在“处心积虑”四字上,李治咬得格外重。 “哈哈,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晋王殿下今年才十三岁吧?还是一副‘天漏之体’,进了本神这‘河伯府’居然还能够镇定自若,真是难得啊!” 坐在主位上这位河伯,“哈哈”一笑,禁不住嘲讽了一下李治的体质。 他这么一说,反倒是让李治有些意外。 自己的“天漏之体”李治自然是清楚的很,可是,李治一直以为,真正的大能境界远超自己之人,定然能够看透自己的虚实。 难道,眼前这位河伯有假不成? “河伯大人过奖了,李治不过一凡体肉胎罢了,当不得河伯大人一赞。既然李治已经到了此处,河伯大人有什么话要说,还请当面赐教——” 既然觉得对方未必那么“厉害”,李治的胆气就更壮了三分。 “哈哈,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本神掌管着整条河水,数千年来也算是兢兢业业、薄有微功。” “如今,人间是你李家坐了江山,观晋王殿下亦有人主之相,只是何故要跟本神过不去呢?” 说到后来,河伯的语气突然沉了下来,更像是在质问李治? 这下子,更是让李治有些不解,原本他就对此次河水之约有些模棱两可,见到正主如此说,李治就更迷茫了。 “河伯大人,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想我李治,自生下来就一直居住在长安城里,半年前才到的河南道,却也一直待在洛阳一带。” “此次若非河伯大人传信相邀,李治还从来没有踏足过汴州,又怎会跟河伯大人过不去呢?” 是非曲直,自有公论,李治的思想还是后世占着主导,从内心里可不会“惯着”这位闻名已久的河伯大人。 “哼,李治休要巧言令色,本神问你,洛阳郊外的‘洛神庙’是怎么回事?谁让你重修了庙宇,更是让它再续了供奉,你这不是在跟本神作对吗?” 河伯冷不丁一声怒喝,整个大殿都带着回音,一股强大的压力向李治压了过来。 “这是……真仙境界吗?” 李治有些确定不了。 他的“破妄金瞳”受到自身境界的限制,最多只能看透大境界不高于他五级的存在。 李治现在只是“元婴期”,往上数依次是“化神”、“渡劫”、“天仙”、“真仙”,可是他从来就没遇到过真仙,今日还是第一次甄别出,眼前的河伯竟然就是这个境界? “河伯大人,李治不明白您此论何来?‘洛神庙’是李治重修的不假,如今的道长也是李治所请,更是号召洛阳百姓前往进香、朝拜。” “一则,洛神娘娘也算是对李治有恩,二则,李治感念洛神娘娘以往的功德,就算是如此做了,也不当有何过错才是?” “而且,李治听闻河伯大人似乎跟洛神娘娘关系匪浅,李治有此行为,没得到您的嘉奖也就算了,怎么反而还招惹了您呢?” 大丈夫能伸能屈,李治也不算是认怂,话里话外还是在据理力争。 可是,对方那实打实的“真仙”境界是骗不了人的,恐怕随便动动手指头,都能将自己捻死吧? “哈哈哈——‘关系匪浅’?好一个‘关系匪浅’!你小子说的很对,你口中的洛神娘娘正是本神的夫人。” 原来,冯夷做了河伯掌管了河水之后,初时还觉得很是新鲜,不仅得授了正统的仙法,更是有万千水族拱其驱使,威风的不得了。 久而久之,河伯也觉得无聊起来。 有一日,忽然听到美妙的琴声,就循声而去,到了洛水,看到了被洛阳风景吸引而来的宓妃。 此时,正有九隆在一旁追求宓妃,可惜流水有情、落花无意,九隆的一片痴心也变成了让宓妃讨厌的死缠烂打。 河伯觉得宓妃长得异常漂亮,便看得入神,并趁机发动大水,宓妃掉进了大水里,却也恰好摆脱了九隆的纠缠。 河伯把宓妃从九隆手里抢了出来,索性带回了自己的河伯府。 宓妃担心再回去依然被九隆纠缠,就暂时答应住在了河伯府,河伯自然很是高兴,对宓妃也百般殷勤,总想着法子逗她开心。 许多年过去了,宓妃慢慢有些喜欢上了河伯,觉得他就象哥哥一样照顾自己,就这样二人正式结为了夫妻。https:/ 又过去了很多年,河伯与宓妃总是更像兄妹而不是夫妻,渐渐地,河伯还会被其它漂亮的水族精灵吸引,留下宓妃一人独守空房。 恰逢宓妃看到时常来河水旁枯坐的大羿,他的妻子无情地离开了他,即便过去了许多年,大羿也没能从中完全走出来。 宓妃觉得大羿跟自己简直就是同病相怜,干脆就离开了河水,邀请大羿一起,再次回到了自己的洛水。 河伯知道后,自然恼羞成怒,带着手下所有的虾兵蟹将,粗暴地打上了门去。 一场激烈的对决,河伯仗着手下众多,最终还是战胜了大羿和宓妃。 大羿被打成重伤,顺着河水流走。 河伯不仅重新抢回了宓妃,更是亲自捣毁了“洛神庙”,让宓妃断了香火。 这样一来,原本修为和境界都略高于河伯的宓妃,却反被河伯困在了河水的“九曲阵”中。 虽然宓妃极力抗争,却在短时间内也破不开“九曲阵”的封困,更有河伯在一旁不断地加固着。 河伯呢,也无力彻底拿下宓妃,只能这样困住她,直到宓妃完全耗尽本源的那一刻。 又过去了很多年,没有了香火加持,宓妃逐渐抵挡不住河伯的攻势,眼看着就要被河伯彻底拿下了。 谁曾想,宓妃又开始能够收到香火的加持,而且越来越多,短短半年时间,就彻底弥补了这么多年的亏空。 在最近的一次对决中,河伯甚至被宓妃打中了一掌,境界滑落到了真仙级别。 经过手下的扫探之后,河伯才知道此间的罪魁祸首,居然是大唐的晋王殿下,这才有了之前的种种算计。 河伯不是不想直接打到洛阳城去,一则他是天庭册封的河水正神,如若随意在人间显圣,那是有违天条的。 再加上,如今的河伯须臾不敢离开河水,一旦他离开,宓妃就有脱困的可能。 就这样,河伯才趁机扣留了魏征,邀来李治打算当面进行交涉。 李治哪知道背后这么多狗扯羊皮的事情啊? 面对河伯放出来的威压,李治没有半点后退的念头和余地。 只是紧咬牙关,将“沧溟诀”第一层运转到了极致,识海中的黑白元婴,也飞快地旋转起来,双目中甚至都有血丝渗出。 “哼,本神看你还能抵抗到几时?” 河伯很是惊讶,自己虽然境界有所滑落,也仅仅用了三分力气,却怎么可能是一个凡人能抵抗的? 河伯不禁又暗暗增加了两分力道。 “铮——铮——” 突然,琴声铮铮,如泣如诉、如歌如怒,却又入目山峦、低谷流溪,激扬高亢,怀愁思远…… 李治周身的压力为之一滞,河伯却喷出了一口老血。 第三十章 急诏回长安 “贱人,几百年前你就吃里扒外,几百年后依然死性不改?哈哈哈,连一个十三岁的毛孩子也不放过吗?” “耗费了所有功力,擅自拨动了那琴,你恐怕百年之内,都无力再打破这‘九曲阵’了吧?哈哈哈,终究你还是要在这‘河伯府’里陪我的——” 河伯喷出了一口血,笑得更加肆无忌惮,整个人的气势却弱了许多,只顾得盘坐在那里运功疗伤,倒是让李治彻底恢复了自由。 “河伯,几百年过去了,你还是这样咄咄逼人吗?可惜啊,我当初怎么就看错了你,才落到今日这般田地。” 一道虚弱地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宓妃吗? 李治不禁有些好奇,他不清楚河伯和宓妃之间具体的爱恨纠葛,却知道此二人最终并没有走在一起。 可是,面对如今这个局面,李治似乎又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 “河伯,你我如今都身受重伤,我就算是想离开,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不如就在此各自调养百年吧?” “这位晋王殿下,实乃人中之龙凤,不是你一个小小的河水之神能够招惹的。” “我劝你还是赶快放他离去吧,免得沾染了因果,到头来反而害了你整个河水的生灵。” 声音还是那样的虚弱,却能清清楚楚地传了过来。 “哈哈哈,我当然不敢把这小子怎么样了,不过,你这样做当真值得吗?为了这个小子,你居然动用了那把琴,不惜同我两败俱伤?” 对于传来的这个声音,河伯自然熟悉的很,而她所说的话,河伯也深信不疑。 家学渊源,即便她没有刻意修炼过推演之术,面对面判定一个人的未来,还是要比河伯高明百倍的。 听这河伯的言语,似乎里边那人,是因为解救自己,才去触碰了什么禁制? “前辈,在下大唐李治,敢问您可是洛神娘娘?” 李治不是怕事之人,更何况这个素未谋面,却也算是对自己有“救命”、“传艺”之恩的人。 “晋王殿下,你无需称呼我为前辈,我观你一身功法甚是眼熟,也许你我应当平辈论交才是。” “此地不是殿下应该来的,你也无需在此久待,殿外那龟蛇二将,原本是我洛水妖将,你让它们带你离开吧——” 里边那个声音没有正面回答李治的问话,却也没有否认自己的身份,更是有一道信符飞了出来,落在李治的手中。 “这是我随身的洛水信符,你拿与那龟蛇二将,它们自会遵从,河水虽好却是他人领地,你让它们二位先回洛水去吧。” 李治握着手中的信符,隐约看到“洛水”二字,却又不像是普通的信符,李治能够感觉到它本身蕴含着浓浓的水灵气。 “多谢前辈,李治这就告辞,待来日李治练功有成,必再来拜访‘河伯府’——” 李治先是冲着那声音的位置施了一礼,然后又对河伯拱了拱手。 河伯就盘膝坐在那里,身上受的伤,似乎比李治想象中还要严重。m..nět 就那样恶狠狠地看着李治,他又怎能听不出李治话中的意思? 那就是在说,等他李治有了实力,会再来“河伯府”挑战,还是来解救宓妃呢? 看似李治进去的时间不大,等他再次走出大殿的时候,秦怀玉竟然已经收功而起了。 “晋王殿下,它们没有为难您吧?” 一见到李治走了出来,秦怀玉急忙上前迎候,眼睛还不断地在李治身上打量,生怕他受了伤。 “多谢怀玉兄关心,我只是到河伯大人那里坐了一会儿而已。你们就是龟蛇二将吧?这是‘洛神娘娘’的信符,娘娘有令,让你们二位随我出‘河伯府’,且返回洛水镇守。” 李治拿出了那枚信符,顿时一道青色的亮光泛起,一种特殊的声音传入了龟蛇二将的耳朵里。 “谨遵洛神娘娘令,哈将军,我等告辞了,有时间欢迎到洛水去做客。” 龟将似乎不善言辞,那名蛇将冲着哈吉一抱拳。 “晋王殿下,我家主人可有何吩咐?” 看到李治毫发无损地从大殿中出来,哈吉也“明白”了,这李治真是自己主人的贵客,言语之间不自觉也客气了很多。 “河伯大人已经闭关,没有他的召唤,你等就不要去打扰他老人家清修了,安心守护好河水,不要到处招惹是非就是了。” 李治煞有其事地说道,脚步却没有停下来,一行六位就此离开了“河伯府”。 到了外边,李治却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带着那枚信符,发出淡淡的清辉,四周的河水竟然自动地退避到一丈开外。 这现象在那四位妖将眼中,似乎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李治的心中却是一阵狂喜。 看来,方才得到的不是一枚普通的信符啊! 普通的信符,基本上算是一次性易耗品,传达了信符中的内容,就会自动消散了。 那是大神通者用法力凝制而成,或者属于大门派内部通行的量产信物,即便能够多次使用的,却也功能单一。 …… “晋王殿下,您可算是回来了——” 李治出了水面,重新回到岸上的时候,天色却是黑的,满天的星斗,如钩的月牙。 “魏大人,您真在此等了一天啊?” 看到衣服都没更换的魏征二人,李治心中很是感动,这魏老头还真有一股子倔劲儿,说等自己出来还真就在这里坐着了。 “晋王殿下,瞧您这话说的,您一去一回,已经过去七天了——” 一旁站立的魏虎,也陪着魏征一起守在河水边,只是有了他的存在,时不时还能够去弄些吃喝来,不至于让他们两人饿肚子。 “七天?” 李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看来“河伯府”里跟人间的时间流速还是不一样的啊,自己感觉最多去了两个时辰而已。 “哈将军止步吧,龟蛇二将也返回洛水去,希望我等还有再会之期——” 李治回过身来,双手抱拳,分别跟四个妖将告辞。 哈吉和那个鲤鱼妖将,自然继续留在河水中,它们也有各自的洞府。 而那龟蛇二将,想必是当年追随“洛水娘娘”而来,一直没弄明白“河伯府”内的事情,还以为那两口子恩爱的不肯出府呢。 龟蛇二将随即留在了河水,这么多年来,反而跟哈吉和鲤鱼妖将混熟了,“河伯府”远比洛水资源充足,也让它们二妖修到了金丹境界。 “魏大人,此事前因后果已经很明了啦,虽说是此间河伯作恶,归根究底还是雉奴连累了大人,更是让九名弟兄葬身于此。” “雉奴打算请些僧人来,在这河水旁做场法事,希望能够超度一下那些枉死的亲卫。” “另外,此次回去之后,那九名亲卫就按战场殉国上报,除了朝廷的抚恤,雉奴愿意再拿出一些财货,补贴给他们还在世的亲人们。” 李治的内心,依然是后世那个中医大夫的心态,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李治自然会有些自责。 “晋王殿下果然宅心仁厚,老夫代那些死难的亲卫谢过殿下,生老病死皆有定数,他们能为殿下而死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魏征有时候虽然有些“迂腐”,却也不会在此事上跟李治争执。 严格来讲,那九名亲卫只是魏征的私人护卫,法理上是没资格上报朝廷领取身后抚恤的,更不要说还有晋王殿下的馈赠,还有请人做法事来超度。 这些事情,自然有魏虎一手去办理,秦怀玉跟在一旁协助,无非是帮忙张罗一下,该出钱的地方也由秦怀玉来代为支付。 有这档子事需要料理,李治和魏征一行,就在汴州城多停留了一些时日。 “晋王殿下,我等也出来大半年了,等这波春种完结,咱们也该班师回朝了。” 汴州城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李治和魏征都没有通知当地官府的意愿,找了间不起眼的小店房住了下来。 除了第一天做法事的时候,李治和魏征露了一面,其他几天都是由魏虎和秦怀玉在那里打理。 法事要做足七天,因此,李治和魏征也算是有了充足的时间,能够在一起小酌几杯。 “此次来河南道放粮赈灾,前有魏侍中呕心沥血,后有房仆射运筹帷幄,才能完成的如此顺当,雉奴代替父皇敬魏侍中一杯——” 李治没有接魏征的话茬,而是说起了赈灾之事。 长安城那个地方,在过去这几年,发生了太多龌龊的事情。 单单在他李治身上,先是被人哄骗进了武库,被一柄大铁枪直接莫名其妙地给砸死了,才让现在的他有机会穿越过来。 紧接着又遇到了“西市”的袭杀事件,而太子李承乾,同样遭了毒手,更是落了一个“跛足”的下场。 这次出来之后,李治甚至都不愿意再回去,除了偶尔有些想念那两个年幼的妹妹,还有李世民和长孙无垢夫妇,再就是秦琼了。 “在魏某人面前,晋王殿下又何必如此呢?先有立政殿的君前奏对,后有洛阳城乃至整个河南道盛传晋王殿下的贤德之名,真以为老夫是铁石心肠之人吗?” “在其位谋其政,老夫职属东宫,自然会心向太子殿下一些。不过,晋王的所作所为,老夫也绝对会分毫不差地向陛下禀告的。” 能让老魏征说出这番话,还真是实属难得,他骨子里是一个古板的人,先是前太子李建成的属官,如今又是现太子李承乾的属官。 却偏偏遇到了一个既有战略眼光,又能哈下腰干实事的晋王李治,关键是这位晋王殿下更是刚刚甘冒风险,救了他魏征的性命。 “呵呵,魏侍中多虑了,太子殿下那是雉奴的嫡亲大哥,在朝是半君,在家是兄长。” “魏侍中忠于太子就等同忠于陛下,忠于我大唐江山社稷,又有何错之有?魏侍中的人品、学识、才干,雉奴无一不是敬佩之至啊——” 李治亲自站了起来,又给魏征和自己都满上了一杯,话也说的滴水不漏。 “哎,你呀,说话总要这样冠冕堂皇吗?我怎么听说你在叔宝那里,可是‘秦伯伯’长、‘秦伯伯’短的叫着,到老夫这里就变成‘魏侍中’了?” 魏征喝了李治敬过来的酒,怎么咂摸心里都不是滋味,当年魏征可是贾柳楼结拜的大哥,秦琼排行第二。 入了大唐之后,当年的弟兄们死的死、散的散,即便是同朝为官的,私下里跟魏征交往密切的也不多。 李治又没有接魏征的话,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却只能心里明白。 不是说不能够交浅言深,只是,李治还没想好,将来的路到底应该怎么走。 他总觉得,冥冥之中自己似乎有着某种宿命,或者说,他所经历的一切,包括他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冲着一个目标来的。 七日之后,超度亡灵的法事终于做完了,李治等人启程返回了洛阳城。 经此一事,魏征倒没有受挫折的感觉,甚至都没把这件事情上奏给李世民,仿佛这件事根本就没有发生一般。 洛阳城外的春耕仪式,组织的热闹非凡,连当地的属官都感慨,晋王殿下的魅力何其之大啊。 李治心里却清楚,这并不是自己多有魅力,而是大灾之后的百姓,更懂得粮食的宝贵。 一者,洛阳周边数十万人,都算是他出面救下来的,谁让他是此次赈灾的钦命正使呢? 所有的功绩,大大小小都会算到他的头上,这也是李治始料未及的。 二者,后世的李治本就是农民出身,春耕这样的事情自然做的不在少数。 这个时代别处的官员,甚至包括长安的李世民劝耕时,无非也就是做做样子,而李治却实实在在地亲耕了两亩地。 这样的高官谁曾见过,更何况对方还是当今陛下亲子,大唐的晋王殿下,如今河南道的万家生佛呢? “晋王殿下,陛下突然发来急诏,要老夫尽早回京有要事相商,老夫就先告辞了。” “洛阳城外其他几处的春耕,就劳烦晋王殿下多照看几日,然后您再慢慢返京也不迟。” 约好的第二天要到洛阳下属的郡县去,没曾想一大早,魏征竟然拿着李世民的诏书找了过来。 “魏侍中,父皇有何急事相诏,雉奴是否也需要同您一同返京?” 听说是李世民的急诏,李治就有些纳闷,尤其是这里边还没有自己的事情。 要说这个时候发来急诏,要么就是朝中出了大事,要么就是边关出了兵祸,再就是皇家出发生了变故。 问题是,似乎怎么算,都不太可能只发了急诏给魏征吧? “殿下请看,这就是陛下的诏书,也没说明白是什么事情,老夫特意问了前来下诏书的大内护卫,对方也只是催促老夫尽早回去,没明说什么。” “大内护卫”? 李治又是一愣,但凡向地方的臣子发诏书,正式一点的就会走礼部的流程,差一点儿的,也是安排皇帝身边的小黄门。 这发给魏征的诏书,怎么就派了一名大内侍卫过来呢? 李治虽然心有疑惑,总不能拦着魏征不让走吧? 就这样,魏征就离开洛阳,返回长安去了。 有了前车之鉴,李治硬是让他带足了护卫,他们两人现在算是都明白了,即便是大唐境内,也可能会有很多他们惹不起的势力。 …… “九公子,咱们为何也突然要急着回长安呢?” 魏征已经走了三天,李治耐着性子,将洛阳城附近各个郡县主要的春耕现场跑了一遍,也算是跟众人一个简单的告别。 尤其是“洛神庙”,李治再三关照现在“洛神庙”中的道长,务必想尽一切办法,将“洛神庙”的香火搞得旺盛起来。 “河伯府”的事情,始终是李治的一块心病,可惜自身的实力还是太差了。 而壮大“洛神庙”的香火,是李治目前唯一能够做到的,也希望借此能助“河伯府”中那位一臂之力吧。 李治忙完之后就离开了,他却没有想到,“洛神庙”的香火,在他走后还真的旺盛了起来。 原因倒不是有更多人信奉了“洛神娘娘”,而是那个道长想出了一个奇葩的主意,直接将李治的塑像放在了“洛神娘娘”像的身侧。 这样一来,洛阳城周边直接或间接受过李治恩惠这几十万百姓,就成了“洛神庙”的常客,谁来了还不顺道也给“洛神娘娘”上炷香啊? “怀玉兄,我有一种预感,好像长安城里会有大事发生,尤其是魏大人走了之后,这种感觉更加的强烈。” 李治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只是不停地抽打着坐下的战马,恨不得肋生双翅,一步回长安。 第三十一章 破庙遇怪客 饥餐渴饮,晓行夜宿。 这些常规的赶路方式,已经不适用于如今的李治和秦怀玉,可惜,二人乘坐的战马却只是凡品。 即便从洛阳城出发时,李治已经做了周密的安排,一人双马的配制,依然无法满足不停歇地赶路。 “九公子,您是不是有些太过敏感了?咱们犯不着赶得如此着急吧?” 看着李治急切的样子,秦怀玉很是不解。 二人认识也有好几年了,秦怀玉还从来没有见过李治如此着急过,仅仅就为了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吗? “也罢,横竖今日是赶不到长安城了,咱们就先找地方休息一晚,顺便也让战马好好歇歇。” 冷静下来想一想,李治不禁也为自己的“过度反应”好笑,看着胯下累的吁吁带喘的战马,太阳也快要落进山坳里去了。 见李治竟然答应了,秦怀玉更是有些无奈。 之前他就曾经提醒过李治,可惜这位晋王殿下当时根本就听不进去,现在早已错过了宿头,看来又得露宿荒郊野外了。 此处已经进入渭南界,离长安城也不过两三百里路。 强行连夜赶路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到了长安城,堂堂的晋王殿下,难道还要越城而入吗? 更何况,魏征满打满算也就带了五十名护卫,百骑规模,早出发三天的他们,恐怕已经回到长安城了。 “九公子,那边山林中似乎有座庙宇,咱们过去看看吧——” 李治运足“破妄金瞳”,果然,右侧大约五里处有一片密林,密林深处隐隐有风铃声传来,想必真有座庙宇隐藏其间。 二人下了马,牵着四匹马往林中走去,越走发现路越难行。 看看距离也没多远了,索性就将四匹战马,栓在了林子里,春暖花开的季节,随处也可以吃两口树叶或者嫩草。 李治和秦怀玉,背起随身携带的行囊和吃食,徒步向里行去。 时间不大,还真来到了一座庙宇前。 可惜,眼前的景象让二人有些失望,是庙宇不假,却是一个破败的小庙。 门头的匾额都不知道有多少年了,此时天已经黑了,月亮却藏在了云朵里,匾额上是什么字都看不真切。 庙门已经残破了一扇,而另一扇却半掩着,一眼望进去,看到正中的大殿内,居然有人点着篝火? “九公子,咱们?……” 没想到此处竟然已有人在,秦怀玉还是有些犹豫。 “哈哈,出门在外哪有那么多的讲究,怀玉兄多虑了。” 李治自然明白秦怀玉的意思,只是艺高人胆大,他们二人都是什么样的身手,哪里需要在乎这些? 信步走进破庙的院子,真真有些破败不堪。 四周的院墙都有了不少破洞,院子里更是也长满了杂草,独留中间一条被无数人践踏出来的通道,提醒着人们这里也曾经香火鼎盛过。 “庙内可有人在?赶路之人李九,和同伴错过了宿头,特意来此将就一晚,还望先来的仁兄允准——” 李治早已感知到庙里有人,而且从那人的气息判断,居然还是一名难得的高手。 如今高手就这么不值钱,随时随地都能碰到了吗? 出于礼节,李治还是在院中高声问道。 “大家都是出门在外,强分什么先来后到?不过,今夜此间会有些不安生,小兄弟如果不想惹火上身,还请高升一步,离开此地吧——” 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果然不愧是练家子的,中气十足,且字里行间透露着规劝的意味,这是不想让萍水相逢的李治进去蹚浑水啊。 “哈哈,大唐治下,海晏河清,前方不远处就是长安京畿重地,难道还会遇到强人劫匪不成?小生偏偏不信这个邪。” 说着话,李治的脚步却没停歇,已经来在了中央大殿之内。 说是中央大殿,其实最多也就三四间房大小,原本院中左右两侧还各有配殿,如今却也只能看到断垣残壁了。 即便是这中央大殿,也已经坍塌了一半,仅留下靠近东北角的一间半,算是勉强能够遮风挡雨。 “小生李九,见过兄台——” 李治嫣然变成了一副读书人的模样,文质彬彬、谦逊有礼,只是他这个文人更多了几分英武之气。 紧靠着东墙角,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杂草,杂草上正有一人在假寐,脸朝里蜷缩着,看不清头面,却有一股浓浓的酒气。 果然,那人脚旁放着两个酒坛子,甚至在一旁的篝火上,还有一只獐子已经烤的半熟。 不时有獐子上的油脂滴落在篝火上,窜起一道道火苗,虽无多余的作料,却也让这四面透风的大殿,弥漫着一股股肉味。 “既然是个胆大的,那就留下来随便坐吧。” 听到李治进了大殿,那人连身子都没有转过来,只是露在外边的耳朵,敏锐地抽动了两下。 “哈哈,兄台好生洒脱,居然在这和尚庙里喝酒烤肉,难道就不怕西天的佛祖怪罪吗?” 李治倒是一副自来熟的样子,从墙角搬过来一块破石头,放置在篝火前,甚至还动手替那人翻弄了一下架子上的獐子。 “西天的佛祖?倒是听人提起过,却从来没见到过。不过某家是学儒出身,又练过几天剑术,刚刚得到一本‘金刚经’,倒是还没来得及参悟。” 那人听李治话说的有趣,一骨碌身翻坐了起来。 好一员大汉,就算是坐在地上都比李治矮不了多少,头上梳着一个抓髻,倒是有几分道人的感觉。 身上穿着一套普通江湖人的黑色装束,颌下一大把针髯,这络腮胡子活像猛张飞在世。 细看此人的面容,眉眼之间,却是能看出几分当年的清秀,怪不得方才说自己学儒出身,看来也曾经是一个白面书生啊。 再看他的背后,居然背着一个宽宽的剑匣,足有一尺宽窄,不确定里边装着几把宝剑。 李治不自觉又用上了“破妄金瞳”,发现此人确实是名人类,而不是其他物种所化,境界居然已经迈入了金丹初期。 不过,看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似乎是一名剑修? 关于剑修,李治了解到的并不多,只是在“沧溟诀”中偶有提及,眼前这位算是他碰到的第一人了。 李治在打量那人的同时,那人也在打量着他们。 那人似乎也修炼过眼部的神通,只见他瞳孔中红光闪烁了几下,在李治和秦怀玉的身上扫来扫去。 秦怀玉很简单,一眼就能看出已经是“武道通神”境界,算是刚刚筑基成功。 而李治,在那人的眼里怎么看都只是一个“天漏之体”,即便从身体的魁梧程度上,能判断出有过锻体的经历,恐怕也只是停留在后天境界罢了。 “肉已烤好,小生的伴当也带些大饼、酱肉,更有从河南荥阳带过来的美酒‘土窟春’,不若我等并在一处,畅饮一番如何?” 后世里,出于职业的原因,李治并不是一个爱酒之人,谁曾想来到这个大唐,却对这杯中之物产生了兴趣。 “哈哈,小兄弟都这么说了,难道某家还能拒绝不成?相请不如偶遇,今夜虽然会有些麻烦,到时候只要你们二人待在这破庙里,相信也不会伤着分毫。” 那人变戏法似的取出了三个大碗,先将自己坛子里的酒满上了三碗,居然是长安城中西市所卖的“三勒浆”? “三勒浆”,顾名思义即用庵摩勒、毗梨勒、呵梨勒三种植物的果实酿制而成,具有浓郁异国情调的酒,其昧至甘美,饮之醉人,消食下气。 这几人的境界,早已不需要凡俗的食物来充饥,只是这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畅快,总是让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哈哈哈,没想到小兄弟文质彬彬一介书生,居然能够如此豪饮?看来今晚这里的酒,未必够咱们喝得尽兴啊。” 秦怀玉牢记自己的护卫职责,虽然此时李治的实力远在秦怀玉之上,他也丝毫不敢放松警惕,浅浅地喝了两口,就再也没有碰那个酒碗。 于是乎,基本上是李治在跟那人一对一的,酒到碗干。 “能在这荒郊野外,陌路相逢、美酒烤肉、对月而饮,已是人生乐事,兄台又何必计较太多呢?” 此时,月亮已经从云朵里钻了出来,高悬在当空,连带着这间破庙都讨了便宜,被照的亮如白昼。 连喝了几碗酒,李治几乎没有运功抵抗,完全凭着肉身来消化酒劲,居然不像原来那样的迷糊? 看来,如今的身体要比刚刚离开长安时,强的不是一点儿半点啊。 “小兄弟,你还真有一套,某家这‘三勒浆’,可不是寻常的‘三勒浆’,其中加入了我师门的秘药,有固本培元、增强内力之功效。” “可惜劲道大的很,一般人能饮上三碗就算不错了,小兄弟竟连喝了四碗,依然气不长出、面不更色,真乃奇才也。” 看到李治喝了自己的“药酒”有如此好的状态,那人非但没有心疼自己的酒,反而是有些为李治感到惋惜。 如此一个练功奇才,却为何偏偏就是“天漏之体”呢? “哈哈,兄台过誉了,小生这算什么奇才?无非是能多喝两碗酒而已,或许是小生在家中排行老九的原因吧。” 李治又干了一碗,这才注意到,果然有丝丝缕缕的灵气,随着“三勒浆”入肚,慢慢地汇聚到他的识海之中,被那黑白双元婴给吞噬了。biquiu 可惜,这点儿灵气对于如今李治的需求来讲,恐怕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要不是那人提起,李治都未必能够觉察到。 随着秦怀玉又添加了两次干柴,这场对酒终于也接近尾声了。 那人的一坛半“三勒浆”,以及李治他们从河南荥阳带来的两大酒袋“土窟春”,都被他们二人喝了个干干净净。 “好了,今晚的酒也喝的差不多了,某家等的人也终于来了。小兄弟和贵属在此稍后,待某家与那人了结了再来叙话——” 那人说完,站起身来,紧了紧背后的剑匣,脸上的神色显得格外郑重。 李治早就感觉到,从正西方来了一人,距此尚有五里之遥,一身剑气锋芒毕露,看来也是一名难得的剑修啊! “兄台可是约了与人赌斗?小生虽然不才,也曾练过几天花拳绣腿,如果兄台不介意的话,可否允许我等在一旁观看?” “小生能感觉到兄台的修为远超常人,与兄台放对之人恐怕也是位不错的好手,正好借此机会让我二人开开眼界,好好学习一番。” 李治也从石头上站了起来,一边拍打着本就不存在的灰土,一边略带乞求的看着那人。 “这个……好吧,你二人在一旁观看也无妨,想来那人只是想争一个‘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头,还不至于出手对付你二人。” “就算他真的气急败坏,不讲武德,难道某家还怕了他不成吗?” “辣手判官,某家已经来了,难道你还像缩头乌龟一样,躲在里边不敢出来吗?” 这时,破庙之外响起了一道喊声,如剑气般划破了夜的宁静。 “夏侯贤弟,七年了,你何必如此苦苦相逼呢?某家说过很多次了,承认你是‘天下第一剑客’好不好?” 那人无奈地摇了摇头,示意李治他们跟在自己的身后,才转身走了出去。 月悬当空,明照如水,破庙门口,一袭白衣。 “哼,无需你来承认,我夏侯要拿‘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头,只相信自己手中这把‘天魔剑’。” 长剑出鞘,剑气森然,带着一种腐朽、邪恶、毁灭的气息。 “你果然练成了,可喜可贺啊,恐怕北疆又平添了无数亡魂吧?——” 见到来的这位夏侯贤弟森然的剑气,那人的脸色更加沉重,嘴里说着可喜可贺,脸上哪里有半点恭贺的样子? “你不也曾经号称辣手判官吗?你敢说死在你剑下的亡魂就少吗?一年不见变得胆小了,居然还请来两个帮手?” “哈哈,我当是什么人物呢,一个勉强的‘武道通神’,一个居然是‘天漏之体’,你本人就是一个奇葩,请的人也是奇葩——” 夏侯贤弟望了李治和秦怀玉两眼,说出的话语以及面露的表情,无不充满着浓浓的不屑。 “夏侯贤弟,他们只是某家在此偶遇的朋友,与你我之间的事情无关,听说有场赌斗,就想看一看,作壁上观而已。” 那人似乎很清楚这夏侯贤弟的为人,赶忙替李治他们解释道,虽然不惧怕这位夏侯,却也不想让此人对李治起了嫉恨。 “哼,废话少说,咱们直接开始吧——” 说一个开始,这位夏侯手中的“天魔剑”一扫,灰黑色的剑气,连带着一连串的剑光,看着是一剑,又似乎是千百剑连在一起。 那人也不敢大意,一拍自己的后背。 “皓天正气,日月齐光——” 从背后的剑匣中,同时飞出两把宝剑,一左一右,在空中一个十字交叉,形成一圈圈光幕,将夏侯那千百剑气都挡了回去。 “哼,看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夏侯的剑气被轻易阻挡,心中很是不悦,身形暴起已在半空之中,连月亮似乎都要被他遮住了,或者他已经化身为月亮? “天魔剑”以上势下,恶狠狠地斩了下来,这是想毕其功于一役吗? “天魔剑”上携带的气势,连站在后边的秦怀玉都有些吃不消,李治却不着痕迹地轻轻扶了秦怀玉一把。 这位夏侯的境界,李治也看的清清楚楚,跟此前那人一样,也是金丹初期的剑修。 不过,看情景夏侯应该是走了魔修的路子,在气势上反而要更强盛一筹。 不知道是因为连续七年都没能取胜的原因,还是因为今晚现场多了两名看客,让这位夏侯一上来就爆了大招? “夏侯贤弟,你?……” 那人似乎也没有想到,夏侯会这么快就施了辣手,急忙也调整状态,拿出了自己的招牌绝学。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 此招一出,身后的李治则大吃了一惊,转而又恍然大悟,原来竟然是此人啊? 燕归寒林梦古刹,三尺青锋映赤霞! 第三十二章 血雨归长安 既然认出了那大胡子就是燕赤霞,那么,场中正与他交手之人,自然就是那位缠了燕赤霞七年之久的夏侯剑客了。 此人醉心于“天下第一剑”的名号,一直跟燕赤霞争斗从未有胜绩,却也屡败屡战,最后被树妖姥姥吸干了精气而亡。 在如今的李治眼中,夏侯剑客这样的人,也算不得大奸大恶之徒,空有一身不错的修为,到头来却落得尸骨无存、身死道消的结果。 叹哉?悲哉?惜哉? 李治正在感慨的时候,场中二人的比斗,瞬间已经达到了白热化。 方才二人的全力出手,彼此身上都受了伤,只是夏侯剑客伤的明显要更重一些,原本洁白的衣衫,都有了斑斑血迹。 “哈哈哈,北疆苦修了一年,难道我今日还要败在你的手上不成?” 此时,夏侯剑客的神志似乎有些模糊,两只眼睛居然布满了红光。 “夏侯贤弟,你我本就是意气之争,何必非要拼个你死我活呢?需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就算你彻底赢了我,就一定是‘天下第一剑’吗?” “某家这点儿修为,如萤火之光,能胜过我的人比比皆是,只是那些高人都不愿在尘世间游走罢了。” “七年来,你我切磋了六次,某家对夏侯贤弟的功夫和韧性也钦佩之至,不若你我……” 说实话,燕赤霞和夏侯剑客,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相识之后更是比斗不断。 在燕赤霞眼中,夏侯剑客就是一个略带偏执的武者,有这样一个人在一旁鞭策着自己,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真要自己跟他来个生死相决,燕赤霞是万万不愿意的。 “哼,姓燕的,少在我面前说漂亮话,你是‘萤火之光’,那我夏侯算什么?不如萤火吗?” “我不管有没有其他更强者,我只知道,要想成为‘天下第一剑’,你姓燕的是我必须要战胜之人。” “想要罢手也可以,你若能接下我最后一剑,从今往后姓夏侯的将永远不再来找你——” 夏侯剑客根本听不进去燕赤霞的话,极其粗暴地打断了他。 突然,那双眼睛红的越发厉害了,在月色之下,像是两团邪恶之火在燃烧。 只见夏侯剑客仰面嘶吼,浑身上下、青筋迸起,在他身后隐隐约约出现了一道血狼的虚影? “‘天狼遁影’?夏侯贤弟,你居然学了如此灭绝人性的剑法?” 燕赤霞也是练剑之人,在剑上的造诣已经超乎了剑法的本身,可是,有些剑法还是不能被忽视的,比如夏侯如今使出的这招“天狼遁影”。 “哼,九百九十九条鲜活的生命祭剑不假,可我用的都是北境那帮胡虏的命,只要能打赢你,什么剑法学不得?” 夏侯不再说话,暗中念动咒语,整个人的气势已经达到了巅峰。 在李治看来,此时的夏侯剑客,足有匹敌金丹期巅峰的战力,他这是在燃烧自己的寿元吗? 见此,燕赤霞丝毫不敢怠慢,也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强。 “龙啸九天,万剑归宗——” 这是目前燕赤霞最强的一式,前四个字念出,背后的剑匣冲天而起,宝剑纷纷泄出,其声如同龙鸣一般。 此时此刻,燕赤霞控制的宝剑已经达到九把之多。 左手先向空中一指,设立九把宝剑的集合点,然后右臂前挥操纵着诸剑的阵型,硬是在虚空中布下了一座小型的杀阵。 “哈哈,好,此招过后,谁是‘天下第一剑’自然就会一目了然了。” 看到燕赤霞终于也拿出了他最强的手段,夏侯剑客反而更加的兴奋,能在对手最强的招式上将他击败,这不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吗? “九公子,他们……” 场中二人的气势都已经达到了顶峰,整个破庙的院子中,刮起了一道道旋风。 “天狼遁影——” “万剑朝宗——” 一个人悬半空,剑在手中; 一个脚踏实地,剑在空中。 仿佛两股滔天之力,一股肃杀、一股凌厉,恶狠狠地就要冲撞在一起,连一旁观看的秦怀玉都本能地闭上了双眼。 顷刻之后,风熄了,有宝剑回匣入鞘的声音,却没有传来本该震耳欲聋的声响? 秦怀玉又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燕赤霞和夏侯依旧对峙在那里,一个白衣飘飘,一个黑袍猎猎。 只是他们手中都已经没有了剑,燕赤霞的九把宝剑,已经如数还匣,而夏侯剑客的“天魔剑”,也回到了他的剑鞘里。 只是,这二人如同见鬼了一般,一个两个都瞪大了眼睛望着场地中央,微微张开的嘴巴,久久不曾合拢。 “九公子?——” 不知何时,原本站在秦怀玉身旁的李治,却已经来到了燕赤霞和夏侯剑客中间。 看他双手分开的姿势,那是凭借着一己之力,强行制止了二人的决斗吗? “哈哈哈,某家记得小兄弟方才自称‘李九’是吧?没想到燕某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小兄弟居然是位前辈高人,失敬失敬啊——” 修行中人无长幼,达者为尊,燕赤霞称呼李治一声“前辈高人”,说起来也不算太过突兀。 燕赤霞愣了一会儿,就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怪不得人家一个十几岁的小书生,胆敢留在破庙里。 自己还一直担心此二人的安危,怕夏侯来赌斗之时会伤到这二人,没想到…… “‘前辈高人’小生可当不起,兄台如果不介意,还是叫我一声‘小兄弟’听起来更顺当一些。我若是没有猜错的话,兄台就是大名鼎鼎的燕赤霞吧?” “哦,小兄弟也知道某家的名号?不错,在下正是燕赤霞!” 对于李治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够当面叫出自己的名字,燕赤霞还是有些感到意外。 不过,他已经判断出对方的境界要在自己之上,连一旁的随从都是“武道通神”的存在,而且又都是如此的年轻。 看来此子定然不是一般人啊,“李九”,这个恐怕也不是真名吧? “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 与燕赤霞这边的坦诚相待相比,另一旁的夏侯剑客就像是一只斗败的公鸡,痴痴地盯着自己那把已经还鞘的“天魔剑”,口中喃喃自语。 看他的样子,分明是被李治方才的出手给彻底惊到了。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还是刚刚被自己“嘲讽”过的少年,自己愣是没看清楚对方是怎么出手的,就轻描淡写地把他和燕赤霞给分开了? 而自己的“天魔剑”,却也不受控制的,飞回了自己的剑鞘中。 “你是什么人?方才是你出的手?” 虽然,夏侯剑客明明知道,就是眼前这个少年动的手,却又不自觉地问了出来。 “阁下就是夏侯兄吧?您跟燕兄的恩怨,在下也大体能猜得一二,无非是想争一个‘天下第一剑’而已。” “就为了这个虚名,竟然要纠缠七年时间之久,方才还要以死相搏吗?” “刚刚正是在下出的手,不才也学过几天庄稼把式,在境界上恐怕也高了二位那么一点点,即便如此,在下这点儿道行依然是不入流的。” 场地中央的李治娓娓道来,那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说出的话却让两旁的燕赤霞和夏侯剑客面红耳赤。 自己二人都一大把年纪了,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轻松击败也就算了,他居然还自称是“不入流”的? 他如果是“不入流”,那么自己二人又算是什么? 还好意思在江湖上叫字号,居然还舔着脸去争什么“天下第一剑”? 至少夏侯剑客是面红耳赤的,燕赤霞嘛,却看得不是很明显,毕竟满脸的络腮胡子,还是能够起到一定遮羞作用的。 “那个……小兄弟,今日咱们先是喝酒,又是打架,也算是相识了一场,可不可赏个真名下来?” “不服高人有罪啊,看来燕某今后要勤加修行才是,要不然这点儿微末道行实在是拿不出手了。”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燕赤霞打破了僵局,他本身就是一个豁达之人,不就不是那么看重比试的结果。 方才的一瞬间,他和夏侯剑客同时败在李治的一招之下,那是完全碾压的节奏,让他丝毫生不出半点侥幸的心态。 “九公子……” 听到燕赤霞这样问,站在后边的秦怀玉急忙出声道,他是想阻止李治自报家门。 毕竟人心隔肚皮,跟这二人都是萍水相逢,岂能轻易暴露晋王殿下的身份? “哈哈,怀玉兄,你又多虑了。燕兄,夏侯兄,在下姓李没错,在家中也是排行老九,你们叫我一声李九也没什么不妥。”筆趣閣 “说起出身,也许稍稍有些特殊,家父如今正高坐在长安城内,在下也有个小小的封号,乃是大唐晋王,名字唤作李治。” 燕赤霞的为人,李治完全能够信得过,至于夏侯剑客嘛,他原来悲惨的结局还是让李治有些唏嘘。 既然让自己碰到了,他就想着能出手干预一把,方才如果不是李治及时出手,也许这二人真就两败俱伤了。 “什么?你就是河南道,万家生佛的晋王李治?” 李治这一报名,燕赤霞也是大吃了一惊。 首先惊叹的,倒不是他有一个皇帝老爹,走南闯北的燕赤霞过去这段时间,恰巧也曾在河南道行走过,有一说一,李治的名声太响亮了。 没想到,今夜在这个破庙里相遇了,不仅跟自己喝了半夜的酒,而且居然还是一位深藏不露的大高手。 燕赤霞惊叹不已,夏侯剑客也有些动容。 夏侯这个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又练了那样的功法,骨子里却也算是一个宅心仁厚之人,至少对华夏的百姓是如此的。 “哎,虚名而已,万家生佛可当不得,那是魏征大人亲力亲为,房玄龄大人运筹帷幄,我只是挂个名,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 “万家生佛”?那是多高的赞誉啊,李治可不敢硬接,会折寿的。 “原来是晋王殿下当面,夏侯有礼了——” 一身白衣的夏侯剑客,居然难得的冲着李治行了一礼。 他也曾走访过河南道几处遭灾的地方,亲眼见到过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要么冻饿而死,要么家破人亡。 夏侯就算是剑术再高,能救得三人五人,他能救得千人万人吗? 正是眼前这个十几岁的晋王殿下,亲自出了长安城,为河南道的灾民带去了无数的粮食。 更是大发善心,将很多无家可归的难民,集聚在洛阳一带,大建村舍、活人无数啊。 话既然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今夜的比斗自然就到此结束。 李治还特意将秦怀玉叫了过来,亲自将他介绍给了燕赤霞和夏侯剑客,翼国公秦叔宝的二公子,十六岁就达到了“武道通神”境界。 要不是有李治在一旁衬托着,这样的秦怀玉无论放在哪里,都妥妥地是万人瞩目的焦点人物啊。 比斗虽然短暂,这个破庙的院子却被破坏的更加不堪,殿内的酒肉也已经告罄。 看了看天色,最多再过半个时辰天就要亮了,四人简单地商议过后,决定一起离开此处。 李治二人自然是要回长安去的,燕赤霞和夏侯剑客本就四海为家,经李治再三邀请之后,就答应随他们一同前往。 恰好从洛阳城带来了四匹战马,原本一人双骑,现在正好一人骑了一匹。 一路上不紧不慢地走着,更多的是李治和燕赤霞在交谈。 果然如李治“”知道”的那样,这个燕赤霞确实是儒生出身,还在公门里吃过几年饭,性格太过耿直,也就无法长久待下去了。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拜在了“昆仑派”门下修行剑术。 不过,这位燕赤霞所学颇杂,对敌时当然主要还是用的剑术,时不时也会有儒家的手段,现如今又迷上了佛门功法。 虽然离开了公门,燕赤霞依然喜欢抱打不平,不过以他如今的身手,自然不会跟普通的小混混一般见识。 “燕兄,你可否想过‘除妖诛邪’呢?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修仙炼道的,就有为妖作怪的。” “碰到那些有些实力的恶妖劣怪,但凡为祸乡里、荼毒百姓者,燕兄都可以以力除之,也不枉修行了一场。” 经过几番交谈之后,李治竟然发现,眼前这个燕赤霞居然还没有走上“除妖降魔”的道路? 这跟他“印象”中燕赤霞的人设可偏差太多了,李治才忍不住恶趣味地劝说道。 “不瞒小……九公子,燕某曾经也有过此念,家师曾言,等燕某‘儒、道、佛’三门功法都聚齐之后,才能考虑去降妖除魔。” “燕某也曾追问家师为何如此,家师就一句‘天机不可泄露’给挡了回来,如今燕某总算搞到了一本‘金刚经’,想必要不了多久,燕某就能像九公子说的那样了。” 李治回忆了一下,似乎记忆中的燕赤霞,还真的会佛门法术,好像就是出自“金刚经”,还有什么般若波罗密神剑伏妖? 见燕赤霞终究会走上他既定的道路,李治就不再多说什么,将目光对准了稍稍落后了半个马身的夏侯剑客。 “不知夏侯兄下一步有何打算?” 天光已然放亮,红日初升,李治这才发现,夏侯剑客其实年岁并不是很大,最多能有三十来岁? 恐怕是修炼功法的问题,两只眼睛……怎么说呢,看起来有些妖艳,望之不像好人那种。 “九公子,在下以前鼠目寸光,一直自以为有多么了不得,在真正的高手面前,原来却是那样的不堪一击。” “此次还要多谢九公子的当头棒喝,点醒了执迷不悟的夏侯,不过夏侯觉得自己的剑道依然有进步的空间,此间事了,就再回到北境去勤加修行。” 夏侯就是这样一个人,等他彻底想明白了之后,在某些方面也不再执著,尤其是在李治面前。 “如果夏侯兄有意的话,我倒可以给你推荐一个去处。” “朝中的卢国公程咬金,如今就驻守在北境,听说那里的顽蛮闹的厉害,还有一些非人的魑魅魍魉,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 “夏侯兄要是去了那里,一则可以从军中得到应有的供奉,二则对付那些魑魅魍魉,还正是夏侯兄这样修道之人的用武之地。” 从魏征收到的一些邸报中,李治也多少知道一些边疆的事情。 从去年开始,北境就不是很太平了,尤其冒出了一些妖邪,即便是程咬金那样的先天巅峰大圆满之人,借助军阵之威应对的都很是吃力。 现在有夏侯剑客这么好的“打手”,李治怎么可能不竭尽全力,把他给“忽悠”过去呢? “这个……的确是个好去处,且容在下三思。” 夏侯剑客本是一介散修,逍遥自在惯了,如果一旦进了军营,恐怕多少都会有些拘束。 不过,碍于李治的面子,夏侯剑客并没有把话说的太死。 …… 一路官道,当坐在马上的四人看到长安城门的时候,已经接近午时了。 初春的太阳虽然不是很热,正午的阳光还是有些耀眼的。 “九公子,离开长安大半年,咱们总算是又回来了——” 这几个人里边,秦怀玉才是真正的少年心性,看到了长安城,心却已经飞回了家中,恨不得打马疾驰。 李治却勒住了缰绳,莫名地一阵心悸,似乎失去了什么? 神色凝重,举目望向苍穹。 太阳渐渐地被乌云给遮住了,天空中,冷不丁下起雨来,飘落在几个人身上。 顿时,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腥味,而那雨的颜色…… 红色? 长安城上空,下的竟然是血雨? 第三十三章 竟然是西游 长安城,丽政殿。 李治再一次把自己给关了起来,什么人也不想见,他只想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就像六年前一样。 六年前,他刚刚魂穿到大唐,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除了各种不适应,更有莫名的恐惧和孤独。 好容易熬过了六年,他已经慢慢地能够接受这个世界,接受他的身份以及他身旁的亲人。 甚至,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再加上各种莫名其妙的奇遇,原本“天漏之体”的李治,居然已经修炼到了元婴期。 仿佛一切美好的将来,已经在向他招手了? 可惜,如今的一切全都被打乱了。 …… 先是长安城门口的一阵“血雨”,让李治心情莫名的悲伤。 他请来的两名客人燕赤霞和夏侯剑客,只好央请秦怀玉先带到秦府去,反正李治在那里也有个独立的小院,就暂时先安置在那里。 回到皇宫后,一连串的消息,让李治原本就有些敏感的神经,再次紧张起来。 “听说,魏征大人在梦中监斩了一条龙……” “我也听说了,还说那是什么泾河龙王,触犯了天条才被处斩的……” “陛下这几天总睡的不安危,可惜孙神医又不在长安城,太医院那帮人真是没用……” “这也怨不得他们,听说陛下这得的根本不是病,没看到秦将军和尉迟将军又进宫了……” 一桩桩,一件件,听的李治的脑袋都有些大了,直到他亲自见到了自己的父皇李世民。 “父皇,雉奴回来了——” 李治先回寝殿换了套衣服,长孙娉婷不在,一时间还真觉得有些冷清。 “雉奴回来了?你这趟差事办的不错啊,魏玄成那么不爱夸人的主,都对你赞不绝口呢。” “这不,你人还没回来,他就带回来了洛阳百姓的一封万人书,都是赞扬和感谢你的,足足有六万多人按手印啊。” 看到进来的是阔别了大半年的李治,原本歪在床头的李世民,强打着精神坐了起来。 一旁的大内总管张阿难,赶忙过去把李世民扶正,又在背后给他掖了一个靠垫,让他躺的舒服一些。 “父皇,听说您身体有恙,让雉奴给您瞧瞧吧。” 李治紧走两步到了床前,很随意地坐在李世民的床边,就跟普通的儿子回家见爹没什么两样,哪里还有皇宫里的规矩和体统? “哈哈,朕倒是差点儿忘了,听说你跟着孙神医学了不少,也算是半拉小神医了。” 李世民顺从地把手递给了李治,又冲着张阿难使了个颜色,那意思是让所有的人都退出去,他有话要单独跟李治说。 顷刻间,大内总管张阿难,带着两名宫女和值守在一旁的两名太医,慢慢地退出了李世民的寝宫。 “雉奴啊,父皇这不是病啊——” 见众人都退出去了,李世民又把手抽了回来,语重心长地说道。 “父皇,您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了?有什么解决不了的,您尽管跟雉奴说,横竖多一个可以商量的人。” 才大半年没见,李治发现李世民竟然苍老了一些,问题是他也是先天境界之人,最少也应该有百岁以上的寿数吧? 运起“破妄金瞳”,李治就发现了一丝端倪,一道死气在李世民的眉头萦绕,若隐若现、若有若无。 这道死气不是很明显,却在不断地侵蚀着李世民的元气,李治相信自己在的时候,是绝对没有这道死气的。 “雉奴啊,父皇最相信的人就是你了,因为父皇知道,只有你才有可能打破皇位加诸在李家头上的枷锁。” “雉奴,你可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龙的存在?” 很是感慨了一番,李世民突然问道。 “父皇,雉奴相信,而且雉奴应该亲眼见到过了。” 李治毫不回避地看着眼前的父皇,甚至有些心疼他。 “那雉奴可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阴曹地府的存在?” 完了,当李世民问出了第二个问题,再看他脸上的神情,李治就知道一切都在向他最不愿意想象的方向发展。 “朕却去过阴曹地府,那里有阎王、有判官、还有小鬼。在那里,朕还见到了死去的大哥和三弟……” 李治明显能够感觉到,李世民的声音有些沙哑,甚至身体都在颤动。 “最近几日,一直都是敬德和叔宝守在门外,朕晚上才能睡的踏实些。不过,朕在阴间已经答应了阎君,要举办一场水陆大会。” “遍请大唐的有道高僧,为那些死去的亡魂超度七七四十九日,时间定在三日之后,地点就在长安的化生寺。” 李世民自顾自地说着,李治的心情却一点点沉重了起来,但是,他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 “父皇,不知请的哪位高僧,前来主持这次水陆大会啊?” “哈哈,说起此人倒是经历坎坷之人,原本也算出身名门,却遭了小人,未出生就丧父,一出生则被亲母遗弃。” “身在襁褓之中,就被他娘亲放在一个小木盆里,顺江而下,一直漂到了金山寺脚下方才停住。” “金山寺长老法明者,修真悟道,已得无生妙诀。正当打坐参禅时,忽闻得小儿啼哭之声,一时心动,急到江边观看。” “只见江上漂来一个木盆,睡着一个婴儿,法明长老慌忙将其救起。见了怀中血书,方知其来历,取了个乳名,叫做江流儿。” …… “此次来长安化生寺主持水陆大会的,正是这名江流儿,现年已经三十一岁,法名玄奘。” 李世民讲的绘声绘色,其间还有他自己的戏码,什么江流儿生父如何高中状元,如何御街夸官巧得绣球,甚至李世民还上门去讨了个证婚人的差事。 一直说到,江流儿十八岁认亲,并揭发凶手为父报仇。 母子相认后,娘亲却羞愤而死,最终江流儿还是托身在佛门,成为大唐最为瞩目的玄奘法师。 …… 李治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立政殿”,等他回到自己寝殿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给关了起来,任何人都不想见那种。 六年了,原来,这是西游的世界啊? 李治有些苦笑不得,去年在泾河畔时,他隐隐约约就有些预感,一时间却没能抓住。 后来有了“河伯府”之事,反而让李治的念头淡化了,即便是有神、有妖的存在,他也不确定是哪个位面。 可是,现在有了魏征梦中斩泾河,有了李世民魂游地府,马上又是玄奘法师在化生寺开坛说法了…… 这还不能说明是西游吗? 想想那漫天神佛,甚至还有看不见的,那几位高高在上的圣人,李治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而一直引以为傲的这点儿修为,彻底的不香了。 李治把自己关了“禁闭”,李世民则下旨,不准任何人前来打扰李治。 对于自己这个儿子,李世民这几年始终无法看透,但是,却莫名地对他有种无条件的信任。 三日后,化生寺的水陆大会开始了,李治却没有着急去看。 他知道,如果这里真是西游世界,原本打算举办七七四十九天的水陆大会,在第七天才会达到高潮。 因为在那一天,将会到来两位和尚,水陆大会也因此而早早收场。 在化生寺召开水陆大会的第一天,李治也从屋里开门出来了,脸上有说不出的镇静。 他径直来到了李世民的“立政殿”,经过这几日的修养,李世民的气色似乎好了很多。 “雉奴,你休息好了吗?” 还没等李治上前问安,李世民倒是先说话了。 “劳父皇挂念,雉奴一切还好。今日雉奴来此,是想让父皇召集几个人,一起来‘立政殿’开个小会。” 李治先施了一礼,然后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哈哈,玄奘法师在化生寺开水陆大会,你就想在朕这里开个小会?说说吧,你想请哪些人过来?” 意外的是,李世民并没有责难李治的“胡闹”,反而放下了手中的奏折,盯着李治问道。 “如果可以,雉奴想让父皇将李靖、秦叔宝、尉迟敬德、孔颖达、魏征、袁天罡等都请过来,也让秦怀玉一起过来吧。” 李治未做考虑就说出了自己斟酌已久的名单,后边又加上秦怀玉,那是因为他自身的实力已经达到。 而魏征的名字出现在这里,一来两人也算一同共事了大半年,更是有了“河伯府”一事的交情。 二来嘛,就是魏征的身份,李治隐约记得,这个魏征似乎是天庭的“人曹官”? 换句话说,那就是天庭安排在人间的使者,平时要负责传达天庭的旨意,还要执行天罚。 “好,就按雉奴的意思办,阿难你亲自跑一趟吧——” 李治说了他的名单,李世民连问都没问一句,直接就对一旁的张阿难下了旨意。 请客也好,开会也罢,总不能像平常奏对那样,更何况今日还是晋王李治提出的建议。 在张阿难去请人的同时,“立政殿”里已经开始了布置。 正中的案几自然是李世民的位置,而右手旁侧一点的位置,那是留给李治的。 再往下排,分左右两列,各摆放了四张案几。 酒肉没有预备,却有宫廷内的点心,干果蜜饯,还有上好的“蜡面茶”。 对于大唐的茶饮,李治实在不敢恭维,就比如眼前这个“蜡面茶”。 绝对算是这个时期的一种名贵茶品,在制作过程中会加入香料膏油,印制成饼,光润如蜡,故名。 如今的产量还不多,主要作为贡品进贡皇室,再由由皇帝颁赐给有功的朝臣,有时也作为礼物赠送邻国,民间罕见。 李治却始终喝不惯,这种将茶与葱、姜、枣、橘皮、茱萸、薄荷等熬成粥吃,打死他都不愿意尝试第二次。 因此,他自己取了一些茶叶,用开水直接冲泡了来饮。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李治陪着李世民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被邀在列的人就陆续到了“立政殿”。 让李治没想到的是,孙思邈居然跟着袁天罡一起过来了,自从洛阳分别后,李治也有两个多月没见到这老孙头了。 “晋王殿下,听说您在皇宫里请客,贫道不请自来,不会将我给撵出去吧?” 二人再次见面,又曾经是亦师亦友的关系,孙思邈竟然当众开起了玩笑。 “哈哈,孙真人能来,雉奴高兴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将您往外边撵?您来了,有些事情反而更好办了。” 是啊,李治虽然请了这么多人,却只有孙思邈一人的境界到了“金丹期”。 可以说除了李治,这是目前大唐所知的最强之人。 “诸位,今日此处没有君臣,朕也只是雉奴请来的客人,一切事情都听从雉奴的安排。” 见人都到齐了,李世民先开口说话,表明了自己今日的立场。 他这一开口,在座的众人反应不一。 魏征、孔颖达、袁天罡几人,经历过去年选派赈灾正使的事情,对李世民这样的态度似乎早已有了准备。 而另外几位,秦琼可以算是最熟悉李治的人,两人这几年也半师半友的关系,更主要自己的儿子现在算是跟着李治了。 无论李世民是什么态度,秦琼恐怕都要站在李治这边了。 孙思邈算是一个方外之人,今日也是恰逢其会,被袁天罡硬拉来的。 唯独李靖和尉迟恭二人,李治却是第一次见面。 李治还在长安城的时候,尉迟恭一直驻守在边疆,此次也是回朝办事,恰好赶上李世民夜不能寐,才和秦琼一起在宫外守护着。 这是李世民一个忠实的拥护者,可以说,李世民的态度就是他尉迟恭的态度。 至于李靖,大唐建立之后,这位基本上就是闭门谢客、深居浅出的状态,偶尔会到秦府走一走,却也没能跟李治碰到。 李治运用“破妄金瞳”,将在座所有人都扫了一遍。 果然,境界最高的就是孙思邈,妥妥的金丹后期,紧接着就是袁天罡,此人居然也踏入了金丹期? 而李靖的境界最是让李治看不懂,表面上看起来接近金丹境,可是再想仔细看时,却朦朦胧胧的一片,给李治一种莫测高深的感觉。 然后依次是秦琼、尉迟恭、孔颖达、魏征等,尉迟恭居然还秦琼一样,达到了“武道通神”! 当然,秦怀玉也一同跟过来了,不过他到底是小字辈,众人都坐下的时候,他只是乖乖地站立在老爹秦琼的背后。 实实在在“武道通神”的境界,一回到秦府,还是让一向镇定自若的秦琼高兴了好几天,直言秦府后继有人了。 “诸位前辈、叔伯,今日小子斗胆让父皇将诸位请来,是想借着‘立政殿’跟我们大唐的顶尖战力说几句话。” 李治一改往日的唯唯诺诺,站起身来,一个一个从在座的大唐股肱身上扫了过去。 “诸位可知最近发生的事情,无论是魏大人梦斩泾河,还是父皇魂游地府,都意味着什么吗?” 这是最近长安城议论纷纷的事情,在座都是非常人,谁又能不知道呢? 只是,他们都想不明白,晋王殿下大费周章地将他们找来,难道就是为了说这两件事情? 见没有人说话,李治又望了一眼端坐一旁的魏征,和坐在武将之首的三原李靖。 突然,李治有些犹豫了…… 第三十四章 立政话仙佛 “晋王殿下,你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李治心中有些犹豫,不自觉就愣在了那里,紧挨着他坐的袁天罡看出了端倪,轻声地询问道。 “啊……袁道长,可否请道长略施手段,屏蔽此处与外间的联系?” 借着这个空档,李治的大脑在急速地旋转,思考着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说。 看来,自己还是太年轻,骤然面临变故,将眼前的事情考虑的太简单了。 “哈哈,这有何难?” 也没见袁天罡如何动作,只是轻轻地将手中的拂尘摆了两摆,“立政殿”里的空气似乎被扭曲了? 房顶和四周的墙壁还不太明显,敞开着的殿门处,一道若隐若现的波纹屏障,凭空横亘在那里。 这时候,如果到“立政殿”外去,即便殿内如何大声说话,殿外都无法听到半点声响。 “贫道献丑了,区区‘微尘阵’让诸位见笑了——” 袁天罡随手布下的阵法,至少对“立政殿”中众人来讲,暂时是无人有能力破除的。 “立政殿”内都是经多见广之人,先是晋王殿下那番言语,又是袁天罡这般神奇的出手,众人就意识到今日之局恐怕非同小可了。 “晋王殿下,有什么话尽管讲在当面,如果有用到秦家父子之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个时候,坐在武将第二位的秦琼突然说话了,言语之中满满都是对李治的支持和拥护。 在座众人听了,不由得都是一愣,不知道今日这秦叔宝是怎么回事? 要知道,自从“玄武门政变”之后,秦琼就已经逐渐淡出了大唐的政治核心圈。 原来身份和地位都比不上秦琼的尉迟恭、程咬金、侯君机等人,在军中和御前的影响力,已经慢慢地超过了秦琼。 再加上秦琼的伤病,十多年来都处于半退隐状态,要不是这次李世民夜里难以安寝、情况危急,需要猛士在殿外守护,恐怕秦琼还不会走到人前。 也就是因为这次机会,众人才发现,隐忍多年的秦叔宝,不仅仅容貌上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连境界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提升了? 尤其是李靖,他本该是最清楚秦琼身体状况的人,可惜也有很长一段日子没到秦府去了,再次见面秦琼似乎已经换了一个人。 就像现在,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又是在皇宫内院之中,当着大唐皇帝陛下和文武重臣的面,他居然会公然力挺晋王李治? 这几年来,李世民几个成年的皇子,诸如李承乾、李泰包括李恪,他们之间的明争暗斗,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即便如此,大多时候也都是在暗中进行了,你秦叔宝倒好,直接在皇帝陛下面前就表态了? “哈哈,雉奴多谢秦伯伯厚爱,不过此事不单单是雉奴的事情,也不是秦家父子能够挑得起的。” “无论是魏大人梦中斩泾河,还是父皇魂游地府,所接触的势力可都不是我们大唐能抗衡的啊。” 李治这话说的,已经努力在收着了,但是,在座的诸位却都听懂了。 是啊,那一个是天上的,一个是地府的,即便李世民是人间的帝王,在座的都是大唐的文武高官,他们能插手到天庭和地府的事情吗? 过去,总是听说或传言有天庭、地府,如今接连发生的两件事,已经印证了它们的存在。 人间,反而成了其中最弱的一方。 “立政殿”里的气氛很是沉默,众人都缄默不语,包括高高在上的大唐陛下李世民。 他最能感受到其中的无奈,却没想到自己这个儿子,召集了朝中的文武重臣到“立政殿”来,居然是为了挑明此事。 “雉奴,你所说之事,朕相信在座诸位都能明白,可是,我们又能做些什么?” 见没人迎合儿子,李世民急忙问道。 “父皇,您不是已经在做了吗?或者说,已经有人在教您怎么做了。” 李治踱步到“立政殿”门口,面朝的,正是化生寺的方向,隔着千房万户,李治仿佛都能听到化生寺里,千僧齐诵经文的梵音。 “雉奴,你是说……” 没等李世民说完,李治转过身来,用眼神制止了李世民。 袁天罡虽然厉害,随手就布下了这个“微尘阵”,李治可不会天真到相信,单凭这阵法真的就能与外界隔绝。 “父皇,尽人事、听天命尔。既然各方角逐,只有我人族最弱,那就一边因势利导,一边积蓄力量好了。” “诸位前辈、叔伯,雉奴今日将诸位请到此处,原因也很简单,诸位都是文武两道修为最顶尖者,可即便如此,却也远远不够看的。” “大唐的顶尖,无非是‘文道通神’和‘武道通神’,可是,这样的水平在仙佛的眼中,不过刚刚起步而已,他们称之为‘筑基’。” “筑基者,顾名思义,不过刚刚打好基础而已,继续修炼,还要经历‘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渡劫期’,然后才能称之为‘仙’……” 一开始,李治还有一些顾虑,可是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也慢慢放开了,把他所知道的修仙各个境界都说了一遍。 众人都不可思议地看着场中的李治,即便是认为已经很理解他的李世民和秦琼,也有些目瞪口呆。 唯有李靖一人,依然老神在在地坐在那里,离得远了,你都未必能够分清楚,他是在睁着眼睛,还是在闭目养神? “雉奴,如果你所说都是真的,那么一旦发生争斗,我大唐乃至我整个人族,岂不毫无还手之力?” 别人可以无动于衷,李世民却不可以。 “人族整体来讲,确实是最弱的,但如今三界气运在我人族,各教各派要想发扬传承,势必要在我人族中争取信徒。” “这是各教派发展的必经之途,同样也是我人族的机会,可惜,雉奴却是‘天漏之体’,再好的机会于我也是无用的。” 这时候,李治已经重新冷静了下来。 反正今天该说的不该说的,李治他都已经说过了,至于能起到什么作用,就不是他能够掌控的。 “天漏之体”这词一出,在场众人又是一愣。 李靖、尉迟恭、孔颖达、袁天罡等人,面上的表情各不相同,有为李治感到惋惜的,也有无动于衷的,甚至还有长出了一口气的。 剩下的众人,如李世民、孙思邈、秦琼和魏征者,都有些诧异地看着李治,瞬间脸上又写满了疑惑。 “好了,今日我等只是简单交换一下意见,毕竟雉奴少不更事,大唐如若真正遇到了危难,还是要在座的诸位爱卿鼎力相助的。” “叔宝啊,我的好二哥,你也修养了这么多年,既然身体已经恢复了,就不要再在家里歇着了。” “你和敬德二人,是我大唐的哼哈二将,敬德领军在外,这长安城的防务,不如就由秦二哥你接管起来吧?” “听说雉奴从洛阳还带回来两位高人,一位想去北疆历练,正好派到程咬金那里去,另一位,索性就归于叔宝帐下吧。” “这二人都给予客卿的待遇吧,不可怠慢了高人,修炼物资优先供应,平日里有什么事,就让雉奴多多联络吧。” “孙真人,此次再来长安,如果想长住呢,朕看您不如就在太医院里挂个职吧?有什么事情,也好担待一二。” 到底是做皇帝的人,寥寥数语,就把众人安排得明明白白的,这真是想将天下的英才一网打尽啊? “臣秦琼领旨——” “贫道,尊唐皇之命——”https:/ 燕赤霞和夏侯剑客并不在这里,真正执行起来,恐怕还得李治亲自跑一趟秦府,在场的秦琼和孙思邈二人,略加思索之后纷纷躬身应诺。 今日,李治已经当众说了那么多,明白人自然都能听明白了。 如今之事,已经不是简单的出仕和不出仕的问题,而很可能涉及到人族的气运,甚至于关乎到生死存亡之争。 在场众人都算是人族中的精英分子,既然遇到了,自当义不容辞。 之后的话题倒是轻松了许多,李靖、尉迟恭等人,带头恭喜了秦琼一番,毕竟都是军中多年的老友,秦琼能够再次入朝,首先增强的就是军方的力量。 即便他们之间也曾有过明争暗斗,在朝堂之中,却与文官形成了两大天然的阵营。 “雉奴啊,你已经十三岁,马上就要十四岁了,这个年龄不大不小,却又没到该去封地的时候,不知道下一步你打算做点儿什么啊?” 李世民冷不丁问道。 这次李治赈灾放粮一行,不仅在河南道有口皆碑,即使在在朝中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再想像过去那样整日无所事事,恐怕满朝文武官员,就会有人站出来说话了。 “陛下,说到晋王殿下,此次河南道一行,您还没有论功行赏呢。” 李治还没有回答,或者说,他没想到李世民会当众向他提出这个问题,一时之间还真没想好,幸亏被魏征把话头给接了过去。 “哈哈,玄成啊,是不是雉奴这个正使不册封一下,你这个副使就不好意思在朕这里讨赏啊?” “封赏肯定会有的,礼部和吏部正在协商此事,凡是在赈灾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文武官员,朕都不吝重赏。” “至于雉奴的封赏嘛,朕倒是真想听听他自己的想法。” 得了,绕了一大圈,最后的话题还是又回到了李治这里。 “父皇,儿臣年龄还小,虽然此次河南道一行,看似办得不错,其实都是魏大人在做具体的事情,儿臣只是在旁边敲敲边鼓罢了。” “如今,秦伯伯、孔师以及孙真人都在长安,无论文武之道还是医术,儿臣如今也只是略懂皮毛而已,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 李治所说,看似都是实话,李世民却知道儿子这是在搪塞自己,没等他说完就摆了摆手。 “算了,你的事情呢,还是等时机成熟了再说吧,今日难得老友相聚,饮茶、闲谈即可——” 好嘛,这李世民一句话,把今日召集众人过来的宗旨都给改变了。 不过众人心里也明白,这该说的,该问的都已经结束了,陛下端起了茶碗,也是该告辞回去了。 …… 袁天罡先撤去了“微尘阵”,在座诸位纷纷告辞,最终却剩下了秦琼和孙思邈二人,连秦怀玉都被他老爹先给骂了回去。 “孙真人,您也看出来了?” “立政殿”里只剩下四个人的时候,李治亲自关闭了“立政殿”的殿门,门外数丈之处,自有张阿难带人在守卫。 秦琼是李治暗中传音给他,让他稍后留一下,而孙思邈则是看到秦琼留下来,他也随之留了下来。 “秦将军如今的情况很是危险,双魂之人,要么本魂吞噬来者,要么本魂就会被对方吞噬,要么也会闹个两败俱伤啊。” 孙思邈喝着案几上的“蜡面茶”,似乎还喝得津津有味的,慢条斯理说出这番话,听得李世民一头雾水,秦琼却已经满头大汗了。 “孙真人,秦某近来确实总有精神恍惚之时,不知到底得了什么病?” 按理说,秦琼早已是“武道通神”的境界,破后再立,比起一般的“武道通神”更是高上一筹,不应该有寻常病痛才是。 “秦伯伯,孙真人方才已经说了,您现在是‘双魂之人’,也就是说,你的身体里边还有一道外来的灵魂存在。” 李治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直接道出了秦琼的现状。 “孙真人,雉奴,叔宝此症可以医治之法?” 如今的秦琼,再次被李世民启用,也许是多年雪藏的经历,让李世民多多少少对秦琼有些愧疚之感。 听到孙思邈和李治都在说,秦琼如今是什么“双魂之人”,而秦琼自己的表现,更是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孙真人,还是劳驾您来出手吧,小子在一旁伺机相助,秦伯伯不要运功抵抗,全身放松就是了。” 李治说的痛快,孙思邈也不是拖泥带水之人,就在这“立政殿”内,孙思邈扯出了他的“水火金针”。 如今的孙思邈已经是金丹后期的修为,“水火金针”一出,一针扎“人中”、一针刺“百会”,秦琼满头的乌发竟无风自动。 最精彩的,要说秦琼的面庞,一会儿银白,一会儿黢黑,头顶上冒出阵阵雾状的白气,瞬间整个人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般。 突然,秦琼双目睁开,两团赤火在眼中燃烧。 “你是何人?” 孙思邈在全力逼迫秦琼体内外来的一道魂魄,无暇他顾,此时的李治大吼一声,“沧溟诀”第一层火力全开。 “哼,你又何人?秦琼数年前就该寿终正寝,回归本位,难道就是你们在从中作梗吗?” “秦琼”开口说话道,这个声音冷冰冰的,完全就是一个从未听过的声音。 “寿终正寝?就算他只是先天之境,也将有百五寿数,哪来的寿终正寝?在下不过因势利导,出手相助罢了,谈不上从中作梗吧?” 对方如此蛮横,李治自然也不会惯着他。 “哼,无知的小辈,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居然敢插手本帅之事?你活得不耐烦了吗?” 说着,那双燃烧着赤火的眼睛,突然迸射出两道精光,直奔李治的双眼。 “来的好——” 如果是别的招数,也许李治就只好暂避其锋了,没想到对方却是用眼部神通来攻击他。 “破妄金瞳”眼中一闪,也是两道红色精光迸射而出,与对方来了个针锋相对。 李治这个“破妄金瞳”,其实也是有等级之分的,共有七个等级依次为赤、橙、黄、绿、青、蓝、紫,而李治目前仅仅停留在最低级赤色而已。 不过,貌似对付眼前之人已经足够了。 二人迸射出的精光在半空中相遇,未听见任何声响,就已经化为了无形。 更确切地说,对方的精光完全被李治“破妄金瞳”射出的精光给吞噬了,并裹挟着其中的能量继续向着“秦琼”的双目而去。 “啊——” 一道惨叫声响起,“秦琼”的双眼再次闭上了,却从中流出两道红色的液体,那是鲜血吗? “你……你居然敢伤了本帅?” 声音依然是那么蛮横的味道,像是在问李治,又像是在问自己,充斥着满满的不敢相信。 “哈哈,如果是你本尊在此,在下或许还会闻风而遁,区区一道意念的残魂而已,你也想在此耀武扬威吗?” 李治再次运起“破妄金瞳”,识海中黑白二元婴急速运转,“沧溟诀”再次加持了“破妄金瞳”,李治的双眼隐隐开始向橙色过渡。 “啊,不——” 这次,李治的“破妄金瞳”居然直接攻击了“秦琼”的识海? 秦琼本就很配合的全身放松,更有孙思邈的“水火金针”定住了他的“人中”和“百会”二要穴,算是彻底锁死了那道残魂。 随着“秦琼”的一声惨叫,周遭的一切,再次风平浪静。 第三十五章 孙思邈开荒 “哎,累死老道了,晋王殿下这次你一定要好好补偿一下我,每次遇到你就没什么好事情发生。” 秦琼体内多出的那道残魂被抹杀后,孙思邈就一屁股累倒在地上,毫无半点前辈高人的形象,可见方才有多么的凶险。 “雉奴也没想到,此人仅凭一道意念的残魂,居然就如此之强,如果真是本尊在此,整个长安城恐怕都要被他拆掉了。” 李治想想都有些后怕,不过,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他依然会这么做。 “雉奴,叔宝他?……” 在一旁全程目睹的,只有唐皇李世民一人。 好在他也是心志坚定之辈,即便看到了如此匪夷所思的场面,还依然能够保持着安定。 “父皇不用担心,秦伯伯无碍,他体内多出的那道残魂已经被彻底抹杀了,或许还会从此因祸得福呢。” 孙思邈从地上站起来,挥手撤去了秦琼“人中”和“百会”两处的“水火金针”,也就一盏茶的功夫,秦琼微微地睁开了眼睛。 “秦伯伯,您内视一番看看,你体内是否多出了什么东西?” 李治也恢复了常态,完全没有方才对敌时的冷若冰霜,俨然就是一个邻家大男孩的做派。 秦琼闻言,再次闭上了二目。 “晋王殿下,秦某的识海中多出一道功法叫做‘紫极虚眼’,好像只有第一式,应该是残篇。” “另外,还有一股强大的能量,似乎很是熟悉,正在向秦某丹田归拢,液化的真气,似乎……似乎是快要结丹了?” 秦琼一脸兴奋,却又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李治和孙思邈,想从他们那里得到肯定的答复。 “哈哈,我说翼国公啊,你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吗?老道和晋王殿下忙活了半天,最终反而成全了你,你说来气不来气?” 看到秦琼也即将迈入金丹期,作为老友的孙思邈自然也替他高兴。 “秦伯伯,你此刻即将迈入金丹期,全凭外力所致,却缺少金丹期的功法,那套‘五禽戏’如今你可以修炼了。” “那股能量太过强大,恐怕秦伯伯要好生消化一番,如果能够完全消化,境界上也许还会有不小的进步。” 当年,李治在秦府学艺之时,更多的是秦琼在为他讲解孙思邈留下的“五禽戏”。 不过,秦琼那是地道的正人君子,即便从头到尾研读了“五禽戏”,自己却从来没有偷着修炼过。 此时秦琼的境界已经达到,李治又不好将“沧溟诀”拿出来,只好又拿“五禽戏”来顶缸了。 至于秦琼体内那股强大的能量,李治完全放心的很,如果他猜测的不错,那股能量跟秦琼算是同根同源,吸收起来不会受到任何的排斥。 他跟孙思邈这番大费周章,对秦琼来说无疑是宛若重生,从此以后,他不再是别人的分身,才能够真真正正的只做秦琼了! “嘿嘿,晋王殿下您挺会取巧的,拿着老道送你的东西到处做人情啊?” 方才在秦怀玉的身上,孙思邈就已经感觉到了“五禽戏”的影子。 现在,李治更是当着他的面,直接开口就让秦琼修炼“五禽戏”,孙老道的心中满不是滋味的。 “哈哈,孙真人济世救人之心人尽皆知,‘五禽戏’虽然贵师门真传,亦当为天下有志之士所用才是,真人不会如此小气吧?” 李治也清楚孙思邈是在跟自己开玩笑,相识、相处了这几年,二人更是有半师之谊,孙思邈又怎能真的嫉怪李治呢? “这样吧,孙真人如果还没有合适的住处,不如暂时住到我的‘丽政殿’去吧,我相信那里的环境,孙真人一定会满意的。” 原来,在李治所住的“丽政殿”,长孙娉婷曾经布下了一座“聚灵阵”,他们离开洛阳这大半年,此“聚灵阵”始终在运行着。 没想到再次回来之后,大半年积攒的灵气,居然让整个“丽政殿”发生了质变,连院中的花花草草都长得比别处茂盛。 不过即便如此,这些灵气增长的速度,依然跟不上如今的李治日常修炼所费。 索性他暂时并没有使用这些,依旧靠着吸收日月之精华,来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 李治更有了一个神奇的发现,他身上带着的那枚信符,就是从“洛神娘娘”手中得到的那枚,进入“丽政殿”后,竟然主动飞进了“聚灵阵”的阵眼。 这一下,整个“聚灵阵”似乎活了起来? 原本只是能够聚拢方圆百丈内的灵气,现在竟然能够覆盖到整个长安城,聚拢灵气的速度增加了何止十倍? 见得如此,李治更是兴奋,大张旗鼓地整顿了一番自己的“丽政殿”,普通的宫女和内侍,也一律被移到殿外的房舍居住。 好在他宫里的侍者本来就不多,如今长时间待在“丽政殿”内的,就只剩下李治自己。 当然,还有一个他永远无法拒绝的小丫头,晋阳公主小兕子。 李明达如今也已经十岁了,小丫头一眼望去就是一个十足的美人坯子,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随意呼扇两下都让李治毫无抵抗之力。 谁让他如此疼爱这个妹妹呢,即便是在李治自关“禁闭”那几天,这小丫头都偷偷地跑过来两次。 小兕子从小就体弱多病,李世民和长孙无垢都心疼她,李治这个做哥哥的,尤其还知道她原有的“人生经历”,更是对她疼惜不已、宠爱有加。 如今,“丽政殿”变成了灵气浓郁的宝地,小兕子当然就成了他第一个邀请入驻的人。 此时,为了“答谢”孙思邈,李治也只好忍痛又送出去一个名额。 要知道,小兕子不过是住住而已,呼吸着灵气可以强身健体、去病消疾。 孙思邈可不一样,这位是个修道者,金丹后期的修为,真住进去那是要消耗灵气的。 “哈哈,固所愿也,不敢请耳。老道就是冲着您那‘丽政殿’来的,整个长安城再也找不到那样的好地方了。” “不过,晋王殿下是否能够再答应老道一个请求?” 孙思邈接受了李治的邀请,居然还要得寸进尺地进一步提要求? “哦,孙真人您先说说,如果不在雉奴的承受范围之内,请恕在下……” 与孙思邈相处的久了,李治发现这老头颇有老顽童的潜质,私下里根本就没有前辈高人的做派。 “皇帝陛下,您瞅瞅晋王这是什么态度?老道只是想借他的‘丽政殿’,培植几样难得的药材,又占不了多大地方,他竟然如此防着老道?” 李治的表情,任谁都看的出来,那近乎是在防贼啊? “立政殿”内又是一阵大笑,既是看着孙思邈和李治,这一老一少在那里耍宝,又为秦琼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而感到高兴。 …… 三十一重天,某处,周围弥漫着浓郁的灵气。 如果李治能到这里,他会发现之前自己见到过的,泾河渭河交汇处也好,“河伯府”也好,跟此处相比,那些简直就算是穷山恶水了。 一位中年人模样的金甲天神,缓缓地睁开了眼睛,重重地“咳”了一声,眉头紧锁了起来。 “到底是何人坏了我的一缕意念?” 金甲天神似乎也受到了微创,想推演一下事情的真相,却发现无论他怎样推演,脑海中始终都是一片空白?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西游大劫将起,天机已经混乱了吗?可恶,本帅练就一个分身不易,怎能如此轻易舍弃?” 金甲天神再次催动秘法,想凭借着强大的意念,去联络他数十年前下界的分身。 可惜,如石沉大海,一去不回。 “怎么会这样?大唐能有比本帅还要厉害的人物吗?” 一而再地受挫,金甲神人有些懊恼,甚至想直接飞到大唐长安去。 可惜,别说他是在职的天庭将帅,没有玉帝旨意不能私自下界。 就算是能够下界,如今西游将起,而长安正是西游开始端,三界中有多少大能都盯着呢,自己有实力去蹚那个浑水吗? “哎,也许只有道祖才能解惑,可是如今元帅不在了,我连道祖的门槛都过不去啊……” 左右都是无可奈何,还是等西游结束再说吧。 这位金甲天神也只能暗气暗憋,再次闭上眼睛,沉入到无尽的修炼中去了。 …… “哇,晋王殿下,这……这还是您的‘丽政殿’吗?” 孙思邈还是如愿以偿地来到了李治的“丽政殿”,刚跨过那道门槛,就能感到内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贫道决定了,从今往后就住在这里了,快快给贫道划出一个院子,贫道要建立自己的道场。” 好嘛,还有这么不客气的人吗? 连跟着一块来看热闹的李世民和秦琼,都不禁大跌眼镜,这还是那位世人敬仰的孙真人吗? “哈哈,孙真人,你想长期住进来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本王这里可不养闲人,要想住进来那就要对此处有贡献才行。” 李治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真以为他是感念孙思邈的恩德,才邀请孙老道来入驻的吗? “晋王殿下,反正贫道人已经在这里了,只要是贫道身上有的,你随便挑选,能分一个院子给我就行。” 要说着这“丽政殿”,同李世民日常办公和居住的“立政殿”一字之差,却也是早年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居所。 整个宫殿的面积在皇宫里也是数得着的,前后五进院子,左右还有两个跨院,每个跨院都能分成四个独立的院子。m..nět 只是,李治向来喜欢清静,最多的时候也不过有四个宫女、四个内侍在这里服侍,绝大多数的地方都一直空闲着。 现如今,除了李治自己常去的寝殿、书房、练功房、客厅、饭堂之外,就只有长孙娉婷和晋阳公主李明达各占去了一个院子。 “哈哈,孙真人也不用如此害怕,这件事情对别人来讲可能算是难事,可是对你来说,也许就是家常便饭了。” “此处的灵气之所以远胜外面,主要是布下了一个‘聚灵阵’,可惜,即便是整个长安城,也没有太多的灵气。” “因此,雉奴想请孙真人花点儿心思,培植一些真正神奇的药草,在此地灵气的孕育下,既能更好的生长,最好也能反哺此处,方能生生不息啊。” 李治这也不算是贪心,在他的印象中,哪个大能的道场不是奇花异草遍地,珍禽灵兽无数啊。 想法是没错,可惜,他没找对人。 孙思邈厉害是不假,不也才是一个金丹后期的修为吗? 李治这个要求,顿时就让孙思邈愣在了那里。 “晋……晋王殿下,你这要求提的也太难为贫道了,贫道要是有那些好东西,还不自己找个地方种去?” “不过,太过神奇的药草没有,人间的一些珍奇之药还是有一些的,贫道就是想借重此地的灵气,看看能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无法满足李治的要求,孙思邈也没气馁,还是想在李治这里建一块“试验田”出来。 其实,李治也就那么一说,真能成了固然是好,实现不了不是还能把人给留下吗? 好歹是一个金丹后期的高手,留在皇宫里,也多一份安全保障。 最后,孙思邈从西跨院中,挑中了一座最不起眼的院子。 这里相对僻静,在西跨院的最北角,即便有人来往也是最不容易到达的地方,适合种药更适合修道。 而长孙娉婷和李明达的院子,都选在了东跨院,光线更加充足。 李治自己的寝殿则在第四进院子,倒是有一道角门,能够直接通到孙思邈选中的院子。 孙思邈还真是早有准备,院子选定之后,先没忙着安置住处,倒是将院子中一大半的地面新翻了几遍。 到了他们这种境界,自然不会像老农一样,扛着锄头去翻地。 “水火金针”凌空而起,两枚金针,肉眼可见的化身千万,而在孙思邈的操纵下,盏茶的功夫就翻弄好了半亩大小的空地出来。 李治微微一愣,没想到这个境界不如自己的孙老道,身上所会的技法倒是不少,看来身后一定有一个实力雄厚的门派啊。 然后,就见孙思邈拿出一个口袋,从中撒出一把一把暗灰色的颗粒,这些颗粒一落地,就将那块翻整出来的土地同样染成了暗灰色。 紧接着,孙思邈又拿出一个小陶罐,如果用来装酒,大约也就能装半斤左右。 拔去陶罐上的木塞,一股清香的味道传来,孙思邈手上没有停顿,将整整一陶罐液体均匀地洒在了那块土地上。 那块地的颜色,居然再次发生了变化,不再是暗灰而是颜色越发变重,最终逐渐接近黑色。 接下来,孙思邈的动作就慢了下来,又拿出一个随时携带的药匣子。 “人参?何首乌?茯苓?灵芝草?这个是什么,还魂草?……” 孙思邈不停地从随身药匣中,拿出一株株药草,甚至都还带着泥土和露水,小心翼翼地移植到那块黑土地上。 林林总总的,总有三十余株,大约占据了黑土地的一半,却依旧有一半空余。 “孙道长,您还有好东西吗?” 就眼前这些,已经不是李世民的太医院能比的了,看到黑土地只占了一半,李世民更多了一份期待。 “陛下,贫道怀中尚有一物,只是年代有些久远,据说被人种过了很多无数次,又一次一次地从地里挖了出来,竟然没有一次成功的。” 孙思邈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 李治打冷眼一看,这个小盒子跟当初在泾河之畔,他收到老艄公那个盒子很是相似。 盒子拿了出来,孙思邈的态度竟然变得异常的恭敬,甚至双手托着小盒子,微微举起冲着东南方拜了一拜,才慢慢地打开了。 李世民、秦琼、李治三人,已经被孙思邈方才那一番眼花缭乱的“开荒种地”行为给震撼了,此时见他恭敬如此,更是睁大了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 小盒子被慢慢打开,里边居然安静地躺着,一枚肉红色的,桃核?…… 第三十六章 皇位与秘辛 长安城,东宫。 “啊——” 一声凄惨的叫声传出,守在太子李承乾寝宫外的几名宫女,一个个面如死灰,浑身颤抖。 “这是第几个了?” 东宫护卫统领纥干承基,恰好从此经过,他自然也听到了里边传出来的惨叫声。 二更天刚过,整个东宫里一片寂静,这声惨叫传出去很远。 “回大统领,这个月是第二个,今年已经有十七个了……” 纥干承基身后还跟着一队护卫,这是夜间值守护卫的一部分,似乎已经对太子寝宫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了。 时间不大,寝宫的大门被打开,从里边出来了四名小太监,手里抬着一个血肉模糊的宫女,看样子已经死去多时了。 “哎,这个宫女属下还认识,今年不到十四岁,都是那个称心,她……” 其中一名护卫感叹道,却被纥干承基狠狠瞪了一眼。 “要想活得长久,就闭上你那张臭嘴,东宫的事情但凡传出一句去,尔等小心自己的脑袋!” 其实,纥干承基的心里也很是矛盾。 自从那个叫称心的来了之后,李承乾就很少走出寝宫的大门,即便出来了,也是在东宫的院子里,扎帐篷、烤全羊、马奶酒,俨然一副突厥人的做派。 纥干承基有时候也在问自己,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行? 是要为太子李承乾着想,还是坚定不移地忠诚于自己的少主,或者是只对门主负责呢? 他这一身功夫,得自于门主的悉心调教,可他的家族当年受过少主他父亲的大恩,而太子李承乾,他自己却已经追随在其左右十三年了。 一个原本意气风发的太子殿下,年纪轻轻文才武略冠于同侪,可如今却整天沉迷于酒色,眼看着整个人就要废了。 “走吧,咱们到别处去查看,寝宫这里……就不要留人了。” 纥干承基始终觉得,李承乾不应该就这样轻易垮掉,那是一个极其有毅力的人。 可是,眼前这个局面,再加上他那只跛脚,纥干承基的信心又动摇了。 …… 化生寺,水陆大会的第二天,比起第一天来更加的热闹。 随着消息的传开,长安城外又有很多百姓蜂拥而过来,即使不能进入场内,能远远地听上一耳朵也不虚此行。 大唐建国数十年,佛门还从来没有过如此盛举,无形中就吸引了不少新的信徒。 化生寺内外人头攒动,李治的“丽政殿”里同样热闹纷呈。 自从昨日孙思邈入驻了李治的“丽政殿”之后,有几个人也动了心思。 首先就是跟着一起来的李世民和秦琼,到了他们这种层次,对于变强的心思却更加的迫切,尤其是眼前明摆着就有这样的机会。 李世民也没拿出皇帝和老爹的架势,只是简单地要了一个独立的院子,北数东侧第一套院子,再往南挨着的就是晋阳公主李明达的院子。 然后就是长孙娉婷的,东侧还余下一套院落。 秦琼是不好意思张口的,李治看出来他的渴望,索性就将西侧紧挨着孙思邈旁边的那套院子,让秦琼住了进去。 当然,秦琼既然住进来了,那么他的两个儿子来与不来,就全凭他自己的安排。 这样一来,“丽政殿”在皇宫里的地位就显得有些尴尬,毕竟这几位都是大男人,时常出入皇宫,更是住在这里,总是好说不好听。 好在“丽政殿”虽然属于深宫,靠近皇宫的北端,却离着皇宫的东侧更近,出了“丽政殿”向东再过去一座偏殿,宫墙外就是“永昌坊”了。 索性,李世民直接将东侧那座偏殿也划给了李治,封闭了“丽政殿”原有的西宫门,在东侧新开了一道宫门作为主门。 如此操作过后,“丽政殿”就相当于从皇宫里隔离了出去,连名称都被李世民改掉了,直接就叫“晋王府”。 原本李治才十三岁,还不到开府的年龄,却也特事特办了,不过比起别人的王府却要小了许多。 既然孙思邈和秦琼都住到“晋王府”,李世民大笔一挥,即刻任命秦琼为“晋王府”的录事参军,主管晋王府的防卫,而孙思邈则挂了一个“晋王府”主薄的名头。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也就是掩人耳目,“晋王府”里一没有护卫,二也没几个下人,这录事参军和主薄当的也不要太轻松啊。 “晋王府”的建立,还是在朝中引起了一阵骚动,甚至有人觉得李世民如此处理有些草率,却没有敢直接说出来。 老魏征看到秦琼和孙思邈的时候,眼神中透露着满满的羡慕,可惜,他已经职属东宫了。 “晋王府”成立的第二天,秦琼迫不及待地走马上任,竟然真的带来了四名“护卫”,分别是秦怀玉、程处默、程处亮,还有一个十五六岁的俊俏少年。 秦怀道是家中的长子,将来是要继承秦琼爵位的,就被留在了家中。 而老程家却略有不同,程处默原本也是要继承程咬金爵位的,看到跟随李治才几年的秦怀玉,竟然达到了“武道通神”的境界。 程处默羡慕的无可无不可,借着这次李治开府的机会,硬是毛遂自荐到了秦琼的面前,为此宁愿放弃将来唾手可得的国公之位。 李治看到他们几个能来也不禁莞尔,这哥几个都是少国公的身份,却要来他这里当一名王府的护卫,心里是满满的感动。 “秦伯伯,这位兄弟是哪位,眼生得很,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人长得可真精神啊——” 看着那位十五六岁的少年,李治显得格外的亲切,主要是这少年长得也太好看了。 李治就算是一个长相出众之人,修炼之后更是增添了几分英气,如果与眼前这位比在一起,却还是要差上半筹。 “哈哈,晋王殿下,此子说来也不是外人,不过却是一个苦命的孩子,他那是我那苦命的表弟之子,名字唤作罗通。” 秦琼看向罗通的眼神,充满了慈爱,就跟看着自己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哦,这就是越国公的儿子吗?果然俊俏无比,他也是来……” 罗通的大名李治自然知道,他的爹爹“冷面寒枪”俏罗成更是没遮拦的人物,身手尤在秦琼和尉迟恭等人之上。 可惜,性格上那是气死小辣椒,不让独头蒜的主,英年早逝,独留下罗通这个儿子。 “不错,通儿前不久才到的长安城,这次我就把他一起带过来了,希望晋王殿下能看在秦某的薄面上……” 进入“晋王府”来当护卫,那可不是当护卫那么简单。 此处简直就是修炼的宝地,要不是看着罗通这孩子实在可怜,秦琼也未必拉得下老脸,更何况,他的一个儿子秦怀玉已经进来了。 他不像老程家的人,那面皮之厚,举世无出其右者,就算是程咬金人没在长安城,老程家的礼物也送来了两大车。 崔氏夫人的原话,这是给两个儿子送来的“伙食费”。 有样学样,秦琼拿不出这么多的财货,干脆就跟李治表明,自己这个录事参军,只干实事不拿俸禄。 “秦伯伯说的哪里话来,罗世兄愿意来我这‘晋王府’,小子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还会嫌弃了?” “不过,咱们如今人手也不算少了,府中的灵气就那么多,如果想人人都够用,恐怕真的要祈祷孙老道那颗桃树长起来了,哈哈——” 说到这里,秦琼和李治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就在前天,孙思邈拿出了一颗“桃核”的时候,已经被众人笑过了一次。 不过,李治倒是愿意相信孙思邈所说是真的。 按照孙思邈的说法,这颗“桃核”乃是数百年前,他们门派中的一位前辈所留,据说是王母娘娘蟠桃的“桃核”。 至于真假,却无人得知,更没人能去验证它。 如果说唯一的神奇之处,恐怕就是这颗桃核,存放了数百年,依然像刚刚吃出来一样的鲜亮,依然还是肉红色的。 可惜,李治的“破妄金瞳”才刚刚达到赤色级别,仅仅看出此桃核异于寻常,却也无法进一步一探究竟。 即便无此,李治还是支持孙思邈,小心翼翼地将它种在了那块黑土地上,更是独占了一半位置。 既然人都已经来了,李治还是要先检验一番的。 秦怀玉的境界,李治心知肚明,妥妥的“武道通神”境界,而程家两兄弟就差了不少。 老大程处默已经二十二岁了,才刚刚到了“化劲”,老二程处亮也已经二十岁了,还赶不上他大哥,只有“暗劲”后期的身手。 倒是那位模样俊俏至极的罗通,如今还不到十七岁,跟秦怀玉同年却要大他半岁,竟然有了先天中期的境界。 而且李治更发现,罗通的修炼天赋尤在秦怀玉之上,只是秦怀玉早几年跟了李治,才有了如今的境界,如果换成罗通呢? 想想李治都觉得很是兴奋。 “四位仁兄,想必此处的妙处秦伯伯已经告知过诸位了,修行之人达者为师,你们四位暂时就以怀玉兄为首吧。” “由他来传授诸位‘五禽戏’,处默兄和处亮兄,就各自先传授‘虎戏’和‘熊戏’吧,其他三戏等二位境界提升到先天之时,再练不迟。” “罗世兄已经是先天中期,‘五禽戏’倒是可以全部相授。另外,我会让孙道长炼制几粒‘筑基丹’,虽然只是仿制品,却也能起到一定的功效。” 说起孙思邈,李治本着逮个蛤蟆也要攥出二两油的原则,询问他是否会炼制丹药? 一说丹药,孙思邈当然自信的很,又恢复了一代神医的风范。 “晋王殿下,贫道虽然比不得‘丹鼎派’那些人,但是,普通的丹药还是难不倒贫道的。” 为了显示自己的重要性,孙思邈自然不会藏私。 “孙真人,您说的可是真的吗?” 好嘛,一听说孙思邈会炼丹,李治又恭恭敬敬地叫上“孙真人”了,那股势力劲儿,连一旁他的亲老子李世民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哈哈,那是当然,晋王殿下,虽然您在修炼一途上远胜贫道,但说到炼丹那必须还是贫道更专业一些。” 孙思邈似乎很享受被这几位注视的感觉,可惜,手中不像袁天罡那样,时刻拿着一把拂尘来耍帅。 “那太好了!既然如此,麻烦孙道长先炼一炉‘九转金丹’吧,需要什么材料,您尽管吩咐,雉奴一定给您办的妥妥的。” 李治还没说完,一旁孙思邈的脸已经黑了下来。 “晋王殿下,您……您这样说话,很容易没朋友的——” 孙老道气得转身就走,一头钻进房中,晚饭都没出来吃。 “‘九转金丹’,炼制很难吗?” 李治喃喃自语道,却没有人能回答他。 不过,转过天后,孙思邈还是大人不记小人过地告诉李治,如果材料充足,他倒是可以仿制几粒“筑基丹”。 虽然比不上真正的“筑基丹”,却也有六七成的药效。 可惜,此丹也只对“通神”境界以下的人有用,像李治他们自然没必要再去吃什么“筑基丹”了。biquiu 即便如此,那也是好东西啊,大唐朝卡在“通神”境界之下的大有人在,完全不愁此丹无用武之地。 就算如此,以孙思邈的能力,即便材料充足,一年时间最多也就能炼出十粒八粒来。 扩王府,改大门,传技艺,李治似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直到水陆大会召开了第六天的晚上,李治有些睡不着了。 正好,这晚李世民也睡不着,就溜达到了李治的“晋王府”。 “晋王府”的大门改在了“永昌坊”,并不妨碍在“丽政殿”大门的原址,还留下一扇角门。 不过这个角门,却只是为了李世民、李明达、李治等少数几个人,出入皇宫方便而留下的。 在李治的建议下,将秦琼和尉迟敬德的画像,贴在了李世民的寝宫门口,李世民也就睡的踏实了。 上行下效,从此之后,大唐的百姓在过新年时,也喜欢将此二人的画像,贴在自家的大门上,成为第二代门神,逐渐取代了郁垒和神荼。 “雉奴,因何这么晚了你还没睡?” “晋王府”拢共就那几个人,李世民刚刚从角门进入,李治、孙思邈和秦琼等就知道是谁来了。 自然没人阻拦他,也没人出来迎接,这么晚了还过来,就一定是来找李治的。 “父皇,您不是也没睡吗?这么晚了到儿子这里来,您是有什么话要说吧?” 夜里不方便喝茶,李治随手给李世民倒了一杯,孙思邈珍藏的人参酒。 话说,这孙老道家底还真是丰厚,李治总能在他那里翻出好东西来。 “雉奴,有件事情为父想了很久,一直想跟你说,却还有些犹豫。” 李世民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顿时觉得浑身的血脉有些膨胀,赶忙暗中运转内力,行走一个大周天之后,感觉自己的丹田之内热乎乎的。 “好酒啊,这种酒以前朕怎么没有喝过?” 看看空着的杯子,李世民贪婪地望着李治。 “父皇,这酒不是重点,重点是您到底有什么为难的事情,是关于皇位还是皇家的秘辛?” 李治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手欠,就从老孙头那里讹来不到半斤药酒,方才还傻乎乎地给老爹倒了一杯,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不过,看着李世民那“可怜”样,他只好又倒了一杯。 “雉奴果然聪慧,为父所要说的,就是皇位和皇家的秘辛,不知雉奴想先听哪一个?” 对于李治问的这么直接,李世民反而没有半点反感,儿子跟老子之间,就该这么坦诚才是啊。 “父皇,如果说这两样儿子都不想听,您会怎么想呢?” “这……” 李世民愣住了,这小子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 第三十七章 西方有妙文 “雉奴,朕立承乾为太子,那是遵从成训,‘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承乾是嫡长子,立他为太子那也是天经地义的。” 李世民又喝干了杯中的“人参酒”,眼睛再次向李治瞟了过来。 “父皇,您现在只是先天境界中期,这种药酒喝多了,不能彻底吸收其中的能量,反而有害无益。” 倒不是李治小气,对自己的老爹,他还能藏着掖着吗? 更何况,孙思邈这种“人参酒”虽然难得,却对如今境界的李治已经没太大的帮助,反而正合李世民所用。 “先天境界?哈哈哈——雉奴啊,你以为凭借为父的天赋和毅力,在修为上真的就会比不过李靖等人吗?” 听到李治说他只是“先天境界”,李世民不禁笑得有些凄婉,探起身来竟然直接夺去了李治手中的酒葫芦。 “雉奴啊,没有坐到那个位置上之前,天天都会想着它,你可知道,为了坐到那个位置,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吗?” 已经顾不得李治的劝阻,李世民自斟自饮,一边喝着一边飞速地运转自身的内力,企图尽快将“人参酒”中的药力化解、吸收。 “父皇,既然您已经决定那个位置让大哥来坐,雉奴就绝对不会去争、去抢,玄武门之事,我大唐可一而不可再了——” 李治第一次在李世民面前提到“玄武门”,也是这十五年来,第一次有人敢当着李世民的面,提到“玄武门”这三个犯忌讳的字眼。 “哈哈哈,好,好啊,到底是雉奴,朕的好儿子,不是其他凡夫俗子能比的,恐怕你的心中不是一个小小的大唐皇位能够满足的吧?” “不过,为父还是要告诉你,一旦做了皇帝,就必须要去修炼‘帝皇诀’,而‘武道通神’境界就是‘帝皇诀’的终点,此生再难寸进。” 李世民已经不再使用杯子,而是直接对着酒葫芦口就喝了起来。 酒不醉人人自醉,更何况,这酒却真的是能够醉人的! “帝皇诀”? 两世为人的李治,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功法,也许这应该只有坐到那个位置上的人,才有机会修炼的吧。 可是,为何练了“帝皇诀”的人,极限就只能到“武道通神”呢? 而如此“鸡肋”般的“帝皇诀”,却为何一定要让人间的皇帝去修炼呢? 李治满心的疑问,可惜,却没有人能够回答他了。 李世民,已经醉倒在李治的面前。 “哎,多好的‘人参酒’啊,可惜了——” 李治摇了摇酒葫芦,已经空空如也。 ...... “孙真人,父皇他怎么样了?” 李治轻轻地将喝醉的李世民驮起,放置在李世民选中的那套院子里,虽然李治也精通医术,却还是叫来了孙思邈,想向孙老道求证一下。 “晋王殿下请尽管放心,陛下如今已无大碍,只是有些可惜了那些‘人参酒’——” 孙思邈真心有些肉疼,那“人参酒”原本就是用来帮衬修炼的,当年,他自己也不过每日饮上一二口。 李世民可倒好,区区一个先天中期,竟然敢一下子半斤都喝下去了。 好在有孙思邈在,及时控制住李世民体内那股肆无忌惮的内力,将那些李世民暂时无法吸收的能量,一一封在其丹田之内。 “那些能量暂时封在了陛下的丹田之内,将来如果有机会了,再让他慢慢炼化吧。” …… 一夜无话,次日天明。 李世民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之后觉得神清气爽,还是“晋王府”里的空气好啊。 即便李世民还没到“武道通神”的境界,无法主动吸纳灵气,在其滋养之下,倒也受益不浅。 “雉奴,今日不用上朝,一会儿用过早饭,你陪朕一起到化生寺去看看吧?” “水陆大会已经召开第七日了,一直都是房玄龄和魏征他们在那里支应着,朕总不露面也显得有些失礼。” 一边吃着早饭,李世民一边向李治询问道。 果然,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了,这就水陆大会的第七天了? 李治的内心,竟然隐隐有些期待。 他不知道原来那个没有自己的时空里,另一个李治是否也去了化生寺,不过,既然自己来到了西游世界,又岂能甘心做一个无聊的旁观者? 早餐过后,秦怀玉留在“晋王府”继续传授那小哥仨“五禽戏“,而孙思邈却在伺候他那块药田。 李世民、秦琼和李治三人,均是一身常服打扮,就带了大内总管张阿难一名随从,四人骑马赶奔化生寺。 化生寺,在长安城的南端,大雁塔的后边,隶属于“晋昌坊”,归万年县管。 再往南走,就要到“启厦门”了,倒是距离“芙蓉园”没多远。 位于长安城里的寺庙,本身面积都不算太大,为了召开此次水陆大会,还特意征用了“晋昌坊”内最大的广场,作为大会的讲经之处。 万年县的衙役们,早早地就被派了出去,维持着“水陆大会”的治安。 秦琼被钦命接管长安城的防御之后,他的头衔也变成了“龙武卫大将军”,统领三万龙武军镇守长安。 不过,除了守卫长安的各个城门,长安城内各坊之间,自然还是以“武侯”为主,秦琼的龙武军则隐在暗处。 “水陆大会”进行到了第七日,前来观瞻的百姓依然不少,甚至有很多长安城内外的买卖人,在“晋昌坊”内做起了临时的小买卖。 当李世民四人赶到的时候,已经早过了巳时,春光明媚的时节,人群中竟然还不乏花枝招展的妙龄少女。 往前望去,一排排整齐盘坐的老、中、青僧人,据说参与此次“水陆大会”的僧人,达到了一千两百名,阵容何其壮观也? 高台之上,此时正有一位庄严宝相的僧人,在那里讲经说法。 听讲的那一千两百名僧人,一个个屏息凝神,生怕错过那些精妙之处。 “陛下,高台上讲经之人,正是那玄奘法师,佛法的微言大义,被玄奘法师讲的淋漓尽致,听说每日讲完经之后,众人久久都不愿意离去……” 一旁跟着的张阿难,在李世民的耳边低声地介绍道。 十三岁的李治,修为高众人一等,奈何身材还没长够,站在其他三人旁边,俨然就是一个半大的孩子。 前方密密麻麻的人群,还离着老远呢。 当然,如果这几位凭借武力,挤到前边那是毫不费吹灰之力,李世民却不愿意惊动百姓,就只能慢慢地一步一步往前挪。 等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李治运起“破妄金瞳”往台上一看,顿时乐了。 这世界还真小啊,也许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台上讲经之人,张阿难口中的玄奘法师,李治还真就见过。 他不是别人,正是李治去年河南道一行时,路过华山“雪映宫”别苑,与那里的道长对弈之僧人。 只见,玄奘之口一开一合,自有绝妙经文娓娓道出,一众僧人听得如痴如醉。 李治虽然每一个字也能听的清清楚楚,却丝毫感觉不到其中的韵味,这佛经到底有何用处? 正在这时,忽然拥挤的人群中,有人高声唱和。 “贩卖袈裟锡杖,袈裟五千两,锡杖二千两,能识此宝者分文不取,不识此宝者,重金不卖——” 这一声高喝,引得人群中一阵骚动,借着这股骚动,有两名僧人挤开人群,一直来到围观百姓的最前边。biquiu “何人喧哗,后退……后退——” 百姓这一骚动,自然就惊扰了维持秩序的万年县众衙役。 今日在此主持大局的,乃是侍中魏征大人,作为一个学儒之人他本不愿来此,可惜职责所在、钦命难违啊。 “莫要惊了百姓,去,将那叫卖袈裟之人,带到此处。” 魏征跟房玄龄二人,一替一天轮流在此处守着,这“水陆大会”召开的起因,二人都心知肚明,自然也就尽心尽力。 只是整日坐在这里,也太有些无所事事了,听到有人叫卖袈裟,似乎价钱还高得离谱,就引起了魏征的兴趣。 不多时,衙役将叫卖袈裟之人,带到了魏征的面前。 只见此二人,都是僧人打扮,先头一人身材瘦长,眉毛刷白,三绺银髯,身穿破衲,赤脚光头,却是一个癞头和尚。 后边跟着那位,就要年轻一些,看起来却也有三四十岁,身材高大,虎背熊腰,一手托着袈裟,一手提着锡杖,好一个佛门金刚。 “方才就是你二人在叫卖袈裟、锡杖?” 魏征阅人无数,自然不会因为二僧的相貌迥异,而对其产生什么恶感。 “不错,正是老僧在叫卖袈裟、锡杖。” 这癞头和尚,看起来穿着邋遢,浑身上下却透着一股莫名的自信? “不知袈裟、锡杖,价卖几何?” 其实,魏征早就听到了他们的报价,只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此就当面又问了一次。 “袈裟五千两,锡杖二千两——” 这回魏征算是完全听清楚了,这癞头和尚果然是这样离谱的报价。 “不知大和尚你的袈裟有何妙处,为何敢叫卖如此高的价格?” 魏征没有恼怒,更没有让人将此二僧驱逐,而是面不改色地问道。 “这袈裟,龙披一缕,免大鹏吞噬之灾;鹤挂一丝,得超凡入圣之妙。但坐处,有万神朝礼;凡举动,有七佛随身。” “这袈裟,乃是冰蚕造练抽丝,巧匠翻腾为线,仙娥织就,神女机成,方方簇幅绣花缝,片片相帮堆锦簆。” “这袈裟,有德高僧披在身上,不入沉沦,不堕地狱,不遭恶毒之难,不遇虎狼之灾啊。” ...... “哈哈哈,如果真如大和尚所言,那么,你这袈裟、锡杖,朕买下了——” 此时,李世民四人也挤了过来,他一眼就看上了那名壮实僧人手上的袈裟、锡杖。 李世民出言索要,更是连“朕”都喊了出来,魏征自然过来躬身施礼,把李世民等人接进了临时搭建的凉棚。 秦琼和张阿难紧跟其后,看到对方的袈裟和锡杖,也是暗中点头。 几人都识货之人,虽然不知道这东西会不会真像癞头和尚说的那样神奇,但是,只观其表就已经可以断定此乃重宝啊。 李治却没去看那什么袈裟锡杖,亦步亦趋地跟在李世民身后,两只眼睛却一眨不眨地注视着那位癞头和尚。 甚至用上了他的“破妄金瞳”,却依然看不出任何的破绽。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癞头和尚,充其量只是“暗劲”初期的身手,这样的人大唐朝不说车载斗量,至少是大有人在。 癞头和尚听到来人自称“朕”,又见众人都纷纷向他行礼,自然就知道是何人到了。 “原来是唐皇陛下到了,方外之人有礼了——” 癞头和尚打了一个问询,单掌立于胸前,头微微低下,口里念一句:阿弥陀佛。 似乎感觉到有人在打量自己,眼神微微一抬,正看到李世民侧后方的李治。 “嗯?——” 癞头和尚微微一怔。 “大和尚,既然你有此宝物,又报了价码,朕也相中了索性就全买了下来吧。” “此间正在举办‘水陆大会’,陈玄奘法师乃是有道高僧,此次主持‘水陆大会’有功,朕就将此二物赐予玄奘法师吧。” “只是,朕此次出宫来的匆忙,随身没有携带那么多的银钱,大和尚可以随朕回宫领取。” 此时,高台上的玄奘法师,已经连续讲经了两个多时辰,念一会“受生度亡经”,谈一会“安邦天宝篆”,又宣一会“劝修功卷”。 “玄成啊,你让人去将玄奘法师叫过来,看他是否得意此二物?” 李世民还真是谦和,要赐给陈玄奘东西,还要先问问对方喜不喜欢? 看来,佛门已经在李世民心中占据一定位置了吗? 两位贩卖袈裟、锡杖的僧人,却一动不动地站在一旁,打量着大唐这几位君臣。 尤其在李治和秦琼的脸上,停留的时间最久,癞头和尚的眉毛也皱的更加厉害。 “阿弥陀佛,贫僧陈玄奘参见唐皇陛下——” 衙役在半道已经做了简单的介绍,因此,虽然李世民身着常服,玄奘法师还是一眼就判断了出来。 “那和尚,你只会谈小乘教法,可会谈大乘否?” 还没等李世民回话呢,一旁观察了半天的癞头和尚,冷不丁地问道。 “老师傅,我东土僧众都讲的是小乘教法,却不知大乘教法如何?” 陈玄奘骤然听得“大乘教法”,心中喜悦,表面上却没有露出来,而是先施了一礼,再开口向癞头和尚请教。 李世民也没有怪罪癞头和尚抢话的举动,反而是乐呵呵地,在一旁看着眼前的二僧问对。 “你这小乘教法,度不得亡者超升,只可浑俗和光而已;我有大乘佛法三藏,能超亡者升天,能度难人脱苦,能修无量寿身,能作无来无去。” 癞头和尚言罢,还向着西方的位置,微微行了一礼。 “老师傅,不知大乘佛法,现在何处?” 听到大乘佛法能有如此高明的手段,打生下来就开始礼佛的陈玄奘,哪能经得起如此的诱惑? “阿弥陀佛,老和尚自然知道大乘佛法在何处,只是路途遥远,艰难险阻,恐怕不是一般人能够到达的啊——” 癞头和尚一阵大笑,瞅了瞅陈玄奘,又看了看大唐君臣。 “既然弟子已经知道世间有大乘佛法,纵然千难万难也要取回来的,还请老师傅为弟子指点迷津!” 陈玄奘双掌合十,愈发的虔诚、恭敬。 “你真想去取经?” “自然要去——” “好吧,大乘佛法,在西方我佛如来处,离此十万八千里……” 第三十八章 交恶惠岸僧 “十万八千里?这……那和尚,这是不是有些太远了?” 听到那癞头和尚所言,李世民倒吸了一口凉气。 如果真要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取经,不说路上的艰辛,单单跑这么远的路,就不是五年八年能够到达的,更何况一去一回。m..nět “阿弥陀佛,唐皇陛下,贫僧自幼发过宏誓大愿,度尽人间疾苦,慰安死后亡灵,既然西方有此妙法,贫僧愿效犬马之劳,取得真经,保我大唐江山永固。” 玄奘说这番话的时候,站在李世民身侧的李治,似乎感觉到周围有一道能量波动,隐隐是从这玄奘和尚身上发出来的? “好好好,如果法师真愿不辞劳苦,远赴西天,朕愿与法师当场结为兄弟——” 好吧,这个桥段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李治甚至都没有开口劝阻的机会,这玄奘竟然成了自己的便宜叔叔? 李世民一言既出,自有下边之人去做准备,排摆香案,就在“化生寺”的佛前,李世民和陈玄奘二人拜为兄弟。 李世民今年四十四岁,而陈玄奘不过三十有三,自然是李世民为兄,玄奘法师做了二弟,是为“御弟圣僧”。 “那和尚,你那袈裟和锡杖,就请授予我御弟吧,你二人且随朕回宫,领取七千两纹银。” 既然已经结为兄弟,李世民更加不会吝啬,直接就向那癞头和尚索要袈裟和锡杖。 “阿弥陀佛,陈玄奘,你可知此去西天,有着十万八千里,处处狼虫虎豹,遍地精怪妖魔,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忧啊!” 癞头和尚并没有直接答应李世民,而是继续对玄奘法师说道。 “阿弥陀佛,贫僧这一去,定要捐躯努力,直至西天。如不到西天,不得真经,即死也不敢回国,永堕沉沦地狱。” 玄奘法师再次发下誓言,李治明显感到,玄奘和尚体内那道能量波,越发强大了。 “好好好,徒儿,还不把袈裟和锡杖献上?” 癞头和尚稍稍闪身,后边跟着的健壮僧人,急忙上前将手中的袈裟和锡杖递给了玄奘和尚,二僧转身欲走。 “那和尚,为何又不收银钱了?” 见二僧转身欲走,李世民不禁惊奇地问道。 “阿弥陀佛,方才老僧也曾言明,能识此宝者分文不取,不识此宝者,重金不卖。” “玄奘法师当是我佛有缘之人,此锦襕袈裟和九环锡杖,自当赠与法师以壮西行——” 说完,只见这二僧也不曾着力,身形已然升在了空中,并已变幻了容貌。 当先那位,头上戴一顶金叶纽,翠花铺,放金光,生锐气的垂珠缨络;身上穿一领淡淡色,浅浅妆,盘金龙,飞彩凤的结素蓝袍。 手中托着,一个施恩济世的羊脂玉净瓶,瓶内插着一枝扫开残雾的垂杨柳。 身侧跟着那位,身穿绿衣,手中擎着降魔杵,梳着传统的男童发型,难言的清秀、俊美。 “观音菩萨?信士弟子拜见观音菩萨——” 以李世民为首,包括他身旁的玄奘、魏征、秦琼、张阿难等人,以及在场的一千两百名僧众,更有千千万万围观的百姓,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跪倒在地,参拜半空中的观音菩萨。 那可是观音菩萨啊? 活了这么多年,除了寺庙中的拜像,可曾听说有人真正遇见过? 众人皆跪,却独留下李治一人,显得格外突兀而不自知。 “你是何人?为何见了观音菩萨还不下拜?——” 突然,半空中观音菩萨身侧那位大喝一声,一道无穷的压力,压向地面上站立的李治。 观音菩萨的出现,原本就在李治的预料之中,只是当他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被惊到了,一时呆呆地站在了那里。 说到底,李治并没有这个时代的思想,即便见到了观音菩萨的真身,也没有纳头就拜的念头。 正在这时,一道压力就传了过来。 “哼——” 李治急忙运转“沧溟诀”第一层,识海中的黑白二元婴急速转动,李治直接向空中击出一拳“罴熊崩山”—— “砰”的一声,头顶传来空气炸裂的声响。 “晋王殿下——” 这时,半跪着的秦琼首先反应了过来,急速地站起,挡在了李治的面前。 观音菩萨自然可敬,可是,有人当着秦琼的面想要对李治对手,那就不是秦琼能忍受的了的。 “秦伯伯,你不是他的对手,还是我来吧——” 看到挡在自己身前的秦琼,李治的心中涌起一阵感动。 秦琼那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根本就没考虑对方是谁,自己会不会是对方的敌手,就那样只身挡在了李治的身前。 借着这个机会,李治再次运用“破妄金瞳”,扫了一眼空中动手之人。 可惜,“破妄金瞳”之下,依然一无所获。 李治心中明白,恐怕对方的境界高的离谱,至少要高出自己五个大境界以上,否则,“破妄金瞳”不会接连失效的。 “哼,狂妄——” 半空中那人见一招没有奏效,不禁也是一愣,不过他方才只是放出了些许威压,连出手都算不上。 即便如此,他不由得也对李治高看了一眼,顺势挥动手中的降魔杵,向下就是一扫。 都没敢拿降魔杵直接打人,而是凭借降魔杵带动的劲力,想迫使秦琼和李治败退。 “秦伯伯,快快退开——” 可惜,这时候秦琼已经愤然出拳,拳是“秦家拳”,秦琼本就有“神拳太保”之称,如今刚刚完成结丹,“秦家拳”的威力更胜往昔百倍。 李治眼见无法阻止,自己也赶忙双拳齐出,“虎啸山林”—— 这一式“虎戏”威力更大,识海中的黑白二元婴,不自觉四手相握,齐齐睁开了双眼。 秦琼和李治的含愤一击,几乎同时撞上空中那人降魔杵扫下来的劲道。 “砰——砰——” 又是两声沉闷的声响,李治的身体微微一晃,秦琼却“噔噔噔”倒退了十多步,一口鲜血喷出。 “观音菩萨,你还想让我大唐去西天取经吗?如果还想西天取经之事继续,请管好你们家的狗——” 李治见到秦琼被打的口吐鲜血,也顾不得那么许多,冲着半空中高声叫道。 “阿弥陀佛,惠岸,还不住手——” 观音菩萨仿佛才看到惠岸动手,急忙出言呵斥道。 “少年人,你究竟是何人?我观你是‘天漏之体’,一身所学却仿佛能见到昔日旧友的风姿。” 李治见观音菩萨喝住了惠岸,急忙趁着这个空档,跑过去将秦琼搀扶了起来。 “秦伯伯,为了雉奴的事情,让您受苦了。” 李治低声道,同时一道真气度入秦琼的体内,这才发现秦琼受的伤远比他想象的还要重。 “晋王殿下,秦某这条命是你救的,就算是再还给了你,秦某也在所不惜。” 一句话还没说完,秦琼的嘴角又漾出了血渍。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都是贫僧管教不严,才使得劣徒出手伤人,这个因果就由贫僧来还了吧——” 这个时候,李世民众人也纷纷从地上站了起来,围拢在李治和秦琼的周围。 除了那一千两百名僧人,看热闹的万千百姓,也有不少人不再下拜,甚至有人嘴里骂骂咧咧的,尽是对李治和秦琼的回护。 李世民作为李治的老爹,心中自然向着自己的儿子,而作为大唐的一国之君,他瞬间考虑的事情却远比别人的更加复杂。 地上众人的如此表现,自然也看在高高在上的观音菩萨眼中,她心中有些无奈,表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 只见她从羊脂玉净瓶中,抽出杨柳枝,轻轻地点动一下,一滴净水从半空中滴落下来,直奔李治和秦琼而来。 快要临近两人之时,这滴净水一分为二,一半飞向秦琼,一半飞向李治。 二人直觉身子一颤,一股温润的劲道,慢慢地滋养着体内的每一条经络、每一处窍穴,仿佛绵绵不断、无穷无尽。 再看李治和秦琼的境界,直接达到了各自的顶峰,李治已然元婴期大圆满,而刚刚结丹成功的秦琼,也同样达到了金丹期大圆满。 “阿弥陀佛,唐皇,贫僧观此二人与我佛教有缘,一位好像是朝中的翼国公,另一位不知是何人?” 观音菩萨施惠之后,心中默默推算。 却也只能算出地上动手的两个人中,那位年长的是翼国公秦琼,而另外那位少年,却一片空白? 这是从来未有之事啊,观音菩萨那还了得? 别说在西方的佛教,就算是放眼整个三界,那也是有数的大能,是斩却一尸的准圣啊。 莫非,有更强的准圣为此子遮掩了天机? 封神之后,洪荒被打破,诸位圣人合力造出如今的三界,而六位圣人却被禁足在“紫霄宫”内,不得真身进入三界。 因为,此时的三界不比洪荒,最强也只能容纳准圣级别的大能,观音菩萨才没有往圣人的身上考虑。 可惜,她之前已经开口问过了,李治忙于查看秦琼的伤势,竟然没有回答她。 “观音菩萨在上,这位正是翼国公秦琼秦叔宝,另外那少年,乃是世民的第九子,名字唤作李治。” 此时的李世民,说话的语气已经很是平淡,虽然没有显示愤怒,却也完全没有了一开始见到观音菩萨时的那种虔诚和兴奋。 这些前后的转变,观音菩萨自然也看在眼里,微不可察地又看了一眼身旁的惠岸。 “原来是唐皇爱子啊,贫僧觉得此子与我佛有缘,不知唐皇可愿意让此子拜在贫僧的门下,将来也好修一个金身正果。” 观音菩萨一时没能看透李治,为了不影响西游大计,竟然提出收李治为徒的想法。 “这个……雉奴,观音菩萨想收你为徒,不知我儿意下如何?” 李世民闻听,一时不知该如何抉择,有些复杂地看着身旁的李治。 此时,李治也终于从突破中清醒了过来。 奇怪的是,方才还是元婴期大圆满的境界,随着黑白元婴四手分开,再次独立存在的时候,他的境界居然又回落到了元婴期后期? 这个变化,让李治有些不解? 难道这两个元婴分开之后是一个境界,合在一起,境界就会叠加吗? 没有时间让他去细琢磨,就听到了李世民的问话。 “多谢观音菩萨抬爱,不过,小子已经有了师门,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没有师父的允许,李治还不敢私投到他人门下——” 李治纯粹是不想加入佛教,就顺口胡说道,却没想到无意中竟然戳中了某位的痛脚。 所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好在这位观音菩萨终究是修为高深之辈,依旧面无表情,甚至还用眼神制止了一旁想要再次发作的惠岸。 “既然如此,贫僧也不强求。陈玄奘,既然你已经意定西行,还请早日动身才是,贫僧在西天灵山相候,告辞了——” 说句告辞,云头飘动,观音菩萨和那惠岸行者,就向西方飞去,眨眼踪迹不见。 “阿弥陀佛,贫僧谨记观音菩萨教诲——” 看到观音菩萨离去了,玄奘法师又一次俯身下拜,口诵佛号。 …… “雉奴,如此一来,我大唐算是得罪了佛教吗?” 经过李治和惠岸一事,原定七七四十九天的“水陆大会”,仅仅办了七天就宣告结束了。 “晋王府”内,李世民、秦琼、孙思邈等人赫然在座,李世民提出了他心中的顾虑,虽然他心向着自己的儿子,可他毕竟还是大唐的一国之君啊。 “父皇勿忧,之前儿臣已经说过,无论何种宗派,都需要大量地发展信徒,如今三界的气运在我人族。” “就算是儿子得罪了观音菩萨,得罪了佛教,顶多他们会针对雉奴一人尔,不会对付我大唐的。” 李治自然明白老爹的意思,先是将大唐的顾虑打消了。 “水陆大会”上那一幕,李治事先也没到会发生,不过,事情已然发生了,他也不会后悔。 “晋王殿下,贫道有一个问题,不知道该不该问?” 坐在一旁的孙思邈突然发话了。 “孙真人有什么话,尽管相问,雉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发生了这种事情,还能够坐在这个屋子里的,那就绝对没有外人了,李治也不会藏着掖着。 “听晋王殿下所言,您已有师承,不知尊师是哪位大能?如果有令师出面,也许未必就怕了他佛门。” 孙思邈除了是神医,更是一名道士,天然地就跟西方的佛教有些不对付。 天下人就那么多,你多抢了一个信徒,我这边就少了一份香火,即便没有到大打出手的地步,在各个级别上都不断发生着明争暗斗。 在孙思邈看来,能将十三岁的李治培养到如今这个程度的,那势必会是一位大能。 “这个,恐怕要让孙真人失望了,如果我说我就是随口胡咧咧的,孙真人您相信吗?” 李治有些无奈,下意识地用手挠了挠头。 这个动作,孙思邈算是彻底看明白了。 “哎,如果真是这样,贫道只能劝您自求多福了,或者……” 孙思邈考虑了半晌,有些无奈地说道,可是,又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 “孙真人,您可是有了解决之法?如果真有办法解除小儿的危机,朕不惜一切代价。” 看到孙思邈尚有未尽之言,李世民急忙追问道,自己最得意的儿子能不关心吗? 秦琼也注视着孙思邈,甚至连李治本人,都有些疑惑地凝望着,这个脑回路有时挺奇葩的孙老道。 “哈哈,儒家不是讲过嘛,大丈夫能伸能屈,又或者置之死地而后生。既然晋王殿下暂时没有抵抗佛门的实力,不若就向佛门靠拢吧。” “比如,晋王殿下可以跟着玄奘法师,一同西行……” 第三十九章 结伴西游去 “杜先生,听说小九昨日搅闹了‘水陆大会’,连观音菩萨都给得罪了?” “可惜啊,本王没能前去,要不然就能亲自瞻仰观音菩萨的风采,也能看看雉奴落破的囧相,哈哈哈——” “水陆大会”之后,整个长安城都在传言,晋王李治破坏了“水陆大会”,更是冲撞了显圣的观音菩萨。 如果不严惩晋王李治,将会给大唐带来无尽的遭难,传的有鼻子有眼儿的,很多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还真就相信了。 更有人说,唐皇李世民已经将晋王李治禁闭在“晋王府”里,至于后续后续会有怎样的处罚,据说结果很快就会揭晓。 “魏王殿下,关于晋王殿下的流言,有些是咱们的人趁机放出去的,有些却不知从何而起,可能就真是以讹传讹了。” 杜楚客站在魏王李泰的身前,随声附和着,其实他的心里也很是没谱。 关于流言,他只不过是早上起来听到下人们议论,才知道了一鳞半爪,却也不耽误他如今在李泰面前邀功。 “杜先生,老九不足为虑,不过是一个毛孩子罢了,只是太子那边,怎么迟迟不见韦挺有进一步的行动啊?” 这大半年来,魏王李泰受宠之势不减,从李世民那里得到的赏赐,也仅仅比东宫少了那么一点。 在满朝文武的眼中,大多数人觉得陛下已经属意于魏王李泰,都相信易储只是时间问题。 谁会让一个跛脚之人继承大统啊,更何况大唐这样的泱泱大国? 而魏王李泰也很是争气,才二十一岁,在文道上的修为,已经突破了先天之境,在整个大唐文道修行的年轻一辈中,恐怕也只有长孙冲能够相形一二。 李泰的庶长子李欣已经两岁,可惜魏王妃阎婉尚未生子,身为工部尚书阎立德的女儿,十一岁就嫁给了当时才十三岁的李泰。 结婚八年,夫妻感情还算融洽,至少通过工部尚书阎立德,魏王李泰还是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索性就将李欣暂时养在了阎婉的身边。 夺嫡之争,膝下有子承继,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筹码。 “魏王殿下,不是老臣多嘴,这半年来韦大人似乎都没带回来什么像样的消息,再想想他以往的举动,会不会……” 聪明人说话,从来都是说一半留一半,剩下的让别人自己猜去。 韦挺,表面上是东宫李承乾的人,实际上前几年没少替魏王李泰做事。 只不过,他从来没有光明正大地到过魏王府,一般上还都是通过杜楚客跟他单线联系。 不过,时间又过去大半年了,杜楚客居然连韦挺一面都没见着。 “哼,那个老狐狸,非要等到父皇明旨天下,他才会死心塌地的追随本王吗?” 李泰与李承乾之争,在李泰的心中,他一直都处于优势,更何况竞争的对手,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跛足之人? “关于小九的事情,杜先生还是鼓动一下御史台那帮人,虽然小九没什么野心和势力,不过他好歹也是嫡子之一……” 末了,魏王李泰还是不轻不重地加了一句,杜楚客算是明白了,感情这位“如日中天”的魏王殿下,自己心里也没底啊? …… 东宫,太子寝殿。 “称心,你说孤王这条残腿,真的骗过了所有人吗?” 李承乾一身胡服装扮,披散着头发,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抚摸着一位红衣少女。 “殿下,您可真坏,妾身明明几次都已经给您治好了,您却非要又变成这般跛足的模样。” 这个被称为“称心”的女子,身材娇小,却有一双勾魂夺魄的眼睛,说起话来,声音酥酥麻麻的,听得男人都能碎了骨头。 “哈哈哈,孤王就是喜欢你每次给我治疗时候的样子,你每治一次,孤的玄功就更高深一层。” “哼,老四自诩天才,也只不过先天境界而已,却谁又能想到,孤王所练的玄功,威力已不次于普通的武道通神了。” 李承乾一阵狂笑,再次喝干了杯中的酒,放在称心身上的那只手却停了下来。 “称心,你到孤王这里有多少天了?” 突然,李承乾的声音有些阴沉,阴沉得让称心听起来有些毛骨悚然。 “太子殿下,称心来此已经九个月零七天了,妾身还要多谢殿下对妾身的关爱,没想到殿下竟然是能解救妾身这身顽疾的唯一之人。” 称心悲悲戚戚地道,用手中的丝帕轻拭去本就不存在的眼泪,一边还用眼角的余光偷瞄着四处寻找酒坛子的李承乾。 “哈哈,感恩的话就无需多说了,你我也不过相互成全罢了。你的背后是什么人,孤王不是很清楚,但是,只要你还对孤王有用,孤王就会保证你的安全。” “妾身知道,妾身出身卑微,也知道配不上殿下,可是,自从妾身知道殿下能够解救妾身之后,妾身这条命就属于殿下的了。” 这是一对极其拧巴的人,更是一段不可理喻的对话,听起来满怀感谢却又毫无真情可言。 “殿下,听说昨日观音菩萨在化生寺显圣了,原来那些传说中的神佛,居然都是真的啊。” 两人静默了良久,李承乾又连续干了三杯酒,称心才没话找话道。 “哼,连你妖族都能存在,神佛存在又有何不可?可惜了,你的记忆只停留在七岁,否则说不定孤王还能得到更大的好处呢。” 想想眼前的称心,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内,就能让自己的实力得到了长足的提升,李承乾的心里就异常的激动。 帝王宝座,万里江山,同更高强的法力,甚至益寿长生相比,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殿下,称心记忆中的功法,也许只适合我妖族修炼,您却执意要……” 称心还想往下说,却被李承乾阻止了。 过去那么多年,李承乾修炼的是什么功法,他自己心里很清楚。 对方愿意在暗中培养、支持自己,又岂能真的是为他李承乾着想? 尤其眼前这位千娇百媚的称心,就是对方放在自己身边的一颗棋子,谁曾想到,这颗棋子如今却为自己所用了。 虽然,李承乾也不敢确保称心就一定心向着自己,不过,能够从她身上获得一套妖族的功法,李承乾已经很是满意了。 可惜的是,这称心不知受了什么禁制,记忆只停留在七岁,而且她们那一族,似乎并不擅长战斗。 获得的妖族功法等级虽然不错,却也只是残本,即便如此,李承乾此时的实力,也已经堪比武道通神,丹田之内的真气已经开始液化。 “太子殿下,听说魏王殿下那里……” 刚刚说了“魏王殿下”,称心就发现李承乾的脸色沉了下来。 “称心,其他的事情,孤王都可以依你,甚至为了让你恢复更多的记忆,我东宫已经失去了十几名宫女的性命。” “不过,关于孤王的那些兄弟所作之事,希望你和你背后的人,最好不要插手!青雀嘛,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啊……” …… 化生寺,牟尼堂。 “玄奘,你可想清楚了?” 一个老僧,方口长眉,手捻佛珠,盘膝而坐。 “师傅,弟子已经发下了宏誓大愿,而且,自见到观音菩萨真身第一眼起,弟子仿佛觉得,菩萨就是专程来找弟子的。” “大乘教法,西方雷音,冥冥之中,弟子觉得那里才是弟子应该去的地方,不仅仅为了求取真经,似乎还有一桩未了的宿命?” 玄奘淡淡地回答道。 很奇怪,自从见到了观音菩萨,玄奘感觉自己西行的决心,莫名其妙地更加坚定了。 “好吧,那明日你便进皇宫里去吧,此次唐皇当众与你结为兄弟,取经之事就不简单的是我佛门之事了。” “有了唐皇的允准,也许你还能得到大唐国运的加持,西行一路,也能少走一些弯路。” 老僧见玄奘去意已绝,便不再劝说于他。 “师傅,玄奘在您面前听您讲经九年,还不知师傅法号,此次西行山高路远,再次见面不知何年何月,不知师傅可否赐下法号?” 玄奘身体微微前倾,很是诚恳地问道。 “哈哈,为师的法号?不知道多少年不曾有人提起了,不说也罢。你意西行之日,就是你我缘尽之时,好自珍重吧——” 老僧不再言语,微微地闭上了双目,半天无声无息。 等玄奘发现不对,急忙上前探查时,老僧已经圆寂多时了。 …… 人间最美四月天,本月的第一次大朝会,在气势恢宏的“大明宫”举行。 有那心细的人会发现,今日的大朝会非比寻常,有很多终日不怎么上朝的人,居然都站在了金殿之上。 比如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大唐军神李靖、秦琼、尉迟恭、孙思邈、袁天罡等等,甚至有些番邦在长安的使者,也被邀请了过来。 文武分两旁站定之后,李世民才在大内总管张阿难的陪同下,升坐八宝金殿。 “诸位爱卿,前日化生寺一事,想必大家已经都知道了。观音菩萨显圣,指明西天灵山有解救百姓、壮我大唐之真经。” “而玄奘法师,也有意西行,替朕、替大唐求取真经。朕已经与玄奘结为兄弟,今日众卿就随朕一起,为我大唐圣僧饯行吧——” 李世民说完,示意了一旁的张阿难,张阿难会意,高声唱到。 “宣唐皇御弟,玄奘法师觐见——” 一道道宣玄奘觐见的声音传了出去,早已候在宫门外的玄奘,略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 今日的玄奘好生装扮了一番,新剃的脑瓜皮,头上戴着一顶崭新的“毗卢帽”,一身土黄色的僧衣,外罩锦襕袈裟,手持九环锡杖。 “阿弥陀佛,贫僧玄奘,拜见唐皇陛下——” 在满朝文武的注视之下,玄奘法师从容不迫地走上金殿,口诵佛号,俨然一副得道高僧的模样。 “哈哈,御弟啊,既然你我已经结为兄弟,就不要如此见外了。今日当着文武的面,朕就赐你‘唐’姓,法号‘三藏’如何?” 唐三藏? “唐”是以国为姓,这算是很高的荣誉了,“三藏”这是指经为号,倒也取的贴切。 “唐三藏,多谢陛下恩赐——” “御弟啊,此去西天路途遥远,宫外朕已经为你备下白马一匹充作脚力,另外此紫金钵盂供日常化斋之用,这里还有通关文牒,保你一路畅行无阻。” 张阿难一手托着紫金钵盂,一手拿着一本通关文牒。 紫金钵盂还好说,也算是一件国宝,不过到了玄奘法师的手中,不过用来盛饭装水罢了。 那通关文牒可非同小可,出了大唐之后,这东西遇国过城的,是最好的身份证明,尤其大唐乃是当今天下最强大的国度。 玄奘法师展开通关文牒一看,只见上边写道: “大唐国奉天承运唐天子牒行:切惟朕以凉德,嗣续丕基,事神治民,临深履薄,朝夕是惴。” “前者,失救泾河老龙,获谴于我皇,三魂七魄,倏忽阴司,已作无常之客。因有阳寿未绝,感冥君放送回生,广陈善会,修建度亡道场。” 这是表明取经的前因和事由。 “感蒙救苦观世音菩萨,金身出现,指示西方有佛有经,可度幽亡,超脱孤魂,特着法师玄奘,远历千山,询求经偈。” 这几句,表明了玄奘不仅是大唐前往西天取经的使者和高僧,更是注明了玄奘取经的另一个重要背景。 玄奘取经,是蒙受神通广大的观世音菩萨指点前往西天的,无形中也是在给玄奘造势,万一有人不买大唐的帐,这不还有观音菩萨在站场子吗? 最后写道:“倘到西邦诸国,不灭善缘,照牒文行,须至牒者。” “大唐贞观一十五年,春吉日。御前文牒。” 李世民在牒文中希望,唐僧所途经各国,能够看在大唐的面子上,给予唐僧方便,自己方便。 如果不照办,就掂量掂量后果吧! 上有苍天,下有大地诸神佛护佑,中有大唐强大的军队,装备和铁骑,振振国威,威振内外啊! “唐三藏,多谢陛下——” 玄奘法师看完通关文牒,更是感激涕零,深深行了一个佛礼。 玄奘西行之事安排妥当,自有礼部官员安排其上路,李世民还想结束朝会,也趁机去送一送玄奘法师。 这时候,突然有御史站了出来。 “臣有本上奏——” “这个……卿有何事,尽管奏来。” 李世民无奈,只好重新坐了下来。 “臣要弹劾晋王李治,不尊礼法,亵渎神明,置我大唐于万劫不复之地,敬请陛下给予重罚——” 这是一名从五品的侍御史,属于关陇世家的人,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魏王李泰的门客。 他这一开口,顿时又有五六名御史站了出来,奏本虽然五花八门,其中的内容却出奇的一致,都是在弹劾晋王李治。 弹劾声过后,金殿上陷入了一片沉寂。 “玄成,你是‘水陆大会’的总负责之人,你来说说晋王的所作所为吧。” 李世民没有做评判,一眼看到了一旁老身在在的魏征。 “这个……陛下,晋王殿下的确在‘水陆大会’上大闹了一场,而且还跟观音菩萨的侍者交手了,也许,因此会被记恨上吧。” 魏征本不愿就此事发表言论,这两日来他也听到了不少风言风语,却远比他这个亲眼所见之人说的还要精彩。 “魏王呢,你也来说说吧。” 李世民依然没有评判,而是问向了没怎么主动来参加过朝会的李泰。 “父皇,儿臣不曾亲眼所见,但是,无风不起浪,空穴才来风,既然九弟已经闹得群情激愤了,不惩治一下恐难掩悠悠众口啊……” 魏王李泰说道,那肉乎乎的脸庞上,还挂着一丝忧国忧民的愁容。 “嗯,泰儿所言甚是,太子呢,你怎么看?” 李世民似乎才看到一旁坐着的李承乾,自从有了腿疾之后,李世民就很少要求李承乾来上朝。 但凡真来上朝了,更是恩赐了一个绣龙墩,就放在金台之下。 “父皇,儿臣也没到现场去,不过儿臣还算是了解雉奴。他不是一个会随意招惹是非的人,如果他都到了与人动手的地步,那么一定是对方的言行实在是太过无礼了!” 李承乾依然端坐在绣龙墩上,不过他所说的话,明显有袒护晋王李治的意思。 “哼,你倒是跟雉奴兄弟情深啊?一个十三岁的亲王,当着万千人在场,竟敢公然与观音菩萨的侍者动手,心里还有半点对神明的恭敬吗?” “既然御史台有这么多人出来弹劾他,魏侍中又是亲眼所见,那晋王的罪责就跑不了的。就算不动用唐律,朕也要动用家法。” “拟旨,晋王李治大闹‘水陆大会’,亵渎神明,特流放西域三年,遇赦不赦,即刻执行,退朝——” 李世民说完,直接从龙椅上站起来拂袖而走,都没有给任何人留下求情的机会。 “哎,玄龄啊,还有一些事情没来得及跟陛下说呢,咱们一起进宫去吧?” 李世民的突然发怒,让满朝文武措手不及。 站在前列的长孙无忌、房玄龄、孔颖达等人一合计,聚齐了十数人又往“立政殿”去了。 这么明显的举动,任谁都知道是去说晋王的事情了。 奇怪的是,武将之中却没有一个人跟随,哪怕是平日里跟晋王关系最好的秦琼,也迈着方步、气定神闲地走出了金殿。 …… 长安城西,十里长亭,白衣黑马,书生长发。 “阿弥陀佛,晋王殿下这是来给贫僧送行的吗?” 曾经的玄奘法师,如今的唐三藏,看清楚了长亭中那人的模样,急忙从白马上跳了下来。 华山“雪映宫”,长安“化生寺”,算来他与晋王李治,这是第三次相见了。 “哈哈,玄奘法师,雉奴可不是来送行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雉奴打算跟法师一起,也到西方去溜达溜达……” 第四十章 夜过双叉岭 大有唐王降敕封,钦差玄奘问禅宗。 坚心磨琢寻龙穴,着意修持上鹫峰。 边界远游多少国,云山前度万千重。 自今别驾投西去,秉教迦持悟大空。 …… 却说唐僧辞别了长安,带着两名随从向西而行,走到长安城西十里长亭之时,却遇到了等候多时的晋王李治。 原本唐僧还以为李治也是来送行的,却没想到对方竟然提出同行西天? “晋王殿下,西天一去十万八千里,听说多有狼虫虎豹、山妖树怪,此行恐怕是凶多吉少、九死一生。晋王殿下乃万金之躯,又何必要跟着贫僧前去受苦呢?” 听到李治想跟着一起去西天,唐僧的第一反应是有些疑惑,紧接着就劝阻道。 “哈哈,雉奴方才也说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若想有长进不是待在长安城里能够做到的。” “此次西行,雉奴也不会妨碍法师的正事,等哪天该雉奴离去的时候,雉奴自然就会离去了。” “既然法师也知道前路凶险,就不要带这两名随从了,他们不过是普通的凡夫俗子,没必要把身家性命给搭上。” 还没等唐僧答复呢,李治就自作主张地遣散了那两名随从,并把他们携带的必用物品,放在了自己的黑色战马上。 “阿弥陀佛,既然晋王殿下执意如此,那咱们就一同上路吧——” 看到李治如此“蛮横”的行径,唐僧出奇的没有生气,不知道是他脾气本来就这么好,还是因为他也不想那两名随从跟着去西天受苦? “法师,您与我父皇结为兄弟,这样算来雉奴也就是您的晚辈,就不要一口一个‘晋王殿下’的叫我了。” “西行之路漫长无比,出门在外您就唤我一声‘雉奴’吧,别人如果问起,就说是四海游学的学子,一路西行领略一下各处的风土人情吧。” 李治要求的也不算过分,总是叫着“晋王殿下”,显得关系生疏是一方面,关键是有时候还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贫僧还是称呼你‘九公子’吧?由此西行,但凡遇到危难,实不可解之时,九公子自行离去就是了。” 在唐僧的眼中,李治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他甚至都不理解,唐皇为何会放他西去,而且连护卫都没有安排一个。 “哈哈,那还是叫我‘九郎’吧,从现在开始我跟您一样也姓‘唐’,就算是唐家九郎,您是我的一位族叔。” 李治西行一事,最初是孙思邈提出的建议,意图化解佛门的报复。 无论怎么讲,在“化生寺”发生的事情,李治终究是得罪了佛门,虽然不确定观音菩萨是否会找后账,却也不能不做任何防备。 让李治随唐僧西行取经,怎么看都是大唐皇室在向西方佛门低头,唐皇连自己的儿子都派过去了,还有多大的仇怨解不开呢? 这个提议一出,首先就得到了李世民的支持。 他倒不是单单惧怕于佛门,而是觉得西游一行,对李治而言或许会有莫大的好处。 长安城里,几个皇子的明争暗斗,李世民自然也看在眼里,说到底并不能算是几个儿子之间的争斗,哪个背后没有扶植他们的势力? 因此,他不愿意李治在这样的环境里待着,李世民在等待时机,他相信自己能够将那些没浮出水面的牛鬼蛇神一网打尽。 其次,李治的真正实力,李世民虽说未必完全了解,总比别人知道的更多一些。 在他看来,只有走出去,李治才有更多提升的机会,这才是他最终同意李治西行的原因。 李治当然对西游更没有异议了,想想都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 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小白龙,还有一路上那么多的妖怪,凭借着自己的“未卜先知”,难道还不能从中渔利吗? 即便真要西去,李治还是事先做了一番安排。 他拒绝了秦怀玉随行的请求,要知道西游一路也不是那么太平的,完全保证自己的安危李治心里都没有底气,更不要说再多带一个秦怀玉了。 “晋王府”彻底交给孙思邈和秦琼来打理,这一文一武,也算是目前大唐最强的战力,李治倒是希望他们能够把另外几名年轻人给练出来。 一切安排就绪之后,李世民就借着大朝会上,诸多御史弹劾李治的契机,直接将李治给“流放”去了西域。 反正这时候的西域,并没有具体的限制,说是三年,具体什么时候回来,那还不是李治自己说了算? 就这样,唐僧和李治两人两马,结伴西行。 他们是四月初离开的长安,走了两三日,到了法门寺,留宿一夜。 又行了十数日,才进入巩州城,好生补充了一番给养。 现在有李治跟着,倒还真不能完全一路化缘过去,李治的行李中金块银饼等硬通货,还是带了不少。 当然,现在他们依然还是在大唐境内,使用“开元通宝”就能畅行无阻,更何况唐僧手中还有“通关文牒”。 一开始,唐僧并不愿意使用“通关文牒”,架不住旁边跟着一个李治啊。 利用“潼关文牒”,在大唐境内各处官方驿站,自然是免费吃、喝、住,真正的一条龙服务。 又行了七日,终于到达河州卫,这里已经是大唐的边界,晚间便住在了福原寺。 “九郎,跟着贫僧走了这么多天,你还能习惯吧?方才听此处主持所言,再往西去,就要出我大唐地界了,你真得还要跟着一起去吗?” 跟李治相处了将近一个月,唐僧也算是对他有些了解,虽然贵为大唐的亲王,又只有十三岁的年龄,却表现出了超常的自理能力。 至少在唐僧的眼中,李治完全就不像是一个从小生长在皇宫里的王爷,待人接物、人情练达,远不是三十多岁的他能够比拟的。 “哈哈,族叔还想赶我回去吗?您也看到了,父皇的告示已经传遍了大唐,我现在乃是‘流放’之身,西行也算是奉旨行事了。” 在河州卫的时候,李治看到了李世民处罚他的文告。 当然,这一切都是他们预定好的计策,不过在掩人耳目而已,李治自然不会真往心里去。 唐僧却不知道实情,甚至还提出自己可以为李治写一封求情的书信,让李治带着回长安去。 说实在的,相处了这么多天,唐僧多少对李治也有些依赖。 不仅仅李治几乎替他打理好了一切,更重要的是,唐僧很清楚,李治是一个修行之人,他可是亲眼见过,这位曾经硬刚了观音菩萨身边的惠岸行者。 “也罢,贫僧还是那句话,哪天你想回去了,跟贫僧说一声就行。” 看着一旁满不在乎的李治,唐僧的心中莫名的有了一丝暖意。 第二天,二人继续西行。 打听到前边即将经过一片茫茫大山,李治便提前准备了不少干粮,他已经是元婴后期的修为,自然不用再靠这些来果腹,主要都是为唐僧准备的。 果然,两人顺着山道走了两天,依然没能看到走出大山的迹象,天色再次暗了下来。 “族叔,此山岭太过险恶,其间还有腌臜之气弥漫,或有凶恶之物,我们下马徒行为好。” 李治运起“破妄金瞳”看去,只见前边那道山岭,不仅崎岖难走,更是杂草丛生,恨不得都有半人多高。 林间山侧,隐隐约约有黑雾传出,夜风中都能闻到一股子邪气。 “好的,贫僧听九郎的,你也要小心些才是。” 唐僧也算是云游多年,夜宿山林的情景不在少数,却委实没有发现这处山林跟以往的有何不同。 “哈哈,族叔恐怕还是不相信我的话吧?我有一技能名唤‘破妄金瞳’,能够识凶险、辨真伪、望气运、断阴阳。” “可惜,我现在的修为还太浅,只能发挥它一小部分威力而已,却也足以辨别此处的凶险。” “族叔,您要切记,眼睛看到的东西未必就是真实的,法力强大的妖魔,善于幻化之术,就算是站在了你的面前,你都认不出它们的本体。” 既然马上要离开大唐了,李治就知道真正的劫难要开始了。 唐僧的性格,说好听点儿,叫做谦恭儒雅、温柔敦厚、善良闵诚。 说难听点儿,那就是迂腐木讷、是非不分,还固执己见。 就是这样的性格,才在西行之路上,凭空增添了不少的麻烦。 既然李治跟着来了,虽然未必能够彻底改变唐僧的性格,有些事情还是要做到未雨绸缪的。 “阿弥陀佛,九郎即便遇到了妖魔鬼怪,如果不是大奸大恶之辈,你真有手段降服了它们,还是尽可能放其一条生路去吧……” 果然,还真是烂好人一个啊。 “族叔,您的意思是,遇到了妖怪,我降服了然后再放了它,继续让它去祸害别人吗?” “有一句话讲的好,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到时候被我放走的妖怪再杀了其他人,那是不是可以说,族叔也间接地犯了‘杀戒’呢?” “这个……” 唐僧顿时无言了,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李治的问话。 二人继续往前走,李治却有意牵着马,走在唐僧的身后。 而走在前边的唐僧,满脑子还是方才李治的问话。 眼前的慈悲,和慈悲之后的残忍,让唐僧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 “噗通——” 突然一声巨响,唐僧连同那匹白马,整个掉进了一处坑坎之中,腾起阵阵灰尘。 “抓住了,抓住了——” 只见狂风滚滚,飞沙走石,从四面八方拥出五六十个妖邪,什么模样的都有。 “哈哈,小的们,把这二人打捞上来,随我回洞府去——” 不远处传了一声高喝,这五六十个妖邪,也顾不得坑中只落入了唐僧一人,急忙用挠钩套索将唐僧和白马打捞了上来。 整个过程,李治都在一旁静静地看着。 他知道这应该是到了“双叉岭”了,此处有三名妖怪,听方才那道声音,应该不算得怎么高明的修为。 这是唐僧西游该有的劫难,李治自己如今实力低微,他还不敢轻易去改变什么,一旦少了这一难,还不知道往后会有怎样的变数。 不是说,一定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吗? 李治也没有反抗,顺从地跟着这五六十名妖邪,被推推搡搡地来到一处洞府。 离着多远呢,李治就闻到了浓浓的腥臭味。 这也太呛鼻了吧?强忍着好悬没把两天前吃的饭都给吐出来。 唐僧更是不堪,他何曾见过这种架势? 一直说妖魔鬼怪,也不过只是口头随便说说而已,如今真碰到了,而且还是这大几十号的妖邪,唐僧腿肚子都有些转筋。 “族叔,不必担心,你默念‘阿弥陀佛’就好。” 一旁的李治见状,急忙暗中传音道。 唐僧这才稍定心神,似乎才想到还有李治同行,正了正头上的“毗卢帽”,也跟着进入了妖怪的洞穴。 这时候,李治也终于见到了此处的妖怪,好家伙,这长得真叫一个凶恶。 锯牙舒口外,凿齿露腮旁。 锦绣围身体,文斑裹脊梁。 钢须稀见肉,钩爪利如霜。 东海黄公惧,南山白额王。 这就是那位“寅将军”吧? 李治的“破妄金瞳”之下,发现此妖乃金丹初期的修为,人身虎头,额头上那个王字还真是显眼。 西游这才开始,妖怪的等级就这么高了吗? 李治很是不解,在他的印象中,金丹期已经是一处妖王了,而“寅将军”充其量不过算是一名喽啰而已。 如果它都是这样的修为,那么今后遇到那些真正的妖王该怎么办? 李治大惑不解,似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到来吗? “哈哈哈,好,好啊,本王有多少天没吃过人肉了,没想到今日一下子就抓到了两个,真是大发利市啊!” 这位妖魔狂笑不已,血盆的大口,让原本有些静下心来的唐僧,再次充满了恐惧。 “这……这是要吃人吗?” “‘寅将军’,听说老友得了份血食,我等前来祝贺啊——” “‘寅将军’,你可不能独吞啊,上次老熊可没亏待你啊——” 这时候,洞府之外传来两道声音,紧接着,一前一后又进来两条高大的妖怪,一个黢黑、一个壮硕。 “哈哈,原来是‘熊山君’和‘特处士’到了,有血食当然要与老友分享了,来来来,今日抓住了两个,咱们先挑选一个分食了他。” 看来三位妖怪一向交好,连日常的血食也是共享的。 “九郎,你快想办法啊……” 看到又来了两名妖怪,唐僧再怎么念“阿弥陀佛”也无法静下心来,低声地跟李治说道。 李治都不用开启“破妄金瞳”,就能看出来的一个是黑熊精,一个是野牛精。 妖怪就有这点儿不好,即便是变成了人形,很多妖怪也总是保留着原有的部分特征。 而后来的“熊山君”和“特处士”,境界上跟“寅将军”相差无几,也是金丹初期,只是气息不太稳定,似乎是刚刚被强行提上来的? “‘寅将军’,就这两个人还用选吗?咱们就算是都吃了,也未必能填饱肚子,老牛觉得你吃一个,我跟老熊分吃一个就行了。” 许是很久没有吃过人肉了,那“特处士”一边说着,长长的舌头伸了出来,凑到唐僧的面前,口水都滴滴答答地落了下来。 “不可……二位,今日天色已晚,多食不宜,咱们就先将那个小子吃了,明日再吃那个和尚也不为迟。” “寅将军”急忙出言阻止道,甚至想让自己手下的妖邪,将唐僧带至别处。 这个举动让李治疑惑不已。 在后世的时候,关于唐僧这一段经历的描述不是很详细,只是说唐僧的两个随从头一天晚上就被这三妖给吃掉了。 等天亮的时候,三妖却莫名其妙地,不见了踪迹。 然后,天上的太白金星才姗姗来迟,解救了被绑着的唐僧。 如果妖怪想吃唐僧肉,恐怕这是最简单的一次,可惜,三个妖怪却很“理智”地选择了只吃掉两名随从。 难道真的是在清理取经队伍吗? 那两名随队并不是佛门指定的人选,就如同现在的李治一样,那么,这三名妖怪的来历就值得玩味了。 这个想法一旦形成,就在李治的脑海中萦绕着,久久无法抹去。 这时候,三妖也同时来到了李治的面前。 “熊山君”和“特处士”,一左一右分别抓住李治的一条胳膊,而“寅将军”更是抄起李治的左脚脖子。 这是要生撕了李治吗? “九郎——” 唐僧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一下子挣脱了两名妖邪的手,可惜,很快又被摁住了。 “族叔,这三个妖怪现在想要分食了我,您说我该怎么办?” 李治却一脸的淡然,丝毫看不出半点紧张、害怕的样子,甚至还面带微笑地看着唐僧问道。 “这个……我……” “族叔,我是该杀了它们这三个吃人的妖怪,还是应该心甘情愿地被它们吃掉呢?” 唐僧无言以对,李治却不打算就此收口。 “哼,你小子死到临头了,还敢在这里大言不惭?” “哈哈,不害怕好啊,不害怕的人,吃起来就更有嚼头——” 眼看这三妖一角力,就要把李治扯成几片了。 突然,听到唐僧大喊道。 “打……打死它们——” 第四十一章 佛性本性也 唐僧一声大喊之后,自己竟呆在了原地。 倒是吓得正欲行凶的三妖一愣,顿时又“哈哈”大笑了起来,李治等的就是唐僧的这句话。 “小花猫、牛犊子、熊瞎子,就你们三个还想吃了我吗?” 也没见李治怎么动作,似乎双臂轻轻一晃,就摆脱了“熊山君”和“特处士”的束缚。 左脚更是向前一送,正踢在“寅将军”的大腿处,愣是把那么魁梧的“寅将军”踢出了一溜跟头。 “哎呦,没想到这小子还是一个练家子啊?太好了,那咱们就先来活动活动筋骨,就只当是顺便热热菜了。” 李治的突袭反抗,不仅没激怒这几个妖怪,反而更激起了它们的兴致。 “寅将军”第一个就蹦了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爪。 “哼,小花猫,接某一掌试试,看看谁的虎掌更厉害,‘虎啸山林’——” 李治也没用出十足的力道,最多也就打出了金丹中期的实力,堪堪比“寅将军”高了一筹而已。 不是李治不想尽快解决战斗,这毕竟是他第一次遭遇妖怪,还想着先拿来练练手,为今后对付其他妖怪做做准备。 “啪——” 一声闷响,李治没有任何的变化,“寅将军”的乐子可就大了,横着飞出去一丈多远,直接撞在了洞穴的峭壁上。 “这?——” “寅将军”一骨碌身站起来,它本身就皮糙肉厚的,又是修炼成精的妖怪,这下摔的虽然不算轻,却也没能真正让它受伤。 “‘寅将军’,这小子好像不简单啊,干脆我等一起上去,撕碎他就得了。” 旁边的“熊山君”,看到“寅将军”居然在这年轻人手上吃了亏,心中就是一愣,却也没有被李治给吓到。 在它看来,也许这个年轻人会稍稍强上一些,却也强的有限,三妖联手足以生撕了他。 妖怪哪还讲究那么多规矩,说动手直接就奔了过来,“熊山君”以上势下,两只厚实的熊掌就生生砸了下来。 离着多远呢,风声就到了。 “来得好,‘罴熊崩山’——” 这次李治的力道又加了两分,在力道上他可不敢小瞧这个大笨熊。 “啊——啪——” 因为“熊山君”的体型足够高大,又是以上势下而来,李治斜着向上一拳击出,竟然将“熊山君”给打飞了。 一声惨叫,撞在了洞穴的顶端,然后又来了一个自由落体,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啊,这个?——” “特处士”的动作慢了一拍,还没等它扑过来呢,李治顺势先找上了它。 “不好意思,我还没学过老牛的打法,也给你来一记‘熊戏’吧。” 又是一记“罴熊崩山”,“特处士”应声而飞。 就这样,在这个还算是宽敞的老虎洞里,李治以一敌三,就跟这双叉岭的三妖交上了手。 也就仗着这三妖皮糙肉厚,再加上李治一开始就留了手,才让它们能够轮流地飞上摔下,勉强维持着战斗。 “‘寅将军’,这小子太厉害了,咱们不是对手,还是……还是先撤了吧?” “特处士”再一次被李治一拳打飞,这次伤的要重一些,嘴角溢着血渍,一只牛角都被撞的有些松动了。 “这个……不行啊,咱们必须吃掉这个小子。” 三妖当中,一直是以“寅将军”为尊,不仅因为它的实力稍强于其他二妖,更重要的是,“寅将军”比那憨憨的“特处士”和笨笨的“熊山君”,要聪明了那么一点点。 可是,如今面对李治这个强敌,连“特处士”都看出不妙想逃走了,一向聪明的“寅将军”却面露了难色? “好了,也跟你们耍够了,都乖乖地待在这里吧——” 折腾了几十个来回,李治看出来这三妖也就这么大的本事,就再无心继续下去。 元婴后期的威压全力展开,三妖的心头顿时感到一阵瑟瑟。 “鹤啸九天”—— 李治身形转动,如旋风般在三妖之间穿梭,单掌分别在三妖的头顶各拍了一击。 随着三声闷响,再看那三妖,哪里还是什么“寅将军”、“熊山君”和“特处士”啊? 分明就是一只老虎、一头黑熊和一头野牛,萎靡不振地趴在地上,不时地还发出阵阵呻吟。 三妖竟然被李治一一打回了原形,看情形更是废掉了它们的修为,从今往后也就是三头普通的猛兽而已。 三妖这一现原形,围拢在周遭那几十名妖邪,顿时做了鸟兽散,跑得无影无踪了。 旁边瘫坐在地上的唐僧,正呆呆地看着趴在一旁的三头猛兽,神色木讷的样子,都忘记继续念佛了。 “族叔,可以起来了。这老虎、野牛和笨熊,您想先吃哪一个?虎骨拿来熬汤,熊掌也是大补之物,这野牛嘛,说不定还能跟着咱们一起,充当一个脚力呢。” 李治过去将唐僧从地上搀扶了起来,嘴里却一本正经地说道,吓得唐僧一哆嗦,地上趴着的那三头猛兽更是瑟瑟发抖。 “阿弥陀佛,九郎啊,方才多亏有你在,要不然贫僧就要丧命于此了。” 唐僧双手合十,诵了一声佛号,又像是在表达对李治的感谢。 “族叔,方才那样的危险,眼看就要有性命之忧,你就没想过动手反抗吗?” “听这几个妖怪的对话,它们不知已经坏了多少人的性命,为何就没人来惩戒它们呢?” “都说离地三尺有神明,那些神明如果真的存在,他们难道都在装聋作哑,就看不到有妖怪在吃人作恶吗?” 李治这话说的很大声,他有点醒唐僧的意思,更是向躲藏在周围那些神明说的。 唐僧一路西行,除去后来那几名徒弟,更有护教伽蓝、六丁六甲、五方揭谛、四值功曹等,轮流守护在唐僧的周围。 这些神仙虽然不会出手替唐僧化去灾难,如果唐僧真有了性命之忧,他们敢不出手吗? “九郎,这三个妖怪你打算怎么处理?” 看着趴在地上的三头猛兽,虽然已经被打回了原形,就那庞大的体型,正常人看到了都会害怕的。 “如今它们已经不再是妖怪了,看在族叔的面子上,我可以不要它们的性命。不过如此受伤之身,能不能逃过其他猛兽的追杀,就要看它们各自的造化了。” 李治说完,一抖袍袖,三头猛兽顺势而起,被李治赶到了洞穴之外,各自逃命而去。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唐僧见到李治这样的举动,没来由的竟然有些高兴,李治却摇头叹息道。 “族叔,它们三个是生灵,放了它们您就觉得我是做了善事?可是,它们却不知坏了多少其他生灵的性命。” “如今放了出去,亦不知有多少生灵会继续丧在它们口中,这真的是在做善事吗?” …… 唐僧和李治二人,还是离开了老虎洞,那里的味道实在是太过“浓郁”了。 临走之前,李治还特意用“破妄金瞳”仔细扫视了一遍老虎洞,可惜,一无所获。 这妖怪,还真穷的可以啊! 春尽之时,弯月当空,夜风习习,山行歧路。 唐僧和李治一前一后,翻下双叉岭,继续向前行进。 唐僧似乎还沉浸在李治的那些问话里,默默地走了半天,谁也没有说话,东方已经渐亮。 他们却不知道,此时,就在双叉岭的老虎洞旁,来了一位白须老者。 削瘦的身材,一身淡青色袍服,须发皆白,金簪别顶,手中一把拂尘晃动,整个老虎洞的腌臜气味荡然无存。 “不可能啊,难道是老夫来迟了一步?即便是来迟了,那三个孽畜也不该不懂得规矩才是。” 这白须老者,合指一算,却是一片虚无。 又巡视了一遍空空如也的老虎洞,依然是一头雾水。 “护教珈蓝何在?还不与我现身相见——” 白须老者轻声断喝,洞穴外出现了两道身影。 “金头揭谛、日游神,参见金星大人——” 原来,这个白须老者,竟然是天上的太白金星。 唐僧西游,路过双叉岭,合该有此一难。 按照事先的约定,需要太白金星下凡一游,解救唐僧出虎洞,这份西游的功德,是要归天庭所有的。 西游之事,可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本就是几位圣人在封神之后就定下的大计。 封神一战,三教中多少精英弟子上了封神榜,有的甚至还落了一个身死道消的下场。 偌大一个截教,分崩离析、名存实亡。 一直以正面形象出现的阐教,连十二金仙都没能保全,竟然叛身出教,纷纷投奔了西方教门下,就连他们的副教主都做了西方教的燃灯上古佛。 而截教首徒多宝道人,也到了西方教门下,更是改西方教为佛教,自称如来佛祖。 一时间,三教衰落,佛教大兴。 西游,就是佛教大兴的开始,也是元始和老子为了还西方两位圣人的人情,不得不做出的让步。 可惜,诸位圣人如今被罚在“紫霄宫”里静坐,圣人们当初定下的契约,只好由他们的门人弟子来履行了。 西游是一盘大棋,更是一块功德大蛋糕。 下棋的却不止一人,谁都想从中分一杯羹,尽可能赚取更多的功德,天庭也不例外。 “昨夜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唐僧可曾到了此处?” 自己的推算之术失效了,太白金星也只能寄希望于,守护在唐僧身旁这些护教珈蓝。 “启禀金星大人,唐僧及其随从确实到了双叉岭,也被那三妖抓进了洞穴之中。” “不过,他们之间似乎发生了激烈的争斗,最终三妖被打回了原形,仓皇逃走。” “唐僧和他的随从,也连夜离开了双叉岭,现在恐怕已经快到两界山了。” 金头揭谛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其他守护唐僧的人,比如护教伽蓝、六丁六甲、五方揭谛、四值功曹等,都是轮流来值守的,只有金头揭谛是彻头彻尾地盯在一旁。 昨晚跟他搭班的夜游神已经回去了,如今日游神刚刚来到,向太白金星汇报的事情,自然落在他的头上。 “不应该啊?唐僧那两名护卫按理说不过是凡夫俗子,怎么可能是那三妖的对手?” 太白金星很是不解,自言自语道。 双叉岭这一难不过是牛刀小试,即便是太白金星出手了,也未必能分到多少功德。 不过,如今居然出现了岔子,就不得不让他产生了疑惑,难道是哪位大能插手了? “那个……金星大人,唐僧的护卫不是两人只有一个,而且好像还是一个十三四的少年人。” 看到太白金星喃喃自语的样子,金头揭谛忍不住提醒道。 …… “族叔,前边那座大山,应该就是‘两界山’了,过了这个‘两界山’,就进入了鞑靼的领地,不再是我大唐的地界了。” 还是李治打破了二人的沉寂,太阳已经升了起来,山林中的迷雾尽去。 二人行走了一夜,虽然大多时是骑在马上,一夜未眠的唐僧也有些倦意。 “九郎,贫僧是否有些迂腐了?明明知道那三妖是害人之物,却还要让你饶了它们的性命。” “正如九郎所说,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贫僧真的是造下了罪孽吗?” 唐僧也说话了,面色上挂着倦容,两只眼睛却还算明亮,盯着李治问道。 “哈哈,族叔啊,佛家讲究因果轮回,那些死在三妖腹中之人,可能命该如此,而我放了三妖,也许是它们命不该绝吧。” 李治不想逼得唐僧太紧,他是完全不相信佛家那一套,却并不表示就一定要去与之对抗。 有着后世思维的李治,对待各派宗教,依然保持着“信仰自由”的原则。 而这个满天神佛的世界里,信奉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实力。 道家也好,佛家也罢,每个人都有信仰的权利,他不会刻意去剥夺。 但是,如果真的妨碍了自己的利益,或者闹得天怒人怨了,但凡他李治有能力插手的,他未必就会袖手旁观。 就比如,之前在“化生寺”那一幕,强如惠岸行者打伤了秦琼,就算是观音菩萨高高在上,他不也出手硬刚了吗? 二人从马上下来,就在道旁找了一处平整的大石,从包裹中取出干粮和清水。 唐僧却无心就食,盘膝而坐,微闭着双目在那里打坐诵经。 李治也不催促他,自己也打坐了起来,趁着春阳正好,体内的“沧溟诀”运转起来,隐隐有突破之感。 突然,李治觉得周围有双眼睛在偷窥自己?这种感觉很是强烈。 唐僧周围有神明在守护他是知道的,可是,现在这份强烈的感觉,让李治觉得来人一定是一方大能。 无形中给他造成的威压,甚至不在当日的观音菩萨之下,其中隐隐还带着一丝凌厉的杀气! 这是何人? 李治睁开双目,向来路望去,那是东方的位置。 太阳已然爬升,算时间应当快到巳时了,略微的有些燥热,却没有发现一丝人影,即便李治已经用上了“破妄金瞳”。 “九郎,咱们继续赶路吧。万物众生皆平等,他们或和睦、或杀伐,我自不可或有爱憎,那样就失了普度之心。” 唐僧站了起来,提起放置在一旁的九环锡杖,牵了白马,继续西行。 那份决然和冷静,看得李治有些钦佩和好笑。 “这就是金蝉子转世的‘十世好人’吗?” 看到唐僧这么快就调整了回去,李治也不禁有些感叹。 佛性,本性也! 有些东西还真是印在骨子里,甚至是镌刻了几生几世的。 望着不远处那座高耸入云的大山,李治的心中又是一阵兴奋。 终于,要见到那位了吗? 第四十二章 神秘守护人 望山跑死马。 远远地就能看到前边有座大山,唐僧和李治溜溜走了一整天,都没能去到山脚下。 天色再次转暗,唐僧的肚腹中传出“咕咕”叫的声音,或许依然对昨天的事情耿耿于怀,一整天两人都没有进食了。 “族叔,看样子今天是无法到达那座大山了,咱们还是早早寻找休息的地方,养精蓄锐,明日再往西行吧?” 李治都有些佩服唐僧的体力和韧性,他自己是修行之人,一日不饮不食没什么影响。 可是,如今的唐僧不过是地地道道的凡人,肚子叫了半天还跟没事人似的。 “阿弥陀佛,让九郎担心了,你来安排就是了。” 李治后世思维,唐僧不谙世事,这二人处在一起,竟然没有任何的身份和地位的隔阂,俨然真的就像是叔侄一般。 就在这时,李治忽然感到前方恶风不善,随即一股腥气传来。 哎呀,不好—— 说声不好,李治从自己的马背上腾身而起,跃到了唐僧的马前,吓得唐僧也赶忙一勒白马的缰绳。 还没等唐僧问怎么回事呢,就看到从面前的山道上,慌不择路地跑来了两条吊睛白额虎。 眼前这两条猛虎,丝毫没有百兽之王的威仪,似乎后边跟着极其可怕的存在,忙忙似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 “妖……妖怪?” 唐僧还沉浸在昨日的事情里,看到眼前的猛虎,又想到了昨日那位“寅将军”。 李治却看得明白,跑来这两条猛虎,虽然长相凶恶,却也不过是尚未开启灵智的普通老虎而已。 略微将自身的威压放出,面前一丈之地,普通猛兽自然近身不得。 果然,那两条吊睛白额虎,先是看到前方有人,想着直接冲过去,等接近李治放出的威压范围时,却敏感地停住了脚步。 前有威压,后有追兵,这两条猛虎急的用前爪只扒拉地上的碎石,还不时地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嘶吼。 终于,还是身后的恐惧给它们的压力更大一些,两条吊睛白额虎低吼一声,硬着头皮向着两人闯了过来。 “哼,不自量力——” 见两条猛虎到了近前,李治也没使用什么招式,只是手掌轻轻向前推出,两股绵力就锁定了那两条猛虎,将其固定在地上动弹不得。 就在这时,从猛虎来的方向,又跑来了一条彪形大汉。 好一条大汉,平顶身高九尺挂零,比唐僧能高出一头去。 紫薇薇的面堂,手持三股托天叉,腰中悬弓,头戴花斑豹皮帽,身穿羊绒叵罗衣,腰束狮蛮带,脚蹬麂皮靴。 来人先是看到了被李治制住的两条猛虎,微微一愣,眼神中露出的诧异没逃过李治的眼睛。 “前边的长老有礼,在下刘伯钦,乃是山中的猎户,方才某家追了两条大虫,没有伤到二位吧?” 刘伯钦向着白马之上的唐僧行礼,眼睛却盯着站在马前的李治。 在他的眼里,李治一身书生打扮,又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可是仔细一看,刘伯钦的眉毛皱了起来。 刘伯钦在打量着李治,李治自然也在观察着刘伯钦。 这位的穿着就是普通的猎户,不过他“刘伯钦”的大名,李治却是早已如雷贯耳,尤其是关于这个“龙套”的各种神秘传说。 此处位于双叉岭和两界山之间,而刘伯钦在此间到底住了多少年,却无人知晓。 要真把他当做普通的猎户,那么李治这位后世来人,就有点儿太丢穿越者的脸面了。 “破妄金瞳”再起,可惜,意料之中的,一片虚无。 李治顿时就明白了,这也是一位大高手啊。 那么,此人到底能是哪位呢? 谁人强大到,能在此处以凡人的身份,守护了西边大山下那位几百年时间啊? “阿弥陀佛,施主不必多礼,幸亏有贫僧的族侄在此,倒是没发生什么意外。” 唐僧也跳下马来,来到刘伯钦近前,高诵佛号。 此时,李治已经收回了自己的威压,那两条猛虎却依然乖乖地待着,丝毫没敢挪动地方。 “哼,今日就便宜你们两个孽畜了,还不快滚——” 也许是因为这两条猛虎是被李治制住了,也许是看到了唐僧这位出家人,刘伯钦罕见地放过了那两条猛虎。 两条猛虎似乎能听懂刘伯钦的呵斥,猫着腰,小心翼翼地从唐僧和李治的身旁抹过去,然后撒丫子跑掉了。 “敢问长老来自何处,这又是向哪里行去?” 眼看着两条猛虎跑掉了,刘伯钦再次来到唐僧面前问道。 “贫僧唐三藏从长安而来,奉我皇差遣,前往西天灵山大雷音寺拜佛求经的。” “哦,竟然是长安来的高僧,失敬、失敬!前面那座山叫做‘两界山’,此处还是我大唐的土地,过了‘两界山’就到鞑靼了。” “如今天色已晚,某家就住在不远处的山村,家母也是信佛之人,圣僧不如到寒舍住上一晚,明日一早再起身西去如何?” 许是很久没有见到生人了,刘伯钦显得很是兴奋。 “既然如此,贫僧和族侄就叨扰了。” 刘伯钦步行在前带路,唐僧和李治骑在马上,山路虽窄却还算是平稳,刘伯钦的步伐竟然不慢于奔马。 转过一道山梁,就见前边出现一处山庄,参天古树、漫路荒藤,说是山庄却是只有一户人家。 庄园占地面积不小,前后看不得长短,左右宽了下足有数十丈长。 正中央有一座黑漆漆的大门,许是山野之人不甚讲究,大门之上并没有匾额,而大门之侧,赫然正卧着一条细狗? 见到刘伯钦到来,那细狗急忙迎上前去,围着刘伯钦摇尾乞怜。 李治又惊呆了,不是惊呆于山坳之中有这座突兀的山庄,而是因为那条细狗。 一条细狗,竟然是玄仙的境界? 李治如今是元婴期的修为,他的“破妄金瞳”只能看出不高于他五个境界之内的存在,而玄仙境恰恰就比他高了五个境界。 一条细狗都是玄仙境,这让李治很有挫败感。 细狗似乎感觉到李治的窥探,一抬头,两眼放出一道亮光,刘伯钦赶忙上前,不着痕迹地让细狗走开了。 “圣僧请,此处就是寒舍,尚有昨日存下的虎肉熊掌,正好让圣僧也打打牙祭。” 不知道刘伯钦是否故意如此,也没关注唐僧一脸的诧异,就从门内走出两名家仆模样的人,将二人的马都牵了下去。 就算是天色已黑,唐僧依然被那两名家仆的模样吓了一跳,一个长得满脸横肉、爆眼短髭,一个头上顶着一脑袋疙瘩包。 连过了三道院子,进入一座大厅。 “娘,有客人来了,您准备什么好吃的了?——” 不多时,闻声走出一位老妇人。 刘伯钦的样貌,看不出具体的年龄,而眼前这位被他叫做娘亲的老妇人,看样子最多也不过有五六十岁。 头发已经花白,却是满面的红光,虽然没有穿绸裹缎,从内宅走出来,竟也仪态万千,隐隐有大家风范。 “我儿大呼小叫个什么?此处深山野沟的,何人会来此做客?” 声音很是平稳,满脸堆着微笑,说着话就看到了走进门来的唐僧和李治二人。 “啊,真有贵客临门,竟然还是位佛门圣僧啊?小妇人言语冲撞之处,还望圣僧多多海涵。” 那老妇人倒是心直口快,一眼望见唐僧,告罪的话顿时就说了出来。 “阿弥陀佛,女施主切莫如此。贫僧唐三藏从长安而来,奉我皇差遣,前往西天灵山大雷音寺拜佛求经。” “路遇令郎,热情邀约至此,贫僧和族侄打算在此借宿一宿,明日登程,打扰女施主了。” 老妇人越是知书达理,唐僧就更加的恭敬,双手合十,频频见礼。 看到了老妇人,李治心中的疑惑不减反增。 这个被刘伯钦叫做娘亲的老妇人,竟然真的就是一个普通的凡人? “圣僧这是说哪里话来?小妇人一向潜心吃斋念佛,圣僧途径此处,如果小儿不曾将圣僧请来家中,当是小妇人教子无方了。” “只是见到圣僧之面,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圣僧可否假以援手?” 老妇人似乎想到了什么,再次看向唐僧的时候,眼睛中都冒出欣喜的模样。 “不知女施主有何难事?即便贫僧手无缚鸡之力,女施主但有所请,贫僧当勉力为之。” 唐僧不明白对方想说什么,但是,面对一个如此守礼之人,唐僧却不愿生硬地拒绝她。 “明日恰好是先夫的忌日,小妇人想请圣僧在此处多留一日,为先夫诵经超度一番,他已故去多年了,也不知在那边过得是否清冷。” 老妇人喃喃自语道,一双眸子里,充满了无限的哀思。 “阿弥陀佛,此乃贫僧分内之事,不劳女施主相请,明日贫僧即为尊夫诵经超度就是了。” 老妇人再三相谢,并亲自下厨,为唐僧做了一桌素斋素筵,李治倒是被刘伯钦请了去,另开了一桌酒席。 “我观小兄弟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隐隐有龙凤之资,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真是唐长老的族侄吗?” 二人对坐,菜肴没有几样,却真的是虎肉、熊掌,李治心中暗自感叹。 自己这一世身在帝王之家,却也没有吃过虎肉、熊掌,后世就更加不可能了。 “在下姓李名治,本是大唐皇帝陛下膝下第九子,敕封为晋王。玄奘法师西行取经,更是跟父皇结为兄弟,赐姓唐名三藏。” “出门在外为行事方便,在下也自取一名为‘唐九郎’,如此一来,说在下是法师的族侄也不为过。” 面对刘伯钦,李治没做任何的隐瞒,一五一十地说道。 “哈哈哈,没想到小兄弟竟然是如此坦诚之人,有意思、有意思啊——” 刘伯钦听了李治的话,一没感到惊讶,二没被他的身份吓到,却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急忙招呼李治吃菜,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身离席,从里间拿了一壶酒出来。 “某家不敬你晋王的爵位,只为了方才那份坦诚,你就有资格喝某家这壶酒。” 刘伯钦顺手摆上两个酒杯,一人一杯倒满了酒。 “这是?……怎么会如此之香?” 李治虽然才十三岁多,却已经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喝酒了。 大唐对这方面管得并不严格,更何况,他的心里年龄恐怕都要四十来岁了。 李治贵为晋王,日常交往的亦非常人,却从来没见过如此清香怡人的美酒,似乎闻上一闻,都能让他整个身心得到了升华。 “小兄弟,我见你是‘天漏之体’,却能修炼到元婴境界,也算是一桩罕见之事。此酒虽也名贵,最关键的是对你如今的状况有益。” “‘天漏之体’虽然能够一时遮掩你的境界,不过,遇到大本领之人,或者有眼部神通之人,自是能够看穿一切的。” “此酒中有一味药,能够强化你这‘天漏之体’的表象,我想准圣之下,应当没几人能够看透。” “况且你突破在即,喝了这壶酒,保你稳稳突破到‘化神’之境。” 刘伯钦端起自己的酒杯,微微向李治示意一下,一仰脖喝了下去,随即亮出了杯底。 李治看了一眼面前的酒,又看了看刘伯钦似笑非笑的样子,暗中牙一咬也没再犹豫,直接一饮而尽。 果然,随着这杯酒入喉,一道冰冷的寒气在五脏六腑内游走,最终汇聚在识海之中。 黑白元婴中,那位白色的元婴一张嘴,就这道寒气整个吞进了肚子里。 瞬间,白色元婴就被冻成了冰雕,透明得都能看到他的五脏六腑。 黑色元婴见了,脸上微微一笑,伸出双手握住白色元婴的一双冰手。 慢慢的,冰雕在融化,腾起一层层寒烟,却围绕着黑白二元婴在缠绕,直到将此二元婴完全给包裹了起来。 此时的李治,早已就地盘膝打坐,静心凝神,其中全部的心神去应对识海之中的变化。 一旁的刘伯钦见了,依然自顾自地吃着桌上的菜肴,似乎李治如此反应,完全就在他的意料之中。 大约过了一刻钟的功夫,李治再次睁开了眼睛。 “刘大哥,您这样的酒还有没有,似乎……似乎离突破到‘化神’境还差了一点点。” 李治略带不好意思的问道,言语间却也满含着期待。 原来,李治的识海之中,当黑白元婴再次清晰显现出来的时候,境界都得到了提升,不过只是达到了“元婴”后期大圆满,并没有突破到“化神”境。 “这……怎么可能?——” 这次轮到刘伯钦诧异了,睁大了眼睛看了看李治。 的确还是停留在“元婴”期,即便已经是后期大圆满了,距离“化神”依然有一步之遥。 这不该啊? 饶是刘伯钦见多识广,又有不为人知的天赋神通,却也无法窥见李治的识海,又怎知那里有黑白两个元婴呢。 “哎,小兄弟,实不相瞒,此种酒这一壶酒只有两杯,早知道方才某家这杯不喝了。” 如今的情况,倒是让刘伯钦有些难堪,可大话已经说出去了,难道要自己落自己的面子吗? “此处有一粒丹药,虽说不算得极品,不过也是一件难得之物。只是你如今的境界太低,贸然服下恐怕会撑胀而死,你可以……” 刘伯钦又从怀中取出一个红色的瓷瓶,明显还有些犹豫,眼神中更透露着一丝肉痛。 李治却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方才突破未遂的感觉,实在令人难受不已。 都没有细听刘伯钦的话,拿过瓷瓶,倒出丹药一张嘴就吞了下去。 有了方才那杯酒,如今的李治算是对刘伯钦有一万个放心,深深地知道,此人拿出来的东西,绝对是自己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 “啊,你怎么直接就吞下去了?——” 刘伯钦大惊失色,几欲出手相助,却见李治已经安静地炼化丹药去了。 “此子真的好生奇怪,难道他还能够抵挡住‘玄仙丹’的药力不成?”https:/ 刘伯钦不再吃喝,在旁边一眼不眨地盯着李治。 一边算是在替他护法,一边更是对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子,充满了好奇。 第四十三章 我师傅来也 “阿弥陀佛,这已经是第七天了,我那族侄怎么还没醒来?” 廊檐下,唐僧不停地在念佛,内心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唐长老,有小儿守在一旁,您敬请宽心吧。令侄的修行如今恐怕是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咱们还是不要在这里打扰到他们为好。” 刘伯钦的老母在一旁宽慰道,类似的话,她已经说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可是,房间内依然毫无动静。 自从那夜在此地借宿之后,李治跟着刘伯钦离开了,而唐僧则由刘母另行素筵款待。 第二天,唐僧如约为刘伯钦的亡父进行诵经超度,整整忙碌了一整天的时间。 先是“度亡经”,紧接着“金刚经”、“观音经”、“法华经”、“弥陀经”,最终以“孔雀经”收尾。 献过了种种香火,化了众神纸马,烧了荐亡文疏,佛事才告了一段落。 全程都是刘母陪在一侧,刘伯钦始终没有出现,这原本有些不妥,只不过此处深山别庄,唐僧也就没有多想。 等佛事完毕之后,他才被告知李治居然在闭关之中。 唐僧虽然未曾修炼过,却也知道修行中人一旦入了定,那是轻易不能打扰的。 可是,西行在即,离开长安城不过才走了四五千里地而已,总不能一直停留在此处吧? 因此,从第三天开始,他就时常出现在李治闭关的廊檐下,不住地向内张望,平时稳重的心态似乎难觅踪迹? 廊檐下,唐僧和刘母有一搭没一搭地在小声的说话,屋内李治的修炼的确到了关键时刻,就连守在一旁的刘伯钦都有些替他担心。 那可是一颗“玄仙丹”啊! 顾名思义,是在真仙境向玄仙境突破时,才能用上的特殊丹药,其内饱含的能量,岂是如今区区元婴期的李治能够承受的了的? 刘伯钦很是后悔,当时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地,将这枚“玄仙丹”给拿出来了? 而盘坐在地上的李治,却丝毫感觉不到周遭的一切,准确地说,他如今的一切似乎已经完全不受自身的控制。 没错,当“玄仙丹”入口的时候,识海中那柄沉睡的诡异黑枪,再次苏醒了过来。 在黑枪面前的,正是那一黑一白两个元婴,而此时两个元婴的状态却极其不好。 “玄仙丹”的能量,才刚刚释放十分之一不到,就把这两个元婴彻底给喂饱了。 可惜,“玄仙丹”是没有意识的,它依然在不停地向外释放着能量,两个元婴已经自动关闭了神识,不敢再继续吸收。 可如此庞大的能量,却主动在向两个元婴靠拢。 同时,李治的识海也渐渐被这股能量灌满了,而“玄仙丹”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李治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他也注意到了自己识海内的情况,却不知道能够做些什么? 只能拼命地运转“沧溟诀”第一层,企图将识海内的能量分一部分出去,或引往丹田,或导向诸经络。 “哈哈,有意思、有意思,这才多长时间啊,这小子就要‘化神’了?居然还是双元婴,以前有过这样的先例吗?” 黑枪有些兴奋,甚至是幸灾乐祸,仿佛能看到李治吃瘪的样子,就是它最大的快乐。 没过多久,李治的丹田已经被能量填满,通身百脉、诸多窍穴,也充盈无比。 “好了,该是我老人家出手的时候了,要不然这小子被玩坏了,我还得再找给睡觉的地方去,哎,好麻烦……” “玄仙丹”虽是大补之药,却含有诸多金石之气,对于境界太低的李治来讲,则成了致命的毒药。 黑枪轻轻晃动两下,然后一头扎下,悬浮着的、大半尚存的“玄仙丹”,瞬间化为齑粉。 飘飘洒洒,如降甘霖,又像金粉,如数被吸附在整个黑枪之上。 黑枪就像被人抓了痒痒肉一般,整个枪都兴奋了起来,围着黑白双元婴不断地绕行,同时,也在抽取黑白双元婴体内的金石之气。 作为礼尚往来,黑枪却吐出一丝丝灰白色的气体,没入黑白双元婴的顶门。 良久,烟消云散,雨住风息,李治的识海再次恢复了平静。 “元元伊始,婴婴重生,化繁为简,神游身现,功成化神,还不醒来——” 随着黑枪的一声低喝,黑白元婴再次睁开了双眼。 而此时的黑白元婴,已经长大了许多,俨然就是两个风度翩翩的少年。 只是一个周身穿黑,黑色的面庞,一个白衣飘飘,面若银盆,模样也极其相似,都跟李治有八九分像。 “我等多谢前辈出手相助——”m..nět 黑白两位少年,齐齐对着黑枪行礼,他们似乎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好可怜的两个小家伙,居然在这种情况下出世,也不知道是吉是凶?” “得了那小子这么大的便宜,我老人家就传给你们每人一套枪法吧,一曰‘嗜血’,一曰‘灭神’,你们拿去自行修炼。” “你们主人如今的实力还差的太多,那小子自己都未必能保护自己,你们就暂时先待在此处吧——” 黑枪说完,两道光芒射出,直击黑白两位少年而去。 顿时,黑衣少年脑海中多了一篇“嗜血”枪诀,而白衣少年脑海中,出现的却是“灭神”枪诀。 “算了,还是暂时不要暴露我老人家为好。” 黑白少年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感到头脑一阵眩晕,等再次四目相的时,好像觉得自己的记忆,被人抹杀了什么? …… “小兄弟,你终于醒了?——”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李治也终于睁开了眼睛。 “多谢刘大哥关照,小弟已经突破到了‘化神境’,哈哈哈——” 李治很是兴奋,他已经审视过了自己的身体。 发现不仅仅境界到了“化神”,就连“沧溟诀”也到了第二层,而“破妄金瞳”更是演变到了第二种颜色——橙色。 兴奋的李治急忙运转“破妄金瞳”,看向守护在一旁的刘伯钦。 好吧,还是一片虚无,看来这位最少也是“金仙”以上的级别啊! 再看识海之中,原来的黑白双元婴,如今都已长成两位翩翩少年,只是这两位少年却在旁若无人地演练着枪法。 “嗯,他们从哪里学的枪法,还有,怎么多出了一黑一白两杆枪啊?” 黑白少年跟李治本为一体,一番信息共享之后,李治也知道了“嗜血”和“灭神”两部枪诀,却仍没找到枪诀的出处和两杆枪的来历。 而“沧溟诀”升到了第二层,也多出来一项新技能,或者说是一项特性——“大力”。 李治就觉得,如果自己愿意,他都能够轻易地把双叉岭给拍平了。 这是增加了多大的力量啊? 百倍?千倍? 而且李治觉得,这恐怕还不是“大力”这项特性的顶峰,随着自身境界的不断提升,“大力”的极限也会水涨船高。 “小兄弟,你没什么事吧?” 李治一直呆坐在地上傻笑,看得刘伯钦一头雾水,甚至都有些毛骨悚然。 “哈哈,我很好,这次真的要多谢刘大哥的美酒,还有那颗丹药了,小弟无以为报,就先给大哥磕个头吧——” 李治从内心里感谢眼前这位刘伯钦,虽然不清楚对方有何目的,但是,自己得到的好处却是显而易见的。 “啊,这个……快快请起!这一切都是小兄弟自己的造化,你吞下了‘玄仙丹’,某家还担心了这么多天呢,那些能量你真的都吸收了吗?” 刘伯钦依然疑惑不解。 在李治陷入修炼的时候,他甚至偷偷动用了隐藏起来的天赋神通,依然没能看透李治体内的虚实,仿佛有股神秘的能量在阻止着自己? “应该是吧,我也不太清楚,好像一觉醒来就突破到了‘化神’境。” 李治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他这样的回答,在别人看来完全就是在敷衍,却没人知道李治实际上是实话实说了。 “好了,咱们出去吧,恐怕你那族叔早已等的不耐烦了。” 见问不出所以然来,刘伯钦索性就彻底放弃了。 他本就不是小气之人,区区一颗“玄仙丹”而已,以他的身家自然不会太放在心上,就只当是结个善缘吧。 “九郎,你终于出来了?——” 房门刚刚打开,廊檐下的唐僧就围了过来,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哈哈,族叔,您这样大的情绪波动,可会影响到禅功的,出家之人当心如死水才是啊。” 许是自己终于又突破了,李治难得跟唐僧开了句玩笑,又何尝不是对唐僧的表现充满了感动? 日已偏西,夜幕再临,自然不能就此离去,唐僧和李治只好在此又多住了一宿。 对于识海之中的黑白两少年,李治一时间还真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安排。 让他们出来吧,貌似加上他,三个人在一起实力都不够看的。 此行西天路茫茫,尤其是多了他这个变数,谁也不敢保证会发生些什么。 看到沉浸在练枪中的二人,李治不禁有些感慨。 所谓的分身,他们脑海中的任何信息,作为本体都可以无偿、无限获取,而分身却需要本体主动给予才行。 如今这二人在练枪,就相当于李治自己在修炼,一旦这二人练成了,李治也就自动学会了“嗜血”、“灭神”二枪诀。 这简直就是在作弊啊? 可是,到底是谁传授给他们的枪法呢? 李治将目光锁定在那柄大黑枪上。 是的,现在已经可以叫它大黑枪了,枪身应该快恢复到原本的长度了,在李治看来,在地面上使用这柄枪实在不是很方便,这也太长了吧? 不过,他倒没有自大到去驾驭这柄枪,在自己身体内也待六年了,先是丹田而后又跑到了识海之中。 李治已经意识到,这柄枪此前应该是受了很重的伤,如今正处于养伤状态。 那么,自己体内那些凭空丢失的能量,恐怕是进入了这个家伙的肚子吧? 如果,它真有肚子的话。 次日一早,唐僧和李治都早早地起来了。 在此停留了七八天,虽然李治大有收获,还是觉得耽误了唐僧西行的日程。 “刘家大哥,多谢您这么多天的款待,我跟族叔该西行了,您对在下的恩德,来日必当回报!” 山庄门外,唐僧和李治各自牵着一匹马,李治拱手与刘伯钦母子作别。 “哈哈,唐长老、小兄弟,某家也很高兴认识你们,尤其是唐长老诵经超度了先父,某家还没来得及当面谢过呢。” 刘伯钦“哈哈”一笑,将一条烤熟的野牛腿,用油纸包了,放置在李治的马背上。 虽然李治跟唐僧同行,唐僧却没有要求他也食素,毕竟李治只是伴当,而并不是佛门中人。 “唐长老、小兄弟,看到那座‘两界山’了吗?” 刘伯钦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觉得应该多嘱咐两句。 “这座‘两界山’,原来是叫做‘五行山’,乃王莽篡汉之时,从天而降。从那时起,‘两界山’下就压着一个神猴。” “此神猴,不怕寒暑、不吃饮食,自有土神监押,教他饥餐铁丸、渴饮铜汁,自昔到今,冻饿不死。某家打猎时,也曾见过数次,算是有些交情。” “二位西行必然会经过彼处,如有兴致,大可以上前去攀谈一番。这是某家为他备下的水酒,也劳烦小兄弟一并带去吧。” 说着,刘伯钦拿出一个大酒囊,看样子足能装下五斤陈酿。 “多谢刘大哥相告,我等告辞了——” 唐僧和李治飞身上马,绝尘而去。 “娘亲,唐长老真的能超度得了父亲的亡魂吗?” 望着远去二人的,刘伯钦悠悠地问道。 “儿啊,唐长老乃是如来的二徒弟金蝉子转世,西游大劫已起,更是此间大气运之人,有了这层加持,相信你爹爹的亡魂一定能够得到超度。” “可惜啊,你爹爹的亡魂尚有眉目,而你那大哥……寻找了这么多年,三界之内、天上地下,却连半缕残魂也没能找到啊。” 再次想到自己惨死的夫君和长子,刘母的心情顿时跌到了谷底,无力地斜靠在门框上。 “娘亲,您慧眼如炬,可曾看出那个少年有何奇特之处?” 看到娘亲又伤心了,刘伯钦赶忙转移了话题,聊起了连他也看不透的李治。 “那位小哥的确奇特的很,你说他是唐皇的第九子,又说他到了‘化神境’?皇家之人怎么会有如此修为?” “而且,我观此子有九五之相,按理说寿数当不能高于三百才是,怪哉啊怪哉。” 回想起李治的相貌,刘母又是一阵感叹。 “哼,什么‘理’?不过是那位搞出来的规矩罢了,一心只想万物生灵都得听他的吗?” 刘伯钦愤愤不平道,看那咬牙切齿的样子,似乎并不仅仅是在为李治抱打不平? “好了,你的使命也完成了,咱们也回去吧。如今西游之劫已起,虽然说此劫主要应在妖族身上,我等也不可大意,尤其是你啊——” 刘母又恢复了常态,转身向内宅走去。 …… “九郎,你跑那么快做什么吗?左右也不差这一会儿功夫。” 从刘伯钦家出来,倒是一马平川,二人纵马奔驰了三十多里地。 别看唐僧吃斋念佛了这么多年,倒是练就了一身好骑术。 唐初全民尚武,连普通的书生都多有习练剑、箭二术者,纵马奔驰自然也不在话下。 唐僧十八岁之后,就在大唐之内四处游历,不仅增长了见识,更是锻炼出一副好身骨。 “族叔,您没听方才刘大哥说吗?前边‘两界山’下压了一位神猴,雉奴迫不及待地想过去看看呢。” 李治装出一副少年心性的样子,正好借着刘伯钦的话,很好地掩饰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阿弥陀佛,天降大山、下压神猴,此猴必然大有来历,我们还是轻易不要去招惹为好。” 唐僧一副不愿招惹是非的样子,“两界山”却离得越来越近了。 突然,只听得山脚下叫喊如雷。 “我师傅来也,我师傅来也——” 第四十四章 猴王保唐僧 “九郎,这?——” 听到方才那叫声,唐僧和李治的坐下马“踏踏踏”在原地直打转,不敢向前更不敢向后,唐僧惊得急忙抓紧了缰绳。 李治却心中明白,这是那位要登场了,心中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至于那两匹胯下马的表现,在李治看来再正常不过了。 那位是谁? 曾经掌管天庭数十万匹天马,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弼马温”,连天马都归他管,言出自带法则,更何况区区两匹凡马? “族叔,方才不刚刚说到那位神猴吗?您看,山脚下不就是吗?” 原来,他们方才跑的一路坦途,却不是平地而是在半山腰。 准确地说,低头向下大约三十丈处,才是“两界山”真正的山脚,而那神猴正压在山脚处。 “他……他怎么叫我师父?” 方才那喊声何其之大,唐僧自然听得清清楚楚。 “哈哈,族叔何其执迷不悟也?您有疑问,大可上前去问那神猴,侄儿我又能从哪里知道呢?” 相处月余,唐僧似乎已经习惯了李治的所问必有所答,而到了这个地方,李治反而谨慎了起来。 一个刘伯钦都能将他完全看穿,随意一个举动就能让他大境界突破,这里是什么地方? 恐怕三界中,有不少的大能都会关注于此,自己岂能不低调行事? “也罢,那咱们就上前去问问吧。” 唐僧也来了兴致,或许是前几天陆续遭遇了妖怪和猛兽,反而对意料中出现的神猴,没有了太多的恐惧。 二人循着山间小路往下走,不多时,就来到了压着神猴的山脚。 “师父、师父,你怎么才来啊?观音菩萨十多日前曾经来过,说你三五天必至,怎么就耽搁了十来天啊?” 一看到一身法师装扮的唐僧,那神猴就知道,面前这位大和尚一定就是观音菩萨口中的唐三藏了。 唐僧和李治来到距离神猴不到一丈处,两匹马死活都不愿再向前,二人只好下马徒步而来。 李治仔细打量着山脚下那个不断晃动的猴头,说实话,心里有些许失落,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即使在后世也被万千人推崇的美猴王吗? 只见他只露出一头、一臂和半个身子在外边,尖嘴缩腮,金睛火眼。 头上堆满了苔藓,却不知抹去,耳中滋生了薜萝,亦不曾清除。 鬓边少发更多的是青草,颔下无须却有一层绿莎。 眉间有土,鼻凹藏泥,指头粗短,手掌笨厚,尘垢余多...... 怎一个狼狈了得? “阿弥陀佛,你就是那神猴?方才为何却唤我做师父?” 离得近了,唐僧看到神猴这幅模样,竟也不敢靠得太近,若不是李治随在一旁,都未必敢开口问话。 “敢问法师,您可是受东土唐皇差遣,前往西天拜佛求经的和尚?” 神猴难得控制了一下自己的心神,看着唐僧问道。 “不错,贫僧唐三藏,正是受唐皇所差,前往西天大雷音寺取经的,不知神猴如何得知?” “哈哈,那就没错了,您就是我的师父,我就是您的徒弟。” “我乃是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只因犯了诳上之罪,被佛祖困压于此处,已经过去五百年了。” “前者有个观音菩萨,领了佛祖旨意,去东土寻访取经之人,十数日前,她来此处告知我,取经人已在来路。” “故此昼夜提心,晨昏吊胆,只等师父前来救我脱身。我愿保你西行取经,与你做个徒弟。” 李治就在一旁听着神猴的自述,虽然这些内容他大半早已知晓,但亲耳听到的时候,还是听出了其中的渴望、辛酸和小心翼翼。 “阿弥陀佛,既然你有善心,又是观音菩萨所遣,我自收下你就是了。可是,我一路行来未带斧凿,如何能救你出来?” 唐僧闻言,满心欢喜道。 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更何况还是这样一位神猴,有了他的加入,岂不更有把握到达西天? “师父勿忧,这山顶上有一道如来佛祖的金贴,你上去将它揭去,我就能出来了。” “族叔,方才我确实看到山顶有金光闪闪的物事,我扶您上去吧?” 看着眼前略微陡峭的山顶,从此处爬上去,怎么还不得需要一个时辰? 就唐僧这凡人之躯,李治都想不明白他怎么能上的去? “也好,神猴在此稍待,贫僧去去就回——” 李治先行将两匹马赶远一些,他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不想让这两匹坐骑在此丧命。 唐僧那匹白马有自己的宿命,他可不会相信,能有神明去保护自己那匹大黑马。 “两界山”不知其高,李治不敢动用法力,纯粹靠着肉身的力量,一手搀扶着唐僧,一手攀着可手的山石、藤蔓往上走。 有几处陡峭之处,李治甚至都是半携着唐僧在爬行,临到山顶了,竟出现了一片略微平整的开阔地。 眼前正有一处突出的方石,上边贴着一条金贴,果然金光万道,瑞气千条。 唐僧似乎毫无感觉,李治看了一眼那金贴,仿佛全身都被禁锢住了,丝毫动弹不得。 这份威压,何其之强也! 连识海中正在对练的黑白少年,都被迫停下了手中的长枪,赶忙屏息凝神、盘坐在地,尽全力调整自己的内息。 “唵、嘛、呢、叭、咪、吽”六个金字。 唐僧赶忙紧向前走两步,双膝跪拜。 “弟子唐三藏,特奉唐皇旨意西天求经,果有徒弟之分,揭得金字、救出神猴、同证灵山。若无徒弟之分,此辈是个凶顽怪物,哄赚弟子,不成吉庆,便揭不得起。” 唐僧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又恭恭敬敬地冲着金贴,拜了三拜。 一阵香风飘过,方石上的金贴迎风即起,直向西方而去。 “师父,你们快快下山,走的远一些,俺老孙已经急不可耐地要出来了——” 金贴刚刚离去,压在山脚下的神猴就感觉到了,强忍着心头的兴奋,再次大声喊叫道。 金贴一去,李治也恢复如初,只是浑身上下如同水洗一般,连骨头节都有些酸疼。 这……这是何等的力量啊? 李治的心中充满着震撼,更加坚定了他变强的决心,只是他把这份情绪隐藏的很好。 就方才唐僧拜帖那片刻,李治就能感受到,有数十道神识扫视过自己,吓得他更是收敛了所有的法力,尽可能完美地去展示他的“天漏之体”。 上山容易,下山难。 等到唐僧和李治再次回到山脚下的时候,唐僧的僧袍都被划破了好几处,右手掌更是隐隐有鲜血渗出。 “师父,你们快快再走远些,俺老孙马上就要出来了——” 唐僧无奈,顾不得上下山的疲惫,在李治的搀扶下,向藏马之处奔去。 等他们走的足够远了,耳轮中就听到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 “轰——” 就如同天塌了一般,顿时方圆数十里之内,鸟兽奔逃、飞沙走石。 李治顾不得暴露自己的实力,赶忙在他和唐僧身旁,暗暗生出一道防护的气墙。 “师父,哈哈哈,俺老孙终于又出来了——” 一道响彻天地的呼喊,那神猴就已经到了唐僧二人的近前。 此时才发现,神猴直立着的身高不及常人,也就跟如今十三四岁的李治相仿。 许是岁月太久,身上的衣衫早就破旧不堪,还满身的渍泥。 “阿弥陀佛,方才你自称‘老孙’可是姓孙?不知你是否还有名号?如果没有为师当送你一个。” 看着神猴“楚楚可怜”的样子,唐僧忍不住伸出手,替他摘去头上的杂草。 “不劳师父盛意,我原有个法名,叫做孙悟空。” “悟空?倒也合乎我宗派的禅意,既然如此,为师就再给你起一个诨名,就叫做‘行者’如何?你这模样活像一个头陀。” “多谢师父美意,那俺老孙以后也叫孙行者了——” 神猴似乎有些不习惯唐僧这样的关怀,一眼又看到了身侧的李治。 “师父,这位小哥是谁?好奇特的相貌!” 孙悟空双眼闪烁,“火眼金睛”之下,自然也能看清李治的根本。 “悟空,此乃为师的一个族侄,听闻为师西天取经,就跟着一起出来走走,也算是增长一些见闻,九郎,还不过来见过……” 唐僧稍一犹豫,不知道李治跟孙悟空之间,应该如何称呼。 “九郎见过大师兄,在刘伯钦大哥处,小弟就曾听闻过大师兄的威名,没想到竟然跟您做了师兄弟,小弟荣幸之至!” 李治还没等唐僧为难,就赶忙走了过来,恭恭敬敬地与孙悟空见礼。 “哦,你也认识刘伯钦大哥?那就更不是外人了,不过这‘大师兄’之称是如何论起?” 孙悟空听李治说起认识刘伯钦,顿时就把他也当做了自己人,只是不理解为何一开口就称他为“大师兄”。 “这个……您是族叔收的第一个徒弟,更年长于小弟,叫您一声师兄那是理所应当的,至于大师兄嘛,以示尊重而已。” 李治暗暗捏了一把冷汗,自己也太不小心了,习惯性就脱口而出了。 如今在场这二位,无论是唐僧还是孙悟空,可都不知道后边还会不会再收徒弟的。 “大师兄,您看您是不是略施法术,清理一下这满身的风尘?你我身材相仿,如果不介意的话,稍后可以换上小弟的衣服。” 三个大男人站在这里,孙悟空更是近乎赤裸,看得李治都有些眼晕。 “嘿嘿,让师父和小师弟见笑了。” 孙悟空也不再追究李治言语之中的漏洞,急忙丢给自己一个“洁身咒”。 片刻功夫,孙悟空浑身上下变得清清爽爽,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 在阳光的照耀下,浑身的猴毛金光闪闪,倒是颇有几分“美猴王”的味道。 “大师兄好本事,这么好用的小法术,大师兄可否传给小弟?” 李治赶忙从自己的包裹中,取出一套武士服,甚至还带了一双靴子。 说是李治自己的衣服,却是新近购买的几套,他一次还没有上过身。 “多谢小师弟,你如果想学那还不简单?像什么‘避水诀’、‘避火咒’、‘隐身术’等小法门,俺老孙这里有的是。以你目前的功力,修炼起来也花费不了多少功夫。” 孙悟空接过李治的衣服穿戴整齐,他活了这么多年,更是经历过各种大场面,见识过各种牛鬼蛇神,眼睫毛恨不得都是空的。 谁是虚情谁是假意,那是一眼就能看得七七八八,在他看来眼前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师弟,似乎对他格外的亲近? 这种感觉靠装是装不出来的,不仅仅是亲近,更多的却是崇拜,真心的想跟他交朋友那种。 事实上,对孙悟空李治完全就用不着去装,那可是自己儿时的绝对偶像啊! “阿弥陀佛,九郎这套衣服倒是合身,可惜却非佛家法衣……” “嘿嘿,师父这有何难?” 孙悟空轻轻一个转身,再看时之前那套武士服已经不见了,身上的正是跟唐僧所穿一个款式,只是颜色偏向金黄。 “大师兄,您这已经算是出家了,不知道刘伯钦大哥拜托我带过来的美酒,该不该再送给你?” 这时,李治又从马匹上取下两物,一个是那条硕大的熟牛腿,一个赫然正是刘伯钦让带过来的酒囊。 “嘿嘿,大哥倒是好手笔,连这等宝贝都能出手,只是不知道是给俺老孙的,还是送给小师弟的?” 孙悟空上前去一把夺过酒囊,“吨吨吨”一阵狂饮。m..nět “好酒,好酒啊,自上次大哥来过之后,俺老孙有多久没这样痛快地喝过了!”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看着眼前二人,一个举着酒囊狂饮,一个更是抓着牛腿狼吞,唐僧只好无奈地转过身去。 今日是孙悟空的脱难之日,更是在此被压了五百年,虽然唐僧不是很清楚真正的原由,却也能体会到他的几分压抑和凄凉。 因此,见到孙悟空狂饮的模样,唐僧并没有拿出师父的架子,去呵斥或者阻止。 恐怕唐僧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居然会站在孙悟空的角度去想问题,或者说,他居然无形中多了一份“柔情”? “大师兄,你方才说什么‘宝贝’,在哪里?” 除了一条熟牛腿,就是一大酒囊美酒,看着孙悟空如此豪饮,李治不会觉得这酒就是宝贝,哪有宝贝是这么狂造的? “小师弟,我发现你也修炼了眼部神通,可惜境界太低了,还看不出宝物的幻化,你来看——” 说着,只见孙悟空将手中的酒囊向前一托,顿时偌大的酒囊竟变成了一枚白玉扳指? “这是?……” 李治有些不解。 “此物叫做‘储物戒指’,大哥也不算小气,出手就是一个中级的‘储物戒指’,这么秀气的外表看来不是送给我的。” “酒俺老孙喝完了,戒指小师弟你就收下吧——” 孙悟空一甩手,那枚白玉扳指不偏不倚地,戴在了李治的左手拇指之上。 “这‘储物戒指’中的禁制已经化去,小师弟逼出自己一滴精血进去,它就成为你的了。即便被人抢了去,除非你死了或者对方境界远高于你,否则轻易打开不得。” 有孙悟空这样一位大佬在,李治这个修仙小白,倒真是能少走不少弯路。 …… 西去的队伍,由一行二人变成了一行三人。 李治看到孙悟空徒步而行,自己索性也从黑马上跳了下来,跟孙悟空走在了一起,只让黑马驮着那些行李。 要说李治带的行李远比唐僧讲究的多,为了避免露宿荒野,他可是实实在在带了一顶行军用的小帐篷。 如果愿意挤一下,勉强也能够睡下两个人。 现在好了,有了手上这枚“储物戒指”,李治已经在幻想着,到了下一处城池,可以肆意采购一些粮食和瓜果蔬菜。 滴血认主之后,李治就可以将自己的神识外放到“储物戒指”里,好大一片空间,足有三间房大小。 唯一的缺憾,就是无法在这里存放活物,当李治将这一点说出来的时候,立马遭到了孙悟空的白眼。 “小师弟啊,你还想存放活物?那不就成了一方小世界,或者随身携带的福地洞天了吗?你还真敢想啊!” 李治听完,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儿小过分,不过,要真有那样的物件该多好啊。 唐僧西行是需要苦修的,他可不是,他只是跟着一起来旅游的。 唐僧依然端坐在白马之上,望着马前走着的二人低头不语,若有所思。 “族叔,您不会还在生气吧?要我说大师兄根本就不用守那些清规戒律,什么不能喝酒、不能吃肉的。” “有句话您没有听说过吗?‘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修佛修的是心,而不是简单的形式,完全可以‘以肉代菜、以酒代茶’的……” 孙悟空有很多的名号,其中两个最为著名,一个是之前的“齐天大圣”,一个是后来的“斗战胜佛”。 在李治看来,他更喜欢那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甚至有些无法无天的“齐天大圣”。 至于“斗战胜佛”嘛,那还是真正的美猴王吗? “阿弥陀佛,九郎,你哪来的这些歪理?又岂能如此曲解修佛?” 听到李治的“歪理学说”,孙悟空一阵惊奇的赞叹,甚至还兴奋的原地翻了两个跟头。 唐僧却哭笑不得。 他深知自己这个“族侄”并非不学无术之辈,相反“文道”早已超脱了大儒境界,每每说出惊人的话来必有深意。 难道,他这次的“歪理”也不是随口而说的吗?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第四十五章 鹰愁涧遇龙 “焰焰斜辉返照,天涯海角归云。 千山鸟雀噪声频,觅宿投林成阵。 野兽双双对对,回窝族族群群。 一钩新月破黄昏,万点明星光晕。” 西行的队伍里,自从有了孙悟空的加入,李治就变成了一个好奇宝宝。 层出不穷的问题,只要是他能想到的,都会拿来询问孙悟空,搞得猴哥只想着到处化缘去。 “小师弟,俺老孙当年学艺的时候,如果有你现在一半的用心,也许就不会只学了这点儿本领了。” 经过了当年的大闹天宫,更有被压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孙悟空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头脑一热、不顾一切的猴子了。 “大师兄,你还不知足啊?三界之内、天上地下,何人不知道你的威名啊?” “就拿这十几天来说,你教给小弟这些法门,倒是让小弟更像一个‘神仙’了,可惜,我还是没有飞举的功法。” 离开五行山已经过去十几天了,却始终在无名的大山里行走。 好在有孙悟空和李治在,他们既不会迷失方向,更不用担心遇到什么危难。 平静的旅途,正好借着这个空档,李治向孙悟空学了不少的法门。 像什么“隐身术”、“避水诀”、“洁身咒”等,甚至孙悟空还传授了李治“五行遁法”,也算是多了一条保命的手段。 孙悟空也知道了李治的真实身份,这一点儿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是一个曾经连玉皇大帝都不放在眼里的男人,区区凡间一个国家的亲王,孙悟空更不会另眼相待。 倒是在传授李治的同时,好好地让孙悟空过了一把当师傅的瘾。 可惜,李治的境界太低,孙悟空每次跟他切磋都不敢放开,打得也忒不畅快。 好在李治如今也算是同阶中力大无穷的存在,就算是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他都能勉强耍两下子。 可惜,远远无法做到孙悟空那样举重若轻、驾轻就熟。 跟孙悟空混熟了,李治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大师兄,小弟看你的境界,怎么只有‘玄仙’巅峰?你是重伤未愈吗?” 李治也算是精通医道之人,可是,凭借他的道行,却无法解释孙悟空现在的状况。 “咳咳,不瞒小师弟说,俺老孙最厉害的时候虽然只是太乙金仙,普通的大罗金仙都未必是我的对手。” “当年赌斗输给了如来,被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有那副金贴在,俺老孙动不得半点儿法力。”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老孙的境界竟然在不断地下落,以致于目前跌落到了玄仙巅峰的境界。” 孙悟空所描述的现象,李治暂时无法理解,却能够感受到他内心深深地落寞。 “大师兄莫要灰心,西行路途遥远,你我兄弟正好借机好好修炼一场。小弟也争取混个神仙当当,哪怕只是个‘天仙’呢,大师兄自然也能够恢复往日的风采。” 李治也终于明白了,为何西行一路,孙悟空很多妖怪都降服不了,原来他的实力早已大打了折扣啊。 玄仙跟太乙金仙,那可差着好几级呢。 玄仙之上是金仙,金仙过后才到太乙境,而太乙境又细分为太乙真仙、太乙玄仙和太乙金仙。 也就是说,如今的孙悟空比起当年全盛时,足足跌落了四个大境界,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啊。 孙悟空真正拿手的功法,其实只有三个,“地煞七十二变”、“筋斗云”和“大品天仙诀”。 而“火眼金睛”、“法天象地”和“身外化身”,算是他最熟练的三大神通。 当年学艺二十载,他也只是粗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所谓的棍法都是在无数次打斗中自行体悟的。 而“大品天仙诀”,本是直通大罗的功法,可惜,猴子性急没耐性认真的打磨,始终都没能突破到大罗。 “小师弟,飞举之术老孙也只会‘筋斗云’,这个是没办法传授给你的,我观你所学功法,也未必在‘大品天仙诀’之下。” “倒是‘地煞七十二变’,如果小师弟有兴趣,老孙可以传授一些的,也好让你到时候躲避那‘三灾’之难。” 李治自然高兴万分,不过他也明白贪多嚼不烂的道理。 自己本身就有了神秘的“沧溟诀”在修炼,又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两套枪诀“嗜血”和“灭神”,更有刚刚从孙悟空这里学来的诸多小法术。 李治就特意挑选了与“五禽戏”相配合的五种猛禽来学,也就是说,掌握这几种变化之后,今后再次施展“五禽戏”,那就是真虎、真鹿、真熊、真猿和真鸟了。 法门容易掌握,关键在于自身更多的练习和领悟,李治却没来由地变成了一个修炼的痴儿,深入其中、无法自拔。 “族叔、大师兄,前边就要走出大山,到达人烟聚集之处了。我所修的诸多法门,尚有一些未通之处,需要多加练习。” “以我之见,不如你们在前边先行,我且留此闭关。反正就是西去的路,大师兄也可以留下一些记号,方便我在后面追赶。” “只是小子这样做有些失礼,不能时时在族叔身旁侍奉了……” 如果说一开始叫声“族叔”,只是为了行事方便,或者碍于唐僧跟李世民的兄弟之交。 那么,相处了这么久,李治也慢慢地对唐僧有些了解,很是敬重他的毅力和人品,这声“族叔”叫得也就顺理成章了。 不是李治矫情,的确他如今修炼的不能让世人看到,否则一定会惊世骇俗的。 谁能见得一会儿变成老虎、一会儿变成黑熊,一会儿弄火又一会儿避水的? 李治说这些话的时候,很是有些过意不去,说好了要陪着一起西行的,这才刚刚走出几千里地啊。 “阿弥陀佛,九郎不必如此,贫僧是西行取经的,你跟着来本就是为了增长见闻,多多习练本领。” “如今有这么好的机遇,贫僧为你高兴还来不及呢。山中空旷少人,正好用来修炼玄功,你且安心在此就好,不是还有你大师兄在嘛。” 孙悟空也过来安慰李治,他很是欣赏李治这种刻苦好学的态度,想当年自己遇到喜欢的功法,不也是昼夜不停地练习吗? 更是给了李治一根猴毛,告诉他只要拿着这根猴毛,就不会跟丢他们的行踪。 唐僧和孙悟空继续西行,而李治却暂时留在了大山中。 ...... 觅得一处人迹罕至的山顶,李治略施手段,平整出一片开阔地来,扎下了营帐。 “破妄金瞳”扫视方圆十里,确定四周无人,李治第一次将识海中的黑白少年给召唤了出来。 “见过本尊——” 看着面前一同行礼的两人,李治感觉怪怪的。 这就像是自己在照镜子一般,而且一下子还是两个,一黑一白。 “无需多礼,你我本是一体,切莫生分了。我观二位道友一文一武装扮,不若就以此各取一个名号吧,就叫‘墨文’和‘纯武’如何?” “多谢本尊赐名——” 黑白二少再次躬身致谢。 名字,也就是一个符号而已,况且又是本尊所赐,这二人自然不会拒绝。 “此处大山人迹罕至,我欲在此修炼一段时间,你二人也可在一旁修行,同时为我护法即可。” 对于自己的分身,李治自然不会藏私,就把孙悟空过去十多天所传授的诸多法门,悉数传给了墨文和纯武。 李治平整出来的开阔地,足够三人使用,他如今是“化神”境界,骤然学的诸多法门,还没来得及好好地打磨、沉淀。 而墨文和纯武两个分身,却只有元婴后期境界,这让李治很是不解,难道是因为有两个元婴吗? ...... 修炼的日子是枯燥的,修炼的日子也是过得最快的。 与唐僧他们分别时,不过五月初,如今却已经到了深秋时节,半年多时间过去了。 “你二人虽然分为两体,于修行一途却奇妙地‘一为二、二为一’,如此一来也有利有弊。” 也就是说,这二人的修为必须是齐头并进的,一个人修炼所得势必与另一人均享。 看着面前的墨文和纯武,李治很是感慨。 半年时间过去了,这二位也正式突破了元婴后期,同他一样达到了“化神”境。 最关键的是,他们二人的配合默契程度,远比跟李治要高明太多了。 尤其在两人联手对敌的时候,那也许都不该叫做配合,就像是自己的左手和右手一般。 二人联手与李治徒手相搏,李治尚能游刃有余,如果二人动用了“嗜血”和“灭神”二枪诀,李治就有些手忙脚乱了。 枪法他也都会,苦于一时没有合适的兵刃,与墨文和纯武手中的黑白二枪战在一起,却是要吃很大亏的。 好在如今的李治力大无穷,徒手硬接两人的枪法,只要避开锋利的枪头,五百招之内也不会落入下风。 “你们二人还是到我识海中去吧,如今我们的修为依然不够看,如果遇到危险,你们两个也能作为杀手锏,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如果你们二人致力于学枪,不妨多多观摩一下识海中那柄高悬的枪,我总觉得它极不简单。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切记不要惹恼了它。” 虽然,李治也不清楚那柄诡异的枪,究竟是什么来历,却也不妨碍他对那位的推崇。 有时候,有那柄枪停留在自己的体内,李治居然还会有些莫名的心安。 半年的时间,足以让李治将他从孙悟空那里学到的诸多法门融会贯通,“沧溟诀”第二层也更加的凝实,再闭关下去也长进不大。 李治就出了无名大山,原来的那匹黑马,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李治也不以为意,迈开脚步、向西而行。 如今的李治,虽然没有专门的飞举之术,平地而行,一步踏出也能出去十余丈,款款而行,速度焉会在奔马之下? 五日之后,便来到了陈家。 可惜,如今的陈家只有陈老丈夫妇二人,李治问起唐僧师徒一事,陈老丈自是唏嘘不已。 李治给他们留下了两锭银子,问明路径再次西行。 说来也神奇,没间隔数十里地,李治身上带着那根猴毛就会闪烁不停,按照孙悟空当初的说法,这是他在附近设下了禁制。biquiu 但凡李治手中的猴毛到达禁制方圆一里的范围,猴毛就能自行闪烁,预示着李治并没有走错方向。 又向西走出了十天,李治每日不低于五百里的速度,初冬之时到达了一处险山。 正赶上山中落雪,朔风凛凛,滑冻凌凌,随处可见悬崖峭壁崎岖路,迭岭层峦险峻山。 “蛇盘山鹰愁涧——” 看到最高处的山石上,镌刻着六个大字,李治也终于知道他来到了什么地方。 侧耳倾听,果然有水响声。 翻过两道山梁,终于见到有飞瀑挂前,瀑下有潭,千仞浪飞喷碎玉,一泓水响吼清风。 可惜,此处已经没有了那条玉龙,李治却也能感觉到浓浓的水灵力。 “哎,早知道来此地闭关,不知好过之前的无名大山多少!” 看到这泓清澈无比的涧水,李治也终于知道此处为何叫“鹰愁涧”了。 这真是一条特别的河,河水太过于清澈,鸦鹊从上面飞过,看到自己的影子,便认为是同群之鸟,投入河水中寻找同伴。 因此,只要从河面上飞过的鸟类,都会被淹死,就像莫名其妙的自杀一样,真的是涧如其名,是一条让老鹰都发愁的涧。 而李治看到了鹰愁涧,第一感觉就是清冷、安静、孤寂。 幽谷深涧,什么都没有,只有流水的声音显得格外洪亮,在山谷中回响,也是一派宏伟的空寂之感。 李治不自觉地盘膝坐下,任凭雪花飘落在头上、身上,却又马上化去,贪婪地吸纳着周遭的水灵气,体内高速运转“沧溟诀”的第二层。 风停、雪住、日落、月出。 …… “你是什么人?” 李治不觉在鹰愁涧旁打坐了三日。 突然,涧当中浪翻波涌,竟然从中飞出一人,厉声断喝道。 这一下,可把李治吓得不轻,此处明明已经是无主之地,怎地还飞出一个人来? 李治定睛一看,确实飞来一人,而且还是一名女子。 只见她上身穿粉色上衣,下身罩着长裙,藕臂雪白,腰间点缀着翠绿色的腰带。 头上戴着一根玉簪,李治不知道的是,这根玉簪在关键时刻可以变成“寒冰剑”。 往脸上一看,大约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虽然问话的声音冷冰冰的,模样却长得很是俊俏,两只大大的眼睛呼扇呼扇的,即便是在质问,更多的却是好奇。 “这位姑娘,在下是一个过路之人,见此处山水别致,不免贪恋了几眼。不知姑娘为何也在此处,而且还是从涧中而出?” 这女子有疑惑,李治还有疑惑呢。 此处明明就是小白龙受罚之处,算时间早就被唐僧收去当坐骑了,怎么还会有人呢? “过路之人?此处‘蛇盘山鹰愁涧’,乃是我龙族属地,你一介人族修士,怎么会来到这里?” 那女子看来对李治的回答不是很满意,咄咄逼人地问道。 听完这女子的话,李治更愣住了。 什么叫“我龙族”,难道自己面前的也是一条龙吗? “姑娘,在下唐九郎,本是大唐之人。前些时日,我家族叔在此收得一位徒弟,乃是西海龙王三太子敖烈。” “如此算来,在下与敖烈三太子也算是师兄弟,我这么说,不知姑娘可还满意?” 既然对方自称是龙族之人,李治索性打蛇随棍上,直接表明自己跟小白龙的关系,虽然二人尚未谋面。 “什么?你说你是那唐僧的族侄?好,好的很啊——” “姑奶奶奈何不了唐僧,你一介人族的小修士,还是一个‘天漏之体’的修士,恐怕先天境界都不到吧?” “我三哥被你族叔抓去做了坐骑,你这个小修士,就留下来给姑奶奶当一个宠物吧——” 说着,那女子冷哼一声,左右手一分,单掌直击李治的面门。 “哦,真仙境界嘛……” “破妄金瞳”之下,对面那女子的修为境界一览无余。 比李治足足高出了三个境界,也是到目前为止,一路所遇到的“高人”里,跟李治差距相对较小的一个。 “啊,姑娘、姑娘且莫动手——” 李治一边“狼狈”地左躲右闪,一边嘴角漾起浅浅的微笑,没人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第四十六章 不打不相识 “好小子,修为不怎么样,倒是挺能躲的嘛,有本事跟本姑娘硬碰硬地打一场。” 李治已经用上了“鸟戏”,为了麻痹对方,都没敢使用变身。 “姑娘还请住手,大家都是自己人,如果我失手打伤了你,岂不是要在敖烈师兄面前伤了和气?” 眼瞅着李治堪堪避过那女子的攻击,嘴上却一直就没闲着,说出去的话都能把那女子噎出一溜跟头去。 “臭小子,你成功惹怒到我了,今日非抓了你给本姑娘当宠物不可!” 那女子加快了进攻的速度,掌上的力道无形中反而减少了许多,既然想活捉了李治,自然就不能打死或重伤于他。 只见那女子又一掌向李治攻来,速度之快令人咂舌,李治眼看着是躲闪不及了,似乎拼了命地硬接了一掌。 “啊——你,你怎么?……” 两人双掌碰到了一起,那女子“噔噔噔”被震退了好几步,单臂发麻。 李治一招得势,就没打算再给对方机会,一个虎扑过去,双掌齐出“虎啸山林”,裹挟着一阵飓风就攻了过去。 女子惊魂未定,急忙闪身躲过,李治却奇快无比地转到了她的左侧,再次发出一招“灵猿献瑞”。 一手正刁住了那女子右手的手腕,轻轻一用力,竟然将她的右臂倒剪在身后。筆趣閣 那女子岂肯轻易就范? 顾不得活捉不活捉的,单臂角力,“天仙”境界的威力全开,这就要摆脱李治的束缚。 蓄谋了半天,好容易抓住对方的一个疏忽占了上风,李治当然不愿意就此放弃。 他心里很清楚,就算这位再不善于争斗,好歹高出了自己两个大境界,除非召唤出墨文和纯武来殊死一搏,否则,“大力”将是他唯一的机会了。 眼疾手快的李治,又一把将那女子的左手腕也抓住了,整个人转到了那女子的身后。 如果有旁人看到如此情景,也许会让人有些想入非非,李治和那女子一前一后,而李治的双手又紧紧地扣着对方的双手腕。 一个拼命地挣扎,一个死死地不肯放手,这挣扎的场面,不要太辣眼睛啊。 “你给本姑娘撒手,你这个登徒子——” 任凭那女子怎样挣扎,却始终无法摆脱李治的双手,折腾了好半天,终于无奈地放弃了。 她有些不明白,对方明明只是一个人族,更是“天漏之体”,自己就算是龙族里最弱的存在,单比力气居然还不是一个人族的对手? “姑娘,在下实在是无意冒犯,只是你一上来就要打要杀的,还想抓了在下当你的宠物?” “我不清楚你到底是什么人,如果真是龙族,难道不应该也把在下当做自己人吗?敖烈师兄拜的师父,就是在下的族叔啊。” 那女子的个头比如今十三四岁的李治,还要高出一个头顶,不知是常年修炼,还是身为龙族的原因,李治明显感到此女的身形更加曼妙,一时心猿意马。 “好了,我不再打你就是了——” 挣扎了半天,那女子也没能挣开李治的双手,又是这样尴尬地站着,她终于不再想继续下去,开口妥协道。 “这是你说亲口说的啊,可不能反悔?” 猜测到此女有可能也是一位龙族,李治自然不会真的与之为敌,只是自身实力受限,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哪知道,李治才刚刚松开对方的双手,那女子竟然向后飞起一脚,直接踹向身后的李治。 这个变故来的太快,李治根本就无从躲闪,情急之下竟然一伸手抓住了对方踢来的脚踝。 可惜,那女子心中恼怒,腿上用的力也大了一些,李治抓住她脚踝的同时,整个人已经向后飞起,两个人顺势就向“鹰愁涧”内落去。 “嘣——哗——” 从李治立身之处,到达“鹰愁涧”下边的水潭,至少有十数丈深,李治连同那女子一下子就摔落了下去。 一到水中,李治更加不敢大意,紧紧抓住对方的脚踝,急忙运起“避水诀”,身前身后一丈之内的水自行避让。 两人不断地向下沉,李治知道,如果水底有洞府之类的所在,那里一定会没水的。 果不其然,还没等李治脚着地呢,目之所及竟再无半点水滴。 抬头向上看去,却不似从外向里看的那么透明,偌大一个“鹰愁涧”,却不曾见到一条游鱼或其他的水里生物? “你还想抓着本姑娘的脚到什么时候?” 李治正在向四周打量呢,身旁又传来那女子的声音。 “啊,这个……” 方才在半空中还不觉得,现在脚落实地了,李治才觉察到如今的姿势更加的不雅,赶忙松开了对方的脚踝,却又跳开两步以防这女子再次突袭。 “哼,到了此处本姑娘才懒得偷袭你,没有我去打开法阵,难道说你还能自己出去吗?” 再看看四周,二人已经置身于一座水晶宫中,比起李治到过的“河伯府”,此处规模似乎小了一些,华丽程度却不可同日而语。 那女子说完,斜楞了一眼李治,转头向水晶宫里行去。 “姑……姑娘,咱们之间一定是有些什么误会,我需要追赶西天取经的队伍,你还是放我出去吧?” 透过“破妄金瞳”,李治可以看到水晶宫上方,笼罩着一层透明的隔膜,离着多远就能感觉到一阵阵威压。 可惜,他不识阵法,“破妄金瞳”的等级还是低了些,如果能够再提升两级,也许李治就能勘破此间阵法的破绽。 “哼,本姑娘说过了,你们抓了我烈堂兄去当了坐骑,本姑娘就留下你来当一个宠物吧。” 看着对方依然在气头上,李治也不知道应该从何处劝起。 “姑娘,敖烈师兄是你堂兄?那你是哪个海的小公主吗?其实,在下的真名叫做李治,是大唐皇帝陛下膝下的九皇子。” “西天取经乃是西方佛教,同东方三教定下来的大计,虽然也算得一次劫难,不过此劫合该佛教大兴。” “令堂兄作为此次应劫之人,如果能够证道西天,必然也会成就正果的,将来就算是获得一个菩萨果位,也未可知啊。” 按照原来的进程,小白龙变身为龙马,驮着唐三藏一路到了西天大雷音寺,最终就被封为“南无八部天龙广力菩萨”。 “哼,你当我龙族稀罕一个菩萨果位吗?我烈堂兄是龙族年轻一辈中,天赋最高之人,假以时日或许有机会证道大罗呢。” “父王曾经说过,最多再过百十年时间,烈堂兄的成就必然会超过,如今的龙族年轻辈第一人敖摩昂大哥。” 说到敖烈的时候,那女子的眼睛都在放光,可能是想到了现在的状况,瞬间又陷入了失落。 …… 龙族,曾经是一个庞大的种族。 盘古开天之后,诞生了三大混沌神兽,分别为祖龙、元凤和始麒麟。 三大混沌神兽各自繁衍生命,由此诞生三大族。 龙族统领鳞甲、执掌海洋;凤族统领飞禽、执掌天空;麒麟族统领走兽、执掌大地。 三族内的成员不断增加,为了夺取更多的生存资源,也为了争夺天地间的控制权,三族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矛盾。 后来,魔祖罗睺因一己之私,挑拨三族纷争。 这三族得天独厚,生而大能,故互相都不服,也就导致了大战的爆发。 龙族,天生肉体强横,一般法宝武器都伤之不得; 凤族,涅槃重生,生命力强决; 麒麟一族,虽没有什么出众的能力,可是繁殖力量极强,族群众多,能经得起持久战。 于是,洪荒第一次大劫“龙汉之劫”,就那样应运而生了。 大劫持续了上千年,三族神兽纷纷陨落,洪荒世界遭到严重破坏,生灵十不存一,诸多上古神兽消亡,龙、凤、麒麟族均元气大伤。 三族数量越来越少,繁衍也越来越难,血脉不断退化,潜力在不断降低。 从此,龙族镇于四方海域而不出,凤族居于不死火山而不现,麒麟隐于中央大地而成瑞兽。 至于说,当初的三大混沌神兽,祖龙、元凤和始麒麟,却再也没有了他们的足迹。 有人说他们早就死了,在“龙汉大劫”中身死道消了。 也有人说,他们只是受了很重的伤,躲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慢慢舔舐着自己的伤口。 更有人说,他们已经不在洪荒,去到了域外之天。 随后,又经历了“巫妖大劫”、“封神之劫”,洪荒终于被打碎,诸圣人只好联手再造洪荒,就是如今的三界。 经历了这么多年,龙族早已不复往日的威风,他们成为天庭最早的一批效忠者,专司人间行云布雨之事。 似乎整个龙族如同遭了诅咒一般,“龙汉大劫”后,龙族就再没有出现过一位大罗境界的大能。 强如现在的四海龙王,也不过是太乙之境,恐怕终生大罗无望。 龙族的没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可是,这个隐忍了不知多少年的种族,也在暗暗地积蓄着自身的力量。 其中,竭尽全力培养龙族的后辈,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 无论是当年归在阐教门下的黄龙真人,还是此时身为天地四极之一的东方青龙,或者还要算上刚刚西行上路的小白龙敖烈。 只是,敖烈这次的事情有些特殊,并不是龙族主动找上门去,反而是佛门的意思。 龙族虽然没落,但是,龙族在人族之中的威望还是极高的,更是被中土之人尊为图腾。 此次佛教东进,自然也就盯上了龙族,而敖烈作为龙族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西游队伍中的一员。 在外人看来,跪了多少年的龙族,为了自保这次主动去抱了佛教的大腿,却不知他们是在含着泪,把自己内定种族复兴的希望给送了出去。 …… 这些龙族的内幕,那女子看样子年纪尚幼,未必能够晓得。 李治听到她如此抱怨,内心就不由得一动。 关于龙族的兴衰往事,和万万年的蛰伏,除了那些不世出的大能,恐怕没有人会比李治更加清楚。 “姑娘,或许其间真有误会,可是无论如何,这笔账你是不能算到在下头上的。” “三藏法师这个取经人是观音菩萨亲自挑选的,先是从五行山下救出当年的齐天大圣,又在这鹰愁涧带走了敖烈师兄。” “虽然前方不知还会再收拢什么人,无非是各方的利益交换和妥协罢了。以在下对三藏法师和齐天大圣的看法,他们是绝对不会欺侮敖烈师兄的。” “既然事已至此,在没有绝对的实力之前,我想还是息事宁人的好,真捅出篓子来,恐怕龙族的长辈也未必能护得了你。” 虽然与这个女子是第一次见面,甚至自己还不知道她究竟是何人,而两人之间唯一的纽带小白龙敖烈,李治更是没见过面呢。 李治却意味深长地劝慰道,更有告诫的意思。 佛门,那可是一个庞然大物啊! 李治可不会觉得,那是一个一个慈眉善目的存在,说不定自己如今已在他们嫉恨的名单上了。 “谢谢你能跟我说这些,我不会做傻事的,之前也是一时气不过,才同你动了手。” 那女子虽然有些“暴虐”,看来好赖话还是能听的出来。 “我叫‘敖凌’,本体是一条火龙,在东海七姐妹中排行最末,从小就跟西海的烈堂兄最是亲近,他那样一个优秀的人,却要连遭噩运……” 或许是想到了小白龙敖烈的过往种种,敖凌的眼圈有些微红,连带声音都哽咽了。 “原来是东海七公主当面,失敬失敬!既然敖烈师兄都已经西行了,七公主为何还留在此处?” 这是李治想不通的事情。 “鹰愁涧”本是小白龙敖烈的囚禁之所,看起来也是相当冷清,却怎么会有一座如此美轮美奂的水晶宫在此? “我在此处,另有要事……” 敖凌看了一眼面前的李治,发现此子不过十三四岁,要知道,人族的十三四岁就真是十三四岁,不像龙族。 敖凌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样子,其实已经两百多岁了,而小白龙敖烈更是已经出生了三百多年。 “刚才你说你叫李治?一个‘天漏之体’怎么会有如此修为?” 或许是看到了李治面露难色,敖凌没有等着他来回答。 “既然你称呼烈堂兄一声师兄,那你以后也可以叫我小龙女姐姐。方才见你好大的力道,此间有一桩事情,或许真还需要你来相助。”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本就是这么奇妙。 方才还是要打要杀的两个人,转眼间就变得姐弟相称了起来,李治也是一阵无语。 “见过龙姐姐,小弟虽然有些奇遇,如今却还是本领低微,也就空有一把子力气,不知道龙姐姐有何事需要帮忙?” 对敖凌突然提出的要求,李治并没有多想。 眼前这个敖凌自己又不熟悉,看着她变脸的架势,谁知道下一秒会是怎样?离开此地还需要她去打开法阵的。 另外,好奇心作祟,李治也想知道,这个敖凌到底因为什么会留在这个诡异的地方。 “我看中的就是你这一身力气,也不会让你白帮忙,这是一段黑虎的腿骨,生前至少也有金仙的境界。” “你如果能够将它完全炼化、吸收,身体的强度和力道也会增加不少,对我们接下里的行动,也许会有所帮助。” 说着,敖凌手中突然多出一节腿骨来,约有尺长、鸭卵粗细。 “好东西啊,多谢龙姐姐!” 李治赶忙上前去接了过来,生怕敖凌反悔似的。 普通的练武之人,锻体时有条件的都会找来虎骨,奢侈的更是用来药浴,最起码也会炖着喝汤。 而李治捧着的这段黑虎腿骨,哪里是什么金仙级别的啊,在“破妄金瞳”之下,李治都看不出来它生前的境界。 这位,当年最少是太乙,甚至大罗的存在吧? 不知道敖凌这丫头是从哪里弄来的? 看来,人言“莫道龙王无宝贝”,沾上了东海龙宫,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啊。 “好了,那边有处静室,是原来烈堂哥偶尔练功之处,你先去那里炼化这段虎骨,我也得准备一些必须的东西。” 敖凌说完,就转身离开,向水晶宫深处走去。 李治摇了摇头,感觉这哪像是一条火龙啊,活脱脱就是一条冰龙嘛? 到底她想让我帮着做什么呢? 跟敖凌争斗的时间不算长,每一次碰触,虽然他力道上不至于吃亏,可这副身体却还是差了些,远远比不得龙族那样天生强悍的种族。 李治修炼多年的“五禽戏”,曾几何时也被秦琼推崇过不止一次,可是到了李治如今这个境界,用“五禽戏”来锻体已经逐渐不合适了。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先炼化了这段虎骨要紧——” 第四十七章 法术与化学 “龙姐姐,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会这么热啊?我感觉自己都要被烤熟了——” …… 七日之后,当小龙女敖凌再次出现的时候,李治已经将那段黑虎的腿骨完全炼化。筆趣閣 在“沧溟诀”二层的催化下,虎骨在识海之内彻底气化,从内向外,不断滋养着李治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处窍穴、每一块筋骨。 肉眼可见的,李治的身体强壮了起来,似乎身高都向上窜了一点点? 李治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再次增加了,往常更多的是依靠修为的带动,如今却有一半力量来自于筋骨的本身。 不仅如此,在炼化虎骨的时候,其中蕴含的能量也被他提炼了出来。 李治自己却没有吸纳,而是给了分身纯武。 跟妖族沾边的能量,李治如今并没有办法同化成自身的法力,就如同当年在“少华山”上得到的那枚青狼内丹一般。 不过,这毕竟也是一股难得的能量,级别之高又岂是那区区青狼内丹可比? 秉着绝不浪费的原则,李治就让纯武一口吞了下去,自己亲自在一旁替他护法。 果不其然,纯武在吸纳这股能量的时候,曾几度陷入疯狂,那股猛烈的肆虐,完全出乎李治的预料。 不得已,只好拉了墨文一起过来分担,在二人合力之下,依然难以彻底驯服黑虎残留的暴虐。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若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无计可施的情况下,鬼使神差地让李治想起了“道德经”。 这篇经文,他还是在洛水之畔的“碧洛居”得到的,更是借此一举突破到了“元婴”境界。 后来,莫名其妙的有了一套“沧溟诀”,李治就再也没有诵读过“道德经”,如今再次读起,其中的微言大义,似乎更有了新的诠释? “哈哈,本尊,你可要加油啊,我二人已经到了‘化神’后期,你却依旧在‘化神’中期停留啊——” 不知过去了多少时辰,当墨文和纯武双双收功之时,墨文冲着李治调笑道。 李治却不以为意,分身也是自己实力的一部分,他们变强了与自己变强又有多大区别呢? 不过,在修为上,分身走在本尊前边的例子,貌似还真的不多见。 “你二人专心在此修炼,等时机成熟了,会有许多重要的事情需要你们二人前去处理。” 龙族的事情,让李治更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世界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的简单。 龙族尚且如此,那么凤族和麒麟族呢? 还有巫族和妖族,他们也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横行一时的种族,如今又是什么样子呢? …… 得了敖凌的好处,李治自会依照此前的约定,只是再次见到敖凌时,她依然没有吐露此行的目的。 “不错,看来那段虎骨果然对你有用,可惜留在龙宫那么多年,简直有些暴殄天物。” 亲自“查验”了一下李治炼化的成果,敖凌很是满意,对接下来的行动就更有信心了。 “龙姐姐,像这样用不着的虎骨,你那里还有吗?如果实在觉得没地方处理,不妨都拿给我,我这人不挑食的。” 也许两人有了一条黑虎腿骨的交情,李治说起话来不再那般拘束,“龙姐姐”也叫的格外自然。 本身自己就比人家小很多,就算是两世加起来,还赶不上龙在母胎里待的时间长。 “哼,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如果让我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适当给你点儿奖励也不是不可以。” 李治“谦逊”的样子,还是得到了敖凌的认可,关键是整个东海的一众龙子龙女里,就数她年龄最小。 现在,突然多出一个叫“龙姐姐”的人来,无形中竟然满足了敖凌那点儿可怜的虚荣心。 “准备好了,就跟我来吧——” 敖凌在前,李治在后,二人转身向水晶宫深处走去。 越往里走,弥漫的灵气越是浓郁,直到他们看到了一扇石门。 石门不大,仅能容得一人出入,竟然是镶嵌在水底的一处石山上,看这石山的走势,如果打开了石门,通道却是要斜行向下的。 “九郎,我们要去的地方,就在这扇石门的后边,不过需要‘金仙’的力量才能打开。若不是三堂兄被处罚了,我们早在十数年前就能进去了,可惜……” 原来,这里是小白龙敖烈和敖凌一同发现的一处秘境,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二人始终没能进入其中。 索性就用龙族秘法,在此修建了一处石门,更是建造了一座水晶宫,来遮掩这处秘境。 十四年前,小白龙遭了噩运,遇到了一个绿茶新娘,盛怒之下砸了自己的新房,好巧不巧地引发了一场大火,烧毁了玉帝赐下的明珠。 作为亲生老子的西海龙王敖闰,竟然以“忤逆”的罪名,将小白龙敖烈告上了天庭。 最终,小白龙被当众责打了三百锤,令其闭门思过,他顺势就选择了这处“鹰愁涧”,思过倒未必,养伤却是真的。 再加上被即将成婚的妻子给绿了,一时悲愤交加,这些年来修为不进反退。 既然被罚闭门思过,敖凌也不好再找上门来,直到小白龙随了唐僧西去,她才再次来到水晶宫。 李治运起“破妄金瞳”看向石门,一道道能量波闪烁,接连有三道禁制。 “龙姐姐,这门该如何开启?” 李治对阵法一窍不通,倒是见过几次长孙娉婷布阵,问她也没说清楚从何处学来的。 “一会儿我先发动机关,然后你全力去推那扇石门,记住,一定要全力施为——” 说完,只见敖凌双手掐着各种复杂的手印,口中念念有词。 “快——” 李治也没看明白敖凌做了什么,听到她的招呼,双手攒力,“嘭——”重重地推在了石门之上。 他听敖凌说的郑重,一开始就铆足了劲儿。 “嘎吱——嘎吱——” 怎么会这么重啊? 目测那石门也就一尺来厚,拥有“大力”神技的李治,已经是“化神”中期的修为,更是炼化了那段珍贵的虎骨,全力施为之下,竟然只推开了半尺来宽的一道缝隙。 “啊,你真的能推开啊?太厉害了!” 虽然知道李治力大无穷,敖凌算是有心理准备的,当李治真的推开一道缝隙的时候,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李治不清楚,敖凌心里可明白的很。 这道石门,是当年小白龙敖烈跟她联手设下的禁制,就怕有人到此抢了他们的机缘。 准确地说,应该是她敖凌的机缘。 龙族有着得天独厚的血脉,一生下来就有“天仙”的境界,换句话说,敖凌修炼了两百多年,在修为上却未有寸进。 这在整个四海,一直都是被同族传为“笑柄”的存在,即便是同胞兄姐中,也有不少人在背后笑话于她。 只有西海三太子敖烈,也许是同为“火龙”的缘故,处处呵护着这个小堂妹。 三十年前,二人云游各处,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奇特的“鹰愁涧”,更是找到了这处秘境所在。 主要的功劳,说起来却要归功于敖凌。 她本是“火龙”之体,修为虽然不见长,所有火系法术到她手里,却能够一点就透、一学就精,比之玄仙境界的敖烈还要强上一筹。 可惜,也正因为修为上不来,即便掌握了不少火系法术,施展出来的威力却是天差地别。 一接近蛇盘山,敖凌体内的气血就翻腾个不停,似乎这蛇盘山中,有她命中注定之物? 可是,除了“鹰愁涧”这一汪清澈见底的水,哪里还有别奇特之处? 索性二人就暂时留在了蛇盘山鹰愁涧,经过细细探查,终于在鹰愁涧底部找到了一处巨大的礁石。 说是礁石,其实只是因为裸露在水底的只有一间屋子大小,而事实上地底下埋藏的更深。 也就是说,其实鹰愁涧的涧底,埋藏着一座神秘的大山,让敖凌气血翻腾的东西,就在这座大山的腹地。 可惜,他们二人尝试了几年,始终也没有找到进入大山腹地的办法。 最终归结于自身的实力不够,这才暂时设下一道石门,并建造了一座水晶宫,将此处化为西海的管辖范围,其实就是小白龙敖烈的私属。 “龙姐姐,难道你根本就没想过,我可以推开这道石门,只是拿我来尝试一下吗?” 看到敖凌如此兴奋的样子,李治很是郁闷,看来自己是被当做小白鼠了。 事实上,就算龙族没落了,但四海龙族中金仙级以上的高手还有不少,敖凌却不愿意求助于他们,甚至压根就没打算将此处的秘密告知他们。 至于李治嘛,也许是误打误撞上了,也许在敖凌内心深处,并没觉得这个“天漏之体”的人族,能给她带来什么真正的麻烦。 想着借助他的一身蛮力,如果成功了固然更好,真的失败了,她大不了再多等几年,等烈堂兄取经归来再打开也不迟。 “嘿嘿,哪能呢,我是看九郎气力非凡,普通的金仙都未必有你这样的勇力。再加把劲儿,等进入这道石门后,咱们就能正式开始寻宝了——” 看到了成功的希望,敖凌自然很是高兴。 这些年来,她和敖烈为此也准备了很多,如果不是敖烈遭了三百锤击,养伤都养了十几年,恐怕他们早就动手开门了。 “寻宝?咱们先说好,见着有份,到时候你可不能独吞啊?” 疑惑了这么多天,李治还是第一次从敖凌口中听说此行的目的,宝贝谁不喜欢,更何况他李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修仙穷人”。 “宝物会自行择主,该是你的,谁也抢不走,继续动手吧——” 敖凌继续摆弄着她那眼花缭乱的手印,李治的干劲就更大了,却没发现敖凌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 此处或许是一个奇特的存在,毕竟每每来到这里,敖凌都难以压制身体内的气血。 仿佛是一个受了多年委屈的小媳妇,急着冲破牢笼的束缚,去奔向更广阔的天地。 可是,如果说里边就一定有什么宝贝,敖凌绝对是在信口雌黄,无非是想让李治多卖卖力气罢了。 敖凌毕竟是东海龙王敖广的小女儿,老龙王也曾经请高人给她诊治过,得出的结论却难以让人信服。 说什么,敖凌所有的修炼都是有效的,一旦哪天能突破自身的桎梏,修为的晋升将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要是一位江湖郎中说的,老龙王能把他直接生吞了,可是,谁让说这话的人,是他敖广惹不起的存在呢。 最后,作为答谢,老龙王还是客气地献上了价值不菲的宝物。 两百多年过去了,也没见到敖凌一发而不可收拾,反而依旧像刚刚出生时一样,稳稳的“天仙”初期。 “啊,开呀——” “嘎吱吱——咔——” 那道石门终于被李治给推开了,他觉得自己一身的力道,为此也耗费了大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九郎你真厉害,这是龙宫的‘回气丹’,你快吃了调息一下,一会儿还有出力气的时候呢。” 要是没有最后那半句话,也许李治会更感激她一些,即便如此,李治也不会跟这丹药过不去,一口吞了下去。 “回气丹”,顾名思义就是能将李治所耗迅速补充回来,看敖凌的架势,准备的东西还不老少。 “好了,咱们进去吧。” 看到李治调息的差不过了,敖凌说道,并一哈腰率先进入了石门,李治也赶忙跟上。 不知何时,敖凌手中多了一颗碗口大小的夜明珠,光华夺目,将周遭的一切照如白昼。 “龙姐姐,咱们就是来这里寻宝吗?这不就是一块大石头吗?你难道还想着,从这里边再蹦出一个孙悟空来啊?” 石门后边,荒凉一片,只有中间孤零零一块大石头,光秃秃的不知道在这里埋藏了多久。 诡异的是,整个石头上,却找不到半点水渍或者灰尘,更不可能有青苔的存在。 “九郎,我所说的宝贝,就在这石头里边。你来看,此处也有一道门,当年我跟烈堂哥就发现了,可惜一时无法进入。” 正对着方才那道门的位置,大石头的一面相对平整一些,仔细看去却是有一道门的样子。 可是,这道门怎么是画在石头上的吗? “我们尝试过很多办法,却一直都无法打开这道门,这次干脆就暴力破门吧。” 说着,敖凌的左右手中,各自多出了一物,左手中是一把明晃晃的凿子,右手中却是一柄黑漆漆的锤子。 “九郎,你力气大,还是你来吧。” “龙姐姐,你不是闹着玩吧?就让我用这么小的锤子和凿子,去开那么大的石头吗?” 李治早就用“破妄金瞳”扫视过眼前这个大石头,让他惊讶的是,这可不是什么大石头,这是一座山的山尖。 不知在这里埋藏了多久,表面上都已经被磨成光华的了,而那扇“画”在石头上的门,的确是进入其中的唯一通道。 可是,他却看出从那扇门向下,整个居然都是实心的。 这是谁搞得恶作剧吗? “九郎,你可不要小看了这小锤子和小凿子,虽然比不得雷部正神辛天君的锤钻,却也是当年云中子仙师的杰作啊。” 云中子,封神时期阐教十二金仙之一,却是阐教门下最擅长炼器之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仿制各种各样知名的法宝。 威力自然是比不得原版的,可架不住他多啊,有些中低阶的法宝,仿制出来的威力甚至能达到原版的五成以上。 李治只好无奈地接受了,谁让自己就是来当劳力的呢。 锤凿入手之后,李治就感到这绝对不是凡品,他看不出来是何种材质做成的,但是入手之沉两者怕是不低于千斤之重。 李治并没用单纯地使用蛮力施为,而是用凿子沿着大石头上那扇门的四边,先轻轻地凿出四条深沟。 真别说,这凿子足够的锋利,而此块大石也足够的坚硬。 就这点儿活,愣是让“沧溟诀”第二层全开的李治,足足忙活了一个时辰。 “龙姐姐,你闪开一些,我用锤子砸一下试试——” 看着已经被自己凿出了四边的那扇门,李治功力全开,甚至暗中知会了识海中的墨文和纯武,让他们也助自己一臂之力。 “啊,开——” “轰——” 李治手中的锤子,狠狠地砸在了那扇门上,来锤子都被掂起来老高,李治差点儿都脱手了。 再看大石之上,除了出现一个巴掌大小的深坑,居然纹丝不动。 “这,这也太夸张了吧?” 要知道,如今李治最强的就是“大力”,方才那一锤子,普通的一座小山都能被他掀平一半去。 “看来还是不行啊,九郎,此门应当也有阵法加持,咱们的境界还是太低了。” 这副锤凿,已经是她能从东海龙宫拿出来最厉害的武器了,更好的也有,可惜她还拿不动。 “龙姐姐,你是火龙,可会喷火?” 李治围着大石头又转了两圈,若有所思地问道。 “当然了,姐姐的控火术,在整个龙族都是能排在前列的——” 终于问到了自己的强项,敖凌一改方才的失落。 “那好,就照着我凿出来这扇门的位置,龙姐姐可以使劲地烧它,火越大越好。” 敖凌不解其意,不过看李治不像是在开玩笑,就小嘴一张,一道火线直奔大石上那扇门。 李治没有喊停,敖凌就一直在那里烧着,眼看着青色的大石逐渐被烧成火红色,仿佛连石头也烧了起来? 半个时辰过后,大石的表面出现了多条裂痕。 “龙姐姐,停止喷火,改成喷水,越冷越好——” 看到眼前的功效,李治喜不自胜,原来神魔的世界,后世那些化学理论也管用啊。 敖凌看到自己的火焰建功,对李治也充满了信任,急忙法力一转,引来“鹰愁涧”里的水浇灌到大石头上。 顿时,白烟浓浓,哔哔啵啵的响声,分明是更多的石块炸裂。 “好了,我再来试试。” 烟消水息之后,李治没再使用那对锤凿,却也没还给敖凌,而是不着痕迹地收进了自己的“储物戒指”里。 稳稳当当来到那扇门前,再次运起“破妄金瞳”,他能看到大石内至少丈许深已经完全被水火给破坏了。 “罴熊崩山——” 李治大喝一声,双掌齐出,正砸在大石的那扇门上。 “轰——咔——” 飞沙走石,地面上露出的房间大小的巨石,被李治这一击削去了大半,真正做到了“罴熊崩山”。 眼前出现一道向下的通道,黑洞洞的,不知其有多深。 “这……九郎,你真的打开了?你到底是什么境界啊,不会是一直在隐藏实力吧?” 敖凌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暴力破门,李治这才是赤裸裸地暴力破门。 她已经感觉不到,原来加持在这块大石上的那些阵法,竟然用火一烧、水一浇,就能彻底破坏了这诡异的大石? “龙姐姐,门都打开了,你还愣在这里做什么?” 此处越是诡异,李治的心情却越是激动,说不得真有什么宝物呢? 敖凌再次举着夜明珠在前,李治也紧紧跟着,手中却借用了墨文的白枪,必备不时之需。 果然是条向下的通道,好像不是人工修成,而是天然如此。 石门很窄,通道却足以并排走下三人,而且越往下走通道居然越宽。 只是,李治却有些受不了啦。 “龙姐姐,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会这么热啊?我感觉自己都要被烤熟了——” 第四十八章 洪荒有金乌 李治和敖凌二人,顺着密道往下走。 也不知走出了多远,只觉得周围的温度越来越高,饶是李治如此修为,都快有些扛不住了。 “九郎,你再撑一下,我感觉那件宝物就在前方——” 敖凌看了一眼身旁的李治,此时的李治鼻洼鬓角、热汗直流,前后胸的衣襟都贴在了身上,多年的教养却让他未曾扯去衣衫。 敖凌看的有些过意不去,从自己的储物袋里翻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物。 “九郎,你且把这个穿上吧,应该能够起点作用。” 说着,李治的面前出现一领披风,看样子好似什么动物的皮缝制而成。 “这是取用了北海冰蟒的皮制成的,算是一件降温神器,是我两百岁生日时四叔送的礼物,一直也没用上,你先披上抵挡一下吧。” 这样东西,李治还真见过,皇宫里的李世民就有那么一件,据说还是当年隋炀帝杨广留下来的。 不过,那只是用普通的蟒蛇皮制作而成,降温的效果绝对无法与眼前这件北海冰蟒皮相提并论。 “多谢龙姐姐厚赐,小弟却之不恭了——” 李治毫不犹豫地接了过去,顺势披在自己的身上。 你还别说,这还真是件好宝贝,一披到身上,李治就感觉到阵阵凉意袭来,尤其是在这个燥热的地方,比起后世的空调不知舒服了多少倍。 “厚赐?喂,我有说过要把它送给你吗?你给我站住,把话说清楚了再走……” 李治却假装没听见,有了这件冰蟒披风,他已经不再惧怕炎热,自告奋勇地走在了前边。 继续往下走,温度越来越高,两旁的山石仿佛都在燃烧,赫然呈赤红色。 光线却越来越亮,已经用不到夜明珠来照明,如今的光线足以看清周遭的一切。 “啊,找到了——” 突然,敖凌一声惊呼,兴奋之情不言而喻。 “龙姐姐,那是什么东西?” 二人已经来到了密道的尽头,却见到一个硕大的深潭,足有十数亩地大小。 说是深潭,其间流动的却不是任何一种水,反而是翻腾的岩浆? 在岩浆潭的正中央,却漂浮着一方巨石,巨石之上有一株石树,亦或就是一根不规则的柱子。 在那石柱之上,赫然挂着三枚鹅蛋大小的红果,晶莹剔透、如血如焚。 离着这么远,李治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甜香,顿时百脉通透、倦乏尽去。 敖凌看到这三枚红果,两只眼睛恨不得都迸将了出来。 “九郎,这……这竟然是‘血菩提’,而且还是最王道的‘三才血菩提’啊——” 敖凌虽然兴奋,却没被兴奋冲昏头脑,依然保持着警惕,小心查看着周围。 但凡有天材地宝的存在,必然有极强之物在守候着,敖凌却感觉不到任何的威胁。 “血菩提”?那是什么东西? 李治表示没听说过,却也运足了“破妄金瞳”,帮助敖凌巡查这个神秘的洞府。 “嗯?难道是在那里吗?” “破妄金瞳”已经晋升到橙色级,李治敏锐地觉察到,岩浆潭正中那块巨石,就是整个岩浆潭的能量源泉。 似乎他也感觉不到任何的危险,这潭岩浆看似翻腾不已,却更像是一个孩子在嬉戏,任凭自己的心情行事,忽上忽下。 “敢问是哪位前辈在此?在下唐九、敖七误入贵洞府,还请前辈宽恕我等不请自来之罪——” 李治一拱手,冲着正中央那块巨石朗声道。 冷不丁听李治说这么一句,身旁的敖凌很是诧异,却见眼前的岩浆潭翻腾的越发厉害,大有喷涌而出,淹没整个密道之势。 “前辈可是有何难处?但凡有用到在下的,自当全力而为,绝不推辞!” 李治已经确定有生灵的存在,对方并没有现身出来,正常的就会有三种可能。 其一,对方的修为和境界实在太高,根本就不屑于露面来应对他们两个。 其二,对方很弱小,且还是胆小怕事之辈,见不得生人,只想着拖延或耗走他们两个。 其三,对方是被困在此处的,即便有实力,恐怕也不是正常状态。 “你们是什么人?……” 一道声音传出,果然来自岩浆潭正中那块石头,只是,石头怎么会说话? 声音有些低沉,更显得有气无力,李治却判断不出对方的修为。 “在下唐九,乃是一位人族,跟我同来的是来自东海的敖凌。” 李治报的更具体了一些,却也没有告知自己二人的真实身份。 第四十九章 寻迹黑风山 李治还是离开了蛇盘山鹰愁涧,原本他是能够留下来的,相信敖凌也愿意看到。 此处,虽然不得是什么名山大川,对于如今的李治来讲,也算是难得的风水宝地了。 可是,年少的心却不想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西游的精彩是他目前最大的向往,更何况,他真有些想念唐僧和孙悟空了。 沿着记忆中的路线,更有孙悟空留下的暗记做指引,先是来到了“里社祠”,又过了“西番哈咇国”,最后抵达了“观音院”。 此时的“观音院”,正在大兴土木,问过一众僧人,才知道唐僧师徒在两个月前刚刚离开的。 李治独行的脚程,还是要快过唐僧和孙悟空,更何况他们还要一难一难的去经历。 一场大火,除了唐僧当时所住的禅房,其他各处基本上都已经被烧成灰烬,大半僧侣纷纷他去,也有一些和尚留了下来。 老院主金池长老一死,平日里“表现突出”的广智僧居然摇身一变,成为此间的主持。 只是,大火过后,大半人离去,诸多财物也化为灰烬,重新兴建庙宇却成了一桩难事。 广智倒没有愧对他的法号,也算身体力行之人,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发动了所有的僧众到四处去化缘。 许是观音菩萨在人世间的威望足够,一听说是为了重修“观音寺”,倒是涌现出不少慷慨解囊之人。 筹得钱财购买了必要的物料,工匠倒是现成的,为观音寺干活,很多工匠表示不收取工钱,一日两餐饱饭就行。 如今,两个月时间过去了,观音寺的大门和院墙先修了起来,大雄宝殿也即将完工,甚至有些虔诚的香客,已经前来进香了。 李治没有在观音院停留,甚至都没有去见见那位广智和尚,左右不过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小角色而已,即便有些险恶之心还引起不了李治的关注。 倒是那位跟孙悟空打了个有来有回的黑熊精,让李治格外地感兴趣。 虽然说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一身修为不进反退,上次分别时孙悟空也不过玄仙巅峰的境界。 但是,黑熊精貌似就是一位本土的野妖,他又从何处学来那么大的本领? 本着好奇的心情,李治转向南行,离观音寺二十里处,就是那座黑风山。 可惜,黑熊精已经被观音菩萨带回南海珞珈山去了,等李治来到黑风山的时候,看到的只剩下满目疮痍。 到处都是残山碎石,也不知道这是孙悟空跟黑熊精比斗的结果,还是猴哥泄愤造成的? “破妄金瞳”之下,李治很快就找到了黑熊精的洞府。 这是他第二次踏入妖怪洞,上一次是双叉岭的老虎洞,却远不及此处干净整洁,隐隐还有佛音缭绕。 李治记得,那黑熊精本就一心向佛,更是跟观音寺的金池长老做了两百多年的好邻居,就连抢到了锦襕袈裟,都想要举办个“佛衣会”来庆贺。 黑风洞此时已经是无主之所,李治迈步走了进去,也没发现有什么禁制。 地上零星散乱的兵器,李治看了一眼,虽然比凡人军队用的稍好一些,却连法器都算不上,更是已经残破不堪,就无视地走了过去。 此处应当是黑风洞的主洞,距离洞口李治已经走了将近一盏茶的功夫,却没感到任何的憋闷,不晓得是做了怎样的通风处理。 可惜,整个洞府已经空空如也,除了灵气尚可,李治没有找到任何看得上眼的物事。 “哎,又是一无所获,真的是个穷妖怪呢,还是被人捷足先登了?” 李治无语地摇了摇头,猛然看向了内洞的一角,地下的土石似乎有些松动,甚至有微微的起伏。 “居然是条蛇,只是气息怎么会如此虚弱?” 李治的“破妄金瞳”,自是能够看清楚地下有一条花白小蛇在蠕动,似乎马上就要钻到地面上来了。 据李治所知,这黑风山原本有三只妖怪,黑熊精自然是大妖王,平日里交往甚密的,还有一头青狼妖叫做灵虚子,另外一个就是白花蛇精。 这三妖不但不吃人,还与人和谐相处,黑熊精向佛,青狼妖号灵虚子,乃是一位向道之妖。 而白花蛇精,却喜欢做书生打扮,自称“白衣秀士”。 不过,李治清楚地记得,除了那头黑熊精跟随了观音菩萨,好像另外两个妖怪都被孙悟空给一棒打死了啊? 没让李治等太久,墙角的地下,果然有一条蛇钻了出来。 约有三尺长短,白花相间,昂首吐信。 “道友好兴致,还有心思到这黑风洞来?——” 李治撤去了隐身术,出现在白花蛇精的面前,同时一个定身术使出,白花蛇精就被禁锢在那里。 “你……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到黑风洞里来?” 原来,地上这个白花蛇还真就是与黑熊怪交好的白衣秀士。 当初孙悟空一棒打来,白花蛇眼见不敌,急忙放出了自己的一道虚身。 那是他化形时蜕下的蛇皮,机缘巧合之下,被他炼做了一道虚身,算是多了一条性命。 即便如此,如意金箍棒之下,如果被实实在在地砸上了,那是要形神俱灭的。 白花蛇逃过了一劫,修为却大幅倒退,如今只不过是“金丹”中期而已,尚不及李治的境界。 “你就是白衣秀士吧?我可以放了你,不过我不希望你耍什么花招,只是有些问题想向你询问一番。” 对于黑风山三妖的行径,李治自然是了解的很,因此,他不会像孙悟空那般,为难对方甚至置其于死地。 白花蛇恢复了自由,却依然还是蛇身,许是受伤太重,两个多月了还不能化为人形。 “但凭上仙垂问,小妖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形势比人强,原本他们三位在黑风山一带,丝毫都不用为自身的安全担忧,更是与人为善。 没想到,来了两个取经的和尚,黑熊大王更是鬼使神差地盗来了他们的锦襕袈裟。 最终,黑风山三妖,一死、一伤,一个被观音菩萨给带走了。 自此之后,虽然白花蛇还是没有害人,却也不再像原来那样,会主动地去接触人类。 更何况,他如今还是蛇身,却能够口吐人言,这样的状态更是不能与人类接触。 “你们黑风山三妖的事情,本殿下也听说过一些,知道你们从未作恶,要不然也不会对你如此和颜悦色的。” “我观此洞中弥漫着浓浓的佛气,难道那黑熊还真的是向佛之人?那么,他那一身本领,又是从哪里学来的?” 无形中,李治已经用上了“摄心术”,这一系列小法术都是从孙悟空那里学来的,五花八门的,关键时刻还真能派上用场。 “上仙容禀,我和黑熊大王,以及死去的灵虚子道兄,虽是妖族出身,却从未欺压弱小,更没有草菅人命之事。” “黑熊大王向来好佛,很多佛理都是从金池长老那里学到的,至于他那一身强横的本领,小妖觉得也应该是那位金池长老‘代传’的。” 这个白花蛇,打小就生活在这个黑风山里,那个时候此处还不叫黑风山,而被人称作“观音岭”,同二十里之外的“观音寺”相呼应。 后来,才从别处来了一头青狼,黑熊精反而是来的最晚的。 白花蛇之所以用了“代传”这个词,一是因为金池长老虽然也活了两百七十多岁,却没有半点法力。 二来,黑熊精来到观音岭的时候,只不过是一头刚刚开始结丹的小妖罢了,实力远不如灵虚子和白花蛇。 没想到,黑熊精跟金池长老交往了百十年后,他的修为和境界接连突破,化神、渡劫、天仙,直到玄仙之境。 进境之快,让一旁的灵虚子和白花蛇艳羡不已,自那之后“观音岭”才被改做“黑风山”,似乎还不是黑熊精自己提出来的。 白花蛇和灵虚子,就认定黑熊精的修为大进,一定与金池长老有关。 “代传”似乎更加合理一些,只是,代替何人所传呢? 对于白花蛇的话,李治却是相信了九成。 在一路西游里,但凡实力强劲的妖魔,大多数都是有后台的,是不会被唐僧师徒给杀死的。 一到关键的时候,他们背后的靠山就会站出来,让自己的门人弟子,乃至于坐骑仆从下界为妖,不过是为唐僧西行增加点磨难罢了。 真正的目的,还是为了分割西游的功德,搭救唐僧和为难唐僧,同样会获得功德,更多的时候不过是在贼喊捉贼而已。 “我来问你,每次黑熊精和那金池长老见面,都是到‘观音寺’去吗?还是说另有去处?” 等白花蛇介绍完了,李治依然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继续开口问道。 “这个……” 白花蛇犹豫了一些,似乎在回想过往的事情,只是他如今终是蛇身,李治也看不明白他面部的表情。 “上仙,您这么一说,小妖倒是想起一事,在这黑风洞的后边,尚有一处洞穴,那是黑熊大王平日练功的场所。” “有一次小妖来寻访黑熊大王,就看到他同金池长老从那里走了出来的,或许每次他们都是在那里聚首,黑熊大王倒是不怎么到观音寺去。” 听到这里,李治心中一动,有戏啊? “头前带路,我们到那黑熊练功处去看看——” 一蛇一人,出了黑风洞向后转,李治一双眼紧紧盯着前边的白花蛇,生怕他突然耍个什么花招。 可是,一直等来到了后山的洞穴时,也没看到白花蛇有任何的异动。 殊不知,在黑风山三妖中,白花蛇的战力可能是最弱的,却是三妖中智谋最深那位。 眼见李治的修为和手段远胜于自己,更听到他自称“本殿下”,那一定是一位大有来头的主。 况且,他自己也想知道,黑熊大王的练功之所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黑熊精练功的洞穴,位置白花蛇自然知道,却没有打开洞门的“力气”。 没错,就是“力气”。 黑熊精练功的洞穴,从外表看非常的简单,就跟其他普通的洞穴没什么两样。 只是那道石门却特殊的很,没有设置任何机关或阵法,纯粹就是一道断龙石般的存在。 白花蛇曾经还尝试过,以他当时玄仙中期的修为,都无力将给石门给推开。 “上仙,就是此处,不过这洞穴的石门太过沉重,整个黑风山,也只有黑熊大王的气力能够推动它。” 地方白花蛇是带到了,接下来,他只能、也只想在一旁看着,看看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年轻人,到底有没有能力将石门打开。 黑漆漆的山,一座将近两人高的大石门,可想而知,那黑熊的身材是何等的魁梧。 李治用“破妄金瞳”看了看,的确没有发现任何的机关和能量波动,而眼前这道石门,却足足有三尺之厚,似乎还是用一整块黑石做成的? 大手笔啊,就这一整块大黑石,恐怕就不是黑熊精能够拥有和造就的。 “嘎吱吱——” 李治单手试了试,仅仅将石门错开了一道缝隙,里边传出一丝凉风,都带过来阵阵的佛气。 里边,是设有香坛吗? 这座石门的确很重,李治估算了一下,恐怕不低于两万斤之重,尤在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之上。 李治面色沉重,他不知道如果自己真的进去了,会不会引起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可是,既然都已经来到这里了,难道还要转身回去吗? “上仙果然神力,小妖佩服——” 虽然白花蛇的修为倒退了,多年的眼力还在,黑熊精是玄仙巅峰的存在,一身战力更是不输于普通的金仙境,才能自如地推动石门。 从李治的身上,他能感觉到,对方的修为应该不会超过曾经的自己,也就是说不会到达玄仙境。 如今却能够单手推动这座石门,岂能不让白花蛇敬佩? 可惜,他还是想差了,李治不仅仅没有达到玄仙境,甚至连真仙和天仙都不是,仅仅是一个“化神”中期的修为而已。 有了“大力”的特性,完全能够跨越数级来角力啊! 白花蛇的恭维,让李治不再犹豫,双手攒力,“嘎吱吱——” “咣当——” 黑色的大石门被整个推开了,露出一个黑漆漆的山洞。 “你也一起跟着来吧——” 李治转头看向趴在地上的白花蛇,悠悠地说道。 “多谢上仙——” 白花蛇应声道,言语间竟然流露出一丝感激。 洞穴中虽然无光,对于拥有“破妄金瞳”的李治,以及习惯于夜行的白花蛇来讲,完全就不受影响。 只是,李治还是有些想念敖凌了,准确地说,想念敖凌那颗碗口大小的夜明珠了。 “哎,自己怎么那么面嫩呢?当时要是厚着脸皮问她讨要那颗夜明珠,难道她还会不送给自己吗?” “也许……可能……很大程度上……对方真不会送给自己的吧?” …… 洞穴不深,从洞口到最里边也就数十丈长短,甚至都没什么曲折婉转之处。 只是洞口还算是正常,到了里边却是一个大大的肚子,居然被分作三间独立的静室。 其中最大的一间,正中央排摆着香案,偌大一个香炉储满了香灰,却没有看到任何牌位或佛像。 此间也是灵气充足,只是这股灵气似乎不同于普通的自然灵气,李治刚刚吸纳了少许,心头不免生出向西而拜的错觉? 地上放着两个蒲团,看来是日常打坐用的,看材质亦非凡物,李治大手一挥,收进了自己的“储物戒指”里。 看了看那个铜制的大香炉……算了,总不能什么都拿走吧? “上仙快看,那里有字——” 随着白花蛇的喊声望去,在香炉向上两人高处,刻画着六个大字,每个字旁,似乎还有许多小字注解。 “唵”、“嘛”、“呢”、“叭”、“咪”、“吽”…… 六个烫金大字,这是“六字箴言”吗? 第五十章 重聚高老庄 “六字箴言”,又称“六字大明陀罗尼”,它更有一个人族众所周知的名字,就叫做“观音心咒”。 “唵”为白色,象征本尊之智慧,能除傲慢心。 “嘛”为绿色,象征本尊之慈心,能除嫉妒心。 “呢”为黄色,象征本尊之身、口、意、事业、功德,能除贪欲心。 “叭”为蓝色,象征本尊之大乐,能除愚痴心。 “咪”为红色,象征本尊之大乐,能除吝啬心。 “吽”为黑色,象征本尊之悲心,能除瞋恚心。 在那六个烫金大字旁边,更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和一些简单的图案做注解,那是在描述这“六字箴言”的修行之法。 “啊,上仙,此乃佛门无上神功,小妖实在是无心觊觎,这就退下,且绝对不会对他人提起。” 白花蛇也看到了石壁上的内容,吓得它一身白花相间的蟒皮抖动不已,一边向李治告罪,一边蠕动着身子,准备从洞穴里退出去。 “道友无需如此,既然你我同时在这里见到了,就是你我一同的机缘,本殿下倒还不至于做出那种小人行径。” 李治悄无声息地,将石壁上的“六字箴言”,连同那密密麻麻的小字和图案,都一一复刻在脑海中。 “破妄金瞳”晋级到橙色之后,居然多出了一项“复刻”的性能,李治起初还觉得这性能太过鸡肋,凭着自己超强的记忆力,还有什么记不住的? 没想到,眼前竟然真的就用到了。 “六字箴言”的功法,李治当然知道是出自南海那位大能的手笔,看来这黑熊精也是她暗中布下的一道棋子啊。 之前自己已经算是恶了对方,如果再光明正大地盗走对方的功法,是不是有些太过了? 因此,李治才想到了“复刻”。 虽然依旧有些风险,总好过入宝山空手而回的好,即便他不去修炼,识海中不是还有墨文和纯武在吗? 更何况,长安城的晋王府中,依然还有几个值得栽培的年轻人,有用的功法自然是多多益善。 “这个……小妖不是那个意思。此间曾经是黑熊大王的练功之所,想必石壁上这‘六字箴言’,就是这些年黑熊大王参悟的功法。小妖……小妖……” 白花蛇支吾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想到黑熊精就是练了此种功法,才在百年间突飞猛进,如果自己也能修行,那不是今生金仙有望了? 要知道,在整个妖族中,只有到了金仙的级别,才能称得上真正的大妖王,走到哪里都是众妖膜拜的对象。 “好了,本殿下向来对佛门的功法不感兴趣,你自己就留在这里慢慢参悟吧。” “不过,我还是好心地提醒你,如果能够完全记住了,最好还是离开此地,甚至不要再待在黑风山了。” 李治友情提醒道,然后转身向另外两个洞穴走去。 一左一右,还有两个独立的洞穴,只是比起方才那个练功的大洞穴,要矮小许多。 左侧的洞穴,好似一个书房一般,石制的桌椅和书架,居然摆放着不少的经书。 李治随意划拉了几本,虽然经书的材质尚可,内容却是地地道道的佛经。 李治自然对这些没什么兴趣,随手丢在一旁。 右侧的洞穴,一拉溜有几口箱子,却都是敞开的,其中大多数空空如也。 想来此处本是黑熊精存放贵重物品的地方,许是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带完东西,还搞得很是凌乱。 “哎,还是没什么好东西啊……”https:/ 李治正想着离开,忽然,他识海之中那柄诡异的大黑枪苏醒了过来,却不知道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居然兴奋地摇头摆尾,恨不得脱体而出。 “难道这个洞穴里,还有我没找到的宝贝吗?” 相伴了六七年,李治对体内这柄大黑枪莫名地信任,虽然没少从李治的“嘴里”抢夺好东西,依然是李治不曾与人分享的秘密之一。 这家伙就是一个占便宜没够的主,现在它如此兴奋,不得不让李治重新打量这个稍显凌乱的洞穴。 箱子? 普通的铁皮箱。 两本经书? 也是普通的经书,好像材质更好一些,一本“八大菩萨经”、一本“虚空藏菩萨经”。 算了,还是带回去送给三藏法师吧,他应该会喜欢。 还有几块矿石? 李治分不清楚这是什么矿石,用手逐个掂了掂,分量都不轻,识海中的大黑枪却没任何反应。 李治不认得,又不擅长炼器,见这些连黑熊精都没带走,就算是不错的材料,恐怕也不错的有限吧? “这也没什么了啊?难道是包经书的包袱皮,还是地上留着的几把破锁,还是……嗯,这是什么东西?……” “哗楞”一声,李治的脚碰到了一块破金属皮,发出一声脆响。 方才他已经看到了,地上散落着一些东西,比如乱放着打开的几把锁和钥匙,还有一些不知名的东西。 而这块破金属皮,呈不规则状,说不好是什么东西,更像是什么东西的某个碎片? 李治以为是哪个铁皮箱年代久远破损了,来来去去过了两遍也没在意,现在被脚给碰到了,发出的声响居然如此清脆,甚至有些只击李治的心神? “这是什么玩意?” 李治一弯腰,顺手将这块金属皮捡了起来。 入手很重,一层烟熏似的黑褐色,断叉处却能看出些许的金黄。 这是一块金子,还是黄铜啊? 有自己的手掌长短,三指宽,似乎是被炸裂的碎片,两面都有一些花纹,或者是某种古老的符号。 翻看了半天,李治也没弄明白手里的是什么,只是此时识海中的大黑枪,似乎更加的兴奋了起来。 “看来就是它了。” 李治想随手把这碎片收进“储物戒指”里,却又有意外发生了,这块碎片居然自动钻进了李治的识海之中,就悬浮在大黑枪的一侧。 2一向高傲的大黑枪,竟然热情地主动迎了上去,围着这块碎片不停地转圈,欢跳雀跃。 而那块碎片…… 好吧,它只是一块碎片而已,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些破旧,没有任何的反应,静静地悬浮在那里。 李治觉得刚才那幕一定是幻觉,绝对是这大黑枪在搞鬼,尽管他没有任何证据。 李治再次转悠了一圈,确定没什么好拿的,才转身出了洞穴。 此时,那条白花蛇已经被石壁上的“六字箴言”吸引,昂首吐信,连李治的离开都没有注意到。 …… 话分两头,李治因为需要一个相对偏僻且安全的修炼环境,才与唐僧和孙悟空分道扬镳。 师徒二人自然是一路西行,没有李治的参与,该发生的一切,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孙悟空打死了六贼,被唐僧念叨的心烦,一气之下东归花果山,走到半途去东海龙王那里讨杯水酒吃。 见到了那幅著名的“圯桥三进履”图画,被东海龙王敖广好一番劝告,孙悟空才答应再次回首西行,却又“死皮赖脸”地从东海龙宫要走了一件物事。 不出意料的,猴子还是戴上了“紧箍咒”;路过“鹰愁涧”,收下小白龙;继而祸起观音院,大闹黑风山。 如今,唐僧师徒已经进入了乌斯藏国境内。 二人似乎并不急于赶路,唐僧还时不时向后张望,或是询问孙悟空,是否记得留下记号。 大半年了,也没有见到李治赶上来,师徒二人都有些惦记他。 在唐僧的心中,李治十四岁不到,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更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大唐晋王。 李治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唐僧都不知道回到大唐之后,该如何去面对唐皇李世民。 这一日,太阳刚刚偏西,唐僧就不想走了。 再过几天,就是新的一年了,唐僧虽然是出家之人,到了年关这个时节,也不免有些想念远处的大唐。 “悟空,前边好似有座村庄,咱们先去化顿斋饭,如果有合适的住处,今日就早早地歇了吧,你也可以抓紧时间恢复修为。” 看到李治修炼的那么勤奋,无形中也刺激到了孙悟空,只是他不是在修炼新的功法,而是在恢复自身的修为。 大半年过去了,孙悟空终于将修为提升到了金仙初期,与之前的玄仙巅峰仅一线之隔,实力却要强上数筹。 如今要是再遇到黑熊精,恐怕不出百十个回合,就能将它生擒活拿。 关于“紧箍咒”的事情,孙悟空虽然没有再责怪唐僧,在内心深处却无形中埋下了一道阴影,即便他也晓得这未必是唐僧能够左右的。 “好的,师父,你看,前边不是来了个人吗?” 果然,顺着东来的大道上,有一个年轻人背着行囊,似乎要出远门去,跟唐僧师徒二人正好走了个对脸。 “啊,有妖怪啊——” 那年轻人一看到孙悟空这副尊荣,就差点儿吓了个半死,转头就跑却被孙悟空一把给拽了回来。 “回来,哪里去?” “妖怪老爷饶命啊,都是我们家老太公让我去请人抓你的,不干我的事儿啊——” 孙悟空一听有妖怪,浑身的毛孔都舒坦,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一问之下才知道,前方那个庄子叫做“高老庄”,年轻人就叫“高才”,确实出了一个妖怪,更是闹出了一场啼笑皆非的姻缘。 “阿弥陀佛,悟空,如果你愿意不妨使些手段,降了此妖也算是造福一方百姓了。” 唐僧自然是老好人的毛病又犯了,见不得别人遭灾受难,竟然主动提出让孙悟空去捉妖。 “师父,俺老孙去捉妖没问题,可是你怎么办?万一老孙离开了,让那妖怪寻了过来……” 唐僧陷入了两难。 “大师兄何必作难,好容易遇到一个妖怪,我等自当一起去耍耍——” 突然,一声悦耳的声音传来。 “九郎?——” “小师弟!——” 在唐僧他们踏入“高老庄”之前,李治终于赶到了。 唐僧还保持着矜持,孙悟空却早已跳了过来,热情地给了李治一个“猴抱”。 “你小子可以啊,大半年没见,居然又长个子了。不错不错,境界也到化神后期了,再努把力争取早日渡劫。” 李治的修为,孙悟空一目了然,对于李治的进境自然是由衷地替他高兴,却又感到有些压力。 虽然,同样的时间内,孙悟空和李治,都是晋升了两个小层次,问题是孙悟空是在恢复修为,而李治却实实在在地是在修炼提升。 “族叔,这是给您的礼物,顺手得到的,希望您能喜欢。” 跟孙悟空亲热一番,李治也忙来跟唐僧见礼,并把他在黑风洞得到的那两本经书递给了唐僧。 “阿弥陀佛,九郎有心了,这一看就是难得之物,好奇怪,贫僧竟不曾见过这两本经书?” “八大菩萨经”和“虚空藏菩萨经”,的确不是东土之物,准确地讲它们也不该出现在这里,只有到了更西的西牛贺洲,才能看到此物。 原来,如今的三界被分成了四大部洲,分别是东胜神州、西牛贺洲、南赡部洲和北俱芦洲。 东胜神州,位于须弥山东方的咸海中,本洲的众生人身殊胜,因此以身胜为名,孙悟空的花果山就在东胜神州。 南赡部洲,位于须弥山南方,此洲盛产阎浮树,又出产阎浮檀金,其地形如车箱,人面亦然。 大唐全境都在南赡部洲之内,也是人族最为鼎盛的地方,更是如今各教派争夺的中心。 西牛货洲,位于须弥山西方,以牛、羊、摩尼宝做为货币而行买卖交易。 其地形如满月,人面亦如满月,此洲有殊胜三事,即多牛、多羊、多珠玉。 西牛贺洲是一个很奇怪的部洲,作为佛教的兴盛之地,却遍地妖魔,远比不上南赡部洲的安定与祥和。 北俱芦洲,位于须弥山北的咸海中,洲形四方,每边各长四万多里,状如盒盖。 据说那里是各路妖魔的老巢,很多上古就存在的恶妖猛兽,都盘踞在北俱芦洲,不服天威、不归地管。 玉帝也曾数次派出天兵天将前往征缴,不是损兵折将,就是无疾而终。 …… “如果不介意的话,三位就请随我暂到庄内歇息,老太公如果知道我请来了有本领的法师,一定会高兴死的。” 那高才有些语无伦次地道。 看着眼前的三人,一个有道高僧模样,一个雷公嘴的毛脸猴,另外一个却是书生打扮。 不说别人,就方才孙悟空跟李治的几句对话,更有三人与众不同的“气质”,高才就觉得这三位一定非常人也。 “也好,那我等就叨扰了——” 高才在前,唐僧三人在后,李治趁着这个机会来到白龙马面前。 “小弟唐九见过敖烈师兄——” 一手牵过缰绳,凑近白龙马的耳朵轻声地问候道,并简短地讲述了自己同东海七公主敖凌的关系。 至于发生在鹰愁涧内的事情,李治却没有说。 一是因为现在时间和场合都不允许,再就是李治觉得,那是属于敖凌的机缘,真细说了自己在其中得到的好处也会曝光的。 白龙马一个响鼻,算是跟李治打过招呼,眼中流露出的神态,顷刻间跟李治多了几分亲近。 一行人入庄的时候,天空中居然又飘起了雪花。 此处的冬天,要比长安冷的多,漫天飞雪亦是多见,鹰愁涧如是、黑风山如是,此处亦如是。 自有高老庄的高太公出面接待,听到几人来自东土大唐,自然喜不自胜。 一顿丰盛的斋饭过后,仆人献茶,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老太公,不知你们说的那个妖怪,今晚是否会到来呢?” 孙悟空早就有些急不可耐了,听说妖怪最近经常夜晚来此,猴子都有些手痒。 “这位孙长老,这个小老儿可说不准,有时三五日,有时十数日,那妖怪来的也不规律,小老儿实在是不好说啊。” 见到有人出面降妖,高老太公自是高兴,却又担心像前几次那样无功而返,平白多惹恼了妖怪。 “大师兄,不如你先去后院将高家小姐救出来,你且守在那里,来一个‘守株待兔’,族叔这里自有我来照应。” 李治是知道“剧情”的,不过到来的时间似乎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此时是隆冬季节,漫天飞雪。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加入,让原来的“剧情”改变了吗? 李治多少有些郁闷,紧赶慢赶的,他还想着亲眼看一出,“猪八戒背媳妇儿”的戏码呢…… 第五十一章 本是痴情客 一夜无话,李治是在唐僧的房中度过的。 二人一晚都没有睡觉,李治在修行“沧溟诀”,时不时还温养着丹田中那朵“太阳真火”的幼苗,而唐僧却在灯下观看经书。 此情此景,李治更是献宝似的拿出那一对蒲团,自己坐了一个,另外一个则是让唐僧坐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治发现坐在这蒲团上打坐,“沧溟诀”运转的速度竟然比平时快上了三成。 而唐僧坐在蒲团上观看经书,不知是李治带给他的经书太具吸引力,还是蒲团发生了奇效,一整夜没合眼,整个人依然神采奕奕、不知倦意。 “九郎,这经书、这蒲团都是好东西啊,你从哪里得来的?” 唐僧乃出家之人,自不会被外物所吸引,只是这经书本是佛门之物,而蒲团却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更旺盛的精力去研读佛法,自然比平常之物更上心一些。 “族叔,这经书和蒲团的来历您就不要打听了,经书自然是送给您的,至于这蒲团嘛,我就随身携带着,每日住下之时您再用来诵经打坐即可。” 不是李治想隐瞒唐僧,只是他怕说出来这些物事得自于妖怪之手,唐僧再一根筋想不通,反而平白浪费了这好东西。 “师父、小师弟,晦气、晦气啊,害俺老孙白白等了一夜,连妖怪的影子都没见到。” 天光放亮,飘雪未停。 孙悟空推门进来,嘴里还抱怨不断,一屁股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片刻又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回溜达。 “哈哈,大师兄为何如此沉不住气?也许那妖怪在家里准备着过年呢——” 李治自然是玩笑话,别说是一个妖怪,就算此处的乌斯藏国,对新年的概念都不是很强烈。 “阿弥陀佛,悟空、九郎,既然知道此处有妖怪作乱,你等还是想办法除去的好,要不然我们一西去,此间的主人不是要继续被其逼迫吗?” 昨日,高老太公已经将庄上妖怪的来历仔细介绍过了,知道那厮虽然是个妖怪,却从来不曾害人。 除了在对高家小姐的事情上认了死理,其他方面反而并没有什么出格之处,因此唐僧才用了“逼迫”这个词。 “族叔尽管放心,这个妖怪看起来是个老实之辈,一会儿您就在此地稍等,我和大师兄走一趟‘福陵山云栈洞’,去会一会那个妖怪。” “福陵山云栈洞”,正是那妖怪自己报给高太公的地址,在高老庄西南三百里处。 ...... 李治还是头一次体验驾云的感觉,吓得他坐在“筋斗云”上,一动都不带动的,生怕不小心从半空中摔下去。 “哈哈,小师弟,你的胆子也太小了,我已经将‘筋斗云’的速度放慢l许多,要不是带着你,三百里地眨眼j间就到了。” “哼,大师兄莫要取笑于我,等哪天小弟也去学一门飞举之术,定要在你这‘筋斗云’之上。” 夸海口谁不会,明知道三界之内,速度上能快过“筋斗云”的寥寥无几,李治却不想在口头上失了威风。 “前边应当就到了,奇怪,怎么看不到半点妖气?反而有一丝太清之气?” 孙悟空慢慢降下云头,二人缓步来到一座大山脚下。 好一座大山,即便是冬日里,满山也不乏绿色,苍松翠柏随处可见,大山深处隐约有水流声传来,不仅看不到妖气,此间的灵气却也不是人族居住的村镇可比。 看样子不久之前也下了大雪,即便天已放晴,厚厚的积雪压在树上,偶有顽皮的小动物经过,碰撞之下积雪纷纷下落,顿时树丛中腾起阵阵雪雾。 李治也运起了“破妄金瞳”,山中的景象一目了然,的确没有妖气,更是透露出一份祥和。 看来,那位在此过得还算是舒坦,怪不得西去的路上,三番五次想着散伙回家呢。 “小师弟,妖怪的洞府应该在那里,你且慢慢行来,俺老孙先去会他一会——” 话音未落,孙悟空已经不见了踪迹。 李治无奈地摇了摇头,猴急、猴急,感情是从这里来的啊? 辨别方位,妖怪洞府的位置李治自然也能感受到,距离他所在之处,尚有十数里路程。 李治不会飞举之术,只好脚下加紧,真运足了“沧溟诀”二层,一步迈出也能出去十余丈。 “叮咣——叮咣——” 等李治赶到的时候,就见场中二人打斗的正欢,那举棒子的不是孙悟空还能是谁? 只见猴哥手中高擎着如意金箍棒,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完全没有如临大敌的样子,简直就是在玩耍一般。 而另外一人,黑脸短毛、长喙大耳,穿一身青不青、蓝不蓝的梭布直裰,脖项下居然系一条花布手巾,手持一柄明晃晃的九齿钉耙。 李治记得有一首描述此君长相的诗句,还真是形象逼真啊。 “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 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 “弼马温,你这个遭瘟的猴子,没事打坏别人家洞府的大门,你会遭报应的——” 二人刚刚打斗不久,孙悟空却已经占据了上风,这让李治有些不解。 在他看来,孙悟空此时不过是金仙初期的修为,而对面那厮竟然也是金仙初期。 二人境界一样,打斗起来那黑厮却有些畏首畏尾的。 看来,碰到熟人就是麻烦,孙悟空当年大闹天宫的后遗症,在某些人心中还是留有烙印啊。 “哼,你这个憨货,逼迫良家女子,还好意思装无辜样?既然你识得俺老孙,就应该知道俺老孙的脾气,非打到你服气不可!” 孙悟空不再说话,手中的如意金箍棒又加快了几分,许是见对方能将他认出来,想必是有渊源之人,无形中棒子上的力道却是减弱了三分。 最后,打得那黑厮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仅仅仗着地形的熟悉,在这周围兜起了圈子。 “小师弟,拦住这个憨货——” 孙悟空看到李治走了过来,眼珠一转,高声叫道。 那黑厮听了,抬眼正看到迎面走来的李治,想都没敢多想,调转方向飞也似的逃回了洞府。 本来一个孙悟空他就不是对手,如今猴子再来了一个“师弟”,那他还能落个好啊? 匆忙之下,那黑厮都没来得及查看李治的修为,在别人眼里,那只是一个“天漏之体”啊。 “大师兄,这个家伙很难缠吗?” 李治明知故问道,停身立下,抬眼看向前边不远处的洞府。 “云栈洞——” 三个古朴的大字,看样子年头也不少了,古香古色的,完全不像是出自妖怪的手笔。 “本领也就马马虎虎,手中的兵器倒是一件宝贝,他居然还认识俺老孙,说不定是昔日的旧相识,所以就没下死手。” 孙悟空回答道。 方才交战了几十个回合,虽然双方都没出全力,孙悟空却能感觉到,此妖的功法堂堂正正,单就招法而言,比起之前的黑熊精来,要高明了不少。 “对了,昨日你回来的匆忙,有件礼物一时还没来得及送给你。此前听你说学过枪法,我去东海龙宫喝酒的时候,顺便给你讨了一件兵器来。” 说完,孙悟空的手中多出了一件兵器,那是一柄长枪。 赤红的枪杆、乌金的枪头,枪杆上还镌刻着朵朵白云,而枪头处略微凸起,多了个拳头大小的圆球,却是赤金色。 “小师弟,试试这把枪如何,老龙王还心疼了半天呢。” 孙悟空随手将长枪抛给了李治,李治伸手接过,在手中掂了掂,大约有五千来斤,此时的李治如果正常使用,稍稍显得还重了些。 “多谢大师兄,好兵器啊,似乎还是火属性的枪?握在手中,小弟能感觉到它的激情与高傲,真是一件不错的宝物,不知此枪可有名字?” 说是宝物,其实不过是一件上品法宝罢了,连后天灵宝都算不上,比起孙悟空手中的如意金箍棒,不知要差了多少等级。 那可是大禹治水时所用的宝物,妥妥的后天功德灵宝,虽未能后天返先天,但在三界之内也算是能够排得上号的。 “嘿嘿,小师弟喜欢就行,它的名字叫做‘乌云霸日枪’,似乎老龙王刚刚入手没多久。” “虽然只是一件上品法宝,但是具备火属性,对付某些妖怪还有特殊加成,够你使用一段时间的。” 孙悟空说着,还不自觉地抚摸着自己的如意金箍棒,无论什么好兵器,在他眼中都比不过他的棒子。 “‘乌云霸日’?好名字,多谢大师兄赠枪——” 李治挽了一个枪花,再次抱拳,正式地向孙悟空谢道。 “嘿嘿,等有时间了,咱们再好好较量较量,先去捉了那个憨货要紧。” 见到李治真的喜欢,孙悟空才放下心来,庆幸自己没有白忙活一场。 “那个肥头大耳的憨货,你给俺老孙出来——” 孙悟空直接堵着“云栈洞”的大门,向里边喊话道,那嚣张的气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妖怪呢。 “弼马温,你多管闲事,天下那么大你不去,为何偏偏要到俺老猪这里来捣乱?” 许是被孙悟空打怕了,无论孙悟空怎么叫骂,那黑厮就是不肯出来。 “云栈洞”的大门已经被金箍棒打破,从外向内看去,隐隐能发现大门后还布下了数道禁制,更有刺鼻的味道传出。 “好叫你这憨货得知,俺如今保了大唐西去取经的僧人,恰恰路过三百里外的高老庄,才听说了你抢娶民女一事。” “俺师父是出家之人,自然是慈悲为怀,与人为善。俺老孙更是喜欢跟妖怪玩玩,这不就来找你了嘛。” 孙悟空也没隐瞒什么,自从戴上“紧箍咒”之后,外表看起来没什么,猴子的内心深处,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在回想之前的种种,他更觉得恐怕一开始自己就被人设计了,无论是大闹地府、大闹天宫,以及困压五行山。 自己被唐僧解救出来,戴上了“紧箍咒”,又连遇“鹰愁涧”、“观音寺”之事,他的心中慢慢有了一丝明悟。 要知道,孙悟空那是“混世四猴”中的“灵明石猴”,通变化,识天时,知地利,移星换斗。 只是他更多的时候不愿意多想,只凭着一腔热血做事,倒是李治的出现,让他真正地感觉到一丝温暖。 而面对“云栈洞”里那个憨货,孙悟空隐隐觉得,此妖恐怕也不是偶然出现在这里的,就直接报出了自己如今的身份。 “什么?你说你是保护西去的取经人?真是从大唐来的?你可不许骗俺老猪!” 听到孙悟空说完,里边那黑厮居然已经来到了洞口处,只是内心还有些不落稳,就没敢直接出来。 “憨货,你也不打听打听,俺老孙做得端、行得正,何曾做过虚言欺人之事?” “这个……” 那黑厮好像还是有些犹豫。 “里边那位仁兄请了,在下李治,乃是大唐陛下膝下第九子,封号晋王。大师兄的确是大唐西行圣僧的大徒弟,而本殿下也一同从长安至此,足以作证。” 李治适时上前答话道。 里边那位的性情他太了解了,看着粗枝大叶的,内心却很是小心谨慎。 那黑厮这才注意到李治,的确是一个人族,而且身上带有皇家气息,应当错不了。 “不瞒二位,俺老猪原本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因触犯了天规被贬下界,却错投了猪胎,才变成这般模样。” “不过,早早的观音菩萨就来过此处,并告诉我大唐将会来一位高僧,前往西天灵山拜佛求经,要俺老猪在此等候,顺便给他做一个徒弟,一路护送西行,同证西天。” 这时,那黑厮已经从“云栈洞”里出来了,手中依然拿着九齿钉耙,身上的衣服刚才打斗时被扯破了不少,看着有些滑稽。 “哈哈哈,那真是不打不相识啊,原来咱们都是师兄弟啊,小弟见过二师兄——” 李治最会来这一套,更何况假模假式地憋了这么久,终于能相认了,他岂不要抢在前边? “大师兄,二师兄,可能饮酒否?” 这时候,李治已经从自己的“储物戒指”里,拿出了三坛美酒,都五斤装的样子。 “这个……受菩萨指示,俺老猪已经断了‘五荤三厌’,难道还能……” 天蓬有些犹豫,又有些期待。 “我说你这憨货,在师父面前不能喝,这背地里嘛……” 孙悟空没再说下去,而是直接用行动来代替了。 “嘿嘿,嘿嘿,俺懂了,多谢小师弟。大师兄,小师弟,来干——” “云栈洞”外,三人清理出一片空地来,席地而坐。 好吧,还是李治讲究,坐了一个蒲团。 “天蓬,既然你也是师父的徒弟,喝完酒咱们就烧了此处的洞府,再到高老庄写一个退亲文书,跟着我们西去吧?” 干掉半坛酒之后,三人都微微有些醉意。 这可不是普通的水酒,而是经过李治二次加工的,更是采用了后世的蒸馏技术。 三人又没运功相抗,要得就是这种微醺的感觉。 “大师兄,小师弟,这‘云栈洞’可以烧,西天也可以去,但是,与高小姐的退亲文书,却万万写不得啊。” 天蓬一口气干掉了五斤蒸馏酒,整个面红耳赤的,在如此粗犷的外表下,李治却仿佛感受到了一颗柔软脆弱的心? “二师兄,为何这样说,难道此事还有什么隐情吗?” 李治将自己那坛酒递给了天蓬,八卦的眼神出卖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你们可知,俺老猪为何被贬下界?” “你们可知,这‘云栈洞’本来归谁所有?” “你们可知,那高小姐她是何人?” “你们可知,高小姐已经怀上了俺老猪的孩子……” ...... 坛举酒已干,坛落碎成片。 不为冬意浓,只是雪花残。 第五十二章 浮屠遇乌巢 自古多情空余恨, 此恨绵绵无绝期。 ...... 天蓬有故事,正好李治有酒,也许是投缘,也许是天蓬已经很多年没有跟人聊天的机会。 三人竟然坐在“云栈洞”门前,絮絮叨叨地从前晌一直说到了黄昏。 原来,天蓬的名字叫做猪刚鬣,全称“祖师九天尚父五方都总管北极左垣上将都统大元帅天蓬真君”,曾经为北极四圣之首,掌管着天河的八万水军。 猪刚鬣本是紫薇大帝麾下,掌管天河水军之后,曾多次被玉皇大帝暗中拉拢,可惜,猪刚鬣始终不为其所动。 别说是玉皇大帝,就算是猪刚鬣的直属上司紫薇大帝,同他之间也不过只是职属关系,而猪刚鬣真正的跟脚已经没有几个人能知道,如今却被收入太清一脉。 可惜,每个人都有弱点,这猪刚鬣也不例外,而他最大的弱点就是“好色”,比好色更可怕的是,堂堂一位金仙后期修为之人却会为情所困。 那么,猪刚鬣喜欢上了谁呢? 月宫中的霓裳仙子,更准确地说,就是一只玉兔。 同在天庭,两情相悦,互许了三生,原本猪刚鬣已经在运用自己的关系,准备尽快玉成了好事。 听到这里的时候,李治都很是惊讶,难道说传言有误吗? “哈哈,小师弟,你一定是听说了,俺老猪是调戏了嫦娥仙子,才被贬下凡间的吧?” 李治的异动没有逃脱猪刚鬣的眼睛,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也没什么不好拿出来说的。 “小弟……小弟也只是风闻而已,未曾亲见之事,自然不好评判。” 李治无奈,只好实事求是地说道。 “如果让三界之人知道,俺老猪堂堂的天蓬元帅,只是幽会了一个小小的霓裳宫娥,就能被贬下凡吗?” 猪刚鬣又灌了自己一口酒,言语之间,难掩那份凄凉。 “最后的结果,想必你们都知道了。‘那一位’给俺老猪安了一个调戏嫦娥仙子的名头,重责了两千锤,打落下界、身受重伤,幸好有观音菩萨指点,让俺在此处等待取经人。” 提到了“那一位”,孙悟空在一旁也有些骂骂咧咧的,李治却没发表什么意见。 不过对于眼前这位貌似憨直二师兄所说的话,李治只敢相信一半,至于等候取经人原由那一半,却只字不敢信。 李治不是这个世界的土著,作为一个“外来人”,他太清楚这里边各方的利益揪扯,哪能是因为调戏了一个仙子的偶发现象,就被派往西天取经的吗? 这取经的几个人选,不知道是几方利益争夺、妥协后的产物,就连李治他自己如此贸贸然地加进来,他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踢”出去。 虽然时间不确定,但是有一点一定是确定的,那就是他李治无法到达灵山。 “二师兄,那你下界之后,那位霓裳仙子呢?” 李治既然不愿意相信他取经的初衷,也只好接着猪刚鬣的“桃色事件”继续深挖道。 “你们可知道,这个‘云栈洞’一开始是谁的?” 猪刚鬣没有直接回答李治,反而再次提出了这个问题。 李治自然知道答案,却也像孙悟空一样,静静地等到猪刚鬣的揭秘。 “‘云栈洞’是‘卯二姐’的,也就是霓裳仙子下界为妖所创建的,俺老猪被打落凡间,霓裳却又执意相随,就偷偷地下了界。” “在天宫之时,霓裳就跟嫦娥仙子同为太阴星君座下女仙,且情同姐妹,嫦娥仙子居长,而霓裳排名在二。” “到了下界,霓裳就显露了妖身,以‘卯二姐’的名号行事,这也就是为何俺老猪一到福陵山,就会入赘到‘云栈洞’的原因。” 李治彻底懵了,原来后世众所周知的“卵二姐”,竟然是“卯二姐”的笔误啊? 这也太雷人了吧? “那么,如今那位‘卯二姐’又去了哪里?为啥你这呆子又跑到高老庄去霍霍人家高小姐去了?” 孙悟空终于抓住了猪刚鬣的“把柄”,心想你这呆子还在这里表演“痴情”?怎么就能让高家小姐怀上孩子了呢? “哎,大师兄有所不知,俺老猪跟卯二姐在‘云栈洞’成婚的第二年,她就被天上派人给抓走了。” “那时俺老猪重伤未愈,境界也跌落到了玄仙初期,根本就不是那些天将的对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卯二姐被抓走了。” “谁知道她上了天庭,宁死也不愿承认自己的罪责,最终竟然自曝了丹田,魂飞魄散。” “又是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出手,才给了卯二姐一次投胎的机会。两百年后,她回来了,就出生在离此三百里处的高老庄,姓高名翠兰……” 猪刚鬣终于说完了他的故事,自己也长长出了一口气。 压抑了这么多年,猪刚鬣的心里苦的很,他无力对抗天庭,更不敢去责怪自己的师长,还得乖乖地继续听命行事。 苦苦等候了心爱的人这么多年,再次相见时却无法相认,一切都只能从完全的陌生重新开始。 猪刚鬣谋求两人再次走在一起,却又遭到了世俗的百般阻挠,关键是高翠兰对以往种种毫不知情,真正苦心的只有猪刚鬣一人尔。 不是嫦娥仙子,而是霓裳仙子? 霓裳就是卯二姐,被误传了的“卵二姐”? 而卯二姐投胎转世后,居然就是高老庄里的高翠兰? 李治觉得,如此离奇的情节,恐怕后世的狗血剧都不敢这么写的。 “大师兄、小师弟,你们说我能给那位高小姐,再写什么‘退亲文书’吗?” 李治无言以对,就连对男女之事毫无感觉的孙悟空,都觉得不该再去责难猪刚鬣了。 …… “好了,这酒喝的差不多了,咱们也该回去了。二师兄,如果你真舍不得这个‘云栈洞’,就保留下来吧。在这里布上一些阵法,兴许哪天回来了,还能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猪刚鬣感激地看了一眼李治,转身回去布置了一番,三人才驾云离开了福陵山。 “师父、师父,我们回来了——” 去的时候快,回来的时候更快,还没从云头落下来呢,孙悟空就在半空中叫嚷了起来。 高老庄已经开始掌灯,唐僧、高太公、高才等人听到孙悟空的呼唤,急忙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啊,妖怪……妖怪又回来了——” 他们直接忽略了孙悟空和李治二人,一眼就认出了随行在侧的猪刚鬣,纷纷退回到屋子里,那位的尊容实在是让人记忆深刻啊。 “阿弥陀佛,悟空、九郎,你们终于回来了。” 孙悟空和李治离开了一整天,唐僧也担心了一整天,虽然他相信二人的本领,见其久久不归也难免挂念。 看到了猪刚鬣的长相,唐僧倒是不为其所动。 作为出家之人,四大皆空,本就不以长相论人,更何况这一万多里地走下来,也算是见识过一些妖怪了。 况且,孙悟空和李治跟那妖怪就站在一起,在唐僧看来,这就是把那妖怪给擒拿回来的,他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连累族叔担心了,我们处理些事情给耽搁了,但终究幸不辱命。二师兄,还不快过来拜见师父?——” 李治先过来施礼道,然后一闪身,把身后的猪刚鬣给露了出来。 “弟子拜见师父——” 看了看唐僧的样貌,猪刚鬣就知道这一定是正主了,急忙收起一身的懒散和凶性,跪地给唐僧行了个大礼。 “这……阿弥陀佛,悟空、九郎,他为何拜我?” 猪刚鬣这一下子,整个把唐僧给拜懵了。 “师父有所不知,这呆子跟俺老孙一样,也是受了观音菩萨的指点,在此等候师父,保护师父西天取经的。” “师父,弟子猪刚鬣,原本是天上的天蓬元帅,观音菩萨给我取了一个法号,叫做猪悟能,我还戒了五荤三厌呢。” 此时的猪刚鬣,居然生怕唐僧嫌他貌丑不肯收下他,一个劲儿地给旁边的李治使眼色。 “阿弥陀佛,既然是观音菩萨的指点,贫僧收下你就是了,既然你已经戒了五荤三厌,那么我就再送你一个别名,就叫‘八戒’如何?” 哈哈哈,李治在一旁强忍着,没敢让自己笑出声来。 著名的“猪八戒”,终于在自己的亲眼见证下诞生了,这种感觉真的好神奇啊! “八戒?多谢师父赐名——” 唐僧收下猪八戒,自是一番庆贺。 而高老庄的人,见这猪妖被唐僧收为了徒弟,一来为唐僧祝贺,二来更是欣喜终于送走了这个瘟神。 先前已经得到了李治的专门嘱托,猪八戒只字未提高翠兰的事情。 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而且猪八戒跟高翠兰之间是那样的缘分,李治自然不会去阻挠,反而会想办法周全他们的结合。 西游一行人,第二日便辞别了高老庄,继续西行。 头一天晚上,按照李治的嘱咐,猪八戒偷偷地去见了高翠兰。 可惜,自从成婚那日猪八戒醉酒现出原形之后,高翠兰再也没有让猪八戒碰过她的身子。 反倒是在成婚之前,猪八戒在高老庄劳作了大半年,二人暗生情愫,在猪八戒的百般引诱之下,二人竟然“珠胎暗结”了。 仙体留后,岂能等同于凡人? 算下来,高翠兰已经怀胎半年多了,不仅丝毫没有显怀,连高家上下所有人似乎都没有觉察到? 今夜这次见面,猪八戒照例被挡在了闺房之外,难得的是,高翠兰并没有大喊大叫。 “翠兰,有些话之前俺老猪不曾跟你说过,明日就要分别了,老猪觉得还是跟你交待清楚的好。” “我的身份之前已经给你说过多次,倒是你自己的身份,你却还丝毫不知道。” “你本是天上月宫的霓裳仙子,在天上我们就相许了三生,只是你投胎之后,失去了前世的记忆。” “我们能在高老庄再续前缘,这一切本就是上天注定的。翠兰,可能你还不知道,其实你已经怀上了我的骨肉。” “如今我将要西行,应当十多年不能回来,你一定要好好的保重自己,并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 “门口我给你留了两枚丹药,红色的你自己服用,能够强身健体、保持容颜。” “白色的药丸,等孩子出生之后,你可化成水给他服下,能保他百病不侵、茁壮成长。” “翠兰,等俺老猪回来……” …… 却说唐僧收下了猪八戒,西行的队伍再次扩大。 孙悟空依然在前边探路,李治倒是得了个牵马的活计,而最后加入的猪八戒,却用九齿钉耙挑起了行李,跟在队伍的最后边。 他那柄九齿钉耙,真正的名字叫做“上宝沁金耙”,乃是当年太上老君用神兵铁亲自锤炼,六丁六甲之力锻造而成。 其重量有一藏之数,连柄共五千零四十八斤,同孙悟空送给李治那杆“乌云霸日枪”的重量不相上下,品级却要高出了许多,是一件不可多得的攻守兼备的后天中品灵宝。 要是太上老君知道了,自己辛辛苦苦打造出来的上宝沁金耙,被这样用作挑行李的的担子,不知道他老人家会有何感想? 前几日,许是猪八戒刚刚离开“故土”,一直还是闷闷不乐的样子,即便李治偷偷给他喝了两坛子酒,还是没见他高兴起来。 索性李治变着法逗弄他,甚至不惜亲自下场,用手中的“乌云霸日枪”,去会了会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 可惜,李治跟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 境界不如人,兵器不如人,勉强在气力和招式上,能够做到不输于猪八戒。 那还得亏了“沧溟诀”晋升二层的时候,得到了“大力”的特性,之后又从墨文和纯武那里得到了,莫名其妙出现的“嗜血”和“灭神”两大枪诀。 “小师弟,虽然你如今在老猪手上走不过五十个回合,但是应当足以自傲了。” “你要知道,你现在还仅仅是‘化神’中期啊,而老猪我可是‘金仙’初期,中间差着四五个大境界呢。” “以俺老猪看来,普通的天仙、真仙都未必是你的对手,就算是遇到了玄仙,你都有一战之力啊。” 猪八戒倒不是在高抬李治,这话说的也算是中肯的很,关键是“大力”的特性太过骇人,一力降十会,力量头足是能够越级挑战的根本。 乌斯藏国地广人稀,随处可见荒山野岭,或是无人的沙漠,一行人走的并不快,反倒是方便了几个人切磋。 要么是李治对猪八戒,要么是李治对孙悟空,有的时候,李治还千方百计把小白龙给怂恿出来。 谁让孙悟空和猪八戒的修为太高呢,两人都是金仙初期的境界,而且还都不是在自己的全盛时期,都能轻松拿捏了李治。 反倒是小白龙,“只有”玄仙初期的境界,而且使的是宝剑,兵器的重量上吃了点儿亏。 即便如此,堪堪二百二十个回合,这是李治跟小白龙交手能支撑到的极限了。 境界啊,境界? 与众师兄的连番比斗,李治的争斗经验和技巧增加了不少,可是修为境界依然靠着水磨工夫。 因此,每晚住下,无论是何种环境,李治都不曾睡觉,而是在蒲团之上修炼“沧溟诀”,时间对于他来讲太宝贵了。 在李治的带动下,整个取经队伍,无形中变成了一个移动的修炼组合,除了猪八戒偶尔偷懒睡觉外,其他人几乎都在通宵达旦的修炼,即便是唐僧也不例外。 如此又过去了三个多月,春暖花开,李治长到了十四岁。 离开长安也快一年了,西游队伍终于走出了乌斯藏国,前边又出现了一座大山,古木长林、高耸入云。https:/ “徒弟们,前方这座山如此险峻,怕不是会有什么妖怪?” 唐僧一勒座下的白龙马,望眼观瞧,孙悟空和李治也纷纷运起了“火眼金睛”和“破妄金瞳”。 “哈哈,师父啊,您这是被吓怕了吗?此处可不会有什么妖怪。” “这座山叫做‘浮屠山’,山中有一位乌巢禅师,那可是一位真正的有道高僧啊,就算是老猪在全盛时期,都未必能在老禅师面前走过五十个回合。” “他还曾劝我随他修行,可惜老猪不是那等能吃苦的人,就婉辞了他,下山去做了妖怪。” “师父您看,那不是乌巢禅师亲自来接您了吗?” 果然,众人面前走来一位身材高大的老和尚,光头银须,一身的稳重,却看不出何等修为? 李治和孙悟空对视了一眼,两人均不着痕迹地摇了摇头。 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不具备看穿人修为的能力,而李治呢,却实实在在因为自己的境界太低,根本就无能无力。 唐僧已经赶忙下马奉拜,那老禅师只是虚空一扶。 “圣僧请起,失迎、失迎啊——” 猪八戒也赶忙上前见礼。 “老禅师,许久不见,还记得俺老猪吗?” “哦,你是福陵山的猪刚鬣?怎么有如此大缘,能够与圣僧同行?可喜可贺啊——” “好叫老禅师得知,前番蒙观音菩萨提点,让俺老猪给师父做了名徒弟,所以才能跟着到西天走上一遭。” 猪八戒急忙解释道,面露喜色。 “难怪、难怪,你倒是好造化,今后需当殷勤服侍,切莫再生懒惰之心。” 乌巢禅师似乎很替猪八戒高兴,毕竟,这也是当年入了他的法眼,想收为门下的人啊。 “不知这二位是?” 乌巢禅师又看向了孙悟空和李治,尤其在李治的身上停留的时间最长,还时不时地皱着眉毛,若有所思…… 第五十三章 因果与遁术 “有劳老禅师动问,这位是我大师兄孙悟空,在下乃是大唐人氏,姓李名治。” 在真正的大能面前,李治没有隐藏身份的必要,又担心孙悟空说出得罪人的话来,急忙抢一步上前回答道。 “哦,原来是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到了,欠礼、欠礼。而李小哥面相奇特,一身功法老衲看着也有些眼熟,不知师承何人?” 嘴上说着“欠礼”,却丝毫没有惊讶的样子,李治自然知道对方心如明镜。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说起他的师承,记得上次还是在黄河的“河伯府”里,洛水娘娘也说过类似的话。 如今这位更加神秘的乌巢禅师,竟然也说自己的功法眼熟,应该是在说“沧溟诀”吧? 这让李治很是郁闷,后世的自己,也算是博览诸多修仙小说,对各类传说中的功法也多有涉略,还从没听说过什么“沧溟诀”。 谁知道到了这里,竟然第二次被人质疑了,大师兄更是说自己这套功法,不在他的“大品天仙诀”之下。 “非是小子有意隐瞒,实在是小子也不清楚所习功法从何处而来,感觉还不算太差,就凑合着先练着吧,反正小子也没有太大的追求……” 能示弱的时候,李治绝对不会逞强,更何况在场这些人里,除了唐僧以外,还的确就数他最弱了。 “阿弥陀佛,贫僧立志前往西天大雷音寺求取真经,不知老禅师有何教我?” 唐僧看着气氛有些尴尬,上前再施一礼问道。 “西方雷音,路途尚远,一路狼虫虎豹不断,更有诸多妖魔鬼怪,圣僧当恪守本心才是。” “我这里有‘多心经’一卷,凡五十四句,共计二百七十字,若遇魔瘴之处,但念此经自无伤害,你且听好了——”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这部“多心经”的确不算很长,却有些拗口,饶是如此,唐僧竟然听一遍就记住了。 “多谢老禅师厚赐,弟子自当勤勉修持,踏破艰险,早证西天,阿弥陀佛——” 默诵了一遍“多心经”,也就是“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唐僧就感到灵台清明、浑身通透,此经果然不是凡品,急忙再次行礼致谢。 “野猪挑担子,水怪前头遇。多年老石猴,那里怀嗔怒……你等且向西行,李小哥可否随我到住处一叙?” 传经完毕,乌巢禅师看了一眼取经众人,开口说道。 “嘿嘿,老禅师,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明,还要让俺小师弟跟你回住处啊?” 李治还没回答,孙悟空倒是先跳了出来。 孙悟空也能感觉到眼前这位乌巢禅师的厉害,给他的压力不在观音菩萨之下,可惜,事关李治的安危,容不得他这个大师兄后退。 “阿弥陀佛,孙大圣还担心老衲害了你的小师弟不成?放心吧,老衲只是觉得与李小哥有缘,有些话想私下里问个清楚而已。” 乌巢禅师很淡定,也很自信,仿佛他知道李治一定会跟他去似的。 “大师兄,您就跟族叔和二师兄先行西去,还是老规矩留下记号,小弟完事之后一定尽快赶来。” 见到孙悟空替自己出头,李治心里暖暖的,最终还是上前拦住了他。 李治很清楚,他们这个几个人加起来,都不可能是这位乌巢禅师的对手。 对方从始到终,一直都表现的很友善,李治自然没有理由开罪这位大能。 “大师兄,乌巢禅师是位有道高僧,你尽管放心,小师弟不会有麻烦的。” 猪八戒也在一旁劝慰道,不过,更像是在为乌巢禅师做保证。 “那好,小师弟且去,如果真有人欺负了你,哼——哼——” 孙悟空也觉得这老禅师不可能为难李治,要不然就凭对方的修为,解决他们几个还不简单吗? 又被打击了一次,孙悟空心中很是烦闷,暗暗发誓要抓紧一切时间,尽快恢复自己的修为。 …… “李小哥请坐,老衲此处寒酸,无甚招待,且喝一碗‘火枣茶’吧——” 浮屠山高处,有一棵硕大的香桧树,李治跟着乌巢禅师一路来到树下,却没有停下脚步,而是顺着树干径直往上走。 两人身形已经与树干垂直了,李治却丝毫感觉不到任何的不适。 终于,来到了香桧树的顶端,此处有一个巨大的“鸟巢”。 足有三间屋子那么大,席地放着两个蒲团,两张案几,两碗清茶,二人分桌而坐。 “‘火枣’?老禅师,您说的是那个火枣吗?” 李治听到“火枣茶”的名字,心中就是一激灵,伸手端起面前案几上的盖碗。 白釉瓷的盖碗,掀开碗盖后,一股甜香铺面而来,碗中正漂着一颗暗红色的大枣。 对于“火枣”,李治可不算陌生,记得最清楚的,要数那封神之时。 太乙真人为了增强哪吒的法力,特意赠给他三杯仙酒,并将三枚火枣取出递给哪吒过酒。 之后,哪吒在去汜水关的路上,突然无意中变成了三头六臂的法相,此乃火枣与仙酒的神力催化。 “阿弥陀佛,就是你所想的那个‘火枣’,不过老衲此间的火枣要差了一些,仅仅能增加你些许法力罢了。” 乌巢禅师貌似不以为意,也端起自己面前的“火枣茶”,轻轻地抿了一口。 李治可保持不了淡定,一口气将整碗“火枣茶”喝了下去,当然也不会放过那颗火枣,连皮带核咽了下去,真正来了回“囫囵吞枣”。 顿时,李治就觉得自己胃腑之中一股暖暖的炙热,进而演化成磅礴的力道,顺着自己周身的经脉肆虐。 李治急忙运转“沧溟诀”第二层,不断地冲刷自己的经脉,温养周身窍穴。 可是,这股炙热的力道,简直出乎李治的料想,以他目前的修为,根本就无法完全消化。 这可如何是好? 李治不敢怠慢,“沧溟诀”二层已经运转到极致,急忙分出一部分力道,前往“丹田”之中,去滋养那朵“太阳真火”。 同时,又分出两股力道,分别进入识海中墨文和纯武的体内。 余下大部分,李治只能咬着后槽牙,自己来强行炼化。 一个大周天,两个大周天…… 乌巢禅师没有再说话,笑呵呵地看着盘坐在那里的李治,更是细心地感受着李治体内能量的游走,目光停留在了李治的“丹田”位置。 “是了,就是这种熟悉的味道,此子怎么会有‘太阳真火’?” 可惜,李治无法回答他,整个人已经陷入了一种虚幻当中,似真非真、似假非假。 “沧溟诀”运转的速度越来越快,如果李治现在清醒着,就能眼瞅着自己的境界,从“化神”中期到“化神”后期,直接大圆满突破了“化神”到达“渡劫”境。 “渡劫”初期、“渡劫”中期,直到“渡劫”后期时,李治的气息才逐渐稳定了下来,而“沧溟诀”竟然已率先突破到了第三层。 可惜,第三层的“沧溟诀”仅仅只是境界的突破,法力翻了一番而已,并没有像突破到第二层时那样,获得额外的馈赠。 日去月来,兔走乌飞,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李治才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分明已经过去了很久,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看到对面的乌巢禅师,依然保持着刚刚开始喝茶时的样子,甚至连嘴角那丝微笑都不曾改变。 “多谢老禅师厚赐,小子受益匪浅,境界直接从‘化神’中期晋升到了‘渡劫’后期,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如果渡劫成功,我岂不成了‘天仙’?” 李治向来还算是稳重,面对境界上突如其来的飞跃式增长,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阿弥陀佛,原来之前李小哥才是‘化神’境界?奇怪啊,为何老衲不能完全看透你?不过你也不用感谢老衲,只需要回答老衲一个问题就行。” 乌巢禅师很好地掩饰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原本他见李治是“天漏之体”,却又感觉到他什么“筑基”境以上的能量波。 这本是就是件很矛盾的事情,但凡“天漏之体”,是不可能完成筑基的。 其实,因为乌巢禅师从李治身上,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亲切,却一时又判断不出那是什么,这才忍痛拿出一颗火枣给了李治。 果然,一颗火枣入腹,那份久违的亲切更加的明显,锁定在了李治的“丹田”之中。 原来,那是“太阳真火”啊! 别看乌巢禅师还稳坐在对面,微笑着同李治说话,内心的激动丝毫不亚于李治突飞猛进的欣喜。 “受了老禅师如此大的恩惠,仅仅回答一个问题有何不可,不过老禅师无需再问在下的师承,因为小子实在是不知道的。” “那好,老衲且问你,李小哥‘丹田’中那朵‘太阳真火’从何而来,似乎你还会养火、用火之道?” 乌巢禅师问的很平静,李治却不淡定了,一个关于乌巢禅师来历的猜想,映现在李治的脑海中。 “敢问老禅师,您可认识两位前辈高人?” 对于李治的答非所问,乌巢禅师并没有恼火,依然保持着微笑的姿态。 “前辈高人?在老衲这里来讲,三界中的前辈高人可不算多啊,不知道李小哥说的是哪两位?” 从面部表情上,李治完全看不出对方所思所想,只是话赶话到了这里,再想撤回来已经没有了章程,干脆死马当活马医得了。 “一位前辈,是封神时期的高人,他的名字叫做‘陆压’;另一位前辈更早一些,要向前推到妖族全盛之时,他就是妖族十太子中的第十位。” 李治一边说着,一边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乌巢禅师。 果然,在他提到“陆压”的名字时,对方的眼睛中闪过一丝诧异,而当他提到妖族十太子的时候,乌巢禅师直接就惊呆了。 “阿弥陀佛,哈哈,李小哥还真是不同凡响啊,你如此年龄、如此修为,又是一个区区人族小修士,却能知道这两位的名字?” “看来你真是老衲的有缘人啊!不错,封神之时,老衲尚未加入佛门,那时候老衲的名字就叫做‘陆压’。” “既然李小哥有‘太阳真火’傍身,那么就应当算是自己人,乌巢就是陆压,也就是当年妖族的第十太子——” 虽然李治心中已有猜测,当乌巢禅师亲口承认的时候,李治还是长出了一口气。 别看如今的乌巢禅师慈眉善目的,可一想到他就是陆压,就是妖族第十太子,李治后背都有些发凉。 “果然是前辈当面,小子给您行礼了——” 李治未曾起身,却是长揖在地,为的是得了对方的恩惠,也是借机平静一下自己的情绪。 “这下,李小哥可以告知老衲,你那‘太阳真火’从何而来了吧?” “太阳真火”,原本只有十大金乌掌握。 乃是“众火之祖,万火本源“的“地、水、火、风”四大混沌元灵中的火之元灵“大日金焰“,融合了太阴本源之力所化。 换句话说,这“太阳真火”就是眼前的乌巢禅师人自己家的,你李治居然拥有,而且还会操控之法,总得给个交代吧? “老禅师容禀,小子的‘太阳真火’得自您六哥之手……” 李治就用春秋手法,将他在鹰愁涧底部的遭遇讲述了一遍,不过不是和盘托出,而是七分真三分假。 他并没有暴露鹰愁涧的位置,只说在某处无名之地,他可不想给敖凌带去麻烦,万一那小龙女还留在那里修炼呢? 反正,妖族六太子已经残魂泯灭,即便是重新投胎做人,那也不知道转世到哪里去了。 “这是您六哥的‘金乌本命印记’,在接受‘太阳真火’之时,小子也承诺了六太子前辈,要将这‘金乌本命印记’教到您的手上。” “六太子前辈说,您如果能够融合了他的‘金乌本命印记’,或许能在修为上更进一步——” “还有就是,六太子前辈提到了妖师鲲鹏,希望前辈机会合适时,能够为妖族除此叛徒。” 李治双手将“金乌本命印记”奉上,这不是他如今的境界能够觊觎的,更何况这玩意貌似只有金乌一族才能融合它。 “六哥?……” 乌巢禅师轻轻地接过“金乌本命印记”,小心翼翼的,双手都有些微微颤抖。 亿万年了,他何曾如此动容过? “感谢李小哥对我六哥的援手,老衲自会去寻找他的转世之人。至于鲲鹏嘛,兹事体大,还是从长计议的好。” 对于妖师鲲鹏的所作所为,乌巢禅师知道的未必就比别人少,只是对方的实力太过强悍了。 即便乌巢禅师已经许身佛门,他可不会自信到,真的跟鲲鹏开战了,佛门会有几尊佛陀会帮助他。 即便有佛陀愿意出手,问题是,又有几位能够敌得住鲲鹏呢? 乌巢禅师怎么想的,李治管不着,更不会去管,他没想到自己当时觉得那么棘手的事情,居然这么轻松就完成了。 交付了“金乌本命记”,更是把妖师鲲鹏之事,完全推给了乌巢禅师,这样一来,李治和妖族六太子之间的因果,也算是有了一个了结。 “既然此间事了,小子也想告辞了,族叔和师兄他们,估计还在为小子担心呢。” 看着乌巢禅师拿着“金乌本命印记”发愣,李治再施了一礼,就想着离开此处,跟这样的大能待在一起,无形中的压力总是难免的。 “阿弥陀佛,佛门讲究因果,老衲赠李小哥一枚火枣,李小哥回答了老衲一个问题。”https:/ “如今,李小哥为老衲带来了‘金乌本命印记’,更是助老衲的六哥脱离死境,有了转世重生的机会。” “如此因果,老衲自不会白白沾染。这样吧,既然六哥都能将我金乌独有的‘太阳真火’相赠,老衲也不能小气了。” “老衲观李小哥似乎缺乏一门飞举之术,恰好我金乌一族的遁术,勉强还能够拿得出手,就赠与李小哥吧——” 说完,乌巢禅师缓缓地抬起了右臂,虚空朝着李治一指。 顿时,一股磅礴的、带着远古气息的诸多符号信息,没入了李治的脑海之中。 “啊——” 李治双手抱头,痛不欲生,这股信息太过霸道、复杂而磅礴。 …… 当李治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面前已经没有了乌巢禅师,而自己也再次回到了浮屠山脚下。 热浪滚滚、骄阳炙烤,怎么已经到夏天了吗? 脑海中多出来的那道遁术,让李治激动的有些颤抖,急忙双膝着地,冲着高处那株硕大的香桧树,重重地叩了一个头…… 第五十四章 唐僧的异变 “化虹之术”,金乌一族至强的遁术,即便在洪荒之时,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当年妖皇帝俊和东皇太一,在全盛的状态下,都能够做到一息远达十二万里。 要知道,孙悟空那名满三界的“筋斗云”,也不过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而打一个筋斗的时间就需要花去三四息的。 不过,此神通也有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对法力的消耗颇大。 如今的李治刚刚突破到了“渡劫”后期,就算是全力施展“化虹之术”,也不过一息千百里,且勉强能够持续十数息。 即便如此,李治已经很满足,甚至有些喜出望外了。 修为可以不断增长,境界也能不断提升,有了“化虹之术”他算是彻底补上了飞举术方面的缺陷,长途赶路无需再去蹭孙悟空的“筋斗云”了。 初学乍练,李治小心地运转着“化虹之术”,向着西方缓缓而去,一息一百里、两百里、三百里…… 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在他心中升腾,李治觉得这样才算是一个“神仙”,勉强可以做到“朝游北海暮苍梧”吧? …… 李治在浮屠山上的“短短”一悟,却谁知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唐僧师徒三人西行上路,又走出了五千多里地。 问过土地才知道,向西再走两三千里的路程,就要走出南赡部洲,进入到妖魔遍地的西牛贺洲了。 五千多里地走来尚算是平静,竟然没有遇到一个有实力的妖魔,这让最近修为大涨的孙悟空有些很是郁闷。 “猴哥,恐怕你当年拜师学艺的时候,都没有现在这般用功吧?难不成你还真是被小师弟给刺激到了?” 又是一个炙热的午后,太阳实在烤的厉害,师徒三人只好寻了一处阴凉的树林,等这波热浪过去了再行赶路。 “呆子,你懂什么?俺老孙当年最强的时候也不过是太乙金仙,白白浪费了那么多的蟠桃和金丹。” “不过,老孙发现那些蟠桃和金丹的能量,也不是完全消失了,居然有不少还残存在俺的诸多窍穴之内,未曾被完全炼化吸收。” “你可不要小看小师弟,听他讲不过才修炼六七年而已,就已经是‘化神’中期了,俺老孙拜师六七年的时候,还只知道在山上摘桃吃呢……” 自从艺成下山之后,孙悟空从没跟任何人提到过拜师学艺的事情,今日却无意中想到了当年种种。 唏嘘之余,孙悟空似乎又明悟了些什么,闭上眼睛再次进入了修炼。 “嘿嘿,看着你们这样的勤奋,俺老猪都有些不好意思睡懒觉了。” 是啊,半年前在福陵山初相遇的时候,孙悟空和猪八戒一样,都还是金仙初期的境界。 半年时间过去了,猪八戒依然停留在金仙初期,而孙悟空却已经恢复到了金仙后期,眼看着他就要重返太乙之境了。 这境界恢复的速度,要比在另一个时空里,时间上提前了何止三五年? “悟空,咱们继续上路吧。哎,分开的时候就应该把九郎的蒲团留一个,盘坐在上边,为师也能更好地去参悟佛法。” 别人还都算是正常,而唐僧却发生了异变。 不断地研读李治带回来那两本经书,唐僧先是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原本有些丰腴的身体,竟然逐渐强壮了起来。 紧接着力气在变大,精神头也更足了,即便没有了李治的蒲团,每天只睡上一两个时辰,第二日依然精神抖擞、神采奕奕。 其实,在从高老庄到浮屠山的路上,唐僧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 没想到最近这三个月来,他的变化更加的明显,比如徒步翻山如履平地,手中的“九环锡杖”舞动起来也是呼呼挂风。 只是,他不曾习得任何招式,又不愿意去学孙悟空的棒法,只能凭仗力气乱舞一番罢了。 孙悟空是何等的眼光,他敏锐地发现,自己这个凡人师父,这是开始了真正的修炼啊? 可惜,佛门功法孙悟空也不懂,而取经的基础要求,好像唐僧必须是一介凡人啊? 本性毛躁的孙悟空,竟然没有立马说破此事,反而如同根本没发现一般,而憨憨的猪八戒,好像真的就没察觉到? 不过,唐僧倒是对这样的改变很是满意,他本就一心向佛,如今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研读佛法,还有比这更让他感兴趣的事吗? 申时已过,日渐偏西,师徒三人再次上路。 唐僧倒来了兴致,没有骑上白龙马,而是手持“九环锡杖”,步行在山林之间。 放眼望去,山岭重叠一大片,一眼根本就望不到边,怕不得有几百里长? 高的是山,峻的是岭;陡的是崖,深的是壑;响的是泉,鲜的是花。 三人一马行走了一个多时辰,山风徐来,平添了几分凉爽。 “嘿嘿,猴哥,居然来风了,这鸟天气,都快把俺老猪变成烤猪了——” 猪八戒体型肥硕,最是怕天热,一热起来除了热汗直淌,就是更容易乏累和饥饿,没有李治跟着,食物的供应都少了许多。 孙悟空还没来得及说话呢,这山风竟然越来越大,飞沙走石,遮云蔽日。 “悟空,这风看着如此险恶,怕不是此间又要出什么妖怪?” 唐僧停身站住,想起李治曾经的嘱咐,急忙向着白龙马靠拢。 倒不是要骑在马上,而是紧靠着白龙马的一侧,伸手紧紧地抓住了缰绳。 猪八戒见状,也放下了挑着的行李,将“上宝沁金耙”双托在手中。 果然,三股恶风之后,剪尾跑蹄,从山坡那边跳过来一头斑斓猛虎。 “呆子,看好师父,今晚上咱们有老虎肉吃了——” 孙悟空抽出如意金箍棒,奔着那斑斓猛虎就砸了过去。 没想到那猛虎看着硕大,身形却极为灵动,一个闪身躲过了孙悟空的一棒,向着另一侧的山谷就奔了过去。 “嘿嘿,小花猫,见了你孙爷爷还想逃跑吗?” 如果只是普通的一头老虎,也许孙悟空还不至于赶尽杀绝,只是这头斑斓猛虎,很明显已经成精了。 那么,它就不再是老虎,而是一头老虎精了。 三转两转,孙悟空和那老虎精,竟然看不到了踪迹。 “八戒,悟空不会出事吧?” 唐僧见到斑斓猛虎,已经不如最初那么害怕,只是看到孙悟空也消失了,心里能免有些记挂。 “师父放心,区区一头‘渡劫’期的老虎精,猴哥估计陪着它玩呢,猴哥的本领您还不知道。” 对于孙悟空,猪八戒那是有一百个信心。 “哈哈,蠢猪一个,虎爷爷又回来了——” 突然,左侧又冒出一头斑斓猛虎,而且人立了起来,口吐人言。 不是方才引走孙悟空的老虎精,还能是谁? “哎呦,小小的老虎精,还真有点儿能耐啊,看老猪捉了你,烤了你的宝贝儿吃——” 猪八戒舞动“上宝沁金耙”,赶将上去,劈头就筑。 老虎精居然从怀中扯出一对妖刀,接架相还,也就打斗了二十几个回合,老虎精吃不住猪八戒的进攻,再次拔腿就跑,却是奔向了另外一侧的山梁。 白龙马身旁,就只剩下了孤零零的唐僧站在那里,手中紧握着九环锡杖,腿肚子都有些转筋,口中念念有词。 “哈哈,大和尚,这下子没人来保护你了吧?” 突然,头顶上又传来一道声音。 唐僧抬头一看,这不还是刚才那个老虎精吗? “好叫你这和尚得知,我乃黄风大王麾下虎先锋,今日奉了我家大王之命,借着巡山的机会抓几个凡人解解馋。” “你那两个随从甚是可恶,居然浪费了本先锋仅有的两只伥鬼,不过能够抓你回去,也许黄风大王一高兴,还能赏我两口灯油喝。” 虎先锋说完,以上势下,一只虎爪就抓向了唐僧,打算抓起来就走。 看着快到眼前的虎爪,唐僧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将手中的“九环锡杖”往上一横。 “嘡——”一声巨响,唐僧直接被震出去两丈多远,“九环锡杖”也撒手了,虎先锋却被“九环锡杖”发出的金光激个正着。 好在唐僧根本就发挥不出“九环锡杖”的功效,虎先锋只是被金光激的一个哆嗦,就像是轻微触电一般。 “哎呦,没看出来啊,你这个凡人和尚手中拿的居然还是件宝贝?这下回去黄风大王想不赏我都难了,哈哈哈——” 虎先锋一把从地上捡起来“九环锡杖”,可惜,它始终也看不出这柄法杖有什么特别之处。 “大和尚,现在可以跟本先锋走了吧?——” 虎先锋看着从地上站起来的唐僧,一脸奸邪地笑道,唐僧却不自觉地向后退着。 “小花猫,就凭你也想动我族叔吗?” 就在这紧张节要的时候,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传来。 “九郎?快来救我——” 来人不是李治是谁? “化虹之术”,即便是初练,五千多里地小半个时辰也足够赶到了。 中间路过城池的时候,李治还饶有兴致地进去补充了一些美酒、清水、干粮、瓜果和熟食,“储物戒指”真是长途旅行的必备之物啊。 “又来了一个凡人?还是一个练武的,挺好,练武之人的肉才更有嚼头呢。” 看到款款走来的是一名年轻人,虎先锋不惊反喜。 在它的眼里,李治不过是一个强壮点儿的习武之人罢了,像这样的人它又不是没吃过,也不多这一个。 “小师弟你回来了?师父无碍吧?——” 就在这时,孙悟空和猪八戒先后赶了回来。 区区两只伥鬼而已,虎先锋的元神一从伥鬼上脱身,伥鬼的战力立马就下降了许多。 连虎先锋自己都不是对手,更何况是两只伥鬼? 一个照面,伥鬼纷纷折在“如意金箍棒”和“上宝沁金耙”之下,地上各自留下一张虎皮。 “大师兄、二师兄,你们守着它的退路,这老虎精的修为与我相当,今日正好拿它来练练手。” 虎先锋也不算喽啰了,好歹也是西游中能叫出名字的小妖将,换个地方凭它的实力勉强都能当一个小妖王的。 这时候,孙悟空才将目光注意到了李治身上。 “小师弟,才短短三个月,你……你竟然连破四个小境界,到了‘渡劫’后期?” 饶是孙悟空见多识广,像李治这样的修炼速度,也太有些惊世骇“猴”了。 这三个月来,孙悟空自己都够废寝忘食了,除了白天赶路,他几乎都在恢复修为和炼化体内残存的蟠桃、金丹的能量。 即便如此,他也只是从金仙初期到了金仙后期而已,都让猪八戒羡慕的要死要活的了。 “嘿嘿,侥幸、侥幸而已,等小弟捉了这个老虎精,咱们晚上也好下酒。” 一伸手,“乌云霸日”枪就出现在了李治的手中。 第五十五章 团败黄风岭 “大王,大王不好了,虎先锋昨日去巡山,一夜都没有回来,方才小的在山林中捡到了虎先锋的断刀,还有……还有几根被人吃剩的虎骨——” 一大早,一名小妖慌慌张张地跑进了黄风洞,手中拿着的正是那虎先锋的一节断刀和肋骨。 “嗯,你说什么?——” 一个身材矮小的妖王,整套暗金色的披挂,一双小眼睛却是炯炯有神,小鼻子、小嘴,整个面部看起来是那么的俏皮。 上边的两个门牙有些向外突出,嘴巴两侧杂乱地生长着一些褐色的胡子,稀稀疏疏、甚是滑稽。 那妖王一把抓住了报事小妖的前胸,等看清楚小妖手中的物事后,一把将小妖给甩了出去。 “到底是何人胆敢杀了本大王的虎先锋?小的们,全部都给本大王撒出去,八百里黄风岭查看清楚了,务必不可放过凶人!” 这还了得,它们身为妖怪,向来就是吃人过活,如今自己手下的虎先锋竟然被吃掉了。 看这虎骨的迹象,那是经过烧烤之后才吞食的,这分明是人族才有的吃熟食的习性,难道真是被人族给吃了? 黄风大王很是不解,他等不及小妖们的回报,亲自赶往案发现场。 …… “悟空,咱们还是早早赶路吧,趁着晨起凉爽,等到日中又要骄阳高照了,昨日你们除去了那个老虎精,为师总觉得此山凶险万分,还是早早过去的好。” 一大早,第一个起来的居然是唐僧。 一夜的打坐比正常睡上一晚都来的精神,他已经爱煞了李治的那个蒲团,甚至亲手将它绑在白龙马上,自己却率先步行。 “小师弟啊,俺老孙看你那个蒲团是要不回来了,不是说出家之人不爱财吗?师父这是还没修行到家啊。” 感慨归感慨,孙悟空、猪八戒和李治,还是赶忙收拾停当,牵着白龙马跟了上去。 “大师兄,妖怪的洞穴就在左前方三十里处,咱们径直西去,将来避开它们。” 一上路,李治就运足了“破妄金瞳”,橙色级的“破妄金瞳”,比起赤色级来,能够窥探的区域更广,方圆五十里均在有效范围之内。 一发现妖怪的巢穴,李治就暗中与孙悟空用神识交流道。 至于那位黄风大王,李治一时还没想到遏制对方“三昧神风”的法子,又不想让大师兄去搬请灵吉菩萨,就怀着侥幸的心里,看看能不能绕过去。 听了李治的传音,孙悟空微微一愣。 他是了解李治的,见李治如此谨慎,想来那妖怪定然有难缠之处,可是,此地大家都是第一次来,这小师弟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妖怪,哪里逃——” 正走着呢,就听见猪八戒一声大喊,挥着“上宝沁金耙”就追了上去。 原来,黄风大王将麾下的小妖分做十数波,漫山遍野地去寻找杀死虎先锋的凶手,刚好西游组合的侧翼就出现了这么一波。 李治摇了摇头,看来这一战是无法避免了。 “大师兄,速战速决,如果对方那黄风大王出现,尽量近身搏斗,不要让对方有施展法术的空间和机会。” 李治也顾不得孙悟空会不会起疑,他记得黄风大王如果想释放“三昧神风”,是需要有一个准备期,往巽地上吸气三次,然后呼一口气再吹出来的。 古至今曾见风,不似这风来不善。 “三昧神风”,可以说是整个风系神通里,最为厉害的一个,杀伤力极强且覆盖范围极大。 一队有数十个小妖,却禁不住猪八戒这一顿“上宝沁金耙”,转个身的功夫,一个个就被打得东倒西歪、断骨折筋、争相逃窜。 既然猪八戒都已经跟对方交上手了,李治就紧紧地护在唐僧身旁,手中也扯出了“乌云霸日”枪。 这时候再逃走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除非能够彻底打杀了此间的妖王,否则一味逃窜反而会自乱了阵脚。 果然,也就盏茶的功夫,一阵狂风卷地而来,吹得唐僧等人急忙用衣袖遮盖头脸。 风沙过后,在唐僧等人面前,密密麻麻出现了几百名妖怪,李治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阵仗,远胜当初在黄河岸的情景。 狼虫虎豹、獐鹿豕蛇…… 还真是什么动物都能成精啊? 数百名群妖的正中间位置,却站着一名小个子妖王,因为李治很清楚他的本体,看到此妖的尊容时,好悬没有笑出声来。 “呔——哪来的野和尚,到了本王的八百里黄风岭,就不知道上门拜谒吗?” 这妖王还先挑上理了?是个讲究的妖怪。 “哈哈哈,你这个妖怪是什么成精的,怎么长得这么难看?” 猪八戒一改往日的懒惰,居然率先迎了上去,大声奚落道。 “哼,本王乃是此处的黄风大王,是你等杀了本王的虎先锋,并将他拆骨食肉的吗?” 那妖王小个不大,嗓门却不低,尖细的嗓音传出,在场所有人都听的真真的。 “什么狗屁黄风大王,你猪爷爷没听过,不过,那小老虎倒是我们吃的。” “话说滋味还不错,没看到你猪爷爷吃了他之后,境界都提升了吗?不知道你这个黄风大王,如果进了老猪的肚子之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原来,昨晚吃虎肉的时候,孙悟空和李治都只是简单的吃两口解解馋,几乎八成以上的虎肉都进了猪八戒的肚子。 而且,虎先锋身上所有精华所在,也都到了猪八戒的腹中,借着这股可观的精气,老猪算是占了大便宜,境界直接由金仙初期恢复到了金仙中期。 怪不得妖族的修炼中,更多的不是去寻找什么神通妙法,单单依靠不断地吞噬别的妖怪,都能成长到骇人的地步。 猪八戒一朝受益,看到眼前的妖怪,恨不得都要流出口水来了。 “阿弥陀佛,八戒,切莫走上歧途啊——” 李治也不敢乐,这都什么时候了,一旁的唐僧还有心思想这些。 “好你个蠢猪,今日爷爷抓住了你,务必扒皮抽筋,方解本王心头之恨啊——” 猪八戒这样的话语,自然会惹得黄风大王动怒,双手一张,一把“三股托天叉”出现在手中,飞身形就跟猪八戒战在一处。 几个月前,李治也曾经跟猪八戒切磋过不止一次,可是当他看到猪八戒跟眼前这位金仙后期的黄风大王战在一处时,就感觉到了二师兄动作的迟钝。 “上宝沁金耙”和“三股托天叉”碰撞在一起,一路火花闪电,“叮叮当当”的撞击声,更是震得一众小妖东倒西歪。 孙悟空急忙挥手在唐僧面前设置了一道屏障,免得师父被二人的打斗给波及到。 黄风大王身法灵便,招术精奇,甚至力量都略胜了猪八戒一筹,这还是二师兄昨夜又晋升了一小阶,要不然未必能够撑到两百个回合。 就算是这样,勉强到了两百五六十个回合,猪八戒就顶不住了。 “呆子回去歇着,把他交与俺老孙吧——” 招呼了一声,孙悟空腾身而起,抡棒便砸。 “叮咣——” “叮咣——” 这二位打起来,就更像是一对铁匠了,震得李治耳膜都疼。 “族叔,‘多心经’——” 李治在一旁提醒道。 “多心经”是在另一个时空里,唐僧西行一路唯一修炼过的功法,虽然不能御敌,但自保心神足矣。 此时的孙悟空,在境界上跟这位黄风大王一致,都是金仙后期的修为,可惜,孙悟空的力量和战斗经验却不是对方能相比的。 更何况,孙悟空还有一个与生俱来的特性,那就是遇强则强、越战越勇,真遇到了强劲的对手时,甚至可以直接“狂化”。 当他以上古爆猿的形态出现时,战斗力将是正常状态下的三倍,足以越级挑战。 不过对付眼前这个黄风大王,还用不着逼出狂化的孙悟空,也就两百个回合不到,那黄风大王就招架不住了。 借着孙悟空的一次侧击,黄风大王灵巧地闪退一旁,居然直接将手中的“三股托天叉”给扔了出来,恶狠狠地掷向身侧的孙悟空。 同时,只见他嘴角微微抖动几下,作势就要张口? “哎呀,不好。大师兄,快闭眼——” 说声不好,李治急忙扑倒身旁的唐僧,将他压在自己的身下。 一切来的太快了,简直让人防不胜防,根本无法制止对方施法。 更何况他们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四人一马,如何能够护得周全? 要知道那“三昧神风”,能吹天地暗,善刮鬼神愁,裂石崩崖恶,吹人命即休。 唐僧如今还是肉体凡胎,如果被“三昧神风”吹到了,焉有他的命在? 在另一个时空里,唐僧是被抓进了黄风洞里,并没有直面“三昧神风”的机会,李治可不愿意看到,因为自己的插手,反而枉送了唐僧的性命。 李治刚刚趴下,周围就狂风大起,而且愈演愈烈,李治都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似乎随时都可能被狂风卷走。 他如今在境界上还未踏入“仙”的行列,对“三昧神风”的抵抗力明显要弱很多,也有些太小看这“三昧神风”了。 眼看要把持不住,李治急忙用起了“大力”,同时将“沧溟诀”三层拉满,双手、双脚深深地插进了山石里,将自己的身体尽量压低,死死地护持着身下的唐僧,好在他们这里,并不是“三昧神风”主攻的方向。 …… 足足持续了一顿饭的功夫,黄风大王才收了神通。 再看场地之中,数百名小妖已悉数被掩埋在沙石之下,孙悟空、猪八戒和白龙马都没了踪影,唐僧则早已昏睡过去。 此时的李治,神志模糊、双目充血、手足具裂,随时都可能昏过去,浑身的骨头节似乎都要根根碎裂了。 要知道,李治先是修习了那么多年的“五禽戏”,又在“鹰愁涧”经历过黑虎骨锻体,他如今肉体的修为甚至都要在自身境界之上。 即便如此,李治依然无法在“三昧神风”之下,能够保持完好无缺,内腹之中,诸多经脉已经错乱不堪。 “累死本王了,没想到一介凡俗和尚的身边,居然有两名如此难缠的护卫,那和尚到底是什么样人啊?” 黄风大王的一番操作,自己也是元气大伤,在与猪八戒和孙悟空鏖战了那么久之后,更是倾尽全力吹出了“三昧神风”。 孙悟空的彪悍,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三昧神风”是他最后的底牌,不容有失。 因此,平常只是盏茶功夫就能解决对手的“三昧神风”,这次黄风大王足足吹了顿饭时长,以确保能够将眼前这讨厌的泼猴给吹死。 而唐僧和李治所在的方向,略微向右偏出了一个角度,由于黄风大王对唐僧身份的好奇,也有意无意地对他们两人增加了一点点照顾。 …… 时间又过去了一刻钟,似乎周遭的一切都静止了下来。https:/ 黄风大王盘膝而坐,他在尽快恢复自身的法力,头一次过度使用“三昧神风”,强如黄风大王也是元气大伤。 李治更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不是他不想动,也不是他不敢动,而是他动不了啦。 “沧溟诀”自主运行,在一点一滴地修复着受损的经络。 而识海之内的墨文和纯武,也各自盘膝而坐,想用自身的力量去帮助遭受重创的李治。 可惜,本尊和分身本就为一体,他们此时又是在李治的识海之内,可谓一损俱损,二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如今也仅仅能自保而已。 又过去了一刻钟,孙悟空、猪八戒他们依然没有回来,而那黄风大王却抖了抖身上的尘土,慢慢地站了起来。 “你这小子还真是让本王惊奇啊,一介卑微的人族,居然能够在‘三昧神风’之下侥幸不死,一会儿吃你之前,本王倒是要先好生探查一番。” 黄风大王已经缓步走了过来,看着趴在地上的李治,喃喃自语道。 李治的神志逐渐模糊了起来,耳边只是能听到黄风大王的声音,却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 这时候,黄风大王缓缓地举起右爪,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听说奇异的人,脑花一般上都很有嚼头,本王就先尝尝吧——” 说完,黄风大王的右爪就拍向李治的头颅。 “聒噪——” 突然,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李治腾的一下从地上站起来,脸都没转过来,只是伸出右手向后一抡。 黄风大王乐子就大了,直接被李治一拳给打飞上了天,不知飞出去几百、几千里? 然后,李治再次华丽地趴到在地,人事不省…… 第五十六章 灵吉失盘算 “醒来了,醒来了——” 耳边传来二师兄憨厚的声音,李治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自己正躺在一处松软的草丛里,抬头仰望天空,此时正是夜间,凉风习习、繁星点点。 “族叔、大师兄、二师兄,你们都没事吧?” 李治内视了一遍自己的身体,发现居然一切正常,各处经络、窍穴完好无损,“沧溟诀”更是运转自如、生生不息。 怎么会这样? 识海中的墨文和纯武,不知何时竟然同时闭关了,李治无法向他们求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师弟,我们都没事,幸亏当时有你提醒,俺老孙及时闭上了眼睛,要不这么恶的风,岂不要吹瞎了俺老孙的一双招子?” “只不过被那骇人的大风吹走了几千里,好在俺老孙够结实,呆子和白龙马倒是吃了不少苦头。” 孙悟空接过话茬道,那幸灾乐祸的语调,预示着他真的没什么大碍。 “小师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啊?那黄风大王去哪里了?我们都被大风吹走了,好几个时辰才醒过来,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你昏迷不醒,师父倒是在一旁打坐诵经了。” 猪八戒的头,比平时恨不得大了两圈,额头上还有摔破的痕迹,看来真没少吃苦啊。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记得大风过后,那黄风大王就想吃了我,我当时身受重伤无力反抗,然后……然后就再也没有记忆了。” 李治抬起了自己的双手,发现居然毫发无损。 可是,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手足都深深地插进了山石里,在“三昧神风”之下,四肢具裂了啊? “阿弥陀佛,为师醒来之时,就发现九郎躺在地上昏迷不醒,赶忙将他抱来了此处。” “可惜,为师没什么本事,无力救醒九郎,只能在一旁念念经文,祈祷你们平安归来,也希望九郎早点醒过来。” 唐僧脸上没有丝毫劫后余生的快感,相反却有几分悲凉。 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无助,如果自己也有通天彻地的本领,岂不是能够护得住九郎吗? 李治一翻身坐了起来,向四周望去,发现还是在八百里黄风岭上,离此不远,正是白日大战的地方。 “族叔、大师兄、二师兄,我已经感觉不到此处有任何妖怪了,这也太诡异了吧?” “要是各位都不觉得累,咱们就连夜赶路吧,早日离开这黄风岭也好心安一些。” 虽然众人都安然无恙,李治的心中还是疑虑重重。 那“三昧神风”实在是厉害,他想不通自己是怎么逃过此劫的,却也不想在此多做停留。 如果那黄风大王卷土重来,恐怕他们的下场会更悲惨,实在是对付不了那个“三昧神风”啊。 白龙马也受了伤,不便于驮着唐僧,好在唐僧却毫发无损,徒步走在了前边。 四人一马,趁夜西行。 …… 李治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今日白天,“三昧神风”过后,佛门的灵吉菩萨曾经来过此间。 可惜,那个时候,孙悟空、猪八戒和白龙马都被“三昧神风”刮走了,而李治和唐僧却昏迷不醒。 黄风岭一难本就在预料之中的,唐僧师徒周围更有护教伽蓝守护,取经人行走到了何处,佛门那些大佬们自然是一清二楚。 灵吉菩萨正是预定解决黄风岭一难唯一的人选,算算该是时候了,他却迟迟没有等到取经队伍的求救。 因此,坐不住的灵吉菩萨就主动来到了黄风岭。 展现在灵吉菩萨面前的,就是“三昧神风”过后的惨像,他施法救治了昏迷不醒的唐僧,却没立即让他醒来。 同样昏迷的李治,却不在灵吉菩萨的救治范围之内。 对于李治,灵吉菩萨也早有耳闻,那还是在长安“生化寺”李治硬刚惠岸行者之后。 不过,在灵吉菩萨眼中,李治最多也就是一个蝼蚁罢了。 既定的西游队伍中并无此子,那么,就算是他强行混入了,也注定无法到达西天的,见孙悟空等人都不在,灵吉菩萨索性开始寻找那位黄风大王。 凭借着黄风大王身上的印记,终于,在距离黄风岭三千多里外的荒野里,灵吉菩萨找到了同样昏迷不醒的黄风大王。 一番救治之后,黄风大王才缓缓地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灵吉菩萨,黄风大王居然口中流出了哈喇子? 这是……被打傻了吗? 原来,“李治”当时挥出那一拳,直接打了在黄风大王的额头之上。 力道“掌握”的刚刚好,没有让黄风大王脑浆崩裂,却彻底打散了他的神魂。 “究竟是何人出的手?” 灵吉菩萨大怒,也顾不得是不是犯了“嗔”毒,念动咒语,调来了今日的护教伽蓝。 要知道,这位黄风大王可不是普通的妖怪,他原是灵山脚下得道的黄毛貂鼠,因为偷吃琉璃盏内的清油,唯恐金刚拿他。 如来却觉得他不该死罪,又念他修行不易,故着灵吉菩萨放他去隐性归山。 黄风岭不过是黄风大王的暂居之地,等西游队伍过去之后,累积了功德,他依然会回归灵山,作为佛门众护教灵兽之一。 金仙后期,且又能操作“三昧神风”的战力,可不是随随便便能够抛弃的,这让灵吉菩萨如何不动怒? “灵吉尊者容禀,当时这黄风大圣使出了‘三昧神风’,我等也只能拼命逃离,至于是谁伤害了黄风大圣,小神实在不知啊——” 日游神和金头揭谛吓得一个劲儿地告罪,他们方才也就仗着离得有些距离,要不然铁定会被“三昧神风”波及。 那飞沙走石的顿饭功夫,整个八百里黄风岭都被吹的天昏地暗的,但凡是个生灵都不敢靠近,神仙也怕死啊。 “阿弥陀佛——” 第五十七章 神秘的河妖 八百流沙界,三千弱水深。 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 流沙河—— 苍劲的古篆,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收敛锋芒,反而愈发显得大气磅礴、生人勿进。 “呆子,此处原来叫做‘流沙河’,居然也是弱水,不知比起你那天河来如何?” 众所周知,天河里就是弱水,鸿毛不浮,飞鸟难过。 而猪八戒却偏偏天生就是一个异类,在天庭的一众神仙里,只有他能够自由自在地在天河里畅游,这也是他能够胜任天河水军统帅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大师兄,这区区流沙河,焉能与我天河相提并论,俺老猪跺跺脚就能过去了。不过,寻常之物却是不能浮于其上,师父想要过河还真是个大难题。” 猪八戒搬起了一块大石,狠狠地扔进了流沙河里,好心的老猪想替众人测量一下这流沙河的深浅。 正在这时,只见流沙河的中央泛起一道水花,紧接着如惊涛骇浪般,河水往左右一分,从流沙河里钻出一头河妖来。m..nět 一头红焰发蓬松,两只圆睛亮似灯。 不黑不青蓝靛脸,如雷如鼓老龙声。 身披一领鹅黄氅,腰束双攒露白藤。 项下骷髅悬九个,手持宝杖甚峥嵘。 “大师兄,你护着师父先走——” 猪八戒离着河水最近,看到自己这一石头下去,竟然引来一头长相凶恶的河妖,赶忙拿出了自己的“上宝沁金耙”。 孙悟空虽然神通广大,精通七十二般变化之术,但是要说到水里的勾当,还真不如猪八戒利索。 好歹当了那么多年的天蓬元帅,恨不得整天都泡在天河里,见到流沙河里有妖怪出现,自然是首当其冲了。 唐僧被孙悟空和李治保护着向后退却,那河妖本想着上岸去抓唐僧,一看已经失了先机,顿时将满腔的怒火都撒到了猪八戒的身上。 别看这河妖其貌不扬,手中所使的兵器可非同一般,三界之间甚是少见,名字叫做“降妖真宝杖”。 本是月亮上的梭罗木,由吴刚砍了下来的,交于鲁班制造而成,里面有一条金心,外面是万道珠丝,有如“如意金箍棒”一般,可以变化大小和长短, 又同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一样,也是重一藏之数,达五千零四十斤。 “大师兄,你看他们二人谁能胜出?” 唐僧、孙悟空和李治三人,远远地退在一旁,两人一左一右将唐僧护在中间,一同在观看着猪八戒与那河妖的恶斗。 按理说,猪八戒如今已经恢复到了金仙中期的修为,又有三十六般天罡变化佐身,手中的“上宝沁金耙”更是太上老君亲手打造之物,对付一个下界的水里的妖怪,还不是手到擒来? 可是,这二人恶战了快两百个回合了,居然未分胜负。 猪八戒心中很是郁闷,下界这么多年了,先是不敌孙悟空也就算了,毕竟猴哥当年就比他厉害,后来又在黄风岭在黄风大王手中吃了瘪,好容易遇到一位水中的妖怪…… 猪八戒能感觉到,对方应该也是金仙境界的修为,甚至都未必高过他的金仙中期,可是,此河妖的肉身之力怎么会如此强大? “这个说不好,如今他们二人打了个旗鼓相当,可是,俺老孙怎么总觉得此妖怪未尽全力呢?” 其实,李治也有这种感觉。 他当然知道跟猪八戒交手的人是谁,“破妄金瞳”之下,他也能够看出那河妖只有金仙初期的修为,恰恰是这样就更让他疑惑不解。 后世的海量信息,早已将华夏的满天神佛剖析的体无完肤,西游四人一马的故事,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对象。 难道这位河妖才是西游团队里,隐藏最深之人? 就拿这位手中的兵器来讲,好好的一件后天灵宝,偏偏被他自己改名为“降妖真宝杖”,这是跟妖族有多大的仇怨啊? “小师弟,你且在此好生守护师父,待俺老孙过去助八戒一臂之力——” 看着猪八戒跟那河妖打斗的热闹,孙悟空不免也有些手痒难耐,从耳朵中掏出“如意金箍棒”就想过去。 “大师兄,还是让小弟过去看看吧,我总感觉这流沙河之中,有我修炼所需之物,也许晋升金仙之机就在此处。” 正在这时,矗立在一旁的白龙马突然开言道,猝不及防之下,吓得唐僧差点儿就一个趔趄。 紧接着白龙马摇身一变,恢复了敖烈的人身。 “师父,弟子没惊吓到您吧。” 小白龙敖烈也是火爆子脾气,说话做事有时候也不管不顾的,刚才情急之下一时没把住,还是白龙马的形态就开口说话了。 “阿弥陀佛,你终日是白龙马的形态,为师都快忘了你的真身了。” 唐僧也有些汗颜。 按理说最近这几个月,唐僧已经不再骑马,而是有意徒步锻炼一下自己的体魄,如此一来,大可让白龙马恢复人形的。 可是,唐僧这个做师父的不开口,小白龙自己也不好善做主张,他也算是戴罪之身,在取经队伍里是最没存在感的一个。 “敖烈师兄好俊俏的样貌!今后干脆就用这副形态好了,族叔已经不再骑马,些许行李随意挑着就行。” 李治还是第一次看到小白龙的人身,看样子像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后生,没有书生的文弱,却也没有武夫的粗犷,面如冠玉、英气逼人。 “小师弟过奖了,小兄该是什么样的形态,还是要师父来做主的,此事容后再议,我还是先去助二师兄一臂之力为好。” 敖烈感激地看了李治一眼,这取经的队伍中,李治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他本不属于这个取经队伍,却是跟唐僧一起从长安出发的,又是同唐僧叔侄相称,本身更是大唐的晋王殿下。 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由李治将此事提出来,比小白龙自己说出来效果要好很多倍,既不用承担“毁诺”的责任,让唐僧允准的可能性又最大。 小白龙说完,手中出现了一把宝剑,左右一分,居然是一对“雌雄双股剑”。 右手为雌剑,重达一千八百斤,左手为雄剑,更是有两千一百斤。 选自北海之千年寒铁、南海之绯云火石、东海之琅环碧玉以及西海之虹光琥珀,运用龙族秘传之法锻造而成。 可以说,为了敖烈这对双股剑,耗费了四海不少的好东西,很是让龙族年轻一辈眼热。 “二师兄莫要慌张,那泼魔休得撒野,西海敖烈会你一会——” 敖烈高声招呼道,他跟猪八戒也没照过面,准确地说,是猪八戒根本就不认识他,如果不说清楚被猪八戒误伤了反而不美。 那河妖跟猪八戒的打斗,看起来依然是旗鼓相当,老猪却倍感吃力,“上宝沁金耙”每与“降妖真宝杖”碰撞一次,老猪都被震的膀臂酸麻。 听到敖烈的高喝声,猪八戒才知道是自己来了帮手,不过他也没敢撤下去,上来的是小白龙又不是孙悟空。 “哼,西海姓敖的?你们四海龙王的手伸的未免也太长了吧,什么时候爷爷这流沙河的事情,轮得到你们这些臭泥鳅来插手?” 以一敌二,那河妖竟然丝毫不惧,手中的“降妖真宝杖”舞动开来,无论是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还是小白龙的“雌雄双股剑”,都丝毫近不得那河妖的身前。 打着打着,场中的三人渐渐向着流沙河方向而去,没几个照面,三人已经混战在水中。 到了水里,这位折腾的动静就更大了。 一个是掌管天河水军的天蓬元帅,一个是久守此处的坐地河妖,一个更是西海龙王三太子,到了水里各自的功夫似乎都更上了一层楼。 敖烈索性直接变成了玉龙本体,足有十数丈长,时而利爪奔袭,时而玉龙摆尾,时而龙口一张,烈焰吞吐。 那河妖一时忙乱,居然被猪八戒抓住机会,一“上宝沁金耙”筑在了那河妖的后背之上。 “啪——” 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这该多大的力道啊?连流沙河的水都被震起三丈高,老猪更是被震的顺着水线后退了三四丈。 再看那河妖,晃了晃脑袋,脚下踩水转过身来。 “哼,你这头蠢猪,就凭你这破耙子,还能够伤到爷爷吗?” 猪八戒那么重的一击,这河妖居然没受到伤害? 老猪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连在岸上观战的孙悟空和李治,也都不淡定了。 “大师兄,他这是什么功法?我记得二师兄的‘上宝沁金耙’,可是从八卦炉中炼出来的,刚才二师兄也是攒足了劲,怎么就没打动那位?” 孙悟空也摇了摇头,被打的如果换成是他,自然是不会被猪八戒的“上宝沁金耙”筑伤,那是多少蟠桃和金丹喂出来的。 可是,流沙河这头河妖,怎么就有如此强硬肉身呢? 流沙河里的大战,一直持续到天黑,猪八戒和小白龙联手战不败那河妖,那河妖也打不退这二人的进攻。 太阳西落之时,双方默契的各自收手,那河妖一头扎进了流沙河里,而猪八戒和小白龙则回到了岸上。 “痛快啊,真是痛快,如果能跟这河妖多交手几次,俺老猪觉得修为都能早日恢复到太乙境界。” 猪八戒在天庭任天蓬元帅的时候,那也是太乙境界中的高手,妥妥的太乙金仙后期的水准,一线之差未晋大罗。 李治连忙从“储物戒指”中取出几坛水酒,递给恶战归来的猪八戒和小白龙,敖烈还望了唐僧两眼,见师父并没有阻止,就拍开封泥,像二师兄一样,“吨吨吨”一饮而尽。 “族叔,咱们还是后撤几里,找个合适的地方扎营吧,等明日再作计较。” 天色已暗,又经历了大半天的恶斗,今日是无论如何无法过河的,众人自然不会反驳李治的提议。 …… “悟空、九郎,那河妖如此难缠,流沙河又如此险恶,咱们明日该如何是好?” 众人一顿吃喝之后,猪八戒和小白龙各自找地方睡下,唐僧却在孙悟空和李治的陪伴下,心事重重。 “族叔,西天取经是大唐的壮举,同样也是佛门的大事,依照佛门的说法,‘经不可轻传’,经历些磨难是在所难免的。” 虽然李治知道西游的内幕,却不能在这个时候说出来。 他们几个当众,孙悟空算是能信任的一个,唐僧目前只能算是半个,而修为最高的孙悟空,也不过仅仅是金仙后期而已。 西游之事,所谋者甚大,李治一没佐证,二没实力,一旦说出来别人相不相信是一回事,能够保全自己都是未知之数。 另一个时空发生的事情,李治心里清清楚楚的,唐僧要想过这流沙河,两个条件必须满足。 一个就是收复流沙河里的妖怪,让其助力过河,另一个,自然就是要用到观音菩萨的红葫芦了。 第一个条件,李治觉得谋划得当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无论是众人一起动手,或者直接表明取经人的身份,都是可以做到的。 只是,必须要用观音菩萨的红葫芦来化作宝船,再搭配那河妖的九个骷髅头,由河妖亲自操作着才能过去,这就不是李治能够解决的了。 “师父,您该吃吃该喝喝,吃喝完毕了就念您的经书去,既然观音菩萨选定您西天取经,那就一定过去这流沙河的。” “观音菩萨也说过,一旦遇到麻烦,叫天天应、叫地地灵,大不了俺老孙跑一趟南海去。话说有小师弟在,咱们已经好久没有去搬救兵了。” 自从“黑风山”一役之后,观音菩萨出马帮孙悟空降服了黑熊怪,这都过去快一年了,貌似什么事情都是他们自己解决的? 见孙悟空这样说,唐僧也无奈的摇了摇头,倒不是要责怪孙悟空,而是觉得自己拖了他们的后腿。 唐僧觉得,如果不是他自己的存在,剩下这四位过去这个流沙河都不会费多大气力。 因此,无形中居然又激发了唐僧变强的心! 忧虑是无用的,感慨也是多余的,索性唐僧什么也不想,把自己往帐篷里一关,双膝盘坐在李治那蒲团之上,又开始了“多心经”的诵读。 …… 一切归于寂静,满天星斗,烁烁其光。 “小师弟,这个河妖的来历恐怕不凡,他手中的兵器不是凡物,五湖四海、三山五岳、天上地下,俺老孙到过那么多地方,制作他兵器的物料却只在一处见过。” 孙悟空喝了一碗酒,虽然只是人间的烈酒,完全不能同他喝过的琼浆玉液相比,却也聊胜于无。 不知从何时起,孙悟空居然爱上了这一口? 李治心中有些发虚,自己的出现,唐僧开始了修炼,孙悟空爱上了喝酒,猪八戒却时不时总想着抓个妖怪来吃…… 这样的取经队伍,到了西天灵山之后,还能是佛门弟子吗? “不知大师兄在何处见过?小弟孤陋寡闻,尚看不出那是何种兵器,更不清楚是什么材料锻造的了。” 有些事情,不是李治有意隐瞒,实在是一旦说出来,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来解释。 就像上次在黄风岭,情急之下他点破了黄风大王的法术,虽然是及时救助了孙悟空,让他免得“害眼”之苦。 事后孙悟空还有意无意提起过此事,李治算是含糊了过去,可是,此种事情可一不可二,次数多了总有解释不清楚的时候。 “小师弟,你可知道月亮上有什么?” 繁星点点,一弯新月在空,李治没明白孙悟空的意思。 “月亮又叫太阴星,与太阳星相对,据说都是盘古大神开天辟地之后,他的左右眼所化。” “太阴星上有众所周知的广寒宫,有名满三界的嫦娥仙子,还有八戒那位霓裳仙子,还有常年在砍伐桂树的吴刚。” “而太阴星真正的主人却是太阴星君,那是一尊真正的大神,俺老孙也没见过,据说亿万年前,就已经是大罗巅峰的存在。” “太阴星老孙倒有幸去过一次,而那河妖兵器所用的材料,老孙就是在太阴星上见到的……” 孙悟空没有再说下去,言中的意思已经很明确,这也是一位有后台、有背景的妖怪。 说到去过太阴星的时候,猴哥的脸色却难得有些微微泛红,不知是喝酒喝的,还是想起了什么往事? 孙悟空没有再说话,李治却想的更多。 看来取经的队伍里,真正跟嫦娥仙子能够扯上关系的,不是二师兄猪八戒,而是流沙河里这位了…… 第五十八章 齐聚流沙河 “大师兄,今日怎么叫骂了半天,那河妖还是不肯出来一战?” 唐僧一行被阻在“流沙河”畔,五天时间过去了。 每日里,猪八戒都会主动上前去挑衅,二人或在岸上、或在空中、或在水中,都不记得交手了多少次。 一开始,小白龙还手握“雌雄双股剑”在一旁为其掠阵,从第三天开始,就完全是猪八戒一个人在战斗了。 用老猪自己的话说,这是在“以战代练”,好容易碰到了一个真正旗鼓相当的对手,猪八戒不愿轻易放弃这样的好机会。 原本李治想着将取经人的身份挑明,也好商量一下渡河的事宜,看到二师兄如此踌躇满志,到嘴的话就先咽了回去。 猪八戒骨子里是懒散的,无论是平日的行为,还是修行和练功,这半年被整个取经队伍刺激了那么久,难得有这么认真的一次。 就连一心西行取经的唐僧,都没有再催促众人上路,时不时出帐篷看一眼二人的打斗,然后自己就再次回到帐篷里,诵经打坐、无论昼夜。 “大师兄,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二师兄如今的战力是回升了,境界却要依靠法力的不断修炼积累,或者遇到什么天才地宝才行。” “我想咱们应该跟对面那河妖冷静下来谈谈,或者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下次还请大师兄出手吧——” 一连五天,主要是猪八戒在挑战,最多偶尔会加上小白龙敖烈。 李治因为差距有些大,这又不是自己人之间的切磋,他就没有下场,而一向好战的孙悟空,也被李治死死地给劝住了。 一是这样更有利于猪八戒自己的“以战代练”,更主要的是,李治想给这河妖来一个出其不意。 连续恶斗了五天,在河妖的眼中,岸上来的这几个人里,应当就是这位猪妖最是厉害。 那条龙虽然水里功夫不错,境界和战力还是差了不少,其他没有动手那几位,恐怕就更差了一些。 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正是李治想要的。 “嘿嘿,小师弟,你就瞧好吧——” 连续观察了几天,孙悟空已经发现,流沙河中这个河妖,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肉体强硬,既能抗揍又力大无穷。 既然如此,孙悟空就决定从敌人最优势的地方入手,你不是力大吗?那咱们就直接来个硬碰硬,看看谁的力量更大,谁更抗揍。 这就是孙悟空,一只高傲的猴子,与人对战都懒得投机取巧。 …… 可是,今日猪八戒已经叫骂了半天,流沙河里一切如常,那河妖没来由居然当起了缩头乌龟,众人不明所以,李治也是一头雾水。 太阳慢慢地升到了头顶,眼看就要到午时三刻了。 突然,众人觉得眼前一暗,从天上齐刷刷降落了十三把飞剑,呈蜂窝状分布,中间一把立为中心,内圈四把分作四维,外圈八把界定八方。 十三把飞剑一落下,就停留在流沙河的上空,顿时锁定了一大片河域,似乎连此处流沙河的水流都暂时静止了。 一道道剑气发出,或蓝或白、或红或紫,十三道凌厉的剑气直刺向河底。 紧接着,就听到河底传来一阵阵闷哼声,似乎是谁在强忍着非人的痛苦? “呀,不好——” 李治终于记了起来,那位河妖自从被贬在此之后,每隔七日,就会遭受飞剑穿胸百次的痛苦,难道就是眼前这种刑罚吗? “大师兄,你可敢阻止这些飞剑,或者将这些飞剑暗中给截下来,小弟看着它们品相都还不错,嘿嘿……” 李治压低了声音,对一旁的孙悟空说道。 “小师弟,你是想出手相助那河妖吧?不过,这些飞剑俺老孙怎么看着有些眼熟,上边的气息看起来像是出自那位的手笔,说不定还真是那老倌打造的。” 三界之内炼器者不少,但真正能炼出好东西的却不多,就像空中这十三把飞剑,单个分开都是上品法宝的存在,合在一处更是堪比下品后天灵宝。 能炼出这种级别的法宝,且又舍得拿来用作刑罚之物的人,就更是少上加少了。 孙悟空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些飞剑是出自太上老君之手,即便如此,也并不妨碍他听从李治的意见,出手昧下此宝。 再看孙悟空,来了一招灵魂出窍,一个假身还留在李治的身边,外人看来他正跟李治在那里耳语着什么。 真身却已经隐在了半空中,那是真正地隐身了,连李治修炼到“橙色”级的“破妄金瞳”都看不出任何的痕迹。 紧接着,空中的十三把飞剑,一把接着一把,凭空就那么消失了。 “大师兄,小师弟,那些飞剑怎么不见了?这戏法有些虎头蛇尾啊。” 另一旁的猪八戒还小声嘟囔着。 前后还不到盏茶的功夫,飞剑无非发动了十轮不到的剑气,就凭空消失不见了。 任谁都能看出,这些飞剑是针对流沙河那河妖来的,猪八戒起初还有些兴奋,觉得一定是自己这边来了帮手。 “二师兄,或许是释放飞剑的人自己收了回去,此事与我等无关,你还是继续去叫阵吧,务必叫那河妖叫出来,今日大师兄会出手的。” 此时,孙悟空元神已经归位,并将他收起的十三把飞剑暗中交给了李治,至于这些飞剑的去处,李治早在怂恿大师兄出手的时候就想好了。 识海,此时李治的识海已经变得更加的广阔,方圆足有半里地长短。 上空高悬着两物,一件是那柄不可一世的大黑枪,一件是那灰不溜秋的破碎片。 识海之下,墨文和纯武相对而坐,二人依然沉浸在闭关之中,也不晓得这二位到底经历了什么。 没孙悟空顺来这十三把飞剑,李治就打算把它们收在识海之后。 李治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莫名地就相信那柄大黑枪,觉得只要有它在,就能够守得住这十三把飞剑。 飞剑进入了李治的识海,依然有些“胆战心惊”,似乎方才被人诡异地“掳走”,到现在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空间。 这十三把飞剑依然成原先的蜂窝状排列,似乎这个阵型,才能发挥出它们最大的能力。 “哼——” 李治分明听到自己识海中有人冷哼了一声? 当他再次内视时,竟然发现那些飞剑一个个都收敛了锋芒,似乎“看”起来有些无精打采的样子,亦或者像是失去了灵魂? “怎么了,小师弟?” 感觉到一旁李治的异样,孙悟空关切地问道。 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好奇,到底李治将那十三把飞剑放置在了何处? “没什么,一切正常。” 李治不不便于多说什么,给了孙悟空一个两人都明白的眼神,二人继续观看猪八戒叫阵。 还没等流沙河里的河妖出现呢,天空中又有了动静。 只见一朵白云飘来,慢慢离得近了,才看到白云之上有着一人,这样貌也…… 蓬头虬髯、巨眼坦腹,身后背着一个硕大的葫芦,头上戴着铁箍,手中拄着一根铁拐杖。 左脚?跛足。 孙悟空见过此人,李治觉得此人的形象甚是熟悉,猪八戒却张嘴叫出了此人的名号。 “李玄?你怎么来了,可是要助俺老猪拿了流沙河这个妖怪?” 猪八戒热情地迎了上去。 你道来的是何人?正是未来上八洞神仙之首的铁拐李。 可惜,现在还只是唐朝初年,如今也只有太上老君点化了铁拐李,东华帝君传道了汉钟离,其他几位还没有出生或转世。 “天蓬师兄有礼,小弟此来确是为了流沙河中人,却不是来相助师兄的。” 铁拐李乃是太上老君的门下,虽非亲传弟子,也颇得太上老君看重,而猪八戒的出身更是跟太上老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无论出身、资历或者威望,铁拐李叫一声“师兄”都是不过分的。 “师兄有所不知,流沙河中的河妖,本是玉皇大帝驾前的卷帘大将,因为失手打碎了琉璃盏,才被贬下凡间,在此受罚。” “除了终身不得离开流沙河外,每隔七日就要遭受飞剑穿胸百次之刑罚,今日刑罚刚刚执行十数下,飞剑竟然失去了联系。” “那飞剑本是师尊所制,被玉皇借去一用,因此,师尊特命小弟前来查看,不想在此竟然遇到了天蓬师兄。” …… 别看铁拐李样貌粗犷,当他还是叫做“李玄”的时候,不仅是个实实在在的饱学之士,更是一位风流倜傥的俏公子。 李玄当年跟随太上老君学道,隐居在一座山洞中。 有一天,他跟着师傅去神游华山,需要灵魂出窍,就把自己的肉体躯壳留在洞府中,并嘱托一位初学道的弟子代为照看。 “如果为师这次出去,七天七夜魂魄还没回来,你就把我的肉身焚化了吧。” 嘱咐完,李玄便飘飘然随着太上老君游山玩水去了。 那位弟子倒很听话,在洞府中守护着师父的肉身,半步也不敢离开。 无巧不成书,这位弟子衣不解带地整整守了五天五夜,可是到了第六天头晌,他家中的哥哥急急忙忙跑来送信。 告知老母亲在家里病得不行了,无论如何也要他回去一趟,不然可能无法见到老母亲的最后一面。 这位弟子一听,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般,恨不能肋生双翅,飞到老母亲的床前。 但他转念一想,师父临行时一再叮嘱,务必要自己坚守到第七天。掐指一算,就剩下一天时间了,无论如何也要完成师父的嘱托。 到了第七天的凌晨,这名弟子见师父李玄依然没回来,他有些沉不住气了,度日如年地熬到了中午。 最后,他实在等不及了,便一把火烧了李玄的肉身,急急忙忙跑回家,尽孝道去了。 话说,李玄在外面游玩了七天六夜,傍晚时分,风尘仆仆地赶回了洞府,进洞一看,自己的肉身已被焚化了。 此时的李玄修为尚浅,魂魄不能在外停留太久,过了今晚如果还不能找具尸体附上,就只能转世投胎或者做一个孤魂野鬼了。 就在他着急万分之时,在树林旁发现了一具尚有体温的尸体,李玄也来不及细看,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钻了进去。 可是当他站起来时,发觉得有点些不对劲,原来此人竟然是一个跛着左脚的瘸子。 来到一处小河边想看看自己如今的样子,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只见自己蓬头垢面,二目深陷,活脱脱地像一具骷髅,难看到了极点。 “人不可貌相,真道应是形体之外的大道,痴儿还没领悟吗?” 原来,太上老君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 李玄原本懊恼不已,听了师父的教诲,方才平静了下来,人生就了一副臭皮囊,好看赖看又能如何? 太上老君见他想开了,便送给他了一个金箍,让他束住乱蓬蓬的头发,又给了他一根铁拐杖,让他拄着走路。 从此以后,三界多了一个“铁拐李”,再无李玄之人,太上老君也正式收了“铁拐李”入门。 …… “哎,没想到此间的河妖跟俺老猪有类似的遭遇,却要比老猪可怜的多啊,每隔七日就要被飞剑穿胸百次?这也太残忍了吧?” 就方才见到那十三把飞剑的气势,百次飞剑穿胸,想想都有些不寒而栗,真不知道那河妖这些年是怎么挨过来的。 “天蓬师兄,小弟听闻你随了大唐的圣僧前往西天取经,怎么会在此处出现?” 铁拐李见猪八戒居然诟病玉帝的决断,急忙把话题引开了,毕竟这刑罚中使用的还是他们师尊炼制的法宝。 “好叫李师弟得知,后边帐篷之中就是大唐圣僧,也是俺老猪如今保护的师父,可惜到了这流沙河就过不去了。” 虽然这五天来,猪八戒跟那河妖打的很是激烈,彼此也有惺惺相惜之感,可是,西天取经的大事还是要进行下去的。 “原来如此,这件事情恐怕小弟爱莫能助。天蓬师兄在此间,可曾看到那十三把飞剑的去向?” 铁拐李说着,向流沙河方向查看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的端倪,又回头望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孙悟空、小白龙和李治。 孙悟空他当然认识,当年猴子大闹天空之时,铁拐李也曾亲眼所见,只是他道行尚浅,还轮不到他上前御敌。 另外两个人,都是细高挑的身材,一个穿白、一个着黑。 站在那里跟旁边的孙悟空,以及猪八戒,当然也可以再加上铁拐李自己相比,论颜值,那真是两个天上,三个地下。 所有能查看的地方或人,铁拐李都查看了一遍,甚至暗中又默默地念动了两遍操控飞剑的咒语,依然一无所获。 铁拐李脸上的汗就下来了,这可是弄丢了师尊的宝物啊! 他其实有些怀疑旁边的孙悟空,那位可是偷仙丹、盗蟠桃的主,三界之内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 可惜,铁拐李没有任何的证据,哪怕半点蛛丝马迹都没能发现。 “李师弟,方才俺老猪就站在这里,那些飞剑来了,连续发出了十数次剑气,然后就凭空消失了,老猪也不知道它们到哪里去了。” 猪八戒只是实话实说,面对自己的师弟,那又是太上老君的宝贝,他当然不能、也不会撒谎。 铁拐李看着猪八戒的样子,潜意识里告诉他,天蓬师兄说的是实话,可是,那十三把飞剑能到哪里去呢? “阿弥陀佛,沙悟净何在?——” 正在这时,有人高诵佛号,天空中再次飘来了一朵白云,云端一前一后走来两人。 李治一看乐了,这次来的还都是老相识。 山水有相逢,时隔了一年半,终于又见面了。 第五十九章 巧言斗观音 “阿弥陀佛,贫僧唐三藏拜见观音菩萨——” 外边那么大的阵仗,唐僧也终于在帐篷里坐不住了,亲眼目睹了飞剑的出现,以及又诡异地消失了。 再后来,看到来了一位邋遢的乞丐,貌似跟自己的二徒弟猪八戒甚是相熟。 然后,观音菩萨带着惠岸行者,也驾云来到了流沙河畔。 “弟子沙悟净,拜见观音菩萨——” 唐僧刚刚拜下,流沙河中一阵喧响,浪起河开,那位长相凶恶的河妖再次来到了岸上。 手中没有了那根“降妖真宝杖”,来到观音菩萨近前,躬身施礼、向上叩拜。 “唐三藏,这流沙河中的妖怪,原本是天庭的卷帘大将,因触犯了天规,被贬落凡间在此受罚。” “贫僧见他可怜,你西天取经又需要人护持,故而让他在此候你,也给你做一个徒弟,保你一路西行。” 观音菩萨,庄严宝相,一出场就带着几分佛家的威严,不仅仅是唐僧和那河妖,即便是孙悟空、猪八戒、小白龙,以及恰逢其会的铁拐李,也纷纷躬身施礼。 如此一来,李治站在那里就显得有些尴尬。 他不是佛门中人,先前在长安城“生化寺”的水陆大会上,又跟惠岸行者起了冲突,如今再次见面,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行事。 “沙悟净,你师父就在面前,因何不过去见礼吗?” 也许是看到那河妖半天待在那里无动于衷,观音菩萨不禁催促道。 “菩萨,非是在下不知好歹,实在是他们已经到这里五六天了,绝口没提取经的事情。”m..nět “这些天来,那头猪和那条龙整日过来捣乱,若非在下还有把子力气,恐怕就要被他们所伤了。” 那河妖看了看岸上这几人,从内心里有些抵触的情绪,禁不住吐槽道。 “这位就是大唐圣僧唐三藏,也就是你的师父,那位是你大师兄孙悟空,也就是五百年前的齐天大圣,想必你也听过他的大名。” “与你交手的,一位是曾经的天蓬元帅二师兄猪悟能,一位是西海龙宫三太子敖烈,他们都是唐三藏的徒弟,护持大唐圣僧西天取经的。” “你等也算是不打不相识,过去见个礼,从此同为唐三藏弟子,当相互扶持、同证西天——” 观音菩萨耐着性子,一一将岸上众人做了介绍,唯独没有提到李治,或许在观音菩萨的心目中,李治即便同行,却也并非是她佛门中人吧? “弟子沙悟净,拜见师父——”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那河妖要再僵着,就有些不知好歹了,毕竟是观音菩萨给了他一次重新开始,再修正果的机会。 “快快免礼,你们还真是天定的师兄弟,大师兄名为孙悟空,为师给他取了一个‘行者’的别号;二师兄猪悟能,为师也给他一个‘八戒’的别名。” “既然你的名字叫沙悟净,那么为师再给你一个别号,就叫做‘沙和尚’如何?” 李治在旁边心中暗笑,这唐僧什么时候好这一口了?每个徒弟都要给人家起一个名字啊? 想想也是,这三个徒弟,在后世闻名天下的时候,除了孙悟空是本名之外,其他二位还真是唐僧取得名字叫的更响一些,一如猪八戒,一如沙和尚。 “多谢师父赐名,小弟见过大师兄、见过二师兄……” 沙和尚看着小白龙和李治,有些愣住了,不知道该如何称呼。 “悟净,这位小白龙敖烈,你就叫做师弟吧,至于九郎并非我佛门中人,乃是贫僧的一个族侄,你也可以‘小师弟’称之——” 倒是唐僧善解人意,及时化解了沙和尚的尴尬。 小白龙一拉李治,二人主动来到沙和尚面前见礼。 按唐僧的意图,人家沙和尚是做师兄的,总不能让当师兄的,过来给他们两个小师弟见礼吧? “阿弥陀佛,菩萨容禀,这流沙河水流湍急,浪高盈丈,且又有弱水之威,贫僧肉体凡胎实在是无法过去啊。” 既然收下了沙和尚,那么下一步就是要渡河了,放着观音菩萨在此,唐僧就主动提出了求援。 观音菩萨没有马上答复,倒是聊有兴致地打量着面前的唐僧。 “唐三藏,以贫僧观之,你可是修行了什么功法?” 观音菩萨问话的时候,眉头微微紧皱,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事实上,此刻的观音菩萨很是为难。 唐僧原本是如来的二徒弟金蝉子转世,又是十世修行的好人,这一世本就该西行灵山,修成正果的。 金蝉子当年被罚入轮回,就是因为他的佛理同如来之间起了冲突,才引发了这十世的曲折。 当然,要被贬下凡,总得给出一个能服众的说法,给金蝉子的判词就是“轻慢佛法”。 至于是如何一个“轻慢”法,就不足与外人道哉。 “阿弥陀佛,贫僧路过浮屠山时,曾经遇到我佛门大能乌巢禅师,蒙乌巢禅师不弃,传了贫僧一卷‘多心经’。” “贫僧日日诵来,只觉得心智沉稳、身轻体健,有此体魄方能更好地完成取经大业,不辜负菩萨的教诲。” 唐僧并没有说谎,可是,观音菩萨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唐三藏,经不可轻传,你当以凡人之躯,历经诸多磨难方能取得真经,如果成为仙佛之体,岂不有违取经之意?” 似乎觉得委婉的说法,不足以点醒唐僧,观音菩萨进一步挑明道。 “阿弥陀佛,贫僧亦知西行灵山当历磨难,如今贫僧已经舍弃了脚力,完全步行前往灵山,就是为了证明一颗向佛之心。” “如果菩萨觉得贫僧修行‘多心经’有何不妥,还望菩萨另传经文,唐三藏必定专心潜修,不枉顾他人经卷。” 唐僧跟观音菩萨这一对一答的,李治暗中给他伸了个大拇指。 李治不禁在想,是不是跟自己接触久了,怎么唐僧现在的思维会这么活跃? 很多观点或者说辞,都像是出自他李治的口吻啊。 观音菩萨也是一愣,仔细看了看眼前这低眉顺眼的唐僧,没错,这还是一年半以前那位大唐的玄奘法师,怎么感觉似乎变化了很多? “唐三藏,你向佛之心贫僧自然明了,不过我大雷音寺的佛法,需得你证道灵山之后方能相传。” “也罢,贫僧相信你对我佛的笃定,还是先助你们过了流沙河再说吧。” 观音菩萨也很是无奈。 你说人家唐僧是一个和尚,和尚念经那是天经地义的。 你现在如果不让人家去念那些经文,那你就得给他一些新的经文,问题是如果现在就给了唐僧大雷音寺的经文,那还需要辛辛苦苦地跑到西天灵山去做什么? 观音菩萨慧眼如炬,她当然能够看出,如今的唐僧已经算是真正的修行中人,眼看着马上就要完成筑基了。 问题是,唐僧修炼的还真就是纯正的佛门功法,这让观音菩萨很是郁闷。 是阻止他修炼呢,还是直接废了他? “惠岸,你与悟净去搭造一艘法船吧。” 观音菩萨从袖中取出一个红色的葫芦,递给了跟在身后的惠岸行者,惠岸躬身领过,自行前去与沙和尚配合。 ...... “晋王殿下,别来无恙?咱们又见面了——” 观音菩萨的到来,本就有些出乎李治的预料。 原本过流沙河的事情,只是来一个惠岸行者就能搞定的,李治也不明白哪里出了问题,观音菩萨居然亲自来了。 不过,他自己想不到让唐僧渡过流沙河的办法,既然观音菩萨愿意出手相助,那再好不过。 因此,自从观音菩萨露面开始,李治就极力压制着自己,不发一言、不行一步。 就那么静静地在那里看着,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局外人,或者,他本就是一个局外人罢了。 原本想着等唐僧他们过去了,自己再施展“化虹之术”跟上就好,没想到他没有说话,观音菩萨却主动找上了他。 “有劳观音尊者挂念,小子吃得好、睡得好,能够再次见到尊者,小子也倍感荣幸!” 既然观音菩萨都说话了,李治自然也不好失礼,开口之时甚至还双手抱拳,行了一礼。 “我观晋王殿下气息沉稳、目光隽永、神华内敛,却不知殿下修为到了何等境界?好一个‘天漏之体’,倒是能够蒙蔽不少人的眼睛啊。” 唐僧的状况,让观音菩萨有些头疼,而面前这个李治,更是让这尊佛门的大能有些不知所措。 按理说,这个李治她应该了解才对,这其实是他们佛门已经暗中选定之人。 为了在中土弘扬佛教,可不仅仅走了西天取经这一步棋。 要知道,如今的大唐,那依旧是道门的天下,尽管跟道门的圣人有过约定,此次量劫佛教当大兴。 可是,如果想在东土弘扬佛教,总是不能绕过李唐政权的。 因此,在唐皇李世民的一众儿子中,佛门暗中选定的就是这位九皇子李治。 并且行动已经展开了,他们的另一个棋子已经在秘密训练,三五年后就会趁机将那位送往长安的皇宫之中。 可是,李治这个他们内定的主角,如今却跟着取经人跑到流沙河来了,这又让观音菩萨很是为难。 “尊者谬赞了,您也看到了,小子‘天漏之体’终难成大器,此次西行不过想跟着族叔到处走走看看。”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如今这将近两万里路走下来,小子自觉受益匪浅啊。” 既然观音菩萨都看不透他的虚实,李治自然不会傻到自己去揭秘自己的修为,他都有些感谢自己的“天漏之体”了。 “阿弥陀佛,晋王殿下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自长安一别,不想在这里再次相遇,足以证明殿下与我佛有缘。” “如果贫僧想收殿下做一个亲传弟子,不知晋王殿下可否考虑?” 无论观音菩萨口中的言辞如何变换,那语调和面部几乎不曾有过异动,似乎天地间就没什么事情,值得这位菩萨或喜或嗔的? “多谢尊者的厚爱,尊者也是小子异常尊敬的佛门大能,能得尊者青睐那是小子的福分。” “可惜小子终是大唐皇室中人,身负着为我李唐开枝散叶的重任,而且小子原本也是个贪恋红尘之辈。”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尊者不负卿。” 好嘛,此情此景,李治连后世的仓央嘉措也没放过。 他甚至有些期待,观音菩萨能跟他继续聊下去,好歹脑子里还真记了不少那位佛门情圣的私货。 “阿弥陀佛,既然如此,贫僧就只好作罢了。不过,唐僧师徒名额已满,殿下再跟着一道西行,是否有些不妥?” 收徒不成,那就直接撵人吧,如果收徒成功了,就更有理由将李治带走。 观音菩萨算是看出来了,取经队伍之所以一个个变成现在这样,也许这位大唐九皇子是“功不可没”啊。 “哎,尊者可能还不知道小子的苦衷,如今小子我是有国难投,有家难回啊!” “父皇不知听了何人的谗言,早已明旨天下,将李治发配到西域蛮荒之地,三年之内无诏不得回去。” “如今才过去一年半而已,如果此时小子就回去,于公是无视朝廷法度,藐视皇家权威。于私,就是违背了家父的意愿。”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小子既是臣又是子,更何况这还不是让我去死,只是一个流放而已,如果连这我都不能遵守,小子与禽兽何异?” 李治在那里说得声情并茂,恨不得挤出几滴眼泪来配合一下如此美妙的气氛,观音菩萨却惊呆了。 “不行,必须要将此子跟唐三藏分开,这两个人的‘狡辩’,简直就如出一辙啊——” “阿弥陀佛,晋王殿下所言也不无道理,左右也就剩下了一年半的时间,希望殿下好自为之吧。” 观音菩萨说完,再次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李治,转身踏云离去了。 …… 此时,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都已经在惠岸行者的帮助下,搭造好了法船,向西横渡流沙河而去。 那位从天庭下来查看的铁拐李,却不知何时也悄然离去了。 铁拐李是一个心思缜密之人,自己没发现什么端倪,对方又是一杆佛门中人在此行事,他也不便多待,还是赶紧回“兜率宫”复命为好。 留在东岸边的,就只剩下了大师兄孙悟空和小白龙敖烈。 孙悟空那是在担心李治的安危,跟惠岸行者之间那点儿龌龊,李治也曾经跟孙悟空讲过。 虽然明知道观音菩萨是一尊惹不起的强者,孙悟空也不能眼看着李治吃亏,就默默地守在一旁。 至于小白龙敖烈,却还在心心念念他所谓的“机缘”。 一来到流沙河畔,小白龙心中就有些奇异的念想,总觉得这流沙河里,有自己突破到金仙的机缘。 这种事情,是无法用言语说明白的,好在大家都是修行中人,能够理解他这种超乎意识的行为。 “大师兄,敖师兄,你们怎么还没走?族叔他们都过去了吧?” 李治向流沙河中观瞧,果然,已经望不见那法船的踪迹。 流沙河是一条由西北向东南的大河,东西宽有八百里地,南北就不知其远了。 “俺老孙在等你,小白龙却是想到这流沙河里去转转,要不咱们一起走一趟吧?” 唐僧他们先行离去,有猪八戒和沙和尚护卫着,应该出不了事,何况孙悟空还留了一丝神念在唐僧身上。 如果唐僧真发生了危险,孙悟空也能在须臾之间赶到。 “哈哈,敖师兄还是惦记着他那份‘机缘’吧?不过这流沙河中乃是弱水,小弟恐怕是无福消受的。” 要说这水中的本领,李治确实要差很多,更不要说到弱水中去。 “如果小师弟愿意陪某家走一趟,这颗‘避水珠’小兄就赠与你了——” 突然,小白龙从腰间摸出一物,却是一粒水蓝色的珠子,比鸡子略小。 “这就是‘避水珠’吗?你们龙族还真是宝贝多。” 孙悟空一把抢了过去,拿在手中把玩,阳光之下,流光溢彩,好似一颗有灵性的琉璃世界? “大……大师兄,这是送给小师弟的,龙宫就算再有宝贝,这东西也不多,东西南北四海,一家也仅有一个而已。” 看到孙悟空将“避水珠”抢了去,小白龙很是无奈,却也不好上前去夺回。 “嘿嘿,瞧你那小家子气?难道俺老孙还会抢自己兄弟的东西吗?拿着——” 一扬手,孙悟空将“避水珠”扔给了李治,吓得李治赶忙用双手接住。 “多谢敖师兄,不过,这珠子该如何使用?” “避水珠”在手,李治能感觉到浓浓的水灵气,他曾听说这东西是龙鱼之辈的眼睛化成的,不知真假更加的好奇。 “无需施法,佩戴在身上就行,可以在滔天大浪中辟开一条旱路,在水中行走如履平地一般。” 李治会意,直接将“避水珠”收在识海之中,反正那地方已经有不少东西了,再多摆放一件,想比也乱不到哪里去。 “多谢敖师兄,这算是小弟欠你的一个人情,改日必当有报——” 李治真的有些感动,这“避水珠”可是好东西啊,只是对目前的他非常的实用。 他也没想到敖烈会这样大方,二人貌似也没多少交情啊? “哈哈,此物也就一个单一的避水功能,放在小兄这里实无大用,小师弟得用就好。” 敖烈见李治如此郑重地跟自己道谢,心中稍稍安定。 原来,闲暇之余,李治已经详细跟小白龙讲述了“鹰愁涧”中的始末原由。 对于自己的堂妹敖凌,小白龙自然知之甚详,她能最终得到那份机缘,在小白龙看来,完全就是李治存在的结果。 这跟能力不能力的还没太大关系,关键就在于“福泽”二字,李治就是那颗福星。 到了流沙河畔,小白龙心有所动不假,但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去得到那虚无缥缈的“机缘”。 化身为白龙马的小白龙,从马的视角有时候更能清楚地观察众人,李治跟孙悟空的很多举动都被他看在眼里。 谁没事会去提防一匹马呢? 孙悟空对李治的看重,孙悟空对李治的呵护,小白龙真真的看在眼里。 甚至他都相信,一旦取经队伍真的遇到危难了,孙悟空第一个要解救的,一定会是李治,而不是师父唐僧。 因此,交好李治,就相当于交好了大师兄孙悟空。 小白龙出身西海,在龙宫又是行三,要不是天赋异禀,也不会受到西海龙王的重视。 即便如此,在西海一众龙子中,他也不是排名最靠前的那一个。 众龙子之间的明争暗斗,也不亚于长安城里的争斗,甚至更尤过之。 小白龙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下,成长了几百年,虽然他生性不喜欢那样勾心斗角,但是耳濡目染之下,偶尔牛刀小试却也能收到奇效。 比如,眼前这赠“避水珠”一事,既有真心又送的恰到好处。 李治却没想那么多,不过,无形中也将小白龙列为自己人之一,排在孙悟空、唐僧之后。 第六十章 上古神龙现 三十三重离恨天,兜率宫,太上老君的道场。 铁拐李已经在门前踌躇了半天,两名童子守在那里,说是太上老爷正在炼丹,已经到了最要紧的关头,连他们二人都被撵了出来。 铁拐李也很是无奈,这天上一天,人间就是一年,自己这一耽搁回头再下界去,恐怕就更找不到什么蛛丝马迹了。 “李玄,你且进来吧。” 铁拐李正在焦急等候的时候,从兜率宫里,传出来一道低沉的声音。 “李玄谨遵师命——” 铁拐李先是冲着兜率宫里遥拜了一下,然后在两名童子的引导下,慢慢向里行去。 兜率宫内少有人来,除了两名童子值守,就是太上老君的弟子时常会有前来问安的,更显得此处空旷无比。 “弟子李玄,见过老爷——” 太上老君有几名徒弟,例如长眉真人、四大天师之首的张道陵,亦或眼前的铁拐李等,可是他们见了太上老君也只是称呼一声“老爷”,真正叫“师尊”的,仅玄都法师一人尔。 “你是从下界刚刚回来吗?那飞剑究竟被何人得去了?” 太上老君手中正托着一粒丹药,这是他刚刚炼制而成的,却不甚满意。 老君的心绪方才竟然有一丝波动,这是亿万年来,从未有过之事。 要论起推演之术,太上老君就算不是三界第一人,也绝对是排在最顶端的少数几人之一。 可是,他推算了半天,却对丢失的飞剑毫无头绪,甚至他已经感觉不到那些飞剑的存在,好似已经不在三界内一般。 要知道,那十三把飞剑,可是太上老君亲手锻造的,要想彻底将他的印记抹去,除非是遇到了天道圣人或者是那几件先天至宝。 有那可能吗? 真是天道圣人出手,或者是那几件先天至宝,又有谁还会去在意那十三把飞剑呢?横竖合起来,也不过是一件后天灵宝罢了。 “启禀老爷,弟子无能,当弟子赶到的时候,已经找不到那些飞剑的任何痕迹。” “在场的众人里,那沙悟净断然不敢也无力摄去,天蓬师兄更不会藏匿,剩下的唐僧、小白龙和那位大唐的晋王殿下,就算是想拿去也没那个实力。” “唯独孙悟空有些手段,不过弟子也探查了,他应该没有出手,而且弟子不觉得他会对那十三把飞剑感兴趣。” 铁拐李将现场的众人一一分析道,他的这番分析也算是合情合理,甚至太上老君都没有挑出什么毛病来。 “只是弟子刚到没多久,南海的观世音菩萨带着惠岸行者就赶到了,他们是来让唐僧收下沙悟净为徒,同时助他们西渡流沙河的。” 流沙河的情景太上老君自然知晓,对于西游一事,他本身也算是知情人之一,唐僧收下沙悟净和观音菩萨出手助其渡河,也都在意料之中。 只是,出了飞剑丢失这档子事情,让太上老君不禁多想了一些,这并不算太难的事情,真的需要观音菩萨亲自到场吗? “李玄,你将自己所见、所听到的,事无巨细都讲与为师知道。” 太上老君即便是再善于推演,也万万不如亲临其境来的真切,铁拐李不敢怠慢,就原原本本地将整个事情的始末讲述了一遍。 包括他如何跟猪八戒打招呼,他如何问询并探查了他所能探查的一切,以及观音菩萨到来之后,其先后与唐僧和晋王李治的对话。 “你是说,观音尊者有意收那大唐晋王为亲传弟子,反而被他给谢绝了?” 太上老君听完,似乎觉得自己抓住了重点,在所有的细节里,只有这一点最是出乎他的意料。https:/ 要知道,观音菩萨的形象,在整个人族中都是极其被推崇的,都知道那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恨不得漫天神佛加起来都不及观音菩萨的热度。 就算是大唐崇尚道教,而太上老君也算是道教掌教,他都没信心自己的信众能够超过观音菩萨。 就是这样被世人推崇的一尊强者、智者,当面提出要收亲传弟子,居然被大唐的晋王殿下给生生拒绝了? 被太上老君这么一问,铁拐李也觉得其中貌似有些不太正常。 “老爷,恕弟子愚钝,那大唐晋王李治,不过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人,而且还是‘天漏之体’,弟子看不出来他有何过人之处?” “哦,又是一个‘天漏之体’?” 太上老君眉头紧皱,瞳孔收缩,似乎想到了什么怪异之事? “此事你不用再追查了,区区十三把飞剑而已,好像卷帘将的刑罚也到期了。” “李耳道友去了何处?你设法替为师找到他,有些事情也许由他出面去做,结果会更好一些。” 李耳,就是被人族称作“老子”的,也是太上老君的化身之一,人间的道教其实算是李耳所立。 如今人间的李唐皇族,更是尊李耳为先祖,太上老君莫非也是看中了这一点儿? 上意不可揣测,铁拐李躬身领命,慢慢退出了“兜率宫”。 …… “小白龙,你真感觉到此处有宝贝吗?” 流沙河水底,孙悟空和李治,已经陪着小白龙敖烈在此寻找三天了,却一无所获。 别说什么宝物,就算是像样点儿的寻常之物都没有,也不知道沙和尚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直就这样苦修吗? 第六十一章 同人不同命 小白龙敖烈,被那道神秘的声音喝退到了殿外,大殿里就只剩下了孙悟空和李治二人。 没想到,那声音居然又主动说起了孙悟空的跟脚——灵明石猴。 “可惜啊,你虽然是灵明石猴,可先天的特性却不知为何被人完全遮掩住了,半点也没有发挥出来。” 那个声音继续说道。 “前辈,我大师兄许是被人给算计了,不知前辈可否施以援手?” 看着一旁孙悟空那迷茫的样子,李治急忙替他接过了话茬问道。 “哈哈,你小子还真会顺杆爬,不过,老夫也只是一缕残念在此,如果是老夫本体巅峰状态,助他恢复本源或可一试。” “灵明石猴,通变化,识天时,知地利,移星换斗。而今唯有‘通变化’这一技尚存,看来也不过是后天学来的术法罢了,实则完全本末倒置了。” 那人似乎很是替孙悟空惋惜,却又无能为力的样子。 正如他所说,二者原本就是同源? “既然如此,也请前辈给大师兄指条明路,下一步如何行事,我等也好有个章程。” 孙悟空的事情,那就是他李治的事情,猴哥不知道其中的深浅,李治却略知一二。 无论是当年大闹天宫时的“齐天大圣”,还是取完真经修成正果之后的“斗战胜佛”,孙悟空始终都没能显现出他灵明石猴的特性。 如此看来,他定然是被什么人给算计了,否则,除非孙悟空根本就不是什么灵明石猴。 此事细思极恐啊,难道那么多与孙悟空亲善的大能,就没有一人能看出孙悟空不正常的状态吗? “办法倒不是没有,可惜也太过于虚无缥缈了,老夫观他是被迷了心智,如想彻底解除尚有二策可寻。” “其一,他本身能够达到准圣之境,借斩却一尸之时,无论善恶,自此善恶不再,或当回归本源。” “其二,若说世间尚有一物可解此症状,非十二品净世白莲莫属,可惜,此莲自从现世之后就不知所踪。” 李治无奈地笑了笑,他倒是都听明白了。 可对方所提这两策,一个即便是亿万年修行之人都未必能够完成的,另一个就更加渺茫了,说跟不说也没太大的区别。 话说当年混沌青莲本为三十六品,一共结了五颗莲子,分别为青、白、红、黑、金。 其中青色莲子成熟了,化作二十四品造化青莲,因为造化青莲太过逆天,一出世就一分为三,又化作了太乙拂尘、三宝玉如意和青萍剑,为三清所有。 另外四颗尚未成熟的莲子,则分别化作十二品业火红莲,为冥河老祖所有;十二品灭世黑莲,原为魔祖罗睺所有,罗睺死后也下落不明。 十二品功德金莲,为西方教接引道人所有,后用来镇压佛教气运,可惜被蚊道人吞噬了三品,已经变成了九品金莲。 最后一个,就是那十二品净世白莲,从未认主,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它的去向。 “即便如此,小子也替大师兄谢过前辈指点之恩。我等算是受了前辈的恩惠,不知可有何处需要晚辈略效绵薄的?” 李治见对方又是给小白龙传授功法,又是替孙悟空解惑,总不会都是无偿在发福利的吧? 与其等对方提出来,还不如自己主动开口问一句,至少做晚辈的姿态还是要摆到位的。 “哈哈,你这小子那点儿鬼心思就不要在老夫面前卖弄了,老夫适才已经说过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此处这道残念,也是当年老夫留下的一道备手,没想到还真的就用上了,哎,可叹我开天三族啊。” 那道声音无端地又低沉了下来,许是想到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老夫却觉得你是一位值得托付的信人,我有一滴精血留给你,如果有可能,希望你在关键的时候能够出手相助一下龙族。” 说完,整个大殿里的威压骤然降低,一滴拳头大小的赤红色血珠,仿佛从虚空中而来,缓缓地飘到李治的面前。 “这……无功不受禄,小子怎敢接受前辈如此的厚赠!” 即便李治只有橙色级的“破妄金瞳”,他也能看出这滴赤红色精血中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就连一旁的孙悟空看到了,都羡慕的两眼放光。 “小子,你还是收下吧,这样老夫也走的安心一些,或许咱们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 “也许在三界之内,也许在洪荒之外,希望你我到时是友非敌。二位保重,老夫烛龙去也……” 话音一落,大殿凭空消失,四周再次明亮了起来。 如果不是面前还漂浮着那拳头大小的精血,李治都怀疑方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烛龙? 上古十大神龙排名第二,仅次于万龙之首的祖龙。 据传闻,烛龙乃盘古大神的部分身躯所化,人面蛇身,赤红色,身长千里。 第六十二章 八戒说姻缘 “师父,此间的气候好生奇怪啊?” 唐僧师徒三人驻足在一座庄园门前,白墙青瓦、粉泥红木,红油漆的大门,门前还有几个拴马的桩橛。 院墙不算太高,他们三位又算是大个子,站在那里勉强都可以看清楚庄园里的情景。 庄园之外,已近隆冬,百花俱绝,更有阴暗处残留着皑皑白雪,算是为光秃秃的山岭平添一分生气。 而庄园之内,似乎不受四时的影响,红的是花,绿的是草,细听之下,更有涓涓的流水的声传来,嫣然一副春色盎然。 “悟净,前去叫门吧——” 身边的两位徒弟相比,沙和尚还算是看得过眼,好歹有着一身的正气,便被唐僧差使去叩打门环。 时间不大,从里边传出来一个嘹亮的声音,人还没到,声音就传了出来。 “来了来了,这天都要黑了,怎么还有串门的,莫不是上天真赐女婿过来了?——” 一个妇人的声音,前半句是在回应门口的敲门声,后半句似乎是在跟左右的人调笑。 果然,又听到两名女子的嬉笑,并听到一溜小跑的声音,红油漆的大门“吱呀呀”从里边打开了。 先走出来的,是一位身穿翠绿衣裙的丫鬟,大约有十六七岁,明眸皓齿,即便是不说话,嘴角也带着笑容。 “啊,夫人,门前来了三位和尚——” 小丫鬟望了唐僧师徒一眼,对着门内喊道,随后自己倒是又返身回去了。 “哎,这个没规矩的小蹄子,都是平日里老身把你们给惯坏了。” 还是方才那个妇人的声音,此刻也来到了大门口,同站在门前的唐僧来了一个照脸。 “阿弥陀佛,女菩萨有礼了——” 见出来的是一位女眷,虽然身后还跟着两名小丫鬟,唐僧也觉得有些不妥。 “还真是三个和尚啊?不知长老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啊?为何来到我们这‘莫家庄’呢?” 虽是一女眷,却没有任何的怯场,面对三个陌生男子,依旧侃侃而谈、落落大方。 “贫僧唐三藏,从东土大唐而来,奉唐皇差遣前往西天拜佛求经,天色已晚,想在贵庄借宿一晚,化些斋饭。” 说这话的时候,唐僧突然有些想念李治了。 如果有九郎在,此时恐怕已经早早地扎好了营帐,暖汤热水,众人用过晚膳,也好开始各自的修行。 “竟然是大唐来的圣僧?那就随老身进来吧——” 许是庄子里难得来几回生人,那妇人身后跟着的两个小丫鬟,一路上都在嘁嘁喳喳地评头论足,似乎她们更加留意相貌清奇的猪八戒? 进得庄园,才发现这里真的是个好去处,中间青砖铺地,两旁苍松翠竹,更有花圃数处,那涓涓的流水却是从一座假山上流下。 在院子的东侧,形成一个一亩大小的水塘,塘上有亭,塘中有荷,可惜现在不是荷花盛开的季节。 置身于此,唐僧似乎感觉不到寒冷,庄内庄外,一墙之隔,却是两个季节的差别。 “阿弥陀佛,不知贵庄主人何在?贫僧三人皆是男身,一直让女菩萨招待多有不妥……” 众人到厅房落座,丫鬟献茶,那妇人在那里打量着唐僧师徒三人,笑而不语。 “哎,长老有所不知啊,小妇人夫家姓莫,娘家姓贾,原本也是一户好好的人家,可惜亡夫早故,就丢下小妇人自己和三个未出阁的女儿,可怜啊……” 那夫妇说到伤心处,竟然当着唐僧师徒的面,哽咽了起来。 “阿弥陀佛,贫僧实在不知,触动了女菩萨的伤心事,罪过、罪过……” 唐僧也没想到,自己这一句话,直接戳到了此间女主人的痛处,急忙赔罪道。 “长老也不必如此,虽然此处只有小妇人和三个女儿,却也算是薄有家资,吃喝不愁。” “家有良田六百余顷,林场三百余顷,黄牛一千多头,骡马成群,猪羊无数,更有三五年吃不着的粮食,十来年穿不完的绫罗。” “如今三个女儿也都长大了,大女儿珍珍今年二十岁,二女儿爱爱今年十八岁,小女儿怜怜今年十六岁。小妇人打算坐山招夫,不知几位长老可有意的?” 那妇人方才还是一副悲戚戚的样子,转眼间就喜笑颜开,居然当众亮明了家底,还为自己三个女儿招起夫婿来。 “阿弥陀佛,女菩萨笑言了,贫僧自幼出家,早已身许我佛,如今更是奉了唐皇之令,前往西天拜佛求经,又岂能在此成婚?” 唐僧感觉有些荒唐,却又不好把话说的太过生硬,索性就闭上眼睛不再看那妇人。 同时,唐僧口中念念有词,赫然正是得自乌巢禅师的“多心经”。 好嘛,这本来是乌巢禅师传给唐僧,当他遇到妖魔时静心之用,谁曾想唐僧居然用在了此处? “哼,好一个不知好歹的和尚,小妇人有意招你为婿,在此享受荣华富贵,更有娇妻美妾相陪,你倒好,如此不近人情!” 唐僧的闭目诵经,顿时就惹来这位妇人的不满,这脸变得还真是快啊。 “女菩萨息怒,女菩萨息怒,俺师父向来面嫩,咱们又是初次相见,您骤然提到此事,师父言语失措也是在所难免的。”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您看这大冬天的,我们一路走来,现在是又渴又饿,肚子都喂不饱,又怎么能谈婚娶之事呢?” 眼看此间的女主人跟唐僧要闹僵了,一旁坐着的猪八戒,赶忙一口气喝干了碗中的茶汤,出来打圆场道。 他这一说话,坐在主人位置上那妇人,眼底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好吧,你们两个就先多劝劝你师父吧,小妇人先去为你们准备晚餐了。哼,也不知道当和尚有什么好的。” 借着猪八戒递的这个台阶,那妇人站起身来,向后宅走去。 “八戒,你怎可如此?难道你想招赘在此吗?” 那妇人和两个丫鬟都离开了,唐僧就开始埋怨猪八戒道。 “嘿嘿,师父啊,人家相中的可是你,不是俺老猪啊。再说了,老猪在高老庄可是有媳妇儿的,等哪天取经结束了,俺还得回高老庄呢。” 这还是猪八戒第一次在唐僧面前吐露此事,一旁的沙和尚听了,更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怎么二师兄还是有家室的人? “那你方才?……” “我的好师父啊,这天都已经黑了,咱们也走了一整天路,沙师弟还挑了一天担子呢。就算是真要谈婚娶的事情,也总得让咱们先吃饱饭吧?小师弟说过‘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猪八戒还想往下说,被唐僧狠狠地瞪了一眼,吓得老猪赶忙将没说完的话又咽了进去。 时间不大,堂外又响起了脚步声,一拉溜进来四个小丫鬟。 每人手里都端着一个托盘,托盘里盘、盆、碟、碗各式各样的菜肴,冷拼热炒、鸡鸭鱼肉、荤素大全、应有尽有。 “咯咯,各位长老,听说几位长老来了,小妇人那三个女儿亲自下厨,做了这一大桌子好菜,希望各位不要嫌弃。” 顷刻间,林林总总的就摆满了一桌子,唐僧的眉毛早就皱了起来,心想这家的女主人实在是荒唐至极。 “阿弥陀佛,出家人早就戒了五荤三厌,女菩萨还是把这些都撤下去吧,只留下青菜、豆腐即可。” 唐僧虽然有些迂腐,却也不是傻子,自然能看出妇人此举是有意为之,不免心中就有些恼怒。 可惜,出家人不能犯了“嗔”念,也只能在心中默念着“多心经”。 “哼,还是这么不识好歹?小妇人的三个女儿忙活了半天,你一句‘出家人’就抹杀了吗?不吃正好,全部撤下去喂狗,让你们饿上一晚。” 那妇人作势要走,猪八戒又站了出来。 “女菩萨误会了,这么好的饭菜,撤下去岂不是浪费了,小师弟说过‘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修不修佛跟吃不吃肉,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这话一出,不仅仅是唐僧,就连那妇人都愣住了。 “总算还有一个识相的,饭菜也送来了,招夫入赘的事情,你们商量的怎么样了?” 唐僧到底是一家之主,即便他不愿意再谈论此事,还是又被那妇人给缠上了。 借着这个机会,猪八戒却已经开吃了。 原本午饭他就没能吃饱,现在又看到如此美味佳肴,老猪哪里还忍得住? “沙师弟,快吃啊,那豆腐和青菜都留着,那是师父的最爱,你不要抢了去。” 胡吃海塞之余,居然还没忘了“尊师重道”,看得旁边的唐僧很是无语。 不过这两年来,他也没少见到孙悟空、猪八戒和李治吃肉,只是大多数还是避着他的,像今天猪八戒如此明目张胆,尚属首次。 “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难道这真是九郎说的吗?为何贫僧也觉得九郎所说,亦有可取之处呢?” …… “唐长老,唐长老——” 看着眼前猪八戒那骇人的吃相,唐僧居然迷失在里边了。 “阿弥陀佛,女菩萨方才说了什么?贫僧一个愣神未听清楚,还望女菩萨恕罪。” “哼,小妇人哪敢怪罪长老您啊,只是这婚娶之事,还是要唐长老做个决定的,小妇人相信,你这两个徒弟应该都是听你的。” 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有意无意地向猪八戒和沙和尚的方向看去,那意思已经很明显,就算是你唐僧不愿意留下来,给我们一个徒弟总还行吧? “阿弥陀佛,八戒、悟净,你们两人……” “师父,弟子刚刚拜入师父门下,尚需在师父面前多多请益,依我看不如就让二师兄留下吧,这方面也就二师兄有经验。” “老实人”沙和尚突然开口道,正吃着的猪八戒差点儿没被他的话给噎到。 “我说沙师弟,你说这是什么话,俺老猪这副模样,就算是我同意,还不直接吓到了各位女菩萨,她们是不会愿意的。” 猪八戒原本是想着推脱呢,不知为何,话说出口的时候,却变成了这样的内容。 “甚好、甚好,既然猪长老有意,小妇人也没什么好说的,咱们现在到后宅去成婚吧,唐长老、沙长老,你们二人请慢用。” 说着,那位妇人站了起来,四名小丫鬟却一起上前,将猪八戒推推搡搡地带出了厅房。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师父,师父快救我啊——” 猪八戒没想到那妇人能来这一手,搞得他一点防备都没有,面对四个如花似玉的小丫鬟,他还真发不起狠来。 关键是,这四个丫鬟,八只小手,你推一下我推一下,猪八戒似乎连法力都施展不出来,莫名其妙地就被带到后宅去了。 “悟净,这……八戒他不会有事吧?” 看到猪八戒真的被她们带走了,唐僧反而有些为他担心。 “哈哈,师父您就放心吧,二师兄堂堂的天蓬元帅,金仙中期修为,难道还怕几个女子不成?” 沙和尚倒是变得镇定了起来,还剩下小半桌子的菜,话说这位二师兄还真是能吃,这一会儿的功夫居然吃掉了这么多? …… “猪长老,怎么样?这就是我的三个女儿,真真二十岁,爱爱十八岁,还有怜怜十六岁……” 来到后宅,猪八戒终于见到了那妇人口中的三个女儿。 的确,一个比一个长得漂亮,猪八戒“狠狠”地看了几眼。 “哈哈,果然漂亮,可惜了,可惜……” 既来之,则安之。 真来到后宅了,猪八戒反倒不再挣扎了,或者他已经意识到,此时的挣扎亦是毫无用处的。 “猪长老可惜什么?难道觉得我的女儿,还配不上你吗?” 那妇人看着猪八戒的眼光,难掩那份戏谑。 “女菩萨客气了,其实俺老猪是有家室的,总不能让三位姐姐给我做小妾吧?” 猪八戒居然一本正经地道。 “其实,你们如果真想坐山招夫,俺老猪倒是可以推荐两个人,不过他们现在还没跟过来,恐怕要再等上几天。” “哦,不知猪长老推荐的是什么人?小妇人女儿们的样貌、才学都放在这里,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招进来的。” …… 从今日见到唐僧师徒,那妇人就一直觉得有些不对劲。 你倒那妇人和三个女儿是何许人也? 化作妇人的,正是黎山老母,而三位女儿依次是观音菩萨、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所化。 随着沙和尚的拜师,取经团队正式组建完毕,她们在此处设下一座民居,就是有意用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娇妻美妾来考验一下取经的队伍。 西天一行,路途遥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各种红尘诱惑更是无数,没有坚定的向佛之心,如何证道灵山? 可惜,大费周章设下这样一个局,最终却只等来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人。 更诧异的是,她们还发现了这三个人的秉性,跟传说之中有很大的差异。 就比如眼前这个猪八戒,不是都说他贪花好色吗? 如今面对诸多美色,他怎么就能把持得住呢? “哈哈,女菩萨有所不知,我等西行取经其实还有几人,大师兄孙悟空就不说了,敖烈师弟,那是西海龙宫的三太子。” “另有一位小师弟,是师父的族侄,更是大唐皇帝陛下第九子晋王殿下,年方十五岁。” “九郎样貌堂堂、身份显贵,跟怜怜姑娘年龄相当,爱爱姑娘也不过只比他大了三岁,有道是‘女大三、抱金砖’正好合适,至于真真姑娘嘛……” 说前两位的时候,猪八戒感觉一切都很正常,自己就是在调侃对方,而无论是“怜怜”还是“爱爱”姑娘,似乎也没什么反应。 可是,当他一说到“真真”姑娘,站在最左边的红衣女子,眼睛就盯上了猪八戒,惊得老猪一个哆嗦。 这是怎么了? 好似他说错一句话,对方就会对他不利一般? “咯咯,猪长老,我这大女儿又当怎么说?” 端坐在主位上那妇人,似乎很是乐见其成,不愿意就此罢手,笑呵呵地追问道。 “真真姑娘二十岁,比小师弟也就大了五岁,俗话说‘女大五、赛老母’,或者二人更会恩爱有加呢,哈哈哈——” 编排完毕,猪八戒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哼,猪长老,我们母女诚心待你,就是让你来如此奚落我们的吗?” 站在中间那位“爱爱”姑娘,看到猪八戒这副嘴脸,忍不住嗔怒道。 “哈哈哈——” 老猪也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趟,眼睛在那妇人和三位女儿身上扫来扫去。 “女菩萨,你们真的是‘人’吗?——” 突然,猪八戒冷不丁问道。 那妇人和三个女儿依然保持着常态,旁边跟着的四个小丫鬟,却有些变毛变色的。 “这荒山野岭的,你们是如何修建出这样的庄园?” “如果说,你们真的只是普通的人,拥有这么多的财富、美女,就不担心被人杀人越货,或者鹊巢鸠占吗?” 猪八戒说完,金仙中期的气势完全放了出来,企图威压这几位就范。 在取经团队中,要说到迎来送往、察言观色的能力,猪八戒要排第二,就没人敢排第一。 一开始,他并没有发现什么端倪,只当是普通的大户人家。 可是,吃饭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那些饭菜尚属寻常,所用的食材却非一般之物,猪八戒甚至都能够觉察到其中的丝丝灵气。 同孙悟空和李治相处了这么久,猪八戒可不是没一点长进,尤其是李治平时的那些言论和举止,让老猪很是耳目一新。 “西行灵山,一路上遇到的妖怪只有两种,一种是被人误导的本土妖怪,没什么背景,真是恶贯满盈的,随手打杀就是了。” “另一种妖怪,那都是漫天神佛放出来的,咱们能打就打,真打不了就搬救兵去,遇到真想打杀的,却是要好好谋划一番。” 这是李治“无意中”说出来的,当时惊得猪八戒目瞪口呆。 李治之所以会如此“泄露天机”,是想着自己很可能会被中途赶走,说出这些来,一定程度上也能给取经队伍减少一些压力。 李治说的“无意”,面粗心细的猪八戒,却深深地记在了心里,这就是他今日表现如此反常的根本原因。 “好,好一个天蓬元帅,看来是本座小看了你!” 首先发难的,是站在最右边的那位“怜怜”姑娘。 面对猪八戒金仙中期的威压,只见她右手拇指和中指微微拢起,轻轻向着猪八戒一弹。 猪八戒这乐子就大了,金仙中期的威压瞬间破散,整个人都飞了起来,撞破了房顶,少时又跌落下来。 “拈……拈花指?——” 伊为新至我,我是旧来伊,拈花一笑,心是口。 随着猪八戒道破了“怜怜”的招式,站在中间的“爱爱”姑娘手中一张大网一挥,从上而下将猪八戒整个给罩住了。 顿时,那妇人和三位女儿不见了,那四名丫鬟也不见了,连整个庄园都不见了…… …… “小师弟,你的‘化虹之术’进步不小啊,如果哪天你的修为也赶上了老孙,恐怕翻再多的‘筋斗云’也追不上你了。” 孙悟空、小白龙和李治,三人几乎同时从流沙河起步,一千多里的距离,孙悟空先到达,紧跟着就是李治,小白龙要落后他们一些。 “大师兄说笑了,你一个筋斗就十万八千里,岂能是这区区一千里地能体现出来的?等小弟这遁术完全练成了,咱们再到九天之上,好好比试一番。” 自从孙悟空从烛龙口中得知了自己的跟脚,尤其是说他现在被人遮掩了天性,孙悟空的心中仿佛就像埋了一根刺。 可是,这么多年了,为何自己就毫无感觉呢? 李治也看出了大师兄的异常,这才提出了与其比试一下脚力,无谓胜负,只是想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罢了。 “大师兄、小师弟,你们看,怎么只有那一个地方在下雨?” 隆冬时节,遇到下雪实属正常,可是大冬天纯粹下雨的,却是少见。 “不好,是八戒——” 说声不好,孙悟空纵身就飞了过去。 秃山列列,枯树茕茕,雷雨交加,是真如幻。 猪八戒被罩在网兜里,吊在了一颗大树上,浑身上下早已湿透,任凭他如何嘶喊,声音却无法被人听到。 “二师兄——” “二师兄——” 李治和小白龙也双双赶到了。 此时,猪八戒已经被孙悟空放了下来,更是使了一个“洁身咒”,让老猪一身不再湿漉漉的。 “呆子,你怎么会被人吊在此处,师父他们呢?” 看着猪八戒终于缓了过来,孙悟空急切地问道。 “大师兄,师父他们应当没事,老猪我……哎!” 被在这里吊了一夜,又是雷又是雨的,心思本就灵动的猪八戒,也早已想通了事情的始末。 看到那位“怜怜”姑娘使用“拈花指”,他还能不明白吗? “大师兄,敖师兄,你们先去找族叔吧,我看着二师兄就行。” 李治看到孙悟空还想刨根问底,急忙抢先一步说道。 眼前的情景太熟悉了,可是,李治想不明白,为何猪八戒依然会“重蹈覆辙”? 取经队伍这几个人,只有沙和尚是刚刚才接触的。 其他几位,李治已经在不遗余力地去影响他们、改变他们。 猪八戒的改变是最为明显的,李治不相信他还会是那个“好色之徒”,既然如此,为何还是被吊了一夜呢? “小师弟,你是否真的能够未卜先知?” 坐在地上的猪八戒,突然抬起了头。 “二师兄,你为何会这样说,小弟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 看到一向欢快的猪八戒,如今却是一副落寞的神情,李治心中很不是滋味。 “昨夜,这里出现了几个大能,他们应该是佛门中人,小师弟知道他们都是谁吗?” 猪八戒的眼神,透露着一丝乞求,更多的却是无奈。 “二师兄,我应该知道,但是我现在不能说。” “等你的修为突破到大罗境界,或者等取经完成了,我一定告诉你,好吗?”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 李治只看到猪八戒重重地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向着孙悟空的方向走去。 “为何我觉得,还是那个‘贪花好色’的二师兄,更好一些呢?” 早晨的山风冷冷的,李治有些舍不得离开这个队伍了。 第六十三章 好大一座山 西天灵山,大雷音寺。 “观音尊者,唐僧师徒已经悉数就位,有些事情,你也该早做准备了。” 金莲闪耀,梵音高唱,如来佛祖端坐在莲台之上。 金阶之下,左右分别站立一人,一个是西游一事的总筹划之人观音尊者,另一位则是从黄风岭赶过来的灵吉菩萨。 观音和灵吉虽然同为菩萨,二者的地位却要差了许多,没听到就连如来佛祖,都要称呼一声“观音尊者”吗? 这份殊荣,别说灵吉菩萨比不了,整个佛门也就观音菩萨那独一份。 因为除了菩萨之外,观音还有一个身份,叫做“七佛之师”。 你倒那七佛是谁? 毗婆尸佛、尸弃佛、毗舍浮佛、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释迦牟尼佛。 而如来佛祖,也正是这七佛之一的释迦牟尼佛,因此,如来佛祖称呼观音菩萨一声“尊者”是理所当然的。 “贫僧谨遵佛祖法旨!西游队伍虽成,可贫僧的心中尚有疑虑……” 观音菩萨踌躇了一下,她不知道该不该跟如来佛祖提起,或者说她还没想清楚要怎么说。 “观音尊者,是否有何为难之事?佛法东进乃我佛门之大事,两位圣人老师对此也极为关注,我等切不可疏忽大意。” “尊者若真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你大可一一说来,本座自会与你方略。” 西游之事,此前早已推算过无数次,如今看来,除了时间上有些出入,其他的一切都尚在计划当中。 观音菩萨作为此次西游的主要筹划及执行者,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如来佛祖也都看在眼里,对观音菩萨的做法更是挑不出一丝一毫的毛病。 此时,见她眉头紧锁的样子,如来佛祖有些不解。 “启禀佛祖,以贫僧观之,似乎如今的取经僧众,或多或少都发生了变化。” “唐僧没有金蝉子的记忆,原本只是一介凡僧,可上次见到之时,他居然已经开始了修炼,眼看就要完成‘筑基’,一身功法更是佛门神通无疑。” “而那猪八戒,居然改掉了‘贪花好色’的本性,面对美色不为所动,却也并非是心向我佛,反而是因为眷恋他在尘世间的妻子。” “至于孙悟空和小白龙,贫僧前去的时候,他们甚至都不在唐僧的身边,这与当初的设定相去甚远啊。” 观音菩萨口中所述这些问题,严格来讲,都算是她自己的失职。 如来听完,没有说话,而看向了另一旁的灵吉菩萨。 “佛祖,观音尊者所言,贫僧也有所察觉,黄风怪当初是贫僧有意放走的,好让他在黄风岭给取经人添上一难,如今看来贫僧也是失算了。” 在观音尊者来之前,其实灵吉菩萨已经先一步到了灵山,并且向如来佛祖禀明了黄风岭的事情。 不过,这灵吉菩萨的身份比较尴尬,他平日并不在西方大雷音寺,与四大菩萨相比,他甚至都不算是西方佛教的正式在编之人。 前者在黄风岭的失算,让佛门丧失了一部分既定的功德,灵吉菩萨也只是如实禀明,而并未自承其过。 眼见得观音尊者的过失似乎更大,灵吉菩萨才趁机也将之前的失算再次提及,也算是跟观音尊者“同仇敌忾”了。 “观音、灵吉,依你二人之见,出现这些反常的现象,真的就是因为那个人吗?” 如来佛祖高坐莲台,一双慧眼仿佛能看穿三界。 …… “二师兄,先用饭吧,练功也不急于一时啊。” 李治归队之后,取经队伍的伙食又好了起来。 其实,李治侍弄饭菜的水平很是一般,不过同另外几位比起来,那就显得很是厉害了。 递到猪八戒面前的,是一整只叫花鸡,还有两斤烧酒,整个取经队伍需要按时吃饭的就只有唐僧和猪八戒。 说来也奇怪,孙悟空也好,李治也好,有时也吃也喝,不过都是馋了那份口舌之欲,并不是真的腹中饥饿所需。 偏偏这个猪八戒是个另类,明显妥妥的金仙中期的修为,却要靠这些凡俗的食物来充饥。 “多谢小师弟,你这个蒲团甚是好用,俺老猪觉得,最多三个月时间,我就能将境界恢复到金仙后期。” 自从“莫家庄”一事之后,猪八戒暂时变得沉默寡言了许多,修炼倒是更加勤勉了起来。 猪八戒是一个,孙悟空又是一个。 在李治看来,就他们两个现在的状态,根本就不合适去西天取经,反而是最好找个地方闭关数年。 “二师兄客气了,这个蒲团呢,索性就送你吧。” 从黑风山得到的两个蒲团,一个落到了唐僧的手里,如今干脆把另外一个送给猪八戒好了。 最近几日,李治好生地盘算了一下自己目前的“家当”。 “沧溟诀”看来是他的根本,可惜,也才修炼到第三层。 “破妄金瞳”,倒是跟着修为一同升级的,随着“沧溟诀”的晋升,拥有足够的法力就能催发更高级别的“破妄金瞳”。 “天地剑诀”是随着“沧溟诀”一同出现的,可惜它的要求太高,只有突破到“天仙”境才能开始修炼。 而李治目前还是“渡劫”后期,正在积蓄力量,为即将到来的天仙劫做准备。 听大师兄讲,像他这样一步一步修炼上来的,想要达到“天仙”境界,就要面临着“天仙”劫,这同孙悟空和猪八戒他们还不一样,他们只是在恢复修为。 当然,今后的“真仙”、“玄仙”、“金仙”等等,每一个大境界的突破,都会降下相应的雷劫。 能够平安渡过雷劫,才算晋升成功,否则就会死于雷劫之下,身死道消。 而想顺利渡过雷劫,最好有一件像样的宝贝,如此一来,在渡劫的时候也能借着一下外力。 当然,也有硬撼雷劫的,比如当年的孙悟空。 因此,李治为了稳固起见,自从到了“渡劫”后期之后,他就一直压制着自己的进度,让“沧溟诀”在第三层更加稳固一些。 “太阳真火”,李治却一直还没来得及修炼,只是将它存放在“丹田”里温养着。 最新得的一样,就是那滴硕大的烛龙精血了。 孙悟空建议他不可贪多,慢慢地炼化这滴精血,却最好不要用烛龙精血中蕴含的能量来提升修为,反而要去锻造肉身。 要知道,龙族的肉身是何等的强横,尤其烛龙的肉身,那可是盘古大神所化啊,完全不逊于当年的十二祖巫。 虽然只是一滴烛龙精血,如果李治能够将它完全炼化到自己的肉身上,恐怕金仙强者,甚至寻常太乙境都未必有他的肉身强大。 剩下的,就是高高悬浮在识海中那两位大爷了,一个是钉子户大黑枪,一个是从黑风山寻来的“破碎片”。 第六十四章 偷吃人参果 “人参果——” 即便唐僧一进来,李治就猜到了他手中所托之物,但是,当他亲眼看到时,依然难掩内心的兴奋。 “九郎,这果子你可认识?” 唐僧笑呵呵道,轻轻地将托盘放在案几之上,顺手还帮李治点亮了烛火。 “嘿嘿,曾经听人提起过,小侄既不曾见过,更不曾吃过。” 刚进入万岁山时,李治就曾经提醒过唐僧,如今事情“如期”发生了,他当然不能否认。 不过李治所言,也并非说谎,这样的“人参果”他确实只是听说,未曾亲见。 “幸亏九郎提前知会了贫僧,要不然当真错过了仙家宝贝。” 想起方才清风、明月两位道童,将这两枚“人参果”放到他面前时,唐僧确实被吓到了。 两个道童口中所说的果子,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三朝未满的婴儿,四肢俱全,五官咸备。 “贫僧当时仗着胆子多问了几句,才知道此物名叫‘人参果’,又称‘草还丹’。” “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似这万年,却也只结得三十个果子。” “听那两位道童说,鼻子嗅一嗅,能活三百六;吃上一个鲜,能活四万七千年啊。” 唐僧说的很是兴奋,甚至像孩子一般凑上去闻了一闻,清香四溢,那份陶醉是装不出来的。 “既然如此,族叔为何不趁着新鲜吃掉?小侄可听说了,此物一旦从树上下来就不能久放,若放久了,就会僵坏不中吃了。” 李治强忍着喉间的口水,不敢表现的太过明显。 “贫僧问过那两个道童了,据他们所说,此间的观主曾经与我的前世有旧,故而才让门人拿出这件宝物招待我。” “可是,此乃世间罕见的宝贝,贫僧又怎能独享了?九郎,我想让你去把悟空、八戒、悟净,还有小白龙一起都叫过来。” “这两枚果子,想必分割成六份效果会差上一些,不过贫僧倒是吃得更心安些,也算是借此机会给徒弟们添些助力。” 李治愣住了,没想到唐僧是这样一个打算。 不过仔细想一想,如今的唐僧无论是从性格,还是从眼界,甚至修为上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真有此想法也不足为怪。 不过,李治却不能照此去做,真这样做了,“五庄观”这一劫岂不是就安然地过去了? 对于整个“西游”,李治自然是心知肚明,但是他却不打算替唐僧师徒去除所有的劫难。 要知道,佛家讲究“九九归真”,他若真出手抹去了一难,观音菩萨那帮人,势必会再添上一难。 如此一来,他就再也没有了“先知先觉”,还如何做到谋定而后动? 况且,李治隐隐约约觉得,“五庄观”这一劫看似简单,背后说不定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强如镇元大仙,岂能不知道孙悟空往日偷吃蟠桃、盗取金丹的行径? 自家有“人参果”这样的好宝贝,却不去小心遮掩,反而让两个道童送两个给唐僧吃? 说什么五百年前,在兰盆会上相识,唐僧的前身金蝉子曾亲手传茶与他,故而称作“故人”。 就是这样的“故人”,仅仅递过一杯茶的交情,就需要花费两个“人参果”来回报吗? 那人参果树,据说同镇元子性命交修,甚至更有人说,那人参果树就是镇元子的本体。 如果真是这样,李治就更加有理由来怀疑了,这“五庄观”一劫,彻头彻尾就是镇元子一手导演的好戏罢了。 借着孙悟空之手,推到了“人参果”树,此为“以金克木”。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扣押了唐僧,逼迫孙悟空去搬请观音菩萨出手。 恐怕观音菩萨净瓶里的“三光神水”,才是镇元子这场大戏最终的目的。 他这样从洪荒走来的远古大能,亿万年都停留在“准圣”境界,许是修为上出了什么问题?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借着西游大劫,镇元子也要完成他自己真正的解脱吧? 有着后世庞大的信息量做支撑,李治觉得他如此分析,虽不全中亦不远也。 要不然,当观音菩萨救活“人参果”树之后,镇元子更是慷慨地一口气拿出了十枚“人参果”,开了一个“人参果”大会。 自身都已经得到了解脱,那些珍贵无比的“人参果”,倒成了无足轻重的身外之物了。 …… 虽然,这些只是李治单方面的猜测,却也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既然如此,李治当然不会去破坏镇元子的计划,更何况整个事情下来,他们并没有失去什么,反而平白赚了“人参果”呢。 李治运起“破妄金瞳”,穿透层层院墙房舍,向隔壁的院子望去,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都住在那里,院子里还拴着白龙马。 房间里也掌着灯,猪八戒正在央求着孙悟空什么。 孙悟空却左躲右闪,像是推辞,像是犹豫,又像是跃跃欲试? 看来,一切都按照某人既定的谋划在走啊! “族叔,以小侄之见,此事还是不要声张为好。” “清风、明月二位仙童,明明可以在晚宴之上将这‘人参果’拿出来,却为何要等您回到跨院才送过来呢?” “据小侄所知,此间的观主叫做‘镇元子’,乃是地仙之祖,与道门的三清圣人是同一辈份,而佛门的如来佛祖在他面前都算是晚辈。” “既然是他老人家亲自吩咐的,其间必有深意,如果族叔贸然将众师兄都找过来,一旦有个行差就错,反而辜负了镇元大仙的一番美意,您说呢?” 为了说服唐僧,李治不惜再次“泄露”了天机,把镇元子的名号,甚至他的跟脚都坦露给了唐僧。 你还别说,唐僧就吃这一套,“尊师重道”,印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不是那么轻易能够改变的。 更何况,听李治的意思,这镇元子的身份高得离谱,前辈有命,自当遵从。 “也罢,西行六人中,就你我实力最弱,咱们就一人一个吃了,是否长生另说,希望修为上能够有所突破。” 好嘛,无欲无求的唐三藏,如今也变成了一个修炼狂魔。 “也好,我这就去知会那两位道童,就说族叔要在此院中闭关一日,后日一早再行离去。” 李治想了想,觉得还是把唐僧给“撇干净”为好,这样一来既争取到一个炼化“人参果”的时间,同时又不会双方穿帮了。 毕竟,方才李治跟唐僧说了那么多,唐僧原意是要分“人参果”出去的,结果自己的徒弟们反而跑去盗窃了? 至于说那两名道童的安危,李治一开始就跟孙悟空打过招呼,更知道这里住着一位大能,想必他再是胡闹,也不会下手太狠的。 唐僧自然不清楚李治思虑之深,李治去告知了两名道童,并亲自将他们所住跨院的院门封闭。 “诸位师兄,我同族叔在此闭关两夜一天,后日一早起行,你们该干嘛干嘛吧——” 最后,李治更是不着痕迹地加了一把火。 当李治的声音在孙悟空他们的小院中响起时,他并没有遮遮掩掩的,反而是在光明正大地说,连住的较远的清风、明月都能听得到。 “师兄,好师兄,你听到了吧?师父和小师弟都闭关了,这说明他们一人一个都吃了,这师父和小师弟也真是,有好东西都不知道想着我们……” 孙悟空自然听到了李治的话,更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该干嘛干嘛”? 嘿嘿,俺老孙懂了—— “八戒,你在此稍待,俺老孙去去就来——” 孙悟空说完,一个变身术,踪迹不见。 …… “族叔,你之前的修炼,多是从三本佛经而来,无论是‘多心经’,还是‘八大菩萨经’和‘虚空藏菩萨经’,注重的都是心境或修为的锤炼。” “而那‘五禽戏’,注重的却是肉身和筋骨的修炼,族叔一向不喜那些招式的‘残暴’,故而进境甚慢。” “我这里尚有佛门的六字箴言法门,配合着‘人参果’带来的能量,我想您至少能够突破到‘元婴’期,如此也算有了一定的自保之力。” 李治自己先“吃”掉了一枚“人参果”,不过却不是真吃掉了,而是到了识海之中,让墨文和纯武两人分而服之。 一枚“人参果”包含的能量,尚不及李治身上那滴烛龙精血,至于说数万年的寿命,反而是他最不看重的。 如今他不过“渡劫”后期,都已经是上千年的寿命,往后继续修炼晋升,问道长生自然不在话下。 反倒是墨文和纯武两个分身,如今修为尚浅,李治一直没舍得放他们出去,修炼所需的资源,只能从他这里来“克扣”了。 安顿完墨文和纯武之后,李治就开始督导起唐僧来。 蒲团摆上,唐僧盘膝而坐,先是将“六字箴言”的法门一一记下。 李治不得不再次感叹,唐僧天生就该是个和尚! 如此拗口的“六字箴言”,他愣是半个时辰就牢牢记住,这比修行“五禽戏”要快多了。m..nět “族叔,您先将‘人参果’慢慢吃下,然后按照‘六字箴言’所载的法门,调动体内的真气,凝结于‘丹田’。” “随着真气的越来越多,会逐渐地真气液化,然后继续重复这个过程,‘丹田’之中就会结丹,正式进入‘结丹’期……” 唐僧熟读佛经,对一切与佛法相关的神通或法门,向来是一点就透,对于修炼的各种境界、特征和注意事项却一无所知。 好在李治这几年刚刚走了一遍,如今也算是现身说法了。 唐僧将“人参果”吃下之后,之前丝丝缕缕的真气,现如今一下子变成了小溪,汇成了河流,在周身经络里流淌,最终汇在“丹田”之处。 看到在一旁为其护法的李治,唐僧也不敢怠慢。 急忙按照“六字箴言”的行功之法,不断地向“丹田”汇聚真气,又不断地将“丹田”内的真气进行液压。 “人参果”产生的海量真气,对于刚刚“筑基期”的唐僧而言,简直是庞大至极。 站在旁边替唐僧护法的李治,都能感受到他体内的澎湃和肿胀,而唐僧不愧是坚韧之辈,硬是咬着牙硬撑着,却又不断地加快真气运行的速度。 “筑基”初期、“筑基”中期,“筑基”后期…… “丹田”中的真气已经完全液化,却依然有大量的真气源源不断而来。 真气液化,沟通阴阳,造化天地,金丹始成。 看到唐僧终于平稳地到了“金丹”期,李治才放下心来。 此时的唐僧,越发的庄严宝相,整个人的气息也趋于平稳,不过体内依然有大量的真气存在,一时停留在周身窍穴之中,只能慢慢吸纳了。 夜已三更,唐僧已经入定,李治起身离去,且轻轻地将房门带上。 初春时节,夜半微凉,今夜却难得皓月当空。 众人都在修炼,李治自然也不能闲着,索性就在天井当院席地而坐,继续炼化他那滴烛龙精血。 渐渐地,李治也入定了,一缕月华洒落下来,“沧溟诀”却自动运转了起来,勾动这缕月华,竟不断地向李治的体内收拢,愈演愈烈。 原本李治已经到了“渡劫”后期,为了稳妥起见,才选择暂时搁置了“沧溟诀”的修炼,先去炼化烛龙精血,以便于强化肉身。 没想到,李治这一入定,“沧溟诀”竟然在月华的刺激之下,自行运转了起来,大有向着“渡劫”大圆满推进的趋势? …… 跨院中的唐僧和李治都闭关了,且二人先后呈现入定状态,外面的孙悟空几人,正像李治所交待的那样,“该干嘛干嘛”了。 “你们几个贼和尚,我们好心好意地招待你们吃喝,你们可倒好,却偷了我们观中的宝贝——” 一大早,孙悟空和沙和尚正在打坐,猪八戒却自己跑到厨房去,找到了一屉馒头,半缸腌菜,还有昨晚剩下的小半盆豆腐。 别人可以不吃,老猪却不行,坐在那里正吃的起劲呢,院门一脚就被人踹开了,清风和明月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天刚刚亮,清风和明月就去了种着“人参果”树的院子。 师尊走的时候说得明白,让他们务必守好“人参果”,因此,这二人每日一早一晚必来看上一眼。 清风更是仔细,每次非要数上三遍才肯罢休。 今日也不例外,当清风连着数了三遍,树上的果子始终都只有二十一枚时,这位火爆脾气的道童当时就炸了。 “人参果”刚刚成熟,满树总共三十枚,师尊打了两枚带去了上清天。 他们又给唐僧打了两枚,那么就应该还剩下二十六枚才对,如今却只剩下了二十一枚,足足少了五枚啊! 怒不可遏的清风和明月,先是到了唐僧所住的跨院。 毕竟,昨晚才将两枚“人参果”送给唐僧,他们一行人中,也只有唐僧或者跟他同住的人,才有可能知道“人参果”的存在。 可是,当他们来到跨院门前时,赫然看到了一张封门的帖子,上书“闭关”二字。 凛然正气,神鬼辟易。 要知道,李治可是文武双修的底子,他的修为虽然算不得多高深,这一笔字却很是难得,尤其是其中透露出的那股凛然正气。 “清风师兄,好像这是昨晚唐僧决定闭关时,他的那位随从贴上去的,如今封贴依旧,想必他们还在闭关之中……” 道童明月,相比而言要冷静一些,说话做事也更加的温和。 “人参果”一下子丢失了五枚,明月虽然不像清风那样愤怒,心中却也在着急,不过却没有丧失理智。 “你的意思是,唐僧一直好好地在此闭关,偷宝贝的是另一个院子那几位?” 明月的话,让清风多了一丝清醒,又想起来师尊临行之时的交待——切勿撩拨唐僧的几个徒弟。 “不错,一定是他那几个徒弟干的!唐僧和他这个随从,好歹长得还仪表堂堂,那几个徒弟一个个却都恶人恶相,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是李治不在这里,要不然他一定会很惊讶,原来这修道之人也都是“外貌协会”的啊? 清风和明月,自以为搞清楚了事情的真伪,才气冲冲地又来到了孙悟空他们住的院子。 “宝贝?什么宝贝?俺老猪不知道,要真说起偷,俺也不过从你们厨房偷拿了些吃的罢了,大不了让小师弟照价赔给你们就是,没见过这么小气的。” 猪八戒装着一脸无辜的样子,嘴里嘟嘟囔囔的,却也不耽误他又将一个馒头扔进了嘴里。 沙和尚在最边上的一间卧房打坐,听到屋外的吵闹声,就知道昨夜的事情暴露了。 不过,沙和尚却是敢作敢当之人,他觉得如果真暴露了,也不能让大师兄一人去顶缸。 要知道,昨晚的一个“人参果”,已经彻底治好了他的旧伤,修为更是直接蹿升到了“金仙”大圆满之境。 因此,沙和尚就从床上下来,推开门走了过来。 小白龙呢,昨晚的“人参果”他也有份,这是李治始料未及的。 正是李治的加入,前一阵子孙悟空、小白龙和李治三人,在流沙河有了一段共同的经历,孙悟空去偷“人参果”的时候,自然也就把小白龙也给算上了。 只是,昨夜吃完了“人参果”,小白龙又变回了白龙马的样子。 清风和明月有再大的愤怒,也不会找匹马去撒泼吧? 因此,小白龙竟然在那里“光明正大”地看热闹,时不时地,还用它自以为帅气的马脸,去蹭一下清风和明月的俏脸。 猪八戒的顾左右而言他,沙和尚的垂手默立,孙悟空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再加上白龙马在那里感叹“春天来了”…… 清风和明月的气焰越来越嚣张,骂的也越难听了起来。 “够了,不就是摘了你们四个果子吗?一大早就在这里骂骂咧咧的,俺老孙烦都烦死了——” 原本孙悟空是想忍着的,毕竟李治提前叮嘱过,知道这里的大能惹不起。 只是,当年他偷蟠桃、盗金丹,那些东西的主人不也很豪横,一个是王母娘娘,一个更是太上老君。 孙悟空已经折腾成那样了,也没人像这两个道童这般,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被人堵着门口骂了半个时辰,都不带重样的。 孙悟空再也控制不住了,一声高喝,既承认了自己偷了“人参果”,也把清风、明月两位道童给吓了一跳。 “四个?哼,偷人东西大大方方承认就得了,还这般遮遮掩掩的?明明是偷了五个,非要说是四个,你不是天生的贼和尚你是什么?” “什么?大师兄,原来你偷了五个啊,却只给我们分了四个?你一定还藏了一个,赶快拿出来,俺老猪还没吃够呢。” 一听道童清风说孙悟空居然偷了五个“人参果”,猪八戒先想到的却不是这数字的对错,而是认为大师兄一定自己偷偷藏起来了。 “二师兄,你怎么能这样说大师兄,明明我等都看见了,只有四个没有五个!” 好嘛,一时之间,双方已经不再纠结偷“人参果”的事情,一群“金仙”以上的修行者,就在那里展开了“四”和“五”之间的数学辩论! “哼,你们这些贼和尚,偷了果子已经够无耻了,居然还不敢大大方方的承认。依我看啊,你们就是上为贼父贼母,下为贼子贼孙,顶风都臭八百里……” 清风越骂越起劲,猪八戒已经把长耳朵遮了起来,不敢、不想、也不愿再听到对方的骂声。 沙和尚只是眉毛紧锁,不过听到对方骂及父母和子孙,老沙低头想了想,又恢复了正常的表情。 白龙马却“兴奋”了,一张英俊的马脸蹭的更厉害了,连大鼻涕都快要甩到那清风道童的脸上。 一向暴躁的孙悟空,却呆呆地坐在那里,眼睛直直地看着两个肆意谩骂的道童,居然一言不发,真忍得住吗? 在场几人却不知,此时坐在这里的孙悟空,不过是一副躯壳,真正的孙悟空早已变身而走,拎着“如意金箍棒”,赶奔种着“人参果”的院子。 一边飞一边还在想着,既然小师弟不让我下狠手,俺老孙就不动这两个道童,但是,那颗罪魁祸首的人参果树,就讲不了说不起了。 再次前往,孙悟空已经是轻车熟路了,顷刻间就越墙而入。 面前这高达数十丈的,正是天地初开时就存在的十大先天灵根之一,人参果树。 “骂,俺老孙叫你骂——” 看到了人参果树,就像看到了那两个道童的嘴脸一般。 孙悟空不再客气,“如意金箍棒”见风就长,比平常多出来三倍有余,对着人参果树就下死手了。 枝叶、树干、人参果…… 纷纷被砸落在地上。 最后孙悟空觉得还不解气,直接腾身在空中,将“如意金箍棒”抡圆了。 “啪——” 一声巨大的响声,仿佛整个天地都为之颤抖。 一棒子下去,孙悟空居然干倒了人参果树?! …… 跨院里,李治的境况出奇的好。 旭日东升,李治的身体停止了月华的吸收,却被太阳给接管。 万道太阳金光,不如月华隽永,却胜在更加爆裂。 “沧溟诀”的运转更加迅速,似乎听到了“嘎嘣”一声轻响,“沧溟诀”直接晋升为第四层。 而李治的修为,更是在被月华喂到“渡劫”大圆满之后,在日精的灌溉之下,高歌猛进,一步“天仙”! “轰隆隆——” 突然,天边响起一阵雷鸣,原本春阳暖照的天空,竟然阴沉了起来。 “轰隆隆——” 一道紫色划破苍穹,从天边推进到了“五庄观”的上空。 “不好,这是何人在渡劫?” 猪八戒吓得一哆嗦,险些丢掉手中的馒头。 “小师弟?……啊,师父还在那里——” 孙悟空匆忙收起金箍棒,向着唐僧和李治住的跨院驰去…… 第六十五章 渡劫五庄观 当孙悟空赶到跨院的时候,猪八戒和沙和尚已经先一步赶了过来。 “呆子,你们怎么不进去?” 此时,雷劫已经彻底形成,正盘旋在跨院的上空,随时都可能落下来。 看着院门上,李治昨晚炼制的封条,猪八戒和沙和尚都有些犹豫。 清风和明月两位道童,更是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有人要在自己的“五庄观”渡劫啊? 偏偏师尊在临行时,莫名其妙地将护山大阵给撤了。 虽然还不清楚天上的雷劫是何等级,单单看这架势,恐怕就不能善了。 “大师兄,这应该是小师弟的雷劫,我等不能靠近,如果被雷劫锁定了,提升了雷劫的等级,就更加麻烦了。” 修行到“天仙”开始,每晋级一个大境界,就会出现不同的雷劫,而雷劫的等级也不一而论。 最低级的是一九雷劫,共九道,大多数的修行之辈,经历的就是一九雷劫。 即便如此,真正能安然渡过的,十不存一。 甚至有人觉得无法完成雷劫,直接就散功重修,这样一来今生再无望突破到“天仙”之境。https:/ 最多就是成为一介散仙,等待着寿命耗尽的那一天。 更多心气高傲之辈,会凭借法宝,或者自身功法的特性,去搏一把那一线生机,最终反而落得前功尽弃、身死道消。 再往上,依次还有三九雷劫、六九雷劫和九九雷劫。 不过九九雷劫,往往只存在于传说中,至少近万年来,就没听说过何人曾渡过九九雷劫。 就连三界年轻一辈中的翘楚,齐天大圣孙悟空和二郎神杨戬,渡过的也不过是六九雷劫而已。 猪八戒正说着呢,“咔”的一个炸雷,第一道劫雷就下来了。 一道电闪,瓦蓝锃亮,天地连线,划空而下。 第一道劫雷,正劈在李治的身上,一下子把他给惊醒了。 没错,外边都闹出那么大动静了,李治居然还沉寂在入定之中。 烛龙精血又被炼化了十分之一,李治的肉身和筋骨,进一步得到了强化。 就他现在这种程度,哪里还像是个人族,甚至一大半的妖族在同境界内,也找不到几个肉身强过李治的。 一道劫雷劈在李治的头上,只是弄乱了头顶的方巾,相当于在头顶响了声炮仗而已。 但是,李治却醒了过来,抬头看看天空,就明白了现在的处境。 毕竟这几个月来,他就一直在为应对雷劫做准备,从孙悟空、猪八戒等人那里,也了解了不少渡雷劫的细节。 “小师弟,你没事吧?” 孙悟空还是没能忍住,直接破门而入,一眼就看到了盘坐在天井的李治。 “大师兄,我还好,这不过是第一道劫雷而已,最起码也得来九道吧?” 第一道劫雷下来,李治觉得不疼不痒的,似乎也没什么好怕的? “那好,你专心渡劫,我先将师父转移走。” 屋外这么大的动静,都没见唐僧出来,孙悟空就想到,师父估计也入定了。 果然,当孙悟空推开唐僧的卧房时,唐僧正庄严宝相地盘坐在蒲团之上,双目紧闭,体内的真气流转不停。 “不可思议啊,师父居然也到‘金丹’期了,而且还是‘金丹’中期?” 看了一眼唐僧,孙悟空就对师父如今的情况,了解了七七八八。 既然唐僧已经入定,孙悟空自然不好将他唤醒,亲自托着蒲团,连同唐僧一起给架了出去。 还不知道李治是什么等级的雷劫,自然不好把唐僧留在附近,师兄弟三人一口气出去了几十里,已经彻底出了“五庄观”地界。 “八戒,沙师弟,你们就在此处守着师父,俺老孙还得回去看着小师弟呢。” 李治渡劫的计划,孙悟空是完全清楚的,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就毫无征兆的提前了呢? 要说李治已经完全炼化了那烛龙精血,孙悟空是不相信的,炼化倒不难,关键还得要自身吸纳啊。 别说是李治,就算是孙悟空亲自来炼化,恐怕也得花费十天半个月的。 第一道劫雷一下,后边的就一道跟着一道来了,而且威力在不断地增加。 好在李治已经清醒了过来,将“沧溟诀”运转到极致,却猛然发现,自己的“沧溟诀”什么时候突破到第四层了? “沧溟诀”到了第四层,法力在原来的基础上,直接就翻了一番。 而且,李治觉得自己“大力”的特性也增强了,如今的气力恐怕已经超过了二师兄猪八戒,跟三师兄沙和尚相差无几。 更让李治感到高兴的是,“沧溟诀”到了第四层,就像当初突破到第二层一样,也爆了一个特性——“千里眼、顺风耳”。 想想自己拥有的第一个特性“大力”,再看看第二个特性“千里眼、顺风耳”,李治觉得眼前这一切,似乎有些熟悉啊? 所谓的特性,那是能够直接拿来用的,无需修炼甚至都不需要法力的催发。 “沧溟诀”晋级到四级固然可喜,现在却不是该庆祝的时候,头顶上第九道劫雷,跟着也下来了。 “哼,总是让你劈我,也让你尝尝我铁拳的厉害——” 第九道劫雷,与前八道劫雷相比,威力大了不知多少,李治都觉得是不是前八道劫雷的威力,加总到一起来了这么一次啊? 眼看着第九道劫雷要落到李治的头上了,只见他大喝了一声,用了一式“罴熊崩山”,一拳正击在第九道劫雷之上。 “轰——” 来势汹汹的第九道劫雷,直接被李治这一拳给崩碎了。 劫雷碎裂的余劲,依旧向四周蔓延,院中一些精心栽培的花花草草,被此余劲波及,纷纷碎落。 “小师弟,你还好吧?” 孙悟空已经翻身赶回,却看到小白龙也恢复了人身,远远地关注着劫雷场中的李治。 “大师兄、敖师兄放心,一九雷劫已经渡过了,不过如此,哈哈哈——” 别看李治嘴上说的轻松,心里也慎重了起来。 刚才那一拳的威力,已经高出原来的两倍有余,如果真打在一座小山上,定然能够看到“罴熊崩山”的盛景。 而事实上,李治方才充其量跟第九道劫雷,算是旗鼓相当罢了。 第九道劫雷都这么的霸道,那么,后边的呢? 李治可不想准备了那么久,自己只是等来了个“一九雷劫”,虽然渡过了,也是正儿八经的“天仙”境,实质上可要差别太多了。 就算是成就了“天仙”境,也可能是最弱的“天仙”,实际战斗力甚至都要输给许多“渡劫”期的高手。 九道劫雷落下,头顶上的天空,依然风起云涌,雷声阵阵。 “有门啊,看来还要有劫雷落下,最起码也是‘三九雷劫’了——” 如果让别人知道李治此刻的心态,不知道会有多少修行之人会吐槽他。 顷刻间,又有劫雷在集结,方才还只是有院子那么大,现在集结在李治头顶上的劫雷,已经覆盖了小半个“五庄观”。 “咔——” 第十道劫雷落下,李治诡异地发现,威力上竟然还赶不上方才的第九道? 李治索性不再主动出击,只是体内高速运转“沧溟诀”第四层,每一个汗毛孔似乎都张开着,迎接第十道劫雷的到来。 “嗞嗞——” “噼里啪啦——” “大师兄,小师弟这是在做什么?” 一旁观看的小白龙有些不解。 他昨晚也吃了颗“人参果”,原本就是“玄仙”后期,借着“人参果”的能量,想要突破到“金仙”期绰绰有余。 可是,小白龙也没敢贸然去突破,甚至就将“人参果”的绝大部分能量,还储存在自己的血肉里。 龙族不同于别的种族,因为“龙汉之劫”,整个族群都受到了天道的诅咒,这份诅咒是作用在血脉里的。 因此,龙族的修炼时间会更长,每次突破遇到的困难也更大。 坦率地讲,小白龙还没做好准备,最开始的时候,他甚至将自己成就“金仙”境,完全寄托在了证道灵山的那一天。 “哎,俺老孙一直觉得自己就算是胆大妄为了,没想到平日里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小师弟,居然更是肆无忌惮?他这是利用劫雷在锻体啊——” 孙悟空也经历过雷劫,而且已经有过五次了,分别是突破“天仙”、“真仙”、“玄仙”、“金仙”和“太乙金仙”的时候,次次都是六九雷劫。 他很清楚那劫雷的威力,当初也是仗着强硬的肉身,再加上地煞七十二般变化才渡过的。 孙悟空自信也可以单凭肉身去抵挡劫雷,却也不敢或者说从没想到过,会使用劫雷来锻体。 没错,此时的李治,就是这样的打算。 第十一道劫雷、第十二道劫雷…… 一直到第十八道劫雷的时候,劫雷的颜色反而淡了起来。 一开始是瓦蓝色,现在逐渐变淡,慢慢地向白色过渡? 第十八道劫雷,不出意外的又强大了许多。 李治算是明白了,这是把从第十道到第十七道的劫雷,威力又加总了一遍吗? 此时,李治身上的衣服已经有些破烂,主要是有些地方都被烧焦了。 第十八劫雷正准备落下时,李治出乎意料地不再打算硬抗,而是暗中运转法力,将全身的法力都集中于双目。 “破妄金瞳”,临时性越级使用,直接跨越到“黄色”级,两道金光从双目中射出,直接击向天空中的第十八道劫雷。 “这个小师弟,这个小师弟……” 孙悟空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破妄金瞳”他也会,而且已经修到了“绿色”级,比李治现在卖弄的“黄色”级还要高明一些。 看到李治此举,他又怎么会不明白小师弟的高傲? 这是在主动出击,不光你劫雷能来劈我,老子也可以直接攻击你的! 两道金光和第十八道劫雷在半空中相遇,再次碰撞一个旗鼓相当,天空为之一清,甚至能看到太阳微微露头。 可惜,就算是李治在雷劫面前秀了肌肉,却也没能挡住雷劫的步伐。 第十九道劫雷、第二十道劫雷…… 李治索性耍起了“五禽戏”。 一招“灵猿上树”,离地与一道劫雷共舞。 一招“虎踞龙盘”,将一道劫雷的力道,玩弄在两掌之间。 一招“鹿走苏台”,一道劫雷追着李治上蹿下跳,最终却劈中了东侧的一排厢房。 一招“鸟鸣山涧”,光天化日之下,劫雷却失去了李治的踪迹,毫无头绪地在跨院中乱窜,可怜了那些花花草草。 “这是第二十七道劫雷了,小师弟加油——” 孙悟空和小白龙并排在那里看着,“破妄金瞳”之下,李治的虚实他看得清清楚楚。 别看李治外表看着有些狼狈,其实他一点伤都没有,反而是利用劫雷的威力,使得自己的肉身更加的强硬。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再来十道八道劫雷,估计都能抵得上炼化十分之一烛龙精血所得了。 这就要第二十七道劫雷了吗? 李治抬头看天,这次的劫雷却没有按照之前的节奏下来,而是不断地在天空盘旋、聚集、呼啸。 这是要憋个大的吗? 李治也不再游走,昂首而立,脚下不丁不八,双掌却已贯满了法力。 还是要以硬碰硬吗? 第二十七道劫雷,终于还是下来了,速度有些慢,似乎也是一副谨慎的样子? 突然,距离李治头顶尚有百余丈的时候,第二十七道劫雷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恶狠狠地劈了下来,李治甚至都能听到破空之声! “开呀——” 李治一声大喝,脚踏实地,全身较力,双掌狠命地向上横推。 离得远的,就看到李治双手抓住了劫雷,双方就像是两名摔跤的斗士一般。 离得近的,却看到李治立在地上的两只脚,无声无息地向后划行了一丈有余。 他竟然凭借着血肉之躯,硬生生地挡住了第二十七道劫雷? “去你的——” 李治双臂一较力,将劫雷像甩死狗一般,摔向了西侧。 结果毫无疑问,西侧那排厢房,也华丽丽地倒塌了。 ...... “喂,你这个唐朝人,怎可如此无礼?——” 二十七道雷劫一过,清风和明月才反应了过来。 这人如此折腾,几乎已经毁坏了自家的一个跨院啊。 合着李治卖力地表演了这么久,人家连他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口中也只值得一声“喂”而已。 第六十六章 紫霄惊三界 关键时刻,李治还是召唤出了墨文和纯武。 并不是说,他已经没有了其他的底牌,修仙问道,注定艰难坎坷,总得给这两个分身一次锻炼的机会吧。 “六九雷劫”已经到了第五十二道劫雷,李治虽然狼狈,内心深处依然觉得自己可以应对过去。 “本尊,你且稍事歇息,看我二人如何应对雷劫——” 严格来讲,李治同墨文、纯武本为三者一体,如果在“化神”之前,三人同时面对雷劫是无可厚非的。 可惜,此时墨文和纯武,已经算是相对独立的存在,李治将他们召唤出来,本是好意,却无形中惹恼了雷劫。 第五十二道劫雷瞬息而至,墨文和纯武二人,一左一右,手中各自持有一把黑枪,一个使出“嗜血”枪诀,一个使出“灭神”枪诀。 此二人昨日分食了一枚“人参果”,境界也来到了“渡劫”中期,比李治却要稍差了两个小阶。 二人在识海之中,已经观看了半天,觉得本尊应对这“赤金神雷”虽然狼狈,却也不算是太过吃力。 可等他们二人亲自上阵了,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些肤浅了。 仅仅第五十二道劫雷这一击,两人就差点歇菜,好在是两人同在,也算是各自分担了一半劫雷的威力。 即便如此,墨文和纯武二人也被震退了数步,气海翻滚,经脉紊乱。 “纯武道友,你我用文武合体试试?” 墨文没想到这劫雷会如此厉害,二人才刚刚接下一道,就已经耗费了三分之一的法力,照这样下去,根本就没可能接下“六九雷劫”还能全身而退的。 “好——” 纯武也点了点头,为了能替本尊抗雷,这二人也正是拼了。 只见墨文和纯武二人,并排而立,墨文在左,纯武在右。 墨文左手持枪,而纯武的枪却交在了右手,二人各自念动心决。 他们跟李治一样,共同修炼的是“沧溟诀”,可是到了此二人身上,却离奇地分出文武来。 此二人除了能够吞吐天地灵气之外,墨文能够吸收日精,而纯武却可吸收月华。 久而久之,虽然共同修炼了“沧溟诀”,两人产生的法力却大相径庭。 相处了这么久,墨文和纯武自然是心意相同,二人逐渐向中间靠拢,慢慢地融合在一起。 李治的眼睛亮了,还能有这样的操作? 此时,墨文和纯武居然合体为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两人各占了一半。 原本,他们都是李治的分身,相貌上就有八分的相像,而且是当初的黑白元婴所化,自然就是一个黝黑,一个银白。 如今合体在一起,竟成了一半黑、一半白。 这有什么用处吗? 就在这个时候,第五十三道劫雷也下来了。 “‘嗜血’‘灭神’,文武相济——” 一张嘴,却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声音,听得李治都有些毛骨悚然。 左右两支黑枪几乎同时向第五十三道劫雷发动了攻击,左手一式“茹毛饮血”,右手一式“形神俱灭”。 “轰——” 两式枪技,同发同至,威力却等同于两式的叠加,来势汹汹的第五十三道劫雷,就这样被“轻松”击破了? 李治有些不敢相信,虽然他也曾怀疑,“嗜血”和“灭神”应当是一套枪诀,却没想到墨文和纯武这样用起来,威力竟然会叠加。 “墨文道友,这记劫雷够酸爽的,我这好几年没洗澡,一下子浑身都松快了许多。” 十几个呼吸,纯武才憋出一句话来,可见方才那一击并不寻常。 “纯武道友,像这样的劫雷,我们咱们再撑三五道应该不成问题,咳咳……” 明明是两个人在聊天,却共用了一个身体,一张嘴在发声? 即便是背对着,李治都有些不寒而栗。 “二位道友小心,这‘六九雷劫’,最后这一道才是最厉害的,不如还是让我来吧?” 墨文和纯武,已经替李治抗下了两道劫雷,利用这个空档,李治也将体内的伤势调理了七七八八。 “不必了,其实我们两个早就想比试一下,看看到底是文道为尊,还是武道更强。” 这是纯武的声音,显得更加机械和干脆,李治却听出了其中关切的味道。 李治无言,单手擎着“乌云霸日枪”,时刻准备着,一旦两位分身不敌第五十四道劫雷,他就及时出手相助。 这次等候的时间较长,跨院中荡起的尘沙已经散落,当墙外众人再次看得分明时,却发现场地中已经多了一个人。 只有孙悟空看到了方才那诡异的画面,那原本分明是两个人吗? “悟空,九郎他没事吧?” 不知何时,唐僧居然出现在孙悟空的身后,再往后看,猪八戒和沙和尚也跟着,一脸无奈的样子。 “金丹”后期? 孙悟空能感觉到,“人参果”所化的能量,已经被唐僧吸收完毕,境界也来到了“金丹”后期。 “师父,小师弟渡的是‘六九雷劫’,这已经是最后一道劫雷了。” 小白龙抢先说道。 “五庄观”对取经队伍来说,真的算是一块福地,师徒五人再加上李治,都受到了“人参果”的助力。 尤其是唐僧,他的根基最浅,进境反而是最大的。 只是,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徒弟们做下的好事罢了。 听到李治渡的是“六九雷劫”,猪八戒和沙和尚不禁一愣,再抬头看天,顿时恍然大悟。 “赤金神雷”啊—— 他们两个已经双双恢复到了“金仙”后期,猪八戒更是“金仙”大圆满了,“赤金神雷”也只是听说过,还从来没亲眼见识过。 “那就是小师弟的分身吧?好生的怪异,大师兄,你为何不曾阻止小师弟?” 一向不善多言的沙和尚,看到挡在李治面前之人,黑白参半,居然手持双枪?这样的形象还真没怎么见过。 可惜,这渡雷劫非同儿戏,又怎能是多一个人就能渡过那么简单? 要是真那样,反倒简单了,每到后辈渡劫的时候,直接找一位前辈高手从旁协助不就行了。 “哎,小师弟这有些特殊,等发现的时候,他的分身已经在局中了。” 孙悟空也有些无奈,其实他是有机会出言阻止的,只是看到那黑白分身的一刹那,孙悟空也惊呆了。 怎么可以有两个分身? 第六十七章 天道不容我 “你就是唐僧?” 华服道人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唐僧师徒,虽然是初次见面,从形象上就能分得清楚。 “阿弥陀佛,贫僧正是唐三藏,敢问仙长可是这‘五庄观’的观主?” 见到清风和明月都拜倒在地,口称“师尊”了,唐僧就算是再愚钝,也能猜到眼前这人的身份。 “正是贫道,你们师徒好的很啊,先是偷了我观中的宝贝,更是连‘人参果’树都给贫道推到了,现在居然在此引来了‘紫霄神雷’,难道真想将贫道的‘五庄观’夷为平地吗?” 那华服道人说到最后,隐隐已经用上了法力,震得唐僧的耳朵嗡嗡作响,急忙默念一遍“多心经”,才算是平息了翻腾的内息。 这道人给的信息量有些大,唐僧一时没能明白过来,什么偷他观中宝贝? “人参果”树怎么还给推到了,这又是谁做的? “师父,小师弟在里边渡劫,还是让八戒和沙僧护着你先走,由我跟小白龙留在这里守着就行。” 眼见事情已经败露,孙悟空就想着赶快让唐僧脱身。 这华服道人的悄然出现,连孙悟空都没能察觉到他的行迹,等发现的时候,人就已经在眼前了。 “绿色”级的“破妄金瞳”之下,孙悟空竟然看不清此人的修为,看来真像小师弟说的那样,此人是一位绝世大能啊。https:/ “哼,你就是孙悟空吧?贫道听说过你的威名,也知晓你的本事,不过,今日欺到我‘五庄观’的头上,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休想逃走——” 那华服道人说完,纵身来到空中,把宽大的袍袖一抖。 “啊,不好——” 孙悟空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吸力传来,浑身的法力居然被禁锢了,这是什么神通? 还没等他想明白呢,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小白龙,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被这华服道人收到了袍袖之中。 “袖里乾坤”,同如来佛祖的“掌中佛国”,以及女娲娘娘的“江山社稷图”相似,自成一方天地,拿人、困人再好用不过。 凡进入此间者,除非施法者放你出来,否则你根本就找不到出口在哪里。 当然,你如果修为境界高过对方,自己就能逃脱生天。 问题是,你如果比对方还厉害,又怎会被困进来呢? 这华服道人不是别人,正是此间的观主,有“地仙之祖”称号的镇元子,又号“与世同君”。 本来他参与西游一事,也算是当年的一个约定,还西方二圣之一接引佛祖的一个人情罢了。 再加上,自己的修为确实出现了瓶颈,寻常方式已经无法解决,只有破而后立,方能柳暗花明。 因此,无论是孙悟空的偷吃“人参果”,还是将“人参果”树推到,一切都在镇元子的谋划当中。 要不然,他只需要把护山大阵打开,就凭孙悟空如今的道行,就算是远远看到了“人参果”树,却也近它不得。 唐僧师徒被禁锢在“袖里乾坤”中,一身法力施展不得,众人也只能认栽,双方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孙悟空却不甘心就范,大声叫嚷道。 “镇元子,你居然偷袭俺老孙,妄为仙道前辈,有本事你放俺老孙出来,咱们重新打过——” 孙悟空还想着能用激将之法,若能骗得离开此处,就凭借自己的“筋斗云”,未尝不能逃出去。 孙悟空有这样的想法,并不是因为什么贪生怕死,就他的体质,一般人真未必有手段能弄死他。 要不然当年大闹天宫被擒之后,也不需要费那么大的周章了,各种极刑尝了一个遍,又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被炼了七七四十九天。 太上老君连“三昧真火”都用上了,最终,孙悟空不还是逃出了生天吗? 就算再次被如来佛祖拿住,也只能是被困囚在“五行山”之下。 当然,也是天数使然,孙悟空命不该绝,要不然西游这场大戏,找谁来唱呢? 孙悟空之所以激将镇元子,就是想着赶快能够出去,小师弟还在渡劫呢,那可是“九九雷劫”中“紫霄神雷”啊。 可惜,镇元子又岂能看不穿他那小小的伎俩? 好在没让他们等太久,师徒五人就被放了出来,准确地说是被扔了出来。 一溜跟头滚过去,还没等几人缓过劲来,就被绑在了桩橛之上,连捆绑的绳索都非凡物,以防几人脱困。 “清风、明月,你二人且在此处看守,等为师处理了那边的事情,再来发作他们。” 镇元子看了一眼五人,冷哼一声,拂袖而走。 “悟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唐僧的概念里,这“五庄观”的观主回来了,他们二人正好借此亲近一番。 昨日,那两名道童给自己送来两枚珍贵无比的“人参果”,言明他们的师尊跟自己前世有旧。 虽然唐僧如今没有丝毫前世的记忆,也不妨碍他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毕竟是收了人家两枚“人参果”,自己才能修为大增,这么快都“金丹”后期了。 只是,怎么一见面就来了这么一出呢? 到了这个时候,孙悟空无需再隐瞒,就把这两日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同师父讲了一遍。 当然,其中牵连到李治的,孙悟空自动就略去了。 小师弟的所作所为,无非是在维护师父而已,他犯不着再把李治给扯进来。 事情依然发生了,还能怎么样? “你啊——” 唐僧也很是郁闷,不过就像孙悟空想的一样,眼前最紧要的还不是担心这个,李治那里还在渡劫呢。 好在这“紫霄神雷”足够的大,整个“五庄观”都被覆盖了,雷声滚滚、紫气升腾,离着多远就能看到。 此时,李治已经完全炼化了烛龙精血,战力稳稳的“天仙”中期,肉身更是强大,手握“乌云霸日枪”,昂首而立。 “此子若能过了此劫,前途不可限量也——” 跨院之外,只有镇元子一人驻足观看,他倒不是在给李治护法,而是担心雷劫的威力过大,随时准备出手护卫自己的“五庄观”。 雷劫这东西,那是天道的意志,就算是镇元子这样的洪荒大能,也不敢轻易直面硬刚。 因此,即便是他赶回了万寿山,也没有开启护山大阵,如果真那样做了,他也无法预知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说是“九九雷劫”,其实是今日所有劫雷叠加而成,也就是说,真正的“紫霄神雷”,会降下来三九二十七道。 这“紫霄神雷”似乎很是大气,不愿意趁人之危,“眼见”着李治准备好了,才开始动手。 “咔——” 一声炸雷响,一道紫电划空而至。 “‘紫霄神雷’,好大的名头,我李治却不惧你——” 手中的“乌云霸日枪”斜天一刺,“神鬼辟易”,“灭神”枪诀中至强一击。 雷散枪碎,仅仅一击,李治好容易得到的一把趁手兵器,就这样给报废了。 可惜,现在不是哀怨的时候。 李治迅速运转“沧溟诀”,“大力”特性也拉到最满,左右拳同时蓄力,等待着第五十六道劫雷。 “咔——” “罴熊崩山——” 这是李治用的最多的一招,也是“五禽戏”中,单挑威力最大的一招,再加上“大力”的特性加成,竟然生生将第五十六道劫雷给崩碎了。 “还好,虽然法力消耗不少,自己居然没有受伤?” 李治暗自庆幸到,体内“沧溟诀”运转的速度再次加快了。 第五十七道,第五十八道…… 一口气,李治又接下了十六道“紫霄神雷”。 再看此时的李治,已经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双拳双臂,血肉模糊,原来一头乌黑的亮发,也全部被劫雷给打了卷,浓浓的焦糊味。 就是方才最后一道劫雷,那是第七十二道“紫霄神雷”,李治用尽了最后的法力,再次打出“罴熊崩山”。 可惜,被崩飞的却是他自己,狠狠地被砸在地上,又高高地被弹起来,再重重地落下。 整个过程中,分明听到李治的几声闷哼,有几处骨头碎裂的声音。 然后…… 然后,就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 “这小子不会死了吧?” 镇元子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李治单凭一双肉拳,就一式简单的“罴熊崩山”,硬是同“紫霄神雷”硬碰硬地对轰了十六拳。 镇元子有些不明白,这小子到底是傻了,还是精明过头啊? 头顶上,“紫霄神雷”又在盘旋,准备着最后这一轮九道劫雷。 似乎也在观察着地上的李治,如果他再次站起来,就将这九道劫雷,依次降下。 如果,李治再也站不起来了,索性就直接九雷连击,身死道消、魂飞魄散。 这是天道的公允,也是天道的无情,天道之下,任谁也不能逃脱。 …… “悟空,到底怎么样了?” 唐僧他们被绑的院子,离着李治渡劫之处,尚隔着数层院落,约有数十丈远。 唐僧无法得知那里发生的一切,孙悟空自然看得清清楚楚,却不敢对师父言明。 “师父,你只需要看着天上就行,劫雷还没有散去,就说明雷劫继续,也说明小师弟暂时没有危险。” 孙悟空违心地说道。 真没有危险吗?孙悟空分明感觉到,李治的气息非常的微弱。 如果现在雷劫已经结束,仗着成功渡劫后的赏赐,李治绝对可以满血复活。 可是,“九九雷劫”,已经降下了七十二道,足足还有九道啊。 那可是九道“紫霄神雷”,有可能还是最厉害的九道。 孙悟空也沉默了。 他琢磨了半天身上的绑绳,发现凭自己的本身,是可以脱困的。 可是,脱困了又能如何? 是能代替小师弟去应对雷劫,还是能直接带着他远走高飞呢? …… “二弟,你这个传人,此次恐怕凶多吉少啊——” 一处赤岩古洞,说话之人,慈眉善目,顶生二角,居中而坐。 “是啊二哥,这小子怎么这么不幸呢,渡个‘天仙’劫都能碰上‘紫霄神雷’,恐怕你要再费心找一个传人了。” 左手边,是一位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者,说话的声音像是在奚落,却难掩那份惋惜和遗憾。 “大兄,三弟,你们难道忘了吗?一万八千年前,本座渡的‘大罗’劫,正是‘紫霄神雷’!看来这小子比本座有面子,区区‘天仙’劫,天道就动用了‘紫霄神雷’,哼——” 这是右手边身穿帝服帝服之人,言语之间,满满的骄傲,更是有对天道的不满。 “二弟慎言。可惜,我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不能给他丝毫的帮助,可惜了如此英才,可惜啊……” 大哥到底是大哥,总是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 “大哥无需如此,我相信这小子,他到底是我选定的传人,又岂能憋屈地死在劫雷之下——” 最后那一句,“岂能憋屈地死在劫雷之下”,身穿帝服之人竟然是用神识嘶喊而出? “二哥,你这又是何苦呢?” 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者,赶忙从高台上走了下来,来到身穿帝服者面前为其医治。 原来,这位身穿帝服者,竟然动用了禁术,自损了修为,就为了唤醒李治,并激发他的潜能,更是强行将一道“大罗一击”,注入到了李治的识海。 “哈哈,三弟,我选了他作为传人,却没有尽到做师父的责任。如此性命攸关之时,难道也不能帮他一把吗?” 身着帝服者说完,已经闭目疗伤,不知何日再苏醒? …… “嗯,这小子好顽强的意志——” 这个时候,李治的手指动了,虽然十指已经有些变形,却实实在在地动了。 右手掐了一个古老的手印,顿时,一朵赤红色的火焰在他掌心显现。 “那是?‘太阳真火’?” 镇元子再次被惊到了。 从洪荒走来的大能,又怎么会不认识“太阳真火”,更知道这“太阳真火”,只有金乌一脉才有传承,这小子却是个人族啊? “太阳真火”从李治的右手开始,逐渐顺着右臂而上,竟然将周身游走了一遍,如同在按摩一般? 如此者三,也就半盏茶的功夫,李治再次盘膝坐起,“太阳真火”又回到了右手心处。 “来吧,‘紫霄神雷’,如果今日你劈不死我,今后见了小爷,就乖乖地躲远远的——” “太阳真火”在李治周身游走三周,还真的是在为他疗伤,或者说,这是李治利用“太阳真火”在为自己疗伤。 可惜,时间还是太短,而李治方才受到的创伤着实不轻,即便“太阳真火”神效非常,也仅仅让他恢复了七八成法力而已。 第六十八章 真语惊镇元 最后一道“紫霄神雷”落下,“九九雷劫”宣告结束。 跨院里——如果那还叫跨院的话,死一般的寂静,烟尘在慢慢散去,似乎已经没有半点生机。 孙悟空瞪大了双眼看着,“破妄金瞳”已经调到极致,千年老石猴,落泪了。 “小师弟……” “阿弥陀佛,九郎……” …… “大兄,一切都结束了吗?二哥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 披叶盖肩腰围虎豹之皮者,不忍再看下去,挥手散去了眼前的光幕。 “三弟,照顾好你二哥吧,希望他醒来的时候,能把一切都忘了。” 依然慈眉善目,看着陷入沉睡的身穿帝服者,顶生二角之人感慨了一声,也默默地盘坐了下来。 …… “阿弥陀佛,贫僧以为你与我佛有缘,看来是贫僧看错了……” 西天灵山,大雷音寺中,观音菩萨无比惋惜地叹道。 “观音尊者,无需再为此事烦恼,赶快回你的紫竹林去吧,静待那只猴子上门就是。” 如来佛祖,依然庄严宝相,盘坐在九品金莲之上。 多少年了,洪荒破碎,三界变幻,无数天才之辈层出不穷,如果所有的天才都能存活下来,那么这个三界还装的下吗? …… “镇元子,这下你可以放俺老孙进去了吧?其他天大的恩怨,也等俺老孙收拾了小师弟的残骸再说。” 孙悟空双眼有些泛红,似乎镇元子一个不答应,他都能立刻狂化为“爆猿”,陡增数十倍战力,他就不相信还打不开区区一个防护墙。 “孙悟空,你呀,真是个急猴子,‘九九雷劫’真的就结束了吗?” 镇元子倒没在乎孙悟空的语气和言辞,甚至乐呵呵地问道。 孙悟空抬头望天,劫雷已经散去,再无那无尽的漫天紫电。 一眼望去,万里无云,太阳已经偏向西方,却依然散发着它坦荡的光芒,微风拂来,鸟语花香。 “镇元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拿俺老孙在消遣吗?” 孙悟空性急,已经将“如意金箍棒”拿在了手中,如果镇元子再是这样一番挑衅的嘴脸,他也不顾及是不是对方的敌手,先打了再说。 “哈哈,你再看——” 镇元子拂尘又摆,方才围在跨院周围的光墙随之撤去,还没等孙悟空反应过来,只见天空中飘飘洒洒的,散落了紫光点点。 “啊,这是?……” “哈哈,孙悟空,你也是经历过太乙金仙劫的人,难道连这个都不认识了吗?” 孙悟空当然认识这是什么,但凡渡劫成功者,天道都会降下恩德,既是对修炼者的奖赏,也算是对雷劫的一种变相补偿。 可是,这紫金色的奖赏,孙悟空还不曾见过,他所得到了,多是金黄之色。 “此子福泽深厚,渡过的是‘紫霄神雷’劫,当然得到的补偿也非同一般。他刚刚晋级到‘天仙’境,恐怕修为上的增长不会太多,看来是要锻体了。” 果然,那星星点点的紫金,洒落在李治的残躯之上,包括分离的四肢,包括洒落的鲜血。 渐渐地,那些分离的四肢和鲜血,就像各自有了生命一般,重新组合在一起,最终跟躯干拼接。 而在渡劫一役中,被雷劫劈碎的“乌云霸日枪”,居然也重新凝结了起来。 只是,形象上有了较大的改变,从头到尾,整条枪都呈紫金色,枪杆上有数道闪雷的花纹,枪头不同于常见的三角尖形,更像是蛇矛的头,却亦呈闪电状。 原本是火系的“乌云霸日枪”,如今整个变成了雷系,而且获此重生之后,这杆枪不再是法宝级,竟然晋升到了中品后天灵宝级。 以劫雷锻造,以天道补偿重生,且又能晋级的兵器,亿万年来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这时候,躺在地上的李治也发生了变化,身体得到重塑,四肢和躯干都变得健硕了起来,浑然不再像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 得到天道的认可,李治也正式进入“天仙”境界,而且在天道的补偿之下,更是直接到了“天仙”后期。 更多的紫金斑点,却渗入到李治的身体里,浸入每一寸肌肤,每一条经络,每一处骨骼,每一眼窍穴。 “奇哉、奇哉,此子如今只是‘天仙’后期的境界,肉身的强度却达到了‘金仙’大圆满,恐怕只有曾经的巫族,才有如此逆天的肉身吧,连妖族都望尘莫及啊……” 看到李治的变化,镇元子再一次感叹道。 才过去半天的时间,这位从洪荒走来的大能,竟然在李治这个小小的“天仙”身上,发出了太多的感慨。 “俺老孙猜想,或许、可能是因为小师弟曾炼化过烛龙精血的缘故吧?” 孙悟空自然也是目瞪口呆,喃喃自语道,却打心眼里替李治高兴。 “烛龙精血?那就没什么奇怪了,烛龙本就是盘古大神部分躯体所化,同十二祖巫算是同源,他如今能有此体魄也算是合理。” 这时候,天道降下的奖赏已经被李治吸纳完毕,片刻之后,李治也从地上站了起来。 “小师弟——” 孙悟空这才走了过来。 “哈哈,劳大师兄挂念了,这雷劫渡的虽然艰难,总算是过去了,如今小弟终于是一名真正的神仙了——” 李治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果然已经到了“天仙”境界,更是一步就到了“天仙”后期。 “沧溟诀”晋级到了四层,连“破妄金瞳”都再次进化,虽然还是没赶上孙悟空的进度,却也来到了“黄色”级。 不仅仅能识破对方的变幻,勘破对方的境界,更多了一项以目攻击的法门。 而“沧溟诀”四层新增“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特性,更是让李治欣喜不已,也许都快赶上那只猴子了吧? 墨文和纯武,随着天道降下赏赐,这二人的伤势也一同好转,此时再次进入了修炼之中。 这杆大枪? 看着旁边一条紫金色的长枪,李治觉得既陌生又熟悉? “小师弟,这就是那把‘乌云霸日枪’,不过经此一劫,彻底没有了‘乌云霸日’的影子,倒是晋升了两个小阶,成了一把中品后天灵宝。” 当然,比起孙悟空手中的“如意金箍棒”,那还是不够看的,差距那是相当的明显。 “哈哈,它也算是跟着我一同晋级的,既然是在‘紫霄神雷’下晋级的,索性这把枪今后就叫‘紫霄神雷枪’吧——” 李治在孙悟空没有说话之前,急忙将“紫霄神雷枪”收进“储物戒指”里,来在镇元子身前,深深地施了一礼。 对于镇元子,李治自然了解的很。 不仅仅敬重他的修为,更是敬重他远古大神身份,真正从洪荒走来的大能,三界中可不多见啊。 “哦,大唐李治?你原来是大唐皇室的人?怪哉——” 离近了,镇元子端详着李治的面相,发现此子居然有“九五”之分,额前的龙气已经开始弥漫,预示着不久的将来,就能够荣登九五啊。 可是,他如今这种情况,已经是“天仙”境界的人,难道还能去当人间的帝王吗? 怪事年年有,今日特别多,而且还都集中在这大唐李治一人的身上。 饶是活了亿万年的洪荒大能,镇元子一时间也没能想通此间的关窍,除非是?…… 镇元子突然有了一个大胆,却又有些荒诞的想法。 而且,这也是他能够想到的,唯一能够解释清楚,为何一个已属“天仙”且注定长生的人,却有可能成为人间的帝王。 可是,这真的能够实现吗? 算算时间,那还是上一个量劫,自那次量劫之后,天、地、人的本位已定,不仅仅是实力的界定,更是天道的意志。 三界之间,何为最大? 天道也! 就连镇元子这样的洪荒大能,都不敢违背天道的意志,就凭眼前这个区区“天仙”境界的小子吗? “镇元前辈?镇元前辈——” 堂堂的镇元大仙,居然在李治这个后辈小子面前愣神了。 “啊,区区一座院子,无伤大雅,而你所食用的‘人参果’,本就是贫道差人送与唐僧的,他让你吃掉了是他的人情,与贫道无关。” 面对李治,镇元子倒没有摆出老前辈的姿态,反而算是相当的通情达理,彻底将李治给撇清了。 “镇元子,这么说来还是咱们之间的事情了,你就划条道出来,左右俺老孙接着就是了。” 孙悟空早就来到了一旁,不过看着小师弟以礼相待,他一时也没好意思发作。 如今镇元子自己将小师弟给撇清了,孙悟空也算是了了一桩牵挂。 本来偷果子,推倒“人参果”树,就不干唐僧和李治的事情,他孙悟空是主犯,其他几位师弟最多算是从犯而已。 “哈哈,孙悟空,论能耐,你逃不出贫道的‘袖里乾坤’;论辈分,与你动手,有失贫道的身份。” “不过,既然你推倒了贫道的‘人参果’树,哪怕是如来佛祖来了,贫道也会向他讨要一个公道——” 听镇元子句句不离“人参果”树,一旁的李治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跟自己猜测的一般无二啊。 “大师兄,此事可否让小弟来做决断?” 李治转过身,背对着镇元子,还不停地向孙悟空眨着眼睛。 “这个……好吧,打架还好,俺老孙最烦处理这些破事,你就跟这镇元子磨叨吧,用着老孙的地方言语一声,左右不能让他欺负了你。” 孙悟空知道李治向来聪明,且思虑缜密,貌似还时常有“未卜先知”的时候,见他如此积极出头,索性就答应了他。 孙悟空跳在不远处等着,耳朵却警惕地听着那边的动静。 “镇元前辈,小子虽然不是取经队伍中人,三藏法师却与我父皇结为兄弟,算是在下的族叔。” “一路行来,小子也多得几位师兄照顾,如今在您这‘五庄观’中闯下了祸事,实在是我等的过错。” 说到这里,李治再次深施了一礼,反正这是大前辈的,比自己大了不知道多少岁,多拜一拜也没啥吃亏的。 “李家小郎,贫道说了,此事与你无干,你就不要趟这个浑水了。” 无论是李治各种诡异的神奇,还是他如此谦逊的态度,镇元子都很是满意,压根就不想让李治卷进来。 “镇元前辈,小子学有一门相术,颇能看到一些事情的本源,比如眼前之事。若小子料想不错,您是在纠结‘人参果’树吧?” 镇元子此时的想法,李治大体也能猜到一二,可惜,他不得不参与进来。 “哦,你姑且言之——” 听到李治话中有话,镇元子又来了兴致。 “‘人参果’,众所周知,乃是天地间的灵根,小子亲身试之,发现它却是能量的集合体而已,那么,它真的是果子吗?” “‘人参果’树,天地间只此一株,稀有无比,更是在您这位大能的‘五庄观’里,以我大师兄的修为,他真的有那个能力去推倒吗?” “听镇元前辈要为‘人参果’树讨个公道,莫非您真正在意的不是推倒了果树,而是如何‘起死回生’?” 李治仗着自己了解剧情的走向,在那里煞有其事地推算一番,然后才一连串地说出这番话。 “你……哈哈哈,好,好小子,贫道对你更感兴趣了!” 这几句话,句句说到了镇元子的心里。 要知道亿万年了,未必有多少人知道这些事情的本质,没想到区区一人族稚子,竟然一口就道破了? 原来,镇元大仙的本体就是“人参果”树,所谓的“人参果”,其实是他自己修炼的法力,凝结成了一个个能量实体而已。 每一个“人参果”的能量,足以让一个普通人,直接连跳数级,到达“金丹”境界。 天地间圣人的位置是固定的,如今已经有了七位圣人,据说最多的限度能够承受八位圣人。 可惜,成圣必须的契机,最后一道“鸿蒙紫气”,当年在一众大能的你争我夺之中,彻底消失不见了。 为了争夺那道“鸿蒙紫气”,镇元子最好的朋友,洪荒第一好人红云老祖,甚至都为此丢失了性命。 既然再无正规成圣的可能,众大能只好各思他法,无奈,亿万年来尚无一人成功。 镇元子也不例外,他只好将多余的法力,转换为能量,就是所谓的“人参果”。 “镇元前辈,如果说,我们能够医活您那‘人参果’树呢?” 看到自己的话起了作用,李治急忙趁热打铁道。 第六十九章 天地三结义 “大师兄,你放心去吧,天上地下、三山五岳,那么多奇人异士,总会找到一个医树仙方的。” “这里有我在,族叔你就不用担心了,也好趁此机会,好生在这个风水宝地修炼一番。” 李治主动向镇元子提出了“约赌”,七日之内,大师兄孙悟空必能找到让“人参果”树起死回生的妙法。 镇元子自然就坡下驴,甚至扬言,如果孙悟空真能找来医树仙方,他情愿与孙悟空结为异姓兄弟,福祸与共。 这本就是“既定”中的事情,李治自然不会担心,劝说着孙悟空安心离去。 至于唐僧众人,经过李治渡劫这么大的折腾,倒没有像另一个时空里,还受了几番折磨。 镇元子亲自命人松绑,好歹与唐僧的前世有过一茶之缘,重新安排师徒几人的住处。 真像李治说的那样,这师徒几人,甚是珍惜此处近乎液化的灵气,纷纷闭门自修。 李治却清闲了下来,刚刚渡过“天仙”雷劫,境界更是到了“天仙”后期,却不急于投入到新的修炼当中。 “贫道也称你‘九郎’吧,不知九郎看我这‘五庄观’如何?” 李治清闲了下来,没想到竟受到了镇元子的邀请。 按理说他们两人没有任何交集,唐僧师徒一行,说是在“五庄观”做客,其实也算是变相的“软禁”。 镇元子不去找他的“故人”唐三藏,却让清风去将李治唤了过来。 明月从旁为李治递上香茗,李治自然不会客套,能让镇元子拿出来待客的,又岂是凡品? 果然,一口茶入肚,李治就觉得灵台清明、神念通达,原来是温养心魂的好宝贝。 “镇元前辈为地仙之祖,您这‘五庄观’称得上地界中,数一数二的洞天福地了。” 李治缺少见识,这“五庄观”算是他到过的第一座神仙府邸,至于以前去过的“河伯府”、“鹰愁涧”水晶宫,甚至乌巢禅师的乌巢,差得不可以道里计。 不过,他还是没敢把话说的太满,据他所知,同在西牛贺洲的灵山大雷音寺,就不会比这“五庄观”差。 “如果贫道想邀九郎在此长住,不知九郎意下如何?” 镇元子突然正色道,这让李治有些摸不着头脑。 “小子多谢镇元前辈的厚爱,不过小子初入仙道,自当在红尘中多些历练。” “而且,我本是大唐皇族中人,如若出家为道,也需通过堂前父母的允准。” “小子从肉体凡胎而来,比不得镇元前辈气度恢弘、志节高远,恐怕要辜负镇元前辈的一番好意了。” 李治虽然不明白镇元子为何会说出如此话来,却还是有理有节地婉拒了,就如同当年婉拒观音菩萨一般。 “哈哈,也好,大道三千,不拘于一,也许九郎要走的路,本就不是贫道能够参悟的。” “不过,这几日等待猴子回来的时间,贫道于修行上有些许心得,不知九郎可否有暇,你我也好探讨一番。” 镇元子也没坚持,退而求其次道。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李治也不好再行推脱。 说的好听是“探讨”,人家一位从洪荒走来,修炼了亿万年的大能,跟你一个十几岁的毛孩子探讨什么? 李治心里很清楚,看来,这位大能是真心想和自己亲近了。 …… 山中岁月容易过,尘世繁忙又几时? 李治同镇元子连续论道了六天之后,孙悟空终于回来了,和他一同到来的,正是那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 孙悟空这几日,可算是“猴”不停蹄,这“筋斗云”打的一个接着一个。 到了天庭各处,仗着自己当年在天庭的人脉,甚至“兜率宫”都闯了,可惜,太上老君也没能给他出一个准主意。 又在东海游走,拜访了蓬莱仙岛上的“福寿禄”三星,三位长者也是爱莫能助。 最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孙悟空竟鬼使神差地,回到了阔别几百年的,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 山门依旧,音容皆无。 死一般的寂静,原本是一处难得的福地洞天,此时却没有半点生气,甚至都赶不上普通的山脉,好歹还能碰到一些山禽走兽。 “祖师,弟子……弟子回来了——” 那么顽劣不堪的孙悟空,双膝跪在冰冷的石板路上,正是当年他拜进山门时那条路,一颗猴头触地,发出的却是金石撞击的声音。 是了,如今的孙悟空,不再是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也不再是当年学艺于此的美猴王,只是佛门一介头戴紧箍的护卫罢了。 “悟空,你可知罪?——” 跪地良久,突然传来一道声音,一道阔别了数百年的声音,虽然有些虚无缥缈,孙悟空却听的真真的。 “祖师,是您吗祖师?——” 孙悟空膝行几步,冲着当初菩提祖师讲道大殿的方向。 “祖师,弟子知错了,求祖师指点一个医树的仙方吧?” “你这猴子,总是惹是生非。罢了,茫茫南海,必有医树仙方,你且去吧——” 到底是自己一手教出来的徒弟,虽然碍于种种约定无法现身相见,菩提祖师还是给了孙悟空一个建议。 “多谢祖师,弟子能……能再见您一面吗?” 自从下了灵台方寸山,孙悟空这数百年来,看似风光无限,却又遇到几分真诚,内心的苦楚只有自己知道。 “当年你离去之时,我就曾说过,此生再不见你,你还是去吧——” 依旧还是那个声音,却难掩那份悲凉。 “祖师……弟子,告辞——” 孙悟空想再争取一下,猛然想到自己此时的境遇,心中暗自神伤,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转身就要离去。 “嗯,且慢,你且抬起头来——” 祖师的声音再次响起,似乎还带着一分惊奇。 “祖师——” 对于恩师的吩咐,孙悟空自然是依言照办,举目四望,可哪里有祖师的身影? “怪哉、怪哉,数百年不见,你的面相居然更改了许多?” “你本是混世四猴之一,也有纪元之子的福泽,却生性不知收敛,注定被人所算,大凶于劫,无力挽回。” “此次见你面相大变,如今大劫已起,为师也无法推算出你的结局,不过本就是大凶之局,那些人再多算计,又能如何?” “也罢,为师再送你一样本事吧。” 说着,只见虚空中白光一闪,孙悟空的灵台处一阵清凉,原来是一方手印。 “此手印为师叫它‘截天印’,能够截取冥冥中的一线生机,你可用此手印,取自己心头血炼制一物。” “将此物交于最信赖之人保管,即便你魂飞魄散、身死道消了,也有一定的几率借此复活。” “此法可一不可二,务必是至信之人保管,切记、切记……” 祖师的声音,一如当年谆谆教导,孙悟空规规矩矩地跪在那里,聆听每一句、每一字,比起当年不知认真了多少倍。 千年老石猴,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因为,他听到祖师再次自称“为师”,这是还认他这个徒弟吗? “多谢祖师恩典——” 荒山依旧,残院颓墙,再也没听到祖师的声音。 若不是灵台中,那亮闪闪的一道手印,孙悟空都会觉得方才只是自己的幻觉。 “祖师为何传我此手印?难道俺老孙会有不测?” 孙悟空知道祖师不会轻言祸福,算算时间,自己才出来两天而已,从此处赶往南海潮音洞,不需半日路程。 孙悟空反而不急于赶路,就在斜月三星洞中盘坐下来,取了自己一滴心头血,按照祖师所传的手印,炼制起来。 一日两,两日三。 三日之后,孙悟空的手印终于完结,面前赫然出现一枚猴形玉佩,色泽鲜红,神华内敛。 孙悟空想了想,又将自己过往的记忆,连同一身所学全都复刻了一份,打在这枚猴形玉佩中。 这样一来,如果真出现祖师说的那种情况,倘若自己能够归来,就能瞬间复活,且拥有原有的神通和修为。 …… “有劳观音菩萨大驾,光临贫道这荒山,失迎、失迎啊——” 口中说着失迎,镇元子却没迎出去,只不过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打了个稽首。 “阿弥陀佛,我佛门弟子路过仙山,顽性发作终酿成大祸,还望大仙看在如来佛祖的金面,饶恕他们吧——” 观音菩萨可没敢真让镇元子接出去,这位要从自己授业恩师那里论,怎么也得叫一声“师叔”吧? 虽然一切都是商量好的计划,毕竟是自己取经的队伍闯下的祸端,观音菩萨紧走几步,进到了大雄宝殿。 “些许果子不当紧,只是那‘人参果’树,实乃贫道伴生之物,却被那猴头给推倒了……” 商量好归商量好的,虽然观音菩萨也如约而来,镇元子还是把要紧的事情说在头里。 “阿弥陀佛,贫僧虽然法力低微,恰好懂得些许医树之法,或许于此事能派上用场。” 整个过程,李治就坐在一旁,看着眼前这二位在那里一本正经地磨嘴皮子,内心中不免一阵好笑。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观音菩萨利用净瓶中的“三光神水”,使得被推倒的“人参果”树起死回生。 镇元子自然是高兴,观音菩萨却暗自心疼。 你道“三光神水”是什么? 分别为金色的日光神水、银色的月光神水和紫色的星光神水,本为三清之一的元始天尊所有。 当年观音菩萨还是慈航道人的时候,蒙恩师宠爱,将“三光神水”赐予了她。 虽然,这“三光神水”也可以通过秘法收集,不过百年方得一滴,为救活“人参果”树,直接就用去了小半瓶,那得收集多少年啊? “多谢观音菩萨慈悲,今后但凡有用得着‘五庄观’的地方,贫道绝不推辞。” 当“人参果”树再次高耸而立的时候,整个“五庄观”沐浴在一种神圣的清辉之中,镇元子感觉自己多少年没有寸进的修为,仿佛向前滚动了一下。 “这是要斩却‘三尸’的征兆吗?” 从洪荒至今,但凡成圣者无非就三种法门。 第一种,功德成圣,如女娲娘娘,本身就是妖族大能,后来先有补天之功,后有造人之德。 在鸿钧道祖的一众弟子中,她排名最末,战力也是最末,却是鸿钧之后第二个成圣的。 第二种,就是最普遍的斩“三尸”成圣,比如三清和西方二圣接引、准提。 第三种,一直存在于传说中,却未有一人达成。 就是“以力证道”,指伟力归于自身,以己身强势镇压诸天万道,强行成圣。 通俗点儿讲,就是战斗力强悍到了极致,你不给我成圣,我就打到你让我成圣为止。 当年的十二祖巫不修元神,想走的就是这条路子,可惜没有一个人能够完成。 当然,七大圣人之首的鸿钧道祖,他是参透了盘古大神留下的“造化玉蝶”,得以成圣,并成为诸圣之长。 亿万年了,镇元子也是已经斩去“二尸”的大能,像他这样的人虽说不多,可也总有那么几个存在。 如今,“人参果”树死而复生,他也迎来了斩却“三尸”的契机,如此大利好,自然值得他将一个大大的承诺许出去。 观音菩萨乃心静如水之人,听到镇元子这句承诺,愣是一阵激动。 要知道,许诺的可是镇元子啊,从洪荒走来的大能,三界中圣人不临,那就是最顶尖的存在。 有他一诺,简直就算是给观音菩萨多了一道护身符。 在这个世界的诺言,可不是轻许的,尤其是他们这些修行中人,每一句诺言都会烙印在天道之上。 “那贫僧就愧领大仙的厚赐了——” 如此,观音菩萨也不再心疼她那小半瓶“三光神水”了。 “诸位,贫道曾有言在先,如果孙悟空能够请人医活我这‘人参果’树,贫道愿与他八拜为交、结为兄弟。” “如今‘人参果’树已活,贫道自然不能失信,这就排摆香案,也好让诸位一同做个见证。” “另外,借着今日这个机会,贫道在此开一个小小的‘人参果’会,还望诸位赏光。” 好嘛,这镇元子一高兴,又让清风、明月前去摘“人参果”。 唐僧师徒五人——小白龙这种时刻,是不会变成白龙马的——再加上观音菩萨,李治和镇元子,足足打了八枚“人参果”。 李治还真没吃过,上一个分给了墨文和纯武,他自己也不过闻了两鼻子而已,这次总算是尝了个先。 场中众人,孙悟空、小白龙和唐僧,居然当场突破。 唐僧实力低微,仅仅“金丹”境界,再吃一枚“人参果”,突破到“化神”中期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观音菩萨见此,也很是无奈,这样的情景跟她设想中完全不一样。 可是,事已至此,她也无计可施,总不能再硬生生废了唐僧的修为吧? 反而当着众人的面,将佛门的“六字箴言”传给了唐僧。 唐僧和李治见了,也不敢多说,其实唐僧暗中早就学会了“六字箴言”,如此一来,也算是落得个名正言顺。 孙悟空回归了太乙境,达到太乙玄仙中期,而他最巅峰的时期,却是太乙金仙初期,完全恢复、尚待时日。 小白龙就幸运了,在另一个时空里,他只能凭借一路驮僧之功,最终被封为八部天龙广力菩萨时,才突破到了金仙。 而在这里,连续两个“人参果”吃下去,再加上他所修炼的“九转神龙诀”,瞬间就突破了“金仙”。 好在有了李治的前车之鉴,小白龙不敢怠慢,在“金仙”雷劫来临之前,赶忙向万寿山深处行去,他要找一处恰当的所在渡他的“金仙”劫。 …… 顷刻间,香案已经摆下,正中央依然摆放着“天地”二字。 “镇元老兄,没想到不打不相识,俺老孙竟然有幸与您结为兄弟。” 谁说猴子不识好歹了? 虽然他心里也明白,与镇元子的结拜,可能更偏向于形式化一些,未必真的就有多深厚的兄弟之情。 但是,结拜就是结拜,更何况上有天道为证,一旁还有观音这尊菩萨在场。 “且慢——” 一起准备停当,正当孙悟空纳头参拜之时,突然听到了镇元子的喝声。 “镇元老兄,你难道想……” 孙悟空有些不解,连一旁的观音和唐僧都眉头一皱。 “哈哈,悟空贤弟莫要多想。贫道只是觉得,咱们之前的‘约赌’,是因九郎而起,如今你我在此结拜,岂能让他置身事外?” 镇元子笑呵呵道,眼神中分明透露着一丝耐人寻味的光芒。 “阿弥陀佛,大仙的意思是?……” 观音菩萨来到之后,自然也看到了李治。 可是从内心来讲,她不愿意看到此人,尤其是不愿意看到此人出现在取经的队伍里。 就因为此人的存在,让她觉得自己对取经团队,对整个西游的掌控越来越低了。 更是因为前些日子,李治在“五庄观”渡的“天仙”劫,居然还是“九九雷劫”中的“紫霄神雷”,而且最终竟安然渡过了。 这就更让观音菩萨上心了,甚至隐隐约约对李治有了一丝忌惮,看来,那件事情要加快进程了。 镇元子同孙悟空结拜,观音菩萨自是乐见其成。 好歹孙悟空现在是她佛门的人,二人结拜之后,至少在面子上“五庄观”一脉也算是亲佛一派。 可是,在二人即将结拜之时,镇元子居然好死不死地提到了李治,他这是要闹哪样? “贫道没其他的意思,只是觉得与九郎甚是有缘,不知贫道可请得动李九郎一同结拜?悟空贤弟你说呢?” 这还没结拜呢,镇元子就一口一个“悟空贤弟”地叫上了。 孙悟空能说个啥,他巴不得把李治一块儿带上呢。 “嘿嘿,小弟能有什么主意,一切任凭镇元老兄做主就好。小师弟,快过来——” 说是没意见,恨不得直接下去抓李治上来。 李治却被镇元子这一番操作给整糊涂了。 过去这几天,算是李治修行以来最充实的几天,在镇元子这尊大能面前,李治就像是一个饥渴的饿汉一般,不停地吸纳着自身需要的一切。 以前的修行,大多是自己在摸索,无论是“沧溟诀”、“破妄金瞳”、“化虹之术”或者“太阳真火”。 这几日来,镇元子也没传他什么神通,只是将修行各阶段的注意事项,洪荒以来出现过哪些大能,以及李治本身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一下子,李治仿佛从一个初入门墙之人,变成了高高在上者,不是因为他的修为,而是因为他的眼界。 甚至于,镇元子对他所修炼“沧溟诀”的出处,都提出了自己的猜想。 虽然只是猜想,李治却无力反驳。 难道真的是那位对自己的厚爱吗? 现在,居然又当众邀请他上台,一起进行结拜? “九郎,莫非你嫌弃贫道年龄大了点儿?” 见李治久久不肯上来,镇元子再次开口道,惹得周围众人个个白眼。 还有比这更蹩脚的理由吗? 修行之人,还会讲究什么年龄? 再说了,您老那是大了一点儿吗? 亿万年啊! “小子何德何能,岂敢……” “贫道就问你愿不愿意?” 镇元子毫无大能风范,粗暴地打断了李治的话。 “这个……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既然前辈不嫌小子粗鄙,那小子就斗胆僭越了——” 或许是看到了一旁观音菩萨复杂的眼神,才让李治最终下定了决心。 “哈哈哈,小师弟,还不快来。这以后我可要改口叫你‘三弟’了。” 这三人结拜,自然是镇元子行一,孙悟空排二,李治打末。 跟镇元子结拜是另一种心情,跟李治那就是实打实的兄弟之情,孙悟空喜不自胜。 就这样,三人祷告了天地,又在天道面前立下誓言,约定从此为兄弟,福祸不相负。 …… 再难舍的相聚,也终究会有散场的时候,取经队伍还是离开了万寿山,再次踏上西去的征途。 依然是孙悟空前边开路,沙和尚殿后,猪八戒和李治将唐僧护在中间,白龙马则驮着行李。 说来也奇怪,取经队伍都吃了两颗“人参果”,唐僧晋升的最快,小白龙也渡过了“金仙”劫,常规的“六九雷劫”,直接“金仙”中期。 孙悟空恢复到了“太乙玄仙”中期,猪八戒即便懈怠,也已经“金仙”大圆满了,唯独沙和尚没见到任何变化,依然是他的“金仙”中期。 众人虽然奇怪,也没怎么放在心上,还一如既往地向西走着。 常言道,唐僧一路西行,不是在大山中行走,就是在通往下一座大山的路上。 这一日,面前又出现一座大山。 峰岩重叠,涧壑湾环,虎狼成阵走,麂鹿作群行。 “三弟,这山中有一妖魔,你来玩玩,还是我来玩?” 孙悟空冷不丁一句话,差点没把李治吓一个跟头。 第七十章 神秘的尸魔 果然,这戏码的进程,跟李治“知晓”的没太大的差异。 最终,那妇人也死在了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之下。 “这……悟空,你怎可如此行凶?” 即便已经开始了修炼,唐僧的内心依然是一名虔诚的僧人,亲眼见到孙悟空打死了一名村妇,唐僧焉能不发怒? “族叔,你随我来——” 这时候,李治知道不应当让孙悟空多说话,无论他说什么,都会被人认为在替自己的暴行狡辩。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们两个一样,有“破妄金瞳”,能够看出妖魔的幻化。 准确地说,这名被“打死”的村妇,还算不得是妖魔所化,更像是借尸之法? 李治拉着唐僧,来到了那女子的尸身旁。 即便已经是“化神”期的修为,唐僧这么近去看一具尸体,不免内心中还是有一丝害怕。 “九郎,这尸首有什么好看的?莫非你要为你大师兄开脱不成?” 李治跟孙悟空的关系,整个取经队伍都有目共睹,唐僧甚至觉得,李治似乎一见到孙悟空,对这猴子的感情瞬间就超过了自己? “哈哈,族叔就这么看我吗?虽然小侄算不得什么仁人志士,胡乱行凶或包庇恶人之举,还是轻易做不出来的。您来看——” 李治蹲下身子,摆弄了几下那村妇的手臂,僵硬无比。 “族叔,您看出什么来了吗?” 李治没有言明,只是慢慢地引导着唐僧。 “这……这女子好似已经死去多时了?” 是的,刚死之人,手脚都不可能僵硬的这么快,如果唐僧大胆一些,去摸一下这村妇的手,就会发现冰冷无比。 如果唐僧再大胆一些,拿刀子在这村妇身上划一刀,他更会发现,根本就不会有一滴血流出来。 “族叔高见,您总能相信这女子并不是死于大师兄之手吧?” “方才到来的,乃是此山岭中的妖魔,不过此妖魔擅长附身于他人尸体之上,这只不过是牛刀小试耳,恐怕后面还会继续碰到的。” 李治没有直接说明白,却也恰到好处地点了一下唐僧,至于说会不会破坏了西游,少了那么几次磨难。 那就不是他该管的了,不是还有那位取经的总策划在吗? 该别人干的事情,他李治总不好越俎代庖的。 “师父您看,这一篮香喷喷的饭菜,原来都是石头、癞蛤蟆变得啊——” 这时,猪八戒拎着那个竹篮过来了。 这里的猪八戒,比起另外一个时空来,同时期的修为上,已经差出了一个大境界,修为上来了,眼界自然也不会低多少。 “阿弥陀佛,原来如此,悟空,为师错怪你了——” 两相见证之下,唐僧也终于明白了真相如此。 “九郎,要不你将那眼部神通也传了我,今后就再不会看错好坏人了。” 唐僧突发奇想道,李治却一头黑线。 “族叔,非是小侄不肯传你,实在是您的修为还差了些,就这还是两个‘人参果’给硬提上来的。” “短时间内,您在境界上不太可能有大的飞跃,想来这一路上再遇到的大妖,您估计就算是学会了,也看不出来。” 这倒不是李治敝帚自珍,孙悟空都传了,再传给唐僧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对于唐僧,更准确地说,对于取经完成后,重新变成金蝉子的唐僧,他没有任何的把握。 谁知道到了那时候,唐僧还认不认得他这个“族侄”? 因此,对于唐僧的感情,李治算是比较纠结的。 一方面,是真诚的交往和亲近,另一方面,他也莫名地为今后可能发生的事情担忧。 随着修为的增长,又见过了几位传说中的大能,李治越发觉得西游这场大戏的不简单。 刚开始的时候,他不过是凭借着后世的记忆,一种历险、好玩的心境参与进来。 如今再想一想,他们老李家那是正经地信奉道教,道教更是大唐的国教,连李家两代君主都自称是道家掌门的后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佛教传进了东土大唐,结果会怎么样呢? 至于佛门和道门之争,李治人小胳膊细,他是管不着的,可是他李家呢? 想想另一个空间里的自己,更甚是自己的那位“媳妇儿”,那位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佛教徒啊! 想到这里,李治甚至有些后悔,自己有“先知先觉”的优势,在大唐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去做一些防微杜渐的事情呢? 李治的婉言谢绝,倒是没有引起唐僧的进一步要求,或许他也只是一时兴起,随口说了一句罢了。 …… 众人吃了孙悟空摘回来的鲜桃,又休息了片刻,继续西行赶路。 既然已经知道这山岭之中有妖魔,自然就有了防备,依旧是悟空在前,沙僧殿后,李治和八戒一左一右护持着唐僧。 小白龙也提高了警惕,不过他依然是白龙马的形态,这样反而能更加隐蔽一些,关键时刻或许能够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让李治纳闷的是,这都走出一百多里地了,大山头都翻过了三五个,依然没有看到本该出场的老妇人? “大师兄,我感觉有些不对劲,咱们似乎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此处的山岭异常的荒芜,七月天本该是山清水秀,花草齐茂的季节,这里的山却一律光秃秃的,既没有任何草木,更看不到一个飞禽走兽。 天渐渐暗了下来,今日是无论如何,也走不出这连绵不断的白虎岭了。 “确实有些古怪,似乎……似乎这条路咱们之前已经走过了?” 仔细辨认了一下,孙悟空才发现了端倪,而李治却莫名其妙地想起来那副卧虎的虚影。 “大师兄,刚进大山时你是否看到了,这连绵的山岭有一头卧虎的虚影罩着,而此处又叫‘白虎岭’,莫非这里有一头白虎?” 这里的白虎,可不是后世说的,那孟加拉虎的变异品种,而是涉及到天之四灵。 众所周知,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乃天之四灵,又称四象,这西方正是白虎所在。 “应当不是,俺老孙感觉不到任何的生气,而且从天黑之后,此处的死气更重,仿佛……仿佛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坟场。” 孙悟空喃喃地说道,却吓得猪八戒差点儿把手中的耙子给扔了。 “大师兄,你别没事一惊一乍的,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什么巨大的坟场,俺老猪怎么感觉不出来?” 第七十一章 约会女僵尸 就在李治诧异的空档,沙和尚已经接连中了两剑,一剑在左臂,一剑在后背。 看似伤害不大,李治却清楚,这借助了天地之力的“天地剑诀”,一旦中招之后,如果不及时处理伤口,中剑者的法力就会不断的流失。 即便速度再是缓慢,沙和尚恐怕也难以支撑够一个时辰。 “三师兄,我来助你——” 李治一摆手中的“紫霄神雷枪”,也加入了战群。 如果碰到的是别的妖魔,或者说,白骨夫人使的是别的神通,或许李治会请小白龙出战。 不过,见到对方竟然用的是“天地剑诀”,那么,李治一定是要自己亲自动手的。 在未到“天仙”境界时,李治就没少跟几位“金仙”级别的师兄们对战,凭借着“大力”的特性,怎么也能够支撑几百个回合。 如今已经晋级到了“天仙”,更是“天仙”后期的修为,李治不觉得会有“真仙”境,甚至“玄仙”境的人能够强过自己太多。 虽然白骨夫人也是“金仙”初期,一则有沙和尚在主攻,更主要的是,李治发现这白骨夫人似乎就只会那四招“天地剑诀”? 李治可是有完整的“天地剑诀”,那位传功之人似乎担心李治学不扎实,更是将十招“天地剑诀”拆解的淋漓尽致。 每一招的优势,每一招的弱点,也给出了详细的说明。 因此,在李治的眼中,白骨夫人虽然在“天地剑诀”上浸淫了多年,他依然能够看出其间的破绽,这才是李治挺枪而出的原因。 说来也是讽刺,李治修炼了两个多月的“天地剑诀”,自己却连一把像样的宝剑都没有。 临到事头,只好把“紫霄神雷枪”暂当宝剑来用了,好在他的力气够大,灵活程度有缺却劲力十足。 李治一伸手,那就是硬茬子,招招不离白骨夫人剑法中的破绽。 这样一来,白骨夫人就有些招架不住了。 沙和尚本身就是一个难缠的主,仗着皮糙肉厚,愣是拼着受伤也频频对白骨夫人发动着进攻。 而白骨夫人原本占着上风的剑法,却又被李治一一化解了,好在她的修为远在李治之上,要不然早就被“紫霄神雷枪”给挑上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会……会我的招数?” 打斗了几个回合,白骨夫人就认出了李治的招式,对方似乎会的比她的还要多,只是招法稍显生疏了些。 一向高傲的白骨夫人,硬生生把到嘴的“老娘”二字给吞了下去,会“天地剑诀”的,且又会全套的人,不是她能够招惹的。 “哈哈,是吗?那你看看这几招你认识不认识?” 李治招法一换,使出来白骨夫人那四招之外的剑法。 果然,看似同出一脉,白骨夫人却又不认识,只好仗着自己的修为和对此地的熟悉,同二人缠斗。 就算是这样,双方又打斗了三十多个回合,“紫霄神雷枪”正好碰到雌雄双股剑上。 “当——”的一声,双股剑中的雌剑就被磕飞了,沙和尚眼疾手快,不容分说也加紧了“降妖真宝杖”的招式。 “当——”又一声响,白骨夫人就变成了徒手。 要知道,她的一身战力就在那对雌雄双股剑上,手中没有了宝剑,除了幻术,也只能是逃走了。 可惜,今日遇到了身法比她更快的李治。 “化虹之术”,晋升到“天仙”境界之后,李治的“化虹之术”展开了,最高可以达到一息五千里远。 还没等白骨夫人起身呢,李治的“紫霄神雷枪”就到了眼前。 “别动,信不信我这一枪下去,让你这副枯骨毁于紫雷之下?——” “紫霄神雷枪”,妥妥的雷属性,最近李治才发现,只要自己通过此枪来催发法力,就能迸射出道道紫雷。 由于他毕竟只有“天仙”境,紫雷的威力并不算太大,却也足够的唬人。 在外人看来,那紫雷的形象简直就跟“紫霄神雷”一模一样。 孙悟空还调侃道,是不是等三弟的境界上去了,以后一发招就能打出真正的“紫霄神雷”啊? 果然,当“紫霄神雷枪”接连爆出两道紫雷之后,白骨夫人就放弃了反抗。 看了一眼旁边的唐僧,虽然还是有些不甘心,却也只能闭着眼在那里等死。 …… “你会‘天地剑诀’?那么就应该是小师弟了,放了小骨,随她一起进来吧——” 突然,一道声音在李治的耳边响起,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李治一时竟没区分出是男是女? “小师弟,你下不了手吗?要是下不去手,还是让俺老沙来吧。” 那道声音,似乎只有李治能听到,其他人如唐僧、沙和尚等,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 白骨夫人好似也听到了,却惊讶地看着李治,这分明就是一个人族,而且貌似只有十几岁吧? “三师兄且慢,此女杀不得,我自有他用——” 李治急忙出声阻止了沙和尚,他可不想这位莽汉一“降妖真宝杖”下去,估计白骨夫人也就剩骨头渣子了。 “是哪位前辈在此,在下大唐李治有礼了——” 虽然不知那发声的是谁,但是,就凭他或她知道“天地剑诀”,又称呼自己为“小师弟”,李治就不敢怠慢。 如果是假的倒还罢了,如果是真的,那距离揭秘自己“沧溟诀”和“天地剑诀”这两套功法的来历,以及自己那位素未谋面的“授业恩师”,恐怕就在眼前了。 沙和尚虽然有些不解,但还是收起了“降妖真宝杖”。 毕竟,这尸魔是李治出手制服的,平日里李治诸多惊人的表现,即便沙和尚同李治交情泛泛,也不好直接驳了他的面子。 “前边带路吧——” 李治收起了“紫霄神雷枪”,甚至直接将它收进了“储物戒指”里。 其实,一开始李治也企图将“紫霄神雷枪”给收到识海中去,好歹现在也是后天灵宝级别的。 可是,这家伙一“看”到识海中那柄大黑枪,“吓”的自己就跑了出来。 最后,只能憋屈地继续待在“储物戒指”里。 “九郎你这是?” 方才沙和尚和李治同白骨夫人的对战,是唐僧少有的这么近距离看着弟子们降妖,与自己所学的“六字箴言”一一验证,觉得自己似乎也可以伸伸手的。 后来,看到李治不仅放过了那妖魔,竟然还要随她一同离去,唐僧不禁焦急地问道。 “族叔莫要担心,此山中除却白骨夫人,再无人能够伤到您,天亮之后,估计大师兄和二师兄就会找回来。” “如果我办完了事情,就会即刻回来,如果没见到我回来,你们正常赶路就好,无需等我。” 跟着白骨夫人离去,李治不是没有顾虑。 可是对方的“天地剑诀”不会有假,困惑了他这么多年的事情,总算是出现了一点眉目,李治自然不想轻易放弃。 白骨夫人在前,李治紧随其后,却是向远处一道山谷走去。 行到山谷深处,又发现一处洞穴,看样子应当不是白骨夫人的洞府,偏僻的很,洞口狭小,一旁有无数乱石横亘。 要不是白骨夫人带路,李治都未必能找到此处,他一路都开启了“破妄金瞳”,却依然没能发现任何端倪。 “你果然是他的传人,居然连‘破妄金瞳’也传给了你,没道理不传他的功法啊?” 那道声音再次响起,这种感觉对李治来说,非常的不好。 分辨不出对方的位置,竟也分辨不出对方是男是女,而对方却对自己似乎有所了解? 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在别人面前完全的赤裸,而自己对对方一无所知,半点儿安全感都没有。 进入山洞,再往里走道路更窄了很多 那么深的山洞,却没感到半点潮湿,周遭的道路或石壁,更像是被风干或烤焦了一般。 通往前边的山路,却是曲折向下的,这让李治想起了“鹰愁涧”底下的秘境,金乌六太子残魂的居所,也是类似的情况。 难道,这些远古的大能,都是喜欢把自己埋在地底下吗?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李治只感觉前面豁然开朗,到达了一处较为宽敞的洞穴。 “师尊,人给您带到了——” 白骨夫人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在洞穴前停身站住,并且躬身向里边施了一礼。 李治很是诧异,白骨夫人无论是后世还是方才,都给予他很是孤高冷傲的感觉,没想到还有这么恭敬的一面? 师尊?这白骨夫人还有师尊吗? “嗯,你就在洞外守着,让那小子自己进来吧——” 没错,就是这个声音。 离得这么近了,李治依然没能听出声音中的温度,难道跟白骨夫人一样,也是一个尸魔? 想到这里,李治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没办法,既然都来到这里了,也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向里走。 “果然是一个人族,还是一个很标致的小郎君啊,咯咯咯……” 声音撤去了伪装,竟然是一个异常悦耳的女声? “前辈,您是哪位?怎么认识在下所使的‘天地剑诀’和‘破妄金瞳’的?” 听到了正常的声音,李治心中的怯意减轻了不少。 “我方才说了,你是我的小师弟,还叫什么‘前辈’啊?叫声‘师姐’就好。” “带你来的那位,你就随我叫她‘小骨’就行,至于什么‘白骨夫人’,哎,那是她数千年来,心中抹不去的伤痛啊。” 突然,这个山洞里变得亮堂起来,在李治的正前方,大约三丈多远的地方,有一大块紫蓝色的水晶石? 石块有两人来高,半透明状,李治分明看到,这水晶石里边竟然封印着一名妙龄少女? 一袭青色的衣裙,在紫蓝色的水晶石里,显得若有若无,方才的声音就是从这个水晶石里传出来的。 虽然是半透明状,却看不清里边那女子的容貌,周边有数道能量波震荡,那是李治从来没有接触过的能量。 李治心中多了一丝顾虑,这位不会是哄骗自己过来,想着让自己放她出来的吧? 此人看来定然是一位修为卓绝之辈,能把她封印在此的,恐怕就更加的厉害,而自己只是一个“天仙”境界罢了。 再说,此人是好是坏还不得而知,能够驱使白骨夫人那样的人,能是什么良善之辈吗? “前……这位姑娘,在下不知你为何非要叫我‘小师弟’,要说我这一身所学,我自己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得来的,‘师父’都不知道是谁,又哪来的师姐?” 不知为何,李治对水晶石中的女子,有着莫名的亲近之感,竟然把自己“沧溟诀”和“天地剑诀”,以及“破妄金瞳”得来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 这个时间可不短啊,足足过去了一个多时辰,而那水晶石中的女子,就那么静静地在那里听着,丝毫没有打断李治的意思。 “看来是不会有错的,他,也就是你的‘师父’,选择这样传功的方式,是因为他自己也被困在一处所在,丝毫不得离开罢了。” “正好小师弟去到了洛神姐姐的庙中求救,索性就将衣钵传给了你,不过我很是纳闷从哪里多出来一个‘沧溟诀’?不应该是‘轩辕诀’吗?” 那女子认真地听完之后,就彻底笃定,眼前这个十几岁的人族少年郎,正是父皇的嫡传弟子,心中难掩那份亲切和激动。 “什么‘轩辕诀’?在下只会‘沧溟诀’的,你来看——” 听到对方还是叫自己“小师弟”,李治也没有再做反驳,挥手凝结了一道“沧溟诀”的法力,轻轻地在水晶石前划过。 “没错,这就是‘轩辕诀’,只不过形态做了更改罢了,看来父皇是想给小师弟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才做了改头换面之事。” “一旦你将此功法练到第八层,也就是你晋身太乙境界之后,自然就会露出此功法的本来面目了。” 见对方说的如此肯定,又想起在“五庄观”中,镇元子老兄曾经给出的猜测,李治也不得不相信,原来自己素未谋面的“授业恩师”,竟然真的就是上古三皇之一的轩辕黄帝啊! “那么,您是哪一位啊?为何被困在此处?” 既然已经确定了自己的“师承”,李治自然有义务救此人出来,前提是这位真的跟自己有关系。 “咯咯咯,你这个笨小子,既然知道你师父是谁了,而我又叫他父皇,难道你连我的名字都猜不出来吗?” 这一连串富有魔力的笑声,彻底让李治清醒了过来,大脑在飞快地运转。 是了,如果自己的师父是轩辕黄帝,那么,此人不就是大名鼎鼎的“旱魃”吗? 那可是令三界闻风丧胆的僵尸始祖之一啊,怎么看起来是这样一副,娇滴滴、楚楚可怜的模样? “知道姐姐是谁了吗?不错,我就是女魃,世人是不是都称呼我为‘旱魃’啊?咯咯咯……” 看到李治的神情,女魃就知道他已经猜出了自己的身份。 女魃被困在此地几千年了,除了一千多年前,收了白骨那么一个记名弟子,女魃就没有再见过第二个人。 可惜,她一身法力被禁锢在水晶石里,除非来人走进这八百里“白虎岭”,否则她根本就无法传声出去。 而她所收下的记名弟子白骨,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子,被一头重伤垂死的白虎霸占并诅咒,也无法离开这“白虎岭”,两人算是同命相连了。 “师……师姐,您是怎么被困在这里的,小弟怎么做才能救您出去?” 既然双方的话都说透了,李治自然也就认下了这个大名鼎鼎的师姐,可看到她如今的处境,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哎,说来话长,错就错在,当年姐姐不该错信了人啊——” …… 原来,轩辕黄帝一生共有四位妻子,前两位妻子总共给她生下了三个儿子,而女魃却是他第四位妻子所生,也是轩辕黄帝唯一的女儿。 女妭自小长得明眸皓齿,楚楚动人,她性格活泼,常着一袭青衣,喜欢在共工台嬉笑玩耍。 轩辕黄帝很是喜欢这个女儿,将她视为掌上明珠。 可惜天妒红颜,或许是女妭太过美好,引起了上天的注意,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却身染重疾,危在旦夕。 看着活泼可爱的女儿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如花的生命却如秋叶般脆弱,轩辕黄帝内心焦灼,花重金四处搜寻名医为其诊治,医治的人一批接着一批,希望却跟着一次又一次破灭。 正当众人束手无策,几近绝望时,奇迹却发生了。 之前黄帝蚩尤大战,凶兽犼乘机为祸世间,被女娲、昊天、伏羲将灵魂分为三份联手封印。 犼暗中积蓄力量,时时刻刻都在想着逃离,终于在这一日冲破了封印,一份灵魂附到了赢勾身上,一份附身至后卿,还有一份灵魂则盯上了女妭。 犼的灵魂与女妭进行了一番焦灼的争斗,最终小姑娘凭借强大的意志力吞噬了犼的意识,并吸收了其灵魂,重获新生。 天真善良的小姑娘经此一难,竟获得了止雨、干旱的法力。 此时,正是轩辕和蚩尤在人间大战之时,蚩尤猝不及防受到重创,很快便调整好了己方作战思路,请来风伯和雨师助阵。 风伯名叫飞廉,长着孔雀的头,人的身体,蛇的尾巴,手里拿着一把芭蕉扇。 雨师叫萍号,是一只长着蚕的头,人的身体的老虎。 两位也不愧是上古大神,一个掌管风,一个掌管雨。 两位天神协调作战,风伯大力挥动芭蕉扇,雨师张开嘴,天河之水就从天而降。 一时间,凄风苦雨,迷雾升腾,轩辕黄帝的大军困在里面,苦苦搜寻也找不到出路。 轩辕黄帝也终于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女魃,立刻派人到共工台请求女妭帮助,女妭也不负众人的期望,立即赶到冀州协助作战。 女妭施展自己的神力,风伯、雨师所降下的雨水终于停止。 她全身散发着强光,驱散了漫天迷雾,黄帝的大军终于可见天日。 女妭力挽狂澜,挽救了黄帝大军的颓势,逆转了局面,可她也从此开启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冀州之战,女妭耗尽神力,再也回不到天上,身体里犼的灵魂没了神力的镇压,开始肆意危害人间。 她无法收回自己放出的干旱,所过之处,花落水涸。 天上降下了一个个巨大的火球,百姓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干旱,尸殍遍野,民不聊生。 自此,女魃的名字逐渐被“旱魃”所代替。 久而久之,她的“恶名”在人间传颂,被人形容的越来越吓人,渐渐的竟成了僵尸的形象。 而女魃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危害,自行流放到赤水之北。 谁知道,在那里又遇到了两位“志同道合”的朋友,赢勾和后卿。 这二位原来都是轩辕黄帝帐下的大将,却同样被犼的灵魂附体,可是,此二人的境况与女魃却大相径庭。 赢勾身为轩辕黄帝手下大将,在与蚩尤交战中,因为没有遵循轩辕黄帝指令而导致兵败。 轩辕黄帝一怒之下,将其贬派去守护黄泉冥海,赢勾虽然接受了轩辕黄帝的惩罚,但是内心却极为不满。 直到犼的一份魂魄飘来,赢勾想要出手击杀却不是对手,最后在其诱惑之下,二人魂魄合二为一,变为了僵尸。 后卿也是轩辕黄帝手下一员战将,在与蚩尤的战争中不幸战死,曝尸荒野、无人收尸。 后卿怨念日益增加,碰巧犼的一份魂魄飘来,两者都含有极大怨念。后卿就将自己的魂魄献给了犼,残破的身体被犼复活成为僵尸。 看在这二人出自轩辕黄帝麾下的情分上,女魃才跟他们亲近了起来,又有着类似的遭遇,这二人也谎称自己能够完全控制犼的魂魄。 就这样,在取得了女魃的信任之后,此二人趁着女魃不备,将其暗算。 他们倒不是真心想要女魃的性命,而是想逼迫女魃,说出轩辕黄帝那纵横天地的绝世功法。 可惜,既然女魃已经认清了这二人的面目,又怎会老老实实地听从他们的摆布? 就这样,女魃被二人封印在水晶石中,又怕在赤水被人发现,才不辞万万里,来到了西牛贺洲。 连续逼迫了上千年之后,依然没能从女魃口中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女魃自然不傻,若真说了出来,恐怕自己就真得身死道消了。 就在这时,两位僵尸赢勾和后卿,却收到了北俱芦洲僵尸界另一个大佬将臣的召唤。 才不得不暂时终止了对女魃的逼迫,就在“白虎岭”这个地方,布下了这个地下密洞,更是在水晶石之外,又增加了几道封印。 当然,那个时候,此地还不叫“白虎岭”,这八百里“白虎岭”,却反而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邦。 没想到,赢勾和后卿这一离去,数千年过去了,竟然再也没有回来。 女魃倒是利用这几千年的时间,在水晶石中慢慢恢复着自己的神力,可惜,依然无法从里边挣脱出来。 …… “师姐,我如何才能救你出来?” 听完女魃的遭遇,又看到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李治一时正义感爆棚,竟然忘却了自己不过是区区“天仙”境界而已。 若真能救人出来,那白骨夫人的“金仙”修为,岂不比李治强上数倍? 第七十二章 枷锁数千年 “小师弟,谢谢你的好意,可惜你如今的实力还是太弱了。” “要想把我从这里解救出去,除非你有大罗金仙的修为,或者有父皇的‘轩辕剑’在此,否则根本就无法破除此间的条条禁锢。” 看到李治如此的热心,女魃的心中莫名地一暖,却摇头叹息道。 这么多年了,除了有一个记名弟子白骨相伴,就再也没有人如此关心过她,而白骨也不过是对她有所求,两人算是各取所需罢了。 如今平白冒出来一个小师弟,却不过是父皇功法的一个传承者,并未正式收入门墙,李治却有这样的关怀之语,很是让女魃感动。 听到女魃的要求,李治不禁皱起了眉头。 大罗金仙修为之人,李治自然也有认识的,远的不说,就说自己刚刚结拜的大哥镇元子,那一身绝世的修为岂是区区大罗金仙能相比的? 不过,越是到了他们那种境界,却越不愿意插手别人事情,虚无缥缈的“因果”,是他们不愿意轻易承担的。 更何况,镇元子此人虽然也算是道门中人,却也与西方佛门暗通款曲,李治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完全相信此人。 “师姐,为何非要用‘轩辕剑’,难道必须是功德灵宝吧?其他锋利的兵器不行吗?” 李治说完,伸手将自己的“紫霄神雷枪”给拿了出来,雷隐枪刃、紫气蒸腾。 “咯咯,小师弟这把枪倒也是不错,可惜还是差了一些,只是一把后天灵宝而已,要是一把先天灵宝自然无往不利。” “‘轩辕剑’虽然也是后天所铸,却因为其本身有大功德,已经后天返先天,远不是其他后天灵宝所能够媲美的。” 李治手中的“紫霄神雷枪”,论品质已经在白骨夫人的雌雄双股剑之上,且又占着重量的优势,于交战之时自然是强上一筹。 不过,要想破除两大僵尸始祖后卿和嬴勾联手布下的禁制,却还是要差上一些。 “师姐,那我大师兄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如何?” 李治的眼睛一亮,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同样是后天返先天,论功德和品级,当不在“轩辕剑”之下。 “嗯,那小猴子的‘如意金箍棒’,应该是当年大禹手中那根‘定海神针铁’吧?可惜,却是一件钝器,就算是能够破除那几道禁制,却也破不开这水晶石啊,难不成你想连我也一块儿给砸碎了?” 女魃斜楞了一眼李治,有些埋怨这小子说出如此不靠谱的想法。 李治也一脸无奈,突然眼睛一亮,神念沉入了识海之中。 “前辈,器灵前辈,您在吗?——” 李治这是在呼喊识海中那位大黑枪的器灵,看它平时拽拽的样子,也许能够解决眼前这道难题呢? “你小子怎么整天那么多事,又想要让老夫出手帮你吗?” 呼喊了好半天,才听那位器灵大佬的声音。 “器灵前辈,您看我这师姐挺可怜的,被两个坏东西困囚在这里几千年了,您就大慈大悲出手救她一救吧,小子给您行礼了——” 交谈的是识海中的神念,李治却真的双手作揖,看得女魃一阵恍惚。 “小师弟,小师弟你这是怎么了?——” “师姐稍等,小弟正在想办法救你……” “哼,什么‘大慈大悲’?你少拿老夫跟那些假慈悲的秃驴相提并论。此女应该是旱魃吧?若真放了她出去,走到哪里都会祸及一方的,你确定要放她出去?” 大黑枪扫了一眼被困在水晶石中的女魃,过去那些年,他虽然一直在养伤,对外界的事情也并非是一无所知。 …… 自从它的主人自爆之后,大黑枪也受了相当严重的伤,还是足以致命的那种。 好在主人的自爆,吸引了所有大神的目光,反而没人注意到它的存在,破碎的器灵就一头扎进了天地极地的黑暗之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黑枪才再次凝聚了枪身,等它重返洪荒的时候,已经是妖族高坐天庭了。 天地间再也找不到主人的气息,而大铁枪所受的伤又极其严重,就算有天材地宝供应,也不是短时间能够恢复的。筆趣閣 就这样,原本纵横天地的一代强兵,竟然变成了洪荒的看客,眼睁睁看着巫妖争雄,盛极而衰。 看着人族崛起,看着封神大劫,看着三教分崩离析,看着西方教逐渐崛起…… 直到它莫名其妙地遇到了李治。 李治不知道大黑枪是怎么进入自己身体的,连大黑枪自己也没搞明白,真的就像是存在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暗中操控着这一切。 …… “这个……” 对于器灵提出的质问,李治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师姐,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小弟能够把您给救出来,您是不是走到哪里还依然是……” 李治没有把话说完,女魃却早已明白了他的意思。 自己是什么样的状态自己心里最是清楚,当初就是无法压制体内犼的灵魂,使得体内充满了热量,走到哪里都会将旱灾带了过去。 “小师弟,师姐明白你的意思。到现在为止,我依然无法压制体内的热量,除非再次恢复到大罗境界,否则……” 当年为了对付雨师和风伯,女魃彻底耗尽了神力,除了有无尽的寿元,变得与凡人无异。 这些年来,也是一边在养伤,一边在慢慢地恢复自己的修为。 可惜,她几千年都被封印在水晶石里,如今的修为连所收的记名弟子白骨都赶不上,更不要说恢复到大罗境界了。 “师姐,如果小弟能救您出来,我希望您在无法控制体内的热量之前,不要轻易离开这八百里‘白虎岭’,您可愿意答应?” 这是李治暗中跟大黑枪器灵沟通好的结果,大黑枪自然不会去管那些无辜之人的死活,可是它要考虑到李治的因果。 贸贸然将女魃给放了出去,最终如果造成的旱情严重,终究也会追究到李治的头上。 这是大黑枪不愿意看到的,毕竟,像李治这样的“寄主”,暂时还不是那么的好找。 李治的要求,多少有些“持恩相胁”的味道。 最终,女魃还是点了点头,不过她不确定李治真能救她出来。 要知道,李治不过才“天仙”后期的修为,难道他能找到什么先天灵宝吗? 开什么玩笑,连女魃自己都还没有混上一件呢。 “既然师姐答应了,希望您不要食言,还请师姐关闭神识——” 李治郑重地说道,这样庄严的口气,让女魃不自觉有了一丝“顺从”。 “咔、咔、咔——” 接连几声爆响,李治面前的几道禁制,和那两人来高的紫蓝色水晶石,瞬间被破坏殆尽,一片狼藉。 任何的禁制,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 真正亲眼目睹全过程的,只有李治自己,他也完全惊呆了。 无论是前边横亘着的几道禁制,还是紫蓝色水晶石发出的能量,让李治都毫无下手的地方。 他不觉得凭着自己的力量,能够破坏其中的任何一道禁制,而这个号称身受“重创”的大黑枪,却轻而易举的就这么搞定了? 眼前的一切,让李治产生了无力的挫败感。 一个受伤的器灵就厉害如斯,那么它的主人呢? 那又该是何等的,霸天绝地般的人物啊? “咳咳,好了,老夫真的累了,一年之内不要再来叫醒我——” 大黑枪出识海,破坏几道禁制和水晶石,然后再次返回识海之中,完全就不受李治的控制。 李治却能感觉到它的“疲惫”和“虚弱”,看来,为了满足自己的要求,这大黑枪难得聚集起来的法力,又再次消耗殆尽了。 “多谢器灵前辈,小子一定不会轻易打扰您,对了,再遇到什么好东西,小子也一定优先供应给您。” 李治感激地说道,甚至内心有些愧疚,其实,上次那个“人参果”应该给大黑枪留着的。 …… “啊,我……我真的出来了吗?” 这时,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出现在李治的眼前,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一袭青衣,尤其那双眼睛炯炯有神,呼扇呼扇的甚是有趣。 “多谢小师弟——” 女魃来在李治的面前,很自然地牵起了李治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女魃虽然活了上万年,却一直就是现在这副样貌,在他们那个年代,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男女大防,又是初脱困境,更是天性放飞的时候。 李治却感受到了女魃的“热情”,从对方的手上传来一股炙热,幸亏他锻体有道,而且修炼过“太阳真火”,要不然这一下子都能把手给烤熟了。 “啊,对不起啊小师弟,我一时太激动,忘了控制自己体内的热量了。” 看到李治有些“扭捏”,女魃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急忙松开了拉着李治的手。 “师姐,如今您已经出了禁制,想必恢复起修为来要快上许多。小弟,或许也能助您一臂之力,助您早日得返大罗。” 李治想好了,反正镇元子那个便宜大哥是认下了,临分别时,镇元子自己也说过,但凡有困难都可以去找他帮忙。 眼前这个女魃,不知道全盛的时候是什么境界,现在在李治的“破妄金瞳”里,她不过是“玄仙”后期的修为而已,比起白骨夫人都低了两个小阶。 李治打算返回“五庄观”一趟,向镇元子讨要两枚“人参果”。 是的,两枚,张一次嘴索性给大黑枪也带一个,反正“人参果”树上应该还有十二个呢。 好嘛,李治这里还计算着数,想要给一窝端了吗? 听李治说完,女魃的脸色没来由一红一白的,一改方才的活泼大方,低声问道。 “小师弟,你……你难道也学会了父皇那套内经功法?” 轩辕黄帝可不是一般的神圣,除了豪气干云、战力无双外,更是有一套“黄帝内经”功法。 那是轩辕黄帝独家所创,比起西方教的“欢喜禅”有过之而无不及,据说修炼到至高境界,能够连御三千美女而白日飞升。 女魃作为轩辕黄帝的女儿,自然是知道那套功法的。 因此,李治一说他能够助力女魃早日恢复大罗境,她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套双修的“黄帝内经”。 “咳咳,师姐您说什么呢?我的意思是‘人参果’,我可以到万寿山‘五庄观’,去替您求取一枚‘人参果’。” “那果子对您现在的状况尤其有效,助力固本培元、稳健道基,又可增添大量法力,一举突破‘金仙’甚至‘太乙’境都尤为可知也。” 李治这样一解释,女魃的脸红的反而更加厉害了。 幸亏她现在是异样状态,浑身蕴含着大量的热量,李治也只当她是正常如此。 “‘人参果’?可是那位有‘地仙之祖’之称的镇元大仙吗?” 以女魃的身份和地位,自然是知道镇元子的,只是过去双方并没什么接触。 要不是被两大僵尸始祖后卿和嬴勾给裹挟到了西牛贺洲,女魃平时几乎都是待在南瞻部洲的。 李治也没隐瞒,就把“五庄观”中发生的事情,简单地给女魃讲述了一遍。 当然,重点是说明了自己和镇元子的关系,至于其他不该说了,自然是春秋笔法来处理了。 “听父皇提起过,在当年大战蚩尤时,也曾经受过这位大能的指点,他好像跟神农叔父关系特殊,不想小师弟能有如此造化。” 听到李治跟三界顶尖的镇元子前辈结为兄弟,女魃先是有些不可思议,继而也替这位小师弟高兴。 “小师弟,如果真能求来一枚‘人参果’,我倒希望你能够把它送给小骨。” 小骨? 就是白骨夫人,此时正在洞外守候,她不像李治拥有“破妄金瞳”,自然无法看清这个诡异山洞中的情景。 即便是各种禁制被破除之后,出于多年对女魃这位师父的敬畏,白骨夫人依然不敢进洞一步。 “为什么?” 李治有些不解。 那可是“人参果”,不是什么萝卜白菜,随随便便就能送人的。 就算是李治,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的,就赌一个镇元子拉不下面子,反正自己是小子辈,即便结拜了也是最小的。 无论结果如何,李治不会觉得失去什么,如果真等自己成长起来了,有些事情反而未必如现在好办。 可惜,眼前的女魃居然提出想将“人参果”让给白骨夫人? “哎,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子,让她自己跟你说吧。小骨,你进来吧——” 女魃冲着洞口吩咐了一声。 白骨夫人这才应了一声“诺”,恭恭敬敬地走进洞来。 白骨夫人这一进来,就看到了脱困的女魃。 “师尊,您……您老人家终于脱困了吗?” 第一次,李治居然从白骨夫人的声音中,听出了“感情”来? 女魃若说是僵尸,那只是以讹传讹罢了,她并不似后卿和嬴勾那样,是地地道道的僵尸。 然而,这个白骨夫人却实实在在是一个尸魔。 这让李治看到她的时候,总感觉后脊梁有些发凉,神仙也好,妖怪也好,好歹都活的,可这尸魔嘛…… “嗯,小骨,这一千多年来,也难为你了。” 单从面相上看,白骨夫人少说也有二三十岁了,而女魃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妙龄少女,她们二人这样彼此称呼,看得李治一时很不习惯。 “这位是大唐来的李治,是我的小师弟,也是你的亲师叔了,上去见礼吧——” 白骨夫人微微一愣,最终还是走上前来,给李治行了一个大礼。 师门传承,在任何时候都是这样的庄严。 平日里还好,这毕竟是第一次见面,白骨夫人认认真真地给李治施了一礼,口称“师叔”。 “这……师姐,你让她这么叫我,我还真适应不过来。” 李治有些手足无措,这位可是后世大名鼎鼎的“白骨精”啊,如今却成了自己的“师侄”,貌似还真算是亲师侄了。 “小师弟,你也无需客气,该怎样就怎样,方才师姐所求希望你真能办到,也算小骨没有拜你一场。” “小骨,就把你的事情给你李师叔好好说说吧,也许你的劫也应在他的身上,随手帮你解了也未可知。” 得,有了徒弟在眼前,女魃也端起了师父的架子,连说话都“成熟稳重”了许多。 “请师叔替我做主——” 听到自己最最敬畏的师尊居然这样说,白骨夫人急忙双膝跪倒在李治的面前。 …… 原来,在一千多年前,此处也是连绵不断的大山,却没有如此的荒芜,反而有一座城邦,叫做“白沙国”。 城邦的名字也很简单,历代国王都姓白,而每一代国王娶的王后都姓沙。 他们是“白沙国”的两大部族,绵延八百多里,虽然不算是太过强盛,周边那些国家却也不敢轻易前来侵扰。 话说“白沙国”最后一位国君白隐,是一位修道之人,拜了一位游方道人为师,并封其为国师,享受着“白沙国”的供奉和香火。 这位游方道人来的不偏不倚,恰恰是在国君白隐降生一位公主时,来到了“白沙国”。 白隐本就好道,见到这游方道人仙风道骨,更能移山走石、点石成金、撒豆成兵,顿时佩服的五体投地,当场尊为业师、更拜为国师。 游方道人自称来自极西之地,人称“白额道人”,专为国君刚刚诞下的公主而来。 此公主生于阴年、阴月、阴日、阴时,乃罕见的“纯阴”之体,更是修道的上上之资,有此女在当保得“白沙国”三千年基业。 自此,这位“白额道人”就住在了“白沙国”,并亲自给降生的公主取名为“白灵”。 “白额道人”对待国师的职位也算是兢兢业业,守护着“白沙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偶尔也传授国君白隐几手简单的小法术。 只是,自从他入驻“白沙国”之后,国君白隐的后宫之中,就再也没有妃嫔诞下子嗣,连在白灵之前出生的一女二男竟也相继夭折。 如此一来,白灵虽是公主,却成了国君白隐唯一存世的骨血。 安安稳稳地过去了十八年,就在白灵公主打算庆生十八岁生辰的时候,国君白隐竟无疾而终了,死的很是突然,甚至都没有留下一道遗诏。 有白氏王族的人,想从白氏子弟中挑选一名少年郎继承王位,却遭到了“白额道人”的极力反对。 更是利用霹雳手段,当场撕碎了几名站在对立面的王公大臣,一下子彻底震慑住了整个朝堂。 最终,在“白额道人”的扶持下,刚刚十八岁的白灵公主,继位为“白沙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女王,人称“白灵女王”。 可惜,在“白灵女王”继位的第二天,一向道貌岸然的“白额道人”,就彻底暴露了他的本相,强行迎娶“白灵女王”为妻。 倒是依然让白灵做她的女王,而他自己只是潜心修行。 原来,这位“白额道人”并不是人族,而是一头西方的白虎得道成精。 可惜在渡“金仙”劫的时候,丧身在劫雷之下,幸得有白虎一族的秘法,才让他捡回一条性命,境界却一落千丈,只保留了“真仙”的修为。 若想继续修炼,必须找到一个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纯阴”之体,且身具王气者双修,这样才有机会重返金丹大道。 因此,才有了以上种种,白灵女王正是他早在十八年前就定下的目标人选。 也许是这“白额道人”运气实在太差,与白灵女王双修了十数年,再次渡“金仙”雷劫时,竟然再次面临着失败。 雷劫之中,这头白虎顿时失去了理智,虎啸山林、癫狂四奔,足迹遍布八百里“白沙国”,竟然要拉着一国臣民进行“血祭”。 可叹存活了上千年的“白沙国”,活生生的百十万条生命,最终却做了白虎渡劫的牺牲品。 而这十几年来,早已被“白额道人”折磨成行尸走肉的白灵女王,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臣民惨死。 “白额道人”的雷劫依然没有结束,还剩下了最后的两道劫雷。 第一道,“白额道人”拉过来白灵女王“血祭”了,白灵没有害怕,甚至还隐隐有种解脱的感觉。 也许是二人双修了十几年的缘故,也许是白灵的“纯阴”之体发挥了作用,白灵是死在了劫雷之下,却留下了一副洁白而完整的枯骨。 看到这种诡异的情况,“白额道人”心生一计。 趁着最后一道劫雷没有落下的空档,在这副白骨的脊柱之上,用自己的心头血写下了“白骨夫人”四字,并施秘法留下一丝自己的灵魂。 “白额道人”还幻想着,如果自己真的再次无法渡过“金仙”雷劫,就借着这副白骨再次重生。 可惜,虎算不如天算,最后那道劫雷太过猛烈,连天道也不想再见到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了,直接将他轰成了渣渣。 灰飞烟灭,身死道消。 雷劫过后,“白沙国”彻底不复存在,八百里延绵不断的山岭,也被百万生灵的鲜血染透。 唯一留下的,只有那一副美丽的白骨,已经白骨上附着的那丝白虎的残魂。 不愧是白虎一族的后裔,即便是到了如此地步,仅凭着一丝残魂竟然抽干了八百里内所有的生机。 如此一来,自然就惊扰到了深处地下的女魃。 她也积蓄了多年,就是靠着“白沙国”百万之众的人气,来压制身体内犼的戾气。 没想到竟让这头白虎给搅和了,一怒之下也顾不得自身的安危,愣是施法摄去了白虎残魂附着的白骨。 白虎的残魂感受到了危险,情急之下脱离了白骨,自此就在这山间游荡。 因为八百里山岭间,已经再也找不到一丝生机,白虎的残魂只能托体于山岭,却将满怀的愤怒都诅咒在那副白骨之上。 …… 跪在李治面前的白骨夫人,或许再称呼她为白灵更好一些,悲戚地诉说着过往的一切。 一千多年了,白灵从一个平凡的女子,修炼到了“金仙”初期,就算是有女魃在一旁指点,也算是一个有毅力的女子。 可惜,她依然摆脱不了那头白虎的诅咒,除非焚魂蚀骨,将“白骨夫人”四字彻底抹去,再以天材地宝净化她的神魂。 “这就是你非要吃唐僧肉的缘故吧?可是,你又是从哪里知晓,吃了唐僧肉会有这种奇效呢?” 李治静静地听完,同情归同情,还是问出了他心中的疑问。 第七十三章 诅咒与新生 当李治再次回到地面的时候,外边已经是白天。 艳阳高照,掐指一算,自己竟然在地下洞穴待了三夜两天。 放眼望去,唐僧师徒已经离开了八百里“白虎岭”,正走在西行的路上。 看到他们远去的背影,李治第一次觉得,原来没有自己在,他们才是最完整的团队啊。 白骨夫人,也就是白灵,为何要吃唐僧肉的问题,李治也终于弄明白了。 不过,他宁愿自己不知道这个答案,因为这样的答案让他原有的那些美好,都随之而破灭了。 或者说,李治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这么多年来,白灵一直都待在八百里“白虎岭”,她对仙佛的一切认知,自然大多都来自师尊女魃。 而唐僧的事情,却是从此处山神、土地口中“无意”间得知的。 说什么唐僧乃是如来二弟子金蝉子转世,难得的十世修行的好人,他的肉只要吃上一口,就能脱胎换骨、长生不老。 如来佛祖的名头足够大,白灵却也难以抵挡唐僧肉如此功效的诱惑,她想着哪怕只是吃上一口,或许就能解救自己出苦海,未必就真的会要了唐僧的性命。 被“白骨夫人”这四个字诅咒的太久了,虽然修到了“金仙”境界,却也无法完全摆脱那种精神上的折磨。 对于白灵的这种想法和行为,李治是报以同情和理解的心态,何况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而白灵更是成为了自己的亲师侄。 只是,那些山神、土地嘛…… 到底是天庭的意思,还是佛门自己在搞鬼? …… 万寿山,五庄观。 李治终于见到了此处道场的真实面目,他的“化虹之术”刚刚飞抵万寿山,就有一股强大的力道凭空阻挡在前边。 是了,这应该就是万寿山的护山大阵了,就连“破妄金瞳”都无法窥探万寿山的虚实。 可惜,李治对阵法一窍不通,只好停下身形,高声喝道。 “镇元大哥,小弟李治求见——” 声音传出多远去,恨不得整个万寿山的人都能够听到。 “哈哈,三弟来了,有请——” 一道洪亮的笑声传来,紧接着能量波动,李治就觉得自己前行的路,被打开了一扇看不见的门。 李治抬腿往里走,刚刚来到五庄观前,就看到老熟人清风、明月两位道童,迎候在那里。 “清风、明月,见过三师叔——” 这两天李治没少听到“师叔”这个词,那是白灵在称呼他,如今再被清风、明月两位道童这样叫,也算是早有了免疫力。 “两位仙童免礼,李治有事求见镇元大哥,来的匆忙,还请海涵。” 对于清风和明月这二人,李治也没敢小觑。 这二人少说都得活了几千岁吧? “破妄金瞳”之下,李治才发现这二人也是“金仙”后期的修为,原来此二人之前的境界是被人有意遮掩了? 白灵他可以当师侄对待,清风、明月这二人却又不同,关键是李治如今的实力还是不够看啊。 “师尊已经在大殿相候,特命我二人前来相迎三师叔——” 果然,李治对他们二人的礼遇,也换来了这二人的尊重。 就这样,三人两前一后,拾级而上,穿院过径就来到了五庄观的正殿。 “哈哈,这才分开几天啊,三弟就想愚兄了吗?” 一见到李治的面,镇元子就笑呵呵地迎了上来,甚至还拉着李治的手,请他入座看茶。 “实不相瞒,这次来找镇元大哥,小弟是来求助的。” 李治赶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冲着镇元子躬身一礼。 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样子,都是结拜的兄弟,对镇元子却不能像对孙悟空那样的随便。 “哦,三弟有何为难之事,不妨说出来听听。” 镇元子面色不改,依旧笑呵呵的,浅浅地抿了一口茶,示意李治说下去。 既然来了,李治也没隐瞒,就详细地讲述了女魃和白灵的事情。 当然,识海中那柄大黑枪,他依然没有提起,那是李治目前不能对任何人讲的秘密之一。 “镇元大哥,女魃是轩辕黄帝的女儿,正如您之前的猜测那般,我这身功法就是传自轩辕黄帝。” “如此一来,这女魃就是小弟的亲师姐,见她落难于此小弟不能不救,而那白灵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 “思来想去,唯有厚颜向镇元大哥求取两枚‘人参果’,或能助力女魃师姐早日恢复修为,并一同去除白灵身上所中的诅咒。” 因为没提到大黑枪的事,李治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多要一枚,只好咬咬牙说了两枚“人参果”。 “哈哈,我当是何事,区区两枚‘人参果’而已,还当得三弟用一个‘求’字,更何况那女魃还是轩辕老友的女儿。” “不过,我方才听三弟所言,这里边还夹杂着赢勾和后卿之事?此二人倒是不足为惧,只是传言此二人已经归在僵尸始祖将臣的麾下。” “这将臣可非同一般,那赢勾和后卿,包括女魃都不过是吸收了凶兽犼的一道残魂而已,而这将臣却是由犼的躯体演化而成的。” “这将臣无魂无魄,不修元神,单单肉身的强硬程度,据说已经直追当年的十二祖巫,若与他当面为敌,三弟还是小心为妙。” 镇元子倒没有过多的强调赢勾和后卿,虽然这二人也算是太乙境界的高手,更有僵尸特有的强横体质,却还不放在镇元子的眼中。 倒是那将臣,对付起来颇有些麻烦,更主要的是,到目前为止三界中也没人知道,这将臣到底是属于哪一方的势力。 “多谢镇元大哥的提点,不过想来僵尸始祖将臣那么高的身份,未必就能同小弟遇上,真遇上了小弟也可用‘太阳真火’烧他,或者用‘化虹之术’逃之夭夭就好。” 看到李治没怎么放在心上,镇元子也不好多说什么。 也许真像李治所说的那样,他二人未必就真能遇到,将臣虽然难缠,似乎也很多年没听说出过北俱芦洲了吧? 见到李治心不在焉的样子,镇元子也就没有多留他,命较为稳重的道童清风,前去打了两枚“人参果”交于李治。 临行之时,镇元子却又从虚空之中抓出一个葫芦来。 “三弟,这‘人参果’的数量有限,且又无法长久存放,不过这亿万年来,倒也有些存货,愚兄便随手酿了些果酒。” “这一葫芦大约有百十斤的量,却含有十枚‘人参果’的药效,对于大罗境界以下的人大有裨益,三弟就留在身边慢慢使用吧。” “这……大哥如此厚赐小弟就愧领了——” 李治颤巍巍地接过装着“人参果酒”葫芦,如此重礼多少让李治觉得受之有愧,无形中将“镇元大哥”也变成了“大哥”。 “哈哈哈,瞧你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样,等哪天你突破到大罗了,就会知道这些身外之物,终究只是外力,真正强大还是要靠自身才是。” “愚兄也不留你了,临行之时再多说一句,‘西游虽好,未必适合三弟继续走下去’,言尽于此,希望三弟多想想吧。” 很明显镇元子话中有话,他却没有继续再往下说。 …… 李治拜别了镇元子,收好两枚“人参果”和那一葫芦人参果酒,再次施展“化虹之术”。 从万寿山到白虎里,不过数千里地,对现在的李治来讲,也就是几个呼吸而已。 “师叔——” 看着去而复返的李治,这前后都没过去半天,白灵期待、兴奋且恭敬地招呼道。 “你师尊呢?我把东西带回来了。” 女魃现在不过只是“玄仙”后期的修为,根本无法抑制体内的热量,反而待在那个地下的洞穴里,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地面上的“安全”。 当年,赢勾和后卿刚刚把被封印的女魃带到此处的时候,这座“白虎岭”也是正常的山岭。 要不然也不会陆续有人族前来居住,甚至还先后建立了几个国邦,倒是那白额道人血祭渡劫之后,此处竟然成了一片死域。 等李治再次进入到地下洞穴,竟然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白灵或许没心情打理这些,而女魃那么多年也一直被封印在水晶石中,这一旦脱困居然开始布置了起来。 洞穴还是那个洞穴,短短的半日,却被女魃改造成了一座小型的地下宫殿,金碧辉煌、美轮美奂。 许是从小就住在类似的地方,这座殿下宫殿也彰显着古朴和庄严。 “师姐,您这是真打算在此长住啊?” 看到高坐在交椅之上的女魃,李治不禁取笑道。 “小师弟回来了,师姐也不知道何时才能重返大罗境,此处八百里山岭,已经没有多少生机了,更是缺乏灵气啊。” 改造完了地下宫殿,女魃企图去搜寻一些灵脉,以便于今后的修炼。 可惜,自从当年被那白虎精诅咒之后,不仅仅白灵常常无法自主,整个八百里山岭也被殃及了。 就连那些山神和土地,其实也不住在“白虎岭”上,而是围绕着“白虎岭”的四周,环山而居。 “这是两枚‘人参果’,师姐和白灵分别服用一个吧,不过要想除去白灵脊柱上那四个字,也许还要受些磨难。” 在准备做这件事情之前,李治已经想的很清楚了,焚魂蚀骨,恐怕还得动用“太阳真火”。 只是他也不确定,这样一来会不会给白灵造成什么伤害,多少还有些犹豫不决。 “师叔尽管放手施为,一千多年了,白灵身背这样的诅咒,早已生不如死,如果真有机会彻底解脱,无论多么艰难,白灵也愿意一试。” 看到白灵一双蓝哇哇的眼眶中,透露出那份渗人的坚定,女魃的心中也不免有些疼惜。 “灵儿,从今往后,你不再是小骨,我也正式收你入门墙,作为我的嫡传弟子。” “咱们先把这‘人参果’吃了,你我都调整到最佳状态之后,再让你师叔替你驱除诅咒。” “人参果”,又叫“草还丹”,可不仅仅能增加法力和寿元那么简单,无论是对神魂还是体魄,都有着固本培元、改善天资的妙效。 服下一枚“人参果”,即便白灵中途出现了什么危险,很大程度上也能保她一命。 就这样,李治将两枚“人参果”分给了二人,自己也在一旁盘膝坐下,等待她们将“人参果”的能量炼化、吸收。 地下宫殿虽然亮如白昼,却不见天日,李治一时也无法判断时间。 不知过去了多久,白灵先从入定中醒来,冲着李治深深地施了一礼,满眼中都是感激。 李治就发现,白灵身上的死气,似乎减少了许多,如今看她也不再是那样冷冰冰的。 修为也从“金仙”初期,提升到了“金仙”中期,虽然只是一个小阶的提升,境界却稳固了许多,尤其是神魂更加清明。 “金仙”之后,每提升一个小阶都是很困难的,要不然守着“人参果”树,吃上十几个果子岂不造就一个大罗金仙出来? 一旁的女魃却依然盘膝坐在那里,身上的热量和气息都变得越来越强,李治眼见着她的修为从“玄仙”后期,到了大圆满,然后一举突破的“金仙”境。 直到“金仙”后期,李治才感觉到她体内“人参果”的能量耗尽了。 与其说是女魃在吸收“人参果”的能量,不如说她是通过这股强大的能量,去刺激自身的修为。 要知道,女魃当年最鼎盛的时候,那也是一尊大罗境的高手啊,比起孙悟空、猪八戒几位要高出一两个大境界。 “师姐,早知道这样,我就多给你要一个‘人参果’了,也好让你的境界多恢复一些。” 看到女魃睁开了眼睛,李治才开口说道。 “咯咯,小师弟又在胡说,就算是你拿来十个‘人参果’,也未必能多恢复多少。” “修行本就是水磨功夫,天材地宝固然重要,也只能用作辅助作用。如今能恢复到‘金仙’后期,即便是那两个贼子来了,我也不惧怕他们。” 女魃口中的两个贼子,自然指的是赢勾和后卿。 说是不怕并不表示能打得过,那二位也妥妥的太乙境界,赢勾是太乙玄仙初期,后卿更是到了太乙玄仙中期。 这还是二人当年离开时候的修为,数千年过去了,谁又知道这二人有没有大的进步。 “师姐,你且安心在此地修炼,等哪天能够出去了,小弟就陪您一道去会会那两个丧心病狂的贼子。” 想想女魃的遭遇,李治再一次义愤填膺道。 既然这二人已经炼化并吸收了“人参果”的能量,下边接着就该李治干活了。 为了以策万全,女魃在地下宫殿之外设置了三道禁制,并亲自为他们二人护法。 “白灵,你化出本体,浑身放松,神游物外,切勿有一丝抵抗,就算是再疼痛难忍,我也希望你能够忍着。” 焚魂蚀骨,说起来简单,真正经历的时候,不亚于一场雷劫的痛苦。 白灵化出本体,眼前呈现出一副白色的骷髅,李治却看到白骨上不时地闪烁着点点晶莹。 那是吃了“人参果”而留下的痕迹吧? 只见李治屏息凝神,右手中出现一朵跳跃的火苗。 “太阳真火?——” 看到这朵火苗,一旁女魃的眼睛就睁大了。 她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太阳真火”,却也从很多典籍记载中,无数次了解到“太阳真火”的霸道无比。 自己这个小师弟,怎么会使用金乌一族的独门神通? 可惜,此时不是闲谈的时候,李治控制着手中的“太阳真火”,小心翼翼地先将整个白色骷髅预烤了一遍。 他明显能感觉到,眼前的白骨在微微颤抖着。 开玩笑呢,这可是“太阳真火”啊,尤其对尸魔、僵尸及鬼修之类,天然就有着相克的属性优势。 “破妄金瞳”运起,李治分明看到,脊柱上“白骨夫人”那四个大字,见到了“太阳真火”也有些瑟瑟发抖? 白虎守西方,主杀伐,为庚金,火克金。 更何况这是纯正的“太阳真火”,而附着在这四个字上的,不过是白虎生前的一道残魂而已。 “太阳真火”见了这四个字,却更加的兴奋了起来,要不是李治极力控制着,恐怕早就扑了上去。 “滋滋——”的声音传来,“白骨夫人”那四个大字开始燃烧,地下宫殿中回荡着一声声凄惨的嘶叫。 “小辈,无知的小辈,大爷不会放过你的——” “聒噪——” 李治适当地加大了“太阳真火”的攻势,顷刻间,四个大字完全燃烧了起来,那副白骨也抖动的更加厉害。 “灵儿,你要撑住啊,紧守心魂,默念为师传给你的心法!” 女魃还是放心不下,双手迭出,将一道道古朴的手印,打在那副白骨之上。 李治额头也见汗了,刚才那声嘶吼之后,似乎有一道枷锁想束缚自己的心魂? 这就是白虎的诅咒吗? 一边操控着“太阳真火”,李治一边也开始默诵“道德经”。 顿时,一道道青光从李治的身上泛起,逐渐地将李治和白灵笼罩在一起,就连女魃也分辨不出二人的身影,只看到一朵“太阳真火”的火苗在跳动。 如烟如雾,如泣如诉,天之恒久,地之恒久。 又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烟消雾散,没有了“太阳真火”的跳动,李治还是李治,盘膝坐在那里。 而那具白骨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妙龄少女横躺在那里。 一身白衣,双目紧闭,吐气如兰,神华内敛。 “白灵,还不醒来——” 突然,李治一声低喝,犹如晨钟暮鼓,直击那白衣女子的神魂。 双眼一睁,依然放出两道蓝光,却比先前灵动了许多。 “我叫白灵?” 大量的记忆汇入白灵的脑海,却单单抹去了关于白虎,也就是白额道人的一切。 当然,她这一千多年来所有的痛苦和磨难,也随着焚魂蚀骨之痛,彻底的消逝了。 “灵儿,我是你的师尊女魃,你是我门下大弟子白灵——” 女魃走了过来,亲手将获得重生的白灵扶了起来。 女魃能感觉到,此时白灵的体内再也找不到一丝死气,也就是说,白灵不仅摆脱了白虎的诅咒,更是脱去了尸魔之体。 “小师弟,这是为何?” 女魃也有些不解。 “哈哈,师姐,这恐怕是‘人参果’的功效吧。从此往后,白灵就是一个全新的白灵,师姐尽可将一身所学倾囊相授。” 李治跟曾经的白灵交过手,知道她连“天地剑诀”也只会四招而已。 当时白灵是那样的状态,而女魃又是在被封印当中,她们守着畸形的师徒关系一千多年,也算是情有可原的。 “弟子白灵拜见师尊,见过师叔,多谢师叔再造之恩——” 焚魂蚀骨,也只是把关于白虎的诅咒和记忆,从白灵的神魂和身体上抹去,其他该有的记忆依然存在。 她当然能记得女魃和李治,隐隐约约也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虽然说不清楚,但觉得那应当是不美好的记忆吧。 “师姐,咱们还有最后一步要做,否则算不得全功啊。” 李治笑呵呵地道。 女魃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那就是白额道人痴守在“白虎岭”一千多年的那丝残魂执念,也就是李治看到的,那道卧虎的虚影。 “也罢,灵儿,你虽然重获了新生,却尚有一道心魔未除,有此心魔将是你成就大罗时的阻碍。” “你且随你师叔出去,将那道心魔斩杀了吧——” 白灵“金仙”中期的修为,去对付一道白虎的虚影,更是在完全不再受白虎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自然算不得一件难事。 …… 等李治和白灵再次来到地面的时候,恰逢斜阳西下,拉长的余晖洒落在“白虎岭”上,赫然有种说不出的凄美。 “你不能杀我,我守了你一千多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我尚有十数年的夫妻之情啊。” 山风列列,还没等李治他们去找那白虎的残魂,他竟然自己现身出来。 白灵身上的四字诅咒被去除,白虎残魂的能量也被降到了最低点,若不是李治有着“破妄金瞳”,都未必能看得清楚。 “‘夫妻之情’?你又是谁?我白灵不认识你,奉我师之命前来斩杀我的心魔,但凡阻挡我修行之路的,一切都应当斩杀。” 没等白虎残魂再说第二句话,白灵的雌雄双股剑再现。 “天下同春——” “啊——” 虚空中一声惨叫,一会儿是人声,一会儿是虎啸,最终一切都归于平静。 这时,山风却更大了,吹来天边几朵乌云,竟然下起雨来。 本就是炎夏之时,下雨也属正常,李治却不知道,“白虎岭”已经一千多年没有下过雨了。 “师叔,没有了白虎,此处再叫‘白虎岭’已经不合适了。况且,诅咒尽去,此处也将获得新生,不如就叫‘九郎山’吧……” 这是在感念李治的再造之恩吗? 白灵如是,白虎岭亦如是。 只是,透过层层雨幕,李治分明看到白灵的双眼湿润了,她下意识地转过身去,双肩微微抖动。 她在哭吗? 为了重获的新生,还是为了那头永远逝去的白虎?